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中创立戒坛图经 内容: 关中创立戒坛图经大正新修大藏经第45册No. 1892关中创立戒坛图经No. 1892关中创立戒坛图经(并序)大唐京师西明寺沙门释道宣撰余以闇昧,少参学府,优柔教义,咨质贤明,问道绝于儒文,钦德承于道立,故居无常师,追千里如咫尺;唯法是务,跨关河如一苇。 周流晋魏,披阅累于初闻;顾步江淮,缘构彰于道听。 遂以立年方寻铅墨,律仪博要,行事谋猷,图传显于时心,钞疏开于有识,或注或解,引用寄于前经;时抑时扬,专门在于成务。 备通即目,流渐可知,至于戒本坛场,曾未陈广,虽因事叙,终非错言。 今年出纵心,旦夕蒲柳,一寻此路,若坠诸隍,力疾书之,遗滞非咎,乃以干封二年,于京郊之南,创弘斯法。 原夫戒坛之兴,所以立于戒也。 戒为众圣之行本,又是三法之命根;皇觉由此以兴慈,凡惑假斯而致灭。 故文云:“如何得知佛法久住? 若中国十人,边方五人,如法受戒,是名正法久住。 ”是知比丘仪体,非戒不存,道必人弘,非戒不立。 戒由作业而克,业必藉处而生,处曰“戒坛”,登降则心因发越;地称胜善,唱结则事用殷勤。 岂不以非常之仪,能动非常之致? 然则详其广也,谈论可以处成;寻其要也,行事难为准的。 是以诸律文云:“方相莫委于分齐,唱令有昧于前缘,众集不晓于别同,通和懵分于成败。 ”并曰:“非界咸乖圣则,虽受不获,以无界故。 ”是知:空地架屋,徒费成功,无坛结界,胜心难发。 今博寻群录,统括所闻,开法施之初门,仰住法之遗则。 若不分衢术,则推步者不识其由,故略位诸门,使晓锐者知非妄立云尔。 戒坛元结教兴第一(明坛场筑基,本唯佛也。 十方同会,详述坛场,昔者光明王如来初论建立。 故兴在大圣,不在人谋,敬重之极也。 )戒坛立名显号第二(通检律论,多云“戒坛”。 时俗混之,坛、场莫别,故引群录,名实两驰,岂唯常习,守株难革? )戒坛形重相状第三(既曰“坛”也,出地层基,状等山王,相同佛座。 阶除四列,周绕三重,灵骨作镇,用隆住法。 )戒坛高下广狭第四(高下制量,定约佛肘;为言广狭,在缘随机。 大小无局,出于智者商度论通。 )戒坛大界内外第五(统详诸律,内外在缘。 今以义求,外为别意。 )戒坛结法先后第六(古德行事,大界在先。 今存明检,坛前界后。 )戒坛集僧远近第七(坛界必初,草创基址,集僧轨度,自有成规。 后学师心,多轻本业,必专注教网,依法集人。 )戒坛作业成败第八(“羯磨”西言,唐云“作业”;义当分别成败,晓了时缘。 言“僧”则六和不乖,述“事”则四界各摄。 )戒坛受时仪轨第九(谓受戒法度,今古相承,若无坛除,登顿失序。 故圣立模范,令师资有仪,旋绕跪立,如机候转也。 )戒坛功能远近第十(一僧结已,经六万之延年;三法乃亡,涉千圣而常在,号曰“金刚场地”。 名义若斯,非圣不晓,凡唯仰止,不可轻焉。 )戒坛赞述辨德第十一(戒坛胜德,诸圣共遵,建无上之善根,拔极下之深累,必由此地,方得崇之。 岂不颂述神功,赞扬圣德。 )戒坛元结教兴第一检《别传》云:“佛在祇树园中,楼至比丘请佛立坛,为结戒受戒故。 尔时如来依言许已,创置三坛。 ”佛院门东名“佛为比丘结戒坛”;佛院门西名“佛为比丘尼结戒坛”;外院东门南置“僧为比丘受戒坛”。 初置坛日,乃集十方诸佛,于时有八百亿,同名释迦佛;十方诸佛,同名亦尔。 时大梵天王造佛院内东戒坛,魔王波旬造佛院内西戒坛。 坛既成已,诸佛登之。 共议结戒轻重持犯等相,又议度尼灭正法相。 诸佛通议曰:“古有四部,今何独无? ”初虽正法灭半,能行八敬,还住千年。 故此二坛唯佛所登,共量佛事。 僧受戒坛,佛非僧摄,有时度圣人者,亦临僧坛,一时行事,非羯磨摄。 戒坛立名显号第二律论所显,“场”、“坛”两别,西天诸国皆立别仪,此土中原素未行事,不足怪也。 今定其名实,或有异议。 案《僧传》云:“宋文帝元嘉中,圣僧功德铠者,游化建业,于南林寺前园中立戒坛,令受戒者登坛于上受也。 及其终后,又于坛上而阇维之。 ”余如下引。 又翻《十诵律》主卑摩罗叉,答《五百问》,于慧观法师亦云:“坛上师僧为他受戒。 ”余文广有,不复叙之。 故知,“坛”名其来久矣。 今人不识,混而雷同,平场、高坛莫分二别。 误哉! 案《别传》云:“佛涅槃后,迦叶结集来戒坛上,使小目连鸣钟,召百亿四天下凡圣僧众。 普集坛已,白四羯磨,罚宾头卢及阿难罪竟,令阿难披佛僧伽梨上座,先诵《遗教经》,如佛约敕,诸大菩萨及阿罗汉、天龙八部皆大悲泣。 大迦叶从座而起,披粗布僧伽梨,捉尼师坛,至阿难前,敷尼师坛,礼阿难已,右绕三匝;大梵天王执大宝盖覆阿难上,忉利天主进七宝案置阿难前,魔王波旬将七宝拂授与阿难,魔王、帝释夹侍两边,四天王立侍高座四脚,三十二使者随迦叶后互跪。 迦叶礼拜已,至阿难前,问讯起居,如世尊在时不异。 迦叶尔时作三千八百问诸有疑事,阿难一一答之。 ”今略取戒坛一问,余者阙之。 大迦叶问曰:“汝随如来二十年来,戒坛高下、阔狭,依何肘量? 戒坛上中安舍利不? 戒坛四面用何物砌? 四面开阶、方别多少? 绕坛四面,作何形像? 无石国中,土沙作不? ”阿难一如此卷中图相而用答之。 初祇桓戒坛,北有钟台,高四百尺,上有金钟,重十万斤,庄严希有;下有九龙盘像,龙口吐八功德水。 时欲受戒人至场坛所,龙便吐水灌顶,如转轮王升坛受位灌顶之相。 故初受戒人,如佛法王受法王位,有摩尼珠光,触受戒人得清凉乐,又表受人戒珠清净。 若诸圣人受戒之时,得通菩萨击钟,声震三千世界,有闻证果,恶趣停息。 凡夫受时,使摩抵比丘击之,声闻小千世界,此比丘有力当十万人。 其钟台如须弥山形,在大池中,九龙出头,构结盘住,诸梁柱等安龙头上,并黄金作之。 屋瓦用颇梨宝,若有受者登坛,诸龙即转,口出香雨香云,覆洒坛上。 池之四边砌以白玉,底布银沙,水色清净,甘如乳蜜。 诸持戒人有疾饮者,无不除差;破戒若饮,如吞铁汁。 佛欲涅槃,水先枯竭,屋瓦飞去;迦叶结集,阿难答时,屋瓦还来,池还出水,色白如乳,然无乳味,以表灭后正法随灭,展转无味,如《涅槃经》加水乳譬,可以准也。 结集问事都了,僧向王城,大钟宝台飞上兜率,池玉、银沙龙王收去,水亦枯竭。 今有其地,相状都无,迷其初缘,合兴坛位,故广叙之。 “坛”之立名在佛世矣! 此土现有群经律论,咸明王城两处结集之相,然出没差互不同,不妨阿难升座为结法之元匠也! 但存迦叶所问,阿难相同佛形,比丘咸疑是佛也! 听说“我闻”便息。 如今所传,达通悟者,不见此土,结法相者,尚自不知,况今所出,有不信者,固其常尔。 自佛灭后至于正、像,结集之相,乃有多涂。 初五百人,次千人,次大众,次育王,次七百,且列五条,余非不有,上并小乘。 至于大乘,阿难、迦叶在王城广结集,文殊师利与大菩萨,在铁围山略结集,并如此土诸经所说。 戒坛形重相状第三依名显相,理有异仪。 “场”乃除地令净,无诸丘坎,俗中治场令平者是也! 戏场、战场例斯可解。 至于“坛”相,则出地立基,四郊祠祭诸坛者是也! 余案行诸坛,方基者多。 唯圆丘一坛,分基九派,各施阶隥,其缘如别。 今之戒坛初为天造,天工巧妙,理出人谋。 然佛指挥,又非凡度,故其相状不同恒俗。 依《别传》云:“戒坛从地而起,三重为相,以表三空,为入佛法初门,散释凡惑,非空不遣。 三空是得道者游处,正戒为众善之基,故限于三重也! 昔光明王佛制,高佛之五肘,表五分法身;释迦如来减为二肘半;上又加二寸,为三层也;其后天帝释又加覆釜形于坛上,以覆舍利;大梵王又以无价宝珠,置覆釜形上,供养舍利。 是则五重,还表五分法身(以初层高一肘,二层高二肘半;三层高二寸,则三分也;帝释加覆釜,则四重也;梵王加宝珠,则五重。 五分具也)。 初佛在世,祇桓园中立戒坛讫,大梵王所施宝珠,大如五升瓶,大福德者见之,光照八百由旬;薄福德者见之,如聚墨也。 如来一代,常在戒坛,及佛涅槃,珠亦随没。 尊者大迦叶结集之时,珠复还来,阿难灭度,此珠还去。 后大梵王乃以明珠替处,以供养舍利也,珠下以宝莲华用承之,作九龙以承华足。 天帝释又奉二珠,以供养舍利,用金莲华承足,下设金柱,柱下安师子;此之二珠结集既竟,并各不现。 帝释二珠,今在忉利天欢喜园中,供养般若波罗蜜。 今时诸处立坛,既无珠可供养者,随力作二明灯。 若石若木,常在坛前,高于上层,令光明远照,上下通晓。 其坛上铺石为地,每有受戒之候,西南角别安高座,使比丘登之;登或艰阻,时大梵王于南面西阶道西,化作铁茎银龙银莲华,开合转关,华叶相接,对钩栏上,共高座相当,令使登者而无踬碍。 祇桓既殄,斯踪亦绝,然今后作者,则而施之。 ”近以干封二年九月,中印度大菩提寺沙门释迦蜜多罗尊者,长年人也,九十九夏来向五台,致敬文殊师利。 今上礼遇,令使人将送,既还来郊南,见此戒坛,大随喜云:“天竺诸寺皆有戒坛。 ”又述乌仗那国东石戒坛之事,此则东西虽远,坛礼相接矣。 其坛相状,下之二重以石砌累,如须弥山王形,上下安色道。 四面坛身并列龛窟,窟内安诸神王。 其两重基上并施石钩栏,栏之柱下,师子神王间以列之。 两层四角立高石柱出于坛上,柱外置四天王像,既在露地,并镌石为之,使久固也。 四角栏上,石金翅鸟衔龙于上,表比丘既受戒已,常思惑业而制除也。 戒坛周围布列神影者,表护持久固之相也。 斯并大圣之羽仪,生善之弘道,备舒图传,具列仪容,各有名号,义难隐伏,事须标榜其名,显置其状,则使见者发心,识幽明之协护矣! 今案:梁高祖敕释宝唱著《神鬼录》,凡有三卷。 故其序略云:“自如来出世,至教博远,天龙鬼神莫不回向,故能奉侍三尊,拥护四部。 ”凡诸鬼神各有依住,故依地之神名曰坚牢,乃至寺塔山林河海风雨,如《长阿含经》,并依止所往而守卫之(今以坛图一面,三方隐映诸神侧背,难可图形。 于图经中,依方列相,或露或覆,时立时坐,后有造者,依经置之)。 今前列护佛塔神名,多出《华严》、《灌顶》、《孔雀王》、《贤愚》、《大集》、《大智论》等,以繁文故,于此总而叙之。 神名跋阇罗波尼(梁言金刚)。 神名婆里旱(河但反,梁言力士)。 初坚固光曜神、二日光曜神、三须弥华神、四净云音神、五阿修罗王神(取修罗为名,非修罗也)、六胜光明神、七树音声神、八师子王神(如上,已解)、九淳厚光藏神、十珠髻华光神。 右十二金刚力士神王,依《杂阿含经》。 金刚神持金刚杵,猛火炽然,经律中亦说:“八金刚神,列侍四面。 ”又云:“五百金刚,常侍卫佛”。 如《华严经》:“诸金刚神与微尘数力士俱,久发誓愿,侍卫如来,住持遗法。 ”今据文求相,不言戒坛,然此戒坛即佛塔也,以安舍利。 灵骨瘗中,非塔如何? 迷名固执者不足言评。 重为提示,原夫“塔”字,此方字书乃是物声,本非西土之号。 若依梵本,瘗佛骨所,名曰“塔婆”。 此略下“婆”,单呼上“塔”。 所以经中,或名“偷婆”、“窣堵波”等。 依如唐言“方坟”,冢也! 古者墓而不坟,坟谓加土于其上也。 如律中:“如来知地下有迦叶佛舍利,以土增之。 ”斯即塔婆之相状矣! 今戒坛安佛舍利,层基标别,四列神影守护显号,固其然乎! 前十二神常守护佛塔。 下层下据地,坛有五阶,阶列二神,故有十也! 以下层为戒坛基本,其犹金刚,故以十金刚依阶而位列也! 下层四角大神,所谓金刚力士、金毗罗、散脂,并护佛塔,故峙列四隅,以护持本也;东南角神名跋阇罗波尼(又领般支分大军主神);西南角神名婆里旱(又领般遮罗遮驮大军主神);西北角神王名金毗罗(又领婆多祁利大军主神);东北角神将名散脂(又领醯摩跋多大军主神)。 下层南面二阶,东畔阶道(东神名坚固光曜,西神名日光曜);西畔阶道(东神名须弥华,西神名净云音)。 东面一阶道(南神名阿修罗王,北神名胜光明);西面一阶道(南神名树音声,北神名师子王)。 北面一阶道(西神名淳厚光藏,东神名珠髻华光)。 第二层上四角大神,所谓四天王也,常护佛法及以众生,岂唯坛塔而在情外,故须造立仪像,依方隅而列之(依《灌顶经》云:“五罗鬼神、鬼子母神五百儿子、及摩醯首罗、摩尼跋陀、修利犍陀五神,于佛灭后常护冢塔,不使邪人所坏。 若破坏者,当知正法欲灭,故使然也。 ”)。 东北角天王名提头赖吒,领乾闼婆及毗舍阇众,住东弗婆提洲。 《大智论》云:“四天王并寿九百万岁,各有九十一子,皆护佛法。 ”其王领四神军主,出《灌顶经》,下同今配。 戒坛第二层基,东面两阶各二神;南阶道二神(南神名地珂,北神名修涅多罗),北阶道二神(南神名分那柯,北神名迦毗罗)。 东南角天王名毗娄勒叉,领鸠槃茶及薜荔多众,住南阎浮提洲。 所领四神军主,配南面二阶各二神,东阶道二神(东神名僧伽,西神名优波僧伽),西阶道二神(东神名偿起罗,西神名栴陀那)。 西南角天王名毗娄博叉,领诸龙及富多罗众,住西瞿耶尼洲。 其所领四神军主,配西面二阶各二神,南阶道二神(南神名诃利,北神名诃利枳舍),北阶道二神(南神名波罗赴,北神名冰伽罗)。 西北角天王名毗沙门,领夜叉及罗刹众,住北郁单越洲;多来阎浮提,其王手中掌擎佛塔,古佛舍利在中。 佛在时,令其持行,所在作护,佛法久固。 又令天王威德势力领四神军主,配北面一阶边各二神,西边二神(一名陀罗那、二名阿罗难陀),东边二神(一名郁庾伽波罗、二名别他那)。 依《贤愚经》,此等鬼神皆名夜叉,形色青黑,眼赤如血,钩牙上出,头发悉竖,火从口出。 经虽如此,及论显相,义须别态,不可一像。 其第二层上,四面七阶道头各有二神,则十六也! 必须其名,可如《灌顶经》。 四天王所部诸神,随名便配,且存前数,何由可尽其数量也! 两层色道内龛窟中神,经中大多,今依《孔雀王经》,明七星神,依方守护;其上层中安窟既少,可列七星神,配坐窟中;然二十八星神出没增减,常行于世,有大光明,深能利益。 东方七星神名:基栗底柯一、虏喜尼二、麋梨伽尸罗三、阿陀罗四、不捺那婆修五、弗沙六、阿沙离沙七。 南方七星神名:诃可一、雨颇二、求尼三、诃莎多四、质多罗五、莎底六、毗释珂七。 西方七星神名:阿罗他一、折沙他二、牟蓝三、弗婆莎他四、郁多罗莎他五、阿毗止六、沙罗波那七。 北方七星神名:陀薾他一、舍多毗沙二、弗婆跋陀罗三、郁多罗跋陀罗四、离婆底五、阿虽尼六、婆罗尼七。 右二十八神,方别七龛依名位列。 至于下层亦有龛窟,约方开影,其量则多,临时分像,依《优波斯那咒经》及《灌顶经》。 神名极多,亦依方住,至时检经,随龛多少,就列名号,为存繁文,故略不出。 最上第三重,止高二寸,表二谛也;欲明诸佛说法常依二谛,用表受戒出家者,必知二谛为宗归也! 何者? 以身、口二业,动必依相,相为俗有;心行所期,离相为本,本为出道之所依也! 故二寸为准的量相。 上坛四角各立师子,背上有孔,欲行事时,必施尊仪,上安帐竿于孔中也! 帐之庄严随力所办。 上坛畟方七尺为量,以表七觉意也! 三乘入道不越三十七品,于此品中,七觉意在道思择,其功最高,故在上而列也! 坛外四周一丈内,种四时华药,已外植华树八行,种种庄严。 依《善见论》云:“戒坛极小,容二十一人。 ”此据出罪之相也。 然亦不分坛、场之异也! 戒坛高下广狭第四(并引图相)检《别传》云:“比丘受具戒坛初结之时,释迦如来召十方诸佛;时须弥灯光明王最居其长,身长五丈,欲立戒坛三重,重高佛五肘,表五分法身。 释迦如来云:‘娑婆世界众生少见少闻,若依佛五肘为量,恐生疲怠,无由可成,减同迦叶佛二肘半量,则易成就。 ’”所以取佛肘量者,以诸佛肘骨并是金刚,阇维之时,肘骨不灰,全坚舍利,所在流化,故坛身量取佛肘以定之;欲令比丘持戒坚固如金刚而不坏也! 戒坛亦尔,虽经劫坏,而常存故。 检释迦如来一肘,则中人二肘,如来在世倍人;人肘长唐尺一尺五寸,则佛肘三尺;佛肘既长二肘半,则唐尺七尺五寸也! 又云:“准迦叶佛肘为量者”,则又长于释迦肘矣! 依今北天竺东石戒坛,纵广二百步,高一丈许,此则随时不定;今且从释迦丈六为言,其下层从地起基,高佛一肘,则唐尺高三尺也! 谓在色道下座身为言,余亦同之。 然此色道上三下四,唯多出为佳,以在露地,色道广覆,而风雨不至,诸窟神王久而得固也。 如今浮图出檐,可不然耶! 不得过于一肘者,恐地裂故。 又表比丘于坛受戒,制心专一而不散乱也! 其第二层高佛一肘半,则唐尺四尺五寸也,同转轮圣王初登坛上受灌顶之时坛度也。 其第三层高二寸者,以佛指二寸为量,则当中人四寸也。 今北印度乌仗那国东千余里,度铁索桥至乌仗那旧都,其地平坦,名果皆备,即古转轮王之果园也,有大石戒坛焉。 佛灭度后三百年时,有大阿罗汉优楼质那者,威德巨胜,于园北山石崖造大寺,南北周院五十余里,僧所住处一十五里。 请弥勒尊者为指挥之,役使工匠,经三百年,以大神力住诸人寿。 五重精舍,纯石为之。 最上重者高三百余尺,中安栴檀像,相亦如之;乃至下重安赤铜像。 今上四重皆闭,非凡所幸;而石若琉璃,内外映彻,人从边过,照见藏腑。 其下重者,今人受用,四周华果列植充满。 东有石坛,纵广二百余步,四周石栏雕饰难言;基上平镂,奇态转势,高可一丈。 上坛中心安佛舍利,覆釜在上,如前所述。 受戒之日,如上集僧,别施高座,先诵《遗教经》,诸比丘闻皆悉涕泣。 及受戒讫,又诵《遗教》,其事见在。 往往有僧,从彼而来,玄奘法师《西域传》中,略述大栴檀像事,而不辨其缘由。 至于戒坛,文事盖阙。 岂非行不至彼,随闻而述,不足怪也! 今约祇树园中,总有六十四院,通衢大巷,南有二十六院。 三门之左右大院:西门之右六院(初、三果学人四谛院,二、学人十二因缘院,三、他方三乘八圣道院,四、四天下我见俗人院,五、外道欲出家院,六、凡夫禅师十一切入院);东门之左七院(初、大梵天王院,二、维那知事院,三、大龙王院,四、居士清信长者院,五、文殊师利院,六、僧库院,七、僧戒坛);中门之右七院(初、缘觉四谛院,二、缘觉十二因缘院,三、菩萨四谛院,四、菩萨十二因缘院,五、无学人问法院,六、学人问法院,七、佛香库院);中门之左六院(初、他方俗人菩萨院,二、他方比丘菩萨院,三、尼请教诫院,四、教诚比丘尼院,五、他方诸佛院,六、诸仙院)。 绕佛院外有十九院(在通衢外,巷北自分五门,二巷周通南出):中院东门之左七院(初、律师院,二、戒坛院,三、诸论师院,四、修多罗院,五、佛经行院,六、佛洗衣院,七、佛衣服院);中院北有六院(初、四韦陀院,二、天下不同文院,三、天下阴阳书院,四、天下医方院,五、僧净人院,六、天下童子院);中院西有六院(初、无常院,二、圣人病院,三、佛示病院,四、四天王献佛食院,五、浴室院,六、流厕院);正中佛院之内有十九所(初、佛院门东,佛为比丘结戒坛。 二、门西,佛为比丘尼结戒坛。 三、前佛殿,四、殿东三重楼,五、殿西三重楼,六、七重塔,七、塔东钟台,八、塔西经台,九、后佛说法大殿,十、殿东五重楼,十一、殿西五重楼,十二、三重楼,十三、九金镬,十四、方华池,十五、三重阁,十六、阁东五重楼,十七、阁西五重楼,十八、东佛库,十九、西佛库)。 余以恒俗所闻,唯存声说,附事经论,则纷然莫举,岂非信文诵语,不存行事,徒丧生涯,于道何益。 所以每事研核,文质相师,随有作业,名实非爽。 虽加砭石,久弊膏肓,空费言时,卒未悛革。 故示见图,开张视听,更有广相,如别所存。 今略显之,且救恒要,庶或值者,知其致焉! 原夫戒坛之场,随依大界僧住,不可恒准方隅,不定东西。 多以东方为受戒之场,由创归于佛法之地也! 西方为无常之院,由终没于天倾之位也! 从多为相,余则随机。 其初坛下层纵广二丈九尺八寸,中层纵广二丈三尺,上层畟方七尺。 PICT45081201. gif/PIC余所撰《祇桓图》上下两卷,修缉所闻,统收经律,讨仇诸传,极有踪绪。 然五大精舍,佛所常游,祇桓一代,最住经久,故二十五载弘化在兹,四藏、五部咸称舍卫。 故一佛化相,事迹极多,备在本图,故此存略。 致诸教中,树立祇桓,开化元首,总而会之,大有科要。 如《贤愚经》,初构祇栖,在八十顷地中,布金买地。 舍利弗角神通,力伏外道六师,与须达捉绳,经度精舍,或喜或忧,如常闻见。 又曰:“汝于毗婆尸佛乃至迦叶,为佛起寺,而蚁生不绝。 生死长远,唯福为要。 以栴檀涂佛窟,别房住止千二百处,百二十处别打犍稚。 ”如是云云,广文如彼。 又检《圣迹记》云:“绕祇桓园有一十八寺,并有僧住。 ”又别图云:“祇桓一寺,十字巷通于外院。 ”又云:“寺有二门,一南一东。 ”又云:“寺有五门。 ”又云:“七日所成,大房三百口、六十余院。 ”案北齐灵裕法师〈寺诰〉述,〈祇桓图经〉具明诸院,大有准的。 又案《别传》:“祇桓一寺,顿结三坛,今虽荒毁,不妨初有。 ”自尔至今,千七百载,前后重造,凡二十返,形相不同,不足可怪,且据元始,如前略存。 今明东夏创立戒坛之源。 《梁僧传》云:“昔宋文帝元嘉七年,有罽宾国沙门求那跋摩者,梁曰功德铠也。 越自南海,来达杨都,文帝礼异恒伦,号称三藏,译出经戒。 尝游南林寺,见竹树扶疏,便有终焉之志。 乃于寺前园中立戒坛,令受戒者登坛上而受也。 人有疑其得道者,密以华布诸僧座下,唯跋摩所坐者,华更鲜荣。 预知亡日,端拱而卒,手出遗文,云获二果。 仍于戒坛上焚之,咸见一PICT45081301. gif/PIC物,状若龙蛇,冲烟上天。 “至元嘉十一年,有僧伽跋摩者,时号三藏法师,与前三藏同至杨都,为诸僧尼等,于南林寺坛重受具戒。 于时祇桓寺僧慧照等五十人,影福寺尼慧果等三百二十三人,同从重受。 有慧义法师,禀性刚烈,不耐諠黩,谓三藏曰:‘大法东流,传道非一;先贤胜哲,共有常规;岂独改异,何穆众望? ’答曰:‘五部之异,自此常理,相与弃俗,本为弘法,法必可传,何忤众情? ’又问曰:‘夫戒非可见之色也! 顷见重受戒者,或依旧腊次,或从后受为始,进退之间,足致深疑? ’答曰:‘人有二种,故不一类。 若年岁不满,胎月未充,则依今受为初。 若先年已满,便入得戒之位;但疑先受有中下心,理须更求增胜而重受戒,即依本腊而永定也。 ’又问:‘自誓不杀,身口已满,有何不尽,更重受耶? ’答曰:‘戒有九品,下为上因。 至于求者,心有优劣;所托缘起,亦自不同。 别受重发,有何障碍? 五戒、十戒,生亦各异,乃至道、定律仪,并防身、口;不同心业,有一无二也。 ’如是云云。 又问:‘三藏昔存之日,布萨僧事常在寺内;及论受戒,何为独出邑外等,咸是善法,何以异耶? ’答:‘诸部律制,互有通塞,唯受戒法重,不同余事。 以余法不成,唯得小罪,罪可忏悔;夫绍隆佛种,用消信施,以戒为本,若不成就,非出家人。 障累之源,断灭大法,故异余者。 ’于是慧义欣然无言,遂令弟子慧基等渡蔡州岸,于船上受戒(云云)。 ”今通检《别传》诸记,南国诸方戒坛非一,宋都一坛如上已辨。 东晋法汰,道安法师之同学也,生知天授,先于杨都瓦官寺立坛;晋支道林于石城[泛-之+友]洲各立一坛;晋支法存于若耶谢敷隐处立坛;竺道壹于洞庭山立坛;竺道生于吴中虎丘立坛;宋智严于上定林寺立坛,宋慧观于石梁寺立坛;齐僧敷于芜湖立坛;梁法超于南涧立坛;梁僧祐于上云居、栖霞、归善、爱敬四寺立坛;今荆州四层、长沙二寺刹基下,大明寺前湖中,并是戒坛。 以事核论,自渝州已下,江淮之间,通计戒坛三百余所;山东、河北、关内、剑南,事绝前闻,经传不录;故使江表佛法,经今五六百年,曾不亏殄,由戒坛也! 以戒为佛法之源,本立而不可倾也! 故使中原河之左右既不行之,由此佛法三被诛除,诚所宜也! 又江汉之间,英灵间出,山川秀丽,见便忘返者,土地之使然也! 人依外报,故使外报既胜,内智亦奇,致诸贤达之士,通鉴辅臣,详度佛教,深有可归,必无败坏之理也! 可谓江汉滔滔,南国之纪事虽闻于往代,语迹见于今乎! 中原两河晋氏南渡之后,分为一十六国;以武猛相陵,佛法三除,并是獯鬻之胤;本非文国之后,随心即断,故其然乎! 所以戒坛之举,即住法之弘相也! 余则略之(云云)。 《善见》云:“戒坛上不得立房,纵使王立,有惭比丘剔坏,余材草送住寺比丘,唯置佛殿及树木也! ”据斯以言,明是法住之处,非人所宅(两位别也)。 戒坛大界内外第五依《僧祇律》,戒场初立在大界外,后有过起,方徙于内。 《四分律》中,戒场在内,文云:“众中四僧事起令众疲极,佛令结戒场。 ”若在界外,本无所妨,何劳于众? 故知在内为定。 然须辨了三相,决绝无疑。 妄指山石树林垣墙崖坎,曾非目阅其分齐,随语漫唤其东西。 自唱尚迷,于他岂识,相从诵语,于事多昏。 钞疏极详,临机便用。 斯之恶习,并是旧迷,幸愿改张,绝其常习;若不革者,今生既尔,后代亦然,何由可出? 今依法结已,则四处集僧,各御众法,都不相妨:一、戒场内集,二、场外四周空地集,三、大界内如常僧集,四、大界外集。 于四集中,二是作法界,二是自然界。 由界限约相,可随方作业,并得成就。 以前识四界,限域灼然,故有四集,各不相摄。 言虽繁重,事则唯单,深可诫之。 戒坛结法先后第六今见讲解诸家,并依古疏,先结大界,却结戒场。 便云:“我依律文,先后如此。 ”此不知教之次第也! 原究律文,初大众创集,莫识界之分齐;故初约自然,次约大界;后为众集法多,数数劳倦,故听立戒场;是知事起先后,不言结法先后也! 何为妄执律文,横生五过,佛有诚教,当随义分。 今若先结大界,未分戒场,约何法制,以分两界? 虽预开空域,终是无法之地。 故佛制戒场,先以法限,后围空地,外以大界绕之,此则法法相隔,无错涉之非也! 故《五分律》云:应“先结戒场,后结大界。 ”若先结大界者,当舍已更前结之,然后唱相结大界也! 《毗尼母》、《善见》二论,亦同《五分》先后之文。 今犹有人,先结大界者,此不见诸部明文,直信意言,都不领解。 《五百问》云:“先结大界,后结戒场者,如卑摩罗叉律师云:‘于中受戒,恐无所获。 ’又卑公云:‘若先不知,同于未制,赖有此路,则通侥幸。 ’”斯言抑扬,成败难恻,侥幸非分遇福之言,先结戒场,不虚功受,无疑于戒之有无也。 核论作法,备分三相:一、戒场外相,二、大界内相,三、大界外相。 此之三相并入羯磨立法之分齐也! 皆定其方维,刻其分齐,标、相、体别三位历然。 标则不定其内外,相则随标而位立;及论界体,必在相内。 先须考定,具识楷模,然后加结。 言又繁重,诚举多迷,《五百问》中:“受戒值天雨,若移戒场屋下者,先解大界,却结戒场,后结大界方得。 ”戒坛集僧远近第七戒场为诸界之本也! 先于自然集僧,僧有不集,结无成就;故作法者初必审悉,于诸自然界中,子细穷考;有僧普集,不得受欲。 事虽粗现,临事多迷,遗略不集,僧便别众。 结既不成,妄称有界,尽于来际于中受法,徒枉自他虚行一代。 岂唯此生,来报果集,还遇无界而受具足,可不然耶! 今欲行事,并约标界。 戒场大小从界者,多由场小于自然,故约自然而集;三唱外相,白二结之。 次结大界时,引五六比丘出场外空地,入大界体中,依界标集僧;三唱大界内外相,白二结已。 至明日先解大界,次解戒场,还如前结。 集僧远近,楷定如前。 此更须审悉,一定之后,尽于来际未须解。 故比人行事不行重解、重结之法;西梵现行此事,以初结界已,恶鬼被围不得出界,极苦恼故,佛令为解,使其得出,重更加结。 以如法故,善神方集,故使律中界内有鬼神庙屋。 《五分》云:“结界通取聚落,护诸俗人,不为非人所恼等。 ”其事符同(云云)。 戒坛作业成败第八(此篇机要,成败一时)成败之相,其用在人,人兼明昧,故事涉兴毁。 是以谨慎之士,不自师心。 虽于戒相分明,不妨临用迷忘,是以律文统约,有陵犯处,并开迷忘。 至于结界持护,必须是非通显,若疑、若误,舍而重加,岂非敬慎之至极也! 今行事者率多轻略,不审界之远近,莫显僧之别同,欺罔佛法,妄称僧杰;诵文不识纲目,目睹不识是非,饰诈抱迷,辄兴构结。 今略示数相以显是非:一、约相集僧,则识僧之真伪,一一人中以五十余法简定之;不入简者不足称僧,则非作法之匠也! 简法如律钞中。 二、依相三唱,必审标、相分齐,尺寸灼然,入则有足数别众之仪,出则非二相之摄也。 今时往往有结二界,不集相外之僧,直将五六人往场相地而结者;或于场内通唱二界三相已,具加二界羯磨者;或有场内通唱二界相已,随界而结者;或于大界内不入场中,遥唱场相而结者。 如《五分》中:“不唱方相,不成结界。 ”今隔界虚唱,全非正法;唱不明了,不知分齐,咸名不唱,界结不成,如是类知,并是约界分齐之是非也! 然大界、戒场并须成就,事不获已,大界不成,乍可以无界之场得受戒也? 戒场不成,大界虽成,终是无法之地,何有得行法事! 故勤勤作业,戒场为初,必须依法取成,不得依俙作法,朦胧谓是。 僧曰知法之人,可不思之! 取名弃实,言又繁矣,临事多惑,老叟重言,固其宜也! 三、明事义,即结界也。 界有大小之差,地分内外之别,先须晓了,后方就法。 四、谓作业,即羯磨也。 不但一僧独诵,并须通众具解,有不解者,非足非别;以闇昧者,莫知和忍之缘,孰识同别之相,故非二摄,不集非咎。 作业成败,必约四缘,谓僧界事法,如上备列。 持律之士,务学在斯,闇此四缘,不足登坛位也! 故《十诵》云:“作羯磨者应分别云:是白、是第一羯磨、第二羯磨、第三羯磨;如是分别。 其听作者,莫余觉、余思惟,应心心相忆,念此白、此羯磨;如是分明。 ”故佛世执法,犹行五非,岂是不学无知人耶? 临机心境迷忘故也! 戒坛受时仪轨第九夫立非常之相,以显非常之法,法即戒也。 戒为出道之基,定非入俗之致。 律云:“所以立戒学者,为除三毒令尽故。 ”所以立非常坛相,以动恒俗之情也! 今不行坛事,随缘而受,则心志苍茫,如显如晦,何能发法界之律仪? 定获无记之虚福也! 故论云:“欲受戒者,先于有智人所,令于万境上起慈护心而发戒也! ”今不存此,临集僧讫,正行事时,但云:“汝发上品心得上品戒。 ”沙弥素无识性,教授曾未讨论,空雷发于上天,绝雨流于下地。 故博考众说,立斯轨仪,非出师心,并从圣授。 今末学者经传罕闻,铿执生常,惊怪斯作,复何可怪? 并由耳目之所不该,足趾之所不蹈;若曾该蹈,复是生常之恒法,统而括之,可以论广也! 登坛授受十师行事相(比来行事,无法自居,随人立用,无可师范。 今采摭幽显及以所传,登降坛场,兴发景仰,如俗行礼,每事问之,可不慎与! )余见行事,丛杂交谬,和上二师才有相状,自余尊证都无异伦。 原夫证师证戒功用,则三师一同。 三师各有行事,证成由十师得,遂有初戒。 列坐昏若海游,高视而望众仪,远听而详羯磨,乃有一乞、三乞、唱乞。 三一不分、一白三说错脱,曾无指斥,俯首送默,是非俱显,默然端坐表和,同别咸言和合。 若斯御众,诚在三师,有见非违,即须弹举,无宜妄称大物,是非不挠其心乎! 确须七证卓明,何劳更繁随喜,故中土受戒,止须十人登坛,诸余随助,浪僧临时,下层亦有,故于仪首,重而列之(不妨新受戒者,神爽明白,作业有功,七证心昏,情思鲁塞,故约此二不得顿除故也)。 初十师登坛相,其教授阿阇梨当执香炉前引,从南面下层东阶道,接足而上至层上,东出北回,绕坛一匝;上座在西头,当佛前礼三拜;十师卓立,具修威仪,广运心想,请十方现在诸佛、诸大菩萨、声闻僧众,普会戒坛;天龙八部遍满虚空。 以佛在时,多行受戒,咸升坛上,虽非羯磨僧数而行,善来戒法亦同具戒。 佛灭度后,行事圣僧罗列佛像,拟佛在时故也! 亦使僧法有依,非佛不可,故置灵仪,不徒设也! 第二重坛上西行,南头置一高座,次设三虚座:一拟豆田邪菩萨比丘,二拟楼至菩萨比丘,三拟马阑邪菩萨比丘;以三菩萨比丘请佛立受戒结戒戒坛之首,于戒有功,故列三虚座以处之。 十师运想已,教授师执炉,引众面西却行,取上层西阶道,接足上坛顶;东转北回,绕佛一匝已,至三空座前,一一礼已,依次而坐。 其高座者,先差一僧令升座已,诵《遗教经》;此时应打犍稚,多烧名香,赞呗功德;所集之僧,无问大小戒,普至以听《遗教》。 于上下二层依位坐已,令维那引欲受戒者,至南面东阶道下,面西而立;威仪教授师从南面东阶却下,引向西阶道上,至下层上便东回北转西出;又东面北作行,礼佛三拜已,互跪听经讫;维那又引至南面东阶,却行而下,出界外行立。 若未解威仪折旋俯仰者,令知法维那一一指授,庠序弘缓,引而行之。 及问难之时,维那一一引至戒场内,当东阶南设席,拟问遮难。 其受具者至于席侧,执衣钵当东阶面北而立;教授师从南面东阶却下,具修威仪,令众可观。 故律中执持威仪,不失法度,如頞鞞比丘以威仪而伏邪道,故知威仪肃物,来自久矣! 彼至问席所敷座坐已,仍取受人衣钵讫,令其脱屣上席;先取尼师坛,为受持已,令在上坐;又取安多会,为受持已,令在身着;次取郁多罗僧,为受持已,令于上披;又取僧伽梨,为受持已,如前幞之。 教彼人云:“此三衣名,唯佛法有,九十六种外道所无,何得不敬? 故坐具尼师坛,如塔之有基也;汝今受戒即五分法身之基也,良以五分由戒而成;若无坐具而坐汝身,则五分定慧无所从生,故坐具如塔之基也! 三衣断三毒也:五条下衣断贪身也、七条中衣断瞋口也、大衣上衣断痴心也! ”如是广之,随时说导。 问难遮讫。 此受持衣,诸部并在问难前,今时在受戒后,无文可出,不足行用。 彼教授师如常威仪,从下层东阶上,至层上西回;至第二层南面西阶上,向东回;当佛前礼三拜已;东转北回,至羯磨师前,相去舒手及处立。 作白召已,至南面西阶上召之。 依师召而上,便引欲受戒者,向三上座坐处礼已,次又一一礼十师竟,威仪师令于羯磨师前互跪教乞戒。 彼复座已,羯磨师依法单白,问难已,和僧羯磨与受戒竟,令于十师下互跪,诸受具人总了,一时就佛前面北,互跪更听《遗教》而立住;其教授师执香炉起,至西面北阶头立,引十师下阶,循下层上面南出东回面北,当佛像前礼三拜立住;维那又引新受戒人从东面南阶却下至地,北出绕坛回至南面下层西阶下,东回面北礼佛竟立住。 师僧见新受戒者来,便从下层东阶下南出,雁行相待于华林间;新受戒者从后而行,至场地林间,方令受戒者在前。 教授师引十师出场门入大界,如常所止。 此之威仪,圣所行法,法隐既久,执生常者,谓是新仪,幸详之也! 余以干封二年二月八日及以夏初,既立戒坛,仍依法载受具戒。 于时前后预受者二十七人,并多是诸方,谓雍州、洛州、虢州、蒲州、晋州、贝州、丹州、坊州、陇州、澧州、荆州、台州、并州,如是等州,依坛受具;故引大略,知非谬缘。 诸有同法之俦、游方之士,闻余创建,兴心向赴者,略列名位,取信于后。 终南山云居寺大德僧伽禅师京师西明寺大德真懿律师京师弘法寺大德恒善律师终南山云际寺大德悟玄律师京师西明寺大德薄尘法师京师大慈恩寺大德弘度律师昭陵瑶台寺大德道诚律师终南山龙池寺智善律师京师光明寺新罗国智仁律师华州西岳沙门法藏禅师终南山宝德寺道光律师荆州长沙寺智藏律师荆州景元山无行禅师荆州覆船山玉泉寺弘景律师并州六通寺智琮禅师润州明庆寺玄寂律师衡州南岳云峰寺义本律师洋州傥城寺道寂律师荆州天王寺道誉法师荆州四层寺智璇禅师京师西明寺大慈律师京师西明寺四依律师齐州东岳沙门明藏禅师荆州安宝寺慧忍禅师荆州善集寺道恪禅师台州天台山白岩寺慧庄禅师襄州岘山报善寺慧璇律师荆州升觉寺慧琏禅师荆州开圣寺慧俨禅师荆州陟屺寺慧奖法师荆州无量寺玄赜法师洛州天宫寺守节法师晋州沙门昙奖法师东岳沙门名恪律师京师空观寺行滔禅师秦州麦积崖沙门法度禅师虢州大兴国寺义方律师荆州长沙寺德行律师京师弘济寺怀素律师自外不备列名。 至如终南山大翠微寺等诸沙门,及岩隐野居追朋问道之宾,翕习容裔,整带而赴,高坛观行,礼度折旋,而鉴其敬仰者,或在空外界中,送心随喜,伫立合掌,而欣其威仪者,将有百计。 行事既了,维那引至僧住堂中,列坐饭之。 诸有清信士女,崇扈之乡,来者满院,皆合掌随喜,立而称善,亦一涂之造化也,追万古之清尘焉! 戒坛功能远近第十案结界之地也,随其限域,下至金刚之轮,虽经劫坏,终焉莫毁。 如诸论说,佛法将灭,结界法失;有论者言,先结不失,后结不成,斯为定义。 今案诸传说,天竺印度咸有圣踪,并经多劫,于今见在。 至如八字舍身之事,子女流血之征,破骨出髓之苦相,布发掩泥之遗绪,端然布设,开迹如初;以此往征,界结非没。 印度诸师,相从二释。 初言结界圣相并是神功,灾劫焚漂斯为俗有,俗非坏道之法,故道法恒存,致使前相于今不绝。 有论师言:“斯是佛之化迹,所在弘利终期不灰。 ”所以三灾起时,沦亡从于大地,为空、为水,踪绪罕寻;世界后成,所有故处还依旧立,故此圣迹俨然如初,不足怪也! 如彼色、欲二界,咸化为空,后成立时,如前置立。 众生业力一不思议,佛之流化二不思议,岂以凡谋夺于圣虑,故结界坚住,必无所损。 问曰:“若如所述,贤劫四佛,咸有旧踪,立寺结界,僧之常法,今时立相,岂不与旧界相重? 重结不成,作法败矣! 如何释之? ”答曰:“随一佛化,一佛之僧,何有能仁之子,与饮光为资乎! 各师所师,故非别众。 即如释尊一代,僧具六和,一见不和,两不足数,各结各部,类例见闻,故知前佛之僧界,不妨后佛之行事也! ”故律钞中,五种互结,各不相妨也! 然前佛之遗基,后佛皆就而兴起也,如舍卫祇桓之地,九十一劫常为佛游,身子睹蚁窟而兴悲,事可知也! 自余更有,辞繁且略。 戒坛赞述辨德第十一开壤创筑戒场之坛文维唐干封二年仲春八日,京师西明寺沙门释道宣,乃与内岳渎诸州沙门,商较律仪,讨击机务,敢于京南远郊澧福二水之阴,乡曰清官,里称遵善,持律众所建立戒坛。 原夫戒定慧法,众圣之良筌;摄律善生,三佛之津导。 是知戒为入圣之本,为出俗之基;皇觉寄此而开权,正法由兹而久住。 所以四依御,必祖戒而启蒙泉;五乘方驾,亦因戒而张化首。 自法流东渐,居七百年,戒场之坛,名实乖爽,律、论所显,场、坛两驰,各备机缘,随事便举。 有晋扬辇南林戒坛,德铠圣士厥初基构,中原正伪,蔑尔无闻,有以大界为戒场,有以平场为坛上。 斯由法被三废,后兴在于羁縻;或由师心独断,讨论绝于经教。 若夫创置戒坛,专弘戒本,良由律仪所摄,用统有、空;约情充仞于大千,论法该通于六位;阴、入、界、处,莫匪戒缘;上圣下凡,咸资戒护。 遂使小戒、大戒,开行业之始终;有愿、无愿,显因心之渐顿。 经叙菩萨戒聚,非白四而不生;律明声闻正禁,因十僧而克果;若欲行斯羯磨,要假坛、场,故以戒法为名,全是净行之本。 大界初兴,僧法两设,至论作业,戒场则多,此则僧住、法住,各有其致。 今立戒坛之场,备依教旨,竖三标而分两界,围空地而绝错疑。 先结小界为场坛之本,依自然而集僧,晓同别之殊致。 三述戒场之外相,白二约而结之,故使三阶肃而峙列,委登降之接足;四维晏而在隅,识辰晷之斜正。 后结大界,僧出戒场,随相各集,别唱别结,因使四处僧事无乖别之踪,六和显德有乘权之务。 作业成遂,七万之岁不亡;德僧自在,三灾之变无没。 由斯以言,戒场之举不徒设也! 成,则佛法常住;坏,则正教沦亡。 此言匪妄,又弥慎也! 是知受随二戒,寄斯地而克隆;持犯两仪,亦因兹而还净。 故经云:“若无此戒,诸善不生。 ”谅是定慧之本基,诚即业惑之良药也! 比人行事,轻斯者多,不筑坛基,随宜授受。 或妄结小界,曾非难缘;或辄居佛殿,僧皆背像;或在空回,或在村坊,迷昏别众,诵文徒结。 斯涂纷糅,无足叙之! 故《僧传》云:中国僧来欲受戒者,扬都行事,并在江舟,别结而受。 有问其故,答曰:结界法本,同别难知,故于舟中,相绝非难,说戒等法不成乍可。 夫欲住持正法,弘护圣仪,断绝烦恼,非戒不得脱,非界地戒业无依。 虚承剃染,心无圣法,徒丧一生,终沦万劫,岂不累于自他,虚为释尊之种也! 故彼梵僧勤勤若此,此生死人平平若此,弥天所诫,可不思哉! 有人闻结,惊而私诮。 余告之曰:“非敢立异,斯乃一同,经教具周,人不行尔。 ”窃以净教所诠,依法为本,文明四说之印,遗诰三藏之功;顺则扬三宝之初秋,违则灭四僧之后辙。 文云:“戒场极小容二十一人”,明坛上之广量也;“应至舒手及处”,明坛非覆障之内也;“应留中间”,明二界非相接也;“先结场已,大界绕之”,明初后之轨仪也;“但置佛殿”,明僧宝之所依也;“若有僧住,有惭剔除”,明有羞僧弘崇戒护易成就也。 文有临坛师,坛上僧则非场地之恒度也,此坛唯存戒住;今则多有僧住,固可详诸诚教。 若斯义难隐忍,所以状白叙构,业业兢兢,晨夕仇校,仰遵遗寄,辄备通引,永垂无昧云尔。 大唐雍州长安县清官乡净业寺戒坛之铭原夫戒坛之兴,其来久矣! 肇于祇树之始,流渐淮海之阴;开佛化之羽仪,扇仁风于寰。 遂得定慧攸托,非戒无以成基;业行是依,必律仪方能堪济。 其德既广,非恒地之所任持;其绩既高,岂常务而能构克! 故使于僧院内别置戒场,又于场中增基列陛;阶除四布,坛塔高严,幽明之所监护,凡圣于焉景仰。 集僧作业,经三灾而莫亏;登降受行,历万古而长骛。 是则慈化弘远,诚资戒德之功;烦惑廓消,咸假场坛之力;统其绩也,岂不盛哉! 若不式树旌铭,将何启其津径? 略述所缘,其辞曰:幽关未启,妙兹弘导,匪藉能仁,谁其覆焘? 覆焘伊何,谅惟戒力,三圣位隆,四生仰极。 昏谷作梗,烦劳莫息,绵兹长往,于何取则? 在昔给园,皇觉顾命,创筑场坛,开敷嘉令。 金河既竭,玉门高映,道流淮海,南林一盛。 周发灵台,汉彻明堂,事遵往帝,缔构余皇。 戒坛式绪,时惟法王,用隆化本,永永无疆。 爰有英达,厥称僧杰,德懋时雄,智包髦烈。 齐梁作,缁素垂节,广树法场,横张像设。 是号文国,山夷海截,有惑斯宗,人坑法灭。 中原失绪,三犯凶咽,仁祠奄室,法侣兴悲。 考定斯咎,明坛靡基,敢遵往则,式表离辞。 永镇终古,兹文在兹。 终南山北澧福之阴清官乡净业寺戒坛佛舍利之铭维大唐干封二年岁在丁卯孟夏朔日,京师西明寺沙门释道宣,与诸岳渎沙门,会于前乡之道场,平章法律,仰惟三圣垂教以戒为先,四生归德遵涂莫绝。 遂使住法六万之寿,作化在于律仪;时经三变之秋,启务资于定、慧。 所以敢承余烈,克构场坛,陈瘗灵躯,镇兹福地。 冀愿皇觉慈照,景业统宇宙而无疆;垂裕含光,神功谅堪济而逾远。 序之不足,略为短铭。 其辞曰:皇矣正觉,作化在三,戒为良导,万善攸谈。 冰凉于水,青更逾蓝,非斯组织,余则谁甘? 岳渎法俦,乘时蔚峙,板筑福坛,犹登岵屺。 戒护是升,幽明咸履,悠哉后裔,则为高轨。 敢述时缘,遍流芳纪。 荆州等界寺沙门无行,观化秦川,遇兹盛集,赞而述之。 大唐干封二年四月朔日荆南渚宫沙门释无行戒坛舍利赞余等登趾荆岑,搜玄秦岭;承律谟于上德,闻所未闻;禀清范于灵坛,日新日损。 是以皇觉慈训,弘之在人,祇树高风,幽心祥感。 幸逢嘉会,瘗灵骨于福坛;玄纲载维,想德铠之非远。 不胜手舞,景仰神光,敢述玄猷,乃为赞曰:觉智圆明,应物唯灵,非灭示灭,无生现生。 为人演法,三学开津,场坛肃穆,戒德氤氲。 金河晦影,鹤树澄神,能仁散体,多宝全身。 奇光昭晢,嘉瑞攸陈,二端尚在,八斛犹均。 厥后无忧,爰初启信,近护分光,灵坟是镇。 灵坟现奇,震岭标基,扶风散彩,淮海腾辉。 粤自荆岫,寻真太一,希世之风,载扬兹日。 坛模山像,登顿有秩,镇以遗身,幽诚云毕。 愿言遐旷,克念崇尚,识镜澄明,心河静浪。 庶劫石之方消,觌神珠于妙相。 大唐中原关辅戒坛仪余以干封二年二月八日,创筑戒坛,四方岳渎沙门寻声远集者二十余人。 至于夏初,众侣更集,载受具戒,多是远人,京寺同学,咸来观化。 余以法利希行,恐有乖忤;和悦上下,务成为先。 有京师西明寺真懿律师,今之律匠也,彭享勇锐,最所忌情,恐东回左绕,伤俗之行事也。 余谕之曰:“律师勿见东回左绕以为非法耶! 此天常之大理也。 人惑左右,习俗罕分,深愿体之,勿虑非咎。 ”便答余云:“此不敢怪也。 吾昔见大庄严寺大德恭禅师若行道时,必东回北转,此为右绕。 ”彼告吾云:“子不见俗中城门耶,东入西出,咸言左出右入也。 ”如是云云。 行事之家,观时制度,余方不为清净,则不行之。 余七十暮年,脚疾摧朽,顾求法者,不远关山。 今秋气已清,客心飞举,将事终天之别,必爽载面之期,力疾集之,用为送终之赠也。 言此饮泪,穷独可悲。 干封二年二月十四日,于清官结大界净地,并出净厨诰。 关中创立戒坛图经吾祖之道,犹羲和升于隅夷,则何物不明矣! 幸于早年寻师问津,探赜其奥旨,时为节度僧道,而传演之道难矣。 遂守愚于开元昭庆,会证悟依止,重筑戒坛,忝预校量制度。 坛将成,因思吾祖戒坛图经,真悟记主虽曾镂板,缘兵火煨烬,深虑湮没其道,遂遍募同袍,仍将旧本校刻流通,永彰不朽,使末代知坛制之殊胜耳。 旹绍兴二十二年十二月朔卧龙景德院住持比丘(惟定)题 发布时间:2024-05-12 08:14:29 来源:藏经阁 链接:https://www.vipfo.com/book/22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