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因果历然 内容: ◎ 妙 喜懒庵曰:律中云:僧物有四种:一者常住常住。 二者十方常住。 三者现前常住。 四者十方现前常住。 且常住之物,不可丝毫有犯,其罪非轻。 先圣后圣,非不丁宁。 往往闻者未必能信,信者未必能行。 山僧或出或处,未尝不以此切切介意,犹恐有所未至。 因述偈以自警云:十方僧物重如山,万劫千生岂易还。 金口共谈曾未信,他年争免铁城关。 人身难得好思量,头角生时岁月长。 堪笑贪他一粒米,等闲失却半年粮。 【译文】庵道枢和尚说:律藏中说僧物分有四种:一、常住常住,指众僧共有的不动产,如房舍田园树木杂物等,这些僧物只供本寺院众僧受用,不许分卖。 二、十方常住,指寺中供僧已成熟的食物,十方来的僧人皆有分。 故《善见律》中说,不打钟食,犯偷盗罪。 三、现前常住,壁如施主指定供养于此寺中现前僧众所受用的物品。 四、十方现前常住,指亡僧的遗物,未作羯磨前,十方来的现前僧众皆有分,已作羯磨后才来则无分。 凡属此四种常住的僧物,不可有丝毫的侵犯。 若稍有侵犯,其罪不轻。 关于此事,历代佛祖无不再三叮咛告诚,但许多人听了往往未必能信,即使相信了也未必能依教奉行。 我平时无论行脚或住寺,总是切切谨记于心,犹恐有时不能做到完全清净,所以我就作了一首偈以警诫自己,偈云:十方僧物重如山,万劫千生岂易还。 金口共谈曾未信,他年争免铁城关。 人身难得好思量,头角生时岁月长。 堪笑贪他一粒米,等闲失却半年粮。 演莲法师注译 摘自《禅林宝训》 发布时间:2024-06-07 08:31:45 来源:藏经阁 链接:https://www.vipfo.com/article/43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