标题:韩清净:瑜伽师地论科句披寻记 卷第一 内容: 瑜伽师地论科句披寻记卷第一弥勒菩萨说唐三藏沙门玄奘奉诏译韩清净科记本地分本地分者:略说此论总有五分。 瑜伽师地论释云:一、本地分,略广分别十七地义。 二、摄决择分,略摄决择十七地中深隐要义。 三、摄释分,略摄解释诸经仪则。 四、摄异门分,略摄经中所有诸法名义差别。 五、摄事分,略摄三藏众要事义。 今依最初本地分中所显十七地义,随文略释。 当知此中教导理趣,应是分别法相摩怛理迦所摄;为瑜伽师之所依止。 望余四分此为根本,得本地名;余明所摄,略摄一切,解释此故。 甲一、本地分2 乙一、略辨地名2 丙一、征云何瑜伽师地? 丙二、辨3 丁一、标谓十七地。 丁二、征何等十七? 丁三、列2 戊一、嗢柁南嗢柁南曰:嗢柁南者:此云集施。 以少略言集合多法,施诸学者令易受持,故名集施。 此从瑜伽略纂释名。 五识相应意 有寻伺等三 三摩地俱非 有心无心地闻思修所立 如是具三乘 有依及无依 是名十七地三摩地俱非者:三摩地名,此云等持,通说欲界及在定地诸心心所。 今此唯显定地心一境性,任运相续无散乱转,名三摩地。 于定地中有多差别相应而转,谓得三摩地、三摩地圆满、三摩地自在,是故名俱。 与此相违,非三摩地。 下长行中说三摩呬多地、非三摩呬多地,名虽有别,义实无异。 三摩呬多,此云等引,唯说定心,是无悔、欢喜、安乐所引故。 为简欲界诸心心所,故易此名。 闻思修所立如是具三乘者:立谓成立。 谓由多闻思修,善自成立诸胜解相。 声闻、独觉及诸菩萨皆依此三为正方便,方能证得自应得义;由是故说闻思修所立如是具三乘。 然复当知,此如是言,唯显闻思修相方便决定,非三乘中都无差别。 下自地中随应广说,其义当知。 戊二、长行一者、五识身相应地,二者、意地,三者、有寻有伺地,四者、无寻唯伺地,五者、无寻无伺地,六者、三摩呬多地,七者、非三摩呬多地,八者、有心地,九者、无心地,十者、闻所成地,十一者、思所成地,十二者、修所成地,十三者、声闻地,十四者、独觉地,十五者、菩萨地,十六者、有余依地,十七者、无余依地。 如是略说十七,名为瑜伽师地。 一者五识身相应地等者:至文当释,兹不先述。 本地分中五识身相应地第一乙二、别广地摄14 丙一、五识身相应地2 丁一、征云何五识身相应地? 五识身相应地者:如下自释,总有五种说名相应。 谓自性、所依、所缘、助伴、作业。 当知此中,俱有而转是相应义。 若法自性可得,及与余法同时流转,有诸业用,如是一切总名相应。 与此相违,名不相应。 如假有法,唯假有想,都无自性、所依、所缘、助伴、作业可得,是故名心不相应法。 此相应义,翻释应知。 丁二、释2 戊一、略辨2 己一、名相应地谓五识身自性,彼所依,彼所缘,彼助伴,彼作业,如是总名五识身相应地。 己二、名五识身何等名为五识身耶? 所谓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 戊二、广显2 己一、别辨五相5 庚一、眼识摄5 辛一、自性云何眼识自性? 谓依眼,了别色。 谓依眼了别色者:此释眼识自性得名。 眼根为依,故名为眼;能了别色,复名为识。 简余不共,说此自相名为自性。 辛二、所依2 壬一、别举三依3 癸一、俱有依彼所依者,俱有依,谓眼。 癸二、等无间依等无间依,谓意。 癸三、种子依种子依,谓即此一切种子执受所依异熟所摄阿赖耶识。 彼所依者等者:此中总说眼识有三所依。 一、俱有依,谓眼。 由与眼识俱时流转,能与眼识为增上缘。 为显损益共同,此依最胜,不共余识,名俱有依。 所以者何? 于异熟中,眼根相续恒无间断。 由此义故,成为所依。 即此为依,眼识得生;眼若坏时,眼识不起。 由是应知此与眼识损益共同,成俱有依。 二、等无间依,谓意。 此即眼识无间灭者,名之为意;即过去识之异名。 由前剎那眼识灭已,后自类识无间得生,是故名为等无间依。 前后自类诸心心所,有善、不善、无记等种种差别无间灭生。 谓善心无间灭,或善心生,或不善心生,或无记心生;如是不善、无记心无间灭,各有三种心生,当知亦尔。 诸余差别,繁不具述。 以要言之,前自类识种种差别纔生灭已,中无间隔,后自类识种种差别相续而生。 前后诸心或为同分、或为异分,非一类起、非有间起、非俱时起,依此安立等无间名。 三、种子依,谓即此一切种子执受所依异熟所摄阿赖耶识。 摄大乘论说有颂言:由摄藏诸法,一切种子识,故名阿赖耶,胜者我开示。 由是当知阿赖耶义是摄藏义。 长行释云:一切有生杂染品法于此摄藏为果性故;又即此识于彼摄藏为因性故;是故说名阿赖耶识。 或诸有情摄藏此识为自我故,是故说名阿赖耶识。 今于此中说种子依,体即阿赖耶识。 为显此识能与眼识为其生因,是故说言一切种子;此即摄大乘论说于彼摄藏为因性义。 又显此识受彼眼识杂染熏习,能持彼种,是故说言执受所依异熟所摄;此即摄大乘说于此摄藏为果性义。 由是当知,此种子法望生现行,说名为因;望由熏习,转说名果。 如是因果皆依阿赖耶识而得建立,是故阿赖耶识名种子依。 如说眼识,所余诸识道理亦尔。 随其所应,下皆准知。 复次,阿赖耶识与能熏法同时同处,不即不离,成是所熏,是故说言执受所依,执受诸根和合转故。 又性坚住,一类相续,能持习气;唯是无记,无所违逆,能容习气;具此二义,成是所熏,是故说言异熟所摄,唯先业引任运起故。 壬二、略释二依2 癸一、标列如是略说二种所依。 谓色、非色。 癸二、随释2 子一、辨类眼是色,余非色。 如是略说二种所依等者:前说所依具有三种,今摄彼类,故略说二。 一、色所摄,二、非色摄。 如五蕴中,初蕴色摄,余非色摄。 此亦如是。 于所依中,眼为俱有依,色蕴所摄;意为等无间依,阿赖耶识为种子依,皆非色蕴所摄。 由是故说眼是色,余非色。 为显有色、无色法类差别,是故略说二种所依。 子二、出体3 丑一、眼眼,谓四大种所造眼识所依净色,无见有对。 眼谓四大种所造眼识所依净色无见有对者:眼是其名,色是其体。 眼名云何? 屡观众色,观而复舍,故名为眼。 如下意地释。 (陵本三卷十五页254)色体云何? 当知眼根为彼所摄。 此有多别。 为显界摄,是故说言四大种所造。 地水火风名四大种,色香味触及与身眼名此所造。 为显相摄,是故说言眼识所依净色。 皆如决择分说。 (陵本五十四卷八页4312)为显类摄,是故说言无见有对。 亦如决择分释。 (陵本六十五卷九页5180)丑二、意意,谓眼识无间过去识。 意谓眼识无间过去识者:谓此剎那眼识现行,于所行境有所了别,是名为识。 若谢灭已,无所了别,应不名识,唯可假说名过去识。 然由中无间隔,不障现识相续而生,此过去识转名为意,能与现识为依止故。 即依此义,得此意名。 丑三、一切种子识一切种子识,谓无始时来乐着戏论熏习为因所生一切种子异熟识。 一切种子识等者:此释前说种子所依。 当知即是阿赖耶识,非离阿赖耶识别有一切种子识。 前后二文,或广或略,更互影显,义乃圆满。 前文唯说一切种子,而未具言彼种子因;此文唯说是异熟识,而未具言执受所依。 由此二文前后影显,成种子依,义得圆满。 虽有释言阿赖耶识非即种子识,然非此意。 以此唯释种子依故。 摄大乘释阿赖耶识,依摄藏义,显因果别;亦依种子差别说故。 由是当知,此一切种子识,即是前说阿赖耶识。 约阿赖耶识位,说名异熟识,说名一切种子识,于教于理无相违失。 复次,阿赖耶识,先业所引,变异成熟,随所生处,于自体中能持三界余体种子,由是说言一切种子异熟识。 此一切种,且说有漏,不说无漏,是故更说无始时来戏论熏习为其生因。 云何戏论? 谓执我者三际俱行,谓我为有,或谓为无;又于诸法执有实性,或谓为异,或谓不异。 如是语言皆由不正思惟虚妄分别之所发起,能引无义,不能引义,是故说彼名为戏论。 如是戏论,无始时来爱乐味着,故名乐着。 长时串习,故名熏习。 依此熏习,彼种得生,是即所谓名言种子。 言异熟者,由业现行,彼种得生;彼种生已,渐次变异乃至成熟,是即所谓业种子。 由此名言及业种子,于现法中能生现行;现行生已,还熏彼种。 如是展转更互为因,成就流转不息道理。 为显此义,是故说言一切种子异熟识。 辛三、所缘2 壬一、出体彼所缘者,谓色,有见有对。 谓色有见有对者:此中有见,由五种相建立差别。 谓显色故,形色故,表色故,眼境界故,眼识所缘故。 有对亦由五相建立差别。 一、各据别处而安住故;二、于余色聚容受、往来等业为障碍故;三、为手足、块刀杖等所触,便变坏故;四、一切皆为诸清净色之所取故;五、一切皆为依清净色识所缘故。 如下决择分释。 (陵本六十五卷九页5181)壬二、辨类2 癸一、标多种此复多种。 癸二、略摄三2 子一、显形等三2 丑一、标列略说有三,谓显色、形色、表色。 谓显色形色表色等者:如文自释,略有三义。 第一义出体性,第二义明安立,第三义显差别。 随文可知。 丑二、随释2 寅一、别辨相3 卯一、第一义3 辰一、显色显色者,谓青、黄、赤、白、光、影[1]、明、闇、云、烟、尘、雾,及空一显色。 辰二、形色形色者,谓长、短、方、圆、麤、细、正、不正、高、下色。 辰三、表色表色者,谓取、舍、屈、伸、行、住、坐、卧,如是等色。 空一显色者:谓世间成时,诸有清净第一最胜精妙性者,成苏迷卢山。 此山成已,四宝为体,所谓金、银、颇胝、琉璃。 绕苏迷卢成七金山及四大洲。 谓南赡部洲、东毗提诃洲、西瞿陀尼洲、北拘卢洲。 如是四洲面苏迷卢,随一空中宝色显现。 如赡部洲上所见色,即琉璃宝之所显现。 余随所应,当知亦尔。 由是故名空一显色。 卯二、第二义3 辰一、显色又显色者,谓若色显了,眼识所行。 若色显了眼识所行者:此释显色得名所以。 谓青、黄、赤、白乃至空一显色,彼彼体性随一现前,有大威势,映蔽余色令不显现;唯自所现,能生眼识,成所行性,是故名为眼识所行。 辰二、形色形色者,谓若色积集长短等分别相。 若色积集长短等分别相者:此释形色得名所以。 积集而有,唯假非实,是故说言是分别相。 辰三、表色表色者,谓即此积集色,生灭相续,由变异因,于先生处不复重生,转于异处,或无间、或有间、或近、或远差别生,或即于此处变异生,是名表色。 即此积集色生灭相续等者:此释表色得名所以。 然此表色唯约身业为论,有见摄故。 色身形相有长短等种种差别,名积集色。 由业异熟剎那流转,生灭灭生,无间无断,是名生灭相续。 由造作思变异为先,于彼后时身变异转,是故此说由变异因。 身变异时,有其方所示现差别,或转趣余方,或住此方处,随心示现取、舍、屈、伸、行、住、坐、卧等相。 此示现相,于其方所或无间、或有间、或近、或远非一类起,名变异生。 如是变异,以思为因;能表示思,故名表色。 卯三、第三义3 辰一、显色又显色者,谓光、明等差别。 谓光明等差别者:此中差别,唯说光、明,及与影、闇、云、烟、尘、雾,及空一显色,故置等言。 不说青、黄、赤、白,以此四种是色自相。 余光、明等是自相中所有差别故。 唯显差别,是此所说。 是故略无青、黄、赤、白。 辰二、形色形色者,谓长、短等积集差别。 辰三、表色表色者,谓业用为依[2]转动差别。 业用为依转动差别者:前说由变异因,即此业用为依。 前说取、舍、屈、伸、行、住、坐、卧等,即此转动差别。 寅二、释异名如是一切显、形、表色,是眼所行、眼境界,眼识所行、眼识境界、眼识所缘,意识所行、意识境界、意识所缘,名之差别。 是眼所行眼境界等者:谓一切色若正现前,名眼所行。 如是眼识所行、意识所行,当知亦尔。 此所行性略有六种。 一、由所依处故;二、由自性故;三、由方故;四、由时故;五、由显了不显了故;六、由全分或一分故。 如下决择分释。 (陵本五十四卷二十二页4383)若一切色,或正现前、或已现前、或当现前,名眼境界。 如是眼识境界、意识境界,当知亦尔。 为所领取,名彼境界。 若一切色正现在前,能生眼识,成所了别,是名眼识所缘。 如是意识所缘当知亦尔。 然已现前、当现前色,亦为意识所缘,与眼识别,其义应知。 子二、好恶等三又即此色复有三种。 谓若好显色、若恶显色、若俱异显色,似色显现。 若好显色等者:此中三种好、恶、俱异,唯说显色,不说形、表。 当知形、表依显色有,非离显色别有形、表。 摄举所依,略不具说。 非由不说,谓彼为无。 如集论中亦说三种,谓妙、不妙、俱相违色。 更无分别,唯显色故。 复次,好、恶等色非实有性,唯是自心遍计所起,由是说言似色显现。 此约意识所缘,说有三种差别,不通所余眼所行等。 辛四、助伴3 壬一、出体彼助伴者,谓彼俱有相应诸心所有法。 所谓作意、触、受、想、思,及余眼识俱有相应诸心所有法。 谓彼俱有相应诸心所有法等者:谓彼眼识与诸心所有法俱时流转,同生住灭,于一所作更互相应,是名俱有相应。 即由此义,心所有法得助伴名。 心所有法众多非一,所谓作意、触、受、想、思,此五名为遍行心法,诸识生时遍俱起故。 复有所余不遍行法,随其所应,与彼眼识俱有相应,说名为余。 壬二、辨相又彼诸法同一所缘,非一行相,俱有相应,一一而转。 又彼诸法同一所缘等者:此说同行相应。 谓心心所于一所缘展转同行故。 此同行相应复有多义。 谓他性相应,非己性;不相违相应,非相违;同时相应,非异时;同分界地相应,非异分界地。 (如集论三卷九页说31,673b)如心心所相应道理,如是诸心所法更互相应,当知亦尔。 由同分界地相应,非异分界地故,说彼诸法同一所缘;然于一所缘境,有其种种行相差别而转,由是复说非一行相。 由同时相应,非异时故,说彼诸法俱有而转。 由不相违相应,非相违故,说彼诸法相应而转。 由他性相应,非己性故,说彼诸法一一而转。 壬三、释因又彼一切各各从自种子而生。 又彼一切各各从自种子而生者:如说眼识以阿赖耶识为自种子依,如是诸心所法,当知亦尔。 为显此义,说彼一切从自种生。 又彼诸法一一而转,当知自种各各差别。 辛五、作业2 壬一、略标彼作业者,当知有六种。 彼作业者当知有六种者:眼识作业有三差别。 一、了别业,此开为四;二、随转业,此摄有三;三、取果业。 依此差别,或开或合,故成六种。 壬二、别列2 癸一、初四了别业摄2 子一、初业谓唯了别自境所缘,是名初业。 唯了别自境所缘者:如说一切显、形、表色,亦是眼识境界、眼识所缘,名之差别。 除意识外,不共余识,是名自境所缘。 此了别业,不同意识遍缘一切自他境界,故置唯言。 子二、余业唯了别自相,唯了别现在,唯一剎那了别。 唯了别自相等者:如彼意识了别自相、共相;眼识不尔,唯了别自相。 又彼意识了别去来今世;眼识不尔,唯了别现在。 又彼意识剎那了别,或相续了别;眼识不尔,唯一剎那了别。 非五识身有二剎那相随俱生义故。 如下意地释。 (陵本三卷六页209)癸二、后二随转等业摄2 子一、标复有二业。 子二、列2 丑一、随转业谓随意识转、随善染转、随发业转。 丑二、取果业又复能取爱非爱果,是第六业。 复有二业等者:此说二业,即随转业及取果业。 随转业中复开为三。 一、随意识转,二、随善染转,三、随发业转。 眼识转时,由染污及善意识力所引故,从此无间有染污法或善法生。 由此道理,说彼眼识随意识转、随善染转。 如下意地释。 (陵本三卷六页212)又由意识能发善不善业,彼亦随转,由是复说随发业转。 取果业中,于人天趣有善业异熟生眼,于诸恶趣有不善业异熟生眼。 如是差别,从业所生,是名能取爱非爱果。 庚二、耳识摄4 辛一、自性云何耳识自性? 谓依耳,了别声。 辛二、所依2 壬一、举依3 癸一、俱有依彼所依者,俱有依,谓耳。 癸二、等无间依等无间依,谓意。 癸三、种子依种子依,谓一切种子阿赖耶识。 壬二、出体2 癸一、耳耳,谓四大种所造耳识所依净色,无见有对。 癸二、意等意及种子,如前分别。 耳识自性等者:此中自性及彼所依,随应当知如前分别。 鼻、舌、身识,下皆准释。 辛三、所缘3 壬一、出体性彼所缘者,谓声,无见有对。 壬二、辨种类2 癸一、出多种此复多种。 如螺贝声、大小鼓声、舞声、歌声、诸音乐声、俳戏叫声、女声、男声、风林等声、明了声、不明了声、有义声、无义声、下中上声、江河等声、斗诤諠杂声、受持演说声、论议[3]决择声。 如是等类,有众多声。 如螺贝声至有众多声者:此中螺贝乃至俳戏叫声,十种声摄。 女声、男声、风林等声,七种声摄。 等言,等取丛声。 明了声、不明了声,二种声摄;即了义声、不了义声。 有义声、无义声,八种声摄。 四圣言声,名有义声;四非圣言声,名无义声。 下中上声、江河等声,此亦七种声摄。 下恶趣声,是名下声;中人趣声,是名中声;上天趣声,是名上声。 江河等者,等取鸟声、兽声。 斗诤喧杂声乃至论议决择声,六种声摄。 如下自释。 (陵本三卷十二页244)癸二、略三种2 子一、初三种2 丑一、标列此略三种。 谓因执受大种声、因不执受大种声、因执受不执受大种声。 丑二、料简初唯内缘声,次唯外缘声,后内外缘声。 因执受大种声等者:地水火风名四大种。 此为依因,遍生造色,得大种名。 今依大种有三差别,是故建立成三种声。 谓若大种内身所摄,为阿赖耶识之所执受,是名执受大种;以此为因,声现前起,名因执受大种声。 若诸大种外器所摄,不为阿赖耶识之所执受,是名不执受大种;以此为因,声现前起,名因不执受大种声。 若以执受不执受二种大种为因之所生声,名因执受不执受大种声,如下自释。 初唯内缘声者,谓如斗诤喧杂声等;次唯外缘声者,谓如风林声等;后内外缘声等者,谓如螺贝声等。 子二、后三种此复三种。 谓可意声、不可意声、俱相违声。 壬三、释异名2 癸一、约彼相辨又复声者,谓鸣、音、词、吼表彰语等差别之名。 癸二、约根识辨是耳所行、耳境界,耳识所行、耳识境界、耳识所缘,意识所行、意识境界、意识所缘。 辛四、助伴及业助伴及业,如眼识应知。 谓可意声等者:此亦唯说意识所缘,如前眼识所分别义。 鼻、舌、身识三所缘相皆应准知。 庚三、鼻识摄4 辛一、自性云何鼻识自性? 谓依鼻,了别香。 辛二、所依2 壬一、举依3 癸一、俱有依彼所依者,俱有依,谓鼻。 癸二、等无间依等无间依,谓意。 癸三、种子依种子依,谓一切种子阿赖耶识。 壬二、出体2 癸一、鼻鼻,谓四大种所造鼻识所依净色,无见有对。 癸二、意等意及种子,如前分别。 辛三、所缘3 壬一、出体性彼所缘者,谓香,无见有对。 壬二、辨种类3 癸一、标此复多种。 癸二、列谓好香、恶香、平等香,鼻所齅知根、茎、华、叶、果实之[4]香。 癸三、结如是等类,有众多香。 鼻所齅知根茎华叶果实香者:此显五种香摄。 谓根香、茎香、叶香、华香、果香,如下意地说。 (陵本三卷十三页246)壬三、释异名2 癸一、约彼相辨又香者,谓鼻所闻、鼻所取、鼻所齅等差别之名。 癸二、约根识辨是鼻所行、鼻境界,鼻识所行、鼻识境界、鼻识所缘,意识所行、意识境界、意识所缘。 辛四、助伴及业助伴及业,如前应知。 庚四、舌识摄4 辛一、自性云何舌识自性? 谓依舌,了别味。 辛二、所依2 壬一、举依3 癸一、俱有依彼所依者,俱有依,谓舌。 癸二、等无间依等无间依,谓意。 癸三、种子依种子依,谓一切种子阿赖耶识。 壬二、出体2 癸一、舌舌,谓四大种所造舌识所依净色,无见有对。 癸二、意等意及种子,如前分别。 辛三、所缘3 壬一、出体性彼所缘者,谓味,无见有对。 壬二、辨种类2 癸一、标此复多种。 癸二、列谓苦、酢、辛、甘、咸、淡、可意、不可意、若舍处所,舌所尝。 可意不可意若舍处所舌所尝者:此显所缘三种差别。 非可意非不可意,名舍处所。 于此处所不生贪恚,住无记故。 壬三、释异名2 癸一、约彼相辨又味者,谓应尝、应吞、应啖、应饮、应舐、应吮、应受用,如是等差别之名。 癸二、约根识辨是舌所行、舌境界,舌识所行、舌识境界、舌识所缘,意识所行、意识境界、意识所缘。 辛四、助伴及业助伴及业,如前应知。 庚五、身识摄4 辛一、自性云何身识自性? 谓依身,了别触。 辛二、所依2 壬一、举依3 癸一、俱有依彼所依者,俱有依,谓身。 癸二、等无间依等无间依,谓意。 癸三、种子依种子依,谓一切种子阿赖耶识。 壬二、出体2 癸一、身身,谓四大种所造身识所依净色,无见有对。 癸二、意等意及种子,如前分别。 辛三、所缘3 壬一、出体性彼所缘者,谓触,无见有对。 壬二、辨种类2 癸一、多种此复多种。 谓地、水、火、风、轻性、重性、滑性、涩性、冷、饥、渴、饱、力、劣、缓、急、病、老、死、痒、闷、粘、疲、息、软、怯[5]、勇,如是等类,有众多触。 地水火风乃至怯勇者:此中所触,初四大种是实有性;所余造色轻性、重性,乃至怯、勇,当知即于大种分位假施设有。 下决择分广释其相。 (陵本五十四卷八页4316)癸二、三种此复三种。 谓好触、恶触、舍处所触,身所触。 壬三、释异名2 癸一、约彼相辨又触者。 谓所摩、所触、若硬、若软、若动、若暖,如是等差别之名。 癸二、约根识辨是身所行、身境界,身识所行、身识境界、身识所缘,意识所行、意识境界、意识所缘。 辛四、助伴及业助伴及业,如前应知。 己二、总显相应2 庚一、料简识生2 辛一、生因缘2 壬一、举眼识2 癸一、简不生复次,虽眼不坏,色现在前,能生作意若不正起,所生眼识必不得生。 癸二、显得生要眼不坏,色现在前,能生作意正复现起,所生眼识方乃得生。 壬二、例余识如眼识生[6],乃至身识,应知亦尔。 虽眼不坏至应知亦尔者:此中诸义,如下意地释。 (陵本三卷五页204)辛二、生随转2 壬一、举眼识2 癸一、初三心3 子一、标复次,由眼识生,三心可得。 子二、列如其次第,谓率尔心、寻求心、决定心。 子三、释初是眼识,二在意识。 癸二、后二心2 子一、染净心决定心后方有染净。 子二、等流心此后乃有等流眼识善不善转。 而彼不由自分别力,乃至此意不趣余境,经尔所时,眼意二识或善或染,相续而转。 壬二、例余识如眼识生,乃至身识,应知亦尔。 由眼识生三心可得至应知亦尔者:眼识生已,从此无间,必意识生。 从此无间,或时散乱,或耳识生,或五识中随一识生。 若不散乱,必定意识中第二决定心生。 此中且约意识生无散乱为论,是故说言由眼识生,三心可得。 初一剎那名率尔心,此是眼识;次二剎那名寻求心及决定心。 当知若意识生,或时散乱,则不定尔。 显非决定,置可得言。 由彼意识起寻求心及决定心,随尔所时分别境界,此后乃有染污或善法生,由是此言决定心后方有染净。 即由染污及善意识力所引故,从此无间,于眼识中,染污及善法生,是故此言此后乃有等流眼识善不善转。 然彼眼识善不善转,唯由意识分别所引,是故此言不由自分别力。 自唯随境势力任运而转,无分别故;即此剎那,名染净心。 从此以后,乃至此意不趣余境,眼意二识或善或染,相续而转;即此剎那,名等流心。 如眼识生,余识亦尔。 如下意地释。 (陵本三卷六页210)庚二、喻所依等2 辛一、如行旅喻复次,应观五识所依,如往余方者所乘。 所缘,如所为事。 助伴,如同侣。 业,如自功能。 辛二、如居家喻复有差别。 应观五识所依,如居家者家。 所缘,如所受用。 助伴,如仆使等。 业,如作用。 应观五识所依等者:此中为显五识有其自性,乃至作业和合而转名相应义。 故举二喻示其差别。 如文可知。 本地分中意地第二之一丙二、意地2 丁一、结前生后已说五识身相应地。 云何意地? 丁二、正广分别2 戊一、正明意相2 己一、标列此亦五相应知。 谓自性故,彼[7]所依故,彼所缘故,彼助伴故,彼作业故。 云何意地等者:此云意地,摄一切识。 依思量义,转得意名。 如说意处具摄诸识,此亦如是,总名意地。 然此不说意相应者,随应当知此相应相偏说意识,不说一切。 下所依中,当广其义。 己二、随释5 庚一、自性3 辛一、征云何意自性? 辛二、列谓心、意、识。 云何意自性谓心意识者:此三差别如下自释。 然非一一不通一切;约胜功能,故差别说。 问:五识相应前文已显,何故此中复更宣说? 答:五识粗显,前已别说,然意未尽,今意地摄。 如下广释色聚心心所品,非不兼说五识相应。 由是当知,此云意地,摄一切识。 辛三、释3 壬一、心心,谓一切种子所随依止性、所随依附依止性;体能执受,异熟所摄阿赖耶识。 心谓一切种子所随依止性等者:积集名心,体即阿赖耶识。 由阿赖耶积集诸法一切种子,依此义故,偏得心名。 一切种子略有二别。 一、一切一切,二、少分一切。 一切一切者,谓漏无漏诸法种子皆悉具足;少分一切者,谓唯有漏诸法种子。 如下释言:此一切种子识,若般涅槃法者,一切种子皆悉具足。 不般涅槃法者,便阙三种菩提种子。 此中一切,应如是知。 随阿赖耶之所生处,自体之中,皆为余体有漏种子之所随逐。 是故欲界自体中,亦有色、无色界一切种子。 如是色界自体中,亦有欲、无色界一切种子。 无色界自体中,亦有欲、色界一切种子。 如下自说。 (陵本二卷[8]一页101)由是此言所随依止性。 亦为般涅槃法无漏种子之所依附,由是此言依附依止性。 摄大乘说:此是出世心种子性,随在一种所依转处,寄在异熟识中,与彼和合俱转,犹如水乳。 此与阿赖耶识相违,非阿赖耶识所摄。 是故阿赖耶识虽是彼依止性,然但依附,随彼俱转,是名所随依附依止性。 如是二种所依止性,当知其体即是阿赖耶识。 由彼执受所依,说彼为能执受;由彼唯先业引,说名异熟所摄。 具有此义,方成一切种子所随依止性、所随依附依止性。 是故作如是说。 壬二、意意,谓恒行[9]意,及六识身无间灭意。 意谓恒行意及六识身无间灭意者:思量名意,前已略说。 恒审思量,名恒行意,体即末那。 思量义胜,偏得意名。 又为依止,亦名为意,体即无间过去识,是名无间灭意。 以理而言,心、意具有,如成唯识广辩其相。 今约粗显,唯号六识,所谓眼识乃至意识,名六识身无间灭意。 壬三、识识,谓现前了别所缘境界。 识谓现前了别所缘境界者:了别名识,义通一切,然前六识了别义显,偏得此名。 若彼境界能生于识,如是境界方成所缘,是名所缘境界。 彼能缘心于此了别正现行时,名为现前,此名为识。 若入过去及在未来,皆不名识,不现前故。 为简此义,故作是说。 庚二、所依2 辛一、等无间依彼所依者,等无间依[10],谓意。 辛二、种子依种子依,谓如前说一切种子阿赖耶识。 彼所依者等者:前自性中举心、意、识,显此意地遍通一切,今此所依及下所缘、助伴、作业,理亦应通一切识有。 然此论中唯说前六识身,不说心、意有相应义。 如下有言:此中显由五法,六识身差别转,乃至广说,可为证明。 由是当知,此所说义是隐密说,非是了义。 是故于此所依及下所缘、助伴、作业,皆唯偏约意识为论。 如文自显。 复次,此所依中,不说意识有俱有依,然理非无。 成唯识说,彼俱有依即末那识。 今略不说。 此亦同前,不更分别心、意道理应知。 庚三、所缘2 辛一、通缘一切彼所缘者,谓一切法,如其所应。 彼所缘者谓一切法等者:此中所缘,唯约意识,已如前说。 今于此中略别为二。 一、共五识,二、不共五识。 总此二种名一切法。 在五识中,随自所缘,或名为色,或名声香味触。 今此意识,于彼一切皆能遍缘,转得法名。 如说法处、法界,此亦如是。 然复当知,于共所缘非定俱起。 随眼识俱,则缘色境;乃至随身识俱,则缘触境;或复五识同时俱起,则一切境皆为所缘。 决择分说:若于尔时一眼识转,即于此时唯有一分别意识,与眼识同所行转;若于尔时二、三、四、五诸识身转,即于此时唯有一分别意识,与五识身同所行转。 (陵本七十六卷二页5815)由是此说如其所应。 辛二、别缘不共若不共者,所缘即受想行蕴、无为、无见无对色、六内处,及一切种子。 若不共者至一切种子者:此说不共五识所缘,略有五别。 一、受想行蕴,二、无为,三、无见无对色,四、六内处,五、一切种子。 由彼意识遍能了别自相、共相,及变相缘有无、假实等法,是故略说五不共法。 此中唯说受想行蕴,不说识蕴,于六内处意处摄故。 无为有八,谓虚空,非择灭,择灭,善、不善、无记法真如,不动,想受灭,如下自列。 (陵本三卷十四页252)唯有为灭之所显故,名为无为。 无见无对色有五相别。 一、因缘故;二、据处所故;三、显现故;四、无变异故;五、所缘故。 下决择分广释其相。 (陵本六十五卷十页5182)此色蕴中一分所摄,自心分别之所起故。 十二处中,眼处乃至意处,名六内处。 诸法种子,名一切种。 如是等类,皆为意识之所缘境。 或现量缘,或变相起,不与五识俱转,故名不共。 庚四、助伴3 辛一、出体性彼助伴者,谓作意、触、受、想、思,欲、胜解、念、三摩地、慧,信、惭、愧、无贪、无瞋、无痴、精进、轻安、不放逸、舍、不害,贪、恚、无明、慢、见、疑,忿、恨、覆、恼、嫉、悭、诳、谄、憍、害,无惭、无愧,惛沈、掉举、不信、懈怠、放逸、邪欲、邪胜解、忘念、散乱、不正知,恶作、睡眠、寻、伺,如是等辈俱有相应心所有法,是名助伴。 彼助伴者等者:此中作意、触、受、想、思,是名遍行心所,遍一切处、一切地、一切时、一切生故。 欲、胜解、念、三摩地、慧,是名别境心所,于各别境随顺生故。 信、惭、愧、无贪、无瞋、无痴、精进、轻安、不放逸、舍、不害,名善心所,由对治染差别转故。 贪、恚、无明、慢、见、疑,是名根本烦恼心所,所余烦恼从此生故。 忿、恨、覆、恼,乃至睡眠、寻、伺,名随烦恼心所,此随根本烦恼生故,随应当知是彼分故、彼品类故、彼等流故。 如是等类一一差别,决择分中广释其相。 (陵本五十五卷二页4395)此诸心所,如其所应,与彼意识俱有相应,故名助伴。 辛二、释俱有同一所缘,不[11]同一行相,一时俱有,一一而转,各自种子所生。 同一所缘等者:如前眼识助伴中解。 辛三、释相应更互相应,有行相,有所缘,有所依。 有行相有所缘有所依者:此显心心所法诸差别名。 由心心所于一所缘作无量种差别行相转故,名有行相。 由有所取,此方得生,若无所取,则不生故,名有所缘。 由一种类,托众所依差别转故,名有所依。 虽有为法无无依者,然非此中所说依义,唯恒所依为此量故,如下决择分说。 (陵本五十五卷四页4402)庚五、作业2 辛一、约通相辨4 壬一、能了别2 癸一、初业彼作业者,谓能了别自境所缘,是名初业。 谓能了别自境所缘者:此中自境,谓一切法。 若共五识、不共五识,一切皆为意识之所缘故,得此境名。 癸二、余业复能了别自相、共相。 复能了别自相共相者:谓于有法了知有相,于有相中复有自相、共相差别。 自相有法略有三种。 一、胜义相有,二、相状相有,三、现在相有。 共相有法亦有五种。 一、种类共相,二、成所作共相,三、一切 发布时间:2025-09-12 08:53:32 来源:藏经阁 链接:https://www.vipfo.com/article/1459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