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佛教以孝为本论 内容: 孝之为道,其大无外。 经天纬地,范圣型贤。 先王修之以成至德,如来乘之以证觉道。 故儒之孝经云,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 佛之戒经云,孝顺父母师僧三宝,孝顺至道之法,孝名为戒,亦名制止。 是世出世间,莫不以孝为本也。 奈何世俗凡情,只知行孝之显迹,不知尽孝之极致。 每见出家释子,辄随己臆见,肆其谤讟,谓为不孝父母,与荡子逆徒无异。 不知世法重孝,出世间法亦无不重孝。 盖世之所谓孝者,有迹可循者也。 释氏之所谓孝者,略于迹而专致力于本也。 有迹可循者,显而易见。 专致力于本者,晦而难明。 何以言之,儒者服劳奉养以安其亲,孝也。 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其亲,大孝也。 推极而论,举凡五常百行,无非孝道发挥。 故礼之祭义云,断一树,杀一兽,不以其时,非孝也。 故曰孝悌之道,通于神明,光于四海也。 论孝至此,可谓至矣尽矣,无以复加矣。 然其为孝,皆显乎耳目之间,人所易见。 惟我释子,以成道利生为最上报恩之事。 且不仅报答多生之父母,并当报答无量劫来四生六道中一切父母。 不仅于父母生前而当孝敬,且当度脱父母之灵识,使其永出苦轮,常住正觉。 故曰释氏之孝,晦而难明者也。 虽然,儒之孝以奉养父母为先者也。 若释氏辞亲出家,岂竟不顾父母之养乎。 夫佛制,出家必禀父母。 若有兄弟子侄可托,乃得禀请于亲,亲允方可出家,否则不许剃落。 其有出家之后,兄弟或故,亲无倚托,亦得减其衣之资,以奉二亲。 所以长芦有养母之芳踪。 (宋长芦宗赜禅师,襄阳人,少孤,母陈氏鞠养于舅家,及长,博通世典,二十九岁出家,深明宗要,后住长芦寺,迎母于方丈东室,劝令念佛求生净土,历七年,其母念佛而逝,事见净土圣贤录,)道丕有葬父之异迹。 (道丕,唐宗室,长安人,生始周岁,父殁王事,七岁出家,年十九,世乱谷贵,负母入华山,自辟谷,乞食奉母,次年往霍山战场,收聚白骨,虔诵经咒,祈得父骨,数日父骨从骨聚中跃出,直诣丕前,乃掩余骨,负其父骨而归葬焉,事见宋高僧传,)故经云,供养父母功德,与供养一生补处菩萨功德等。 亲在,则善巧劝谕,令其持斋念佛求生西方。 亲殁,则以己读诵修持功德,常时至诚为亲回向。 令其永出五浊,长辞六趣。 忍证无生,地登不退。 尽来际以度脱众生,令自他以共成觉道。 如是乃为不与世共之大孝也。 推极而论,举凡六度万行,无非孝道扩充。 故梵网戒经,一一皆言应生慈悲心,孝顺心。 又云,若佛子以慈悲心,行放生业。 一切男子是我父,一切女人是我母,我生生无不从之受生。 故六道众生,皆是我父母。 而杀而食者,即是杀我父母。 因兹凡所修持,皆悉普为法界众生而回向之。 则其虑尽未来际,其孝遍诸有情。 若以世孝互相校量,则在迹不无欠缺,约本大有余裕矣。 惜乎不见此理者,不谓之为妄诞,便谓之为渺茫。 岂知竖穷三际,横遍十方,佛眼圆见,若视诸掌也。 人家欲兴。 必由家规严整始。 人家欲败。 必由家规颓废始。 发布时间:2024-03-24 08:45:39 来源:藏经阁 链接:https://www.vipfo.com/article/19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