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人间胜事 无如念佛 内容: ◎ 印 光《譬喻经》云:昔有夫妻二人,祷天求子,妇即怀娠,生四种物:一旃檀米斗,二甘露蜜瓶,三珍宝锦囊,四七节神杖。 其人叹曰:吾本求子,何用此物? 天神问曰:汝欲得子何为? 其人曰:吾欲得子,将来望其养育耳。 神曰:斗中之米,取之复盈;甘露瓶中,能消百病;珍宝之囊,用之不竭;七节神杖,以备凶暴。 人间孝子,岂能如是? 其人大喜,遂至殷富。 后他国闻之,遣兵往夺,其人擎杖,飞行击退,保之终身。 世人孜孜汲汲,无暇修行者,不过为妻子耳。 然妻子纵极趋奉,安能若此四物哉! 至于往生西方,则超生死,万福庄严,所求如意,又岂四物之所可比哉! 故天上人间,第一胜事无如念佛。 清光绪二三年,北方数省大旱,有蔚州僧莲某者,于村外小庙中住,有山东饥民突来,喊肚饥,要吃饭,僧云:我饭已吃过,无有余者。 其人要更急,僧云:我为汝另煮点。 其僧日课六万佛号。 口虽许煮,欲将此一串珠掐完。 其人意谓不与我煮,遂执斧,用背向头一打,僧遂跌倒,其人以挖煤铁勺,挖两勺脑肉,倒于煤中而去。 其僧昏迷,不知人事。 遂到钟前,急撞数十下。 村中凡有官事,以撞钟为号令,遂通来庙中,见僧仍卧被打之处,血流滂沱。 而从屋至钟前,来去皆流有血迹。 按之,犹有气,因扶起唤醒,云:被饥民所打。 遂去数十人四路追之,其人被执,愿为偿命,拉至庙中,僧曰:我与彼前生定规有怨,彼今打我,诸君又难为他,岂不是令我白受打? 不但宿怨不能解,更结新怨,我吃不起此亏,我尚有一千钱,与他令去。 其僧之顶遂长合,而且仍复如平人之坚硬。 但全顶无一毛,而周围俱有伤痕,亦异矣哉。 光绪十三年,(光)与其师弟莲如,由红螺山朝五台,回至其僧庙中,时已六十余矣,面目奕奕有光,一望即知其为有道之士也。 莲如师指其顶,而为(光)言之。 附之于此,以为启信之助。 民国十一年,释印光记。 摘自《西归直指》 发布时间:2024-08-26 08:19:24 来源:藏经阁 链接:https://www.vipfo.com/article/61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