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院主 内容: 又作寺主、住持。 禅家监事之旧名。 今之监事,古称院主或寺主,后又称住持为院主,故改称原有之院主为监事。 今称院主则为住持之意。 [释氏要览卷下、续高僧传卷十九] p4337 发布时间:2025-11-28 08:31:14 来源:藏经阁 链接:https://www.vipfo.com/book/1425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