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带行 内容: 即伴随宾客、尊宿而行之意。 带行之僧及行者,称为带行僧行;又带行侍者,称为带行小师;带行之知事僧,称为带行知事。 敕修百丈清规卷二(大四八·一一二三中):“若法嗣到寺煎点,令带行知事到库司会计。 ” p4521 发布时间:2025-09-03 08:36:16 来源:藏经阁 链接:https://www.vipfo.com/book/1253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