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异相 内容: (一)四相之一,俱舍七十五法之一,唯识百法之一。 异,衰变之义。 即令一切有为诸法变易衰败之法。 此法非色非心,为不相应行蕴所摄。 然俱舍论谓其为实法,唯识论等则以之为分位假立之法。 (参阅“四相”1732) (二)为“一相”之对称。 一切法其自性差别,非唯一元之义。 一切法异为外道毗世师论师之说。 中论“八不”中之“非异”,即破斥此说。 [外道小乘四宗论](参阅“一相”57、“八不中道”275) (三)六相之一。 为“同相”之对称。 异,差别、差异之义。 指一切诸法各各相异之状态。 如瓦、石、柱、椽、梁等形状各异,为异相;又瓦、石、柱、椽、梁等和合成屋舍,乃合力而不相背,故称同相。 (参阅“六相圆融”1280) p5154 发布时间:2025-10-08 08:03:05 来源:藏经阁 链接:https://www.vipfo.com/book/1321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