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大乘义章 内容: 大乘义章大正新修大藏经第44册No. 1851大乘义章No. 1851大乘义章卷第一(草书惑人伤失之甚传者必真慎勿草书)远法师撰义有五聚(一者教聚二者义聚三者染聚四者净聚五者杂聚)。 教聚之中别有三门(一众经教迹义二三藏义三十二部经义)。 众经教迹义三门分别(一叙异说二辨是非三显正义)言异说者。 异说非一。 晋武都山隐士刘虬说言。 如来一化所说。 无出顿渐。 华严等经。 是其顿教。 余名为渐。 渐中有其五时七阶。 言五时者。 一佛初成道。 为提谓等。 说五戒十善人天教门。 二佛成道已十二年中。 宣说三乘差别教门。 求声闻者。 为说四谛。 求缘觉者。 为说因缘。 求大乘者。 为说六度。 及制戒律未说空理。 三佛成道已三十年中。 宣说大品空宗般若维摩思益。 三乘同观。 未说一乘破三归一。 又未宣说众生有佛性。 四佛成道已四十年后。 于八年中说法华经。 辨明一乘破三归一。 未说众生同有佛性但彰如来前过恒沙未来倍数。 不明佛常。 是不了教。 五佛临灭度。 一日一夜。 说大涅槃。 明诸众生悉有佛性法身常住。 是其了义。 此是五时。 言七阶者。 第二时中。 三乘之别。 通余说七(此是一说)又诞公云。 佛教有二。 一顿二渐。 顿教同前。 但就渐中。 不可彼五时为定。 但知昔说悉是不了。 双林一唱是其了教(此是二说)又菩提流支。 宣说如来一音。 以报万机大小并陈。 不可以彼顿渐而别(此是三说)。 次辨其非。 刘虬所云。 佛教无出顿渐二门。 是言不尽。 如佛所说四阿含经五部戒律。 当知非是顿渐所摄。 所以而然。 彼说被小不得言顿。 说通始终。 终时所说。 不为入大。 不得言渐。 又设余时所为。 众生闻小取证。 竟不入大。 云何言渐。 是故顿渐摄教不尽(此是一非)又复五时七阶之言。 亦是谬浪。 若言初时为提谓等。 说人天法。 不论出道。 何所依据人天教门。 如来一化。 随诸众生。 有宜便说。 岂局初时。 又提谓经说。 诸众生吾我本净。 吾我本净。 是众生空。 又说诸法皆归本无。 诸法本无。 即是法空。 又复提谓。 为众忏悔五逆等罪。 悟解四大五阴本净。 阴大本净。 亦是法空。 二空即是出世直道。 云何名为人天教门。 又说法时。 提谓波利。 闻法获得不起法忍时。 四天王得柔顺忍三百贾人。 得成信忍。 三百龙王。 得信忍根。 阿须轮等。 发菩提心。 山神树神水火神等。 皆得十善。 作菩萨道。 二百贾人。 得须陀洹。 不起法忍者。 是七地已上无生忍也。 柔顺忍者。 四地已上所得忍也。 信忍在于初二三地。 信忍之根。 当应在彼解行终心。 菩提心者。 解行之初。 言得十善作菩萨者。 当应在彼种性已上。 亦可在彼贤首已去。 须陀洹者。 小乘初果。 此皆成就出世正道。 云何名为人天教门。 又普曜经明。 佛与彼提谓波利二人授记当得作佛。 号曰密成。 明知。 所说非人天教。 又提谓等。 闻法已去。 不向鹿苑。 憍陈如等。 未豫斯会。 云何以此与后作渐。 是大难解。 第二阶。 云如来于彼十二年中。 唯说三乘差别教门。 依何文证。 经中但云求声闻者为说四谛。 求缘觉者为说因缘。 求大乘者为说六度。 何曾说言在十二年。 又若众生。 于余时中乐闻是法。 或在此时乐闻余法。 佛岂不说。 判无斯理。 然实别教。 如来一化有宜便说。 不得定言在十二年。 云何得知。 如四阿含五部戒律。 是小乘法。 戒经说言。 释迦如来于十二年中。 为无事僧略说戒经。 从是已后。 广分别说。 增一阿含。 亦同此说。 明知。 戒律始终通制。 又长阿含游行经者。 佛涅槃时。 方始宣说。 明知。 经法始终通说。 不止在于十二年中。 又佛于彼五年之中。 说十万偈摩诃般若。 明诸法空。 七年之中。 为诸菩萨。 说般周经。 亦说色心一切法空。 云何而言十二年中未明空理。 以斯准验。 人言定谬。 第三阶。 云三十年中。 宣说大品空宗般若维摩思益。 未曾破三以归一。 又未宣说众生有佛性。 言义未了。 是故彼法华为渐。 然般若经。 佛成道已五年便说。 云何定言在三十年。 又大品经往生品中。 诸比丘等。 闻说般若赞叹檀度。 遂脱三衣。 以用布施。 龙树释言。 佛制三衣。 不畜得罪。 何故不重尸波罗蜜。 犯戒行施。 以此在于十二年前佛未制戒。 是故不犯以是证文。 非局在于三十年中。 维摩思益三十年者。 依何文证故知。 但是妄情安置时分且尔。 若言般若说三同观浅法华者。 涅槃经中亦言。 此经出声闻故名声闻藏。 出辟支佛故名缘觉藏。 出菩萨故名菩萨藏。 又师子中说十二缘。 下智观故。 声闻菩提。 中智观故。 缘觉菩提。 上智观故。 菩萨菩提。 上上智观。 阿耨菩提。 彼经亦说三乘同观。 应浅法华。 又胜鬘中说。 摩诃衍。 出生一切声闻缘觉。 世及出世间一切善法。 彼经亦应浅于法华。 彼既是深。 大品同观。 何为独浅。 若言般若不破三乘浅法华者。 大品经中舍利弗问。 若都不退。 空复不异。 何故得有三乘差别。 不唯一乘须菩提答。 无二无三。 若闻不怖。 能得菩提。 此与法华无二无三。 其言何别。 而言非是破三归一。 又龙树云。 当知。 般若于华手经法华经等无量经中。 最以为大。 云何言浅。 若言般若不说佛性浅于涅槃者。 经说佛性。 亦名般若波罗蜜。 亦名第一义空。 大品所说般若及空。 即是佛性。 云何说言不明佛性。 又大品中。 宣说真如实际法性。 龙树释言。 法名涅槃。 不戏论法。 性名本分。 犹如黄石金性白石银性。 一切众生。 有涅槃性。 此与佛性有何差别。 而言不说佛性。 既齐浅深之言无宜暂施。 又维摩经。 以不思议解脱为宗。 斯乃十解脱中。 初解脱门。 当知。 此是顿教法轮。 云何言是不了义经。 思益亦尔。 第四阶。 云四十年后宣说法华。 破三归一。 未明佛性。 又说如来前过恒沙未来倍数。 犹是无常。 是故与彼涅槃为渐。 经中实说。 佛成道已过四十年说法华经。 然与大品前后难定。 何故如是。 龙树菩萨释大品经云。 须菩提闻说法华。 举手低头。 皆成佛道。 是故今问退不退义。 以此文证。 前后不定。 若言法华破三归一深于大品。 此如前破。 若言法华未说佛性浅于涅槃。 是义不然。 如经说性即是一乘法华经中辨明一乘。 岂为非性。 又法华中不轻菩萨。 若见四众高声唱言。 汝当作佛。 我不轻汝。 以知众生有佛性。 故称言皆作。 但言皆作。 即显有性。 若言如来前过恒沙未来倍数未明常者是义不然。 当知。 彼说踊出菩萨所见之应。 前过恒沙未来倍数不论真身。 若论真身。 毕竟无尽。 云何得知。 是应非真。 经言我成佛已来。 说法教化。 踊出菩萨。 复言我常在灵鹫山及余住处天人所见。 明知。 是应。 此应何故未来倍数。 以其所化踊出菩萨。 于未来世过倍数劫。 皆悉作佛。 不假佛化。 如来尔时。 息应归真。 故言倍数理实佛化毕竟无尽。 问曰。 若言前过恒沙是应非真。 何故论中说为报佛。 释言。 约化显实。 故尔化来多时明真久矣。 彼既说应未来倍数。 何得报。 此疑真不了。 又涅槃中。 叹涅槃经有大利益。 如法华中八千声闻。 得授记莂。 成大果实。 得益既齐。 所明宁异。 如龙树实云。 法华经者。 最为甚深。 以说声闻得作佛故。 是故余经。 皆付阿难。 唯法华经独付菩萨。 准验斯文。 不得言浅。 第五阶。 云如来垂终说大涅槃。 独为究竟了义之唱。 然实涅槃垂终。 所说未必垂终。 偏是了义。 如双林前。 宣说胜鬘楞伽法鼓如来藏经鸯掘摩罗宝女经等。 皆是圆满究竟了义。 何独涅槃偏是了义。 如佛初年说宝女经及尼揵子。 二年宣说广博严净。 五年宣说摩诃般若。 七年宣说般周三昧。 九年宣说鸯掘摩罗及法鼓经。 十年宣说如来藏经。 如是等经。 皆是圆满究竟了义。 何独涅槃偏是了义。 诞公所言顿渐之言。 义同前破。 然佛一化。 随诸众生。 应入大者。 即便为说。 随所宣说。 门别虽异。 无不究竟。 何独涅槃偏是了义菩提流支言。 佛一音以报万机判无渐顿。 是亦不然如来虽复一音报万随诸众生。 非无渐顿。 自有众生。 藉浅阶远佛为渐说。 或有众生。 一越解大。 佛为顿说宁无顿渐。 辨非如是。 次显正义。 于中两门。 一分圣教。 二定宗别。 圣教虽众要唯有二。 一是世间。 二是出世。 三有善法。 名为世间。 三乘出道。 名出世间。 就出世间中。 复有二种。 一声闻藏。 二菩萨藏。 为声闻说名声闻藏。 为菩萨说名菩萨藏。 故地持云。 十二部经。 唯方广部。 是菩萨藏。 余十一部。 是声闻藏。 彼文复言。 佛为声闻菩萨行出苦道。 说修多罗。 结集经者。 集为二藏。 声闻所行为声闻藏。 菩萨所行为菩萨藏。 龙树亦云。 迦叶阿难。 于王舍城。 结集三藏。 为声闻藏。 文殊阿难。 于铁围山。 集摩诃衍。 为菩萨藏。 圣教明证。 义显然矣。 此二亦名大乘小乘半满教也。 声闻藏。 法狭劣名小。 未穷名半。 菩萨藏。 法宽广名大圆极名满。 教别如此。 言定宗者。 诸经部别。 宗趣亦异。 宗趣虽众。 要唯二种。 一是所说。 二是所表。 言所说者。 所谓行德。 言所表者。 同为表法但法难彰。 寄德以显。 显法之德门。 别无量。 故使诸经宗趣各异。 如彼发菩提心经等。 发心为宗。 温室经等。 以施为宗。 清净毗尼优婆塞戒。 如是等经。 以戒为宗。 华严法华无量义等。 三昧为宗。 般若经等。 以慧为宗。 维摩经等。 解脱为宗。 金光明等。 法身为宗。 方等如门。 如是经等。 陀罗尼为宗。 胜鬘经等。 一乘为宗。 涅槃经等。 以佛圆寂妙果为宗。 如是等经。 所明各异。 然其所说。 皆是大乘缘起行德究竟了义。 阶渐之言。 不应辄论。 教迹之义。 略之云尔。 三藏义七门分别(释名一辨相二开合广略三制立四大小有无五三藏次第六料简宽狭七)第一释名。 言三藏者。 谓修多罗毗尼毗昙。 修多罗者。 中国之言。 此方释者。 翻译非一。 或名法本。 或复翻为真说语言。 或名契经。 或翻名綖。 人家所以翻为经本。 盖依仁王百论。 故尔如仁王中。 佛告大王。 经本偈经乃至论义。 一切皆如。 以彼经中名修多罗为经本故。 人即执此用为翻名。 又百论中。 名其经本为修妒路。 或云经本。 人复执此定为翻名。 盖乃随义以名经体。 非正翻名。 何者本义。 本义有四。 一理教相对。 教为理本。 故名为本。 二就教中经论相对。 经为论本。 故名为本。 三就经中自有本末。 本自三义。 一总为别本。 二初为后本。 三略为广本。 是义云何。 修多罗中。 义别有三。 一总修多罗絯摄十二。 莫不皆成一修多罗。 故涅槃云。 始从如是终至奉行。 如是一切名修多罗。 二别修多罗。 就前总中。 开分十一。 余不收者。 还复摄在修多罗中。 名之为别。 三略修多罗。 十二部中。 初略标举一切。 通名为修多罗。 后广解释。 说为十二。 如言色者。 即是根本略修多罗部。 谓十一种青黄等色。 是其广释修多罗部。 如喻经中。 譬如长者有一大宅。 即是喻说略修多罗。 其宅朽等是其广释。 譬喻经摄。 如是一切。 此三种中。 总修多罗。 望别十二。 总为别本。 故名为本。 别修多罗。 望彼祇夜重诵之偈。 及望譬喻论议之经。 初为后本。 故名为本。 望余非本。 略修多罗。 望广十二。 略为广本。 目之为本。 四就论中。 自有本末。 有二种。 一略为广本。 如迦旃延所作之论。 与毗婆沙广论为本。 二广为略本。 如毗婆沙。 与阿毗昙及杂心论以为本等。 本义如是。 彼仁王中。 所云本者。 就经以说总为别本。 故名为本。 初为后本略为广本。 亦名为本。 彼百论中。 就论以说略为广本。 故名为本。 此等乃是。 随义傍翻。 非正翻名。 人复所以翻为直说。 依成实论故为此释。 彼文说言。 修多罗者。 直说语言。 人即执此。 以为翻名。 盖乃是其辨释之辞。 非正翻名。 诃梨跋摩。 作论解释十二部经。 对彼祇夜伽陀偈经。 故指序言修多罗者直说语言。 如似说言热者是火。 岂是翻名。 何故偏对祇夜伽陀。 以此二种一向别故。 人复所以翻名契经。 依彼增一阿含序故。 便作此释。 彼言。 契经是第一藏。 毗尼第二。 毗昙第三。 明知。 契经是修多罗。 又依杂心业品之文。 彼文说言。 断律仪者。 如契经品。 乃其所指。 是修多罗品。 人即执此以为翻名。 斯乃随义。 以名其经。 非是翻名。 以其圣教称当人情契合法相。 从义立目。 名之为契。 此既方言。 何用私情种种图度。 若正相翻名之为綖。 何以得知。 今此且以三门释之。 一准定方言。 二以义解。 三以文证。 准方言者。 外国之人。 正名世人缝衣之綖。 为修多罗。 那得异翻。 言义解者。 诸法星萝散周法界。 所以次第显理在世不坠不失。 良以圣教贯穿故。 尔贯法之能。 如綖贯华。 故名为綖。 言文证者。 如律中说。 如种种华散置案上。 风吹则落。 何以故。 无綖贯故。 如是种种名种种性种种家出家。 令佛法疾灭不久住。 何以故。 不以经教摄取法故。 故目圣教以之为綖。 佛法如华。 所被众生三业如案。 造过非如风。 由过灭法如华零落。 若无言教记持彼法。 法则隐灭。 良以言教记持。 在世人虽造过。 法常不灭。 以有此能故说如綖又杂心言。 修多罗者。 名曰结鬘。 能贯诸法。 贯法犹是綖之义也。 言毗尼者。 名别有四。 一曰毗尼。 二名木叉。 三曰尸罗。 四名为律。 言毗尼者。 是外国语。 此翻名灭。 外国说灭凡有三种。 一者涅槃。 二尼弥留陀。 谓四谛中灭谛名也。 三曰毗尼。 此三何别。 若通论之。 体一名异。 其犹眼目。 外国之言。 一法十名。 此三即是十中数也。 若别分之。 非无差异。 异相如何。 涅槃弥留。 当体立称。 是二何异。 义释有三第一义云。 所灭不同。 如涅槃释。 诸经火灭名为灭度。 此即是其弥留陀灭。 离诸觉观称曰涅槃。 第二释云。 通局有异。 涅槃之灭。 偏据满处。 尼弥留陀灭义通因果。 是故灭谛有灭皆收。 第三释云。 通别以分。 随事别灭。 说为涅槃。 通相三灭名尼留陀。 约对品异名为事别尽止妙出四义。 宽通名为通相。 此二虽异。 当体是灭。 若论毗尼。 体非是灭。 有为行德。 能有所灭。 故名为灭。 又能证得寂灭之果。 故说为灭。 何故戒行名曰毗尼。 有其两义。 一者戒行能灭业非。 故称为灭。 二能得彼究竟灭果。 故说名灭。 何故律教得名毗尼。 亦有两义。 一能诠于毗尼之行。 从其所诠故号毗尼。 二能生于毗尼行德。 从其所生故称毗尼。 言木叉者。 此名解脱。 解脱有二。 一者无为二者有为。 无为解脱直名木叉。 有为解脱名毗木叉。 是故相续解脱经言。 涅槃解脱名为木叉。 五分法身有为解脱。 名毗木叉。 何故戒行名为解脱。 有其两义。 一者戒行。 能免业非。 故名解脱。 二能得彼解脱之果。 故名解脱。 是以经言。 戒是正顺解脱之本。 故名波罗提木叉也。 何故律教名为解脱。 释有两义。 一能诠于解脱行德。 故名解脱。 二能生于解脱行德。 故名解脱。 言尸罗者。 此名清凉。 亦名为戒。 三业炎非焚烧行人。 事等如热。 戒能防息。 故名清凉。 清凉之名。 正翻彼也。 以能防禁故。 名为戒。 何故律教名之为戒。 亦有两义。 一诠戒行。 故说为戒。 二能生戒。 故说为戒。 所言律者。 是外国名优婆罗叉。 此翻名律。 解释有二。 一就教论。 二就行辨。 若当就教诠量名律。 若当就行调伏名律。 毗尼之教。 诠此律行。 故称为律。 又生律行。 故复名律。 阿毗昙者。 名别有四。 一名优婆提舍。 二名阿毗昙。 三名摩德勒伽。 亦云摩多罗迦。 此正一名。 传之音异。 四名摩夷。 优婆提舍。 此正名论。 论诸法故。 阿毗昙者。 此方正翻。 名无比法。 阿谓无也。 毗谓比也。 昙摩名法。 解释有二。 一就教论。 二据行辨。 言就教者。 三藏之中毗昙最。 为分别中胜。 故曰无比。 言就行者。 毗昙诠慧。 慧行最胜故曰无比。 毗昙之教。 诠此胜行。 故名无比。 又能生彼无比之慧。 故曰无比。 摩德勒伽。 此方正翻。 名行境界。 辨彰行仪。 起行所依。 名行境界。 言摩夷者。 此名行母。 辨诠行法。 能生行故。 名为行母。 与前境界。 其义相似。 此三之中。 各有苞含蕴积名藏。 三藏名义。 略之粗尔。 第二门中。 言体性者。 三藏皆用教法为体。 何者是教。 音声字句。 与法相应。 是其教也。 声是声入。 三聚法中色法所收。 名字句等。 诸论不同。 依如毗昙。 是其法入。 三聚法中。 非色非心不相应摄名字句等三种。 何别长短屈曲高下之法。 说之为字。 摄字表法。 说以为名。 拘挛名字。 共相属着。 以成文颂。 说之为句。 直说音声。 表法便足。 何用字等。 若直音声。 不与字法和合相忘。 不成言语。 与风铃等音声无别。 要与字合方成言语。 虽与字合得成言语。 若当不与名法相应。 不得以此表呼前法。 良以与彼名法相应故曰表法。 虽得表法。 若当不与句法相应。 名字分散不成文颂。 良以与彼句法相应故。 摄字等得成文颂偈句差别。 依如成实不相应品。 广非前义。 彼论不说声外别有非色非心字等可得。 彼说字等。 是其声性。 即彼声上表召之业。 说为字等。 理不相离。 声恒是实。 字等恒假。 其犹色与色业之别。 当体是色。 色上相续动作是业。 色性恒实。 业恒是假。 以此类彼义在可知。 不劳说其韵数多少。 此三何别。 即就声上。 音韵屈曲。 说之为字。 召法曰名。 众多名字。 说以为句。 大乘法中所立字等相同成字。 故地持论云。 字者所谓恶阿等音。 不说声外别有非色非心字等。 又大智论句义品云。 天竺语法。 众字成语。 众语成句。 字句语等。 增减为异。 即声为语。 字等与语。 增减为异。 宁得异声。 三藏体性。 略辨如是。 第三门中。 广略不定。 或说为一。 所谓一切三藏之法。 通名内论。 或分为二。 谓经与论。 一切本教。 通说为经。 随顺释者。 斯名为论。 若随人别亦分为二。 谓声闻藏及菩萨藏。 或分为三。 三有三门。 一三藏分别。 谓修多罗毗尼毗昙。 二三乘分别。 所谓一切三乘法也。 三随大小渐顿分别。 所谓局教渐教顿教。 一切小法。 名为局教。 大从小入名为渐教。 大不从小名为顿教。 或分为四。 四有两门。 一修多罗毗尼毗昙及以杂藏。 分为四种。 三学别论。 即以为三。 三学杂说。 名为杂藏。 二随人分四。 所谓三乘凡夫法也。 或分为五。 谓修多罗毗尼毗昙杂藏及与菩萨藏也。 前四小乘。 后一大乘。 或分为六。 大乘三藏小乘亦三。 或分为八。 小乘之中有修多罗毗尼毗昙及与杂藏。 大乘亦尔。 或分十二。 谓十二部。 如地持说。 大乘之中唯一方广。 小乘十一。 大小通论。 故有十二。 大小隐显。 备如十二部经中释。 或分十八。 小乘有九。 大乘亦尔。 小乘九者。 十二部中。 除彼授记无问自说及以方广。 大乘九者。 十二部中。 除彼因缘譬喻论义。 大小各九。 故有十八。 有无所以。 广如十二部经中释。 或复分为二十四部。 大乘十二。 小乘亦尔。 或复分为八万四千。 随别广论。 数别难穷。 开合之义。 略辨如是。 第四门中。 差别有三。 一随教本末。 二约法辨异。 三就行以分。 言本末者。 经律是本。 论是其末。 但就本中。 经律两分。 末中亦二。 所谓毗昙摩德勒伽。 泛释法相名阿毗昙。 辨宣行仪名摩德勒伽。 亦云摩夷。 以生行故。 本末如是。 于中随义分别有三。 一化教所说。 名修多罗。 行教所说。 名曰毗尼。 泛宣理事因果是非。 是化教也。 辨彰行仪。 是行教也。 就彼末中释修多罗。 名阿毗昙。 解毗尼者。 名摩德勒伽。 亦名摩夷。 第二就彼化行两教。 集善义边。 名修多罗。 化行两教离恶义边。 名曰毗尼。 释此二中。 所有化教。 名阿毗昙。 释此二中。 所有行教。 名摩德勒伽。 第三直取集善行教。 为修多罗。 离恶行教。 名曰毗尼。 于此二中。 泛尔分别止作之义。 为生物解。 名曰毗昙辨其修相。 为起行心。 名摩德勒伽(此一门竟)。 言约法者。 如彼相续解脱经说。 三藏皆是如来本教。 于中随法分为三种。 若言闻法归依三宝。 修习诸行。 如是之义。 名修多罗。 分别一切戒行轻重。 持犯得失。 如是之义。 名曰毗尼。 分别一切情理虚实诸谛差别因缘法相五明处等无量义门。 名阿毗昙(此二门竟)。 言就行者。 行别有三。 谓戒定慧。 诠定之教。 名修多罗。 诠戒之教。 名曰毗尼。 诠慧之教。 名阿毗昙。 三藏之中。 皆明三学。 何故如是别配三行。 毗婆沙中。 释有两义。 一以义分。 随彼一切圣教之中。 诠定之义。 斯皆摄之为修多罗。 诠戒之义。 以为毗尼。 诠慧之义。 判为毗昙。 第二隐显互相助成。 修多罗中。 虽明戒慧。 助成定行。 毗尼藏中。 虽明定慧。 助成戒行。 毗昙藏中。 虽明戒定。 助成慧行。 以隐显相从故为此判。 分相。 虽然义犹难解。 何故如是。 以修多罗直彰法体令心正住。 生定义强。 故名诠定。 阿毗昙者。 广开法义。 令心照知。 生智义强。 故名诠慧。 毗尼诠戒。 义在可知。 第五门中。 明其大小有无之义。 通而为论。 大小皆具。 小乘三者。 四阿含等。 是修多罗。 五部戒律。 是其毗尼。 毗婆沙等。 是阿毗昙。 大乘三者。 华严等经。 是修多罗。 清净毗尼等。 是其毗尼。 大智论等。 是阿毗昙。 若别论之。 小乘具三。 大乘不具。 何以得知。 如大智论龙树释云。 迦叶阿难。 于王舍城。 结集三藏。 为声闻藏。 文殊阿难。 于铁围山。 集摩诃衍。 为菩萨藏。 又法华云。 不得亲近三藏学者。 名习小乘。 为三藏学。 准验斯文。 定知小乘备明三藏。 大乘不论何故如是。 此就如来本教故尔。 如来所化。 小乘众生。 钝根难悟。 闻说经律。 不能广解。 是故如来。 重以毗昙分别开示。 方能悟入。 故有三藏。 如来所化。 大乘众生。 利根易悟。 闻说经律。 即能深解。 不假如来重以毗昙分别解释。 是故不具。 以不具故。 不说三藏。 其犹大乘九部经中无论义经。 与此相似。 以义细推。 如来本教。 亦得具有。 但无部别。 所以不论。 若通末代。 并具不疑。 末代之中。 虽有众生听受大乘。 不能悟入。 是故菩萨。 为之作论。 解释佛经。 故有大乘阿毗昙也。 大小有无。 略辨如是。 第六次第略有四门。 一起说次第。 佛初成道第六七日。 仙人鹿苑。 为陈如等。 转四谛法。 是故先明修多罗藏。 若依大乘。 第二七日。 宣说华严修多罗也。 依僧祇律。 五年已后。 广制戒律。 若依四分。 十二年后。 因须提那广制戒律。 故次第二明毗尼藏。 如来后于毗舍离国。 因于跋耆诸比丘等本末因缘。 遂为比丘。 说五怖畏。 所谓杀生乃至饮酒。 故次第三明毗昙藏。 第二明其结集次第。 经论不同。 智度论中。 明佛灭后摩诃迦叶。 先令阿难诵修多罗。 次优婆离诵出毗尼。 后令阿难诵出毗昙。 阿育王传。 次第复异。 彼文之中。 先令阿难诵修多罗。 第二迦叶自诵毗昙。 后优婆离诵出毗尼。 五分律中。 次第复别。 先优婆离诵出毗尼。 次令阿难诵修多罗。 复令阿难诵出毗昙。 本事应一。 传者不同。 故有此异。 第三明其化益次第。 毗婆沙云。 为初入者。 说修多罗。 以其教化令生信故。 为已入者。 宣说毗尼。 令其受持起修行。 故已受持者。 为说毗昙。 令其依行生正智故。 第四明其行修次第。 先明毗尼。 令其学戒。 次修多罗。 令其习定。 后明毗昙。 令修智慧。 戒定智慧义次第故。 第七门中。 宽狭义者。 三藏相望。 不辨宽狭。 今以三中修多罗藏。 对十二中修多罗部。 辨其宽狭。 十二部中修多罗部。 义别有三。 一总修多罗。 二别修多罗。 三略修多罗。 备如前解。 此三种中。 总修多罗。 一向是宽。 统苞十二。 该括三藏。 略修多罗。 其义次宽。 十二部经。 及三藏中。 皆通有之。 别修多罗。 望三藏中修多罗藏。 互有宽狭。 三藏之中。 修多罗藏。 具摄十二。 是故言宽。 不摄毗尼阿毗昙藏。 故名为狭。 十二部中。 修多罗部。 不摄其余之十一部。 故名之为狭。 该通三藏。 是故名宽。 虽不具足全摄三藏。 三藏之中。 通皆有故。 良以是非差别虽分。 今以四句相对辨之。 一者是其修多罗藏。 亦得名为修多罗部。 谓初藏中修多罗部。 二者是其修多罗藏。 而不得名修多罗部。 谓初藏中。 余十一部。 三者非是修多罗藏。 而得名为修多罗部。 谓彼毗尼阿毗昙中。 修多罗部。 四者非是修多罗藏。 而复非是修多罗部。 谓彼毗尼阿毗昙中。 余十一部。 三藏之义。 略辨如是。 十二部经义五门分别(翻名解释一体相二约时分别三通别四总别五)第一释名。 所言经者。 就喻名法。 圣人言说。 能贯诸法。 如经持纬故名为经。 经随义别。 故有十二。 十二名者。 谓修多罗祇夜伽陀乃至末后优婆提舍。 修多罗者。 是外国语。 此翻名綖。 圣人言说。 能贯诸法。 如诞贯华。 故名为綖。 与前经义。 大况相似。 第二祇夜。 此翻名为重诵偈也。 以偈重诵修多罗中所说法义。 故名祇夜。 第三名为和伽罗那。 此名授记。 行因得果。 目之为记。 圣说示人。 故称为授。 第四伽陀。 此翻名为不重颂偈。 直以偈言显示诸法。 故名伽陀。 第五名为忧陀那经。 此翻名为无问自说。 不由咨请。 而自宣唱。 故名无问自说经也。 第六名为尼陀那经。 此翻名为因缘经也。 籍现事缘。 而有所说。 名因缘经。 第七名为阿波陀那经。 此名譬喻。 如百喻等立喻显法。 名譬喻经。 第八名为伊帝越多伽经。 此名本事。 宣说他人往古之事。 故云本事。 第九名为周陀伽经。 此名本生。 陈已往报。 称曰本生。 第十名为毗佛略经。 此名方广。 理正曰方。 义备名广。 教从旨因名方广经。 若依小乘。 语正称方。 言多曰广。 第十一者名阿浮陀达摩。 此翻名为未曾有经。 青牛行钵。 白狗听法。 诸天身量。 大地动等。 旷古希奇。 名未曾有。 说此希事。 名未曾有经。 第十二者名优婆提舍。 此名论义。 问答辨理。 名论义经。 名义如是。 第二门中。 广略不定。 据体唯一。 莫不皆是音声言教。 言教之体。 如三藏中具广分别。 就相分二。 所谓长行及以偈诵。 制名有三。 彼修多罗祇夜伽陀。 就体制名。 名彼教体。 为修多罗祇夜伽陀。 方广一部。 从理立名。 理是方广。 从之名也。 余之八部。 随事立名。 随彼授记无问事等。 以制名也。 定名有四制定。 何别而分两门。 制者所谓立名所依。 定者所谓定其名相。 定之云何。 十二部中初修多罗。 从喻为名。 以圣言说能贯法故。 说之为綖。 祇夜伽陀。 当相为名。 论义授记无问自说。 此三部体事合。 论是体也。 义是事也。 授是体也。 记是事也。 自说体也。 无问事也。 名中含此。 是故说为体事合目。 余之六部。 随事受称。 大小隐显。 离为十二。 大乘中。 唯一方广。 小乘十一。 合有十二。 故地持云。 十二部经。 唯方广部。 是菩萨藏。 余十一部。 是声开藏。 涅槃亦言。 十二部经。 唯方广部。 菩萨所持。 余十一部。 二乘所持。 理应齐具。 何故如是。 盖乃是其隐显门也。 大乘之中。 虽有十二。 同为显其方广之理故。 从所诠同名方广。 小乘之中。 亦具十二。 但小乘中。 方广经者。 直以语广。 名为方广。 非显广理。 隐入余中。 故有十二。 又复大小有无互彰。 离为十八。 小乘有九。 大乘亦然。 小乘九者。 十二部中。 除去授记无问自说及与方广。 小乘之中。 不明行因作佛之义。 故无授记。 法浅易咨。 故无无问自说经也。 未显广理。 故无方广。 大乘九者。 除去因缘譬喻论义。 大乘众生。 利根易悟。 不作因缘譬喻论义。 方始悟解。 故无此三。 但有余九。 若就大小具义论之。 各具十二。 合说通有二十四部。 广则无量。 体相如是。 第三门中。 约时别者。 十二部。 本生本事。 唯说过去。 授记一门。 唯说未来。 方广一部。 所说之理。 不属三世。 理平等故。 若从诠别。 得通三世。 自余八部。 所说一向。 通于三世。 第四门中。 言通别者。 十二部中修多罗者。 义别有三。 一总修多罗。 统包十二。 二通修多罗。 通遍在于十二部中。 于十二部中。 初略标举一切。 通名为修多罗。 三别修多罗。 就前总中。 开分十一。 余不收者。 还复摄在修多罗中。 名之为别。 别修多罗。 望余十一。 有通有别。 今先就彼别修多罗祇夜陀二部相望。 并对余部辨其通别。 此相望。 一向是别。 无相通理。 望余九部。 义有通别。 通而论之。 余部之中。 长行直说。 斯皆是其修多罗摄。 若别分之。 唯取直说阴界诸入十二因缘四部等法。 为修多罗。 余九部中。 长行直说。 悉皆摄入余九部中。 祇夜亦然。 通而论之。 余九部中。 有重诵偈。 一切皆是祇夜所摄。 若别分之。 唯取重颂别修多罗所说法者。 以为祇夜。 余九部中。 重颂偈者。 悉皆摄入余九部中。 伽陀亦尔。 唯不重颂以为异耳。 次就授记本事本生三部相望。 及对余六明其通别。 此三相望。 一向是别。 以其时异自他别故。 若望余六。 义有通别。 通而论之。 授记之中。 具余六部。 若别分之。 授记之中。 虽有因缘譬喻等事。 悉成授记。 无其余义。 向言通时授记之中具余六部。 云何得具。 籍现事缘。 与人授记。 即是因缘。 以喻况彼未来所得。 即是譬喻。 无问自说。 即是自陈。 彰彼未来所证之理。 即是方广。 说彼未来所有神变。 名未曾有。 问答辨宣未来三事。 即是论义。 具足如是。 授记望余。 通别既然。 本生望余。 通别亦尔。 通而论之。 本生之中。 具余六部。 具相云何。 类前授记。 义在可知。 唯时别耳。 若别分之。 本生之中。 虽有余义。 悉成本生。 无其余义。 本事望余。 通别齐然。 唯有自他。 以为别耳。 次就无问及与论义二部相对。 及望余四。 辨其通别。 无问论义二部相对。 一向是别。 无相通理。 何故如是。 论义经者。 因问起答。 无问经者。 不由问起。 是故不通望余四部。 义有通别通而为论。 无问之中。 得有因缘譬喻方广及未曾有。 论议之中。 亦具此四。 差别分之。 无问之中。 设有余义。 摄成无问。 无其余义。 论义之中。 别亦同尔。 次就方广及未曾有。 二部相对。 并望因缘譬喻二部辨其通别。 方广未有二部相望。 一向是别。 事理异故。 望余二部。 义有通有别。 通而论之。 方广未有二部之中。 皆有因缘譬喻之义。 籍现事缘。 而说方广。 或说未有。 即是因缘。 借喻况彼方广之理未曾有事。 即是喻经。 若别分之。 方广之中。 虽有因缘譬喻之义。 摄属方广。 未曾有中。 因缘譬喻。 属未曾有。 自斯以外。 所有因缘譬喻言说。 显示一切阴界入等诸法相者。 判属因缘譬喻经也。 次就因缘譬喻。 二部相对。 以辨通别之义。 此二相望。 义有通别。 而论之。 于因缘中。 亦有譬喻。 故涅槃中。 解因缘义。 莫轻小恶以为无殃。 水渧虽微。 渐盈大器。 水盈大器。 即是譬喻。 成因缘经。 譬喻之中。 亦有因缘。 如因现在事相因缘而兴喻况。 是譬喻中因缘经也。 若别分之。 因缘之中。 设有譬喻。 摄属因缘。 譬喻之中。 设有因缘。 判属譬喻。 如佛制戒。 因于比丘犯过因缘起说义强。 假令立喻。 判属因缘。 百喻经等。 为使众生因喻知法。 纵因现事而说譬喻。 喻显法强。 判属喻经。 通别如是。 第五门中。 言总别者。 小乘法中初修多罗。 亦总亦别。 统摄十二。 莫不皆是一修多罗。 是故名总。 就中随义开分十一。 余所不收。 还复摄在修多罗中。 是故名别。 余之十一。 一向是别。 大乘法中修多罗部。 望余十一。 义同前释。 方广望余。 亦总亦别。 统摄十二为一方广。 是故名总。 于中开出余之十一。 余所不收。 还复摄在方广部中。 是故名别。 余十一部。 一向是别。 问曰。 若使修多罗中统摄余别。 令修多罗具余别部。 合为十二。 就涅槃中开分四相。 何不总别合为五相。 如是类难法门非一释言。 齐类亦得无伤。 但经论中。 彰法不同。 不可一类。 云何不同。 不同有六。 一唯总门。 如说一乘一实谛等。 统摄三乘。 以为一乘。 统收二谛。 为一实谛。 故名为总。 如是一切。 二唯别门。 如阴界入十二因缘四真谛等。 三总别通门。 如六度等。 如大品说六波罗蜜。 一一为主。 皆收余五。 故通名总。 分相各异。 故皆名别。 总别之义。 彼此齐有。 是故名为总别通门。 大乘行德。 多皆同尔。 四总别异门。 如经中说。 众生佛性。 不即六法。 不异六法。 言六法者。 五阴及我。 我唯是总。 五阴唯别。 又如三谛。 一实唯总。 二谛唯别。 总别不通。 故名异相。 如是一切。 五亦总亦别。 及一向别门。 如彼十力五眼六通三聚戒等。 于十力之中。 是处非处。 亦总亦别。 余九唯别。 五眼之中。 佛眼一种。 亦总亦别。 余四唯别。 至佛之时。 统收四眼。 皆名佛眼。 名之为总。 分出余四。 唯取见实。 为佛眼者。 名之为别。 六通之中。 神通一种。 亦总亦别。 余五唯别。 三聚戒中。 律仪戒者。 亦总亦别。 余二唯别。 是等门中。 并有斯义。 是故名为亦总亦别及一向别。 如是一切。 六非总别门。 废诠亡对。 以论道理。 理非总别。 体非假集。 是故非总。 更无所成。 是以非别。 如上所说。 涅槃四相。 乃是第二一向别门。 今此所论十二部经。 乃是第五亦总亦别及一向别门。 法门不同。 有此差异。 宁可一类。 问曰。 若使十二部中修多罗部亦总亦别。 三藏之中修多罗藏。 得如是不释言。 亦得一切圣教。 统摄皆是一修多罗。 就中开出十二部经。 修多罗部。 亦总亦别。 还即就此总修多罗。 分为三藏。 是故得说修多罗藏。 亦总亦别。 余二唯别。 十二部经。 辨之粗尔。 义法聚中此卷有六门(佛性义假名义入不二门义二谛义二无我义如法性实际义)。 佛性义五门五别(释名一辨体二料简有无内外三世当现之义三明因义四就性所以五)第一释名。 佛者是其中国之言。 此翻名觉。 返妄契真。 悟实名觉。 举佛树性。 故明佛也。 所言性者。 释有四义。 一者种子因本之义。 所言种者。 众生自实如来藏性。 出生大觉与佛为本。 称之为种。 种犹因也。 故经说言。 云何名性。 性者所谓阿耨菩提中道种子。 大智论中。 亦云性者。 名本人分种。 如黄石中所有金性白石银性。 一切众生。 有涅槃性。 斯文显矣。 二体义名性。 说体有四。 一佛因自体。 名为佛性。 谓真识心。 二佛果自体。 名为佛性。 所谓法身。 第三通就佛因佛果。 同一觉性。 名为佛性。 其犹世间麦因麦果同一麦性。 如是一切当知。 是性不异因果。 因果恒别。 性体不殊。 此前三义。 是能知性。 局就众生。 不通非情。 第四通说。 诸法自体。 故名为性。 此性唯是诸佛所穷。 就佛以明诸法体性。 故云佛性。 此后一义。 是所知性。 通其内外。 斯等皆是体义名性。 三不改名性。 不改有四。 一因体不改。 说之为性。 非谓是因常不为果说为不改。 此就因时。 不可随缘。 返为非因。 故称不改。 故经说言。 若杀众生。 丧灭佛性。 无有是处。 又复说言。 因不改者。 得果之时。 因名虽改。 因体不亡。 因体即是。 如来藏性显为法身。 体无变易。 非如有为得果因谢。 就体以论。 故名不改。 二果体不改。 说名为性。 一得常然。 不可坏故。 第三通就因果自体不改名性。 如麦因果麦性不改。 以不改故。 种麦得麦。 不得余物。 如是一切。 佛性亦尔。 佛因佛果。 性不改故。 众生究竟。 必当为佛。 不作余法。 经说佛性旨要。 在斯第四。 通说诸法体实不改名性。 虽复缘别内外染净。 性实平等湛然一味故曰不改。 此是第三不改名性。 四性别名性。 性别有四。 一明因性别异于果。 二明果性别异于因。 第三通就因果体性别异非情故。 经说言。 为非佛性一切草木石等。 说于佛性。 四就一切诸法理。 实别于情相虚妄之法。 名之为性。 故经说言。 如来藏者。 非我众生。 非命非人。 又复经言。 佛性虽住阴界入中。 而实不同阴界入也。 以此界别故。 名为性。 佛性名义。 庶判如是。 第二次辨性之体状。 然佛性者。 盖乃法界门中一门也。 门别虽异。 妙旨虚融。 义无不在。 无不在故。 无缘而非性。 无缘而非性故。 难以定论。 是以经中。 或说生死。 以为佛性。 或说涅槃。 以为佛性。 或说为因。 或说为果。 或复说为非因非果。 或说为空。 或说为有。 或复说为非空非有。 或说为一。 或说为异。 或复说为不一不异。 或说为有。 或说为无。 或复说为非有非无。 或说为内。 或说为外。 或复说为非内非外。 或说为当。 或说为现。 或复说为非当非现。 或说色心以为佛性。 或复言非。 或说一切善恶无记以为佛性。 或复言非。 如是一切无非佛性。 虽复异论。 莫不皆入一性门中。 性义既然。 执定是非。 无不失旨。 经说摸象喻失在此。 斯等诸法。 云何名性。 为性之义。 备如初门。 良以诸法无不性故。 诠题异辨。 广略难定。 或立为一。 乃至众多。 所言一者。 虽复缘别染净之殊。 性旨一味湛然若虚空。 故云一也。 或分为二。 二有四门。 一约缘分二。 缘有染净。 染谓生死。 净谓涅槃。 生死涅槃。 体皆是性故。 涅槃中师子菩萨问于佛性。 如来赞言。 师子菩萨具二庄严。 能问一二。 佛具二严。 能答一二。 一谓涅槃。 二谓生死。 二体用分二。 废缘论性。 性常一味。 是其体也。 随缘辨性。 性有净秽。 是其用也。 三能所分二。 一能知性。 二所知性。 能知性者。 谓真识心。 以此真心觉知性故。 与无明合。 便起妄知。 远离无明。 便为正智。 如似世人以有报心觉知性故。 与昏气合使起梦知。 远离昏气使起正智。 若无真心觉知性者。 终无妄知。 亦无正知。 如草木等。 无智性故。 无有梦知。 亦无悟知。 此能知性。 局在众生。 不通非情。 故经说言。 为非佛性说于佛性。 非佛性者。 所谓一切墙壁瓦石。 又经说言。 凡有心者悉是佛性。 此等皆是能知性也。 所知性者。 谓如法性实际实相法界法经第一义空一实谛等。 如经中说。 第一义空。 名为佛性。 或言中道。 名为佛性。 如是等言当知。 皆是所知性也。 此所知性。 该通内外。 故经说言。 佛性如空。 遍一切处。 四对果分二。 一法佛性。 二报佛性。 法佛性者。 本有法体。 与彼法佛体无增减。 唯有隐显净秽为异。 如矿中金与出矿时体无多少。 亦如冻水与消融时体无增减。 报佛性者本无法体。 唯于第八真识心中。 有其方便可生之义。 如矿中金有可造作器具之义。 非有器具已在现中。 如树子中未有树体唯有方便可生之义。 若无生性。 虽以无量百千方便。 佛不可生。 如燋种中树不可生。 如胜鬘说。 如来藏中。 具过恒沙一切佛法。 如来藏经说。 众生中。 具足如来一切种德。 马鸣论说。 从本以来。 具足一切性功德法。 华严经说。 一切众生心微尘中。 具无师智无碍智广大智等。 当知皆是法佛之性。 如涅槃说。 众生身中。 未有德体。 如树子中未有树体。 箜篌之中未有声体。 如是等言当知。 皆是报佛之性。 问曰。 向言法佛之性本有法体。 其相云何。 如妄想心。 虽未对缘现起烦恼。 体是一切过恒沙等诸烦恼性。 真心如是。 虽未从缘现成诸德。 体是一切三昧智慧神通解脱陀罗尼等一切德性。 是诸德性。 同体缘集不离不即。 不异不脱。 二相如是。 或分为三。 三有四门。 一约缘分三。 如涅槃说。 一不善五阴。 二善五阴。 三佛果五阴。 不善阴者。 佛性集成外凡五阴。 阴即是性。 如冻是水。 故经说言。 生死二法。 是如来藏。 言善阴者。 佛性集成三乘圣人无漏五阴。 阴即是性。 言果阴者。 佛性集成佛果五阴。 阴即是性。 如汤是水镮钏是金。 二约缘就实。 以分三种。 一者染性。 二者净性。 三非染净性。 性在生死。 名为染性。 性在涅槃。 名为净性。 此二约缘。 就实论性。 性外无缘。 可随变动以不变故。 古今一味。 是故名为非染净性。 三体相及用以分三。 如马鸣说。 一者体大。 谓真如性。 二者相大。 谓真如中。 具过恒沙性功德法。 三者用大。 谓真心中。 备起法界染净之用。 此三如后八识章中具广分别。 四对果论三。 一者法佛性。 二报佛性。 三应佛性。 法报两性义。 如前释。 应佛性者。 应佛有二。 一者法应以得现化法门力故。 普门皆现。 二者报应以本大悲大愿力故。 随物异示。 法应家性。 本有法体。 如来藏中。 现像起法门。 是其体也。 报应家性。 本无法体。 唯有方便可生之义。 或说为四。 如涅槃说。 一阐提人有。 善根人无。 二善根人有。 阐提人无。 三二人俱有。 四二人俱无。 是义云何。 佛性有四。 一不善阴。 二善五阴。 三佛果阴。 四是理性。 四中前三。 随用以分。 后一就实。 不善阴者。 凡夫五阴。 真妄所集。 唯真不生。 单妄不成。 真妄和合。 方有阴生。 摄阴从妄。 唯妄心作。 如梦中身昏梦心作。 如波风作。 摄阴从真。 皆真心作。 如梦中身皆报心作。 如波水作。 从真义边。 说为佛性。 与胜鬘经生死二法是如来藏。 其义相似。 善五阴者。 地上之身。 通而论之。 地前亦有。 此阴真心缘治合成。 摄阴从缘。 缘治所造。 如庄严具模样所作。 摄阴从真。 真心所为。 如庄严具真金所作。 真作义边。 说为佛性。 佛果阴者。 是佛果德。 与前善阴。 大况相似。 满不满异。 言理性者。 废缘谈实。 实之处无缘。 以无缘故。 真体一味。 非因非果。 与涅槃中非因果性。 其一也。 四中初一阐提人有。 善根人无。 第二善阴。 善根人有。 阐提人无。 第三果阴。 二人俱无。 第四理性。 二人俱有。 通而论之。 三人俱有。 佛亦有故。 四种如是。 经中或复说性为四。 一是因性。 二是果性。 三是因果性。 四非因果性。 言因性者。 所谓生死十二因缘。 能与菩提作因缘。 故名为佛性。 是以经言。 譬如胡菰能与热病作因缘。 故名为热病。 因缘亦尔。 问曰。 因缘是虚妄法。 云何能与菩提作因。 然彼生死十二因缘起。 由妄情托真如立。 故经说言。 十二因缘。 皆依真实第一义心。 就妄论之。 虽是虚构。 据真缘摄。 斯无不实。 穷缘悟实。 便成大觉。 是故因缘能为佛因。 故经说言。 因者所谓十二因缘也。 言果性者。 谓大涅槃如来藏性。 体虽净从缘说染。 染时为因。 复随对治。 息染为净。 净相始显。 说之为果。 果德寂灭。 名为涅槃。 故经说言。 果者所谓无上大般涅槃也。 是因果者。 所谓观察十二缘智。 未满为因。 满足为果。 此是方便有作行德。 故经说言。 是因是果。 如十二缘所生之法。 非因果者。 如实法性。 旨通染净。 而非因果。 故经说言。 非因非果。 名为佛性。 废缘谈实。 就体指也。 又如经中说性为五。 如涅槃说。 一者因性。 二因因性。 三者果性。 四果果性。 五非因果性。 言因性者。 谓十二缘。 能与涅槃为本因故。 问曰。 因缘是生死法。 云何能与涅槃作因。 释言。 因缘真妄集成。 摄缘从妄。 妄心所为。 虚诳无法。 不名佛性。 摄缘从实。 皆真心作。 故地经言。 十二因缘。 皆真心作。 由真作故。 穷之得实。 便名涅槃。 故得为因。 因故名性。 义如前释。 言因因者。 谓菩萨道。 道起必由十二缘生。 从因起因。 故曰因因。 然此通说。 证教两行。 以为因因。 非独教行。 言果性者。 谓大菩提。 言果果者。 谓大涅槃。 前言果者。 方便菩提有作之果。 此果者。 性净涅槃。 无作果也。 通而论之。 性净方便。 俱是菩提。 并是涅槃。 为别两门。 异名互说。 此之二果。 虽复同时。 随义分之。 得以菩提显彼涅槃。 菩提能显义。 说为因。 涅槃所显义。 说为果。 然彼菩提。 返望前因。 已受果名。 涅槃是彼果家果。 故云果果。 云何因中因缘之理。 单说为因。 所生行德。 名为因因。 乃至果中方便菩提。 单名为果。 性净之体。 名为果果。 以彼因中始终方便依理起行。 是故理本。 直名为因。 行为因因。 果据终极。 摄德归体。 德名为果。 体名果果。 然彼果中。 方便菩提。 说名为果。 性净涅槃。 别为果果。 何故因中。 证教两行。 通为因因。 以果类因。 因中教行。 应名为因。 证为因因。 但彼因中。 位分参差。 义别前后。 凡时生死。 就本说因。 圣道之中。 证教虽殊。 同依前起。 但名因因。 果无先后。 故就同时。 体德分二。 随义左右。 隐显言耳。 非因果者。 释不异前。 又准经中。 乳酪等喻。 分性为六。 喻相如何。 一杂血乳。 二出血乳。 三者是酪。 四者生苏。 五者熟苏。 六者醍醐。 以此况性差别有六四门分别。 第一依彼迦叶品中。 凡夫佛性。 如杂血乳。 须陀斯陀。 断小烦恼。 所有佛性。 如出血乳。 那含之人佛性如酪。 罗汉佛性。 如似生苏。 缘觉菩萨性。 如熟苏。 佛如醍醐。 第二依彼如来性品说。 凡夫佛性。 如杂血乳。 声闻佛性。 如出血乳。 缘觉如酪。 菩萨佛性。 如生熟苏。 七地已还。 如似生苏。 八地已上。 如似熟苏。 佛如醍醐。 第三通说。 凡夫二乘。 乃至大乘善趣之人所有佛性。 如杂血乳。 种性解行。 如出血乳。 初地如酪。 二地已上乃至七地。 如似生苏。 八地已上。 如似熟苏。 佛如醍醐。 第四门中。 凡夫二乘。 地前菩萨所有佛性。 如杂血乳。 初地佛性。 如出血乳。 二地已上佛性如酪。 八地已上性。 如生苏。 后身佛性。 犹如熟苏。 佛如醍醐。 此后两门义有文无。 或复随义分性为七。 如经中说。 众生佛性。 不即六法。 不异六法。 不即六法。 以之为一。 不异六法。 即以为六。 通前说七。 言六法者。 所谓五阴及以我也。 何者是我。 五阴和合。 假名集用。 说名为我。 真性缘起。 集成此六。 六即是性。 故云不异。 性体平等。 妙出名相。 称曰不即。 又如经说。 涅槃河中。 有七众生。 不离性水。 性随人别。 亦分七种。 七众生者。 一是常没。 二是暂出还没。 三出已即住。 四住已观方。 五观方已行。 六行已后住。 七水陆俱行。 然此所说差别有五。 一常没人。 喻一阐提常没三涂。 暂出还没。 喻彼外凡乃至小乘燸顶之人。 虽作善业。 以不坚固还堕三恶。 故名还没。 亦可取彼求有凡夫乃至念处以为还没。 燸顶已上。 圣性成就。 迳百千世。 必得解脱。 成为住人。 出已即住。 喻彼忍心世第一法。 此人毕竟。 永出三途。 故说为住。 亦可燸顶俱名住也。 观方喻于须陀洹人。 观察四谛。 行喻斯陀。 住喻那含。 水陆俱行。 喻阿罗汉缘觉菩萨乃至如来(是一门竟)。 第二常没。 喻外凡夫常没三有。 暂出还没。 喻五停心总别念处。 圣性未成。 还复退故。 住喻燸等。 圣性成就必得涅槃。 故名为住。 余皆如前(此二门竟)。 第三常没。 喻外凡夫。 暂出还没。 喻五停心总别念处。 住者喻于四贤忍心。 观方喻于四沙门果。 观已行者。 喻于缘觉观四谛已趣入因缘。 行已住者。 喻于菩萨。 舍离烦恼。 故名为行。 为化众生。 不舍三有。 因之为住。 水陆俱行。 喻于如来(此三门竟)。 第四常没。 喻外凡夫暂出还没。 喻五停心总别念处。 住喻燸等乃至大乘解行之人。 言观方者。 喻于初地。 观已行者。 喻二地上乃至七地。 行已住者。 喻八地上乃至十地。 水陆俱行喻于如来(此四门竟)。 第五常没。 喻于一切凡夫二乘。 常住凡夫二乘地故。 暂出还没。 喻彼大乘善趣之人。 分决定。 容有退失故名还没。 住喻于彼种性解行。 观方已后同前第四。 此等差别。 随义左右。 莫不依性。 性随此等故有七种。 又随人别分性为八。 当体为一。 通前为八。 如宝性论说性为十。 一者体性.二者因性.三者果性.四者业性.五相应性.六行性.七时差别性.八返处性.九不变性.十无差别性。 彼论偈言。 体及因果业。 相应及与行。 时差别遍处。 不变无差别。 初体性者。 论释有三。 一如来藏。 染时之体。 二法身。 净时之体。 即前藏体显名法身。 此二唯就众生以说三真如体。 旨通染净内外诸法。 体融一味故说为如。 随义辨体。 名乃无量。 且随隐显理实论三。 此三乃是诸法之体。 故名体性。 言自性者。 性从缘起。 集成行德。 行德未圆。 说之为因。 因行虽众。 且论四种。 一者信心二是般若三是三昧四是大悲。 故彼论言。 信心与般若三昧大悲等。 以治四障。 得四果故。 且说四耳。 言四部者。 如彼论说。 一阐提谤法。 二外道着我。 三声闻畏苦。 四缘觉舍心。 舍诸众生。 对治此障。 故说四因。 信大乘故。 断除谤法。 般若实照远离着我。 三昧空定。 除灭畏苦。 大悲随物对治舍心。 得四果者。 谓得如来净我乐常。 以有此能故说四因。 就因辨性。 故名因性。 是以经言。 佛性者名大信心。 名般若波罗蜜。 名首楞严定。 名大慈悲。 斯文显矣。 言果性者。 佛性之体。 缘起成德。 德满名果。 果德虽众。 且论四种。 一净二我三乐四常。 故彼论云。 净我乐常等。 彼岸功德果。 以翻四倒除灭四障对四因故。 说果为四。 翻四倒者。 声闻计佛无常无乐无我不净。 同凡夫法故。 说如来净我乐常。 除四障者。 一者缘相。 谓无明地对除彼故。 说果为净。 二者因相。 谓无漏业。 以有此业。 能招变易不得自在。 对治彼故。 说佛真我。 三者生相。 谓意生身是苦法故。 不得真乐。 对治彼故。 说果为乐。 四者坏相。 谓变易死。 不得真常。 对除彼故。 说果为常。 对四因者。 信治谤法得其净果。 慧除妄我得佛真我。 定除畏苦得佛真乐。 以大悲心不舍有。 故得佛真常。 然此四果体相各二。 净中二者。 一是因相。 本来无染。 二是胜相。 离染清净。 此方便净。 我中二者。 一离外道虚妄着我。 二离声闻倒见无我。 乐中有二。 一离诸苦。 二除烦恼。 常中二者。 一离有为断边。 二离无为常边。 斯等差别。 同皆是果。 就果辨性。 故言果性。 言业性者。 业性有二。 一者厌苦。 二求涅槃。 故彼论言。 厌苦涅槃。 欲愿等诸业。 依性起作。 故名为业。 业即是性。 故名业性。 是以经言。 若无如来藏。 不得种种厌苦乐求涅槃也。 然上因性。 在于善趣。 今此业者。 种性以前。 大乘善趣忻厌心也。 相应性者。 明因及果。 即性而起。 与性相应。 如庄严具与金相应。 名相应性。 因相应中。 义别有三。 一信大乘为法身因。 二者定慧为佛智因。 三悲心与彼如来大悲为因。 此等皆悉与性相应。 果相应中亦有三种。 一者五通。 二知漏尽。 三漏尽无垢。 此之三果。 不离于性名果相应。 就相应义以辨性。 故名相应性。 言行性者。 行别有三。 一妄见凡夫起颠倒见。 二实见圣人离妄相心。 三者如来无戏论习。 三行虽殊。 性体不二。 其犹种壳牙茎等异。 壳性无别。 就行辨性。 故云行性。 故彼论言。 不见实者。 说言凡夫。 圣人及佛。 能见众生如来藏中真如无差别。 时差别者。 有三种时。 一不净时。 位在凡夫。 二净时所谓菩萨。 三善净时。 名为如来。 故彼论言。 有不净有净及以善净等。 如是次第。 说众生菩萨佛。 就时差别。 以分性故。 名差别性。 言遍处者。 处别有三。 一者凡夫。 二者菩萨。 三者如来。 三处虽殊。 性无不在。 如器虽异空无不在。 故名遍处。 就遍处义以辨性。 故名遍处性。 故彼论言。 如空遍一切而空无分别。 自性无垢。 心亦遍无分别。 不变性者。 就前三时明性不变。 一凡夫时。 性体不变。 不变有三。 一耶念。 风不能吹变。 二业结。 水不能渍变。 三病死。 火不能烧变。 二菩萨时。 性体不变。 不变有二。 一生不变。 二灭不变故。 彼论言。 菩萨佛性不生不灭。 三就佛时性体不变。 不变有四。 一生不能生。 二老不能老。 三病不能病。 四死不能死。 是以如来。 常恒清凉体真不变。 就不变义以辨性。 故名不变性。 无差别者。 明其众义。 体无差别。 故彼论言。 法身及如来。 圣谛与涅槃。 功德不相离。 如光不离日。 当知此等随门异辨。 而体不别。 故经说言。 佛即涅槃。 涅槃即是第一义空。 第一义空即是实谛。 实谛即佛性。 如是等也。 就无差别义以辨性。 故名无差别性。 又随人别。 或时分性。 为三十三。 何者是乎。 如涅槃说。 如来佛性义别有七。 一常二乐三我四净五真六实七名为善。 后身佛性义别有六。 一常二净三真四实五善六少见。 我是佛义。 不得同佛究竟自在。 故不说我。 乐涅槃义。 分相涅槃唯在佛果。 不得永安。 故不说乐。 理实通有九地佛性义。 别有六。 一常二净三真四实五善六可见。 六七八地佛性有五。 一真二实三净四善五者可见。 然向九地。 闻见之穷。 十地眼见如来究竟。 故说为常。 八地已还。 未得同彼。 略隐常义理实有之。 从初欢喜。 乃至五地佛性有五。 一真二实三净四者可见五善不善。 以其未得般若空。 但能除粗惑微障未遣。 名善不善。 地前佛性。 略无分别。 此则初地乃至如来。 二种五种。 两种六种。 一种七种。 都合有其二十九种。 通彼凡夫声闻缘觉大力菩萨四人佛性。 则有三十三种佛性。 随缘广分性。 乃无量。 故经说言。 佛性者不名一法。 不名百法。 不名千法。 当知一切善不善者。 斯名佛性。 第三门中。 差别有四(一明有无二明内外三就世论四辨当现)言有无者。 义有两门。 一约缘以论。 二就体分别。 言约缘者。 经说有四。 一阐提人有。 善根人无。 二善根人有。 阐提人无。 三二人俱有。 四二人俱无。 义如上辨。 今重论之。 阐提有者。 有不善性。 佛性缘起。 为不善故。 不善之法。 即是佛性。 此不善性。 阐提则有。 善人无也。 善根人有。 阐提无者。 谓善性也。 佛性缘起。 三乘无漏。 名之为善。 善即是性。 故名善性。 此性圣有阐提无也。 二人有者。 同有理性。 二人无者。 同无果性。 言就体性辨有无者。 佛性之体。 亦得说有。 亦得说无。 亦得说为非有非无。 所言有者。 如来藏中。 缘起法界恒沙佛法。 说之为有。 所言无者。 解有两义。 一离相名无。 如净醍醐体虽是有。 而无青黄赤白等相。 亦如一切众生心识体虽是有。 无有大小长短等相。 佛性亦尔。 体虽是有。 而无一相。 无相之义。 如后八识章中具辨。 二无性名无。 如来藏中。 恒沙佛法。 同一体性。 互相缘集。 无有一法别守自性。 如说诸法以之为常。 离诸法外。 无别有一常性可得。 诸法齐尔。 故说为无。 有无如是。 非有无者。 非谓有无两法。 并说为非有无。 亦非无除舍有无二法为非有无。 亦非有无合为一法为非有无。 亦非有无二法之中。 别立一法为非有无。 当知说彼无法为有。 有则非有。 还即说此有法为无。 无则非无。 是故为名非有非无。 故经说言。 有无方便入非有非无。 遣相论之。 妙绝四句。 何等为四。 一者非有。 二者非无。 三者非有非无。 第四非是非有非无。 缘起诸法。 皆无自性。 以无性故。 说无为有。 无为有故。 有即非有。 无无性故。 说有为无。 有为无故。 无即非无。 还即说彼有无之法。 为非有非无。 无有非无。 亦无自性。 故经说言。 乃至如离性也。 还即说此非有非无。 为有无故。 有无之法。 亦不可得。 是即佛性。 理绝形名。 心言不及。 无取无舍。 正智所知。 圣慧巧悟。 妙在其中(此一门竟)。 言内外者。 义别两门。 一随相以分。 二情理相对。 言随相者。 众生为内。 山河大地非情物等。 以之为外。 若当说彼因果之性。 局在众生。 得言是内。 若说理性。 性通内外。 虽复约彼内外相辨。 而体平等。 非内非外。 言情理者。 即彼妄想阴界入等。 以说性故。 得言在内。 而真平等。 妙出情妄。 名之为外。 故经说言。 断脱异外有为法依持。 建立者是如来藏。 又经复言。 性虽住在阴界入中。 而实不同阴界入也。 以不同故。 名之为外。 不同情取。 亦得说为非内非外。 故经说言。 众生佛性。 非内非外(此二门竟)。 言就世者。 论其性体。 古今常湛。 犹若虚空非三世摄。 故经说言。 佛性非是三世摄也。 随缘辨性。 有是三世。 有非三世。 相状如何。 今先就佛辨其性相。 如来佛性。 据因以望。 得说未来。 对因辨果。 得为现在。 舍对论之。 非三世摄。 良以如来体穷真性悟法本如。 非先有染后息为净。 德同法性。 故非三世。 又复所得。 常不生灭。 故非三世。 故涅槃经迦叶品云。 如来佛性。 非是过去现在未来。 后身佛性。 据前以望名为未来。 就佛返望。 名为过去。 形前对后。 说为现在。 随所得处。 分离生灭。 契合如理。 亦得说为非三世摄。 若非三世。 何故经。 言后身佛性现在未来。 少分见故名为现在。 具见在当名为未来。 此亦不违非三世言。 盖乃对果说之为现。 对因名果。 说为未来。 舍对论之。 则非三世。 九地菩萨下。 至初地论其行。 实与十地同。 然经中。 说九地以还闻见佛性未眼见故。 一向是其三世所摄。 种性解行所有佛性。 穷实如言。 分显之处平等离相。 亦非三世。 但今为判地前皆凡。 佛性一向三世所摄。 下至阐提佛性同尔。 随相流转。 名三世摄。 体非生灭(此三门竟)。 言当现者。 若就凡说。 因性在现。 果性在当。 若就佛论。 果性在现。 因性过去。 语其理性。 旨通当现。 体非当现(此四门竟)。 第四门中。 就性辨因。 于中两门。 一缘正分别。 二生了分别。 言缘正者。 亲而感果。 名为正因。 疏而助发名为缘因。 佛性望果。 是何因摄。 经说。 正因其法佛性。 还望法佛。 以为正因。 如矿中金与出矿金为正因矣。 其报佛性。 还望报佛。 以为正因。 如彼树子不腐不坏有可生义。 与树作因。 缘正因如是。 若就菩提总为一果。 佛性本体。 起果义强。 故说正因。 诸度等行方便助发。 说为缘因。 若分果德。 性净方便二种差别是则缘正差互不定。 若望性净菩提涅槃。 是则佛性同体。 相起以为正因。 诸度等行。 名为缘因。 若望方便菩提涅槃。 诸度等行。 同类生果。 名为正因。 佛性理资。 说之为缘。 缘正之义。 粗咒如是(此一门竟)。 言生了者。 望方便果。 报佛之性。 是其生因。 真心体上从本已来。 有可生义。 生彼果故。 故涅槃云。 佛性虽无。 不同角虽以无量方便。 不可得生。 佛性可生。 以可生故。 名为生因。 问曰。 何故角之无。 无而不可生。 佛性之无。 无而可生。 释言。 角于四无中。 是毕竟无。 故不可生。 望性净果。 法佛之性。 但是了因。 非是生因。 云何得知非是生因。 如涅槃说。 涅槃因者。 所谓佛性。 佛性之性。 不生涅槃。 故非生因。 是义云何。 性净因果。 体一无别。 随时分异。 在染为因。 出缠为果。 据因以望。 因外更无果体可生。 据果以望。 果外更无因体能生。 故非生因。 但是了因。 是义云何诸佛之性。 是真识心体有。 从本已来。 有可显了成果之义。 故名了因。 如瓶中灯有可了义破瓶则见。 以有如是可了义故。 涅槃说云。 佛性虽有不同虚空。 虚空虽以无量方便。 不可得见。 佛性可见。 可见犹是可了义矣。 以可了故。 名为了因。 问曰。 何故虚空之有。 有而叵见。 佛性之有。 有而可见。 释言。 虚空说无故有叵见。 佛性之有。 说有为有。 故有可见。 因义如是。 若就果德。 总以为一。 是则佛性说为生因。 同一体性。 转变相起。 义说为生。 不同有为因果。 互与异体相辨。 因谢果起。 说为生也。 诸度等行方便显了。 说为了因。 是以经说。 佛性如乳。 方便之行。 喻以醪乳能生酪。 名为生因。 醪等缘显了于酪。 故名了因。 若就果德分其性净方便差别。 是则生了二相不定。 若望性净菩提涅槃。 诸度等行。 是其了因。 故彼金刚般若论言。 檀等波罗蜜。 于实为了因。 斯文显矣。 佛性望彼性净之果。 但是正因。 非生非了。 言非生者。 佛之体隐时名因。 就因以望。 因外更无果体可生。 显时名果。 据果以望。 果外更无因体能生。 故非生因。 是以经言。 佛性之性。 不生涅槃。 涅槃之法。 不从因生。 更复说言。 生因所起。 名为无常。 了因所起。 名之为常。 涅槃但因所得。 不从因生。 故名为常。 言非了因者。 佛性据体。 非是方便显了之行。 故望涅槃。 不名了因。 若言佛性随缘转变。 籍前起后。 满足涅槃。 亦得名生。 但非异体。 无合掌有。 名之为生。 又复佛性。 在诸地中。 从缘显了。 满足涅槃。 亦得名了。 但非异相显了涅槃。 故言非了。 若望方便涅槃菩提教道之行。 亦生亦了。 言生因者。 籍修诸度起彼报果。 故名为生。 是以经言。 复有生因。 谓六波罗蜜阿耨菩提。 言了因者。 前诸地中。 所成方便教道行德。 与体相应。 德体虽成。 望后犹为闇障所覆。 不得显了。 成大菩提中。 有所修方便诸行。 遣除闇障。 了前诸德。 成大菩提。 故名了因。 是以经言。 复有了因。 谓八正道阿耨菩提佛性。 望彼方便之果。 亦生亦了。 言生因者。 即性起彼方便果德。 如从真金起庄严具。 故名生因。 是以经言。 复有生因。 谓首楞严定阿耨菩提。 首楞严定。 即是佛性。 故经说言。 佛性名为首楞严也。 言了因者。 佛性为彼方便行显。 体则明了。 明了之性。 资成果德。 故名了因。 是以经言。 复有了因。 所谓佛性阿耨菩提。 辨因差别。 略之粗尔。 第五门中。 辨明经论说性所以。 经多说空。 破诸法性。 说诸法空。 今此何故宣说佛性。 然彼清净法界门中。 备一切义。 诸法缘起。 互相集成。 就空论法。 无法不空。 据性辨法。 无法非性。 空之与性。 各是一门。 门别既殊。 所为亦异。 说空为破执有众生。 说性所为。 经论不同。 涅槃经云。 为令众生不放逸故。 宣说佛性。 若不说性。 总心自轻。 谓己不能成大菩提。 无心趣道。 多起放逸。 故说众生悉有佛性定必当成。 令舍放逸随顺趣向。 宝性论中。 所为有五。 一为众生于己自身生怯弱心。 谓己无性自绝不求故。 说佛性众生同有当必得果。 如矿石中有其金性消融必得。 木有火性。 攒之必生。 乳有酪性。 缘具便出。 增其勇猛。 求佛之心。 此之一义。 与涅槃同。 二为轻慢余众生故。 宣说佛性。 彼当作佛。 云何可轻。 是以经中。 不轻菩萨。 若见四众。 高声唱言。 汝当作佛。 我不轻汝。 以知众生有佛性故。 三为妄执我众生故。 宣说佛性。 不同情取。 故经说言。 如来藏者。 非我众生。 非命非人。 四为执着虚妄法故。 宣说佛性。 不同所取。 五为诽谤真如佛性。 谓是则断灭。 故说佛性。 是真是实常乐我常。 亦可为于怖畏断灭乐实众生故说佛性。 佛性之义。 略辨如是。 假名义三门分别(释名一假名有无二辨相三)第一释名。 言假名者。 释有四义。 一诸法无名。 假与施名故曰假名。 如贫贱人假称富贵。 如是等也。 二假他得名。 故号假名。 如假诸阴得众生名。 假楝梁等得屋宅名。 如是一切。 又复大小长短等事。 假他得名。 大假小故。 得其大名。 小亦如是。 长假短故。 得其长名。 短亦如是。 如是一切故曰假名。 三假之名称曰假名。 世俗诸法。 各非定性。 假他而有。 名为假法。 树假之称。 故曰假名。 四者诸法假名而有。 故曰假名。 是义云何。 废名论法。 法如幻化。 非有非无。 亦非非有。 亦非非无。 无一定相可以自别。 以名呼法。 法随名转。 方有种种。 诸法差别。 假名故有。 是故诸法说为假名。 如一色法。 同体具有苦无常等一切诸义。 随义分别。 苦无常等诸法之外。 无别有一色之自性。 假施色名呼集彼法。 彼法随名集成一色。 色相方立是故色法。 假名而有。 还即说此色无常等。 以之为苦。 随义分别。 色无常等诸法之外。 无别有一苦之自性。 假施苦名呼集彼法。 彼法随名集成一苦。 是故苦法假名而有。 乃至宣说色苦无常空无我等。 为非有无。 随义分别。 色等法外。 无别有一非有非无自性可得。 假施非有非无名字。 呼集彼法。 彼诸法义随此名字。 集成非有非无之法。 亦假名有。 色法既然。 诸法同尔。 假名有之。 故号假名。 名义如是。 第二次辨假法有无于中两门。 一总解释。 二别分别。 总而论之。 假法不定。 云何不定。 寻名取法。 集用异本。 非无假法。 得言有体。 据实以分。 假无自实得言无体问曰。 假法若有体者。 何故经言但名但用但假施设不说假体。 释言。 经说但假施设。 即是假体。 假体非实。 是故说言但假施设。 总相如是。 次别论之。 假法有三。 一体二用三者名字。 于中义别乃有四种。 一摄名用。 从体说无。 随别以求。 非直假体空无所有。 名用亦无。 如彼众生。 随阴别求。 生体叵得。 既无生体。 知复就何施名。 起用设有所作。 但是阴用。 如是一切。 是故就实体用及名。 一切皆无。 第二分名异于体用。 就实以求。 但无体用。 非无假名。 何故如是。 随别以分。 假体不立。 故无假体。 用必依体。 以无体故。 用亦不有。 故无假用。 名依相生。 不依体发。 故得有名。 如贫贱人虽复无其富贵体用。 亦得假名说为富贵。 如是一切。 三分名用异于假体。 就实以论。 但无假体。 非无名用。 何故如是。 体据自实随别求假。 假无自实。 是以无体。 用谓集用。 诸法和合。 相假成用。 故有假用。 如以一缕独不制象众多相假便有制能。 如是一切。 既有假用。 依用立名。 名亦非无。 四摄体用以从其名。 非直有名。 亦有体用。 依和合相而起名字。 故有假名。 用此假名。 统摄别法。 皆成一总。 故有假体。 依体施用。 故有假用。 是故三种俱皆是有。 有无如是。 第三辨相开合不定。 总唯一假。 以一切法因缘集起相假成故。 或分为二。 二有两门。 一生法分别。 二就因和法和分别。 言生法者。 假有二种。 一众生假名。 二法假名。 众生假名。 从内立称。 名不尽法。 云何不尽。 假通内外。 内是众生。 外非众生。 经中直言众生假名。 外法不论。 所以不尽。 亦可众生内外通因。 内外法中。 总相集起。 斯名众生。 众生虚集。 名众生假。 相状如何。 分别有三。 一内外分别。 揽内五阴。 以成众生。 名之为内。 揽外四大。 成草木等。 以之为外。 二粗细分别。 内中揽阴以成假人。 名之为细。 人成军众。 以之为粗。 从细立称。 是故偏言众生假名。 外中揽大成草木等。 以之为细。 草木集成丛林等事。 以之为粗。 三染净分别。 染谓凡夫。 净谓贤圣。 生死法中。 五阴成人。 以之为凡。 涅槃法中。 五阴成人。 以之为圣。 法假名者。 就通为目。 法物事有。 诸法通名法。 体虚假名法假名。 相状如何。 分别有三。 一内外分别。 内谓六根。 外谓六尘。 二粗细分别。 因和为粗。 法和为细。 此如后释。 三染净分别。 染谓生死。 净谓涅槃。 生死涅槃。 经说不定。 或有宣说生死假名。 涅槃非假。 生死不真。 虚假而有故名为假树假之称。 故曰假名。 涅槃体真。 非是假名。 以非假故。 涅槃之号。 非是假名。 良以生死是假名。 故维摩经说。 出离生死。 名超假名。 或有宣说涅槃假名。 生死非假。 涅槃无名。 假为施名。 故曰假名。 是以经言。 涅槃无名。 强为立名。 如恒罗婆夷。 实不食油。 假言食油。 生死法体。 是有为法。 非是假立。 故非假名。 或有宣说生死涅槃二俱假名。 生死涅槃。 皆非定性。 因缘假集。 故说为假。 树假之称。 故曰假名。 亦可生死涅槃之法假名而有。 故曰假名。 故地持言。 色假名乃至涅槃一切假名。 或有宣说生死涅槃俱非假名。 废名求法。 法离名故。 故地持言。 一切诸法。 离名自性。 问曰前说生死涅槃二俱假名。 今言皆非。 有何所以。 释言。 将名以呼诸法。 法随名转故皆假名。 废名求法。 法皆离言。 是故一切皆非假名。 今就第三故。 说生死涅槃之法。 为法假名(此一门竟)。 次就因和法和分别。 言因和者。 是因和合假。 言法和者。 是法和合假。 是二云何。 于事分齐。 揽别成总。 以细成粗。 名因和合假。 揽别成总。 如阴成人。 以细成粗。 如似细色成粗色等。 于法分齐。 无常苦空无我等义。 同体相成。 名法和假。 成实论中。 因和合空名为生空。 法和合空说名法空。 大乘法中。 亦有此义。 浅深为异(假如是)或分为三。 如大品经三假品说。 一者受假。 二者法假。 三者名假。 于中略以三门分别。 一释其名。 二辨体相。 三观入次第。 先释其名言受假者。 总含多法。 故名为受。 受假多法聚集而成。 故曰受假。 言法假者。 自体名法。 法体虚集故云法假。 言名假者。 显法曰名。 依法依想假以施设。 故曰名假(此一门竟)。 次辨其相。 受法二门相对分别。 如龙树说。 假法是受实法是法。 总相虽然。 义犹难解。 于中略以两义分别。 第一直就因和合中。 随义分别。 一切受法。 揽细成粗。 摄别成总。 皆名为受。 随别细分皆名为法。 如人成众。 众名为受。 人一是法揽阴成人。 人复是受阴复是法。 如是一切。 受法虽异。 同籍缘成。 假集义一。 故通名假。 二就因和法和分别。 一切因和。 揽别成总。 斯名受假。 一切法和苦无常等诸法相成皆是法假。 受法如是。 言名假者。 论释有二。 一就通以释。 前受及法二种名字。 通为名假。 故论说言。 用其名字。 取前二法。 是其名假第二唯取受假之名。 以为名假。 法假之名。 判属法假。 故论释言。 于多名边更有名生。 说为名假。 如五阴名边有众生名生。 根茎枝叶华果名边有树名生。 众树名边有林名生。 如是一切说名为假。 体相如是(此二门竟)。 次辨观入破遣次第。 如论中说。 先破名假。 良以名字。 依法依想。 假以施设。 浮虚易破。 故先破之。 次破受假。 受依法成。 虚集易分。 故次破受。 后破法假。 法是根本微细难觉。 难可分折。 故后破之。 破法云何。 泛解有八。 一责情破。 如说痴盲贪著于我。 三界虚妄但妄心作。 如是一切。 二推智破。 如说智者不得有无明法无性。 如是一切。 三推因破。 如推阴因破众生性。 推其往因破现常性。 如是一切。 四推果破。 如当果破现无因。 如是一切。 五推对破。 如说有我则有我所。 若无有我则无我所。 又如经说。 有缚有解。 无缚无解。 如是一切。 名推对破。 六推理破。 如说诸法性自虚等。 七推名破。 如说乳时不得酪名。 明无酪性。 如是一切。 八推实破。 如人夜闇见绳为蛇。 言但是绳见如来藏。 以为生死。 言但是藏本无生死。 如是一切。 以斯八种破坏诸法。 名破法假。 破法假已到法实相。 法实相者。 即是法空(三假如是)或分为四。 始从因生乃至相续。 于中略以五门分别。 一释其名。 二辨其相。 三约时类。 彰假差别。 四辨宽狭。 五对三假。 苦相收摄。 第一释名。 名字是何。 一因生假亦名缘生。 二因成假亦名缘成。 三相待假亦名相形。 四相续假。 言因生者。 从因生果。 别体相起。 故曰因生。 生假因起。 名因生假。 生托缘集。 名缘生假。 言因成者。 法有总别。 别为总因。 总为别果。 揽彼别因而成总果。 果假因成。 名因成假。 又揽别缘而成总果。 是故亦名缘成假也。 相待假者。 长短大小高下等事。 相形分别。 相待名别。 名相待假。 相续假者。 有为迁流。 籍前生后。 前后两边。 谓之为相摄对名续。 所言假者。 前后两边。 互以相望相假成续。 名相续假。 亦可相续以成一法。 一假续成。 名相续假。 名义如此(此一门竟)。 第二门中。 辨其体相。 就初假中。 名别有二。 一名因生。 二名缘生。 就此二中四门分别。 一随法异论正因生果。 名因生假。 如善恶业起苦乐等。 缘因得报名缘生假。 如从烦恼生苦乐等。 二摄缘从因。 一切诸法异体相起皆名因生。 不简亲疏。 故地持中。 宣说十因生一切法。 以一切法十因生故。 皆名因生。 三摄因从果。 一切诸法果体相起。 皆名缘生。 不简亲疏。 而说四缘生一切法。 以一切法四缘生故。 皆名缘生。 四者因缘共显诸法。 一切诸法。 别体相起。 皆号因生。 亦名缘生。 是故经中。 十二因缘通名因缘。 因缘通故所生之法。 齐号因生。 同名缘生。 问曰。 向说正因起法名曰因生。 缘因起法说为缘生。 因缘既殊。 何不分二。 乃合为一。 释言。 别立理亦无伤。 但以此二别体起法。 其义相似。 故合为一。 又如向说因生缘生亦有其义故为一矣。 第二假中。 名亦有二。 一名因成。 二因缘成。 就此二中。 辨义不同有四门。 一随法异论。 就彼揽别成总法中。 同类之法。 以细成粗。 名目因成。 如以细色成粗色等。 异类相成。 名曰缘成。 如以五阴成众生等。 同类亲故。 说作因成。 异类疏故。 说为缘成。 二摄缘从因。 一切诸法。 但使揽别而成总者。 斯名因成。 对彼别体疏远法故。 说为因矣。 三摄因从缘。 一切诸法。 揽别成者。 斯名缘成。 对彼过去亲生因故。 四因成缘成共显诸法。 一切诸法。 揽别成者。 齐名因成。 同号缘成。 问目。 向说同类相成名因成假。 异类相成名缘成假。 因缘既殊。 何不别分。 乃合为一。 释言。 别立理亦无伤。 但以此二揽别成总。 其义相似。 故合为一。 又如向说因成缘成亦有共显诸法之义。 故说为一。 第三假中。 诸法非一。 其中长短大小高下。 彼此往来贵贱好恶。 如是一切皆是相待。 如一丈物不对五尺。 长相不生。 长名不起。 由对五尺。 长相始分。 长名得起。 名相待假。 如是一切。 第四假中法亦非一。 但令诸法从前起后。 次第相接。 皆名相续。 问曰。 此续为在于前。 为在于后。 既云相续。 宁容偏在。 又问。 此续云何名假。 释有两义。 一据两边。 迭相假籍。 得成续义。 故说为假。 相状云何。 如前念法。 假后念故。 前得成续。 后念之法。 假前念故。 后得成续。 相假成续名相续假。 此是一义。 第二义者。 两边虽异。 续成一法。 一法假彼前后两边。 相续而成。 故名为假。 问曰。 若尔与彼前后缘成何别。 释云。 一体随义分异。 分取揽别成总义边。 说为缘成。 分取前后相续义边。 说为相续。 又更分别。 亦有少异。 异相如何。 缘成则宽。 相续则狭。 如续缘成中。 揽十二时。 合成一日。 十二时中。 寅申相对卯酉相生时。 虽隔绝不相接续。 而得和合共成一日。 故说为宽。 相续假中。 虽复宣说十二时分续成一日。 于中寅申卯酉相对。 时中隔绝。 不得说为相续成目。 唯相邻者。 得说为续。 故名为狭。 体相如是(此二门竟)。 第三门中。 约就时类彰假差别。 因生假中。 差别有四。 一者同类同时因生。 如天上日生水中日。 如面生像。 如声发响。 如因香树生孤游香。 如是一切色声香等。 当分相生。 故名同类。 一时相起。 称曰同时。 二者同类异时因生。 如麦生麦谷生谷等。 三者异类同时因生。 如从眼色生于眼识。 如钟生声。 如岩发响。 如是一切。 四者异类异时因生。 如过去世业与烦恼生今苦乐。 斯乃缘生。 同名因生。 缘成假中。 亦有四种。 一者同类同时缘成。 如以细色成于粗色。 众多小声成于大声。 如是一切。 二者同类异时缘成。 如十二时合成一日。 如是一切。 以时成时。 故名同类。 前后合成。 称曰异时。 三者异类同时缘成。 如大乘中五阴成人。 毗昙亦尔。 所谓四大。 成诸根等。 四者异类同时异时和合缘成。 如成实中。 五阴成人。 阴与人别名为异类。 色心并故称曰同时。 四心前后故云异时。 若依余论。 五阴成人。 一向同时。 斯乃因成通名缘成。 相待假中。 亦有四种。 一者同类同时相待。 如现在世人人相形天天相比。 如是一切。 二者同类异时相待。 如以今人比劫初人。 如是一切。 三者异类同时相待。 如现在世色心相形空有相待。 如是一切。 四者异类异时相待。 如对过因宣说今果。 如是一切。 相续假中。 亦有四种。 一者同类同时相续。 如现在世同类色物互相接续。 以绳相接。 如是一切。 二者异类同时相续。 如现在世异色物迭相接续。 以梨接杜。 如是一切。 三者同类异时相续。 如从前色生于后色。 如是一切。 四者异类异时相续。 如从过因续生今果。 如是一切。 时类同异。 略之云尔(此三门竟)。 第四门中。 辨其宽狭。 于中有二。 一就有无辨其宽狭。 二就常无常辨其宽狭。 就有无者。 四假之中。 相待缘成及与相续。 通于有无。 因生一种局在于有。 问曰。 相待通于有无。 义在可知。 缘成假中。 云何通有无。 此如经说。 大涅槃中。 总摄一切智断功德。 智断功德。 缘成涅槃。 智是其有。 断是其无。 是故缘成。 得通有无。 又地持说。 二断二智。 以成菩提。 此亦缘成。 得通有无。 问曰。 相续云何通有无。 释言。 相生相续之义。 局在于有。 接对之续。 义通有无。 如涅槃法接续生死。 就常无常辨宽狭者。 四假皆通常与无常。 云何皆通。 因生假中。 句别有四。 一者无常还生无常。 谓世间中。 从无常因生无常果。 二者无常生常。 谓从世间无常之善。 生彼出世菩提常果。 故涅槃中佛答阇提。 汝法之中。 从其常性生无常果。 我佛法中。 从无常因生于常果。 竟有何过。 此则无常生于常也。 三常还生常。 谓从佛性出生菩提。 故经说言。 复有生因。 谓首楞严阿耨菩提。 首楞严定。 即是佛性。 四常生无常。 谓依真识发生妄识。 依于常身起化生灭。 缘成假中。 句别有三。 一者无常还成无常。 谓世间中。 揽五阴成人。 人成众等。 二常还成常。 谓出世中。 常住五阴。 成佛菩萨。 三常无常和合缘成。 谓以八识合成众生。 前七无常。 后一是常。 相待假中。 句亦有三。 一者无常还待无常。 谓世间中。 长短相形。 大小相比。 二常还待常。 谓佛菩萨上下相形。 如是一切。 三无常待常。 谓待生死。 宣说涅槃。 如是一切。 相续假中。 句别有四。 一者常还续无常。 谓世间中有为相续。 二常续无常。 谓彼出世常住果德。 接对生死。 三无常续常。 如成实说。 从于灭定起后心识。 四常还续常。 谓以常因续生常果。 故地持云。 种性菩萨六入殊胜。 展转相续无始法尔。 问曰。 常法则无迁变。 云何说续。 释言。 常法无迁变。 故不就一法起尽说续。 但说后起接于前德。 故名为续。 如二地中常德起时。 接于初地。 如是一切。 又就一法随缘转变。 得说续。 如地持说。 六入相续。 即其事也。 宽狭如是(此四门竟)。 次对三假共相收接。 言三假者。 如上所说受法名也。 接相云何。 释言。 法中通具四假。 如一色法从前起后。 是因生假。 过因所起。 亦是因生。 以细成粗。 是缘成假。 苦无常等诸法相成。 亦是缘成。 大小相形粗细相比。 是相待假。 前后相接。 是相续假。 受假之中。 亦具四假。 如说众生。 以之为受。 众生各从过因而生。 是因生假。 揽阴而成。 是缘成假。 尊卑相形贵贱相比。 是相待假。 起尽相接是相续假。 如是一切。 四中缘成。 是其正义。 余三是傍。 何故如是。 夫言受者。 缘成假中。 接受多法。 故名为受。 是故受义。 正当缘成。 余非受义。 故说为傍。 名假之中。 亦具四假。 依如成实。 名是声性。 从于四大击发而生。 是因生假。 依于余论。 名是非色非心之法。 从于想生名因生假。 故地持云。 建立施设地等假名。 是名地想。 故知。 名字从想而生。 依如成实。 名是假声。 揽彼实声和合而成。 是缘成假。 依如余论。 名是非色非心之法。 然此有为。 一念之顷具生住灭。 以生住等四相合成。 名缘成假。 多少相形善恶相比。 是相待假。 前后相接是相续假。 若依成实。 此四种中。 缘成相续。 是其正义余二是傍。 何故如是。 彼说名字是其假声。 揽彼实声。 前后续成。 是故正当缘成相续。 余不正成。 故说为傍。 若依余论。 因生缘成及与相续。 是其正义。 相待是傍。 何故如是。 彼说名字是非色非心依想而生。 又生住等四相合成。 前后续成。 故说因生缘成相续。 以为正义。 相待非是亲成名。 故说之为傍。 问曰。 成实亦说。 名字依四大生。 何故彼宗不说因生以为正义。 释言。 有以。 彼成实中。 宣说四大和合生声。 是声和合。 方得成名。 疏挟一重。 是故因生不名正义。 地持等中。 宣说名字。 亲依想生。 故说因生以为正义。 不类譬斯。 问曰。 何故法假之中。 四假皆正。 名受二中。 有正有傍。 释言。 法通四俱是正。 名受局故有正有傍。 随法异论。 假乃无量。 假名义。 略辨粗尔。 入不二门义三门分别(释名一。 辨相二。 约说分异三)第一释名。 入不二门。 如维摩说。 言不二者。 无异之谓。 即是经中一实义也。 一实之理。 妙寂离相。 如如平等。 亡于彼此。 故云不二。 问曰。 诸法有一二三乃至众多。 翻彼说理。 理应不一不二不三乃至不多。 以何义故偏言不二。 释言。 不一乃至不多。 经有说处。 故涅槃云。 除一法相。 不可算数。 华严亦云。 众多法中。 无一法相。 于一法中。 亦无多相。 但今且就一不二门而辨道理。 余略不论。 良以二者彼此通谓。 是故偏对而说不二。 又复二者别法之始。 今此为明理体无别。 故偏对二而说不二。 虽说不二。 不一不三乃至不多。 悉入其中。 是义云何。 若立一相。 以一对多。 即是其二翻对彼二。 故名不二。 若立多相。 以多对少。 还即是二。 翻对彼二。 故名不二。 又立多相。 于多法中彼此相对。 亦即是二。 翻对彼二。 故为不二。 以是义故。 遣多悉入不二。 多少既然。 遣染遣净。 遣缚遣解。 遣有遣无。 类亦同然。 若立有相。 以有对无。 即是其二。 翻对彼二。 名为不二。 若立无相。 以无对有。 还即是二。 翻对彼二。 名为不二。 翻若当定立非有无相。 以非有无对有对无即复是二。 翻对彼二。 名为不二。 乃至建立不二门相。 不二对二。 还复是二。 翻对彼二。 名为不二。 是故不二。 有相皆遣有理悉收。 故偏名之理体名法。 又为心轨。 亦名为法。 此不二法。 形对佛性空如等义。 门别不同。 故名为门。 又能通人。 趣入名门。 舍相证会。 名之为入。 名义如是。 第二辨相。 此不二门。 是法界中一门义也。 门别虽一。 而妙旨虚融义无不在。 无不在故。 一切诸法。 悉是不二。 诸法皆是。 岂有所局。 但维摩中。 且约三十三人所辨。 以彰其异。 所辨虽异。 要摄唯二。 一遣相门。 二相双遣名为不二。 非有所留。 二融相门。 二法同体名为不二。 非有所遣。 遣相门中。 曲复有三。 一就妄情所取法中相对分二。 翻除彼二故名为不二。 如维摩说。 我我所二。 因有我故使有我所。 若无有我则无我所。 是为不二。 如是等也。 二情实相对以别其二。 翻对此二名为不二。 是义云何。 据情望实。 情外有实。 将实对情。 说之为二。 据实望情。 情本不有情。 既不有实。 亦亡对故云不二。 如维摩说。 实不实二。 其实见者尚不见实。 何况非实。 如是等也。 三唯就实。 离相平等名为不二。 是义云何。 就实论实。 由来无异。 异既不有一。 亦亡对故曰不二。 维摩默显义。 应当此遣相。 如是融相门中。 义别亦三。 一就妄情所起法中。 义别分二。 二法同体名为不二。 如经中说。 无常即苦。 苦即无常。 是苦无常同体无别。 名为不二。 如是一切。 二真妄两别。 名之为二。 相依不离。 名为不二。 如维摩说。 明无明二。 无明性即是明。 名为不二。 如是一切。 三就真中义别分二。 二法同体。 名为不二。 于此门中。 曲分有四。 一直就真体。 随义分二。 如来藏中。 具过无量恒沙佛法。 彼法同体。 名为不二。 又如经说。 空即无相。 无相即无愿。 名为不二。 如是等也。 二就真中体用分二。 如依真心缘起集成生死涅槃。 用不离体。 体用虚融。 名为不二。 如经中说。 佛性如来。 无二无别。 如是等也。 三就真体所起法中。 相别分二。 如经中说。 佛性之性与不善。 俱名为无明。 无明与善法。 俱名之为明。 如是等辈。 彼二同依一佛性体。 名为不二。 故涅槃云。 明与无明生于二相。 智者了达其性无二。 无二之相即是实性。 如是等也。 又如经说。 一实谛中开分二谛。 二即一实。 亦当此门。 四就真性所起法中。 相别分二。 如依佛性缘起集成一切行德。 德别名二。 于彼德中。 门别相即名为不二。 如维摩说。 佛法众三。 佛即是法。 法即是众。 名为不二。 如是等也。 不二虽众。 要不出此。 言其入者。 义别有四。 一就信明入。 于此不二。 信顺不违。 故名为入。 二就解说入。 于此不二。 解观相应。 名之为入。 三就行论入。 依定照见。 明了现前。 不见二相可以住中。 名入不二。 不见二相。 即是止也。 明了不二。 是其观也。 四就证辨入亡情契实。 名之为证。 于得证时。 不见如外有心能证。 既无有心。 宁复心外有如可证。 不见能证。 妄想不行。 不见所证。 虚伪不起。 如不离心。 妄想不行。 心不离如。 如心不异。 是即真名入不二门。 入不二义。 辨之略尔。 次第三门。 约说分异。 如维摩中。 义别三阶。 一维摩问诸菩萨等。 以言遣相。 明入不二。 二诸菩萨。 问文殊师利。 以言遣言。 明其不二。 三文殊问彼维摩诘。 以默遣言。 而显不二。 此三皆是化益方便分齐。 息相教入。 之阶降也。 若论自觉相应境界。 不可言彰。 叵以默显。 何故如是。 据实以求。 法外本无音声文字。 何言能彰。 法外亦无形相可得。 谁用默显。 无言能彰证处亡语。 非默能显证处绝相。 诠相悉无他所莫测是故名为自觉境界。 对处无他。 自亦亡对。 问曰。 维摩阐玄之极。 亦使默外犹有自觉相应境界。 何故不论。 释言。 为化极于言默。 言默之外。 不复可陈。 不可陈处。 从来未辨。 岂独今哉。 不二之义。 辨之略尔。 二谛义两门分别(释名一辨体二)第一释名。 言二谛者。 一是世谛。 二第一义谛。 然世谛者。 亦名俗谛。 亦名等谛。 世名为时。 事相诸法。 生灭在时。 就时辨法。 故云世谛。 若尔无为非生灭法。 应非世谛。 释言。 有名不尽诸法。 何等谛之中。 该摄有为无为之法。 有为是世。 无为非世。 从有立称。 故云世谛。 与前众生假名相似。 又云世者。 是其世人。 一切事法。 世人所知。 故名世谛。 故涅槃云。 世人所知。 名为世谛。 问曰。 世法圣人亦知。 何故偏言世人所知名为世谛。 释言。 圣人虽知此法。 随世故知。 是故犹名世人所知。 又复圣人。 就彼世人所知法中。 知其虚假。 虚假是其世法之实。 故名世谛。 若尔圣人。 亦就凡夫生死法中。 知其苦集。 所知苦集。 应名凡谛。 然彼苦集。 虽是凡法。 圣人知故得名圣谛。 世谛似彼。 何缘偏就世间之人。 说为世谛。 释言。 互从皆得无伤。 但经论中。 为明苦集非圣不知故名圣谛。 又知成圣。 亦名圣谛。 世法虚假。 虽是圣知非精上。 故非第一。 非第一故。 判入世中。 言俗谛者。 俗谓世俗。 世俗所知。 故名俗谛。 言等谛者。 等谓齐等。 统摄之义。 世法非一。 不可别论。 等举诸法。 故云等谛。 第一义者。 亦名真谛。 第一是其显胜之目。 所以名义。 真者是其绝妄之称。 世与第一。 审实不谬。 故通名谛。 真即可实。 世法虚诳。 云何名谛。 言虚诳者。 对真辨义。 然于世法。 事实不无。 故得称谛。 又复世谛实是虚诳。 故名世谛。 然彼世谛。 若对第一。 应名第二若对真谛。 应名妄谛。 第一义者。 若对世谛。 应名出世。 若对俗谛。 应名非俗。 若对等谛。 应名非等。 立名不可一一返对。 是故事法。 且名世谛俗谛等谛。 理法且名第一义谛乃至真谛。 谛者犹是真实之义。 何故二种并得称谛。 不得并说为真谛乎。 释言。 今此谛门辨义。 故通名谛。 为分真俗。 是故世谛不得名真。 实若当就彼真实门中。 以论诸法。 是即理事俱名为真。 故地持中。 事实二性同名真实。 今据谛门。 二俱名谛。 二谛名义。 略之云尔。 第二门中。 差别有二。 一分宗别。 二约宗辨谛。 言分宗者。 宗别有四。 一立性宗亦名因缘。 二破性宗亦曰假名。 三破相宗亦名不真。 四显实宗亦曰真宗。 此四乃是望义名法。 经论无名。 经论之中。 虽无此名。 实有此义。 四中前二是其小乘。 后二大乘。 大小之中。 各分浅深。 故有四也。 言立性者。 小乘中浅。 宣说诸法各有体性。 虽说有性。 皆从缘生。 不同外道立自然性。 此宗当彼阿毗昙也。 言破性者。 小乘中深。 宣说诸法虚假无性。 不同前宗立法自性。 法虽无性。 不无假相。 此宗当彼成实论也。 破相宗者。 大乘中浅。 明前宗中虚假之相。 亦无所有。 如人远观阳炎为水。 近观本无。 不但无性。 水相亦无。 诸法像此。 虽说无相。 未显法实。 显实宗者。 大乘中深。 宣说诸法妄想故有。 妄想无体。 起必托真。 真者所谓如来藏性。 恒沙佛法。 同体缘集。 不离不脱不断不异。 此之真性缘起。 集成生死涅槃。 真所集故。 无不真实。 辨此实性。 故曰真宗。 此四宗中别乃无量。 且据斯义以别宗耳。 前之两宗。 经同论别。 后之二宗。 经论不殊。 随义分之。 前二宗中。 言经同者。 据佛本教。 同显在于四阿含中。 无别部党。 言论别者。 小乘众生。 情见未融。 执定彼此言成诤论。 故有毗昙成实之别。 后二宗中。 言经同者。 据佛本教。 随就何经以义分之。 不别部帙。 是曰经同。 言论同者。 大乘之人情无异执。 言无诤竞故无异论。 有人一向言无四宗。 是所不应。 四中前二不分自异。 不待言论。 后之两宗。 经中处处。 且有斯义。 何须致疑。 如胜鬘中明如来藏。 有其二种。 一者空藏即是不真。 二不空藏即是显实。 又如鸯掘摩罗经中。 彼诃文殊不知真法妄取法空。 所取妄空即是不真。 其所不知真实法者。 即是显实。 又涅槃中。 见一切空即是不真。 不见不空。 不空之实即是真宗。 经说非一。 何得言无。 又人立四别配部党。 言阿毗昙是因缘宗。 成实论者是假名宗。 大品法华。 如是等经是不真宗。 华严涅槃维摩胜鬘。 如是等经是其真宗。 前二可尔。 后二不然。 是等诸经。 乃可门别浅深不异。 若论破相。 违之毕竟。 若论其实。 皆明法界缘起法门。 语其行德。 皆是真性缘起所成。 但就所成行门不同故有此异。 华严法华。 三昧为宗。 诸部般若。 智慧为宗。 涅槃经者。 以佛果德涅槃为宗。 维摩经者。 以不思议解脱为宗。 胜鬘经者。 一乘为宗。 如是诸经。 宗归各异门别。 虽殊旨归一等。 勿得于中辄定浅深。 众经宗别。 分之粗尔。 第二约宗辨谛相。 门别有四。 一约宗分法。 二以深摄浅。 随义具论。 三历法分别。 四辨即离。 约宗分者。 约宗之中。 事理相对。 事为世谛。 理为真谛。 阴界入等。 彼此隔碍。 是其事也。 苦无常等十六圣谛。 通相之法。 是其理也。 第二宗中。 因缘假有以为世谛。 无性之空以为真谛。 第三宗中。 一切诸法。 异相之有以为世谛。 无相之空以为真谛。 此与前宗假名无性有何差别。 前宗之中。 观因缘相。 破法自性。 此宗之中。 观诸法性。 破因缘相。 言法性者。 妄想诸法。 以无为性。 故观法性不取缘相。 前宗破性。 观法假有。 如土木城虽无定性。 不无假城。 此宗破相。 观法如似乾闼婆城。 无城为城。 即非城。 城喻既然。 幻化等譬类亦齐尔。 第四宗中。 义别有二。 一依持义。 二缘起义。 若就依持以明二者。 妄相之法以为能依。 真为所依。 能依之妄。 说为世谛。 所依之真。 判为真谛。 然彼破性破相宗中。 有为世谛。 无为真谛。 今此宗中。 妄有理无。 以为世谛。 相寂体有为真谛也。 若就缘起以明二者。 清净法界。 如来藏体缘起。 造作生死涅槃。 真性自体。 说为真谛。 缘起之用。 判为世谛(此一门竟)。 第二门中。 以深摄浅。 随义具论。 初宗之中。 随义具论。 凡有七种。 一情理分别。 二假实分别。 三理事分别。 四缚解分别。 五有为无为分别。 六空有分别。 七行教分别。 言情理者。 妄情所立。 我众生等。 以为世谛。 无我之理。 说为真谛。 问曰。 我等情取为有。 于法本无。 说何为谛。 释言。 凡夫取阴为我。 阴随情取名为我人。 说为世谛。 非全无法。 其真谛者。 圣人知阴非我我所。 阴从圣解说为无我。 名为真谛。 亦非无法。 言假实者。 人天男女舍宅军众。 如是一切。 有名无实名为世谛。 阴界入等事相诸法。 有名有实说为真谛。 故杂心云。 若法分别时。 舍名则说等。 分别无所舍。 是名第一义。 言理事者。 阴界入等事相差别说为世谛。 十六圣行通相之理。 以为真谛。 十六圣行。 后四谛中具广分别。 言缚解者。 苦集缚法。 说为世谛。 灭道解法。 名为真谛。 言有为无为者。 苦集及道三谛。 有为判为世谛。 灭谛无为寂止胜法。 说为真谛。 言空有者。 十六行空与无我理中胜。 故说为真谛。 余名世谛。 言行教者。 三藏言教。 以为世谛。 三十七品。 说为真谛。 故杂心云。 经律阿毗昙。 是名俗正法。 三十七觉品。 是名第一义。 初宗之中。 具此七种。 虽有七种。 事理二谛正是宗归。 第二宗中。 世谛有二。 一有二无有。 中随义分为三种。 一事相世谛。 谓阴界等。 于事分齐。 真实不虚。 故称为谛。 此同初宗世谛事也。 二法相世谛。 谓一切法苦无常等。 法之实相。 故称为谛。 此之一门。 是初宗中真谛法也。 三理相世谛。 谓法虚假因缘集用。 世法实尔。 名为世谛。 此之一门。 不同前宗。 所言无者。 五阴之中。 无彼凡夫横计我人。 世谛法中。 实无此我。 故名世谛。 此空无我。 毗昙宗中。 一向说为第一义谛。 成实论中。 义有两兼。 若就五阴事法之中辨此无我。 摄入世谛。 若就性空第一义中。 无彼妄情所立我人。 即是真谛。 今就初义说为世谛。 真谛之中。 义别有二。 一因和合中无性之空。 法和合中无性之空。 以为真谛。 二就性空第一义中。 无彼凡夫所立我人。 以为真谛。 第三宗中。 世谛亦二。 一有二无。 有中随义分为四种。 一者事相。 谓阴界等此。 同初宗世谛事也。 二者法相。 苦无常等。 此同初宗真谛法也。 三者假名集用之相。 此门同前第二宗中理相世谛。 四者妄想。 所谓世法道理。 悉是妄想之有。 如阳炎水。 此之一门。 不同前宗。 所言无者。 随义有二。 一者阴上。 无彼凡夫横计我人。 以为世谛。 若就无相。 第一义中。 无彼凡夫横法我人。 即是真谛。 今就五阴因缘法中。 无彼我人。 判入世谛。 然此世谛。 同前初宗真谛法也。 二就五阴假名法中。 无彼妄情所取自性。 世谛法中。 实无此性。 故云世谛。 故地持云。 非有性者。 世谛无性。 此之无性。 第二宗中。 说为真谛。 今入大乘破相宗中。 义有两兼。 若就五阴因缘法中。 无彼凡夫所取自性。 判属世谛。 若就无相第一义中。 无彼性者。 即是真谛。 今就初义说为世谛。 真谛之中。 义别有三。 一者毕竟妄想空寂。 以为真谛。 二此空中。 无彼凡夫横计我人。 以为真谛。 三此空中。 无彼凡夫取立自性。 以为真谛。 第四宗中。 世谛有二。 一有二无。 有义不同。 差别有六。 一事相有。 谓阴界等。 此同初宗世谛事也。 二法相有。 苦无常等。 此同初宗真谛法也。 三假名有。 此门同前第二宗中世谛理也。 四妄想有。 此门同前第三宗中世谛理也。 五妄想有。 辨明心外毕竟无法。 但是惑心妄想所见。 六真实有。 谓如来藏缘起。 集成生死涅槃。 此后两门。 不同前宗。 上来六种。 世谛有也。 所言无者。 随义有四。 一者阴上无彼我人。 此同初宗真谛理也。 二者假名因缘法中。 无性之无。 同第二宗真谛理也。 三妄想无。 同第三宗真谛理也。 故彼六地因缘观中。 逆观因缘空寂之义。 名世谛观。 四妄想无。 不同前宗。 此之四种世谛无也。 真谛之中。 义别有二。 一有二无。 有者所谓如来藏性恒沙佛法。 无中有五。 一者真实如来藏中恒沙佛法。 同体缘集。 无有一法别守自性。 名之为无。 二此真中。 无彼凡夫横计我人。 故经说言。 如来藏者。 非我众生。 非命非人。 三此真中。 无彼凡夫取立自性。 四此真中。 无彼二乘取因缘相。 五此真中。 无彼妄想空如来藏。 此五通就如来藏体第一义中。 随义分别。 同是真谛(此二门竟)。 第三门中。 历法辨者。 诸法虽众。 不出无有。 有中随义差别有六。 无中有五。 有中六者。 一阴界等事相之有。 二苦无常等法相之有。 三者因缘假名之有。 四者诸法妄想之有。 五妄想之有。 六真实有。 此六之中。 初事有者。 四宗之中同为世谛。 第二法相。 初宗之中用为真谛。 后三宗中说为世谛。 第三假名。 初宗未说。 后三宗中说为世谛。 第四妄想。 初二宗中。 未说此义。 后二宗中说为世谛。 第五妄想。 前三宗中未说此义。 第四宗中说为世谛。 第六真有。 前三宗中未说此义。 第四宗中。 分为二谛。 体为真谛。 用为世谛。 无中五者。 一者阴上。 无彼凡夫横计之无。 二者假名因缘法中无性之无。 三离妄想无。 四离妄想无。 五者真实寂灭之无。 此五之中。 第一无者。 初宗之中说为真谛。 后三宗中义有两兼。 就世辨者。 判属世谛。 就真辨者。 判属真谛。 第二无者。 初宗未说。 第二宗中说为真谛。 后二宗中义有两兼。 就世辨者。 判属世谛。 就真辨者。 判为真谛。 第三无者。 前二宗中未说此义。 第三宗中说为真谛。 第四宗中义有两兼。 就世谛辨说为世谛。 就真谛辨摄入真谛。 第四无者。 前三宗中一向未说。 第四宗中义有两兼。 就世谛辨。 判为世谛。 就真谛辨。 说为真谛。 第五无者。 前三宗中亦所未说。 第四宗中。 一向说之为真谛也(此三门竟)。 第四门中。 明即离者。 就初宗二谛相望。 即离不定。 三句分别。 一者世谛即第一义。 如说阴界十二入等。 事相差别以为世谛。 即此法中。 所有谛理说为真谛。 二者世谛。 不即真谛。 谓非数灭虚空无为。 三者真谛。 望彼世谛。 不即不离。 谓空无我。 即就阴上明空无我。 名为不离。 然彼但无横计我人。 不空阴法。 故名不即。 第二宗中所说。 二谛形对不定。 对前宗中阴上无人。 得说性空即于世谛。 今说性空即阴无性。 不同前宗阴上无人。 若对后宗。 得言不即。 后宗之中。 即指妄想虚诳之法。 以之为空。 故名为即。 今此宗中。 就假名因缘法中。 说无定性。 不空假名因缘之相。 故曰不即。 第三宗中所说二谛。 一向相即。 彼说诸法妄想虚诳。 体是无法。 其犹幻化。 幻化之有。 喻彼世谛。 幻化之。 无喻彼真谛。 然彼幻有。 无别体性。 说无为有。 无为有故。 世谛即真。 幻化之无。 亦无别体。 指有为无。 有为无故。 真谛即世。 世谛即真。 色即空也。 真谛即世。 空即色也。 色即空故。 有即非有。 空即色故。 无即非无。 故地持云。 从有无方便。 入非有非无。 第四宗中。 两种二谛。 一者依持。 二者缘起。 备如前辨。 若就依持二谛相望。 不即不离。 依真起妄。 即妄辨真。 得说不离。 真妄性别。 得云不即。 故经说言。 断脱异外有为法依持建立者。 名如来藏。 若就缘起二谛相望。 得言相即。 即体起用。 用即体故。 二谛之义。 厥趣如是。 二无我义四门分别(释名一辨相二约宗分异三就人辨定四)二无我者。 一人无我。 二法无我。 人无我者。 经中亦名众生无我。 亦名生空。 亦名人无我。 亦名人空。 亦名我空。 众法成生。 故曰众生。 生但假有。 无其自性。 是故名为众生无我。 众生性相。 一切皆无。 说之为空。 寄用名人。 无我与空。 义同前释。 性实名我。 阴中无我故曰我空。 法无我者。 亦名法空。 自体名法。 法无性实。 名法无我。 诸法性相。 一切皆无。 名为法空。 此即二种。 俱名为空。 齐号无我。 若别分之。 空与无我。 隐显互彰。 若依毗昙。 阴非是我。 名为无我。 阴非我所。 说之为空。 成实法中。 众生空者。 名之为空。 法体空者。 名为无我。 故彼论中。 观生空者。 名为空行。 观法空者。 名无我行。 问曰。 何故众生空者。 说为空行。 不名无我。 释言。 众生着我之中。 有十六种。 所谓我人众生寿命养育知见。 如是一切。 若说空行。 通摄十六我人等空。 故名空行。 若言无我。 不摄余空。 为是不论。 若依维摩。 众生空者。 名为无我。 法体空者名之为空。 故彼经言。 众生是道场知无我。 故一切法是道场。 知法空。 故空与无我眼目之异。 左右名之皆得无伤。 名义如是。 第二门中。 生法二空。 相对辨异。 各有四门。 一辨惑情。 二对情彰理。 三显法实。 四对实彰用。 先就生空四门分别。 言惑情者。 计我心也。 计我之心。 开合不定。 或总为一。 谓五见中。 我见心也。 或分为二。 二有两门。 一总别分二。 总就众生计有我人。 名为总计。 别计诸阴以为我人。 名为别计。 二即离分二。 就阴计我。 名之为即。 计有常我遍一切处。 名之为离。 又就向前即阴计中。 复有即离。 指色为我。 名之为即。 余为我所。 名之为离。 如是一切。 或分为四。 一者即阴。 如优楼佉所计我也。 指阴为我。 阴灭我亡。 二者离阴。 如僧佉人所计我也。 离阴有我。 阴灭我存。 若说离阴计我者。 何故经言众生计我终不离阴。 彼起傍阴。 故说不离。 然不指阴以为我。 故说为离也。 三亦即亦离。 如先尼计常我离阴。 犹如虚空遍一切处。 阴灭我存。 作我即阴。 阴灭我亡。 四不即不离。 如彼犊子道人所计。 五阴和合更有我生。 就阴辨我。 故云不离。 而我非阴。 故曰不即。 然今世人。 建立有体假名之我。 大况似此。 彼亦取其佛经之言。 故为此计。 如经中说。 众生佛性。 不即六法。 不异六法。 言六法者。 所谓五阴及与我也。 彼依此言故说有我。 然佛法中。 所说我者。 诸阴和合。 假名集用。 故名为我。 彼立定实。 所以是患。 或随阴别说之。 为五人计不同。 或有宣说色阴为我。 或受或想或行或识。 或说十六。 如大品说。 一我.二众生.三寿者.四命者.五生者.六养育.七众数.八人.九作者.十使作者.十一起者.十二使起者.十三受者.十四使受者.十五知者.十六见者。 此义如后十六我中具广分别。 又随阴别所立不同分为二十。 如一色中。 人计不同。 差别有四。 有人计云。 即色是我。 此是一也。 或有计云。 色非是我。 色是我所。 此是二也。 说何为我。 而云色者是其我所。 彼乃指其受等四阴。 以之为我。 未须分别我所起处。 分别起处。 在后六十五种我中。 今此且可总相言耳。 或有计云。 色者是其我之窟宅。 我居其中。 此是三也。 或有计云。 我者是其色之窟宅。 色住其中。 此是四也。 四中初一。 是其我见。 余三是其我所见也。 如色既然。 受想行识。 类亦齐尔。 五阴各四。 四五便有二十种计。 此二十中。 五是我见。 十五是其我所见也。 若具分别所起处者。 便有六十五种计我。 如一色中有其十三。 即色是我。 以之为一。 色是我所。 离分为四。 有人计彼受阴为我。 色阴是彼受我所有。 如人有物。 如是差别。 乃至有人计识为我。 说色以为识我所有。 如是说色与彼受想行识之我以为所。 故便分四种。 通前为五。 或有说色。 与彼受想行识之我以为窟宅。 复分为四。 通前为九。 或有宣说受想行识四阴之我为色窟宅。 复分为四。 通前十三。 此十三中。 初一我见。 后之十二是我所见。 如色十三。 乃至行识类亦同然。 五阴之上。 各有十三。 通合有其六十五种。 六十五中。 五是我见。 即阴而计。 六十我所。 异阴计也。 绮互相望。 以为异阴。 非全阴外。 多人别计有六十五。 非是一人。 惑情如是(此一门竟)。 次对惑情。 以辨道理。 圣慧观察。 知但是阴无别我人。 故地持云。 声闻缘觉。 见阴离阴。 我不可见。 诸行缘起。 生灭和合阴与离阴。 无我人性。 即是理也(此二门竟)。 次辨其实。 见阴生灭。 即是实也。 故维摩言。 既除我相。 当起法相。 应作是念。 但以众法合成此身起。 唯法起灭。 唯法灭。 生灭是其法之实相。 故云实也(此三门竟)。 所言用者。 依前五阴假名集用。 便有人天男女等别。 此之假用有而非患。 是故圣人。 常随世俗。 说有我人众生寿命。 上来四门。 辨其生空。 次明法空。 于中四门。 先辨其情。 于前生空分齐之中。 所立法实及以假用。 执相取定。 望彼法空。 悉名惑情。 以此同是法着我故(此一门竟)。 次辨其理。 菩萨正观知前所取毕竟无法。 不但无性。 相亦不有。 无法即是遣情之理(此二门竟)。 次辨其实。 既空情情相。 妄想心息。 便见真实如来藏性自体法界秘密法门。 是其实也(此三门竟)。 次辨其用。 依前真实如来藏体。 缘起集成生死涅槃。 是其用也。 如经中说。 十二因缘。 皆一心作。 又云。 三界一心作。 复言。 法身轮转五道。 名曰众生。 此是真实起生死也。 又如经中。 如来藏性。 显成法身。 如是等义。 起涅槃也。 无我体相。 粗况如是。 第三门中。 约宗分异。 于中有二。 一定其宗别。 二约宗辨异。 言宗别者。 宗别有四。 一立性宗。 二破性宗。 三破相宗。 四显实宗。 此四如前二谛章中具广分别(此一门竟)。 次约宗辨异。 初宗之中。 但明生空。 不说法空。 虽说生空。 但说阴上无彼凡夫横计我人。 目之为空。 未说众生因缘虚假无性之空。 第二宗中。 具明二空。 五阴及生。 揽别成总。 是因和合。 因和合中。 空无定性名众生空。 不同前宗阴上无人名众生空。 苦空无常等。 集成诸法。 名法和合。 法和合中。 空无定性。 是其法空。 问曰。 五阴因和无性。 云何得名众生空乎。 释言。 五阴是我所法。 从内作名。 故曰生空。 又复一切总因别起。 通名众生。 彼生无性。 故名生空。 第三宗中。 亦具二空异于前宗。 言生空者。 前宗直就因和合中虚假无性。 名众生空。 不空假生。 今此宗中。 假生亦无。 故名生空。 如似空中无事见人。 当知。 彼人无人为人。 人即非人。 不待以阴离分破坏方为无人。 如是一切。 故维摩云。 菩萨观生。 如第五大第六阴等。 言法空者。 前宗之中。 但说诸法苦无常等和合无性。 故名法空。 不说空无假名诸法。 此宗所说。 假法亦空故云法空。 如空中华。 无华为华。 华即非华。 不待以彼苦无常等离分破坏方为无花。 诸法如是。 故维摩云。 如燋谷互须陀见等。 不但无性。 相亦非有。 第四宗中。 亦具二空。 与前复异。 于中且以两门分别。 一依持门。 二缘起门。 若论依持。 妄想法空。 名众生空。 所依真寂。 名为法空。 良以妄想众生所起。 故妄想空名众生空。 所依真实。 是法自体。 法体寂。 故名为法空。 若就真实缘起门。 说真如体寂。 名为法空。 缘用寂灭。 名众生空。 真体寂者。 真实法界。 恒沙佛法。 同一体性。 互相集成无别自性。 故曰体寂。 如说诸法以之为常。 随义分别。 诸法之外。 无别常体。 我乐净等一切诸门类。 亦同尔。 无有一法别守自性。 是故诸法一切皆寂。 此法体寂名法空也。 缘用寂者。 彼如来藏缘起。 集成生死涅槃一切诸法。 用相寂灭。 名众生空。 良以作用缘集在人。 是故用寂名众生空。 宗别如是。 第四门中。 就人辨定。 人谓声闻缘觉菩萨。 菩萨之人。 具解二空。 声闻缘觉。 经论不同。 毗昙地持十地论等。 说声闻人但得生空。 缘觉亦尔。 成实论中。 说声闻等有得二空不简利钝。 大智论中。 说利根者具解二空。 如先尼等钝根之者。 单解生空。 是义云何。 释言。 此等各有所以。 于中略以三门释之。 一明如来所说不同。 二明声闻根有利钝所解各异。 三正会其言。 所说不同者。 如来于彼立性宗中。 唯说生空。 后三宗中。 具说二空。 如上所辨。 根利钝者。 声闻人中。 根有三品。 谓下中上。 此三品人。 闻彼初宗立性之教。 但解生空。 以此教中未曾宣说法体空。 故闻第二宗破性之教。 钝者但能悟解生空。 中上二人。 通解二空。 闻第三宗。 中下二人。 但解生空。 利人俱解。 闻第四宗。 三品之人。 同解生空。 不解法空。 以彼但于众生所起情相法中悟解空故。 次会其言。 阿毗昙者。 据彼初宗。 是故宣说一切声闻但解生空。 成实执彼第二宗中中上之人能解二空。 过分说言。 一切声闻。 莫问利钝。 同解二空。 成实有此过分之失。 大智论中。 据第三宗。 说彼钝者但解生空利解法空。 此乃中下。 同名钝根。 十地地持据第四宗。 是故宣说声闻之人但解生空。 妄想法中而得空故。 亦可从彼初宗为言。 无我之义。 略判如是。 如法性实际义三门分别(释名一辨相二大小有无三)第一释名。 如法性实际义。 出大品经。 此三乃是理之别目。 故龙树言。 如法性等。 实相异名。 所言如者。 是其同义。 法相虽殊。 理实同等。 故名为如。 言法性者。 自体名法。 法之体性。 故云法性。 言实际者。 理体不虚。 目之为实。 实之畔齐。 故称为际。 名义如是。 第二门中。 辨其体相。 于中有三。 一通就二谛以别三门。 二唯就真谛以别三门。 三就观入以别三门。 就初门中。 论释有二。 一通就诸法空有二义。 以别三门。 二通就诸法九义差别。 以别三门。 言就空有以别三者。 世谛为有。 真谛为空。 如法性等。 皆通此二。 相状如何。 如论中说。 如有二种。 一各各相如。 谓地坚相水湿相等。 问曰。 此等事相各异。 云何名如。 良以诸法皆有自相。 自相齐通。 彼此相似。 故名为如。 又就地中有多种地。 同皆是坚。 坚义相似。 故名为如。 水等亦尔。 亦可所说地等诸法如其体实。 不如狂人颠倒所见。 故名为如。 二真实相。 如论自释言。 于彼相中。 求实叵得。 即是空义。 此之空义。 诸法同等。 故名为如。 言法性者。 论释有二。 一事法性。 谓地坚性水湿性等。 故论说言。 用无著心分别诸法。 各各自性。 名事法性。 二实法性。 诸法实相名实法性。 此二法性与地持同。 言实际者。 论言。 法性即是其实。 如亦是实。 据后为言。 证处名际。 此就空有。 以别三门。 次就九义。 以别三门。 先辨九义。 然后就之以别三门。 何者九义。 如论中说。 一各各体。 谓一切法各有自体。 如彼眼根四大所造净色为体。 如是一切。 二各各相。 相谓相状。 一切诸法。 各有相状。 故名为相。 三各各力。 力谓力用。 一切诸法。 各有力用。 四各各因。 谓一切法各有所因。 五各各缘。 谓一切法各有所缘。 因缘何别。 盖乃亲疏以别二门。 亲生曰因。 疏发名缘。 六各各果。 谓一切法各自有果。 七各各性。 性谓三性。 一切诸法无出善恶无记三性。 故名为性。 此非体性。 若言体相前体中摄。 八者诸法各有限碍。 谓一切法各有分齐。 如阴唯五不得为多。 如是一切。 又如色法。 唯有十入及一少分。 不得有余。 如是一切。 名为限碍。 九开通义。 谓一切法义相开通。 如似色义通于十入及一少分心通六识。 如是一切。 九义如是。 如法性等。 皆通此九。 所言如者。 论释有三。 一者下如。 谓前九义。 各各差别。 既言差别。 云何名如。 以一切法同有此九故。 名为如。 二者中如。 谓前九义。 皆是无常生灭之法。 三者上如。 谓前九义。 皆非有非无非生非灭究竟清净。 言法性者。 论自释言。 九法中性。 名为法性。 于中有三。 谓下中上。 义如前释。 所言异者。 向前直取相似为如。 今此明其法之体性。 故云法性。 言实际者。 论自释言。 九中证果。 名为实际。 于前所说如及法性。 穷证名果。 一义如是。 又论复言。 此九法中。 有相名如。 空名法性。 于中得果名为实际(此一门竟)。 次就真谛以别三门。 于中有四。 一遣生死涅槃之相。 以别三门。 二遣三世差别之相。 以别三门。 三就空理总别之义。 以别三门。 四就实性有无之义。 以别三门。 言遣生死涅槃相者。 如论中说。 观察生死涅槃皆空。 名之为如。 问曰。 经说生死是其无常无乐无我不净。 涅槃是其常乐我净。 云何言空。 论言。 为破颠倒心故。 宣说生死苦无常等。 不欲令人着无常等。 以实相中无常苦等不可得故。 又为破人颠倒心故。 宣说涅槃常乐我净。 不欲令人着常乐等。 亦以实中常乐净等不可得故。 良以诸法皆不可得。 故故名为如。 言法性者。 入彼如中。 舍离所观染净法相。 不见生死涅槃可得。 此不可得法性自尔。 故言法性。 故论说言。 譬如小儿见水中月谓为实有。 入水求之。 求之不得便生愁忧。 智者谓之水中无月。 法性自尔。 法性如是。 故云法性。 言实际者。 如与法性。 是其理实。 此之理实。 圣所证处故。 名为际。 言遣三世差别相者。 如论中说。 观三世法。 不生不灭寂静平等。 名之为如。 斯乃三世空同曰如。 言法性者。 如论中说。 法名涅槃。 不戏论法性名本分种。 如黄石中金性白石中银性。 一切法中有涅槃性。 故云法性。 言实际者。 如向所说。 法性名实。 如亦是实。 据后为言。 入处名际。 言就空理总别分者。 随诠辨空。 空有差别。 说之为如。 故论说。 空有差品名为如矣。 问曰。 差品云何名如。 以诸法中同有空义故名为如。 言法性者。 废诠论理。 理是一味。 一味之理。 是法体性。 故云法性。 是以论言。 总为一空名为法性。 言实际者。 论自释言。 如及法性。 名之为实。 证处名际。 言就实性有无分者。 如经中说。 如来藏中。 具过恒沙一切佛法。 不离不脱不断不异。 是诸佛法。 同一体性。 互相集成。 无有一法别守自性。 虽无一性。 而无不性。 无有一性。 即是如义。 而无不性。 即是法性。 言实际者。 彼如法性。 即是其实。 证处名际(此二门竟)。 次就观门入以别三门。 于中有二。 一就观入息染分别。 二就观入舍净分别。 言息染者。 如论中说。 何者是如。 诸法实相常住不动。 以有无明诸烦恼故。 转变邪曲。 后息妄染。 得于实相。 如本不异。 故名为如。 言法性者。 论言。 实相体虽清净。 与烦恼合名为不净。 息除烦恼得本清净。 净是一切诸法体性。 故云法性。 言实际者。 如与法性是其理实。 菩萨知此广大无边微妙最胜。 更不余求。 安住其中。 住处名际。 言舍净者。 如论中说。 菩萨观察实相法中无常无乐无我无净。 舍离凡夫常乐我净。 亦舍是观。 实相如本。 故名为如。 论自为喻。 如水性冷从火变热。 是火灭已水冷如本。 故名为如。 诸法如是。 实相平等。 如水性冷。 随观转变。 如水变热。 观心息灭。 实相如本。 如火灭已水冷如本。 故名为如。 准验斯文。 妄想缘智决定灭尽。 言法性者。 实相常住不变不动。 法性自尔。 故云法性。 言实际者。 若得证时。 彼如法性。 即是实际。 体相如是。 第三次明大小有无。 大乘具有。 广如上辨。 小乘亦具。 云何得知。 如龙树说。 杂阿含中。 说十二缘是如法相法住法位。 有佛无佛。 性相常住。 即是如义。 又复如彼杂阿含中说。 舍利弗善达法性。 即是宣说法性之义。 言实际者。 龙树释言。 小乘法中无其说处。 虽无说处理实有之。 云何知有。 论言。 涅槃即是实际。 小乘法中说涅槃故。 即是宣说实际之义。 但涅槃法有种种名。 或名为止。 或名为妙。 或名为离。 或名为出。 或名实际。 是故涅槃即是实际。 问曰。 虽知小乘法中具此三义。 相别如何。 龙树释言。 声闻法中。 观法生灭名之为如。 灭离诸观得法实相。 名为法性。 彼名涅槃为实相矣。 即此法性。 圣所证处。 名为实际。 如法性实际义。 略辨如是。 大乘义章卷第一大正新修大藏经第44册No. 1851大乘义章大乘义章卷第二远法师撰义法聚中此卷有七门(三解脱门义亦名三空义三有为义三无为义四空义四优檀那义四悉檀义四真实义)。 三解脱门义八门分别(释名一辨性二分别三制定其名四制立其数五次第之义六就地分别七重空之义八)第一释名。 三解脱门者。 谓空无相及与无愿。 所言空者。 就理彰名。 理寂名空。 言无相者。 释有两义。 一就理彰名。 理绝众相。 故名无相。 二就涅槃法相解释。 涅槃之法。 舍离十相。 故曰无相。 言无愿者。 经中或复名为无作。 亦名无起。 释有三义。 一就理彰名。 理中无有贪求愿乐。 故名无愿。 理中无有作用集起。 是故亦名无作无起。 二就生死法相以释。 生死之法。 不可愿求。 故名无愿。 三就行以论。 于生死中不生愿求。 故名无愿。 不作愿求故名无作。 不起愿求。 故曰无起。 此三经论名解脱门。 亦名三治。 亦名三空。 义或复说为三三昧门。 三脱三昧经论同说。 三治一门。 如地论说。 言三空者。 如仁王说。 言三脱者。 对果名也。 涅槃果德。 绝缚名脱。 空无相等。 与脱为门。 名解脱门。 故龙树言。 行此三法。 能得涅槃解脱果。 故名解脱门。 对治门者。 对障名也。 如地论说。 三障对治。 故名三治。 言三空者。 就理彰名。 理如一味。 随诠以别。 故有三种。 三三昧者。 就行名也。 前三是数。 后三胡语。 言三昧者。 此言正定。 以心合法离于邪乱。 故曰三昧。 此等差别。 故名为门。 亦可通入趣入名门。 名义如是。 第二辨性。 三脱三治及与三空。 以此法为体。 三三昧者。 以行为体。 但就行中用慧为主。 若论眷属。 是五阴性。 心王是识。 想数为想。 受数为受。 余数为行。 随生无作。 即是色阴。 问曰。 此三用慧为主。 何故经中说为三昧。 释言。 一切诸心心法。 更相受名。 如四念处。 体实是慧而名为念。 此亦如是。 又龙树言。 此三智慧。 若不住定则是狂慧。 多堕邪疑。 无所能为。 以住定故能破烦恼。 故从所依说为三昧。 又三昧者。 名为正定。 一切禅定。 若无此三退转不定。 不名三昧。 由此三故。 正定不退。 就能为目。 故名三昧。 体性如是。 第三分相。 随法不同乃有三阶。 一三法相对。 分别三门。 二两法相对。 以别三门。 三历就一法。 以别三门。 言三法者。 一是生死。 二是涅槃。 三第一义空。 就彼生死说无愿门。 生死多过。 不可愿故。 就彼涅槃说无相门。 涅槃寂静离十相。 故就第一义宣说空门。 次就二法以别三门。 于中乃有三种差别。 一生死涅槃二。 法相对以说三门。 生死虚无。 名之为空。 故涅槃云。 空者所谓一切生死。 涅槃之法。 离十相故。 说为无相。 远离生死取舍愿心。 故名无愿。 故维摩云。 不愿是菩提无贪着故。 亦可生死体虚名空。 相则鄙恶。 不可愿乐。 名为无愿。 无相同前。 二以生死对第一义。 以说三门。 就第一义。 说空无相。 就彼生死宣说无愿。 彼第一义体寂名空。 妙离诸相故曰无相。 生死叵乐。 称曰无愿。 三以涅槃对第一义。 以说三门。 就第一义说其空门。 就彼涅槃。 宣说无相及以无愿。 涅槃无相无愿之义。 不异前释。 次就一法以别三门。 于中乃有三种差别。 一唯就生死。 二唯就涅槃。 三唯就理。 就生死中复有四种。 一唯就外境以说三门。 外境之中。 有体相用。 体空名空。 相空之义。 名为无相。 用空之义。 说为无作。 无用可贪。 亦云无愿。 二唯就心以别三门。 内心有三。 谓心想见。 妄想之体。 名之为心。 依心起相。 随之分别。 说以为想。 依想执取。 建立定性。 说之为见。 心体空故。 名之为空。 彼想空故。 说为无想。 彼见空故。 说为无愿。 三境二心一。 以说三门。 经说生死。 要唯三种。 一名二相三者妄想。 外境无体。 但是名有。 故说为名。 事相差别说以为相。 就其内心说为妄想。 彼名体空。 说为空门。 事相无故。 说为无相。 妄想心寂。 说为无愿。 四心二境一。 以说三门。 如地论说。 障有三种。 一者分别妄想之心。 二者是相。 谓依妄想起外境界。 三者是愿。 依前诸相起取舍心。 彼妄想空名曰空门。 彼相空者。 名无相门。 取舍愿空。 说为无愿。 上来四门。 合为第一。 唯就生死以说三门。 次就涅槃以说三门。 涅槃之中。 有体相用。 性净涅槃。 以之为体。 方便涅槃。 以之为相。 应作涅槃。 以之为用。 彼体寂者名曰空门。 相寂之义。 名为无相。 作用寂者。 名为无作。 次就理法以说三门。 如成实说。 理体寂故。 名之为空。 是空理中。 无诸相故说为无相。 无愿求心说为无愿。 又大智论亦同此说。 故彼论言。 摩诃衍中。 三脱是一。 以行因缘故说三门。 观诸法空说为空门。 于此空中不取于相。 是时空门。 转名无相。 于无相中。 更无所作。 是时无相。 转名无作。 以同体故。 若人入空。 终不起相。 亦无所作。 乃至入彼无作门中。 亦知空义。 不取于相。 但随人别观入不同故立三门。 第四门中。 且就生死涅槃空理。 制定其名。 余类可知。 言制名者。 立名所依。 言定名者。 定其名相。 先就三脱。 制定其名。 三解脱门。 正用生死涅槃空理。 以之为体。 空解脱门制名定名。 悉皆就体。 无相门者。 制名就体。 说涅槃法。 与彼解脱以为门。 故若定其名。 乃是体上遣相为目。 无愿门者。 制名就体说生死法。 与彼解脱以为门。 故若定其名。 乃是体上。 从厌受称。 次就三治制定其名。 义同三脱。 正说生死涅槃及空为对治故。 次就三空制定其名然三空者。 以理为宗。 于中空门制名定名。 悉皆就体。 无相门者。 制名就诠。 无相涅槃。 是空诠故。 若定其名乃是诠中遣相为目。 无愿门者。 制名就诠。 生死之法。 是空诠故。 若定其名。 乃是诠中。 从厌受称。 次就三三昧制定其名。 然三三昧。 行心为体。 生死涅槃。 第一义空。 是其境界。 言无愿者。 制名就体。 彼三昧心。 于生死中不生愿乐。 名曰无愿。 若定其名。 乃是体上遣患为目。 愿求诸有。 是其患故。 无彼愿求说为遣患。 言无相者。 制名就境。 无相涅槃。 是三昧境。 就境立称。 故曰无相。 若定其名。 乃是境上遣相为目。 言空门者。 制名定名同皆就境。 空理是其三昧境故。 此等立名左右不同。 各随一义。 第五门中。 制定其数。 凡有五义。 一随法不同。 如地持说。 法有二种。 一有二无。 有为无为。 名之为有。 无我我所。 名之为无。 生死之法。 名有为有。 涅槃之法。 名无为有。 第一义空。 名之为无。 此三法也。 于有为有。 不愿不随。 立无愿门。 于无为有。 愿乐摄受。 立无相门。 于此二中。 非愿非不愿。 于有不有见。 以是见故建立空门。 以见空故。 不愿涅槃。 称曰非愿。 不厌生死。 名非不愿。 舍前二有。 名不有见。 二随根不同。 建立三门。 根有三种。 谓利钝中。 为钝根者。 说无愿门。 令怖畏故。 为中根者。 说无相门。 令趣求故。 为利根者。 宣说空门。 令证实故。 三随欲不同。 如大智论说。 欲有三种。 一乐远离。 为说无愿。 二乐寂静。 为说无相。 三者乐实。 为说空门。 四随行不同。 如涅槃说。 行有三种。 谓定慧舍。 为起定行。 宣说空门。 令心住故。 为起慧行。 说无愿门。 令其观察断生死故。 为起舍行。 说无相门。 令心依故。 五对患不同。 如大智论说。 患有二种。 一见二爱。 为见行者。 宣说空门。 令其舍见。 为爱行者。 说无愿门。 令厌生死不愿求。 故见爱等者为说无相。 宣说涅槃远离色声香味触相。 治彼爱行。 离生住灭。 治彼见行。 离男女相。 义有两兼。 三门治患差别非一。 且论斯耳。 第六门中。 明其次第。 次第有三。 一修入次第。 先说无愿令厌生死。 次说无相令求涅槃。 后说空门令其契证。 二据终成本末次第。 空是德本。 菩萨先观。 故先明空。 由见空故。 不见生死可以贪求故。 次第二宣说无愿。 由证空义不见生死。 便与涅槃无相相应故。 次第三宣说无相。 三约所空体相用等。 明其次第。 先说空门。 空诸法体。 次说无相。 空诸法相。 后说无作。 空诸法用。 次第如是。 第七门中。 就地分别。 小乘法中。 说之不定。 有人宣说。 三脱三昧。 唯在四禅未来中间及三无色。 以无漏故。 复有说者言。 三解脱一向无漏。 备如向辨。 三三昧者。 通漏无漏。 无漏三昧。 如三解脱。 有漏之者。 在十一地。 所谓欲界根本四禅未来中间及四空处。 大乘法中。 三脱三昧。 通漏无漏。 有漏之者。 备如向说。 在十一地。 无漏之者。 依于十地。 所谓八禅未来中间。 若复通论。 亦依欲界。 大乘宣说。 欲界地中。 有禅定故。 摄地如是。 第八门中。 义别有五(列名辨相一漏无漏分别二就人分别三就界分别四就地分别五)就初门中先列其名。 名字是何。 谓空空三昧。 无相无相。 无愿无愿。 就初彰名。 名重空三昧。 亦得名为重无相重无愿矣。 相状如何。 依如毗昙。 分彼四谛十六圣行。 以为三门。 苦下二行空与无我。 判为空门。 次有十行。 说为无愿。 苦下有二。 谓苦无常。 集下有四。 因集有缘。 道下有四。 道如迹乘。 说此十种。 为无愿门。 灭下四行。 尽止妙出。 为无相门。 言重空者。 罗汉先以无学等智。 观察空门。 直名空定。 然后以彼有漏等智。 观前空智亦空无我。 名空空三昧。 此观智上空无我人。 不空智体。 重无愿者。 亦先以彼无学等智观察苦等。 直名无愿。 后观此智亦是无常不可愿求。 击彼圣道。 名无愿无愿。 问曰。 何故不以苦击。 违圣道故。 道非是苦。 若观为苦。 即为颠倒。 何故不以因集有缘击彼圣道。 论言因等相顺圣道。 不名为击。 何故不以道如迹乘击彼圣道。 释言。 若作道如等观。 是乐圣道。 何名为击。 重无相者。 先以无学等见之智。 观彼灭下尽止妙出。 直名无相。 后观此智尽灭之处非数无为亦是寂止。 击彼圣道。 名无相无相。 何者智尽非数无为。 云何击乎。 观灭之智。 应起不起。 是其智尽非数无为。 欲击彼智。 先观烦恼不起之处数灭无为是其寂止。 是寂止故。 可愿可乐。 以此寂止可愿乐故。 所灭烦恼。 是可厌恶。 后观此智不起之处非数无为亦是寂止。 可愿可乐。 与数灭同。 以智尽处同彼数灭可愿乐故。 所灭之智。 与彼烦恼。 同可厌恶。 击之如是。 问曰。 何故不以妙出击彼圣道。 偏用止行。 释言。 非数非妙出故。 何故不以灭行击之。 以此滥同无常灭故。 若依成实。 诸法性空。 名为空门。 于此空中。 无相可取。 名无相门。 空中无其悕求愿乐。 名无愿门。 圣人以智观五阴空。 名空三昧。 复观此智亦是空。 故名为空空。 观阴空中。 无相可取。 名无相三昧。 复观此智亦空无相。 名无相无相。 观阴空中。 无悕求愿。 名无愿三昧。 复观此智亦空无愿。 名无愿无愿。 大乘法中。 三门多种。 备如上辨。 于中细论。 或同毗昙。 或似成实。 若说生死涅槃空理。 以为三门。 相同毗昙。 若就空理。 义分三门。 则同成实。 浅深为异。 重空之观。 多同成实。 何故修此重空三昧。 论言。 如人以杖烧尸死尸既尽杖亦须焚。 智亦如是。 前用断结。 结患既亡。 智亦须舍。 故须修之(此一门竟)。 次就有漏无漏分别。 依如毗昙。 重空三昧。 一向有漏。 以其所观非谛理故。 成实无漏。 故彼论言。 重空无相无愿三昧。 重空名胜。 云何有漏。 大乘无漏。 同成实说(此二门竟)。 次就人论。 毗昙法中。 重空三昧。 唯是利根阿罗汉得。 非是余人。 以彼学人有烦恼故。 一向不得。 钝根罗汉。 所得三昧不自在。 故亦不能得。 成实法中。 一切罗汉及诸学人。 皆悉得之。 故成实言学人亦得。 以证一切诸法灭故。 大乘人中。 种性已上一切皆得。 若复通论。 十信亦得(此三门竟)。 次就界论。 界谓三界。 依如毗昙。 重空三昧。 唯欲界起。 非上二界。 就欲界中。 三天下人。 能起此观。 由说起故。 成实无文。 理应遍通。 大乘法中。 菩萨自在。 于三界中。 随身何处皆得修起(此四门竟)。 次就地论。 依如毗昙。 重空三昧。 是有漏故。 始从欲界乃至非想。 一切地心。 皆得修起。 欲界唯缘未来禅中所有无漏。 为重空观。 非想唯缘无所有处所有无漏。 以相近故。 成实法中。 是无漏故。 唯依初禅至无所有七依定中。 而得修起。 大乘所辨。 一切地心。 皆得修起。 重空三昧。 辨之粗尔。 三有为义两门分别(释名一辨相二)三有为者。 所谓色心非色非心三聚法也。 质碍名色。 虑知曰心。 不相应行违返前二。 名非色心。 此之三种。 同名有为。 为是集起造作之义。 法有为作故名有为。 是义云何。 释有六种。 一者将因对果。 以释一切因缘皆能集果。 能有所为。 故名有为。 二者据果对因。 以释有为果报皆为因生。 有此因为故名有为。 三就法外生住灭等。 对法以释。 色等法边。 皆有同时别体四相。 用此四相相色等法。 由生相故。 色等法生。 乃至由有第四灭相。 色等法灭。 此之四相。 能有所为故名有为。 四就色等对彼法外四相。 以释色等诸法皆有生等四相所为。 故名有为。 五就法体前后四相。 解释有为。 前后四相迁变曰为。 色等诸法。 体有此为。 故名有为。 六就同时同体四相。 解释有为。 色等诸法性如幻化。 幻有称生。 幻无名灭。 幻立云住。 幻变曰异。 此四同体。 互相缘集。 称之曰为。 色等诸法体有此为。 故名有为。 名义如是。 第二门中。 辨其体相。 先辨色法。 次显心法。 后明非色非心之法。 就色法中。 两门分别。 一辨体相。 二明假实。 色之体相论释不同。 毗昙宣说。 十一种色。 为色法聚。 何者十一。 五根为五。 五尘为十。 通无作色。 为十一也。 清净四大所造。 眼耳鼻舌及身。 是其五根。 为外四大所造。 色声香味触等。 是其五尘。 身口业中。 善恶无作。 是无作色。 大智论等。 亦同此说。 成实宣说十四种色。 为色法聚。 何者十四。 五根为五。 五尘为十。 加以四大。 通前十四。 五根如上。 所言异者。 毗昙法中。 五根之体。 是实法色。 为四大造。 与大别体。 如人造画画与人别。 成实法中。 五根之体是假名色。 四大所成。 根外无大。 如阴成人。 人外无阴。 根亦如是。 五阴如上。 所言异者。 毗昙法中。 大所造尘。 与四大异。 成实法中。 色香味触。 能成四大。 不为大造。 唯一声尘。 从四大生。 有斯异也。 四尘所成地水火风。 是四大也。 问曰。 毗昙说无作色。 成实法中。 何故不论。 宗别不同。 所说各异。 毗昙法中。 说无作业是色法。 故色中说之。 成实说为非色心。 故色中不论。 又问。 成实别说四大。 毗昙法中何故不立。 亦是宗别。 所说各异。 异相如何。 毗昙宣说。 坚湿暖动四种实触。 以为四大。 此之四大。 触尘中收。 故不别说。 成实所辨地水火风。 揽四尘成。 能成五根。 根因尘果。 根尘不摄。 故须别论(此一门竟)。 次辨假实。 毗昙法中。 十一种色。 皆是实法。 毗昙多以性相中求故无假色。 成实法中。 五尘是实。 根大是假。 揽尘成大。 大成根故。 若对理论。 一切皆假。 同是因缘假名法故。 次辨心法。 于中略以五门分别。 一明心与数体之一异。 二开合辨相。 三明宽狭。 四辨通局。 五相应不同。 言一异者。 成实法中。 心与数法一体义分。 不说心外别有诸数。 如说识阴以之为心。 余则名数。 说受为心。 余还名数。 如是一切。 毗昙法中。 心与数别。 六识是心。 余想受等。 说为心数。 大乘法中。 据末是别。 穷本是一。 是义云何。 大乘法中。 说识有三。 一者真识。 心与数一。 二者妄识。 是妄识中粗细六重。 始从无明终至续识。 此六重中。 前之四重。 心与数一。 后之两重。 心与数别。 以前四重心。 与数一故。 论中说为不相应染。 后二别故。 论中说为心相应染。 马鸣释言。 心与念异故曰相应。 是义如后八识章中具广分别。 三者事识。 一向同时。 具有诸数。 与毗昙同。 心数一异。 辨之粗尔(此一门竟)。 次辨开合。 心法开合。 广略不定。 或总为一。 谓一心聚。 或分为二。 谓心与数。 六识是心。 想等是数。 或分为四。 谓受想行识。 心王名识。 想数名想。 受数名受。 余数名行。 或分为六。 所谓六识。 又依毗昙说。 为四十七心数法。 心王为一。 数法之中。 有四十六。 何者是乎。 通地有十。 通彼心王。 合为十一。 通地十者。 如彼论说。 想欲触慧念思解脱忆定及受。 是说通地。 于境取相名想。 于缘欲受称欲。 令根尘识和合名触。 于缘决定名慧。 记识不忘名念。 于善恶等。 思愿造作名思。 于缘作相。 受彼相状限量名解脱。 若无解脱。 常守一缘不能舍离。 于缘发悟名忆。 常缘不乱称定。 受违顺中名受。 此十遍与一切心俱。 名通大地。 善地有十。 通前合为二十一也。 何者是乎。 如彼论说。 诸根有惭愧信者猗不放逸不害精进舍。 一切善心俱。 言诸根者。 所谓无贪无瞋善根以何义故。 不说无痴。 无痴是慧。 与通地中慧数体同故。 此不论。 于他众生及众具等。 离贪着心名无贪。 于众生数及非众生。 不怀瞋恚心名无瞋。 于恶自厌名惭。 于过羞他称愧。 于三宝等。 净心不疑名信。 身心离恶称猗。 起善方便。 离恶不作名不放逸。 不逼迫他名为不害。 断恶集善。 勤方便修名精进。 内心平等。 名之为舍。 此十遍在一切善中。 名善大地。 不善地中。 心法有二。 谓无惭愧。 通前合为二十三也。 大烦恼中。 具说有十。 别唯有五。 通前合为二十八也。 何者是十。 如彼论说。 邪解.不正忆.不顺智.失念.不信.懈怠.乱.无明.掉.放逸。 是烦恼大地。 颠倒解脱名邪解。 邪受境界名不正忆。 颠倒决定名不顺智。 邪记妄受名失念。 于三宝等。 邪疑不净名不信。 不断恶修善。 不勤方便名懈怠。 境界所牵。 散随诸缘名为乱。 于法不了名无明。 躁动不息名为掉。 离善方便名放逸。 此十遍在诸烦恼中。 名大烦恼地。 问曰。 睡亦遍诸烦恼。 何故不名大烦恼地。 论自释言。 睡顺正受。 能速发定。 是故不说。 别唯五者。 所谓不信.懈怠.无明.掉.及放逸。 此之五种。 体别余数。 故今取之为四十七。 余五不别。 故不说之。 云何不别。 言邪解者。 与通地中解脱数同。 不正忆者。 与通地中忆数体同。 不顺智者。 与通地中慧数体同。 言失念者。 与通地中念数体同。 乱与通地定数体同。 问曰。 邪解不正忆等。 与通地中心数法同。 何劳复说为烦恼地。 以此生惑功力等故。 问曰。 通中受想触欲。 何故不说为烦恼地。 以不等故。 大地不显。 故不说之。 云何不等。 想生见强。 受及触欲。 生爱中强。 故曰不等。 又问。 何故不说思数为烦恼地。 思是一切众行之主。 故不偏说为烦恼地。 又思亦是生爱中强。 故不说之。 问曰。 若言受想触等生惑不齐故不说为烦恼地者。 慧生见强。 何故说为烦恼地乎。 释言。 见中更不论慧。 是故不可说慧为强。 慧不强故。 说之为地。 小烦恼地差别有十。 通前合为三十八也。 何者是乎。 如彼论说。 忿.恨.诳.悭.嫉.恼.谄.覆.憍.害。 是说小地。 如论释言。 于益不益应作不作非作返作。 瞋相续生名为忿。 乐事益他。 苦不益他。 益事应作。 而故不作。 不益他事。 理不应作。 而复故作。 瞋气续生说为忿。 于可欲不可欲应作不作非作返作。 忿相续生名为恨。 乐事他欲。 苦他不欲。 可欲应作。 而故不作。 不可欲事。 理不应作。 而复故作。 忿之残结说为恨也。 诈现承事名诳。 吝惜财法称悭。 忌他名利伎能功德名嫉。 怨会爱离思惟心热名恼。 覆藏自性曲顺时宜称谄。 自阴过恶名覆。 妨他自举名高。 欲逼迫他名害。 此之十种。 唯在意地。 不通五识。 局在修断。 不通见谛。 别起不俱。 故名小地。 余心数中。 更有五数。 通前合为四十三也。 所谓觉观睡眠及悔。 粗思名觉。 细思称观。 一切烦恼。 睡着境界名睡。 身心昏昧。 略缘境界名眠。 追变名悔。 十使之中。 复有四数。 通前合为四十七也。 谓贪瞋慢疑。 爱染名贪。 忿怒曰瞋。 凌他称慢。 犹预曰疑。 五见是慧。 与通地中慧数同故。 废而不论。 痴使与彼大烦恼中无明数同。 是以不说。 此无明使。 体虽与彼大烦恼中无明数同。 义有左右。 大烦恼中无明数者。 遍通一切使缠垢中。 无明使者。 局在使门。 不通缠垢。 又大地中无明数者。 唯是相应不通不共。 通与一切烦恼俱故。 无明使者。 通摄相应及与不共。 于中若有缘而不了。 不与一切诸使俱者。 是其不共。 若非别缘。 而与诸余九使俱者。 是其相应。 毗昙如是。 成实法中。 心数不定。 摄末从本。 有三十七。 随末别论。 则有无量。 云何从本有三十七。 如彼论说。 通数有十。 思.触.念.欲.喜.信.勤.觉.观.忆.前.四后一。 与毗昙同。 余五别异。 所言思者。 如思品说。 爱分愿求名思。 不同毗昙爱为烦恼思为通数触者论言。 三和名触。 彼以心识依根触尘故。 名为触。 不说心外别有触数。 理实触义遍通四心。 今就行心说为触矣。 念者论言。 作发名念。 作意起后。 名为作发。 欲者论言。 心有所须名欲。 喜者论言。 心乐名喜。 欲中增上说为喜也。 毗昙无此。 信者论言。 必定名信。 此通三性。 毗昙唯善。 不善中者。 即名不信。 勤者论言。 心行发动。 名之为勤。 此通三性。 入善法中。 返名精进。 毗昙唯善。 言觉观者。 论释多种。 一随定以说。 粗思名觉。 细思名观。 二随慧以说。 未知事中比知名觉。 现知称观。 三就乱心以说。 散心数起名觉。 散心微少称观忆者论言。 知先所更名忆。 以此十种处遍三界体通三性故名通数。 善数有十。 通前二十。 所谓定.慧.无贪.瞋.痴.惭.愧.猗.舍.及不放逸。 定者义释有通有别。 通而论之。 遍在三性。 净定是善。 垢定不善。 报定无记。 别唯在善。 论主就别说为善数。 慧者义释亦有通别。 通而论之。 亦在三性。 正智是善。 邪智是不善。 泛知世事。 是其无记。 别而论之。 无漏之慧。 说为慧数。 有漏善慧。 说之以为无痴善根。 颠倒之慧。 说为邪见。 余不善慧及无记慧。 说为觉观。 论主就别说无漏慧。 为慧数也。 无贪.无瞋.惭.愧.猗.舍.及不放逸。 与毗昙同。 无废善者。 毗昙法中。 体是慧数。 更不别分。 成实分取有漏善慧为无痴故。 所以别说。 以何义故不说解脱。 彼宗之中。 说慧为脱。 更无别法。 是以不论。 不善之中数有十四。 通前合为三十四也。 何者十四。 十使烦恼相从为六。 五见之心。 合为邪见。 即以为一。 贪瞋痴慢及与疑使。 复以为五。 通前六也。 十缠之中。 别数有五。 谓无惭.愧.掉.悔.及覆。 通前十一。 以何义故不说悭缠。 是贪分故。 以何义故不说忿嫉。 是瞋分故。 以何义故不说睡眠。 无明分故。 问云。 覆缠应是贪分。 何故别论。 释言。 覆者不偏属贪。 或有众生怖畏打缚割截等事。 覆藏己过。 或为财利。 是义不定。 所以别说六垢之中有谄及诳。 通前十三。 何故不说恼恨害等。 是瞋分故。 何不说高。 以慢分故。 问曰。 谄诳应是贪分。 何故别论。 谄义不定。 或贪故谄。 或畏故谄。 诳亦不定。 或贪故诳。 或瞋故诳。 或畏故诳。 以不偏在所以别论。 加其放逸。 通前十四。 不善如是。 无记有三。 谓识想受。 彼宗之中行前三心。 唯无记故。 以此通前。 为三十七。 据要如是。 随别以论。 心法无量。 如一贪心。 随别众多。 所谓恶欲.多欲.无厌.悭.着.现相.击切.以利求利.罗波那等。 如是非一。 害他求利名恶欲。 广求多利称多欲。 更无多利名无厌。 所有一切。 不与他共名悭。 缠爱不舍名著。 以贪利故现欲得相。 名现相。 赞彼毁此。 而取其利名击切。 说余所得。 以招此利。 名以利求利。 心贪其利。 口悦人意。 名罗波那。 瞋中随别。 亦有无量。 所谓瞋.恨.憎.嫉.忿.恚.恼.害.迷.悷.专执.不忍.暴急.不悦.不调。 如是非一。 无明随别。 亦有众多。 所谓闇.钝.嚣.騃.迷.妄.愚.拙.睡.眠.单致利等。 缘而不了名闇。 悟解不速称钝。 损而不觉名嚣。 无心分别曰騃。 翻此谓彼名迷。 得而还失称妄。 不辨是非曰愚。 所作不巧名拙。 心重欲眠重名睡。 摄心离觉名眠。 喜睡之病名单致利。 随此等别故有无量。 此等别数。 论中虽不一一具论。 义实有之。 大乘法中。 心法亦多。 而经论中不辨定数。 难以辄言。 开合如是(此二门竟)。 次辨宽狭。 依如毗昙。 约就四义。 以辨宽狭。 一善。 二恶。 三秽污无记。 四白净无记。 戒定慧等。 名之为善。 杀盗淫等。 说之为恶。 欲界地中身边两见。 及上二界一切烦恼名秽污。 亦名隐没。 报生威仪工巧变化名曰白净。 就彼四十七心法中。 心王及与十通大地。 觉观及眠。 统通四十四。 最以为宽。 依如毗昙。 悔通善恶白净无记。 不通秽污。 次以为狭。 以何义故不通秽污。 彼论说悔唯在欲界。 是欲界故。 上界一切秽污中无。 又欲界中。 缘事而起。 不缘理生。 以彼事中得失可知。 是以生悔。 理幽难觉。 故不生悔。 良以悔心不缘理。 故欲界身见边见中无。 是故悔数一向不通秽污无记。 毗婆沙说。 悔唯有二。 谓善不善。 不通无记。 以揵利故。 大烦恼中。 不信.懈怠.无明.掉.放逸。 小烦恼中。 谄.诳.及高。 余数中睡。 十使之中。 贪慢及疑。 此之十二。 唯在不善秽污无记。 次以为狭。 于中不信.懈怠.无明.睡.掉.放逸。 此之六种。 若与欲界身边二见。 及上二界烦恼俱者。 是其秽污。 余是不善。 谄.诳.及高.贪.慢.及疑。 此之六种。 在欲界者。 斯名不善。 在上二界。 齐是秽污。 小烦恼中。 忿.恨.悭.嫉.恼.覆.及害。 不善地中。 无惭无愧。 十使中瞋。 此之十种。 唯在不善。 最以为狭。 成实法中。 唯说善恶无记三性。 于彼论中。 十种通数。 统通三性。 若复通论。 定慧两数。 亦通三性。 无贪.瞋.痴.惭.愧.猗.舍.及不放逸。 一向是善。 识想及受。 一向无记。 余皆不善。 宽狭如是(此三门竟)。 次辨通局。 于中约就三界以说。 依如毗昙。 无惭.无愧.瞋.忿.恨.害.恼.嫉.悭.覆.及与眠数。 此之十一。 唯在欲界。 觉观谄诳。 上极初禅。 高极三禅。 余通三界。 若依成实。 就前三十七心法中。 谄之与诳。 局在欲色。 欲界可知。 色界云何。 如梵天王。 语诸梵众言我令汝尽老死边。 即是其诳。 手牵黑齿屏处求之。 即是其谄。 余通三界。 问曰。 觉观二禅灭之。 云何得通。 依如彼论。 粗重觉观。 二禅中灭。 细通三界。 故彼论言。 觉观之心。 遍通三界。 以是心之粗细相故。 三界之心。 皆有粗细。 粗皆名觉。 细皆名观。 摄末从本。 分判如是。 若随别论。 恶欲.多欲.现相.击切.以利求利.悭着.罗波那.忿.恨.恼.害.睡.眠.单致利等。 并在欲界。 谄诳嫉妒。 通欲色界。 如彼梵王。 语诸梵众。 汝但住此。 汝等不须至瞿昙所。 惧佛胜己。 即是嫉妒。 余通三界(此四门竟)。 次辨心法相应不同。 毗昙法中。 同时相应。 同时之中。 多少不定。 若善心法。 在其欲界及初禅者。 二十三法。 同时相应。 十通大地。 十善大地。 觉观心王。 在中间禅。 二十二法。 同时相应。 唯除一觉。 余皆如上。 二禅已上。 二十一法。 同时相应。 除觉去观。 余皆如上。 烦恼法中。 分为六分。 瞋.忿.恼.害.恨.覆.悭.嫉。 合为一分。 此八一向是不善故。 二十二法。 同时相应。 十通大地。 即以为十。 大烦恼中。 不信.懈怠.无明.掉.放逸。 通前十五。 无惭无愧。 通前十七。 觉观与睡并及心王。 通前合为二十一法。 彼瞋忿等。 随何现起。 即以为一。 通前合为二十二也。 贪疑慢高。 为第二分。 就此分中。 在欲界者。 是不善故。 亦有二十二法相应。 十通大地。 五烦恼地。 无惭.无愧.觉.观.睡.心.为二十一。 贪疑慢等。 随何现起。 即以为一。 通前合为二十二也。 若在初禅。 是无记故。 除无惭愧。 有余二十心法相应。 中间除觉。 有余十九。 二禅已上。 更除观数有余十八。 不共无明。 为第三分。 在欲界者。 是不善故。 二十一法。 同时相应。 十通大地。 即以为十。 大烦恼中。 除一无明。 有余四种。 不信.懈怠.掉.及放逸。 通前十四。 无二无明同时并。 故除彼无明。 加无惭.愧.觉.观.睡.心。 通前二十。 不共无明。 即以为一。 通前合为二十一也。 在初禅中。 除无惭愧。 有余十九。 中间除觉有余十八。 二禅已上。 更除一观。 有余十七。 邪见戒取及与见取。 为第四分。 在欲界者。 是不善。 故二十一法。 同时相应。 十通地中。 除一慧数有余九种。 邪见二取体是慧数。 无有二慧同时起。 故除彼慧数。 大烦恼中。 有其不信.懈怠.无明.掉.及放逸。 通前十四。 无惭.无愧.觉.观.睡.心。 通前二十。 邪见等中。 随何现起。 即以为一。 通前合为二十一也。 在初禅者。 除无惭愧。 有余十九。 中间除觉。 有余十八。 二禅已上。 更除一观。 有余十七。 身边两见。 为第五分。 此之二种。 若在欲界及初禅中。 有十九法。 同时相应。 十通大地中。 除其慧数。 有余九种。 身边两见。 体亦是慧。 两慧不并。 是以除之。 大烦恼五。 通前十四。 觉观睡心。 通前十八。 身边两见。 随何现起。 即以为一。 通前十九。 以此二见是无记故。 除无惭愧。 中间除觉。 有余十八。 二禅已上。 更除一观。 有余十七。 谄诳二缠。 为第六分。 在欲界者。 是不善故。 二十二法同时相应。 十通大地。 五烦恼地。 无惭.无愧.觉.观.睡.心。 通前合为二十一法。 此谄与诳。 随何现起。 即以为一。 通前合为二十二也。 在初禅中。 除无惭愧。 有余二十。 中间除觉。 有余十九。 二禅已上。 无有谄诳。 不须论之。 烦恼如是。 白净无记。 总为一分。 若在欲界及初禅者。 有十三法。 同时相应。 十通大地。 觉观心王。 中间除觉。 有余十二。 二禅已上。 更除一观。 有余十一。 问曰。 其余诸心心法。 何故不说。 释言。 有以无惭无愧。 与彼一切不善法俱。 如余一切不善法说。 不信.懈怠.相应.无明.睡.掉.放逸。 遍与一切诸烦恼俱。 如余一切诸烦恼说。 十通大地。 觉观睡悔。 遍通一切三性法中。 如余一切三性法说。 是以不论。 毗昙如是。 成实法中。 前后相应。 从彼了别违顺中容三种识。 复生三种想。 了顺之识。 生于释想了违之识。 生不释相。 了中之识。 生中容想。 当分相生。 故曰相应。 从彼三想。 生三种受。 释相生乐。 不释生苦。 中容生舍。 从彼三受发生行心。 行中有三。 一善二恶三是无记。 若生善心。 苦受生厌。 厌离生死。 乐受生欣。 欣乐善法。 舍生信进念定慧等。 若生不善。 苦受生瞋及瞋流类忿恨恼等一切烦恼。 乐受生贪及贪流类一切烦恼。 舍生余结及彼流类一切烦恼。 若生无记。 苦受心后求苦对治。 如寒求暖热求凉等。 乐受心后。 求诸乐具。 如种殖等。 舍受心后。 生余漫散无记行心。 此等前后。 当分相应。 故曰相应。 大乘法中。 义有两兼。 同时相望。 同时相应。 异时相望。 前后相应。 同时相应。 粗同毗昙。 细者不同。 毗昙别体。 此同体故。 异时相应。 与成实同。 问曰。 前言同时相应。 云何复得异时相应。 释言。 心法体虽同时。 随义隐显。 非无先后差别之义。 故得宣说前后相应。 心法如是。 次辨非色非心之法。 依如毗昙。 宣说十四不相应行。 以为非色非心法也。 于中略以五门分别。 一释名辨相。 二三性分别。 三就有漏无漏分别。 四就界分别。 五明舍不同。 就初门中。 先释其名。 名字是何。 一无想定。 二无想报。 三灭尽定。 四众生种类。 五命根。 六分夫性。 七味。 八名。 九句。 十生。 十一住。 十二异。 十三灭。 十四得。 此之十四。 体非质碍故名非色。 又非情虑。 称曰非心。 不同想等诸心数法与心相应。 名不相应。 有为集起。 称之为行。 名字如是。 次辨其相。 无想定者。 诸外道等。 谓无想报。 以为涅槃。 为求彼报。 修无想定。 学灭心想。 依第四禅。 灭诸心法。 心想灭已。 得一有为非色心法。 领补心处。 名无想定。 成实法中。 不存此义。 故彼论言。 凡夫不能灭心心法。 但心寂静微细难觉。 故云无想。 非谓全无。 今依毗昙。 宣说无想。 无想报者。 依前定因。 生四禅中广果天处。 初生有心。 中间无心。 迳五百劫。 是心灭时。 得一有为非色心法。 领补心处。 名无想报。 命欲终时。 心想还生。 以彼因时前后有心中间无心。 是故得报。 还与因同。 前后有心。 中间无心。 报欲尽时。 心想还生。 心想生故。 见未来世受生中阴。 便谤涅槃。 作如是念。 我本谓呼宝有涅槃。 勤苦求之。 今见未来。 还有生处。 定知一切无有涅槃。 以是谤故死入地狱。 以是过故。 佛诸弟子。 都无求者。 此无想报。 成实论中。 说为心法。 但无粗想。 灭尽定者。 谓诸圣人。 患心劳虑。 暂灭心识。 得一有为非色心法。 领补心处。 名灭尽定。 若依成实。 是无为法。 非不相应。 此义广释。 如灭尽章。 众生种类者。 有一有为非色心法。 能使众生类类相似。 是故名为众生种类。 成实法中。 不存此义。 言命根者。 众生身中。 有一非色非心命法。 能持色心。 令不断绝。 名为命根。 若依成实。 说过去业以为命根。 不立非色非心命法。 凡夫性者。 有为法中。 有一非色非心之法。 未断已来。 凡诸众生。 悉令使凡。 此之凡性。 成实不立。 所言味者。 是字法也。 有为法中。 有一非色非心字法。 与声相应方成语言。 说之为字。 以此字法。 摄声成语。 令人爱味。 故名为味。 若依杂心子注中释。 外国道字有其味音。 故说为味。 所言名者。 有为法中。 有一非色非心名法。 能摄彼字。 表诠诸法。 说之为名。 所言句者。 有为法中。 有一非色非心句法。 拘挛名味。 共相属着。 以成文诵。 谓之为句。 此名味等。 成实法中。 唯是声性。 色法所收法入所摄。 不同毗昙。 相状如何。 即彼音声相续之中。 屈曲高下长短之义。 能成语言诠表之义。 说为味等。 虽是声性。 声恒是实。 味等是假。 声是声入。 味等法入。 此云何别。 当体为味。 对法成诠。 说之为名。 若当一字诠表义成。 字即是名。 若一不成名。 字方成。 是即一字。 唯是其味。 而非是名。 多字和合。 方是其名。 若彼多字。 共名一法。 名即是句。 若当一字即成名者。 多名聚集。 方乃成句。 成实如是。 所言生住异灭法者。 非是诸法始起之生。 经停之住。 衰变之异。 尽坏之灭。 盖乃一切有为法边。 别有非色非心相法。 能生诸法。 乃至能灭。 此之四相。 体虽同时。 用在先后。 生相用时。 能生诸法。 乃至第四灭相用时。 能灭诸法。 所相之法。 初生次住终异后灭。 是毗昙家。 苦集之理。 能相生等。 是事非理。 何故如是。 有为之法。 无常为理。 前后四相。 迁流运变。 是无常义。 故说为理。 同时四相。 体非先后无常之义。 故名为事。 若依成实。 但说诸法初生次住终异后灭。 不说法外别有非色非心四相。 地持亦尔。 所言得者。 有为法边。 有一非色非心得法。 能得诸法。 故名为得。 此是十四不相应行。 毗婆沙中。 更有二种。 一圣人性。 有一非色非心圣法。 能令一切出世之人皆得为圣。 二者不得。 有一非色非心之法。 令所断法不属行人。 故名不得。 若通此二。 便有十六不相应行(此一门竟)。 次就善恶无记三性。 分别其相。 如杂心说。 十四行中。 二善五三。 余悉无记。 言二善者。 谓无想定及灭尽定。 言五三者。 四相及得。 皆通三性。 若在善中。 即名善。 在不善中即名不善。 无记亦然。 问曰。 此五在三性中。 即随彼法。 名为善恶无记法者。 此之五种。 亦在色心二种法中。 何不随法说为色心。 而名非色非心法乎。 释言。 三聚通于三性。 故随所在。 即名善恶无记之法。 三聚相望。 不得相通。 是故虽在色心法中。 而非色心。 余之七种。 一向无记(此二门竟)。 次就有漏无漏之义。 分别其相。 依如毗昙。 此十四中。 四相及得。 通漏无漏。 在有漏边。 即名有漏。 在无漏边。 即名无漏。 余皆有漏。 若依成实。 灭尽定者。 亦是无漏(此三门竟)。 次就三界辨其通局。 彼无想定及无想报。 唯在色界。 灭尽定者。 唯在无色非想地中。 若依成实。 灭尽无为。 不属三界。 名味句。 在欲色界。 不通无色。 自余八法。 并通三界(此四门竟)。 次明其舍。 无想定者。 有二种舍。 一退时舍。 二生上时舍。 灭尽定者。 唯退时舍。 无上可生故。 无生舍。 无想报众生种类命根。 此等皆悉随世断。 故命终时舍。 凡夫性者。 有二种舍。 一者凡夫生上时舍。 二者圣人见道时舍。 凡夫之人。 舍而还得。 舍下凡性。 得上凡故。 圣人一舍。 不复更得。 有斯异也。 问曰。 凡性有二对治。 一者断治。 二者舍治。 此二何别。 释言。 断彼凡夫性上烦恼系缚。 是断对治。 舍彼凡性。 是舍对治。 问曰。 此二何者在先。 释言。 不定差别有三。 一者一向先断后舍。 谓诸凡夫趣上地时。 先断自地所有烦恼。 然后上生。 断烦恼时。 自地之中。 凡夫性上所有系缚。 一切皆断。 虽断系缚。 凡性犹在后。 生上时凡性方舍。 是故名为先断后舍。 二者一向先舍后断。 谓次第人。 乃至超越斯陀含人。 入见道时舍彼凡性。 故曰先舍。 虽复舍之令不属己。 而彼凡性犹成。 在于过去未来。 为彼三界修惑缘缚。 后起修道断彼惑时。 彼凡性上系缚方断。 故名后断。 三者先断后舍。 及先舍后断。 所谓超越阿那含人。 先在凡时。 或断欲界所有烦恼。 或断初禅至无所有。 后入圣道。 入见道时。 舍彼三界一切凡性。 次起修道。 断彼三界修道烦恼。 望彼凡时断烦恼处。 先断后舍。 望彼凡时未断结处。 先舍后断。 名味句等。 于义不定。 若论体性。 念念中舍。 刹那断故。 若论一向不行名舍。 生无色时。 方名为舍。 无色一向。 不依名字起言说故。 问曰。 初禅已灭语言。 何故无色方名不行。 释言。 初禅灭语言者。 定体之中灭于语言。 而初禅地。 威仪心中。 犹发语言。 是故不名一向不行。 问曰。 初禅威仪心中。 犹发语言。 可不名舍。 二禅已上。 不复发语。 何不名舍。 释言。 彼处犹借初禅威仪之心起言说。 故不得名舍。 问曰。 有漏生上舍下。 何处得有下地之心借之起说。 释言。 借者。 二禅已上威仪之心。 与初禅同。 是故名借。 非从彼来名为借也。 四相及得。 通漏无漏。 有漏有三。 一善二恶三者无记。 善有二舍。 一者退舍。 退起下地诸烦恼时。 舍彼上善。 二者生舍。 生上地时。 舍下善故。 不善之者。 唯一断舍。 无记有二。 一者秽污。 谓欲界中身边二见。 及上二界一切烦恼。 与此相应四相及得。 唯一断舍。 二者白净。 所谓报生威仪工巧及与变化。 此诸法中四相及得。 舍之不定。 与报俱者。 唯命终舍。 以报无记随世断故。 若与威仪工巧俱者。 舍之不定。 不善修者。 念念中舍刹那断故。 善修习者三世得。 故生上时舍。 变化俱者。 退禅时舍。 失其本故。 生上时舍。 有漏生上必失下。 故有漏如是。 无漏俱者。 有三种舍。 一者退舍。 谓得无漏后还退失。 二转根舍。 谓转钝根为利根时。 舍彼钝者。 三得果舍。 得圣果时。 舍因无漏。 若通究竟入涅槃时舍。 有四种。 毗昙如是。 成实法中。 唯说善恶无作之业及假名人。 为非色心不相应行。 自余有为。 皆是色心二法所摄。 三有为义。 略之云尔。 三无为义十门分别(释名一辨相二得之分齐三多少不同四三性分别五漏无漏分别六有无分别七常无常分别八约对四无共相收摄九约对四谛共相收摄十)第一释名。 三无为者。 一虚空无为。 二数灭无为。 三非数灭无为。 言虚空者。 当体立目。 虚之与空。 无之别称。 虚无形质。 空无有碍。 故曰虚空。 言数灭者。 义释有四。 一以慧数断障。 得灭名为数灭。 故经说为智缘灭也。 毗婆沙中。 亦同此说。 故彼文言。 数者是慧。 灭是慧果。 依于慧数而得灭。 故名为数灭。 问曰。 共念能断烦恼。 独慧不堪。 以何义故偏言慧灭。 若依成实。 独慧能灭。 毗昙大乘。 慧数为主。 故偏言之。 此义简余施戒等灭。 二以无碍解脱数灭。 名为数灭。 简余伏灭。 三约四谛及修道等种数别灭。 名为数灭。 如毗婆沙说。 故彼文言。 苦忍智等所得之灭。 别余集等。 名为数灭。 四以烦恼品别而灭。 名为数灭。 如欲界结九品别灭。 如是一切。 数灭如是。 非数灭者。 翻前可知。 此等何故名曰无为。 义释有二。 一对法外四相以释。 色心等法。 为彼法外四相所为。 虚空等三。 不同彼故。 名曰无为。 二对法体四相以释。 色心等法。 一切皆有初生次住终异后灭。 前后集起。 称之曰为虚空等三无彼为。 故名曰无为。 名义如是。 第二门中。 辨其体相。 虚空无为。 论释不同。 依如毗昙。 虚空有二。 一者有为。 二者无为。 除去色像方为虚空。 是其有为。 本来常空。 是其无为。 有为虚空。 彼此不通。 为眼所行。 无为虚空。 体是法入。 无碍周遍。 为意所行。 二中但取无为虚空。 以为三中虚空无为。 有为空者。 是六大中。 空大所摄。 何者六大。 所谓地水火风空识。 成实大乘。 并皆破彼有为虚空。 但说一种无为虚空。 但此虚空。 有体有相。 体则周遍。 相则随色彼此别异。 故地论言。 因彼色故种种差别。 虽约色像彼此别异。 而不可见。 故经说为不可见相。 问曰。 世人皆见虚空。 云何说为不可见乎。 释言。 世人但见空中光明之色。 想心于中知无异物。 作虚空解。 便谓见空而实不见。 若空可见。 即是色法。 色则无常。 涅槃广破明空叵见(虚空如是)次辨数灭。 于中曲有五门分别。 一约对分别。 二约有漏无漏分别。 三约治分别。 四约时分别。 五约位分别。 言约对者。 对有三种。 烦恼业苦。 烦恼有二。 一是染污五住性结。 二不染污事中无知。 染污尽虚。 有是有非。 永灭则是。 伏灭则非。 不染尽处。 有是有非。 为其无碍解脱灭者。 是其数灭。 如障通壅。 不为无碍解脱灭者。 则非数灭。 如习五明所灭闇等。 问曰。 五明所灭之闇。 为当一向定非数灭。 亦有是者。 大小不同。 小乘法中。 定非数灭。 大乘法中。 义有两兼。 直尔习学五明。 灭者非是数灭。 断无明地。 令彼灭者。 是其数灭。 何故如是。 大乘宣说事中无知。 依无明地以无漏慧。 断无明地。 令彼无知永更不起。 故是数灭。 小乘不尔。 故非数灭。 又大乘中。 随无明地。 无碍解脱二道灭故。 是其数灭。 小乘不尔。 故非数灭。 烦恼尽处。 辨之粗尔。 次论其业。 依如毗昙。 唯有烦恼相应业思。 与彼烦恼相应断者。 是其数灭。 自余一切不善身口。 及善无记。 有是有非。 断其缘缚。 名为数灭。 不绝其体。 故非数灭。 问曰。 有人断烦恼。 故令彼身口恶业不起。 应是数灭。 何故言非。 释言。 毗昙性相中求。 彼非亲断。 故非数灭。 问曰。 若此非亲断故。 非数灭者。 入见道时。 断绝诸见。 随见所起贪瞋痴等。 一切皆断。 应非数灭释言。 不类解有三义。 一见与贪等。 同是心法。 同是烦恼。 相生义亲故。 从根本判为数灭。 身口二业。 望彼不尔。 故非数灭。 二见与贪等。 同是烦恼。 互相缘缚。 相缚义亲故。 从根本判为数灭。 身口不尔。 故非数灭。 三见与贪等。 同是烦恼。 互相增长。 相助义强故。 从根本判为数灭。 身口不尔。 故非数灭。 云何相助。 由见起于贪瞋等结。 由贪瞋等令见牢强。 故曰相助。 是义云何。 见所起贪。 贪着诸见。 爱乐不舍。 见所起瞋。 防护诸见。 闻毁则忿。 见所起痴。 不觉见过。 坚住不舍。 见所起慢。 持见自高。 不肯舍离。 以如是义。 令见牢强。 违返圣谛。 以违谛故。 见谛灭之。 故为数灭。 身口不尔。 故非数灭。 问曰。 若言染污思外一切业尽非数灭者。 何故论言十七学思断黑白业。 释言。 彼云。 学思断者。 正断烦恼相应业思。 故是数灭。 自余一切。 但断业上所有缘缚。 不断业体。 故非数灭。 何者是其十七学思。 如四业章具广分别。 问曰。 论说身口二业皆修道断。 云何今言非数灭乎。 此如前释。 但断业上所有缘缚。 不断业体。 毗昙如是。 成实大乘。 伏结止业。 皆非数灭。 灭尽结业。 悉是数灭。 彼宗辨义。 务在通故。 诸业如是。 次辨苦报。 依毗婆沙。 一切报尽。 有是数灭。 有非数灭。 断润生惑。 并断报上缘缚之义。 名为数灭。 由断因故。 令报不起并余一切缘。 差不受悉非数灭。 有人宣说。 罗汉现报尽灭之处。 是其数灭无余涅槃。 是义不然。 云何不然。 罗汉现报酬因势极。 所以灭尽。 不由道灭。 云何说此以为数灭无余涅槃。 又彼现报起已灭者。 是四相中无常之灭。 种类不续。 是非数灭。 是中用何以为涅槃。 问曰。 若此非涅槃者。 更复用何以为究竟无余涅槃。 释言。 彼宗二种涅槃。 体性是一。 随其体时别得二名字。 言体一者。 烦恼业思数灭无处。 是其涅槃。 言随时别得二名者。 彼向涅槃身智未尽。 望后犹有余身智在约后别前。 名为有余。 身智尽竟。 望后更无余身智在彼前涅槃转名无余。 非谓报尽更得涅槃。 有人复言。 报尽之处。 非是涅槃。 无学圣人。 断彼报上缘缚之义。 是其报尽无余涅槃。 此义不然。 断缘缚者。 乃是断除烦恼。 所摄何开报尽。 是义云何。 断烦恼时。 具断二缚。 一断相应缚。 断烦恼故。 不后同时缚诸心法。 二断缘缚。 断烦恼故。 不复缘中缚外境界。 缘缚有二。 一者缘缚苦集谛理。 见道中断。 二者缘缚阴界入事。 修道中断。 罗汉报身。 是阴界入事相所摄。 修道之中。 但断报上缘缚之义。 不断报体。 云何将此以为报尽无余涅槃。 又复圣人。 断缘缚时。 身报未尽。 是人后时。 或经十年。 或经百岁。 酬因极竟。 报身方尽。 云何将前缘缚无处。 以为后时身尽涅槃。 是大难解。 又复烦恼。 非直缘缚自己报身。 亦缚他身及外境界山河地等。 若断缘缚自己报身。 是其无余涅槃摄者。 断他身缚。 应是他人无余涅槃。 而彼非他无余涅槃。 此亦同彼。 何得偏将缘缚自报尽灭之处。 独为无余。 以如是义定知。 毗昙断因报尽。 皆非数灭。 问曰。 报尽非数灭者。 何故论言一切果报皆修道断。 此断报上缘缚之义及润生惑。 不断报体。 毗昙如是。 成实法中。 一切果报。 但使无漏断因报尽。 皆是数灭。 云何得知。 如成实说。 见道断者。 谓示相慢及彼所起诸余法也。 修断法者。 不示相慢及彼所起诸余法也。 示相我慢。 是见谛惑。 取立我相。 而自高举。 名示相慢。 三涂业果。 是彼所起诸余法也。 不示相慢。 是修道惑。 不能推求。 名不示相。 闇昧心中。 恃我陵物。 名为我慢。 人天业果。 是彼所起诸余法也。 此等皆为见修所断。 故彼断处。 是其数灭。 是数灭故。 于彼宗中。 因尽名为有余涅槃。 果亡名为无余涅槃。 此义如后涅槃章中具广辨释。 问曰。 罗汉现报尽处。 是数灭不。 释言。 不定。 以边际智促报尽者。 是其数灭。 余死则非。 成实如是。 大乘法中。 义同成实。 除因报尽。 悉是数灭。 又大乘说。 烦恼业苦。 皆是妄想。 可断灭故。 约对如是(此一门竟)。 次约有漏无漏分别。 依如毗昙。 有漏尽处。 有是有非。 为其无碍解脱灭者。 是其数灭。 不为无碍解脱灭者。 非是数灭。 无漏尽处。 定非数灭。 故彼论言。 一切圣道。 非数灭处。 以何义故。 非道果摄。 论自释言。 为余事故。 断诸烦恼。 不为非数。 故非道果。 何者余事。 所谓数灭。 成实法中。 有漏尽处。 有是有非。 为无漏智所断灭者。 是其数灭。 余非数灭。 无漏尽处。 有是有非。 道力灭者。 是其数灭。 余非数灭。 以无漏尽是数灭。 故成实宣说。 断灭空心为灭谛矣。 又彼宣说。 空心二灭。 一灭定暂灭。 二无余永灭。 故知无漏亦有数灭。 大乘所说。 义同成实。 故楞伽云。 妄想尔炎慧彼灭我涅槃。 亦云。 断除三十七品所行。 方得称为毕竟涅槃(此二门竟)。 次约治论。 治有二种。 一有漏等智。 二无漏圣智。 依如毗昙。 等智所断。 有是有非。 若依八禅攀上断下。 及修道时所断之壅。 是其数灭增上忍时能令见惑永更不生。 是非数灭。 如是一切。 后当广辨。 无漏所断。 亦有是非。 所断一切烦恼业思。 是其数灭。 不退之人在修道中。 无碍道时令所断惑永更不生。 是非数灭退转之人。 在修道中。 至后转根。 到不动时。 令先所断修道烦恼永更不生。 亦非数灭。 如是一切。 此义如彼毗婆沙说。 问曰。 无漏转根之时。 所断一切障根无知。 是数灭不。 释言。 非是。 问曰。 毗昙宣说。 学人转根之时。 用一无碍一解脱道。 以结未尽求尽求利猛。 求利猛故。 无学转根。 用九无碍九解脱道。 以其结尽求利世贳。 故此等既用无碍解脱断障无知。 何故所断不名数灭。 释言。 数灭灭相违法。 非相违者。 虽舍不灭。 彼转根时所舍无知。 是无漏法。 与后所得利根无漏。 同类相生。 是自分因相资之功。 在于利中。 为是不灭。 又复钝慧照境之功。 治障之能。 利中兼有。 非全别异。 故非数灭。 如证果时舍向无漏不名数灭。 此亦如之。 问曰。 人说。 微细无明在于根中。 说之以为障根无知。 断此无知。 应名数灭。 何故非乎。 释言。 若有微细无明。 在于根中说为障者。 转根之时。 应舍无明不舍无漏。 转根之时。 唯舍无漏。 不言更有无明可舍。 明知。 此中无别无明。 但钝无漏。 不同利知。 名曰无知。 以钝妨利。 说之为障。 体是无漏。 是故离之不名数灭。 非数灭故。 毗婆沙云。 非数灭多。 灭漏无漏数灭是狭。 唯灭有漏。 问曰。 转根既非数灭。 何用无碍解脱道乎。 释言。 转时必观谛理。 始观之心。 与钝得俱。 于彼谛境。 未得深明。 未得决了。 说为无碍。 终时方得于境决了。 说为解脱。 与断结同。 故约断结说为无碍。 说为解脱。 而其所无非是数灭。 毗昙如是。 成实法中。 有漏智断。 皆非数灭。 有漏唯伏。 不能断故。 无漏智断。 方名断灭。 大乘法中。 须有分别。 若说世俗八禅等智以为有漏。 彼但伏结。 非是数灭。 无漏永断。 方是数灭。 故地持云。 若以世俗灭诸烦恼。 彼非究竟。 非解脱果。 涅槃亦云。 先以定动。 后以智拔。 若得涅槃不舍世间。 证空随有。 名为有漏亦能永灭。 依实慧起故能永灭。 彼何所灭。 著有之见迷空之闇。 空观灭之。 着空之执迷有无明。 有智能灭。 约治如是(此三门竟)。 次约时论。 时谓三世。 约此三时以辨数灭。 依如毗昙。 烦恼业思有其二种。 一是正体。 二成就。 得治有二种。 一无碍道。 二解脱道。 无碍能断。 解脱得灭。 亦名证灭。 先论其断。 义则不定。 若断前因令不生后。 名之为断。 唯断过去。 道边无惑。 故不断现。 当惑未起。 未能生后。 故不断当。 若遮惑果令其不起。 名之为断。 唯断未来。 现有惑得。 故不断现。 过去已起。 故不断过。 若摄因果。 名之为断。 通断过未。 正遮后果。 令其不生。 名断未来。 后不生故。 过去烦恼因义。 不生成。 名断过去。 于现在道边。 无惑生后。 亦不起前。 故不断现。 若断现得。 令不生后。 名之为断。 则断现在。 及遮未来。 唯断得能。 不断得体。 若断现得。 令其所得过未烦恼不来属己。 名之为断。 通断三世。 断义如是。 若论得灭。 在于解脱。 义亦不定。 约对以论。 唯灭过未烦恼因果。 不灭现在。 现无惑得可以息灭。 故不灭现。 若望灭体。 唯得现灭不得过未。 是义云何。 过因后果正灭在今。 随而得之。 故得现灭现所灭惑。 过去未灭。 故不得过。 非当始灭。 故不得当。 若遮无惑果。 令其不起。 名之为灭。 唯灭现未不灭过去。 是义云何。 解脱现时烦恼不生。 名灭现在。 其所灭惑后不续生。 名灭未来。 过去烦恼。 起之已竟。 非道所裁。 故不灭过。 与涅槃中断善相似。 故彼文言。 灭有二种。 一现在灭。 二障未来。 具此二灭名断善根。 断惑亦尔。 若令诸惑因义不成。 名之为灭。 通灭三世。 是义云何。 对治现前。 令过去惑不能生后。 名灭过因。 现不起故。 后惑不起。 无惑生后。 名灭现因。 后惑不起。 无惑生后。 名灭来因。 与涅槃中断三世因名断善根。 其义相似。 以通灭故。 毗婆沙云。 数灭是多。 通灭三世。 非数灭少。 唯灭未来。 问曰。 毗昙解脱无惑名得灭者。 无碍道时。 亦无烦恼。 以何义故不名得灭。 释言。 有以。 无碍道时。 于其自品所未断惑。 是未起无故不得灭。 惑虽不行。 其得在故。 于其自品所断烦恼。 是不行无。 非得断无。 故不得灭。 若不退人。 无碍道时。 令所断惑永更不生。 是非数灭。 非灭谛收。 故不得灭。 问曰。 无碍令所断惑永更不生。 彼惑家得。 何故不灭。 无碍力微。 不能灭故。 问曰。 无碍令所断惑后更不生。 非数灭者后更不生。 便无所得。 以何义故能得不灭。 释言。 未来所得虽灭。 过因仍在生后细惑。 得随彼因。 故在不灭。 烦恼断灭。 其义既然。 业思同尔。 毗昙如是。 成实法中。 但断烦恼业苦之体。 不说断得。 设言得者。 彼名行人。 成就彼法。 名为得矣。 断灭烦恼。 与毗昙同。 断业亦尔。 生死苦报。 或灭现在。 令后不续。 谓边际智强抑令灭。 或灭未来。 由断现因。 令后不生。 大乘法中。 粗起结业。 断灭同前。 若论同体自性无明。 唯断现在。 令后不续。 更无余义。 相状如何。 以同体智顺真力故。 能令即体自性无明更不生后。 名之为断。 此性无明。 灭在解脱。 得之方法与上义同(此四门竟)。 次就位论。 位别有五。 一外凡位。 小乘法中念处已前。 二内凡位。 小乘法中顶已上。 大乘法中习种已上。 三见道位。 四修道位。 五无学道。 依如毗昙。 义别有三。 一者断处。 二者得处。 三者成处。 若论断处。 唯在外凡见道修道。 外凡位中。 依世俗禅。 六行断结。 见谛位中。 断见谛惑。 修道位中。 断修道惑。 内凡位中。 虽学观谛。 但伏现起不能永断。 为是不论。 无学惑尽无可断除。 是以不论。 问曰。 无学修九无碍九解脱道。 断己所有障根无知。 云何不断。 障根尽处。 非数灭故。 所以不说。 若论得处。 在于外凡见修无学。 外凡见修。 断随得。 无学之位。 于彼因中一切所断。 一时顿得。 合为果体。 内凡一位。 全无所得。 若论成处。 五位皆成。 外凡所断。 内凡亦成。 见修无学。 成之可知。 成实法中。 义别有二。 一断得处。 二成就处。 断得处者。 在于内凡见修二道。 内凡位中。 等四心。 渐断烦恼。 故得数灭。 闻思二慧。 但能伏除。 未能永尽。 是故所得。 非真数灭。 故彼论言。 从等来。 渐断烦恼。 见灭乃尽。 明知。 闻思未能永灭。 见修二位断得可知。 彼宗之中。 世俗八禅。 无断结故。 外凡一向无断无得。 无学无断。 义在可知。 若论成就。 内凡见修及与无学。 皆悉成就。 外凡不成。 大乘法中。 善趣已前悉名外凡。 于彼外凡善趣位中。 随分之中断粗。 五位亦得其灭。 故华严经说。 贤首中得海印等尘数三昧。 八相成佛明。 于其中有断有灭。 内凡见修。 有断有灭。 无学得灭而无可断(数灭如是)次辨非数。 于中曲有五门分别。 一约烦恼业苦分别。 二约有漏无漏分别。 三约内外分别。 四约五趣分别。 五约三世分别。 初约烦恼业苦分别。 烦恼之中。 除其无碍解脱对治余缘力故。 令不生者。 是非数灭。 业则不定。 毗昙法中。 染污业思。 与烦恼同。 自余一切。 皆非数灭。 成实大乘。 一切诸业等。 皆同烦恼。 苦报之中。 依如毗昙。 皆非数灭。 成实大乘。 与烦恼同(此一门竟)。 次约有漏无漏分别。 有漏法中。 除其无碍解脱对治余缘力故。 令不生者。 是非数灭。 无漏不定。 依如毗昙。 一切无漏。 应起不起皆非数灭。 成实法中。 若以道力令无漏灭。 是其数灭。 如入灭定余缘力故令不生者。 是非数灭。 大乘法中。 缘观无漏。 证实除舍。 是其数灭。 余非数灭(此二门竟)。 次约内外而为分别。 非数无为。 通灭内外一切诸法。 外草木等。 应起不起。 是外法灭。 众生内法。 应起不起。 是内法灭(此三门竟)。 次约五趣而为分别。 毗婆沙说。 一切凡夫。 于五趣中。 所有五识。 得非数灭。 是义云何。 随身所在。 余一切处五尘境界所生五识。 永不生故。 此处五尘。 余处众生。 亦不得缘。 故彼五识亦非数灭。 问曰。 意识何故不论。 于一切处所有境界。 彼此意识。 得互相缘。 非不生法。 为是不说。 于恶道分。 已断离者。 得非数灭。 何行能断。 论言。 或有布施持戒闻思修不净观安般念等。 或有修慧修学等能断恶道得非数灭。 于中得灭前却不定。 若自在者。 修前善根即断恶道。 得非数灭。 利根不退名自在者。 若钝根者。 至忍心时方始得灭。 问曰。 所断三恶道分。 为当一时得非数灭。 为次第得。 有人宣说。 一时得之。 评者不定。 若修施戒闻思等善。 能断处得。 所未断处。 则不得之。 若修达分无漏善根。 断恶道者。 于三恶道。 一时顿得非数灭矣。 人天二道。 有能永断。 更不受者。 得非数灭。 其中前却。 后门更论。 约趣如是(此四门竟)。 次约时论时谓三世。 非数无为。 但灭未来一切诸法。 不灭过现一切法也。 未来法中有其二种。 一者生法。 现虽未起。 当来必生。 二不生法。 缘差易夺毕竟不生。 当生之法。 今虽未生。 后必当起。 非毕竟灭。 是故不得名非数灭。 不生之法。 毕竟不起。 是非数灭。 过去之法。 当时灭坏。 是四相中无常之灭。 非非数灭。 灭谢已竟。 亦非非数。 何故如是。 起已谢往。 是过去有。 性成在过非无为。 故非非数灭。 现在之法。 起已未灭。 非无为故非非数灭。 是故非数。 不灭过现。 体相如是。 次第三门。 明得分齐。 虚空外无。 非所得法。 今废不论。 数非数灭。 多约内说。 是人所得。 今偏辨之。 于中曲二。 一约烦恼明得分齐。 二约报说。 就烦恼中。 初先正辨得之分齐。 后论二灭得之先后。 分齐如何。 依毗婆沙。 三界见惑。 增上忍时。 得非数灭。 以增上忍次第无间入见谛道。 所有见惑。 无重起。 故以实细论。 上上利根。 不出观者。 心已去。 得非数灭。 由不出观趣入圣道不重起。 故论中多。 就极钝者说。 故言上忍得非数灭。 忍中合有三十二重。 最后一重。 名曰增上。 苦忍乃至道比缘心得其数灭。 无碍正断。 说为能得。 解脱道后。 说为正得。 问曰。 无碍以何义故不能正得。 惑得在故。 问曰。 见惑增上忍时。 已非数灭。 更有何在复须数灭。 释言。 非数但灭当惑。 令不重起。 不灭前因。 故须数灭。 又非数灭。 但灭惑体。 令后不生。 不灭其得。 故须数灭。 问曰。 非数已灭惑体。 得何所得而须更灭。 得前惑因生后。 未灭烦恼果故。 问曰。 向言解脱道后正得数灭。 何者是后。 如论中说。 解脱为首。 已后一切无碍解脱无漏心边。 皆有得生。 得前无为。 名为后矣。 故毗婆沙说。 无碍道当得数灭。 指解脱后一切无漏。 以为当耳。 见惑如是。 次论修惑。 欲界修惑粗细九品。 始从上上乃至下下。 对治之道。 有九方便九无碍道九解脱道。 始从下下乃至上上。 先就初品明得分齐。 余类可知。 毗婆沙说。 于圣人中。 有不退法。 不起观者。 方便道时。 得非数灭。 由不出观。 所断烦恼。 永不起故。 无碍道时。 正断其得。 当得数灭。 解脱道后正得数灭。 若不退人而起观者。 至无碍道得非数灭。 数灭如前。 若退法人。 随其起观及不起观。 从方便道至无碍道。 一切无有得非数灭。 以退法人有重起义。 为是不得。 数灭如上。 初品既然。 余品乃至非想烦恼断得例尔。 问曰。 退人所断烦恼。 于何时中得非数灭。 毗婆沙云。 信解脱人。 转为见到时。 解脱人转为不动。 尔时得之。 圣人身。 在欲界断结得灭。 如是身。 在色界及无色界。 断上烦恼莫问退人。 不出观者。 方便道时。 得非数灭。 若出观者。 无碍道时。 得非数灭。 良以诸天无退转。 故数灭似前。 无碍正断。 解脱道后得其数灭。 分齐如是。 次辨先后。 毗婆沙中。 四句辨之。 或有烦恼。 先得非数。 后得数灭。 如上所辨。 见谛烦恼。 增上忍时。 得非数灭。 苦忍已去。 方得数灭。 又修惑中。 不退法人不出观者。 方便道时。 得非数灭。 无碍道后方得数灭。 此是初句。 或有烦恼。 先得数灭。 后得非数。 如上所辨。 有退法人所断修惑。 无碍解脱得数灭。 已后转根时。 方得非数。 此第二句。 或有烦恼。 数灭非数灭。 一时而得。 如上所辨。 不退法人有出观者。 无碍道时。 得非数灭。 当得数灭。 理实细求。 先得非数。 后得数灭。 此前两句。 说为一门。 又如论说。 于彼欲界九品惑中。 断上上品。 此惑相应染污五识。 于所缘境。 不复更缘。 得非数灭。 以道治故。 亦得数灭。 此亦一时。 余品同尔。 乃至断除下下品时。 此惑相应染污五识。 于所缘境。 不复更缘。 得非数灭。 亦得数灭。 此时欲界一切善法。 及不隐没无记之法。 离缘缚故亦得数灭。 断初禅地上上惑时。 彼惑相应染污三识。 于所缘境。 不复更缘得非数灭。 为道所治。 亦得数灭。 乃至断除下下惑时。 此惑相应染污三识。 于所缘境不复更缘。 得非数灭。 亦得数灭。 此时初禅一切善法。 及不隐没无记之法。 离缘缚故亦得数灭。 二禅已上。 五识身无。 为是不说。 此等皆名数非数灭一时而得。 是第三句。 或有烦恼。 数非数灭。 二俱不得。 常行者是。 此第四句。 约对烦恼分齐如是(此一门竟)。 次约报论。 五道之报。 亦有数灭非数灭义。 成实大乘。 断因离果。 名为数灭。 余缘不受名非数灭。 毗昙法中。 断因离果。 皆非数灭。 断润生惑。 及离缘缚。 名为数灭。 分齐如何。 三涂之报。 依如成实。 心已上。 毕竟不受。 得非数灭。 故彼文言。 世上正见者。 往来百千世。 终不堕恶道。 彼名等为上正见。 依毗婆沙。 若言利根得自在者。 心已去。 得非数灭。 若钝根者。 忍心已上。 得非数灭。 涅槃经云。 三恶道报。 住忍法时非数缘灭。 从钝言耳。 此处定灭。 故多言之。 问曰。 未来三恶道报。 为当一时得非数灭。 为当前后。 此如前解。 若修施戒闻思等善。 排灭恶道。 灭则先后。 若修理观而断灭者。 灭则一时。 于忍心时。 修习理观。 坚住不退。 一切恶道。 无重受义。 故令未来无穷恶道顿非数灭。 问曰。 见惑于忍心中得非数灭。 三恶道报。 亦于忍中得非数灭。 为同一时。 为在先后。 释言。 先后。 是义云何。 忍中于彼上下四谛。 各十六行。 合有三十二重观行。 初重观时。 三恶道报。 顿非数灭。 无重受故。 最后一重。 增上忍时。 见断烦恼。 顿非数灭。 无重起故。 问曰。 三涂是见惑果。 以何义故。 果在先灭。 惑在后灭。 释言。 见惑有其二种。 一受生烦恼。 润生三涂。 二障道烦恼。 染污心起。 妨碍圣道。 受生过粗。 初入忍时。 已能不起。 故令恶道悉非数灭。 障道惑中。 细者难离。 未至上忍。 容使暂起。 是故不名得非数灭。 增上忍后。 次第无间趣入圣道。 无重起义。 尔时方得非数灭矣。 数灭云何。 依毗婆沙。 苦忍已去得其数灭。 此数灭者。 断彼闰生烦恼之得。 令报不生。 名为数灭又断报上缘缚之义。 亦名数灭。 若断润生烦恼之得。 名数灭者。 四法忍心无碍正断。 四法智后得其数灭。 若断缘缚名数灭者。 苦集谛下十一遍使。 缘缚一切有漏之法。 三涂苦报。 为之缘缚。 苦法忍集法忍。 正断彼得。 令彼遍使不来属己。 未来无穷三恶道报。 悉脱缘缚。 苦集二种法智已后。 正得数灭。 恶道如是。 次论人天。 依毗婆沙。 得圣之后。 欲界人天。 各七生分。 应是须陀斯陀所受。 除是已后。 一切人天。 未来生死。 增上忍后。 无重受义。 悉非数灭。 色无色界一切生处。 各一生分。 应是那含未来所受。 除一生分。 未来一切色无色生。 增上忍后。 无重受义。 增上忍时。 悉非数灭。 欲界人天。 各七生分。 何处得灭。 断欲界结。 有九方便九无碍道九解脱道。 从须陀洹向斯陀时。 莫问利钝。 有不出观得斯陀者。 于彼最初方便道时。 前六生分得非数灭。 以不出观得斯陀果。 于此六生无重受。 故纵有退者。 退果不死。 亦无受义。 若有出观得斯陀者。 未得已前。 容有受身。 是故乃至六方便来。 一向未得非数缘灭。 至第六品无碍道时。 得前六生非数缘灭。 此无碍后。 定得斯陀。 无重受。 故从斯陀含向那含果。 莫问利钝。 有不出观得那含者。 于彼第七方便道时。 欲界人天第七生分。 得非数灭。 以不出观得那含果。 欲界生死。 永不受故。 纵使退果。 不死亦不受之。 若有出观得那含者。 未得已前。 容使受身。 要至第九无碍道时。 方得非数。 非数如是。 数灭云何。 若断润惑名为数灭。 欲界未来无穷生死。 九无碍道。 分分正断。 九解脱道。 得其数灭。 不止七生。 若断缘缚。 名为数灭。 至第九品无碍道时。 正断缘缚。 至第九品解脱道后。 欲界未来一切生死。 得其数灭。 不唯七生。 问曰。 何故第九无碍独断缘缚。 前八虽断未得出离。 为是不说。 此处出离故论说之。 欲界如是。 圣人身。 在欲界地中。 断初禅结。 初禅受身。 何处得灭。 断初禅结。 亦有九品方便无碍及解脱道。 若不退人。 以不出观尽初禅结。 于彼最初方便道时。 得彼初禅二种生处。 各一生分非数缘灭。 何者是其初禅二处。 梵众一处。 梵辅大梵。 共为一处。 圣人于此无重生义。 是故宣说各一生分。 二生已后。 增上忍时。 已非数灭。 是故不论以不出观断彼结尽。 更不退转受彼生。 故若数出观尽彼结者。 以出观故。 未尽之间。 容舍欲身生于彼天。 是故乃至九方便来。 不得彼生非数缘灭。 至彼第九无碍道时。 方得彼生非数缘灭。 此无碍后。 无舍欲身生彼天故。 若是退人。 随其出观及不出观。 断彼结尽。 乃至第九无碍解脱。 不得彼生非数缘灭。 以退法人虽断结尽。 或容退起生彼天故。 非数如是。 数灭云何。 若断润惑名为数灭。 彼九无碍。 一一能断初禅地中无穷生死。 非止一二。 九解脱后。 得其数灭。 非止灭于二处二生。 若断缘缚名为数灭。 至彼第九无碍道时。 正断缘缚。 从彼第九解脱已后。 于初禅中无穷生死。 尽得数灭。 非止一二。 前八无碍。 虽断缘缚。 断之未尽。 未得出离。 所以不说。 以九品结共缚初禅一切生故。 身在欲界。 望初禅地得灭。 既然。 望二禅地至无所有。 类皆同尔。 同曰。 退人于上所断皆是不得非数灭者。 何时得乎。 谓信解脱转为见到。 尔时得之。 若不转根。 至断非想烦恼时得。 问曰。 圣人身。 在欲地断除欲过。 纵有退者。 于所断处七生之分。 得非数灭。 以何义故。 退法之人断上结时。 于彼生分。 而不得于非数灭乎。 释言。 欲结断离之处。 制立斯陀那含二果。 果退暂尔。 终不经生。 故于彼生得非数灭。 断初禅结至无所有。 无别得果。 退得经生。 非永不受。 为是不得非数缘灭。 问曰。 圣人身。 在欲界断上生分。 其义如是。 身在初禅至无所有。 断上生分得灭如何。 释言。 圣人生在上天。 无退转义。 于彼上地。 随所断处。 所有生分。 莫问退人及不退人。 一切皆得非数缘灭。 问曰。 圣人身。 在下地断非想结。 得灭云何释言。 圣人断非想结。 亦有九品方便无碍及解脱道。 莫问退人及不退者。 有不起观断彼结尽。 于其最初方便道时。 彼一生分得非数灭。 并得退人。 于初禅地至无所有。 所未曾得非数缘灭。 亦悉得之。 以不出观得无学果。 一切处生。 更不受故。 若有出观断结尽。 以出观故。 未尽之间。 容使受身。 是故乃至九方便来。 不得彼生非数缘灭。 至彼第九无碍道时。 方得彼生非数缘灭。 并得退人。 于初禅地至无所有。 所未曾得非数缘灭。 亦悉得之。 此无碍后。 定得罗汉。 一切处生不重受。 故非数如是。 数灭云何。 若断润惑名为数灭。 彼九无碍。 分分能断非想地中一切生分。 非止一生。 九解脱后。 分分得彼非想地中一切生分数灭无为。 非止其一。 若断缘缚。 名为数灭。 至第九品无碍道时。 方断非想地一切生上所有缘缚。 第九解脱。 得非想地一切生分数灭无为。 非止一生。 约报如是。 是中亦应辨二无为得之先后。 准上可知。 分齐如是。 次第四门。 明三无为多少不同。 先论多少。 虚空最多。 无一切法。 今此且就数非数灭。 以辨多少。 其义不定。 有一种义。 数灭是多。 非数灭少。 数灭通灭三世之法。 故名为多。 义如上辨。 灭过去惑。 不能为因。 灭未来惑。 不能为果。 灭现在惑。 不得因果。 非数无为。 唯灭未来不生之法。 故名为少。 有一种义。 非数灭多。 数灭是少。 非数通灭漏无漏法。 故名为多。 数灭唯灭有漏之法。 称之为少。 以斯验求。 无漏转根。 定非数灭。 良以二灭互有多少。 是故应作四句分别。 如毗婆沙说。 第一句者有法。 唯为数灭所灭。 而不为彼非数灭灭。 谓过现在有漏之法。 及未来世可生有漏。 第二句者。 有法。 唯为非数灭灭。 而不为彼数灭所灭。 谓未来世无漏之法不生者是。 第三句者有法。 双为二灭所灭。 谓未来世有漏之法不生者是。 第四句者有法。 不为二灭所灭。 谓过现在无漏之法。 及未来世可生无漏。 多少如是(此一门竟)。 次辨不同。 依毗婆沙。 以数非数二种之灭。 对无常灭。 而辨其异。 异有十种。 其一义者。 约就有为无为辨异。 数非数灭。 是无为法。 无常灭者。 即法而辨。 是有为法。 依如毗婆阇婆提说。 无常之灭。 亦是无为。 彼说法后无处为灭。 故曰无为。 评者不许。 第二约得解脱辨异。 若法灭已得解脱得。 是其数灭。 若法灭已。 而不得于解脱之得。 是非数灭。 若法散坏。 亦不得于解脱之得。 是无常灭。 第三约就缚脱辨异。 若是解脱不系相者。 是其数灭。 有是解脱非不系相。 是非数灭。 未来染过。 永更不生。 通名解脱。 有非解脱非不系相。 是无常灭。 此言不尽。 理实无常。 通脱非脱。 无漏无常。 是其解脱。 有漏无常。 是非解脱。 系与不系。 类亦同尔。 第四门中。 约时分异。 三世法中而得灭者。 是其数灭。 未来法中而得灭者。 是非数灭。 现起法中而得灭者。 是无常灭。 第五约就三性辨异。 数灭是善。 彼得亦善。 非数无记。 得亦无记。 无常灭者。 通其三性。 得亦如是。 就善法说。 即名为善。 就恶法说。 即名不善。 无记亦尔。 第六约系不系辨异。 数灭不系。 无为法故。 彼得是系及与不系。 有为法故。 得彼八禅等智所灭。 名之为系。 得无漏灭。 名为不系。 非数不系。 非数无为法故。 得唯是系。 有漏法故。 无常之灭。 通系不系。 得亦如之。 就有漏说。 名之为系。 就无漏说。 名为不系。 第七约就学等分异。 数灭非学。 亦非无学。 数灭非心。 是故非学。 亦非无学。 彼得是学。 亦是无学。 亦得名为非学非无学。 得虽非心。 从法说之。 在因之得。 从因说学。 在果之得。 从果得说无学。 得彼等智数灭无为。 名为非学非无学矣。 非数缘灭。 非学无学。 得亦如是。 无常之灭。 是学无学及与非学非无学矣。 得亦如是。 就学因说。 名之为学。 就无学说。 名为无学。 就有漏说。 名为非学非无学矣。 第八约就三断分别。 数灭不断。 无为法故。 彼得不定。 或修道断。 或是不断。 有漏等智数灭家得。 是修道断。 断其缘缚无漏圣智数灭家得。 是其不断。 非数缘灭体是不断。 无为法故。 彼得一向是修道断。 无常灭者。 备具三种。 见惑坏灭。 是其见断。 修惑坏灭。 是其修断。 无漏坏灭。 是其不断。 得亦三种。 准前可知。 第九约就道果分别。 数灭无为是其道果。 乃至等智数灭无为。 为道印证。 通为道果。 彼得或道或是道果。 或复非道亦非道果。 无漏因中数灭家得。 名之为道。 果中之得。 名为道果。 有漏等智数灭家得。 非道非果。 非数缘灭非是道果。 彼得非道亦非道果。 无记法故。 无常之灭。 或是道或非道果。 所谓向中无常灭也。 与彼圣道为共有因。 故通名道。 或有是道亦是道果。 果中无常。 或有非道亦非道果。 有漏无常。 彼得亦尔。 第十门中。 约谛辨异。 数灭无为。 是其灭谛。 等智灭处。 为道印证。 通亦名灭。 彼得是其苦集及道三谛所摄。 有漏等智数灭家得。 是苦集谛。 圣灭家得。 是其道谛。 非数无为。 非是灭谛。 得苦集谛。 无常之灭。 是苦集道三谛所摄。 得亦如是。 多少不同。 其义如是。 第五约就三性分别。 性谓善恶无记法也。 义别有五。 一就体分别。 数灭唯善。 余二无记。 二对人分别。 顺益名善。 违损称恶。 非损益者。 说为无记。 若从是义。 数灭唯善。 以顺益故。 虚空无为。 一向无记。 非损益故。 非数无为。 义合三性。 三涂苦报非数灭者。 有顺益义。 义说为善。 未来乐果非数灭者。 有违损义。 义说为恶。 余非损益。 义说无记。 三对理分别。 顺理名善。 违理名恶。 非违顺者。 说为无记。 若从是义。 数灭唯善。 以其离相顺理成故。 余二无记也。 非违顺故。 四对因分别。 善因得者。 名之为善。 不善因得。 名为不善。 不为违顺二种因得。 名为无记。 若从是义。 数灭无为。 一向是善。 善因得故。 虚空无为。 一向无记。 不为善恶二因得故。 非数无为。 义通三性。 戒施等故。 令恶不起。 名之为善。 邪见等故。 令善不生。 名之为恶。 余名无记。 五对果分别。 能生乐报。 名之为善。 生苦名恶。 余名无记。 若从是义。 三无为法。 俱是无记。 不作生因记得果故。 第六有漏无漏分别。 释有四义。 一体是漏故。 名为有漏。 余名无漏。 若从是义。 三无为法。 悉是无漏。 体非漏故。 二断漏得故。 名为无漏。 余名有漏。 若从是义。 一切数灭。 是其无漏。 余皆有漏。 三为无漏智所证得。 故名为无漏。 余皆有漏。 若从是义。 虚空非数。 一向有漏。 数灭不定。 为无漏智断障得者。 一向无漏。 为世俗智。 断障得中。 有是有非。 直尔等智。 断障得者。 是其有漏。 等智断竟。 为无漏智重印证者。 判属无漏。 四为无漏智断障得者。 名为无漏。 余名有漏。 据此以论。 毗昙法中。 数灭无为。 有是有非。 圣智断得。 是其无漏。 等智断得。 是其有漏。 非数灭中。 有是有非。 用无漏智。 断烦恼故。 令余业苦应起不起。 是其无漏。 余非数灭。 是其有漏虚空无为。 一向有漏。 成实大乘。 数灭无为。 一向无漏。 余二无为。 一向有漏有漏。 无漏具辨如是。 第七门中。 有无分别。 诸论不同。 毗昙法中。 三无为法。 一向是有。 何故如是。 彼宗之中。 无不生心。 三无为法。 为心所缘能生心。 故明知。 是有。 问曰。 若有何故经中说作无为。 此言无者。 无他有为。 非无无为。 以非无故。 谤涅槃者。 名为邪见。 得大罪报。 成实所说。 三种无为。 并是无法。 如人无手。 是中更复何所可有。 又复经中说作无为。 明知。 是无。 问曰。 若无云何生心。 释言。 彼宗缘于无法。 得生心故。 不妨是无。 如人梦中所见境界悉是无法。 故知。 缘无亦得生心。 又问。 若无谤涅槃者。 何故得罪。 释言。 烦恼其实尽灭。 谤言不尽。 违于灭义。 是故得罪。 非由谤有所以得罪。 有无两竞。 备如成实涅槃中说。 大乘法中。 义说不定。 就事以论。 得言是无。 故经说言。 虚空无故不生不灭。 余二类然。 以是无故。 经名无为。 望理而辨。 此三乃是待对之法。 无有别体。 得言是有。 故地持言。 有为无为。 名之为有。 无我我所。 名之为无。 又地经说。 虚空界集。 无为界集。 涅槃界集。 若令无法。 知何所集。 良以大乘非定有。 故破有定执。 故涅槃言。 我诸弟子。 不解我意。 唱言。 如来说三无为一向定有。 非定无。 故破无定执。 故涅槃言。 我诸弟子。 不解我意。 唱言。 如来说三无为一向定无。 以斯准验。 有无之义。 难以偏定。 有无如是。 第八以常无常分别。 小乘法中。 说三无为一向定常。 大乘法中。 义别有五。 一随相分别。 三无为法。 俱皆是常。 不生灭故。 二望本以释。 虚空本有。 一向是常。 余之二种。 灭事方有。 义说无常。 非是终尽名为无常。 三望终以论。 数灭是常。 余二无常。 数灭无为。 证理而成。 一得永寂故名为常。 余二情有。 得理则舍故曰无常。 故大集云。 虚空情有。 离心则无。 是故无常。 虚空既然。 非数同尔。 问曰。 得理若舍虚空。 诸佛菩萨。 为何所依。 释言。 舍空依于真如。 离真如外更无所依。 故华严云。 普贤菩萨。 依于如如不依佛国。 虚空亦是。 佛国所摄。 四摄法从情。 三俱无常。 以从妄心有起尽故。 问曰。 经说。 虚空无为不生不灭。 今云何言从心起尽。 释言。 有以。 随心现时不生灭。 故名曰无为。 以无为故不生不灭。 以理论之。 心外无空。 但是心有。 故得说空。 随心起尽。 故马鸣言。 一切色法。 本来是心。 心外无色。 亦无虚空。 心外既无。 宁不依心。 以依心故。 随心起尽。 虚空既尔。 数非数灭理亦同然。 云何有起。 如人梦中见虚空界见诸法灭见烦恼尽。 悉是心起。 无为同尔。 皆妄心起故。 地经中说。 虚空界集。 无为界集。 涅槃界集。 云何有尽。 如人梦中所见空等寤时悉舍。 无为同尔。 妄息皆舍。 问曰。 向言虚空非数情有法故。 得理则舍。 名为无常。 数灭无为。 证理而成。 一得永寂。 名之为常。 今云何言数灭无为亦随心尽。 释有两义。 一简妄异真。 数灭之中。 有妄有真。 缘治断得。 名之为妄。 证实舍妄。 说以为真。 前言常者。 是真数灭。 此言尽者。 是妄数灭。 故地经言。 如人梦中见身堕河。 施大方便欲出此河。 忽然便寤即离一切勇猛据事。 梦中堕河。 喻在烦恼。 梦中出河。 喻得涅槃。 寤喻实证。 梦中出没。 寤时悉舍。 明知。 妄灭得实。 皆舍。 二情实相望。 随义分别。 据情望实。 情外有实。 得实舍情。 以为数灭。 是故数灭。 一得永常。 证实返望。 由来无情。 知何所断为今数灭。 故说非常。 故地论言。 自性常寂。 非先有染后时离也。 第五摄法就实分别。 于中有二。 一就实性。 三无为法。 非常无常。 据实本无。 知复说何为常无常。 二就实用。 三无为法。 亦常无常。 用随心现。 名为无常。 无时不现故说为常。 是义云何。 如地经说。 菩萨以十身作空。 空作十身。 或于自身一毛孔中。 现虚空界。 或复不现。 是故得言虚空无常。 菩萨常住虚空三昧。 令一切法悉为空界。 无时暂废。 故得言常。 如龙树说。 菩萨或入灭尽三昧。 令三世法悉皆灭尽。 或时入彼不灭三昧。 令三世法皆悉不灭。 如梦所见。 故得言非数无常。 入灭三昧。 无时不灭。 是故得言非数是常。 菩萨有时。 现断烦恼。 有时现行。 是故得言数灭无常。 菩萨住彼寂静三昧。 毕竟永寂诸烦恼等。 是故得言数灭是常。 常无常义。 具辨如是。 第九门中。 约对四无。 共相收摄。 言四无者。 如涅槃说。 一已有无。 二未有无。 三者互无。 四毕竟无。 起已谢往现。 今无法名已有无。 当法未起。 名未有无。 牛中无马。 马中无牛。 如是一切。 名为互无。 如龟无毛兔无角等。 如是一切。 名毕竟无。 四无如是。 摄相云何。 于中略以两门分别。 一就四辨三。 二就三辨四。 就初门中。 先就已有辨三无为。 宗别不同。 依如毗昙。 已有之无。 非三无为。 何故如是。 过去之法。 当时灭坏。 是四相中无常之灭。 故非无为。 谢往已竟往成在过。 是过去有。 复非无为。 彼过去法。 现无集用。 是其有为虚空所摄。 故非无为。 问曰。 毗昙说有现得得过去世烦恼染业。 断现得故。 令过去世烦恼与业不属行人。 此之数灭。 是已有无。 云何说言已有之无无为不摄。 释言。 彼宗虽复宣说断现得故令过去世烦恼染业不属行人。 而过去世烦恼与业。 有体常在故非无为。 问曰。 毗昙说断现得。 如是现得。 被断灭已名为数灭。 此之数灭。 是已有无。 今云何言已有之无非三无为。 释言。 彼说断现得者。 但令现得不能生后。 不断得体故。 彼得体虽被断已谢灭过去。 而非数灭。 成实法中。 过去之法。 当时灭坏。 是无常灭。 与毗昙同。 谢灭已竟。 今望全无。 此之无处。 是虚空摄。 彼宗宣说过去未来二世无故。 问曰。 已无何故不名非数灭摄。 释云。 非数但灭未来未起法故。 此云何知。 毗昙非数。 但灭未起。 成实不非。 明知。 共用。 问曰。 何故已有之无不名数灭。 一切圣道。 但遮未来。 已起之法。 不可断故。 问曰。 现解断过去因。 遮未来果。 名为断灭。 今云何言但遮未来不断过去。 此如上释。 过因已灭。 现无可断。 但遮未来令不起时。 使彼过因牵义不成。 名断过因。 理实现无过因可断。 大乘法中。 与成实同。 问曰。 大乘断同体惑。 同体之惑。 与智俱现。 被断谢往。 即是数灭。 如是数灭。 是已有无。 何说言与成实同已有之无皆非数灭。 释言。 大乘断同体者。 但断此惑生后之义。 不断惑体。 故此自体无明尽处。 亦非数灭。 问曰。 何故不断惑体。 惑体无常。 自然灭坏。 不假断故(此已有竟)。 次就未有辨三无为。 宗别不同。 毗昙法中。 分别有三。 一者未来当起之法。 现今未起。 虽复未起。 性有在当。 此未来有。 非无为摄。 二者未来应起之法。 以有现在见修二道。 令彼永灭。 是数灭摄。 三者未来应起之法。 余缘力故。 令其不起。 是非数灭。 成实法中。 未有之无。 三无为摄。 一者当起而令未起。 即此无法。 是虚空摄。 二者当起以道力故令其不起。 是数灭摄。 三者当起余缘力故令其不起。 是非数灭。 大乘法中。 未有之无。 相同成实(此未有竟)。 次就互无辨三无为。 宗别不同。 毗昙法中。 有为之上互无他法。 从其说处。 有为所摄。 三无为上互无他法。 亦从说处。 三无为摄。 成实法中。 有为之上互无他法。 是虚空摄。 以彼有为不摄无故。 三无为上互无他法。 义则不定。 若虚空中。 互无他法。 是虚空摄。 数灭之上互无他法。 义有两兼。 一望所灭诸烦恼等。 以说互无。 是数灭摄。 正说彼无为数灭。 故二望余法以辨互无。 是虚空摄。 不无彼法为数灭故。 非数灭上互无他法。 义亦两兼。 一望所灭以辨互无。 非数灭摄。 正无彼法为非数灭故。 二望余法以辨互无。 是虚空摄。 不无彼法为非数灭故。 问曰。 何故有上无他非有为摄。 空中无他。 即虚空摄。 释言。 有上辨互无者。 附有说无。 不用彼无以为有故。 有法不摄。 空中无他。 正说此无为虚空。 故虚空所摄问曰。 何故空中无他令摄虚空。 余无为中。 互无他法。 或是数灭非数灭摄。 或虚空摄。 释言。 虚空是其宽故。 空中无他。 全虚空摄。 余无为中。 除其所灭互无他法。 亦虚空摄。 余二狭故。 唯望所灭以说互无。 是其数灭非数灭摄。 大乘法中。 若就有为虚空无为非数无为。 以辨互无。 与成实同。 若就数灭以辨互无。 粗同成实。 穷实别异。 所言异者。 大乘法中。 说一切法但是心有。 如梦所见。 心生法生。 心灭法灭。 得涅槃时。 妄心息故。 随心所见。 一切法灭。 故数灭中。 互无他法。 皆是数灭。 问曰。 若使得涅槃时诸法皆灭。 便无众生。 佛何所化。 释言。 据凡以望诸佛。 道佛化生。 就佛论佛。 无佛异生。 无生异佛。 无佛异生。 则无能化。 无生异佛。 亦无所化。 故经说言。 平等法界。 佛不度生。 众生分别说佛度生(此互无竟)。 次就毕竟辨三无为。 宗别不同。 若依毗昙。 龟无毛等。 就事说无。 即彼事摄。 彼宗缘无。 不生心故。 三无为中。 毕竟无其生住异灭色心等法。 还即是彼三无为摄。 问曰。 就彼三无为中。 无生住等。 应是互无。 今云何言是毕竟无。 释言。 有义。 若望其余有为法中生住灭等。 以说其无。 是互无摄。 若说虚空数非数灭体无生等。 是毕竟无。 如兔无于牛羊等角。 是其互无。 兔自无角。 是毕竟无。 若就谛理。 宣说毕竟。 无我人等。 谛理所摄。 成实所说。 龟无毛等事上无事。 是虚空摄。 三无为法自体。 毕竟无生住等。 还即是彼三无为摄。 一切法中。 毕竟无性。 第一义摄。 第一义中。 毕竟无于一切诸相。 当知。 亦是第一义摄。 大乘法中。 若就世事虚空非数。 说毕竟无。 与成实同。 若就数灭说毕竟无。 亦数灭摄。 于中分别。 粗同小乘。 细则不同。 不同云何。 小乘未能见一切法毕竟寂灭以成涅槃。 故涅槃中。 但无自体生住灭等。 不能毕竟无一切相。 大乘法中。 见一切法毕竟寂灭以成涅槃。 故涅槃中。 毕竟无于一切世相。 故涅槃云。 世法涅槃。 终不相对。 得涅槃时。 涅槃之外。 无有世法对涅槃。 故数灭如是。 一切法中。 毕竟无性。 毕竟无相。 第一义摄。 上来至此。 历就四无辨三无为(此一门竟)。 次就三无以辨四无。 先就虚空以辨四无。 宗别不同。 毗昙法中。 虚空无为。 二无所摄。 一者互无。 二毕竟无。 空中无余色心等事。 是其互无。 空体毕竟无生住灭。 是毕竟无。 已有未有。 此之二无。 虚空不摄。 备如前释。 成实大乘。 所说虚空。 皆具四无。 义如上辨。 次就数灭以辨四无。 数灭之中。 具摄三无。 所谓未有互无毕竟。 当来世中。 染法不起。 是未有无。 无余世事。 是其互无。 是数灭法自体毕竟无生住灭。 是毕竟无。 已起之法。 道不能灭故已有无数灭不收非数无为亦具三无。 与数灭同。 但藉余缘。 不依见修二道对治。 以为异耳。 第十约就四谛分别。 苦集灭道。 是其四谛。 若依毗昙。 数灭无为体性不定。 或灭谛摄。 或复不摄。 差别有四。 一者圣人圣智断结。 所得数灭。 一向灭谛。 二者圣人等智断结。 与彼无漏同。 治修故。 所得数灭。 亦是灭谛。 三者凡夫等智断结。 得其数灭。 后入圣道。 重为圣智。 所印证故。 亦是灭谛。 云何印证。 有人先在外凡夫时。 用世俗智断欲界结。 或尽六品。 或尽九品。 后入见道。 至第十六道比智时。 无漏得生。 得彼凡时所得无为。 名为印证。 若在凡时。 断六品者。 至道比智。 不证第一须陀洹果。 超证第二斯陀含果。 先在凡时断九品者。 至道比智。 不证须陀及斯陀果。 超证第三阿那含果。 何故唯说断欲界结或六或九圣智所印。 不说余品。 断欲界结六品九品。 应证果处故为圣印。 余非果处。 是以不印。 问曰。 圣智为缘故印为当不缘。 释言。 不缘。 云何得知。 道比智心。 缘上界道。 而印欲界烦恼无处。 故知不缘。 此第三竟。 四者凡时等智断结。 虽得数灭。 不入圣道。 不为圣智所印证故。 非是灭谛。 数灭无为。 体性如是。 若作境界。 与苦集道三谛为境。 证涅槃者。 闻有涅槃则生苦恼。 故为苦境。 邪见等缘故为集境。 圣智缘故。 能为道境。 虚空非数。 体非四谛。 若作境缘。 唯与苦集二谛为境。 非灭道境灭非缘智。 故非灭境道谛不缘无记无为。 故非道境。 成实大乘数灭无为。 一向是其灭谛正体。 若作境界与毗昙同。 虚空非数。 体非四谛。 能与苦集灭道谛为境。 乐有之者。 缘无致恼。 故为苦境。 缘起诸见贪瞋痴等故为集境缘之无性。 破以入实。 故为道境。 三无为义之辨粗尔。 四空义两门分别(辨相一摄相二)四空之义。 出大品经。 所言空者。 理之别目。 理绝众相。 故名为空。 空随义别。 难以具陈。 今据一门且论四种。 四名是何。 一法相空。 二无法空。 三自法空。 四他法空。 四中前二。 遣法有无。 后之两种。 破情显理。 成初二门。 法相空者。 破法有相。 一切世谛有为无为。 通名法相。 此之法相。 无法为法。 法即非法。 故名为空。 其犹世间阳炎之水无水为水。 水即无水。 诸法像此。 故龙树言。 一切法中。 自相匹得。 名法相空。 问曰。 世谛之无为空。 应是第二无法相空。 今云何言是法相空。 释言。 世谛之无为者。 对彼理无亦是其有。 是故此空名法相空。 故地持云。 有为无为。 名之为有。 无我我所。 名为无有。 问曰。 无为应名为无。 云何称有。 以此事无相有彼此。 故名为有。 无法空者。 破法无相。 诸法理空。 名为无法。 无法体状。 名无法相。 此无法相。 破有故立。 无别自性。 故名为空。 是以经言。 无为法相。 不可得故。 名无法相空。 问曰。 如来常以无生无住无灭。 说无为法。 今云何言无法相空。 龙树释言。 对破生故。 宣说无生。 对破住故。 宣说无住。 对破灭故。 宣说无灭。 此等皆从生住灭边。 得其名字。 无别自性故名为空。 又说。 因缘非无之法。 以之为无。 良以非无以为无故。 无即非无。 故名为空。 自法空者。 明前二空法性自寂。 不由智慧强观令空。 名自法空。 于中所空。 有其二种。 一世间性。 谓地坚性水湿性等。 二圣人性。 谓如法性实际法等。 此二法性。 同皆是空。 名自法空。 世间性空。 犹是向前。 法相之空圣人性。 空犹是向前。 无法相空。 既是前空。 何劳重说。 良以世人谓前二空由观故空。 非法自空。 为破彼见故复说之。 他法空者。 或有众生。 谓如法性实际之外更有余法。 名之为他。 今为破彼。 明如等外更无他法。 名他法空(此一门竟)。 次辨摄相。 彼十八空。 此四空中。 何相所摄。 经论无文。 准义相摄。 粗亦可知。 相状如何。 法相空中。 摄十一空。 所谓内空.外空.内外空.大空.有为空.无为空.毕竟空.无始空.散空.诸法空.有法空。 以此十一齐空世法。 是故摄入法相空中。 问曰。 第六无为空者。 应是第二无法相空。 何故摄入法相空中。 释言。 此空但空世谛无为之法。 不是理无。 是故摄入法相空中。 无法相空。 别摄三空。 所谓空空。 第一义空。 及无法空。 以此三种齐空理无。 是故摄入无法空中。 自法空中。 唯摄性空。 彼性空者。 明其诸法体性自空不由观力。 故名性空。 此义与彼自法空同。 是故摄入自法空中。 此前十五。 分相别摄。 余三共摄。 彼法相空。 无法相空。 共摄二空。 所谓相空。 无法有法空。 相空之中。 明其自相及同相空。 自相空者。 明色等空。 判属第一法相空中。 同相空中。 有其二种。 一明世谛苦无常等同相空寂。 是空摄入法相空中。 二明真谛同相理空。 是空摄入无法相空。 就彼无法有法空中。 有法空者。 是法相空。 无法空者。 摄入第二无法相空。 彼法相空。 及他法空。 共摄一种不可得空。 若说有法自相叵得。 判属第一法相空中。 若说真如法性等外。 邪见所立微尘世性。 皆不可得。 摄入第四他法空中。 摄相如是。 问曰。 此四与十八空。 体性不殊。 说十八空其义广足。 何劳更说此四空乎。 论自释言。 圣人说法凡有四种。 一先略后广。 为欲解义。 二先广后略。 为易受持。 三先略后略。 为利根者。 四先广后广。 为钝根者。 此就一义。 以分利钝。 利根之人。 少言能解。 故为略说。 钝根之人。 多言方悟。 故为广说。 若对多义。 为利根者。 先后俱广。 彼能受故。 为钝根者。 先后俱略。 不堪受故。 彼大品经。 为易受持故。 先广说十八空竟。 复说四空。 自余广略。 类此可知。 四空之义。 辨之粗尔。 四优檀那义三门分别(释名一开合广略二随别广释三)第一释名。 四优檀那。 出地持论。 名者所谓一切行无常。 一切行苦。 诸法无我。 涅槃寂灭。 有为集起。 目之为行。 行流非恒。 称曰无常。 逼恼名苦。 行同前释。 自体名法。 法无性实。 故曰无我。 何故前二云一切行。 后门之中说诸法乎。 以苦无常止在有为。 是故云行。 无我通于一切法。 故说诸法也。 涅槃无为。 恬泊名灭。 优檀那者。 是中国语。 此名为印。 故大智论。 明法无常无我涅槃。 名三法印。 成实亦尔。 法相揩定。 不易之义名印也。 名义如是。 第二门中。 广略不定。 或总诸法。 以之为一。 谓一法界。 统摄一切善恶无记生死涅槃。 悉入其中。 故论说言。 入于法界大总相观。 或分为二。 谓生死涅槃。 以此统收。 无法不摄。 依法辨人。 人亦无出凡之与圣。 凡圣之外。 更无第三非圣非凡。 或复分法。 以之为三。 谓三自性。 一者缘起。 二者妄想。 三名为成。 前二生死。 后谓涅槃。 彼生死中。 无出心境。 境无自性。 从缘集生。 故名缘起。 内心不真。 说为妄想。 涅槃之法。 体非虚败。 自性成实。 故称为成。 或分为四。 谓此四门。 苦无常等四中。 前三是生死法。 后一涅槃。 无常与苦。 生死可尔。 无我理通。 云何说之为生死乎。 然我无我。 随法不定。 经中或说生死有我涅槃无我。 或说涅槃以为有我生死无我。 或复宣说二俱有我。 或说俱无。 若就其情。 生死有我。 涅槃无我。 生死之中。 凡情妄计。 故说有我。 涅槃之中。 圣智离取。 故说无我。 故地持云。 世间生处。 皆由着我。 若离着我。 则无生处。 若据其法。 生死无我。 涅槃有我。 生死虚无。 又不自在。 故说无我。 涅槃真实。 具八自在。 故说有我。 是以经言。 生死之法。 无常与苦无我不净。 涅槃之法。 常乐我净。 若据空理。 二俱无我。 皆是缘起无性法故。 若论其实。 二俱有我。 如经中说。 二十五有。 有我不耶。 佛言。 有我。 我者所谓如来藏义。 如来藏者。 所谓佛性。 此是生死有我义也。 佛性即是涅槃之实。 此是涅槃有我义也。 今据一门故。 说无我为生死矣。 亦可。 四中初二生死。 后一涅槃。 无我则通。 盖是生死涅槃理也。 如维摩经迦旃延中。 分法为五。 所谓无常苦空无我涅槃寂灭。 就前无我。 分出空门。 即是五也。 空与无我。 有何差别而为两门。 此如前说。 经论不同。 阿毗昙中。 阴无我体。 名为无我。 阴非我所。 说之为空。 成实论中。 众生空者。 名之为空。 法空之义。 说为无我。 如维摩中众生空者名为无我。 法体空者说之为空。 今依后门分为两种。 故有五也。 若依楞伽。 亦分为五。 所谓五法。 一名.二相.三者妄想.四者正智.五者如如。 五中前三是生死法。 后二涅槃亦可。 前三是生死法。 次一涅槃。 后一是其生死涅槃法之实性。 此之五义。 如后五法三性章中具广分别。 又如维摩方便品中。 分法为六。 所谓生死无常苦空无我不净。 佛身常住通前六也。 佛身常住。 即是涅槃不迁义矣。 又如经中分法为八。 生死有四。 谓苦无常无我不净。 涅槃有四。 常乐我净。 或分为十。 生死有五。 苦空无常无我不净。 涅槃有五。 常乐我净及以有也。 或分十六。 涅槃有八。 一常二乐三我四净五真六实七善八有。 生死亦八。 翻前可知。 若欲广分别乃至无量。 今据一门。 且论四耳。 第三门中。 依上四门。 次第广辨。 先释无常。 无常有三。 一分段无常。 二念无常。 亦名少时。 三者自性不成无常。 于中略以三门分别。 一释其名。 二辨其相。 三就大小料简通局有无之义。 言分段者。 六道因果。 三世分异。 名为分段。 分段非恒。 故曰无常。 念无常者。 念谓心念。 心道峻速。 信此念顷。 显法时分。 故称为念。 如经中说一弹指顷屈申臂顷瞬息之顷。 如是之言。 寄其色相。 显法时分。 或说一念一刹那等。 寄心以显。 良以有为生灭难觉。 故寄色心显其时分。 念义如是。 有为念念迁流非恒。 名念无常。 所言自性不成实者。 向前二种。 前后迁变。 破其常相。 此性无常。 破其常性。 明前分段及与念法幻化虚立体性无自实。 名性不成。 以不成故。 无其常性。 故曰无常。 名义如是。 体相云何。 分段无常。 体相可知。 念无常者。 有为之法。 一念之顷。 具有四相。 初生次住终异后灭。 前后迁变。 故曰无常。 然此四相。 经论不同。 如毗昙中。 明有为法其性羸劣。 不能自生自住自异自灭。 要赖同时八相之法共相推变。 方得初生乃至终灭。 言八相者。 如一念色。 同时即有生住异灭四大相法及四随相。 此四随相。 亦名小相。 彼大生边。 有一小生。 彼大住边。 有一小住。 彼大异边。 有一小异。 彼大灭边。 有一小灭。 故有八也。 然此八相。 就能为名。 以能生他故。 名为生乃至灭他。 故称为灭。 非谓法起名之为生。 乃至法谢说名为灭。 若论体性。 三聚法中。 非色非心不相应摄。 论其行数。 一一之中。 皆有初生次住终异后灭之义。 然此八种。 体性同时。 用即不定。 相状之用。 克必同时。 迁法之用。 用在先后。 大生用时。 能生八法。 所谓能生所相法体及余七相。 合为八也。 此八有为。 有可生义。 是故大生堪能生之。 无为之法。 无可生义。 是故大生。 不能生也。 即此大生。 亦是有为。 有可生义。 是故为彼小生生之。 小生唯能生于大生。 不生余法。 如是次第。 乃至大灭起用之时。 能灭八法。 所谓能灭所相法体及余七相。 通有八也。 此八有为。 有可灭义。 大灭能灭。 即是大灭。 亦是有为。 有可灭义。 是故还为小灭。 所灭。 如色既然。 一切有为。 类皆如是。 灭同为相迁。 方有初生乃至终灭。 毗昙如是。 涅槃经中。 亦同此说。 故彼经言。 有为之法有生性。 故生能生之。 虚空之法。 无生性。 故生不能生。 又彼经言。 生能生法。 不能自生。 不自生故。 由生生生。 生生不自生。 复赖生故生。 如成实论不相应品广非此义。 彼论宣说。 法起名生。 法停曰住。 法迁称异。 法谢名灭。 不说法外别有诸相共相推迁。 地持之中。 亦同此义。 故彼文中。 广破法外别立相也。 各是圣教。 难定是非。 念无常义。 粗况如是。 所言自性不成实者。 明法同时同体四相共相破坏。 无法自性故曰无常。 是义云何。 世法虚幻。 无一定性。 以无性故。 相有体无。 相有名生。 体无称灭。 相有名生。 不同始起初出之生。 体无名灭。 不同终谢灰尽之灭。 此生与灭当知。 即是十二缘中逆顺观也。 如经中说。 无明生故乃至老死。 是此生相。 无明灭故乃至老死。 是此灭相。 此生与灭。 幻炎像立义说为住。 不同生后迁停之住。 彼生灭等。 虽复同体。 性相乖异。 故名为异。 又异凡夫所取实有。 亦名为异。 不同住后衰变之异。 四相如是。 同一体性。 随义互分。 以同体故。 说住异灭。 以之为生。 住异灭外。 无别生性。 无生性故。 生性不成。 还即说此生住异灭法。 以之为住。 生等之外。 无别住性。 无住性故。 住性不成。 乃至说彼生住异法以为灭。 故生等之外。 无别灭性。 灭无性故。 灭性不成。 进退推求。 毕竟无有一性可得。 故曰自性不成实也。 故维摩言。 不生不灭。 是无常义。 良在斯耳。 彼经所说。 即生即灭。 无生无灭。 是故名为不生不灭。 非谓就彼一相空中说无生灭。 又地持云。 不知真实无言说事。 有生有灭。 观无言性。 一切无常。 此文亦显性无常义。 问曰。 无常有粗有细。 生灭是粗。 不生不灭是其细者。 苦中亦应有粗有细。 得言逼恼是其粗苦。 无逼无恼是细苦不。 释言。 亦得逼恼粗苦义在可知。 然此逼恼。 守性不坏。 非性无常。 非无常故。 不名性苦。 非性苦故。 义说为乐。 以实观之。 逼无逼性。 恼无恼性。 自性无安。 方名微细自性坏苦。 亦名微细虚集行苦。 体相如是。 通局如何。 三中前二大小通论。 自性无常大有小无。 何故如是。 小乘众生。 未解法空。 不能破坏诸法自性。 故不说之。 若使无常义别三门。 小乘之中但有前二无第三者。 苦中亦三。 小乘之中。 亦应有二不具三苦。 释言。 法门各别不同。 何可一类。 如无我中义别有二。 小乘众生但解生空。 岂可亦得类同三苦小乘齐得二无我乎。 义无斯理。 虽知不同。 有何所以。 若总分别得言。 苦者对缘而生。 其相粗故。 小乘众生。 具能解知。 故小乘中。 具明三苦。 然无常者。 迁灭法体。 法体之义。 微细难识。 小乘众生。 不能精究。 故小乘中。 不明第三自性无常。 若别论之。 三苦之义。 具论有三。 一对缘分别。 第二约缘就体分别。 三约三种无常分别。 此义如后一切苦中具广分别。 初之两门。 相粗易知。 小乘能解。 后之一门。 与无常同。 小乘众生。 但解前二。 自体虚集微细行苦。 小乘不解。 故小乘中。 不明自体虚集行苦。 是以经言。 所说苦谛中智所知。 分别是苦。 有无量种。 非诸声闻缘觉所解。 我于彼经。 竟不说之。 旨谓在此。 无常之义。 粗况如是(此一门竟)。 次辨苦义。 苦义有三。 所谓苦苦坏苦行苦。 辨此三苦。 略有四门。 一对缘分别。 第二约缘就体分别。 三约三种无常分别。 四诸过相显。 言对缘者。 缘别内外。 内谓自心。 外者所谓刀杖等缘。 外中复二。 一违二顺。 违者所谓刀杖等事。 一切苦具。 顺者所谓己身命财亲戚之类苦。 缘别如是。 从彼违缘而生苦者。 名为苦苦。 刀杖等缘。 能生内恼。 从其所生。 说名为苦。 从苦生苦。 故云苦苦。 从彼顺缘。 离坏生恼。 名为坏苦。 内心涉境。 说名为行。 缘行生厌。 厌行生苦。 故云行苦。 第二约缘就体别者。 心性是苦。 依彼苦上。 加以事恼。 苦上加苦。 故云苦苦。 就斯以论。 向前三苦。 至此门中。 通名苦苦。 谓性苦上。 加前苦苦坏苦行苦。 通名事恼。 有为之法。 念念生灭。 无常败坏。 故名坏苦。 即此有为迁流名行。 行性不安故。 云行苦。 言约三种无常别者。 就彼三世分段无常。 宣说苦苦。 心性是苦。 于此苦上。 加彼三世分段粗恼。 名为苦苦。 又以三世分段粗苦。 显法性苦。 亦名苦苦。 就念无常。 宣说坏苦。 即是向前第二门中行坏两苦。 至此门中。 同为坏苦。 就彼自性不成无常。 宣说行苦。 同体四相。 共相集起。 目之为行。 虚集之行体无自性。 行性无安故名行苦。 所言诸过互相显者。 过有三种。 谓苦无常及与无我。 以苦显苦。 名为苦苦。 此以事苦。 显有为法性是苦也。 无常故苦。 名为坏苦。 无我故苦。 名为行苦。 以法无我因缘虚集故云行也。 苦义如是(此两门竟)。 次辨无我。 如论中说。 无我有二。 一人无我。 二法无我。 此义如前无我章中具广分别(此三门竟)。 次辨涅槃。 如论中说。 涅槃有二。 一者有余。 二者无余。 此义备如涅槃章说。 涅槃义者。 非直断绝生死因果。 对治无处。 为涅槃义。 盖如经说。 法本不然。 今亦无灭。 是寂灭义。 此是涅槃实相义也。 四优檀那厥趣如是。 四悉檀义四门分别(释名辨相一定别其相二通局义三相摄义四)四悉檀义。 出大智论。 言悉檀者。 是中国语。 此方义翻。 其名不一。 如楞伽中子注释言。 或名为宗。 或名为成。 或云理也。 所言宗者。 释有两义。 一对法辨宗。 法门无量。 宗要在斯。 故说为宗。 二对教辨宗。 教别虽众。 宗归显于世界等四。 故名为宗。 故彼论云。 四种悉檀。 总摄一切十二部经八万四千无量法藏。 皆是真实。 无相违背。 准验斯文。 望教说宗。 义无乖返。 故称为成。 诸法理趣。 故名为理。 宗别不同。 且分四种。 一世界悉檀。 二者各各为人悉檀。 三对治悉檀。 四第一义悉檀。 言世界者。 如论释言。 有法从于因缘而有。 无别自性。 譬如辕轴辐辋等事和合为车。 五阴诸法和合为人。 如是一切世界故有。 为世界悉檀法也。 云何名为各各为人。 如论释言。 佛观人心差别不同。 而为说法。 于一事中。 或听不听。 如佛为彼断见众生不信后世善恶业果堕断灭见。 便说杂业杂受果报。 为计我者。 便说无业无受报者。 如是等事。 名为各各为人悉檀。 云何名为对治悉檀。 如论释言。 佛随众生心病所宜。 为说对治。 或说不净。 或说慈悲。 或说因缘分别界入安波念等。 如是一切。 名为对治。 第一义者。 如论释言。 诸法实相。 过语言道。 心行处灭遍无所依。 不乐诸法。 无初中后。 不尽不坏。 名第一义。 四种悉檀。 名相粗尔。 第二门中。 定别其相。 然彼四中。 世及第一。 当法分别。 对治为人。 随化辨异。 但就法中。 有性有相。 故分二种。 世及第一。 生死涅槃。 因缘法相。 名为世界。 如实法性。 说为第一。 此别可知。 对治为人。 别相难识。 是以释者。 种种不同。 今以义分相亦可知。 然彼一切二谛诸法。 无不为人斯皆治病。 但就一切为人法中。 当其门别。 随物所宜。 应病授与。 治物心患。 即名对治。 即彼一切对治门中。 异门相望。 互返不同。 彰其为人差别故尔。 即名各各为人悉檀。 如说诸阴无我人等对治我患。 或时宣说假名之我。 对治无患。 此即是其对治所摄。 何故二门互返不同。 以其为人不同故尔。 即是各各为人说也。 又如经说。 不净观门。 治贪欲患。 宣说三十三天果报常乐我净。 令物愿求。 舍离诸恶。 治不善患。 此即是其对治所摄。 何故二门互返不同。 良以为人不同故尔。 即名各各为人悉檀。 如是诸门。 类此可知。 勿得异释。 第三门中辨其通局。 世界悉檀。 通其为人及与对治。 而不通于第一义谛。 即说世界差别法门。 以为对治及为人。 故世界悉檀。 通彼二中。 不说世界为第一义。 是故世界不通第一。 非谓处别说为不通。 浅深异故名不通耳。 第一义者。 分得通彼各各为人及对治中。 不通世界。 良以宣说第一义谛治物心患。 是故第一通于对治。 即就第一彰其为人各各不同。 或说为有。 或说为无。 或复说为非有非无。 或说为我。 或说无我。 或复宣说非我无我。 如是种种为人差别。 是故第一。 通彼各各为人悉檀。 深浅别故。 不通世界。 对治为人二种相望。 一向相通。 无别法故。 第四门中。 辨其相摄。 就彼四中。 摄末从本。 要唯二谛。 所谓世界第一义也。 对治为人。 判属何中。 若总分之。 对治为人。 判属世谛。 非第一义故。 彼论云。 前三悉檀。 所不通者。 至第一义一切皆通。 明知。 第一非前三种。 所言通者。 论自释言。 离一切过。 无变无胜义无隐滞。 故名为通。 又彼论言。 除第一义诸余悉檀。 皆可破坏。 明知。 余三非第一义。 以实通论。 二谛之中。 皆具有彼对治为人。 具有之相。 备以上辨。 理实既通。 何故论中说第一义。 不同前三。 以世界中彰彼对治为人义显故。 第一中隐而不说。 又复彼论说第一义异前三者。 异彼世界及世界中对治为人。 非谓异于第一义中对治为人。 亦可就彼第一义中所有对治为人之义。 约化辨异。 摄入世界。 据实论之。 就第一义所明。 对治各各为人。 即是第一非世界也。 悉檀之义。 略举纲网。 四真实义二门分别(释名一体相二)真实义者。 法绝情妄。 名为真实。 实深所以。 目之为义。 实义虚融。 理无不在。 随法辨异。 难以定算。 今随一宜彰二论四。 所言二者。 一实法性。 二事法性。 所言四者。 一世间所知。 二学人所知。 三烦恼障净智所行处法。 四智障净智所行处法。 此二与四。 并是义门。 随情施设。 无不为物。 今依文相。 前之二种。 据法以分。 后之四种。 随情以别。 就前二中。 实法性者。 是真谛也。 事法性者。 是世谛也。 真谛之理。 是法体性。 名实法性。 世谛差别。 目之为事。 诸法自体。 名事法性。 名义如是。 体相云何。 诸法分齐差别有四。 一事二法三理四实。 事者所谓地水火风色香味等。 法者所谓苦无常等法之缘数。 理者所谓诸法相空。 实者所谓非有非无如实法性。 此四同体。 随义异分。 今就此四。 摄为二种。 于中随义分之不定。 若据凡圣所知以别。 四中初一。 是事法性。 余三为实。 以初一门是凡所知故。 说为事。 后三圣知摄以为实。 若就有相无相分别。 前二有相。 说为事性。 后二无相。 说为实性。 若就本末以分二者。 前三为事。 后一为实。 具辨如是。 案如地持。 就初分也。 二相如是。 四种云何。 即就前二种分别。 离为四也。 就前事性分为二种。 谓世所知及学所知。 就前实性亦分为二。 谓烦恼净所行处法。 及智障净所行处法。 事有精粗。 故别两门。 理有浅深。 是以分二。 亦可分事以为前三。 实为第四。 世所知者。 地水火风色香味等一切种事。 世俗通知。 名世所知。 学所知者。 五明处等事中微细。 藉学以通。 名学所知。 此前两门。 事相不虚。 说为真实。 非是就事彰理实也。 烦恼障净所行法者。 谓四真谛。 此义博深。 世学不知。 要离烦恼。 清净之智。 方能照见。 举智别法。 是故名为烦恼净智所行处也。 智障净智所行法者。 谓法无我。 此理渊深。 余智不达。 唯佛菩萨。 离无明慧。 方能证见。 举智别法。 是故名为智障净智所行处法。 此之四义。 广如论释。 且依其门。 略举名况。 大乘义章卷第二大正新修大藏经第44册No. 1851大乘义章大乘义章卷第三远法师撰义法聚中此卷有八门(四谛义四缘义五果义六因义四空义五法三自性义六种相门义八识义)。 四谛义九门分别(一释名二开合辨相三染净因果分别四理事分别五十六圣行分别六有作无作有量无量相对分别七同异分别八虚实分别九十谛分别)第一释名。 苦集灭道。 名四圣谛。 逼恼名苦。 聚积称集。 寂怕名灭。 能通曰道。 何故名圣。 而复云谛。 如涅槃云。 圣者所谓诸佛菩萨。 一切圣人。 就圣辨谛。 故云圣谛。 何故就圣而辨谛乎。 良以谛实唯圣所知。 非凡能觉。 圣所知者方名谛。 故就圣辨之。 所言谛者。 世人一向。 以实释之。 此非一向。 如涅槃中。 谛实两别故。 彼经言。 有苦有谛有实。 直论苦事。 名之为苦。 就彼苦中。 因缘有无法相不谬。 故称为谛。 穷其本性。 非有非无。 说之为实。 通相释之。 实故名谛。 实相云何。 今以两门分别释之。 一随法深浅彰实不同。 二随教宗别明实有异。 言随法者。 法之浅深。 义别五重。 一法相实。 二虚假实。 三空无实。 四自体实。 亦名性实。 五缘用实。 法相实者。 苦集灭道当相实尔。 故称为实。 如彼苦谛。 凡夫为乐。 圣观实苦。 故名为实。 乃至道谛。 凡夫迷谬。 妄谓非道。 圣慧观之。 知实是道。 故称为实。 是以经云。 苦者实苦。 不可令乐。 集真是因。 更无异因。 苦若灭者。 即是因灭。 灭苦之道。 实是真道。 如是等法。 返对情妄。 故说为实。 言假实者。 苦集灭道。 实是因缘虚假之法。 故名为实。 于中分别。 乃有四种。 一因和合假揽别成总。 二法和合假。 苦无常等诸法相成。 三妄相虚假。 如虚空华。 非有为有。 四妄想虚假。 苦集灭道妄想假集。 如梦所见。 此之四种。 同名假实。 良以执定非真实。 故因缘虚假名为实也。 据此返望前门。 所论乃是谛相。 非是谛实。 言空实者。 苦集灭道。 以理穷之。 实是空寂。 本无所有。 故名为实。 于中分别。 乃有五种。 一者阴上无人之空。 二因和合中无性之空。 三法和合中无性之空。 四者妄相虚无之空。 五者妄想虚无之空。 此之五种。 同名空实。 据斯返望前门。 所说因缘假有。 是其谛相。 非是谛实。 言体实者。 苦集灭道。 穷其本性。 实是真实如来藏性。 是以经言。 于圣谛处说如来藏。 又涅槃中。 宣说苦实乃至道实。 即是佛性常乐我净。 谛实如此。 故称为实。 于中分别。 有其二种。 一如实空。 二如实不空。 如实空中。 有二种空。 一无相空。 谓非有相。 非无相。 非非有相。 非非无相。 非有无俱相。 非一相。 非异相。 非非一相。 非非异相。 非一异俱相。 非自相。 非他相。 非非自相。 非非他相。 非自他俱相。 如是一切妄心分别。 皆不相应。 二无性空。 恒沙佛法。 同一体性。 互相缘集无有一法别守自性。 故名为空。 如就诸法说之为有诸法外。 无别有一有性可得。 还即说此有等诸法。 以之为无是诸法外。 无别有一无性可得。 还即说此有无等法。 为非有非无。 有无等外。 无别有一非有非无自性可得。 以此类知一切诸法。 毕竟无性。 故名为空。 空义如是。 言不空。 如来藏中。 从本已来具二种相。 一如实心。 所谓真实阿梨耶识神智性之。 以阿梨耶神智性故。 与无明合。 便起妄智。 远离无明。 便为正智。 二如实法。 于彼自性清净心中备具一切恒沙佛法。 如妄心中备具一切诸虚妄法。 以真心中具诸法故。 与妄想合。 能熏妄心。 起种种行。 远离妄想。 便成法界广大行德。 此空不空。 同是谛实据斯返望前门之中。 遣相明空。 乃是谛相非谛实也。 缘用实者。 苦集等相。 究竟穷之。 实是法界缘起集用。 不染而染。 起苦集用。 不净而净。 起灭道用。 灭道有二。 一随妄集起。 对治灭道。 二舍妄显真。 真实灭道。 谛实如此。 故名为实。 上来五种。 随分皆实。 故称为谛。 言随教者。 教别既殊。 明实亦异。 毗昙法中。 说实有二。 一者有实。 苦集灭道法相实尔。 二者空实。 阴上无人未空法体。 成实法中。 说实亦二。 一者有实。 苦集灭道实是因缘名用假有。 二者空实。 实无定相未空因缘。 宜明苦中法相实尔。 名之为实。 未说虚假空寂等义。 成实法中。 辨明苦等。 实是名用虚假之法。 无有定性。 故曰为实。 据斯返望前宗所明。 建立定性。 非真实也。 若就大乘破相教中辨实亦二。 一者有实。 苦集灭道实是妄相虚幻之有。 二者空实。 实无因缘假名之相。 不但无性。 相亦叵得。 据斯返望前成实中未空幻化因缘法。 故不名为实。 若就大乘显实教中辨实亦二。 一空二有。 于中分别。 略有二门。 一依持门。 妄想所取苦集灭道于情为有。 于理实无。 名为空实。 妄情所依如来藏性。 相虽叵见。 而实是有。 名为有实。 故经说为不空藏矣。 二缘起门。 如来藏性体。 如一味名为空实。 缘起苦集灭道之用。 名为有实。 如经中说。 自性清净。 不染而染。 十二因缘。 皆一心作。 生死二法是如来藏法界轮转。 名曰法身众生。 如是等言。 是其真实缘起苦集。 如来藏性。 显成法身菩提涅槃诸地行德。 即是真实缘起灭道。 谛实如此。 称之为实。 宗别既然。 随宗皆实。 故称为谛四谛名义。 略释云尔。 第二门中。 开合辨相。 何者是苦苦之体相。 开合不定。 或总为一。 谓摄诸苦为一苦谛。 或分为二。 所谓分段变易生死。 六道之报。 名为分段。 三乘圣人微细生灭。 说为变易。 或分为三所谓苦苦坏苦行苦。 辨此三苦。 略有五门。 一对缘分别。 二约缘就体分别。 三约三种无常分别。 四诸过相显。 五对三受以辨通局。 言对缘者缘别内外。 内谓自心。 外者所谓刀杖等缘。 外中复二。 一逆二顺逆者所谓刀杖等事一切苦具。 顺者所谓己身命财亲戚之类。 缘别如此。 从彼逆缘。 逼而生恼。 名为苦苦。 刀杖等缘。 能生内恼。 说之为苦。 从苦生苦。 故曰苦苦。 从彼顺缘离坏生恼。 名为坏苦。 内心涉境。 说名为行。 缘行生厌。 厌行生恼。 故名行苦。 第二对缘就体辨者。 心性是苦。 依彼苦上。 加以事恼。 苦上加苦。 故云苦苦。 就斯以论。 向前三苦。 至此门中。 通名苦苦。 谓性苦上。 加前苦苦坏苦行苦。 斯名事恼。 有为之法前后生灭。 无常败坏。 名为坏苦。 即此有为迁流名行。 迁流不安。 故名行苦。 言约三种无常辨者。 于彼分段无常分齐。 宣说苦苦。 于有为法性苦之上。 加彼三世分段粗苦。 苦上加苦。 故名苦苦。 又以三世分段粗苦。 显有为法体性是苦。 亦名苦苦。 就念无常。 宣说坏苦。 彼念无常迁流灭坏。 故名坏苦。 是即向前第二门中行坏两苦。 至此门中。 同名坏苦。 就彼自性不成无常。 宣说行苦。 同体四相。 互相集起。 故名为行。 以此门中同体。 四相共破坏行性。 不成行性。 无安故名行苦。 言以诸过互相显者。 过有三种。 谓苦无常及与无我。 以苦显苦。 名为苦苦。 谓以事恼显有为法体性苦也。 无常故苦。 名为坏苦。 无我故苦。 名为行苦。 以法无我因缘虚集故。 称为行。 有为行故。 体性是苦。 言对三受辨通局者。 受别有三。 谓苦乐舍。 违缘生恼。 名为苦受。 顺缘生适。 名为乐受。 中容境界所生受心。 舍前苦乐。 故名舍受。 三受如是。 对之云何。 如经中说。 苦受之中。 即具三苦。 心性是苦。 于性苦上。 加彼对缘所生事恼。 即名苦苦。 前后生灭。 无常败坏。 名为坏苦。 即此前后迁流集起。 名曰行苦。 亦可有为自性虚集。 名为行苦。 乐舍二受。 各具二苦。 所谓行坏。 行坏之相。 不异前释。 三苦如是。 又如经中。 分为八苦。 所谓生苦.老苦.病苦.死苦.爱别离苦.怨憎会苦.求不得苦.五盛阴苦。 辨此八苦。 略有三门。 一释其名。 二辨其相。 三对三苦。 共相收摄。 先释其名。 言生苦者。 报分始起。 谓之为生。 生时有苦。 就时立称。 故名生苦。 衰变名老。 老时有苦。 就时为目。 名为老苦。 四大增损。 谓之为病。 病时有苦。 就时彰名。 称曰病苦。 阴坏名死。 死时有苦。 就时立目。 名为死苦。 亦可。 此等当体为名。 即指生老病死为苦。 故云生老病死苦也。 爱别离者。 所念分张名爱别离。 爱别生恼。 就缘立称。 名爱别离。 怨憎会者。 所恶强集名怨憎会。 怨会生恼。 就缘立称。 名怨憎会。 求不得者。 所悕不称。 名求不得。 因彼生恼。 就缘立称。 是故名为求不得苦。 五盛阴者。 五阴炽盛。 名五盛阴。 阴盛是苦。 就体立称。 是故名为五盛阴苦。 亦盛者。 盛受之义。 五阴之中。 盛前七苦。 是故名为五盛阴苦。 若正应言五阴盛苦。 名义如是。 次辨其相。 何者生苦。 如五王经说。 始从识支乃至出胎。 名之为生。 涅槃经云。 生通始终。 始终不同。 经分为五。 一者初出。 所谓识支报始名初。 初起名出。 二者至终。 谓名色支色心具足。 对前说终。 三者增长。 谓前名色增为六入。 四者出胎。 五者种类。 谓出胎后乃至老死。 于中运运刹那新起。 名之为生。 何者老苦。 如涅槃中。 释有两义。 一者终身老。 所谓发白形枯色变。 是时名老。 二者念念老。 始从识支乃至老死。 运运迁迁。 名之为老。 就念念中。 经分为二。 一者增长。 谓从识支乃至盛年。 念念迁变。 二者灭坏。 年衰已后念念老也。 何者病苦。 如涅槃中。 释有两义。 一者身病。 所谓四大增损不调及余客病。 二者心病。 所谓欢喜忧愁恐怖愚痴等也。 何者死苦。 如涅槃中说死有三。 一放逸死。 谓谤大乘方等经典。 二破戒死。 谓犯三世诸佛禁戒。 三坏命死。 所谓身尽。 此坏命中经分为二。 一命尽死。 二外缘死。 命尽死中。 经说有三。 一者命尽而福不尽。 正报虽灭。 依报犹存。 二者福尽而命不尽。 依报虽亡。 正报犹在。 此亦通名命尽死也。 三福命俱尽。 依正俱灭。 外缘死中。 经说有三。 一者自害。 二者他害。 三者俱害。 何者是其爱别离苦。 所别有二。 一内二外。 内者自身。 外者所谓亲戚眷属及余资生。 何者是其怨憎会苦。 怨憎有二。 一内二外。 内者所谓三恶道报。 外者所谓刀杖等缘。 何者是其求不得苦。 所求有二。 一因二果。 因中有二。 一者恶法求离不得。 二者善法求欲不得。 果中亦二。 一者苦事求离不得。 二者乐事求欲不得。 苦复有二。 一内二外。 三涂苦报求离不得。 是名为内刀杖等苦。 求离不得是名为外。 乐事亦二。 一内二外。 人天乐果求欲不得。 是名为内。 资生眷属求欲不得。 是名为外。 何者是其五盛阴苦。 如涅槃说。 通摄前七。 以为第八五盛阴苦。 八苦体相。 粗辨如是。 次对三苦。 共相收摄。 八中前七。 别配三苦。 后一是总。 总摄三苦。 就前七中。 有通有别。 即坏即苦即行即苦。 义通前七。 不待言论。 缘而致恼。 义有隐显。 生老病死。 苦苦所收。 若缘老时。 失于庄色。 病失强力。 死失寿命。 而致恼者。 坏苦所摄。 爱别离者。 坏若所收。 怨憎会中。 义有两兼。 三涂苦报刀杖等。 缘而强聚集。 苦苦所收。 涉求之行而强现前。 行苦所摄。 求不得中。 义具三苦。 于恶于苦。 求离不得。 苦苦所收。 于善于乐。 求合不得。 坏苦所摄。 涉求行心。 求离不得。 即是行苦。 五盛阴中。 一切斯具八苦。 如是如地持中。 随别分为百一十苦。 若广分之。 苦乃无量。 苦谛如是。 次辨集谛。 开合非一。 总唯一集。 或分为二。 二有三门。 一就性分二。 唯善与恶。 无记无报。 是以不论。 二缘正分二。 唯业烦恼。 业为正集。 故烦恼缘集。 三粗细分二。 所谓分段变易之因。 或分为三。 所谓三界生死之因。 据斯统摄一切分段变易之因。 悉在其中。 或分为四。 分段变易。 各有缘正。 合为四也。 分段因中。 有漏业因。 四住为缘。 变易因中。 无涉业因。 无明为缘。 问曰。 无涉云何为因。 缘照无漏。 能生三乘生灭法身。 故说因耳。 或分段为五。 所谓五道生死因也。 或分为六。 所谓六道生死之因。 又分段中。 三有之因。 变易因中。 三乘之因。 亦得分六。 或分为十。 五道因中。 各有缘正。 故有十也。 或分十二。 六道因中。 各有缘正。 即为十二。 又分段中。 三有之因。 各有缘正。 变易之中。 三乘之因。 亦有缘正。 以此通论。 亦有十二。 故经说言。 又如取缘有漏业因而生三有。 无漏业因无明为缘。 生阿罗汉及辟支佛大力菩萨三种意生身等。 若广分别。 集亦无量。 集谛如是。 次辨灭谛。 开合非一。 总唯一灭。 或分为二。 二有四门。 一约所灭因果分二。 生死因尽。 是有余灭。 生死果丧。 是无余灭。 二约所灭分段变易二种分二。 分段死尽。 是有余灭。 变易死尽。 是无余灭。 三大小分二。 二乘所得。 是其小灭。 佛菩萨所得。 是其大灭。 四性净方便。 分为二种。 无始法性。 本隐今显。 是性净。 灭断障而得。 是方便灭。 或分为三。 三有三门。 一约所灭假实空心。 以之为三。 因和合中。 取立定性。 是迷假心。 法和合中。 取立定性。 是迷实心。 无漏之慧。 是其空心。 灭此三心。 为三灭也。 假实两心。 成实法中。 闻慧伏灭。 等已去。 见理永灭。 大乘法中。 善趣伏灭。 种性已上。 渐次永灭。 若论空心。 成实法中。 灭定暂灭。 无余涅槃。 毕竟永灭。 大乘法中。 种性已上。 随分渐灭。 真德渐显。 至佛乃尽。 二约所灭烦恼业苦。 三分分别。 三就人分别。 谓三乘人所得灭也。 或分为四。 分段之中。 因果尽处。 分为二种。 变易之中。 因果尽处。 亦分二种。 故合四也。 又复经中宣说。 涅槃远离十想。 亦得分十。 此义如后涅槃章中具广分别。 随义异论。 数别难穷。 灭谛如是。 次辨道谛。 开合非一。 总唯一道。 或分为二。 二有四门。 一因果分二。 因所行。 是其因道。 果中所成。 是其果道。 二约对治分二。 所谓分段变易对治。 为二道也。 三大小分二。 二乘所行。 以为小道。 大乘所行。 以为大道。 四真妄分二。 缘修对治。 是其妄道。 真实行德。 是其真道。 或分为三。 三有五门。 一闻思修分为三种。 此义如后三慧章中具广分别。 二戒定慧分为三种。 戒定通具慧为道体。 三证助不住开分三种。 四约位分三。 所谓见修及无学道。 五随人分三。 谓三乘人所行道也。 或分为四。 四有三门。 一就行分四。 谓闻思修证。 二约位分四。 谓方便道见道修道及无学道。 三随人分四。 谓声闻缘觉菩萨及与佛道。 或分为五。 谓闻思修报生识智及与证智。 声闻乘中见修无学。 分之为三。 缘觉大乘各别为二。 合有五也。 或分为六。 谓三乘中各分因果。 或分为七。 谓七觉支。 或分为八。 谓八正道。 或分为九。 谓三乘中。 各有见修及无学道。 或复分为三十七道。 广则无量。 道谛如是。 第三门中。 分其染净因果差别。 四中前二。 是其染法。 后二净法。 举染令厌。 彰净令欣。 就前染中。 先果后因。 净中亦尔。 先果后因。 故有四别。 诸法之起。 先因后果。 何故谛中先果后因。 观门有二。 一顺二逆。 寻因趣果。 是其顺观。 从果寻因。 是其逆观。 今依逆观故。 先明果后彰因矣。 良以果兼美恶显著。 欣厌义强。 是以先明。 因相微隐。 欣厌义微。 是以后说。 第四门中。 理事分别。 宗别不同。 所说亦异。 依如毗昙。 六道果别。 是其事苦。 即此事上。 有苦无常空无我等四义宽通。 说为理苦。 又复一切有漏诸法。 莫问内外。 但从前生后。 不简近远粗细之别。 悉是果义。 于此果上。 具苦无常空无我等四种道义。 尽是理苦。 六道因果。 是其事集。 即此事上因集有缘四义。 齐通说为理集。 又复一切有漏诸法。 莫问内外。 但前生后。 不简近远粗细之殊。 悉是因义。 于此因中。 因集有缘四义宽通。 尽是理集。 以理苦集通诸法故。 圣人无有一道。 有漏中具有二。 具苦智处而无集智。 具集智处而无苦智。 随过粗细尽亡之处。 品别无为。 是其事灭。 即此事上尽止妙出四义。 齐通说为理灭。 戒定慧等三十七品道行差别。 是其事道。 即此事上道如迹乘四义。 齐通说为理道。 若依成实。 生死因果。 莫问粗细。 一切皆是事苦事集。 无漏因果。 是事灭道。 即此事上缘用虚假无性之空。 是其理也。 缘用虚假。 是世谛理。 无性之空。 是真谛理。 大乘法中。 分段变易二种因果。 是事苦集。 此二尽处。 数灭无为。 及彼对治。 是事灭道。 即此事中平等实性缘起之相。 是其理也。 平等实性。 是真谛理。 缘起之相。 是世谛理。 理之浅深。 备如初门。 第五十六圣行分别。 四谛之中。 各有四行。 故有十六。 苦中四者。 谓苦无常空与无我。 逼恼名苦。 苦法迁流。 说为无常。 苦非我所。 故名为空。 苦非我体。 名为无我。 问曰。 苦中唯有此四。 更有余义。 义别众多。 如华严说。 所谓果报.担累.危脆.怨毒.恼害.障碍.系缚.阴盖.遮难.难苦事等。 如是非一。 今据一门且论此四。 问曰。 何故偏说此四。 释言。 苦中义别众多。 既言且论。 宁可具责。 问曰。 无常通苦集道。 空与无我遍通四谛。 以何义故偏摄苦中。 释言。 法门有通有别。 若就通门。 无常空等。 义通余谛。 今就别门。 无常空等身边两见。 对治法故。 摄入苦中。 是义云何。 身边两见。 迷苦而生。 无常治边。 空与无我。 对治身见。 是故随对摄入苦中。 何故身边偏迷苦生。 报法粗现相状显著。 人多取此。 以为神主。 随计断常。 是故身边偏缘苦生。 此义具释如十使章。 问曰。 苦中具有四行。 以何义故偏名苦谛。 不名无常无我等谛。 释言。 皆得不可并彰。 且说苦耳。 设立余名。 会归一难。 又随义释。 非无所以。 义释有三。 一苦粗易觉。 人皆同识。 就易以名。 二苦过粗重。 生厌义强。 故偏名之。 三苦义唯别不通余谛。 故偏名苦。 余无常等。 无如是义。 故经论中。 多不说之。 集中四者。 谓因集有缘。 能生曰因。 聚果名集。 能有来果。 故评为有。 缘此得报。 故说为缘。 问曰集中唯有此四。 更有余义。 释言。 集中义别无量。 所谓生造作起灭出由籍方便至到趣向次第开道。 如是非一。 今据一门且论此四。 问曰。 因果正相对法。 前苦谛中。 不说其果。 今集谛中。 何故说因。 释言。 苦集各有多义。 名皆不尽。 隐显互彰。 何可具责。 又复果义。 粗显易识。 不假言论。 故不说果。 因细难觉。 故须说之。 又复苦中。 若立果行。 无由得显人天乐果。 是苦无常空无我等。 为可厌法。 故不说果。 对苦说因。 因即可厌。 故说其因。 又苦谛中。 说苦无常。 对治爱行。 说空无我。 对治见行。 若说其果。 无此治能。 故不说果。 约对治等。 说因可厌。 是以论之。 问曰。 集中具有四义。 何故名中偏彰集谛不说因等。 释言。 皆得不可并存。 且以集名。 又复集义。 摄果义显。 故偏名矣。 灭中四者。 谓尽止妙出。 亦名灭止妙离。 尽灭有过故云尽灭。 寂止恼患故名为止。 舍远粗碍称之为妙。 出离缠缚。 名出名离。 问曰。 灭中唯有此四。 更有余义。 释言。 灭中义别众多。 所谓无为寂静安隐解脱不动不燃不炽休息无恼清净快乐无碍无相。 如是非一。 今据一门且论此四。 问曰。 四中以何义故偏名灭谛。 释言。 皆得不可并立。 且彰灭耳。 又复灭者。 除遣义彰相显易识故偏名之余止妙等同世俗上妙出等故不名矣。 道中四者。 谓道如迹乘。 亦名道正迹乘。 能通名道。 如法正行。 名如名正。 寻之趣向果。 故称为迹。 依之达到。 故说为乘。 又复运通亦名为乘。 问曰。 道中唯有此四。 更有余义。 释言。 道中义亦非一。 所谓无漏无碍无障安隐解脱出离清净对治方便能度至到。 如是非一。 今据一门且论此四。 问曰。 四中以何义故偏彰道名。 释言。 皆得不可并立。 且论道耳。 又复道者。 通到义彰。 相显易识。 故偏名道。 十六圣行。 辨之粗尔。 第六门中。 有作无作。 有量无量。 相对分别。 小乘众生所观四谛。 名为有作。 亦名有量。 大乘所观名为无作。 亦名无量。 有作无作。 约行分别。 有量无量。 当法分别。 云何就行分作无作。 据小所观。 望后犹有无量谛观可皆以修作。 对后别前。 故名有作。 据大所观。 望后更无余观可作。 故名无作。 总相如是。 然彼小中。 随义别分。 有有作无作之义。 因中所观。 名为有作。 果中所观。 名为无作。 大乘亦尔。 因中所观。 名为有作。 果中所观。 名为无作。 量无量者。 分别有三。 一就宽狡明量无量。 小乘所观苦集二谛。 止在分段因之与果。 所观灭道。 唯是分段因果对治。 法有局限。 故名有量。 大乘所观苦集。 统通分段变易二种因果。 苦通分段变易之报。 集通分段变易之因。 灭尽分段变易之因果。 道摄分段变易对治。 法无局限。 名为无量。 二就深浅明量无量。 小乘法中。 依如毗昙。 但明苦者。 真实是苦。 不可令乐。 乃至道者。 真实是道。 未说余义。 成实法中。 唯明苦等名用虚假无性之空。 未穷法本。 故名有量。 大乘法中。 若据说相。 明其苦等幻化之有毕竟空寂。 穷实论之。 苦等体性。 即是真实。 如来藏性缘起法界。 以穷深故。 名为无量。 三就粗细明量无量。 小乘之中。 总相粗观。 名为有量。 大乘法中。 别相细观。 说为无量。 是以经言。 所说苦谛中智所知。 分别是苦。 有无量种。 非诸声闻缘觉所知。 我于彼经竟不说之。 集灭道等类亦同然。 此是粗细量无量也。 第七门中。 明其四谛体之同异。 于中四谛义差别有二。 一者谛相二者谛实。 今先就相辨其同异。 于中灭道有其二种。 一者缘修对治灭道。 谓三乘人除结无为缘修之治。 二者体证真实灭道。 谓佛菩萨体证无为圆通实德。 今先以彼对治灭道。 望于苦集。 辨其同异。 于中灭谛。 是无为法。 望余三谛。 一向别体。 苦集道谛。 同异不定。 若依毗昙。 苦集有二。 一粗二细。 过业烦恼得今苦果。 现业烦恼得当来报。 是其粗也。 此乃是其事苦事集。 有为之法。 念念生灭。 就此者为。 义分苦集。 说之为细。 以为理苦集也。 就粗以论。 若就事论。 苦集及道。 一向别体。 若据细辨。 苦集同体。 道谛不同。 相状如何。 一念有为。 从前集起。 义说为苦。 即此有为。 能生于后。 义说为集。 其犹世人望父为子望子为父。 是故苦集。 一向同体。 道是无漏。 不同前二。 若依成实。 唯说结业。 以之为集。 所受生死。 名为苦谛。 微细生灭。 悉是苦摄。 一种事相苦集。 然彼所说集道别体。 苦望集道。 义别有三。 一者苦谛与集同体。 谓依报心造作集因。 集体是苦。 故云同体。 以彼宗中宣说报心体是苦故。 二者苦谛与道同体。 谓依报心修起圣道。 道谛是苦。 故云同体。 问曰。 毗昙何不如是。 释言。 毗昙明其报心不常续故。 集道起时。 无其报心。 是故苦谛。 不与集道二谛同体。 彼成实中。 说报常续。 集道起时。 恒有此报。 是故苦谛得与集道二谛同体。 三者不同。 谓余一切无记心中。 苦报之心。 不与集道二谛同也。 大乘之中。 所说不定。 先就分段辨其同异。 于中苦集略有二种。 一就三世因果不同。 以分苦集。 若据斯义。 苦集望道所辨同异。 与成实同。 第二就彼微细生灭。 义分苦集。 若据斯义。 苦集二谛。 一向同体。 与毗昙同。 即此苦集望于道谛。 不同毗昙。 云何不因。 分别有二。 一者苦集与道同体。 谓依报心起于圣道。 报心即是苦集所摄。 是以苦集与道同体。 良以大乘亦说报心常相续故。 二者苦集谛与道别体。 谓余一切有漏法中苦集谛也。 分段如是。 次就变易辨其同异。 于中不定。 若就凡时随相粗分。 单有集谛。 随义通论。 得有苦集同体之理。 无明住地。 是其集谛。 即此无明生灭之义。 即说为苦。 是故苦集同一体也。 若据圣时三谛同体。 一念无漏当分治结。 即是道谛。 即此道者。 从前无漏变易业生。 即名为苦。 复能生后。 即名为集。 是故三谛同一体性。 对治灭道。 望于苦集同异如是。 次就真实灭道二谛。 辨其同异。 此二相望。 一向同体。 万德圆寂。 即说为灭。 虚通之义。 即说为道。 更无别体。 是故宣说灭道同体。 望彼苦集对治灭道。 一向别体。 真妄异故。 谛相如是。 次就谛实辨其同异。 据实以论四谛同体。 苦集二谛无别体。 故用灭道性。 以之为体。 故涅槃中说。 彼苦集二谛之实。 即是佛性。 即是涅槃。 即是如来。 常乐我净一切佛法。 宝性论中亦说。 法身如来。 圣谛及与涅槃四法无别。 灭道二谛无别体。 故还即说彼苦集实性。 以之为体。 是以经中说。 十二缘以为佛性。 见十二缘。 名为见佛见法见僧。 又说。 五阴以为佛性一苦灭等。 良以染净无别体故。 经中说言。 凡夫未成佛菩提为烦恼。 众生成佛时烦恼为菩提。 义在于此。 其犹迷人所取之南。 与彼悟时所解之北无有二性。 同异之义。 其相像此。 第八门中。 辨其虚实。 虚实之状。 难以一定。 于中略以三门分别。 一就谛相优劣分别。 苦集是虚。 灭道是实。 苦集迷生。 所以是虚。 灭道解起。 所以是实。 苦集既虚。 云何称谛。 实是虚诳颠倒之法。 是故云谛。 非同灭道二谛实也。 二摄法从情。 四俱是虚。 皆是妄想分别法故。 故维摩云。 见苦断集。 证灭修道。 是即戏论。 地经亦说。 五地中分别四谛。 名取染净分别慢也。 三废情论法。 四俱是实。 经中设遣除情计不破其法。 是以经言。 但除其病而不除法。 法云何实。 实有五重。 如初门中具广分别。 究竟穷之。 唯有二种。 一者体实。 穷谛本性。 唯如来藏真实法界。 亦名真如。 亦名实际。 亦名法性。 亦名一实。 亦名佛性。 二缘用实。 谓清净心不染而染。 缘起生死。 苦集二门。 不净而净。 缘起涅槃。 灭道二门。 实相如是。 第九门中。 十谛分别。 言十谛者。 如地经说。 始从世谛乃至第十菩萨地成如来知谛。 然彼四谛。 统含法界恒沙佛法。 随义别论。 皇繁难计。 且从一数十门观之。 此十一一皆通四谛。 就彼四中。 直知苦集灭道法相。 名为世谛。 知其空寂无人无法。 名第一义。 知其苦等有二无二一实之相。 名为相谛。 知其缘起法界门别。 名差别谛。 就彼别中随说不同。 集成各异名说成谛。 迷彼四谛。 苦果事起。 名为事谛。 迷之造集。 能生后苦。 说为生谛。 解彼四谛。 能灭染累。 名尽无生谛。 解达苦等。 名入道谛。 穷其体实缘起法门。 便成大乘如实行德。 行分因果。 是故名为菩萨地。 成如来智谛。 然此四谛。 统摄渊廓。 难以究穷。 且随诠况略示网绪。 四缘义四门分别(释名一辨相二就法分别三大小同异四)第一释名。 所言缘者。 由籍之义。 缘别不同。 故分为四。 一者因缘。 二次第缘。 三者缘缘。 四增上缘。 言因缘者。 亲生之义。 目之为因。 用因为缘。 故曰因缘。 次第缘者。 籍前心法。 次第生后。 所生之心。 次前后起。 故名为次。 以后生故。 说之为第。 前心与后。 次第为缘。 名次第缘。 言缘缘者。 六尘境界。 为心所缘。 故名为缘。 由彼所缘。 与心作缘。 故名缘缘。 亦可疏助。 名之为缘。 以缘故名缘缘。 增上缘者。 起法功强。 故曰增上。 以此增上为法缘。 故名增上缘。 于中亦有非增上者。 从胜受名。 故曰增上。 此一门竟。 次辨其相。 四缘之义。 诸论不同。 成实论中。 宣说三因。 以为因缘。 一者生因。 所谓一切善恶等业。 能生一切苦乐等报。 故名生因。 二者依因。 所谓色心互相依立。 故曰依因。 其犹尼干立拒举瓶相假而立。 彼亦如是。 三者习因。 如人习善增长善法习恶增长恶法。 如是一切。 后起增前。 故名为习。 用习作因。 名为习因。 用此三因。 以为因缘。 心法续起。 为次第缘。 六尘生识。 以为缘缘。 六根生识。 为增上缘。 故成实论云。 言缘缘者。 所谓色等。 增上缘者。 所谓眼等。 若依毗昙。 就彼六因离合为四。 何等为六。 一所作因。 二共有因。 三自分因。 四者遍因。 五相应因。 六者报因。 所作因者。 诸法起时。 除其自体。 万法不障。 令其得生。 名所作因。 如空生色。 如是等也。 共有因者。 诸法起时。 同时同性。 共有之法。 展转为因。 名共有因。 自分因者。 同类之法。 籍前生后。 名自分因。 言遍因者。 苦集谛下疑见无明。 增上一切染污法。 故名为遍因。 于中差别乃有十一。 苦下有七。 所谓五见疑及无明。 集下有四。 邪见见取疑及无明。 相应因者。 止在心法。 如心起时。 同时即有诸心数法。 与心相应。 是相应法。 展转相助。 能有所作。 名相应因。 前共有因。 相扶体立。 此相应因。 相扶有用。 言报因者。 一切有漏善不善法。 能生一切苦乐等报。 名为报因。 此义广释如六因章。 于中自分遍因报因相应共有。 此之五因合为因缘。 所作因中离为三缘。 以彼所作宽通故尔。 就所作中。 分取心法生后之义。 为次第缘。 总相如是。 于中别论。 乃有三门。 一定别诸心。 二就生死辨定诸心。 三明诸心相生次第。 言定别者。 心别有十。 一方便善心。 所谓一切闻思修等相应之心。 二生得善心。 谓从过去修习所成。 信进念等相应善心。 三不善心。 谓欲界中。 除身边见余烦恼业相应之心。 四秽污无记。 亦名隐没。 谓欲界中身边两见。 及上二界一切烦恼相应之心。 五报生心。 谓三界中报无记心。 六威仪心。 谓行住坐卧见闻等心。 七工巧心。 所谓一切营生之心。 八变化心。 谓依诸禅起化之心。 九者学心。 谓三乘人无漏因心。 十无学心。 谓三乘人无漏果心。 此十心中。 欲界有八。 除学无学。 成实法中。 欲界地中。 有电光定。 得发无漏。 若从是义。 欲界亦有学无学心。 毗昙不立。 色界有八。 除不善心及工巧心。 一切上地。 无有不善及工巧心。 故成实法中。 上界得起欲界不善。 毗昙不立。 无色界中下三空处。 但有六心。 除不善心威仪工巧及变化心。 有余六种。 成实法中。 无色亦起欲界不善。 大乘宣说无色界中有形色故亦有威仪变化等心。 毗昙不立。 非想地中。 但有方便生得秽污报生四心。 彼无无漏。 除学无学。 余如上说。 心别如是。 次就生死辨定诸心。 此十心中。 二心得生。 所谓不善及秽污心。 一切受生依烦恼故。 五心得死。 谓生得善.不善.秽污.报生.威仪。 此五心中。 得命终也。 不善命终。 唯在欲界。 威仪命终。 通欲色界。 生得秽污。 遍通三界。 报心不定。 毗婆沙中。 有二种说。 一家宣说。 三禅已还无舍受报。 若从是义。 三禅已还无有报心而命终者。 命终必在舍受心。 故一家宣说。 三禅已还亦有报舍。 若从是义。 报心命终。 遍通三界。 于中下死。 向上生者。 必在生得报生威仪三心中死。 若有下地不善秽污不上生故。 若色界死向下生者。 必在生得秽污报生威仪心死。 一切上地无不善故。 若无色死向下生者。 必在生得秽污报生三心中死。 彼无不善威仪心故。 若欲界死欲界生者。 五种心中。 皆得命终。 若色界死当地生者。 四心命终。 除不善心。 三禅已还报心有无义。 如上判。 今且论有。 若无色死当地生者。 必在生得秽污报生三心命终。 彼无不善威仪心故。 问何故方便善心学无学心工巧变化心。 不得命终。 以命终时心微劣故。 不得在此强心中死。 生死如是。 次辨诸心相生次第。 于中唯就邻次相生。 以明次第。 次第有七。 一同处法相生次第。 谓同地法互相因起。 二于上法修起次第。 如依欲善起初禅等。 三于下法防过次第。 如依上地方便善心及秽污心起下地中生得善等。 四于下法退转次第。 如依上善退生下结。 五于上于下游观次第。 如九地中漏无漏善互相因起。 六于上于下受生次第。 如彼生得报心等死染污生等。 七于下于上体用次第。 如从净禅起变化心。 化心次第起净禅等。 今就此义以明诸心相生次第。 先论方便。 欲界地中方便善心。 于自地中能生一切。 除欲界中四禅化心。 于上能生方便善心学无学心。 修起次第。 从欲界地闻思慧等。 起初禅地方便善心。 游观次第。 从欲界中闻思慧等。 起初二禅方便善心学无学心。 次第正受。 起初禅地方便善心学无学心。 超越正受。 起二禅地方便善心学无学心。 声闻超越禅不过一。 故余一切地相望例然。 若论菩萨。 于一切地。 随所有心。 皆悉能起。 何故不生上地生得。 一切生得。 皆随身报。 身在下地。 则无上地生得善故。 何故不生上地不善。 一切上地无不善故。 何故不生上地隐没。 上地隐没。 爱着自地。 要先起彼方便善竟。 然后生爱。 爱自所得。 是故不从下地方便经起上地秽污之心。 何故不生上地报心。 身在下地无上报故。 何故不生上地秽污。 身在欲界。 虽起初禅眼耳等识。 彼所生所生识。 必依上地眼耳等根。 上地之根。 必依上地净禅而生。 不依下地善心生故。 何故不生上地工巧。 一切上地无工巧故。 何故不生上地化心。 上地化心。 是其上地净禅果故。 欲界如是。 色界地中方便善心。 于自地中。 能生一切。 除自地中上禅化心。 于上地中。 生方便善学无学心。 于下欲界。 生方便善心生得善心。 不善秽污及变化心。 游观次第。 生方便善生得善心。 欲界生得。 是捷疾故。 从上方便次第生之。 余一切地生得善心。 皆不如是。 退转次第。 生不善心及秽污心。 起用次第。 生下化心。 何故不生欲界地中报生威仪工巧之心。 彼微劣故。 不从上善次第生之同界之中。 望于下地。 得生五心。 游观次第。 生下方便学无学心。 退转次第。 生下秽污。 起用次第。 生下化心。 色界如是。 无色界中方便善心。 于自地中。 能生一切。 望上不定。 空处识处。 能生上地方便善心学无学心。 无所有处。 望上唯生方便善心。 非想地中。 无无漏故。 不生学心及无学心。 非想望上更无所生。 望于下地得生四心。 游观次第。 生下方便学无学心。 退转次第。 生下隐没四空定心。 不起化故。 不生化心。 方便如是。 次辨生得。 欲界地中。 生得善心。 于自地中。 能生一切。 除变化心。 于上地中。 唯生秽污。 谓欲界中生得命终上一切地染污生故。 何故不生上地方便学无学心。 非方便故。 何故不生上地生得报生威仪。 界地别故。 何故不生上地化心。 以变化心上禅果故。 色界生得。 于自地中。 生方便善生得秽污报生威仪。 除变化心学无学心。 于上地中。 唯生秽污。 于下地中。 得生不善及秽污心。 无色生得。 于自地中。 生方便善生得善心秽污报生。 于上地中。 得生秽污。 于下地中。 得生不善及秽污心。 次明不善。 得不善心。 于欲界中。 能生一切。 除变化心。 于上不生。 次明秽污。 欲界秽污与不善同。 色界秽污。 于自地中。 生方便善生得秽污报生威仪。 除变化心学无学心。 于上不生。 于下欲界。 生方便善生得不善及秽污心。 为依下善防自地退故。 起欲界方便善心生得善心。 于上命终。 下染受生。 故起欲界不善秽污。 同界望下生方便善及秽污心。 问曰。 何故色界秽污。 得生欲界生得善心。 同界下地不起生得。 释言。 欲界生得善心强。 利捷疾。 能防上退。 是故起之。 上界生得。 软钝不利。 不能防上。 所以不起。 无色秽污。 于自地中。 生方便善生得秽污及报生心。 于上不生。 于下欲界。 生不善心及秽污心。 谓彼命终欲界生故。 于下色界。 生方便善及秽污心。 为防上退。 起下方便。 上死下生故起染心。 同界望下如望色界。 有人说言。 同界望下。 但起生得及秽污心。 论无此言。 人之谬语。 次辨报心。 欲界报心。 于自地中。 除方便善及变化心。 生余一切。 以微劣故。 不生方便。 非净禅故。 不生化心。 于上地中。 但生秽污。 谓彼命终上地生故。 色界报心。 于自地中。 能起生得秽污报生及威仪心。 于上地中。 但生秽污。 于下能生不善秽污。 谓彼命终下地生故。 无色报心。 于自地中。 能起生得秽污报生。 于上生染。 于下但生不善秽污。 问曰。 不善尚能次第生方便善。 报心云何不能如是。 论自释言。 报心羸劣故不生善。 不善与善境界不异。 以见过故。 不善心后能生善心。 又复不善是强盛心。 故能生善。 问曰。 若言报心羸劣不生善者。 方便善心何故生彼。 论自释言。 善心息时。 舍勤方便。 故得生羸劣报心。 次辨威仪。 欲界威仪。 同欲界报。 色界威仪。 同色界报。 次辨工巧。 与欲界中报威仪同。 问曰。 威仪及工巧心。 何故不生方便善心。 论言。 此二自乐所作。 是故不生方便善心。 何故不起学无学心。 非方便故。 何故不起变化之心。 非净禅故。 次辨化心。 欲界化心。 于自地中。 唯生化心。 于上地中。 唯生方便。 谓从化心入根本禅。 色界化心。 于自地中。 唯生化心及方便善。 同类相起。 故生化心。 从用归本。 故生方便。 于上唯生方便善心。 谓二禅化还入二禅。 乃至四禅类亦同然。 于下不生。 次辨学心。 色界学心。 于自地中。 生方便善学无学心。 于上唯生方便善心及与学心。 以何义故不生无学。 上地无学。 必依上地净禅起故。 于下欲界。 生方便善生得善心。 同界望下。 生方便善及与学心。 以何义故不起生得。 如彼杂心子注释言。 欲界生得。 强而捷利故。 从学心次第生之。 上界生得。 弱而不利。 故学心后。 不得生之。 以何义故不生无学。 下地无学。 必依下地净禅生故。 无色学心。 与色界同。 除望欲界。 去欲界色远。 不生彼故。 次辨无学。 色界无学。 于自地中。 生方便善及无学心。 以何义故不生学心。 得无学时。 舍学心故。 退无学时烦恼心退。 非学心退故。 无学心不生学心。 于上地中。 生方便善及无学心。 谓阿罗汉游戏诸地。 或从无漏起有漏心。 或从有漏起无漏故。 于下欲界。 生方便善及生得善。 亦以欲界生得强利故。 得生之。 同界下地。 生方便善及无学心。 上界生得。 不强利故。 所以不生。 无色无学。 于自地中。 亦生方便及无学心。 于上于下。 类亦同然。 次第如是。 就所作中。 分取六尘生识之义。 以为缘缘。 分取六根生识之义。 及余一切万法不障。 为增上缘。 体相如是。 此二门竟。 次就诸法辨定其缘。 若生心法。 具籍四缘。 心法必有相应共有。 如是等事。 即是因缘。 心籍前生。 是次第缘。 心籍尘生。 是其缘缘。 心依根起。 是增上缘。 若依毗昙。 无想正受灭尽正受。 从三缘生。 彼宗宣说。 无想灭尽。 是有为法。 同时共有生住灭等。 互相扶助。 是其因缘。 籍前心起。 是次第缘。 万法不障。 是增上缘。 以非心法故。 无缘缘。 自余一切非心之法。 悉二缘生。 所谓因缘及增上缘。 所有自分共有法等。 是其因缘。 万法不障。 是增上缘。 不籍前心开导生故。 无次第缘。 以非心法不能缘境故。 无缘缘。 故杂心云。 心及诸心法。 是从四缘生。 二正受从三。 谓余说于二。 若依地持。 唯心心法。 从四缘生。 自余一切非心之法。 但二缘生。 皆无次第缘缘之义。 故彼论云。 次第缘缘。 是心心数法。 籍前开导故有次第。 籍彼六尘缘摄受生故有缘缘。 大智论中。 亦同此释。 故彼文言。 心心数法相续无间。 名次第缘。 心心数法。 缘尘生故。 名为缘缘。 准验斯文。 次第缘缘。 局生心法。 不生非心。 有人释言。 非心之法。 亦籍缘缘。 经论无文。 直是人语。 此言谬浪。 无宜辄受。 此三门竟。 次约大小辨其同异。 同异之相。 如大智论说。 所言同者。 四缘名义。 与毗昙同。 所言异者。 小乘法中。 随相执言。 菩萨了知犹如幻化如水中月。 但无定性不无幻相。 故彼文言。 如水中月虽可眼见不可手捉。 圣人破者。 破可捉月。 不破可见。 四缘亦尔。 相有体无。 不可定取。 故异二乘。 四缘名义。 略辨如是。 五果义十门分别(列名辨相一对六因分别二对十因分别三对四缘分别四对漏无漏分别五三性分别六三世分别七诸地分别八学等分别九断法分别十)第一门中。 列名辨相。 五果之义。 出地持论。 毗昙论中。 亦广分别。 酬因曰果。 果别不同。 一门说五。 五名是何。 一是报果。 二是依果。 三士夫果。 毗昙论中。 名功用果。 四增上果。 五解脱果。 言报果者。 善恶等业。 得苦乐报。 名报果。 言依果者。 依善生善。 从恶生恶。 如是一切同类之法。 后依前生。 故名依果。 士夫果者。 如地持说。 卜占印算宰官理务。 如是一切。 各有果生。 名士夫果。 士夫是人。 士夫所作。 名士夫果。 功用果者。 如毗昙说。 功力所得。 名功用果。 两言虽异。 其义不殊。 增上果者。 如地持说。 二十二根。 名为增上。 各有果生。 名增上果。 如眼生识。 如是一切。 若依毗昙。 一法生时。 过去现在一切万法。 于此不障。 皆名增上。 生法望彼名增上果。 此则通矣。 不唯止在二十二根。 解脱果者。 依如毗昙。 无漏圣道及与等智。 灭诸烦恼。 名解脱果。 若依地持。 无漏圣道。 永断烦恼。 名解脱果。 世俗等智。 灭诸烦恼。 彼不究竟。 非解脱果(此一门竟)。 次对六因分别五果。 言六因者。 谓所作因。 自分因。 相应因。 共有因。 遍因。 报因。 所作因者。 一切生时万法不障。 名所作因。 自分因者。 一切有为。 同类相起。 名自分因。 相应因者。 诸心心法。 同在一时。 相应造缘。 互相依藉。 而有作用。 名相应因。 共有因者。 有为法中。 同时之法。 名为共有。 共有之法。 相依而立。 名共有因。 前相应因。 止在心法。 相依有用。 此共有因。 统通三聚。 相因体立。 有斯异也。 言遍因者。 苦集谛下见疑无明遍能增长一切有漏。 名为遍因。 言报因者。 善恶等业。 能生苦乐。 故名报因。 此义广释如六因章。 问曰。 何因能得何果。 答曰。 所作得增上果及解脱果。 别对如是。 通即亦得功用果也。 以说三缘为所作故。 义如下释。 自分遍因。 能得依果。 相应共有。 得功用果。 报因一种。 能得报果(此二门竟)。 次对十因以明五果。 此义如后十因章中具广分别(此三门竟)。 次对四缘分别五果。 言四缘者。 如向所说。 六因之中。 自分遍因相应共有及与报因。 此之五种。 说为因缘。 所作因者。 说为三缘。 谓次第缘缘缘增上缘。 就四缘中。 因缘一种。 能得三果。 所谓报果依果及功用果。 于中报因。 能得报果。 自分遍因。 能得依果。 相应共有。 得功用果。 余之三缘。 能得三果。 次第缘者。 得功用果。 缘缘一种。 得增上果。 增上缘者。 得增上果及解脱果(此四门竟)。 次对有漏无漏之因以明五果。 有漏有三。 一善二恶三者无记。 善有二种。 一断结善。 所谓世俗无碍之道。 二不断结。 所谓欲界一切善法。 及八禅中解脱胜进一切善法。 断结善者。 得果多少。 论说不同。 若依毗昙。 能得五果。 以此善法。 能得善报。 故有报果。 同类相起故有依果。 同时之。 中相应共有。 互相扶成。 有功用果。 不障万法。 有增上果。 以断结故。 有解脱果。 若依地持。 但得四果。 除解脱果。 世俗断结。 非解脱故。 不断结者。 能得四果。 除解脱果。 善法如是。 不善法者。 亦得四果。 无记法者。 能得三果。 除解脱果及与报果。 有余三种。 有漏如是。 无漏法中。 有其二种。 一断结无漏。 所谓见修无碍之道。 二不断结。 所谓一切解脱胜进无漏善法。 断结无漏。 能得四果。 除彼报果。 以无漏法不得报故。 不断结者。 能得三果。 除解脱果及与报果(此五门竟)。 次就三性分别五果。 若论善业。 还用善法。 以为四果。 除其报果。 善非报故。 用不善法。 以为二果。 所谓功用果及增上果。 从前善心。 生后不善。 次第缘起。 名功用果。 用前善心。 以为意根。 生不善识。 增上缘起。 名增上果。 以不善法非是报故。 无其报果。 非是同类相生法故。 无其依果。 非解脱故。 无解脱果。 用无记法。 以为三果。 除其依果。 非同类故。 非解脱果。 以无记法非解脱故。 不善业者。 还用不善。 以为三果。 除其报果及解脱果。 用彼善法。 以为二果。 谓功用果增上果。 从前不善。 生后善法。 次第缘起。 名功用果。 前不善心。 以为意根。 生后善心。 以为意识。 增上缘发名增上果。 善非报故。 无其报果。 非同类故。 无其依果。 不善之法。 不断结故。 无解脱果。 用无记法。 以为四果。 除解脱果。 问曰。 不善望无记法。 非是同类。 何因缘故。 得有依果。 论自释言。 欲界地中身边二见。 虽是无记。 望彼欲界不善烦恼染污类同。 以同类故。 从彼不善起此无记。 得名依果。 又苦集下见疑无明。 是其遍因。 此之遍因。 增长一切染污之法。 欲界地中身边两见。 依此因生故名依果。 无记之业。 还用无记以为三果。 所谓依果功用之果及增上果。 无记之业非报因故。 无其报果。 无记非是解脱法故。 无解脱果。 用彼善法以为二果。 谓功用果及增上果。 从前无记。 次生后善。 次第缘起。 名功用果。 无记之心。 以为意根。 生后善心。 以为意识。 增上缘发名增上果。 善非报故。 无其报果。 非同类故。 无其依果。 无记之法。 不断结故。 无解脱果。 用不善法。 以为三果。 除其报果及解脱果。 问曰。 何故得有依果。 此义与前不善之业望无记法生依果义同。 功用增上。 类前可知(此六门竟)。 次就三世分别其相。 过去之业。 望三世法。 得有四果。 除解脱果。 以解脱法不堕世故。 现在之法。 望现在法。 得有二果。 谓功用果及增上果。 非前后故。 无其报果及以依果。 无解脱果。 义同前释。 问曰。 现在还望现在无前后。 故无后报果及依果者。 过望过去。 云何得有。 释言。 过去还望过去。 时中宽长故得有之。 现在望现。 时中短促。 所以不有者。 现望未来。 还有四果。 除解脱果。 未来之业。 望未来法。 得有三果。 所谓报果功用增上。 无其依果及解脱果。 无解脱果义在可知。 以何义故。 无其依果。 未来未起。 无前后故。 若尔何故得有报果。 释言。 有以报因生果异类相起。 法虽在当。 因果相分。 故说有之。 若论依果。 同类相起。 同类难分。 要已起处。 得说依果。 未来世中。 因之与果。 同皆未起。 难别前后。 故无依果。 若尔何故有功用果及增上果。 功用增上。 不得前后。 而得有故(此七门竟)。 次就诸地分别五果。 地谓九地。 法从欲界乃至非想。 得果云何。 如杂心说。 自地自地四。 或以他地二。 若正思惟地。 亦有解脱果。 初言自地自地四者。 自地之业。 望自地法得有四果。 除解脱果。 所言或以他地二者。 若有漏业。 还望他地有漏之法。 得有二果。 谓功用果及增上果。 自地心后起他地心。 次第缘起。 有功用果。 自地之心。 以为意根。 生他地识。 增上缘发。 有增上果。 若无漏业。 望他地中无漏之法。 得有依果。 多少不定故说为或。 问曰。 何故有漏之法。 望他地中。 不说依果。 无漏相望。 说依果乎。 释言。 有漏系地别故。 异地相望。 类别名异。 故非依果。 无漏非是系地法。 故异地相望。 得说依果。 若正思惟地亦有解脱果者。 谓八禅地。 无碍之道。 当知。 又有其解脱果也(此八门竟)。 次就学等分别五果。 法有三种。 一者学法。 二无学法。 三者非学非无学法。 学望学得有三果。 所谓依果功用果增上果。 同类相起故说依果。 相应共有。 及次第缘有功用果。 前为意根。 后为意识。 增上缘起。 有增上果。 以无学法。 亦为三果。 与前相似。 用彼非学非无学法。 以为三果。 谓解脱果功用果及增上果。 无为解脱。 非是学心无学心。 故有解脱果。 从学心后起有漏心。 次第缘起。 名功用果。 用彼学心。 以为意根。 生有漏心。 以为意识。 增上缘起。 名增上果。 无学业者。 用无学法。 以为三果。 所谓依果功用果增上果。 用彼学法。 以为一果。 谓增上果。 谓无学后退起学心。 无学望彼不障碍故。 有上果。 问曰。 何故无其依果。 上法望下。 非依因故。 又问。 何故无功用果。 非是相应共有法故。 又非次第相生法故。 问曰。 向言无学心后退起学心。 云何说言非是次第。 释言。 虽复无学后退起学心。 无学心中。 终无退理。 要在有漏。 方有退义。 故非次第。 非次第故。 无功用果。 用彼非学非无学法。 以为二果。 谓功用果及增上果。 无学心后起世俗心。 次第缘起。 有功用果。 无学意根。 生世俗心。 以为意识。 增上缘起。 名增上果。 若彼非学非无学业。 还用非学非无学法。 以为五果。 用彼学法及无学法。 亦有二果。 谓功用果及增上果(此九门竟)。 次就断法分别五果。 法有三种。 一是见断。 谓见谛惑。 二是修断。 谓修道惑及与一切有漏业果。 修道烦恼。 正断其体。 自余业果。 但断系缚。 不断其体。 三是无断。 谓无漏法业。 见断之业。 用见断法。 以为三果。 除彼报果及解脱果。 用修断法。 以为四果。 除解脱果。 用无断法。 以为一果。 谓增上果。 见断之业望彼等智断结无为。 不能障故。 有增上果。 修断之业。 用修断法。 以为四果。 除解脱果。 用见断法。 以为二果。 谓功用果。 次第起故。 及增上果。 为增上缘。 起彼法故。 用无断法。 以为三果。 谓解脱果增上果。 依世俗禅。 灭烦恼故。 得解脱果。 依世俗禅。 起无漏故。 得功用果及增上果。 无断之业。 用无断法。 以为四果。 除其报果。 用见断法。 以为一果。 谓增上果。 此果宽通。 故得有之。 用修断法。 以为二果。 谓功用果及增上果。 无漏心后起有漏心。 次第缘生。 故有功用果。 无漏意根。 生有漏识。 增上缘发。 故有增上果。 五果之义。 略辨如是。 六因义五门分别(辨相一就时分别二对果分别三历法分别四大小同异五)初辨其相。 六因之义。 出毗昙论。 大智论中。 亦广分别。 一所作因。 二共有因。 三自分因。 四者遍因。 五相应因。 六者报因。 故彼偈言。 所作共自分一切相应报。 从是六种因。 转生有为法。 所作因者。 诸法起时。 除其自体。 万法不障。 令其得生。 名所作因。 如空生色。 如地生于草木等也。 故彼偈言。 相似不相似。 各除其自性。 一切是作因。 生时不障故。 共有因者。 诸法起时。 同时同性。 共有之法。 展转为因。 名共有因。 如心心法集起之时。 同时即有诸心数法生住灭等。 说为共有。 若是禅定无漏之心。 同时即有定道无作。 望彼心法。 亦是共有。 如是色法及非色心不相应法。 集起之时。 同时即有生住灭等。 为共有也。 自分因者。 同类之法。 藉前生后。 名自分因。 于中略以四义分别。 一三性分别。 所谓善恶无记性也。 善法唯与善法为因。 不与不善无记为因。 不善无记。 望彼善法。 亦无因义。 不善还与不善为因。 若望无记。 义须分别。 无记有二。 一者秽污。 二者白净。 欲界地中身边二见。 及上界一切烦恼。 名为秽污。 报生威仪工巧变化。 非烦恼故。 名为白净。 不善与彼秽污无记。 互得为因。 同是染污烦恼法故。 若望白净。 则无因义。 无记法中。 迭互相望。 秽污还与秽污为因。 白净还与白净为因。 秽污白净二种相望。 则无因义。 二品数分别。 品者所谓上中下品。 善中有二。 一者生得。 过去久习。 生便得之。 二者方便。 现在修起。 若论生得。 上中下品。 展转为因。 以彼先成非增习故。 若论方便。 下为胜因。 胜非下因。 同品相望。 亦有因义。 不善法中。 上中下品。 展转为因。 以彼性成非始习故。 又从上地退生下时。 下地烦恼。 上中下品。 一时顿得。 随何先起则为因也。 无记法中。 秽污无记。 与不善同。 白净之中。 四种相望。 生得唯与报生威仪工巧变化四种为因。 威仪唯与威仪工巧变化为因。 工巧唯与工巧变化二种为因。 变化唯与变化为因。 三就时分别。 时谓三世。 过去世中。 善恶等法。 前起之者。 与后为因。 及与现在未来为因。 现在世中。 善恶等法。 前起之者。 与后为因。 及望未来。 为自分因。 未来之法。 还望未来。 无自分因。 以未起法无先后故。 四就处分别。 处谓九地。 始从欲界乃至非想。 若有漏法。 当地为因。 异地相望。 则无因义。 以有漏法异地相望因果断故。 若无漏法。 异地相望。 展转为因。 以无漏法不系地故。 虽复异地。 展转为因。 下为胜因。 胜非下因。 言遍因者。 苦集谛下疑见无明。 能生一切染污法。 故名为遍因。 总相如是。 于中略以四句分别。 一定别其相。 遍因不同。 有十一种。 苦下有七。 所谓五见疑及无明。 集下有四。 邪见见取疑及无明。 是十一也。 然苦谛下。 具有十使。 五利五钝。 集下有七。 谓贪瞋慢邪见见取疑及无明。 何故但说苦下七使集四使为遍因乎。 以此十一迷理之惑。 通迷一切有漏之法。 能增一切染污法故。 说为遍因。 贪瞋及慢。 缘事烦恼。 非是通迷一切有漏苦集之理。 不能增长一切染污。 以是义故。 不名遍因。 灭道谛下诸使烦恼。 何故不名为遍因乎。 然灭道下诸使烦恼。 迷于灭道。 不能迷缚一切烦恼。 不能增长一切染污。 以是义故。 不名遍因。 十一遍使。 迷缚一切五行烦恼。 一切烦恼。 苦集谛摄。 以是义故。 唯就苦集说为遍因。 修道四使。 亦是事中缚事烦恼。 不能增长一切染污。 以是义故。 不名遍因。 二遍使遍因相对辨异。 异有三种。 一宽狭不同。 十一遍使。 唯是苦集二谛之下见疑无明。 不通其余心心数法生住灭等。 是名为狭。 遍因通摄苦集谛下见疑无明。 及余一切心心数法住灭等。 是名为宽。 二长短不同。 十一遍使。 统通三世。 名之为长。 遍因唯在过去现在。 不通未来。 是名为短。 三就所生所使之法。 通局不同。 十一遍使。 遍使一切有漏之法。 是故名通。 遍因唯生染污之法。 自余善法白净无记。 非彼所生。 就染中从其生者。 望之说因。 不从生者。 则非彼因。 是故名局。 遍使遍因。 差别如是。 三就时分别。 时谓三世。 此三世中。 前为后因。 后非前因。 如过去世。 前起烦恼。 望后说因。 及望现在未来为因。 现在世中。 前局后因。 望未来世。 亦得说因。 未来还望未来之法。 则无因义。 未来未起。 无前后故。 四就处分别。 处谓欲界乃至非想。 此地地中。 当地说因。 不望他地。 彼染污法。 系地别故。 故彼偈言。 苦集于自地。 见疑及无明。 是一切遍因。 相应因者。 止在心法。 如心起时。 即有一切诸心数法。 与心相应。 是相应法。 展转相助。 有所为作。 名相应因。 于中心王。 望数说因。 心心相望。 则无因义。 一时中。 无二心故。 数望心王。 亦得说因。 但就数中异数相望。 展转为因。 非同一数相望说因。 言报因者。 一切三界有漏善法及与不善。 能生一切苦乐等报故。 名报因。 因相如是。 第二门中。 就时分别。 时谓三世。 六因之中。 所作最宽。 故通三世及非三世。 有为法中。 所作因者。 通于三世。 无为法中。 所作因者。 非三世摄。 自分遍因。 唯在过现。 不通未来。 未来未起。 无前后故。 相应共有及以报因。 通其三世。 故彼论言。 作因一切法。 二因说二世。 余三说三世。 若使未来无前后故不说自分及遍因者。 是则未来无前后故。 应无报因。 释言。 报因异类牵果。 彰因义显故得说因。 自分遍因。 同类相起。 因相微隐故不说也。 第三门中。 对果分别。 果别有五。 一增上果。 二者依果。 三者报果。 四功用果。 五解脱果。 增上果者。 如彼眼识。 为其眼根。 增上缘生。 故望眼根。 为增上果。 乃至意识。 望意亦然。 言依果者。 从前生后。 同类相起。 名为依果。 言报果者。 善恶等业。 得苦乐报。 名为报果。 功用果者。 谓现在世有所成辨。 名功用果。 地持名此为士夫果。 解脱果者。 为杂心中。 世谛净智及无漏道。 断诸烦恼。 所得无为。 名解脱果。 地持之中。 明世俗智灭诸烦恼。 彼非究竟非解脱果。 唯取无漏断结之处。 为解脱也。 此五果中所作因者。 得增上果。 自分遍因。 同类相生。 得彼依果。 其报因者。 得彼报果。 相应共有。 得功用果。 所作因中对治道者。 得解脱果。 第四门中历法分别。 法七种。 一者报法。 二者不善。 三秽污无记。 四威仪等白净无记。 五者一切有漏善法。 六除初念无漏之道自余一切无漏善法。 七者初念无漏之法。 此之七种。 摄为四阶。 初之一门。 即为一阶。 次有两门。 为第二阶。 次有三门。 为第三阶。 末后一门。 为第四阶。 初阶之中。 要分为二。 一者心法。 二非心法。 彼心法者。 从五因生。 除其遍因。 以彼报法非烦恼故。 非心法。 从四因生。 除其遍因之义。 类同前释。 除相应因。 非心法故。 第二阶中。 亦有心法及非心法。 彼心法者。 从五因生。 除其报因。 非报法故。 非心法者。 从四因生。 除彼报因。 非报法故。 除相应因。 非心法故。 第三阶中。 亦有心法及非心法。 彼心法者。 从四因生。 除其报因。 非报法故。 亦除遍因。 非烦恼故。 非心法者。 从三因生。 除彼报因。 及除遍因。 义同前释。 除相应因。 非心法故。 第四阶中。 亦有心法及非心法。 彼心法者。 从三因生。 除其报因。 以非报故。 亦除遍因。 非烦恼故。 除自分因。 以初无漏无自分故。 非心法者。 从二因生。 谓所作因及共有因。 无有一法从一因生。 第五门中。 辨其同异。 同异之义。 如大智论说。 所言同者。 如彼中说。 六因之义相同毗昙。 更无差别。 所言异者。 小乘法中。 随相定执。 不知此等幻化缘起。 菩萨了知如幻如化如水中月明镜中像等。 毕竟无有一法别守自性。 虽无定性因缘不无。 此即是其同异之相。 六因之义。 略辨如是。 四空义两门分别(辨相一摄相二)五法三自性义三门分别(一明五法二明三性三相对分别)先辨五法。 五法之义。 出楞伽经。 自体名法。 一切诸法。 各有体性。 故云自体。 法相不同离分为五。 一名。 二相。 三者妄想。 后翻经中名为分别。 四者正智。 五者如如。 后翻经中名为真如。 名虽少异。 其义大同。 此五之中。 前三生死。 后二涅槃。 名者所谓妄想施设诸法名字。 宣说诸法流灭言教。 故称为名。 是以经言。 名谓瓶等。 又复世间假名之法。 穷实无体。 但是名有。 故曰名也。 所言相者。 就彼世间假名法中。 事相差别。 所谓色声香味触等。 形色不同。 故名为相。 是以经言。 眼色耳声。 如是一切处所形相色像等。 现名为相也。 言妄想者。 即前立名取相之心。 虚构不真。 名为妄想。 故经说言。 随名取相。 了别诸法名妄想也。 言正智者。 了法缘起无有自性。 离妄分别契如真照。 名为正智。 言如如者。 是前正智所契之理。 诸法体同。 故名为如。 就一如中。 体备法界恒沙佛法。 随法辨如。 如义非一。 彼此皆如。 故。 曰如如。 如非虚妄。 故复经中。 亦名真如。 然此如理旨通染净。 穷契在佛。 是故通摄。 以为涅槃。 对实论之。 五中前三。 是生死法。 次一涅槃。 后一是理。 名义如是。 体相云何。 生死法中。 义别七重。 一者根本迷实妄想。 二依妄想便有一切境界相生。 如因昏梦便有一切梦境界起。 三依是相复起心想。 取为实有。 为之施名。 四依是心便有名生。 五依名已复起心想。 随名取相。 名为觉观。 六依觉观起于言说。 七依言说复起心想。 随言取法。 就此七中第一第三第五第七。 说为妄想。 第二重者。 说之为相。 第四第六。 说以为名。 然此名相及与妄想。 若随情取。 悉是狂惑颠倒所见。 毕竟无法。 若穷其本。 皆是法界如来藏性。 随颠倒转为此三事。 故经说言。 自性清净。 不染而染。 义在于此。 前三如是。 后二云何。 然就第八真识之中。 随义分二。 一体二用。 论其体也。 即是法界恒沙佛。 同一体性。 互相集成。 一备一切。 成一法。 良以法界互相成故。 无有一门别守自性。 如说诸法以之为有。 随义别分。 诸法之外。 无别有法自性可得。 有不可得。 有法是如。 还即说彼有等诸法。 以之为空。 随义别分。 诸法之外。 无别空体自性可得。 空不可得。 空性亦如。 乃至宣说一切诸法为非有无。 随义分别。 有无等外。 无别有一非有非无自性可得。 是故亦如。 诸门类尔。 毕竟无有一法一义别守自性。 皆无性故。 说为如如。 论其用也。 恒沙佛法。 集成心事。 此之心事在染。 与惑妄想应缘集成生死。 说为前三。 名相妄想在净息染。 契穷自体。 便成法界差别行德。 就此净用。 说为正智。 五法如是(此一门竟)。 次明三性。 三种自性。 亦出楞伽。 言自性者。 诸法自体故为自性。 此犹是其法之异名。 然性得不同离分为三。 一者妄想。 二者缘起。 后翻经中名为因缘。 三者为成。 后翻经中。 名第一义。 三中前二。 是生死法。 后一涅槃。 言妄想者。 所谓凡夫迷实之心。 起诸法相。 辨相施名。 依名取相。 所取不实。 故曰妄想。 故经说言。 虚妄分别名字及相。 名妄想也。 心法非一。 以何义故但云妄想。 不说妄受及余心法。 然心法中想者。 正是取相之义。 执取中强故偏说之。 理实一切心心数法。 皆是妄也。 言因缘者。 前妄想中。 能取之心。 及所取法。 穷其体实。 皆非自性。 因缘之有。 故曰因缘。 法从缘起。 故复经中说为缘起。 所言成者。 诸佛如来离妄真智。 及智所证诸法如理体非虚败。 自性成实。 故名为成。 对前二种。 此法胜出。 故后经中名第一义(此二门竟)。 次以五法。 对三自性辨其同异。 此五及三。 离合为异。 体性同也。 故经说言。 彼三自性。 摄入五中。 即摄五法。 为三自性。 相状如何。 彼五法中名相妄想。 入三性中。 摄为妄想因缘自性。 正智如如。 合为成性。 故经说言。 名相妄想自性二相。 正智如如则为成相。 对之且然。 义犹难解。 准依经文。 五中前三。 通为妄想因缘自性。 不别分别。 云何前三。 通得名为妄想因缘。 妄想还为妄想自性。 义在易知。 是以经言。 从名生于虚妄分别。 是妄想性分别。 犹是妄想义也。 彼名及相。 寻名及相。 寻名取之。 虽非妄想。 穷其根本。 妄想所起。 摄末从本。 是故通名妄想自性。 故经说言。 彼名及相。 是妄想性。 云何前三通得名为因缘自性。 名相妄想。 虽是情事。 穷其体实。 悉是幻化因缘之法。 故曰因缘。 通相如是。 若别分之。 亦得宣说。 五中名相。 即是三中因缘自性。 以彼名相从于妄想因缘生故。 名因缘也。 五中妄想。 即是三中妄想自性。 五法三性。 略辨如是。 六种相门义六种相者。 出华严经十地品也。 诸法体状。 谓之为相。 门别名门。 此门所辨。 异于余门。 故曰门别。 如经中说。 不二法门有尽解脱门等。 若对行心。 能通趣入。 故曰门也。 门别不同。 故有六种。 所谓总别同异成坏。 此六乃是诸法体义。 体义虚通。 旨无不在。 义虽遍在。 事隔无之。 是以论言。 一切十句。 皆有六相。 除事。 事谓阴界入等。 阴界入等。 彼此相望。 事别隔碍。 不具斯六。 所以除之。 若摄事相以从体义。 阴界入等一一之中。 皆具无量六相门也。 今且就一色阴之中。 辨其六相。 余类可知。 如一色阴。 同体具有恒沙佛法。 谓苦无常不净虚假空无我等一切佛法。 是等诸法。 义别体同。 互相缘集。 摄彼同体一切佛法。 以成一色。 色名为总。 就此总中。 开出无量恒沙佛法。 色随彼法。 则有无量。 所谓苦色.无常色.不净色.名用色.空无我色.乃至真实缘起之色。 如是无量差别之色。 是名为别。 就彼别中。 苦无常等诸法之上。 皆有色义。 名之为同。 色义虽同。 然彼色苦。 异色无常异。 如是一切。 各各不同。 是名为异。 就彼异中。 义门虽殊。 其体不别。 体不别故。 诸义虽众。 不得相离。 不相离故。 随之辨色。 得摄为一。 是故名成。 成犹略也。 体虽不别。 义门恒异。 义门异故。 一色随之。 得为多色。 目之为坏。 坏犹广也。 据实论之。 说前四门。 辨义应足。 为约同异成前二门故有六也。 色义如是。 今更就彼色无常中。 以辨六相。 余类可知。 总摄诸义。 以为无常。 是名为总。 就此总中。 开出无量恒沙佛法。 无常随彼。 则有无量。 谓色无常.苦无常.不净无常.空无常.无我无常。 乃至真实缘起无常。 有如是等无量差别。 是名为别。 就彼别中色苦等。 上皆有无常。 是名为异。 无常虽同。 而色苦等各各不同。 是名为异。 就此异中。 义门虽殊。 体性不别。 性不别。 故义门虽众。 不得相离。 不相离故。 随诸义门。 所辨无常。 得摄为一。 是名为成。 体虽不别。 义门恒异。 义门异故。 无常随之得为众多。 是名为坏。 如是色中无量诸义。 及余一切阴界入等。 准此可知。 六相之义。 既通诸法。 依法成行。 行亦齐有。 是故初地第四愿中宣说。 一切菩萨所行。 皆有总别同异等也。 随行所说。 广如地论。 此六乃是大乘之渊纲。 圆通之妙门。 若能善会斯趣。 一异等执。 逍然无迹。 六相之义。 略辨如是。 大乘义章卷第三(终)大乘义章卷第三(末)八识义十门分别(释名一辨相二根尘有无三大小有无四真妄依持五真妄勋习六迷悟修舍七迷悟分齐八修舍分齐九对治邪执十)第一释名。 八识之义。 出楞伽经。 故彼经中。 大慧白佛。 世尊不立八种识耶。 佛言。 建立。 所言识者。 乃是神知之别名也。 随义分别。 识乃无量。 今据一门且论八种。 八名是何。 一者眼识。 二者耳识。 三者鼻识。 四者舌识。 五者身识。 六者意识。 七者阿陀那识。 八阿梨耶识。 八中前六。 随根受名。 后之二种。 就体立称。 根谓眼耳鼻舌身意。 从斯别识。 故有六种。 体含真伪故。 复分二。 就前六中。 对色名眼。 乃至第六对法名意。 依此生心。 能有了别故。 名眼识乃至意识。 阿陀那者。 此方正翻名为无解。 体是无明痴闇心故。 随义傍翻。 差别有八。 一无明识。 体是根本无明地故。 二名业识。 依无明心不觉妄念忽然动故。 三名转识。 依前业识。 心相渐粗。 转起外相分别取故。 四名现识。 所起妄境。 应现自心。 如明镜中现色相故。 五名智识。 于前现识所现境中。 分别染净违顺法故。 此乃昏妄分别名智。 非是明解脱为智也。 六名相续识。 妄境牵心。 心随境界。 攀缘不断。 复能住持善恶业果。 不断绝故。 七名妄识。 总前六种非真实故。 八名执识。 执取我故。 又执一切虚妄相故。 阿梨耶者。 此方正翻名为无没。 虽在生死。 不失没故。 随义傍翻。 名别有八。 一名藏识。 如来之藏为此识故。 是以经言。 如来之藏名为藏识。 以此识中涵含法界恒沙佛法故名为藏。 又为空义所覆藏故。 亦名为藏。 二名圣识。 出生大圣之所用故。 三名第一义识。 以殊胜故。 故楞伽经。 说之以为第一义心。 四名净识。 亦名无垢识。 体不染故。 故经说为自性净心。 五名真识。 体非妄故。 六名真如识。 论自释言。 心之体性无所破故。 名之为真。 无所立故说以为如。 七名家识。 亦名宅识。 是虚妄法所依处故。 八名本识。 与虚妄心为根本故。 名别如是。 八中前六。 有所了别可名为识。 后之二种。 云何名识。 释有两义。 一义释云。 后二虽非了别之因。 而是了体。 故名为识。 第二义者。 八识并有了别之义。 故通名识。 云何了别。 了别有三。 一事相了别。 谓前六识。 二妄相了别。 谓第七识。 三者真实自体了别。 谓第八识。 了别既通。 是故八种俱名为识。 名义如是。 第二门中。 辨其体相。 于中广略开合不定。 或说为一。 如彼色心非色非心。 三聚法中。 一切识。 总名为心。 或分为二。 二有三门。 一通别为二。 二真妄为二。 三体相分二。 言通别者。 曲有两门。 其一义者。 前六事识。 说以为别。 七八为通。 前六随事取境各异。 前后间起。 故名为别。 七八常有故说为通。 问曰。 前六何故间起。 前六心境别体。 难了作念。 方知。 作念各异。 故六别起不得一时。 又前六识。 生藉四缘。 因缘.次第.缘缘.增上。 所依六根。 为增上缘。 所缘六尘。 说为缘缘。 前生心法。 开导起后。 名次第缘。 自分相应共有法等。 以为因缘。 无有一时具足六种。 次第缘义。 为是六识不得并生。 问曰。 若言次第缘别故令六识前后生者。 毗昙所说。 无记心边。 有十二数。 十通大地及与觉观。 善心起时。 二十二数。 十二同前。 加十善地。 从无记心时。 十二同数。 前有同类为次第缘。 可令顿起。 十善大地。 前无同数为次第缘。 何得并生。 望不善品为难亦尔。 五烦恼地睡无惭愧十使随一。 何由并生。 释言。 前生心心数法。 总相为缘。 开导生后。 非别相对故。 后所起诸心心法。 若多若少。 皆同并生。 问曰。 心法非别相对。 总藉前缘。 后多心法一时生者。 六识之心。 何故不尔。 藉前一识。 为次第缘。 令后多识一时并生。 何为不得。 释言。 不类心与数法。 从来相扶。 共造一缘。 共办一事。 故得并生。 六识相望。 取境各别。 成办有异。 故不并生。 如想受等一一数法不得并起。 六识心王。 何容得并。 问曰。 楞伽宣说六尘一时俱现六识并用。 云何间起。 释言。 彼说是妄识中集用六识。 非事识收。 事识不并。 经论大同。 问曰。 何故妄中六识一时顿起。 事识不尔。 释亦。 妄中境从心现。 心外无法。 以心现故。 一时并生。 事识之中。 心境别体。 别体难了。 故识不并。 妄中六识。 并用既然。 真中六识。 并用亦尔。 问曰。 事中取性。 无明始终常有遍通六识。 以何义故不名为通。 释言。 彼乃事别法中各立定性。 不取为一。 故不名通。 问曰。 真妄二种识中所起六识。 依根不同。 取境各别。 以何义故不说为别。 释言。 彼六相似别异。 推体唯是一心所为。 心外无别。 摄用从体。 故说为通。 一义如是。 第二义者。 事妄及真。 三重识中。 所有六识。 悉名为别。 三重识中。 所有通义。 皆名为通。 事中通者。 取性无明。 妄中通者。 妄执我相及无明地。 义如后解。 真中通者。 真如心体。 亦如后释。 通别如是(此一门竟)。 次就真妄开合为二。 前六及七同名妄识。 第八名真。 妄中前六。 迷于因缘虚假之法。 妄取定性。 故名为妄。 第七妄识。 心外无法。 妄取有相故名为妄。 第八真识。 体如一味。 妙出情妄。 故说为真。 又复随缘种种。 故异变体无失坏。 故名为真。 如一味药流出异味而体无异。 又以恒沙真法集成。 内照自体恒法。 故名为真。 真妄如是(此二门竟)。 次就体相分以为二。 如起信论说。 一心真如门。 是心体性。 二心生灭门。 是其心相。 就真论体。 论体常寂平等一味。 名心真如。 又如论释。 于此心中。 无法可坏。 故名为真。 无法可存。 故说为如。 据妄摄真。 真与妄合。 缘集起尽名心生灭。 心真如中。 义别有二。 一如实空。 论自释言。 从本已来。 不与一切染法相应。 离一切法差别之相。 谓非有相非无相。 非非有相非非无相。 非有无俱相。 非一相亦非异相。 非非一相非非异相。 非一异俱相。 亦非自相亦非他相。 非非自相非非他相。 非自他俱相。 如是一切妄心分别。 皆不相应。 故名为空。 言非有相。 出于有句。 言非无相。 出于无句。 言非非有非非无者。 出非有无句。 非有无俱者。 出于亦有亦无之句。 余亦如是。 二如实不空。 论自释言。 谓离妄想。 常恒不变。 具过恒沙净法满足。 虽复不空无相可取。 离念境界。 唯证相应真如如是。 心生灭中。 亦有两门。 一者本觉。 生灭中真。 二者不觉。 生灭中妄。 言本觉者。 论自释言。 以对无明不觉心故。 说之为觉。 以对后际始觉心故。 说为本觉。 相状如何。 论自释言。 心体离念等虚空界。 无所不遍。 即是如来法身体。 故名本觉。 问曰。 凡时未有智解。 以何义故说之为觉。 论自释言。 从本已来。 有大智慧光明义。 故遍照一切法界。 义故名之为觉。 是义云何。 真心是其智慧三昧神通解脱一切德性离染。 即是一切德故。 故论说言。 从本已来。 具足一切性功德法。 说彼心中智慧之性。 以为智慧光明之义。 又此心中。 具过恒沙一切佛法。 如妄心中具足一切诸虚妄法。 心于彼法同体照明。 由来无障。 名照一切境界之义。 以有此义故。 说为觉。 华严经中亦同此说。 故彼文言。 一切众生心微尘中。 有如来智无师智无碍智广大智等。 言不觉者。 谓无明地迷覆真如。 出生无量诸虚妄法。 故曰不觉。 此觉不觉。 缘集有为一切生死。 名心生灭。 体相如是。 或分为三。 三有三门。 一事妄及真离分为三。 二真妄离合说以为三。 三真妄和合本末为三。 事妄及真离分三者。 于中曲有六门分别。 一分定其相。 二辨定其名。 三随义分别。 四明相起相摄之义。 五明有修无修之义。 六明有尽无尽之义。 初分其相。 根尘识等一切诸法。 废本谈末。 悉是实有。 以废本故。 不得云妄。 不得言真。 于此分中了别之心。 名为事识。 摄末从本。 会事入虚。 一切诸法。 唯是妄想。 自心所现。 如梦中事皆睡心现。 于此分中。 能起之心及妄分别。 说为妄识。 是故经中说。 一切法悉是妄想。 更作一重摄末从本会虚入实。 一切诸法。 皆是佛性。 真心所作。 如梦中事皆报心作。 于此分中。 能起之心。 变为诸相。 说为真识。 以一切法真所作故。 涅槃宣说。 一切诸法。 悉是佛性。 三识如是。 从本起末。 亦得分三。 废末谈本。 心性本净。 缘起集成无尽法界。 是其真识。 依本起末。 认实为虚。 非有见有。 是其妄识。 依本起末认虚为实。 非实见实。 是其事识。 分相如是(此一门竟)。 次第二门。 定其名义。 言事识者。 楞伽经中名为转识。 起信论中名为意识。 或复说为分别意识。 或名离识。 复名为分别事识。 言转识者。 随六尘转。 不同妄识转起外境故为转识。 言意识者。 起信论中第八真识。 名之为心。 第七名意。 前六事识。 从彼意生。 故名意识。 意识分别六尘境界。 故复名为分别意识。 约对根尘离分六别。 故名离识。 分别六尘事相境界。 故复名为分别事识。 问曰。 此识妄中最极。 以何义故不名妄识。 通亦名妄。 但为分别。 说之为事。 以诸凡夫二乘人等倒惑转深。 认虚为实。 故不名妄。 于此分中。 根尘及识。 若因若果。 一切皆实。 以皆实故。 经名四谛。 故遗教云。 苦者实苦。 乃至道者。 真实是道。 以真实故。 二乘见之。 名得圣果。 阐提谤之。 便成邪见。 断灭善根。 堕阿鼻狱。 事实如此。 故不名妄。 言妄识者。 名义如前。 何故此识偏名为妄。 良以此识会实入虚。 推事无事。 唯心妄见。 故说为妄。 又此妄心。 亲迷真起。 迷真妄取。 故名为妄。 言真识者。 名义如上。 良以此识会虚入实。 实处无妄。 故说为真(此二门竟)。 次第三门。 从义分别。 事妄及真。 各有四重。 事中四者。 一是用相。 谓六识心。 了别六尘事相境界。 于事分齐。 六识正是神知之体。 是故此六。 亦名体相。 二是我相。 我有二种。 一法着我。 谓取性心。 于根尘识。 妄立定性。 此之性我。 起信论中。 名执取相。 又亦名为执相应染。 二人着我。 于阴界入计我我所。 起信论中。 名此以为计名字相。 随逐我人众生等名。 妄有建立我相如是。 三者闇相。 不知诸法虚假无性。 又不能知阴界入等非我我所。 四者理相。 明前三重非有非无。 因缘假有。 称曰非无。 假法无性。 故曰非有。 又前三重。 非我我所。 名为非有。 而有识等。 故曰非无。 非有真谛。 非无世谛。 四中初重。 事中之事。 中二是其事中之妄。 后一是其事中之真。 以非有无道理心故。 妄中四者。 一是用相。 谓六识心。 妄心变异。 为根尘识。 如梦所为。 于此分中。 妄起六识。 于自心所起六根。 了别自心所作六尘。 故名为用。 二者我相。 我有二种。 一法着我。 无明变起阿陀那识。 执彼妄心所作之法。 以之为有。 二人着我。 于彼妄心所起法中。 计我我所。 如人梦中见身为我外为我所。 三者闇相。 谓无明地。 不觉知心。 不了真如。 又不能知妄心所起虚诳无法。 四者理相。 即前三重曰非有非无。 妄相无体说为非有。 妄情集起称曰非无。 又心所起根尘识等。 心外无法名为非有。 妄心虚现故曰非无。 非有真谛。 非无世谛。 四中初重。 妄中之事。 中间两重。 妄中之妄。 末后一重。 妄中之真。 以非有无道理心故。 真中四者。 一是用相。 谓六识心。 真心变异为根尘识。 如梦所现皆报心作。 所作六识。 依于真心所作六根。 了别真心所作六尘。 故名为用。 问曰。 此六与前妄中六识何别。 释言。 六识真妄共起。 摄六从妄。 皆妄心为。 如绳上蛇皆妄心造。 摄六从真皆真心作。 如绳上蛇皆是绳作。 分取前义。 为妄六识。 分取后义。 为真六识。 二者我相。 于此分中。 我有二种。 相状如何。 一法实我。 如来藏性。 是真是实。 性不变异。 称之为我。 又此真心为妄所依。 与妄为体。 故说为我。 故涅槃云。 我者即是如来之藏。 藏是佛性。 一切众生。 皆有佛性。 即是我义。 二者假名集用之我。 佛性缘起集成我人。 如依报心集起梦身。 故经说言。 即此法界轮转五道。 名曰众生。 此即涅槃六法中我。 五阴及我。 是其六也。 五阴离分即为五法。 五阴和合。 集成假人。 为第六法。 故涅槃云。 从凡夫我乃至佛我。 我性不改。 名为佛性。 良以众生真妄所集。 亦如绳蛇。 摄之从妄。 悉是妄为。 摄之从真。 皆是真作。 今就真作判为此门。 我相如是。 三无分别相。 真心虽是神知之性。 而非攀缘取舍之法。 故无分别。 又为痴覆。 未同佛智照明显了故。 无分别故为妄。 熏生无明地。 随妄流转。 四者理相。 即前三重体非有无。 如实空义。 离一切相。 离一切性。 名为非有。 如实不空。 具过恒沙净法门。 故曰非无。 又能缘起生一切法。 名为非无。 而体常寂称曰非有。 此四重中初重真用。 中二真。 后一真性。 真如理故。 辨相如是(此三门竟)。 次明相起相摄之义。 言相起者。 依彼真中集用六识。 起妄六识。 离真妄法不独起故。 依妄六识。 起事六识。 执妄为实。 名为事故。 如人梦中。 谓根尘识。 悉是实事。 依于真我。 起于妄我。 以真熏妄起我执故。 又闇性我起于妄执。 如涅槃说。 依于妄我。 起于事我。 情计转深。 谓根尘等有定性故。 又依妄心所起阴等。 颠倒计有我我所故。 依于真中无分别义。 起妄识中无明住地。 若彼真心。 同于佛智照明显了。 无明闇惑。 无得生义。 故楞伽云。 如来之藏。 为彼无始恶习所熏。 名为识藏生无明地。 起信论中。 亦同此说故。 彼文言。 真如熏习。 生无明地。 依于妄中无明住地。 起事识中迷性无明。 闇性同故。 又依真中非有无理。 起妄识中非有无义。 本末同故。 由其妄识性非有无。 所起事识。 还非有无。 理相同故。 起相如是。 言相摄者。 摄彼事中所有六识。 即是妄中集用六识。 根尘亦尔。 妄心变异。 为彼事故。 摄妄六识。 即是真中集用六识。 真心变异。 为彼妄故。 摄彼事中所起我相。 即是妄我。 于妄法中。 执为事故。 摄彼妄我。 即是真我。 真心变异。 为彼我故。 故得真我。 无妄可存。 摄彼事中迷性无明。 即是妄中无明闇相。 无明住地。 起彼闇故。 摄彼妄中无明地体。 即是真中无分别义。 真心是彼无明性故。 故维摩云。 明无明二。 无明实性即是明。 明亦叵取。 离一切数。 心如虚空。 离数如空。 即是真心无分别义。 又摄事中非有无义。 即是妄中非有非无。 妄变事。 事则妄故。 又摄妄中非有非无。 即是真中非有无义。 真心变异。 为彼妄法。 真外无别妄想法故。 故经宣说。 一切虚妄唯一心作。 所谓唯一真心所作。 摄相如是(此四门竟)。 次明有修无修之义。 事妄及真。 三种心中。 并皆有修。 以三种中皆有六识。 六识分中近友闻法思量修故。 事妄二种。 如起信论说。 故彼文言。 妄心熏习义有二种。 一者分别意识熏习。 谓凡夫二乘。 厌离生死。 随力所堪。 求无上道。 二意熏习。 谓诸菩萨发心勇猛。 速趣涅槃。 前是其事识中修。 后则是其妄识中修。 彼说妄识。 以之为意生六识故。 人言。 妄识不受熏习。 一向无修。 其言谬矣。 彼论宣说。 真如熏妄。 云何说言妄不受熏。 彼说。 妄心熏习真如。 何得宣说妄识无修真识有修。 摄论广辨。 修相如何。 彼说。 真心与妄和合名阿梨耶。 亦名本识。 亦名藏识。 本为缘熏。 变生六识。 六中意识。 起闻思修。 熏于本识。 成闻思修善法种子。 本熏无明。 令其渐薄。 无明薄故。 起阿陀那执我亦薄。 执我薄故。 生起六识。 起惑亦薄。 如是展转。 有过斯尽。 有德皆备。 真修如是。 问曰。 事妄二熏。 心中所有我相闇相理相。 别有修不。 释言。 无别。 但彼我相。 是修所破。 破离我故。 所有闇相。 是修所灭。 灭痴闇故。 所有理相。 是修所观。 亦是所证。 观非有无。 破取着故。 证非有无。 成定慧故。 问曰。 真中我等云何。 释言。 真中所有假我。 是修所转。 如涅槃说。 转不善五阴。 为善五阴。 转善五阴。 为果五阴。 我亦如之。 法实之我。 是修所依。 一切染净。 依之起故。 亦是所息。 妄尽之时。 染用亦息。 不复与彼为依止故。 亦是所显。 显彼我性。 为大涅槃真实我故。 其第三门无分别相。 是修所依。 依无分别。 舍离一切分别相故。 亦是所证。 证成平等无缘德故。 第四理相。 是修所依。 依非有无。 舍离一切有无见故。 又依非有。 成就断德。 依法非无。 成就智德。 又依非有。 成就慧行。 依法非无。 成就福行。 又依非有。 成就证行。 依法非无。 成就教行。 亦是所证。 证法非有。 成一切智。 证法非有。 果体清净。 证法非无。 果德圆备。 又证法非有。 果体寂灭。 证法非无。 果用无尽。 修相如是(此五门竟)。 次论有尽无尽之义。 随相粗分。 事妄二识。 一向有尽。 见实法故。 真心无尽。 妄息显故。 以实通论。 事妄及真。 皆悉有尽。 有不尽义。 事妄二心。 体灭有尽。 熏力在真故曰不尽。 故起信论说。 妄熏习有其二种。 一意识熏。 二者意熏习。 如上辨。 真心体常。 研之唯明。 所以不尽。 妄灭之时。 随妄用息故。 亦有尽。 事妄及真三识如是。 次第二门真妄离合。 以说三种。 于中两门。 一立相门。 明立三性。 二遣相门。 明三无性。 立相门中。 五门分别。 一定名引证。 借喻显示。 二辨体相。 三明一异。 四明修有无。 五明尽不尽。 就初门中。 先定其名。 次引文证。 后以喻显。 名字如何。 一分别性。 二依他性。 三真实性。 亦名为相。 言分别者。 就妄论妄。 妄心虚构。 集起情相。 随而取舍。 故曰分别。 此楞伽经及地持论。 说为妄想。 所取不真。 故名为妄。 妄心取舍。 故说为想。 摄大乘论。 亦说以为意言分别。 觉观心中。 言有色等。 名为意言。 分别自心所起境界。 故曰分别。 分别之体故说为性。 分别体状因之为相。 依他性者。 约妄辨真。 妄起托真真随妄转。 故曰依他。 性相同前。 真实性者。 就真论真。 真体常寂。 无妄可随。 故曰真实。 性相如上。 名字如是。 次引文证。 此三广说。 如摄大乘论。 彼论依何建立此三。 论说依经故。 彼文言。 一切经中。 但说诸法虚妄不实空寂不有。 是分别性。 若说诸法如幻如梦如水中月等。 是依他性。 若说诸法是真是实本性清净。 是真实性。 又地持经说。 心行稠林。 句别有九。 一心离相六识心别。 二心转转相生住灭等。 三心无形相心性空寂。 四无量相顺行无量虚伪境界。 此四即是分别中义。 五自性不染心性本净。 此一即是真实中义。 六心染不染随起烦恼。 七心缚解相真心随使。 八心幻起相。 谓诸菩萨随愿受生。 九心随道生相。 谓诸凡夫。 随业受生。 此四是其依他性义。 经说非一。 略举斯耳。 文证如是。 次以喻显。 分别如风。 真实似水。 依他如波。 又依他性。 如绳作蛇。 蛇依情作。 分别如情。 真实如绳。 又论宣说。 依他如地。 又亦如矿。 分别如似矿中沙石。 烧融则尽。 真实如金。 融烧则现。 喻相众多。 且举斯耳(此一门竟)。 次辨体相。 分别性中。 开合不定。 或总为一。 唯一分别。 或分为二。 一妄识分别。 迷真起相。 二事识分别。 迷虚立实。 亦得分四。 一无明地。 是妄识本。 二妄想心。 谓八妄想。 是无明起。 三取性心。 是事识本。 四见爱等。 是取性起。 复更有四。 一妄识心。 迷真起情。 二虚伪相。 依情起于外境界相。 如从睡心起梦境界。 三事识心。 迷前妄境。 不知心起。 取为实有。 四所取相。 由前心取事相境界。 作实相现来应己心。 亦得分八。 一妄想心。 迷真起情。 二依妄心起虚伪境。 故地持云。 依八妄想。 起妄缘事。 此二一对。 三不知前境虚妄无法。 取之为有。 为之施名。 施名心生。 四名心生已名字随起。 此第二对。 五名字起已。 随此名字取所名法。 即是觉观。 六依觉观发起言说。 言说随生。 此第三对。 七言生已复起心想。 取所说法。 是则言语。 以之为道。 心以为行。 八依此心行。 一切违顺苦乐等境。 纷然应心。 此第四对。 于是生死互相炽燃。 增长不绝。 分别如是。 依他性中。 开合不定。 总之为一。 唯一依他。 或分为二。 谓真与妄。 互以为他。 互为能依。 亦得分三。 一是本识。 如来之藏。 为于无始恶习。 所熏生无明地。 与之和合。 共为本识。 二依此本识。 起阿陀那执我之心。 此心恒与粗起无明.我见.我爱.及与我慢四惑相应。 何因生此。 由于无始我习所熏故起此执。 此所生体。 然是本识。 本识变异。 为此执故。 故论名为似我识矣。 如梦中身体是睡心。 三依本识生起六种根尘及识。 何因生此。 由于无始阴界入等名字所熏。 及善恶等有分所熏。 所以生之。 论说如是。 然此所生体是本识。 本识变异为此事故。 故论说为似根识似尘识似识识。 如梦中事体是心故。 三相如是。 亦得分六。 本识之中。 有真有妄。 分以为二。 阿陀那识。 真妄共起。 亦得分二。 六识亦尔。 即是六也。 随别细分。 亦可无量。 世俗诸法。 无非识故。 依他如是。 真实性中。 开合不定。 总唯一真。 亦得分二。 一有垢如。 在染恒净。 二无垢如。 除染始净。 论说如是。 复有二种。 一如实空。 离性离相。 二如实不空。 具过无量恒沙净法。 并如上辨。 亦得分三。 一无垢如。 本来常净。 无垢可处。 二有垢如。 在染不污。 三离垢如。 除障始净。 亦得分四。 如摄论说。 一者垢如。 在染常净。 二无垢如。 除染始净。 三是净相。 修生真德。 四是净教。 谓十二部经。 从其清净法界流出。 又云。 从净法身流出故。 名为净。 涅槃亦云。 出于如来大智海中故得为真。 亦得分五。 谓五佛性。 一者因性。 是涅槃因。 二因因性。 是菩提因。 三者果性。 是菩提果。 四果果性。 是涅槃果。 五非因果性。 是理性矣。 亦得说十。 如宝性论说十佛性。 广则无量。 故经说为过恒沙法。 体相如是(此二门竟)。 次明三性一异之义。 此三相望。 不一不异。 分末异本。 得言不一。 义如上辨。 就妄说妄。 是分别性。 约妄论真。 是依他性。 就真说真。 是真实性。 以本摄末。 得言不异。 是义云何。 如来之藏。 是真实性。 是性为本。 恶习所熏。 生无明等。 与之共俱。 名为依他。 真外更无别他可依。 就彼依他变异分中。 虚妄浪取说为分别。 依他之外无别分别。 又复缘摄一依他性。 于中妄法即名分别。 于中真法即名真实。 故无别异。 一异如是(此三门竟)。 次明有修无修之义。 此三识中。 皆悉有修。 分别性中。 修有二种。 一事识中修。 观察五阴非我我所。 并观五阴虚假无性。 诸法例尔。 二妄识中修。 观一切法妄想心现心外无境。 并观妄心依他变为无别妄体。 依他性中。 修亦有二。 一观人空。 二观法空。 于此二中。 先起闻慧。 闻二无我。 熏于本识。 本识被熏。 成闻熏习。 于本识中。 有真有妄。 真受净熏。 妄受染熏。 真受熏已。 转熏无明。 令无明薄。 无明薄故。 于无明中。 无始积习。 我见种子。 随而渐薄。 此种薄已。 起阿陀那我执渐轻。 此执轻已。 起于六识我见亦轻。 此见轻已。 起闻转胜。 以此转闻。 还熏本识。 如是展转。 以末熏本。 本还熏末。 思修亦然。 以末熏本。 坏本识中我见种子。 成就出世法身种子。 以本熏末。 遮断起惑。 增长净行。 乃至究竟。 真实性中云何有修。 释言。 独真即无修义。 而言有者。 一切所修。 真妄共起。 摄修从妄。 悉是妄修。 摄修从真。 尽是真修。 如前三性。 真妄和合。 名依他性。 于依他中。 分取妄边。 名分别性。 分取真边。 名真实性。 修亦如是。 以有修故。 妄尽之时。 真独成德。 成德有二。 一真识心妄尽称本。 成就证行。 二从体起用。 成就教行。 此二皆用加行为因。 作意修习。 名为加行。 证前加行。 有其二种。 一观诸法本来唯真无妄可随。 能令妄心更不牵后后。 不起前。 遂成灰尽。 真心独显。 二观心外无别如理如理之外亦无别心。 如外无心。 心不异如。 心外无如。 如不异心。 心不异如。 照而常寂。 如不异心。 寂而常照。 由斯二观。 便成证行。 教前加行。 亦有二种。 一观真心体是一切功德法门能生诸行。 二随而修起种种善根。 由斯二种。 便成教行。 修义如是(此四门竟)。 次门有尽无尽之义。 分别之性。 一向可尽。 推穷无故。 依他之性。 亦尽无尽。 妄尽之时。 随妄用息。 名之为尽。 于本识中。 所成行种妄尽之时。 转依会本。 名为无尽。 真实之性。 一向无尽。 以常住故。 若复通论。 分别体尽。 熏力在真。 名为不尽。 真性体寂。 名之为尽。 妙用难穷。 名为无尽。 立相如是。 遣相云何。 论说有三。 一无相性。 论亦名为无分别性。 观察外境。 唯从心现。 心外无境。 名无相性。 观察妄心。 本识变为。 本外无妄故。 复名为无分别性。 二无生性。 就实推真。 无妄随起。 名无生性。 三无性性。 论亦名为无无性矣。 如来藏中过恒沙法。 同体义分。 摄别成总。 诸法悉有。 将别分总。 诸法悉如。 无有一法别守自性。 名无性性。 就真论真。 真体常寂。 无前二相可遣为无。 名无无性。 又真实有。 非全无法。 名无无性(第二门竟)。 次第三门。 真妄和合本末分三。 于中曲有四门分别。 一定别其相。 二辨一异。 三明起修不起修别。 四明有尽无尽之异。 初定其相。 如摄论说。 一是本识。 二阿陀那识。 三生起六识。 此三犹前依他性中之差别也。 据妄摄真。 真随妄转。 共成众生。 于此共中。 真识之心。 为彼无始恶习所熏。 生无明地。 所生无明。 不离真心。 共为神本。 名为本识。 此亦名为阿梨耶识。 故论说言。 如来之藏。 不生灭法。 与生灭合。 名阿梨耶。 此阿梨耶。 为彼无始我见所熏。 成我种子。 此种力故。 起阿陀那执我之心。 依此我相。 起于我见我慢我爱。 执何为我。 依彼本识。 变起阴身。 不知此无。 执之为我。 又此本识。 为无始来六识根尘名字熏故。 成其种子。 此种力故。 变起六种生起之识及六根尘。 如依睡心起于梦中根尘及识。 定相粗尔(此一门竟)。 次辨一异。 分末异本。 得言是异。 摄末从本。 得言是一。 以是一故。 一切诸法。 皆一心作。 如梦中事皆睡心作。 一异如是(此二门竟)。 次明起修不起修别。 于此分中。 六识之心。 于善境界。 见闻觉知。 正起行修。 阿梨耶识。 是修所因。 是修所熏。 是修所转。 不起正修。 以无念故。 阿陀那识。 是修所转。 转离我执。 不起正修。 以不起念近友闻法思量修故(此三门竟)。 次明有尽无尽之义。 于此分中。 三识都尽。 无明灭故。 真无所从。 不成本识故。 本识尽故。 论说言。 四修满时。 本识都尽信心般若三昧大悲。 是四修也。 本识尽故。 我执不生。 故得宣说阿陀那尽。 本识无故。 六识不生。 故六识尽。 于此三中。 所有之妄体灭故尽。 所依之真。 用息故尽。 体还归本。 得言不尽。 三识如是。 或分为四。 四有四门。 一开妄合真。 以说四种。 妄中分三。 五识为二。 妄识为三。 故楞伽云。 心为采集业。 意为广采集。 诸识识所识现等境说五。 第七妄识。 集起之本故。 说为心。 依此集起。 一切妄境。 随而分别。 名采集业。 第六意识。 遍司诸尘故。 说为意。 通司六尘。 名广采集。 五识之心。 随境别了。 名为诸识。 现在五尘。 名识所识。 唯知现在五尘境别。 不通过未。 故云现等境五也。 妄分此三。 此妄所依。 即是真识。 通别为四。 二开真合妄。 以说四种。 真中分三。 如起信论说。 一者体大。 谓真如法平等一味。 不增不减。 一切凡夫声闻缘觉菩萨诸佛等无差别。 无有前际后际之异。 二者相大。 论自释言。 如来之藏。 从本已来。 具无量性功德法。 如妄心中具足一切诸烦恼法。 三者用大。 用有二种。 一者染用。 二者净用。 染用有二。 一依持用。 如来藏法。 为妄所依。 能持于妄。 若无此真。 妄则不立。 故经说言。 若无藏识。 七法不住。 不得种苦乐求涅槃。 二缘起用。 向虽在染。 而不作染。 今与妄合。 缘集起染。 如水随风波浪集起。 是以不增不减经言。 即此法界。 轮转五道。 名曰众生。 染用如是。 净用之中。 亦有二种。 一随缘显用。 真识之体。 本为妄阴。 复息妄染。 随缘始净。 净中差别。 说为性净无作因果。 二随缘作用。 本在凡时。 随缘造作六道生死。 后随对治。 集生方便有作因果。 净用如是。 以真识中具斯三义妄识为一故。 合有四。 三真妄俱开。 以说四种。 真中分二。 一阿摩罗识。 此云无垢。 亦曰本净。 就真论真。 真体常净。 故曰无垢。 此犹是前心真如门。 二阿梨耶识。 此云无没。 即前真心。 随妄流转。 体无失坏。 故曰无没。 故起信论言。 如来之藏。 不生灭法。 与生灭合。 名为阿梨耶。 妄中分二。 谓妄与事。 真妄各二故。 合有四。 四体相不同。 离分四种。 相状如何。 如上所说。 心真如门。 是其心体。 即以为一。 心生灭门。 是其心相。 于中分三。 一是本识。 真与痴合。 二依本识起阿陀那执我之识。 三依本识起于六种生起之识。 以此通前。 合说为四。 四相如是。 亦得分五。 如上所辨。 真性一。 分别性二。 依他性中义别三重。 所谓本识。 阿陀那识。 及生起识。 是其五也。 亦得分六。 于前五中。 开分别性。 以之为二。 谓事与妄。 即是六也。 又如经说。 始从眼识乃至意识。 亦是六种。 摄本从末。 此六之外。 更无余识。 故维摩中说。 无我人如第七情毕竟无法。 精犹识也。 六根之外。 无第七根。 六尘之外。 无第七尘。 故六识外。 无第七识。 尚无第七。 焉有余识。 问曰。 经说。 想受行等。 于六识中何识所收。 依如成实。 前后别起。 皆是通名意识所摄。 依余经论。 此想受等。 与六识俱。 是法尘收。 六识不摄。 摄伴从主。 六识所收。 亦得谓七。 谓七心界。 于前六上。 加意根界。 是其七也。 六识生后。 名为意根。 此亦摄本从末言耳。 亦得说八。 如楞伽辨。 于中两门。 一事妄及真离分为八。 事识有六。 真妄各一。 故有八种。 二真妄和合共为八种。 义如上辨。 本识为一。 真与痴合。 阿陀那识。 以为第二。 真妄共起执我之心。 生起六识。 复以为六。 通前为八。 真妄共为不遍在妄。 亦得说九。 故楞伽经总品中云。 八九种识。 如水中之波。 其状如何。 分别有二。 一真妄分别。 以说九种。 妄中分七。 谓六事识变与妄识。 真中分二。 谓阿摩罗及阿梨耶。 义如上辨。 以此通前故合有九。 二真妄离合。 以说九种。 独真为一。 所谓本净阿摩罗识。 真妄和合。 共为八种。 义如上辨。 共为本识阿陀那识及起六识。 通前九也。 亦得分十。 十有两门。 一开真离妄。 以说十种。 妄中分七。 义如上解。 真中分三。 所谓体大相大用大。 亦如上解。 二真妄离合以说十种。 离则说二。 一真实性唯真无妄。 二分别性唯妄无真。 合则八种。 谓依他性。 于中本识说以为一。 执识为二。 生起六识。 通前为八。 三识离合。 故有十种。 亦得开分以为十一。 真识为一。 妄识有六。 事识有四。 故为十一。 妄识六者。 如起信论说。 一无明心。 二者业识。 三者转识。 四者现识。 五者智识。 六相续识。 亦曰不断。 此之六种。 粗细分异。 无明心者。 所谓根本无明住地。 故论说言。 依阿梨耶说有无明。 言业识者。 依前无明便有妄念。 不觉而起。 说之为业。 故论说言。 以无明故。 不觉心动。 动名为业。 言转识者。 依前业识。 心虑渐粗。 转起外境。 随而取着。 故名为转。 故论说言。 依于动心。 转现外境。 名为转识。 言现识者。 依前转识所起境界。 还显自心。 名为现识。 故论说言。 现识能现一切境界。 如明镜中现众色像。 故云现也。 又如论说。 此现识中。 随其五尘对至即现。 无有前后。 以一切时。 任运而现。 常在前故。 就粗为言。 且云五尘一时俱现。 理实六尘皆悉并现。 言智识者。 于前现识所了法中。 分别染净违顺差别。 名为知识。 故论说言。 依于境界起心。 分别爱不爱等。 名为智也。 言相续识者。 依前智识。 心相转粗境界牵心。 心随境界分别不断。 如海波浪故名相续。 故论说言。 依于智识。 起苦乐觉。 与此起念。 相应不断。 名相续也。 又复此心。 能持三世善恶因果。 令不失坏。 故名相续。 故论说言。 此相续识。 住持过去无量世等善恶之业。 不令失坏。 复能成就现在未来苦乐果报。 令无差违。 故名相续。 又论说言。 此相续识。 不断力故。 能令过去已经之事。 忽然而念。 未来之事。 不觉缘虑忽然念起。 是故三界唯心所依。 如梦所见。 如镜中像。 无有自体。 离心则无六识境界。 以从心故。 心生法生。 心灭法灭。 诸法生灭。 皆随于心。 论说如是。 然此六种。 相则难分。 宜以喻显。 譬如世人依于报心便起昏睡不觉之心。 起于睡中微动之念。 业识如是。 如人睡中微动心。 后心想渐粗。 转起外境。 转识如是。 又如梦中境界成已还显自心。 色香味等一时俱现。 现识如是。 又如梦人于彼所现梦境界中。 分别染净违顺等别。 智识如是。 又如梦中境界牵心。 心随境界分别不断。 续识如是。 妄识之中。 粗细不同。 有此六阶。 有人释言。 第二业识。 是其妄识。 后之四重。 是其六种分别事识。 是义不然。 依起信论。 六识与此分齐全别。 彼文宣说。 第六相续不断识后。 别起六种分别事识故。 彼文言。 即此相续。 依诸凡夫取着转深。 计我我所。 种种妄执。 随事攀缘。 分别六尘。 名为意识。 亦名离识。 依见爱起。 云何关预以妄识中六阶差别。 通真为七。 事识四者。 如论中说。 一执取相。 论亦名为执相应染。 所谓根本取性无明。 二计名字相。 所谓十使粗起烦恼。 随名计着我众生等。 集起诸结。 是故说为计名字相。 三起业相。 谓依烦恼造种种业。 四业系苦相。 依业受报。 以此通前合为十一。 若就事中开合六识。 通前十三。 若就真中。 分体相用三大差别。 通前十五。 又随义别。 亦得分识以为十八。 彼六识中事识有六。 事识之本妄识有六。 妄识所依真识有六。 故有十八。 若使妄真齐有六者。 何故经中但说八识。 良以事识差别义。 显随根分六。 妄真不显。 不随根别故但言八。 又随义别。 亦得分识以为六十。 眼识有十。 乃至意识类亦同。 然眼识十者。 就眼识中。 事识有一。 当相可知。 妄识有六。 如上所辨。 始从无明乃至相续。 真识有三。 亦如上说。 谓体相用。 眼识之中。 有此十重。 乃至意识类亦同尔。 故有六十。 若复广论。 数别难穷。 此等广略。 各据一门。 体相如是。 第三料简根尘有无。 于中两门。 第一约就事妄及真三种识中。 料简有无。 二约真妄共相三识。 料简有无。 就初门中。 曲更有二。 第一料简根尘有无。 二明所依粗细不同。 根尘有无。 三门分别。 一通别分别。 六识别故。 有根有尘。 七八通故。 不说根尘。 何故如是。 六识别故。 彼此互起。 以互起故。 生必有依。 依有强弱。 强者为尘。 故说有之。 问曰。 楞伽宣说。 六识境界。 俱至一时并用。 云何说言六识互起有根有尘。 此如上辨。 今更论之。 楞伽所说境界俱至一时并用。 准起信论。 是妄识中第四现识。 于此识中。 境界俱至。 诸识并用。 不关事识。 事中六识。 无并用义。 问曰。 何故妄中六识一时并用。 事识不尔。 释言。 于彼妄识之中。 说一切法皆是心作。 心外无境。 心所作法。 与心无隔。 易可辨了。 故得并照。 于事识中。 心外有法。 法非心造。 非心作法。 与心别体。 难可辨了。 故不并知。 不并知故。 前后间起。 故立根尘。 七八常有体。 不互起则无依托。 无依托故。 不得说言强者为根弱者为尘。 是以七八。 不说根尘。 此就凡时料简有无。 若就圣时。 七识八识。 缘起法身无量根尘。 问曰。 前六依根了尘。 可名为识。 后二常通。 不说依根了别诸尘。 云何名识。 释言。 后二虽无随事了别之用。 而是众生神知之性。 了别之体。 故名为识。 问曰。 神知了别体。 名之为识。 体是识不。 释言。 此二心识之体。 体即是识。 问曰。 若使心识体故名为识者。 根之与尘。 亦应有体。 以何义故。 不说根尘。 释言。 良以根虽有体得名为根。 而非对尘生识之用。 尘虽有体得名为尘。 而非对根生识之用。 识虽有体得名为识。 而非依根了尘之用。 以此识体不依根用。 故不说根。 不了尘用。 故不说尘。 问曰。 向说根尘有体。 何者是本。 真妄二心所作根尘。 能为事本。 是其体也。 通别如是。 二真妄分别。 前七妄识。 有根有尘。 第八真识。 不说根尘。 前六事识。 根尘可知。 第七妄识。 无常法故。 念念生灭。 生有依托。 故说有根。 性是分别攀缘法故。 说之为尘。 真识常法体无起灭。 以无起故。 无所依托。 故不说根。 性非分别攀缘法。 故不说有尘。 三就通分别。 八俱有根。 亦通有尘。 故楞伽云。 依境及根识故。 有八识生。 有相如何。 前六可知。 第七识中。 有体有用。 论其体也。 无常流注。 藉前生后。 义说为根。 性是无明。 迷覆真法。 真法即是所迷之尘。 论其用也。 还以众生眼等为根。 色等为尘。 是义云何。 即前事识所依根尘。 以理穷之。 皆是妄想自心所现。 其犹梦中所现根尘。 此妄根尘。 还为妄想六识所依。 名七识中用根尘也。 第八识中。 有体有用。 论其体也。 就如来藏同体法中。 义说根尘。 彼如来藏。 非宜是其心识之体。 亦是根体故。 经说言。 众生身中。 有如来眼如来耳等。 如来藏中恒沙佛法。 为心所照。 即名为尘。 故马鸣言。 从本已来。 遍照一切法界之义。 论其用也。 还以众生眼等为根。 色等为尘。 是义云何。 即前事识所托根尘。 穷实皆是真心所作。 如人梦中根之与尘皆报心作。 此真所作。 还为真用六识所依。 名真识中集用根尘。 通有如是。 问曰。 八识通有根尘。 何故经中但就事识说根说尘。 以前事识体别互起。 依托义显。 故约根尘以别六识。 后二体通始终常有。 依托义微。 所以不说。 有无如是。 次明所依粗细不同。 于中略以四句分别。 一以粗依细。 谓依真识起于妄识。 依于妄识起六事识。 复六识中。 依于意识起于五识。 此皆名为以粗依细。 二以细依粗。 谓依色根。 生于五识心通细法。 依于五识生于意识。 此等名为以细依粗。 三同类相依。 谓意识中。 得有多念相续之义。 前后相望。 同类说依。 第七识体生灭相起。 亦是同类。 以说依也。 四同体相依。 第八识体。 还依自体。 如实法界。 事妄及真三识根尘。 有无如是(此一门竟)。 次就真妄共相三识料简有无。 言共三者。 真与无明。 共为本识。 依本共起阿陀那识。 依本共起六种生识。 此三识中。 六种起识。 有根有尘。 根有二种。 一者实依。 依本识生。 二者似依。 以依自心所作六根。 如人梦中眼等六识。 实依睡心。 似依眼等。 而实不依。 所有尘者。 唯是似尘。 都无实事。 如人梦中所见色等非有似有。 阿陀那识。 亦有根尘。 根有二种。 一者实依。 依本识生。 二者似依。 同类相望。 似前生后。 如人梦中执我之心。 实依睡心。 同类相望。 似后依前。 所有尘者。 唯是似尘。 都无实事。 如人睡时取梦中身。 以之为我。 无身可取。 本识一种。 无所依生。 得说无根。 而体生灭。 藉前起后。 亦得说根。 本识无缘。 不说有尘。 因迷真法。 亦得说尘。 根尘有无。 辨之粗尔。 次第四门。 明其大小有无之义。 小乘法中。 但说六识。 大乘法说八。 彼小乘中。 未说心性妄想之义。 故无七识。 未说心体性真实。 故无八识。 问曰。 小乘亦说六识。 体是取性闇惑之心。 以何义故不名妄识。 释言。 虽复闇惑名同。 所迷有异。 彼小乘中所说取性闇惑心者。 心外法中。 妄取自性。 不知名用无性之义。 大乘法中所说妄识。 迷覆真性。 于己自心所现法中。 妄取为有。 是故不同。 又问。 小乘中罗汉辟支空观之解。 与大乘中缘智何别。 释言。 不同彼小乘中空观解者。 心外法中。 解知名用无性空义。 不知诸法自心所现妄想无法。 大乘法中妄识智者。 解知心外毕竟无法。 不但无性。 乃至亦无因缘之相。 但是妄想闇惑心现如梦所现。 有斯异也。 又问小乘中亦说心体诸法集成。 与大乘中真识何别。 然彼所说。 于小乘中。 实是道理真实之心名。 对大乘。 彼乃宣说因缘虚法共相集成。 故非真识。 第五明其依持之义。 于中有二。 一真妄相对以说依持。 二就真妄共相识中。 本末相对以说依持。 前中有三。 一真妄相对以辨依持。 二唯就妄。 三唯就真。 真妄相对依持如何。 前七妄识情有体无。 起必詑真。 名之为依。 故胜鬘云。 生死二法。 依如来藏。 地持经亦云。 十二因缘。 皆依一心。 第八真心。 相隐性实。 能为妄本。 住持于妄。 故说为持。 故胜鬘云。 若无藏识。 七法不住。 不得种苦乐求涅槃。 此是真妄依持义也。 妄之依真。 如波依水。 真之持妄。 如水持波。 故楞伽云。 譬如巨海浪斯由猛风起洪波。 鼓冥壑无有断绝时藏。 海常住。 境界风所转。 种种诸识浪腾跃而转生。 无明大海。 虽为风飘水性不移。 性不移故。 名为常住。 性虽常住。 而彼水相。 随风波转。 喻彼真识虽为妄想境界风动。 真性不变。 性虽不变。 而彼真相随妄境界。 起于七识。 如海波浪。 楞伽经中。 境界为风。 起信论中。 无明为风。 何故如是。 此等皆有飘动义故。 若复论。 无明妄心及与妄境。 皆得为风。 故起信论宣说。 无明妄心妄境。 皆为熏习。 熏动真心。 即是风义。 但彼论中。 就其根本说无明风。 楞伽据末说境界风。 皆得无伤。 有人一向说彼海水。 喻第七识不喻真识。 此言大偏。 如彼经中说。 如来识以为藏识。 第七妄心。 名业相识。 经自说言。 藏识如巨海。 业相犹波浪。 云何乃言水喻七识。 彼文复云。 如来之藏。 为彼无始虚伪恶习所熏。 名为藏识。 生无明住地。 与七识俱。 如海波浪。 云何海水不喻真识。 良以世人迷覆真心。 妄取空义以为真识。 故为此论。 真妄相对依持如是。 问曰。 真妄一故相依。 异故相依。 是义不定。 若全一体。 则无依持。 若全别体。 亦无依持。 不一不异故说依持。 故楞伽云。 非异非不异。 心俱和合生。 此说妄识与彼真心和合生矣。 次就妄中以辨依持。 第七妄识。 诸虚伪本。 说为能持。 前六事识。 依妄而起。 说为能依。 能持如水。 能依如波。 水在波生。 水尽波灭。 所况如是。 故楞伽云。 如水大流尽波浪则不生。 如是意识灭。 种种识不生。 彼名妄识。 以为意识。 六种事识为种种识。 良以妄识为六本故。 妄想意灭。 令彼种种六识不生。 妄中本末依持如是。 次唯就真以辨依持。 真有体用。 本净真心。 说之为体。 随缘隐显。 说以为用。 用必依体。 名之为依。 体能持用。 说以为持。 能持如水。 能依如波。 绳蛇等喻类亦同尔。 真妄相对依持如是(此一门竟)。 次就真妄共相识中。 本末相对以辨依持。 真与痴合共为本识。 依本共起阿陀那识。 依本共起六种生识。 于此分中。 本识为本。 余二为末。 末生依本。 名之为依。 本能持末。 流注不断。 说之为持。 能持如水。 能依如波。 问曰。 末中阿陀那识共起六识。 得有相依持义不。 释言。 不得。 于此分中。 六识亲从本识而起。 本识变为。 体是本识故。 望本识说依说持。 非阿陀那变为六识。 六识体非阿陀那识。 故望陀那不说依持。 如人梦中见闻觉知从睡心生。 不从梦中执我心起。 若就缘由。 说依说持。 亦得无伤。 是义云何。 由阿陀那执我心故。 熏于本识。 不见法如。 不证涅槃。 变起六识及六根尘。 离之则无。 故经说云。 以着我故。 世间受身。 离我则无行。 从是义得说依持。 依持如是(此二门竟)。 次第六门。 明熏习义。 于中有二。 一就真妄别相识中以辨熏习。 二就真妄共相识中以论熏习。 前中曲为三。 一定熏习法体。 二总释熏义。 三广显熏相。 熏习法者。 起信论中。 说有四种。 一净法熏习。 所谓真如。 二染因熏习。 所谓无明。 三妄心熏习。 所谓业识。 第七识中。 始从业识乃至相续。 通名业识。 四妄境熏习。 所谓妄想心所起伪境。 此四犹是地持论中。 如是如实凡愚不知起八妄想。 生二种事。 真如熏习。 犹彼如实。 无明犹彼凡愚不知。 妄心犹彼起八妄想。 妄境犹彼生三事中初虚伪事。 问曰。 事识及事根尘。 以何义故不说熏习。 以此条未熏习所起故不说之(此一门竟)。 次第二门。 总显熏习。 如论中说。 熏习义者。 如衣无香熏之令有。 心亦如是。 真中无染。 妄熏令有。 妄中无净。 真熏使有。 故彼妄中。 得有方便对治行起。 论释如是(此二门竟)。 次广辨释熏习之相。 先明起染。 后明起净。 就起染中。 义别有二。 一就前四法明其熏习相生次第。 二别明熏习所起不同。 相生义者。 如论中说。 以依第一真如法故。 便起第二无明染因。 以有无明染法因故。 熏习真如便起妄心。 如人昏睡覆报心故便起梦心。 以有妄心熏习无明。 不了真如寂灭平等。 不觉念起。 便生妄境。 如人梦心动发昏睡起梦境界。 以有妄境。 熏动妄心。 便起念着。 造种种业。 受种种苦。 念犹爱也。 着犹见也。 此事识中见爱烦恼造业受苦。 皆依妄生。 相生如是。 次明熏习所起不同。 如论中说。 从末寻本。 次第辨之。 妄境熏习所起有二。 一增长念。 念犹爱也。 二增长取。 取犹见也。 妄心熏习所起亦二。 一者熏习起变易果。 谓受声闻缘觉变易菩萨细苦。 二起分段果。 谓受凡夫分段粗苦。 由妄识中相续之力住持诸业。 得彼果故。 无明熏习所起亦二。 一以无明迷覆真心。 受妄熏习。 成妄种子。 于妄识。 二以无明迷覆真心。 受善恶熏。 成事种子。 生于事识。 真如熏习所起亦二。 一起无明。 二起妄心。 以彼真如无分别故。 能起无明。 觉知性故。 为惑所覆。 便生妄心。 如人执心是知性故。 昏睡所覆。 便生梦知。 起染如是。 次明起净。 起净有二。 一明真熏妄。 二妄熏真。 真熏妄中。 初明能熏。 后明所熏。 能熏有二。 一真体熏习。 二真用熏习。 体熏习者。 如论中说。 从无始来。 具无漏法及不思议作业之性。 熏习妄心。 能令众生厌生死苦乐求涅槃。 自信己身有真如法发心修行。 法身本体。 名无漏法。 报佛本目。 名作业性。 是二亦如佛性义中具广分别。 由此二故。 能熏妄矣。 问曰。 若使真能熏妄起善行者。 一切众生。 悉有真如。 何不等熏齐使发心起修所行。 趣入涅槃。 而诸众生。 有信不信优劣前后无量差别。 论自释言。 真如本一。 而诸众生烦恼厚薄。 差别不同。 是故前后优劣不等。 又佛法中有因有缘。 是二具足。 乃得成办。 如似木中虽有火性。 人攒方出。 若无人攒。 不能自烧。 众生如是。 虽有如性以无正因。 若无善友诸佛菩萨起行之缘。 真法不能自除烦恼自成涅槃。 用熏习者。 论自释言。 即是众生外缘之力。 谓佛菩萨。 证如起用。 摄化众生。 令修善法。 于中有二。 一差别缘。 二平等缘。 差别缘者。 论自释言。 修行之者。 依佛菩萨。 从初发心乃至成佛。 于其中间。 若见若闻。 诸佛菩萨。 或为眷属。 或为师长。 或为知友。 或为给使。 或为怨家。 诸佛菩萨。 于此众生。 慈悲方便。 四摄摄取。 令增善行。 使入正道。 名差别缘。 此差别中。 有近有远。 近者速疾。 远者久远。 此犹是其应身化也。 平等缘者。 论自释言。 诸佛菩萨。 久发大愿。 誓度一切。 以此善根熏习力故。 自然常随一切众生。 随应见闻。 而为示现。 谓示如来平等法身。 令诸众生依三昧力平等见佛。 此犹是其真身益也。 能熏如是。 言所熏者。 如论中说。 所熏有二。 一未相应。 谓熏凡夫声闻缘觉及菩萨中初发心者。 令于六识七识心中信顺修行。 未能舍妄与实相应。 二已相应。 谓熏习出世法身菩萨。 令舍妄心。 除灭无明。 契证真如。 与佛如来法身相应。 无有分别。 唯依法力。 自然修行。 趣佛智海。 上来一门。 明真熏妄集起净法。 下次明其妄心熏真发生净法。 于中有二。 一是能熏。 二是所熏。 能熏之中。 有总有别。 总熏习者。 论自释言。 以有妄心。 厌离生死。 求涅槃故。 熏习真心。 自信己性。 唯是真如。 如外无法。 但是妄心颠倒所见。 以知外境无所有故。 种种方便。 修习离染趣真之行。 虽有所修。 不取不念。 久修力故。 无明则灭。 无明灭故。 妄心不生。 妄心不生故。 妄境随已。 心相俱尽。 名得涅槃。 得涅槃故。 自然成就不思议业用充法界总相如是。 别熏习者。 论释有二。 一事识熏。 谓凡夫二乘人等。 厌生死苦。 趣向涅槃。 此六识中。 方便修行。 熏发真也。 二意熏习。 谓诸菩萨。 见虚妄法。 无可贪取。 知真如法寂静安稳发心勇猛。 趣大涅槃。 此七识中。 方便修行。 熏发真也。 良以妄识能生事识。 生事识所依故名意。 非事识中意根界也。 能熏如是。 所熏有二。 一者熏生。 熏生报佛方便功德。 二者熏显。 熏显法佛性净功德。 真妄别识熏习如是。 问曰。 真妄前后相熏。 为在一时。 释言。 相熏必在同时。 是义云何。 染净诸法。 真妄共起。 单真不生。 唯妄不成。 何故如是。 唯真无妄。 真性常湛。 无为不变故无起作。 唯妄无真妄体不立故亦无作。 故胜鬘云。 若无藏识。 七法不住。 不得种苦。 不得厌苦乐求涅槃。 真妄相依。 方能造作一切诸法。 以共作故。 摄法从情皆是妄为。 摄法从本。 皆真心作。 如人梦中所为诸事。 摄事从末。 昏睡所为。 摄事从本。 报心所作。 亦如世人见绳为蛇。 摄蛇从情妄情所为。 摄蛇从本皆是绳作。 诸法像此。 真虽能作。 作必随情。 如绳作蛇。 蛇由闇情。 妄虽能作。 作必托真。 如情作蛇。 蛇必依绳。 真无由情。 名妄熏真。 妄作由真。 名真熏妄。 如此相熏义无先后。 故说一时。 真妄相熏。 旨要在斯。 无宜不记。 次就真妄共相识中。 以辨熏习。 共相识者。 佛性真心与无明地。 合为本识。 名阿梨耶。 依本变起阿陀那识执我之心。 依本变起眼等六识及六根尘。 义如上辨。 今就此三明相熏习。 如摄论说。 于中曲有三门分别。 一辨熏相。 二明能熏所熏差别。 三明受熏不受熏异。 熏相如何。 今此先明阿陀那识共阿梨耶相熏习义。 彼阿陀那执我之心。 熏于本识成我种子。 本识受彼陀那熏已还能引彼心中我性。 生阿陀那。 如是相熏。 往来无穷。 是则陀那望于本识。 互为因果。 问曰。 此我何由可尽。 由六识中闻无我教修无我解。 熏于本识成无我种。 本中真心。 受彼熏已。 熏于本中无明令薄。 无明薄故。 令无明中我种转薄。 我种薄故。 转生陀那。 执我亦薄。 如是展转乃至穷尽。 次将六识对于本识。 明相熏发。 彼六识中。 起染起净。 所起染过。 熏于本识。 彼本识中所有闇性。 受性染熏。 成染种子。 种子成已。 无明厚故。 引生六识。 于六识中。 染过转增。 如是展转积习无穷。 于六识中所修善行。 熏于本识。 于本识中。 佛性真心。 名为解性。 解性受彼净法熏成净种子。 净种成已。 熏于无明。 无明转薄。 无明薄故。 变起六识。 于六识中。 起善转胜。 如是展转乃至究竟。 是则六识。 望于本识。 互为因果。 论说如是(此一门竟)。 次明能熏所熏差别。 论说能熏略有三种。 一言说熏。 论亦名为名字熏矣。 名有二种。 一者声名。 曰名言分别。 二心语名。 曰觉观分别。 以诸凡夫随逐一切阴界入等诸法名字。 分别取着。 熏于本识。 成阴界等诸法种子。 二我见熏习。 以阿陀那及六识中我见之心。 熏于本识。 成我种子。 三有分熏习。 善恶之业。 是三有因。 名为有分。 以善恶业。 熏于本识。 成善恶种。 名有分熏。 能熏如是。 言所熏者。 是其所起。 论名事用。 粗分为四。 细分十一。 粗分四者。 一名引生。 本识为彼善恶等熏。 成种子已。 引彼种子生未来果。 二者果报。 本识为彼善恶等熏。 变为一切苦乐等报。 三者缘相。 本识为彼我见熏故。 起我我所自他之别。 四者相貌。 本识为彼言说熏故。 起阴界入有为无为若内若外一切种事。 又更分四。 一似我识。 于阿陀那及六识中。 所取之我。 非有似有。 故曰似我。 如梦中身。 本识变为体。 是本识名似我识。 二似根识。 眼等六根。 非有似有。 名为似根。 本识变为体是本识名似根识。 三似尘识。 色等六尘。 非有似有。 名为似尘。 本识变为体。 是本识名似尘识。 四似识识。 彼阿陀那及六识心。 非有似有。 谓似凡夫所计之有。 名为似识。 本识变为体。 是本识名似识识。 粗分如是。 细分十一。 如论中说。 一者身识。 谓五根身。 本识变为体。 是本识。 二身者识谓阿陀那执我之心。 本识变为体。 是本识。 三受者识。 论言。 谓意。 是意根界。 遍司诸尘。 领纳称受。 本识变为体。 是本识。 四应受识。 谓六尘境应为心受。 故曰应受。 本识变为体。 是本识。 五正受识。 谓六识心。 正纳六尘。 领纳名受。 本识变为体。 是本识。 六者世识。 谓三世时。 本识变为体。 是本识。 七者数识。 谓百千等。 识义如前。 八者处识。 谓国土处。 识义如上。 九言说识。 一切言说。 识如前解。 此九是前言说熏起。 十自他识。 自他身别。 本识变为体。 是本识。 名自他识。 此一是前我见熏起。 十一名为善道恶道生死之识。 六道生死。 本识变为体。 是本识。 此一是前有分熏起。 细分无量。 差别如是(此二门竟)。 次明三识受熏不同义。 别有三。 一者熏生。 二者熏转。 三者熏成。 言熏生者。 三识皆是心生灭门。 皆有相熏相生之义。 问曰。 本识若为熏生。 如楞伽说。 如来之藏。 为彼无始恶习所熏。 名为藏识。 生无明地。 共为本识。 故名为生。 何者恶习。 分别有三。 一本识中无明住地。 前后相起。 以前无明。 熏于真心。 生后无明。 如人睡习时至则睡。 二阿陀那识执我之心。 熏于本识。 成种子。 此种污真不见法实。 生于无明。 三六识中所起烦恼。 熏于本识。 成染种子。 此种污真。 不见法实。 生于无明。 阿陀那识生相云何。 有人宣说。 唯生我执。 不得生起无我之解。 何故如是。 我执无处。 不复是其阿陀那收。 为是一切无我之解非阿陀那。 道理不尽。 其义云何。 凡夫本来。 数闻说我。 生于我想。 熏于本识。 成我种子。 此种力故。 生于执心。 定计有我。 此人后时。 闻说无我。 生无我解。 熏于本识。 成无我种。 此种之力。 生于执心。 定计无我。 何为不得。 为是一切声闻缘觉诸小菩萨。 于一切时常计无我。 此我无我。 皆从熏生。 执我之心。 于大乘中名烦恼障。 无我之执。 于大乘中名为智障。 六识之心生相云何。 由本识中染种子故。 熏起六识。 染过逾增。 由本识中净种子故。 熏生六识。 起净转胜。 问曰。 陀那望于六识。 得有相熏相生义不。 释言。 亦得。 由阿陀那执我心故。 熏于本识。 成我种子。 生起六识。 见我转增。 由阿陀那执无我故。 熏于本识。 成无我种。 此种力故。 生起六识。 于六识中。 我见渐薄。 无我解增。 熏生如是。 言熏转者。 三识不定。 于中悉有熏之义。 于本识中熏转如何。 解有二种。 一由诸识修善起恶熏于本识。 令本识中善恶二种迁转不定。 或增或减。 二由修习真观力故。 熏灭无明。 令真称本常寂不动。 观法本来唯真无妄。 是真观矣。 阿陀那识熏转如何。 分别有二。 一六识中。 闻说无我。 起闻思修。 熏于本识。 成无我种。 此种力故。 熏阿陀那。 我执渐微。 无我解起。 二六识中。 闻说佛性常住。 真我古今平等。 如如一味。 起闻思修。 熏于本识。 坏无明地。 无明坏故。 本识不成。 本不成故。 种子不立。 种不立故。 执识不生。 执不生故。 无我解灭。 前离我执。 经中名为灭烦恼障。 后离无我名除智障。 六识之中熏转如何。 分别有三。 一六识中修善造恶。 熏于本识。 成善恶种。 此种成已。 熏生六识。 善恶不定。 恶种熏起。 恶增善减。 如断善人。 善种熏起。 善增恶减。 如生善人。 二六识中修习空观。 观生无我。 观法无我。 熏于本识。 成解种子。 此种成已。 坏本识中有见种子。 有种坏故。 所生六识。 不起有见。 有见息故。 分段渐减。 三六识中修习真观。 观法本来纯真无妄。 能令妄法更不生。 复熏于本识。 坏无明地。 无明坏故。 本识不成。 本不成故。 六识种子。 无处存立。 种不立故。 分段之中六识不生。 六不生故。 空观亦灭。 空观灭故。 变易转尽。 变易尽处。 名得涅槃。 熏转如是。 次辨熏成。 熏习成种。 名为成矣。 于此门中。 唯有本识。 受熏成种。 余悉不受。 何故如是。 解有七义。 一以本识缘起之本。 能聚能散能受一切诸法。 所熏聚积成种。 名为能聚。 散生诸法。 说为能散。 余识不然。 所以不受。 二以本识为诸识原变起诸识故。 于诸识中。 与善造恶。 悉是其功。 摄一切归本故。 本识中受诸法熏。 积集成种。 余不如是。 所以不受。 三本识中。 具有明闇二种之法。 真心是明。 无明是闇。 闇能受染。 增长生死。 明能受净。 趣向涅槃。 故遍受熏。 余识不尔。 所以不受。 四本识中亲含真体。 牢固难坏。 力能住持一切业果故。 受一切染净等熏。 聚以成种。 用之受果。 余不如是。 为是不受。 五本识微细潜通诸法。 与一切法同生同灭。 相伴义观。 故能遍受一切法熏。 余识不然。 所以不受。 六本识无缘于善恶等。 无别记念。 无别念故。 彼此诸法。 不相妨碍故。 得通受一切法熏。 聚积成种。 余识别念。 彼此相碍。 故不通受一切法熏。 七本识是心神知之性。 心于诸法。 性能领记。 领别能受。 记则能持。 故本识中。 通受诸法。 持令不失。 余非心法。 不能如是。 故不受熏。 七中前六。 简别余识。 后一简异非情之法。 熏成如是。 熏习义难兼况且然。 第七门中。 明其迷悟修舍之义。 五识之中。 不别明其迷悟修舍。 于中迷悟修舍之义。 随意说之。 意识之中。 有迷有悟。 谬执我人。 取法性相。 以之为迷。 解会空理。 说之为悟。 悟解不同。 分为三种。 一生空观。 观察五阴无我人故。 二法空观。 观法虚假无自性故。 三者如观。 观察诸法非有无故。 云何观法。 知非有无之一切法。 犹如幻化。 幻化之有。 无法为有。 有则非有。 幻化之无。 有法为无。 无则非无。 然则说此幻有无。 为非有无。 亦无非有非无可得。 还即说此非有非无为有无故。 有无之相。 亦不可得。 进退推求。 无法可取。 境界既然。 心想亦尔。 是故心想自然息灭。 此三皆是心外法中以求理故。 通摄以为意识观也。 三中前二。 是其增相。 后一息相。 息六识也。 第七识中亦有迷悟。 不知真实。 妄取自心所起诸法。 说之为迷。 返妄趣实。 谓之为悟。 悟解不同。 亦有三种。 一者妄想依心之观。 观察三界虚伪之相。 唯从心起。 如梦所见。 心外毕竟。 无法可得。 二者妄想依真实观。 观妄想心虚构无自依真而立。 如波依水迷依妄三者真实离妄想观。 观一切法唯是真实。 缘起集成。 真外毕竟无有一法可起妄想。 既无有法可起妄想。 妄想之心。 理亦无之。 三中前二。 是增相观。 后一舍相。 舍七识也。 第八识中亦有迷悟。 随妄成染。 不证自实。 名之为迷。 离妄契本。 说之为悟。 悟解不同。 互以相成。 不离不脱不异。 良以诸法同体缘集。 亦有三种。 一息相观。 生死涅槃。 本是真识。 随妄所起。 证实返望。 由来无妄。 妄想既无。 焉有随妄生死涅槃法相可得。 故名息相。 二实性观。 内照真实。 如来藏性。 唯是法界恒沙佛法。 同体缘集。 互以相成。 不离不脱。 不断不异。 良以诸法同体缘集互相成。 故无有一法别守自性。 虽无一性。 而无不性。 无有一性。 即是如如一实之门。 而无不性。 即是真实常示净等法界门也。 体性常然。 古今不变。 三真用观。 观察一切诸佛菩萨化用之门。 是用门中。 备含染净三乘诸法。 法既圆具。 依之成德。 德无不施。 是以大圣。 善入随顺世间故。 能现一切烦恼等事。 故经说言。 八万四千诸烦恼门。 而诸众生为之疲劳。 诸佛以此而作佛事。 烦恼既然。 业苦亦尔。 又地经中说。 此等门烦恼等事。 为发起殊胜之行。 维摩说。 为通达佛道。 又复善入二乘法门。 能现一切二乘之事。 故经说言。 示现声闻辟支佛等。 是菩萨行。 又复善入一切菩萨作用门故。 虽得涅槃。 毕竟不舍菩萨所行。 乃至善入诸佛如来作用门故。 能以八相。 示成正觉。 充满法界。 而无穷尽。 此是第三真用观也。 第八明其迷悟分齐。 六识分齐差别有五。 一者迷处。 在于外凡常没之流。 二习解处。 亦在凡邻于善趣。 三正解处。 亦在外凡善趣位中。 四渐舍处。 习种已上。 五终尽处。 初地已上。 次初地已上。 离六识故。 经中说之。 为出世间。 又楞伽云。 初地菩萨。 得二十五三昧。 离二十五有。 是三界身。 远离彼故。 名舍六识。 又大智论宣说。 初地入菩萨家。 舍离肉身。 得法性身。 此亦是其离六识义。 若论残习。 十地乃尽。 第七识中分齐有五。 一者迷处。 在于外凡。 二习解处。 亦在凡十信位中。 三正解处。 习种已上。 四渐舍处。 初地已上。 五穷尽处。 在佛地。 是故如来究竟真实。 第八识中分齐有四。 一者迷处。 在于外凡乃至十信。 二习解处。 习种已上。 三正解处。 初地已上。 四穷满处。 在于佛地。 问曰。 六识尽在初地。 初地已上。 便无六识。 云何而得见闻觉知。 释曰。 虽无事相六识。 犹有七识缘照无漏所得法身。 及彼真识缘起法身眼耳等识。 是故用之。 见闻觉知。 问曰。 若以缘照法身见闻觉知。 与前六识有何差别。 释曰。 前六是其事识。 分别事相。 心外取法。 缘照法身。 所见闻觉知外无法。 一切悉是自心所起。 如梦所见。 于自心相。 分别照知。 有此异也。 问曰。 真实缘起法身见闻觉知。 与彼七识缘照何别。 释言。 七识缘照法身者。 但于妄想缘起法中。 分别缘照。 又于真法分别缘照。 不能离缘。 真法身者。 远离妄想。 心净照明清净法界。 显自心原。 名为见闻。 非分别知。 第九明其修舍分齐。 先就事识辨修分齐。 次就妄识。 后就真识。 事识有二。 一者障相。 二者治相。 障相有二。 一执取相。 论中亦名执相应染。 此是根本取性无明。 二计名字相。 随众生名。 取立我人。 对治相者。 是意识中相应之慧。 治前二障。 名对治相。 成实论中。 说为空心。 计名字者。 小乘法中。 见道时断。 大乘法中。 十信时断。 执取相者。 小乘法中。 得无学时断之毕竟。 大乘法中。 种性时尽。 故彼大乘起信论言。 执相应染。 二乘解脱信地菩萨所断除也。 彼说种性为信地矣。 对治相者。 小乘法中。 入无余涅槃时灭。 大乘法中。 初地时尽(此一门竟)。 次就妄识以辨修舍。 妄识之中。 亦有二种。 一者障相。 二者治相。 障相有六。 如起信说。 一心不相应无明住持。 不相应者。 简异二乘。 二乘所断。 是无明数与心别体。 共心相应。 无明地者。 即指心体。 以为无明。 非是心外别立数法共心相应故。 马鸣言。 即心不觉常无别异。 不别与心同知同缘。 名不相应。 二依无明地。 起于业识不相应染。 爱著名染。 不相应义。 不异前释。 三依业识。 起于转识不相应染。 不相应义。 亦同前释。 四依转识。 起于现色不相应染。 言现色者。 犹是现识。 能现自心所起色故。 名现色染。 不相应者。 亦同前释。 五依现识。 起于智识心相应染。 言相应者。 心相转粗。 染与心别。 共心相应。 故云相应。 故论说言。 心与念异。 同知同缘。 故曰相应。 念是贪数。 六依智识。 起不摄识相应之染。 言不摄者。 犹是续识。 相应同前。 马鸣论中。 摄此六种。 以为二障。 前之一种。 名为智碍。 犹是智障。 后之五种。 名烦恼碍。 犹是烦恼障。 障相如是。 对治相者。 犹是七识缘照之解。 治前六种故名治相。 次辨断处。 如彼大乘起信论说。 前六障中。 第六不断相应染者。 始从信地渐学断除。 净心地时断之毕竟。 第五智识相应染者。 从具戒地渐次断除。 乃至无相方便地时。 断之毕竟。 具戒地者。 谓第二地。 无相方便。 是第七地。 第四现色不相应染。 色自在地。 断之毕竟。 色自在者。 是第八地。 能净佛土。 名色自在。 第三转识不相应染。 心自在地。 断之毕竟。 心自在者。 是第九地。 善知物心名心自在。 第二业识不相应染。 菩萨地尽。 断之毕竟。 入如来地。 第一根本无明住地。 马鸣论言。 地前学断。 初地分除。 佛地穷尽。 故胜鬘云。 无明住地。 佛菩提智之所断也。 障之分齐。 断之如是。 对治相者。 初地渐舍。 至佛乃尽。 若复通论。 种性已上。 亦分断除(此二门竟)。 次就真识明修分齐。 真识之中。 约缘有三。 一者染相。 与彼烦恼闇惑相应。 二杂染相。 真心与彼缘治相应。 三者净相。 离妄始显。 若论染相。 种性已上。 渐次息除。 至佛乃穷。 若复通论。 十信已上。 亦有舍义。 第二杂相。 初地渐舍。 至佛乃尽。 若复通论。 种性已上。 亦有舍义。 故地持云。 种性菩萨。 六入殊胜无始法尔。 第三净相。 八地渐舍。 至佛乃穷。 故八地中。 观法无生无灭无出。 知一切法毕竟平等。 无有染相亦无净相。 若复通论。 初地已上。 亦舍净相。 故大品中宣说。 初地得无生忍。 证法本如。 不见先染后息为净。 无取无舍。 如如平等。 修舍如是。 第十门中。 对治邪执。 显示正义。 先就事识。 对治邪执。 次就妄识。 后就真识。 就事识中。 邪执有八。 一执定一。 有人宣说。 六识之心。 随根虽别。 体性是一。 往来彼此。 如一猿猴六窗俱现非有六猴。 心识如是。 六根中现。 非有六心。 对此邪执。 说心非一。 识无别体。 缘知为义。 六识之心所依根异所缘亦异。 云何定一。 若定是一。 常了一尘无有转异。 又复心法。 无往来义。 随有知处。 即彼处生。 不得说言一而往来。 又彼所引。 猿猴为喻。 证心一者。 是义不然。 凡夫愚人。 谓猴定一六窗中现。 然实猿猴念念生灭。 此窗现者。 不至彼窗心识如是。 依眼生者。 不至余根。 如是一切皆尔二执定异有人宣说。 六识之心体性定异。 对此邪执。 说心不别于事分齐。 相续一虑。 非全别体。 如一猿游泆六窗非有六猴。 若言六识各别有体。 别体之法。 不相干预。 眼识还应从眼识生。 乃至意识。 还从意生。 不得相起。 现见五识从意识生。 意识从于五识而生。 明非别体。 又若六识各别有体。 有体之法。 不相妨碍。 不相妨故。 六识之心。 常应并有。 若常并有。 常应并用。 不常并故。 明非别体三执定常有人闻说三世之中业果不断。 谓心定常。 生死往来常是一识用虽兴废。 心体不变。 对治此执。 说识无常人中心异天中亦异。 六道之心。 各各别异。 云何是常。 又如经说。 苦相应异。 乐相应异。 不苦不乐相应亦异。 如是一切。 各各别异。 云何是常。 但诸凡夫。 不知心相。 妄谓是常。 犹如小儿见旋火轮谓不断绝。 若心常者。 善应常善。 恶应恒恶。 无有变异。 以变异故。 定知无常。 四执定断。 有人闻说心识无常。 便谓定断。 对治此执。 说心不断。 现世造业。 后必得果。 云何定断。 譬如乳酪转变虽异。 置毒乳中酪则杀人。 心亦如是。 造恶于中。 必受苦报。 明非是断。 五执定有。 如毗昙说。 十八界等。 各住己性。 是有不空。 设言空者。 但空阴上横计我人。 不空法体。 法不空故。 心识定有。 对此邪执。 说识是空。 空相云何。 识者正以别知为义。 如一念识。 则具四相。 初生次住终异后灭。 于此四中。 何者是知为初相知。 为中为后。 若初相知。 余应不知。 余若不知。 则不名识。 若余相知。 初应不知。 初若不知。 初不名识。 若言四相各别是知。 便是四念各别知法。 何关一念具足四相。 若言四相别非是知。 和合之中方有知者。 非知共合。 云何有知。 如百盲聚。 岂有所见。 又复四相都无合理。 云何无合理。 生相现时。 余相未有。 与谁共合。 乃至第四灭现之时。 余相已谢。 复与谁合进退推求。 都无合义。 云何说言和合有知。 知义既然。 焉有定识。 是故经中说。 色乃至受想行识一切皆空。 六执定无。 有人闻说五阴空寂。 便谓世谛因缘亦无。 对治此执。 说识非无。 若无心识。 云何而得见闻觉知。 现见六识。 各具作用。 明知不无。 又若无识。 则无善恶。 若无善恶。 亦无苦乐。 则入邪见断善根中。 不宜受之经言。 空者就真为论。 于世谛中。 不无心识。 七执心识独立无数。 如我实说。 对治此执。 说有同时心心数法。 故涅槃云诸弟子不解我意。 唱言。 佛说定无心数。 又涅槃说。 十大地中心数之定。 明非无数。 又龙树云。 譬如池水珠在则清象入便浊。 水喻心王。 珠象喻数。 于彼喻中。 不可说言水珠象一。 心法如是。 宁无别数。 八执心外定有别数。 如毗昙说。 对治此执。 明非定别。 故涅槃云。 我诸弟子。 不解我意。 唱言。 佛说定有心数。 若使心外定有别数。 无预心事。 无心之时。 何不别起。 又若心外定有别数。 识从意生诸数亦应别有所依。 若别有依。 是义不然。 云何不然。 于彼宗中说。 三性心相应各异。 如欲界地。 善心起时。 二十二数相应共生。 不善起时二十二数相应共生。 无记时。 有十二数相应共生。 从无记心起善之时。 十二同数。 可有所依。 自余别数除意何依。 若无依生是则心法无次第缘。 经论不许。 若无别依。 依意生者。 与识同依。 明非心外道理。 云何即彼心体同时。 具有受想行等诸义差别。 不同成实前后建立。 就一心体。 随义别分。 不同毗昙异体建立。 两义兼通。 故非诤论(此一门竟)。 次就妄识对治邪执。 邪执有六。 一执定无。 有人闻说但有六识无第七情。 便言一向无第七识。 对治此执。 说有七识。 如楞伽中说八识义。 胜鬘亦云。 七法不住。 若无妄识。 说何为八。 说何为七。 又六识外无妄识者。 声闻缘觉入涅槃时。 事识都灭。 即应是佛。 无别明妄识心故。 入涅槃时。 虽灭事识。 痴妄犹在。 所有痴妄识。 何得言无。 经中所言无七情者。 事识之中。 无第七情。 非无妄识。 二执定有。 有人闻说有第七识。 便谓七识别有体性。 对此邪执。 明妄无体。 当知如来就心法中。 分取虚妄分别之义。 为第七识。 何得于中别立体性。 如似世人见绳为蛇。 绳是实事。 喻彼真识。 蛇是妄情喻彼妄识。 蛇依绳有。 蛇无别体。 妄依真立。 云何有体。 迷梦等喻。 类亦同然。 又经中说。 若无真识七法不住。 若自有体云何不住。 又若妄识自有体性。 便是实有。 何得言妄。 三执事识以为妄识。 有人闻说真识名心。 妄识名意。 事名意识。 便言。 小乘七心界中意根界者。 是第七识。 对治此执。 宣说妄识不同事识。 七心界中意根界者。 即是六识。 生从义边说为意根。 更无别法。 妄识与彼分齐条异。 云何言一。 异相如何。 如马鸣说。 妄识有六。 始从无明乃至相续。 广如上辨。 事识有四。 从执取相乃至第四业系苦相。 亦如上辨。 分齐各异。 何得说言意根界者是第七识。 又楞伽云。 第七妄识。 唯佛如来住地菩萨所能觉知。 余皆不觉。 云何说言意根界者是第七识。 又若妄识是七心界。 声闻缘觉。 入涅槃时。 灭七心界。 妄识应灭。 若灭妄识。 即应是佛。 入涅槃时。 灭七心界。 妄识犹在。 未得同佛。 明知全别。 问曰。 妄识若非意根。 何故楞伽马鸣论说为意乎。 释言。 彼乃借名显示。 非即意根。 如楞伽中说第七识以之为心。 马鸣论中宣说真识。 以之为心。 岂可名同便是一物。 心名虽同。 真妄两别。 意名虽一。 何妨差别。 四执粗为细。 有人宣说。 眼见色时。 不知色空。 即是七识迷惑之心。 余亦如是。 若解色空。 即是七识明解之心。 余亦如是。 对治此执。 须显其异。 言见色时不知空者。 是六识中取性无明非第七识。 此之取性。 犹是向前事识之中初执取相。 问曰。 若此是六识中无明心者。 与七识中无明何别。 此如上辨。 以于心外事相法中。 执性迷空故非妄识。 又于心外事相法中。 解知无性。 是事识中分别之解。 非七识知。 五执不灭。 有人宣说。 七识之心。 未见理时。 生灭无常。 见理即常究竟不灭。 对治此执。 说妄终灭。 七识妄心体。 唯痴闇相。 唯分别。 得圣会如。 舍其分别。 见实明照。 尽其痴闇。 更有何在而言不灭。 道理如是。 须以文证。 如楞伽说。 灭七种识。 名出佛身血。 云何不灭。 又彼经言。 妄想尔涅槃识。 此灭我涅槃。 明知妄灭。 又唯识。 诸佛如来所行之处。 唯有藏识更无余识。 云何不灭。 又大智论解释如义。 彼云。 实相如水性冷。 观智如大水随火热。 若火灭已。 水冷如本。 故名为如。 如是实相。 随观转变。 是观灭已。 实相如本。 故名为如。 明知妄解终竟灭尽。 若观不灭。 水冷之时。 火应不灭。 有人说言。 经中说灭。 但灭智中无明闇障。 不灭智体。 是义不然。 宝性论中。 自有诚文。 不但灭闇。 亦灭智解。 故彼论中说。 有四障不得如来净我乐常。 一者缘相。 谓无明地障佛真净。 断离彼。 故得佛真净。 二者因相。 谓无漏业障佛真我。 断除彼。 故得佛真我。 三者生相。 谓意生身障佛真乐。 断除彼。 故得佛真乐。 四者坏相。 谓变易死障佛真常。 断除彼。 故得佛真常。 无明等外。 别说无漏。 以之为障。 别说断除。 云何而言不灭无漏。 人言。 智体不灭尽者。 不灭之体。 即是真心。 非第七识。 问曰。 若使七识灭者。 谁得菩提。 谁证涅槃。 释言。 心相虽灭尽。 心性犹在。 心性在者。 即是真识。 是故就之说得证。 六执定灭。 有人闻说妄心终灭。 便言定灭无熏习义。 何故如是。 于真识中。 具过恒沙净法满足。 更无所少。 何用妄熏。 对治此执。 说妄有熏。 如起信论说妄熏真。 云何不熏。 若言真中净法满足不假熏者。 法佛之性本有。 法体可言满足。 报佛之性。 本来但有可生之义。 未有法体。 如子无树。 何得称满。 报佛本无。 假修方有。 何为不熏。 熏力在真。 故非定灭。 问曰。 真妄其性各别。 云何相熏。 此如上辨。 一切所修。 真妄共起。 摄修从妄。 悉是妄为。 摄修从真。 皆是真作。 真虽能作。 作必随妄。 妄虽能为。 为必依真。 由真妄作。 名真熏妄。 由妄真作。 名妄熏真。 妄识之中。 对治如是(此二门竟)。 次就真识对治邪执。 依如论中。 邪执有二。 一者凡夫人着我执。 二者二乘法着我执。 问曰。 凡夫亦着诸法。 何故偏名人着我执。 释言。 细分亦着诸法。 今对二乘。 凡夫着我。 及着我所。 通名人执。 诸法皆是我所摄故。 就凡执中。 随义具论。 略有二种。 一者执有。 二者执无。 执有之中。 别有四种。 一执实同神。 有人闻说藏识是我。 谓同外道所取神我。 对治此执说。 如来藏非我。 非众生非命非人。 二执真中具足真染。 如马鸣言。 有人闻说生死二法是如来藏。 便谓真中具有生死。 对治此执说。 如来藏自性清净。 从本已来。 唯有清净洹沙佛法。 无有染污。 若言真中实有生死。 而使证会永离生死。 无有是处。 若言有修缘起作用随世法门。 非无此义。 三执有净相。 如马鸣言。 有人闻说如来藏中备有一切诸功德法不增不减。 即谓真中有色心等。 自相差别。 对治此执说。 如来藏虽具诸法。 依真如说无彼此相。 无自他相。 乃至亦无离自他相。 翻对染故。 说彼真中具一切法。 又彼真中恒沙等法。 同体缘集。 无有差别。 不得别取差别之相。 四执始终。 如马鸣说。 有人闻说依如来藏始起生死。 又复闻说如来之藏起生死故。 虽得涅槃还起生死。 起生死故涅槃有终。 对治此执说。 如来藏无始无终。 以无始故。 依起生死生死无始。 是以论言。 若有宣说三界之外更有众生初始起者。 是外道说。 非正佛法。 以无终故。 依成涅槃。 涅槃无终。 有执如是。 言执无者。 有人宣说。 诸法空义以为真识。 对治此执。 说真不空。 于此识中。 具过恒沙一切佛法。 云何名空。 故胜鬘中说。 为不空如来藏矣。 涅槃亦云。 有如来藏。 虽不可见。 破烦恼已。 定必得之。 彼文复言。 若有人说无我空寂为如来藏。 当知。 是人久在生死。 长受诸苦。 不得解脱。 而楞伽中。 言依无我说如来藏者。 于此藏中。 无妄所计。 故名为空。 非无真法。 故唯识论言。 为破外道着我我所故。 说色等一切法空。 非离言说如实境空。 如实境者。 诸佛如来所行之处。 唯有藏识。 更无余识。 对治凡夫邪执如是。 次明对治二乘妄执。 于中有二。 一者执有。 二乘之人。 未得法空。 见有生死涅槃之相。 以此见故。 深畏生死。 趣求涅槃。 迷覆真如。 对治此执。 说如实空离一切相。 生死本寂涅槃亦如。 二执定无。 二乘之人。 分见生空。 利根之者。 小见法空。 便取此空。 以为究竟。 覆障真实。 对治此执。 说实不空具过恒沙一切佛法。 八识如是。 大乘义章卷第三(之下)大正新修大藏经第44册No. 1851大乘义章大乘义章卷第四远法师撰义法聚中此卷五门(十七因义十一空义十二因缘义十八空义二十二根义)。 十因义七门分别(列名解相一十因生法二对二因分别三对六因分别四对缘分别五对果分别六对人辨异七)第一门中先列十名。 后辨其相。 十因义。 出地持论。 能生曰因。 因义不同。 一门说十。 十名是何。 一随说因。 二以有因。 三种殖因。 四者生因。 五者摄因。 六者长因。 七自种因。 八共事因。 九相违因。 十不相违因。 名字如是。 随说因者。 是名不足。 若具应言随名随想随说因也。 其义云何。 废名息想。 去其言说。 以求诸法。 诸法体同。 犹如幻化。 因缘虚集。 非有非无。 无一定相可以自别。 赖名藉想。 假于言说。 设施彼法。 法随名等方有种种事相差别。 事相所随名相言说。 是则法因。 名随说因。 故论说言。 彼一切法名名已。 想想已。 说此诸法名想言说。 名随说因。 此因最宽。 诸法差别。 皆由名故。 以有因者。 诸法相望。 迭相由藉。 以有此故。 得有彼法。 名以有因。 于中有二。 一相顺以有。 如论中说。 以有手故。 有所作等。 二相违以有。 如论中说。 以有饥渴。 求饮食等。 此因宽长。 所生之果。 亦宽亦长。 遍一切处。 无不有故。 种植因者。 如彼世间种植之事。 人功水土种子和合。 名为种植。 以此种植与彼芽茎乃至果实以为因故。 名种植因。 此因亦宽。 时分最促。 所生极长。 以此因中具摄种子人功水土故。 名为宽。 但取一运和合之时。 说为种植。 故摄为促。 所生之果。 始从芽茎乃至成就。 故名为长。 言生因者。 直取种子。 亲能生芽。 故名生因。 是因狭促。 所生亦促。 以此生因局在种子。 不通水土。 故名为狭。 芽生已前。 说为生因。 不通于后。 故称为促。 所生之果。 局在于芽。 所以不长。 斯乃且就外事为言。 若据染法。 至果长通后。 当辨之。 言摄因者。 水土润泽。 摄生于芽故名摄因。 是因狭促。 所生亦促。 偏取水土。 不收种子。 故名为狭。 局在芽前。 不通于后。 故名为促。 所生之果。 局在于芽。 故说为短。 言长因者。 芽茎已后。 次第增长。 是名长因。 是因狭长。 所生亦长。 以是因中不摄水土故。 名为狭。 从芽已后。 乃至成熟。 皆是长因。 故名为长。 若就内法。 因增向果。 亦有长义。 所生之果。 亦统始终。 故名为长。 自种因者。 还就种子。 望后芽茎乃至成熟同类相起。 简别异类。 故名自种。 如麦生麦谷生谷芽。 是因狭促。 与生因同。 所生是长。 从芽至熟。 皆是自种所生果。 故共事因者。 如论释言。 从以有因乃至自种。 名共事因。 此等和合。 共成世间因种事。 故名为共事。 前随说因。 以何义故不名共事。 以彼言说但可别法。 不能生长故非共事。 是因宽长。 无不在故。 果无别体。 不可论之。 相违因者。 有为之法。 有成有坏。 相违之法。 违害前事。 令其灭坏障碍于生。 名相违因。 如彼论说。 相违有六。 此中唯取生相违法。 为相违因。 不相违者。 相顺之法。 助成前事。 名不相违。 何者是乎。 若别论之。 牙生已后。 所依水土。 是不相违。 通以论之。 种殖已后。 所依水土。 皆名不违。 此之十因。 统通诸法。 今且就彼因种之事。 以显其相。 第二明其十因生法。 如论中说。 十因具生染净无记一切诸法。 先明无记。 就无记中。 有内有外。 外谓非情。 内谓众生。 外中十因。 释不异前。 内中有四。 一是报生。 二是威仪。 三是工巧。 四是变化。 报生一门。 从染因起。 摄属染法。 余之三种。 论中不说。 今宜辨之。 能变化心。 经论之中。 或说为善。 或名无记。 今此且就无记。 以说因相。 如何名想。 言说辨宣威仪工巧变化。 名随说因。 以有所须及有所为。 起此三事。 名以有因。 方便之心。 对缘初起。 能生于后。 名种殖因。 初心方便。 能生于后。 名为生因。 外缘生摄因。 次第渐增。 名为长因。 当分相起。 名自种因。 从以有因乃至自种。 名共事因。 与此相违。 名相违因。 顺起不乖。 名不相违因。 无记如是(此一门竟)。 染法因者。 如论中说。 十二因缘。 随言分异。 名随说因。 以有因者。 释有三义。 一者通就十二因缘。 相望以释。 以有前支。 后支得生。 名以有因。 二就因果相对分别。 以有过因。 现果得生。 以有今因。 来报得起。 名以有因。 三就受生强者。 以说三有受生。 皆由于爱。 故论说言。 唯爱能令诸有相续。 以有爱故。 诸有支生。 名以有因。 论依后释。 故论言。 顾念味着。 诸有支生。 名为以有。 味犹爱也。 种殖因者。 释有两义。 一业烦恼相对分别。 业为正种。 烦恼缘助。 是二和合。 名种殖因。 二就内外相对分别。 结业为种。 恶友邪法六尘境界。 以之为缘。 因缘和合。 能生于后。 名为种殖。 论依后释故。 论说言。 无明等法现法种子。 生余生死。 名种殖因。 言摄因者。 训释有二。 一业烦恼相对分别。 业为正种。 烦恼缘助。 烦恼之缘。 润彼业种。 摄生后果。 名为摄因。 二就内外相对分别。 业与烦恼。 合为正种。 恶友邪法六尘境界。 以之为缘。 摄无明行。 令生后果。 名为摄因。 论依后释故。 论说言。 于现在世。 不近善友。 不闻正法。 习不正思。 无明等生。 名为摄因。 恶友邪法。 如似水土。 习近听受。 不正思惟。 如似人功。 由是力故。 令无明行生后果报。 是故名为无明等。 生此生。 皆由恶友邪法不正思惟。 是故名彼以为摄因。 言生因果者。 训释有二。 一业烦恼相对分别。 业为正因。 烦恼为缘。 业之正因能生后果。 故名生因。 二者内外相对分别。 烦恼与业同为正因。 恶友邪法。 以之为缘。 因能生果。 故名生因。 论依后释言长因者。 无明行等。 渐渐增长。 至未来世生死果报。 是名长因。 故论说言。 无明至后有。 增进相求。 至余生死。 名为长因。 准前世间种殖之事。 应从生后增向老死以为长因。 但今论家。 因增向果。 亦名为长。 何故如是。 后据内心。 心有渐习趣果之义。 增长义显故说为长。 彼前外种非是心法。 无有渐习向果之义。 增长不显。 故不名长。 若互相从。 皆得无伤。 自种因者。 六道种子。 当分生果名自种因。 故论说言。 各各种子无明等生名为自种。 六道因别故云各各。 彼彼因中。 皆悉从于无明行等。 生后果报。 是故说为无明等生。 共事因者。 始从以有乃至自种。 共成一种因缘之事。 故云共事。 随说因者。 但能别法。 不能生长故不说共。 相违因者。 无漏道品。 能违染法。 名相违因。 不相违者。 犹是向前以有等事相对故来。 染因如是(此二门竟)。 次辨净因。 如论中说。 始从种性乃至涅槃。 随说故别名随说因。 以有生死。 乐求净法。 名以有因。 种殖因者。 种性地中所成善法。 如似种子。 善友正说。 如似水土。 解行之初。 依先种子。 对缘始习。 能生于后。 名种殖因。 近善知识。 听受正法。 堪能摄起出世道品。 名为摄因。 地前所修。 能生出世无漏道品。 以为生因。 言长因者。 若类世间种殖之事。 初地已上。 运运增长。 趣顺菩提。 名为长因。 若类染法。 种性已去。 乃至佛果渐次增长。 皆名长因。 三乘种子。 当分生果。 名自种因。 从以有因乃至自种。 名共事因。 共成一种修道事。 故染法违净名相违因。 净缘顺净名不相违。 故论说言。 染法相违。 是净法因。 净法相违。 是染法因。 生法如是。 第三约对二因分别。 言二因者。 如地持说。 一是生因。 二方便因。 亲而起体名为生因。 疏而助发名方便因。 二因如是。 今对十因辨明其相。 如论中说。 种子于芽。 是名生因。 余名方便。 然此非谓唯取十中第四生因以为生因。 于十因中。 但使种子能生芽。 义皆属生因。 余名方便。 总相虽然。 别犹难解。 今宜辨之。 就外无记。 十因之中生因一种。 唯是生因。 随说因摄因长因相违因不相违因。 此之五因。 唯是方便。 随说因者。 以言别法不生法故。 非是生因。 摄据外缘故非生因。 如地持说。 芽茎已后。 方名为长。 故非生因。 若就心法。 不同此释。 相违因者。 但能灭法。 与彼灭法以为方便。 不能生法。 故非生因。 不相违者。 与摄因同。 故非生因。 自余四因。 义有两兼。 以有因中。 通其缘正。 以有种子。 令芽得生。 是其生因。 以有水土。 令芽得生。 是方便因。 种殖因中。 亦通缘正。 种子于芽。 是其正因。 水土于芽。 是方便因。 自种因中。 种子于芽。 以说自种。 判属生因。 种子望彼茎叶等事。 以为自种判属方便。 非亲生故。 共事因中。 亦其二因。 生及方便。 相同以有乃至自种。 总摄彼等。 为共事因(此一门竟)。 今次就彼内无记因。 摄以为二。 生因一种。 唯是生因。 自分生故。 随说因摄因相违因不相违因。 此之四种。 是方便因。 以有因中。 具有二因。 以有最初起无记心。 能生于后。 判属生因。 以有外境。 能生于心。 是方便因。 种殖之中。 亦具二因。 相同以有。 长因之中。 具摄二因。 最初种子次第增长。 生初威仪工巧变化。 是其生因。 余名方便。 自种因中。 亦具二因。 以方便心。 望初威仪工巧变化。 以说自种。 如是自种。 即是生因。 望后威仪工巧变化。 以说自种。 是方便因。 非亲生故。 共事因中。 亦具二因。 同前以有乃至自种。 总摄彼等。 为共事故(此二门竟)。 次摄染因。 以之为二。 十因之中。 生因自种。 此之二因。 唯是生因。 问曰。 向前无记法中自种因者。 亦是生因。 亦方便因。 今此何故唯既生因。 释言。 有以。 无记法中。 种子望芽。 亦是自种。 望余茎等。 唯是自种。 而非生因。 故兼两义。 今此染中结业。 望生乃至老死。 皆是自种悉是生因。 是故自种唯是生因。 何故如是。 染法力强。 一因堪能亲生多果。 故望生死俱是生因。 无记力弱。 一种不能亲生多果。 故望唯茎等。 不名生因。 若使染中通望老死为生因者。 何故论言种子于芽是名生因。 彼乃且就无记言耳。 随说摄因违不违因。 此之四种。 唯是方便。 义同前释。 余之四因。 义有两兼。 于四因中。 正因生果。 齐是生因。 缘因起报。 悉是方便。 如以有中。 以有结业。 生于后果。 判属生因。 以有外缘。 起于后报。 判属方便。 种植因中。 云何具二。 种植因者。 内外和合。 方名种殖。 就种植中。 分取结业生于后果。 判属生因。 外缘生果。 判属方便。 长因之中。 云何具二。 如论中说。 从无明行乃至老死。 渐次增长。 是名长因。 就此生果增长之中。 因增至果。 判属生因。 因因自增果。 果自长判属方便。 问曰。 何故因增至果得非生因。 因因自增果。 果自长说为方便。 释言。 有以。 从因生果。 因果位别。 因灭果兴生相显现。 故说生因。 因还望因。 果还望果。 无如是义。 故不名生。 但名方便。 若通说生。 理亦无伤。 共事因中。 云何具二。 若更分别。 不异以有乃至自种。 总说彼等。 为共事故。 染法如是(此三门竟)。 次摄净因。 以之为二。 十因之中生因一种。 唯是生因。 随说摄因违不违因。 唯是方便。 随说摄因及不相违。 成之方便。 相违因者。 退之方便。 自余五因。 义有两兼。 以有因中。 通其内外。 以有最初道品种子。 生后道品。 判属生因。 以有外缘。 能生出道。 判属方便。 种殖亦尔。 内外和合。 名为种殖。 于中分取道品种子能生于后。 判为生因。 分取外缘能生于后。 说为方便。 长因之中。 从道向道。 渐次增长。 是其生因。 增长向灭。 是方便因。 问曰。 何故染法之中。 从因向果名为生因。 净法向果乃名方便。 释言。 有以。 染法之果所谓生死。 生死有为。 可生法故。 长因向彼。 是其生因。 净法之果。 所谓涅槃。 涅槃无为。 非可生法。 是故长因增长。 向彼但名方便。 问曰。 向前染法之因。 因因相起但名方便。 何故净中道。 道增长说为生因。 释言。 染粗从因向果。 生相显现。 故名生因良以对彼粗显生故。 因因相起。 生相不显。 不名生因。 净法是细道增向灭。 一向非生。 良以对彼非生法故。 说道相起以为生因。 自种因中以道望道宣说自种。 是其生因。 以道望灭。 宣说自种。 是方便因。 共事因中。 亦具二因。 若更分别。 不异以有乃至自种。 总摄彼六为共事故二因如是。 第四门中约对六因。 具相收摄六因之义。 如阿毗昙大智论中亦具分别。 六名是何。 一所作因。 谓法起时。 诸法彼不障。 名所作因。 大智论中。 名无障因。 二共有因。 诸法起时。 共有之法。 生住灭等共相助成。 名共有因。 三自分因。 一切诸法。 同类相生。 名自分因。 大智论中。 名自种因。 四者遍因。 十一遍使增长一切染污之法。 名之遍因。 何者十一。 苦下五见疑及无明。 以为七。 集下二见邪见见取疑及无明。 即以为四。 通前十一。 五相应因。 诸心心法相应造境。 名相应因。 前共有因。 相依体立。 此相应因。 相依有用。 六者报因。 诸业烦恼。 得苦乐报名为报因。 此义广释如六因章。 今对十因。 共相取摄。 于中先对外无记因。 摄之为六。 就此十中。 除相违因余九是其三因所摄。 就余九中。 随说摄因及不相违。 此之三种是所作因。 生因长因及自种因。 此之三种是自分因。 同类之法。 自相起故。 以有因中。 具有三因。 一所作因。 以有水土。 牙茎等生。 名以有中所作因也。 二共有因。 谓外色中生等四相。 与彼外色。 相扶体立。 名共有因。 三自分因。 以有前色生后色故。 名自分因。 种殖因中。 具有二因。 谓自分因及所作因。 种子与彼水土。 和合名为种殖。 种望牙等。 是自分因。 水土润泽。 望彼牙等名所作因。 共事因者。 具有三种。 谓所作因自分因共有因。 若更分别。 不异以有乃至自种。 总摄彼六为共事故(此一门竟)。 次就内法无记十因。 具相收摄。 除相违因。 自余九因。 四因所摄。 谓所作因共有因自分因相应因。 相状如何。 随说摄因不相违因。 此之三种是所作因。 生因一种。 是自分因。 以有因中。 具有四因。 以有六根及外境界。 起无记心。 是所作因。 以有同时诸心法等。 互相助成。 是共有因。 以前起后。 是自分因。 诸心心法。 相应造缘。 是相应因。 种殖因中。 具摄二因。 就种殖中分取。 种子能生于后。 是自分因。 分取六根及外境界。 是所作因。 长因之中。 亦具二因。 同类相起。 是自分因。 心心相次是所作因。 自种亦尔。 共事因中。 具有四因。 同前以有乃至自种。 总摄彼六为共事故。 相违因者。 望坏彼法为所作因。 非报法故无其报因。 非染法故无其遍因(此三门竟)。 次对染因明相收摄。 还除相违。 余九是其六因所摄。 随说摄因及不相违。 此之三种是所作因。 生因自种。 是其报因。 以有因中。 具有六因。 以有根尘。 生业烦恼。 名所作因。 心心法等。 相扶体立。 名共有因。 业烦恼苦同类相起。 以前生后。 名自分因。 以有遍使增长一切染污之法。 即是遍因。 有同时心心数法。 相应造缘。 名相应因。 以业烦恼生彼当果。 即是报因。 种殖因中。 具摄二因。 所谓报因及所作因。 谓业烦恼。 对缘现起能生后果。 名为种殖。 是种殖中业与烦恼。 生于当果。 即是报因。 外缘生果。 是所作因。 长因之中。 具有三因。 烦恼业苦当分增长。 是自分因。 烦恼增长。 起身口业。 是所作因。 作业烦恼。 增长生苦。 是其报因。 共事因者。 具摄六因。 若更分别。 不异以有乃至自种。 总摄彼等为共事故(此三门竟)。 次对净因明相收摄。 还除相违。 余九是其四因所摄。 随说摄因及不相违。 是所作因。 以有因中。 具摄四因。 谓所作因自分因共有因及相应因。 依于善友正说法等。 增长道品。 是所作因。 道品法中。 以前生后。 同类相起。 是自分因。 同时具有定道无作。 是共有因。 无漏心法相应造缘。 是相应因。 种殖因中。 具有二因。 谓所作因及自分因。 种殖之中。 最初道品。 对缘现起。 名为种殖。 是种殖中。 最初道品。 同类生后。 是自分因。 异类相起。 是所作因。 善友等缘。 能生于后。 亦是所作。 生因不定。 小乘法中。 净法种子。 必是有漏。 以此种子生于出世无漏之道。 异类相起是所作因。 大乘法中。 净法种子。 必是无漏。 以此种子生于出道。 同类相起。 是自分因。 就长因中。 若有漏道。 若无漏道。 当分增长。 是自分因。 若从有漏增向无漏从道向灭。 是所作因。 自种因中。 小乘种子。 望于出道及望涅槃。 以说自种。 异类相望。 是所作因。 大乘种子。 望于出道。 以说自种。 同类相望。 是自分因。 望于涅槃以说自种。 是所作因。 共事因中。 备摄四因。 谓所作因自分共有及相应因。 若具分别。 不异以有乃至自种总摄彼等。 为共事故。 非染法故。 无其遍因。 非报法故。 无其报因。 第五约对四缘分别。 如地持说。 何者四缘。 一者因缘。 二次第缘。 三者缘缘。 四增上缘。 六因之中。 相应共有自分遍因及与报因。 此之五种。 是其因缘。 所作因中。 分作三缘。 就所作中。 六尘生心。 是其缘缘。 心法次第。 藉前生后。 是次第缘。 自余一切万法不障。 是增上缘。 此义广释。 如四缘章。 今对十因共相收摄。 于中先摄外无记因。 以为四缘。 就十因中。 除相违因。 余之九因。 二缘所摄。 所谓因缘及增上缘。 九中三因。 一向是其增上缘摄。 谓随说摄因不相违因。 三因一向因缘所摄。 所谓生因长因及自种因。 以六因中自分摄故。 自余三因。 二缘所摄所谓以有因种植因共事因可八见以有因中。 以有水土。 令芽得生。 是增上缘。 以有种子。 令芽生者。 是其因缘。 自分摄故。 种殖因中。 分取种子。 望彼芽生。 是其因缘。 自分摄故。 分取水土能生于芽。 是增上缘。 共事因中。 亦具二缘。 同前以有乃至自种。 总摄彼等。 为共事故。 相违因者。 望坏彼法为增上缘(此一门竟)。 次说内法无记十因。 以为四缘。 就此十中。 除相违因。 余之九因。 四缘所摄。 随说因者。 是增上缘。 以有因中。 具摄四缘。 就中分取相应共有及自分因。 以为因缘。 六根生心。 是增上缘。 六尘生心。 是其缘缘。 心法次第。 以前生后。 是次第缘。 种植因中。 具摄四缘。 分取种子能生于后。 是其因缘。 自分摄故。 六根生心。 是增上缘。 外缘生心。 是其缘缘。 从初种殖次生后心。 是次第缘。 生长自种。 具摄二缘。 同类相起。 是其因缘。 次第相起。 是次第缘。 摄因不违。 各具二缘。 所谓缘缘及增上缘。 六根生心。 是增上缘。 六尘生心。 是其缘缘。 共事因者。 具摄四缘。 同前以有乃至自种。 总摄彼等。 为共事故。 相违因者。 望坏彼法。 为增上缘(此二门竟)。 次摄染因以为四缘。 就染因中。 还除相违。 摄余九因。 以入四缘。 随说因者。 是增上缘。 以有因者。 四缘所摄。 以有结业。 能生后果。 是其因缘。 以有前心。 生于后心。 是次第缘。 以有六尘。 生于六识。 是其缘缘。 以有六根。 生于六识。 是增上缘。 以有恶友倒说法等。 增长结业。 生于后果。 亦是增上。 种殖因者。 四缘所摄。 结业生果。 是其因缘。 心心相起。 是次第缘。 习近恶友。 是增上缘。 听受邪法。 是其缘缘。 生因自种。 二缘所摄。 报因生果。 是其因缘。 心心相起。 是次第缘。 摄因及与不相违因。 二缘所摄。 习近恶友。 是增上缘。 听受邪法。 是缘缘。 长因之中。 具有三缘。 所谓因缘次第增上。 从无明行。 增长生果。 是其因缘。 报因摄故。 从因生因。 从果生果。 亦是因缘。 自分摄故。 从于无明乃至生死。 心心相起。 是次第缘。 从于烦恼生于善业。 是增上缘。 共事因中。 具摄四缘。 若更分别。 不异以有乃至自种。 总摄彼等。 为共事故。 相违因者。 望坏彼法为增上缘(此三门竟)。 次摄净因。 以为四缘。 除相违因。 余之九因。 四缘所摄。 就此九中。 随说因者。 是增上缘。 以有因中。 具摄四缘。 以有前道。 生于后道。 是其因缘。 自分摄故。 以有同时心心数法。 亦是因缘。 相应摄故。 以前生后。 是次第缘。 以有道法。 缘之起道。 是其缘缘。 以有善友正说法等。 摄生从道。 是增上缘。 种殖因中。 具摄四缘。 就种殖中。 分取最初无漏道品。 能生于后。 是其因缘。 自分摄故。 境界生心。 是其缘缘。 六根生心。 是增上缘。 心心相起。 是次第缘。 生因长因及自种因。 三缘所摄。 同类相生。 是其因缘。 自分摄故。 异类起者。 是增上缘。 就此道中。 心心相起。 是次第缘。 摄因不相违因。 二缘所摄。 谓增上缘及与缘缘。 近友生道。 是增上缘。 缘法起道。 是其缘缘。 共事因者。 具摄四缘。 同上以有乃至自种。 总摄彼等。 为共事故。 相违因者。 望坏彼法。 为增上缘。 四缘如是。 问口论中摄彼十因。 以为生因及方便因。 摄彼二因。 以为二缘。 其生因者。 说为因缘。 方便因者。 是增上缘。 今云何言十因之中具摄四缘。 释言。 论家就无记因生外法者故为此判。 若就内法。 亦具四缘。 故彼论言。 次第缘缘缘是心法摄。 四缘如是。 第六门中。 对果分别。 若对十因。 还有十果。 云何十果。 如向因中。 随分所作。 即是十果相显可知。 又彼论中宣说五果。 一者依果。 二者报果。 三士夫果。 四增上果。 五解脱果。 言依果者。 如论中说。 习善增善。 习恶增恶。 如是一切同类相起。 是名依果。 言报果者。 有漏之业。 所生苦乐。 是名报果。 士夫果者。 杂心之中。 名功用果。 士夫是人。 士夫所作。 一切诸事。 各有成辨。 名士夫果。 二十二根。 名为增上。 各有果生。 名增上果。 斯乃且就内法为言。 外法之中。 增上缘起。 当知。 亦名增上果也。 无漏道品。 得解脱证。 名解脱果。 世俗断结。 非毕竟尽。 非解脱果。 五果如是。 今对此果。 明因所得。 于中先就外无记因。 以明得果。 就十因中。 除相违因。 余之九因。 能得三果。 所谓依果士夫果及增上果。 随说摄因不相违因。 此之三因。 得增上果。 以有种殖能得三果。 分取种子能生后者。 得其依果。 分取水土能生后者。 得增上果。 分取人功。 能成外事。 名士夫果。 生因长因及自种因。 能得依果。 同类之法。 迭相起故。 共事因者。 能生三果。 同彼以有乃至自种。 以接彼等为共事故。 相违因者。 望坏彼法为增上果。 然此无记。 非报因故。 无其报果。 若望业行。 说为依报。 如后染净二因中说。 非无漏故。 非解脱果(此一门竟)。 次就内法无记十因。 以明得果。 除相违因。 余之九因。 能得三果。 所谓依果士夫果增上果。 随说摄因不相违因。 得增上果。 以有因者。 能得三果。 以有六根及外境界。 起无记心。 是增上果。 以人能起。 是士夫果。 以前起后。 是其依果。 种殖因者。 能得三果。 相同以有。 生因长因及自种因。 能得依果。 同类起故。 共事因者。 亦得三果。 同前以有乃至自种。 相违因者。 望坏彼法。 为增上果。 然此无记非报因故。 无其报。 果非无漏故。 无解脱果(此二门竟)。 次对染因以明五果。 染因之中。 亦除相违。 余之九因。 能得四果。 除解脱果。 随说因者。 得增上果。 以有因者。 能生四果。 无明得行等。 以前起后。 得其依果。 以有结业。 能生后果故。 有报果。 以有众生。 造诸业行。 所作成辨。 名士夫果。 以有六根。 生六识等。 名增上果。 种殖因者。 能生三果分取结业能生后报。 故得报果。 分取外缘摄生后报。 名增上果。 由身造因。 受于来报。 是士夫果。 又近恶友起业烦恼。 终得来报。 即是恶友士夫果也。 然种殖因。 望于当果。 以说种殖。 异类相生故无依果。 生因自种。 能生报果。 摄因之中。 有其二果。 以彼外缘摄生后报。 是增上果。 就摄因中。 由近恶友。 摄起结业。 能生后报。 即是恶友士夫果也。 长因之中。 有其二果。 从因增长至于生果。 是其报果。 因因渐增。 果果自长。 如是长因。 能生依果。 共事因者。 能生四果。 不异以有乃至自种。 相违因者。 望坏彼法。 为增上果。 非无漏故。 无解脱果(此三门竟)。 次对净因以明五果。 就净因中。 除相违因。 余之九因。 能生五果。 随说因者。 得增上果。 以有因者。 能生五果。 以前起后。 能生依果。 信等诸根。 各有所生。 是增上果。 人能修起。 是士夫果。 能得涅槃。 是解脱果。 小乘法中。 等四心。 是小乘性。 性是有漏。 得色界报。 名为报果。 大乘法中。 缘照无漏。 得变易报。 名为报果。 种植因者。 亦得五果。 如以有说。 生因一种。 能得三果。 同类相起。 得其依果。 异类相起。 得增上果。 小乘种性。 得分段报。 大乘无漏。 得变易报。 是其报果。 摄因得二。 近友听法。 如是等缘。 得增上果。 由人修起。 得士夫果。 长因得四。 同类相起。 能得依果。 信等相起。 得增上果。 终得涅槃。 名解脱果。 起变易报。 名得报果。 自种因者。 亦得四果。 与长因同。 共事因者。 能得五果。 同前以有乃至自种。 总摄彼等。 为共事故。 相违因者。 望彼退道。 为增上果。 非报因故。 无其报果。 第七门中。 就人辨异。 人别有三。 一者凡夫。 二声闻缘觉。 三是菩萨。 人别既殊。 所知亦异。 凡夫于此但知其事。 不达余义。 二乘于此。 但知假名因缘而有无有定性。 不穷其实。 菩萨知此非有非无。 幻化缘起。 无有定相。 十因之义。 略辨如是。 十一空义十一空义。 出涅槃经。 所言空者。 显理之目。 理寂名空。 空随诠辨广略不定。 或总为一。 如大品说。 名为独空。 废诠谈理。 不分多门。 故名为独。 非法唯空说为独矣。 或分为二。 我空法空。 或分为三。 空无相愿。 或分为四。 四有两门。 一如维摩说。 谓空无相无作无起。 法无定性。 名之为空。 无因缘相。 名为无相。 无果可作。 名为无作。 故彼经言。 唯行无作。 而现受身。 因无所起。 名为无起。 故彼经言。 虽行无起。 而起善行。 二如大品说。 谓有法空无法空自法空他法空。 已如上释。 或说为五。 如无量寿经说。 空无相无愿无作无起。 是其五也。 空与无相。 义同前释。 无彼妄相愿求之心。 说为无愿。 无作无起。 亦如上释。 或分为七。 如大品说。 此如上释。 或分为九。 如杂心说。 或分十一。 如涅槃说。 或分十四。 如大品说。 或说十八。 如大品说。 或复说为二十二空。 或复说为二十五空。 如涅槃说。 广则无量。 今据一门。 且论十一。 所谓内空乃至大空。 此十一中前十相空。 精起法中破以明空。 后一真空。 真心体中性寂名空。 此云何知。 前之十空。 犹六地中十法平等。 地持名为妄想。 境界十法平等。 故知。 相空。 其大空者。 地经名为阿梨耶识观。 故知。 真空。 人复说言。 前十境空。 后一智空。 此亦有以。 于妄分齐。 心外有法。 破之显无。 故曰境空。 于真分齐。 心外无法。 一切诸法。 皆即心说。 就之辨空。 名为智空。 复前十中初之八空。 将无破有。 第九一空。 用有破无。 第十空空。 以非有无双破有无。 与地经中十平等同。 前八空中初之七空。 明无性空。 破去众生及法自性。 后一明其无相之空。 破遣众生及法之相。 前七空中初六。 破遣众生之性。 后一性空破遣法性。 前六空中初五。 约就现在观空。 后一约就过去观空。 就前五中。 初之三门。 就事观空。 后二就法。 言内空者。 众生五阴。 是其内法。 是内法中。 无有我人众生寿命常乐我净故。 名为空。 未空法体。 言外空者。 非情之法。 说以为外。 是外法中。 亦无我人众生寿命常乐我净故。 名外空。 此二别观。 内外空者。 总观向前内外诸法。 无我人等。 名内外空。 何故前别而后总乎。 释有两义。 一随观难易。 分为三种。 始时观内。 未及其外。 第二观外。 不及其内。 故先别观。 第三观熟方能合观。 故后总也。 问曰。 诸法总知则易。 别知则难。 故二乘人。 但能总相。 知于苦等不能别知。 菩萨方能差别异知。 方何。 今此先别后总。 释言。 有以。 法有两种。 一是同相。 二是别相。 空无我等诸法。 齐通名为同相。 色受想等事相。 各异名为别相。 于此二中。 若欲寻伺以知其别。 总易别难。 故先观总。 后观其别。 若欲寻别以知其同。 别易总难。 故先别观。 后为总观。 今依后门。 先别后总。 此之一义。 随观难易故分三种。 二对患不同故分三种。 人别有三。 一者着内情多。 着外情少。 故先观内。 二着外情多。 着内情少。 故须观外。 三内外俱着。 故须总观。 此前三种。 就事观空。 次后两门。 就法明空。 法有二种。 一者有为。 二者无为。 苦无常等生灭法数。 是其有为。 三无为等。 是其无为。 有为法中。 无我人等。 名有为空。 无为法中。 无我人等。 名无为空。 问曰。 向前内外等中。 离合为三。 今此有为无为法中。 何不如是。 唯别无总。 释言。 准量理亦无伤。 但今为明内外二法同是有故。 合观则难。 是故第三内外。 总观有为无为。 有无位别。 合观则易。 故无第三有无总也。 此前五种。 就现境界以明空义。 无始空者。 更无别义。 但就过去观前五空。 名无始空。 明此诸法非今始观方无我人。 无始已来常自空也。 问曰。 何故唯就过去说无始空。 不就未来说无终空。 准量应得。 但今为明过去法者起患根本。 无始已来所执着处故。 须观之。 过现既空。 类当可知。 故略不论。 又三世法。 次第相生。 过为现本。 现为过末。 现为当本。 当为现末。 现法易观。 故先就之。 以观空理。 现由过生故。 后就本观无始空。 以本类末。 义在易知。 故观过现。 类知未来。 不假就当观无终空。 又问。 若尔六通之中。 亦应如是但知过现。 何用天眼知未来乎。 释言。 不类六通知事。 三世事异故须别知。 空义理同。 可以类知。 故不别论。 此前六种。 是众生空。 第七法空。 言性空者。 观法虚假无有自性。 名为性空。 前七破性。 下一破相。 破遣众生及诸法相。 见因缘相亦无所有。 是以经言。 无所有者。 如人无子。 名之为空。 非是子明无性空。 又如贫人无物名空。 亦非就物明无性空。 如人无子。 遣众生相。 如贫无物。 破遣法相。 此前八空。 以无遣有。 第一义空。 以有遣无。 名前八空。 为第一义。 彼第一义。 亦皆空寂。 是故名为第一义空。 是以经言。 云何名为第一义空。 是眼生时无所从来。 及其灭时去无所至。 推其实法。 了不可得名第一义。 云何名为第一义空。 有业有报。 不得作者。 故名为空。 良以宣说因缘业报。 为第一义故。 因缘外无别有彼第一义谛。 性不可得故名为空。 此前九空。 别遣有无。 第十空空。 存无双遣。 是以经言。 是有是无。 是名空空。 是是非是。 是名空空。 是有是无。 是名空空者。 就诠彰理。 是是非是。 是名空空者。 拂相显寂。 言是有者。 牒前第九有遣无也。 言是无者。 牒前第八无遣有也。 是名空空。 就诠彰理。 谓前所牒有无法性。 即是第十空空义也。 虽言有无。 是其空空义。 犹未显故。 后拂相以显理寂。 非是有无二相并立。 说为空空。 盖乃有无二相。 双舍名空空也。 义意如是。 言是是者。 牒前经中是有无二种是也。 言非是者。 遣前是有是无是也。 理非有故。 是有非是。 理非无故。 是无非是。 两是俱非。 故号空空。 相状如何。 因缘之法。 有无同体。 以同体故。 无法为有。 有法为无。 无为有故。 有则非有。 有为无故。 无则非无。 是以有无皆非自性。 非自性故说为空空。 此前十门。 是其相空。 破遣情相。 以明空理。 第十一空。 就实辨空。 就彼真性缘起行德。 说为空也。 是以经言。 波若波罗蜜。 名为大空。 波若之体。 即是真实如来藏识。 如来藏中。 统含法界恒沙佛法。 恒沙佛法同一体性。 互相缘集。 无有一法别守自性。 故说为空。 法界皆空。 空宁不大。 是以就实说为大空。 地经之中。 亦同此说。 故彼文中。 阿梨耶识。 名为大空。 前十相空即是。 地经第六地中十法平等。 虽不一一名数相对。 其义大同。 后一真空。 即彼所显无生法体。 又彼六地所得十空三昧之中。 生空法空第一义空即是。 此中前十相空大空已后余之七空即是。 此中大空不摄。 十一空义。 略辨如是。 十二因缘义八门分别(释名辨体一开合广略二约时分别三界地分别四三性分别五浅深分齐六就人分别七约智分别八)第一释名。 并辨其体性。 十二因缘者。 谓从无明乃至老死。 是其名也。 言无明者。 痴闇之心体无慧明故。 曰无明。 过去世中烦恼非一。 以何义故偏说故明。 释有两义。 一彰通隐别。 故说无明。 过去世中一切烦恼。 皆有闇惑迷理之义。 就斯通义故说无明。 二举强摄弱故说无明。 无明烦恼。 迷于本际。 集起生死。 其力最强。 从强以名。 故说无明。 但说无明。 当知。 一切余结皆随。 譬如世间王来王去余众皆随主得其名。 此亦如是。 释名既然。 体相云何。 于中差别乃有四种。 一迷理无明。 所谓迷于二谛之理。 故经说言。 不知诸谛第一义故。 名为无明。 如是等也。 二发业无明。 所谓三根三道烦恼。 三根烦恼能发思业。 三道烦恼发身口业。 三覆业无明。 谓造业已。 重于前境起贪瞋等。 覆助前业。 令其增长。 四润生无明。 亦名受生。 谓受生时诸烦恼等。 若依毗昙。 九十八使一切烦恼。 皆能润生。 斯则润生。 受生无别。 若依成实。 唯爱能润。 余但远助。 若据斯义。 润生则狭。 局唯在爱。 受生则宽。 通于余结。 地经亦然。 故经言。 爱水为润。 无明覆弊。 我心溉灌。 如是等也。 所言行者。 诸业集起。 名之为行。 集起有二。 一就业体。 缘中集起。 名之为行。 二就功能。 集起后果。 故名为行。 名义如是。 体相云何。 于中具以七门分别。 一就性分别。 行虽无量。 要唯善恶。 善恶二业。 能得报故。 无记无报。 是故不说。 二就具分别。 所谓一切身口意业。 三约果分别。 如地经说。 所谓罪福不动业也。 三涂恶业。 名之为罪。 欲界地中人天善业。 名之为福。 上二界中八种定业。 说为不动。 四对报分别。 所谓苦乐不苦不乐。 三受之业。 五就处分别。 谓三界系。 六就时分别。 所谓现报生报后报不定报业。 七随相分别。 相别有四。 一黑二白三黑白杂四不黑不白。 四中前三。 是其有漏分段之因。 后一无漏变易之因。 业行无量。 且论斯耳。 此等后业聚之中具广分别。 所言识者。 分别之义。 于中分别乃有三种。 一种子心识。 作行以后。 受生已前所有心识。 为业烦恼所熏发故。 能生后果。 说为识支。 若复通论。 无明行中所有心识。 亦是识支。 二求生心识。 在于中阴。 三受生心识。 名为识支。 谓受生时。 最初一念染污之心。 于彼父母精血等事。 妄想起于华池等爱。 非起淫爱。 言名色者。 心从诠目故号为名。 身形质碍。 称之为色。 良以心法。 冥漠难彰。 非诠不辨。 故从诠目说以为名。 故楞伽云。 以名宣说无色四阴。 故说为名。 色相形现。 可以现见。 当相名色。 十二因缘。 通而论之。 皆是名色。 良以此支色心始具。 名色相分段。 故偏名支。 言六入者。 生识之处。 名之为入。 入别不同。 离分六种。 所谓眼耳鼻舌身意。 前色增长。 今为五入。 前名增长。 今为意入。 所言触者。 触对尘境。 目之为触。 若依成实。 对后受支说想为触。 触假之初故名为触。 若依毗昙。 以心法中触数为触。 此之触数。 依根就尘。 能令根尘共相触对。 故名为触。 大乘法中亦同此说。 然触有五。 一增语触。 谓意地触能发法故。 二有对触。 谓五识中相应之触触对现境。 故名有对。 三者明触。 谓无漏触。 四无明触。 谓诸烦恼相应之触。 五处中触。 所谓一切有漏之触。 故杂心云。 增语及有对明无明处中。 五中前二。 约根以分。 后之三种。 随性以别。 此之五种大小不同。 小乘法中所说不定。 若取报触以为触支。 增语有对及与处中。 是其触支。 余二则非。 以明无明非报法故。 若说一切有漏之触以为触支。 除其明触余四皆是。 明触无漏。 是故不取。 大乘法中所说不定。 若说分段。 与小乘同。 若说变易十二缘者。 五触皆是触支所摄。 所言受者。 领纳名受。 于中分别广略不定。 或总为二。 或分为二。 一是身受。 二是心受。 五识相应。 名为身受。 意识相应。 名为心受。 或说为三。 所谓苦乐不苦不乐。 或说五受。 所谓苦乐忧喜及舍。 或说六受。 谓六根中所生受也。 或说十八。 谓六根中各分苦乐不苦不乐三种受故。 或复宣说三十六受。 前十八中染净分故。 或说百八。 如龙树说。 前三十六三世分之。 故有百八。 所言爱者。 染境名爱。 现在世中烦恼非一。 以何义故偏名为爱。 未来生死。 由爱牵起。 爱力功强。 故偏说之。 虽但说爱。 余结皆随。 亦如世间王来王去余众皆随。 于中分别。 略有二种。 一爱己身。 二爱所须。 广分有五。 一于顺情未得法中起欲得爱。 二于顺情已得法中起不失爱。 三于违情未得法中起不得爱。 四于违情已得法中起求舍爱。 五于非违非顺法中起处中爱。 非极违情不生厌故。 所言取者。 前爱增上。 取着境界故名为取。 若具分别。 取有四种。 一是戒取。 二是见取。 三是欲取。 四是我取。 此之四种诸论不同。 若依毗昙。 一切三界戒取之心。 说为戒取。 一切三界身见边见邪见见取。 通名见取。 欲界一切诸钝烦恼。 通名欲取。 上二界中诸钝烦恼。 缘自身起。 通名我取。 若依成实。 身见一使。 名我语取。 实无我体。 但着我名。 故云我语。 依此身见起于边见。 取着断常。 若见断者。 则着五欲。 名为欲取。 以无后世。 贪现乐故。 若见常者。 有利有钝。 若钝根者。 则取持戒。 望后世乐。 名为戒取。 若利根者。 计神是常苦乐不变则无罪福。 故起邪见。 说为见取。 若依毗昙。 直说四取以为取支。 则为具摄一切烦恼。 若依成实。 四取不摄诸钝烦恼。 是则取支通摄四取及余一切诸钝烦恼。 所言有者。 现在行业。 能有当果。 故名为有。 此既是业。 何不名业。 乃名有乎。 当果未有。 由业有之故从功能说为有耳。 论其体相。 与行支同。 所言生者。 来报始起说名为生。 生之体状。 与识支中受生识同。 言老死者。 衰变尽坏。 名为老死。 与前名色六入等同。 此之十二。 迭相因由。 互相缘藉。 故名因缘。 如四谛中论因缘者。 业能亲生。 说之为因。 烦恼疏助。 说之为缘。 今此不然。 莫问一切烦恼业苦。 从前生后。 斯名因缘。 名义体相。 辨之粗尔。 第二门中开合广略。 明因缘相。 因缘之法。 广略不定。 如涅槃经梵行品说。 或说为一。 谓十二因缘唯一有为。 或说为二。 谓十二缘唯因与果。 过无明行。 现爱取有。 是其因分。 现在识等。 当来生死。 是其果分。 或说为三。 于中乃有三门不同。 一三世分别。 无明与行。 是说过去。 识支不定。 若取因中种子心识。 以为识支。 是属过去。 若取最初受生心识。 以为识支。 是属现在。 若说求生心识。 为识。 义则不定。 望其过因。 说为现在。 望其现报。 说为过去。 名色六入乃至触受。 一向现在。 爱取有三。 义则不定。 论其体性。 起在于今。 判属现在。 论其功力。 能有当果。 以因从果。 判属未来。 地经之中。 据斯说也。 若如是者。 过去之因。 何不从果判为现在。 释言。 有以。 过因现果。 起之已定。 故随世别。 不相从说。 未来未有。 由因故有。 是故摄因。 从果为未。 生死二支。 定属未来。 此是第一三世分别。 二三道分别。 如地经说。 无明爱取。 是烦恼道。 行有二支。 是其业道。 识与名色六入触受生死。 七分说为苦道。 无明爱取。 并是烦恼。 以何义故。 过说无明。 现彰爱取。 是义应齐。 但今为分三世别异。 隐显互论。 等分三世。 非无所以。 释有两义。 一本末分别。 无明是本。 理在先彰。 过去说之。 爱取是末。 理在后论。 现在说之。 二强弱分别。 无明烦恼。 迷其本际。 建集生死。 其力功强。 过去说之。 爱之与取。 牵生未来。 其力增上。 现在说之。 行有二支。 同皆是业。 何故过去彰其行名。 现在说有。 理亦应齐。 为分三世差别异名。 等分三世。 非无所以。 过去世中集起已定。 当相名行。 未来未有。 由业有之。 故就功能说为有耳。 识等五果生死二报。 同皆是苦。 以何义故。 现彰识等。 未说生死。 理亦应齐。 为分世别。 隐显异名。 等分三世。 亦有所以。 现报起竟。 故就报体说为识等。 未来未起。 就过以名。 令物生厌。 故说生死。 此是第二三道分别三苦分别。 如地经说。 无明行识乃至六入。 名为行苦。 触受二支。 名为苦苦。 余因缘分名为坏苦。 三苦相通。 何故如是。 理实齐通。 但今为明。 触受二支。 现诸缘生。 心性是苦。 于彼苦上。 加现事恼。 苦上加苦。 故云苦苦。 无明行等起今。 义显故说为行。 行体是苦故名行苦。 爱取有等。 趣向未来。 生老死等。 败坏之果。 故名为坏。 坏体是苦。 故名坏苦。 此随粗细隐显论之。 非尽道理。 此是增数三门分别。 或说为四。 如涅槃说。 谓无明行生及老死。 爱之与取。 摄入无明。 有摄在行。 识等五果。 摄入生死。 故说四也。 或分为五。 如涅槃说。 谓受爱取有及生也。 识等五果。 摄入受中。 无明摄入爱取之中。 行入有中。 死入生中。 故说五也。 或说为六。 如涅槃说。 所谓三世因之与果。 或说为七。 如涅槃说。 谓识名色六入触受爱及取也。 余略不论。 或说为八。 如涅槃说。 谓识名色乃至于有。 无明摄入爱取之中。 行入有中。 生死摄入识等支中。 故但说八。 或说为九。 如城喻经说。 除前三支宣说余九。 或说十一。 如为萨遮尼乾子说。 除生一法说余十一。 萨遮尼乾子弟共姊生。 佛护其意。 不说生支。 或时具说十二因缘。 广如经辨。 此之广略。 随化故尔。 第三门中。 就时分别。 于中有六。 一五世分别。 二就三世分别。 三就二世分别。 四就一世前后分别。 五就同时别体分别。 六就同时同体分别。 言五世者。 如涅槃说。 过去过去立其二支。 如彼经说。 烦恼因缘生于烦恼。 是其一也。 业生烦恼。 是其二也。 此明过去过去世中烦恼及业。 生于其次过去世中无明支也。 其次过去建立二支。 如彼经说。 烦恼生业。 是其一也。 谓过无明。 生于行支。 业生于苦。 是其二也。 谓从过行生现五果。 现立四支。 如彼经说。 苦生烦恼。 是其一也。 从现五果。 生于爱支烦恼。 生烦恼是其二也。 从爱生取。 烦恼生有。 是其三也。 从取起有。 有缘生苦。 是其四也。 从现有支。 生未来苦。 其次未来。 建立三支。 如彼经说。 业缘生业。 是其一也。 谓未来世业业相生。 如从意业发身口业。 业生烦恼。 是其二也。 谓未来业。 起于未来受生烦恼。 烦恼生苦。 是其三也。 谓从未来受生烦恼。 生于未来未来生支。 未来未来。 唯立一支。 如彼经说。 苦缘生苦。 是其一也。 从彼生支起老死等。 唯彼三世十二因缘。 生起老死。 应是二支。 但彼直就能生因缘。 立十二支。 不取所生。 故从生支起于老死。 唯名一支。 五世如是(此一门竟)。 次就三世以分别者。 因缘之法体通前后。 今据三世隐显论之。 过去世中未造业前一切烦恼。 判为无明。 行支不定。 若取因中种子心识以为识支。 行支则短。 当造业时。 说为行支。 造业已后。 判属识支。 若取求生及受生心。 以为识支。 行支则长。 造业已后未死已前。 斯属行支。 识支不定。 若说种子心识为识。 在于过去造业已后未死已前。 若说求生心识为识。 在于中阴。 所望不定。 望过去因。 说为现在。 望现在果。 说为过去。 若说最初受生心识以为识支。 定属现在。 行识二支。 时分不定。 若取因中种子心识以为识支。 识支则长。 行之则短。 当造业时。 说为行支。 造业已后受生已前。 判属识支。 若取最初受生心识。 以为识支。 行支则长。 识支则短。 造业已后受生已前。 判属行支。 最初一念受生心识。 判属识支。 故论说言。 生有及死有。 当知一刹那。 名色支者。 前后不定。 若说种子及求生心。 以为识支。 于现在世。 初生以后。 悉是名色。 若说初生以为识支。 第二念后方是名色。 向后长短。 经有成判。 入胎五分四根未具。 名名色支。 言五分者。 毗婆沙云。 胎中五时名为五分。 亦人一报摄为十时。 胎外有五。 胎内有五。 如涅槃说。 胎内五中。 眼耳鼻舌四根未具。 判属名色。 四根具已未出胎来。 判属六入。 所言触者经有成判。 未别苦乐。 是名为触。 出胎以后。 匍匐已前。 不能思量分别违顺苦乐等事。 是故名为未别苦乐。 触境方觉。 故名为触。 所言爱者。 如经中说。 染习一爱。 是名为爱。 爱有二种。 一者食爱。 二是色爱。 匍匐以后。 未有色爱。 但有食爱。 名习一爱。 自斯已来。 判为爱支。 具二爱已。 未有思想追求境界。 是时名爱。 已有思想追求前境。 未能造境身行欲事。 是时名取。 身行已后。 乃至未来受生已前。 判之为有。 未来世中。 最初一念受生心识。 说为生支。 名色已后。 判为老死(此二门竟)。 次就二世分别十二。 于中有二。 一就过去望现说具。 二就现在望后说具。 何者过去望现说具。 若就三世隐显以论。 过去唯有无明与行。 现在唯有识等五果。 就实通论。 过去非直有无明行。 当知。 亦具爱取及有。 现在非直有于识等。 当知。 亦有生及老死。 过去世中。 发业烦恼。 说为无明。 润业烦恼。 说为爱取。 故地经云。 先际之因。 谓无明爱。 过去世中所发之业。 名之为行。 所润之业。 名之为有。 现在世中当其报体。 名为识等。 就过以彰。 即是生死。 识即是生。 名色已后。 即是老死。 何者现在望后说具。 若就三世隐显论之。 现因唯有爱取及有。 当知。 当果唯有生与老死。 据实通论。 现因非直有爱取有。 当知。 亦具无明及行。 未来非但有生老死。 当知。 亦具识等五果。 现在世中发业烦恼。 说为无明。 润业烦恼。 说为爱取。 故地经中先际之因。 名无明爱。 后际亦尔。 现在世中所发之业。 说之为行。 所润之业。 说之为有。 未来世中所有报体。 说为识等。 就过去说。 为生老死(此三门竟)。 次就一世前后明具。 现望过去。 非但有彼识等五果。 当知。 亦有生死二报。 具有之义。 备如前辨。 现望未来。 非直有其爱取有因。 当知。 亦具无明及行。 具有之义。 亦如前辨(此四门竟)。 次就同时别体明具。 如毗婆沙具广分别。 彼论名为刹那因缘。 此奢摩达之所建立。 相状如何。 彼文且就贪心起杀。 明具十二。 余类可知。 贪起杀时。 贪相应愚。 说为无明。 彼相应思。 即名为行。 彼相应心。 说之为识。 起有作业。 必依色心。 说为名色。 必依六根。 说为六入。 彼相应触。 说为触支。 彼相应受。 说为受支。 贪即名爱。 贪相应缠。 说之为取。 何者是乎。 与贪相应。 有无惭愧睡及掉缠。 通则俱是。 于中分别。 睡缠一种。 于境睡着。 不能堪忍。 取执义显。 说之为取。 身口作业。 能有当果。 说名为有。 无作亦是。 彼文不说彼前诸法。 有生住灭。 生为生支。 变异名老。 灭坏称死。 此虽同时。 体性各异(此五门竟)。 次就同时同体之法明具十二。 十二因缘。 根本唯心故。 经说言。 十二因缘。 唯一心作。 唯心作者。 谓依妄心。 便有一切色境界起。 如依梦心便有一切梦境界生。 即彼心中闇惑之义。 说为无明。 集起之义。 说之为行。 了别之义。 说以为识。 心与色相。 说为名色。 是名色中随别不同。 离为六入。 心触前境。 说为触支。 心能领纳。 即说为受。 是心染境。 即说为爱。 心有取执。 即名为取。 能生后义。 说之为有。 相起名生。 虚无名灭。 灭名老死。 此十二中。 就余十一说为无明。 余十一外。 无别无明自性可得。 乃至宣说前之十一。 以为老死。 前十一外。 亦无老死自性可得。 以十二缘同一体性。 互相缘起。 故十二缘。 皆无自性。 无自性故。 悉皆空寂。 时分如是。 第四约就界地分别。 界谓三界。 地谓九地。 先约界论。 毗婆沙中一论师说。 欲界地中。 具十二支。 色界十一。 除名色支。 何故如是。 色界六根一时顿生。 生即六入。 故无名色。 无色有十。 无名色支及六入支。 何故如是。 彼处无色。 故无名色。 彼无五根。 故无六入。 若就彼说。 应当说言识缘于触。 评者言曰。 于三界中悉具十二。 欲界具有义在可知。 于色界中。 虽复六根一时顿生。 初生六根。 未能猛利。 判为名色。 后转猛利。 说为六入。 故具十二。 无色界中。 无色有名。 虽无五入。 而有意入。 故具十二。 若就彼说。 应当说言识缘于名名缘于意。 一一细论。 通局众多。 非可具辨。 约界如是(此一门竟)。 次约地论。 依毗婆沙。 身在欲界。 未离欲结。 于欲界中。 起爱起取。 亦起于有。 于未来世。 有生老死。 此人则是欲界地中。 一爱取有一生老死。 此人后时。 断离欲爱。 初禅未离。 于初禅地。 起爱取有。 未来当有初禅生死。 此人现在。 具欲初禅二爱取有二生老死。 此人更断初禅之爱。 二禅未离。 于二禅地。 起爱取有。 未来当受二禅生死。 此人现具三爱取有三生老死。 如是转增。 乃至断离无所有爱。 非想结在于非想地。 起爱取有。 未来当受非想生死。 此人现具九地之中九爱取有九生老死。 此人命终。 生非想地。 用前非想爱取二支。 为过无明。 用非想有。 为过去行。 用前未来非想生死。 为现五果。 此人尔时。 于下八地爱取及有。 非过去因。 下八地中生老死报。 非现在果。 亦非未来。 何故如是。 论自释言。 因果成处。 则可宣说过去现在及与未来。 此人于下。 因果不成。 故不得名过现未来三世因缘。 此人后时。 退生识处。 用本所起识处地中爱取二支。 为过无明。 用本有支。 为过去行。 用本所有识处地中未来生死。 为现五果。 望上望下。 一切所有。 悉非过去现在未来。 义同前解。 如是转下。 乃至退生欲界地中。 用本欲界爱取二支。 为过无明。 用本有支。 为过去行。 用本欲界未来生死。 为现五果。 余一切地所有因果。 悉非过去现在未来。 义同前释。 身在欲地。 起因受果。 其义既然。 在上亦尔。 界地分别。 其状如是。 第五门中。 三性分别。 望理以论。 十二因缘。 违理而生。 斯是不善。 随相论之。 于中亦有善恶无记三性差别。 无明支者。 依如毗昙。 有其二种。 一是不善。 二秽污无记。 欲界地中一切烦恼。 除身见边见。 余悉不善。 以与无惭无愧俱故。 欲界地中身边二见。 及上二界一切烦恼。 皆是秽污。 不与无惭无愧俱故。 说为无记。 若依成实。 一切烦恼。 斯是不善。 大乘法中所说不定。 若望果报。 同毗昙说。 故地持云。 起身见人。 不谤所知。 不因此见堕于恶道。 若望于理。 同成实说。 行支有二。 一善二恶。 乐因名善。 苦因名恶。 识支有三。 一种子之识与行支同。 二求生心识。 三受生心识。 与无明同。 此二必用烦恼心故。 问曰。 若使受生心识必由烦恼。 云何名报。 然彼识支。 虽是秽污。 命根是报。 又复所缘父母精血揽为体者。 亦是报法。 从此判为报无记耳。 名色六入乃至触受。 一向无记。 于中非无善恶之义。 今对往因说为报。 故斯名无记。 爱取二支。 同无明说。 有同行说。 生同识说。 老死同前名色等说(此五门竟)。 第六明其浅深分齐。 于中增数次第辨之。 要摄唯二。 一真二妄。 十二因缘所起。 真妄所集。 唯真不生。 单妄不成。 真妄相依故。 有因缘集起之义。 据妄摄真。 皆妄心作。 就真摄妄。 皆真心作。 随心粗细。 分齐有三。 一事相因缘。 二妄想因缘。 三真实因缘。 一因缘法随义分三。 所言事者。 六识分齐所起生死烦恼业苦。 当知。 即是事相因缘。 言妄想者。 则前事相。 以理求之。 唯是妄想虚构集起。 如梦所见。 心外毕竟。 无事可得。 即是妄想因缘之义。 言真实者。 即前妄想因缘之体。 穷其本性。 唯是真识缘起所集。 真外毕竟无妄可得。 即是真实因缘之理。 故地经云。 十二因缘皆一心作。 皆心作者。 谓真心作。 又胜鬘云。 自性净心不染而染。 即是生死因缘集起。 又如不增不减经说。 即此法界。 轮转五道。 名曰众生。 楞伽亦云。 如来之藏。 是其一切善不善因。 能遍兴造一切趣生。 犹如伎儿变现诸趣。 以斯验求。 生死因缘。 皆是真作。 如梦所见皆报心作。 如波水作。 如夜见绳以之为蛇蛇是绳作。 如是一切。 以真作故。 因缘即真。 故涅槃云。 十二因缘。 名为佛性。 见十二缘。 名为见佛。 亦名见法。 亦名见僧。 胜鬘亦云。 生死二法。 是如来藏。 随义浅深分齐有五。 一事相因缘。 如毗昙说。 二虚假因缘。 假有无性。 如成实说。 三妄想因缘。 如阳炎水揵闼婆城。 远望似有。 近观本无。 非但无性。 相亦叵得。 四妄想因缘。 皆妄心作。 如梦所见。 心外无法。 五是真实集用因缘。 皆真心作。 真外无法。 五中初二。 犹是三中事相因缘。 中间两种。 犹前三中妄想因缘。 后之一种。 犹前三中真实因缘。 分齐如是。 第七门中。 就人分别。 人谓凡夫二乘菩萨。 今就此等以辨因缘。 于中有三。 一明所有。 二明起灭。 三明所解。 言所有者。 因缘有二。 一是分段。 二是变易。 若论分段。 凡夫具有善道恶道二种因缘。 二乘人中。 恶道因缘。 尽在见谛。 故须陀洹。 名为抵债。 抵三涂债善道因缘。 终至无学。 无学犹有生死残果。 大乘人中。 恶道因缘。 尽在初地。 故经说言。 初地菩萨。 离恶道畏。 问曰。 经说。 种性已上大力菩萨。 为变易死。 恶道因缘。 是分段故。 今云何言初地始尽。 释言。 恶道义别三阶。 一恶业为因。 四住为缘。 受恶趣报。 在于外凡常没位中。 二恶业为因。 四住正缘缘力微薄。 悲愿佐助。 受恶趣身。 在于外凡善趣位中。 三恶业为因。 悲愿为缘。 受恶趣生。 在于种性解行位中。 胜鬘以彼种性已上离前二种。 名离分段。 非无第三故。 地持言。 种性解行。 或堕恶道。 善道因缘。 至佛乃尽。 是故经中说。 佛一人断有顶种。 问曰。 经说。 初地菩萨。 得二十五三昧。 破二十五有。 今云何言至佛乃尽。 释言。 善道亦有三阶。 善业为因。 四住为缘。 受人天报。 在种性前。 二善业为因。 四住正缘缘力微薄。 悲愿佐助。 受人天身。 在种性上。 三善业为因。 悲愿为缘。 四住残气。 随而佐助。 受人天报。 在初地上。 经以初地离前二种故。 说初地破二十五有。 非无第三故。 地持中宣说。 解行转恶趣报。 入欢喜地。 不言转善。 又大智论说。 初地上犹有肉身。 良在于此。 彼初地上。 虽复有之。 但于应化人天身中。 微有浅气。 无纯受者。 分段如是。 变易因缘。 凡夫但有一无明支。 无明住地先成就故。 二乘之人。 有无明行。 而未受报。 彼何时受。 不愚法者。 此身灭已。 净土中生。 即便受之。 愚法之人。 未来无余涅槃之后心想生时。 方乃受之。 大乘人中。 十住已上有无明行。 种性已上受生死果。 至佛乃尽。 所有如是(此一门竟)。 次明起灭。 先论分段。 凡夫于彼分段因缘集起不灭。 二乘求灭不能学起。 大乘之人。 亦灭亦起自断故。 灭化他故起。 故经说言。 亦不毕竟灭有为法。 化众生故。 次论变易。 凡夫于彼变易因缘。 未起未灭。 二乘学起而未能灭。 问曰。 二乘亦能灭智入般涅槃。 云何不灭。 释言。 二乘虽暂灭智。 后必还生。 非是永尽。 故不名灭。 大乘之人。 亦起亦灭。 始学故起。 终尽故灭(此二门竟)。 次约所解以辨因缘。 凡夫于彼因缘法中。 见有我人未流转起十二缘。 以有我故。 所起因缘便有系属。 名为我所。 二乘解知无我无人。 但诸因缘共相集起。 以无我故。 因缘之法。 无所系属。 故非我所。 大乘之人。 深解因缘非有非无。 离于二边。 是义云何分别有三。 一就法相明非有无。 十二缘法。 从缘集生。 本无自性。 是故非有。 从缘集故。 不得言无。 见法非有。 是其逆观。 见法非无。 是其顺观。 二相实相对。 明非有无。 妄情所起十二缘法。 名之为相。 所依真谛。 说以为实。 故经说言。 十二因缘。 皆依一心。 依情起相。 名为非无。 据实本寂。 说为非有。 见实非有。 是真谛观解相非无。 是世谛观。 三就实中体用分别。 真谛常寂。 无缘可得。 名为非有。 即此真识。 随妄流转。 起十二缘。 说为非无。 又佛菩萨随世起用。 亦名非无。 见法非有。 是实性观。 知法非无。 是实相观。 就人如是。 第八门中。 约智分别。 智门非一。 今且约彼四十四智七十七智。 辨因缘相。 于中略以五门。 分别。 一先定三观。 二明七方便。 第三约彼七方便义。 辨明四十四智差别。 第四约前三种观义及七方便。 辨明七十七智不同。 五随人辨异。 言三观者。 若依毗昙。 说阴界入。 以为三观。 此观在于念处位中。 若依成实。 说观无常无我及苦。 明之为三。 四观在于四现忍中(此一门竟)。 七方便者。 先就色论。 后类诸法。 七名是何。 一者观色。 二观色集。 三观色灭。 四观色道。 五观色味。 六观过。 七观色出。 言观色者。 观色果报。 苦谛观也。 观色集者观色因缘。 集谛观也。 观色灭者。 观色尽处数灭无为。 灭谛观也。 观色道者。 观色对治无漏之道。 道谛观也。 观色味者。 观察前色能生爱味。 观色过者。 观察前色能生苦过。 观色出者。 观色得灭出离生死。 何故不说观色生道。 释言。 生道即是第八第一义观。 为是不论。 色中既然。 诸法同尔。 此七能与第一义观为方便故。 名为方便。 此之七种位。 在何处。 若依毗昙。 前四方便。 有四现忍及见道中。 后三在于修道之中。 依如成实。 此七门在闻思地中(此二门竟)。 次辨四十四智差别。 四十四智。 如成实说。 此犹是前七方便中初四门观。 就十二缘为此四观故。 有四十四智差别。 十二因缘次第相生。 因果相属有十一对。 就此十一。 从末寻本。 逆以推之。 先就老死对生为四。 一观老死苦。 二观老死集。 三观老死灭。 四观老死道。 次第逆推乃至行支。 对前无明。 亦有此四。 所谓观行苦行集行灭及行灭道。 无明望前。 更无集因。 所以不说。 何故逆观。 据果寻因。 顺谛观故(此三门竟)。 次辨七十七智差别。 七十七智。 如成实说。 论文但言。 如经中说。 现在世中生缘老死。 不离生缘老死。 过未亦然。 是法住智。 灭相观者。 是泥洹智。 如是次第乃至无明。 皆悉同然。 不广分别。 为是论家种种异释。 穷其体相此智。 犹是七方便中第二集观。 及无常等三观所摄。 以何义故。 七方便中偏为集观。 十二缘法。 因缘为宗。 集是缘义。 故偏为之。 集观之中有六十六。 三观之中有其十一。 彼此合说有七十七。 前六十六。 观因生果。 住持不灭。 名法住智。 后之十一。 观苦无常空无我等。 趣向涅槃。 名泥洹智。 故论说言。 增长生死。 名法住智。 损减生死。 名泥洹智。 相状如何。 现在世中。 十二因缘次第相生。 因果相属。 有十一对。 过未亦然。 便有三十三对因缘。 今先就彼三世之中生缘老死。 辨其观相。 余类可知。 现在世中生缘老死。 有二集观。 一生缘老死。 二者不离生缘老死。 此二何别。 毗婆沙云。 初是正观。 后是审观。 何故须审。 成实释言。 诸外道人。 多迷因缘。 或说冥性为众生因。 或说梵天以为因等。 佛为破之。 彰因作果是实不虚故。 说不离现在世中生缘老死。 既有此二。 过未同然。 即分为六。 此六集观在闻思地。 四现忍中。 总观三世生缘老死。 作三种观。 谓无常苦及空无我。 三观虽殊。 同趣涅槃。 总摄为一。 名泥洹智。 以此通前。 合有七智。 问曰。 何故集观之中。 三世分六。 泥洹智中。 三世为一。 释言。 集观观因生果。 生果不同。 世别分之。 泥洹智者。 破生死相。 趣向寂灭。 寂灭平等。 三世合一。 三世之中生缘老死。 既有此七。 次第逆推乃至无明缘行亦然。 十一对中。 皆有七智。 是故合有七十七智。 问曰。 何不从无明行乃至老死。 先从老死至无明行。 因缘法中。 有二次第。 一顺二逆。 从始至终。 是顺次第。 从终至始。 是逆次第。 观法多途。 不可一定。 复此是声闻观法。 声闻钝根。 从末寻本。 其观易成。 是故然矣。 又问。 因缘相生无穷。 老死望后。 何故不说缘生之义。 老死望后。 更无所生。 是故不说。 若尔何故地经之中宣说。 老死与后作因。 释言。 老死转望未来。 实有因义。 菩萨能见故彼说之。 七十七智声闻观法。 老死为因。 声闻不见。 故此不论。 又复声闻亦知老死缘生后义。 今此且据一分为言。 是故不说(此四门竟)。 约人辨。 通而论之。 四十七智七十七智。 三乘同起。 随别论之。 四十四智七十七智。 并是声闻观行之法。 依如论文。 声闻人中有利有钝。 四十四智。 钝人观行。 七十七智。 利人观行。 何故如是。 前四十四。 观果由因。 为观易成。 钝人能作故言为钝。 七十七智。 观因生果。 为观难熟。 利人方堪故说为利菩萨于此因缘法中。 观门无边。 广如地经。 不可具辨。 因缘之义。 厥趣粗尔。 十八空义三门分别(辨相一异同二修入次第三)第一辨相。 十八空义。 出大品经。 法性虚寂。 故名为空。 此空乃是法界门中一门之义。 门别虽异。 妙旨虚融义无不在。 无不在故。 无法非空。 是以经中或说色空。 乃至宣说一切法空。 良以诸法无不空。 故随诠辨异。 广略难定。 是以经中或说一二乃至众多。 所言一者。 废诠论空。 空如一味。 一味之空。 妙绝众相。 故名为一。 故大品中说为独空。 独者犹是不二之谓。 经中或复说空为二。 所谓生空及与法空。 或说为三。 谓空无相及与无作。 问曰。 空门可名为空。 无相无作。 云何名空。 龙树释言。 此三种体一。 随行分异。 行者观空无相可取。 是时空门。 转名无相。 观无相中。 作起叵得。 是时无相。 转名无作。 名虽变改。 其体不殊。 是故此三俱皆是空。 如一智慧。 或名念处。 或名正道。 或名觉支。 或名为力。 或名无畏。 或名无碍。 此亦如是。 经中或复说空为四。 如大品说。 一法相空。 二无法空。 三自法空。 四他法空。 此义如前四空章中具广分别。 或说为五。 谓五阴空。 或分为六。 所谓五阴及众生空。 又如大品习应品中。 说空为七。 所谓性空.相空.诸法空.不可得空.无法空.有法空.无法有法空。 此七犹是十八空中后之七也。 以何义故偏说此七。 论自释言。 广有十八。 略为七空。 其犹道品。 广则具有三十七品。 略唯七觉。 此亦如是。 以此七种。 多利众生。 故偏说之。 论其体相。 与十八中后七相似。 又如地经说空为十。 所谓信空.性空.第一义空.第一空大空.合空.起空.如实不分别空.不舍空.得离.不离空。 此如地论具广分别。 又六地说十平等。 亦是十空。 如涅槃中。 说十一空。 此之十一。 如前章中具广解释。 又如大品叹净品中。 说十三空。 所谓内空.外空.内外空.空空.大空.第一义空.有为空.无为空.毕竟空.无始空.散空.性空.相空。 然犹是十八空中初十三空。 若更解释。 不异于彼。 问曰。 何故十八空中。 偏说此等。 不论余五。 论自释言。 此十三空。 破法周尽。 故偏说之。 余有五空。 总相说空。 更无别法。 是故不论。 又如大品六度相摄品中。 说十四空。 前十三空上。 更加一种一切法空。 即是十四。 此一切空。 摄十八中后之五空。 通名一切。 问曰。 何故说此十四不说十八。 论自释言。 十四空中。 一切法空。 摄法周尽。 设有余空。 皆入其中。 是故但说此之十四。 经中或复但说十八。 所谓内空.外空.内外空.空空.大空.第一义空.有为空.无为空.毕竟空.无始空.散空.性空.自相空.诸法空.不可得空.无法空.有法空.无法有法空。 名字如是。 然此十八。 随诠差别。 非是观入浅深次第。 言内空者。 如论释言。 眼等六入。 名之为内。 是内法中。 无我我所。 及无眼等故名为空。 言外空者。 如论释言。 色等六入。 名之为外。 是外法中。 无我我所。 及无色等。 故名为空。 内外空者。 总观向前十二入法。 无我我所。 及无彼法。 名内外空。 又内外等。 如念处说。 何故前别而后总矣。 此义如前十一空具广分别。 言空空者。 如论释言。 以空破空。 故言空空。 破何等空。 依如论辨。 破前三空。 故说空空。 不如涅槃。 有无双遣为空空也。 又释。 破余十七空故。 名为空空。 有相之法。 可须空破。 空是理法。 何须破乎。 论自释言。 如人服药为破诸病。 是病破已药亦应出。 若药不去。 药复是患。 行者如是。 先以空义对治烦恼。 若复着空空复是患。 故须破之。 言大空者。 如论释言。 声闻法中。 宣说法空。 以为大空。 摩诃衍中。 说十方空。 以为大空。 破十方界。 广多无边。 名之为大。 破彼大方。 故名大空。 问曰。 外道宣说有方。 佛法不尔。 今此云何。 说有十方。 破以为空。 龙树释言。 声闻法中。 虽不宣说三千界外。 更有十方无边世界。 大乘法中。 随顺世谛。 三千界外。 更有十方无边世界。 就真谛。 破以为空。 何者是乎。 谓因四大和合之中。 分别彼此。 故说有方。 第一义中四大本无。 依何说方。 是故名空。 问曰。 若使第一义中无彼方故名大空者。 第一义空。 应名大空。 论自释言。 第一义谛。 理实是大。 初得名故。 余不名大。 问曰。 何故宣说大空破于诸方。 论言。 为破大邪见故。 如诸外道。 计有定方实而不空。 故须说空破彼定见。 又为除彼有无边见故说方空。 如修慈者。 缘十方界。 而修慈心。 彼于十方。 若谓有尽。 堕有边见。 若谓无尽。 堕无边见。 以是二见。 即失慈心。 故说方空。 除彼二见。 令慈不坏。 问曰。 何故涅槃经中。 说波若空以为大空。 十地经中。 说真识空。 以为大空。 彼大品中。 说十方空以为大空。 释言。 涅槃十一空中。 相实俱论。 彼前十空。 是其相空。 后一大空。 是其真空。 真智体中。 备含法界。 法界皆如。 故名大空。 地经亦尔。 初说生空法空第一义空。 是其相空。 梨耶识空。 是其真空。 梨耶识中。 统含法界。 法界皆如。 故名为大。 彼大品中十八空者。 并是相空。 非是真空。 以非真故。 不得就实说为大空。 但破大方名为大空。 良以十八非真空。 故龙树说为小智慧门。 波若体寂是真空故。 龙树说为大智慧门。 大智门者。 即是涅槃所说大空。 以十八空破相之理故名为小。 真照波若。 契实离相。 故名大矣。 云何名为第一义空。 如论释言。 诸法实相。 是第一义。 实相亦空。 名第一义空。 何者实相诸法之实。 所谓空理。 空是一切诸法之实。 实之体状故名实相。 实相既是诸法之实。 云何可空。 论自释言。 实不可着故说为空。 以说诸法为实相故。 诸法之外。 无别实相自性可得。 故曰空耳。 又说涅槃为第一义。 是涅槃空名第一义空。 有为空者。 阴界诸入十二缘等。 因缘集起。 故曰有为。 所言空者。 论释有二。 一有为中无我我所。 及离常相故名为空。 二者有为因缘法相。 不可得故名之为空。 就初门中离我我所。 生空所摄。 离常相者。 亦是生空。 亦是法空。 故论释言。 若说我常。 是常空者。 则入生空。 若说阴常是常空者。 则入法空。 第二门中。 无因缘相。 一向是其法空所收。 不同涅槃就彼有为唯明生空。 无为空者。 得法实相。 离生住灭。 契证涅槃。 名无为法。 实相法中。 亦无无为自相可得。 名无为空。 问曰。 若说无为空者。 与邪见人谤无涅槃有何差别。 论自释言。 彼邪见人。 不信涅槃。 然后生心。 谤无涅槃。 无为空者。 但破定取涅槃之相。 故名为空。 不同邪见。 然此空者。 破法体相。 不同涅槃十一空中就无为法明无我人说为空也。 毕竟空者。 如论释言。 以有为空及无为空破。 毕竟无有遗余。 名毕竟空。 譬如罗汉永尽诸漏名毕竟净。 此空亦尔。 无始空者。 法起非今。 名为无始。 无始法空名无始空。 何故不说有始空乎。 论自释言。 有始大惑。 说有始故。 最初之身则无因缘。 是故菩萨。 先舍是过。 观法无始。 观无始时。 有始已舍。 是故不须说有始空。 但于所观无始法中。 取相未舍故。 今宣说无始法空。 言散空者。 如论释言。 散名别离。 如似五阴和合为人。 若分五阴。 离张破散。 人不可得。 故名为空。 如是一切。 言性空者。 如论释言。 一切诸法性。 自空故名为性空。 如世间水体无热性。 虽假大热暂时为热者停还冷。 诸法必是。 虽假众缘和合似有。 若离众缘性不可得。 故知。 诸法体性是空。 问曰。 前说毕竟空者。 即是性空。 今此何故重说性空。 论自释言。 今性空者。 破诸法性。 如彼水中无其热性不无水相。 毕竟空者。 破诸法相。 乃至因缘法相亦无。 又性空者。 菩萨所行。 毕竟空者。 是佛所行。 自相空者。 诸相有二。 一者同相。 亦名总相。 二者别相。 亦名异相。 苦无常等。 是其同相。 色香味等。 是其别相。 此二皆空名自相空。 性相何别而分二空。 论言无别。 但名异耳。 又性据体。 相是外状。 如似比丘受持禁戒是比丘性。 剃发染衣是比丘相。 又如梵志自受己法。 以之为性。 顶有周罗。 执三岐杖以之为相。 亦如火大。 热以为性。 赤色为相。 如是一切性相别故。 分为二空。 问曰。 直说相空便足。 何须宣说自相空乎。 为明诸法自体相空故说自耳。 诸法空者。 阴界入等名为诸法。 是诸法中相别。 种种一切皆空。 名诸法空。 问曰。 若说诸法空者。 是义不然。 一切诸法。 各有自相。 云何言空。 答曰。 诸法自相不定。 故说为空。 不可得空者。 生死涅槃一切诸法。 性相寂灭。 求不可得。 故名为空。 于中有三。 一者于彼阴界入中。 求我叵得。 名之为空。 二者于彼诸因缘中。 求法自性不可得。 故名之为空。 如五指中求拳叵得。 三求法因缘亦不可得。 名之为空。 问曰。 为小智故求法不得。 为实无故求法不得。 论自释言。 法实无故。 求不可得。 然此空者。 与毕竟空及自相空。 有何差别。 而复说之。 论言。 有人闻说上空。 心生怖畏。 是故今说。 因缘之中。 求不可得故说为空。 无法空者。 如论释言。 诸法灭已名为无法。 是无自性亦不可得。 故名为空。 有法空者。 诸法但从因缘而有。 有即非有。 故名为空。 无法有法空者。 有人执取有无二法。 求不可得故。 说无法有法空也。 此前二空。 别破有无。 今此总破。 又前二空。 破所取法。 今此破于能取之情。 又如论释。 有法空者。 破法生住。 无法空者。 破法灭时。 今此无法有法空者。 前后通破。 又如论释。 观现在法及无为法。 一切皆空名有法空。 观于过去未来法空。 名无法空。 以现无故。 观三世法及无为法。 一切皆空。 名为无法有法空也。 若广分别。 数别无量。 第二门中。 以十八空。 对波若空。 辨其同异。 论自问言。 波若之空与十八空。 为同为异。 若言异者。 离十八空。 更复用何为波若空。 若言同者。 云何说言菩萨欲住十八空者当学波若。 论自释言。 亦同亦异。 所言异者。 波若之空。 见法实相。 灭一切法差别之相。 十八种观。 破诸法相。 令诸法空故名为异。 以此异故。 欲住十八。 当学波若。 所言同者。 论自释言。 十八是空。 无所有相。 波若亦空。 无所有相。 十八空中。 离相不着。 波若亦尔。 故称为同。 以其同故。 修学波若。 则为修学十八空也。 第三明其修入次第。 依如论中。 所修有二。 一小智慧门。 谓十八空。 二大智慧门。 谓波若空。 彼十八空。 破相之空。 随诠局别名之为小。 彼波若空。 契实离相。 名之为大。 又缘观心缘十八空。 名之为小。 灭观波若。 照诸法空。 名之。 于此二中。 先学小门。 后学大门。 所学小门。 即涅槃中前之十空。 所入大门。 即涅槃中后一大空。 又学小门。 即是世间因分行德。 证入大门。 即是出世果分行德。 若通诠教。 则有三种。 一小智慧门。 谓波若经。 二中智慧门。 谓十八空。 三大智慧门。 谓波若空。 于此三中。 先学小门。 次学中门。 后入大门。 云何学小。 依波若经。 受持读诵。 正念思惟。 如说修行。 云何学中。 依前修习小慧门故。 得十八空。 如入大海便得宝物。 云何学大。 依前修习十八空观破相力故。 便入甚深波若真空。 得此空故。 心相寂灭。 犹如虚空。 毕竟平等。 无缘无取。 十八空义。 略之云尔。 二十二根义七门分别(释名辨体一分相二治断差别三得果不同四就人分别五得舍成就六因起次第七)第一释名。 辨其体性。 能生曰根。 根义不同。 广略难定。 今据一门说二十二。 名字是何。 所谓眼耳鼻舌身意。 即以为六。 男根女根及以命根。 通前说九。 苦乐忧喜舍。 通前十四。 信进念定慧。 通前十九。 未知根知根及无知根。 通前合有二十二也。 初六根者。 对色名眼。 乃至第六对法名意。 此之六种。 能生六识。 故名为根。 男女根者。 刚决为男。 柔弱为女。 身形小分。 能别男女。 从其所别。 名男女根。 根体即是身根小分。 所生之识。 即是身识少分。 言命根者。 若依成实。 现在时中。 色心相续。 名之为命。 过去之业。 能生于命。 与命作根。 故曰命根。 若依毗昙。 别有非色非心命报。 此之命报。 能持色心。 相续不断。 故名为根。 地持论中。 亦同此说。 故彼文言。 生理不坏。 是其命根增上果也。 言苦根者。 五识地中逼恼名苦。 能生瞋结故名为根。 言乐根者。 五识地中。 适悦名乐。 能生贪结故名为根。 言忧根者。 意识地中逼恼名忧。 忧能生瞋故名为根。 言喜根者。 意识地中庆悦名喜。 能生贪结。 故名为根。 言舍根者。 六识地中中容受心。 舍前四受。 故名为舍。 能生痴结。 目之为根。 若在净中喜乐及舍。 能生净法。 故名为根。 言信根者。 于境决定。 名之为信。 信能生道。 故名信根。 精进根者。 练心于法。 名之为精。 精心上达。 目之为进。 根同前释。 言念根者。 守境名念。 根同前释。 言定根者。 住缘不乱。 名之为定。 根同前释。 言慧根者。 于法观达。 目之为慧。 根同前释。 问曰。 善法差别无量。 以何义故偏说此五。 以之为根。 释言。 此五遍生诸善。 其力功强。 故偏说之。 又是五种。 大烦恼地之对治故。 偏说为根。 此义如后道品中释。 未知根者。 毗昙名也。 成实名为未知欲知。 此见道中无漏慧也。 毗昙何故说为未知。 释有三义。 一义释云。 在于见道十五心中。 解脱之智。 知谛未遍。 故名未知。 无道比智知上界道。 故云未也。 第二义者。 在于见道十五心中。 未曾有知重知谛理。 故名未知。 问曰。 若言未重知故名未知者。 彼见道中一一谛下。 皆有忍智。 忍为初知。 智为后知。 云何不重。 论自释言。 忍非智故。 所以无过。 何故非智。 忍虽观谛与疑得。 俱不能决了。 是故非智。 故论说言。 诸忍非智。 良以诸忍非是智。 故不名重知。 问曰。 若使忍非智者。 亦应非见。 释言。 不类见者。 是其推求之义。 忍心推求。 故得名见。 智者是其决断之义。 忍不决断故不名智。 第三义者。 智望忍心得名重知。 重知未遍。 故名未知。 上界道谛。 未重知故。 毗昙如是。 彼成实中。 名为未知欲知根者。 见道位中。 未有容豫解脱智知故名未知。 为欲简去解脱道故。 说为未矣。 以解脱道修道摄故。 言欲知者。 去解脱中知之不遥。 故名欲知。 此言即是简前之谓。 见道已前。 去解脱中知之玄隔。 不得名欲。 今为简彼故说欲耳。 此见道中无漏圣慧。 能生于后。 故名为根。 言知根者。 是修道中无漏慧也。 准依毗昙。 释有三义。 第一义者。 修道门中。 用解脱智。 知谛周遍。 故名为知。 第二义者。 修道门中。 于彼谛理。 有智重知。 故名为知。 第三义者。 彼见道中智。 望诸忍得名为重。 重知未遍。 故名未知。 今修道中道比智。 起重知周遍。 故名为知。 若依成实。 释有两义。 一义释云。 修道门中。 有解脱智知于谛理。 故名为知。 此之一义。 名当初果。 第二义者。 以修道智重观谛理。 故名为知。 此之一义。 名当斯陀那含果也。 此能生后。 故名为根。 无知根者。 成实说为已知根也。 若依毗昙。 无学果中。 观谛已穷。 不求更知。 故曰无知。 若依成实。 先已知竟。 故曰已知。 无学果慧。 能生后善同类相起。 故名为根。 问曰。 信进念定慧根。 及三无漏所生善法。 于五果中。 是何果乎。 地持宣说。 是增上果。 二十二根。 望其所生。 皆悉名为增上缘故。 此望何善说为增上。 谓望下善。 若望同类及与上善。 能生名为自分因。 故因缘所收。 所生善法。 名为依果。 何者是其三无漏根所生下善。 谓学等见无学等见。 圣人顺旧游观无漏。 名等见矣。 问曰。 经说贪瞋痴等为不善根。 无贪瞋等为三善根。 二十二中。 何故不说。 释言。 略故所以不论。 更无余义。 如六通中无法智通圣自在通。 此亦如是。 名义且尔。 体状云何。 初眼根者。 依如毗昙。 以彼四大造色为体。 体异四大。 若依成实揽大成眼。 眼即四大。 离大之外。 无别造色以为眼体。 耳鼻舌身。 类亦同尔。 意根体者。 依如毗昙。 心王为体。 想受行等。 皆非意根。 法入收故。 若依成实。 无别心数。 识想受行能生后义皆是意根。 然成实中。 行末之心生五识者。 不名意根。 以其所生非意识故。 自斯以外。 一切心识。 悉是意根。 若依毗昙。 一切六识。 迭互相生。 皆是意根。 男女二根与身根同。 身根少分。 为此二故。 良以此二既变心识。 其力功强。 别人相显故。 就身中分出此二。 命根体者。 依如毗昙现在世中。 别有非色非心命法。 为命根体。 若依成实。 过去世中善恶之业。 为命根体。 五受根者。 依如毗昙。 心数法中受数为体。 若依成实。 受心为体。 更无别数。 信等五根。 论说不同。 若依毗昙。 善大地中信数。 为信根体。 精进数为精进根体。 通大地中念数为念根体。 定数为定根体。 慧数为慧根体。 若依成实。 用彼信心为信根体。 乃至慧心为慧心慧根体。 无别数法。 后之三根。 若依毗昙。 是智慧性。 论其眷属。 是五阴性。 同时心王。 即为识阴。 同时受数。 即为受阴。 同时想数。 即为想阴。 自余教法。 以为行阴。 道共无作。 即为色阴。 若依成实。 慧心为体。 更无余法。 体性如是。 第二门中。 分别其相。 于中有六。 一漏无漏分别。 二三性分别。 三三聚分别。 四三界分别。 五据因分别。 六就果分别。 漏无漏者。 男女二根忧根苦根。 一向有漏。 三无漏根。 一向无漏。 信等五根。 及以意根通漏无漏。 与三无漏相应之者。 名为无漏。 余名有漏。 眼等五根及与命根。 大小不同。 小乘法中。 一向有漏。 大乘不定。 法身眼等。 法身之命。 是其无漏。 余皆有漏。 喜乐及舍。 诸论不同。 毗昙大乘。 与信等同通漏无漏。 成实法中。 喜唯有漏。 何故如是。 彼论释言。 喜者从于取假名生。 着我故起。 故唯有漏。 乐舍二受。 通漏无漏。 不从分别取着生故。 有漏业果。 名为有漏。 就无漏法。 义说之者。 名为无漏。 此义如彼八禅义中具广分别(此一门竟)。 次就三性分别诸根性者。 所谓善恶无记。 信等五根三无漏根。 一向是善。 男根女根。 一向无记。 意根一种。 该通三性。 眼等五根。 大小不同。 小乘法中。 一向无记。 大乘不定。 法身眼等。 体性是善。 余皆无记。 命根一种。 论说不同。 若依毗昙。 命是报法一向无记。 若依成实。 说过去业以为命根。 唯善与恶不通无记。 人天命根。 是善非恶。 三途命根。 是恶非善。 大乘不定。 法身之命。 体性是善。 余皆无记。 五受根者。 毗昙法中。 忧通善恶。 不通无记。 论自释言。 方便生故。 非报无记。 非习学法。 非是威仪工巧变化。 余通三性。 成实法中。 所说不定。 受阴之中。 一切五受悉是无记。 行中义说该通三性。 大乘法中。 文无定判。 随义以推。 五受之根。 并通三性。 忧虑世事非损益者。 是无记忧。 余同毗昙(此二门竟)。 次就三聚分别诸根。 言三聚者。 所谓色心非色非心。 眼等五根。 男女二根。 此七是色。 意根五受信等五根及三无漏。 此之十四。 是其心法。 命根一种。 诸论不同。 若依毗昙。 是其非色非心之法。 成实法中。 是色是心及非色心。 彼说过业。 以为命根。 于中通具身口意业。 就三业中。 通作无作。 身口作业。 说之为色。 意地作业。 说以为心。 三业无作。 是非色心(此三门竟)。 次就三界分别诸根。 界者所谓欲色无色。 于中两门。 一分三界非三界别。 二就三界辨其通局。 所言三界非三界者。 二十二根中。 男根女根忧根苦根。 定三界法。 三无漏根。 定非三界。 信等五根意乐舍根。 此之八种。 与三无漏相应之者。 不属三界。 余皆三界。 眼等五根及与命根。 大小不同。 小乘法中。 定属三界。 大乘不定。 法身眼等法身之命。 不属三界。 余皆三界。 喜根不定。 成实法中。 定属三界。 毗昙大乘有是有非。 无漏相应。 不属三界。 余皆三界。 次就一向在三界者辨其通局。 男根女根。 定属欲界。 忧根苦根。 毗昙法中。 定在欲界。 成实大乘粗在欲界。 论其细者。 苦极四禅。 忧至非想。 故经说言。 苦乐随身至于四禅。 忧喜随心至有顶也。 喜根乐根。 毗昙法中。 在欲色界。 成实大乘粗同毗昙。 论其细者。 乐在欲色。 喜至非想。 眼等五根。 小乘法中。 在欲色界。 大乘法中粗同小乘。 细通三界。 故涅槃云。 如非想天。 亦色非色。 彼有色故。 亦有眼等。 意命舍根信等五根。 遍通三界(此四门竟)。 次就因义分别诸根。 眼等五根男女二根。 是报法故。 一向非因。 命根一种。 论说不同。 若依毗昙。 与眼等同。 一向非因。 若依成实。 说过去业。 为命根故。 一向是因。 三无漏根。 大小不同。 小乘法中。 一向非因。 破生死故。 大乘法中。 有因非因。 缘照无漏。 能招变易。 一向是因。 真证无漏。 不招生死。 说为非因。 信等五根。 是有漏者。 一向是因。 是无漏者。 同三无漏。 意根一种。 与因相应。 说之为因。 非因相应。 说为非因。 五受根者。 论说不同。 若依成实。 受阴中者。 一向非因。 行中义说。 有因非因。 若依毗昙。 与诸烦恼结业俱者。 一向是因。 余皆非因(此五门竟)。 次就果报分别诸根。 眼等五根男女二根。 一向是报。 信等五根及三无漏根。 一向非报。 意根一种。 通报非根。 命根一种。 毗昙是报。 成实非报。 五受根者。 成实是报。 如彼论说。 乃至一切无漏中受。 亦皆是报。 若依毗昙。 除却忧根。 余之四种。 通报非报。 报心俱者。 说之为报。 非报俱者。 名为非报。 忧根一种。 一向非报。 何故如是。 忧根从于想分别生。 是故非报。 又复忧根。 离欲时断。 报法不尔。 是故非报。 第三明其治断差别。 义有三种。 一者见断。 二者修断。 三者无断。 见道除者。 名为见断。 修道除者。 名为修断。 无漏不为二轮所除。 名为无断。 约此三义。 分别诸根。 依如毗昙。 眼等五根男女二根及与命根。 此八是报。 唯是修断。 问曰。 报法不可断除。 云何说断。 依如彼宗。 不断报体。 但断报上烦恼缘缚故名为断。 问曰。 何故唯修道断不通见断。 释言。 有以。 缘此所起贪瞋痴等。 皆是事惑缘。 事之惑修道所除。 是故此等唯修道断。 若依成实。 此八种中命根是业。 余七是报。 此业与报。 亦见谛断。 亦修道断。 断相云何。 彼成实中断烦恼故。 令彼业果毕竟不起。 名之为断。 断见惑故。 令彼三途业果不生。 名为见断。 断修惑故。 令彼人天业果不起。 名为修断。 故成实言。 见断法者。 谓示相我慢及彼所起诸余法也。 修断法者。 谓不示相慢及彼所起诸余法也。 示相我慢。 是谛惑。 推求而生。 故曰示相。 所起余法。 是其业果。 不示相慢。 是修道惑。 非推求生。 名不示相。 所起余者。 是其业果。 问曰。 毗昙何不如是。 释言。 宗异不可一类。 彼毗昙中。 断烦恼因。 令其业果毕竟不起。 是非数灭。 是故不说。 故杂心云。 入见道时。 第八生后一切果报。 皆非数灭。 大乘法中。 眼等五根及与命根。 亦见谛断亦修道断亦是无断。 法身眼等常住之命。 是无断也。 男女二根。 据实以论。 唯见谛断。 入净心时。 得净法身。 舍离一切男女形故。 随相别分。 女根一种。 唯见谛断。 故地持言。 菩萨于初阿僧祇时。 已舍女身。 男根一种。 通见谛断及修道断。 男报殊胜。 在后舍故。 意根一种。 亦见谛断。 亦修道断。 亦是无断。 与见惑俱名为见断。 与修惑俱名为修断。 与无漏俱名为无断。 忧根一种。 依如毗昙。 亦见谛断亦修道断。 与见惑俱。 名为见断。 与修惑俱。 名为修断。 苦根一种。 毗昙法中。 唯是修断。 若依成实。 忧苦是报。 断除之法。 与眼等同。 喜乐舍根。 依如毗昙。 亦见谛断。 亦修道断。 亦是无断。 与意根同。 若依成实。 喜是有漏。 唯见谛断。 及修道断。 不通无断。 断除之相。 与眼等同。 乐舍二受。 通漏无漏。 有漏之者。 亦见谛断。 亦修道断。 无漏之者。 是其无断。 信等五根。 依如毗昙。 是修道断。 及与无断。 是有漏者。 说为修道。 但断缘缚。 不断善体。 是无漏者。 说为无断。 若依成实。 是有漏者。 亦见谛断。 亦修道断。 是无漏者。 说为无断。 三无漏根。 小乘法中。 一向无断。 大乘法中。 缘照无漏。 亦见谛断。 亦修道断。 真证无漏。 一向无断。 治断如是。 第四明其得果不同。 言得果者。 谓得出世四沙门果。 如杂心说。 九根得初果。 或获二沙门。 说有十一根究竟第四果。 所言九根得初果者。 须陀洹果。 其是初果。 信等五根意根舍根未知知根。 用此九根。 得彼初果。 于中信等。 常相随逐。 是故有之。 行必依心。 故有意根。 初果必依未来禅得。 未来禅中。 唯有舍根。 更无余受。 是故有舍而无余受。 未知无碍知根解脱。 故有九也。 克实同时唯有八根。 若在因中。 则无知根。 若在果中。 无未知根。 因果通论故。 说九根得初果也。 所言或获二沙门者。 斯陀那含。 是其二果。 得此二果。 或用九根。 或用八根。 多少不定。 故言或也。 何故不定。 斯陀人中。 有其次第超越之异。 次第用八。 超越用九。 是故不定。 云何次第。 有人先在外凡地时。 于彼欲界九品惑中。 全未断除。 设有断除。 未尽六品。 是人后时入见谛道。 至第十六道比智时。 证须陀果。 须陀果上。 更起修道。 断彼欲界六品惑尽。 证斯陀含。 名为次第。 云何超越。 有人先在外凡地时。 依未来禅。 断除欲界九品惑中。 或六或七乃至八品。 后入见道。 至第十六道比智时。 不证初果。 超证斯陀。 故名超越。 彼超越者。 用上九根。 得第二果。 与初果同。 彼次第者。 但用八根得第二果。 除未知根。 此次第者。 若用无漏断结证果。 所用八根。 同是无漏。 皆是向体。 亦是果体。 若用等智。 断结证果。 信等五根意根舍根。 此之七种。 通漏无漏。 现行之者。 一向有漏。 同治修中。 所成就者。 一向无漏。 云何同治。 彼欲界结。 未来禅中。 世俗净智。 亦能断治。 无漏法智。 亦能断除。 以同除故。 修无漏时。 亦成等智。 修有漏时。 亦成无漏。 同治如是。 彼有漏者。 非是向体。 亦非果体。 彼无漏者。 是其向体。 亦是果体。 第八知根。 一向无漏。 但可成就而不现行。 然此知根。 以无漏故。 亦是向体。 亦是果体。 斯陀如是。 那含人中。 亦有次第超越之异。 次第用八。 超越用九。 故云或也。 云何次第。 次第有二。 有人先在外凡地时。 于欲界结全未断除。 设令断除。 未尽六品。 是人后时。 入见谛道。 至第十六道比智时。 证须陀洹。 须陀果上。 更起修道。 断六品尽。 证斯陀含。 斯陀果上。 更起修道。 断后三品。 证那含果。 此一次第。 或复有人。 先在外凡。 用世俗智。 断除欲界九品惑中。 或六或七乃至八品。 是人后时。 入见谛道。 至第十六道比智时。 证斯陀含果。 斯陀含果上。 更起修道。 断后余结。 证那含果。 此二次第。 云何超越。 有人先在外凡地中。 修得初禅乃至非想。 后入见道。 至第十六道比智时。 越前二果。 证阿那含。 以欲界结先断尽故。 彼超越者。 用上九根。 证那含果。 此九根中。 信等五根意根未知根及与知根。 一向是定。 余一不定。 或喜或乐或复是舍。 依初二禅入见谛道。 即有喜根。 若依三禅。 入见谛道。 即有乐根。 若依四禅。 未来中间。 入见谛道。 则有舍根。 超越如是。 次第之人。 但有八根。 信等五根意根舍根及与知根。 此次第人。 若用无漏而断结者。 八俱无漏。 皆是向体。 亦是果体。 若用等智。 断结证果。 前之七根。 通漏无漏。 彼现行者。 一向有漏。 同治修中。 所成就者。 一向无漏。 故彼有漏者。 非是向体。 亦非果体。 彼无漏者。 亦是向体。 亦是果体。 第八知根。 一向无漏。 以无漏故。 亦是向体。 亦是果体。 然此知根。 亦但成就而不现行。 言十一根得四果者。 罗汉之果。 十一根得。 信等五根。 喜乐舍意知根无知根。 此十一根。 能得究竟罗汉果也。 于中知根。 是无碍道。 无知根者是解脱道。 问曰。 诸受不得并起。 云何得具喜乐舍根。 释言。 一往得罗汉者。 不具三受。 如是之人。 但用九根。 得第四果。 喜乐舍中。 随何现起。 余二则无。 若迳一退后重得者。 具其十根。 八根如上。 喜乐舍中。 有二无一。 若迳二退后重得者。 得具十一。 于三受中。 前后具之。 谓先依于未来中间及第四禅舍根得果。 后还退失。 复依三禅乐根得果。 后还退失。 复依初禅二禅喜根。 得罗汉果故有三受。 问曰。 罗汉曾迳二退。 得具十一。 彼那含果。 何故不然。 释言。 不类那含。 人中有次第者。 有超越者。 彼次第者。 一向用于未来禅定。 断结得果。 未来禅中。 唯有舍根。 更无余受。 何故如是。 欲界烦恼。 唯未来禅所断除故。 如是之人。 设令退起欲界烦恼。 失那含果。 后重得时。 必还依于未来禅中舍根而得故。 无余受。 彼超越者。 或依初禅二禅喜根。 入见谛道。 证那含果。 或有依于三禅乐根入见谛道证那含果。 或复依于四禅舍根。 入见谛道证那含果。 随所用者。 终无退理。 以见谛道唯是无漏。 不可退故。 以无退故。 不得退已重用余根。 是故那含极多九根。 不类罗汉。 良在于此。 毗昙如是。 若依成实。 三无漏根体唯是慧。 若据斯义。 是则初果三根所得。 所谓慧根未知根知根。 未知无碍。 知根解脱。 其次二果。 三根所得。 所谓慧根及以知根。 第四果者。 三根所得。 所谓慧根知根知已根。 知根无碍。 知已解脱。 若复随义。 具以论之。 得说十根。 得于初果。 信等五根意乐舍根未知知根。 其次二果九根所得。 除未知根。 余皆如上。 第四果者。 十根所得。 谓信等五根意乐舍根知及知已。 于中知根是无碍道。 知已解脱。 问曰。 何故义说乐舍不说喜乎。 此如前释。 无漏之法已在身中。 义说为乐。 调停名舍。 喜取假生。 着我故起。 是故无之。 第五门中。 就人分别。 外凡人中。 极少之者。 成就八根。 谓无色界所有凡夫。 具有命根意根舍根信等五根。 又阐提人生阿鼻者。 亦具八根。 谓身意命及五受根。 极多之者。 具十九根。 除三无漏。 内凡夫人。 具十八根。 除三无漏。 男女根中。 有一无一。 以二形者不能修起七方便故。 见谛道中。 具十九根。 除去知根及无知根。 男女根中。 有一无一。 以二形人无得圣故。 须陀斯陀。 此二果人。 具十九根。 除未知根及无知根。 男女根中。 有一无一。 那含之人。 具十八根。 除未知根及无知根。 男女根中。 有一无一。 并除忧根。 以彼忧根唯局欲界不善地故。 罗汉之人。 亦具十八。 除未知根及与知根。 男女根中。 有一无一。 并除忧根。 人别如是。 第六明其得舍成就。 先明其得。 次明其舍。 后明成就。 所言得者。 先无今有。 名之为得。 于中且就报根以说。 报通三界。 欲界地中。 有四种生。 一胎二卵三湿四化。 是四生中。 胎卵湿生。 生必以渐。 以其诸根渐次成就故。 化生必顿。 以其诸根顿成就故。 渐生之者。 最初一念顿得二根。 所谓身根及与命根。 尔时亦得意根舍根。 一切受生。 皆依染心。 染心非报。 所以不说。 舍根亦尔。 非报法故。 所以不论。 纵使非报。 说得何伤。 释言。 有以。 染污之法。 先来常有非今始得。 是故不说。 若使今染与先染同非新得者。 今所得报与昔报同。 何故说得。 释言。 不类。 报法世断刹那断故。 今所得者。 即是新得。 染污不尔。 对治方断。 未有未断。 随所起者。 皆是本法。 不名新得。 问曰。 何故受生之时。 唯用染舍不用余受。 论自释言。 受生命终唯依舍故。 顿生之者。 最初一念。 或得六根。 或七或八。 若无形者。 顿得六根。 谓眼等五根及与命根。 以化生者眼等五根必具足故。 若一形者。 顿得七根。 六根如前。 男女根中有一无一。 若二形者。 顿得八根。 六种如上。 加男女根。 欲界如是。 色界生者。 最初一念。 最顿得六根。 眼等五根及与命根。 彼处无其男女形故。 无色生者。 最初一念。 唯得命根。 余非新得。 彼无色故(此一门竟)。 次辨其舍。 先有今失。 名之为舍。 于中具以五门分别。 一就时分别。 舍时虽众。 今此且就命终以说。 二就处分别。 处谓三界。 三就性分别。 善恶无记三性。 心中皆得命终舍彼诸根。 不同受生唯在不善秽污无记。 四渐顿分别。 一切化生。 皆顿命终。 其犹灯灭。 胎卵湿生。 有渐有顿。 任报自死。 渐而不顿。 横缘而死。 容有顿者。 如斩首等。 五明所舍多少不同。 于中先就欲界以论。 欲界地中。 若无记心渐命终者。 或舍四根或五或六。 无形之人。 顿舍四根。 所谓身根意根命根舍根。 问曰。 何故五根之中。 唯舍身根。 不舍余根。 以其身根最后坏故。 一形之人。 顿舍五根。 四根如上。 男女根中。 随舍一根。 二形之人。 顿舍六根。 四根如上。 加男女根。 若欲界死。 生上界者。 必舍五根。 所谓身根意命舍根男女根中。 随舍何根。 二形之人。 不上生故。 下余门中。 类此应知。 顿命终者。 所舍不定。 或舍四五六七八九。 乃至舍十。 相状如何。 或有众生。 于色根中。 但有二根。 所谓身根。 余色根中。 有一无余。 如是众生。 顿舍五根。 谓身意命根。 余色根中。 有者舍之。 或有众生。 于色根中。 但有四根。 所谓身根。 余色根中。 有三无余。 如是众生。 顿舍七根。 谓身意命舍。 余色根中。 有者舍之。 或有众生。 于色根中。 具足五根。 所谓眼耳鼻舌及身。 无男女形。 如是众生。 顿舍八根。 谓眼等五根意命舍根。 一形之人。 顿舍九根。 八根如上。 男女根中。 随舍何根。 二形之人。 顿舍十根。 八根如上。 加男女根。 无记如是。 若不善心而命终者。 舍根多少。 与前相似。 若善心中而命终者。 如上无记。 一一门中。 皆悉加于信等五根。 问曰。 舍恶与舍无记有何差别。 释言。 有异。 无记力劣。 为尚有其世断及刹那断。 言世断者。 隔世则灭。 不得成就。 刹那断者。 念念尽灭。 不得成就。 以其世断刹那断故。 命终之时。 即是断舍。 不善力强。 对治方断。 非是世断刹那断故。 命终之时。 不现行故。 名之为舍。 非断灭舍。 问曰。 舍善与舍不善无记何别。 善望前二互有同异。 若欲界死。 生上二界。 与无记同。 即是断舍。 若欲界死。 还生欲界。 与不善同。 但不行故。 名之为舍。 非令尽灭。 欲界如是。 色界之中。 若无记心而命终者。 顿舍八根。 眼等五根意命舍根。 若善心中而命终者。 顿舍十三。 八根如上。 加信等根。 色界如是。 无色界中。 若无记心而命终者。 顿舍三根。 谓意命舍。 若善心中而命终者。 顿舍八根。 三根如上。 加信等根(此二门竟)。 次辨成就。 于诸根中。 决定有者。 说其成就。 若不定者。 则不说之。 二十二中。 意命舍根。 此三遍通。 趣有一种。 必成余二。 余则不定。 云何不定。 若在无色。 无眼等根。 在四禅上。 则无乐根。 在三禅上。 便无喜根。 初禅已上。 无男女根忧根苦根。 断善根者。 即无信进念定慧根。 凡夫则无三无漏根。 若有身根。 必成四根。 所谓身根意命舍根。 余皆不定。 若根缺者。 则无眼耳鼻舌等根。 若在色界及无形者。 无男女根。 在四禅上。 则无苦乐忧喜四受。 无信等根及三无漏。 义如前解。 若有眼根。 必成五根。 所谓眼身意命舍根。 眼必依身。 故成身根。 余三遍通。 所以具有。 余皆不定。 准前可知。 耳鼻舌根。 趣有一种。 皆成五根。 类眼可知。 若有乐根。 必成四根。 所谓乐根意命舍根。 余皆不定。 云何不定。 圣人生在无色界中。 得成下地无漏乐根。 于此乐边。 无眼等根。 凡在三禅则无喜根。 生初禅上。 无男女根忧根苦根。 断善根人。 无信等根。 凡夫则无三无漏根。 若有喜根。 必成五根。 所谓喜乐意命舍根。 有喜之处。 必定有乐。 故有乐根。 余三通故。 所以有之。 余皆不定。 圣人生在无色界中。 得成下地无漏喜根。 于此喜边。 无眼等根。 生初禅上。 无男女根忧根苦根。 若在欲界。 断善根者。 无信等根。 一切凡夫。 无三无漏。 是故不定。 若有苦根。 必成七根。 所谓苦根喜乐舍根身意命根。 余皆不定。 根缺之者。 则无眼耳鼻舌等根。 无形之者。 无男女根。 欲界地中那含罗汉。 则无忧根。 若有命根。 唯成命根。 余则不定。 若在无色。 无七色根。 若在欲色。 入灭定者。 则无意根及余心法。 若有身根。 必成二根。 身根命根。 余皆不定。 若根缺者。 则无眼耳鼻舌等根。 若在色界及无形者。 无男女根。 若入灭定。 则无意根及余心法。 若有眼必成三根。 谓眼身命。 眼必依身。 故有身。 命是报生。 故有命根。 余皆不定。 若根缺者。 无耳鼻舌。 若生色界及无形者。 无男女根。 入灭定者。 则无意根及余心法。 耳鼻舌根。 但使有一。 皆成三根。 类眼可知。 若有意根。 必具三根。 谓意命舍。 余皆不定。 无色界中无眼等根。 凡夫之人。 生四禅上。 则无乐根。 生三禅上。 则无喜根。 生初禅上。 无男女根忧根苦根。 欲界地中断善根者。 无信等根。 三界凡夫。 无三无漏。 若有舍根。 必成三根。 与意根同。 若有乐根。 必成四根。 所谓乐根意命舍根。 乐必依心。 故有意根。 命是报主。 故有命根。 在下之时。 必成上法。 故有舍根。 问曰。 在下云何必得成就上舍。 释有三义。 一在下地。 于上地中所未断处。 一切味定。 皆悉成就。 故得有之。 二在下地。 于上地中所修净定。 皆得成就。 第三圣人身在下地。 用上净定及下无漏。 断上结时。 同治修故。 得成上地一切净定及无漏定。 是故有乐必成舍根。 余皆不定。 云何不定。 圣人生在四空地中。 尔时成就三禅地中无漏乐根。 无漏生上不失下。 故彼乐根边。 无眼等根。 凡夫生在三禅以上。 则无喜根。 有漏生上。 则失下故。 凡夫在于初禅以上。 无男女根忧根苦根。 若在欲界。 断善根者。 无信等根。 一切凡夫。 无三无漏。 是故不定。 若有喜根必成五根。 谓喜乐舍意根。 命根有意命舍。 义同乐说。 云何有喜必成乐根。 亦有三义。 一在下地。 于上地中所未断处。 一切味定。 皆悉成就。 故有乐根。 二在下地。 于上地中。 所修净定皆悉成就。 故有乐根。 第三圣人身在下地。 用上净定及下无漏。 断上结时。 同治修故。 得成上地世俗净定及无漏定。 故有乐根。 以是之义。 但有喜根。 必成乐根。 余皆不定。 云何不定。 圣人生在四空地中。 尔时有喜无眼等根。 生初禅上。 无男女根忧根苦根。 若在欲界断善根者。 无信等根。 一切凡夫。 无三无漏根。 是故不定。 若有苦根必成七根。 所谓苦根喜乐舍根身意命根。 余皆不定。 根缺之者。 则无眼耳鼻舌等根。 无形之者。 无男女根。 欲界地中那含罗汉。 则无忧根。 问曰。 若那含罗汉无忧根者。 亦应无苦。 以何义故。 得有苦根而无忧根。 释言。 忧者着欲故生。 是故那含罗汉之人。 有苦无忧。 已舍欲故。 见五欲乐坏之时。 不生忧恼。 苦则不尔。 不从着欲分别而生。 是故那含罗汉之人。 有苦无忧。 断善根者。 无信等根。 凡夫之人。 无三无漏。 是故不定。 若有忧根。 必成八根。 谓五受根身意命根。 余皆不定。 如苦中说。 若有男根。 必成八根。 所谓男根身意命根苦乐喜舍。 余皆不定。 根缺之者。 无眼等根。 丈夫一形。 则无女根。 那含罗汉及凡夫中得八禅者。 则无忧根。 断善根者。 无信等根。 凡夫之人。 无三无漏。 若有女根。 且成八根。 但无男根。 余皆同前。 若有信根。 且成八根。 谓信等五根意命舍根。 余皆不定。 生无色者。 无眼等根。 凡夫之人。 生四禅上。 则无乐根。 生三禅上。 则无喜根。 生初禅上。 无男女根忧根苦根。 一切凡夫。 无三无漏精进念定乃至慧根。 皆同信根。 若有知根必成十一。 所谓知根信等五根喜乐舍根意根命根。 余皆不定。 云何不定。 生无色者。 无眼等根。 生初禅上。 无男女根忧根苦根。 在修道故。 无未知根及无知根。 问曰。 前说斯陀那含九根所得。 云何今言必成十一。 释言。 有以。 前据现用。 喜乐舍等。 不得并用。 故有九根。 今论成就故有十一。 有无知根。 且成十一。 同前知根。 但除知根。 加无知根。 有未知根。 必成十三。 前十一上。 更加身根及与苦根。 入见谛道。 必在欲界故有苦根。 余皆不定。 若根缺者。 则无眼耳鼻舌四根。 男女二根。 随人不同。 有无不定。 若依初禅乃至四禅。 入见谛道。 则无忧根。 故曰不定。 第七门中。 明其次第。 一切受身六根为体。 故先说之。 既有六根。 便可分别男女相异。 故次明其男女二根。 诸根相摄。 不绝不断。 故次说命。 诸根对境能生觉心。 故次五受。 此前染法。 染必有治。 治谓净法。 一切净法。 因信等生。 故明信等。 由信等故。 出生圣道。 圣分三位。 是故后说三无漏根。 二十二根。 略之云尔。 大乘义章卷第四大正新修大藏经第44册No. 1851大乘义章大乘义章卷第五(本)远法师撰染法聚第三此有六十门染法聚烦恼义中有三十门此卷有二十三门(二障义三障义三根三道三毒烦恼义三使义三漏义四缚四流四[枙]之义四取义四身结义五住地义五盖义五下分结义五上分结义五悭义五心[打-丁+裁]义五心缚义六垢义七漏义七使义八慢义八种恶觉义八妄想义八倒义九结义)。 二障义两门分别(释名第一体相第二)第一释名。 所言障者。 随义不同。 乃有多种。 或名烦恼。 或名为使。 或名为结。 或名为缠。 或名为缚。 或名为流。 或名为枙。 或名为取。 或名为漏。 或名为垢。 或说为惑。 或说为障。 如是非一。 劳乱之义。 名曰烦恼。 随逐系缚。 称之为使。 结集生死。 目之为结。 结缚众生。 亦名为结。 能缠行人。 目之为缠。 又能缠心。 亦名为缠。 羁系行人。 故目为缚。 漂流行人。 说之为流。 能令众生为苦所枙。 故名为枙。 取执境界。 说以为取。 流注不绝。 其犹疮漏。 故名为漏。 染污净心。 说以为垢。 能惑所缘。 故称为惑。 能碍圣道。 说以为障。 如是差别。 无量无边。 今随一义。 且说为障。 名字粗尔。 第二体中。 差别有二。 第一略明五住之相。 第二就之以别二障。 言五住者。 如胜鬘经说。 一见一处住地。 二欲爱住地。 三色爱住地。 四有爱住地。 五无明住地。 名字如是。 体状如何。 三界五见。 名见一处。 欲界所有一切烦恼。 除无明见。 名为欲爱。 色界所有一切烦恼。 除无明见。 名为色爱。 无色界中一切烦恼。 除无明见。 名为有爱。 三界无明。 名无明地。 无明之中义。 复有二。 一者染污。 二不染污。 迷理无明。 名为染污。 事中无知。 名不染污。 此二合为无明住地。 此义广辨如五住章。 言别障者。 障别有三。 一四住烦恼。 为烦恼障。 无明住地。 以为智障。 二五住性结。 为烦恼障。 事中无知。 以为智障。 三五住性结及事无知。 同为烦恼。 分别缘智。 以为智障。 就初番中四门分别。 一定障相。 二释障名。 三明断处。 四对障辨脱。 言定相者。 云何得知。 四住烦恼。 为烦恼障。 无明住地。 以为智障。 以胜鬘经对地持论。 验之知矣。 胜鬘经中说。 二乘人但断四住。 不断无明。 地持论中说。 二乘人烦恼障净。 非智障净。 烦恼净者。 犹胜鬘中所断四住。 非智障净。 犹彼不断无明住地。 定之粗尔。 次释其名。 五住之结。 通能劳乱。 齐能障智。 何故四住偏名烦恼。 无明住地独名智障。 理实齐通。 但今为分二障差别。 隐显异名。 等就隐显。 各随功强。 以别两名。 四住烦恼现起之结。 发业招生。 劳乱义强。 偏名烦恼。 异心之惑。 与解别体。 疏而远翳。 障智微故。 不名智障。 无明闇惑。 正违明解。 亲而近翳。 障智义强。 故名智障。 任性无知。 非是现起。 不能发业招集苦报。 劳乱微故。 不名烦恼。 名义如是。 次明断处。 略为二阶。 第一大小相对分别。 二就大乘世间出世间相对分别。 大小对中义别三门。 一隐显互论。 二乘之人。 但除烦恼。 菩萨之人。 唯灭智障。 二乘非不分除智障。 所断微小。 隐细从粗。 是故不说。 菩萨非不除断烦恼。 所断相微。 隐粗从细。 是故不说。 二优劣相形。 二乘解劣。 但断烦恼。 菩萨治广。 二障双除。 故地持云。 声闻缘觉烦恼障净。 非智障净。 菩萨种性。 具足二净。 三据实通论。 二乘之人。 二障双除菩萨亦尔(此一门竟)。 言就大乘世间出世间相对辨者。 解行已前。 名为世间。 初地已上。 名为出世。 于中分别。 乃有四门。 一废粗论细。 地前菩萨。 于彼二障一向未断。 初地已上。 二障并除。 故涅槃中宣说。 地前具烦恼性。 良在于此。 二隐显互论。 地前世间。 但断烦恼。 初地已上。 唯除智障。 地前非不分断智障。 所断微小。 隐细从粗。 是故不说。 初地已上。 亦断烦恼。 隐粗从细。 是以不论。 三优劣相形。 地前解劣。 唯除烦恼。 地上解胜。 二障双断。 四据实通论。 世及出世二障双除。 相状如何。 烦恼障中。 有其二种。 一是子结。 二是果缚。 子结烦恼。 地前所除。 果缚烦恼。 地上所断。 子结之中。 复有二种。 一者正使作意而生。 二者余习任性而起。 正使烦恼。 声闻缘觉乃至习种。 断之周尽。 习起之结。 种性已上乃至初地。 断之毕竟。 故地持云。 初阿僧祇。 过解行住入欢喜地。 断增上中恶趣烦恼。 不善正使。 名为增上。 习名为中。 入欢喜时。 习悉皆断。 果缚之中。 亦有二种。 一者正使作意现起。 二是习气任运而生。 正使烦恼。 所谓爱佛爱菩提等。 始从初地次第断除。 至不动地断之周尽。 故地持云。 第二僧祇。 过第七住入第八地。 微细烦恼。 皆悉断灭。 八地以上。 除彼余习。 故地持云。 第三僧祇。 断除习气。 入最上住。 智障之中。 亦有二种。 一者迷相。 二者迷实。 情所起法。 名之为相。 不能悟解知其本无。 说以为迷。 如来藏性。 说以为实。 不能穷达。 说以为迷。 迷相无明。 地前所除。 迷实无明。 地上所断。 迷相无明。 复有二种。 一迷相立性。 二迷性立相。 言迷相者。 妄法虚集。 以之为相。 不知虚集。 建立定相。 言迷性者。 情所起法。 无性为性。 迷此性故。 立因缘相。 迷相无明。 声闻缘觉乃至习种。 断之穷尽。 迷性无明。 种性已上乃至初地皆悉断除。 迷实无明。 亦有二种。 一迷实相。 二迷实性。 实性空寂无为之法。 是其实相。 不能知是寂泊无为。 故名迷相。 如来藏中。 恒沙佛法。 真实善有。 是其实性。 不能穷证。 说为迷性。 此二无明。 说断不定。 若依地经。 初地以上乃至六地。 除其迷相。 是故证得。 为柔顺忍。 七地已上。 断迷实性。 是故证得无生忍体。 若依涅槃。 九地已还断其迷相。 是故说为闻见佛性。 十地以上。 断迷实性。 是故说为眼见佛性。 以此验求。 烦恼障者。 始终通断。 智障亦然。 治断粗尔。 第四对障以别二脱。 断烦恼障。 得心解脱。 断除智障。 得慧解脱。 是义云何。 分别有三。 一隐显互论断烦恼障。 诸佛菩萨世谛心脱。 断除智障。 真谛慧脱。 何故如是。 烦恼染事故断烦恼。 世谛心脱。 断烦恼时。 理实随有一切德脱。 就主为名。 偏言心脱。 无明障理。 故断无明。 真谛慧脱。 断无明时。 即理所成一切德脱。 就主作名。 偏言慧脱。 第二对障宽狭分别。 断烦恼时。 唯除事中染爱心。 故世谛心脱。 断智障时。 除无明地。 及断事中粗无明。 故二谛慧脱。 三随义通论。 断烦恼障。 二谛心脱。 世谛心脱。 义如前释。 真心脱者。 以彼爱结微细习气。 与无明地。 同一体性。 缚真心故。 断烦恼时。 真谛心脱。 如涅槃说。 断除智障。 二谛慧脱。 备如前释(此一门竟)。 第二番中。 亦有四门。 一定障相。 二释障名。 三明断处。 四对障辨脱。 言定相者。 云何得知。 五住性结。 为烦恼障。 事中无知。 以为智障。 如涅槃经说。 断除一切贪瞋痴等。 得心解脱。 一切所知。 无障碍故。 得慧解脱。 贪瞋痴者。 即是五住性结烦恼。 一切所知得无碍者。 当知即是除事无知。 又如地经。 以佛无碍。 为慧解脱。 当知即是除事无知。 远离痴染。 为心解脱。 当知即是五住性结。 为烦恼障。 又杂心云。 如来断除二种无知。 一断染污。 二断不染。 染污无知。 即是五住性结烦恼。 不染无知。 即是事中无明之心。 准验斯等。 当知。 以彼五住性结。 为烦恼障。 事中无知。 以为智障。 定之粗尔。 次释其名。 何故五住性结烦恼。 为烦恼障。 事中无知。 以为智障。 五住性结。 能起分段变易生死。 劳乱行人。 名烦恼障。 事中闇惑。 能障如来种智明解。 是故说之以为智障。 名义如是。 次辨断处。 处别有三。 一世出世相对分别。 二以功用望无功用相对分别。 三因果分别。 就初对中义别有三。 一隐显互论。 地前断除五住性结。 以彼舍相趣顺如故。 初地以上。 断除智障。 以彼地上契合法界了达诸法无障碍故。 故地经云。 于初地中。 一切世间文诵咒术不可穷尽。 二优劣相形。 地前菩萨。 唯除烦恼。 初地以上。 智行宽广。 二障双除。 三就实通论。 地前地上。 皆除二障。 第二对中义亦有三。 一隐显互论。 七地已前。 唯除烦恼。 八地已上。 灭除智障。 如八地中净佛国土。 断除一切色中无知。 九地之中。 了物心行。 灭除一切心行无知。 第十地中。 于诸法中。 得胜自在。 断除一切法中无知。 此等皆是除事无知。 二优劣相形。 七地已还。 唯断烦恼。 八地已上。 二障双除。 三就实通论。 七地已还。 双除二障。 八地已上。 类亦同然。 第三对中。 义别亦三。 一隐显互论。 金刚已还。 断烦恼障。 如来地中。 种智现起。 了达一切差别诸法。 断除智障。 以事无知难断除故。 至佛乃尽。 二优劣相形。 金刚已还。 但断除烦恼。 如来果位。 二障双断。 三据实通论。 种性已上乃至如来。 二障双遣。 治处且尔。 次对障辨脱。 除烦恼障。 得心解脱。 灭除智障。 得慧解脱。 言心脱者。 有其二种。 一佛菩萨行世间心。 二佛菩萨第一义心断四住故。 世谛心脱。 除无明故。 第一义谛心。 得解脱。 言慧脱者。 谓照世间一切种智。 得解脱也(此两门竟)。 第三番中。 亦有四门。 一定障相。 二释障名。 三明断处。 四对障辨脱。 言定相者。 云何得知。 五住性结及事无知。 为烦恼障。 分别之智。 以为智障。 如胜鬘中。 五住及起。 同名烦恼。 明知五住及事无知。 是烦恼障。 言分别智为智障者。 如宝性论说。 有四种障。 不得如来净我乐常。 一者缘相。 谓无明地。 以是障故。 不得如来究竟真净。 二者因相。 谓无漏业。 以是障故。 不得真我。 三者生相。 谓意生身。 以是障故。 不得真乐。 四者坏相。 谓变易死。 以是障故。 不得真常。 彼既宣说。 无漏业障不得真我。 是故定知。 分别缘智。 是其智障。 又如地论八六地中说。 智障净因事谓不分别空三昧。 以不分别。 为智障净。 明知。 即用分别之智。 以为智障。 又楞伽云。 妄想尔炎慧彼灭我涅槃。 灭尔炎慧方为涅槃。 明知。 所灭妄慧是障。 又龙树说。 如彼觉观。 望下为善。 望第二禅。 即是罪过。 乃至非想。 望下为善。 望出世道。 即是罪过。 如是慧观。 望世为善。 望其实相。 亦是罪过。 既言罪过。 何为非障。 定之粗尔。 次释其名。 五住性结及事无知。 体是闇惑劳乱之法故名烦恼。 分别之智。 能碍真证无分别慧。 故名智障。 问曰。 此智能显真德。 何故言障。 释言。 此智能除闇惑。 分能显真。 是故经中说为了因。 多义妨真。 故复名障。 如药治病。 若药不去药复成患。 此亦如是。 云何妨真。 如维摩说。 寂灭是菩提。 灭诸相。 故此智是相。 所以是障。 不观是菩提。 离诸缘故。 此智是缘。 所以是障。 不行是菩提。 无忆念故。 此智忆念。 所以是障。 断是菩提。 断诸见故。 此智是见。 所以是障。 离是菩提。 离妄想故。 此智妄想。 所以是障。 障是菩提。 障诸愿故。 此智是愿。 所以是障。 菩提真明。 此智性闇。 所以是障。 如世乐受性是行苦。 如是等过。 不可具陈。 皆违真德。 故说为障。 名义如是。 次辨断处。 断处有二。 一地前地上相对分别。 二直就地上世出世间相对分别。 就初对中。 义复有三。 一隐显互论。 解行已前。 增相修故。 断烦恼障。 初地已上。 舍相修故。 断除智障。 云何增相。 能断烦恼。 烦恼正以闇惑为患。 从初以来。 修习明解。 缘智转增。 闇惑渐舍。 至解行时。 明解增上。 惑障穷尽。 说之为断。 云何舍相能断智障。 智障正以分别为过。 初地已上。 穷证自实。 缘修渐舍。 分别过灭。 名断智障。 二优劣相形。 地前菩萨。 唯断烦恼。 初地已上。 对治深广。 二障双除。 三就实通论地前地上。 并断二障。 烦恼通除。 义在可知。 云何地前能灭智障。 事识中解。 以渐息灭。 妄识中智。 渐现前故。 如地持云。 种性菩萨六入殊胜展转相续。 无始法尔。 当知。 即是真实行德。 既得证实。 宁不舍妄。 故知。 地前亦断智障。 此初对竟。 次就地上世出世间相对分别。 初二三地。 名为世间。 四地以上。 名为出世。 于中亦有三门分别。 一隐显互论。 三地以还。 世间之行。 断烦恼障。 四地已上。 出世真慧。 断除智障。 云何世间断烦恼障。 如地论说。 初地断除凡夫我障。 凡夫我是见一处住地。 第二地中。 断除能起犯戒烦恼。 犯戒烦恼。 即是欲爱色爱有爱三种住地。 第三明地断除闇相闻思修等诸法妄障。 闇相即是无明住地。 云何出世间能断智障。 智障有三。 一是智障。 所谓分别空有之心。 二是体障。 所谓建立神智之体。 相状如何。 谓彼缘智正观诸法非有非无。 舍前分别有无之碍。 虽舍分别有无之碍。 而犹见已以为能观。 如为所观。 见已能观。 心与如异。 如为所观。 如与心别。 由见已心与如别故。 未能泯舍神智之碍。 说为体障。 三是治想。 通而论之。 向前二种。 俱是治想。 但此一门。 治中究竟。 偏与治名。 然此治想。 亦是缘智。 对治破前神智之碍。 实心合如。 虽复合如。 论其体性。 犹是七识生灭之法。 障于真证无生灭慧。 故名为障。 障别如此。 治断云何。 始从四地乃至七地。 断除智障。 入第八地。 断除体障。 八地已上。 至如来地。 断除治想。 云何断智。 四五六地。 观空破有。 舍离分别取有之智。 故地论中广明。 四地观察诸法不生不灭。 舍离分别解法慢心。 第五地中。 观察三世佛法平等。 舍离分别身净慢心。 第六地中。 观法平等。 舍离分别染净慢心。 此皆观空。 破取有心。 第七地中。 观诸法如。 舍前分别取空之心。 离如是等。 名断智障。 云何八地。 断除体障。 前七地中。 虽观法如。 犹见已心以为能观。 如为所观。 以是见故。 心与如异。 不能广大任运不动。 入第八地。 破此智碍。 观察如外由来无心心外无如。 如外无心。 无心异如。 心外无如。 无如异心。 无心异如。 不见能知。 无如异心。 不见所知。 能所既亡泯同一相。 便舍分别功用之意。 舍功用故。 行与如等。 广大不动。 名入八地。 此德成时。 名断体障。 云何八地至如来地。 断除治想。 向前八地。 断除体障。 治想犹存。 故八地云。 此第八地。 虽无障想。 非无治想。 然此治想。 八地已上。 渐次断除。 至佛乃尽。 彼云何。 断分别息故真相现前。 觉法唯真本来无妄。 以此见真无妄力故。 能令妄治前不生后后不报前。 于是灭尽。 至极微细。 不复可以观解破遣。 唯可修力任运舍之。 八地已上。 熏修力故。 令彼治想运运自谢。 真证行德运运自显。 至如来地妄尽究竟。 真德穷满。 名除治想。 此是第一隐显互论。 二优劣相形。 初二三地。 对治微劣。 唯断烦恼。 四地已上。 对治深广。 二障双除。 三就实通论。 始从初地乃至佛地。 当知念念二障并断。 缘智渐明。 断烦恼障。 真德渐显。 灭除智障。 治断如是。 次对障辨脱。 就此门中。 除断烦恼。 二脱俱生。 息除智障。 二脱俱显。 相状如何。 前修对治断烦恼时。 能治之道。 必依真起。 所依之真。 恒随妄转。 故以妄修薰发真心。 令彼真中二脱德生。 真德虽生。 犹与七识缘智和合。 为彼隐覆真德不显。 息除彼智。 真德方显。 其犹腊印腊与泥合。 令彼泥上文像随生。 泥文虽生。 腊印覆之不得显现。 动去腊印其文方显。 彼亦如是。 二障之义。 难以渊穷。 且随大纲略标旨况。 三障义两门分别(释名一断处二)言三障者。 谓皮肤骨。 论其体性。 唯一无明。 故地持中说为智障。 粗细不同。 分为此三。 相状如何。 所障法身事等如髓。 能障无明阶降不同。 如皮肤骨。 粗品无明。 浮浅如皮。 故就喻名说为皮障。 中品无明次深如肤。 故从喻称说为肤障。 细品无明。 穷深如骨。 从喻立目说为骨障。 亦可从于所障为名。 所障法身阶降有四。 一皮二肤三骨四髓。 地前菩萨法身如皮。 初地已上乃至七地法身如肤。 八地已上至第十地法身如骨。 如来地中法身如髓。 能障无明差别有三。 谓粗中细。 粗品无明有两种义。 说为皮障。 一粗品无明与彼先成下品法身。 一处在同。 如似世人皮中之患故曰皮障。 二粗品无明。 障于未起下品法身故云皮障。 中品无明亦有两义。 说为肤障。 一中品无明与彼先成中品法身。 同在一处。 如似世人肤中之患故名肤障。 二中品无明。 障于未起中品法身故称肤障。 细品无明。 亦有两义。 说为骨障。 一微细无明。 与彼先成微细法身。 同在一处。 如似世人骨中之患故名骨障。 二微细无明。 障于未起微细法身故名骨障。 法身之髓。 精穷出累。 故不说障。 随义细分。 理亦有之。 故地论中说如来地有微细障。 名义如是。 次辨断处。 初皮障者。 始从解行至欢喜地。 断之穷尽。 故地持云。 初阿僧祇解行住过入欢喜地。 皮障断也。 第二肤障。 始从初地至第八地。 断之究竟。 故地持云。 第二僧祇远行住过入不动地。 肤障断也。 第三骨障。 始从八地至如来地。 究竟穷尽。 故地持云。 第三僧祇过毕竟住入如来地。 骨障断也。 相续解脱。 亦如此说三障之义。 略辨如是。 三根三道三毒烦恼义四门分别(释名一废立二相对辨异三料简优劣四)第一释名。 言三根者。 谓贪瞋痴。 染境名贪。 忿怒曰瞋。 闇惑名痴。 此三乃是思前烦恼。 发生思业。 故名为根。 言三道者。 所谓贪瞋及与邪见。 贪瞋同前。 言邪见者。 谬执乖理。 目之为邪。 邪心推求。 说之为见。 以何义故。 前三根中。 第三名痴。 此三道中。 说名邪见。 成实释言。 痴中增上说名邪见。 畅思烦恼。 必是增上。 故说邪见。 此三乃是思后烦恼。 通畅前思。 故名为道。 言三毒者。 名同三根。 以何义故。 不同三道。 乃同三根。 三根之中。 痴名是宽。 故此同之。 三道之中邪见义狭。 故此不同。 然此三毒。 通摄三界一切烦恼。 一切烦恼。 能害众生。 其犹毒蛇。 亦如毒龙。 是故就喻说名为毒。 名义如是。 第二门中。 约对十使料简废立。 问曰。 三根十使之中具摄几使。 依如毗昙。 唯摄三使。 谓贪瞋痴。 不摄余七。 何故如是。 释者相传。 以五义故。 建立三根。 一明贪等遍通六识。 故说为根。 以能具生一切恶故。 不同慢等唯在意地。 二通五行。 谓迷四谛及障修道。 以能具生一切恶业故。 说为根。 不同见疑局在见谛。 三具使性。 力强能生一切恶业。 故说为根。 不同缠垢悭嫉等也。 四断善根时。 为方便。 是故证之为不善根。 不同一切无记烦恼。 五能发业。 不同过未性成之结。 要现行者。 能发业故。 又此三种。 多恼众生。 名偏说之为不善根。 又此三种众生多起。 乃至蚁等亦常起之。 是以偏说为不善根。 若依成实。 三不善根具摄十使。 贪瞋二使。 当相各一。 余之八使。 总名为痴。 何故如是。 以依三受及三境故。 言三受者。 谓苦乐舍。 依苦生瞋。 依乐生贪。 依舍生痴。 言三境者。 谓违顺中。 依违生瞋。 依顺生贪。 依中生痴。 余之八使。 同依舍受中容境起故通名痴。 次辨三道。 问曰。 三道十使之中具摄几使。 若依毗昙。 具摄五使。 所谓贪瞋邪见戒取及与见取。 五中前二。 当相各一。 后三合为邪见业道。 以此五种是其增上。 能畅思业发动身口。 是故偏说为恶业道。 以何义故不摄余五。 身边二见。 是无记故。 不得说为不善业道。 疑慢及痴。 非增上故。 不能畅思发动身口故不说之。 问曰。 毗昙说。 邪见等迷理烦恼。 不动身口。 云何说为不善业道。 论自释言。 迷理烦恼。 虽复不作刹那等起动身口业。 而能远作因等起。 故说为业道。 若依成实。 具摄七使。 为三业道。 贪瞋二使。 当相各一。 五见之心。 通名邪见。 彼宗宣说。 五见之心。 同能发起不善业。 故次辨三毒。 问曰。 三毒十使之中具摄几使。 当知。 三毒最为宽通具摄十使。 贪瞋各一。 余之八使。 同名为痴。 同依舍受中容境故。 第三门中。 约就三界二轮烦恼。 辨其三根三道三毒差别之相。 先辨三根。 若依毗昙。 三不善根。 唯在欲界。 非上二界。 上二界中。 无不善故。 就欲界中。 通说见修二轮烦恼为不善根。 同能发起不善思故。 若依成实。 三不善根亦在欲界。 非上二界。 上二界中。 设起不善。 系属欲界。 是故偏说在于欲界。 然成实中。 在上二界。 亦得寄起欲界不善。 不同毗昙一向不起界地断故。 复欲界中见谛烦恼。 一向定说为不善根。 修惑不定。 若望杀等根本业思。 修道烦恼。 非不善根。 何故如是。 凡夫之时修道烦恼。 但可成就而不现行。 不现行故。 不能发起不善业思。 及在圣时修道烦恼。 虽复现行。 圣人不起杀等业思。 是故修惑非不善根。 若望打缚。 如是等思修惑。 亦得为不善根。 圣人亦起打缚等故。 次明三道。 依如毗昙。 三道烦恼。 亦在欲界。 上二界中。 无不善故。 就欲界中。 亦通二轮。 于中贪瞋通于见修。 邪见业道正在见惑。 何故如是。 修道惑中。 无邪见故。 若依成实。 三道烦恼与成实中三根同也。 但可优劣。 上下为异。 次明三毒。 三毒烦恼。 二轮齐等。 通摄三界一切烦恼。 斯名三毒。 第四门中。 三门相对辨其优劣。 烦恼有三。 谓上中下。 三道烦恼。 唯在上品。 不通中下。 故杂心云。 于中增上说为业道。 又成实云。 畅思烦恼。 必是增上故说邪见。 若论三根。 通取中上。 不通下品。 微下烦恼。 不发业故。 三毒则宽。 三品俱摄三根等义。 略辨如是。 三使义三门分别(释名辨体一断处二约对三障辨同异三)三使之义。 出在相续解脱经中。 烦恼之性。 随而系缚。 名之为使。 使义不同。 一门说三。 一害伴使。 二者羸使。 三者细使。 论其体性。 乃是四住性成之结。 粗细不同。 分为此三。 言害伴者。 四住使中粗品之使。 能生现起诸烦恼结。 所生烦恼。 与彼能生粗使为伴。 初至五地断除彼使。 伴亦同已。 名害伴使。 故彼经言。 不俱生惑。 与彼俱生烦恼为伴。 初至五地。 修习抑止令其不行。 名害伴也。 不俱生者。 犹是所生现起烦恼。 对缘现生。 不同使性与报俱起。 名不俱生。 言俱生者。 犹是能生粗品之结。 久习性成。 与报俱起。 名曰俱生。 不俱烦恼。 与俱生使相随名伴。 断彼使地。 伴亦随倾。 故说害伴。 此举害伴彰其所伴使之粗也。 言羸使者。 四住使中中品之使。 微劣于前。 不能发生现起烦恼。 故名为羸。 言细使者。 四住使中下品之使。 残余习气。 微下于前。 故名为细。 名义如是。 次辨断处。 如经中说。 初至五地断除害伴。 六地七地。 断舍羸使。 八地已上。 断除细使。 以八地上所依智障无明薄少故。 令四住习气不行。 断处如是。 次辨同异。 今此三使与皮肤骨三障何别。 释言。 三使是烦恼障。 彼三障者。 是其智障。 故彼相续解脱经中。 就烦恼障。 宣说三使。 就智障中。 宣说三过。 三过犹是。 地持论中皮肤骨等智障所摄。 烦恼即是四住之惑。 智障即是无明住地。 三使之义。 略辨如是。 三漏义言三漏者。 一切烦恼流注不绝。 其犹疮漏故名为漏。 故经说为诸漏疮疣。 漏别不同。 一门说三。 三名是何。 所谓欲漏有漏无明漏。 如杂心云。 欲界地中一切烦恼。 唯除无明说为欲漏。 上二界中一切烦恼。 唯除无明说为有漏。 外道谓彼色无色界是其结尽无漏涅槃。 对除彼见故。 说为有三界无明。 名无明漏。 问曰。 何故三界无明合为一漏。 以彼无明迷理之心。 理相平等。 不可别分。 故能迷心从之说一。 又问。 四流四缚等中。 皆说其见。 何故漏中不说见漏。 杂心释言。 连注之义。 是其漏义。 见心捷疾。 于连注义。 不相顺故。 不说见漏。 虽不别说。 当知。 摄在前二漏中。 然此三漏。 通摄二轮一切烦恼。 三漏之义。 略述如此。 四缚四流四枙义言四缚者。 所谓欲缚.有缚.无明缚.见缚。 名虽有四。 体性唯三。 一见二爱三是无明。 取执之心。 说名为见。 染境之情。 说以为爱。 痴闇之意。 说为无明。 问曰。 一切疑慢等结。 摄在何中。 当知皆是爱分。 所摄有何所谓。 偏摄在爱。 不在余中。 为分本末利钝故尔。 无明是本理别为一。 余皆是末。 不得入中。 复就末中见是利惑。 理复须别。 自余钝者。 不得在中。 为是义故。 疑慢等结。 不入痴见。 摄在爱中。 爱中既摄众多烦恼。 以何义故。 偏名为爱。 以爱重故。 偏标其名。 譬如世间王来王去主得其名。 彼亦如是。 就此三中。 爱分为二。 痴见各一。 故有四种。 故杂心云。 欲界地中一切烦恼。 除无明见。 说为欲缚。 色无色界一切烦恼。 除无明见。 说为有缚。 云何名有。 诸外道人谓。 色无色毕竟无爱。 为破彼见故。 说为有。 三界无明。 名无明缚。 三界诸见。 说为见缚。 何故分爱痴见合乎。 此义广释如五住章。 然此四种。 系缚众生。 故名为缚。 漂流行人。 故名为流。 能令众生为苦所枙。 故名为枙。 名义虽异。 体性不殊。 四中初一止在见谛。 见道时断。 后三通于见修二轮。 上下通除。 四缚等义。 略辨如是。 四取义于境执着。 名之为取。 取别不同。 离分四种。 一名欲取。 二名我取。 成实论中。 名我语取。 三名戒取。 四名见取。 名字如是。 于中辨释诸论不同。 若依毗昙。 欲界一切诸钝烦恼。 缘五欲生。 同名欲取。 于中亦有取自身者。 从多立名。 故说欲取。 上二界中诸钝烦恼。 缚自身起。 同名我取。 三界之中戒取之心。 说为戒取。 三界之中余之四见。 合为见取。 问曰。 何故余之四见合为见取。 独一戒取为戒取乎。 杂心释言。 以等担故。 云何等担。 谓彼戒取炽燃。 集业及违正道。 与余四见。 功力齐等。 故说等担。 云何违道。 如诸外道。 取不食等。 以为正道。 佛诸弟子。 取粪扫衣。 持戒行等。 以为正道。 乖违八正。 故名违道。 良以功力等余四见。 故独为一。 若依成实。 取身见者。 名我语取。 以无我实但取我名。 故云我语。 非缘内报名我语也。 依此我见。 起于边见。 取着断常。 若断见者。 则取五欲。 名为欲取。 以无后世。 贪现乐故。 若常见者。 有利有钝。 若利根者。 说神是常苦乐不变。 则无罪福故起邪见。 说为见取。 若钝根者。 则取持戒。 望后世乐。 说为戒取。 成实如是。 论宗不同。 各随一义。 难定是非。 问曰。 何故流缚等中。 皆说无明。 四取之中。 不说无明。 杂心释云。 执取之义。 是捷疾行。 彼无明心。 非捷疾故。 所以不说。 四取之义。 略之云尔。 四种身结义四种身结。 如成实说。 于彼世间。 自身他身系着不舍。 故名身结。 结别不同。 离分四种。 一贪嫉身结。 二瞋恚身结。 三戒取身结。 四取身结。 此四犹是贪瞋痴也。 初一是贪。 次一是瞋。 后二是痴。 相状如何。 成实释言。 于他资财。 生贪嫉心。 名贪嫉结。 他人不与。 则生瞋怒。 加刀杖等。 名瞋恚结。 此二是其在家之人。 斗诤根本。 亦即名为随顺乐边。 若人持戒取。 为清净无漏圣道。 又持乌鸡鹿狗戒等。 以为真净。 名戒取结。 即谓所取以为真实余皆妄语。 名见取结。 此二是其出家之人。 斗诤根本。 亦即名为随顺苦边。 就此四中。 初二钝使。 后二是利。 四种身结。 辨之粗尔。 五住地义八门分别(释名一辨体二地起不同三心相应不相应四即心异心五见修分别六对果辨因七治断分齐八)第一释名。 五住之义。 如胜鬘说。 一见一处住地。 二欲爱住地。 三色爱住地。 四有爱住地。 五无明住地。 见者所谓五利烦恼。 推求名见。 入见道时。 一处并断。 名见一处。 本为末依。 名之为住。 本能生末。 称之为地。 言欲爱者。 欲界烦恼。 除无明见。 着外五欲。 名为欲爱。 欲界非不爱己色身。 着欲情多故言欲爱。 又为别上故云欲爱。 住地同前。 言色爱者。 色界烦恼。 除无明见。 舍外五欲。 着己色身。 名为色爱。 色界非不可亦爱己心。 着色情多故言色爱。 又为别上故云色爱。 住地同前。 言有爱者。 无色界中所有烦恼。 除无明见。 舍离色贪。 爱着己心。 说为有爱。 然此有爱。 若当从彼所爱为名。 应名心爱。 若就背下以立其名。 名无色爱。 今就破患故名有爱。 破何等患。 外道多取四无色定。 以为涅槃。 灭离心爱。 对破彼见。 故说有爱。 住地同前。 言无明者。 痴闇之心体。 无慧明故曰无明。 住地如上。 此五皆能劳乱行人。 故曰烦恼。 名义如是。 第二门中。 辨其体性体性唯三。 一见二爱三是无明。 五中初一。 是其见惑。 中三是爱。 后一无明。 烦恼无量。 以何义故偏说此三。 此三重故。 所以偏说唯说此三。 诸结皆随。 譬如世间王来王去余众皆随。 当知。 一切诸烦恼中。 除见无明。 自余诸结。 悉入爱中。 若使爱中备含诸结。 以何义故。 偏名为爱。 受生三界。 爱力增强。 从强立称。 故偏名爱。 问曰。 成实说。 除贪瞋自余烦恼。 皆痴使摄。 今此何故摄入爱中。 释言。 法门各异。 不可一类。 彼成实中。 约别三受及三境界。 以别三毒。 贪依乐受。 顺境而生。 瞋依苦受。 违境而发。 痴依舍受中容境起。 除贪除瞋。 自余诸结。 皆依舍受中容境起。 故摄痴中。 今此为分本末利钝差别不同。 是故诸结悉入爱中。 相状如何。 此义如彼四缚章中具广分别。 无明是本。 理别为一。 余皆是末。 不得入中。 复就末中。 见是利使。 理宜须别。 自余是钝。 不得入中。 是以瞋慢疑等诸结。 不入痴见。 摄在爱中受分为三。 痴见各一。 故有五住。 见通三界。 何故为一。 释有两义。 一见是迷心。 易可断除。 入见道时。 一处顿尽。 故从治处摄之为一。 是故论中说。 断见惑犹如折石。 二见迷理生。 理通不别。 故从所迷合之为一。 何故分爱以为三种。 释有两义。 一爱性缠绵难可断除。 治处非一。 故别为三。 是故论中说。 断爱结如绝藕丝。 二爱缘事生事。 别内外色心之殊。 故随所缘分之三矣。 三界无明。 治非一处。 何故为一。 良以无明微细难断。 若从治处品别无量。 不局在三。 以是义故。 不随界别说为三耳。 然复无明迷理闇惑。 不缘事生。 所迷之理平等一味。 故从所迷说以为一。 斯乃且就一门之中。 离合如是。 若入余门。 痴之与见。 亦得分多。 故彼九十八使门中。 痴见之心。 分为多矣。 体性如是。 第三明其地起之别。 四住之中。 地起不同。 泛释有四。 一性事分别。 彼事识中取性烦恼。 名之为性。 说之为地。 余见爱等一切烦恼。 随境别起。 说之为事。 皆名为起。 彼取性者。 马鸣论中名执取相。 亦名执相应染。 余见爱等。 马鸣论中名计名字相。 寻名计我。 及生诸结。 名计名字。 二本末分别。 于前事中十使是地。 十缠六垢。 是其所起。 使缠垢等。 有何差别。 如毗昙说。 根本增上。 说之为使。 依使所生津液之结。 说为缠垢。 云何津液。 如瓶盛酥蜜津液外出。 津液结中急缚名缠。 轻系称垢。 三成起分别。 一切烦恼久习性成。 说之为地。 成何处在。 成在本识。 对缘现生。 说以为起。 四前后分别。 一切烦恼。 前能生后。 名之为地。 后起依前。 说之为起。 就无明中。 如胜鬘说。 无明为地。 恒沙为起。 此义云何。 分别有二。 一就痴中粗细分别。 妄识之中。 任性无知。 是无明地。 缘而不了。 是恒沙惑。 二痴妄分别。 于妄识中痴闇之心。 是无明地。 妄想分别说为恒沙。 如地持说。 如是如实。 凡愚不知。 当知。 即是无明地也。 以是因缘。 起八妄想。 当知。 即是恒沙惑也。 又复如彼起信论说。 妄识之中。 义别六重。 一无明地。 所谓根本不觉知心。 二是业识。 依前无明不觉。 妄念忽然而动。 三是转识。 心想渐粗。 转起外境四是现识。 妄心所起。 虚浪之法应现自心。 如明镜中现众色像。 五是智识。 于前妄心所现法中。 分别违顺染净等别。 六不断识。 亦名相续识。 妄境牵心。 心随妄境相续不断。 犹如海浪。 六中初一。 是无明地。 后五妄知。 是恒沙惑。 问曰。 若此是恒沙者。 二障之中。 应智障收。 何故论中。 说初一种以为智碍。 后之五种名烦恼碍。 释言。 二障阶降不定。 五住相望。 四住及起。 同为烦恼。 无明及起。 齐为智障。 故地持中。 无明八妄同为智障。 就无明中。 随义更论。 所起恒沙。 复为烦恼。 无明住地。 独为智障。 故为此说。 问曰。 于彼事识之中。 取性无明。 是何地收。 妄识之中。 所有爱见是何地摄。 释言。 不定。 略有二义。 一隐显互论。 彼事识中取性无明。 以本从末。 摄为四住。 彼妄识中所有爱见。 以末从本。 收为无明。 二随义通论。 妄识之中所有爱见。 皆四住收。 事识之中所有无明。 亦无明摄。 地起如是。 第四门中。 明其相应不相应义。 于中有二。 一对心识明其相应不相应义。 二就惑体明其相应不相应义。 言对心者。 心有三种。 一事识心。 所谓六识。 二妄识心。 谓第七识。 三真识心。 谓第八识。 彼事识中所有烦恼。 有其相应不相应义。 现起之者。 与心相应。 是义云何。 烦恼之数与心别体。 共心同缘。 故曰相应。 如想受等。 故马鸣言。 心与念异同知同缘。 故号相应。 性成之者。 是不相应。 即说心体。 为烦恼性。 不别有数与彼心王共相应。 故彼妄识中一切烦恼。 亦有相应不相应义。 是义云何。 如马鸣说。 妄识之中义别六重。 广如上辨。 此六种中。 根本四重。 名不相应染。 末后两重。 名心相应染。 相应之义释不异前。 不相应者。 即妄心体性。 是烦恼。 非是心外别有烦恼共心相应。 名不相应。 故论说言。 即心不觉常无别异。 名不相应。 问曰。 何故粗者相应。 释言。 粗者有时作意别想而起。 故与心别共心相应。 细者性成非别起。 故与心一体。 名不相应。 一切烦恼。 望彼真心。 亦有相应不相应义。 真妄和合。 名为相应。 真妄性别。 名不相应。 故地经言。 心相应不相应相。 论家释言。 不相应者。 永可得脱(此一门竟)。 次就惑体明其相应不相应义。 惑体有四。 一无明地。 二无明起。 三四住地。 四四住起。 此四重中。 无明住地。 定不相应。 故胜鬘言。 心不相应无始无明。 妄识之心体是无明。 故不相应。 无明所起。 经说相应。 故胜鬘云。 于此起烦恼。 刹那相应。 随义细论。 于中亦有不相应义。 此云何知。 如马鸣说。 业转现识。 是不相应染。 智识续识是相应染。 此五皆是无明所起。 故知亦有不相应义。 若尔胜鬘何故一向说为相应。 为别无明故偏言耳。 四住地者。 总相粗论。 唯心相应。 随义分。 亦有相应不相应义。 现行之者。 共心相应。 性成之者。 与心同体。 名不相应。 以有此义故。 杂心中。 一家说使定心相应。 一家说使定不相应义。 既两兼不可偏取。 四住所起一向相应。 以彼粗起与心别故。 故胜鬘云。 四住起者。 刹那相应。 第五门中。 辨其即心异心之义。 此约解心明其即异。 随相别分四住之惑。 一向异心。 不与一切解心俱故。 无明即心。 细闇得与粗解俱故。 问曰。 若言四住之惑不与解俱名异心者。 见解起时。 修惑未断。 是时修惑。 岂可不与见解俱乎。 释言。 不俱解惑。 两心不并起故。 若不并起。 彼见谛解。 应治修惑。 释言。 非治心不并缘故。 不并起。 虽不并起。 修道惑得与见解俱。 故不名治。 问曰。 若言心不并缘修惑见解不起俱起者。 无明与解。 亦应如是。 何缘得并。 释言。 不类修道之惑。 是起烦恼。 故与起解不得俱生。 无明是其任性无知。 非作意起。 故得与彼起解同体。 分相如是。 随义通论。 四住无明。 皆有即心异心之义。 彼四住中。 有粗有细。 粗者对缘作意现生。 一向不与解心同体。 细者与彼无明同体。 任性成就。 得与粗解同体之义。 无明之中。 亦有粗细。 异相无明。 说之为粗。 自性无明。 说以为细。 于诸法中。 迷而不了。 相返明解。 名为异相。 妄识心体。 性是无知。 设于诸法缘照分明。 犹是闇惑。 名性无明。 如人梦中虽有所了性是昏睡闇昧之心。 亦如乐受性是行苦。 此亦如是。 此二无明。 皆有即心异心之义。 异相无明。 望前品治。 一向即心前治起时。 后无明犹在心故。 望自品治及上品治。 一向异心。 彼治起时。 前品无明已断灭故。 自性无明。 望前品治及自品治。 一向即心。 此治起时。 自性无明。 未断灭故。 望上品治。 一向异心。 后治起时。 前念无明已断灭故。 问曰。 若言自性无明与自品治得同体者。 云何能断。 释言。 此断非是解生惑灭名断。 由同体智顺真力故。 令其即体自性无明更不牵后故。 说为断。 此义如后断结章中具广分别。 第六门中。 约对见修分别五住。 于中分别凡有三种。 一隐显互论。 初一住地。 唯障见谛。 后四住地。 唯障修道。 见道之中。 非不亦断后四住地。 隐钝从利故偏说见。 修道之中。 非不亦断初见住地。 隐利从钝故。 不说之。 二难易分别。 初一住地。 偏障见谛。 后四住地。 通障见修。 何故如是。 见惑易除。 入见道时。 一处并断。 是故偏说。 初见住地。 障于见道。 故地论言。 诸见缚者。 见道时断。 后四难断。 一处不制。 始终方遣。 故说后四转障见修。 三就实为论。 五住烦恼并障见修。 后四住地。 通障可解。 初见住地。 云何障修。 释言。 见惑则是二种着我之心。 无我之理不可顿见。 诸地渐证。 明知。 我心不可顿遣。 诸地渐断。 故地经中宣说。 四地断除身见。 为护烦恼。 第六地中。 断除二我。 为离障胜。 明知。 见惑亦障修道。 若言见惑通障修见。 云何得名一处住地。 言一处者。 盖乃从前二门为言。 就实通论。 斯乃直名为见住地。 不名一处。 见修如是。 第七门中。 约对生死以别其因。 生死有二。 一者分段。 二者变易。 三有生死。 名为分段。 三乘圣人生灭法身。 名为变易。 五住之中。 前四住地。 能与分段生死为因。 故经说言。 又如取缘有漏业因而生三有。 取缘犹是四住地也。 问曰。 四住云何作因。 解有两义。 一依四住造业牵生故说为因。 二由四住润业受生故名为因。 依如毗昙。 一切烦恼。 同皆能润。 若依成实。 爱结能润。 余惑佐助。 地经亦尔。 无明能与变易为因。 故经说言。 无明为缘。 无漏业因。 生阿罗汉辟支菩萨三种生身。 问曰。 无明云何能与变易作因。 解亦有二。 一由无明起无漏业。 生变易果。 故说为因。 二依无明起变易报。 故说为因。 问曰。 无明云何能起无漏之业。 解有两义。 一前为后因。 由前无明。 修起后治。 二同时因。 无明即是七识心体。 依此心体。 起无漏业。 如依睡心而起梦知。 故胜鬘云。 无漏业生依无明地。 又问。 无明云何能起变易之报。 解亦有二。 一前为后因。 由前无明不了真如。 令后生灭变易报起。 二同时因。 无明即是七识心体。 此依心体起变易果。 如依睡心起梦中身。 故说为因。 理实凡时无明住地亦起分段。 依妄想心起生死故。 如依睡心而起梦身。 故涅槃云。 身与烦恼。 一时而有。 虽俱一时。 要因烦恼。 而得有身。 终不因身而起烦恼。 如灯因炷非炷因灯。 此望无明以说同时。 非望四住。 亦起变易之果。 爱佛烦恼。 能得变易法身果故。 微故不说。 第八明其治断分齐。 治断之义。 如二障中具广分别。 今略显之。 于中有二。 一就大小相对分别。 二直就大乘世出世间相对分别。 就初对中。 义别有三。 一隐显互论。 小乘法中。 唯断四住。 大乘法中。 唯灭无明。 故胜鬘云。 声闻缘觉。 断除四住。 不断无明。 无明住地。 唯佛所断。 小乘法中。 非不亦有分断无明。 所断微少。 隐细从粗。 故不说断。 设有无明。 四住所摄。 大乘法中。 非不亦有分断四住。 所断相微。 隐粗从细。 是故不说。 二优劣相形。 小乘解劣。 唯断四住。 大乘治广。 通灭五住。 故地持云。 声闻种性。 烦恼障净。 非智障净。 菩萨种性。 具足二净。 声闻之人。 烦恼障净。 当知。 即是四住断也。 菩萨二净。 当知。 即是五住断也。 三就实通论。 小乘法中。 分断五住。 大乘亦然。 小乘法中。 除爱除见。 即是四住。 所断无明。 即是第五无明气分。 此初对竟。 第二直就大乘之中世出世间相对分别。 解行已前。 名为世间。 初地已上。 名为出世。 于中分别。 乃有四种。 一废粗论细。 地前菩萨。 五住烦恼。 一向未断。 初地已上。 五住之结。 一切皆除。 故涅槃云。 地前菩萨。 具烦恼性。 良在斯矣。 然初地上理实念念齐断五住。 随相别分。 非无先后。 先后如何。 初地见道。 断初住地。 二地已上乃至七地。 除灭爱结。 断彼欲爱色爱有爱三种住地。 八地已上。 断除无明。 先后如是。 二隐显互论。 地前世间。 唯断四住。 初地已上。 唯灭无明。 地前非不分断无明。 所断微少。 隐细从粗。 是故但说断除四住。 初地已上。 非不亦有断四住义。 所断相微。 隐粗从细。 是故但说断除无明。 虽无明文。 义亦应尔。 准彼证教。 类之可知。 三优劣相形。 地前解劣。 唯断四住。 地上解胜。 五住皆断。 四就实通论。 地前地上并断五住。 始从种性断除五住。 二障清净。 乃至佛地。 皆亦如是。 五住之义。 难以具论。 且随粗相略之云尔。 五盖义五门分别(释名一体性二离合三次第四对行辨盖五)第一释名。 言五盖者。 一贪欲二瞋恚三睡眠四掉悔五疑。 于外五欲。 染爱名贪。 忿怒曰瞋。 言睡眠者。 论释不同。 依如毗昙。 一切烦恼。 睡着境界。 不能堪忍。 名之为睡。 身心昏昧。 略缘境界。 说之为眠。 五识无用。 名身昏昧。 意识沉没。 名心昏昧。 昏心少不知能广缘一切境界。 故曰略缘。 若依成实。 心重欲眠。 说之为睡。 摄心离觉。 目之为眠。 言掉悔者。 躁动名掉。 于所作事。 追恋称悔。 于法犹豫。 说以为疑。 此五何故说之为盖。 论解有四。 一是障义。 二破坏义。 三是堕义。 四是卧义。 言障义者。 论自为喻。 譬如小树大树所覆不生华果。 众生如是。 欲界心树。 为烦恼覆。 不能生于觉意之华及沙门果。 故名为障。 言破坏者。 此五能破世及出世一切善法。 故曰破坏。 所言堕者。 此五令人颠堕三涂堕落生死。 故名为堕。 所言卧者。 此五令人转回三趣长寝生死。 故名为卧。 四中初障。 正是盖义。 破等三种。 傍论其过。 问曰。 盖覆为异。 通释是一。 其犹眼目。 于中别分。 义有左右。 如毗婆沙。 四句辨之。 一盖而非覆。 所谓过去未来五盖。 是义云何。 盖是障义。 有处无道。 斯名为障。 过未烦恼成就之处。 必无圣道。 故得名盖。 论其覆者。 现起烦恼。 覆蔽人心。 令不惺悟。 故得名覆。 过未烦恼。 成而不行。 现起心处。 无此覆蔽。 不妨念善乐求净法。 故不名覆。 二者是覆不名为盖。 除五盖外诸余烦恼现行者。 是谓欲界中见慢无明。 及上二界一切烦恼。 此等非盖。 在后别解。 三亦盖亦覆。 五盖烦恼现行者是。 四非盖非覆。 谓欲界中见慢无明。 及上二界一切烦恼。 过未者是非五盖收故不名盖。 不覆现心故不名覆。 名义如是。 次第二门。 辨其体相。 于中曲有六门分别。 一多少分别。 二使缠分别。 三六识分别。 四三界分别。 五三性分别。 六约时分别。 言多少者。 毗婆沙云。 此之五盖。 名五体。 七种别三十。 名五如上。 言体七者。 贪瞋痴三睡眠掉悔合为七也。 种三十者。 贪欲嗔恚睡眠及掉见修通断。 约彼四谛。 及望修道各别为五。 此则别为二十五也。 疑唯见断。 约谛分四。 悔唯修断。 约修为一。 通前合为三十种也。 多少如是(此一门竟)。 次约使缠而为分别。 使谓十使。 五见及疑贪嗔痴慢。 是其十也。 缠谓十缠。 无惭无愧睡悔悭嫉掉昏忿及覆。 是其十也。 义如后解。 盖体七中。 贪嗔及疑。 是使烦恼。 余四是缠。 问曰。 何故使缠之中偏说此七以为五盖。 余者不论。 毗婆沙中。 一论师云。 此是世尊有余之说。 为受化者。 故作此论。 瞿沙释云。 此五能障众生圣道及道方便。 为是偏说。 又此五种。 因果俱障。 为是偏说。 因时障者。 此五烦恼。 一一现时。 则不得生有漏善心及不隐没无记之心。 何况圣道及道方便。 果时障者。 五盖之果。 生恶趣中。 则障一切诸善功德。 以此过重。 是故偏说。 又成实云。 此之五种。 障定力强。 为是偏说。 贪嗔二种。 染污故障。 睡之与眠。 昏沉故障。 掉之与悔。 动乱故障。 疑心犹豫。 败善妨行。 所以是障。 问曰。 使中五见烦恼何故非盖。 毗婆沙云。 盖能灭慧。 五见是慧。 不可以慧还灭于慧。 为是不说。 又见妄执翻违圣慧。 非事缘动。 障定力微。 为是不说。 何故慢使不说为盖。 毗婆沙云。 所言盖者。 覆没于心。 慢令心高。 覆没不显。 为是不说。 又复慢使。 恃己所长。 欺陵于物。 有慢心者。 不妨为胜。 而求善法。 行有此义。 故不说盖。 何故痴使不说为盖。 毗婆沙云。 覆是盖义。 贪嗔等五。 覆障用等。 为是宣说。 无明覆障势用偏多。 非五伴类故。 于五中不说无明。 又复无明最为深重。 非五流类。 为是不说。 如谤法罪不入五逆。 又复无明性少分别。 障定义微。 为是不说。 又复无明。 微细难觉。 圣慧方遣。 定中常行。 非定所治。 为是不说。 问曰。 缠中无惭无愧。 以何义故。 不说为是盖。 此过粗现。 修戒所防。 非定亲断。 为是不说。 又无惭无愧。 是不善地中通有。 非别所治。 是以不说。 悭之与嫉。 何不说盖。 彼违利他。 不防自善。 所以不说。 忿之与覆。 何故非盖。 忿义从嗔。 覆义从贪。 故不别说(此二门竟)。 次约六识分别五盖。 依如成实。 一切诸盖。 皆在意识。 后行心中起。 彼宗意识。 义通三性。 五盖不善。 故在意地。 彼宗五识。 一向无记。 五盖不善。 故不在中。 毗昙六识皆通三性。 五盖不善。 六识俱有总相。 虽然于中分别。 有通有局。 是义云何。 贪嗔睡掉遍通六识。 眠悔及疑唯在意地。 良以五识寤时所用取境分明。 焉眠返有。 为是无眠。 五识一念。 无思量性。 不辨得失。 为是无悔。 不能分别若是若非。 为是无疑(此三门竟)。 次约三界分别五盖。 通论五盖。 悉在欲界。 于中细辨义。 有通局。 瞋眠及悔。 唯在欲界。 贪疑睡掉。 遍通三界。 此虽遍通。 于中分取。 在欲界者。 说为五盖。 非上二界。 何故如是。 毗婆沙云。 以上二界无不善故。 成实释云。 以欲界者一向障定。 上二界者非全障故(此四门竟)。 次约三性分别诸盖。 善恶无记。 是三性也。 通论五盖。 悉是不善。 于中分别。 义有通局。 瞋唯不善。 以与无惭无愧俱故。 贪疑睡掉。 依如成实。 一向不善。 若依毗昙。 通恶无记在欲界者。 名为不善。 在上二界。 说之为隐没无记。 义虽两兼。 今唯分取不善为盖。 眠悔二种。 体通三性。 今唯分取不善眠悔。 以为五盖。 余者不说。 问曰。 何故唯说不善以为五盖。 毗婆沙云。 对善法故说。 何等是善法聚谓四念处。 何等不善。 所谓五盖。 就粗重过宣说五盖。 故唯不善(此五门竟)。 次约起时以辨多少寤时起贪。 三盖并生。 谓贪睡掉眠中起贪。 四盖并生。 于前三上。 更加一眠。 瞋疑及悔。 类皆同尔。 与贪相似。 寤时起睡。 二盖并生谓睡与掉。 眠中起睡。 三盖并生。 于前二上更加一眠。 体相如是。 次第三门。 料简离合。 以何义故。 贪瞋及疑。 独立为盖。 余二合乎。 解有三义。 一约使缠强弱分别。 贪瞋及疑。 是其使性。 覆障力强。 故独立盖。 余是缠性。 覆障力微。 故合为盖。 二约生缘以辨离合。 此生因缘。 成实所云。 毗婆沙中。 说之为食。 烦恼因缘。 资生烦恼。 故曰食矣。 其状如何。 贪瞋及疑。 生因缘别故别立盖。 何者别缘。 毗婆沙云。 贪用净想以之为食。 谓色是净便生食染。 瞋用害想以之为食。 以于众生生怨害想故生瞋恚。 疑用世法犹豫之想以之为食。 以于世事犹豫不了故生疑心。 睡之与眠。 生因缘同故合立盖。 何者生缘。 缘别有五。 如成实说。 一单致利。 所谓好乐睡眠之病。 毗婆沙中说为睡梦。 二者愁忧心不善乐。 毗婆沙中说为愁愤。 三者频申。 毗婆沙中说为欠呿。 四饮食不调。 毗婆沙中名食不消。 五心退没所为废息。 毗婆沙中名为心闷。 掉之与悔。 生因缘同故合立盖。 何者生缘。 缘别有四。 一亲黑觉。 毗婆沙中名念亲属。 二国立觉。 毗婆沙中名念国土。 三不死觉。 毗婆沙中名念不死。 四念所更喜乐之事。 约缘如是。 三约对治以辨离合。 如毗婆沙说。 贪嗔及疑。 对治各别。 故别立盖。 贪用不净观而为对治。 嗔用慈观而为对治。 痴因缘观而对治。 睡之与眠。 对治同故。 合为一盖。 所谓智慧。 掉之与悔。 对治同故。 合为一盖。 所谓禅定。 离合如是。 次第四门。 辨其次第。 如成实说。 一切凡夫。 多起贪欲。 故先明贪。 以着欲故。 他侵则忿。 故次明嗔恚。 经言。 从爱生嗔嫉妒等也。 是人贪嗔所劳乱故。 则欲睡眠。 故次明之。 睡眠小息。 贪嗔还成。 娆动其心故次明掉。 以掉动故。 不具前利于所修善。 便生忧悔。 故次明悔。 以掉悔故。 于出离法。 不能正信。 便作是念。 为有解脱。 为无解脱。 故次疑。 烦恼起。 未必一定。 盖且言耳。 次第如是。 次第五门。 对行辨盖。 义有通别。 三门显之。 其一义者。 别约三学以辨五盖。 如毗婆沙及成实说。 贪嗔二盖。 能发恶业。 障戒义强。 偏覆戒品。 掉悔动乱。 定障义强。 偏覆定品。 睡眠昏沉。 障慧义强。 偏覆慧品。 疑心败善妨于正行。 通覆三品。 其第二门。 别约止观以别五盖。 如彼深密解脱经说。 掉悔动乱。 障定义强。 偏覆止行。 睡眠及疑心无决了。 障慧义强。 偏覆观行。 贪嗔秽浊。 通覆止观。 其第三门。 通望诸行。 以辨其盖。 此五烦恼。 通障诸行。 以障通故。 毗婆沙云。 有此盖者。 尚不能生有漏善法。 何况圣道及道方便。 龙树宣说。 断除五盖。 得初禅等。 地论宣说。 断除五盖。 得四无量。 五盖如是。 大乘义章卷第五(本终)大乘义章卷第五(末)远法师撰五下分结义五下分结者。 一名贪欲。 二名瞋恚。 三名身见。 四名戒取。 五名为疑。 欲界之爱贪外五欲。 故名贪欲。 亦可贪心悕欲前境。 故名贪欲。 违境忿怒。 说名为瞋。 于身见我。 名曰身见。 取戒为道。 故名戒取。 理实亦取施等为道。 但彼世人多取戒故。 偏说戒取。 据实应名戒等取矣。 故杂心云。 是中除等但云戒取。 于理犹豫。 故名为疑。 然此五种。 依如成实。 具四下结故名五下。 一者界下。 二者果下。 三者人下。 四所障下。 言界下者。 贪欲瞋恚。 唯在欲界。 非上二界称曰界下。 故成实言。 贪欲瞋恚。 不出欲界。 言果下者。 贪瞋戒取能得三涂下蔽之果。 故名果下。 故成实言。 贪欲瞋恚。 名生恶道。 戒取亦然。 如持牛戒。 成则为牛。 若持不成。 则起邪见。 谤无因果。 生地狱中。 乌鸡狗戒类。 亦如是。 言人下者。 所谓身见戒取及疑。 唯凡夫起不在圣人。 故名人下。 故成实言。 此之身见戒取及疑。 不出凡夫。 所障下者。 即此身见戒取及疑。 能障初果。 名所障下。 问曰。 十使皆障初果。 以何义故。 偏说此三障初果乎。 涅槃经云。 此三重故。 所以偏说。 譬如世间王来王去主得其名。 彼亦如是。 又十使中见及疑。 此之六使唯障见谛。 入见道时。 名体俱尽。 贪嗔痴慢。 通障见修。 以通障故。 入见道时。 虽分除断。 以不尽故。 不与断名。 就前所断六使之中。 三使是本。 余皆是随身见是本。 边见是随。 以依身见取断常故。 戒取是本。 见取是随。 以依戒取起彼见取为胜故。 疑复是本。 邪见是随。 以从疑心起邪见故。 但今就本。 偏说身见戒取及疑能障初果。 余则皆随。 是故不论。 以彼三本摄三随故。 不须别说边邪二见及与见取为下结也。 问曰。 何故不说痴慢以为下结。 无彼上来四种下故。 成实如是。 若依毗昙。 正具二下。 名为下结。 一是界下。 贪欲瞋恚唯在欲界。 二是人下。 所谓身见戒取及疑。 唯凡夫起。 论文正尔。 其果下者。 论虽不说。 准依成实。 理亦无伤。 所障下者。 一向不同。 何故而然。 成实法中。 宣说身见戒取及疑定障初果。 是故须立所障之下。 毗昙法中。 此之三结。 所障不定。 戒障初果。 如次第人所断者是。 戒障二果。 超越斯陀所断者是。 戒障三果。 超越那含所断者是。 以是义故。 无所障下。 五下分结。 略标如是。 五上分结义五上分结者。 如经中说。 一是无明。 二是憍慢。 三是掉戏。 四是色染。 五无色染。 痴闇之心。 名曰无明。 自举陵物。 称曰憍慢。 躁动之意。 名为掉戏。 色界贪爱。 爱己色身。 名为色染。 无色界中贪爱烦恼。 爱着己心。 名无色染。 然此五中。 具三种上。 名为上结。 一者界上。 二者人上。 三所障上。 言界上者。 此之五种。 同皆在于上二界。 起故名界上。 故成实言。 有人谓。 彼色无色界。 为解脱故说为上结。 言人上者。 此之五种。 斯皆是其学人所起。 故名人上。 故成实言。 此五皆是学人行故。 名为上结。 所障上者。 此之五种。 通能障于无学上果。 故名上结。 若别分之。 色无色染及彼掉戏。 上界所起故名上结。 问曰。 掉戏欲界亦起。 以何义故偏说上界以为结乎。 成实释言。 上二界中。 无粗烦恼。 掉戏明了。 故偏说之。 无明憍慢。 此之二种。 学人所起。 以人上故。 名为上结。 问曰。 痴慢凡圣此通起。 何故偏说学人起乎。 释言。 理实凡圣通起。 但今分取学人起者为上结也。 若尔贪瞋亦凡圣通起。 何不分取圣人所起以为上结。 经中乃说。 贪欲瞋恚。 以为下结。 齐类应然。 但今贪瞋。 系属下界。 相状分明。 故从下界判为下结。 已判下结。 不宜复说圣人起者以为上结。 若论障果。 不异前释。 此之五种。 通能障于无学上果。 故名上结。 问曰。 下结能障下果。 五上分结。 能障上果。 中间二果。 谁为障乎。 释言。 就彼五下结中。 贪瞋二结。 以下界起说为下结。 若论障果。 通能障彼中二果。 五上分结。 略之云尔。 五悭义五悭之义。 如成实说。 坚着不舍。 目之为悭。 悭随境别离分为五。 一住处悭。 二者家悭。 三者施悭。 四称赞悭。 五者法悭。 住处悭者。 有人于己住处生悭作如是念。 我独住此。 不用余人。 令我自在。 是悭过患。 凡有五种。 一于未来诸善比丘。 不欲令来。 二于已来诸善比丘。 瞋恚不喜。 三欲令去。 四藏僧物不欲与之。 五于僧施物生我所心。 计为恩德。 此是五过。 是人于彼共有法中。 当不能舍。 何况自身所有诸余。 以是过故。 于解脱中。 终无有分。 言家悭者。 有人于彼往还俗家。 生悭吝心。 作如是念。 我于此家。 常独出入。 不用余人。 设有余人。 令我最胜。 是悭过患。 亦有五种。 一者白衣。 有不吉事。 与之同忧。 二者白衣。 有利益事。 与之同喜。 三断白衣所为胜福。 四断受者令不得施。 五生其家为厕中鬼及诸恶处。 言施悭者。 有人于彼施物之中。 生悭吝心。 作如是念。 令我于此独得施物余者不得。 设令与之。 勿使过我。 是悭过患。 亦有五种。 一常乏资生。 二令施者不得为福。 三令受者不得财利。 四毁呰善人。 五心常忧恼。 以此过故。 是人未来生地狱中。 设得为人。 常在贫穷无有资财。 称赞悭者。 有人于他称赞之中。 生悭吝心。 作如是念。 令独赞我莫赞余人莫使胜我。 名称赞悭。 是悭过患。 亦有五种。 一闻赞余人。 心常扰动。 二毁呰善人。 三自高卑他。 四常被恶名。 五于未来百千世中。 常无净心。 言法悭者。 有人于法生悭吝心。 便作是念。 令我独知十二部经莫使他知。 设令他知勿使胜我。 又自知义。 秘而不说。 是过差别。 乃有七种。 一所生常盲。 二常为愚痴。 三多怨中生不得自在。 四退失圣胎。 五诸佛怨贼。 六善人远离。 七无恶不造。 五悭之义。 辨之略尔。 五心[打-丁+裁]义五心[打-丁+裁]义者。 如成实说。 [打-丁+裁]谓[打-丁+裁]蘖。 疑谤之罪。 心中发生。 如世毒种所生[打-丁+裁]蘖故曰心[打-丁+裁]。 [打-丁+裁]别有五。 一者疑佛。 二者疑法。 三者疑戒。 四疑教化法。 五谗刺善人。 言疑佛者。 有人于佛心不正信。 作如是念。 为佛大邪。 为大师大。 言疑法者。 有人于法心不正信。 作如是念。 为佛所说经法是邪。 为当外道所说是邪。 言疑戒者。 有人于戒心不正信。 作如是念。 为佛所说戒法是胜。 为外道说牛戒等胜。 疑教化者。 有人于彼五度门等。 心不正信。 作如是念。 此五度等。 实能令人得于涅槃。 为当不得。 言谗刺者。 有人于彼善比丘所。 横为谗刺。 令人轻薄。 五中初一。 违于敬佛。 中间三门。 违于敬法。 后之一门。 违于敬僧。 五心[打-丁+裁]之义。 略之云尔。 五心缚义五心缚者。 如成实说。 烦恼恶法。 缠心不舍。 故名心缚。 心缚不同。 略论五种。 一贪己身。 二贪外五欲。 三乐与在家出家众合。 四于圣语心不喜乐。 五于善法。 得小为足。 五缚如是。 六垢义七门分别(列名辨释一约对使缠彰其差别二约对十使彰其依别三就识分别四就界分别五就性分别六约道分别七)第一列名。 辨释其相。 六垢之义。 如毗昙说。 所谓害恨诳高谄恼。 于诸众生。 残害之意。 名之为害。 嫌怨不舍。 目之为恨。 欺诈名诳。 自举曰高。 邪曲称谄。 燋忧曰恼。 此六皆能污秽净心。 名之为垢(此一门竟)。 次对使缠彰其差别。 如杂心说。 烦恼之中根本增上。 说之为使。 所生津液说为缠垢。 故彼喻言。 如瓶盛苏津液流出。 所盛之苏。 喻使烦恼。 所出津液。 喻于缠垢。 就此所生津液结中。 急缚之义。 说以为缠。 轻系之义。 说之为垢。 如杂心中。 注释如是(此二门竟)。 次对十使彰其依别。 如杂心说。 害恨二垢。 依嗔恚生。 由瞋使故。 欲残害彼。 亦以嗔故。 结恨不舍。 诳高二垢。 贪欲生。 由贪使故。 欺诳前人。 取其财利。 又以贪故。 得利自高。 亦以贪故。 爱着自身。 便自高心。 谄垢依于五见而生。 非聪利人。 不能谄故。 恼垢依于见取而生。 以见取人取小乃胜。 求胜不得。 便生恼故。 故杂心言。 害恨依瞋恚。 诳高依贪欲。 所谓五邪见谄依。 由是生。 说依见取果是恼。 应当知(此三门竟)。 次就识分别。 识谓六识。 此之六垢。 起在意地。 不通五识。 毗昙成实。 例同此说(此四门竟)。 次就界分别。 界谓三界。 六垢之中。 害恨及恼。 是瞋恚性。 唯在欲界。 谄之与诳。 上极初禅有其谄故。 初禅梵王。 诳谄梵众。 言我最胜。 莫至佛所。 又以谄故。 黑齿比丘。 往彼难诘。 默然不对。 执黑齿手。 屏地求之。 高至三禅。 若依成实。 上界虽起。 系属欲界。 彼宗烦恼。 得寄起故(此五门竟)。 次就性分别。 性谓三性。 此六垢中。 害恨及恼。 一向不善。 余三不定。 在欲界者。 一向不善。 在上界者。 论宗不同。 若依成实。 亦是不善。 依阿毗昙。 上界所有。 悉是无记(此六门竟)。 次约道分别。 道谓见修。 此之六种。 是修道惑。 修道所断。 缘事生故。 不通见谛。 六垢之义。 略辨如是。 七漏义七漏之义。 涅槃经中具广分别。 如成实云。 七漏之义。 如七漏经。 当应于彼涅槃经矣。 一切烦恼。 流注不绝。 其犹疮漏。 故名为漏。 漏别不同。 一门说七。 七名是何。 一是见漏。 二是修漏。 三名根漏。 四名恶漏。 五亲近漏。 六名受漏。 七名念漏。 言见漏者。 盖乃从于所障为名。 见疑烦恼。 能障见道。 故名见漏。 言修漏者。 亦月从于所障为名。 三漏烦恼。 能障修道。 故名修漏。 言根漏者。 如经中说。 眼耳鼻等。 能生曰根。 依根生漏。 故名根漏。 言恶漏者。 所谓一切恶象恶王恶国恶知识等。 能损害人。 说之为恶。 恶能生漏。 故名恶漏。 亲近漏者。 衣服饮食房舍医药。 于此四事。 近而生漏。 名亲近漏。 言受漏者。 受意觉能生诸漏。 故名受漏。 三恶觉者。 如涅槃说。 欲瞋及恼。 是三觉也。 言念漏者。 邪念名念。 念能生漏。 故名念漏。 名义如是。 七中前二。 是其漏体。 后五是其生漏因缘。 体谓一切诸结烦恼。 约道不同。 故分二种。 障见谛者。 说为见漏。 障修道者。 说为修漏。 就后五种漏因缘中。 根恶亲近。 是其漏缘。 受之与念。 是其漏因。 就彼缘中。 有内有外。 根漏是内。 余二是外。 外有违顺。 恶漏是违。 亲近是顺。 此三同能远助生漏。 故说为缘。 就彼因中。 因受三觉而生漏故。 说受为因。 因于邪念而起漏故。 说念为因。 问曰。 经说。 受想触欲同是漏因。 今是何故不说为因。 释言。 皆是直是圣教隐显言耳。 七漏之义。 略辨如是。 七使义七使义。 如杂心说。 随逐系缚。 名之为使。 使别不同。 一门说七。 七名是何。 一贪欲使。 二有爱使。 三是嗔使。 四是痴使。 五是慢使。 六是见使。 七是疑使。 然此七种。 犹是十使。 贪分为二。 五见合一。 故有七也。 贪欲使者。 欲界贪心。 贪求五欲。 名贪欲使。 有爱使者。 上二界中贪爱之心。 名有爱使。 外道谓彼色无色界以为涅槃。 无有贪爱。 为破彼见故说有耳。 忿怒名瞋。 愚闇曰痴。 自举名慢。 邪求称见。 犹豫曰疑。 此义广释如十使章。 问曰。 何故贪爱之心随界分二。 余不如是。 释言。 贪心染事而生。 事别内外上下之殊。 故随所染上下分二。 又复贪爱。 受生上下。 系力增强。 故分为二。 余不如是。 故合为一。 相状如何。 如彼瞋使。 正在欲界。 上界无瞋。 故说为一。 痴见及疑。 迷理之惑。 理同一味。 故随所迷通以为一。 不随界别分为二矣。 慢使虽复缘事而生。 自举卑他。 上下相同。 无多异状。 故合为一。 不同贪使欲界贪外上界贪内。 又复慢使。 于上下界。 系力微薄。 是故不分。 盖乃且就总相而言。 若入九十八使门中。 亦随界别分之为多。 七使之义。 辨之略尔。 八慢义八慢之义。 出涅槃经。 成实论中。 具广解释。 自举陵他。 名之为慢。 慢别不同。 离分为八。 一直名慢。 二名大慢。 三名慢慢。 四不如慢。 五名憍慢。 亦名傲慢。 六名我慢。 七增上慢。 八名邪慢。 八中前五对人以分。 后三就其所恃以别。 就前五中。 初之一慢。 于下境界及等处生。 次有一慢。 唯等处生。 后之三种。 上境处生。 初言慢者。 于下自高。 于等计等。 此过轻故。 直名为慢。 此无所陵。 何故名慢。 成实释言。 是中有其执我相过故说为慢。 言大慢者。 于等自大。 名为大慢。 言慢慢者。 于上境处。 谓己胜彼。 此过最重。 名为慢慢。 不如慢者。 他实过己。 玄绝非伴。 谓己少劣。 名不如慢。 陵他多边。 故说慢矣。 言傲慢者。 有人于彼父母师长。 不能恭敬。 名为傲慢。 此前五种。 对人辨也。 后三就其所恃以别。 言我慢者。 有人于阴横计有我。 执我自高。 故名我慢。 此诸慢中。 执我心也。 然此我慢。 通于凡圣。 在凡名为示相我慢。 在学心中。 名不示相。 迷见谛故。 说示相慢。 不迷见谛。 名不示相。 增上慢者。 实不得圣。 而谓己得。 名增上慢。 以其圣法是增上故。 言邪慢者。 无德自高。 恃恶陵人。 名为邪慢。 就此八中。 我慢是通。 余者是别。 八慢之义。 辨之粗尔。 八种恶觉义八恶觉之义。 出地持论。 邪心思想。 名之为觉。 觉违正理。 故称为恶。 恶觉不同。 离分有八。 八名是何。 一是欲觉。 二是瞋觉。 三名害觉。 四亲里觉。 五国土觉。 六不死觉。 七族姓觉。 八轻侮觉。 思量世间可贪之事。 而起欲心。 名为欲觉。 思量世间怨憎之事。 而起瞋心。 名为瞋觉。 亦名恚觉。 念知打骂乃至夺命。 名为害觉。 亦名恼觉。 追忆亲戚。 名亲理觉。 念世安危。 名国土觉。 谓身不死。 为积众具名不死觉。 又积众具。 资身令活。 亦名不死觉。 思念氏族。 若高若下。 名族性觉。 念陵他人。 名轻侮觉。 侮犹慢也。 此八犹是修道四使。 欲亲国土。 贪分摄。 瞋害二觉。 是瞋分摄。 不死觉者。 是痴分摄。 族姓轻侮。 是慢分摄。 八觉如是。 八妄想义三门分别(释名一因起二约对五住共相收摄三)第一释名。 八妄想义。 出地持论谬执不真。 名之为妄。 妄心取相。 目之为想。 心法非一。 以何义故。 偏言妄想。 不说妄受及余心法。 分别取相。 是其想义。 故偏说之。 虽复说想。 余亦皆随妄想不同。 分为八种。 始从自性乃至俱相违。 言自性者。 取法自体名为自性。 法实无性。 妄谓有之。 故云妄想。 言差别者。 于自性处。 取诸法相。 相别彼此。 故云差别。 摄受积聚者。 于前自性差别法中。 取其和合业用之相。 此业用中。 摄受多法。 故云摄受。 此摄受中。 积聚多法。 故曰积聚。 取此之心。 名为摄受积聚妄想。 我我所者。 于彼摄受积聚法中。 有内有外。 于内法中。 妄谓有人。 名我妄想。 于外法中。 谓有我所。 名我所妄想。 念妄想者。 于前所取我所法中。 取违顺中三种境别。 取顺境界。 用为顺情。 可爱可念。 名念妄想。 言不念者。 取违境界。 以为违情。 不可爱念。 名为不念。 非谓不缘说为不念。 盖乃对于贪心以名。 不为贪心所爱念。 故名为不念。 若对瞋心。 违境是其瞋心所念。 亦名为念。 言俱违者。 中容境界返彼前二。 名曰俱违。 取有俱违名为妄想。 名义如是。 第二门中差别有四(一明八妄生于三事二单就八妄明相因起三唯就三事明相因起四八妄三事并对一切烦恼业苦明相因起)初言八妄生三事者。 如论中说。 言三事者。 一虚伪事。 谓心所起妄想境界。 是境不真。 故曰虚伪。 二见我慢事。 颠倒之心。 于身计我。 执我明白。 名之为见。 此我见中境上重结。 不同八中我妄想也。 执我陵物。 名为我慢。 三贪恚痴事。 顺境染爱。 名之为贪。 违境忿怒。 说之为恚。 中境不了。 目之为痴。 三事如是。 云何八妄生此三事。 如论中说。 初三妄想。 生虚伪事。 故论说言。 自性差别摄受积聚。 此三妄想。 是虚伪处。 虚伪缘事。 由此而生。 如依梦心梦境界生。 次二妄想。 生见慢事。 谓依轻微我我所心。 起重身见及我慢也。 后三妄想。 起贪恚痴。 念妄生贪。 不念生恚。 俱违生痴(此一门竟)。 次就八妄明相因起。 就此八中。 略摄为三。 广分为五。 所言三者。 前三为一。 次二为一。 后三为一。 前三是本。 依此三妄。 起我我所。 依我我所。 起于后三。 所言五者。 初三各一。 次二为一。 后三为一。 就此五中。 自性妄想。 是其根本。 依此起于差别妄想。 谓于所取自性法中。 取差别相。 故论说言。 于自性处。 起差别妄想。 依此差别。 起于摄受积聚妄想。 谓于所取差别法中。 取其积聚和合用也。 依此积聚和合之用。 起我我所。 依我我所。 起念不念俱相违等。 以我对所。 便有违顺中客境别。 故起念等三种妄也(此二门竟)。 次就三事明相因起。 如论中说。 依虚伪事。 起见慢事。 良以迷于虚伪境界故起见慢。 依见我慢生贪恚痴以见我故。 顺则生贪。 违则生瞋。 中境不了。 便生无明。 故从见慢生贪恚痴(此三门竟)。 次就八妄及三种事。 并对一切烦恼业苦。 明相因起。 于中开合广略非一。 或说为二。 或分为四。 或离为七。 或别为九。 所言二者。 如论中说。 一是妄想。 二妄想缘事。 内心名想。 境为缘事。 从过妄想。 起于现在妄想缘事。 如无明行起现五果。 不知现在妄想缘事。 起于现在缘事妄想。 如从五果生爱取等。 不知现在缘事妄想。 复起未来妄想缘事。 如从爱等起后生死。 缘事生已。 亦复生彼缘事妄想。 如是心境互相因起。 一切生死流转不息。 二想如是。 所言四者。 一是根本迷理无明。 二是八妄。 三是三事。 四是一切生死果报。 依彼根本迷理无明。 起八妄想。 依八妄想。 起彼三事。 起义如前。 依彼三事。 起于一切生死果报。 故论说言。 如是如实凡愚不知起八妄想。 生于三事。 一切众生器世间增。 凡愚不知。 即是第一迷理无明。 起八妄想。 即是第二。 生三种事。 即是第三。 世间增者。 即是第四。 所言七者。 根本无明以为第一。 八妄想中。 前三妄想。 合为第二。 次二妄想。 合为第三。 后三妄想。 合为第四。 贪恚痴等。 以为第五。 业为第六。 苦为第七。 此之七门。 次第相生。 于根本迷理无明。 起自性等三种妄想。 依自性等。 起我我所。 依我我所。 起念不念俱相违等。 依彼念等。 起贪瞋痴。 依贪瞋痴。 起诸业行。 依于业行。 起生死苦。 七相如是。 所言九者。 根本无明。 以为第一。 八妄想中。 前三妄想。 以为第二。 三种事中。 虚伪之事。 以为第三。 八妄想中。 我我所想。 以为第四。 三种事中。 见我慢事。 以为第五。 八妄想中。 念不念等。 以为第六。 三种事中。 贪恚痴事。 以为第七。 业行为八。 生死为九。 此之九种。 次第相生。 依初无明。 起自性等三种妄想。 依此三妄。 起虚伪事。 起义如前。 依虚伪事。 起我我所。 依我我所。 起见慢事。 依见慢事。 起念不念俱相违等。 以见我故。 对之便有违顺等生。 依于念等。 起贪瞋痴。 依贪瞋痴。 起于业行。 依业便受生死果报。 因起如是。 第三门中。 约对五住。 共相收摄。 言五住者。 一见一处住地。 二欲爱住地。 三色爱住地。 四有爱住地。 五无明住地。 此义广释。 如五住章。 此八通论。 皆是无明。 智障净智。 所远离故。 寻末取本。 五住所摄。 八中初三。 是无明地。 但无明中有地有起。 任性无知。 说之为地。 作意分别。 说以为起。 此前三妄。 作意起故。 是起非地。 故论说言。 如是如实凡愚不知起八妄想。 凡愚不知。 是无明地。 所起妄想。 是无明起。 次二妄想。 是五住中见一处地。 但就见中。 有地有起。 轻微之想。 谓有我人及有我所。 说之为地。 重心穷彻。 执定我人。 说以为起。 我及我所。 此二妄想。 轻微之见。 非重计执。 故说为地。 所生见慢。 是其起也。 后三妄想。 是欲爱色爱有爱三种住地。 但就爱中。 亦有地起。 轻微之想。 于外境界。 取违中顺三种境。 别说之为地。 依此生贪嗔痴等。 说以为起。 后三妄想乃是轻微取相之心。 故说为地。 所生贪等。 是其起也。 就无明中。 隐细彰粗。 见爱之中。 彰细隐粗。 义之左右。 八妄想义。 略之云尔。 八倒义九门分别(释名辨相一约教分定二就人辨定三倒起所因四约对三倒辨其同异五对二着我共相收摄六约对十使共相收摄七对境分别八治断差别九)第一门中。 释名辨相。 所言倒者。 邪执翻境。 名之为倒。 倒随境别。 难以限算。 今据一门。 且论八种。 八名是何。 谓常乐我净无常无乐无我无净。 是其名也。 八中前四。 迷于生死有为之法。 名有为倒。 若从所立。 名无为倒。 后四迷于涅槃无为。 名无为倒。 若从所立。 名有为倒。 前四如何。 生死无常。 妄谓是常。 生死实苦。 妄谓是乐。 生死无我。 妄谓有我。 生死不净。 妄谓是净。 是名颠倒。 问曰。 生死实是无常苦无我等。 众生何故计为常乐我净法乎。 如论中说。 有为相似相续覆故。 不知无常。 横计为常。 威仪故。 不知实苦。 妄计为乐。 作业覆故。 不知非我。 妄取为我。 薄皮覆故。 不见不净。 谬执为净。 又问。 经中说生死法具有五义。 无常苦空无我不净。 今此何故唯说四种翻为四倒。 此之离合。 优檀那中已广分别。 若就生死无我法中。 分二无我。 则有五义。 如成实说。 众生空者。 名之为空。 法体空者。 说为无我。 如维摩中。 众生空者。 名为无我。 法体空者。 名之为空。 故彼经言。 众生是道场。 知无我故。 一切法是道场。 知诸法空故。 由分此二故有五义。 翻对此五。 倒亦应然。 今此合故。 但云四耳。 又问。 无我理通染净。 今此何故偏说生死为无我乎。 然我无我通塞之义。 优檀那中已具分别。 今重显之。 我与无我义别相对凡有四种。 第一直就解惑二情相对分别。 生死有我。 涅槃无我。 以着我故。 世间受生故说有我。 是以经言。 世间受生。 皆以着我。 若离着我。 则无受生。 斯文显矣。 二就法相虚实相对。 生死无我。 涅槃有我。 生死之法虚诳不实。 又不自在。 故名无我。 涅槃真实。 具八自在故名有我。 是以经言。 生死无常无我乐净。 涅槃是常是我乐净。 三据如理以通诸法。 生死涅槃。 二俱无我。 故经说言。 凡夫我空乃至诸佛生死法空乃至涅槃。 四就假用及以实性以贯诸法。 生死涅槃二俱有我。 生死我者。 有其二种。 一者世谛假名之我。 所谓五阴和合为人故。 经说言。 众生佛性不离六法。 六者所谓五阴及我。 故知假用有我不无。 二实性之我。 我谓佛性。 故经说言。 二十五有有我不邪。 佛言。 有我。 我者所谓如来藏性。 生死之中具斯两义。 故名有我。 涅槃亦尔。 诸法和合假名为佛。 是其假我。 佛性显成法身之体。 是其实我。 我无我义。 通局如是。 今据第二故。 说生死一向无我涅槃有我。 以说生死为无我故。 对之说倒。 局在有为。 无为四者涅槃实是常乐我净。 妄谓无之故名倒倒。 问曰。 涅槃实是常乐我净之法。 众生何缘起此四倒。 释言。 如来随化世间示同有为。 众生不解。 执应迷真。 故起此倒。 问曰。 涅槃备含多义。 以何义故偏说此四翻为四倒。 释言。 涅槃虽含多义。 今据一门论此四种。 经论之中凡有五义。 所以建立。 如涅槃章具广分别。 一离四患。 二翻四倒。 三除四障。 四断四过。 五酬四因。 离四患者。 生死无常无我乐净。 翻离彼故。 宣说涅槃常乐我净。 翻四倒者。 如前所说无为四倒。 翻对彼故。 说是四义。 除四障者。 如宝性论说。 一者缘相。 谓无明地。 障佛真净。 翻对彼故。 说佛真净。 二者因相。 谓无漏业。 障佛真我。 翻对彼故。 说佛真我。 三者生相。 谓意生身。 以此意生苦阴身故。 障佛真乐。 翻对彼故。 说佛真乐。 四者坏相。 谓变易死。 障佛真常。 翻对彼故。 说佛真常。 断四过者。 如宝性论说。 一阐提谤法。 断离彼故。 得佛真净。 二外道着我。 断离彼故。 得佛真我。 三声闻畏苦。 断离彼故。 得佛真乐。 四辟支舍心。 舍诸众生。 断离彼故。 得佛真常。 酬四因者。 如宝性论说。 一者信心。 除前谤法故。 得净果。 二者般若。 除前着我。 得佛真我。 三者三昧。 除前畏苦。 得佛真乐。 四者大悲。 常随众生。 除前舍心。 得佛真常。 以斯五义故。 就涅槃建立四德。 翻对彼故。 说为四倒。 倒相如是。 第二门中。 约教辨定。 教别大小。 所说亦异。 于中分别。 凡有三种。 一隐显互论。 小乘法中。 唯说常乐我净四倒。 为令众生知有为法无常苦故。 然彼小中。 虽见如来苦无常等。 乃是正见。 不名颠倒。 以佛示同有为法故。 是以不说无为四倒。 大乘法中。 唯说无常无我苦等无为四倒。 为令众生知无为法常乐我净。 趣大涅槃故说斯倒。 有为四倒。 小中已说。 故更不论。 设使说之。 与小乘同。 以无异故。 犹不名说。 二简大异小。 小乘法中。 唯说常等有为四倒。 大乘法中。 具说八倒。 小乘不说无为四倒。 义如前释。 大乘法中。 欲使众生知生死过故。 须宣说有为四倒。 为令众生趣大涅槃常乐净法故。 须宣说无为四倒。 三随义具论。 小乘法中。 具说七倒。 大乘法中。 具说八倒。 小乘七者。 八倒之中。 除无我倒。 说余七种。 彼说。 凡夫于有为中具起四倒。 于小涅槃。 起于三倒。 常见无常。 乐见为苦。 净见不净。 何因缘故常见无常。 外道之人。 取无想天。 以为涅槃。 彼报尽已。 便谓一切涅槃无常。 复何因缘乐见为苦。 外道心念现见世人。 或少一耳。 或少一目。 便以为苦。 况复都尽。 宁非大苦。 故起苦倒。 是以经言。 凡夫宁受痴野干身。 不求泥洹。 以怖畏故。 又复何因计为不净。 外道念言。 现见世间。 刀害死尸。 刀是不净。 以道除结。 道亦不净。 以不净道所得涅槃。 当知。 涅槃亦是不净。 又有人说。 欲界身即是泥洹。 又见此身不净秽恶。 谓真泥洹亦是不净。 是故宣说涅槃不净。 何故不起无我倒乎。 小乘之中。 不说涅槃以为我故。 不得翻彼说无我倒。 问曰。 若使小乘涅槃是常乐净翻为倒者。 何故经言。 小乘涅槃唯有乐净无有常我。 释言。 有以。 大乘法中。 说小乘人虽入无余未来心想当必更生。 故说小乘涅槃无常。 小乘法中。 但说其灭隐生不说。 故小乘人。 取小涅槃以之为常。 又大乘中。 说小涅槃是不满足。 终须迁转趣向大乘。 故名无常。 小乘教中。 不云更去。 故说为常。 问曰。 未来心想生时。 何因得生。 以本所修无漏业因无明为缘。 是故得生。 此生即是变易生矣。 又问。 无余灭去心想后还生者。 有余涅槃灭去烦恼后还生不。 释言。 不生。 何故而然。 烦恼原由见理而灭。 故永不生。 所灭之智。 本但息灭。 非见理断。 由是更生。 又问。 若使大乘法中说小涅槃更须迁转名无常者。 须迁转故。 应非乐净。 释言。 齐类理亦应同。 但以迁转是无常义故。 不名常。 随其所得寂灭离染故。 云乐净。 小乘如是。 大乘法中。 具说八倒。 义如上辨。 教别粗尔。 第三门中。 就人辨定。 人者所谓凡夫二乘。 于中分别。 为有三种。 一隐显互论。 凡夫唯起常等四倒。 不知生死无常等。 故谓佛同己常乐我净。 是故不起无为四倒。 二乘唯有无为四倒。 有为四倒。 先已舍离。 所以不起。 谓佛同己无常无乐无我不净。 是故起倒。 二简终异始。 凡夫是始唯有常等有为四倒。 无为四倒。 凡夫未起。 义如上辨。 二乘之人。 具起八倒。 良以二乘于有为中。 习倒未舍。 是故犹起有为四倒。 又二乘人。 未得法空。 未知诸法自性无常。 故有常倒。 未知诸法自性坏苦。 故有乐倒。 未知诸法虚集无我。 故有我倒。 不得究竟净法体空。 故有净倒。 故涅槃云。 汝诸比丘。 于苦法事中。 妄计为乐。 乃至不净妄计为净。 斯文显矣。 二乘之人。 于无为法。 正起四倒。 理在易知。 问曰。 二乘于自涅槃犹不起倒说无常等。 何故宣说如来涅槃为无常等起颠倒乎。 释言。 有以。 小乘法中。 唯说数灭以为涅槃。 故于涅槃不说无常不净苦等。 但说无我。 于佛所得数灭涅槃。 亦同此见。 但二乘人。 见己身智苦无常等。 谓佛同然。 故起四倒。 三随义具论。 凡夫二乘。 并起八倒。 凡夫于彼有为法中。 起四颠倒理在易知。 何因起彼无为四倒。 凡夫之人。 亦闻如来同世有为苦无常等。 故于无为起四颠倒。 故涅槃中。 宣说凡夫八倒邪曲。 二乘具起。 义如上辨。 就人如是。 第四明其倒起所因。 此之八倒。 因何而生。 缘何而起。 因何生者。 八倒因于三倒而生。 如涅槃说。 因三起八。 后门之中。 别当广论。 问曰。 已知因三起八。 直就八中得相起不。 释言。 亦得。 有为倒中我净是本。 依之集起常乐二倒。 依我起常。 由净计乐。 故地经言。 我净二倒名为恶心。 非专念行。 常乐二倒名为恶意。 是专念行。 根本集起。 是其心义。 因缘现起。 是其意义。 我净是本。 能集常乐。 故名为心。 久习性成。 非作心起。 名非专念。 常乐是末。 因缘现起故名为意。 作意而发名专念行。 皆是违理。 故通名恶。 无为四倒。 翻对有为本末可知。 无我不净。 还是根本。 余二是末。 由计无我。 便谓无常。 以计不净。 便谓实苦。 所因如是。 所缘云何。 八倒皆缘圣教而生。 教别今古。 所生亦异。 有为四倒。 缘昔教生。 无为四倒。 依今教起。 云何有为缘昔教生。 如涅槃说。 过去诸佛。 宣说涅槃常乐我净。 彼佛灭后。 诸外道等。 抄掠佛经。 安置已曲。 便得闻有常乐我净四种名字。 虽闻其名。 不达其义。 便于己身妄想建立。 说有常等。 又涅槃云。 如来过去为菩萨时。 随化现世。 为诸众生。 宣说佛性常乐我净。 菩萨后时。 迁化他土。 众生本昔。 曾从菩萨。 闻有常乐我净名字。 不解其义。 便说己身常乐我净。 因是众生迭相承习。 乃至今日。 犹说己身常乐我净。 如人梦中讇语刀刀。 故经说言。 一切凡夫所说我者。 皆是佛说。 若离佛说。 世间无有我之名字。 常乐亦然。 云何无为。 依今教起。 如经中说。 如来为化诸众生故。 亦同有为。 欲令众生知有为过故。 说己身无常苦等。 令物同知。 众生闻已便谓如来实同有为无常苦等。 无为四倒。 因兹而起。 倒起所因。 略之云尔。 第五门中。 约对三倒。 辨其同异。 先明三倒。 后辨同异。 言三倒者。 谓心想见。 释此三义。 诸宗不同。 乃有四别。 一依毗婆阇婆提说。 心心数法。 体虽同时。 用别前后。 故分三种。 彼说云何。 先想次心后起见倒。 初起微想。 谓有常等。 名为想倒。 次重起心。 缘前所想取为定有。 名为心倒。 后见成就。 于所取中。 执见分明。 说为见倒。 如大智论随喜品中。 亦同此说。 故彼文言。 先起想倒。 次心后见。 然彼文中。 宣说小乘所断三倒。 不说大乘。 大乘所断。 不同此说。 二依达摩多罗所说。 直就同时心心数法。 义分三倒。 心是心王。 想是想数。 见是慧数。 此三之中。 见是倒体。 心想非倒。 与见相应。 为见所乱。 通名为倒。 见能浊乱一切心法。 何故唯言乱心乱想。 心是其主。 故偏说心。 想能取相。 助见中强。 故偏说想。 又杂心云。 心之与想。 世人多说。 故偏说之。 三准成实。 约就四心。 以为三种。 彼宗之中。 识想受行四心前后。 就此四中。 说前三心。 以为三倒。 识为心倒。 想为想倒。 受为见倒。 良以受心觉境分明。 故说为见。 此心想见体非是倒。 能生行中四颠倒见。 以因从果。 通名为倒。 又此三中。 皆有取性。 故名颠倒。 问曰。 此宗六识之中。 皆有四心。 何识三心说为三倒。 唯依前义。 唯在意识。 所成四倒。 唯在意。 故若依后义。 一切皆是。 四依大乘。 就七识心。 义分三倒。 七识妄心。 性是乖理。 颠倒之法。 名为心倒。 依是心故。 便有一切妄境界起。 如依梦心便有一切梦境界。 生于此心境。 妄取分别。 说为想倒。 于所取法。 违立定实。 执见分明。 说为见倒。 故华严经十藏品中。 先说心倒。 次想后见。 又于诸法。 初起微想。 计之为有。 名为想倒。 重起心缘。 名为心倒。 执见分明。 名为见倒。 又复说就前见倒之中。 随义分别。 亦得说三。 于诸法中。 建立法体。 名为心倒。 此倒犹是自性妄想。 次于所取自性法中。 取差别想。 谓此是色此非色等。 名为想倒。 此倒犹是差别妄想。 后于自性差别法中。 取其和合业用之相。 名为见倒。 犹是摄受积聚妄想。 三倒如是。 次辨同异。 先对有为四倒之心。 辨其同异。 依如毗婆阇婆提说。 有为四倒。 即是三倒。 想中具四。 心见亦然。 唯有始终。 增微为异。 如是说者。 立十二倒。 若依达摩多罗所说。 有为四倒。 即是见倒。 心想非倒。 与倒相应。 相从名倒。 依如成实。 四倒三倒一向差别。 三倒是因。 在前三心。 四倒是果。 在于行中。 大乘法中。 四倒三倒亦一向别。 三倒是因。 四倒是果。 三倒是其迷理之倒。 故说为因。 四倒是其迷法相倒。 故名为果。 有为如是。 次辨无为。 若依毗婆阇婆提于说。 无为三倒。 与心想见三倒体一。 想中具三。 心见亦然。 若依达摩多罗所说。 无为法中无常无乐不净三倒。 体是见倒。 非心非想。 依如成实。 心想见等三倒是因。 在前三心。 无为法中三倒是果。 在于行心。 大乘法中。 无为四倒与心想见。 一向差别。 心想见等。 是迷理倒。 无为四倒。 迷法相倒。 是故不同。 问曰。 向说。 大乘法中心想见等是迷理倒。 说之为因。 八倒是其迷法相倒。 说之为果。 相状如何。 先以三倒迷于如理。 取立生死涅槃法相。 立相迷如。 说为三倒。 于彼所立生死法中。 不如实知。 妄计常等。 有为四倒。 因兹而生。 复于所立涅槃法中。 不如实知。 横计无常苦无我等。 无为四倒。 因兹而起。 是故三倒亲迷于理。 说之为因。 八倒迷于染净法相。 名之为果。 三倒八倒同异如是。 第六约对二种着我共相收摄。 何者二我。 一众生着我。 于彼诸阴集用之中。 谬计我人。 二法着我。 于阴法中。 妄取定性。 二我如是。 今以此二约倒分别。 先对有为四倒。 以论。 依名以定。 二种着我。 是四倒中我倒所摄。 随义通论。 二种我中。 各具四倒。 若于五阴集用之中。 建立我人。 是众生我。 即计此我为常乐净。 此常乐等。 虽非我见。 相从判属众生着我。 故龙树言。 若计神常。 是众生我。 乐净亦然。 若于阴法建立定性。 是法着我。 即取此我为常乐净。 此常乐等。 虽非我见。 相从判属法着我中。 故龙树言。 若计法常。 是法着我。 乐净亦然。 问曰。 如是法着我者。 与彼三倒所取何别。 通释三倒亦是法我。 于中别分。 三倒之心。 迷性立相。 此法着我。 迷相立性。 相状如何。 情相诸法。 以无为性。 三倒之心。 迷此无性。 立因缘相。 我倒之中法着我者。 迷向所立因缘之相。 立为定性。 有斯别耳。 有为粗尔。 次辨无为。 无为倒者。 迷覆真法。 横计无我无常乐净。 此是邪见。 非二我摄。 第七门中。 约对十使分别诸倒。 言十使者。 一是身见。 二是边见。 三是邪见。 四是戒取。 五是见取。 六疑。 七贪。 八瞋。 九痴。 十名为慢。 于身见我。 名为身见。 取断立常。 名为边见。 谤无因果一切诸法。 名为邪见。 非真对治。 妄谓能净。 名为戒取。 取劣为胜。 名为见取。 于道犹豫。 称之为疑。 染境名贪。 忿怒名瞋。 愚闇曰痴。 自高凌物。 名之为慢。 十使之中。 前五是其利使。 后五是钝。 此义广释。 如十使章。 今对此十分别诸倒。 于中先对有为四倒分辨其相。 经论不同。 所明亦异。 如彼毗婆阇婆提说。 常等四倒。 是十使中三使少分不尽三使。 就我见中分取我见。 以为我倒。 我所见者。 不说为倒。 边见之中。 分取常见。 以为常倒。 不取断见。 就见取中。 分取乐净二种见取。 为乐净倒。 自余一切。 取劣为胜。 皆悉不取。 以此重故。 偏说为倒。 我所见等轻故不说。 又依达摩多罗所说。 欲令四倒于十使中全摄二使及一小分。 我倒之中。 全摄我见。 乐净二倒。 全摄见取。 常倒如上。 于边见中。 但摄一边。 杂心论主。 存依后释。 成实亦然。 问曰。 何故唯说此等为四倒乎。 杂心释言。 具三义故。 说此为倒。 一者使断执取之义。 二者妄置自有建立。 三一向倒全违正道。 言使断者。 简别五钝。 言妄置者。 简别断见。 邪见无所立。 故言一向倒。 简异戒取。 以戒取人犹为果报持禁戒故。 有为四倒。 辨之粗尔。 次辨无为。 无为倒中。 常见无常。 我见无我。 乐见无乐。 净见无净。 是邪见摄。 常为生灭。 乐见为苦。 净计为秽。 此等皆是妄置之心。 非是谤无。 毗婆沙中名为邪智。 非是邪见。 若通摄之。 亦是邪见。 更无余义。 问曰。 断常二种。 相对俱名边见。 无常见常。 常见无常。 此二亦对。 以何义故。 不俱名边。 而于常法。 计为无常。 是邪见乎。 通释应齐。 但今为明一法异见是其边见。 异法异见不名边见。 一法异见名为之边。 对彼一法彰边显故。 无常见常。 常见无常。 异法异见。 不对一法。 彰边不显。 故不名边。 若如是者。 无常见常。 亦应非边。 何故偏说常见为边。 以彼常见对断故。 边非对无常。 摄使如是。 第八门中。 约境辨倒。 境别无量。 今且约就四谛五阴二门分别。 今先约境明有为倒。 后辨无为倒。 辨有为中。 先约谛论。 后对阴说。 约谛如何。 如毗昙说。 唯迷苦谛见苦断故。 故杂心言。 四倒不能远寻至根。 故不缘集。 灭道妄言集。 是苦本。 故名为根。 若寻至根。 便知自身苦无常等。 自然不起有为四倒。 故不缘之。 成实法中。 净倒一种。 偏迷苦集。 苦集二谛。 是不净故。 常乐二倒。 迷苦集道。 此三皆是无常及苦故。 迷此三计常计乐。 悉名颠倒。 我倒一种。 通迷四谛。 彼宗四谛。 悉无我故。 大乘亦尔。 次对阴说。 义有通别。 别而论之。 迷色计净。 迷受计乐。 迷识计常。 迷想迷行。 而计于我。 通而论之。 迷于五阴。 通起常乐我净四倒。 有为如是。 次辨无为。 于中先约四谛以论。 后对阴论。 小乘法中。 无常苦倒。 唯迷灭谛。 不净倒者。 通迷灭道灭道二谛。 皆是净故。 其迷道者。 唯得名为不净之倒。 而不得名为无为倒。 所迷道谛。 非无为故。 小乘不说无我为倒故废不论。 大乘法中。 无为四倒。 通迷灭道。 真实灭道。 皆是常乐我净法故。 言对阴者。 小乘法中。 无常无乐迷于灭故。 不缘阴生。 不净倒中。 迷灭谛者。 不缘阴生。 迷道谛者。 缘五阴起。 迷于无漏五阴法故。 此缘阴者。 亦不得称为无为倒。 所缘阴法。 非无为故。 大乘法中。 无常等四。 通缘如来五阴法起。 于中通别。 对前有为相显可知。 第九明其治断差别。 有为四倒。 毗昙法中。 有伏有永。 见道已前。 一向伏断。 见道已上。 一向永断。 就伏断中。 有通有别。 别相念处。 别伏四倒。 观色不净。 伏除净倒。 观受是苦。 伏除乐倒。 观心无常。 伏除常倒。 观法无我。 伏除我倒。 总念已去乃至世间第一法来。 总缘五阴。 通伏四倒。 就永断中论说不同。 如上建立十二倒家。 见中四倒一向尽。 在见谛道中。 心想倒中常倒我倒。 此亦尽在见谛道中。 心想倒中乐净倒。 见修通断。 以见道中断除乐净二倒不尽。 学人犹有习行欲事。 如大智论随喜品中。 亦同此说。 如彼达摩多罗所说。 有为四倒。 尽在见道。 不至修中。 若尔学人何故行欲。 释言。 圣人虽无四倒。 烦恼牵故犹行欲事。 如人饥急吞食不净。 若依成实。 大位以分。 见道已前一向伏断。 见道之中。 一向永断。 就实通论。 四现忍中。 亦分永断。 彼宗所说四现忍中。 现见空故。 大乘法中。 大位以分。 世间伏断。 初世永断。 就实通论。 种性已上。 分有永断。 究竟永尽在于初地。 故地论言。 诸见缚者。 初地时断。 问曰。 若使有为四倒尽在初地。 何故地经。 于四地中方说远离身见我慢。 彼四地中所远离者。 是三倒中我见心也。 以三地中犹见假我。 是有不无四地离之。 亦可此据地相为言。 三地已还。 相同凡夫。 是故不说。 远离着我。 四地出世。 方说离之。 有为法中四倒如是。 次辨无为。 毗昙法中。 四现忍心学观四谛。 伏除彼倒。 见道永断。 成实论中。 不说是倒理实有之。 治断如何。 闻思地中。 别缘四谛。 渐次伏之。 四现忍去。 次第永断。 大乘法中。 治断处所。 与有为同。 十信位中。 于大菩提真信成就。 正能伏除。 种性已上。 随分永断。 初地穷尽。 八倒之义。 略辨如是。 九结义言九结者。 烦恼闇惑。 结缚行人。 故名为结。 又能缚心。 亦名为结。 亦能结集一切生死。 故称为结。 结义如是。 然此结义。 随别异论。 难以限算。 今据一门且论九种。 九名是何。 一名爱结。 二名嗔结。 三名痴结。 四名慢结。 五名疑结。 六名见结。 七名取结。 八名悭结。 九名嫉结。 名字如是。 九中前七。 犹是十使五见之合之为二。 余五各故有七种。 加以悭嫉。 故合为九。 相状如何。 言爱结者。 于顺境界。 贪染名爱。 此犹贪使。 言嗔结者。 于违境界。 忿怒名嗔。 此犹嗔使。 言痴结者。 于中境界。 缘而不了。 故名为痴。 此犹痴使。 总相虽同。 宽狭有异。 痴使则宽。 痴结则狭。 痴使之中。 有二无明。 一者不共。 二者相应。 言不共者。 于理于事缘而不了。 不与一切烦恼俱起故。 名不共。 言相应者。 除前不共。 自余一切诸烦恼中。 阇彰之心。 名为相应尔。 此唯取不共无明。 以收痴结。 何故如是。 九结之中。 要取作意独立之者。 以之为结。 以独立者力坚强故。 故杂心云。 独立烦恼。 入九结中。 言慢结者。 方他自高。 名之为慢。 此犹慢使。 言疑结者。 于正道中。 犹预不决。 故名为疑。 此犹疑使。 言见结者。 身边邪见。 此之三种颠倒推求故名为见。 此即是其身见边见邪见使也。 言取结者。 戒见二取。 取执境界。 故名取结。 此犹戒取见取使也。 问曰。 何故身边邪见合为见结。 戒见二取合为取结。 杂心释言。 以名等故。 及事等故。 言名等者。 杂心释言。 身边邪见。 是其女名。 戒见二取。 是其男名。 男女相对故云名等。 何故三见说之为女。 女是内人。 身边邪见。 亲迷于理。 义在于内。 故从所迷就喻名女。 何故二取说之为男。 男是外人。 戒见二取。 随他从起。 不亲迷理。 义在于外。 故就喻目说之为男。 名义如是。 言事等者。 彼此名是十八使性故云事等。 何者十八。 见结之中三界各六。 故有十八。 欲界六者。 欲界邪见。 通迷四谛。 即以为四。 身边二见。 属迷苦谛。 即以为二。 通前说六。 欲界既六。 色无色界类亦同然。 故有十八。 取结之中。 三界各六。 亦有十八。 欲界六者。 欲界见取。 通迷四谛。 即以为四。 戒取迷于苦道二谛。 即以为二。 通前说六。 欲界既然。 色无色界类亦同尔。 故有十八。 事等如是。 具斯两义。 三见为一。 二见为一。 若依成实。 则不如是。 彼说。 十使俱迷四谛。 不可说为名等事等。 但以二取过患重故。 别为取结。 云何过重如彼成实九结品说。 戒取之过。 难可舍离。 世间之人。 多取为道。 不见其过。 如内道人取粪扫衣以为道等。 诸外道人取彼行以为道等。 又此戒取乖违八正。 以有此故。 虽有所行。 空无所得。 又能令人得二世苦。 如持牛戒为鸡戒等种种苦行。 受现世苦。 当堕恶道受后世苦。 戒取如是。 见取过者。 执着一切虚妄之法。 不得真实。 当知。 皆是见取之力。 过状如是。 以有此过。 说为取结。 不由名等。 言悭结者。 于己身财。 悭惜不舍。 故名为悭。 言嫉结者。 忌他胜己故。 名为嫉。 此二犹是十缠之中悭嫉缠也。 何故缠中唯说此二以为结乎。 论自释言。 悭嫉独立离于二。 故八九结中。 自力孤起。 不与他合故。 云独立。 问曰。 一切诸烦恼中。 皆有无明及睡掉等。 云何言独。 释言。 有以。 无明睡掉。 一切处有。 彼此昏通。 言废不论。 除此已外。 不与一切诸使共起。 故云独立。 此悭与嫉唯言不善。 非善无记。 故云离二。 何故唯取独立为结。 此如上释。 独立烦恼。 其力坚强。 结缚牢固。 故说为结。 又前七结。 并是独立。 今为同彼。 唯取独立。 何故唯取离二烦恼以之为结。 不善烦恼。 其力强盛。 结缚牢固。 所以偏取。 若如是者。 前七结中身边二见。 唯是无记。 上二界中一切烦恼。 亦是无记。 非不善性。 何故名结。 释言。 前七是其使性。 使性坚强。 假令无记亦能结缚。 故说为结。 余非使性。 势力轻微。 要不善者。 方能结缚。 不类前七。 既在于此。 间曰。 睡掉何故非结。 论自释言。 睡掉二缠诸结俱起。 不名独立。 又通不善秽污无记。 不名离二。 为是不取。 又问。 眠缠何故非结。 论自释言。 眠与一切诸使相应。 故非独立。 眠通三性。 故非离二。 是以不取。 无惭无愧。 何故非结。 论自释言。 无惭无愧。 虽复离二。 而不独立。 是故非结。 此无惭愧。 唯与欲界不善俱。 故名为离二。 何故悔缠不说为结。 论自释言。 悔虽独立。 而不离二。 所以非结。 善不善中。 皆有悔故。 忿覆二缠。 何故非结。 论自释言。 忿覆虽独立。 而复离二。 有人欲令是使性故。 所以不说。 忿是嗔性。 覆是贪性。 如是说者。 但立八缠。 地持论中。 亦同此说。 问曰。 六垢何故非结。 论自释言。 急缚烦恼。 说之为缠。 轻系烦恼。 说以为垢。 急缚之中。 稍微之者。 犹尚不取。 何况轻系。 是故不说。 若依成实。 则不如是。 彼说云何。 悭嫉二缠。 是弊烦恼。 故说为结。 更无异义。 云何是弊。 彼论释云。 以有悭故悭着身财。 虽见贫苦。 无心济拔。 以有嫉故。 忌他得利。 又复没贪嗔最多罪过。 嗔堕恶道。 多由贪嗔。 以是过故。 贪中出悭。 瞋中分嫉。 又悭与嫉。 多悭天人。 故偏说之。 余不如是。 废而不说。 九结如是。 问曰。 颇有见相应法为爱结。 系非见结系而得名为见使使不。 杂心言。 有。 谓见道中集智已生。 灭智未生。 尔时于彼灭道谛下。 戒见二取。 相应心法及非心法生住灭等。 为灭道下爱结所系。 以爱缘于有漏生故。 而非见结。 灭道谛下所有邪见。 亲缘理生。 不缘有漏。 是故不能结缚此法。 苦集谛下十一遍使。 已断除故复不系此。 是故不名见结所系。 而为同时戒见二取。 所使缚故名见使也。 良以二取。 九结之中非见结故。 不名见结。 十使之中。 是见使名见使。 九结辨之粗尔。 大乘义章卷第五(末)大正新修大藏经第44册No. 1851大乘义章大乘义章卷第六远法师撰染法聚烦恼义中此卷有七门(十使义十缠义十障义十四难义十六神我义六十二见义八万四千烦恼义)。 十使义十门分别(释名辨相一三性分别二利钝见修分别三相应不同四约境随界分别五九十八使等分别六缘缚不同七成义差别八发业润生九因起次第十)第一门中。 先总释名。 后辨其相。 所言使者。 如地论说。 随逐缚义。 名之为使。 盖乃就喻以名烦恼。 如世公使随逐罪人得便系缚。 烦恼亦尔。 久随行人。 系缚三有。 不令出离故名为使。 毗昙成实亦同此说。 故杂心云。 使之随逐。 如空行影水行随。 成实说言。 使之随逐。 如母随子。 亦如疟病鼠毒未发。 如热铁黑相。 如种中牙。 如债未还。 此等皆是随逐义也。 有人释言。 驱役名使。 于义无爽。 但非经论。 名义如是。 次辨其相。 使义开合广略不定。 今就一门且论十种。 所谓身见边见邪见戒取见取贪瞋痴慢及疑。 言身见者。 亦名我见。 五阴名身。 身中见我取执分明。 从其所迷故名身见。 故杂心云。 于五阴中。 审尔计著名身见也。 以见我故。 从其所立亦名我见。 相状如何。 身见有二。 一众生着我。 二法着我。 于五阴中。 建立我人。 名众生着我。 于阴界入。 取性执相。 名法着我。 此二如前无我章中具广分别。 言边见者。 断常乖中。 故名边见。 相状如何。 若依毗昙。 唯于苦中计断取常。 名为边见。 若依成实。 一切法中。 取断计常。 皆名边见。 故彼成实边见品云。 一切法常是名常见。 一切法断是名断见。 一切法有是名常见。 一切法无是名断见。 身与神异。 身灭神在。 是名常见。 身与神一。 身灭神亡。 是名断见。 地水火风苦乐寿命七分。 是常是名常见。 七分断灭。 是名断见。 死后更作。 是名常见。 死后不作。 是名断见。 如是一切皆名边见。 问曰。 无常横计为常。 说为边见。 常计无常。 何故非边见。 此义如前八倒章中具广分别。 言邪见者。 谬执乖正。 故名邪见。 相状如何。 如经中说。 谤无因果一切诸法。 是其相也。 问曰。 五见斯皆是邪。 何故谤无偏名邪见。 成实释云。 此见重故。 偏名为邪。 言戒取者。 于有漏法取为能净。 故云戒取。 相状如何。 戒取有二。 一者独头。 二者足上。 不依诸见。 直取苦行乌鸡戒等。 以为圣道。 说为能净。 名为独头。 依诸见起。 名为足上。 诸见是其戒取之本。 戒取脚足。 取此诸见。 以为能净。 名足上也。 问曰。 戒取所取非一。 或取苦行以为能净。 或取持戒。 或取布施。 或取礼拜粪扫衣等。 或取诸见。 以为能净。 如是非一。 何故经中但云戒取不说施取苦行取等。 杂心释言。 是中略故。 且云戒取。 若具应言戒等取也。 问曰。 等略以何义故偏就戒名不就余者。 释言。 戒行取执者多。 故偏言耳。 取云何。 取多。 诸内道人多取持戒。 以之为道。 诸外道人。 多取乌鸡鹿狗戒等。 以之为道。 是故名多。 自余一切苦行等事。 唯外道取非佛弟子。 是故名少。 从多立称。 故名戒取。 言见取者。 取诸见等。 以为第一。 故云见取。 相状如何。 见取有二。 一者独头。 二者足上。 言独头者。 不依诸见。 直取有漏下劣之法。 以为第一。 故名独头。 如不净中妄计为净。 苦计为乐。 无想天报谓涅槃等。 言足上者。 依诸见起故名足上。 诸见是其见取之本。 见取脚足。 依此足上取为第一。 名足上也。 问曰。 见取所取非一。 何故经中但云见取不说余者杂心释言。 是中略故但名见取。 若具应言见等取也。 又问。 等略何故就见以彰取名不就余者。 以从多故。 一切世人。 多取己见以为第一。 故偏说之。 又取见者。 心则坚强。 执固难舍。 故偏说见。 所言贪者。 于境染爱。 名之为贪。 贪相如何。 于中广略开合非一。 或分为二。 一爱己身。 二爱所须。 或分为三。 前二如上。 加爱妻色。 或分为四。 前三上。 加爱亲戚。 或分为五。 前四如上。 加爱名称。 或分为六。 前五如上。 加爱豪贵势力自在。 或分为七。 前六如上。 加爱死灭。 如论中说。 无有爱等。 或分为八。 前七如上。 加爱己见。 或分为九。 前八如上。 加爱善法。 如说爱佛爱菩提等。 若广分别。 贪有无量。 若依大乘。 此等一切皆是贪使。 若依小乘。 善贪非使。 又小乘中。 依如毗昙。 唯贪是使。 悭等非使。 若依成实。 多欲恶欲悭着憍逸。 如是一切皆是贪使。 所言瞋者。 违境忿怒。 故名为瞋。 依如毗昙。 唯瞋是使。 自余忿恚恼恨嫉害。 如是一切。 斯不名使。 若依成实。 忿恚恼恨嫉妒杀害狠戾专执不忍不悦不调等事。 悉是瞋使。 大乘亦尔。 言无明者。 依如毗昙。 痴闇之心体无慧明故曰无明。 若依成实。 邪心分别。 无正慧明故曰无明。 何故如是。 毗昙闇惑为过。 成实唯以取执为患。 故说不同。 大乘法中。 痴闇取执。 并是过患。 两义兼取。 名义如是。 体相云何。 宗别不同。 所说亦异。 有一论师。 宣说无法。 为无明使。 彼人所说。 无智慧处即是无明。 更无别法。 如人不语正名无语。 是中更无不语法生。 成实论中。 非破此义。 经说无明为生死因。 若是无法。 云何为因。 若依毗昙。 有二分别。 一对诸使以别无明。 无明有二。 一者不共。 二者相应。 言不共者。 于彼谛理及以色声香味触等。 缘而不了。 不与一切诸使和合。 名为不共。 言相应者。 除前不共。 自余一切诸烦恼中无智之心。 与诸使合名为相应。 二约境分别。 无明有二。 一者迷理。 于四真谛。 闇惑不了。 二者迷事。 于阴界入色香味等。 不能正解。 起诸业行。 此等皆是无明使也。 依如成实。 无明亦二。 一者取性。 二者现起。 言取性者。 一切凡夫执性之心。 此之取性。 遍通一切善恶无记三性之心中。 故彼成实无明品云。 一切凡夫未入空者。 常有邪见。 名为无明。 彼文复言。 贪中无瞋。 瞋中无贪。 无明不尔。 一切处有。 明知。 是通。 此之取性。 是无明中根本正使。 有人释言。 此取性者。 是十使地。 非无明使。 彼人何故作如是说。 言此微细不能驱役往来生死故不名使。 此语不然。 依何文证得知非使。 如成实中解无明使。 正说于此。 云何言非。 若言此是十使地故非无明使。 与十为地。 何妨是其无明使乎。 又若取性是十使地。 不得说为无明使者。 三苦之中即行即苦。 是三苦体。 亦应非是三苦之中行苦所摄。 然彼虽是三苦之体。 而得摄在行苦之中。 此亦应然。 若言取性不能驱役令非使者。 三有受生。 皆由取性。 若离取性虽有诸业。 不能牵果。 是则取性驱役最强。 何为非使。 又复论中。 随逐解使。 不以驱役解释使义。 驱役之言。 自出人口。 不关经论。 何为用此辨定是非。 然彼论中。 随逐解使。 随逐之中。 无过取性。 何为非使。 以斯征穷。 取性是使。 不得言非。 言现起者。 作意而生。 止在不善。 不通余心。 何者是乎。 论文不定。 人释种种。 有人释言。 贪瞋痴慢及诸见中。 各有九品。 分前八品。 为无明使。 第九一品。 为余九使。 此言定非。 十使之中。 皆有九品。 云何说言。 贪瞋等中无前八品。 无明使中。 无第九品。 是大难解。 又如论说。 于欲界中贪瞋痴慢。 各有九品。 断前六品。 成斯陀含。 断后三微。 成阿那含。 若贪瞋等无前六品。 竟何所断。 无明使中。 无有后三。 复何所除。 以此推研。 此言叵依。 又人复言。 简去钝使。 直就五见。 随义以分。 五见之中前之八品。 见心未明。 不得名见。 但可说之为无明使。 此同前破。 又成实中。 不以闇障为无明使。 何须分取不了之心为无明使。 又成实说。 邪明之中。 无正慧明。 名为无明。 若五见中前之八品。 见未成故非见使者。 前之八品。 邪明未成。 亦应不得说为无明。 又成实言。 邪见未成。 说之为疑。 今云何言邪见未成说为无明。 以此推穷。 定知。 不以见前八品为无明使。 若尔用何以为无明。 当知。 无明就诸使上。 随义以分。 无别心体。 云何义分。 解释有三。 一就余九使。 随义以分。 余九使中。 有闇障义。 斯是无明。 故因缘中无明支者。 过去烦恼。 悉名无明。 又论说言。 一切烦恼。 迷覆人心。 皆令盲冥。 盲冥犹是无明义也。 二三毒分别。 除贪除瞋。 自余一切。 悉是无明。 故论说言。 除贪除瞋。 余之八使。 从舍生故斯名痴也。 三就邪见无正慧明。 说为无明。 此就五见。 随义以分。 于五见中。 邪心推求。 斯名邪见。 即此五见。 无正慧明。 尽是无明。 故论说言。 邪见之心。 无正慧明。 名无明也。 若无别体。 应无十使。 释言。 义别故得有之。 虽有三解。 准依论文。 后释应是无明使体。 成实如是。 大乘法中。 无明有二。 一事中无知。 不解世法。 二性结无明。 迷于理实。 于中有三。 谓粗中细。 粗者与彼四住相应。 如小乘说。 中者所谓恒沙无明。 细者所谓无明住地。 此等皆是无明使也。 问曰。 何故小乘法中。 不染无知非无明使。 大乘是使。 小乘法中。 但为断除染污烦恼得灭。 便不用。 不求如来一切种智。 故不说使。 大乘法中。 求佛种智。 不染无知。 障佛种智。 故说为使。 言慢使者。 陵物名慢。 慢相云何。 如涅槃说。 慢有八种。 八名是何。 一直名慢。 二名大慢。 三名慢慢。 四不如慢。 五名憍慢。 亦名傲慢。 六名我慢。 七增上慢。 八名邪慢。 此义广释如八慢章。 所言疑者。 于境不决。 犹预曰疑。 疑有二种。 一者疑事。 如夜观树疑为是人为非人等。 二者疑理。 疑诸谛等。 小乘法中。 唯取疑理说为疑使。 大乘通取皆须断。 故十使名相。 辨之粗尔。 第二门中。 三性分别。 言三性者。 所谓善恶无记法也。 若依毗昙。 欲界地中身边两见。 一向无记不记。 不因是见堕恶道。 故地论中。 亦同此说。 余之八使。 一向不善。 上二界中一切诸使。 悉是无记。 若依成实。 三界上下一切十使。 悉是不善。 故彼成实杂问品云。 身边二见是诸见本。 云何无记。 问曰。 十使若俱不善。 善无记中取性无明是不善不。 有人释言。 善无记中取性无明。 是善无记。 非是不善。 此义不然。 凡言不善。 违理为义。 此既违理。 何为不得说为不善。 若是不善。 云何得在善无记中。 释言。 性恶在于相善及无记中。 竟有何咎。 若使性恶不得在于善无记中。 生灭行苦。 亦应不在乐舍受中。 以此类彼。 其义相似。 问曰。 若使善中取性是不善者。 善与取性为一为异。 若当是一。 取性不善。 善亦不善。 善是善故。 取性亦善。 断取性时。 善亦应断。 若当是异。 取性便非相善之体。 取性有漏。 善应无漏。 释言。 不定善据其相取性据体。 体相别故。 不得定一。 不定一故。 善感乐受。 性招行苦。 善资出世。 取性障道。 得出世时。 断除取性。 善资不亡。 不定异故。 善业受果。 必依取性。 取性是漏。 善名有漏。 善中取性。 一异如是。 无记亦然。 问曰。 上界所有十使若是不善。 是不善为系上界为系下地。 此义不定。 上界所有善无记中取性无明。 性虽不善非起不善。 系属上界。 若论现起。 十使不善。 系属欲界。 彼成实中欲界不善。 得寄起故。 问曰。 若尔上界起使系属欲界。 是则上界应无烦恼。 若无烦恼。 应是无漏。 应是出世。 释言。 上界现起不善。 唯属欲界。 与上界合。 故非无漏。 又彼善中有取性故。 不名无漏。 非无漏故。 不名出世。 大乘法中。 义有两兼。 若望果报。 同阿毗昙故。 大品云。 上界十使。 是其无记。 对理而辨义同成实。 一切十使皆是不善。 第三利钝见修分别。 先辨利钝。 依如毗昙。 前五是利。 推求性故。 后五是钝。 非推求故。 若依成实。 总相兼分相同毗昙。 以实细论。 前五唯利。 后五种中贪瞋慢疑一向是钝。 无明不定。 若就五见以说无明。 无明是利。 彼说邪明为无明。 故就余说者。 无明是钝。 大乘法中。 俱有此相。 若复通论。 十使之中。 俱有利钝。 数起名利。 不数名钝(此一门竟)。 次分见修。 如毗昙中。 苦忍已去十五心来。 名为见道。 须陀已上终至无学。 名为修道。 若依成实。 总相观谛。 不得说言苦忍已去。 但得说言无想位中名为见道。 修道如前。 大乘法中。 初地见道二地已上。 名为修道。 见修如是。 就十使中。 五见及疑。 唯障见谛。 名为见惑。 贪瞋慢痴。 通障见修。 障见谛者。 判为见惑。 障修道者。 判为修惑。 毗昙法中。 依见所起贪瞋痴慢。 能障见谛。 缘事生者。 能障修道。 成实法中。 贪瞋痴慢皆带取性。 取性重者。 能障见谛。 取性微者。 能障修道。 大乘所说一切烦恼。 无不迷理。 于中粗者。 判为见惑。 细为修惑。 问曰。 此二起在何处。 若依毗昙。 见道已前。 二轮并起。 须陀已上。 单起修惑。 成实法中。 文无定判。 准义以分。 见道已前。 单起见惑修惑成就而不现行。 须陀已上。 单起修惑。 问曰。 何故毗昙法中。 见谛已前二轮并起。 成实见前单起见惑。 释言。 毗昙约境分惑。 迷理生者。 判为见惑。 缘事生者。 判为修惑。 凡夫本来常具此二。 是故并起。 成实法中。 一切十使。 斯带取性。 因皆迷理。 但约轻重以分二惑。 凡夫所起一切烦恼。 取性心重。 入见道时。 重取永亡。 故凡所起悉名见惑。 圣人烦恼取性轻薄。 凡夫起惑不能如是。 是故凡夫不起修惑。 但可成就。 问曰。 修惑由来未起。 云何成就。 释言。 见惑是修惑因。 以有见因修果定起。 故曰成就。 问曰。 成实破毗昙家离欲界欲初禅未现已得成就。 彼文破曰。 云何未入已得成就。 如人不识一字自言解书。 是所不应。 准彼类惑。 不应未起已得成就。 释言。 惑心与善心异。 不得相类。 惑则久习坚强难断。 虽复未起。 克必当生。 故说成就。 善法难生。 虽有前因。 未必当起故。 未起者不名成就。 不类在斯。 大乘法中见修二惑。 凡时并起。 无明住地。 先常行故。 见谛已上。 唯起修惑。 见修如是。 第四明使相应不同。 于中有二。 一约六识以明诸使相应不同。 依如毗昙。 贪瞋二使及相应无明。 皆通六识。 不共无明及余七使。 唯在意地。 若依成实。 取性无明。 遍通六识。 自余一切。 唯在意地。 大智论中。 同毗昙说。 二对五受以明诸使相应差别。 言五受者。 所谓苦乐忧喜及舍。 五识地中逼恼名苦。 适悦名乐。 意识地中愁恼名忧。 庆悦名喜。 舍通六识。 五受如是。 相应云何。 依如毗昙。 使与五受同时相应。 彼说。 欲界具有五受。 就此地中。 不共无明唯舍相应。 疑使与彼忧舍相应。 以疑恼故。 与忧相应。 息时在舍。 故舍相应论言。 欲界喜粗疑细。 是故不与喜受相应。 在意地故。 不与苦乐二受相应。 身边两见戒见二取。 及与慢使喜舍相应。 异见畅心高慢揆意。 故喜相应。 息与舍俱。 故舍相应。 非忧戚行。 是故不与忧苦相应。 在意地故。 非乐相应。 邪见一使。 忧喜及舍三受相应。 彼邪见人。 闻有因果则生忧恼。 故忧相应。 闻无则喜故喜相应。 息与舍合故舍想应。 在意地故。 不与苦乐二受相应。 贪与喜乐舍受相应。 以通六识染着行故。 喜乐相应。 息在舍故。 与舍受相应。 非违恼行。 是故不与忧苦相应。 瞋与忧苦舍受相应。 对贪可知。 相应无明。 五受相应。 以常遍故。 彼说。 初禅无忧无苦。 有余三受。 彼眼耳身三识。 身中犹有乐受。 定内有喜。 定外有舍。 就此地中。 不共无明。 唯舍相应。 五见疑慢喜舍相应。 在意地故。 问曰。 欲界疑喜不俱。 何故初禅疑喜相应。 论言。 是中无余根性。 故与相应。 彼说定内无余根性。 不论定外。 问曰。 疑心不决。 应恼。 云何得与喜受相应。 释言。 此喜非解理喜。 故得相应。 虽与相应。 但有喜体而无喜用。 余禅亦尔。 贪使及与相应无明。 喜乐及舍三受相应。 彼无瞋使。 所以不说。 二禅地中。 唯有喜舍。 于此地中。 不共无明。 唯舍相应。 自余一切喜舍相应。 三禅地中。 唯有乐舍。 于此地中。 不共无明。 唯舍相应。 自余一切。 乐舍相应。 四禅已上。 唯有舍受。 一切烦恼。 皆舍相应。 若依成实前后相应。 不在同时。 从前受心生后十使。 相应不舍。 故名相应。 彼说。 欲界乃至四禅。 皆具五受。 于中贪使。 喜乐相应。 瞋使与彼忧苦相应。 自余八使。 舍受相应。 取性无明。 五受相应。 空处已上。 无有苦乐。 有余三受。 于中贪使。 唯喜相应。 瞋使唯与忧受相应。 自余八使。 唯舍相应。 取性遍通。 约识就受。 辨之粗尔。 第五约境随界分别。 先对境论。 境谓理事。 理谓四谛。 事谓一切阴界入等。 依如毗昙。 身边二见。 唯迷苦谛。 果处起故。 戒取次宽。 迷苦及道。 不迷集灭。 何故如是。 世间之人。 多谓苦行能尽往业。 故说迷苦。 如须跋等。 或复有人。 取着诸见及施戒等。 非真道法。 以为真道。 说为能净。 迷覆真道。 故说迷道。 是故论言。 内迷之者。 见苦则断。 外迷之者。 见道方除。 何者内外。 而复说言迷内迷外。 释言。 戒取缘有漏生。 苦谛是其有漏法中之理。 理性故说名为内。 道谛是其有漏法外之理性故。 说之为外。 若人直谓现受苦果酬其往因而得脱者。 名为内迷。 良以受苦不能坏障得解脱。 故取为能坏。 取为能脱。 故说为迷。 若人取彼持戒等行。 以为真道。 说为能净。 迷覆真道。 故说为外迷。 彼内迷者。 见苦之时。 知苦不能坏障得脱。 彼见方断。 外迷之者。 见真道时。 方知戒等非真道。 故彼见方断。 是故说为道非道净。 世间无人取集能净。 故不迷集。 戒取之人。 为求灭果。 终不取灭为能净因。 故不迷灭。 又说。 灭谛离过。 清净非颠倒见。 故不迷灭。 问曰。 世人取苦能净名迷苦者。 彼戒取人。 取戒取施取诸见等以为能净。 彼戒施等体。 正是集。 何故不得说为迷集。 释言。 有义。 外道即取苦为能净。 故名迷苦。 戒施诸见体虽是集。 外道之人。 不谓是集取为能净。 转之为道。 方说能净。 是故但得说为迷道。 不名迷集。 何故如是。 戒取之心。 多傍教生。 圣教之中。 宣说勤苦能出生死。 是故即取苦为能净。 佛经之中。 不说集因是能净。 但说修道以为能净。 是故外道。 不取为集说为能净。 转之为道。 方说能净。 不类在斯。 问曰。 外道虽取戒等以之为道。 本不缘道。 云何得名迷道谛乎。 执此乖彼。 故说为迷。 问曰。 毗昙说。 理苦集为苦集谛。 不论其事。 灭道亦然。 而彼外道所取苦行为能净者。 乃是事。 苦取持戒等。 以之为道。 乃迷事道。 不迷于理。 云何得名迷苦道谛。 释言。 有义。 彼虽迷事。 以事类理。 故得说为迷苦道谛。 云何类乎。 事苦既能治往业。 理亦应然。 故说迷理。 道中亦尔。 如佛所说。 对治事道。 非真道故。 理亦应非。 故说迷理。 何者是其事苦事道。 何者是其理苦理道。 而言迷事类迷于理。 从彼过去业烦恼因。 得六趣报。 名为事苦。 有为之法。 念念生灭。 前能生后。 义说为集。 后从前起义说为苦。 此是理苦。 六道报别。 名为事苦。 一切有为有漏之法。 但从前生莫问远近。 斯名为果。 于此果上。 苦无常等四义莫通说为理苦。 就彼道中三十七品。 戒定慧等。 名为事道。 即彼事中道如迹乘四义窴。 通说为理道。 理事如是。 故说事类迷于理。 戒取如是。 邪见见取及与疑使。 通迷四谛。 邪见之心。 谤无四谛。 故名通迷。 见邪取之心。 于果五阴。 取为第一。 名为迷苦。 于因五阴。 取为第一。 名为迷集。 取梵天等无想天等。 以为涅槃。 名为迷灭。 于彼戒取所立之道。 取为第一。 名为迷道。 又复取彼四谛之下邪见等心。 以为第一。 从其所取。 亦即名为迷四真谛。 问曰。 若使取四谛下诸见为胜。 便从所取名迷四谛。 戒取亦取四谛下见以为能净。 何故不言迷四谛乎。 释言。 不类。 彼见取者。 即取诸见。 以为第一。 不转为道方说第一。 故随所取名迷四谛。 戒取不尔。 转之为道。 方说能净。 故随所立名迷道谛。 问曰。 论中宣说三见三随转。 身见边见随疑有邪见随戒取见取随。 云何戒取唯迷苦道。 见取通四。 彼言随者。 小分言耳。 于苦道下。 得言见取随戒取生。 集灭谛下。 但随邪见。 若论疑使。 通疑四谛。 自余一切贪嗔痴慢。 通迷四谛。 及障修道。 若依成实。 十使烦恼。 通迷四谛。 故彼成实杂问品云。 一切诸结。 见灭谛时断。 灭者是其四谛之理。 故通迷谛。 彼说如何。 如彼身见。 于果处起。 即是迷苦。 见我是常不从因缘生。 即是迷集。 言我不灭。 即是迷灭。 以计我常无道能除。 即是迷道。 边见亦尔。 戒取之中。 谓苦能治。 即是迷苦。 不知邪行是苦因缘。 即是迷集。 妄取邪行以为能净。 即是迷道。 以说邪行为正道故。 无心断除趣向灭谛。 即是迷灭。 余使如上。 邪见见取及与疑心。 唯迷四谛。 贪嗔痴慢。 通迷见修。 大乘亦尔(此一门竟)。 次就界论。 界谓三界。 依如毗昙。 十使之中。 瞋唯欲界。 余使皆通。 何故如是。 如杂心说。 上界无其无惭无愧悭嫉忧苦六恼性。 故又得禅定寂止养身。 故无瞋恚。 又慈悲成故无瞋恚。 若依成实。 十使皆通。 故彼成实杂问品云。 上界亦有妒嫉等。 故有其瞋恚。 云何知有。 如彼梵王语诸梵众。 汝但住此之足。 能令汝尽老死边。 莫诣瞿昙。 即是嫉妒。 嫉妒即是瞋使所收。 余通可知大乘法中。 虽无文证。 理亦应通。 第六门中。 就前十使。 辨明九十八使等义。 于中有五。 一分十使为九十八使。 二就九十八使明十一遍。 三就九十八使明九上缘。 四就九十八明十八无漏缘使。 五就九十八辨明百八诸烦恼义。 初言分十为九十八者。 依如毗昙。 彼前十使界行种别为九十八。 界谓三界。 行谓五行。 四谛修道名为五也。 种谓十种。 将彼十使。 随行分别。 有三十六。 苦下有十。 集下有七。 所谓邪见见取及疑贪瞋痴慢。 灭下有七。 与集相似。 道下有八。 谓前七上加一戒取。 修道有四。 贪瞋痴慢。 此等增减。 广如上释。 此三十六。 随界分别为九十八。 欲界地中具三十六。 色界地中有三十一。 谓五行下。 各除一瞋。 余者具有。 无色亦尔。 有三十一。 是故通合有九十八。 毗昙如是。 成实论中。 但言十使为九十八。 不列名字。 然彼宗中。 十使烦恼。 俱迷四谛。 并通三界。 不知若为作九十八。 人家相传释有两种。 一言十使在于九地。 始从欲界乃至非想。 即为九十。 修道四使已起未起。 离之为八。 通前合有九十八使。 何故修惑不随地别。 以非发业招生惑故。 第二说者。 十使烦恼迷于四谛。 即为四十。 通修道中四使烦恼有四十四。 各有已起未起之别。 为八十八。 通本十使为九十八。 既非经论。 难辄依信。 辨相如是(此一门竟)。 次就诸使明十一遍。 如毗昙说。 苦集谛下见疑无明。 说为遍使。 遍使不同离分十一。 相状如何。 苦下有七。 所谓五见疑及无明。 此无明者。 唯取不共及与疑等相应无明。 不取贪等相应无明。 集下有四。 邪见见取疑及无明。 无明差别义如前判。 此之十一遍。 能缘缚自地之中五行烦恼。 故名遍使。 问曰。 何故唯说此等以为遍使。 有二种义。 一缘真起。 简苦集下贪瞋及慢。 然十一遍。 亲缘谛生。 苦集谛下贪瞋慢等诸见后起。 不亲缘谛。 故不说遍。 问曰。 纵使不亲缘谛。 说遍何伤。 释言。 有以。 苦集理通。 贪瞋慢等不亲缘故。 缘缚不遍。 是故不论。 二苦集性。 简灭道下诸使烦恼。 问曰。 何故简灭道下诸烦恼乎。 彼缘灭道。 不能遍缚五行烦恼。 非是遍使。 所以简之。 若依成实。 四谛之下一切十使。 斯名为遍。 问曰。 遍使遍缘遍因有何差别。 释言。 缘使二种相望。 互有宽狭。 缘则通于诸心心法。 故名为宽。 但缘外境不缘相应共有之法。 故名为狭使则通缘一切外境。 及缚相应共有之法。 故名为宽。 局在见疑无明烦恼。 不通诸余心心数法。 故名为狭。 若以缘使望彼遍因。 互为宽狭。 使之与缘。 缚三世一切有漏。 故名为宽。 局在心法。 不通非色非心之法。 故名为狭。 设论遍因。 通摄一切诸心心法及生住等非心之法。 故名为宽。 于三世中。 前望于后。 名之为因。 非同时因。 后非前因。 故名为狭。 遍因如是(此二门竟)。 次就诸使上缘分别。 依如毗昙。 十一遍中。 除身边见诸余九使。 能缘上地。 在欲界者。 缘上八地。 在初禅者。 缘上七地。 乃至在于无所有处。 缘上一地。 非想地中。 无上地故。 无上缘使。 此等诸使。 虽缘上地。 而不系缚。 以其微细缘不及。 一切上使。 皆不下缘。 是所厌故。 问曰。 身见及与边见。 何故除之。 以于自地果处起故。 若依成实。 一切十使皆缘上生。 亦缘下起。 随其所缘。 亦缘亦缚。 故彼成实杂问品云。 如人贪心。 贪于上地。 瞋恚之心。 憎恶上地。 亦以彼法。 而自高举。 计彼有我。 取为断常。 故知。 缘上。 彼文复言。 色无色界。 亦能缘于欲界境界。 明知缘下。 宗别不同。 各随一义(此三门竟)。 次就诸使明其十八无漏缘使。 如毗昙说。 九十八中。 有十八使缘无漏生。 名无漏缘。 何者是乎。 灭道谛下各有三种。 邪见及疑不共无明。 即以为六。 三界各六。 故有十八。 问曰。 何故唯说此等为无漏缘。 释有四义。 一缘真起。 亲缘灭道。 简灭道下贪瞋慢等有漏缘使。 二尽道。 性尽者名灭。 简苦集下一切烦恼。 三名不满。 简道谛下戒取烦恼。 戒取所迷不通四谛。 故名不满。 四独作头。 简去见取。 以见取使随他生故。 故杂心云。 贪缘不应责。 非为不饶益。 寂静第一净。 彼非无漏缘。 贪缘不应责者。 贪于灭道。 是功德法。 非贪使故。 不应呵责。 非为不饶益者。 灭道非是违损法。 故不生瞋使。 言寂静者。 以寂静故。 不生慢使。 言第一者。 灭道是其身第一法故。 取为第一。 而非见取。 所言净者。 灭道净故。 取之为净。 而非戒取。 是故唯说邪见无明及与疑使。 为无漏缘。 此等虽缘。 而不系缚。 无漏微细。 缘不得故。 若依成实。 十使烦恼。 通缘灭道。 一切皆是无漏缘使故。 彼成实杂问品云。 有人贪灭憎恶泥洹以自高便生慢心。 缘道亦尔。 明知。 贪等亦无漏缘。 不独邪见疑无明等(此四门竟)。 次辨百八烦恼之相。 如毗昙说。 于彼九十八使之上。 加以十缠。 即是百八诸烦恼也。 第七次明缘缚不同。 于中有三。 一明诸使相缘多小。 二明诸使缚义不同。 三明诸使缚境差别。 言多小者。 如欲界中苦下十使。 一一皆为十四使缘。 如彼身见。 起已谢往。 后起十使皆得缘之。 以同品故。 集下四使。 邪见见取疑及无明。 亦得缘之。 以此遍使遍缘一切有漏法故。 余皆不缘。 以非自品非遍缘故。 身见既然。 苦下余九类。 亦齐尔。 上界除瞋十三使缘。 集下七使。 一一亦为十四使缘。 如彼集下邪见烦恼。 起已谢往。 后起七使皆得缘之。 以同品故。 苦下七遍亦得缘之。 以广缘故。 余皆不缘。 以非自品非遍缘故。 邪见既然。 余六皆尔。 上界除瞋十三使缘。 灭下七使。 一一皆为十五使缘。 自品四使。 谓贪瞋慢及与见取。 以此自品有漏缘故。 苦集谛下十一遍使。 亦得缘之。 以广缘故。 自品之中三无漏缘。 缘灭谛生故不缘使。 余非自品。 非遍使故。 一切不缘。 上界除瞋十四使缘。 欲界道下八使烦恼。 一一皆为十六使缘。 自品五使。 谓食瞋慢戒取见取。 以此自品有漏缘故。 并十一遍。 以广缘故。 自品之中三无漏缘。 缘道谛生故不缘使。 余非自品。 非遍使故。 一切不缘。 上界除瞋十五使缘。 欲界之中修道四使。 一一皆为十五使缘。 自品四使及十一遍。 余皆不缘。 以非自品非遍使故。 上界除瞋十四使缘(此一门竟)。 次明诸使缚义不同。 缚有二种。 一者缘缚。 二相应缚。 两义分别。 一对非使。 以辨二缚。 十使烦恼。 缘外六尘。 缘而系缚名为缘缚。 同时之中。 缚想受等诸心数法。 名相应缚。 二诸使相望。 以辨二缚。 于中略以四句分别。 一者缘缚而非相应缚。 二者相应缚而非缘缚。 三者缘缚亦相应缚。 四非缘缚亦非相应缚。 初言缘缚非相应者。 就彼有漏缘使之中。 除其自品相应无明。 自余一切。 更互相望。 得相缘故。 名为缘缚。 不同时故。 非相应缚。 有漏缘使。 望无漏缘亦是缘缚。 得缘彼故。 非相应缚。 不同时故。 言相应缚非缘缚者。 无漏缘中邪见及疑。 望其自品相应无明。 是相应缚。 以同时故。 非是缘缚。 以无漏缘不缘使故。 所言缘缚。 亦相应者。 就彼有漏缘使之中。 除不共无明。 自余一切。 望其自品相应无明。 亦是缘缚。 亦相应缚。 如彼身见。 前起已灭。 后起之者。 缘前身见相应无明。 名为缘缚。 后起身见相应无明。 缘前身见亦是缘缚。 问曰。 后起相应无明不别缘法。 云何能得缘前身见。 与后身见相应缘故。 身见无明同时起者。 名相应缚。 诸使齐尔。 不共无明。 望相应无明。 无相应义。 是故除之无二无明一时并。 故又不共无明望于余使。 亦无相应义。 是故除之。 无漏缘使。 不缘有漏。 是以不说。 言非缘缚非相应者。 无漏缘中不共无明。 望相应无明及望余使。 非是缘缚。 缘无漏故。 非相应缚。 不同时故。 无漏缘中邪见及疑。 除相应无明。 望于余使。 亦非缘缚。 缘无漏故。 非相应缚。 不同时故(此二门竟)。 次就诸使缚境差别。 于中有三。 一明诸使缚境总别。 二约三世明缚不同。 三随六识明缚有异。 言总别者。 依如毗昙。 贪瞋及慢。 是自相使。 余之七种。 是共相使。 云何自相。 论自释言。 贪瞋及慢。 别缘事生。 不能总缘一切法起故名自相。 如彼贪心。 要于所见所闻境界。 而起贪心。 不能于彼不见不闻不思惟处而起贪心。 贪心既尔。 瞋慢亦然。 云何共相。 见疑无明。 总缘一切境界法起故云共相。 依如成实杂问品中。 应非此义。 彼说十使皆有总缘别缘之义。 总皆名共。 别皆名自。 不得偏说。 如以贪使或时总缘四天下起。 云何定别。 又彼论中。 引长瓜经证贪瞋等。 是总烦恼。 如我见人。 闻一切有。 皆生忍心。 忍即是贪。 闻一切无心皆不忍。 不忍是瞋。 执我自高则名为慢。 又邪见人。 闻一切无。 心则贪喜。 闻一切有心则瞋恼。 恃此自高。 即是其慢。 云何名别。 见疑无明当知。 亦有别缘之义。 云何定总。 是故十使皆有总别。 成实如是。 理实十使皆有总别毗昙所说。 从多言耳。 次约三世明缚不同。 如毗昙说。 贪瞋慢使。 若过去者。 于彼三世有漏法中。 唯缚彼使所缘境界所不缘者。 则无缚义。 所缘定故。 若现在者。 亦于三世有漏法中。 唯缚彼使所缘境界所不缘者。 使则不缚。 所缘定故。 在未来者。 有生不生。 若不生者。 缘缚三世一切有漏。 以未起故。 三世有漏。 一切皆有可缚之义。 若论生者。 随缘别缚。 譬如有人遥射体多人。 若未放箭多人皆有可射之义。 若已放竟随所著者则名被射。 余不著者不名被射。 贪等亦然。 未起之者。 通缚一切。 当起之者。 随缘别缚。 自余七使。 随在过去现在未来。 皆缚三世一切有漏。 以彼见等共缚使故。 此总相言。 非是别相。 差别之相。 如后门说。 若依成实。 三世十使。 一一皆缚三世有漏。 次随六识相缚有异。 如论中说。 五识之中贪瞋烦恼。 若过去者。 唯缚过去五尘境界。 若现在者。 唯缚现在。 若未来者。 则有二种。 一者生法。 二不生法。 若生法者。 随缘别缚。 若不生者。 通缚三世色等五尘。 若在意地。 十使烦恼。 于三世中。 随何世起。 皆缚三世有漏诸法。 若无漏法缘而不缚。 总相如是。 于中分别。 贪瞋及慢。 于三世法。 别缘别缚。 见疑无明。 总缘总缚。 若依成实。 十使烦恼。 唯在意地。 一一皆能总缚三世。 亦得别缘。 缚不同。 辨之粗尔。 第八明其成义差别。 依婆蹉部。 有三种成。 一者人成。 彼宗之中。 说有人故。 二者结成。 烦恼定故。 三者事成。 境界定故。 若依毗昙。 有二种成。 一者结成。 烦恼定故。 二者事成。 境界定故。 毗昙法中。 不说有人故无人成。 譬喻者。 说唯有结成。 人事不成。 彼宗之中。 不说有人故无人成。 境界不定故无事成。 如一境界。 或时生贪。 或时生瞋。 或时生痴。 或复生慢。 或复生善。 是故不定。 以不定故。 名为不成。 依如毗昙。 当分生时。 即名事成。 成义如是。 第九明其发业润生差别之相。 先明发业。 后辨润生。 发业之中。 宗别不同。 依如毗昙。 修道烦恼。 亲能发起身口二业。 缘事起故。 见谛烦恼。 不能亲发身口二业。 迷理惑故。 故杂心云。 修道烦恼。 刹那等起。 起身口业。 见道烦恼。 作因等起。 起身口业。 修道烦恼。 云何名为刹那等起。 前念是其修道烦恼。 后念即起身口二业。 名刹那起。 见谛烦恼。 但能远生。 名因等起。 不能亲生。 故非刹那。 问曰。 若使缘事烦恼动身口者。 见谛所断。 贪瞋慢等。 缘四谛下诸见而生。 亦是缘事。 何故不能亲动身口。 释言。 有以。 彼四谛下贪瞋慢等。 唯缘诸见。 不缘色声香味触等。 是故不即起身口业。 但能远起身口如是。 意业云何。 彼宗之中思为意业。 思是通数。 皆与一切烦恼相应。 二轮烦恼。 皆能起之。 若依成实。 见谛烦恼。 具能发起善恶二业。 修道烦恼。 一向不能起不善业。 何故如是。 在凡夫时。 修道烦恼。 但可成就。 而不现行。 是故不发。 得圣之时。 修道烦恼。 虽复现行。 以轻微故。 不发恶业。 善业云何。 释者不同。 有人释言。 三果圣人。 但润凡时有漏善业。 人天受生。 不造新业以之受生。 此义不然。 如成实说。 三果圣人。 一切地中所有烦恼。 随所断处。 则不造业。 以此准验。 定知修惑未断之处。 得发善业。 又复现见诸学人等。 得圣道已。 修起八禅。 用之上生。 云何不造。 以彼圣人造善生故。 修道烦恼。 得发善业(此一门竟)。 次辨十使润生差别。 若依毗昙。 于三界中。 一切十使皆能润生。 若依成实。 唯爱能润故。 成实论杂问品云。 唯爱能令诸有相续。 邪见等中。 无如是事。 地经论中。 亦同此说。 故彼文言。 爱水为润。 若言受生。 痴见亦能起。 彼文言。 无明覆弊。 我心溉灌。 第十明其相生次第。 于中两门。 一直就十使明相因起。 二约地以论十使之中因起如何。 无明为本。 依无明故。 便起疑使。 依彼疑后或生邪见。 或起我见。 依于我见。 便起断常。 说为边见。 由常见故。 为我未来更求胜处。 受持禁戒。 故起戒取。 于彼戒取所取法中。 计为第一。 便起见取。 由见取故。 顺则生贪。 违则生瞋。 持此自高。 便生慢使。 一义如是。 又更分别。 无明为本。 因之起疑。 疑后决定便入二中。 一入有中。 便起身见。 以身见故。 说身死后或时如去或不如去。 若说如去。 则是常见。 说不如去。 即是断见。 若见常者。 为神修善。 持戒苦行。 便起戒取。 若见断者。 以无后世。 贪现五欲。 便生贪心。 以贪心故。 他侵生恼。 便起瞋心。 二入无中。 起于邪见。 以邪见故。 取邪为正。 便生见取。 以见取故。 恃己所见。 欺陵他人。 便起慢心。 因起如是。 一切且然。 未必皆尔(此一门竟)。 次就地别以论因起。 地谓欲界乃至非想。 依如毗昙。 同地之中。 十使相望。 皆得相生。 若望他地。 上得生下。 下不生上。 上地命终。 得起下结。 故言生下。 要断下结。 得上禅定。 得禅定已。 方起上结。 故不生上。 十使之义。 略云如是。 十缠义门分别(释名辨相一对使垢料简同异二缠依差别三见修分别四六识分别五就界分别六就位分别七)第一门中。 先释其名。 后辨其相。 所言缠者。 烦恼缠心。 名为缠。 又缚行人。 亦名为缠。 以实通论。 一切烦恼。 无非是缠。 今据一门。 且论十种。 十名是何。 如杂心说。 无惭与无愧睡悔悭嫉掉眠忿及与覆是。 上烦恼缠。 内无羞耻故。 名无惭。 外无赧惧说为无愧。 眠之与睡。 论释不同。 若依成实。 心重欲眠。 名之为睡。 摄心离觉。 说以为眠。 若依毗昙。 一切烦恼。 睡着境界。 不能堪忍。 说之为睡。 身心昏昧。 略缘境界。 目之为眠。 五识名身。 意识名心。 是二昏昧。 名为眠也。 于作善事。 追变名悔。 于己身财。 坚著名悭。 于他胜事。 妒忌名嫉。 躁动名掉。 愤恼曰忿。 隐过名覆。 名义如是。 就此十中。 无惭无愧。 是不善地。 悭嫉忿覆是小烦恼地。 睡眠掉悔是别心数以此十种。 有急缚义。 故说为缠(此一门竟)。 次对使垢料简同异。 此之一义。 广释如前六垢章中(此二门竟)。 次对十使明依不同。 如毗昙说。 无愧睡与眠。 此三无明依掉。 悭及无惭。 是从贪欲生。 覆缠二使。 依悔。 即因犹豫。 忿嫉瞋恚。 依明智之。 所说论文如是。 以痴覆心。 不知羞耻。 作恶无愧。 又以痴故。 烦恼起时。 不自开晓。 睡着境界。 不能堪忍。 说之为睡。 复以痴故。 昏障覆心无所觉知。 说以为眠。 是故此三同依无明。 以有贪故。 追求五欲。 不能止息。 说之为掉。 以有贪故。 悭惜己物。 不能舍离。 说以为悭。 以有贪欲。 于追求中。 无有羞耻。 说为无惭。 是故此三同依贪欲。 以有愚痴贪欲心故。 作恶覆藏不知发露。 说之为覆。 故说覆缠二使依也。 所谓依于贪欲无明。 以有疑故。 作善追变。 说之为悔。 故说悔心因于犹豫。 以有瞋故。 于他忿恼。 说之为忿。 忌他胜己。 说之为嫉。 故说忿嫉依于瞋恚。 若依成实。 覆悭二缠。 是其贪使。 忿嫉二缠。 是其瞋使。 余悉非使(此三门竟)。 次就见修分别十缠。 十缠之中。 无惭无愧睡之与掉。 此之四种。 通障见修。 余之六种。 唯障修道。 若依成实。 十缠烦恼通障见修(此四门竟)。 次就六识分别诸缠。 若依毗昙。 无惭无愧睡掉及悔。 通于六识。 余五在意。 若依成实。 一切在意。 五识中无从想生(此五门竟)。 次就三界辨其通局。 依如毗昙。 睡掉二缠。 遍通三界。 彼说。 烦恼睡着境界。 名为睡。 故上界有之。 自余八缠。 唯在欲界。 成实论中。 虽无文说。 准义以求。 上界但无睡眠及悭。 得有余七。 彼宗上界。 有不善故有无惭愧。 彼有疑故亦得有悔。 有瞋使故得有忿嫉。 有贪使故得有覆缠。 不善乱心。 故得有掉(此六门竟)。 次就位辨。 依如毗昙。 凡夫乃至斯陀之人。 具足十缠。 那含之人。 但有睡掉。 无余八种。 罗汉全无。 若依成实。 斯陀已前。 相同毗昙。 那含之人。 断欲结故。 无悭睡眠。 有余七种。 罗汉全无。 问曰。 罗汉若无眠者。 何故经中说罗汉眠。 龙树释言。 眠有二种。 一有梦眠。 神应浑浊种种异见。 二无梦眠。 静息而已。 彼阿罗汉已舍梦眠。 有无梦眠。 何故有此。 论自释言。 四大之身。 法须饮食眠息将养。 是故有之。 不为安稳着乐故眠。 论复释言。 罗汉有二。 一慧解脱。 二俱解脱。 俱解脱者。 具得八禅。 以得禅故。 得色界地微妙四大来在身中。 身则安乐。 是故无眠。 慧解脱者。 不得上禅。 不得禅故。 不得上界胜妙四大来入身中。 是故有眠。 罗汉如是。 佛复云何。 龙树释言。 佛永无眠。 为化众生。 示现有之。 十缠之义。 略辨如是。 十障义四门分别(释名第一立障所依第二辨相第三治断处所第四)第一释名。 十障之义。 出十地论。 名字是何。 一凡夫我相障。 二邪行于众生身等障。 三闇相于闻思修等诸法忘障。 四解法慢障。 五身净我慢障。 六微烦恼习障。 七细相习障。 八于无相有行障。 九不能善利益众生障。 十于诸法中不得自在障。 初言凡夫我相障者。 此对初地无我真解。 以我为障。 我有二种。 一自在名我。 谓八自在。 此就用也。 二自实名我。 此据体也。 实有二种。 一者理实。 所谓佛性。 是故经言。 我者所谓如来之藏。 二者情实。 所谓凡夫妄情所立生法自性。 论其理实。 得之在圣。 妄情所立。 起之在凡。 为别真我。 就人以分。 故举凡夫。 凡谓生死凡鄙之法。 夫谓士夫。 凡法成夫。 故曰凡夫。 此犹我人之别名也。 执实名我。 取我体状。 目之为相。 碍圣名障。 邪行于众生身等障者。 此对二地持戒净行。 说彼恶业。 以为障也。 恶业乖正。 目之为邪。 集起名行。 行起在缘。 集必依具。 言于生者。 即是缘也。 言身等者。 即是具也。 举身统摄口意二业。 故名为等。 碍彼戒行故名为障。 闇相于闻等诸法忘者。 此对三地闻法之解。 说闇为障。 心无慧明。 故称为闇。 闇状名相。 此是障体。 闇心迷境。 境谓闻等三慧之法。 于此法中。 不能照了明记在心。 故名为忘。 解法慢者。 此对四地出世真证。 说三地中解心为障。 此解当地虽能解法。 取相而知。 名解法慢。 慢故是障。 前三地中。 以我邪行闇忌为障。 今此何故说解为障。 彼前三地。 世间行故。 以福舍罪。 四地已上。 出世行故。 以智舍相。 是故不类。 身净慢者。 此对五地十平等心。 以彼四地取净为障。 前四地中。 得净法身。 取身净相。 名为我慢。 慢故是障。 微烦恼习者。 此对六地十法平等说。 五地中取染净法分别。 慢心以之为障。 然慢有三。 谓上中下。 前解法慢以之为上。 障于四地下忍之心。 身净为中。 障于五地中忍之解。 取染净慢。 慢中最下。 障六地中上忍之智。 六地所除。 对前中上。 故说为微。 性是取慢惑障之法。 就过说恼。 据微烦恼。 显前中上。 类亦同然。 俱是烦恼。 何故前二说为慢乎。 为障出世。 所除之障。 随道取执。 为过轻微。 不同前三性相俱违。 故约所取以别其障。 说为慢矣。 就初障慢类后皆尔。 然此微是其粗家残气。 故名为习。 细相习者。 此对七地发起胜行。 说六地中乐空为障。 以六地中得法平等于空乐住。 不能即空发起胜行。 所以为障。 取有为粗。 着空为细。 细状名相。 粗家残气目之为习。 然其所取。 虽别空有。 执性同故。 犹得说为粗家习也。 言于无相有行障者。 此对八地无功用行。 说七地中功用为障。 第八地中。 报行纯熟。 舍离功用。 名曰无相。 望于无相。 名功用修。 以为有行。 碍于无相。 故目为障。 不能善益众生障者。 此对九地无碍说法。 以彼八地不能为障。 前八地中。 虽能净土教化众生。 不堪无碍辨才益物。 名为不能。 以不能故。 说之为障。 言于诸法不自在者。 此对十地自在之智。 说九地中无智为障。 前九地中。 虽复无碍辨才说法。 未能于佛所知深法照用无碍。 名不自在。 又复不能受佛如来云雨说法。 降注法雨灭恶生善。 名不自在。 以不自在故说为障。 第二明其立障所依。 论主依何立此十障。 斯乃依于相续解脱二十二愚。 立此十障及第十一微细智障。 二十二者。 初地有二。 乃至佛地各有二种。 是故通合有二十二。 初地二者。 一众生着我法着我愚。 是利烦恼。 二增上中恶趣起烦恼。 烦恼有三。 谓下中上。 中上烦恼。 能发恶业。 受恶趣报。 对果名因。 名增上中恶趣烦恼。 论主就初说为凡夫我相障也。 第二地中二种愚者。 一者微细犯戒行愚。 是彼二地律仪戒障。 二者种种业趣行愚。 是彼二地摄善摄生二种行障。 不知种种善恶业。 故不能摄善。 不能摄生。 论主就初说为邪行身等障也。 第三地中二种愚者。 一闻持满足愚。 障彼三地闻法解心。 二欲爱愚。 障彼三地八禅定等。 论主就初说为闇相于闻等障。 四地二者。 一法爱愚。 爱三地中闻法解心。 二正受愚。 爱三地中禅定行等。 论主就初说为第四解法慢障。 五地二者。 一背生死向涅槃愚。 谓四地中取净之慢。 障彼五地十平等心。 及障彼地大慈悲等利众生行。 二者一向背于涅槃向世间愚。 障彼五地谛观等行。 论主就初说为第五身净慢障。 六地二者。 一多行相愚。 谓五地中。 取染净等分别慢相。 障六地中十法平等。 二不能观察多行生愚。 障六地中因缘行观。 论主就初说为第六微烦恼障。 七地二者。 一微细相行愚。 谓六地中乐空之心。 障七地中十方便慧发起胜行。 二无相思惟方便行愚。 障七地中修无功用。 论主就初说为第七细相习障。 八地二者。 一者无相无开发愚。 谓七地中功用行心。 障八地中无功用行。 二自在愚。 障八地中净佛国土三自在行及十自在。 论主就初说为第八有行障也。 九地二者。 一不能于诸法及法名字总持自在愚。 障九地中智成就行。 二乐说法自在愚。 障九地中说成就等。 论主就后说为第九不能善益众生障也。 十地二者。 一者大神通愚。 谓障十地神通无上有上行等。 二者微细秘密行愚。 谓障十地七种智等。 论主就后说为于法不自在障。 十地望佛亦有二愚。 一者一切尔炎微细正受愚。 谓无明地。 障彼如来一切智德。 二障碍愚。 谓事中无知。 障彼如来一切种智。 地论说言。 第十地中有智障者。 当知是彼障碍愚也。 立障所依。 辨之粗尔。 第三门中。 言辨相者。 开合不定。 或云一二乃至众多。 所言一者。 一切烦恼总为一障。 或分为二。 所谓见修。 十中初一是见谛惑。 余之九种是修道惑。 就业烦恼。 亦得分二。 第二第八是其业障。 余是烦恼。 或说为三。 所谓见爱及与无明。 初一是见。 第二能起犯戒。 烦恼即是其爱。 后八无明。 或说为六。 世间有三。 出世亦然。 三地已还名为世间。 四地已上名为出世。 世中三者。 一是解障。 谓执我心障无我解。 二是行障。 所谓邪行障于戒行。 三者是其智用之障。 所谓闇相障彼三地明净之知。 出世三者。 始从解法乃至细相。 是其解障。 分别有无。 障彼非有非无之解。 二者行障。 谓于无相有行障也。 障彼八地无功用行。 余之二种。 是智用障。 不能利生。 不知法故。 或说为十。 始从我相乃至于法不得自在。 或说二十。 谓二十愚广如上辨。 若广分别。 数别难穷。 障相如是。 第四明其除断处所。 于中有五。 一序异说。 二破邪执。 三立正义。 四难正义。 第五释通。 言异说者。 有人说言。 此十障中障初地者。 初地始心无碍正断。 乃至障彼第十地者。 十地始心无碍正断。 何故得知涅槃经说。 初依菩萨以为凡夫。 具烦恼性故知。 地前一向不断。 又仁王中宣说地前。 以为伏忍。 故知不断。 又如地论三地中说。 诸见缚者。 初地时断。 明知。 初障初地始除。 又小乘中。 障见谛惑。 苦忍已去无碍正断。 障修道惑。 斯陀行后无碍正治。 以小类大。 其义相似。 唯佛地障。 十地终心无碍正断。 如来地中解脱证除。 以佛无学累外净故。 此是一论。 又复人言。 障初地障。 初地始心无碍正断。 乃至障彼佛地之障。 佛智初起无碍正断。 故经说言。 无明住地。 佛菩提断。 此是两论。 异说如是(此一门竟)。 次破邪执。 若言初障。 初地始心无碍正断。 乃至第十。 十地始心无碍断者。 是义不然。 云何不然。 如地论中。 对十一障。 说十一地。 远离初障。 宣说初地。 乃至远离第十一障。 说如来地。 又如相续解脱经中。 对彼二十二种愚故。 说十一净。 二十二愚。 备如前列。 对初二愚。 说初地净。 乃至对彼最后二愚。 说佛地净。 若言十地作无碍道正断十障。 彼如来地亦应如是。 而如来地。 望彼微障解脱证除非无碍者。 十地亦尔。 何劳致疑。 若言佛地是无学故累外证除全异十地。 十地望前。 随分成处。 更不进习。 亦是无学。 与佛何别。 又若佛地。 是无学故。 出处说地。 菩萨学中。 断处说地。 是则佛地。 是无学故。 出处解脱。 菩萨在学。 应当断处说为解脱。 因果虽殊。 同以出处为解脱道。 因果虽异。 何为不得同就出处说为地乎。 若言经说初依菩萨具烦恼性令使地前全不断者。 即涅槃中宣说。 地前虽未阶于初不动地。 而能坏一切生死。 是故名为不可思议。 云何不断。 又大涅槃解不到到。 言不到者。 谓大涅槃。 所言到者。 菩萨永断贪欲瞋痴。 是故能到。 身口意净。 不犯四重五逆者。 故能到不谤方等。 不求阐提。 是故能到。 何处菩萨永断贪等到大涅槃。 种性已上。 此云何知。 即彼文言。 须陀洹人八万劫到。 乃至辟支十千劫到。 此言到者。 到前菩萨所到涅槃。 然彼须陀八万劫到。 乃至辟支十千劫到。 到种姓地。 名到涅槃。 故知菩萨永破贪等到涅槃者。 种姓已上永断贪等到于涅槃。 云何不断。 又华严中辨十住义云。 言菩萨最初发心便成正觉。 见法实相具足慧身等诸如来。 云何不断。 又华严中宣说。 地前有其永断。 何故不依彼文如何。 华严经中辨十住义。 十住位分在于习种。 彼偈说言。 第四生贵真佛子。 从诸贤圣正法生。 有无二边悉不着。 永离生死出三界。 云何不永。 又地持中宣说。 种性二障清净云何不断。 若言地前名为伏忍证不断者。 即仁王中说。 至金刚悉名为伏。 唯佛一人。 方能永断。 应十地还悉不永断。 经虽说伏。 前立义家地上名永。 彼虽宣说地前为伏。 何得于中全无永断。 又若宣说地前为伏。 于中无永。 仁王宣说初二三地。 以为信忍。 应当无证。 彼名信忍。 于中有证。 彼虽说伏。 何妨有永。 又若宣说地前为伏。 于中无永。 地经宣说。 三地已还悉是世间。 但厌不断。 应三地还亦无永断。 彼说为厌。 于中有永。 地前名伏。 何为无永。 又若地前唯伏不永。 则无无漏。 若无无漏。 大力菩萨用何受于变易生死。 以此一验。 其理足定。 若言地论说诸见缚初地时断证非地前。 经中亦说。 无明住地唯佛所断。 乃至后身犹被覆障。 十地已还。 应无断义。 彼言佛断。 十地已还。 实有断除。 地论虽说见缚在于初地时断。 地前菩萨。 何为不断。 又地持云。 先解行住见如是法。 如是缚断。 见缚犹是凡夫我障。 彼论既说解行中断。 云何说言初地已去无碍正除。 又地持中说。 烦恼障有三处过。 一增上中恶趣烦恼过。 过解行住入欢喜地。 二微细烦恼过。 过远行住入不动地。 三者微细习气行过。 过无碍住入第十地。 彼增上中恶趣烦恼。 犹是初地二种愚中第二种愚。 与彼我相同障初地。 恶趣烦恼初地出过。 非始断故。 凡夫我相。 亦应如是云何说言初地始断。 若言初地断处名过不以出处名为过者。 是则第二微细烦恼。 二地已上渐次断除。 八地时尽。 应说二地以之为过不至八地。 第三习气。 八地已去渐次断除。 十地穷尽。 应说八地以之为过不至十地。 然彼断处不名为过。 而至出处。 方名过故。 明知。 第一恶趣烦恼。 初地出过。 非是始断。 又地持中说。 解行住依世俗禅。 修习一切菩提分法。 发诸大愿。 断恶趣报。 入欢喜地。 然彼所断。 犹是初地二种愚中第二恶趣烦恼之果。 彼果既是解行中断彼因。 何为解行不除。 又地持中说。 解行住有五畏等初地之障。 彼云。 解行行上忍时。 断此过相。 入欢喜地。 得欢喜故。 是诸过相。 悉无复有。 若初地障解行不断。 云何说言解行上忍断此过相入欢喜地。 若初地上方始渐断。 云何说言得欢喜时诸过悉无。 又地持云。 解行菩萨有软中上方便展转净解脱。 非无罪清净。 欢喜住中。 出障解脱无罪清净。 若初地障解行不断。 云何得名展转清净。 若初地上方始断者。 云何得名出障解脱无罪清净不名无碍。 又如七卷金光明经三身品说。 地前菩萨。 闻法思惟修行精进。 破懒惰障。 次破罪障。 次破不尊重障。 后破掉悔心障。 破四障已。 入欢喜地。 依欢喜地。 拔利益障。 已入第二地。 依第二地。 破逼恼障。 已入第三地。 乃至最后。 依第十地破于一切所知之障。 拔除一切根本心障。 入如来地。 以斯准验。 定知。 初障非是初地无碍正断。 若言小乘障见谛惑苦忍已去方始断除令大亦同者。 此如后释。 又若初地无碍之道十三住。 分判属初地。 不在解行。 彼小乘中须陀人。 进断欲界六品修惑。 彼无碍道四果别分。 应属斯陀不属初果。 斯陀进断欲界修惑七八九品。 彼无碍道四果别分。 应属那含不属斯陀。 那含进断上二界结。 彼无碍道。 应属罗汉不属那含。 然彼进断上结。 无碍四果别分。 悉属下果。 初地无碍何为不得判属解行。 乃令属后。 说初地断。 又若初地障初地断者。 彼无碍道。 闻思修证四种心中何心所摄。 若用证断。 便是证除。 不名无碍。 若用修断。 修为世间。 为是出世。 若是出世。 地论宣说。 闻思修等。 但是智因。 能生出世。 而体不能满出世间。 云何得判以为出世。 又地论言。 不现三界心心数法分别修智。 名为世间修道之智。 云何出世既非出世。 何得判之以属初地。 若是世间。 便属解行。 何得宣说初地正断。 初障既非初地正断。 乃至最后微障亦然。 此是一非。 若言初地乃至佛地皆依无碍正断诸障。 是义不然。 菩萨无碍。 备如前破。 若当佛地无碍断者。 便名佛智以为金刚。 何故宣说十地终心为金刚乎。 又大品云。 无碍道中名为菩萨。 解脱道中。 名之为佛。 云何说言佛为无碍正断无明。 经中说言。 无明住地菩萨断者。 彼说证除。 何关无碍(此二门竟)。 次立正义障有总别。 所言总者。 凡夫我障以为一品。 乃至障佛微细智障。 各为一品。 所言别者。 直就凡夫我相障中。 品别百千。 乃至第十品别例然。 唯第十一微细智障品定为一。 不别为多。 以穷终故。 障相如是。 若对总障以明断处。 初地家障解行地满所修诸行。 为无碍道。 正断彼结。 故地持云。 诸见结者。 解行时断。 彼文复言。 解行住中行下忍时。 五怖畏等诸过之相。 增中忍时。 中上忍时。 下行上忍时。 断此过相入欢喜地。 又彼复言。 解行住中有软中上方便展转净解脱故知。 解行无碍正断。 初地心起解脱证除故。 地持云。 五怖畏等一切过相。 得欢喜时。 悉无复有。 彼文复言。 欢喜住出障解脱无罪清净。 解脱种种烦恼上缠故知。 初地累外证除。 凡夫我障断处如是。 乃至最后微细智障。 十地终心无碍正断。 佛地证除。 然彼最初无碍道者。 义说不定。 若当分因以别。 其果判属解行。 若当摄因以从果者。 得言此道与彼初地为方便。 故判属初地。 诸地无碍类皆同尔。 若对别障以明断者。 就彼凡夫我相障中。 品别无量。 彼初品者。 解行终心无碍正断。 初地始心解脱证除。 第二品者。 即前证边。 复有缘照对治心起。 为无碍道。 断除彼结。 无碍谢已。 第二念中真证心证心现为解脱道。 证除彼结。 第三品者。 即彼第二证心起时。 复有缘照对治心生。 为无碍道。 治第三品。 彼心谢已。 第四念中真证心起。 解脱证除。 如是次第乃至十地治断齐然。 是故十地名为渐净。 不同佛地顿得清净。 然第十一微智障者。 局唯一品。 金刚心起无碍正断。 种智初起解脱证除。 更无异品。 故地持云。 如来住者。 顿得清净。 不如余住。 渐次清净正义如是(此三门竟)。 次难正义。 若言初障。 解行终心无碍断者。 何故地前不名见道。 不名出世。 不名欢喜。 又若地前无碍永断。 何故仁王宣说地前以为伏忍。 又若地前无碍永断。 何故经说初依菩萨具烦恼名为凡夫不名为圣。 又若解行断初障者。 何故地论说诸见缚初地时灭。 又若初障解行终心无碍断者。 彼小乘中障见谛惑。 亦应以彼世第一法为无碍道正断彼结。 然小乘中。 障见谛惑。 要苦忍等见道心断。 大乘亦尔。 何得异解(此四门竟)。 次解邪难以通正义。 何故地前正断见惑。 而不得名为见道者。 大乘法中见有二种。 一者解见。 缘观谛理而断烦恼。 二者证见。 缘观心灭真照现前。 若通论之。 解行终心。 缘观谛理断除见惑。 亦得名见。 故地持中。 说诸见缚解行时断。 但大乘中。 灭观真见方是出世。 出世分中。 宣说见道。 故解行中。 虽能缘见。 不与其名。 如七地中修无功用而不得名无功用。 何故不名为出世者。 良以对彼灭观真德为出世故。 地前缘见三界心心数法为体。 故非出世。 何故不名为欢喜者。 正与惑对未得出离。 心无安泰故不名喜。 如未来禅虽断欲结以未出故无其喜支。 此亦同尔。 已能永断。 何故仁王说为伏忍。 释言。 地前具有三义。 一有断义。 谓于四住增上及中并粗无明渐次断除。 趣入欢喜。 故地持中。 说种性地二障清净。 解行住中断诸过相。 入欢喜地。 二有伏义。 于细四住及中无明。 但能遮伏未能永断故。 仁王中说为伏忍。 三有未断未伏之义。 于彼四住微细习气及善烦恼并细无明。 未能断伏故。 彼相续解脱经说。 地前菩萨。 烦恼亦行。 善法亦行。 是故不名上波罗蜜。 彼仁王中。 为别五忍。 对后彰劣故。 就伏边说为伏忍。 不可执此定言不断。 若以仁王说为伏忍。 即令于中全无断者。 仁王亦说金刚已还皆名为伏。 唯佛一人方能永断。 十地已还。 悉应不断。 彼说为伏于中有断。 地前亦尔。 何劳致疑。 又若仁王。 宣说地前名为伏忍。 即使于中全无永断。 仁王宣说初二三地名为信忍。 岂可于中唯信无证。 彼说信处于中有证。 彼说伏处何为无断。 何故经说。 初依菩萨具烦恼性名凡夫者。 地前菩萨。 虽断五住。 无一住中遍漏尽之处。 名具烦恼性。 非全无断。 如小乘中。 贪瞋痴慢见谛道中虽分除义。 由断不尽不与断名。 此亦如是。 又复地前虽除六道分段生死。 残气犹在于六道中。 无漏尽处故名凡夫。 非无圣德。 论言。 见缚初地断者。 彼说证除不关无碍。 如说无明佛菩提断。 岂是无碍。 此亦同尔。 若以小乘类同大乘。 是所不应。 小乘望大有三不同。 相类。 所言三者。 一小乘中见道已前全无无漏。 大乘有之。 小乘无故不断烦恼。 大乘有故能为无碍。 正断初障。 二小乘中唯有一种缘照无漏。 更无真证。 是故所有断结无漏。 判属出世大乘之中有二无漏。 一是缘观断结无漏体是世间。 二是灭观无结无漏体是出世。 以彼世间有缘治故。 能为无碍。 正断见惑。 灭观真德体是出世。 故说初地解脱证除。 三小乘中智解微浅。 以微浅故。 未见未断名为世间。 有见有断即名出世。 大乘智深。 有见有断判为世间。 息见息断无见为见无断为断。 方为出世。 以此三别。 是故大小不得相类。 望彼初地。 说治既然。 乃至望佛说治齐尔。 十障之义。 略辨如是。 十四难义十四难义。 出涅槃经。 彼大品经佛母品中。 亦具分别。 所言难者。 执邪征正。 目之为难。 亦可邪执碍于圣道。 能与出世为留难。 故名之为难。 难别不同宣说十四。 就十四中。 常无常见。 有其四种。 边无边见。 亦有四种。 如去不如去。 复有四种。 身神一异有其二种。 是故合有十四难也。 常无常中四种见者。 一神及世间二俱是常。 二神及世间二俱无常。 三神及世间亦常无常。 四神及世间非常非无常。 今先就神分别其相。 后就世间。 所言神者。 谓诸凡夫颠倒忆想。 横计我人。 名之为神。 言神常者。 有诸外道。 说神是常。 于中有二。 一钝二利。 钝根之者。 为是神故。 修持所行。 未来受报。 又为苦行令神得脱。 利根之者。 说神定常苦乐不变则无罪福。 多起邪见。 言无常者。 有诸外道。 说神无常。 计无常故。 为今世乐。 多起放逸。 所言亦常无常者。 有诸外道。 说神有二。 一细二粗。 细者是常。 身死神在。 粗者无常。 身死神灭。 如仙尼说。 所言非常非无常者。 有人见彼常与无常二俱有过。 云何有过。 若神是常。 则无罪福苦乐等报。 犹如虚空风雨不变。 若神无常。 便为苦乐之所变改。 犹如牛皮风雨在中则便澜坏。 以是过故。 说神非常亦非无常。 虽复宣说非常无常。 以我心故必说有神。 就神如是。 次就世间明常无常。 言世间者论说有三。 一众生世间。 二五阴世间。 三国土世间。 于此三中。 随人取别。 亦有常等四种异见。 言世常者。 有人说。 彼三种世间。 自然而有。 不从因起。 名之为常。 言无常者。 有人宣说。 一切世间终归断灭。 更无后续。 故曰无常。 所言亦常亦无常者。 有人说言。 世间之中粗者。 无常。 微尘是常。 是故名为亦常亦无常。 所言非常非无常者。 有人见彼常与无常二俱有过。 是故宣说非常无常。 此等四种。 执定不舍。 故名为邪。 问曰。 神者本来无法。 于中妄取可名为邪。 世间是有。 设令取之。 云何名邪。 论自释言。 但破世间定执常等。 不破世间。 如人见蛇妄谓璎珞。 有明眼者语。 言是蛇非是璎珞。 佛亦如是。 破彼常等。 不破世间。 现见世间。 无常生灭。 云何定常。 业报不失。 云何说言定是无常。 前二既非。 宁有第三亦常无常。 有为生灭业果不失。 宁得定说非常无常。 以是义故。 常等四种。 皆悉是邪(此一门竟)。 边无边中四种见者。 一神及世间二俱有边。 二神及世间二俱无边。 三神及世间亦有边无边。 四神及世间非有边非无边。 今先就神分别四种。 后就世间神有边者。 有人宣说。 众生神我犹如微尘。 或如芥子麻麦黍豆。 或如枣等寸灯尺蛇蛛母中缕。 或有说言。 小人神小。 大人神大。 或云。 一等如是。 一切名为有边。 神无边者。 有人说言。 神遍虚空无处不有。 身所至处能觉苦乐。 若无身处则不能觉。 觉虽不遍神实周普。 言神有边亦无边者。 有人说。 神有粗有细。 粗者作身。 细者常身。 作身有边常身无边。 言非有边非无边者。 有人见彼边与无边二俱有过。 故说非边非无边也。 虽复宣说非边无边。 而不离神。 就神如是。 次就世间明边无边。 于中先就众生五阴明边无边。 言有边者。 说有种种。 有人以想分别思惟。 众生阴身。 求其根本不得其始。 便作是念。 若无原始。 亦无中后。 无初中后便无世间。 是故世间应当有始。 以有始故。 名为有边。 此是一论。 复有宣说。 八万劫外冥性为始。 始是其边。 此义云何。 如僧佉经说。 迦毗罗仙。 得世俗禅。 发宿命通。 能知宿命。 见过去世八万劫事。 过是已前。 不复能见。 便作是念。 八万劫外。 不应无法。 应有冥性。 冥性微细。 五情不知。 从彼冥性。 初生觉心。 涅槃经中。 名之为大。 所谓最初中阴心识。 从彼觉心生于我心。 涅槃经中。 名之为慢。 从此我心生二种法。 一色二心。 就色法中。 初从我心生五微尘。 所谓色声香味及触。 从彼五尘生于五大。 所谓地水火风及空。 从声一尘生于空大。 声触二尘生于风大。 色声触尘生于火大。 色声触味生于水大。 从于色声香味触尘生于地大。 地大从于多尘生故。 最能生成一切万物。 次从五大生于五根。 从火生眼从空生耳。 从地生鼻。 从水生舌。 从风生身。 复更生于五作业根。 一手二脚三口声四男根五女根。 复有一种心平等根。 所谓完心。 诸大合成。 故云平等。 色法如是。 就心法中有其三种。 谓染粗黑。 染者是贪。 粗者是瞋。 黑者是痴。 如是次第从细生粗。 后还从粗以至于细。 如微尘中有其瓶瓫诸器之性故。 从微尘出彼瓶等。 瓶等坏时还作微尘。 世性如是。 此性是常。 从来有之。 是故说之为众生边。 此是二论。 复有人言。 自然之性。 是世间边。 贫贱富贵。 皆是自然不由往因。 此是三论。 复有人说。 微尘是其世间之边。 微尘是常。 不可破坏。 不可烧斫。 以微细故。 但由罪福。 故有离合。 罪福业集尘合成身。 罪福业尽尘还离散。 是故微尘是世间边。 此是四论。 复有人说。 自在天王。 是世间边。 由彼出生一切人民。 故说为边。 此是前边。 此是五论。 复有人说。 一切众生。 受苦乐尽自然至边。 譬如山顶转于缕丸缕尽自止。 止处是边。 此是后边。 此是六论。 言无边者。 有人宣说。 众生五阴广多无量。 故曰无边。 复有宣说。 众生五阴前无原始。 后无尽时。 故曰无边。 问曰。 此说与佛法同。 何过之有。 以其定执众生相故。 言亦有边亦无边者。 有人宣说。 众生五阴前后有边十方无边。 或有宣说。 十方有边前后无边。 言非有边非无边者。 有人见彼有边无边皆悉有过。 故说非有边非无边也。 虽复宣说非有非无。 以其定执众生五阴。 所以是过。 次就国土明边无边者。 言有边者。 有人宣说。 微尘是其世间之边。 微尘聚集世间便成。 微尘散故世间便坏。 是故微尘是世间边。 此是一论。 复有人说。 自在天王是世界主。 造作天地一切万物。 万物灭时天还摄取。 如是天主。 是世间边。 此是二论。 复有人说。 自然之性是世间边。 国土世界自然而有。 言无边者。 有人宣说。 国土世间前后十方皆悉无边。 言亦有边亦无边者。 有人宣说。 国土世间前后有边十方无边。 十方有边前后无边。 或有宣说。 上下有边八方无边。 或有宣说。 八方有边上下无边。 言非有边非无边者。 有人见彼有边无边二俱有过。 便着非有非无边也。 以其定执所以是过。 上来广辨边无边等四见差别(此二门竟)。 次辨如去不如去等。 于中有四。 一者如去。 二不如去。 三亦如去亦不如去。 四非不如去。 言如去者。 如从前世来生此间。 去向后世亦复如是。 故云如去。 不如去者。 有人说言。 如从前世来生此间。 死后断灭不如前。 去名不如去。 言亦如去不如去者。 有人说言。 身之与神合以为人。 如从前来。 死后神去身不如去。 言非如去非不如去者。 有人见彼去与不去斯皆有过。 故说非去及非不去。 虽唯说不去及非不去。 不能舍神(此三门竟)。 次辨身神一异之义。 于中有二。 一身与神一。 二身与神异。 所言一者。 有人说言。 身即是神。 所以者何。 分折此身。 更别求神。 不可得故。 又受苦乐。 皆是其身。 是故得知身即是神。 所言异者。 有人说言。 身与神异。 身相粗现。 神即微细。 五情不得。 散心凡夫不能得见。 摄清净禅定之人。 乃能见之。 故知。 是异。 若不异者。 身死之时。 神即随灭。 以其异故。 身灭神在。 十四难义。 略之云尔。 十六神我义十六神我。 出大品经。 神谓神主。 我谓我人。 神我不同。 略说十六。 名字是何。 一名为我。 二名众生。 三名寿者。 四名命者。 五名生者。 六名养育。 七名众数。 八名为人。 九名作者。 十使作者。 十一起者。 十二使起者。 十三受者。 十四使受者。 十五知者。 十六见者。 此等皆是我之别名。 初言我者。 论自释言。 于五阴中。 起我我所。 故名为我。 何者是我。 何者我所。 是义不定。 若异五阴别计有我。 则名五阴。 以为我所。 若取五阴。 以为我人。 于五阴中。 随取何阴。 以之为我。 即名为我。 余阴为所。 言众生者。 计有我人依于五阴和合而生故名众生。 问曰。 佛法亦说五阴集成众生。 与彼何异。 释言。 佛法说生。 假名无其体实。 彼说有体。 是故不同。 所言寿者。 计有我人命根成就住有分限故名寿者。 所言命者。 即如向说。 我众生寿等命根成就故名命者。 所言生者。 计有我人能起众事如父母生子故名生者。 言养育者。 计有我人假藉衣食而得增长故名养育。 言众数者。 从彼我人有阴界等众法之数故名众数。 又取我人为阴界等诸法之数。 如说诸阴以为我所。 所言人者。 诸有神主能行人法故名为人。 所言作者。 计有我人用手足等能作众事故名作者。 言使作者。 计有我人能使役他名使作者。 所言起者。 计有我人能起罪福故名起者。 言使起者。 计有我人能使役他起罪福业。 名使起者。 所言受者。 计有我人后身受报故名受者。 言使受者。 计有我人能令他人受苦乐果名使受者。 所言见者。 计有我人用眼见色故名见者。 所言知者。 计有我人用余五情知余五尘故名知者。 问曰。 神我局唯十六为更有乎。 论自释言。 略说十六。 广则无量。 十六神我。 略之云尔。 六十二见义六十二见。 出长阿含梵动经中。 彼经所说本劫本见有十八见。 末劫末见有四十四。 是故通合有六十二。 言本劫者。 过去时也。 言本见者。 于彼过去起常见也。 言末劫者。 未来时也。 言末见者。 于未来世。 起断见也。 相状如何。 如彼经说。 本劫见中常论有四。 常无常论有四。 边无边论有四。 种种论有四。 无因而有论有二。 是故通合有十八见。 常论四者。 有人入定忆识过去二十劫事。 便作是言。 我入定意见过去世二十劫中成劫坏劫。 其中众生不增不减。 常聚不散。 故知是常。 唯此为实。 余皆妄语。 是为初见。 或复有人。 三昧定意忆识过去四十劫事。 便作是言。 我入定意见过去世四十劫中成劫坏劫。 其中众生。 常聚不散。 故知是常。 唯此为实。 余皆妄语。 是为二见。 或复有人。 三昧定意忆识过去八十劫事。 便作是言。 我以定意见过去世八十劫中成劫坏劫。 其中众生。 常聚不散。 故知是常。 唯此为实。 余皆妄语。 是为三见。 或复有人。 以捷疾智善能观察。 作是说言。 我及世间皆悉是常。 是为四见。 问曰。 此四摄常尽不。 答言。 不尽。 今此且言见二十劫四十八十。 以实论之。 或有众生。 见于一切乃至八万。 今略不论(此一门竟)。 所言亦常亦无常者。 如经中说。 有诸沙门婆罗门等。 起如是论。 我及世间半常半无常。 入四见中。 齐见不过。 何者四见。 如此世界劫初成时。 大梵已还空无众生。 彼光音天有一天子。 光音天中福命将尽。 生于初禅大梵天中。 彼天生已。 便于是处生爱着心。 作是念言。 愿余众生。 共我生此。 时光音天有诸天子。 福命将尽。 生此天中。 彼先生者。 便作是念。 我于此处。 最尊最贵。 为众生父。 自然而有。 无造我者。 我福是常。 余皆我作。 我所化生。 皆是无常。 后生诸梵。 亦生是心。 是诸梵中。 有命终者。 来生人间。 后修定意。 忆识往事。 便作是言。 彼大梵王自然而有。 无造作者。 一向是常。 后生诸梵。 为他造作一向无常。 是故世间亦常无常。 此实余虚。 是为初见。 第二见者。 如向后生诸梵之中。 或有戏笑放逸懈怠。 以戏笑故身体疲极。 便失定意。 以失意故。 命终下生。 后修定意。 忆识往事。 便作是言。 彼不戏者。 常住彼天。 永无迁变。 彼是其常。 我等戏故。 致此无常。 是故定知。 我及世间亦常无常。 是为二见。 第三见者。 如向后生诸梵众中。 或著相者。 生欲染心。 便失定意。 以失意故。 命终下生。 后修定意。 忆识往事。 便作是念。 彼梵众中。 不相著者。 常住彼天。 我等相着。 致此无常。 流转生死。 是故定知。 我及世间。 亦常无常。 是为三见。 第四见者。 或有众生。 以捷疾智分别思量。 我及世间亦常无常。 此实余虚。 是为四见(此二门竟)。 边无边中四种见者。 一有边见。 二无边见。 三亦有边亦无边见。 四非有边非无边见。 言有边者。 有人入定观察世间。 齐己所见生有边想。 便言。 世间一向有边。 是为初见。 言无边者。 有人入定观察世间。 生无边想。 便作是言。 世间无边。 是为二见。 言亦有边亦无边者。 有人入定。 观察世间上下有边四方无边。 四方有边上下无边。 便言。 世间亦有边亦无边。 是为三见。 言非有边非无边者。 或复有人。 以捷疾智观察世间。 为非有边及无边。 便言。 世间非边无边。 此义如前十四难中具广分别。 是为四见(此三门竟)。 捷种种论中四种见者。 有人念言。 我于善恶业报之中。 不知不见。 若有聪明多智之人。 来问我者。 我不能答。 羞愧于彼。 以羞彼故。 于其善恶业果之中。 随我意解。 彼设问者当如是答。 此事如是。 此事是实。 此事不实。 此事是异。 此事不异。 此事非异非不异等。 是为初论。 或复有人。 作如是见。 我实不知。 为有他世。 为无他世。 若有沙门婆罗门等。 实有天眼及他心智能知远事。 彼来问我。 我若答之。 则为妄语。 畏妄语故。 即用彼人所知之者。 以为归依。 彼设问者。 取彼所见。 当如是答。 此事如是。 此不如是。 此事是异。 此事不异。 此事非异非不异等。 是为二论。 或复有人。 作如是论。 我实不知。 何者是善。 何者不善。 我若宣说此法是善此法不善。 则有所爱。 若有所爱。 则有所恚。 若有爱恚。 则有受生。 畏受生故。 用此非善非不善义。 以为所归。 彼设问者。 用此非善非恶答之。 此事如是。 此事是实。 此事是异。 此事不异。 是为三论。 此事异者。 异于善恶。 此不异者。 与彼虚空相似不异。 或复有人。 愚痴闇钝。 一切法中。 自无所知。 他有问者。 随他言答。 取他世人所立诸见。 用以答之。 此事如是。 此不如是。 此异不异。 是为四论(此四门竟)。 无因见中二种见者。 有人先生无想天中。 后生人间。 修习禅定。 忆识往事。 便言无因而有世间。 是为初见。 或复有人。 以捷疾智分别观察说言。 世间无因而有。 是为二见。 上来十八。 于本劫中起常见也(此本见竟)。 末劫末见四十四者。 有想之论有十六见。 无想论中有其八见。 非有想非无想论亦有八见。 断灭论中有其七见。 现在泥洹有其五见。 是故通合有四十四。 有想论中十六种者。 以想对色。 有其四句。 对边无边。 复有四句。 对苦对乐亦有四句。 多少相对复有四句。 对色四者。 我此终后有色有想。 是为初见。 无色有想是为二见。 亦有色亦无色有想。 是为三见。 非有色非无色有想。 是为四见。 边中四者。 我此终后有边有想。 是为初见。 无边有想。 是为二见。 亦有边亦无边有想。 是为三见。 非有边非无边有想。 是为四见。 苦乐等中四种见者。 我此终后有苦有想。 是为初见。 有乐有想。 是为二见。 有苦有乐有想。 是为三见。 非有苦非有乐有想。 是为四见。 多少四者。 我此终后有其一想。 是为初见。 有若干想。 是为二见。 众多非一。 故名若干。 有其小想。 是为三见。 缘境狭故。 称之为小。 有无量想。 是为四见。 缘境宽故。 说为无量(此一门竟)。 无想八者。 对色有四。 对边无边。 复有四种。 故有八也。 对色四者。 我此终后有色无想。 是为初见。 无色无想。 是为二见。 亦有色无色无想。 是为三见。 非有色非无色无想。 是为四见。 对边四者。 我此终后有边无想。 是为初见。 无边无想。 是为二见。 亦有边亦无边无想。 是为三见。 非有边非无边无想。 是为四见。 以无想故。 不可说为苦乐等四。 苦乐等四。 在心法故。 又无想。 故不可说为一与若干小与无量(此二门竟)。 非有想非无想中八者。 对色有四。 对边无边。 复有四种。 故有八也。 色中四者。 我此终后有色非有想非无想。 是为初见。 无色非有想非无想。 是为二见。 亦有色亦无色非有想非无想。 是为三见。 非有色非无色非有想非无想。 是为四见。 边中四者。 我此终后。 有边非有想非无想。 是为初见。 无边非有想非无想。 是为二见。 亦有边亦无边非有想非无想。 是为三见。 非有边非无边非有想非无想。 是为四见。 以其非有非无想故。 不可说为苦乐等四。 又以非想非无想故。 不可说为一与若干小与无量。 问曰。 何故不说亦有亦无想乎。 理实应有。 若更说之。 不异前二。 所以不说。 若说亦有不异初门。 若说亦无不异第二。 是故不论(此三门竟)。 断灭七者。 有人说言。 我今此身四大六入。 父母所生。 乳餔所养。 衣食所成。 摩扪拥护。 然是无常终归断灭。 是为初见。 复有人言。 我今此身不得灭尽。 至欲界天。 断灭无余。 是为二见。 复有人言。 欲界天身。 不得灭尽。 色界地身。 诸根具足。 彼报尽竟。 断灭无余。 是为三见。 复有人言。 色界地中。 不得灭尽。 空处报尽断灭无余。 是为四见。 复有人言。 空处地中。 不得灭尽。 识处报尽。 断灭无余。 是为五见。 复有人言。 识处地中。 不得断灭。 无处有尽断灭无余。 是为六见。 复有人言。 无所有处不得灭尽。 非想报尽断灭无余。 是为七见(此四门竟)。 现在泥洹五种见者。 有人说言。 我今此身即是泥洹。 所以者何。 我于现在五欲。 自恣受于快乐。 是故此身即是泥洹。 过是更无。 是为初见。 复有人言。 此现在身。 非是泥洹。 更有泥洹。 微妙第一。 我独知之。 余人不达。 如我断灭欲恶不善。 有觉有观离生喜乐入初禅行。 齐是名为现在泥洹。 过是更无。 是为二见。 复有人言。 更有泥洹。 微妙第一。 我独知之。 余人不达。 如我现在。 灭离觉观。 内净一心。 无觉无观。 定生喜乐入二禅行。 齐是名为现在泥洹。 过是更无。 是为三见。 复有人言。 更有泥洹。 微妙第一。 唯我独知。 余人不达。 如我除喜行舍。 忆念安慧受乐入三禅行。 齐是名为现在泥洹。 过是更无。 是为四见。 复有人言。 更有泥洹。 第一微妙。 唯我独知。 余人不达。 如我现在断苦断乐。 先灭忧喜。 不苦不乐舍念清净。 入第四禅。 齐是名为现在泥洹。 过是更无。 是为五见。 问曰。 何故不说四空以为泥洹。 理亦应说。 略不论之。 六十二见。 辨之粗尔。 八万四千烦恼义八万四千诸烦恼者。 经但有数。 不列其名。 何由可识。 当应翻彼八万四千诸度法门即为八万四千烦恼。 其犹六弊翻对六度即为六弊。 此亦如是。 所对八万四千度门。 后当别论。 烦恼门竟。 大乘义章卷第六大正新修大藏经第44册No. 1851大乘义章大乘义章卷第七慧远述染法聚诸业义有十六门(身等三业三性业三受报业三界系业三时报业曲秽浊三业黑白等四业五逆业六业七不善律仪八种语九业十不善业道十四垢业十六恶律仪饮酒三十五失)。 身等三业五门分别(释名辨性一辨相二开合广略三轻重四上下五)第一释名。 辨其体性。 色形聚积。 名之为身。 起说之门。 说之为口。 伺缘名意。 依斯起作。 故名身业乃至意业。 名字如是。 体性云何。 身业有二。 一者作业。 二无作业。 言作业者。 论释不同。 依如毗昙。 三聚法中。 色法所收。 十二入中。 色入所摄。 彼说身作。 是碍性故。 色聚所收。 是实法色眼所行故。 色入所摄。 所谓高下正不正等。 若依成实。 三聚法中。 色聚所收。 十二入中。 法入所摄。 色义同前。 以何义故。 十二入中法入所摄。 彼宗之中。 实色非业。 凡是业者。 要是假色。 相续之中。 有损有益。 方名为业。 故成实言。 余处生时。 能有损益。 名之为业。 相续之中。 后起异前。 名余处生。 大乘法中。 实有作业。 相续乃成。 义有两兼。 不得偏取。 作业如是。 无作业者。 依如毗昙。 三聚法中色法所收。 十二入中法入所摄。 是碍性故。 色法所收。 此无作色。 非眼所行。 唯意识知。 故法入摄。 若依成实。 三聚法中。 是其非色非心所收。 十二入中法入所摄。 彼宗不说有无作色。 良以无作不同形碍。 故名非色。 不同情虑。 故曰非心。 为意行故。 法入所摄。 大乘法中。 义有两兼。 是身业故。 得名为色。 无色心相。 名非色心。 身业如是。 口业亦二。 一者作业。 二无作业。 言作业者。 论释不同。 依如毗昙。 三聚法中色法所收。 十二入中声入所摄。 是碍性故。 色法所收。 是实法声耳所行故。 声入所摄。 彼宗不说有假名声以为业矣。 若依成实。 三聚法中色法所收。 十二入中法入所摄。 是碍性故。 色法所收。 是假名声意所行故。 法入所摄。 相续之中。 方有损益。 故名为假。 无作业者。 论释亦异。 依如毗昙。 三聚法中色法所收。 十二入中法入所摄。 是色性故。 色聚所收。 是无作法意所行故。 法入所摄。 若依成实。 三聚法中。 非色心收。 十二入中。 法入所摄。 不同形碍。 故名非色。 不同情虑。 故曰非心。 意所行故法入所摄。 大乘法中。 口业之相。 类身可知。 意业之中。 诸论不同。 依如毗昙。 但有作业。 无无作业。 故彼论言。 以三种故。 意无无作。 言三种者。 谓善恶等三性法也。 色法之中。 三性并故。 善身口边有恶无作。 恶身口边有善无作。 心法不尔。 善恶不并。 善心之中。 无恶无作。 恶心之中。 无善无作。 以是义故。 但有作业。 然彼作业。 三聚法中心法所收。 十二入中法入所摄。 是心数中思数为体。 故心法收。 是意所行故法入摄。 若依成实。 意地具有作无作业。 故彼论言。 无有因缘令使意地无无作业。 彼说作业与毗昙同。 所言异者。 不说心外别有思体。 故彼论言。 思若非意。 更复说何以为意业。 意行缘中说名为思。 无作业者。 三聚法中非色心收。 十二入中法入所摄。 不同形碍。 复非情虑。 说非色心。 意所行故法入所摄。 大乘法中有作无作。 其中作业。 思数为体。 三聚法中心法所收。 十二入中法入所摄。 无作业者。 是心业故。 得言是心。 非心相故。 得言非心。 十二入中法入所摄。 意业如是(此一门竟)。 次辨其相。 身业之中有其三种。 善恶无记。 善中有二。 一止二作。 离身三邪是名为止。 礼拜等事是名为作。 恶中亦二。 一止二作。 要期作心不礼拜等。 是名为止。 作身三恶杀盗邪淫。 是名为作。 无记亦二。 一止二作。 舍无记心所起身业。 是名为止。 起名为作。 问曰。 善恶止业之中。 舍彼恶作。 以为善止。 舍彼善作。 以为恶止。 无记之中。 何不舍彼善恶二作以之为止。 乃舍无记作起之业。 以为止乎。 若无记中。 还舍无记所作之业以为止者。 善中之止。 还应止彼善中之作不舍恶作。 恶亦同尔。 释言。 不类善恶二门。 正相违返。 正相违故。 有二相翻。 一总二别。 总而论之。 以善对恶。 以恶对善。 别而论之。 善中之止。 必翻恶作。 恶中之止。 必翻善作。 无记望彼善恶二门非正相违。 非正违故。 唯总相翻。 无别相翻。 总相翻故。 无记翻彼善恶二门。 不别翻故。 无记之止。 不翻善恶二门之作。 无记之作。 不翻善恶二门之止。 当分之中。 止作相翻。 口业亦三。 善恶无记。 善中有二。 一止二作。 离口四过。 是名为止。 读诵赞叹如法之音。 是名为作。 不善亦二。 一止二作。 不读诵等。 是名为止。 作口四过。 是名为作。 无记亦二。 一止二作。 舍无记心所起口业。 是名为止。 起名为作。 意业亦三。 善恶无记。 善有二种。 一止二作。 止离一切不善业思。 是名为止。 起善业思。 是名为作。 恶中亦二。 一止二作。 要期之心。 止离善思。 名之为止。 起恶业思。 是名为作。 无记亦二。 一止二作。 止离威仪工巧等心。 名之为止。 起此名作。 问曰。 杀生劫盗邪淫是身作者。 口教他杀。 仙人忿怒杀乾陀罗一国人民。 是何业乎。 论释不同。 若依毗昙。 是身业摄。 究竟成杀。 要在身故。 口教杀者。 所教之人要身断命。 方始成业。 仙人忿怒而杀人者。 近住鬼神知仙意故。 害彼国人。 若依成实。 口教杀者。 则是口业。 意瞋杀者。 则是意业。 故彼成实三邪品云。 口亦能教。 意亦能为。 但身多故。 名为身业。 余业道中。 互造例然。 邪淫一种。 唯是身作。 以其成业要在身故。 如涅槃说。 此三业中意名正业。 身口二种。 名为期业。 期谓期会。 从其业思。 期会集成。 在于身口。 故名期业。 又彼经言。 意直名业。 身口二业。 名为业果。 以从业思成身口故(此二门竟)。 次明开合广略之义。 开合不定。 或总为一。 通名为业。 或分为二。 一者作业。 二无作业。 此如上辨。 或说为三。 于中有三。 一就具分别。 谓身口意三种之业。 二随义分别。 一者作业。 所谓身口二种作业。 二无作业。 所谓身口无作之业。 三者非作非无作业。 所谓意业。 三就性分别。 所谓善恶无记之业。 或说为四。 谓黑白等四种之业。 或说为五。 如杂心说。 身业有二。 作与无作。 口业亦尔。 则以为四。 意唯有作。 通前说五。 若依成实。 意地亦有作无作业。 若从是义。 说业为六。 或分为九。 身口意业各有三种。 善恶无记。 则为九也。 又如成实九业品中。 更说为九。 何者是乎。 彼说欲界有其三种。 一是作业。 二无作业。 三者非作非无作业。 此如上辨。 色界亦尔。 则以为六。 无色有二。 一无作业。 二者非作非无作业。 通前为八。 及无漏业。 通前为九。 或分十三。 如毗昙说。 身口有五。 一者善作。 二不善作。 三无记作。 无作有二。 通前为五。 无作二者。 一善无作。 二恶无作。 无记羸劣不发无作。 身业既然。 口业亦尔。 则以为十。 意地唯有三种作业。 通前十三。 若依成实。 意地亦有善恶无作。 据斯以论。 业有十五。 或复说为二十三业。 善业有十。 谓不杀等。 不善亦十。 谓杀盗等。 通身口意三种无记。 便是二十三种业也。 广以分之。 数别难穷(此三门竟)。 次辨三业轻重之义。 三业之中。 何者最重。 于中先以身口二业。 对彼意业以辨轻重。 后别论之。 言以身口对意辨者。 意业最重。 一切身口。 由意成故。 又恶业中邪见最重。 能断善根。 作一阐提。 善业之中。 三乘出道最为殊胜。 世间之中。 非想业胜。 皆是心作。 故知意重。 次就三业别明轻重。 身中最重。 出佛身血。 口中最重。 所谓破僧谤方等经。 意中最重。 所谓邪见恶业。 如是善业之中。 菩提之业最以为重。 此三种中。 身轻口中意为最重(此四门竟)。 次辨上下得报不同。 如龙树说。 不善有三。 谓下中上。 下生饿鬼。 中生畜生。 上生地狱。 善中亦三。 谓下中上。 下生修罗。 中生人中。 上生天生。 又更分别。 恶有四品。 谓下中上及与上上。 下生修罗。 中生饿鬼。 上生畜生。 上上之者生地狱中。 善中亦四。 下者生人。 中者生天。 上品之者。 得二乘果。 上上之者。 得无上果。 又涅槃中善分四品。 下生郁单。 中生弗婆。 上生瞿耶。 上上之者。 生阎浮提。 盖乃对道以分上下。 彼郁单越。 不任受道。 下善生之。 中上二品。 生处难解。 若对道法。 中品之善。 应生瞿耶。 上生弗婆。 但彼经中中上两品。 约报分耳。 南阎浮提。 受道中胜。 上善生之。 若对果报。 以分四品。 下生阎浮。 中生弗婆。 上生瞿耶。 上上之者。 生郁单越。 三业之义。 略辨如是。 三性业义三门分别(释名辨体一分相二就人分别三)第一门中释名辨体。 三性业者。 所谓善恶及与无记。 顺名为善。 违名为恶。 此违与顺。 如下五品十善中释。 非违非顺说为无记。 解有两义。 一对果分别。 中容之业。 不能记得苦乐两报。 故名无记。 二就说分别。 中容之业。 如来不记为善为恶。 故名无记。 名义如是。 体性云何。 善有二种。 一者生得宿习今成。 二者方便对缘新起。 不善唯一。 不分生得方便之别。 何故如是。 一切恶法。 皆由过去久习性成。 不假现在。 方便修起。 为是不分。 无记有四。 所谓报生威仪工巧及与变化。 苦乐两报。 名为报生。 进止往来。 是其威仪。 营世生务。 说为工巧。 十四化等。 名为变化(此一门竟)。 次辨其相。 相别有五。 一约世法以为三性。 一切凡圣身口意中止作两善。 斯名为善。 止作两恶。 齐名不善。 报生威仪工巧变化。 通名无记。 二约出家道法分别。 一切凡圣身口意中止作两善。 名之为善。 止作两恶。 齐名不善。 报生无记威仪工巧及与变化。 义别有三。 如律中说。 顺法所作。 斯名为善。 违法所作。 通名不善。 非违顺者。 说为无记。 三对果分别。 生乐名善。 生苦不善。 不能生者。 说为无记。 于此门中。 凡夫学人身口意中止作两善。 名之为善。 能生乐故。 止作两恶。 齐名不善能生苦故。 报生威仪工巧变化。 说为无记。 不能生故。 无学圣人。 一切所作。 通名无记。 不能记得未来果故。 故地持中。 罗汉所犯名为无记突吉罗罪。 罪既无记。 善等亦然。 四对理分别。 理谓空理。 顺理名善。 违理不善。 非违非顺。 说为无记。 于此门中。 凡夫所作善恶无记。 悉名不善。 取性心起。 违空理故。 三乘圣人顺理之行。 名之为善。 三乘圣人随事所作。 说为无记。 五对实分别。 实谓不空如来藏性。 于此实性。 顺名为善。 违名不善。 非违非顺说为无记。 于此门中。 诸佛菩萨真证行德。 名之为善。 凡夫二乘一切所作。 悉名不善。 菩萨法中缘修无漏。 亦善不善。 相顺名善。 以性违故。 说为不善。 余非情法。 说为无记(此二门竟)。 次就人论。 人谓凡夫声闻缘觉菩萨及佛。 凡夫二乘及与菩萨。 具有三业。 如来一人。 大小不同。 小乘法中。 宣说如来有善无记无不善业。 如杂心说。 又如成实。 佛报无记。 余德是善。 大乘法中。 宣说如来一向是善无恶无记。 故地持云。 唯有如来。 一切皆善。 大智论中。 亦同此说。 故彼宣说十八不共一向是善。 三性之业。 略之云尔。 三受报业义三门分别(释名一辨相二就处分别三)第一释名。 言三受者。 所谓苦乐不苦不乐。 逼恼名苦。 适悦名乐。 中容之受。 舍前二种。 是故名为不苦不乐。 亦名舍受。 所言业者。 善恶等因起作三受。 故名为业。 问曰。 善恶能生五阴。 以何义故。 偏云受业不说色业想等业乎。 如成实论三受品说。 受是实报。 故云受业。 余是名报。 故阙不论。 言受实者。 苦乐等报。 正酬过去善恶之因。 故名实报。 自余色等。 非是正对善恶二因。 故不名实。 但是相从说以为报。 故曰名报。 彼论复言。 受是最胜。 故云受业。 余者不如。 所以不说。 所言胜者。 酬因明显生欣生厌。 其力功强。 故名为胜。 余不如是。 故名不如。 彼论复言。 受于缘中相别可得。 故云受业。 余不如是。 废而不论。 云何受心缘中可得。 如人说言火苦火乐。 如是一切。 以受缘中发生差别。 酬报义显。 故名受业(此一门竟)。 次辨其相。 问曰。 何业能得苦受乃至何业能得舍受。 释言。 恶业能得苦受。 善业能得乐舍二受。 恶业得苦。 义在可知。 善业之中。 何者得乐。 何者得舍。 毗婆沙中两师别论。 一师释云。 善有三品。 谓下中上。 四禅已上上妙之善。 能得舍受。 故彼论言。 得不苦不乐。 是说为上善。 中下二善。 皆得乐受。 问曰。 下地以何义故无舍受报。 毗昙释言。 下地是粗。 舍受是细。 下地不寂。 舍受寂静。 又复下地作善之时。 但为受乐不为于舍。 是故下地无舍受报。 如此说者。 三禅已还无有报心。 而命终者。 无报舍。 故一师所立。 三品善中。 上下二善。 能得舍受。 中善得乐。 如此说者。 三禅已还。 亦有报舍。 有报舍故。 三禅已还。 报心之中。 亦得命终。 成实法中。 同向后说。 三品善中。 上下二善。 能得舍受。 下者能得三禅已还舍受之报。 上者能得四禅已上舍受之报。 良以善法起不顿成。 始微次着终则微妙离相寂静。 是故上下同得舍受。 中得乐受。 问曰。 舍受既从善生酬遂善因应名为乐。 以何义故说名为舍释言有以。 下善所得。 通应名乐。 以轻微故。 觉心不了。 故名为舍。 上善所得实是胜乐。 以寂静故。 舍粗觉心。 故说为舍。 问曰。 所感上下二乐名为舍者。 能感之善应名无记。 释言。 不类。 夫无记者。 不能记得当来果报。 方名无记。 良以记法生果为义。 但令生果。 斯名为记。 乐者是其觉知为义。 上下二乐。 觉心微少。 故不名乐。 说为舍矣。 问曰。 下善所得乐果。 觉心微故便名舍者。 下不善业所得微苦。 觉心亦少。 以何义故。 不名为舍。 释言。 不类。 苦性粗重。 违心义强。 皆有觉知。 故不名舍。 乐性轻薄。 起不违心。 生觉义微故说为舍。 问曰。 苦乐并从业生。 以何义故苦粗乐微。 释言。 三界有为之法。 体是无常生灭行苦。 彼苦受者。 用彼微细行苦为体。 苦上生苦。 苦增故粗。 彼乐受者。 亦用微细行苦为体。 苦上生乐。 浮薄故微。 以苦粗故。 轻重之苦。 皆名苦受。 以乐微故。 粗为乐受。 细为舍受(此二门竟)。 第三门中。 就处论之。 处谓三界五道差别。 先就三界分别其相。 苦受业者。 依如毗昙。 起在欲界。 所得果报。 亦在欲界。 若依成实。 苦受之业。 起通三界。 系属欲界。 欲界正起。 上界寄起所得果报。 起通三界。 系属欲界。 欲界是其正受报处。 上界是其寄受之处。 问曰。 上界云何起苦。 释言。 上界报欲尽时生忧恼心。 忧恼即是苦受摄也。 故彼论言。 苦乐随身至于四禅。 忧喜随心至于有顶。 忧苦并是苦受摄故。 乐受业者。 依如毗昙。 在欲色界三禅已还。 所受之报。 亦在欲色三禅已还。 若依成实。 乐受报业。 三界遍起。 系属在于三禅已还。 三禅已还。 是正起处。 三禅已上。 是寄起处。 所得之报。 亦通三界。 系属在于三禅已还。 三禅已还。 是正受处。 三禅已上。 是寄受处。 舍受业者。 起通三界。 受报不定。 若依成实。 三界受之。 问曰。 舍受既通三界。 何故经中。 说四禅上有舍受乎。 成实释言。 四禅已上。 更无余受。 故偏说舍。 然实舍受。 非不通下。 若依毗昙。 唯四禅上有舍受报。 下地无之。 下地设有受。 是方便舍。 三界如是。 次就五道分别其相。 苦受业者。 五趣通起。 受报亦然。 下三趣中。 受总报若。 人天二趣。 受别报苦。 乐受业者。 依如毗昙。 五趣遍起。 所得乐果。 有总有别。 总报之果。 唯在人天。 别报乐受。 唯除地狱遍余四趣。 此云何知。 如杂心说。 善业有四。 一现报业。 二生报业。 三后报业。 四不定报业。 此四种中。 地狱造三。 除现报业。 以地狱中无善报故。 余四趣中。 具起四业。 明知。 余趣通有善报。 若依成实。 实受之业。 五趣通起。 所得乐受。 亦遍五道。 故彼论言。 善业大利。 得人天报乃至涅槃。 善业小利乃至三涂亦得少乐。 舍受业者。 依如毗昙。 人天通起。 报在色天。 若依成实。 舍受之业。 五趣通起。 受果亦然。 三受报业。 略述如是。 三界系业义五门分别(释名一能系二所系三处分别四治断五)第一释名。 三界系者。 所谓欲色无色系业。 欲谓欲界。 染爱尘境。 名之为欲。 欲别上界。 名为欲界。 然欲界中。 亦着己身。 但欲五尘。 下有上无。 为别上界。 就欲名矣。 色谓色界。 对下以名。 应名无欲。 以此界中着内色形。 从其所著故名为色。 色别上下称曰色界。 言无色者。 谓无色界。 从其所取。 应名心界。 以此界中绝其色报。 背下彰名。 故云无色。 以斯别下名无色界。 言系业者。 释有四义。 一就业体以辨系义。 有漏之业体属三界。 是故名为三界系业。 二就得果以辨系义。 有漏之业受报之处。 定在三界。 是故名为三界系业。 三就业果相对辨系。 于三界中。 业果相缚。 是故名为三界系业。 故成实云。 始从地狱乃至他化。 于中受报名欲界系。 始从梵世至色究竟。 于中受报名色界系。 始从空处乃至非想。 于中受报名无色系。 四对惑辨系。 为其当界烦恼缘缚。 故名系业。 问曰。 业果共相缚故名为系者。 以何义故不名系果。 偏云系业。 释言。 就果说系亦得。 今据业门故名系业。 又业是本故偏说之。 又问。 烦恼亦能系果。 以何义故不说烦恼以之为系。 偏云系业。 释言。 烦恼理亦是系。 今就业门故云系业。 又业正种故偏说之。 问曰。 无记不定报业何界系乎。 成实释言。 是欲界系。 所以者何。 能是欲界业果报故。 又问。 系业系法何别。 释言。 系业局在三业。 不通余法。 若论系法。 通业烦恼及彼相应心心法。 等皆名系法。 名义如是(此一门竟)。 次辨能系。 于中有四。 一漏无漏相对分别。 有漏是系。 无漏不定。 小乘法中。 一向不系。 大乘法中。 无漏有二。 一者真证。 一向不系。 二者缘照。 亦系不系。 望分段果。 不集不招。 故名不系。 望变易果。 因果相缚。 亦名为系。 谓于变易世间之中。 受果报故。 二就善恶无记分别。 若言业体定属三界。 又为当界烦恼缚故名系业者。 一切有漏善恶无记。 斯名系业。 若言得果定属三界。 又在三界因果相缚。 名为系者。 有漏善恶名为系业。 无记不系。 无果报故。 就彼善恶二业之中。 不善之业定系欲界。 善业有二。 一定二乱。 乱者所谓施戒等善。 系属欲界。 定者所谓八禅定业。 八中四禅。 系属色界。 四空定业。 系属无色。 三就身口意业分别。 身口二业系属欲色。 意业一种。 通系三界。 四就罪福不动分别。 罪者所谓不善之业。 福者所谓散善之业。 言不动者。 八禅定业。 此三种中。 罪福二业。 系属欲界。 不动业者。 系上二界(此二门竟)。 次辨所系。 于中有二。 一对系业。 明其所系。 二对系法。 明其所系。 业所系中分别有四。 一就有漏无漏分别。 依如毗昙。 有漏报法从业所生。 是业所系。 无漏不从有漏业生。 非业所系。 若依成实。 一切有漏皆从过去有漏业生。 是业所系。 无漏之法。 亦从过去施戒等生。 但是业果而非业系。 何故如是。 经中说有不系受故。 又无漏法起必藉因。 生必托缘。 过去所修施戒等善。 以之为缘。 方便无漏以之为因。 因力大故。 所以不系。 论释如是。 若言因果共相属著名之为系。 理亦无伤。 大乘法中。 真证无漏。 非业所系。 变易无漏。 是业所系。 二三性分别。 依如毗昙。 无记法中报无记法。 是其业果。 为业所系。 余非业系。 若依成实。 有漏法中三性之法。 皆从过去有漏业生。 是业所系。 故彼论言。 我说业报有其三种。 善恶无记。 言善报者。 有人过去修善法故今报纯善。 不善报者。 不能男等贪欲之报。 毒蛇蝎等瞋恚之报。 如是一切。 无记之报。 义在可知。 是业报故。 是业所系。 又彼论言。 诸所生法皆业为本。 若无业本云何能生。 故知。 诸法皆业所系。 三内外分别。 毗昙法中。 众生内报从业而生。 是业所系。 外山河等一切境界。 不从业生。 非业所系。 问曰。 一切山河大地乃是众生依报之果。 云何说言非业所系。 又人作善便生好处。 若人造恶便生恶处。 云何说言非业系乎。 毗昙释言。 外山河等。 还用外法四大为因。 不由业起故非业系。 言作善业生于好处作不善业生恶处者。 业力如风。 善业风故。 吹诸众生。 好处受乐。 恶业风故。 吹诸众生。 恶处受苦。 然所住处。 不由业起。 故非业系。 若依成实。 一切内外皆是业果。 并是所系。 问曰。 外法非众生数。 先自有之。 不由业有。 云何说言是业系乎。 又复外法同类相生。 如豆生豆麦生麦等。 何用于业而云业果业所系乎。 成实释言。 外法虽复非众生数。 而是众生共业果故。 亦从业起。 若言外法同类相生不由业者。 是义不然。 云何不然。 如彼众生。 虽从父母和合所生。 亦假于业。 外法亦尔。 虽复同类。 迭相因起。 由业。 何伤。 又一切物。 不尽从于同类因生。 如劫初时。 一切万物无因而起。 明知。 由业。 由业生故是业所系。 四三聚分别。 言三聚者。 所谓色心非色非心。 依如毗昙。 色法之中。 唯报五根及彼扶根色香味触。 是其业果。 业之所系。 自余一切方便长养眼等五根及外五尘。 皆非业果。 非业所系。 心法之中。 唯有报生心心数法。 是其业果。 业之所系。 自余一切三性心法。 皆非业果。 非业所系。 非心法中。 唯有命根无想天报众生种类及彼相应生住灭等。 是其报法业之所系。 余皆非报。 非业所系。 若依成实。 有漏法中。 一切色法。 一切心法。 及非色心。 通是业果。 是业所系。 上来四门。 对业分别。 次对系法明其所系。 依如毗昙。 欲界地中一切有漏。 为欲界中烦恼缘缚。 名欲界系。 色界地中一切有漏。 为色界中烦恼缘缚。 名色界系。 无色亦尔。 成实论中不存此义(此三门竟)。 次就处所分别系相。 依如毗昙。 欲界系业。 唯欲界起。 受报之时。 亦在欲界。 色界系业。 起在欲色。 受报之时。 唯在色界。 不通余处。 无色界业。 三界通起。 受报之时。 必在无色。 问曰。 何故下界之中得起上业。 身在上界不起下业。 释言。 以其界地断故。 身生上界。 下地法断。 是故在上不起下业。 问曰。 若既欲界系业唯欲界受非余处者。 如经中说。 洗僧之福。 得生梵世。 洗僧散善。 是欲界业。 云何而得上界受乎。 释言。 洗僧福德因缘导生禅定。 故生梵世。 非洗僧福亲能生彼。 经就远缘故。 说洗僧得生梵世。 又问。 禅定是上界业。 唯上界受非下界者。 经说。 修慈正报梵世。 后生欲界身心无恼。 云何而言非下界受。 释云。 慈体是上界业。 唯上界受。 经中所说。 后生欲界身无恼者。 彼修慈时。 前后方便。 身口柔软不恼众生。 此之方便是欲界善故生欲界。 身心无恼。 若依成实。 三界系业当地亦起。 在他界中亦得寄起。 如在欲界修起八禅。 则是下界寄起上业。 又在上界起邪见等。 则是寄起下界不善。 又如初禅婆伽梵王语诸梵众。 汝但住此。 我能令汝尽老死边。 汝等不须诣瞿昙所。 亦是寄起欲界不善。 又诸梵等。 见佛礼拜发言赞叹。 则是寄起欲界善业。 问曰。 上界邪见等心是无记法。 云何说言下界不善。 成实释言。 经说。 邪见是苦因缘。 其犹苦报所有四大一切皆苦。 邪见如是。 云何无记。 是不善故。 系属欲界。 又成实中。 三界之果。 亦得寄受。 如上二界。 报欲尽时。 心生忧恼。 此之恼苦。 系属欲界。 上界寄受。 又经中说。 洗僧之福。 得生梵世。 亦是上界寄受欲果。 又经中说。 修慈因缘。 正生梵世。 后生欲界身心无恼。 亦是欲界寄受上报。 大乘法中。 同成实说。 一切诸业。 皆得寄起。 悉得寄受。 乃至正报。 亦是寄受。 非直残气(此四门竟)。 次辨治断。 于中有二。 一总明治断。 二随位别论。 所言总者。 毗昙法中。 不善思业。 烦恼相应。 正断其体。 以断体故。 此业尽处。 名为数灭。 自余一切身口恶业。 及诸善业。 但断业思系缚之义。 不断业体。 不断业体。 故不名数灭。 成实法中。 断烦恼故。 令业不起。 名为断业。 然彼宗中。 由断烦恼。 令业不起。 悉是数灭。 不同毗昙。 有是有非。 故彼论言。 见断法者。 谓示相慢及彼所起诸余法也。 修断法者。 不示相慢及彼所起诸余法也。 示相我慢是见谛惑。 所起法者。 谓此所生业及苦果。 不示相慢是修道惑。 所起法者。 谓此所生业及苦果。 故知断处则是数灭。 大乘法中。 亦断业体。 以知诸业妄想心起本无法故。 总相如是。 次约诸位别以论之。 依如毗昙。 三涂恶业。 有是见断。 有是修断。 凡夫先来。 依见谛惑。 所起之业。 见道时断。 凡夫先来。 依修道惑。 所起之者。 欲界修道九无碍断。 此义如后四业章中具广分别。 欲界地中人天所受别报恶业。 得那含时一切皆断。 人天善业。 得那含时。 永断系缚。 生上地时。 永更不行。 上界善业。 随地各别九无碍道断其系缚。 生上地时。 入涅槃时。 永更不行。 若依成实。 三涂恶业。 一向在于见道中断。 问曰。 毗昙三涂业中分为两分。 有是见断。 有是修断。 何故成实。 三涂恶业唯见道断。 释言。 两宗辨惑各异。 毗昙法中。 凡夫并起见谛修道二轮烦恼。 迷理生者。 是见谛惑。 缘事生者。 是修道惑。 此二种惑。 并发三涂不善意业。 造业已竟。 恒有能得法。 得彼往业。 系属行人。 入见道时。 见惑所起不善家。 得一切皆断。 欲界修道九无碍时。 修惑所起不善家。 得一切皆断。 故分两处。 身口二业。 唯修惑起。 彼是世断刹那断故。 无得得之。 但为欲界业思。 系缚。 断业思时。 彼缚亦断。 故名为断。 成实法中。 凡夫之时唯起见惑。 修惑成就而不现行。 何故如是。 彼宗之中。 一切烦恼皆有取性。 凡夫起惑取性则重。 见道时断。 是故凡夫所起烦恼。 悉名见惑。 圣人起惑。 取性轻微。 凡夫起惑。 不能如是。 故凡夫时。 不起修惑。 良以彼宗凡时唯起见谛惑。 故三涂恶业。 悉见惑起。 是故一切唯见道断。 欲界人天别报恶业。 及与欲界一切善业。 得那含时。 一切不行。 于中虽有礼拜等善。 名用心起。 是无漏善。 非欲界业。 上界善业。 随断结处。 一切不生。 于中虽修禅定等业。 名用心起。 非是系业。 大乘法中。 三涂恶业未起之者。 至种姓时。 毕竟不起。 已起之者。 有重有轻。 重为定系。 轻为不定。 所言定者。 有三种定。 一者时定。 现生后时定受报故。 二者报定。 定得果故。 三者处定。 定于三涂受果报故。 言不定者。 亦有三种。 一时不定。 现生后时无定在故。 二报不定。 遇缘则受无缘不受。 三处不定。 于六道中。 得受便受。 无定所故。 彼定业者。 种姓时断。 不复用之。 受恶果报。 以种姓上生自在故。 彼不定业。 初地时断。 故地经中宣说。 初地离恶道畏。 又地持云。 解行菩萨。 转恶趣报入欢喜地。 明知。 初地恶业永尽。 解行已还。 以悲愿力用之受生。 故地持云。 种姓解行。 或生恶道。 又涅槃云。 地前菩萨。 过去世中微尘等业。 以愿力故。 一切悉受。 问曰。 论说种姓菩萨超过声闻辟支佛上。 声闻法中入见道时。 已于恶道毕竟不受。 云何种姓乃至解行犹受恶道。 释言。 二乘于生死中一向厌离。 不愿不堕。 故见道时。 三恶道业毕竟不受。 地前菩萨。 悲愿随物。 故于三涂受恶果报。 若尔地上何故不受。 以业尽故。 欲界人天别报恶业。 亦至初地毕竟永尽。 恶业如是。 人天善业未起之者。 至初地时。 见法空寂。 舍离取着。 不复更起。 若复通论。 种姓已上。 见诸法如。 不复起之。 已起之者。 亦有二种。 一者定系取性心起。 二者不定随顺世谛。 假名心起。 彼定系中。 有正有习。 不定亦然。 定中正者。 种姓时尽。 不复用之受生三有。 以种姓上于六道中生自在故。 定中习者。 种姓已上。 以悲愿力转为不定。 用之受生。 至初地时。 究竟穷尽。 故初地上名出世间。 故彼法花优婆提舍。 宣说初地为离分段。 又楞伽云。 初地菩萨。 得二十五三昧。 离二十五有。 明知。 初地三有报尽。 不定之中所有正业。 初地已上。 犹用受身。 彼初地上虽复内有法性之身。 犹杂彼报。 故大品中。 宣说七地有其肉身。 良在于此。 至八地时。 究竟穷尽。 故涅槃云。 八地已上名阿那含。 不复还来二十五有。 又不更受臭身虫身。 不定之中。 微细习气。 至佛乃穷。 以十地还未穷尽故。 不得名为断有顶种。 唯佛尽故。 独佛善断有顶种也。 三界系业。 略之云尔。 三时报业义五门分别(释名辨相一定其业体二界趣分别三因缘分别四得果多少迟速分别五)第一释名辨其相。 三报业者。 所谓现生后报业也。 受果于今。 名之为现。 次现报起。 目之为生。 过生方受。 谓之为后。 现起善恶。 造作彼报。 名三报业。 名义如是。 相状如何。 开合不定。 或分为二。 谓定不定。 三时定受。 名之为定。 不定受者。 名为不定。 或分为三。 以时统摄。 无出现生后时业也。 良以受报无出现生后报时故。 定不定业得现报者。 通名现业。 生后亦然。 或分为四。 如经中说。 前三种上。 更加一种不定报业。 则以为四。 若现作业。 现还受之。 现若不受。 于即不受名现报业。 若现作业。 次生应受生。 若不受于即不受名生报业。 若现作业生后应受。 后若不受。 于即不受名后报业。 若现作业。 于三时中。 遇缘便受。 不遇不受。 名不定报。 或离为八。 向前四业。 望果各有定与不定。 故有八也。 相状如何。 有业属现还于现时定受果报。 则以为一。 有业属现而于现在受果不定。 遇缘便受不遇不受。 则以为二。 有业属生而于生时定受果报。 则以为三。 有业属生而于生时受报不定。 缘会便受不遇不受。 则以为四。 有业属后而于后时定受果报不可移转。 则以为五。 有业属后而于后时受报不定。 缘会便受不会不受。 则以为六。 有业不定属于三时。 而于三时定得果报不可差脱。 则以为七。 有业不定属于三时而于三时受报不定。 缘会便受不会不受。 则以为八。 此八种中。 义别有四。 如经中说。 一者时定而报不定。 二者报定而时不定。 三时报俱定。 四时报俱不定。 相状如何。 就彼三时定业之中。 分为两句。 定得报者。 以为一句。 时报俱定。 不定得者。 复为一句。 时定而报不定。 就彼不定三时业中亦分两句。 定得报者。 以为一句。 报定而时不定。 不定得者复为一句。 时之与报。 二俱不定(此一门竟)。 次辨业体。 若对三报以定其业。 此相易分。 一切业中现所受者。 说为现业。 次生受者。 说为生业。 后中受者。 说为后业。 若就四业以定其相分别有二。 一随心分别。 求现报者。 说为现业。 求生报者。 说为生业。 求后报者。 说为后业。 心无期为。 而造业者。 说为不定。 二就业相随义分别。 如成实说。 利而不重。 是现报业。 所谓于佛及诸贤圣父母等所。 数起善恶。 数起名利。 起不殷至说为不重。 以求上境数起善恶。 故得现报。 若于上境重心作业。 此报广大。 非现能受。 是故偏简不重之者为现报业。 问曰。 若言利而不重得现报者。 末利夫人一食施佛。 便得现果。 何待利乎。 释言。 有以。 利而不重得现报者。 是现报业而得现果。 就因为论。 不据其缘。 末利夫人一食施佛而得果者。 约心以分。 是现报业。 求现报故。 若就业相以分四业。 此不定业。 得现果报非现报业。 以不利故。 但可为缘助彼过去不定报业而受今果。 不关缘事。 重而不利。 是生报业。 谓五逆等于一境上。 不过起于一逆两逆。 故曰不利。 于上境界。 起此违害。 非极重心。 不能成辨。 故说为重。 此报重故。 不得现受。 何故如是。 以身小故。 则无大苦。 以命促故。 便无久恼。 是故现在不受重报。 五逆之业。 引报促故。 不至后中。 故生受之。 亦利亦重。 是后报业。 所谓轮王菩萨业等。 彼业难成。 非数不就。 是故须利。 彼报难阶。 殷至方克。 是故须重。 以难成故。 后中受之。 不利不重。 是不定业。 就此业中。 现及不定。 善恶通论。 生报业中。 偏说其恶。 后报业中。 偏彰其善。 盖隐显耳(此二门竟)。 次就界趣分别其相。 界谓三界。 趣谓六趣。 先就三界分别其业。 于三界中。 一一皆得具起四业。 总相如是。 若随人地以别论之。 则有无量。 人谓凡圣。 地谓九地。 始从欲界乃至非想。 凡夫于彼九地之中。 随身何处。 但令自地烦恼未尽。 于自地中。 具起四业。 若结尽者。 在欲界中。 退种姓人。 于自地中。 具起四业。 以彼可退还生自地故有生业。 余三可知。 若不退者。 于自地中。 但造三业。 除生报义。 起余三种。 以不退者次身必定生上地故。 在上八地。 自地结尽。 莫问退性及不退性。 于自地中。 皆造三业。 除生报业。 自地结尽。 次身必定生上地故。 一切上界。 皆无退故。 不简退者。 自地如是。 于上地中。 结未尽处。 具起三业。 除现报业。 身在下故。 身在欲界。 于上地中。 结已尽处。 退种姓人。 亦起三业。 除现报业。 身在下故。 退种姓人。 容可退上生彼地故。 得有生业。 后及不定义在可知。 若不退者。 但造二业。 除现生业。 有余二种。 身在下故。 除现报业。 以不退者彼地结尽。 次身必定生上地。 故除生报业。 若身在于初禅已上。 至无所有。 于上地中烦恼尽处。 莫问退者及不退者。 于上地中。 皆起二业。 所谓后报及不定报。 身在下故。 不造现业。 天无退故。 次身随逐有结处生。 故结尽处。 不造生业。 身在上地。 于下地中。 一切不起。 下结断故。 毗昙如是。 若依成实。 凡夫身在一切地中。 于其自地。 结尽不尽。 皆起四业。 于上地中。 所得禅处具起三业。 除现报业。 起余三种。 于下地中。 亦起三种。 除现报业。 以彼宗中三界之业得寄起故。 凡夫如是。 次论圣人。 若论圣人。 身在欲界二禅三禅及第四禅。 但令自地烦恼未尽。 皆于自地具起四业。 以此四地多生处故。 身在初禅。 于自地中。 烦恼未尽。 唯造三业。 除其后报。 何故如是。 初禅之中天。 虽有三处但有二。 梵身一处。 梵辅大梵。 同在一处。 圣人一处不重生故。 无后报业。 毗昙如是。 若依花严大智论等。 初禅有其四天三处。 是则圣人在初禅中亦起四业。 一切圣人身在四空。 于自地中烦恼未尽。 皆起二业。 所谓现报不定报业。 现报之业。 随身受之。 故有现业。 不定之业。 现在得受。 故有不定。 无多处故。 无其生报及后报业。 一切学人。 随所在处。 自地结尽。 于自地中。 但造二业。 所谓现报不定报业。 于自地中。 不重生故。 不造生业及后报业。 问曰。 凡夫退种姓者。 于自地中。 烦恼虽尽。 犹起四业。 圣人亦有退种姓者。 何为不得具起四业。 释言。 圣人虽有退者。 终不经生。 是故不得具起四业。 自地如是。 一切圣人。 随在何地。 于上地中。 所得之处。 结未尽者。 具起三种。 除现报业。 身在欲界。 于上地中。 结已尽处。 退种姓人。 亦起三种。 除现报业。 退种姓人。 容可退上生彼地。 故不退之者。 于彼上地。 结已尽处。 但造一种。 不定报业。 身不在彼故无现业。 更不生彼故无生报及后报业。 一切圣人。 身在初禅至无所有。 于上地中结尽之处。 但造一种不定报业。 以生天者无退转故。 何故圣人生天无退。 以色界上无退缘故。 于下地中一向不造。 学人如是。 无学云何。 释言。 无学得造现报及不定业二种善业。 虽无文证。 准彼那含。 造业可知。 毗昙如是。 成实法中人释不同。 有人说言。 圣人一向不造新业用之受生。 设令造者。 但起现报不定报业。 不作余二。 论文似尔。 故彼成实三报品云。 无学圣人。 不集诸业。 学人亦然。 虽有此言。 其义难解。 云何难解。 有人先在见道已前修得初禅。 依此初禅入见谛道。 乃至那含后更修得二禅三禅乃至非想。 用之上生。 则是圣人造业受生。 云何不造。 以此难故。 今更释之。 无学圣人。 一向不造。 学人不定。 结尽之处。 一向不造。 与罗汉同。 结未尽处。 得有造义。 问曰。 圣人作业生者。 何故论言一切圣人散坏诸业不集不积灭不然等。 答曰。 圣人结尽之处。 不集不造。 非有结处亦不造义。 故彼成实三报品中问曰。 若人离此地欲还能集起此地业不。 论自释言。 有我心者。 还复起之。 无我心者。 不复更起。 无我心者。 是其圣人。 圣人于彼离欲之处。 方始不起。 明知。 未离得有起义。 问曰。 圣人得造业者造何等业。 于中略以三门分别。 一辨惑相。 二约惑辨业。 三就地分别。 言惑相者。 一切圣人修道烦恼伏断不同。 乃有四种。 一未伏未断。 未得上禅伏下烦恼名为未伏。 未有圣慧断下烦恼名为未断。 二已伏未断。 已得上禅伏下烦恼名为已伏。 未有慧除名为未断。 三已伏少断。 已伏同前。 言少断者。 如斯陀含。 欲界修惑已断六品。 三微犹在名为少断。 一切地中同有此义。 四已伏已断。 已伏同前。 言已断者。 已有圣慧断之毕竟。 此之四义遍通诸地。 惑相如是。 次约诸惑有无之义。 明其起业多少不同。 当知。 圣人于彼未伏未断之处。 具起四业。 就所起中善具起四。 不善唯二。 谓现不定。 圣虽造恶。 但起意业不发身口。 又意业中轻而不重。 是故唯造现及不定。 余二全无。 于彼已伏未断之处及少断处。 但造善中现与不定。 余悉不起。 于彼已伏已断之处。 一切不造。 设令起之。 是习非正。 不能牵报。 次就地论。 依如彼宗。 圣人身在欲界二禅三禅四禅。 烦恼未尽得起四业。 若已尽者。 一向不造。 若在初禅烦恼未尽。 得造三业。 除其后报。 若已尽者。 一向不造。 于上地中。 结未尽处。 得造三业。 除现报业。 结已尽处。 一向不造。 于下地中。 一向不为。 成实如是。 大乘法中。 分段之业。 种姓已上一向不为。 若别分之。 不善四业。 种姓已上。 一向不作。 人天善业。 初地已上。 一向不为。 地前菩萨。 纵令受身。 但以悲愿受于本业。 初地已上。 得法性身。 设有人天微细习身。 乃是本业非是新作。 种姓已上。 不造业故。 不须约就界地论之。 种姓已前。 位分未成相同凡说。 以实论之。 十信已上。 亦能不起分段之业。 圣人造业差别如是。 问曰。 颇有自地烦恼犹未穷尽而得造作上地业不。 释言。 得有。 谓欲界中烦恼未尽。 修习成就未来禅定。 此则是也。 未来禅定与彼初禅。 同招梵果。 故名上业。 问曰。 此业四种业中得具几业。 此义不定。 依如毗昙。 凡夫修得则具三义。 除现报业。 圣人修得。 则具二业。 所谓生报不定报业。 相状云何。 或有凡夫。 欲爱未尽。 修得未来。 得未来竟更断残结。 得初禅定。 是人命终。 用此未来及初禅定。 而生梵处。 此则名为生报之业。 复有凡夫欲爱未尽。 修得未来。 则于欲界经生已后。 复断残结。 用此未来及初禅定。 生于梵处。 此则是其名为后为后报之业。 不定。 凡夫如是。 圣人何故但造二业。 圣人之中。 初二果人。 欲爱未尽。 得未来禅。 是人后时断欲爱。 尽用此未来及初禅定。 而生梵处。 此则是其生报之业。 不定可知。 以何义故非后报业。 圣人欲界。 经生之者。 终不上生。 不同凡夫经生而往。 故非后业。 又未来禅禅中下品。 设生梵处。 唯得初天一身果报。 不至二身。 故非后报。 若依阿育王传。 欲界地中经生圣人。 亦得上生。 依如彼说。 圣人亦用未来禅定为三报业。 与凡夫同。 界别如是。 次就趣论。 依如毗昙。 不善四业。 五趣具起。 善中四业。 人天鬼畜四趣。 具起。 地狱之中。 但有三种。 除现报业。 地狱之中。 无善报故。 虽有三种。 成而不行。 此义难解。 如仙誉王杀婆罗门生地狱中。 发生信心生甘露国。 如慈童女在地狱中发生慈心舍地狱身。 如涅槃说。 魔王教彼地狱众生。 专念如来。 于施随喜。 此等皆于地狱之中发生善心。 云何不行。 释言。 论说善不行者。 当应就彼方便为言。 以地狱中无闻思修。 名善不行。 生得善根。 非令不行。 向前所举。 当应悉是生得善矣。 若依成实。 善恶四业五趣皆起。 彼说三涂有善报故(此三门竟)。 次辨因缘。 现报业中。 若当一作而获报者。 但可名缘不得名因。 斯乃现缘助于过去不定报业。 得今果故。 若当数作而得果者。 得名为因。 用其多作。 方名因故。 论中宣说。 利而不重。 是现报业。 现业得果。 是甚难故。 多作之者。 方得为因。 若论生后不定报业。 一作多作皆得为因。 亦得为缘。 经生业熟。 得果易故。 于中亲生。 说之为因。 疏助他者。 说之为缘(此四门竟)。 次明得果多少迟速问曰。 几业得一身报。 杂心释言。 生后不定得一身果。 现报业者。 但得别报苦乐等受。 不得一身。 多少如是。 言迟速者。 问曰。 颇有前念作业后念之中则得报不。 论言。 不得。 业未熟故。 要经多时方乃得报。 三时报业。 略辨如是。 曲秽浊业义曲秽浊业。 如毗昙说。 彼论宣说。 曲者从谄起。 秽从瞋恚生。 欲生谓为浊。 世尊之所说。 谄心不端。 难出生死。 难入涅槃。 犹如曲木难出稠林故名为曲。 从斯曲法所起三业。 皆名为曲。 以其因果相似法故。 瞋恚之心。 能秽自他。 故名为秽。 秽法所起身口意业。 名之为秽。 果似因故。 贪心浊乱。 犹如浊水。 故名为浊。 浊法所起身口意业。 名之为浊。 问曰。 余结亦能起业。 何故不说。 释言。 今据一门为论。 余结起业。 皆入是中。 所以不说。 曲秽浊业。 略之粗尔。 黑白四业义两门分别(释名一辨相二)第一释名四业之义。 众经通说。 名字是何。 一黑黑业。 二白白业。 三黑白业。 四不黑不白业。 言黑黑者。 是不善业。 不善鄙秽。 名之为黑。 因果俱黑。 名黑黑业。 言白白者。 是其善业。 善法鲜净。 名之为白。 因果俱白。 名白白业。 言黑白者。 是其杂业。 善恶交参。 名黑白业。 所言不黑不白业者。 是无漏业。 如涅槃云。 无漏寂静离黑白相。 是故名为不黑不白。 问曰。 无漏白中最胜。 以何义故名为不白。 成实释言。 一切世人重有漏善。 故名彼善以之为白。 无漏舍彼。 故名不白。 又得涅槃寂静之果。 离于白相。 从其所得故云不白。 又无漏业。 白中最胜。 过于余白。 故云不白。 如转轮王。 体实是人。 以殊胜故。 世间咸言转轮圣王清净过人。 无漏亦尔。 故云不白。 龙树释云。 是无漏业。 与空无相无作相应。 离分别相。 是故名为不黑不白。 又有漏业。 黑白相待。 无漏离待。 故名不黑不白业也。 名字如是(此一门竟)。 次辨其相。 论释不同。 若依毗昙。 色界善业名为白白。 三涂所受一切恶业。 名为黑黑。 鬼畜之中别报善业。 欲界人天一切所受善恶二业。 名黑白业。 亦名杂业。 此前三种。 对治无漏。 是第四业。 故杂心云。 色有中善业。 是白有白报。 黑白在欲中。 俱黑说不净。 若有思能断是诸业。 无余。 当知。 第四业。 问曰。 何故色界善业偏名为白。 白相显故。 离无惭愧及瞋恚故。 欲界善业。 何故非白。 杂不善故。 无色善业。 何故非白。 彼实是白。 白相不显。 是以不说。 云何不显。 造因之时。 不具三业十善道相。 受报之时。 但有生阴而无中阴。 又生阴中。 但有四阴而无色阴。 以如是等白相不具故不名白。 何故三涂一切恶业皆为黑黑。 以其因果一向黑故。 故彼成实破毗昙云。 有人宣说。 色界善业以为白白。 三涂之业。 以为黑黑。 欲界人天所受之业。 以为黑白。 十七学思。 为不黑白。 是义不然。 准彼以验。 故知毗昙三涂恶业以为黑黑。 何故宣说。 鬼畜之中别报善业以为杂业。 彼作因时。 与恶和杂。 得报之时。 与苦参受。 故说为杂。 问曰。 何故别报善业偏在鬼畜不通地狱。 地狱苦重能感之因唯不善故。 鬼畜报轻能感之因得杂善故。 此云何知。 如杂心中辨明现报生报后报不定报业。 此四善业。 地狱有三。 除现报业。 以地狱中无善果故。 余四趣中。 具造四业。 明知。 鬼畜有善业果。 以其得造现报善故。 又如经说。 阿修罗等受报如天。 明有善业。 问曰。 若言鬼畜之中有善果者。 何故成实破毗昙。 云有人宣说三涂之业为黑黑乎。 彼举恶业不妨有善。 若有善者与成实同。 成实论家竟何所破。 释言。 同者成实不破。 于中异者。 成实破之成实宣说。 地狱之中。 初出炎火。 则得寒冰触身之乐。 并猪犬等食粪之乐。 如是一切皆是善果。 毗昙说为不善之报。 此乖成实。 成实。 破之。 不破善果。 何故人天一切善恶悉为杂业。 以因杂恶果杂苦故。 第四业者。 如彼论说。 有其十七无漏学思。 为第四业。 思是思数。 此是业体。 故偏说之。 何者十七。 如彼论说。 说有十二思。 断于黑报业。 四思能断白。 一思二俱离。 是则通合有十七思。 所言十二断黑业者。 见道之中。 有其四思。 修道之中。 有八思。 是故通合有其十二。 见道四者。 谓四法忍相应思也。 此四正断欲界地中三涂恶业。 故云断黑。 问曰。 忍体亦断恶法。 以何义故偏说思乎。 释言。 忍心非不断恶。 但思是业。 今为辨业故偏说之。 相从以论。 忍等是其思业眷属。 亦得名思。 问曰。 法智相应之思。 何故不说。 释言。 法智累外证除。 非正断故。 所以不论。 又问。 比忍相应之思。 何故不说。 释言。 比忍相应思者。 但断上界无记染思。 不断不善。 所以不说。 修道八者。 欲界地中修道对治有九无碍九解脱道。 九无碍中前八。 无碍相应思也。 此八正断欲界黑业。 故云断黑。 问曰。 毗昙说三涂业以为黑黑。 见道中断。 是中何处更有黑业。 而言修道八思断黑。 此如上释。 凡夫具依见修二惑发三涂业。 见道烦恼。 迷理生故。 但发意业。 修道烦恼。 缘事起故。 具发三业。 见修烦恼。 所发意业起已。 谢往有得得之。 入圣道时。 断彼业得令不属己。 名之为断。 见惑所起。 见道中断。 修惑所起。 欲界修道九无碍断。 第九一品在后别论。 故说前八断黑报业。 修惑所起身口二业。 以其世断刹那断故。 无得得之。 但为修惑缘缚彼业。 修惑断时。 修业免缚。 名之为断。 断之品数。 与断修惑所发意业。 其义相似。 所言四思能断白者。 四禅地中修道烦恼相应染思。 皆能系缚自地善业。 一一地中。 各有九品无碍解脱。 断其系缚。 就彼四禅九无碍中。 分取第九相应思业。 以为四思。 此四正断四禅善上系缚之义。 名为断白。 不断善体。 问曰。 四禅九无碍思皆能断除善上系缚。 以何义故偏说第九能断白乎。 释言。 前八非不能断。 但彼四禅地地之中九品染思。 共缚自地一切善法。 前八重缚。 虽复断竟。 第九一重系缚。 犹在令自地中一切善法皆不得脱。 故不名断。 彼第九品无碍起时。 断彼微品染污业思。 令自地中一切善法皆得解脱故。 偏就之以说断白。 所言一思二俱离者。 欲界修道九无碍中第九品边相应业思。 以之为一。 此思正断黑黑业中第九微品。 并断欲界一切杂业。 名为俱离。 故杂心云。 断黑黑业及黑白业名俱离矣。 于彼黑业及杂业中。 不善意业断其得体。 自余一切不善身口。 及杂业中一切善法。 但断系缚不断得体。 问曰。 欲界前八无碍非但断黑亦断杂业。 以何义故不名俱离。 释言。 前八断黑业时。 杂中恶业。 随分亦断。 但杂善上系缚未尽。 是故不得说断杂业。 彼杂善业犹为自地微品黑业及杂恶业所系缚故。 问曰。 若言杂善之上系缚未尽不得名为断杂业者。 前八无碍断黑未尽。 亦应不得说断黑业。 释言。 恶业断体名断。 以断体故。 随分尽处得与断名。 善断系缚不断其体。 善断缚故。 欲界地中九品不善。 共缚欲界一切善法。 前八无碍。 虽断善上八重系缚。 第九一重系缚。 犹在。 系缚在故。 一切善法未有脱处。 故不说断。 问曰。 若使恶断体故随分尽处得名断者。 前八无碍亦断杂中八品恶业。 以何义故不说断杂。 释言。 彼恶与欲界善合为杂业。 虽断杂恶。 杂善未出故不说断。 其犹头顶手足等事共成人身。 虽断手足不名杀人。 此亦如是。 问曰。 若言前八思时杂善未出。 虽断杂恶不名断者。 黑业之中。 虽断意业。 身口二业。 未免缘缚。 以何义故。 得名断黑。 释言。 有以。 彼黑业中意为正业。 身口随业。 意为正故。 前八思时。 虽身口业未免缘缚。 正业已除故说断黑。 如人斩头或复截腰。 手足虽在而名被杀。 杂中虽断不善意业。 善中意业。 被缚未出。 善恶身口。 亦未免缚。 故不说断。 问曰。 无色无漏业思。 何故不说为无漏业。 理亦通是。 但非前三对治法故。 所以不论。 毗昙如是。 成实法中四业。 复异彼说。 色界无色界业。 一向是白。 及欲界中纯善之业。 亦名为白。 阿鼻之业。 一向是黑。 自余地狱及鬼畜中纯苦之业。 亦名为黑。 欲界人天。 非纯乐业。 及下三趣非纯苦业。 通名为杂。 一切无漏。 通名不黑不白业也。 就无漏中别而论之。 唯取思心以为业体。 故彼成实九业品云。 意思名业。 通则俱是大智论中。 地狱之业。 鬼畜少分。 是其黑业。 论自释言。 是中众生。 大苦闷极故名为黑。 一切天业。 是其白业。 论自释言。 三界诸天所受乐报。 自在明了故名为白。 人及修罗八部神等所受之业。 名黑白杂。 以此业中有善有恶受报之时苦乐杂故。 一切无漏。 能破不善及有漏善。 并拔众生善恶之果。 名不黑不白。 涅槃经中。 三涂之业名之为黑。 上二界业。 说之为白。 欲界地中人天之业。 以之为杂。 一切无漏。 为不黑不白。 四业如是。 五逆义七门分别(释名辨相一三业三毒分别二轻重分别三多少次第四人处分别五受报久近六可尽不尽分别七)第一门中。 释名辨相。 言五逆者。 谓杀父杀母杀阿罗汉.出佛身血.破和合僧。 此之五种。 经名为逆。 亦名无间。 何故此五偏名为逆。 以其背恩违福田故。 杀父杀母背恩故逆。 余三违于福田故逆。 杀阿罗汉破和合僧。 违僧福田。 出佛身血违佛福田。 问曰。 三宝皆是福田。 以何义故不说违法。 释言。 谤法重于五逆。 是故不入五逆罪中。 其犹五逆不入四重。 此五何故名无间业。 释有四义。 一趣果无间故曰无间。 故成实言。 舍此身已次身即受。 故名无间。 二受苦无间。 五逆之罪。 生阿鼻狱。 一劫之中苦苦相续无有乐间。 因从果称名无间业。 三寿命无间。 五逆之罪。 生阿鼻狱。 一劫之中寿命无绝。 因从果因名为无间。 四身形无间。 五逆之罪。 生阿鼻狱。 阿鼻地狱。 纵旷八万四千由旬。 一人入中。 身亦遍满。 一切人入。 身亦遍满。 不相障碍。 因从果号名曰无间。 名义如是。 次辨其相。 前之四种。 相显可知。 破僧难识。 今宜广辨破僧之义。 泛释有二。 一破羯磨僧。 二破法轮僧。 于中略以六句分别。 一明破法。 二明破人。 三明破时。 四明破处。 五明破相。 六明破性。 言破法者。 法有二种。 一邪二正。 邪为能破。 正为所破。 就正法中泛释有三。 一出家众法。 谓百一羯磨。 出家之者。 详崇不乖。 方得成僧。 若不如是。 不名为僧。 是故名为出家众法。 二出家行法。 所谓四依。 一尽形寿树下常坐。 二尽形寿着粪扫衣。 三尽形乞食。 四尽形有病。 服陈弃药共行此法。 方名出家。 方名为僧。 若不行此。 不名为僧。 是故名为出家行法。 三随行别法。 所谓礼拜学问诵经坐禅念定。 乃至修习无漏圣慧。 如是一切随人异习。 非出家者。 同崇之法。 是故名为随行别法。 三中前二。 是其僧法。 出家之行。 后之一种。 道俗通行。 不止出家。 不名僧法。 就僧法中。 初者是其羯磨僧法。 第二是其法轮僧法。 是僧者。 是其所破。 非僧法者。 非是所破。 所破如是。 何者能破。 破羯磨中更无别法。 破法轮僧用于五邪。 一者乞食。 二者粪扫衣。 三树下坐。 四不食酥盐。 五不食鱼肉。 前三相似。 后二妄语。 以此五种翻违正法。 故名为破。 破法如是。 次辨破人。 于中有三。 一明所破。 二明能破。 三就能所辨定多少。 就所破中有其二种。 一羯磨僧。 出家之中。 具戒比丘。 四人已上。 不简凡圣。 在一界内。 于彼百一羯磨之法。 同遵不乖。 名羯磨僧。 二法轮僧。 出家之士。 不简凡圣。 同行如来四依正法。 和而不乖。 名法轮僧。 有人说言。 四真谛者。 是其法轮。 会谛之人。 名法轮僧。 然彼四谛。 乃是随人别行法中法轮之义。 非僧法中戒僧法轮。 若当四谛是法轮者。 调达破僧。 应说五谛翻违四谛。 以说五邪翻四依故。 明知。 四依是其法轮。 若言圣人会谛之者是法轮僧。 在家圣人。 应名为僧。 彼非僧故。 明知。 不以会谛之人为法轮僧。 良以世人所取谬滥。 今以四句辨之。 令异辨相。 云何。 一者法轮而非无漏。 谓出家凡夫奉行四依。 故名法轮。 未证圣道。 故非无漏。 二者无漏而非法轮。 谓在家圣人。 内有圣解。 故名无漏。 不行四依。 故非法轮。 三者无漏亦是法轮。 谓出家圣人。 内有圣解。 故曰无漏。 奉行四依。 故名法轮。 四非无漏。 亦非法轮。 谓在家凡夫。 内无圣解。 故非无漏。 不行四依。 故非法轮。 以此辨之相别可知。 此二僧中。 破羯磨僧。 通破凡圣。 凡僧乖圣。 亦名破故。 破法轮僧。 在凡非圣。 圣信成就。 不可坏故。 所破如是。 次辨能破。 破羯磨僧。 见爱俱能破。 法轮僧局在见行。 以利根人方能破故。 又破羯磨。 通其净行毁禁之人。 除犯重者。 皆能破之。 破法轮僧。 局在清净。 以毁禁人人不信故。 不能破僧。 故杂心云。 久清净人乃能破僧。 能破如是。 次就能破所破之人辨定多少。 破羯磨僧。 于一界内极少八人得成破僧。 彼此成众。 别作法故。 破法轮僧。 于一界内极少九人。 方得成破。 何故须九。 正众四人。 是其所破。 邪众五人。 是其能破。 故须九也。 邪众之中。 何故须五。 调达一人自称为佛。 余四为众。 故须五也。 问曰。 邪中有佛有众故。 须五者。 正中亦有佛之与众。 何不说十乃说九乎。 释言。 正中虽复有佛。 佛非僧摄。 是故不论。 邪中调达虽自称佛。 体实是僧。 故说为五。 又正破时佛不在众。 若佛在众。 调达比丘。 无有威德。 不能破僧。 故不论佛。 问曰。 破彼羯磨僧时。 两众异处别作羯磨。 故须彼此并皆成众。 破法轮者。 但破行法不关众事。 何须彼此皆成众乎。 释言。 有以。 破法轮者。 必须羯磨和众忍可邪法方行。 故须彼此皆成众矣。 破人如是。 次辨破时。 于中有二。 一明破时。 二明破竟久近之时。 正破时者。 破羯磨僧。 时节宽长。 从佛在世乃至法末。 皆得破之。 破法轮僧。 时节短促。 唯佛在世不通末代。 故杂心云。 不结界前后。 牟尼般涅槃。 瘜肉未出时。 及无第一双。 于此六时中。 则无破法轮。 不结界一。 破僧前二。 破僧后三。 牟尼涅槃四。 瘜肉未出五。 无第一双六。 此六时中。 无破法轮。 不结界者。 破法轮时。 必依羯磨。 羯磨依界。 故不结界。 不得破僧。 言前后者。 彼破僧前及破僧后。 此二时中。 众僧一味。 不可破坏。 故无破僧。 已涅槃者。 佛涅槃后。 无正师故。 亦无邪师。 故无破僧。 所言瘜肉未出时者。 调达恶人。 起于恶戒恶见之患。 如疮瘜肉。 此未出时。 亦无破僧。 无第一双。 舍利目连。 此之二人。 弟子中标名第一双。 此未有时。 则无破僧。 何故如是。 调达见佛有胜弟子。 学佛别蓄胜弟子故。 又此二人能和合僧。 故有此双。 方起破僧。 盖乃是其佛力法力一切众生善根之力故使然矣。 问曰。 世尊未出之时亦无破僧。 何故不论。 释言。 六时不破僧者。 有僧时说。 佛未出时。 本未有僧知。 后就何说为不破。 是以不论。 以此六时不破僧故。 名为短促。 问曰。 破僧前后二时。 一王舍城调达比丘。 宣说五邪。 行筹和众。 五百新学。 受筹之时。 二在伽耶邪正两众别作法时。 此二时中。 何时正破。 释言。 二时俱有破义。 王舍行筹。 破行法时。 伽耶布萨。 破众法时。 是故二时皆名破僧。 问曰。 伽耶别作布萨。 乃破众法不关行仪。 何故名为破法轮乎。 彼作羯磨。 忍邪必定故。 亦名为破法轮矣。 此正破时。 破竟久近还复和合。 如经中说。 不经一宿。 僧还和合。 何因故和。 由舍利弗及目连故。 目连以通。 令其调达眠而不觉。 又现胜通。 化彼新学五百比丘。 令其生信。 舍利辨说。 令其生解还来归正。 故得和合。 破时如是。 次辨破处。 如论中说。 破羯磨僧。 在三天下。 除郁单越。 彼无僧故。 破法轮僧。 唯在阎浮不在余方。 何故如是。 论自释言。 此有正道故有邪道。 此有正师故有邪师。 故在阎浮。 又破羯磨。 局在界内。 所损之处。 亦在界内。 破法轮者。 破处局在一界之内。 所损遍满三千世界。 故律经言。 三千世界一时之中应学。 不学应诵。 不诵应习禅定。 不习禅定。 乃至应入无漏圣道。 不得入之。 破处如是。 次辨破相。 破羯磨僧。 要是大僧一界之内。 下极八人分为两众。 彼此各作如法羯磨。 方名破僧。 若一处作一处不作。 此直名为别众羯磨。 不成破僧。 又设二处并作羯磨。 若当作其非法羯磨以法羯磨皆不成破。 以其所作非僧法故。 破法轮者。 亦是出家具戒之人。 在一界内。 下极九人。 正众有四。 邪众有五。 调达一人自称大师。 宣说五邪。 四人忍可违背正众。 不得同崇四依之法。 名破法轮。 有人释言。 调达五人。 化彼正众。 四人从邪方名破僧。 故须九人。 是义不然。 化正从邪。 破僧所损非是破僧。 所言破者。 本是一和。 今分两和方名破僧。 与破羯磨大况相似。 问曰。 向前破羯磨中两众皆作如法羯磨。 方名破僧。 破法轮中。 何不如是。 一正一邪。 乃名破乎。 释言。 两异不得相类。 前破羯磨。 情乖故破非是法乖。 故无别法。 破法轮者。 法乖故破。 故立邪法翻违正轨名为破矣。 破相如是。 次明破性。 破僧何性。 若论破罪。 是其口业不善之性。 若论所破。 不和合性。 不和性者。 是四相中第四坏相。 三性之中是不隐没无记性也。 破僧如是。 此破僧中。 破羯磨僧罪轻非逆。 破法轮僧。 罪重故逆。 上来第一释名辨相(此一门竟)。 次就三业三毒分别。 言三业者。 五逆之中。 杀父杀母杀阿罗汉出佛身血。 是其身业。 破僧之罪。 是其口业。 言三毒者。 前之四种瞋心所起。 破僧一种。 贪嫉心发。 以贪名闻。 妒嫉心故破坏僧轮(此二门竟)。 次辨轻重。 杀父最轻。 杀母次重。 杀阿罗汉罪复转重。 出佛身血转转弥重。 破僧最重。 故成实云。 破僧最重。 何故如是。 离三宝故。 令僧离佛。 亦碍法宝。 又于佛所起深嫉心。 违转正法。 复恼大众。 应入圣者。 不得入圣。 坐禅学问读诵礼拜。 如是等事。 一切不得。 所以最重(此三门竟)。 次辨多少次第之义。 言多少者。 一人极多得造几逆。 若论佛在得具造五。 先作破僧后造余四。 若佛去世极多造三。 谓杀父母及杀罗汉。 问曰。 前说。 一人不过起于二三。 今云何言得具起五。 释言。 义推得有具理。 就人别论。 无过二三。 言次第者。 杀父杀母杀阿罗汉出佛身血。 此四相望无其次第。 随何在先皆得起之。 若以破僧对杀父母杀罗汉等。 破僧在先。 久清净人。 能破僧故。 若先杀父杀母罗汉。 人不信受。 何能破僧。 若以破僧对出佛血。 次第不同。 若依杂心。 要先破僧。 后出佛血。 清净之人。 能破僧故。 四分律中。 先明出血。 后明破僧。 彼说云何。 提婆达多。 先教世王杀害其父。 自欲杀佛。 望为新王新佛化世故。 先害佛。 以害佛故恶名流布。 利养断绝。 五人相将家家乞食。 因即起于破僧之心。 遂便破僧。 故知破僧定在其后。 二说云何。 并是圣言。 难定是非。 若欲和会。 律中所说。 就最初者。 出血无犯故得破僧。 杂心所论。 据彼后时所防者语。 必先破僧后得出血。 若先出血不得破僧(此四门竟)。 次就人处分别其相。 言就人者。 依如杂心。 唯男与女。 能成逆罪。 唯男不能成其逆罪。 就五逆中。 破僧之罪。 局唯男子不通男女。 成实无文。 准彼所明七恶律仪。 不能男等得有成义。 五逆应然。 于中破僧。 其唯男子余通男女。 不能男等亦能起之。 言就处者。 所谓三界五道处也。 三界之中欲界能起。 上界不能。 五道之中人趣起之。 就人趣中。 破僧出血局在阎浮。 余通三天。 除郁单越(此五门竟)。 次明受报时节久近。 五逆之罪。 若有作者。 阿鼻狱中一劫寿报。 问曰。 有人具造五逆。 是人为当一劫之中具受五报。 为当前后。 如阿含中。 同在一劫。 火有厚薄。 涅槃亦然。 若依毗昙。 具五逆者。 五劫受报。 不在一时。 成实亦然。 故彼论言。 是罪重故久受重苦。 于是中死还是中生。 若此劫尽。 生于他方阿鼻狱中。 问曰。 五逆是生报业。 次身受者可是生业。 后余劫中所受之者。 便是后业。 云何名为生报业乎。 释言。 重罪报分相排。 所以无过。 若无初逆。 不至后劫。 是故犹名生报业矣(此六门竟)。 次明五逆可尽不尽。 五逆之罪。 是定报业。 假修对治。 但可令轻。 不可令尽。 故成实云。 五逆之罪。 但可令灭。 不可都尽。 如王法中有重罪者。 但赦令轻不可全放。 故彼阇王杀父之愆。 诸佛忏悔。 如来但言阿阇世王重罪微薄。 不言灭尽。 五逆之业。 略之云尔。 六业义六业之义。 如成实说。 所谓地狱畜生饿鬼人天之业及不定业。 是其六也。 三涂业者。 如经中说。 十不善业。 上生地狱。 中生畜生。 下生饿鬼。 又身口意具起不善。 生地狱中。 具二重者。 生畜生中。 具二轻者。 生饿鬼中。 如彼成实六业品中。 无量分别。 不可具论。 人天业者。 散善下业。 生于人中。 散善上业。 生于欲天。 八禅定业。 生色无色。 不定业者。 如论中说。 微善下恶名不定业。 微末之善。 或三涂受。 或在欲界人天中。 受故曰不定。 下恶亦然。 问曰。 三涂无善业果。 云何下善三涂中受。 论释不同。 毗昙法中。 地狱之中。 全无善果。 鬼畜分有。 成实法中。 下三恶皆有善果。 六业如是。 七不善律仪义五门分别(释名辨相一开合广略二对治分别三得舍成就四形趣分别五)第一门中。 释名辨相。 不善律仪。 无作恶也。 恶法违损。 称曰不善。 禁制之法。 名之为律。 律犹法也。 恶行顺法。 称之为仪。 问曰。 恶法何所禁乎。 释言。 禁善通名禁矣。 律仪不同。 一门说七。 谓杀盗淫妄语两舌恶口绮语。 相状如何。 如论中说。 杀律仪者。 屠牛屠羊屠犬猎师司猎魁脍守狱养猪养鸡捕鱼捕鸟咒龙等事。 如是一切。 是杀律仪。 问曰。 养猪养鸡等事皆非是杀云何名为杀生律仪。 养皆为杀故入杀中。 盗律仪者。 谓常作贼以活命等。 淫律仪者。 如论中说。 非道行淫及淫女等。 妄语律仪。 论言。 所谓常习歌戏及俳儿等。 两舌律仪。 谓喜谗谤读诵。 谗尽遘合国事。 如是等也。 恶口律仪。 论言。 狱卒及常恶口自活命等。 绮语律仪。 谓常合集不正言辞令人笑等(此一门竟)。 次辨开合。 总之唯一。 就具分二。 前三身业。 后四口业。 相别有七义。 如上辨。 对因分别有二十一。 谓前七种随上中下三品心发。 是故合有二十一种。 约惑分别有六十三。 前二十一随贪瞋痴三烦恼起。 是故通合有六十三。 问曰。 有人先依下心得恶律仪。 后更以彼中上心起。 更得以不。 论释不同。 若依毗昙。 一得已后终不重得。 与善律仪其义相似。 若依成实。 随何心起。 念念更得。 又问。 有人贪心之中得恶律仪。 是人后时更以瞋痴起于不善。 重得以不。 论亦不同。 类前可知(此二门竟)。 次对境论。 问曰。 为望所杀所盗所淫等所而发律仪。 为于一切众生边得。 答曰。 一切众生边得。 若望别境。 但得不善不名律仪。 以其律仪类通故尔。 由类通故。 杀一众生得二无作。 一恶业无作。 二律仪无作。 望余众生。 但得一种律仪无作。 问曰。 已知不善律仪。 普于一切众生边得。 为于现在众生边得。 亦于过未众生边得。 论释不同。 若依毗昙。 唯于现在众生边得。 过去未来不可杀故。 若依成实。 通于三世众生边得。 三世皆得起恶心故(此三门竟)。 次明得舍成就之义。 先明其得。 依如毗昙有二种得。 一者作得。 二受事得。 言作得者。 有人生在屠杀儿家。 未杀已来未得律仪。 一杀已后得恶律仪。 乃至尽寿。 更无新得。 言受事者。 有人生在非屠杀家。 作如是言。 我当尽寿杀生自活。 尔时即得不善律仪。 乃至尽寿。 更无新得。 盗等皆然。 若依成实。 随行恶时。 念念皆得不善律仪。 不局前二。 问曰。 七种具作具受方得律仪。 不具亦得。 毗婆沙说。 具足乃得。 若不具者不名律仪。 毗昙成实不具亦得。 故成实言。 若具不具皆得律仪。 杂心说言。 不能言者。 得身律仪。 非口律仪。 明知不具。 次辨其舍。 依如毗昙。 有四时舍。 一受善戒。 二者命终。 三得诸禅。 四二形生。 设有众生。 发深善心。 作永断意。 若不受戒。 皆不能舍成实法中。 有三时舍。 一受善戒。 二者命终。 三发深善心。 要期不作。 此三时中。 舍恶律仪。 得禅舍者。 彼论不说。 二形生者。 论言不舍。 故彼论言。 不能男等亦得律仪。 云何二形能舍律仪。 问曰。 有人受八戒时。 舍恶律仪。 至明清旦。 舍八戒已还复得彼恶律仪不。 有人言得。 复有人言。 受八戒时舍恶律仪。 得善律仪。 至明旦已舍善律仪。 亦更不得不善律仪。 以无作事及受事故。 舍义如是。 次辨成就。 问曰。 几时成就恶戒。 依如成实。 未舍已来现在时中念念成就。 以恶律仪念念生故。 过未不成。 毗昙法中。 最初一念现在成就。 第二念后。 若未当舍。 念念之中现在成就。 及成过去。 非心法故不通未来(此四门竟)。 次就形趣分别其相。 趣谓五趣。 五趣之中。 唯人成就。 余趣之中。 但有业道无恶律仪。 故成实言。 但人成就。 毗昙亦尔。 问曰。 成实宣说龙等得善律仪。 何故不得恶律仪乎。 以善律仪从师而受。 以缘强故。 所以得之。 恶不如是。 所以不得。 趣别如是。 形别如何。 依如毗昙。 男女二形。 得恶律仪。 余皆不得。 成实法中。 不能男等亦皆得之。 不善律仪。 略之云尔。 八种语义八种语者。 所谓见闻觉知而说不见不闻不觉知说。 相状如何。 今先明其见闻觉知四种心异。 后明见等发语差别。 见闻觉知分别有三。 一随根分别。 如毗昙说。 眼识随生见。 耳识随生闻。 鼻舌及身尘到方知合名为觉。 意识名知。 二约境分别。 如成实说。 六识之心。 得现境界。 名之为见。 故论说言。 见名现信不现境界藉教而知。 说之为闻。 故论说言。 闻名信于贤圣之语。 于彼不见不闻境界。 依前见闻。 譬度知者说以为知。 故论说言。 知者比知前三心。 后重分别心名之为觉。 云何分别。 先因见已后重思惟起于见想。 或忘前见起不见想。 此则是其见后觉也。 闻知后觉类亦可知。 然此觉心。 非直从于见闻及知。 三心后起。 盖亦从于不见不闻不知后生。 如先不见。 后忘不见生于见想。 此则是其不见后觉不闻不知生觉例然。 此是第二约境分别。 三就四心随义分别。 识心名见。 得现境故。 想心名闻。 境不现故。 又复想心知于假名。 故说为闻。 受心名觉。 觉违顺故。 行心名知。 强分别故。 四心如是。 次明见等发语不同。 要略唯八。 广则众多。 广相如何。 若依毗昙所说。 见等发语不同有三十二。 十六正语。 十六邪语。 是故通合有三十二。 十六正语者。 心境俱实有其八语。 境虚心实。 复有八语。 故有十六。 心境实者。 有人实见亦生见想。 他问见不。 答言。 实见。 闻觉知等。 亦复如是。 即以为四。 有实不见不见生不见想。 他问见不。 答言。 不见。 闻觉知等亦复如是。 复以为四。 通前即为八种实也。 境虚心实八种语者。 有实不见后忘不见便生见想。 他问见不。 答言实见。 其境虽虚以心实故亦名实语。 闻觉知等类亦同然。 即以为四。 有人实见后忘此见生不见想。 他问见不。 答言不见。 虽不称事。 以心实故亦名实语。 闻觉知等类亦同然。 复以为四。 通前为八。 此前十六。 是其正语。 就邪语中。 心境并虚。 有其八语。 境实心虚。 复有八语。 是故通合有十六语。 境心并虚八种语者。 有人实见还生见想。 他问见不。 答言不见。 闻觉知等类亦同然。 即以为四。 有实不见生不见想。 他问见不。 答言。 实见。 闻觉知等亦复如是。 复以为四。 通前为八。 境实心虚八种语者。 有人实见后忘此见生不见想。 他问见不。 答言。 实见。 虽当前事。 以心虚故亦名妄语。 闻觉知等类亦同然。 即以为四。 有实不见后忘不见便生见想。 他问见不。 答言。 不见。 虽当前事。 以心虚故亦名妄语。 闻觉知等亦复如是。 复以为四。 通前为八。 并上八种合为十六。 彼成实论所明见等发语差别。 人释不同。 有人释言。 见闻及知。 此三是本。 各别发语。 觉者是前三种之后重分别心。 无别所知。 不别发语。 若存此义。 所发但有二十四语。 见中有八。 四正四邪。 闻知亦然。 是故通合有二十四。 于中具辨与前不异。 验求成实觉亦发语。 云何得知。 如彼成实八语品中。 明见发语差别已竟。 闻觉知等亦复如是。 论中既以闻觉知等类同见心。 明知觉心亦别发语。 若存此义。 所发亦有三十二语。 与上相似。 问曰。 觉心云何发语。 有人先来曾起觉心。 亦生觉想。 他问觉不。 答言。 实觉。 此是初句。 有人先来不起觉心。 生不觉想。 他问觉不。 答言。 不觉。 此是两句。 有人先来曾起觉心。 后忘觉心生不觉想。 他问觉不。 答言。 不觉。 虽违前觉不违已想。 犹名实语。 此是三句。 有人先来不起觉心。 后忘不觉便生觉相。 他问觉不。 答言。 实觉。 以称想故亦名实语。 此四正语。 后四邪语。 翻上可知。 八种语义。 略辨如是。 九业义三门分别(列名辨释一三性分别二就趣分别三)第一门中。 列名辨释。 九业之义。 出成实论。 名字是何。 如彼论说。 欲界系业有其三种。 一者作业。 二无作业。 三者非作非无作业。 色界亦尔。 即以为六。 无色有二。 一无作业。 二者非作非无作业。 通前为八。 及无漏业。 通前为九。 言作业者。 谓身口业。 无作业者。 所谓身口无作业也。 无作差别。 泛释有九。 一形俱无作。 所谓五戒出家戒等二心俱无作。 所谓禅戒无漏戒等。 三要期无作。 谓八戒等乃至一切善恶诸业。 皆有要期。 相状如何。 如似世人。 起要期心。 我齐某时。 常为此业。 随所要期。 分齐已来。 无作常生。 过期则止。 故曰要期。 四悕望无作。 如有人言。 我从今日常为此业。 不作期限。 自从悕心。 未息已来。 无作常生。 心息便止。 故曰悕望。 五作俱无作。 如人造作善恶业时。 即有善恶无作随生。 六从用无作。 如人造作桥梁等事。 随人受用。 无作随生。 名为从用。 七事在无作。 如人造作塔厕等事。 未坏已来常有善生。 名为事在。 八异缘无作。 如人手书而成口业。 如是一切。 九助缘无作。 如人教他自得罪福。 此前九种。 身口无作。 依如成实。 更有一种。 心法无作。 唯从心生。 毗昙无之。 此无作中。 除却心俱道共无作。 余者皆名无作业矣。 所言非作非无作者。 所谓意业。 思是意业。 不同向前身口作业故名非作。 不同身口无作之业名非无作。 无漏业者。 所谓无漏身口意业。 道共无作。 是身口业。 无漏思心。 是其意业。 问曰。 无色以何义故无其作业。 以无身口造作业故(此一门竟)。 次就三性分别其相。 言三性者。 所谓善恶无记业也。 欲界作业通其三性。 色界作业唯善无记。 不通不善。 若言寄起欲界恶业。 得有不善。 毗昙法中。 悉无寄起。 界地断故。 欲界无作。 唯善与恶不通无记。 无记羸劣。 不能发生无作业。 故色界无作其唯善业。 若言寄起下界恶业。 得有不善。 无色无作与色界同。 欲界非作非无作者。 该通三性。 色界非作非无作者。 当界以论唯善无记。 若言寄起欲界恶业。 得有不善。 无色非作非无作者。 与色界同。 无漏业者。 局唯在善(此二门竟)。 次就趣论。 趣谓五趣。 若依毗昙成实法中。 人天二趣。 具起九业。 余之三趣。 唯起欲界三种之业。 自余六业。 皆悉不起。 依杂阿含天品之中。 有鬼神母。 名富那婆薮。 佛为说法得入圣道。 案如彼文。 鬼道亦得起无漏业。 方等经中。 亦同彼说。 然彼既能起无漏业。 明知亦能起上界业。 以无漏法依禅生故。 九业如是。 十不善业义七门分别(释名一辨体二业起次第三资料简宽狭四作无作五三毒分别六界趣分别七)第一释名。 十不善业者。 所谓杀生乃至邪见。 多生相续名曰众生。 隔绝相续目之为杀。 于他资财。 非理侵夺。 故名为盗。 奸行违礼称曰邪淫。 此三身业。 问曰。 一切打缚等事。 亦是身业。 何故不说。 以彼轻故。 所以不论。 又打缚等。 是杀眷属助成杀业。 但举正业助亦随之。 是故不论。 又十业道。 唯论根本。 彼是方便。 所以不说。 言不当实故称为妄。 妄有所谈。 故名妄语。 言乖彼此。 谓之为两。 两朋之言。 依于舌起故曰两舌。 言辞粗鄙目之为恶。 恶从口生故名恶口。 前言两舌。 此言恶口。 绮互言耳。 邪言不正。 其犹绮色。 从喻立称故名绮语。 此四口业。 顺境染爱目之为贪。 违境忿怒说以为瞋。 迷正道理。 邪心推求。 故曰邪见。 问曰。 三根三毒之中皆说为痴。 今此何故说为邪见成实释言。 夫邪见者。 痴中增上。 畅思烦恼。 必是增上。 故说邪见。 此后三种。 是意业道。 然此十种起作名业。 能通曰道。 总相如是。 于中别论。 释有三义。 一对思以辨不善业。 思能起杀等故名为业。 杀等十种。 通畅前思。 名为业道。 二对果以释。 杀等十种。 能起来报。 故名为业。 通人至果。 称曰业道。 三当相辨释。 杀等十种缘中集起。 故名为业。 若望业思。 通思名道。 若望后报。 通人至果。 故名为道。 名义如是(此一门竟)。 次辨体性。 先论身业之中有作无作。 先辨作业。 宗别不同。 所说各异。 毗昙法中。 说方便色为身作业。 此方便色。 是其色入为眼所行。 问曰。 若此是色入者。 于青黄等二十色中何色摄乎。 所谓高下正不正等。 若依成实。 是假名色法入所收。 是义云何。 于色尘上。 相续之中能有损益。 是身作业。 有人宣说。 成实法中。 身业用彼思为正体。 身为业具。 是义不然。 业前方便思为正主。 身口为具。 正论成业。 是则身业假色为体。 故成实论业相品云。 色法相续余处生时。 能有损益。 名为身业。 不言思是。 明知不用思为正体。 色法相续。 后起异前。 名余处生。 次辨无作。 依如毗昙。 亦是色性法入所收。 若依成实。 非色心性法入所摄。 次论口业。 于中亦有作无作别。 先辨作业。 依如毗昙。 声入为体。 为耳所行。 若依成实。 是假名声法入所收。 于实声上。 前后相续能有损益。 是口作业。 次辨无作。 与身业同。 次论意业。 依如毗昙。 意但有作无无作业。 以心法中三性不并。 善时无恶。 恶时无善。 故无无作。 故论说言。 以三种故意无无作。 就作业中。 思为正主。 余心心法相从名业。 若依成实。 通作无作。 思为作业。 随此作边。 无作法生名无作业。 此无作业。 亦非色心。 业性如是(此二门竟)。 次明业起次第之义。 于中有二。 一明业起次第之相。 二明业道通局之义。 言次第者。 业起次第乃有四重。 第一先起三根烦恼。 第二次起不善业思。 第三次起三道烦恼。 第四次起身口七业。 如欲杀生。 或先起贪。 或起瞋痴。 次起思心。 思欲断命。 从此思后次起重贪。 或重瞋痴。 通畅前思。 然后重起威仪之心。 发动身手。 隔断彼命。 如杀既然。 盗等亦尔。 次第如是。 言通局者。 业道相对四句辨之。 一业而非道。 所谓思心筹虑造作故名为业。 前无所通。 故不名道。 二道而非业。 所谓思后贪瞋邪见通畅思前。 故名为道。 而非作性。 故不名业。 三亦业亦道。 谓身口七业。 缘中起作。 故称为业。 通畅前思。 故名为道。 四非业非道。 所谓思前三根烦恼体非起作。 不同思等。 故不名业。 前无所通。 故不名道。 然此四种。 若望来果。 俱得称业。 齐得名道。 能作来果。 故通名业。 能通至果。 故通名道。 问曰。 思前三根之中有思业不。 若依毗昙。 思是通数一切处有。 故三根中亦有思业。 但诸心法。 随时受名。 故隐不论。 若依成实。 心起先后。 三根之中。 不得有思。 问曰。 思时有贪等不。 若依毗昙。 不善心边常有烦恼。 故思心边亦有贪等。 亦以心法随时受名。 所以不彰。 若依成实。 无别思数。 爱分之愿。 说名为思。 是思业外更无别体贪等可得。 若就思心随义说有。 理亦无伤。 问曰。 思后三道之中有思业不。 是义与前三根相似。 问曰。 正起身口业时。 得有思心及三道不。 若依毗昙。 皆具有之。 彰义隐显。 所以不说。 依昙无德。 尔时但有运动身口恶威仪心。 是故一切不善业中。 皆有非威仪突吉罗罪(此三门竟)。 次辨宽狭。 于中以其十不善业对彼三邪七恶律仪。 以明宽狭。 此三门中。 身口意等三种邪行。 一向是宽。 具四义故。 何者四义。 一具身口意。 二通根本及与方便。 三通轻重。 四通作无作。 具此四义。 是故最宽。 十不善业。 望七律仪互有宽狭。 十不善业。 三宽一狭。 言三宽者。 一通三业。 二通轻重。 三通作无作。 言一狭者。 唯在根本不通方便。 七恶律仪。 三狭一宽。 言三狭者。 翻前可知。 言一宽者。 通其根本及与方便。 言根本者。 谓屠杀等。 言方便者。 谓蓄养等(此四门竟)。 次辨有作无作之义。 于中先就根本业道明作无作。 就彼身口七业之中。 邪淫一种。 一向具足作与无作。 究竟成业。 要在自身。 是故有作。 随作即有无作罪生。 故有无作。 自余业道。 无作是定。 作业不定。 无作之业。 若身自作。 若教他作。 皆悉随生。 故称为定。 若论作业。 自作则有教他。 则无。 故曰不定。 根本如是。 次就方便明作无作。 当知。 一切前后方便。 作业是定无作不定。 云何不定。 重心作者则有无作。 轻心作者则无无作。 故曰不定。 有作无作。 略辨如是(此五门竟)。 次对三毒分别诸业。 依如毗昙。 一切业道。 皆三毒起。 成则不定。 杀生恶口及瞋业道。 瞋心所成。 盗淫及贪。 贪欲究竟。 邪见业道。 唯痴心成。 余三业道。 具三事成。 若依成实。 邪淫一种。 从三事起。 唯贪欲成。 自余业道。 皆三事起。 具三事成。 宗别各异。 难以会通(此六门竟)。 次就界趣分别业道。 界谓三界。 依如毗昙。 十不善业。 系属欲界。 唯欲界起。 若依成实。 系属欲界。 起则不定。 杀盗邪淫恶口两舌。 唯欲界起。 妄言绮语欲色俱起。 如梵天王。 自言尊胜能令诸梵尽老死边。 即是妄语。 此不应法。 即是绮语。 贪及邪见三界皆起。 彼邪不善。 得寄起故。 趣谓五趣。 如毗昙说。 地狱五业道。 郁单越有四。 余方各有十。 及余恶趣天。 地狱五者。 地狱唯起恶口绮语贪瞋邪见五业道也。 受罪之时。 恶骂狱卒故有恶口。 恶口违法。 即是绮语。 尔时忿怒即是瞋恚。 贪及邪见成而不行。 郁单四者。 唯有绮语贪瞋邪见。 彼有欲咏故有绮语。 贪瞋邪见成而不行。 问曰。 彼方有行欲事。 何故不说有淫业道。 释言。 彼方无有夫妻共相配匹。 虽共行淫无相凌夺。 不名邪淫。 是故不名邪淫业道。 问曰。 郁单有行欲事。 欲因贪起。 云何说言贪心成就欲不现行。 释言。 彼方起淫之贪。 其实现行。 但此贪心所起之淫。 非十恶收。 能起之贪。 亦非不善业道所摄。 故虽起此不名贪欲业道现行。 如人夫妻共相缠爱。 不名业道。 彼亦如之。 问曰。 若彼起淫之贪非业道者。 善恶无记三性之中。 何性所收。 若性是善。 贪欲烦恼不应名善。 若是无记。 论说欲界一切烦恼除身边见余悉不善。 不言贪欲是其无记。 若性不善。 便是十恶业道所摄。 何得说言不名贪欲业道现行。 夫妻相爱事亦同尔。 释言。 此贪性是不善。 性虽不善其过轻微。 三毒所收。 非业道摄。 故虽现起不名贪欲业道现行。 问曰。 郁单既有绮语。 绮语必依贪瞋痴起。 亦依彼成。 何故不名贪等现行。 释言。 彼方所有绮语。 实依痴起但佛经中。 宣说邪见。 以为业业。 不说痴心以为业道。 是故彼痴虽复现行。 但是痴毒。 犹故不名邪见现行。 无推求故。 良以彼方邪见。 不行故无断善破僧事等。 问曰。 彼方有歌咏等。 此不应法。 即是妄语。 何故不说有妄语乎。 彼无诳心故非妄语。 余方十者。 余三天下各具十也。 恶趣天者。 谓余鬼畜及与天趣皆具十也。 若依成实。 唯郁单越与毗昙同。 自余三方三恶及天皆具十业。 彼地狱中重处。 虽少轻处具有十不善道。 辨之略尔。 十四垢业义十四垢业。 出长阿含善生经中。 何者十四。 如彼中说。 有四结业。 即以为四。 依于四处作诸恶行。 复以为四。 通前为八。 六损财业通前十四。 四结业者。 谓杀盗淫及与妄语。 问曰。 何故不说两舌恶口绮语。 以在家者不能离故。 所以不说。 言四处者。 所谓爱恚怖痴处也。 此之四种。 起业所依。 故云四处。 六损财者。 一是耽酒。 二是博戏。 三是放荡。 四迷妓乐。 五恶友相得。 六是懈惰。 饮酒之过有其六失。 一者失财。 二者生病。 三者斗诤。 四恶名流布。 五瞋怒暴生。 六智慧目损。 博戏之过亦有六失。 一财物耗减。 二虽胜生怨。 三智者所啧。 四人不敬信。 五为人疏外。 六生盗窃心。 放荡之过亦有六失。 一不自护身。 二不护财货。 三不护子孙。 四常自惊惧。 五诸苦恶法常自缠身。 六喜生虚妄。 迷于妓乐亦有六失。 一者求歌。 二者求舞。 三求琴瑟。 四波内早。 五多罗槃。 六首呵那。 此后三门。 胡语不翻。 不知是何。 恶友相得亦有六失。 一方便欺诳。 二好喜屏处。 三诱他家人。 四图谋他物。 五财利自向。 六好发他过。 懈惰之过亦有六失。 一者富乐不肯作务。 二者贫穷不肯勤修。 三者寒时不肯勤修。 四者热时不肯勤修。 五者时早不肯勤修。 六者时晚不肯勤修。 十四垢业。 辨之粗尔。 十六恶律仪义十六恶律仪。 出涅槃经。 无作之恶。 常生相续。 说为律仪。 律仪不同。 宣说十六。 一为利养羊。 肥已转卖。 二为利故。 买买已屠杀。 三为利养猪。 肥已转卖。 四为利故。 买买已屠杀。 五为利养牛。 肥已转卖。 六为利故。 买买已屠杀。 七为利养鸡。 肥已转卖。 八为利故。 买买已屠杀。 九者钓鱼。 十者捕鸟。 十一猎师。 十二劫盗。 十三魁脍。 十四两舌专行破坏。 十五狱卒。 十六咒龙。 毗昙论中。 宣说十二。 一者屠羊。 二者养猪。 三者养鸡。 四者捕鱼。 五者捕鸟。 六者猎师。 七者作贼。 八者魁脍。 九者守狱。 十者咒龙。 此与前同。 十一者屠犬。 十二者司猎。 此二异前。 言屠羊者。 如毗昙说。 以杀害心若卖若杀。 悉名屠羊。 摄十六中第一第二。 言养猪者。 亦以杀心。 若卖若杀。 悉名养猪。 摄十六中第三第四。 养鸡亦尔。 摄十六中第七第八。 言捕鱼者。 杀鱼自活。 捕鸟猎师亦复如是。 言作贼者。 常行劫盗。 言魁脍者。 常主杀人以自存活。 言守狱者。 守狱自活。 言咒龙者。 谓咒龙蛇戏乐自活。 言屠犬者。 谓旃陀罗屠犬自活。 言司猎者。 所谓王家主猎者是然就屠羊者。 虽不起心杀余众生。 而于一切诸众生所。 得恶律仪。 一切众生。 悉皆可有作羊理故。 余者皆尔。 问曰。 此等七律仪中几律仪摄。 释言。 若依涅槃所说。 杀盗两舌三律仪摄。 以此三种损恼处多故偏说之。 毗昙所说。 唯杀盗摄。 作贼是盗。 余皆是杀。 十六律仪。 辨之如是。 饮酒三十五失义饮酒之过。 有三十五失。 出大智论。 一者现世财物空竭。 二众病之门。 三斗诤之本。 多致忿讼。 四裸露无耻。 五丑名恶声人不恭敬。 六覆没智慧。 七所应得物而不得之。 已得之物而复散失。 八私匿之事向他论说。 九种种事业废而不成。 十忧愁之本。 十一身力减少。 十二形色损坏。 十三不知敬父。 十四不知敬母。 十五不敬伯叔尊长。 十六不敬沙门。 十七不敬婆罗门。 十八不知敬佛。 十九不知敬法。 二十不知敬僧。 二十一恶人亲附。 二十二疏远善人。 二十三作破戒人。 以其饮酒违戒法故。 二十四心无惭愧。 二十五不守根门。 二十六纵色放逸。 二十七人所憎恶不喜见之。 二十八贵重亲属及诸知识。 所共摈弃。 二十九行不善法。 由其饮酒多生罪故。 三十弃舍善法。 三十一明人智士所不信用。 三十二远离涅槃。 三十三多种世世狂痴因缘。 三十四身坏命终堕诸恶道。 三十五若得为人。 随所生处常当愚騃。 酒过如是。 应当断之。 大乘义章卷第七大正新修大藏经第44册No. 1851大乘义章大乘义章卷第八远法师撰染法聚苦报义有十四门(一二种生死义二四生义三四有义四四识住义五四食义六五阴义七六道义八七识住义九八难义十九众生居义十一十二入义十二十八界义十三二十五有义十四四十居止义)。 二种生死义六门分别(释名一辨相二就位分别三就界分别四因缘分别五治断分别六)第一释名。 二种生死。 出胜鬘经。 名字是何。 一分段生死。 二变易生死。 言分段者。 六道果报三世分异名为分段。 分段之法。 始起名生。 终谢称死。 言变易者。 泛释有三。 一者微细生灭无常念念迁异。 前变后易名为变易。 变易是死。 名变易死。 故地持中。 生灭坏苦名变易苦。 此通凡圣。 二者缘照无漏所得法身神化无碍。 能变能易。 故名变易。 变易是死。 名变易死。 此该大小。 三者真证法身隐显自在能变能易。 故言变易。 变易非死。 但此法身。 未出生灭。 犹为无常死法。 所随变易身上。 有其生死。 名变易死。 此唯在天。 虽有三义。 胜鬘所说。 第二为宗下诸门中。 听此言耳。 分段生死。 胜鬘亦名有为生死。 变易生死。 胜鬘亦名无为生死。 盖乃从人以别名矣。 凡夫多起有漏诸业。 建集有果。 名曰有为。 有为众生所受生死。 名有为生死。 无为生死翻前立称。 圣人不起有漏诸业受分段报。 名曰无为。 无为圣人所有生死。 名无为生死。 名义如是(此一门竟)。 次辨体相。 分段生死开合不定。 总之唯一。 或分为二。 一善二恶。 人天名善。 三涂名恶。 或分为三。 谓三界中所有生死。 或分为四。 所谓胎生卵生湿生及以化生。 此如后释。 或分为五。 谓五道中受生差别。 或分为六。 六道报中生死不同。 于前五上。 加阿修罗名为六道。 随类别分数。 有无量。 分段如是。 变易之中。 亦开合不定。 总之唯一。 或分为二。 一事识中变易生死。 二妄识中变易生死。 于六识中。 缘照无漏所受之报。 名事识中变易生死。 第七识中缘照无漏所得之果。 名妄识中变易生死。 彼事识中变易生死。 因果在别。 此世造业。 余世得报。 如论中说。 有妙净土。 出过三界。 是阿罗汉当生彼中。 如是等也。 彼妄识中变易生死。 有粗有细。 地前名粗。 地上名细。 于中粗者。 因果世别与前相似。 微细之者。 前念为因。 后念果现。 是中微细。 不复可以世别论之。 念念之中。 细分异世亦得无伤。 或分为三。 谓三乘人变易生死。 或分为四。 如胜鬘说。 一阿罗汉。 二辟支佛。 三大力菩萨。 地前菩萨。 二轮烦恼全未断除。 而不为彼烦恼所牵。 又于三界受生自在。 故名大力。 问曰。 地前大力菩萨。 涅槃经中说为凡夫具烦恼性。 胜鬘何故说为变易。 释言。 涅槃对初地上出世圣人。 名为凡夫。 未断地上二轮之惑。 名具烦恼。 若对声闻辟支佛等。 此是大圣二障清净。 何为不得说为变易。 故涅槃中说。 须陀洹八万劫到。 乃至辟支十千劫到。 谓到性地阿耨菩提。 此既大圣。 变易何疑。 四意生身。 初地已上受生如意。 名意生身。 意有何义。 生如意乎。 意有三义。 一能速疾。 二能遍到。 三能无碍。 初地已上受身如是。 或分为六。 如胜鬘说。 谓此三地及彼三种意生身等。 此三地者。 谓此地前罗汉辟支大力菩萨三乘地也。 彼三种者。 谓初地上三种生也。 三种意生如楞伽说。 一三昧意生身。 谓从初地乃至五地。 禅度增上故名三昧意生身也。 二觉法自性性意生身。 六七八地慧行成就。 知法有性。 知法无性。 名为觉法自性性身。 前自性者。 是法有性。 有法之中色。 为碍性心为知性。 如是一切名为自性。 复言性者。 是法无性。 无是一切法之实性。 故名为性。 此有无性皆能善照。 故名为觉。 三种类俱生无作行意生身。 谓九地上无功用行。 任运转起。 名种类俱生无作行身。 此三彼三。 九地已上行报纯熟。 前七地中所修种类。 至彼地中。 报熟现前名种类俱生。 法流水中任运上升。 舍离功用。 此三彼三合以为六。 别则无量。 变易如是(此二门竟)。 次就位论。 总相粗分。 分段死者。 是虚伪众生。 变易死者。 谓阿罗汉辟支佛大力菩萨意生身等。 小乘之中凡夫学人。 大乘之中外凡善趣。 皆于三界。 妄爱受生。 名为虚伪。 小乘人中罗汉辟支。 大乘人中种性已上。 以无漏业正智受生。 故非虚伪。 虚伪所受。 名分段死。 非虚伪受。 名变易死。 问曰。 小乘须陀已上。 大乘人中十信以上。 亦有五分法身功德。 何故不名为变易死。 乃名分段。 释言。 是人于三界中。 有漏结业受生未尽。 故名分段。 虽有无漏五分法身。 是因法身未得果报。 是故不得名变易死。 粗分如是。 于中细谓分段有二。 一者恶道。 二者善道。 三涂名恶。 人天名善。 小乘法中。 恶道分段。 见道时尽。 故须陀洹名为抵债。 抵三涂债。 着复通论。 增上忍时。 三恶道报。 皆非数灭。 善道分段。 无学时尽。 大乘人中。 恶道分段尽处有三。 一恶业为因。 四住为缘。 受恶道报。 十信时尽。 以修身或心慧等行转恶业故。 云地持中说为善趣。 又花严中宣说。 贤首能现作佛。 明知。 亦能离恶趣报。 二恶业为因。 四住为缘。 缘力微薄不能牵生。 加少悲愿受恶趣身。 种性时尽。 故胜鬘中说。 种性上大力菩萨离分段死。 三恶业为因。 悲愿为缘。 四住残气随逐佐助。 受恶趣生。 初地时尽。 地前未断。 初地尽故。 地经宣说。 初地菩萨。 离恶道畏。 地持宣说。 解行菩萨。 转恶趣报。 入欢喜地。 又彼随助四住烦恼。 初地尽故。 地持宣说。 增上及中恶趣烦恼。 初地出过。 以其地前未断灭故。 地持宣说。 种性解行。 或堕恶道。 恶道既如是。 善道分段亦有三阶。 一善业为因。 四住为缘。 受人天报。 种性时尽。 二善业为因。 四住为缘。 缘力微薄不能牵生。 加少悲愿。 受人天身。 初地时尽。 地前未断。 初地尽故。 楞伽宣说。 初地菩萨。 得二十五三昧。 破二十五有。 前未断故法华论中宣说。 地前犹有三界分段生死。 故彼论言。 所言入生乃至一生得菩提者。 谓初地证智。 所言八生至一生者。 是其三界分段之生。 三善业为因。 悲愿为缘。 四住残习随逐佐助。 受人天生。 至佛乃尽。 自前未断。 至佛尽故。 经叹。 唯佛断有顶种。 十地已还。 人天受生。 未穷尽故。 地持但云。 解行菩萨。 转恶趣报入欢喜地。 不言转善。 又十地已还人天受生。 烦恼未尽。 故地持中唯说。 初地过增上中恶趣烦恼。 不言出过善趣烦恼。 以斯文证。 人天残习明至十地。 于中别分。 人分段者。 八地时尽。 自前未断。 八地尽故。 涅槃经中宣说。 八地为阿那含。 不受肉身。 前未断故。 大品经中说。 前七地犹是肉身。 天分段者。 至佛乃尽。 自前未断。 至佛尽故。 唯佛一人断有顶种。 前未断故。 八地以上唯名那含。 非阿罗汉。 问曰。 地上遍生六道。 何故偏说人天中生以为分段。 释言。 地上恶业尽故。 虽生恶道。 但是应现。 人天善业。 未穷尽故。 生人天中。 与彼凡时微业相应名分段矣。 次辨变易。 变易之中。 有因有果。 小乘人中。 见道以上变易因生。 无学果后变易报起。 何者是乎。 如论中说。 有妙净土。 出过三界。 无烦恼者。 是阿罗汉。 当生彼中。 如是等也。 大乘人中分齐有四。 一起因处十信已上。 二得果处种性以上。 故胜鬘中说。 种性已上大力为变易死。 问曰。 法华优婆提舍说。 解行前为分段死。 胜鬘何故说为变易。 释言。 菩萨种性已上有五种身。 一法性身。 谓性种性及解行中清净。 向等如地持说。 六入殊胜无始法尔。 如是等也。 二实报身。 谓习种性及解行中得前方便。 如地持说。 若从先来修善所得。 如是等也。 三者生灭变易法身。 所谓缘照无漏业果。 四分段身。 谓无始来有漏业果。 五应化身。 随物现生。 此五种身。 各有因缘。 法性身者。 佛性为因。 谓度为缘。 实报身者。 六度为因。 佛性为缘。 更有余义。 如后二种种性中说。 变易身者。 无漏业因。 无明为缘。 分段身者。 有漏业因。 悲愿为缘。 应化身中。 有其二种。 一者法应依法身起。 二者报应依报身现。 此二种应因缘各别。 论其法应。 如来藏中化用三昧法门为因。 悲愿为缘。 若论报应。 悲愿为因。 化用三昧法门为缘。 此五身中。 初二非死。 次二实死。 后一应死。 是故于彼种性已上。 实报身中。 有变易杂。 应化身中。 有分段杂。 法花论中。 据第四门说为分段。 胜鬘经中。 据第三门说为变易。 各是一义。 不相乖背。 此是第二得果之处。 三渐舍处。 初地已上。 四穷尽处。 在如来地。 位分如是(此三门竟)。 次就界论。 界谓三界。 于中略以二门分别。 一随相分别。 分段生死是三界摄。 三界有漏业之果故。 变易生死非三界摄。 出世无漏业之果故。 故论说言。 有妙净土出过三界。 是阿罗汉。 当生彼中。 明知。 出世如是。 一切。 二就性通论。 二种生死皆三界摄。 此义云何。 如胜鬘经中说。 世间有二。 一无常坏。 二无常病。 无常坏者。 是分段三界。 无常病者。 是变易三界。 分段生死还是分段三界所收。 变易生死。 还是变易三界所摄。 问曰。 分段于三界中分齐可知。 变易生死于三界中分齐何处。 唯圣所知。 亦可变易。 依禅地说。 依初禅地发无漏业。 受变易报。 系属初禅。 如是一切(此四门竟)。 次辨因缘。 亲生名因疏助目缘。 总相粗论。 分段生死。 有漏业因。 四住为缘。 故胜鬘云。 又如取缘有漏业因而生三有。 取犹爱也。 于受生时。 或起淫爱。 或复起于花池等爱。 逐即受身故说为缘。 受生三界。 爱力增强。 故偏说之。 变易生死。 无漏业因。 无明为缘。 故胜鬘云。 无漏业因。 无明为缘。 生阿罗汉辟支佛等。 缘有二种。 一前后缘。 以前无明不见诸法本性平等故求后生。 二同时为缘。 无明住地。 是七识体。 变易业果。 依是得立。 故说为缘。 如梦所作皆依睡心。 总相如是。 随别细分。 分段生死有善有恶。 恶道分段义别三阶。 一凡夫所受恶业为因。 四住为缘。 二十信所受恶业为因。 四住正缘。 悲愿随助。 三种性已上至初地受恶业为因。 悲愿正缘。 四住随助。 若无恶业。 苦果不生。 是故用彼恶业为因。 若无悲愿则不往受。 是故用彼悲愿为缘。 故涅槃云。 地前菩萨。 过去所有微尘等业。 以愿力故。 一切悉受。 且说愿力。 当知。 亦以悲力故受苦。 善道分段亦有三阶。 一凡夫二乘乃至大乘十信所受善业为因。 四住为缘。 二者种性解行所受善业为因。 四住正缘。 悲愿随助。 三地上所受善业为因。 悲愿正缘。 四住随助。 变易有二。 一事识中变易生死。 二妄识中变易生死。 事中变易义别三阶。 一是罗汉辟支所受。 用事识中众生空观以为正因。 无明为缘。 二是种性解行所受。 用事识中法空之观以为正因。 无明为缘。 三地上所受。 事识中非有非无息想之解以为正因。 无明为缘。 妄中变易亦有三阶。 一地前所受。 用妄识中一切妄想依心之观。 以为正因。 无明为缘。 二地上所受。 用妄识中一切妄想依真之观。 以为正因。 无明为缘。 三是八地以上所受。 用妄识中唯真无妄息想之观。 以为正因。 无明为缘。 问曰。 唯真无妄之观。 能令妄智更不牵后。 云何能与变易作因。 释言。 此观望后同类。 虽不牵生。 望后胜品。 非不能生。 故得为因。 此等观别。 如前八识章中具辨。 前分段死。 因故缘新。 由是因同缘有差异。 此变易死。 缘故因新。 为是缘同因有差别。 随义细论。 分段之因变易之缘。 非无差别。 异相难分。 是以不说。 理实无明亦扶分段。 四住之习。 亦佐变易。 相隐微少。 故废不论(此五门竟)。 次辨断处。 分段之中。 五道差别断处不定。 小乘法中。 大位论之尽在无学。 于中别分。 三涂分段尽处有三。 一不受处。 依如成实。 暖心已上一向不受。 于彼宗中。 暖心已上名为住分。 不复退堕三涂中故。 故彼成实引经证言。 世上正见者。 往来百千世。 终不堕恶道。 暖心已去名上正见。 若依毗昙。 忍心以上。 方是住人。 一向不受三涂之报。 涅槃经中亦同此说。 据此言之。 忍心以上。 方得名为世上正见。 此是第一不受处也。 二非数灭处。 依如毗昙。 增上忍时。 三恶道报。 皆非数灭。 于此一生。 定断其因。 不受报。 故涅槃经中亦同此说。 故涅槃言。 增上忍时。 三恶道报。 当知。 不从智缘而灭。 三缘尽处。 在见道中。 润惑永断。 业种燋故。 人中分段。 那含已去。 不复更受。 天分段者。 罗汉辟支永更不受。 大乘法中。 大位分之。 一切分段。 尽在种性。 故胜鬘云。 分段死者。 是虚伪众生。 于中分别。 分段现生死有其二种。 一者定系为业所牵。 定系时处。 者所谓生后时。 处谓六道。 二不定系得业自在。 得生自在。 不系时处。 不系时故。 现生后时随意受之。 不系处故。 六道之中。 随意受之。 彼三涂中定系之者。 十信已上修习身戒心慧行故。 渐次断除。 种性时尽。 不定系者。 种性已上渐次断除。 初地时尽。 地持据此宣说。 初地离恶趣报。 人天定者。 种性已上渐次断除。 初地时尽。 若复通论。 十信已上渐次断除。 初地时尽。 楞伽据此宣说。 初地得二十五三昧。 破二十五有。 不定之者。 初地以上渐次断除。 至佛乃尽。 于中分别。 人分段者。 八地时尽。 故八地上名阿那含。 更不重受臭身肉身。 天分段者。 至佛乃尽。 故佛一人断有顶种。 度生死流。 然初地上。 虽复说有人天分段。 但有微习。 谓于大悲应现身中。 少有残气。 无有能受分段报者。 分段如是。 次论变易。 变易之中有因有果。 尽处不定。 小乘法中。 变易之因尽有二处。 一灭定暂灭。 那含已上。 二无余永灭。 无学果中。 变易之果。 小乘未灭。 大乘法中。 变易之因。 种性暂灭。 至佛乃尽。 变易之果。 初地渐灭。 至佛乃尽。 二种生死。 大况粗尔。 四生义三段分别(辨相一通局二宽狭三)言四生者。 谓胎卵湿化。 言胎生者。 如今人等。 禀托精气而受报者名为胎生。 言卵生者。 如诸鸟等。 依于卵壳而受形者名为卵生。 言湿生者。 如今夏日湿生虫等。 不假父母。 依湿受形名为湿生。 言化生者。 如诸天等。 无所依托。 无而忽起。 名曰化生。 若无依托。 云何得生。 如地论释。 依业故生。 生相如是。 次就五趣辨其通局。 四生之中化生一种。 全摄二趣及三少分。 全摄二者。 诸天地狱。 一向化生。 三少分者。 人鬼及畜少分有之。 如劫初时。 人鬼及畜一切化生。 今时多无。 故曰少分。 胎生一种。 人鬼及畜少分有之。 余趣全无。 卵湿二生。 唯在人畜。 余趣皆无。 人中卵生。 如毗舍儿。 毗舍法母生其肉卵。 卵中有其三十二儿。 如是等类。 是卵生人。 人湿生者。 如顶生王。 过去有王。 名曰善住。 顶生肉胞。 十月满足中生一儿。 因字顶生。 如是等。 此是湿生人。 畜生道中卵湿可知。 次辨宽狭。 如杂心问。 为生摄趣。 为趣摄生。 论自释言。 四生摄趣。 非趣摄生。 何故如是。 一切五趣。 无出四生。 故生摄趣。 五道中阴。 皆是化生。 五趣不收。 是故五趣不摄四生。 四生之义。 略辨如是。 四有义六门分别(辨相一就时分别二就处分别三五阴六根有具不具四染净分别五凡圣有无六)第一辨相。 四有之义。 出阿含经。 毗昙论中。 具广分别。 生死果报。 是有不无。 故名为有。 有别不同。 一门说四。 四名是何。 一者生有。 二者死有。 三者本有。 四者中有。 报分始起名为生有。 命报终谢名为死有。 生后死前名为本有。 对死及中故说为本。 两身之间。 所受阴形名为中有。 中有相隐。 九句辨之。 一定其有无。 经论不同。 毗昙法中。 定有中阴。 成实法中。 一向定无。 有无偏定。 故成诤论。 故涅槃云。 我诸弟子。 不解我意。 唱言。 如来宣说中阴。 一向定有。 一向定无。 大乘所说。 有无不定。 上善重恶趣报速疾则无中阴。 如五逆等。 余业则有。 异于偏定故无诤论。 二定其生分。 生有四种。 胎卵湿化。 一切中阴。 同一化生。 三辨其形类。 中阴之形。 彿缘生阴。 趣天中阴。 彿缘似天。 乃至趣向地狱。 中阴彿缘地狱。 四明中阴形量大小。 如论中说。 生人中阴。 如有知小儿。 上天中阴。 以渐转大。 如是中阴。 随所向处。 小于生阴。 准人可知。 五辨其形色。 如地持说。 色有好恶。 好色有二。 一者极好。 如明月光。 二者微好。 如波罗捺衣。 恶色亦二。 一者极恶。 如夜黑闇。 二者微恶。 如黑羊毛光。 然实中阴色万差。 地持且就粗影为言。 六明中阴趣向差别。 如论中说。 地狱中阴。 向地狱时。 足上头下。 直趣地狱。 至地狱中。 受报之时。 形如人立。 诸天中阴。 上趣天时。 如箭射空。 余则倚行。 七明中阴相见不同。 有人宣说。 一切中阴。 皆得相见。 复有人言。 上得见下。 下不见上。 如此说者。 地狱中阴。 唯得见于地狱中阴。 不见余者。 畜生中阴。 能见畜生地狱中阴。 不见余者。 乃至天阴。 能见一切五趣中阴。 八明中阴所食不同。 欲界中阴。 具足四食。 其中段食。 还食生阴所食香气。 上界中阴。 则无段食。 但有识触意思食等。 九明中阴衣服有无。 诸天中阴。 一向有衣。 人中不定。 如近佛地诸大菩萨转轮圣王及白净比丘尼等。 福德殊胜。 又具惭愧中阴有衣。 余者则无(此一门竟)。 次明四有时分久近。 生有死有时分极短。 唯止一念。 故杂心云。 生有及死有。 是各一刹那。 本有中有时分。 不定。 本有极短至一念。 长则或经亿百千劫。 中有长短。 人说不同。 有人宣说。 极短一念。 极长七日。 如此说者。 齐七日来必得生处。 若七日来不得生处。 前阴灭已更受中阴。 有人复说。 中阴极长寿七七日。 七七日来必得生处。 若不得处死而更生。 复有人说。 寿命不定。 乃至父母未和合来。 常在不灭。 此诸说中。 后说为善(此二门竟)。 次就三界五道之处分别四有。 先就三界辨其通局。 生死本有遍通三界。 中有不定。 小乘法中。 欲色界有。 无色则无。 大乘法中。 四空有色。 以有色故。 亦有中阴。 故华严中。 菩萨鼻根能闻无色宫殿之香。 明知有色。 次就趣论。 当知四有遍通五趣(此三门竟)。 次辨根阴有具不具。 阴谓五阴。 根谓六根。 先就五阴明具不具。 生死本有。 此三若在欲界之中定具五阴。 色无色界大小不同。 小乘说。 彼色界地中无想天处。 有色无心。 四空地中。 有心无色。 不具五阴。 余色界天齐具五阴。 大乘说。 彼无想天处。 犹有心想。 四空有色。 是则三界皆具五阴。 故地论言。 乃至有顶增长一切五阴苦聚。 中有一种。 定具五阴。 终无缺减。 次就六根明具不具。 生有之中。 唯有意根。 所缘之色。 未成己体。 故无身根。 以无身故。 亦无眼耳鼻舌等根。 死有不定。 欲界众生。 渐命终者。 唯有身根及与意根。 最后灭坏。 顿命终者。 一念死时六根俱坏。 色界众生。 无渐命终。 是故死时。 六根俱坏。 无色众生。 大小不同。 小乘说。 彼唯有意根。 最后灭坏。 大乘说。 彼犹有形色。 与色界同。 本有之中。 诸根不定。 欲界众生。 多具六根。 乃至极小。 具身及意。 色无色界。 大小不同。 小乘说。 彼色界地中。 除无想处。 其余诸天。 齐具六根。 无想天中。 无其意根。 无色界中。 单有意根。 无余五种。 大乘说。 彼色无色界。 齐具六根。 何故如是。 大乘说。 彼无想无色有色心故。 中有一种。 定具六根。 无残缺者。 何故如是。 中阴身中。 受纯业果。 不受杂业报。 故具六根。 又中阴身形。 色精微无有余缘坏其根者。 故具六根。 又六根中。 求受生处。 是故中阴。 定具六根。 然此中阴六根猛利。 净过诸天。 一切世界。 应受生处。 见闻无碍。 以其求生自在力故(此四门竟)。 次辨四有染净之义。 生有一种。 唯染无净。 受生必是烦恼心故。 余通染净。 故杂心云。 一染三有二。 言一染者。 是生有也。 三有二者。 本死及中通染净也。 此乃局论凡夫二乘。 若通菩萨愿力受生。 是则四有皆通染净(此五门竟)。 次就凡圣分别四有。 凡圣虽异。 齐具四有。 凡夫可知。 圣人之中。 学具四有。 无学唯三。 略无生有。 无学圣人。 更不生故。 四有如是。 四识住义四门分别(辨相一漏无漏分别二就地分别三三世分别四)四识住者。 五阴之中色受想行为识所依故名识住。 住义云何。 依如毗昙。 心王之体。 依于同时色受想行故名识住。 问曰。 彼宗心心数法同时相依。 何故偏说识依余住不说受等依余住乎。 释言。 住义理实齐通。 但识是王故偏说之。 又破外道识依神住故说识住。 若依成实。 心起前后。 不说同时相依而住。 但说心识缘余四阴。 缘而爱着。 故名识住。 问曰。 彼宗贪在行心识中无贪。 云何经中说为识住。 释言。 依彼贪有二种。 一者起贪唯在行心。 二者性贪遍在四心。 性贪通故识中有之故得就识说为识住。 何者性贪取性烦恼。 执着境界故名性贪。 问曰。 性贪既通四心。 以何义故偏说识住不说受住想行住等。 释言。 住义理通四心。 今以三义偏说识住。 一以初类后。 识心在初。 但言识住。 余类可知。 故不具论。 二举弱显强。 就四心中。 识心取性最为微弱。 乃至行心取性最强。 就弱说住。 增强可知。 故阙不论。 三为破外道说识依神故名识住。 以彼外道多取心识依神我故。 问曰。 若言贪故住者。 何故论言喜润故住。 释言。 理实贪着故住。 贪心必由前喜而生。 故说喜润。 又后贪中。 犹有喜义。 助成彼贪。 故说喜润。 问曰。 前说性贪故住。 性贪常有。 何假喜润。 释言。 识中所有性贪。 是前行中重贪气分。 彼前行中增上重贪。 由喜润生。 识中性贪。 从本论之。 故曰喜润。 问曰。 色等望于何识说为识住。 若依毗昙。 通望六识说为识住。 成实法中。 人解不同。 有人释言。 唯望意地行心说住。 以彼行中贪爱强故。 又人复言。 通望六识行心说住。 以前三心无贪爱故。 此皆不然。 经说识住不言行住。 云何说言望行心住。 人复释言。 彼宗之中想受及行。 是通名识。 故云识住。 若言行心是通名识说识住者。 论通非别。 云何得分四识住异。 当知。 成实亦望六识说为识住。 何以得知。 毗昙法中。 通望六识说为识住。 成实不非。 明知。 共用。 又六识中性贪义等住着不殊。 故通望之以说识住。 问曰。 若言通望六识说识住者。 六识之心局缘一色不缘余法。 云何得有四种识住。 释言。 通望六识之心说四识住。 非谓一一皆具四住。 又问。 五识局在一念。 云何名住。 此言住者。 住著名住着。 不以经停说为住故。 一念五识。 亦得名住。 问曰。 何故唯说色受想行等阴以为识住。 不还说识以为识住。 若依毗昙。 识是心王。 两王不并。 故不说识以为识住。 若依成实。 识时少识。 故不说识以为识住。 云何少识。 六识之中唯有意识通具续念。 自余五识局在一念。 不通相续。 不如六想六受六行并通续念。 故曰少识。 少故不论。 又复为分能住所住两义差别故。 不说识以为识住(此一门竟)。 次就有漏无漏分别。 有漏四阴。 望有漏识名为识住。 无漏则非。 何故如是。 毗昙释言。 无漏之法。 坏有漏识。 故非识住。 又无漏识。 厌有漏法。 亦非识住。 又无漏识。 于无漏法。 亦不贪着。 故非识住。 有漏之识。 于有漏法乐着不舍。 故名识住。 成实亦同(此二门竟)。 次就诸地分别识住。 地谓九地。 始从欲界乃至悲想。 若依毗昙。 要当地法望当地识说为识住。 异地则非。 粗细别故。 若如是者。 依下地身起上心时。 下地之身。 应非识住。 论自释言。 住相成就。 犹名识住。 若依成实。 莫问自地及与他地。 但有缘着。 斯名识住(此三门竟)。 次就三世分别住义。 若依毗昙。 于三世中。 同时相依。 斯名识住。 异时则非。 若依成实。 于三世莫问同时及与异时。 但令缘着。 皆是识住。 不简前四识住义。 略之云尔。 四食义两门分别(辨相一就起分别二)言四食者。 所谓段食触食思食及与识食。 此之四食。 论释不同。 若依成实。 羹饭等事名为段食。 冷暖等名为触食。 或有众生。 以思活命。 名为思食。 虽有此言。 不知何思。 有人释言。 过去业思。 是其命根。 令命不断。 说为思食。 若如是者。 一切众生所有寿命。 皆由往思。 不应言无。 或当应以彼现在思想而活命者。 说为思食。 如思玄妙得不死等。 有漏识心命报不坏名为识食。 若依毗昙。 欲界地中香味触等。 是其段食。 心数法中有漏触数。 能知一切心心数法。 令法今不散坏说为触食。 有漏思数起后不绝说为思食。 有漏心识。 是其心王。 能令一切诸心数法住持不坏。 说为识食。 问曰。 无漏何故非食。 释言。 无漏坏相续相。 是故非食(此一门竟)。 次就趣论。 先论生阴。 地狱之中。 论释不同。 若依成实。 但有识食。 毗昙法中。 具有四食。 彼说。 地狱吞热铁等能坏饥饿。 即为段食。 余三心法常有可知。 鬼畜两趣齐具四食。 人中不定。 若有心者。 皆具四食。 灭心之者。 论说不同。 若依毗昙。 段食余势令身不坏。 更无余食。 故彼宗中入灭定者。 远至七日即须出定。 若过七日。 段食势尽。 起则身坏成实法中。 灭心之者。 现虽无心识得在故。 犹名识食。 以识食故。 入灭定虽迳多时身亦不坏。 天中不定。 欲界诸天。 与人相似。 色界诸天。 若依成实。 唯有识食。 毗昙法中。 彼有心者。 唯无段食。 有余三种。 若灭心者。 四食俱无。 无色界天。 与色界中有心者同。 无色界中。 无灭心故。 生阴如是。 次辨中阴。 成实法中。 一切中阴。 唯有识食。 毗昙不定。 欲界中阴。 具有四食。 随其所起。 还食彼趣所食香气。 以为段食。 余三心法有之可知。 色界中阴。 唯无段食。 有余三种。 彼说。 中阴虽有三食。 思食最增。 以求生故。 四食如是。 五阴义七门分别(释名一辨相二先后次第三三性分别四漏无漏分别五常无常分别六三界有无七)第一释名。 言五阴者。 所谓色受想行识也。 质碍名色。 又复形现亦名为色。 领纳称受。 毗昙亦言觉知名受。 取相名想。 毗昙亦言顺知名想起作名行。 了别名识。 毗昙亦云分别名识。 此之五种。 经名为阴。 亦名为众。 聚积名阴。 阴积多法。 故复名众。 问曰。 一色一受想等无多聚积。 云何名阴而复名众。 释言。 此等阴积之分故名为阴。 多中之分故复名众。 如众僧中请得一人名请众僧。 此亦如是(此一门竟)。 次辨体相。 色阴之体。 离合不定。 总唯一色。 或分为二。 一内二外。 眼等五根。 是其内色。 色等六尘。 是其外色。 或分为三。 如毗昙说。 一可见对。 谓眼所行青黄等色。 二不可见有对。 谓耳鼻舌身所行之色。 三不可见无对之色。 意根所行无作之色。 前二种色。 为其对碍色根所对故名有对。 后一无作。 不为对碍色根所对故名无对。 成实法中。 宣说无作非色心故。 唯有前二。 略无第三。 或分为六。 所谓色声香味触法六尘色也。 前五可知。 法尘色者。 若依毗昙。 五根无作是法尘色。 成实法中。 过未五尘五根四大假名之色。 是法尘色。 或分为十。 如涅槃说。 故彼经中上下数处皆说十色。 五根五尘。 是其十也。 彼经何故不说无作。 彼说。 无作但是色法非是色事。 成身相微故阴不彰。 或分十一。 如毗昙说。 五根五尘及无作色。 是其十一。 彼说。 无作是身口业性。 四大造故。 色阴收。 成实法中。 色有十四。 五根五尘及与四大。 为十四也。 有人说言。 成实法中。 声不成人。 非是色阴。 此言不然。 阴积义异。 成人法异。 何得说言不成人故令声非阴。 云何阴异成人法异。 阴通内外。 成人唯内。 阴通色声。 成人唯色。 是其异也。 云何知声是色阴。 如彼成实色相品说。 言色阴者。 所谓四大及大所因色香味触。 亦因四大所成五根。 是等相触故有声生。 举此以释色阴体相。 宁非色阴。 又毗昙中说声为阴。 成实不非。 明知。 失用。 问曰。 毗昙说无作色以为色阴。 成实法中何故不论。 释言。 成实宣说。 无作为非色心。 行阴所收。 色阴不摄。 故此不论。 问曰。 成实根尘之外别说四大。 以为色阴。 毗昙法中何不如是。 释言。 成实宣说。 四大是假名色。 揽四尘成。 能成五根。 根尘不收。 故别说之。 毗昙法中。 宣说四大是实法色触入所摄。 故不别说。 色阴如是。 次明受阴。 受阴体中。 广略不定。 总唯一受。 或分为二。 一者身受。 二者心受。 如地持说。 五识相应名为身受。 意识相应名为心受。 问曰。 五识是心非身。 何故与此相应之受名为身受。 释言。 此从所依以名。 五识依于五根之身而生意心。 故所生受名为身受。 意识依心。 故所生受名为心受。 又复苦乐亦得分二。 恶果名苦。 善果名乐。 一切报受无出善恶二业果故。 问曰。 舍受何受中摄。 释言。 乐摄。 善业果故。 或分为三。 一苦二乐三不苦乐。 亦名舍受。 辨此三受。 略有五门。 一分三受。 二定优劣。 三明通局。 四生过不同。 五厌舍难易。 就初门中差别有六。 一当相分别。 如彼成实受相品说。 损恼身心名为苦受。 增益身心名为乐受。 非损非益名不苦乐。 二对因分别。 一切恶果。 斯为苦。 一切善果。 说为乐舍。 是义云何。 依如毗昙。 三禅已还下善业果。 名之为乐。 四禅已上上善业果。 说以为舍。 是则彼宗。 三禅已还无舍受报。 若依成实。 分善为二。 一欲界散善。 二上界定善。 散善之中增上业果说为乐受。 微下业果名为舍受。 以此微乐难觉知故。 问曰。 苦中亦有微下不善业果。 何不名舍。 偏说下乐为舍受乎。 释言。 苦果违害之法。 性与情返。 微有即觉。 故入苦中。 不得名舍。 乐果顺情。 非切心法。 微者难觉。 故分为舍。 又复一切苦乐二受。 皆用微细行苦为体。 于行苦上。 宣说苦受。 苦受必重。 为心觉恼故不名舍。 于行苦上。 宣说乐受。 乐受必微。 于中上者。 为心觉适当相名乐。 轻微之者。 非心能觉。 博名为舍。 定善之中。 下善业果。 名之为乐。 四禅已上胜善业果。 说之为舍。 以彼寂静难觉知故。 三对缘分别。 缘有三种。 谓违顺中。 违缘逼恼名为苦受。 顺缘生适名为乐受。 中境所生名为舍受。 四对想分别。 适想所起名为乐受。 不适想生名为苦受。 中容想发名为舍受。 五对行分别。 生瞋是苦。 起贪是乐。 生痴是舍。 六就时分别。 于中约对三缘辨之。 若对违缘。 相应时。 苦离时生乐。 久离则舍。 若对顺缘。 初受生乐。 中受则舍。 久受便苦。 或有顺缘。 相应时。 乐离时生苦。 久离则舍。 若对中缘。 初受时舍。 久受生苦。 离时生乐。 或有中缘。 初受时舍。 久受乐着则生乐受离时生苦。 以此六义分受为三。 次明三受优劣不同。 苦受最劣。 乐舍二受。 上中不定。 若依毗昙。 乐受定下。 下善果故。 舍受定上。 上善果故。 若依成实。 在欲界地。 舍受为中。 乐受为上。 在上二界。 乐受为中。 舍受为上。 次明三受通局之义。 依如毗昙。 苦局欲界。 乐通欲色。 舍通三界。 成实法中。 粗同毗昙。 以实细论。 并通三界。 故彼文言。 苦乐随身至于四禅。 忧喜随心至于有顶。 次明三受生过不同于中有二。 一明三受生过多少。 苦生过少。 局在欲界。 生瞋恚故。 乐生过中。 在欲色界。 能生不善秽污法故。 舍过最多。 遍通三界具生一切诸烦恼故。 二明三受生过轻重。 舍受最重。 能起邪见。 断灭善根。 作阐提故。 又生无明能为一切生死本故。 苦乐二受轻重不定。 若论所为。 乐重苦轻。 为求乐受。 多作罪故。 若论所生。 苦重乐轻。 嗔恚大罪。 从苦生故。 三受生过不同如是。 次明三受厌舍难易。 于中有二。 一明三受起厌难易。 欲界地中所有三受。 苦为易厌。 人憎恶故。 舍受次难。 不烦恼故。 乐受最难保爱深故。 若论上界乐舍二受。 乐为易厌。 以其粗动易憎恶故。 舍受难厌。 以其寂静难觉知故。 二明三受舍之难易。 苦受易舍。 得初禅时。 已远离故。 问曰。 若言初禅离苦。 何故经言二禅灭苦。 释言。 初禅有眼耳身三种识在。 此三识身苦根所依。 所依未尽。 是故不说初禅灭苦。 理实苦受初禅灭尽。 乐受次难。 至四禅灭。 舍受最难。 涅槃时灭。 三受如是。 或分为五。 所谓忧苦喜乐及舍。 此之五种。 随处不定。 若在欲界。 五识地中逼恼名苦。 适悦称乐。 意识地中虑恼名忧。 庆悦名喜。 六识地中中容受心。 舍苦乐等。 说之为舍。 问曰。 何故苦乐二受。 流至意地返名忧喜。 舍不如是。 六识地中。 通名为舍。 释言。 苦乐从微想生。 忧喜二受。 从强想发。 为是须分。 六识中舍。 同微想生。 为是不分。 欲界如是。 若在初禅。 眼耳及身三识。 身中适悦名乐。 意识地中庆悦名喜。 四识身中中容受心。 说以为舍。 三中喜受。 通定内外。 余二定外。 初禅已上。 无鼻舌识。 亦无忧苦。 为是不论。 在二禅地。 唯就意识。 说喜说舍。 在三禅中。 唯就意地。 说乐说舍。 既在意地。 何不名喜。 乃说为乐。 是乐性故。 虽在意地。 不得名喜。 故杂心中。 说之以为乐根意行。 涅槃中说下名为喜。 上名为乐。 粗况似此。 四禅已上。 唯有意舍。 更无余义。 五受如是。 或分为六。 所谓六根所生受也。 或分十八。 六根所生。 各有苦乐不苦不乐。 故有十八。 又成实说。 十八意行。 亦是十八。 谓五意识第六意识所生之受。 各有忧喜不忧不喜故为十八。 或复分为三十六受。 如成实说。 六根所生各有苦乐不苦不乐。 并通染净。 是故合为三十六受。 或分百八。 如龙树说。 前三十六。 三世分别故有百八。 若广分别。 受乃无量。 受阴如是。 想阴体者。 开合不定。 总为一想。 或分为三。 一者适想。 二不适想。 三者非适非不适想。 取顺名适。 取违不适。 取中容者。 名为非适非不适想。 或分为六。 所谓六识相应想也。 或分十八。 六想之中。 各有三种。 适不适等。 为十八也。 随缘辨想。 想亦无量。 想阴如是。 行阴体者。 广略不定。 总唯一行。 或分为二。 一者心法。 二非心法。 心法之中。 依如毗昙。 泛尔具论。 有四十六。 行阴所摄。 有四十四。 四十六者。 通地有十。 想欲触慧念思解脱忆定及受。 善地有十。 所谓无贪无瞋惭愧信倚不放逸不害精进及舍。 通前二十。 不善有二。 谓无惭愧。 以此通前为二十二。 大烦恼中别数有五。 不信懈怠无明悼放逸。 以此通前为二十七。 小烦恼中。 有其十种。 所谓忿恨诳悭嫉恼谄覆高害。 以此通前为三十七。 余数有五。 所谓觉观睡眠及悔。 以此通前为四十二。 十使之中。 别有四数。 贪瞋慢疑。 以此通前为四十六。 此等如前三有为中具广分别。 言四十四行阴摄者。 就前四十六心法中。 除受除想。 自余一切皆行阴摄。 问曰。 何故诸心法中。 偏分受想。 别为两阴不入行中。 杂心释言。 受为爱根想为见本。 以此二种轮转生死。 故分别之。 又复论言。 受修诸禅。 想修无色。 以此二种别地义强故。 别立阴。 成实法中。 心法无量。 除识想受自余一切。 皆行阴摄。 心法如是。 非心法中。 依如毗昙。 宣说十四不相应行为非色心。 此亦如前三有为中具广分别。 成实法中。 唯说无作以为色心不相应行。 问曰。 五阴通皆是行。 以何义故。 偏说此一以为行阴。 杂心释言。 行阴之中。 有为行多故偏名行。 余四阴中。 摄行少故。 更与异名。 行阴如是。 次辨识阴开合不定。 总唯一识。 或分为二。 一者有漏二者无漏。 或分为三。 一善二恶三者无记。 或分为四。 一善二恶三隐没无记。 谓欲界地身边两见及上二界一切烦恼相应之心。 四白净无记。 所谓报生威仪工巧变化之心。 或分为六。 所谓六识。 始从眼识乃至意识。 或分为七。 谓七心界前六识上加以意根。 是其七也。 或分为九。 一方便善心。 二生得善心。 三不善心。 四阴没无记。 五报生心。 六威仪心。 七工巧心。 八变化心。 九无漏心。 或分为十。 一方便善心。 所谓一切闻思修寿相应之心。 二生得善心。 过习所成信进念等相应之心。 三不善心。 谓欲界地除身边见自余一切不善结业相应之心。 四隐没无记。 谓欲界中身边见两及上二界一切烦恼相应之心。 五报生心。 谓三界中报无记心。 六威仪心。 所谓一切行住坐卧见闻等心。 七工巧心。 所谓一切营生之心。 八变化心。 谓作是念。 我当化作如是事业。 如是之心。 九者学心。 谓三乘人因体无漏及学等见。 三乘因中断结无漏。 是学心体。 游观无漏。 是学等见。 十无学心。 谓三乘人果体无漏及无学等见。 三乘果中尽无生智。 是无学体。 游观无漏。 是无学等见。 或分十二。 如杂心说。 欲界有四。 一者善心。 二不善心。 三隐没无记。 四白净无记。 色界有三。 于前四中。 除不善心。 有余三种。 无色亦然。 此十有漏。 并学无学为十二也。 或分二十。 欲界有八。 一方便善。 二生得善。 三不善心。 四隐没心。 五报生心。 六威仪心。 七工巧心。 八变化心。 谓依上禅为欲界化色界有六。 前八种中。 除不善心及工巧心。 一切上界。 无有不善及工巧。 故有余六种。 无色有四。 前八种中。 除不善心威仪工巧及变化心。 有余四种。 并学无学为二十也。 广则无量。 识阴如是(此二门竟)。 次明五阴次第之义。 诸论不同。 毗昙法中。 五阴同时。 随义以论。 有二次第。 一顺二逆。 顺次第者。 先明色阴。 次受次想次行后识。 何故如是。 论释有三。 一粗细次第。 色阴最粗。 相状显著。 故先明色。 受细于色。 粗余心法。 如人所患首足等痛。 觉恼增强。 故次明受。 想细于受。 粗余心法。 取相分明。 故次明想。 行细想受。 粗于心识。 作用相显。 故次明行。 识心最细。 故在后说。 二破患次第。 如论中说。 本际已来。 男为女色。 女为男色染着处故。 先观色阴。 令人厌离。 乐受贪故染著于色。 故次观受。 想颠倒故。 起乐受贪。 故次观想。 以其贪爱烦恼行故。 起颠倒想。 故次观行。 以依心故。 起烦恼行。 故后观识。 三观入次第。 如论中说。 二种色观。 入佛法中。 为甘露门。 一不净观。 二安般念故。 先观色。 以观色故。 便知受妄。 故次观受。 知受妄已。 想不颠倒故。 次观想。 想不倒故。 烦恼不行。 故次观行。 烦恼不行。 心则堪忍。 故次观识。 上来三种。 是顺次第。 逆次第者。 翻前即是。 如论中说。 净秽之生。 以心为本。 故先观识。 以观识故。 烦恼微薄。 故次观行。 烦恼薄故。 便起法想。 想于一切苦无常等。 故次明想。 起法想故。 贪受不生。 故次观受。 贪受息故。 能见色过。 故次观色此逆次第。 毗昙如是。 成实法中。 阴起前后不得一时。 次第如何。 先明色阴。 次识次想次受后行。 何故如是。 心识之起。 必托六根。 于中五识依五色根。 意识一种。 依于意根。 从多为论。 识依色生。 故先明色。 第二明识。 于识所缘。 分别取相。 故次明想。 于取想所。 领纳违顺非违非顺。 故次明受。 于所受法。 起贪瞋等。 故次明行。 大乘法中。 亦说五阴体性同时。 随用隐显。 非无先后。 其中次第。 多同毗昙(此三门竟)。 次就三性分别五阴。 言三性者。 所谓善恶无记性也。 依如毗昙。 阴别有九。 相从为三。 所言九者。 一生得善阴。 二方便善阴。 三无漏善阴。 四不善。 五阴五秽污五阴。 六报生五阴。 七威仪五阴。 八工巧五阴。 生得善者。 一切众生。 无始已来曾修善根。 未起邪见断灭已来。 此善相续。 生便得之名生得善。 生得善根。 起身口业。 是其色阴。 余心法等。 为余四阴。 方便善者。 于现在世。 近友闻法。 思惟修习起诸善根。 是方便善。 于中所起身口二业。 是其色阴。 余心法等。 为余四阴。 问曰。 方便与生得善。 同是现起。 有何差别。 释言。 此二分齐难知。 但由宿习。 任性能起。 是生得善。 因他教化。 闻法思惟。 力励起者。 是方便善。 无漏善者。 远离系缚。 合理相应。 是无漏善。 于中道共无漏律仪。 是其色阴。 余心法等。 为余四阴。 言不善者。 一切无惭无愧俱者。 是不善阴。 于中所起身口恶业。 是其色阴。 余四可知。 问曰。 善恶相对之法。 善中得有生得方便。 不善何故总说为一。 不分二乎。 释言。 齐类理亦应然。 但今为明恶法本来九品性成。 非是方便进习始具。 是故隐其方便之名。 既隐方便。 生得亦废。 又复善法。 难以顿成。 须分上下令渐习故。 说生得方便之异。 恶法易断。 总相厌离。 是以不分生得方便两种之别。 言秽污者。 欲界地中身边两见。 及上二界一切烦恼。 能染污心。 名为秽污。 于中初禅秽污烦恼。 能动身口。 具五阴性。 如彼梵王语诸梵众。 汝但住此。 我能令汝尽老死边。 即是妄语。 牛牵黑齿屏处求之。 是身邪謟。 此身与口。 是其色阴。 余心法等。 是余四阴。 欲界秽污。 是迷理惑。 不能亲发身口二业。 二禅已上。 烦恼微细。 不动身口。 无色界中。 无身口业。 一向不发。 故无色阴。 但有余四。 言报生者。 过因所生眼等诸根。 是其色阴报。 心法等为余四阴。 言威仪者。 身口进止。 是其色阴起。 此心法为余四阴。 言工巧者。 身营世务。 口言分处。 是其色阴。 余四可知。 言变化者。 依其通体。 或化色身。 或化口语。 是其色阴。 欲起化时。 先作是念。 我今当作如是色像如是语言。 以此起化心心数法。 为余四阴。 问曰。 化心与身通体为一异。 释言。 是异。 异相如何。 变化心者。 是起化心。 身通体者。 是起化力。 又复化心。 是远方便。 身通体者。 亲能起化。 又复化心。 唯是无记。 身通体者。 或时是善。 或复无记。 何故如是。 通体有二。 一是修慧。 二是生慧。 依定修得。 是其修慧。 天龙鬼等。 不假习性。 能变现。 是其生慧。 是修慧者。 体性唯善。 与定相应。 生慧无记。 又复化心。 或自地收。 或他地摄。 起自地化。 即自地收。 起他地化。 则他地摄。 论其通体。 唯在自地。 问曰。 何不直依通体而起变化。 别从化心而起化乎。 虽有通体能起化事。 若无化心终不起化。 故须化心。 问曰。 若使要从化心而起化者。 何须通体。 若无通体。 虽有化心。 欲化前事。 终不能现故。 复须之。 问曰。 化色为当正从化心而现。 为当正从通体而发。 释言。 化色正依通体。 远依化心。 化心不能亲动身口。 是故必依通体化也。 九阴如是。 相从三者。 初三是善。 次一不善。 后五无记。 毗昙如是。 成实法中。 唯一行阴。 该通三性。 余皆无记。 大乘所说。 多同毗昙(此四门竟)。 次就有漏无漏分别。 依如毗昙。 就向九种五阴之中。 第三无漏。 余八有漏。 成实法中。 义有两兼。 若断漏故名为无漏。 唯在行心。 余皆有漏。 若不生漏名为无漏。 无学五阴。 一向无漏。 凡夫五阴。 一向有漏。 学人不定。 若断结处。 是其无漏。 结未尽处。 是其有漏。 大乘法中真德五阴。 一向无漏。 分段因果。 一向有漏。 变易因果。 随相无漏。 体性有漏。 以相顺理故名无漏。 以性违故名为有漏(此五门竟)。 次辨五阴常无常义。 小乘法中。 一向无常。 大乘法中。 大位以分。 生死五阴。 一向无常。 涅槃五阴。 一向是常。 故经说言。 色是无常。 因灭是色获得常色。 受想行识。 亦复如是。 随义通论。 生死五阴。 有常无常。 涅槃亦尔。 生死阴中。 有相有实。 六识七识。 是其阴相。 如来之藏。 一在灭谛。 是其阴实。 阴相无常。 阴实是常。 涅槃阴中有体有用。 体则是常。 如上所说。 用则无常。 故经说言。 功德庄严有为有漏有碍非常。 良以随世有生灭故(此六门竟)。 次辨三界有无之义。 小乘法中。 四空无色。 灭定涅槃一向无心。 其无想定及无想报。 两论不同。 毗昙无心。 成实有之。 故彼论言。 凡夫不能灭心心法。 但无粗心。 故说无想。 大乘法中。 四空有色。 故涅槃言。 如非想天。 亦色非色。 我说非色。 非想既有。 下三类然。 又大乘中。 说无想定乃至小乘无余涅槃悉皆有心。 六识虽亡。 七识心在。 故说有心。 以有心故。 受想行识四阴不无。 五阴之义。 粗辨如是。 大乘义章卷第八(本终)大乘义章卷第八(末)六道义四门分别(释名一开合二辨相三明因四)第一释名。 言六道者。 所谓地狱畜生饿鬼人天修罗。 是其六也。 言地狱者。 如杂心释。 不可乐故名为地狱。 地持中释。 增上可厌故名泥犁。 泥犁胡语。 此云地狱。 不乐可厌。 其义一也。 此之两释。 皆对厌心以彰其过。 非是当相解其名义。 若正解之。 言地狱者。 就处名也。 地下牢狱。 是其生处。 故云地狱。 言畜生者。 如杂心释。 以傍行故名为畜生。 此乃辨相。 非解名义。 若正解释。 言畜生者。 从主畜养以为名也。 一切世人。 或为啖食。 或为驱使。 畜积此生。 行从是义。 故名畜生。 言饿鬼者。 如杂心释。 以从他求故名饿鬼。 又常饥虚故名为饿。 恐怯多畏故名为鬼。 所言人者。 如杂心释。 意寂静故。 名之为人。 此就人德以释人也。 以人能思断绝邪念。 名意寂静。 若依涅槃。 以多恩义故名为人。 人中父子亲戚相怜。 名多恩义。 所言天者。 如杂心释。 有光明故。 名之为天。 此随相释。 又云天者。 净故名天。 天报清净。 故名为净。 若依地持。 所受自然故名为天。 阿修罗者。 是外国语。 此名劣天。 又人相传名不酒神。 阿之言无。 修罗名酒。 不知何义名不酒神。 此之六种经名为趣。 亦名为道。 所言趣者。 盖乃对因以名果也。 因能向果。 果为因趣。 故名为趣。 所言道者。 从因名也。 善恶两业。 通人至果。 名之为道。 地狱等报。 为道所诣。 故名为道。 故地持言。 乘恶行往名为恶道。 亦可道者。 当相名也。 六趣道别故名六道(此一门竟)。 次辨开合。 开合不定。 总之唯一分段生死。 或分为二。 一者恶趣。 二者善趣。 以此二门统摄斯尽。 或分为三。 所谓三界生死果也。 或分为五。 谓三恶道诸天及人。 以何义故不说修罗。 依法念经。 修罗有二。 一鬼二畜。 良以鬼畜两趣摄故。 更不别论。 依伽陀经。 修罗有三。 一畜二鬼三者是天。 以鬼畜天三趣摄故。 不别论之。 或分为六。 如上所说。 修罗虽复鬼畜等摄。 种类众多。 故别分之。 随形异论。 差别无量。 开合如是(此二门竟)。 次辨其相。 先辨地狱。 地狱有二。 一正地狱二边地狱。 正地狱者。 在大海下。 粗分有八。 细有一百三十六所。 粗分八者。 一活地狱。 二黑绳地狱。 三众合地狱。 四叫唤地狱。 五大叫唤地狱。 六热地狱。 七大热地狱。 八阿鼻地狱。 于此南方大海之下五百由旬。 有阎罗界。 阎罗是鬼。 分判罪人。 阎罗界下五百由旬。 至活地狱。 如龙树说。 此地狱中诸受罪者。 各共斗诤。 恶心炽盛。 手捉利刀。 互相残害。 闷绝而死。 宿业缘故。 凉风来吹。 狱卒咄之。 罪人还活。 应声即活。 行从是义名活地狱。 多由杀生故生其中。 此地狱下。 有黑绳狱。 一切苦具转过于前。 以黑铁绳。 拼诸罪人。 悉令断绝。 故云黑绳。 此地狱中苦事众多。 黑绳事显故偏名之。 以其先世谗谤良善。 妄言绮语两舌恶骂。 枉杀无辜。 或为奸史。 酷暴无道。 故生其中。 此黑绳下次有众合。 一切苦具转重于前。 于中狱卒。 化作种种虎狼师子猪羊牛犬一切种形。 残害罪人。 或复化作两山。 相合铁轮铁网一切苦具治诸罪人。 以众苦具同皆合会残害罪人。 故云众合。 以其先世多杀众生故生其中。 此众合下次有叫唤。 一切苦具转过于前。 有大铁城五百由旬。 狱卒在中。 或斫或剥。 或刃或刺。 或鞭。 或打。 或棒或杵。 打碎其头。 或驱东西。 如是非一。 令诸罪人发声叫唤故名叫唤狱。 良以先世斗称欺诳。 非法断事。 受寄不还。 侵陵下劣。 恼诸贫苦。 或破城邑。 伤害剥切。 离他眷属。 或复诈善诱诳杀之。 令人叫唤故生其中。 此叫唤下有大叫唤。 一切苦具转重于前。 狱卒于中。 或驱罪人。 入热铁屋。 令大叫唤。 名大叫唤。 以其先世熏杀一切穴居众生。 或复系闭坠陷深坑令大叫唤故生其中。 此叫唤下。 有热地狱。 一切苦事。 复转过前。 此地狱中有二铜镬。 一名难陀。 二跋难陀。 热沸碱水。 涌波于中。 狱卒罗刹。 叉诸罪人投之于中。 或投炭坑。 或投沸灰。 或以脓血。 而自煎熬。 名热地狱。 以其先世恼乱父母及诸师长一切沙门婆罗门等。 令其心热故生其中。 此下次有大热地狱。 一切苦事转重于前。 以其先世活煮众生。 或复生烂。 或以木贯。 生而炙之。 或烧山泽及诸聚落佛塔僧房。 或推众生令坠汤火故生其中。 此下次有阿鼻地狱。 如涅槃说。 此狱纵广八万由旬。 其中苦事过前七狱及余别处。 足二千倍。 铁网罗覆。 上火彻下。 下火彻上。 交过通彻。 一人入中。 身亦遍满。 第二人入。 身亦遍满。 寿命一劫。 苦无暂废。 以其先世作五逆罪谤方等经。 起大邪见谤无因果断灭善根。 故生其中。 十不善业。 皆生此等八大狱中。 向来且随粗相言耳。 所言一百三十六者。 前八地狱一一各有十六眷属。 八是寒冰。 八是炎火。 八寒冰者。 如龙树说。 一安浮陀。 此名多孔。 应是陵山多诸孔穴故名多孔。 亦可。 此处冻诸罪人。 令多穿穴故名多孔。 二足浮陀。 此名无孔。 对前可知。 此之二种。 随相名之。 三阿罗逻。 此患寒声。 四阿波波。 亦患寒声。 五名睺睺。 亦是寒声。 此之三种。 从声以名。 六沤钵罗。 此名青莲。 狱城相状。 似青莲华故名青莲。 亦可。 此处冻诸罪人。 似青莲色名沤钵罗。 七钵头摩。 此名红莲。 释有两义准前可知。 八名摩诃钵头摩。 此名大红莲华。 义亦同前此后三种。 从色名也。 八炎火者。 一名炭坑。 二名沸屎。 三名烧林。 四名剑树。 五名刀道。 六名刺棘。 七名咸河。 八名铜柱。 前八大狱。 东西南北各有二冰及二炎火。 故有十六。 八大地狱各有十六。 即是一百二十八所。 通八大狱便是一百三十六也。 如法念经。 明此一百三十六所。 名字各异业果亦异。 不可具论。 正处如是。 边地狱者。 或铁围间。 或余山中。 或大海里。 诸治罪处。 名边地狱(地狱如是)。 次辨畜生。 如法念经。 说畜生中凡有三十四亿种类。 于中具有四生不同四食之异。 业果差殊。 备如彼经。 不可具说(畜生如是)。 次辨饿鬼。 如法念说。 饿鬼之中处要有二。 一在人中。 二在鬼界。 如彼经说。 阁浮提下五由百旬。 纵广三万六千由旬。 是饿鬼界。 类别不同。 有三十六。 一镬身饿鬼。 其形似镬。 无有头顶眼耳鼻舌手足等相。 住饿鬼界。 初生之时。 倍过人身。 后渐增长。 满一由旬。 猛火满于镬身之中。 焚烧其身。 饥渴热恼。 无能救者。 人中十岁。 当彼日夜。 镬身于彼寿五百岁。 以其先世为贪财利受雇屠杀。 又受他寄抵拒不还。 故生其中。 二针口饿鬼。 身大如山。 口如针孔。 亦住鬼界。 寿同镬身。 饥火烧身。 燋燃无救。 并受一切寒热众毒种种之苦。 以其先世雇人屠杀。 或有妇人夫令供养沙门净行。 诳言道无如是等比。 故生其中。 三食吐鬼。 四食粪鬼。 五无食鬼。 六食气鬼。 七食法鬼。 八食水鬼。 九悕望鬼。 十食唾鬼。 十一食鬘鬼。 十二食血鬼。 十三食肉鬼。 十四食香烟鬼。 十五疾行鬼。 十六伺便鬼。 十七地下鬼。 十八神通鬼。 十九炽燃鬼。 二十伺婴儿便鬼。 二十一欲色鬼。 二十二住海渚鬼。 二十三使执杖鬼。 是阎罗王。 二十四食小儿鬼。 二十五食人精气鬼。 二十六罗刹鬼。 二十七火炉烧食鬼。 二十八住不净巷陌鬼。 二十九食风鬼。 三十食火炭鬼。 三十一食毒鬼。 三十二旷野鬼。 三十三住冢间食热灰土鬼。 三十四树中住鬼。 三十五住四交道鬼。 三十六杀身饿鬼。 鬼别无量。 要摄如此。 其中果报业因各异。 备如经说(饿鬼如是)。 次辨修罗。 依伽陀罗。 修罗有三。 一天二鬼三者畜生。 法念经中。 唯说二种。 鬼之与畜。 鬼修罗者。 是其杀身饿鬼所摄。 住在地上众相山中。 畜修罗者。 住在北方须弥山侧海底地下。 四重之别。 入地二万一千由旬。 有其罗睺阿修罗住。 地旷一万三千由旬。 城名光明。 纵广正等八千由旬。 有千柱殿。 宝房行列。 城地山池一切乐具皆以宝严。 于其城内。 有四宝园。 各百由旬。 一一园中。 有三千种如愿之树。 树皆真金。 精灵虚妙。 如云如影。 其园池内杂宝色鸟。 游集满中。 王住此城。 城外别有十三住处。 于一一处各有无量阿修罗众。 罗睺修罗。 是师子儿。 形如须弥。 能变自身。 大小随意人中五百岁。 当彼日夜。 罗睺于彼寿五千岁。 有四婇女。 从忆念生。 有其十二那由他婇女。 以为眷属。 围绕罗睺。 其王过去作婆罗门。 于旷野处有一佛塔。 高二十五里。 于中画作种种佛像。 种种华果。 树林庄严。 为火所烧。 是婆罗门。 救之得免。 救已作念。 我救此塔。 有福以不。 若有福者。 愿得大身。 又外道中。 多行布施。 故受斯报。 余阿修罗。 于过去世。 见他杀生强逼令放。 或为名利。 或为王使。 或习父祖不杀之法。 非慈悲心。 不持净戒。 不作诸善。 故生其中。 次下二万一千由旬。 是其勇健修罗住处。 王名勇健。 民名摩睺。 此云骨咽。 地名月鬘。 渐广前地城名游戏。 纵广正等八万由旬。 严好过前。 其城住在四金山中。 其山高广五千由旬。 王住此城。 别更有城。 名曰星鬘。 民住其中。 城外有园。 纵广一万三千由旬。 于中凡有七园差别。 种种庄严。 是诸修罗。 于中受乐。 勇健修罗。 其形长大。 如二须弥。 若住自界。 变身短小。 势力转胜。 人六百岁。 当彼日夜。 此地修罗寿六千岁。 其王过去劫夺他物。 供养外道离欲之人。 故受斯报。 余众往昔供养外道不离欲者。 及破戒人。 故生其中。 次下二万一千由旬。 有其华鬘修罗住处。 王名华鬘。 民名游戏。 地名修那。 城名鋡毗罗。 纵广一万三千由旬。 庄严微妙。 转胜于前。 华鬘修罗。 所受之形。 如三须弥。 若住自界。 现微小身。 势力转增。 人七百岁。 当彼日夜。 此地修罗。 寿七千岁。 其王过去。 饮食施与破戒病人。 故受斯报。 余众前世因种种戏。 聚物为食。 用以施人。 本无净心。 故生其中。 次下二万一千由旬。 有钵诃婆毗摩质多修罗住处。 王名钵诃。 亦名波罗诃。 此本一名。 人语音异。 亦名毗摩质多。 所领之民。 名一切忍。 地名不动。 广六万由旬。 城名鋡毗罗。 纵广一万三千由旬。 七宝宫殿。 微妙如天。 毗摩质多。 其形长大。 如四须弥。 若住本界。 现微小身。 势力过前三地修罗。 人八百岁。 当彼日夜。 此地修罗。 寿八千岁。 其王前世无正见心。 见持戒者来从乞求。 久乃施之。 施已语言。 我今施汝。 有何福德。 我以痴故施汝饮食。 邪见心施。 故受斯报。 余修罗众。 于前世时。 自为身故。 守掌果树一切诸物。 己所不用。 然后惠人。 故生其中。 此诸修罗。 与天怨对。 共天战竞。 备如经说。 不可具陈(修罗如是)。 次辨人趣。 人类无量。 大约有四。 谓四天下人报差别。 四天下人。 有八不同。 一住处不同。 须弥山南有一海渚。 名阎浮提。 纵广二十八万里。 人住其上。 东方有渚。 名弗婆提。 倍广阎浮。 人住其上。 西方有渚。 名瞿耶尼。 倍广弗婆。 人住其上。 北方有渚。 名郁单越。 倍广瞿耶。 人住其上。 二形相不同。 南阎浮渚。 其地尖邪。 人面像之。 弗婆提渚。 地如半月。 人面像之。 瞿耶尼渚。 地如满月。 人面像之。 北郁单越。 其地正方。 人面像之。 三长短不同。 阎浮提人。 身长四肘。 弗婆提人。 身长八肘。 瞿耶尼人。 长十六肘。 郁单越人。 三十二肘。 四寿命不同。 阎浮提人。 寿命不定。 下极十岁。 上极八万四千岁。 弗婆提人。 寿命二百五十岁。 瞿耶尼人。 寿五百岁。 郁单越人。 定寿千岁。 唯郁单定。 余皆不定。 五果报不同。 南阎浮提人。 寿十岁时。 或饥馑劫。 或疫病劫。 或刀兵劫。 三劫互起。 东西二方。 饥馑劫时。 饮食不足。 而无饿死。 疫病劫时。 四大不和。 而不丧命。 刀兵劫时。 少增瞋恚。 不相杀害。 北郁单越。 全无变异。 六优劣不同。 若论受道。 阎浮提上。 弗婆次下。 瞿耶渐劣。 郁单最下。 若论果报。 郁单最上。 瞿耶次下。 弗婆渐劣。 阎浮最下。 七起业不同。 东西南方具行十恶。 郁单越国。 但有绮语贪瞋邪见。 绮语业道成而现行。 余三业道成而不行。 如十业章具广分别。 八趣果不同。 北郁单越。 死皆生天。 不向余趣。 以无恶故。 余三天下。 所向不定(人趣如是)。 次辨天趣。 天有欲色无色差别。 欲天有六。 一四天王天。 须弥四面乾陀罗山。 去地四万二千由旬。 纵广亦然。 上有四王。 东有天王。 名提头赖吒。 此名治国。 领揵闼婆及毗舍阇二部鬼神。 南有天王。 名毗楼勒。 此名增长。 主领鸠槃茶薜荔多二部鬼神。 西有天王。 名毗楼博。 此名杂语。 主领龙富单那二部之神。 北有天王。 名毗沙门。 此名多闻。 主领夜又罗刹二部鬼神。 此四天王所领天众。 种类有四。 处别四十。 种类四者。 一鬘持天。 余处名为持华鬘天。 二迦留足天。 此名鸟足天。 三名常恣意天。 四名三箜篌天。 初鬘持天。 有十住处。 一名白摩尼。 二名峻崖。 三名果命。 四名功德行。 五名常喜。 六名行道。 七名爱欲。 八名爱境。 九名意动。 十名游戏林。 此十居在须弥四面龛窟中住。 南方有二。 东西亦然。 北方有四。 彼一一窟广千由旬。 多有诸山宝树宝池无量庄严。 人五十年。 当彼日夜。 彼天寿命五百岁也。 此十天中业果各异。 如法念说。 迦留足天。 有十住处。 一行莲华。 二名胜蜂。 三名妙声。 四名香乐。 五名风行。 六名鬘喜。 七名普观。 八常欢喜。 九名爱香。 十名均头。 此十住处。 皆绕须弥。 业果差别如法念说。 常恣意天。 三箜篌天。 各有十处。 不可具论。 初天如是。 第二天者。 名忉利天。 此翻名为三十三天。 在须弥顶。 须弥山者。 名善高山。 亦名安明。 去地八万四千由旬。 纵广亦然。 六万诸山。 以为眷属。 上有三十三处差别。 中有帝城。 名曰喜见。 亦高八万四千由旬。 帝城四面。 各有八处。 臣民所居。 是中天王。 名释提婆那民。 此方翻名能为天主。 释者是能。 提婆是天。 那民是主。 佛亦呼之为憍尸迦。 盖乃从其本姓为名。 如龙树说。 过去世时。 摩伽陀国有婆罗门。 姓憍尸迦。 名曰迦陀。 有大福德。 与其同友三十二人共修善业。 命终皆生忉利天上。 各在一处。 本憍尸迦。 今为天主。 故从本姓名憍尸迦。 三十二友。 即为辅臣。 居在四面。 左辅右弼。 前承后仪。 并其天主合三十三。 是故名为三十三天。 如法念经。 具列名字广以分别。 此前两天。 是地居天。 第三天者。 名曰夜摩。 此云妙善。 于中凡有三十六处差别不同。 是中天主。 名牟修楼陀。 第四天者。 名兜率陀。 此名妙足。 如龙树说。 盖乃从于天主为名。 第五天者。 名须涅蜜陀。 此云化乐。 自化乐具已得受用。 故云化乐。 第六天者。 名婆舍跋提。 此云他化自在天也。 他化乐具已得受用。 故曰化他。 此他化上。 别有魔天。 处近他化。 亦他化摄。 此六是其欲界天也。 问曰。 欲界日月星天何天所摄释言。 随近四天王摄。 随别分之六天不收。 何故如是。 四天王天。 是其地居。 彼是空居。 又六欲天。 寿命短促。 此寿一劫。 是故不摄。 欲天如是。 色界天者。 经论不同。 若依杂心地持论等。 有十八天。 初二三禅。 各有三天。 第四禅中独有九天。 故合十八。 若依华严。 色界具有二十二天。 初禅有四。 一是梵天。 二梵众天。 亦名梵身。 此前两天。 小梵生处。 三梵辅天贵梵生处。 四大梵天。 是中间禅梵王生处。 与前梵辅同在一处。 臣民之别。 二禅有四。 一是光天。 二少光天。 三无量光天。 四光音天。 三禅有四。 一者净天。 二少净天。 三无量净。 四遍净天。 四禅有十。 当分有四。 一者福天。 二福生天。 三福爱天。 四广果天。 依地持等。 此四禅中。 皆无初天。 当应随近摄属第二。 故不别论。 此等差别。 合有十二。 第四禅中。 随其别修更有六天。 谓无想天及五净居。 无想天者。 与前广果同在一处。 有诸外道。 取此无想以为涅槃。 修无想定。 趣求斯报。 是人命终。 生广果处。 初后有心。 中间无心。 经五百劫。 以此别得无心法故。 别为一天。 五净居者。 一无烦天。 亦名无凡。 二无热天。 三善见天。 四善现天。 五阿迦尼吒天。 此名无小。 阿那含人。 以无漏道。 熏第四禅。 熏有五阶。 是故得此五天之报。 何者五阶。 谓下中上上中上上。 下得无烦。 乃至上上得无小天。 熏之云何。 那含先得第四禅竟。 为熏禅故。 于四禅中。 先入百千无漏之心。 次入百千有漏禅心。 后入百千无漏之心。 以渐略之。 乃至先入二无漏心。 次二有漏。 后二无漏。 是为熏禅方便道成。 然后复入一无漏心。 次一有漏。 如是五遍合十五心。 十是无漏。 五是有漏。 是为熏禅究竟成就。 此五遍中。 初品为下。 乃至最后以为上上。 以纯熟故。 如是熏修第四禅竟。 次熏三禅。 次二次初。 熏法同前。 然后生彼五净居中。 此五净居。 那含住处。 是故亦名五那含天。 以此通前为二十二。 依大智论。 五净居上。 别更有一菩萨净居。 名摩醯首罗。 此方名为大自在天。 是第十地菩萨住处。 以此通前。 色界合有二十三天。 无色有四。 一是空处。 二是识处。 三无所有处。 四者非想非非想处。 此等因行。 如八禅中具广分别。 天趣如是(此三门竟)。 次辨其因。 因有通别。 通而论之。 唯善与恶。 善谓十善。 恶谓十恶。 十恶是其三涂通因。 十善是其人天修罗三趣通因。 故龙树言。 恶有三品。 谓下中上。 下生饿鬼。 中生畜生。 上生地狱。 地经之中亦同此说。 善亦三品。 下生修罗。 中善生人。 上善生天。 问曰。 修罗四恶趣摄。 何故论言下善生中。 释言。 修罗杂业所招。 是杂业中有善有恶。 恶业得彼总报之果。 故名恶趣。 善业得彼别报乐受。 是故名为下善生也。 又复恶业得彼正报。 故名恶趣。 善得依果故说善生。 问曰。 诸余鬼畜等中亦有乐受并为善生。 何故偏言善生修罗。 释言。 修罗乐受增上。 如经中说。 修罗所受。 其次如天。 是故偏言善生修罗。 问曰。 修罗乐既次天。 感乐之善应名为中。 何故名下。 释言。 彼乐施福所招。 施福增上故乐如天。 施福望戒。 不及戒善。 是故名下。 问曰。 施福能生胜乐。 何故不能生善道身乃生恶趣。 释言。 善趣必由戒得。 彼非戒善。 是故不能生善趣身。 又修罗中有鬼有畜。 有是天者。 鬼畜修罗。 乐不从善生。 总报恶得。 故名恶趣。 天修罗者。 总报虽从善业而得。 疑心劣故。 不能会圣。 是故名为下善生也。 通因如是。 若论别因。 六道之中种类无量。 业因皆异。 如法念经具广分别。 六道之义。 辨之粗尔。 七识住义七识住者。 如经中说。 何故说者。 为破外道别计故也。 有诸外道计识为我。 择善而居。 佛为破之。 故说识住非我住也。 识住不同。 离分为七。 七名是何。 欲界人天。 以之为一。 初禅为二。 二禅为三。 三禅为四。 空处为五。 识处为六。 无所有处以为第七。 此之七处。 心识乐安。 故名识住。 问曰。 何故不名受住想行住等偏云识住。 释言。 住义理亦应通。 但识是主故偏说耳。 问曰。 欲界有三恶趣。 何故不说。 论言三恶有苦煎迫识不乐安。 是以不论。 又问。 色界具有四禅。 第四禅中寂乐过下。 以何义故不名识住。 论自释言。 第四禅中。 有无想定。 残害心识。 识不乐居。 故非识住。 又四禅中。 有五净居。 趣入涅槃。 亦残心识。 识不乐在。 故非识住。 问曰。 无色有四空处。 以何义故。 不说非想以为识住。 论言。 非想有灭尽定。 亦残心识识不乐安。 故非识住。 七识住义。 辨之粗尔。 八难义五门分别(释名一辨相二五趣分别三烦恼业报分别四约对四轮明治差别五)第一释名。 言八难者。 一是地狱。 二是畜生。 三是饿鬼。 四盲聋喑哑五世智辩聪。 六佛前佛后。 七郁单越国。 八长寿天。 初三后一。 就趣彰名。 于中初三。 全摄三趣。 是故直言地狱畜生饿鬼难也。 第八一难。 不尽天趣。 长寿别之。 是故名为长寿天难。 盲聋喑哑世智辩聪。 当体立称。 正用盲聋世智辩聪以为难故。 佛前佛后。 就时彰目。 郁单一难。 处别为号。 此之八种。 能碍圣道。 故名为难(此一门竟)。 次辩其相。 此之八种。 有四义故。 所以是难。 一苦障故难。 二乐障故难。 三恶增故难。 四善微故难。 一切三涂盲聋喑哑。 苦障故难。 长寿郁单乐障故难。 世智辩聪。 恶增故难。 以其邪见违正道故。 佛前佛后。 善微故难。 所言地狱鬼畜难者。 一切三涂。 报障深重。 无能会圣。 是故为难。 问曰。 若使三涂是难无会圣者。 是义不然。 如方等说。 有诸众生。 在地狱中。 遇佛光明。 寻光诣佛。 闻法得道。 如龙树说。 鬼畜两趣。 闻佛说法。 有得道者。 如长阿含天品中说。 鬼子母神。 闻法得道。 如提谓经。 诸龙鬼等。 闻佛说法。 亦皆得道。 三涂之中。 不妨会圣。 云何是难。 释言。 三涂是障难处。 不应得道。 但有众生久习胜因。 遇堕三恶。 今值如来及大菩萨不思议力。 为品缘故。 有得道者。 如难陀等。 烦恼障缠。 不应得道。 佛为缘故。 得入圣道。 此亦如是。 无有自力及舍利等小因缘故能入圣道。 故名为难。 又三恶中。 值圣得道。 多是权人。 为引余生令起出心。 示有所得。 非是实凡。 实凡不得。 故名为难。 所言盲聋喑哑难者。 盲不睹圣。 聋不闻法。 哑不咨受。 不堪入圣。 是故为难。 问曰。 一切盲聋喑哑。 悉皆是难。 有非难者。 释言。 生盲生聋生哑是八难收。 余者非难。 问曰。 一切盲聋喑哑。 皆无见闻。 不堪咨受。 何故偏说生盲聋哑以为难乎。 释言。 若非生盲聋哑。 容先见友闻法咨受后依阶道。 以非全障。 是故非难。 世智辨者。 有人聪利妄执难回。 所以是难。 所言佛前佛后难者。 佛前佛后。 无佛法时。 不知出道。 无心求圣。 所以是难。 问曰。 辟支出无佛世。 佛前佛后有何难乎。 释言。 辟支久修纯熟。 自力能度。 不假师教。 其余众生。 无如是者。 故就余人说之为难。 郁单越者。 北郁单越乐报殊胜。 睹无苦事。 其中众生。 慧力微弱。 不知厌离观过求出。 是故为难。 问曰。 欲天乐胜郁单。 何故非难。 释言。 六天乐报虽胜。 而彼天中慧力增强。 堪能厌离观过求出。 是以非难。 又彼天中有佛所化镜林镜壁。 诸天于中。 见己来世所向恶趣。 愁忧心深。 失于天乐。 如隔千世。 无有遗余。 又报欲尽。 五衰现时。 愁忧无赖。 此二时中。 能厌三有。 趣求出离。 是以非难。 郁单越国。 无如是事。 所以是难。 长寿天者。 色无色界命报延长。 下极半劫。 名长寿天。 彼天之中寂静安隐。 凡夫生彼。 多谓涅槃。 保着情深。 又无佛法可依求出。 所以是难。 问曰。 经说生般涅槃行无行等皆在长寿得涅槃果。 云何说言长寿是难。 释言。 难者就凡以说。 彼生般等。 是那含人。 生上得灭。 是以无过(此二门竟)。 次就五趣分别八难。 地狱鬼畜在下三趣。 盲聋世智佛前佛后及郁单越。 人趣少分。 但就人中。 盲聋世智佛前佛后。 除郁单越。 在余三方。 郁单唯在郁单越国。 长寿一难。 天趣少分。 以欲界天非是难故(此三门竟)。 次就烦恼业报分别。 地狱鬼畜盲聋喑哑长寿郁单。 就报说难。 于中地狱鬼畜盲聋。 是其苦报。 郁单长寿是其乐报。 世智辨聪。 是烦恼分邪见摄故。 佛前佛后。 烦恼业报三分不收。 但无佛法可依求出。 是故为难(此四门竟)。 次就四轮以辨对治。 何者四轮。 如成实说。 一住善处。 谓生中国。 二依善人。 谓值佛世。 三自发正愿。 谓具正见。 四宿植善根。 谓于现在诸根完具。 此四唯在天人中有故。 论名为天人四轮。 所言轮者。 就喻名也。 能摧八难。 出生圣道无漏法轮故。 名为轮。 四轮如是。 治相云何。 如论中说。 初住善处。 能摧五难。 谓三恶趣长寿郁单。 以在人天生住中国故。 离斯五。 依善人者。 远离佛前佛后难也。 以值佛世故离斯难。 自发正愿。 远离世智辨聪难也。 以正求故离彼邪难。 宿植善者。 远离盲聋喑哑难也。 具诸根故。 远离彼难。 八难如是。 九众生居义九众生居如经中说。 何故说者。 为破外道总计故也。 有诸外道。 总计众生以为神我。 择善而居。 佛为破之。 故说斯九是众生居非我居也。 何者是乎。 欲界人天。 以之为一。 初禅为二。 二禅为三。 三禅为四。 无想为五。 空处为六。 识处为七。 无所有处。 以之为八。 非想为九。 此之九处。 众生乐住名众生居。 问曰。 向前七识住中。 不说无想及非想处。 今此何故通说为居。 释言。 此处残害心识。 故非识住。 不灭众生。 是故说为众生居也。 问曰。 欲界三涂之中亦有众生。 何故不说为众生居。 释言。 众生同厌三恶。 非乐住处。 是以不说。 又问。 色界第四禅中。 除无想天余有八天。 众生乐住。 何故不说为众生居。 杂心释言。 彼四禅中。 有五净居。 乐求涅槃。 不欲久住。 是故不说为众生居。 余有福生福爱广果。 或求净居。 或求无色。 或求涅槃。 不欲久住。 是故亦非众生居也。 九居之义。 略辨如是。 十二入义六门分别(释名一出体二辨相三随义分别四对阴分别五对界分别六)第一释名。 十二入者。 生识之处。 名之为入。 如八胜处名八除入。 又复根尘迭相顺入。 亦名为入。 入义不同。 离分十二。 所谓眼耳鼻舌身意色声香味触法。 此十二中。 初六是内。 后六是外。 内名六根。 外名六尘。 云何名眼。 乃至名意。 释有两义。 一约对以论。 对色名眼。 乃至第六对法名意。 二就能以释。 能见名眼。 能闻曰耳。 能嗅称鼻。 能尝名舌。 能觉称身。 能思曰意。 云何名色。 乃至名法。 解云有二。 一约对以释。 对眼名色。 乃至第六对意名法。 二当相解释。 质碍名色。 通而论之。 声香味等。 皆悉质碍。 而彼色尘。 质碍相显。 故偏名之。 又复形显亦名为色。 响韵称声。 芬馥名香。 此名不足。 于中亦有腥臊臭等。 不可备举。 且存香称。 此则是其不尽语门。 可尝名味。 可棠曰触。 自体名法。 名字如是。 第二门中。 辨其体性。 眼等五根。 净色为体。 依如毗昙。 四大所造净色为体。 若依成实。 四大所成假色为体。 问曰。 四大既无增减。 云何成根五种各别。 释言。 四大所成法尔。 如外四大虽无增减。 而其所成粟麦豆等各各差别。 又由业故成根差别。 有业能生一种四大集成眼根能见于色。 乃至有业生一四大集成身根能觉于触。 如施灯明得其眼根。 施钟铃等得其耳根。 如是一切。 问曰。 若使由业能见乃至能觉何用根乎。 释言。 虽复有业为因。 必藉根缘。 如谷虽复由业而得必藉种子。 此亦如是。 次辨意入。 以心为体。 依如毗昙。 一切六识能生后义悉是意根。 齐名意入。 自余一切想受行等。 以前生后。 皆非意入。 法入收故。 问曰。 若使一切六识能生后义悉是意根。 所生六识通得名为意识以不。 论自解释。 依有二种。 一者共依。 六识共依意根而生。 二不共依。 六识之心各别依根。 望其共依。 同名意识。 望不共依。 眼等五识。 各别受名。 不名意识。 若依成实。 义释有三。 一通相以论。 一切四心。 以前生后。 悉是意根。 同名意入。 从前生义。 齐名意识。 法入所收。 二简别五识。 除生五识。 自余一切识想受行。 以前生后。 悉是意入。 据此一门。 五识已前次第灭心。 是法入收。 非是意入。 三对别名意识以明意入。 识想受行四心之中。 局唯分取行末之心生意识者以为意入。 余者皆是法入所摄。 大乘所说。 与毗昙同。 内入如是。 次辨外入。 色等五尘以色为体。 依如毗昙。 四大所造色声香等。 以为五尘。 成实法中。 四大所因色香味触以为四尘。 四大相击便有声发。 是则四尘是四大因。 声是大果。 五尘如是。 次辨法入。 法入宽通。 除前十一自余一切有为无为。 悉是法入。 体性如是。 第三门中。 次辨其相。 眼入有二。 一肉二天。 肉有二种。 一者报根。 二者长养。 人鬼畜等所有眼根。 从过因生说为报根。 藉现饮食医药等缘而得眼者。 说为长养。 天眼之中。 亦有二种。 一者报根。 二者方便。 始从欲天至色究竟。 报得净眼。 是其报根。 依于四禅修得天眼。 是其方便。 问曰。 经中说有五眼。 何故是中但说二种。 释言。 慧眼法眼佛眼。 体是慧性。 非是色根。 故此不论。 眼入如是。 次辨耳入。 与眼根同。 鼻舌身入。 亦有二种。 一肉二天。 肉与前同。 天中但有报生之根。 无其方便。 何故如是。 欲界诸天。 为欲嗅香尝味觉触。 又为严身。 故有报根。 色界诸天。 为严身故。 亦有报根。 然鼻舌身非神通性。 尘到方觉。 不能玄知。 故不依禅方便修起。 问曰。 若有天鼻舌身。 经论之中何故不说。 释言。 经论实说上天有鼻舌身。 但此三根非神通性。 与人无别。 故经论中。 不说天鼻天舌通等。 次辨意入。 毗昙法中。 六识生后。 即为六意。 成实法中。 意有通别。 行末之心。 生意识者。 以之为别。 一切四心。 生后为意。 以之为通。 别名之意义别有三。 一五识后行末之心。 生意识者。 或为意入。 二五意识后行末之心。 生意识者。 说为意入。 三者第六独头识后行末之心。 生意识者。 说为意入。 若有意入藉前五识开导生者。 名五意识。 不藉五识开导生者名为独头。 别名如是。 若论通者。 要为四重。 广为十二。 言四重者。 识想受行。 能生一切。 通名意根。 齐名意入。 言十二者。 五识已后一重四心。 五意识后一重四心。 独头识后一重四心。 三重四心各能生后。 斯名意根。 齐名意入。 故有十二。 随义别分意乃无量。 次辨色入。 总唯一色。 或分为三。 谓好恶中。 或分为五。 所谓青黄赤白黑色。 或分二十。 如毗昙说。 所谓青黄赤白烟云尘雾光影明闇方圆长短高下正不正等。 成实法中无其定数。 但彼论中。 唯说青黄赤白黑等诸杂之色。 以为色尘。 自余一切烟云尘雾方圆长等。 皆是假色。 法入所收。 非是色入。 光影明闇。 于彼宗中。 随其色相。 青黄赤等诸色所摄。 若复广论。 色乃无量。 次辨声入。 总唯一声。 或分为三。 一者因受。 四大之声。 众生身大能生受心名受四大。 依斯发声名为因受。 二因不受。 四大之声。 谓外四大所发之声。 三因俱声。 所谓击鼓吹贝等声。 内外俱发名曰因俱。 广则无量。 次辨香入。 总唯一香。 或分二种。 如成实说。 一成质香。 即树香等。 二缘生香。 依彼香质缘生香气。 离质而去。 缘生不同。 或时成地。 如香熏衣令衣有香。 或时成水。 如香熏麻令油有香。 或时成风。 如风经过香树而来风中有香。 或复孤游更无所成。 此二香中。 成质之香鼻根不闻。 缘生香气来至鼻根。 鼻根所得。 问曰。 香气来至鼻时。 为当独来为更有伴。 外道宣说。 十微相扶来至鼻根。 言十微者。 色等五尘地等五大。 毗昙宣说。 八微相扶来至鼻根。 言八微者。 前十微中除声及空。 成实论中广破此义。 若言香气与彼色等俱来至鼻。 前质应减亦可都尽。 又如烧香质坏香盛。 明知。 不与色等俱来。 唯与风大俱来至鼻。 或复孤来。 或分为三。 如杂心说。 谓好恶中。 此好恶中。 随情分别。 顺情名好。 违情名恶。 非违非顺说以为中。 随相别论。 香乃无量。 次辨味入。 总唯一味。 或分为三。 谓好恶中。 或分为六。 谓辛苦甜酢咸淡别。 如涅槃中宣说。 甜酥八味具足。 彼文不数。 不知是何。 随别以分。 味亦无量。 味辨触入。 总唯一触。 或分为三。 谓好恶中。 或分十一。 如毗昙说。 谓坚湿暖动轻重涩滑冷饥渴等。 坚是地大。 湿是水大。 暖是火大。 动是风大。 此四能造。 后七所造。 后七虽复四大所造。 于中亦有增微不同。 如杂心说。 火风增故轻。 地水增故重。 地风增故涩。 水火增故滑。 水风增故冷。 风增故饥。 火增故渴。 以义推之。 触应十五。 十一如前。 更应有四。 地火偏增应立强(劬仰反)触。 地增故饱。 水增故满。 成实中有毗昙不说。 四大齐等。 应当立一调停之触。 论中不辨。 以此通前。 故应十五。 成实法中触无定数。 以义推之。 有三十九。 一坚.二软.三轻.四重.五强.六弱.七冷.八热.九涩.十滑.十一强.十二濯。 此之十二。 是其外触。 十三猗乐。 身离恼患自觉猗适故名猗乐。 十四疲极.十五不疲极.十六病.十七老.十八身利.十九身钝.二十身懒.二十一身重.二十二迷.二十三闷.二十四瞪瞢.二十五疼.二十六痹.二十七频申.二十八饥.二十九渴.三十者饱.三十一满.三十二嗜乐。 便其所喜故云嗜乐。 三十三不嗜。 身所不便名不嗜乐。 三十四者懵.三十五者欠呿.三十六者痛.三十七者痒.三十八者急如坐禅人所得急触。 三十九者缓。 此后所列二十七种。 是其内触。 此诸触中。 前三十四。 是彼成实触品中说。 后之五种。 随义准置。 此等皆是身之所觉。 故通名触。 问曰。 猗等是心数法。 云何说之为触入乎。 释言。 触入皆是色法。 寄心显别。 若复广论。 触亦无量。 次辨法入。 总唯一法。 或分为二。 一者有为。 二者无为。 或分为六。 有为有三。 一色二心三非色非心。 依如毗昙。 善恶无作以为色法。 想受行等。 以为心法。 自余十四不相应行。 为非色心。 若依成实。 过未五尘身口作业及四大等假名之色。 以为色法。 五识已前次第灭心。 以为心法。 若复通论。 一切六识从前生义。 悉是心法。 假名众生。 善恶无作为非色心。 无为亦三。 谓虚空数灭及非数灭。 此义如前三无为章具广分别。 相别如是。 第四门中。 随义分别。 于中有六。 一假实分别。 二三世分别。 三三界分别。 四离合分别。 五就因分别。 六就报分别。 初假实者。 眼等五根。 外道宣说。 是定性有。 毗昙法中。 破彼定性。 宣说眼等从因缘生。 虽说从缘。 而体是实非处非假。 成实法中。 一向是假。 以揽诸大集成根故。 第六意入毗昙是实。 成实法中。 亦实亦假。 一念生后。 名之为实。 三相成念目之为假。 色等五尘。 毗昙法中。 一向是实。 成实法中。 亦实亦假。 五尘之法。 止现一念。 不通相续。 名之为实。 又复不揽余尘余大假以集成故名为实。 所言假者。 释有两义。 一因和合。 揽细成粗。 邻空之色。 以之为细。 多集可见。 目之为粗。 二法和合。 苦无常等同体虚集。 故名为假。 大乘法中。 亦实亦假。 实义同前。 假有五种。 一因和合。 二法和合。 此二同前。 三妄想虚假。 色等诸法。 诳想假有如虚空华。 四妄想虚假。 色等皆从妄心假集如梦所见。 五者真实缘集之假。 谓依真识缘集色等。 故经中说。 三界虚妄皆一心作。 论自释言。 皆心作者。 谓真心作。 具斯五义。 故名假矣。 次辨法入。 毗昙唯实。 成实法中。 随相以论。 有实有假。 过未五尘三无为等。 是其实法。 自余一切。 我人众生舍宅军众丛林草木四大等法。 悉是假名。 据理以论。 一切诸法悉是假名。 四假摄故。 大乘亦尔(此一门竟)。 次就三世辨定诸入。 依如毗昙。 十二入法。 并通三世。 若依成实。 六根五尘。 局唯现在一刹那顷。 不通过未。 在过未者。 法入摄故。 法入一种。 该通三世。 以法宽故。 大乘法中。 文无定判。 多同毗昙(此二门竟)。 次就三界分别诸入。 香味二尘。 小乘法中。 唯在欲界。 上界则无。 上界无其段食性故。 大乘法中。 诸佛菩萨真实报果。 不属三界。 余则如前。 眼等五根色声触尘。 小乘法中。 定在欲色。 大乘法中。 若佛菩萨真实报果。 不属三界。 余通三界。 大乘宣说。 无色界中。 犹有色故。 意入法入。 若无漏者。 不属三界。 余通三界(此三门竟)。 次辨根尘离合之义。 外道宣说。 六根六尘。 合而生知。 根尘异处。 云何得合。 彼说。 眼根有其神光。 去到前尘。 故能见色。 余之四根。 无光至尘。 以神我力。 感尘至根。 是故合知。 意根一种。 神我将去。 往到前境。 故能知法。 成实论中。 广破此义。 眼光若去。 应见中间粗细之物。 又若光去。 见火应烧。 见水应湿。 又若光去。 遥睹远色。 应当迟见。 见远不迟。 明知不去。 又光若去。 遥见远色。 不应生疑。 又若光去。 水精中物渊中鱼石。 眼悉见之。 云何得到。 又若见色合而见者。 现见以物置于眼中。 自所不了。 明知不合。 若言由我令余四尘来至根者。 是中但阴。 何处有我说为能感。 若根无光。 神我之力不能将去。 尘亦无光。 神我之力。 焉能使来。 又声味等。 不离质体。 纵有神我。 何能使彼离质而来。 问曰。 若声不离质者。 彼此隔绝。 云何可闻。 释言。 世间见闻法尔。 如色虽远眼能见之。 声亦如是。 何足可怪。 若言神我将意去者。 是中无我。 谁将意去。 又意若去。 身中无心。 应名死人。 人不名死。 明知不去又意若去。 他方之物。 不见闻处。 具应知之。 以不知故。 明知不去。 所破如是。 正义云何。 成实法中。 眼根一种。 离而生知。 鼻舌及身。 合而生知。 耳根一种。 亦离亦合。 耳鸣之声。 合而得闻。 自余外声。 离而得闻。 意非色法。 无到不到。 非离非合。 若依杂心。 眼耳二根。 离而生知。 虽闻耳鸣。 亦是离闻。 鼻舌及身。 与成实同。 意根一种。 亦离亦合。 故彼偈言。 二境不近受。 远近境界一。 余一向近受。 二境不近者。 所谓眼耳。 远近境一者。 所谓意根。 余一向近者。 谓鼻舌身(此四门竟)。 次就因义分别诸入。 十二入中眼等五根香味触尘是无记法。 一向非因。 色声二尘论说不同。 成实法中一向非因。 彼说。 五尘无罪福性。 是故非因。 毗昙法中。 有因非因。 身口业中善恶色声。 一向是因。 余者非因。 意根法尘。 通因非因。 意根之中善恶俱者。 说之为因。 余者非因。 法尘之中。 诸业烦恼及此相应共有之法。 判之为因。 余者非因(此五门竟)。 次就报义分别诸入。 眼等五根依如成实。 一向是报。 毗昙法中有报非报。 过因生者。 说之为报。 长养之根及依禅定修习起者。 说为非报。 意入一种。 通报非报。 色等五尘。 成实唯报。 毗昙法中。 声入一种一向非报。 何故如是。 彼论宣说。 色报无间。 声声有间。 是故非报。 又复色报。 酬因已定。 不随心转。 声则不尔。 大小随心轻重任意。 是故非报。 问曰。 若言声非报者。 经中宣说。 施钟铃等得好音声。 云何非报。 论自释言。 由施钟铃得好四大。 在于咽喉发声微妙。 从其所依故说为报。 声体非报。 余之四尘。 通报非报。 报根俱者。 说之为报。 余者非报。 问曰。 外色香味触等是其依果。 云何非报。 论自释言。 善恶业风。 吹诸众生。 往好恶处。 而所往处。 不由业生。 是故非报。 大乘法中。 色等五尘。 通报非报。 从过因生。 一向是报。 变化所为及余一切。 现方便起皆悉非报。 法入之中。 通报非报。 善恶等法。 三无为等。 说为非报。 余者是报。 义别如是。 第五门中。 对阴分别。 阴谓五阴。 分一色阴。 以为十入及一少分。 五根五尘。 是其十入。 言少分者。 依如毗昙。 法入之中善恶无作。 是其色阴。 若依成实。 法入之中过未五尘及四大等假名之色。 是其色阴。 故言少分。 余四阴中依如毗昙。 分取识阴。 以为意入。 想受及行。 摄属法入。 若依成实。 随义通论。 一切四心能生后义悉是意入。 一切心识从前生义悉属法入。 若简五识。 五识已前次第灭心。 是其法入。 余皆意入。 皆是通名意根摄故。 若当对彼别名意识。 行末之心生意识者。 是其意入。 余皆法入。 第六门中对界分别。 此十二入对十八界。 云何分别。 依如毗昙。 五根六尘十八界中即为十一。 意入之中分出六识。 通前合为十八界义。 若依成实。 五根五尘十八界中即为十一。 法入之中开分六识。 通前合为十八界义。 彼宗六识。 法入摄故。 十二入义。 略辨如是。 十八界义十一门分别(释名一三聚分别二内外分别三三性分别四就地分别五有为无为分别六有漏无漏分别七学等分别八三断分别九三对分别十识缘不同十一)第一释名。 眼等六根色等六尘及与六识。 是其十八。 能生曰根。 能生识故。 能坌名尘。 坌污心故。 然此色等。 当法立名名六境界。 而言尘者。 偏对染心以彰名也。 良以净心。 多缘理生。 染依事起。 故偏对染以名尘矣。 能了曰识。 了诸尘故。 此之十八。 经名为界。 亦名为性。 界别名界。 性别名性。 诸法性别故名为界(此一门竟)。 次就三聚分别诸界。 言三聚者。 所谓色心非色非心。 十八界中。 五根五尘一向是色。 意根六识一向是心。 法界之中。 备含三聚。 依如毗昙。 善恶无作以为色法。 想受行等以为心法。 自余十四不相应行及三无为。 为非色心。 成实法中。 过未五尘四大等色。 以为色法。 五识已前次第灭心。 是其心法。 假名众生善恶无作三无为等。 为非色心。 三聚如是。 色中别以三门分别。 一就四大分别诸色。 依如成实。 色香味触是四大因。 能成四大。 不为大成。 声尘一种。 是四大果。 依四大生。 不揽大成。 眼等五根为四大成。 法界中色。 义则不定。 若论过未五尘色法。 同前五尘。 不为大成。 过未五根。 同前五根。 为四大成。 余外假色亦四大成。 四大相望。 得有相生。 无相成理。 毗昙法中。 眼等五根色声香味及法尘色。 皆四大造。 触界不定。 轻等七种。 是四大造。 坚湿暖动。 四大之触。 非四大造。 问曰。 为当一种四大具造诸色为当别造。 论者不同。 有人宣说。 一种四大具造诸色。 有人复言。 聚者同造。 异者别造。 杂心所存。 四大别造。 都无共理。 二就对分别。 色有三种。 一可见有对。 二不可见有对。 三不可见无对。 色界一种。 可见有对。 为眼所行名为可见。 为其对碍色根所对故名有对。 声香味触。 是不可见有对。 非眼所行名不可见。 有对同前。 眼等五根及无作色。 是不可见无对。 非眼所行。 故不可见。 为意所缘。 不为对碍色根所对。 故名无对。 三约受分别。 若有色法破坏逼迫能生觉心。 名之为受。 不生觉心。 名为不受。 如杂心说。 眼等五根。 若现在者。 能生受心。 名之为受。 若在过未不生觉心。 名为不受。 色香味触。 在于现在。 不离根者。 名之为受。 余者不受。 声尘及与法尘中色。 一向不受。 不生觉故。 色法如是。 次辨心法。 于中约就觉观分别。 依如毗昙。 五识之中。 定有觉观。 意根意识及与法界。 义别三种。 初禅已还。 定有觉观。 中间禅地。 无觉有观。 二禅已上。 定无觉观。 问曰。 五识何不如是。 释言。 五识唯在欲界初禅中有。 上地则无。 是故五识唯在觉观。 若依成实。 五识之中定无觉观。 以五识中无思惟故。 意根意识及心法界粗同毗昙。 细则不同。 彼宗宣说。 觉观一心。 遍通三界。 以是心之粗细相故。 就三界中。 欲界地心。 定有觉观。 色无色界。 禅方便有。 定体则无。 以其寂故。 心法如是。 次辨非色非心之法。 于中约就有无分别。 若对空理。 一切法界斯名为有。 故地持云。 有为无为。 名之为有。 无我我所。 名无所有。 随相分别。 三无为法。 是其非色非心无法。 有则不定。 毗昙法中宣说。 十四不相应行。 以为非色非心有法。 成实宣说。 假名众生善恶无作。 以为非色非心有法(此二门竟)。 次就内外分别诸界。 于中若就三分论之。 六根是内。 六尘是外。 六识为中。 两分论之。 根尘如上。 六识不定。 毗昙法中。 摄之为内。 故彼论言。 内界说十二。 成实不尔。 彼宗六识。 法入所摄。 是则六识摄之在外(此三门竟)。 次就三性分别诸界。 善恶无记。 是其三性。 依如成实。 五根五尘及与五识。 一向无记。 意根意识及与法界。 该通三性。 毗昙法中。 眼等五根香味触尘。 一向无记。 余通三性。 故彼论言。 无记谓八种。 余则善不善。 意根意识及与法界善恶可知。 何者是其色声五识善恶之义。 依如彼宗。 善心礼拜赞叹等事。 是善色声。 恶心发动身口二业。 是恶色声。 五识地中缘善境界而生五识。 判之为善。 若缘可贪可瞋等境而生五识。 判为不善。 问曰。 何故毗昙法中宣说色声该通三性。 成实法中唯说无记。 释言。 毗昙身口二业。 是色声性。 故通三性。 成实法中一切善恶。 皆在假中。 实中则无。 然彼论中。 五尘唯实不通假名。 故无善恶。 问曰。 何故善之与恶唯在假中不通实法。 释言。 彼宗相续之中。 方有损益。 一念无故。 又问五识毗昙法中说通三性。 何故成实说唯无记。 释言。 毗昙不立假义。 宣说善恶皆在实中。 是故一念五识之中。 得有善恶。 成实善恶假中方有。 五识唯实。 故无善恶。 又复毗昙。 心法同时。 五识心边。 有善恶数。 以王从数。 故说善恶。 成实法中。 心独不并。 五识心起直了五尘。 更无余义。 故无善恶。 问曰。 若使成实法中五识无记无善恶者。 五识之心应非妙行。 释言。 彼宗五识心体。 实非妙行。 五识心后行中无过。 方名妙行。 大乘所说。 凡夫二乘与毗昙同。 诸佛菩萨实报境界。 根识唯善。 尘通三性(此四门竟)。 次就自地他地分别。 言自地者。 身在欲界。 于自地中。 根尘及识。 一切具足。 身在初禅。 于自地中。 六根具足。 尘但有四。 色声触法。 彼无段食。 故无香味。 识亦有四。 除鼻舌识。 无香味故。 身在二禅乃至四禅。 于自地中。 六根四尘与初禅同。 识则不定。 毗昙法中。 但有意识。 余识皆无。 若无余识。 云何而得见色闻声觉触等事。 彼论宣说。 二禅已上借初禅识。 故得见色闻声觉触。 成实说彼与初禅同。 当地具有眼耳身意四种识。 故身在四空。 义则不定。 小乘法中。 但有意根意识法界。 大乘说彼根尘及识与四禅同。 大乘说彼犹有色。 故自地如是。 言他地者。 鼻舌身根及彼根识。 唯当地起不通他地。 眼耳意根及此根识。 身在下地。 于上地中。 随所有处。 皆悉得起。 六尘之中香味及触。 唯为自地根识所了。 不通他地。 无玄知故。 色界声界。 小乘法中。 四禅已还。 随身何处。 于他地中。 皆得见闻。 不通无色。 大乘所说。 色界已还。 与小乘同。 无色界中。 有同有异。 说彼凡夫二乘之人。 在无色界。 于他地中所有色声。 皆不见闻。 心微劣故。 此同小乘。 菩萨在彼。 于他地中。 一切色声。 皆得见闻。 心自在故。 根明利故。 此异小乘。 法界不定。 依如毗昙。 有漏法界。 四禅已还。 随身何处。 于他地中。 皆得缘知。 生住无色。 则不如是。 唯缘自地及上地法。 不缘下地。 故彼论言。 无色不缘下地有漏。 无漏法界。 则不如是。 于他地中。 随身何处。 皆得缘知。 不简上下。 若依成实。 一切他地有漏无漏。 于三界中。 随身何处。 皆得缘知。 然彼论中。 说无色界。 虽缘下地有漏之法。 心不通畅。 如烧筋羽。 非是不缘。 大乘法中。 与成实同。 问曰。 有人身在欲界用初禅眼。 见自地色及他地色。 所生眼识何地所摄。 释言。 所生初禅地摄。 依眼生故。 又问。 有人身在欲界及初禅地用二禅眼。 乃至用彼四禅地眼。 见自地色及他地色。 所生眼识何地所摄。 依如毗昙。 皆初禅摄。 彼宗之中二禅已上。 皆无眼识。 借初禅识。 了诸色故所言借者。 二禅已上所有眼识与初禅识。 粗细相似。 是故言借。 不从彼来说为借矣。 有人身生二禅已上。 用自地眼及他地眼。 见自地色及他地色。 所生眼识当知。 亦是初禅所摄。 类上可知。 若依成实。 一切眼识。 随眼处说。 不借下识。 大乘法中。 文无定判。 多同成实。 无借识故。 眼识既然。 耳识同尔。 若论身识。 初禅已还。 即当地说。 二禅已上。 所觉之触。 必在当地。 所生之识。 亦初禅摄(此五门竟)。 次就有为无为分别。 小乘法中前之十七。 一向有为。 法界该通有为无为。 色法心法非色心法。 是其有为。 虚空数灭及非数灭。 是其无为。 大乘法中。 诸佛菩萨真实根识体则无为。 用现有为。 六尘之中。 三无为法。 一向无为。 自余一切。 就佛菩萨实报说者。 是其无为。 余者有为(此六门竟)。 次就有漏无漏分别。 毗昙法中五根五尘及与五识。 一向有漏。 从漏生故。 漏依住故。 意根意识及与法界。 通漏无漏。 成实法中。 若断漏故。 名为无漏。 与毗昙同。 若不生漏名无漏者。 凡夫诸界。 一向有漏无学诸界。 一向无漏。 学人不定。 已断结处。 一切无漏。 未断结处。 一切有漏。 大乘法中。 诸佛菩萨实报根识。 体则无漏。 明现有漏。 六尘之中。 通漏无漏。 色等五尘。 就佛菩萨实报说者。 是其无漏。 余是有漏。 法尘之中。 数灭无为。 一向无漏。 余如五尘(此七门竟)。 次就学等分别诸界。 法有三种。 一是学法。 谓三乘人无漏之因。 二无学法。 谓三乘人无漏之果。 三者非学及非无学。 谓余一切有漏诸法及三无为。 学等如是。 小乘法中。 意根意识及与法界。 义通三种。 无漏之因。 及学等见。 说之为学。 学人泛尔游观无漏不断结者。 名学等见。 无漏极果及彼无学等见智者。 说为无学。 何者是其无漏极果。 所谓尽智及无生智。 何者是其无学等见。 谓无学人游观无漏。 自余意根意识法界。 说为非学及非无学。 余十五界。 一向非学及非无学。 大乘所辨。 凡夫二乘十八界法与小乘同。 诸佛菩萨十八界法。 皆通三种。 一切菩萨实报境界根尘及识。 悉名为学。 如地持说。 种性菩萨六入殊胜。 无始法尔。 及从先来修善。 所得如是。 一切是学六根。 依此生心。 是学六识。 实报所得净土境界。 及依三昧所现境界。 是学六尘。 一切如来实报境界根尘及识。 是其无学。 余者非学及非无学(此八门竟)。 次就三断分别诸界。 言三断者。 一是见断。 二是修断。 三是无断。 见谛断法名为见断。 修道断法名为修断。 自余无漏无为法等名为无断。 依如毗昙。 五根五尘及与五识。 此十五界唯修道断。 自余三界。 亦见谛断。 亦修道断。 亦是无断。 见惑俱者。 说为见断。 修惑俱者。 说为修断。 余名无断。 若依成实。 五根五尘及与五识。 通见谛断及修道断。 不通无断。 断见惑故。 令彼三涂五根五尘五识不生。 判为见断。 断修惑故。 令彼人天五根五尘五识不起。 判为修断。 故彼论言。 见断法者。 谓示相我慢及彼所起诸余法也。 修断法者。 不示相慢及彼所起诸余法也。 见谛惑体。 是示相慢。 所起业报。 是其余法。 修道惑体。 不示相慢所起业果。 是其余法。 彼成实中。 断因果丧。 斯名数灭。 是故见修二种惑果。 从其根本说为见断。 及修道断。 意根意识及与法界。 与毗昙同。 大乘法中十八界法。 皆通三种。 初地所除一切生死十八界法。 斯名见断。 二地已上一切所除十八界法。 是其修断。 诸佛菩萨实报所成根识无断。 尘通三种(此九门竟)。 次就三对分别诸界。 言三对者。 如杂心说。 一境界有对。 二障碍有对。 三缘有对。 境界有对者。 一切色根及心心法。 能于外境嘱对分了名境有对。 于此门中。 六根六识及心法界。 是其有对。 色等五尘及法界中非心之法。 是其无对。 以非情故。 障有对者。 色根色尘共相碍对。 障隔不通名障有对。 于此门中十界有对。 所谓眼耳鼻舌身根色等五尘。 余七心界及心法界。 一向无对。 非是色色相对碍故。 问曰。 若使五根五尘是障碍者。 眼等根处不应得有色香味等。 若得有者便非障碍。 论言。 各住极微聚故犹名障碍。 缘有对者。 心心法等。 对境能缘名缘有对。 于此门中。 七界少分。 是其有对。 谓七心界法界少分。 余者无对。 以无缘故(此十门竟)。 次约诸识明缘不同。 如杂心说。 色界二识识。 乃至触亦然。 诸余十三界。 一向意识缘。 此乃宣说。 色等五尘。 当分为彼五识所缘。 意识通缘一切法故。 亦得缘之。 自余六根六识法尘。 五识不了。 唯意识缘。 成实法中文无定判。 人释不同。 有人释言。 与毗昙同。 有人复言。 六根六识及与法尘与毗昙同。 唯意识缘。 色等五尘。 唯五识缘。 意识不缘。 若意识缘。 盲应见色。 聋应闻声。 不触之物。 应知坚软。 如是一切。 以盲聋等不见闻故。 明意不缘。 大智论中。 同此后释。 据实论之。 意识通缘一切五尘。 但不分了。 何故得知。 如人现在缘于十方一切色声香味触等。 明知通缘。 所以不了色香味等。 非意正境。 是故不了。 若得通缘。 龙树何故宣说意识不知五尘。 释言。 龙树云不知者。 不如五识知之显了。 故言不知。 非全不缘。 十八界义。 略之云尔。 二十五有义二十五有。 出涅槃经。 从因有果故名为有。 有别不同。 为二十五。 何者是乎。 如经中说。 欲界十四。 所谓地狱畜生饿鬼及与修罗。 即以为四。 四天下人。 复以为四。 通前为八。 欲界六天复以为六。 通前十四。 色界有七。 通前合为二十一有。 彼四禅地即以为四。 中间梵王以为第五。 无想天处以为第六。 一切净居合为第七。 无色有四。 谓四空处通前合为二十五也。 问曰。 何故四天下人分为四种。 五净居等合之为一。 释言。 离合各随所宜。 今据一门且分如是。 二十五有。 辨之粗尔。 四十居止义言居止者。 三界众生所居住处名为居止。 止处不同。 分为四十。 于中欲界有二十处。 八大地狱。 即以为八。 畜生饿鬼。 复以为二。 通前为十。 四天下人并六欲天。 复以为十。 通前二十。 色界地中有其十六。 初禅有二。 谓梵身天及梵辅天。 初禅地中有大梵王。 何故不说。 与梵辅天同在一处。 故不别论。 二禅有三。 谓少光天无量光天及光音天。 通前为五。 三禅有三。 谓少净天无量净天及遍净天。 通前为八。 四禅地中当分为三。 所谓福爱福生广果。 通前十一。 及五那含通前十六。 无想与彼广果一处。 故不别说。 以此十六。 通前合为三十六处。 无色四天。 通前四十。 若就色界。 别分大梵及无想天。 是则居止。 有四十二。 居止如是。 大乘义章卷第八(末终)大正新修大藏经第44册No. 1851大乘义章大乘义章卷第九远法师撰净法聚第四。 有一百三十一门。 净法聚因法中。 有一百十三门。 此卷有九门(一发菩提心义二回向义三金刚三昧义四断结义五灭尽定义六一乘义七二种庄严义八二种种性义九证教二行义)。 发菩提心义三门分别(释名辨体一因起次第二就位分别三)第一释名辨其体相。 发菩提心者。 菩提胡语。 此翻名道。 果德圆通故曰菩提。 于大菩提起意趣求名发菩提心。 然此发心经亦名愿。 要大菩提令来属己故名为愿。 名义如是。 体相云何。 随义不同。 略有三种。 一者相发。 二息相发。 三者真发。 言相发者。 行者深见生死之过涅槃福利弃舍生死。 趣向涅槃。 随相厌求名相发心。 言息相者。 行者深悟诸法平等。 知其生死本性寂灭涅槃亦如。 生死寂故无相可厌。 涅槃如故。 无相可求。 返背前相归心正道故名为发。 良以取相违背正道故名舍相以为发也。 盖乃废外以归其内故名为发。 亦可离相平等之心。 始起名发。 故经说言灭诸发不发是发菩提心。 言灭发者灭诸相发。 言不发者不起相发。 是发心者是无相发。 无相心起名为发矣。 言真发者。 菩提真性由来己体。 妄想覆心在而不觉谓之在外。 向外推求。 后息妄想。 契穷自实。 知菩提性由来己体。 无异趣求。 知菩提性是己体故。 菩提即心无异求。 故心即菩提。 舍彼异求归心自实故名发心。 良以外求违背正道。 是故舍彼归心自实说为发心。 此亦废外以归其内故名为发。 亦可真证菩提。 之心始起名发。 体相如是(此一门竟)。 次明因起次第之义。 先就相发以明因起。 彼相发心因何而生。 因大悲生。 悲因何生。 由依信慧。 信慧因何。 由闻正法。 闻法因何。 由近善友。 是故菩萨先近善友。 由近友故得闻正法。 闻何等法。 谓闻生死大苦涅槃至乐。 因闻生信。 信生死苦涅槃大乐。 因闻生慧。 知生死苦涅槃大乐。 由信慧故便起慈悲。 信知生死是大苦故。 念众生未出故起大悲。 信知涅槃是至乐故念众生未得。 故起大慈。 由慈悲故起菩提心。 悲念众生。 于苦未出欲为济拔。 自我不出无由化他令出生死。 是故发心愿出生死。 慈念众生未得涅槃欲为授与。 自我不得无由化他令得涅槃。 是故发心愿得涅槃。 故因悲慈起菩提心。 次就息相以明因起。 息相发心是修慧摄。 彼依何生。 由思慧生。 思因何生。 由于闻慧。 闻慧因何。 由闻正法。 闻法因何。 由近善友。 是故菩萨先近善友。 由近友故得闻正法闻何等法。 谓闻生死涅槃法空。 如大品等。 既闻是已便知生死本性寂灭涅槃亦如。 成就闻慧。 依闻起思。 思惟生死涅槃法空。 依思起修。 观诸法空。 见法空故舍彼相求。 安心如道。 名息相发。 息相如是。 次明真发因起次第。 真发即是证行所摄。 彼由何生。 由于修慧。 修因何生。 因思而发。 思依何起。 依于闻慧。 闻由何生。 由闻正法。 闻法因何。 由近善友。 是故菩萨先近善友。 由近友故得闻正法。 闻何等法。 闻知真实如来藏性是己自体。 如胜鬘经楞伽经等。 既闻是已便成闻慧。 因闻起思。 思量真实如来藏性是己自体。 因思起修。 观察彼实。 因彼舍妄便证自实。 以证实故名真发心。 因起如是(此二门竟)。 次就位论此三发心。 随义通论统于始终。 约位以分非无差降。 位要有三。 广开为六。 言要三者如马鸣论说。 一信发心位。 在种性。 此即是前相发心也。 二解发心位。 在解行。 此即是前息相发也。 三者证发位。 在地上。 此犹是前真发心也。 言广六者。 始从外凡终至法云摄以为六。 一者外凡随想趣求名为想发。 二十信位中真信已成。 以信趣顺名为信发。 三习种位中真解成就。 以解趣顺名为解发。 四性种位中真行成就。 以行趣向名为行发。 五解行位中如观道立。 观心趣顺名为观发。 亦名道发。 六初地已上证行成就。 证心趣顺名为证发。 发心之义略之云尔。 回向义三门分别(释名辨相一修之所为二约对余行辨定因异辨宽狭三)第一释名辨其体相。 言回向者。 回己善法有所趣向。 故名回向。 回向不同。 一门说三。 一菩提回向。 二众生回向。 三实际回向。 菩提回向者。 是其趣求一切智心。 回己所修一切善法趣求菩提一切种德。 名菩提回向。 众生回向者。 是其深念众生之心。 念众生故回己所修一切善法愿以与他。 名众生回向。 问曰。 佛法无有自作他人受报。 他亦无他作自己受果。 菩萨何须回己善法施与他人。 设令与之他人云何得此善利。 释言。 佛法虽无自业他人受果。 亦无他业自己受报。 非无彼此互相助缘。 以相助故得以己善回施于彼。 以回向故于未来世常能不舍。 利益众生助令修善。 故须回向。 又复回向即是己家能化之因。 回向力故未来世中众生见者敬顺受法。 即是己家能化之果。 良以佛法自作自受故。 须回向以成己家能化之因。 使未来世成就己家能化之果。 堪能益物。 三实际回向。 是厌有为求实之心。 为灭有为趣求实际。 以己善根回求平等如实法性。 名实际回向(此一门竟)。 次明修习回向所为。 何故修习菩提回向。 所为有三。 一者为去。 二者为住。 三为增广善根。 言为去者。 一切凡夫心性乐有。 若不回向所修善法坚住三界不得出离。 以回向故令所修善出离诸有。 故修回向。 言为住者。 一切有为无常磨灭。 若不回向所修善根三有受报。 受报已灭不得常住。 以回向故令所修善尽未来际常住不灭。 故经中说。 如海龙王注一滴雨欲令此雨经劫不灭。 若经平地无由可得。 降之大海经劫不尽。 回向如是。 求菩提故令所修善常住不尽。 言增广者。 为有修善局狭不多。 为佛修善广多无量。 故修回向。 是义云何。 菩提果德广大无边。 用一善根回求彼。 故于大菩提一一德边皆有善生。 一善回向增广既尔。 一切善根回向例然。 是故经中宣说回向以为大利。 为是三义。 故须修习菩提回向。 何以故修习众生回向。 所为亦三。 一者为去。 二者为住。 三为增广善根。 言为去者。 一切众生心乐自乐。 若不修此众生回向。 得乐便住不能随物在苦摄化。 以回向故得乐不住。 常能随物化益众生。 言为住者。 若不修此众生回向。 得寂即灭不肯住世饶益众生。 以回向故常在世间。 饶益众生。 为增广者。 自善狭。 小旷益善多。 为令诸善随物广多。 故须修习。 是义云何。 如修一善用以回施一切众生。 众生无边令此一善增广无边。 一善回向增广既尔。 一切善根增广例然。 为是三义。 是故修习众生回向。 何故修习实际回向。 所为亦三。 一者为去。 二者为住。 三为增广善根。 言为去者。 一切众生心性取着。 若不修此实际回向。 所修善根随有系着不能舍离。 以回向故令所修善舍相出离。 故须修习。 言为住者。 情相之法性自浮危。 依之起善磨灭不住。 要与理合方得固安。 故经说言。 以法常故诸佛亦常。 为令诸善合理常住。 故须修习。 为增广者。 随相修善局狭不多。 行与理冥方乃广大。 如理无边。 是故菩萨为令所修诸善如理广大。 是故修习。 所为如是(此二门竟)。 次对余行辨其同异宽狭之义。 先辨同异。 问曰。 愿心亦愿菩提。 愿利众生。 愿证实际。 与三回向有何差别。 释言。 此二有同有异。 所愿修所向三义不殊。 故说为同。 所言异者真尔悕求。 名之为愿。 挟善趣彼说为回向。 次辨宽狭。 问曰。 回向遍回众善。 精进之心通策诸行。 何者为宽。 释言。 此二虽并通遍。 回向恒宽。 精进恒狭。 何故如是。 精进但策未生诸善。 故名为狭。 回向通回已起未起一切善法。 故名为宽。 问曰。 随此宽回向边有精进否。 答言。 亦有问。 此精进与回向俱。 何为不宽。 答曰。 精进虽复与彼宽回向俱。 而彼回向通回三世一切善法。 故得名宽。 精进但策未生回向。 不策所回向已起善法。 故说为狭。 问曰。 若言精进之心但策未生不策已生一切善者。 四正勤中已生善法方便令广。 云何说言不策已生。 释言。 彼说已生善法令增广者。 令已生善流类在于未来之者续起[甦-生+(恙-心+皿)]添。 令前增广。 非谓策修已生善体。 策断已恶义亦同然。 回向之义随行异论。 广别难穷。 今据一门辨之且尔。 金刚三昧义五门分别(释名一体性二开合辨相三就位分别四有惑无惑五)第一释名。 金刚三昧出涅槃经。 言金刚者借喻名德。 世间金刚有十四义。 一能破义。 如经中说。 譬如金刚所拟之处。 无不破坏。 谓坏一切沙砾瓦石及诸鬼毒。 三昧如是。 能破一切烦恼业苦及诸外道魔怨等事。 二清净义。 如世金刚体无瑕秽。 三昧如是。 体性清净无诸垢秽。 三体坚义。 如世金刚自体坚固非物能俎三昧如是。 不为一切烦恼业苦外道魔怨所能阻坏。 四最胜义。 如经中说。 譬如金刚诸宝中胜。 金刚三昧亦复如是。 诸三昧中最为殊胜。 五难测义。 如经中说。 譬如金刚一切世人无能平价。 金刚三昧亦复如是。 一切众生诸天世人无能平量。 六难得义。 如世金刚贫穷之人所不能得。 金刚三昧亦复如是。 世间众生所不能得。 七势力义。 如转轮王金刚轮宝飞行自在有大势力。 三昧亦复如是。 具不思议六神通力。 故经中说。 菩萨住是金刚三昧及身如佛。 遍满十方恒河沙刹。 又一念顷能至十方恒河沙界。 如是等也。 八能照义。 如世金刚光明清净能有所照。 金刚三昧亦复如是。 能放智光照穷法界。 故经说言。 菩萨得是金刚定目一切皆见明了无障。 九不定义。 如经中说。 譬如金刚若置日中色则不定。 金刚三昧亦复如是。 以此定力能于十方现种种身而无定相。 十者主义。 如转轮王金刚轮宝为众宝主。 一切诸宝悉皆随从。 亦如轮王为诸一切小王随从。 金刚三昧亦复如是。 为诸行主一切诸行悉皆随从。 十一能集义。 如世金刚若有得者一切宝物自然聚集。 金刚三昧亦复如是。 若有得者一切种德自然而集。 十二能益义。 如世金刚能益贫人。 金刚三昧亦复如是。 能益众生。 十三庄严义。 如世金刚能严身首。 金刚三昧亦复如是。 能严行者法身之首。 十四无分别义。 如世金刚虽具众德而无分别。 金刚三昧亦复如是。 虽有所作而无分别。 故经说言。 菩萨住是金刚三昧虽见众生无众生想。 虽见诸法而无法想。 虽有所断而无断想。 虽有所作而无作想。 菩萨行德具是众义如世金刚。 是故就喻名曰金刚。 言三昧者。 是外国语此云正定。 心体寂静离于邪乱。 故曰三昧。 名义如是(此一门竟)。 次辨体性。 于中有二。 一就心法分别。 二就心体分别言心法者。 所谓一切诸心数法。 今此三昧诸心法中用慧为体。 观理断结唯慧能故。 是何等慧。 小乘法中四谛之慧。 缘觉法中十二缘慧。 大乘法中了达法界如实慧也。 体性如是。 若论眷属旷备法界一切种德。 问曰。 若此体是慧者何故经中说为三昧。 释有四义。 一诸心数法更相受名。 如四念处体实是慧。 而名为念。 此亦如是。 二从伴称。 是金刚慧共定相随。 故从伴目说为三昧。 良以散慧无所成办。 即定之慧堪有所能故。 此金刚从伴名矣。 三就能为名。 是金刚慧能令诸行正定不动。 故从功能名曰三昧四随义受称。 是金刚慧体含多义。 于中含有正定安固不动之义。 故曰三昧。 心法如是。 次就心体言其体性。 心别有三。 一者事识。 所谓六识缘事之心。 二者妄识。 亦名业识亦名现识。 所谓第七虚妄之心。 三者真识。 所谓第八如来藏心。 小乘金刚用彼分别事识为体。 于事识中第六意识。 分别观解能断四住。 不为四住烦恼所坏。 故曰金刚。 大乘法中金刚有二。 一缘治金刚。 二者真证。 缘治金刚妄识为体。 于妄识中观空之解。 能除闇障不为闇惑之所破坏。 故曰金刚。 真证金刚真识为体。 真识之心本性清净。 空义隐覆遂成垢染。 息除妄染心净照明。 照明净慧证法本如。 不见一法可起妄想。 不起妄故能除闇惑。 不为惑障之所破坏。 故名金刚。 以是金刚体是真故。 故经中说以为佛性智印三昧首楞严等。 体性如是(此二门竟)。 次辨其相。 先就毗昙开合辨相。 毗昙法中义别两门。 一唯分取非想地中修道无碍。 以为金刚。 第二通取非想地中见修两治。 以为金刚。 先就初义开合辨相。 总之唯一修道无碍。 或分为二。 一者法智。 二者比智。 言法智者。 谓欲界中灭道法智。 此能治非想修惑。 是故说之为金刚也。 何故唯取灭道法智不取苦集。 释言。 欲界灭道二境细于非想所受境界。 观细离粗。 是故观彼欲界灭道。 能除非想修道之结。 欲界苦集粗于非想。 观粗境界不能离细。 是故不取苦集法智为金刚也。 言比智者。 所谓苦集灭道比智。 此比智中分取非想对治无碍为金刚矣。 或分十三。 灭道法法智即以为二。 苦集及道三比为三。 通前令说五灭比有八。 谓观初禅乃至非想八地中灭合为八也。 以此通前合为十三。 问曰。 道比何不分八。 唯分灭比。 释言。 上界八地之道是有为法。 互相因起故合观之为一道比。 上八地灭是无为法。 随其所灭分别各异。 不相因起故别观之。 或复开分为五十二。 如杂心说。 前十三智但观谛理。 一一智中皆四行观。 是故离分有五十二。 何者四行。 如前四谛章中广释。 苦下有四。 谓苦无常空与无我。 乃至道下道如迹乘是其四也。 或分八十。 如杂心说。 此之八十根本二十。 何者是乎。 即就向前十三智中开道比智。 以之为八。 谓观上界八地道故。 以此通余合有二十。 此二十智各四行观。 故有八十。 一义如是。 次就非想见修两治开合辨相。 总之唯一非想对治。 或分为二。 一非想地见道对治。 二非想地修道对治。 或分为三。 一者比忍。 二者法智。 三者比智。 初一对治非想见惑。 后二对治非想修惑。 或分十三。 如杂心说。 非想地中见惑对治有四比忍。 修惑对治有九无碍。 是故通合有十三也。 或复开分为四十五。 何者是乎。 非想地中见道对治有四比忍。 修道对治有四十一。 通前合为四十五也。 何者是其修道之中四十一乎。 灭道法智即以为二。 苦集及道三种比智通前为五。 灭比智中有三十六。 通前合为四十一也。 何者是其灭比智中三十六种别观上界八地之灭有其八智。 谓观初禅乃至非想对治之灭。 二二合观有其七智。 三三合观有其六智。 四四合观有其五智。 五五合观有其四智。 六六合观有其三智。 七七合观有其二智。 八地合观有其一智。 从八至一通合有三十六也。 或复分为一千四百九十二种金刚三昧。 如杂心说。 何者是乎。 次前四十五金刚中。 初四比忍各四行观。 即为十六。 此之十六名数一定更不开分。 后四十一修道对治各四行观。 即有一百六十四种。 然此一百六十四种。 一一皆治非想地中九品修惑。 各分为九便有一千四百七十六数。 通前见道十六比忍合有一千四百九十二也。 问曰。 何故见谛道中十六比忍不作九品。 独修道中各为九品。 释言。 上界一切见惑通相断治。 以一品治治九品惑。 是故不作九品别分。 修惑随别九品断治。 是故治道九品别分。 此千四百九十二种从未来禅乃至四禅皆得具起。 空处唯起四百六十八。 何者是乎。 于前四十五金刚中唯得起于十三种智。 谓苦集道三种比智。 灭比智中离合有十。 别观无色四地之灭。 有其四智。 二二合观有其三智。 三三合观有其二智。 四地合观复有一智。 是故灭智离合有十。 通前三比合为十三。 一一皆作四种行观有五十二。 一一皆治非想地中九品修惑为九无碍。 便有四百六十八也。 何故不起见道四忍。 彼宗无色无见谛故。 何故不起灭道法智。 无色不缘下地有漏。 故亦不缘下地对治。 何故不缘四禅中灭为灭比智。 亦以无色不缘下地有漏法。 故不缘彼漏对治之灭。 问曰。 无色得缘下地无漏道不.释言。 有得。 有不得义。 下地道中治下地者无色。 不缘治于自地及上地者无色缘之。 空处如是。 识无所有次第渐减。 准之可知毗昙如是。 次就成实开合辨相。 成实法中文无定判随义以论开合不定。 总之唯一空观无漏。 或分为九。 谓非想地九品无碍。 随别广分品数无量。 以无量心断烦恼故。 大乘法中开合不定。 总之唯一。 谓如实智。 或分为二。 一一切智。 二一切种智。 知一切空名一切智。 知一切种事相差别名一切种。 或分为三。 如地持说。 一清净智。 谓真谛慧。 二一切智。 谓世谛慧。 三无碍智。 于世谛中知之自在名无碍智。 又更分三。 一世谛智。 二第一义智。 三一实智。 或分为四。 一世谛智。 知世事相。 二第一义智。 知诸法空。 三一实智。 知非有无。 四法界智。 谓知真实如来藏中法界门别。 随门异辨。 旷别难穷。 开合如是(此三门竟)。 次就位论金刚之义。 有通有别。 小乘法中通别有五。 一简圣异凡。 见道已上无漏圣慧能破难坏通名金刚。 二简修异见。 唯取修道对治无碍。 以为金刚。 余者皆非。 三简上异下。 如杂心说。 唯非想地见修无碍是其金刚。 余者悉非。 四简胜异劣。 如杂心说。 唯非想地修道无碍以为金刚。 余者皆非。 五简终异始。 唯非想地修道治中末后一治是其金刚。 余者皆非。 以此穷终破障毕竟。 故偏说之。 大乘法中通别有五。 一简信异谤。 十信已上信心成就。 永离谤法同曰金刚。 二简住异退。 习种已上解行成就。 坚固难坏齐名金刚。 三简出世异于世间。 初地已上证真无漏。 能破惑妄不可破坏悉名金刚。 四简上异下。 第十地中一切智能皆名金刚。 故地经中十地菩萨。 初入地时得离垢三昧。 离垢三昧犹是金刚破障之义。 五简终异始。 其唯最后穷终一念以为金刚。 故地持云。 于最后身菩提树下得众相离垢障三昧。 名金刚三昧所摄。 以斯准验局在穷终。 位分如是(此四门竟)。 次明金刚有惑无惑。 于中且就穷终以论。 依如毗昙。 金刚心中亦得有惑。 亦得无惑。 无漏心中烦恼不行。 故言无惑。 所断惑得唯在心边。 故云有惑。 问曰。 若言无漏心边犹有惑得不应言断。 若当言断不应有得。 云何说言所断惑得犹在心边。 释言。 金刚是其心法。 所断惑得是非色心。 良以非心得与心并。 是故于彼金刚心边得有惑得。 是金刚心虽与得俱而今惑得更不牵后。 故名为断。 所断惑得是无常法。 与金刚心同时谢往后更无续。 以无续故不复得彼过未烦恼令来属己。 名得解脱。 成实法中亦有亦无。 彼宗金刚必在相续。 实一念中无断结。 故于彼续中始起之时见理未明。 细闇犹在得言有惑。 终成之时见理分明。 取执皆尽得言无惑。 又复不同毗昙法中所断惑得与治同处。 故言无惑。 问曰。 终成若无惑者无学何别。 释言。 金刚是增进智。 力励观理。 力励无惑。 无学智者是顺旧智。 容预观理容预无惑。 有斯异也。 大乘法中人说不同。 先序异说。 次辨其非。 后显正义。 言异说者。 昔来相传常有二论。 一说定有。 此云何知金刚心者。 是其学收。 若全无惑应名无学。 又经中说无明住地佛菩提断。 若金刚中全无惑者。 佛何所断。 又人宣说。 一向无惑。 此云何知金刚心者。 治惑明解。 解惑不并云何有惑。 又若有惑此惑须断。 应金刚后更立金刚。 更不立故明知无惑。 异说如此。 次辨其非。 先破定有。 若定有惑是金刚心则不能断。 若不能断不名金刚。 不名无碍。 得名金刚。 得名无碍。 定知能断。 以能断故不得言有。 若言能断复言有者。 灯能破闇。 是灯之中应当有其所破之闇。 彼不得有。 此亦应然。 又复若言金刚心中有无明地令佛断者。 应名佛智以为金刚。 应名佛智为无碍道。 而彼佛智不名金刚。 非无碍故。 不应说言金刚心中留残无明令佛正断。 又若佛智无碍正断便与经违。 如大品说。 无碍道中名为菩萨。 解脱道中名之为佛。 云何言佛为无碍断。 又若佛智作无碍道正断无明。 小乘法中应用尽智为无碍道断非想惑。 彼既不然。 此亦不尔。 次破定无。 若定无惑应名无学。 非无学故不应全无。 又若金刚一向无惑。 所见之理应与佛齐。 所成智能应与佛等。 如地经说。 十地菩萨遍满一切界如稻麻苇。 比如来智百千万倍乃至算数毕竟不及。 定知金刚惑障未尽。 又复诸佛所以为常由惑尽故。 证理穷故。 若金刚心一向无惑见理应穷。 惑尽理穷何为不常。 辨非如是。 次显正义。 金刚心中亦得有惑。 亦得无惑。 是义云何。 无明有二。 一异相无明。 于诸法中缘而不了。 相返明解。 故曰异相。 二自性无明。 即彼缘照对治金刚相。 虽明照性是闇惑名性无明。 是二难分。 宜以喻显。 异相无明所缘不了如闇中视。 自性无明如梦中见。 虽有所了性是昏闇。 惑相如是。 金刚心中异相。 无明一切尽故得言无惑。 自性无明犹未尽故得言有惑。 以无惑故于佛境界照见悉知与佛无别。 是故经中说为等觉。 问曰。 若等云何得分佛菩萨异。 释言。 金刚力励除闇。 佛心容豫。 又金刚心缘照无惑。 佛心无缘。 有斯异也。 问曰。 若言金刚无惑何故经说无明佛断。 释言。 彼说解脱证除。 不关无碍。 又以金刚犹有惑故学分所收。 又金刚心中所有之惑体是妄识攀缘之心。 缘心未息。 情与法别不能融心如法广大。 是故十地德劣于佛。 至佛舍之唯有真心。 真心离缘无简彼此。 故能融心如法广大。 又真法中统含法界恒沙佛法。 随法论论心广统法界。 无一门中而无佛心。 是故佛德广大无量超逾十地。 故地经云。 十地菩萨遍满十方一切世界如稻麻苇。 比佛功德毕竟不及。 良在于此。 又金刚中所有之惑体是无常生灭法。 故未同佛德常住不动。 问曰。 有惑谁之所断。 释言。 金刚无碍正断。 种智心起解脱证除。 问曰。 金刚与惑同体。 安能正断。 若能正断不应同体。 释言。 断除异相无明。 明起闇灭解生惑丧。 两不相应。 不得同体。 断性无明解惑同体而得相断。 是义云何。 断有二种。 一以金刚观察唯真无妄相。 故能令自体更不牵后。 断其为因牵后之义。 故名为断。 二以金刚缘真力故令后同类不起赴前。 断其为果酬因之义。 故名为断。 问。 为偏断闇惑义边。 亦断金刚能治之义。 释有通别。 别而分之唯断闇惑无知之义。 闇体尽故明亦随灭。 如灯油尽明亦随灭。 通而语之解惑俱尽。 良以金刚观真大明故灭无明。 观真寂灭无分别故能息缘治。 故经中说。 不观是菩提离诸缘故。 菩提道中具一切义。 随其所观各有所离。 是故金刚解惑俱断。 问曰。 解惑俱是无常。 自然灭谢。 何假金刚观真断乎。 释言。 此虽无常自灭力能牵后相续不断。 故须金刚截令不续问曰。 解惑二俱灭谢。 谁作种智释言。 菩萨金刚心中非唯妄智亦有真德。 妄虽灭尽真德犹存。 真明独曜说为种智。 问曰。 金刚义含真伪。 为当真妄共断烦恼。 单妄除惑。 释有两义。 一简因异果。 单妄能除。 缘治为因真为果故。 以金刚中真德未显故不说断。 二就义通论真妄共断。 妄智缘真。 故能灭惑。 真相渐显故能除障。 金刚心义粗述如是。 断结义九门分别(释名辨相一治道差别二缘境总别三渐顿四假实五品数多少上下之义六依禅地七就位分别八就识分别九)就初门中。 先释其名后辨其相。 言断结者。 烦恼闇惑结集生死。 名之为结。 又复烦恼结缚众生。 亦名为结。 解生结尽目之为断。 宗别不同。 说断亦异。 先依毗昙分别解释。 于中先明所断之结。 后明治断。 结有二种。 一者现起。 二成就得。 对缘现行贪瞋痴等名为起惑。 是惑起已谢入过去。 种类当生。 在于未来。 于其中间有一非色非心惑得。 在于心边得彼过去未来之惑。 击属行人名成就得。 此得连持如绳系物。 是故世人说为得绳。 惑相如是。 次辨治断。 治道有四。 一方便道。 学观未成。 二无碍道。 观心始熟。 三解脱道。 顺旧纯熟。 四胜进道。 发修上进。 四中初一遮伏现起。 后三断得。 初无碍道正断惑得。 此言断者。 与得同时使不生后。 故名为断。 非令惑得不与道俱名之为断。 彼无碍道与得同时谢往过去。 解脱道起证彼惑得尽处无为。 第三胜进远令前得毕竟不起。 持前无为使之不失。 有漏无漏断结齐尔。 次就成实以辨治断。 于中亦先明所断结。 后明治断。 成实法中惑亦有二。 一者现起。 二成就得。 现起烦恼与毗昙同。 成就之得与毗昙异。 成实不说别有非色非心得法。 但说假人成就过未烦恼因果。 名为成就亦名为得。 惑相如是。 次辨治断。 先修八禅伏其现起。 如修初禅伏欲界结。 修第二禅伏初禅结兼伏欲界。 乃至修习非想地定。 伏无所有兼伏下地。 后修观理断其所得。 总分粗尔。 于中细论理观之中有伏有永。 是义云何。 圣道有三。 一方便道。 学观谛理而未能见。 二无碍道。 观而正见。 见中增进三解脱道见中顺旧。 三中初一与前禅定同伏现起。 后二永断所得烦恼。 无碍正断。 解脱证除。 无碍增明。 故能正断。 解脱顺旧。 故但证除。 断相云何。 烦恼之因起在过去。 所生惑果成就当来道。 起于中隔彼因果令过去者不能为因。 使未来者不能为果。 故名为断。 据实论之正遮后惑。 令其不生名之为断。 但未来惑不起之时。 令过去惑因义不成。 义说断因。 非谓现有过因可断。 若说现有过去因力可断除者。 是则过去复有过去。 云何过去复有过去。 过去烦恼起已谢往。 是一过去生后之力流来至今。 为道断灭是二过去。 此二过去成实已破。 明知现无因力可断。 问曰。 若现令无因力谁牵后惑未来得生。 释言。 过去所起惑因当起之时招感已竟然后谢往。 未来之惑远由彼力所以得生。 非现有力牵后令起。 问曰。 过去所起惑因一道能断。 多道共治。 释言。 多道。 何故如是。 过去一惑能生未来多品惑果。 多品果中有粗细中。 圣道初起先断未来多品之惑。 粗惑断时令过去惑生粗惑边因义不成。 粗因虽断中细惑因义犹在后道起时。 方能断尽故藉多道。 次就大乘以辨断相。 亦先明惑后辨治断。 惑有二种。 一者四住。 二者无明。 诸爱及见是其四住。 痴闇无知是其无明。 四住之中有粗有细。 粗者对缘作意现生。 细者与彼无明同体任性成就。 无明之中有粗有细。 粗者是其异相无明。 细者是其自性无明。 于诸法中缘而不了。 相返明解名为异相。 七识心体性是痴闇。 设于诸法缘照分明犹名闇惑。 名性无明。 如人梦中虽有所知性是昏睡。 亦如乐受性是行苦。 惑相如是。 次辨治断。 断四住中。 粗起之者与成实同。 微细之者要灭无明四住随亡。 其中治断如无明说。 断无明中。 异相无明治断有二。 一就地前出入观心以明治断。 二就地上相续观心以明治断。 地前如何先修禅定以为治因。 后修无漏而为正治。 正治有三。 一方便道。 随于何法观而未见。 二无碍道。 观而始见。 三解脱道。 见而顺旧。 初方便道制伏无明令不障后。 良以无明先成在心不可制伏令其不生。 故但制伏令不障后无碍正断。 其犹世闇明生闇灭。 解脱证除。 地前如是。 地上云何。 初地已上无漏观解运运相续。 念念之中无不断障。 于彼相续明解之中随义分别。 望其当分所除无明说为无碍。 即此无碍望其前念所断无明累外而生说为解脱。 望其后念所灭无明。 有能遮伏令不障后。 使其后解相续得生即名方便。 如是一切。 断此异相缘照无碍。 缘照解脱。 断性无明用前总相缘观之解以为治因。 后修真观以为正治治别有三。 一方便道。 观真无妄而未能见。 二无碍道。 见真无妄而未舍妄。 三解脱道。 见真无妄而能舍妄。 于此三中。 初方便道渐觉体虚名为伏断。 第二无碍正能永断。 良以无碍正见唯真无妄想。 故能令自体更不牵后后不起前。 故能正断。 以断自体性无明故治亦随亡。 如油尽故明亦随灭。 第三解脱累外证除。 证法本如体无妄故。 于此门中缘照无碍。 真证解脱。 治断如是。 第二明其治道差别。 于中有四。 一就有漏无漏分别。 二见修分别。 三忍智分别。 四法比分别。 漏无漏者依如毗昙治道有二。 一有漏道。 谓世八禅攀上厌下六行断结。 何者六行。 观察下地为苦粗障。 观察上地为止妙出。 合为六也。 如观欲界为粗苦障厌断下结。 观初禅地为止妙出悕求上静。 以此六行断欲界结。 乃至观察无所有处为苦粗障。 观非想地为止妙出。 断无所有结。 非想一地无上可攀等智不断。 然此六行多人合说。 人别论之。 于下三中随观一行。 于上亦然。 不具观六。 二无漏道。 所谓四谛十六行观。 以此理观断诸烦恼。 何者十六。 观苦有四。 谓苦无常空与无我。 观集有四。 因集有缘。 观灭有四。 灭止妙离。 观道有四。 道如迹乘。 此义如前四谛中释。 然此十六多人合说。 人别论之一一谛下随观一行。 成实法中有漏唯伏不能永断。 故彼论言。 世俗道中无断结故。 见谛道中不得名为行三果者。 论其永断要在无漏。 大乘法中断除五住性结烦恼要是无漏。 以此迷理见理断故断事无知或是无漏。 习学五明断事无知是其有漏。 断无明地令彼事中无知不生必是无漏(此一门竟)。 次就见修分别治道。 依如毗昙三界烦恼摄为三分。 始从欲界至无所有。 见谛烦恼为第一分。 非想地中见谛烦恼为第二分。 三界修惑为第三分。 此三界中非想见惑唯见解断。 三界修惑唯修道断。 无所有下见谛烦恼治断不定。 若凡夫断用修道断。 世俗八禅修道摄故。 若圣人断用见解断。 问曰。 凡夫既无见解。 云何能得断见谛惑。 释言。 凡夫虽无见解而用八禅。 总厌下过不分见修。 是故断彼三空已还修道惑时见惑随灭。 问曰。 凡夫断三空下修道惑时见随灭者。 圣断三界见惑之时修道烦恼何不随去。 而须别用修道解断。 释言。 凡夫断惑无有分齐。 总相厌离。 是故通断。 云何总厌。 总观下地一切有漏为苦等故。 圣人断惑必有分齐。 见理之时虽除理迷染事犹在。 故须别断。 成实法中一切见惑唯见道断。 一切修惑唯修道断。 大乘法中与成实同。 不杂对治(此二门竟)。 次就忍智分别治道。 慧心安法名之为忍。 于境决断。 说之为智。 依如毗昙断见谛惑忍为无碍。 智为解脱。 断修道惑智为无碍。 智为解脱。 何故见惑忍为无碍不得名智。 释言。 见解安理名忍。 所断惑得犹与心俱。 心俱得中有其疑得带疑不决。 故不名智。 何故见惑智为解脱。 疑得已舍心决了故。 何故修惑智为无碍智为解脱。 疑唯障见不障修道。 修道治边一向无疑。 故皆名智。 何故疑惑唯障见谛不障修道。 释言。 疑是迷理烦恼。 故唯障见。 不迷事故不障修道。 问曰。 若言疑迷理故唯障见者。 圣人修道亦观谛理。 何故不障。 释言。 圣人见谛道中见理分明已舍疑得。 修道门中虽重观理缘无不了。 是故不为疑结所障。 问曰。 若言疑不迷事不障修者。 现见有人迷事生疑。 如夜见机疑为是杌为是人等。 云何说言不缘事生。 释言。 此疑是不染法不能障道。 是故不论。 问曰。 圣人修道心边一向无疑。 无碍解脱俱名为智。 义则可尔。 凡夫所起八禅修道亦断疑得得与心俱。 何故无碍得名为智。 释言。 凡夫所修八禅虽断疑得缘事断结。 事粗易了缘之心决故得名智。 缘何等事谓观下地一切有漏为苦粗等。 问曰。 圣人观下为苦得名缘理凡亦缘苦。 何故名事。 释言。 圣人观彼念念微细行苦。 行苦理通故得名理。 凡夫但观生老病死爱别离等八苦事恼。 故名缘事。 问曰。 缘事安能断彼迷理之疑。 释言。 虽不观理明白断彼疑得。 而观下疑为苦粗等。 故能厌断。 毗昙如是。 成实法中一切治道通名为忍。 通名为智。 以心安法故通名忍。 决断无著故通名智。 大乘法中忍智亦通。 如说五忍。 该始至终。 二谛智等通初及后。 随义具分非无义异。 始观名忍。 终成曰智(此三门竟)。 次就法比分别治道。 言法智者亦名现智。 如论中说。 初知法故名为法智。 知现法故亦名现智。 言比智者正知之时亦知于法为别法智。 从初为目故曰比智。 要依现智比度知故。 此二如后十智章中具广分别。 治断如何。 毗昙法中见道已前学观未成。 但伏未永断。 苦忍已上法比观成方能永断。 欲界见惑法忍无碍法智解脱。 何故不用比忍为治。 境界别故。 又复比忍依法智生。 法智生时欲界见惑已断灭。 故不至比忍。 上界见惑比忍无碍比智解脱。 何故不用法忍为治。 境界别故虽见下谛于上犹迷。 是故不治。 欲界修惑法智无碍法智解脱。 何故不用比智为治。 比智生时欲界修惑已断灭故。 上界修惑灭道法智及四比智以为无碍。 亦即用此为解脱。 何故不用苦集法智为上对治。 偏用灭道二种法智。 此义如前金刚心中已具解释。 欲界灭道细于上境。 观细舍粗。 故能治之。 欲界苦集粗于上境。 设使观之不除上惑。 问曰。 若言欲界灭道细于上境治上修惑。 何故不治上界见惑。 释言。 修惑缘事而生。 观细厌粗便能舍之。 故观欲界灭道二谛除上修惑。 上界见惑亲迷谛理。 要见彼谛方能舍之。 是故不能除上见惑。 毗昙如是。 成实法中若论伏惑比智亦能。 若论永断要唯理现智。 以其现智见理明故。 大乘法中断迷理惑现智能断。 比智能伏。 断迷事惑现比俱断。 治道如是。 第三明其缘境总别。 境谓四谛。 毗昙法中观谛有二。 一总。 二别。 总念处中总观四谛为空无我。 名之为总。 燸顶已上别观四谛。 目之为别。 于中总观但伏不断。 见不明故。 别中始习伏而未断。 苦忍已上观成能断。 成实法中亦有总别。 燸顶忍中别而不总。 世第一上总而不别。 世第一法中总观四谛名用虚假。 无相已上总观谛空。 于中若对世俗八禅总别俱断。 故成实言。 从燸等来渐断烦恼见灭乃尽。 谓无相中见理灭故。 若就理观随义分之别观但伏。 总观之中世第一法总观未成但伏未永断。 无相已上总观成就方能永断。 问曰。 何故毗昙法中总伏别断。 成实法中别伏总断。 释言。 两宗立患各异。 毗昙法中闇为患本。 故经说言。 我昔与汝不见四谛。 是故久流生死苦海。 良以闇惑为患本故。 总观未明。 但能伏惑。 别观分明。 故能永断。 成实法中取为患本。 别观之时取相未泯。 故但伏惑。 总观泯相。 故能永断。 大乘法中亦有总别。 入法平等总观谛空。 随有差别别观谛有。 总别二观俱断烦恼。 著有之患迷空之闇。 总观除之。 着空之患迷事无知。 别观遣之。 总别如是。 第四门中顿渐分别。 毗昙法中断见谛惑。 圣谛是渐。 品数是顿。 四谛下惑次第除之。 名之为渐。 一一谛下九品之惑一治顿断。 名之为顿。 良以见惑迷心易除。 是故一治能破九品。 故论说为折石方便。 断修道惑望于谛理非渐非顿。 于惑品数得名为渐。 随缘一谛即能断之。 不具观四。 是故不可说为顿渐。 始从欲界乃至非想一一地中。 九品烦恼品品别断故名为渐。 良以修惑染事而生缠绵难舍。 所以渐除。 是故论中说断修惑如绝藕丝。 成实法中断见谛惑望谛为顿。 品数为渐。 总观四谛断迷谛惑。 故名为顿。 随其粗细品数别断。 故名为渐。 断修道惑总观谛空。 亦能断除。 此则是顿。 别观亦断。 非渐非顿。 缘一谛故望惑品数唯渐不顿。 大乘法中断迷理惑望谛为顿。 品数为渐。 总观法空断彼迷惑。 是故于谛名之为顿。 粗细渐除。 故于品数名之为渐。 断迷事惑于境为渐。 品数亦渐。 渐学诸法次第断除。 是故于境名之为渐。 粗细渐断。 故于品数亦名为渐。 顿渐如是。 第五门中明断假实。 毗昙法中实法有断。 假中不论。 圣道念念能断结。 故实中有断。 彼宗之中无别假法。 故假不断。 以实断故。 见道八忍各别一念断见谛惑。 修道之中九无碍道。 各别一念断修道惑。 若依成实假中有断。 实中无断。 故彼成实假名品云。 诸断得事皆是假名。 良以一念见理不明故实不断。 相续乃明。 故假有断。 大乘法中始修之时相续能断。 一念见理不明了故。 终成之时一念能断。 相续乃尽。 以其念念见理明故一念能断。 故彼地经七地中说。 菩萨念念具足一切助菩提法。 所俱之法皆能治障。 是故一念能有所断。 以障难穷相续乃尽。 故地论说。 非唯初断亦非中后。 前中后取方能断尽。 假实如是。 第六明其品数多少上下之义。 先辨多少。 毗昙法中断见谛惑有八无碍。 谓四法忍及四比忍。 各别一念。 若通解脱有十六心。 断修道惑有其八十一品无碍。 品别一念。 断欲界惑有九无碍。 乃至非想皆有九品。 故有八十一品无碍。 若通解脱便有一百六十二心。 见修合说有其一百七十八品。 成实法中断见谛惑。 总相一品。 别则无量。 不止八忍八解脱等。 断修道惑。 地地之中总相粗分有九无碍九解脱道。 细分无量。 故彼成实断过品云。 以无量心断诸烦恼。 非八非九。 言非八者。 不同毗昙唯用八忍断见谛惑。 言非九者。 不同毗昙地地之中用九无碍断修道惑。 大乘法中亦无量心断诸烦恼。 不止八九。 始从种性终至金刚。 念念之中比皆断结故。 品数如是。 次论上下。 惑虽众多要为三品。 谓下中上。 义释不定。 就过以分粗惑为上。 以过重故。 细惑为下。 以过微故。 两楹之间说以为中。 就力以分。 粗惑力微。 浮粗易遣。 说以为下。 细惑力强。 难可制断。 说以为上。 故胜鬘云。 无明住地其力最上。 中同前释。 解亦有三。 谓下中上。 粗解名下。 细解称上。 两楹之间说以为中。 以解对惑上下不定。 对向初门三品之惑。 得言下解对治上惑。 中对治中惑。 上品之解对治下惑。 此之一义如地持说。 故彼文云。 解行菩萨行下忍时诸过相增。 中忍时中。 上忍时下。 若对后门三品之惑。 得言下解还治下惑。 中品治中。 上解治上。 诸佛胜解能治无明最大惑故。 品数如是。 第七门中依禅分别。 毗昙法中断见谛惑依六地禅。 未来中间根本四禅是六地也。 次第之人依未来禅。 超越之人六地禅中随依何地。 问曰。 何故唯六地禅能断见惑非四无色。 释言。 前六心分粗强能缘下地有漏之法为苦集观。 并缘彼治为灭道观。 故断见惑。 无色心细不能缘下有漏之法为苦集观。 亦不缘彼对治灭道为灭道观。 是故不能断见谛惑。 断修道惑所依不定。 若以有漏等智断结。 用彼八禅方便之道治断下结。 不断自地及上地结。 以何义故不断自地。 有漏力微不能断除自地系缚。 如人被缚不能自解。 以何义故不断上结。 有漏于上唯生欣乐不能厌故。 以何义故。 不说未来。 未来即是初禅方便。 以何义故。 不说中间。 是其初禅眷属不能断除初禅地结。 为是不论。 若用无漏圣道断结。 依六地禅及三无色除彼欲界及非想地。 无漏大王不居边故。 就彼所依九地禅中依未来禅所发无漏断一切结。 依余八地所发无漏唯断自地及上地结不断下地。 何故如是。 无漏力大故断自地。 能厌上过故断上地。 无漏必依净禅而生。 净禅起时下结已断。 是故无漏不断下结。 以是义故依未来禅所发无漏。 能断一切三界烦恼。 依初禅地所发无漏。 能断初禅乃至非想结不断欲界。 乃至依彼无所有定所发无漏。 能断自地及非想结不断下地。 成实法中。 断二轮惑并依四禅及三无色。 并依欲界电光三昧。 云何得知依于四禅及三无色。 成实说为七依定故。 云何得知依于电光。 成实说言离七依处更有欲界如电三昧为所依故。 问曰。 毗昙何故不说依于电光。 毗昙所说欲界地中无此定故。 又问。 成实何故不依未来中间。 释言。 成实一向不说离初禅地别有未来。 是故不依。 然彼论中亦说梵王能至中间。 当应相从摄属初禅。 故不别论。 以何义故不依非想。 非想心微不发无漏断烦恼故。 问曰。 成实宣说。 非想无漏心后入灭尽定。 云何说言不发无漏。 释言。 有以。 先依下地发无漏观。 观非想地苦无常等断非想惑。 然后用彼非想定心缘向所观苦无常等。 名为无漏。 实无现观断结无漏。 大乘法中。 断二轮惑多依四禅。 以第四禅功力强故。 是故如来成道之时依第四禅。 理实通论依欲界定乃至非想皆能断结。 问曰。 欲界乱地无定。 云何说言依欲界定。 释言。 大乘欲界有定。 故龙树言。 有欲界定。 佛常依之。 此与欲界电光何别。 当应电光是彼定相。 声闻暂得名为电光。 又问。 非想不发无漏。 云何说言乃至非想。 释言。 声闻依非想定不发无漏。 菩萨得发。 故龙树言。 云何菩萨非想处定。 实相相应是为菩萨非想处定。 实相俱故名为无漏。 实相俱故能断烦恼。 依禅如是。 第八门中。 就位分别。 毗昙法中一切烦恼摄为四分。 非想见惑以为一分。 非想修惑为第二分。 无所有下见谛之惑为第三分。 无所有下修道之惑为第四分。 于中初分唯见道断。 第二分者唯是那含金刚心断。 第三分者或凡夫断。 或是圣人见道中断。 第四分者或凡夫断。 或是圣人斯陀行去修道所断。 成实法中断见谛惑位分不定。 若论无相空慧所断要在见道。 若通离相见空所断燸等已上皆断见惑。 故彼论言。 从燸等来渐断烦恼见灭乃尽。 若通习观想解所除从闻思上皆断见惑。 故彼论言。 多闻因缘思惟因缘灭假名心。 燸等见灭灭实法心。 因和合中取立定相名假名心。 法和合中取立定相名实法心。 是二如前假名义中具广分别。 问曰。 闻等。 非见谛解。 云何能得断见谛惑。 彼是见道之方便。 故所断烦恼通名见惑。 修道烦恼斯陀行去次第断除。 大乘法中。 见谛烦恼断处不定。 若论真见解脱证断要在初地。 故地论言。 诸见缚者先在初地见道时断。 若论缘见无碍所除解行终心亦能断之。 故地持言。 先解行住诸见缚断。 若复通论十信已上皆断见惑。 彼是见道之方便故。 修道烦恼断处不定。 大位以分二地已上渐次断除。 若复通论初地之中满心已去亦皆能断。 故地持中初地满心名修慧行。 位分如是。 第九约就心识有三。 一者事识。 谓六识心。 二者妄识。 谓七识心。 三者真识。 此三广释如八识章。 治断如何。 事识之中。 隔绝因果名之为断。 不灭心体。 妄识之中。 始则解生闇灭名断。 终则妄心尽灭为断。 以知妄心本无法故。 真识之中。 融妄名名断。 不灭心体。 良以真心绝妄成结穷之则实更无所除故不灭心。 事识中断如刀截绳。 隔绝而已。 妄识中断如火烧绳。 通体皆尽。 真识中断如解绳结。 更无所除。 断结之义辨之云尔。 灭尽定义九门分别(释名辨体一出入之相二时节分齐三就界分别四就地分别五有漏无漏分别六就人分别七对第八解脱辨其同异八释文九)第一门中。 先释其名后辨体性。 名别不同。 乃有四种。 一名无心定。 二名断受定。 三名灭受想定。 四名灭尽定。 通释是一。 于中别分非无差异。 无心定者。 偏对心王以彰其名。 心识尽谢。 故曰无心。 离于有心分别散动名无心定。 断受定者。 地持论中名断受乐。 此对受数以彰其名。 五受皆亡。 故曰断受。 离受散动名断受定。 良以诸苦皆在受中故断此受名断受乐。 故地持言。 随所有受是真实苦。 住定受灭名断受乐。 灭受想者。 偏对受想二阴。 彰名。 想绝受亡名灭受想。 灭尽定者。 通对一切心心数法以彰名也。 心及心法一切俱亡名曰灭尽。 又复三界缘心都尽亦名灭尽。 如初禅中。 虽灭欲恶觉观犹在。 乃至非想虽灭下过自地心在。 以是义故不名灭尽。 至此定中一切斯亡。 故曰灭尽。 定如前释。 名字如是。 体性云何。 论者不同所说各异。 如彼佛陀提婆所说心法为体。 彼人何故作如是说。 入灭定者犹名众生。 若全无心不名众生。 是众生故明知有心。 体虽是心绝离粗想。 故云灭尽。 毗昙所说非色心法为灭定体。 是义云何。 彼论宣说。 绝去心虑得一非色非心之法。 在于身中须补心处。 故说非色非心为体。 问曰。 是中灭去心虑。 心得灭不。 释言。 不灭。 何故不灭。 能灭所灭同地法故。 如欲界善虽灭欲恶不灭彼得。 此亦如是。 问曰。 若此能灭所灭同地法故不灭得者。 断善根时以欲界恶断欲界善。 何故断得。 释言。 阐提断善根时具以方便无碍解脱三道断善。 极违善故通断其得。 灭定唯以方便灭心。 故不舍得。 毗昙如是。 成实宣说。 心识尽处数灭无为为灭定体。 问曰。 若说心识尽处为灭定体是灭定中便无心识。 应非众生。 又若无心草木何别。 成实释言。 心得在故犹名有心。 以有心故亦名众生。 不同草木。 何者心得入灭定者。 成就过去未来世心。 故名心得。 不同毗昙别立非色非心得也。 大乘法中。 寻名取义。 心识尽处为灭定体。 以实具论灭尽定中亦得有心亦得无心。 言无心者。 声闻灭定无六识心。 菩萨灭定全无六识。 分有妄识。 诸佛灭定六七全无。 言有心者。 声闻菩萨灭定之中犹有本识。 真妄和合为本识故。 佛灭定中犹有真心。 若有心识云何灭尽。 灭粗心故。 体性如是(此一门竟)。 次辨出入灭尽定相。 先就毗昙以辨出入。 入时云何。 依彼论中先得八禅极令纯熟。 次于八禅六种入定调练其心。 故经说言。 欲入灭定必先调心。 何者六种。 一者顺入。 从初禅入次第上升乃至非想。 二者逆入。 从非想入次第下转至初禅出。 三逆顺入。 从初禅入至第二禅。 却入初禅次第上升至第三禅。 劫入二禅次第上升至第四禅。 如是却入而复上升乃至非想。 四者顺超。 从初禅入超第二禅入第三禅。 超第四禅入于空处。 如是上超乃至非想。 问曰。 何故唯超一地。 声闻超禅不过一故。 五者逆超。 从非想定超无所有。 入于识处。 超于空处入第四禅。 超第三禅入二禅中。 超于初禅起欲界心。 六逆顺超。 从初禅地超入三禅。 却入二禅超入四禅。 却入三禅超入空处。 如是却入而复上超乃至非想。 然此六种皆就有漏根本定中转次相入。 不入无漏。 不由方便。 问曰。 上入至非想地即得出定入散心不。 释言。 不得。 何故不得。 若从彼出赴于欲界散乱之心便超八地。 声闻禅定无如是义。 如人极上善心之后不起重恶。 彼亦如是。 问曰。 若言至非想定不得即出起散心者。 向前六中第三第六至非想定云何得出。 释言。 彼还次第下入至于初禅或至二禅。 然后出定起欲界心。 若尔便有八种调心。 何得言六。 彼逆入者同第二门。 逆次第收故合说六。 调心如。 是如是六种调心已竟。 次起要期作灭心意。 又复要期其时当出。 作是念已方入灭定。 先入初禅根本定中灭欲界心。 次入二禅灭初禅心。 乃至转入非想定中灭无所有心。 非想心后以本要期心心数法忽然而灭。 问曰。 有人一世之中数入灭定。 为当一一别须六种入定调心。 为当一调能多入定。 彼宗如来一调已后能多入定。 声闻之人随别须调。 入时如是。 出时云何。 在灭定中随时多少。 至本要期欲出之时。 以本要期欲出之力心心数法忽然而生。 毗昙如是。 次就成实以辨出入。 成实法中趣入灭定有二次第。 一种次第先得八禅。 次修圣道断欲界中修道烦恼。 上至非想非想地结或尽不尽。 断此惑已次起要期作灭心意并起要期其时当出。 生此要期后然后灭心。 先入初禅根本定中灭欲界心。 乃至转入非想定中灭无所有心。 非想心后以本愿力一切心想忽然而灭。 问曰。 成实得八禅已别修无漏断修道惑。 然后灭心。 毗昙法中何不如是。 释言。 毗昙禅定断结。 得八禅时无所有下烦恼已尽。 不须更修无漏断结然后灭心。 设修无漏但断悲想一地烦恼。 故异成实。 此成实一种次第。 第二次第先依电光修习圣道断欲界中修道烦恼乃至非想。 次修八禅得八禅。 已次起要期作灭心意。 并起要期其时当出。 然后灭心从初禅入乃至灭定。 问曰。 毗昙亦得如是先断修惑后得禅不。 释言。 不同毗昙法中。 依未来禅发无漏观。 断除三界修道惑时即得八禅。 同治修故。 虽得八禅不能现前。 更起方便修乃现前。 问曰。 向说毗昙法中欲入灭定先作六种入定调心。 成实法中亦如是不。 释言。 不须但得八禅则能灭心。 何故如是。 彼论宣说。 得此禅已别用无漏断诸烦恼。 无漏调心是故不假。 故彼成实六三昧品云。 得八禅已即能灭心。 不假六种。 问曰。 欲入灭尽定时为作意灭为不作意。 成实两释。 一义释云。 作意灭心是心方灭。 若不作意更缘余法。 不名灭心。 良以行者断烦恼来恒常制心。 以制心故欲灭即灭。 故彼成实引经说言。 欲入灭定必先调心。 第二释云。 不作灭意而心自灭。 如人眠时不念而现。 以常修故。 入时如是。 出同毗昙。 问曰。 出时前无意根。 定后心识依何得生。 释言。 定前最后之心为意根故后心得生。 问曰。 前心灭谢已久。 何能生后。 说为意根。 成实释言。 因义成故。 虽灭生后。 如业虽灭能生后果。 成实如是。 次就大乘以辨出入。 大乘法中义别有四。 一据修始。 与毗昙同。 先得八禅。 六种调心。 要期方便后乃出入。 二据修终。 相同成实。 直得八禅。 要期方便即能出入。 不假六种。 入定调心。 三据修纯。 始从欲界乃至非想。 随何地心欲入即入。 欲出即出。 不假先作要期方便。 又复不须从初禅入乃至灭定次第灭心。 四据德成。 无时不入。 以常寂故。 无时不出。 以常用故。 故经说言。 不起灭定而现威仪为宴坐也。 问曰。 菩萨何因缘故独能常入复能常出。 释言。 菩萨毕竟不取一切心相。 故能常入。 不取灭相。 故能常出。 又复菩萨善入法界差别法门。 法界门中有其寂静灭心法门。 菩萨住之毕竟不舍。 故常灭心复有分别不灭心门。 菩萨住之无时暂舍。 故常不灭。 出入定相辨之粗尔(此二门竟)。 次辨灭定时节分齐。 毗昙法中。 欲界众生所入灭定时虽能久而不久入。 于中极远不过七日。 若过七日出定即死。 何故如是。 欲界众生段食养身。 段食之势不过七日。 故过七日出定即死。 上界众生离段食。 故入灭定者能经多时。 虽经多时不得过于彼报分齐。 过出即死。 成实法中。 破毗昙家欲界众生段食养身七日须出。 彼说一切入灭定者。 正受持身纵迳多劫出亦不死。 于中或有出而死者。 以本命根垂尽之时而入灭定。 是故出时即便命终。 不由在定多时故死。 大乘法中。 诸佛菩萨所入灭定时无限齐。 问曰。 经说。 摩诃迦叶在鸡足山待弥勒出。 从山而起礼觐弥勒现十八变然后灭身。 彼今在山为般涅槃为入灭定。 释有两义。 若依成实彼入灭定正受持身。 故后能出礼佛现化。 若依毗昙彼入涅槃。 非是灭定。 若是灭定出即身坏。 何能诣佛礼事供养广现神化。 又复依如阿育王经宣说。 迦叶欲涅槃时往辞世王。 云入涅槃。 定知所入非是灭定。 又复世尊付法藏中说。 佛灭后迦叶持法经二十年。 摩诃迦叶般涅槃后阿难持法复二十年。 如是次第。 故知彼今入般涅槃。 问曰。 若彼入涅槃者。 后时何能诣佛礼觐广现神变。 释言。 彼是留化神力故能如是。 如佛世尊般涅槃时摩诃摩耶来至佛所。 佛为起坐。 亦如舍利目揵连等化火烧身。 此等皆是留化力也。 时分如是(此三门竟)。 次就界论。 界谓三界。 于中别以三门分别。 一明得处。 二明入处。 三明成处。 言得处者。 修得之所名为得处。 小乘法中。 最初修得要在欲地。 非上二界。 藉说起故。 欲界地中有佛宣说灭心之法。 故得修起。 上二界中无佛宣说。 故不修起。 问曰。 上界无佛说法得修诸禅。 何为不得修起灭定。 释言。 凡夫过去已来曾得诸禅。 以是凡夫常所得法故上修起。 凡夫本来不得灭定。 以非凡夫常得法故上不修起。 若退重修上界亦得。 问曰。 上界修得之时为得已得为得未得。 释言。 斯乃得于未得非得已得。 何故如是。 彼非心法不得冥通三世成故。 如人得戒念念之中皆得未得。 彼亦如是。 大乘法中。 始同声闻欲界修得。 终则不尔。 三界皆得。 于一切处灭心法门常现前故。 言入处者。 随身所在堪能入中名为入处。 小乘法中。 欲色两界堪能现入。 非无色界。 何故如是。 入灭定者断绝心虑。 欲色界中灭心色在命根犹存。 故得现入。 四空无色。 复绝心虑命根不立。 故不入矣。 大乘法中。 诸佛菩萨随身何处皆能现入。 问曰。 无色灭心即死。 云何大乘一切处入。 释言。 大乘说无色界犹有形。 故虽灭心命根犹存。 又大乘中说有真心常而不灭。 无色界中入灭定时虽息心用心体犹存。 故不命终。 言成处者。 随身所在成就不失名为成处。 修得已后于三界中随身何处皆得成就。 依如毗昙灭定是其非想法。 故三界皆成。 成实大乘宣说。 灭定不系法故三界皆成。 处别如是(此四门竟)。 次就地论。 地谓欲界乃至非想。 就此诸地以明灭定。 先明定体。 次论入心。 后辨出心。 灭定之体宗别各异。 毗昙法中宣说。 灭定是非色非心有为法故系属非想。 与非想定同招一果。 成实说为无为法。 故不属三界。 大乘法中。 义则不定。 若说六识七识心灭为灭定体。 是无为故不属三界。 若说第八真心体寂为灭定体亦非三界。 若说第七妄识心寂为灭定体系属三界。 总相系属不别诸地。 次论入心。 声闻灭定非想心入。 余心粗强难可灭故。 菩萨法中始同声闻。 成则不同。 云何不同。 始从欲界乃至非想一切地心皆能入故。 次论出心。 毗昙法中或非想出。 或无所有出。 次第正受非想心出。 超越正受无所有出。 声闻超禅不过一故余地不出。 问曰。 灭定非想地摄。 从灭定起无所有心应是次第。 以何义故说为超越。 释言。 就地应非超越。 论家约就九次第说。 中间隔于非想定故。 成实法中。 虽无文证以义推之与毗昙同。 毗昙所立彼不非故。 大乘法中诸佛菩萨于禅自在。 一切地心皆悉得出。 地别如是(此五门竟)。 次就有漏无漏分别。 先论定体。 次辨入心。 后明出心。 灭定之体诸论不同。 毗昙法中一向有漏。 体是非想。 有漏法故。 成实法中一向无漏。 体是数灭无为法故。 大乘法中。 总相论之体是无漏故。 地持中说为圣住。 于中分别亦有有漏无漏之义。 若说六识七识心灭为灭定体一向无漏。 若说第八真识体寂为灭定体亦是无漏。 若说第七妄识心寂为灭定体。 相似无漏性是有漏。 次论入心。 毗昙法中入心有漏。 非想入故。 成实入心一向无漏。 问曰。 灭定非想心入。 成实论家无漏唯依四禅三空。 欲界电光不依非想。 云何说言入心无漏。 释言。 成实非想地中亦有无漏。 有何无漏。 谓有顺旧游观无漏。 何者是乎。 先依下禅发无漏观。 观非想地苦无常等。 断非想结。 然后用彼非想地心。 观非想地苦无常等名非想地游观无漏。 依此无漏入灭尽定。 大乘法中有漏无漏皆悉得入。 次明出心。 毗昙法中。 出定之心或是有漏。 或是无漏。 非想心出一向有漏。 无所有处或漏无漏。 无所有中具有有漏无漏心故。 成实法中出唯无漏。 云何得知。 如彼成实灭定品中。 破毗昙云。 有人宣说。 入心有漏。 出心或漏或是无漏。 是义云何。 答曰。 非漏。 以其行者欲入灭定先破一切有为行已然后入中故。 入无漏。 出缘泥洹。 故出无漏。 大乘法中。 诸佛菩萨有漏无漏皆悉得出(此六门竟)。 次就人论。 总相论之唯是三乘贤圣所得。 别相论之小乘人唯有那含罗汉人得。 就彼那含罗汉人中论说不同。 毗婆沙中十人得之。 谓非想地九品惑中。 从断一品乃至九品即为九人。 非想地中具缚为一。 令为十人。 此十人中始从具缚乃至断除八品惑来是阿那含。 断第九品是阿罗汉。 成实法中无有非想具缚能得。 要分断除方乃得云分断几品。 论中不辨。 有人释言。 于非想地九品惑中断前八品唯一品在。 患心劳虑故入灭定。 或可如此。 或断一二三四品等亦能灭心。 断之未尽。 是阿那含尽。 是罗汉。 大乘法中。 种性已上一切皆得。 若复通论十信已上亦渐得之(此七门竟)。 次对经中第八解脱以辨同异。 毗昙法中正用灭定为第八解脱。 成实法中灭定与彼第八解脱一向别体。 第八解脱偏在果中。 灭尽定者通因及果。 故成实言。 灭尽定者学人亦得。 第八解脱唯无学得。 又彼论言。 灭尽定者灭心心法。 第八解脱灭诸烦恼。 彼论复言。 灭尽定者灭想受等。 第八解脱灭无明爱。 故知全别。 大乘所说与毗昙同。 故大品经六度摄品中宣说。 菩萨第八解脱灭定为体。 涅槃亦尔(此八门竟)。 次释其文。 如经中说。 过一切非想非非想处。 想受灭身作证名灭尽定。 言过非想非非想者。 论释不同。 毗昙释云。 过者名到。 到非想地即能灭心。 故名为过。 非谓要断非想烦恼超出名过。 成实释云。 超出名过。 故彼论言。 学人能见非想地中一切行空断非想结。 名之为过。 但断未尽。 不能不生故名学人。 非是始到说之为过。 大乘法中文无定判唯义判之与毗昙同。 菩萨虽未断非想惑随分亦得灭尽定故。 想受灭者。 依如毗昙理实通灭一切心法。 但想及受二数强故偏说灭之。 此云何强。 如论中说。 烦恼法中受为爱根。 想为见本。 净法之中受修诸禅。 想修无色。 故说为强。 成实非此。 若说想受二数强故偏言灭者。 心王最强。 何故经中不说心灭。 又复想受皆依心王。 何不说心。 若欲释通就主而言。 应云心灭。 但彼灭定灭八禅心。 八禅定中受修诸禅。 想修无色故对想受以彰灭矣。 成实所立灭尽定中灭一切心灭。 一切法通名为受。 受有二种。 一者想受。 二者慧受。 有为缘心名为想受。 无为缘心名为慧受。 言灭想者。 明有为缘想受灭也。 隐受在想。 故云灭想。 言灭受者。 明无为缘慧受灭也。 隐慧彰受。 故说灭受。 问曰。 心灭通摄空有。 何不就通说心灭乎。 为彰空有二心灭。 故余经论中多同毗昙。 身作证者。 是中无心唯有色身。 定与身合名身作证。 故成实言。 八解脱等皆是身证。 何故独说灭定身证。 答曰。 是中更无有心。 唯有身故。 灭定如是。 一乘义二门分别(释名义一辨体相二)第一门中释其名义。 所言乘者对人名也。 行能运人。 为人所乘故名为乘。 所言一者释有四义。 一简别名一。 二破别名一。 三会别名一。 四无别名一。 言简别者。 据实以论唯一大乘随化分三。 简别彼三。 是故言一。 言破别者。 佛随众生假施三乘。 众生闻已执为定实。 佛为破其所执假三。 是故言一。 故经说言。 十方佛土唯一佛乘无二无三。 又经亦言。 唯此一实。 余二非真。 言无二者。 一大乘外无别声闻缘觉二乘。 言无三者。 一大乘外无别声闻缘觉二乘。 并无随化所施大乘。 问曰。 直说无三之时无二已竟。 何须别说无二无三。 释言。 声闻缘觉乘者。 是大乘家对。 然大有二。 一者实大。 二者权大。 声闻缘觉非直是彼实大家对。 当知亦是权大家对。 言无二者。 无实大家所对二也。 言无三者。 无权大家所对二乘并无权大。 故言无三。 何者实大。 如华严等所说是也。 彼说菩萨实修一切十三住中无漏真德。 息除妄想证性成佛。 故名为实。 何者权大。 如彼三乘别教之中所说是也。 彼说。 菩萨三阿僧祇但修有漏六波罗蜜。 不习诸地无漏真德度三僧祇。 次于百劫修相好业。 于最后身修世八禅。 厌离断烦恼后观四谛道树成佛。 言不称实故名权大。 破斯权大并破余小。 是故言一。 言会别者。 总唯一大。 佛随众生分一为三。 今还摄三以归一大。 因无异趣。 果无别从。 是故言一。 故经说言。 说大威仪以为木叉毗尼法等。 木叉毗尼即大乘学。 又经复言。 声闻缘觉乘即是大乘。 法华亦云。 汝等所行是菩萨道。 良以根本无二法故。 问曰。 向前破三辨一。 今复何故会三为一。 释言。 对情破其别取。 故说破三。 废情就法一外无三。 是故会别。 即是一也。 问曰。 乘者人之所行。 三乘人别随人说乘。 乘应定别。 云何为一。 释言。 此以理一故尔。 故经中说三乘虽异同一佛性。 其犹诸牛色虽种种乳色无别。 三乘如是。 佛性无别。 性无别故。 证之未圆唯一佛因。 证之圆极唯一佛果。 是故就实唯一大乘。 故经说言。 世若无佛非无二乘证二涅槃。 一切世界唯一佛乘。 更无余故无别二乘得二涅槃。 会别如是。 言无别者。 就实论乘由来无别。 非有三别可会可破。 犹如虚空平等无二。 是故言一。 问曰。 一乘以行为体。 行别千殊。 云何乘一。 释言。 法门有其二种。 一别相门。 二共相门。 若就别相乘有无量。 今就共相。 是故言一。 其犹众木共成一车。 此亦如是。 然此一乘经论之中亦名大乘。 解有两义。 一随人解释。 诸佛菩萨是其大人。 大人所乘故曰大乘。 二当法辨释。 备摄宽广。 是故名大。 名义如是。 问曰。 乘义道义何别。 总相释之。 能通名道。 能运名乘。 于中别分乃有三种。 一就行法相对辨异。 乘者是行。 道者是法。 行能运人。 故说为乘。 法为行履能通行心。 故说为道。 然就乘中非无有法。 今对道法唯说为行。 道亦有行。 对彼乘行偏说为法。 二就行中随义分异。 一切行德能通名道。 能运名乘。 又复诸行体通名道。 用通名乘。 云何体通。 行无障故。 云何用通。 能运人故。 三就法中随义分异。 能通名道。 能运名乘。 又复诸法体通名道。 用通名乘。 问曰。 乘义门义何别。 总相分之通入名门。 能运名乘。 于中分别亦有三种。 一就行法相对辨异。 门唯就法。 通行人故。 乘唯就行。 能运人故。 二就行中随义分异。 一切诸行门别名门。 能运名乘。 又复诸行通入名门。 运通名乘。 三就法中随义分异。 一切诸法门别名门。 运通名乘。 又复诸法通入名门。 运通名乘。 问曰。 道义门义何别。 释言。 体一随义名异。 通入名门。 通到名道(此一门竟)。 次辨乘体。 于中略以五门分别。 一乘法分别。 乘有二种。 一者乘法。 二者乘行。 法有三种。 一者教法。 所谓三藏十二部经。 二者理法。 所谓佛性。 于中分别二谛一实缘起法界是其理也。 三者行法。 六度等仪。 言乘行者要唯三种。 一闻。 二思。 三是行修。 依教生闻。 依理成思。 依于行法集起行修。 问曰。 经说闻思修证。 今此行中何不说证。 摄入修故。 二行断分别。 行德虽众无出三种。 一智。 二福。 三者是报。 波若是智。 五度是福。 又复波若一向是智。 施戒及忍一向是福。 精进与禅亦福亦智。 寿等八种是其报也。 此三种中依智起福。 依福起报。 故地持言。 若报报因及与报果皆依福起。 福依智起。 此三至果转名波若解脱法身。 智为波若。 福为解脱。 报为法身。 行德如是。 言断德者。 要唯三种。 一烦恼断。 五住结亡。 此前智慧所断灭也。 二者业断。 分段变易二种因亡。 此前福德所远离也。 三者苦断。 分段变易二种报尽。 此前净报所出离也。 此三种中断烦恼故诸业不生。 业不生故苦报不起。 苦不起故得大涅槃。 以斯行断为一乘体。 三自利利他二行分别。 自行有二。 一厌有为起离过行。 二求佛智起集善行。 利他亦二。 一大悲方便。 拔令出苦。 二大慈方便。 化令得乐。 以斯两行为一乘体。 自行之乘至果便住。 化他行乘毕竟无尽。 所化众生不可尽故。 四证教分别。 无始法性显成今德。 名为证行。 依教修起方便行德。 名为教行。 此之两行该始及终。 五因果分别。 因虽众多无出灭道。 果虽无量不出菩提涅槃之德。 问曰。 因行运人至果可名为乘。 果德穷满更无进趣。 云何名乘。 释有三义。 一乘因至果。 果仍因名故说为乘。 二者至果。 虽无去处非是果德不能运去。 如劫尽火更无所烧非火不能。 此亦如是。 以其能运故说为乘。 三至果中自行虽竟化他未息。 乘大涅槃周旋齐度一切众生。 故得名乘。 乘体随别难以具论。 略举斯五行无不摄。 一乘如是。 二种庄严义四门分别(释名一就位分别二辨体三就人分别四)二种庄严者。 一福德庄严。 亦名功德。 二智慧庄严。 言福德者。 善能资润福利行人。 故名为福。 福利是其善行家德。 如清冷等是水家德。 言功德者。 功谓功能善有资润福利之功。 故名为功。 此功是其善行家德名为功德。 言智慧者。 照见名智。 解了称慧。 此二各别。 知世谛者名之为智。 照第一义说以为慧通则义齐。 此福与智经中或复名为庄严。 或复说之为菩提具。 或名助道。 或称律仪。 言庄严者。 如涅槃说。 分别有四。 一能严人。 二能严心。 第三严果。 第四诸行共相庄严。 故曰庄严。 能为佛因亦名菩提具。 资顺菩提名助道法。 言律仪者。 如地持说。 内调名律。 行合真则。 故曰律仪。 亦可调法名之为律。 行合戒律。 故曰律仪。 能严行人。 故曰庄严。 名义如是(此一门竟)。 次辨体性。 于中别以三门分别。 一就行分别。 二体德分别。 三体用分别。 言就行者。 行谓六度。 摄此六种以为福智。 相状如何。 经论不同。 乃有四别。 一依优婆塞经。 施戒精进以为福分。 忍禅波若以为智分。 何故如是。 施之与戒随事修行资助行人。 福利义显故说为福。 不能照见。 故不名智。 精进虽能遍策诸行而彼精进性是发动。 随事修行精进相显。 故从戒施摄之为福。 余三种中。 波若正是照见之性。 故说为智。 即彼波若安法名忍。 忍体是慧。 故摄智中。 如五忍等。 然就忍中义别有三。 一他不饶益忍。 加损能受。 二安苦忍。 逢苦堪耐。 三法思惟忍。 于法能安。 此三种中前二非慧。 后一是慧。 彼经偏说法思惟忍为忍度。 故摄入智中。 即彼波若住缘名定。 定体是慧。 故摄智中。 然就定中义别有二。 一者事定系意住缘。 二者理定慧心不动。 彼经偏说理定为禅。 是故禅度摄入智中。 二依相续解脱及地持论。 施戒及忍同为福分。 波若智分。 精进与禅亦福亦智。 施戒及忍但能资润。 故说为福。 体非慧性。 不能照见。 故不名智。 波若慧性。 故说为智。 简别前门。 故不名福。 精进与禅那体性是福。 从其所生故。 分二种福之与智。 故地持说。 依精进故修行施戒四无量等。 是其福分。 起闻思修是其智分。 依禅修习四无量等是其福分。 修阴界入巧便观等是其智分。 问曰。 向说。 依精进故修行施戒四无量等以为福分。 何故依禅唯修无量以为福分。 释言。 精进遍策诸行。 是故通起施戒等善以为福分。 施戒散善不依禅生。 是故唯起四无量等以为福分。 又问。 精进起闻思修通为智分。 何故依禅唯起修慧巧便之观以为智分。 正以精进遍策诸行。 是故通起闻思修等以为智分。 闻思二慧乃是禅因非是禅果。 是故依禅唯起修慧以为智分。 三依大品等经。 前之五度是其福分。 体非慧性照明法故。 故彼经中说之为盲。 波若是智体。 是慧性照明法故。 是故论中说之为眼。 四依涅槃经。 前之五度及事中波若同为福分。 以其不能见实义故。 照理波若说之为智。 见实义故。 故彼经言。 福庄严者从檀波罗蜜乃至波若非般若波罗蜜。 慧庄严者是波罗蜜。 何者波若。 非波若波罗蜜。 何者波若是波罗蜜。 彼说六度。 各有二种。 一者布施乃至波若非波罗蜜。 二者布施乃至波若是波罗蜜。 随事修行不到实义。 非是自性清净度故非波罗蜜。 合理成者是其自性清净度故是波罗蜜。 于中前五体非慧性一向为福。 就波若中分取波若非波罗蜜助成前五亦判为福。 分取波若是波罗蜜为智慧也。 上来第一就行分别。 次就体德以分福智。 真心为体。 从缘修生诸行为德。 心体本净从缘说染。 后息妄染真心始净。 真心始净内照法界。 说之为智。 从缘修生方便行德。 资顺义强。 通说为福。 体德如是。 行体虽众无出证教。 无始法性显成今德。 是证行也。 方便修生是教行也。 教行修起资顺义强。 通说为福。 证行体明照穷法界。 说之为智。 体德如是。 次就体用开分二种。 体谓证如涅槃之行。 用谓随缘世间之行。 用随世间同世福善。 说之为福。 体则合如照第一义。 说之为智。 随世行中非无有智。 隐而不彰。 合如行中非无有福。 隐而不说。 故涅槃云。 福庄严者。 有为有漏以有果报有碍非常。 是凡夫法。 慧庄严者。 无为无漏无有果报。 无碍常住。 是贤圣法。 是凡法者。 诸佛菩萨常在世间同凡行也。 以同凡故有为有漏有碍非常。 是圣法者。 诸佛菩萨舍离世间合如行也。 以合如故无为无漏无碍常住。 此二即是地经之中常与无常二种爱果。 福德是彼无常爱果。 智是常果。 然此二种性不相离。 故经中说。 无常共常常共无常。 二种庄严体性如是(此二门竟)。 次就位论。 位别有二。 一世间出世间相对分别。 地前世间。 地上出世。 然福与智义有通别。 通而论之并通世间及与出世。 所言别者如法鼓经说。 地前之行名为福德。 地上所行说为智慧。 良以地前在相修行随事犹润故说为福。 于深法性未能证见。 故不名智。 初地已上于深法性证见分明。 故名为智。 简别前门故不名福。 二约眼见闻见分别。 如涅槃说。 初至九地闻见佛性未能眼见。 因名为福。 十地若佛同能眼见说之为智。 位别如是(此三门竟)。 次就人论人。 谓凡夫声闻缘觉菩萨及佛。 约就此人以辨福智。 略有二门。 一对理分别。 凡夫所行随事资润。 说之为福。 未能见理故不名智。 三乘所行见理而成。 故通名智。 简别前门故不名福。 二对实分别。 实谓不空如来藏性。 凡夫二乘于实未见。 一切所行通名为福。 诸佛菩萨见实性故。 一切所行通名为智。 凡夫二乘非无智慧。 隐而不彰。 诸佛菩萨非无福德。 隐而不说。 二种庄严略辨如是。 二种种性义三门分别(行位相对定其先后一就分别二就行分别三)第一门中。 约就行位辨定先后。 二种性者。 一习种性。 二性种性。 此二种性若据位分习种在前性种在后。 若就行论性习同时。 以同时故前后不定。 依体起用先明性种后明习种。 寻用取体先明习种后明性种。 与彼证道教道相似。 就位以论教道在前证道在后。 世间之行为教道故。 所以在前。 地上之行为证道故。 所以在后。 据行论之证教同时。 以同时故先后不定。 依体取用。 先证后教。 寻用取体先教后证。 先后如是。 第二门中。 就位分别。 为辨种性通对解行十地以论。 于中义别有其四门。 一释其名。 二约解以分。 三就行显别。 四通解行以彰其异。 名字如何。 言种性者亦名十住。 若言十住当分为名。 解观成就不退名住。 若言习种对后立称。 依前观解习后性种所成行德。 修而未成。 说之为习。 望后佛果能生曰种。 第二性种亦名十行。 若言十行当分以名备具法界一切行性。 故名为行。 言性种者对前望后以立其名。 前习种中所修行德至此位中成就不坏。 故名为性。 望后佛果能生曰种。 解行之位名有四别。 一名解行。 二名发心。 三名回向。 四名道种。 言解行者。 对出世道以立名也。 于出世道解而行。 故名为解行。 言发心者。 对果以名。 于大菩提起意趣求故名发心。 亦可发求出世之心故名发心。 言回向者。 亦是对果以立其名。 回己善法趣向菩提。 故名回向。 言道种者。 当分望后以立其名。 当分中之如观道立故名为道。 望后佛果能生曰种。 十地之位亦有四名。 一名十地。 二名行方便。 三名菩提分。 四名圣种。 言十地者。 当分以名。 行德成就住处名地。 亦可望后能生名地。 行方便者。 当分以名。 善起诸度名行方便。 菩提分者。 当分为名。 出世之道名曰菩提。 道行差别名菩提分。 亦可此言对果以名。 佛果之道名曰菩提。 地上所行与彼为因名菩提分。 言圣种者。 当分望后以立其名。 当分之中会正名圣。 望后能生故说为种。 名字如是(此一门竟)。 次就观解以分其位。 解别有四。 一知教法。 知诸教门若权若实。 二知义法。 知诸义门若通若别。 三知理法。 知相空寂。 四知实法。 知一切法皆从佛性真心所起体则是真。 通则位位俱解此四。 于中别分习种位中偏解教法。 故华严云。 十住菩萨随所闻法即自闻解。 不由他悟。 性种位中寻诠达旨。 解知义法。 解行位中破相归寂解知理法。 初地已上悟实穷本解知实法。 解有此别。 故分四位。 又更分别习种位中。 寻诠取法知世谛义。 性种位中。 舍诠求理知第一义。 解行位中。 破离有无趣入中道知一实义。 初地已上悟实随缘了知缘起无尽法界。 解有此别。 故分四位。 第一解知生死涅槃染净法相。 第二解知无相空理。 第三解知非有非无一实之义。 第四解知如来藏中真实法界缘起之门。 解别如是。 理实通论一一位中皆具此四。 随别论之习种位中观行初起。 解知染净差别法相。 性种位中观解转胜。 舍相趣寂解知无相第一义谛。 解行位中观解转深。 破相毕竟解知非有非无之法。 初地已上观解毕竟解知真实缘起法界。 解有斯异。 故分四位(此二门竟)。 次约诸行以别其位。 行有二阶。 一者行种。 二者行德。 此二之中各有始终。 就行种中习种始。 习性种终成。 行德之中解行始习。 十地终成。 行有此别。 故分四位(此三门竟)。 次就解行以分四位。 于中有二。 一解行参论。 二解行并说。 言参论者。 此四位中分为两对。 前二一对先解后行。 后二一对先解后行。 相状如何。 习种位中成就教解。 故华严云。 十住菩萨随所闻法即自开解不由他悟。 性种位中随起教行。 故华严中说为十行。 初对如是。 第二对中初解行住修习理解。 是故经中说为解行。 解为行故。 又地经中说彼解行为观分明。 观犹解也。 初地已上成就理行。 故论名为行方便持。 据此以论习种解行解观成就。 性种十地行德成也。 言并说者。 闻思修证四种之中。 闻思是解。 修证是行。 习种位中依教生解成就闻慧。 性种位中依义生解成就思慧。 解行位中依教起行成就修慧。 初地已上依理成行成就实证。 解行相对分别如是。 上来四门合为第二就位分别。 第三门中就行分别。 然就行中义别有四。 一释其名。 二辨体相。 三明真妄作灭之义。 四约时辨异。 名字如何。 性种性者从体为名。 无始法性说之为性。 此之法性本为妄隐。 说之为染。 随修对治离染始显。 说以为净。 始显净德能为果本。 目之为种。 此乃显性以成种故名为性种。 种义不坏。 故复名性。 故论说言。 性种性者无始法尔。 习种性者从因为名。 方便行德本无今有。 从习而生。 故名为习。 习成行德能生真果。 故名习种。 性义同前。 故论说言。 若从先来修善所得名习种性。 名义如是(此一门竟)。 次辨体相。 此二种性同用真识以之为体真识之中义别有三。 谓体相用。 体谓平等如实法性。 古今常湛非隐非显非因非果。 故经说言。 非因非果名为佛性。 此之谓也。 语其相也。 真实缘起集成心事。 所谓一切恒沙佛法集成真实觉知之心。 此心妄隐义说为染。 出缠离垢义说为净。 净中之始能为果本生后果。 故说为性种。 语其用也。 真识在染与妄和合起作生死。 在净随治集起行德。 行德初立能生后果说为习种。 体相粗尔(此二门竟)。 次辨真妄作灭之义。 于中先明真妄两心有作不作。 后明真妄有灭不灭。 问曰。 真妄二心之中。 何心能作习种行德。 何心不作。 释言。 唯真则无作义。 单唯妄想亦无作理。 真妄相依方有作义。 是义云何。 若唯真实而无妄者真即平等。 故无修作。 若唯妄想而无真者。 妄想之法化化自灭体既不立焉。 有众作。 故经说言。 若无藏识七法不住。 不得厌苦乐求涅槃。 由妄依真真随妄转。 故有修作。 问曰。 妄心何缘能作。 释言。 妄心有三因缘。 所以能作。 一以现在善友缘力所以能作。 谓诸众生于现在世由佛菩萨善友教化。 故妄心中能修种性一切行德。 二以过去善行因力所以能作。 谓诸众生由其过去曾习众善薰发现心。 故妄心中能修众行。 三以所缘真力故作。 谓彼所依如来藏中。 具足一切功德法性薰发妄心。 故妄心中发生诸善。 问曰。 真心何缘能作。 释言。 真心亦以三缘所以能作。 一以现在善友缘力所以能作。 谓诸众生于现在世由佛菩萨善友教化。 故真心中出生诸行。 二以妄修薰力故作。 谓诸众生妄想心中修集众善彼善薰心。 故真心中起诸善法。 三以自体薰力故作。 是义云何。 真心之体是如来藏。 如来藏中具足一切恒沙法性。 彼法薰心故真心中发生诸善。 若心体中不具一切恒沙法性虽加功力善不可生。 作善如是。 次辨真妄有灭不灭。 真妄别论。 妄想缘修一向尽灭。 真修不灭。 何故如是。 妄想之法相有体无。 穷之则尽。 所以尽灭。 故楞伽云。 妄想尔。 涅槃智彼灭我涅槃。 真实之法相隐性实。 研之则明。 明显真性说为行德。 所以不灭。 随义具论真妄皆有灭不灭义。 是义云何。 妄法体虚终归灰谢。 所以尽灭。 藉妄薰真。 真实行德由妄薰起。 故言不灭。 妄尽之时真随妄息。 不复更起。 故言真灭。 真体常存。 故云不灭。 作灭之义辨之粗尔(此三门竟)。 次第四门约时辨异。 此二种性在外凡时但名佛性。 不名行德。 佛性有二。 一法佛性。 二报佛性。 法佛性者是性种因。 报佛性者是习种因。 二性何别。 法佛性者本有法体。 与彼果时体无增减。 唯有隐显。 净秽为异。 报佛性者本无法体。 但有方便可生之义。 此二如前佛性章中具广分别。 是二佛性依至性地名二种性。 法佛之性转名性种。 报佛之性所生行德名为习种。 是二种性至解行中名得方便及清净向。 彼习种性至解行中名得方便。 彼性种性至解行中名清净向。 彼得方便及清净向至初地上转名二道。 彼得方便转名教道。 彼清净向转名证道。 教道至果转名报佛方便菩提方便涅槃。 证道至果转名法佛性净菩提性净涅槃。 此等虽复随时变改其义不殊。 二种种性辨之粗尔。 证教两行义三门分别(释名一辨相二料简可说不可说义三)第一释名。 证教两行出地经论。 所言证者乃是知得之别名也。 实观平等契如名证。 所言教者义别有七。 一方便行德。 依教修起从其所依。 故名教行。 二差别之行。 可以教辨行从诠目。 故名教行。 三知诸佛所说教法。 从其所知故名教行。 四说法智行。 能起言说教被世间。 故名教行。 五平等证行。 约言分异。 异从教别。 故名教行。 六行能显真义说为教。 如因分行名为说大。 七上德下被义名为教。 如楞伽云。 法报说等。 然此二行藉教以彰应通名教。 行成合法应通名证。 为别两行隐显异名。 实观平等证法义显。 故偏名证。 方便行德诠题易及。 故独名教。 此证与教集起名行。 名义如是(此一门竟)。 次辨体相。 义别有九。 一修成相对以分证教。 一切地前造修方便名为教行。 以比始修依言起故。 一切地中所成之德名为证行。 以此成德证法性故。 此二犹是地经之中。 最初所行成就佛法地证。 论释言。 最初所行是阿含。 行成就佛法是证行。 此之谓也。 又此教者是彼说大因分之行。 是中证者是彼义大果分之行。 二就位分别。 地前所修名为教行。 世间之行依言起故。 初地已上一切诸德同为证行。 行熟舍言证法性故。 此二犹是地经之中叹众二净。 彼说地前闻思修等为阿含净。 犹此教行。 十地行德同为证净。 犹此证行。 三真妄分别。 一切妄修此名教行。 一切真修齐为证行。 故地论言。 闻思修及报生识智。 是则可说。 以可说故名之为教。 真智不尔。 离文字故。 以离文字故说为证。 四直就妄修随义分别。 妄修有二。 一随事造修福德之行。 二依理所成智慧之行。 福依事易以言彰。 故说为教。 慧依理成照理分明。 故言为证。 问曰。 妄修不能会真。 云何名证。 释言。 妄修虽不体会缘中相应。 故得名证。 五就真中相实相对。 因分之中得彼出世真证无相说为教行。 彼相现于教行中故。 寻相得实说为证行。 此二犹是地经之中增上妙法光明法门。 彼增上法是此证行。 彼光明法是此教行。 言光明者。 论自释言。 此大乘法显照一切余法门故。 谓显世间修行心中。 六就真中体德分别。 无始法性显成今德。 是其体也。 从缘修起方便之行。 是其德也。 体为证行始显。 净智证自体德故为教行。 方便行德本依言教修习生故。 此二犹是地经之中金庄严具所况法是。 金体清净喻于证行。 环玔等相喻于教行。 七就真中体用分别。 次前证教同说为体。 依此体上教智外彰说以为用。 体为证行。 证法性故用为教行。 正说法智照明世故。 此二犹是地经之中摩尼珠光所况法是。 珠体清净喻于证行。 光明外照喻于教行。 故地论言。 证智法明摩尼宝中放阿含光。 八就真体约诠就实随义分别。 平等证体说为证行。 即此证体约言分十说为教道。 此二犹是地经之中虚空鸟迹虚空画处所况法是。 平等虚空喻于证行。 故地论言。 鸟迹住处名句字身住处菩萨地证智所摄。 空中鸟迹风画之处喻于教行。 故论说言。 非不于中有此言说十地差别。 约言分十。 故从诠目名为言说。 九就真中自分胜进相对分别。 自分所成一切行德若体若用斯为证行。 自于此法已证得故。 胜进分中上受佛教名为教行。 此二犹是地经之中。 叹金刚藏证与阿含二力并是。 彼中宣说。 妙无垢智无量义辨演说美言真实相应同为证力。 犹此证行。 于佛教法念坚净慧为阿含力。 犹此教行。 体相如是(此二门竟)。 次辨证教有可宣说不可说义。 于中且就初对论之。 余类可知。 然就初对修成门中义别有三。 一就证教二行相对。 以辨可说不可说义。 二唯就证。 三唯就教证教相对辨之云何。 教行可说。 证行叵论。 盖乃就其修证时语始修之时未出名相。 行外犹有名相可得。 用之显修。 是故可说。 得证之时证诸法如。 证外更无名相可得。 知复用何表影实证。 是故证行一向不说。 良以可说偏在教故。 地经说言。 但说一分。 言一分者所谓因分。 此名始修教道之行为因分也。 以其修行不可说故。 地经说言。 十地如是。 不可说闻。 证教二行相对如是。 次唯就证以辨可说不可说义。 然证望教一向叵说。 于中别论亦有可说不可说义。 义相云何。 分别有五。 第一可以总相玄标名为可说。 故地经中宣说五偈显示义大。 又复经中说之为证。 不可即相指以示人名不可说。 故地经云。 言说不及。 此义如彼空中所有鸟迹风画等处。 可以玄谈名为可说。 不可即相指以示人名不可说。 第二可以拂相显示名为可说。 不可相论名不可说。 何故如是。 证离名相不可说闻。 今还道证不可说闻。 言当彼法名为说证。 故金刚藏彰地难说名显义大。 若言证法可说可闻。 言乖彼法则不名说。 第三可以况诠显示名为可说。 故地经中用彼因分所修之行。 况显果分离相真德名喻相应。 喻犹况也。 不可直诠显示彼法名不可说。 第四可以自体真法互相显示名为可说。 于中或有因果相显。 故地经中举彼佛法用显地法。 或复体用互相显示。 如地经说。 彼经之中金庄严具所况之法以用显体。 摩尼光等所况之法以体显用。 或复行法互相显示。 故地经中用彼真智显示地法。 是等皆是自体真法互相显班名为可说。 不可用彼情相显真名不可说。 第五情实相望以说。 据情望实情外有实。 可以谈论名为可说。 就实望情实外无情。 知复用何施名说实。 故不可说。 证中可说不可说义差别如是。 次就教行以辨可说不可说义。 教中随义亦有可说不可说义。 教行之中义含真伪。 伪修可陈名为可说。 真修难显名不可说。 故地经中彰彼因分观修之德云。 言难说自心知也。 证教两行辨之云尔。 大乘义章卷第九(终)大正新修大藏经第44册No. 1851大乘义章大乘义章卷第十远法师撰净法聚因法中。 此卷有十二门(三归义三学义三聚戒义三种律仪义止观舍义三慧义三种般若义三智义三量智义同相三道义别相三道义三种住义)。 三归义三门分别(释名一所归二能归三)第一释名。 言三归者。 归投依伏。 故曰归依。 归投之相如子归父。 依伏之义如民依王如。 性依勇。 归依不同随境说三。 所谓归佛归法归僧。 依佛为师。 故曰归佛。 凭法为药。 故称归法。 依僧为友。 故名归僧。 问曰。 何故偏归此三。 以此三种毕竟归处能令众生出离生死称涅槃故。 名义如是。 第二门中。 别明所归三宝境界。 三宝义中三门分别。 一释其名。 二辨体相。 三明次第。 先释其名。 所言佛者。 外国正音名为佛陀。 此云觉者。 觉行成人。 故名觉者。 又人有觉亦名觉者。 觉有两义。 一觉察名觉。 二觉悟名觉。 言觉察者。 对烦恼障。 烦恼侵害事等如贼。 唯圣觉知不为其害。 其犹世人觉知有贼贼无能为。 彼亦如是。 故名为觉。 言觉悟者对于智障。 无明昏寝事等如睡。 唯圣独悟不为覆障。 如睡得寤。 故名为觉。 所对无明有其二种。 一迷理无明。 对除彼故觉法实性。 故名为觉。 二迷事无明。 对除彼故觉知一切善恶无记三聚之法。 故名为觉。 地持论中同此后义。 所言法者。 外国正音名为达摩。 亦名昙无。 本是一音传之别耳。 此翻名法。 法义不同。 泛释有二。 一自体名法。 如成实说。 所谓一切善恶无记三聚法等。 二轨则名法。 辨彰行仪。 能为心轨故名为法。 今三宝中所论法者。 轨则名法。 所言僧者。 外国正音名曰僧伽。 此方翻译名和合众。 行德不乖。 名之为和。 和者非一。 目之为众。 此之三种何故名宝。 世间琼瑶人之所珍。 此之三种世所尊重如世珍奇。 是故就喻说之为宝。 宝性论中释有六义。 喻之如宝。 一希有义。 如世宝物贫穷之人所不能得。 三宝如是。 薄福众生有千万世不能值遇。 故名为宝。 二离垢义。 如世真宝体无瑕秽。 三宝如是。 绝离诸漏。 故名为宝。 三势力义。 如世珍宝除贫去毒有大势力。 三宝如是。 具不可思议六神通力。 故说为宝。 四庄严义。 如世珍宝能严身首令身殊好。 三宝如是。 能严行人清净法身。 故说为宝。 五最胜义。 如世宝璧诸物中胜。 三宝如是。 一切世中最为殊胜。 故名为宝。 六不改义。 如世真金烧打磨等不能变改。 三宝如是。 不为世间八法所改。 故名为宝。 名义如是(此二门竟)。 次辨体相。 于中略以三义辨之。 一明别相。 二明一体。 三明住持。 初别相者。 经中亦名阶梯三宝。 三宝宝相异。 故称别相。 随化阶降佛上法中僧为最下。 故曰阶梯。 此阶梯。 中先明佛宝。 佛宝之中四门分别。 一定其体性。 二开合辨相。 三明佛德。 四论修成。 体性如何。 经论不同。 所说各异。 毗昙法中宣说。 如来五阴之外无别假人。 但就阴上假施人名。 如贫贱人名字富贵。 彼亦如是。 以无人故不说假人以为佛宝。 就五阴中唯取方便修成善阴以为佛宝。 报无记者非是佛宝。 以无记法非可重故。 修成德中无漏功德是其佛宝。 有漏则非。 漏有有漏功德非可重故。 是故彼宗诸佛如来相好之形种智之德斯非佛宝。 相从说佛亦得无漏。 成实法中唯说假人以为佛宝。 五阴实德于彼宗中法宝所收。 故非佛宝。 何故彼宗唯说假人以为佛法。 彼宗说有假名行人。 为师匠益要在假中。 故说假人以为佛宝。 大乘法中佛宝门摄。 假人实德悉是佛宝。 体性如是。 次开合辨相。 开合不定。 总唯一佛。 或分为二。 二有两门。 一生身法身。 开分二种。 父母所生相好之形是其生身。 方便修起戒定慧等五分功德名为法身。 二真应。 分二或分为三。 三有两门。 一法报与应开分三种。 如地论说。 二化应及真开分三种。 如金光明三身品说。 或分为四。 四有两门。 一开真合应以论四种。 是义云何。 如楞伽说。 一应化佛。 二功德佛。 三智慧佛。 四如如佛。 四中初一犹上应身。 中二报身。 报随福智故分二种。 后一法身。 二真应并开以论四种。 是义云何。 真中有二。 谓法与报。 应中亦二。 谓应与化。 王宫所生示修成佛。 名之为应依此应身起余化佛。 如涅槃说。 释迦如来化无量佛受诸大众所奉供等。 或分为十。 如华严说。 广则无量。 此等如后三佛章中具广分别。 辨相如是。 次明佛德。 佛德虽众要唯二种。 一菩提行德。 二涅槃断德。 行德不同。 一门说三。 所谓般若解脱法身。 依于般若而起解脱。 依于解脱而成法身。 此三同时。 义别先后。 涅槃断德亦有三种。 一烦恼断。 二者业断。 三苦报断。 先断烦恼。 断烦恼故业结不生。 业不生故苦报随己。 由前般若故断烦恼。 与前解脱故能离业。 与前法身故能灭苦。 佛德如是。 次辨修成。 大智论中明。 迦旃延子所说修成略有四阶。 第一先于三阿僧祇劫修习有漏六波罗蜜。 不习无漏。 不断诸结。 以其不修无漏道故。 则无习种性种解行乃至法云圣位差别。 第二度于三阿僧祇。 次于百劫修相好业。 是中亦未修习无漏断诸结缚。 第三分中于最后身修世八禅。 以有漏道攀上厌下。 断除欲界至无所有一切烦恼。 修习初禅断欲界结。 修第二禅断初禅结。 乃至修习非想地定断无所有结。 非想一地无上可攀。 等智不除。 第四分中修习谛观。 观察四谛十六圣行断非想地见修两惑。 有十六心断除见惑。 谓见道中八忍八智。 有十八心断除修惑。 谓非想地九无碍道九解脱道。 通合具有三十四心。 前三十三心因中无漏。 非佛宝体。 第三十四果中无漏。 是佛宝体。 毗昙宗中在依此义。 成实与前大同少异。 所言同者。 四分所修与前相似。 所言异者。 第三分中所修八禅但能伏结。 不能永断。 第四分中所修圣道总观谛空。 通断三界见修两惑。 不同前宗别观谛有局断非想。 又复成实多心断结。 不局在于三十四心。 大乘法中行修多阶。 略有十五。 一于外凡善趣位中修习净信。 第二次于习种位中修习正解。 第三次于性种位中修起诸行。 第四次于解行位中修学如观。 第五次于欢喜地中发诸大愿。 第六次于离垢地中修习净戒。 第七次于明地之中修治净定。 第八次于炎地之中修道品观。 第九次于难胜地中修习谛观。 第十次于现前地中观十二缘。 第十一远行地中修习一切菩提分法。 第十二不动地中修净佛土。 第十三善慧地中修习一切说法智行。 第十四法云地中修习一切殊胜智行。 第十五十地穷终起金刚定断绝微障入佛境界。 当知于此一一位中皆具修习法界行德。 随其说相且分如是。 佛宝门竟。 次辨法宝。 于中义别略有五种。 一者教法。 二者理法。 三助道法。 四涅槃法。 五化用法。 言教法者。 所谓三藏十二部经。 是义如前教法聚中具广分别。 言理法者。 毗昙法中宣说。 四谛十六圣行以为法宝。 十六圣行如四谛章具广分别。 成实法中宣说。 四谛名用假有为世谛理。 无性之空为真谛理。 大乘所论义别有三。 一就相明理。 二相实相对。 三唯就实言。 就相者就彼妄情所起法中以辨道理。 离相之有为世谛理。 无性之空无相之空为真谛理。 所言相实相对辨者。 以彼妄情所起之相对于真实如来藏情以辨道理。 性相之法相有体无为世谛理。 如来藏性相界体有为真谛理。 此义如彼地经中说。 观十二缘法相有体无名世谛观。 观察真心名第一义观。 言就实者。 直就真实如来藏中作用法门为世谛理。 寂灭如门为真谛理。 理法如是。 助道法者。 所谓三十七道品法。 毗昙法中释有两义。 一者坏缘。 二不坏缘。 言坏缘者。 不分三宝境界差别。 故名坏缘。 于此门中一切三乘无漏功德悉皆是其助道法宝。 不坏缘者。 三宝境界各别建立名不坏缘。 于此门中唯取菩萨无漏功德及缘觉人因果无漏为助道法。 自余声闻无漏功德判为僧宝。 如来无漏判为佛宝。 是故不说为助道法。 问曰。 助道道谛所收。 前理法中已说道谛。 何须更说助道法乎。 释言。 道中有理有事。 通者是理别者是事。 戒定智慧三十七品行数差别。 是其事道道。 如迹乘四义宽通是其理道。 前理法中所明道谛是其理道。 今此所论助道法者。 其事道。 事理不同故复明之。 成实法中宣说。 假人为佛僧。 故一切三乘无漏功德悉是助法。 大乘亦说。 一切三乘无漏功德为助道法。 涅槃法者。 毗昙唯说烦恼业思尽灭之处数灭无为为涅槃法。 问曰。 涅槃体是灭谛。 前理法中已说灭竟。 何劳更说涅槃法宝。 释言。 灭中亦有理事。 别名为事。 通名为理。 约对所除烦恼业等品数上下以论其灭。 灭则阶降优劣不等。 名为事灭。 尽止妙出四义宽通是其理灭。 前理法中所论灭谛是其理灭。 今涅槃法是其事灭。 事理不同。 故复须论。 成实法中烦恼业苦尽无之处同为涅槃。 大乘法中涅槃有二。 一数灭无为为涅槃法。 二以善有万德圆寂为涅槃法。 化用法者。 如经中说。 行于非道通达佛道。 如是法也。 法宝如是。 次辨僧宝。 于中三门。 一定体性。 二明僧德。 三开合辨相。 体性如何。 毗昙法中僧有二种。 一应供僧。 与尽诸佛下极至于凡夫沙弥。 通皆是僧。 是故檀越僧次请人不简上下皆悉得于供僧之福。 二三归僧。 唯局分处声闻人中四果四向以为僧宝。 凡夫比丘无德可归。 是以不取。 缘觉出世无和合众。 不成僧故。 所以不论。 彼论之中住圣菩萨单一无侣。 只不成僧。 所以不说。 佛是佛宝亦非僧故。 所以不论。 又声闻中唯取五阴实法功德为僧宝体。 不说假人以为僧宝。 彼宗阴外无别人故。 又实德中无漏功德是其僧宝。 有漏则非。 有漏功德不可量故。 成实法中僧亦有二。 一应供僧。 与前相似。 二三归僧。 大况同前。 唯取声闻不取余众。 所言异者。 声闻人中四果四向假名行人为僧宝体。 不取实德。 受供生福唯假人故。 大乘法中通而论之。 三乘圣众皆是僧宝。 简大异小唯取菩萨。 于中以彼僧门统摄假人实德悉是僧宝。 体性辨之粗尔。 次辨僧德。 德有二种。 一行。 二断行。 德虽众要唯三种。 一福。 二智。 三者净报。 施戒忍辱是其福分。 般若智分。 精进与禅亦福亦智。 依精进故修施戒忍四无量等是其福分。 起闻思修是其智分。 依禅修习四无量等是其福分。 修阴界入巧便观等是其智分。 菩萨成就八种胜报是其报也。 此等具辨如地持论。 行德如是。 断德亦三。 所谓烦恼业苦断也。 由前智故能断烦恼。 由前福故能绝诸业。 由前净报能离诸苦。 僧德如是。 次辨其相。 于中开合广略不定。 总唯一僧。 或分为二。 二有三门。 一就位分二。 如涅槃说。 一假名僧在见道前。 未有僧德。 假与僧名名假名僧。 二真实僧。 位分在于见谛已上。 内有实德名真实僧。 二约境分二。 谓事和僧及理和僧。 随有行同名事和僧。 证理行同名理和僧。 三随法分二。 谓羯磨僧及法轮僧。 法别不同泛有三种。 一出家众法。 所谓百一羯磨之事。 出家比丘四人已上同崇此法名出家众法。 二出家行法。 所谓四依。 唯出家者所共行之名出家行法。 何等为四。 所谓比丘尽形乞食。 着粪扫衣。 于树下坐。 有病服陈弃药。 是为四依。 问曰。 比丘所受禁戒亦是出家同行之法。 何故不名出家行法。 偏名四依为出家行法。 释言。 戒是比丘正体。 故废不论。 四依乃是比丘所行。 是以偏说。 三道俗通法。 所谓坐禅学问观空断结。 如是一切道俗同行名为通法。 三中前二是其僧法。 约之辨僧。 于彼出家众法之中四人已上同一界内。 许崇不乖名羯磨僧。 于彼出家行法之中十方同遵和而不乖名法轮僧。 有人说言。 四谛之理是其法轮。 会谛之解是法轮僧。 然彼四谛乃是道俗通行法轮非是出家僧行法轮。 若言四谛是僧法轮调达破僧说相似语。 应说五谛。 以何义故宣说五邪。 以说五邪为相似故。 明知不用四谛之理为僧法轮。 又复若以会谛之解为法轮僧者。 在家之中三果圣人皆会谛理。 应名为僧。 彼非僧故。 明知不以会谛之解为法轮僧。 以此推之。 但令出家莫问凡圣同遵四依情无乖异。 斯皆名为法轮僧也。 法轮无漏同异难分。 今此具以四句辨之。 何等为四。 一法轮僧而非无漏。 谓出家凡夫。 同遵四依故名法轮。 未有圣德故非无漏。 二是无漏非法轮僧。 谓在家圣人。 内具圣德故名无漏。 不行四依故非法轮。 三亦法轮亦是无漏。 谓出家圣人。 遵行四依故是法轮。 内具圣德故是无漏。 四非法轮亦非无漏。 谓在家凡夫。 不行四依故非法轮。 不具圣德故非无漏。 以此推之法轮无漏同异可知。 不得唯将无漏圣人为法轮僧。 上来三门分僧为二。 或说为三。 于中亦有三门差别。 一就位分三。 一假名僧位在外凡。 未有僧德。 假与僧名名假名僧。 二清净僧位在内凡。 三真实僧位在于见道已上。 内具真德名真实僧。 二就行分三。 如涅槃说。 一破戒杂。 身虽持戒慎过不犯与破戒者共同止住布萨说戒。 二愚痴僧。 身虽持戒见己弟子有所毁犯令悔除。 见他有犯默而不举。 三清净僧。 身自持戒见他有犯能教悔除。 三大小分三。 所谓声闻缘觉菩萨。 故经说言。 僧者谓三乘众。 或分为四。 如大智论说。 一哑羊僧。 愚痴比丘不识善恶持犯轻重。 随所犯罪不知悔除。 犹如哑羊至死无声。 名哑羊僧。 二无羞僧。 虽知善恶持犯轻重内无羞耻。 故为毁犯。 三有羞僧。 识知善恶持犯轻重内怀羞耻。 慎过不犯。 四真实僧。 内具圣德。 或分为五。 如律毗婆沙说。 一群僧。 与前四中哑羊相似。 二无惭僧。 与前四中无羞相似。 三别众僧。 身虽不犯而不和布萨说戒。 四清净僧。 与前四中有差相似。 五者实僧。 与前四中真实相似。 若复广分僧有无量。 如毗昙中说十四贤圣。 成实宣说二十七贤。 大乘宣说四十一贤。 谓十住.十行.十回向.十地。 合为四十。 加一等觉为四十一。 若通十信有五十一。 此等如后贤圣章中具广分别。 别相三宝辨之粗尔。 一体如何。 于中分别略有三义。 一就事论。 就佛体上随义分三。 觉照义边说为佛宝。 即彼佛德有可轨义说为法宝。 违诤过尽说为僧宝。 此三义别德体不殊。 故名一体。 此之一义毗昙成实大乘法中齐具有之。 不偏在大。 二就破相空理以论三宝。 事别体空不殊。 故名一体。 亦名同体。 此义唯在大乘。 成实毗昙中无彼宗不说法体空故。 三就实论一。 三宝虽别莫不皆用实性为体。 于中辨一随法不定。 若就涅槃开出三宝三宝即于一大涅槃名为一体。 故涅槃云。 我示三事即是涅槃。 若就性以辨三宝。 三宝即性名为一体。 故涅槃云。 如是三归即是我性。 若就真谛以分三宝。 三宝即真名为一体。 故涅槃云。 若能观三宝常住同真谛。 我性佛性无二无别。 若就常义以辨三宝。 三宝即常名为一体。 故经说言。 我曾不说佛法圣僧有差别相。 唯说常恒无有变易无差别耳。 若就不二法门以辨三。 三即不二名为一体。 故经说言。 佛即是法。 法即是僧。 此之三宝皆无为相。 与虚空等。 一切法亦尔。 斯乃一切法界门中随就何法辨一皆尔。 一体三宝辨之既然。 诸法一体类皆像此。 此之一义局在大乘。 小乘中无。 一体三宝辨之略尔。 住持云何。 小乘法中泥龛木像为住持佛。 绵素竹帛为住持法。 凡夫比丘为住持僧。 大乘法中住持有二。 一化用住持。 二实德住持。 言化用者。 诸佛如来大悲作用充遍法界。 八相成道为住持佛。 随化所说一切言教流布益世为住持法。 依法化成三乘诸众为住持僧。 又复诸佛虽得涅槃毕竟不舍菩萨所行。 常能示为菩萨声闻缘觉等事。 此亦名为住持僧也。 化用如是。 实德云何。 诸佛如来法身常住为住持佛。 法性常恒为住持法。 诸佛如来僧行不灭为住持僧。 住持三宝辨之粗尔(此二门竟)。 次明三宝次第之义。 次第不同。 略有三义。 一起化次第。 先明佛宝。 次法后僧。 佛为化本。 故先明之。 由佛起说。 故次明法。 依法化成三乘诸众。 故后明僧。 二化益次第。 亦先明佛次法后僧。 先明佛宝化人生信。 次明法宝变化人生解。 后明僧宝。 人起行化令供养起福行故。 又欲令人学之行故。 三修成次第。 或先明法次僧后佛。 或先明僧次法后佛。 于中若以行仪为法先明法宝。 依法集起僧宝行德故。 次明僧。 僧行成满便得成佛故。 后明佛。 若就理性以为法宝则先明僧。 僧行成就便证法性故。 次明法。 证法穷满便得成佛故。 后明佛。 所归如是。 第三门中别明能归。 于中有二。 一明归相。 二辨归意。 归相有三。 一异相归依。 于彼外相佛法僧中归心凭伏名异相归依。 二自德归依。 于己当来三宝功德起心归趣名自德归依。 三自实归依。 如涅槃说。 三归真性是己自实。 舍彼异求归趣自实三宝真性名自实归依。 归相如是(此一门竟)。 次辨归意。 异相归依所为有三。 一为离故归。 为离生死恶不善故。 故涅槃云。 一切众生怖畏生死恶猎师故求三归依。 胜鬘亦云。 声闻辟支以怖畏故依于如来。 二为得故归。 为得乐果及善法故。 三为益故归。 为依三宝利众生故。 自德归依所为亦三。 一为离故归。 为离生死恶不善故。 二为得故归。 为得出世涅槃道故。 三为益故归。 为求当果利众生故。 自实归依所为亦三。 一为离故归。 为离妄想虚伪法。 故二为得故归。 为证自性如实法故。 三为益故归。 为证自实化众生故。 三归之义厥趣粗尔。 三学义五门分别(释名定体一辨相二就位分别三摄相四对治五)第一释名。 言三学者。 一增戒学。 二增定学。 亦名增意亦名增心。 三增慧学。 防禁名戒。 澄静曰定。 定神内静故复名意亦名为心。 观达称慧。 于此三中进习称学。 学进名增。 名义如此。 问曰。 是中何者学体。 释言。 能学以心为体。 若论所学用戒定慧三行为体。 问曰。 三学为局在因。 为当通果。 释言。 学心局唯在因。 果德穷满学心停息。 是故经中说为无学。 若论所学通因及果。 问曰。 果中名为无学。 云何学行得通于果。 释言。 果中戒定慧等由学成故。 亦名为学(此一门竟)。 次辨其相。 戒学有三。 一律仪戒。 二摄善戒。 三摄生戒。 此义如后三聚戒中具广分别。 定学亦三。 一有觉有观。 谓欲界定乃至初禅。 问曰。 欲界云何有定。 释言。 毗昙不说有定。 大乘成实宣说有之。 成实宣说如电三昧为欲界定。 龙树宣说欲界禅定佛常住之。 不如电光暂现而已。 二无觉有观。 谓中间禅。 于初禅上二禅定下除觉观在名为中间。 三无觉无观。 谓三禅上乃至非想。 此义如后八禅章中具广分别。 慧学有三。 谓闻思修。 此义如下三慧章中具广分别(此二门竟)。 次就位论。 三学之行遍通始终。 随位真分非无差异。 异相如何。 小乘法中义别有二。 一义分别五停心观。 总别念处未得定水。 修习戒品。 燸等四心已得定水。 修习定品。 见谛已上修习慧品。 第二义者始从内凡渐学戒行。 至初果时戒行成就。 以得圣戒不可坏故。 斯陀行去渐学定品。 至那含果定行成就。 那含金刚渐学慧品。 究竟尽智无生智时慧行成就。 大乘法中亦有两义。 一义分别净行贤首修习戒品。 种性解行修习定品。 初地已上同修慧品。 第二义者始从世间渐学戒行。 至离垢地戒行成就。 故地持中无离垢地为增上戒住。 三地方便渐学定品。 住三地时定行成就。 故地持中宣说三地为增上意住。 相续解脱说为定净。 四地已上渐学慧品。 至第十地慧行成就。 故彼相续解脱经中说四地上以为慧净。 位分如是(此三门竟)。 次辨摄相。 于中有四。 第一约对五分法身共相收摄。 二约六波罗蜜共相收摄。 三对七净共相收摄。 四约八正共相收摄。 五分身者。 所谓戒身.定身.慧身.解脱身.解脱知见身.是其五也。 此五种中戒身是戒。 定身是定慧。 及知见是其慧学。 解脱一身诸论不同。 若依成实体是慧学。 彼宗解脱体是慧故。 若依毗昙是解脱数。 非是慧性。 三学不收。 相从为论摄入定慧。 多与定慧相随逐故。 次约六度共相收摄。 依如地持前之四度是其戒学。 故彼论言。 众具.自性.眷属.无尽.是其戒学。 施为戒因。 故名众具。 戒度正是戒学之体。 故名自性。 忍行助戒。 名为眷属。 由精进故。 持戒不断。 故名无尽。 禅是定学。 般若慧学。 问曰。 精进通策诸行。 何故偏摄在于戒中。 释言。 实通。 今以三义偏摄在戒。 一戒学在初。 故摄戒中。 二戒学中摄行度多。 广多之行由精进成故。 入戒中。 云何广多。 戒中具有三聚法故。 又复具摄施戒忍故。 三以戒学散心修行未与法合。 难成易败。 必须精进佐助方立。 故摄戒中。 若依相续解脱经中前三戒学。 禅是定学。 般若慧学。 精进之行通策三学。 问曰。 何故五分身中慧分多身。 六度之中戒分多度。 释言。 诸行开合不同。 各随一义。 或时开戒。 如六度等。 或复开定。 自所未见道理应有。 或复开慧。 如五分身及七净等。 或时俱开如八正等。 或复俱合如三学等。 法门不同。 宁可一类。 约七净共相收摄。 何者七净。 一者戒净。 二者定净。 三者见净。 四度疑净。 五道非道净。 六者行净。 七行断智净。 此义如后七净章中具广分别。 于此七中初一戒学。 第二定学。 后五慧学。 次约八正共相收摄。 言八正者。 所谓正语.正业.正命.正念.正定.正思惟.正见.正精进。 于此八中正语正业正命是其戒学。 正念正定是其定学。 正思惟正见是其慧学。 精进一种通策三学。 问曰。 戒中正语正业正命何别。 释有三义。 一离嗔痴所起口业名为正语。 离于嗔痴所起身业名为正业。 离贪所起身口二业名为正命。 第二义者。 离贪嗔痴所起口业名为正语。 离贪嗔痴所起身业名为正业。 离四邪命名为正命。 言四邪者。 如龙树说。 一下口食。 所谓种殖。 合和汤药。 治生贩卖而自活命。 二仰口食。 所谓占相日月星宿变现尊事以求活命。 三方口食。 所谓谄媚豪势贵胜通致使命巧言求利以自活命。 四维口食。 所谓习学种种咒术卜算吉凶诸妓艺等以自养活。 离如是等名为正命。 第三义者。 如龙树说。 以无漏慧离口四过名为正语。 用此圣慧离身三恶名为正业。 离五邪命名为正命。 言五邪者。 一为利养诈现奇特异人之相。 二自说功德。 二占相吉凶为人宣说。 四者高声现其威严令人畏敬以取其利。 五自说己所得利养以动人心。 五中前一是其身邪。 后四口邪。 离此五邪名为正命。 问曰。 定中正念正定有何差别。 释言。 此二始终为异。 求定方便守心住缘名为正念。 终成不动说为正定。 又问。 慧中正思正见有何差别。 释言。 此亦始终为异。 始心分别名正思惟。 终成而彻说为正见。 摄相如是(此四门竟)。 次辨对治。 于中有三。 一约业烦恼使性辨治。 戒防业非。 定除起惑慧断使性。 二对五盖辨治。 如成实说。 贪嗔二盖能发恶业障于戒品。 戒能治之。 掉悔障定。 定能治之。 掉睡眠障慧。 慧能治之。 疑返障三品。 三学返治。 三对六弊以辨对治。 悭贪破戒瞋恚懈怠能障于戒。 戒能治之。 乱意障定。 定能治之。 愚痴障慧。 慧能治之。 三学之义辨之略尔。 三聚戒七门分别(释名一论体二辨相三制立四大小不同五大小异六总别七)第一释名。 三聚戒者。 谓律仪戒摄善法戒摄众生戒。 律仪戒者。 亦一名离戒亦名正受戒。 言律仪者。 制恶之法说名为律。 行依律戒故号律仪。 又复内调亦名为律。 外应真则目之为仪。 防禁名戒。 即此律仪离杀等过。 故名离戒。 正是所爱离过之行。 是故亦名正受戒也。 摄善戒者顺益名善。 要期纳善故名曰摄。 离不摄过名摄善戒。 摄生戒者。 论中亦名利众生戒。 众多生死名曰众生。 要期摄化故名云摄。 离不摄过名摄众生戒。 以道益物。 是故亦名利众生戒也。 此三积聚故云三聚。 名义如是。 第二门中辨其体。 于中有五。 一受持分别。 二作无作分别。 三止作分别。 四自利利他二行分别。 五色心等三聚分别。 言受持者。 戒行虽众要唯受持。 始心纳法名之为受。 顺法防护说以为持。 受则对法。 要期而成。 持则对缘。 防护以成。 此受与持以种分别。 开之为四。 所言四者受中有二。 一从他正受。 二善净心受。 持中亦二。 一专精护持。 二犯已能悔。 故地持中说此四德为自性戒(此一门竟)。 次就有作无作分别。 先就受行明作无作。 后就持行明作无作。 受行云何。 受中之作泛有二种。 一因中作。 求戒方便。 礼师乞戒如是等也。 二果中。 所谓最后一刹那顷与法相应身等业。 因中之作是作戒因非作戒体。 果中之作是作戒体。 作戒如是。 次辨无作。 准依毗昙。 文中无作略有三分。 一因时无作。 谓前因中有作善边无作随生。 二果时无作。 谓彼最后一刹那项有作善边无作随生。 是中即有二种无作。 同时俱起。 一作俱无作。 二要期无作。 随彼作戒无作善生名为作俱。 由前要期无作法生名为要期。 问曰。 此二同在一时。 何故偏名一为作俱。 释言。 作俱亲从作生。 故名作俱。 要期无作由前方便要期力起。 为是义故不名作俱。 此是第二果时无作。 三果后无作。 于作戒后无作续生名为果后。 此三时中。 因时无作一向非是无作戒体。 果时果后有是有非。 作俱则非。 要期则是。 准依成实亦有三分。 一者因时。 二者果时。 三者果后。 因时果后与前相似。 果时无作大况同前。 所言异者。 毗昙法中作俱要期二种并生。 此宗果时唯有作俱要期未有。 以未有故唯名作俱。 此云何知。 如成实说。 彼论问曰。 齐何当名无作。 论自释言。 第二念项名为无作。 彼名作戒以为初念。 故名无作为第二念。 此三时中因及果时一向非是无作戒体。 果后所发要期无作是无作戒。 大乘戒中亦有三分。 一者因时。 二者果时。 三者果后。 因及果后与小乘同。 果时无作文无定判。 或同毗昙。 或同成实。 此三时中。 因时无作非无作戒。 果时不定。 若说果时单有作俱非无作戒。 若说果时二种并生是则分取要期无作为无作戒。 作俱则非。 果后亦尔。 作俱则非。 要期则是。 受戒如是。 次就持戒明作无作。 义释有四。 一就行业明作无作。 对缘防护名为作持。 依作则有无作善生名无作持。 二据行修始终分别。 学戒之始作意防护名为作持。 修心纯熟任运离过。 不假作意名无作持。 如杖转轮。 与杖相应名为作转。 去杖自动名无作转。 此亦如是。 三就行位明作无作。 一切凡夫习戒未成。 通名作持。 一切贤圣戒行成就名无作持。 故涅槃云。 戒不具者。 是人但有作戒无无作戒。 谓凡夫人但有方便始作之戒无其终成无作戒也。 四约境界明作无作。 从凡至佛随事离过通名作持。 证实舍过名无作。 义辨之粗尔(此二门竟)。 次就止作二门分别。 三聚别论律仪是止。 止诸恶故。 余二是作。 作诸善故。 三聚通论一一之中皆有止作。 律仪戒中防禁杀等名之为止。 修习慈心安稳心等对治杀果。 修施治盗修不净观对治邪行。 如是一切名之为作。 摄善戒中离其懈怠不摄善过名之为止。 修行六度说之为作。 摄生戒中离其独善不化生过名之为止。 修行四摄饶益众生说之为作。 良以三聚皆止恶故。 经说三聚通为律仪。 皆作善故经中说为善集诸善(此三门竟)。 次就自利利他分别。 行门有二。 一分相门。 三聚戒中前二自利后一利他。 二助成门。 三俱自行三俱利他自修三聚为涅槃因。 故通自利。 修此三聚为得菩提利益众生。 故皆利他(此四门竟)。 次就色心非色心等三聚分别。 依萨婆多作无作戒一切是色。 以是身口色业性故。 相状如何。 谓受戒时最后一念身口调善是其作色。 此之作色为眼所行。 眼见身口不作恶故。 口之止业不可耳闻。 以无声故。 于此作边无作善生名无作色。 以此无作是其色业从色法生防禁色过。 故说为色。 故杂心云。 以作色故无作亦色。 其如树动影亦随动。 此无作色为意所行。 故论说言。 为不可见无对色也。 依昙无德作戒唯色。 亦以身口色业性故。 然此宗中是假名色为意所行。 非眼识见。 正义如是。 有人说言。 依昙无德作戒是其色心自性。 若言作戒是色心性何所依据。 又若作戒是色心性。 声闻应受十善道戒。 何故唯受七律仪戒。 声闻唯受七律仪故明非心性。 又若作戒是色心性。 比丘二百五十戒中应有一戒独防心过。 无有一戒独防心故明非心性。 问曰。 若言声闻戒法不防心过。 何故律言汝以何心。 释言。 彼遮成身口心。 非谓制戒独防心过。 以如是义当知作戒一向非心。 无作戒者。 于彼宗中非色非心。 以非形碍所以非色。 又非虑知所以非心。 大乘法中作戒是其色心自性。 以大乘中作戒是其三业性故。 问曰。 若言大乘法中作戒是其色心性者。 有人于彼受戒之时最后一念心想异缘。 是人云何得具作戒。 释言。 是人心虽异缘由前方便要期力故身口意上离恶义成。 说为作戒。 故得具足。 无作戒者。 于大乘中是色心法非色心事。 以无作戒三业自性从三业生防三业故。 说为色心。 是色心故。 异昙无德。 故涅槃云。 我诸弟子不解我意。 唱言。 如来说无作戒定非色心。 彼无作戒虽复是其防色心法不是其色心之事。 是故说为非色非心。 非色心故异萨婆多。 故涅槃云。 我诸弟子不解我意。 唱言。 如来说无作戒一向是色。 是义云何。 萨婆多中说。 无作戒性四大造。 体是障碍故。 欲色界有。 无色则无。 大乘法中说。 无作戒真是制法。 如结界处所有界法。 是制法故不为大造。 非大造故非定隔碍。 不定碍故身生四空亦常成就。 是以不同。 以小乘中情见未融。 或有闻说是色心法便即取之以为色事。 或有闻说非色心事便即取为非色心法。 故成诤论。 大乘通取。 所以非诤。 体性如是。 第三开合以辨其相。 先就律仪开合辨相。 律仪戒中开合不定。 总之唯一。 谓三聚中一律仪戒。 或分为二。 如地持说。 一在家戒。 二出家戒。 或分为三。 一别解脱戒。 二者禅戒。 三无漏戒。 别解脱者。 戒是正顺解脱之本。 故名解脱。 又免业亦名解脱。 此之解脱不与定道二种心俱。 故称为别。 言禅戒者。 经论亦名定共戒也。 有人意谓。 定心无过名为定戒。 此事不然。 盖乃世俗禅定心边戒法随生名为禅戒。 依阿毗昙。 四根本禅未来中间六地禅边戒法随生以为禅戒。 依成实论。 八禅心边及彼欲界电光定边戒法随生以为禅戒。 无漏戒者。 经论亦名道共戒也。 有人意谓。 道心无过即名道戒。 此亦不然。 盖乃出世无漏道边戒法随生名无漏戒。 毗昙法中依色界禅所起道边戒法随生说为道戒。 成实大乘三界道边戒法随生悉名道戒。 又成实中更说三种。 与前少异。 何等为三。 一别解脱戒。 二者禅戒。 三者定戒。 别解脱戒与前相似。 欲界电光及色界定。 此等心边所生有漏及无漏戒通名禅戒。 无色定边所生有漏及无漏戒通名定戒。 依如毗昙。 戒是色故四空无之。 成实无作非色心故。 四空定边亦得有戒。 或分为四。 一别解脱戒。 二者禅戒。 三者道戒。 四断律仪戒。 别解脱戒义如上释。 余三云何。 四根本禅及中间禅所生禅戒一切皆是禅戒所收。 依未来禅所生禅戒有是有非。 是非如何。 未来净禅唯治欲恶。 彼治有二。 一无碍道。 二解脱道。 解脱道边所生禅戒是四种中禅戒所收。 无碍道边所生禅戒是断律仪非禅戒摄。 以此亲断欲界不善故与断名。 又依四禅及中间禅所生圣戒一切皆是道戒所收。 依未来禅所生圣戒有是有非。 是非如何。 依未来禅所生圣道能治三界九地之中所业烦恼。 随其地别各有无碍解脱之道。 于此九地解脱道边所生圣戒一切皆是道戒所收。 无碍道边所生圣戒义则不定。 依治初禅乃至非想无碍道边所生圣戒是道戒收。 对治欲界无碍道边所生圣戒是断律仪非道戒摄。 以此亲断欲恶不善故与断名。 问曰。 欲界有其不善。 能治道边可有戒生。 上二界中无其不善。 能治道边云何有戒。 释言。 上界虽无不善而彼对治。 于欲界恶有持对治远分对治。 故得有戒。 或分为五。 谓五支戒。 如涅槃说。 一是根本业清净戒。 谓离根本不善体。 二前后眷属余清净戒。 谓离业道前后方便。 三离诸恶觉觉清净戒。 谓离八种恶觉烦恼。 八觉如前烦恼聚中具广分别。 四护持正念念清净戒。 谓修六念助成戒行。 言六念者。 念佛.法.僧.戒.施及天。 五回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戒。 谓以戒行正向佛道。 或分为六。 所谓五戒.八戒.十戒.式叉摩那.比丘及尼合为六也。 或分为七。 谓七众戒。 言七众者。 在家有二。 谓优婆塞优婆夷。 出家有五。 比丘比丘尼。 式叉摩那。 沙弥沙弥尼。 合为七也。 或分为十。 谓十善戒。 或复宣说二百五十五百戒等。 广则无量。 律仪如是。 次就摄善开合辨相。 此亦不定。 总唯一善。 或分为二。 唯福与智。 或分为三。 谓闻思修。 或分为四。 闻思修证。 或分为五。 如地经说。 凡夫二乘菩萨及佛五品善法即为五也。 或分为六。 谓六波罗蜜。 又地持中身口意善加闻思修亦为六也。 或分为十。 谓十善道。 广则无量。 摄善如是。 次就摄生开合辨相。 总之唯一。 或分为二。 一离恶摄。 二修善摄。 或分为三。 谓身口意摄取众生。 或分为四。 谓四摄法摄化众生。 或分为五。 五品善法饶益众生。 或分为六。 如胜鬘说。 六波罗蜜摄取众生。 或分为十。 谓十善法饶益众生。 或分十一。 如地持说。 彼分四摄以为十一。 何者是乎。 布施有四。 一者财施。 二者法施。 三无畏施。 四报恩施。 爱语有一。 通前为五。 利行有四。 一无德善人方便随顺。 二有德善人称扬赞悦。 三易调恶人随过治罚。 四难调恶人神力降伏。 以此通前合为九也。 同事有二。 一苦事中同。 二乐事中同。 以此通前合为十一。 广则无量。 辨相如是。 第四门中制立三聚。 于中略以五义制之。 一起因不同故立三聚。 言起因者。 一厌有为心。 起律仪戒。 二求菩提心。 起摄善戒。 三念众生心。 起摄生戒。 二依法不同故立三聚。 所言法者。 一离恶法依。 成律仪。 二集善法依。 成摄善。 三化生法依。 成摄生。 三离过不同故立三聚。 言离过者。 初律仪戒离杀等过。 二摄善戒离不摄善过。 三摄众生戒离不摄生过。 四功能不同故分三聚。 言功能者。 如地持说。 初律仪戒能令心住。 二摄善戒成就菩提。 三摄众生戒成就众生。 以此不同故分三聚。 五品分不同故分三聚。 律仪最下。 以能离恶未修善故。 摄善为次。 依前离恶能修善故。 地持论言。 摄善法戒于律仪为上。 摄生为胜。 依前自善能利他故。 故地论言。 利益众生戒于摄善为上。 以此五义故立三聚。 第五明其大少不同。 于中有五。 一起因不同。 二有无不同。 三宽狭不同。 四长短不同。 五受舍不同。 言起因者。 菩萨戒法三种心起。 一厌有为心。 二求佛智心。 三念众生心。 于中别分为厌有为故受律仪。 为求佛智故受摄善。 为念众生故受摄生。 通则三聚一一皆从三种心起。 为厌有为必须离恶。 故受律仪。 为求佛智离恶方成。 故受律仪。 欲化众生离恶方能。 故受律仪。 又厌有为非善不治。 故须摄善。 为求佛智非善不成。 故须摄善。 为念众生非善不救。 故须摄善。 又厌有为独善不去。 故须摄生。 为求佛智独善不到。 故须摄生。 为念众生必须要期。 以法摄取。 故受摄生。 菩萨如是。 声闻唯从厌有为心而起律仪。 是故不同(此一门竟)。 次辨有无不同之义。 大乘法中犹具三聚。 小乘法中单受律仪无余二聚。 以何义故无摄善戒。 有人释言。 小乘之人意存息灭。 故受律仪。 无心起作。 故无摄善。 若尔小乘三学之中但应修戒不习定慧。 彼存息灭三学俱修。 虽存息灭三学俱修。 虽存息灭何妨摄善。 以有斯妨更为异释。 夫为制戒流类均齐。 故制律仪。 云何均齐。 莫问利钝同皆远离五篇诸过得圣果故。 摄善不等。 是故不制摄善法戒。 云何不等。 彼小乘中作善无量。 无有一人具修诸善方得圣果。 故曰不等。 如八禅等随修一二亦得圣果。 不要具修。 问曰。 何故离恶均齐集善不等。 以恶易离善难成故。 问。 纵使摄善不等制摄善戒竟有何过。 释言。 不得。 若小乘中制摄善戒。 有人不能具修善法便是犯戒。 云何得圣。 又不齐等云何名制。 为是义故无摄善戒。 问曰。 若言小乘法中无摄善戒亦应小乘无有止犯作持之义。 释言。 小乘虽不制于摄善法戒非全不修。 故有止犯作持之义。 虽有作持量分而为非制齐修。 是故不名制摄善戒。 又小乘中设有作持助止之作非摄善戒。 问曰。 若言小乘作善是助止法。 三聚戒中无摄善者三学之中亦应不立定慧两学。 释言。 三学随义分别。 非制法故不得齐等。 为是义故说有无过。 以何义故无摄生戒。 彼在独度不兼他故。 有无如是(此二门竟)。 次辨宽狭。 小乘律仪但防身口。 不遮心过。 名之为狭。 大乘律仪通防三业。 目之为宽。 云何得知。 小乘律仪但防身口。 不遮心过。 彼小乘中但说身口七善律仪以之为戒。 不说十善以为戒故。 故成实言。 戒防身口定慧防心。 云何得知。 大乘之戒通防三业。 如地经中说十善道为律仪故。 问曰。 何故小乘法中单防身口。 大乘法中通防三业。 释言。 小乘一身求果。 习道不久心过难裁。 非戒能制要修定慧方除心过。 故戒不防心。 大乘法中多身求果。 习道长久堪裁意非。 故戒防心(此三门竟)。 次辨长短不同之义。 小乘之戒止在一形不通异世。 名之为短。 菩萨戒法一受得已。 若不退失菩提之心及不增上起烦恼犯尽未来际毕竟不失。 名之为长。 故地持云。 菩萨无有舍身失律仪戒。 何故如是。 声闻为欲一形期果受戒之时自誓要。 故言尽形寿。 一形已来是彼要期分齐之限。 故不失戒。 一形已后不复是彼要期之眼。 所以失戒。 菩萨为欲多身求果受戒之时自誓要期尽未来际。 尽未来际是彼要期分齐之限。 故不失戒(此四门竟)。 次辨受舍不同之义。 先就受戒以明不同。 受中有二。 一就初受以明不同。 二就重受以明不同。 初受云何。 小乘法中得戒有二。 一者自得。 二从他得。 自得有三。 一自然得。 二上法得。 三自誓得。 言自然者。 谓佛一人于最后身初出家时自然发得别解脱戒。 不从师受故曰自然。 言上法者。 或有沙弥及与俗人。 修道证得无学圣果。 证得如是增上法时发得出家具足禁戒。 从其所依名上法得。 言自誓者。 如大迦叶闻佛出世自誓要期。 佛为我师我为弟子。 于此言下得发具足名为自誓。 从他得中差别有四。 一者善来。 有诸众生上品利根。 佛命善来于我法中快修梵行得尽苦源。 即发具戒。 二者三语。 所以一切沙弥俗人及佛初出诸比丘等师教三遍归依三宝即便得戒。 三者八敬。 如大爱道比丘尼等。 诸比丘僧遥宣敬仪令其奉行。 彼闻顶受即发具足。 四羯磨。 得僧数具足和合作法与受具戒。 有五人十人二十人等。 大乘法中亦有二种。 一从他受。 唯对一师不藉多人。 因力强故。 二善净心受。 无如法人可从受时于佛像前自受而得。 此即是其自誓得也。 问曰。 大乘何故不说自然得戒。 释言。 大乘说佛过去为菩萨时先已成就别解脱戒。 非最后身初出家时方始得故。 何故不说上法得戒。 义同自然。 佛先成就。 非最后身证上法时方得戒故。 何故不说善来得戒。 大乘戒广具缘三聚无尽之法。 要期领纳方始得戒。 直称善来摄戒不具。 故阙不论。 何故不说三语得戒。 义同善来。 何故不说八敬得戒。 菩萨尊胜。 不如尼众常敬他故。 何故不说羯磨得戒。 菩萨受戒唯从一师不藉多人。 不假和合作法与故亦可。 菩萨从他受者。 即是菩萨羯磨受矣。 初受如是。 次就重受以明不同。 如地持说。 小乘法中犯重禁已遇缘舍戒。 后若重受终不得戒。 边罪难故。 菩萨不尔。 犯重禁已舍菩萨戒。 后若重受还复得戒。 何故如是。 菩萨法中有二缘故。 重受得戒。 一多身求果微善亦去。 所以得戒。 故地持中若有善心构牛乳顷亦得受戒。 二菩提心是广大意能灭重罪。 是以得戒。 小乘法中有二种义不得重受。 一现世求果纯善方得。 若曾犯重障难深极为是不得。 二小乘心劣不灭重罪。 故不得戒。 次就舍戒以明不同。 声闻法中别解脱戒有四种舍。 一不用道舍。 二命终舍。 三断善根舍。 谓邪见人起大邪见断善根时失律仪戒。 四二形生舍。 所谓男女二形生时失律仪戒。 菩萨法中别解脱戒有二种舍。 如地持说。 一退菩提心坏本故舍。 二增上烦恼犯波罗夷过重故舍。 此同声闻断善根舍。 何故菩萨无不用道舍。 释言。 声闻受形俱法。 是故不用道失出家戒。 菩萨通受七众法。 故不用道不舍。 何故菩萨无命终舍。 此如前释。 声闻受戒要期一形。 故命终舍。 菩萨要期尽未来际。 故不失戒。 何故菩萨二形生时不失禁戒。 释言。 声闻别受七众随形法故。 二形生时七众不分。 是以失戒。 菩萨通受一切戒法。 不随形别故不失戒。 何故菩萨退心失戒。 声闻不尔。 释言。 菩萨行业微细受舍持犯多随心本。 是故退失菩提心时失菩萨戒。 小乘法中行业浮粗受舍持犯多皆约相不随心本。 是故退心不失禁戒。 问曰。 若言小乘法中受者约相直尔退心不失戒者。 断善根时内心邪见何故失戒。 释言。 邪见极违正法能灭善根。 是故失戒。 退出世心不坏世善。 是故不类。 何故菩萨增上烦恼犯波罗夷失菩萨戒。 声闻不尔。 释言。 大乘多随心制。 故上烦恼犯波罗夷失菩萨戒。 小乘法中约相而制不随心。 故轻重烦恼犯波罗夷齐不失戒。 不同如是。 第六明其大小一异。 大乘律仪与小乘戒为一为异。 是义不定摄大接小得言是一。 以是一故。 小乘所受即大乘戒。 故胜鬘说大乘威仪以为毗尼出家受具。 地持亦云。 菩萨律仪即七众戒据小。 望大小外有大。 得言是异。 以是异故。 地持说言。 声闻波罗提木叉戒比菩萨戒。 百千万分不及其一。 问曰。 若言菩萨律仪即是小乘七众戒者。 有人在俗受得菩萨三聚戒竟。 然后出家更须别受出家戒不。 有人释言。 不须更受菩萨戒中。 已通得故。 此义不然。 菩萨戒中虽复通摄七众之法一形之中不可并持七众之戒。 随形所在要须别受。 如人虽复总求出道随入何地别须起心方便趣求。 此亦如是。 第七明其三聚总别。 总别不定。 离恶为宗。 律仪一戒亦总亦别。 余者唯别统收三聚为一律仪。 名之为总。 故地持云。 一切三聚皆律仪摄。 同离恶故。 于中分出摄善摄生。 余二不收还复摄在律仪戒中。 名之为别。 若就摄善以之为宗。 则摄善戒亦总亦别。 余二唯别。 统收三聚莫不皆善。 故名为总。 于中别分余二之外还复摄在摄善戒中。 名之为别。 若就化生以行为宗。 是则摄生亦前总亦别。 余二唯别。 菩萨修习三聚行德皆为利物故名摄生。 以之为总。 于中别分余二之外还复摄在生戒中。 名之为别。 当知大乘一切行德总别相望类皆同。 三聚戒义厥趣略尔。 三种律仪义八门分别(释名一辨相二所防同异三就界分别四就趣分别五就形分别六就人分别七得舍分别八)第一释名。 无作之善说为律仪。 所言律者。 法之别称。 调恶之法名之为律。 行依律戒故号律仪。 又复因调亦名为律。 外应真则故曰律仪。 律仪不同。 一门说三。 三名是何。 一别解脱律仪。 二禅律仪。 三无漏律仪。 别解脱者。 戒是正顺解脱之本。 故名解脱。 又复戒体免绝业羁亦名解脱。 不与定道二种心俱。 故称为别。 禅律仪者。 经中亦名定共戒也。 上界静心思惟终起名之为禅。 依禅发得防恶之法名禅律仪。 禅心不乱目之为定。 戒与定合名定共戒。 无漏律仪经中亦名道共戒也。 圣慧离垢名为无漏。 依此发得防恶之法名无漏律仪。 亦可戒体离垢清净名为无漏。 此与道合。 故复经中名道共戒。 名义如是(此一门竟)。 次辨其相。 别解脱中开合不定。 总之唯一。 或分为二。 一在家戒。 二出家戒。 或分为三。 一者五戒。 二者八戒。 三出家戒。 或分为四。 于前三上加菩萨戒。 或分为五。 所谓五戒八戒十戒具戒及菩萨戒。 或分为六。 谓五戒八戒十戒比丘戒尼戒及菩萨戒。 或分为七。 谓七支戒。 又七众所受亦得分七。 言七众者。 在家有二。 谓优婆塞及优婆夷。 出家有五。 比丘及尼式叉摩那沙弥及沙弥尼。 或分为八。 于前七上加菩萨戒。 或分为十。 谓十善戒。 广则无量。 禅戒之中亦开合不定。 总之为一。 或分为二。 一禅律仪。 二断律仪。 依未来禅以世俗道断欲界结。 九无碍边所生之戒名断律仪余禅定边所生之戒名禅律仪。 或分为三。 一觉观俱。 谓未来禅及初禅地所生之戒。 二无觉有观俱。 谓中间禅所生之戒。 三无觉无观俱。 谓二禅上所生之戒。 或分为四。 谓四禅中所生之戒。 或分为六。 谓未来中间根本四禅所生之戒。 若依成实禅戒有九。 谓依八禅及欲界电光所生之戒。 广则无边。 无漏戒中亦开合不定。 总之唯一。 或分为二。 一无漏律仪。 二断律仪。 依未来禅发无漏道断欲界结。 九无碍边所生之戒名断律仪。 余无漏边所生之戒名无漏律仪。 又常无常亦得分二。 被照无漏所生之戒名曰无常。 诸佛菩萨真无漏边所生之戒名之为常。 或分为三。 谓三乘人无漏圣戒。 或分为四。 诸佛菩萨声闻缘觉无漏戒也。 或分为六。 谓三乘人因果之戒。 或分为九。 谓三乘人别有见修无学道戒。 或分为十。 谓十善戒。 广亦无量。 辨相如是(此二门竟)。 次辨所防同异之义。 于中有三。 一遮性分别。 依如毗昙别解脱戒防禁性恶及离遮罪。 言性恶者。 所谓身口七不善业。 言遮罪者。 所谓饮酒杀草木等。 禅无漏戒。 唯离性恶不防遮罪。 以非所受威仪法故。 若依成实三种律仪同防遮性。 二者根本方便分别。 杀盗等罪名为根本。 养猪羊等名为方便。 依如毗昙别解脱戒通防根本方便之恶。 禅无漏戒唯防根本。 成实法中三种律仪齐防根本方便之罪。 三约时分别。 时谓三世毗昙法中别解脱戒唯防现在不通过未。 禅戒随心宽通三世。 三世俱防。 现起之者防离现恶。 过去未来性成就者。 防过未恶。 无漏戒中最初得者。 唯防现在未来之恶。 不通过去。 彼现在者防离现恶。 宽通成就。 在未来者防未来恶。 以本未有过去世中不成就故不防过去。 经生圣人无漏律仪通防三世。 现起之者防于现恶。 过去未来性成就者防于过未。 若依成实三禅律仪体皆现在不说宽通过未之义。 体虽现在而能通防三世之恶。 问曰。 何故毗昙法中现在之戒唯防现恶。 成实法中现在之戒通防三世。 释言。 毗昙性相中求。 故随世别以论所防。 成实立义务就宽通。 故说现戒通防三世。 通相云何。 现戒起时现恶不生名防现在。 现恶灭故令过去恶因义不成名防过去。 现恶灭故。 更不作因牵生后恶名防未来。 非谓过未有体可防。 同异辨之粗尔(此三门竟)。 次就界论。 界论三界。 约就此处明三律仪通局之义。 于中先明别解脱戒。 别解脱中分别四门。 一者身处。 二者心处。 三成就处。 四戒体处。 言身处者。 就三界中明受戒身。 故曰身处。 小乘法中别解脱戒欲界身受非上二界何故如是。 别解脱戒防禁现恶。 上界无恶。 是故不受。 若尔上界亦应无彼禅无漏戒。 释言。 上界定道律仪于欲界恶有持对治远分对治。 所以得有别解脱戒随身在处防现遮过。 是故不类。 大乘法中别解脱戒粗同小乘。 以理细论色界众生亦应得受。 何故如是。 有色界天闻菩萨法发菩提心。 自誓要期尽未来际永断诸恶。 无作随生故得受之。 如地经说。 虽在色界光音天等亦得闻经。 如是等也。 问曰。 小乘何故不尔。 释言。 小乘受形俱法彼无形恶。 所以不受。 菩萨通受尽未来际一切戒法。 故得受之。 问曰。 无色何故不受。 释言。 有以。 若是凡夫生无色界心志微细要期不成。 故不发戒。 若是菩萨生无色界先已成就别解脱戒。 故不新发。 言心处者。 约就三界明受戒心。 故曰心处。 小乘法中受心不定。 若就所求以别受心。 为求人天而受戒者是欲界心。 为求出道而受戒者是出世心。 若就定散分别受心是欲界摄。 散心受故大乘受心义亦不定。 若就所求以别受心是出世摄。 故地持云。 菩萨律仪从于第一真实心起。 菩提之心名为真实。 若就定散分别受心是欲界摄。 散心受故。 若复通论乃至色界闻思善心亦得受之。 大乘色界具闻思故。 言成处者。 随身所在成就。 不失名为成处。 小乘法中别解脱戒唯欲界成。 此形俱法死时舍故。 菩萨戒法三界成就。 一受得已乃至菩提随身所在常成就故。 戒体处者。 小乘法中戒体不定。 对果论之或欲界摄。 或出世摄。 为求人天而受戒者是欲界摄。 为求解脱而受戒者是出世摄。 若就定散分别戒体唯欲界摄。 以此欲界散善业故。 大乘法中别解脱戒义亦不定。 对果论之是出世摄。 菩提因故。 若就定散分别戒体是欲界摄。 以是欲界散善业故。 若复通论色界地中闻思善心而受得者是色界摄。 别解脱戒辨之粗尔。 次论禅戒。 于中亦四。 一明身处。 二明心处。 三成就处。 四戒体处。 言身处者。 毗昙禅戒欲色身生。 非无色界。 戒是色法。 色处生故。 成实大乘三界身生。 何故如是。 成实宗中戒是非色非心法。 故无色得生。 大乘无色有色心。 故无色得生。 言心处者。 毗昙禅戒一向唯从色界心起。 非余二界。 彼宗欲界一向无禅。 故无禅戒。 戒是色法。 是故不从无色心发。 若依尊者瞿沙所说欲色心发。 彼说欲界有禅定故。 成实大乘三界心发。 何故如是。 若依成实欲界有其如电三昧。 故发禅戒。 戒是非色非心法故。 无色心边亦得发之。 大乘宣说。 欲界地中有无量定。 说龙树言。 佛常住于欲界定中名无不定。 声闻暂得说为电光。 彼定心边得发禅戒。 无色心边义在可知。 言成处者。 毗昙禅戒欲色成就。 非无色界。 有漏之法在下成上生上之时必失下故。 成实大乘三界皆成。 彼说禅戒三界法故。 又彼宗中有漏善法生上之时不失下故。 戒体处者。 毗昙禅戒唯色界摄。 瞿沙所说欲色界摄。 成实大乘皆三界摄。 依三界地禅心生故。 禅戒如是。 次论道戒。 于中亦四。 一明身处。 二明心处。 三成就处。 四戒体处。 言身处者。 毗昙道戒欲色身生。 成实大乘三界身生。 与禅戒同。 言心处者。 非三界摄。 若随禅本与禅戒同。 言成处者。 三界皆成。 无漏生上不失下故。 戒体处者。 性出三界。 若随禅本如心处说。 界别如是(此四门竟)。 次就趣论。 趣谓五趣。 约就此处明三律仪通趣局之义。 于中先明别解脱戒。 毗昙法中别解脱戒人天身生。 人天成就。 余趣难身不生不成。 成实法中出家之戒局在人道。 在家之戒人天鬼畜四趣中生。 四趣成就大乘戒法。 人天鬼畜四趣中生五趣皆成。 一受得已常成就故。 次论禅戒及无漏戒。 毗昙成实人天身生。 人天成就。 依长阿含天品之中鬼子母天亦得圣道。 道必依禅。 若从彼义人天及鬼三趣中生。 三趣中成。 大乘法中菩萨遍在五趣之中皆生皆成。 此云何知。 如华严经。 诸龙鬼等各于法门而得自在。 提谓经中诸龙鬼等闻法悟道。 方等经中地狱众生遇佛光明寻诸佛所闻法悟道。 故知五趣皆成。 问曰。 若言地狱鬼畜得圣道者。 云何名难。 释言。 此等由佛强缘方能悟道。 离佛不能故名为难。 趣别如是(此五门竟)。 次就形论。 形谓男女及无根等。 毗昙法中别解脱戒唯在男女一形中生。 余者悕望不具足。 故不发律仪。 成则不尔。 除二形人余皆成就。 若依成实出家之戒与毗昙同。 在家之戒除二形人自余一切皆生皆成。 大乘之戒不简二形。 一切身中皆生皆成。 所受通故。 次论禅戒及无漏戒。 小乘法中在欲界者男女身生。 一切形中皆得成就。 经论之中不曾说有二形人等舍此戒。 故在上界者非男女身能生能成。 菩萨之人一切形中皆生皆成。 形别如是(此六门竟)。 次就人论。 人有邪正。 外道名邪内道名正。 依如毗昙别解脱戒佛弟子受。 非外道得。 成实法中外道亦得。 故彼论言外道亦以深心离恶。 故受得戒。 禅律仪者内外俱得。 外道亦修八禅定故。 无漏律仪唯佛弟子非外道得。 彼住邪见无八正故。 人别如是(此七门竟)。 次论得舍成就之义。 先论其得。 次明其舍。 后辨成就。 所言得者。 先无今起名之为得。 别解脱戒唯一受得更无余义。 受中差别如三聚中具广分别。 禅律仪者。 依如毗昙有二种得。 一者断得。 断下过时得上禅戒。 二者生得。 从上退未生下地时得下禅戒。 成实大乘唯有断得。 不说生得。 彼说生上不说生得。 彼说生上不失下故。 退生下时不名新得。 无漏律仪毗昙法中有三种得。 一者断得。 断下过时得士道戒。 二转根得。 转根之时舍钝根戒得利根戒故。 三者退得。 证圣果时舍彼因中无漏之戒。 后退果时还得本戒。 成实大乘唯一断得。 余皆不论。 彼说转根及得果时旧法增明非舍前法别有得故。 得相如是。 次论舍义。 先有今失名之为舍。 小乘法中别解脱戒有四种舍。 一不用道舍。 二命终舍。 三断善舍。 四二形生舍。 所谓男女二形生时失律仪戒。 有人宣说。 犯初众罪亦失禁戒。 是事不然。 此但污戒。 不名为舍。 诸经论中皆同此说。 菩萨律仪有二种舍。 如地持说。 一退菩提心。 二增上烦恼犯波罗夷。 不同所以三聚章中具广分别。 禅律仪戒有二种舍。 一者退舍。 退起下过失上禅戒。 二生上时舍。 有漏生上则失下故。 成实大乘唯有退舍。 彼说。 生上不失下故无漏律仪。 毗昙法中有三种舍。 一者退舍。 退圣道时失无漏戒。 二转根舍。 转根之时舍钝根戒。 三得果舍。 得圣果时舍彼因中无漏之戒。 成实法中三舍悉无。 唯入无余涅槃时舍。 大乘法中缘治俱者证实时舍。 真证俱者毕竟无舍。 三种律仪辨之粗尔。 止观舍义八门分别(释名一定体二辨相三制立四修起次第五约境分别六就位分别七就人分别八)第一释名。 止观舍者。 经中亦名定慧及舍。 此乃修中之差别也。 修义不同。 一门说三。 止者外国名奢摩他。 此翻名止。 守心住缘离于散动。 故名为止。 止心不乱故复名定。 观者外国名毗婆舍那。 此翻名观。 于法推求简择名观。 观达称慧。 舍者外国名忧毕叉。 此翻名舍。 行心平等舍离偏习。 故名为舍(此一门竟)。 次辨体性。 唯依毗昙义释有二。 一就同时心法以论。 止者正用定数为体。 观者或用观数为体。 或复用彼慧数为体。 伺求之观观数为体。 照法之观慧数为体。 舍者或用舍数为体。 或用定慧二数为体。 舍过之舍舍数为体。 定慧平等舍离偏习。 名之为舍。 还即用彼定慧为体。 二就前后修义分别。 止者正用定行为体。 定数为主。 诸心心法相从住缘通名为止。 观者或用观行为体。 观数为主。 诸心心法相随伺求通名为观。 或复用彼慧行为体。 慧数为主。 诸心心法相随照境通名为观。 舍者或用舍行为体。 舍数为主。 诸心心法相随舍过通名为舍。 或用定慧二行为体。 定慧两数以为正主。 诸心心法随此定慧通名为舍。 若依成实义释亦二。 一就同体同时法中随义分别。 一心体中住义名止。 照义名观。 调停曰舍。 不同毗昙诸数别体。 二就前后修义分别。 作意住缘名之为止。 作止照境说名为观。 作意舍相方名为舍。 通皆是心。 无别主伴。 大乘法中义别有三。 一事识中修。 二妄识中修。 三真识中修。 事识中修与毗昙同。 心数别故。 妄识中修粗同毗昙。 细同成实。 此云何知。 如马鸣说。 第七识中粗细六重。 根本四重心数无别。 故同成实。 末后两重心与数别。 共心相应。 故同毗昙。 真识中修义别有三。 一就同时同体法中随义别分。 寂义名止。 照义称观。 离相名舍。 二就同时同体法中异门相摄。 止义为门。 诸行随之通名为止。 观义为门。 诸行随之齐名为观。 舍义为门。 诸德随之俱名为舍。 三约修义前后别分。 始心住法离妄名止。 正见名观。 终证舍相故说为舍。 体性如是。 以此类余诸行齐然(此二门竟)。 次辨其相。 于中两门。 一通就诸行开合辨相。 二别就诸行开合辨相。 初通就诸行开合辨者。 此之三行开合不定。 总之唯一。 谓闻思修三行之中修行所收。 或分为二。 谓止与观。 如地持说。 于一切法不起妄想名之为止。 知第一义离言自性及知世谛无量处法说以为观。 或分为三。 谓止观舍。 此三犹前止观所摄。 止观别修分为前二。 止观双修合为后一。 故有三种。 或分为四。 如地持说。 一者修止。 二者修观。 三者修习止观。 四者乐住止观。 此四犹前止观及舍三行所摄。 舍中分二。 初为修习终为乐住。 更无别行。 所言止者。 于事于义系心安住。 远离一切虚伪轻躁及诸忆想。 是名为止。 事谓世谛。 义谓真谛离轻躁者。 息除事中轻乱心也。 离忆想者。 远离理外分别想也。 所言观者。 于事于义忆念选择。 名之为观。 修止观者。 于前止观常修顿修。 乐止观者。 于前止观以久修故不勤方便。 炽然不动。 随义广分修乃无量。 通就诸行开合如是。 次就诸行别相论之。 先就止行开合辨相如涅槃说。 总唯一定。 或分无二。 一者世间八禅事定。 二者出世合理之静。 或分为三。 谓上中下。 下谓凡夫人禅事定。 中谓二乘合理之静。 上者所谓诸佛菩萨离妄真定。 或分为四。 一者退分。 二者住分。 三胜进分。 四决定分。 此决定分涅槃名为能作大益。 义如下解。 或分为五。 所谓凡夫声闻缘觉菩萨及佛所得三昧。 又涅槃中更分五种。 一无食三昧。 所谓初禅。 彼离揣食故曰无食。 二无过三昧。 亦是初禅。 彼离欲恶故名无过。 三身意清净一心三昧。 谓第二禅。 离六识中觉观之过名身意净。 内净一处故曰一心。 四因果俱乐。 谓第三禅。 彼乐胜故。 五常念三昧。 谓四禅乃至生非想。 彼免三灾绝于四受。 离出入息定心不动。 故曰常念。 或分为六。 谓五停心及观生灭。 五停如下。 或分为七。 谓须陀洹所得三昧。 斯陀那含罗汉辟支菩萨及佛所得三昧。 或分为八。 于前七上加凡所得。 又八解脱八禅定等亦得分八。 并如下释。 亦得分九。 谓九次第定。 根本八禅及灭尽定。 转相趣入名九次第。 或分为十。 谓一切入。 亦如下释。 广则无量。 次就慧行开合辨相。 总唯一慧。 或分为二。 一是世间世俗等智。 二是出世。 谓无漏智亦得分三。 一者般若。 此翻名慧。 二毗婆舍那。 此翻名观。 三者阇那。 此翻名智。 此三何异经中两释。 一约人以分。 言般若者。 一切众生。 一切凡夫同有慧数。 故名般若。 毗婆舍那一切圣人。 此名声闻缘觉为圣。 彼能观察苦无常等。 故名为观。 言阇那者。 诸佛菩萨。 彼知一切诸法差别。 故名为智。 二随境别。 言般若者。 是别想观。 别知世谛。 毗婆舍那是总相观。 总知真谛。 言阇那者。 是破相观。 破离有无知一实谛。 亦得分四。 谓四无碍四谛观等。 亦得分五。 谓法住智.泥洹智.愿智.无诤智.边际智等。 广如下释。 又复五种无量之智亦是五种。 亦如下释。 亦得分六。 谓知生死无常苦空无我不净涅槃寂灭。 亦得分七。 所谓知法.知义.知时.知足.知自知众.知尊卑.亦如下释。 或分为八。 知生死法无常与苦.无我.不净。 知涅槃法常.乐.我.净。 亦得分九。 知前八种及第一义。 亦得分十。 所谓十智义。 如下释。 又复十力亦是十也。 或分十一。 所谓十智及如实知。 亦如下释。 广则无量。 舍中有二。 一定慧双修。 离于偏习名之为舍义如前二。 更无别行。 二住空舍相。 名之为舍。 义则不定。 总唯一舍。 或分为二。 一生空观。 于人平等。 二法空观。 于法平等。 或分为三。 谓三空观。 或分为四。 谓四空观。 有法空.无法空.自法空.他法空.是其四也。 广如上释。 或分为五。 谓空.无相.无愿.无作及无起观。 如无量寿经中所说。 于空理中无相可取名为无相。 无愿乐心说为无愿。 无果可为名为无作。 无因可起故曰无起。 或分为七。 谓七空观。 亦如上释。 或分十一。 观十一空。 如涅槃说。 或分十八。 如大品说。 广则无量。 辨相如是(此三门竟)。 次辨制立。 以何义故立此三行不增不减。 解有八义。 一行性不同。 定数是止。 慧数是观。 舍数为舍。 二行相不同。 住缘是止。 知法是观。 调停是舍。 三功能不同。 止能息乱。 观能断惑。 舍能违治。 四修时不同。 如涅槃说。 心慢修止。 烦恼增强戒律羸损诸根不调。 于善疑悔则宜修观。 定慧不等则须修舍。 又经宣说。 定慧平等则宜修舍。 五行门不同。 如涅槃说。 彼空三昧名之为止。 以心住空离分别故。 无愿三昧说之为观。 慧观生死能断舍故。 无相三昧说为舍行。 证入涅槃舍众相故。 六根依境不同。 多门如后。 今此且依一相论之。 依事修止。 如世八禅。 住事中故。 依法修观。 观察诸法苦无常等名为观。 故依理修舍。 证空平等舍众相故。 七随人不同。 多门如后。 今此且依一相辨之。 如涅槃说。 声闻缘觉定多慧少。 菩萨之人慧多定少。 诸佛如来定慧平等。 说之为舍。 八所为不同。 如涅槃说。 为三义故。 所以修止。 一为离烦恼依禅伏结。 二庄严大智依禅发慧。 三为得自在依禅发通。 为三义故。 所以修观。 一为观生死果报过故依慧灭苦。 二为增善法依慧离业。 三为破烦恼依慧除惑。 为三义故。 所以修舍。 一为调定慧其令平等。 二为证空舍离有相。 三为得中道故离有无。 制立如是(此四门竟)。 次明修起次第之义。 于中次第略有四阶。 一制发舍。 二止举舍。 三止观舍。 四定慧舍。 此之四门通释是一。 于中别分前之两阶行修方便。 后二修成得法相应。 前方便中有始有终。 得法亦尔。 故有四阶。 制发舍者。 方便之始对治昏觉。 昏谓昏睡。 觉谓八种恶觉烦恼。 言八觉者。 所谓欲觉.恚.害.亲里.国土.不死.族姓.轻。 侮若有恶觉则便制之制心住于数息门等。 昏则发之念身无常。 三恶道苦。 佛法欲灭。 以此鞭心令去睡昏。 昏觉俱离修心得中。 是时名舍。 止举舍者。 方便之终对治沉掉。 沈谓沉没。 掉谓掉动。 心志浊闷名之为沈。 心数异缘说以为掉。 掉则修止止心鼻端眉间足指。 随在何处。 沈则修举念身无常苦无我等。 沉掉俱离修心得中。 是时名舍。 止观舍者。 得法之始所治有三。 一对爱见以明修治。 四住烦恼分为爱见。 初一是见。 后三是爱。 于此门中修止治爱所谓世俗八禅方便。 修观治见所谓出世无漏方便。 止观双修离于偏习。 是时名舍。 二对痴爱以明修治。 五住烦恼分为痴爱。 无明名痴。 余四名爱。 于此门中修止治爱。 修观治痴。 痴爱俱离。 止观双修。 是时名舍。 三对痴妄以辨修治。 直就无明住地之中有闇有妄。 迷覆诸法名之为闇。 妄有所取说以为妄。 如地持说。 如是如实凡愚不知是其闇也。 起八妄想是其妄也。 于此门中修止治妄。 如地持中。 佛为讪大迦旃延说。 不依地等一切法想而修禅定。 马鸣论中亦同此说。 离一切想名为修止。 修观对治痴闇之心。 故地持云。 于一切法不起妄想名之为止。 知离言性及知无量世谛方便名之为观。 双修离于偏习是时名舍。 定慧舍者。 得法之终更无别治。 于前止观所除烦恼究竟尽处所成行德为定慧舍。 修起如是(此五门竟)。 次约境界分别三行。 于中义别略有三阶。 一三法相对以辨三行。 二两行相对以辨三行。 三历就一法以辨三行。 初就三法相对之中别有二门。 第一约就事法及理以分三行。 事者所谓阴界入等。 依之修止。 如世八禅。 法者所谓苦无常等。 依之修观。 理者所谓第一义空。 依之修舍。 舍离众相。 二约三谛以分三行。 言三谛者。 一是世谛谓法有相。 二第一义谛谓法无相。 三一实谛谓法非有非无之相。 此三门中起修不定。 从事入理依世修止。 如世八禅。 故依真修观观诸法空。 从寂起用依真修止。 离分别故。 依世修观观诸法故。 依一实谛修习舍行舍有无故。 故地持中随事取者名平等观。 随如取者名平等心。 等犹止也。 舍离有无名第一舍。 上来约就三境辨行。 故约二境。 言二境者。 一世谛法。 二真谛法。 通而论之于此二中不起妄想通名为止。 照见二谛俱名为观。 故地持中不起妄想说名为止。 了知二谛同名为观。 止观双修调停名舍。 于中别分起行各异。 若就观入依世修止依真修观。 若论起用依真修止依世修观。 止观双修调停名舍。 次就一法以辨三行。 随于何法何事之中摄止安住即名为止。 照察名观。 止观调停名之为舍。 约境如是(此六门竟)。 次就位论。 位别有五。 一外凡位。 二内凡位。 三见道四修道位。 五无学位。 通而论之一一位中皆具三行。 于中别分进退有三。 一义分别外凡位中修世八禅。 名之为止。 内凡位中学观谛理。 名之为观。 见道已上证理平等同名为舍。 第二义者内凡位中安心谛理而未能见。 说之为止。 故见谛前名为定净。 见道位中始见谛理。 名之为观。 修道已去定慧调停说名为舍。 第三义者见道已前同名为止。 见修二道照理名观。 无学位中得涅槃果舍离十相。 故名为舍。 位别如是(此七门竟)。 次就人论。 人有五种。 一是凡夫。 二是声闻。 三是缘觉。 四是菩萨。 五是如来。 通而论之人人皆具止观及舍。 于中别分略有三义。 一凡夫之人修世八禅。 但有止行。 声闻缘觉观察四谛十二缘等。 有其观行。 菩萨及佛证法平等。 有其舍行。 二凡夫有止。 义如前释。 菩萨二乘同观法性。 有其观行。 佛证涅槃。 有其舍行。 三除凡夫直论贤圣。 声闻之人住寂名止。 菩萨了知差别法界。 名之为观。 佛得涅槃。 有其舍行。 止观舍义辨之粗尔。 三慧义五门分别(释名一辨体二就位分别三就界分别四就人分别五)第一释名。 言三慧者。 经中或时名闻思修。 或复说为闻思修慧。 通释是一。 于中别分义有宽狭。 若当直言闻思修者。 其义则宽通一切。 通一切中始受行法通说为闻。 于所闻法分别简择通名为慧。 依法正行通说为修。 若当说为闻思修慧。 其义则狭局在般若。 不通余行。 就般若中受教名闻。 生解名为闻慧。 简义名思。 从思得解名为思慧。 进习名修。 从修得智名为修慧。 名义如是(此一门竟)。 次辨体性。 三慧皆用慧数为体。 慧依法成。 法有三种。 一教。 二义。 三者行法。 三藏言数是其教法。 三谛之理是其义法。 三乘行仪是其行法。 于中别分依教起闻。 依义入思。 依行起修。 通而论之依一一法皆具三慧。 于教法中初受名闻。 简择是非说以为思。 成就闻持陀罗尼行说以为修。 于义法中有其三种。 一者世谛。 二第一义谛。 三一实谛。 通而论之于此三谛初受名闻。 简择名思。 成就正智说以为修。 随相别分依于世谛成就闻慧。 世法可为。 言教及故依第一义成就思慧。 理出言外。 正智思量方能及故依一实谛成就修慧。 一实精微正证修行方能见故。 于行法中初受名闻。 简择称思。 造行曰修。 又复前三随教修行通名为闻。 舍言趣证说以为思。 得证相应说之为修。 又复证相初来现心义说为闻。 盖乃是其不闻闻矣。 正得名思。 得已上进说名为修。 体性如是(此二门竟)。 次就位论。 通则位位一切皆具。 于中别分非无差异。 异相如何。 准依毗昙外凡位中初受师教说为闻慧。 五停心观总别念处想心观行未得禅定修慧法故。 判为思慧。 暖等已上依定修行。 判为修慧。 又更分别五停心观依教之始。 判为闻慧。 总别念处背教已远观心转强。 判为思慧。 暖等已上依定修行。 判为修慧。 成实法中念处已前初受师教。 随闻得解。 判为闻慧。 念处位中堪能自心分别简择说为思慧。 暖等已上现见空理说为修慧。 问曰。 成实三慧如是。 此三慧中解知何法。 有人释言。 闻慧地中以阴分生得众生空。 思慧地中别观五阴坏苦无常成前生空。 兼趣法空。 暖等已上总观五阴行苦无常得诸法空。 盖是人语不关经论。 若当闻慧但解生空。 法空寂闻竟在何处。 若当思慧坏法以成众生空者。 法空寂思复在何处。 若修慧地唯解法空。 生空寂修复在何处。 二空之理皆藉初闻。 次思后修方能悟入。 而言生空但有闻慧而无修慧。 法空有修而无闻思。 岂非谬浪。 当知闻慧具闻二空。 思慧地中具见二空。 修慧地中具见二空。 不得偏取。 大乘法中位分不定。 据始为言。 习种位中依教悟解成就闻慧。 故华严中宣说。 十住随所闻法即自开解。 性种位中舍诠得义成就思慧。 解行已上修习出道成就修慧。 次胜以论。 种性地中于出世道但可闻知。 未能思量。 同为闻慧。 解行位中能观出道判为思慧。 初地以上正行渐增。 判为修慧。 次上以论。 习种性种直尔成就出世种子。 未能方便趣入出道。 三慧俱无。 解行位中能起方便趣入出道。 于出世法能闻能思具闻思慧。 故地持中说解行地具足闻慧思慧思惟。 初地已上发起正行说为修慧。 极上以论。 一切地前成就教行同为闻慧。 初地之中始观人如判为思慧。 二地已上证心转增判为修慧。 位别如是(此三门竟)。 次就界论。 界谓欲色无色界等。 杂心中说。 闻慧局在欲色两界不通无色。 无色无形不能听受。 是故无闻。 思慧局在欲界地中上界则无。 何故如是。 上界报静。 敛思量则与禅定修慧相应。 故无思慧。 问曰。 上界若无思慧应无觉观。 释言。 上界所有觉观修慧所摄。 故得有定。 修慧局在色无色界。 不通欲地。 一切禅定修慧摄故。 上界有修。 欲界无定。 故无修慧。 瞿沙所说闻思同前。 修慧一种遍通三界。 彼说欲界有禅定故。 成实所立闻慧如上。 思慧不定。 随教之思局在欲色。 推义之思遍通三界。 此云何知。 论解觉观。 粗思名觉。 细思名观。 彼说觉观三界皆有。 明知遍通通修三界。 彼说欲界有电光定。 明修通下。 大乘三慧并通三界。 何故如是。 菩萨虽在无色界中能来佛所听受正法。 又得闻持陀罗尼故。 具受一切诸佛教法。 是故闻通。 菩萨常思。 是故思通。 大品宣说。 欲界有定。 是故修通。 界别如是(此四门竟)。 次就人论。 人谓声闻缘觉菩萨。 通而论之人人皆具。 于中别分声闻之人闻教悟道成就闻慧。 是故当相说为声闻。 缘觉深思十二缘义成就思慧。 是故当相说为缘觉。 缘者是义。 觉谓思也。 菩萨善修俱利之道。 成就修慧。 是故当相说为菩萨。 菩萨此翻名道众生。 以修自利利他道故。 三慧如是。 三种般若义三种般若出大智论。 言般若者。 是外国语此翻名慧。 于法观达目之为慧。 慧义不同。 一门说三。 三名是何。 一文字般若。 二观照般若。 三实相般若。 此三种中观照一种是般若体。 文字实相是般若法。 法体合说故有三种。 言文字者。 所谓般若波罗蜜经此非般若。 能诠般若故名般若。 如涅槃经诠涅槃故说为涅槃。 此亦如是。 又此文字能生般若亦名般若。 如食生命说食为命。 言观照者。 慧心鉴达名为观照。 即此观照体是般若名观照般若。 如眼是目名为眼目。 于中具辨开合不定。 总唯一智。 或分为二。 二有多门。 一约境分二。 谓世谛智。 第一义智。 世谛智者名一切种。 于世法中种别智故。 第一义智名一切智。 以知一切诸法如故。 二真妄分别。 六七识中缘照分别是其妄智。 第八识中体照之慧是其真智。 是义云何。 如来藏中恒沙佛法集成心事。 是心性净而为客尘烦恼所染相似不净。 后息妄染净相始显。 始显净识普照法界说为真智。 三大小分二。 方便观解缘别彼此。 不能灭想普照一切。 名之为小。 故龙树云。 十八空观名小智慧。 灭观般若绝其缘想而能普照一切法界。 名之为大。 故龙树言。 般若波罗蜜是大智慧。 或分为三。 三有多门。 一观入分三。 谓闻思修。 二约境分三。 谓世谛智第一义智及一实谛智。 三随义分三。 谓清净智一切智无碍智。 义如后释。 四随人分三。 一一切智二乘所得。 二道种智菩萨所得。 三一切种智如来所得。 亦如后释。 五随识分三。 一事识中分别之智。 二妄识中分别之智。 三真识中分别智。 或分为四。 谓闻思修证。 或分为五。 一闻。 二思。 三修。 四报生识智。 变易圣人报无漏心生便见法名报生智。 此四是妄。 五是证智。 谓真识中无分别慧。 或分十一。 所谓十智及如实智。 此义如后十一智中具广分别。 广则无量。 问曰。 此之观照般若体性云何。 如龙树辨。 人说不同。 凡有六种。 第一家说唯有漏慧是般若体。 何故如是。 如小乘中佛道树下方断烦恼。 自斯已前所修智慧皆名般若。 故知有漏。 第二家说。 无漏圣慧是般若体。 有漏则非。 见理之心名般若故。 如此说者小乘法中佛最后身所修无漏方便是般若。 已前悉非。 第三家说。 从初发心至坐道树所修智慧莫问有漏及与无漏悉是般若。 至佛转名萨波若智。 如此说者般若在因不通于果。 第四家说。 菩萨所修一切智慧通名有漏通名无漏悉是般若。 论自释言。 以观涅槃行佛道故通名无漏。 未断结尽通名有漏。 第五家说。 菩萨慧中无漏无为不可睹见。 无对常智是般若体。 无常缘智一切悉非。 第六家说。 般若之体不可取得。 非有非无非常非无常。 非空非实非阴界入。 非有非无无生无灭无取无舍。 犹如火炎不可尝触触则烧人。 般若如是。 不可取执。 取皆破遣。 向前所取一切悉非。 问曰。 此门与前第五有何差别。 释言。 向前第五门者从缘方便修。 生真智为般若体。 此说无始佛性真心从缘修显。 得证通望从来体外毕竟无缘。 缘既不有真亦亡对。 绝对真心说为菩萨般若正体。 余者悉非。 问曰。 此六何者为是。 论有两判。 一言皆是如诸比丘各说彼此中间之义。 佛言。 皆是。 此亦如是。 一言。 第六所说者是。 前五皆非般若正体。 故说为非。 观照如是。 言实相者。 是前观照所知境界。 诸法体实名之为实。 实之体状目之为相。 何者是乎。 开合不定。 总为一实。 或分为二。 如地持说。 一事法性世谛实也。 二实法性真谛实也。 或分为三。 如涅槃说。 一者世谛。 二第一义谛。 三一实谛。 或分为四。 一者事实阴界入等。 二者法实苦无常等。 三者理实空无我义。 四者性实佛性真法。 又地持说四真实义亦是四实。 一世间所知。 二学所知。 三烦恼障净所行处法。 四智障净所行处法。 如上广辨。 此诸法中通而论之皆是实相。 于中别分唯第一义名实相耳。 此之实相体非般若。 能生般若故名般若。 如色香等体非是欲。 能生欲心说为五欲。 问曰。 圣智非直知实亦知虚妄。 何故所知唯名实相。 释言。 圣人如法而知。 知实知虚皆称前法。 故通名实。 又知实时达本无妄。 故唯言实。 问曰。 观照即是般若。 此之三种俱名般若。 何故不得通名观照。 释言。 亦得但彼论中为辨般若文字观照实相别之。 是故一种偏名观照。 若复就彼观照门中以辨其义。 亦得说为三种观照。 一文字观照。 二般若观照。 三实相观照。 义既均齐。 不得偏取。 三种般若辨之略尔。 三智义两门分别(辨相一就人分别二)第一辨相。 言三智者。 一道种智。 二一切智。 三一切种智。 此之三种出大智论。 道种智者。 于一切道种别而知名道种智。 又知一切化众生道名道种智。 所知云何。 如彼论中增数广辨。 或说一道。 所谓趣向涅槃之道。 或分为二。 二有多门。 谓善与恶。 世及出世。 有漏无漏见之与修。 有学无学无碍解脱向果得果。 如是无量不可具辨。 或分为三。 三亦多门。 谓三恶道及三善道人天涅槃三乘之道。 戒定智慧见修无学止观及舍。 如是无量。 或分为四。 四有多门。 所谓凡夫三乘之道。 声闻缘觉菩萨佛道。 四念四勤四如意等。 如是无量。 或分为五。 五亦多门。 所谓五趣五度观门。 凡夫二乘菩萨佛道。 如是无量。 或六或七乃至八万四千道法。 知如是等道法差别名道种智。 彼一切智与一切种智有何差别。 通释是一。 于中别分凡有六种。 一总别分别。 总相知法名一切智。 别相知法名一切种。 如知苦谛是一切智。 分别是苦有无量种名一切种。 如是一切。 二通别分别。 知苦无常空无我等诸法通相名一切智。 知五明等诸法别相名一切种智。 三空有分别。 知诸法空名一切智。 知其种种世谛诸法名一切种。 四广略分别。 略知诸法名一切智。 广知诸法名一切种智。 如知分段因果对治名一切智。 分段变易因果对治一分皆知名一切种智。 亦如有人知一世界事名一切智。 知于一切世界中事名一切种智。 如是一切。 五大小分别。 小乘之智名一切智。 大乘之智名一切种。 问曰。 向前道种智中知法已尽。 何须别说一切智及一切种智。 释言。 向前道种智者直知道法。 自余一切五明处等空无我等第一义法非彼所知。 是以更明(此一门竟)。 次就人论。 人谓声闻菩萨及佛。 约就此人辨义有四。 一随人别分。 如论中说。 声闻之人有一切智。 以能总相知诸法故。 又复声闻但能通相知于诸法不能别知。 又复但能略知诸法不能广知。 是故说彼有一切智。 菩萨之人有道种智。 能知一切差别道法化众生故。 诸佛有其一切种智。 以能别相广知法故。 二简胜异劣。 于此门中下不兼上。 上得兼下。 以是义故声闻唯得有一分智无余二种。 菩萨之人有道种智兼一切智无一切种。 诸佛如来具足三智。 三简大异小。 佛菩萨大。 声闻是小。 小中单直有一切智。 大中不尔。 佛与菩萨兼具三智。 四就实通论声闻之人小分具三菩萨渐胜。 诸佛并极。 三智如是。 三量智义三门分别(释名义一辨相二就位分别三)第一释名。 三量之义出于相续解脱经中。 慧心取法各有分限。 故名为量。 量别不同。 一门说三。 一是现量。 二是比量。 三是教量。 地持成实亦有此相。 地持说言。 现智比智及从师同闻。 成实论言。 见闻及比犹此三矣。 言现量者。 现知诸法名为现量。 又知现法亦名为现。 于中分别有其二种。 一者知事。 二者知理。 言知事者。 随在何时何处法中不因比度。 不藉他言而能知者同名现量。 事相粗近随在何时何处之中能现知故。 言知理者毗昙法中就处分别。 知欲界法名之为现。 以何义故。 知欲界法偏名为现。 毗婆沙云。 得正决定必在欲界。 要先见于欲界苦等后见上界。 良以欲界法粗易见故先见之。 先见分了。 故偏名现。 上界不尔。 故知上界不名为现。 又复行者于欲界苦有二现见。 一离欲现见。 以离欲道现照知故。 二自身现见。 欲界之苦身现觉故。 于上界苦但有一种。 离欲现见。 身不在彼。 不觉知故。 如两担物。 一则自担。 二使人担。 于自所担有二现见。 一知是物。 二知轻重。 知欲界苦其状似此。 于他所担但有一种知物。 现见不知轻重。 上界如是。 以知欲界其二现故偏名为现。 上界唯一。 故不名现。 成实法中约时分别。 彼现有二。 一据修始。 见谛已前现在时中观假无性。 名之为现。 二据修成。 见谛已上三世法中现见空理。 同名为现。 大乘通就时处分别。 义释有四。 一据修始。 唯于欲界现在法中见诸法如。 名为现量。 欲界现法易观察故。 二者修次。 或于欲界见三世如。 或于三界见现在如。 同名现量。 三者修成。 于自分中现见三世一切法如。 悉名现量。 四据修息。 到菩提时现见三世一切诸法。 皆名现量。 不简自分他分之别。 故地持言。 诸佛如来于一切法现知见觉。 现量如是。 言比量者。 譬度知法。 名之为比。 于中分别亦有二种。 一者知事。 二者知理。 言知事者。 随在何时何处法中比度而知悉名比量。 言知理者。 毗昙法中约处分别。 知上二界四谛之理名为比量。 成实法中约时分别。 见谛已前过未法中观假无性名为比量。 大乘通就时处分别。 义释有三。 一据修始。 以彼欲界现在法如比知他界他世法如名为比量。 二据修次。 或以欲界三世法如比上二界。 或以三界现在法如比知过未名为比量。 三据修成。 以自分中所知三界三世法如。 比他分中未所见处三界三世一切法如。 名为比量。 以何义故不说修息。 到菩提时无复比故。 然此比量经中亦名譬喻量也。 通释是一。 于中分别同类相比名为比量。 异类相比名譬喻量。 言教量者。 有法玄绝自力不知藉教以通名为教量。 于中分别亦有二种。 一者知事。 二者知理。 于世谛中藉教知者名为知事。 二谛理中藉教知者名为知理。 此之教量法中亦名信言量也。 通释是一。 于中分别法邻自分藉言入者名信言量。 法大玄绝依教知者名为教量。 有人就此分量为四。 现量为一。 比量为二。 教量为三。 信言为四。 此亦无伤。 但非经论。 名义如是(此一门竟)。 次辨其相。 现量可知。 比量有三。 一同类相比。 相似之法以此比余。 如百论中。 义别有三。 一者如残。 如人海中取一滴水尝之知咸则知余者一切皆咸。 亦如有人于一法中见苦无常空无我等知余皆尔。 如是一切。 二者如本。 如人先曾见火有烟后见余烟必知有火。 亦如有人曾见诸法无常故苦后见法苦必知无常。 如是一切。 三共相比知。 如似人见从东至西人有行动类天上日从东至西当知亦动。 亦如有人见色生灭色性无常后见其余想受行等有生灭故性亦无常。 如是一切。 此三合为同类比也。 二以劣比胜。 如国无金用鍮比之。 亦如经中以世虚空不生不灭比况佛性。 如是一切。 三以胜比劣。 如国无鍮将金比之。 亦如经中以大涅槃非有非无譬王杀罪。 如是一切。 此后两门通释。 亦是共相比也。 少分同故。 比量如是。 次辨教量。 义别有三。 一异时法。 藉教以知。 如过未法不现见故因说方知。 二异处法。 藉教以知。 如他方事不现见故因说乃知。 三者同时同处之法。 藉教以知。 如说身中如来性等。 教量如是。 此教量中所知不定。 或深胜法藉教方知如彼佛性涅槃道等。 或中间法藉教方知如苦集等。 或粗浅法藉教方知如世间中难识事等(此二门竟)。 次就位别位。 谓习种性种解行十地佛地。 于此位中辨义有三。 一开始合终。 习种为一。 性种为二。 解行已上合为第三。 同观如故。 于此门中或以三位共望一法以辨三量。 所谓望于解行已上所观之法。 习种望彼是其教量。 在彼玄绝。 藉教知故。 性种望彼是其比量。 位分相邻可比知故。 解行已上望自所得是其现量。 现证知故。 或以一位别望三法以辨三量。 习种还望自所证法是其现量。 现证知故。 望性种地所证之法是其比量。 位分相邻可比知故。 望解行上所证之法是其教量。 法玄绝故。 向前门中教浅现深。 于此门中现浅教深。 或以三位别望三法。 向前三位自望所得皆是现量。 是则现量是通深浅。 二开中间以合初后。 如地持说。 习种性种合之为一。 种子同故。 解行为二。 初地已上合为第三。 同证如故。 于此门中亦得三位共望一法。 望初地上所证之法。 种性位中是其教量。 解行比量地上现量。 亦得一位别望三法。 亦得三位别望三法。 类上可知。 三合始开终。 种性解行合之为一。 信地同故。 十地为二。 佛地为三。 于此门中亦得三位共望一法。 望佛所证地前名教。 相去玄绝。 信教知故。 地上名比。 以自所得上比佛故。 佛地名现。 现证性故亦得一位别望三法。 地前还望地前之法是其现量。 望地上法是其比量。 望佛所得是其教量。 以玄绝故亦得三位。 别望三法皆是现量。 同现见故。 三量如是。 同相三道义两门分别(释名一辨体二)第一释名。 同相三道出地经论。 名字是何。 一是证道。 二是助道。 三不住道。 言证道者。 证是知得契会之义。 心冥实性亡于分别契会平等。 名之为证。 言助道者。 助是扶佐资顺之义。 诸度等行迭相扶佐资顺菩提。 故名助。 言不住者。 是离着之义。 巧慧双游行无偏在。 故曰不住。 此三通论皆依法成。 俱应名证。 同能资果。 并应名助。 超凡异圣。 齐名不住。 为别三门。 隐显异名等别三门。 随显受目。 证据心体。 心净照明得法义显。 故偏名证。 所证如中无果可资。 故不名助。 染净相泯不住义隐。 故不名不住。 助是行修资顺义强。 故偏名助。 见果可求证如义隐。 故不名证。 背有求出不。 不住义微。 故不名不住。 不住巧慧离着义显。 故偏名不住。 染净俱游证如义隐。 故不名证。 染净双随不偏求出。 非专向果。 故不名助。 此之三种诸地通有。 名之为同。 同行体状目之为相。 盖是体相非标相也。 同行虚通目之为通。 问曰。 此三名为同相。 见修无功名为别相。 此证助等有别相不。 见修等中有同相不。 释言。 亦有。 何者是乎。 如地经中三地已还名为世间。 未能证法。 所修诸行远资出世判为助道。 第四地中初入出世。 内证法明判为证道。 五地已上得出世间后能随世名不住道。 故地经中五地已上方始宣说不住道胜。 此即是其证等别相。 菩萨见解无地不有。 行修亦然。 无功用义亦该始终。 故地论言。 从初地来随分所行舍功用故不名染行。 此即是其见等同相。 若尔俱齐。 何故证等偏名同相。 见修无功偏名别相。 释曰。 此言隐显故尔。 等是隐显何故证等偏名同相。 此据成德。 通有义显。 故偏名同。 何故见等偏名别者。 此据修相。 从解起修修熟舍功。 阶别相显。 故偏名别。 何故证等偏据成德。 何故见等偏是修相。 释言。 同相三道之中证行为首。 助与不住依证而说。 故是成德。 别相三中见道为首。 从见起修。 修过前见。 修心久纯方成无功。 无功过修。 渐次相起故说为修。 修相阶渐。 故名别相。 成德同时。 故名同相。 名义如是(此一门竟)。 次辨体相。 通说皆用真心为体。 于中别分非无差异。 异相如何。 证道体者是真识心。 是心体中具足一切恒沙佛法。 所谓法界常乐我净智慧三昧解脱等法。 将心摄法无出一心。 随法分心心有法界微尘等别。 心于彼法同体照明净无闇障。 性虽常净而为妄染相似不净。 后修对治息除染累。 本隐净心显成令德。 始显净德如甘心性内照法界。 故说为证。 盖乃自然无分别照非缘照也。 助道体者。 所谓有作六波罗蜜。 是义云何。 向修对治显证之时备修法界一切诸行。 行熏真心故令心中真德集起说为助道。 不住体者。 略有三种。 一就观解以明不住。 二据行修。 三就果德。 言观解者。 菩萨观法非有非无。 见非有故不著有边。 见非无故不着无边。 于有于无不偏住着。 故名不住。 言行修者。 义别有三。 一证相对助以明不住证行寂灭。 助行起作。 助而常证不偏住作。 证而常助不偏住寂。 寂作俱游不偏住着故名不住。 二偏就证以明不住。 证实平等无法可住。 故名不住。 故地论中名如行道为不住道。 三偏就助以明不住。 于中有三。 一自利利他二行分别。 菩萨善修自利行故不住凡夫。 修利他故不住二乘。 故名不住。 二就自行福智以明。 福随有生。 智依无成。 以修福故不住于无。 以修智故不著于有。 故名不住。 三应就诸行以明不住。 如一施中不见施者受者财物及与果报不著于有。 常依三事而行布施不住于无。 故名不住。 如施既然。 诸行齐尔。 此后三门合为助中不住之义。 前就证助以明不住。 次偏就证后偏就助。 合为第二行修不住。 第三门中言就果德明不住者。 谓佛如来得大涅槃不舍世间。 得涅槃故不住生死有为法中。 不舍世故不住寂灭无为法中。 故名不住。 同相三道辨之粗尔。 别相三道义三门分别(释名一定位二辨相三)别相三道出地经论。 亦得名为位别三道。 名字是何。 一见。 二修。 三无功用。 初言见者。 慧心推求明白名见。 进习名修。 修心久纯任运上升息于缘务名无功用。 此之三种诸地不同。 名之为别。 别行体状目之为相。 即此三行虚通名道。 此三分异。 是故亦名位别三道。 名字如是(此一门竟)。 次定位分。 据实通论。 一切位中皆具此三。 随相别分局在出世。 出世有二。 一初地已上名为出世。 二随地相四地已上方名出世。 就初门中大位开分初地见道。 故地论言。 诸见缚者于初地中见道时断。 二地已上乃至七地是其修道。 八地已上名无功用。 以实细分见有二种。 一者缘见。 在解行终心。 故地持言。 诸见缚者解行时断。 二者证见。 在初地始心。 修道亦二。 一者习修。 在初地满心。 故地持中宣说初地以为净心及初修慧行也。 二者正修。 在二地已上。 无功用中亦有二种。 一习无功用在七地中。 故地经中宣说。 七地修无功用。 二成无功用。 八地已上与无生忍。 其义相似。 始习无生在七地中。 成就无生在八地上。 初门如是。 第二门中大位开分。 第四地中初入出世名为见道。 故仁王中名第四地为须陀洹。 又地经云。 身见为首。 我人众生阴界诸入我慢所起出没等事第四地中皆悉远离。 五地已上判为修道。 八地已上名无功用。 以实细分见有二种。 一者习见在三地终心。 观一切法不生不灭因缘而有。 二者成见在四地中。 正见诸法不生不灭。 修亦有二。 一者习修在四地终心。 方便行中发勤精进。 二者正修在五地上。 无功用中二种如上。 然经论中地位开合进退非一。 或开前合后。 或开后合前。 或开中间以合前后。 今据一门且分此三。 位别如是(此二门竟)。 次辨其相。 见有二种。 一者习见。 谓解行中学观如理。 二者成见。 谓初地中真观现前。 成中有二。 一者自分。 始入初地于自所证无我法中证照分明。 二者胜进。 谓初地中于二地上行修得失善观分明如初地中发趣果等。 修道亦二。 一者习修。 谓初地中发诸大愿修行戒等。 二者正修。 谓二地上修行戒等。 正中有二。 一渐次修。 二者顿修。 言渐修者。 谓二地上乃至六地五行胜进。 言五行者。 如地持说。 二地修戒。 三地习定。 四五六地修习智慧。 慧有三种。 一道品相应慧。 四地所修。 二二谛相应慧。 五地所习。 三缘起相应慧。 六地所学。 以此通前合为五行。 此五渐生名渐次修。 言顿修者。 谓第七地于念念中顿起一切菩提分法。 无功用中亦有二种。 一习无功用。 在七地中。 故论说言。 七地修习无功用也。 二者成熟。 在八地上。 成中亦二。 一者自分。 谓八地中报行成熟。 二者胜进。 谓八地上法流水中诸佛劝发自然趣向无上菩提。 是胜进中诸行备起。 今随地相略分三种。 一八地中净土化生成就身业。 二九地中辨才益物成就口业。 三十地中得深智行成就意业。 别相三道辨之粗尔。 三种住义两门分别(释名一辨相二)三种住义出持地论。 大智论中亦具分别。 依处名住。 住义不同。 一门说三。 三名是何。 一是圣住。 二是梵住。 三是天住。 言圣住者。 会正之解名之为圣。 圣为人依。 故名圣住。 亦可圣者是其圣人。 圣所依处名为圣住。 言梵住者。 净行名梵。 梵为人依。 名为梵住。 亦圣人离欲名梵。 梵所居处名为梵住。 言天住者。 八禅天法。 故名为天。 天为人依。 名为天住。 亦可圣人是其净天。 天所居处名为天住。 问曰。 何故不说人住鬼畜住等。 释言。 通说理亦无伤。 以非胜故是中不论。 名义如是(此一门竟)。 次辨其相。 开合不定。 总之为一。 谓七无上中一住无上。 或分为二。 一是世间。 二是出世。 梵住天住是其世间。 圣住一种是其出世。 或分为三。 三名如向。 于中辨释略有三义。 一就果分别。 如大智论说。 欲界六天名为天住。 色无色天名为梵住。 以离欲故。 涅槃圣法名为圣住。 二就因分别。 亦如大智论说。 布施持戒礼拜等善名为天住。 能得欲界六天果故。 四禅四空四无量等名为梵住。 能得上界梵世界故。 此色无色通名为梵。 三三昧等名为圣住。 三就行分别。 如地持说。 八禅地定名为天住。 其所依故。 四无量心名为梵住。 以此四行于一切生离过净故。 彼三三昧灭尽正受名为圣住。 唯是圣人所依止故。 此后三住涅槃名为三行窟宅。 犹是住处义也。 或分为四。 如大智论说。 于前三上加一住合为四也。 如彼论说。 首楞严等无量三昧。 及佛十力四无所畏不共法等。 一切佛法通名佛住。 或分十六。 彼天住中有八禅定。 即以为八。 梵中有其四无量心。 通前十二。 圣住有四。 谓三三昧灭尽正受。 通前十六。 如地持说。 此十六中四无上住如来多住天住之中住第四禅。 以下三禅慧多定少。 上之四空定多慧少。 定慧不均。 用不称心故不多住。 唯第四禅定慧均等作用称心。 是以多住。 是故如来最初成道及般涅槃。 皆依四禅梵住之中多住。 大悲如来常念有苦众生。 大悲能拔。 是故多住。 圣中多住空三昧门及灭尽正受。 以空三昧离相中胜灭尽正受寂止极。 是故多住。 随义广分住乃无量。 今据一门且论三种。 三住如是。 大乘义章卷第十(终)大正新修大藏经第44册No. 1851大乘义章大乘义章卷第十一远法师撰净法聚因法中。 此卷有十九门(一暖等四心义二人四依义三法四依义四圣种义五四亲近行义六转业四行义七四修定义八四不坏净义九四坚义十四种道义十一四种善法义十二四种味义十三四德处义十四四种求知义十五四陀罗尼义十六四无量义十七四无碍义十八菩萨四无畏义十九四摄义)。 一暖等四心。 于中曲有六门分别(一释其名二定体性三辨其相四开合广略五长短分别六就界分别)第一释名。 暖顶及忍并世第一法是其名也。 所言暖者。 就喻为名。 无漏如火。 此诸善根学为理观。 得彼火相名之为暖。 所言顶者。 亦就喻名。 如世山峰谓之为顶。 此善为是在于暖上故名为顶。 问曰。 暖等四品善根一次第法顶非最极。 何故名顶。 释言。 善根有动不动。 前二是动。 以可退故。 后二不动。 不可退故。 顶者是其动中之极。 如世山峰分流之处。 故名为顶。 问曰。 何不不动之极说名为顶。 彼所受其第一名故。 问曰。 大小德位相并。 如龙树说。 菩萨初地名之为顶。 解行终心名为顶堕。 将彼类小应苦忍去方名为顶。 今何故说世间善根以为顶乎。 释言。 顶义上下无局。 一切所行随分过前皆得名顶。 以无局故。 大小相类大乘世间亦有顶义。 小乘出世亦有顶义。 以俱有故。 彼龙树论且就出世不退之位说名为顶。 小乘就彼世间善中退穷名顶。 所言忍者。 当相为名。 慧心安法。 故名为忍。 通论四种俱皆是忍。 但此是其不动之始安住义显。 故偏名忍。 世第一者。 显胜之目于世间中此善最上故云第一。 然此四种毗婆沙中名别有四。 一名达分。 二名观谛。 三名修治。 四名善根。 如彼论释。 言达分者。 出世圣慧观彻谛理。 名之为达。 此四善根是彼性分。 故名达分。 言观谛者。 念处以前未观谛理。 此暖等上以无常等十六行法观察四谛。 故名观谛。 言修治者。 为求圣道及圣道果修治身器。 如世农夫为求子实修治净田。 故曰修治。 言善根者。 圣道是善。 涅槃善果。 暖等四种是彼初基。 故名善根。 又此四种调顺名善。 能生圣道。 故名根。 名义如是。 第二门中辨其体性。 于中有二。 一心法分别。 依如毗昙此四善根由慧名体。 于所观察四圣谛慧。 若论眷属则五阴性。 此慧相应受数为受。 想数为想。 心王为识。 余数为行。 定共之戒以为色阴。 若依成实此四亦是智慧自性。 前后眷属唯行阴摄。 若说远缘亦五阴性。 二就有漏无漏分别。 依如毗昙一向有漏。 但能伏结不永断故。 又是圣慧方便道故。 成实法中此四善根现见空理。 性是无漏。 以杂相故。 亦名有漏。 体性如是。 第三辨相。 于中有四。 一约境不同。 二观心有别。 三生解不等。 四治障有异。 言约境者。 如毗婆沙说。 观察五阴苦无常等。 名之为暖。 观三宝功德名之为顶。 观四真谛名之为忍。 唯观身苦名世第一法。 理实此四同观四谛。 为分四别且为言耳(此一门竟)。 言观别者。 此之四种同观四谛观心差降。 故有四别。 是义云何。 依如毗昙苦集灭道界行分别有三十二。 界谓三界。 行者所谓苦无常等十六圣行。 欲界地中有十六行。 上界亦然。 上下通说有三十二。 于一一行正能观察。 说之为暖。 观之未明名暖方便。 观心分明名暖成就。 暖法如是。 于一一行心观来去以渐略之至一心观。 名之为顶。 一心观前名为方便。 一心观后名为成就。 此顶心中虽后渐略望于四谛及十六行犹名具观。 不名为略。 然此成处各一心观与后忍中初观相似。 如增上忍似第一法。 问曰。 善根渐多应好。 何故须略。 释言。 始观多心重缘犹不明了。 观心后纯少缘即见。 是以减之。 顶法如是。 次辨忍法。 于彼上下三十二行各一心观。 乃至于彼欲界苦下一行观来说之为忍。 就此忍中具有三十二番观行。 初第一番。 于一一行各一心观先观欲界苦下四行。 次观上苦。 后观欲界集下四行。 次上界集乃至观道。 类亦同然。 各四行观。 次第二番。 上界道下略去一行观察余者。 次第三番。 上界道下略去二行观察余者。 如是渐去乃至最后唯观欲界苦下一行。 或苦无常或空无我。 从初乃至唯观欲界苦下二行名忍方便。 唯观一行名忍成就。 向前顶中直略观心。 今此忍中心境俱略。 问曰。 谛法多观应好。 何故须略毗婆沙云。 譬如富人欲适他土财物广多不能持去。 故以财易钱犹嫌钱多转以易金。 犹患金多以金转买多价宝珠持去地土。 行者如是。 欲从世间入出世道。 先舍有漏多相续心起于上忍。 唯缘一行易入圣道。 是以略之。 忍法如是。 次辨第一。 增上忍后重起一心缘欲界苦。 唯缘一行名世第一法。 以一心故更无方便成就之别。 毗昙如是成实论中直云。 行者以无常行观察五阴生泥洹智。 下名为暖。 中名为顶。 上名为忍。 上上名为世第一法。 不明四种观相差别。 今且义释。 初暖法中先以无常观察现在果报五阴智无定性。 以此比知过未亦然。 次观现集亦但生灭无有自性。 过未同尔。 次观现灭托待而立无有定性。 过未亦然。 后观现道无常生灭无有自性。 过未齐尔。 第二顶中先观苦谛因缘虚假无有自性。 以此比知过未同然。 集灭道观类亦同尔。 向前观始以苦无常生灭法数分坏法体。 今观转胜以其因缘虚假之理明法无性。 第三忍中初先总观三世诸法虚假无性。 集灭道观类亦同尔。 向前观始三世别观。 今观转胜三世总观。 世第一中总观三世四谛虚假。 以此总观与无相中总见法空方便故。 观别如是(此二门竟)。 生解别者。 如毗昙婆沙说。 暖初缘谛能生下明。 顶生中明。 忍生上明。 以此身中缘谛明故生世第一法(此三门竟)。 次明治障。 如毗婆沙说。 暖初缘谛能止上愚。 顶止中愚忍止下愚。 以止身中如是愚故生世第一法。 显相如是(此四门竟)。 第四明其开合广略。 此四善根总之唯一达分善根。 或分为二。 如毗婆娑说。 一动善根。 二者不动。 前二是动。 以可退故。 又复杂起欲界善故。 后二不动。 不可退故。 又不杂起欲界善故。 或分为三。 如毗婆娑说。 谓下中上。 暖名为下。 顶名为中。 忍及第一说以为上分。 或分为四。 暖名为下。 顶名为中。 忍名为上。 世第一法名为上上。 或分九种。 如毗婆娑说。 暖法有三。 所谓下下.下中.下上。 顶法有三。 所谓中下.中中.中上。 忍法有二。 谓上下.上中。 世第一法有其一种。 所谓上上。 又彼论中更有一说。 暖法有二。 所谓下下及与下中。 顶法有三。 所谓下上.中下.中中。 忍法有三。 所谓中上.上下.上中。 世第一法有其一种。 所谓上上。 或分为十。 前三各有上中下别。 世第一中其唯一品通前十也。 暖中三者。 修彼四谛三十二行始观未见。 名之为下。 昧见为中。 明见为上。 顶中三者。 于彼诸行多心观中初略一观。 名之为下。 略二已后及至于彼三十二行各三心观说之为中。 各二心观说以为上。 忍中三者。 初于三十二行之中各一心观。 名之为下。 故毗婆娑云。 观欲界苦行至上界道行三十二心是名下忍。 于三十二行之中略一已后。 乃至于彼欲界苦下。 唯观二行是名中忍。 此中忍中极多有其三十一心。 极少二心欲界苦下唯缘一行。 是名上忍。 故毗婆娑云。 复以一心观欲界苦名上忍也。 世第一中唯有一心。 更无多品。 或分十八。 如瞿沙说。 前二善根名之为动。 就此动中品别有九。 始从下下乃至上上。 此九品中暖有三品。 顶中有六。 后二善根名为不动。 此不动中亦有九品。 始从下下乃至上上。 此九品中忍有八品。 世第一法唯一上上。 前后合说。 故有十八。 随义细分乃有无量。 开合如是。 第五门中长短分别。 如毗婆娑说。 暖顶善根一向相续。 忍法之中或是相续。 或是一念。 中下二忍多念相续。 上品之忍局唯一念。 世第一法局唯一念。 若依成实。 暖等四种并皆相续。 一念之心不能具观四真谛故。 长短如是。 第六门中就界分别。 界谓三界。 论者不同所说各异。 若依尊者达摩多罗。 暖等善根唯色界摄。 以色界中有遍缘智能观上下四圣谛故。 色界善中有动不动。 动中下者说名为暖。 上名为顶。 不动中下说名为忍。 上名第一。 以何义故非欲界摄。 故彼宗欲界一向无定。 不得依之修习起故。 以何义故非无色摄。 无色界中无遍缘智。 不能观下四圣谛故。 彼心微弱。 是故不遍。 尊者瞿沙说。 此暖等是其欲界及色界摄。 非无色界。 彼说。 欲界亦有六禅定。 可依修起。 故欲界摄。 色界可知。 欲界摄者名之为动。 动中下者说名为暖。 上名为顶。 色界摄者名为不动。 不动中下说名为忍。 上名第一。 以何义故非无色摄。 此如前释。 僧祇部说。 是三界摄。 彼说。 欲界有其禅定。 依之修起故欲界摄。 色界可知。 无色上能具观四谛。 故无色摄。 如是说者依无色定上入见道。 成实论家同此后说。 暖等四心略之云尔。 人四依义五门分别(释名义一开合辨相二侍佛多少三得义多少四所化差别五)人四依义出涅槃经。 来世凭仗称之为依。 依义不同。 一门说四。 四名是何。 有人出世具烦恼性是其第一。 须陀斯陀是其第二。 阿那含人是其第三。 阿罗汉人是其第四。 有人出世具烦恼者。 所谓地前种性解行内凡人也。 如来灭后现化在时名为出世。 于初地上所断二轮未能剪除名具烦恼。 问曰。 何知。 此地前经自说言。 是名凡夫非第八人。 明在地前。 何者第八。 对之说非。 依毗婆娑名须陀洹以为第八。 对见道前七方便故。 故彼论中问言。 何者是第八人。 所谓信坚及与法坚。 钝根之人入见谛道名为信坚。 利根之人入见谛道名为法坚。 问曰。 地持说种性人二障清净。 何故涅槃说具烦恼。 所望不同故说有异。 地持约对声闻缘觉。 种性菩萨五住齐断故名清净。 涅槃约对初地已上所断二轮。 地前未断名具烦恼。 问曰。 是中为辨依德应说无恼。 何故说具。 为别后故。 须陀洹者此翻有三。 一名修习无漏。 二名逆生死流。 三名抵债。 圣解渐进名修无漏。 三途苦报违而不顺名逆生死。 拒而不受故云抵债。 位在何处。 分别有三。 一者守果在初地终心。 二者摄因从于初地始心已去通名须陀。 三者进向上尽二地通名须陀。 斯陀含者此名住薄。 能薄修惑名斯陀含。 如小乘中偏于欲界九品修惑能薄六品。 大乘法中通于三界一切修惑齐能薄之。 如地经说。 位在何处。 分别有三。 一者守果在第三地。 故经中宣说。 三地一切欲缚色无色缚及无明缚皆悉微薄。 以能薄故名斯陀含。 二者摄因二地已上通名斯陀。 三者进向上尽七地通名斯陀。 以那含果未成就故。 何故须陀斯陀之人合为一依。 释有三义。 一得义同故合之为一。 如经中说。 于一切义十六分中得十二分。 十六分义后当更论。 二功用同故合为一依。 始从初地乃至七地所修诸行功用同故。 三化用同故合为一依。 始从初地乃至七地随所化生作意摄取。 不能自然无分别化。 是故合之。 问曰。 若尔八地已上同无功用。 何故不合。 得义别故。 又复地位开合不定。 各据一宜。 不可定责。 经说。 此人未得第二第三住处。 于四果中须陀洹人未得第二斯陀住处。 斯陀含人未得第三那含住处。 阿那含者此名不还。 小乘法中更不还未欲界受身。 名阿那含。 又于二十五有之中随所过处不重受生名阿那含。 大乘法中释有两义。 一不重起爱拂烦恼故名不还。 二不重受欲界地中分段残报故曰不还。 故经说言。 更不重受肉身虫身不净之身名阿那含。 设更受生但是应化。 位在何处。 分别有三。 一者守果在第八地。 以八地中爱佛心断故名那含。 又七地还欲界人天。 分段残习犹故未尽故。 大品中宣说。 七地犹有肉身。 八地已上毕竟永离名阿那含。 二者摄因七地已上同名那含。 修习顺忍向那含故。 三者进向上尽九地同名那含。 以阿罗汉果未成故判属前矣。 若分四依于此三中守果进向说为那含。 摄因一种判属斯陀。 阿罗汉者此名不生。 亦名无著。 小乘法中于三界地不复受身。 名为不生。 大乘法中三界分段残报皆尽。 故曰无生。 设使受之但是应化。 具六妙行不染六尘。 故云无著。 以实论之佛是罗汉。 此第四依学中究竟高美同佛。 是故说之为罗汉也。 位在何处。 分别有三。 一者守果在第十地。 故涅槃言。 阿罗汉者住第十地。 二者摄因九地已上同名罗汉。 三者进向上尽金刚同名罗汉。 若分四依于此三中守果进向是阿罗汉。 摄因一种判属那含。 问曰。 何故第二依中须陀洹因摄之从后为第二依。 此后二依分因属前。 释言。 向前第二依中须陀洹因与须陀果同是出世。 得义相似。 是故从后为第二依。 后二依中那含之因与前斯陀同是功用。 得义相似。 故判属前。 罗汉之因与前那含同非究竟。 故判属前。 不类在斯。 此四种人能益世间犹如如来等无差别。 问曰。 此人何时为依。 释言。 依实无时不为。 今随化相在佛灭后弘通正法为依也(此一门竟)。 次第二门开合辨相。 开合不定。 总为一依。 或分为二。 一凡二圣。 地前名凡。 地上名圣。 或分为三。 就此三中或开前合后。 种性为一。 解行为二。 地上为三。 或开后合前。 地前为一。 初地见道以为第二。 二地已上修道为三。 又复地上功用无功用亦得分二。 或离为四。 就此四中或开前合后。 习种为一。 性种为二。 解行为三。 地上为四。 或开后合前。 地前为一。 见道为二。 修道为三。 无功为四。 又如向说。 地前为一。 须陀斯陀以为第二。 那含第三。 罗汉第四。 此亦开后以合前也。 或前后俱开。 种性为一。 解行为二。 出世间中见道为三。 修道为四。 又出世中功用为三。 无功为四。 亦是俱开。 或分为五。 就此五中或合前开后。 如五忍说。 地前为一。 初二三地信忍为二。 四五六地顺忍为三。 七八九地无生为四。 十地寂忍以为第五。 或前后俱开。 习种为一。 性种为二。 解行为三。 初地见道以为第四。 二地已上修道为五。 又复地前种性为一。 解行为二。 见道为三。 修道为四。 无功为五。 此五亦是前后俱开。 或分为六。 如地持说。 种性为一。 解行为二。 净心为三。 二地已上乃至七地行迹为四。 八地九地决定为五。 十地毕竟以为第六。 如涅槃中言为六住。 谓诸菩萨者谓此六也。 或分为七。 如地持说。 于前六中开决定地。 以之为二即为七地。 彼论八地名决定地。 九地名为决定行地。 或分为八。 就前七中习种性种各别为一。 即是八也。 或分为九。 地前为一。 出世间中四五六地合为正见。 余各为一。 通为九也。 或分为十。 就前九中种性解行分为二种。 即是十也。 或分十一。 地前为一。 十地为十。 或分十二。 地前种性解行为二。 十地为十。 或分十三。 习种为一。 性种为二。 解行为三。 十地为十。 或分四十。 所谓十住十行十回向及与十地。 若分等觉有四十一。 广则无量。 此等开合各且是一宜。 今据一门且分为四。 开合如是(此二门竟)。 次第三门辨明四依侍佛多少。 如涅槃说。 第一依人于五恒河沙佛所发心。 能持禁戒善解文义。 能为他说。 于恶世中不谤正法。 故堪为依。 第二依人于六恒河沙佛所发心。 具修众善能持正法善为他说。 于恶世中不谤正法。 第三依人于七恒河沙佛所发心。 德行纯熟能建正法广为他说。 能于十方周旋往返济度众生。 于恶世中不谤正法。 第四依人于八恒河沙佛所发心。 断诸烦恼舍于重担逮得己利所作已办。 欲成佛道即能现成。 随人所乐悉能现化。 得自在智广为他说(此三门竟)。 次第四门辨明四依得义多少。 如涅槃说。 一切诸义统而摄之为十六分。 如说一慈为十六分。 如是等也。 此十六中第一依人得八分义。 第二依余八分中复得人四分。 通前十二。 第三依人余四分中复得两分。 通前十四。 第四依人具得十六。 据实论之第四依人余二分中但得一分。 通前十五。 诸佛方得十六分义。 以第四依位邻佛境高美同佛故。 说具得十六分也。 又第四依于佛所得第十六分虽未穷证观解相应。 故说具得。 问曰。 四依初劣后胜。 何故得义初多后少。 释言。 粗义浮浅易知。 故初得多。 细义难精。 故后得少。 又复粗义随诠相别少为多分。 细义说实阶降相微多为少分。 分数虽少其义实广。 问曰。 若言粗义易知初处得多。 细义难精后得少者。 何故经言初地菩萨得百三昧二地得千。 乃至十地得十不可说百千万亿那由他佛世界微尘数三昧佛土广数三昧。 释言。 辨义泛有两门。 一就摄义从诠门中明得多少。 二就舍诠实门中明得多少。 从诠门中细分有四。 一约一诠始终别论。 初得多义。 后时得少。 从诠之义具显文中。 初得闻持成就之时依文具解。 故初持得多。 后设重思。 委审而已无多异见。 故后得少。 故涅槃中初依菩萨得八分义。 第二依人更得四分。 乃至第四但得两分。 二约一诠以终摄始。 初时得少后时得多。 故涅槃中初依但得八分之义。 乃至第四得十六分。 三约多诠始终别论。 初得少义。 闻教少故。 终得多义。 闻教多故。 故第十地能受诸佛云雨说法依其所闻亦知多义。 四约多诠以终摄始。 初时得少后时得多义在可知。 就其舍诠证实门中细分有二。 一始终别论。 初时得少。 对教心多见理昧故。 终时得多。 以能舍诠见理明故。 二以终摄始。 初少后多义在可知。 地经所说是其舍诠证实之义。 故后得多。 不同在斯(此四门竟)。 次第五门辨明四依所化差别。 三乘之人是其所化。 声闻人中所化有二。 一化令入小。 除阿罗汉余皆化之。 彼阿罗汉得果满足不假化故。 二化令入大。 一切皆化。 乃至罗汉亦凭四依入大乘故。 缘觉人中所化亦二。 一化入中乘。 除缘觉果余皆化之。 二化令入大。 一切皆化。 大乘人中所化有六。 如涅槃说。 一初发心在外凡地最初发意。 第二已于熙连河沙佛所发心闻法初不谤。 第三已于一恒河沙佛所发心。 闻法爱乐不谤同前。 第四已于二恒河沙佛所发心。 闻法受持余德如上。 第五已于三恒河沙佛所发心。 随所闻法能为他说。 余德如前。 第六已于四恒河沙佛所发心。 能解深义十六分中已得一分。 余德如上。 六中初一邻入善趣。 后五在于善趣位中。 四依如是。 法四依义五门分别(释名一辨相二次第三对四无碍共相收摄四约对人依辨明可依不可依义五)第一释名。 法为行托名之为依。 依别不同。 一门说四。 四名是何。 一依法不依人。 二法依义不依语。 三依了义经不依不了义经。 四依智不依识。 言依法者法有两义。 一轨则名法。 二自体名法。 故论释言。 法名自体。 凭法起行故名为依。 不依人者宰用名人。 不依有二。 一自未见法不依邪伪乖法之人名不依人。 非谓不依正见之人。 二自已见法一切不依言。 依义者义有四种。 一所以名义。 二义用名义。 三义利名义。 四德义名义。 依同前释。 不依语者诠谈曰语。 不依有二。 一求义之始不依颠倒乖义之语。 非谓不依如法之言。 二得义舍诠一切不依。 依了经者显法之诠名了义经。 凭之趣实故名为依。 不依不了经者。 彰邪之言名不了义。 弃而不从故曰不依。 言依智者。 解法决了名之为智。 凭之取法故名为依。 不依识者。 闇心分别名之为识。 舍而不从故曰不依。 名义如是(此一门竟)。 次辨其相。 依法不同差别有五。 一教法名法。 二者世谛自体名法。 三者真谛自体名法。 故涅槃言。 法谓法性常恒不变。 四因行自体名之为法。 又复因中起行之轨亦名为法。 所谓三十七道品等。 五果德自体名之为法。 故涅槃言。 法者所谓大般涅槃。 依义不同亦有五种。 一对教法二谛名义。 二谛并是教下所以故名为义。 二对世谛法真谛名义。 真谛是彼世法所以故名为义。 三对真谛法世谛名义。 世谛是彼真家义用故名为义。 又复世谛显真谛所以亦名为义。 故地经中知世无常显无我法名义无碍。 四因行利人名之为义。 故地持中名彼善法为义饶益。 五果德名义。 故地持中名得菩提以为得义。 依了义经不依不了义者。 分别有二。 一就大小相对分别。 或小乘名了大乘不了。 小乘粗显故名为了。 大乘秘密故名不了。 或大乘名了小乘不了。 大乘显实名之为了。 小乘覆实名为不了。 二约愚智相对分别。 正智取法大小皆了。 随法浅深当分了故。 愚心取法大小所说一切不了。 浅深相望互相违故。 此之一门如地持说。 故彼论云。 于如来说除信清净于此法律不可破坏名了义经。 于如来说作不决定法律可坏名为不了。 所言依智不依识者。 分别有四。 一解惑分别。 闻思修等三慧解心名之为智。 惑心分别说以为识。 二就解心明昧分别。 三慧之中修慧深明名之为智。 闻思闇昧说以为识。 此之一门如地持说。 故彼论言。 用修慧智不以闻思识诸法义。 名为依智不依识也。 三大小分别。 大乘三慧知法实相悉名为智。 小乘三慧不见法实齐名为识。 此之一门如涅槃说。 故彼经云。 若知如来即是法身。 如是智慧所应依止。 声闻不知如来功德。 如是之识不应依止。 四真妄分别。 就大乘中真证名智。 见实义故。 妄修三慧悉名为识。 此之一门如地论说。 故彼论中宣说。 地实唯智境界。 闻思修报生识智非彼境界。 以不同故。 体相如是(此二门竟)。 第三门中辨其次第。 经论不同凡有五种。 一观入次第。 如成实说。 第一依法第二依于了义之经。 第三依义。 第四依智。 此等据其闻思修等以辨观入。 四中初二是其教法依成闻慧。 但就闻中初先简去人以取其法。 后就法中简去不了取其了义。 始终虽思同成闻慧。 第三依义。 是其理法依成思慧。 依闻起思。 故次明之。 第四依智。 是其行法依成修慧。 上人智慧为下仿习。 说为行法。 依思起修。 故后说之。 第二依体起用次第。 如涅槃说。 第一依法。 谓大涅槃。 涅槃果体是故先明。 第二依义。 所谓法身解脱般若。 此是果德。 依体有德故。 次辨之。 第三依智。 所谓如来一切种智。 此是果用。 依德起用。 是故次说。 第四依于了义之经。 谓佛所说大乘经典依智起说。 是故后论。 第三据果寻因次第。 如涅槃说。 第一依义。 所谓法身解脱般若。 第二依法。 所谓法性常恒不变。 第三依智。 所谓僧是常无为不变不畜八种不净之物。 第四依于了义之经。 所谓一切大乘经典。 就此四中前二是果。 后二是因。 就前果中义是果体是故先明。 果依法成故次明法。 就后因中智是因体。 是故先明。 因依法成故次明其了义之经。 又义是果果是所求。 是故先明。 果依理成故次明法。 此二一对。 向前果德由因而起故次明智。 向前理法藉教而显故后明其了义之经。 第四据深寻浅次第。 如维摩说。 第一依义。 义是理法。 第二依智。 智是理行。 第三依于了义之经。 经是显前理法之诠。 第四依法。 法是成前智行之轨。 理是所诠故先明义。 依义成慧故次明智。 所求之义由诠故显。 故次第三明了义经。 所成之智依法而起。 故次第四明其依法。 第五摄法起修次第。 如地持说第一依义。 义者是理。 第二依法。 法者是教。 第三依于了义之经。 正解取法名为了义。 第四依智修慧达义名之为智。 四中前二摄法次第。 后之两种起修次第。 就摄法中义能成行。 正是所求故先明义。 义由教显故次明法。 后起修中随义相别分初了义经依前教法起闻思解。 解法无违名之为了。 故论释言。 深信佛说名了义经。 后依智者依前理义起修慧行。 故论释言。 用修慧者智名为依智。 通而论之了义经者依前法义起闻思解。 言依智者依前法义起修慧行。 次第如是(此三门竟)。 次第四门对四无碍共相收摄。 随相分之初依法者是法无碍。 第二依义是无碍。 第三依于了义经者是辞无碍。 第四依智善达物心起说自在为乐说无碍。 以实论之初依法者。 是法无碍方便之道。 第二依义是义无碍方便之道。 第三依于了义经者。 是辞无碍乐说无碍方便之道。 第四依智是其四种无碍正体。 故地持中第四依智名为修慧。 就修慧中开四无碍。 于法章句修慧不谬名法无碍。 于诸法相修慧不谬名义无碍。 于法名字修慧不谬名辞名无碍。 随顺世俗种种名字修慧不谬名乐说无碍(此四门竟)。 第五门中约对人依辨明可依不可依义。 人依有四。 如上所说人法相从二俱可依。 人即法故。 依法之者亦必依人。 故涅槃云。 如上四人应当依止。 法即人故。 依人之者亦必依法。 人法别分互有可依不可依义。 有肉眼者人为可依。 法不可依。 人能教诲乐道善恶故人可依。 法相难辨。 故法叵依。 故涅槃云。 我为肉眼诸众生等说人四依。 终不为于有慧眼者。 有慧眼者法为可依。 人不可依。 以有慧眼正见法故。 法亲成行故。 法可依。 人是疏远不亲成行。 故人叵依。 法四依义辨之略尔。 四圣种义两门分别(辨相一就人分别二)第一辨相。 四圣种者亦名四依。 乞食等法能生圣道。 与圣为种故名圣种。 起行所凭故复名依。 依别不同。 一门说四。 四名是何。 一尽形乞食。 二尽形寿着粪扫衣。 三尽形寿树下常坐。 四有病服陈弃药。 为破比丘四种恶欲故说此四。 一破比丘为食恶欲受乞食。 二破比丘衣服恶欲受粪扫衣。 三破比丘房舍卧具恶欲受树下坐。 四破比丘汤药恶欲受陈弃药。 初乞食中三门分别。 一明乞仪。 二明所为。 三明食法。 言乞仪者有十三种。 一住正形乞。 不自妄禅得上人法而行乞食。 二正威仪乞。 执持应器进止安祥被服齐整而行乞食。 如戒经说。 三住正命乞。 终不谄曲执持威仪不现异相。 不禅己善而行乞食。 如是一切。 四住正见乞。 不取乞食以为真道。 着取乞食为真道者是戒取摄。 五依法乞。 非法饮食生罪过者终不乞求。 六依时乞。 要在中前不得余时。 故毗尼中迦留陀夷夜行乞食生世讥嫌。 如来制之。 七依处乞。 若有学处僧先为作学家羯磨。 又有恶人僧先为作覆钵羯磨。 不得从乞。 八依次乞。 亦名等乞。 不简贫富次第等乞。 除有命难梵行难处。 又观他人因己乞食而生罪过终不从乞。 九离贪心乞。 于所乞求不念美饎。 及时早得。 又于所乞受求以限不得过分。 十离取着乞。 如维摩说。 于乞食时见色如盲。 闻声如响。 臭香如风。 于所食味心无分别。 受触如证。 知法如幻。 十一离瞋恼乞。 如地持说。 若得粗涩留难不时。 或加打骂不生瞋恼。 方于破所起怜愍心。 十二不粗矿乞。 软言乞食终不粗矿。 亦不强乞。 十三离慢心乞。 于乞食时若见贫贱不起轻想。 又亦不时乞食生慢。 故遗教云。 当自摩头。 已舍饰好着坏色衣。 执持应器以乞自活。 自见如是。 若起憍慢当自灭之。 增长憍慢尚非世俗白衣所宜。 何况出家入道之人为解脱故自降其身而行乞也。 此十三中初四一分住四正乞。 次四一分住依义乞。 后五一分舍烦恼乞。 乞仪如是。 次明所为。 所为有二。 一为自己资身行道。 二为众生令施得福。 凡夫乞食但为自己设有为他少不足言。 声闻缘觉多为自己少为他人。 菩萨人中有始行者多为自身少为他人。 次行之者多为他人少为自身。 上行之流唯为众生。 法身菩萨无所假故。 佛亦如是。 然佛为他有二十事。 如转女身经说。 一为示现相好之身令物睹见发菩提心。 二令众生睹见佛身。 盲者见色。 聋者闻声。 哑者能言。 如是一切。 三乞食故现受诸天龙鬼神等所奉供养。 令人睹见发菩提心。 四舍尊位出家乞食息物慢高发菩提心。 五令大德诸天人等见佛慈心愍物乞食学佛为之。 六有众生欲见如来以懈怠故不能往见佛。 知其心现行乞食令彼睹见。 七令众生见佛闻法远离愚痴渐增出世涅槃之因。 八有众生系闭牢狱。 或受楚毒。 因见佛故即得解脱发菩提心。 故行乞食。 九有女人欲供养佛。 而为父母亲戚所护不能奉献。 佛为受之故行乞食。 十如来钵四王所奉佛持乞食。 若有众生欲少布施少物即满。 欲多施者多物不满。 欲休乃满令人睹见发菩提心。 故行乞食。 十一如来钵中所成之食施一切僧终无增减。 令人睹见发菩提心。 十二如来钵中成百千种食味。 味味各别不相和杂犹如别器。 令人睹见发菩提心。 十三佛身一合之体。 其内不空如实金刚。 无生熟藏大小便利。 虽现有食而无入者。 令释梵等睹见发心。 十四有人施佛。 若多若少若粗若妙福皆无尽乃至涅槃。 佛为是故现行乞食。 十五如来常定现行乞食。 令人睹见发菩提心。 十六如来若常不行乞食有人学之。 便常饥饿羸疲无力不能修得过人智慧。 故行乞食。 十七如来善摄四圣种。 故现行乞食。 十八佛若不乞未来不信诸长者等见比丘乞便作是言。 汝家世尊不行乞食。 汝何故乞。 为破是言故行乞食。 十九有诸豪贵随佛出家耻于乞食。 故佛行乞食。 令彼学之不生羞耻。 二十如来为度根熟众生处处随逐。 故行乞食。 所为如是。 次辨食法。 随所乞得于自所食三分留一。 所余着净处施与众生。 随所欲食上奉诸佛次献贤圣下施众生。 然后食之。 故维摩言。 供养一切及众贤圣然后可食。 然于所食当坏贪想。 如药涂疮饥世食子。 不生味着复应生厌。 为是食故多致苦恼。 愿得法身维此食过食已念道报施主恩。 食法如是。 粪扫衣者。 外国法。 死人之衣火烧鼠啮如是等衣弃之巷野。 事同粪扫名粪扫衣。 问曰。 何故饮食须乞。 衣受粪扫。 释言。 饮食乞求易得无妨修道。 故行乞食。 衣乞难得惧妨修道。 是以不乞。 又外国法粪扫之衣求觅易得无妨修道。 故受粪扫。 食不如是。 是以须乞。 树下坐者。 树能阴覆。 事同半舍不须造作。 省事修道是以依之。 陈弃药者。 所谓大便除病易得无妨修道。 故病服之。 辨相如是(此一门竟)。 次就人论。 此四乃是出家人中上行所依。 在家积聚不行此法。 出家人中义别有三。 一简小异大。 此中唯是凡夫二乘之所依凭非佛菩萨。 何故如是。 凡夫二乘心行微劣依仗此四方能离过。 诸佛菩萨知法如幻常处五欲而能不染不假如此。 故转女身经云。 如贫人病服苦涩等贱价之药得差病苦。 声闻如是。 行四圣种头陀之法方能离过。 如帝王病服上味药仗药适心所患得除。 菩萨如是。 虽在五欲以其种种巧方便行得无众患不假四依。 二简因异果。 此四唯是凡夫二乘菩萨所行。 出家菩萨亦依此四离诸过故。 故地经中宣说。 菩萨修习少欲头陀等也。 以此四法名圣种故。 局唯在因。 诸佛如来圣果已满不假此四。 三就实通论从凡至佛皆行此四。 故转女身经云。 如来善摄四圣种矣。 四圣种义略之云尔。 四亲近行义四亲行者如涅槃说。 盖乃验人简友行也。 附人捡练名亲近行。 近行不同略有四种。 一者共住。 二者久处。 三者智慧。 四者观察。 四中前二验其身行。 后二验心。 身心之中各有难知易觉之别。 故有四种。 故经说言。 如奄罗果生熟难分。 人亦如是。 善恶难别。 或善外相内无诚实。 或内贤良外现粗鄙。 或俱相禅。 如是等人远瞩难明。 近鉴易晓。 故须亲近验之得失。 验法云何。 有人意欲访德凭友。 乍闻他人有善可依未可专信。 直须共住捡其虚实。 若易别者共住即知。 若难识者加以久处乃知美恶。 此前验身。 内心善恶难以自睹。 须以智慧观察验之。 心虽难晓准言度意事亦可知。 唯依如来三藏教法验言取意名为智慧。 言扶行者此验即足言乖行者加以观察。 不依圣教。 直以道理测其得失名为观察。 四亲之义略辨如是。 转业四行义转业四行如涅槃说。 何等为四。 所谓修习身戒心慧。 于中差别乃有八门。 一一门中皆初辨过。 后翻显德。 第一门中不摄五情名不修身。 不能受持七支净戒名不修戒。 不善调心名不修心。 不修圣行名不修慧。 观谛圣慧名为圣行。 翻此名修身戒心慧第二门中。 不能具足清净戒体名不修身。 受畜八种不净之物名不修戒。 不能修习止举舍相名不修心。 不修梵行名不修慧。 四无量心名为梵行。 不知修此名不修慧。 又大无量用慧为体。 故不修彼名不修慧。 翻此名修身戒心慧。 第三门中。 不能观身身相身数。 不能观色色相色数。 非身色中生身色想贪着不舍名不修身。 身根名身。 长短大小好恶等根名为身相。 眼耳鼻等名为身数。 如想受等名为心数。 色尘名色。 方圆大小好恶等相名为色相。 香味触等名为色数。 如是一切。 受持下戒边戒自戒名不修戒。 受持声闻凡夫之戒名为下戒。 苦身求度名为边戒。 自为舍他名为自戒。 若心散乱不守自境名不修心。 自境界者谓四念处。 他境界者谓五欲也。 于恶业中不善护心名不修慧。 翻此名修身戒心慧第四门中。 不能观身无常灭坏。 爱着不舍名不修身。 此名无檀。 不具尸罗名不修戒。 不具禅那名不修心。 不具般若名不修慧。 翻此名修身戒心慧。 第五门中。 着我我所谓身常恒名不修身。 着我我所是其身见。 谓身常恒是其边见。 作十恶业名不修戒。 于十恶中不能修心名不修心。 不能分别善恶等法名不修慧。 翻此名修身戒心慧。 第六门中。 不断我见名不修身。 不断戒取名不修戒。 不断贪瞋名不修心。 不断愚痴名不修慧。 翻此名修身戒心慧。 第七门中。 不能观身犹如怨贼常须将护。 不护害人名不修身。 不能观戒是善梯撜根本道首名不修戒。 不能观心轻躁动转难捉难调一切恶本名不修心。 不观智慧有大势力名不修慧。 翻此名修身戒心慧。 第八门中。 妄想分别一切身相名不修身。 分别戒相名不修戒。 分别心相名不修心。 分别慧相名不修慧。 翻此名修身戒心慧。 于此诸行善修习者转重令轻。 不善修者转轻令重。 转业之行略辨如是。 四修定义四修定义如成实论四修定品具广分别。 四名是何。 一现法乐。 二为知见。 三为慧分别。 四为漏尽。 现法乐者。 依如毗昙初禅善法名现法乐。 以初禅中创背欲乐故偏说为现法乐矣。 成实法中二禅已上乃至非想名现法乐。 以初禅中有其觉观散动心故不说现乐。 问曰。 二禅亦有喜动。 何故说之。 论言。 一禅先灭觉观。 摄心深故所以说矣。 若依地持一切禅定通名现乐。 问曰。 亦有后世之乐。 何故偏说现法乐乎成实释言。 以近故说现乐。 在近易知见故偏说之。 又为破现五欲乐故说现法乐。 又佛不赞后身乐故偏说现乐。 又复世人谓。 出家者现无乐。 故佛说现乐。 问曰。 四修皆是现乐。 何故偏说初为现乐。 为别四门就初言耳。 为知见者。 依如毗昙观生死慧名为知见。 成实法中修八除入十一切入等名之为知。 五神通等说以为见。 推求成故。 慧分别者。 依如毗昙得闻思修名慧分别。 成实法中观五阴空名慧分别。 不通闻思。 为漏尽者。 有论师说。 依第四禅九无碍道得罗汉果名为漏尽。 以第四禅尽漏胜故。 毗昙法中依六地禅及三无色得罗汉果名为漏尽。 成实法中一切圣人破坏假名证泥洹果名为漏尽。 四修定义辨之粗尔。 四不坏净义两门分别(辨相一就处分别二)第一辨相。 依如成实四不坏净亦得名为四不坏信。 信心精纯离于疑浊故名为净。 净信坚固不可倾动称曰不坏。 是信不同一门说四。 四名是何。 一佛不坏净。 二法不坏净。 三僧不坏净。 四戒不坏净。 佛不坏者。 于佛所得真实法中自证小分。 仰类佛德知其殊胜名佛不坏净。 故成实言。 自得真智于佛决定知佛一切众生中尊名佛不坏净。 法不坏者。 自证真法于法决定名法不坏。 又得真智信此真智殊胜微妙亦名信法。 故成实言。 信此真智即名信法。 僧不坏者。 自得真智类余圣众。 知于一切诸众中胜名僧不坏。 故成实言。 信得真智者一切众中最为第一名信僧也。 戒不坏者。 如成实释。 得圣所爱戒深心离恶。 知因是戒能信三宝信戒大力名戒不坏。 问曰三学常相随逐。 以何义故偏说信戒不说信定及与信慧。 释言。 实通。 就初为论偏言信戒。 又复三学隐显论之。 见谛道中治三涂恶戒行成就。 修道之中断人天爱定行成就。 无学道中永绝无明慧行成就。 此三道中就始彰信。 是故四中偏言信戒。 以此四种皆是信故通名心净。 若依毗昙此四正得名不坏净。 不得说为四不坏信。 何故如是。 彼宗所立前三是信。 后一是戒非是信故。 唯依彼义信戒精纯名之为净。 是二牢固称曰不坏。 于此二中开信合戒。 故有四种。 佛不坏者。 自见道故于佛所得尽无生智深信决定名佛不坏净。 法不坏者。 于四真谛证见决定名法不坏。 就四谛中于苦集灭一切皆信名法不坏净。 道谛之中深佛及僧无漏功德。 信余菩萨及缘觉人无漏功德名法不坏净。 僧不坏者。 僧不坏净。 戒不坏者。 出世上人成就圣戒。 名此圣戒为戒不坏净。 问曰。 云何知。 毗昙中前三是信后一是戒。 杂心释言。 前三心净故知是信。 第四一种名四大净。 明知是戒。 彼宗戒法四大所造。 是故戒净名四大净。 大乘所说多同毗昙。 又说四信为不坏净。 亦得无伤(此一门竟)。 次就处论。 若说四谛义通上下。 若当宣说四不坏净局在出世。 依如毗昙从苦法忍至灭比智其唯成就二不坏净。 谓法不坏及戒不坏。 于苦集灭证信决定名法不坏。 此忍智边所成圣戒名戒不坏净。 从道法忍至道比智得具四种。 彼宗佛僧是道谛摄故。 见道时于佛及僧无漏功德深信决定即名信佛及与信僧。 信余菩萨缘觉无漏名为信法。 此忍智边所成圣戒名戒不坏净。 修道已上当知亦具。 若依成实无相位中于理决定得名信法。 余三义有。 良以是中心无异缘故隐不论。 须陀果去方于佛等起心决定名为信佛乃至信戒。 大乘初地始心已去一切皆具。 以大乘中心普缘故。 四不坏净辨之粗尔。 四坚义四坚之义如成实说。 牢固不坏称之为坚。 坚别不同。 一门说四。 四名是何。 一者说坚。 二者定坚。 三者见坚。 四解脱坚。 言说坚者。 如论中释。 宣说有为无常苦空涅槃寂灭。 此言决定不可破坏名为说坚。 于此正知名闻慧满。 言定坚者。 如论中释。 因说得定名为定坚。 是定成就名思慧满。 言见坚者。 论言。 依定观有为法无常苦等名为见坚。 是见成就名修慧满。 解脱坚者。 如论中释。 三慧得果名解脱坚。 名见谛上无漏圣德为解脱也。 此即是证。 问曰。 何故不说戒坚。 道理应论。 以初行故略而不辨。 又此为明闻思修证一次第行故不说戒。 四坚如是。 四种道义(杂心八第二法聚品)四种道义出阿含经。 毗昙成实具广分别。 名字是何。 一苦难行道。 二苦易行道。 三乐难行道。 四乐易行道。 此之四种论释不同。 依如毗昙人有利钝。 定有根本方便之别。 以人依定故分四种。 是义云何。 如彼中释。 利根之人所行名易。 易成就故。 钝根之人所行名难。 难成就故。 定中四禅是其根本。 根本具支。 作用自在名为乐道。 未来中间是其方便。 方便定中支因不具。 用不自在名为苦道。 钝人依于方便之定名苦难行。 利人依于方便之定名苦易行。 钝人依于四根本禅名乐难行。 利人依于四根本禅名乐易行。 成实法中难易如上。 苦乐约就定慧以说。 彼宗之中定名为苦。 于照用中不自在故。 慧名为乐。 于照用中得自在故。 钝人得定名苦难行。 利人得定名苦易行。 钝人得慧名乐难行。 利人得慧名乐易行。 四道如是。 四种善法义(第二四法品)四种善法者。 一是退分。 二是住分。 三胜进分。 成实论中名为增分。 四决定分。 成实论中名为达分。 依如成实此四通摄一切善法。 如彼论释。 离于禅定修施戒等名为退分。 修习诸禅名为住分。 见道已前起闻思修名为增分。 见谛已上无漏圣道名为达分。 毗昙法中此四唯就净禅以说。 释有两义。 一义释云。 下品净定喜为下地烦恼所败。 以可退故名为退分。 非是已退。 中品净定坚守自地。 不为下地烦恼所退名为住分。 上品净定微能厌伏自地之过。 起求上定名胜进分。 上上净定能学观法苦无常等。 出生圣道名决定分。 第二义者。 下品净定喜为自地烦恼所陵名为退分。 如彼欲界下品善心喜为欲界恶心所杂。 彼亦如是。 此退分禅虽为自地烦恼所杂而不失定。 因地法故。 中品净定坚守善心。 不为自地烦恼所杂名为住分。 上品净定能呵自地烦恼之过深心厌背名胜进分。 上上净定能生圣道名决定分。 问曰。 此四局在净定。 散善亦有。 释言。 亦有。 如欲界中下品散善多为欲界不善所杂即名退分。 坚守善心不为恶杂即是住分。 渐习散善令转精纯名胜进分。 求出世心起闻思慧修诸善行。 远生圣道名决定分。 四善如是。 四种味义(第二法聚品第一)四种味者。 如涅槃说。 成实论中亦具分别。 地持说为四无罪乐。 神耳道法名之为味。 以善适心名无罪乐。 乐味名别其义不殊。 名字是何。 一出家味。 二离欲味。 三寂灭味。 四者道味成实论中名正智味。 信家非家出家学道解脱种种在家之难。 受离欲戒得戒爱味名出家味。 地持说此为出家乐。 离欲恶不善法有觉有观离生喜乐得初禅行名离欲味。 地持说此为远离乐。 二禅已上乃至灭定觉观喜乐色想等灭名寂灭味。 地持说此为寂灭乐。 无漏圣道永断烦恼名为道味。 道是正智。 故成实中名正智味。 地持说此为菩提乐。 四中初一是其戒学。 中二定学。 后一慧学。 四味如是。 四德处义三门分别(辨相一约对四家会名分别二就位分别三)第一辨相。 四德处义如成实说。 德成分齐名为德处。 处别不同。 一门说四。 四名是何。 一慧德处。 二实德处。 三舍德处。 四寂灭德处。 如论中释闻法生慧名慧德处。 依前慧故见真谛空名实德处。 实犹谛也。 此亦是慧。 为别前门从境立称。 故名实处。 见谛空故舍离烦恼名舍德处。 前实德处亦舍烦恼。 此舍德处亦见谛实。 为别前门隐显异名。 舍烦恼故心得寂灭名寂灭德处。 以离烦恼苦心灭故。 论释如是(此一门竟)。 次就四家会名分别。 此四德处十地论中名为四家。 圣所依处名之为家。 家与德处眼目之异。 名字是何。 一般若家。 犹前第一慧德处也。 二者谛家。 犹前第二实德处也。 三舍烦恼家。 犹前第三舍德处也。 四苦清净家。 犹前第四寂灭德处。 名虽变改其义不殊(此二门竟)。 次第三门就位分别。 此四行实并通上下。 于中分别非无差异。 异相如何。 初慧德处。 在见道前。 以见道前依于闻法起闻思修故。 说慧亦即名为般若家也。 实德处者。 在见道中。 以见道中初见谛理从境立称。 故名实处。 亦名谛家。 舍德处者。 在修道中。 重缘谛理正能断除贪瞋等过名舍德处。 亦即名为舍烦恼家。 寂灭处者。 在无学道。 无学圣智永尽生死。 故云寂灭。 亦即名为苦清净家。 大小齐然。 四德处义略之云尔。 四种求知义两门分别(辨相一对妄显治二)第一辨相。 四种求知出地持论。 始观推寻谓之为求。 终成悟实名如实知。 求知不同。 一门说四。 言四求者。 如论中说。 一随名求。 二随事求。 三自性施设求。 四差别施设求。 四中前二名事别观。 后二合观。 故彼论言。 彼名与事若离相观若合相观。 别为名事。 合为自性差别施设。 言名求者。 菩萨随彼名字分齐观以求实。 故曰名求。 言事求者。 随色等事观以求实。 名随事求。 后二合中言施设者。 依事施名依名施事。 名事相施故曰施设。 云何依名。 施设彼事。 废名求法法如幻化非有非无。 无一定相可以自别。 将名摄法法随名转。 方有种种诸法相立。 相立由名。 故曰施设。 又依名字造作诸事。 如依瓶名造作瓶事依车乘名造车乘事。 如是一切亦是依名施设事也。 此施设中有体有相。 体名自性。 相名差别。 于彼自性施设法中观以求实名自性施设求。 于差别施设法中观以求实名差别施设求。 四求如是。 言四知者。 如论中说。 一随名求如实知。 二随事求如实知。 三随自性施设求如实知。 四随差别施设求如实知。 理实通论菩萨于彼一一门中皆悉具知一切种义。 随相分别第一门中但知世谛。 知法名字随世立故。 第二门中知第一义。 离名求事事体寂灭离言说故。 第三门中知一实谛。 知法体性非有无故。 第四门中了知缘起差别法界。 以知诸义同一体性互相成故。 论言。 随名如实知者。 随前所求诸法名字。 于中正知。 知彼名为事故立为想为见为于流布。 若不立名无有能知色等事者。 是为随名如实知矣。 言随事求如实知者。 随前所求色等诸事。 于中正知彼事寂灭离言离言求事事常寂故。 自性施设如实知者。 随前所求名事体性。 于中正知。 知此名事体非有无犹如幻化影响梦等。 是义云何。 菩萨深知诸法如幻。 幻化之有有非定有。 非定有故无法为有。 无为有故无外无别有性可得。 幻化之无无非定无。 非定无故说彼幻化有法为无。 有为无故有外无别有性可得。 还即说彼幻化有无为非有无。 有无之外无别非有非无可得。 还即说此非有非无以为有无。 非有无外无别有无自性可得。 进退推求无一别性名一实观。 此理渊极。 故论说为甚深义处。 差别施设如实知者。 随前所求差别之相。 于中正知论义同一性互相集成种种差别。 以知诸义同一体故。 论中说之为不二观。 互相集成种种别故。 论中说为有色无色有性无性可见不可见等无量差别。 言有色者。 世谛有色。 言无色者。 真谛无色。 言有性者。 真谛有性。 言无性者。 世谛无性。 所言可见不可见者。 若对色论世谛可见。 真谛叵见。 若对性论真谛可见世谛叵见。 知如是等无量种法名随差别如实知矣。 辨相如是(此一门竟)。 次对八妄明其对治。 八妄想义前烦恼中已广分别。 一自性妄想。 取诸法体。 二差别妄想。 取有诸法差别之相。 三者摄受积聚妄想。 取有诸法和合业用。 四我妄想。 于前摄受积聚法中有内有外。 彼内法中取立我人。 五为我所妄想。 于前积聚外法之中取为我所。 六念妄想。 于前所取我所法中取有顺情可念之事。 七不念妄想。 于前所取我所法中取有违情不可念事。 八俱相违妄想。 于前所取我所法中取有中容非违顺事。 八妄如是。 此八妄想四求四智能为对治。 治有通别。 通而论之八种妄想所取法中皆有名事。 别求其名名随名求。 别成其事名随事求。 名事合观说为后二。 求其体性名自性求。 求其相别名差别求。 通治如是。 随相分别八妄想中偏对前二。 前二妄中所取之法无出名事。 名事别观说为前二。 名事合观说为后二。 自性施设观彼自性妄想所取。 差别施设观彼差别妄想所取。 此二是本。 但破此二余六皆随。 故无别治。 经说破竹喻。 况在斯。 四求既然。 四知同尔。 四种求知略之然矣。 四陀罗尼七门分别(释名一修德二约闻思修证四义分别三约对三昧辨其同异四就位分别五大小有无六明因七)第一释名。 四陀罗尼出地持论。 陀罗尼者。 是中国语此翻名持。 念法不失故名为持。 持别不同。 一门说四。 四名是何。 一法陀罗尼。 二义陀罗尼。 三咒术陀罗尼。 四忍陀罗尼。 教法名法。 于佛教法闻持不忘名法陀罗尼。 闻不忘故经中亦名闻陀罗尼。 二谛名义。 于诸法义总持不忘名义陀罗尼。 菩萨依禅能起咒术为众除患。 第一神验名咒术陀罗尼。 菩萨依禅备起多用。 随用别论即有无量陀罗尼门。 良以咒术传益义多故偏论之。 于法实相安住名忍。 忍法不失名忍陀罗尼。 忍行成时能入法界陀罗尼门成就法界陀罗尼德。 如九地说。 地持就本且说忍矣。 名义如是(此一门竟)。 次辨修得。 法陀罗尼得之云何。 释有六种。 一由先世业因缘得。 故龙树言。 有人先世业因缘故受生不忘。 先世何业得此闻持。 或因愿力或曾修习闻持之力所以得之。 二因现在神咒力得故。 龙树言。 或复有人因神咒力故得不忘。 三因药力。 有人服药便得不忘。 如诸仙等。 四因现在修习力得。 如龙树说。 先于一门所知法中一心忆念令心增长。 次复于余相似法中系心专念。 复于一切所闻事中专心忆念皆使不忘。 是为初学。 初学成就三闻能持。 心根转利二闻能持。 究竟成时一闻能持。 成有优劣。 下者于彼小法之中一闻能持。 中者于彼次多法中一闻能持。 上者能于广多法中一闻能持。 五因禅定得。 如龙树说。 有人依禅得其不忘。 解脱力故能于一切言说之中乃至一句亦不忘失。 六因实慧深入法界陀罗尼门故能不忘。 闻持如是。 第二义持得亦有六。 与闻持同。 唯于义中修学为异。 第三咒术得有三种。 一以现在修习力故能为咒术。 二依禅定能为咒术。 三以实智深入法界咒术法门能为咒术。 第四忍持得有二种。 一由先世久习力得。 谓诸菩萨久修力故生。 便能于一切法中不取不舍。 二由现在修习力得。 修之云何。 如地持说。 精勤不惰。 托处寂静身不游行。 口默少言不杂种食。 常一坐食少睡多觉。 思量如来所说之法知非有无。 以其所知类通诸法皆悉善解。 修得如是(此二门竟)。 次约闻思修证分别。 四中初一是其闻慧。 持教法故。 第二义持是其思慧。 第三咒术依禅而起。 摄末从本是其修慧。 一切禅定修慧摄故。 第四忍持是其证行。 证心住理说为忍故(此三门竟)。 次对三昧辨其同异。 诸行同体互相集。 成缘集相摄得言是同。 随相别分非无差异。 异有五种。 一心法分不同。 三昧多用定数为体。 陀罗尼门念数为主。 又言是慧。 二约心辨异。 如龙树说。 一切三昧唯心相应。 诸陀罗尼或心相应。 或不相应作意念持名心相应。 虽起瞋等不忘所持名不相应。 相应据体言不相应。 辨其势力。 如留化通心虽灭尽而有化用。 三始终分异。 如龙树说。 始修之时名为三昧。 久习成就名陀罗尼。 其犹习欲不改之时说名为性。 此亦如是。 四本末分异。 如龙树说。 三昧是本。 三昧与彼实相和合出生功德名陀罗尼。 其犹瓦瓶为火烧已方堪持水。 功德如是。 从实相出方堪能持。 五失不失异。 如龙树说。 三昧转身容有退失。 陀罗尼者转身不失。 以是增上成就行故(此四门竟)。 次就位论如地持说。 法义咒术度初僧祇入净心地。 所成就者必定不动最胜最妙。 中间所得或因愿力。 或禅定力不定不住。 忍陀罗尼起在解行。 成在地上。 若复通论种性已上亦能起之。 住分如是(此五门竟)。 次明大小有无之义。 通而论之小乘亦得。 如阿难等闻持第一。 于中别分唯在大乘。 小乘中无。 何故如是。 如龙树言。 如小家无金不足为问。 声闻小人无大功德何足可怪。 又彼论言。 声闻但求戒定慧等出离生死不求一切诸大功德。 为是不修陀罗尼门。 故彼论复言。 声闻之人唯求自度不欲持法授与众生。 为是不修诸陀罗尼。 又声闻人唯求早灭不欲久留住持佛法。 为是不修陀罗尼矣。 问曰。 若言小乘无者经说阿难闻持第一。 云何言无。 释言。 阿难于声闻中说有闻持。 若望菩萨少故名无。 如河少水名为无水。 如食少盐名为无盐。 所得少故名之为无。 如小乘中说摩诃拘絺罗四无碍第一。 如涅槃经说声闻人一向不得。 此亦同彼。 又阿难等虽现声闻实是菩萨故有闻持。 龙树言无据实声闻。 所以无过。 有无如是(此六门竟)。 次辨其因。 如地持说。 具四功德。 乃能得之。 一不习爱欲。 二不嫉彼胜。 三一切所求等施无悔。 四者乐法乐菩萨藏及摩德勒伽。 前二离过。 后二摄善。 就中等施无悔摄功德因。 五度皆是摄功德因。 就初云施。 乐法是其摄智慧因。 闻思修等皆是慧因。 就初以举偏云乐法。 四陀罗尼略之云尔。 四无量义八门分别(释名辨性一开合制立二次第三三缘分别四体用分别五修得之义六就处分别七大小无量差别八)第一门中先释其名。 后辨其性。 四无量者化物心也。 化心不同。 一门说四。 谓慈悲喜舍。 爱怜名慈。 恻怆曰悲。 庆悦名喜。 亡怀名舍。 心无存着。 故曰亡怀。 经中名此以为无量。 亦云四等。 缘于无量诸众生起故名无量。 等缘一切故复名等。 名义如是。 体性云何。 于中略以四义分别。 一就心体分别。 二就心法分别。 三就有漏无漏分别。 四常无常分别。 言心体者心有三种。 一者事识谓六识心。 二者妄识谓七识心。 三者真识。 凡夫二乘所修无量事识为体。 就事识中意识为体。 菩萨始修事识为体。 次修转深妄识为体。 见生唯妄念为妄缠。 起怜愍心究竟终成真识为体。 真为体故无相无缘等虚空界(此一门竟)。 次就心法辨其体性。 法谓一切想受行等诸心心法。 依如毗昙慈悲二行是无瞋性。 喜者是其喜受自性。 舍者是其无贪善性。 对治淫贪。 故杂心言。 舍治淫贪。 此言淫者。 父母亲戚共相怜爱寻续不断说之为淫。 如世俗中多日连风名曰淫风。 多时连雨说为淫雨。 此亦如是。 亲情不断说之为淫。 不同世人奸逸名淫。 以于亲所偏爱不断故舍治之。 问曰。 舍心通舍一切贪瞋痴等。 何故偏说为无贪性。 释言。 修时最后于亲舍离贪着。 故就终成就说为无贪。 理实通舍贪瞋痴等。 成实法中四无量心用慧为体。 故彼论言。 四无量心体性是慧。 盖乃从其根本为言。 由慧分别四种生异而行四等。 故名为慧。 又慧分别怨亲等别而行四等。 故名为慧。 大乘法中四无量心有大有小。 真行是大。 妄修是小。 小同毗昙。 故涅槃中说慈与悲同无瞋性。 大无量心体皆是慧。 故地论中说为大慈大悲智慧。 杂心亦云。 大悲是慧。 由慧证实。 法门之力自然能益一切众生说为慈等。 是故就本说为智慧。 随用论之与小相似。 若言诸行同体相成。 一一门中备具法界一切行德(此二门竟)。 次就有漏无漏分别。 毗昙法中四无量心一向有漏。 众生缘故。 成实法中义释不定。 若言观空断于漏故名为无漏。 四无量心齐是有漏。 非是观空断结心故。 若言所行不生漏故名无漏者。 四无量心通漏无漏。 凡夫所行一向有漏取性心中修此行故。 学人所起或漏无漏。 未断结处名为有漏。 断处无漏。 无学所起一向无漏。 名用心中起此行故。 大乘法中隐显互论。 小无量心一向有漏。 大无量心一向无漏。 证真成故。 随义通论大小皆有漏无漏义。 小无量中众生缘者。 是其有漏。 法缘无缘是其无漏。 大无量中众生缘者。 用随世转相似漏故名之为漏。 与经中说功德庄严有为有漏其义相似。 法缘无缘德体寂灭。 说为无漏(此三门竟)。 次就有常无常分别。 小无量心一向无常。 大无量心一向是常。 大中义分用随世变名为无常。 与经中说功德庄严有常非常其义相似。 德体不变名之为常。 故经中说慈即佛性常乐我净。 悲喜舍心类亦同尔。 第二明其开合制立。 先辨开合后明制立。 开合不定。 总之为一。 如地持说。 一切无量名为大悲。 成就此者名哀愍菩萨。 如四无量俱能拔苦。 故通名悲。 盖乃且据一门言耳。 若以慈门统摄诸行亦皆成慈。 喜舍亦尔。 诸行同体互相成故。 或分为二。 二有两门。 一对治说二。 慈之与悲对治见行。 以见行者多瞋恚故。 喜之与舍对治爱行。 以爱行者多嫉妒故。 二化益分二。 如地持说。 前三无量名乐想摄。 后一舍行名安想摄。 通即义齐。 隐显互彰。 故为此判。 等是隐显。 何故前三偏名乐想舍名安想。 释言。 慈心能与物乐。 悲喜佐助。 故前三种通名乐想。 云何佐助。 悲拔物苦遣其乐障。 喜离嫉妒能与胜乐。 故曰佐助。 后一舍心去怨离亲齐与善法令离危怖。 故曰安想。 又复前三是其有行。 有行事益适情名乐。 舍是空行。 空理教授永绝危怖。 故曰安想。 或分为三。 三如上辨。 慈悲二行是无瞋性合为之一。 喜以为二。 舍以为三。 或分为四。 谓慈悲喜舍。 无瞋中离重名慈。 除轻曰悲。 故分四矣。 或分为五。 如地持说。 所谓五种净心说法。 一者慈心于怨不瞋。 二者安心于恶欲善。 三哀愍心于苦欲拔。 四不自赞毁他。 除嫉行喜。 五不著名利。 离贪行舍。 五中初一是慈无量。 次二是悲。 次一是喜。 后一是舍。 地论之中亦同此说。 或分为六。 如地经说。 一慈。 二安。 此如前释。 三怜愍心。 于贫忆念。 四者乐心。 于苦欲益。 五利润心。 于乐放逸欲令住善。 六摄饶益心。 于善懈退欲令坚住。 此六犹是慈悲差别。 慈乐二心是慈无量。 余皆是悲。 或分为八。 如地经说。 一安隐心。 二者乐心。 三者慈心。 此同前释。 四者悲心。 于苦欲拔。 五怜愍心。 乐放逸者愍其当苦。 六利润心。 外道众生欲令住正。 七守护心。 同法众生守令不退。 八者我心。 于大乘中已发愿者视之如己。 此八亦是慈悲差别。 乐心慈心守护我心慈中差别。 余者皆是悲行差别。 随义广分。 数别难穷。 今据一门且论四种。 开合如是(此一门竟)。 次辨制立。 以何义故说四无量不增不减。 释有七义。 一体性不同。 二功能有异。 三缘境有别。 四治患不等。 五行时有殊。 六得果有异。 七相资义别。 体性别者。 爱念是慈。 哀伤是悲。 庆悦是喜。 等心是舍。 舍行不同。 泛释有七。 一心平等。 名之为舍。 二舍怨亲故名为舍。 三舍一切贪瞋痴等。 因之为舍。 四舍放众生故名为舍。 五得空平等舍离众相。 称之为舍。 六自舍己乐施与众生。 名之为舍。 如涅槃说。 七化众生舍离悕求故名为舍。 如维摩说。 故彼经云。 有所福祐无所悕望名为舍矣。 今初门中心等曰舍(此一门竟)。 功能别者。 慈能与乐。 悲能拔苦。 喜能庆物。 舍能齐益怨亲等故(此二门竟)。 对境别者。 慈心多缘无乐众生。 悲心多缘有苦众生。 喜心多缘得乐众生。 舍缘究竟解脱众生。 以彼究竟得解脱故心即放舍。 又舍多缘怨亲及中三品众生。 舍此等故。 以斯境别故分四种。 故涅槃云。 器若有慈即不得有悲喜舍心。 余亦如是。 故立四种(此三门竟)。 对患别者。 如涅槃说。 慈息贪欲。 悲止瞋恚。 经中亦云。 悲止害觉喜除嫉妒。 经中亦云。 喜除不乐。 以嫉妒故见他得利心不喜乐。 故喜治之。 舍除一切贪恚痴等。 问曰。 前说慈无瞋性。 今云何说慈息贪欲。 释言。 不违。 若贪五欲由惜资财便瞋众生不能与乐。 由息贪故于他不瞋能与其乐。 是故慈心性虽不瞋能息贪欲(此四门竟)。 行时别者。 如涅槃说。 以行分别故应立四。 何者行别。 修慈之时不得修余。 余时亦尔。 是为行别。 以是别故建立四种(此五门竟)。 得果别者。 如经中说。 修慈极远生遍净。 处遍净是其第三禅天。 修悲极远生于空处。 修喜极远生于识处。 修舍极远生无所有。 此义难解。 若依毗昙喜无量心在初二禅。 修之极远得二禅报。 余三无量遍在四禅。 修之齐得四禅之果。 成实大乘四无量心具依八禅。 修之齐得八禅之报。 如来何故说修慈心极生遍净乃至修舍生无所有。 毗昙释云。 此非无量。 是八禅定。 世尊假作无量名说。 何故假说。 慈与物乐还得乐果。 遍净天中乐报最胜相顺慈果。 故说彼因为慈无量。 悲拔物苦得无苦报。 空处地中离色恼碍相顺悲果。 故说彼因为悲无量。 喜心庆物得多喜报。 识处地中舍外空缘。 多识适意相顺喜果。 故说彼因为喜无量。 舍心平等得寂静报。 无所有处舍缘多识。 内心寂静相顺舍果。 故佛说彼无所有因为舍无量。 理实非是。 成实释云。 四无量心理实具得八禅无之果。 佛隐显说。 故言修慈生遍净等。 何义隐显。 慈多与乐。 故佛偏说生于遍净。 以遍净中乐增上故。 悲多拔苦。 故佛偏说生于空处。 以空处中离色恼故。 善多庆物。 故佛偏说生于识处。 以识处中缘无边识多适意故。 舍心寂静故佛偏说生无所有。 以无所有舍多缘故。 此虽隐显然其所说实是无量。 龙树释云。 佛不思议随应众生故如是说。 以慈无量多与物乐求遍净易。 悲多拔苦求空处易。 喜多庆物求识处易。 舍亡怨亲求无所有易。 佛随易故如是偏说。 又复论言。 慈愿与乐多生遍净。 悲愿除恼多生空处。 喜愿众生一切法中心得自在多生识处。 舍欲令人舍苦乐等多得生于无所有处。 佛随多故如是偏说。 以斯果别故立四种(此六门竟)。 相资别者。 四行相资相顺难阙。 故立四种。 云何相资。 先就慈悲明相资助。 慈欲与乐无悲拔苦与乐不成。 由悲拔苦与乐方熟。 故悲资慈。 悲欲拔苦无慈与乐苦终不去。 由慈与乐苦方可离。 故慈资悲。 次用慈悲共喜相资。 慈欲与乐悲欲拔苦。 无喜除嫉与拔不成。 由善除嫉与拔方熟。 故用喜心资成慈悲。 喜欲庆物若无慈悲拔苦与乐即无所庆。 由慈与乐悲拔物苦方随庆喜。 故用慈悲助成喜心。 次以前三共舍相助。 慈欲与乐悲欲拔苦喜欲庆物。 若无舍心简别怨亲不能普利。 由舍除碍方能齐与俱拔等庆。 故用舍心资成前三。 舍欲等利。 若无前三与乐拔苦庆物随喜知何所等。 由前三故就之说等。 故将前三资成舍行。 又复前三是其有行。 舍是空行。 若无空舍有成爱见。 故用舍心资成前三。 若无有行空成涕没。 故以前三资成空舍。 以此四行相资相顺。 故须齐立。 故涅槃云。 伴侣相对故分四矣。 制立如是。 第三门中明其次第。 次第有二。 一据修难易以辨次第。 二化益始终以论次第。 难易如何。 慈缘佛乐玄欲与人。 贳益易为。 故先修之。 悲拔今苦。 交益难作。 故在慈后次修悲心。 悲苦易生。 爱乐难发。 故在悲后次修喜心。 此云何知。 如人见其怨家受苦亦起悲心。 故知悲易。 睹观得乐未必生喜。 故知喜难。 偏益易为。 等利难作。 故后修舍。 又复前三其是有行。 有行易生。 故先修习。 舍是空行。 空行难发。 故后为之。 修入如是(此一门竟)。 次辨化益。 如维摩说。 谓以菩提起于慈心。 以救众生起大悲心。 以持正法起于喜心。 以摄智慧行于舍心。 此对一人化益始终以论次第。 始缘佛乐玄欲与人。 故先修慈。 所益众生交在苦中。 理须救拔故次行悲。 所化众生依教受法。 虽未得脱去脱不遥。 故随生喜。 彼人依法修成智慧心即放舍。 不须爱故。 譬如父母养子长大心即放舍。 此亦如是。 问曰。 此舍舍益众生。 何成利他。 释有四义。 一依龙树释。 前三无量虽欲与乐拔苦庆物而未能得。 故须修舍舍前三种所念众生。 自修善法摄大菩提饶益于彼。 故名利他。 二有众生菩萨化之得少智慧未能究竟。 菩萨舍之更修胜善摄大菩提究竟饶益。 故名利他。 三为究竟舍众生故。 慈勤与乐悲勤拔苦喜勤庆之。 进策前三。 故名利化。 四舍前所化更益余人。 故名利他。 次第如是。 第四门中明其三缘分别。 言三缘者。 一众生缘。 二是法缘。 三是无缘。 地经论中名众生念法念无念。 缘念一矣。 辨此三缘略有三别。 一依涅槃直就化益开分三种。 于此门中缘诸众生欲与其乐名众生缘。 缘诸众生所须之物名为法缘。 缘如来者名曰无缘。 简前二故。 故彼经言。 慈者多缘贫穷众生。 如来大师永离贫穷受第一乐。 若缘众生即不缘佛。 法亦如是。 是故缘佛名曰无缘。 此明缘生欲与乐时不缘于佛。 缘法欲与众生之时亦不缘佛。 前二缘中并不缘佛。 简别前二故曰无缘。 非全不缘。 既非不缘何义缘之。 欲将佛乐与众生。 故若将佛乐欲与众生便是法缘。 何故言无。 以佛是人非是法故。 若佛是人即众生缘。 何义言无。 为别所化诸众生故。 如慈既然。 悲等亦尔。 二依地论前二化益。 后一观入开分三种。 于此门中缘生与乐名众生缘。 缘化生法名曰法缘。 观诸法空说为无缘。 慈行如是。 悲等亦然。 三依涅槃地持论等初一化益。 后二观入离分三种。 于此门中四义分别。 一辨其相。 二约人分定。 三论通别。 四明大小有具不具。 言辨相者。 缘诸众生欲与其乐。 如缘父母妻子眷属名众生缘。 缘诸众生但是五阴生灭法数无我无人名为法缘。 问曰。 法缘不见我人众生等相。 云何行慈。 释有两义。 一由见无我。 念诸众生妄为我人之所缠缚深可哀愍。 所以生慈。 二念为生说如斯法。 是即真利乐。 故名行慈。 观五阴空名曰无缘。 问曰。 无缘云何行慈。 还有两义。 一由见法空。 念诸众生妄为虚法之所缠缚。 所以生慈。 二念为生说如斯法。 故名行慈故维摩言。 自念我当为众生说如斯之法。 是即名为真实慈也。 第一义乐利众生故。 问曰。 彼此皆无我人。 谁起自念为众生说。 释言。 经说幻化不真。 所以名无。 不无幻人。 故经说言。 譬如幻士为幻人说。 当建是意而为说法。 故得自念为其说也。 如慈既然。 悲等同然(此一门竟)。 次约人分定。 如地持说。 众生缘者。 与外道共。 外道亦依世俗净禅修四无量。 彼缘众生欲与其乐。 故众生缘与彼共也。 法缘无量与二乘共。 二乘亦见五阴法数无我人故。 无缘无量不与声闻辟支佛共。 二乘不能见法性相毕竟空故(此二门竟)。 次就慈等辨其通局。 通而论之四无量中皆有三缘。 缘诸众生与乐拔苦。 庆喜等益是众生缘。 但缘五阴而行四等是其法缘。 知无阴法而行四等是其无缘。 随义分别前三无量是其有行。 唯众生缘故。 后一空行。 唯有法缘及与无缘。 如此说者前三种中法缘无缘通摄为舍。 舍有相故。 舍中生缘摄属前三。 与乐中等摄属慈门。 拔苦中等摄属悲门。 庆物中等摄属喜门。 其犹六度。 通即六中并含空有。 别即前五唯是有行。 后一空行。 无量似此(此三门竟)。 次明大小有具不具。 无量有二。 一小。 二大。 六识七识分别缘修名之为小。 第八识中无量等益名之为大。 以分别心缘别彼此不能自然等益一切。 故名为小。 真心平等无简彼此。 自然等益故称为大。 大小相对义别有三。 一简凡异圣。 小无量心凡夫所修唯众生缘。 大无量者贤圣所习破离人相及法相。 故唯有法缘及与无缘。 二简小异大。 凡夫二乘同名为小。 菩萨及佛说之为大。 小无量心小人所修唯有生缘及与法缘。 大无量心大人所习唯有无缘。 以佛菩萨见法空故。 三就实通论。 大小就量并具三缘。 小无量中分别之心缘诸众生欲为利益是众生缘。 观察众生但是五阴是其法缘。 观阴空寂名为无缘。 此之无缘望前是大。 对后真行犹名为小。 故大智论十八空观名小慧门。 真证般若名大慧门。 此亦同尔。 大无量中无心分别。 而能普益一切众生名众生缘。 故涅槃中慈益众生而言。 我时实不往彼。 慈善根力令诸众生见如是事。 此即是其大无量中众生缘也。 虽益众生而无爱见。 故涅槃云。 譬如母中行求水草。 以爱念故若足不足忽然还归。 诸佛世尊不如是也。 又佛菩萨取舍心亡而能遍照一切法界名为法缘。 神知交绝而能常照一切法如名为无缘。 三缘如是。 第五门中义别有二。 一体用分别。 二主伴分别。 言体用者。 初一慈行是其德体。 后三德用。 如维摩说。 慈是体故一慈门中统含法界一切行德。 故彼经言。 行寂灭慈无所生故。 行不热慈无烦恼故。 行等之慈等三世故。 乃至修行六度慈等。 良以真实如来藏中恒沙佛法同一体性互相成故。 依之成德。 德只如是。 一一之中皆备一切。 是以慈中得具法界一切行德。 后三用故随人化益。 故彼经言。 何谓为悲。 菩萨功德皆与一切众生共之。 何谓为喜。 有所饶益欢喜无悔。 何谓为舍。 有所福祐无所悕望。 此等皆是对人用也。 一相如是。 理实四行齐得为体并得为用。 互相依故(此一门竟)。 次论主伴。 如龙树言。 慈为如王。 余三随从如民随王。 慈心正是与乐之意。 故说为主。 无悲拔苦与乐不成故。 悲随慈无喜除嫉。 与乐不胜故喜随慈。 无舍除碍。 与乐不等故舍随慈。 盖乃只据一门为论。 理实四行皆得为主齐得为伴。 互相随故。 第六明其修得之相。 于中先就众生缘说。 次就法缘。 后就无缘。 众生缘慈得有二种。 一离欲得。 二是修得。 离欲得者。 众生本来曾依诸禅修得无量。 后还退失起下烦恼。 后修禅定。 离下欲时本所失者今还得之名离欲得。 离欲虽得而不现前。 要假方便。 譬如有人财在他方。 虽复属己不得现用要须方便。 方便如何。 先以观心分别众生以为七品。 亲中分三。 上中下别。 怨中亦尔。 通前为六。 中人为一。 合为七矣。 良以中人无多阶异故合为一。 毗婆娑论及涅槃经同为此判。 人言分境以为九品当应谬耳。 彼涅槃等就怨亲中分定所化。 地持论中就苦乐等分定所化。 彼苦乐等犹怨亲中。 损己名苦犹是其怨。 益己名乐犹是其亲。 不损不益名不苦乐犹是中人。 境别既然。 次对起修。 依如成实修慈悲喜。 始缘上亲终缘上怨。 上亲易益上怨之所难与利故。 彼宗所说慈悲及喜究竟成时即名为舍。 先别修习相状如何。 如修慈心品别有七。 其第一品先缘上亲欲与上乐。 次缘中亲欲与中乐。 后缘下亲欲与下乐。 其第二品是缘中亲齐同上亲等与上乐。 次缘下亲欲与中乐。 后缘中人欲与下乐。 如是次第乃至第七。 缘彼上怨齐同上亲等与上乐。 以心难调七品修习方能齐益。 七中前六修慈方便。 第七一品慈行成就。 前六方便直名为慈。 第七一品亦慈亦舍。 与乐名慈。 平等名舍。 以慈对舍修之既然。 悲喜对舍修之亦尔。 唯有拔苦庆物为异。 若依毗昙毗婆娑等修慈悲喜与成实同。 然彼宗中至第七品唯名慈悲喜行成就。 不名为舍。 以此亲想非是中容亡怀心故。 以第七品非是舍故。 别须修习。 彼法云何。 于中亦有七品差别。 其第一品先缘中人而修舍心。 中品人所先无憎爱易行舍故。 其第二品缘下品怨齐同中人。 其第三品缘中品怨亦同中人。 其第四品缘上品怨亦同中人。 其第五品缘下品亲齐同中人。 乃至第七缘上品亲齐同中人。 此七品中前六方便。 后一舍成。 良以最后上亲处成故说舍心为无贪性。 问曰。 何故先舍三怨却舍三亲。 怨相易除亲难舍故。 问曰。 慈等爱怜众生能为利益可须修习。 舍心亡怀不能深益。 何用修乎。 释言。 无舍彼慈悲喜虽复等益多先益亲。 后方及怨。 为除是患故须修舍。 又若无舍慈悲及喜益亲心易。 利怨心难。 故须修舍。 又若无舍彼慈悲喜便成爱见。 故须修舍毗昙如是。 大乘法中多同毗昙。 故地持中慈悲喜外别修舍心众生缘行修得如是。 次辨法缘。 随义浅深略有七重。 一观众生体是五阴事相之法无我无人。 二观众生体是五阴生灭法故无我无人。 三观众生体是五阴因缘假法如土禾城。 但假因缘无我无人。 四观众生体是五阴妄相之法如揵闼婆城。 诳相似有无我无人。 五观众生妄想有法如梦所见无我无人。 六观众生体是真实集用五阴。 如夜所见皆报心作如波水作。 亦如有人见绳为蛇蛇是绳作。 五阴如是无我无人。 七观众生体是真实如来藏性缘起法界无我无人。 如是观察名修法缘。 次辨无缘。 于中有四。 一观五阴假有性无如土禾城缘假无性。 二观五阴妄相本无如揵闼波城远观似有近观本无。 非直无性亦无城相。 三观五阴情有理无如梦所见。 但出妄心心外无法。 四观五阴真法所集。 穷其本性体是真如。 古今常湛不起不灭。 如是观察名修无缘。 修得如是。 第七门中就处分别。 于中有四。 一所依处。 二所缘处。 三修起处。 四成就处。 所依处者。 四无量心依禅定起。 论说不同。 毗婆娑中有一论师说。 四无量唯依四禅中间禅起。 余皆不依。 复有论师说。 四无量依于四禅未来中间六地禅起。 非四无色。 就所依中初禅二禅无悲无量。 悲与喜违。 彼处有喜。 是故无悲。 未来中间三禅四禅无喜无量。 彼处地法无喜受故。 慈舍二行六地俱起。 此前两家杂心论中举束对破。 杂心所立亦说无量依六地禅。 慈喜及舍与前所列第二家同。 悲行有异。 彼说悲行念众生心。 喜者是其庆众生心。 两不相返故。 初二禅亦得起悲。 何故不说依无色定。 彼宗无量缘欲界生。 无色不缘下有漏故。 是以不依。 成实法中四无量心具依八禅。 故彼论言。 是无量心三界皆有。 问曰。 喜心在初二禅。 三禅已上云何得有。 成实释言。 我不说喜是喜根性。 但为利生心。 得清不浊说名为喜。 故上有之。 问曰。 云何知依四空亦起无量。 成释言。 经说修悲生于空处。 喜生识处。 修舍生于无所有处。 明知通依。 问曰。 经中不说无量生于非想。 非想应无。 释言。 彼有微故不说。 大乘所论凡夫二乘及小菩萨所修无量与毗昙同。 佛大菩萨四无量心具依八禅。 问曰。 地论说慈心等欲色界中受正习果。 非无色界。 云何说言诸佛菩萨具依八禅。 释言。 彼依世间相说。 所以无过。 云何得知。 如无色定如经中说。 修习悲心生于空处。 乃至修舍生无所有。 不说余人。 成实取此。 非阿毗昙道理不应。 所依如是(此一门竟)。 次辨缘处。 无量缘于众生而起。 依如毗昙四无量心唯依欲界众生而起。 非上二界。 以欲界中有苦须释故偏缘之。 上界无苦所以不说。 成实法中通缘三界。 故彼论言。 有论师说。 无量但缘欲界众生。 是事云何。 答曰。 何为不缘余者。 佛说慈心普覆一切。 岂独欲界。 又色无色诸众生等亦有退没堕恶道等。 何为不缘。 然成实中虽说无量通缘三界止一三千不论十方。 诸佛菩萨无量宽广尽众生界。 悉皆普缘(此二门竟)。 次明起处。 随身修起名为起处。 依如毗昙身在欲界起四无量。 非上二界。 何故如是。 杂心释言。 慈治瞋恚。 悲止害觉。 喜除嫉妒。 舍除贪恚。 此皆欲界烦恼对治故欲界起。 又慈欲与苦众生乐。 余三随助。 欲界有苦故欲界起。 上界无苦是以不生。 就欲界中三天下人能起无量。 余皆不修。 何故偏在三天下修非郁单越。 由说起故。 何故唯人非余四趣。 人多方便故能修起。 天多着乐不肯修习。 三涂难处不能修起。 故非余趣。 成实三界皆得修起。 彼问曰。 有论师说。 欲界现入。 是事云何。 答曰。 不然。 一切生处皆能现入。 彼复问言。 若在上界亦得修起。 即上界死还上界生。 报应无尽。 释言。 上界虽得修起亦有退失。 故还生下。 大乘亦说。 三界俱起。 菩萨所在常修习故(此三门竟)。 次辨成处。 随身不失名为成处。 依如毗昙四无量心性是有漏。 在下成上。 生上失下。 以是义故依于初禅未来中间所修无量但未退失。 大梵已还随身何处皆得成就。 生上界失。 依二禅者二禅已还一切处成。 乃至依于四禅起者四禅已还一切处成。 生上即失。 成实法中有漏生上不失于下。 上得寄起下地法故。 以是义故依一切禅所修无量但未退失。 于三界中随身何处皆得成就。 故彼成实无量品云。 于一切处有一切矣。 大乘亦尔。 菩萨所修随身何处常成就故。 第八门中明无量心大小不同。 略有十二。 一心体不同。 小无量心六识七识以之为体。 大无量心真识为体。 二心法不同。 小无量中慈之与悲是无瞋性。 喜是受性。 舍贪性。 大无量心是智慧性。 故杂心云。 大悲是慧。 一切无量皆大悲摄故。 余三种亦是慧性。 以慧证入法界门中化益法门说为慈等。 故名为慧。 随用义分与小相似。 三漏无漏别。 小无量心一向有漏妄为体故。 大无量心一向无漏。 真为体故。 四常无常别。 小无量心一向无常。 妄为体故。 大者是常。 真为体故。 五心缘不同。 小无量心攀缘分别。 大无量心心如虚空。 无一分别而能普益一切众生。 六行缘不同。 如涅槃说。 无量有四。 一缘而非自在。 普缘一切名之为缘。 不能自在与其利乐名非自在。 二自在而非缘。 如缘父母妻子眷属与乐无碍名为自在。 所益不广称曰非缘。 三者非缘亦非自在。 如声闻等缘小境界。 故名非缘。 不能与乐名不自在。 若缘小境即非无量。 何故经言有无量心而非缘乎。 释言。 此是无量中分亦名无量。 如一比丘僧中分故亦名为僧。 四亦缘亦自在。 普缘一切名之为缘。 与益无碍称曰自在。 四中前三是小无量。 后一是大。 七依法不同。 小无量心依世法成。 大无量心依真谛成。 故涅槃云。 舍世谛慈得第一义慈。 第一义慈即是佛性。 故涅槃云。 慈即佛性菩提涅槃常乐净等。 八成德不同。 小无量心一行一缘。 大无量心德体圆通。 一一门中旷备法界一切行德。 如维摩说。 九起行不同。 小无量心出生小善。 大无量心能生一切功德善根。 故涅槃中说。 慈能生一切诸行。 地持亦尔。 十功能不同。 如杂心说。 小无量心能缘不能度。 大无量心能缘能度。 又小无量能度小苦小恶众生。 大无量心能度大苦大恶众生。 十一位分不同。 小无量心位在世间。 大无量心位在出世。 所谓无量初地已上。 故涅槃云。 因世无量得出世无量。 是故出世名大无量。 十二在人不同。 如杂心说。 小无量心与二乘共。 大无量心不与声闻辟支佛共。 四无量心辨之粗尔。 四无碍义七门分别(释名一辨相二随义具论三相对辨四大小有无五大小不同六对力无畏彰别本末七)第一释名。 四无碍者起说智也。 说智不同。 一门说四。 四名是何。 一法无碍。 二义无碍。 三辞无碍。 四乐说无碍。 所言法者。 泛释有二。 一轨则名法。 二自体名法。 知法无滞名法无碍。 义无碍者。 泛释有四。 一所以名义。 二义用名义。 三义利名义。 四德义名义。 知义无滞名义无碍。 辨法之言目之为辞。 于辞自在名辞无碍。 语称物情名为乐说。 于乐自在名乐说无碍。 此四经中亦名四辨。 若别分之无碍是智。 辨是口业。 智于诸法知无滞碍。 故名无碍。 言辞辨了故称为辨。 通即心口俱名无碍。 齐称为辨。 智于诸法知无滞碍。 故名无碍。 知法辨了故复名辨。 口于诸法说无障碍名为无碍。 言辞辨了故复称辨。 名义如是(此一门竟)。 次辨其相。 此四种中随相别分前二是智。 后二是说。 智中穷本唯一知法。 就智法中上穷深故别分义。 说中穷本其唯一辞。 辞中善巧故复分乐。 通而论之四俱是智。 智之所照四俱是法。 依智起言四俱是说。 故地经言。 四无碍智起言辞说。 今先就法辨其四种。 余类可知。 辨法不同略有四门。 一教法为法。 二谛为义。 依此法义随方言音辨宣之仪用之为辞。 辞中差别能应物情名为乐说。 二世谛为法。 真谛为义。 于世谛中色等诸法各有自体。 故名为法。 又复世谛显真之轨亦名为法。 真谛之理有深所以。 故号为义。 一切教法名之为辞。 随方言音辨宣之仪名为乐说。 三真谛为法。 世谛为义。 真谛是其诸法自体故名为法。 世谛是其显真所以。 故说为义。 又复义用亦名为义。 辞乐如上。 四历法分别一一法中皆具四种。 如地经说。 如一色中总相论色名之为法。 色中差别目之为义。 随方说仪称之为辞。 辞中差别即名乐说。 如是一切。 上来所辨通皆是法。 依法正知。 悉皆是智。 依此起言。 四俱是说。 辨相粗尔(此二门竟)。 次随门别具义论之。 法无碍中具有五种。 一知教法名法无碍。 故地经中知修多罗名法无碍。 如是一切。 二知世谛名法无碍。 故地经中知色等法名法无碍。 三知第一义名法无碍。 故地经中知法无性名法无碍。 如是一切。 四知因行名法无碍。 故地经中知菩萨行名法无碍。 五知果德名法无碍。 故地经中知佛法身名法无碍。 如是一切。 义无碍中具亦有五。 一知教中解释所以名义无碍。 故地经中知解释相名义无碍。 二知世谛名义无碍。 故地经中知法生灭名义无碍。 三知第一义名义无碍。 故地经中知如实境名义无碍。 四知因行名义无碍。 故地经中善知十地义差别相名义无碍。 五知果德名义无碍。 故地经中知佛色身时事相等名义无碍。 辞无碍中具义有五。 一知名无尽起说自在名辞无碍。 云何无尽。 如华严经名号品说。 四谛名字一世界中有四十亿那由他别。 一切世界差别例然。 如来名字一世界中有百亿万。 一切世界差别类尔。 以此类余诸法名字齐应无尽。 二得解知一切众生语言三昧。 随以何言起说自在名辞无碍。 三得无碍法声相起说自在名辞无碍。 四得闻持持一切教起说自在名辞无碍。 五得义持持一切义起说自在名辞无碍。 乐说无碍差别有五。 一知义不同称情乐说。 二知教不同称情乐说。 三知诸法名字不同称情乐说。 四知方言不同称情乐说。 五以无碍法圆音称情乐说。 具义如是(此三门竟)。 次就诸法相对辨异。 法义相对略有十四。 一就能诠所诠分异。 知一切教名法无碍。 知诸法义名义无碍。 故地持云。 于法章句修慧不谬名法无碍。 法相不谬名义无碍。 二就能说所说分异。 如地经说。 知力无畏不共佛法大悲智行转法轮德名法无碍。 知所说法名义无碍。 三就教中总别分异。 如地经说。 总知如来所转法轮名法无碍。 知佛所说八万四千音声差别名义无碍。 四就教中本末分异。 如地经说。 知修多罗名法无碍。 知解释相名义无碍。 五就二谛观入分异。 如地经说。 知世谛中色等诸法名法无碍。 知真谛中如实智境名义无碍。 六就二谛浅深分异。 亦得名为体用分异。 真谛名体。 世谛名用。 如地经说。 知法无性名法无碍。 知法生灭名义无碍。 七就诸法总别分异。 如地经说。 总知一切诸法自相名法无碍。 知法差别名义无碍。 八就诸法约时分异。 如地经说。 知现在法名法无碍。 知过未法名义无碍。 以过未法显今所以。 故说为义。 九就诸法别智分异。 如地经说。 法智知法名法无碍。 比智知法名义无碍。 十就诸乘权实分异。 如地经说。 知实一乘名法无碍。 知权说三名义无碍。 涅槃经中知三乘别名法无碍。 知实一乘名义无碍。 十一通就诸乘浅深分异。 知三乘人第一义智名法无碍。 知三乘人世谛之智名义无碍。 故地经说。 知第一义无我慢相名法无碍。 知世谛中无我慢相名义无碍。 三乘上人证理之慧名第一义无我慢相。 知阴界等名世谛中无我慢相。 十二偏就大乘因中实相分异。 知诸地实名法无碍。 知诸地相名义无碍。 故地经说。 知菩萨行名法无碍。 知说十地义差别相名义无碍。 十三偏就大乘果中体德分异。 知涅槃体名法无碍。 知佛法身解脱般若三德差别名义无碍。 故涅槃云。 法者所谓大般涅槃。 义谓法身解脱般若。 十四偏就大乘果中体用分异。 如地经说。 知佛法身名法无碍。 知佛色身时事相等名义无碍。 法义相对实有无量。 且论斯耳。 就辞乐相对分异略有七种。 一同体义分。 以言显理名之为辞。 辞中差别随人所好即名乐说。 地经论中多依此门。 二总别分异。 总说名辞。 别说名乐。 故地经言。 次第不断名为乐说。 三多一分异。 一名显法名之为辞。 多名显法随人异乐名为乐说。 故地经言。 于假名法以假名说。 名之为辞。 不坏前名异假名说名为乐说。 四粗妙分异。 于恶众生粗言呵识唯得名辞。 妙言说法令人爱好方名乐说。 五所随分异。 如地经说。 随音异说名之为辞。 随心异说名为乐说。 六自他分异。 诸佛菩萨随自意语名之为辞。 随他意语说之为乐。 是二种语如涅槃说。 七约法分异亦得名为约智分异。 如地经说。 依于世谛正见说法名之为辞。 依第一义不倒说法名为乐说。 此据教授观入时语。 亦得宣说真谛名辞说世称乐。 辞乐之异理亦无量。 且说斯耳(此四门竟)。 次明大小有无之义。 通而论之大小皆有。 小乘法中唯是利根阿罗汉得。 余者皆无。 大乘法中种性已上一切皆具。 若复通论十信菩萨亦分得之。 隐显别论大有小无。 故涅槃云。 声闻缘觉无四无碍。 问曰。 经说。 摩诃絺罗四无碍第一。 今云何言小乘中无。 释有两义。 一多少分别。 小乘所得少故名无。 如河少水名为无水。 此亦如是。 故经说言。 声闻之人或有得一。 或复得二。 若具得者无有是处。 以不具故宣说其无。 大具得故说有无碍。 二取舍分别。 小乘之人于法取着。 不能自然等照诸法。 故无无碍。 诸佛菩萨心无取着。 自然等照一切诸法。 故有无碍。 故涅槃云。 有取著者即无无碍。 无取着乃有无碍。 问曰。 就通宣说大小齐得应好。 何须就别言小不得。 释言。 为显四无碍智是上功德。 小乘人中得之者鲜。 设有得者不具不胜。 是故就别道其不得。 问曰。 无碍就别唯大不在小者戒定慧等亦如是不。 释言。 齐类理亦无伤。 但戒定等是通行门。 凡圣大小咸皆得之。 四无碍智是上行门。 上人方有。 是故设通唯通小乘利根罗汉。 彰胜隐劣唯在大乘。 问曰。 无碍是上功德得通声闻。 力无畏等何不如是。 释言。 力等是上上门故小乘人一向不得。 然德阶降相非一准。 或有功德。 唯佛有之。 如地持说。 谓断诸习及佛一切种妙智等。 或有功德。 佛菩萨有。 余者皆无。 谓首楞严定及不思议解脱门等。 或有功德。 唯佛菩萨利罗汉有。 余人皆无。 谓四无碍.无诤.愿智.边际智等。 或有功德。 唯佛菩萨声闻缘觉四人有之。 谓三明等。 或有功德。 唯佛菩萨声闻缘觉那含人有。 谓灭尽定。 或有功德。 唯是三乘贤圣有之。 谓三无漏根。 或有功德。 凡圣皆行。 谓戒定等。 德门不同非可一类。 不得相并(此五门竟)。 次明大小不同之义。 不同有六。 一体性不同。 二依地不同。 三缘境不同。 四缘心不同。 五开化不同。 六起说不同。 体不同者。 小乘无碍十智为体。 言十智者。 谓四谛智.法智.比智.尽智.无生智.等智及他心智。 如龙树说。 辞法无碍唯等智性。 以缘名故。 乐说无碍具九智性。 除一灭智。 灭智缘无不缘众生根欲性等随乐说故。 义无碍者。 具十智性。 十智所缘皆是义故。 大乘法中莫不皆是一如实智。 何者如实。 如地持释。 谓清净智一切智无碍智是如实智。 何者是其依地不同。 地谓九地。 欲界八禅是其九也。 如龙树说。 小乘法中义及乐说在于九地。 九地所知皆是义故。 义无碍智在于九地。 依九地心缘诸众生根欲性等为他说故。 乐说无碍亦在九地。 问曰。 若言依四空定得缘众生根欲性等起乐说者。 依彼得起他心通不。 释言。 不得。 论说五通在于四禅不在余定。 故依四空虽缘众生根欲性等起于乐说不能明见。 故无他心通。 法辞无碍缘名起故唯在欲界及初禅地。 杂心所说在于欲界及四禅地。 大乘法中诸佛菩萨起用自在。 四无碍慧齐依九地。 何者是其缘境不同。 声闻之人但缘小乘十二部经名法无碍。 缘阴界入四真谛等名义无碍。 虽知阴等总相粗知不能深细。 说小乘法名辞无碍。 说小乘法应小乘心名乐说无碍。 诸佛菩萨知一切法名法无碍。 知一切义名义无碍。 说一切法名辞无碍。 说一切法应一切心名乐说无碍。 此等如前第三门中具广分别。 何者是其缘心不同。 声闻之人于法义等分别攀缘名为无碍。 诸佛菩萨深证实性舍离妄想。 无念无缘而能普照一切法界名为无碍。 何者是其开化不同。 如地经说。 菩萨或以一音说法。 令众生解即得解了。 言一音者。 或随方言。 或随法别。 以论一也。 或种种音说令一切大众生解即解了。 言种种者。 或随方言。 或随法异。 彰种种也。 或放光说令生解了即得解了。 或以一切风铃树等宣说法音。 令人解了即得解了。 何者是其起说不同。 不同有六。 一音声不同。 诸佛菩萨有法声无心分别。 自然普应诸众生心而为说法。 声闻不能。 二方言不同。 诸佛菩萨得解众语言三昧。 能随一切差别为说。 声闻不能三名字不同。 诸佛菩萨知名无尽一一法中无量名说。 声闻不能。 四现说不同。 诸佛菩萨或以口言而现说法。 或于自身诸毛孔中而现说法。 或但放光而现说法。 或依一切风铃树等而现说法。 声闻不能。 五所说不同。 如地经说。 十方一一微尘之中。 各有无量不可说界尘数法门。 诸佛菩萨能具宣说。 声闻不能。 六广狭不同。 诸佛菩萨身充法界一时等说。 闻声不能。 此六合为起说不同。 大小不同差别如是(此六门竟)。 次以无碍对力无畏彰其本末次第之义。 德实同体无有前后。 随相起用非无本末次第之义。 本末有二。 一十力为本。 依十力故起四无碍为众说法。 依力无畏破诸外道说四无畏。 依十力故起一切智漏尽无畏。 依四无碍能说法故起后二种。 能说彰道及尽苦无畏。 二十力为本。 依十力故起四无畏。 以有力故于他不怯。 依四无畏起四无碍。 以不畏故能为他说。 故龙树言。 依十力故说四无所畏。 以四无畏庄严十力。 依四无畏说四无碍。 以四无碍庄严无畏。 四无碍义略辨粗尔。 菩萨四无畏义菩萨无畏如大智论说。 化心不怯名为无畏。 无畏不同。 一门说四。 四名是何。 一总持不忘说法无畏。 二尽知法药。 及知众生根欲性心说法无畏。 三善能问答说法无畏。 四能断物疑说法无畏。 言总持者。 略有二种。 一者闻持能持教法。 二者义持能持众义。 以此二种不妄名义。 故无所畏。 言知法药及根性者。 药有二种。 一世间法。 二出世法。 世法有三。 一欲界法。 二色界法。 三无色界法。 出世亦三。 一声闻乘法。 二缘觉乘法。 三大乘法。 所知根性准法可知。 于此具了故无所畏。 能问答者。 一切异见皆能摧破。 一切正法悉能咨请。 名为能问。 无量众生一时问难。 一一众生为无量问。 菩萨一时悉能酬对名为能答。 以有此能故得无畏。 能断疑者。 善解说义巧开物心名能断疑。 以有此能故得无畏。 四中初一依陀罗尼说法无畏。 后三依智说法无畏。 菩萨无畏辨之略尔。 四摄义五门分别(释名一辨体二约对六度共相收摄三就位分别四次第五)第一释名。 言四摄者。 化他行也。 化行不同。 一门说四。 四名是何。 一布施摄。 二爱语摄。 三利行摄。 四同利摄。 言布施者。 以己财事分布与他名之为布。 辍己惠人目之为施。 因其布施缘物从道名布施摄。 问曰。 此与檀度何别。 释言。 体一随心分异。 异相如何。 直尔与财说为檀度。 因施授道名布施摄。 此地持中名随摄方便。 彼说爱语以为正摄。 布施顺彼故名随摄。 爱语摄者。 美辞可玩令他爱乐名为爱语。 因其爱言缘物从道名爱语摄。 此地持中名摄方便。 以此爱语正授善法名摄方便。 利行摄者。 经中亦名利益摄也。 劝物起修名为利行。 以道润彼故云利益。 因利缘物名利行摄。 此地持中名度方便。 劝修可行度离生死故名为度。 同利摄者。 名字不定。 或名同事。 或云同行。 或称同利。 通释是一。 于中别分同事最下。 菩萨为化先同众生苦乐等事名为同事。 同行为次。 菩萨为化亦与众生同修诸善名为同行。 同利最上。 化物成德来同菩萨名为同利。 因同缘物名同利摄。 此地持中名随顺方便。 巧随众生闻修所行故名随顺。 名义如是(此一门竟)。 次辨体相。 此四穷本莫不皆用巧慧为体。 随别论之非无差参相。 如何。 布施摄中差别有四。 一者财施。 二者法施。 三无畏施。 四报恩施。 菩萨思愿与无贪俱起身口业。 舍所施物济慧贫乏名为财施。 以法授与名为法施。 济拔厄难名无畏施。 菩萨先曾受他恩慧。 今还以其财法无畏酬报彼恩名报恩施。 用此四种为布施摄。 爱语摄中论其语体离口四过。 与众生语是爱语体。 故地持云。 可喜语真实语如法语义饶益语与众生语是爱语性。 言可喜者。 不恶口也。 言真实者。 不妄语也。 言如法者。 不倚语也。 义饶益者。 不两舌也。 以此对人说法授益名与众生语。 若就所说要唯二种。 如地持说。 一随世间语。 所谓慰问咒愿赞叹。 二正说法语。 谓说一切德相应法。 以此二种为爱语体。 问曰。 爱语所说之法与布施中法施何别。 释言。 相同随心分异。 为令众生受法从道说为法施。 为使众生乐其法言而受化者判为爱语。 利行摄中就行有二。 一离恶摄。 二集善摄。 随人有四。 如地持说。 一无德善人方便随顺。 二有德善人称扬赞叹。 三易调恶人呵责折伏令其改悔。 四难调恶人神力降伏令其舍恶。 此四人中对前二人集善摄取。 对后二人离恶摄取。 用此诸行为利行体。 问曰。 爱语说法授人利行亦尔。 有何差别。 释言。 直尔说法授与是爱语摄。 依所说法劝之起修名利行摄。 同利摄中道义别分同事有二。 一苦事同。 二乐事同。 此二具广如地持论。 同行有二。 一集善行同。 二离恶行同。 同利有二一自分德同。 二胜进行同。 故地持言。 此义此善若等若胜。 授与众生悉与己同是名同利。 用此诸行为同利体。 问曰。 利行劝人起行。 同行之中亦劝起行。 有何差别。 释言。 直尔劝他起修名利行摄。 自作劝他名为同行。 体相如是(此二门竟)。 次对六度共相收摄。 经论不同。 地持论中就初檀度说布施摄。 就中四种说同利摄。 以己所行劝他修故。 般若之中具足四摄。 以慧方便起诸行故。 依阿差未经布施摄中具一切诸度无极。 以布施中具有财法无畏施故。 财施摄檀。 无畏施中摄戒摄忍。 以此不害不恼他故。 法施摄余精进禅慧。 布施摄中具此三义。 故摄诸度。 爱语摄中摄戒摄忍。 良以爱语离口四过戒分所收。 故摄戒度。 以爱语故不毁不骂。 故摄忍度。 利行摄中摄精进度。 以彼利行勤化众生故摄精进。 同利摄中摄禅摄慧。 所成定慧与人同故。 又更别分布施摄檀。 如地持说。 余三如向阿差末经说(此三门竟)。 次就位论。 理实四摄遍通诸位。 随义且分非无差异。 异相如何。 经经说不同。 如地经中。 菩萨初地布施爱语二摄增上。 第二地中爱语增上。 第三地中利行增上。 第四地中同利增上。 五地已上四摄齐等。 何故初地布施爱语二摄增上。 释言。 初地檀行利他。 彼能财施故施增上。 彼修法施故爱语增上。 何故二地爱语增上。 彼地持戒离口四过。 是爱语摄故。 二地中爱语增上。 何故三地利行增上。 彼于众生修习十种救度之行。 故三地中利行增上。 何故四地同利增上。 彼四地中不舍众生修行道品。 故四地中同利增上。 依阿差末经布施在放初地之中。 爱语在于二地已上。 利行在于八地已去。 同利在于第十地中。 故彼经言。 布施摄者。 名初发心。 爱语摄者名已修行。 利行摄者名不退转。 同利摄者名一生补处。 初地之中菩提心起名初发心。 彼地檀胜故。 布施摄在彼地中。 二地已上所起修道名已修行。 初修持戒离口四过说为爱语。 故爱语摄在彼地中。 八地已上法流水中趣佛无间名不退转。 第八地中净土化生。 第九地中辨才益物说为利行。 故利行摄在彼地中。 第十地中去财不遥名一生补处。 彼地所得上同如来名为同利。 又十地中与一切生同善根藏亦名同利。 故同利摄在彼地中。 位别如是(此四门竟)。 次明因起次第之义。 德实同时。 随人别化亦无次第。 今且约就修入起用化益一人以论次第。 于中略以三门分别。 一修入次第。 施除外悭。 其行易为故先行施。 爱语摄者离口四过。 戒分所摄行故。 次难作故布施后明修爱语。 利行摄者。 是集善行离恶易成集善难就。 故爱语后明修利行。 因前利行成就功德与他上地诸菩萨同。 故利行后明其同利。 故地持云。 有菩萨同利。 如是同利不示他。 己所成德与他上地诸菩萨同。 名有同利。 不须显示己德化彼名不示他。 二起用次第。 先明同事。 菩萨尊高众生卑下。 彼我殊淳无由摄化。 菩萨为化迀德从彼现与彼同。 名为同事。 故先明之。 故地持言。 有菩萨不同利示同利。 菩萨实德不与彼同名不同利。 现化同彼名示同利。 于此门中先后不定。 何故如是。 所化之人有贫有恶。 若对贫人先行布施济其贫苦。 次行爱语授之以法。 后明利行劝物起修。 若对恶人先行爱语化令舍恶。 次行布施随顺资养。 后以利行劝令起修。 地持论中多从后义以论次第。 三摄益次第。 此就一人以论摄受益。 其中次第与初门同。 先以布施摄取其身。 次以爱语摄取其心令生信解。 次以利行化之起行。 因其利行化彼成德与菩萨同。 故次第四明其同利。 故地持言。 有菩萨同利示同利。 菩萨为他先与彼人同修所行名有同利。 彼所化者。 同修成德示同菩萨名示同利。 四摄之义辨之粗尔。 大乘义章卷第十一大正新修大藏经第44册No. 1851大乘义章大乘义章卷第十二远法师撰净法聚因法中。 此卷有三十一门(五愿义五戒义五品十善义五停心义五圣支定义五圣智三昧义五智义五忍义五种菩提义五种方便义五种善法义五行义五生义五无量义五德举罪义五种教诫义六波罗蜜义六念义六种决定义六妙行义六种善法义六和敬义六修定义六三昧义六摄义七善律仪义七净义七财义七种大乘义七地义七戒齐义)。 五愿义五愿之义出地持论。 求义名愿。 愿别不同。 一门说五。 五名是何。 一发心愿。 二者生愿。 三境界愿。 四平等愿。 五者大愿。 五中初一是自利愿后四利他。 发心愿者。 菩萨自为发菩提心求大菩提名发心愿。 后利他中言生愿者。 求利他身。 为众生故愿未来世随善趣生以道益物。 名为生愿。 问曰。 何故不愿恶趣。 释言。 愿心有其二种。 一为拔苦愿生恶道。 二为授善愿生善趣。 善趣众生堪受道故。 境界愿者。 求利他智。 愿未来世成就五种无量之智。 正知五种无量境界名境界愿。 五无量者。 一众生境无量。 二世界无量。 三法界无量。 四调伏界无量。 五调伏界方便界无量。 此义如后五无量中具广分别。 平等愿者。 求利他行。 愿未来世一切菩萨四摄之行平等成就名平等愿。 言大愿者。 正求利他。 愿未来世于众生以四摄法平等饶益。 名为大愿。 故论释言。 大愿者即平等愿。 用前等行广利人故。 五愿如是。 五戒义五门分别(列名解释科简废立一遮性分别二得有分别具三就时分别四约就人趣形报分别五)言五戒者。 所谓不杀不盗不邪淫不妄不饮酒是其五戒也。 此五能防故名为戒。 前三防身。 次一防口。 后之一种通防身口。 护前四故。 问曰。 身中打缚等事并是不善。 何不说离。 释言。 打缚是杀眷属。 但言离杀则已具摄。 故不别论。 又此过轻世人难持。 故不说离。 问曰。 离杀离盗之中不言离邪。 离淫之中偏言离邪邪。 释言。 杀盗唯邪无正。 有皆须离。 是故不须以邪别之。 淫则不尔。 有正有邪。 自妻为正。 侵他为邪。 为简正淫故说不邪。 问曰。 何故余戒法中有淫皆离。 五戒之中偏离邪淫。 释言。 五戒被在家者。 在家之人自妻难断故偏离邪。 又成实言。 若淫自妻不堕地狱。 是故简之偏言离邪。 问曰。 八戒亦被在家。 以何义故有淫皆离。 不说离邪。 释言。 八戒是在家人持出家法。 故似出家者有淫皆离。 又复八戒时短易持有淫皆离。 五戒尽形时久难持。 故偏离邪。 以难持故。 乃至在家初果圣人亦不能离。 问曰。 口过乃有四种。 以何义故偏离妄语不离余三。 龙树释言。 妄语重故偏说离之。 又复妄语故作心起。 余则不定。 或有故作。 或不故作。 又复妄语摄余口过。 两舌等罪不应法故皆名妄语。 若说离妄余者皆随故不别论。 又两舌等在家难持故不说离。 故杂心言。 出家之人尚不能离。 况在家者。 问曰。 饮酒不恼众生。 何故须离。 论言。 饮酒是放逸门多生罪过。 是故须离。 问曰。 一切歌舞等事何不说离。 以过微故又。 在家者难常持故。 所以不说(此一门竟)。 次辨遮性。 五中前四远离性罪。 后之一戒防禁遮恶。 前离性罪是其戒体。 后离遮恶是助戒法。 又前戒体是其所护。 后一助法是其能护。 所护如果。 能护之者如似园墙论说如是(此二门竟)。 次辨得戒。 有分有具。 有人说言。 五戒之法具受乃得。 有人宣说。 不具亦得。 若依毗昙具受乃得。 分受不得。 门曰。 若言具受得者是义不然。 如经中说。 优婆塞义差别有五。 一者一分。 二者小分。 三者多分。 四者具足。 五者断淫。 若具受得云何得有一分等异。 毗昙释言。 此据持中宣说一分小多分等。 不关受事。 于五戒中具受得竟。 若于一戒名为一分。 若持二戒名为小分。 若持三四名为多分。 若具持者名为具足。 若于自妻亦不淫者名为断淫。 若依成实分受亦得。 量其分齐或受一二乃至具足。 故彼论言。 随受多小皆得。 据极说五。 以分得故经中宣说一分多分乃至断淫。 大智论中同成实说(此三门竟)。 次辨时分。 于中有二。 一约要期以辨时分。 二约法辨时。 言约要期辨时分者。 要期有三。 一者要期尽一日夜。 所谓八戒。 二者要期尽于一形。 所谓五戒出家戒。 等三者要期尽未来际。 谓菩萨戒。 言约法者如毗昙说。 有佛法时受戒则得。 无时不得。 以戒必依佛法受故。 若先受得佛法虽灭成就不失。 成实法中乃至法灭人十岁时受戒亦得。 问曰。 尔时既无佛法。 依何受得。 释言。 尔时虽无人授但自要期。 结誓断恶亦能得之(此四门竟)。 次就人趣形报分别。 趣谓五趣。 依如毗昙五戒唯在人天中受。 不在余趣。 成实法中人天鬼畜一切皆得。 趣别如是。 言就人者。 依如毗昙佛弟子等得受此戒。 外道不得。 成实法中外道亦得。 阿含经中宣说。 外道得受八戒。 当知五戒亦应得受。 涅槃经说。 供养外道持戒之者得无量报。 明亦得受。 人别如是。 言就形者。 依如毗昙男女得受。 余皆不得。 依如成实律仪品中黄门无根不能男等皆得之。 不局男女。 五戒之义略辨如是。 五品十善义四门分别(一释名二开合辨相三约就人位辨其通局四所治同异)第一释名。 五品十善出地经论。 顺义名善。 顺有三种。 一顺益上升名之为善。 若从是义下极三有人天善法齐名为善。 二顺理名善。 谓无漏行。 若从是义下极二乘所修善法皆名为善。 同顺理故。 三体顺名善。 谓真识中所成行德。 相状如何。 法界真性是己自体。 体性缘起集成行德。 行不异性。 还即本体。 即如不乖称曰体顺。 若从是义唯佛菩萨体证真行是其善也。 良以所对恶有三故善分此三。 言三恶者。 一违损名恶。 若从是义唯三涂因及人天中别报苦业是其恶也。 翻对此故宣说初善。 二违理名恶。 取性心中所造诸业皆违法理同名为恶。 若从是义上极凡夫有漏善业犹名为恶。 翻对此故说第二善。 三体违名恶。 一切妄心所起诸业违背真体同名为恶。 若从是义上至三乘缘照无漏齐名为恶。 妄心起故。 翻对此故说第三善。 名义如是(此一门竟)。 次第二门开合不定。 总唯一善。 简凡异圣。 分之为二。 圣别大小。 通凡说三。 小中开分声闻缘觉。 二种善异。 通余说四。 大中离其佛与菩萨。 两种善别。 通余说五。 凡中别分人天善异通余说六。 广则无量。 今据一门且论五种。 开合如是(此二门竟)。 次约人位辨其通局。 人有五阶。 所谓凡夫声闻缘觉菩萨及佛。 通局如何。 善有二种。 一者善法。 二者善行。 此二何别。 别有四种。 第一义者。 法通理事。 行唯在事。 第二义者。 法通有情及与非情。 行唯在有情。 第三义者。 法通善恶及与无记。 行唯是善。 第四义者。 法通自他行唯局别。 法云何通。 他人所行得为己法己之所行得为他法。 行云何别。 己行不得说为他行。 他行不得说为己行。 有斯差异故分两门。 今先就法辨其通局。 义别有四。 一随人别分。 凡夫善法唯就凡说。 乃至佛善唯就佛说。 无相通理。 二简胜异劣。 于此门中下不兼上。 上得兼下。 以是义故凡夫最劣。 唯有凡善无余四种。 声闻次胜。 其有声闻凡夫善法无余三种。 缘觉转胜。 具有缘觉声闻凡夫三种善法无余二种。 菩萨具四。 无其佛善。 如来具足一切善法。 三简大异小。 凡夫二乘是其小故下不兼上上得兼下。 备如向辨。 菩萨及佛是其大故并皆具足一切善法。 精粗为异。 以并具故。 二地菩萨摄五十善为善摄善戒。 四就实通论。 凡夫二乘菩萨及佛一切皆具五品善法。 此就真实如来藏中十善法门以论具矣。 凡夫心中即具法界一切善法。 今虽未现法实常有。 二乘亦然。 菩萨小见。 至佛圆见。 良以法界无增减故一切皆具。 法之通局辨之粗尔。 次就善行以论通局。 于中有三。 一随人别分。 二简胜异劣。 三简大异小。 与前法中初三相似。 行唯在事不同法。 故阙无第四凡圣皆具。 通局如是(此三门竟)。 次明所治同异之义。 五品十善所治之障义有同异。 所言同者。 莫不皆离十不善业。 所治既同。 何缘得分五品善别。 释言。 离之有远有近。 故得分为五品善别。 凡夫十善离之最近。 乃至佛善去之最远。 所言异者。 凡夫十善正离业道。 余之四种离业根本。 五住烦恼是业根本。 声闻缘觉同治四住。 声闻解劣见法粗昧。 所治不精。 缘觉智胜见理深明。 所断精尽。 菩萨及佛同灭无明。 菩萨智浅离之未穷。 佛智圆极断之毕竟。 有此差别故分五品。 五品十善辨之略尔。 五停心义四门分别(一释名辨相二治患不同三三善分别四就地分别)就初门中先释其名。 后辨其相。 名字是何。 一不净观。 二慈悲观。 三因缘观。 四界分别观。 五安那般那观。 此五经中名五度门。 亦曰停心。 言度门者。 度是出离至到之义。 修此五观能出贪等五种烦恼到涅槃处。 故名为度。 又断烦恼度离生死亦名为度。 通人趣入。 因之为门。 言停心者。 停是息止安住之义。 息离贪等制意住于不净等法。 故曰停心。 名字如是。 相状云何。 不净观中略有二种。 一厌他身观他不净。 二厌自身观自不净。 观他身中有其九相。 一者死相。 二者胀相。 三青瘀相。 四脓烂相。 五者坏相。 六者血涂相。 七虫敢相。 八骨锁相。 九离坏相。 大智论中加一烧相少一死相。 此义如后九相章中具广分别。 观自身中有五不净。 如大智论说。 一种子不净。 是身过去结业为种。 现以父母精血为种。 二住处不净。 在母胎中生藏之下熟藏之上两界之间安置己体。 三自相不净。 是身具有九孔常流。 眼出眵泪。 耳出结。 鼻中出洟。 口出延吐。 大小便道流出屎尿。 四自体不净。 是身具有三十六物所共合成。 如大智论说。 一发。 二毛。 三爪。 四齿。 五皮。 六肉。 七骨。 八髓。 九筋。 十脉。 十一牌。 十二肾。 十三心。 十四肝。 十五肺。 十六大肠。 十七小肠。 十八胃。 十九胞。 二十屎。 二十一尿。 二十二垢。 二十三汗。 二十四泪。 二十五结。 二十六洟。 二十七唾。 二十八脓。 二十九血。 三十黄阴。 三十一白阴。 三十二肪。 三十三。 三十四脑。 三十五膜。 三十六精。 于此门中要唯二种。 一皮等观。 二除去皮肉为白骨观。 骨观有三。 如毗昙说。 一者始业观察自身。 从头至足除去皮肉作其骨相。 二已习行观彼骨锁。 以渐宽广周满大地。 又观彼骨展转相对大风飘搏变为雪聚。 修此骨相极令纯熟不作心想任运现前。 三思惟已度于彼骨锁。 以渐略之还至自身。 于其所缘清净寂静唯观一色。 此是第四自体不净。 五终竟不净。 此身死已埋则成土。 虫啖成粪。 火烧成灰。 究竟推求无一净相。 名终竟不净。 慈悲观者。 普缘众生作其与乐拔苦之想名慈悲观。 于中广有七品修习。 如前四无量章中具广分别。 因缘观者。 于彼生死十二因缘分别观察。 是观不同。 略有二种。 一顺。 二逆。 逆顺不同略有两门。 一前后分别。 从前向后次第观察名为顺观。 从后向前次第推之名为逆观。 二空有分别。 有观名顺。 顺法相故空观名逆。 逆诸法故。 五度门中因缘观者。 就初门说。 界分别者。 依如毗昙为六界观名界分别。 言六界者。 一地。 二水。 三火。 四风。 五空。 六识。 如论中释。 地为水界润故不相离。 水为地界持不流散。 火成熟故不淤坏。 风动飘故得增长。 以空界故食等出入。 识界合故有所造作。 此六差别无我人故。 若依涅槃经观十八界名界分别。 十八界义如上广释。 于此分别知无我人。 数息观者。 观自气息系心数之无令妄失名数息观。 于中分别略有四种。 一者增数。 以一为二。 二者减数。 以二为一。 三者乱数。 出作入想入作出想。 四者等数。 以一为一。 心散乱者。 为前三数。 心不乱者。 为后一数。 数之至几极不过十。 于彼十中不满心忘还从一起。 若心不乱至十便回。 何故唯十不增不减。 论自释言。 畏心散故不得过十。 惧心聚故不得减十。 出入息中数何为十。 是义不定。 内气增者偏数出息。 内气小者偏数入息。 气息调者入出俱数。 如杂心说。 入五出五合为十也。 出入息中先数何者。 如论中说。 先数入息后数出息。 良以生时入息在前故先数入。 命终之时出息在后故后数出。 相状粗尔(此一门竟)。 次明五度治患不同。 如经中说。 多贪众生教观不净。 贪有五种。 对治各异。 何者五贪。 一者色贪。 男女相爱。 以不净观而为对治。 二亲戚贪。 亦名淫贪。 眷属相怜名亲戚贪。 亲情相爱寻续不断名为淫贪。 如多日雨名为淫雨。 多日之风名曰淫风。 此亦如是。 不同世人奸逸名淫。 此之淫贪舍无量心而为对治。 故杂心云。 舍无量心对治淫贪。 三者财贪。 吝惜身财。 檀度为治。 四名闻贪。 求善称誉。 身空为治。 五善法贪。 爱着善法。 法空为治。 今此偏说色贪对治为初度门。 以此过重受生根本故偏说之。 色贪有二。 一爱自身。 观五不净而为对治。 二爱他身。 九相为治。 爱他身中有四种欲。 一威仪欲。 二形色欲。 三处所欲。 四细触欲。 威仪欲者。 死相为治。 第二形色青淤脓烂血涂为治。 处所欲者胀坏虫食分散为治。 细触欲者骨锁为治。 问曰。 九相能治贪欲。 与彼十相对治何别。 释言。 九相但能遮伏。 十相能灭。 九相能伏如似缚贼。 十相能灭如似杀。 贼差别如是。 十相之义后当别论。 多瞋众生教慈悲观。 慈悲二心治有通别。 通则俱治一切瞋恚。 则则各异。 如涅槃中六门别之。 第一义者。 瞋有二种。 一能夺命。 二能鞭靻。 断命之瞋粗而易舍。 修慈悲能治。 鞭靻之忿轻而难离。 修悲方治。 第二义者瞋有二种。 一瞋众生。 二瞋非众生。 嗔众生者。 应生所起性容轻薄。 易除易遣。 修慈能治。 瞋非众生者。 不应生处起性必深厚。 难离难舍。 修悲方离。 嗔非生者。 于众生处灼然亦嗔。 故曰深厚。 第三义者。 嗔有二种。 一有因缘。 二无因缘。 有缘生嗔应生处起性容浮薄。 易除易舍。 修慈能治。 无缘生者性必深厚。 难除难断。 修悲方治。 无缘生者有缘亦嗔。 故曰深厚。 第四义者。 嗔有二种。 一缘过去久因缘生。 二缘现在近因缘生。 缘于过去久缘生者。 去境玄远瞋容轻薄。 易除易舍。 修慈能治。 缘现生者。 近境逼心忿恼必深。 难裁难忍。 修悲方治。 第五义者。 嗔有二种。 一嗔圣人。 二嗔凡夫。 憎圣人者。 可敬处起。 易除易舍。 修慈能治。 嗔凡夫者。 可憎处起。 难忍难舍。 修悲方治。 第六义者。 嗔有三品。 上中及下。 上嗔易息。 修慈能治。 中嗔次难。 修悲方治。 下嗔难断。 修慧方离。 慈悲不治。 愚痴多者教观因缘。 痴有四种。 一迷世事。 五明为治。 二迷世俗因果之法。 十二缘观而为对治。 三迷二谛有无之理。 以二谛观而为对治。 四迷真实如来藏性。 实证为治。 今说第二为因缘观。 问曰。 经说。 声闻钝根教观四谛。 缘觉利根教观因缘。 今云何言愚痴众生教观因缘。 龙树释言。 此愚痴者不如牛羊全无所知。 盖乃外道邪见。 利根迷正因果。 故说为痴。 以利根故能观因缘。 然因缘中治患非一。 今据一门且言治痴。 着我多者教分别界。 依如毗昙六界分别明无我人涅槃经中十八界观明无我人。 是身唯有六根六尘及识故。 所治之我或一二三乃至六十五种差别。 无我章中已广分别。 思觉多者教令数息。 觉有八种。 所谓欲觉.嗔.恼.亲里.国土.不死.族姓.轻侮。 此义如前八觉章中具广分别。 问曰。 有人诸患等分以何为治。 成实法中十六特胜能为对治。 依如观佛三昧经中观佛三昧能为对治。 毗昙法中义亦同此。 以佛相好非是三毒境界故尔。 问曰。 何故诸烦恼中偏说对治贪嗔痴我及与觉观以为度门不说余结。 以此凡夫多所起故。 又贪嗔痴是三毒根。 我为一切诸见根本。 觉观妨道故偏治此。 以为度门。 余不如是。 所以不说。 又余烦恼皆是观收故唯说五(此二门竟)。 次就三善分别五度。 言三善者。 所谓无贪无嗔无痴三善根也。 五度观中。 不净观门是无贪性。 慈悲观门是无嗔性。 余三观门是无痴性。 若论眷属即五阴性。 定共无作是即色阴。 受数为受。 想数为想。 心王为识。 余为行阴(此三门竟)。 次就地论。 地谓欲界未来中间及八禅地。 约此诸地分别五度。 初不净观是其欲界未来中间初禅二禅五地所摄。 依欲界地闻思慧心作。 即欲界摄。 依未来等彼慧心作。 即彼禅摄。 问曰。 何故三禅以上不起此观。 释言。 欲界有二种欲。 一者身欲。 二者心欲。 五识地中有其身欲。 意识地中有其心欲。 故从欲界至禅中间修不净观对治彼欲。 初禅地中亦有二欲。 眼耳及身三识地中有其身欲。 意识地中有其心欲。 故依二禅修不净观对治彼欲。 二禅以上单有心欲。 无有身欲。 故三禅上不修此观。 又三禅中乐乐于自乐。 四禅以上其心寂静。 不乐观此不净之事。 故三禅上不为此观。 设令修习小故不论。 慈悲观者。 依如毗昙欲界四禅未来中间七地所摄。 成实法中一切地摄。 大乘法中粗同毗昙。 细同成实。 因缘界入二种度门一切地摄。 安般念者。 五地所摄。 所谓欲界未来中间及彼二禅三禅地家方便道摄。 虽五地摄多用欲界闻思慧心作。 问曰。 初禅二禅三禅根本定中以何义故不为此观。 释言。 数息为求禅定。 彼根本定定心已成。 是故不为。 又问。 何故四禅以上不为此观。 彼地已离出入息故。 五停心义大况粗尔。 五圣支定义如成实说。 定能生圣。 与圣作因名圣支定。 圣支不同一门说五。 五名是何。 一是喜定。 二是乐定三是清净心定。 四明相定。 五观相定。 初禅二禅名为喜定。 三禅名乐。 第四禅中免三灾绝四受灭出入息名清净心定。 此三犹是世俗四禅。 依此三种发生理解名明名观。 始观五阴苦无常等名之为明。 破坏五阴观五阴空说以为观。 问曰。 何故世俗定中唯说四禅以为圣支。 生圣强故。 又问。 此五位在何处。 释言。 前三位在外凡。 后之二种闻思已去。 其中辨义进退不定。 一义释云。 闻思位中习解方便名之为明。 修慧位中现见二空说以为观。 第二释云。 四现忍心同名为明。 无相已去齐称为观。 以小类大大亦应有。 大中前三亦在外凡。 明在种性。 观在解行。 亦可明在种性解行观在地上。 五圣支定略辨如是。 五圣智三昧义五圣智三昧如成实论五圣智品说。 名字是何。 一圣清净三昧。 二非凡所近智者所赞三昧。 三寂灭妙离三昧。 四现乐后乐三昧。 五者一心出入三昧。 圣清净者。 行者在于见谛道时所修禅定。 时若起烦恼则以智慧除彼烦恼令定清净名圣清净。 非凡所近智所赞者。 行者能破世俗假名。 入无相位所得圣定名非凡近智所赞也。 寂灭离者。 论自释言。 薄诸烦恼令贪等灭名为寂灭。 此斯陀含所得之定。 妙尽欲界微细烦恼名为妙离。 此阿那含所得之定。 现乐后乐者。 于现在世证烦恼断名为现乐。 未来世中得泥洹果名为后乐。 此上二界一切烦恼对治定也。 一心出入者。 论自释言。 行者常行无相心故名为一心出入三昧。 此一在于无学位中。 准小类大。 大亦具有解行已。 前名圣清净。 欢喜地中名非凡近智者所赞。 二地已上至第八地名寂灭妙离。 九地十地名现乐后乐。 佛地名为一心出入。 问曰。 何故说此五种。 成实释言。 佛明定中非但系心亦有圣智。 是故说之。 五圣智三昧相别粗尔。 五智义六门分别(一辨相二定体三漏无漏分别四就位分别五就人分别六就处分别)言五智者。 一法住智。 二泥洹智。 三无诤智。 四者愿智。 五边际智。 法住泥洹从境为名。 相状如何。 泛释有六。 一就有为无为分别。 知苦集道有为之法法相存立名法住智。 观察灭谛无为之法名泥洹智。 泥洹胡语。 与彼涅槃原是一名。 传之音异。 二望生死增损分别。 观集生苦增长生死名法住智。 观道趣灭减损生死名泥洹智。 又观诸法无常苦空趣向涅槃是亦名为泥洹智矣。 故论说言。 增长生死名法住智。 减损生死名泥洹智。 三空有分别。 知世谛有名法住智。 了真谛空名泥洹智。 四望有法增损分别。 观察有法从因缘集名法住智。 观法无常苦无我等趣入空理名泥洹智。 五事理分别。 了知真实如来藏中法性常住名法住智。 故经宣说。 真谛之法以为法界法住。 知其事灭无为之法名泥洹智。 六直就真谛随义分别。 知第一义法性常住名法住智。 知一苦灭名泥洹智。 此六种中随宗别分。 初之两门是毗昙法。 中间两门是成实法。 后之两门是大乘法。 以深摄浅初之两门是毗昙法。 前之四门是成实法。 六门是俱大乘之法。 初二如是。 无诤智者。 就能为名。 得此智时不与物竞名无诤智。 此义云何。 圣人常恐违众生心令起烦恼。 凡所为作类察物情知其心欲。 能以巧慧善顺随之名无诤智。 言愿智者。 从方便为名。 圣人修得捷疾智。 故于一切法随愿欲知即能知之。 名为愿智。 边际智者。 从境为名。 身报穷处名为边际。 圣人修得自在智故于此边际修促随心名边际智。 问曰。 此智所延之报谁为集因。 释言。 所延之因不异。 直以边际住持力故令此身报相续不坏。 报不坏故酬因无尽。 如似仙药延命不死。 以不死故酬因不断。 此亦如是。 问曰。 所延由边际智。 边际望彼说集可得。 释言。 不得。 失言集者能生为义。 修但能治不能生果。 故非是集因。 譬如好器盛水不漏。 非谓是水即从器生。 彼亦如是(此一门竟)。 次辨体性。 此五皆用慧数为体。 于中别分法住泥洹。 小乘法中一切智为智体。 小乘之人总能知一切法故。 大乘法中或一切智或一切种。 是义云何。 大乘法中知世谛者名一切种。 知真谛者名一切智。 于彼法住泥洹智中差别非一。 为是不定。 若就世谛知有为法名为法住。 知无为法名为泥洹。 是则二种莫不皆用种智为体。 问曰。 何故二乘知此名一切智。 如来知此名一切种。 释言。 二乘但能总相知一切法。 故名一切智。 如来于中种别知。 故名一切种。 故龙树云。 声闻缘觉有一切智。 诸佛如来有一切种。 若就真谛知理常住名法住智。 知理寂灭名泥洹智。 二种皆用一切智为体。 若知世法名法住智。 知真谛空名泥洹智。 是则法住种智为体。 泥洹智者一切智为体。 若说了知真谛常住为法住智。 了知世谛事灭无为为泥洹智。 是则法住一切智为体。 泥洹智者种智为体。 第三无诤巧智为体。 善巧随顺众生心故。 第四愿智无碍智为体。 知法种捷疾无障碍故。 第五边际自在智为体。 修促知心得自在故(此二门竟)。 次就有漏无漏分别。 法住泥洹毗昙法中通漏无漏。 等智观者是其有漏。 圣智观者是其无漏。 成实法中泥洹无漏。 法住不定。 在见道前说为有漏。 在见道上义有两兼。 一切圣人名用心起不生漏。 故名为无漏。 非是现观空断漏行。 故名为有漏。 大乘法中义别有二。 一约境分别。 于此二中知世谛者是其有漏。 知真谛者是其无漏。 二就心分别。 心中有三。 一等智观。 二俱有漏。 二者缘照无漏智观亦漏无漏。 缘修治障名为无漏。 性是妄想分别心法名为有漏。 三真智观一向无漏。 后之三智毗昙法中一向有漏。 等智摄故。 成实法中亦漏无漏。 无学圣人名用心起不生漏。 故名为无漏。 非是观空断漏行。 故名为有漏。 大乘法中义别有二。 一约境分别。 此三知于世谛法故一向有漏。 二约心分别。 心有真妄。 分相论之妄心所起一向有漏。 性是妄想烦恼法故。 真心所起一向无漏。 体非妄想烦恼法故。 随义通论妄心所起亦漏无漏。 与成实同。 名用心起故名无漏。 非是观空断漏行故名为有漏。 真心所起亦漏无漏。 体出妄想名为无漏。 作用随世名为有漏。 有漏无漏辨之粗尔(此三门竟)。 次就位论。 位分有五。 一者外凡。 二者内凡。 三者见道。 四者修道。 五无学道。 小乘法中法住泥洹初位中无。 后四位有之。 后之三智第五位中有。 前四无之。 以是增上胜功德故。 大乘法中除边际智余之四种初位。 中无。 后四有之。 边际一智位分不定。 将小类大。 局在地上。 学穷处论在第十地。 后身菩萨于生死边得自在故。 以实通论种性已上皆悉得之。 生死之中粗细无量。 随在何边际皆自在故(此四门竟)。 次就人论。 人谓凡夫声闻缘觉菩萨如来。 凡夫之人五智皆无。 缘觉人中但有法住及泥洹智无余三种。 以后三智依教修起。 缘觉出世无教可依。 是故无之。 声闻菩萨如来齐具。 声闻之中法住泥洹一切皆有。 后之三智增上利根罗汉有之。 余者皆无。 以此增上胜功德故。 以利根者得愿智故。 能于三千大千世界神变自在。 乃至无色诸众生心亦能知之(此五门竟)。 次就处论。 处中有三。 一者身处。 二者心处。 三者境处。 言身处者。 法住泥洹三界身中皆得修起。 余之三种声闻人中唯在欲界。 三天下人能得修起。 除郁单越。 依说起故。 故论说为三方依矣。 菩萨不尔。 于一切处皆得修起。 言心处者。 法住泥洹从欲界心乃至非想皆得修起。 问曰。 欲界何心修起。 依如毗昙欲界地中闻慧思慧二种心起。 成实大乘欲界地中三慧心起。 彼说欲界有禅定故。 后之三智小乘法中依第四禅。 胜功德故诸佛菩萨粗同小乘。 以实通论一切地心皆得修起。 心自在故。 言境处者。 法住泥洹及与愿智用三界法以为境界。 无诤智者。 唯欲界中未生恼心以为境界。 彼观欲界未生恼心护令不起瞋恚。 唯在欲界地中。 故论说言。 缘于欲界未生恼矣。 边际智者。 小乘法中唯以欲界身报为境。 边际唯在欲界修故。 诸佛菩萨以一切处身报为境。 一切身中皆自在故。 五智如是。 五忍义两门分别(一释名义二就位分别)五忍之义出仁王经。 慧心安法名之为忍。 忍行不同。 一门说五。 五名是何。 一者伏忍。 二信忍。 三顺忍。 四无生忍。 五寂灭忍。 言伏忍者。 就能为名。 始习观解能伏烦恼。 故名伏忍。 言信忍者。 从伴立称。 忍体是慧。 与信相随故从伴说称为信忍。 是义云何。 信有两种。 一者证信。 从前伏后观心转深分证法性。 于所证法证信清净。 故名信忍。 二者玄信以己所得仰类上法。 信解不疑故曰信忍。 言顺忍者。 就能为名。 依前信已更修胜慧趣顺无生。 以能上顺故名顺忍。 无生忍者。 从境为名。 理寂不起称曰无生。 慧安此理名无生忍。 亦得名为遣相为目。 得此忍时舍离生相。 故曰无生。 寂灭忍者。 从境为名。 一切法界常寂不动名为寂灭。 慧安此法名寂灭忍。 亦得名为当相为目。 舍缘分别心体寂灭名寂灭忍。 问曰。 寂灭无生无我及空平等有何差别。 通释是一。 是故诸地齐得此义。 于中别分非无差异。 异相如何。 观法虚假遣其定性是无我义。 此理最浅。 破相入如名空平等。 此理次深。 证实离相由来不起名为无生。 此理转深。 法界皆寂名为寂灭。 不同无生唯实无相。 此理最胜。 以不同故诸地之中亦得差异。 异如后论。 名义如是(此一门竟)。 次就位论。 第一伏忍通则遍在一切地前。 于诸地前始观未断。 斯名为伏。 别则唯在种性解行。 以此世间未入圣位不能永断故偏名伏。 问曰。 地持宣说。 种性二障清净似永不伏。 彼文复说。 解行菩萨有其种种烦恼上缠。 涅槃亦云。 地前菩萨具烦恼性名为凡夫。 似如具在非伏非永。 仁王说伏。 似非永非具在。 其义云何。 释言。 烦恼粗细非一。 于中粗者种性地时已伏已断。 地持据此说为二净。 中品之者地前始伏未能永断。 仁王据此说为伏忍。 微细之者地前菩萨未伏未断。 地持所说解行菩萨有其种种烦恼上缠据此为言。 涅槃所云具烦恼性义有两兼。 若望中品伏而未断亦名为具。 若望细品未伏未断亦得名具。 若复细论烦恼无量。 或有烦恼。 十信中伏。 种性时断。 或有烦恼。 种性时伏。 解行中断。 或有烦恼。 解行中伏。 初地时断。 或有烦恼。 初地时伏。 二地中断。 如是次第乃至佛地。 若复细论。 从初发心乃至佛地念念之中前伏后断。 以有此义圣说沉浮种种不同。 今据一义且说地前以为伏耳。 是伏有三。 谓下中上。 下在习种。 中在性种。 上在解行。 第二信忍通亦遍在。 如道品中所说之信。 别唯在于初二三地。 如仁王说。 信中下品在于初地。 中在二地。 上在三地。 问曰。 论说证信两地。 信在地前。 故论说言。 愿善决定已入初地。 非信地摄。 今说信忍。 何故在于初二三地。 释言。 信者是其始相世间中说。 世与出世相对有二。 一地前地上相对分别。 地前世间说为信地。 地上出世判为证地。 二就地上随相以分。 初二三地是其世间说为信忍。 四地已上是出世故更与异名。 名为顺忍无生忍等。 问曰。 若言信是始相世间说者。 四不坏信应在世间。 何故就彼出世说乎。 释言。 不坏是其证信故就出世证处论之。 不同玄信。 在出世故。 或对地前初地出世名不坏净。 故地持云。 初地菩萨得不坏净生欢喜心。 或复对彼三地已还世间之行四地出世名不坏净。 故地持云四地菩萨不坏净首。 如修多罗。 第三顺忍通亦遍在。 别唯在于四五六地。 如彼仁王及地经说。 以此三地破相趣寂顺入无生。 故说为顺。 顺有三品。 下在四地。 为道品观。 中在五地。 为四谛观。 上在六地。 十法平等及因缘观。 无生忍者。 通亦遍在。 别则不定。 如龙树说。 初地已上亦得无生。 若依仁王及与地经无生在于七八九地。 下在七地。 始习无生。 中在八地。 成就无生。 上在九地。 无生忍满。 问曰。 前来以何义故不名无生。 至此方论。 释有四义。 一就行以论。 前六地中差别修道诸行渐起。 初地起愿。 二地起戒。 三地起定。 四地修起道品之慧。 五地修起谛相应慧。 六地修习缘起之慧。 以此诸行分分新生故非无生。 七地已上念念顿起。 一切佛法无有别行新起之者。 故名无生。 二据修以解。 初至六地功用修道修心未熟。 故名为生。 第七地中修无功用。 八地已上成无功用。 修心纯熟故曰无生。 三约有无二法以解。 前六地中有无二行前后互起不能双修。 以互起故名之为生。 七地已上寂用双修无有间起。 故名无生。 四就一相如理以释。 初地已上观法虚假破遣定性。 名得无我。 四地已上破相入如。 未能证实自体无相。 故非无生。 七地已上证实离相知法本寂。 由来不起故名无生。 寂灭忍者。 通亦遍在。 别唯在于十地已上。 于中唯有上下二品。 如仁王说。 下在十地。 上在如来。 故经说言。 下忍行中名为菩萨。 上忍中行名之为佛。 问曰。 此忍九地已前何故不得。 以彼趣求一相寂灭无分别法。 未能了达法界皆寂。 故不得此。 问曰。 何故三持之中地前分多。 地上为一。 此五忍中地前为一。 地上分多。 释言。 地位开合不定。 或有开前合后。 如彼三持三决定等。 或开后合前。 如五忍等。 或前后俱开。 如五方便及六地等。 或前后俱合。 如彼证信二种地等。 门别各异宁可一类。 五忍之义大况粗尔。 五种菩提义五菩提义如大品经无生品说。 彼经直云五种菩提。 不列名字。 论有二释。 一以声闻缘觉大乘三种菩提及与顺忍无生法忍合说为五。 第二直就大乘之中随义分五。 五名是何。 一发心菩提。 二伏心菩提。 三明心菩提。 四出到菩提。 五无上菩提。 言发心者。 论云。 在于无量生死发菩提心求大菩提。 因中说果。 是故名为发心菩提。 言伏心者。 论言。 菩萨断诸烦恼降伏其心。 行诸波罗蜜名伏心菩提。 明心菩提者。 论言。 菩萨观三世法本来总别得法实相毕竟清净。 所谓般若波罗蜜相。 名明心菩提。 言出到者。 论言。 菩萨于般若中得方便力不着般若。 灭一切烦恼得无生忍。 出离三界到萨波若名出到菩提。 言无上者。 论言。 道场断烦恼习得阿耨菩提名为无上。 问曰。 此五位分何处。 文无定判。 义释有三。 一义分别。 发心菩提在种性前善趣位中。 以此在于无量生死求菩提故。 伏心在于种性解行。 以此位中伏忍摄故。 明心菩提者。 在于初地乃至六地。 以此诸地得无我智破诸法故。 出到在于七地已上乃至十地。 以七地上出离情相到无生忍故名出到。 又七地上得方便智不著有无。 能出三界到菩提。 故名为出到。 如彼论说。 得方便力不着般若。 犹七地上十方便慧于空不着。 得无生忍犹七地上无生法忍。 无上菩提在于佛果。 第二义者。 发心菩提在于地前。 以此发心求出道故。 伏心在于初二三地。 以此三地修世间行伏烦恼故。 明在四地五地六地。 以此三地同修慧明顺无生故。 后二如上。 第三义者。 发心菩提还在地前。 伏心在于初地已上乃至五地。 论言。 伏心断诸烦恼行诸波罗蜜。 此五地中修施戒忍精进及禅五度行故。 明菩提者在第六地。 论言。 明者谓般若相。 般若在于第六地故。 后二同前。 此五种中前四是因。 后一是果。 问曰。 前四通皆是因。 何故论文偏言发心因中说果。 释言。 望彼无上菩提前四皆是因中说果。 随分论之伏心已上分证菩提。 是故不名因中说果。 初发心者一向未证。 是故名为因中说果。 云何得知伏心已上分证菩提。 释言。 有验。 如法华论释法华经。 所言八生乃至一生得菩提者。 谓初地证智。 故知地上亦证菩提。 又涅槃说。 须陀洹人八万劫到。 乃至辟支十千劫到。 谓到性地阿耨菩提。 明种性上亦证菩提。 以同证故论家不名因中说果。 五种菩提辨之粗尔。 五种方便义五种方便如地持说。 巧修上顺名为方便。 方便不同。 一门说五。 五名是何。 一随护方便。 二无罪方便。 三思惟方便。 四净心方便。 五决定方便。 五中前二是种性位。 次一在于解行位。 次一在于初地已上乃至七地。 后一在于八九十地。 言随护者。 种性地中集善行也。 行有福智。 智慧之行随法防护。 福德之行随人防护。 谓修福时自护护他。 故曰随护。 言无罪者。 种性位中离过行也。 行修离过故曰无罪。 言思惟者。 论自释言。 谓解行地。 以解行中思量出道故曰思惟。 言净心者。 论自释言。 谓解行地以解行中思量出道故曰思惟。 言净心者。 论自释言。 从净心地至具行地。 此出世间证心清净。 故曰净心。 言决定者。 谓决定地决定行地及毕竟地。 决定地者是第八地。 决定行者是第九地。 毕竟地者是第十地。 此三在于法流水中决定趣向无上菩提。 故曰决定。 五种方便略之云尔。 五种善法义五种善法者。 谓信戒施多闻智慧。 始于三宝得清净心名之为信。 依信起行行初离过。 故次明戒。 既离恶已次修善行。 善有福智。 福行易为。 故次明施。 既修福已次宜起智。 智由闻法。 故次明闻。 依闻起慧。 故次第五明其智慧。 五善如是。 五行义三门分别(一释名二辨体三就位分别)五行之义出涅槃经。 名字是何。 一是圣行。 二是梵行。 三是天行。 四是病行。 五婴儿行。 言圣行者。 就人为名。 如经中释。 诸佛菩萨是其圣人。 圣人之行名为圣行。 又此亦得当相为名。 会正名圣。 此行会正故名圣行。 问曰。 五行皆圣人行。 何故独此偏名圣行。 释言。 诸行名有通别。 通则一切皆是圣行。 于中别分初一名圣。 余者随义更与异名。 良以此行正圣人自行之体故偏名圣。 言梵行者。 当相为名。 梵名为净。 利他之行能为一切不善对治离过清净。 故名为梵。 亦可此行从果为名。 初禅已上离欲果报。 名之为梵。 四无量等能生梵果。 故名梵行。 又复涅槃亦名梵果。 此行能得说为梵行。 言天行者。 当相为名。 一切禅定名为天住。 天住之行名为天行。 亦可此行从果立称。 初禅已上净天果报名之为天。 禅为彼因名为天行。 又禅能得大般涅槃第一义天亦名天行。 言病行者。 从所治为名。 罪业是病。 治病之行故名病行。 婴儿行者。 有二种。 一者自利。 二者利他。 若论自利从喻为名。 行离分别如彼婴儿无所辨了名婴儿行。 若论利他从所化为名。 如经中说。 凡夫二乘始行菩萨如似婴儿。 化此婴儿名婴儿行。 名义如是(此一门竟)。 次辨体相。 圣行体者。 经说有三。 一戒。 二定。 三者智慧。 此三如上三学章中具广分别。 梵行体者。 依经有二。 一七善法化他之德。 二四无量化他之心。 何者七善。 如经中说。 一者知法。 二者知义。 三者知时。 四者知足。 五者知自。 六者知众。 七知尊卑。 七中前五是自利行。 后二利他。 自利二行具足方堪益物。 是以明之。 言知法者。 知佛所说十二部经。 言知义者。 知经所说一切法义。 言知时者。 知起行时。 知如是时任修寂静。 如是时中任修精进。 如是时中任修舍心。 如是时中任修施戒。 如是一切。 言知足者。 是节量行。 知于饮食汤药众具受求以限。 故曰知足。 言自知者。 于前所修自行功德有成就者如实知之。 故曰自知。 故经说言。 菩萨自知我有如是信戒施等。 言知众者。 善知刹利婆罗门等种种众别。 如应教化。 知尊卑者。 知彼所化行有优劣。 量宜劝道。 七善如是。 四无量心如上广辨。 有人更说。 知见觉等以为梵行。 案经以求四无量慧。 知见觉心及六念等亦是第四舍中所收。 不应别分。 天行体者。 谓八禅定。 此义如后八禅章中具广分别。 此前三行犹地持中三住所摄。 初圣行者。 是彼圣住。 第二梵行是彼梵住。 第三天行是彼天住。 前三摄善。 后二离过。 忏治前法名为病行。 不起后过名婴儿行。 又化婴儿令不起过亦得名为婴儿行矣。 体相如是(此二门竟)。 次就位论。 此五通则遍在诸地。 随相别分修在地前。 成在地上。 此云何知。 如经中说。 定行成时住堪忍地。 慧行成时住不动地。 慈行成时住于极爱一子之地。 舍行成时住空平等地。 所成皆在初地已上。 明知修处在于地前。 五行如是。 五生义五生之义出地持论。 受报随物故名为生。 生别不同。 一门说五。 五名是何。 一息苦生。 二随类生。 三者胜生。 四增上生。 五者最后生。 此五通论皆遍诸地。 随相别分前三地前。 后二地上。 息苦生者。 菩萨愿力自在力故受生三界。 随所生处能除物恼。 名息苦生。 所息之苦略有二种。 一息现苦。 谓三劫时及于余时能息物苦。 二息当苦。 邪见众生奉事天神。 及诸恶行教令远离不受当苦。 随类生者。 菩萨愿力自在力故与物同生。 教令离恶化之住善。 名随类生。 言胜生者。 菩萨自以功德善业于人天中受八胜生。 言八报者。 如地持说。 谓寿具足色具足等。 增上生者。 初地已上十王等报名增上生。 最后生者。 菩萨学穷受生刹利波罗门家。 得阿耨菩提作一切佛事。 名最后生。 问曰。 此五二种生中为是分段。 为是变易。 释言。 此五在地前者亦是应化。 亦是分段。 愿力自在力故随物现受。 故是应化。 随所生处即与有漏结业相应。 故是分段。 所受是其六道身故非是变易故。 在地上者恶道之身唯是应化。 恶业尽故非是分段。 善道之身亦是应化。 应化如前。 亦是分段。 地上菩萨有漏残气未尽。 随所生处与之相应故。 是所受亦是六道身。 故非是变易。 此义如前二生死中具广分别。 五生如是。 五无量义五门分别(一释名二辨相三次第四约对十尽共相收摄五对二十无量共相收摄)五无量者。 是化他智。 名字是何。 一众生界无量。 二世界无量。 三法界无量。 四调伏界无量。 五调伏方便界无量。 善知所化众生差别名众生无量。 善知众生住处不同名世界无量。 知诸众生心心所起善恶等法用之教化名法界无量。 知诸众生根性差别名调伏无量。 然此非直知调伏心。 亦知不调。 以调为主。 故偏言耳。 知度生法名调伏方便。 度生法中行修善巧名为方便。 用此授人调令起行名调伏方便。 又复令他起行善巧亦名方便。 问曰。 如彼四无量心名为无量。 今此五种亦名无量。 无量之言为当在境。 为就心说。 释言。 不偏废心论境。 四境五境俱是无量。 约境论心。 四无量心五无量智皆是无量。 名义如是(此一门竟)。 次辨其相。 如地持说。 六十一种众生名众生无量。 何者是其六十一种。 文无定判。 有人释言。 调伏界中就人不同有五十五。 加以六道为六十一。 或可如此。 要略如是。 若随心别形类不同。 地处差异。 难以限算。 故地持言。 随意地身则有无量。 十方世界国土不同有无量种。 如娑婆等。 名世界无量。 无善恶无记三性之法。 一一分别各有无边。 名法界无量。 调伏界者如地持说。 从一至十有五十五。 广亦无边。 调伏方便如地持论成就品说。 二十七种方便一一各有九品分别。 为无量种(此二门竟)。 次明五种次第之义。 如地持说。 菩萨方便为化众生。 是故先说众生无量。 所化众生住处可得。 是故次说第二无量。 用何法化。 是故次说第三无量。 依何心化。 是故次说第四无量。 化住何法。 是故次说第五无量(此三门竟)。 次对十尽共相收摄。 十尽之义如地经说。 一众生界尽。 二世界尽。 三虚空尽。 四法界尽。 五佛出世界尽。 六涅槃界尽。 七如来智界尽。 八心缘界尽。 九佛境界智入界尽。 十世间转法转智转界尽。 此十皆悉该摄穷极。 故名为尽。 众生无量摄众生尽。 世界无量摄世界尽虚空界尽。 法界无量摄法界尽。 调伏无量摄心缘界尽。 调伏方便摄佛出世界涅槃界如来智界佛境界智入界尽。 五种无量共摄第十世转法转智转界尽。 以彼总收(此四门竟)。 次对地经二十种无量共相收摄。 何者二十。 如彼经说。 一无量众生界。 二佛无量化业。 三无量世界。 四佛无量净土。 五无量法界。 六佛无量智。 七无量劫。 八佛无量通达三世界事。 九无量随信化。 十无量根。 十一无量随根说。 十二无量心行。 十三佛无量心行。 十四佛无量说对治。 十五无量声闻乘法。 十六佛无量说声闻乘。 十七无量辟支佛乘法。 十八佛无量知辟支佛乘。 十九无量大乘法。 二十佛无量种说大乘。 此二十中初二一对是众生无量。 次二一对是世界无量。 次四两对是法界无量。 次六三对是调伏无量。 后六三对是其调伏方便无量。 五无量义辨之粗尔。 五德举罪义五德举罪如律中说。 地持论中亦具明之。 五名是何。 一者慈心不以瞋恚。 谓见他人有所毁犯以慈愍心举罪令识。 不以瞋恚故扬其过。 二者柔软不以粗矿。 谓举罪时软言求听。 然后举之不得粗矿令其瞋忿。 三者利益不以损减。 谓举罪时屏处私语令其觉。 令舍过住善终不彰扬使致衰恼。 四者真实不以虚妄。 谓举罪时要具三根。 见闻疑等。 然后举罪终不虚妄。 五者知时不以非时。 谓举罪时先观自己。 有其势力多善伴党堪任治罚则宜举之。 无时便止。 又观前人。 若无势力恶党相用是时宜举。 有时便止。 如是一切名为以时不以非时。 此五是其举罪行德。 故名五德。 五德如是。 五种教诫义五种教诫出地持论。 教谓教示。 诫谓诫约。 教诫不同。 一门说五。 五名是何。 一者名制。 制断恶法。 二者名听。 听修善法。 此二是本。 后三随之。 三者名举。 于前制听有缺减者如法举之。 此言举者是其彰举。 标过令识。 不同宾举。 四名折伏。 于前制听数数毁犯折伏与念令其改悔。 五名欢喜。 于前制听有实德者称扬赞说令其欢喜。 五种教诫略之云尔。 六波罗蜜义十门分别(一翻名解释二论体三开合辨相四通就诸行同相分别五别就诸行异相分别六修之所为辨论是非七六度相摄八资导为因九就位分异并辨优劣不同十因起次第)第一释名。 六波罗蜜者。 谓檀波罗蜜乃至般若波罗蜜。 初言檀者。 是外国语。 此名布施。 以己财事分布与他。 名之为布。 辍己惠人。 目之为施。 言尸罗者。 此方正翻名曰清凉。 三业炎非焚烧行人。 事等如热。 戒能防息。 故号清凉。 复言戒者。 随义傍翻以能防焚故复称戒。 言羼提者。 此名忍辱。 他人加毁名之为辱。 于辱能安目之为忍。 毗离耶者。 此名精进。 练心于法故说为精。 精心务达故称为进。 言禅那者。 此名思惟修。 亦名功德丛林。 上界静法审观方成名思惟修。 能生诸德故复说为功德丛林。 言般若者。 此方名慧。 于法观达故称为慧。 此六何故名波罗蜜。 波罗蜜者是外国语。 此翻名度亦名到彼岸。 所言度者如地持说。 度有三种。 一者时度。 此之六度行依从种性上度三僧祇方始成满。 故彼优婆塞经说言。 前二僧祇所行檀等非波罗蜜。 第三僧祇所修行者是波罗蜜。 彼亦就其时度为言。 二者果度。 此六能得大菩提果。 三者自性清净度。 修此六种能舍有相到法实性。 具斯三义故名为度。 到彼岸者波罗者岸蜜者是到。 释有两义。 第一能舍生死此岸到于究竟涅槃彼岸。 与前度中果度相似。 第二能舍生死涅槃有相此岸到于平等无相彼岸。 与前度中自性清净度其义相似。 具斯两义名到彼岸。 第二门中辨其体性。 于中约就色心等法以论其性。 随义进退略有五种。 一就根本。 六度皆以心法为体。 离心之外更无行德。 二据摄修方便为论。 六度皆以色心为体。 如布施中。 身口舍财是其色性。 思愿舍财是心自性。 第二戒中身口离过是其色性。 内心清净是心自性。 忍中身口意不骂不报是色自性。 内心安忍是心自性。 就精进中身口造修是其色性。 内心策勤是心自性。 就禅定中身口安静是其色性。 内心不乱是心自性。 就般若中身口求法是其色性。 内心照明是心自性。 第三约境以论行体。 前之四种随事造修该通色心。 后二是其证法之行。 局唯在心。 住境见法唯心能故。 第四就其行相以分。 前三是其化众生力。 化藉三业该通色心。 后三是其护烦恼力。 局唯在心。 伏惑断结唯心能故。 此之二力后当更辨。 第五就其业性分别。 布施持戒三业自性该通色心。 施中思愿是其意业。 身口舍财是身口业。 戒中心净是其意业。 身口清净是身口业。 故此二种该通色心。 后四心法意业自性。 局唯在心。 体性如是。 第三门中开合辨相。 开合不定。 约之唯一。 统摄诸行唯一助道。 或分为二。 二有两门。 一约行分二。 谓自利利他之道。 如彼相续解脱经说。 前三是其化众生力。 化力即是利他行也。 后三是其护烦恼力。 护恼即是自利行也。 化众生中先以布施摄取众生。 次以持戒不恼不怖。 后以忍辱于彼恼害逼迫恐怖堪忍摄取。 护烦恼中先以精进粗伏烦恼修习善法。 不为烦恼之所倾动。 次以禅定正伏烦恼。 令其不起。 后以智慧永断烦恼。 二就德分二。 德有二种。 一是福德。 二是智慧。 辨此二种经论不同。 乃有四别。 第一依彼优婆塞经施戒精进判为福分。 以彼事中方便所作故说为福。 忍禅般若判为慧分。 般若正是慧之正体。 慧心安法说之为忍。 如五忍等。 盖乃是其法思惟解忍。 不取安苦他不益忍。 专心住理不动名定。 非是事中住心之定。 以此忍定同即慧故说为慧分斥取小分非尽言耳。 第二依彼相续解脱及地持论前三是福。 般若是智精进与禅亦福亦智。 依精进故修施戒忍四无量等名为福分。 起闻思修阴巧便等名为智分。 又依禅定修四无量名为福分。 修阴界入巧便观名为智分。 然此就其功能以分判为福智。 论其体性性是福德。 第三就彼大品等经前五为福。 非慧性故般若是智。 是慧性故。 四依涅槃经前五及与事中般若同为福分。 理观般若说为智分。 故彼经言。 福庄严者。 谓檀波罗蜜乃至般若。 非般若波罗蜜。 慧庄严者。 是般若波罗蜜。 依彼经中六度之行各有二种。 一者随事修行不到实性。 非是自性清净度故非波罗蜜。 二依理修行到法实性。 是其自性清净度故是波罗蜜。 前五莫问依事依理。 同名为福。 就般若中随事修者。 不见实性亦判为福。 依理成者。 见实性故说为智分。 或分为三。 所谓三学。 前四戒学。 次一定学。 后一慧学。 故地持云。 众具自性眷属无尽是名戒学。 禅为定学。 般若慧学。 言众具者。 是其布施。 施为戒因。 故曰众具。 言自性者。 是其戒度。 戒度正是戒学自体。 故言自性。 言眷属者。 忍波罗蜜。 堪忍诸缘助成戒行。 故云眷属。 言无尽者。 以精进故持戒不息。 故曰无尽。 精进通策。 以何义故偏说为戒。 释有三义。 一三学中戒学在初。 就初以言。 故摄戒中。 二戒学中备具三聚摄行宽广难可成立。 必须精进佐助方成。 故摄戒中。 三者戒学随事修行。 难成易败。 必须精进佐助方立。 故摄戒中。 或分为四。 如彼相续解脱经说。 前三戒学。 禅为定学。 般若慧学。 精进通策别为一门。 故有四种。 或说为五。 谓哀愍爱语勇猛惠施说深法义。 如地持说。 哀愍摄禅哀愍是悲。 悲亦是禅。 故摄禅定。 爱语摄戒及与智慧。 良以爱语离口四过戒分所收。 是故摄戒。 依慧起说。 是故摄慧。 勇猛摄于忍进及慧。 由勇猛故苦缘不动。 故摄忍辱。 由勇猛故策修善法。 故摄精进。 由勇猛故能入深义。 故摄般若。 惠施摄檀。 说深法义摄禅。 摄慧依禅起说。 是故摄禅依智起说。 是故摄慧。 或分为六。 所谓檀等六波罗蜜。 或复说十。 谓十波罗蜜。 就前六中开出方便愿力智等四波罗蜜。 故合有十。 是故经中说后四种为前六伴。 然经论中说伴不同。 若依相续解脱经中别说其伴。 彼说方便别伴前三。 愿伴精进。 力伴禅定。 智伴般若。 何故方便偏伴前三。 以前三种化众生力化物须巧。 故为方便别伴前三。 何故以愿别伴精进。 精进胜求须愿佐助。 故偏伴之。 伴有二种。 一者前伴。 如彼经说。 以现在世多烦恼故。 不能精进勤修善法。 愿未来世烦恼微薄勤修善法。 故为前伴。 二者后伴。 依精进故能起愿心。 上上胜求故为后伴。 何故以力别伴禅定。 定多力用。 故力伴之。 伴有二种。 一者前伴。 如彼经说。 近善知识听闻正法。 内正思惟。 转劣悕望得胜悕望。 名之为力以是力故能修禅定。 故为前伴。 二者后伴。 依禅定故起神通力。 故为后伴。 又复禅定发生如来十力种性。 名之为力。 此力亦是禅定后伴。 何故以智别伴般若。 知见性同相伴义亲。 故偏伴之。 伴有二种。 一者前伴。 由世谛智开引出生第一义慧。 故为前伴。 二者后伴。 依真谛智起世智用。 故为后伴。 若依地经及地持论通伴前六。 彼说巧智以为方便。 以方便故能修施等无量善法。 求增进智名之为愿。 以是愿故令其施等上上胜进。 坚固之智不为魔动。 名之为力。 以是力故令彼施等不可破坏。 于法开觉。 名之为智。 以是智故于施等法差别。 示现摄化众生。 故后四种通伴前六。 或复分为八万四千诸度法门。 如贤劫经说。 彼说。 如来三十二相八十种好十力无畏一切功德令有三百五十种门。 一一门中皆以六度行修为因。 便有二千一百度门。 用此对四大及六衰十种之患便有二万一千度门。 言四大者。 地水火风自身之患。 言六衰者。 谓外色声香味触法六尘之患。 此六大贼衰耗善法。 故名为衰。 以此二万一千度门化四众生。 故有八万四千度门。 四众生者。 一是多嗔。 二是多贪。 三是多痴。 四是三毒等分。 此等广略各随一宜。 今据一门且论六种。 第四门中通就诸行同相分别。 诸行相似说名同相。 广略不定。 于中增数次第辨之。 或说为二。 二有两门。 一有作无作相对分二。 檀等诸行方便修成名为有作。 无始法性显成今德名为无作。 是义云何。 真识之心体是一切功德法性。 本为妄阴名为佛性。 不名行德。 后息妄想彼心显了。 说为檀等。 故曰无作。 又经中说。 真如法中离一切着。 名之为檀。 无一切恶即名为戒。 无有瞋恼即名为忍。 无有懈隋名为精进。 远离动乱说为禅定。 永无闇障即名般若。 此等一体随义以分此义。 昔隐今时始显说为无作六波罗蜜。 此波罗蜜诸圣同体无有差别。 以真如法无别体故。 二世间出世间相对分二。 随事修行名为世间。 合理而成名为出世。 又复地前名为世间。 地上名出。 或说为三。 如彼相续解脱经说。 一是因相。 所谓大悲。 悲能起行故说为因。 二者果相。 谓摄众生得未来报。 三能作。 大义施等诸行能得菩提。 或说为四。 四有三门。 一摄修方便以分四种。 如彼相续解脱经说。 一大悲方便。 能趣起施等。 二思惟方便。 起施等法。 三常方便。 于施等法无间修习。 四顿方便。 于施等法具足修习。 二据修论四。 如地持说。 一决定修。 于施等法坚心修学不为缘动。 二专心修。 于施等法专意修学不杂余相。 三者常修。 恒作不息。 四无罪修。 修时离过。 三就能说四。 如相续解脱及地持说。 一者对治。 能治六弊。 二成菩提。 具修施等法能得菩提。 三能摄自他。 修行施等能令自他离过恐怖得胜安乐。 四得未来果。 修行施等于未来世生善趣中受胜福报。 或说为五。 五有三门。 一摄修方便。 以论五种。 如彼相续解脱经说。 一者先当多修信解。 如地持说。 于八解处起净信心。 二起于闻慧。 闻菩萨藏以为方便。 三护菩提心。 心为行本。 是故须护。 四近善知识。 行依支成。 是故须近。 五精勤修学。 无间善业。 五中前四起修方便。 后一心修施等善法。 二离过说五。 亦如相续解脱经说。 一者无碍。 修行施等能除六弊。 二者无愿。 修行施等不愿名利。 三者无过。 于施等法远离杂染无方便过。 四无妄想。 不随言说分别取着。 五回向菩提。 不以施等求余果报。 唯求佛智。 三就能说五。 亦如相续解脱经说。 一增上乐因能得菩提。 二摄取自他。 三得未来报。 四远离烦恼。 五不往恶趣。 或说为六。 如摄论说。 一广大意。 为一切生死无量无边阿僧祇劫修行六度不生足相。 二长时意。 无量无边阿僧祇劫修行六度不患其长。 三随喜意。 见诸众生得净涅槃菩萨随喜过彼得者。 四恩德意。 不见自己于生有恩。 唯见众生于己有恩。 由彼受化令我得成诸度行故。 五大志意。 用己所行一切善根回向施与一切众生。 六善好意。 用前所施众生善根代生回向无上菩提。 或说为七。 如彼相续解脱经说。 一行施等不求他知。 二于诸法不着诸见。 三于大菩提不生疑惑若是若非。 四不自赞毁他五不高慢及不放逸。 六不以少劣生知足想。 七不起恼嫉。 或复论九。 如地持说。 一者自性明其行体。 二者一切彰其行相。 三名为难。 起修殊胜难为能为。 四一切门摄行宽广诸行同入。 五者善人起行纯善。 六一切行起行具足。 七者除恼辨行功能。 修行施等能除烦恼。 八者此世他世安乐。 彰行利益。 修施行等能令自他得于今世后世乐果。 九者清净行修离过。 此等具释如地持论。 若复广分义别无量。 第五门中别就诸行异相略分别有四种。 一修心不同。 二行相不同。 三治障不同。 四得报不同。 修心不同者。 如彼七卷金光明说。 一一各有五心修习。 初依五法成就檀度。 一具信根。 二起慈悲。 三心无异求。 四以布施等摄众生。 五求一切智。 次有五法成就戒度。 一净三业。 二不为众生作烦恼因缘。 三断恶道开诸善门。 四过声闻辟支佛地。 五一切功德皆愿满足。 次有五法成就忍辱。 一降伏贪瞋。 二不惜身命。 三思惟往业用自开解。 四为成就众生善根发慈悲心。 五为得甚深无生法忍。 次有五法成就精进。 一者不为烦恼共住。 二福德未具不得安稳。 三一切难行不生厌心。 四为利众生成就大慈。 五愿不退地。 次有五行成就禅定。 一于善法摄持不散。 二解脱生死。 三愿得神通成就众生。 四者慈心洗浣法界。 为净心故。 五为断众生一切烦恼。 次有五法成就般若。 一于佛菩萨供养无厌。 为求法故。 二于深法乐闻无厌。 三成就胜智。 四能断烦恼。 五善达五明(此一门竟)。 次明成行不同之义。 如相续解脱及地持说。 彼说六度。 皆有三种。 施中三者。 一是财施。 二是法施。 三无畏施。 戒中三者。 一律仪戒。 二摄善戒。 三摄众生戒。 此义如上三聚章中具广分别。 忍中三者。 一他不饶益忍。 堪忍他恼。 二安苦忍。 能自忍苦。 三法思惟解忍。 住法不动。 精进三者。 一弘誓精进。 发生大愿。 二摄善精进。 自修善行。 三摄众生精进。 以善化他。 禅中三者。 一现法乐住内心寂净。 二出生功德。 谓依禅定发生神通四无量等。 三利益众生。 谓依禅定四摄益物。 慧中三者。 一随觉分别第一义慧。 二善达五明及三聚法世谛之慧。 三利众生慧。 巧以四摄饶益众生(此二门竟)。 次明治障不同之义。 修施治悭。 戒治毁禁。 忍治瞋恚。 精进之心能治懈怠。 禅治粗念。 慧治愚痴。 前五伏断。 后一永断。 理实智慧通治诸过。 分相亦然。 亦可诸过为慧治边通名愚痴(此三门竟)。 次论果报不同之义。 依如相续解脱中六度之行各得一果。 以布施故得于大乐。 以持戒故生善趣中。 以忍辱故无有怨对。 以精进故随所修善不为缘坏。 以禅定故多致喜乐为梵等众生之主。 以智慧故多所堪能。 不为一切生死所害。 若依地持布施之行外得大财。 内得色力寿命安乐无碍辨才五事之报。 余之五度各得一果。 以持戒故生善趣中寿等奇特。 以忍辱故得善方便。 忍他侵逼不恼众生。 以精进故得其俱生一切方便坚固堪能。 以禅定故随所生处少诸尘秽。 知义得通。 以智慧故于未来世智慧增广。 异相如是。 第六门中明修所为并论是非。 所为有三。 一为求菩提。 二为念众生。 三为求实际。 为求菩提是其大心。 为念众生是其广心。 为求实际是其深心。 其深心故舍离有为不同凡夫。 大心广心不同二乘。 为求菩提护彼小心。 为念众生护彼狭心。 通则六度皆为此三。 如地持经说。 菩萨为求一切智故修行六度。 如是等比名为菩提。 如维摩说。 以施摄悭。 戒摄毁禁。 忍摄瞋恚。 精进摄怠。 禅摄粗念。 慧摄愚痴。 胜鬘经中为成众生修行六度。 如是等比名为众生。 如大品说。 为见实相修行六度。 涅槃经说。 为见佛性修行六度。 如是等比名为实际。 于中别分前之二门为摄众生。 中间两门为求实际。 后之两门为求菩提。 此等差别如维摩说。 故彼经言。 以摄悭贪起檀波罗蜜。 以化犯戒起尸罗波罗蜜。 以无我法起羼提波罗蜜。 以离身心相起毗梨耶波罗蜜。 以菩提相起禅波罗蜜。 以一切智起般若波罗蜜。 以摄悭贪起檀波罗蜜者。 自行布施兼劝他施。 以化犯戒起尸罗者。 自持净戒兼劝他持。 何故此二偏为众生。 以此粗易可修起众生能作。 故偏为之。 以无我法起羼提者。 无我是其众生空义。 依之成忍。 又为彼故修行忍辱。 以离身心起毗梨耶者。 离身心相是其法空依成精进。 又为彼故修起精进。 何故此二偏依二空。 以此二行修时有苦在有难成依空易就故偏依之。 又此二种依空防退易入实际。 故偏为之。 以菩提相起禅那者。 菩提是佛功德之行。 禅能生之。 故为菩提修起禅定。 以一切智起般若者。 彼一切智是佛慧行。 般若能生。 故为彼智修起般若。 何故此二偏为菩提一切智乎。 于诸度中禅定最能出生广德。 于大菩提能生力强。 故偏为之修起禅定。 般若正是一切智因。 生智亲强。 故偏为之修起般若。 盖乃是其隐显门耳。 所为如是。 是非如何。 经说。 此六有波罗蜜非波罗蜜。 其义云何。 分别有三。 一约时度以论是非。 如优婆塞经说。 前二阿僧祇所行非波罗蜜。 非时度故。 第三阿僧祇所行是波罗蜜。 是时度故。 二约果度分别。 如涅槃说。 四心中修能致究竟大涅槃果。 是波罗蜜。 是果度故。 不具此四非波罗蜜。 不能究竟致大涅槃。 非果度故。 何者四修。 如地持说。 一决定修。 修心坚固不为缘动。 二专心修。 修意精纯不杂余想。 三者常能修。 恒化不息。 四无罪修。 不离烦恼无方便道。 如涅槃经。 初功德中具有此相。 第三约就自性清净度以论是非。 随事修行不能到于诸法实性。 非是自性清净度故非波罗蜜。 依实所成破舍情相到法实性。 是其自性清净度。 故是波罗蜜。 是非如是。 第七明其六度相摄。 菩萨行巧一一度中皆摄一切。 一切成一。 云何一一皆摄一切。 释有两种。 一摄同义。 二摄异义。 言摄同者。 于六度中所有舍义皆摄为檀。 故彼金刚般若论云。 檀义摄于六。 资生无畏法。 此中一二三名为修行住。 言资生者。 是其财施。 言无畏者是无畏施。 所言法者。 是其法施。 所言一者。 谓初檀度是资生施。 所言二者。 谓戒与忍是无畏施。 所言三者。 谓后三度是其法施。 于六度中有难过义悉摄为戒。 有安忍义通摄为忍。 有策勤义摄为精进。 有不乱义通摄为禅。 有离着义摄为般若。 言摄异者。 如大品说。 一一度中皆摄诸度。 云何檀中摄余五度。 修行施时身口意净不犯佛戒而行布施名为摄戒。 于彼受者瞋恚打骂堪忍饶益名为摄忍。 于诸众生常施不倦名摄精进。 施心不乱名摄禅定。 分别善修名摄般若。 又于施中不取不着亦名般若。 云何戒中摄余五度。 修行戒时离杀盗等。 普施一切众生安乐名摄布施。 以堪忍力不为诸过名摄忍辱。 持戒不息名摄精进。 一心持戒离过寂静名摄禅定。 分别善修名摄般若。 又复戒中不取不着亦名般若。 云何忍中摄余五度。 修行忍时不怖众生。 施彼安乐名摄布施。 又忍贪苦以财惠人亦名摄施。 以安忍故离杀缚等名为摄戒。 堪忍不息名摄精进。 忍心不乱名摄禅定。 分别善修名摄般若。 又于忍中不取不着亦名般若。 云何精进摄余五度。 以精进故勤修善法。 饶益众生名摄布施。 勤断诸恶名摄持戒。 以勇猛力堪忍诸苦名摄忍辱。 坚住精进名摄禅定。 分别善修名摄般若。 又于精进远离取着亦名般若。 云何禅中摄余五度。 依禅舍着。 慈悲益物名摄布施。 依禅离过名摄持戒。 定心住缘安忍不动名摄忍辱。 又依禅定发慈悲心。 堪忍众生打骂寝欺随顺摄取亦名为忍。 于深禅定求无休息名摄精进。 分别善修名摄般若。 又复禅不味不着亦名摄般若。 云何般若摄余五度。 修行慧时能以正义惠施众生名摄布施。 以智慧心观过不为名摄持戒。 于诸法中思惟不动名摄忍辱。 又以智慧堪忍他恼亦名摄忍辱。 观法不倦名摄精进。 于诸法中不起妄想亦名摄禅定。 又依智慧分别善修一切三昧亦名摄禅。 摄相如是。 第八门中明其资导为因之义。 先辨资导。 福能资助。 慧能导达。 资导不同。 略有五种。 一资导相生唯望未起。 已生之福资未起智令其得生。 已起之智导未生福令其得起。 二资导相成义在同时。 同时之福资同时智令其明净。 同时之智导同时福。 令其坚固不可破坏。 三资导舍相亦在同时。 同时之福资同时智于空不着。 同时之智导同时福于有不染。 四资导得果其义宽通。 以宽通故一福起时能资已生未生智慧令近菩提。 一智现时能导已生未生之福智悉令近果。 良以诸行共牵一果故彼福智一一现时资导一切。 五随行前后以说资导。 福行先生。 智慧后起。 以先生福资未生智令其得生。 以后生智导先起福令出生死趣向涅槃。 资导如是(此一门竟)。 次明六度为因之义。 于中别以三门辨释。 一明六度浅深分齐。 二明果得差别不同。 三以六度对果明因。 言分齐者。 义别有三。 一缘修六度。 于彼六识七识心中缘观修习。 二者真实有作六度。 依前缘修动发真心令真心中诸行集起。 此即地经第八地中世出世间有作净胜。 前五功德名为世间。 后一智慧名为出世。 此从缘生故曰有作。 三者真实无作六度。 真心自体本是一切功德法性。 如妄想心虽不对缘现起烦恼。 体是一切诸烦恼性。 真心如是。 虽不对缘现起诸德。 体是一切诸功德性。 故马鸣言。 从本已来具足无量性功德法。 是功德性本为妄隐相似不净。 后息妄染本隐之性显成今德。 名为无作六波罗蜜。 此即地经第八地中世出世间无作净胜。 分齐如是。 次分果德。 果德有二。 一性净果。 本隐今显。 二方便果。 本无今有。 果德如是。 次以六度对果明因。 于中有二。 一缘正分别。 望性净果无作六度以为正因。 余二为缘。 望方便果有作六度以为正因。 余二为缘。 二生了分别。 望性净果生了不定。 若言辨无令有名生。 则性净果唯了因了非生因生。 如涅槃说。 非本无故。 就了因中缘修有作二种六度异相显了。 故名了因。 无作六度自体显了而为果德。 故曰了因。 若说正起以为生因。 傍助为了则性净果具足二因。 无作六度以为生因。 余二为了。 望方便果生了不定。 若言了于本有名了。 则方便果唯生因生非了因了。 非本有故。 就生因中有作六度为正因生。 余二六度为缘因生。 若说正起以为生因。 傍助为了则方便果具足二因。 如涅槃说。 有作六度是彼正因。 余二六度是彼了因缘。 修六度是了可解。 无作六度云何名了。 由见彼法成菩提智如色生识。 故名了因。 体性显了成彼果故。 第九门中就位分异并辨优劣。 言分异者。 六度随位异有二种。 一者别异。 如地经说。 菩萨初地檀度增上。 乃至六地般若增上。 二者通异。 如彼相续解脱经说。 彼说六度义别有三。 一者直名为波罗蜜。 二上波罗蜜。 三大波罗蜜。 地前菩萨烦恼亦行。 善法亦起。 不能起胜。 是故直得名波罗蜜。 初地已上乃至七地烦恼不行。 善法独起。 随分平等离染清净名上波罗蜜。 八地已上微细使性毕竟永灭。 善行深广名大波罗蜜。 隐显如是。 通则义齐(此一门竟)。 次辨优劣。 释有二。 一摄善分别。 二治患分别。 摄善之中义别有四。 一约位分别。 檀在初地。 乃至般若在第六地。 且在初地。 最以为劣。 戒在二地。 次以为胜。 如是渐增乃至般若在第六地。 最以为上。 此之一义如地经说。 二就能分别。 精进般若通能策导一切诸行。 说以为胜。 余不如是。 说以为劣。 此之一义如地持说。 彼论言。 六度之中精进般若胜余波罗蜜。 如四摄中爱语为胜四无量中大悲为胜。 如是一切。 三主伴分别。 慧为行主。 说之为胜。 余五伴助说以为劣。 此之一义如大品说。 地论亦云。 智眷属者。 所谓檀等。 四就说行相成分别。 六俱是胜。 六俱是劣。 何故如是。 六度之行互相助成。 檀行为主余五助成。 檀行主故说以为胜。 余五助故说之为劣。 乃至般若类亦同然。 此之一义如大品经六度相摄品说。 摄善义中有此四异。 治患义中亦有四种。 一对业烦恼辨其优劣。 戒治业非。 余治烦恼。 业兼易防能治之行说之为劣。 烦恼是本。 深细难遣能治之道通以为胜。 若尔何故戒在施上。 释言。 上能起犯戒烦恼。 难治于悭故能治戒在于总上。 非是破戒细于悭故戒在施上。 故信戒等五种善中戒初施后。 六念亦尔。 二对使非使辨其优劣。 六中忍慧对治使惑。 忍治瞋使。 慧治痴使。 余治非使。 施治悭垢。 是故非使戒防业非。 故亦非使。 精进与禅治烦恼地。 故亦非使。 使强难断。 忍慧能除。 说之为胜。 非使易遣余四治之。 说以为劣。 问曰。 何故忍慧二行偏治使性。 释言。 六中前三是其化众生力。 后三是其护烦恼力。 化生力中忍胜余劣。 护烦恼中慧胜余劣。 今就胜处明除使惑。 余废不论。 三伏永分别。 前五伏断说之为劣。 般若永断说以为胜。 四随过互论六度皆有胜劣之义。 望悭贪病布施为胜。 余者为劣。 对破戒病持戒为胜。 乃至对治愚痴之病般若最胜。 余者为劣。 是故六度皆有胜劣。 第十明其因起次第。 如地持说。 始不顾贼舍离出家。 故先明施。 既出家已受菩萨戒。 精持不犯。 故次明戒。 以护戒故忍力清净不怖众生。 故次明忍。 以忍力故能安苦缘。 勤修无间善法方便。 故次明精进。 以其精进不放逸。 故善一其心。 故次明禅。 心善一故得实知见。 故次明慧。 问曰。 精进通策诸行为诸行本。 何不初说乃为第四。 释言。 精进虽策诸行随义别分。 或属前三。 或属后二。 故置第四。 云何属前。 如地持说。 前四戒学。 精进是其戒行所依。 故在第四。 云何属后。 如龙树说。 施戒及忍世人能行不假精进。 故不在初。 云何不假。 论言。 如人所有客主法应供养。 或为种种因缘行施。 乃至畜生亦知施食。 是故布施不假精进。 又复世人见为恶者王法治罪顺过不为。 或畏恶名。 或思世间种种苦恼。 避罪不作。 或有性善不乐为恶。 不由精进。 又如世人于打骂等或以畏故不敢返报。 或复力小不堪加报。 或性和忍而不返报。 不假精进。 又前三中虽有精进小故不说。 禅智微细世间众生不能自起。 要假精进。 故禅智前宣说精进。 何故如是。 禅定是其上地胜法。 勤习方现。 般若是其照理深行。 专修乃成。 故假精进。 又禅智中得胜境界勤心转增。 譬如世人掘水见湿。 攒火见烟求心逾猛。 彼亦如是。 僧故偏说。 又复前三依事修行。 后之二种依义而成。 舍事入义。 非勤不能故在第四。 问曰。 但有前三福行。 所愿皆得。 何假精进方得禅智。 龙树释言。 佛道深难。 虽有前三不能成办。 要假精进方得禅智及诸佛法。 故地持云。 世尊种种称叹精进为菩提因。 六度之义辨之粗尔。 六念义五门分别(一释名义二开合辨相三随别广释四次第五念之所为)第一释名。 六念之义出涅槃经。 守境名念。 念别不同。 一门说六。 六名是何。 一者念佛。 二者念法。 三者念僧。 四者念戒。 五者念施。 六者念天。 六中初三念其所学。 中间二种念己所行。 后之一种念己所成涅槃之果。 言念佛者。 觉故名佛。 念有四义。 一缘如来有大功德是诸众生无上大师。 名为念佛。 二缘佛德念己当同。 名为念佛。 三缘佛德欲与众生。 名为念佛。 四离妄想与彼如来实德相应。 名为念佛。 言念法者。 轨则名法。 念有四义。 一缘法宝有大功德是诸众生无上妙药。 名为念法。 二缘法宝念己当证。 名为念法。 三念法宝欲授众生。 名为念法。 四离妄想与法相应。 名为念法。 言念僧者。 和故名僧。 念有四义。 一缘僧宝有大功德是诸众生良厚福田。 名为念僧。 二缘僧德念己当行。 名为念僧。 三缘僧行欲与众生。 名为念僧。 四离妄想与彼真实僧行相应。 名为念僧。 言念戒者。 防禁名戒。 念有四义。 一缘戒行有大势力能除众生恶不善法。 名为念戒。 二念己所受精勤护持。 名为念戒。 三念己戒善劝人同习名为念戒。 四离妄想得戒实性清净无染。 名为念戒。 言念施者。 惠舍名施。 念有四义。 一念施行有大功德能破众生悭贪重病。 名为念施。 二念己所行专精修习。 名为念施。 三念以施善摄取众生。 名为念施。 四离妄想得施实性无所系着。 名为念施。 问曰。 行有六度之别。 今此何故偏念戒施。 释言。 略故。 以此行始故偏举之。 又问。 于彼六度之中先施后戒。 今此何故先戒后施释言。 行者二种次第。 一粗细次第。 施粗易为。 是故先修。 戒细难作。 是以后习。 二止作次第。 要先止恶。 然后作善。 如似染衣要先除垢后受染色。 戒是止行。 是故先明。 施是作行。 是以后说。 彼六度中依粗细门故先明施。 此六念中依止作门故先明戒。 言念天者。 己家当来所成涅槃寂净名天。 有净光明所受自然亦名为天。 念有四义。 一缘当来力无畏等一切种德有大福利。 名为念天。 二缘当果起必成意。 名为念天。 三缘当果欲与众生。 名为念天。 四离妄想与彼菩萨境界相应。 名为念天。 名义如是(此一门竟)。 第二门中开合辨相。 开合不定。 据要唯三。 所谓念佛念法念僧。 故杂心云。 为开众生佛法僧念故说斯偈。 所谓说于敬三宝偈。 或分为六。 如上所辨。 或离为八。 如大智论说。 于前六上更加二种。 一念出入息。 系意住于数息法门。 二者念死。 常修死相。 或分为十。 如大智论摩诃衍品说。 于前八上更加二种。 一者念灭。 念彼涅槃无为寂静起意趣求。 二者念身。 自念己身无常苦空无我不净修行厌离。 或分十一。 如经说。 一者念佛。 二者念法。 三者念僧。 四念菩萨。 五念菩萨行。 六念波罗蜜。 七念十地。 八念不坏力。 九念无畏。 十念不共法。 十一念一切种一切智智。 此之十一犹是六念。 念佛念法与六念中初二念同。 念僧菩萨是六念中念僧所收。 念菩萨行念波罗蜜十地者。 是六念中念戒念施二念所摄。 六中略故单念戒施。 是中广故通念一切。 后念力等是六念中念天所摄。 广则无量。 今据一门且论六种。 开合如是(此二门竟)。 次广辨释。 初念佛者。 如涅槃说。 念佛十种名称功德。 所谓如来应供.正遍知.明行足.善逝.世间解.无上士.调御丈夫.天人师.佛世尊。 此十如后十号章中具广分别。 佛德无量。 今据一门且论斯十。 以此名称生念义强故偏念之。 言念法者。 依大智论法有二种。 一念教法。 所谓三藏十二部经。 二念义法。 所谓无常无我涅槃三种法印。 亦得分三。 一念教法。 谓三藏等。 二念理法。 所谓二谛一实谛等。 三念行法。 谓三学等起行之仪。 言念僧者。 念三乘众及三乘人所成行德。 言念戒者。 就性分二。 如龙树说。 一念有漏戒。 二念无漏戒。 问曰。 直念无漏便足。 何用念彼有漏戒乎。 龙树释言。 因有漏戒得无漏戒。 故通念之。 如人虽从贼中而来还能破贼王亦赏之。 彼亦如是。 就行分三。 一念律仪。 二念摄善。 三念摄生。 随义分八。 如龙树说。 一清净戒。 二不缺。 三不破戒。 四不穿戒。 五不杂戒。 六自在戒。 七不着戒。 八智者所赞戒。 清净戒者。 如论释言。 无诸瑕秽名清净戒。 此句通明五篇清净。 不缺戒者。 除离初篇二篇重恶名不缺戒。 不破戒者。 离后三篇名不破戒。 又论释言。 远离身恶名不缺戒。 远离口过名不破戒。 不穿者。 论言。 善心向于涅槃不令烦恼恶觉入中名不穿戒。 不杂戒者。 正为涅槃不为世报名不杂戒。 自在戒者。 论言。 随戒不随外缘。 不为爱结之所伤碍名自在戒。 言不着戒者。 论言。 于戒不取戒相。 不生爱著名不着戒。 智所赞者。 持戒清净常为贤圣之所称赞。 名为智者所赞戒也。 言念施者。 念行财法无畏施等。 言念天者。 依如涅槃天有三种。 一者生天。 谓四天王乃至非想。 二者净天。 所谓一切三乘贤圣。 三第一义天。 谓佛果德。 是三种中菩萨但念第一义天。 以是究竟所求果故。 依大智论天有四种。 一假号天亦云名字天。 如世人王名为天王亦云天子。 二者生天。 谓四天王乃至非想。 三者净天。 谓诸贤圣。 四生净天。 谓三界中受生圣人。 是四种中念彼生天及生净天。 以此未来上胜果故。 问曰。 佛弟子众应念三宝。 以何义故念彼生天。 以此自己善业果故。 问曰。 生天是凡夫法。 何故念之。 有人不堪入涅槃。 故念彼生天。 起行趣求(此三门竟)。 第四门中明其次第。 佛是究竟所学果德。 故先念之。 佛由法成。 故次念法。 法由人行方能到果。 故次念僧。 依前三宝发起修行先离十恶。 故次念戒。 以戒破恶便能生善。 故次行施。 依戒依施能得涅槃第一义天。 故次念天。 又依龙树佛是化主说法之人。 故先念佛。 依佛说法故次念法。 僧随佛语能解能行故次念僧。 僧由戒成故次念戒。 以戒破恶便能行施故次念施。 以戒施故得二果报。 所谓生天及生净天。 中品行者得其生天。 增上行者得生净天。 故后念天。 次第如是(此四门竟)。 第五明其念之所为。 所为有四。 一者为除现在怖畏。 如龙树说。 或有恶魔来怖行者。 佛即教人修习六念。 或有怖畏念佛即灭。 如诸天众与修罗斗心生怖畏。 若有忆念帝释宝幢怖畏即灭。 或有怖畏念法即灭。 如天畏时忆念帝释左面天王伊那舍天宝幢即灭。 又念右面天王婆楼那天宝幢亦灭。 或有怖畏。 念己所修施戒善根及天果报亦得除灭。 二为出离生死因果故修六念。 三为求佛一切种德故修六念。 四为化度一切众生故修六念。 六念之义辨之粗尔。 六种决定义六种决定出地经论。 斯乃出世菩提之心。 即实不退名为决定。 此之决定是十地体故。 地经中创始开宗标言。 菩萨愿善决定无杂不可见广大如法界。 究竟如虚空。 尽未来际。 覆护一切众生界。 能入三世诸佛智地。 虽言愿善统纳众德无不在中。 众德之状难以具论。 今据一门且说六种。 六名是何。 一观相善决定。 二真实善决定。 三胜善决定。 四因善决定。 五大善决定。 六不怯弱善决定。 六中前五自分功德。 后一胜进。 故地持中第六名为增长胜分究竟菩提。 就自分中初四自利。 后一利他。 就自利中前二行体。 次一行德。 后一行能为因之义。 体中初一明其观解破相入如。 后一彰其契实离相。 言观相者。 论自释言。 谓真如观一味之相。 言一味者从喻为名。 如似大海虽复浩廓咸同一味。 诸法虽广如性一味。 观此如理更无异缘名一味相。 言真实者。 论自释言。 非世境界。 以行契真不为世智之所照见。 名非世境。 言胜善者。 行德深广如于法界。 故名为胜。 言因善者。 愿善之行能为常果无常果因。 故云因善。 言常果者。 谓大涅槃。 无常果者。 谓佛菩萨大悲作用。 随世生灭故曰无常。 此二犹是涅槃经中二种庄严。 常者犹彼智慧庄严。 故彼经言。 智慧庄严无碍常住。 无常是彼功德庄严。 故彼经言。 功德庄严有碍非常。 又涅槃云。 诸佛如来无常共常常共无常。 是此常果常共无常。 是此所说无常爱果。 愿善望彼同能出生。 故名为因。 言大善者。 上来自利。 此一利他。 利他行广等众生界。 故名为大。 故经说言。 覆护一切众生界矣。 不怯弱者。 诸佛智德菩萨分证于深能入心无惮退。 故云不怯。 故经说言。 能入三世诸佛智地。 六种决定释之云尔。 六妙行义六妙行者。 无学圣人离过行也。 经亦名为六妙法矣。 通释一切起作名行。 行之自体说以为法。 此行与法远离一切不善粗过。 故称为妙。 随相别分妙行妙法非无差异。 异相如何。 行阴无过名为妙行。 余阴离染说为妙法。 是义云何。 依如毗昙识想受行起在一时。 眼识起时即具四阴。 眼识识阴。 同时受数说为受阴。 同时想数说为想阴余思欲等说为行阴。 乃至意识起时亦尔。 彼六行中离过无罪名六妙行。 余之三阴离过无染名六妙法。 大乘亦尔。 若依成实识想受行起在先后。 眼识之后具有四心。 初识次想受后行。 乃至意识之后亦尔。 彼六识后行中无过名六妙行。 彼六识中识想及受性虽无记不生行中烦恼漏过。 亦不从于烦恼漏生名六妙法。 六妙行义辨之略尔。 六种善法义六种善法如大智论说。 名字是何。 谓善五阴及数灭无为是其六也。 善五阴中有其四种。 一生得善阴。 宿习今成。 二方便善阴。 现在修起。 三无漏善阴。 谓三乘人缘修法身。 四常住五阴。 谓佛菩萨真实法身。 故涅槃云。 舍无常色获得常色。 受想行识亦复如是。 此等如前五阴章中具广分别。 数灭无为略有三种。 一烦恼灭。 谓灭五住一切烦恼。 二者业灭。 谓灭有漏无漏之业。 三者苦灭。 谓灭分段变易之果。 是等如前三无为中具广辨释。 此等皆依大乘分别。 六善如是。 六和敬义六和敬者。 同止安乐不恼行也。 起行不乖名之为和。 以行和故情相亲重。 目之为敬。 和敬不同。 一门说六。 六名是何。 一身业同。 二口业同。 三意业同。 四者同戒。 五者同施。 六者同见。 六中前三就身彰同。 后之三种就行说同。 身业同者。 略有二种。 一离过同。 同离杀盗邪淫等事。 二作善同。 同为一切礼拜等善。 口业同者。 亦有二种。 一离过同。 同皆远离妄语两舌恶口绮语。 二作善同。 同为赞诵赞咏等善。 意业同者。 亦有二种。 一离过同。 同离一切烦恼业思。 二作善同。 同修信进念定慧等一切善法。 言同戒者。 略有二种。 一受戒同。 二持戒同。 又更分二。 一作戒同。 二无作戒同。 亦得分三。 一律仪戒同。 二摄善戒同。 三摄众生戒同。 言同施者。 略有二种。 一内施同。 自舍己身奉给尊事。 二外施同。 舍余资生。 亦得分三。 一财施同。 二法施同。 三无畏施同。 言同见者。 见谓见解。 略有二种。 一世谛中见解无别。 二真谛中见解无别。 问曰。 前三行无不收。 以何义故复说后三。 释言。 前三是其能作。 后三所作。 故复说之。 又前三中摄行难尽。 未知前三所作是何。 故复明之。 问曰。 所作行别无量。 何故偏说戒施及见。 以其略故。 于六度中戒施在初。 慧见在后。 就初就后以彰其同。 中间可知。 故略不论。 六和敬义辨之略尔。 六修定义七门分别(一辨相二行义差别三就位分别四就地分别五就界分别六约智分别七依受分别)第一辨相。 六修定者。 一数。 二随。 三止。 四观。 五名为还。 毗婆娑中名之为转。 六名为净。 初言数者。 为制觉观系念数息。 名之为数。 数中有四。 一增。 二减。 三乱。 四等。 如五度中具广分别。 此数即是止家方便。 所言随者。 心无异行住随气息。 为长为短。 为近为远。 为遍身中为在一处。 去至何处。 齐何而还心随觉知。 名之为随。 此随即观家方便。 所言止者。 于己身分眉间鼻端齐轮足指随心所宜系念令住。 故名为止。 所言观者。 始观气息于己身中为损为益。 为冷为暖。 审悉观察。 然此气息即是风大。 毗婆娑云。 为风大故等观四大。 观四大已次观四大所造之色。 所谓色声香味等。 色依何法能有造作。 谓依心法。 故次观察受想行识。 观察是等名之为观。 所言还者。 止行能也。 止行成故于欲恶法若起思觉则能制之。 令心还住出离觉中。 名之为还。 故杂心云。 欲觉少行。 出觉多行。 毗婆娑中何故名此以之为转。 转离恶觉住善觉故。 又善觉中转下起上亦名为转。 所言净者。 观之能也。 观行成故能灭诸恶。 故名为净。 六相如是(此一门竟)。 次明止等行义差别。 如毗婆娑说。 数有二事。 一数出入息。 二能舍恶觉。 随亦有二。 一随出入息。 二能离恶觉。 止亦有二。 一能住心在于鼻端眉间足指。 二不舍三昧。 观亦有二。 一观出入息。 损益等事如上所辨。 二能善取心心数相。 转亦有二。 一能知五阴。 二能入圣道。 净亦有二。 一能断结。 二能于谛知见清净。 行别如是(此二门竟)。 次就位论。 随义通论位位皆有。 于中别分数随止观在五停心。 还在念处至世第一法。 故毗婆娑云。 转出入息起身念处。 如是次第乃至转忍起世第一法。 名为转矣。 净者在于见道已上。 故毗婆娑云。 净者所谓苦法忍等(此三门竟)。 次就地论。 地谓欲界乃至非想。 依毗婆娑此六欲界未来中间。 二禅三禅方便道摄。 于中别分数随二行在于欲界未来中间二禅三禅方便道摄。 止观还净在一切地方便道摄。 诸地皆有止观还净四种义故(此四门竟)。 次就界论。 界谓三界。 依毗婆娑此六初起在于欲界。 后依色界亦得随起(此五门竟)。 次约智论。 智谓十智。 此六唯一等智所摄。 世间修故。 若当就位分净在于见道已上。 是则净中具十智性(此六门竟)。 次约受论。 受谓苦乐忧喜及舍。 此六唯一舍根相应。 非是根本禅地摄故。 若就诸禅义说止观及与还净或喜相应。 或乐相应。 或舍相应。 在初二禅喜受相应。 在三禅中乐受相应。 自余一切舍受相应。 六种如是。 六三昧义六三昧义如成实义。 名字是何。 一一相修为一相。 二一相修为种种相。 三一相修为于一相及种种相。 四种种相修为种种相。 五种种相修为于一相。 六种种相修为种种相及一相。 相状如何。 论释不同。 有论师说。 修第四禅名一相修。 修五圣支定名种种相修。 五圣支定广如上辨。 言一相修为一相者。 修第四禅为得罗汉果。 言一相修为种种者。 修第四禅为得五通。 言一相修为于一相及种种者。 修第四禅为得罗汉及五禅通。 种种相修为种种者。 修五圣支为得五通。 种种相修为一相者。 修五圣支为得罗汉。 种种相修为种种相及一相者。 修五圣支为得五通及罗汉果。 此之一义成实不立。 故彼非言。 五圣支中前三犹是世俗四禅。 得罗汉时于四禅中随依一禅。 云何说言修五圣支得罗汉果名为一相。 又复明观二圣支中亲依观支得罗汉果不依明支。 故知不以修五圣支为得一相。 成实所立定守一缘名一相修。 慧心见法种种差别名种种修。 言一相修为一相者。 论言。 依定还生神定。 如从初禅生二禅等。 言一相修为种种者。 依定生慧。 言一相修为于一相及种种者。 依定生定及生智慧。 言种种修为种种者。 依慧生慧。 如闻生思如思生修。 言种种修为一相者。 依慧生定。 言种种修为种种相及一相者。 依慧能生一切定慧。 问曰。 是中定慧相生为是有漏。 为是无漏。 论无定判。 义释有三。 一就通以论。 能生所生一切定慧悉通有漏及与无漏。 二就定慧隐显互论。 定唯有漏慧唯无漏。 三就能生所生定慧隐显互论。 能生定慧隐一向有漏所生定慧一向无漏。 六三昧义辨之云尔。 六摄义六摄之义出地持论。 录物从道目之为摄。 摄处不同。 一门说六。 六名是何。 一者顿摄。 二增上摄。 三者取摄。 四者久摄。 五不久摄。 六者后摄。 六中前三化事分别。 三中初一所化中顿。 第二一门能化身上第三一门化具圆备。 后之三种随根分别。 初一下根。 次一中根。 后一上根。 故有六种。 言顿摄者。 于一切生作父母想。 随己力能以一切种安乐饶益。 是名顿摄。 增上摄者。 菩萨居尊摄取众生名增上摄。 依论有三。 一者为王善摄人民。 二为家主巧益亲属。 三者为父于子等益。 情无偏党。 言取摄者。 能以财法摄取众生。 言久摄者。 软根众生久化乃熟。 不久摄者。 中根众生易化近净。 言后摄者。 上根众生于现世中堪任清净。 化益之穷故名后摄。 问曰。 此六于四摄中何相所收。 释言。 四摄通于六中。 不别相对。 六摄如是。 七善律仪义四门分别(一辨相二开合广略三对境分别四支因具不具)无作之善说为律仪。 律仪不同。 一门说七。 所谓不杀不盗不淫不妄语不两舌不恶口不绮语。 言不杀者。 论说有三。 一者因离。 二果行离。 三对治离。 因离有二。 一者共因。 谓贪嗔痴。 诸业皆悉用此为因。 故名为共。 二者不共因。 谓离杀心畜刀枝等。 此唯杀因故曰不共。 问曰。 若言远离杀心是因离者。 何故论中说为果离。 释言。 杀心所望不定。 若望贪等是其果行。 若望正杀是其因行。 今据后门说为因离。 言果离者。 正离杀业。 对治离者。 所谓慈心安隐心等。 慈能与乐。 安能授善。 以此二种能治杀业故名对治。 言不盗者。 亦有三种。 一者因离。 二果行离。 三对治离。 因离有二。 一离共因。 谓贪嗔痴。 二离不共因。 所谓盗心及无资生。 故地经中资生满足名为因离。 言满足者。 常修少欲知足之心无所须欲。 故云满足。 果行离者。 正离盗业。 对治离者。 所谓布施。 言不淫者。 亦有三种。 一者因离。 二对治离。 三果行离。 因离有二。 一离共因。 谓贪瞋痴。 问曰。 论中宣说。 邪淫唯贪心成。 今云何言离贪瞋痴为因离乎。 释言。 终成其唯在贪。 远则从于贪瞋痴起。 是故离之通名为因离。 二离不共因。 所谓淫心及无妻色。 故地经中自足妻色名为因离。 云何自足。 于现在世梵行有余。 心无求欲名足妻色。 以自足故心无悕欲。 故离淫因。 果行离者。 正离淫业。 对治离者。 常修梵行。 不净观等。 不妄语者。 论释有二。 一对治离。 所谓实语对治诳心。 二果行离。 正离妄语。 据实具论亦有三种。 一者因离。 二果行离。 三对治离。 因离有二。 一离共因。 谓贪瞋痴。 二离不共因。 谓诳他心。 果行离者。 正离妄语。 对治离者。 常修实语。 问曰。 是中实具三离。 何故论中但云二乎。 释言。 为彰口言易发不藉远因。 是故不说离贪瞋痴以为因离。 离诳他心虽是因离能治诳心。 对治中说故不别论。 故地论云。 对治诳心即是因离。 不两舌者。 亦有三种。 一者因离。 二对治离。 三果行离。 因离有二。 一离共因。 谓贪瞋痴。 二离不共因。 离破坏心。 果行离者。 正离两舌。 对治离者。 修和合语。 不恶口者。 亦有三种。 一者因离。 二果行离。 三对治离。 因离有二。 一离共因。 谓贪瞋痴。 二离不共因。 谓侵恼心。 果行离者。 正离恶言。 对治离者。 常修濡语。 不绮语者。 亦有三种。 一者因离。 二果行离。 三对治离。 因离有。 一离共因。 谓贪瞋痴。 二离不共因。 谓绮语心。 果行离者。 正离绮语。 对治离者。 恒修正语(此一门竟)。 次辨开合广略之义。 开合不定。 总之唯一善律仪摄。 或分为二。 一者身业。 二者口业。 前三身业。 后四口业。 或离为七。 备如向辨。 或复分之为二十一。 此七律仪各从上中下品心起。 是故通说有二十一。 或复开分为六十三。 前二十一各从无贪无瞋无痴三善根起。 是故通说有六十三。 问曰。 三善常相随逐未曾相离。 云何别分为六十三。 释言。 三善体虽同时随用强弱非无先后。 如不净观是无贪性慈悲观等还无瞋性因缘观等是无痴性。 三善既有别起之义。 所生律仪何为不别。 是故得分六十三种。 若随凡圣禅地不同境界差别则有无量(此二门竟)。 次对境论。 此七律仪普于一切众生处起。 若不如是所受律仪便有增减。 问曰。 律仪为于现在众生处起。 为于三世众生处起。 论释不同。 若依成实普于三世众生处起。 缘之皆得起善心故。 若依毗昙唯于现在众生处起。 良以过去未来众生不可杀盗乃至绮语。 为是缘之不发律仪。 问曰。 若于现在众生得律仪者现在众生死灭之时应失律仪。 释言。 不失。 念念常于现在众生得律仪故。 问曰。 于彼非众生所得律仪不。 释言。 亦得。 故成实言。 非众生所得善律仪。 问曰。 直缘非众生数得善律仪不。 释言。 不得。 故成实言。 要因众生得善律仪。 何故如是。 于众生所远离性罪。 于非众生所远离遮罪。 离性为本。 是故要于众生所得。 直缘草等不发律仪(此三门竟)。 次明支因有具不具。 支谓七支。 始从不杀乃至不绮。 因者所谓上中下心。 问曰。 七支要具乃得。 不具亦得。 释言。 不定。 大比丘戒要具乃得。 沙弥俗人不具亦得。 是故五戒八戒十戒皆不具七。 问曰。 于彼上中下品三种因中具用发戒。 不具亦得。 释言。 不定。 或有具用上中下心受在家戒沙弥十戒大比丘戒。 名为具因。 或有偏用上品之心受三种戒。 或中或下名为不具。 以此支因有具不具故。 杂心中四句分别。 何者是四。 一一切因非一切支。 谓以上中下品之心受其五戒八戒十戒。 依具三因名一切因。 所受唯离杀盗邪淫妄语过。 故非一切支。 二一切支非一切因。 有人直以上品之心受具足戒。 或中或下所受之戒具足七支。 故名一切支。 不具三心名非一切因。 三一切因亦一切支。 具以上中下品之心受在家戒沙弥十戒大比丘戒。 四非一切因非一切支。 谓以下心受在家戒及沙弥戒。 中上亦尔。 七善律仪略之云尔。 七净义两门分别(一辨相二就位分别)行德无垢。 名之为净。 净义不同。 一门说七。 七名是何。 一者戒净。 二者定净亦名心净。 三者见净。 四度疑净。 五道非道净。 此前五净大小名同。 后二名别。 依如小乘六名行净。 七名行断智净。 若依大乘六名行断。 七名思量菩提分法上上净矣。 此后二名如地经说。 言戒净者。 行修之始持戒离过。 故云戒净。 由戒净故能生净定说名定净。 以定净故发生实慧。 生已能除身见名为见净。 能断疑惑名度疑净。 能离戒取知无漏慧是其真道戒等非道名道非道净。 后二种中若依小乘重缘谛理进习所行名为行净。 行穷尽障名行断知净。 若依大乘随道除障名为行断。 依此行断趣入佛境名思菩提上上净矣。 七中初一是其戒学。 次一定学。 后五慧学(此一门竟)。 次就位论。 行实齐通。 随相隐显非无阶异。 异相如何。 依如小乘初二在于见道已前。 次三在于见道之中。 次一修道。 后一无学。 何故见前明戒明定。 外凡粗过非戒不防。 故先明戒。 出世圣道非定不生。 故次明定。 何故次三偏在见道。 以见道中断除三结成就三净故偏在中。 何者三结。 所谓身见戒取及疑。 断身见故得其见净。 断疑心故得度疑净。 断戒取故得道非道净。 问曰。 圣人入见道时十使俱断。 云何说言但断三结。 如涅槃释。 此三重故。 所以偏说。 如世人言王来王去。 重故偏论。 又十使中五见及疑唯障见谛。 入见道时断之究竟。 贪瞋痴慢通障见修。 入见道时断之不尽。 五见及疑见中尽。 故与其断名。 贪瞋痴慢见不尽。 故不与断称。 就彼所断五见疑中三使是本。 三使是随。 身见是本。 边见为随。 戒取是本。 见取为随。 疑心是本。 邪见为随。 说除三本三随亦尔。 故经论中偏说见道断除三结。 何故行净偏在修道。 以此位中重缘谛理趣修行故。 何故行断偏在无学。 以无学道离障尽故。 大乘法中初五同前。 后二在于修道位中。 就修道中有通有别。 通而论之一切地中。 有除障义悉名行断。 有上求义皆号思量。 于中别分始从二地乃至七地修道断障名为行断。 八地已上法流水中。 趣入佛境说为思量上上净矣。 七净如是。 七财义言七财者。 善能资具。 故名为财。 财别不同。 一门说七。 七名是何。 一信。 二戒。 三施。 四闻。 五慧。 六惭。 七愧。 此义如后十藏章中具广分别。 七财如是。 七种大乘义七种大乘出地持论。 运通名乘。 乘中莫加。 谓之为大。 大乘不同。 一门说七。 七名是何。 一者法大。 二者心大。 三者解大。 四净心大。 五众具大。 六者时大。 七者得大。 七中前六就因说大。 后之一种就果论大。 因中初一是其因法。 后五因行。 言法大者。 所谓大乘十二部经方广之藏。 过余契经故云法大。 问曰。 法中说通理教。 何故是中偏说教法。 释言。 实通。 摄旨从诠故不别论。 言心大者。 谓发无上菩提之心。 超出余愿故曰心大。 言解大者。 谓解菩萨方广之藏。 胜过余解称曰解大。 此心与解在于地前。 净心大者。 在初地中。 过解行住入欢喜地。 证心解染名净心大。 众具大者。 在于二地乃至七地。 修习功德智慧众具趣向菩提名众具大。 言时大者。 八地已上乃至十地度三僧祇。 满足众行名为时大。 言得大者。 谓如来地得菩提果无与等者。 况复过上。 故为得大。 七种大乘略辨如是。 七地义三门分别(一释名二定体三辨相)第一释名。 七地之义出地持论。 能生曰地。 地位开合广略难定。 今据一门且论七种。 一种性地。 二解行地。 三净心地。 四行迹地。 五决定地。 六决定行地。 七毕竟地。 种性地者。 习种性种同名种性。 行本达立能生因果。 故名为种。 种义不坏。 目之为性。 以性别地名种性地。 解行地者。 依前种性起修方便趣入出世。 于出世道解而行故名为解行。 以解别地名解行地。 净心地者。 在初地中。 过解行住入欢喜地证心离垢。 名为净心。 又于菩提净信悕望亦名净心。 以斯别地名净心地。 行迹地者。 二地已上乃至七地起于修道名为行迹。 以行别地名行迹地。 决定地者。 第八地中在法流水决定趣向无上菩提名决定地。 决定行者。 第九地中依前决定上上增进名决定行地。 毕竟地者。 谓第十地及如来地。 第十地中因行穷满。 如来地中果德圆极。 以是义故同名毕竟。 盖乃且据一门为论。 若入余门因果别矣。 名义如是(此一门竟)。 次定其体。 诸地皆用行德为体。 行门开合广略不定。 总唯一行。 或分为二。 一是证行。 二阿含行。 广如上辨。 又就福智亦得分二。 或离为三。 谓证助不住亦如上辨。 又戒定慧亦得分三。 或开为四。 闻思修证。 或说为六。 谓六波罗蜜。 或分为十。 谓十波罗蜜。 又复信等亦得分十。 或复离为三十七品。 广则无量。 体性如是(此二门竟)。 次辨其相。 地位开合广略不定。 要摄唯二。 一是信地。 二是证地。 地前菩萨于出世道信顺趣向名为信地。 初地已上证实相应名为证地。 或分为三。 如地持说。 一种性持在种性地。 二发心持在解行地。 三行方便持在初地上。 或离为四。 一方便道在于地前。 二者见道在于初地。 三者修道在二地上。 四无学道在于佛地。 或开为五。 于前四中开方便道以为种性解行之别。 故有五种。 或分为六。 如地持说。 一种性地。 二解行地。 三净心地。 四行迹地。 五决定地。 谓八地九地。 六毕竟地。 谓第十地。 涅槃经中言为六住诸菩萨者。 据此为言。 或复说七。 广如上辨。 于前六中开决定地以为决定及决定行。 故有七种。 亦得分八。 于前七中分种性地以为习种性种之别。 故有八矣。 亦得分九。 于前八中分毕竟地以为毕竟及如来地。 故有九种。 或分十三。 如地持论住品中说。 彼十地上加种性住解行住及如来住。 故有十三。 亦得开分以为十四。 前十三中开种性住以为习种性种之别。 故有十四。 经中或说四十二贤圣。 广则无量。 是等广略各随一宜。 今且论七。 七地如是。 八戒齐义七门分别(一释名定数二辨相三具得因缘四界趣分别五形报分别六对境分别七受持之义)八戒齐者。 所谓不杀.不盗.不淫.不妄语.不饮酒.不歌舞唱伎.不着香薰衣.不上高广床.不过中食.是其名也。 此等防禁故名为戒。 洁清曰齐。 问曰。 于彼五戒之中言不邪淫。 今此何故直言不淫。 释言。 五戒是在家人持在家戒。 唯制邪淫不防自妻。 以是义故但言不邪淫。 论八戒是在家人得持出家戒。 非但制邪自妻亦防。 故说不淫。 问曰。 是中所离有九以何义故但言八戒。 释言。 有以。 若依毗昙不着薰衣不上高床。 此二同是庄严处起。 合之为一。 故说为八。 若依成实及大智论前八是戒。 后一是齐。 戒齐合说。 是故名为八戒齐矣(此一门竟)。 次辨其相。 于中有五。 一体具分别不过中食是齐亦齐支。 余是齐支而非是齐。 如八圣道正见是道亦是道支。 余是道支而非是道。 此亦如是。 以不杀等防恶禁罪助成齐法。 助齐法中差别不同。 故名齐支。 非断食法。 故不名齐。 不过中食是断食法故名为齐。 别前七种故名齐支。 二遮性分别。 前之四种远离性恶。 不饮酒等远离遮罪。 问曰。 性恶乃有七种。 始从杀生乃至绮语。 何不具离但离前四。 以绮语等难可防护在家之人不能离故。 故论说言。 出家之者尚不能离。 何况在家。 又绮语等不应法故通名妄语。 但离妄语余者皆随。 故不别论。 又前四种重故偏明。 余者轻故。 所以不说。 问曰。 遮罪差别无量。 何不说离偏言远离饮酒等乎。 亦以余过在家之人难防护故。 又饮酒等生过处重故偏说离。 余过轻故。 所以不论。 三道福分别。 如成实说。 离前五过是福因缘。 离后三罪是道因缘。 以在家者未能得道。 是故但说道因缘矣。 通则齐等。 四就具分别。 具谓三业。 不杀.不盗.不淫.不饮酒.不着薰衣.不上高床.不过中食。 是其身业。 不妄语者。 是其口业。 不歌舞者。 通身口业。 五所防分别。 依如毗昙初四戒支远离性恶。 不饮酒者。 是不放逸支离放逸因缘。 余是持支离余遮过。 成实法中亦分为三。 名字不异。 彼说。 初四远离实恶。 不饮酒者。 离诸恶门。 余者远离放逸因缘(此二门竟)。 次明得戒因缘差别。 依如毗昙有八因缘。 故彼偈言。 谓优波婆素.受.时.他.二说.具足.一日夜.离严饰威仪。 优波婆素.是一因缘。 明此八戒是优婆塞受非出家者。 以出家人堪能受持尽形戒故。 所言受者。 是二因缘。 明此八戒要受乃得不同禅戒无漏戒等。 所言时者。 是三因缘。 明此八戒清旦时受不得余时。 欲使具足一日夜。 故成实法中随在何时皆得受之。 所言他者。 是四因缘。 明此八戒要从他受自誓不得。 成实异此。 故彼.论言。 若无人.时心念口言亦得受之。 言二说者。 是五因缘。 明此八戒二说方得。 戒师前教受者后随。 戒师前问受者后答。 是为二说。 成实异此。 故彼论言。 自不解故须师教授。 若自解者何假师教。 以是义故不须二说。 言具足者。 是六因缘。 明此八戒具受乃得分受不得。 成实法中不具亦得。 故彼论言。 随力堪能多小不定。 一日夜者。 是七因缘。 明此八戒时分唯在一日一夜不增不减。 成实不同。 故彼论言。 若说八戒定一日夜。 是事不然。 随时多少。 或可半日乃至一月。 竟有何咎。 离严威仪是八因缘。 明此八戒要离种种严身之具方便受持。 以在家者随分修学出家戒故。 论虽不同。 受者宜依毗昙受之。 多与诸经所说同故(此三门竟)。 次就界趣分别其相。 界谓三界。 欲界得受。 非上二界。 趣谓五趣。 依如毗昙。 三天下人得受八戒。 以觉知心捷疾力故。 不通余趣及郁单越。 若依成实。 人天鬼畜皆得受之。 故彼论言。 如天帝多受八戒龙等亦受。 不局在人(此四门竟)。 次就形报分别其相。 依如毗昙。 男女得受。 余形不得。 成实法中黄门二形不能男等亦得受之。 非局男女(此五门竟)。 次对界辨其通局。 当知八戒普于一切众生边得。 不得别缘。 问曰。 为于现在一切众生边得。 为于三世众生边得。 论释不同。 若依毗昙。 唯于现在众生边得。 成实法中普于三世众生边得。 过未众生虽不可杀不可盗等。 缘之亦得起善恶故(此六门竟)。 次明受持八戒之仪。 欲受戒者应先起其厌生死心求涅槃意。 然后受之。 以此所受出世戒故。 受法云何。 于六齐日清旦之时。 诣戒师所。 先礼三宝。 次礼戒师。 在戒师前。 长跪合掌。 先忏诸罪。 然后受戒。 戒师教之。 三归三宝。 三称归竟。 与受五戒。 沙弥戒同。 然后题上所列法。 问其能不。 言一不杀生是优婆塞戒。 若女人受。 应言是优婆夷戒。 从今时至明清旦。 一日一夜受。 如诸佛能持不。 受者应答言能。 如是乃至不过中食。 问答同尔。 一遍便足。 竟已礼去。 护持之法与出家戒同。 严身之具悉宜去之。 男女不得同室而宿。 八戒如是。 大乘义章卷第十二(终)大正新修大藏经第44册No. 1851大乘义章大乘义章卷第十三远法师撰净法聚因法中此卷有九门(八禅定义八解脱义八胜处义八行观义八大人觉义八法摄摩诃衍义九次第定义九想观义九断知义)。 八禅定义四门分别(一通解八禅二别释八禅三明定具四明定难)通中别以八门分别(释名辨性一定别诸地并辨味净无漏等别二支因有无三所灭不同四得舍成就五入缘不同六四缘分别七大小不同八)。 第一释名。 辨其体性。 先辨其名。 名别不同。 略有七种。 一名为禅。 二名为定。 三名三昧。 四名正受。 五名三摩提。 六名奢摩他。 七名解脱。 亦名背舍。 禅者。 是其中国之言。 此翻名为思惟修习。 亦云功德丛林。 思惟修者。 从因立称。 于定境界审意筹虑名曰思惟。 思心渐进说为修习。 从克定名思惟修寂。 亦可此言当体为名。 禅定之心正取所缘名曰思惟。 思心增进说为修习。 功德丛林者。 从果为名。 智慧神通四无量等是其功德。 众德积聚说为丛林。 定能生之。 因从果目。 是故说为功德丛林。 所言定者。 当体为名。 心住一缘离于散动故名为定。 言三昧者。 是外国语。 此名正定。 定如前释离于邪乱故说为正言正受者。 正同前释。 纳法称受。 三摩提者。 是外国语。 三摩三昧本是一名。 传之音异。 此名正定。 定用现前名三摩。 奢摩他者。 亦外国语。 此翻名止。 摄心住缘。 目之为止。 言解脱者。 绝缚之称。 言背舍者。 背离下过故云背舍。 又舍龙树云。 背净五欲舍离着心名为背舍。 问曰。 此等所名之法为一为异。 释有通别。 通而论之。 一切禅定皆具此名。 于中别分。 经论不等。 依如毗昙。 四禅名禅。 八解脱者。 名为背舍。 四无色定灭尽无想通名正受。 空无相无愿名三摩提。 故彼论言。 诸禅及背舍正受三摩提。 用此四名表别诸定。 若依成实。 四禅名禅。 四空名定。 八解脱者名为解脱。 一切禅定用现在前名三摩提。 以此四名名别诸定。 若依地论。 四禅名禅。 四无色定说为解脱。 四无量心名为三昧。 五神通者名三摩提。 用此四名名别诸行。 又更分别。 四禅名禅。 四空名定。 空无相无愿名为三昧。 得理相应名正定故。 灭尽无想名为正受。 是处无心身纳法故。 四无量心名三摩提。 众生缘中用现前故。 八解脱者名为解脱。 绝下缚故。 又背下过故。 云背舍。 一切禅定始习方便止意住缘名奢摩他。 名字如是(此一门竟)。 次辨体性。 宗别不同。 所说各异。 若依毗昙。 此八禅定定数为体。 余心心法与定相应。 是定眷属。 故通名定。 若依成实。 唯心为体不说心外别有定数。 故彼论言。 若由定数令心住者。 定数亦应由他故住。 然彼定数自能住缘。 不从他住。 心亦如是。 自能住缘。 何从定数。 故知彼论唯心为体。 大乘法中心有粗细。 随心辨定差别不等。 云何不等心有三种。 一者事识。 二者妄识。 三者真识。 事识中定定数为体。 与毗昙同。 故龙树云。 譬如池水象入则浊。 明珠置中水得澄净。 心亦如是。 烦恼入中。 心则浑浊。 定数在中。 心则澄清。 涅槃亦云。 十大地中心数之定数。 明同毗昙。 真识中定唯心为体。 更无别数。 故维摩云。 若离一切数。 心如虚空。 妄识中定义有两兼。 粗则用彼定数为体。 细则唯用心识为体。 此云何知。 如马鸣说。 第七识中义别六种。 从无明地至相续识。 此六重中。 根本四重心外无数。 于中辨定。 指心为体。 后之两重心与数异。 就中辨定。 定数为体。 体性如是。 第二门中义别有三。 一辨禅地相。 二明味净无漏等别。 三就禅地明味净等通局之义。 禅地云何。 宗别不同。 所辨各异。 依如毗昙。 摄末从本。 禅地有八。 所谓四禅四无色定。 分末异本。 禅地有十门。 所谓八禅未来中间。 八禅可知。 未来禅者。 是初禅家方便之定。 从欲界地向初禅时。 修九无碍九解脱道。 断欲界结。 然后证得初禅定体。 彼九无碍九解脱道未来至彼根本定体。 故名未来。 以其未至根本定故。 论中亦名未至禅矣。 中间禅者。 从初禅地向二禅时。 除觉观在名中间禅。 问曰。 是中除觉之时。 用何为治。 释言。 是中用彼二禅方便内净。 以为治耳。 故地论云。 内净对治灭觉观禅也。 问曰。 是中有初禅观。 复有禅二禅方便内净。 正用何者为中间禅释言。 正用初禅残观为中间体。 与初禅定同在一处受果报故。 问曰。 若用初禅残观为中间禅。 不以二禅方便内净为中间者。 是则初禅方便觉观断欲界结。 应当用彼欲界残结为未来禅。 不以初禅方便觉观为未来禅。 释言。 不类。 欲界残结非定法故。 不得说之为未来禅。 初禅残观是禅法故。 说为中间。 问曰。 未来及中间禅。 八禅地中何地摄乎。 释言。 此二是初禅家眷属定故。 摄属初禅。 问曰。 何故初禅地中独分此二。 余不如是。 释言。 初禅创背下过多用功力。 故立未来以为息处。 余不如是。 故废不立。 又复初禅向二禅时。 有觉有观。 二种过患除觉观在。 故立中间。 余禅相向单有一过。 除之尽处即是后地。 故无中间。 若依成实。 摄末从本。 禅地有九。 所谓八禅。 及欲界中如电三昧。 故成实云。 如须尸摩经说。 欲界更有如电三昧。 分末异本。 禅地有十。 于初禅中分出中间。 通余十也。 故成实云。 初禅梵王能至中间。 如电三昧毗昙不论。 未来禅者成实不说。 见别故尔大乘法中摄末从本。 禅地有九。 与成实同。 所言异者。 成实唯说欲界地中有电光定。 无余三昧。 大乘宣说欲界地中有无量定。 故龙树云。 佛常住于欲界定中名无不定此与电光有何差别。 释言。 声闻暂得彼相说为电光。 更无别法分末异本。 禅有十一。 所谓八禅未来中间及欲界定。 禅地如是(此一门竟)。 次辨味净无漏等别依如毗昙。 禅有三种。 一者净定。 二无漏定。 三者味定依世俗道断除下结。 而得上静名曰净定。 即理定静名无漏定。 言味定者。 义释有三。 一通相具论。 上二界中一切烦恼有着境义。 悉名为味。 定地法故。 说之为定。 二简强异弱。 诸烦恼中爱着境强。 偏说为味。 定义同前。 又爱着境相似禅定。 故说为定。 三简体异伴。 上二界中。 一切烦恼相应定数是味定体。 故杂心云。 味则爱相应(此二门竟)。 次就禅地明味净等通局之义。 于中且就未来中间八禅地说。 净禅宽通遍一切地。 无漏禅者。 依如毗昙。 前九地有。 非想地无。 故杂心云。 无漏大王不居边地。 欲界非想名为边地。 以非想地心志微劣故无无漏。 若依成实。 非想虽无增观无漏。 非无顺旧游观无漏。 故彼论说。 入灭定三昧。 必从非想无漏心入。 余同毗昙。 若依大乘。 无漏遍在一切地中。 云何得知非想亦有。 如龙树说。 云何菩萨非想处定。 与实相俱是为菩萨非想处定。 与实相俱。 明是无漏。 若论味定。 八禅地中一向定有。 未中间有无不定。 是义云何。 味有二种。 一正爱。 二受生爱。 得彼八禅根本定已。 于中生著名正受爱。 求上界生名受生爱。 八禅地中具此两爱。 未来中间无正受爱但有受生连琐之爱故云不定。 何故此处无正受爱。 未来求彼初禅地中根本未得。 中间求彼二禅地中根本未得。 无可贪着故无此爱。 第三门中义别有二。 一明诸地支因有无。 二明味净无漏禅等支因有无。 诸地有无相状如何四根本禅一向有支经论大同。 未来中间一向不具未来但有觉观舍根。 更无余支。 中间但有观及舍根。 亦无余支故云不具。 何故未来更无余支。 以彼未来未出欲恶故无喜乐。 未得初禅根本定故无其一心。 问曰。 一心是其禅体。 彼既名禅。 何故无体。 释言。 应有。 微故不说。 何故中间无其余支。 以中间禅求上未得故无喜乐。 未得二禅根本定故无其一心。 理亦应有。 微故不说。 彼四空定经论不同。 若依璎珞。 齐有五支。 所谓想护止观一心。 依舍利弗阿毗昙中。 同具四支。 与四禅同。 自余经论并皆不说。 当应俱有。 名同四禅。 更无别异。 所以不论(此一门竟)。 次辨味净无漏禅等支因有无。 净禅有。 味禅非具功德法故。 一向定无。 无漏禅者经论不同。 毗昙大乘与净禅同。 成实少异。 异相如何。 无漏初禅有乐一心。 无觉观喜。 一心定体。 故有一心。 无漏之法在身名乐故有乐支。 以何义故无其觉观。 无漏必依禅定之中根本定生。 所依净禅至一心时。 已舍觉观所生无漏焉得有之。 故无觉观。 何故无喜如彼成实二禅品说。 喜必从于取假名生。 着我故起。 圣人离之故不生喜。 问曰。 若无无漏喜者。 七觉支中应无喜支。 又若圣人不生喜者。 何故经言佛见众生修善则喜。 又若无喜亦应无其无漏猗乐。 彼论释言。 何故得有喜觉支者。 觉支有二。 一是有漏。 二是无漏。 有漏有喜。 无漏则无。 但无漏支从有漏生。 仍本因故应名喜支。 言佛喜者。 论自释言。 佛常行舍。 无忧无喜。 随化众生乐言有喜。 云何得有无漏猗者。 论自说言。 得无漏时。 离粗重过。 身心调适。 故得有猗。 何故得有无漏乐者。 论言。 不说无漏智外别更有乐。 但无漏法初来在身义说为乐。 故得有之。 问曰。 为当一切圣人皆悉无喜。 为独无学。 论言。 学人入观则无。 出观则有。 无学圣人入出常无。 第二禅中有乐内净及与一心。 无其喜支。 以彼内净即二禅体故有内净。 余同前释。 第三禅中略无安慧。 余皆具足。 以彼安慧摄入念中故不别论。 故彼论言。 三禅后分中无安慧支。 何者后分。 无漏从其有漏禅生。 故名无漏。 以为后分。 为彰圣慧与正念俱故摄念中。 第四禅中四支具足。 此乃论者立意不同。 难以消息。 支因缘有无辨之粗尔。 第四门中所灭不同。 所灭有二。 一灭染障。 八禅皆灭十使烦恼。 如得初禅灭欲界地十使烦恼。 得二禅时灭初禅地九使烦恼。 乃至修得非想定时灭。 无所有九使烦恼。 以初禅上无瞋恚故。 但灭九使。 亦为乐障。 通断其得。 二灭乱障如经中说。 初禅灭语言。 二禅灭觉观。 三禅灭喜。 四禅灭乐。 空处灭于色想。 识处灭于空想。 无所有处灭于识想。 非想非非想处灭无所有想。 此灭乱障但令不行。 名之为灭。 不舍其得。 善法得上不舍下故。 问曰。 觉观是言说因。 觉观之心初禅未尽。 云何已得灭于语言。 论释不同。 若依毗昙。 觉观有二。 一者成禅。 背欲求静。 二者坏禅。 背静起说。 初禅中但有成禅觉观之心。 无坏禅者。 故灭语言。 若依成实。 得彼初禅根本定时。 已离觉观。 觉观无故言语不生。 名之为灭。 若尔初禅亦灭觉观。 何故但云灭语言乎。 释言。 初禅根本定中。 虽无觉观。 前后有之。 故不名灭。 若尔前后亦有语言。 何故说灭。 释言。 觉观能与初禅作方便。 故不得言灭。 语言唯障非方便。 故说语言灭问曰。 初禅若灭语言。 得初禅人云何起说。 释言。 入定虽灭语言。 出时用彼欲界地中威仪心说。 或用初禅威仪心说。 故得起言。 问曰。 语言能障初禅。 得初禅竟。 以欲界心起语言时。 失初禅不。 释言。 不失。 问曰。 语言与欲界结同障初禅。 得初禅人以欲界心起言说时。 不失禅者。 起欲界结亦应不失。 释言。 染障与乱障异。 下染正与上地净违故。 起欲染退失初禅。 语言直是妨修故障。 非是正违。 故虽起言。 不失初禅。 诸地染乱例皆同尔。 问曰。 初禅犹有威仪觉观心。 故可得起言。 二禅已上无此觉观。 依何起说。 论释不同。 若依毗昙。 借初禅地威仪心说。 此言借者。 上威仪心流类似于初禅心故。 名之为借。 不从彼来。 问曰。 上禅唯得借下威仪之心。 不得借下善。 何故而然。 良以威仪是浮漫心。 非力厉生。 上地所起流类同下。 故说为借。 善生力厉。 随地各别。 上地所起不与下同。 故不名借。 若依成实。 上地皆用欲界心说。 上得寄起欲界心故。 第五门中差别有三。 一明得义。 二明舍义。 三明成就。 所言得者。 先无今起说之为得。 诸论不同。 毗昙净定有二种得。 一是断得。 断欲界结得于初禅。 如是次第乃至断于无所有结得非想定。 二是生得。 生二禅时舍于初禅。 有漏生上必失下。 故后还退下生初禅中得本所失名为生得。 乃至非想生下类然。 成实大乘但有断得无其生得。 彼宗有漏虽生上地。 不失下故。 云何知彼有漏生上而不失下。 彼说。 上界亦得寄起下地法故。 无漏禅者。 依如毗昙。 有二种得。 一是断得。 断下烦恼得上无漏。 二者退得。 退有二种。 一退果得。 证圣果时。 舍向无漏。 后退果时。 得本所失。 名退果得。 二退根得。 转根之时。 得利舍钝。 后退根时。 得本所失。 名退根得。 成实大乘但有断得无其退得。 彼宗无漏无退转故。 又彼宗中。 得果之时因满为果。 不舍前因。 转根之时转钝为利。 不舍前体。 故无退得。 若论味禅。 但有退得。 有人修得第二禅时。 舍初禅中味禅烦恼。 后退二禅得本所失。 名为退得。 乃至非想退得同尔。 问曰。 非想三界中极。 何处退来亦有退得。 依如毗昙。 退罗汉果得彼味定。 故有退得。 成实非想无此退得。 问曰。 净禅以何义故无其退得。 释言。 净定修得上时不失下。 故退上之时下非新得。 问曰。 无漏以何义故无其生得。 无漏生上不失下。 故无其生得。 又复圣人随所生处无退下义。 故无生得。 问曰。 味禅何故无其生断二得。 释言。 味禅身在下地。 于上地中所未断处。 一切成就。 不得断结方始得。 故无其断得。 彼从上地退生下时。 要先退起下地味定。 然后受生。 退时已得。 非生始得。 故无生得(此一门竟)。 次明舍义。 所言舍者。 先成今失。 名之为舍。 论释不同。 毗昙净定有二种舍。 一是退舍。 先得禅已。 后还退失。 二是生舍。 生上地时。 失于下法。 有漏生上必失下故。 成实大乘唯一退舍。 无漏禅者。 依如毗昙。 有三种舍。 一是退舍。 先得还失。 二得果舍。 得四果时舍向无漏。 三转根舍。 转根之时得利舍钝。 若通无余涅槃时舍则有四种。 成实唯一涅槃时舍。 余三皆无。 大乘法中。 缘照无漏入证时舍。 真则无舍。 味定唯有断灭时舍。 问曰。 净禅何故无其得果转根及断舍乎。 释言。 此非向果法故。 得果不舍。 有漏之法于同地中设令重习。 唯可纯熟无舍得义。 是故无其转根时舍。 非烦恼故无断时舍。 问曰。 何故无漏转根有得有舍。 净禅不尔。 解有两义。 一无漏法转根之时。 具以无碍解脱之道。 断障转根。 阶别皆定。 故转根时有得有舍。 有漏不以无碍解脱断障转根。 数习便利。 久废还钝阶别不定。 故无得舍。 一义如是。 二无漏力大。 于自地法能得舍。 有漏力微。 于自地中同类之法不能裁断全令别异。 故无得舍。 非烦恼故无断时舍。 问曰。 无漏何故无其生断二舍。 释言。 无漏是不系法。 虽生上地。 不失下故。 无生时舍。 非烦恼故无其断舍。 问曰。 味定何故无其退失得果转根舍乎。 释言。 退起下地结时。 不失上味。 故无退舍。 凡夫上生必先得定。 得定之时已舍下味。 非生始失。 故无生舍。 余义如前净禅中释(此二门竟)。 次辨成就。 随身不失名为成就。 诸论不同。 毗昙法中。 一切净定。 身在下地。 于上地中随所得处皆悉成就。 身在上地则不成下。 以是义故。 身在欲界及初禅中。 得成八禅。 身在二禅。 成上七地。 乃至身在非想地中。 唯得成就非想处定。 下悉不成。 成实大乘一切净定下得成上。 上亦成下。 无漏定者。 一修得已后于三界中随身何处皆悉成就。 若论味定。 毗昙法中身在下地。 于上地中所未断处。 皆悉成就。 断则不成。 若身在上。 于下地中一切不成。 成实大乘圣人生上与毗昙同。 于下地中一切不成。 断结生故。 凡夫生上犹成下味。 伏结生故。 第六门中义别有四。 一入定不同。 二定缘有异。 三明入所为。 四辨定入人。 入定不同者。 依如毗昙。 有二十四种。 相状如何。 有漏定中次第及超有其八种。 无漏亦然。 有漏无漏间复有八。 是故通有二十四种。 有漏八者。 次第有四。 超越亦然。 次第四者。 一是顺入。 从初禅入。 次第上升。 乃至非想。 二是逆入。 从非想入。 次第下转。 至初禅出。 三逆顺入。 从初禅入。 至第二禅。 却入初禅。 次第上升。 至第三禅。 却入二禅。 次第上升。 至第四禅。 如是却入而复上升。 乃至非想。 类亦同然。 四顺逆入。 从非想入。 至无所有。 却入非想。 次第下转。 至其识处。 如是却入。 而后下转。 至初禅出。 超中四者。 一是顺超。 从初禅地超入三禅。 如是渐超乃至非想。 问曰。 何故唯超一地。 声闻超禅不过一故。 二是逆超。 先入非想。 超入识处。 如是下超至初禅出。 三逆顺超。 谓从初禅。 超入三禅。 却入二禅。 超入四禅。 却入三禅。 超入空处。 如是却入。 而复上超。 乃至非想。 四顺逆超。 作法同前。 向下为异。 有漏既然。 无漏亦尔。 间中八者。 次第有四。 超越亦然。 次第四者。 一顺间入。 先入有漏初禅。 次入无漏二禅。 如是翻迭乃至非想。 二逆间入。 作法同前。 向下为异。 三逆顺间入。 从有漏初禅入无漏二禅。 却入无漏初禅。 次入有漏二禅。 复入无漏三禅。 却入无漏二禅。 次入有漏三禅。 复入无漏四禅。 却入无漏三禅。 次入有漏四禅。 复入无漏空处。 如是却入而复上升乃至非想。 四顺逆间入。 作法同前。 向下为异。 超中四者。 一顺间超。 从有漏初禅超入无漏三禅。 超无漏四禅入有漏空处。 如是间超乃至非想。 二逆间超。 作法同前。 向下为异。 三逆顺间超。 从有漏初禅却入无漏二禅。 超入有漏四禅却入有漏三禅。 入无漏空处。 如是却入而复上超乃至非想。 四顺逆间超。 作法同前。 向下为异。 声闻如是。 诸佛菩萨或超一二乃至众多。 是则入定具四无量(此一门竟)。 次明诸禅缘境差别。 于中亦有二十四种。 相状如何。 依如成实。 八禅同以欲界乃至非想地法以为境界。 毗昙法中四禅同前。 四无色定唯缘自地及上地法以为境界。 不缘下地。 故杂心云。 无色不缘下有漏种。 今此且就初禅一地论二十四。 余类可知。 作法如何。 略有二门。 一就能缘分别。 二就所缘分别。 言能缘者。 能缘之心有其有漏无漏之别。 有漏初禅缘九地法。 有其八句。 无漏初禅缘九地法。 亦有八句。 有漏无漏间缘亦八。 是故合有二十四种。 有漏八者。 次第有四。 超缘亦四。 次第四者。 一顺次第。 谓以初禅缘欲界法上至非想。 二逆次第。 始缘非想下至欲界。 三逆顺次第。 先缘欲界。 次缘初禅。 却缘欲界。 次第上缘。 至第二禅。 却缘初禅。 次第上缘。 至第三禅。 如是却缘而复上缘乃至非想。 四顺逆次第。 先缘非想。 至无所有。 却缘非想。 次第下缘至其识处。 却缘无所有。 次第下缘至其空处。 如是却缘而复下缘乃至欲界。 超中四者。 一是顺超。 先缘欲界。 超缘二禅。 如是上超乃至非想。 二是逆超。 作法同前。 向下为异。 三逆顺超。 先缘欲界。 超缘二禅。 却缘初禅。 超缘三禅。 如是却缘而复上超乃至非想。 四顺逆超。 作法同前。 向下为异。 有漏如是。 无漏八者。 类上可知。 有漏无漏间为八者。 次第有四。 超越亦四。 次第四者。 一顺次第。 先以初禅有漏之心缘欲界法。 次以无漏缘初禅法。 复以有漏缘二禅法。 如是翻迭乃至非想。 二逆次第。 作法同前。 向下为异。 三逆顺次第。 先以有漏缘欲界法。 次以无漏缘初禅法。 却以无漏缘欲界法。 次以有漏缘初禅法。 复以无漏缘二禅法。 却以无漏缘初禅法。 次以有漏缘二禅法复以无漏缘四禅法。 如是却缘而复上缘乃至非想。 四顺逆次第。 作法同前。 向下为异。 超中四者。 一是顺超。 先以有漏缘欲界法。 次以无漏缘二禅法。 复以有漏缘四禅法。 如是翻迭超至非想。 二是逆超。 作法同前。 向下为异。 三逆顺超。 先以有漏缘欲界法。 次以无漏超缘二禅。 却以无漏缘于初禅。 次以有漏缘三禅。 却以有漏缘第二禅。 复以无漏超缘四禅。 如是却缘而复上超乃至非想。 四顺逆超。 作法同前。 向下为异。 上来直就能缘之心有漏无漏相对分别为二十四。 次就所缘有漏无漏为二十四。 依如毗昙。 欲界非想一向有漏。 余通有漏及与无漏。 用初禅心缘彼有漏。 有其八句。 缘彼无漏亦有八句。 有漏无漏间缘亦八。 其中作法与前相似。 唯就所缘境界之中。 明其有漏无漏为异。 初禅既然。 余禅类尔(此二门竟)。 次第三门明入所为。 依如毗昙。 所为有三。 一为入灭定先调其心。 二游戏正受自试心力。 三欲般涅槃。 以此薰身。 令人尊重遗身舍利。 是三种中。 若入灭定及般涅槃。 但于有漏诸禅定中。 顺逆次第及与超越。 若游戏正受则具为之。 若依成实。 入灭尽定唯顺次第。 不顺超越。 余同毗昙(此三门竟)。 次辨入人。 依如毗昙。 佛及利根阿罗汉人。 堪能如是二十四种游戏诸禅。 钝者不能。 那含人得灭尽定者。 于有漏禅能六种入。 所谓顺入。 逆入。 逆顺逆入。 顺超。 逆超。 逆顺超。 余者不能堪。 大乘法中文虽不说。 诸佛菩萨一切皆能。 第七门中四缘分别。 于中有二。 一明四缘。 二就四缘分别八禅。 言四缘者。 一是因缘。 二次第缘。 三是缘缘。 四增上缘。 如杂心中。 离合六因以为四缘。 言六因者。 一所作因。 诸法起时万法不障。 二自分因。 一切诸法同类相起。 三相应因。 心法起时同时心法相扶有用。 四共有因。 诸法起时同时之法相扶体立。 五者遍因。 苦下五见疑及无明。 集下二见邪见见取疑及无明。 此之十一遍迷有漏增长诸结。 名为遍因。 六者报因。 善恶等业得苦乐报。 六中后五说为因缘。 初一所作说为三缘。 心法相生名次第缘。 六尘生心名为缘缘。 六根生心。 及与一切诸法起时。 万法不障名增上缘。 四缘如是(此一门竟)。 次就四缘分别诸禅。 先论净定。 净望净定。 三句分别。 一具缘多少。 此具四缘。 自分相生。 是其因缘。 比次相起。 是次第缘。 净定为境还生净定。 是其缘缘。 前为意根生后定心。 是增上缘。 二就地分别。 因缘一种唯在当地。 若望他地则无因义。 净定有漏系地别故无自分因。 异地相望。 非是相应共有法故。 无相应因及共有因。 余三宽通。 望于自地及望他地。 皆得有之。 次第望他。 大小不同。 小乘法中。 近生一地。 远生二地。 次第正受近生一地。 如从初禅生于二禅。 从第二禅生于初禅。 如是一切。 超越正受远生二地。 如从初禅生第三禅。 如是一切。 声闻超禅不过一。 故不生多地。 大乘法中。 近生一地。 远生一切。 次第正受近生一地。 超越正受远生一切。 如从初禅生非想定。 从非想定生初禅等。 以佛菩萨禅自在故。 缘缘望他诸论不同。 若依毗昙。 色界地中一切净定。 上下相望皆为缘缘。 以色界定能广缘故。 无色界中。 上地望下得为缘缘。 非下望上。 无色不缘下有漏故。 故杂心云。 无色不缘下有漏种。 若依成实。 无色亦能缘下有漏。 虽复缘之。 心不通畅。 如烧筋草。 是则彼宗色无色界一切净定上下相望皆为缘缘。 增上望他亲疏不同。 意根增上名之为亲。 万法不障说以为疏。 于中亲者。 异地相望与次第同。 疏者。 八禅迭互相望皆为增上。 以不障故。 三品数分别。 因缘一种望等及胜是其因缘。 望下则非。 非自分故。 余三宽通不简上下(此一门竟)。 净望无漏亦三句说。 一具缘多少。 除其因缘有余三种。 净生无漏非自分故无其因缘。 余三义宽故得有之。 二就地分别。 自地他地皆得为缘。 与前门中后三缘同。 三品数分别。 净与无漏异类相生。 不可分其上中下别。 但知通与一切所生为三缘异(此两门竟)。 净望味定亦三句说。 一具缘多少。 示除因缘有余三种。 从净生染非自分故无其因缘。 余三宽故所以得有。 二就地分别。 望自地味得具三缘。 望下亦然。 谓退转时生下味。 故有次第缘及增上缘。 他界缘使缘上而起。 故有缘缘。 望上地味无次第缘缘缘之义。 但增上缘。 何故望上无次第缘。 上地味定爱着自地。 心从上地有漏心生。 故下净定不得与上为次第缘。 何故望上无其缘缘。 一切烦恼缘于自地及上地生。 不缘下故。 何故望上有增上缘。 虽无意根亲生增上。 万法不障。 增上缘宽故得有之。 三品数分别。 于为缘处不分上中下品差别(此净定竟)。 次辨无漏。 无漏还望无漏之定三句分别。 一具缘多少。 具足四缘。 自分相生是其因缘。 比次相生是次第缘。 道谛为境是其缘缘。 前为意根生后无漏是增上缘。 二就地分别。 无漏非是系地法故。 望于自地望上望下皆具四缘。 于中因缘望于他地通而不局。 云何不局。 于八禅中有无漏处迭互相望皆为因缘。 于中亦有非因缘者。 复当辨之。 次第增上望于他地。 与净禅中望他地净。 其义相似。 缘缘望他诸论不同。 若依毗昙。 一切无漏望色界中无漏定心。 悉为缘缘。 彼广缘故。 望无色界无漏之心。 有是有非。 是非如何。 无色无漏唯缘自地及上地中对治无漏以为境界。 彼所缘者是其缘缘。 彼不缘者则非缘缘。 何故不缘下地对治。 无色心微不能缘下有漏法故。 亦不缘下有漏对治。 成实大乘一切无漏皆普缘故。 迭互相望悉为缘缘。 三品数分别。 因缘一种望等及胜是其因缘。 望下则非。 望下非是自分因故。 若尔。 何故得与下地无漏之心为因缘乎。 释言。 无漏不约禅地以分上下。 乃约治断以分胜劣。 或有下地无漏之心能治上过。 即名为上。 故得望彼说为因缘。 余之三缘其义宽通不简上下(此一门竟)。 无漏望净亦三句说。 一具缘多少。 除其因缘有余三种。 异类相生非自分故。 除其因缘。 余三义宽故得有之。 二就地分别。 自地他地皆得为缘。 三品数分别。 于为缘处不分上中下品差别(此两门竟)。 无漏望味亦三句说。 一具缘多少。 唯有缘缘及增上缘。 无余二种。 无漏缘使缘无漏起故有缘缘。 于味不障故有增上。 非自分故无其因缘。 非亲生故无次第缘。 二就地分别。 望自地味及他地味说向二缘。 缘他上地下地无漏。 皆得生结。 故有缘缘。 增上缘宽故得有之。 三品数分别。 于为缘处不分上中下品差别(此无漏竟)。 次明味定。 味望味定亦三句说。 一具缘多少。 此具四缘。 准上净等。 同类可知。 二就地分别。 望于自地具足四缘。 上望下地除其因缘有余三种。 烦恼系地。 异地相望非自分故除其因缘。 退转之时上味生下。 故有次第及增上缘。 然此上味于下地中一切味定。 悉有次第增上缘义。 不简近远。 谓上地之中。 染污心起。 下一切地染心生。 故上缘之使缘上而起。 故有缘缘。 下望上地一切皆无。 有下味时。 上地之味但可成就。 不现生故。 三品数分别。 一切烦恼上中下品迭互相望皆为四缘。 问曰。 何故净无漏中。 望等及胜说其因缘。 不望下品。 此味定中。 通望下品说因缘乎。 释言。 善法本无今有。 方便习生。 习生之法从微至着。 故下胜因。 非胜下因。 从胜生下。 是退次第。 非生次第。 是以非因。 一切烦恼久习性成互相熏发。 故上望下亦得为因。 又从上退起下结时。 九品烦恼一切顿得。 随可先起即以为因。 故上望下得有因义(此一门竟)。 味望净定亦三句说。 一具缘多少。 除其因缘有余三种。 二就地分别。 于自地中具足三缘。 望下亦尔。 上味心后起下净定。 防自地退。 故望下净有其次第增上缘义。 依下净定学观上味为苦集观。 故上地味为下缘缘。 望上净定得有缘缘增上缘义。 是义云何。 他人上净缘我下味生厌恶心。 故有缘缘。 我味不障他人上净。 故有增上。 三品数分别。 于为缘处不分上中下品差别(此两门竟)。 味望无漏亦三句说。 一具缘多少。 唯有缘缘。 增上缘义非自分。 故无其因缘。 非亲起故无次第缘。 二就地分别。 望同地者。 有其缘缘及增上缘。 望下亦尔。 上地味定为苦集境故有缘缘。 上不障下故有增上。 望上无漏与下无漏亦具前二。 我味与他上地无漏为苦集境。 故有缘缘。 我味不障他上无漏。 故有增上。 三品数分别。 于为缘处不分上中下品差别。 缘别如是。 第八门中。 大小不同略有十三。 一体性不同。 小乘禅定事识为体。 大亦始习事识为体。 次除事识妄识为体。 终除妄识真识为体。 二常无常异。 小乘所得一向无常。 大乘法中始修无常。 终成是常。 真为体故。 三漏无漏别。 小乘初禅至无所有通漏无漏。 非想一地唯是有漏。 成实设有但有顺旧游观无漏。 大乘八禅皆通有漏及与无漏。 故龙树言。 云何菩萨非想处定。 与实相俱是名菩萨非想处定。 四灭障不同。 小乘禅定但能灭除四住粗乱。 大乘禅定能灭一切。 五深浅不同。 小乘定浅。 可为缘动。 故龙树说。 大树紧那罗王鼓琉璃琴。 迦叶起舞。 阿难歌吟。 以定浅故。 如诸菩萨禅定深静。 乃至天雷不能发动。 六缘心不同。 小乘禅定有想有缘。 大乘始习有想有缘。 终成离缘。 故地持云。 如佛先为迦旃延说。 比丘不依一切修禅。 云何不依。 若地地除。 乃至一切一切想除。 七缘境不同。 凡夫禅定事相为境。 二乘禅定苦无常等法相为境。 诸佛菩萨实性为境。 八出入不同。 小乘所得有出有入。 大乘法中始有出入。 成则不尔。 于一切时无不定故。 九超越不同。 小乘超禅不过一地。 诸佛菩萨于一切地随其多少皆悉能超。 十受生不同。 二乘得禅不能回来欲界受生。 菩萨悉能于禅定中离系缚故。 十一起行不同。 小乘修禅但为自乐。 大乘俱利。 十二生德不同。 小乘禅定但能出生少分功德。 菩萨禅定出生一切。 故地持云。 菩萨禅定出生功德。 声闻辟支不知其名。 况复能起。 十三得果不同。 二乘禅定但得小果。 菩萨所修得大菩提。 不同如是。 上来第一通解八禅。 自下第二别解八禅之中。 先解四禅。 后解四空。 解四禅中。 别有六门。 一辨定所释。 二开合辨相。 三支因同异先后体具多少废立。 四约对道品彰其通别。 五修成之相。 六随文释义。 先定所释。 禅有三种。 一味二净三是无漏。 味是烦恼。 非功德法。 今废不论。 无漏禅果。 今亦不释。 且解净禅。 净有四分。 一者退分。 二者住分。 三胜进分。 四决定分。 言退分者。 释有两义。 一下品净定邻下烦恼。 喜为下地烦恼所败。 故名退分。 此可退故名之为退。 非是已退。 二为自地烦恼所杂故名退分。 谓从净定入味烦恼。 从味烦恼还入净定。 如欲界中微劣善心还为欲界恶法所杂。 此亦如是。 虽复为彼烦恼所杂。 不名失定。 同地法故。 言住分者。 释有两义。 一坚守自地。 不为下地烦恼所败。 故名为住。 简上初退。 二坚守净心。 不为自地烦恼所杂。 故名为住。 简上后退。 胜进分者。 厌自地过趣顺上禅。 决定分者。 学观诸法苦无常等。 趣顺圣道。 而未得圣。 第二门中。 开合辨相开合不定。 总唯一禅。 谓三学中唯一定学。 六度之中唯一禅度。 或分为二。 一是远离。 二是寂灭。 如地持说。 初禅远离欲恶不善名为远离。 二禅已上息觉观等名为寂灭。 或分为三。 三有两门。 一约受分三。 初禅二禅名喜俱禅。 三禅乐俱。 四禅舍俱。 二就觉观有无分三。 初禅名为有觉有观。 中间名为无觉有观。 二禅已上无觉无观。 或分为四。 所谓四禅六义不同。 故分为四。 一灭障不同。 初禅远离欲恶不善。 二禅地中灭除觉观。 三禅灭喜。 四禅灭乐。 二灭受不同。 如经中说。 初禅灭忧。 二禅灭苦。 三禅灭喜。 四禅灭乐。 问曰。 初禅忧苦并灭。 今云何言初禅灭忧二禅灭苦。 若依毗昙。 初禅地中有眼耳身三识身在。 此三识身苦根所依。 故不说灭。 若尔。 意识忧根所依初禅有意。 应不灭忧。 释言。 忧根其过粗重。 定在欲界。 是故宣说初禅灭忧。 云何粗重。 忧从欲界贪欲心起。 贪着欲界五欲境界。 见彼散坏方生忧故。 苦不如是。 故不说灭。 又后忧根退定方生。 苦则不尔。 出定便起。 为是不类。 成实所论。 不由初禅有三识身欲故不灭苦。 但彼初禅近欲界地不定之心。 不定心中能生苦受。 故不灭苦。 若近欲界。 亦应生忧。 何故说灭。 释言。 忧从贪喜心起。 退定方生。 若不着欲。 终不生忧。 苦不如是。 故有苦受而灭忧根。 三别地法异。 初禅觉观异于余禅。 二禅内净。 三禅安慧。 四禅地中不苦不乐。 皆各别异。 所以须分四。 定心粗细。 故分四禅。 如经中说。 初禅定心如密和麨。 心性散动。 以法摄持。 故能住缘。 二禅定心如山顶泉。 水从中出。 不从外来。 三禅定心如池中华。 内外盈溢。 四禅定心如密室灯。 怡然不动。 五受果不同故分四禅。 初禅能得梵众梵辅大梵天果。 二禅能得少光无量光光音之果。 三禅能得少净无量净遍净之果。 四禅能得福爱福生乃至阿迦尼吒天果。 第六住处宽狭不同故分四禅。 如毗婆沙说。 彼有二论。 一家说言。 初禅住处如一四天下。 二禅住处如一千界。 三禅住处如二千界。 四禅住处如三千界。 复有一说。 初禅住处如一千界。 二禅住处如二千界。 三禅住处如三千界。 四禅住处无量无边。 以斯不同故分为四。 若随法别。 亦得分五。 所谓觉.观.内净.安慧.不苦不乐。 地别不同亦得分六。 谓未来中间根本四禅。 心数不同亦得分九。 初禅五支即为五数。 觉是觉数。 观是观数。 喜是受数。 乐是猗数。 一心定数。 第二禅中加一内净。 通前为六。 此内净支依阿毗昙。 是其信数。 信下觉观动乱多过。 信二禅法寂静安稳大智论中亦说为信。 喜乐一心与初禅同。 第三禅中更加舍念安慧三数。 通前为九。 舍者。 是其善大地中舍数。 念与安慧是通地中念慧两数。 乐与前喜同是受数。 一心与前一心支同。 故不别论。 第四禅中舍念清净与三禅中舍念支同。 不苦不乐与前喜同。 一心支者同前一心。 为是不说。 行名不同离分为十。 初禅五支即以为五。 内净为六。 舍念安慧通前为九。 三禅中乐心数分别与前喜同。 行名分别与前乐同。 不苦不乐通前说十。 此不苦乐心数分别与前喜支同。 是受数故不别论。 行名分别异前喜乐。 是以别说。 第四禅中舍念一心名不异上。 故不别说。 行义不同离分十一。 如毗婆沙说。 就前十中。 分乐作二。 故有十一。 何故分者。 初二禅乐是其猗乐。 三禅中乐是其受乐。 所以分之。 若依地论。 灭障等别则有十六。 初禅有四。 一者灭障。 谓灭欲恶。 二者对治。 所谓觉观。 三者利益。 所谓喜乐。 四者彼二依止三昧。 所谓一心。 初禅既然。 余三类尔。 故有十六。 支别不同分为十八。 就前行名十种之中。 觉.观内净安慧不苦不乐。 当分守一。 即以为五。 喜及舍念各分为二。 通前十一。 喜分二者。 所谓初禅二禅喜。 舍念分者。 所谓三禅四禅舍念。 乐分为三。 通前十四。 初二三禅并皆有乐。 故分三种。 一心分四。 故有十八。 四禅地中各有一心。 故分四种。 以实具论。 心法不同有二十三。 谓十通大地。 想欲触慧念思解脱忆定及受。 十善大地。 所谓无贪无瞋惭愧信猗不放逸不害精进舍。 加觉观心王为二十三。 地别具论。 有八十六。 初禅地中有二十三。 后三禅中各二十一。 除其觉观。 开合如是。 第三门中义别有四。 一支因同异。 二支因先后。 三定体具。 四明支因多少废立。 言同异者。 依如毗昙。 初禅五支体性各异。 乃至四禅支别亦然。 若依成实。 始终通论。 皆即于心心外无数。 随其行相非无同异。 如初禅中。 觉观体同前后为异。 彼说。 粗心初思名觉。 细心后思说之为观。 而体是一。 初二禅中喜乐体同。 故彼论言。 彼喜初来在身名乐。 后时名喜。 彼说。 初禅二禅中乐亦是受乐。 故与喜一。 二禅内净与一心同。 故彼论言。 内净支者。 即二禅体。 三禅安慧与念体同。 故彼论言。 三禅安慧与念同。 故后分禅中不立安慧。 无漏三禅望有漏禅说为后分。 又三禅中舍与乐同。 故彼论言。 我不说舍外别更有乐。 即舍说乐。 第四禅中四支各别。 大乘法中心识有三。 一是事识。 二是妄识。 三是真识。 彼事识中心与数异。 于中说禅。 支因各别。 妄识之中义别六重。 如马鸣说。 根本四重心数无别。 于中说禅。 支因体同。 末后两重心与数异。 于中说禅。 支因各别。 真识之中心数无别。 于中说禅。 支因体一(此一门竟)。 言先后者。 依如毗昙。 初禅五支体性同时。 用有先后。 乃至四禅类亦同然。 若依成实。 初禅五支定在先后。 不得一时。 彼说心数不同时故。 不同时故。 前四灭已方得一心。 问曰。 若言前四灭已方得一心。 是则初禅非五支成。 又经中说。 初禅地中有五支俱。 云何先后。 又一心时若无觉观。 与二禅何别。 彼成实论二禅品中释通此义。 向言初禅非五成者。 我不说五支尽是初禅。 但近初禅有觉观等。 故说五支成其初禅。 经言初禅五支俱者。 虽小相违。 亦名为俱。 如言弟子与师俱。 虽小前后。 亦名俱矣。 言与二禅有何别者。 初禅近乱。 定未深静。 出入皆有觉观之心。 二禅不尔。 出入皆无。 是故不同。 问曰。 初禅近觉观故说为支者。 亦近五欲。 何故不说五欲为支。 论言。 五欲背故不名为近。 又复五欲不住为因故不说近。 问曰。 若言至一心时已无喜乐。 喜乐云何得至二禅。 释言。 彼宗心法不并。 故一心边无其喜乐。 非断无故。 至二禅支。 初禅既然。 余禅类尔。 彼论偏执用相先后。 故违一时。 大乘所说与毗昙同。 故龙树言。 譬如昼日众星不现。 非无众星。 心法如是。 随时受名。 非无诸数(此二门竟)。 言体具者。 如毗昙说。 就彼初禅五支之中。 一心支者。 是禅是支。 言是禅者。 是禅体也。 言是支者。 是支别也。 余四是支而非是禅。 是其支别非禅体也。 问曰。 此五望何说支。 释言。 总望初禅之位故说为支。 一切经论悉同此说。 唯璎珞经说。 有第六默然之心。 以为禅体。 五支为因。 何故不同。 当应彼经凡圣通说故为此论。 前五是其世俗禅心说之为因。 第六是其圣默然心说为定体。 成实云何。 论无定判。 人释左右。 有人释言。 与璎珞同。 亦用第六默然为体。 以一心等名为支。 因故是因非体。 若依璎珞。 凡圣通论。 理亦无伤。 若当直就世俗禅中。 言用第六默然为体。 是义不然。 云何知非。 如彼论中解三昧义。 言心住一缘名三昧相。 解一心支。 言离觉观喜一缘中住。 是名为禅。 与解三昧其义相似。 若一心外别立第六默然为体。 则三昧外亦应别立三昧之体。 而三昧中住一缘外不可更立三昧之体。 禅中亦尔。 住一缘外何为更立默然为体。 若言经中说一心等为禅支故更立体者。 是则经中说七觉支。 应七觉外别立觉体。 又复经中说八道分。 应八道外别立道体。 彼既别无。 此亦应然。 何得更立。 问曰。 若用一心为体。 何故名支。 释言。 此望初禅总位说支。 何妨。 如望见位八正名分。 望修道位七觉名支。 此亦同彼。 于中别分。 前四是支。 后一是体。 亦如八正正见是体。 余者是因。 问曰。 若尔则同毗昙。 云何得别。 释言。 成实但非毗昙五支同时。 不非一心以为禅体明知共用。 初禅五支体具既然。 余禅类尔(此三门竟)。 次明支因多少废立。 初禅三禅齐立五支。 二禅四禅同立四支。 何故如是。 释有两义。 一对障辨释。 初禅二禅同治外乱。 三禅四禅齐治内乱。 外乱有二。 一欲恶不善。 二初禅中三识之身。 初禅对治外乱之初。 多用功力故立五支。 二禅对治外乱之终。 用功微少故立四支。 内乱有二。 一喜二乐。 三禅对治内乱中初。 多用功力故立五支。 四禅对治内乱中终。 故立四支。 二地法应尔。 如初禅中。 正得立五。 不得有余。 彼背欲恶。 要须觉观以为对治故有觉观。 庆有所离故有喜乐。 一心定体理必须立。 何故无其内净支者。 彼治觉观。 此有觉观。 故无内净。 又此地中有三识身。 如热浊泥面像不现。 故无内净。 何故无彼舍念安慧。 彼与喜违。 此地有喜。 故无舍等。 又杂心云。 初二禅中猗乐粗动与舍相违。 故无舍支。 何故不立不苦不乐。 彼是受数。 初禅喜支亦是受数。 两受不并故阙不立。 第二禅中正得立四。 不得有余。 是义云何。 彼治觉观及初禅地三识身。 故须立内净。 庆有所得。 故立喜乐。 一心定体。 理须立之。 何故不立。 觉观为支。 以此内净能治彼故。 何故不立舍念安慧。 此如前释。 与喜违故。 何故不立不苦不乐。 亦如前释。 与此喜受不得并故。 第三禅中正得立五。 不得有余。 为治喜过故。 立舍念安慧三支。 乐是利益。 无宜不立。 一心定体。 理以须存。 何故不立觉观为支。 前已舍故。 何故不立内净为支。 内净是其觉观对治。 觉观久无不复须之。 如人病差不复须药。 何故不立不苦不乐。 彼是受数与此乐受不得并故。 第四禅中正得有四。 不得有余。 为除乐过故。 立舍念不苦不乐。 是此利益。 理然须立。 一心定体。 义无不在。 何故无其觉观内净。 义同前释。 何故无喜。 前已舍故。 何故不立安慧支者。 若依毗昙。 第四禅中不苦不乐顺无明。 品安慧性是明。 是二相违。 为是不立。 又三禅中为防二过。 一他地喜。 二自地乐。 故立安慧。 此地但除他地乐过。 为是不立。 若依成实。 四禅安慧摄入念中。 故不别立。 故彼论说。 三禅后分尚无安慧。 况此四禅。 何故无乐。 与此舍受不得并故。 第四门中。 约对道品辨其通别。 禅中行体有其十一。 所谓觉观喜猗一心内净舍念安慧受乐及不苦不乐。 道品之中行体有十。 谓信进念定慧思戒猗喜舍。 彼此相望。 理实齐通。 于中隐显非无通别。 通别有三。 一是禅支而非道品。 谓观与乐及不苦不乐。 何故无观。 以彼道中慧遍始终。 假观义微。 所以不说。 何故无乐。 乐性者缘于道不顺。 为是不论。 若尔道中应不立喜。 喜忻悦行。 治忧重过。 发道义强。 所以立之。 何故无其不苦不乐。 以不苦不乐顺无明品。 相与道违。 为是不说。 二是道品而非禅支。 谓戒精进何故无戒。 禅者名为思惟修习。 戒非心法。 无思惟义。 为是不说。 又复道中八正名轮。 须戒为毂。 禅不如是。 故废不论。 何故禅中不说精进。 精进发动。 于定不顺。 故隐不说。 若尔禅中不应立觉。 释言。 觉者于境审思能制粗过。 发定功强。 是以立之。 三亦禅亦道。 谓余法也。 于中喜舍及与念慧彼此名同。 余者名异。 道中思者。 禅中名觉。 思是觉义。 道中猗者。 禅名为乐。 猗息粗苦故说为乐。 道中信者。 禅名内净。 信离疑浊故名内净。 道中定者。 禅名一心。 定无异缘故曰一心。 历禅别说。 义在可知。 第五门中明修成相。 如龙树说。 趣向初禅。 远离五法。 断除五法。 修习五法。 成就五法。 入初禅地。 远五法者。 谓离色声香味触等五欲法也。 断五法者。 谓断贪欲瞋恚睡眠掉悔疑等五盖法也。 修五法者。 所谓欲念精进功慧及与一心。 悕求上静。 名之为欲。 念下地中苦粗及障。 念上地中止妙及出。 故名为念。 勤习定心。 名为精进。 分别下过知上胜益。 名为巧慧。 守意一缘。 称曰一且心。 成五法者。 所谓觉观喜乐一心。 广如后释。 趣向二禅断除二法。 所谓觉观。 修习五法。 谓欲念等。 成就四法。 所谓内净喜乐一心。 亦如后解。 趣向三禅断除一喜。 修习五法。 谓欲念等。 成就五法。 谓舍念安慧乐及一心。 趣向四禅断除一乐。 修习五法。 谓欲念等。 求定要因故通修之。 成就四法。 所谓舍念清净不苦不乐一心。 第六门中依文释义。 经言。 初禅离欲恶不善法。 有觉有观离生喜乐入初禅行。 难欲恶不善是灭障也。 释有四义。 一离欲界恶不善法名离欲恶。 二依大智论。 远离五欲名为离欲。 此犹是前远离五法。 断除五盖名离恶不善。 此犹是前断除五法。 三依毗昙远离五欲名为离欲。 断除十恶名为离恶。 除灭五盖名离不善。 四依成实。 断贪欲心名为离欲。 离杀盗等十不善业名离不善。 有觉有观是其对治。 粗思名觉。 细思名观。 譬如振铃。 粗声喻觉。 细声喻观。 问曰。 毗昙说心心数法起在同时。 今何故言粗声喻觉细声喻观。 龙树释言。 诸心心法体虽同时。 随时受名。 譬如昼日众星不现。 非无众星。 心法如是。 故得说言粗声喻觉细声喻观。 离生喜乐是其利益。 庆离欲恶。 所以生喜。 此亦庆得庆离心多故偏说之。 以离恶故身心猗适。 目之为乐。 入初禅行是初禅体。 此犹经中一心支也。 经言。 二禅灭觉观。 内清净心一处无觉无观定生喜乐入二禅行。 灭觉观者是灭障也。 觉观于前虽是对治。 望后能障。 故须灭之。 内净一处是其对治。 内净治体离前觉观及初禅地三识之身。 于二禅法证信清净。 故曰内净。 心一处者。 是对治相。 释有两义。 一据修以释。 内者净常续。 离余间隔。 故言一处。 故地论言。 修无漏不断名心一处。 彼说菩萨所修内净。 故言无漏。 若就余人。 直尔内净相续不断名心一处。 二约境以释。 心缘一境故言一处。 故地论言。 行一境界名心一处。 何者一境。 如彼舍利毗昙中释。 欲界地中心行六处。 所谓六尘。 初禅已离鼻舌二识心行四处。 二禅已上复离眼耳及身识。 故名心一处。 所谓行于一法尘境。 无觉无观是其治能。 谓内净心能无觉无观。 定生喜乐是其利益。 庆得生喜名定生喜。 此亦庆离庆得心多。 故偏言之。 乐同前释。 入二禅行是其禅体一心支也。 经言。 三禅离喜。 舍忆念安慧身受乐。 诸贤圣能说能舍。 念受乐入三禅行。 离喜灭障。 喜于前地虽是利益。 望后妨乱。 故须灭之。 二禅粗故。 但灭前治。 此禅转细故。 灭前益。 舍念安慧是其对治。 舍前喜过故名为舍。 简异受舍故言行舍。 念前喜过故名为念。 念与忆俱故言忆念。 知前喜过故名为慧。 随定之慧故言安慧。 身受乐等是其利益。 纳法生适故名受乐。 此乐在意快遍身心。 简前心喜。 故说身受。 此乐深重。 唯诸贤圣能说其过。 堪能舍离。 余多不能。 故说贤圣能说能舍。 举此为显乐之深也。 念受乐等是其禅体。 念自地中受乐之过。 趣入一心。 名念受乐入三禅行。 经言。 四禅断苦断乐。 先灭忧喜。 不苦不乐舍念清净。 入四禅行。 断苦断乐先灭忧喜是灭障也。 前二禅中。 所灭之苦此地亦无。 故言断苦。 三禅之乐此地亲除。 故言断乐。 问曰。 苦者是二禅断。 非此亲灭。 何故说之。 成实释言。 为彰此禅是不动禅苦乐双绝。 所以举之。 亦可即名三禅中乐。 以之为苦。 断彼乐时即名断苦。 是故说言断苦断乐。 问曰。 彼乐何故名苦。 龙树释言。 望粗心者。 说彼为乐。 望细心者。 即为大苦。 如人指手打木等事。 寤者为乐。 乐睡眠者用为大苦。 此亦如是。 忧受先在初禅中灭。 喜受先在三禅中灭。 故言先灭。 若尔苦者亦前地灭。 何不说先。 释言。 应齐。 但忧与喜并前地灭故彰先灭。 苦虽先灭。 对苦之乐此地始离。 若当说言先灭苦乐。 谓乐亦先。 是以不彰。 问曰。 忧喜既前地灭。 何故此说。 成实亦言。 为彰此禅是不动禅免绝四受。 所以说之。 不苦不乐是其利益。 问曰。 余禅皆先彰治。 何故此禅先明利益。 乘前便故。 对前苦乐彰其不苦不乐义便。 故先说之。 此益是其中容之受。 舍前苦乐。 是故名为不苦不乐。 若尔此受亦舍忧喜。 何故不名不忧不喜。 释有三义。 一苦乐在前。 故先对之名不苦乐。 二对苦之乐此地亲断。 是故说为不苦不乐。 忧喜并非此地亲断。 故不对之。 三简通异别。 五受分别。 忧喜在于苦乐之外。 三受分别。 忧之与喜通名苦乐。 苦乐通故。 今此对之名不苦乐。 舍念清净是其对治。 舍前乐过念前乐过。 故言舍念。 前地治喜。 今复治乐。 治过毕竟故言清净。 入四禅行是四禅体也。 解四空中别有三门。 一辨其相。 二明空识一切入空识二解脱空识二种定空识一切处差别相。 三随文释义。 第一辨相。 空处定者。 行者深见四禅地中色相恼碍。 故须修之。 修法云何。 略有四种。 一方便道。 二无碍道。 三解脱道。 四是定体。 方便道者。 有其二种。 一远方便。 将修空定。 先学住心。 得住心已学作空想。 始缘门户井穴中空。 还来住心。 住已复观。 如是往返令心见空了了分明。 以渐广之。 还来住心。 住心已复广。 如是展转见一切界。 唯是一空更无色相。 二近方便。 亦依住心学观下法为苦粗障。 观察上法为上妙出。 还来住心。 住已复观。 如是往返极令淳熟。 此二皆是想心观行未实见法。 故名方便。 无碍道者。 由前方便勋修力故。 入住心中。 发生智慧如实见下。 或苦或粗或障。 三中趣一。 不须具三。 以此正断四禅之结。 故名无碍。 解脱道者。 无碍心后即见上地。 或止或妙或出。 三中趣一。 不须具三。 此累外起。 故名解脱。 如是九遍下缘为无碍。 九遍上缘为脱解。 言定体者。 前三皆是空处方便。 于彼第九解脱道边得空处法名为定体。 尔时虽得。 而未现前。 更作方便。 敛心趣入方现在前。 识处定者。 患前空定外缘之苦。 故须修之。 修亦有四。 一方便道。 二无碍道。 三解脱道。 四是定体。 方便道中亦有远近。 远方便者。 先得住心。 依此住心舍外空缘缘内心识。 还入住心。 住已复缘。 如是往返令于心识照见分明。 以渐广之。 缘无边识皆令明了。 何者无边。 如成实说。 空无边故识亦无边。 此乃用前空处定中无边空识为境界矣。 余如前释。 无所有定者。 患前识处广缘之苦。 故复修之。 修亦有四。 名字同前。 方便道中亦有远近。 远方便者。 先得住心。 依彼住心唯缘一识。 还入住心。 住已复缘。 如是往返极令明了。 故复舍之。 修非想定亦有四种。 名字同前。 方便道中亦有远近。 远方便者。 先住其心。 次依住心。 舍前所缘。 作无想观。 还入住心。 住已复观。 如是往返极令纯熟。 近方便者。 依彼住心。 观无所有。 为苦粗障。 观非想地作止妙出。 如是往返极令纯熟。 余如前释。 第二门中明其空识一切入等差别之相。 十一切入中。 空识一切入唯取空识二方便道。 能广缘故。 余皆不取。 八解脱中。 空识解脱唯取空识二解脱道及彼定体。 余皆不取。 何故如是。 彼方便道未离下过故非解脱。 无碍虽断下地之过。 未能出累。 亦非解脱。 又杂心云。 无碍下缘。 故非背舍。 非背舍故不名解脱。 问曰。 为当一切空识二解脱道及彼定体悉是解脱。 亦有非者。 释有通别。 通则皆是。 于中别分。 圣得者是。 凡得者非。 故龙树云。 空处乃至非想解脱如四空定。 所言异者。 圣人得者名为解脱。 凡夫得者不名解脱。 有退转故。 解脱如是。 八禅定中空识二定义有通别。 通而论之。 无碍解脱及彼定体悉名为定。 如未来禅亦名为禅。 方便道者未得上法。 所以不取。 别则唯取空识定体。 以之为定。 方便无碍及解脱道是定方便非正定体。 所以不取。 若论空识二一切处。 一切皆是。 故成实云。 若定不定。 若垢若净。 若因若果。 有漏无漏皆是空识一切处矣。 第三门中随文辨释。 空处定者。 经言。 过一切色想。 灭一切有对想。 不念别异想。 不分别色等境界。 知无边虚空。 即入无边虚空行。 过色乃至不念别异是其灭障。 灭缘色想。 问曰。 何故不灭色体唯灭色想。 释言。 心患可以修断。 故灭色想。 色体难离。 要生空处方能舍之。 故此不论。 问曰。 何故不言灭受及余心法。 偏言灭想。 释言。 想者取相为义。 取彼色相。 专是想过故言灭想。 虽言灭想。 余心心法通亦随宜。 又四禅中多灭诸受。 四空定中多灭诸想。 故偏说之。 想所缘色离合不定。 总唯一色。 或分为二。 一可见色。 谓眼所行。 二不可见色。 谓耳鼻等所行之色。 或分为三。 一可见有对。 谓眼所行。 二不可见有对色。 谓耳鼻舌身所行之色。 此等皆是有对。 有碍色根所对。 故言有对。 三不可见无对。 谓意所行。 无作之色不为对碍色根所对。 故言无对。 或分为六。 谓六尘色。 眼所行者色体名色。 余根所行色数名色。 或分十一。 谓五根五尘及无作色。 细分无量。 今据一门且论三种。 对之以明灭三种想。 过色想者。 可见有对色想灭也。 故地论言。 所谓眼识和合想灭。 灭有对者不可见有对色想灭也。 故地论言。 谓耳鼻舌身识和合想灭。 不念别异想者。 不可见无对色想灭也。 故地论云。 所谓意识和合想灭。 良以意识缘一切法。 于中别分缘色边灭。 故言别异。 初句言过。 第二言灭。 第三不念绮互言耳。 问曰鼻舌二识之身初禅中灭。 眼耳身等三识之身二禅中灭。 何故至此方云眼识乃至身识和合想灭。 释言。 对治有其四种。 一坏对治。 谓方便道及无碍道观察下法苦无常等。 可破可坏。 二断对治。 谓无碍道正断下过。 三持对治。 解脱为首。 及后一切无碍解脱持前无为。 使之不失。 四远分对治。 解脱为首。 及后一切无碍解脱远能令前所断诸过更不重起。 今空处定望彼五识相应之想。 有持对治远分对治。 故说过灭。 此义一切诸论大同。 唯成实中独为异释彼。 言过色想者。 过彼色香味触之想。 灭有对者。 还灭色香味触之想。 以彼对碍故须灭之。 道言不念别异想者。 缘声想灭。 声从众缘击发而生。 故曰别异。 彼宗不立无作色。 故为此解释。 考论经意。 当如前解。 不分别色等是其对治。 知无边虚空是其利益。 入无边空行是其定体。 识处定者。 经言。 过无边虚空想。 见外念粗分别过患。 知无边识处安稳。 入无边识处行。 过无边空想。 是其灭障。 论言。 行者深厌色故以空为治。 色患既除。 空治亦舍。 如人度河并舍船筏。 亦如出贼舍之远去。 故灭空想。 见外念粗过是其对治。 知识处安隐是其利益。 入无边识行是其定体。 无所有定者。 经言。 过无边识想。 见粗念分别过患。 知无所有安隐。 即入无处有处行。 过无边识是其灭障。 空无边故。 缘空之识亦复无边。 识无边故。 苦亦无边。 故须灭之。 见粗分别过是其对治。 知无所有安稳是其利益。 入无所有是其定体。 非想定者。 经言。 过无所有想。 见无所有念分别过患。 知非想非非想安稳。 即入非想非非想处行。 过无所有想是其灭障。 见念分别过是其对治。 前无所有虽舍多想。 犹有少想。 见彼少想。 如痈如疮如毒如箭。 故复舍之缘于非想。 复见一向非想为过。 谓为愚痴。 缘非非想。 亦可但嫉有想之过。 缘于非想。 圣人以理说为有想。 名非非想。 知非想安稳是其利益。 入非想行是其定体。 上来第二别解八禅。 第三门中明其定具。 生定之因名为定具。 具中开合广略不定。 或说为四。 谓道品中四如意足。 彼皆定因故名定具。 后当广释。 或复论五如上广解。 谓欲念精进巧慧一心。 或说为七。 如地持说。 一持净戒。 二守根门。 三食知量。 四灭睡眠。 五近善人。 六知过不犯。 七有犯能悔。 彼说此七为善方便。 当知亦是定之具也。 或分十一。 如成实说。 一持净戒。 二得善知识。 三守根门。 四饮食知量。 五灭睡眠。 六具善觉。 七具善信解。 八具行者分。 九具解脱处。 十者无障。 十一不着。 初持戒者。 离杀盗等七不善业。 若复通论。 离十不善。 定由戒生。 故须持戒。 第二得知识者。 能以定法授人之者名善知识。 定由师发生。 故须知识。 故经说言。 善知识者。 于得道中具足因缘。 第三守根门者。 眼等是根。 念慧心坚守六根。 不令尘贼于中坏善。 定由守成。 故须守之。 法无量。 何故唯用念慧守乎。 念能牵境。 慧能分别。 故用守之。 第四食知量者。 行者不为色力淫欲美味故食。 但为济身行道故食。 若食过多。 增长烦恼妨修定意。 故须节量。 节至几许。 于己所食三分之二能少益善。 第五灭睡眠者。 行者自念。 大事未办。 事藉勤成。 若乐睡眠。 世事难成。 何况出道。 故灭睡眠。 灭法云何。 念身无常三恶道苦佛法欲灭睡眠无利。 以此硬心而除遣之。 第六具善觉者。 离八恶觉。 所谓欲觉瞋恼亲里国土不死族姓轻侮。 修习八种大人之觉。 谓少欲知足远离精进念定智慧及不戏论。 第七具善信者。 信生死法鄙恶可厌。 泥洹可欣。 第八具行者分者。 论释有五。 一者信心。 信受师语能随顺行。 二者不谄。 于善知识直言不曲。 故论说言。 谄曲难救。 质直易度。 如世病人实说病状则易可治。 三者少病身力具足能修禅定。 四者精进求定不恩。 譬如攒火不息疾得。 五者智慧能厌有为。 令前四行得圣道果。 此五名为具行者分。 第九具解脱处者。 论释有五。 一佛比丘等为其说法。 令达语义欢喜猗乐摄心漏尽。 二首善诵经。 三为他说法。 四独居思量。 五善取定相。 谓止举舍。 五中初三是其闻慧。 次一思慧。 后一修慧。 第十无障者。 谓无烦恼业报。 已具四善轮故能无之。 五言四轮者。 一生中国。 二依善人。 三自发正愿。 四宿殖善根。 生于中国。 宿殖善根。 能离报障。 依止善人。 能离业障。 自发正愿。 离烦恼障。 第十一不著者。 离取着心。 故在世无碍直向涅槃。 如水在恒河。 离八因缘直趣大海。 离八缘者。 一不着此岸。 二不着彼岸。 三不没中流。 四不出陆地。 五不为人取。 六不为非人取。 七不入洄澓。 八不腐烂。 行者亦尔。 于内六入不计我人。 名不着此岸。 于外六入不计我所。 名不着彼岸。 离贪瞋痴。 名不没中流。 不起慢高。 名不出陆地。 不近四众。 名不为人取。 不持戒求天。 名不为非人取。 不退戒还家。 名不入洄澓。 不犯重禁。 名不腐烂。 定具如是。 第四门中明其定难。 妨定名难。 难有轻重。 轻难无量。 略论十五。 一多言定难。 宜默少言。 二多事定难。 宜止不为。 故地持云。 不多游行。 三多觉定难。 宜止一缘。 四颠倒定难。 谓多贪人修慈悲观。 多瞋修习不净观等。 宜正修习。 五不等定难。 缓急不停。 宜善调之。 六者不能善取定相定难。 谓不善修止举舍心。 宜善修之。 七不适定难。 或因内外一切诸触。 令身不适。 或因贪忧。 念令心不适当自消息。 八不乐定难。 或得好师好法处。 心不爱乐。 当自呵啧。 离是因缘。 更依何法得生禅定。 又念。 自身性是苦法。 知复何处有乐可称。 九愁忧定难。 求定不得便生忧恼。 当自开解。 禅定胜法大功德者。 久修乃得。 我薄福人。 云何始习已得禅定。 又禅定者。 于得道中则为过半。 若易修得。 道非胜法。 十怖畏定难。 于禅定中。 见可畏事。 心生怖畏。 当念。 虚诳妄心自作。 定法有此。 不应生畏。 十一异相定难。 于禅定中。 或见佛像及女色等。 当念。 心作心外无法。 十二憎厌定难。 于禅定中。 见不净相。 憎厌过多不能饮食。 或欲自杀。 当更改观念数息等。 如律中说。 十三欢喜定难。 于禅定中。 见光明等。 心生欢喜。 当念。 此是禅定粗相非胜上法。 不应生喜。 又设得禅。 是世俗法。 无常易失。 何足可喜。 十四慢高定难。 于禅定中。 随所得法而自高举。 当念。 此是凡俗粗法。 无常易失。 未足可恃。 又观此法得者是谁。 而自高举。 十五疑惑定难。 得法不识。 不知好恶取舍之宜。 当问明师。 轻难如是。 重难之中别亦无量。 成实略举十种三法以为定难。 第一三者。 谓无惭愧及与放逸。 若人造恶。 内无羞耻名为无惭。 外无耻惧称曰无愧。 无惭愧故失善随恶名为放逸。 第二三者。 谓不恭敬。 难与语。 习恶友。 此由前生。 由放逸故不受师诲名不恭敬。 违反师言名难与语。 远善师长亲附恶人名习恶友。 第三三者。 谓其不信邪戒懈怠。 此由前生。 由习恶友受邪教故不信因果名为不信。 以其不信正因果故。 受持乌鸡鹿狗戒等。 名为邪戒。 受邪戒故谓善无利。 不肯勤修。 故生懈怠。 此成实中为第四门。 然今依彼相生次第。 回为第三。 第四三者。 谓不喜善人。 恶闻正法。 好出他过。 此由前生。 由懈怠故不喜善人。 不喜善人故谓无真实行者。 无实行故恶闻正法。 恶闻法故谓行正法皆如邪法无所利益。 故好出他过。 此成实中是第三门。 今此依于相生次第。 回为第四。 第五三者。 谓调戏。 不守诸根。 破戒。 此由前生。 由出他过心则浮动。 故生调戏。 以调戏故不摄诸根。 不摄根故便起破戒。 第六三者。 谓妄忆。 不行安慧。 乱心。 此由前生。 由破戒故妄生忆念。 妄生忆故不行安慧。 无安慧故心则散乱。 第七三者。 谓邪念邪行没心。 此由前生。 以心乱故便生邪念。 以邪念故便行邪道。 行邪道故迷没善法。 第八三者。 谓身见戒取疑。 此由前生。 心没善故便起身见戒取及疑。 第九三者。 谓贪嗔痴。 由前身见戒取及疑故起此三。 第十三者。 谓生老死。 由贪瞋痴故生此三。 以此十种前生后故。 断前后灭。 问曰。 此等何人断灭。 成实释言。 断前四种是在家人净。 断离第五出家人净。 断除第六念处清净。 断除第七暖等清净。 断除第八无相位中达分善净。 除灭第九是前三种沙门果净。 除离第十无学果净。 八禅之义辨之粗尔。 八解脱义六门分别(释名辨相一论体二就位分别三就处分别四得舍成就五约对余门辨定优劣六)初释名辨相。 八解脱者。 经中亦名八背舍也。 如龙树释。 背净五欲舍离着心故名背舍。 又背下过亦名背舍。 免绝羁缚称曰解脱。 解脱不同一门说八。 八名是何。 一内有色相观外色。 二内无色相观外色。 三净色解脱。 四空处解脱。 五识处解脱。 六无所有处解脱。 七非想解脱。 八灭尽解脱。 八中初三从色境为名。 中四解脱论者不同。 若依毗昙。 就体处彰名。 彼论宣说四空处定为解脱故。 龙树亦尔。 若依成实。 就境处彰名。 观四空处得解脱故。 第八解脱当体为名。 说灭尽法为解脱故。 名字如是。 相状如何。 宗别不同所说各异。 依大智论。 内有色相观外色者。 自身名内。 他身名外。 于内外色未灭未坏。 以不净想观内外色悉皆不净。 是初解脱。 问曰。 是中内外色皆未灭坏。 何故偏说之内色为有。 释言。 外色初三观中一向未坏有。 通前三故。 就初中不偏说有。 内色不尔。 初有后无。 为别后无故说初有。 又问曰。 是中于内外色皆观不净。 何故名中偏言观外。 释言。 此是隐显彰名。 内中彰有隐其观义。 外中说观隐其有义。 互举一边。 理实齐通。 又不净观为厌自身。 观内易知。 故隐不论。 又此观者先取他身死尸等相用方己体。 从初方便故言观外。 内无色相观外色者。 预取己身未来死相虫食火烧灭坏等相。 以方现在作灭坏想。 故曰内无。 又于现在分离破坏。 乃至微尘亦无所有。 亦名内无。 观外不净名观外色。 问曰。 何故不观外无。 释言。 自身无常危脆。 无想易成。 故说内无。 外大地等安固难坏。 难观为无。 故不说之。 又复自身狭少易尽故观内无。 色宽多难可灭尽。 要至空处方能灭之。 故此观中不观外无。 问曰若言外色宽广难观无者。 何故得观外色不净。 释言。 不净是其有观。 有顺前境。 为观易成。 故得观外以为不净。 无观难就。 是以不得观外为无。 问曰。 何故初门之中通观内外以为不净。 此唯观外。 论言。 前者观心未细。 难摄一处。 故观内外。 此心转细易摄一处。 故唯观外。 又前门中内色未无故观内外。 今此门中内色已无故偏观外。 问曰。 内无谁观外色。 论曰。 此是假想之观。 非是实无。 故得观外。 此前二门是不净观。 净解脱者。 除去皮肉唯观白骨。 又观骨光作其青黄赤白等想。 名净解脱。 观法云何。 先取金银诸宝等光用方骨相。 后得见之。 问曰。 凡夫于不净中取净名倒。 此亦观于不净为净。 何故非倒。 论言。 女色实是不净。 凡夫见净于中染着。 所以是倒。 此净观者唯观白骨。 骨望皮肉少有净相。 所以非倒。 又此观中舍其骨相唯观骨光。 骨光清净。 所以非倒。 又此观时先取金银诸宝色光以方骨色。 所取宝色实是清净。 所以非倒。 又虽观净。 不生染着。 是以非倒。 此涅槃中名身证解脱。 观察净身证得解脱。 名身证解脱。 此三色观。 空处乃至非想解脱如四空定。 所言异者龙树释言。 彼四空定凡圣俱得。 此四解脱唯圣人得。 以其解脱更不回故。 灭尽解脱者。 于彼宗中灭定为体。 故大品经六度相摄品云。 菩萨灭定为第八解脱。 涅槃经中亦同此说。 灭定体相广如前释。 问无想定以何义故不名解脱。 论言。 此是邪见人入出。 则还退入邪见中。 故非解脱。 毗昙法中。 初三后一与龙树同。 四空解脱文相少异。 异相如何。 大智论中。 四空解脱与四空定通局分异。 定通凡圣。 解脱唯圣。 毗昙法中。 宽狭分异。 定义宽通。 无碍解脱俱名为定。 解脱义狭。 不通无碍及命终心。 故杂心除四空处九无碍道及命终心。 其余善法尽说背舍。 无碍下缘。 故非背舍。 命终心者。 向受生处。 亦非背舍。 问曰。 文异。 其义云何。 释言。 义齐。 语之隐显。 龙树多依阿毗昙义为所论故。 亦可毗昙除九无碍及命终心为解脱者。 龙树共同。 龙树所说八解唯圣。 毗昙不同。 此义云何。 如杂心释言除九无碍及命终心其余善法尽说背舍。 若凡所得非背舍者。 不名尽说。 成实所论与前全别。 彼论初三观察色空名为解脱。 不以亲察净不净等名为解脱。 故成实论八解脱品云。 有人说言。 初二不净。 第三解脱为净观者。 是义不然。 所以者何。 无有净观及不净观得解脱故。 又复外道亦能观察净与不净。 明非解脱。 但以空观名为解脱。 问曰。 曰外道亦作空观。 云何不名解脱。 论言。 外道但信解观非真实观。 要实见空方名解脱。 然彼文中。 初三解脱文相极隐。 相传释言。 内有色相观外色者。 自身名内。 他身名外。 于此内外五尘之色。 未见其空。 但见内外四大五根假名色空。 是初解脱。 而名字中互举一边。 有通内外。 内中偏彰。 观通内外。 外中偏说。 与前所辨内有色相观外不净。 其义相似。 内无色相观外色者。 观察内外五尘色空。 是第二解脱。 而名字中。 内上云无。 外上说观。 言绮互耳。 此二观察欲界色空。 净解脱者。 观察色界净色为空。 此三门中亦见心空。 为别后故偏言观色。 次四解脱与前亦异。 前者正用四空定体为四解脱。 今此所论。 圣人先得四空定。 已随依何禅发无漏观。 观已所得四无色定。 为苦无常空无我等。 于中离缚名为解脱。 故彼论言。 圣人因得四无色定。 能观彼阴苦无常等。 名解脱矣。 第八解脱与前亦异。 前说灭定为第八解脱。 成实法中灭定全非。 故成实言。 行者证得泥洹之时。 诸烦恼灭。 一切事讫。 名第八解脱。 不说一切心心数灭为第八解脱。 明知不同。 又言。 学人但得灭定不得第八解脱。 电光罗汉得第八解脱不得灭定。 明知不同。 彼论复言。 灭尽解脱灭无明等。 灭尽定者灭想受等。 明知不同。 通而论之。 无学所得二种涅槃及灭尽定是第八解脱。 如此解脱大乘亦有。 第二门中辨其体性五义分别。 一假实分别。 有人说言。 八解脱唯用假人为体。 良以烦恼系缚假人故。 人得脱即为脱体。 复有说者。 唯实为体。 此皆大偏。 论解脱人。 假者为体。 说解脱德。 实法为体。 故经中说为慧脱心脱。 义既两兼。 何得偏取。 二就有为无为分别。 毗昙法中八俱有为。 前七是其有为心法。 第八有为非色法。 成实法中。 前七有为。 第八无为。 彼说数灭为第八故。 大乘法中随事解脱始同毗昙。 终皆无为。 观空解脱始同成实。 究竟终成一切无为。 不生灭故。 三就有漏无漏分别。 毗昙法中。 初三后二一向有漏。 前三事观故是有漏。 非想边地圣不居中故是有漏。 灭定系属非想法故亦是有漏。 中间三种通漏无漏。 成实法中一切无漏。 故彼论言。 是空性故一切无漏。 大乘法中。 前之七种始学有漏。 终成无漏。 第八一种一向无漏。 故地持中说灭尽定以为圣住。 四心非心相对分别。 前七心法第八非心。 五三善分别。 无贪瞋痴是其三善。 毗昙法中初三是其无贪善。 问曰。 初三若无贪性。 何故经中说为观色。 观是慧性。 云何无贪。 释言。 此乃相近说之。 无贪善根与慧相随方能离贪。 故从强伴说之为观。 虽说为观。 无贪为主。 坏贪欲故。 问曰。 初二是不净观。 坏贪可尔。 第三净观云何坏贪。 释言。 是中虽作净观。 为坏贪欲故名无贪。 问曰。 不净坏贪是得。 何须净观。 论言。 行者为欲自试。 若见不净不生贪欲。 未足为奇。 见净不贪。 方乃为奇。 故为此观。 又复行者若不观净。 就之除贪。 复见净色。 或容起贪。 为防是过故。 先观净就之调心。 问曰。 不净能破贪欲。 复须净观助破贪者。 亲想治瞋。 何故不作怨想助之。 释言。 净想非一向过。 如观佛身宝色等相。 不生欲染。 故作净想。 助破贪欲。 怨想唯过。 故不为之。 又贪难断。 故须净观。 助而破之。 瞋恚易除。 故唯亲想独能破遣。 次四解脱是无痴性慧为体故。 故杂心云。 如胜色想体性是慧。 第八非心三善不收。 成实法中。 前七慧性以空观故。 第八无为。 三善不摄。 大乘法中随事解脱与毗昙同。 观空解脱与成实同。 体性如是。 第三门中就位分别。 毗昙八解脱释有二。 一简圣异凡。 八解唯是那含罗汉二人所得。 那含人中极多成八。 少则不定。 罗汉人中极多成八。 极少成七。 除灭尽定。 以灭尽定俱解脱人方始得故。 问曰。 八中初三解脱贪欲对治。 那含罗汉已出贪欲。 何故修乎。 释言。 此三是防过行。 非断过行。 圣人畏退起下烦恼。 故修此三不为断欲。 问曰。 云何知此三种非断过行。 论言。 初二依于初禅二禅修起。 第三依于四禅修起。 贪欲对治必在未来。 故知此三非断过行。 问曰。 须陀斯陀之人何故不得。 释言。 初三依四禅起。 后五在于四空地中。 须陀斯陀不得八禅。 为是不得。 问曰。 凡夫亦得八禅。 何故不得。 以其所得有退转故。 不名解脱。 准大智论。 此义决定。 二凡圣通论。 前三解脱及四空处有漏解脱或凡夫得。 或是那含罗汉人得。 若凡夫时修得八禅则凡夫得。 若得圣已方修八禅则是那含罗汉人得。 彼阿那含初成名得。 阿罗汉人有故名得。 空处识处无所有处无漏解脱及灭尽解脱唯是那含罗汉人得。 问曰。 此等须陀斯陀何故不得。 以其不得八禅定故。 毗昙如是。 成实八解唯在贤圣不通凡夫。 就贤圣中。 唯在修道及无学道。 不通见谛。 于彼修道及无学中。 观空之行通名解脱。 不简无碍解脱之别。 就中初二修起在于斯陀含行至那含向。 欲界地中烦恼治故成在那含。 次四修成在罗汉行。 上二界中烦恼治故。 非想解脱始修在于罗汉行中。 成在无学。 灭尽解脱唯在无学。 大乘法中。 种性以上一切具足。 若复通论。 善趣位中亦分得之。 位别如是。 第四门中就处分别。 于中有三。 一依禅处。 二处身处。 三境界处。 依禅处者。 毗昙法中。 初二解脱依于初禅二禅修起。 何故如是。 论言。 欲界有二种欲。 一者身欲。 谓五识中贪染之心。 二者心欲。 谓意识中贪染之心。 故依初禅修不净观对治彼欲。 初禅地中亦有二欲。 一者身欲。 谓眼耳身三识身中贪染之心。 二者心欲。 谓意识中贪染之心。 故依二禅修不净观对治彼欲。 二禅已上无有身欲故。 三禅上不复修之。 又三禅中乐自地乐。 不肯观彼不净之事。 第四禅中心性寂静。 不喜观彼不净之事。 故不为之。 彼中设有少。 故不说。 第三解脱依第四禅。 何故如是。 观不净法以之为净。 难可成就。 第四禅中慧力增强方堪为之。 余禅慧劣。 所以不起。 又前二种观欲界色以为不净。 不净实观近则易成。 远之难就。 故偏在于初禅二禅。 第三解脱观欲界色。 以之为净。 净是假观。 远则易成。 近之难就。 故偏在于第四禅中。 下设有之。 微故不说。 次四解脱当地。 可知灭尽解脱系属非想。 成实八解通依四禅及三无色。 如依初禅。 观欲界色内外空寂为初二解脱。 观色界空为第三解脱。 观已所得无色定空为四空解脱。 依彼初禅断灭一切生死因果为第八解脱。 如依初禅。 至无所有类亦同然。 依电光定但得前三及后灭尽。 不得中四。 何故如是。 论言。 圣人得四空定。 然后观之无常苦空。 名为解脱。 电光罗汉不得彼定。 无所可观。 为是不得。 非想心劣不发增观断结无漏。 为是不依。 大乘法中观空解脱具依八禅。 大乘非想有无漏故。 随事解脱始同毗昙。 行修纯熟。 初三解脱具依四禅。 次四当地。 灭尽解脱依一切地皆得现入(此一门竟)。 依身处者。 依如毗昙。 初三解脱唯在欲界。 三天下人堪任修起。 非余处身。 以是欲界贪欲治故。 不在上界。 问曰。 初禅犹有身心两种之欲。 何故上界不修此治。 释言。 初禅虽有二欲。 然此正治贪淫之患。 上界已离。 为是不修。 欲界六天虽有贪欲。 着乐情深不能修起。 郁单越人着欲虽薄。 慧力微劣。 为是不修。 余趣障难。 又无禅定。 是以不起。 次四解脱三界身中皆得修起。 其有漏者从下修起。 然后上生。 其无漏者下及当地皆得修起。 灭尽解脱欲界修起。 非上二界。 问曰。 何故无色等得上修起。 灭尽不尔。 论言。 禅定三种力起。 一者因力。 由过所修为自分因故。 现能起。 二者业力。 以今修习生上业故。 迭相资发在上能起。 三方便力。 谓火灾等怖令修起。 由是三力故上修起。 灭定唯从说力而生。 欲界有佛说灭定法。 故得修起。 上无说者。 故不修起。 若依成实。 初二解脱唯欲界身而得修起。 名欲界身。 以为内故。 第三欲色皆得修起。 后五解脱三界皆起。 大乘法中。 始同二乘。 究竟终成于一切处皆起一切(此二门竟)。 次论境处。 依如毗昙。 初三解脱观欲界法以为境界。 空处识处无所有处。 有漏解脱唯缘自地及上地法以为境界。 彼解脱道唯缘自地。 胜进道者得缘上地。 问曰。 何故不缘下法。 非背舍故。 又缘下者是无碍道。 非解脱故。 此三处中无漏解脱所缘苦集。 唯自及上。 不缘下地。 无色不缘下有漏故。 灭谛亦尔。 良以不缘下有漏故。 亦不缘彼对治之灭。 道谛之中。 自地及上一切皆缘下。 则不定。 若依下禅发无漏道治下过者。 一切不缘。 亦以不缘下有漏故。 不缘彼治。 能治自地及上过者。 通得缘之。 非想解脱唯缘自地有漏为境。 灭尽无缘不须论之。 成实法中初二解脱境在欲界。 第三解脱境在色界。 四空解脱境在四空。 灭尽无境。 大乘法中观空解脱与成实同。 随事解脱与毗昙同。 第五门中明其得舍成就之义。 先明其得。 先无今有名之为得。 毗昙八解脱义释有二。 一简圣异凡。 八解脱唯是圣人功德。 于中前三及四空处有漏解脱唯离欲得。 离下欲时得上法故。 下三空处无漏解脱有二种得。 一离欲得。 离下欲时得上法故。 二者退得。 所谓退根退圣果时得于本法。 第八解脱唯方便得。 得八禅已方便修习然后得之。 问曰。 何故前七解脱有离欲得。 灭尽不尔唯方便得。 释言。 前七是离欲法正违下欲。 是故离彼下地欲时。 便无所待。 即便得之。 灭尽解脱是灭心法。 虽离下欲。 上心未已。 为是不得。 二凡圣通论。 凡夫所得通名解脱。 于中前三及四空处有漏解脱有二种得。 一离欲得。 义同前释。 二者生得。 凡夫从上退生下时得于下法。 良以有漏生上失下故。 下生时还复得之。 余如前释。 成实无文。 准义论之。 前七解脱唯离欲得。 所谓永断下地欲时得彼解脱。 第八不定。 于中所有有余涅槃唯离欲得。 无余涅槃或离欲得或方便得。 当报不起是离欲得。 所谓远离非想欲时即便得之。 现报尽灭是方便得。 用边际智通灭报得故。 罗汉灭定亦方便得。 大乘法中随事解脱与毗昙同。 观空解脱与成实同(此一门竟)。 次明舍义。 先有今失名之为舍。 毗昙前三及下三空处有漏解脱有二种舍。 一者退舍。 所谓退起下地欲时失上解脱。 二者生舍。 生上地时失于下法。 下三空处无漏解脱有三种舍。 一者退舍。 彼宗无漏有退失故。 二转根舍。 转钝无漏无利根时失钝根故。 三得果舍。 证无学时舍学道故第七第八唯一退舍。 成实前七唯入无余涅槃时舍。 第八无舍。 大乘法中缘修解脱真证时舍。 真实解脱毕竟无舍(此二门竟)。 次明成就。 随所有处名为成就。 毗昙法中前二解脱二禅已还随身何处一切成就。 生上不成有漏。 生上则失下故。 第三解脱四禅已还一切处成。 生上不成。 下三空处有漏解脱自地及下一切皆成。 生上不成。 彼三空处无漏解脱及后二种一切处成。 然彼宗中前七解脱随所成处皆得现入。 第八解脱在欲色界成而得入。 无色虽成而不得入。 彼无形色。 若复灭心。 命则尽故。 成实大乘一切解脱一切处成。 第六门中辨其优劣。 于中约对八胜处及十一切入以辨优劣。 八胜及与十一切入后当具论。 毗昙唯就初三解脱望八胜等以辨优劣。 初三解脱总相观故。 最以为下。 八胜次广说以为中。 十一切入最广观故。 说以为上成实不尔。 彼论宣说。 十一切入假想观故。 最以为下。 八胜处者初是有漏后是无漏。 说以为中。 八解脱者唯是无漏。 说以为上。 于中下者在于外凡。 中者在于内凡已去。 上者在于修道已上。 八解脱义释之粗尔。 八胜处义四门分别(释名辨相一论体二就人分别三就处分别四)第一释名辨相。 八胜处者。 经中亦名八除入也。 为此观行。 能息贪欲胜烦恼处。 故云胜处。 入者亦是处之别称。 除烦恼处故名除入。 胜处不同。 一门说八。 八名是何。 一内有色相外观色少。 大智论中名外观色若好若丑胜知胜见。 二内有色相外观色多。 三内无色相外观色少。 四内无色相外观色多。 五青。 六黄。 七赤。 八白。 八中初二是八解中第一解脱。 己身名内。 于己身分未灭未坏名内有色。 于外色中始观一身以为不净。 名外观少。 何故不多。 龙树释言。 学观之始畏心难摄不敢多观譬如鹿游未调不可远放。 若好丑者。 论言。 于彼外色之中善果名好。 恶果名丑。 又外色中生淫之处名之为好。 生瞋之处说之为丑。 又彼三十六物之中骨相名好。 皮肉等相说以为丑。 又外色中忘见净想名之为好。 还见不净说之为丑。 于好于丑不生贪瞋。 但观四大因缘和合名胜知胜见。 第二内有色相外观多者。 内有同前。 观心转熟能为广观。 周满大地悉见不净。 名外观多。 次二胜处是八解中第二解脱。 于己身分作其死想虫食火烧尽灭之想。 名为内无。 多少同前。 青黄赤白是八解中第三解脱。 于外色中除去皮肉作其骨想。 后观此骨作其青黄赤白等想。 为四胜处。 观法云何。 欲为青观。 先得四禅。 次于外色取少青相。 还入定中复观彼青。 如是往返极令纯熟。 名青胜处。 黄等亦然。 问曰。 此四与十一切入中青黄赤白四一切入有何差别。 龙树释言。 一切入广普缘一切悉为青等。 胜处少缘。 有斯异耳(此一门竟)。 次辨体性。 于中有三。 一就有为无为分别。 此观有为。 二就有漏无漏分别。 毗昙法中一向有漏。 成实法中通漏无漏。 故彼成实八胜品云。 始观有漏。 终成无漏。 大乘亦尔。 三心法分别。 毗昙法中是无贪性。 贪欲治故。 成实法中是智慧性。 大乘法中直观事者与毗昙同。 兼见空者与成实同(此二门竟)。 次就人论。 毗昙法中或是外道凡夫修起。 或是那含罗汉修起。 成实释言。 佛弟子起。 不通外道。 佛弟子中内凡修起。 以初有漏后无漏故。 大乘法中十信已去皆能修起(此三门竟)。 次就处论。 处中有四。 一依禅处。 毗昙前四依于初禅二禅修起。 后四依于第四禅起。 彼成实论八胜品云。 依欲界电光及色界定皆得修起。 二境界处。 三修起处。 四成就处。 此等具辨。 与八解中初三解脱其义相似。 八胜如是。 八行观义两门分别(释名辨相一就位分别二)第一释名辨相。 八行观者。 如地持说。 于八境界涉求名行。 照察称观。 理实通观一切诸法。 今此且就一色论之。 余类可知。 名字是何。 一者观色。 二观色集。 三观色灭。 亦名色离。 四观色道。 五观色味。 六观色过。 亦名色患。 七观色出。 八观色第一义。 如地持说。 八中前七观察色义。 所谓观察世谛之义。 后一观察色第一义。 就前七中。 初四正观色之体义。 后三观察色之所生。 就前四中。 初观色者。 观色体性苦无常等。 此即是其苦谛观也。 观色集者。 观察色因因业烦恼。 此即是其集谛观也。 观色灭者。 观色尽处数灭无为故名色灭。 灭离色相故亦名色离。 此即是其灭谛观也。 观色道者。 观察彼色对治之道。 此即是其道谛观也。 次三观中观色味者。 观色生集。 缘色生爱味着境界故名色味。 观色过者。 观色生苦。 所生苦报是过患法故名色过。 亦名色患。 观色出者。 经亦名离。 出之与离灭之异称故。 彼灭谛四行之中。 或有说为尽止妙出。 或复说为灭止妙离。 故知出离灭之别称。 此观色法能生于灭。 灭是无法。 云何可生。 观色得灭。 义说为生。 与涅槃中涅槃修得不名不生。 其义相似。 何故不说观色生道。 道者是后第一义观。 非全不说。 第八观色第一义者。 观色无我。 无我有二。 一众生无我色中无人。 二法无我色性空寂。 八中前七是观方便。 后一正观观色既然。 受想行等类亦同尔(此一门竟)。 次就位论。 文无定判。 准义推之。 粗亦可知。 毗昙法中。 初四方便暖等已上渐学观察。 苦忍已去正见分明。 次三方便斯陀行去渐次观察无学究竟。 第八门中人无我观二处通者。 成实法中。 前七事观。 在思慧地。 后一理观。 暖等已上渐学修习。 无相已去正见分明。 大乘法中实通上下。 随相别分。 前七方便在于地前。 后一正观在于地上。 八行观义略辨如是。 八大人觉义八大人觉者。 佛是大人。 诸佛大人觉知此法为涅槃因。 名大人觉。 所觉不同。 一门说八。 八名是何。 一是少欲。 二是知足。 三乐寂静。 四勤精进。 五守正念。 六修禅定。 七修智慧。 八不戏论。 于彼未得五欲法中不广追求。 名为少欲。 已得法中受取以限。 称曰知足。 离诸愦闹独处空闲。 名乐寂静。 于诸善法勤修无间故云精进。 守法不失名为正念。 住法不乱名曰禅定。 起闻思修说为智慧。 证离分别名不戏论。 一一广辨如遗教经。 就此八中。 前七方便。 后一正证。 八大人觉略之云尔。 八法摄摩诃衍义八法摄摩诃衍出地持论。 摩诃衍者是外国语。 此名大乘。 大乘行广。 八法统收。 斯集其中故名为摄。 八名是何。 一名为信。 二名闻思。 三名思慧。 四名净心。 五初修慧行。 六修慧广。 七修慧果成。 八毕竟出离。 菩萨种性解行位中。 于八解处净信成就故名为信。 何者八胜。 谓三宝功德。 诸佛菩萨神通之力。 种种因果。 真实之义。 得义。 得方便。 种种因果是世谛法。 真实义者是第一义。 言得义者。 无上菩提。 得方便者。 谓诸菩萨所修学道。 于此八处菩萨皆信。 言闻慧者。 解行之初欲求出道。 于出世法具足听闻。 言思慧者。 解行之终于所闻法具足思量。 故地持云。 菩萨解行闻慧思慧思惟。 言净心者。 初地之始见无我理证心清净。 故云净心。 初修慧行者。 初地满心起十大愿修行信等。 此即是其修道所收修道之始。 故名为初。 修慧广者。 二地已上乃至七地修道渐增。 名修慧广。 修慧果成者。 八地已上报行纯熟。 名修慧果成。 毕竟出离者。 谓如来地。 如来永离一切诸障名毕竟出。 八法摄摩诃衍辨之略尔。 九次第定义九次第定者。 所谓八禅及灭尽正受。 如龙树说。 此九唯取根本定体不通方便。 根本定时转相入故。 八禅灭定广如上释。 然此亦名九次第灭。 入初禅中灭欲界心。 入二禅中灭初禅心。 乃至入彼灭尽定时灭非想心。 九次第定名字如是。 九想观义八门分别(辨相一定体二所缘三治患不同四约对十想辨其同异五约对诸禅辨定先后六约对道品辨定本末七修起所为八)第一辨相。 九想云何。 第一死想行者。 为欲破淫欲贼。 先观死想。 见人死时言语辞别出息不返忽然便死。 念我当然所爱亦尔。 用呵烦恼。 第二胀想。 见尸膀胀如韦囊中风异于本形。 念我当然所爱亦尔。 用呵贪欲。 三青淤想。 见彼死尸风吹日曝色变青淤坏本形色。 念我当然所爱亦尔。 四脓烂想。 见彼死尸青淤已后不久脓烂臭弊可恶。 念我当然所爱亦尔。 五者坏想。 观彼死尸风日转大破坏在地脓血流出。 念已当然所爱亦尔。 六血涂想。 死尸坏已血肉涂漫。 念已当然所爱亦尔。 七虫食想。 观彼死尸不烧不埋弃之旷野为诸虫狩之所食啖。 见己身自方亦类所爱亦尔。 八骨锁想彼肉既尽唯见骨锁共相连柱。 九分散想。 残筋既断骨锁分离名分散想。 大智论中少一死想加一烧想。 见彼残骨为火所烧终成灰烬。 忖己当然所爱亦尔。 问曰。 彼论何故除死。 彼以初死形色未变。 犹取净相。 为是不说(此一门竟)。 次辨体性。 论曰。 此九是想自性。 以取相故。 若据终成。 是无贪性。 贪欲治故(此二门竟)。 次辨所缘。 此九唯缘欲界地中不净之色。 以为境界。 为破欲界贪欲心故(此三门竟)。 次明九想治患不同。 九想能治贪欲之病。 贪有二种。 一爱自身。 五种不净而为对治。 如前五度章中具广分别。 二爱他身。 九想为治。 爱他身中经论不同。 依涅槃经。 说有四欲。 一威仪欲。 爱其进止语言等事。 二形色欲。 爱其青黄赤白等事。 三处所欲。 或着眼耳。 或爱鼻口。 或贪腰身。 如是一切。 四细触欲。 爱其细滑柔濡等触。 此四种欲九想别治。 初威仪欲死想为治。 形色欲者青淤浓烂血涂为治。 处所欲者胀坏虫食分散为治。 细触欲者骨锁为治。 依大智论。 染有七种。 一着威仪。 爱其进止。 二着语言。 爱其音声言语戏笑。 此二犹前威仪欲也。 三着形色。 犹前四中形色欲也。 四着形容。 爱其身形。 犹前四中处所欲也。 五着细滑柔濡等触。 犹前四中细触欲也。 六通着前五。 七着人相。 谓男爱女之女爱男等。 七中初二死相为治。 着形色者青淤脓烂血涂为治。 着形容者胀坏虫食分散为治。 着细触者骨琐及与烧相为治。 后之二种九相通治。 此九破贪。 瞋等诸结皆亦微薄(此四门竟)。 次对十想辨其同异。 十想如后十想章中具广分别。 九想望彼。 有同有异。 所言异者。 如龙树说。 九想初学。 十想终。 初学为因。 终成为果。 又复九想遮未得定人淫欲之心。 十想能灭。 九想能遮如似缚贼。 十想能灭如似斩贼。 所言同者。 同治贪欲为涅槃因。 于中相摄论者不同。 有人释言。 彼十想中不净想者具摄九想。 有人复言。 十中不净食厌世间不可乐想。 具摄九想。 复有人言。 彼九想观通摄十想。 观彼死相分分变异即无常想。 若着此法。 无常坏时则生苦恼。 即是苦想。 无常苦故不得自在。 即无我想。 观彼死想。 九想观身无一净相。 以不净故。 食虽在口。 脑涎流下合而成味。 咽之入腹即成不净。 无可贪着。 即厌食想。 以是九想厌离世间。 即是世间不可乐想。 九想观身无常败坏即是死想。 知此九想能断烦恼。 即名断想。 用此九想遮诸烦恼。 即名离想。 以九想观令阴不生。 即是尽想。 亦名灭想。 同异如是(此五门竟)。 次对诸禅辨定先后。 如论中说。 九想是其诸禅方便。 先修九想折伏烦恼。 然后入禅。 问曰。 经中多先说禅后说九想。 今云何言九想是其趣禅方便龙树释言。 先赞诸禅令人爱乐。 所乐禅定由九想成。 故先行之(此六门竟)。 次对道品辨其本末。 如龙树说。 九想之观开身念处。 身念开导后三念处。 以四念处开余道品。 以三十七品开涅槃门(此七门竟)。 次明所为。 如论中说。 小乘之人为入涅槃故修九想。 菩萨为怜一切众生集诸佛法而度脱之故修九想。 九想之义厥趣粗尔。 九断智义五门分别(释名辨相一约道分别二就处分别三得舍成就四建立所以五)初释名辨相。 九断智义如杂心说。 烦恼尽处名之为断。 断是智果。 果仍因名。 故号断智。 故杂心云。 虽智是智。 断是智果。 故说断智。 其犹业果亦名为业。 问曰。 彼断云何智果。 释有两义。 一望无碍道由智断障。 得彼断故名为智果。 若尔见谛烦恼尽处由忍断得。 应名断忍。 以何义故亦名断智。 释言。 忍者是智眷属。 通名为智。 通名智故。 忍家之果亦名断智。 二望解脱道。 为智证得故曰智果。 问曰。 彼智为缘而证。 为当不缘。 释言。 不缘。 如集法智。 当起之时缘欲界集。 不缘彼断而能证之。 故智不缘。 如是一切。 名义且尔。 体相云何。 断智有九。 欲界地中苦集谛下烦恼尽处立一断智。 灭道谛下烦恼尽处各别立一。 通前说三。 上界亦然。 通前说六。 三界修道烦恼尽处各别为一。 通前说九。 问曰。 何故上二界中见惑尽处不随界别。 修惑尽处逐界分乎。 论自释言。 上界见惑对治同故。 不随界别。 修治别故。 随界分之。 是义云何。 见惑易除。 苦比忍心一念现时。 上二界中迷苦烦恼一时顿断。 余忍亦尔。 故曰同治。 修惑难遣。 界界各别断。 故云别治。 第二门中约道分别。 具有四义。 一约见修二道分别。 二依法比。 三约忍智。 四就有漏无漏分别。 言见修者。 望无碍道。 前六是其见道断智。 见道无碍断障得故。 后三是其修道断智。 修道无碍断障得故。 望解脱道。 前五是其见道断智。 见谛道中解脱证故。 次三是其修道断智。 修道门中解脱证故。 后一是其无学断智。 无学果中解脱证故(此一门竟)。 次依法比二门分别。 初三断智唯是法忍法智之果。 望无碍道。 是法忍果。 望解脱道。 是法智果。 次三比忍比智之果。 望无碍道。 是比忍果。 望解脱道。 是比智果。 次一唯是法智之果。 欲界修惑法智断故。 后二断智或法智果。 或比智果。 若以欲界灭道法智断上修惑。 是法智果。 用四比智断上修惑。 是比智果。 是则具论。 法智有其六断智果。 见三修三。 比智有其五断智果。 见三修二(此二门竟)。 次约忍智二门分别。 望无碍道。 前六忍果忍为无碍。 断障得故。 后三智果智为无碍。 断障得故。 故杂心云。 三断是智果。 余则是忍果。 望解脱道。 俱是智果。 同皆为智所证知故(此三门竟)。 次就有漏无漏分别。 等智有漏。 理观无漏。 无漏具有九断智果。 无漏能断一切结故。 有漏唯有二断智果。 所谓圣人以世俗智断欲界色界修道惑故。 故杂心云。 世俗道果二。 圣智果有九矣。 约道如是。 第三门中就处分别。 于中有四。 一三界处。 二禅地处。 三道位处。 四集断处。 三界处者。 欲界有四。 见断三修断一。 上界有五。 见断三修二(此一门竟)。 次就禅地分别。 断智依未来禅具九断智。 未来能断一切结故。 四根本禅及与中间论者不同。 依瞿沙说。 具八断智。 除欲界中五下结尽。 余皆具足。 以欲界中修道烦恼未来禅断。 非四根本及中间故。 依法胜说。 具五断智。 谓上二界见三修二。 彼说。 欲界一切结尽唯依未来。 不依四禅及中间故。 所以不论。 如此说者。 依四根本及中间禅入圣道者。 但断上界见修烦恼。 不断欲结。 欲结先除。 依彼空处方便之道。 得具色界修惑尽处一种断智。 第四禅中修道烦恼彼能断故。 依四空中下三空处。 得具无色烦恼尽处一种断智。 用彼无漏能断无色修道惑故。 非想全无无漏故(此二门竟)。 次辨位处。 始从外凡乃至见道五心已来。 一向未有断智之果。 彼集法智集比忍时成一断智。 集比智灭法忍来具二断智。 灭法智灭比忍来具三断智。 灭比智道法忍来具四断智。 道法智道比忍来具五断智。 须陀洹果具六断智。 斯陀含果其义不定。 若超越人入见谛道向斯陀含。 与须陀洹向中相似。 若次第人向斯陀含具六断智。 与须陀洹果中相似斯陀含果亦具六断。 同须陀果。 阿那含义亦不定。 若超越人入见谛道。 向阿那含与须陀洹向中相似。 若次第人向阿那含与须陀洹果中相似。 阿那含果成一断智。 谓五下结尽处断智。 问曰。 那含但断欲界贪欲瞋恚二种下结。 自余身见戒取及疑三种下结先已断除。 今云何言成五下结尽处断智。 释言。 身见戒取疑等虽先断除。 此处集故合为一断。 罗汉向中色爱未尽唯成就一。 与那含同。 色爱尽者得成就二。 罗汉果中唯成就一。 所谓三界一切结尽。 应成就九。 此处集断故但云一耳(此三门竟)。 次明集处。 舍前别得总为一得。 名集断智。 集处有二。 谓那含果及罗汉果。 问曰。 余处何故不集。 唯此二处。 论言。 得果及度界处方集断智。 那含罗汉是得果处及度界处。 故集断智。 何故此二得果度界。 彼阿那含五下结尽。 阿罗汉人五上结尽。 故此二处得果度界。 五上下结前烦恼中具广分别。 须陀斯陀是得果处而非度界。 色爱尽处是其度界而非得果。 余非得果亦非度界。 为是不集。 处别如是。 第四明其得舍成就。 先明其得先无今成。 谓之为得。 所得不定。 或有得一。 或二或六。 言得一者。 凡有九处。 于彼观谛十六心中。 第六第八第十第十二第十四第十六心。 一一起时各得一断。 即是六处。 次第那含果心现时。 得一断智。 通前七处。 罗汉向中色爱尽者得一断智。 通前八处。 罗汉果起得一断智。 通前九处。 言得二者。 谓罗汉人退无色结。 得下结尽及色爱尽二种断智。 言得六者。 那含罗汉退起欲界修道惑时。 得见谛中六种断智(此一门竟)。 次明其舍先成今失。 名之为舍。 舍中不定。 或有舍一。 或二或五。 或复舍六。 言舍一者。 凡有三处。 一退罗汉果。 舍一断智。 二色爱尽阿那含人退起彼结。 舍一断智。 三色爱未尽阿那含人退起欲结。 舍一断智。 言舍二者。 具有两处。 一得罗汉时。 舍五下结尽及色爱尽二种断智。 二色爱尽阿那含人退起欲结。 舍二断智。 言舍五者。 超越那含得果之时。 顿舍向中五种断智。 言舍六者。 次第那含得果之时。 舍前所成六种断智(此二门竟)。 次明成就。 所得不失。 名为成就。 多少不定。 或有成一。 或二或三或四或五。 或复成六。 言成一者。 凡有三处。 一集法智时。 二那含果时。 三罗汉果时。 皆成就一。 言成二者。 有其两处。 一集比智时。 二色爱尽阿罗汉向皆成就二。 言成三者。 灭法智时。 言成四者。 灭比智时。 言成五者。 道法智时言成六者。 道比智时。 第五明其建立所以。 如论中说。 见道断智四因缘立。 一双因灭。 二俱系离。 三得无漏解脱得。 四缺第一有。 双因灭者。 苦集谛下见疑无明。 彼此相望互为遍因。 故名双因。 两因俱断。 名双因灭。 俱系离者。 苦集谛下遍使烦恼。 互相缘缚。 名为俱系。 彼此齐断。 名俱系离。 言得无漏解脱得者。 解脱道起证得无漏。 名得无漏解脱。 缺第一有者。 所断之结上彻非想名缺第一有。 苦法忍时四义俱无。 故不立断智。 苦法智苦比忍时。 虽得无漏解脱得。 余缘不具。 故亦不立。 集下烦恼未断除故。 双因未灭。 俱系未离。 上二界中迷苦惑在。 是故未名缺第一有。 问曰。 苦比忍心断上二界迷苦烦恼。 何故不名缺第一有。 释言。 所断烦恼之时犹与忍俱。 故未名缺。 苦比智集法忍时虽得无漏解脱得及缺第一有。 双因未灭。 俱系未离。 故亦不与断智之名。 集法智时四义具足方名断智。 云何具足。 迷苦烦恼先已断除。 迷集今尽。 故双因灭。 俱系亦离。 彼苦法智苦比智集法智时已证无为。 名得无漏解脱得。 苦比智时缺第一有。 故名为具。 集比智灭道法智灭道比智皆亦如是四因缘具齐立断智。 问曰。 何故一切忍边不说断智。 不得无漏解脱得故。 修道断智五因缘立。 谓前四上加一界永断。 彼欲界中九品修惑展转相缚乃至非想。 地地皆尔。 彼欲界中从断一品至八品来。 虽得无漏解脱及曾缺第一有。 余义不具。 故一不立断智。 以有第九微品惑故。 双因未灭。 俱系未离。 界未永断。 九品断时五义方具。 乃立断智。 初禅地中从断一品至八品来。 亦具二缘。 谓得无漏解脱得及缺第一有。 余三不具。 不立断智。 九品断时四因缘具。 界未永断。 亦不与名。 二禅三禅义亦同尔。 第四禅中八品断来与前相似。 九品断时五义备足。 方立断智。 四空地中类前可解。 以修道中具五因缘立断智故。 凡夫之时虽以等智断诸烦恼。 不得无漏解脱得。 亦未具缺第一有。 故非断智。 若在凡时。 曾断烦恼。 后入圣道。 为无漏智所印证者。 得名断智。 云何印证。 谓凡夫时断欲界中六品烦恼。 后入见道。 道比智时印先无为。 即为斯陀解脱之果。 若在凡时。 断欲界中九品惑尽。 后入见道。 道比智时印先无为。 为阿那含解脱之果。 故名印证。 于欲界中余品尽处及上二界烦恼尽处则不印证。 以非得果休息处故。 问曰。 印时为缘。 而印为当不缘。 释言。 不缘。 修道比智缘上界道。 而证欲界烦恼尽处。 是以不缘。 九断智义大况粗然。 大乘义章卷第十三(终)大正新修大藏经第44册No. 1851大乘义章大乘义章卷第十四远法师撰净法聚因法中此卷有二十一门(十想义十一切入义十圣处义十种慰喻义十愿义十种供养义十无尽藏义信等十行义十明义十忍义十无生忍义十住义十行义十回向义十地义十功德义见性十法义涅槃十因义菩萨十力义菩萨十无畏义三乘共十地义)。 十想义五门分别(释名辨相一体性二就处分别三就人分别四约受分别五)初释名辨相。 观心于法取相名想。 想别不同一门说十。 十名是何。 一无常想。 二苦想。 三无我想。 四厌食想。 五一切世间不可乐想。 六死想。 七不净想。 八断想。 九离想。 十灭想。 亦名尽想。 无常想者。 观有为法迁流非恒。 故曰无常。 无常有三。 一分段无常。 六道果报三世分异。 于中有二。 一者有余身死名在。 二者无余身死名灭。 二念无常。 有为念念四相迁变。 三者自性不成实无常。 有为之法因缘虚集。 无有定性。 生即无生。 灭即无灭。 如龙树说。 见身尽灭。 即是第一分段无常。 新新生灭。 是念无常。 生时无来。 灭时无去。 是其自性不成实无常。 以此三观能灭烦恼。 问曰。 有人由见无常更增烦恼。 惧盛年不久。 深起染着。 今云何言无常之想能灭烦恼。 龙树释言。 如是见者名少分见。 不名具足。 若具见者则破烦恼。 云何具足。 如佛昔告舍利弗言。 当具修习无常之想。 无常故空。 得空之时无常亦无。 生住灭等不可得故。 见生住灭不可得时名为究竟自性无常。 性既无常。 何乐可贪。 问曰。 若言得空之时无常亦无。 何故佛说无常之义为苦谛实。 论言。 佛为邪见之人谓世间常。 故说无常为苦谛实。 不为无常是实故说。 言苦想者。 观有为法无常故苦。 苦有三种。 所谓苦苦坏苦行苦。 是义如前四谛章中具广分别。 问曰。 若言法皆是苦者。 云何得有苦乐及舍三受差别。 如涅槃说凡夫苦中妄生乐想。 理实是苦。 问曰。 若法无常故苦。 圣道无常体是苦不。 龙树释言。 无常故苦。 为于有漏五受阴说。 不为圣道。 所以然者。 道能破苦与空无我实义相应。 故虽无常而非是苦。 问曰。 圣人五阴无常。 五阴坏时圣人苦不。 龙树释言。 有着心者法坏则苦。 圣人无著故虽无常而不生苦。 问曰。 若言圣无苦者。 如经中说舍利弗患风病苦。 毕陵伽婆蹉患眼病苦。 罗婆那比丘患痔病苦。 云何言无。 论言。 圣人但无心苦。 非无身苦。 问曰。 圣人若无心苦何故灭智而取灭度。 释言。 无者但无追变败坏之苦。 非无苦苦厌行之苦。 无我想者。 有为之法无常苦故不得自在。 故无有我。 又一切法皆无定性。 故无有我。 无我有二。 一众生无我。 二法无我。 此义如前无我章中具广分别。 问曰。 现见有所为作。 云何无我。 论言。 但是五阴和合因缘起作。 实无有我。 问曰。 无常苦与无我为一为异。 体若是一不应说三。 体若是异佛不应说无常即苦苦即无我。 论言。 事一随义分三。 五义分之。 一随观分三。 为无常行。 所观察者说为无常。 苦行观者说之为苦。 无我行观名为无我。 二所为分三。 修无常想为不入三界。 修习苦想为知三界过。 修无我想为舍三界。 三治见说三。 修无常想对治常见。 修习苦想对治乐见。 修无我想对治我见。 四除障说三。 修无常想断除爱心。 修习苦想断除慢高。 修无我想断除诸见。 五本末分三。 论说。 五阴是其无常。 无常是苦。 苦是无我。 以此诸义故分三种。 厌食想者。 观所食物多从不净因缘而生。 如肉从于精血而生。 乳酪之属从于血生。 余食多为虫鼠垢污。 种种污秽至其口中。 胸涎流下与唾和合。 入腹成粪。 无可贪乐。 又观所食多功力得。 为求是食受种种苦。 故应厌离。 复应观察食贪罪过。 生地狱中吞铁饮铜。 生饿鬼中受饥渴苦。 生畜生中食诸粪秽。 如是一切无量诸苦多由食生。 故应生厌。 一切世间不可乐者。 观诸世间皆无常苦。 无可贪乐。 此世间中有其二种。 一众生世间。 二器世间。 众生世间有五种事。 不可贪乐。 一具八苦故不可乐。 二具无量烦恼结使故不可乐。 三具诸恶业故不可乐。 四难具好事故不可乐。 或有行善而身苦恼。 或身安乐而行不是。 或好施而贫。 或有富而悭。 或柔濡而贪。 或少欲而多瞋。 如是一切难可具备。 五难称可故不可乐。 或见卑下而谓谄曲。 或见端直而谓慢高。 或见亲附而谓贪求。 或见疏远而谓憎嫌。 如是一切众生世间有是五事不可贪乐。 器世间中亦有多种不可贪乐。 或热或寒或水或旱或厄或险或增不善或多恐怖。 如是一切故不可乐。 问曰。 前说无常苦等即是叵乐。 何须别说一切世间不可乐乎。 论言。 观行有总有别。 前无常苦是其总观。 此是别观。 又复前说无常苦等为呵法过。 此不可乐观众生过。 又前有漏此是无漏。 又前见道。 此是修道。 故复说之。 言死想者。 观察是身。 不久摩灭。 当为无量狐狼野干之所食啖。 不净想者。 观察是身五种不净。 一种子不净。 是身过去业烦恼等以为种子。 现以父母精血为种。 二住处不净。 在母腹中生藏之下熟藏之上安置己身。 三自体不净。 三十六物集成己体。 四自相不净。 九孔常流。 五终竟不净。 是身死已埋则成土。 烧则为灰。 虫食成粪。 竟无一净。 断离灭想释有通别。 所言通者如成实说。 断一切行。 名之为断。 离一切行。 说之为离。 灭一切行。 目之为灭。 此等同体随义分三。 龙树亦言。 缘涅槃法断诸结使。 名之为断。 离诸结使。 说之为离。 灭诸结使。 名之为灭。 同体义分如苦无常无我法等同体义分。 所言别者如成实中。 五义辨之。 一勤断已生未生之恶。 名之为断。 断恶业也。 令其欲尽更不重生说之为离。 离烦恼也。 以断因故五阴不生。 名之为灭。 二断无明漏。 名之为断。 离欲漏有漏。 说之为离。 灭此二果。 称之为灭。 三断无明得慧解脱。 名之为断。 除离贪爱得心解脱。 名之为离。 断除离贪爱得心解脱。 名之为离。 得俱解脱灭尽痴爱。 说以为灭。 四以圣道断诸烦恼。 名之为断。 得有余涅槃。 说以为离。 得无余涅槃。 称之为灭。 五得尽智。 名之为断。 得无生智。 说以为离。 身智俱亡。 说以为灭。 依大智论三义辨异。 一断三毒。 名之为断。 断三涂因。 离爱名离。 离人天因。 苦尽名灭。 灭五趣果。 二修四现忍远离烦恼。 名之为离。 修无漏道断诸烦恼。 说之为断。 入涅槃时灭尽诸苦。 说名为灭。 三得有余涅槃断诸烦恼。 名之为断。 得无余涅槃灭尽诸苦。 说之为灭。 此二方便说名为离(此一门竟)。 次辨体性。 于中有二。 一就心法分别。 如论中说。 此十是其智慧自性。 问曰。 若此是智慧性何故名想。 释有三义。 一心心法更相受名。 如四念处。 体实是慧而名为念。 此亦如是。 体实是慧而名为想。 二从伴为名。 慧与想俱故名为想。 故论释言。 与观无常慧相应之想名无常想。 余亦如是。 第三义者随时受名。 行有三时。 初习善法受法不失。 名之为念。 修行之次转相转心。 说之为想。 言转相者转昔凡时所取定相。 言转心者转先凡时定计之心。 行修终成。 于诸法中决定无疑。 名为智慧。 二就有漏无漏分别。 论自释言。 初三后三通漏无漏。 初学有漏终成无漏。 中间四种一向有漏(此二门竟)。 次就处论。 处别有二。 一禅地处。 初三后三。 若有漏者在十一地。 谓欲界地八禅未来中间。 若无漏者诸宗不同。 毗昙法中唯在九地。 根本四禅未来中间及三无色。 成实法中在七依处及欲界电光。 大乘法中在十一地。 与有漏同。 大乘欲界及非想地有无漏故。 中间四种是有漏故。 在十一地。 二境界处。 厌食不净唯缘欲界。 余通三界。 三道位处。 如龙树说。 初三见道。 次四修道。 后三无学。 处别如是(此三门竟)。 次就人论。 如龙树说。 凡圣通起(此四门竟)。 次约五受分别十想。 如龙树说。 初三后三若无漏者喜乐及舍三根相应。 在初二禅喜根相应。 在第三禅乐根相应。 在余禅中舍根相应。 自余一切四根相应。 除一切苦根。 十想如是。 十一切入义四门分别(一释名辨相二体性三就处分别四约对余门辨定优劣)初释名辨相。 一切入者。 经中亦名一切处也。 入者犹是处之别称。 定心自在。 能令所缘相无不在。 名一切处。 处别不同一门说十。 十名是何。 一青二黄三赤四白五地六水七火八风九空十识。 若依涅槃去火一切。 加无所有令以为十。 行者初先系意。 安静于己身分取少青相。 极令明了如明镜中见诸色像。 以渐广之。 周满世界。 同为一青。 名青一切处。 黄赤白等类亦同然。 此青黄等。 由四大造故次观之。 始于自身观少地相。 极令明了。 以渐广之。 周满世界。 悉为一地。 名一切处。 水火风等类亦同然。 患色多过。 次舍色相缘无边虚空。 先缘咽喉鼻口等空。 极令明了。 以渐广之。 见一切界。 同为一空。 名空一切处。 患彼空观外缘之恼。 次舍空相缘无边识。 始观一识。 极令明了。 所谓观于缘一空识。 以渐广之。 缘无边识。 皆令明了。 名识一切处。 问曰。 心识云何无边。 论言。 以其空无边故。 缘空之识亦复无边。 问曰。 何故不观受等。 成实释言。 取于地等其唯心识。 故偏观识。 又识是主。 故偏观识。 问曰。 何故偏说空识。 为一切处。 不说非想及无所有。 为一切处。 杂心释言。 行者先入前三解脱。 不能胜进。 次入八胜。 虽入胜处不能无边。 故入青等四一切处。 此青黄等何所依止。 依四大造。 故观地等四一切处。 云何于此而得胜进。 所谓觉知知无边空。 此知依何。 谓。 依心识。 识复何依。 便无所依。 故上不立。 龙树释言。 虚空广多。 佛说虚空无量无边。 故说虚空。 为一切处。 向前九种一切观中。 皆有心识。 心识能缘一切诸法。 一切法中皆见有识。 故说心识。 为一切处。 无所有中。 略去多识。 唯缘一识。 一识不广。 是故不说为一切处。 非想地中。 心志微细。 而复精纯。 难得取相。 难可令广。 故亦不说为一切处。 又复空处方便道中。 能缘下地无边之色。 就之观空。 识处方便能缘下地无边色空。 就之观识。 故此二地名一切处。 上不如是。 为是不立。 涅槃何故除火一切。 立无所有。 为一切处。 如增集论释。 彼为事火婆罗门。 故作如是说。 若当宣说火一切处。 增彼耶见。 是以去之。 无所有处。 虽无多识非无少识。 为成十数。 故通说之。 为一切处(此一门竟)。 次辨体性。 于中有二。 一心法分别。 随相别分。 前之八种是无贪性。 贪欲治故。 后二想性。 通则十种皆想自性。 假想观故。 成实亦云。 十皆慧性。 以观法故。 二就有漏无漏分别。 此十有漏。 意解观故(此二门竟)。 次就处论。 处中有三。 一禅地处。 十中前八依第四禅。 空处识处皆当地说。 彼前八种依第四禅解脱道起。 为防过故。 后二是其空处识处方便道摄。 方便道中能广缘故。 二境界处。 依阿毗昙及大智论。 前八欲界净色为境。 为防欲界贪欲过故。 成实前八欲色界中色法为境。 故彼成实一切入品云。 若缘欲界色界之色复有何咎。 后二皆缘当地之法。 问曰。 所缘为虚为实。 论言。 初实后则虚假。 意解见故。 问曰。 所见与彼神通所作何别。 释言。 神通所作色像能令他见。 此但自见。 又通所作得实受用。 此但意解不得实用。 有斯异耳。 三人位处。 凡夫圣人皆得修起(此二门竟)。 次对余门辨定优劣。 于中以初八一切处对八胜处及八解中初三解脱辨定优劣。 依如成实一切处下。 一向有漏。 起在外凡。 八胜为中。 初学有漏。 终成无漏。 起在内凡。 解脱最上。 一向无漏。 起在修道。 若依毗昙前三解脱总相观。 故说为最下。 八胜次广。 说以为中。 一切八入者最为广观。 说为上。 大智论中亦同此说。 故彼文言。 下品之行名为背舍。 中品行名为胜处。 上品之行名一切处。 是义云何。 始修背舍。 五欲事中不须喜乐。 未尽漏故。 中间生结。 爱着净色。 复勤精进断此着心。 知此净色从心想生。 譬如幻师见于幻事不生着心。 是时背舍转名胜处。 然此虽胜未能宽广。 是时行者。 还取净相。 以渐广之。 周遍虚空。 悉见青黄赤白等相。 及见地水火风等相。 是时胜处。 转名一切处。 十一切处。 辨之略尔。 十圣处义十圣处义如成实说。 生圣之处名为圣处。 又圣依处亦名圣处。 圣处不同一门说十。 十名是何。 一断五法。 二成六法。 三守一法。 四依四法。 五舍伪谛。 六舍诸求。 七不浊思惟。 八离身行。 九善得心解脱。 十善得慧解脱。 断五法者。 断五上分结。 得阿罗汉。 五上结义如前广释。 成六法者。 成六妙行。 广如前解。 守一法者。 系念观身无常苦等。 依四法者。 依四圣种。 尽形乞食。 乃至有病服陈弃药。 舍伪谛者。 能达实相。 断一切见。 证得初果。 舍诸求者。 如彼论说。 求有三种。 一者欲求。 求欲界法。 二者有求。 求上二界。 三梵行求。 求于学道。 舍此三求。 得无学果。 名舍诸求。 不浊思惟者。 灭欲界中修道烦恼。 得前三果。 离身行者。 除欲界结。 获得四禅。 心解脱者。 谓得尽智。 慧解脱者。 得无生智。 十中前二从阿那含。 得阿罗汉。 次四圣处。 从外凡夫次第增进得阿罗汉。 后四圣处。 从须陀果终得罗汉。 十圣处义略之云尔。 十种慰喻义十种慰喻出中阿含舍利弗教化病经。 彼有长者。 名须达多。 身遇重病。 遂便遣使问讯世尊。 并请舍利弗。 愿垂一顾。 舍利遂往。 须达遥见。 即欲下床。 舍利止之。 别坐一床。 慰喻之曰。 长者莫怖莫怖。 所以者何。 愚痴凡夫成就不信。 身坏命终堕于恶道。 生地狱中。 长者今日无有不信。 唯有上信。 因上信故。 或灭苦痛。 生极快乐。 或得斯陀。 或得那含。 长者先得须陀洹果。 为是不说。 此初慰喻。 具足善戒以为第二。 多闻第三。 惠施第四。 善慧第五。 正见第六。 正志第七。 正解第八。 正脱第九。 正智第十。 一一之中。 慰喻之法与初相似。 十中前五。 是世间善。 后五出世。 就出世中正见正志是无碍道。 慧名正见。 正思惟者名为正志。 正解正脱是解脱道。 慧名正解。 余心心法名为正脱。 学等见者名为正智。 学人重观四谛之理。 名学等见。 十种慰喻。 释之粗尔。 十愿义五门分别(一释名义二据修分别三就行分别四行位分别五因果分别)第一释名十愿之义出十地经。 随求义名之为愿。 愿别不同一门说十。 十名是何。 一供养佛愿。 亦名摄功德愿。 二护正法愿。 亦名摄智慧愿。 三摄法上首愿。 四增长众生心行愿。 五知众生愿。 亦名化众生愿。 六知世界愿。 七净佛土愿。 八同心同行愿。 九三业不空愿。 十成菩提愿。 第一愿以一切乐具供养一切佛。 名供养愿。 以此功德摄胜功德。 是故亦名摄功德愿。 问曰。 五度皆是功德。 何故是中偏愿供养。 以摄功德。 释言。 初地檀度为宗。 供养是其檀度所收。 故偏论之。 理实齐具。 又问。 诸处多供养三实。 今此何故偏愿供佛。 释言。 道理愿供三宝。 就初就胜略言供佛。 又佛是其所求之果。 示所趣求偏言供佛。 第二愿于诸佛教法行法证法摄持不失。 名护法愿。 以此护法增长智慧。 是故亦名摄智慧愿。 第三愿于一切诸佛八相成时尽往供养。 摄法为首。 名摄法上首愿。 第四愿以一切菩萨所修诸行教化一切。 令其受行心得增长。 名增长众生心行愿。 第五愿知一切所化众生差别。 名知众生愿。 随其所知化。 令生信入三乘道。 是故亦名化众生愿。 第六愿知众生所居一切世界净秽差别。 名知世界愿。 第七愿求诸佛净土摄取众生。 名净佛土愿。 第八愿与一切菩萨同心同行。 名同心同行愿。 言同心者智慧心同。 言同行者功德行同。 第九常愿身口意中益物不空。 名三业不空愿。 第十愿成无上菩提。 以菩提道利益众生。 名成菩提愿。 名义如此(此一门竟)。 次据修义分别十愿。 修不顿成。 必藉以渐。 初七修始。 次二修熟。 后一修成究竟得果(此二门竟)。 次就行论。 行谓自利利他之道。 十中初二是自行。 始自行无出功德智慧。 次五是其外化行愿。 约化中初一为物求法。 第二依法化增善心。 第三知其所化众生。 第四知其所化住处。 第五自求清净佛土。 摄取众生。 后之三愿自他不定。 随相别分。 第八一愿自利行成。 第九一愿利他行成。 第十自利利他得。 果菩提自体是自利果。 菩提作业是利他果。 通论后三皆是自利。 并是利他故。 地论释言。 此后三种显示自身并利他。 故地论释言。 此后三种得如实教。 若复通论十俱自利。 十俱利他。 故地论中解释大愿有二种胜。 一常勤行无量行。 故即是自利。 二与一切众生同行。 言同行者十尽示现。 即是利他(此三门竟)。 次就行位分别十愿。 十中前七就行分别。 行如上辨。 后之三种就位分别。 位在何处。 如地论说。 第八愿者得地校量胜。 第九愿者得菩萨地尽校量胜。 第十愿者得一切地尽校量胜。 始从初地乃至九地。 行修渐增。 名地校量胜。 十地学穷名为地尽校量。 佛地穷满名为一切地尽校量。 此等皆就所愿言耳(此四门竟)。 次就因果分别所愿。 前九求因。 后一愿果。 亦可前七以为一分。 初六为因。 后一为果。 后三一分前二为因。 后一为果。 前果依报。 后是正果。 十愿如是。 十种供养义两门分别(一明供养二明供心)十种供养出地持论。 十名是何。 一身供养。 二支提供养。 三现前供养。 四不现前供养。 五自作供养。 六他作供养。 七财物供养。 八胜供养。 九无染供养。 十至处道供养。 十中初二所供差别。 于佛色身而设供养。 名身供养。 供佛灵庙。 名支提供养。 依僧祇律有舍利者名为塔婆。 无舍利者说为支提。 地持论中通名支提。 次二约就时处分别。 门别虽二。 随事分三。 一现前供养。 面对佛身及与支提而设供养。 二不现前供养。 于不现前佛及支提广设供养。 三共现前不现前供养现前供养佛及支提。 并供不现佛及支提。 现前供养得大大功德。 不现供养得大大功德。 境界宽广故。 共现前不现前者得最大大功德。 次二就其供人分别。 门别虽二随事分三。 一自作供养。 自身供养佛及支提。 二他作供养。 有小财物不依懈怠教化施作。 三自他供养。 彼此同为。 自作供养得大功德。 教化供养得大大功德。 自他供养得最大大功德。 次二一对心事分别。 以己财事而为供养。 名财物供养。 财有三种。 一资具供养。 谓衣食等。 二敬具供养。 谓香华等。 三严具供养。 谓余一切宝庄严等。 以殊胜心为前供养。 名胜供养。 胜心有三。 一专精解心。 善解施设种种供养。 二纯净信心。 信佛德重理合供养。 三回向心。 求佛心中而设供养。 后二一对就行分别。 供行离过名无染供养。 无染有二。 如地持说。 一心无染。 离一切过。 二财物无染。 离非法过。 供行顺果名至处道供养。 佛果是其所至之处。 供养之行能至彼处。 名至处道。 此至处道供养。 维摩经中名法供养。 地论之中名行供养。 于中有三。 一财物供养。 为至处道。 二随喜供养。 为至处道。 三修行供养。 为至处道。 于佛供养既有此十。 于法僧类亦同然。 供养法十者。 一供养法。 供佛所说理教行法。 二供养经卷。 余八如上。 供僧十者。 一供养僧。 谓供一切三乘圣众。 二支提供养。 供三乘众形像塔庙。 又供圣僧及凡夫僧。 亦得分二。 余八同前(此一门竟)。 次明供心。 供心有六。 如地持说。 一福田无上心。 生福中胜。 二恩德无上心。 一切善乐依三宝出。 三生一切众生最胜心。 四如优昙钵华难遇心。 五三千世界独一心。 六一切世间出世间具足依义心。 此明如来具足世间出世间法。 能与众生为依止处。 名具依义。 以此六心少物供养。 能获无量无边功德。 何况多。 供养之义略辨如是。 十无尽藏义十藏之义出华严经无尽藏品。 德广难穷。 名为无尽。 无尽之德苞含曰藏。 藏别不同一门说十。 十名是何。 一信二戒三渐四愧五多闻六惠施七慧八念九闻持十辨。 于法决定名之为信。 信何等法。 如彼经说。 信一切法空无相愿。 及闻种种差别法门。 闻不可思议。 皆能生信。 防禁曰戒。 戒有十种。 一饶益戒。 饶益众生。 二不受戒。 不受一切外道邪法。 三无著戒。 不着三有。 四安住戒。 安住净法。 五不诤戒。 常令他喜。 不与物诤。 六不恼害戒。 不学咒术诸药草等恼害众生。 七不杂戒。 不杂异见。 八离邪命戒。 菩萨不作持净戒相。 欲使他知亦非无实。 诈现德相。 专为正法心无异求。 九离轻慢戒。 不自慢高轻贱他人。 十清净戒。 舍离十恶。 具斯十种。 名为戒藏。 于过自羞。 名之为渐。 过有多种。 广如经说。 作过羞他。 称之为愧。 亦有多种。 备如经说。 于一切法具足闻知。 名多闻藏。 所闻如经。 惠舍名施。 施有十种。 一者施法。 菩萨施仪所畜诸物。 悉为众生不自为己。 二最后难施法。 菩萨有物自用则乐施他。 即死宁自身死施与众生。 名最后难施。 三内施法。 菩萨所受上妙之身他求施与四外施法。 有求王位及外财物菩萨施与。 五内外施法。 身及外财并皆施与。 六一切施法。 若他所求国城妻子头目支节一切诸物悉皆尽施。 七过去施法。 闻过去法心无取着。 但为化生随顺说法。 八未来施法。 闻未来法心无取着。 九现在施法闻现在法心无取着。 十究竟施法。 见有众生来求身分。 则自观察当必摩灭。 毕竟无有一念贪惜。 而施与彼。 名究竟施。 具斯十种名为施藏。 于一切法悉如实知。 名为慧藏。 于过去世一切诸法悉能念知。 名为念藏。 于佛所说一切教法悉能忆持不失一句。 名闻持藏。 得深广智说一切法。 无碍自在不违一切诸佛所说。 名为辨藏。 十无尽义。 释之略尔。 信等十行义九门分别(一释名二辨相三对治四因起次第五修行分别六所成分别七约对六度共相收摄八离合废立九浅深分齐)第一释名。 信等十行如地经说。 名字是何。 一信二悲三慈四舍五不疲倦六知经书。 亦名知经论。 七知世智八惭愧九坚固力。 亦名不动力。 亦名勇猛力。 亦名勇健力。 十供养诸佛。 如说修行决定名信。 恻怆称悲。 爱怜曰慈。 惠施名舍。 策修不惰。 名不疲倦。 善达五明。 名知经书。 亦名知经论。 善解时宜。 名知世智。 于过羞耻。 称曰惭愧。 所修善根不为缘坏。 名坚固力。 不随缘变。 称曰不动。 于缘不退。 名勇猛力。 心不怯弱。 名勇健力。 行修上顺。 名供养佛。 顺教奉修。 名如说行。 此等十种造缘。 集起故通名行(此一门竟)。 次辨其相。 依如地经。 信有二种。 一者信因。 二者信果。 地持论中说信有八。 一者信佛。 二者信法。 三者信僧。 四信诸佛菩萨神通之力。 五信真实义。 六信种种因果。 七信得义。 义谓菩提。 八信得方便。 谓信菩萨所修学道。 悲有三种。 一众生缘悲。 缘苦众生欲为济拔。 依如地经。 观诸众生十二因缘生死流转。 而起悲心。 依地持论。 缘诸众生百一十苦。 而修悲心。 二法缘悲。 观诸众生俱是五阴因缘法数无我无人。 而起悲心。 观无我人云何起悲。 释有两义。 一念众生妄为我人之所系缚。 受生死苦。 深可哀愍故起悲心。 二为众生说如斯法。 是则真实拔众生苦。 故名为悲。 三无缘悲。 观诸众生五阴法数毕竟空寂。 而起悲心。 观法空寂。 云何起悲。 还有两义。 一念众生妄为有法之所缠缚。 受生死苦。 故起悲心。 二念为众生说如斯法。 是则真实拔众生苦。 故名为悲。 慈亦有三。 一众生缘慈。 缘诸众生欲与其乐。 二法缘慈。 缘诸众生但是五阴因缘法数无我无人。 而起慈心。 三无缘慈。 观一切法毕竟空寂。 而起慈心。 法缘无缘云何起慈。 释与悲同。 舍有二种。 一者内施。 谓舍一切头目支节手足耳鼻。 二者外施。 施余资生。 不倦有二。 一世间行中精勤不倦。 二出世行中精勤不倦。 广则无量。 智论有四。 如地持说。 一于五明处成就闻慧。 二成思慧。 三成修慧。 四成证行。 知世智中有其二种。 如地持说。 一如世间知。 二如世间转。 如世间知是其解也。 如世间转是其行也。 知世知中有其二种。 一知世间事。 谓知众生及器世间。 二知世间义及第一义。 谓于世间八行观察。 何者八行。 广如上说。 谓观世间苦世间集世间灭世间道世间味世间过世间出世间第一义。 此八行中前七观察世间之义。 后一观察世第一义。 如世转中亦有二种。 一随自所宜。 二随他所宜。 量宜摄他。 惭愧有四。 如地持说。 一所不应作而故为之。 心生惭愧。 二所应作不随建立。 心生惭愧。 三所不应作作已覆藏。 而生惭愧。 四所应作作已反悔。 而生惭愧。 勇猛力中有其二种。 一不退力自分不失。 二不转力胜进能入。 供养有二。 如地论说。 一利养供养。 财物奉施。 二行供养。 行修上顺亦得分三。 如地经说。 一利养供养。 谓衣食等。 二敬供养。 谓香华等。 三行供养。 所谓修行信戒施等。 或说十种。 如地持论(此二门竟)。 次明对治。 如地持说。 放逸懈怠不受菩萨戒。 违佛菩提。 以信对治。 问曰。 信心应治不信。 何缘乃治放逸懈怠不受戒等乎。 释言。 以其内心不信故为放逸。 不受禁戒。 举此为彰内心不信。 于诸众生有杀害想。 违于大悲。 大悲以对治。 于诸众生有瞋恚心。 违于大慈。 以慈对治。 顾身命财。 违于惠施。 以舍对治。 于诸众生多求众具。 违于不倦。 不倦对治。 问曰。 不倦应治懈怠。 何缘对治多求众具。 释言。 以求世间事故。 妨修出道故。 以不倦对治求众具。 无方便智违于知论。 以知论对治。 不善随顺违随顺他。 以随顺对治。 于修善法放逸懈怠违于惭愧。 以惭愧对治。 于生死苦其心怯弱违于勇猛。 勇猛对治。 于佛疑惑违于供养。 以供养对治。 对治如是(此三门竟)。 次明因起次第之义。 如地持说。 闻菩萨藏。 信有菩提。 故先明信。 信菩提故。 念诸众生在生死苦。 不得彼法。 故起悲心。 悲众生故。 欲度脱之。 故起慈心。 以悲慈故修行慧施。 故次明舍。 为法施故。 修行正义。 心无厌惰。 故次不倦。 以不倦故能知圣教。 故次知论。 知经论故善解时宜。 故知世间。 知世间故久在世间。 喜生深过。 故起惭愧。 以惭愧故不随烦恼。 得勇健力。 勇健力故能修善法。 多获财利供养如来。 次第如是(此四门竟)。 次据行修分别十行。 行谓自利利他之道。 如地论说。 初一信心是自利行。 信诸佛法求必得故。 悲慈利他。 以能安稳与乐心故。 舍者以财摄利他行。 不疲倦者自摄法行。 知经知世者。 以法摄他行。 后之三种摄护前七。 通利自他。 惭愧勇猛护前七种。 问曰。 惭愧云何护前。 以惭愧故令前七种离障清净。 故名为护。 问曰。 信心能治不信。 乃至知世能治不知。 何须惭愧。 而言惭愧护前七种。 令其离障。 释言。 对治有远有近。 信治不信。 乃至知世对治不知。 是近对治。 以惭愧故令前离障。 是远对治。 治相云何。 以惭愧故修起信心。 远离不信。 以惭愧故起悲慈心。 远离瞋恚。 乃至以有惭愧心故学知世间。 远离不知。 如六度中。 以精进故修施治悭。 乃至以有精进心故修慧离痴。 此亦如是。 问曰。 勇猛云何护前。 以勇猛故令前七种善法不坏。 故名为护。 第十供养。 如说修行摄前七种。 问曰。 供养云何摄前。 释有两义。 一摄之令生菩萨为修行供养故起前七种。 二摄令得果。 二种供养得二种身。 令前七种同得二身。 何者二身。 如地论说。 一利养供养。 得上妙身。 此亦名为功德色身。 二行供养。 得调柔心。 此亦名为智慧法身。 问曰。 修行云何摄前。 释言。 菩萨如说行故起前七种。 若复通论十俱自利。 修此自求菩提果故。 十俱利他。 修此求佛。 利众生故(此五门竟)。 次就所成分别十行。 如地论说。 初之三种深心成就。 后之七种修行成就。 地持论中说为二净。 前三心净。 后七名为行方便净。 善法建立名为成就。 出障无染故云清净。 通则十种俱皆是心。 并是其行。 但今分相。 前三是其行方便心。 说为心成。 后七是其造缘正行。 故名行成行方便净。 所成如是(此六门竟)。 次约六度共相收摄。 初一信心起行方便。 六度不收。 余九是其六度所摄。 悲慈二门是禅度摄故。 彼十二门禅之中。 八禅及与四无量心通名为禅。 舍是檀度。 不疲倦者是精进度。 知经知世是其慧度。 惭愧戒度。 坚固力中义有两兼。 处苦不动。 是其忍度。 于诸善法勇猛不退。 是精进度。 第十门中如说修行通摄六度。 供养诸佛义有两兼。 财物供养是其檀度。 行供养者通摄六度(此七门竟)。 次辨离合废立之义。 先释离合。 问曰。 悲慈心数法中一无瞋性。 何故分二。 惭之与愧心数法中是别心数。 何故合乎。 释言。 悲慈心法虽一四义不同。 故分二种。 一功能不同。 悲能拔苦。 慈能与乐。 二治患不同。 悲止害觉。 慈息贪欲。 又悲能除微细之瞋。 慈遣粗重。 三境界不同。 悲心多缘苦众生起。 慈缘无乐众生而起。 四得报不同。 悲得空处。 慈生遍净。 惭之与愧心法虽别四义同。 故合之为一。 一功能同。 同令诸行出障清净。 二治过同。 同离杀盗邪淫等过。 三境界同。 同于离过集善行中生惭愧心。 四果报同。 所得果报无异处故。 离合如是。 次辨废立。 问曰。 经说四无量心。 为利他行。 今此何故偏说悲慈不论喜舍。 释言。 法门有其二种。 一具义门。 有行皆说。 二隐显门。 有立有废。 今据隐显偏立悲慈。 废其喜舍。 良以悲慈正是拔苦与乐行。 故所以偏立。 喜舍助行不能正益。 故废不论(此八门竟)。 次明十行浅深分齐。 分齐有三。 一缘修十行。 谓于六识七识心中修行信等。 二是真实有作十行。 谓于六识七识心中修习诸行。 勋发真心。 令真心中诸德集起。 三者真实无作十行。 真识之心体是一切功德之性。 烦恼覆故于己无用。 后修对治断烦恼时。 本隐真心显成今德。 说为信等。 德从缘显。 不从缘生。 故名无作。 三中初一义等如火。 次一如似金庄严具。 后一如金。 故地论言。 信等善法犹如真金。 摄德从体。 后之二种通说如金。 如真金故说为地体。 十行如是。 十明义十明之义出华严经。 知法显了故名为明。 明义不同一门说十。 十名是何。 一他心智明。 一切众生心心数法悉如实知。 二天眼智明。 一切色像明了无碍。 三宿命智明。 于过去世他及自身八种事六种同行皆如实知。 四入未来际无碍智明。 一切众生未来世中生死流转若出若没皆如实知。 五天耳智明。 于十方界一切音声。 若闻不闻随意自在。 六安住无畏神力智明。 具足无量不可思议大神通力。 于十方界若来若去自在无碍。 七分别一切音声智明。 一切众生语言差别皆如实知。 八出生无量色身智明。 种种色像悉能现化。 九知一切法真实智明。 于一切法悉如实知。 十入一切法灭定智明。 入一切法寂灭正受。 而不舍于一切所行。 此十犹是六通所摄。 初一是其他心智通。 第二第四是天眼通。 第三是其宿命智通。 第五第七是天耳通。 第六第八是其身通。 后二是其漏尽智通。 若分第九为法智通。 此十便是七通所摄。 十明如是。 十忍义十忍之义出华严经。 慧心安法。 名之为忍。 忍行不同。 一门说十。 十名是何。 一随顺音声忍。 二顺忍。 三无生忍。 四如幻忍。 五如炎忍。 六如梦忍。 七如向忍。 八如电忍。 九如化忍。 十如空忍。 随声忍者。 闻说一切真实之法不惊不怖。 信解受持。 爱乐顺入。 修习安忍。 名随声忍。 言顺忍者。 随一切法。 若深若浅若理若事若真若忘如实观察。 不违诸法。 故名顺忍。 无生忍者。 观一切法无生无灭平等寂静。 名无生忍。 如幻忍者。 观一切法皆悉如幻。 一备一切一切成一。 因缘虚集无有定性。 名如幻忍。 如炎忍者。 菩萨觉悟一切世间如热时炎。 诳相虚集无有真实。 无定方处。 名如炎忍。 如梦忍者。 菩萨解知一切世间如梦所见。 非有非无。 不坏不着。 名如梦忍。 如向忍者。 菩萨善觉究竟彼岸。 知一切法皆悉如向。 分别众声如呼声向。 不从内出。 不从外出。 不从内外出。 但从缘起。 而能巧便种种说法。 名如向忍。 如电忍者。 如世电光照众色像。 而无分别。 菩萨如是照一切法。 而无分别。 名如电忍。 如化忍者。 如世化法非有非无。 菩萨如是知一切法非有非无。 不取不舍。 名如化忍。 如空忍者。 如世虚空寂无所有。 菩萨如是知一切法空无所有。 又如虚空体性清净。 菩萨如是知一切法体性清净。 又如虚空无有差别。 菩萨如是知一切法等无差别。 又如虚空不生不灭。 菩萨如是知一切法不生不灭。 又如虚空无所分别。 菩萨如是心无分别。 又如虚空无所不容。 菩萨如是于一切法无不摄受。 又如虚空广大无边。 菩萨如是身口及意广大无边。 又如虚空不生不死。 菩萨如是不生不死。 有如是等无量种义。 如世虚空。 名如空忍。 十中初一寻诠悟解。 后之九种依义以成。 十忍之义广释如经。 但随名字略举宗况。 十无生忍义三门分别(一释名二辨相三就位分别)十无生忍如地经说。 言无生忍者。 泛释有三。 一就法分别。 二就因分别。 三就果分别。 法中有二。 一妄想法互相集起。 名之为生。 生体虚无故曰无生。 此即经中空如来藏。 二真实法用起名生。 体寂无生。 此即不空如来藏也。 因中有四。 一据修分别。 六地已还次第修道。 地地之中诸行新起。 名之为生。 七地已上诸行顿修无新起者。 故曰无生。 二约空有二行分别。 六地已前空有间起。 名之为生。 七地已上寂用双行无间起者。 称曰无生。 三就修行始终分别。 七地已还行修未熟。 名之为生。 如果未熟说为生果。 八地已上行报纯熟。 故名无生。 四随义分别。 教行集起。 名之为生。 证行寂灭。 名为无生。 果中有三。 一体用分别。 化用集起。 名之为生。 德体常寂故号无生。 二体德分别。 有作行德本无今有。 方便修起。 名之为生。 性净之体本隐今显。 不从缘造。 故号无生。 三智断分别。 智德集起。 名之为生。 断德寂灭。 说为无生。 今此所论就法言耳。 法中亦有无成无出及无灭等。 今据一门且说无生。 又此十中无生在初。 从始为名。 故名无生。 心安此理。 名无生忍(此一门竟)。 次辨其相。 无生一味随诠分十。 十名是何。 一者无生。 二者无成。 大本之中说为无起。 三名无相。 四名无出。 大本之中名为无成。 五名无失。 六名无尽。 七名无行。 八非有有性。 九初中后本等。 十真如无分别入一切智智。 如地论说。 十中前七名事无生。 第八名为自性无性。 第九名为数差别无生。 第十名为作业无生。 四中初二破相入如。 破遣染净差别事相以入无生。 名事无生。 破遣一切诸法体性以入无生。 名性无生。 后之二种契实离相。 离彼因中三世分异。 名数差别无生。 舍其果中佛智作业。 名作业无生。 事无生中初无生者。 遣初地相。 于事分齐初地净起。 名之为生。 就理恒如故曰无生。 言无成者遣其二地至七地相。 若有初地净法始生。 则有二地乃至七地行修渐成。 彼生既无。 宁有此成。 故曰无成。 以无行修渐次相起故。 大本中说为无起。 言无相者遣八地上无功用相。 若有生成则可从彼得八地上无功用相。 生成既无焉有此相。 故曰无相。 言无出者遣佛地相。 若有前相则可从彼得后际果。 名之为出。 彼相既无焉有后出。 故言无出。 以无究竟所成之果故。 大本中亦名无成。 言无失者遣外凡相。 据事外凡有其染过。 名之为失。 理实本无故曰无失。 言无尽者遣内凡地断烦恼相。 若有染失则可断尽。 染失本无宁有所尽。 故曰无尽。 言无行者遣内外凡地对治行相。 若有所尽则有能尽对治之行。 所尽既无宁有治行。 故曰无行。 问曰于事既有生成乃至尽行。 何故于理得无所有。 释言。 如人梦中所作。 于其寤者观之本无。 此亦如是故。 得就理说为无失。 性无生中非有有性者遣法体性。 于世谛中一切诸法各有体性。 如色碍性心知性等。 据理此性本无所有。 是故名为非有有性。 此非有性论中说之为法无我。 我犹性矣。 数差别中初中后等遣其因中时差别相。 以实从缘因中则有三世分异。 名数差别。 七地已前名为过去。 于八地中起观之处说为现在。 九地十地名为未来。 废缘论实三世无及。 名初中后一切时等。 业无生中真如无分别入一切智者。 实从缘起成佛果德。 名一切智。 此智能解一切诸法。 说之为入。 废缘论实如性平等无有分别。 佛智可得。 故言真如无分别入一切智。 谓真如中无有分别一切智矣。 体相如是(此二门竟)。 次就位论。 此无生忍位在何处。 义释有三。 一约五忍分别。 五忍如上。 此无生忍在于七地八地九地。 七地始得。 八地清净。 九地满足。 二简胜异劣。 六地已前一切未得。 七地已上一切得之。 问曰。 无生与空无我同。 是道理空与无我前地已得。 何故无生要七地上方乃得乎。 释言。 通论体一名异。 得无先后。 随义分别。 观因缘相。 破遣定性。 名为无我。 初地中得遣因缘相入法平等。 名之为空。 谓。 前四五六地中。 得证法本如无相可起。 方名无生。 故七地上始能证会。 三就实通辨。 初地已上皆得无生。 故释论中说。 初地上得无生忍。 初地菩萨亦能见法不生灭。 故若复通论。 种性已上亦分得之。 十无生忍略辨如是。 十住义四门分别(一释名二辨相三定位四起说因缘)第一释名。 十住之义出华严经。 行成不退名之为住。 又复自德相应处所亦名为住。 通则诸位位莫不是住。 故地持中说十三住。 别则习种初入住分。 离退之首偏名为住。 故地持云。 善趣之人数退数进。 种性菩萨决定坚固无有退转。 住义不同。 一门说十。 十名是何。 一初发心住。 二治地住。 三修行住。 四生贵住。 五方便具足住。 六正心住。 七不退住。 八童真住。 九法王子住。 十灌顶住。 住分之始于大菩提起意趣求名初发心住。 善修自利利他之道净治住处名治地住。 修护烦恼离小乘行。 名修行住。 圣法中生种性尊贵。 名生贵住。 具足善巧度众生行。 名方便具足住。 得决定智。 于佛法中虽闻邪说正见不动。 名正心住。 虽闻异说正愿不动。 名不退住。 所行真实离过清净。 如世童子心无欲染。 名童真住。 亦可。 菩萨行业清净。 如世童子真净无染。 名童真住。 于佛法王所行住处出生正智。 堪住究竟无上菩提。 名法王子住。 行修上顺佛智现前。 名灌顶住。 亦可。 菩萨学一切智能受佛记。 名灌顶住。 名字如是(此一门竟)。 次辨其相。 住有二分。 一是修分。 二是成分。 于诸住前方便造修。 名为修分。 德成证实广大不动。 名为成分。 故经说言。 菩萨种性甚深广大。 与法界虚空等。 成则证实。 分非可言。 造修在缘。 可以言显。 故地持云。 种性粗相我已略说。 诸余实义唯佛世尊能决定知。 修分不同略有二种。 一者同相。 二者别相。 于佛所说一切法中解观成就。 名为同相。 故经于彼十住之中皆云。 菩萨随所闻法即自开解。 不由他悟。 一一住中所修各异。 名为别相。 发心住中相别有三。 一发心相。 缘佛法僧及缘众生起菩提心。 二所成相。 因前发心得十力分。 从处非处乃至漏尽。 三所学相。 学十种法令菩提心转胜坚固成无上道。 如经广说。 治地住中相别有二。 一利他行。 于诸众生发十种心。 如经广说。 二自利行。 学十种法始从多闻乃至安住。 亦如经说。 修行住中相别有二。 一护烦恼行。 于一切法十种观察。 谓苦无常空无我等。 二护小乘行。 于众生界法界世界十种分别。 生贵住中相别有二。 一圣法中出生具足行。 如彼经说。 圣教中生修十种法。 一信佛不坏。 二究竟于法。 三寂然定意。 四分别众生。 五分别佛刹。 六分别世界。 七分别诸业。 八分别果报。 九分别生死。 十分别涅槃。 十中初一是同敬智。 第二一句是自住处毕竟智。 第三一句是真如智。 后七是其分别所说智。 二上求佛法无有厌足学十种法。 谓于三世诸佛法中能解能修。 堪能具足。 即以为九。 等观诸佛以为第十。 方便具足住中相别有二。 一化众生行。 广有十种。 谓救众生饶益安乐一切生等。 如经广说。 二知众生行。 修学十种知众生法。 备如经说。 正心住中相别有二。 一决定信。 虽闻异说于佛法中正信不动。 二决定智。 学十种智观一切法无相无性不可修等。 不退住中相别有二。 一不退愿。 虽闻异说于佛法中求心不退。 广有十种。 备如经说。 二不退智。 具有十种知一切法。 亦如经说。 童真住中相别有二。 一得胜行。 于十种法心得安住。 谓身行净口行净意行。 净随物受生知众生等。 二净佛国土。 于一切佛刹皆悉能知能动。 能持能观。 能诣能遍至等。 法王子住中相别有二。 一化众生行。 善解十种化众生法。 二求菩提行。 于法王处学十种智。 权顶住中相别有三。 一度众生堪能修行。 成十种智能度众生。 二得甚深所入境界。 一切众生乃至第九法王子菩萨不能测量。 三所知广学十种智知一切法。 十住位中旷备法界一切行德。 略举斯耳。 体相如是(此二门竟)。 次定其位。 位在何处。 有人释言。 菩萨十住即是十地。 所行与彼十地同故。 问曰。 若此是十地者。 何故经言是菩萨种性甚深广大与法界虚空等。 经言种性明非十地。 今正论之在于习种。 良以习种离退之始故说为住。 问曰。 若尔何故所行与十地同。 释言。 地法上下同依。 依之生信。 说为贤首。 依之生解。 说为十住。 依之起行。 说为十行。 依之以起如实正观。 说为解行。 依之证得。 说为十地。 故地经言。 譬如一切书字数说皆初章摄初章为本。 十地如是。 是一切佛之根本也。 行是能得一切佛法。 以是所学虽是地法行在习种(此三门竟)。 次明起说因缘之相。 六句分别。 一明说时。 经虽不论准依地经应在第二七日宣说。 二明说处。 在忉利天妙胜殿上。 三明说人。 法慧菩萨之所宣说。 四明说人所入三昧。 法慧菩萨承佛神力入菩萨无量方便三昧。 五明加人。 十方各千佛世界外。 各有千佛世界尘数诸佛。 同名法慧。 相与加被。 六明证人。 十方各万佛世界外。 有十佛世界尘数菩萨。 同名法慧。 云集作证。 十住之义辨之云尔。 十行义六门分别(一释名二辨体三修起所为四起行所依五定位六起说因缘)一门说十。 十名是何。 一欢喜行。 二饶益行。 三无恚恨行。 四无尽行。 五离痴乱行。 六善现行。 七无著行。 八尊重行。 九善法行。 十真实行。 喜心行施亦令他喜。 名欢喜行。 以持净戒饶益自他。 名饶益行。 修忍离瞋。 名无恚恨行。 勤修精进广摄善法。 名无尽行。 常修定意远离愚痴虚妄分别。 名离痴乱行。 知法实相般若现前。 名善现行。 以无著心起诸所行。 名无著行。 成就种种殊胜善根。 名尊重行。 成就种种化他善法。 名善法行。 成就第一诚实之语。 如说能行如行能说。 名真实行。 名义如是(此一门竟)。 次辨行体。 行有二分。 一者修分。 随缘进习。 二者成分。 证实平等广大不动。 故经说言。 是菩萨行业广大如法界。 究竟如虚空。 成分即实难以言论。 修分在缘。 易以言晓。 今依修分次第辨释。 欢喜行者布施为体。 故经说言。 行欢喜时为大施主。 悉舍所有等施众生。 但行施时生喜有二。 一生自喜。 故经说言。 施已无悔。 不以烦重而生忧恼。 倍复欢喜我得善利。 二生他喜。 故经说言。 修欢喜时一切众生欢喜爱敬。 饶益行者以戒为体。 故经说言。 持戒清净于色声等心无染着。 设有诸魔将诸天女及余乐具不起恶念。 但持戒时所益有二。 一者自益。 故经说言。 我持净戒离一切缠忧悲苦恼成就菩提。 二者益他。 故经说言。 一切众生未度者度未解者解。 如是一切无恚恨者以忍为体。 故经说言。 常修忍辱。 设有无量无数众生一一各以无数舌无数手毁辱菩萨不生瞋恼。 无尽行者精进为体。 故经说言。 勤修精进最胜第一大精进等。 离痴乱者以定为体。 故彼经言。 第一正念未曾散乱。 于一切行一切法中皆无痴乱。 善现行者智慧为体。 于中分别略有二种。 一顺空行。 成就寂静身口意业。 知一切法皆无所有。 故经说言。 知一切众生无性为性。 一切诸法无为为性。 一切佛刹无相为相。 究竟三世皆悉无性。 如是一切。 二随有行。 故彼经言。 亦复不舍菩提之心。 不舍教化一切众生。 增长悲慈。 如是一切。 无著行者。 大方便慧发起胜行。 以之为体。 故彼经说。 以无著心起诸所行。 无著心者是方便智。 于有不染。 于空不住。 故能起行。 所起诸行即是发起殊胜行也。 尊重行者。 以一切种成就善根为体。 故经说言。 菩萨成就尊重善根不坏善根最胜善根不可思议无尽无退无比寂静乃至一切佛法善根。 于中分别略有二种。 一报行成。 先修今熟。 二发起胜。 旷集众行趣向菩提。 善法行者。 以一切种化众生行为体。 故经说言。 为人天等一切众生作清凉池。 具一切种陀罗尼门无碍辨才种种音声种种身等。 真实行者。 以所修习诸佛如来一切种德为体。 故经说言。 学三世诸佛真实语。 入三世诸佛性。 与三世诸佛善根等具佛十力四无畏等。 如是一切。 体相如是(此二门竟)。 次辨所为。 所为有四。 一为厌有为故修诸行。 二为求菩提满足佛德故修诸行。 三为益众生欲于现在及未来世救度众生故修诸行。 四为求实际为证法如故修诸行。 故彼经言。 欲知清净平等法故修行精进。 理实诸行皆具此四。 但经文中有说不说。 隐显故尔。 四中前三为求世法。 后一求理。 所为如是(此三门竟)。 次明所依。 所依有二。 一依世谛修习诸行。 二依真谛。 如欢喜中依于施者受者财物修行布施。 是依世谛。 不见施者受者财物若业若果。 如是一切名依真谛。 欢喜既然。 诸行类尔(此四门竟)。 次定其位。 位在何处。 有人释言。 在初地上。 所行即是十地法。 故问曰。 若此是十地者何故。 经言。 欲令菩萨种性清净愿种不转行种不断。 以偈颂乎。 经中说云种性清净。 明非十地。 今正论之位在性种。 以性种中行种建立故名十行。 问曰。 经中直云欲令种性清净。 云何得知。 偏在性种。 释言。 文中虽无此判准说因缘。 过前十住劣后回向及与十地。 明在性种。 问曰。 若此是性种者何故所行与十地同。 释言。 此义前十住中已广分别。 十地之法上下同依故。 此所学虽是地法不妨成行。 在于性种。 位分如是(此五门竟)。 次明起说因缘之相。 六句辨之。 一明说时。 文虽不辨准依地经当应亦在第二七日。 二明说处。 在炎摩天宫宝庄严殿。 三明说人。 功德林菩萨之所宣说。 四明说人所入三昧。 说此法时承佛威神入菩萨善伏三昧。 五明加人。 十方各过万佛世界尘数界外。 各有万佛世界尘数诸佛。 同名功德林。 相与加被。 六明证人。 十方各过十万佛刹尘数界外。 各有十万佛刹尘数菩萨。 同名功德林。 云集作证。 十行如是。 十回向义四门分别(一释名义二辨相三定从四起说因缘)十回向义出华严经。 回已善法有所趣向。 故名回向。 回向不同。 一门说十。 十名是何。 一救护一切众生离众生相回向。 二不坏回向。 三等一切佛回向。 四至一切处回向。 五无尽功德藏回向。 六随顺一切坚固善根回向。 七等心随顺一切众生回向。 八如相回向。 九无缚无著解脱回向。 十法界无量回向。 救护众生离众生相者。 就所回以名。 菩萨修行六波罗蜜摄取众生。 令离一切烦恼业苦安住菩提。 名救众生。 等救济不简怨亲善恶等别。 名离众生相。 回此善根有所趣向。 名救众生离众生相回向。 不坏回向者亦就所回以名。 如经中说。 于佛菩萨及一切法得不坏信。 名为不坏。 回此善根有所趣向。 名不坏回向。 等一切佛回向者就所学为名。 经言。 菩萨学过去未来现在诸佛所作回向。 名等一切佛回向。 于此门中上愿诸佛具一切佛十种快乐。 谓不思议三昧解脱大悲乐。 广如经说。 次愿菩萨满一切行究竟佛德。 下愿众生出离一切烦恼业苦。 具菩萨行备佛功德。 至一切处回向者。 就其所成行益为名。 如经中说。 菩萨所修一切善根用以回向。 以回向力令此善根至一切处。 譬如实际无所不至。 名至一切处回向。 谓至一切佛法僧处无尽供养。 至一切行处具足修习。 至一切果处具足成满。 至一切佛刹处具足庄严。 至一切众生处具足摄化。 至一切法处具足解知。 如是等也。 无尽功德藏回向者。 就所回向为名。 如经中说。 回己所修无尽功德有所趣向。 名无尽功德藏回向。 亦得从于所求所成以立其名。 求佛菩萨无尽功德能成无尽功德善根。 名无尽功德藏回向。 随顺一切坚固善根回向者。 从所成彰名。 回己所修施等善根有所趣向。 为佛守护能成一切坚固善根。 名随顺一切坚固善根回向。 故经说言。 住此回向为无量佛之所守护。 得坚固法坚固善根坚固愿。 等心随顺一切众生回向者。 就所益彰名。 菩萨增长一切善根回。 以等益一切众生。 名等心随顺一切众生回向。 如相回向者。 就所依彰名。 菩萨所成种种善根同证一切。 故曰如相。 故经中说。 种种善根一观不二。 回此善根有所趣向。 名如相回向。 又复菩萨回向之心依于种种真如门起。 是故亦名如相回向。 亦可。 此就譬况为名。 随一切法以辨真如。 如义无边。 如经广说。 所谓性如相如法如行如境界安立如量如充满如久住如等。 回向善根同彼如相。 于一切法差别异求名如相回向。 故经说言。 如性如善根亦尔。 回向求知一切法性。 如相如善根亦尔。 回向求知一切法相。 如是等也。 无缚无著解脱回向者。 就回向心以立名也。 于一切法心无取执。 名无缚无著。 于法自在称曰解脱。 菩萨不轻一切善法。 以无缚无著解脱之心回向彼善法。 求普贤行能具普贤一切种德。 名无缚无著解脱回向。 法界无量回向者。 就所求彰名。 菩萨修习无尽善根。 回之愿求法界差别无量功德。 名为法界无量回向。 名义如是(此一门竟)。 次辨其相。 此十回向大别有三。 一回向众生所修善根。 回向施众生。 愿令出离一切烦恼业苦。 具菩萨行满足佛德。 二回向菩提所修善根。 求一切智。 三回向实际所修善法。 愿证实际于一切法不取不舍。 回向虽众要不出此。 体相如是(此二门竟)。 次定其位。 随义通论回向之心无处不有。 今此所辨在于解行。 过前种性劣于十地。 以此测寻明在解行。 以解行中邻于出道故修回向。 随顺趣入。 位别如是(此三门竟)。 次明起说因缘之相。 六句辨之。 一明说时。 文中不辨。 准依地经当应亦在第二七日。 二明说处。 在兜率天一切宝庄严殿。 三明说人。 金刚幢菩萨之所宣说。 四明说人所入三昧。 入菩萨明智三昧。 五明加人。 十方各过百万佛刹尘数界外。 各有百万佛刹尘数诸佛。 同名金刚幢。 相与加被。 六明证人。 十方各过百万佛刹尘数界外。 各有百万佛刹尘数菩萨。 同名金刚幢。 云集作证。 回向义广难以具论。 今随宗要辨之略尔。 十地义四门分别(一释名二辨体三论位四起说因缘)第一释名。 所言地者论释不同。 依毗婆娑住处解地。 故彼论言。 十阶住处名为十地。 若依地持两义辨释。 一持义解地。 故彼论首标举地法。 以持释之。 二能生释地。 彼论言。 自受行故名之为住。 摄受众生。 因之为地。 若依地论四义辨释。 一生二成三住四持。 故彼论言。 生成佛智住持名地。 生之与成望于佛果。 始起名生。 终满曰成。 亦可。 望佛为因名生。 为缘称成。 地之一法云何为因。 而复称缘。 据今因时果全未有。 辨无令有。 故名为因。 据彼当果果是可有。 可有之法地能令现。 目之为缘。 亦可。 地有证教之别。 果有性净方便之异。 望性净果证道为因。 教道为缘。 望方便果教道为因。 证道为缘。 故得就地说因说缘。 所言住者当分为言。 德成之处名之为住。 所言持者通望因果。 如似初地望二地说持。 乃至望佛诸地望后次第例然。 良以地中备含多义故。 致释者种种别异。 地法不同。 一门说十。 十名是何。 一欢喜地二离垢地三名明地四名炎地五难胜地六现前地七远行地八不动地九善慧地十法云地。 欢喜地者经中亦名净心地也。 成就无上自利利他行。 初证圣处多生欢喜。 故名欢喜。 住此地时于真如中证心清净。 名净心地。 又于三宝得清净信。 亦名净心。 然此初地对前凡位应名圣地。 对彼凡夫取我之障应名无我地。 对前位应名证地。 对后修道应名见地。 如是多义不可并陈。 且就利益名为欢喜。 离垢地者起信论中名具戒地。 地持名增上戒地。 离能起误心犯戒烦恼垢等。 清净戒具足名离垢地。 具净戒故名具戒地。 戒行殊胜名增上戒。 言明地者释有三义。 一得他上地证光明相。 故名明地。 地持论言。 彼四地上无生行慧。 此名光明。 因彼光明故名明地。 二此地中得禅方便决定慧明。 故名明地。 故地持言。 三昧照明名为明地。 二随闻思修照法显现。 故名明地。 故地持云。 法照明故名为明地。 言炎地者释有两义。 一就证体释。 如地论说。 不忘烦恼薪智火能烧。 故名炎地。 前三地中分别之解名为不忘。 此为四地智火。 所焚义说为薪。 四地证智对前惑薪义说为火。 舍前分别故曰能烧。 此之治能如世火炎焚烧诸物。 故名炎地。 二就用解释。 如地论说。 证智法明摩尼宝中放阿含光。 故名炎地。 此明菩萨依证智体所起阿含教知作用如殊光炎名为炎矣。 难胜地者论释不同。 若依地持得决定智难可胜过。 故名难胜。 若依地论得出世智方便善巧能度难度。 名难胜地。 得出世智方便善巧释其难也。 能度难度解其胜也。 度名为到。 到出世难胜前三地。 到彼方便善巧之难胜第四地。 以彼不能随世间故。 现前地者般若波罗蜜有间大智现前名现前地。 远行地者起信论中名方便具足地。 地持名为有行有开发无相住。 善修无相行功用究竟。 能过世间二乘出世间道名远行地。 修道毕竟行方便具足。 功用未舍名有行有开。 有功用行故名有行。 有功用修共相开发名为有开。 寂用双行离间隔相故名无相。 不动地者起信论中名色自在地。 地持论中名决定地。 亦名无行无开发无相住。 报行纯熟无相无间名不动地。 于此地中修净土行。 色中自在名色自在。 法流水中决定上升名决定地。 舍离功用名无行无开。 离其间隔及功用相故名无相。 善慧地者起信论中名心自在地。 地持名为决定行地。 亦名无碍住。 无碍力说法成就利他行。 慧用善巧名善慧地。 于此地中善知物心名心自在。 依前决定上上进求名决定行。 具足此无碍辨才名无碍住。 法云地者地持论中名究竟地。 亦名最上住。 菩萨得大法身具足自在名法云地。 学中穷满名究竟地。 菩萨中极名最上住。 名义如是(此一门竟)。 次辨体相。 十地是位。 位无别体。 揽行以成。 成位之行开合不定。 或总为一。 所谓菩萨愿善决定海纳众行。 备苞万德诸德相摄。 皆得为一。 以愿行主故偏论之。 或分为二。 所谓菩萨证教两行备如前解。 或离为三。 谓同相三道。 一证二助三是不住。 亦如上释。 又戒定慧亦得分三。 或别为四。 谓。 闻思修证。 餐教名闻。 求义曰思。 进行名修。 得实云证。 或说为五。 谓。 闻思修报生识智及与证行。 又五方便亦得分五。 如地论说。 一观方便诸地观解。 二得方便诸地得证。 三增上方便依证所成一切行德。 四不退方便前三坚固。 五尽至方便前三满足。 或分为六。 谓。 六决定如前六种决定章中具广分别。 又六波罗蜜亦得分六。 或说为八。 如彼相续解脱经说。 一方便净。 趣地方便。 二者心净。 初入地心。 三悲心净。 正住地中起行方便四波罗蜜净。 于诸地中所修诸度。 五见佛净。 于地果中多见诸佛。 六成熟众生净。 见诸佛时起四摄法成熟众生。 七者生净。 谓。 十王等。 八者力净。 谓。 摄根中神力十事及愿智果。 或说为十。 谓。 信等十行故。 地持云。 信等十法净一切地。 又十波罗蜜亦得分十。 并如前释。 或复分为三十七品。 亦得离为八万四千诸度法门。 广则无量。 此等开合各据一门。 广无量异盈狭无减小。 地体如是(此二门竟)。 次辨地位。 开合不定。 或说为一。 如彼证信二地分别。 初地已上同名证地。 或分为二。 谓。 见与修。 初地名见。 二地已上同名为修。 又复功用及无功用亦得分二。 七地已还名为功用。 八地已上名无功用。 或分为三。 所谓见修及无功用。 广如上释。 或离为四。 四中乃有四门不同。 一约解分别。 如仁王说。 初二三地名为信忍。 四五六地名为顺忍。 七八九地名无生忍。 十地名为寂灭忍矣。 二据修分别。 如地持说。 初至五地名无相修。 六地七地无相修净。 八地九地无相修果。 亦名为广。 十地名为无相修果成。 三就所净以分四种。 如彼相续解脱经说。 一者愿净。 谓。 初地中起十大愿。 二者戒净。 第二地中净戒成就。 三者定净。 第三地中禅定增上。 四增上慧及上上出生净。 谓。 四地上所起行德。 四五六地名增上慧。 余名上上出生净矣。 四就位相以别四种。 如地持说。 一净心地。 局在欢喜。 二行迹地。 谓。 从二地乃至七地。 此起修道故曰行迹。 三决定地。 谓。 八地上。 四究竟地。 谓。 第十地。 或分为五。 如地持说。 就前末后四种之中分决定地以为二种。 第八一地名决定地。 第九一地名决定行。 通余说五。 或说为八。 如地持说。 四五六地同名正见。 余各为一。 故得为八。 或说为十。 始从欢喜乃至法云。 随行细分亦可无量。 今据一门且论十种。 此十难分。 故经与论十门阶别。 其十是何。 一者趣他方便不同。 如地持说。 菩萨先于解行地中依世俗禅。 修习一切菩提分法。 广兴大愿转恶趣报入欢喜地。 余地方便如地持说。 修十真心入离垢地。 修习十种深念之心入第三地。 起十思量入第四地。 修十平等深净之心入第五地。 修十平等法入第六地。 十方便慧发起胜行入第七地。 总前诸地以为方便。 及修十种无生忍行入第八地。 修十自利利他之行入第九地。 总修方便以满地分入第十地。 二初住有异。 欢喜地中菩提心生以为初住。 第二地中律仪戒净以为初住。 第三地中修护烦恼护小乘心方便摄行以为初住。 第四地中十种法智教化成就以为初住。 第五地中成就十种顺如道行以为初住。 第六地中大悲为首。 大悲增上大悲满足。 观世生灭以为初住。 第七地中修无量种无功用行以为初住。 第八地中无生忍净及得胜行以为初住。 第九地中得智成就以为初住。 第十地中三昧满足以为初住。 三正住有殊。 欢喜地中修信精进回向善根以为正住。 第二地中摄善根戒净及摄众生方便之行以为正住。 第三地中修世八禅以为正住。 第四地中道品行观以为正住。 第五地中修不住道以为正住。 第六地中广观因缘以为正住。 第七地中二行无间以为正住。 第八地中修净佛土及十自在以为正住。 第九地中善知十一稠林之行以为正住。 第十地中受佛智识职以为正住。 四地果有别。 欢喜地中起十大愿修行十行以为地满。 第二地中摄生戒成以为地满。 第三地中得四无量五神通等以为地满。 第四中离烦恼业起增上欲。 报恩精进本心界满以为地满。 第五地中摄德起修。 化生随世以为地满。 第六地中对治灭障修行三昧。 不坏自在以为地满。 第七地中业净三昧过地胜行以为地满。 第八地中大胜之行以为地满。 第九地中智成口成法师自在以为地满。 第十地中智慧解脱三昧总持神通行等以为地满。 广如经说。 五据修以分。 初地修愿。 二地修戒。 三地习定。 四地修习道品之慧。 五地修行谛相应慧。 六地修习缘起之慧。 第七地中修无量种及无功用。 第八地中修净佛土。 第九地修习说法智行。 第十地修习微细智行。 六就行以别。 行谓檀等十波罗蜜。 初地起檀。 二地起戒。 乃至十地智波罗蜜。 广如经说。 七就报显异。 初地多作阎浮提王。 二地多作转轮圣王。 乃至十地多作摩醯首罗天王。 八寄数彰别。 初地得百三昧知百佛神力等。 乃至十地得十不可说百千佛国土微尘三昧等。 九就喻论差。 喻别有六。 谓。 胎藏练金山河海珠。 胎藏一喻论家为况。 后之五喻经家为譬。 十对障以分。 障有十种。 始从凡夫我相障乃至第十于诸法中不得自在障。 广如上释。 翻对此障故说十地。 位别如是(此三门竟)。 次明起说因缘之相。 七句辨之。 一明说时。 佛成道已第二七日即便宣说。 二明说处。 在他化天自在王宫摩尼藏殿。 三明说人。 是金刚藏菩萨宣说。 四明请主。 谓解脱月。 五明说人所入三昧。 入大智慧光明三昧。 亦名大乘光明三昧。 六明加人。 十方各过十亿佛土微尘数世界有十亿佛土微尘数佛。 同名金刚藏相与加被。 七明证人。 十方各过十亿佛土微尘数界有十亿佛土尘数菩萨。 同名金刚藏云集作证。 十地之相辨之粗尔。 十功德义三门分别(一释名二辨相三约对五行定其位分)初释其名。 十功德义出涅槃经。 功谓功能。 能破生死能得涅槃能度众生。 名之为功。 此功是其善行家德。 故云功德。 如清冷等是水之德。 此德渊深妙过情取。 体寂无为诸相不及。 故经说言。 不与声闻辟支佛共。 不可思议闻者惊怖。 非内非外非难非易。 非相非非相。 非是世法无有相貌世间所无。 然德体虽寂而义充法界。 法界体德难以定论。 今据一门且说十种。 其十是何。 一入智功德。 二起通功德。 三大无量功德。 四十利益成就功德。 五者五事报果功德。 六心自在功德。 七修习对治功德。 八对治成就功德。 九修习正道功德。 十正道成就功德。 此乃释者随义以名。 经中不辨。 十中前六自分功德。 后四胜进观解。 趣实名为入智。 妙用随缘称曰起通。 化心深广名大无量。 行德建立名利益成。 胜报圆具名报果成。 具金刚定所为无碍名心自在。 善修四种之离过道名修对治。 解脱德立名对治成。 起修上顺名习正道。 道品德备名正道成。 名义如是(此一门竟)。 次辨其相。 初功德中差别有五。 一所不闻者而能得闻。 二者闻已能为利益。 三者能断疑惑之心。 四者慧心正直不曲。 五者能知如来密藏。 五中初一是其闻慧。 次二思慧。 次一修慧。 后一证智。 初言不闻而能闻者。 圣道佛性菩提涅槃三宝性相。 诸余凡夫二乘法中所未曾闻。 今因此经悉得闻之。 是名不闻而能得闻。 就思慧中初门成益。 后门遣疑。 所言闻已能为益者。 闻此经已书写读诵。 为他广说思惟其义能见一切诸法义理。 自知得近无上菩提。 具法具义二种无碍。 于一切说得无所畏名为利益。 断疑心者。 以思义故于诸法中种种疑惑悉得永断。 慧心正道直者。 凡夫二乘虚妄分别斯名邪曲。 菩萨依于大涅槃经修行圣行。 见法实相邪曲永断。 故云正直。 能知如来深密藏者。 菩提涅槃佛性业果是其密藏。 依于此经穷证相应故曰能知。 第二德中差别有五。 一昔所不得而今得之。 二昔所不到而今到之。 三昔所不闻而今闻之。 四昔所不见而今见之。 五昔所不知而今知之。 五中初二是其身通。 次一天耳。 次一天眼。 后一他心及与宿命。 昔所不得而今得者。 是身通中转变神通。 此通不与外道声闻辟支等共。 名昔不得而今得之。 云何不共。 略有六种。 一缘心不同用。 虽百变都无分别。 余人不尔。 二心不随身异于余人。 菩萨虽复变身为小心亦不小。 化身为大心亦不大。 余人不尔。 三多少不同。 菩萨一心一时能作五趣之身。 余人不堪。 四所入不同。 菩萨能以广大之身入一尘中。 余人不能。 五应现不同。 菩萨一身能令众生种种异见。 余人不堪。 六虚实不同。 菩萨变化一切种物皆得实用。 余人不能。 昔所不到而今到者。 是身通中飞行神通。 菩萨神通一念能至恒河沙刹而无去心。 余人不尔。 昔所不闻而今闻者。 十方诸声近远粗细一时悉闻而无分别。 昔所不见而今见者。 于十方界一切色像近远粗细一时悉见都无见想。 昔时不知而今知者。 于中有二。 一他心通。 能知十方诸众生心。 二宿命通。 从今现在及过去世他及自身八种事六种同行一切悉知。 第三德者。 所谓菩萨无缘大悲心如虚空无所分别。 而能普益一切众生。 第四德中差别有十。 一根深难拔。 二于自身生决定想。 三不观福田及非福田。 四修佛净土。 五灭除有余。 六断除业缘。 七修清净身。 八了知诸缘。 九离怨敌。 十除二边。 十中前二起行根本。 后之八种所起行德。 起行本中根深难拔明能立始。 其体是何。 谓菩萨不放逸根。 般若离过名不放逸。 能与无上菩提为本。 故说为根。 又与一切诸行为本。 亦名为根。 解穷实相目之为深。 能增信戒施闻智慧忍进念定一切善法。 不为恶败名为难拔。 于自身中生定想者明能趣终。 自念己身于未来世必为无上菩提法器。 心亦如是终无异求。 名于自身生决定想。 就后八中前五是其摄功德行。 后三是其摄智慧行。 摄功德中初二是其净佛土行。 后三是其起法身行。 净土行中不观福田及非福田者明能等施。 此即是其舍秽土行。 以修等施故离凡夫障碍秽土。 修净土者明能持戒。 此即是其严净土行。 以修十善离十恶故。 得佛之时具众生来生其国。 法身行中前二是其舍秽身行。 后一是其严法身行。 舍秽身中灭有余者离残苦也。 断业缘者除残业因烦恼缘也。 此等通时俱名有余。 故涅槃中说余有三。 一烦恼余报。 二者余业。 三者余有烦恼。 余报就凡夫说。 一切凡夫贪瞋痴慢增上力故堕于地狱。 从地狱出于畜生中受种种身。 乃至人中受恶果报犯四禁罪。 言余业者就学人说。 须陀洹人受七有业。 斯陀含人于欲界中受二有业。 阿那含人受于色有无色有业。 言余有者就无学说。 罗汉辟支无业无结。 而有结业二家果在。 更须转灭故。 经说言。 无业无结而转二果。 此三种余菩萨皆舍。 问曰。 何处菩萨能舍。 谓。 初地上。 地前虽舍而未能尽。 舍初二种犹是向前断除业缘。 舍后一种犹是向前灭除余有。 修净身者修行十善远离十恶。 得诸相好名修净身。 于十善中一一各以五心修习。 谓。 下中上上中上上则为五十。 始修五十终成五十合为百福。 以此百福成于一相。 如是具修三十二相。 为破世间事八十神修八十好。 下修智中初一摄治。 后二离障。 了知缘者知因缘法空无所有。 不取因相不取生相。 不取灭相不取一异。 无有等相名了因缘。 离怨对者有八种魔。 是菩萨怨。 菩萨离之。 言八魔者一烦恼魔贪瞋痴等。 二者阴魔。 谓五阴身。 三者死魔。 谓身灭坏。 四者天魔。 第六天子无常无乐无我不净。 此四倒心复为四魔。 通前说八。 魔罗胡语。 此云杀者。 此八害善故名杀者。 又复四地已还菩萨观诸烦恼悉是己怨。 常修远离。 五住已上得不住道。 随世化益不以一切烦恼为怨。 随而受身化众生故。 唯用诽谤方等经者以为大怨畏而离之。 经说如是。 离二边者生死有果是其一边。 爱烦恼因复为一边。 菩萨皆离。 第五德中差别有五。 一诸根完具六根不缺。 二不生边地常处中国际化随物。 三诸天爱念。 四为一切人天大众恭敬供养。 五得宿命智。 初二是报中二是福。 后一是智。 第六德者谓金刚定。 如前金刚三昧章中具广分别。 第七德中差别有四。 一近善知识。 二专心听法。 三系念思惟。 四如法修行。 以此四种对治诸过。 故经说言。 譬如病人至良医所医为说药。 至心善受随教合药服之病愈。 病人喻于起行菩萨。 至医喻于近善知识。 受教喻于专心听法。 合药喻思。 服喻修行。 病愈身。 乐喻得涅槃。 第八德中具有八门。 一断五事。 二离五事。 三成六事。 四修五事。 五守一事。 六近四事。 七信顺一实。 八心善解脱慧善解。 脱断五事者所谓五阴。 阴义如前五阴章中具广解释分别。 菩萨推求知无所有。 故能断之。 离五事者所谓五见。 身边邪见戒见二取是其五也。 此义如前十使中释。 菩萨离之。 成六事者谓六念心。 念佛法僧戒施及天是其六也。 亦如前释。 修五事者一是知定。 所谓初禅。 彼有觉观故名为知。 二者寂定。 谓第二禅。 彼灭觉观故云寂定。 三身心乐定。 谓第三禅。 彼乐殊胜故云快乐。 四无乐定。 谓从四禅乃至非想彼绝四受故云无乐。 此四事定。 五首楞严是其理定。 首楞严者此名一切事竟。 严者此云坚固。 守一事者谓菩提之心。 亦如前释。 近四事者谓四无量。 亦如上解。 信一实者谓一大乘随化说三。 实唯一大故云一实。 心慧脱者灭贪嗔痴心得解脱。 于一切法知无碍故。 慧得解脱。 灭贪嗔痴即是五住性结亡也。 所得名为真谛心慧。 于一切法知无碍者。 即是事中无知尽也。 所得名为世谛慧脱。 第九德别差别有五。 一者信心二者直心三者戒心四者近善友五者多闻。 故经说言。 修大涅槃初发五事。 以初发故判为胜进。 信者谓信三宝二谛施有果报及善方便究竟一乘。 此等犹是地持论中信八解处。 三宝为三。 言二谛者地持论中名真实义。 施有报者地持名为种种因果。 善方便者地持论中名得方便。 究竟一乘地持论中名为得义。 彼菩提因名得方便。 菩提之果名为得义。 此中略无诸佛菩萨神通之力。 言直心者于自所犯发露悔除。 无藏过意故名直心。 又以实心覆众生过赞其善事。 所谓佛性令其发心亦名直心。 戒者菩萨坚持禁戒。 正向菩提心无异求。 不受外道乌鸡戒等。 近善友者诸佛菩萨是其善友常亲近之。 言多闻者凡有六种。 一为涅槃受持读诵十二部经书写供养名具多闻。 二除十一部唯持方广名具多闻。 三除十二部但持涅槃名具多闻。 四除涅槃具足全体。 其唯受持一四句偈名为多闻。 五除一四句偈但持如来常住不变名为多闻。 六除是事若知如来常不说法亦名多闻。 云何不说经。 自释言。 诸法无性。 虽说诸法常无所说。 第十德者所谓菩萨三十七品。 是义如后道品章中具广辨释(此二门竟)。 次对五行定其位分。 言五行者一是圣行。 二是梵行。 三是天行。 四是病行。 五婴儿行。 此义如前五行章中已广解释。 通而论之五行十德皆遍始终。 是诸菩萨常所修故随相别分。 五行地前。 十德地上。 云何得知。 五行地前。 如涅槃中说。 初地上不动之地堪忍无畏极爱之地空平等地为五行果。 明是地前。 云何得知。 十德地上。 如经中说。 菩萨十德不可思议非是世法。 世间所无。 明非地前。 十德如是。 见性十法义见性十法如涅槃说。 一者少欲。 二者知足。 三者寂静。 四者精进。 五者正念。 六者正定。 七者正慧。 八者解脱。 九赞叹解脱。 十以大涅槃教化众生。 此十名中备含多义。 如来自以五番释之。 于中义杂难以别名。 第一番中少欲知足相对辨释。 经中先对不善之法辨明菩萨少欲知足。 后对善法明其菩萨多欲不足。 就不善中四义辨异。 其一义者少有所求名为少欲。 若有乏少但念善法。 心无愁恼说为知足。 第二义者不从他求。 亦不自取名为少欲。 得少之时心不悔恨说为知足。 第三义者未得法中能破三欲名为少欲。 得而不着说为知足。 言三欲者。 一是恶欲。 欲为一切大众上首。 令一切僧随逐于己。 令我所说四众信受一切天人尊敬赞叹供养于我。 二是大欲。 欲令世人咸皆谓已得须陀洹乃至罗汉。 得住初地乃至佛果。 得禅解脱一切功德。 三是欲欲。 愿生刹利婆罗门家。 愿生天上乃至梵天。 第四义者不求他敬名为少欲。 所得之物不为积聚说为知足。 上来对恶辨明菩萨少欲知足。 今次对善明其多欲不知足义。 四句辨之。 一少欲不知足。 谓须陀洹求小涅槃故。 学心未止名不知足。 且论须陀洹。 斯陀那含类亦同然。 二者知足而非少欲。 谓辟支佛于自所得生究竟想故名知足。 辟支化人但现神通不知说法。 求说心多故非少欲。 三亦少欲亦是知足。 谓阿罗汉更无所求名为少欲。 自谓究竟故曰知足。 四不少欲亦不知足。 所谓菩萨求大菩提无量善法故非少欲。 于自所得不生足想名不知足。 然此二行有善不善。 凡夫所行名为不善。 求他知故。 圣人行者名之为善。 所行不欲令他知故。 言寂静者泛论有四。 一者身静而心不静。 谓有比丘在空闲处。 而心积聚贪瞋痴等。 二者心静而身不静。 谓有比丘亲近四众心无烦恼。 三者身心俱不寂静。 谓余凡夫。 四者身心二俱寂静。 谓佛菩萨。 身寂静故离杀盗淫。 心寂静故离贪瞋痴。 又复菩萨三业无过亦名寂静。 三业策勤离过。 修善名为精进。 具六念心故云正念。 得胜三昧名为正定。 观诸法空说为正慧。 断诸烦恼名为解脱。 为诸众生称美解脱常恒不变名赞解脱。 断烦恼故得大涅槃。 不舍大愿力故教化众生(此一门竟)。 第二番中修习四依。 破四恶欲名为少欲。 四恶欲者。 一为衣恶欲。 着粪扫衣而对治之。 二为食恶欲。 乞食治之。 三卧具恶欲。 树下治之。 四为有恶欲。 为有造业身心寂静而对治之。 住四圣种说为知足。 住四种乐名为寂静。 言四乐者。 一出寂乐。 谓持戒乐。 二寂静乐。 地持论中名远离乐。 所谓初禅离欲恶不善故名寂静。 三永灭乐。 地持论中名寂静灭乐。 二禅已上觉观止息故云永灭。 四毕竟乐。 地持论中名菩提乐。 出世圣道一得不退故云毕竟。 具四正勤名为精进。 具四念处名为正念。 得四禅故名为正定。 具四圣谛名为正慧。 永断烦恼名为解脱。 呵烦恼过显解脱胜名叹解脱。 第十如前(此两门竟)。 第三番中离世间事名为少欲。 既出家已不生悔心是名知足。 近空闲处说为寂静。 念已未得沙门道果。 妄令他人谓己已得。 生惭愧心疾疾勤修名为精进。 近大涅槃说为正念。 随顺天行名为正定。 菩萨八禅是其天行。 正见正知说为正慧。 正知见故能破烦恼名为解脱。 十住菩萨为众生故称美涅槃名叹解脱。 第十如上(此三门竟)。 第四番中行十二头陀名为少欲。 行是事时不生悔心说为知足。 修空三昧名为寂静。 得四果已于大菩提心不休息名为精进。 思惟如来常恒不变说为正念。 修八解脱名为正定。 得四无碍是名正慧。 远离七漏称曰解脱。 七漏如前烦恼聚中具广分别。 叹美涅槃名赞解脱。 第十如前(此四门竟)。 第五番中破坏谄曲名为少欲。 学如来行称曰知足。 近涅槃门及五种乐说为寂静。 言五乐者如地持论说。 一者同乐二者受乐三苦对治乐四断受乐五无罪乐。 亦可。 四禅及首楞严名五乐矣。 坚持禁戒名为精进。 有惭愧者说为正念。 不见心想名为正定。 不求诸法因缘性相名为正慧。 断诸烦恼说为解脱。 为他称美名叹解脱。 第十如上。 如是十法虽见佛性而不明了。 未同佛故。 十法如是。 涅槃十因义涅槃十因如涅槃说。 一信二戒三近善友四者寂静五者精进六正念具足七者濡语八者护法九者布施十者正慧。 信者菩萨信佛法僧常恒不变。 一切众生悉有佛性。 戒者菩萨坚持禁戒不为一切。 唯为最上第一义故。 近善友者若有能说信戒施闻智慧等法令人行者常亲近之。 言寂静者深观法界身心不动。 言精进者常观四谛投头火燃终不放逸舍。 正念具者具六念心。 念佛法僧戒施及天。 言濡语者离口四过与众生语。 言护法者常自乐法。 受持读诵书写供养。 思惟其义为他广说。 见人护法种种供养。 施者菩萨于同法者随其所须一切给与。 慧者观察如来常住无有变易。 一切众生悉有佛性。 观一切法若空若有若常若无常。 如是二谛种种差别。 以此十种能见涅槃。 十因如是。 菩萨十力义菩萨十力出大智论。 行心坚固魔法不坏名之为力。 力义不同。 一门说十。 十名是何。 一发心坚固力。 求一切智不退转故。 二大慈力。 常能不舍诸众生故。 三大悲力。 不求利养化众生故。 四精进力。 能信出生诸佛法故。 五禅定力。 虽起智慧威仪之行不失坏故。 具智慧力。 远离二边随十二缘。 断诸邪见灭戏论故。 七不厌力。 常受生死教化众生。 集诸善行无疲厌故。 八无生忍力。 观法实相知无我故。 九解脱力。 入三解脱门。 及知二乘得解脱故。 十无碍智力。 于法自在知众生心所趣向故。 又华严中更说十力。 与前十种有同有异。 十名是何。 一直心力。 一切世界无染着故。 二深心力。 不坏一切诸佛法故。 三方便力。 究竟一切菩萨行故。 四智慧力。 知众生心故。 五者愿力。 令一切众生愿满足故。 六者行力。 尽未来际不断绝故。 七者乘力。 出生普现一切乘故。 八神通力。 于一毛道示现一切清净世界一切如来出兴世故。 九菩提力。 觉悟菩提与一切众生心念等故。 十转法轮力。 于一句法分别演说。 随顺一切众生悕望及诸根故。 此十种中初直心力是前十中具智慧力及无生忍力。 第二深心是前十中精进之力。 第三方便第六行力是前十中不疲厌力。 第四慧力第十转法轮力是前十中无碍智力。 第五愿力是前十中初发心力。 第七乘力是前十中解脱之力。 以知三乘解脱法故。 后十种中神通力菩提力前十不论。 前十种中慈悲定力后十不说。 又首楞严中更说十力。 一菩提心力。 坚守不失。 二于不思议佛法得深信力。 深信不疑。 三于多闻得不妄力。 坚持不失。 四往来生死得无疲力。 常能处之。 五于众生得大悲力。 常能摄化。 六于布施得坚舍力。 恒施不休。 七于持戒得不坏力。 坚持不犯。 八于忍辱得坚受力。 常能忍受。 九魔不能坏得智慧力。 不为魔动。 十于诸深法得信乐力。 乐求无厌。 此之十种与大智论所说十力有同有异。 初菩提心力是彼第一发心之力。 第二深信是彼第四精进之力。 能信出生诸佛之法。 第四无疲是彼第七无厌力也。 第五于生得大慈者。 是彼第二大慈之力。 及第三门大悲之力。 第九于魔得智慧力。 是彼第六具智慧力。 及第十门无碍智力。 第十深法得信乐者。 是彼第八无生忍力。 及第九门解脱之力。 此中多闻布施持戒忍辱之力彼中不论。 彼中定力此处不说。 十力如是。 菩萨十无畏义两门分别(一辨相二对四无畏辨其同异)此十无畏出华严经。 名字是何。 一悉能闻持问答无畏。 二除灭众生疑惑无畏。 三见一切空离邪见无畏。 四得佛威仪无畏。 五三业清净离过无畏。 六诸天善神一切诸佛护念无畏。 七悉能受持一切佛法无畏。 八示现受生不为生死惑乱无畏。 九安住大乘悉能示现诸乘无畏。 十随化众生普为应现不断菩萨愿行无畏(此一门竟)。 次对菩萨四种无畏辨其同异。 四无畏义如前广说。 一者总持说法无畏。 二知法药及知众生根欲性心说法无畏。 三善能问答说法无畏。 四能断物疑说法无畏。 十中第一即是四中第一第三。 十中第二即是四中第四无畏。 十中第三第七第九即是四中第二无畏。 知法药故余者不同。 无畏如是。 三乘共地义三门分别(一释名辨相二约小论大三辨明菩萨行之通别)三乘共地如大品经灯炷品说。 一切贤圣住处名地。 地别不同。 一门说十。 说三乘地共为此十。 名共十地。 为别菩萨独法十地故云共矣。 十名是何。 一干慧地。 二者性地。 三八人地。 四者见地。 五者薄地。 六离欲地。 七已作地。 八辟支佛地。 九菩萨地。 十者佛地。 于此十中得名有二。 乘别分三。 因果为六。 地别说十。 得名二者前之七种据法彰名。 后之三种就人立称。 互从皆得直。 以立名不同故尔。 乘别三者初七小乘。 次一中乘。 后二大乘。 因果六者初七是其小乘因果。 次一是其中乘因果。 后二是其大乘因果。 地别十者名如上列。 言干慧者谓声闻中五停心观总别念处。 于此位中勤修精进持戒之行。 或观不净或修慈悲。 或观因缘或分别界。 或为数息或复修习念佛三昧。 于四念处总别观察。 总别之相后道品中具广分别。 此等皆是假总观行。 虽有智慧未得定水故云干慧。 又此事观未得理水亦名干慧。 未观四谛十六行故。 言性地者论言。 从暖至世第一法。 依禅修习四真谛观成圣人性故云性地。 依何等禅。 谓四根本未来中间。 八人地者论言。 苦忍至道比忍具修八忍名八人地。 言见地者论自释言。 初得圣果。 谓。 须陀洹道比智心见理周尽故云见地。 问曰。 何故见修无学三道之中。 须陀洹向名为见道。 此十地中须陀洹果名为见地。 释言。 见义有其二种。 一推求名见。 多在诸忍。 二明白名见。 多在诸智。 须陀向中推求义足故。 三道中名为见道。 须陀洹果中明白方具说为见地。 各据一义不相乖背。 言薄地者论自释言。 或须陀洹或斯陀含。 能薄欲结故名薄地。 言须陀者欲界九品修道惑中。 从断一品乃至第六无碍道来。 是其进向须陀洹果。 故名须陀。 斯陀含者从断六品乃至第九无碍道来。 通名斯陀。 断第六品守果斯陀。 断第七品乃至第九无碍道来进向斯陀。 离欲地者谓阿那含。 从断欲界第九品结乃至那含金刚三昧通名那含。 离欲界欲名离欲。 地此人亦能断上烦恼。 从始为言且云离欲。 已作地者谓罗汉果。 成就尽智无生智故名为已作。 言尽智者现尽诸漏。 无生智者保更不起。 辟支地者缘觉人中。 从因至果通名辟支。 辟支胡语。 此方翻译名因缘觉。 藉现事缘而得觉悟。 不假他教名因缘觉。 又于十二因缘法中而得觉悟亦名缘觉。 菩萨地者从初发心乃至法云菩萨胡语。 此方翻译名道众生。 具修自利利他之道名道众生。 又复此人解会中道。 从其所会名道众生。 言佛地者金刚心后种智德备。 觉穷法性名为佛地。 问曰。 何故小乘分七中乘为一。 大乘说二。 释言。 此等互从皆得。 但今且据离合法门故为此说。 以声闻人行粗易别故分为七。 缘觉之人一入无漏至果乃出。 异相难分故合为一。 大乘法中果德高出。 特异众圣。 理须别树。 故分为二。 盖乃且据一门说言耳。 若入余门或分大乘而合中小。 如地经说。 声闻法行缘觉法行菩萨法行如来法行。 或分小乘而合中大。 如涅槃经。 彼恒河中七人是也。 彼分小乘以之为五。 始从住人乃至第七。 水陆俱行。 辟支菩萨及与如来同皆说为水陆俱行。 如此离合经中大多。 不可具论(此一门竟)。 次第二门约小论大。 如龙树说。 声闻干慧于菩萨中名初发心。 种性已前善趣之人始求菩提名初发心。 声闻性地于菩萨中名柔顺忍。 种性解行随顺出道名柔顺忍。 声闻八人于菩萨中名无生忍。 入菩萨位此名初地。 始入地心为无生忍。 不同仁王地经论等七地已上方名无生。 声闻见地于菩萨中名阿毗跋致。 此乃初地正住已后。 乃至地满安住不退名阿毗跋致。 声闻薄地于菩萨中。 过阿毗跋断诸烦恼余气亦薄。 此从二地乃至七地。 修道剪障名断烦恼。 声闻离欲于菩萨中。 离欲因缘得五神通。 此从八地乃至十地爱佛心断名为离欲。 净佛国土神变自在。 知众生心如应说法名得五通。 声闻已作于大乘中名为佛地。 斯乃论主因解小中七地差别。 乘以类显大乘位分。 非前七中已含大乘。 若前七中已含大乘。 何须在后更说菩萨及与佛地。 人惑在斯最须识知(此二门竟)。 次明菩萨行之通则。 别则菩萨唯行第九。 是故第九名菩萨地。 通则十地菩萨皆行。 故大品云。 菩萨应当具行十地。 始从干慧乃至佛地。 问曰。 菩萨行后二地义则可知。 以何义故行前八地。 释有两义。 一就自行以论。 自所行中粗近之者相同二乘。 故曰通行。 二就外化以释。 为化众生故现行之。 故天女云。 以声闻法化众生故我为声闻。 以因缘法化众生故我为辟支。 法华亦云。 知众生乐小而畏大智。 是故菩萨作声闻缘觉。 龙树亦云。 文殊过去七十亿反作辟支佛教化众生。 且言过去作辟支佛。 理实过去亦作声闻。 三乘共地辨之略尔。 大乘义章卷第十四大正新修大藏经第44册No. 1851大乘义章大乘义章卷第十五远法师撰净法聚因法中此卷有九门(十智义十一智义十一净义十二头陀义十二巧方便义十三住义十四离垢业义离隐六方离四恶友摄四善友义十四化心义)。 十智义八门分别(释名辨相一体性二同异相摄三辨境四就处分别五诸智相缘六诸根相应七辨境修智八)第一门中先释其名。 后辨其相。 所言智者论释不同。 依如毗昙决断名智。 异诸忍故。 成实法中无著名智。 异想识故。 大乘俱有。 智别不同。 一门说十。 十名是何。 一是苦智。 二是集智。 三是灭智。 四是道智。 五是法智。 六是比智。 七是尽智。 八无生智。 九是等智。 十他心智。 就此十中初五后一从境为名。 等智一种约境立称。 比智从其方便为目。 尽无生智就能彰号。 逼恼名苦。 聚积称集。 寂泊名灭。 虚通曰道。 照斯之解名为苦智乃至道智。 言法智者亦名现智。 轨则名法。 又如论释。 自体名法。 初知法故名为法智。 以知现法故名现智。 言比智者准前度后。 目之为比。 因比得智故云比智。 又复即此比度之解亦名比智。 言尽智者无学圣慧能尽诸漏故名尽智。 无生智者若依成实无学圣慧能令当苦永更不生名无生智。 大乘亦尔。 毗昙法中亦有此义。 但不就此说无生智。 于彼宗中利根罗汉随所断结保更不生名无生智。 言等智者世俗之慧等知诸法故名等智。 他心智者非已之虑称曰他心。 照斯之解名他心智。 理实亦知他想受等。 心是主故偏云他心。 又想受等通名心故(此一门竟)。 次辨其相。 先论苦集灭道四智。 宗别不同。 所说各异。 若依毗昙知有漏果。 苦与无常空与无我。 四义冥通名为苦智。 知有漏因因集有缘四义冥通名为集智。 知无漏果尽止妙出四义冥通名为灭智。 知无漏因道如迹乘四义冥通名为道智。 若依成实了知四谛用名虚假无性之空名为苦智乃至道智。 大乘法中有止有观。 若入止门于四真谛不收一相。 故地持云。 不于身等妄想观苦若妄观集。 亦不于断起灭妄想。 不于得因起道妄想。 亦复不取一切非性。 若入观门种种悉知。 于中所说开合不定。 如就苦中或总为一或分为二。 如地持说。 如离言性及知无量处方便法。 知离言性犹是真谛。 故涅槃云。 菩萨之人解苦无苦而有真谛。 无量方便犹是世谛。 故涅槃云。 分别是苦有无量相。 是名上智。 或分为三。 如涅槃说。 所谓知苦知谛知实。 了知三苦及八苦相名为知苦。 知彼苦法因缘有无名为知谛。 知苦实性名知苦实。 此实即是如来之藏。 故胜鬘云。 于圣谛处说如来藏。 亦是法身。 故涅槃云。 不知如来秘藏法身。 是名为苦不名圣谛。 若知如来常住法身名苦圣谛。 此名苦实以为谛矣。 亦是如来虚空佛性。 故涅槃云。 如来非苦非谛是实。 虚空佛性亦复如是。 凡佛同体。 据佛望之从本已来清净无染。 不须更灭。 是故苦实即是如来。 据凡望之现为惑染。 与后显时净德为本。 是故此实名为佛性。 就体离相故复名空。 菩萨于此皆如实知。 或分为五。 一知苦事。 苦者实苦。 不可令乐。 二知虚假。 假有四重。 一因和合假。 揽别成总。 二法和合假。 苦无常等同体相成。 三妄相虚假。 如幻如化。 四妄相虚假。 如梦所见。 但从心现心外无法。 此是第二。 三知苦空。 空有五种。 一知苦法。 非我我所。 故名为空。 二因和合中无性名空。 三法和合中无性名空。 四妄相法无相名空。 如阳炎水近见全无。 五妄想法无实名空。 如梦所见于寤全无。 此是第三。 四知苦实。 谓如来藏。 于中有二。 一如实空从本已来离一切相离一切性。 二如实不空从本已来具足无量过恒沙法。 此义如前四谛章中具广分别。 此是第四。 五知苦用。 知如来藏不染而染缘起生死。 或分为十。 如地经说。 始从世谛乃至第十如来智谛广则无量。 菩萨于此悉如实知名为苦智。 知苦既然。 余谛类尔。 法智比智宗别不同。 所说亦异。 毗昙法中时通处别。 并知三世苦集灭道。 故曰时通。 处分上下名为处别。 法智唯知欲界之法。 比智唯知上二界法。 问曰。 何故知欲界法偏名法智。 知上界法偏名比智。 毗婆沙云。 初入圣道必在欲界。 于欲界苦有二现见。 一知苦现见。 二知轻重现见。 具此二现故名现智。 于上界苦但有一种知苦现见。 不知轻重。 故不名现。 说之为比。 故彼立喻如二担物。 一则自持。 二令他持。 于自持者有二现知。 一知是物。 二知轻重。 于他持者但知是物不知轻重。 知欲界苦如自持物。 故名现智。 知上界苦如他持物。 少一现知故不名现。 但得称比。 知苦既然。 集等亦尔。 若依成实义别有二。 第一约就时处分别法比二智。 处通时别。 并通三界名为处通。 法智唯知现在之法。 比智唯知过未之法。 说为时别。 何故法智唯知现在。 现有法体易现知故。 何故比智偏知过未。 过未之法现无其体。 难可现见。 要依现在比度知故。 二约法分别。 时处俱通。 于现法中随观一法虚假无性。 比类三世一切诸法虚假无性悉名为比。 现见三世一切法空同名为现。 前门之中先现后比。 此后门中先比后现。 如牧象人先观象迹后见象身。 观迹如比见身如现。 大乘法中义别三阶。 一据修治法智一种时处俱别。 唯知现在同处法故。 比智一种时处俱通。 于一切时一切处法比度知故。 故彼相续解脱经言。 现前得相知现在世苦无常等。 依现得相比知余处及他世事中苦无常等。 现前得相犹是现智。 依现得相犹是比智。 良以始修现智难成故。 唯知于现在世中同处法矣。 二据修次法智一种时处不定。 于一切时一切处法在前知者即名为现。 以此类余三界三世一切诸法悉名为比。 以修转胜于一切时一切处法能现知故。 三据修成唯一现智通知三世一切处法。 更无比知故。 地持云。 十方诸佛于一切生一切诸法现知见觉。 问曰。 至佛若无比智佛智应少。 释言。 比度方能知法。 此智微劣。 少复何患。 又佛虽不假比知法而知诸法彼此相似。 如此比智诸佛最多。 故知不少。 问曰。 法比不异前四。 何劳别说。 释言。 辨义有二种门。 一摄相门。 举前四种即摄法比。 不须更立。 二分义门。 前之四种约境别智。 法之与比约时约处约修别智。 与前义异故须别说。 成实约时毗昙约处大乘约修。 于一切法先观名现。 后知称比。 所言尽智无生智者。 依如毗昙用前六智以之为体。 若以苦智断非想结。 彼惑尽已即说彼智为尽无生。 集灭道智类亦同然。 若观欲界灭道二谛断非想惑。 即用灭道法智为体。 若观上界苦集灭道断非想惑。 即用四比以之为体。 此前诸智至无学果。 在钝根人唯名尽智。 此人不能保已当结永更不生非无生智。 利根人得初名尽智后名无生。 若出观后重更入中则名无学等见之智非尽无生。 于十智中前六收故。 若依成实用彼四谛现智为体。 现观谛空尽诸结故。 于彼宗中比智但伏不能永断。 是故不说为尽无生。 彼尽无生同体义别。 无学圣智能尽有因即名尽智。 令苦不生即名无生。 大乘法中亦用四谛现智为体。 现见谛实尽诸结故。 比伏不永。 与成实同。 同体义分亦似成实。 问曰。 尽智及无生智不异前六何须别说。 为分果德异前因故。 如前四眼至佛果德名为佛眼。 此亦如是。 言等智者成实法中名名字智。 在圣非凡。 圣人以其名用之解知于世俗假名之法。 名名字智。 毗昙法中不简凡圣。 以有漏慧等知诸法。 名为等智。 大乘法中义有通别。 通如毗昙说。 故涅槃云。 一切众生有三等智。 别则知法幻有名等。 此知何等。 解脱有通有别。 通则能知二谛诸法。 问曰。 等智云何能知第一义谛。 虽不能证非不能解故得知之。 别则唯知世俗等谛。 问曰。 等智二谛俱缘。 云何说言唯知等谛。 释言。 等智于世俗法缘而能了故说为知。 于第一义缘而不了故不名知。 他心智者依如成实。 圣人以其名用之解了知他心名他心智。 凡夫之人虽知他心是他心通。 非他心智以取着故。 毗昙法中不简凡圣。 但知他心悉皆名为他心智也。 大乘法中通如毗昙别如成实。 问曰。 此智唯知他心亦知所缘。 论说不同。 毗昙法中唯知他心不知所缘。 若知所缘不得名为他心智矣。 成实法中通知所缘。 故成实云。 通知何咎。 若知所缘何故偏名他心智乎。 依彼解释知有兼正。 正知他心兼知所缘。 从正立称名他心智。 大乘法中文无定判。 多同成实。 第二门中辨其体性。 于中有五。 第一有漏无漏分别。 二三性分别。 三见智慧忍四义分别。 四学无学非学非无学三义分别。 五见断修断无断分别。 漏无漏者初四谛智义释不定。 云何不定。 四谛之智泛有两门。 一者独法但令观谛莫问浅深。 有漏无漏一切通皆名四谛智。 于此门中通漏无漏。 二者共法约对余解。 共为十智。 或复说为十一智等。 于此门中分取无漏为四谛智。 其有漏者判属等智四智不收。 法智比智义亦两门。 一者独法。 一切观行通为法比。 于此门中法比两智通漏无漏。 二者共法。 约对余解共为十智。 于此门中分取无漏为法比智。 其有漏者判属等智。 尽无生智一向无漏。 等智一种毗昙有漏。 成实法中名用无漏。 非是观空断结无漏。 大乘法中通漏无漏。 知事有漏。 知法幻有是其无漏。 他心智者成实法中与等智同名用无漏。 毗昙法中通漏无漏。 知他众生有漏之心。 是其有漏。 等智摄故知他众生无漏心者名为无漏。 是其道智法智比智三智摄故。 问曰。 若此前九智摄何劳别说。 解有三义。 一胜故别立。 以离欲人之所得故。 如尽无生。 二通故别立。 前九有漏无漏隔别。 此智含通。 三要故别立。 了知他心化人要故(此一门竟)。 次就三性分别十智。 成实法中十智唯善。 毗昙法中前八唯善。 等智一种义通三性。 他心一种修得是善。 报得无记(此二门竟)。 次就见智慧忍分别。 推求名见。 决断称智。 观缘名慧。 安法曰忍。 先就见与非见分别。 依如毗昙他心智者一向是见。 推求性故。 尽无生智一向非见。 息求心故。 余之七智通见非见。 彼四谛智法智比智尽无生摄一向非见余悉是见。 等智之中一切意地善相应慧皆悉是见。 以推求故。 五邪见慧亦皆是见。 以其捷疾推求性故。 意地钝使相应之慧一切非见。 不捷疾故。 如彼贪使相应之慧。 二使覆故所以非见。 谓贪及与相应无明。 瞋慢痴等类亦同尔。 独头无明相应之慧。 虽无二使一无明使极深覆故所以非见。 一切五识相应之慧悉皆非见。 非推求故。 不隐没慧亦皆非见。 不捷疾故。 若依成实一切十智皆通名见。 以照境故。 次就智与非智分别。 依如毗昙无漏慧中八忍非智。 与疑得俱不决断故。 余皆是智。 有漏慧中一切五识相应之慧皆名为智。 以决断故。 意识地中善相应慧亦皆是智。 染污法中五见是智。 邪决断故。 余皆非智。 不决断故。 成实法中一切意地无漏圣慧及随名用照有之慧悉皆是智。 以离着故。 一切凡夫取性之解悉皆非智。 以取着故。 大乘法中一切无漏通皆是智。 有漏法中有决断者亦皆名智。 不决者非。 次就忍与非忍分别。 毗昙法中八忍是忍。 余者悉非。 成实法中一切十智通皆名忍。 心安理故。 大乘亦尔。 如五忍等。 次就慧与非慧分别。 一切十智通皆是慧。 是通数故(此三门竟)。 次就学等三义分别。 依如毗昙初四谛智法智比智。 此六通于学与无学。 尽无生智一向无学。 等智一向非学非无学。 非向果故不名为学。 非得果故不名无学。 他心一智备含三义。 阿那含人无漏地心说之为学。 以是学人等见摄故。 学人无碍解脱心后游观无漏名学等见。 阿罗汉人无漏他心名为无学。 是其无学等见摄故。 阿罗汉人尽无生后游观无漏名无学等见。 有漏他心非学无学。 成实法中初四谛智法智比智说之为学。 尽无生智名为无学。 等智他心名为非学非无学矣。 若依大乘因中十智通名为学。 菩萨修学一切智故。 果中十智斯名无学。 以成满故。 于彼等智及他心中有无记者说为非学非无学矣(此四门竟)。 次就见断修断无断三义分别。 见谛所除名为见断。 修道所离名为修断。 二道不遣名为无断。 依如毗昙前之八智一向无断。 等智一种备有两义。 五邪见等是其见断。 自余一切有漏等智悉是修断。 于中若有染污之者断其体性。 不染污者断其系缚。 他心一智义亦两兼。 有漏他心是其修断。 断系缚故。 无漏他心是其无断。 若依成实十智皆是无漏法故斯名无断。 以无断故得灭尽定。 及得无余涅槃之时方始灭之。 大乘法中备有三义。 若是妄想缘心为体通其见断及与修断。 真心为体一切无断。 第三门中明其同异相摄之义。 先论其异。 初四谛智及与等智。 此五相望一向别体无相通理。 苦等四智境界别故不得相通。 等智望前漏无漏别亦不相通。 法智比智二种相望。 亦一向别不得相通。 依如毗昙。 上下别故不得相通。 法智缘下比智缘上。 若依成实。 随时别故不得相通。 法智缘现比智缘过未。 尽无生智及他心智依如毗昙。 此三相望。 亦一向别。 不得相通。 彼宗所说现尽诸过名为尽智。 保已当过永更不生名无生智。 两义全别故不相通。 此二是其息求之心。 他心智者是推求性故不得通。 异相如是(此一门竟)。 次辨其同。 法智比智与四谛智同体义分。 依如毗昙前四谛智在欲界者名为法智。 在上二界名为比智。 若依成实知现在者亦为法智。 知过未者亦为比智。 尽无生智与前六智同体义分。 彼前六智至无学果名尽无生。 依如成实尽无生智同体义分。 无学圣慧能尽惑因名为尽智。 能令当果永更不起名无生智。 大乘亦尔。 他心智者与彼道智法智比智及与等智同体义分。 其有漏者与彼等智同体义分。 其无漏者与彼道智法智比智同体义分。 知法智品无漏他心即名法名智。 知比智品无漏他心即名比智。 知前二品通名道智。 问曰。 知彼无漏他心即名道智法智比智。 知彼有漏他心之者何故不名苦集智乎。 释言。 有漏他心智者知有漏事。 苦集二智知有漏理。 事浅理深。 是故虽知有漏他心非苦集智。 无漏他心知彼道如迹乘等理浅深粗同。 是故知彼无漏他心即名道智。 问曰。 何故有漏他心粗于苦集。 无漏他心不粗于道。 释言。 有漏他心之者缘事而生。 是故粗于苦集之理。 无漏他心缘理而起。 是故与彼道如等理粗细相似。 问曰。 无漏他心智者为当知他无漏心事。 为当知于道如等理。 释言。 方便观于道如迹乘等理。 究竟终成知他心事。 问曰。 论说虽十六行但是除訚而非无漏。 知他心事既非无漏。 云何得与道智同体。 释言。 从始说为道智。 先观道理后就道上测知他心。 克论终成近道似道名为道智。 非正道体。 问曰。 若使无漏他心理观后起。 从始方便得名道智。 有漏他心何故不然。 释言。 无漏他心智者必从无漏道观后起。 故从方便得名道智。 有漏他心不必要从苦集观起。 为是不同。 何故而然。 无漏法中道如等理从暖等来常学观察。 久观纯熟凝心即见。 无漏他心那含果。 后方始学观。 始观难成。 故先观道就上测心。 有漏法中苦集之理暖等已上方始学观。 有漏他心本来数见。 不假苦集二智开导。 方始能见故。 不从初为苦集智。 同义如是(此二门竟)。 次辨相摄。 如大智论说。 苦集智摄彼法智比智及尽智无生四智少分。 观欲界苦摄彼法智。 观上界苦摄彼比智。 观上界苦而尽漏者即摄总尽智及无生智。 故言少分。 集智亦尔。 灭智亦摄法智比智及尽无生四智少分。 摄法比智与前相似。 观三界灭断上界结证漏尽者。 即摄尽智及无生智。 道智摄彼法智比智尽无生智他心少分。 摄法摄比摄尽无生与灭智同。 观他心中无漏心者。 亦道智收故摄他心。 法智比智摄四谛智尽无生智他心少分。 准前可知。 尽无生智摄四谛智及与法智比智少分。 观彼欲界灭道二谛断上界结。 而得漏尽即摄法智。 观上四谛断结证尽即摄比智。 此等即摄四谛智也。 他心智中摄彼道智法智比智等智少分。 知无漏心即摄道智法智比智。 知有漏心即摄等智。 等智即摄他心少分。 相摄如是。 第四门中辨其境界。 后约智论。 境别有二。 一事二理阴界入等名之为事。 理则不定。 依如毗昙十六圣行名之为理。 十六圣行广如上辨。 苦下有四。 谓苦无常空与无我。 集下有四。 因集有缘。 灭下有四。 灭止妙出。 道下有四。 道如迹乘。 若依成实说一切法因缘假有无性之空方名为理。 大乘法中因缘有无名二谛理。 非有非无如来藏性为一实理。 境别如是(此一门竟)。 次约智论。 依如毗昙以有漏慧知彼苦下四行之理名为苦智。 知彼集下四行之理名为集智。 知彼灭下四行之理名为灭智。 知彼道下四行之理名为道智。 以无漏慧知彼四谛十六行理名法比智。 以无漏慧知彼四谛十四行理名尽无生。 除空无我。 何故如是。 尽无生智是息求心近于等智。 不能深察空无我理。 所以除之。 以有漏慧知于他人有漏心事。 及无漏慧知于他人无漏心事名他心智。 以有漏慧知一切法若理若事名为等智。 暖等四心及余等智缘谛理者名为知理。 余名知事。 若依成实以无漏慧了知四谛名用假有无性之空。 名四谛智法智比智。 以无漏慧现见谛空名尽无生。 不缘有义。 圣人以其名用之解知他人心名他心智。 以名用智知一切事。 及缘谛理名名字智。 若诸凡夫取性之心缘一切法但名想识。 非十智收。 若依大乘圣人以其无漏圣慧知于谛理。 名四谛智法智比智尽无生智。 以无漏慧知他心事名他心智。 以世俗智缘一切法幻化之有名为等智。 第五门中就处分别。 处谓欲界乃至非想。 分别有四。 一所依处。 二所缘处。 三明起处。 四成就处。 所依处者智依定生。 依如毗昙初四谛智及与比智并尽无生依九地禅。 未来中间根本四禅及四空中下三空。 处无漏大王不居边地。 为是不依。 欲界非想是其边地。 法智唯依未来中间根本四禅。 无色心微不能缘下为法智观。 所以不依。 欲界如前。 等智遍在一切地心。 他心局在根本四禅。 余悉不依。 故杂心云。 五通在四禅根本非余地。 离欲之人方知他心。 是故不依欲界未来。 眷属之定支因不具。 无力起通故除中间。 夫修他心要先观色后测其心。 无色不缘他人色故亦不知心。 为是不依四无色定。 若依成实前之八智并依四禅及三无色。 并依时界如电三昧。 于彼四禅法比智中游观无漏亦依非想。 故彼论说。 从非想地无漏心后入灭尽定。 未来中间彼论不说。 等及他心与毗昙同。 大乘法中前之八智依欲界定乃至非想。 诸佛菩萨一切地心皆与如理实相合故。 等智如前。 他心一智始修之时与声闻同唯在四禅。 究竟终成在一切地。 诸佛菩萨在一切地皆能了达众生心故(此一门竟)。 所缘处者依如毗昙初四谛智及与等智通缘三界。 法智一种唯缘欲界。 比智一种缘上二界。 尽无生智义则不定。 若以灭道法智为体缘于欲界对治之法。 若用比智而为体者缘上二界四真谛法。 他心一智随人不定。 得愿智者能知三界心心数法。 不得愿智者于四禅中随于何地起他心智。 唯缘自地及下地心。 不知上地以地度故。 若依成实十智皆缘三界之法。 大乘法中初四谛智尽无生智等及他心通知三界。 法比二智始如毗昙。 久修纯熟通知三界一切处法。 于三界中在先观者即名法智。 以前类后通名比智(此二门竟)。 次明起处。 随身修生名为起处。 依如毗昙初四谛智比智等智尽无生智一切地起。 他心智者欲色修起。 法智唯在欲界修起。 成实法中前之九智一切地起。 他心一智应同毗昙。 大乘法中前之九智与成实同。 他心一智始同毗昙。 究竟终成一切地起。 诸佛菩萨随身何处皆知一切众生心故(此三门竟)。 次论成处。 所得不失名为成处。 依如毗昙前之六智随所修得俱不退失一切处成。 无漏生上不失下故。 退则不成。 尽无生智随身成就。 更不生故无他地成。 等智之中差别有四。 一不善等智。 唯欲界成。 上界无故。 二善等智。 在下成上上不成下。 若有生上则失下故。 三秽污等智。 于一切地未断处成。 断处不成。 四不隐没无记等智。 随身成就。 生上生下悉皆不成。 他心智中无漏他心但使修得而不退失。 一切处成。 有漏他心四禅已还随身何处在下成上。 上不成下。 如依初禅所发他心。 大梵已还一切处成。 依第二禅所发他心光音已下一切处成。 余类可知。 成实大乘于一切处成就一切。 彼说生上不失下故。 第六明其诸智相缘。 苦集二智各缘二智。 缘于等智及他心中有漏之智。 以此二智苦集性故。 灭智一种于十智中一切不缘。 缘无为故。 道智法智及与比智各缘九智。 彼缘道故除却等智。 有漏法故。 法智缘九除却比智。 比智缘九除却法智。 界处别故。 尽无生智他心等智此之四种各缘十智。 毗昙如是。 若依成实苦集灭智与前相似。 道智缘八。 除等他心。 彼非道故。 法智比智尽无生智及他心智齐缘十智。 缘智如是。 第七门中明根相应。 同时共缘。 是相应义。 于中约就二十二根明智相应。 二十二根如上广辨。 眼等六根通男女根并及命根以之为九。 加五受根及信进念定慧根合为十九。 加三无漏为二十二。 根别如是。 次约智论。 依如毗昙初四谛智法智此智十一根相应。 所谓意根喜乐舍根信进念定及三无漏根。 在初二禅喜根相应。 在第三禅乐根相应。 若依未来及中间禅。 并及四禅已上根摄者舍根相应。 在一切地皆与意根信进念定五根相应。 在见道中未知相应。 在修道中知根相应。 在无学果无知相应。 此三位中慧数与余心法相应。 智体是慧。 是故不说慧根相应。 以是意地无漏法故不得与彼忧根相应。 余非心法不能同缘。 是故不与眼等五根男根女根命根相应。 尽无生智九根相应。 前十一中除未知根及与知根。 在无学故他心智中是无漏者十根相应。 前十一中除未知根。 见道位中不能了达他人心故。 云何得与无知相应。 彼他心智虽不与彼尽与无生二智相应。 得与无学等见傍边心法相应。 是故亦名无知相应。 是有漏者八根相应。 前十一中除三无漏与余相应。 等智一种十根相应。 所谓意根信进念定及五受根。 成实法中诸心心法前后别生不说相应。 大乘所说多同毗昙。 所言异者无漏他心通在见道。 菩萨在见亦能了达他人心故。 第八门中明修智义。 依如毗昙要唯有二。 广分有十。 所言二者于中两门。 一就行修得修分二。 现在修起名为行修。 依现所起。 种类增明。 在于未来现成彼法名为得修。 相状如何。 如苦谛下具苦无常空无我等四种圣行。 现观一行名为行修。 未来苦下四行增明亦为得修。 若依成实但立行修。 破彼得修故。 彼成实九智品云。 未来未起云何有得。 若未来业已有得者一切未来未起之法皆应有得。 以何障故有得不得。 此是初门。 二就得修习修分二。 先曾修得中间退失后还得者名为得修。 如人先得初禅定竟后起欲结退失彼定。 后断欲结至彼第九解脱道。 时先所失者今还得之。 虽未现入而得属已说为得修。 如是一切于现在世方便修起名为习修。 成实论中但立习修。 破彼得修故。 彼成实九智品云。 若不现入云何名得。 如人自言。 我善知书而不成一字。 彼亦如是。 何有此义。 二修不同。 有此两门。 次广论十。 于中略以三门分别。 一列十修。 二明所修心智差别。 三广明修。 言十修者如毗昙说。 一自分修。 如见道中。 现观苦谛未来还于苦行增明。 不及余谛名自分修。 余亦如是。 二增观修。 如见道中。 于彼苦集灭比智边兼修等智名增观修。 是义云何。 如人依于未来禅上地入见谛道。 至彼苦集灭比智时。 能令欲界及未来禅等智增明。 不修上智。 乃至四禅皆亦如是。 唯修自地及下等智而不修上。 何故唯此三比智边得修等智。 凡夫本来曾依等智厌下苦集。 欣求上灭而不能得。 后入见道三比智时。 断上二界迷谛惑尽适彼所作。 故能令彼等智增明。 何故于彼道比智边不修等智。 凡夫本来不修圣道。 故道起时不修等智。 三离欲修。 如离欲结。 至第九品解脱道时。 初禅地中有漏功德悉皆得之。 如是一切。 四同治修。 人以义同。 论中无名。 其义云何。 如欲界中修道烦恼。 未来禅中漏无漏德同能治断名为同治。 修相云何。 彼无漏中有四法智及与等智。 此五种中趣起一种断彼欲结余者悉得。 以无障故。 欲结如是。 初禅修七。 二禅地家方便等智及彼初禅未来中间无漏功德齐能治断名为同治。 彼无漏中灭道法智及四比智并上等智。 此七种中趣起一种断初禅结余者悉得名同治修。 问曰。 初禅未来中间无漏功德离欲结时应先得竟。 今云何言断初禅结方始得乎。 释言。 一切下地无漏能断上地修道惑者。 断下结时悉皆未得。 断上结时方始得之。 故为此说。 欲界初禅同治既然。 余地类尔。 五依本修。 修四法智令上比智而得增明名依本修。 良以法智是比智本故修法智比智增明。 六乘上修。 修上功德令下增明名乘上修。 见修不同。 所修亦异。 异相如何。 见道之中约所依禅及望下地以辨修义。 不望断处。 如前所说。 依未来禅入见谛道。 断除三界一切见惑唯修未来欲界等智不修上地。 乃至四禅类亦同尔。 修道之中约断辨修。 不约所依。 如依未来发无漏慧。 断除欲界及初禅惑。 初禅已下功德增明。 断二禅惑二禅已下功德增明。 乃至断除非想修惑三界功德齐得增明。 如依未来约断修下。 乃至依彼无所有处修断例尔。 良以见惑迷理烦恼虽复断除不得上禅。 为是不得断处辨修。 修道烦恼随地系缚。 若断下结则得上禅。 是故约其断处辨修。 此是一异。 又见道中乘上通修欲界等智。 修道之中乘上但修八禅等智不修欲界。 何故如是。 欲界之心亦能厌离苦集之过。 欣求息灭修顺于见道。 是故见解通修彼智。 欲界等智于彼修惑无同治义。 为是不修。 七转根修。 信解脱人求于见到。 时解脱人求于不时。 名为转根。 学人转根修一无碍一解脱道。 即能断除障根无知。 转钝作利。 无学修习九无碍道九解脱道方能转根。 何故如是。 良以学人结患未尽求利心猛故。 一无碍一解脱道便能转根。 无学结尽求利心赊。 故九无碍九解脱道方能转根。 八熏禅修。 熏法如何。 圣人先得第四禅。 已先熏第四。 先入百千无漏心中。 次入百千有漏心中。 复入百千无漏心中。 两边无漏中间有漏名为熏禅。 以渐略之乃至最后二无漏心。 后二无漏名为熏禅方便道成。 各别一心名熏禅成。 成中初二亦为无碍。 后一解脱。 次熏三禅乃至初禅。 作法同前。 九修通修。 依于四禅根本之定修习五通名修通修。 如后六通章中具辨。 修习身通他心宿命。 各一无碍一解脱道皆在定中。 修天眼耳各一无碍在于定中。 通体定外。 十大明云除发彰修。 罗汉证得无学果时。 一切功德悉得明净。 此十种中自分增观唯在见道。 离欲同治及与依本唯在修道。 大明发彰偏在无学。 乘上一种通于见修。 转根熏禅及与修通通修无学。 毗昙如是。 若依成实一切功德唯现起者名之为修。 余不名修。 故不论十。 大乘法中次应分有。 文中不说(此一门竟)。 次明所修心智差别。 依如毗昙十智离分有其二百九心心差别。 大例有四。 一断结心见道修道无碍解脱通有一百七十八心。 断见谛惑有十六心。 八忍八智。 断修道惑有其一百六十二心。 断欲界惑乃至非想。 九地之中各有九品无碍解脱。 通前见解合为一百七十八心。 二转根心有其二十。 学人转根有其二心。 谓一无碍一解脱道。 无学转根有十八心。 谓九无碍九解脱道。 三熏禅心有其三种。 初一无漏。 次一有漏。 后一无漏。 前二无碍。 后一解脱。 四修通心。 于中有八。 谓五无碍及三解脱。 除却天眼天耳通体。 以此二种是无记故不就论修。 此等合说有二百九心。 成实大乘以无量心断诸烦恼。 不可定数(此二门竟)。 次约前义明修多少。 于中有四。 一就断结一百七十八心之中明修多少。 于中约就外凡内凡见修无学明修多少。 外凡位中但修一智。 或复修二。 是义云何。 凡夫修习八禅等智。 断欲界结至无所有。 一一地中各九无碍及九解脱。 一切无碍及欲界地八解脱道唯修等智。 余一切地解脱之道皆修二智。 所谓等智及他心智。 初禅对治至第三禅。 此三地中第九解脱望其自地他心之智有其得修。 望下地心有乘上修。 自余解脱唯望下地他心之智有乘上修。 无有自地得修之义。 内凡位中七方便人唯修等智。 道理其唯暖等四心名为内凡。 今此对彼常没外凡七方便人同名内凡。 见道位中十五心来。 前后通说具修七智。 除尽无生非无学故。 除他心智未离欲故。 同时修二。 苦比智边兼修等智。 集灭比智修相亦然。 道比智时或修六智。 或复修七。 言修六者次第之人。 必依未来入见谛道一时修六。 谓四谛智法智比智。 现修道比得修余智。 问曰。 余智在于向中。 云何道比得修余智。 依如毗昙得须陀时舍前别得。 更起总得得前诸智通为果体。 成实不尔。 故彼成实九智品云。 无漏一得乃至涅槃终不中舍。 故得果时更无总得。 言修七者超越之人。 依四本禅入见谛者。 彼欲界结先断除故。 至第十六道比智时具修七智。 修前六种及他心智。 次就九地修惑对治无碍解脱一百六十二心之中明修多少。 欲结对治九品无碍八解脱来但修七智。 谓四谛智法智比智及与等智。 依同治修修四谛智法智等智。 就依本修修于比智。 第九解脱修习八智。 修前七种及他心智。 初禅对治至无所有。 无碍道边齐修七智。 除尽无生及他心智。 以在学故除尽无生。 不容豫故不修他心。 彼一切地解脱道边齐修八智除尽无生。 问曰。 何故欲界治中唯第九品解脱道边得修他心。 余地一切解脱道边齐修他心。 释言。 他心唯依四禅根本处起。 欲界第九解脱道时得根本禅。 亦得他心。 前八解脱道未得本禅。 为是不修。 初二三禅对治道中。 前八解脱望下地心有乘上修。 第九解脱望其自地他心之智有其得修。 望下地心有乘上修。 四禅对治至无所有。 一切解脱于其自地虽无得修望下地心有乘上修。 为是不类。 非想对治九无碍道各修六智。 谓四谛智法智比智。 云何能得修于法智。 灭道法智能断彼结。 同治修故。 以何义故不修等智。 等智不能断非想结。 无同治故。 前八解脱修于七智。 除尽无生及与等智。 第九解脱是其大明发彰修故。 修一切地十智功德。 上来第一就断结心明修多少。 二就转根二十种心明修多少。 若是学人依未来禅而转根者。 无碍解脱同修六智。 除他心智。 他心在于根本禅故。 亦除等智。 似见道故除尽无生。 非无学故。 学人依于四根本禅而转根者。 彼无碍道亦修六智。 与前相似。 解脱修七。 加他心智。 转根要依六地禅故不依无色。 是故不说。 若无学人依未来禅而转根者。 但修七智除他心智。 他心在于根本禅。 故亦除等智。 似见道故除尽无生智。 以未得故。 无学依于四根本禅及中间禅而转根者。 九无碍道但修七智。 除他心智。 不容豫故亦除等智。 非第一有之对治故除无生智。 以未得故八解脱道修习八智。 修前七种及他心智。 乘上修故第九解脱具修十智。 以发彰修一切功德皆明净故。 三就熏禅三种心中明修多少。 学人熏禅二无碍道但修七智除他心智。 不容豫故除尽无生。 非无学故解脱修八。 加他心智。 无学熏禅无碍修九除他心智。 解脱修十。 若钝根者除无生智。 四就修通八种心中明修多少。 修五神通各一无碍。 他心无碍具修七智除他心智。 未成就故除尽无生。 彼非见性。 不能推求他人心故。 余四无碍但修等智。 身通他心及与宿命。 此三解脱与定相应。 今就说修他心解脱共修八智除尽无生。 余二解脱但修等智。 若欲依论具广分别。 于彼杂心一一偈中三门求之。 第一须明十修之中具足几修。 第二须明十智之中具修几智。 三明二百九心之中具修几心。 毗昙如是。 成实法中不说同时共相修义。 不须辨释故。 彼成实九智品中广非是义。 十智如是。 十一智义两门分别(辨相一大小通局二)第一辨相。 十一智义出大智论。 名字是何。 所谓十智及如实智。 前十如上。 如实智者泛释有二。 一者独法二者共法。 缘摄诸智为一如实名为独法。 约对余智说为十一名为共法。 独法如实知法宽通。 知一切法悉名如实。 不唯知于如实理故名如实智。 若此不唯知如实理。 云何得名如实智乎。 如地持释。 离增上慢智名如实智。 是义云何。 增上慢者于一切法不知谓知。 故非如实。 诸佛菩萨于一切法实知言知。 故曰如实。 于中分别略有三种。 如地持说。 谓清净智一切智无碍智名离慢智。 清净智者是佛菩萨第一义智。 诸佛菩萨证实离染故曰清净。 一切智者是佛菩萨世谛之智。 于一切世一切处一切事一切种法差别异知名一切智。 一切时等如地持释。 无碍智者亦是世智。 于一切智所知法中知之。 自在不假方便。 发心即知名无碍智。 于共法中如实智者知境不定。 名义亦异。 于中两门。 一大小相对说十一智。 小乘智解说为前十。 大乘智解通名如实。 此如实智犹是向前独法如实。 对小为异。 二就大乘义分十一。 于此门中如实智狭。 诸佛菩萨知如实理名如实智。 知余世谛判属前十。 体相如是(此一门竟)。 次约大小辨其通局。 分别有二。 一隐显互论。 如龙树说。 前之十种是其声闻缘觉之智。 后一如实是大乘智。 诸佛菩萨虽知苦等通亦是其如实智收。 二简胜异劣。 诸佛菩萨智解宽广具十一智。 声闻缘觉智解狭故但有十智。 无如实智。 不能知于如实理故。 十一智义略辨如是。 十一净义十一种净出地持论。 名字是何。 一种性净。 性习两种一切佛法种子在身离粗烦恼名种性净。 二解行净。 谓。 解行地修习净忍断除诸过。 趣入出道名解行净。 心三净心净。 谓。 欢喜地得不坏净信三宝。 于大菩提净心趣求名净心净。 四者戒净。 谓。 离垢地性戒具足微过悉离故曰戒净。 五者意净。 菩萨明地得世谛禅厌伏烦恼。 定心净故名为意净。 六正见净。 四五六地观菩提分。 如实知谛觉诸缘起。 灭除邪惑名正见净。 七一切方便行满足净。 谓。 远行地修习一切十方便慧。 发起胜行增上满足。 治舍前地乐无作障名为方便行满足净。 八者真实智神通净。 谓。 第八地成就巧慧具五神通。 作用无尽故曰真实智神通净。 九正义无尽说无碍净。 谓。 第九地得智成就知义无尽。 四无碍辨起说自在名义无尽说无碍净。 十随一切种所知净。 谓。 第十地成就如来七种智大。 于一切种所知法中知见无碍。 名一切种所知智净。 十一一切烦恼智障习使净。 谓。 如来地障习永亡。 果德出离名烦恼障智障习使净。 十一净义略辨如是。 十二头陀义两门分别(释名辨相一对四圣种辨其同异二)第一释名并辨其相。 头陀胡语。 此方正翻名为抖擞。 此离着行。 从喻名之。 如衣抖擞能去尘垢。 修习此行能舍贪着。 故曰抖擞。 头陀之行具有十六。 经论隐显故说十二。 言十六者衣中有四。 食中有六。 处中有六。 是十六也。 衣中四者。 一粪扫衣。 二者毳衣。 三者纳衣。 四者三衣。 粪扫衣者。 所谓火烧牛嚼鼠啮死人衣等。 外国之人如此等衣弃之巷野。 事同粪扫名粪扫衣。 行者取之浣染缝治用以供身。 问曰。 何故唯受此衣人有三品。 谓。 下中上。 下品之人治生估贩种种邪命而得衣服。 中品之人远离前过。 受僧中衣檀越施衣。 上行之人不受僧衣檀越施衣受粪扫衣。 何故不受僧中之衣。 若受此衣僧法须同。 断理僧事分处作使。 断事傧人乱心发道。 为是不受僧中之衣。 何故不受檀越施衣。 为衣追求多堕邪命。 又若受彼檀越施衣则生亲着难得出离。 又若受彼檀越施衣。 得处偏亲于不得处便为疏碍。 妨于等化。 又若受彼檀越施衣。 数得生慢不得嫌怨。 言彼无智不识福田应施不施。 或自鄙耻而生忧恼。 又若受彼檀越施衣。 数往废道不去致恨。 又复由受檀越施衣憎嫉好人。 谗谤良善不欲使住。 见是多过。 是故不受檀越施衣。 何故唯受粪扫之衣。 省事增道。 离过无罪。 故唯受之。 言毳衣者如涅槃说。 鸟狩细毛名之为毳。 行者若无粪衣可得求此为衣。 言纳衣者朽故破弊缝纳供身。 不着好衣。 何故须然。 若求好衣生恼致罪。 费功废道。 为是不着。 又复好衣未得道人生贪着处。 又在旷野多致贼难。 或至夺命。 有是多过故受纳衣。 言三衣者。 谓。 五条衣七条大衣。 上行之流唯受此三不畜余衣。 何故而然。 白衣求乐畜种种衣。 外道共行裸形无耻。 佛住中道舍离二边故畜三衣。 又求多衣费功废道。 少不济事故畜三衣。 然此三衣供身事足。 若营作务大小行来着五条衣。 为诸善事着七条衣。 化摄俗人令其敬信。 须着大衣。 又在屏处着五条衣。 入众之时着七条衣。 若入王宫聚落之所须着大衣。 又复调和温暖之时着五条衣。 寒冷之时加七条衣。 寒苦严切加以大衣。 故往一时正冬入夜天寒裂竹。 如来于彼初夜分时着五条衣。 夜久转寒加七条衣。 于夜后分天寒转盛加以大衣。 佛便作念。 未来世中不忍寒苦诸善男子以此三衣足得充身。 以此多义故畜三衣。 食中六者。 一是乞食。 二次第乞。 三者不作余食法食。 四一座食。 五一揣食亦名节量。 六不中后饮浆。 言乞食者人有三品。 谓。 下中上。 下品之流虽复出家邪命自活。 耕田种植治生方转作诸工巧。 种种邪命而自存活。 中品之人舍离前过受僧中食檀越请食。 上品之人不受僧食檀越请食唯行乞食。 何故不受僧中之食。 过同前衣是故不受。 檀越请食过亦同前。 以何义故专行乞食。 所为有二。 一者为自省事修道。 二者为他福利世人。 次第乞者通亦是其乞食中收。 为彰乞时离于偏过。 是以别论。 凡愚贪味弃贫从富。 小乘悲狭舍富从贫。 上行之类离贪去狭等慈众生。 不简贫富次第等乞。 所言不作余食法者如律中说。 有人虽复次第乞食于所求处数得正食。 作余食法数数食之。 行者作念。 此余食法世尊虽间开听病者。 我今无病不应受之。 是故不作余食法食。 通而摄之此亦是其一座食收。 故经论中多不别说。 律中别者彼一座食。 不于中前食余小食。 余小食者此门远离数数正食。 有此不同。 是故别说。 一座食者有人虽不数数正食。 而于中前数食其余饼果粥等。 行者作念。 愚夫贪身为增烦恼受数数食。 我今为道不为养身。 为破烦恼不为增结。 故受一食。 又复思念。 为求一食已多妨道。 况求多食。 故唯一食。 又观饮食多苦中生。 若受多食恼乱弥多。 故受一食。 又观饮食信心所施。 一食叵消。 况复多食。 一揣食者经中亦名节量食也。 一受便止名一揣食。 节俭少食名节量食。 何故次辨。 有人虽复受一食法。 于一食中恣意饮啖腹满气胀。 睡眠消息半日不减妨修道法。 故须节量。 又复多食增长烦恼难可折伏。 故须节量。 又弥多食增长睡眠难消致病令身不安。 故须节量。 节至几许。 随已所堪三分留一施诸鸟兽。 余便自食。 能少益善。 不中后饮浆者。 有人虽复节量饮食而犹贪味。 于其中后饮种种浆石蜜浆等。 为求是浆多致邪命。 费功废道。 是故不饮。 又观此心难可放纵。 如马无勒左右啖草。 不能疾疾随御者意。 加以辔勒。 方能速进随人意去。 故须裁断。 处中六者第一须在阿兰若处。 二在冢间。 三在树下。 四在露地。 五是常座。 六是随坐。 阿兰若者此翻名为空闲处也。 何处是乎。 如杂心说。 一弓四肘去村。 五百弓名一拘卢舍。 一拘卢半名阿兰若处。 计有三里许。 头陀行者极近在此。 能远益善。 何故在此。 行者作念。 我本在家父母亲属共相缠缚。 为是舍之。 今出家已若还师徒同学知识共相结着与俗无异。 是故须舍在兰若处。 又在聚落男女参杂多增欲染。 不宜住中。 是故须在阿兰若处。 又近聚落音声愦闹妨修定意。 是故须在阿兰若处。 言冢间者冢间多有死尸烂坏膀胀臭秽。 睹之易入不净观门。 故在冢间。 又复冢间死尸破坏虫食火烧分离散灭。 睹之易入无常观门。 故在冢间。 又复冢间骸骨分散。 睹之易入空无我观。 故在冢间。 言树下者。 前在冢间观察死尸得道事辨。 故舍冢间来至树下。 又前冢间取死尸相。 然彼多有哭泣等声妨修正观。 故来树下系念思察。 又树荫覆事同半舍。 安身修道。 故在树下。 又佛贤圣得道证果多皆依树。 故在树下。 露地坐者树下荫湿久居致患。 故至露地。 又复树下着树心生。 或复分别此好彼恶。 为除是患故须舍树来至露地。 明了显现所为无碍。 故在露地。 又复露地月光明照心想明净易入空定。 故在露地。 言常坐者四威仪中。 行立太苦卧则太乐。 坐离二边堪能长久。 故须常坐。 又复行立心则掉动难可摄持。 卧则昏沉多入睡眠离沉掉。 故须常坐。 又求道者大事未辨诸烦恼贼常伺人便。 不宜安卧。 故须常坐。 又复坐中多有成辨。 食易消化气息调和。 故须常坐。 言随坐者随有草地得处便坐。 故曰随坐。 随别细分有此十六。 经论就此隐显离合宣说十二。 相状如何。 依四分律衣中立二。 食中立四。 处中立六。 合为十二。 衣中二者。 一者纳衣。 二着三衣。 余皆不论。 食中四者。 第一乞食。 第二不作余食法食。 三一坐食。 四一揣食。 次第乞者乞食中收。 中后不饮浆者一坐中摄。 故不别论。 处中说六备如上辨。 依涅槃经衣中立三。 食中立三。 处中立六。 合为十二。 衣中三者。 一着粪衣。 二着毳衣。 三畜三衣。 余皆不论。 食中三者。 所谓乞食一坐一揣。 余皆不说。 次第亦是乞食中收。 不作余食及中后不饮浆一坐中摄。 故不别论。 处中六者备如上辨。 依大智论亦说十二。 与前复异。 依彼论中就衣立二。 一着纳衣。 二着三衣。 与四分同。 食中立五。 一者乞食。 二次第乞。 三一坐食。 四节量食。 五中后不饮浆。 不作余食法摄入一坐食。 更不别立。 处中说五。 除却随坐。 余经论中更应有异。 自所未见。 皆是圣说。 趣行皆得(此一门竟)。 次须约对四圣种法辨其同异。 四圣种者。 一粪扫衣。 二是乞食。 三树下坐第。 四有病服陈弃药。 广如上辨。 圣种头陀两门相对同异有三。 一是圣种亦是头陀。 谓粪扫衣乞食树下坐。 此能生圣名为圣种。 住此能破衣食等欲。 故名头陀。 此粪扫衣即摄纳衣及与毳衣。 此乞食中摄次第乞。 其树下坐摄兰若处。 二是圣种而非头陀。 谓陈弃药。 彼陈弃药病者所须。 病者不能头陀苦行。 是故不说为头陀法。 三是头陀而非圣种。 谓畜三衣一坐食一揣食不非时饮浆冢间露地常坐随坐。 何故此等不名圣种。 夫圣种者一切出家通行之法。 诸出家者悉皆受行。 头陀唯是精上苦行。 精上苦行上人所修。 唯畜三衣一坐食等是苦行法。 上人所行中下不堪。 是故说之以为头陀不名圣种。 头陀之义略之云尔。 十二巧方便义十二巧便如地持说。 行修善巧故曰方便。 随别泛论方便有四。 一进趣方便。 如见道前七方便等。 二权巧方便。 如二智中方便智等。 实无三乘。 权巧为之。 三施造方便。 如说方便波罗蜜等。 凡所为作善巧修习故曰方便。 四集成方便。 诸法同体巧相集成。 一备一切一切成一。 故曰方便。 故地经中说六相门以为方便。 又彼论言。 此法巧成名方便矣。 今此所论是其第三施造方便非余三种。 就施造中别有三种。 一教道方便。 于世所行巧能修习。 二证道方便。 能舍情相证入实际。 故彼地经第八地中。 宜说证道以为善集慧方便矣。 三不住方便。 于中曲三。 一空有相对以明方便。 在有不染。 常能入空。 入空不证。 常能随有。 如七地说有此善巧。 故曰方便。 二染净相对不舍世间而常涅槃。 得大涅槃不舍世间。 故曰方便。 三自他相对不舍自利而常利他不舍利他而常自利行无偏着。 故曰方便。 今此所论是其初门教道方便。 教道行中广略不定。 今据一门且说十二。 名字是何。 如彼论说。 起内佛法有六方便。 外成众生有六方便。 起内六者。 一悲心顾念一切众生。 此即是其念众生心。 悲念众生云何得名内起佛法。 由化众生自成佛法。 故念众生而得名为内起佛法。 二犹诸行如实了知。 此即是其厌有为心。 谓知生死有为诸行无常苦空无我等过而生厌离。 三无上菩提之智。 此即是求一切智心。 此三行本。 后三依前以显方便。 四依念众生舍离生死。 依念众生应在生死。 何故舍离。 此是菩萨方便故尔。 云何方便依念众生欲为济拔。 自我不出生死之苦无由能度。 故依愿念疾舍生死。 此依初心而说方便。 五依诸行如实了知。 以无染心轮转生死。 于有为行如实了知应舍生死。 何故轮转。 亦以菩萨方便故尔。 云何方便。 由知生死虚妄无实故。 能无染常处其中。 此依第二而说方便。 六依求佛智炽然精进。 佛由勤成故起精进。 此依第三而说方便。 外成众生六方便者。 一以少善根得无量果。 所谓菩萨教下众生。 以少财物施下福田。 用此少善回求菩提一切种德。 以回向故令彼少善得无量果。 如施既然。 余行皆尔。 二少方便生无量善。 于中有二。 一教众生舍邪归正。 二教众生舍小归大。 此二之中各有多门。 备如论说。 不可具列。 此前二种化他行。 中起行善巧。 三坏法众生除其暴虐。 此他生信。 四处中众生令入佛法。 此法此他生解。 五已入众生令其成就。 此他起行。 六已熟众生令得解脱。 此化得果。 此后四种化他行中摄人善巧。 就后四中别有六种巧方便行。 能令众生怀法除害乃至解脱。 一随顺方便。 善随众生辨释法义令其悟入。 二立要方便。 众生有求要令修善。 三报恩方便。 菩萨先习曾施恩众生。 彼来求报。 菩萨不受。 劝令修善。 四异相方便。 若诸众生无所须欲。 菩萨欲摄先共为友。 劝令修善。 彼人不从。 菩萨示现瞋责等相。 令修善法。 五逼迫方便。 菩萨为王或为尊主。 于已所摄人民眷属逼令修善。 六清净方便。 八相成道说法度人。 十二方便略辨如是。 十三住义七门分别(列名辨相一渐顿二约约修分别三约行分别四八法摄住五修成分齐六治断分齐七)第一列名并辨其相。 十三住义出地持论。 行成之处名之为住。 又成不退亦名为住。 住义开合广略不定。 今据一门且论十三。 名字是何。 一种性住。 所谓习种及与性种。 佛建立坚固不坏。 名种性住。 二解行住。 谓解行地。 于出世道正观修行趣入不退。 名解行住。 三欢喜住。 谓净心地。 出世真证菩提心生。 坚住不退自庆所得。 名欢喜住。 四增上戒住。 谓离垢地。 净戒具足微过不犯。 名增上戒住。 五增上意住。 所谓明地。 定心殊胜名增上意住。 六菩提分法相应慧住。 所谓炎地。 观察三十七道品法名菩提分相应慧住。 七谛相应增上慧住。 谓难胜地。 善观四谛相相名谛相应增上慧住。 八缘起相应增上慧住。 谓现前地。 善能观察十二缘法故曰缘起相应慧住。 九有行有开发无相住。 谓远行地。 有功用行共相开发名有开发。 寂用俱行离于有无间隔之相名无相住。 十无行无开发无相住。 谓不动地。 报行纯熟无功用行共相起发名无行无开。 远离间隔功用之相名无相住。 其第十一名无碍住。 谓善慧地。 能以四十无碍辨才说法利他名无碍住。 其第十二名最上住。 谓法云地。 学行穷满故曰最上。 其第十三名如来住。 果德穷满出离清净名如来住(此一门竟)。 次就顿渐分别诸住。 如地持说。 前菩萨住渐次清净。 后如来住顿得清净。 教行顿成名为顿得。 证行顿显名为清净。 何故而然。 彼菩萨地一一位中所治障品品别无数。 多时渐断方乃穷尽。 为是渐净。 障佛之障局唯一品。 金刚心中一无碍道断之毕竟。 种智起时一切顿净更无多品。 故不渐净。 是为菩萨如来地别(此二门竟)。 次约修辨。 如地持说。 种性解行名无相修方便。 渐学破相趣入出世。 彼欢喜住乃至缘起相应慧住。 得无相修正能破相证入无为。 二无相住无相住无相修净。 得无生忍知一切法本不起故。 无碍至佛无相修果。 依前离相成诸德故(此三门竟)。 次就行论。 如地持说。 种性解行修习小行。 有断行不定所得有退。 起行局狭故名为小。 不能常行说为有断。 行心不坚故名不定。 逢缘退失名有退转。 欢喜乃至缘起慧住修习广行。 不断决定所得不退。 此诸住中各于一行备一切行。 故名为广。 恒作不住。 名为不断。 行心牢固称曰决定。 缘不能败名不退转。 有行有开乃至最上修无量行。 不断决定所得不退。 此诸住中各能于彼一切行中备具一切名无量行。 余不断等备如前释。 彼如来住成就无量不断决定不退之果(此四门竟)。 次以八法摄十三住。 如地持说。 言八法者。 一信二闻三思四者净心五初修慧行六修慧广七修慧果成八毕竟出离。 云何摄住。 种性解行修习信心。 于解行中成就闻慧思慧思惟。 初入欢喜名为净心。 欢喜地满名修慧行。 离垢已上名修慧广。 不动已上名修慧果成。 佛地名为毕竟出离(此五门竟)。 第六明其修成分齐。 如地持说。 种性至佛要经三大阿僧祇劫。 减即不成。 初阿僧祇种性及与解行住过得欢喜地。 第二僧祇欢喜乃至有开发过得无开住。 第三阿僧祇无开及与无碍住过得最上住。 阿僧祇者是外国语。 此名无数。 如华严中大数有其一百二十。 此第一数。 然劫有三。 一者日月岁数无量名阿僧祇劫。 二中劫无量名阿僧祇劫。 如贤劫等。 此劫大小如龙树说。 四十里城满中芥子。 木概令平。 百年去一。 其芥子尽劫犹不尽。 四十里石。 天衣三铢百年一拂。 其石皆尽劫犹不尽。 三大劫无量名阿僧祇。 如杂心说。 彼贤劫等六十四劫名为大劫。 何故定言六十四乎。 劫有三种。 谓水火风。 如是彼三劫中火多水次风为最少。 七火一水七水一风。 如是凡经七七火劫一七水劫。 于彼最后水劫之后更经七火方有一风。 为是合有六十四劫。 亦可。 如彼贤劫之流。 数至僧祇名一大劫。 若论中劫始从种性至初地。 时已过无量阿僧祇劫。 不得言一。 语其大劫唯一僧祇不得过多。 余亦如是(此六门竟)。 次明诸住断障分齐。 如地持说。 障别有二。 一烦恼障。 所谓四住。 二者智障。 所谓无明。 彼烦恼障有三处过。 从初乃至欢喜住。 时增上及中恶趣烦恼一切出过。 烦恼障中中上二品能发恶业受恶道身。 是故名为恶趣烦恼。 种性已上渐次断除欢喜时尽。 欢喜乃至无开发住下品烦恼皆悉出过。 无开乃至最上住时烦恼习气一切出过。 入如来住智障亦三。 一者皮障粗品无明。 障彼菩萨粗品法身。 如似世人皮中之患故曰皮障。 二者肤障中品无明。 障彼菩萨中品法身。 如似世人肤中之患故名肤障。 三者骨障微细无明。 障彼菩萨微细法身。 如似世人骨中之病故曰骨障。 初至欢喜断尽皮障。 欢喜乃至无开发住断尽肤障。 无开乃至如来住时断尽骨障。 问曰。 何故烦恼障中微细习气十地出过。 智障之中微细之者佛地始过。 释言。 四住浮粗易离。 是故先过。 无明难尽。 是故后过。 又问。 何故烦恼障中三品之外别须断习智障不尔。 释言。 烦恼性是起惑。 是故宣说细者为习。 无明性是微细之惑。 细者是地故不名习。 若说粗家残余名习。 亦得无伤。 故地持中说佛烦恼智障习断。 十三住义辨之略尔。 离十四垢业义离十四垢业如长阿含善生经说。 名字是何。 离四结业不于四处作诸恶行。 离六损财法。 是为十四。 离四业者离杀盗淫及与妄语。 是其四也。 身口业道具有七种。 以何义故偏防此四。 以此四中贪通重罪故偏说之。 又此十四者在家业行。 在家之人能防此四。 余口业道不能防禁。 故不说离。 故论说言。 出家之人尚不能离。 何况在家。 又绮语等不应法故皆妄语摄。 故不别论。 不于四处作恶行者。 爱处恚处痴处怖处不依此处而起恶行。 离六损财者。 一不耽酒。 二不博戏。 三不放荡。 四不迷伎乐。 五不恶友相同。 六不懈惰。 说彼耽酒有六种失。 是故须离。 一者失财。 二者生病。 三意斗诤。 四恶名流布。 五瞋怒暴生。 六智慧目损。 博戏之失亦有六种。 故应舍离。 一财物耗尽。 二虽胜生怨。 三智者所啧。 四人不敬信。 五为人疏外。 六喜生智盗窃。 放荡之失亦有六种。 是故须离。 一不自护身。 二不护资财。 三不护子孙。 四常自惊惧。 五诸苦恶法常自缠身。 六喜生虚妄。 迷于伎乐亦有六失。 故须舍离。 一者求歌。 二者求舞。 三求琴瑟。 四波内卑。 五多罗槃。 六首呵那。 此后三种经中不翻。 不知是何。 恶友相得亦有六种。 是故须离。 一方便生欺。 二好喜屏处。 三诱他家人。 四图谋他物。 五财利自向。 六好发他过。 懈惰之失亦有六种。 故应舍离。 一者富乐不肯作务。 二者贫穷不肯勤修。 三者寒时不肯勤修。 四者热时不肯勤修。 五者时早不肯勤修。 六者时晚不肯勤修。 是为远离十四垢业。 地持所说义当此(矣)。 离隐六方离四恶友摄四善友义此义亦出长阿含中善生经矣。 先明远离隐覆六方。 罗悦城中有长者子。 名曰善生。 父祖相承恒于清且沐浴香汤礼事六方。 令彼方神来护家业。 所作谐偶值佛出世。 诣佛请问。 贤圣法中有是法不。 佛时答曰。 贤圣法中亦有六方。 但不同汝。 即为说偈。 父母为东方。 师长为南方。 妻子为西方。 亲族为北方。 仆使为下方。 沙门为上方。 诸有长者子礼敬于诸方。 敬顺不失时死皆得生天。 惠施及燸语利人多所益。 如彼经说。 敬东方中。 子于父母五事敬顺。 一者供奉使无违失。 二凡有所为先白父母。 三父母所为敬顺不违。 四父母止令不敢违背。 五不断父母所作正业。 子于父母如此敬事则令彼方安稳无忧。 父母于子五事敬视。 一者制子不听为恶。 二者指授示其善恶。 三者慈爱入骨彻髓。 四者为子求善婚娶。 五者随时供给所须。 敬南方中。 弟子于师五事敬顺。 一给侍所党。 二礼敬供养。 三尊重戴仰。 四师有教敕随顺无违。 五从师闻法善持不忘。 师长亦以五种之事敬视弟子。 一顺法调御。 二诲其未闻。 三随其所闻令善解义。 四示其善友。 五尽以所知诲授不吝。 敬西方中。 夫之敬妻亦有五事。 一相待以礼。 二威严不越。 三衣食随时。 四庄严以时。 五委付家内。 妻以五事恭敬于夫。 一者先起。 二者后坐。 三者和言。 四者敬顺。 五者先意承问所在。 敬北方中。 人须五事尊敬亲族。 一者给施。 二者善言。 三者利益。 四者同利。 五不欺诈。 亲族亦须以其五事亲敬于人。 一者为护放逸。 二为护失财。 三为护恐怖。 四屏相教诫。 五常相称叹。 事下方中。 主于仆使五事将顺。 一随能而使。 二饮食随时。 三赐劳随时。 四病与医药。 五从其求暇。 仆使亦以五事事主。 一须早起。 二为事周容。 三不与不取。 四作务以次。 五称扬主名。 事上方中。 檀越须以五种之事供奉沙门婆罗门等。 一身行慈。 二口行慈。 三意行慈。 四以时施。 五问不遮止。 其诸沙门婆罗门等须以六事教授檀越。 一者防护不令为恶。 二指授善处。 三教怀善心。 四未闻者使闻。 五已闻者令解。 六开示正路。 如是敬事能令诸方安稳无忧(此一门竟)。 次明远离四种恶友。 如彼经说。 有四怨。 如亲应当觉知。 一畏伏友畏而伏从。 实无诚心。 此据其意。 二美言友言顺心乖。 此据其口。 三敬顺友形诈亲附。 内无实心。 此据其身。 四者恶友恶事相伴。 畏伏有四。 一先与后夺。 畏时则与不畏还夺。 二与少望多求取无厌。 三畏故强亲。 四为求离苦诈亲附。 美言有四。 一善恶斯从。 二有难舍离。 三外有善来蜜而止之。 四见有危事便相诽谤。 敬顺有四。 一者先诳。 二者后诳。 三者现诳。 四见有小过便加杖之。 恶友有四。 一饮酒时为友。 二博戏时为友。 三淫逸时为友。 四歌舞时为友。 此皆须离(此二门竟)。 下次明其摄四善友。 如彼经说。 四亲应当亲之。 一止非友恶事相止。 此据其口。 二慈愍友苦事相怜。 此据其意。 三利人友益事与人。 四同事友好事相助。 此二据身。 止非有四。 一见人有恶则能遮止。 二示人正直。 谓教正理。 三慈心愍念善言诲诱。 四示人正路教修出道。 慈愍有四。 一见利代喜。 二见恶代忧。 三称誉人德。 四见人说恶便能抑制。 利益有四。 一者护人不令放逸。 二者护人使不失财。 三者护人使不恐怖。 四者屏相教诫。 同事有四。 一者为彼不惜身命。 二者为彼不惜财宝。 三者为彼济其恐怖。 四屏相诫。 约离隐方等略辨如是。 十四化心义六门分别(释名辨相一就处分别二三性分别三得舍成就四化事差别五大小不同六)第一门中释名辨相。 无而忽起名之为化。 起化之意名为化心。 化心不同。 宣说十四。 或说二十。 小乘法中宣说十四。 大乘法中宣说二十。 言十四者。 初禅有二。 一者初禅化。 二者初禅为欲界化。 二禅有三。 一者二禅为二禅化。 二者二禅为初禅化。 三者二禅为欲界化。 三禅有四。 当地有一。 下地有三。 四禅有五。 当地有一。 下地有四。 良以小乘于上地度不能现化故唯十四。 言二十者。 菩萨依于四禅发通。 一一皆能为五地化。 所谓欲界乃至四禅故有二十。 良以菩萨神通自在故能如是。 名数既然相状如何。 有人依禅修得通竟。 欲起化事先作是念。 我当化作如是事。 从此心后入于定中自然现化。 名为化心。 名相如是(此一门竟)。 次就处论。 处别有二。 一所依处。 唯四禅不在余地。 何故而然。 欲界无定。 故不起化。 设有起化但是生慧。 四空地中心志微劣。 又不缘色为是不起。 色界地中余眷属定支因不具无多力用。 所以不起。 是故但依四根本禅。 故论说云。 五通在四禅。 根本非余定。 就四禅中依如小乘初禅有二。 二禅有三。 三禅有四。 四禅有五。 备如前列。 大乘法中各具五化。 亦如上说。 二化现处。 依如小乘。 欲界初禅并皆有四。 所谓有彼四禅地化。 二禅有三。 当地有一。 上地化心有其二种。 三禅有二。 当地有一。 上地有一。 四禅唯一当地之化。 上能化下。 故下转多。 下不化上。 故上渐少。 若依大乘五地之中各各备有四禅之化。 问曰。 欲界二禅化心与彼初禅初禅化心何者为胜。 若依小乘互有胜劣。 欲界地中二禅之化去远故胜。 能到二禅初初禅地中初禅之化处上故胜。 若依大乘初禅地中初禅之化一向是胜。 以处上故。 去则与彼欲界地中二禅之化近远相似。 同能往至一切地故。 初禅二禅相望既然。 余地相望义皆同尔。 问曰。 上禅起下化心。 为属下地为属上禅。 释言。 属下。 若尔依于上地眼根见下色时。 所生眼识应属下地。 释言。 不类。 云何不类。 解有两义。 其一义者。 依于上禅起下化心。 即与下地起作之心粗细相似。 故属下地。 上地眼根见下色时。 所生之识不与下同。 故不属下。 第二义者。 六通之中唯有身通能变能化。 化有二能。 一者能起异时作用。 化主虽灭留化如故。 如佛灭后余留影像住罗刹崛。 母从天来起坐说法。 诸罗汉等身虽灭度余留化火焚烧己身。 二异处作用。 依上发通。 起下化心。 余通之中悉无变化。 不能起彼异地作用。 上眼见色时。 所生之识不属下地。 耳识亦尔(此二门竟)。 次就三性分别化心。 化有二种。 一生慧化。 如似魔王作化佛像。 如是一切。 二修慧化。 依禅发通依通起化。 生慧之化是报无记。 修慧之化论说不同。 若依毗昙通体是善。 化心无记。 成实法中非破毗昙利他心起。 云何无记。 当知化心一向是善。 大乘法中义有两兼。 若论世俗等智起化与毗昙同。 故地持中说为无记化化禅。 异如实智记一向是善(此三门竟)。 次明得舍成就之义。 先论其得。 先无今有名之为得。 得有二种。 一离欲得。 凡夫二乘断欲界结得初禅时。 顿得初禅二种化心。 一当地化二下地化。 如是次第乃至断彼三禅结时。 顿得四禅五种化心。 当地中一下地中四。 菩萨之人断彼欲结得初禅时。 顿得初禅五种化心。 当地中一他地中四。 乃至四禅类亦同尔。 二者生得。 有漏之法生上失下。 退生之时还得本法名为生得。 凡夫之人从无色退生四禅时。 顿得四禅五种化心。 当地中一下地中四。 生三禅时。 顿得三禅四种化心。 乃至生彼初禅之时。 顿得初禅二种化心。 声闻缘觉无退生义。 为是不论。 菩萨生上不失下法。 故无生得。 何但生上不失下法。 乃至得彼大涅槃果不舍世事。 故经说言。 不舍世间得大涅槃。 不断烦恼而入涅槃。 恼尚不断况余功德。 次论舍义。 先有今失名之为舍。 舍有二种。 一者退舍。 声闻凡夫从彼初禅退起欲界烦恼之时。 并失初禅化心。 乃至退起三禅结时。 顿失四禅五种化心。 菩萨退时地地失五。 二者生舍。 声闻凡夫生上地时失下化心。 名之为舍。 生二禅时顿失初禅二种化心。 乃至生彼四空地时顿失四禅五种化心。 次论成就。 有而不失名为成就。 依如毗昙有漏之法。 在下成上上不成下。 以是义故凡夫二乘身在欲界及初禅地。 各成四禅化心。 在二禅中成上二禅三种化心。 下皆不成。 身在三禅成上三禅二种化心。 在第四禅唯成四禅一种化心。 菩萨之人身在欲界乃至非想皆成一切。 以不失故(此四门竟)。 次明化心所作之事。 如地持说。 要略唯三。 一者化身。 所谓化现众生色像。 二化境界。 化为外事色香味等。 三者化声。 化身之中约形分四。 约处论八为事亦八。 约形四者如地持说。 一似自身。 化主为人。 化人似己。 天龙等形类皆同尔。 二者不似自身。 天为人。 止亦化为人。 不似自身。 等亦然。 三化似他身。 他人是人。 化人似彼。 天等亦然。 四者不似他人。 是人还化作人而不似彼。 天等亦然。 约处八者如杂心说。 一化作自身住于自地。 二化作他身住于自地。 三化作自身往至他地。 四化作他身往至他地。 是义云何。 化主身在初禅之中化作初禅自身他身。 即住初禅以为初二。 化作初禅自身他身。 往下欲界以为后二。 身在初禅为化既然。 乃至身在四禅亦尔。 此初四竟。 五者化作他地自身即住他地。 六者化作他地他身即住他地。 七者化作他地自身往至自地。 八者化作他地他身往至自地。 是义云何。 化主身在欲界之中依彼初禅而起化心。 即名初禅以为自地。 名欲界处以为地他。 以是义故。 化作欲界自身他身住于欲界名住地他。 以为前二。 持此二化往至初禅名至自地。 以为后二。 欲界初禅相望既然。 诸地相望类皆同尔。 为事八者如龙树说。 一能作小。 二能作大。 三能作轻。 四能自在大为小等。 五能作为有力之主。 六能远到。 七能动地。 八随意所欲尽皆能得化身如是。 次明化境。 于中有二。 一者化作自地之中一切境界。 二者化作他地之中一切境界。 次明化声。 化声之中要略唯二。 一内二外。 作众生声名之为内。 作余一切草木声名之为外。 内中约人分之为四。 一者化作自相似声。 二者不似。 三者化作他众生声。 四者不似随相有七。 如地持说。 一妙音具足。 二广音具足。 三从自起。 四从他起。 五无所从起。 六说正法。 七随事教啧。 一一广辨如地持论。 作外声中事别无量。 不可具论(此五门竟)。 次明大小不同之义。 不同有六。 一缘心不同。 小乘法中攀缘心化。 凡所化现作意而起。 大乘法中始修作意终成不作。 无心分别。 慈善根力令诸众生自然见故。 二多少不同。 声闻之人一心一化不能无量。 菩萨一心能为法界一切色像及一切声。 三宽狭不同。 声闻但能一世界化。 菩萨不尔。 一切世界悉能现化。 四所至不同。 声闻现化于一佛国不至他界。 菩萨现化至无量界。 如彼维摩遣化菩萨至香积等。 第五有心无心不同。 声闻缘觉虽化为人于中无心。 佛及菩萨为化有心。 故涅槃云。 化无量人各令有心。 良以佛心遍一切处故化有之。 六虚实不同。 声闻缘觉虽复化作衣服等事不得实用。 诸佛菩萨所为化事即得实用。 如地持说。 化心如是。 大乘义章卷第十五大正新修大藏经第44册No. 1851大乘义章大乘义章卷第十六(本)远法师撰净法聚因法中此卷有四门(十六特胜义菩萨十八不共法义二十种法师德义三十七道品义)。 十六特胜七门分别(一释名辨相二约对四念分别三所求成差别四就位分别五约禅分别六就人分别七随义分别)就初门中先释其名后辨其相。 十六特胜如成实说。 毗婆娑中亦广分别。 言特胜者。 此观胜于不净观法故名特胜。 胜相如何。 释有八种。 一破患胜。 不净观门但破贪欲。 此观能破一切烦恼。 何故而然。 一切烦恼因恶觉生。 念出入息除灭恶觉。 恶觉断故烦恼不起。 故破一切。 二断结胜。 彼不净观但能伏结。 十六特胜亦伏亦永断。 三宽广胜。 彼不净观但观色法以为不净。 特胜通观色心等法。 四微细胜。 彼不净观但观骨等。 特胜微细能观无常断离灭等。 五坚固胜。 彼不净观缘他身起。 得而易失。 十六特胜缘自身起。 得而难失。 六调停胜。 如成实说。 彼不净观未得离欲。 已自厌恶。 如彼婆求河边比丘。 由观不净服毒坠高求刀自杀。 如药过增反更为患。 特胜不尔。 能破贪欲而不生厌。 七所生胜。 如毗婆娑说。 彼不净观增众生想。 以其观察男女等骨为不净故。 十六特胜增长法想。 以空三昧之根本故。 八所异胜。 如毗婆沙说。 彼不净观与外道共。 十六特胜不共外道。 具斯八义故名特胜。 名义如是。 特胜不同离分十六。 名字是何。 念出入息。 若长若短息遍身。 除身行。 以为初四。 觉喜觉乐。 觉心行。 除心行。 念出入息复以为四。 通前为八。 觉心令心喜令心摄令心解脱。 念出入息复以为四。 通前十二。 观察无常断离灭等。 念出入息复以为四。 通前十六。 名字如是。 相状如何。 言息短者。 如人上山担重疲极气息则短。 行者亦尔。 在粗心中气息则短。 何者粗心。 所谓躁疾散乱心也。 言息长者。 如人定止气息则细。 细时则长。 行者如是。 心细息细。 细则长矣。 息遍身者。 行者信解己身浮虚。 见诸毛孔风行出入名息遍身。 除身行者。 行者系念住息境界。 得境界力心则安静。 心安静故粗息则灭。 名除身行。 问曰。 气息长短有无为当由身。 为当由心。 释言。 俱由。 如人初始处胎之时。 及在四空则无气息。 明知。 由身。 在第四禅及灭尽定便无气息。 明知。 由心。 问曰。 气息不由念生。 如人虽复心念余事息常出入。 云何说言由心生乎。 释言。 是息虽不由于作念而生。 但以众缘和合故起。 有心则有。 无心则无。 心粗息短。 心细息长。 故说由心。 又问。 此息为由地有。 为由心有。 释言。 俱由。 故论释言。 由地由心。 三禅已还是有息地。 云何俱由。 有人身在出入息地而无三禅已还之心则无气息。 故知。 由心。 虽复有心而身不在出入息地。 尔时亦无。 故知。 由地。 要身在于出入息地。 并复有其出入息心。 尔时方有。 故知。 俱由。 问曰。 出息从何处生至何处灭。 入息复从何处而生至何处灭。 释言。 出息从齐轮生至外便灭。 入息从于身外而生入身便灭。 随心粗细近远不定。 问曰。 于彼出入息中何者最先何者最后。 依如成实众生生时出息最先。 众生死时入息最后。 出第四禅与生时同。 入第四禅与死时同。 毗昙所说生及死时与成实同。 出入四禅与彼正翻。 相状如何。 如毗昙说。 出初入定。 入初出定。 入第四禅出息最后。 出第四禅入息最先。 故与彼翻。 此初分竟。 第二四中言觉喜者。 由前四行心得定住。 从此定法心生大喜。 本虽有喜心不能如是。 故名觉喜。 言觉乐者。 由前心喜身得调适。 身调适故便得猗息。 猗息故乐。 如人疲苦得息安乐。 故名觉乐。 故经说言。 以心喜故身得猗息。 以身猗故则得受乐。 觉心行者。 论言。 从喜生于贪心名为心行。 见受有此生贪之过名觉心行。 除心行者。 行者以见从喜生贪。 除受去贪心则安稳。 名除心行。 此四远从念出入息方便发生。 是故名为念出入息。 此两分竟。 第三四中言觉心者。 以除心行见心寂静故名觉心。 令心喜者。 是心或时还复沉没。 荣发令喜名令心喜。 令心摄者。 若心还掉摄之令住名令心摄。 令心脱者。 若离沉掉心则调停舍离二边。 名令心脱。 此亦远从念出入息方便发生。 是故亦名念出入息。 此三分竟。 第四四中无常行者。 由心寂定见法生灭名无常行。 所言断者。 用无常行断诸烦恼故名断行。 所言离者。 于有为法悉生厌离。 故名离行。 所言灭者。 以心厌离得一切灭故名灭行。 有人复说。 观五阴无常名无常行。 观察五阴空与无我名为断行。 观五阴苦生于厌离。 名为离行。 观阴不生是寂灭法。 故名灭行。 有人复说。 观身无常名无常行。 断除无明名为断行。 远离爱结名为离行。 证得涅槃寂静之法名为涅槃行。 有人复说。 观心心法无常生灭名无常行。 断除爱法名为断行。 离余烦恼名为离行。 通灭一切诸烦恼结名为灭行。 复有人说。 观法无常名无常行。 断过去烦恼名为断行。 离未来烦恼名为离行。 灭现在烦恼名为灭行。 此五义中初之一义如成实释。 后之四义如毗婆沙。 此亦远从念出入息方便发生。 是故亦名念出入息。 此四分竟。 相别如是(此一门竟)。 次约四念以别十六。 于中初四正念气息。 名身念观。 次观四受念。 次四心念。 后四法念。 问曰。 此之十六持胜乃是安那般那观行。 安那般那五停心摄。 世尊何故说为四念。 毗婆娑云。 以此四念之方便故名为四念。 又复四念义通始终。 故名四念。 此亦名为四种身忆。 问曰。 忆者缘于过去。 所念气息在于现在。 云何名忆。 成实释言。 此实是其破假名智以忆名说。 诸心心法更为名故(此二门竟)。 次明所成。 修此十六。 能成五行。 如成实说。 所谓圣行梵行天行学行无学行。 观彼气息念念生灭。 是故无常。 无常故空。 空即圣行。 又如论释。 气息名风。 风行虚中。 虚相复能开导坏相。 坏相即空。 空即圣行。 能生净天。 故名天行。 为到寂灭故名梵行。 为得学果故名学行。 为得无学行为无学行(此三门竟)。 次就位论。 总相论之。 此之十六名为安那般那观行。 安那般那五停心摄故。 成实中辨此名为出入息品。 毗婆娑中亦说此为出入息观。 理实行者观一一法。 皆能到于无学圣果故观气息。 从始至终不唯局在五停心位。 是义云何。 通相论之。 从凡乃至无学之果。 分分皆得具为此观。 于中别分。 初四始起在五停心。 成在四念。 次八在于念处位中。 后四在于暖等已上乃至无学。 位别如是(此四门竟)。 次约禅论。 如毗婆娑说。 息短初禅。 息长二禅。 遍身三禅。 除身四禅。 余亦如是。 论文直尔。 不广分别。 准义具论。 初四如上。 第二四中觉喜在于初禅二禅。 觉乐三禅。 觉心除心在第四禅。 第三四中令心喜者在初二禅。 令心摄者在第三禅。 令心定及令心脱在第四禅。 初得名定。 成满名脱。 亦可。 有漏名之为定。 无漏名脱。 第四四种皆遍诸禅。 约礼如是(此五门竟)。 次就人论。 如毗婆娑说。 何人能具。 谓佛如来。 余皆不具。 有人复说。 罗汉辟支及佛能具。 余皆不具(此六门竟)。 次随义分别。 于中且以九义分别。 一十智分别摄终从始唯等智性。 故毗婆娑云唯一等智。 始终别论初十二门唯等智性。 无常行者具六智性。 所谓等智及与苦智法比二智尽无生智。 在见道前名为等智。 见道已去名为苦智。 观欲无常名为法智。 观上无常名为比智。 在无学果名尽无生。 断离及灭义则不定。 若言能断能离能灭则七智性。 所谓等智苦集二智法智比智尽无生智。 世俗断结是其等智。 无漏断结是苦集智。 所缘气息苦集性故。 缘欲界断名为法智。 缘上界断名为比智。 在无学果名尽无生。 若言缘断缘离缘灭则六智性。 所谓等智及与灭智法智比智尽无生智。 在见道前名为等智。 见道已去名为灭智。 余四可解。 二约根分别。 如毗婆沙说。 唯意相应。 三三世分别。 如毗婆沙说。 体三世摄。 缘于三世。 四三性分别。 如毗婆沙说。 体性唯善。 所缘气息唯是无记。 五三界分别。 如毗婆沙说。 是其欲界色界所摄。 所缘气息亦息是欲界色界所收。 六就学无学及与非学非无学等三义分别。 摄终从始体性唯是非学无学。 所缘亦然。 气息非是学无学。 故此义如彼毗婆沙说。 始终别论。 初之十二体性及缘备如前判。 后之四种通学无学及与非学非无学摄。 等智能断非学非无学。 无漏能断名学无学。 七就见断修断无断三义分别。 摄终从始唯是修断。 所缘气息亦是修断。 此义如彼毗婆沙说。 始终别论。 初之十二备如前判。 后四通其见断修断及与无断。 所缘如上。 唯是修断。 八就名缘义缘分别。 如毗婆沙说。 唯是义缘。 非是名缘。 所缘气息非名字故。 九自他分别。 如毗婆沙说。 此观通缘自他气息。 非唯自缘。 十六持胜辨之粗尔。 菩萨十八不共法义菩萨十八不共法义出奋迅王菩萨问经。 菩萨行德超出二乘。 不与彼同故曰不共。 随别细分不共无量。 今据一门且论十八。 名字是何。 六度为六。 身口意业所作殊胜复以为三。 通前为九。 不因他故自然能知一切世间五明处等。 通前为十。 以大悲心常为众生广治诸病。 后授涅槃不为利养为第十一。 不愿世间释焚诸王而常具受为第十二。 于好国土放逸之处能教众生修习亦念为第十三。 种种恶人于菩萨所不能加害。 若见菩萨心则清净为第十四。 有诸众生不信三宝。 若见菩萨则生信心为第十五。 天龙鬼神人非人等。 若见菩萨即生师相礼事供养为第十六。 于一切处为尊为导。 化诸众生断恶修善。 生天解脱为第十七。 随所修习菩提分法具足神通魔不得便为第十八。 此之十八始起菩萨成满在佛。 今就起处以彰其名。 名为菩萨不共法矣。 不共法辨之略尔。 二十种法师德义法师之德出地经论地持论中。 亦具辨之。 以法逆世名为法师。 师德不同。 且说二十。 名字是何。 地论地持各有差别。 然今且依地论列之。 一名时说。 二名正意。 三名顿说。 四名相续。 五名为渐。 六名为次。 七句义渐次。 八名为乐。 九名为喜。 十名为劝。 十一具德。 十二不毁。 十三不乱。 十四如法。 十五随众。 十六慈心。 十七安心。 十八哀愍安乐心。 十九不自赞毁他。 二十不著名利。 此二十中前之十五名随顺说。 外顺说义。 后之五种名清净说。 内心无过。 前十五中三门辨之。 一以地论对彼地持辨其同异。 二随义分判。 三依名解释。 同异如何。 此十五中四门是同。 十一门异。 异相如何。 地持四门地论为八。 彼初时说地论分二。 时与正意。 彼地持中第六一门名为欢喜。 地论分二。 渐之与次。 彼地持中第八一门名之为喜。 地论分二。 乐之与喜。 彼地持中第九一门名之为劝。 地论分二。 劝与具德。 地经论中有其三门。 地持为七。 地经论中第三一门名为顿说。 地持分二。 名一切说不为法悭。 地经论中第四一门名相续说。 地持分二。 名无间说不作师倦。 地经论中第十三门一名为不乱说。 地持分三。 名不乱说文字具足不除隐说。 余四相似。 就此四中句义渐次。 地持论中名之为欲不毁。 如法及与随众名义皆同。 本应悉同。 当是翻者不同故尔。 同义且然。 次随义分。 此之十五以义相从摄以为七。 初有两门。 合为第一。 随他所宜。 于中时说随物心宜。 欲受为说。 无欲则止。 正意一种随他形宜。 恭肃为说。 慢高则止。 次有两门。 合为第二。 随自所宜。 于中顿说明己无悭。 相续一种明己无惰。 次有三门。 合为第三。 随法所宜。 于中渐说明顺教法。 次顺义法。 句义渐次双顺教义。 亦可。 此句顺于行法。 次有三门。 合为第四。 重复明其随他所宜。 与前何别。 而复更来。 向前初分随他现在听法心宜及与形宜。 此门随他根性所宜。 大根授大小根授小。 如是一切。 次有一门。 以为第五。 重复明其随自所宜。 与前何别。 前第二分明己说心无悭无惰。 此明说德。 有智便说。 无智则止。 次有三门。 合为第六。 重复明其随法所宜。 与前何别。 前第三分随法次第。 此顺法体。 于中不毁言顺出道。 不乱顺理。 亦顺教法。 如法顺于四谛法相。 末后一门以为第七。 说能顺众。 义别如是。 次释名义。 言时说者。 观诸众生有心乐闻。 无忧恼等障难之时。 为之宣说故名时说。 言正意者。 菩萨正意观诸众生住于恭敬求法威仪然后为说。 如戒经中自立他坐不应说等。 名为正意。 此二地持合名时说。 言顿说者。 为一切众说一切法心无悭吝。 名为顿说。 为一切众于人顿也。 说一切法于法顿也。 心无悭吝内心顿也。 地持论中别分无悭以为一门。 不为法悭。 言相续者。 说无德息。 舍诸法中嫉妒之意名相续说。 说无德息明说相续。 舍嫉妒意明心相续。 地持论中分无嫉意别为一门。 不作师倦。 渐者依教次第说也。 故论释言。 依字句味次第说矣。 次者依义次第说也。 说苦至集说灭至道。 如是一切。 故论释言。 如字句次第义亦如是。 此渐与次地持论中合为一门。 名曰欢喜。 次第宣说易可记持。 故令物喜。 句义渐次者。 论家释言。 说同义法不说异义。 此相如何。 于向前教及与义中。 浅则俱浅。 深则俱深。 不离宣说名说同义。 如苦谛中宣说有作。 集灭道中亦说有作。 苦谛之中宣说无作。 集灭道中亦说无作。 如是一切。 名说同义。 亦可。 此就行法之中明其次第。 或一处。 如是一切。 名说同义。 此地持中名之为欲。 辨宣行法令人乐行故名为欲。 示者论言示所应示。 小根众生应示小法。 大根众生应示大法。 如是一切。 名示应示。 此约教法。 喜者论言喜所应喜。 随根不同。 为之辨义。 令其心喜应喜。 此约义法。 此示与喜地持论中合为一门。 直名为喜。 彼中具释。 乃有四句。 一示应示。 二授应授。 三照应照。 四喜应喜。 示授约教。 总举称示。 乐正与为授。 照喜约义总举令知。 名之为照。 称机别教令其欢喜故名为喜。 此四皆悉称物根宜故并云应。 劝者论言。 怯弱众生劝令勇猛故名为劝。 此义地持隐而不彰。 言具德者论言。 依于现智比智阿含所证。 而为人说名为具德。 言现智者现量智也。 言比智者比量智也。 此知法相。 言阿含者教量智也。 此知教法。 此三如前三量章中具广分别。 证是证智。 此知理法。 具此方说故名具德。 地持论中说此为劝。 言不毁者地论释言。 顺善道说。 地持释言。 顺向善趣此名出道。 以为善趣。 凡所言论随顺出道名向善趣。 言不乱者论自释言。 不动不杂正入非稠林行故曰不乱。 言不动者离于浅过。 浅近之言差失法理故为动。 言不杂者离于深过。 不杂除隐故名不杂。 言正入者显前不动。 言正顺理故云正入。 非稠林者显前不杂。 佛法虽深开示令浅小儿亦解。 离深隐覆名非稠林。 地持论中分此为三。 一名不乱。 亦名为应。 言顺理法与理相应。 二文字具足。 亦名善说。 言顺教法。 三不除隐。 亦名不杂。 言顺化仪不杂除隐。 言如法者顺四真谛。 凡所言论应四真谛。 令人依之除苦断集证灭修道。 言随众者论言。 随顺四众八部而为说法。 于比丘中说比丘法。 于尼众中为说尼法。 如是一切。 此前十五名随顺说。 就后五种清净说中。 依四无量为人说法名清净说。 初一是慈。 次二是悲。 次一是喜。 后一是舍。 于怨众生慈心说者。 怨所多嗔故须慈说。 于恶众生安心说者。 恶行众生有其危怖。 授善令安名安心说。 苦乐放逸贫乞众生住哀愍心安乐说者。 违缘逼恼名苦众生。 得乐自纵名乐放逸。 顺缘不足名贫众生。 于此三人共起二心。 于苦及贫怜其现苦。 于乐放逸愍其当苦。 是故通起哀愍心说。 于苦众生欲令得其苦对治乐。 放逸乐者欲令离罪得无过乐。 于贫乞者欲令得其众具之乐。 是故通起安乐心说。 不以嫉缠自赞毁他。 喜心说也。 不著名利舍心说也。 若依地持先舍后喜。 此五是清净心说。 法师之德辨之粗尔。 大乘义章卷第十六(本终)大乘义章卷第十六(末)远法师撰三十七道品义三门分别(一通释二别解三约对九法分别)就通释中曲有六门。 一释名义。 二行门分别。 三行体分别。 四止观分别。 五八正分别。 六大小不同。 先释其名。 言道品者经中亦名为菩提分。 亦名觉支。 道者外国名曰末伽。 此翻名道。 菩提胡语。 此亦名道。 外国名多故于一道立种种名。 或名菩提或曰末伽。 此方名少同名为道。 如外国人于一灭中立种种名。 或名涅槃或名毗尼。 或复说之为弥留陀。 此通名灭。 道亦如之。 云何名道。 通义名道。 解有四义。 一对人释。 通人至果。 名之为道。 如世行处名为道也。 二对障释。 能除壅障行时无碍。 名之为通。 通故名道。 如似世间无壅障处说为道矣。 第三约就行义辨释。 戒定慧等行数各别。 道如迹乘四义宽通。 通故名道。 第四约就行体分别。 于真德中诸行同体虚融无碍。 名之为通。 通故名道。 菩提末伽两道何别。 通释是一而立异名。 其犹眼目。 别则显法。 非无差异。 异有三种。 一因果分别。 因中之道名为末伽。 果中之道说为菩提。 二通局分别。 末伽之道通因及果。 故四谛中末伽之道说通因果。 菩提之道局唯在果。 三事理分别。 通理之道说为末伽。 事别之道说为菩提。 其义云何。 戒定慧等三十七品各各别异。 名为事道。 道如迹乘四义齐通说为理道。 又复道品名为事道。 空无我等诸法实性名为理道。 所言觉者。 觉知一切诸烦恼过故名为觉。 又能觉知一切法义亦名为觉。 所言品者经亦名分。 亦名为支。 亦名为具。 亦云助道法。 品谓品别。 道行差异故名为品。 分者分别。 道行分异故名为分。 与品义同。 亦可。 分者因之别称。 如药多分共成一治。 此亦如是。 所言支者名兼胡汉。 胡语名支。 此翻名因。 如辟支迦此名因缘。 汉语名枝。 是其枝别。 别义如前。 所言具者。 是其因义。 如米面等名为食具。 彼念处等成道之具故名为具。 言助法者。 是其缘义。 资助果德故名为助。 又复诸行共相资助。 亦名为助。 问曰。 为当正名菩提道之与觉为品为分为支为具。 为当与彼菩提道觉作因义故名品分等。 是义不定。 若名果德以为菩提为道为觉。 彼念处等三十七法能为彼因名道分等。 若名因行以为菩提为道为觉。 彼念处等道中差别集成道等名道分等。 名义如是。 第二次就行门分别。 行门有七。 一是念处。 二是正勤。 三如意足。 四是五根。 五是五力。 六七觉分。 七八正道。 故毗昙云。 处方便一意软钝及利根见道思惟道佛说三十七。 处是四念。 方便正勤。 一意是其四如意足。 守心一境故名一意。 软钝五根。 利根五力。 见道八正。 修道七觉。 就此七中三门分别。 一就行约人。 随位分别。 二就一人修入分别。 三约位分别就行约人随位别者。 初之三门就行分别。 次二约人。 后二随位。 行中三者道品正用智慧为体。 念处是慧。 故先明之。 慧由勤策方能除断。 如火得风方能焚烧。 故明正勤。 勤过心动不能见法。 如水风增令火疾灭。 须以定摄。 如意是定。 故明如意。 行别如是。 言约人者。 人有利钝。 前三道品。 在钝人心名为五根。 在利人心说为五力。 譬如世间利刀割物疾疾能过。 利人如是。 故名为力。 人别如是。 言随位者位别见修。 前三道品。 在见谛道名为八正。 在修道中说为七觉。 问曰。 圣位见前修后。 何故名中先彰七觉后论八正。 此说次第非行次第。 何故说时不依行次。 论有成释。 盖依增数法门故尔。 前念处等四四为门。 增四至五。 故根与力五五为门。 增五至七。 故次七觉。 增七至八。 故后宣说八正道分(此一门竟)。 次就一人修入分别。 行者将欲修习正道先从师所听受正法。 既闻法已系念在心。 是故初先明其念处。 欲依此法求如实利非勤不得。 故次第二明其正勤。 以精进故得法心住。 故次第三修如意足。 以心住故能生出道。 故次第四明其五根。 是根增长能遮烦恼。 说之为力。 故次第五明其五力。 如树小时但可有根未有所堪。 至其长大力能障水根力如是。 根力具足欲入出道先以七觉调练其心。 若心掉动以猗定舍三行摄之。 若心沉没须以择法精进及喜三法策之。 念则俱调。 故次第六明七觉支。 以心调故能入正道。 故次第七明其八正。 于此门中七觉在前。 八正在后。 然此门中见修二道同名八正。 不局在见(此二门竟)。 次约位论。 行实齐通。 随义且分。 开合不定。 或分为二。 世及出世。 见道已前名为世间。 见道已上名为出世。 七中初五在于世间。 后二出世。 或离为三。 一方便道。 在见道前。 二见三修。 七中初五在于方便。 八正在见。 七觉在修。 或分为四。 外凡内凡见道修道是其四也。 念处已前名为外凡。 未觉理故燸等四心名为内凡。 学观谛理成就出世圣人性。 故见修可知。 七中初门在于外凡。 念处所摄。 次四内凡。 八正见道。 七觉修道。 或分为七。 如毗昙说。 念处位中名为四念。 在燸心中名为正勤。 初得理相。 勤心求故。 在顶心中名如意足。 于所观法心转寂故。 在忍心中名为五根。 心住不退。 决定能生出世道。 故世第一法名为五力。 深伏烦恼亲生出世无漏道故。 八正见道。 七觉修道。 将小类大。 大亦应然。 但无说处。 行门如是。 第三就其行体分别。 于中有三。 一定其行体。 二辨开合。 三明其废立。 行体有十。 所谓信进念定及慧。 即以为五。 彼八正中正思及戒通前为七。 彼七觉中猗喜及舍通前为十。 十中九种心法为体。 戒之一门依如毗昙色法为体。 若依成实作戒是色。 无作是非色非心。 心法之中若依成实。 信进念思此四通数。 余五别数。 别中猗舍及与定慧唯善故别。 喜唯有漏。 不通无漏故名为别。 若依毗昙信进猗舍。 此四是其善。 大地中心数之法念定慧喜。 此四是其通。 大地中心数之法喜是受数。 余三可知。 正思觉数五大地外别心数也。 通善不善大小烦恼是五地也。 思是觉数。 何故名思。 思量觉义。 故名为思。 问曰。 何故诸心法中唯说此九以为道品。 余通大地余善大地及与观数不说为道。 释言。 法门随化隐显。 不可具责。 今且随相粗释所以。 通中想数以何义故不说为道。 释言。 想者取相为义。 于彼假想事观之中功力增强。 于正道中想用义微为是不说。 何故而然。 诸是慧用。 微隐之处多须想力。 慧用强处假想必少。 道中慧强故不说想。 通中欲数以何义故不说为道。 如来宣说三十七品欲为根本简末异本故不说欲。 通中触数以何义故不说为道。 如来宣说三十七品。 明触为因简果异因故不说触。 又触专能和会心境令相触对。 于诸行心齐能和合无简彼此。 三十七品品别为义。 于诸行门有偏强者说为道品。 齐者不论。 触用齐等品别不显。 故道品中不说其触。 通中思数以何义故不说为道。 思是行主。 起作为义。 于诸行门齐能起作。 无处偏强。 亦于道中品别不显。 故隐不说。 通中解脱以何义故不说为道。 夫解脱者于境界中受取限量。 于境数舍不能久住。 道于境界久住。 唯善。 解脱不顺。 所以不立。 又复解脱相显在果。 道品在因。 故隐解脱。 通中忆数以何义故不说为道。 于缘发悟是其忆义。 于已更事忆多发悟。 未经事中发悟则少。 道品多于未知法中观察求知。 忆于是中力用微少故隐不说。 善大地中无贪无瞋惭愧不害。 此五何故不说为道。 此于世事离过行中功力增强。 于理观中力用微少。 为是不说。 善大地中不放逸数。 以何义故不说为道。 不放逸根是其一切善法根本。 简本异未。 为是不说。 又不放逸于道品中齐能摄护。 无偏强处。 所以不说。 问曰。 前说三十七品欲为根本。 今复宣说不放逸法以为根本。 有何差别。 如涅槃说。 欲是生因。 其犹生母。 诸善皆由乐欲生故。 不放逸者是其了因。 亦名养因。 其犹养母。 护摄之心是不放逸。 护诸善故。 问曰。 不放通护诸善不说道者。 精进通策。 何故说道。 释言。 精进于道义中有偏强处。 品别可得。 故说为道。 别心数中观数何故不说为道。 观用似觉。 从初以举。 故隐后观。 又复观数推求似慧。 道中慧强故隐彼观。 行体如是(此一门竟)。 次论开合。 就行论之开六合四。 就位而辨开四合六。 云何就行开六合四。 彼前十种行体之中思猗喜舍四种不分。 名之为合。 余六种中信分为二。 信根信力或分为三。 谓八正中正语正业及与正命。 念分为四。 念根念力念觉正念。 定慧精进各分为八。 是故使有三十七品。 慧分八者。 彼四念处通皆是慧即以为四。 五根之中有其慧根。 五力之中有其慧力。 七觉支中择法觉支。 八正道中有其正见。 斯皆是慧合为八也。 精进八者。 彼四正勤通是精进。 即以为四。 五根之中有精进根。 五力之中有精进力。 七觉支中精进觉支。 八正道中有正精进。 通前为八。 定中八者。 四如意足通皆是定。 即以为四。 五根之中有其定根。 五力之中有其定力。 七觉支中有定觉支。 八正道中有其正定。 即以为四。 通前为八。 就行如是。 云何就位开四合六。 信唯在于见道已前。 正思及戒唯在见道。 猗喜及舍唯在修道。 名之为合。 念进定慧该通始终。 目之为开。 开合如是(此二门竟)。 次论废立。 行实无量。 随化一门说三十七。 故涅槃云。 三十七品是涅槃因。 不得名为大涅槃因。 无量无边阿僧祇道方得名为大涅槃因。 行实齐通。 义不待言。 随化废立。 须释所以。 今先就彼念处正勤及四如意以论废立。 行实无量。 以何义故偏说此三为行体乎。 此三要故。 此有何要。 三十七品用慧为主。 念处是慧故明念处。 慧须制发。 不制狂乱。 不发沉浊。 精进能发故明正勤。 定能制摄故明如意。 余不如是。 故隐不彰。 次就根力料简废立。 行数无量。 何故偏说信等五种为根为力余不如是。 释言。 根义聚说不定。 或说一种。 谓不放逸如涅槃说。 不放逸故能令诸行牢固不坏增长出生。 为显不放独有此能故偏说根。 余不如是。 废而不立。 又显余行皆不放逸之所出生故不说根。 又涅槃说。 三十七品欲为根本。 此亦是其一种根矣。 以有乐欲便能摄修一切诸行。 为彰乐欲独有此能故偏说根。 余不如是故废不立。 又显余善皆欲出生故不名根。 或说三种。 所谓况无贪无瞋无痴三善根也。 以此能治贪欲瞋痴三不善根。 故偏说之。 余不如是故废而不存。 又此三种能生身口七支善业故说为根。 余不如是故废不立。 又彰余善皆三所生故不说根。 或说五种。 所谓信进念定慧根。 盖乃偏望出道故尔。 此五能生出道力强。 故偏说根。 云何偏强。 出世圣道慧为正体。 慧根正能出生彼体。 故立慧根。 慧由定摄。 精进策发方生出道。 是故须立定进为根。 定由念成。 进由信起。 是故须立信念为根。 又复出道要唯止观。 定能生止。 慧能起观。 故立定慧二法为根。 定由念助方能生止。 慧由进助方能起观。 故复须立念进为根。 出世圣道从来未得人多疑惑。 非信不求。 以有信故起向四根趣入圣道。 故复须立信心为根。 又此信等能治五种大烦恼地故偏说根。 何故五地。 所谓不信懈怠无明掉及放逸是五地也。 信治不信。 精进治怠。 慧治无明。 禅定治掉。 念治放逸。 问曰。 定心能治于乱。 念治失念。 今以何故说定治掉念治放逸。 释言。 对治义有兼正。 如慈无量正治瞋恚兼治贪欲。 悲正治瞋兼止害觉。 此亦如是。 定正除乱兼舍掉过。 以得定者必能远离掉戏过故。 念心虽复正治失念兼除放逸。 住正念者必定不起放逸过故。 问曰。 不放正除放逸。 何不说根。 乃就兼治说念为根。 释言。 不放其力最大独。 令诸善牢固增长。 如来说之以为一根。 故此不立。 良以信等有前多义故立为根。 余不如是废而不存。 又彰余善皆五所生故不说根。 或复宣说一切善法悉名为根。 如涅槃说。 所谓信根戒施闻根慧忍精进念定根等。 望果皆生故通名根。 此等开合随一义。 今据一门且说为五。 力同根释。 次就八正料简废立。 何故偏说正见等八以为正道。 余皆不立。 如杂心释。 圣说八正以之为轮。 轮必有毂。 毂者是戒。 谓正语正业正命。 故说此三以为正道。 以戒行本众行所依故说为。 依有辐。 辐者是慧。 慧是正见。 故复宣说正见为道。 良以智慧向外取缘与辐相似故说为辐。 辐须辋摄。 辋者是定故须宣说正定为道。 定能摄慧。 与辋相似故说为辋。 思助慧强。 念助定强。 故复宣说思念为道。 既有轮体复有转者。 精进能转故复宣说精进为道。 又复此等入圣之初翻对八邪。 故说此八以为正道。 余无此义故废不立。 言八邪者。 所谓邪思惟等。 问曰。 何故不说信心以为正道。 信实遍通。 但此为彰信是始相树别世间。 八圣道者已证圣位非信地收。 故不说信以为正道。 问曰。 若使信是始相八中不彰。 何故经说初果之人四不坏信。 释言。 道品多行相对。 是隐显门。 为别出道见前说信。 四不坏信是独行门。 不列余义。 见道已上信心实胜故得说之。 何故不说猗喜及舍以为正道。 杂心释言。 见道速疾。 彼行不速。 于见不顺。 为是不立。 若尔定心住境不速。 何故说之以为正道。 释言。 见道虽复速疾入法中速疾入法中速非是舍。 是舍法舍外入法正由定力。 为是须立。 猗喜舍等无如是能。 故不存之。 次就七觉料简废立。 何故偏说念觉等七以为觉支。 余者不立。 释言。 七觉在于修道。 修中之要唯止与观。 是义相资能达彼岸。 定者是止。 择法是观。 故说此二以为觉支。 猗舍二种助止力强。 精进及喜助观力强。 故复须立念能俱调故立念觉。 又复此等能治七使。 故偏说之以为觉支。 此如增一阿含经说。 何者七使。 一贪欲使。 谓。 欲界地贪爱烦恼。 二有爱使。 谓。 上二界贪爱烦恼。 彼经名为欲世间使。 三者瞋使。 四者痴使。 五者慢使。 六者疑使。 七者见使。 三界五见云何对治。 念治贪欲。 守心正念离贪欲故。 喜觉对治欲世间使。 庆入圣道。 离世间故。 择法治瞋。 以修智慧破离我人除瞋恚故。 舍觉治痴。 舍犹除也。 证法平等舍痴冥故。 猗觉治慢。 以心猗息离慢高故。 定觉治疑。 于法正住离犹豫故。 精进治见。 勤求正慧断诸见故。 以有此能说为觉支。 余不如是故废不立。 何故不说信为觉支。 此同前释。 信是始相树别世间。 故此不立。 何故不说思为觉支。 修道容豫。 思性躁疾。 于修不顺。 为是不立。 若尔精进性亦躁疾。 何故得说以为觉支。 释言。 修道虽复容豫必须常续。 常行不息。 是精进能故。 说精进以为觉支。 又复精进有多功力能办诸事。 入粗能粗入细。 能细入迟能迟入疾能疾故此立之。 何故不说正语正业及与正命以为觉支。 杂心释言。 觉者是心。 戒非心法。 故不立觉。 行实齐通。 且随隐显废立如是。 第四门中止观分别。 行德虽众要唯止观。 故涅槃云。 欲求须陀乃至欲求无上菩提当修止观。 故知止观统摄诸行。 于中分别有其两义。 其一义者。 四念观体。 正勤助成。 如意为止。 根力之中信念与定是其止行。 慧进是观。 七觉支中猗定念舍判之为止。 择法进喜说以为观。 八正道中正语正业正命正念正定。 此五为止。 正见正思及正精进。 此三是观。 问曰。 信心通生诸行。 何故于彼根力之中偏判属止。 以信安法离犹预故。 生定强故。 又信行始趣入定近故。 彼解脱道论之中摄信为定。 问曰。 论说。 七觉支中念能俱调。 今以何故偏摄属止。 以念守境生定强故。 问曰。 论说八正道中精进通策。 今以何故偏判属观。 以进策发生观强故。 是中为欲二门摄法。 不可以彼通义征责。 第二义者。 如彼成实止观品说。 四念处中前三为止。 法念为观。 正勤为观。 如意为止。 根力之中前四为止。 后一为观。 七觉支中猗定及舍说以为止。 择法进喜说之为观。 念则俱调。 八正道中正语正业正命正念及与正定。 此五为止。 正见正思及正精进。 此三名观。 问曰。 四念同能观境。 何故前三偏说为止。 后一为观。 释言。 前三观身受心事相之法。 事中安心相顺八禅。 故判为止。 后法念中通知理事。 知理唯慧故说为观。 问曰。 四勤判之为观。 根力等中所有精进以何义故摄之为止。 释言。 所对不同故尔。 彼四正勤对四如意禅定行。 故四勤策发说之为观。 彼根力中为简后慧故摄在止。 问曰。 何故偏简后慧判之为止。 不简后定说为观乎。 释言。 于彼五根之中慧根为主。 余四伴助。 精进与定伴助行同。 故摄在止。 又彼宗中四根是其见谛。 以前慧根出世。 精进与定世间行同。 故判为止。 问曰。 若使五根之中。 用慧为主余行伴助。 即令精进摄属止者。 七觉八道亦应如是。 何故精进摄之属观。 释言。 互从理亦应齐。 但彼七觉八正之行同在出世。 随相以分。 精进发勤相不顺止。 故摄在观。 问曰。 根力八正等中念皆属止。 以何义故七觉之中用念俱调。 释言。 修始定未深成要须念心。 坚守境界方能得定。 故根力中摄念属止。 七觉行终定心已成。 假念义微故用俱调。 问曰。 若言七觉定成假念义微。 故说念心为俱调者。 七觉观成假进义微。 何故不用精进通策。 释言。 精进实能通策。 但经中说三十七品用念为主。 故用俱调。 精进非主。 隐通彰别。 故摄为观。 第五门中八正分别如涅槃说。 道虽无量要唯八正。 故知。 八正通摄诸行。 于中略以二门分别。 其一义者。 摄彼四念慧根慧力择法正见以为正见。 摄四正勤精进根力精进觉支及正精进为正精进。 摄四如意定根定力定觉正定及与猗舍以为正定。 念根念力念觉正念以为正念。 正思正语正业正命即名可知。 信根信力制属何义。 义分不定。 或属正定。 于禅信顺能修入故。 或属正见。 于法决定生正智故。 喜觉如何。 义亦不定。 离乱生喜判属正定。 证法生喜判属正见。 一义如是。 第二义者。 如彼解脱道论中说。 四念及与念根念力念觉正念判为正念。 彼四正勤四如意中。 欲及精进精进根力精进觉支及正精进。 此等通说为正精进。 四如意中分取心定定根定力定觉正定信猗喜舍。 此等一切通为正定。 四如意中分取慧定慧根慧力择法正见。 此等一切通为正见。 余四如上。 问曰。 四念躯性是慧。 何故彼论说之为念。 释言。 于彼一一门中备含多义。 趣举皆得故。 涅槃中说四念处以之为定。 杂心云慧。 解脱道论说之为念。 皆得无伤。 问曰。 经论多说如意以之为定。 彼论何故说为精进及定慧乎。 彼论就精进等。 余经论中就其所生偏名为定。 言之左右。 信及喜等偏判为定。 且从一义。 问曰。 于彼道品行中备有七门。 何故偏用八正摄道余不如是。 以余门中不说戒故。 第六明其大小不同。 不同众多。 今此略以十一种门以辨其异。 一依地不同。 二体性不同。 三常无常异。 四漏无漏别。 五缘心不同。 六浅深不同。 七粗细不同。 八修起不同。 九行利不同。 亦得名为所为不同。 十治障不同。 其第十一得果不同。 言依地者地别十一。 欲界八禅未来中间。 成实说十除却未来。 依如毗昙初禅一地具三十七。 余悉不具。 依未来禅及第二禅具三十六。 未来除喜。 是故但有余三十六。 何故无喜。 未出欲恶未得根本喜不生故。 二禅地中无正思惟是故亦有三十六支。 何故无思。 正思是觉局在初禅。 故彼无之。 依中间禅三禅四禅具三十五。 除喜正思。 余者具有空处识处无所有处具三十二。 无喜正思正语正业及与正命。 是故但有余三十二。 无喜正思义在可知。 正语正业及与正命。 此三是戒。 于彼宗中戒是色法。 四空无色。 为是除之。 问曰。 若使四空无色须除戒者。 彼处无色。 依何得有身念处观。 释言。 彼地虽无有色圣人生上。 不失下地无漏之戒。 依之起观。 故有身念。 若尔何不即用彼戒为空处等正语正业正命法乎。 释言。 不得。 能观之智是无色心。 故无色界得有身念。 所观之戒是下地法。 是故不名无色界中正语业等。 问曰。 八正在于见道。 毗昙法中依无色定不入见道。 彼无色处云何得有正念正定正见正进。 而言空识无所有处得具三十二道品乎。 释言。 八正约位别配在于见道。 理实一切圣人通修。 今所论者修中八正故得有之问曰。 若使修道门中得有八正说为正念正定等者。 与七觉中念定精进择法觉支有何差别而得分为三十七。 释言。 同体义分异。 初为正念正定正见及正精进。 后为觉支。 故得具有。 非想欲界具二十二。 谓。 四念处四正勤四如意足五根五力。 是二十二。 彼非想地虽无无漏。 得起有漏念处正勤如意根力。 是故得具二十二道。 彼地无色。 云何得有身念处观。 义同前释。 圣人生彼。 不失下地无漏净戒。 依之起观。 是故得有。 欲界所起亦是有漏。 问曰。 毗昙欲界无定。 云何得起道品观乎。 释言。 欲界虽无禅定而用思慧分别观察起身念等。 故得有之。 问曰。 欲界既无禅定。 云何得有四如意足定根定力。 释言。 此亦思慧住法名为如意。 无别定体。 欲界善心相应定数名定根力。 无别禅定。 毗昙如是。 若依尊者瞿沙所说。 欲界有定。 彼应具起三十六道品。 除喜有余。 与未来同。 余似毗昙。 若依成实欲界有其如电三昧。 彼说电光色界四禅并四空中下三无色。 皆悉得入见修两道。 齐应具起三十七品。 通说有漏具三十七。 唯论无漏除喜有余。 何故无漏偏除喜乎。 彼论释言。 喜心由于取假名生。 着我故起。 圣人已断。 为是除之。 故彼论言。 觉支有二。 一者有漏。 二者无漏。 有漏有喜。 无漏则无。 问曰。 喜心在初二禅。 余禅无喜。 云何得有喜觉支乎。 彼论宣说。 忧喜随心至于有顶。 所以得有。 问曰。 若喜得至有顶。 何故经中偏说初禅二禅有喜。 彼隐显门非尽道理。 如说安慧在于三禅。 岂彼独有。 喜亦如之。 问曰。 若喜实通上下。 经就何义偏于初禅二禅地中建立喜支余禅不立。 以初二禅喜心多故。 创舍欲恶初得胜静。 多生喜悦。 为是偏说。 又初二禅定内有喜。 定外亦有。 故初二禅说有喜支。 三禅已上定外有喜。 定内则无。 故三禅上不立喜支。 以三禅上定外有喜故。 得说彼有喜觉支。 问曰。 正思是其觉数。 觉至初禅云何得有正思。 成实宣说。 觉观二数遍通三界。 以是心之粗细相故。 经中偏说初禅有者。 盖亦是其隐显门说。 以彼初禅创背欲恶。 多须其力为是偏说。 非上不有。 以上有故得有正思。 又彼宗中正思是慧。 慧义遍通故上有思。 正语正业及与正命。 此三色业依无色定云何得起。 彼宗宣说。 戒非色心故上得起。 问曰。 无色无身无口云何得有正语正业。 释言。 无色适无身口二种作业。 止业无妨。 以得定道二无作故。 毕竟不起身口恶业。 故得说有。 中间禅者成实亦说。 故彼文言。 初禅梵王能至中间。 摄属初禅更不别说。 非想如何彼说。 非想虽无增观断结无漏非无顺旧游观无漏。 故彼宣说。 于非想地无漏心后入灭尽定。 于中粗分但有七觉。 修道摄故。 随义细分具三十七。 理亦无伤。 大乘法中始同毗昙。 究竟终成始从欲界乃至非想一切具起三十七品。 问曰。 欲界乱地无定。 云何得起三十七品。 释言。 大品说欲界中亦有禅定。 故龙树云。 三昧有四。 一欲界系。 二色界系。 三无色界系。 四者不系。 明知欲界亦有禅定。 又龙树云。 佛常住于欲界定中。 名无不定。 以有定故依之修起。 问曰。 欲定性是有漏。 云何能起无漏道品。 释言。 上界世俗净定虽是有漏能生无漏。 此亦如是。 何足可怪。 又欲界定亦通无漏。 故龙树云。 十八不共悉是无漏。 佛常在于欲界定中。 名不共法。 明通无漏。 通无漏故得起道品。 问曰。 非想无其无漏。 云何能起无漏道品。 释言。 大乘说非想地亦有无漏。 故龙树言。 云何菩萨非想处定与实相俱。 是名菩萨非想处定。 与实相俱。 明是无漏。 有无漏故得起道品。 问曰。 正思体是觉数。 觉在初禅。 上云何有。 释同成实。 又复于理审观名思。 义无偏局。 故上有之。 又问。 喜支在初二禅。 云何上有。 释同成实。 又经宣说。 修喜无量生于识处。 明上亦有。 又证圣处庆悦名喜。 遍通一切。 何得约彼世俗净禅喜相局别。 又问。 正语正业正命体是色业。 依无色定云何得起。 大乘宣说四空有色。 故得修起。 依地不同辨之略尔(此一门竟)。 次就体性以显不同。 三十七品心为体性。 心有三重。 一者事识。 谓六识心。 于此分中心外有法。 法外有心。 心于外境分别观察为道品观。 二者妄识。 谓七识心。 于此分中心外无法。 一切诸法皆从妄想自心所现。 如梦所睹。 于已自心所现法中推求观察为道品观。 三者真识。 谓。 八识心。 于此分中心外无法。 法外无心。 心与法界同体义分。 以同体故将心摄法。 一切皆是一心中法。 随法分心广备法界微尘数心。 心于彼法从来无障。 而为妄染说为隐覆。 令息妄染内照实性名道品观。 彼小乘中但有初门事识之观。 说为道品。 大乘法中初为事观。 次破情相为妄识观。 后息妄想为真识观。 体性如是(此二门竟)。 次第三门就常无常以论不同。 小乘所修始终无常生灭心识以为体故。 大乘不尔。 始修无常。 终成是常。 成处真心以为体故(此三门竟)。 次就有漏无漏之义以释不同。 小乘道品通漏无漏。 前二十二在见道前。 名为有漏。 七觉八道在见道上。 名为无漏。 菩萨所修初始有漏。 究竟所成一切无漏。 故涅槃中宣说。 三十七菩提分为净梵行。 迦叶白佛。 有漏善法亦复能为无漏法因。 何故不得名净梵行。 佛言。 有漏性是颠倒故非梵行。 三十七品性是无漏故是梵行。 以斯准验明知。 终成一切无漏(此四门竟)。 次就缘心以显不同。 道有二种。 一者缘治。 二者实证。 分别之智观境破结名为缘治。 灭观真心王情息虑契如不动名为实证。 小乘法中唯有缘治全无实证。 大乘不尔。 始修缘治趣道方便。 终成实证以为正道(此五门竟)。 次就浅深以彰不同。 声闻所行教说不同。 毗昙所论道行极浅。 唯观四谛十六圣行。 成实所辨唯观四谛名用虚假无性之空。 菩萨所修于一切法不取有相。 不取无相。 不取有无非有无相。 于离言说平等真义如实证知。 故地持言。 云何大乘三十七品。 菩萨于身不起妄相。 亦复不取一切非性。 于离言说第一实义如实了知。 如身念处如是余念及余道品皆亦如是。 是名大乘三十七品。 不起妄相明离有也。 不取非性不着无也。 此明离相离言说义。 是真法性如实知也。 龙树所说亦与此同(此六门竟)。 次就粗细以显不同。 声闻所修于身念处但能粗知五根五尘无作色等不能微细。 菩萨于身知如法界微尘色别。 二乘不及。 故涅槃云。 所说色阴中智所知。 分别是色无量无边。 非诸声闻缘觉所知。 我于彼经竟不说之。 地持亦云。 菩萨于身能为无量处方便观。 如身念处余念余道亦复如是。 声闻总观名之为粗。 菩萨别知说以为细(此七门竟)。 次就起修以论不同。 小乘法中义别有二。 一随行不同作意别学三十七品皆悉别起。 一向前后不得一时。 二就同时心心法等随义以分。 彼四念处取境别故一向前后不得一时。 余得同时。 以是义故初禅地中三十四品一时俱起。 彼四念中趣一现起通余合为三十四品。 余三念处前后别起。 未来二禅三十三品一时俱起。 于前初禅三十四中未来除喜。 二禅除觉。 余悉相似。 彼中间禅三禅四禅三十二品一时俱起。 于前初禅三十四中除喜及觉。 余悉相似。 空处识处无所有处二十九品一时俱起。 于前初禅三十四中除喜除觉及三种戒。 余悉相似。 欲界非想十九道品一时俱起。 四勤如意五根五力念处之中趣起一种。 是十九也。 小乘如是。 大乘法中亦有二种。 一者修始三十七品作意别起。 二者修熟三十七品同时顿起。 故地经云。 菩萨念念具足一切助菩提法。 念念具起明非先后(此八门竟)。 次明大小所为不同。 亦得名为行利不同。 小乘所修偏为自利心无广兼。 名之为小。 菩萨所修兼利自他以兼利。 故目之为大。 故地经说。 不舍众生修行道品。 名护小乘(此九门竟)。 次明大小治障不同。 声闻所修唯断四住不能穷尽。 菩萨所行五住通断兼息缘治。 以深广故(此十门竟)。 次明大小得果不同。 小乘所修唯得声闻辟支佛果。 菩萨所行能得佛果。 又复小乘所修道品得方便果。 不得性净。 大乘所行具得性净方便之果。 故涅槃云。 三十七品能为烦恼作不生生因。 亦为涅槃而作了因。 方便菩提断障离染。 能令烦恼毕竟不生。 是道能起。 是故为彼而作生因。 性净涅槃道能显之。 是故为彼而作了因。 大小不同辨之略尔。 上来通解道品义竟。 第二门中别解道品。 先解念处。 良以四念破四颠倒开实相门故先辨之。 又复道品用慧为主。 念处是慧。 是故先辨。 于中略以七门分别。 一释名义二分总别。 三明三种念处不同。 四就有漏无漏分别。 五论次第。 六显观相。 七释其文。 名字是何。 身受心法是其四也。 色形聚积名之为身。 领纳称受。 能缘曰心。 自体名法。 守境名念。 身等四种生念之处名为念处(此一门竟)。 次论总别。 理实通就一切诸法皆悉得为总别念处。 今且就五阴及与三无为法说总说别。 别分五阴及无为法为四念观。 名之为别。 总缘五阴及无为法为法念观。 目之为总。 别相如何。 色阴为身。 受阴为受。 识阴为心。 想行及与三无为等合以为法。 阴既有五。 依观足得。 何劳为四释言。 阴法开合不定。 总之唯一是有为法。 或分为二。 唯名与色。 四阴曰名。 色阴名色。 或分为三。 所谓三修。 如涅槃说。 谓。 身戒心。 说色阴中五根为身。 防禁名修。 身口二业说以为戒。 四阴曰心。 又说烦恼业苦等别。 亦是三也。 或说为四。 四念四食四识住等。 如涅槃说。 云何分阴以为四食。 色阴之中宣说段食。 识为识食。 行阴之中说思说触。 想受不论。 除识余阴为识所依。 名四识住。 或分为五。 即五阴是。 或分为六。 五阴及与不相应行。 或说十二。 十二谓入十二因缘。 或说十八。 谓。 十八界。 或复宣说二十二根。 如是非一。 今据一门且分四种。 依之起观为破四倒。 故说四耳。 常乐我净是四倒也。 凡夫多于色中计净。 受中计乐。 心中计常。 于想行等一切法中建立有我。 为破是见观色不净破除净倒。 观受是苦破除乐倒。 观心无常破除常倒。 观法无我破除我倒。 别相如是。 总相云何。 泛释有六。 一总观五阴及无为法为苦无常空无我等。 二总观五阴及无为法以为四谛十六圣行。 三总观五阴及无为法名用虚假无性空寂。 四总观五阴及无为法妄想虚假无相空寂。 五总观五阴及无为法虚妄妄想悉于心现毕竟无法。 六总观五阴及无为法真法集起本性常寂。 就初门中观苦无常局在五阴。 观空无我通无为法。 今且约就五阴辨之。 此观难成渐习乃成就于中观别有二十门。 于五阴中二二合观有其十门。 色受合观以为初门。 色想合观为第二门。 色行合观为第三门。 色识合观为第四门。 除去色阴。 受想合观为第五门。 受行合观为第六门。 受识合观为第七门。 除色除受。 想行合观为第八门。 想识合观为第九门。 除色受想。 行识合观为第十门。 三三合观有其六门。 色受及想合观为一。 色想行合以为第二。 色行识合以为第三。 除去色阴受想行合以为第四。 受行识合以为第五。 除色除受想行识合以为第六。 以此通前合为十六。 四四合观有其三门。 色受想行合观为一。 色想行识合观为二。 除去色阴。 受想行识合观为三。 通前十九。 此十九门名总方便。 五阴合观复以为一。 通前二十。 此后一门名总念成。 此之一番正当毗昙总念处观。 第二门者总观五阴及数灭法以为四谛十六圣行。 观彼生死有漏果阴以为苦谛。 于中别观为苦无常空与无我。 即为四行。 观彼生死因行五阴以为集谛。 于中别观因集有缘复为四行。 通前为八。 观无漏五阴以为道谛。 于中别观道如迹乘复为四行。 通前十二。 观彼数灭无为之法以为灭谛。 于中别观灭止妙出复为四行。 通前十六。 此门当彼毗昙法中暖顶已上一切观行。 彼通名为法念观故。 第三门者总观五阴及无为法名用假有名为世谛。 无性空寂以为真谛。 成实法中偏论此义。 第四门者总观五阴及无为法妄相之有。 犹如幻化乾闼婆城热时炎等。 名为世谛。 无相空寂以为真谛。 此言空者不但无性。 乃至因缘相亦不有。 如阳炎水遥望似有近观全无。 不但无性乃至亦无水有可得。 诸法像此。 第五门者。 总观五阴及无为法心外无法。 皆从妄想自心所现。 如梦所见皆是心作。 名为世谛。 穷体本无名为真谛。 第六门者。 观彼五阴及无为法皆是真实如来藏性缘起集成。 名为世谛。 穷其本性唯是真如。 从本已来常寂不动名为真谛。 此后三门大乘中说。 小乘不论。 此六皆是总相法念之差别耳(此二门竟)。 次论三种念处差别。 言三种者。 一自性念处。 二共相念处。 三缘念处。 释有两门。 一辨其相。 二明断障不断障别。 就辨相中先论自性。 毗昙法中说。 四念处慧为自性。 若性是慧何故经中说之为念。 与念相随从伴以呼故说为念。 故从伴由与念俱。 慧心于法正取不谬。 故说为念。 又诸心法更相为名。 如胜色想体实是慧。 而名为想。 此亦如是。 体虽是慧而名为念。 若依成实始是念性。 终是慧性。 始是念性故彼成实论无心数品云。 如一念处得五种名。 所谓念处念根念力念觉正念。 终是慧故成实说言。 从念生慧观于身等名为念处。 大乘法中众德同体难以偏定。 从强说慧理亦无伤。 言共念者。 解有三义。 一约境说共。 观身为境。 于中所生一切心法及随生戒通名身念。 余亦如是。 二就行体异义论共。 一身念中即具四念。 随生之戒说为身念。 受数为受。 心王为心。 慧等诸数说之为法。 此四念行聚在一处。 故名为共。 余亦如是。 故杂心云。 如世尊说。 善法积聚名共念处。 三从生说共。 若慧观身与慧相随俱生善法同名身念。 余亦如是。 慧是有漏。 与慧相随俱生善法悉名有漏。 无漏亦尔。 如是一切。 此与慧同故名为共。 故龙树云。 因缘生道若漏无漏同名念处。 缘念处者。 解有两义。 一散心。 普缘一切境界名缘念处。 二所缘境能生念心名缘念处。 与经中说知及智处同名波若其义相似。 亦如五尘生欲名欲。 于此门中身念所缘开合不定。 总唯一色。 或分为二。 谓漏无漏。 又记无记报非报等亦得分二。 或说为三。 一可见有对。 谓眼所行色为眼。 照瞩名为可见。 为彼对碍色根所对故名有对。 二不可见有对。 谓耳鼻舌身所行之色。 眼根不睹。 名不可见。 有对同前。 三不可见无对。 谓意所行善恶无作及五根色。 不为目睹。 名不可见。 不为对碍色根所对。 名无对色。 或说为四。 谓四大色。 故涅槃云。 色者四大。 四大能造一切种色。 摄末从本说为四大。 又如佛陀提婆所立。 四大之外无别造色。 故说四种。 或说为六。 谓六尘色。 善恶无作及五根色通名法尘。 余五可知。 或说十种。 如涅槃说。 五根五尘是其十也。 彼以无作成身相微隐而不说。 或说十一。 如毗昙说。 五根五尘及法尘中善恶无作。 若依成实宣说十四。 五根五尘及与四大。 彼说。 四大是四尘果。 复是五根及声尘因。 根尘不收故别说大。 彼宗无作是非色心故阴不彰。 毗昙法中四大是触故不别说。 细分无量。 此等说为身念所缘。 受念所缘开合不定。 总唯一受。 或分为二。 谓身与心。 五识相应从色根生名为身受。 意识相应从意根生名为心受。 或说为三。 谓。 苦乐舍。 纳违生恼名为苦受。 纳顺生适名为乐受。 中容境界舍苦乐边名为舍受。 或说为五。 所谓。 苦乐忧喜及舍。 若在欲界五识地中逼恼名苦。 适悦称乐。 意识地中虑恼名忧。 悦畅曰喜。 六识地中中容受心说之为舍。 若在初禅眼耳及身三识身中适悦名乐。 意悦名喜。 舍通四识。 若在二禅喜舍在意。 更无余义。 若在三禅乐舍在意。 更无余义。 在四禅上唯有意舍。 更无余义。 或说为六。 谓六识中相应受也。 或分十八。 于前六中各有苦乐不苦不乐。 或复说为三十六受。 前十八中各有染净。 或为百八。 如龙树说。 前三十六三世别说。 细分无量。 此等说为受念所缘。 开合不定。 总唯一心。 或分为二。 谓漏无漏。 又记无记报非报等亦得分二。 或说为三。 善恶无记。 又学无学非学无学亦得分三。 或说为四。 有漏分三。 善恶无记。 无漏为一。 亦得说五。 有漏分三。 无漏为二。 学与无学。 或说为六。 谓六识心。 或分为九。 欲界有三。 善恶无记。 色界有二。 善与无记。 无色亦然。 通前为七。 无漏分二。 学与无学。 通前为九。 或说十二。 欲界有四。 谓善不善隐没无记不隐没无记。 色界有三。 除前不善。 无色亦然。 通前说十。 无漏分二。 学与无学通前十二。 或说二十。 欲界有八。 生得善一。 方便善二。 不善为三。 隐没无记以为第四。 身边两见名为隐没。 不隐无记别有四种。 报生威仪工巧变化。 通前为八。 色界有六。 除前不善及工巧心。 余悉有之。 无色四。 除色界中威仪变化。 有余四种。 但上二界一切烦恼皆名隐没。 不同欲界。 此前十八是有漏心。 无漏分二。 学与无学。 通前二十。 细分无量。 此等说为心念所缘。 法念所缘要唯有三。 一有为法。 二无为法。 三者理法。 有为有二。 一是心法。 谓想行等。 二非色心法。 所谓十四不相应等。 无为有三。 虚空数灭及非数灭。 理者所谓空无相等。 细分无量。 此等说为法念所缘。 相别如是。 次论断障差别。 毗昙法中共念能断。 余二不断。 良以共念多法相扶于治法所以能断。 自性念处单独无力。 故不能断。 问曰。 彼宗无慧独行。 何须宣说慧独不断。 释言。 智慧实不独行。 但为破彼无心数者。 故说慧性独不能断。 缘心普散而不专一。 见境不明。 所以不断。 又复缘念论境非行。 所以不断。 问曰。 见前七方便心齐不断结。 共相念处云何能断。 释言。 见前共念不断。 见道已上共相法念有能断义。 就此言耳。 成实法中不说同时有共念义。 唯慧独断。 前后相资亦得共断。 大乘法中文无定判。 以义推之。 三种皆断。 良以菩萨心安实相随所觉照皆除障故。 三种念处辨之粗尔(此三门竟)。 次就有漏无漏分别。 念处有二。 一者独法。 一切观行通摄为一四念观门故名独法。 二者共法。 约对余行共为三十七道品门名为共法。 若就独法四念处中摄行宽广通漏无漏。 若就共门小乘法中四念有漏。 其无漏者判属余门。 大乘法中通漏无漏。 始学有漏。 成则无漏。 大乘见前有无漏故。 故地持言。 云何大乘三十七品。 菩萨于身不起妄想。 亦复不取一切非性非非性。 余念亦尔。 是大乘三十七品。 故知无漏。 念处位中有此两义。 独法共法余门悉尔。 应当知(此四门竟)。 次论四念次第之义。 以何义故初说身念乃至法念。 解有二义。 一粗细次第。 色粗易观。 是故先说。 受细前色粗于后二。 如人所患手。 足等痛受心先觉。 是故次辨。 心体虽复细于想行但想及行与无为法合为法念。 法念最细。 心粗于彼。 故次明心。 后说其法。 二观求次第。 凡夫本来男为女色女为男色而生烦恼。 故先观身。 又色是其入法初门。 故先观身。 见身不净便作是念。 云何众生乐着此色由乐受贪。 故次观受。 复更推求谁受是乐。 所谓心识。 故次观心。 复更求谁使是心。 所谓我也。 故后观法。 次第如是(此五门竟)。 次辨观相。 其修行者既出家已先持净戒。 于寂静定于内外色观察不净。 为厌自身观自身色为五不净。 一种子不净。 是身过去业与烦恼而为种子。 现在父母精血为种。 名种不净。 二住处不净。 在母腹中生藏之下熟藏之上安置己体。 三自体不净。 三十六物集成己体。 四自相不净。 九孔常流。 两眼两耳两鼻及口大小便道是九孔也。 眼出眵泪耳出结聍。 鼻中出洟口出涎吐。 大小便道流出屎尿。 五毕竟不净。 此身死已虫食成粪。 火烧为灰。 埋之成土。 究竟推求都无净相。 是故名为毕竟不净。 若心散乱念身无常三恶道苦佛法欲灭。 以此鞭心还令安住不净观中。 为厌他身须观外色以为九想。 所谓死相膀胀青淤脓烂破坏血涂虫食骨琐分离是九想也。 大智论中少一死想。 加一烧想合以为九。 此义如前九想章中具广分别。 身念如是。 身虽不净若少有乐事亦可乐。 故次观受。 见唯是苦。 是义云何。 受有三种。 所谓苦乐不苦不乐。 苦受之中即具三苦。 所谓苦苦坏苦行苦。 乐舍二受各具二苦。 所谓行苦坏苦。 如涅槃说。 此义广释如四谛章。 受虽如是若少有常事亦为可乐。 故次观心。 见其心相生灭流注。 如旋火轮分分各异。 心相如是。 无常有三。 一分段无常。 六道心别。 二念无常。 于刹那间四相迁流。 三者自性不成实无常。 有为虚集无一常性。 此义如前优陀那章具广分别。 心念如是。 心虽无常若有神我自在作用事犹可乐。 故次观法。 见唯无我。 无我有二。 一众生无我。 二法无我。 是义如前无我章中具广分别(此六门竟)。 次依经辨释。 身念处中初观内身。 次观外身。 后二合观。 何者是内而复云外。 若就十二入中分别。 一切众生六根为内。 六尘为外。 今四念中自身名内。 他身为外。 何故初别而后总乎。 释有二义。 一破患不同。 有人着内情多着外情少。 如人为身弃舍父母妻子财物。 着内多故须教观内。 或复有人着外情多着内情少。 如人为财亡身没命。 着外多故须教观外。 有人俱着故须合观。 二随观。 次第行者本来于自身中。 取有净相。 故先观内。 内求不得谓外有之。 故复观外。 向前观内不及其外。 观外之时复不及内。 是故第三内外合观。 就观内中。 经文说言。 观内身循身观。 精勤一心除世贪忧。 观内身者树别所观。 循身观者显其观相。 循犹顺也。 其身相审悉观察名循身观。 精勤一心明其观仪。 行者今欲破坏身相。 非勤不办。 故须精勤。 故龙树云。 离别常人易。 离别知识难。 离别知识易。 离别亲戚难。 离别亲戚易。 离别己身难。 行者今欲离己身必须精勤。 勤由专意故曰一心。 除世贪忧彰杂所离。 何故偏说除世贪忧。 龙树释言。 行者此中多生贪忧。 故偏说除。 云何多生始弃五欲。 念本所爱故多生贪。 未得道法故多生忧。 是故偏言除世贪忧。 又复贪者凡夫起贪难舍。 受生力强三毒之初。 故烦恼中偏说除贪。 忧根一向贪欲者起。 障定最重。 禅中先离。 故五受中偏说除忧。 若说除贪余结随亡。 若说除忧余受随遣。 譬如破竹初节为难。 若破初节余节皆随。 贪忧亦尔。 下明观外及观内外。 类亦同然。 就受念中亦初观内次外后合。 十二入中受唯是外法。 入收故。 今四念中自受为内他受为外。 又复意识相应为内。 五识相应名之为外。 亦得定受说之为内。 散受为外。 于此内外初别后总。 就心念中亦初观内次外后总。 十二入中心唯是内意根摄故。 今四念中自心为内。 他心为外。 又复意识名之为内。 五识名外。 亦得定心说以为内。 散心为外。 就法念中亦初观内。 次外后总。 内谓心法。 外者所谓非色非心不相应行及三无为。 于中观相悉同初门。 次辨四勤。 五门分别。 一释其名。 二定体性。 三分别行。 四论先后。 五广辨相。 名字如何。 言正勤者。 策修不惰。 名之为勤。 勤心不邪。 说以为正。 问曰。 何故念处及根力等。 皆不言正此独论之。 龙树释言。 精进发动喜入邪中。 为防彼过故偏论正。 以此正勤多发动故。 如诸外道。 多皆策勤而随邪倒。 翻离彼过说为正矣(此一门竟)。 次定体性。 此四正勤皆用精进心数为体。 体虽是一。 随能分四。 故论说言。 如一念灯备具四能。 亦能燋炷亦能尽油。 亦能热器亦能破闇。 正勤亦尔。 备具四能故得分四。 问曰。 彼灯一念四能。 正勤不尔。 前后分四。 云何似喻。 释言。 立喻法不一种。 或取少分或取多分或复全取。 今所立喻少分非全。 不可齐责。 又精进中亦有一念具四能义。 如一念道现起之时。 令已生惑为因不成名断已生。 当来惑果遮令不起名断未生。 即此道行从来未起。 今始修起名修未生。 添助前善令其增广名修已生。 行就斯义说如灯矣。 问曰。 勤数局唯在善。 亦通余义。 论者不同。 毗昙法中勤唯在善。 善大地中精进数故。 成实法中勤通三性。 今论善勤。 简别余二说为正矣。 问曰。 念处论说有三。 自性共缘。 正勤如何。 大智论中宣说。 正勤有其二种。 自性及共。 言自性者论自释言。 为求道故起于四种精进心数。 名为自性。 共者论言。 精进为首因缘生道。 若漏无漏若色非色。 如是一切悉为正勤是名为共。 亦应有缘。 文略不说。 所策之行即为缘也。 (此二门竟)。 次分别行。 精进之数通策诸行。 随行异论门别难计。 今据一门且分为四。 四中前二明勤断恶。 后二修善。 恶止。 善行。 义之次第。 恶有已未。 善有曾当。 故分四种。 问曰。 已恶起已谢往现今无体。 当何所断。 解有三义。 一已生恶虽谢过去当本起时有其为因生后之义。 现修对治绝其为因生后之义。 名断已生。 二已生恶虽谢过去现在心边有得得之。 断其现得令其过恶不来属已。 名断已生。 三已起恶虽灭过去种类续生。 现修对治绝其种类名断已生。 问曰。 若断已生种类便得名为断已生者。 类在未来何故不名断未生乎。 释言。 细求可断种类实是未生。 但此是其已生种类为别一向全未起者说断已生。 问曰。 已善起之已竟。 云何可修。 释有三义。 一已生善当本起时有其为因生后之义。 现修善法令过去善为因义成名修已生。 二现起得得过去善令不失坏名修已生。 如见道中十五心边皆有得生得于前善。 如是一切。 三已生善虽起已竟而其种类次第后续。 于彼种类未起之者策修令起添助前善名修已生。 问曰。 彼类其实未起。 何故说之修已生乎。 此同前释。 为别一向全未起者故助前善名修已生(此三门竟)。 次论先后。 前离恶中或有先说断已生恶。 或有先说断未生恶。 是义云何。 解有五种。 一约起惑次第分别先断已生。 已生粗故后断未生。 未生细故如初地障粗而先起。 是故先断。 二地之障细而后起。 是故后除。 如是一切。 二四住无明相对分别。 无明先成名为已生。 四住烦恼从缘后起名为未生。 若从是义先断未生后除已生。 未生四住浮粗易遣。 是故先断。 已生无明微细难离。 是故后除。 三约烦恼成起分别。 一切烦恼皆有成起。 过去烦恼曾起谢往。 熏于本识无明地中聚积成种名为成就。 即前烦恼种类续生名为现起。 现起望前名为未生。 若从是义亦得宣说先断未生后除已生。 是义云何。 道起之时先修方便遮伏现起。 令未生者不得现行名断未生。 后断本来所成种子名断已生。 四约烦恼及得分别。 于此门中亦得宣说先断未生后断已生。 是义云何。 圣道初起先断心边烦恼之得。 令后不续名断未生。 以得断故令过烦恼不来属已。 名断已生。 五约烦恼因果分别。 过去烦恼生后名因。 未来烦恼起前称果。 因名已生果名未生。 就此门中已生未生断在一时。 是义云何。 惑因过去惑果未来。 道起于中隔绝因果。 因义不成名断已生。 果义不成名断未生。 一道两能故曰一时。 前二如是。 后二种中先起未生后增已生更无异说。 何故如是。 为明善法先无今有方便习生以先无故先修未生。 未生起已更修后善添助前善名修已生。 若就善中久修者说亦有先修已生之义。 是义云何。 行有二分。 一者温故二者知新。 此二种中要先温故然后知新。 其温故者名修已生。 其知新者名修未生。 又善有二。 一者自分二者胜进。 自分已生先修令熟。 胜进未生后修趣入。 故知。 善中亦有先修已生之义(此四门竟)。 次广辨相。 离恶行中差别有三。 一悔过行。 唯悔已生。 二防过行。 唯防未生。 三断过行。 通断已未。 是义云何。 于已作恶起意追变名悔过行。 于中分别有其三种。 如地持说。 过去所犯如法悔除。 是名过去不放逸行。 现在所犯即如法悔。 是名现在不放逸行。 未来所犯当如法悔。 是名未来不放逸行。 此于三世已起恶中生心追悔。 非悔未生。 虽悔已生能令彼过后更不续。 随义细分亦遮未生。 悔过如是。 于未起恶谨意防护令不现起名防过行。 于中分别有其二种。 如地持说。 一现修对治令过不生。 名为已作不放逸行。 二当修对治令过不起。 名为当作不放逸行。 防过如是。 断惑因果令不摄续名断过行。 又断诸惑令不属已亦名断过。 于中分别乃有三阶。 有一种行。 唯断现惑不通过未。 是义云何。 谓断同体自性无明。 缘观之智观法唯真无妄想故。 能令同体自性无明更不牵后。 名之为断。 更无余义。 设有余义非同体治。 今废不论。 有一种行。 唯断过未不通现在。 是义云何。 谓。 断异相粗起烦恼。 惑起过去说之为因。 当生为果。 道起于中隔绝因果。 绝其往因名断过去。 息除后果名断未来。 道边无惑。 故不断现。 有一种行。 通断三世一切诸过。 是义云何。 过有惑果。 现有惑得。 连持属人。 现修对治断彼惑得令不牵后名断现在。 令惑因果不来属已名断过未。 离恶如是。 修善门中两门分别。 一约心分别。 二约修分别。 心有三种。 一随喜心。 唯庆已生。 二愿求心。 唯求未生。 三回向心。 通回已未。 一切善法而有所向。 问曰。 若喜唯庆已生何故经中有念当得生欢喜乎。 彼可是喜。 不名随喜。 随喜之心要庆已生。 约心如是。 言约修者修有二种。 一者温故。 唯温已生。 二者知新。 唯增未生。 复有二种。 一者自分。 修习已生。 二者胜进。 修习未生。 复有二种。 一者得修。 得于已生。 已生之善种类过去。 或在未来。 有得得之名得已生。 得已生故于彼见谛十五心中唯复得前。 非前得后。 二者习修。 唯习未生于未生善修习令生故。 四勤如是。 次辨如意。 两门分别。 一总释名。 二辨体相。 名字如何。 经中或说为如意足。 或复说之为如意分。 如意足者欲等四种求定称心。 故曰如意。 趣定自在其犹脚足名如意足。 言如意分者。 分是因义欲等定因。 定从因称名如意分。 名字如是。 体相云何。 此四如意定行为主。 定随因别。 故分四种。 始从欲定乃至慧定。 言欲定者。 怖求上静名之为欲。 因欲得定。 故名欲定。 亦可。 定心从欲而得。 果从因称故曰欲定。 精进定者。 勤厌下过勤求上静名曰精进。 从进得定名精进定亦可。 定心从精进得。 名精进定。 言念定者。 地经之中名为心定。 于定境界守心安住。 名之为念。 念能得定。 故曰念定。 亦可。 定心因念而得。 名为念定。 守意住缘。 故复名念。 言慧定者。 地经之中名思惟定。 观察下过知上胜益。 名之为慧得定名为慧定。 亦可。 定心因慧而得。 故名慧定。 而此慧心思惟分别而求上静。 是故亦名思惟定矣。 大智论中说求初禅须修五法。 欲念精进巧慧一心。 今如意中略无一心。 隐显故尔。 问曰。 念处具有三种。 自性共缘。 如意云何。 大智论中说有二种。 自性及共。 言自性者解有二种。 一就所生定行行辨性。 定数为主。 定从因别。 故说欲等。 二就定因以辨其性。 如龙树说。 欲心为主。 从之得定。 乃至思惟以之为主。 从之得定。 名为自性。 共者论言。 四如意定因缘生道。 若漏无漏共生善阴悉名如意。 是名为共。 准前亦应有缘如意。 文略不说。 次解五根。 四门分别。 一释其名。 二辨其相。 三论次第。 四约位分别。 名字如何。 所谓信根乃至慧根。 于境决定名之为信。 练心于法名之为精。 精心务达说以为进。 守境名念。 住缘曰定。 观达称慧。 此之五种宿习今成。 能生曰根。 名字如是(此一门竟)。 次辨其相。 信根之中开合不定。 总唯一种。 或分为二。 信因信果。 如地经说。 信菩萨行。 是信因也。 信诸佛法。 是信果也。 大乘既然。 小乘亦尔。 或分为三。 谓。 信三宝。 或分为四。 如成实说。 四不坏信。 信佛法及与僧戒。 是其四也。 或分为五。 谓。 信三宝。 信因信果。 或分为六。 信佛法僧。 信因信果信第一义。 或分为八。 如地持说。 信佛法僧诸佛菩萨神通之力。 即以为四。 信种种因信种种果。 通前为五。 信真实义。 通前为六。 信其得义信得方便。 通前为八。 无上菩提是得义也。 菩萨学道是得方便。 广则无量。 精进根中义亦不定。 总之唯一。 或分为二。 谓身与心。 二种精进。 或说为三。 如地持说。 一弘誓精进。 二摄善法。 三利众生。 如彼广说。 或说四种。 如前四勤。 或说五六七八九十。 并如地持。 念根之中义亦不定。 总之唯一。 或分为二。 一者闻持。 谓持教法。 二者义持。 能持义法。 或分为三。 谓。 念三宝真实功德。 或分为四。 念佛法僧念第一义。 或分为六。 谓。 六念心念佛法僧戒施及天。 是其六也。 或分为八。 如龙树说。 于前六上更加二种。 念出入息及与念死。 是其八也。 或分为十。 如龙树说。 前八种上更加念身及与念灭。 是其十也。 念求出世寂灭之乐名为念灭。 或分十一。 如地经说。 念佛法僧念菩萨。 念菩萨行念波罗蜜。 念十地念不坏力。 念无畏念不共法。 乃至不离念一切智。 是其十一。 前之四种念其所学。 次有三种念已所行。 后之四种念已所成。 广则无量。 定根之中义亦不定。 总之唯一。 或分为二。 世及出世。 世俗净定名为世间。 无漏出世亦得分三。 一有觉有观。 谓初禅等。 二无觉有观。 谓中间禅。 三无觉无观。 谓二禅上一切三昧。 或分四种。 所谓退住胜进决定是其四也。 此义如前八禅章中具广分别。 或说五六七八九十。 如地持论禅品中说。 广则无量。 慧根之中义亦不定。 总之唯一。 或分为二。 一世谛缘。 二第一义缘。 又漏无漏世出世等。 皆得分二。 亦得分三。 谓。 闻思修。 又涅槃中宣说。 般若毗婆舍那及与阇那亦是三种。 般若是慧。 毗婆是观。 阇那是智。 般若别相知于世谛。 毗婆总相知第一义。 阇那破相破离有无知一实体。 三有多门。 且举斯耳。 或说四种。 闻思修证。 或说五六七八九十。 如地持论。 细分无量。 体相如是(此二门竟)。 次论次第。 五实同时。 今随修相且论次第。 信为行首。 故先明信。 因信造修故次精进。 以精进故于法不忘。 故次明念。 以有念故住法不动。 故次明定。 以心静故慧得照明。 故后明慧。 次第如是。 此五经中慧为正主。 余四伴从。 问曰。 道品用慧为主。 念处是慧。 列之在前。 五根之中用慧为主。 何不先列彰之于后。 释言。 辨法有二次第。 一说次第。 先主后伴。 二修次第。 先劣后胜。 道品行中先列念处。 是说次第。 今五根中后说慧根。 是修次第。 又慧有多能。 一能开始。 故道品中先明念处。 二能趣终。 故五根中列之于后更有异义。 后当辨释(此二门竟)。 次约位分。 理实此五遍通始终。 随相且分如杂心说。 在初业地名为信根。 见道已前名初业地。 于出世道能信顺故。 在于见地名精进根。 于见道中起行速故。 在于薄地名为念根。 斯陀含人守心住缘薄烦恼故。 在离欲地名为定根。 阿那含人得八禅故。 在无学地名为慧根。 阿罗汉人得究竟故。 将小类大其义亦同。 五根如是。 五力如根。 次解七觉。 四门分别。 一释其名。 二定体具。 三分止观。 四明次第。 名字如何。 经中说之为七觉分亦名觉支。 无漏圣慧名之为觉。 念等七种觉中差别名分名支。 亦可无学圣智名觉。 念等七种能为彼因名分名支。 问曰。 三十七道品法通是觉分齐是觉支。 何故此七偏名觉支。 七觉修道邻于无学。 以此近果为因相显。 故偏对觉说支说分。 名义如是(此一门竟)。 次定体具。 三义分别。 一对果分别。 名果为觉。 此之七种但是觉支。 而不名觉。 与果作因。 故名觉支。 非是果体故不名觉。 二就七行相对分别。 择法一种是觉非支。 体是智慧。 故得名觉。 非慧因故不名觉支。 余六是支而不名觉。 与觉作因。 故得名支。 非是慧体。 故不名觉。 三约修位而为分别。 此之七种成总修位。 别为总因俱得称支。 就此门中择法一种是觉亦觉支。 体是智慧故得名觉。 成总修位故名觉支。 余非智慧故不名觉。 成总修位故得称支。 论中所辨当此一门(此二门竟)。 次分止观。 定觉是止。 猗舍助成。 择法是观。 精进及喜二法助成。 念则俱调。 问曰。 于八正道中精进通策。 何故此中念则俱调。 释言。 互从理亦应齐。 但诸行门义意各异。 八正见道。 见道速疾。 精进之心于速力强。 故用通策。 七觉修道。 修道容裕。 止观须等。 念能俱调。 是故用之通调止观(此三门竟)。 次论次第。 如成实说。 学人失念则起烦恼。 系念善处方能离过。 故先明念。 系念先来所修正见明则名择法。 故次明之。 勤择不舍则名精进。 是以次辨。 以精进故烦恼减少心则欢喜。 故次明喜。 以心喜故身得猗乐。 故次明猗。 身猗乐故心得寂定。 故次明定。 此定即是金刚三昧。 以得此定不没不发其心平等。 故次明舍。 又以此定得无学果断忧。 离喜名之为舍。 故后论之。 问曰。 向说慧能开始。 故道品中先说念处。 复能趣终。 根力等中慧为最后。 今七觉中择法是慧。 何故不然置之第二。 释言。 智慧备有多义。 有能开始。 义如前解。 复能趣终。 亦如上释。 智为行主。 主须导引。 故先明念。 主须随从。 故后宣说精进喜等。 又复智慧由因故生。 故先明念。 复能生他。 故后宣说精进喜等。 七觉如是。 次解八正。 四门分别。 一总释名。 二定体具。 三分三学。 四三慧分别。 名字如何。 言八正者。 始从正见乃至正定。 此之八种通故名道离邪曰正。 问曰。 向前七觉等行皆不名正。 此独云之。 龙树释言。 行道入法惧入邪中。 故须论正。 又此八道入圣之始与翻邪之初。 辨正义显。 故偏云正。 名义如是(此一门竟)。 次定体具。 三义分别。 第一总约见位分别。 此之八种成总见位别为总因。 通得名分。 于此门中正见一种亦是道亦道分。 正见道体故得名道。 成总见位故名道分。 余之七种直名道分而不名道。 非正道体故不名道。 成总见位故名道分。 二就八行相对分别。 正见一种直可名道不名道分。 正见道体故名为道。 简体异具故不名分。 余之七种直名道分而不名道。 义如前解。 三望果分别。 菩提名道。 此之八种与道作因。 通名道分(此二门竟)。 次分三学。 于此门中先分三学。 后论次第。 八中正语正业正命是其戒学。 正念正定是其定学。 正见正思是其慧学。 问曰。 戒中三种何别。 别有三种。 一离瞋痴所起口业名为正语。 远离瞋痴所起身业名为正业。 离贪所起身口二业名为正命。 二离三毒所起口业名为正语。 远离三毒所起身业名为正业。 离四邪命名为正命。 是义云何。 如龙树说。 一离下口食。 谓不种殖合和诸药治生贩卖以求活命。 二离仰口食。 谓不占相日月星宿吉凶等事而求活命。 三离方口食。 谓不謟媚豪势贵胜通致使命。 巧言多求而自活命。 四离四维口食。 谓不习学种种咒术卜算吉凶画师泥作诸伎艺等而自养活。 离此四种名为正命。 三如龙树说。 以无漏慧离口四过名为正语。 离身三邪名为正业。 离五邪命名为正命。 言五邪者。 一为利养诈现奇特异人之相。 此一身邪。 二自说功德以求他利。 三占相吉凶为人宣说。 四者高声其威严令人敬畏以取其利。 五自说己所得利养以动人心。 此即是其因利求利。 此后四种是其口邪。 就定学中正定为主。 正念助之。 就慧学中正见为主。 正思助之。 精进通策。 问曰。 地持开分六度以为三学。 精进属戒。 今此何故通策三学。 释言。 互从理互应齐。 但地持中为以三义统摄六度。 精进入戒。 若以四义统摄六度精进亦别。 故彼相续解脱经中。 说前三度以为戒学。 禅为定学。 波若慧学。 精进通策。 三学如是。 次第云何。 如成实说。 出家求道先须受戒。 是故先明正语正业及与正命。 由戒心住故次明其正念正定。 由定发慧。 慧有粗细。 粗者闻慧。 说为正思。 细者修慧说为正见。 又复粗者在于世间。 未能见理。 说为正思。 细者出世。 能见于理。 说为正见。 精进遍通此行次第不依八正说之次第(此三门竟)。 次就三慧分别八正。 如成实说。 正见闻慧。 正思思慧。 余六是修修。 中先须持戒离过。 以持戒故得三道分。 正语正业及与正命。 次修善法。 修善须勤先明精进。 由进摄心次明正念。 以念法故便得正定。 良以八正义有多途种种异辨。 皆得无伤。 非可一定。 上来第二别解道品。 第三约对九法分别。 如涅槃说。 若于三十七道品法知根知因知摄知增知主知导知胜知实及知毕竟名净梵行。 此九乃是摄道之法。 其义云何。 释有四门。 一就同时心法分别。 二就出世纯熟行中随义分别。 三就大乘从始至终次第分别。 四从小入大次第分别。 言就同时心法别者。 九中前八是道品行。 后一是其道品行果。 前八犹是十通地中八种心数。 十通大地名如上列。 除想及忆余八是也。 八中根本是其欲数。 欲能起行。 故说为根。 因是触数。 触能和合发生道行。 故名为因。 摄是受数。 受能纳法。 故名为摄。 增是思数。 思能起作令道增长。 故说为增。 主是念数。 一切诸行皆随念转。 是故说念以之为主。 导是定数。 定能导引出世圣慧。 故说为导。 胜是慧数。 诸行中上。 故名为胜。 实者是其解脱之数。 能令诸行脱离虚妄。 故名为实。 问曰。 心法乃有众多。 以何义故偏论此八余者不举。 释言。 今为九门辨义。 若举多数行则无量。 后三门中亦复可以九义分别。 为是不彰。 且论此八。 从斯八种获得涅槃名为毕竟(此一门竟)。 次就出世成就行中随义分别。 前八行修。 后一行果。 就前八中道起依欲。 乐欲是其众行根本。 故名为根。 问曰。 经说。 一切善法皆不放逸以为根本。 今乃说欲。 其义云何。 经自释言。 欲是生因。 不放了因。 今说生因故论欲耳。 问曰。 经说。 三十七品佛为根本。 今乃说欲。 义复云何。 经言。 众生初知道法佛为根本。 若自证得欲为根本。 今论出世自所证行。 是故宣说欲为根耳。 依欲起修。 修必托缘。 触对前缘而生行心。 故名为因。 于此分中泛说诸行。 因前起后悉名为触。 非唯触数。 行别不同略有九对。 如经具辨。 一因信近友。 名之为触。 二因近友得闻正法。 名之为触。 三因闻法身口意净。 名之为触。 四因业净获得正命。 是名为触。 五因正命得净根戒。 名之为触。 六因净根戒乐寂静处。 名之为触。 七因乐静能善思惟。 八因思惟得如法住。 九因如法住得三十七品。 能坏无量诸恶烦恼。 是名为触。 由触生受。 摄因受摄法。 故名为摄。 又受因缘生诸烦恼。 三十七品能破坏之。 故名为摄。 由烦恼受摄起道。 故因思善惟勤修习道破诸烦恼。 故名善思以之为增。 三十七品破诸烦恼要赖专念。 是故名念以之为主。 譬如四兵随主将意。 道品如是。 皆随念主以入定故。 能善分别一切法相。 是故名定以之为导。 三十七品分别法相智为最胜。 是故名慧以之为胜。 又慧力故烦恼消灭。 如世间中四兵坏怨。 或二或一勇健者能。 道品如是。 智慧力故能破烦恼。 故名为胜。 虽因修习三十七品获得四禅神通安乐不得名实。 若坏烦恼证解脱时乃名为实。 三十七品发心修道。 虽得世乐及出生乐四沙门果及以解脱不名毕竟。 若能断除三十七品所作之事名大涅槃。 如是涅槃方名毕竟(此二门竟)。 次就大乘从始至终次第分别。 于法初起善爱念心即是欲也。 欲名为根。 因善爱念亲近善友。 名之为触。 触名为因。 因近善友听受正法。 名为根取。 因近善友能善思惟。 故名为增。 因是四法能生长道。 谓念定智是则名为主导胜也。 因是三法得二解脱断除爱。 故得心解脱。 断无明故得慧解脱。 是名为实。 如是八法究竟得果名为涅槃。 是故涅槃名为毕竟(此三门竟)。 次就从小趣大分别。 发心出家名之为欲。 欲名为根。 白四羯磨。 名之为触。 触名为因。 受二种戒。 名之为受。 受名为摄。 言二戒者。 一是波罗提木叉戒。 遮防性罪。 二净根戒。 远离遮过。 修习四禅。 名之为增。 得须陀洹果斯陀含果。 名之为念。 念名为主。 以此位中守心离过故名为念。 得那含名之为导。 亲能导起无学果故得罗汉果。 名之为胜。 胜前果故得辟支果。 名之为实。 真是麒麟独一行故得大菩提。 名为毕竟。 道中极故。 道品如是。 大乘义章卷十六(末终)大正新修大藏经第44册No. 1851大乘义章大乘义章卷第十七(本)远法师撰净法聚因中贤圣义二门分别(一释名二辨相)第一释名。 言贤圣者和善曰贤。 会正名圣。 正谓理也。 理无偏那故说为正。 证理舍凡说为圣矣。 此贤与圣同异有三。 一同体名异。 其犹眼目。 以同体故莫问始终。 皆名为贤。 并得称圣。 问曰。 若言始终皆圣。 如小乘中见道已前七方便人未有圣德。 经论名凡。 以何义故得名为圣。 释言。 此等虽复未有真圣之德修学圣道似圣名圣。 故论说言。 因缘圣人名为凡夫。 说为圣人。 二贤圣体别。 别有五种。 一就离过成善分别。 离恶名贤。 如受五戒防禁五恶便名贤者。 具善称圣。 故涅槃云。 具七圣财名为圣人。 谓。 信惭愧戒施闻慧。 又云。 具足圣定戒慧故名圣人第二约就三业分别。 身口意调善名之为贤。 内心真正说以为圣。 三就自利利他分别。 爱怜众生化行纯善名之为贤。 自行真正说以为圣。 故涅槃中宣说自利以为圣行。 四约境分别。 事中调善名之为贤。 证理舍凡说以为圣。 故涅槃云得圣法故名为圣人。 何者圣法。 常观诸法性空寂故。 五约位分别。 见道已前调心离恶名之为贤。 见谛已上会正名圣。 故仁王中地前并名为三贤。 地上菩萨说为十圣。 此是第二贤圣分别。 三通局分别。 贤通圣局。 以贤通故从始至终皆名为贤。 故经说言。 贤者舍利弗贤者须菩提等。 以圣局故见道已前名为凡夫。 见谛已上方得名圣。 名义如是。 次辨其相。 贤圣众多。 要摄唯四。 所谓声闻缘觉菩萨及与诸佛。 佛后别论。 今就因门且辨前三。 先解声闻曲有五门。 一释其名。 二定其相。 三对大分别。 四对缘觉中乘分别。 五当相分别初释其名。 声闻名义泛解有三。 一就得道因缘以释。 如来所说言教名声。 餐声悟解故曰声闻。 故地论言。 从他闻声而通达故名声闻矣。 二就所观法门以释。 如地论说。 我众生等但有名故说之为声。 于声悟解故曰声闻。 三就化他记说以释。 如法华说。 以佛道声令一切闻故曰声闻。 三中前二是小声闻后一菩萨。 随义以名。 名义如是(此一门竟)。 次定其相。 如地论说。 声闻之人有五种相。 一者因集。 过去所修狭劣善根以之为因。 今依起行故曰因集。 故地论言。 修小善根但依自益名因集矣。 修小善根是其劣也。 但依自益是其狭也。 二者畏苦。 深厌三界乐求疾灭。 三舍众生。 无大悲心。 四者依心。 依师教授不能自悟。 五者是观。 但能观察众生无我成声闻乘。 五中前三对大明小。 后二对中以彰其小。 问曰。 成实宣说声闻见二无我。 彼以何故但言观察众生无我。 此义隐显如前无我章中具释(此二门竟)。 次对大分别。 如法华论。 宣说声闻有其四种。 一种性声闻。 是人本来常习小法小性成就。 于最后身值佛出世乐欲小法。 佛依为说证得小果。 从本立称名种性声闻。 二退菩提心声闻。 是人过去曾习大法。 流转生死忘失本念。 于最后身值佛出世乐欲小法。 佛依现欲为说小法证得小果。 本学大乘今退住小名退菩提心声闻。 三增上慢声闻。 于小法中未得谓得未证谓证。 此实凡夫。 四应化声闻。 谓诸菩萨随化示小。 四中前二是实声闻。 后二非实。 于前二中种性声闻于佛一化决定住小不能入大。 是故此人望后亦名决定声闻。 未来无余涅槃之后心想生时方能向大。 退心声闻初虽住小以本习故终能入大。 故法华云。 除先修习学小乘者。 我今亦令入是法法中。 对大如是(此三门竟)。 次对缘觉中乘分别。 经说声闻缘觉之别略有二种。 一约所观法门以别。 观察四谛而得道者悉名声闻。 观十二缘而得道者皆称缘觉。 若从是义声闻人中乃至七生须陀洹人。 于最后身出无佛世藉现事缘而得道者亦名声闻。 此声闻中细分有二。 一声闻声闻。 是人本来求声闻道。 乐观四谛成声闻性。 于最后身值佛为说四真谛法而得悟道。 本声闻性今复声闻而得道。 故说之以为声闻声闻。 二缘觉声闻。 是人本来求声闻道。 观察四谛道悟初果。 以钝根故于现在世不得涅槃。 天上人中七返受生。 于最后身不值佛世藉现事缘而得悟道。 以藉事缘而得觉故说为缘觉。 本声闻性观察四谛而得道故说为声闻。 是故名为缘觉声闻。 此是第一约对所观法门以别。 二约得道因缘以别。 从佛声闻而得道者悉名声闻。 藉现事缘而得道者皆称缘觉。 若从是义声闻人中。 从佛闻说十二缘法而得道者亦名声闻。 此声闻中细分有二。 一声闻声闻。 义如前解。 二缘觉声闻。 是人本来求缘觉道。 常乐观察十二缘法成缘觉性。 于最后身值佛为说十二缘法而得悟道。 本缘觉性今复声闻而得道。 故说之以为缘觉声闻。 如迦叶等则其人也。 对中如是(此四门竟)。 次第五门当相分别。 于中有二。 一通相以论。 二随别解释。 通相论中开合不定。 增数辨之。 或总为一。 谓。 三乘中一声闻乘。 或分为二。 谓。 贤与圣。 见谛道前调心离过名之为贤。 见道已上证理成德说以为圣。 或分为三。 三有三门。 一约三慧以说三种。 谓。 闻思修。 五停心观亲依教起说为闻慧。 总别念处去教已远。 系意思察身受心法判为思慧。 以此欲界想心观行未依定起故不名修。 暖顶已上依于禅定修慧而起判之为修。 二约外凡内凡及圣以别三种。 五停心观总别念处判为外凡。 等四心说为内凡。 见道已上说以为圣。 义如后释。 三约方便学无学道开分为三。 见道已前修七方便名方便道。 五停心观总别念处暖等四心是七方便。 苦忍已上于理专求说为学道。 阿罗汉人于理息求名无学道。 问曰。 暖等亦求于理以何义故不名学道。 释言。 通说彼亦是学。 于中别分彼学不专。 又学不成故不名学。 问曰。 修学其义相似暖等四心学意不专。 学行不成不名学者。 修心不专修行不成以何义故三慧门中判为修慧。 释言。 修学并有通局。 学中通者依三学门。 一切修学戒定慧等亦得名学。 是则等亦得名学。 学中局者。 苦忍已上学心专精学行成就。 方名为学。 暖顶忍等学未专成故不名学。 修中通者依三慧门。 依闻依思所起诸行齐名为修。 是则暖等俱得名修。 修中局者须陀果后于谛重观方得名修。 余者随义更与异名不得名修。 齐释如是。 隐显论之修宽学狭。 不得齐类。 修云何宽。 世俗八禅皆修慧摄。 等并依禅定修起。 故得名修。 学云何狭。 学唯望理。 等于理始学。 观察未专未成故不名学。 问曰。 何故修通世俗学唯望理。 释言。 修者具有两义。 一修习义。 于未得法修习令起。 二修治义。 于已得法修治令得。 凡夫本来已得禅定。 后起染污或令不净。 修令净。 故望世俗八禅定等得名为修。 学者唯是故习之义于未得法故习令起。 出世圣道由未来得习学方证。 故望圣道说之为学。 于已得法学义微隐。 故于世俗曾得之法不说其学。 隐显且尔。 或分为四。 四有两门。 一约道说四。 谓。 方便道见道修道及无学道是其四也。 苦忍已前修七方便道。 名方便道。 见道修道其义云何。 入圣之初于四真谛推求明白名为见道。 于四圣谛重虑增进说为修道。 位分何处。 若依成实入无相位名为见道。 故彼论言。 信法二人入见谛道名无相行。 世第一后须陀果前空观无间名无相行。 若依毗昙苦忍已去十五心顶名为见道。 言十五者断见谛惑有十六心。 谓。 八忍八智。 八忍无碍。 八智解脱。 彼断欲界见谛烦恼有四法忍以为无碍。 谓。 苦法忍乃至道法忍。 有四法智以为解脱。 谓苦法智乃至道法智。 断上见惑有四比忍以为无碍。 谓苦比忍乃至道比。 有四比智以为解脱。 谓。 苦比智乃至道比。 此十六中前十五心是须陀向。 判为见道。 末后一心是须陀果。 见道不收。 为是不说。 见道如是。 问曰。 暖等亦观四谛以何义故不名见道。 彼虽学观而未能见。 为是不取。 斯陀行后乃至那含金刚已还定判修道。 重缘谛理断修惑。 故须陀洹果毗昙法中判为修道。 成实法中文无定判。 唯义推之亦判为修。 此云何知。 彼论说言。 信法二人入见谛道名无相行。 不言入见名须名须陀洹。 明知。 须陀是修非见。 又毗昙中判为修道。 成实不非。 明知。 共用论判如是。 以理细推彼须陀果亦见非见。 亦修非修。 云何是见复言非见。 见有二种。 一推求义。 二明白义。 彼须陀果证断见惑迷谛闇尽。 照谛明白故得名见以是见故大智论中名为见地。 又须陀果于大乘中义当初地。 地经论中宣说初地名为见道明知。 须陀得说为见。 然须陀洹是其证果。 息观之处暂止推求于见不顺。 以是义故复言非见。 以非见故论中判之以为修道。 又须陀洹于大乘中义当初地满足之心。 地持宣说初地满心为修慧行。 明知。 须陀是修非见。 云何是修复言非修。 修有二种。 一于诸谛傍观增明。 名之为修。 二于诸谛重观增明。 进断修惑故名为修。 彼须陀果出离谛惑容裕之边傍修宽多。 现在唯缘道下一行。 未来傍于四谛十六圣行之中悉得增明。 随所欲观悉明见故。 行从是义故得名修。 以是修故论名修道。 未于四谛重虑观察。 进断修惑故名非修。 以非修故论名见地不名薄地。 正义如是。 有人宣说。 须陀洹果证断见惑定属见道不得名修。 是义不然。 若须陀果证断见惑偏名见者。 彼罗汉果证断修惑应名修道。 彼不名修。 须陀似彼何劳致疑。 阿罗汉果名无学地。 问曰。 向说。 须陀洹果证断见惑。 亦见非见两义不定。 阿罗汉果证断修惑。 亦复如是不定以不。 释言。 罗汉经名无学不名为修。 以义细推亦修非修。 是义云何。 修有二种。 一于诸谛重观增明。 名之为修。 二于诸智傍修增明。 说之为修。 彼阿罗汉谛观满足不更增进。 故名非修。 以非修故经名无学。 而阿罗汉无学心边傍修诸智皆令增明。 故得名修。 以是修故杂心宣说。 无学心现能令一切诸德增明。 名为大明发彰修矣。 问曰。 前说须陀洹果亦修非修得类罗汉。 亦是无学非无学不。 释有同异。 言其同者须陀洹果亦修非修义如上辨。 彼阿罗汉亦是无学亦非无学。 于理息求名为无学。 于论三昧神通等事犹须故习。 故名为学。 言其异者。 须陀果后别有斯陀阿那含等以为正修。 须陀简彼名为非修。 于小乘中罗汉果后更无无学。 不得简彼说阿罗汉为非无学。 此是初门。 约道分四。 二约果说四。 果谓须陀斯陀那含及阿罗汉。 辨此四中曲有三门。 一释其名。 二定别其相。 三明制立。 名义如何。 须陀洹者是外国语。 义释有三。 一当名正翻名修无漏。 如涅槃说。 须名无漏。 陀洹修习。 以修无漏名须陀洹。 二随义傍翻名为逆流。 逆生死流三途生死永不受故。 三随义傍翻亦名抵债。 将拒三途因而不受果。 故曰抵债。 斯陀含者亦外国语。 义释有二。 一当名正翻名为轻薄。 形前立称。 欲界九品修惑之中断六品在。 故云轻薄。 二随义傍翻名曰频来。 简后为目。 欲结未尽。 于欲界中频数受身。 不如那含一去不还。 故曰频来。 旧翻经中悉彰此名。 阿那含者亦外国语。 此云不还。 形前受称。 欲界结尽不复来生。 故曰不还。 阿罗汉者亦外国语。 外国语中。 三名相通。 一阿罗诃。 此云应供。 二阿卢汉。 此云杀贼。 三阿罗汉。 此方正翻名曰不生。 随义三翻傍说为无著。 无著因亡。 于三界法不复爱染。 不生果于襄于三界地不复爱受身。 此四隐显。 理实含通。 以含通故俱名须陀。 乃至俱名为阿罗汉。 如涅槃说。 以此四种皆修无漏。 同逆生死并能抵债。 是故一切俱名须陀。 皆薄烦恼。 是故一切通号斯陀。 于所断离皆悉无还。 是故一切通名那含。 皆有无著不生之义。 是故一切俱名罗汉。 为分贤圣隐显彰名。 是故初果偏名须陀。 乃至第四偏字罗汉。 等分贤圣。 何故初果偏名须陀。 乃至第四偏字罗汉。 亦有所以。 其义云何。 超凡入圣先修无漏。 是故初果偏名须陀。 无漏转增能薄烦恼。 是故第二偏号斯陀。 烦恼转薄于欲不生。 是故第三偏名那含。 不生穷极永出诸有。 是故第四偏名罗汉。 又修无漏明习道因。 薄烦恼者明证诚果。 因先果后义之次第。 是故初果明修无漏。 其第二果明薄烦恼。 前薄烦恼明其因亡。 不还果丧。 因先果后亦是次第。 故第三果明其不还。 前不还果明苦分尽。 不生全尽。 从分至全亦是次第。 故第四果明其不生。 问曰。 此名局在小中。 亦通大乘。 释言。 若入隐显论门偏在小乘。 若入通门大中亦有。 如涅槃说。 并亦能修习无漏住薄不还不生义故。 名义如是。 次第二门别定其相。 须陀有三。 一者守果。 依如毗昙。 唯第十六道法智心名须陀洹。 若依成实无相行后顺旧之智名须陀洹。 余者悉非。 以此证果苏息处故。 二者摄因。 前七方便及见道心趣向须陀。 以终摄始。 果因从果皆属须陀。 三者进向。 须陀果后进断欲结有六无碍五解脱道来未至后果。 以始摄终皆属须陀。 今此四中通摄三种合为须陀。 以其不分行果别故。 斯陀含者泛解亦三。 一者守果。 欲界修治有九无碍九解脱道。 第六一品解脱道心是斯陀含。 余者悉非。 以此证果苏息处故。 二者摄因。 须陀果后进断欲界六品修惑。 有六无碍及五解脱趣向斯陀。 以终摄始。 以因从果皆属斯陀。 三者进向。 斯陀果后进断欲结。 有三无碍二解脱道未至那含。 以始摄终。 通名斯陀。 依涅槃经此三种人通名斯陀。 观方已行。 今此四中唯分守果及与进向以为斯陀。 亦以不分行果别故。 摄因一种收属初果。 为是不取。 阿那含者亦有三种。 一者守果。 欲界修治。 九解脱中第九一品是阿那含。 以此证果苏息处故。 二者摄因。 斯陀果后进断欲结。 后三微品有三无碍二解脱道趣向那含。 以终摄始。 以因从果皆属那含。 三者进向。 那含果后进断初禅乃至非想一切修惑。 除非想地第九解脱其余一切无碍解脱。 以本摄末通名那含。 今此四中偏分守果及与进向为阿那含。 亦以不分行果别故。 摄因一种推属前果。 为是不取。 阿罗汉者有其二种。 一者守果。 非想一地九解脱中末后一品是阿罗汉。 余者悉非。 以此无学证果心故。 二者摄因。 那含果后进断初禅至非想结。 一切无碍除后一品解脱道心。 其余解脱趣向罗汉。 以终摄始。 以因从果皆属罗汉。 罗汉果后无上可趣故无趣向。 今此四中偏分守果以为罗汉。 摄因一种收属那含。 为是不取。 问曰。 何故初果之中摄因从果余不如是。 释言。 于彼初果之前更无余果可以推属。 故摄初从后。 后三果前有果可推。 故不从后。 问曰。 何故一切进向皆属前果而不属后。 释言。 起后进向道时。 前果之得犹成未舍。 故从前名。 后果之得未成未现故不从后。 又复从后便坏四果差别之义。 故不从后。 云何坏乎。 若摄前向以从后果。 斯陀住薄杂不薄义。 那含不还杂有还义。 罗汉不生杂有生义。 故名为坏。 若摄进向以从前果不坏须陀修无漏义。 不坏斯陀住薄之义。 不坏那含不还之义。 不坏罗汉不生之义。 故须属前。 又复四果纯净功德出障处说。 前向未纯故不从后。 又若摄向以属后果圣人便有增上慢过。 云何增慢。 未薄之处已生薄想。 未不还处生不还想。 未不生处生不生想。 故名增慢。 以斯多妨。 是故一切进向之道四果别分。 故属前果而不从后。 问曰。 从后若有多过何故初果摄向从后。 此如上释。 初果已前无果可属。 故牵从后。 问曰。 若言初果之前无果可属。 摄向从后。 余前有果推其后向而属前者。 彼八禅中初禅已前更无禅定。 彼未来禅可属初禅。 二禅已上乃至非想前有禅故。 彼一切禅方便道中无碍解脱应属下地非上禅收。 释言。 应齐。 立义左右。 不可全同。 云何左右。 彼八禅定约果分业。 一切方便与根本禅同牵一果。 故悉从后。 四果辨义分果异因。 故前方便推属前果。 分相如是。 次第三门制立四果。 圣果细分应有无量。 今以何故定立此四。 依毗婆沙多义制立。 不可具论。 今此略以五义制也。 一约出观以制四果。 凡是制果必约出观。 何故而然。 出观之处生得证想。 故就制果。 云何得知。 缘觉之人修道断结与声闻同。 以不数出不制多果。 明知。 声闻制立多果正由数出。 何故缘觉不数出观不制多果。 声闻偏尔。 缘觉利根。 以利根故烦恼轻薄。 如人大力担轻不息。 缘觉如是。 声闻钝根。 以钝根故烦恼深重。 如人小力担重劬息。 声闻如是。 以劬息故制立多果。 断除三界见惑穷处其必出观。 就此出处制立初果。 问曰。 何故此处必须出观。 释有两义。 一创断见惑多用功力。 疲弊故出。 二断见惑超凡成圣。 永绝三涂庆嘉故出。 除断欲界六品修惑亦必出观。 故就此处制第二果。 何故至此复须出观。 解亦两义。 一由此惑粗强难息断之用功。 疲弊故出。 二离粗过庆嘉故出。 断除欲界修惑穷尽亦必出观。 故就此处制第三果。 何故此处复须出观。 亦有两义。 一断欲界贪欲瞋恚悭忿嫉妒无惭愧等诸粗烦恼用力增多。 疲弊故出。 二离粗过庆嘉故出。 断上二界一切结尽亦必出观。 生其四智究竟之想。 故复约此制第四果。 何故此处复须出观。 亦有两义。 一断上界一切烦恼用力增多。 疲蔽故出。 二永绝生死究竟无学。 庆嘉故出。 以此四处必定出观故就制果。 余出不定。 故不制果。 问曰。 何故断见谛惑要尽方出断修数出。 释有两义。 一见谛惑迷心易灭。 其犹折石不假中息而能断尽。 如人下坂易故不息。 修惑难除。 如绝藕糸。 一观相续不能断尽。 故须数出。 如人上山难故劬息。 二见谛惑能感三涂增上苦报。 畏苦情猛。 为是不息。 如行险地走亦不息。 修惑能招人天生死。 人天优游厌畏心弱。 是故数息。 如无畏处少走多息。 问曰。 等是修惑之中。 何故断除欲界修惑中息制果。 上界不尔。 解有三义。 一欲界惑凡夫多起。 习使力强难可制断。 故须中息。 上界烦恼凡夫本来起之希小使力轻薄。 不假中息亦能断尽。 二欲界惑多难可断尽。 故须中息。 上界惑少不息能尽。 彼云何少。 瞋恚悭嫉无惭愧等彼处无故。 三欲界烦恼二因缘起。 一者因力。 不断使性。 及助思惟。 二者缘力。 所谓色声香味触等。 以是二力起惑难断。 故须中息。 上界烦恼虽从因起缘力微少易可截制。 不息能尽。 不息尽故不制多果。 问曰。 等是欲界之中。 何故断除六品惑尽。 方息制果。 断后三尽制一果乎。 释言。 前六过是粗重。 圣人于此厌畏增强故尽方息。 后三轻微厌畏情少。 故后别断制一果矣。 又粗易断。 倍尽方息。 故断前六共制一果。 细难舍远。 故断后三立一果耳。 若尔上界烦恼转细转难舍离。 应制多果。 此如前释。 更有余义。 后番论之。 此一义竟。 二约四表制立四果。 断除见惑示相表制立初果。 又断见惑永绝三途出恶趣表。 故立初果。 欲界此九品修惑之中前之六品其性粗重能发无作。 断除彼结出无作表。 故就此处制第二果。 欲界地中有其不善。 断后三微出不善表。 故就此处制第三果。 上界烦恼性是染污无记之法。 断除彼故出离染污无记之表。 故就此处制第四果。 此两义竟。 三约四流制立四果。 如毗婆沙说。 断绝见流制立初果。 于欲流中断其小分立第二果。 欲流全尽立第三果。 断绝有流及无明流立第四果。 问曰。 何故断绝欲流别立二果。 断有无明共立一果。 以欲流中粗细易别故开分二。 有及无明粗细难分故合为一。 此三义竟。 四约四生制立四果。 亦如论说。 对舍湿生及与卵生制立初果。 此二多在畜生道。 故离胎少分立第二果。 全舍胎生立第三果。 永出化生立第四果。 此四义竟。 五对五趣制立四果。 亦如论说。 出下三趣制立初果。 对人少分立第二果。 全舍人道立第三果。 出离天道制第四果。 亦可。 舍人及天少分立第三果。 全出天道立第四果。 制立如是。 上来增数四门分别。 或分为五。 一者外凡。 五停心观总别念处。 事中安心未观谛理名之为外。 具足死凡鄙之法故名为凡。 二者内凡。 暖等四心。 学观谛理得圣人性故名为内。 凡法未舍故称为凡。 三者见道。 四者修道。 五无学道。 或分为六。 如涅槃经迦叶品说。 彼说恒河有七众生。 涅槃河中有七种人。 始从常没乃至俱行。 初一常没贤圣不收。 后六是其贤圣所摄。 即就此义以分六种。 五停心观乃至暖顶通摄以为出已还没。 忍世第一名出已住。 苦忍乃至须陀洹果名为观方。 斯陀行后尽那含行名观已行。 阿那含果尽罗汉向名行已住。 阿罗汉果名为俱行。 何故初分名出已没。 于此位中乐求解脱故名为出。 分未决定。 遇恶知识退起诸过。 沉没恶道名出已没。 退起何过。 念处已前有恶斯起。 暖顶中退经论不同。 依如毗昙除一阐提余恶悉起。 依涅槃经除其四重五逆谤法及一阐提。 但起十恶及余遮罪。 何故忍及世第一法为出已住。 出如前释。 坚守正观不退起恶。 不堕恶趣故名为住。 故涅槃云。 住忍法时当知。 无量三恶道报皆非数灭。 更不受故。 又经说言。 世上正见者终不堕恶道。 彼名忍等为上正见。 若依成实暖心已去皆名正见。 斯不堕恶齐得名住。 何故苦忍至须陀果名为观方。 观四谛故。 问曰。 暖等齐观四谛。 以何义故不名观方。 偏名苦忍至须陀果为观方乎。 释言。 暖等观而未见故不与名。 苦忍已去观于四谛获得四事故偏名之。 云何为四。 一住坚固道。 所有五根无能动者二能遍观察。 悉能呵啧内外烦恼。 见疑无明亲迷谛理名内烦恼。 贪瞋慢等依诸见生。 不亲迷理名外烦恼。 三能如实见。 所谓忍智八忍推求。 八智决了。 四能坏大怨。 谓破四倒。 以何义故斯陀行后名观已行。 依前谛观系心修道。 为断欲界贪欲瞋恚愚痴憍慢。 故名为行。 以何义故那含果后名之为住。 经释有六。 一在色界及无色界而受身故名之为住。 二不受欲界人天地狱畜生饿鬼故名为住。 三断无量结余少在故名之为住。 四远离二爱悭贪瞋恚故名为住。 言二爱者。 一是色爱。 爱染妻色。 二者欲爱。 着余五欲。 五不造作共凡夫事故名为住。 此名淫欲为共凡事。 六自无所畏。 不令他畏故名为住。 自无恶行不畏苦果故自无畏。 于诸众生不恼害故不令他畏。 何故罗汉名为俱行。 水喻世间。 陆喻出世。 是阿罗汉能观烦恼到于涅槃。 是故名为水陆俱行。 或分为七。 见谛道前随行分三。 谓闻思修。 义如上判。 苦忍已上随果分四。 谓须陀洹乃至罗汉。 亦如上辨。 又依大品三乘共地亦得分七。 一干慧地。 谓五停心总别念处。 不定闻思未得定水而自沾润故名为干。 二者性地。 暖等四心。 学观谛理得圣人性故名性地。 三八人地。 见谛位中具修八忍名八人地。 四者见地。 须陀洹果见谛周尽名为见地。 五者薄地。 斯陀行后渐断欲结名为薄地。 六离欲地。 那含果后超出欲过名离欲地。 七阿罗汉地。 此等如前三乘地中具广辨释。 或分为八。 谓四向果。 修因趣果名之为向。 成德遂因说以为果。 果向细分乃有无量。 今据一门且分为八。 八名是何。 谓须陀向至罗汉向。 须陀洹果至罗汉果。 于中略以六门分别。 一辨定其相。 二就有漏无漏分别。 三就有为无为分别。 第四约就禅地分别。 五明超越不超越别。 第六明其退不退义。 其相如何。 依如毗昙从五停心至道比忍名须陀向。 道比智心名须陀果。 若依成实从初尽于无相位来名须陀向。 无相位后顺旧观心名须陀果。 彼于四谛总观不别。 为是不说道比忍等以之为向。 道比智心以之为果。 须陀果后进断欲界六品修惑。 有亦无碍五解脱道。 名斯陀向。 末后一品解脱道心名斯陀果。 斯陀果后进断欲果七八九品修道烦恼。 有三无碍二解脱道。 名那含向。 末后一品解脱道心名那含果。 那含果后进断初禅至非想结。 除非想地末后解脱。 其余一切无碍解脱名罗汉向。 断非想结最后解脱名罗汉果。 相别如是(此一门竟)。 次就有漏无漏分别。 须陀洹向论者不同。 若依毗昙世第一前一向有漏。 苦忍等心一向无漏。 若依成实闻思位中。 想心观行缘事破我。 相似无漏性是有漏。 暖等四心观见谛空渐断诸结。 虽能如是犹为有心之所间隔。 判之以为杂相无漏。 无相位中一向无漏。 须陀洹果定是无漏。 斯陀含向斯陀含果阿那含向阿那含果阿罗汉向依如成实一向无漏。 唯无漏道能断结故。 若依毗昙性是无漏。 随义兼论通漏无漏。 是义云何。 斯陀向等有随。 圣智断结名之为正。 等智断结说以为随。 正是无漏。 随是有漏。 问曰。 一切悉具二种有不具者。 释言。 齐具。 问曰。 有人纯用圣道而断烦恼云何有随。 有人纯用等智断结云何有正。 依同修互相成故。 云何相成。 用无漏道断下烦恼。 即成上地有漏功德。 若用等智断下烦恼。 亦成上地无漏功德。 所以齐具。 阿罗汉果一向无漏。 问曰。 斯陀那含果中依如毗昙并说等智以为随果。 说此随果以为有漏。 阿罗汉果何以故不然偏名无漏。 释言。 等智以为随果。 于非想结全无治能故无随果。 无随果故纯名无漏。 有漏无漏分别如是(此二门竟)。 次就有为无为分别。 戒定慧等是其有为。 数灭功德是其无为。 此二若就灭道分别有为功德悉名为向。 无为功德尽判为果。 若就四向四果分别。 向中具有有为无为。 果中亦然。 问曰。 向中既具二种。 有为无为何者正向何者非正。 解有两义。 一同类分别。 有为无为二种之向别望有为无为二果各有正义。 其相云何。 有为之向望有为果同类相生故得名正。 又到果时得彼因中有为功德。 共成一果故亦名正。 向中无为望无为果同类相成名之为正。 又至果时得彼因中无为功德。 共成一果故亦名正。 二强弱分别。 因中有同为趣果。 力强判为正向。 无为无力判为随向。 是义云何。 因中有为修习之力能生果中有为功德。 故名为正。 复能断结趣向果中无为功德。 故望彼德亦得名正。 无为功德在向名随。 无前二能故不名正。 问曰。 果中有为无为二种德中何者正果。 解亦两义。 一同类相望俱是正果。 果中有为正从向中有为行生名为正果。 果中无为正摄因中无为德成故亦名正。 第二约对求心分别。 无为正果。 有为随果。 何故而然。 圣人源为涅槃修道。 无为正是贤圣所求。 故是正果。 有为所厌故非正果。 良以有为是所厌离非正果故。 烦恼尽已并道亦舍。 无为所欣。 是正果故。 毕竟求证。 有为无为分别如是(此三门竟)。 次就禅地以辨其相。 依如成实摄末从本禅地有九。 所谓八禅及欲界中如电三昧。 分末异本禅地有十。 于初禅中别分中间通余说十。 若依毗昙摄末从本禅地有八。 所谓八禅。 彼宗不说欲界有定故但有八。 分末异本禅地有十。 于初禅中别分未来及与中间通余说十。 禅地如是。 依如成实四向四果并依初禅至无所有。 以此七处无漏所依是故名为七依定矣。 并依欲界如电三昧除非想地。 问曰。 毗昙宣说空识无所有处不发见解。 成实何故宣说初果及与初向同依无色。 宗别不同立义各异。 依如毗昙无色不缘下有漏种为苦集观。 亦不缘下有漏对治为灭道观。 是故无色不发见解。 成实得缘故依无色亦发见解。 又问。 非想何故不依。 无无漏故。 问曰。 成实宣说。 非想无漏心后入灭尽定。 云何说言非想地中无无漏乎。 释言。 非想但有顺旧游观无漏。 无其增观断结无漏。 为是不依何者顺旧游观无漏。 先用下定发无漏慧。 观非想地苦无常等。 然后用彼非想地心缘前所观苦无常等。 名为顺旧游观无漏。 以此心微推求力薄。 是故不发增观无漏。 若依毗昙须陀斯陀二果及向在未来禅不通余地。 良以此等欲结未尽。 未得余禅。 所以不依。 阿那含向或六地摄。 根本四禅未来中间。 其次第人必依未来。 彼次第人欲结未尽。 未得余禅。 为是不依。 超越之人或依未来乃至四禅。 依未来禅入见谛道则未来摄。 乃至依于四禅入见则四禅摄。 彼宗四空不入见道。 为是不依。 阿那含果亦六地摄。 与前相似。 其次第人亦未来摄。 何故而然。 彼次第人用未来禅所发无漏为无碍道。 断欲界结尽。 已还用彼禅所发无漏为解脱道。 故未来摄。 不用余禅所发无漏断欲界结。 是故此果不在余种。 超越之人或未来摄。 乃至四禅义同前解。 阿罗汉向或九地摄。 根本四禅未来中间及三无色。 或十地摄。 加非想地。 无漏正向则九地摄。 若通有漏随向说之则十地摄。 云何无漏九地摄乎。 无漏有二。 一者行修缘中现起。 二者得修成就而已。 若论行修于九地中有无不定。 或具一二三四五六乃至九种。 是义云何。 有人纯用未来禅中所发无漏。 断初禅结乃至非想则一地摄。 或用初禅或用中间义亦同尔。 或复有人用未来禅及初禅地所发无漏。 断上界结趣向罗汉则二地摄。 或用未来初禅中间所发无漏。 断上界结则三地摄。 或用前三加用二禅所发无漏。 断上界结则四地摄。 或用前四加用三禅则五地摄。 加用四禅则六地摄。 加用空处则七地摄。 加用识处则八禅摄。 加无所有则九地摄。 此诸地中所有无漏用下断上。 非上断下。 行修如是。 若论得修一切悉具九地无漏。 云何悉具。 解有四义。 一无漏相望依下成上。 阿那含人用下无漏断下结时。 即得上地无漏功德。 如用初禅未来中间所发无漏。 断初禅结则得二禅无漏功德。 如是一切。 二无漏相望依上得下。 有人凡时或得初禅乃至非想后得圣。 已随用何地所发无漏断上结。 时则得下地无漏功德。 三就有漏望于无漏依下成上。 如用二禅方便等智断初禅结则得二禅无漏功德。 如是一切。 四就有漏望于无漏依上得下。 如用二禅方便等智。 断初禅结则得初禅无漏功德。 同治修故。 云何同治。 初禅无漏亦能对治初禅烦恼乃至非想一切烦恼。 二禅地家方便等智亦能对治初禅烦恼。 名为同治。 乃至非想方便等智亦能对治无所有结。 名为同治。 以同治故用彼二禅方便等智。 断彼初禅烦恼之时。 即得初禅无漏功德。 虽复得之少分不多。 但得对治初禅结边一分无漏。 余悉不得。 故曰小分。 得之云何。 彼无碍道正断之时。 应断此结无漏之得心边发生。 乃至用彼非想地家方便等智。 断无所有烦恼之时。 亦得初禅无漏功德。 虽复得之亦少不多。 但得应断无所有结一分无漏。 余悉不得。 故曰不多。 以彼诸地方便等智望初禅地无漏功德得之既然。 望余地中无漏功德应同治者得之齐然。 不同治者一切不得。 阿罗汉向摄地如是。 阿罗汉果亦九地摄。 根本四禅未来中间及三无色。 九地无漏皆能对治非想地结得阿罗汉。 故于中若据行修分别或未来摄。 乃至或是无所有摄。 用未来禅断结证果即未来摄。 余地亦尔。 若据得修皆九地摄。 得罗汉时总得九地一切无漏为彼果故。 禅地如是(此四门竟)。 次辨超越不超越义。 宗别不同所说各异。 成实法中一切贤圣悉无超越。 彼宗凡夫无断结。 故毗昙法中四向无超。 四果之中须陀罗汉亦无超越。 唯斯陀果及那含果有超不超。 彼宗凡夫有断结故说有超义。 相状如何。 有人凡时全未断结。 入见谛道至第十六道比智时。 但得名为须陀洹果。 或复有人先于凡时断欲界结从一二品至五品尽。 后入见道至第十六道比智时。 亦是次第须陀果摄。 而不得名斯陀含向。 以于向中无超证故。 或复有人先断欲结至六品尽。 复入见道至第十六道比智时。 不作须陀亦不作彼斯陀含向。 超证第二斯陀含果。 斯陀含人所断烦恼悉已无故。 或复有人先断欲结至八品尽。 后入见道至第十六道比智时。 亦超越斯陀果摄。 而不得名阿那含向。 以于向中无超越证故。 或复有人先断欲结至九品尽。 后入见道至第十六道比智时。 不作须陀超证第三阿那含果。 阿那含人所断烦恼悉已无故。 或复有人先断初禅至无所有一切烦恼尽。 后入见道至第十六道比智时。 亦是超越那含果收。 而不得名阿罗汉向。 以于向中无超证故。 问曰。 何故果中有超向中无超。 释言。 超证必在道比。 彼第十六道比智心是其止息证果之处。 先断欲结六品及与九品尽处。 亦是止息证果之处。 是义相顺故得超证。 余品尽处于此止息证处不顺。 故无超证。 为是一切向中无超。 问曰。 道比与彼六品九品尽处果义相顺得超证者。 前十五心与向相顺。 何故不得超证彼向。 释言。 于前十五心时非想一地见惑未尽。 次第所断犹未穷尽。 安能超证。 是故超证偏在道比不在余心。 良以于前十五心中无超证故。 一切向中悉无超越。 问曰。 凡时先断六品九品惑尽。 尔时何不即名斯陀及阿那含。 要须来至道比智时方得其名。 释言。 斯陀及阿那含必无见惑。 凡时虽断六品及九品惑尽见惑犹。 故不得名斯陀含及阿那含。 道比智时见惑始尽。 故于此处方得其名。 问曰。 何故初果无超。 于初果前无所得故。 又凡不能断非想地见惑周尽。 所以无超。 阿罗汉果何故无超。 凡夫不能断非想地修惑周尽。 为是无超(此五门竟)。 次明有退无退之义。 须陀向中有退无退。 是义云何。 五停心观总别念处一向可退。 暖顶二心亦退不退。 是义云何。 依如毗昙暖心已上无有断善作阐提义。 名为不退。 容起余过堕三恶道。 目之为退。 若依涅槃永更不起四重五逆。 及断善根作一阐提。 名为不退。 遇恶知识容起十恶没三恶道。 名之为退。 若依成实亦更不起四重五逆及断善根。 又亦不起兼重十恶堕三恶道。 名为不退。 故成实中说暖顶等为上正见。 往来百千世不堕恶道。 容起烦恼造作轻业人天轮转。 名之为退。 忍世第一及见道心一向不退。 须陀洹果亦无退理。 斯陀向果那含向果及罗汉向。 依如成实于此位中所有圣德一切不退。 设有退者但退禅定。 若依毗昙于此位中所有圣德亦退。 不退是义云何。 分别有四。 一约根分别。 钝根有退。 利根不退。 不动法人定不退故。 二约修分别。 散慢有退。 专修不退。 三约行分别。 杂用等智而断结者容使有退。 纯用无漏而断结者牢固不退。 四约趣分别。 人中有退。 人中多有退因缘故。 在天不退。 故论说言。 诸天不退。 阿罗汉果依如成实一向不退。 设有退者但退禅定。 若依毗昙亦退不退。 是义云何。 分别有六。 第一约就烦恼分别。 烦恼有二。 一受生烦恼。 于受生时妄起贪等。 二障道烦恼。 对缘现起贪瞋痴等妨碍圣道。 彼阿罗汉障道烦恼容使暂起。 名之为退。 受生烦恼毕竟不起。 名为不退。 二约烦恼因缘分别。 因缘有二。 一内二外。 不断使性及邪思惟而起烦恼。 名之为内。 五尘生结。 目之为外。 彼阿罗汉已断内因。 无有内因而起烦恼名为不退。 容有外缘而起烦恼。 名之为退。 谓观增上可贪境界暂生欲染。 寻还断除故经生。 三约根分别。 钝根有退。 利根不退。 是义云何。 彼阿罗汉有六种性。 退思护住升进不动。 义如后释。 彼退法人一向可退。 不动法人一向不退。 思护住进义则不定。 若退法人增进为者容使可退。 若不退人增进为者唯住唯增无有退义。 四约修分别。 专修不退。 散漫有退。 故涅槃中说退有五。 一乐多事。 二乐说世事。 三乐睡眠。 四乐近在家。 五乐多游行。 以是五事令比丘退。 五约行分别。 钝用无漏断结成者一向无退。 杂用等智断结成者容使可退。 是义云何。 此人用其世俗等智攀上。 厌下断欲界结至无所有。 非想一地等智不治。 用无漏断。 由本不牢。 为是有退。 是故旧人沙井为喻。 其犹沙井上虽砖叠不免陷坏。 此亦如是。 第六约就界趣分别。 界谓三界。 欲界有退。 上界即无故。 杂心云。 若说退者必退。 乃至必升进者必定升进。 当知。 此说欲界罗汉。 非上二界。 欲界有其退转因缘。 上界无故。 趣谓五趣。 人中罗汉则有退转。 天中无退。 人中多有退因缘故。 故论说言。 诸天不退。 四向四果辨之粗尔。 或分十三。 如毗昙说。 见谛道前七方便人则以为七。 见谛道中分为二种。 所谓信行及与法行。 钝根之人入见谛道名为信行。 信圣人语而起行故。 利根之人入见谛道名为法行。 自心见法而起行故。 通前为九。 修道位中有其二种。 谓信解脱及与见到。 钝根之人在于修道名信解脱。 信圣人语得解脱故。 利根之人在于修道名为见到。 自心见法得解脱故。 通前十一。 无学位中亦修二种。 谓时解脱不时解脱。 钝根之人至无学果名时解脱。 以钝根者待时托处得解脱故。 利根至果名不时解脱。 以利根者不得待处得解脱故。 通前十三。 以见道上离分六人故。 杂心云。 事则说有六。 或分十四。 如毗昙说。 见谛道前说七方便。 见谛道中信行法行。 修道位中有信解脱及与见到。 通前十一。 阿那含中得灭定者名为身证通前十二。 无学位中说慧解脱及俱解脱。 通前十四。 不得灭定名慧解脱。 得灭定者名俱解脱。 亦得开分以为十五。 见谛道前七方便人则以为七。 见谛已去四向四果复分为八。 通前十五。 亦得开分为二十三。 前七方便则以为七。 就后四向四果之中分别利钝则有十六。 通前合为二十三矣。 或复开分为二十七。 此有两门。 一则如彼成实论说。 见谛道前分为二人。 一者信行。 二者法行。 钝根之人名为信行。 信顺他语而起行故。 利名法行。 息心见法而起行故。 大集经中见前分二。 亦与此同。 前二种人入见谛道名无相行。 空观相续无相间故。 通前为三。 须陀洹果以为第四。 斯陀含行以为第五。 斯陀含果以为第六。 阿那含行以为第七。 那含果中离分十一。 通前十八。 由其通摄阿罗汉向合为那含。 故有十一。 名字是何。 一名现般。 是人现世于凡身中修得那含。 则于此身修得罗汉故名现般。 二名转世。 圣人身上经生已后修得那含。 则于现世修得罗汉是亦通为现般所收。 三者中般。 是人现世修得那含不得罗汉。 舍欲界身向上界去。 两界中间受身得般。 四者生般。 于初禅上随何处生最初受身。 未尽寿命修道得般。 五者行般。 与前生般同在一身。 精勤行道寿尽得般。 名为行般。 六无行般。 亦与生般同在一身。 不勤行道寿尽得般。 名无行般。 七者乐定。 于上界中初身不般。 展转上生至广果天。 不得涅槃生无色界。 八者乐慧。 亦于上界展转上生至广果生。 不得涅槃生五净居。 九信解脱。 于前人中有钝根者。 名为信解。 十名见到。 于前人中有利根者。 说为见到。 十一身证。 于前人中得灭定者。 广如后释。 阿罗汉中差别有九。 通前合为二十七人。 一是退相。 此人最钝。 以钝根故得定必退。 二是守相。 根少胜前。 深自防守容能不退。 三者死相。 根转胜前。 深厌诸有不能得定。 得已恐失。 求欲自害。 名为死相。 四者住相。 所得三昧不退不进。 五可进相。 所得三昧转胜增益。 六不坏相。 所得三昧种种因缘不能破坏。 七不退相。 此人最胜所得功德尽无退矣。 八慧解脱。 于前人中不得灭定名慧解脱。 九俱解脱。 得灭尽定。 此等一一广如后释。 成实如是。 更有一种二十七人。 如中阿含福田品说。 彼经偏就见谛已上说二十七。 不通见前。 相状如何。 彼有居士。 名给孤独。 请问如来。 于世间中有几福田人。 佛答有二。 一是学人。 二无学人。 见谛已上至阿那含名为学人。 阿罗汉果名无学人学有十八。 无学有九。 是故通合有二十七。 学人十八经列不次。 名字是何。 一是信行。 二是法行。 三信解脱。 四是见到。 五是身证。 六是家家。 七一种子。 八向须陀。 九得须陀。 十向斯陀。 其第十一得斯陀含。 其第十二向阿那含。 其第十三得阿那含。 十四中般。 十五生般。 十六行般。 十七无行般。 十八上流。 至色究竟正有此名。 更无异释。 准依毗昙信行法行在于见道十五心中。 钝名信行。 利名法行。 信脱见到准依毗昙在于修道须陀果后。 钝名信脱。 利名见到。 此四统摄一切学人。 以含通故。 余十四人于中别分。 于前信行法行人中开出三人。 一则开出须陀洹向次第之人。 入见谛道十五心中名须陀向。 二则开出斯陀含向。 超越斯陀入见谛道十五心中名斯陀向。 三则开出阿那含向。 超越那含入见谛道十五心中名那含向。 于前信脱见到人中随别开出十三种人。 一则开出须陀洹果。 第二开出斯陀含向。 谓。 次第人向斯陀含未至果。 前于现在中修行者是。 第三开出家家之人。 谓。 次第人向斯陀含未至果。 前分断烦恼迳生者是。 第四开出斯陀含果。 于中细分有异其二种。 一者超证斯陀含果。 二次第证斯陀含果。 通合为一斯陀果矣。 第五开出阿那含向。 谓。 次第人向阿那含未至果。 前于现世中修行者是。 第六开出一种子人。 谓。 次第人向阿那含分断烦恼迳生者是。 第七开出阿那含果。 于中细分亦有二种。 一者超证阿那含果。 二次第证阿那含果。 今合为一阿那含果。 第八开出中般之人。 第九开出生般之人。 第十开出行般之人。 十一开出无行般人。 十二开出上流般人。 此上流中有胜有劣。 胜者色界得般涅槃。 劣者生于无色界中。 方始得般。 彼举胜者。 是故说言。 至色究竟彼向福田。 在色界者有色有形得受供为世福田。 为是偏举。 十三开出身证之人。 那含果后得灭定者。 此之十三皆是信脱见到中列。 学人如是。 无学九者。 经列不次。 一名思法。 二升进法。 三不动法。 四者退法。 五不退法。 六者护法。 经自释言。 护则不退。 不护则退。 七者住法。 八慧解脱。 九俱解脱。 经文如是。 更无异释。 九中前七就根以别。 后二约法。 前之七种犹如毗昙中六种罗汉。 六罗汉者退思护住升进不动。 彼阿含经分不动人以为二种。 故有七也。 九中退法是毗昙中初退法人。 九中思法是彼第二思法之人。 九中护法是彼第三护法之人。 九中住法是彼第四住法之人。 九中升进是彼第五必升进人。 九中不动及与不退是毗昙中不动法人。 彼毗昙中不动有二。 一本来不动。 二至果中进为不动。 九中不动当毗昙中因来不动。 九中不退当毗昙中至果不动。 后二慧脱及俱解脱约法以别。 前七人中不得灭定名慧解脱。 得灭定者名俱解脱。 此等至后更当广释。 此二十七通见道前七方便人有三十四。 广则无量。 开合如是。 上来第一通相分别。 次第二门随别解释。 五停心观如前五章中具释。 总别念处如前道品章中具释。 暖等四门如前暖等四种善中具广分别。 今先别释须陀洹向。 于中曲有六门分别。 一约境分别。 第二品数多少分别。 三依无碍解脱分别。 四约修分别。 五定是非。 六转根分别。 言约境者。 依昙无德一时见谛。 依萨婆多前后见谛。 言一时者案依彼宗。 先于见前暖顶忍中别缘谛空总令纯熟。 次于世间第一法中总缘四谛名用虚假以之为诠。 后入无相总见四谛一切法空。 念念增明都无间绝。 成实法中存依此义。 言前后者依萨婆多别缘四谛见有得道。 行者先于总别念中总缘四谛为空无我。 而于四谛未得明了。 至于暖等四心之中别缘四谛而为方便。 苦忍已上随别照见。 见苦异集。 见灭异道。 名前后见。 诸部毗昙存依此义。 问曰。 二中何者为是。 并为佛。 不可偏依。 但随人别二说有异。 其钝根者未能破相见诸法空。 多依先后渐次见谛。 其利根者能破有相证诸法空。 并依一时。 又复二宗立患各异。 依昙无德取为患本。 虽别见谛取执未已。 要总见空取患方尽。 为是观谛先别后总。 依萨婆多痴为患本。 虽总观谛闇相未遣。 别观分明闇相乃尽。 故依彼宗先总后别(此一门竟)。 次明品数多少之义。 依如毗昙见道位中唯十五心。 通须陀果有十六心。 八忍八智是十六也。 观欲界苦初忍后智。 有其二心。 观上界苦初忍后智。 亦有二心。 余谛例尔。 若依成实见道位中有无量心。 故彼文言。 以无量心断诸烦恼。 非八非九。 言非八者说见道中有无量心相续断惑。 破阿毗昙定说八忍。 言非九者说修道中有无量心。 破阿毗昙于一一地定九无碍。 何故毗昙定说八忍。 彼宗观有。 有相局别。 见易明故。 何故成实说无量心彼宗观空。 空无分限见难了故(此二门竟)。 次就无碍解脱分别。 依如毗昙见道位中具以无碍解脱二道而断见惑。 八忍无碍。 七智解脱。 应有八智。 后一判为须陀洹果。 故但说七。 若依成实无相位中单有无碍而无解脱。 何故而然。 彼宗所说无碍解脱同是空观。 于中增进说为无碍。 顺旧之智判为解脱。 顺旧解脱判属须陀。 故无中纯有无碍(此三门竟)。 次第四门约修分别。 于中有二。 一约境界明修多少。 二约行心明修多少。 言约境者如毗昙说。 于彼见道十五心中现观一谛。 未来还于一谛增明。 现观一行未来傍于一谛之下四行增明。 随所观察皆明了故。 以一谛下四行义亲故悉增明。 问曰。 于前四现忍中现观一谛未来傍于四谛增明。 现观一行未来傍于十六增明。 至第十六道比智时义亦如是。 今此见道十五心中何故不尔。 未来唯于一谛增明。 唯于同谛四行增明。 释言。 四现及后道比是开豫道。 心志宽容故修宽多。 此十五心是速疾道。 心志峻狭故修狭少。 约境如是。 次约行心明修多少。 修有二种。 一者行修。 缘中现起。 二者得修。 于所修习得令属己。 若据行修苦法忍时唯得修习苦法忍心。 乃至最后道比忍时唯得修习道比忍心。 若据得修同时相得。 或后得前。 非前得后。 后非得前故。 初苦法忍十五得得。 乃至最后道比智心唯一得得。 相状如何。 苦法忍心现起之时。 有一非色非心得法。 与忍俱起得于现在苦法忍心。 并得种类在未来者令来属己成就一失。 问曰。 彼忍由得得之在己不失。 彼得由何在己不失。 释言。 彼得复由小得得故不失。 小得由何。 还由大得得故不失。 其犹二生互相生矣。 虽有二得今总合故说为一得。 余亦如是。 问曰。 向说以后得前非前得后。 今云何言通得种类在未来者。 释言。 前说不得后者。 苦忍时得不得后时苦法智等。 非谓不得现起法家未来种类。 未来之类望今未起犹名已起。 已起类故苦法智时二得俱生。 一得苦智。 一得向前苦法忍心。 如是渐增。 乃至最后道比忍时。 有十五得与之俱生。 一得道比。 余十四得得前十四。 问曰。 后得唯得向前所得法体。 亦得前得。 义释不定。 一义释之。 唯得前法。 前得随法亦成不失。 一义释之。 通得前得。 若尔展转有无穷过。 论自释言。 无穷何失。 修义如是(此四门竟)。 次定是非。 问曰。 见中用何为道。 义别四阶。 其一义者慧为道体。 余者悉非。 离慧不能忍智法故。 第二义者慧及一切心心数法并及道戒通为正道。 八正用此而为体故。 诸得四相道中随义不名正道。 第三义者心法与戒并及四相同时俱起是共有因。 相扶义亲通说为道。 诸得望彼起戒异时非共有因。 相扶义疏不说为道。 第四义者心法与戒诸得四相皆有彼此相成之义。 通说为道。 问曰。 若依前之三义诸得非道亦应非果。 又复果者是得证义。 诸得顺果。 故名为果。 见道在向。 何故论中说得为果。 释言。 论中说得为果。 同后一义。 得不顺向故不名道。 得前世间第一法得亦同此释不名第一。 问曰。 若依末后一义得名道者。 论中宣说。 得彼世间第一法得不名第一。 今云何言得道之得亦名为道。 释言。 论说得第一得非第一者。 同前三种非道之义。 又世第一位分短促止在一念。 得彼之得前后多念于彼不顺。 为是彼得不名第一。 见道宽长得复多念。 于彼相顺故得名道。 是非如是(此五门竟)。 次就转根而为分别。 问曰。 见中心道峻速。 得转根不有。 言。 不得。 于一一行无多缘故。 问曰。 若言定不得者。 依如毗昙信法二人同在见道。 论中宣说。 信行是其法行之因。 云何不转。 又复释言。 劣望于胜理有因义。 其实不转。 若依成实同一空观实难转根。 若依毗昙差别观谛容有转义。 是义云何。 凡转根者于境多观亦能转根。 于境力励明净心观亦能转根。 其四谛法初则易知后转难了。 行者于前四现忍中学观谛时有五种别。 有一种人于四真谛未能观察。 非苦力励。 是人入见但为信行。 其第二人四现忍中于前三谛未熟观察。 用道为难力励观察。 是人入见于前三谛见不极明。 名为信行。 于后道谛照见明了转为法行。 其第三人四现忍中于前二谛未能观察。 于灭于道用之为难力励观察。 是人入见于苦于集见不极明。 名为信行。 于灭于道照见明了转为于法行。 其第四人四现忍中于初苦谛未能观察。 于后三谛用之为难力励观察。 是人入见于初苦谛见不极明。 判为信行。 于后三谛照见明了转为法行。 其第五人四现忍中于四真谛并皆力励。 是人入见于四真谛并极明了入见谛道。 唯名法行。 五种人中初后二人不名转根。 中三名转。 须陀洹向释之粗尔。 次别解释须陀洹果。 斯陀含向通亦是其须陀洹摄一处合论。 于中曲有六门分别。 一定其体。 二明得舍。 三明须陀断结多少。 四明须陀受身多少。 五明家家。 六分利钝。 言定体者须陀洹果圣德为体。 圣德不同泛论有三。 一是果体。 依如毗昙行修分别唯第十六道比智心是其果体。 得修分别通摄见谛十六圣心悉为果体。 若依成实说无相后顺旧空观而为果体。 二学等见。 须陀果后游观无漏重缘谛理而不增进。 三胜果道。 须陀果后更起胜解进断欲结。 或一二品乃至六品。 此行缘于何谛进断烦恼。 于四谛中趣缘一谛。 问曰。 何故前断见惑四谛俱缘。 此断修惑唯缘一谛。 释言。 前断迷谛烦恼。 凡于四谛通皆迷惑。 故须通观。 此断缘事贪瞋痴等非舍通迷。 故于四谛趣缘一种能断果后。 问曰。 此行既缘谛理。 云何能断缘事烦恼。 若依毗昙观细舍粗。 是故能断。 若依成实一切烦恼皆取性起。 观空破性。 为是能断。 问曰。 此行所观谛理为深于前能断修惑。 为与前同能断修惑。 若便更深深有何相。 若当不深安能异断。 一释。 此行观理更深故能异断。 但此深相阶别难分。 唯圣自觉叵以言别。 其犹地地九品烦恼难可言别。 亦如地地生得善根九品难分。 虽不可别非无阶降。 此亦如是。 又释。 此行观理同前亦能异断。 何故如是。 理虽同前数观心地。 数观心明。 故能异断。 如似一药少服减病。 多能尽病。 非多尽病便有异药。 亦如一食少敢减饥。 多食尽饥。 非多尽饥令食不一。 此亦如是。 须陀圣德虽复无量要唯此三。 辨体如此(此一门竟)。 次约前后论得论舍。 先论舍义。 问曰。 须陀得果之时为舍前向为当不舍。 若依毗昙证果之时定舍前向。 舍有二种。 一约行修。 不行名舍。 道比智时前十五心不现行故。 二约得修。 得断名舍。 因得断已果得生故。 若依成实亦舍。 以实细分因心谢已果心现前。 名之为舍。 相续论之因满为果。 非舍前得。 名为不舍。 问曰。 须陀修增进道。 向斯陀时舍前果不。 释言。 不舍。 何故如是。 证果心深所以不舍。 又复须陀虽起胜行唯依前果而自息止。 为是不舍。 次论得义。 问曰。 须陀证初果时。 为得前向合为后果。 为当不得。 此如前释。 依如毗昙修有二种。 一是行修。 二是得修。 若据行修果中唯有道比智心无前十五。 若据得修得于前向合为后果。 是义云何。 证初果时舍前向中十五别得。 一总得生得道比智。 并得向中十五无漏合为须陀。 问曰。 为当直得向中所得功德合为后果。 亦得向中能得之得为后果乎。 义解不定。 一义释之。 唯得所得无漏功德合为后果。 不得能得。 何故如是。 所得法体体有彼此通成之义。 故复得之。 能得之得非正法体。 彼此局别。 无有彼此通成之义。 为是不得。 又复所得心法为主。 心法宽通一起之者必有种类成在未来。 未来有其可起义故。 后复得之合以为果。 得非心法。 无有宽通在未来义。 故后不得合成其果。 以有此别。 是故论中说。 舍前得更起果得。 得于前法合为果矣。 又更解释。 正得前法兼得前得。 合为后果理亦无伤。 故论中问曰。 若得有得有无穷过。 论自释言。 无穷何苦。 问曰。 若使果得起时通得前得。 何名为断何名为舍。 虽复得之非彼种类。 故得名舍。 毗昙如是。 若依成实唯立行修无得修修义。 是故不说得于前向合为后果。 问曰。 须陀起于胜行向斯陀时。 有得前果成后向不。 释言。 不得起后向时前果不舍。 故无异得。 得舍如是(此二门竟)。 次论须陀断结多少。 经说。 须陀唯断三结。 所谓身见戒取及疑。 问曰。 经说。 须陀洹人所断烦恼犹如纵广四十里池。 其余在者如一渧。 云何复言唯断三结。 释言。 须陀所断实多。 以四义故偏说此三。 一以此三是诸惑本举此摄余。 故偏说三。 云何惑本。 迷谛十使须陀悉断。 就十使中五见及疑唯障见谛。 须陀断尽偏与断名。 贪瞋痴慢通障见修。 障见谛者须陀断尽。 障修道者须陀未除。 由断未尽不与断名。 就彼所断六使之中三本三随。 身见是本。 边见随。 戒取是本。 见取随。 疑心是本邪见随。 经中就本说除三使未亦随故但说三。 二以此三重故偏说。 如涅槃释。 譬如世间王来王去。 虽多臣流以王重故世人偏说。 此三如是重故偏说。 此云何重。 彼经释言。 一切众生常所起故。 又难觉故。 如病常发为重病。 又难识知名为重病。 此三尔。 众生恒起不觉为过故曰重矣。 三以此三能为一切戒定慧等三学大怨所以偏说。 云何为怨。 随相粗对取障戒。 名为戒怨。 疑盖障定。 名为定怨。 身见障慧。 名为慧怨。 依毗婆娑则不如是。 彼说。 身见能为戒怨。 计神是常苦乐不返不畏业果。 纵情作罪。 妨修净戒故为戒怨。 戒取定怨。 取戒为道妨修胜静故为定怨。 疑为慧怨。 于境犹预不能决了。 坊于正智故为慧怨。 四随化说三。 如涅槃释。 或有众生闻说须陀断无量结退心不求。 故但说三。 所断如是(此三门竟)。 大乘义章卷第十七(本终)大乘义章卷第十七(末)远法师撰次明须陀受生多少。 于中曲有四门分别。 一明须陀受身多少。 二明润惑品数多少。 三明烦恼润生多少。 四明断惑损生多少。 初言受生身多少者。 须陀有四。 其第一人现修进得阿罗汉果。 则于现身入般涅槃。 其第二人现修进得阿那含果上界受身。 或受一生或二三四乃至极多。 或受十五或受十六。 言十五者。 有乐定人四禅遍生有十一身。 初禅二处。 上三禅地各有三处。 合为十一。 加四空处故有十五。 言十六者。 有乐慧人四禅遍生有十一身。 加五净居故有十六。 此等差别广如后释。 其第三人现身修得斯陀含果欲界受身。 于人天中多受二生少受一生。 其第四人于现在世唯证初果欲界受身。 或受一生或二三四乃至极多。 受七生往来十四生。 死此之十四于人天中往来受之。 不得类并。 何故如是。 以其觉苦厌离心故。 此须陀洹曾以观苦觉苦心盛。 人中受生则觉人苦求生天中。 天中受生复觉天过求生人中。 为是不并。 问曰。 于彼十四生中何处先生。 是义不定。 人中得道舍人身已先住天中。 天中得道舍天身已先生人中。 故杂心云。 人中超升人间满七。 天亦如是。 问曰。 何故极唯七返不增不减。 业力持故不减七返。 道力制故不过七返。 又复业力势极如此。 如七药树七步毒蛇七日之药七世事等。 问曰。 此人过七返已唯得涅槃有生上者。 经论不同。 依如毗昙及成实论。 一切圣人欲界地中曾经生者。 厌苦情深悉不上生。 欲界身中定得涅槃。 依阿育王传经所说有上生者。 彼经宣说。 有一经生病须陀洹优波麹多化生五净。 明得上生。 化之因缘备如经说。 须陀差别义有四阶。 此四人中初一名为现般须陀。 中二名为现进须陀。 后一名为受生须陀。 次第二门约就欲界受生须陀明其润生烦恼品数。 润生烦恼粗分为三。 细分为九。 中分为五。 粗分三者。 谓。 上中下。 此义不定。 就过论之粗惑过重说之为上。 细惑过微说以为下。 非粗非细说名为中。 若据功力粗惑浮浅。 障道力微说以为下。 细惑根深。 障道力强说之为上。 中惑异前说名为中。 故经宜说。 无明住地其力最上。 今此且依初义分之。 粗惑为上。 细名为下。 两楹说中。 细分九者。 粗中三品。 所谓上上上中上下。 中惑亦三。 所谓中上中中中下。 细惑亦三。 所谓下上下中下下。 中分分五者。 谓为下中上上中上上于中。 初二名为上上。 次二上中。 次二名上。 次二名中。 后一名下。 此五与彼五阶熏禅五阶分善其义相似。 问曰。 分九便足何劳说五。 今为约此明润多少故须辨之。 次第三门明其烦恼润生多少。 于中曲有三门分别。 一明诸惑有润不润。 二明用惑润生不同。 三明诸惑润生多少。 初言诸惑润不润者。 有人宣说九品惑中有乘断者不能润生。 不乘断者用之润生。 此义不然。 乘断已竟可不润生。 未断之时何为不润。 当知。 一切齐能润生。 但润有二。 一者现起亲润受生。 二者成就冥助资润。 其乘断者未断之时得有冥助资润之义。 亦有现起亲润之义。 云何得有。 义如后释(此一门竟)。 次明用惑润生不同。 于彼九品修惑之中何者现起亲润受生。 何者成就资润受生。 随次论之所有惑中最上粗品缘中现起亲润受生。 余悉成就资润受生。 据实论之惑起无序。 发业润生例非一准。 惑上中下不可一定。 是义云何。 于受生时有人钝根。 或睹胜缘起增上结。 则用此结亲润受生。 中下资助。 有人中根。 或对中缘起中品结。 即用此结亲润受生。 上下烦恼成而随助。 有人利根。 或逢弱缘起下品结。 则用此结亲润受生。 上中随助。 上结生者受身必多。 中结次少。 下结最少。 为是须陀九品烦恼虽全未断不妨受生多少不定。 以是义故九品惑中。 应乘断者亦得现起润业受生资助已竟(此二门竟)。 次明诸惑润生多少。 经论之中文无定判。 然今且可准义论之。 九品惑中最初二品。 五品分别同是上上。 品类同故齐润三生。 于中初品独润三生。 余结资助润十四生。 于中后品独润三生。 余结资助润十一生。 此云何知。 彼第三品第四品结各润二生。 此初二品粗于彼结。 故润三生。 与彼相邻不得过三。 又余品结二品。 二品润生齐等。 以后类前最初二品同润三生。 问曰。 此二同润三生。 有何差别。 初品粗强受生速疾。 后品惑微受生迟迟。 如人见物贪强疾取贪微后取。 又初品粗受报粗劣。 后品惑微受报精胜。 又复初品粗强有力。 定润三生。 后品劣薄。 或润二生。 或润三生。 而非决定言同润。 三就极为语。 其次两品五品分别同是上中。 品类同故齐润二生。 于中初品独润二生。 余品资助共润八生。 后品之结独润二生。 余品资助共润六生。 此云何知。 前初二品各润三生。 此二细彼。 故二不多。 又第五品及第六品各润一生。 此二粗彼。 故二不少。 又复于彼十四生中前之六生。 是第一品第二品惑之所润。 故断第一第二品结。 损却六生余八生在。 论言。 若断三四品惑余二生三生是名家家。 言三生者人三天三即是六生。 言二生者人二天二即是四生。 余八生中断第三品润生之结受余六生。 名为家家。 明知。 第三独润二生。 断第四品润生之结受余四生。 名为家家。 明知。 第四独润二生。 有何差别。 别如前释。 彼第五品第六品结。 五品分别同是上品。 类同故齐润一生。 于中前品独润一生。 余品资助共润四生。 后品之结独润一生。 余品资助共润三生。 道理应然。 但此一品有乘断义。 若彼乘断不用润生。 若未乘断容将润生。 问曰。 云何得知。 此二各润一生。 以前二品各润二生。 此品细彼。 润一不多。 第七第八共润一生。 此品粗彼。 润一不减。 又论宣说。 断第四品润生之惑余受四生。 名为家家。 及断第五第六品竟成斯陀含。 唯二生在。 明知。 此二各润一生。 问曰。 此二各润一生。 有何差异。 异如上释。 彼第七品第八品惑。 五品分别同是中品。 品类同故共润一生。 余品资助共润二生。 此云何知。 次前二品各润一生。 此品细彼。 故合润一。 又复斯陀余二生中若断第七第八品结唯减一生。 一生犹在。 明知。 此二共润一生。 问曰。 此二共润一生。 有何差别。 释言。 前粗润生力强。 后品微细润生力薄。 佐助而已。 问曰。 此二共润一生。 断第七品彼第八品云何润生。 释言。 第八无有独润半生之理。 若断第七彼第八品与第九品共润一生。 故毗婆沙说。 断第七品受于一生。 断第八品亦受一生。 彼第九品五品分别是其下品独润一生。 问曰。 何故七品八品共润一生。 此品转细独润一生。 以此垂终系缚牢固。 度此已后更无生处。 力竞坚缚故独润一。 问曰。 毗昙说。 须陀洹依未来禅而入圣道。 所依未来应治烦恼。 云何得有九品具结而用润生。 释言。 未必是未来禅皆能治结。 若先修得未来禅已。 作六行观则能断结。 若不作者诸结全在。 是故须陀虽依未来而入圣道。 不妨得有具结润生。 问曰。 成实宣说。 须陀必依初禅至无所有七依处定而入圣道。 得彼定时伏断欲结。 得须陀已用何润生欲界受身。 有人释言。 用彼过去曾起烦恼润生受身。 此义不然。 过去虽有现在不行。 于境不爱。 云何受身。 有人复言。 彼宗圣人不退圣道得退禅定。 以退定故得起欲界烦恼润生。 若尔须陀不退定者应当上生。 须陀上生经论不许。 明知。 下生不由退定。 今正解释。 欲界惑中粗细无量。 能伏之定从凡至佛阶别无数。 须陀所依事定粗浅。 但伏粗品细惑犹行。 细惑之中义分九品。 用之润生。 此是第三润生多少。 次第四门明其断惑损生多少。 于中曲有两门分别。 一明断不同。 二约断明损。 断有二种。 一阶别异断。 二者乘断。 随惑粗细渐息渐断名别异断。 因断前品后品乘除名为乘断。 九品惑中第六一品决定乘断。 何故如是。 此品惑尽便证第二斯陀含果。 悕果情猛故。 断第五必乘第六。 此品乘断诸论大同。 第九一品论者不同。 毗婆沙中一论师说。 亦是乘断。 故彼文言。 若断第八则第九品不能遮碍。 何故此品复须乘断。 义同前释。 此品惑尽证那含果。 悕果心猛。 为是乘断。 若依毗昙定非乘断。 以此垂终极作障碍所以不乘。 如守还人未至边处遮抑则缓。 若至边处遮碍则急。 是故义言。 若度此已我于何处而受生也。 故难乘断。 自余七品阶别渐断悉无乘义。 有人说言。 第二第八亦是乘断。 何故如是。 果心之后苏息有力。 故断第一必乘第二。 断第七品必乘第八。 此义不然。 若第二品有乘断者经论应说。 全无说处。 明知。 不乘。 又第八品论说不乘。 准后类前。 明知。 第二非是乘断。 毗婆沙说。 若断第七彼第八品与第九品共润一生。 明知。 第八品非乘断。 问曰。 前说。 有乘断者为当一观相续断尽名为乘断。 为当一世决定断尽名为乘断。 释言。 一世决定断尽名为乘断。 非是一观相续断尽名为乘断。 但于现世无间断尽亦名乘断。 简别断尽亦名乘断。 一世不尽。 用之受身。 经生乃断不名乘断。 断义如是。 次约断明损。 断第一品十四生中损其三生。 断第二品复损三生。 但有八生断第三品损其二生。 余有六生。 人三天三。 断第四品复损二生。 余有四生。 人二天二。 故论说言。 若断三四品余二生三生是说名家家断第五品乘断第六。 复损二生。 余有二在。 断七断八复损一生。 余有一在。 断第九品复去一生一切皆尽。 须陀受身多少如是(此二门竟)。 次明家家。 于中曲有四门分别。 一总解释家家之义。 二明说意。 三明建立家家所以。 四对余果料简有无。 初总解释家家义者。 论自释言。 从家至家故曰家家。 此明须陀厌旧生处异家受身故名家家。 云何异家。 此人或时人中生已舍人生天。 复舍天身还生人中。 厌本生处异家受生。 天中亦尔。 离本生处异处受生。 故曰异处。 问曰。 若此异处受身名家家者。 何故论言在于人中或在一处。 或二或三在于天中。 或在一天或二或三。 释言。 人中或一家者或一张家。 或一王家名为一家。 如是一切。 不妨于中家门各别。 天亦如是。 于六天中或一天处。 不妨于中住处各异。 故得名为从家至家为家家矣。 初门如是。 次明宣说家家之意。 为彰其胜故论说言。 须陀胜者名为家家。 云何显胜。 须陀洹中结有厚薄。 其结厚者不厌旧处容使重生。 不名家家。 故用初品及第二品第三品结所受之身非家家摄。 薄者不尔。 不肯重生。 简薄异厚故说家家。 说意如是。 次明建立家家之义。 依如论中三义建立。 一断烦恼。 二成无漏根。 三者受生。 言断烦恼简异具薄须陀洹人。 成无漏根简异退者。 亦简凡夫。 言受生者简异现般须陀等。 故论说言。 若断三四品成就彼对治。 余二生三生是说名家家。 断三四品是初义也。 九品惑或断三品。 或断四品。 问曰。 何故要断此惑方名家家。 九品惑中初三粗重。 于旧生处憎厌情微容使重生。 非家家义。 为是要断方成家家。 问曰。 若言前三惑粗于旧生家有重生者。 于人天中应并受生。 何故从人必生于天。 从天必人释言。 当本现生之时。 实觉其苦厌人求天。 厌天求人。 为是不并。 粗结覆心。 久远还爱。 故得重生。 问曰。 于彼九品惑中断三用四。 断四用五。 并称家家。 何故不说断五用六断六用于七八品等为家家乎。 释言。 断五必乘第六。 不用受生故非家家。 七八品等于人于天无二受身。 故非家家。 成就彼治第二义也。 谓成三品结四品法家对治无漏。 凡夫亦能断除三品四品之结而非家家。 故须说此余二生三生。 是其第三受生义也。 余二生者人二天二合为四生。 余三生者人三天三合为六生。 九品惑中断前三品用第四品受其六生。 断第四品用第五品受其四生。 现般须陀具前两义以不受生。 不成家家故须说此。 此第三门明其建立家家义竟。 次对余果料简有无。 问曰。 何故初果之中偏说家家余果不说。 释言。 初果于人天中往来多生。 有其从家至家之义。 所以偏说。 余无此义。 为是不论。 问曰。 那含于上界中亦受多身。 何故不说。 彼一一处无量生义。 故非家家(此四门竟)。 次就须陀分其利钝。 开合不定。 或分为二。 唯利与钝。 如涅槃说。 彼文约就现般须陀及受生者以别利钝。 现般为利。 受生人中二生至多通以为钝。 一生不论。 何故不论。 一生人中含通利钝难以偏定为是不说。 云何含通。 有人现在应得涅槃。 余缘障难。 或乏资缘。 或病无力妨碍修道。 由是不得。 经生乃得。 此则是利。 有人现在勤修不得。 经生乃得。 此则是钝。 有斯不定故彼不说。 或分为三。 谓利钝中。 如上所列四种人中。 总相粗分现般为利。 中间两人现进为中。 经生须陀说以为钝。 以次细论现进人中亦有钝者。 于现身中虽得那含上界多生方得涅槃。 经生人中亦有利者。 虽于现在不得余果。 欲界受生而于次身疾得涅槃。 或分为六。 退思护住胜进不动义如后释。 随别细分亦可无量。 须陀如是。 次别解释斯陀含义。 阿那含向通名斯陀。 一处合论。 于中曲有四门分别。 一定其体。 二辨其相。 三分利钝。 第四明其断结多少。 言定体者。 斯陀之果圣德为体。 圣德不同。 亦有三种。 一是果体。 依如毗昙行修分别。 唯取欲界九品治中第六一品解脱道心而为果体。 得修分别通摄须陀果德无漏。 并摄斯陀向中无漏。 合为果体。 是义云何。 果心现时舍前诸得。 别有一种非色非心果得现生。 得第六品解脱道心。 并得向前一切无漏。 合成一种斯陀含果。 若依成实唯立行修不说得修。 是故但说第六一品解脱道心以为果体。 余皆谢往现无法体。 不说为果。 细分如是。 相续论之因满成果。 二学等见义。 同前解。 三胜果道。 更修胜解进断七八九品烦恼。 有三无碍二解脱道。 名为胜果。 (此一门竟)。 次辨其相。 是斯陀含分别有三。 一者现般现身修得阿罗汉果入般涅槃。 二者现进。 现身修得阿那含果上界受身。 三者经生。 现无异得欲界受身。 此三离分亦得说五。 现般有二。 一直现般。 于凡身上修得斯陀。 即于现身得般涅槃。 二者转世。 或于须陀果上经生。 或于斯陀行中经生。 复得斯陀。 即于现身入般涅槃。 现进为一。 通前为三。 经生之中有其二种。 一者守果。 名一往来。 二者进向。 名一种子。 此一种子亦三因缘而建立之。 谓。 断烦恼成就对治无漏之根。 及上受生。 三中少一非一种子。 论释如是。 以此通前合说为五。 辨相如是(此二门竟)。 次分别利钝。 开合不定。 要摄唯二。 谓。 利与钝。 现般为利。 余者为钝。 亦可。 经生以之为钝。 余者名利。 或分为三。 谓。 利钝中。 现般为利。 现进为中。 经生为钝。 粗判如是。 以实具论现般人中亦有利钝。 直尔现般说之为利。 转世现般说以为钝。 现进人中亦有利钝。 进到那含中般是利。 上生是钝。 经生人中亦有利钝。 一种为利。 二生是钝。 或分为六。 退思护住胜进不动义如后判(此三门竟)。 次明斯陀断结多少。 经说。 斯陀斯除三结薄贪恚痴。 断三结者义如上辨。 所谓身见戒取及疑。 前断此无故通说。 又复此三亦有斯陀亲断之义。 如后释。 所言薄者。 于贪瞋痴正是所断。 薄至几许。 欲界九品修惑之中。 守果斯陀除六三在。 名之为薄。 进向斯陀断七除八。 或断九品未证解脱。 从前为论斯称薄矣。 断结如是。 于中有义同须陀者。 类上可知。 不劳更解。 斯陀如是。 次别解释阿那含义。 阿罗汉向通名那含。 一处合论。 于中亦有四门分别。 一定其体。 二辨其相。 三分利钝。 四断欲结多少。 言定体者。 阿那含果圣德为体。 圣德有三。 一是果体。 依如毗昙行修分别唯取欲界九品治中末后解脱一念无漏。 是其果体。 得修分别通摄向前一切无漏。 合为果体。 是义云何。 证那含时前得悉舍。 一总得生得彼欲界九品治中末后解脱。 并得前来一切无漏。 合为一果。 若依成实唯立行修无得修义。 是故唯说欲界治中末后解脱以为果体。 二学等见。 义同前释。 三胜果道。 更修胜行。 进断初禅至非想结。 唯除非想末后解脱。 名为胜果。 此三通说为那含果。 定体如是(此一门竟)。 次辨其相。 那含人中开合不定。 增数说之。 要摄唯三。 一者现般。 现身修得阿罗汉果入般涅槃。 二者中般。 依如成实从欲上生两界中间受身得般。 故名中般。 彼论不立中阴义故。 依余经论从欲上生中阴身中得般涅槃。 名为中般。 三受身般。 上界受身然后得般。 或分为四。 一者现般。 二者中般。 三色界般。 色界身中修得涅槃。 四无色般。 无色界中修得涅槃。 或分为六。 如涅槃说。 一者现般。 二者中般。 三者生般。 四者行般。 五者无行般。 六上流般。 初现般者有三因缘。 所以现般。 一以利根见烦恼过速疾断除。 所以现般。 二得圣道已曾欲界生厌苦情深。 畏上界生勤修对治。 是故现般。 第三有人得未来禅。 依之断结。 余禅虽得而不现前。 于上二界无有作业亦无生业。 为是现般。 其中般者有二因缘。 一以利根中阴身中圣道现前。 见烦恼过能疾断除。 所以中般。 故涅槃云。 以利根故于中涅槃。 二约业分别。 业有二种。 一者作业。 二受生业。 从烦恼起名为作业。 若烦恼行为爱所润能生后果。 名受生业。 此人修得世俗八禅有其作业。 于禅不爱无受生业。 为是中般。 故涅槃云。 欲色众生有二种业。 一者作业。 二受生业。 中涅槃者唯有作业。 是故于中而般涅槃。 问曰。 此人既是利根。 何不现般至中方般。 如涅槃释。 此人虽利四大羸劣不堪修道。 或虽有力资缘不足。 为是不得现世涅槃。 问曰。 中般唯极利根。 亦有差降。 如涅槃释。 有上中下。 若有上根软烦恼者。 未离欲界得般涅槃。 若有中根中烦恼者。 始离欲界未至色界得般涅槃。 若有下根上烦恼者。 至色界边方得涅槃。 问曰。 何故舍欲界身中有涅槃上界无之。 依如涅槃四义辨释。 一约性解释。 欲界众生其性勇健能得向果。 为是欲界中有涅槃。 上界不尔故无中般。 二约烦恼因缘以释。 欲界烦恼有二因缘。 一内二外。 不断结使及邪思惟而起烦恼。 名之为内。 六尘生结。 目之为外。 此二可厌。 故从欲界中有涅槃。 上界唯有内因生结无外可厌。 故无中般。 三约二爱而为辨释。 爱有二种。 一者欲爱。 着外五欲资生之具。 二者色爱。 爱着妻色。 欲界地中有此可厌故有中般。 上界无此故无中般。 四约诸粗烦恼辨释。 欲界有其悭贪瞋妒无惭愧等诸粗烦恼可以厌患。 故有中般。 上界无此故无中般。 问曰。 经说。 中般那含有四种心。 何者是乎。 如涅槃说。 一者非学非无学心。 谓受生心。 二者学心。 起上对治。 三无学心。 证罗汉果。 四者非学非无学心。 谓命终心。 问曰。 此人何心命终。 论自说言。 罗汉报心及威仪心随顺灭心趣向涅槃。 此四心中二是涅槃。 二非涅槃。 二涅槃者后二心也。 第三无学是证有余涅槃之心。 第四非学非无学者是入无余涅槃心也。 中般如是。 次解生般行般无行般。 此三种人有其作业及受生业上界受身。 色界地中随在何天最初生处随义分三。 不局初禅。 此三何异。 经论不同。 及有三别。 若依毗昙生般最胜。 行般为次。 无行最劣。 是义云何。 论自释言。 精勤方便修速进道。 是其生般。 有勤方便无速进道。 是其行般。 无勤方便无速进道。 是无行般。 勤修圣道名勤方便。 以利根故所修速成。 疾断余结名速进道。 此人何故名为生般。 论自释言。 此人初生起有行道。 以勤方便疾断余结。 初生得般。 故云生般。 修习无漏十六圣行名有行道。 初生得般有余涅槃。 尽寿方般无余涅槃。 有言。 初生即般无余。 是义不然。 论言。 无有舍寿行故。 其第二人勤修习道名勤方便。 以钝根故所修难成。 断结不疾名无速道。 此人何故名为行般。 论自释言。 起有行道断结得般名为行般。 又复依于有为缘定断结得名般亦名行般。 此人亦修十六圣行名有行道。 又复此人以利根故观前三谛有为之法。 亦能断结名有为缘。 以无速道断结不疾。 尽寿方般。 其第三人不能精勤修习圣道名不勤求。 亦复不能疾断余结名无速道。 此人何故名无行般。 论自释言。 起无行道断结得般名无行般。 又复依于无为缘定断结得般亦名无行。 此人钝根多用有漏等智断结。 不修无漏十六圣行名无行道。 设修无漏断非想结。 以钝根故观察灭谛无为胜法。 方能断结名无为缘。 以无速道疾断结故尽寿方般。 若依成实生般为胜。 无行为次。 行般为劣。 其第二人自知定当得于涅槃。 不勤行道。 尽寿得般名无行般。 其第三人以钝根故精勤行道。 尽寿得般名为行般。 若依涅槃生般最劣。 行般最胜。 无行为中。 是义云何。 其生般者涅槃经中名受身般。 此人精勤尽寿得般名受身般。 为是最劣。 此与成实行般人同。 问曰。 若此尽寿得般。 以何义故名受身般。 佛自释言。 是人受身然后乃断三界烦恼名受身般。 非初受身即得般故名受身般。 有人勤修三昧力故不尽寿命断结得般。 若为是最胜此与成实生般人同。 有人自知定得涅槃懈怠不修。 亦以有为三昧力故尽寿得般名无行般。 是故为中。 此与成实无行人同。 次解上流。 此人转钝。 于上界中初身不般。 二身已后方得般者名为上流。 流有二种。 一烦恼流。 二者道流。 断下烦恼上结渐起名烦恼流。 道行渐增名为道流。 随此二流次第上升故曰上流。 于中分别略有四种。 一不定般。 未至广果。 于中或受二三身等而得涅槃。 二一切处。 次第受身。 上至广果方得涅槃。 三者乐慧。 生五净居。 四者乐定。 生无色界。 此后二人行因各别。 一乐论议二乐寂静。 乐论义者生五净居。 乐寂静者生无色界。 又复五阶。 修熏禅者生五净居。 不以五阶修熏禅者生无色界。 何者是其五阶熏禅。 谓。 下中上上中上上。 云何熏禅。 用无漏禅熏于有漏。 令有漏定精胜清净。 熏法如何。 行者修得四禅定已初熏第四。 初入众多无漏心中。 次入众多有漏心中。 后入众多无漏心中。 如是往返渐次略之。 乃至最后二无漏心二有漏心。 后二无漏名为熏禅方便道成。 次复入于一无漏心一有漏心。 后一无漏名熏禅成。 于此成中五返往来。 初返名下。 第二名中。 第三名上。 第四上中。 第五上上。 熏四禅已次熏三禅。 次熏二禅后熏初禅。 熏法悉同。 修熏禅已若不退者经生五净。 名为生般。 不名上流。 若有退者下生天中。 随身多少后还断结。 修得四禅还重熏之。 熏法似前。 于彼成中一返熏者生小广天。 亦名无烦。 亦名无凡。 二返熏者生无热天。 三返熏者生善可见天。 亦名善现。 四返熏者生善见天。 五返熏者生无少天。 外国名为阿迦尼吒。 是色究竟。 问曰。 此五直随业别。 润惑亦异。 释言。 业别润惑不殊。 此等同一系缚地故。 如欲界中六天受生惑同业别。 问曰。 于此五净居处得有生般上流人不。 一义释之。 但有生般无其上流。 何故如是。 五阶熏中逐胜受生。 不先生下后上生故。 又解。 亦得本在下天。 下品熏禅生下天中。 生彼天已更修胜熏生上天中。 故得上流。 若能如是五阶熏禅则厌呵啧无色界定。 不生无色。 若欲入于无色界者则不能修五阶熏禅。 六种如是。 或分为七。 如涅槃说。 六种如上。 加无色般。 此无色般与前六中乐定何异而须别论。 前乐定者从色界去。 此无色般从欲界去。 与前不同故别说之。 亦得说八。 七种如前。 加上行般。 此上行般是无色中上流般也。 生彼一生即得般者。 名无色般。 二三四身方得般者名上行般。 此有三阶。 如涅槃说。 一有精进及自在定受于二身。 二有精进无自在定。 有自在定而无精进受于三身。 三无精进及自在定。 两事俱无则受四身。 圣于四空无重生义。 是故极多唯受四身。 或分十一。 如成实说。 一是现般。 二是转世。 三是中般。 四生。 五行。 六无行般。 七者乐定。 八者乐慧。 九信解脱。 十者见到。 十一身证。 现般转世前合为一。 于中别分依凡身上修得那含。 即于现身修得涅槃说为现般。 圣人身上欲界经生后得那含。 即于现身得涅槃者说为转世。 转前圣身得那含故有斯不同。 故分两别。 此转世人有四处来。 一须陀果上经生而来。 二斯陀行中经生而来。 三斯陀果上经生而来。 四那含行中经生而来。 初二如是。 中般生得般行无行般悉如前释。 乐定乐慧此二是前上流人中随别开分。 没上流名彰此二矣。 义如上释。 问曰。 前说上流人中有其四种。 谓。 不定般及一切处乐定乐慧。 成实何故偏彰后二。 此不尽语就胜论故。 以后二人因别果殊所以偏举。 虽分此二收摄上流故犹不尽。 若不尽者彼不定般及一切处十一人中收何所。 统摄信脱见到所收以此二根通摄一切故。 此前八种随身随行随义以分。 现中及生随身分异。 行无行般随行分异。 乐定乐慧随行随身以分其异。 转世一种随义分异。 前八人中有钝根者。 名信解脱。 以信他语得解脱故。 有利根者。 名为见到。 自心见法到解脱故。 得灭定者说为身证。 得灭定者心灭自在定与身合。 故曰身证。 十一如是。 若随根地种性处所离欲等别则有无量。 如杂心说。 辨相如是(此二门竟)。 次分别利钝开合辨定。 要分唯二。 谓利与钝。 钝名信脱。 利名见到。 此二遍通。 随相粗分前六种中现般中般是其利根。 余是钝根。 或分为三。 谓。 利钝中此亦名为上中下根。 随别粗分前六种中现般是利。 中般为中。 余悉名钝。 以实具论现般人中有利钝中。 直尔现般说之为利。 转世现般有钝有中。 多身转世说之为钝。 少名为中。 中般人中有利钝中。 如涅槃经及成实说。 未离欲界而得般者。 名之为利。 始离欲界未至色界而得般者。 说之为中。 至色界边方得般者。 说以为钝。 生及般行般及无行般有利钝中。 俱说不定。 依如毗昙生般为利。 行般为中。 无行为钝。 故彼说言。 依于利根及软烦恼建立生般。 依于中根及中烦恼建立行般。 依于软根及上烦恼立无行般。 若依成实生般最利。 与前相似。 无行为中。 行般为钝。 若依涅槃行般最利。 无行为中。 生般为钝。 悉如上辨。 上流般中当知亦有利钝中别。 如成实说。 一身为利。 二三身中。 一切处钝。 又更分别。 不定为利。 一切处中。 乐定乐慧齐名为钝。 若复细论一一皆有利钝中别。 或复开分为六种性。 退思护住胜进不动。 所得善根可退名退。 非是已退加以思愿方能不退名思法人。 畏烦恼退常自防护而得不退名护法人。 所得善根不退不进名住法人。 所得善根必能上进名必胜进。 所得善根牢固不退名为不动。 于中或有根本不动。 或有增进始得不动。 依如毗昙从现般人乃至上流齐具此六。 利钝如是(此三门竟)。 次明那含断结多少。 如经中说。 断五下结及无惭愧悭嫉等过成阿那含。 何者五结。 所谓身见戒取及疑贪欲瞋恚。 前之三种先断此无。 故通说之。 又复前三亦有那含亲断之义。 故通说之。 义如后释。 后二一向那含亲断。 此五结中前之三种依如成实具足二下。 名为下结。 一众生下唯凡夫起。 二障下果亦名下结。 唯障初果。 若依毗昙唯众生下名为下结。 义同前解。 非障下果名为下结。 此之三种通障须陀斯陀那含三种果故。 后二是其欲界烦恼。 以界下故名为下结。 守果那含唯断此五。 进向那含通断上结。 唯非想地末后解脱而未克证。 那含如是。 次别解释阿罗汉义。 于中曲有三门分别。 一定其体。 二辨其相。 三明断结多少之义。 言定体者。 阿罗汉果圣德为体。 罗汉果中圣德有二。 一是果体。 依如毗昙行修分别。 唯非想地九品治中末后解脱。 是其果体。 就此体中分为尽智及无生智。 钝根所得直名尽智。 利根所得名为尽智及无生智。 何故如是。 彼钝根者。 得此智时能尽诸惑。 故名尽智。 不能保已当结不生。 以是义故非无生智。 利根所得现尽诸惑。 复名尽智。 复能保已当结不生名无生智。 问曰。 尽智及无生智为在一念为当相续。 彼宗所立各别一念。 无相续义。 故论说言。 尚无二念。 况多相续。 问曰。 若此名一念者云何得分四智差别。 释言。 一念义别说四。 非前后四。 是义云何。 一念尽集因名我生尽。 道行成满名梵行立。 证灭穷极名所作办。 永舍当苦名不受后。 无生智中义别亦尔。 行修如是。 得修分别通摄向前一切无漏。 合成一种阿罗汉果。 是义云何。 证罗汉时因中一切诸无漏得一时顿舍。 别有一种果得新生。 得彼非想末后解脱。 并得向前一切无漏。 合成一种阿罗汉果。 若依成实唯说行修不立得修。 是故唯说非想解脱为罗汉果。 于此果中莫问利钝。 悉具尽智及无生智。 彼宗所立无学圣慧。 尽生死因名为尽智。 能令后果永更不受名无生智。 非想解脱具此两能。 是故一切齐具二智。 二智同体随义以分。 多念相续不止一念。 果体如是。 二无学等见。 尽无生后游观无漏。 定体如是(此一门竟)。 次辨其相开合不定。 总之唯一。 或分为二。 一慧解脱。 二俱解脱。 不得灭定名慧解脱。 得灭定者名俱解脱。 又分二种。 一时解脱。 二不时解脱。 其钝智根者假时托处方得解脱。 名时解脱。 其利根者不假时处而得解脱。 名不时解脱。 或分六种。 如毗昙说。 一退二思三护四住五必升进六名不动。 言退法者。 本在学地无常方便。 无顿方便所得可退。 名退法人。 言思法者。 亦无常顿二种方便。 堪能思愿令行不退。 名思法人。 言护法者。 有常方便无顿方便。 常自防护令行不退。 名护法人。 言住法者。 有顿方便无常方便。 所得善根不进不退。 故名为住。 必升进者。 有常方便及顿方便。 而是顿根以二方便堪得不动。 名必升进。 不动法者。 有常方便有顿方便。 而是利根所得坚固故名不动。 于中有二。 一本来不动。 二至果中进为不动。 此六种中若说退者必定退转。 乃至必进必定上进。 欲界罗汉非上二界。 彼上二界唯有住法及不动法。 若说退者可退名退。 不必定退。 乃至进者可进名进。 设令退者此人进作思护住等后远退失。 住本种性不令退失。 如上说者三界罗汉悉具六种。 六中前五是时解脱。 后一不时。 或分为九。 如成实说。 一是退相。 二是守相。 三者死相。 四可进相。 五者住相。 六不坏相。 七不退相。 八慧解脱。 九俱解脱。 论自释言。 以信等根故有差别。 最钝根者名为退相。 此当毗昙退法人也。 但毗昙中退失圣道。 成实法中退失三昧。 故无漏智慧不能现前。 问曰。 若退圣慧不现云何得成阿罗汉果。 释言。 虽退时复还得。 得已发慧。 故成罗汉。 言守相者。 根少胜前。 云何胜前。 前退法人虽自防护而必退失。 此守相人不护则退。 护则不退。 不退三昧。 此当毗昙护法人也。 言死相者。 根转胜前。 深厌诸有不能得定。 不得定故无漏智慧难得现前。 设得恐失故求欲自害。 故名死相。 如瞿坻等。 此当毗昙思法人也。 此三住于退分三昧。 言住相者。 所得三昧不进不退。 此当毗昙住法人也。 此人住于住分三昧。 可进相者。 所得三昧转深增益名可进相。 此当毗昙必升进也。 此人住于增分三昧。 不坏相者。 所得三昧种种因缘不能败坏名不坏相。 此人慧利善取三昧入住起相。 故不可坏。 不退相者。 此人最胜所得功德尽无退失。 名不退相。 此后二人住达分定。 当毗昙中不动人也。 于前人中不得灭定名慧解脱。 得灭定者名俱解脱。 九种如是。 细分无量。 辨相如是(此二门竟)。 次明罗汉断结多少。 经中宣说。 断五上结成阿罗汉。 何者五结。 所谓。 色染及无色染无明憍慢及与掉戏。 色界贪爱名为色染。 无色贪爱名无色染。 此二于彼十使门中同一贪使。 无明痴使。 憍慢慢使。 此前使性。 言掉戏者。 是其掉缠。 此五是其上界烦恼。 故名上结。 又复那含上人所起亦名上结。 问曰。 此与四流四扼烦恼何别。 释言。 此五通亦是其流扼所摄。 然流与扼凡圣通起。 此五唯是圣人所起。 以是那含所起结故。 此五尽处说罗汉果。 故说罗汉断五上结。 问曰。 何故十使之中。 偏说罗汉断贪痴慢不说余者。 五见及疑见道中断。 故此不论。 瞋在欲界。 那含时尽。 故此不说。 问曰。 何故十缠之中。 偏说断掉不说余者。 依如毗昙十缠之中。 八在欲界。 那含时尽故此不说。 睡掉二缠通上二界。 睡即余结。 一切烦恼睡着境界。 名之为睡。 随余结说故不别论。 又复睡眠顺于正受故不说之。 若依成实睡在欲界。 故不说睡。 掉不同前。 所以偏举。 问曰。 罗汉断除掉缠说为上结。 阿那含人断无惭愧悭嫉忿覆悔眠等缠。 以何义故不名下结。 释言。 齐类应名下结。 但阿那含断过众多。 简本异末故就使中说五下结。 缠垢别论。 阿罗汉人断过狭少。 故通使缠说五上结。 问曰。 前说。 阿那含人断五下结。 五下结中身见戒取及与疑结须陀断尽。 摄前从后通为那含所断五结。 今说罗汉。 何为不得摄前从后合断十结。 但云断五。 释言。 于彼五下结中初之三种分相论之须陀所断。 以实细论亦有那含亲断之义。 故得摄之合为那含所断五结。 无有罗汉亲断之义。 是故不得摄之从后。 宣说罗汉断除十结。 是义云何。 五下结中初之三结三处亲断。 一次第人亲断三结成须陀洹。 第二超越斯陀含人亲断三结成斯陀含。 是人凡时断除欲结至六品尽。 后入见道断除三结。 至第十六道比智时即成斯陀。 故经宣说。 斯陀含人断除三结薄贪恚痴。 第三超越阿那含人亲断三结成阿那含。 是人凡时断除欲结至九品尽。 后入见道断除三结。 至第十六道比智时即成那含。 以有此义是故经中说阿那含断五下结。 无有断除五下结尽即成罗汉。 是故不说阿罗汉人断十结矣。 罗汉如是。 声闻贤圣略之云尔。 次论缘觉。 于中曲有三门分别。 一释名义。 二对小分别。 三对大分别。 初释名义。 言缘觉者外国正音名辟支佛。 此翻辟支名曰因缘。 佛名为觉。 缘觉名义解有两种。 一约所观法门以释。 缘者是其十二缘法。 始从无明乃至老死观斯悟解。 从缘得觉故号缘觉。 二就得道因缘以释。 如辟支佛得道因缘经中广说。 如拂迦沙。 思风动树而得悟道。 如是等皆藉现事缘而得觉悟。 故曰缘觉。 名义如是(此一门竟)。 次对小分别。 于中有二。 一对小辨相。 二明同异。 言辨相者。 经说声闻缘觉之别有其两门。 一约所观法门以别。 观察四谛而得道者悉名声闻。 观十二缘而得道者齐称缘觉。 若从是义于今现在值佛为说十二缘法而得道者亦缘觉收。 故经说言。 为教声闻说四真谛。 为教缘觉说十二缘。 此缘觉中细分有二。 一缘觉缘觉。 是人本来求缘觉道。 常乐观察十二缘法成缘觉性。 于最后身不值佛世。 藉现事缘而得悟道。 本缘觉性今藉事缘而得觉故。 说之以为缘觉缘觉。 二声闻缘觉。 是人本来求缘觉道。 亦乐观察十二缘法成缘觉性。 于最后身值佛为说十二缘法而得悟解。 从佛声闻而得觉故。 说之以为声闻缘觉。 摩诃迦叶即其人也。 经中所云为诸缘觉说十二缘正当斯耳。 此亦名为缘觉声闻。 故上声闻人中辨之。 此前一门约法以别。 二约得道因缘以别。 从他闻声而得道者悉字声闻。 是故摩诃迦叶之流。 虽复观察十二缘法而得悟道。 以从佛闻得悟解故。 经中说为声闻众矣。 藉现事缘而得道者齐号缘觉。 若从是义乃至七生须陀洹人于最后身不值佛世。 藉现事缘而得道者亦缘觉摄。 此缘觉中细分亦二。 一缘觉缘觉。 义如上解。 二声闻缘觉。 是人本来求声闻道。 观察四谛道悟初果。 以根钝故于现在世不得涅槃。 天上人中七返受生。 于最后身不值佛世。 藉现事缘而得缘觉故说为缘觉。 是故名为声闻缘觉。 此亦名为缘觉声闻。 故上声闻人中辨之。 是中应作四句分别。 一是声闻而非缘觉。 所谓声闻声闻人。 是义如上解。 二是缘觉而非声闻。 所谓缘觉缘觉人。 是亦如上释。 三是声闻亦是缘觉。 所谓七生须陀洹人。 于最后身不值佛世独悟者是。 四者缘觉亦是声闻。 谓最后身值佛为说十二缘法悟解者是。 辨相如是。 次论同异。 前四人中先就初果。 二以辨同异。 先论同义。 同有五种。 一见理同。 见生空故。 地持云。 声闻缘觉见阴离阴我不可得。 阴与离阴无我人性。 二断障同。 同断四住不受分段。 如胜鬘说。 三修行同。 同修三十七道品法故。 地持云。 道同声闻。 四得果同。 同得尽智无生智果故。 地持云。 于最后身无师自悟得罗汉果说为缘觉。 五证灭同。 同证有余无余涅槃。 此五细论非不少异。 大况粗论一切声闻缘觉人等皆悉同矣。 次论异义异有六种。 一者根异。 声闻钝根缘觉利根。 问曰。 缘觉见理与声闻同。 云何利根。 释言。 见理虽同声闻明净速疾故得称利。 又断烦恼虽同声闻精进速疾。 又不退转故亦名利。 二所依异。 声闻依师缘觉不依。 三藉缘异。 声闻藉于教法为缘而得悟道。 缘觉藉于事相现缘而得悟解。 四所观异。 声闻观察四真谛法。 缘觉观察十二因缘法。 问曰。 胜鬘宣说。 声闻缘觉之人初观圣谛。 彼文复言。 声闻缘觉当得世尊为彼宣说四依。 言四依者。 谓。 四圣谛。 是则缘觉亦观四谛。 云何说言缘觉偏观十二缘乎。 释言。 缘觉虽观因缘亦别因缘作四谛观。 是故经中说之观谛。 是义云何。 彼暖顶前别观三世十二因缘事作别念观。 观十二缘苦无常等作总念观。 暖顶已上就十二缘作其四十四智之观。 名为观名为观谛。 何者是其四十四智。 十二因缘因果相属有十二对。 先就后对为四谛观。 谓。 老死苦老死集老死灭老死道。 初则苦观。 第二集观。 第三灭观。 第四道观。 如是逆推乃至初对各为四观。 是故通合有四十四。 是故缘觉得名观谛。 问曰。 经说。 十二因缘下智观故。 声闻菩提中智观故。 缘觉菩提乃至上上阿耨菩提。 是则声闻亦观因缘。 今云何言声闻偏观四真谛乎。 释言。 声闻虽观四谛四中苦集。 正是生死十二缘法。 是故亦名观十二缘。 通相如如是。 于中分别声闻正观四谛法门。 缘觉正观十二缘门。 此第四异。 五向果异。 声闻人中四向四果。 缘觉人中一向一果。 何故如是。 声闻钝根。 不能一观相续究竟。 数出劬息。 故判多果。 以果多故趣向亦别。 缘觉利根。 一入圣观相续无间乃至究竟。 无中息处故无多果。 无多果故不立多向。 但于相续一观之中。 不满之处判为一向。 满足之处说为一果。 故地经中说十圣性。 声闻多分八。 缘觉立二。 六通用异。 如地持说。 声闻之人二千国土为通境界。 缘觉之人三千国土为通境界。 又复如彼大智论说。 小声闻中不作意者。 一千国土为通境界。 其作意者二千国土为通境界。 大声闻中不作意者。 二千国土为通境界。 其作意者三千国土为通境界。 缘觉人中有大有小。 小缘觉人不作意者。 二千国土为通境界。 其作意者三千国土为通境界。 大缘觉者莫问作意及不作意。 皆以三千大千国土为通境界。 此等名为通用异也。 又复如彼成实论说。 声闻欲知须陀初心至第十六心方始得知。 缘觉之人欲知初心至第六心即便知之。 此亦是其通用别矣。 问曰。 何故欲知初心至第六心方始知乎。 缘觉作意欲知须陀苦法忍心凝心观察。 彼忍已谢入苦法智寻后观之。 彼智已谢缘上界苦入苦比忍及苦比智。 缘觉即于欲界有漏法中伺之。 彼舍上苦缘欲界集。 忍时未知至集法智方始知之。 是故说知第六心矣。 初之二人同异如是。 次将第三约对前二以辨同异。 彼须陀中七返受生。 于最后身不值佛世独觉之者。 望前声闻声闻之人九同二异。 言九同者。 一见理同。 二断障同。 三修行同。 四得果同。 五证灭同。 六根性同。 七观法同。 八向果同。 九通用同。 悉如上辨。 言二异者。 一依止异。 于最后身不依师故。 二藉缘异。 不藉言教而得果故。 望前缘觉缘觉之人七同四异。 言七同者。 一见理同。 二断障同。 三修行同。 四得果同。 五证灭同。 准前可知。 六依止同。 于最后身不依师教故。 七藉缘同。 同藉事缘而得道故。 言四异者。 一者根异。 此人钝根。 二观法异。 此觉四谛。 三向果异。 此人具足四向四果。 四通用异。 此人通劣。 次将第四望初二人以辨同异。 于最后身值佛为说十二缘法而得觉者。 望前声闻声闻之人七同四异。 言七同者。 一见理同。 二断障同。 三修行同。 四得果同。 五证灭同。 悉如上辨。 六依止同。 依师得度。 七藉缘同。 同藉言教。 言四异者。 一根性异。 此人利根。 二觉法异。 此觉因缘。 三向果异。 此无四果四向之别。 四通用异。 此人通胜。 望前缘觉缘觉之人九同二异。 言九同者。 一见理同。 二断障同。 三修行同。 四得果同。 五证灭同。 六根性同。 七观法同。 八向果同。 一向一果。 九通用同。 悉如上辨。 言二异者。 一依止异。 此人依师。 二藉缘异。 此藉言教。 对小如是(此二门竟)。 次对大分别。 于中有二。 一对大辨相。 二明同异。 言辨相者。 缘觉有二。 一种性缘觉。 是人本来习缘觉道成缘觉性。 于最后身观因缘法证缘觉果。 二退转缘觉。 是人过去曾习大乘。 后退住中亦得分三。 前二如上。 更加一种应化缘觉。 谓。 佛菩萨应现为之故。 天女云。 以因缘法化众生故我为辟支。 法华亦云。 知众乐小而畏大智。 是故菩萨作声闻缘觉。 如是等也。 相别如是。 次对大乘辨其同异。 言其同者。 彼辟支佛一入圣道永更不退。 与菩萨同。 不如声闻得圣而退。 何故缘觉一向不退。 以利根故纯用无漏而断漏结故。 良以不退同菩萨故。 涅槃经中说辟支佛与诸菩萨合为熟苏。 所言异者。 略有十种。 一者因异。 彼辟支佛过去所修狭劣善根以为本。 不广化生故名为狭不求佛智说以为劣。 不知菩萨因行广大。 二者根异。 缘觉钝根。 菩萨利根。 缘觉所解狭浅不速。 故名为钝。 菩萨所解深广峻疾。 故名为利。 三者心异。 缘觉畏苦疾求取灭。 菩萨不畏常乐处世。 四所解异。 缘觉但观十二缘法悟解生空。 菩萨普观一切诸法具解二空。 五起行异。 缘觉但修自利之道。 菩萨俱利。 又复菩萨修行六度。 缘觉不修。 六断障异。 缘觉但能断烦恼障。 菩萨之人二障双除。 二障之义广如上辨。 七得果异。 缘觉正得缘觉。 菩萨能善有大般涅槃。 小大涅槃义如后释。 八起化异。 如涅槃说。 缘觉化人但现神通。 终日默然无所宣说。 菩萨不尔。 能现能说。 何故缘觉不能说法。 缘觉出世无九部经。 无可宣说。 又复缘觉无悲方便故不能说。 以无悲故不起心说。 无四无量碍方便智故不堪说。 九通用异。 如后六通义中广说。 十体义异。 缘觉所有身智功德悉无常苦无我不净。 菩萨真德常乐我净。 又复缘觉所得涅槃唯有乐净而无我常。 菩萨涅槃常乐我净。 此之十种亦异声闻。 然今且就缘觉说之。 缘觉如是。 次解菩萨于中曲有三门分别。 一释名义。 二对小分别。 三当相分别。 初释名义。 菩萨之名是外国语。 外国正名菩提萨埵。 此方传者菩下去提。 萨下略埵。 故言菩萨。 菩提此翻名之为道。 萨埵此翻名为众生。 良以此人内心求道备有道行。 以道成人名道众生。 问曰。 声闻缘觉人等斯皆求道。 并有道行同以道成。 以何义故不名菩萨。 偏独此人名菩萨乎。 释言。 贤圣名有通局。 通则义齐。 故涅槃云。 乃至须陀亦名菩萨。 亦得称佛。 求索尽智无生智道故名菩萨。 正觉共道不共道故说之为佛。 但经为欲分别贤圣。 是故偏名大乘众生为菩萨矣。 等分贤圣。 何故偏名此为菩萨。 辨有三义。 一就愿心望果解释。 唯此众生求大菩提余悉不求。 是故独此名道众生。 故地论言。 一上决定愿大菩提偏言菩萨。 此据愿心望果释矣。 二据解心望理解释。 凡夫住有。 二乘着无。 有无乖中不会中道。 唯有菩萨妙舍有无契会中道。 是故独此名道众生。 三就行解释。 入佛法中有三种门。 一教二义三者是行。 教浅义深行为最胜。 声闻钝根从教为名。 声者是教。 餐声悟解名声闻矣。 缘觉次胜。 从义立称。 说为缘觉。 缘者是义。 于缘得觉。 故名缘觉。 菩萨最上就行彰名。 以能成就自利利他俱利之道故称菩萨。 故地持云。 声闻缘觉但能自度。 菩萨不尔。 自度度他是名道胜。 以道胜故名道众生。 名义如是(此一门竟)。 次对小分别。 菩萨有二。 一是渐入。 二是顿悟。 言渐入者先小后大。 问曰。 此人何时入大。 释言。 小中有二种人。 一愚法人。 二不愚法人。 执小迷大名愚法人。 知小解大名不愚法人。 本来习小小性成就。 于最后身值佛欲小。 佛依为说证得小果。 得已乐着不能入大。 未来无余涅槃之后。 心想生时方能向大。 劫数长久不可胜计。 不愚法者于过去世曾发大心。 流转生死忘失本念暂欲小法。 佛依为说证得小果。 得小果已自知有余发心向大。 于现在世即能入之。 问曰。 此等既入大乘。 于大乘中位分何处。 经无定判。 唯义推之应在善趣。 于大乘中初发心后未至种性悉名善趣。 二乘入大在此位中。 云何得知非善趣前。 涅槃经中说善趣前名为常没。 常没三涂常没三有。 此非常没。 故知非前。 云何得知非善趣后种性位摄。 地持宣说。 种性菩萨六入殊胜无始法尔。 此人未能现本法性以成六入。 故知非是种性已上。 又说种性成就真实白净之法。 此人未成。 又说种性六度性成。 此人未得。 又说种性一切佛法种子在身。 此人未具又说种性二障清净。 此人但能烦恼障净。 种性菩萨堪为物依。 此人未能。 又说种性随所闻法而自开解不由他悟。 此人由他。 是故得知。 非种姓上唯在善趣。 问曰。 此等既在善趣。 二种死中受何生死。 释曰。 须陀至阿那含。 受分段死。 罗汉辟支受变易死。 如胜鬘说。 问曰。 胜鬘说。 种性上大力菩萨受变易死。 罗汉辟支受变易死。 与大力同。 何故不判种性已上。 释言。 此人所受变易虽同大力多义不同。 故非种性。 问曰。 二乘发心求大即名菩萨。 如此菩萨在善趣中受变易身。 胜鬘经中何故偏说种性已上大力菩萨受变易死不说善趣受变易乎。 释言。 说大有二种门。 一分相门。 分大异异小。 唯种性上大力菩萨受变易身。 自斯已前悉名分段。 声闻缘觉虽发大心未有大行。 仍本名说不名菩萨受变易矣。 二摄相门。 摄小成大。 于彼声闻缘觉人中发大心者悉名菩萨。 若从是义善趣位中亦受变易。 非唯种姓已上方受。 胜鬘所说大力已上受变易死分相言耳。 对彼声闻缘觉人故。 问曰。 二乘发心向大既在善趣。 于善趣中为初为中为在毕竟。 释言。 此人不同极凡。 初发心者亦不得名善趣中上。 云何得知。 如涅槃说。 须陀洹人八万劫到。 斯陀含人六万劫到。 阿那含人四万劫到。 阿罗汉人二万劫到。 辟支佛人十千劫到。 经言到者到于阿耨三菩提心。 应当名彼种姓地心。 以为所到菩提心矣。 去种姓地尔许。 劫数。 明知。 非是善趣中上。 问曰。 一切须陀洹人至辟支佛向种性地。 悉八万劫至十千劫有不到者。 释言。 现在不愚法者则发大心修学大乘。 尔许劫数容至种性。 若愚法人取小灭者不可称计。 微尘数劫在涅槃中。 度是已后心想还生。 心想生已发心向大。 向大之后阿罗汉人更二万劫修学大乘方至种性。 辟支佛人更十千劫修学大乘方至种性。 以是义故非一切人悉八万劫。 问曰。 须陀天上人中七返受生至罗汉果。 七返受生不过一劫。 何缘向大。 尔许差降。 或容圣者且作阶降。 又更解释。 若须陀等进断残结至罗汉果。 然后向大所受不多。 更不断结则向大者有此差降。 所有残结能障法界一切行德。 一切诸行悉难成故渐入如是。 言顿悟者不从小入一生学大。 问曰。 此人不从小入。 修何等行能治罪障得入大乘。 如涅槃说。 所谓修习身戒心慧。 以修此故能转罪障趣入大乘。 身戒心慧释有八番。 广如上辨。 问曰。 此人发何等心名入大乘。 发三种心。 一厌有为心。 闻说生死无常大苦深心厌离。 二求无为心。 闻说涅槃常乐我净深心愿求。 三念众生心。 缘诸众生有苦无乐决意济拔。 问曰。 此人修何等行名学大乘。 修三种行。 一离有为行。 修习实观破离生死。 二趣无为行。 修行六度趣大涅槃。 三度众生行。 修行四摄等益一切。 问曰。 渐顿二种之人俱在善趣。 何者为胜。 释言。 不定。 从小入者厌有行胜。 以本习故余二不如。 以本学小广大之心难成就故。 其顿悟者求佛化生二种行胜。 专意求佛度众生故。 厌有不如。 常愿在有教化众生不专厌故。 是故此人在善趣中。 受分段生未受变易。 问曰。 此等在善趣中互有胜劣。 何处可等。 谓。 种性上。 诸行齐成方能为佛决定种故。 对小如是(此二门竟)。 次就大乘当相分别。 于中初先通相分别。 后别论之。 通中开合增数辨之。 或总为一。 谓。 三乘中一菩萨众。 或分为二。 二有两门。 一定不定。 二门分别。 如地持说。 善趣菩萨数退数进名为不定。 种性已上坚固胜进名为决定。 二世出世相对分别。 解行已前名为世间。 初地已上名为出世。 又复地前名为信地。 初地已上名为证地。 又仁王中。 地前名贤地上名圣。 或分为三。 所谓外凡内凡及圣。 善趣位中名为外凡。 种性已上名为内凡。 地上名圣。 于中曲以八门分别。 一释名义。 第二约就解心分别。 第三约就解法分别。 第四约就解缘分别。 五约行分别。 六约惑分别。 七约业分别。 八约报分别先释名义。 言外凡者善趣之人向外求理。 未能息相内缘真性。 故名为外。 六道分段凡身未舍。 故名为凡。 如小乘中念处已前依事趣观相同外道。 名为外凡。 此亦如是。 向外求理。 相同声闻。 未能息相内求真实。 故名外矣。 言内凡者。 种性已上渐息缘故内求真性。 故名为内。 六道分段虽分断离未有尽处凡夫身未尽。 故亦名凡。 故涅槃中说为凡矣。 所言圣者初地已上。 息妄契真会正名圣。 名义如是(此初门竟)。 次约解心以别三位。 心有三种。 一事识心。 所谓六识。 二妄识心。 谓第七识。 三真识心。 谓第八识。 外凡位中但依事识修习观解。 未有余义。 内凡位中事识渐灭。 妄识事中慧以渐现前。 初地已上妄识中慧以渐息灭。 真识中慧以渐现前(此二门竟)。 次约解法以别三位。 外凡位中事识未亡。 心外见法。 心外法中推求观察。 见苦无常空无我等未解余义。 内凡位中息外归内。 见一切法唯从心起心外无法。 以见心外无别法故事识渐灭。 见一切法唯心起故七识之解以渐现前。 此解现时见一切法但从妄想自心所现。 如梦所睹皆从心起毕竟无法。 初地已上息妄显真。 见一切法唯是真实如来藏性缘起集成真外无法。 虽有所见而无分别。 无分别故妄智渐息真德渐现。 解法如是(此三门竟)。 次约解缘分别三位。 所解之法有证有教。 外凡位中于佛教法假他开道能方悟解。 不能自知。 是故判为四依弟子。 于深证法但能信顺。 内凡位中于佛教法能自开解。 不假他教。 故华严中说十住等。 随所闻法即自开解。 不由他悟不由他人能自解故堪为初依。 于深证法独须他教。 故地持中宣说教授初业菩萨。 地经论中说。 为一切信行菩萨说不思议法。 初地已上于诸教法能自宣说。 于深证法自能证知不假他教。 故地持云。 有佛无佛堪能次第断烦恼障及智慧障(此四门竟)。 次约行论。 行谓六度。 外凡位中修行有相六波罗蜜。 虽少观空微故不说。 内凡位中修学破相六波罗蜜。 观空破悭以起檀行。 乃至观空破离痴见而起慧行。 故地持云。 解行名为无相修方便。 初地已上成就真实六波罗蜜。 亦名无相六波罗蜜。 证法本寂无悭无著名檀波罗蜜。 自性清净无诸罪垢名尸波罗蜜。 体无违恼名忍波罗蜜。 具堪诸法无所缺少名精进波罗蜜。 寂静不动名禅波罗蜜。 永无闇障名般若波罗蜜。 故地持中宣说。 初地为无相修。 二地已上无相修广。 八地已上无相果成。 行别如是(此五门竟)。 次约惑论。 惑谓五住。 于中进退曲有四义。 其一义者。 外凡位中始修无漏断四住地。 种性已上观解成就断四住地性成之结。 是其地也。 初地已上实慧深明断无明地。 第二义者。 善趣修习事识无漏断四住地。 种姓已上修习七识缘观无漏断无明地。 初地已上修真无漏断无明地。 问曰。 善趣所断四住为伏为永。 释言。 善趣初伏后永。 此云何知。 经中宣说。 种性已上大力菩萨受变易身。 变易必用无漏为因。 无漏业因种性前起。 明知。 永断。 第三义者。 五住烦恼有粗中细。 其粗品者善趣渐断种性时尽。 以此粗品种性尽故地持宣说。 种性菩萨二障清净。 又地持说。 种性菩萨离粗烦恼。 义当此门。 其中品者种性已上随分渐断。 初地时尽。 以此中品初地尽故。 地持宣说。 初地菩萨出障解脱无罪清净。 其细品者地上渐断至佛乃尽。 以此细品地前未断故。 涅槃说。 初依菩萨具烦恼性。 第四义者善趣位中修事无漏断四住地。 种性已上事治渐息。 修起七识缘照无漏断无明地。 初地已上缘照渐息真德现前。 约惑如是(此六门竟)。 次约诸业以别三位。 业有二种。 漏与无漏。 分假之因名为有漏。 变易之因名为无漏。 有漏业中有善有恶。 人天之因名之为善。 三涂之因说以为恶。 恶有五阶。 一是阐提。 起大邪见断善根业。 二谤正法。 三五逆罪。 四犯重禁。 五者十恶。 若通一切威仪之罪恶有六阶。 业相如是。 今约四业以别三位。 于中进退略有两义。 一偏对恶业以别三位。 善趣位中修习净信离阐提业。 种性已上解行成立。 永离谤法四重五逆三种恶业。 初地已上行德纯善离十恶业。 乃离一切威仪之恶。 第二通对善恶分别。 善恶二业有系不系。 善趣修习身戒心慧。 转重令轻。 断离三涂定系之业。 种性已上悲愿力成。 往来自在断离人天定系之业。 初地已上德行纯净永离人天不定系业。 亦可。 八地已上离之。 第三通对漏无漏业而为分别。 善趣修习身戒心慧断三涂业。 种性已上修无漏道渐断人天分段之业。 初地已上真德渐现断变易业。 约业如是(此七门竟)。 次约报论。 报谓分段变易之果。 分段果中有善有恶。 于中曲有两义分别。 一偏约分段生死分别。 分段有二。 一恶道分段。 谓三恶趣。 二善道分段。 所谓人天。 恶道分段有正有习。 恶业为因四住为缘生三恶趣名之为正。 恶业为因悲愿为缘生三恶趣说以为习。 恶道中正善趣已前常没所受。 善趣渐断种性时尽。 恶道中习种性已上渐次断除初地时尽。 初地尽此离恶道畏。 善道分段亦有正习。 善业为因四住为缘受人天身名之为正。 善业为因悲愿为缘受人天身说以为习。 善道中正外凡所受。 种性渐断初地时尽。 初地尽此名出三界。 又经宣说。 初地菩萨得二十五三昧破二十五有。 亦当此门。 善道中习地上渐断八地上尽。 七地已还断未尽。 故大智论中名为肉身。 八地已上断之尽。 故彼名法身。 二通约分段变易分别。 随相粗分善趣位中受分段身。 从小入者善趣位中亦受变易。 小故不说。 种性已上分段渐舍受变易报。 初地已上变易渐舍得法身报。 三位如是。 或分为四。 地持宣说。 种性发心及行方便是其三种。 加以善趣即为四也。 又依大品说五菩提。 菩提中四在菩萨。 亦得分四。 五菩提者。 一发心菩提。 在于善趣。 论自释言。 在于无量生死海中发菩提心。 是故名为发心菩提。 二伏心菩提。 在于种性解行位中修习伏忍。 故名伏心。 三明菩提。 谓。 初地上乃至六地波若慧明名明菩提。 四出到菩提。 谓。 七地上出离众相到无生忍。 故名出到。 五无上菩提。 谓。 如来地。 余不能加。 故曰无上。 广如上说。 或分为五。 善趣为一。 解习净信故。 璎珞中名为十信。 习种为二。 修习净解。 故华严云。 随所闻法即自开解。 不由他悟。 性种为三。 修起正行故。 华严中名为十行。 解行为四。 亦名道种。 修习如观。 十地为五。 亦名圣种。 成就实证。 或分为六。 前四如上。 初地已上离分见修。 故有六种。 或分为七。 如地持说。 善趣为一。 种性已上六住为六。 合为七也。 言六住者。 一种性住。 所谓习种。 二解行住。 三净心住。 所谓。 初地。 四行迹住。 二地已上。 五决定住。 八地已上。 六毕竟住。 谓第十地。 义如上释。 或分为八。 八有两门。 一开前合后以说八种。 一初发心行。 创背生死初发道心。 二有相行。 依前发心修起有相六波罗蜜。 修此行时见人修善则便欢喜。 见人造罪即便嫌恶。 三无相行。 学观空理于生死中不见可厌。 于涅槃中不见可求。 修此行时见人造罪心不悒戚。 见人修善亦不欣务。 四方便行。 虽观空理而常随有情集诸行。 此四在善趣位中。 习种为五。 性种为六。 解行为七。 初地已上圣种为八。 开后合前以说八种。 善趣为一。 种性已上七地为七。 通前八也。 言七地者如地持说。 一种性地。 二解行地。 三净心地。 四行迹地。 五决定地。 谓第八地。 六决定行。 谓。 第九地。 依前决定上上趣求名决定行。 七毕竟地。 谓。 第十地。 此义如前七地章中具广分别。 或开为九。 次前八中离分种性以之为二。 即是九也。 或说为十。 如涅槃说。 一初发心善趣中始。 二熙连河沙佛所发菩提心。 能于恶世不谤正法。 熙连河者于彼恒河四眷属中一种河也。 于此河中一沙一佛尔许佛所发菩提心。 方能恶世不谤正法。 三一恒河沙佛所发心。 于恶世中爱乐正法不谤同前。 其恒河者是此江河故。 旧翻经多名江河。 于此河中一沙一佛尔许佛所发心。 方能恶世爱乐大乘。 闻此不谤。 第四人者二恒河沙佛所发心。 能于恶世爱乐大乘。 读诵受持未能解说。 第五人者于三恒河佛所发心。 于恶世中爱乐大乘。 读诵受持少为他说未解深义。 第六人者四恒佛所发菩提心。 于恶世中爱乐大乘。 受持读诵为他演说。 十六分中解一分义。 解何等义。 如涅槃说。 谓。 解佛性如来常住。 云何十六。 大涅槃中随义浅深如来分判为十六分。 此第六人始得一分。 此前六人同在善趣。 齐是四依弟子所摄。 第七人者名为凡夫具烦恼性。 五恒佛所发菩提心。 于恶世中能说大乘。 十六分中解八分义。 此在种性解行位中。 第八人者名须陀洹及斯陀含。 六洹佛所发菩提心。 于恶世中能说大乘。 十六分中得十二分义。 位在初地乃至七地。 第九人者名阿那含。 七恒佛所发菩提心。 于恶世中能说大乘。 十六分中得十四分义。 此在第八第九地中。 第十人者名阿罗汉。 八恒佛所种诸善根。 于恶世中受持读诵书写解说大乘经典。 十六分义悉皆具解。 位在十地。 此等得义深浅之相。 如四依章具广分别。 或分十一。 地前为一。 通名信地。 地上为十。 或分十二。 一是外凡。 二是内凡。 备如上判。 地上分十。 合为十二。 或分十三。 善趣为一。 种性为二。 解行为三。 十地为十。 合为十三。 或分十四。 善趣为一。 习种为二。 性种为三。 道种为四。 十地为十。 合为十四。 或分十五。 前十四中分第十地。 以之为二。 所谓。 法云及与等觉。 十地穷终现与佛齐。 故名等觉。 未是证同。 或复开分为四十一。 善趣为一。 十住十行及十回向并其十地为四十一。 言十住者如华严说。 一发心住。 于大菩提起意趣求。 二治地住。 善修自利利他之道。 三修行住。 修护烦恼护小乘行。 四生贵住。 圣法中生种性尊贵。 五方便住。 具足善巧度众生行。 六正心住。 得决定智。 于佛法中虽闻异说正见不动。 七不退住。 虽闻异说正愿不动。 八童真住。 行业清净如世童子真净无染。 九法王子住。 于佛法王所行住处出生正智。 堪能究竟无上菩提。 十灌顶住。 行修上顺佛智现前。 此十习种如璎珞说。 言十行者如华严说。 一欢喜行。 喜心行施。 亦令他喜。 二饶益行。 修治净戒饶益自他。 三无恚恨行。 修忍离瞋。 四无尽行。 勤修精进摄善无尽。 五离痴乱行。 常修定慧离妄分别。 六善现行。 观法实相般若现前。 七无著行。 以无著心修起所行。 八尊重行。 成就种种殊胜善根。 九善法行。 成就种种化他善法。 十真实行。 成就第一真实之语。 如说能行如行能说。 此十性种如璎珞说。 十回向者如华严说。 一者救护一切众生离众生相回向。 菩萨修行六波罗蜜摄取众生。 令离一切烦恼业苦安住菩提名救众生。 等心救济不闻怨亲善恶等别名离众生相。 回向此善根有所趣向名救众生离众生相回向。 二不坏回向。 于佛菩萨及一切法得不坏信名为不坏。 回向此善根有所趣向名不坏回向。 三等一切佛回向。 经言。 菩萨学于过去未来现在一切诸佛所作回向名等一切回向。 四至一切处回向。 菩萨所修一切善根用以回向。 以回向力令此善根至一切处。 譬如实际无所不至名至一切处。 至何等处。 所谓。 至于佛法僧处无尽供养。 至一切行处具足修习。 至一切果处具足成满。 至一切佛刹处具足庄严。 至一切众生处具足摄化。 至一切法处具足解知。 如是等也。 五无尽功德藏回向。 回己所修无尽功德有所趣向。 名无尽功德藏回向。 又复愿求诸佛菩萨无尽功德。 能成无尽功德善根。 亦名无尽功德藏回向。 六随顺一切坚固善根回向。 回己所修施等善根有所趣向。 为佛守护能成一切坚固善根坚固愿等。 名随顺一切坚固善根回向。 七等心随顺一切众生回向。 菩萨增长一切善根回以等益一切众生。 名等心随顺众生回向。 八如相回向。 菩萨所成种种善根同证一如。 回此善根有所趣向。 名如相回向。 又复菩萨回向之心依于种种真如门起。 是故亦名如相回向。 九无缚无著解脱回向。 于一切法心无执著名无缚无著。 于法自在称曰解脱。 菩萨不轻一切善根。 以无缚无著解脱之心回彼善法。 求普贤行能具普贤一切种德。 名无缚无著解脱回向。 十法界无量回向。 菩萨彼习无尽善根回之。 愿求法界差别无量功德。 名为法界无量回向。 此十道种如璎珞说。 言十地者。 一欢喜地。 成就无上自利利他。 初证圣处多生欢喜。 故名欢喜地。 二离垢地。 离能起误心犯戒烦恼垢等清净戒具。 名离垢地。 三名明地。 随闻思修照法显现。 故名明地。 四明炎地。 虚妄烦恼薪智火能烧。 故名炎地。 五名难胜地。 得出世智方便善巧能度难度。 名难胜地。 六现前地。 波若有闻大智现前名现前地。 七远行地。 善修无相行功用究竟。 能过世间二乘出世间道名远行地。 八不动地。 报行纯熟无相无间故曰不动地。 九善慧地。 无碍力说成利他行故名善慧地。 十法云地。 得大法身具足自在故名法云地。 或复开分为四十二。 第十地中别分等觉。 通前合为四十二矣。 随别细分亦可无量。 通释如是。 次第二门随别解释。 先解善趣。 依璎珞经善趣位中。 修十种心名为十信。 一修信心。 二精进心。 三修念心。 四修定心。 五修慧心。 六修成心。 七修舍心。 八修护心。 九回向心。 十修愿心。 言信心者。 于入解处净信在前。 一心决定乐欲成就名修信心。 言精进者。 闻菩萨藏精勤修习无间善业名为精进。 言念心者。 常修六念念佛法僧戒施及天。 广释如上。 言修定者于事于义系心安住。 远离一切虚伪轻躁忆想分别。 言修慧者。 谓。 闻思修闻菩萨藏思量观察。 知一切法无我无人自性空寂。 言修戒者。 受持菩萨清净律仪身口意净。 不犯诸过有犯悔际。 言修舍者。 不惜身财所得能舍。 言修护者防护己心不起烦恼。 又更分别有五种护。 如地持说。 一者默护。 得俱生智能疾受法化度众生。 二者念护。 念持于法。 三者智护。 得坚固智观察法义。 以默念智离于退分修胜进分。 四息心护。 守诸根门。 五他护。 随顺他心修如是行。 名之为护。 言回向者。 所修善根回向菩提。 不愿诸有回施众生。 不专为己回求实际不著名相。 言修愿者。 随时修习种种净愿。 如华严经净行品说。 如是等也。 此之十种在于信位。 助成信行故。 璎珞经名为十信。 自余十住十行十回向及与十地悉如上释。 三乘贤圣辨之略尔。 大乘义章卷第十七(末终)大正新修大藏经第44册No. 1851大乘义章大乘义章卷第十八远法师撰净法聚果法中有十八门。 此卷有二门(大般涅槃义无上菩提义)。 涅槃义五门分别(释名一灭之分齐二定体三开合辨相四杂义分别五)第一释名。 涅槃是其天竺人语。 依彼具言名为摩诃般涅槃那。 摩诃名大。 大义有六。 一者常义。 故涅槃云。 所言大者名之为常。 譬如有人寿命无量名大丈夫。 二者广义。 故涅槃云。 所言大者其性广博。 犹如虚空无所不至。 涅槃如是。 故名为广。 三者多义。 能别非一。 故涅槃云。 譬如大藏多诸珍异。 涅槃如是。 多有种种妙法珍宝。 故名为大。 四者深义。 渊奥难测。 故涅槃云。 大者名为不可思议。 一切世间声闻缘觉不能测量涅槃之义。 故名为大。 五者高义。 位分高出余人不至。 故涅槃云。 譬如大山一切世人不能得上。 故名为大。 涅槃如是。 凡夫二乘及诸菩萨不能穷到。 故名为大。 六者胜义。 如世间中胜上之人名为大人。 涅槃如是。 诸法中胜。 故名为大。 大义如是。 何者是大。 大有三种。 一者体大。 性净涅槃体穷真性义充法界。 二者相大。 方便涅槃过无不尽德无不备。 三者用大。 应化涅槃妙用旷博化现无尽。 故涅槃云。 大般涅槃能建大义。 义犹用也。 所言般者此翻名入。 入义有三。 一就实论入。 息妄归真。 从因趣果。 二真应相对。 息化归真。 故名为入。 三唯就应现。 舍有为过趣入无为。 故名入。 言涅槃者人释种种。 有人释言。 涅槃之名非胡非汉直是佛语。 若论佛语一切皆是。 岂独涅槃。 故涅槃云。 种种异论文章咒术皆是佛说。 虽是佛说不离方言。 若离方言佛则无说。 涅槃之体非名字。 故非音声。 故有人复言。 涅槃胡语名总万德。 此方更无一名能翻。 故存胡本说为涅槃。 涅槃之体实备万德。 涅槃一名非尽万德。 若使涅槃名尽万德。 是则宣说万德之时。 不应随德更立名字。 欲说常义更立常名以名彼义如是一切。 明知。 涅槃名不尽德。 又设涅槃名。 总万德此方还以万德总名翻彼涅槃。 何为不得而言叵翻。 又涅槃云。 随其类音普告众生。 今日如来将欲涅槃随类异告。 云何叵翻若正相翻名之为灭。 随义傍翻名别种种。 或言不生。 或曰不出。 或谓无作。 或谓无起。 或名无为。 或字无相。 或言不燃。 或曰不识。 或称寂灭。 或云安稳。 或名解脱。 或字彼岸。 如是种种悉如经说。 云何得知是灭非总。 今此且以四义验之。 一准昔以求。 如来昔于余契经中。 每常宣说烦恼灭无身亡智丧以为涅槃。 今日涅槃名不异昔。 何忽是总。 二据终以验。 如来垂灭大音普告。 今日如来将欲涅槃。 时诸众生闻佛涅槃咸皆悲恼诣佛请住。 若使涅槃名含万德是则宜唱万德示人。 众生应喜。 何故悲恼诣佛请住。 闻佛涅槃悲恼请住。 明知。 涅槃是灭非总。 三准定方言。 外国之人见人死灭咸皆称言。 某甲涅槃。 世人死灭何德可总亦称涅槃。 世人死灭名涅槃。 故明知。 涅槃是灭非总。 四取文为证。 如涅槃中。 佛叹纯陀。 善哉善哉。 能知如来示同众生方便涅槃。 世间众生何曾有彼万德涅槃。 如来示同此说如来同世尽灭。 名同涅槃。 明知。 涅槃是灭非总。 又法华说。 日月灯佛说法华竟。 于后夜分入于涅槃。 下文重颂佛此夜灭度如薪尽火灭。 长行之中云言涅槃。 偈言灭度。 明知。 涅槃是灭非总。 问曰。 若使涅槃是灭何故经言诸结火灭名为灭度。 离觉观故称曰涅槃。 释言。 外国灭有多名。 略有三别。 一者涅槃。 翻名为灭。 二弥留陀。 此亦名灭。 三者毗尼。 此亦名灭。 其犹外国菩提末伽此通名道。 外国说灭有多名。 故诸结火灭名弥留陀。 离诸觉观名曰涅槃。 涅槃经中弥留陀灭翻为汉言。 涅槃之灭仍存胡语。 似若是别若具翻之此方名少。 彼弥留陀此翻名灭。 彼中涅槃此亦名灭。 是故得言外国涅槃此翻名灭。 灭烦恼故灭生死故名之为灭。 离众相故大寂静故亦名为灭。 那者名息。 究竟解脱永苏息故。 息何等事。 息烦恼故息生死故。 又息一切所行事故。 涅槃云。 虽得禅定智慧解脱不名毕竟。 若能断除三十七品所行之事方得名为毕竟涅槃。 以息如是三十七品所行事故亦名为息。 名义如是。 次第二门彰灭分齐。 分齐有四。 一是事灭。 断生死因灭生死果。 名为涅槃。 二者能灭。 诸佛涅槃圆备万德。 虽具众德妙寂离相。 称之为灭。 又复离性亦说为灭。 言离相者如下文说。 譬如一切众生心识体虽是有而无一相。 亦如醍醐体虽是有而无青黄赤白等相。 涅槃亦尔。 体虽实有而无一相。 故称为灭。 无何等相。 谓。 无他相及无自相。 无他相者。 如经中说。 离于十相名为涅槃。 谓。 离色声香味触相生住灭相男相女相。 经中复说。 离十三相名为涅槃。 离前十相及离苦乐不苦乐相。 又经复言。 大涅槃中无有日月星辰诸宿寒热风雨生老病死二十五有及诸忧苦。 此等皆是无他相也。 无自相者。 大涅槃中虽有色身而无色相。 虽有觉知而无知相。 虽有一切无一切相。 备如经说。 言离性者。 诸德同体缘起相成。 无有一法别守自性。 如就诸德宣说常义。 离诸德外无别常性。 我乐净等类亦同尔。 又就常等宣说法身。 离常等外无别身性。 余亦如是。 故经说言。 又性别异故成涅槃。 由非别异名无别性。 故成涅槃。 问曰。 涅槃体既是有。 说有称当。 何劳说之。 门解义。 故就障灭。 此是第二德寂之灭。 三者应灭。 应灭有二。 一现断有因尽生死果。 名之为灭。 二息化归真。 用息称灭。 四者理灭。 如经中说。 一苦灭谛。 一切众生即涅槃相。 如是等也。 理灭有二。 一者相虚妄。 情所起一切诸法相有体无。 名之为灭。 此即经中空如来藏。 二者真空。 真如来藏离相离性。 名之为灭。 言离相者如马鸣说。 谓。 非有相非无相。 非非有相非非无相。 非有无俱相。 非异相。 非非一相非非异相。 非一异俱相。 非自相非他相。 非非自相非非他相。 非自他俱相。 如是一切妄心分别悉不相应。 唯证境界。 言离性者。 如来藏中具过一切恒沙佛法。 是诸佛法同一体性缘起相成不离不断不脱不异。 以同体故无有一法别守自性。 虽无一性而无不性。 无有一性法如也。 而无不性法界别也。 今说如是。 以之为灭。 灭如是。 此四相望亦有本末。 理灭为本。 由见理中相空之灭成前事灭。 悟理舍情离生死故。 由证理中真空之灭成前德灭。 如彼真法离性相故。 依德起用故有应灭。 此四种中分相言之。 说前三种以为涅槃。 摄相论之。 四灭俱是涅槃为门。 统摄诸义成涅槃故。 分齐如是。 次第三门定其体性。 涅槃体中德别无量。 要唯有三。 一是色法。 二是心法。 三非色心法。 言色法者如涅槃说。 灭无常色获得常色。 离苦色获得乐色。 乃至灭于不寂静色获得真实寂静之色。 故知。 涅槃用色为体。 又涅槃云言不空者。 谓。 有善色。 常乐我净。 又涅槃中说大涅槃以为解脱。 迦叶白佛。 如是解脱为色为非色。 佛言。 二乘解脱非色。 诸佛如来解脱是色。 以斯验求明知。 涅槃体性是色。 又如六卷泥洹之中。 纯陀叹佛。 妙色湛默常安隐。 不随时节劫数迁。 大圣旷劫行慈悲获得金刚不坏身。 故知。 是色。 又胜鬘中叹佛色身世无与等。 又叹如来妙色无尽。 明知是色。 色相云何。 佛有三身。 一是应身。 二是报身。 三是法身。 此三身中皆悉有色。 应身色者现化随物。 或时似天或复似人。 如是一切随其所现同世色像。 是故亦名共世间身。 报身色者于彼应身一一相处各有无量尘数相好。 如华严经相海品说。 虽具众相而不可见。 如梵天王顶上宝珠有而叵见。 虽不可见而实有之。 名字不同作业各异。 如华严说。 法身色者如来藏中。 色性法门显成佛体。 体虽是色而无色相。 如似比丘无作戒法。 亦如阴阳五行等法虽无色相而是色性。 诸佛证得成就法界。 诸根相好即法身故。 又此法中出生法界无尽色。 故名像色法。 有人说言。 涅槃无色唯一灵智。 设言色者是应非真。 何故非色。 色性质碍。 为是无之。 若色质碍全佛无者。 心是攀缘虑知之法。 佛亦应无。 佛无缘心而有无缘觉知之心。 色亦应尔。 佛无碍色。 而有无碍自在之色。 何为不得。 人复为难。 碍故名色。 佛身无碍。 云何名色。 此应返质。 缘义为心。 佛智无缘。 何得名心。 人复释言。 无缘而照故得名心。 此应类之。 无碍是身。 无碍是形。 何为非色。 又虽无碍而有光明诸根相好。 何得非色。 又若无碍即全无色。 若言有色即令碍者。 此应并报。 如来无缘即应是痴。 即应无知。 佛若有知即是攀缘。 可如是不。 此既不可。 彼亦同然。 何劳致疑。 又若说言色皆是应都无真实者。 此应并难。 真处亡情。 有觉有知。 应悉是应。 应化之知从真知生真中立知。 应化之色从真色起。 真中存色。 竟有何妨。 又经宣说。 灭无常色获得常色。 云何是应。 经复宣说。 真实善色常乐我净。 云何是应。 又经叹佛。 妙色湛然常安稳。 不随时节劫数迁。 大圣旷劫行慈悲故得金刚不坏身。 云何名应。 又地经中说。 佛相好为实报身。 云何是应。 又若相好悉是应者。 经中宣说相好之业。 应是应修非是实修。 修得是实果宁不真。 人复释言。 灭无常色获常色等。 此实是心。 心法显现义说为色。 此应反难。 若心显现义说为色。 实无色者。 色法不显。 义说为心。 实应无心。 又若心现义说色者。 他亦应言色光照明义说为心。 佛实无心色光照明。 不得名心。 心法显现何得名色。 以斯验求佛真有色。 不得言无色。 义如是。 次论心义。 经中宣说。 灭无常识获得常识。 受想行等亦复如是。 明知。 涅槃以心为体。 又说彼若成大涅槃。 明知。 涅槃用心为体。 心相云何。 如前八识章中具辩。 今略论之心有三种。 一是事识。 谓。 六识心。 向外取缘。 二是妄识。 谓。 七识心。 内迷真性妄取自心所起境界。 如人昏梦迷覆实事。 妄取自心所起境界。 三是真识。 谓。 八识心。 如来藏中过恒沙法缘起集成觉知心事。 以此真心觉知性故。 与无明合便起妄知。 息去无明便为正知。 如人报心与昏睡合便起梦知。 息去昏睡便为寤知。 始觉真心说之以为一切种德。 今此就其涅槃门说故。 说此心以为涅槃。 妄事两心。 情有体无。 未穷似有。 研之即尽。 不成涅槃故。 楞伽云。 妄想尔炎慧。 彼灭我涅槃。 又彼经言。 灭七种识唯有藏识。 唯藏识故真识之心得成涅槃。 非六非七。 有异论。 如前八识章中广破。 问曰。 真心是知非灭。 云何得说为涅槃乎。 释言。 此心体是知性。 而无分别。 无分别故照而常寂。 是知性故寂而恒照。 以恒照故能灭痴闇。 以常寂故能灭妄想。 痴妄既除不复随缘集起生死。 以不起故无为体寂。 故名涅槃。 心法如是。 次明非色非心之义。 如经中说。 菩提不可身得心得。 涅槃亦尔。 故非色心。 相状如何。 分别有二。 一数灭无为。 断离一切色心等相名非色心。 如涅槃说。 灭无常色名为非色。 灭于无常受想行识名曰非心。 如是一切。 又如涅槃梵行品说。 入于无色大般涅槃名为非色。 又无诸大阴界入等。 亦是非色意灭识亡心亦寂等。 名为非心。 又灭妄想尔炎慧等。 亦是非心。 二真法体如。 色即无色。 心即无心。 名非色心。 如经中说。 大般涅槃实非有色。 随世说有。 又经中说。 菩提涅槃一切皆空。 又地经说。 自体本空智自空等。 皆是真空非色心义。 彼云何空。 义如上解离相离性。 言离相者。 佛虽有色而无色相。 如无作戒虽复是色而无形相。 佛虽有心而亦无心相。 如镜照物无分别相。 言离性者。 大涅槃中诸德同体缘起相成。 无有一德别守自性。 故名为空。 以是空故色无色性。 名为非色。 心无心性。 称曰非心。 问曰。 若此皆无自性即是自性不成无常。 与生死法有何差别。 释言。 缘起无性空义。 生死涅槃其理齐等。 是故经中说生死空乃至涅槃生死无我乃至涅槃。 所言异者。 生死之法一向无常。 以其性相俱无常故生灭流转名相无常。 虚集无性名性无常。 涅槃之体亦常无常而非一向。 故涅槃经初德中说。 涅槃非常亦非无常。 是义云何。 大涅槃中万德同体。 分相论之各守自相无为不动。 故非无常。 摄相言之互以相成相成不坏。 亦非无常。 非无常故经说为常。 将别分总总相不立。 以不立故无空性常。 无性常故名为无常。 涅槃体性其理定尔。 有人宣说。 一苦灭谛。 显成涅槃。 苦灭唯空。 显此空理以成涅槃。 是故涅槃一向唯空无色无心。 此外道空不应受持。 若说苦灭唯是空者。 佛自对破。 如涅槃经四谛章说。 修苦灭者。 逆于一切诸外道等。 若说空法为苦灭谛。 诸外道等悉皆修空。 应有真谛。 又若宣说无我空寂为如来藏。 当知。 此人久在生死。 长受长诸苦不得解脱。 若有说言有如来藏。 虽不可见破烦恼已定必得之。 若发是心一念因缘于诸法中悉得自在。 以斯验求明知。 苦灭不唯是空。 如胜鬘说。 一苦灭谛是如来藏。 如来藏具过一切恒沙佛法。 名不空藏。 何得唯空。 若言涅槃一向空者。 经说涅槃常乐我净真实善有。 那得言空。 又经说言空者。 所谓一切生死。 言不空者。 谓。 大涅槃。 又经说言杀空得实。 杀无常已得常涅槃。 云何是空。 又涅槃经第七德中。 七法相异空与涅槃义门各别。 何得唯空。 又若空者无想天喻无想实有。 竟何所况。 又经宣说。 大般涅槃能建大义种种示现。 若唯空者依何起义。 又经宣说。 汝不应言灭是法性。 若法性者实无灭也。 何得唯空。 有人复言。 如来藏性色心为体。 都无空义。 复言空者。 无相名空。 藏性既尔。 显成涅槃。 涅槃唯有一向不空。 说言空者空无万相。 不空涅槃。 此亦是其外道之有。 不应受之。 若说藏性实不空者。 是义不然。 如楞伽说。 依法无我说如来藏。 云何不空。 又复如彼起信论说。 有人闻说如来藏中具一切法。 便说色心各别有体。 对治此执说。 一切法依真如说。 如者是其空之别称。 依之宣说一切佛法。 云何不空。 又如经说。 如来藏中具过恒沙一切佛法。 不离不断不脱不异。 既言不离明无别性。 法无别性何为不空。 又同体法必互相成。 相成之法则有总别。 摄别成总诸法可有。 将别分总总相不立。 何为不空。 若别分总。 总义不空五阴分生。 生应不空。 藏性如是。 若言涅槃实有不空是义不然。 如经中说。 涅槃非有。 随世说有。 涅槃非有。 云何不空。 又地经说。 自体本空名为性净。 同相涅槃云何不空。 又经中说。 菩提涅槃一切皆空。 云何实有。 又若涅槃实有不空取着涅槃正见非邪。 佛何故破说空无我。 又若涅槃实常非空。 常见者不应是患。 若言涅槃空无妄情心取之相故名为空。 而涅槃体定不空者。 此应并反经说涅槃非有非无。 是则有者能有他故名之为有。 体应非有。 人即救言我言无者。 己无他相何得有他。 此应更征。 经中宣说。 依如来藏故有生死。 依大涅槃能建大义起种种化。 即是有他。 若言无者己无他故不得有他。 是则有者已有他故不得无他。 此是一难。 又若无者一向无他。 而体非无是则有者一向有他。 而体非有。 有虽有他不妨体有。 是则无者虽复无他何妨体无。 偏有偏无佛法大患。 理须广破。 体性如是。 次第四门开合辨相。 其涅槃者乃是诸佛圆寂妙果。 体穷真性。 义充法界。 体穷真性故妙绝于名相。 义充法界故德备于尘算。 尘算之德难以定论。 是以经中或云。 一二乃至众多。 言其一者统而摄之。 一大涅槃体含众义备苞万物。 或说为二。 二有三门。 一者有余无余相对说二。 二性净方便相对说二。 三真应不同相对说二。 就初对中先释其名后辨其相。 名字如何。 有余无余义释有二。 一约对分别。 烦恼尽处名为涅槃。 约对身智以立二名。 无学圣人烦恼尽竟。 望后犹有余身智在。 约后别前。 名前以为有余涅槃。 身智尽竟望后更无余身智在。 望后名前。 说前以为无余涅槃。 毗昙法中所说有余无余涅槃正当此义。 是第一约对分别。 二就涅槃相望分别。 于此门中涅槃有二。 具约生死因果以说。 生死因尽是一涅槃。 生死果亡是一涅槃。 据彼生死因尽之处。 望后更有生死果亡一涅槃在。 约后别前。 名为有余。 生死之果尽灭已竟。 望后更无余涅槃在。 说为无余。 约对生死因果既然。 约对分段变易亦尔。 名字如是。 次辨其相。 曲有三门。 一就大小相对分别。 二就小分别。 三就大分别。 言就大小相对分者。 小乘涅槃名曰有余。 大乘涅槃说为无余。 此之一义如胜鬘说。 故彼文言。 生死二种。 有为无为。 涅槃亦二种。 有余及无余。 分段生死名曰有为。 变易生死名曰无为。 此二如前二生死中具广分别。 有为生死尽无之处所得涅槃名曰有余。 望后更有余生死故。 又亦更有余涅槃故。 无为生死尽无之处所得涅槃名曰无余。 望后更无余生死故。 又亦无其余涅槃故。 次第二门就小分别。 宗别不同。 所说各异。 有人说言。 毗昙法中烦恼尽灭名有余涅槃。 现报身上远离缘缚。 说之以为无余涅槃。 是义不然。 己家烦恼通缚内外一切境界。 无学圣人初得果时是缚已断。 尔时不名无余涅槃。 现在身智谢灭之后。 方始宣说无余涅槃。 何由而言身离缘缚名曰无余。 若此非者何者是乎。 毗昙法中涅槃体一。 约对不同得二名字。 言体一者。 于此宗中烦恼业思。 以道力故应起不起数灭无为。 是涅槃体。 此体是一。 约对身智得二名字。 身智未尽说前涅槃以为有余。 望后更有余身智故。 身智尽竟向前涅槃转名无余。 望后更无余身智故。 问曰身智尽无之处。 以何义故不名涅槃。 彼宗身智起已谢往是无常灭故非涅槃。 由断因故后果不起。 是非数灭故非涅槃。 若依成实涅槃体二。 生死因尽是一涅槃。 生死果尽是一涅槃。 故有二种。 问曰。 何故毗昙法中生死果尽不名涅槃成实名是。 释言。 毗昙性相中求。 为道亲断名为数灭。 不亲断者则非数灭。 身口二业及生死果非道亲断。 故非数灭。 故不名涅槃。 成实法中解义务宽。 由断烦恼业果不起从其根本亦是数灭。 故说涅槃。 此云何知。 如成实说。 见断法者。 示相我慢及彼所起诸余法也。 修断法者。 不示相慢及彼所起诸余法也。 觉断烦恼名示相慢。 示犹见也。 执见我人众生定相名为示相。 执我陵物称之为慢。 依此所起业及苦果名为所起诸余法也。 由断见惑令此不起。 通名见断。 修断烦恼名不示相慢。 修道所断是钝烦恼。 不执我人众生定相名不示相。 闇昧心中恃我陵物目之为慢。 依此所起业及苦果名为所起诸余法也。 由断修惑令此不起。 通名修断。 业及苦果见修断故名为数灭。 是数灭故。 生死果尽得名涅槃。 二种如是。 此二涅槃得之不定。 或在同时。 或在前后。 若断现因令其当果毕竟不生名曰无余。 此无余灭与有余灭得在一时。 以一时中具两义故能尽之。 智亦有二种。 尽生死因名为尽智。 断生死果令后不起名无生智。 若无学人以边际智促报取灭名曰无余。 此无余灭与有余灭得在前后。 报尽方说无余灭故。 然无余灭得虽不定或前或后彰名唯后。 何故而然。 现报未灭障其未报不生不显。 故不与名。 问曰。 若使现报未尽不得宣说无余灭者。 亦应不得说无生智。 智中既得说无生智。 灭中何为偏独不得。 释言。 灭中身智尽后无余义显。 故前隐之。 智则不尔。 身智灭后不得说智。 故前说之。 小乘如是。 次就大论。 分别有四。 一约生死因果分别。 分段变易二种因尽名曰有余。 二种果亡称曰无余。 故地持云。 一切起因断。 诸余毕竟灭名般涅槃。 起因断者是其有余。 诸余灭者诸余果亡。 是其无余。 二约分段变易分别。 分段因果尽无之处。 灭不究竟说为有余。 变易因果尽无之处。 灭中穷极说为无余。 三分段因果及与变易因尽之处。 目曰有余。 变易果尽名曰无余。 第四偏约变易宣说。 变易因尽名曰有余。 变易果亡说为无余。 分段因果尽无之处判之为小。 大中不论。 有余无余二种涅槃相别粗尔。 次就性净方便论二。 于中略以三门分别。 一释其名。 二辨其相。 三定其因。 名字如何。 方便涅槃各别有四。 一方便净。 二方便寂。 三方便坏。 四不同相。 释此四名各有两义。 一对因论果。 二对体彰用。 何故而然。 方便涅槃有其二种。 一从因修得名方便净。 二从体起用名方便净。 为是释名各有两义。 方便净者从其初义。 教行功德本无今有。 从因方便断障得净。 名方便净。 若从后义作用善巧称曰方便。 作用中净名方便净。 方便寂者。 若就初义从因方便断障得寂。 名方便寂。 若就后义作用善巧故曰方便。 作用中寂名方便寂。 方便坏者。 若就初义从因方便坏障得灭。 名方便坏。 若从后义作用善巧名曰方便。 用相不同名方便坏。 不同相者。 从其初义方便涅槃断染得净。 染净别体名不同相。 若从后义作用差别名不同相。 方便如是。 性净涅槃名义有三。 一名性净。 二名性寂。 三名同相。 释此三名义各有二。 一对因显果。 二对用彰体。 何故如是。 性净涅槃有其二种。 一本隐法性显成今德名为性净。 二涅槃体净说为性净。 于此门中莫问修生修显功德。 对用论体齐称性净。 良以性净有斯两义。 是故依之释名各二。 言性净者从初义。 无始法性名之为性。 是性本为妄想隐覆。 相以不净故。 胜鬘云。 自性净心不染而染。 后息妄染彼性始净。 始净法性说为涅槃。 是故名为性净涅槃。 若据后义涅槃法体名之为性。 涅槃体净名为性净。 言性寂者。 从其初义无始法性从缘飘动如海波浪。 名性不寂。 后除妄染法性始寂。 始寂法性说为涅槃。 是故名为性寂涅槃。 若就后义涅槃体寂非是用寂。 故云性寂。 言同相者。 从其初义无始法性体通染净。 称曰同相。 诸佛证会说为涅槃。 是故名为同相涅槃。 又此法性体如一味亦名同相。 诸佛证之说为涅槃。 是故亦名同相涅槃。 又本法性体虽一味随缘流变受种种形。 如一味药随其流处有种种味说为不同。 息相称本无有差别名曰同相。 说此同相而为涅槃。 是故复名同相涅槃。 若据后义涅槃体同故曰同相。 体云何同。 如地论说。 一切法如。 说自体空名曰同矣。 是义云何恒沙佛法莫不皆是一心中法。 恒沙法如宁异心如。 故得宣说一切法如为体空矣。 名义如是。 次辨其相。 随义进退分别有五。 一就方便修生德中随义分二。 二相云何。 修生德中有二种作。 一者缘修对治。 熏发真心诸功德生。 其犹腊印印泥文生。 二者体作。 真随行缘集成诸德。 如金随缘作庄严具。 缘作义边名方便净。 体作义边说为性净。 二修生修显相对说二。 次前二种修生之德悉名方便。 无始法性显成今德。 说为性净。 如地持说。 六入殊胜无始法尔名性种性。 以此性净若从先来修善所得名习种性。 以此方便此二别分。 修生功德直名菩提。 修显功德直名涅槃。 如涅槃说。 故彼经中菩提从生因所生。 涅槃必由了因所显。 无有生义。 摄相通论俱是菩提。 以圆通故如彼金刚般若中说。 良以二种俱菩提故。 须以性净方便名别。 修生菩提说为方便。 修显菩提名为性净。 又此二种俱名涅槃。 以寂灭故。 良以二种俱涅槃故。 亦须性净方便名别。 修生涅槃说为方便。 修显涅槃名为性净。 三约修证以分二别。 次前二种约修以论。 方便修生方便修显悉名方便。 证实亡缘说为性净。 是义云何。 诸佛如来证实返望从来无隐。 亦无今显。 净非缘饰故名性净。 此一对如地经说。 故彼经中净相解脱。 远离诸趣名方便净。 自体本空自性常寂。 非先有染后时离者。 说为性净。 又此与彼涅槃经中。 缘离辨所故光明其义相似。 彼云。 是光即是涅槃。 涅槃常住不论因缘。 云何如来问其因缘即是性净。 亦有因缘因灭无明获得炽然三菩提灯。 故有是光。 即是方便。 又复如彼涅槃经说。 舍慈得慈不从因缘。 其义相似。 舍世谛慈得第一义慈。 即是方便第一义慈。 不从因缘即是性净。 问曰。 方便从缘修得名果。 可知。 性净涅槃证实缘。 不从缘现是果以不。 释言。 不定。 亦果非果。 是义云何。 体虽非果至佛乃觉。 为佛穷证故得曰果。 以是果故地经宣说。 灭佛行定者即是性净涅槃。 为佛所行宁得非果。 又是诸佛微智体相何得非果。 得时离缘无因可酬。 得言非果。 以非果故经中叹佛。 获得无因无果报法。 又经亦言。 涅槃之体非因非果。 涅槃既然诸德齐尔。 四体用分二。 向前所说一切涅槃体名性净。 用称方便。 用相善巧。 故名方便。 德体常寂。 故云性净。 五理事分二。 向前所说一切涅槃行德善巧悉名方便。 理体常寂。 说为性净。 此即经中一苦灭谛。 问曰。 此理与前所辨第三对中性净何别。 释言。 体一。 随义以分。 向前所辨性净涅槃。 摄法从人为佛所穷为行所证。 证已方便无隐无显无因无果。 今言理者常法以论。 凡佛一如染净不易非隐非显非因非果有斯异也。 涅槃所说五种性中非因果性义当此门。 良以就实以论其实实外无缘。 缘即不有。 知。 复约何说染说净说因说果故非染净非因非果。 体相如是。 次定其因。 先约对以辨其因。 向前初对偏说方便修生功德义分二种。 生起义边名方便净。 体起义边说为性净。 今即就彼缘修六度及与佛性以辨其因。 辨因有三。 一缘正分别。 二生了分别。 三生作分别。 缘正如何。 望彼佛性体作义边佛性正因。 以佛性中有可生义。 有可依义能生彼德。 故为正因。 诸度等行说之为缘。 与涅槃中佛性正因。 发心为缘得菩提果。 其义相似。 此修生德分相论之即是菩提。 故与彼同。 望彼缘力动作义边诸度正因。 佛性为缘。 与涅槃中六度生因。 佛性了因。 得菩提果其义相似。 生即是正。 了即是缘。 次论生了。 望彼佛性体作义边佛性生因诸度为了。 良以佛性是生因故。 涅槃宣说。 佛性虽无不同兔角。 兔角虽以无量方便不可得生。 佛性可生。 以可生故说为生因。 诸度了因。 与涅槃中复有了因。 六波罗蜜阿耨菩提其义相似。 若望缘力动作义边。 诸度生因佛性了因。 与涅槃中复有生因。 六波罗蜜阿耨菩提。 复有了因佛性菩提其义相似。 佛性为境。 由见佛性成就佛德。 故说为了。 次论生作。 生因作因通释一切。 随相且分非无差异。 异相如何。 一义分别缘力起者名为作因。 作因名字如涅槃说。 佛性生德说为生因。 以佛性中有可生义从缘生故。 二得宣说缘生德名为生因。 佛性成德名为作因。 如金作器。 初对如是。 次对第二修生修显二种涅槃以定其因。 于中有二。 一缘正分别。 二生了分别。 缘正如何。 隐显粗判望性净果。 佛性正因。 诸度为缘。 望方便果诸度正因。 佛性为缘。 以实细论望二涅槃。 同说佛性以为正因。 但佛性中有二种义。 一法佛性。 本有法体。 如矿中金。 二报佛性。 本法体上有其随缘可生之义而无法体。 如矿中金有造作庄严具义。 未有严具已在金中。 彼法佛性望性净果说为正因。 彼报佛性望方便果说为正因。 诸度不定。 云何不定。 六度有三。 一缘修六度。 谓。 于六识七识心中修诸所行。 二者真实有作六度。 藉前缘修熏发真心。 令其心中诸功德起。 三者真实无作六度。 真心本是诸功德性。 □缘显了。 说为真实无作六度。 望方便果真实有作六波罗蜜亦是正因。 余二为缘。 望性净果真实无作六波罗蜜是其正因。 余二为缘。 次论生了。 佛性望彼方便之果是其生因。 望性净果是其了因。 佛性体上有可生义生方便果。 故名生因故涅槃云。 佛性虽无不同兔角。 何以故。 兔角叵生佛性可生故名生因。 佛性本来有其可显可了之义。 终得显了成性净果。 故望彼果得名了因。 故涅槃云。 佛性虽有不同虚空。 何以故。 虚空虽以无量方便不可得见。 佛性可见。 以有可见可了义故名为了因。 又涅槃云。 涅槃因者所谓佛性。 佛性之性不生涅槃。 故名了因。 六度不定。 云何不定。 六度三种如前已辨。 望方便果真实有作六波罗蜜亦是生因。 如乳生酪酪出生苏。 乃至醍醐展转相生。 悉名生因。 余二名了。 非正生故。 望性净果一切名了。 无作六度终可圆显成性净果。 可显可了故名了因。 余二是其异相显了故名了因。 何故不说生作二因。 望方便果有生有作。 已如上辨。 望性净果无生无作。 故更不论。 次望第三约修就证二种涅槃以定其因。 望方便果说缘说正说生说了。 备如上辨。 彼性净果证实亡缘。 故不可约之说缘说正说生说了。 但知平等非因果性。 佛本在缘未证之时义说为因。 说后证时以之为果。 及后证时达本无缘。 以无缘故本亦非因。 今亦非果。 次望第四体用相对一种涅槃以定其因。 于此门中涅槃体净名为性净。 涅槃用净名方便净。 对性净体说因如上。 方便净者当知。 即是应化涅槃。 应有二种。 一者法应。 二者报应。 如涅槃说。 大般涅槃能建大义现种种化。 是其法应。 大悲愿力种种化现名为报应。 今对此二以定其因。 分别有二。 一缘正分别。 二生了分别。 缘正如何。 法家之应如来藏中缘起法门。 以之为正。 如华严中善财童子所求种种法门。 是本大悲愿力以之为缘。 彼法虽有可起用义。 若无悲愿毕竟不生。 譬如火珠虽能出火要须见日。 亦如水珠虽能出水要须见月。 是以经言。 异法有故异法出生。 报家之应大悲愿力以为正因。 三昧法门以之为缘。 若无彼法悲愿之力不能独生。 譬如人面虽能生像要须依镜。 亦如音声虽能发响要须依谷。 缘正如是。 生了如何。 亲起名生。 疏发称了。 准前缘正义在可知。 次望第五理事相对二种涅槃以定其因。 于此门中事为方便。 犹如前辨。 性净是理。 非因非果不可说因。 性净方便二种涅槃辨之粗尔。 次论真应二种涅槃。 从缘修生从缘修显二种涅槃体皆是真。 应化涅槃义有通局。 通而论之俱从涅槃所起作用。 若凡若圣若善若恶若垢若净。 如是一切皆悉名为应化涅槃。 如涅槃说。 大般涅槃能建大义种种示现。 如是等也。 分相论之化具一切。 于中分别有是涅槃有非涅槃。 应断烦恼。 应灭生死。 趣入无为名应涅槃。 自余一切随相别名。 应为凡者名为应凡。 应为圣者名为应圣。 应为声闻名应声闻。 应现缘觉名应缘觉。 如是一切。 二相如是。 次增说三。 三有两门。 一体相用离分三种。 二行德不同宣说三种。 体相用者。 性净涅槃以之为体。 法性为本。 一切种德依法性故。 方便涅槃说以为相。 对治垢染净相显故。 故地论中方便涅槃说之以为净相解脱。 应化涅槃名之为用。 故涅槃云。 大般涅槃能建大义。 义犹用也。 广辨如前。 行德不同宣说三者。 如经中说。 法身解脱摩诃般若是其三也。 于中分别略有六门。 一制立三数。 二释名辨相。 三明此三体之同异。 四明此三有成涅槃不成涅槃。 五将此三约对涅槃辨定总别。 六明性净方便涅槃有具不具。 言制立者。 涅槃体中行德无数。 以何义故偏说此三。 释有两义。 一对障不同故立三种。 二对因有别故立三种。 言对障者。 生死法中有其三种。 一者烦恼是生死缘。 二者业行是生死因。 三者苦报是生死果。 此三种中烦恼为本。 依烦恼故起于业作。 依业受苦。 翻对此三故说三事。 翻对烦恼宣说波若。 波若慧明能除烦恼闇惑法。 故翻对业因宣说解脱。 业能羁缚。 解脱无果能断绝。 故翻对苦报宣说法身。 法身清净离苦报。 故对障如是。 对因别者。 因有三种。 一福二智三者苦报。 如地持说。 六度之中前三是福。 波若是智。 精进与禅亦福亦智。 义如上解。 八种净报名之为报。 何等八报。 一寿具足长寿久住。 二色具足颜容端正。 三种性具足生于上族。 四自在具足。 谓得大财大眷属等。 五信言具足。 发言人用。 六大力具足。 德力珍胜有大名称大智慧等为人所敬。 七人具足。 成丈夫法。 八力具足。 身力强健有所堪能。 报相如是。 因中之智至果满足名为般若。 因中之福至果满足说为解脱。 因中之报至果满足名为法身。 制立如是(此一门竟)。 次第二门释名辨相。 言法身者。 解有两义。 一显本法性以成其身。 名为法身。 二以一切诸功德法而成身。 故名为法身。 相状如何。 开合不定。 总之唯一。 谓一法身。 或分为二。 谓。 真与应。 或说为三。 法报与应。 如地论说。 又如七卷金光明中。 亦分三种。 化身应身及与真身。 法报两佛名为真身。 为化众生示现佛形名为应身。 示现种种六道之形说为化身。 若准涅槃法报二佛是其真身。 王宫现生道树现成是其应身。 依应起化受大众供是其化身。 或复分四。 如楞伽说。 一应化佛。 犹前应身。 二功德佛。 三智慧佛。 此之二种犹前报身。 四如如佛。 犹前法身。 或分为五。 谓戒定慧解脱解脱智见。 或离为十。 如地经说。 所谓愿身乃至智身。 又华严中宣说十佛。 亦是十也。 何等为十。 谓。 无著佛乃至第十如意佛等。 广则无量。 法等如后三佛章中具广分别。 法身如是。 言解脱者。 自体无累名为解脱。 又免羁缚亦曰解脱。 相状如何。 开合不定。 总之唯一。 谓。 三事中一解脱门。 或分为二。 二有两门。 一有为无为相对分二。 一切断德名曰无为。 一切行德同名有为。 二心慧分二。 于此门中两义分别。 一浅深分别。 断除四住世谛心净名心解脱。 于世谛中一切德脱用心为体。 故偏说心断绝无明真谛慧明名慧解脱。 于真谛中一切德脱用慧为主。 故偏说慧。 如经中说。 断痴慧明断爱心脱。 义当此门。 二体用分别。 断离五住性结烦恼真心体净名心解脱。 如涅槃说。 故彼文言。 永断一切贪恚痴等名心解脱。 又彼文言。 是心本性虽与贪欲瞋痴等覆而不与彼贪等和合。 诸佛菩萨永断贪等名心解脱。 故知。 就体断事无知慧用自在名慧解脱。 如涅槃说。 于彼文中就慧解脱开出五通。 明知。 就用亦得分三。 有为脱中有心有慧通无为脱。 是其三也。 或分为五。 如涅槃说。 谓。 色解脱及与受想行识解脱。 是其五也。 远离生死系缚五阴得佛自在无碍五阴名为解脱。 亦得说六。 于此五上加无为法亦得说八。 谓。 八解脱。 义如上辨。 或说为百。 如涅槃中百句解脱。 广则无量。 如华严说。 言般若者此翻名慧。 智能鉴照故名为慧。 相状如何。 开合不定。 总之唯一。 一如实慧。 或分为二。 可谓。 实智及方便智。 义如上释。 又一切智及一切种亦得分二。 知一切如名一切智。 知一切事名一切种。 亦得说三。 如地持说。 谓。 清净智一切智无碍智是其三也。 义如上解。 或分为四。 谓。 我生尽梵行已立所作已辨不受后有。 义如后解。 又四无碍。 亦得分四。 义如上释。 亦得说五。 谓。 五智印。 知一切法无常苦空无我寂灭。 又如成实所说。 五智亦是五也。 名字是何。 一法住智。 知世谛法因缘不坏。 二泥洹智。 知第一义法性常寂。 三者愿智。 随愿自在欲知即知。 四无诤智。 善随人心不与他竞。 五边际智。 于已最后所受报身修随心。 义如上辨。 亦得说六。 谓。 知诸法无常苦空无我不净涅槃寂灭。 亦得说七。 谓。 所谓知法知义知足知时知自。 涅槃经中亦名知我。 又能知众及知尊卑。 通前七也。 此之七种始起在因成满在佛。 又涅槃中说佛如来具足八智。 谓。 知生死无常与苦无我不净。 知涅槃法常乐我净。 是其八也。 故彼经言。 诸佛如来知一切法无常与苦无我不净。 知非一切常乐我净。 以是义故见性了了。 亦得说九。 知前八种及第一义。 亦得说十。 所谓十力。 广则无量。 般若如是(此二门竟)。 次辨同异。 通而论之此三同体。 其犹虚空无碍不动。 以同体故诸德聚积悉名法身。 又德自体亦名法身。 诸德无累。 咸称解脱。 诸德明净齐名般若。 同一真心觉知性故。 又慧为主。 余德慧伴。 摄伴从主。 通名般若。 故地经中就甚微智开出同相及不同相二种解脱。 以同体故得成涅槃。 故涅槃云。 又非别异。 故成秘藏。 胜鬘亦云。 一味等味随义别分此三异体。 异中慧数名为般若。 法身解脱进退不定。 若说诸佛相好之色以为法身。 自余诸德悉名解脱。 若当宣说解脱之数而为解脱。 自余诸德同名法身。 以此别故涅槃宣说。 有法名义俱异。 其犹十号及三宝等。 同异如是(此三门竟)。 次明三事有成涅槃不成涅槃。 于中初先大小相对明成不成。 后偏就大明成不成。 大小相对者。 大乘三事得成涅槃。 小乘不成。 何故如是。 释有五义。 一有无分别。 小乘三事体是有法。 小乘涅槃体是无法。 有无别体故不相成。 大乘三事体是有法。 大乘涅槃亦是有法。 有义相扶故得相成。 二常无常相对分别。 小乘事体是无常。 小乘涅槃体是其常。 常无常异故不相成。 大乘三事体性是常。 大乘涅槃体亦是常。 常义相顺故得相成。 此前两门义有文无。 第三同体异体分别。 小乘三事体性各别。 所以不成。 体云何别。 小乘法中宣说慧数以为般若。 解脱之数名为解脱。 自余诸德名为法身。 此等心法体性各别。 以体别故守性不寂。 性不寂故不成涅槃。 大乘三事同体义分。 其犹虚空无碍不动。 以同体故缘起相成。 无有一法别守自性。 无别性故德体寂灭。 以体寂故得成涅槃。 故涅槃云。 又非别异故成涅槃。 四并不并相对分别。 小乘三事心心数法同时别体。 别体并故不成涅槃。 大乘三事同时同体同一真心。 随义以分。 以同体故不名为并。 以不并故得成涅槃。 故涅槃云。 如世伊字三点。 若并则不得成不并乃成。 涅槃如是。 五纵不纵相对分别。 小乘三事性虽同时用有先后。 名之为纵。 别体而纵不成涅槃。 大乘三事同体同时用无先后。 所以非纵。 以非纵故得成涅槃。 故涅槃云。 如世伊字三点。 若纵则不得成非纵乃成。 涅槃如是。 此后三义涅槃如是。 此后三义涅槃具辨。 大小相对辨之略尔。 次就大乘明成不成。 别有四义。 一真妄分别。 直就大中。 缘修三事体妄不真不成涅槃。 真德三事乃成涅槃。 于此门中但令是真莫问性净方便应化悉成涅槃。 二真应分别。 直就向前真德之中。 有真有应。 应化三事相同小乘。 无常迁变不成涅槃。 以不成故终须息灭。 真德三事方成涅槃。 以真成故终须入中。 故经说言。 我今安住如是三法名入涅槃。 三性净方便相对分别。 如涅槃说。 方便三事悉是菩提。 性净三事悉名涅槃。 方便三事是菩提故不成涅槃。 故涅槃云。 如来之身亦非涅槃。 解脱之法亦非涅槃。 摩诃般若亦非涅槃。 性净三事是涅槃故得成涅槃。 四就性净三事之中。 总别则不成。 总收则成。 如世伊字三点。 别分则不成伊。 三点合聚乃得成伊。 此亦如是。 别分事隔。 所以不成。 总摄圆具。 所以得成。 成不成义辨之云尔(此四门竟)。 次将摄三事约对涅槃分定总别。 有人定说。 涅槃定总。 三事定别。 此则不然。 论总皆总。 论别斯别。 以皆总故涅槃为门统摄三事皆成涅槃。 法身为门统收涅槃解脱般若皆成法身。 良以涅槃成法身故。 华严经中宣说。 十身涅槃入中名为法身。 又彼经中宣说。 十佛涅槃入中名涅槃佛。 解脱般若成法身义在可知。 解脱为门涅槃法身及与般若皆成解脱。 如涅槃中百句解脱有德皆收。 般若为门统摄诸德皆成般若。 故地经中说佛微智。 于中开出二种涅槃及一切德。 总相如是。 随别分之莫不是别。 以是别故涅槃宣说。 名义俱异。 其犹十及三宝等。 言名异者。 涅槃法身解脱般若四种各别。 言义异者。 涅槃寂灭义。 法身是体义。 又亦聚积义。 解脱无累义。 般若鉴照义。 故云义异。 又复分相。 断德是涅槃。 色报是法身。 智慧是般若。 余德是解脱。 是故皆别。 问曰。 前总今何故别。 辨义有二。 一分相门。 诸德皆别。 二摄相门。 诸德相成一切皆总。 摄相有二。 一摄同义。 一切德上有寂灭义。 收为涅槃。 有其体义。 有积聚义。 摄为法身。 有绝缚义。 有无累义。 说为解脱。 有照鉴义。 有觉知义。 故为般若。 二摄别义。 具摄三事以成涅槃。 是义云何。 若无法身苦报不尽。 何成涅槃。 若无解脱业结不除。 何成涅槃。 若无般若闇惑不灭不成涅槃。 故具一切方成涅槃。 具摄一切以成法身。 是义云何。 若无涅槃生死不灭。 何名法身。 若无解脱结缚不尽不成法身。 若无般若闇惑不除不成法身。 要具一切方成法身。 故摄诸义以成法身。 具摄诸义共成解脱。 是义云何。 若无涅槃生死不灭不成解脱。 若无法身苦报不尽不成解脱。 若无般若闇惑不除不成解脱。 故具一切方成解脱。 又摄诸义共成般若。 是义云何。 若无涅槃诸过不灭。 何成般若。 若无法身垢障为体。 何成般若。 若无解脱缠缚不离不成般若。 故具一切方成般若。 涅槃三事总别既然。 自余行德总别例尔(此五门竟)。 次明性净方便涅槃有具不具。 分别有三。 一性净涅槃明具三事方便不论。 何故而然。 性净涅槃显本真心。 以之为体。 真心体是诸功德性。 故具三事。 方便涅槃体是断结数灭无为数灭法。 故无三事。 二方便涅槃明三事。 性净不辨。 如地经说。 何故如是。 方便涅槃治断而得。 对治生死烦恼业苦。 三事相分故说三事。 性净涅槃体如一味三相不显。 故不说三。 三就实通论。 性净方便齐具三事。 是义云何。 法身有二。 一法性身。 本隐今显。 如胜鬘说。 如来之藏显为法身。 维摩经说。 观身实相。 观佛亦然。 如是等也。 二实报身。 方便修生。 其法性身性净所收。 实报身者方便所摄。 般若亦二。 一性照般若。 亦名证智。 是义云何。 真识之心本性清净。 而为妄染之所覆蔽。 相似不净。 后息妄染彼心始显。 始显真心如其本性内明法界。 说之以为性照般若。 由称本性故名证智。 二观照般若。 亦名教智。 是义云何。 缘观对治熏发真心。 令真心中智德随生。 所生智德明照诸法。 说之以为观照般若。 即此观照藉教修起。 故名教智。 又此智粗可以言论。 又能起说。 亦名教智。 性照般若性净所收。 观照般若方便所摄。 解脱亦二。 一自性解脱。 亦得名为性净解脱。 直说之心本性虽净而妄隐说为系缚。 后除妄染彼性出累名性解脱。 又得脱已返望惑染。 从来不有今非始净。 故亦名为自性解脱。 二方便解脱。 亦得名为净相解脱。 教行功德本无今有方便修生。 修生之德绝离染缚。 说之以为方便解脱。 自性解脱性净所收。 方便解脱方便所摄。 故二涅槃齐具三事。 次增说四。 四有两门。 一就体分四。 二就义辨四。 就体分者。 方便涅槃有其二种。 一是断德。 除一切烦恼业苦无为寂灭。 二是行德。 具足法身解脱般若一切种德。 性净涅槃亦有二种。 一是断德。 证法本寂无相可起。 故经说言。 诸佛如来不生烦恼名大涅槃。 又经说言。 于十三相不取相貌。 是名为寂灭真事。 如此真谛名为断德。 十三相者。 如涅槃经圣行中说。 所谓色声香味触相生住灭相男相女相苦乐及与不苦乐相。 二是行德。 真识之心从缘始显。 始显真心说之以为一切种德。 名为行德。 体别如是。 随义四者。 谓。 常乐我净之德。 辨此四义略有五门。 一明建立。 二释名辨相。 三明同异。 四论通局。 五明大小有具不具。 言建立者。 大涅槃中义别尘算。 今以何故偏说此四。 盖乃且据一门言。 于中略以五义建立。 一对除四患。 二翻四倒。 三治四障。 四断四过。 五酬四因。 除四患者。 生死法中有无常苦无我不净四种大患。 断除彼故宣说涅槃常乐我净。 翻四倒者。 声闻之由观生死是无常苦无我不净。 谓佛亦尔。 遂起四倒。 翻对彼故宣说涅槃常乐我净。 治四障者。 如宝性论说。 障有四种。 一者缘相。 谓。 无明地障佛真净。 对除彼故说佛真净。 二者因相。 谓。 无漏业障真我。 对除彼故说佛真我。 三者生相。 谓。 意生身。 以是意生苦阴身故障佛真乐。 除彼障故说佛真乐。 四者坏相。 谓。 变易死障佛真常。 对除彼故说佛真常。 此等皆就变易因果而说其障。 理实通障。 随相且分。 断四过者如宝性说。 一阐提谤法障佛真净。 对治彼故说佛真净。 二外道着我障佛真我。 对除彼故说佛真我。 三声闻畏苦障佛真乐。 对除彼说佛真乐。 四辟支舍心舍诸众生疾求取灭障佛真常。 对除彼故说佛真常。 翻四因者如宝性论说。 因有四种。 信心般若三昧大悲。 以修信心对除向前阐提谤法得佛真净。 以修般若破除向前外道着我得佛真我。 以修三昧甚深空定破除声闻畏苦之心得佛真乐。 以修大悲常随众生对治向前辟支舍心得佛真常。 因别无量。 且据斯分。 建立如是(此一门竟)。 次第二门释名辨相。 所言常者。 体恒不变目之为常。 又复随缘化用不绝亦名为常。 如涅槃说。 假使乌与鸱同共一树栖犹如亲兄弟尔乃永涅槃。 如来视一切犹如罗睺罗常为众生尊。 云何永涅槃。 如是等义是其用常。 相状如何。 常义有二。 一者无为。 二者不变。 如涅槃说。 无为不生。 不变无灭。 又复无为明离分段。 言不变者明离变易。 随义别分开合不定。 总之一常。 或分为二。 二有三门。 一法报分二。 常体有二。 一法。 二报。 如涅槃说。 法常名常。 报常称住。 无始法性显成今德名为法常。 方便修生有作行德。 依真不坏名为报常。 如经中说。 诸佛所修所谓法也。 以法常故诸佛亦常。 即其义矣。 二始终分二。 谓。 常与恒。 不生名常。 不灭目恒。 又经中说。 佛是常无为不变。 以不生故名曰无为。 由不生故名曰不灭。 故说为不变。 三约对分二。 一离分段生老死等。 名之为常。 二离变易生住灭等。 曰之为常。 或分为三。 三有三门。 一就德辨三。 所谓涅槃常身常命常财。 如胜鬘说。 舍无常身得不思议常住之身。 名为常身。 舍无常命得不思议智慧之命。 名为常命。 舍无常财得不思议功德之财。 名为常财。 经中说此为三坚法。 坚犹常矣。 二随想分三。 如涅槃说。 一无别异想。 三归同体故不离不脱。 故名为常。 变异无常。 如汝父母各各别异即是无常。 二无无常想。 离细生灭。 三无变异想离粗分段。 第三约对三种无常以别三种。 三无常者。 一分段无常。 六道报异。 翻对彼故说佛真常无生老死。 二念无常。 念念生灭。 翻对彼故说佛真常无生住灭。 三者自性不成实无常。 有为虚集无有性实。 翻对彼故说佛真常无有虚妄。 亦得分四。 谓。 无生老病死等过。 又无生住异灭等过。 亦得分四。 亦得说五。 谓。 常是阴。 广则无量。 问曰。 向说涅槃断德方便修得本无今有。 云何名常。 又经中说。 从因得法悉是无常。 涅槃之果从因而得。 云何是常。 又经中说。 以因庄严悉是无常。 涅槃如是。 纵于无量道品诸行庄严而得云何称常。 又经中说。 可见之法悉是无常。 涅槃如是。 从缘修见。 云何名常。 又经中说。 有名可说悉是无常。 涅槃有名云何名常。 今对释之。 先就性净释去前难后就方便。 性净如何。 涅槃断德本无今有名无常者。 佛自释言。 大般涅槃本自有之。 非适今也。 而诸众生断烦恼已然后证得。 得离始今。 体本自有。 故名为常。 言从因得名无常者。 佛自释言。 涅槃唯从了因所显。 非生因生非作因作。 故得名常。 又复不从五因所成。 故名为常。 言五因者。 如涅槃说。 一是生因。 如众烦恼生苦乐等。 二是和合因。 如善法与善心和合。 如是一切。 毗昙说此为共有因及相应因。 相扶体立名共有因。 相扶有用名相应因。 三者住因。 如因大地诸物得住。 如是一切。 四增长因。 如因饮食众生增长。 因于父母子得增长。 因善知识行得增长。 如是一切。 五者远因。 如因见药鬼毒不害。 依凭国王盗贼不侵。 如是一切。 涅槃不假如是五因。 故得名常。 言假庄严名无常者。 佛自释言。 涅槃之体非因非果非去来今。 常住无为。 诸众生假于庄严往见涅槃非大涅槃。 假于庄严方始成立。 故得名常。 言可修见名无常者。 所谓众生无明覆心不见涅槃。 后除闇障始见涅槃。 非见始有。 如人治眼始见日月。 非始有故。 故得名常。 言有名字名常者。 佛自释言。 涅槃无名。 强为立名。 故得称常。 涅槃无名。 何故强立。 为求知故。 性净如是。 若论方便断离生死无常法故。 以常法性而为体故。 以是常义。 次解乐义。 涅槃之体寂灭永安。 称之为乐。 又用自在所为称心亦名为乐。 乐随义别一门说四。 如涅槃说。 一断受乐。 二寂静乐。 亦名寂灭。 三觉知乐。 四不坏乐。 亦名常乐。 言断受者。 五受断已称曰断受。 良以诸苦皆集受中。 是故断受得名为乐。 如地持中。 说灭尽定为断受乐。 今说涅槃以为断受。 灭尽暂灭此永断故。 问曰。 经说。 灭无常色获得常色。 受想行识亦复如是。 灭离苦色获得乐色。 受想行识亦复如是。 是则涅槃具有受乐。 云何名断。 释言。 经说断受乐者。 断离凡夫分别之受取相之受颠倒之受。 非无证法平等正受。 故有受阴。 亦有受乐。 余阴亦尔。 寂静乐者。 灭烦恼故。 不造业故。 息生死故。 名为寂静。 又息一切所行事故亦名寂静。 不寂则苦静名为乐。 由灭诸过故复名为寂灭乐矣。 觉知乐者。 照达诸法名为觉知。 愚闇则苦。 觉知名乐。 不坏乐者。 德体牢固不为缘恼。 称曰不坏。 破坏则苦。 是故不坏得名为乐。 以不坏故亦名常乐。 此四乐中分相论之。 寂灭一种是涅槃乐。 断受一种是灭定乐。 觉知一种是其智慧菩提之乐。 不坏是常。 今据摄相通说以为涅槃乐矣。 次解我义。 我有二种。 一者就体自实名我。 如涅槃经哀叹中说。 是真是实是主是依。 常不变者是名为我。 二者就因。 自在名我。 如涅槃经初功德说。 自在有八。 一多少自在。 聚集一身以为多身。 身数多少身之大小。 犹如微尘充满十方无量世界。 如来之身实非微尘。 以自在故现微尘身。 二充满自在。 亦得名为大小自在。 亦一尘身满于三千大千世界。 佛身无边。 实不满于大千世界。 以自在故满大千界。 三轻举自在。 以满三千大千之身轻举飞空。 过无量界而无障碍。 如来之身实无轻重。 以自在故能为轻重。 四自自在。 亦得名为所作自在。 于中有三。 一如来心安住不动。 化无量身各令有心。 二造一事而令众生各各异辨。 三住一界能令他一切悉见。 具此三种名为自在。 五根自在。 如来一根见色闻声嗅香别味觉触知法。 六知法自在。 得一切法而无得想。 七说自在。 如来演说一偈之义。 迳无量劫义不尽。 谓。 戒定等虽有所说不生说想。 八遍满自在。 如来之身遍一切处犹如虚空。 不可得见。 具斯八种名之为我。 次解脱义。 体无垢染称之为净。 又复随化处缘不污。 亦名为净。 净义不同一门说四。 四有两门。 一则如彼涅槃经说。 四名是何。 一是果净。 永断二十五有之果。 二是业净。 亦名因净。 谓。 离凡夫一切诸业。 此二断德。 三者身净。 远离生灭常住不变。 四者心净。 绝离诸漏。 此二行德。 一义如是。 次门四者如地持说。 一者身净。 烦恼习身舍离无余。 得最上身生灭自在名为身净。 烦恼习身舍离无余。 得最上身身体净也。 生灭自在身用净也。 二境界净。 种种现化及所言说。 一切境界自在无碍名境界净。 种种现化是身境界。 及所言说是口境界。 又复种种现化境者是事境界。 及所言说一切境者是法境界。 于中自在名境界净。 三者心净。 烦恼悉离善根成就。 烦恼悉离四住永亡。 善根成就功德备也。 功德依心就主以彰。 故名心净。 四者智净。 舍离一切无明秽污。 一切所知无碍自在。 舍离一切无明秽污离无明地真谛智净。 一切所知无碍自在除事无知真谛智净。 具此四种名之为净(此二门竟)。 次明同异。 据实。 此四遍通诸德。 名之为同。 于诸德中不改名常。 安寂称乐。 自实名我。 又用自在亦名为我。 离垢净。 同义如是所异者。 隐显论之。 四德各别。 称之为异。 如涅槃经哀叹章说。 我是佛义。 常法身义。 乐涅槃义。 净是法义。 四中初我就人分别。 余三就法。 何故而然。 佛者是人。 自在作用在人相显。 故偏就佛宣说我义。 又佛出障自在相显。 故就说我。 又复我者人之别称。 故就佛说。 法身佛体体无变动。 明常义显。 故就法身宣说常义。 又复显于无始法性以成身。 故明常义显。 故说为常。 涅槃安寂永灭众苦。 明乐义显。 故就说乐。 净是法宝。 法为妙宗。 能治垢染。 彰净义显。 故偏就法宣说净义。 常乐我净四义既然。 所对无常苦无我等四义亦尔。 通则一切有为之法悉无常苦无我不净。 随相别分四种各异。 如涅槃经哀叹章说。 言无我者。 生死凡夫。 生死凡夫驱驰六道。 往来受身不得自在。 无我相显。 故偏就之宣说无我。 言无常者。 声闻缘觉。 声闻缘觉不久尽灭。 无常相显。 故偏就之宣说无常。 又复二乘所得之法不穷不竟终须迁转。 故名无常。 苦是外道。 外道邪见多修苦行。 未来受苦。 因果俱苦。 苦相显故。 故偏就之宣说苦义。 言不净者。 所谓一切有为之法。 有为之法染污心起能生染惑。 不净义显。 故偏就之宣说不净。 若约五阴隐显论之。 生死法中观身不净观受是苦。 观心无常观法无我。 翻对此四。 佛果阴中亦应分别。 佛身名净。 佛受是乐。 佛心是常。 佛法称我。 此亦是其一种别矣。 同异如是(此三门竟)。 次论通局。 于中约就因果以辨。 菩萨十地名之为因。 佛名为果。 依向同义常乐我净遍通诸德。 以遍通故因果齐具。 依前异义常乐我净随法各别。 以各别故因果不等。 有通有局是义云何。 净者是其法宝之义。 法义齐通上下同依。 为是净义统遍始终。 故涅槃经宣说。 地上二种五种。 两种六种。 一种七种。 佛性之中悉皆有净。 常者是其法身之义。 显法成身名为法身。 据实通论。 初地以上莫不皆悉显法成身。 故皆名常。 随相别分。 十地以上眼见佛性显法成身。 明常义显。 故十地上宣说常义。 九地菩萨虽未眼见。 闻见中极照实明了。 无始法性现在观心说之为身。 亦名为常。 八地已还闻见不了法未现心。 未说为身。 故不名常。 故涅槃经说。 九地上二种六种。 一种七种。 佛性之中皆悉有常。 余皆不论。 我是佛义。 局唯在佛。 以佛出障得自在故。 乐者是其涅槃之义。 通相论之。 菩萨地中分断烦恼。 分得涅槃。 斯皆有乐。 分相言之。 菩萨地中虽断烦恼不名涅槃。 诸佛如来不生烦恼。 方名涅槃。 如涅槃说。 良以涅槃偏在佛故。 乐唯在佛。 故涅槃经宣说。 如来七种性中有我有乐因中悉无。 问曰。 若使净通始终常义在于九地已上。 我乐二种唯在佛者。 何故经言十住菩萨不见佛性断烦恼。 故所得涅槃但有乐净而无我常。 释言。 乐者是涅槃义。 彼文通相说菩萨地有断烦恼得涅槃义。 故说有乐。 常者是其法身之义。 彼文宣说。 十住菩萨不见佛性而断烦恼。 故无法身。 无法身故不说有常。 问曰。 何故前说十住见性有常。 此文复言不见无常。 释言。 十住形前见性。 故说有常。 望后不见。 故说无常。 如此隐显不可具责。 问曰。 于彼五六七种佛性之中。 常乐我净隐显可尔。 余义云何。 释言。 于彼七种性中。 常乐我净已如上辨。 真实及善亦有通局。 分相论之。 真实二种是实谛义。 实谛理通故。 彼五六七种性中。 一切皆有善者。 是其圣道之义。 五地已还慧观未明。 破相不极。 治慢未尽。 名善不善。 六地已去彼若增上观空毕竟。 治慢穷尽。 故唯名善。 以有如是隐显义故如来佛性宣说七种。 常乐我净真实及善。 后身说六。 常净真实善及少见。 九地说六。 常净真实善及可见。 八地至六宣说五种。 真实净善及与可见。 五地至初宣说五种。 真实可见净善不善。 于此门中言可见者。 简真异妄。 妄情所计我众生等出自倒情。 穷之则尽。 所以叵见。 佛性真有研之则明。 所以可见。 又欲简彼虚空之有故名可见。 故经说言。 佛性虽有不同虚空。 虚空虽以无量方便不可得见。 佛性可见。 是中正为明常乐等通局之义余乘论之。 通局如是(此四门竟)。 次就大小明具不具。 大乘涅槃备具四义。 已如上释。 小乘涅槃四义不定。 据小说小。 小乘涅槃有常乐净唯无有我。 何故如是。 涅槃无为四相不迁。 故说为常。 又复所断永灭不起。 故亦名常。 寂灭永安。 故次名乐。 绝离垢染故得称净。 小乘涅槃以空为体。 未证有性故不名我。 彼涅槃中身智俱亡用不自在。 故不名我。 问曰。 涅槃初德中说。 声闻之人说。 佛涅槃但有常净而无我乐。 名烦恼习。 彼声闻人自见涅槃具常乐。 何故说佛涅槃。 释曰。 声闻自见涅槃有寂灭乐。 类佛亦然。 据斯以论。 不言如来涅槃无乐。 但彼自见涅槃之中身智永亡无觉智乐。 谓佛亦无。 故说无乐。 据小说小。 其义如是。 据大说小义则不定。 或时全夺。 四义悉无。 故涅槃经初德中言。 声闻所得无常无乐无我无净。 是故不得名大涅槃。 诸佛涅槃常乐我净故得名大。 于此门中声闻所得少故称无。 如河水少名之无水。 又得非真故亦名无。 如得物名为非物。 如来或复随别夺之。 宣说二乘所得涅槃但有乐净而无我常。 如涅槃经第七德说。 声闻缘觉以得无漏八圣道故。 故有乐净。 又灭惑因故说有净。 离分段苦故言有乐。 彼小涅槃体不真实用不自在故不名我。 所灭身智当复更生。 故不名常。 问曰。 身智灭之已竟。 何缘复生。 释言。 彼生即变易果。 由本所修无漏业因。 无明为缘可以更生。 无明缘者。 入涅槃时妄识心在。 妄七识心是无明地。 以此妄心不断绝故依之报起。 如依睡心梦中身生。 问曰。 声闻所得涅槃灭去身智复更生者。 所灭烦恼后亦应起。 释言。 不类。 烦恼源由见理故灭。 二乘无余涅槃之后。 心想生时亦必见理。 是故本昔所断烦恼不得更生。 所未断者后得现起。 身智源非见理断灭。 但是息灭非治灭故后得更起。 又复二乘所得涅槃体不究竟。 终须迁转趣向大乘。 故不名常。 若后迁转不名常者亦应不得名乐名净。 何故说之有乐净乎。 理亦应齐。 齐义如上。 但乐与净非恒定义。 故于得处随分说之。 常是定义。 始终不迁方便名常。 彼终向大而非永定。 故不名常。 大小相对明具不具。 辨之略尔。 四义如是。 次增说五。 常乐我净及与有也。 翻对生死无常苦空无我不净故说此五。 翻空说有。 余义可知。 空与无我有何差别而须别翻。 准依维摩众生空者名为无我。 法体空者直名为空。 故彼经言。 众生是道场知无我。 故一切法是道场知诸法空。 故今对此二。 故就涅槃说我说有。 对生死中众生无我说佛真人以之为我。 我者是其人之别称。 故就说之。 对生死中法体空故。 说涅槃法以此为有。 又生死法体虚不实名之为空。 用不自在名为无我。 翻对此二故涅槃中说我说有。 体实不空名之为有。 用能自在故说为我。 次增说六种。 于前五上更加一善。 或分为八。 如涅槃说。 一名为尽。 尽犹灭也。 尽灭诸过故名为尽。 二名善性。 离恶称善。 又能顺益亦名为善。 三名为实。 离虚伪境。 四名为真。 舍去妄情又离四倒。 名之为实。 出心想见三倒妄说以为真。 五常六乐七我八净义如上解。 问曰。 如来涅槃如是。 二乘涅槃竟复云何。 涅槃经中说具六相。 一者解脱。 离诸苦故。 二名善性。 能顺益故。 三名不实。 四名不真。 佛自释言。 未得菩提故名不实。 以不实故名为不真。 五名为乐。 六名为净。 佛自释言。 以修无漏八圣道故。 名乐名净亦得说八。 六种如上。 更加无常及与无我通前八也。 佛自释言。 当得菩提故名无常。 无我之义备如上解。 问曰。 贤圣涅槃如是。 凡夫涅槃其义云何。 涅槃经中说具八相。 何者是其凡夫涅槃。 经言。 众生依世俗道断烦恼者是涅槃。 言八相者。 一名解脱。 离烦恼故。 二名善性。 违背诸恶能顺益故。 三名不实。 四名不真。 佛自释言。 以无常故不真不实。 五名无常。 六名无乐。 七名无我。 八名无净。 佛自释言。 所断烦恼以还起。 故无常无乐无我无净。 亦得说九。 前八种上更加一有。 亦得说十。 谓。 离十相。 言十相者。 所谓色声香味触相.生住灭相.男相女相.通前说十。 十中前五是五尘相。 次三法尘。 此八法相。 后二人相。 涅槃绝此。 故说为十。 亦得开分以为十三。 离前十相加离苦乐不苦不乐。 故有十三。 如涅槃经圣行中说。 随别细分亦可无量。 故经说言。 于一名法说无量名。 于一义中说无量义。 辨相如是。 第五门中杂义分别。 于中有七(一有无分别二通局分别三大小分别四约位分别五就时分别六生死涅槃体之一异七诸佛涅槃体之一异)。 第一明其有无之义。 于中约就性净方便应化涅槃辨有无相。 性净涅槃明有明无。 所言有者真识之心体。 是一切功德之性。 起信论中说为一切性功德法。 胜鬘说为过恒沙法。 彼心妄隐名为佛性。 亦名法性。 妄息体显说之以为一切称德。 名之为有。 所言无者离相离性。 言离相者证实返望由来无妄。 以无妄染可除灭故。 亦无对治净相可生。 染净双泯故名无对。 染相既无。 净相亦无。 染净双泯名为离相。 言离性者已如上释。 大涅槃中法界同体乃无一法别守自性。 次就方便明有明无。 所言有者具足福智二种庄严。 名之为有。 又具法身解脱般若。 亦名为有。 灭烦恼苦断德无为称之为无。 次就应化明有明无。 应化涅槃有通有局。 通而论之依大涅槃所起。 义用莫问违顺染净等用。 一切悉名应化涅槃。 此涅槃中通有通无。 现断烦恼现灭身智。 名之为无。 余悉是有。 若分相说依大涅槃所起。 义中具一切用。 于中分取现断烦恼现亡身智为应涅槃。 余者随义更作异名。 若从是义应化涅槃唯无非有。 有无如是(此一门竟)。 次明通局。 于中约就凡夫二乘菩萨及佛五人辨之。 于此人中通局有四。 一极通论之。 此五种人齐有涅槃。 如涅槃说。 诸凡夫人依世俗道六行断结。 名凡涅槃。 又如经说。 得少饭食名涅槃等。 此二是其凡夫涅槃。 修八圣道断灭四住所得涅槃。 名为声闻缘觉涅槃。 修治断除无明地等说之以为菩萨涅槃。 证法本寂由来不生今亦不灭。 是佛涅槃。 二简圣异凡。 圣有凡无。 如地经说。 三乘之中定有涅槃。 名为正定。 外凡定无。 名为邪定。 三乘内凡形前名有。 望后称无。 名为不定。 三简大异小。 大有小无。 大乘法中实有涅槃。 小乘法中权有实无。 故胜鬘云。 阿罗汉辟支佛等得涅槃者是佛方便。 明知。 实无。 又彼经说。 阿罗汉等去涅槃远。 明知。 实无。 又涅槃说。 世若无佛非无二乘得二涅槃。 一切世间唯一佛乘更无二乘别得涅槃。 故知。 实无。 经说。 菩萨住大涅槃诸佛亦尔。 明知。 大有四。 简果异因。 唯佛一人独得涅槃。 余者悉无。 如涅槃说。 故彼第七功德中言。 菩萨之人虽断烦恼不名涅槃。 诸佛如来不生烦恼乃名涅槃。 是故涅槃独唯在佛。 问曰。 何故断烦恼者不名涅槃。 不生烦恼方名涅槃。 佛自释言。 涅是不义。 槃是生义。 诸佛如来不生烦恼。 称当涅槃不生之义。 故佛有之。 菩萨虽复断除烦恼不当涅槃不生之义。 为是言无。 问曰。 何故菩萨断结不名不生。 诸佛断结偏名不生。 解有三义。 一约惑论。 菩萨之人虽分断结断之不尽。 心中残结客使更起。 故非不生佛断已尽更无可起。 故言不生。 二就心解。 菩萨之人虽断烦恼七识心在。 心性生灭故非不生。 佛断烦恼妄心亦尽。 真心常寂故名不生。 三约理释。 菩萨见有烦恼可断。 非本不起故非不生。 诸佛穷实达妄本空。 无惑可起亦无可断。 故曰不生。 故经说言。 法本不然。 今亦不灭。 是寂灭义。 具此三义故佛独有余者无之。 问曰。 不生偏在如来。 是涅槃唯应在佛。 何故前说菩萨亦有。 释言。 解义有通有局。 通而论之涅槃名灭。 菩萨断结即是灭义。 故说通有。 局则无者。 涅槃名寂灭义。 不生不断方是寂灭。 故佛独有。 有起有断纷动不寂。 故说局无。 问曰。 通则涅槃名灭。 得通菩萨二乘之人。 亦灭烦恼通之应齐。 何故前者简大异小不通二乘。 释言。 灭中义有通有局。 通则一切有所灭者悉名涅槃。 故前通说二乘有之。 局则断惑。 辨息缘治。 得实不动。 方名涅槃。 故说大有。 二乘之人虽少断结未灭缘治。 不得法实故说无之。 问曰。 就通有可灭者悉名涅槃。 得通二乘凡夫之人。 亦灭烦恼通之应好。 何故前者简圣异凡不通凡夫。 释言。 此义亦有通局。 前则一切有所灭者悉名涅槃。 故前通说凡夫亦有局。 则永灭方名涅槃。 故说圣有。 凡夫暂灭非永灭度。 故说无之。 通局如是(此二门竟)。 次辨大小还约凡夫二乘菩萨及佛辨之。 于此人中分别有三。 一简圣异凡。 凡夫涅槃名之为小。 贤圣涅槃悉名为大。 圣是大人。 大人所得故名为大。 又复就彼一大涅槃分为三乘。 以本收末故悉名大。 故经说言。 摩诃衍者出生一切声闻缘觉。 又经说言。 汝等所行是菩萨道。 如是等也。 二简大异小。 凡夫二乘所得名小。 诸佛菩萨涅槃是大。 是以经中宣说。 菩萨住大涅槃。 二乘所得乘舍悲愿。 不能广益一切众生。 故名为小。 又未证之未得缘起三昧法门建立大义。 故名为小。 诸佛菩萨可得涅槃不舍悲愿广益一切。 故名为大。 故地论言。 不舍大悲以大愿力大涅槃示现。 又佛菩萨证法实性。 以此缘起法门之力能建大义无所不为。 故得名大。 三简果异因。 唯佛涅槃名之为大。 余悉名小。 如涅槃经第七德中具广解释。 彼言。 菩萨不见佛性断烦恼故。 所得涅槃但有乐净而无我常。 故不名大。 诸佛见性而断烦恼。 所得涅槃常乐我净。 故名为大。 菩萨随分亦少见性。 于佛所见犹未明了。 故言不见。 有断烦恼。 故名为净。 分得涅槃故说为乐。 常者是其法身之义。 由不见性不显成身故不名常。 我是佛义。 彼未是佛。 无八自在故不名我。 以是故小。 佛不同此。 所以是大。 大小如是(此三门竟)。 次就位论。 小乘法中位别有三。 一是凡位。 在见道前。 有其等智断结涅槃。 二是圣位。 见道已上。 有其无漏断结涅槃而未满足。 三无学位。 有其无漏断结涅槃究竟成满。 大乘法中位别有五。 一是外凡常没之位。 得有等智断结涅槃。 如涅槃说。 凡夫涅槃八事是者。 二是外凡善趣之位。 得有事识缘观无漏断结涅槃。 以此位中修习事识无漏业因断烦恼故。 种性已上用之受于变易之果。 三种性已上内凡之位。 得有妄识缘治无漏断结涅槃。 观法心起舍外缘故。 四初地上真圣之位。 渐息缘治真证渐现。 得有真证法性涅槃而未满足。 五是佛位。 达妄本无净非治显。 法性涅槃圆满具足。 约始分终说彼第五。 至及得时前无四阶。 此非第五(此四门竟)。 次约时说。 偏论大乘时别众多。 粗约为三。 一是凡时种性已前。 亦可地前。 二是圣时种性已上。 亦可地上。 三是佛时在于后际。 若论佛时具三涅槃。 性净方便及与应化备如上解。 在于圣时具有三种涅槃之分。 而未满足。 若在凡时方便应化二种涅槃非有非无。 从本已来有可生义。 名为非无。 以未修得故曰非有。 如子树中非有非无。 此亦如是。 善趣位中非不亦有断结涅槃。 今此粗判少故不说。 性净涅槃有无不定。 解有三义。 第一约缘就实分别。 约缘论实于此时中。 实为妄隐未名涅槃。 但可名为涅槃之性及与佛性。 故经说言。 涅槃因者所谓佛性。 又经宣说。 涅槃名为了因之果。 故此无之。 就实论实实外无缘。 谁来覆我。 无缘可对。 约谁名因。 无缘可对。 待谁称果。 是则涅槃非因非果从来常尔。 故经说言。 大般涅槃本自有之。 非适今也。 二约凡佛二人分别。 就凡圣实实为惑隐。 未得显不名涅槃。 但可名因俱得名性。 若以佛眼观众生体本来无染。 即是涅槃。 故经说言。 佛知众生毕竟寂灭取涅槃相。 不复更灭更何所待不名涅槃。 三就一人始终分别。 始在凡时未见法性。 性为妄隐。 未名涅槃。 后成佛时返望生死由来不有。 由谁覆真。 真本常净不侍缘饰。 是故本来常是涅槃。 如人迷解始见正方。 及至见时由来常正。 约时如是(此五门竟)。 次论生死涅槃一异。 一异如何。 分别有三。 一就缘说缘。 断生死体得涅槃性。 生死涅槃体性全别。 如经中说。 本有今无本无今有。 三世有法无有是处。 正当此门。 又经中说。 涅槃互无亦当此门。 二约缘论实。 转生死体即是涅槃。 非全别体。 良以迷时迷涅槃性为生死故。 是故解时解生死体即是涅槃。 如人迷时正方为邪。 及至解时邪方即正。 亦如夜闇见绳为蛇。 及后明时蛇即是绳。 故经说言。 凡夫未成佛菩提为烦恼。 圣若成佛时烦恼即菩提。 菩提既然涅槃亦尔。 三就实论实生死之体即是涅槃。 不得还转。 如蛇是绳。 岂待至明。 生死涅槃一异如是。 不得偏取(此六门竟)。 次明诸佛涅槃一异。 涅槃若一。 一人得时余亦应得。 又若定一。 一人得已余应无分。 涅槃若别。 别则不同。 便有彼此多少增减边畔可数。 即是无常。 其义云何。 如涅槃中。 解佛性义不一不异。 涅槃亦尔。 不一不异。 此修此得彼修彼得。 故非定一。 所得无别。 故非定异。 譬如一经学者便解不学不解。 故经不一。 及其所解体不殊。 得言不异。 此亦如是。 又复约缘以论其实。 缘别彼实从异。 故非定一。 就实论实实外无人。 知。 复从谁说彼说此。 为是不异。 涅槃义深难以测穷。 且寻诠况粗述云尔。 无上菩提义七门分别(释名一定体二辨相三得不得四约位通局五约时分别六菩提涅槃一异七)第一释名。 菩提胡语。 此翻名道。 果德圆通名之为道。 道义有五。 一对障分别。 障累斯尽德体无壅。 名之为通。 通故名道。 二就体分别。 证实返望从来无染。 自体清净无壅自在。 名之为通。 通故名道。 故经说言。 诸佛圣道自性常寂。 非先有染后时离矣。 三就德分别。 菩提道中诸德同体缘起相成一成一切。 一切成一。 虚融无碍。 名之为通。 通故名道。 四就义分别。 戒定慧等行数各异。 道如迹乘四义宽通。 通故名道。 五约人分别。 能通行人至涅槃处。 因之为通。 通故名道。 故地论言。 道者是因。 修行此道能到圣处。 名为圣道。 问曰。 经说第一义谛亦名为道。 亦名菩提亦名涅槃。 道与菩提义应各别。 今以何故宣说菩提翻名道乎。 释言。 外国说道名多。 亦名菩提亦曰末伽。 如四谛中所有道谛名末伽矣。 此方名少。 是故翻之悉名为道。 与彼外国涅槃毗尼此悉名灭。 其义相似。 经中宣说第一义谛名为道者。 是末伽道。 名菩提者。 是菩提道。 良以二种俱名道。 故得翻菩提而为道矣。 问曰。 菩提与彼末伽有何差别。 通释是一。 共犹眼目。 名别而已。 于中别分非无差异。 异如向前道品中说。 今更论之异有四种。 一因果分别。 一切因道名为末伽。 一切果道说为菩提。 故地持论云。 得方便者一切菩萨所修学道。 言得义者无上菩提。 二通局分别。 末伽之道通因及果。 是故道谛有道皆收。 菩提之道偏在果中。 良以菩提偏在果故。 证成佛道名得菩提。 三通别分别。 戒定慧三事别之道。 名曰菩提。 即此事上道如迹乘诸义运通说为末伽。 末伽通故。 见道谛者通断一切迷道烦恼。 菩提别故。 虽复观之不能通断迷道之结。 此亦名为事理分别。 四行法分别。 一切道法悉名末伽。 四谛论法。 非彰行故。 一切道行名为菩提。 就人论德。 非辨法故。 菩提如是。 言无上者叹胜之辞。 菩提有三。 一声闻所得。 二缘觉所得。 三佛所得。 如来所得超过前二。 前二不如故曰无上。 问曰。 菩提名为无上。 体即是。 无明住地名曰无明而体非明。 其义何也。 释言。 说有说无有其二种。 一对他说无。 二就体说无。 无上菩提对他说无。 我外更无上于我者。 名为无上。 非是就体故是上。 言无明者就体说无。 体非慧明。 名曰无明。 故体是闇。 不类在斯。 问曰。 经说。 诸佛菩萨所行之道不上不下。 故名中道。 今以何故宣说菩提体是上乎。 释言。 所对不同故尔。 涅槃宣说。 不上不下名中道者。 彼中宣说。 倒惑之心下有三涂可以趣向。 名为下道。 上有菩提可以趣向。 名为上道。 佛所行道不可退下趣向三涂。 又不退下为凡所得。 故不名下。 上无所向。 故不名上。 不上不下故说为中。 今言上者。 对下二乘所得菩提。 佛德殊胜故名上矣。 名义如是(此一门竟)。 次定其体。 德体无边。 今此略以三门辨之。 一约色心非色心等三门分别。 二主伴分别。 三就性净方便分别。 初言色心非色心者。 如上涅槃章中广辨。 今略显之。 菩提体中亦有色义。 亦有心义。 亦有非色非心之义。 所言色者。 佛具三身。 法报与应。 是三身中皆有色义。 法身色者。 如来藏中具过恒沙眼耳等法。 故彼如来藏经说言。 众生身中有如来眼耳等。 如模中像。 此等说为色性法门。 故涅槃云。 佛性亦色。 色者眼见。 彼色显了说为诸佛法身之色。 如地持说。 性种者六入殊胜无始法尔。 即其义也。 此法身色但是色法而无色相。 犹如比丘无作戒法色而无相。 报身色者。 如来旷修相好之业得相好果。 于彼应身一一相处。 各有无量无边相海。 如华严说。 虽有是相而不可见。 如梵天王顶上宝珠有而叵见。 应身色者。 随物所现种种色像。 色法如是。 所言心者。 分别亦三。 一法二报三者是应。 所言法者。 真识之心体是知性。 如昏睡人觉知之性。 以知性故经说为心为识为智。 彼心显了说为诸佛一切种德。 然此但是心性法门而无心相。 如鸡在无分别相。 言报心者。 如来旷修净业因缘勋发真心。 令真心中智慧三昧陀罗尼等无量德生。 虽具此德而无分别。 言应心者随化世间种种异智。 心法如是。 所言非色非心法者。 分别有二。 一数灭无为。 二法性空理。 于此二中皆无色心。 随义细分亦有三种。 法报与应。 所言法者。 菩提真体不可色取不可心取。 名非色心。 故维摩云。 菩提不可身得心得。 是义云何。 菩提真体离色心相。 是故不可身得心得。 又菩提体空寂无为离色心性。 是故不可身得心得。 言离相者。 如涅槃说。 如众生心虽复是有而无大小青黄赤白长短等相。 道与菩提涅槃亦尔。 体虽是有而无一相。 以无相故不可相取。 是故不可身得心得。 又经说言。 寂灭是菩提。 灭诸相故。 不观是菩提。 离诸缘故。 不行是菩提。 无忆念故。 断是菩提。 舍诸见故。 离是菩提。 离妄想故。 障是菩提。 障诸愿故。 不入是菩提。 无贪着故。 以是义故不可心得。 经复说言。 不会是菩提。 诸入不会故。 不合是菩提。 离烦恼习故。 无处是菩提。 无形色故。 假名是菩提。 名字空故。 如化是菩提。 无取舍故。 以是义故不可身得。 言离性者。 菩提体中诸德同体缘起相成。 摄别成总诸德皆有。 将别分总一切悉无。 无故离性矣。 法体如是。 所言报者。 断离一切烦恼业苦。 证寂无为名非色心。 所言应者。 随化分齐示有所断。 现证无为名非色心。 初门如是。 次第二门主伴分别。 正体为主。 现助名伴。 主伴不定。 义别有六。 第一约就心法分别。 真识之心正是道体。 说以为主。 慧等诸数随心之德悉名为伴。 二约修分别。 念为正主。 余悉为伴。 故涅槃云。 三十七品以念为主。 律经亦云。 能以念为主诸流得解脱。 故知。 念心为诸行主。 自余诸行随念回转。 譬如四兵随主将意。 故说为伴。 三就所造行业分别。 思为正主。 余皆为伴。 思心正是造作之性。 故说为主。 余行皆是思所造作。 随思而起故名为伴。 四就起因趣果分别。 菩提之心以为正主。 以此菩提之心种故。 自余一切助菩提法随心趣果齐名为伴。 五就行德强弱分别。 慧行最强为道正体名之为主。 除障入法。 有大力故余行助慧。 悉名为伴。 故地论言。 智眷属者所谓檀等。 六就诸行相成分别。 一切诸行迭互为主迭互为伴。 檀门辨义为正主余行为伴。 戒门辨义。 戒为正主。 余行为伴。 如是一切。 主伴不同有斯六种。 今此所谓菩提行德多说慧行以为正主余为伴矣(此二门竟)。 次第三门性净方便。 二门分别。 如彼金刚般若说。 彼说。 生因所得菩提名方便净。 了因所显说为性净。 此二名义悉如向前涅槃中释。 今略辨之。 方便菩提。 集从缘发。 成由体起。 摄德从缘皆从缘生。 如庄严具工匠所为。 摄德从体皆是佛性真心所作。 如庄严具真金所作。 缘虽能作。 作必依体。 体虽能为为必藉缘。 此二通论斯皆名为生因所生。 于中别分外缘起边名作因作。 如世工匠作庄严具。 作因名字如涅槃说。 佛性起边名生因生。 以佛性中有可生义为生因故。 涅槃云。 佛性虽无不同兔角。 虽以无量方便不可得生。 佛性可生。 以可生故名为生因。 亦得宣说。 外缘起边为生因生。 故涅槃云。 复有生因。 六波罗蜜阿耨菩提。 佛性起边名作因作。 故地经云。 譬如真金作庄严具。 佛性真心作诸功德。 性净菩提性出自古从缘始起。 于中分别有其二种。 一约缘论实从缘始显。 二据实亡缘无隐无显从缘显。 中义别有二。 一是缘显。 二是体显。 摄德就体皆是体显。 缘虽有显必依性体。 若性体中无可显义。 虽修诸行竟无所显。 性虽可显显必藉缘。 若无众缘毕竟不显。 如闇室中及并七宝。 若无灯照无由自显。 此二通论皆悉名为了因所了。 外缘是其异相显了名为了因。 如灯照物。 佛性是其自体可了名为了因。 如瓶中灯有可见义破瓶则见。 故涅槃云。 佛性虽有不同虚空。 虚空虽以无量方便不可得见。 佛性可见。 以可见故名为了因。 斯乃佛性从本以来有可了义名为了因。 非是已了。 于中别分外缘了边名了因显。 佛性显边名性因现。 约缘如是。 据实亡缘无隐显中义别亦二。 一废人论法。 法性本寂从来无缘。 实外无缘。 知。 复约何说隐说显说因说果。 此则是其法性菩提理门可收。 不关行德。 二摄法从人则前法性至佛乃证。 证已返望从来无缘。 本无缘故本则非染。 今非新净同前法性。 非隐非显非因非果。 故经说言。 顺是菩提。 顺于法故。 住是菩提。 住便法性故。 至是菩提。 至实际故。 义在于此。 此之一门摄法从人名为行德。 虽名行德不异法性。 如地经说。 知圣道自性常寂。 非先有染后时离。 故须言定灭是佛所行。 正当此门。 性净方便妙玄在斯。 宜审思之。 体性如是(此二门竟)。 次第三门广辨其相。 于中先就性净论之。 后就方便。 性净菩提相别有二。 一是空相。 二是有相。 言空相者。 如彼金刚般若经说。 乃至无有少法可得。 是名菩提。 是法平等无有高下。 是名菩提。 以无众生无人无寿名得平等阿耨菩提。 如是等比是其空义。 无法可得等无高下是其法空。 法空有二。 一妄情所取。 诸佛果德于理本无。 故名为空。 二菩提真性妙寂离相。 故名为空。 以彼佛果性相俱空。 是故无有少法可得。 又此空中无有三乘果德差别。 故曰平等无有高下。 此空即是菩提体中如实空义。 故名菩提。 无生无人及无寿等名菩提者是众生空。 分别有二。 一妄情所取。 我众生等能得菩提于理本无。 故名为空。 二菩提真性缘起集成。 我众生等于真常寂。 故名为空。 若存我人众生等相彼此别异。 不名平等。 存我乖道非得菩提。 以无我人众生等故。 无有凡佛彼此别异。 名得平等。 无人异道。 无道异人。 人道无隔。 名得菩提空义如是。 言不空者如涅槃说第一义谛亦名菩提。 亦名为道。 亦名涅槃。 如是等法亦有亦空。 如其无者云何能断一切烦恼。 以其有故菩萨皆悉了了知见。 故知。 是有彼云何有。 如来藏中具过恒沙一切佛法。 彼法显了说为菩提一切种德。 故名为有。 有无如是。 若欲广辨如维摩说。 寂灭菩提灭诸相故。 不观菩提离诸缘故。 不行菩提无忆念故。 如是等也。 要而论之妙寂离相圆备众义。 是菩提相。 性净如是。 次论方便。 于中略以三门分别。 一行断分别。 二真应分别。 三随义分。 言行断者。 烦恼业苦尽无之处名之为断。 此即是无法身般若解脱等法。 说以为行此即是有。 分相论之断是灭谛。 非是菩提。 行德是道。 方是菩提。 摄相言之行断二门俱是菩提。 故地持言。 二断二智是名菩提。 二断是断。 二智是行。 义如后解。 此二皆从行修方便断障而得名方便净。 行断如是。 次就真应二门分别。 自得相应名之为真。 现化随物说以为应。 真则方便修习而得名方便净。 应亦同然。 又应用断名方便净。 然应菩提义有通别。 通则依于真实菩提所起化用悉皆名为应化菩提。 菩提用故。 别则八相现成佛道。 是应菩提。 自余猕猴鹿马等化随相别名。 不名菩提。 何者八相。 如经中说。 一升兜率。 二退来入胎。 三住胎中。 四者出生。 五者出家。 六成佛道。 七转法轮。 八般涅槃。 此等一一广辨如经。 八中第六现成佛道正是应化菩提之体。 前五方便。 后二作用。 真应如是。 次第三门随义分别。 义别六门。 如地持说。 一自性义二无上义。 三名称功德。 四随念功德。 五堪能义。 六最胜义。 六中前二是其自德。 后四化德。 就自德中初一自性。 正是德体。 后一无上。 显德殊胜就化德中初三德体。 后一最胜。 彰德殊胜。 今依此门次第辨释。 初自性者辨明菩提行德体性。 故曰自性。 于中分别略有三门。 一解脱毕竟。 二般若圆备。 三法身穷满。 涅槃经中说此三义成大涅槃。 地持说此为菩提性。 彼论宣说。 二断二智是解脱也。 二断即是无为解脱。 故论结之名大解脱。 何者二断。 一烦恼障断。 断离五住性结烦恼。 二智障断。 断事无知。 二智即是有为解脱。 何者二智。 一烦恼障断。 一切烦恼不相续智。 二智障断。 一切所知无障碍智。 彼论说清净之智及一切智无碍智等即是般若。 诸佛如来证如之慧能灭烦恼清净明达是清净智。 了知世谛一切种法是一切智。 于一切智所知法中知之自在。 不假方便发心即知名无碍智。 此三如后三智章中具广分别。 彼说。 如来有百四十不共佛法及佛愿智无诤之智四无碍辨。 是名菩提。 即是如来法身满也。 言百四十不共法者。 所谓如来三十二相八十种好为百一十二。 四一切种净通前合为百一十六。 十力及与四无所畏通前合为一百三十。 加三念处及三不护通前合为百三十六。 大悲七。 不忘法八。 断除诸习九。 一切种妙智十。 此合通为百四十也。 此佛独有不通二乘。 名不共法如后广释。 如来愿智及无诤智如前五智章中具解。 四无碍辨亦如上释。 自性如是。 言无上者。 佛德殊胜超过二乘。 故曰无上。 分别有七。 一身无上。 相好殊妙。 此即就前百四十中。 三十二相八十种好说无上也。 二道无上。 自度度他。 多所过度哀愍世间利安天人。 此即就前大悲等行说无上也。 三正无上。 四正成就。 所谓正戒正见威仪及与正命。 言正戒者远离性罪。 言正见者远离邪谤。 正威仪者离饮酒等一切逆过。 言正命者离余一切邪命自活。 此即就前三种不护及断习等说无上也。 四智无上。 谓。 四无碍。 此即就前四无碍辨说无上也。 五神力无上。 成就六通。 此即就前清净智一切智无碍智及十力等说无上也。 此等诸智是通体故。 六断无上。 烦恼障断及知障断。 此就前断说无上也。 七住无上。 住有三种。 所谓圣住天住梵住。 空无相愿灭尽正受是其圣住。 四无量心是名梵住。 四禅四无色定是名天住。 如上广解。 此亦就前一切种智说无上也。 无上如是。 上来自德。 下明化德。 于中初三化德之体。 后一显胜。 前三中初一明其名称功德美响外彰令人归敬。 第二明其随念功德随念起化。 第三堪能独广益。 名称德者。 所谓如来十号曰德。 始从如来乃至第十名婆伽婆亦曰世尊。 如后广释。 随念德者。 随诸众生心念不同。 于一切时及一切处而为示现。 堪能义者。 一三千界独一如来能为广益。 第二佛出更无所为。 最胜义者。 胜有二种。 一者德胜。 一切如来化相差别。 实德平等。 故彼文言。 一切如来唯除四事有增减相。 非余功德。 言四事者。 一是寿命。 命有修促。 二者名称。 名有远近。 三者种姓。 氏族高下。 四者色身。 形有大小。 唯此增减。 自余十力四无畏等皆悉等也。 等故胜矣。 二者身胜。 诸根相好皆悉增上。 不以女身得成佛道。 何故如是。 如来先于初阿僧祇已舍女身。 况佛树下。 先舍今无。 是故不以女身成佛。 又复女人性多烦恼成就恶智。 不以烦恼恶智成佛。 为是无之。 一一广释如地持论。 今略言耳(此三门竟)。 次第四门辨其有得无得之义。 方便菩提修起在缘。 一向有得。 断除生死得菩提故。 性净菩提亦得不得。 约相论实因灭无明获得炽燃三菩提灯。 名之为得。 证实返望从来无缘。 智复从何修证菩提。 故即无得。 无得之义分别有五。 一菩提体外无别我人能得菩提。 为是无得。 故维摩言。 实无得者亦无退者。 良以有人则非菩提无人方是。 故无得者。 二菩提体外无别有法能得菩提。 是故无得。 故维摩言。 菩提不可身得心得。 良以有身则非菩提无身方是。 故叵身得。 良以有心则非菩提无心方是。 故叵心得。 三菩提体如妙寂离相无可取舍。 是故无得。 故彼金刚般若经乃至无小法可得。 是名菩提。 故不可得。 四菩提体常性出自古不从缘生。 为是无得。 故涅槃云。 智慧性常不从因缘。 世尊何故可问其因缘。 以无缘故无其能得。 常非修起。 故无所得。 五菩提无有住处可求。 是故无得。 故天女云。 菩提无处故无得在。 问曰。 菩提在于后际。 云何无处。 释言。 据凡以望菩提生死在此。 菩提在彼。 若据菩提实性以论无凡在此。 约谁说彼。 故无住处。 问曰。 地经说一切处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云何无处。 义同前解。 约相论实言一切处得于菩提。 就实以望无处可在。 故言无处。 以无处故不可得矣。 得无得义辨之略尔(此四门竟)。 次第五门通局分别。 约位辨之。 性净菩提有通有局。 分别有三。 一就实通论。 体通染净。 因中亦有。 故经说言。 一切众生即菩提相。 二约人论实。 菩提真性穷证在佛。 就佛返望由来常是。 本无妄染能覆障故。 故经说言。 凡夫未成佛菩提为烦恼。 圣若成佛时烦恼是菩提。 与经中说佛知众生即涅槃相不复更灭其义相似。 三约相辨实。 在因之时但名佛性未名菩提。 至果显了方名菩提。 菩提是其了因果故。 方便菩提凡时全无。 设言有者但于佛性真心体上有可生义。 未有法体。 故经说言。 本有今无。 本无今有三世有法无有是处。 言本有者。 本在凡时但有生死有为之法。 言今无者。 当今现在有生死时无其世出菩提行德。 言本无者。 本在凡时未有出世菩提行德。 言今有者。 本现无菩提德时但有生死。 三世有法无是处者。 生死之法三世恒有无是处故。 凡有圣无。 菩提行德三世恒有无是处故。 圣有凡无。 经释如是。 有人说言。 方便菩提凡时亦有。 是义不然。 若使凡时已有菩提本有今无本无今有。 如此之偈意何所显。 三世有法无有是处。 何得先有。 又经中说。 方便菩提是生因果本无今有。 何得言生。 先有今显是了因果。 何得言生。 又涅槃中广举乳酪及与树子相生因果而为譬况。 若使凡时已有菩提。 乳应有酪。 树子之中应先有树。 乳中之酪子中之树。 佛已广破。 所况同尔。 何劳强立。 又涅槃说。 若言身中全无佛性犯波罗夷。 若说身中先有菩提犯波罗夷。 此罪可畏。 何用言有。 又涅槃言。 若说先有常乐我净不集不生。 烦恼覆障不能得见。 破烦恼已然后见之。 是则名为谤佛法僧。 谤罪非轻。 强立何益。 又涅槃中辨四种性。 或有佛性。 阐提人有善根人无。 或有佛性。 善根人有阐提人无。 或有佛性。 二人俱有。 或有佛性。 二人俱无。 如是等四句之义。 汝等云何一向作解。 经文如是。 若言性净方便菩提二俱本有。 云何得言阐提人无。 云何得言二人俱无。 复释言。 不显故无非全无体。 若言无者不显名无。 二人有者应当是显。 二人之有非显名有知。 无者非隐名无。 又复方便菩提之果即是报佛。 酬因名报。 本来恒有有前无因。 酬谁名报。 以斯验求本有大过。 无宜更立。 问曰。 经说。 众生身中具足如来眼耳等根及诸佛法。 今云何言方便菩提凡时全无。 释言。 经说具一切法。 是法佛性。 不论方便。 凡圣相对通局如是。 若唯就圣通局有五。 一极通论之。 三乘贤圣悉得菩提。 故地持云。 声闻得于声闻菩提。 缘觉得于缘觉菩提。 菩萨得于无上菩提。 如是等也。 二简大异小。 菩提在大不通小乘。 故大品中说五菩提。 偏在大乘。 五菩提义如上广释。 今略列之。 一发心菩提。 在于无量生死海中发菩提心。 位在善趣。 二伏心菩提。 在于种性伏忍位中。 三明心菩提。 在初地上。 般若转增故说为明。 四出到菩提。 在七地上。 出离有无到无生忍。 五无上菩提。 在于佛地。 以此五种纯在大乘明不通小。 三简作异退。 菩提局在种性已上。 故华严中说习种中云。 初发心便成正觉。 又涅槃中说。 须陀洹八万劫到。 乃至辟支十千劫到于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此乃到于种性已上名到菩提。 以种性上事识之中。 缘观时息八识真心薄障中现。 依之成德。 故种性上名得菩提。 前未同此。 所以不说。 四简圣异凡。 菩提局在初地已上。 不通地前。 故法华中宣说。 菩萨闻说寿量或有八生乃至一生得大菩提。 论言。 八生乃至一生得菩提者。 初地证智。 明知。 菩提局在地上。 以初地上七识心中。 缘观渐息真智渐现名得菩提。 地前未同。 所以不说。 五简果异因。 菩提在佛。 不通余人。 故地持云。 得方便者一切菩萨所修学道。 言得义者无上菩提。 明知。 菩提偏在佛果。 通局如是(此五门竟)。 次第六门约时分别。 时谓三世。 约此三时以辨菩提。 菩提不定。 有是三世非三世义。 言三世者有其二种。 一体变三世。 谓。 佛应身随化迁变。 二约对惑障得有前后。 非三世者解亦有二。 一体非生灭。 故非三世。 翻向初门。 二证实离缘妙亡形待。 故非三世。 翻向后门。 故经说言。 如来佛性则非过去未来现在。 又经亦言。 我观如来前际不来后际不去今则不住。 如是等也。 良以菩提有斯不定故。 经说言。 世俗文字说有三世。 非谓菩提有去来今。 是义云何。 泛解有四。 一就真应相对分别。 应化有时。 故三世摄。 真德常住。 犹如虚空无去来今。 二就真中性净方便相对分别。 方便菩提从缘修生。 生有前后故三世摄。 性净菩提虽从修观。 性出自古。 不从缘生非去来今。 第三直就性净之中。 约修就证而为分别。 性净菩提藉缘修显。 修别前后净非一时。 故有三世。 得证返望从来无隐今非彰显。 非因非果以是义故非去来今。 此之一义与涅槃中。 舍世谛慈得第一义慈。 第一义慈不从因缘其言相似。 第四直就性净之体。 约缘就实而为分别。 据缘望实缘外有实。 缘外之实息缘方会。 会之前后。 故有三世。 就实论实实外无缘。 缘本不有。 谁来覆我。 故本无隐今现无隐。 岂有今显。 实性常寂不随缘变。 以是义故无去来今。 具此多义。 是故菩提亦是三世。 约时如是(此六门竟)。 次第七门约对涅槃辨其一异。 一异不定。 何故如是。 法门有二。 一分相门。 二摄相门。 分相言之菩提涅槃两门各异。 摄相为论菩提涅槃两体是一。 于中略以二门分别。 一约行断二德分别。 二约性净方便分别。 行断门中分相言之。 一切行德悉名菩提。 行是道故。 一切断德齐称涅槃。 断是灭故。 若据摄相一切行断皆是菩提并是涅槃。 皆是菩提如地持说。 故彼文言。 二断二智是名菩提。 问曰。 菩提此翻名道。 行德是道。 可名菩提。 断德非道。 以何义故亦名菩提。 释有三义。 一断是道果。 果从因称。 故曰菩提。 如命食果。 说命为食。 二以断义是菩提家离过之德。 摄德从体。 故曰菩提。 如诸心法是慧眷属通名为慧。 如是一切。 三以断德体无拥障。 即是道义。 以是道故说为菩提。 行断二德俱为涅槃。 如涅槃说。 彼文宣说。 灭诸烦恼名为涅槃。 是其断也。 宣说三事成大涅槃。 是其行也。 问曰。 涅槃此翻名灭。 断德是灭可名涅槃。 行德非灭。 以何义故得名涅槃。 解亦有三。 一以行德是其灭因。 因从果称。 故曰涅槃。 如食命因说食为命。 亦如地持所说因乐。 因虽非乐是乐因。 故亦名为乐。 此亦同尔。 二以诸行是涅槃家对治行德涅槃眷属。 摄德从体。 故名涅槃。 三以诸行皆有离过寂灭之义故曰涅槃。 行断如是。 次就性净方便分别。 分相言之性净之果悉为涅槃。 性净体寂无为相故。 方便之果悉为菩提。 行修方便能通行人菩提涅槃故。 此之一义如涅槃说。 故彼宣说。 菩提之德生因所生。 涅槃之德生因所显。 良以方便独为菩提言无所滥。 不须更以方便树别。 性净之德独为涅槃言亦无滥。 是故不须性净树别。 故涅槃中一切菩提虽是方便不名方便。 一切涅槃虽是性净不名性净。 摄相言之性净方便俱名菩提。 并称涅槃。 俱名菩提。 如彼金刚般若中说。 故彼文中本性今显论寂名为性净菩提。 修生功德论现名为方便菩提。 良以二种皆菩提故。 须以性净方便别之。 问曰。 方便修生功德通人至果。 有其道义可名菩提。 性净之德无如是义。 有何所以亦名菩提。 解有三义。 一是道家所了之果。 果从因称故名为道。 以是道故名曰菩提。 二道家之体。 摄体从德故曰菩提。 三性净之德体通无壅。 即是道义故曰菩提。 性净方便俱是涅槃如地论说。 涅槃经中亦有此相。 彼经之中性净之果名之为常。 方便报果说之为性。 佛自说言。 若能修此常住二字为灭相者。 我于其人为般涅槃。 为灭相者。 依外国语为涅槃相。 常住二字修为灭相即是犹为涅槃相矣。 故知。 二种并是涅槃。 良以二种俱涅槃故。 须以性净方便别之。 问曰。 性净法性体寂可名涅槃。 方便功德道谛所收。 修起不寂。 以何义故得名涅槃。 解有三义。 一是性净涅槃之因。 因从果称故名涅槃。 二涅槃家德。 摄德从体故名涅槃。 三修起功德亦有离相寂灭之义故名涅槃。 以其通故性净菩提体即是其性净涅槃故。 第一义谛亦名菩提亦名涅槃。 方便菩提体即是其方便涅槃故。 修报常得为灭相。 菩提涅槃一异如是。 菩提之德体。 深义广难以测穷。 且随诠况辨之。 略尔。 大乘义章卷之十八(终)大正新修大藏经第44册No. 1851大乘义章大乘义章卷第十九远法师撰净法聚果法中此卷有九门(净土义三佛义三智义三不护义三念处义四一切种净义二智义四智义四无畏义)。 净土义六门分别(释名一辨相二明因三约身明土四凡圣有无五质之同异六)第一释名。 言净土者。 经中或时名佛刹。 或称佛界。 或云佛国。 或云佛土。 或复说为净刹净界净国净土。 刹者是其天竺人语。 此方无翻。 盖乃处处之别名也。 约佛辨处。 故云佛刹。 佛世界者。 世谓世间国土境界。 盛众生处名器世间。 界是界别。 佛所居处。 异于余人故名界别。 又佛随化住处各异。 亦名界别。 约佛辨界。 名佛世界。 言佛国者。 摄人之所。 目之为国。 约佛辨国。 故名佛国。 言佛土者。 安身之处。 号之为土。 约佛辨土。 名为佛土。 若论其国。 王领者有。 不王者无。 土即不尔。 有身皆有。 刹之与界其义则通。 此无杂秽。 故悉名净。 刹性海莲花须弥。 诸如是等。 宽狭别称。 问曰。 国土众生共俱。 何故偏名佛国土乎。 今明佛土不说余故。 又佛是主故。 名佛土。 名义如是(此一门竟)。 次辨其相。 为明佛土兼辨余义。 分别有三。 一事净土。 二相净土。 三真净土。 事净之中三门分别。 一总辨相。 二别显之。 三约谛以定。 总相云何。 言事净者。 是凡夫人所居土也。 凡夫以其有漏净业得净境界。 众宝庄严饰事相严丽名为事净。 然此事净。 修因之时。 情有局别。 受报之时土有分限疆畔各异。 又此修时。 取相执定。 受报之时。 国土庄严诸相各定。 总相如是。 次别显之。 事净有二。 一是凡夫求有净业所得之土。 如上诸天所居等。 是由从求有善业得故。 受用之时。 还生三有烦恼结业。 不生出道有生者。 别由善友教化之力。 所以能起。 非是所受境界之力。 二是凡夫求出善根所得净土。 如安乐国众香界等。 由从出世善业得故。 受用之时。 能生出道。 如众香饭。 其有食者。 灭惑生道。 如是等也。 问曰。 此土诸天境界为当纯是求有业生。 为当有出世善得。 理亦兼有。 故涅槃中。 佛说我义。 无量鸟狩闻说发心生于天中。 明知。 亦有出善往生少故不论。 别相如是。 次约四谛辨定其相。 前两门中初门之因。 唯是集谛。 分段因故。 初门之果。 体唯苦谛。 分段果故。 后门之因。 有其两能。 一正感佛果。 二傍招净土。 正感佛边。 一向非集。 能生佛德。 不集生死诸有果故。 傍招土边。 亦集非集。 形于向前初门之因。 得言非集。 求出善根。 是其相似道谛摄故。 当分实论。 体性是集。 能招有为生灭果故。 后门之果。 形前非苦。 是其相似出世果故。 故论宣说。 无量寿国不属三界。 彼无贪欲故非欲界。 以在地故不名色界。 有形色故非无色界。 以是相似道家之果。 摄之属道。 故不名苦。 似佛净土。 菩提道摄。 当分实论。 体是苦谛。 生灭果故。 有漏报身所依处故。 事净如是。 次辨相净。 于中亦以三门分别。 一总辨相。 二别显之。 三约谛辨定。 总相云何。 言相净者。 声闻缘觉及诸菩萨所居土也。 如龙树说。 有妙净土。 出过三界。 是阿罗汉当生彼中。 如是等。 是此诸贤圣。 修习缘观对治无漏所得境界。 妙相庄严离垢清净。 土虽清净。 妄想心起。 如梦所睹。 虚伪不真。 相中离垢故名相净。 然此相净。 修因之时。 情无局别。 受报之时。 土无方限。 又此修时心无定执。 所得境界。 随心回转。 犹如幻化。 无有定方。 总相如是。 次别显之。 别有两门。 一约行分别。 二约心分别。 言约行者。 行别有二。 一是声闻缘觉之人。 自利善根所得之土。 虚寂无形。 如无色界所安止处。 问曰。 无色云何有处。 释曰。 四空但无粗色。 非无细色。 故得有处。 故经宣说。 菩萨鼻根闻于无色宫殿之香。 如龙树说。 有妙净土。 出过三界。 罗汉生中。 闻法花经。 即其事也。 由从自行善根生故。 受用之时。 但生自行厌离善根。 不能自然起慈悲愿利他之行。 设有起者。 由佛菩萨教化之力。 非是所受境界之力。 二诸菩萨化他善根所得之土。 不舍众生。 随物受之。 如维摩室。 由从化他善根生故。 受用之时。 自然能起利他善行。 约行如是。 言约心者。 心别有二。 一事识中缘观无漏能得净土。 二妄识中缘观无漏能得净土。 事识无漏。 有其二种。 一增相观所得净土。 相续住持证实方舍。 二息相观所得净土。 暂现如幻。 妄识无漏。 亦有二种。 一增相观所得净土。 相续住持证实方舍。 二息相观所得净土。 暂现即灭。 别相如是。 次第三门。 约谛以定。 相净之因。 形前非集。 道谛摄故。 当分是集。 变易因故。 相净之果。 形前非苦。 道果摄故。 如佛净土菩提道摄。 当分实论体性是苦。 变易果故相净如是。 次明真净四门辨之。 一总辨相。 二别显之。 三约谛决定。 四随义广辨。 总相云何。 言真净者。 初地以上乃至诸佛所在土也。 诸佛菩萨实证善根所得之土。 实性缘起。 妙净离染。 常不变故。 故曰真净。 然此真净因无缘念。 土无缘念土无相状。 如梵天王顶上宝珠体虽是有。 向无青黄赤白等相。 亦如比丘无作戒法体虽是色而无一相。 有而无相土之妙也。 又此真土因无定执。 土无定所。 因无分别。 土无彼此自他之异。 总相如是。 次别显之。 于中曲有三门分别。 一对妄分别。 真行有二。 一离妄真。 保诸菩萨所成真行。 为妄所离。 所得真土。 还与妄合。 如空在雾。 于此门中。 土随位别阶降不等。 随诸地位分分渐增。 妄土渐灭真土渐现。 如雾渐消虚空转现。 二纯净真。 谓佛如来所在之土。 纯真无杂。 如净虚空。 土虽清净应与染合。 二约行分别。 行要唯二。 一智二悲。 智依空成。 以智摄行。 行皆离相。 所得之土。 还同彼因。 妙寂离相。 犹若虚空。 悲随有生。 以悲摄行。 行皆为物。 所得之土。 还同彼因。 随物所现。 犹如净珠。 无色不现。 故地经云。 虽知诸佛国土如空。 而观无量庄严土行。 三约法分别。 于彼真实如来藏中。 法门有二。 一寂灭门。 依之得土。 还同彼法寂灭离相。 二是缘起作用法门。 依之起土。 无所不现。 如如意珠随心所求无所不现。 别相如是。 次约谛论。 于此门中。 净土之因。 或道或灭。 行因体起是道谛收。 法门力起是灭谛摄。 果亦如之。 或菩提收道果摄故。 或涅槃收灭果摄故。 似佛法身。 约谛如是。 次第四门随义广辨。 于中开合广略不定。 或总为一。 唯一佛土。 或分为二。 唯真与应自所诧。 名之为真。 随他异现。 说以为应。 其真土者。 即是平等法门之土。 妙寂离相。 圆备众义。 形无定所。 无处不在。 其犹阴阳五行之法。 此喻似法。 持宜审记。 土既如是。 诸相庄严。 宁可别取。 虽无别状。 不得言无土。 虽妙寂与是缘起作用之性。 万物依生。 化应所托。 其犹阴阳五行等法能造世间一切色像。 真土如是。 其应土者。 随情现示有局别。 染净躯分形殊。 善恶诸相庄严事别各异。 应土如是。 或分为三。 一法性土。 二实报土。 三圆应土。 法性土者。 土之本性。 诸义同体。 虚融无碍。 犹如帝网。 亦如虚空无碍不动无所有等。 同体义分。 地经所说真实义相。 即其义也。 一切世界本性恒尔。 而诸众生妄想覆心。 自累成隔。 无碍法中。 见为定碍。 有处定有。 无处定无。 染处定染。 净处定净。 地处定地。 水处定水。 如是一切。 后息妄想。 彼土实性。 显成我用。 名法性土。 实报土者。 菩萨显前法性土时。 旷修法界无尽行业。 以此净业勋发之力。 于彼无边净法界处。 无量殊异庄严事起名实报土。 此实报土。 义别三种。 同后报身。 一依法说。 还同法性。 诸相庄严。 融同无碍如海十相。 一一充遍。 圆应土者。 前二真土。 犹如净珠。 能随众生。 种种异现。 用无缺少。 名圆应土。 或分为七。 如地经说。 一同体净。 二自在净。 三庄严净。 四受用净。 五住处众生净。 六者因净。 七者果净。 七中前四明土体相。 第五一种。 寄人显胜。 后之两门。 举因显果。 就前四中。 初之两门。 明其土体。 第三一门。 辨其土相。 后一土用。 初二体中。 前一明其土体无别。 后一彰其土体清净。 同体净者。 事相隔碍名为不净。 同体处融名为净矣。 云何同体。 分别有三。 一本末分别。 法性之土。 是其根本。 报应为末。 一切报应。 法性为体。 故名同体。 二真应分别。 一切应土。 用真为体。 故名同体。 三就应中诸土相望。 同体无别。 故名同体。 如此娑婆土田世界异种众生。 于此土上种种异见。 如螺髻王见宝庄严。 如是等也。 所见异土。 同用娑婆土地为体。 如是一切。 故名同体。 故经说言。 一切佛土即一佛土。 一即一切。 三义如前。 自在净者。 泛论净义。 有二种。 一是相净。 诸宝庄饰清净严丽。 如安乐界众香国等。 二自在净。 犹如净珠。 美恶斯现。 所现无碍。 故曰自在。 由土体净故。 能如是无碍自在。 举用显体。 名自在净。 今此所论义当后门。 故经说言。 一切国土平等清净。 净相之土。 彼秽此净。 不名平等。 自在净者。 染净圆通。 法界齐等。 故曰平等。 此二土体。 庄严净者。 是其土相。 泛论有三。 一人庄严。 胜善众生。 居住其中。 土名净矣。 下五住处众生净者。 即其义也。 二法庄严。 具诸佛法。 其土名净。 故地论言。 人及诸法庄严。 三事庄严。 五欲殊妙。 此三种中。 地经偏说一事庄严。 为庄严净。 土中有三。 一神通庄严。 一切境界变现无碍。 二光明庄严。 常有光明灭除闇冥。 三相庄严。 众宝庄饰。 故经说云。 神通庄严光相具足。 受用净者。 是其土用。 净土境界。 受用之时。 能灭烦恼出生道。 此前四种。 明土体相。 第五住处众生净者。 寄人显胜。 无量功德智慧众生。 悉满其中。 故土胜矣。 又以善人居住其中故土清净。 后两门中。 初因净者。 举因显果。 因有二种。 一净土行业。 所谓布施持戒。 行业如维摩说。 二净土德业。 所谓净土三昧法门。 得此门同故。 一切境界。 随心回转。 如金刚藏所入佛国体性三昧。 如是等也。 住中之中。 偏据后门故。 彼又言。 入佛土妙平等境界。 名为因净。 诸佛净土法门。 名为上妙平等境界。 菩萨证入。 能有异现。 说为因净。 言果净者。 对因明果。 泛论有二。 一相净果。 菩萨旷修净土行。 得妙净土。 诸相庄严能净无秽。 二自在净果。 依前净土三昧德业。 种种异现。 地经所说义。 当后门故。 彼经中随诸众生心之所乐。 与为示现名为果净。 随别广论。 亦可无量。 辨相如是。 次第三门。 辨定其因。 且约三土以定其因。 先约法报二土辨因。 应后别说。 法报二土因相云何。 分相论之。 无始法性。 是法土因。 诸度等行。 是报土因。 摄相言之。 二土并用无始法性诸度为因。 于中义分有缘有正。 缘正相对曲有两门。 一别相说。 法性之土。 无始法性以为正因。 诸度行以为缘因。 实报之土。 诸度等行以为正因。 以亲生故。 法性为缘。 二通相说。 二土并用无始法性以为正因。 虽俱法性以为正因。 与别名因。 法土之因。 本有法体与后显时。 体无增减。 隐显为异。 报土因者。 本无法体。 但于向前法土因上。 从本已来。 有其缘起可生之义。 遇缘便生。 如矿中金有可造作庄严具义。 遇缘便作。 非先有法以在其中。 二土齐用诸度业行。 以为缘因。 虽俱诸度以为缘因。 于中细分。 其义亦异。 异相如何。 诸度等行。 有能生义。 说之以为报土之缘。 如地水等能生诸物。 诸度等行有能了义。 说之以为法性土之缘。 前二如是。 次论应土。 应土之因有无不定。 摄用从体。 更无别因。 譬如世人因形有影影无别物。 业见土异。 非我为故。 分用异体。 亦说有因。 以是果故。 因二种。 一同类因。 还以应行而为应因。 诸佛如来。 得土已久。 现修诸行。 庄严国。 如弥陀佛国现修四十八弘誓愿及诸所行。 庄严西方世界。 如是等也。 二异类因。 实行真法为应土因。 然就应中义别有二。 一是法应净土三昧法门力故。 现种种刹。 二是报应。 以本大悲愿力因缘。 现种种土。 义别如是。 此二别分。 法应之土。 如来藏中净土法门。 以之为因。 报应之土。 大悲愿力。 以之为因。 悲愿为主。 统摄诸行。 皆为因矣。 分相如是。 摄相言之。 二应并用净土法门悲愿为因。 于义别分。 有缘有正。 缘正不定。 若论法应。 净土法门。 以为正因。 大悲愿等以为缘因。 若无悲愿。 彼法不能独生应土。 譬如火珠虽能出火要因见日。 亦如水珠虽能出水要须见月。 故经说言。 异法有故异法出生。 异法无故异法灭坏。 报应之土。 大悲愿等以为正因。 净土法门以为正缘因。 若无彼法。 虽有悲愿应土不生。 譬如音声虽能发响必依涧谷。 面能生像必依水镜。 问曰。 应土从实悲愿法门力起。 何不名真。 乃说为应。 释言。 大悲愿力行等。 正得真土。 增上缘力兼生应土。 由非正起故不名真。 缘力兼生。 令人见闻。 故说为应。 辨因如是。 次第四门。 约身明土。 于中由有三门分别。 一明身土相依本末。 二明身土相依广狭。 三明身土相依总别。 言本末者。 随相言之。 身报依土。 穷实论之。 国土依身。 故花严云。 宝花云香诸庄严具。 皆从如来法身中出。 又彼亦言。 三世劫数及诸佛刹。 于一佛身一切悉现。 此即是其土依身也。 佛土既然。 凡土亦尔。 随相论之。 身报依土。 穷实亦是国土依身。 故经云。 宣说三界虚妄唯一心作。 本末如是。 次明广狭。 其义不定。 分别有四。 一土宽身狭。 如常所见。 良以身是自己别报。 所以局狭。 土是共果。 彼此同依。 所以宽广。 二身宽土狭。 如经中说。 或有佛土。 在佛菩萨毛孔中住。 或在菩萨衣文中住。 或在菩萨天冠中住。 如是等也。 三身土俱宽。 据实以论。 身如虚空。 土亦如之。 四身土俱狭。 随化众生。 或现小身。 或居方便土。 广狭如是。 次明身土相依总别。 总相论之。 三身一身三土。 以一佛身依一佛土。 随义别分。 用彼三身别依三土。 法性之身。 依法性土。 实报之身。 依实报土。 应化之身。 还依应土。 问曰。 法身与法性土有何差别。 与说相依。 释言。 身土性虽无别。 随相分异。 故得相依。 身之实性名法性身。 土之实性名法性等。 此亦同体义别相依。 如海十相同体相依。 问曰。 应身还依应土。 能依应身初时现凡。 后则现圣。 所依之土。 何不如是初秽后净。 始终恒定。 释言。 为化差别不等。 或土随身。 如弥陀佛未成佛前国土鄙秽。 成佛后国界严净。 彼佛现居。 不定境故。 如是一切。 或身随土。 如此释迦虽久成佛。 而于过去无量世中。 身居秽国。 示为凡俗不取正觉。 如是一切。 或身异土。 如今释迦身居秽国而现成佛。 土现为报。 报定难改。 故始终恒秽。 如佛色身。 现为报故。 始终恒定。 智行功德。 方便非报。 所以后转故。 初现凡后转为圣。 身土相对分别粗尔。 次第五门。 明其凡圣有无之义。 昔来诸家所说各异。 如生公说。 佛无色身亦无净土。 但为化物。 应现住于众生土中。 如是说者。 众生有土。 诸佛则无。 什公所异。 诸佛有土。 众生全无。 但佛随化现土不同。 故维摩云。 为化众生故。 现此土为不净耳。 又人复说。 佛与众生各别有土。 各别住于自业果故。 此等所说。 义有兼通。 不可偏定。 是义云何。 分别有三。 一摄实从相。 众生有土。 诸佛无土。 随化现居众生处故。 故经说言。 普贤菩萨。 依于如如不依佛国。 普贤既尔。 诸佛亦然。 生公所立义当此门。 二摄相从实。 诸佛有土。 众生无土。 于一佛土。 随其业行种种异见。 如佛一身众生异见故。 经说言。 佛土清净如摩尼珠。 随诸众生种种异现。 维摩亦云。 我此国土常净。 若此为欲度斯下劣人故。 示是众恶不净土耳。 什公所云。 义当于此。 经说既然。 生公所立。 佛无色身。 全无净土。 义不然。 佛无色身。 如前涅槃章中广破。 身既非无。 土宁不有。 又经中说。 菩萨修习一切种行。 为净土因。 经说有因。 云何无果。 人亦救言。 非全无界。 但应非真。 若使土果唯应非真。 如维摩说。 一切种行。 为净土因。 应是应修。 修因既实。 果宁不真。 若自不解。 唯应访诸。 何宜辄谤。 谤佛果德。 其罪至重。 勿后更言。 此是第二摄相从实。 三分相异实。 众生与佛。 各别有土。 是义云何以业摄果。 果随业别。 故凡与佛各异有土。 如恒河水。 饿鬼见火。 如来见水。 饿鬼火业自见于火。 佛以水业自见于水。 各自见自业果执非见他事。 佛土亦尔。 螺髻心净见土清净。 舍利心垢见土不净。 如是一切。 凡圣有无辨之略尔。 次第六门。 明其所见质之同异。 于中有二。 一就处分别。 二就事分别。 言就处者。 分别有四。 一同处异见。 如一世界随业不同。 种种异见。 如恒河中。 世人见水。 饿鬼见火。 或见虚坈。 如是一切。 二异处同见。 如娑婆界。 百亿天下处所虽别所见相似。 三同处同见。 同业众生。 于一处中共见一事。 如恒河无量众生同知见水。 如是一切。 四异处异见。 如娑婆界及安乐土。 所见各别。 如是一切。 就处如是。 次就事论。 于一处中。 随义分四。 一者是其一质异见。 如此娑婆一土地事。 众生于中种种异见。 或见为水。 或复见火。 或见诸宝。 或见虚空。 如是一切。 二者是其异质同见。 于一处中。 随人所见种种异土。 一段众生见之唯一土田世界。 如是一切。 三一质一见。 同类众生共见一事。 质体无别。 四异质异见。 如此娑婆异种众生各别见。 如经中说。 众生见劫尽大火所烧时。 我此土安稳天人常充满。 如是一切。 良以诸法。 诸佛随心所现。 无定性故。 见有种种净土之义。 虽以具摄。 且随其要略辨如是。 三佛义七门分别(释名义一辨相二约时分别三明因四常无常分别五说不说分别六次第分别七)第一释名。 三佛之义。 出地经论。 金刚般若亦具分别。 名字是何。 一法身佛。 二报身佛。 三应身佛。 法身佛者。 就体彰名。 法者所谓无始法性。 此法是其众生体实。 妄想覆缠。 于己无用。 后息妄想彼法显了。 便为佛体。 显法成身。 名为法身。 如胜鬘说。 隐如来藏显成法身。 法身体有觉照之义。 名法身佛。 问云。 人说法身体是第一义空。 空非心智。 云何觉照。 释言。 法身离相为空。 而体实有。 所谓有于过恒沙法。 此法皆依真心说之。 真心体是神知之性。 能有觉照故得名觉。 是义云何。 是以体中。 从本已来。 具过无量恒沙佛法。 如妄心中具足一切诸虚妄。 心于彼法同体照明。 由来无障。 故论说言。 从本已来。 有大智慧光明义故。 自性清净识知义故。 遍照一切法界义故。 名为本觉。 性虽照明。 而为无明闇障所覆。 相似不觉。 后除闇障。 彼心显了始显真心。 如其本性。 内照法界故得名佛。 问曰。 真心有觉照义。 名佛可尔。 所觉法性。 非觉照义。 云何得名法身佛乎。 释言。 分相言之。 能觉真心说为法佛。 所觉法性。 是其真谛法宝门收。 不名为佛。 摄相言之。 通亦名佛。 是义云何。 解有四义。 一所觉法性是佛体。 故通名为佛。 如如来藏是众生体。 说为众生。 故经说言。 即此法身。 轮转五道名曰众生。 二所觉法性。 虽非佛智。 而是佛身故得名佛。 如佛色身虽无觉照而得名佛。 如是一切。 三所觉法性。 虽非佛智。 而是佛性故得名佛。 如似五阴成众生法名曰众生。 四所觉法法是佛境界。 为佛觉照能生佛智。 从其所生故得名佛。 故地论言。 智行处者。 自证知故。 自证知者。 依彼生故。 与大智论说智智处同名般若。 其义相似。 具此四义故通名佛。 法佛如是。 报身佛者。 酬因为报。 有作行德。 本无今有。 方便修生修生之德。 酬因名报。 报德之体。 名之为身。 又德聚积亦名为身。 报身觉照。 名之为佛。 问曰。 报佛亦能觉照。 与前法佛觉照何异。 释言。 体一随义以分。 真心之体。 本隐今显说为法佛。 此真心体。 为缘熏发诸功德生。 方名报佛。 法佛如金。 报佛如作金庄严具。 问曰。 法佛自能觉照。 何用报佛。 释言。 无报法则不显。 但使显法必有报生。 故立报佛。 又复法佛。 心性照明。 为非事用故须报佛。 如金虽净不中衣食。 故须用之作庄严具。 彼亦如是。 又复法报照境。 有其别异之义。 故须别分。 义如后释。 报佛如是。 应身佛者。 感化为应感化之中。 从喻名之。 是义云何。 如似世间有人呼唤则有响应。 此亦如是。 众生机感。 义如呼唤。 如来示化事。 问响应故名为应。 应德之体。 名之为身。 又此应德聚积名身。 应身应觉照目之为佛。 问曰。 应觉与真何别。 自知。 是真随化现知说以为应。 问曰。 三佛俱能觉照。 所觉之法为同为异。 释言不定。 分别有三。 一随相分别。 法佛唯知无始法性。 名知理法。 报佛能知行修对治。 名知行法。 应佛了知三乘化教。 名知教法。 又复法佛唯知理法。 报佛了知自行之法。 自行门中。 通知一切自行为主。 是故名知自行之法。 应佛了知化他行法。 化他门中。 亦知一切化他为主。 是故名知化他行法。 二宽狭分别。 法佛唯知无始法性。 于此分齐。 理外更无异法可知。 是故法佛唯知理法。 报佛所知境界渐广。 通知一切理行二法。 知理所证。 知行能证。 应佛所知境界最广。 通知一切理行二法。 知理行法。 通知一切。 化众生故。 知理知行。 以为所诠。 知教能诠。 又复法佛唯知理法。 报佛知理及自行法。 知理所证。 自行能证。 应佛知理。 亦知自行及化他法。 通缘一切。 化众生故。 了知理法。 化他所入。 知其自行。 起化所畏作知其利他。 化他之用。 三就实通论。 法佛通知理教行法。 知如来藏无始法性。 是其理法。 觉已真心。 显了成德。 名知行法。 知已所证妙音法门。 能为无尽言说之本。 能生法螺无尽言音。 名知教法。 故楞伽中宣说。 法佛亦能说法。 如涅槃说。 大般涅槃。 能建大义起种种化。 金刚三昧起种种说。 即其事也。 报佛亦知理教行法。 知理所证。 知行能证。 知教所依。 应佛通知义如上解。 问曰。 三佛通知理法。 所知之理为同为异。 通释义齐。 随相分别。 法佛知理无隐无显。 证实返望从来无缘。 谁能覆我。 故本非隐。 本既非隐。 岂有今显。 故维摩云。 我观如来。 前际不来。 后际不去。 今则不住。 报佛知。 知理从缘始显。 于事分齐情外有理。 情外之理。 本为情覆。 故说有隐。 去情理现故说有显。 应佛知理缘起作用。 知如来藏缘起集成生死涅槃一切种法故。 教众生一切缘中息以求真。 所觉如是。 然此三佛。 随相别分。 名义各别。 通而论之。 俱名法身。 齐得名报并得云应。 是义云何。 三佛莫不依法以成是故通得名为法身。 又三皆以功德法成故名法身。 良以三佛皆法身故。 于彼涅槃三事之中。 三佛皆悉法身所摄。 望因以论。 三俱名报。 是义云何。 报者是其果之别称。 三佛望因。 并得称果。 是果酬因故通名报。 约化以论。 三俱名应。 应随物情显示此三。 令诸众生同见闻故。 但经论中。 为别三佛。 隐显异名。 故初名法。 第二名报。 第三名应。 等别三佛。 何故初者偏名为法。 乃至第三偏名为应。 此等各随义便以彰。 法佛是体显本法成。 证法义显故偏名法。 报佛是相本无今有。 方便修生酬因义显故偏名报。 应佛是用化用随物。 应成义显故偏名应。 名义如是。 第二门中。 辨其体相。 佛德无量。 难以定论。 今此随义增数辨之。 总唯一佛。 谓三宝中一佛宝也。 或分为二。 二有两门。 一生身法身分之为二。 王宫所生相好之形。 名为生身。 戒定慧等五品功德。 说为法身。 二真应不同。 开分为二。 自德名真。 随化所现说以为应。 真则是其法门之身。 应则是其共世间身。 是二如前涅槃章中具广分别。 今略辨之法门身者。 如世阴阳五行等法。 亦如一切众生体识。 心虽是有而无一相。 虽无一相而实有之。 共世身者。 随化所现同世色像。 或时似天。 或复似人。 如是一切。 虽现众相。 而无一实。 虽无一实。 无所不为。 如涅槃说。 如来非天非不天非人非不人。 如是等比是其义也。 又复平等法门之身。 形无所在。 无所不在。 无所在故。 菩提无处。 以无处故。 德满法界。 故花严云。 无一尘处而无佛身。 以德满故。 诸根相好皆遍法界。 如海十相。 亦如虚空。 无碍不动。 一一充遍。 于是义中。 用眼为门。 眼遍法界。 诸根相好及佛刹土一切众生。 莫不皆悉一眼中现。 如是一切。 共世身者。 形有所在。 以所在故。 化别彼此。 诸根相好。 各有分限。 或分为三。 三有两门。 一开真合应。 以说三种。 二开应合真。 以说三种。 开真合应以说三者。 如上所列。 真中分二。 法之与报。 应以为一。 故说三种。 于此门中四义分别。 一分其相别。 二约色心非色心等三义分别。 第三约就五阴分别。 第四约就六根分别。 言分相者。 此之三佛义通大小。 大小既殊。 所说亦异。 小乘法中宣说。 如来事识为体。 于事识中。 戒定慧等五品功德。 说为法身。 王宫所生相好之形。 名为报身。 如来猕猴鹿马等。 化说为应身。 若就大乘破相门中宣说。 如来七识为体。 于中宣说破相空理。 以为法佛。 法实非佛。 是佛体性。 是佛境界。 能生佛智。 相从名佛。 七识缘智照空之解。 说为报佛。 空智为主。 诸德悉是。 丈六等化。 名为应佛。 此之一门。 随人且说论无文。 经虽不说。 准依小乘。 随化推立理亦无伤。 若据大乘显实门中宣说。 如来真识为体。 据佛以论。 真识之外。 更无余识可为佛。 故唯识论言。 诸佛如来所行之处。 唯有藏识更无余识。 无余识故。 三佛皆用真识为体。 真识之心。 本隐今显。 说为法身。 即此真心。 为缘熏发。 诸功德生。 说为报佛。 地经宣说庄严具譬。 正显此义。 如来藏中真实缘起法门之力。 起种种化。 说为应佛。 如涅槃说。 大般涅槃。 能建大义。 种种现化。 即其义也。 分相如是(此一门竟)。 次就色心非色心等三义分别。 法佛体中备具三义。 法身色根相好光明。 是其色法。 此义云何。 如涅槃说。 佛性是色可以眼。 见彼色显了为法身色。 又涅槃说。 念法之义。 非色断色。 而亦是色。 非阴断阴。 而亦是阴。 非入断入。 而亦是入。 非界断界。 而亦是界。 诸佛菩萨所游行处。 常恒不变。 此等显了为法身色。 又涅槃说。 光明者即是涅槃常住。 不从因缘。 云何问其因缘。 如是一切。 亦有因缘。 因灭无明。 获得炽然三菩提灯。 以是因缘有是因缘。 有是光明。 如此光明当知。 亦是法身色也。 诸根相好类亦同尔。 真识之心。 从缘显了。 说为智慧三昧行等。 是其心法。 真如之空。 绝离一切心等相。 是其非色非心之法。 以非色故。 维摩说言。 不观色。 不观色如。 不观色性。 不取色有。 名不观色。 不取色无。 名不观如。 不取色法非有无义。 名不观性。 又涅槃云。 入于无色大般涅槃当知。 亦是非色义也。 以非心故。 维摩说言。 不观受想行识。 不观受想行识如。 不观受想行识性。 义同前解。 又地经说。 自体本空智自空故当知。 亦是非心义也。 有人宣说。 法体之体唯一空理。 都非色心。 如涅槃说。 教空得实。 云何唯空。 又如经说。 如来之藏是真识心。 复言。 佛性体性是色。 彼法显了说为法身。 云何说言都无色心。 有人复言。 法佛之体。 唯色与心。 一向非空。 设言空者。 但无他相。 而体实有。 如地经说。 自体本空云何非空。 又论释言。 自体空者智自空故。 云何说言唯无他相。 又楞伽云。 如来藏中过恒沙法。 一切皆依法无我说。 彼法显了说为法身。 云何不空。 又复如彼起信论说。 有人问言。 如来藏中具一切法。 便谓色心各有自体。 对破此执。 说一切法依真如说。 真如犹是空之别称。 彼法显了说为法身。 云何不空。 法佛如是。 报佛之体具三义。 相好之身是其色法。 彼相如何。 分别有三。 一依法说。 如来报身诸根相好光明音声。 与彼平等法门身同妙寂。 虽相虚融无碍。 还似阴阳五行之法。 如涅槃说。 月爱光明。 是光无限。 非冷非热。 非青非黄。 非赤非白。 无有边际。 其光既然。 诸根相好及佛音声一切同尔。 此色微妙唯佛独见。 故涅槃经。 明金刚身。 妙绝众相圆备诸义。 唯有如来乃知是义。 余人不及。 二约应辨。 如花严说。 于佛应身。 一一相处。 各有无量百千相海。 名字不同。 作用各异。 杂有是相。 而不可见。 如梵天王顶上宝珠有而叵见。 此之相好。 地上菩萨。 渐能见之。 三随应说。 应化所现。 诸根相好。 光明音声。 体即是报。 以从过去净业生故。 此即是佛福德庄严。 故涅槃云。 福庄严者。 有为有漏有碍非常。 是凡人法。 即其义也。 此报粗相。 地前亦见。 问曰。 何故有此三异。 由因别故。 因别如何。 修有三种。 一随事修得第三报。 良以修时随有可见。 是故得报。 随有可见。 又本修时。 随有益物。 二舍相修破有入空。 得第二报。 良以修时所有诸行。 依空以成无相可见。 得报还尔。 无相可见。 又复修时。 依空成德。 广多无尽。 得报还尔。 广多无尽。 三依实修。 息妄契真。 得第一报。 良以修时无念无缘。 得报还尔。 无相离缘。 又复修时行合法界虚融无碍。 得报还尔。 身满法界虚融无碍。 又复修时常而不动。 得报还尔。 常而不动。 报身随因有此三别。 报土亦然。 宜复深记。 色法如是。 智慧三昧解脱行等。 是其心法。 数灭涅槃。 是其非色非心之法。 问曰。 数灭是涅槃门。 云何名佛。 释言。 分相涅槃非佛。 摄相言之。 涅槃是佛。 故花严中说。 涅槃佛永灭度故。 应佛体中亦具三义。 所观色形。 是其色法。 应化修成智慧行等。 是其心法。 五阴所成假名行人。 名非色心。 又如毗昙。 随化命根亦非色心(此二门竟)。 次第三门。 五阴分别。 色受想行识。 是其五也。 法佛体中。 备具五阴。 如涅槃说。 色是佛性。 乃至受想行识是性。 彼性显了说为法身五阴法也。 又涅槃说。 色是无常。 因灭是色。 获得涅槃常住之色。 受想行识。 亦复如是。 乃至色者。 是不寂静。 因灭是色。 获得涅槃寂静之色。 受想行识。 亦复如是。 此等亦是法身五阴。 虽说有色。 但离色法。 犹如比丘无作戒法不可事取。 余亦如是。 问曰。 经说入于无色大般涅槃。 云何宣说法身有色。 释言。 经说入于无色大般涅槃者。 无于凡下虚伪之色。 非无真色。 故涅槃云。 真解脱者。 亦空不空。 言其空者。 谓无生死二十五有。 言不空者。 谓有善色常乐我净。 又彼经说。 二乘解脱名为非色。 诸佛解脱。 名之为色。 故知。 诸佛法身有色。 问曰。 经说大般涅槃。 但有寂乐而无受乐。 云何宣说法身有受。 此前释。 无其凡下分别之受。 非无平等纳法之受。 故说有之。 是义云何。 受有二种。 一纳受法相应纳法在心。 二受境界违顺等事。 名之为受。 谓苦乐等。 乐受之心受于境顺。 苦受之心。 受于境违。 舍受之心。 受于境界不违不顺。 诸佛如来。 但有初门。 而无第二。 第二故名无受乐。 有初门故名有受阴。 问曰。 诸佛分别想灭。 云何有想。 释言。 诸佛妄想心灭。 非无明净了法之想。 明达一切诸法相故。 行之与识类前可解。 法佛如是。 报应二佛。 具足五阴义在可知(此三门竟)。 次就六根分别三佛。 眼耳鼻舌身意是六。 法佛体中。 备具六根。 如地持说。 性种性者。 六入殊胜展转相续无始法尔。 名性种性。 彼六至果。 即名法身眼耳等根。 又如经说。 众生身中。 具如来眼如来耳等。 如模中像。 彼性显了说为如来眼耳等根。 虽说有之。 不可相取。 当知。 悉是法门义异。 彼有何用。 以是缘起眼法门故。 出生者尽报应眼根。 如依阴阳五行之法出生造作一切世事。 如眼既然。 余根亦尔。 报佛六根。 粗同法身。 有而无相。 无相而有。 应佛六根义在可知。 上来一门。 开真合应。 以说三种。 开应合真而说三者。 如彼七卷金光明说。 彼中有一三身之品。 专论此义。 名字是何。 一真身佛。 二应身佛。 三化身佛。 前法与报合为真身。 名为合身。 前应身中。 开分二种。 应之与化。 名为开应。 相状如何。 于中分别。 曲有四门。 一分其相。 二明立所以。 三约诸佛以辨三身。 第四约就涅槃辨之。 言分相者。 此之三佛义释有二。 一准依涅槃。 法报两佛名为真身。 王宫所生道树现成。 说为应身。 依此应身。 出生无量无边化佛。 名为化身。 故涅槃中。 如来欲令众生望满足。 于其身上一一毛孔。 化无量佛。 受大众供。 即是化身。 释迦自受纯陀之供。 即是应身。 偈中所说。 如来常住。 即是真身。 二依金光明。 法报两佛是其真身。 随化众生。 示现佛身。 相好具足。 威光殊胜。 悉名应身。 此即向前应化两佛。 入此门中同名应身。 佛随众生现种种形。 或人或天或龙或鬼。 如是一切。 同世色像。 不为佛形。 名为化身。 此三身中真身为本。 依真起应。 依应起化。 如依烦恼而起业行依业受报。 分相如是(此二门竟)。 次第二门。 明立所以。 今此且依金光明经所辨论之。 以四种义故立三身。 一起因不同。 二治障有异。 三所净差别。 四随化有殊。 起因不同立三身者。 如彼经说。 如来昔在修行地中。 愿为众生修种种行。 彼行满足。 得至究竟自在之地。 能随众生多种。 辨了现种种形。 故立化身。 彼经复说。 佛昔在因。 愿为众生演说真谛通达生死涅槃一味。 趣求佛身。 又为众生怖畏如来无边佛法。 求佛一种相好之形。 而利益之。 彼行满足。 能为众生示现佛身。 演说真谛。 而度脱之。 故立应身。 又佛因中自修诸行。 断诸烦恼。 具一切善。 息除妄想。 趣求实际。 彼行满足。 得如实果。 故立真身。 其真身者。 谓如如法及如如智。 其如如法。 即是法身。 如如智者。 即是报身。 此是第一起因不同故立三身。 治障异者。 如彼经说。 一切凡夫三相所缚不得三身。 翻对彼相故立三身。 言三相者。 一分别相。 所谓烦恼妄分别心。 障佛真身。 断除彼故得佛真身。 二依他起相。 所谓诸业依烦恼起。 以此罪业。 障佛如来相好之果。 断除彼故得佛应身。 三成就相。 谓依前业成就苦报。 以此苦报定碍之形。 障佛如来无障碍化。 断除彼故得佛化身。 又经复言。 一切凡夫有三种心。 不得三身。 翻对彼故建立三身。 言三心者。 一起事心。 所谓四住所起烦恼。 此惑粗强能起业事。 名起事心。 障佛化身。 菩萨修习伏结之道。 伏除此心。 故得化身。 二依本心。 谓四住地依无明起。 名依本心。 障佛应身。 菩萨修习断结之道。 断除此心。 故得应身。 三根本心。 谓无明地。 与彼四住烦恼为本。 故名本心。 障佛真身。 菩萨修习胜拔之道。 灭此本心。 故得真身。 此是第二治障不同故立三身。 所净别者。 如彼经说。 如如法性极清净故。 摄受法身。 此名真心。 为法身矣。 如如智慧极清净故。 摄受应身。 依真起用。 故说智净摄受应身。 以三昧门极清净故。 摄受化身。 依定起用。 故三昧净摄受化身。 此是第三所净不同故立三身。 随化不同立三身者。 如彼经说。 佛随众生多种意故示现化身。 此为凡夫。 佛随弟子一种意故示现应身。 此为声闻。 声闻弟子同求见佛名为一意。 佛随此意唯现佛身。 说之为应。 随诸菩萨破相心故。 显示真身。 以佛真身遮一切相。 非执相境。 不同应身。 其唯一相。 不同化身现种种相。 菩萨不取一异等相。 故为显之。 此是第四随化不同。 故立三身。 上来四门。 合为第二明其建立三身所以(此二门竟)。 次约诸佛以辨三身。 如彼经说。 其化身者与佛同事。 同诸如来变化之事。 其应身者与佛同。 意同诸佛如来显扬佛法化益之意。 其真身者与佛同体。 一切诸佛。 以如如法如如之智而为体故(此三门竟)。 次约涅槃以辨三身。 如彼经说。 涅槃有二。 一是有余。 随化现灭。 二是无余。 实证体寂。 依前二身宣说有余。 依后真身宣说无余涅槃经。 又经宣说。 依前二身。 常随世间不住无余。 依后真身。 常寂离相不住有余。 三身如是。 或增说四。 四有三门。 一开真合应以说四种。 二开应合真。 三真应俱开。 开真合应以说四者。 如楞伽说。 一应化佛。 二功德佛。 三智慧佛。 四如如佛。 故彼经言。 云何应化佛。 云何功德佛。 云何智慧佛。 云何如如佛。 四中初一是佛应身。 后三真身。 以应为一。 真分为三。 是故名为开真合应。 就真三中。 功德智慧是佛报身。 报德虽多。 要唯福智。 福名功德。 智名智慧。 如如一种。 是佛法身。 胜鬘经中。 亦有此相。 彼云。 如来妙色身等。 是佛应身。 复言如来色无尽者。 是功德身。 智慧亦然是智慧身。 一切法常是法性身。 此是第一开真合应以说四种。 开应合真而说四者。 如彼七卷金光明说。 一化身非应。 如来为物。 等示现一切龙鬼等。 不为佛身。 名化非应。 又经说言。 佛涅槃后。 以愿力故。 遗身益物。 此亦是其化身非应。 二应身非化。 经自释言。 谓地前身地前菩萨所见佛身。 乃从三昧法门中现。 非是人天六道所摄。 以是义故。 名应非化。 三亦应亦化。 谓诸声闻所见佛身。 彼见如来相好之形随道成佛。 故名为应。 见佛在于人中受生相同人类故名为化。 四非应非化。 谓佛真身。 此四身中。 前三是应。 后一是真。 由应为三故名开应。 由真为一故名合真。 复有四种。 开应合真。 亦得说四。 一真身佛。 谓法与报。 二应身佛。 王宫所生道树现成。 三化身佛。 依于应身示现无量无边化佛。 四化身非佛。 谓示一切龙鬼等形。 摄末从本。 是佛所为通亦是佛。 是亦第二开应合真以说四种。 真应俱开而说四者。 真中分二。 法之与报。 义如上解。 应中分二。 应之与化。 亦如上释。 又就应中更得分二。 一是法应。 谓从三昧法门力现。 如涅槃说。 大般涅槃。 能建大义。 金刚三昧种种悉为。 如是一切。 是其法应。 二是报应。 以本大悲大愿力故。 能随众生种种异现。 此从如来报身而起名为报应。 一真之中义分法报。 一应之中。 义别两应。 故合有四。 或分为五。 谓如来五阴之身。 又戒定慧解脱知见五品功德。 亦得说五。 义如后释。 或分为六。 前法佛中义别为二。 一体显佛。 二缘显佛。 摄德从本。 名为体显。 摄德从缘。 名为缘显。 言体显者。 如来藏性。 从本已来。 有何从缘显了之义。 遇缘便显。 言缘显者。 旷修诸行。 断除垢染。 净于法界。 体虽显了。 必藉于缘。 缘虽能显。 必显于体。 此二体一随义分二。 前报佛中。 义别亦二。 一体作佛。 二缘作佛。 摄德从本。 说为体作。 如庄严具是金所作。 摄德从缘。 是其缘作。 如庄严具工匠所作。 体虽能作。 作必藉缘。 缘虽能作。 作必依体。 此二体一随义分二。 前应佛中义别亦二。 一法应佛。 二报应佛。 义如上辨。 摄用从本。 应从法起。 三昧法门之所起。 故摄用从末。 是从报起。 大悲愿力之所起故。 法虽能起。 必藉悲愿。 悲愿等行。 虽复能起。 必依于法。 此二体一随义分二。 故合说六。 亦得说七。 向前六种。 实从缘别。 废缘论实。 无隐无显。 复以为一。 通前说七。 亦得分八。 就前第七无隐显中。 义别有二。 一就实通论。 从本已来。 实外无缘。 缘既不有。 知复约何说隐说显。 以无隐故本则非因。 以无显故今则非果。 此则本来自性常净无为法身。 二息缘证实。 无隐无显。 至佛返望。 从本无缘。 以无缘故。 本则非隐。 今非始显。 本时非隐。 不可名因。 今非始显。 不可名果。 故涅槃中。 赞叹如来获得无因无果报法。 此之一门。 从因修得。 乃至得时无因可从。 故涅槃云。 因世谛慈得第一义慈。 第一义慈。 不从因缘。 余德悉尔。 无隐显中义别此二。 故合成八。 或得分十。 如花严说。 彼有两文。 大同小异。 一处说言。 一正觉佛。 二者愿佛。 三业报佛。 四住持佛。 五者化佛。 六法界佛。 七者心佛。 八三昧佛。 九者性佛。 十如意佛。 此直列名。 更无解释。 一处复言。 一无著佛。 安住世间。 成正觉故。 此犹是前正觉佛也。 二者愿佛。 愿出生故。 此即是前第二愿佛。 三业报佛。 言成就故。 诸行皆成。 且就一信。 此即是前业报佛也。 四住持佛。 随顺世间不断绝。 故此即是前住持佛也。 五涅槃佛。 永灭度故。 此一与前化佛小异。 统而会之不舍大悲。 大愿力化。 方得名为大涅槃义故。 前化佛是。 显涅槃。 六法界佛。 于一切处。 无不至故。 此与前同。 七者心佛。 善安住故。 此亦同前。 八三昧佛。 成就无量恒沙功德。 无所著故。 此亦同前。 九者性佛。 善决定故。 此亦同前。 十如意佛。 以普覆故亦同前。 随别广分。 亦可无量。 今据一门且说三种。 辨相如是。 次第三门。 约时分别。 时别有三。 一是凡时。 善趣已前。 二是圣时。 种性已上。 亦此地前通名凡时。 初地已上名为圣时。 三是果时。 在于后际。 约此三时以辨三佛。 就初释中。 先叙异说。 次辨过非。 后显正义。 异说如何。 有人宣说。 三佛之体悉是本有。 何故如是。 三佛皆悉就实而辨。 据实佛论。 本来无因。 因本不有。 如何待对。 而令三佛偏在果时。 设言在果。 乃是世俗凡情所见。 非正道理。 又如经说。 如来藏中具一切法。 明知。 三佛悉是本有。 此是一论。 有人复言。 报应两佛。 生因所生。 偏在果时。 法佛之体。 非生因生。 一向本有。 此是两论。 有人复言。 三佛是果。 偏在果时。 因中设有。 但可名性。 不得名佛。 此是三论。 异说如是。 次辨过非。 初言三佛皆悉本有。 是义不然。 若言就实本来无因。 欲令三佛悉本有者。 本来无因。 酬何名报。 今若就实。 本来无因。 亦无众生。 随何名应。 此言文坏。 何待多难。 若言经说如来之藏具一切法令三本有。 此言亦非。 如胜鬘说。 过恒沙法。 隐时名藏。 显为法身。 是则就彼法身法中。 说具一切。 何开报应。 若使三佛皆悉本有。 是则三佛皆了因显。 非生因生。 如彼金刚般若中说。 受持经功德于实名了因。 亦为余生因。 彼论自解。 于实了因望于法佛。 为余生因。 望于报应。 望于报应。 既言生因。 云何本有。 又涅槃云。 若说菩提是本有者。 犯波罗夷。 谤佛法僧。 菩提犹是报应两佛。 云何本有。 又涅槃中。 广就乳酪树子等譬。 破其本有。 若便报应二佛本有。 彼何所破。 又涅槃云。 本有今无。 本无今有。 三世有法。 无有是处。 若使报应二佛本有。 云何得言本有今无本无今有三世有法无有是处。 便有是处。 云何而言无有是处。 此之偈义。 彼经具解。 不得异释。 又涅槃中说四种性。 或有佛性。 阐提人有善根人无。 谓阐提人有不善性。 或有佛性。 善根人有阐提人无。 谓善根人有善根性。 或有佛性。 二人俱有。 俱有理性。 或有佛性。 二人俱无。 无某果性。 若使报应二佛本有。 云何得说二人俱无。 二人俱无。 经说难非。 三佛本有。 何须更立。 报应本有。 佛法大过。 宜速舍离。 无宜强立。 此是一非。 第二家说。 法佛一种。 一向本有。 是亦不然。 如胜鬘说。 过恒沙法。 隐时名藏。 显为法身。 是则法身彰名在显。 那得本有。 又法佛因。 即是佛性。 涅槃经言。 众生佛性。 不名为佛。 云何而言法佛本有。 此是两非。 第三家说。 三佛在果。 因中定无。 是亦不然。 若言法佛一向本无。 如维摩说。 一切众生即菩提相即涅槃相。 涅槃亦云。 大般涅槃。 本自有之。 非适今也。 菩提涅槃。 法佛别称。 菩提涅槃。 既得本有。 法佛云何一向本无。 又如经说。 众生身中。 具如来智如来眼等。 何所乏少不名法佛。 若言报应一向本无。 是亦不然。 如涅槃说。 若有人问。 是果子中有树无耶。 应正答言。 亦有亦无。 从子生树故得名有。 即未有树故得言无。 乳酪等譬。 类亦同然。 所说如是。 若有人问。 众生身中有佛无邪。 应正答言。 亦有亦无。 从此生彼。 故得言有。 即未有佛故得名无。 有无合说名为中道。 云何而言一向定无。 此是三非。 辨非如是。 次显正义。 三佛之义。 在果圆备。 圣时分有。 凡时不定。 若论法佛。 亦有无。 是义云何。 分别有三。 第一约缘就实分别。 约缘论实。 实为缘隐而后显时。 净德为本。 但名佛性不得名佛。 故经说言。 众生佛性不名为佛。 就实论实。 实外无缘。 无缘覆真。 更何所待。 而不名佛。 故经说言。 一切众生即菩提相即涅槃相。 佛亦如之。 二约一人始终分别。 据始论之。 实为情隐。 在隐未了。 不得名佛。 至佛返望从来无情。 由来是佛。 故经说言。 凡夫成佛前菩提为烦恼性。 圣若成佛时。 烦恼是菩提。 又经亦言。 佛知众生即菩提相不复更灭。 不更灭故。 本是涅槃。 佛亦如之。 三约凡佛二人分别。 凡佛相异。 真体不殊。 莫不皆以如来藏性佛之为体。 据凡论体。 体为惑隐。 而后显时。 净德为本。 故但名性。 不得名佛。 就佛以望。 凡夫之体。 由来常净本来是佛。 故涅槃云。 有苦有谛有实乃至有道有谛有实。 是实谛者。 即是如来虚空佛性。 约法论真。 真名实谛。 据凡论之。 实为情隐说为佛性。 就佛而辨。 实本常净。 故苦等实即是如来。 据实论实。 实体离相。 即名虚空。 其义既然。 定有定无理然须舍。 报应两佛有无不定。 真义体上。 从本已来。 有可从缘出生之义。 名之为有。 如有乳酪说言有苏。 有胡麻者说言有油。 即未有体。 说之为无。 义既如是。 若言定有。 是则执着。 若言定无。 即是妄语。 有无合说得名中道。 约时如是。 次第四门。 辨定其因。 先就法报而辨其因。 后就应说。 法报因中。 两同分别。 一生了分别。 二缘正分别。 生了如何。 辨无令有。 名之为生。 已有令现。 说之为了。 相粗分。 报佛一向生因所生。 以本无故。 法佛一向了因所显。 以本有故。 于中细论。 报佛具足二种因显。 一生因生。 二了因显。 亲起之者。 名为生因。 疏助之者。 说为了因。 故涅槃中。 方便之果说为菩提。 彼菩提果。 有生有了故。 彼文言。 复有生因。 六波罗蜜阿耨菩提。 复有了因佛性菩提。 彼文复言。 复有了因。 谓八圣道阿耨菩提。 以斯准验。 故知。 报佛有生有了。 法佛唯从了因所得。 非生因生。 以本有故。 此等因相。 至彼缘正门中具辨。 缘正如何。 亲起名正。 疏助为缘。 法佛既从了因所得。 了因有二。 一正因了。 二缘因了。 正了有二。 一就凡时宣说佛性。 以为正了。 此佛性体。 从本已来。 有可从缘显了之义。 名为了因。 故涅槃云。 佛性虽有不同虚空。 虚空虽以无量方便。 不可得见。 佛性可见。 佛可见故。 遇缘便见。 可见犹是可了义矣。 二就圣时真实无作六波罗蜜以为正了。 彼前佛性。 渐显成行说为六度。 此之六度。 亦有可了圆显之义。 说为了因。 缘了有二。 一缘修六度。 能显真体说为缘了。 如火练金。 二真实有作六波罗蜜。 能显真体说为缘了。 如庄严具显金清净。 此之二缘。 都在圣时。 凡时未有。 报佛既从生因所生。 生因有二。 一正因生。 二缘因生。 正因有二。 一就凡时宣说佛性。 以为正因。 此佛性者。 是报佛性非法佛性。 何者是其报佛性乎。 八识心体是法佛性。 彼心体上。 从本已来。 有可从缘生报佛义。 名报佛性。 更无别体故涅槃云。 佛性虽无不同兔角。 兔角虽以无量方便。 不可得生。 佛性可生。 以可生故。 遇缘便生。 若无如是可生之义。 虽以无量百千方便。 报佛叵生。 以可生义。 名为生因。 二就圣时。 真实有作六波罗蜜。 以为正因。 彼前佛性可生义故。 遇缘熏发。 便有无量诸功德生。 所生功德。 说为有作六波罗蜜。 此六亦能出生报佛。 故名正因。 譬如乳酪乃至熟苏前后虽异。 望于醍醐悉名生因。 此亦如是。 缘因有二。 一于六识七识心等。 缘修六度能熏真心出生报佛。 名为缘因。 二法佛之性及与无作六波罗蜜。 是亦能成报佛功德。 故名缘因。 譬如见色发生眼识色于眼识名为缘因。 此亦如是。 望于报佛。 缘生既然。 此缘望报。 亦得名了义在可知。 法报两佛因相如是。 次辨应佛。 应因不定。 摄用从体。 更无别因。 修得真体。 自然起用。 何须别因。 随义别分。 亦得说因。 因有二种。 一同类因。 应修诸行而为应因。 如释迦佛成来大久示于三大阿僧祇劫修诸所行成应佛果。 名为应因。 二异类因。 实修诸行而为应因。 但就应中有其二种。 一者法应从法佛起。 二者报应从报佛生。 已如上辨。 此之二应缘正各别。 若论法应。 如来藏中缘起法门。 以为正因。 大悲愿力。 以之为缘。 譬如镜水虽能生像要藉于面。 涧谷发响要藉于声。 火珠出火要藉于日。 水珠生水要藉于月。 所况如是。 三昧法门。 虽能现应。 要须悲愿。 故经说言。 异法有故异法出生。 异法无故异法灭坏。 若论报大悲愿力以为正因。 三昧法门以为缘因。 大悲愿力。 虽能生应。 要须依法。 譬如形质能生影像必依镜水。 声能发响要依涧谷。 日能生火要依火珠。 如是一切。 应因如是。 应皆新起非是本有。 故不说了。 新起法中。 随义且分。 正则是生。 缘即是了。 亦得无伤。 因相如是。 次第五门。 明其三佛常无常义。 于中进退四门分别。 一对理以论。 三佛在果悉是无常。 不如理法非因非果一向是常。 云何三佛悉是无常。 三佛悉是道谛所收。 胜鬘经说。 苦集及道三谛无常。 故知。 三佛悉名无常。 其义云何。 无常有二。 一者有始。 二者有终。 若论应佛。 有始有终。 故曰无常。 法报两佛。 虽非有终。 而是有始。 故名无常。 果时说故。 二简本异末。 法佛是常。 应报无常。 何故如是。 法佛虽复从缘始显。 性出自古。 体非缘生。 故名为常。 报应两佛。 本无今有。 方便修生。 故名无常。 三简真异应。 法报是常。 以不迁故。 应佛无常。 现同世间。 有起灭故。 四对生死妄法而辨。 三以俱是常。 生死妄法。 悟要则舍。 一向无常。 三佛真法证实以成。 一向是常。 问曰。 法报是常可尔。 应佛生灭云何名常。 释言。 据凡以取其应。 有始生应。 有终灭应。 得言无常。 就佛辨应。 化德常然。 无时不为。 故得名常。 现生之用。 无时不生。 现老之用。 无时不老。 如是一切。 是故三佛悉得名常。 常无常义。 进退如是。 不得偏定。 次第六门。 明其佛说不说义。 分别有三。 一随相以论。 应佛有说。 法报无说。 应佛随化吐宣言教。 故得有说。 真德离言。 是故法报二佛不说。 二推化归本。 法报有说。 应非说。 诸佛如来一切言说。 皆从三昧法门力起。 是法佛说。 皆从法螺圆音而起。 是报是报佛说。 常寂之声。 恒有恒无圆通无碍。 是法螺音。 应佛乃是。 众生所见。 非佛如来起说之本。 故不名说。 故彼金刚般若论言。 应化非真佛。 亦非说法者。 三通相而辨。 三俱说法。 此义如彼楞伽经说。 问曰。 应佛说何等法。 谓说三乘化教之法。 于教道中。 通说一切。 以教为主。 名说教法。 报佛如来说何等法。 谓说行法。 彼云何说。 谓诸菩萨行修成就入佛境界。 诸佛报身。 相现其心。 名之为说。 又于法螺圆音之中。 随人异闻一切种法。 亦名为说。 法身如来说何等法。 谓说证法。 彼云何说。 谓诸菩萨证入佛法。 诸佛法身相现其心。 故名为说。 又以一切三昧法力。 令人异闻一切种法。 亦名为说。 如谷发响无有穷尽。 问曰。 三佛俱能说法。 以何义故不悉名应。 释言。 望彼诸佛如来寂灭平等无言说义。 有说随物俱得名应。 但于说中。 随相分别。 应佛如来。 隐真随物。 故名为应。 法报虽说。 显班真德。 令他趣入。 非隐真德曲随于物。 故不名应。 说不说义。 其相如是。 次第七门。 明其次第。 次第有二。 一观入次第。 如地论说。 应佛粗现。 随化易睹。 先明应身。 寻应有本。 次明报身。 寻报有本。 后明法身。 二本末次第。 法身是本。 先明法身。 依法成德。 次明报身。 依德起用。 后明应身。 三佛渊深难以情测。 且依诠咒粗述若此。 三智义两门分别(辨相一摄相二)第一辨相。 三智之义。 出地持论。 故彼文言。 有三种智。 名为菩提。 名字是何。 一清净智。 二一切智。 三无碍智。 清净智者。 是佛如来第一义智。 观第一义。 断离五住性结烦恼。 离障无染名清净智。 其一切智及无碍智。 是佛如来世谛智也。 于世谛中。 了知四种一切法相。 名一切智。 何等为四。 谓一切时一切界一切事及一切种。 是其四也。 一切时者。 过去未来三世时也。 于此三世。 穷绕无余。 名一切智。 一切界者。 所谓世界及众生界。 于此二界。 穷知无余。 名一切智。 一切事者。 所谓有为及无为事。 色法心法非色心法。 是其有为。 义如上解。 虚空数灭及非数灭。 是其无为。 亦如上释。 于此二事。 知之穷尽名一切智。 一切种者。 所谓因果。 有为法中。 有因有果。 善恶是因。 苦乐是果。 无为法中。 有因有果。 圣道是因。 涅槃是果。 于此因果种别法中。 了知穷极名一切智。 余经论中。 第一义智名一切智。 世谛之智。 名一切种。 今此宣说第一义智。 为清净智。 世谛之智。 名一切智。 名之左右皆得无伤。 无碍智者。 于前四种一切法中。 发心即知。 不假方便。 不同余人思量乃知。 名无碍智。 辨相如是(此一门竟)。 次第二门。 约对余智。 共相收摄。 于中有四。 第一约对三种般若。 共相收摄。 第二约对大品三智。 共相收摄。 第三约对涅槃三智。 共相收摄。 第四约四无碍慧。 共相收摄。 初门约对三种般若。 共相摄者。 三种般若。 如龙树说。 一观照般若证空实慧。 通则了达二谛之智。 斯皆是也。 二文字般若。 谓般若经。 此非般若。 能诠般若。 能生般若。 故名般若。 三实相般若。 谓真谛空。 通则二谛法相皆是。 简情取法。 故云实相。 此非般若。 是般若境能生般若。 故名般若。 前三种智。 入此三种般若之中。 是其第一观照所摄。 非余二种。 彼非智故。 次对大品三种之智。 共相收摄。 言三智者。 一一切智。 谓诸声闻缘觉之人。 了知一切阴界入等。 名一切智。 二道种智。 谓诸菩萨了知种别化众生道。 名道种智。 三萨般若智。 此翻名为一切种智。 诸佛如来。 觉知一切二谛诸法。 名萨婆若。 向前三智。 入此二中。 萨婆若摄。 非余二种。 彼二在因不在果故。 次约涅槃三种之智。 共相收摄。 言三智者。 一名波若。 此翻名慧。 二毗婆舍那。 此翻名观。 三者阇那。 此翻名智。 彼经具以两门分别。 一约人分别。 其般若者。 一切众生。 一切众生同有慧数故名波若。 毗婆舍那声闻缘觉。 彼观四谛十二缘等故。 就二乘说毗婆舍。 其阇那者。 诸佛菩萨。 彼能了达一切法界故名阇那。 若据此门。 向前三智入此三中。 阇那所摄。 非余二种。 波若毗婆不在佛故。 二约法分别。 其波若者是别相。 观了知世谛。 毗婆舍那是总相。 观知第一义。 其阇那者。 是彼相观。 观察一实。 破离二谛有无相故。 若据此门。 向前三智与此三种。 共相收摄。 此毗婆舍及与阇那。 是前三中清净智摄。 同能观理离染障故。 前一切智及无碍智。 是此三中波若所摄。 以能了知别相法故。 次约四辨共相收摄。 法义辞乐。 是四辨也。 义如上释。 此之四辨。 在佛之者。 与前三智共相收摄。 在因则非。 就彼果中。 即名以求四无碍慧。 是前三中无碍智摄。 随义细获。 四无碍智有其多种。 如地经说。 若就世谛明四无碍。 此四无碍。 是一切智无碍智摄。 以其同知世谛法故。 若就真谛法性之理名法无碍。 则法无碍。 是前三中清净智摄。 余之三种。 是一切智无碍智收。 若说了知第一义谛为义无碍。 则义无碍。 是清净智。 余之三种。 是一切智无碍智摄。 三智如是。 三不护义三不护义。 如经中说。 如来三业。 纯净离过。 不须防护。 名三不护。 诸阿罗汉三业虽净。 常须防护方能离过。 如来异彼。 是故宣说三不护矣。 问曰。 如来何因缘故身口意业不须防护。 久修净戒性成就故。 常住深定未曾出故。 三业恒随智慧行故。 住大涅槃永寂灭故。 是故三业不须防护。 三不护义。 辨之略尔。 三念处义三念处义。 如经中说。 一切众生。 是佛如来生念境界。 故云念处。 念处不同。 随境分三。 一是正众。 二是邪众。 三非正非邪。 如来自知己法最胜。 然于所受者不生喜心。 是初念处。 于不受者不生瞋心。 第二念处。 于彼非受及非不受中容人所。 不生痴舍。 常得净心。 第三念处。 于邪正等。 既得分三。 于怨亲中三种人所。 亦得分三。 于怨不嗔。 是初念处。 于亲不爱。 第二念处。 中容人所不生痴心。 第三念处。 问曰。 如来何因缘故得三念处。 久于众生修习平等大舍心故。 深观众生无我人故。 了知诸法性空寂故。 故于三众得平等心。 三念处义。 略之云尔。 四一切种净义四一切种净。 如地持说。 佛德离垢。 名之为净。 净随义别。 一门说四。 四名是何。 一者身净。 二者境界净。 三者心净。 四者智净。 此四穷本唯身与心。 初二是身。 后二是心。 但就身中境体不同。 开分为二。 心中随其福智不同。 复分为二。 故合为四。 言身净者。 烦恼习身永灭无余。 得最上身生灭自在。 故名身净。 烦恼习身永灭无余。 得最上身真身净也。 生灭自在应身净也。 又得上身是身体净。 生灭自在是身用净。 境界净者。 种种现化及所言说。 无碍自在名境界净。 种种现化是身境界。 及所言说是口境界。 又复种种现化境界是事境界。 及所言说是理境界。 于此境界。 作用自在。 缘中无障。 名境界净。 言心净者。 明佛福德庄严净也。 一切福德。 以心为主。 就主以彰。 故云心净。 故彼文言。 烦恼悉离善根成就。 名为心净。 烦恼悉离断德净也。 善根成就行德净也。 言智净者。 明佛智慧庄严净也。 故彼文言。 舍离一切无明秽污。 一切所知无碍自在。 名为智净。 舍离一切无明秽污除无明地。 真谛智净。 一切所知无碍自在。 断事无知。 世谛智净。 四净如是。 二智义其二智者。 一是实智。 二方便智。 言实智者。 泛解有二。 一于诸法如实了知。 名为实智。 非是不知妄称知故。 故地持云。 离增上慢智名为如实智。 此如实智与彼慢心妄智相对。 不对方便。 于此门中。 佛一切智悉名实智。 不简方便。 二知实法名为实智。 于中分别曲有五义。 一对妄明实。 知如来藏真实之法名为实智。 知于妄想情所起法名为实智。 如知苦谛名为苦智。 如是一切。 于此门中。 实智与彼妄智相对。 不对方便。 二对假明实。 知第一义真谛之法名为实智。 知于世谛假名之法名为假智。 于此门中。 实智与彼假智相对。 不对方便。 三对相明实。 知一实谛实性之法名为实智。 知于一谛有无法相名为相智。 知于世谛假名之法名为假智。 于此门中。 实智与彼相智相对。 亦得说言与第一义世智相对。 不对方便。 四对教明实。 证实法性名为实智。 寻言始学名为教智。 于此门中。 实智与彼教智相对。 不对方便。 若名教智以为方便。 亦得无伤。 五对权明实。 知于一乘真实之法名为实智。 了知三乘权化之法名方便智。 于此门中。 实智与彼方便智对。 今论实智。 据后言耳。 方便智者。 泛解有四。 一进趣方便。 如见道前七方便等。 进趣向果。 与果为由故曰方便。 此一方便与果相对。 不对实智。 若名果德以之为实。 义亦无伤。 二施造方便。 如十波罗蜜中方便波罗蜜。 于所修行善巧为之。 故曰方便。 此方便中曲有三种。 一教行方便事中善巧。 如地持说。 十二巧便是其事也。 二证行方便。 观空不着。 如地经说。 十方便慧是其义也。 三不住方便。 于世出世善巧双游。 如地论说。 于世出世方便不染。 善巧住故是其义也。 此三皆是施造方便。 此一方便与无方便愚拙相对。 不对实智。 三集成方便。 诸法同体。 巧相集成。 故曰方便。 云何巧成。 一真心中旷备法界恒沙佛法。 是诸佛法。 以同体故。 用慧为门。 余法助成。 用定为门。 余义助成。 如是一切。 以同体法巧相集成故曰方便。 故地论言。 此法善巧成。 是故名方便。 又地经中说。 一切行总相别相同相异相成相坏相。 而为方便。 此亦是其集成方便。 此一方便与彼一切阴界入等事法相对。 不对实智。 故地论中辨六相门说言除事。 事者所谓阴界入等。 四权巧方便实无此事。 权巧施之故曰方便。 于中分别曲有三种。 一是身巧。 谓佛猕猴鹿马等化。 二是口巧。 实无三乘。 随化说之。 三是意巧。 谓方便慧。 起前身口二种巧化。 如法花经。 寻念过去佛所行方便力。 我今所得道。 亦应说三乘。 如是等也。 今说意巧为方便智。 此方便智。 得与向前实智相对。 二智如是。 四智义三门分别(约境辨定一体相分别二约对尽智无生智分别三)第一门中。 约对四谛境界辨定。 言四智者。 我生已尽。 梵行已立。 所作已辨。 不受后有。 是其四也。 此四犹是四谛之智。 四谛智中有其二种。 一者泛尔观境之智。 所观谛境。 不简自他。 二无学圣人内证之智。 自证已寂。 苦集已尽。 自觉已寂。 灭道已满。 今此所论义当后门。 于四智中。 何者是其知苦之智。 乃至何者知道之智。 经论不同。 乃有三别。 第一依彼毗婆沙论。 我生已尽。 是断集智。 集因能起未来苦果。 名之为生。 无学断竟。 名我生已尽。 梵行已立。 是修道智。 梵名为净。 无漏圣道。 能除垢染。 出障清净故名梵行。 无学圣人道行成满名为已立。 所作已辨。 是证灭智。 断障证灭。 是其所作。 无学圣人。 证灭功成。 名所作已辨。 不受后有是断苦智。 后世苦报名为后有。 无学圣人。 于此后报不复更受。 名不受后有。 问曰。 经说四谛法门。 先明苦集。 后彰灭道。 今明四智。 何不依彼。 乃先明其断集修道。 然后方明证灭除苦。 释言。 法门说有种种。 不可一定。 经说四谛。 依欣厌门。 先染后净。 又欣厌中。 依逆观门。 先果后因。 其四智者。 依顺观门。 先因后果。 以是义故。 先明集道。 后论灭苦。 就前因中。 要先除障。 然后善成。 以是义故。 先明断集。 后彰修道。 就后果中。 先灭现过。 然后不受未来苦果。 以是义故。 先明证灭。 后明断苦。 此是一异。 第二依彼胜鬘经文。 我生已尽。 是断苦智故。 彼文云。 二种死中分段死故。 说我生尽。 苦报集起名之为生。 无学断竟名我生尽。 梵行已立。 是证灭智故。 彼文言。 得有余果证梵行已立。 梵名涅槃。 无学圣人。 证梵行成名梵行立。 所作已辨。 是修道智。 修道断障。 是其所作。 无学圣人修人修道事建名所作办。 不受后有。 是断集智。 故彼文言。 所断烦恼更不受后。 名不受后有。 集因能有后世之果。 名为后有。 无学断竟。 更不生后。 名不受后。 问曰。 经说四谛法门。 先染后净。 染净之中。 先果后因。 彼说四智。 何不依彼。 乃先明其除苦证灭。 后方宣说修道断集。 此亦圣说不同故尔。 四谛法门已如上辨。 胜鬘所说四智之义。 依逆观门。 先果后因。 以是义故。 在先明其除苦证灭。 后方明其修道断集。 就前果中。 要先除障。 然后得灭。 以是义故。 先明除苦。 后明证灭。 就后因中。 要先修治。 然后剪障。 以是义故。 先明修道。 后彰断集。 此是两异。 第三依彼涅槃经文。 一一智中。 各有两义。 我生尽中。 明其断集。 亦彰灭苦。 彼文说言。 永断三世生因缘故。 是故唱言我生已尽。 是断集也。 更不复受五阴身故。 是故唱言我生已尽。 是灭苦也。 若欲同彼毗婆沙说。 举果显因。 若欲同彼胜鬘所说。 举因显果。 梵行立中灭道双明。 彼文说言。 所修梵行已毕竟。 是故唱言梵行已立。 明道圆也。 舍学道亦名已立。 彰灭极也。 若欲同彼毗婆沙说。 举果显因。 若欲同彼胜鬘所说。 举因显果。 所作办中灭道并说。 彼文说言。 如本所求。 今日已得。 是故唱言所作已办。 是灭极也。 修道得果。 亦名已办。 是道圆也。 若欲同彼毗婆沙说。 举因显果。 若欲同彼胜鬘所说。 举果显因。 不受后中明其断集。 亦彰灭苦。 彼文说言。 获得尽智无生智故。 是故唱言不受后有。 获得尽智。 是断集也。 获无生智。 是灭苦也。 若欲同彼毗婆沙说。 举因显果。 若欲同彼胜鬘所说。 举果显因。 此是三异。 约谛不同。 有此三别(此一门竟)。 次第二门。 辨其体相。 先就小说。 后就大论。 小乘法中。 罗汉辟支佛所得四智。 有体有相。 无学圣慧。 是其体也。 尽无生智。 是无学慧。 正说此慧为四智体。 后出观已。 世俗心中。 自缘向前所得圣慧。 生其四智究竟之想。 是四智相。 彼四智体具足四义。 而无四缘。 彼四智相具足四缘。 而无四义。 云何彼体具足四义。 而无四缘。 无学圣慧一念现前。 能断无始生死因果。 说之以为我生已尽不受后有。 此智现时。 即是道圆证灭已极。 说之以为梵行已立所作已办。 是故此体具足四义。 虽具此义。 无心分别我生已尽梵行已立所作已办不受后有。 是故此体不具四缘。 以此圣慧。 正观谛理。 无异缘故。 云何彼相具足四缘而无四义。 无学圣人。 出彼理观。 世俗心中。 自缘向前所得圣慧。 生其四智究竟之想。 我向得此圣慧之时。 我生已尽。 梵行已立所作已办。 不受后有。 故有四缘。 虽作此缘。 世俗之心。 不能令其我生已尽。 乃至不能令不受后。 以是义故。 不具四义。 小乘如是。 大乘法中。 如来四智亦有体相。 证如实慧。 是其体也。 世谛心中。 缘已所得生究竟相。 是其相也。 此体与相粗同小乘。 但小乘中。 体相前后。 入观名体。 出观是相。 大乘法中。 体相同时。 佛于二谛双观现前无出入。 故就同时中。 真谛之智说以为体。 世观名相。 于彼体中。 亦具四义。 而无四缘。 于彼相中。 亦具四缘。 而无四义。 云何体中具足四义而无四缘。 彼如实慧。 一念现时。 能绝无穷生死因果。 说之以为我生已尽不受后有。 得此慧时。 道行已圆证灭已极。 说之以为梵行已立所作已办。 以是义故。 得具四义。 虽具此义。 证如之心。 正与理混。 无心分别我生已尽梵行立等。 以是义故。 而无四缘。 云何彼相具足四缘而无四义。 诸佛如来。 于世谛中。 自缘已寂所得圣慧。 生其四智究竟之想。 我生已尽至不受后故有四缘。 然此世心。 不能令其我生已尽至不受后故无四义。 体相如是(此二门竟)。 次第三门。 约对尽智及无生智而为分别。 于中先辨尽无生智。 后约四智而为分别。 尽无生智经论不同。 依如毗昙。 现断一切生死因果悉名尽智。 此之尽智。 利钝俱得一切无学。 无不现在。 有所断故。 无生智者。 于前所断生死因果。 决定自能永更不起。 名无生智。 此无生智。 唯利人得钝人不得。 彼说。 钝人有退转义。 随其所断。 容便更起。 以是义故。 无无生智。 利人不退。 随其所断。 永更不起。 以是义故。 有无生智。 其义如是。 体相云何。 钝根之人。 无学心起多念相续悉名尽智。 利根之人。 无学心起初念名尽。 第二念后即名无生。 然尽智正缘谛理能有所尽。 故名尽智。 非缘其尽。 无生亦尔。 正缘谛理。 能令所断后更不起。 故名无生。 非缘无生。 问曰。 此二缘于何谛。 毗婆沙中说有种种。 一家说云。 唯缘苦谛。 何故而然。 初入圣时。 先缘苦谛。 故后出时。 还缘于苦。 如人服药初入之者最后出之。 一家宣说。 摄于集谛。 何故如是。 初入圣时。 先缘于果。 后出圣时。 须缘其因。 故缘集谛。 一家宣说。 苦集不定。 一家宣说。 四谛不定。 毗昙如是。 若依成实。 一切无学都无退理。 不可约就利钝别之。 但知断除生死之因。 名为尽智。 断生死果。 永更不受。 名无生智。 大乘亦尔。 佛无退故。 尽无生智相别粗尔。 次约四智而分别之。 若依成实宣说。 四中我生已尽以为尽智。 不受后有为无生智。 大乘亦尔。 亦可大中说我生尽为无生智。 胜鬘说为断苦智。 故说不受后以为尽智。 胜鬘说为断集智故。 若依毗昙。 尽智之中别具四智。 无生亦尔。 若齐是四。 云何得分尽无生别。 如龙树说。 宣示自证我生已尽梵行已立所作已办不受后有。 是其尽智。 利根之人。 于前所得起决定意。 我生已尽永更不生。 梵行已立不须更修。 所作已办永更不作。 不受后有永更不受。 生起如是等决定之意名无生智。 四智如是。 四无畏义七门分别(释名一定其体性辨其境具二智断分别三自利利他分别四寄对显德五约对十力辨其同异六大小所说不同七)第一释名。 智心不怯名为无畏。 无畏不同。 随义分四。 名字是何。 一一切智无畏。 二漏尽无畏。 第三能说障道无畏。 第四能说尽苦道无畏。 普照诸法名一切智。 缘己有智。 于他不怯名一切智无畏。 结愚斯已称曰漏尽。 照己有尽。 于他不怯名漏尽无畏。 堪陈过碍名能说障道。 缘己有能。 于他不怯名为解脱尽苦道无畏。 此后二种。 自缘己能。 于他无畏。 非缘弟子智之与断。 名义如是(此一门竟)。 次第二门定其体性。 并辨其境具。 体性有二。 一是智体。 二是心体。 内照自己具四功德。 实有非虚。 是其智也。 外于难辞情安不怯。 是其心也。 如论中说。 智光普照名为无畏。 即是其智。 勇猛不怯。 名为无畏。 即是其心。 问曰。 无畏用智为体。 智是慧数用心为体。 心是何数。 准毗昙。 心数法中。 更不别立一无畏数。 以义推之。 凡是有畏苦受所收。 一切无畏。 应乐受摄。 若依建立多心数家。 畏及无畏悉是别数。 体性如是。 体既有二。 约对此体。 以论境具。 境具不定。 相状如何。 若说智慧以之为体。 约对此体辨义有四。 一者是体。 二者是用。 三者是境。 四者是缘。 体者是其内照之智。 内照自己有智有尽并具二能。 用者是其不怯心也。 由前知体。 知己有德。 便于外难起于勇猛不怯之用。 境者自家四种德是。 己智与断并及二能为智所照。 故名为境。 缘者外道四难辞是。 寄对彼难而显佛德。 彼四是其显德之缘。 故名为缘。 若说勇猛不怯之心。 以之为体。 约对此体辨义亦四。 一者是体。 二者是用。 三者是境。 四者是具。 体者是其不怯心也。 此心正是无畏之义。 故名为体。 用者是其内照智也。 由照自知有德不虚。 于他不怯。 故名为用。 境者外道四难辞也。 无畏之心。 正缘彼难而不怯惧。 故名彼难。 以之为境。 具者自己四种德也。 持己四德。 于他不怯。 故名己德以之为具(此二门竟)。 次第三门智断分别。 通相粗分。 第二是断余三是智。 随别细分。 前二自德后二利他。 前自德中。 初智后断。 利他中。 即名以求。 能说障道。 说障示人。 令人断除。 使他得断。 能说尽道。 说道示人。 令他修学。 使其得智。 依大智论。 则不如是。 彼说如何。 能说障道令他识障。 除佛得道。 得道是智。 能说尽道。 令他识知尽苦之道修以尽苦。 尽苦是断。 智断如是(此三门竟)。 次第四门。 自利利他二行分别。 随相别分。 初二自利后二利他。 故地持云。 彼初二种是自安道。 后之二种是安他道。 通而论之。 俱是自利。 自心安稳无所畏故。 通是利他。 如地持说。 就利他中。 初一切智。 偏化菩萨。 以诸菩萨求一切智故偏化之。 故地持云。 一切智无畏。 为化大乘诸菩萨故。 漏尽无畏偏化二乘。 以二乘人多求寂灭故偏化之。 故地持云。 漏尽无畏。 为化声闻缘觉人故。 余二无畏通化大小。 大小乘人。 通求离障。 故说障道令其断除。 通求出道。 故说尽道令其修学。 故地持云。 佛为声闻菩萨行出苦道说修多罗。 结集经者。 集为二藏。 以说一切声闻所行为声闻藏。 宣说一切菩萨所行为菩萨藏。 自利利他分别如是(此四门竟)。 次第五门。 寄对显德。 通而论之。 佛一切德。 皆胜一切。 随相别分。 彼四无畏。 多对外道。 十力对魔。 十八不共。 对于二乘。 此义如彼地论中说。 何故无畏偏对外道。 外道邪智。 难佛无德。 彼四无畏。 彰己有德翻彼邪难。 故四无畏偏对外道。 何故十力偏对诸魔。 魔生垢弊。 坏人善根。 十力坚固。 不为魔坏。 故偏对之。 故地持云。 于一切魔。 舍离得胜。 名之为力。 何故十八不共之法偏对二乘。 二乘小德。 上滥如来。 故说不共。 简别二乘。 故偏对之。 问曰。 前说外道邪智难佛无德佛四无畏而翻对之。 外道何因难佛无德。 如来云何而为释。 通释言。 外道执迹为难。 如来显实而为释通。 外道何因难佛如来无一切智。 如来有时言。 迹之中似不具足一切种智。 故彼难之。 是义云何。 如来或时。 有诸弟子。 从远方来。 佛便问之。 彼方何以住止安乐道路清泰四大安稳。 佛经中说。 若人至其城邑聚落问其名字。 我说。 是人非一切智。 佛为前问。 似若无智。 外道执此。 所以为难。 佛对报之。 我随世间。 安慰之义共相慰问。 弟子远来。 不可默住。 所以问之。 非是不知。 世间亦有知而故问。 而非无智。 佛亦如是。 报此难时。 于他不惧。 是故宣说一切智无畏。 外道何因难佛如来诸漏不尽。 如来有时言。 迹之中似漏不尽。 所以难之。 是义云何。 如来或时爱语罗云。 似有贪使。 呵骂调达。 似有瞋使。 或时自叹人华人象。 似有慢使。 复教弟子。 善持我法。 如持油钵。 似有见使。 外道执此。 故难如来诸漏不尽。 佛对释之。 我无烦恼。 随化故尔。 或有众生。 软言受法。 以是义故。 爱语罗云。 非是有贪。 或有众生。 粗言从律。 以是义故。 呵骂调达。 非谓有嗔。 欲令众生起念佛心。 是故自叹人花人象。 非是有慢。 又佛如来德多叹少。 所以非慢。 随世流布。 说持我法如持油钵。 非谓有见。 世间亦有无烦恼人言似烦恼。 佛亦如是。 释此难时。 于他不怯。 是故宣说漏尽无畏。 外道何因难佛如来不能说障。 现见如来诸圣弟子。 犹有烦恼明。 佛如来不善说障令其断除。 又佛如来。 虽说贪等能遮圣道。 须陀洹等。 常行贪欲而得圣道。 明知。 如来说障道法。 不能障道。 不障道故。 佛说不能。 外道执此。 所以为难。 佛对释之。 我能说障。 令人断除。 但诸弟子力未堪断。 非我不能。 又我说障实能障道。 故论说言。 若欲在心道法不与。 要先除欲然后得道。 但诸烦恼所障各异。 彼须陀等所行烦恼。 障于修道。 不遮见解。 不遮见故。 不妨得道。 障修道故。 我说障法实能障道。 实障道故。 我说是能。 释此难时。 于他不怯。 故立能说障道无畏。 外道何因难佛不能说尽苦道。 现见如来诸圣弟子。 须陀洹等。 虽得圣果。 犹有人天生死之苦。 明知。 如来说尽苦道不能尽苦。 不尽苦故佛说不能。 外道执此。 所以为难。 佛对释之。 我说圣道实能尽苦。 但诸弟子修之少故。 诸苦不尽。 非道不能。 譬如苏药性能破热。 服之少故热病不除。 非苏不能。 所说如是。 以道实能尽诸苦故。 我说是能。 释此难时。 于他不怯。 故立能说尽苦道无畏。 寄对如是(此五门竟)。 次第二门约对十力辨其同异。 言十力者。 一处非处力。 二自业智力。 三者定力。 四者根力。 五者欲力。 六者性力。 七至处力。 八宿命力。 九天眼力。 十漏尽力。 义如后释。 无畏圣力有同有异。 同相如何。 如毗昙说。 初则如初力。 第二如第十。 余二如二七。 是名无畏安。 论文虽然。 更须分别。 初无畏中。 有境有体。 佛一切智。 是其境也。 内照自己有一切智。 是其体也。 此境与体。 莫不皆是初力体收。 处非处力摄智广故。 第二无畏有境有体。 佛漏尽德是其境也。 照尽之智是其体也。 境则第十力境所收。 同以漏尽而为境。 故体则第十力体所摄。 同皆以其照尽之智而为体。 故此境与体虽复相似。 宽狭不等。 无畏体性唯自知尽。 其义则狭。 彼第十力。 泛尔观境。 其义则宽。 彼云何宽。 如地持说。 第十力者。 自知漏尽知他漏尽。 知漏尽方便已起未起。 亦知漏尽增上慢心有起不起故名为宽。 第三无畏有境有体。 能说障道是其境也。 照己有能是其体也。 体则是其初力所收。 以处非处摄智广故。 境界是其第二力摄。 彼第二力。 知业烦恼。 第二能说障道无畏。 知业烦恼是障道法。 其义大同。 故彼力摄。 毗昙就境。 是故宣说第三无畏如第二力。 第四无畏有境有体。 能说尽道是其境也。 照己有能是其体也。 体亦是其初力所收。 以初力中摄智广故。 境界是其第七力摄。 彼第七力。 知其处道。 第四能说尽道无畏。 亦知于道。 其义大同。 故彼力摄。 毗昙就境故。 说第四如第七力。 毗昙如是。 若依成实。 初无畏者即前九力。 前九皆是一切智故。 第二无畏即第十力。 义如上释。 后二无畏。 论全不说。 若欲辨之。 与毗昙同。 同相如是。 所言异者。 如彼毗昙及成实说。 智体是力。 智光普照名为无畏。 具缘已处。 智之与断并及二能。 故云普照。 又论说言。 安住是力勇猛不怯是其无畏。 十力寔同魔。 不能坏故名安住。 以安住故。 名之为力。 于外障难。 勇猛不怯。 说为无畏。 向前宣说。 智光普照名为无畏。 即是智慧为无畏体。 今言。 不怯名为无畏。 即是安稳不怯之心。 为无畏体。 论复说言。 因名为力。 果名无畏。 以从力心生无畏故。 约对十力。 同异如是(此六门竟)。 次第七门。 明其大小所说不同。 不同有五。 一心体不同。 小乘宣说如来无畏事识为体。 大乘宣说如来无畏真心为体。 至佛更无余心识故。 二心缘不同。 小乘宣说事识之心为无畏故。 攀缘分别。 缘彼外难。 而生无畏。 大乘宣说真识之心为无畏故。 心如虚空无所分别。 无分别德。 难以显彰故。 对外道四种难辞。 而以显之。 如寄丈尺而显虚空之高下矣。 三智行不同。 小乘宣说如来无畏十智为体。 十智如上。 初中所照一切智者。 具十智性。 能照之慧。 唯等智性。 以通缘故。 就第二中。 所照之尽。 是无为法。 十智不收。 能照之慧。 唯第十力应六智性。 所谓灭智法智比智尽无生智及与等智。 今为答难多等智性。 就第三中。 能说障道。 唯第二力应八智性。 除灭道智。 今据起说多等智性。 能照之慧。 唯等智性。 就第四中。 能说尽道。 唯第七力。 应十智性。 今据起说多等智性。 能照之慧。 亦等智性。 小乘如是。 大乘说佛无畏之德是如实智。 如龙树说。 彼清净智。 一切智。 无碍智是。 如实智义如上辨。 初无畏中一切智者。 以清净智一切智无碍智三智为体。 能照之慧。 是一切智无碍智摄。 就第二中。 所照漏尽。 三智不收。 能照之慧。 是一切智无碍智摄。 就后二中。 能说障道能说尽苦。 是一切智无碍智摄。 能照亦尔。 此是第三智行不同。 四照境不同。 如小乘法中说。 佛无畏。 但照前境不照自体。 分别之心。 不能及照自己体故。 大乘不尔。 能照前境亦照自体。 如涅槃说。 菩萨眼根。 尚能自见。 何况佛智而不自照。 五得处不同。 小乘法中。 说佛无畏唯在道树成佛时得。 大乘不尔。 圆满在佛。 种性已上。 随分脱得。 故花严中宣说。 十住初发心时便成正觉。 具足慧身。 等诸如来。 无畏既尔。 余德悉尔。 四无畏义。 厥趣粗尔。 大乘义章卷第十九大正新修大藏经第44册No. 1851大乘义章大乘义章卷第二十(本)远法师撰净法聚果法中此卷有七门(五分法身义五眼义六通义十力义十号义十八不共法义百四十不共法义)。 五分法身义四门分别(一释名二辨相三三学分别四三聚分别)第一释名。 五分法身诸经多说。 名字是何。 谓戒定慧解脱解脱知见。 是其五也。 此之五种义通因果。 经中多就无学说之。 无学之中统通大小。 今论佛德。 所言戒者。 据行方便防禁名戒。 防禁诸过永令不起。 就实以论。 法身体净无过可起。 故名为戒。 所言定者。 据行方便息乱住缘。 目之为定。 就实而辨。 真心体寂自性不动。 故名为定。 所言慧者。 据行方便观达名慧。 就实以论。 真心体明自性无闇。 目之为慧。 言解脱者。 据行方便免缚名脱。 就实而辨。 自体无累故曰解脱。 解脱知见者。 据行方便知己出累。 名解脱知见。 就实以论证穷自实知本无染。 名解脱知见。 问曰。 知见慧之别称。 举一便足。 何劳并说。 龙树释言。 知之与见亦有别义。 或有是见而非是知。 如彼小乘八忍之心。 推求名见而未决了。 故不名知。 或有是知而不名见。 如彼小乘尽无生智。 于境决了故得名知。 无学息求故不名见。 今说异彼。 知而是见。 是故宣说解脱知见。 于己所得观求名见。 觉了曰知。 又龙树云。 为牢其义。 知见并说。 此之五种分别名分。 又分是因。 此之五种成身之因。 故名为分。 法名自体。 此之五种无学自体。 故名为法。 又法是其轨则之义。 此之五种成身之轨。 故名为法。 身者是体。 此五佛体。 故名为身。 又德聚积亦名为身。 名义如是(此初门竟)。 次辨其相。 戒有三种。 一别解脱戒。 如遗教说。 戒是正顺解脱之本。 故名解脱。 又复随分免绝业羁亦名解脱。 散心受得不与定道二种心俱。 故名为别。 二者禅戒。 亦名定共。 禅定心边别有无作离恶法生。 故名禅戒。 此与定俱。 有定则有。 失定则舍。 故名定共。 三者道戒。 亦名道共。 圣道心边别有无作离过法生。 故曰道戒。 此与道俱。 故名道共。 此义如前三律仪中具广分别。 于此三中。 分果异因。 偏取佛果俱生道戒以为戒身。 摄因成果。 一切皆是。 次辨定身。 定有二种。 一者事定。 谓世八禅。 事中安心息除事乱。 故名事定。 二者理定。 三三昧等。 理中安心息除性乱。 故名理定。 取性违理。 名为性乱。 又住实际。 除灭一切妄想分别。 亦名理定。 相之心名妄分别。 此二定中。 简果异因。 唯取佛果相应理定为佛定身。 摄因成果。 一切皆是。 次辨慧身。 慧有二种。 一者世智。 了知世法。 二第一义智。 知第一义。 此之二种并通因果。 简果异因。 果中之智是佛慧身。 摄因成果。 一切皆是。 次论解脱。 解脱有二。 一有为解脱。 无为圣道免绝羁缚。 二无为解脱。 灭谛涅槃灭离众缚。 此二解脱并通因果。 简果异因。 果中解脱是佛如来解脱之身。 因中则非。 摄因成果。 一切皆是。 又就有为无为之中。 分相言之。 有为解脱是解脱身。 无为则非。 何故而然。 解脱身者。 是慧中差别。 故有为是。 无为非慧。 所以不取。 又复身者。 是聚积义。 有为功德有积聚义。 故名为身。 无为之法无积聚义。 故不成身。 摄相言之。 一切皆是。 问曰。 无为无积聚义。 云何成身。 释言。 身者是其体义。 无为解脱亦是如来功德法体。 故得名佛。 故华严中说佛十身。 始从愿身乃至智身。 十中第九是其法身。 论自释之。 言法身者。 谓无漏界。 无漏界者。 所谓涅槃。 故无为法亦得成身。 与华严中涅槃佛同。 就有为中复有二种。 一心解脱。 断除四住。 功德心净。 二慧解脱。 除灭无明。 一切智净。 此二通名解脱身矣。 次辨知见。 知见有二。 一自知解脱。 于己所得觉了分明。 二知他解脱。 知三乘人一切所得。 此二通名知见身也。 辨相如是(此二门竟)。 次约三学而为分别。 戒定智慧是三学也。 前五身中。 初一是戒。 次一是定。 后三是慧。 问曰。 何故慧行之中独分为三。 戒定各一。 人亦释言。 慧有多能。 故独分三。 戒定不尔。 故各为一。 一相且然。 未可专定。 云何不定。 经中或时分戒为多。 定慧各一。 如六度门。 前四戒学。 第五是定。 第六是慧。 以戒行始。 多法佐助方乃能成。 故分为多。 余不如是。 故独为一。 或时分定。 戒慧各一。 如彼四种无罪乐门。 戒行为一。 名出家乐。 定分为二。 谓远离乐及寂灭乐。 初禅远离欲恶不善名远离乐。 二禅已上觉观止息名寂灭乐。 慧行为一。 名菩提乐。 禅定息苦乐相增强。 故分为多。 戒慧不尔。 故独为一。 或时分慧。 戒定各。 如七净门。 慧中分五。 所谓见净。 度疑净。 道非道净。 行净。 行断智净。 戒行为一。 名为戒净。 定行为一。 名为心净。 除障离过慧有多能。 故分为五。 戒定不尔。 故独为一。 或戒定慧三行俱分。 如八正门。 戒分为三。 正语正业及与正命。 定分为二。 正念正定。 慧分为二。 正见正思惟。 良以诸行各有异相。 所以并分。 今说五身。 偏分慧行。 戒定各一。 义当向前七净之门。 良以法门离合非一。 故不专定(此三门竟)。 次约三聚分别五身。 色法心法是其三也。 依如毗昙。 五分法身要唯色心。 初戒是色。 余四是心。 何故心中偏分为多。 人多释言。 心有多用。 故分为多。 色法不尔。 所以为一。 盖亦是其一相言之。 未可专定。 此义云何。 经中或时广色略心。 如十二入。 或时广心而略其色。 如五阴门。 或时色心二事俱广。 如十八界。 或时色心二事俱略。 如名色门。 今说五身义当五阴。 以此多门离合非一。 故不专定。 若依成实。 初戒身中。 作戒是色。 无作是其非色非心。 后四是心。 如此说者。 初一戒身非情为体。 后四是情。 问曰。 何故非情法中独立为一。 情法为四。 人多释言。 良以心法成人中强。 故分为四。 此非专定。 经中或时分戒为多。 如六度门。 或分心为多如七净门。 或戒与心并分为多。 如八正门。 宁可一定。 依如大乘。 戒通三业。 说十善道以为戒故。 于中作戒是色是心。 身口作业名之为色。 意地作业说以为心。 无作是其色心之法。 非色心事。 色心止业从色心生。 名色名心。 非是形碍。 复非虑知。 以是义故非色心事。 此义如前三聚戒中碍复非虑知以是义故非色心事如前三聚戒中具广分别。 戒身如是。 余四心法。 若说无为解脱为身。 解脱身亦非色心。 五身如是。 五眼义八门分别(一释名二辨相三修成次第四约境分别五就人分别六所见分齐七明因八约对上十眼共相收摄)第一释名。 五眼之义诸经多说。 照瞩名眼。 眼别不同。 一门说五。 五名是何。 一是肉眼。 二是天眼。 三是慧眼。 四是法眼。 五是佛眼。 五中肉眼及与慧眼就体彰名。 用肉为眼名为肉眼。 用慧为眼名为慧眼。 故云就体。 法眼一种从境立称。 以能见法名为法眼。 故云从境。 天眼佛眼得名不定。 云何不定。 天眼得名凡有三种。 一从人立称。 人从义目。 诸佛菩萨名为净天。 生在人中。 报得眼根彻见三千大千世界。 从彼净天以立其名。 故名天眼。 二就趣彰名。 始从四王上至非想。 通是天趣。 生彼天中。 报得眼根能远照瞩。 故名天眼。 三从因受目。 如地持说。 一切禅定于三住中名为天住。 依此天住修得净眼。 从因以彰。 故名天眼。 良以天眼有斯三别。 是故得名各别不同。 宜审起知。 佛眼得名凡有二种。 一从人立称。 人从义目。 诸佛如来有能觉达。 故名为佛。 佛人之眼故名佛眼。 二当体立称。 佛名为觉。 悟实之智号之为觉。 说此觉智以为眼。 故名为佛眼。 良以佛眼有其二种。 是故得名各异不同。 何等为二。 一总相佛眼。 因中四眼流至佛果总名佛眼。 故龙树云。 譬如四河流至大海。 通名大海。 如是四眼流至佛果通名佛眼。 如此佛眼就人彰名。 二别相佛眼。 照见真实如来藏性名为佛眼。 如此佛眼当体立称。 佛眼之中有斯两种。 亦须深记。 五眼得名有斯左右。 次须释之。 言肉眼者。 形肤曰肉。 净肉之眼能有照瞩。 故名肉眼。 言天眼者。 解释不定。 就趣以论。 所受自然。 目之为天。 如地持释。 天趣之眼故名天眼。 若就人解。 诸佛菩萨净故称天。 净天之眼故曰天眼。 若依禅释。 一切禅定离欲清净故名为天。 依天得眼故曰天眼。 言慧眼者。 观达名慧。 慧能照瞩故名慧眼。 言法眼者。 轨则名法。 又成实云。 法名自体。 善恶等事各有自体。 故名为法。 照法之眼故名法眼。 言佛眼者。 就总以释。 佛名觉者。 觉人之眼故名佛眼。 就别而解。 佛是觉智。 是此觉智能有照瞩故名佛眼。 名义如是。 次第二门辨其体相。 此五眼中。 肉眼一种色法为体。 天眼一种亦色亦心。 后三心法智慧为体。 肉眼中有其二种。 一者是报。 二者长养。 宿业所得是名为报。 或以饮食医药等力得胜眼根名为长养。 天眼有二。 一照现色像。 色根为体。 二照见未来。 智慧为体。 色中有二。 一者方便。 二者是报。 言方便者。 依禅修得。 是义云何。 如毗昙说。 依于上禅修习天眼。 得其上地清净四大。 与下肉眼同在一处。 用之远见名为天眼。 若依成实。 禅定之力转下肉眼令堪远见。 即名天眼。 更无异生。 大乘所说与毗昙同。 得上四大所造眼根。 与下肉眼同在一处。 用之远见。 方便如是。 所言报者。 报有二种。 一佛菩萨宿世行业因缘力故。 随所生处报得天眼能见远色。 二诸天等生在天中。 报得净眼能见远色。 就天报中复有二种。 一散善业果。 谓欲界天。 二定善业果。 谓色界天。 若复通论。 无色亦有。 大乘宣说无色界中亦有色故。 彼天眼中慧为体者。 小法中唯有方便。 大乘法中有其二种。 一者方便。 依禅修得。 二者是报。 诸佛菩萨亦修力故报得净智生。 便能见未来世事。 慧眼有二。 一是方便。 二是报生。 言方便者。 现在时中近友闻法思惟修习见诸法空。 言报生者。 地论名为报生识智。 以本修故。 随所生处自然照见一切法空。 不待修习。 法眼之中亦有二种。 一者方便。 二者报生。 与慧眼同。 唯有所见境界别异。 佛眼之中亦有二种。 一者方便。 学观实性。 二者报成。 以本修习任性成就。 以报成故经论之中说为报佛。 体相如是。 次第三门明其修成次第之义。 行者为欲长养己身。 先修肉眼。 虽有肉眼。 但能见粗。 不能见细。 但能见近。 不能见远。 但能见明。 不能见闇。 但能见前。 不能见后。 但见障内。 不见障外。 有如是等众多障碍故修天眼。 以天眼故一切悉见。 此前二眼次第是定。 后之三眼次第不定。 于中具论。 次第有二。 义别有八。 次第二者。 苦依观入。 先法次慧后明佛眼。 若论从寂起用次第。 先慧次法后明佛眼。 义别八者。 前门之中义别有四。 后门亦尔。 前门四者。 其第一门修前天眼但见色事。 未能照见一切法相。 故修法眼。 法眼虽见一切法相。 未能照见破相空理。 次修慧眼。 慧眼虽见破相空理。 而未穷尽。 以不尽故。 次修佛眼。 以佛眼故。 破相毕竟。 见空穷极。 于此门中佛眼慧眼同见空理。 尽不尽异。 如龙树说。 菩萨波若至佛转名萨婆若智。 义当于此。 其第二门修前天眼但见色事。 而不能见一切法相。 次修法眼。 法眼虽见一切法相。 而未能见破相空理。 以不见故。 次修慧眼。 慧眼虽见破相空理。 而未能见如实真空。 以不见故。 须修佛眼。 以佛眼故。 见如实空。 如龙树说。 菩萨修学生空法空。 渐渐修得不可得空。 不可得空是真空也。 如来藏性从本以来。 不起不灭。 自性常寂。 不待破法然后为空。 故名为真。 其第三门修前天眼但见色事。 法眼了见一切法相。 慧眼了见破相空理。 及见真空。 故彼无量寿经说言。 慧眼见实。 此言见者。 如涅槃说。 无法可见。 故名见空。 慧眼虽见一切空理。 而不能见佛性真有。 以不见故。 次修佛眼。 故了达法界如实真有。 此前三门约对别相佛眼以论。 其第四门约对总相佛眼以说。 前修天眼照见色事。 法眼了见一切法相。 及见真实如来藏中善有之法。 而不穷尽。 慧眼照见破相空理亦见真实如来藏中如实空义。 而不穷极。 以前四眼所见不穷。 次修佛眼。 以佛眼故。 于前四眼所不尽处。 一切悉见。 于此门中。 向前四眼究竟成满便名佛眼。 观入次第四义如是。 起用次第四义如何。 其第一门用前天眼见于色事。 而未能见破相空理。 次修慧眼。 慧眼见空。 而未能见一切众生根欲性心及一切种化众生法。 次修法眼。 法眼虽见一切众生根欲性心及化生法。 而不穷尽。 以不尽故。 次修佛眼。 以佛眼故。 见之穷极。 于此门中。 佛眼与前法眼同见。 尽不尽异。 如龙树说。 菩萨法眼至佛之时。 转名佛眼。 义当此门。 其第二门用前天眼见于色事。 次修慧眼见破相空。 次修法眼见诸众生根欲性心及化生法。 而未能见如来藏中法界真有。 次修佛眼。 以佛眼故。 于真有法。 一切悉见。 于此门中。 佛眼与前法眼见别。 其第三门用前天眼见于色事。 次修慧眼见破相空。 次修法眼照见众生根欲性心及化生法。 并见真实如来藏中法界真有。 虽见此法。 而未能见非有非无如实真空。 次修佛眼。 以佛眼故。 了达法性如实真空。 此前三门约对别相佛眼分别。 其第四门约对总相佛眼以论。 前修天眼见于色事。 次修慧眼见破相空。 及见佛性如实真空。 而不穷尽。 次修法眼见法相有及见真有。 而不究竟。 以前四眼不究竟故。 须修佛眼。 以佛眼故。 于前四眼不穷尽处。 一切穷极。 此则向前四眼满足便名佛眼。 更无异法。 修成次第其相如是。 次第四门约境分别。 境别四重。 一事二法三理四实。 阴界入等差别之事。 是其事也。 苦无常等通相之法。 是其法也。 破相空义。 是其理也。 如来藏中一切种义自性常尔。 是其实也。 此之四重五眼所见。 是义云何。 今先约就别相五眼而为分别。 然后约就总别五眼而为分别。 别相五眼分别云何。 肉眼天眼唯见事中一色粗事。 余悉不见。 如涅槃说。 菩萨天眼非直见色。 亦见彼色生灭之相。 若从是义。 亦分见法。 少故不论。 法眼见于阴界入等一切种事。 及见于法。 慧眼见于破相空理。 佛眼见实。 别相如是。 总别五眼见境云何。 前之四眼是其别故别见四境。 后一佛眼是其总故总见四境。 就前别中。 肉眼天眼见一色粗。 而不穷尽。 法眼见于阴界入等事相之法。 及见一切苦无常等生灭法数。 并见真实如来藏中善有之法。 亦不穷尽。 慧眼见于破相空理。 亦见真实如来藏中自体真空。 而不究竟。 佛眼见前四重之法。 悉皆穷尽。 故龙树云。 当知佛眼无所不见。 无所不闻。 无所不知。 以其总故。 问曰。 佛眼正可言见。 云何言闻。 龙树释云。 从于耳识而生智慧故说为闻。 又复诸根佛眼眷属故说为闻。 次第五门就人分别。 人谓凡夫声闻缘觉菩萨及佛。 约就此人分别五眼。 于中三门。 一随相分。 肉眼天眼见于事相。 是凡夫法。 判属凡夫。 假使圣有。 性属凡夫。 法眼慧眼配人不定。 若就观入次第以论。 法眼见于苦无常等生灭法数。 判属二乘。 故二乘人入见道时。 名法眼净。 慧眼见于平等空理。 判属菩萨。 若依从寂起用次第。 慧眼见于阴界入等空无我人。 判属二乘。 法眼见于一切众生根欲性心。 及见一切化众生法。 判属菩萨。 佛眼在佛。 义在可知。 二简胜异劣。 上得兼下。 下不及上。 于此门中。 凡夫唯有肉眼天眼。 无余三种。 声闻缘觉具义不定。 若依向前观入之门。 彼有法眼肉眼天眼。 无余二种。 若依向前起用之门。 彼具慧眼肉眼天眼。 无余二种。 菩萨之人具前四种。 未得佛眼。 诸佛如来具足五眼。 故经说言。 具足五眼成菩提矣。 三简大异小。 凡夫二乘是其小也。 诸佛菩萨是其大也。 就彼小中。 下不及上。 上得兼下。 义如前解。 就彼大中。 诸佛菩萨齐具五眼。 满不满异。 约人如是。 次第六门明其五眼所见分齐。 先论肉眼。 如龙树说。 凡夫肉眼极远不能见百由旬。 如转轮王。 自斯已还近远不定。 问曰。 日月去此四万二千由旬。 世人同见。 云何不能满百由旬。 论自释言。 日月有光反照自体。 故人见之。 非是眼力。 又人虽见。 不能称实。 故不名见。 云何不称。 日月方圆五百由旬。 见如扇许。 故云不称。 声闻缘觉肉眼同凡。 菩萨肉眼远近不定。 如大品说。 近则见于一百由旬。 远极三千大千世界。 问曰。 近处有何定准而言近见一百由旬。 龙树释言。 为别凡夫转轮王等故言见百。 其实不定。 问曰。 远处以何义故不能多见。 而言极远见三千界。 论释有三。 一义释言。 三千界外虚空之中有大风轮。 与肉眼违。 以此障故。 不能远见。 第二释言。 若无天眼。 强修胜福应能远见。 以有天眼。 更不修习殊异胜福。 故不远见。 第三释言。 菩萨肉眼亦能远见。 但佛不说。 后释应善。 何以得知。 如经中说。 阿弥陀国报得肉眼彻见无数三千界事。 明知不局一三千界。 大品说言见三千界。 据此言耳。 问曰。 肉眼不能见于障外之色。 云何能见三千界事。 论释有二。 一义释言。 虽见三千。 障处不见。 无障处见。 第二释云。 菩萨虽复生在人中。 以彼宿世净业因缘。 报得天眼与彼肉眼同在一处。 以此天眼开导力故。 令彼肉眼得见障外所有之色。 问曰。 若使天眼导故肉眼得见障外色者。 闇中之色天眼开导能得见不。 释言。 不得。 故论说言。 夜闇之时天眼独用肉眼不见。 何故如是。 释言。 于彼障外色处有空有明。 生识缘具故。 得天眼开导令见。 闇中之色在于闇中。 色处无明。 生识缘阙。 天眼虽导而不能见。 此是一理。 又障外色不在障中。 彼处显了牵心义强。 故天眼导即便能见。 闇中之色在于闇中。 无牵心义。 故设导之亦不能见。 菩萨如是。 如来肉眼所见几何。 论释有二。 一云。 如来与菩萨同见三千界。 第二释言。 佛法难思。 所有肉眼亦能远见。 虽能远见。 佛多不用。 不以为实。 此义如佛圣自在通中宣说。 佛于好色不生贪等乐。 于彼恶色。 不生厌恶。 于此二色或时行舍。 以是义故。 虽得肉眼胜过余人。 而不爱乐。 以不爱故不数用之。 论释如是。 问曰若使如来肉眼能见远色。 以何义故不名天眼而名肉眼。 释言。 此从肉眼因得故名肉眼。 又为天眼开导能见。 非独自力。 故名肉眼。 肉眼如是。 次论天眼所见分齐。 如龙树说。 凡夫之人修得天眼极远能见一四天下。 凡夫之人报得天眼所见分齐经论不辨。 今宜准其住处论之。 如经中说。 初禅住处如千四天下。 二禅住处如二千四天下。 三禅住处如三千四天下。 四禅住处宽广无量。 虽云无量不定多少。 准前阶降。 应如四千四天下许。 亦可不啻所见应尔。 文无成判。 未可专定。 声闻人中有大有小。 其小声闻见小千界。 与彼初禅梵王相似。 所言异者。 如龙树说。 梵王身在千世界边。 向内能见。 向外不见。 声闻不尔。 随身所在。 向内向外恒见千界。 其大声闻见中千界。 除阿那律。 以阿那律专修力故见三千界。 是故说为天眼第一。 缘觉人中有大有小。 小者能见中千世界。 大者能见大千世界。 菩萨天眼有其二种。 一者修起。 二者报得。 其修起者。 随人大小所见不定。 论其极者。 见一切界。 故地持云。 菩萨以其一切世界为通境界。 其报得者。 大品宣说。 极远能见一三千界。 如来天眼亦有二种。 一者修得。 见一切界。 二者报得。 与菩萨同见三千界。 亦可能见无量世界。 准前肉眼。 其义应尔。 后之三眼不复可以方所论之。 唯得约法浅深分别。 先论慧眼。 声闻缘觉所得慧眼唯见生空。 如地持亦然。 设得法空。 少不足言。 菩萨慧眼具见二空。 而不穷尽。 如来慧眼见空毕竟。 次论法眼。 声闻缘觉所得法眼但能见于阴界诸入及四真谛十二缘等。 虽见此法。 总相粗观不能微细。 菩萨法眼了达众生根欲性心及一切法。 于一切法。 若总若别粗细悉知。 而不穷尽。 如来法眼了知众生根欲性心及一切法。 悉皆穷极。 次论佛眼。 二乘全无。 菩萨人中进退不定。 一义分别。 地前菩萨闻见佛性。 以闻见故名大声闻。 地上菩萨眼见佛性。 以眼见故说之为证。 若依涅槃。 九地已还闻见佛性。 十地眼见而未明了。 但见自身所有佛性。 不见众生。 故名不了。 又于自身十分见一。 故名不了。 如来佛眼见性穷极。 五眼所见分齐如是。 次第七门辨定其因。 五眼之因有通有别。 通而论之。 一切诸行悉共得之。 故大品云。 菩萨修学波若波罗蜜净于五眼。 波若既然。 余行皆尔。 何故不言生于五眼乃云净乎。 龙树自释。 菩萨之人先有肉眼。 亦有四眼分。 结使覆故不得净。 如镜性明。 垢故不见。 若除其垢。 照明如本。 如彼天眼慧眼法眼及以佛眼。 非是新起。 故不名生。 本有今显故但言净。 以斯准验。 佛德本有。 义在不虚。 盖一相言。 于中分别。 亦有生义。 通相如是。 若别论之。 布施灯明净物因缘得于肉眼。 持戒禅定因缘力故得于天眼。 持戒因缘得于欲界有报天眼。 禅定因缘得色界上一切天眼。 修习无量净慧因缘得余三眼。 又论宣说。 修习无量功德智慧得余三眼。 次第八门约对十眼共相收摄。 十眼如彼华严中说。 一是肉眼。 见一切色。 二是天眼。 见诸众生死此生彼。 三是慧眼。 见一切众生诸根差别。 四是法眼。 见一切法真实之相。 谓见诸法第一义相。 五是佛眼。 见佛十力。 六是智眼。 分别了知一切种法。 七是明眼。 谓见一切诸佛光明。 八出生死眼。 见涅槃法。 九无碍眼。 见一切法无有障碍。 十是普眼。 谓见法界平等法门。 十中初一是前肉眼。 亦兼天眼。 见细远色是天眼故。 第二天眼是前天眼。 第三慧眼第五佛眼第六智眼第七明眼第八出生死眼第九无碍眼。 此之六种是前法眼。 第四法眼是前慧眼。 见真谛故。 第十普眼是前佛眼。 佛眼普见平等真法故名普眼。 五眼之义辨之略尔。 六通义九门分别(一释名二论体三修得之义四大小不同五三性分别六三业分别七通明示现等分别八修起次第九依经辨相)第一释名。 作用无壅。 名之为通。 通别不同一门说六。 名字是何。 一名身通。 二名天眼。 三名天耳。 四他心智。 五宿命智。 六漏尽通。 是其名也。 于中解释曲有三门。 一定其名。 二释其义。 第三料简眼等诸根有其立通不立通义。 定之如何。 六中天耳他心宿命。 此之三通名义是定。 天耳一通就根彰名。 他心宿命从境立称。 知于他心名他心通。 知于宿命名宿命通。 漏尽一通其名是定。 其义不定。 经论之中唯名漏尽。 故名是定。 及论其义。 别有二种。 一无学圣智能尽诸漏名漏尽通。 此之一通就能彰名。 能尽漏故。 亦得名为遣患立称。 二知漏尽名漏尽通。 此之一义从境立目。 身通天眼。 此之二种名之与义并皆不定。 身通之中。 或名身通。 或名神通。 或曰神足。 是名不定。 寻名解义。 其义各异。 是义不定。 异相如何。 其身通者。 或从所依以彰其名。 或复从境。 依于自己假名色身运变自在名为身通。 此则从其所依彰名。 于外色身转变自在名为身通。 此则从其境界立称。 其神通者。 就能彰名。 所为神异目之为神。 作用无壅谓之为通。 故曰就能。 其神足者。 从能就喻以立其名。 神者从能。 义如前解。 足者就喻。 游涉往来事同脚足故名为足。 天眼通中。 或复说为生死智通。 是名不定。 寻名解义。 其义各异。 是义不定。 异相如何。 天眼通者就根彰名。 生死智通从境立称。 以是义故。 身通天眼名之与义并皆不定。 定之粗尔。 次须解释。 其身通者。 色形聚积故名为身。 于此身中作用无壅故名身通。 其神通者。 穷潜难测故名为神。 又复神异亦名为神。 通义如前。 言神足者。 神同前释。 所为自在游涉如足故云神足。 天眼通者。 一切禅定名为天住。 依禅得眼故名天眼。 照瞩无壅名天眼通。 生死智通者。 未来起尽说为生死。 于此生死照见无壅名生死智通。 然此天眼与生死智说有离合。 如彼增一阿含之中。 别分为二。 以别分故。 彼经之中建立七通。 此有何别。 照现色像名为天眼。 因现所见寻知未来死此生彼。 名生死智。 以有此别故分为二。 又如华严十明之中。 亦分为二。 照现色像。 说之以为天眼智明。 能知未来死此生彼。 说之以为尽知未来际劫智明。 其余经论多合为一。 所以然者。 由其天眼照现色像。 寻知未来死此生彼。 有此相由故合为一。 天耳通者。 天同前释。 依禅得耳故名天耳。 听闻无壅名天耳通。 他心通者。 非己之虑名曰他心。 于此他心。 照知无壅名他心通。 问曰。 此通非直知他心。 亦知想等。 何故偏名他心通乎。 以心是主故名他心。 又复想等诸心数法通名为心。 故名他心。 宿命通者。 事谢于往。 目之为宿。 往法相续。 名之为命。 于此宿命。 照知无壅名宿命通。 问曰。 此通非直知命。 亦知过去八种事六种同行。 以何义故偏名宿命。 不言宿世名性等乎。 以命报主故偏言之。 又命最后。 据后以彰故云宿命。 漏尽通者。 结患斯已称曰漏尽。 于此漏尽。 照知无壅名漏尽通。 又无学智能尽诸漏。 是故亦名漏尽智通。 名义且然。 次须料简眼等六根有其立通不立通义。 于六根中。 三根立通。 谓眼耳意。 天眼通者。 依眼根说。 天耳通者。 依耳根说。 自余四通依意根说。 三根不立。 谓鼻舌身。 何故而然。 若唯就佛。 诸佛如来六根互用齐得立通。 但六通义该及余人。 今宜通约余人释之。 六根之中。 眼耳二根离中生知。 有能远见远闻之义。 故得立通。 意根一种离合俱知。 最得自在。 故立多通。 鼻舌身根合中生知。 尘来至根方始觉知。 无远通义。 故不说通。 问曰。 六中有其身通。 云何说言身根之中不立通乎。 释言。 身通于彼假名色身之中运变自在名为身通。 非于身根觉知自在名为身通。 是以说言身根不立人问。 若使鼻舌身根尘合方知不立通者。 华严经说。 菩萨鼻根闻于无色宫殿之香。 又如十住断结经中说有鼻通。 过于眼耳。 云何说言鼻不立通。 释言。 六通三乘共法。 二乘之人鼻舌身根无有通义。 为是不立。 若于大乘不共法中。 诸佛菩萨六根互用。 一一根中具一切用。 说通无过。 又佛菩萨法身自在用无障碍。 一切诸根悉皆是通。 不得取彼将难六通。 名义如是。 次第二门辨其体性。 于中曲有五门分别。 一约色心非色心等三聚分别。 第二约就六识分别。 第三约就十一智义而为分别。 第四约就十明分别。 第五约就慧心二种解脱分别。 初约色心非色心等而分别者。 有人释言。 眼耳二通色法为体。 清净色根为通体故。 余之四通心法为体。 慧为体故。 此义不然。 须有分别。 天眼天耳体实是色。 不以眼耳而为通体。 当知通体悉是智慧心法为体。 何以得知。 依如毗昙。 将其十智分别六通。 六通悉是十智所收。 明知非色。 又成实中辨六通义创始标言六通智品。 若使四通体性是智二通非者。 彼应标言四通智品。 何故乃云六通智品。 又华严中开分六通以为十明。 十明是智。 何得说言二通是色。 又地论云。 四通名智。 天眼名见。 四通智者。 身通天耳他心宿命。 彼论既说天耳为智。 明知天耳通体非色。 天耳既尔。 天眼亦然。 但彼论中以眼照瞩就用名见。 论体是智。 故经名为生死智通。 约就色等分别如是(此一门竟)。 次第二门约就六识分别六通。 论者不同。 若依毗昙。 眼耳二通以其眼耳二识相应慧数为体。 以此二通定外用故。 余之四通意识相应慧数为体。 良定用故。 彼宗之中诸心心法同时而有。 故说相应慧数为体。 若依成实。 六通皆以第六意识彼行心中慧为体性。 彼宗五识全无智慧。 故不宣说五识中慧以之为体。 又彼宗中诸心心法前后别起。 故不宣说相应之慧而为通体。 大乘法中宣说凡夫二乘神通。 多同毗昙。 亦说心法同时有故。 说佛菩萨所得神通悉以意识相应之慧。 以之为体。 以如实慧为通体故(此二门竟)。 次第三门约十一智而为分别。 十一智者。 所谓十智及如实智。 是十一也。 何者十智。 苦智集智灭智道智即以为四。 法智比智通前为六。 前四谛智在欲界名为法智。 在上二界说为比智。 尽智无生智通前为八。 向前六智在无学果说为尽智无生智矣。 此前八智一向无漏。 第九等智一向有漏。 第十他心通漏无漏。 十智如是。 此义如前十智章中具广分别。 如实智者。 诸佛菩萨离增上慢。 于一切法悉知。 如实知。 非是不知妄称知。 故名如实智。 若论其体。 如地持说。 谓清净智一切智无碍智是。 此如向前三智章中具广辨释。 今约此智分别六通。 小乘六通十智所收。 大乘六通如实智摄。 小乘六通十智所收。 其相云何。 如毗昙说。 身通天眼天耳宿命。 此之四通一等智性。 唯有漏故。 他心一通具五智性。 若知他人有漏之心则等智性。 若知他人无漏之心则是道智法比智性。 知于欲界无漏他心则法智性。 知于上界无漏他心则比智性。 知上知下通道知性。 知于有漏及与无漏通皆是其他心之智。 是故他心具五智性。 问曰。 知于无漏他心。 以何义故则得名为道智性乎。 无漏他心体性是道。 故知此心得名道智。 若尔所知有漏他心体是苦集。 能知之智何故不名苦集智乎。 释言。 应齐。 但彼所知无漏他心体性微细。 与彼道谛浅深相似。 知彼心者则能知道。 故知彼心则道智性。 有漏他心事相浮粗。 苦集之理其义微细。 夫智粗者不及其细。 是故知于有漏他心不得名为苦集之智。 此释粗似细穷犹非。 更须微穷。 问曰。 知他无漏心者为当知他无漏心事。 为当知他无漏心上道如迹乘四义通理。 释言。 正论知他心事。 若当知理。 理相互通不分自他。 云何得名他心智乎。 问曰。 若此知他心事不缘理者。 论文自判。 虽于十六行除闇非无漏。 云何得名为道智乎。 释言。 此义实难不易。 须有消息。 正论此通知他心时非是无漏。 亦非道智。 而彼论中名无漏者。 近于无漏似无漏故名为无漏。 又近无漏。 始末通说故名无漏。 又复说之为道智。 亦以近道似于道观名具道智。 又复近道。 始末通说名具道智。 是义云何。 凡欲知他无漏心时要先观其道如迹乘通相之理。 然后就上测知他心。 是故始终通相说之名为道智。 名为无漏。 简始论终此非无漏。 亦非道智。 问曰。 何故欲知他人无漏心事要先观理。 然后就上测知他心。 不得望直知他心事。 释言。 道如迹乘之理从暖等来数观纯熟。 拟心则见无漏他心本来未知。 那含已上方始学观。 凡欲知难必须从易。 是故欲知无漏他心必先观理。 理观是彼决定近因。 故通说之。 云具道智。 问曰。 若知无漏他心必先观理。 从近方便名道智者。 知有漏心亦应如是。 何以不得从近方便名苦集智。 释言。 不类。 彼无漏中理观在前。 知心在后。 先易后难。 故先观理然后知心。 彼有漏中凡夫本来数知他心。 本数知时未观苦集。 是故不从苦集观入。 不从入故不得说之具苦集智。 又复他人有漏之心本来数知。 知之则易。 苦集之理本来未见暖等已来方始学观。 知之则难。 易知之者不藉难知而为方便。 苦集之观非彼近因。 不得通说为苦集智。 意见且然。 纵有异释都谓是难。 他心如是。 漏尽通中摄智不定。 或六或八或具十智。 若知漏尽名漏尽智则六智性。 所谓灭智法智比智尽无生智及与等智。 知欲界灭名为法智。 知上界灭名为比智。 知上知下通名灭智。 无学观灭名尽无生。 有漏心缘则是等智。 除苦集道及他心智。 彼非尽故。 若彼圣人无学圣慧能尽诸漏名漏尽智则八智性。 除彼等智及他心智等智不能究竟尽结。 故除等智无学息求不推他心故。 除他心余八皆能究竟尽结。 故具八智。 问曰。 法智云何能得究竟尽结说具法智。 释言。 欲界灭道法智能断上结得无学故。 若当宣说漏尽人得名漏尽通则十智性。 小乘如是。 大乘法中如实智摄。 其相云何。 彼初五通皆一切智无碍智收。 漏尽通中知于漏尽名漏尽通。 亦一切智无碍智摄。 若证尽漏名漏尽通清净智收。 约就诸智分别如是(此三门竟)。 次第四门约对十明分别六通。 十明如彼花严经说。 彼说六通以为十明。 故须约之分别六通。 相状如何。 他心通者。 彼说。 为一他心智明。 宿命通者。 彼说。 为一宿命智明。 余之四通各分为二。 身通为二。 一名安住无畏神力智明。 转变自在于十方界往来无碍。 二名种种色身智明。 能现种种诸身差别。 天眼分二。 一天眼智明。 于现色像照瞩分明。 二尽未来际劫智明。 了达未来死此生彼。 天耳分二。 一天耳智明。 能闻远声。 二无量种种音声智明。 解了一切众生语言音声差别。 漏尽分二。 一如实智明。 证法实性能尽诸漏。 二灭定智明。 了知三乘灭尽之法。 约对十明分别如是(此四门竟)。 次第五门约对二脱分别六通。 言二脱者。 一慧解脱。 二心解脱。 经说二脱有其两种。 其一义者。 断除爱结定心自在名心解脱。 断绝无明智慧无碍名慧解脱。 故经说言。 断痴慧明。 除爱心脱。 维摩宣说。 永灭痴爱起于明脱。 亦当此门。 于此门中六通悉是慧解脱收。 智慧故。 心脱乃是六通所依。 六通之因非正通体。 第二义者。 如涅槃说。 断除一切性结烦恼真心出障名心解脱。 彼文说言。 贪欲嗔痴永断灭。 灭故名心解脱。 故知断除性结烦恼为心解脱。 又彼文言。 是心本性不共贪欲嗔痴和合。 譬如日月虽为烟云尘雾等覆。 而不与彼五翳和合。 以不合故诸佛菩萨永破贪欲名心解脱。 故知真心出烦恼障名心脱。 断事无知于一切法照见无碍名慧解脱。 故彼文言。 于一切法所知无碍名慧解脱。 于此门中六通是其二脱所摄。 摄相云何。 前之五通慧解脱收。 故涅槃云。 因慧解脱昔所不闻而今得闻。 昔所不见而今得见。 昔所不到而今得到。 亦应说言。 昔所不知而今得知。 文略不辨。 不闻得闻是天耳通。 不见得见是天眼通。 不到得到是其身通。 不知得知是其他心宿命二通。 漏尽通中义有两兼。 一自证漏尽名漏尽通心解脱收。 二知他漏尽名漏尽通慧解脱摄。 体性如是。 次第三门明其六通修得之义。 得有二种。 一离欲得。 二方便得。 断离下欲得上禅时即得依禅所有神通名离欲得。 从修方便而有所得名方便得。 依如毗昙彼六通中漏尽一通唯离欲得。 天眼天耳唯方便得。 余之三通亦离欲得亦方便得。 何故漏尽唯离欲得。 结尽之处无漏圣德。 即是通故。 此乃宣说。 自证漏尽为漏尽通唯离欲得。 若知他人漏尽不尽为漏尽通以他心通应须方便。 今从一义。 故略不说。 何故天眼天耳二通唯方便得。 毗昙宣说。 眼耳二通体是无记。 定外作用不与定俱。 断离下欲得上定时不得此通。 以是义故非离欲得。 得定之后别修方便方始得之。 以是义故唯方便得。 何故余三亦离欲得亦方便得。 彼性是善与定心俱。 断离下欲得上定时即便得之。 故离欲得。 离下欲时虽复得之。 但可成就而不现前。 不得现用更作方便乃得现用。 故方便得。 如财异处虽复属己不得现用。 方便往取始得现用。 彼亦如是。 若依成实漏尽一通唯离欲得。 与毗昙同。 余之五通唯方便得。 何故如是。 彼宗宣说。 一切功德修得之后成就不失方名为得。 无有未修未现之法豫名为得。 以是义故身通等五离下欲时未名为得。 修后乃得。 故方便得。 若依大乘诸佛菩萨自证漏尽名漏尽通。 唯离欲得。 知他漏尽及余五通亦离欲得亦方便得。 何故如是。 大乘六通用如实慧以之为体。 彼体即定。 断离烦恼内证寂灭如实定时即得彼定通。 故离欲得。 初修之时假想方便熏发真心中作用随生。 故方便得。 云何得知大乘六通皆与定俱。 如维摩说。 诸佛如来常在三昧悉见佛国。 不以二相。 天眼既然。 余通亦尔。 故皆即定。 以即定故悉离欲得。 问曰。 漏尽离欲得者。 离何地欲得漏尽通。 释言。 分别有三。 一简终异始。 离非想欲得漏尽通。 离下地欲非漏尽故。 二据终摄始。 断离非想一地欲已。 下诸地中对治无漏悉皆增明通摄以为漏尽智通。 三随分通论。 于诸地中随分离欲所得无漏皆漏尽通。 故地持中宣说菩萨有漏尽通。 问曰。 漏尽离欲得者。 为离下欲得上功德。 为离上欲得下功德。 为当离于自地之欲得自地德。 释言。 兼有是义。 云何。 如断欲结得初禅地无漏功德。 如是一切名断下欲得上功德。 如断二禅至非想结得初禅地胜分无漏。 如是一切名断上欲得下功德。 何者初禅胜分无漏。 依如毗昙初禅无漏能断初禅至非想结。 成实大乘初禅无漏能断三界一切烦恼。 于此治中能断二禅至非想惑名为初禅胜分无漏。 此之无漏要断上结方始得之。 已前不得。 断初禅结还得初禅无漏功德。 名为断除自地烦恼得自地德。 如是一切。 问曰。 一切离欲得者。 为当得于先所得法。 为当得于先所未得。 若唯得于先所得法无漏功德本来未得。 离欲之时不应得之。 若通得于先所未得。 是则凡夫离欲之时应得无漏。 声闻缘觉离欲之时应得初禅一切功德。 若具得之应同诸佛。 余地亦尔。 释言。 离欲所得不定。 或有但得先所得法。 凡夫本来曾得诸禅乃得依禅所生功德。 有时退起下地烦恼失上功德。 后断下结还得本昔所失之法。 不得无漏。 良以凡夫于无漏法无有趣向之方便故。 或有通得先所未得。 圣人断离下地结时通得上地无漏功德。 先有趣向之方便。 故虽复得之各有分限。 不得过量。 为是小圣不得同佛。 是义云何。 今且约就初禅释之。 余类可知。 初禅地中无漏功德品殊无量。 于中具有声闻缘觉菩萨佛德。 随其分限未离欲前作方便者。 离欲已后则便得之。 无方便者。 离欲不得。 为是声闻离欲之时但得声闻无漏功德。 不得余人无漏功德。 如是一切。 又初禅德障有三种。 一下地障。 欲界烦恼障初禅德。 二自地障。 初禅烦恼障初禅德。 三上地障。 二禅已上一切烦恼障初禅功德。 就下障中粗细无量。 声闻断粗得初禅中粗品功德。 缘觉之人所断渐细所得渐胜。 乃至诸佛断之方尽所得穷极。 自地障中品亦无量。 声闻断粗得初禅中粗品功德。 缘觉转细所得渐胜。 至佛乃穷。 所得方极。 上地障中品亦无量。 随分断除。 所得各别。 初禅既然。 余禅亦尔。 以是义故离欲虽得先所未得不即同佛。 问曰。 若言初禅烦恼还能障于初禅功德。 二禅已上至非想结亦能障于初禅德者。 菩萨十地初地中障还能障于初地德不。 二地乃至佛地之障亦能障于初地德不。 释有同异。 异而论之八禅是其生得之处。 初禅地中所生无漏能断三界一切烦恼。 所断烦恼望其能断齐有障义。 余禅亦尔。 十地断障分齐别处。 初地之解不能断二地处障乃至佛地障。 以不断故。 二地家障乃至佛障不障初地。 余地亦尔。 如见道解与修道解不杂对治。 又问。 十地是断德得处可断下过得上地德。 八禅既非断得之处。 离下过时不应得于上禅功德。 释言。 净禅是断得处与十地同。 故离下欲得上禅德。 净望无漏是生得处。 故依下禅所发无漏能断自地及上地中一切烦恼。 断彼结时得下地中无漏功德。 设用余禅断上烦恼亦得下地无漏功德。 同治修故不同十地位位别断。 异义如是。 同而论之十地位法一一位中。 粗细尘算障亦无量。 且论初地。 余类可知。 于初地中粗品之障净心时断得初地中粗品功德。 其微细者二地时断。 得初地中渐胜功德。 初地家障至佛。 乃至所得功德至佛乃穷。 以初地障诸地共断故诸地中所断之障同障初地。 余地亦尔。 华严宣说。 菩萨一地普摄一切诸地功德。 义当此门。 此望法位与禅地同。 问曰。 前说。 漏尽智通是离欲得。 离相云何。 如前断结章中具辨。 不可更论。 问曰。 毗昙说身通等亦离欲得。 所离之欲与障通壅为一为异。 释言不同。 彼所离欲染污烦恼。 障通之壅不染无知。 又所离欲断离之时得禅。 得通障通之壅断唯得通。 又所离欲偏望身通他心宿命。 障通之壅遍障五通。 又复彼欲断除得通名离欲得。 障通之壅断除得通名方便得。 为是全别问曰。 此壅五住惑中何住所摄释有两义。 一分粗异细。 是四住家眷属烦恼非无明地。 无明住地二乘不断。 障通之壅凡夫二乘能断故。 二摄末从本。 是无明中不染无知。 若是无明凡夫二乘安能断除。 随学暂遮。 不能永离犹不名断。 又问此壅于彼三界九地之中系属何地。 释言。 此壅不同染惑。 定属诸地。 而是诸地壅隔之心在于欲界至第四禅。 在此地中有壅障故。 又随此地有粗细故。 问曰。 向说身通等五皆方便得。 方便云何。 五通依于心根根禅而修习之。 故杂心云。 五通在四禅根本非余定。 且约初禅明修通相。 余类可知。 修习身通有三种通。 一方便道。 先入初禅根本定心。 此即是止。 后作飞行往来之想或为大小转变之想。 此即是观。 还入定中复作飞行往来等想。 如是多返。 此是身通方便道矣。 二无碍道。 由前方便熏发之力入定发慧。 一无碍道断障通壅。 三解脱道。 无碍道后一解脱道证除彼障。 从是已后欲有所为如前心想即能为之。 身通如是。 修他心通亦三种道。 一方便道。 亦先入定。 次观他心测其心想。 如是多返名方便道。 二无碍道。 由前方便熏发之力入定发慧。 一无碍道断障通壅三解脱道。 无碍道后一解脱道证除彼障。 后时欲知他人之心即能知之。 修宿命通亦三种道。 一方便道。 先入定中。 次起心想。 寻忆过去所更之事。 从近至远。 次第寻之。 还入定中。 如是多返。 二无碍道。 三解脱道。 共前相似。 修天眼通依如毗昙但有二道。 一方便道。 先入定心。 次取日月灯明等相。 作远见想还入定中。 如是多返极令纯熟。 二无碍道。 由前方便熏发之力入定发慧。 一无碍道断障通壅。 后时出定欲见即见。 彼说天眼是无记。 故定中不得有解脱道。 若依成实及与大乘天眼是善与定心俱。 如是修者有解脱道。 与前身通他心等同。 修天耳通依如毗昙亦有二道。 一方便道。 先入定心。 次取诸声作远闻想。 还入定中。 如是多返极令纯熟。 二无碍道。 由前方便熏发之力入定发慧。 一无碍道断障通壅。 后时出定欲闻即闻。 无解脱道与天眼同。 成实大乘亦有解脱。 似前天眼。 问曰。 诸通有离欲得及方便得。 此二所得有宽狭不。 义释有三。 一义分别离欲得狭。 方便得宽。 其离欲者。 但得先来曾所得法。 先所未得胜妙神通皆由现在方便修起。 第二义者。 离欲得宽。 方便得狭。 其离欲者。 无始已来曾所得法。 一切皆得。 其方便者。 于现在世能入者得。 不能入处则不得之。 第三义者。 离欲方便所得齐等。 佛大菩萨随其离欲所得之者皆能现入。 修得如是。 次第四门明其大小不同之义。 不同有五。 一体性不同。 六通皆用智慧为体。 小乘六通用事识中慧数为体。 大乘法中始修之时用事识中慧数为体。 心外有法。 于中自在说名为通。 次修用彼妄识中慧以之为体。 见一切法但从心起心外无法。 自心法中无碍自在。 究竟终成用真识中实慧为体。 见法唯真于其自体真实法中无碍自在。 二缘心不同。 小乘六通凡所为作攀缘分别不能无缘。 大乘法中始修有缘。 次修息缘不能无缘。 究竟终成平等无缘如日普照而无分别。 一切所作法力而为都不作心。 三常无常不同。 小乘六通无常生灭。 大乘六通始则无常。 究竟真常。 物见兴废体恒不变。 四依定不同。 小乘六通但依事定。 事中住心是事定也。 大乘六通始依事定。 次依理定。 破相住空是理定也。 究竟终成依于真实自体寂定。 真心性寂是体定也。 住是定中其心不动。 三昧法力自然现用。 又小乘中前之五通唯依四禅根本定起。 漏尽一通依于四禅未来中间及三无色。 大乘法中始修同小。 究竟终成依一切禅悉能起之。 又声闻人随依何定。 所发神通入余定中不能起用。 诸佛菩萨则不如是。 随依何定所发神通入余定中悉能起用。 如龙树辨。 作用不同。 六通别说身通之中不同有十。 一上下不同。 声闻缘觉依于初禅。 所发神通但至初禅。 不能至上。 以地度故余定亦尔。 但至自地不能得过。 诸佛菩萨则不如是。 依于初禅所发神通至一切地。 余定亦尔。 二宽狭不同。 如地持说。 声闻之人二千国土为通境界。 缘觉之人三千国土为通境界。 又龙树云。 小声闻中不作意者一千国土为通境界。 若作意者二千国土为通境界。 大声闻中不作意者二千国土为通境界。 若作意者三千国土为通境界。 缘觉人中有大有小。 其小缘觉不作意者二千国土为通境界。 若作意者三千国土为通境界。 其大缘觉莫问作意及不作意。 皆以三千大千国土为通境界。 此等名狭。 诸佛菩萨一切世界一切众生界为通境界。 故名为宽。 三多小不同。 声闻缘觉一心一作不能众多。 诸佛菩萨一时化现十方世界一切色像。 一时能现五趣之身。 四大小不同。 声闻缘觉化现大身不能入小。 化现小身不能容大。 诸佛菩萨化现大身满三千界。 能以大身入一尘中。 化现小身犹如微尘。 能以小身容受一切。 又佛菩萨于世色物大能入小。 小能容大。 二乘不能。 五迟速不同。 声闻缘觉欲至远处多时乃到。 以其不得如意通故。 诸佛菩萨一念能至十方世界。 以其所得如意通故。 六虚实不同。 声闻缘觉凡所化现一切境界相似而已不得实用。 诸佛菩萨凡所化现皆得实用。 如地持说。 七所作不同。 诸佛菩萨化无量人。 各令有心。 随作一事令人异辨。 二乘不能。 八所现不同。 诸佛菩萨但现一身令人异见。 但出一声令人异闻。 安住一土十方俱现。 二乘不能。 九根用不同。 如涅槃说诸佛菩萨六根互用。 二乘不能。 十自在不同。 如涅槃说。 诸佛菩萨凡所为作身心自在不相随逐。 其身现大心亦不大。 其身现小心亦不小。 其身现喜心亦不喜。 其身现忧心亦不忧。 如是一切。 二乘不能。 身通如是。 天耳通中不同有六。 一上下不同。 声闻缘觉依于初禅所得天耳。 但闻初禅已下音声。 上则不闻。 余禅亦尔。 不过自地。 诸佛菩萨随依何禅所得天耳闻一切声。 二宽狭不同。 准前可知。 三顿别不同。 声闻缘觉于诸音声别别听闻不能一时。 诸佛菩萨一时顿闻。 四粗细不同。 如地持说。 乃至耳语极微细声诸佛菩萨一切悉闻。 二乘不能。 五迟速不同。 诸佛菩萨于诸音声发心则闻。 二乘不能。 多作方便乃得闻知。 六虚实不同。 诸佛菩萨于诸音声所闻不谬。 二乘不尔。 容有错谬。 天耳如是。 他心通中不同有七。 一上下不同。 依如毗昙有三种度不知其心。 一者人度。 下人不知上人之心。 二者根度。 钝人不知利人之心。 三者地度。 在下禅地不知上地禅定人心。 成实法中唯说人度及与根度不说地度。 成实所说滥同大乘。 大乘所说诸佛菩萨依下发通。 亦能知于上地人心。 二宽狭不同。 声闻缘觉极唯知于一三千界众生之心。 诸佛菩萨能知一切。 三顿别不同。 诸佛菩萨顿能了知一切众生心心数法。 二乘不能。 四粗细不同。 声闻缘觉但知凡夫小圣粗心不能及细。 诸佛菩萨所知微细。 乃至佛心亦能知之。 五迟速不同。 诸佛菩萨于一切心欲知即知。 二乘不能。 多作方便方乃知之。 六虚实不同。 诸佛菩萨所知不谬。 二乘不尔。 所知容谬。 七时分不同。 声闻缘觉但知现在众生之心。 诸佛菩萨能知三世众生之心。 他心如是。 天眼通中不同有十。 一上下不同。 声闻缘觉随依何禅所得天眼齐见自地不能及上。 诸佛菩萨一切悉见。 二宽狭不同。 三顿别不同。 准前可知。 四粗细不同。 诸佛菩萨所见微细乃至邻空微尘色等一切悉见。 二乘不能。 五迟速不同。 六虚实不同。 与前相似。 七时分不同。 声闻缘觉极远能见未来世中八万劫事。 诸佛菩萨穷见后际。 八自他不同。 如涅槃说。 声闻缘觉但见外色不见自眼。 诸佛菩萨能见自眼。 九见法不同。 如涅槃说。 诸佛菩萨所有天眼能见诸色念念生灭。 及见自他不净骨人。 二乘不能。 十知根不同。 如涅槃说。 诸佛菩萨见人形色即知其根利钝大小。 二乘不能。 天眼不同差别如是。 宿命通中不同有八。 一上下不同。 声闻缘觉随依何禅所得宿命唯知自地及下众生宿命之事不能知上。 诸佛菩萨一切悉知。 二宽狭不同。 三顿别不同。 准前可知。 四粗细不同。 诸佛菩萨于过去事巨细悉知。 二乘不能。 五逆迟速不同。 诸佛菩萨于过去事发心即知。 二乘不能。 六虚实不同。 诸佛菩萨所知不谬。 不同二乘。 七时分不同。 二乘极远能知过去八万劫事。 诸佛菩萨所知无极。 问曰。 经说。 迦毗罗仙能知过去八万劫事。 未来亦然。 声闻缘觉既是圣人。 所知应远。 何故同彼。 释言。 此用世俗智知。 世俗齐中利根数习所知则远。 钝根少习所知即近。 不简凡圣人。 八自在不同。 如地持说。 诸佛菩萨自知宿命知他宿命。 能令他人知已宿命。 能令他人自知宿命。 能令他人知他宿命。 乃至令彼其余众生展转相知。 二乘不能。 宿命不同差别如是。 漏尽通中有其种。 一知他漏尽名漏尽通。 二自证漏尽名漏尽通。 知他漏尽不同有七。 一上下不同。 声闻缘觉但知自地及下漏尽。 不能知上。 诸佛菩萨一切悉知。 二宽狭不同。 声闻缘觉于一世界知他漏尽。 诸佛菩萨尽知一切。 三顿别不同。 声闻缘觉别缘别知。 诸佛菩萨一时顿知。 四粗细不同。 声闻缘觉所知粗浅。 诸佛菩萨所知深细。 五迟速不同。 诸佛菩萨不假方便。 发心即知。 二乘不能。 六虚实不同。 声闻缘觉所知虚谬。 诸佛菩萨所知真实。 七时分不同。 声闻缘觉知现众生漏尽不尽不知过未。 诸佛菩萨一切悉知。 知他漏尽不同如是。 自证漏尽不同有三。 一证法不同。 声闻缘觉证法粗浅。 但得人空。 诸佛菩萨所证渊深。 穷解二空。 并证甚深如来藏性。 二除障不同。 声闻缘觉但断四住。 诸佛菩萨五住斯灭。 三取舍不同。 声闻缘觉得寂取证。 诸佛菩萨得灭不住。 得大涅槃不舍世间。 不舍世间而常涅槃。 大小不同差别如是。 次第五门三性分别。 善恶无记是三性也。 六通之中漏尽一通体性唯善。 其余五通泛论有四。 一是报通如上诸天报得五通。 如是一切。 二者药通。 如诸仙等以药力故飞行自在。 三者咒通。 如波罗捺有婆罗门以咒持身飞上帝宫。 变身为释与舍支夫共行欲事。 如是等比是其咒通。 四者修通。 依禅修得。 四中前三是其无记。 后一不定。 依如毗昙他心宿命一向是善。 天眼天耳一向无记。 身通一种体性是善。 所起化心是其无记。 他心宿命意识相应慧数为体。 与禅定俱。 故性是善。 天眼天耳眼耳二识相应慧数以通为体。 不与定俱。 故性无记。 身通之体亦是意识相应慧数与定心俱。 故性是善。 所起化心定前作意欲为诸事。 然其所起或自地心。 或他地心。 不与定俱。 故性无记。 若依成实五通皆用意识地中慧行为体。 悉为利益众生心起。 故性皆善。 乃至化心亦为利益众生心起。 故性亦善。 大乘宣说世俗五通。 多同毗昙。 故地持中宣说无记化化禅矣。 诸佛菩萨所成五通实慧为体。 乃至所起种种变化皆不离定。 悉是三昧法门力起。 体性皆善。 三性如是。 次第六门三业分别。 身口意业是三业也。 穷其体性六通皆用智慧为体。 慧在内心皆意业性。 随相论之三业所摄如地论说。 初一身通。 身业清净。 天耳他心口业清净。 宿命天眼意业清净。 漏尽一通彼论不辨。 身通一种变化在形。 是故说为身业清净。 天耳他心依之起说。 是故说为口业清净。 云何起说。 以有天耳从佛菩萨听受正法。 及闻众生种种言音。 依之起说。 以他心通知物心欲。 随之起说。 以此二通起说中强。 故论说为口业清净。 宿命天眼了知过去未来之事。 过去未来隔世难知。 非意不了。 是故说为意业清净。 漏尽通中自证漏尽内心离染亦意业净。 知他漏尽名漏尽者。 此乃知他众生心中惑尽不尽。 依之起说。 似他心通亦口业清净。 三业如是。 次第七门通明示现三种分别。 如杂心说。 六皆是通。 以无壅故。 明与示现义有隐显。 四句辨之。 一者示现而非是明。 所谓身通及与他心。 此之二通化益众生。 生信显了。 故名示现。 不能除离三种愚。 故不名为明。 三愚如后。 二者是明而非示现。 所谓天眼及宿命通宿命除其先际之愚。 天眼除其后际之愚。 故说为明。 化物生信不极显了。 故非示现。 云何不显。 宿命知其过去世事。 说过去事化益众生。 隔世难知。 人多不信。 故非示现。 天眼知其未来世事。 说未来事化益众生。 隔世难知。 人亦不信。 故非示现。 第三亦明亦是示现。 谓漏尽通。 了达真谛证成漏尽。 除真谛愚故名为明。 知他漏尽。 说彼众生心中烦恼有尽不尽而劝化之。 彼则生信。 生信显了故名示现。 第四非明亦非示现。 谓天耳通。 不能除前三种愚。 故不得名明。 将此化他生信不显。 故非示现。 云何不显。 天耳虽能闻于远声以此语他。 他人不闻多不信受。 故曰不显。 又设导彼所化之人屏远之言。 而欲化之前人便谓从他传闻非是自力。 故多不信。 明与示现隐显如是。 通而论之悉皆是明。 故华严中开分六通以为十明。 亦悉示现。 诸佛菩萨显示此德化众生故。 问曰。 宿命天眼漏尽经说为通。 复说为明。 又云三达。 有何差别。 通释义齐。 于中别分非无差异。 异相如何。 如龙树说。 直知过去八种事等名宿命通。 于中过去知业知果。 因缘道理名宿命明。 知未来世死此生彼名天眼通。 知业知果因缘道理名天眼明。 直知漏尽名漏尽通。 知更不生名漏尽明。 又知从道得灭不同亦名为明。 于如是等知之穷尽说为三达。 尽有四重。 一知事。 尽无事不知。 二知因果法相义。 尽无义不知。 三知真谛空理同。 尽穷相皆空。 四知性。 尽知如是法悉从本性如来藏起相即是实。 穷达此名为三达。 论通共凡唯除漏尽。 明共二乘。 达唯如来。 通明示现分别如是。 次第八门明修六通次第之义。 理实六通无定次第。 今且言之次第有三。 一修成次第。 据佛论之佛将成道。 魔王波旬恐佛道成故来恼乱。 如来于时须以神力而降伏之。 以是义故先修身通。 魔既被降。 隐形空中。 如来于时不知所在。 须以天眼知其所在。 故次第二修起天眼。 眼虽见形不解其言。 须以天耳听其所说。 故次第三修起天耳。 耳虽闻言不测其心。 不知内心为怯为勇。 故次第四修他心通。 以此通故知其内心惶怖不安。 虽知现心不知过去福德多少。 福若胜我或能障碍妨我道成。 为知往福次修宿命通。 见魔过去作一无遮大会因缘今受此报。 吾于过去无量亿劫为诸众生舍身手足头目髓脑受种种苦我福胜彼。 既知胜彼不惧彼障。 便能断结证成漏尽。 故次第六明漏尽通。 又龙树说。 佛于初夜得一通一明。 言一通者得一身通。 言一明者得宿命明。 于中夜时得一通一明。 言一通者得天耳通。 言一明者得天眼明。 于后夜时得一通一明。 言一通者得他心通。 言一明者得漏尽明。 以何义故先得其通后得其明。 论自释言。 从六通中求三明。 持用功力重故先得通后得其明。 问曰。 何故如是次第。 论自释言。 初夜魔来欲行恼乱。 为降伏之先起身通。 既降魔已即自思念。 我于一身何因缘能得如是大力。 便求宿因见己过去多修福善得如是力。 故起宿命。 中夜魔去寂漠无声。 佛便慈念一切众生。 欲闻其言故求耳。 以得天耳闻于十方五道众生苦乐等音欲见其形。 故求天眼。 于后夜时欲知物心随为教化。 故求他心。 知诸众生皆欲离苦而求其乐。 自我不得漏尽之乐无能与之。 故求漏尽。 此亦是其修成次第。 一义如是。 二明修成次第。 亦约佛说。 如律中辨。 佛初夜时得宿命明。 无明。 尽明生。 闇尽光生。 于中夜时得天眼明。 无明尽明生。 闇尽光生。 于后夜时得漏尽明。 无明尽明生。 闇尽光生。 此三是其修成次第。 得漏尽已欲化众生。 不知何等众生须化。 须以天耳听诸众生苦乐等音。 次起天耳。 虽知众生苦乐差别彼此隔别难往摄化。 次起身通。 虽到其所不知所欲。 无宜授法。 次起他心。 此后三种起化次第。 第三直明起化次第。 亦约佛说。 欲化人不知所在先用天眼。 既见所在须往摄化。 次用身通。 既到其所不解其言。 次用天耳。 虽解其言不识其根。 次用宿命。 观其过去根性大小虽识往根不知现欲。 次用他心。 虽知其心不知心中烦恼有无。 次用漏尽。 观其心中烦恼有无。 为说对治。 令证漏尽。 次第如是。 次第九门依经辨相。 如地持说。 身通有二。 一变。 二化。 改换旧质名之为变。 无事不现说以为化。 是变多种要为十六。 一者震动。 谓能震动一世界。 二者炽然身上出火。 身下出水。 如是等也。 三者充满身放光明充满世界。 四者示现。 为一切沙门众等。 五转作异分。 变地为水。 水为火等。 六者来去充行往来无碍自在。 七者大小。 变小为大。 变大为小。 八色像入身。 令一切界一切众生悉入己身。 九所往相似。 随其所至现同彼众生。 音声语言悉与彼同。 十者隐显。 现出还没如是等也。 十一自在。 能令众生若来若去若住若卧一切随心。 十二障他神通。 除上及等悉能障弊。 十三与辨无辨众生能与辨才。 十四与念失念众生能与正念。 十五与乐无乐众生能与其乐。 十六放光身能出光普照一切。 变义如是。 化亦无量。 要摄有三。 一者化身。 化为一切众生形类。 二者化语。 化为种种音声语言。 三化境界。 化为一切饮食等事。 就化身中略有五种。 一化似自身。 二不相似。 三似他身。 四不相似。 五自身他身相似不相似一切化现化。 语有七。 一妙音说法其声微妙。 二广音说法所出音声一切普闻。 三从自身起化作语言似从身起。 四从他身起化作语言似从他起。 五无所从起。 六说正法。 七随事教责化语。 如是化境界中作事无量。 身通如是。 天眼有二。 一者见于现在色像。 二见未来死此生彼。 天耳通中一切六趣众生音声。 圣非圣声粗声细声辨不辨声化非化声远声近声一切悉闻。 他心通中一切众生心心数法悉如实知。 问曰。 此通为直知心。 亦知所缘。 依如毗昙唯知他心不知所缘。 若知所缘则前人作意攀缘我心。 我缘彼心便有自心变照之过。 故唯知心不知所缘。 若依成实正知他心兼知所缘。 大乘亦尔。 设心自缘竟有何咎。 宿命通中差别有六。 一自知宿命。 知己过去八种事等。 何者八事。 一如是名。 二如是性。 三如是生。 四如是饮食。 五如是苦乐。 六如是长寿。 七如是久住。 八如是寿限。 知己过去如是八事。 名为自知。 二者知他。 知他众生六种同行。 何者六行。 一如是名。 二如是性。 三如是生。 四如是饮食。 五如是善恶。 六如是寿命。 知他此事名为知他。 三令他众生知己宿命。 四令他众生自知宿命。 五令他众生知他宿命。 六令余众生展转相知。 漏尽通中有其二种。 一无学圣智能尽诸漏名漏尽通。 二知漏尽名漏尽通。 知漏尽中义别有四。 如地持说。 一自知漏尽。 二知他漏尽。 三漏尽方便已起未起悉如实知。 圣道是其漏尽方便。 四漏尽增上慢有起不起悉如实知。 未得谓得。 名增上慢。 六通之义辨之略尔。 大乘义章卷第二十(本)大乘义章卷第二十(末)远法师撰十号义其十号者。 是佛如来名称功德。 名有通别。 释迦弥勒阿閦佛等是其别也。 如来等十是其通也。 应相须分故立别名。 实德须显故立通称。 实德无量。 依德施名名亦无边。 今据一数且论十种。 所谓如来应供正遍知明行足善逝世间解无上士调御丈夫天人师佛世尊。 此十经中说之为号。 或云名称。 通释义齐。 随相分别。 显体为名。 标德云称。 名称外彰。 号令天下。 说之为号。 十中前五是自利德。 后五利他。 就自利中分为两对。 初二一对。 前明道圆。 后彰灭极。 后三一对。 前二因圆。 后一果极。 初如来者。 外国名为多陀阿伽度。 亦云多陀阿伽驮也。 此云如来。 斯乃就德以立其名。 德中不定。 解有两义。 一约佛解。 如涅槃释。 如三世佛所说不变。 故名为如。 佛如而来故名如来。 若从此释。 就义立名。 二约理释。 如者如理。 来者是德。 故龙树云。 乘如实道来成正觉故曰如来。 涅槃宣说。 乘六波罗蜜十一空来。 故曰如来。 当知。 此亦约理释矣。 若从是义。 如来之名境德合目。 又就此等分为异释。 道言乘如来成正觉名如来者。 就其证道解如来义。 非不如说名如来者。 就其教道解释如来。 乘六波罗蜜十一空来名如来者。 就不住道以解如来。 分相且然。 究寻此等共成一义。 佛依理成故。 说乘如来成正觉。 乘如犹行。 行谓六度。 故复宣说。 乘六波罗蜜十一空来。 十一空义。 如上广辨。 此犹如也。 内证难彰。 寄言以显。 是以复言非不如说。 第二应供外国名为阿罗呵也。 此云应供。 此亦就德以立其名。 德中不定。 解有四义。 一对障解。 如涅槃说。 一切恶法佛应断故名之为应。 二对法解。 寂灭涅槃如来应证故名为应。 三对人解。 一切众生如来应化故名为应。 故涅槃云。 应名为乐。 诸佛过去为菩萨时。 于无量劫。 为众生故受诸苦恼。 终无不乐而常乐之。 故名为应。 此前三义。 直就内德以立其名。 四对供解。 于中有二。 一将佛对人。 解释应供。 如来诸过悉已断尽。 福田清净。 应受物供故名应供。 此之一义。 对供显德。 二将人对佛。 解释应供。 如涅槃释。 一切人天。 以种种香花等事而供养佛。 故名应供。 此之一义。 举缘显德。 此初对竟。 第二对中。 前二因圆后一果极。 复前二中。 正遍知者。 明其解圆。 明行足者。 彰其行圆。 正遍知者。 经亦名为等正觉也。 此亦就德以立其名。 然就德中境体合目正者是理。 理无漏助故名为正。 此举境也。 于理穷解。 故曰遍知。 称理而知故等觉。 等犹遍也。 觉犹知也。 此举德体。 如涅槃中。 更有多义。 不可具论。 明行足者。 此亦就德以立其名。 佛德众多随德释名。 义亦非一。 略有五种。 一唯就因解明行足。 明是证行证法显了无闇曰明。 行是教行六波罗蜜戒定慧等修起名行。 是二圆备。 称之为足。 二唯就果解明行足。 如涅槃说。 明谓解脱。 以离无明之闇缚故。 行谓菩提。 道行满故。 足谓涅槃果穷极故。 三据果寻因解明行足。 如涅槃说。 明者所谓阿耨菩提。 此举果也。 行谓戒慧。 此脚足故。 云何足。 此出其因。 四从因趣果。 解明行足。 如涅槃说。 明者所谓不放逸心。 离痴浊故说为明。 行者所谓六波罗蜜。 足者所谓阿耨菩提。 果极名足。 五随义泛论。 明谓三明。 如龙树说。 宿命天眼及与漏尽。 是其三明。 如涅槃说。 一菩萨明。 二诸佛明。 三无明明。 是其三明。 菩萨明者。 所谓波若波罗蜜也。 诸佛明者。 所谓佛眼。 无明明者。 谓十一空。 彼非智慧照明之性。 故曰无明。 是智境界能生智明故复名明。 所言行者。 如龙树说。 戒定慧等。 名之为行。 涅槃宣说。 为众生故修诸善业。 说之为行。 足者如彼地持中释。 止观具足。 故名为足。 涅槃宣说。 明见佛性。 所见穷极故名为足。 问曰。 此解明行足中因果备有。 何故前言遍知明行彰其因圆。 此从初义具为判矣。 又经论中多就因解。 从多言耳。 言善逝者。 此从德义以立其名。 善者名好。 逝者名去。 如来好去。 故名善逝。 问曰。 如来果德穷极。 更何处去而言好去。 释言。 此果从因而去。 据因望果故说为去。 又佛如来虽无去处。 非不能去故名善逝。 如劫尽火虽无所烧非不能烧。 彼亦如是。 于中分别略有三种。 一修教行趣果以释。 如涅槃说。 善者所谓初发道心。 逝者由心得大涅槃。 二修证行趣果以释。 如涅槃说。 善者所谓见于佛性。 逝者因见得大涅槃。 三唯就果解释善逝。 如涅槃说。 善者即是如来之心。 佛心柔濡无有慢高。 故名为善。 逝者名高。 阿耨菩提位分高出。 故名为逝。 前五自德。 后五化德。 于中前四德能化物。 后之一种为世钦敬。 就前四中。 初一明其化他之智。 解了世间。 第二明其化他之能。 能调物心。 第三明其化他之德。 师德具足。 第四明其化他之行。 觉行穷满。 世间解者。 就德施名。 然就德中境体合目。 世间境也。 解是体也。 依如花严。 世间有三。 一众生世间。 二器世间。 国土住处。 三智正世间。 二谛诸法。 于此悉解。 名世间解。 依涅槃经。 世间有五。 一众生世间。 如来能知名世间解。 二五阴世间。 如来能知名世间解。 此二众生之差别也。 三国土世间。 如来能知名世间解。 四五欲世间。 如来能知于中不着。 名世间解。 五八法世间。 如来能知不为倾动。 名世间解。 此三器世之差别也。 通彼智觉。 世间之解义别有六。 无上士调御丈夫。 共成一号。 就人立称。 名无上士。 叹其胜也。 调御丈夫。 彰其能也。 士者是其人之别称。 人中最胜。 余不能加。 名无上士。 分别有七。 如地持说。 一身无上。 具相好身。 二道无上。 具足自利利他道。 三正无上。 具足四正。 所谓正见正戒正威仪及与正命。 四智无上。 具四无碍。 五神力无上。 具六神通。 六断无上。 烦恼障断及知障断。 七住无上。 具足三住。 所谓圣住梵住天住。 空无相愿灭尽正受是其圣住。 四无量心是其梵住。 八禅地定是其天住。 具此七种名无上士。 涅槃经中但有五种。 无道无上神力无上。 调御丈夫者。 佛是丈夫。 能调丈夫。 是故号佛调御丈夫。 天人师者。 就人立称。 为师匠益。 在于人故能教众生。 断恶修善。 故名为师。 如来实是六道之师。 天之与人能入圣道。 受益最多。 是故偏名天人师矣。 佛者就德以立其名。 佛是觉知。 就斯立称。 觉有两义。 一觉察名觉。 如人觉贼。 二觉悟名觉。 如人睡寤。 觉察之觉对烦恼障。 烦恼侵害事等如贼。 唯圣觉知不为其害。 故名为觉。 故涅槃云。 如人觉贼贼无能为。 佛亦如是。 能觉无量诸烦恼已。 令诸烦恼无所能为故名为佛。 觉悟之觉对其智障。 无明昏寝事等如睡。 圣慧一起朗然大悟。 如睡得寤。 故名为觉。 既能自觉。 复能觉他觉行穷满。 故名为佛。 道言自觉简异凡夫。 云言觉他。 明异二乘。 觉行穷满。 彰异菩萨。 是故独此偏名佛矣。 言世尊者。 佛备众德为世钦重。 故号世尊。 经中或复隐其世尊。 彰婆伽婆。 婆伽胡语。 义翻有七。 如涅槃说。 一婆伽名破。 婆名烦恼。 能破烦恼名婆伽婆。 二能成就诸善法故名婆伽婆。 三能善解诸法义。 故名婆伽婆。 四有大功德无能胜人。 故名婆伽婆。 五有大名闻遍十方故名婆伽婆。 六能种种大惠施故名婆伽婆。 七于无量阿僧祇劫。 吐女根故名婆伽婆。 诸恶烦恼是女根本。 如来尽舍故名为吐。 十号如是。 十力义八门分别(释名一定体二辨相三分齐差别四作业不同五次第义六教化教授分别七大小所说不同八)第一释名。 言十力者。 一是如来是处非处智力。 二自业智力。 三是定力。 四是诸根利钝智力。 五是欲力。 六是性力。 七至处道力。 八宿命智力。 九天眼智力。 十漏尽智力佛乘边随化二乘故说此十。 故鸯掘魔罗云。 说佛十种力。 是则声闻乘。 斯非摩诃衍。 大乘无量力。 故佛不思议。 初言如来是处非处智力者。 如地持释。 苦乐等报依差别因。 名为是处。 差别因相违故曰非处。 照此之解。 名之为智。 力有两义。 如地持说。 一自行于一切魔舍离得胜。 故名为力。 二就利他堪能一切种利益众生。 故名为力。 理实此力知一切法是非之义。 以诸外道多迷因果。 佛为化之。 是故多就因果以释。 自业智力者。 造作名业。 能作果故。 为简外道所说无因颠倒因等业故。 说为自明。 善是其乐家自业。 不善是其苦家自业。 照此之解名业智力。 问曰。 此力非直知业。 亦知烦恼及四法受。 以何义故偏名业力。 释言。 经有不尽法门。 即此是也。 良以业是烦恼家果苦乐家因。 据中而举。 故偏言之。 寻果知因。 故举其业。 即知烦恼。 寻因知果。 故举其业。 亦知四受。 何者四受。 有法现苦而后受乐。 有法现乐而后受苦。 有法现苦后亦受苦。 有法现乐后亦受乐。 此等名为四法受也。 言定力者。 心住不乱。 名之为定。 于定自在名为定力。 又能知定亦名定力。 此之定力。 非直知定。 亦知不定。 以定为主故名定力。 如漏尽通非直知尽亦不尽以尽为主名漏尽通。 此亦如是。 言根力者。 信进念等宿习今成能生于后。 故名为根。 知根大小利钝等别名为根力。 此力非直知于善根。 亦知不善无记根等。 知为授法。 经多说善。 言欲力者。 经中或复名悕望力。 或名解力。 言解力者。 就始为名。 先生信解后起悕欲。 是故就始名为解力。 自前信解后起悕欲。 是故就后名为欲力悕望力矣。 此力非直知于善欲。 亦知不善无记欲等。 知为授法。 经多说善。 言性力者。 地持论中名界智力。 或复名为使智力也。 言性言界通知善恶。 若言使力偏知不善。 习欲不改名之为性。 界是界别。 三乘性别故复名界。 照此之解名为性力及界智力。 智慧性成。 随人不舍。 又能系缚。 其犹公使。 故名为使。 照此之解名使智力。 为欲依此而授对治故说知使。 至处道力者。 苦乐等报为所至处。 善恶等因名至处道。 照此之解名至处道力。 问曰。 初力已知业果。 何须此力。 成实释言。 初力总知此力别知。 知如是因受如是果。 知如是果酬如是因。 又复初力知是知非。 此力知因能生果义。 亦复知果从因生义。 有是不同故须别说。 宿命力者。 事谢于往。 名之为宿。 往法相续。 目之为命。 照此之解名宿命力。 问曰。 此力非直知命。 亦知过去八种事六种因行。 何故偏名宿命力乎。 此如向前六通中释。 命是报主故偏说命。 又复八中命分为多。 故偏说命。 又命最后据后说命。 天眼力者。 经中亦名生死知力。 未来起尽名为生死。 照此之解名生死智力。 一切禅定名为天住。 依禅得眼名为天眼。 依于天眼。 照见自在名天眼力。 漏尽力者。 结患斯已。 称曰漏尽。 照此之解名漏尽力。 此非直知于漏尽。 亦知不尽及漏尽方便已起未起。 并知漏尽增上慢心有起不起。 以尽为主。 故偏言之。 名义如是。 第二定体。 于中曲有五门分别。 一总定体。 第二约就五眼分别。 第三约就七通分别。 第四约就十一智分别。 第五约就四念分别。 初总定体。 人说不同。 如地持辨。 有人宣说。 信等五根为力体性。 有人宣说。 智慧为体。 地持所存智慧为体。 故彼文言。 经说处非处智力。 不说处非处信等力。 如是一切。 明知。 十力用智为体。 非是信等。 总定如是(此一门竟)。 次第二门五眼分别。 其五眼者。 如上所辨。 一是肉眼。 二是天眼。 三是慧眼。 四是法眼。 五是佛眼。 五中肉眼色法为体。 天眼一种义有两兼。 一色法为体。 照现色像。 二智慧为体。 言知未来生死之事。 余之三种。 唯智为体。 五眼如是。 十力是其四眼白自性除其肉眼。 就十力中。 初处非处知境宽广。 通知一切诸法是非。 具四眼性。 第七至处道力亦尔。 了知未来所至之处。 即天眼故。 知五度门为至处道。 即是法眼。 知空无我为至处道。 即是慧眼。 了知佛性如来之藏为至处道即是佛眼。 业刀之中。 具二眼性。 见性造作身口等业。 即天眼性。 见起烦恼及意思等。 即法眼性。 定根欲性宿命漏尽。 此之六力。 是法眼性。 天眼力者。 即天眼性。 五眼如是(此二门竟)。 次第三门七通分别。 前六通上加法智通。 是七通也。 于诸法相了知无碍。 是法智通。 十力之中宿命力者。 即宿命通。 天眼力者。 即天眼通。 漏尽力者。 即漏尽通。 定根欲性此之四力是他心通以知心故。 处非处力业力及与至处道力。 此之三种是法相智通。 粗判如是。 于中细论。 处非处中即具四通。 知其过去因果是非即宿命通。 知其未来因果是非即天眼通。 知其漏尽是非之义即漏尽通。 知一切法是非之义即法智通。 业力之中。 具有三通。 知过去世业果差别即宿命通。 知未来世造业得果即天眼通。 了知一切因果道理即法智通。 至处道中具有四通。 知过去世所行之道即宿命通。 知未来世所至之处即天眼通。 知所至处漏尽之果即漏尽通。 了知二智谛用强盛。 说之为力。 身通但能转变现事。 不能于法穷知无碍。 智力不强故不名力。 天耳但能听闻现声。 不能于法穷知无碍。 智力不强故不名力。 若尔天眼照瞩现色。 何故名力。 若论天眼。 直了现色。 实不名力。 以其天眼见诸众生尽未来际死此生彼。 见一众生尽未来际死此生彼。 尚用为难。 何况一切。 以此难知而能知故。 说之为力。 耳无此能所以不类(此三门竟)。 次第四门。 约十一智而为分别十一智义。 如上具辨。 苦智等十及如实智。 是十一也。 小乘法中。 说佛十力。 十智所收。 大乘法中。 说佛十力。 如实知摄。 相状如何。 先论小乘。 如毗昙说。 初力宽通具十智性。 知一切法是非义故。 第二业力具八智性。 除灭道智。 灭谛非业。 故除灭智。 无漏圣道。 破坏生死不集后果。 非业所收。 故除道智。 问曰。 业力知其业果分段粗事不能及理。 何缘得具苦集智乎。 苦集两智义既难备。 何缘得具法智比智尽无生智。 释有三义。 其一义者。 如来业力。 非直知业。 亦知业果。 所知业果。 通事通理。 所知六道差别因果。 是事门收。 能知之解。 是等智摄。 于彼因上。 知其因集有缘之义。 是通相理即是理集。 于彼果上知苦无常空无我等。 是通相理。 即是理苦。 知此通相因之与果。 亦业力收。 故得具于苦集智等。 第二义者。 如来业力非直知于世别因果。 亦知念念相生因果。 于彼六道因果之上。 知其念念相生因果。 是苦集理。 故能观智得说以为苦集智等。 第三义者。 十力辨义。 知法穷极。 达事穷理。 本末俱知方名为力。 若不穷本。 虽知非力。 故业力中知其业相。 亦知业性。 知其业相。 即是等智知其业性苦集之理。 即苦集智法比智等。 故具八智。 定根欲性。 此之四力。 各九智性。 除其灭智。 所知有漏。 即是等智及苦集智。 所知无漏即是道智法比智等。 此等通说为他心智。 灭非心法。 故除灭智。 问曰。 此等知其心事。 何缘得具苦集智等。 此如前释。 达事穷理方名为力。 故得具之。 至处道中具十智性。 所知宽故。 宿命天眼一等智性。 所知世别非通理故。 问曰。 前说知事及理方名为力。 此既是力。 何不知理。 释言。 圣力实能知理。 但以此二世别局法。 乖于道理。 理必宽通。 别则非理。 是故不具苦集智等。 漏尽力中摄智不定。 若知漏尽名漏尽力。 则六智性。 除苦集道及他心智。 彼非尽故。 若证漏尽名漏尽力。 则八智性。 除其等智及他心智。 等智有漏不能尽结。 所以除之。 无学息求无推他心故除他心。 若漏尽人得名漏尽力。 则十智性。 以漏尽人具十智故。 小乘如是。 大乘法中。 如实智摄。 其义云何。 如地持释。 离增上慢智名如实智。 非是不知妄称知。 故名为如实。 何者是乎。 彼文自辨。 谓清净智一切智无碍智。 是清净智者。 是其证理第一义智。 一切无碍是世谛智。 知法宽广名一切智。 知法自在名无碍智。 如前三智章中具释。 彼十力中初力。 是其三智所摄。 业定根欲及与性力。 是一切智无碍智收。 至处道力。 亦三智摄。 宿命天眼。 亦一切智无碍智收。 漏尽智力亦三智摄。 自证漏尽是清净智。 知他漏尽是一切智无碍智收(此四门竟)。 次第五门。 约四念处分别十力。 四念处观体性是慧故约辨之。 身受心法。 是四念也。 义如上解。 依毗婆沙。 欲力及与宿命智力唯法念处。 余通四念其言有余。 更须分别。 初力宽通具四念处。 义在可知。 第二业力亦具四念。 知善不善二种五阴能为业因。 是因四念。 知苦乐阴是其业果。 是果四念。 第三定力。 即名以求唯一法念。 定是行阴法念摄故。 随义通论。 具四念处。 知定共戒。 亦定力收。 即身念处。 又知依定起变化等。 亦定力收。 当知。 亦是身念处摄。 知诸禅中喜乐等受。 亦定力收。 即受念处。 知于定心是心念处。 知定数等是法念处。 根力之中。 知信等根名为根力。 唯法念处。 若论通知二十二根名为根力。 则具四念。 知眼等根是身念处。 知五受根是受念处。 所知意根是心念处。 知信等根是法念处。 第五欲力。 即名以求唯法念处。 欲是行阴法念摄故。 毗婆沙说。 据此意耳。 若依大乘。 通知所欲。 则具四念。 知欲色等。 即身念处。 知欲诸受即受念处知彼乐欲相应之心。 即心念处。 知欲及知所欲之法即法念处。 性力之中。 知欲不改名为性力。 唯法念处。 泛知一切诸法性别名为性力。 则具四念。 至处道中所知法广。 亦具四念。 知不净等是身念处。 知所至处苦乐等报是受念处。 着我多者。 教分别界。 界中有心即心念处。 知慈悲等是法念处。 宿命智力。 即名以求唯一法念。 命是法故。 毗婆沙说。 据此为言。 理实于中亦具四念。 具相云何。 是宿命力。 知过去世八种之事六种同行。 彼八事中。 知如是色如是饮食。 即身念处。 如是苦乐是受念处。 知其名字及寿命等。 是法念处。 知彼过去受报心别。 即心念处。 又宿命力。 知其过去一生二生至无数生。 知生阴身即具四念。 天眼亦尔。 见生未来所受阴身具四念处。 漏尽力中。 知于漏尽名漏尽力。 唯法念处。 若证漏尽名漏尽力。 则具四念。 观一切法断烦恼故。 体性如是。 次第三门。 分别其相。 于中曲有三门分别。 一总别分别。 二宽狭分别。 三长短分别。 言总别者。 初之一力亦总亦别。 余之九力一而是别。 统摄九皆是非收故初是总。 于中别分。 余之九力。 余九不摄。 复初力在故初是别。 如十二部经中修多罗部亦总亦别余者唯别。 与此相似。 彼摄诸部莫不皆成一修多罗。 故初是总。 随义别分。 余十一部。 余部不收。 还复在于修多罗中。 说之为别。 又亦如彼三聚之戒。 初律仪戒亦总亦别余二唯别。 统摄三聚皆律仪收。 故初是总。 别分余二。 余所不摄。 复在律仪。 故初是别。 此亦如是(此一门竟)。 次第二门宽狭分别。 于中初约因果分别。 次约有为无为分别。 后约理事二门分别。 初约因果而分别者。 知因及果名之为宽。 因果别知说以为狭。 就十力中。 处非处力至处道力。 名体俱宽。 名中通彰因之与果。 故名是宽。 理实此力因果俱知。 故体是宽。 业力宿命生死智力及漏尽力。 此之四种。 名狭体宽。 业力之中。 唯举业因故名是狭。 理实此力知业烦恼及四法受。 故体是宽。 其宿命力生死智力及漏尽力。 名唯彰果。 故名是狭。 理实此力通知因果。 故体是宽。 宿命力中。 知过去世如是名等。 是其果也。 六同行中知善知恶。 是其因也。 天眼力中。 见生造作身口等行。 是知因也。 身坏命终生地狱等。 是知果也。 漏尽力中。 自知漏尽。 知他漏尽。 是知果也。 知漏尽方便已起未起。 是知因也。 是故此曰名狭体宽。 定根欲性。 名体俱狭。 名唯举因。 故名是狭。 力亦知因。 故体是狭。 理实此四亦通知果。 经多说因从多判耳(此一门竟)。 次第二门。 约就有为无为之法。 以辨宽狭通知为宽。 别知为狭。 色心及与非色非心。 是有为也。 虚空数灭及非数灭。 是无为也。 就十力中。 处非处力至处道力。 名体俱宽。 初力通约生死涅槃一切因果。 以知是非。 第七通约生死涅槃二种至处。 以论其道。 名中具此。 故名是宽。 力实知此。 故体是宽。 漏尽一力。 名狭体宽。 名中唯彰知于漏尽无为之法。 故名是狭。 理实此力非直知尽。 亦知漏尽方便之道已起未起。 及知漏尽增上慢心有起未起。 通知有为及知无为。 故体是宽。 余之七力。 名体俱狭。 名彰有为故名是狭。 力知有为故体是狭(此二门竟)。 次第三门。 约就理事。 而事辨宽狭。 真谛名理。 世谛名事。 通知名宽。 别知名狭。 就十力中。 初处非处及至处道。 名体俱宽。 初力之中。 通就一切说是说非。 故名是宽。 力实通知理事是非。 故体是宽。 至处道中五度门等为至处道。 是其事也。 如地持说。 空无我理为至处道。 是其理也。 名中彰此。 故名是宽。 力实知此。 故体是宽。 漏尽一力。 名狭体宽。 名彰知尽。 故名是狭。 理实此力知尽是事。 证尽知理。 若不知理。 漏终不尽。 体具斯义。 故体是宽。 余之七力。 名体俱狭。 名唯彰事。 故名是狭。 体唯知事。 故体是狭。 宽狭如是(此二门竟)。 次第三门长短分别。 约时辨之。 时谓三世。 十力之中宿命一力。 前长后短。 前知无穷。 名为前长。 不知后世。 故名后短。 天眼一力。 前短后长。 不知过去。 名为前短。 能知现在及未来世。 说为后长。 余八所知统通三世。 前后俱长。 辨相如是。 次第四门。 彰其十力分齐差别。 如地持说。 知善得乐。 知恶得苦。 非颠倒受。 名处非处力。 知善恶业得果不失不作不受。 是其业力。 乃至知彼禅解脱等此业非彼。 亦是业力。 知禅解脱三昧正受。 三种示现。 教授众生。 是其定力。 身业现通。 口言说法。 意地与念。 名三示现。 乃至知彼诸根相应禅定之心。 亦名定力。 故地持云。 乃至知彼净等俱生相应之心。 名禅解脱三昧智力净是信也。 等取精进念定慧根。 故云净等。 与此相应俱生定心名为净等俱生心矣。 知如是义。 属前定力。 正知众生软中上根是名根力。 乃至知彼诸根方便生于悕望。 寻前知后。 亦名根力。 正知众生种种悕望名为欲力。 乃至知欲成种种性知世种子各别不同。 寻前知后。 亦名欲力。 正知众生心性各异。 知世种子各别不同。 名为性力。 乃至知性起道至果各别不同。 寻前知后。 亦名性力。 故地持云。 乃至知涅槃法及顺界道迹。 亦名种种界智力。 知涅槃法是依前性所至之处。 顺界道迹亦是依前性所起之道。 界犹性也。 随顺小性起于小道。 随顺大性起于大道。 名顺界道迹。 知如是义名为界力。 亦名性力。 知一切道种种烦恼种种清净各有所至。 名至处力。 乃至知其过去宿命一切趣因。 亦名至处道智力。 正知过去八种事六种同行名宿命力。 八种事者。 前六通中。 已列其名。 今更辨之。 论说不同。 依如地持。 一如是名知其过去名字不同。 二如是性知其过去氏族有异。 谓张王等。 三如是生知其过去生处有别。 谓贵贱等。 四如是饮食所食不等。 五如是苦乐受报有殊。 六如是长寿命极天算。 七如是久住命至长年。 八如是寿限中年夭丧。 若依地论。 加如是色。 谓好丑等。 命中为二。 命极天算名为久住。 余之二种合为寿命。 当分别知。 说为此八。 彼此共同名为同行。 何者是乎。 一如是名。 二如是姓。 三如是生。 四如是饮食。 五如是善恶。 六如是寿命。 正知此等名宿命力。 乃至知其过去生死。 亦名生死智力。 知未来生死是生死智力。 乃至知其未来世中未得究竟漏尽自我所有生死。 亦名生死智力。 知其究竟漏尽自我得涅槃法名漏尽力。 分齐如是。 次第五门。 彰其十力作业不同。 如地持说。 处非处力真实因果。 如实了知。 伏因果诤论沙门婆罗门。 沙门婆罗门。 是求理人。 故偏举之。 彼人或说行善得苦行恶得乐。 翻违正说名为诤论。 初力正知因果是非。 故能伏之。 自业智力自所作业。 此业受报。 如实了知。 伏施福诤论沙门婆罗门。 有人宣说。 布施有福。 有言无福。 名施福诤论。 第二业力。 知施有福。 故能伏之。 理伏一切。 布施行初且约言耳。 第三定力有二种业。 一依禅定三种示现。 教授众生。 正化之业。 二能伏对治相违诤论沙门婆罗门。 伏邪之业。 有人宣说。 圣道能治。 有人宣说。 苦行能治。 名为对治相违诤论。 依于定力。 如法正教。 故能伏之。 第四根力。 知诸众生上中下根。 而为说法。 第五欲力。 知诸众生软中上根教修净解。 离不净解。 第六性力。 知诸众生心性各异。 为说对治。 教授利益。 第七至处道力。 以五度门教授众生。 如声闻地。 又授菩萨空无我义。 如地持说。 宿命智力。 观察宿命。 知现由彼。 伏断常论沙门婆罗门。 生死智力。 说诸众生所往生处。 伏断灭论沙门婆罗门。 漏尽智力。 善知漏尽。 伏疑惑解脱沙门婆罗门。 作业如是。 次第六门明其次第。 如地持说。 佛得阿耨三菩提时。 顿得十力。 后随化用次第现前。 于中有三。 一依世谛智起化。 次第先以是处非处智力。 观察世谛因果部分。 次以业力观欲界业。 而为说法。 令离恶业修行善业。 次以定力观上二界禅定之业。 教诸众生。 依世俗道。 断离诸欲。 后以根力至漏尽力。 教诸众生。 依出世道。 永断诸欲。 于此分中。 先以根力观察众生诸根利钝。 次以欲力观其悕望。 次以性力观其使性。 次以至处道力。 随患不同。 以五度门而为教授。 摄令住心。 次用宿命生死智力教诸众生。 令离断常安住中道。 有诸众生。 为止所缚。 不断烦恼。 起增上慢。 故后用其漏尽智力教授众生。 令断烦恼究竟漏尽(此一门竟)。 次依第一义智起化。 次第于此门中。 先以是处非处智力观第一义。 次以业力观在家人造种种业。 令修净业。 次以定力观出家人。 令修定行。 后以根力至漏尽力。 令诸众生于苦解脱以道度之。 其中次第与初门同(此二门竟)。 三依缘起法界之智起化。 次第何者。 是缘起法界法相之有。 是其世谛。 法相之空是第一义。 有无俱离。 如来藏中过恒沙法。 缘起相成名缘起法界。 于中先以处非处力。 观缘起法界。 次以业力。 观世众生作如是业受如是果。 次以定力。 为苦众生三种示现。 而教授之。 令生信解。 后以根力至漏尽力。 以道度脱。 令出众苦。 于中次第与初门同。 次第次如是。 次第七门。 教化教授二门分别。 如地持说。 初之二力。 是教化力。 后之八力是教授力。 泛宣因果。 教示众生。 令生信解。 名教化力。 辨彰行仪。 指心曲授。 令起行修。 名教授力。 前二力中。 初处非处。 教化众生。 令其远离颠倒因果。 第二业力。 教化众生。 令其远离无因无果。 后八力中初之四力。 知物心器。 后四授法。 就前四中。 初心求者知心求。 何者是心。 所谓禅定。 何故名心。 以定住缘。 息其外用。 息用从体故名心为心。 心有趣法故名为求。 余求亦尔。 何故明心。 如龙树说。 散心中慧。 不堪入法。 如彩无胶不住涂物。 要依定心方堪入法。 故须明心。 以何义故先明定心。 经说不定。 依如花严。 一处之文。 性力之后方始说定。 一处经文。 至处后说。 诸经多在根力前说。 释有两义。 一就自释。 诸佛如来自住禅定方起化用。 故先明定。 二就所化众生以释。 众生五根。 以慧为主。 慧前说定。 义之次第故先明心。 二根求者。 知根求。 何者是根。 所谓信进念定慧等。 何故名根。 此如前解。 先习令成。 能生于后。 故名为根。 何故明根。 欲授道法无根不入。 故须明根。 以何义故次明其根。 解有两义。 一对前释。 五根之中。 以慧为主。 定后说慧。 义之次第故次明根。 二对后解。 根是先成。 欲是现生。 先成在前故次明根。 三悕望求者知悕望求。 何者悕望。 谓乐欲心。 何故名悕。 欲心求法故名为悕。 何故明悕。 欲授道法无欲不取。 故须明悕。 以何义故次明悕望。 解有两义。 一对前释。 根是先成。 欲是现生。 根后说欲。 义之次第故次明悕。 二对后解。 于法始求。 名之为欲。 习欲不改。 方始成性。 性前说欲。 义之次第故次明悕。 四使求者知使求。 何者是使。 谓烦恼性。 何故名使。 性成烦恼。 随人系缚故名为使。 何故明使。 欲随其患授对治故。 何故次辨。 解有两义。 一对前释。 习欲不改。 方成使性故。 于欲后明其知使。 二对后解。 要先知病。 然后授药。 是故于彼至处道前。 明知使性。 上来四力。 知物心器。 下四授法。 于中初一。 授以事法。 令诸众生事中安心。 宿命天眼。 授以理法。 令其事趣入中道。 后一漏尽。 授以果法。 令其究竟。 初中随人使患不同。 以五度门而教授之。 多贪众生。 教观不净。 多瞋众生教修慈悲。 问曰。 贪嗔欲界烦恼正与定违。 得禅定者。 必无此过。 向前定力。 知他定心。 有定心者。 已离贪嗔。 今何以言多贪众生教观不净。 多嗔众生教修慈悲。 释言。 凡夫虽得禅定。 但伏粗起。 性使犹在。 故此教之。 又前定力。 以定为主。 名为定力。 于中亦知无定心者有定心者。 虽无贪嗔。 有者有之。 故此教观不净门等。 愚痴多者教观因缘。 问曰。 声闻以钝根故教观四谛。 不教因缘。 缘觉利根教观因缘。 今何以言愚痴多者教观因缘。 释言。 愚痴有其二种。 一闇钝无知。 如牛羊等无所识别。 名曰愚痴。 二机性聪利妄有建立。 迷正因缘果名曰愚痴。 今言愚痴教观因缘义当后门。 虽名愚痴性实聪利。 故教因缘。 教观过去无明行等。 令知往因离无因见。 教观未来生老死等。 令知后果离无果见。 教观现在名色等。 因果俱知。 问曰。 向前处非处力及与业力已教因果。 今教因缘令知因果。 与前何别。 释言。 向前处非处等。 虽教因果。 随语生信。 离粗邪见。 心未见法性使还生。 今于此中。 教观因缘。 令自见法。 使除使性。 着我多者。 教分别界。 依如毗昙。 教六界观。 名分别界。 四大空识是六界也。 涅槃云尔。 又涅槃说十八界观名分别界。 觉观多者。 教令数息。 此等如前五度章中具广分别。 从事入理。 次以宿命天眼教之。 其宿命力。 教观过去。 令知现法从过因生体性非常。 其天眼力。 教观未来。 令知现法生后不绝体性非断。 非常非断名为中道。 问曰。 向前至处道中。 愚痴众生教观因缘。 观因缘时已知过因。 何须更以宿命智力教观过因。 观因缘时亦知后果。 何须复以天眼智力教观当果。 释言。 宿命天眼所教不异因缘。 但心入法必有阶渐。 前教因缘直知过去未因果之事。 未能将事以测其理。 今于是中将事验理。 浅深不等。 故须重教。 所教众生心。 虽入理为止所缚。 未究竟处生究竟想。 是故多起四种慢心。 一不作作增上慢。 二不得得增上慢。 三不触触增上慢。 四不证证增上慢。 是故须以漏尽智力教除四慢终证漏尽。 四慢何别。 行有二门。 一教二证。 事中所行。 依教修起名为教行。 合理之契如名证。 此二种行。 各有始终。 教行之始。 造缘修起。 名之为作。 于此未作。 自谓已作。 名不作作增上慢。 教行终成。 名之为得。 于此未得。 自谓已得。 名不得得增上慢。 证行之始。 法来现心为心觉知。 名之为触。 于此未触。 自谓已触。 名不触触增上慢。 证行之终。 泯情会法。 目之为证。 于此未证。 自谓已证。 名不证证增上慢。 破除初慢。 令其实作。 破除第二。 令其实得。 破除第三。 令其实触。 破除第四。 令其实证。 实德成就。 名证漏尽。 如地持说。 此八教授三处所摄。 初五为一。 未住心者。 令系念缘中。 次二为一。 已住心者。 说得自义。 正方便道漏尽涅槃。 义利自己名为自义。 合理正观。 与彼为因。 趣向彼义名为自义。 正方便道后一为一。 未究竟者终令究竟。 教化教授。 辨之略尔。 次第八门。 明其大小所说不同。 不同有七。 一体性不同。 小乘所说妄心为体。 彼说事识为力体故。 大乘所说真心为体。 八识真心为力体故。 二智行不同。 小乘法中。 说佛十力十智为体。 大乘法中。 说佛十力用如实智以之为体。 三心缘不同。 小乘法中。 说佛十力于法攀缘分别而知。 大乘法中。 说佛十力于法无缘而能普知。 如镜照物都无缘念。 诸德齐尔。 何故而然。 小乘所说。 心外有法。 法外有心。 心法别体。 以别体故。 向外取境。 智于缘中。 攀缘觉了。 名之为力。 故有缘念。 大乘所说。 心外无法。 法外无心。 心法同体。 以同体故。 不须向外攀缘取法。 一切诸缘悉智中现名为力。 如世万像镜中而现故无缘念。 四知法不同。 小乘法中。 说佛十力但能了知阴界诸入十二因缘四真谛等。 不论余义。 大乘法中。 说佛十力穷知一切乃至甚深如来藏性悉能了知。 五多少不同。 小乘法中。 宣说十力。 不多不少。 大乘法中。 随化众生。 说佛十力。 理实佛力无量无边。 故彼鸯掘魔罗经言。 说佛十种力。 是则声闻乘。 斯非摩诃衍。 大乘无量力故佛不思议。 问曰。 佛力实有无量。 以何义故随化众生但说十种。 龙树释言。 以此十种度生具足。 云何具足。 初之二种教化力足后之八种教授力足。 如前具辨。 六常无常异。 小乘法中。 说佛十力体性无常终归磨灭趣入无余。 大乘法中。 说佛十力用有兴废体真常住无为不变。 七得度不同。 小乘法中。 说佛十力菩提树下成佛时得。 大乘法中。 说佛十力种性已上随分得之至佛乃满。 故地持中宣说。 菩萨成就如来十力种性名力种性。 问曰。 于彼三藏教中宣说十力是佛功德余人未得。 何以说之。 龙树释言。 为增声闻菩萨信故。 又欲令彼生愿求故。 复欲使彼起于念佛三昧心故。 并欲令彼外道伏故。 如是非一。 问曰。 于此十力之中何者最胜。 人说种种。 如龙树辨。 或有说言。 初力最胜。 摄十力故。 或有说言。 漏尽力胜。 至涅槃故。 有言。 十力各于自事为最殊胜。 知处非处。 初力为胜。 乃至漏尽第十力胜。 如是一切。 有言。 十力皆以无碍解脱为本。 并皆增上无有优劣。 十力如是。 十八不共法义六门分别(列名辨相一辨定是非二体性三就处分别四三业分别五四缘分别六)就初门中先总释名。 次别后解。 十八不共。 如大品说。 如来功德不与他同。 名不共法。 通而论之。 一切功德。 悉名不共。 故地持中说百四十不共之法。 今据一门且论十八。 名字是何。 三分数之。 初六一分。 一身无失。 二口无失。 三意无失。 亦名念无失。 四无异想。 五无不定心。 六无不知已舍。 次六一分。 欲无减。 二精进无减。 三念无减。 四智慧无减。 五解脱无减。 六解脱知见无减。 后六一分。 一身业随慧行。 二口业随慧行。 三意业随慧行。 四知过去无碍。 五知现在无碍。 六知未来无碍。 以此通前合为十八。 初身口意无失者。 如来三业。 离过纯净。 故无过失。 何因缘故得此无失。 有四种义。 一无习离过诸恶尽故。 二常守念慧对治坚故。 三修戒定慧对治具故。 四住第一义对治染故得此无失。 无异想者。 佛住等心。 于诸众生。 常行舍心。 无怨亲想。 名无异想。 何缘能尔。 佛无量劫。 于诸众生常修平等一子想。 故见无我人。 离怨亲故。 见法空寂。 无彼此故。 见诸众生同一佛性法身故。 无不定心者。 佛常一心无有散动。 名无不定。 问曰。 定者从未来禅乃至灭定。 若佛常定。 云何能得为人说法具四威仪。 龙树释云。 欲界有定。 佛出诸禅入欲界定。 故能起说现四威仪。 又佛住于实相定中。 妄想永灭。 故无不定。 三昧法力。 无所不为。 故能起说。 现四威仪。 无不知已舍者。 分别有二。 一自行门。 二化他门。 自行门中分别有二。 第一约对三受分别。 如龙树说。 余人钝根多觉苦乐。 知乐生贪。 知苦生瞋。 心生厌离。 于不苦乐。 不能觉知。 行于舍心。 为痴使使。 佛于三受咸皆觉知。 知已厌离。 无有不知偏行舍心为痴使使故。 佛无有不知已舍第二约就止举舍等三门分别。 如来善修七觉分故。 心沈则举。 心掉则止。 离于二边方始行舍。 非是不知望直行舍。 化他门中分别亦二。 一就四无量化心分别。 如来善知无乐众生。 慈悲应与之。 有苦众生。 悲应拔之。 得法众生。 喜应庆之。 知其究竟得解脱者。 方始行舍。 非是不知望直行舍。 二约身口化行分别。 如来有时身口息化。 入于禅定。 一月二月。 余人生疑。 如来出世。 为化众生。 岂可不知我等须化而舍入定。 佛言。 我知种种因缘。 故入禅定。 非是不知。 而舍入定。 知何因缘须舍入定释有三种。 一世人常见心生厌倦。 不增渴仰。 欲令渴仰故舍入定。 二欲令人依说修行故舍入定。 三欲以法付嘱弟子令其宣说故舍入定。 具此多义故。 佛无有不知已舍。 欲无减者。 佛德虽满。 而于诸法常欲不息。 名欲无减。 问曰。 经说佛断一切善法中欲。 云何而言佛欲无减。 论言。 佛断善法欲者。 欲有二种。 一未得欲。 二者已得求增长欲。 佛德满故断此二欲。 今不共中欲无减者。 佛德虽满。 以久习故乐欲无减。 又知善法有大利故。 乐欲不减。 如转轮王所有马宝。 虽到至处去心不止至死不已。 又亦如彼劫尽之火虽无所烧火热不息。 又如来白善虽满所化未尽。 故欲无减。 问曰。 所化众生未尽。 如来何故舍入涅槃。 论言。 众生有其二种。 一现度佛已度竟。 二者后度佛当度之。 由今未度故入涅槃。 精进无减者。 龙树释言。 如欲中说。 欲与精进其义相似。 问曰。 若欲与精进同。 今不共中何须别说。 解有三异。 一始终异欲为初行。 是欲增长说为精进。 乐欲之始。 如渴须水。 精进之终。 如集灌绠方便求水。 二满外异欲在内心。 精进在外。 造修在缘名为外矣。 三通局异欲唯在意。 精进之行。 遍通三业。 有是不同。 故须别说。 念无减者。 于三世法。 持念不共。 名念无减。 问曰。 向前意无失者。 经中亦名为念无失。 与此何别。 论自释言。 前念无失离于错误。 今念无减。 离于减少。 又念无失。 于彼威仪所作事中。 无错无失。 念无减者。 于诸禅定神通忆念去来现在一切法中。 通达无减。 问曰。 声闻亦有四念牢固不失。 何故偏说念无减失为佛不共。 龙树释言。 二乘之人。 虽有四念牢固不失。 而犹减失不能尽达三世之事。 故于过去极远能知八万劫事已外不知。 未来亦然。 佛则尽知。 又于见道十六心中。 声闻不能念念具。 知佛于此等生住灭时。 念念悉知。 故说不共。 慧无减者。 诸佛如来得一切智。 于一切法善分别知。 故慧无减。 问曰。 何缘得此无减。 论自释言。 以久习故。 又从多佛广受持故。 复以无量功德助故智慧无减。 解脱无减者。 佛具心慧二种解脱。 亦具有为无为解脱。 又具法界无量无边诸解脱门。 名解脱无减。 解脱知见无减者。 佛于一切诸佛解脱中。 知见了了。 无有闇障。 名为解脱知见无减。 问曰。 直尔说知。 便是何劳说见。 龙树释言。 为明如来于所知事深知牢固。 故说知见。 如两重绳缚物则牢。 此亦如是。 又复如彼小乘法中。 但说其知。 摄慧不尽。 但说其见摄亦不尽。 故须并说。 云何不尽。 说慧有三。 一知而非见。 如彼五识相应之慧及尽无生智。 以五识中慧心微劣。 不能推求。 所以非见。 尽无生智。 是息求心。 亦无推求。 为是非见。 二见而非知。 谓五邪见及见道中八忍之慧。 五见推求故得名见。 颠倒推求不知法理。 故不名知。 八忍推求故得名见。 与疑得俱于法不决。 故不名知。 三亦见亦知余一切慧以有此别。 偏举不尽。 故须并说。 又如从人闻法思量。 可名为知。 自身得证。 方名为见。 又复耳闻得名为知。 自睹无疑。 方名为见。 故须并说。 问曰。 二乘于解脱中亦知亦见。 何故偏说解脱知见为佛不共。 释言。 二乘于解脱中。 虽知虽见。 知见不尽。 故有减少。 佛于解脱。 知见穷尽无所减少。 故名不共。 问曰。 佛德无量无边。 何故但说欲精进等六事无减。 龙树释言。 佛于自利利他德中有四种事。 能有成辨。 一者乐欲能为一切善法根本。 二者精进能作诸善。 三者念心守护根门。 四者智慧观察得失有恶斯断。 以此四事得二果报。 报所谓解脱及解脱知见。 故但说六。 身口意业随慧行者。 诸佛如来先用智慧观察得失。 然后造作身口意业。 故无过失。 诸罗汉等身口意业。 不随慧故多有过失。 如憍梵婆提。 食已吐竟而更食之。 摩头槃比丘。 至檀越家跳上栋阁。 上树上壁。 诸如是等身业失也。 毕陵伽婆蹉。 骂恒水神等口业失也。 舍利习瞋难陀习贪。 诸如是等意业失也。 佛悉无之。 问曰。 如来亦骂调达。 云何悉无。 释言。 此等为化故尔。 不名过失。 问曰。 前说三业无失其义已足。 何须复说三业随慧。 论言。 前说三业无失。 未明何因得此无失故。 今明其随智慧行故得无失。 知三世无碍者。 佛于三世一切事中知无碍也。 问曰。 过去已灭今无未来未有现在无住。 云何言佛通三世事。 释言。 过去虽复已灭。 非不曾有。 未来当有现在假有。 故佛知之。 问曰。 前说智慧无减无所不知。 何须复说知三世乎。 释言。 前说慧无减者。 于诸法相通达无减。 此说于彼三世事中了知无碍。 故复说之。 辨相如是。 次第二门。 辨定是非。 十八不共有三种说。 一说如前。 二迦栴延尼子所说。 如来十力四无所畏即为十四。 大悲十五加三念处合为十八。 此之一说。 龙树非之。 由作此说。 是故名为迦栴延子说。 若释子说则不如是。 佛德如海。 无量无边。 云何还说如来十力四无畏等为不共法。 又论说言。 罗汉辟支及诸菩萨。 亦能知于是处非处乃至漏尽。 云何宣说十力功德为不共法。 问曰。 若言十力功德余人分齐非不共者。 身无失等二乘之人亦有少分。 云何说之为不共法。 论自释言。 我不宣说身无失等为不共法。 我说身等常无过失为不共法。 是故声闻缘觉无之。 三大智论中更有一说。 一者如来具一切智。 所知宽广。 二具无量功德。 三具大悲心。 四智慧自在。 所知无碍。 五禅定自在。 六变化自在。 七能授又无量记莂。 八所记不虚。 九言无失。 十慧无减。 所知不退。 十一常行舍心。 十二知时非时。 谓知众生应受化时。 及知众生未可化时。 十三念无失。 十四无烦恼习。 十五无能如法出其过失。 十六无能见其顶者。 十七足下柔濡。 众生遇者即得受乐。 十八得神通力。 转众生心令易化度。 是为十八。 此之一说。 龙树亦非言。 此是非三藏中说。 斯乃声闻诸论师等。 撰录经中赞佛之言为此十八。 其言无失及念无失智慧无减常行舍心。 此于大乘不共法中取以为论。 无见顶相足下柔濡。 是佛相好。 若说此等为不共法。 不共众多。 何止十八。 此三说中。 初说为是。 后二为非。 是非如是。 次第三门辨其体性。 于中曲有四门分别。 一善恶无记三性分别。 如龙树说。 十八不共体性唯善。 二就有漏无漏分别。 如龙树说。 十八不共体唯无漏。 三就功德智慧分别。 论说不定。 从主为言。 十八不共体唯智慧。 故龙树云。 大乘中说十八不共。 一切皆以智慧为义。 智慧为主。 故说为慧。 随相别分。 十八不共功德智慧二门所摄。 故龙树云。 宣说如来智慧功德为不共法。 不说自然相好等报为不共法。 于十八中。 无知己于智慧无减知见无减。 了达三世。 此六是慧。 余是功德。 亦可。 前六及解脱中智慧解脱体性。 是慧。 余是功德。 四约如来五阴分别。 就十八中。 身口无失及与身口随智慧行。 此四色阴。 无异想者。 是其想阴。 无不定心应是行阴。 而论文中说为识阴。 良以定中息用从体故说为识。 非正论定。 余是行阴。 略无受阴。 体性如是。 次第四门。 就处分别。 论有两说。 一说十八在第四禅。 佛成道时在第四禅得菩提故。 第二家说身口无失。 身口随慧。 在欲色界五地所摄。 欲界四禅是五地也。 余不共法。 遍通三界九地所摄。 欲界八禅是九地也。 就处如是。 次第五门三业分别。 身业无失身随慧行是其身业。 口业无失口随慧行是其口业。 余不共法悉是意业。 三业如是。 次第六门四缘分别。 如论中说。 身口无失及与身口随智慧行是色法故。 唯二缘生。 所谓因缘及增上缘。 非心法故。 不从缘缘次第缘生。 余之十四心法功德。 具四缘生。 从其过去善业熏起是因缘生。 心法相起次第缘生。 缘境而起是缘缘生。 万法不障增上缘生。 十八不共。 略之云尔。 百四十不共法义三门分别(辨相一作业二对十八不共共相收摄三)第一辨相。 百四十不共法。 出地持论。 如来功德。 不与下同名不共法。 分别有二。 一对凡夫二乘人等。 有无不同名为不共。 二对菩萨满不满异。 亦名不共。 随德广论。 不共无量。 今据一门说百四十。 其名是何。 所谓如来三十二相八十种好。 合为一百一十二法。 四一切种净合为一百一十六法。 十力通前。 百二十六。 加四无畏为百三十。 大悲为一。 不忘法二。 加三念处及三不护。 通前为八。 断除诸习九。 一切种妙智十。 通前一百四十不共为百四十不共法也。 名数如是。 今随门别次第释之。 三十二相八十种好。 色形功德一处辨之。 福状外彰名之为相。 又表内德亦名为相。 姿媚可爱。 惬悦人情。 说之为好。 辨此相好。 略有三门。 一明其果。 二辨其因。 三明修所为。 就明果中曲有五门。 一正辨列。 二定多少。 三论真应。 四明得处。 五辨定优劣。 初正辨列。 何者是其三十二相。 如涅槃经及地持说。 一足下安平如奁底相。 二足下千辐轮。 三纤长指。 四蹄足跟。 五手足网缦如白鹅王。 六手足柔软。 七膊踢如伊尼延鹿王。 八踝骨不现。 九平立手摩膝。 十阴藏如马王。 十一身圆满如尼拘律树。 十二身毛上靡。 十三一一毛右旋。 十四身金色。 十五圆光一寻。 此论释迦。 余佛身光远近不定。 十六皮肤细软尘垢不着。 十七两手两足两肩及项七处满。 十八上身如师子。 十九臂肘圆。 二十缺骨备二十一身直。 二十二四十齿。 二十三齿齐密。 二十四齿白净。 二十五颊车方如师子。 二十六次第得上味。 二十七顶肉髻及无见顶共成一相。 二十八广长舌。 二十九梵音声。 三十目绀色。 三十一眼上下瞬如牛王。 三十二眉间白毫。 三十二相名字如是。 何者是其八十种好。 如地持说。 手足二十指悉皆妙好。 即为二十。 两手两足表里八处平满。 通前合为二十八种好。 两跟两膝两髀两肩两肘两腕两股两臀藏相两圆两膊两胁两腋两乳腰背心齐及与咽肠。 悉皆妙好。 为三十二。 通前合为六十种好。 此咽已下六十好也。 上下牙齿悉皆妙好。 即以为二。 两唇两龂两颊两鬓两眼两耳两眉鼻两孔额两角。 悉皆妙好。 复为十。 通前合为二十种好。 此咽已上二十好也。 是为八十。 相好如是(此一门竟)。 次第二门辨定多少。 问曰。 相好为止有此为更有乎。 如花严经相海品说。 于前三十二相之处。 一一各有无量无边阿僧祇等相好功德。 是诸相好名字各别。 于十方界。 功德作业利益亦异。 虽有是相。 微妙难见。 如梵天王顶上宝珠名因陀罗。 一切诸天都无见者。 又亦如彼如意珠王。 是珠具有无量势力。 珠形可见。 是珠力用不可得见。 佛相如是。 化身粗相。 可以目睹。 实德妙相。 一切人天无能见者。 唯大菩萨。 知见少分。 佛乃穷了。 但为化度声闻凡夫故。 但现说三十二相八十种好。 问曰。 经说如来胸中有一金刚万字之相。 名曰无比。 何故向前三十二中不列其名。 此乃众多相海所摄。 故于三十二中不列。 多少如是(此二门竟)。 次第三门辨定真应。 问曰。 向说相好功德为真为应。 分别有二。 一对离相微妙之身所可示现。 三十二相八十种好。 王宫现生悉名为应。 以是应故终归尽灭。 二就所现三十二相八十种好。 随义分别亦真亦应。 自业所起名之为真。 故地论中。 名此相好为实报身。 即此相好。 随诸众生精粗异现。 或生或灭即名为应。 良以真应不相离故。 现生之身而常不生。 现灭之身而亦不灭生灭既然。 大小精粗义亦同尔。 真应如是(此三门竟)。 次第四门。 明其得处。 对因不同得处亦异。 若对地前所修善业。 净心地已去相好报生。 若对地上所修之因。 随诸地中次第报生。 此之两义。 如地持说。 得处如是(此四门竟)。 次第五门。 辨定优劣。 如地持说。 降佛已还一切众生福德积聚。 等于如来一毛之相。 一切毛相福德积聚。 等彼如来一随形好。 一切随形福德积聚。 增至百倍。 乃得一相。 除白毫相肉髻相梵音声相。 除此三相。 得余相矣。 余一切相功德积聚。 增至千倍得白毫相。 白毫相功德增至百千倍。 乃得肉髻无见顶相。 白毫相功德增至亿百千倍。 乃得如来法音相。 是故如来随意发声。 清净梵音。 乃至十方无量世界。 如是如来无量无边功德积聚不可思议。 上来一门明相好果。 次第二门明相好因。 经明相因。 好因不论。 明相因中。 四门分别。 一正辨因。 二就位分别。 三明此因具无量能生相好。 四明大小所说不同。 正辨因中。 义别三门。 一者别因。 二者失因。 三者通因。 言别因者。 三十二相得因各异。 如地持说。 持戒忍辱惠施。 故得足下安平。 如涅槃说。 持戒不动。 施心不移。 安住实语。 得足下平。 供养父母和上师长。 苦恼众生为作救护。 故得足下千辐轮相。 不客众生。 无劫盗想。 于所尊重。 先语问讯合掌恭敬。 以爱念财而为供养。 破诸憍慢。 得纤长指。 即上得三相。 业得足跟。 以四摄事。 摄取众生。 故得手足网缦。 为所尊重。 涂身洗浴捉持案摩故。 得手足柔软相。 修诸善法转身无厌。 得膊踢。 涅槃经说。 专心听法演说正教。 得鹿王。 自受正法。 广为人说。 为法走使。 得踝骨不现相。 次第修行三业清净。 瞻病施药。 离诸我慢。 修习知足。 得手摩膝。 见分离者。 以法和合。 修习惭愧。 施人衣服。 得马藏相。 净修三业。 亦教人修。 饮食知量。 病者施药。 摄受难业。 集聚难财。 四大增损能令调顺。 得身圆满相。 即上得腨踢。 业得身毛上靡。 修诸善法。 智慧明达。 思惟诸法微细之义。 于所尊重。 乐修供养。 于同住者。 以善友摄。 教令入义。 得一一毛右旋。 以上衣食车舆璎珞严身之具。 施于一切。 不起嗔恚。 得身金色圆光寻二相。 即上得一一毛右旋。 业彼皮肤柔软。 广施众生供设大会。 得七处满。 已起未起一切善法。 为作导首。 离于我慢。 柔和其性。 为除不善。 教以善法。 得上身如师子。 即上得纤长指。 业得臂肘圆缺骨满身直三相。 远离两舌。 坏者和合。 得四十齿齿齐密二相。 修欲界慈。 思惟法义。 得齿白净。 随众生等欢喜施与。 得颊车方。 施胜法味。 坏诸味者。 为净其味。 得次第得上味。 受持五戒。 转以授人。 常行悲心。 回向大法。 得肉髻无见顶相及广长舌二相。 常修实语爱语时语如法语。 方便说法。 得梵音声。 普于众生等行慈心。 犹如父母。 得目绀色眼上下瞬二相。 见实德者。 称扬赞彼。 得眉间白毫相。 别因如是。 次明共因。 众多相好共一因生名为共因。 于中两门如地持说。 第一约就四修分别。 于诸善法决定修者。 得足下安平相。 专心修者。 得足下千辐轮腨肠手足网缦手足柔软七处满缺骨满臂肘圆身直广长舌九相。 常修者。 得纤长指指足跟立手摩膝身圆满齿齐密五相。 无罪修者。 得余诸相。 二约八种净业分别。 于诸众生。 无忿恚心。 得手足柔软皮肤细濡二相。 次第修时。 得腨踢相。 欢喜光明而为供养。 善心音声而为赞叹。 得圆光一寻身金色齿白净眉间白毫四相。 闻誉不喜。 覆藏功德。 得马藏相。 所修善根。 回向菩提。 得身毛上靡四十齿次第得上味肉髻四相。 勤修精进。 得上身如师子颊车方二相。 安众生心。 如视一子。 得齿齐密眼绀[月*妾]眼上下瞬三相。 修善无厌。 获得余相。 共因如是。 次论通因。 一切诸相因行无别。 名为通因。 于此门中。 差别有三。 第一总说戒行为因。 如地持说。 三十二相无差别因。 皆是持戒。 若不持戒。 尚不能得下贱人身。 况大人相。 第二宣说百福为因。 如涅槃说。 三十二相一一皆为百福严之。 其百福者。 五品心中。 修行十善。 谓下中上上中上上即为五十。 始修五十。 终成五十。 是为百福。 此百犹是戒行差别。 三就一切诸行说因。 理实通论。 一切诸行一一皆得相好之果。 无有差别。 因体如是(此一门竟)。 次第二门。 就位分别。 理实通论。 始从发心终尽法云。 一一地中。 无不具修相好之因。 随相具分。 善趣地中。 方始修习。 种性已上种子成就。 解行地中。 方便生果。 初地已上。 得果现前。 就位如是(此二门竟)。 次第三门。 明相好因具三无量能生相好。 如地持说。 一劫无量。 亦得名为时无量也。 种性已上。 三阿僧祇大劫修行。 故生相好。 二心无量。 安乐饶益一切众生。 故生相好。 三行无量。 一切善业。 无不备修。 故生相好(此三门竟)。 次第四门。 明其大小所说不同有十一门。 一就界分别。 大乘人说。 相好之因。 唯欲界修非上二界。 龙树宣说。 欲色界修。 非无色界。 理亦通之。 一切善业皆悉能生相好因故。 二就趣分别。 小乘人说。 人中修习。 龙树宣说。 通于五趣。 如彼娑伽龙王等辈。 皆是菩萨同修佛因。 三就处分别。 小乘中说。 阎浮提修不在余方。 龙树宣说。 三天下修除郁单越。 理亦通之。 菩萨遍在一切处。 修皆悉能为相好因故。 四就身分别。 小乘中说。 男女身修。 龙树通不能男等。 亦能修习。 五就具分别。 小乘中说。 唯在意修不通身口。 此之一义。 龙树不破理通三业。 一切礼拜赞叹等善。 皆悉能为相好因故。 六就识分别。 小乘宣说。 意识中修。 龙树说通。 七多小分别。 小乘中说。 彼一一相一思为因。 多思助成。 龙树宣说。 于一一相。 以无量思而以为因。 八就时分别。 小乘中说。 佛出时修。 余时不修。 龙树宣说。 一切时修。 九约位分别。 小乘中说。 菩萨度于三阿僧祇劫。 别于百劫修相好业。 极少九十一劫修习。 如释迦佛。 龙树宣说。 从初发心至佛恒修。 十约境分别。 小乘中说。 缘佛身修。 龙树说通。 第十一门次第分别。 小乘法中。 有人宣说。 先修足下安平之相。 要先足立后能起余。 或有人说。 先修如来绀青眼相。 以此眼相。 慈视众生故先修之。 龙树破此。 明修非次。 上来第二明相好因。 次第三门。 明修所为。 理实齐通。 随义且分。 修习诸相。 为净身器摄受阿耨菩提净法。 如欲请王先严舍宅。 欲盛妙食先严宝器。 此亦如是。 如涅槃说。 此为自利。 修习诸好。 为摄众生令生爱敬乐受所说。 又涅槃说。 世间众生事八十神佛为摄取。 是故修习八十种好。 其八十神。 如涅槃经十德中说。 相好如是。 四一切种净者。 所谓身净心净境界净智净。 义如上解。 其十力者。 从处非处乃至漏尽。 义如上释。 今更依经略辨其相。 经说初力有其九句。 一者如来树人别德。 如地持释。 言语所说不乖于如故名如来。 二是处非处举其力境。 净不净果依差别因故名是处。 差别因违名为非处。 三如实智出其力体。 如地持释。 离增上慢智非是不知妄称智故。 四者是力辨力名义。 如地持释。 于一切魔舍离得胜名之为力。 自行力也。 堪能一切利益众生名之为力。 化他力也。 五者成就简果异因。 如地持释。 修习摄受随欲自在。 故名成就。 修习摄受力体成也。 随欲自在力用成也。 六者胜妙彰其果圆。 无上涅槃名为胜妙。 七者安稳显其因熟。 得八圣道。 远离一切恼乱恐怖故名安稳。 八能转梵轮。 九能师子吼。 此二力用化益善人。 除恼得寂名转梵轮。 摧伏邪众令舍异见名师子吼。 九中前七。 是自安道。 后二安他。 第二业力。 经有七句。 一知三世业。 二知身口意三种之业。 三知四法受。 有法现苦后乐。 有法现乐后苦。 有法现苦后苦。 有法现乐后乐。 如论广辨是四法受。 四知众生数为造业人。 五知众生及非众生造业境界。 六知业因。 七知业果。 定力有二。 一明如来于定自在种种现化。 二知众生定心有无。 随力教修。 知他众生软中上根名为根力。 知他众生软中上欲名为欲力。 知他众生三乘性别及烦恼性种种不同。 是名性力。 知诸度门教授众生。 及知众生种种异见各有所至名至处道。 知过去世八种事六种同行名宿命力。 八种事六种同行。 如前具辨。 天眼力者。 如来天眼扶净过人。 见诸众生好色恶色。 又见众生身口意等善不善行身坏命终。 或生善道或堕恶趣。 漏尽力者。 如来自漏悉已断尽。 具一切德。 亦知众生有尽不尽。 随宜教授。 十力如是。 四无畏者。 谓一切智乃至能说尽苦之道。 义如上解。 三念处者。 如来长念我法最胜。 然于受者及不受者。 不起恼心。 众有三种。 一者正众。 二者邪众。 三非正非邪。 于此三众。 以正念心。 而无增减。 名三念处。 三不护者。 佛过永尽身口意业不须防护。 名三不护。 言大悲者。 四无量心总名大悲。 不忘法者。 如来于彼身口意等。 所可作事常念不忘。 名不忘法。 断诸习者。 如来动止观瞻言说离于一切烦恼所起相似余习。 名断诸习。 一切种妙智者。 佛知三法。 一义饶益是其善法。 二非义饶益是不善法。 三非义非非义是无记法。 不同前二故云非义非非义也。 于此三中。 知恶无记名一切种智。 知于善法名为妙智。 此二合说为一切种智矣。 百四十法相别如是。 次第二门明其作业。 此不共法。 于十方界利益众生。 有十种业。 一欲令众生信心清净受丈夫身起诸相好。 二一切所作无碍自在起四一切种净。 三为益众生断一切疑起佛十力。 四为开如来一切知见答一切问。 伏诸邪论建立正义起四无畏。 五如来智慧调伏众生。 随诸众生。 于正法中。 若住不住。 不起恼心。 起三念处。 六一切所作无有过失。 起三不护。 七常以佛眼观察世间。 起大悲心。 八于众生一切所作皆已作故起不忘法。 九如来所行随顺于如无有余过。 起断诸习。 十不善无记一切远离于诸善法分别显示。 故起一切种妙智。 作业如是。 次第三门。 对彼十八不共之法共相收摄。 十八不共。 如上广辨。 彼十八中三业无失三业随慧。 百四十中三不护收。 无异想者。 于诸众生。 住平等心无怨亲想。 百四十中三念处摄。 无不定心。 百四十中定力所收。 无不知已舍。 百四十中不忘法摄。 智慧无减知见无减。 了达三世。 百四十中一切种妙智摄。 解脱无减。 百四十中断诸习摄。 彼十八中欲念精进三种无减。 百四十中略而不论。 百四十中三十二相八十种好四一切种净十力四无畏大悲。 于彼十八不共法中隐而不彰。 佛德无量隐显互举。 不可具责。 一百四十不共佛法。 辨之略尔。 大乘义章卷第二十(末终)右二十六轴所仇校之原本者。 古写三本校合之善本也。 曾延享二年欢喜庵。 得东都增上寺山内洞誉团海藏本。 而令义镜沙弥模写矣。 近天明之初。 明善寺补天。 将仁和寺及与东大寺两本更参校是非。 较量同异。 法显所藏者是也。 (景)宽政九年丁巳春。 起毫未尽三轴。 应二三子需。 讲无量寿观经。 序分讲了。 复续于先笔。 又夏六月。 于下总西念寺讲正信偈。 秋于自坊续讲定善十三观。 今年戊午春。 朝读散善九品。 夕讲净土和赞及毗婆沙易行品。 以故不得一事校雠。 同年腊月上旬第九日。 誊写之功毕。 愧多于三豕点读之谬矣。 冀后见者。 善拣择为是正焉。 东都前光圆寺五乘院释宝景识 发布时间:2024-05-07 08:23:04 来源:藏经阁 链接:https://www.vipfo.com/book/207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