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八识规矩补注 内容: 八识规矩补注大正新修大藏经第45册No. 1865八识规矩补注No. 1865八识规矩补注序八识颂凡八章。 文略而义深。 乃集施颂体制兼以韵。 故知义彼而文从此。 扩充之则唯识理事无遗矣。 昔天亲虑末学心力减而不永。 遂撮瑜伽之文。 述三十颂。 精择而从略。 欲人之易入。 目曰唯识三十论。 后护法诸师。 各出所见以造释论。 而累帙积轴不胜其广。 是乃欲易而反难。 由是诸师又各摭辞理精粹者。 束为十卷。 曰成唯识。 暨奘三藏至自西域。 辄翻此论。 其八识颂实出于斯。 然而理一而言有广略者。 皆因人而已。 盖人之所得者。 或自略。 或自广。 或由略以至广。 由广反乎略。 虽所入不一。 而所得未尝不一也。 既得之则广亦可略。 亦可广略。 兼以之兼不以之。 是皆无适而不可。 岂学者之事乎。 兹为学者言之。 且欲从略而入。 此八识颂不得不作。 颂既出则语略而义深。 此又不得不加之以注。 为注之人不书其名。 往往皆抄录之本。 故不无三豕之讹。 今但义缺字讹者。 补而正之。 以自备观览。 不虞龙华金碧峰圆通常无尘。 闻予辍笔。 过舍索稿。 板行之。 吁大法垂秋。 孰不泥于声利。 能存是心。 庶不负诸大士之心也。 正德辛未纯阳月普泰书于大兴隆官舍。 八识规矩补注卷上明鲁庵法师普泰补注性境现量通三性此言前五识于三境中唯缘性境。 三量唯是现量。 唯三性俱通也。 盖境则有三性境者性实也。 即实根尘能所八法而成。 乃有体实相分境。 谓此境自有实种生。 有实体用。 现在实法即所缘唯识也。 若前五识二种变中因缘变。 故唯缘离言自相境。 故独影境假乃分别变缘之三量。 唯现量尔。 既唯现量缘境之时。 明证众境。 故唯缘性境也。 此识于善恶无记三性俱通。 以五识性非恒一故。 解见下文(量有三。 谓现比非也。 比非注见下。 此但释现量。 现谓显现。 取境亲明故。 量谓量度。 刊定义故。 若心心所缘境之时。 离映障等显了分明。 得境自性名现量也。 若现属境量属心。 或俱属心。 或现属根。 量属心。 依士持业依主三释。 言体者。 即以无分别智正解心心所谓体也。 谓现量缘境时离名言种类及邪妄分别。 名无分别智。 此智为现量体理门论有四种。 一前五识。 二同时意识。 三诸心心所自证分。 四一切定。 心此四皆实证境而无分别也)。 眼耳身三二地居此言五识界地也。 谓欲界(饮食睡眠淫欲三也)五趣杂居地。 色界初禅离生喜乐地。 以上三禅既无寻伺。 识不起也。 以地法无寻伺染故。 此句颂影略鼻舌二识。 一界一地。 唯欲界五趣杂居地。 以上禅天无段食故。 段食以香味触三法为体。 段食既无。 则此二识不生矣。 无此食者。 段食乃禅天所厌故。 遍行别境善十一中二大八贪瞋痴此言五识之心所也。 以其恒依心起。 与心相应。 系属于心。 具此三义如属我物。 故曰我所。 乃相应唯识也。 此前五识于六位心所唯阙不定。 言一遍行有五者。 谓作意者能警心为性。 于所缘境引心为业。 此一法有二功力。 一心未起时警令心起。 二若心起已引令趣境。 触谓令心心所触境为性。 受想思等所依为业。 受者谓领纳违顺俱非境相为性。 起欲为业。 又云令心等起欢戚舍相。 想者能安立自境分齐。 谓于境取像为性。 施设种种名言为业。 谓要安立境分齐相。 方能随起种种名言。 思者令心造作为性。 于善品等役心为业。 谓能取境正因等相。 驱役自心令造善等。 谓之遍行者。 遍四一切心得行故。 谓遍三性八识九地一切时也。 故立此名。 别境亦五。 谓欲胜解念定慧。 欲者于所乐境希望为性。 勤依为业。 所乐境有三。 可忻境。 所求境。 所欲观境。 第三解正。 胜解则于决定境印持为性。 不可引转为业。 念于曾习境令心明记为性。 定依为业。 定于所观境令心专注不散为性。 智依为业。 慧于所观境拣择为性。 断疑为业。 以别别缘境而得生故名为别境。 善十一者颂曰。 善谓信惭愧。 无贪等三根。 勤安不放逸行舍及不害。 唯善心俱名善心。 所言信者。 于实德能深忍乐欲心净为性。 对治不信乐善为业。 然有三种。 一信实有。 谓于诸法实事理中深信忍故。 二信有德。 谓于三宝真净德中深信乐故。 三信有能。 谓于一切世出世善深信有力。 能得能成起希望故。 对治不信之心。 爱乐证修世出世善。 忍谓胜解。 乃信因。 乐欲谓欲。 即是信果。 此性澄清能净心等。 如水清珠能清浊水。 惭者依自法力崇重贤善为性。 对治无惭止息恶行为业。 自即自身。 法谓教法。 言我如是身解如是法。 敢作诸恶也。 愧者依世间力轻拒暴恶为性。 对治无愧止息恶行为业。 谓世人讥呵名世间力。 轻拒暴恶者。 轻有恶者而不亲。 拒恶法业而不作。 无贪者于有。 有具无著为性。 对治贪著作善为业。 无瞋者于苦。 苦具无无恚为性。 对治瞋恚作善为业。 无痴者于诸事理明解为性。 对治愚痴作善为业。 勤谓精进于善恶品修断事中勇捍为性。 对治懈怠满善为业。 轻安者远离粗重调畅身心堪任为性。 对治惛沈转依为业。 又曰。 离重名轻。 调畅名安。 有所堪可有所任受。 令所依身心去粗重得安隐故。 不放逸者。 精进三根于所修断防修为性。 对治放逸成满一切世出世间善事为业。 盖此不放逸即上精进三根上防修功能。 离上四法非别有体。 行舍者。 精进三根令心平等正直无功用住为性。 对治掉举静住为业。 此行蕴中舍。 简非受蕴中舍故此名焉。 令心等义由舍。 令心离沉掉时。 初心平等。 次心正直。 后无功用。 此之一法亦即四法。 盖能令静。 即是四法。 所令静。 即心平等等义。 不害者。 于诸有情不为损恼无瞋为性。 能对治害悲愍为业(前八法是实后三是假)言中二大八贪瞋痴者。 此染心所通二十六种。 前五识止具十三根本惑。 六中之三随惑。 二十中之十随惑。 总二十分。 小中大三等。 忿等前十为小随。 不与五识相应。 唯中随二。 并大随八。 乃属前五。 名随烦恼者。 乃随其根本烦恼分位差别等流性故。 由自类俱起遍染二性遍诸染心。 此之三义皆具名大。 具一名中。 俱无名小。 言二性者。 乃不善有覆(瑜伽三卷言四性曰。 善不善有覆无记无覆无记。 欲界具四。 无色色界唯三。 除不善性故)忿等十法。 名别起故。 阙自类俱起。 唯是不善阙遍染二性。 既阙有覆。 不遍一切染心故为小随。 此十与第六意识相应。 故此不释无惭无愧。 是自类俱起具一名中也。 无惭者。 不顾自法轻拒贤善为性。 能障碍惭生长恶行为业。 无愧者。 不顾世间崇重暴恶为性。 能障于愧生长恶行为业。 掉举则令心于境不寂静为性。 能障行舍奢么他为业。 惛沈则令心于境无堪任为性。 能障轻安毗钵舍那为业。 不信则于实德能不忍乐欲心秽为性。 能障净心堕依为业。 懈怠者于善恶品修断事中懒堕为性。 能障精进增染为业。 放逸则于染净品不能防修纵荡为性。 障不放逸增恶损善所依为业。 失念则于诸所缘不能明记为性。 能障正念散乱所依为业。 盖失念者。 心散乱故。 此失念者。 有云。 念一分摄。 是烦恼相应念故。 有义。 痴一分摄。 瑜伽说。 此是痴分故痴令失念也。 有义。 俱一分摄。 由前二文影略说故。 散乱则于诸所缘令心流荡为性。 能障正定恶慧所依为业。 谓散乱者。 发恶慧故。 不正知者。 于所观境谬解为性。 能障正知毁犯为业。 贪瞋痴者。 即根本烦恼六中之三也。 贪则于有。 有具染着为性。 能障无贪生苦为业瞋则于苦。 苦具增恚为性。 能障无瞋不安恶行所依为业。 痴则于诸事理迷暗为性。 能障无痴一切杂染所依为业。 余三注见。 第六识所以为根本惑者。 以其能生随眠故也。 何非余俱。 互相违故。 五识同依净色根此言五识得名净色者。 指胜义而言。 体非染法。 唯白净无记性故。 五识随根立名。 总具五义。 曰依发属助。 如颂言。 依者五义之一也。 若作释者。 谓依根之识助根。 如根等皆依主释也。 根发之识依士释也。 或云根所发识。 又为一例。 九缘七八好相邻此即九缘生识之义。 九缘者。 谓空明根境作意分别依染净依根本依种子也。 空谓根境相去空隙之空。 明乃日月灯光之明。 根乃八识所依之根。 境谓八识所缘之境。 作意即遍行五中之作意。 分别依乃第六识也(前五识以第六为分别依。 六识以前五为明了门也)。 染净依乃七识也(楞伽言。 诸识有二种生住灭谓流注生住灭并相生住灭。 梵云你伽。 此云流注。 不断唯目第八三相微隐种现不断。 故名流注。 由无明缘初起业识。 故说为生。 相续长劫。 故名为住。 到金刚。 定等觉一念断本无明。 名为流注。 灭相生住灭者。 谓余七识心境粗显。 故名为相。 虽七缘八望六为细。 具有四惑。 故亦名粗。 依彼现识自种诸境缘合生七识为相。 生。 长劫熏习名为相。 住从未向本渐伏乃断至七地满。 名为相灭。 依前生灭立迷悟依。 依后生灭立染净依。 前长后短事分二别立染净者此也)。 根本依者。 即第八识。 种子缘者。 谓亲生种子也。 九缘中种子缘。 即四缘中亲因缘。 九境缘即四所缘缘。 九余七即增上缘等无间缘。 乃八识王所。 前后灭生自类无间。 能引所引力用齐等。 此颂虽隐略唯识兼之。 故颂云。 眼识九缘生。 耳识唯从八(除明缘也)鼻舌身三七(除空明二缘也)后三(指六七八三识)五三四(指缘而言)。 若加等无间。 从头各增一。 言五三四者。 第六识五缘。 生谓根缘。 即意境缘。 即十八界作意缘。 乃相应遍行五中之一也。 根本缘。 即赖耶种子缘。 乃第六识亲生种子也。 七识三缘者。 种子缘。 即第七识亲生种子作意缘。 见上注。 根缘境缘俱第八识。 故曰依彼转缘彼也。 第八四缘生者。 谓根缘。 即末那境缘。 即种子根身器界作意缘。 即五所中之一也。 种子缘。 乃第八识亲生种子也。 等无间缘者。 乃各识前念已灭即开辟处所引后念令生中间无隔者也。 八识若加此缘眼有十。 乃至第八具五。 何故诸识藉缘方生。 以有为法仗因托缘。 阙则不生。 故缘多而断少而恒也。 此颂影略后三。 故三不言具缘也。 合三离二观尘世此言眼耳二识离中取境。 鼻舌身三合中取境。 观目能缘见分即眼等。 五识及诸心所尘世即所缘相分乃色等五尘也。 或谓眼。 耳二识既离中取境。 则境在心外。 何谓唯识。 况小乘等。 皆言心外实有诸法。 若是则不独乖唯识之宗。 又岂不符合彼小乘外宗耶。 然颂言离者。 指根境而言。 盖第八自证分变而为见相二分。 见乃诸心心所法相。 乃根身器界之法。 此言眼耳二识取离根之境。 何尝离于能变自证之体耶。 若以知处不知处异。 坏根不坏根别。 则境之离根合根可见矣。 故云。 以根照境说离合。 以心缘境谈唯识。 离取用胜。 故立通也。 愚者难分识与根此言小乘愚法声闻。 不知根之与识各有种子现行。 以为根识互生也。 根之种现但能导识之种现。 谓根为生识之缘。 则可谓生识则不可以识自有能生之种子。 故以其未除所知障。 于法不了。 乃智浅心粗。 由是不信大乘唯识教也。 此注言根识之种现各别。 恐初学尚疑试更言之。 盖根乃色法。 即第八之相分。 识乃心法。 即第八之见分。 此色心不同也。 根虽属色。 以其为第八亲相分故。 独具八之执受二义。 执又有摄持二义。 以第八摄为自体(同是无记)持令不散。 受亦有领觉二义。 领以为境。 令生觉受。 非外六尘无情之物可比。 故第八与五根同是无记性。 五识心法三性皆具。 此根识之性不同也。 又根能照境识能缘境。 此根识之用不同也。 大抵根无分别前五识虽有随念分别。 而无计度分别。 故常混淆而难辨。 故佛为愚心者开心说蕴。 愚色者开色说处。 俱愚者俱开说界。 始华严至楞严。 演此三科不知几百千过。 而阿难尚以心知眼见为言。 故佛以门能见否诘之。 意谓心以根而见。 犹人以灯见物也。 以此言之。 则根识之难分可知矣。 变相观空唯后得此前五了俗见空。 变谓变带。 相谓相分。 观目能缘见分。 空目所缘真如。 唯后得者拣非根本智。 以唯依色根故。 后得智不亲缘真如者。 以有分别智故。 不能亲缘无分别理筹度起。 故此空即实性唯识。 果中犹自不诠真谓无漏五识在佛果位中。 尚不能亲缘真如。 以其根本智依心根故。 亲缘真如。 后得依色根有分别故。 所以不能亲缘真如谓之后得者。 根本而后生前五。 既无根本何有后得。 是彼类故。 同达事故。 此句颂破异师计也。 以安慧宗中前五因中既成无漏变相缘如。 以见相二分是遍计性。 自证分是依他起性。 至佛果位自证分亲缘真如。 以无相见遍计性故。 所以护法师以此句破也。 圆明初发成无漏三类分身息苦轮此言前五识因穷得果则相应心品。 即成成所作智。 现三类身止息众生苦轮也。 谓佛位中第八识转为无漏白净识已。 而相应心所即成大圆镜智。 歘然现前。 故云初发。 则前五识即成无漏。 故云成无漏也。 三类分身者。 以五识之心所即成成所作智现三类身也。 三类身者。 乃法报化三身之中化身尔。 此化身所被之机。 优劣不一。 故能被之化身复有三也。 千丈大化身被大乘四加行菩萨。 小化丈六身被大乘三资粮位菩萨。 与二乘凡夫随类化。 三乘普被六趣皆沾。 或曰。 前五识成无漏相应心品。 现身益物。 何以先言第八成无漏耶。 以圆明初发乃第八相应心品圆镜智尔。 盖前五根即第八识所变相分。 能变本识既成无漏。 所变五根即成无漏。 能发五根。 既成无漏则所发五识遂成无漏也。 或曰。 既言转八识以成四智。 何以却言相应心品耶。 曰唯识第十云。 此四品总摄佛地一切有为功德皆尽。 此转有漏八七六五识相应品。 如次而得智。 虽非识而依识转。 识为主故说识转得。 又有漏位智劣识强。 无漏位中智强识劣。 为劝有情依智舍识故。 说转八识而得此四智。 下凡言转识者准此。 三性三量通三境此言第六识于三性三量三境俱通。 以通字贯于上下。 言三性者。 善则顺益义。 顺于正理。 益于自他。 不善则违损义。 违于正理损于自他。 无记者。 无不也。 记记别。 于善恶品不可记别。 故此以顺违损益之义解三性也。 又云。 顺益二世名善性。 违损二世名不善性。 于爱非爱果不可记别名无记性。 谓自体及果俱可爱乐名善性。 不善反上。 无爱非爱不可记别名无记也。 此又约三世漏无漏以解三性。 言三量者。 现量解现上文。 今但解比非二量。 比量者。 度境无谬。 非量者情有理无。 盖比度不着也。 以第六识有五种一定中独头。 意识缘定境。 定境有理事。 事又有极略极迥。 色及定自在所生法处诸色。 二散位独头。 缘受所引色。 及遍计所起诸法处色。 如缘空花镜像彩画。 所生者并法处所摄也。 三梦中独头缘梦中境。 四明了意识。 与前五识同缘五尘。 五乱意识。 即散意识。 于五根中狂乱而起。 如患热病青为黄见。 非是眼识。 是此意也。 定中意识唯现量。 独头散意识比非二量。 梦中并乱二识。 皆非量也。 明了意识通三量。 现多比非少也(现量见上文。 兹正解比非二量。 先释名。 若独散意识度境无谬故名比量比度不着谓之非量。 谓量者即能缘之心体。 若心心所缘境为因比度生者。 总名比量。 若比属境量属心。 所比之量。 依士释。 若俱属心。 能比即量。 持业释也。 非量者非不也。 邪谬之异名。 若心心所缘境之时。 不称境知而邪谬生解者。 名为非量。 非即量。 持业释也。 次释体者。 比量即有分别智正解心心所为体。 非量者即以邪妄谬解心心所为体也)。 言三境者。 性境已解见上文。 今因释影质二境故重解其义。 性境者。 即实根尘八法所成及实定果色。 皆自有实种生。 乃前五及第八现量第六所缘诸实色境。 不带名言无筹度心名为性境。 及根本智缘如亦是此境。 以无分别任运转故。 此有其二。 第一类性境者。 即前所言者。 第二类都无前义。 只约相分从质义边说为性境。 由假说故名第二类带质境亦二。 真带质者。 以心缘心中间相分。 从两头生连带生起。 名真带质。 似带质者。 以心缘色中间相分。 唯从见分一头生起变带生起。 名似带质也。 独影亦二。 言无质独影者。 即第六缘空花兔角及过未等所变相分。 其相分与第六同种生。 无空花等质。 有质独影者。 即第六缘五根种现。 是皆托质起。 其相分亦与见分同种生。 亦名独影。 境为所缘。 识为能缘。 各有其体。 性境之体见上注文。 能缘者。 除末那识余七。 皆用自心心所为体。 独影境以第六见分所变假相分为体。 能缘即自心心所为体。 带质境即变起中间假相分为体。 能缘者唯六七二识心心所为体。 此言六通三境者。 五俱意识不作解时得境自相。 是为性境。 缘心心所乃带质境。 缘无体法是独影境。 此约有漏位中言之。 若无漏位。 八识皆缘三境以通缘假实。 故颂曰。 性境不随心。 独影唯从见。 带质通情本。 性种等随应(有云。 第六有五种。 除乱意识梦中意识。 唯缘独影。 余三皆缘三境。 谓明了意识与前五缘实五。 尘率尔心中是性境。 若以后念缘五尘上方圆长短等假色即有质。 独影亦名似带质。 散位独头意识亦通三境。 多是独影。 通缘三世有质无质法故。 若缘自身现行心心所时。 是带质境。 若缘自身五根及缘他人心心所。 是独影境。 亦名似带质。 又独头意识初刹那缘五尘少分缘实色亦名性境定中意识亦通缘三境。 谓通缘三世有质无质法故。 是独影境。 又能缘自身现行心心所故。 是带境。 又七地已前有漏定位亦能引起五识缘五尘等。 即是性境也)。 三界轮时易可知三界见上文。 轮谓轮转。 言第六识于三界往来易知以行相显胜故。 动身发语独为最也。 相应心所五十一此八识中。 唯此第六。 心所俱全互不违故。 其遍行别境善所并根惑三随惑中大共十解见上文。 唯根惑慢疑恶见三并小随十不定四共十七法。 此方释义。 言慢者。 恃己于他高举为性。 能障不慢生苦为业。 盖有慢于德有德心不谦下。 由此生死轮转无穷受诸苦故。 疑者。 于诸谛理犹豫为性。 能障不疑善品为业。 盖犹豫者善不生故。 恶见者于诸谛理颠倒推度染慧为性。 能障善见招苦为业。 盖恶见者。 多受苦故。 此见总有五。 谓身边邪见戒也。 言小随忿者。 谓依对现前不饶益境愤发为性。 能障不忿执仗为业。 仗谓器仗。 怀忿者多发暴恶身表业故。 言恨者。 由忿为先怀恶不舍结冤为性。 能障不恨热恼为业。 盖结恨者。 不能含忍恒热恼故。 忿恨俱嗔一分也。 覆者。 于自作罪恐失利誉隐藏为性。 能障不覆悔恼为业。 谓覆罪者。 后必悔恼不安隐故。 贪痴二分也。 恼者。 由忿恨为先追触暴恶恨戾为性。 能障不恼蛆螫为业。 亦嗔分也。 嫉者。 殉自名利不耐他荣妒忌为性。 能障不嫉忧戚为业。 谓嫉者。 闻见他荣深怀忧戚不安隐故。 亦是瞋分。 言悭者。 耽着法财不能惠舍秘吝为性。 能障不悭鄙畜为业。 谓悭吝者。 心多鄙涩畜积财法不能舍故。 此属贪分。 诳者。 为获利誉矫现有德诡诈为性。 能障不诳邪命为业。 谓矫诳者。 心怀异谋多现不实邪命事。 故此贪痴分。 谄者。 为罔他故。 矫设异仪谄曲为性。 能障不谄教诲为业。 谓谄曲者。 为罔冒他曲顺时宜。 矫设方便以取他意。 或藏己失不任师友正教诲故。 亦贪痴分。 害者。 于诸有情心无悲愍损恼为性。 能障不害逼恼为业。 谓有害者。 逼恼他故。 瞋一分摄。 言憍者。 于自盛事深生染着醉傲为性。 能障不憍染依为业。 盖憍醉者。 生长一切杂染法故。 此贪分也。 谓不憍者。 即无贪也。 随惑二十则忿等十法并失念不正知放逸三法。 乃根本家差别分位。 余七即等流性也。 言不定四者。 颂云。 不定谓悔眠。 寻伺二各二。 此不同前五位心所。 定遍八识三性时地。 此之四法皆不定故。 瑜伽复以四一切辨五差别云。 遍行具四。 别境唯有初二。 一切善唯有一。 谓一切地染。 四皆无不定。 唯一谓一切。 性言悔者。 长行属云。 悔谓恶作盖。 恶作是因。 悔是其体。 以体即因。 故论云。 悔谓恶作。 乃因果之义也。 谓恶所作业追悔为性。 障止为业。 奢么他能止住心故名为止。 眠者。 令身不自在心极暗昧轻略为性。 障观为业。 谓毗钵舍那摄境从心名之为观。 取体即慧也。 此眠能令身心等者其无心眠。 如何能令谓从有心眠。 其实无心不名睡眠。 盖眠是心所有能令用。 彼既无体。 岂有令用。 故不名眠。 寻者。 寻求令心匆遽于意言境粗转为性。 伺谓伺察令心匆遽于意言境细转为性。 二法业用俱以安不安身心分位所依为业言意言境者。 意所取境多依名言。 故云意言境。 此二并用思慧一分为体。 若令心安即是思分。 令心不安即是慧分。 盖思者。 徐而细故。 慧者。 急而粗故。 若然则令安则用思无慧。 不安则用慧无思。 何云并用。 通照大师释有兼正。 若正用思急慧随思能令心安。 若正用慧徐思随慧。 亦令不安。 是说不违并用。 此相应之义有五。 谓时依行缘事也。 王所同时起同所依根见分行相各同。 同一所缘。 同一体事。 故得相应也。 善恶临时别配之此言第六识遇善境时。 与善心所相应。 遇不善无记境时。 与不善无记心所相应。 故曰别配之。 据理谈情。 思之可悉。 性界受三恒转易言此第六识于三性三界并五受。 恒常转变改易也。 以行相易脱故。 唯受有五种。 论说不一。 谓七八二识唯是舍受。 前五转识苦乐二受。 第六意识二师说异。 若意地有苦师言。 第六通具五受。 若意地无苦师言。 第六唯忧喜舍三受。 若约极苦极乐其苦乐之触。 岂有不侵心者哉。 若无间之苦三禅之乐。 孰能忘其逆顺之境。 盖逼悦于身名苦乐受。 逼悦心者名忧喜受。 不逼不悦者名舍受。 以理言之。 意地有苦师。 尽其义也。 根随信等总相连等者。 等余遍行别境及不定也。 谓此识与染净诸法亦相连。 性界受等随识转易也。 动身发语独为最此言第六识有情动身发语时。 于八识中行相最胜。 故成业论云。 由外发身语表内心所思。 譬如潜渊鱼鼓波而自表。 此识俱思而有三种。 谓审虑思决定思。 动发胜思。 余识所无。 故最胜也。 引满能招业力牵此言第六识独能造引满二业。 此业能招总别二果。 以业胜力能牵引故名为引业。 圆总果故。 名为满业。 如画者师资作模填彩。 义可知矣。 故论云。 一业引一果。 多业能圆满。 业招于果而有四种。 谓一业引一果。 一业引多果。 多业引一果。 多业引多果。 此第六能造业招果。 前五一分善恶亦能造。 七八二识皆不能造业。 无记性故。 若论八识招业成果。 唯是第八前六一分。 若非业招唯是第七。 前六亦一分。 善不善性故。 所言总报者。 乃善恶趣一报之主。 名别报者。 寿夭贵贱好丑等是。 发起初心欢喜地此第六识于初地初心转成无漏。 以分别二障无故。 问三世断何。 若断现惑智不俱。 过去已灭。 未来不生。 为断于何。 曰但约智起惑除。 令未来惑体不续生。 名之为断。 俱生犹自现缠眠缠自现行。 眠目种子。 谓此识于初地初心犹有俱生烦恼所知种现。 以未纯无漏故。 又非恒在双空观故。 远行地后纯无漏远行乃第七地也。 此识于七地已前漏无漏间杂而生。 以未常在观门故。 至此地后而纯无漏。 以俱生二障永不现行恒在观门故。 生空乃恒。 法空犹间。 又云。 十地中前五地。 有相观多无相观少。 第六地有相观少无相观多。 至七地中。 纯无相观也。 观察圆明照大千谓此第六识。 于初欢喜初心虽无分别二障转成无漏。 俱生障在。 历离垢发光焰慧难胜现前至此远行。 则俱生障永伏不起。 无漏净识而恒生起。 相应心所亦转为妙观察智。 而恒圆明普照大千之界。 非谈一界而智功普故。 八识规矩补注卷上大正新修大藏经第45册No. 1865八识规矩补注八识规矩补注卷下明鲁庵法师普泰补注带质有覆通情本此言第七于三性中唯无记性。 于四性中乃有覆无记(此四欲界全具。 上二界唯三。 除不善故。 覆者。 谓染法。 障圣道故。 又能蔽心令不净故。 此非善恶。 故名无记)。 以性非顺益违损故。 恒与四惑俱故。 故云。 有覆四惑者。 谓我痴(谓无明愚于我相迷无我理。 故名我痴也)我见(谓我执于非我法。 妄计为我。 故名我见也)我慢(谓倨傲恃所执我令心高举。 故名我慢也)我爱(谓我贪于所执我深生耽着。 故名我爱也)此识于三境中唯缘带质。 以心缘心故。 解见上文。 上心字目见分。 下心字目本质。 谓此相分带本质生。 故名带质。 或曰。 此相分亦带见生。 何不云带情境耶。 为滥独影是故不尔。 随缘执我量为非此第七识。 随所缘第八见分。 执之为我。 执者封着义。 以此识唯具俱生我法二执任运起故。 非是分别我法二执。 何则以非强思计度起故。 于三量中唯是非量。 不称境知。 恒谬度故。 故为非量也。 八大遍行别境慧贪痴我见慢相随此言第七之心所法也。 谓此识缘境之时。 与大随八遍行五别境五中之慧。 根本烦恼之贪痴见慢四法。 总十八所也。 何非余俱。 互相违故。 何则谓欲者希望未遂合事。 此识任运缘遂合境无所希望。 故无有欲。 胜解则印持曾未定境。 此识无始恒缘定事经所印持。 故无胜解。 念唯记忆曾所习事。 此识恒缘现所受境无所记忆。 故无有念。 定唯系心专注一境。 此识任运刹那别缘既不专一。 故无有定。 慧即我见五十一心所别开故。 此识我见并慧兼具。 善是净故。 非此识俱。 根随虽总二十六法。 既与我见俱故。 由见审决疑无容起。 爱着我故瞋不得生故。 唯四惑俱忿等十随行相粗动。 此识审细故非彼俱。 中随二者唯是不善。 此无记故非彼相应。 有云。 此识不与大随相应。 若无惛沈应不定有无堪任性。 掉举若无应无嚣动。 便如善等非染污位。 若染心中无散乱者。 应非流荡非染污心。 若无失念不正知者。 如何能起烦恼现前。 故染污意决定皆与八随相应而生。 四不定者。 恶作追悔先所作业。 此识任运恒缘现境非先业。 故无恶作。 睡眠必依身心重昧。 外众缘力有时暂起。 此识无始一类内执不假外缘。 故彼非有。 寻伺俱依外门而转。 浅深推度粗细发言。 此识唯依内门而转一类执我。 故非彼俱。 故曰互相违故也。 恒审思量我相随谓此识恒常审推思察量度第八见分为我。 故云尔也。 恒之与审。 于八识中四句分别。 一恒而非审。 谓第八识不执我无间断故。 二审而非恒。 谓第六识以执我间断故。 三亦恒亦审。 谓第七识执我无断故。 四非恒非审。 谓前五识不执我故故护法菩萨云。 五八无法亦无人。 六七二识甚均平。 是也。 有情日夜镇昏迷此识恒执我故。 则有情恒处生死长夜而不自觉。 以与四惑八大常俱起故。 四惑八大相应起此句颂解释上句义也。 四惑即根本烦恼并随惑。 俱见上注。 大抵根本非依他起。 随惑依他起也。 六转呼为染净依谓第六识呼此第七为染净依也。 盖由此识有漏内常执我故。 令第六识念念而成于染。 由此识无漏恒思无我故。 令第六识念念而成于净。 是以第六成染成净。 皆由第七也。 极喜初心平等性谓此识于初地初心既转成无漏。 则相应心品转智亦成无漏。 由第六识入双空观故。 谓第六入生空观故。 碍此第七我执不生。 法执犹恒。 故论云。 单执末那居种位。 平等性智不现前。 谓由第六入生法二空观故。 碍此第七我法二执不起。 故论云。 双执末那归种位。 平等性智方现前。 谓第七识无力断惑。 与执全仗第六识也。 故颂云。 分别二障极喜无。 六七俱生地地除。 第七修道除种现。 金刚道后总皆无。 故第七成于无漏。 皆由第六以断惑证理胜故。 无功用行我恒摧谓此识于第八地已前。 法执犹恒。 我执间断。 由第六不恒在双空观故。 至此不动地。 则我执永伏。 法执间起。 由第六恒在生空观故。 何非断种。 不障因故。 最下品故。 任运起故。 体微细故。 唯有覆故。 如来现起他受用十地菩萨所被机谓此无漏第七识相应平等性智。 佛果位中现十种他受用身。 即能被之佛。 十地菩萨。 乃所被之机也。 此据增胜而言。 称实四智皆能现也。 性唯无覆五遍行此言第八识因中。 于三性则唯无覆无记性。 以不与烦恼俱故。 平等无违拒故。 是所熏故。 此识缘境之时。 相应心所唯遍行五。 余互违故。 何则无记性非善非恶。 非善则善所不与相应。 非恶则恶所亦不与之相应。 所以互相违也。 界地随他业力生此识随善恶业。 于三界九地五趣之中。 所感真异熟果故。 为总报主故。 趣生体也。 何偏为体。 具四义故。 谓实有恒遍无杂业所感果也。 故八识之中。 唯第八识全业招。 前六一分业招。 第七全非业招。 前六亦一分非业招。 善不善性也。 谓无记之法。 如彼干土不能相握自成一聚。 故须直用善恶业力。 如用水胶等和彼干土。 无记之法令成器聚。 若善恶法如木石等自成器聚。 不假他力故非业招。 颂云业力生者。 此也。 二乘不了因迷执谓此第八极微细故。 所以二乘愚法声闻。 不信有此第八识。 唯以前六识等受熏持种。 为彼智浅心粗而迷执者也。 由此能兴论主诤因小乘不了有此识故。 所以大乘论主引其三经四颂五教十理。 证有此识。 若阿毗达摩经。 解深密经。 并楞伽经。 此大乘三经。 是不共许。 若大众部阿笈摩经。 上座部分别论。 化地部说一切有部。 增壹经。 此小乘四。 是共许故。 十证颂曰。 持种异熟心。 趣生有受识。 生死缘依食。 灭定心染净。 此颂具含十义。 若大乘。 阿毗达摩经云。 无始时来界。 一切法等依。 由此有诸趣。 及涅槃证得。 此颂第八识自性微细故以作用而显示之。 初半显第八识为因。 缘用后半与流转还灭作依持用。 盖界是因义。 即种子识无始时来。 展转相续亲生诸法。 故依是缘义。 即执持识无始时来。 与一切法为依止故。 谓能执持诸种子故。 与现行法为所依止。 此证持种心也。 由此有诸趣者。 由有此第八识故。 执持一切顺流转法。 令诸有情流转生死。 虽惑业法皆是流转。 而趣是果胜故偏说。 或诸趣言通其能所。 此与流转作依持用也。 及涅槃证得者。 谓由有此识故。 执持一切顺还灭法。 令修行者证得涅槃。 此则但说能证。 得道涅槃不依此识有故。 或说所证。 是修行者正所求故。 或此双说。 俱是还灭品类摄故。 后半颂言。 虽无漏法。 亦依此第八而显。 彼经复说颂云。 由摄藏诸法。 一切种子识。 故名阿赖耶。 胜者我开示。 谓此本识具诸种子。 故能摄藏诸杂染法。 依斯建立阿赖耶名。 此识从无始来至不动地。 无我执时名阿赖耶。 翻为藏识。 故从功能立名也。 解深密经云。 阿陀那识甚深细。 一切种子如暴流。 我于凡愚不开演。 恐彼分别执为我。 阿陀那唐言执持。 即第八识。 以能持种子根身并器界。 始生之义。 此识以能执持诸法种子令不散失。 及能执受色根依处。 亦能执取结生相续。 具此三义故立斯名。 无性不能穷底。 故言甚深。 趣寂不能通达。 故言甚细。 乃一切法真实种子缘击便生。 转识波浪恒无间断。 故云如暴流。 恐彼凡愚于此分别执着。 堕诸恶趣障生圣道。 故我世尊不为开演。 唯大乘菩萨乃为开示。 此颂亦证持种之义。 非前六转识有此义焉。 又入楞伽经云。 如海遇顺风。 起种种波浪。 现前作用转。 无有间断时(此喻)。 藏识海亦然。 境界风所击。 恒起诸识浪现前作用转(法也)。 此颂第八非转识有此义也。 既言藏识海。 又云。 恒起诸识浪。 岂前六生灭之识得与于是哉。 此上所引。 乃大乘四颂。 总释十证颂持种心义。 又大众部阿笈么中。 密意说此名根本识。 是转识所依止故。 又上座部经分别论。 俱密意说此名有分识。 有乃三有。 分乃因义。 唯此第八恒遍三界为三有因。 又化地部说穷生死蕴。 盖离此第八无别蕴法。 穷生死际无间断时。 又说一切有部增壹经。 亦密说名阿赖耶。 谓爱阿赖耶等。 由彼说阿赖耶名定此第八识。 上引小乘四教宛然有此第八。 何以坚执唯前六识耶。 又契经说。 杂染清净诸法种子之所集起故名为心。 若无此识。 彼持种心不应有故。 谓诸转识在灭定等有间断故。 根境作意善等类别易脱起故。 不坚住故非可熏习不能持种。 唯此第八一类恒无间断。 如茞胜等坚住可熏。 当彼契经所说心义。 此亦证第八名心。 符合十证颂初句之持种心也。 又云。 有异熟心善恶业感。 若无此识。 彼异熟心不应有故。 唯真异熟心酬牵引业遍而无断。 彼异熟心即第八识。 此心字通于持种异熟四字之义也。 此上已释十证颂初句之义。 又云。 有情流转五趣四生。 若无此第八。 彼趣生体不应有故。 谓要实有恒遍无杂。 具此四义方可立正实趣生。 若前五识业所感者。 不遍趣生。 以无色界中全无此故。 意识业感虽遍趣生。 而不恒有唯异熟心及彼心所。 具四义故。 是正趣生此心及所。 离第八识理不得成。 此释趣生二字。 以证第八为趣生体也。 又契经说。 有色根身是有执受。 若无此识。 彼能执受不应有故。 此能执受心唯异熟心。 眼等转识无如是义。 又契经说。 寿暖识三更互依持得相续住。 若无此识。 能持寿暖令久住识不应有故。 谓转识有间有转。 如声风等无恒持用。 不可立为持寿暖识故。 唯异熟有恒持用故。 可立为持寿暖识。 此释识字之义。 通上众义以释次句。 趣生有受识也。 此下释生死缘依食之句。 契经云。 诸有情类受生命终。 必住散心非无心定。 若无此识。 生死时心不应有故。 谓生死时身心惛昧。 如睡无梦极闷绝时。 明了意识必不现前。 六种转识行相所缘必不可知。 是散有心名生死心。 亦有余部执生死位别有一类微细意识。 行相所缘俱不可了。 应知即是此第八识。 又将死时。 由善恶业下上身分冷触渐起。 若无此识彼事不成。 转识不能执受身故。 此证生死时心即第八也。 又说。 识缘名色。 名色缘识。 如是二法展转相依。 譬如束芦俱时而转。 若无此识。 彼识自体不应有故。 又诸转识有间转故。 无力恒时执持名色恒与名色为缘。 故彼识言显是第八。 此释缘字也。 又契经说。 一切有情皆依食住。 若无此识。 彼识食体不应有故。 由此定知异诸转识有异熟识一类恒遍执持身命令不坏断。 世尊依此故作是言。 一切有情皆依食住。 故知唯异熟识是胜食性。 彼识即是第八识也。 此释依食二字。 已上释第三句生死缘依食竟。 又契经说。 住灭定者。 身语心行无不皆灭。 而寿暖犹在。 根不变坏。 识不离身。 若无此识住灭定者。 不离身识。 不应有故。 谓眼等识行相粗动。 于所缘境起必劳虑。 厌患彼故暂求止息。 渐次伏除至都尽位。 依此位立住灭定者。 故此定中彼识皆灭。 若不许有微细一类恒遍执持寿暖等识在依何而说识不离身。 若全无识。 应同瓦砾。 乃非情尔。 由斯理趣。 住灭定者决定有识。 无想等位类此应知。 此释灭定心三字之义。 又契经说。 心杂染故有情杂染。 心清净故有情清净。 若无此识。 彼染净心不应有故。 谓染净法以心为本。 因心而生。 依心而住。 此释心染净三字。 盖心字兼上下而言。 此略引成唯识论文。 欲义理详明。 请阅第三第四卷论文。 又云若证有此识理趣无边。 观此言岂特十义而矣。 瑜伽论亦有八义证有此识。 恐繁不引。 已上引释十证颂讫。 此护法论主。 因小乘不信此第八识故。 谆谆晓喻反覆辨论。 故颂云。 由此能兴论主争。 是也。 浩浩三藏不可穷浩浩者。 深广之义。 三藏者谓能所执也。 盖持种义边名为能藏受。 熏义边名所藏。 七执为我名为执藏。 故颂云。 诸法于识藏。 识于法亦尔。 更互为果性。 亦常为因性。 此颂意言。 阿赖耶识与诸转识。 于一切时展转相生。 互为因果。 摄大乘论说。 阿赖耶识与杂染法互为因缘。 引此以谓。 此第八识具三藏义。 体用深广。 凡小所以不达也。 又解深密经云。 阿陀耶识甚深细。 已见上文注。 引此颂证执持之名义。 以见凡愚不达所以也。 渊深七浪境为风此言第八现识如水。 八识现种如波。 境等四缘如风。 若四缘之风恒击第八现水。 则常起八识种现之波。 喻中多风至多波生。 少风至少浪起。 法中多缘多识生。 少缘少识起。 故楞伽云。 如海遇顺风等。 已见上文。 受熏持种根身器此第八识能受前七识熏。 能持诸法漏无漏种。 以此识为总报主。 所以持种。 具四义故。 所以受熏。 谓一坚住性。 二无记性。 三可熏性。 四与能熏和合。 言坚住者。 从无始之始究竟之终一类相续故。 然则第七亦尔。 何非所熏。 以第二义拣之。 要是无记。 犹如茞胜性非香臭熏。 以香即香。 以臭即臭。 若香臭之物虽熏以香臭。 纵经日久卒莫能变其气味也。 此第七既有覆性故非所熏。 八俱五所具前二义应为所熏。 以第三可熏义拣之。 谓可熏者自抂之义。 所非自在。 岂当所熏。 然而他人第八具此三义。 应受熏否。 以第四义拣之。 曰要与能熏和合。 故谓能与所时处皆同方为和合。 他八与己殊不相干。 若己之能熏熏他第八。 何异己食而责饱于人耶。 所以第八具此四义。 独得受熏也。 此颂第八受熏影显前七识即为能熏故。 以前七颂中隐略能熏语故能熏四义者。 一有生灭。 二有胜用。 三有增减。 四与所熏和合。 谓生灭者。 有能生长之作用。 故是能熏。 然无记色心皆有生灭。 亦皆能熏。 以第二义拣之。 要有胜用。 以善恶有覆强胜之力。 名为胜用。 然则佛位法既是强胜。 何非能熏。 以第三义故。 盖增减。 乃损益之义。 佛无损益。 故非能熏。 盖应刚则刚。 合柔即柔。 能成办事。 是为损益。 然自身前七具上三义。 能熏他否。 谓有第四义。 要与所熏和合故。 是前七王所皆能熏。 除无记性。 善恶皆具故。 所熏唯王。 心所不预焉。 所若受熏。 大过失生。 不应齐责。 种子根身器界即第八所缘之境。 又持种故。 所以受熏也。 去后来先作主公此识是总报主故。 有情投胎时最先。 命终时居后也。 依凭经(即杂宝藏经)论(即瑜伽与摄论)略辨此识舍出之处。 总括经论。 颂曰。 善业从下冷。 恶业从上冷。 二皆至于心。 一处同时舍(二论之义)顶圣眼生天。 人心饿鬼腹。 旁生膝盖离。 地狱脚板出(经义)谓经论异者。 经验六趣差别。 论明善恶两途。 盖六趣亦不出善恶也。 即前生死心也。 不动地前才舍藏谓此识从有漏因至无漏果。 略有三位。 谓我爱执藏位。 二善恶业果位。 三相续执持位。 初从无始至不动地名阿赖耶。 此云藏次。 亦从无始至解脱道名毗播迦。 此云异熟。 盖具变异而熟。 异时而熟。 异类而熟。 故名异熟。 后佛果位尽未来际名无垢识。 初阿赖者。 有情执为自内我故。 异熟者是善恶所引果故。 持无漏种现无间断故。 谓此本识初至此地。 舍藏识名过失重故。 有情不执为自内我故。 金刚道后异熟空谓二障种习有漏种。 现皆永断舍故。 舍此名因并劣无漏亦皆舍尽。 大圆无垢同时发普照十方尘刹中此识至佛果位。 转成上品无漏净体。 号无垢识。 与相应大圆镜智同发起时。 普照十方圆明法界也契经云。 如来无垢识。 是净无漏界。 解脱一切障。 圆镜智相应通拣四智。 谓平等性智。 妙观察智。 各有三品。 见道下品。 修道中品。 究竟上品。 故因中转也。 大圆镜智。 成所作智。 各唯上品。 故于果中转也。 故颂云。 六七二识因中转前五第八果中圆。 八识规矩补注(终)六离合释法式西方释名有其六种。 一依主。 二持业。 三有财。 四相违。 五带数。 六邻近。 以此六种有离合故。 一一具二。 若单一字名即非六识。 以不得成离合相故。 初依主者。 谓所依为主。 如说眼识。 识依眼起。 即眼之识。 故名眼识。 举眼之主以表于识。 亦名依士释。 此即分取他名。 如名色识。 如子取父名。 名为依主。 父取子名。 即名依士。 所依劣故。 言离合相者。 离谓眼者是根。 识者了别。 合谓此二合名眼识。 余五离合准此应知。 言持业者。 如说藏识。 识者是体藏是业用。 用能显体。 体能持业。 藏即识故名为藏识。 故言持业。 亦名同依释。 藏取含藏用。 识取了别用。 此二同一所依故云同依也。 言有财者。 谓从所有以得其名。 一如佛陀。 此云觉者。 即有觉之者名为觉者。 此即分取他名。 二如俱舍非对法藏。 对法藏者。 是本论名。 为依根本对法藏造故。 此亦名为对法藏论。 此全取他名。 亦名有财释。 言相违者。 如说眼及耳等。 各别所诠。 皆自为主。 不相随顺。 故曰相违。 为有及与二言。 非前二释义。 通带数有财。 言带数者。 以数显义通于三释。 如五蕴二谛等。 五即是蕴。 二即是谛。 此用自为名。 即持业带数。 如眼等六识。 取自他为名。 即依主带数。 如说五逆为五无间。 无间是果即因谈果。 此全取他名。 即有财带数。 言邻近者。 从近为名。 如四念住以慧为体。 以慧近念故名念住。 既是邻近。 不同自为。 名无持业。 义通余二释。 一依主邻近。 如有人近长安住。 有人问言。 为何处住。 答云。 长安住。 此人非长安。 以近长安故云长安住。 以分取他名。 复是依主邻近。 二有财邻近。 如问何处人。 答云。 长安。 以全取他处以标人名。 即是有财。 以近长安复名邻近。 颂曰。 用自及用他。 自他用俱用。 通二通三种。 如是六种释。 发布时间:2024-05-08 08:07:59 来源:藏经阁 链接:https://www.vipfo.com/book/20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