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金刚经讲义 威仪寂静分第二十九 内容: 金刚经讲义 威仪寂静分第二十九金刚经讲义 威仪寂静分第二十九 金刚经讲义威仪寂静分第二十九 江味农居士著 (辛)此科分二:(壬)初,泯相入体;次,结成不生。 (壬)初,又三:(癸)初,约圣号明离去来;次,约尘界明离一多;三,约我见明离亦离。 (癸)初,又二:(子)初,斥凡情;次,释正义。 (子)初,斥凡情。 【‘须菩提! 若有人言,如来若来若去若坐若卧,是人不解我所说义。】 诸法空相句,是大乘法印。 不来不去等句,莫非法印。 法印者,一切法皆可以此义印定之之谓。 今不过约如来圣号明之,以示例耳。 须知来去等,皆是对待之事相。 欲证绝对体者,必当泯诸对待,空其虚相。 何以故? 一切法性,本来非相故。 此约性体以明诸法本来空相也。 若约修功言诸法空相者,谓空其诸法之相也。 即泯相入体之意。 如来本性德之称。 乃此人执著来字,则有来必有去矣。 既有来去,复联想到坐卧。 此明倘著一相,必致愈引愈多,万相纷纭,永永不得清净。 以示读经闻法,不可著文字相也。 此人完全门外,闻称如来,心中遂俨若有一来去,以及行住坐卧等,相相不一。 四若字,形容其心逐相而转,起灭不停。 恍若有睹,神情如画。 作此言者,是以凡情测圣境,全未了解如来之义。 故曰是人不解我所说义。 我字指如来,谓不解如来二字所明之义也。 亦可指佛。 佛所说法,无往而非令人离相证性。 乃至语言文字,皆不可执。 此人全不知性,著于名言。 是于佛说之义,毫无领会。 故曰不解我所说义。 呵斥此人不解,正欲一切人深解空相之义趣也。 (子)次,释正义。 【‘何以故? 如来者,无所从来,亦无所去,故名如来。】 如来即是法身。 法身常住不动。 无所谓来去也。 法身遍一切处,亦无需乎来去也。 其见有来去者,乃应化身耳。 此身是缘生法。 谓随众生机感之缘而生起者也。 换言之,即谓此示现之身,皆自众生眼中视之云然耳,如来固未尝动也,此之谓缘生。 何以明其然耶? 试思佛既示现矣。 众生何故有见,有不见? 何故有时见,有时不见? 盖得见与否,皆视众生之心如何。 心净则佛现矣,遂名之曰来。 心浊则佛隐矣,因名之曰去。 心净心浊,全由众生。 故应化身之隐现,亦全由众生。 故曰随缘生起也。 然而有缘亦必有因,其因为何? 前所谓慈善根力及成就二智是。 所以随感即现,并不起心作念;所以虽随方示现,而若无其事,法身之不动自若,初不住于来去之相也。 然虽法身不动,而恒常示现应化身,从不断绝。 亦不住于不动之体也。 是之谓如如不动。 明其虽如如,而是不动的;虽不动,而是如如的。 故虽见有来去,实则不来不去;虽不来不去,无妨见有来去。 此中曰:无所从来,亦无所去。 非谓毕竟无来去也。 是说来亦无处,去亦无处。 两所字最要。 无所者,无处也。 形容法身本遍一切处,岂更有来处去处乎? 既是来去而无来去之处。 可见虽来去,而实未尝来去。 乃未尝来去,而现有来去耳。 此意即是住而无住,无住而住。 乃离相之极致。 何以故? 来去与不来去之相俱离,故曰极致也。 总之,来去是从不来不去上见,不来不去是从来去上见。 不但离尽有相之相,并离尽无相之相矣。 盖真如,实相,本来如是。 真如者,无可遣,名真,亦无可立,名如也。 实相者,虽无相,而亦无不相也。 所以结之曰:故名如来。 名者,假名。 不但来是假名。 如亦是假名也。 何以故? 真如而曰来,即谓其不住涅槃。 盖真如之体本不动,而今曰来。 然则所谓如者,名而已矣。 实不住于不动之真如也。 既来矣,而曰如。 即谓其不住生死。 盖来去之相为生灭,而今曰如。 然则所谓来者,亦名而已矣。 实不住于生灭之来去也。 总以明其无我之极,随感斯应,缘会则现,毫无容心而已。 毫无容心者,一念不生之谓也。 念且未生,心何尝动哉。 此科虽是约法身以明义。 实则二身之义,亦已兼明。 善通达者,便当返观自己五蕴色身,虽有来去。 而本具之佛性,实不来不去。 便从来去皆不上契入。 彼来去之相,何足置念哉。 迨至契入性体,则任其来去现相,可也。 更何必置念哉。 则不执不断,遮照同时矣。 念佛人尤当通达此理。 须知弥陀来接,而初未尝来也。 往生西方,而亦未尝去也。 然虽未尝来去,亦何妨现来现去。 何以故? 不来不去者,理体也。 有来有去者,事相也。 理事从来不二,性相必须圆融。 故尽管不来不去,不碍有来有去;尽管有来有去,其实不来不去。 最要紧者,即是来去要在不来不去上体认;不来不去即在来去上做出。 此是念佛求生之要诀。 得此要诀,决定往生,且决定见佛。 孰谓修净土无须学般若,且疑般若妨碍净土乎? 更有要义,须彻底了解者。 夫相,依性而现者也。 性,由相而彰者也。 性相二者,一表一里,从不相离者也。 然则佛经令人离相何耶? 当知所谓离者,非谓断灭,但不应取耳。 夫性相二者,既是一表一里而不能离。 然则独不应取相,何耶? 当知此因凡夫自无始来,只知认相,逐相而转。 于是我人、彼此、高下、厚薄、精粗、美恶种种对待之相,迭起繁兴,牵枝带叶,相引愈多。 遂致分别执著,因之而日甚。 我见因之而日深。 贪嗔三毒等烦恼,因之而继长增高。 乃至造业无穷,受苦无边。 今欲救之,须断三毒。 欲断三毒,须除我见。 欲除我见,须不分别执著。 而欲不分别执著,则须离相。 故离相云者,意在除其分别执著之我见耳。 非谓毕竟离也。 故曰不取非法相。 又曰不说断灭相。 即是显示离相之真实义,使不致于误会也。 总之,离相者,为令回光返照以证性也。 性既证得,正须现相。 然欲证果后,不沈空滞寂。 又须修因时,观空而不偏空。 此所以既令不取,复令不灭,两边不著耳。 且佛理、佛说,无不圆妙。 虽只说不取相,其实已通于性。 何以言之。 一有所取,便成为相而非性矣。 故二乘偏于性边,佛则呵斥之曰:沈空滞寂,未能见性。 盖曰沈、曰滞,即形容其取著之相也。 沉滞之相现,不沉滞之性隐矣。 故曰未见性也。 所以不取相一语,贯彻二边,当如是领会也。 至如此中,不曰有来去,亦不曰无来去。 但曰无所从来,亦无所去。 双照二边,尤为圆融。 何以故? 若定说有来去,则偏于相边矣。 若定说无来去,又偏于非相边矣。 今如是双照二边而说,正显性相双融之义也。 性相双融,便是平等一如也。 又如如来一名,虽以称法身,其实已含有二身。 不然,来字无所属矣。 所以即此名称,已足显明虽有三数,而非三体之义。 前约如字明义,则通于诸法边,而曰诸法如义。 今约来字明义,则通于不来不去边,而曰无所从来,亦无所去。 此皆世尊苦口婆心,教导学人于佛说之一切法,皆当如是了解。 便能通达乎性相一如,法界平等也。 何以故? 若了解得虽不来不去,而现有来去。 可知法身常现报化等身,而不断绝。 所以修因时,不应断灭相也。 若了解得虽现有来去,而实未尝来去。 可知报化等身,不能离法身而别有。 所以修因时,不应执著相也。 了解乎此,则前来不应取法,不应取非法,以及即非是名等义,皆可彻底了然矣。 而若见诸相非相,则见如来之义,亦由是而通达矣。 盖如而来,即不灭相之谓也。 来而如,即不著相之谓也;而若见诸相非相者,意谓即诸相而见其非相,便是不著不灭,便与如来之义相应,故能见如来也。 且如而来,乃是不著时便不灭;来而如,乃是不灭时仍不著。 所以不住涅槃,不住生死,是同时的。 是一无所住的。 故行人应生无所住心,若心有住则为非住也。 若能如是了解而通达之。 则性也、相也、一切分别、一切执著,自然化除。 自然无念。 自然无有挂碍颠倒。 故曰:行深般若波罗蜜多时,能度一切苦。 一切行人,若领会得此科之义。 应观一切对待之相,既不能离绝待之性而别有。 而绝待之性,亦未尝离对待之相而独存。 便当于日常一切对待之事相上,虽无妨随缘而行。 却不可随缘而转。 此意即是缘应了者,得机便了,不与纠缠。 缘应结者,亦无妨结,但不攀缘。 果能如是二六时中,勤勤观照,密密勘验。 心把得定,脚立得牢。 自不为相所缚,而泯相入体矣。 此是学人第一著功夫。 便是随顺真如。 便是直指向上。 所谓泯相者,泯是融义,非谓断灭,即不著不断是也。 所谓入体者,谓契入性体。 相融便是契体,非别有体也。 何以故? 性体本来无相无不相故。 是之谓诸法空相。 空乃第一义空,即是空而不空,不空而空。 所谓但空其相,而不坏诸法。 果能如是,则任他万相纷乘,自不为其所动。 以上所说,皆是从此诸法空相起修之方便。 有深有浅,其法不一。 而仍可一贯。 且所谓浅者,亦无浅非深。 不可闻其浅而忽之也。 听有缘人随己意取行之。 大有受用,决不相赚。 发布时间:2024-04-22 12:45:14 来源:藏经阁 链接:https://www.vipfo.com/article/29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