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为判府蒋枢密开讲要义白话 内容: 为判府蒋枢密开讲要义白话(宋)元照凡夫白话译‘为判府蒋枢密开讲要义’是宋朝元照法师,应官宦之请,而讲解戒律,他并把比丘戒律,加以简略介绍。 为判府蒋枢密开讲要义如来为一大事因缘故。 出现于世。 唯以佛之知见。 示悟众生。 欲令众生入佛智慧。 是以种种方便。 为一切众生。 作成佛之由也。 经云。 凡有心者。 皆当作佛。 所以常不轻菩萨。 每将十三字教化于人。 但言我不敢轻于汝等。 汝等皆当作佛。 于是八十年在世。 五十余年说。 其意无他。 只欲教化众生作佛耳。 如来于十二年中。 但说略教一偈云:善护于口言。 自净其志意。 身莫作诸恶。 此三业道净。 能得如是行。 是大仙人道。 善护口言即口业也。 净志意即心业也。 莫作诸恶即身业也。 三业道净。 即是佛行也。 大仙金仙。 皆召于佛。 世间神仙。 皆小仙也。 即此谓之教授木叉。 但由众生无始结惑。 三障所缠。 遇境而动。 而妙清净体。 堕生死海中。 故华严座上。 现千尺卢舍那身坐莲华台。 周匝千华。 一一叶中。 释迦化佛皆来听诵佛戒。 初结波罗提木叉。 即梵网经菩萨戒也。 梵语卢舍那。 此云净满。 即报身佛也。 是中十重戒谓波罗夷。 四十八条谓轻垢罪。 大抵止人为恶。 有人惧以戒禁多不敢受。 经云。 若国王王子。 大臣百官。 比丘比丘尼。 庶人乃至四趣众生。 但解法师语者。 皆可得受。 故云。 宁受后破。 不可不受。 何以如此。 以受心境遍功德深也。 破戒则别别所犯也。 涅槃经云。 欲见佛性证大涅槃。 必须深心修持净戒。 又华严经云。 戒为无上菩提本。 应当具足持净戒。 若能坚持于净戒。 是则如来所赞叹。 诸经论中。 广有赞戒功德。 此即约大乘戒如是说也。 其有机缘不等。 故华严会上。 法所不被者。 如来即现应身。 乃降生示迹。 诞质王宫。 厌世无常。 弃荣入道。 现丈六身。 作比丘相。 普度一切。 广诱世间。 随机设戒。 种种调摄。 然此戒律。 不唯释迦如来所制。 乃至十方三世如来所传。 佛佛道同如是也。 故戒本云。 如过去诸佛。 及以未来者。 现在诸世尊。 能胜一切忧。 皆共尊重戒。 此是诸佛法。 当时人法两胜。 机感相投。 始于鹿园度五拘邻。 故世尊一呼善来。 须发自落。 袈裟被体。 即时纳戒。 以善根夙利。 自然冥合故也。 续以机性差劣。 不可以善来得度。 即以三语受戒。 所谓皈依佛。 皈依法。 皈依僧。 于此言下。 便得具体。 又复人性浇薄。 机缘转疏。 不可以三语。 乃以白四羯磨纳戒。 一白之词。 三番羯磨也。 羯磨梵言。 此翻为业。 亦翻辨事。 以能辨僧中止作二业一切法事也。 大率以此方咒法。 能以心业。 同力秉之。 可使革凡成圣也。 仍置坛场。 立十僧行法。 坛上敷设佛像。 布列天神星像。 皆有所表。 今则我等比丘所受者。 即声闻二百五十戒也。 其间五篇七聚。 罪相轻重。 与世官法。 典刑不殊。 如俗五刑。 古谓墨劓剕宫大辟。 今谓笞杖徒流死。 以佛教推之。 则三皇五帝。 周孔训籍。 制立条法。 皆大权示化。 非凡智所能为。 抑亦过去古佛流及。 世世相循也。 今此佛法戒律。 即释门中家训也。 如来诫诸弟子有过失者。 当如法治之。 律中乃有七九治罚。 条而结之。 是以比丘。 非律勿视。 非律勿听。 非律勿言。 非律勿行。 故国无礼刑。 莫治天下。 僧无戒律。 莫以御众。 由昔迦叶问佛云。 佛法几时当灭。 答曰。 随说戒律灭处则灭也。 又论云。 毗尼藏者。 佛法寿命。 又曰。 我实不灭。 半月一来。 以戒法常在故。 是知住持佛法。 纲纪僧宗。 功在斯也。 今此戒经。 初篇四重。 谓波罗夷者。 此翻为弃。 以犯此罪。 永弃佛法海外。 不得预清净僧中法食之数也。 此四者即淫盗杀妄。 譬之四树。 以为根本。 下去诸篇。 皆枝叶也。 罪喻断头。 不复有佛法寿命。 故永绝道分也。 教中亦许伏首行忏。 但入众时。 在僧末坐。 位同沙弥也。 次篇十三条僧伽婆尸沙者。 此云残。 谓犯此篇罪。 覆一日即治一日。 覆一月即治一月。 所谓僧前与覆藏。 法后与出罪。 羯磨用二十僧行法。 乃至全净。 有残之罪。 由僧除灭也。 第三篇一百二十条波逸提者。 义翻为堕。 以此篇多因财事生贪染心。 饮居戏剧。 人多喜犯。 后堕烧煮覆障地狱。 第四篇波罗提提舍尼者。 此翻向彼悔。 以对人说所作罪也。 亦云此罪应发露也。 不者堕泥犁中三亿六十千岁。 第五篇一百条众学名突吉罗。 此云恶作。 乃是检学僧伦威仪之要行也。 有犯即对首忏之。 此乃五篇之名。 就中离出偷兰遮并恶说罪。 遂名七聚。 今现前比丘登坛秉受者。 即此具戒也。 诸篇所列。 盖是所止二百五十件过恶。 以至三千威仪。 八万律行。 于一一行中。 断其过恶。 又何止于此。 乃至微尘数威仪行相。 而比丘尽当谨而护之。 何也。 山河大地。 草木丛林。 胎卵湿化。 有情无情。 一一根尘。 发得无作戒体。 智论云。 略则八万四千。 广则尘沙无尽。 然制法虽多。 不出现前三业。 所谓身处木叉。 口处木叉。 意处木叉。 当知此三。 即是毗尼藏也。 所谓篇聚。 总而谓之。 威德木叉。 木叉即持戒之果号。 由是始于鹿苑。 终至鹤林。 而嘱累云。 于我灭后。 当尊重珍敬等此毗尼藏。 佛灭度后。 结集之时。 有窟内窟外。 谓之根本二部。 后复分为五部。 今南山律师所宗四分部主昙无德师。 即五部中之一也。 且夫持戒要在圆融。 识达其体。 况戒学属于事相。 心法存乎理智。 自非戒律制约三业。 策勤四仪。 则过患奚以防御也。 但众生在惑业苦三道之中。 妄想颠倒。 不能守持。 多尚虚头。 疏荡放逸。 若然者。 须达其缘生法理也。 即此时持戒业性本空。 罪亦何有。 唯是从缘流变。 善恶随彰。 持犯互见。 若了得缘生。 方不滞于偏执。 不著于有无。 即此以为中道义也。 故龙树云。 因缘所生法。 我说即是空。 亦名为假名。 亦名中道义。 只此一偈。 下三句亦是助言。 要之不出因缘二字。 即此空假中三观。 广如天台教中所辨也。 若兀尔持戒。 不了观慧。 此即人天福报。 亦乃声闻自调之谓。 则不名究竟解脱。 又净名云。 佛法不有亦不无。 以因缘故诸法生。 无我无造无受者。 善恶之乐亦不忘。 举要言之。 由因缘故。 即有诸法。 是则持戒者能达法空。 是名持戒。 即六度中尸波罗蜜也。 则不住二乘。 直趣菩提之果也。 又经云。 无有定法。 如来可说。 一切贤圣。 皆以无为法。 而有差别。 亦云。 一切有为法。 如梦幻泡影等大论云。 或云。 即心是戒。 何假他受。 未敢取焉。 何也。 以一切众生。 下至蠕动蜎飞。 皆有佛性。 亦具佛理。 以无戒善。 不断诸恶。 轮回生死。 受报无穷。 无由解脱。 所以十方诸佛。 三世圣人。 乃至弥陀净土。 依正二报。 并由愿心取证。 非誓不立。 亦须全藉信愿行力。 之所庄严也。 (下略)如来世尊为了一件大事情的缘故,所以示现世间。 这件大事就是要用佛的知见,来开示悟入众生。 因此,为了要让众生能够证入佛的智慧,于是就用种种方便的方法,作为一切众生,得证成佛的原由。 经典上说:‘凡是有心的,都可以成佛。 ’所以常不轻菩萨,总是拿十三个字来教化众生,他经常说:‘我不敢轻视你们,你们都会成佛。 ’于是佛陀在世的八十年中,有五十余年都在说法。 他说法的用意没有别的,只不过是想要教化众生成佛而已。 如来在弘法的头十二年中,只简单的教一首偈语而已,这首偈语说:‘你们要好好护持口里所言,自己要清净心志和心意念,持身不要去做一切的恶事,身口意这三业必须要清净,若是能身口意都如法的话,就能成就大仙人所说之道。 ’善于护持口中之言就是口业,清净心志意念就是心业,莫作诸恶就是身业。 身口意三业都清净的话,就是佛的修行。 所谓大仙或金仙,就是佛的异名。 世间所谓的神仙,都只是小仙而已。 前面所说的清净三业,就是所谓的教授木叉。 然而众生自无始劫以来,就累积了甚多的迷惑。 由于被惑业苦这三种障碍所缠缚,所以一遇到境界就被动摇。 虽然本具妙清净体,但却堕落在生死的大海之中。 因此在华严世界的莲华座上,卢舍那佛现出千尺之身,坐在莲华台上。 他的周围有一千朵莲华围绕,每一朵花上,都有一位释迦牟尼佛的化身,坐在华台上听卢舍那佛诵佛戒。 这就是最初制定的戒律,也就是梵网经所言的菩萨戒。 梵语卢舍那,我们译为净满,也就是报身佛。 此中所言的十重戒,也叫波罗夷。 四十八条轻戒也叫做轻垢罪。 此菩萨戒大体上是制止人做恶事,而有人害怕戒律太多而不敢受戒。 梵网经上说:‘不管是国王、王子、大臣、百官、比丘、比丘尼、老百姓、甚至诸天、鬼神、畜生、修罗等四趣众生,只要听得懂法师所说的戒法,都可以受戒。 ’所以说,宁可受戒之后破戒,而不可以不受。 原因何在? 因为受戒的心,境界遍十法界,功德甚深之故。 而破戒只会破某一部分而已。 涅槃经说:‘想要见佛性,想要证大涅槃,必须要用深重求法之心,来修持清净的戒律。 ’华严经说:‘戒律是无上菩提的根本,应当要圆满具足清净的戒律。 如果能坚持清净的戒律,那就会获得如来的赞叹。 ’在许多的经论之中,很多地方都赞叹持戒的功德。 以上所说的,是大乘的戒律。 而众生的根机和因缘各有不同,因此华严会上,非是别教圆教的菩萨,则无法得受用。 于是如来就示现应化身,降生在印度的王宫里。 长大后厌离世间的无常,因而舍弃王位的尊荣,离家修道。 以丈六之身,现比丘的形相,普度一切的众生。 用种种方法来诱引世间人学佛,随众人的根机来设定戒律,用种种法门来调治摄化众生。 然而戒律并非只有释迦如来才制定,而是十方三世如来所传下来的,诸佛的道法是相同的。 因此戒本经上说:‘和过去世的诸佛一样,和未来世的诸佛一样,和现在世的诸佛一样,能战胜一切忧虑之佛,都同样是尊重戒律的,这就是诸佛所传之法。 ’最初传法时,授法人和受法人都很殊胜。 由于受戒者根器利,和佛陀感应相投。 在鹿园得度的憍陈如等五人,是最初得度的弟子。 世尊一叫‘善来’,弟子就自然胡须和头发都掉了,袈裟自然上身,立刻得到戒体。 这都是由于夙世善根利之故,所以能够自然就一切都合乎法度。 后来弟子根机和品性稍差,不能叫一声‘来得好’就得度。 于是就要讲三句话来受戒,这三句话就是‘皈依佛,皈依法,皈依僧’。 讲完三句话之后,当下就能得到戒体。 后来,人的根器又更拙劣了,根机和因缘都变差,不可以讲三皈依就得度。 于是就有了白四羯磨的受戒法,就是明白宣讲一次,再三问是否受持。 羯磨是梵语,我们翻成业或辨事。 因为能分辨僧众不得作及必须作之二事及一切法事故。 大致上是以本国的咒法及心业的力量来秉受戒法,以达成超凡入圣的地位。 白四羯磨要设置坛场,由十位清净僧来主持。 坛上要摆设佛像及天神星之像,这些像每一种都具有特定的含意。 这就是我们现在这些比丘所受的戒,也就是所谓的声闻二百五十戒。 比丘戒的五篇七聚,讲的是犯罪的轻重规定,跟世间政府制定的刑罚一样。 譬如世间有五刑的设置,古时是在罪人前额刺字染成黑色、割鼻子、割脚、割生殖器及死刑。 现在宋朝则是鞭打、杖打、入牢劳作、流放远处及死刑。 如果以佛教来推演的话,三皇、五帝、周公、孔子等人的依循古代文籍,来制定设立法条之举,可看出他们都是大权示化的菩萨,因为这实在不是一般凡夫的智慧所能做得到的。 也是过去的古佛,流通下来的教法,世世代代遵循的缘故。 如今佛法里的戒律,也就是佛门里的家训。 如来教诫诸弟子,若是有过失的话,应该要遵照一定的方法来调治,因此律里面有六十三条治罚之法。 所以比丘必须要非律勿视、非律勿听、非律勿言、非律勿行。 因此国家如果没有礼仪规范和刑赏罚则的话,是没有办法治理天下的。 僧团如果没有戒律的话,如何能统领众人呢。 以前迦叶问佛说:‘佛法什么时候会灭? ’佛陀回答说:‘只要是不讲戒律的地方,佛法就会灭亡。 ’论著里面说:‘戒律就是佛法的寿命。 ’又说:‘我其实并没有灭度,我每半个月就会来一趟,因为戒法还在的缘故。 ’所以我们知道,佛法得以住持,僧团得以维持纲纪,戒律是大功臣。 戒经五篇,第一篇讲四重戒,就是波罗夷,我们翻成弃。 因为犯了四重戒,就永远被舍弃于佛法的大海之外,不能够成为清净僧,以法为食了。 四重戒是淫盗杀妄,好比四棵树,是戒律的根本。 而下面的四篇,都是枝叶。 犯此四罪,也被比喻成断了头。 因为不再有佛法的寿命,而永远断绝证圣果之分。 虽然佛教里也允许破戒僧行忏罪法,但是座位是在僧人的后面,地位和沙弥一样。 第二篇有十三条僧伽婆尸沙,我们翻成残。 意思是说,犯了这篇所说的罪过,隐藏一天不说,就要对治一天。 隐藏一个月,就要对治一个月。 所谓在僧众前发露罪过,不再隐藏,作法对治之后,就可以脱出罪障。 羯磨时,要由二十位清净僧来行法,一直行到全部清净为止。 如有残余之罪,可由清净僧除灭,这就叫僧残。 第三篇有一百二十条的波逸提,我们翻成堕。 这篇是说僧众因为财物而生贪染之心。 在饮食、居住、娱乐方面,一般人大多喜欢,因此容易犯此罪,结果会堕落烧煮覆障地狱。 第四篇有四条波罗提提舍尼,我们翻成向他悔过,也就是要对清净僧说所作的罪。 犯这种罪是应该要讲出来的,不然的话,就会堕入泥犁地狱三亿六万岁之久。 第五篇有一百条突吉罗,我们叫做恶作,也就是检点在学的僧众威仪的条件,犯过的人,要对清净僧忏悔。 以上是五篇的大致内容。 如果把其中的偷兰遮及恶说罪提出来说的话,就叫做七聚。 现今的比丘,登坛所受的,就是这个具足戒。 五篇所列出的诸条,就是二百五十件应该制止的过恶。 甚至有三千种比丘该具备的威仪,八万种戒律之行为。 其实在日常的每一项行为中,该断掉的过恶,何止这些呢,实在是有微尘数那么多的威仪行相,是比丘应当要谨慎守护的。 原因何在? 因为山河大地,草木丛林,胎生卵生湿生化生、有情无情,每一个根尘,都能发得无作的戒体之故。 大智度论说:‘戒律简单的总结,有八万四千种,广而言之,则像尘沙般无尽。 ’虽然制定这么多的戒法,然而并不出现前的三业。 也就是身的戒、口的戒及意的戒。 要知道这三样,就是戒律。 所谓的五篇七聚,总而言之,就叫威德戒律。 佛陀从鹿苑开始弘法,一直到鹤林涅槃。 临终前吩咐说:‘在我灭度之后,你们要尊重珍惜恭敬对待此律藏,如同对待我一般。 ’佛陀灭度之后,弟子做三藏的结集,当时分窟内及窟外两种,也就是根本二部。 后来随时代的演变,又分成五部。 现今南山律师所传的四分律,是五部之一,部主是昙无德大师。 持戒主要在能圆融,要能认识了达戒律的本体。 何况戒律之学是属于事相上的,而心法却是讲究理性智慧的。 因此如果没有戒律来约制身口意三业,勤力策动行住坐卧四威仪的话,如何能防御过失和灾患呢? 但是众生在迷惑、造业、苦报这三个恶性循环之中,妄想颠倒,没有办法守持戒律。 大多数之人都崇尚虚浮,不务实修,放荡懒惰,好逸恶劳。 若是没有这些缺点,而能严持戒律的话,则又必须能了达因缘所生法的道理才行。 也就是说,虽然严持戒律,但要知道恶业的自性,本来是空无的。 既然如此,那么又那里有罪过呢? 只不过是随因缘的变化,而显出善业与恶业,持戒与犯戒罢了。 若是了达因缘生诸业的道理,才不会有所执著的偏一边,或著于有无之见。 这就是中道的道理。 所以龙树菩萨说:‘因缘所生的诸法,就是真空的道理,也是假名的意思,其实也就是中道。 ’这一首偈语,下面的三句话,都是辅助之言,其实不出因缘这两个字。 至于空假中的三观,天台教里面都有很详细的说明,这儿就不谈了。 若是什么都不懂的持戒,不了解何谓观照之智慧的话,只能获得生天或做人的福报而已。 最多也不过是小乘行人自己的修行而已。 这都不叫做究竟解脱。 净名经上说:‘佛法不是有,也不是没有。 由于有因缘,所以诸法生。 其实无我、无造者、无受者。 然而善恶之果报绝定有。 ’举要言之,由于因缘的缘故,所以有诸法。 而严持戒律的人,真能了达诸法空性的话,才叫做持戒,也就是六度里面所说的尸波罗蜜。 能了达法空,就不会堕落小乘,而能直接修成菩提之果位。 经典上又说:‘如来所说的法,是不一定的。 而一切的贤圣之人,由于修无为法的程度,而有层次上的差别。 ’大智度论上说:‘一切的有为法,有如梦幻泡影。 ’有人说,既然心就是戒,何必假借他人而受呢? 这种理论是不可取的,何以故? 因为一切的众生,连只要会动会飞的,皆具有佛的本性,佛的理体。 但是由于没有戒律的善行善念,而无法断除造恶业,于是就轮回生死之中,受无穷尽的果报,而无法解脱。 所以十方的诸佛,三世的圣人,乃至于阿弥陀佛的净土,其中的依报和正报,都是由发愿的心力而证到的。 弥陀发了四十八誓愿之后,还须要完全凭借信愿行的力量,才能庄严极乐净土呀。 发布时间:2024-04-14 08:01:00 来源:藏经阁 链接:https://www.vipfo.com/book/135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