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恶 内容: (一)梵语 pāpa,巴利语同。 为三性之一。 相对于“善”、“无记”,与“不善”(梵 aku? ala,巴 akusala)同义。 即能招感苦果或可厌毁之不善法,及恶思之所作。 其性质包括违理背法、违损自他、与贪瞋等烦恼相应、能障害圣道等。 俱舍论卷十六(大二九·八四中):“由此能感非爱果故,是聪慧者所诃厌故,此行即恶,故名恶行。 ”即表此意。 善(巴 pua),即所有善界之善行。 反之,“恶”则为破坏人伦秩序之一切品格、心意与行为。 据经集(巴 Suttanipāta)四○七偈所载,世尊之出家,即为远离由身所造之恶业,舍弃由口所造之恶行,而过清净之生活,故恶业、恶行实与人类生活有密切关系。 除身、口所造之恶行外,后世更增加意识所造之恶业,而有“身三、口四、意三”等十种恶业,金光明最胜王经梦见金鼓忏悔品即谓(大一六·四一二中):“身三语四种,意业复有三;系缚诸有情,无始恒相续;由斯三种行,造作十恶业。 ” 十恶业即指杀生、偷盗、邪淫、妄语、两舌、恶口、绮语、贪欲、瞋恚、邪见,常与害母、害父、害阿罗汉、破僧、恶心出佛身血等五逆罪并提。 无量寿经之成书年代早于金光明经,故仅说杀、盗、邪淫、妄语、饮酒等五恶,此即五戒之由来。 盖佛教关于恶业之说法,由来已久,称此等破坏人伦秩序之行为为恶业,系原始佛教乃至大乘佛教之一贯思想。 [菩萨璎珞本业经卷下、大毗婆沙论卷一一二、俱舍论卷十四、卷十六、法界次第初门卷上、大乘义章卷七](参阅“不善”994、“善”4873) (二)悉昙字 (ah)。 又作痾、恶、阿。 或称涅槃点。 为悉昙十二摩多之一,五十字门之一。 在阿字五转中,为第四转,即于无转之阿字旁加涅槃点者。 大日经疏卷十四(大三九·七二四上):“若阿字傍加二点,即是菩提心并除一切障得涅槃也。 ”依善无畏(637~735)所说东因发心之义,阿字五转配于五佛中,此字相当于北方之释迦如来。 此字为除盖障菩萨之种子,大日经疏卷十释之,谓此字有降伏、除遣之义。 另据方广大庄严经卷四载,此字有灭没(梵 astaj-gamana)、没灭尽、远离等义。 [北本大般涅槃经卷八、大日经卷五布字品、文殊师利问经卷上字母品、瑜伽金刚顶经释字母品、理趣释卷上、大日经疏卷二十、悉昙藏卷五、卷六](参阅“阿字五转”3613) p4944 发布时间:2025-10-03 08:08:20 来源:藏经阁 链接:https://www.vipfo.com/book/131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