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逆喻 内容: (术语)谓由果推因,由末究本之喻法。 例如大海有本谓大河,大河有本谓小河,小河有本谓大池等。 八喻法之一。 见涅槃经二十九,三藏法数三十二。 发布时间:2025-07-02 08:26:17 来源:藏经阁 链接:https://www.vipfo.com/book/1127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