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说罪要行法 内容: 说罪要行法大正新修大藏经第45册No. 1903说罪要行法No. 1903说罪要行法唐三藏法师义净撰每于半月月尽忆所犯罪。 准法而说。 或故妄语或饮酒或非时食等或请香不净洗手而食每于旦朝或复余时。 不观水而饮用。 不如法放生故。 断众生命。 自坏生地。 或教他坏。 不作知净语。 于五生种不以火等作净而便食。 用钵碗不净洗而食。 铜碗匙箸不以灰揩而食。 凡是铜器皆以灰揩方净。 若以澡豆水洗不得成净。 或饮用残宿恶触瓶水。 及残宿恶触刀子割饼等而食。 非时饮不净茶汤酥蜜等水。 食五正食已。 舍威仪竟。 吞咽余津。 自受捉金银钱宝。 及使人受捉。 不作知净语。 凡触火不持心。 烧香等触火不持心。 非时入聚落不白苾刍。 与未受具人同室宿过二夜。 与未受具人同诵。 及同声唱佛。 此等波逸底迦罪。 据数犯者言之。 余皆准此罪应(三说)。 又每旦及大食后不嚼木。 或向塔嚼齿木等。 用讫不洗而弃。 在僧净地中洟唾。 或弃蚤虱等不依处所。 或食时饮啖作声。 或食时含食语话。 或啮半食。 与未受大戒人同床席坐卧。 或立小便。 或大小便不洗净。 大小便时嗽口吐水。 及洟唾弃齿木皆不弹指謦欬。 污手捉饮食器。 不净洗手口饮水等。 非时食蜜。 不以水滴作净。 或观男子及以女人。 不善持心而生欲想。 或自触身起爱染心。 或不系想光明纵心眠睡。 在灯烛光下眠卧。 虽有开缘若触火等不持心。 或于三宝师僧父母所。 起不尊重心。 及生瞋忿而不忍受。 灭灯火不持心。 此等皆是恶作罪。 且随要言之。 若更有余者随所忆罪。 此等皆须对人一说而悔。 或有责心者。 云何责心。 凡出家者。 于不谨慎心中违律教时。 即须自责心云。 此事是我所不应作。 我从今已去更不如是。 若常能如此自克责时。 自然不亏诸戒。 须知佛教意在如此。 又凡出家受十戒及大戒已去。 一一事皆白亲教师或轨范师。 唯除五事不须言白。 云何为五。 谓大小便利。 饮净水。 嚼齿木。 同一界内齐四十九寻内。 礼佛绕塔。 余皆须白。 若不白师者。 一一皆得恶作罪。 凡至褒洒陀日。 应对不同犯清净苾刍。 随其大小而为敬仪。 蹲踞合掌忆其罪名。 作如是说。 具寿存念。 我苾刍某甲有故妄语等(随其犯者称之)。 犯众多根本波逸底迦罪。 及众多方便恶作罪。 或不嚼齿木等(随有称之)。 犯众多根本恶作罪。 及众多方便恶作罪。 此等诸罪。 各有不敬圣教波逸底迦罪。 及此方便恶作罪。 并不向人发露各有覆藏罪。 此所犯罪。 我今于具寿前从清净来。 并皆发露不作覆藏。 由发露已便得安乐(三说已)。 彼应问言。 汝见罪不。 答言。 我见。 又问。 将来诸戒能善护不。 答言。 能护。 所对苾刍应云奥箄迦(梵语此义翻为方便由作此事是解脱之方便也)。 其说罪者答言。 娑度(此云善哉)。 若犯僧伽伐尸沙罪者。 但且对人发露。 后别行法。 若犯窣吐罗。 及犯舍堕罪。 准法除之。 每食罢发愿法准如律教。 若苾刍食了之时。 若须诵持欹拏伽他。 谓施颂也。 随于静处或坐或立。 或可经行。 先诵小经一纸半纸。 次诵伽他云。 饭食已讫。 当愿众生。 德行充盈成十种力。 所为布施者。 必获其义利。 若为乐故施。 后必得安乐。 诸以寺舍房宇。 布施众僧。 造寺之主。 及护寺天神。 国主百僚。 师僧父母因缘眷属。 及一切众生。 若先亡者。 愿生西方见阿弥陀佛。 或生睹史多天见慈氏尊者。 脱屣尘劳悟无生忍。 其现存者。 愿无病长寿福智庄严。 愿我自身无诸障恼。 常持净戒不犯尸罗。 于小罪中心生大惧。 于所犯罪悉皆发露。 尽未来际不失信心。 逢善知识。 愿生中国离于八难。 常存正见至求解脱。 恒与众生作不请之友。 即以此福普施一切。 同出有流证无上果。 若于每日不作如是念诵发愿者。 是懈怠人不销信施洗净法。 其大小便室。 必须别处。 各安门扇。 并置横串。 凡入小行室及上厕时法。 合持瓶勿口含水用为洗净。 謦欬弹指或再或三方始前进。 亦既入已却串门扇。 持土两块或灰一抄。 半用洗身半洗左手。 筒槽帛拂皆非本仪。 既出厕外。 其瓶可置三叉木上注水向身。 或安于脾令水斜出。 若无瓶时盆子盛水权充亦得。 以土十五块。 安在右边地上或砖版上。 七块偏洗左手。 七块两手俱洗。 余有一在。 将洗瓶器。 其砖版上即须净洗。 然后安置触瓶。 取净瓶水漱口三度。 方合净仪。 始得受礼礼他。 虔敬三宝坐诸床席读诵尊经。 若不如是依律行者。 凡有所为咸招恶作之罪。 或在行路及乘船时。 任量事斟酌。 希诸行者。 知是圣教勿轻灰覆。 终堕泥犁。 奉持获福。 轻法罪生。 此既常事。 告示分明。 说罪要行法 发布时间:2024-05-14 08:19:25 来源:藏经阁 链接:https://www.vipfo.com/book/228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