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胜鬘经义疏 内容: 胜鬘经义疏《大正藏》第56卷No. 2185No. 2185[cf. No. 353]胜鬘经义疏此是(大倭国上宫王私集非海。 彼本)夫胜鬘者。 本是不可思议。 何知如来分身或是法云大士。 但远照逾阇之机宜。 以女质为化。 所以初则生于舍卫国王尽孝养之道。 中则为阿逾阇友称夫人显三从之礼。 终则影向释迦共弘摩诃衍之道。 论其所演则以十四为体。 谈其大意非近是远为宗。 所以如来每说赞同诸佛。 发言则为述成。 胜鬘者。 世以七宝严其肉身。 而今以万行严其法身。 故云胜鬘。 师子吼者。 自宣大理无所怖畏。 义同师子不畏众狩。 故云师子吼。 胜鬘就当体得名。 师子举譬为称。 一乘大方便方广者。 举其所说之法。 经者。 训法训常。 圣人之教虽复时移易俗。 不能改其是非。 故云常。 亦为物轨则。 故称法。 而此是汉中之语。 外国云修多罗。 修多罗五义。 亦如常释。 修多罗虽有五义。 要在涌泉绳墨二义。 即同经之法常二义。 故以此经代彼修多罗也。 诸经得名不同。 今此经上言胜鬘师子吼是举人。 下言一乘大方便方广是举法。 双举人法为题。 故云胜鬘师子吼一乘大方便方广经。 夫大圣应世为物说法。 不撰经卷之多少。 不别明理之深浅。 皆用三段为说。 第一序说。 序是渐由为义。 第二正说。 正者经之正体。 第三流通说。 谓传之后世。 须此三所以者。 良由众生从来迷尘加复神钝。 若卒闻深理。 非但不能受行。 更生谤心。 还坠三涂。 是以圣人先现殊常之相令物生乐。 于是众生因此序相。 即发乐应闻深理之心。 故即为说正体。 序正既竟必时众生皆得蒙益。 而大圣垂慈说法。 非但当时获利。 远及末代。 皆同令福。 故末即为说流通。 以劝之也。 三段文处者。 从初讫咸以清净心叹佛实功德名为序说。 从如来妙色身世间无与等以下讫汝已亲近百千亿佛能说此义以来明为正说。 从尔时世尊放胜光明普照大众竟经为流通说就第一序说初开为二。 一通。 二别。 如是等五事。 普贯众经。 故名通序。 遣书感佛。 正为此经。 非为余经。 故称别序。 就第一通序即有二。 一明阿难所传不谬。 证人是可信。 二有住所同闻明说经之根本。 证法是可信。 人能弘法故先证。 法由人弘故后证。 如是者。 总举一教之始终也。 两物相似曰如。 一物无非曰是。 如来与阿难谈其声口。 必一八既殊。 金肉非同。 故于文曰如。 一八金肉虽异。 即其所明即是一物。 故于理曰是。 我闻者。 言阿难亲从佛闻。 所传不谬。 且欲表异外道我自然知之过。 一时者。 明如来所说经教其数无量。 而阿难得佛觉三昧。 一时皆领。 故云一时。 第二举住处同闻证法是可信。 舍卫是城名。 梁云闻物。 此城愍富。 多有名珍。 远闻四方。 故云闻物。 国名憍萨罗。 今以城目国。 故言舍卫。 是十六大国中之一。 祇树给孤独园者。 树嘱太子祇达。 园嘱给孤长者。 二人共立精舍。 今以两主标名。 故云祇树给孤独园。 同闻众略无也。 或云。 说此经时。 在乎后宫。 上唯诸天。 下唯彩女。 阙无大士。 不足以此证经。 故阙之也。 而此经下流通之初。 既云放胜光明普照大众。 岂言复无众。 且今言以住处同闻证法是可信者。 岂其举彼逾阇宫处宫中采女哉。 是即付嘱之时处众也。 故知。 略即明矣就第二别序亦开为二。 第一从时波斯匿王以下讫敬授胜鬘名外缘序。 第二从胜鬘得书欢喜以下讫叹佛实功德名内因序。 言尊者遣书为说此经之外缘云外缘序。 胜鬘默念感佛为说此经之内因故云内因序。 就第一外缘序亦有三。 第一王及夫人共谈胜鬘心明根利宜闻深法德行。 第二从夫人白言以下。 言毕即作书赞佛功德遣信令闻。 第三从使人奉书以下。 明使人奉书至阿逾阇国而奉。 时者。 言胜鬘应闻常住之时也。 信法未久者谓信。 大乘法未久也。 言王与夫人但信小乘法来久。 而未信大乘。 如来在一树下说法。 时波斯匿王击鼓来奉佛。 佛知故问此何声也。 阿难依实而答。 时佛言。 世王击生死鼓。 我为法王。 宜击法鼓。 即说法鼓经。 于是王及夫人始信大乘。 未久即遣使告于女胜鬘也。 云。 时者。 是谓说法鼓经时也。 解此信法未久种种不同。 然推寻本末唯此应当。 故不记也。 是我之女者。 赞重之辞也。 言相子不过父母。 知臣莫如君王。 我子之称不别自他。 唯在于善。 今胜鬘既为己子。 且有明德。 应闻胜道。 故亦自称我子也。 聪慧利根者。 耳善听曰聪。 心明察曰慧。 聪察爽明谓之利根。 通敏易悟者。 闻表达里谓之通。 善听之所致。 照了深明谓之敏。 善察之所致。 遇理即解谓之易悟。 利根之所致。 前句谈其性能。 后句言其功用。 共相成也。 廪教必由善听故叹听为首。 此明器已具。 必速解法者。 一闻即悟不待再教。 心得无疑者。 神情开朗无小乘疑滞也。 宜时遣信发其道意者。 时有二。 一年时。 二机时。 皆不可失也。 此明可纳实也。 从夫人白言以下。 第二遣信。 略赞如来无量功德者。 圣德无量。 不可备陈。 故粗标三德也。 第三明使人致彼奉书。 可见。 此明正内实。 可见。 从胜鬘得书以下。 第二内因序。 分为五。 第一明得书欢喜。 亦可见。 生希有心者。 谓闻常住也。 二初行偈欲修供养。 而胜鬘但通而为论。 常住本然。 但闻是希故云希有。 见书那得言我闻佛音声者。 声以传意。 书以传声。 故书义云闻佛声。 又见闻觉者。 从书得解。 亦称为闻。 世所未曾有者。 言我理虽本然但据故我云未曾。 明一生未曾闻常住。 真实者。 圣体圆备非伪曰真。 至德凝然无虚曰实。 有一行偈。 明默念感佛。 言如来应世为物无偏我虽无知女人亦入世数。 愿垂慈心得见耶。 一行偈明佛应其感而应于空中者。 若在宫内。 或履涉艰难。 且欲表如来法身无相犹如虚空也。 如来项后常光。 但七尺而已。 今欲表胜鬘将说一乘圆果常住之理。 故普身皆放。 一行偈明三业供养。 可见。 接足礼者。 虽有空中。 以接足礼致敬。 非适接也。 从如来妙色身以下。 经中之第二正说。 就中凡有十四章。 大分为三。 第一举初五章明乘之体。 言万善皆为乘体。 举中八章明乘之境。 言有作无作八圣谛皆为乘境。 举后一章明行乘人。 言三忍菩萨御此乘而行。 就第一明乘体中五章亦分为二。 第一初三章明自分行。 言胜鬘本是不可思议。 但迹在七地。 今初三章明七地行。 故云自分行。 第二后二章明他分行。 明八地以上之行非其七地之分。 故云他分行。 自分行中三章。 第一叹佛真实功德章。 第二十大受章。 第三三大愿章。 今第一叹如来真实章。 此章来意者。 胜鬘前来未闻常住。 但今因父母遣书。 乃得闻。 所以叹今日常住真实。 愿为归依。 异于昔日归依无常。 且行善之义。 本在归依。 今欲广明万行之道。 故以归依为首也。 所以优婆塞戒经云。 若不依三宝受戒。 戒不坚强。 如彩色无胶。 就此章中。 又开为二。 第一有五行偈。 正叹常住真实。 愿为归依。 第二从哀愍覆护我以下竟章请救。 就第一正叹中五行偈分为四。 第一初二行偈叹法身。 次一行偈叹解脱。 次一行偈叹波若。 次一行偈总叹三德。 而常言佛地万德圆备。 何意但据此三德为叹者。 法身是万德之正体。 解脱是断。 波若是智。 然即万德之中。 此三为要。 若举此三德。 即余德自显。 所以但据此三德为叹也。 且上父母相闻。 既云圣德无量不可备陈故但略叹三德尔也。 所以胜鬘亦从但叹三德也。 释此意义家种种不同。 而要在于此。 故不记也。 就第一叹法身中二行分为二。 第一一行半偈叹应身。 第二举二句叹真身。 何即非本无以垂迹。 非迹无以显本。 是以于诸叹处中常为双叹。 如来妙色身世间无与等者。 叹无等。 言梵天在上莫能见佛顶。 无比不思议者。 比类。 言众识非所思议也。 如来色无尽者。 言感者。 言见应。 谓有兴废。 故云有感即应无有穷已。 此四句皆叹色。 智惠亦复然者。 叹心。 亦如上叹色。 无比无尽也。 是故今敬礼结叹应身。 义家云。 此句应在第二行偈上二句次。 而出经者欲以结皆在偈末故然也。 一切法常住者。 第二叹真身。 明应即随感而现。 但真身凝然。 常住者。 不动。 且余德通在因地。 故只就常住为叹。 私释少异。 初一行叹应身。 后一行全叹真身。 如来色无尽者。 无尽谓是常住。 叹真身无色常住。 何即既为色法。 理为不尽。 既云不尽。 即非色常住自明。 故云如来色无尽。 亦可以智为色。 亦可是应色之本。 故云色。 智慧亦复然者。 正叹真身。 言亦无尽常住也。 一切法常住者。 总真身诸法。 次一行叹解脱。 心过恶者。 谓三毒四倒。 身四种者。 谓四大。 此二句叹脱三界内四住地恶。 又解谓身三恶。 四种谓口四恶。 离为十恶。 明摄三界内恶尽。 已到难伏地者。 难伏地谓金刚心。 夫魔有四种。 一天魔。 二烦恼魔。 三阴魔。 四死魔。 金刚心不为天魔外道所伏。 且结惑净尽降烦恼魔。 但未免行阴魔及生灭死魔。 故云难伏地。 一云。 难伏地即是佛地。 言佛地非四魔得伏。 故云难伏地。 此句叹脱三界外无明住地恶。 又云。 上二句叹有余解脱。 下一句叹无余解脱。 因尽谓有余。 果亡谓无余。 前叹离四住地。 据因尽证果亡。 后叹离无明。 举果亡证因灭。 则其实双亡明矣。 法云法师云。 生死有二种。 一分段生死。 二变易死。 此言心者。 是变易生死果。 过恶者。 是变易生死因。 身者。 分段生死果。 四种者。 分段生死因。 前明断无明住地变易果亡。 后明除四住地分段报灭。 故言降伏。 已到难伏地者。 烦恼伏智不出二种。 一障令不见法相。 二感使无常。 金刚心起断惑斯尽。 照见法相免于惑累。 故言难伏地。 犹有烦恼感彼心。 起不免无常。 果累犹在。 故不言不可伏已之言过。 过金刚心至佛地免无常生灭果累亡。 因果双亡。 故解脱。 私意少异。 金刚心所难伏者。 唯是阴魔死魔。 如来已过此二境。 故云已到难伏地。 是故礼法王结叹。 次一行叹波若。 知一切尔炎智慧身自在者。 尔炎梁言智母。 智母谓真谛境。 空为生智之本。 故称母。 空既无为所生智慧。 故自在。 此二句叹空智。 摄持一切法者。 谓照有参差摄持万境。 此一句叹有智。 而世谛亦能生智但生智劣。 故不与母名。 一解言上二句叹实智。 下一句叹方便智。 尔炎者。 即此二谛能生乎智。 故通称智母。 智慧身自在者。 即是照二谛分明纵任。 下句摄持一切法者。 明能以方便摄持众生化令生善。 是故今敬礼亦结叹。 次一行偈总叹。 可见。 从哀愍覆护我以下。 章中第二请护。 言我虽叹佛真实归依常住。 若佛不相随救即归依不尊。 故就佛请护。 就中分为四。 第一一行偈直请护。 法者法身。 万善为种。 次一行偈如来许护。 请唯二世。 许兼往世。 明护之深远。 次一行半因佛许护重请致敬。 言如来久远救我者。 我必已作善。 余世谓未来。 若三世常护者。 即作善无息。 故更请赐记。 第四从佛于众中以下。 明佛赐记。 亦分为六。 第一许因。 第二从当复供养以下。 许果。 第三从彼佛国土以下。 许其国无秽。 第四从彼国众生以下。 记其纯净。 第五从胜鬘夫人以下。 明人天发愿。 第六明佛赐记人天。 皆可见彼。 从尔时胜鬘夫人闻受记已以下。 明自分行中之第二十大受章。 叹佛真实。 求依常住。 本为修善。 且归依即异于昔。 戒亦应改于昔。 所以今受大受异于昔日小乘五戒也。 就中开为三。 第一明受戒方便。 第二从世尊我从今日以下。 正明受戒。 第三从法主世尊以下竟章。 立誓断疑。 将欲受戒。 故先修容仪以静其志。 修仪静志。 要为受戒。 故第二即有受戒。 受戒既竟。 即大众疑。 胜鬘既为女人。 所志应弱。 而今其所受甚重且远。 恐将口不当实。 是以第三立誓断疑以成其受。 恭敬而立者。 常时受戒。 必须着地。 今佛处空。 若着地即言接奢远故立而为受。 受十大受者。 上受是能受之心。 下受是所受十戒。 昔日虽复五戒。 所求者小乘。 今以常住菩提为期。 故云大受。 就第二正受戒中凡有十戒。 亦开为三。 第一初五戒。 名为摄律仪戒。 律者类也。 仪者容仪。 此五戒止于意恶。 而容仪之类。 自不失法。 第二从不自为己以下。 有四受。 名为摄众生戒。 第三从摄受正法终不忘失以下。 有一受。 名为摄善法戒。 将欲化他。 要必先正己身。 所以先受自行。 大士正己要为化物。 故次有摄众生戒。 化物之道非但止恶。 要修福善。 故第三有摄善法戒。 然第一以自行为本。 兼显化他。 第二以化他为宗。 仍明自行。 第三合明自行化他。 即备举大士之行明矣。 就第一摄律仪中五戒分为三。 第一初一受明昔日所受小乘五戒犹不起杞心。 小乘戒法但制身口不制于心。 今又更精其先所行明清净之极也。 此戒既防昔日。 故在初也第二有二受。 明于尊卑二境誓不起恶。 第三有二受。 明于自他二境誓不起恶。 于诸尊长不起慢心者。 三处为尊。 兄秩为长。 于诸众生不起恚心者。 通言含识之类。 然所以尊上止慢于卑禁瞋者。 解有三种。 一云。 凡人之情于上乐等故起慢。 于下求逼故起瞋。 二皆非道所以尊上止慢卑上防瞋。 二云。 尊上多生瞋而慢少。 何即尊者凭其高贵好凌群下。 故下多生瞋。 而其德自可敬。 故慢生少。 卑上慢多生而瞋少。 何即为己在下理自可凌。 故生慢即多。 纵横随我。 故生瞋少。 言今于尊上少慢尚不起。 况乎卑上多生慢。 又卑上少瞋尚不止起。 况乎尊上多瞋。 是皆举轻况重。 三云。 尊长是可敬境。 恐慢与敬相违。 故尊上止慢。 卑是可慈境。 恐瞋与慈相违。 故卑上止瞋。 第三有二受。 于自他二境誓不起恶。 言于他不起嫉。 于自不起悭。 可见。 就第二摄众生戒四受。 亦分为二。 第一有二受。 同明慈心与乐。 第二有二受。 亦同明悲心拔苦。 就第一有二受。 自分为二。 初受明与乐果。 后受明与乐因。 不自为己受畜财物者。 明止善。 从凡有所受以下。 明行善。 不自为已行四摄法者。 明止善。 从为一切众生以下。 明行善。 以无爱染心者。 谓无贪心。 无厌足心者。 无瞋心。 无碍心者。 无痴心。 又云。 以无爱染心者。 谓不以爱见悲。 若有爱见。 即化道为漏。 亦于生死有厌足。 且化物有碍。 又云。 无以爱染心者。 说不同凡夫。 无厌足心者。 不同二乘无碍心者。 同于大士。 第二有二戒。 明悲心拔苦。 亦自为二。 初明拔苦果。 后明拔苦因。 从若见孤独以下。 明止善。 从必欲安隐以下。 明行善。 少无父曰孤。 老无子曰独。 在囹圄为幽。 有枷锁曰系。 刑恼曰疾。 疾甚曰病。 在我称厄。 谈彼曰难。 自觉曰困。 外逼曰苦。 以义饶益者。 义犹理也。 以理齐十苦也。 然后谓令至菩提乃舍也。 就拔苦因亦有止行。 从若见捕养以下。 明止善。 从我得力时以下。 明行善。 外求曰捕。 内畜曰养。 众恶律仪。 谓十六恶律。 见涅槃经。 及诸犯戒者。 言违其本誓者也。 恶律仪发始更恶。 犯戒初善后恶者也。 我得力时者。 力有二种。 一势力。 二道力。 于彼彼处者。 若不行善。 即诸道皆闭。 流转生死。 迁移六趣。 所以大士于彼彼处皆见此人。 重恶即以势力析伏。 轻恶即以道力摄受。 息恶修善即圣化久住。 圣化住世即善来恶去。 故天人充满恶道减少。 道器既增。 即佛法轮恒可转。 就第三有一受名摄善法戒。 亦分为三。 第一直明不忘摄受正法。 第二释不忘。 第三结不忘。 终不忘失摄受法者。 既云摄受正法。 是八地以上行。 故云他分行。 今胜鬘迹在七地。 而言不忘者。 但愿得八地以上故。 摄受正法之心暂不敢忘。 非言自得而不忘也。 就第二释中。 凡有三行三欲。 三行是八地以上行。 三欲谓七地以还欲。 三行者。 一摄受正法行。 二大乘行。 三波罗蜜行。 七地以还非不大乘。 但大义未显。 何者。 七地以还断结。 与二乘齐。 同出三界。 而未及八地以上冥合众流更无异趣。 故大义不明。 波罗蜜者名到彼岸。 七地以还亦是无相彼岸。 但未能并照。 故波罗蜜义亦未彰。 七地以还亦修万行。 但一念之中不能齐。 故亦不得摄受之名。 所以摄受大乘波罗蜜。 皆名八地以上为明。 三欲即是愿得此三行之心。 故七地以还许其有也。 而此三行。 皆是八地以上一心上用。 但随义立别名耳。 故云若忘失法即三行都忘。 三行既忘即三行之欲亦皆忘也。 应有波罗欲。 略无也。 列行则以摄受为先。 列欲则以大乘为初。 是盖逐便无大意也。 从随所乐入以下。 明失行即起恶也。 从我见如是以下。 第三结不忘。 言忘则致祸。 不忘得福。 故受不忘。 从法主世尊以下。 章中第三立誓断疑。 就中亦有四。 第一佛前立誓。 第二从说此语时以下。 明雨花出声为证言有声必有言。 故以声证言非虚。 有花必有实。 故以花证行必果。 第三从彼见妙花以下。 明众疑得断仍发愿。 第四明佛为赐记。 可见。 从尔时胜鬘复于佛前以下。 自分行中第三。 三大愿章。 归依。 受戒既殊于昔。 故愿亦更发胜愿。 远期常住法身异于昔日愿身灭智亡。 就中开为三。 第一明为愿作愿。 第二从以此善根以下。 正发三愿。 第三从尔时世尊以下。 明佛述成。 以此实愿者。 通言以我今将愿三大愿也。 明大士立怀。 非但自为必先为物故云安慰众生。 一云。 实愿者。 必行其行。 就第二正发三愿中自有三愿。 第一愿愿得正法智。 正法智者。 谓上住之智。 第二愿愿为众生说。 第三愿愿护法。 第一第三二愿。 要就自行兼明化他。 中间一愿因明化他并显自行。 即与上十大受同。 第三如来述成。 可见。 而此三愿。 并是住前之愿。 而言摄受诸愿者。 此但取住前诸愿。 非兼八地以上愿也。 从尔时胜鬘白佛言以下。 明乘体中。 第二举二章明他分行。 二章即自为二。 第一摄受正法章。 明万善出生义。 言八地以上一念心中能生五乘诸善。 第二入一乘章。 收入一义。 言总取能生八地之行。 所生五乘诸善。 皆入一乘。 一往释摄受正法。 能摄万行之心为摄受。 所修之善当理非邪故言正。 为物轨则故言法。 而释此摄受正法种种不同。 或云。 夫善皆能摄生众生诸行故。 自凡至圣皆取以为摄受正法。 或云。 外凡之善皆以相心而作故。 不得为摄受正法但内凡以上可取。 或云。 内凡犹未得真解故。 亦未足取。 但初地以上正是真观故。 从此可取。 而今所须者。 八地以上一念之中。 备修万行之心为摄受。 所修之行当理非邪故言正。 为物轨则故言法。 初地以上七地以还之行。 实是真无漏故亦应言正。 为物轨则故亦可称法。 然但一念之中不能备修万行。 亦未并观。 故犹不得摄受之名。 且临文自证。 若尽并取七地以下以为摄受正法者。 那得言菩萨所有恒沙诸愿。 一切皆入一大愿中所谓摄受正法所言自分他分以此为辨也。 就中初开为二。 第一从初讫有大功德有大利益。 明愿摄。 第二从胜鬘白佛言我当承佛神力竟章。 明行摄受。 私释少异。 此章正以出生义为宗。 但物闻上三愿便谓愿极于此。 故一往从初讫有大利益。 先明七地以下恒沙诸愿皆入八地以上一念愿中。 若论其至极。 正在于此。 第二从胜鬘白佛我当承佛以下。 正明出生义。 第一明愿摄中亦有二。 第一正明愿摄。 第二明如来赞成。 就第一正明愿摄中即有三。 第一明胜鬘受命。 第二明佛许说。 第三从胜鬘白佛以下。 正明愿摄。 承佛威神者。 外形端肃曰威。 内心难测曰神。 而今承者。 直是如来许己有说恣其所辨。 非谓异术相加木石使能言之。 前三章不求承威。 但从此章乃请承威。 则所谓自分他分亦可证。 调伏大愿者。 心恒附理为调伏。 无德不期为大愿真实无异者。 言与佛昔愿无异也。 又云。 如佛所说无异。 许听可见。 第三正明愿摄。 恒沙诸愿皆入一大愿中者。 一愿谓八地以上一念心中愿。 言七地以下恒沙诸愿皆入八地以上一念愿中。 故云皆入一大愿中。 所谓摄受正法者。 出一愿体与万行正法。 即是八地以上一念上用。 故云摄受正法真为大愿也。 从佛赞胜鬘以下。 明愿摄中。 第二如来赞成。 就中亦有五。 第一赞其现德。 第二从汝已长夜以下。 叹其往因。 第三从汝之所说以下。 叹其所说与诸佛同。 第四从我今得无上菩提以下。 叹说与释迦同。 然释迦即入诸佛。 但是一化之主。 故更别举。 第五从如是我说以下。 叹摄受正法所有功德。 不得边际者。 只是摄受正法理深幽远。 说不可尽。 故云不得边际。 如来智慧辩才亦无边际者。 释疑。 若摄受功德不得边际者。 亦应无能解此理者。 谁以此理为说众生耶故释曰。 佛智从无边理而生故。 佛智亦无边际。 今以无边际之智还照无边际之理。 为佛阿难。 所以称为一切种智。 从何以故以下。 仍释佛智无边际。 标疑云。 何以如来智惠亦无边际耶。 释曰。 此摄受正法之理。 有大功德利益故所生佛智亦无边际也。 亦释。 何以摄受所有功德无边际者。 此摄受正法。 上能感种智。 下能化众生。 如是功德利益。 说不可尽。 故不得边际也。 从我当承佛神力以下。 第二明摄行。 私云。 正明出生义。 又开为二。 第一正明行摄。 第二从尔时世尊于胜鬘所说以下竟章。 亦明如来赞成。 就第一正明行摄又分为三。 第一先出行摄之体亦可能生之体。 第二从譬如劫初成时以下。 正明出生义。 第三从世尊摄受正法摄受正法者以下。 明相即以释物疑。 第一中亦有三。 第一受命。 第二许听。 第三从白佛以下。 正出行体。 皆可见。 广大义者。 谓行体也。 一云。 牒前句。 从则是无量以下。 皆释广大。 八万四千法门。 余疏有记。 而今不记。 就第二明其出生义凡有四譬。 分为二。 第一初二譬明法能出生。 第二后二譬明人能出生。 所以知者。 前二譬直言摄受正法。 而不见善男女。 后二譬即合中皆言善男女。 就第一明法能出生中二譬自分为二。 第一云兴譬。 明其荫覆之义。 言八地以上摄受正法。 能荫覆众生贫人。 亦第二有大水譬。 明其洗荡之用。 言八地以上摄受正法。 亦能洗荡众生垢累。 就第一云譬即开合为二。 譬中即有四句。 初句譬如劫初成时。 譬八地以上真身初建。 第二句普起大云。 譬应身说法。 此二句皆为能生接受作譬。 第三句雨众色雨。 譬能生五乘因。 第四句及种种宝。 亦譬能生五乘果。 此二句皆为所生五乘作譬。 第二合譬。 有三句。 初句如是摄受正法。 并合上能生中劫成云兴二譬。 言八地以上真身初建垂应化物。 则义同劫成云兴。 第二句雨无量福报。 退合上所生中及种种宝言八地以上摄受。 能生五乘果。 即义同雨种种宝。 第三句及无量善根之雨。 超合上所生中雨众色雨。 言能生五乘因即义同雨众色雨。 就第二大水譬开为三。 第一开比。 第二合比。 第三双结开合。 比中亦有四句。 初句又如劫成时。 亦比八地以上真身初建。 第二句有大水聚。 亦比应身说法。 此二句亦皆为能生摄受作比。 第三句出生三千大千界藏者。 比能生菩萨大乘。 第四句及四百亿种种类州比能生四乘。 第二合比。 即有五句。 初句如是摄受正法。 亦并合上能生中劫成大水二比。 言八地真身初建垂应说法。 即义同劫成有大水聚也。 第二句出生大乘无量界藏一切菩萨神通之力者。 合上所生中出生三千大千界藏。 第三句一切世间安稳快乐。 举人乘合上四百中一百州。 第四句一切世间如意自在举天乘合上四百中二百州。 第五句及出世间安乐。 举二乘共合上四百中三四百州。 明二乘同出三界故共合也。 劫成乃至天人本所未得皆于中出者。 第三双结开合。 劫成取开比之初。 天人本所未得取合比之末。 出世间安乐是天人本所末得。 比取其初。 合取其末。 中间为略故云乃至。 皆于中出者。 双结大千界藏及四百亿类州皆从劫中而出。 亦天人本所未得皆从摄受而生也。 此二比有三可辨。 一为本作比。 即二比皆云劫初成时。 故文意皆同。 二为迹作比。 前比普兴大云。 后比有大水聚。 故意一文异。 三为所生作比。 前比合人而辨因果。 后比辨人而合因果。 故文意皆异。 然亦无大意。 但圣人说法。 互举而明也。 从又如大地以下。 明出生中第二明人能出成。 就中亦有二比。 自为二。 第一名重担比。 明八地以上大士荷负众生之义。 第二名宝藏比。 明八地以上大士为众生蕴藏之义。 就第一重担比即开合为二。 就开比即有二。 第一初二句为八地以上能负人作比。 第二从何等为四以下。 为所负法作比。 有四句。 一大海比菩萨。 言广抱众生即如大海抱纳无穷。 故以为比。 二诸山比缘觉乘。 言真高出亦如众山之高。 故以为喻。 三草木比声闻乘。 言其头数繁多如草木。 故以为比。 四众生共比人天乘。 人天乘但在生死中。 如众生处处受生。 故以为况。 第二合比分为三。 第一正合。 第二结合。 第三赞叹能负人。 就第一正合中亦有二。 第一合能负人比。 第二合所负法比。 逾彼大地者。 地唯负形。 不如大士兼负形神教令改恶修善。 故云逾彼大地。 第二合所负法唯倒合。 先合众生比可见。 从声闻以下。 合上草木比。 从缘觉以下。 合上诸山比。 从大乘以下。 合上大海比。 言八地以上大士能负五乘众生。 则义同大地负此四种也。 第二结合。 可见。 从世尊以下。 合中第三赞叹能负人。 亦可见。 友是相救为义然请而后救即非真友。 故云作不请之友。 菩萨化物如慈母就婴儿。 故云为世法母。 从又如大地有四种宝藏以下。 第二宝藏比明八地为众生蕴藏之义。 即开合为二。 开比中亦有二。 第一正比。 第二结比。 正比中亦有二。 第一初二句为能蕴藏作比。 可见。 第二为所蕴藏法作比。 有四句。 无价比菩萨乘。 上价比缘觉乘。 中价比声闻乘。 下价比人天乘。 是名有四种宝藏者。 第二结。 就第二合比亦有三。 第一正合。 第二赞叹。 第三明即。 正合中亦有二。 第一合能蕴藏比。 第二合所蕴藏比。 得众生四种最大宝者。 解有四种。 第一解言。 五乘之善。 义属众生。 八地大士备之在心。 故言得众生宝。 第二云。 八地以上大士得教化四种众生之宝。 故云得众生宝。 第三云。 摄受正法由教化四种众生而得。 故言得众生宝。 第四解。 四种众生善根。 并由八地菩萨为得。 故云得众生宝。 而第一第二解。 但言本末有异。 大意似同。 第三第四解。 但其处得上下各异。 故语意皆不同。 且第四解。 于文即便。 但此未合所蕴藏。 然以后结文为推亦所是也。 第三解。 好即好矣。 但其取之甚远也。 第一第二随念为用。 而四种宝中。 唯无价最上。 那得皆是最上者。 以胜兼劣故。 通称最上。 又云。 余三始终会成上价。 故通称最上。 从何等为四以下。 第二合所蕴藏法。 从无闻以下。 合上下价。 从声闻以下。 合上中价。 从缘觉以下。 合上上价。 从大乘以下。 合上无价。 从如是以下。 合中第二叹。 从世尊以下。 合中第三明即。 而前重担譬。 但结而不明即。 今此宝藏譬即而不结者。 前重担譬即言以身为负。 于事可难。 而负非他身。 故即义可信。 所以结而不明即也。 宝藏譬况言有宝。 故即义难明。 而非以身负。 故于事可易。 所以即以不结。 且前重担譬既言逾彼大地。 今此宝藏譬。 直言得众生宝。 此亦同此意也。 从世尊摄受正法摄受正法者以下。 正明行摄中。 第三明相即。 以释物疑。 上正明出成中。 前二比明法能出成。 后二比明人能出成。 物谓人非法法非人。 二体各异故。 今致比亦不同。 又因此广生诸疑。 诸万行正法异于摄受正法。 摄受正法异于波罗蜜。 故举此相即为释也就中开为二。 第一从初讫摄受正法即是波罗蜜。 先明法法相即。 第二从世尊我今承佛威神更说大义以下。 明人法相即。 然疑本但在人法。 此情即一往难遣。 所以先明法法相即。 因令稍解。 后明人法相即。 以遣之也。 就第一法法相即中分为二。 第一万行正法即摄受之心。 第二从无异波罗蜜以下。 明波罗蜜即万行正法。 就第一中即有五句。 初二句双牒。 中二句双明无异。 后一句双明相即。 初摄受正法。 此牒所摄万行正法。 后摄受正法。 此牒能摄之心。 无异正法者。 明能摄之心无异所摄万行正法。 无异摄受正法者。 明所摄万行正法无异能摄之心。 正法即是摄受正法者。 明万行正法即是摄受之心。 次应言摄受正法即是正法。 经文阙也。 言八地以上既是法身故。 以万行正法为心。 以心为万行正法。 心法一体更无二相。 故云万行正法即是心。 心即万行正法也。 七地以下未法身。 且不能一念备修。 故不得然。 第二明波罗蜜即万行法。 分为三。 第一正明相即。 第二从何以故以下。 举六度法释正法即波罗蜜义。 第三从是故世尊以下。 结即义。 无异波罗蜜者。 谓摄受正法无异于波罗蜜也。 摄受正法即是波罗蜜者明即。 文不足亦阙也。 第二举六度释正法即波罗蜜。 标疑云。 何以正法即是波罗蜜耶。 正释曰。 八地大士欲以随机度物。 故一念之中修此六度。 而此六度行当理非邪故即是正。 法为物轨则故即是法。 无相修行故即是波罗蜜。 故云即正法也。 此中六度皆以此意为释也。 彼者谓彼八地以上。 从是故以下。 第三结即义。 从世尊我今以下。 明相即中。 第二明人法相即。 又分为三。 第一正明人法相即。 第二从何以故以下。 亦释相即义。 第三从何等为三以下。 出舍三分义。 摄受正法者。 亦牒。 上句牒法。 下句牒人。 无异摄受正法者。 谓人无异于法。 无异摄受正法者。 谓法无异于人。 此二句双明无异。 次应明即。 文不足亦阙也。 所以知此明人法相即者。 此则言摄受正法善男女故也。 第二释相即义。 标疑云何以人即法耶。 释曰。 八地以上人为摄受正法舍三种分。 此舍之心即是摄受正法之心。 即以此心既成此行人。 然则此摄受正法之心。 安得异于舍此三种分人。 第三出舍三分义。 因上焰明之也。 又分为四。 第一正明三分义。 第二从世尊如是以下。 赞叹舍三分人。 第三从世尊又善男子以下。 明舍三分时节。 第四从世尊我见摄受正法以下。 引佛为证。 就第一正明舍三分中。 即有二。 第一直总举三分。 何等为三。 谓身命财是。 第二从舍身者以下。 别出三分体。 从舍身以下。 别明舍身。 从舍命以下。 明舍命。 从舍财以下。 明舍财。 旧释。 舍身谓自放为奴。 舍命为人取死。 今云。 舍命舍身皆是死也。 但建意异耳。 若如投身饿虎。 本在舍身若义士见危授命。 意在舍命。 舍财谓身外之物。 后际等者谓未来。 未来则无际。 谓常舍明矣。 又云。 金刚心为后际。 离老病死者谓分段生死。 无有变易者。 谓变易生死也。 此言得者。 谓令得众生也。 功德法财非如世财五家共有。 得一切众生殊胜供养者。 语少倒。 应言得供养殊胜一切众生。 或顺文直释得人天殊胜供养。 从世尊以下。 第二叹舍三分人可见也。 从世尊又善男子以下。 第三明舍三分时节。 言夫护法之功在法将灭。 灭而更兴。 护功乃显也。 就中有二。 第一正明舍三分时节。 明要在法欲将灭时必以正道心乃可为也。 第二从入法朋者以下。 明佛赐记得时舍三分人。 皆可见也。 从世尊我见以下。 出三分义中。 第四引佛为证。 证言行虚也。 从尔时世尊于胜鬘以下。 章中第二如来赞成。 就中亦有二。 第一赞成。 第二从是故以下结欢。 就第一赞成又开为二。 第一直述。 第二别述。 就中有三。 第一举力士譬明胜人天乘。 第二举牛王譬明过二乘。 第三举须弥山王譬明胜七地以还大乘。 三中即有开合皆可见。 摄受正法谓八地以上万行中之一行。 以摄取心者谓万行之心。 七地以还亦能舍身命。 但形于八地以上一念。 备修□□故云不舍。 就第二结劝亦有四。 一广劝二广结三略劝。 四略结开示众生谓人天乘。 即对上力士比。 教化众生谓二乘。 即对上牛王比。 建立众生谓七地以还。 即对上须弥山比。 此皆广劝。 如是大利结人天乘。 如是大福者。 结二乘。 如是大果者。 结七地以还大乘。 亦对三譬为结。 此名广结。 从胜鬘我于以下略劝。 从是故以下。 略结可见也。 从佛告胜鬘汝今更说以下。 明他分行中。 第二一乘章。 明总收能生摄受。 所生五乘皆入一乘。 就中初开为二。 第一正明皆入一乘。 第二明一体三宝。 一乘是一体三宝之因。 一体三宝是一乘之果。 欲以果一体为况因一。 故第二举一体三宝。 明果既是一则因一明也。 且夫昔日梯橙三宝及五乘之别。 同是方便之说。 非是实说。 今则既会五乘入于一乘。 同为常住一果之因。 故亦明昔日梯橙三宝非是究竟。 唯今日常住一体为归依之极也。 然一是无二之称。 乘是运出为义。 释一义。 义家种种不同。 一云。 一则本无。 但欲破三故。 故云一也。 二云。 一是果一义。 乘是因名。 言因中善品虽复种种。 终必归于一果。 故以果义一名因。 谓之一也。 三云。 一与乘皆是因名。 因中善品虽复种种不同。 而其流义一故。 故云一。 第一解好则好矣。 但疑。 十主净土无三乘之别。 亦应不说一乘之道。 而十方净土皆说一乘。 若尔那得言但欲破三故一也。 但第二与第三释皆可为用。 然今义家多就因一为释。 仍辨大少者。 不求自度。 济物为先。 等流佛果。 称为大乘。 化物为患。 但求自度。 臧彼无实。 名曰小乘。 大乘一乘大意虽复同。 所以少异。 大乘犹是三中之别名。 一乘则无三二之称。 波若。 维摩虽名大教。 而不名一乘。 是其所以也。 为例一乘释大亦应有二。 果义一家云。 大是果名。 为言佛果为大。 因一家云。 亦是因名。 言菩萨不求自度与物等流。 即运心广大。 故云大也。 若论乘体。 善有二种。 一报善。 二习善。 报善虽有脱重令轻之能。 但匿金刚以还不致于佛果。 故只是缘由。 不为正体。 故今但以习善为体。 又解与善。 解是乘之本。 善是乘之末。 今就末为乘不以本为乘。 何则道有通不通。 若以解为乘则乘名不广。 善即乃至一称南无无非是善。 故乘名即广。 所以只就末为乘体。 又凡夫向三有善。 亦不为乘体。 何即又乘是为出生死。 期作常住果。 凡夫向三有善。 但期三界之内不指常住。 故亦不为乘体。 若论收会。 会三善废三教破三执。 又云。 善即今昔虽殊即是一善。 理无可会。 但教则立名义各异。 故会之入一。 所以文则言。 正法住正法灭为大乘故说。 三执如前。 就第一正明一乘中。 又分为三。 第一从初讫出世间善法总会五乘。 第二从如世尊说六处以下。 别会二乘因。 第三从世尊阿罗汉辟支佛有怖畏以下。 即会二乘果。 前摄受正法章。 但取能生之心以为摄受正法。 不取所生五乘之行。 即取义未尽。 今此章尽取能生所生。 皆入一乘故。 先有总会也。 人天未有别求。 亦未定大小之名。 则因总会理自可足。 七地以还本来求佛自为大乘。 无应重会。 但二乘为物所信。 莫不谓有别因果。 所以殷勤重会也。 然上摄受正法章。 唯明八地以上摄受之义故。 所言他分理自可证。 而今此章尽取能生摄受所生五乘皆为一乘。 即所言他分何以为证。 释曰。 解文虽尔所名他分亦有所以。 何则就实为论。 定位以上已信一乘之义。 况乎七地。 然就教为谈。 初地以上七地以还。 断结观境为二乘齐。 故于一乘义犹未明了。 若论明达。 唯在八地以上。 所以此章亦云明他分行也。 就第一总会中即有二。 第一佛命说。 第二胜鬘受敕而说。 前摄受正法章。 每发言胜鬘先请求说。 今此章佛自先命者。 前章既是他分深行。 不敢自宣故命而说也。 上来其所说莫不契理。 无所可疑。 所以不待其请先命更说也。 汝今更说一切诸佛所说摄受正法者。 更应如诸佛说所生能生皆入一乘也。 就第二胜鬘奉旨而说即有二。 第一先会能生。 第二从世尊如阿耨达池以下。 会所生。 就第一会能生中亦有二。 第一正会。 诸二释会。 即是摩诃衍者明能生摄受之心。 即而大乘心一也。 第二释会明所生既一。 则能生安得异也。 此似会所生。 而举所生以释能生。 非会所生。 就第二会所生中亦有二。 第一举二比正会。 第二结即大乘。 就第一八河比即有开合。 阿耨达此言无热龙。 龙居此池。 故因为名。 池在昆仑山顶。 其水四面流出八河。 八河之水即是池水。 更非异水。 内合从于大乘。 所生四乘即是大乘。 更无异乘。 此比明其始生义。 第二合可见。 第二种子比。 明种子依地而生。 种子即是地大。 内合四乘依大乘增长故。 亦即是大乘。 又释。 依地生种子。 种子不离地。 依大乘出五乘。 五乘不离大乘。 若尔但是两物不相离。 那得会一。 释曰。 后还为地也。 此譬明其终成。 第二合可见。 世间者谓人天。 出世间者谓七地以还大乘。 然所以只就七地以还为合者。 七地以还大乘。 昔日入于三中故仍为合也。 从是故以下。 会所生中第二结。 此中大乘谓七地以还大乘也。 从如世尊以下。 第二别会二乘因。 又分为五。 第一举六处总会。 明昔日学小。 有此六处故。 会之入一。 六处。 一教有兴衰二戒有得离。 三人有始终。 合为六也。 第二从何以故以下。 别会教有兴衰。 第三从波罗提木叉以下。 别会戒有得离。 第四从是出家以下。 别会人有始终。 第五从阿罗汉以下。 举果况因。 如世尊说六处者。 总唱六处。 此六是生尽智无生智之处。 次列六处。 正法住正法灭。 此二明教有兴衰。 此是二乘得果之缘。 正法住谓佛灭度后五百年中。 余风未毁。 此句明兴。 正法灭者。 谓五百年后像法中。 此句明衰。 波罗提木叉比尼。 此二句明戒有得离。 此是二乘得果之因。 波罗提木叉此言保解脱。 此句明得善。 比尼此言灭恶。 此句明离。 言戒有得善灭恶之用。 出家受具足。 此二句明人有始终。 此是禀教行善之人也。 有始终出家辞亲离俗受三归。 此明始。 受具足谓白四羯磨备律仪戒。 此明终。 此六句列六处。 为大乘故说此六处者。 正总会。 从何以故以下。 第二别会教有兴衰。 先会住后会灭可见。 此何以故通下为标。 从波罗提木叉以下。 第三别会戒有得离。 就中即有四。 第一明波罗提木叉比尼一体。 第二正会。 比尼者即大乘学此句是。 第三从何以故以下。 释会。 明佛既是大。 从佛出家受戒。 安得非大。 第四结。 从是故以下是。 可见。 从是出家以下。 第四别会人有始终亦有三。 第一明是大。 第二从是故以下。 明非小。 第三从何以故以下释是大非小。 言佛既是大。 依佛出家。 那得是小。 而所以唯木叉比尼明相即者。 正法兴衰前后异时。 出家受戒始终非一。 所以不相即。 木叉比尼即同体一时。 故即也。 从阿罗汉以下。 第五举果为况。 就中亦有二。 第一立两章门。 第二从何以故以下。 释两章门。 阿罗汉归依于佛者。 明善法未满。 阿罗汉有恐怖者。 明恶未除。 就第二释中亦有二。 先释恶未除章门。 于一切无行者。 谓无三界外治道之行。 怖畏想住者。 谓未免变易生死故。 怖畏想住胸。 次举比为释。 如人执剑欲来害己者。 言怖畏亦如是。 是故阿罗汉无究竟乐者。 结。 言变易未尽故非究竟乐。 从何以故以下。 第二释善法未满章门。 依不求依者。 明自有依德不求依他。 次亦举譬为释可见。 从如是以下合。 亦可见。 从世尊阿罗汉以下。 正明一乘中之第三。 别会二乘果。 就中开为六。 第一从初讫去涅槃界远。 夺其所得四智及涅槃果。 第二从何以故下。 释夺之意。 第三从何以故有二种死以下。 举二种生死释第二意。 第四从何以故有烦恼以下。 举二种烦恼释第三意。 第五从世尊阿罗汉辟支佛最后身菩萨以下。 历结前四段。 第六从世尊彼先所得地以下。 结入一乘今第一夺四智及涅槃果。 四智者。 一我生已尽智。 二梵行已立智。 三所作已辨智。 四不受后有智。 此四智及涅槃果。 二乘自谓已得。 今胜鬘谓犹未满。 故夺也。 若四智不究竟则是道谛不足。 亦是有为果不周。 若涅槃不究竟则是灭谛不满。 亦是无为果未极。 既未满未极。 便向趣佛道。 然则应夺明矣。 有余生法不尽者。 烦恼为受生之法。 故云生法以烦恼尽为尽智之境。 今烦恼犹有余。 所以照尽之智不究竟也。 故有生者。 似夺无生智。 此以生不尽明烦恼未尽。 非夺无生智。 此句夺其尽智。 有余梵行成故不纯者。 明虽有三界治道而非一切治道满。 故云不纯。 境即未纯。 则照境之智那得究竟。 此句夺其梵行已立智。 事不究竟故当有所作者。 辨是事之讫。 犹有三界外治道应修故。 云当有所作。 境有应修照境之智那得满也。 此句夺所作已辨。 不度彼故当有所断者。 夺其不受后有智。 不度彼者。 言未度变易生死。 当有所断者。 言当有无明住地应断。 既有生法。 犹应受生。 生既未尽。 照境之智那得穷也。 以不断故去涅槃界远者。 夺其涅槃果。 以不断故者。 谓未断无明住地。 惑既未断。 犹有变易生死那得涅槃。 从何以故以下。 第二释与夺之意。 昔日如来已言究竟。 今日胜鬘更夺。 则与夺相错。 理应须释也。 标疑云。 何以故。 如来昔日已言究竟。 而今胜鬘夺那。 释曰。 昔日如来与者。 但是方便。 非是实说。 今日胜鬘夺者。 究竟唯在如来非在二乘。 故此何以故通下为标。 就中凡有五事。 初言一切。 次言无量。 次言不思议。 次言清净。 盖是逐便无别所以。 观察举智。 解脱举断。 四智释智。 苏息释解脱。 无为凝然故。 为苏息处也。 从何以故有二种生死以下。 第三举二种生死以释第二夺段。 二段云。 佛昔与者。 既是方便。 胜鬘今夺则究竟在佛。 二乘未故。 所以举二种生死。 以释与是方便。 夺由未极之意。 标疑云。 何以昔与是方便。 究竟唯在如来非在二乘耶。 释曰。 生死有二种。 一分段死。 二变易死。 佛昔但因除分段而言究竟。 故云方便为与。 未除变易故。 究竟唯在如来非在二乘。 就中有四。 第一立二种死章门。 第二从分段死者以下。 释二种死章门。 第三从二种死中以下。 正释昔以方便为与之意。 第四从非尽一切以下。 正释究竟非在二乘之意。 三界中亦有圣人。 而今从多为明。 故云虚伪众生。 七地以下未受变易。 但仍本受名。 故八地以上名阿罗汉辟支佛也。 究竟无上菩提者。 金刚心是因中最究竟。 若辨生死凡有四种。 一者以有漏业为因。 四住地烦恼为缘。 所感之果。 身色妙粗有别。 寿命长短有期。 名为分段生死。 二者以无漏业为因。 无明住地烦恼为缘。 所感之果。 身无形色。 命无期限。 但以明代闇。 念念新易者。 名为变易生死。 三者以有漏胜善为因。 三界余习为缘。 所感之果。 犹有形色。 寿命有限。 似同分段念念生灭。 亦同变易。 名为二国中间生死。 四者初流来时。 在三界外无无漏业。 但以闇惑相传而受生死。 名为初流来生死。 然即六地以还乃至三途。 虽有念念生灭之义。 形质有别。 寿命有期。 国家有定。 故皆分段生死。 八地以上虽有劫数期限。 但约他为明。 前念为因。 后念为果。 新新改易。 故皆是为变易生死。 七地菩萨虽有形色但非正结所感。 故不名分段。 虽复念念生灭。 犹有形色。 故不名变易。 踟蹰两楹故。 名为二国中间生死。 初流来时无无漏业故。 不可同变易。 未入三界取相故。 不正分段。 唯以闇识相续念念下坠故。 别立为一种生死。 今约分段变易中间三种生死有十二谛。 约初流来唯有苦集二谛。 所以大合有十四谛。 或云。 初流来时。 或有值佛修道得佛故。 亦有灭道二谛。 所以犹有十六谛。 而今释不然。 初流来时。 入三界方起取相。 乃别苦乐求修灭道。 即无灭道二谛明矣。 二国中间缘非正使。 初流来时。 未明断结。 则不足以证佛究竟。 且若相收摄。 二国中间属于分段。 初流来时属于变易。 然即要在分段变易。 所以胜鬘但就分段变易为释究竟不究竟之意。 从二种死中以下。 第三正释昔与是方便之意。 释曰。 昔日但因除分段。 而言四智究竟故。 从非尽一切烦恼以下。 第四正释究竟非在二乘之意。 释曰。 非谓未尽一切烦恼是究竟故。 而推寻此中文外文。 只释究竟非在二乘。 昔与是方便。 究竟唯在如来。 但以义自去。 本义从二种死中以下。 结第一夺。 先结佛昔与。 从非尽一切以下。 结今日胜鬘夺。 从何以故以下。 别会二乘果中。 第四举二种烦恼。 以释第三段二死兼除不除之意。 就中开为二。 第一直举二种烦恼为释。 第二从烦恼有二种以下。 出烦恼体相。 标疑云。 何以如来能除二死。 二乘未除耶。 释曰。 烦恼有二种。 一四住地烦恼。 二无明住地烦恼。 如来已尽二种烦恼故。 二死兼除。 二乘唯尽四住地烦恼故但除分段生死。 就第二出烦恼体相。 又分为四。 第一正出二种烦恼体相。 第二从此四住地力一切上烦恼以下。 格量二种烦恼功用胜负。 第三从又如取缘以下。 明其润业不同。 第四从世尊如是有爱住地以下。 明断除之义。 就第一正出体相中。 又自有二。 第一释四住地惑。 第二从世尊心不相应以下。 释无明住地惑。 刹那心者。 谓识心。 相应者。 谓受想行等。 心不相应者。 根本并无四心相应。 无始者。 无始于己。 从此四住地力以下。 出体相中之第二。 格量功用。 就中又分为五。 第一明四住地劣。 第二从世尊如是无明住地以下。 明无明住地胜。 第三从譬如恶魔以下。 举比明胜。 第四从恒沙等数以下。 释无明住地胜。 第五从如是世尊以下。 结胜。 一切上烦恼者。 恒沙上烦恼。 从无明住地上生。 亦障众生行之上故。 谓之上烦恼。 依种者。 别相烦恼依通相而有。 谓之为依。 通相烦恼能生别相。 称之为种。 依取五住地家起烦恼。 种取四住地根本取相。 次举无明住地正明劣。 从世尊以下。 第二明无明住地胜。 与前反覆为二。 于有爱数四住地者。 有爱谓无色惑。 又数色反数以下色爱欲爱及见一处。 足为四住地。 第三举比明胜。 即有开合可见。 从恒沙等数以下。 第四释胜。 久住者。 远作根本也。 此就生明胜。 二乘不能断唯佛菩提智能断者。 就断明胜。 菩提智谓空解也。 此未明断。 借断明力。 一云。 金刚心断惑已尽。 名为学佛。 故云如来菩提智断。 从如是以下。 第五结胜可见从又如取缘以下。 出烦恼体相中之第三。 明其润业不同。 又分为四。 第一明四住地惑润有漏业而生三有。 缘者谓四住地惑。 言此惑能助业取果。 为果之缘也。 有漏业因者。 通言善恶诸业。 第二从如是以下。 明无明住地惑润无漏业受变易生。 第三从此三地以下。 明无明住地通润一切业受生。 此三地者。 此三界地。 彼三种者。 彼三乘人。 意生者。 变易生。 身生者。 分段生也。 及无漏业生者。 即谓业生。 一云。 上言意生。 直谈变易果生。 故此言无漏业为因而生。 又上虽言三地未明有色无色。 故更重举二生以显之也。 依无明住地者。 明无明住地通润一切业。 物谓无明住地。 但为变易作缘。 不缘分段。 故云有缘非无缘。 从是故以下。 第四结无明住地润无漏业受变易生。 从世尊如是以下。 出烦恼体相中之第四。 明断除之义。 又分为三。 第一明二种住地业不同。 可见。 第二正明断除。 佛地所断者。 通言佛地一切功德。 佛菩提智所断者。 偏举断结空解。 第三释。 标疑。 何以言唯佛地能断。 二乘不断欤。 释曰。 二乘唯除四住地。 亦无漏不尽。 无漏不尽者。 谓未尽证无漏也。 不得自在力者。 谓未尽证无漏。 故不得自在力也。 明既未证未自在。 故不得断无明住地也。 亦不作证无漏不尽者即是无明住地者。 明由未断无明住地故应证不证也。 应证者。 无断可证也。 一云。 无漏不尽者。 应无之漏不尽也应无之漏者。 谓无明住地。 故即下云无漏不尽者即是无明住地。 而生此中释。 作标疑为佛能断。 正释以二乘不断。 盖互通为释也。 从世尊阿罗汉辟支以下。 别会二乘果中之第五。 历结前四重。 上来四段但承上事即释。 而不悉明其之相。 故此更简而结也。 即分为四。 第一从初讫名向涅槃界。 结上第一段夺四智及涅槃不满。 第二从若知一切苦以下。 结上第二段明究竟唯在于佛非是二乘。 第三从世尊于此起烦恼以下。 结上第四举二种烦恼以释第三二死兼除不除。 第四从世尊不受后有智有二种以下。 结上第三段举二种生死。 以释第二究竟不究竟。 本义云。 从此下。 结前第二唯如来究竟。 二乘不究竟。 就中分为四。 第一结二乘不究竟。 第二从若知一切苦以下。 结如来究竟。 第三从世尊若无明住地不断以下。 释结二乘不究竟。 第四从世尊于此起烦恼以下。 释结如来究竟。 若尔只结第一第二。 不结第三第四而已。 且已结更释。 释结则无穷。 此少不宜。 故不须也。 第一结上第一四智及涅槃不满。 上直言不满故。 今结七德不满。 故夺也。 七德不满者。 一智慧不满。 二断不足。 从以不知见故以下是。 三解脱未满。 从以不断故以下是。 四清净未圆。 从名有余清净以下是。 五功德未满。 从名成就以下是。 六智境不周。 从以成就有余以下是。 此前六结夺四智。 七涅槃未极。 从是名以下是。 此结夺涅槃果。 而所以第六事牒前第三四五事者。 第二已牒第一。 第三已牒第二。 而第四不牒第三。 第五不牒第四。 所以此六中并牒也。 从若知一切苦以下。 结上第二。 明究竟在佛非在二乘。 就中即分为二。 第一先结佛究竟。 第二从世尊若无明住地以下。 结二乘非究竟。 上直言究竟唯在佛。 故今结七德满足。 故云究竟以对二乘七德不满。 分文为八。 一以初四一切作析别。 明智境满足以对上第六智境不周。 二以二无常明涅槃满足。 以对上第七涅槃不满。 无常坏。 调分段生死有身坏命也。 无常病。 谓变易生死。 虽无身坏命。 犹有念念迁移义自病也。 三以无覆护。 无依。 明依归德满足。 此不对上。 上无荫盖为无覆。 傍无力授为无护。 无依者。 谓变易众生。 无依亦轻于无覆护也。 四举法身等以释涅槃满足。 初举法身。 亦不对上。 次举波若以对上第一智慧不满。 次举解脱以对上第三解脱不满。 次举清净以对上第四清净不满。 次举三点以结七德满足。 此何以故通下三德为标。 法无优劣者。 本义云。 诸佛法身无优劣也。 波若解脱清净释等亦同此。 而今释。 是对小乘涅槃三过。 昔日小乘有余无余二种涅槃。 通有三过。 一不俱。 二不满。 三不等。 三德优劣故不等。 三德不共故不俱。 三德未究竟故不满。 所以名少分。 今日涅槃无此三过。 皆是一等。 故云常住涅槃界。 是故涅槃一味等味。 谓明解脱味者。 一味谓波若。 等味谓法身。 言此涅槃通名三德也。 涅槃无翻家义即明。 涅槃含众义也。 亦可。 昔日涅槃不即三德常住。 今日涅槃即三德常住。 故云即是一味等味也。 前结二乘不满。 不明归依与法身。 此结如来究竟不明断与功德。 盖互举为明也。 从世尊以下。 第二结二乘不究竟。 就中又分为四。 第一正明二乘未断无明住地。 故不得三味。 所以不究竟也。 第二从何以故以下。 释不断无明住地不得一味。 第三从是故无名住地以下。 仍明无明住地为众惑之本。 第四从如是过恒沙以下。 结无明住地为众惑之本。 第一可见。 就第二释中即有二。 第一明应断不断。 第二明应得不得。 应断者。 谓别相无知。 应得者。 谓诸行及别相知见。 应证者。 谓无知之断。 从是故以下。 明无明住地为众惑之本。 略举十二以明其相。 积聚生一切修道断烦恼者。 明修道应断者皆由无明住地为生。 此一句总明。 下十一句明映障诸境上烦恼皆从无明住地而生。 彼者。 彼无明住地能生心上烦恼。 一云。 彼者即谓彼心。 从如是过恒沙以下。 第四结无明住地为众惑之本。 皆因无明住地者。 恒沙本无。 而因住地为生。 故云皆因。 恒沙亦有可生之义。 即住地助发故云皆缘。 从世尊于此起烦恼以下。 第三结上第四举二种烦恼释第三二死兼除不除。 所以在第三处为结者。 上结二乘不究竟。 以不断无明住地为结。 故逐便遂结也。 上第四举二种烦恼释二死兼除不除中。 本有四。 第一出烦恼体相。 第二明格量力用。 第三明润业不同。 第四明断除。 今但略不结第三润业不同。 余三皆结。 从初讫无始无明住地。 结第一出烦恼体相。 从世尊若复过于以下。 结上第二格量力用。 从如是一切以下。 结上第四断除。 于此起烦恼刹那心刹那相应。 举四住地。 世尊心不相应无始无明住地。 举无明住地。 上第二格量力用本有二。 一四住地劣。 二无明住地胜。 今但结无明住地胜。 即而四住地劣自去。 上中即有法说比喻。 今结中亦有法说比喻。 可见。 上直言无明住地力胜。 故此明诸烦恼成坏皆以无明住地为本而结也。 如是一切以下。 结上第四断除。 上直言佛地所断佛菩提智所断故。 此明如来因果既满故能断而结。 就中即有三。 第一明因满故能断。 第二从法王法主世以下。 明果满故能断。 第三从是故以下结。 皆可见。 一切烦恼谓根本通相烦恼。 上烦恼谓支条别相烦恼。 然置位为论。 所作已辨。 梵行已立。 本在金刚以还。 而今以照佛果法身为梵行智所作已辨。 盖就通门为明。 从世尊不受后有以下。 第四结上第三举二种生死以释第二究竟下究竟。 上直言如来二死兼除。 二乘但除其一。 故今简结如来既伏四魔。 是故言二死皆除。 二乘不能伏四魔。 是故但除其一。 本义云。 从此以下。 结收入一。 就中即有二。 第一先结如来二死兼除。 第二从世尊阿罗汉以下。 结二乘但除其一。 就第一先结如来二死兼除中亦有二。 第一正结如来既伏四魔。 是故二死兼除。 第二从得不思议以下。 举万德证二死兼除。 不受后有智有二种者。 将欲结二死兼除不除。 故先以此不受后有智为首。 二种者。 一如来不受后有智。 二二乘不受后有智。 降伏四魔者。 天魔是恶缘。 烦恼魔是恶因。 阴魔死魔是恶果。 明如来既伏此四魔故二死皆兼除。 出一切世间者。 谓分段变易二世间。 为一切众生之所瞻仰者。 明既伏四魔超出二世间。 故为一切众生仰慕。 然则二死兼除明也。 从得不思议以下。 第二举果上诸德以证二死兼除。 明既有如是尊德。 宁复未免二死。 从世尊阿罗汉以下。 第二结二乘但除其一。 就中亦分为二。 第一明二乘但除分段因谓已离生死。 第二从世尊以下。 亦明但因除分段自谓已得第一果。 是故但除其一。 度生死畏者。 谓畏度分段生死也。 次第得解脱乐者。 明以次第断三界惑也。 无惑理自可乐故解脱乐也。 作是念者。 明因此谓已离生死怖畏不受生死苦也。 此即二种不受后智中。 亦一种智。 结云是故二乘但除其一。 从世尊以下。 第二明亦因此谓已得第一处。 观察时者。 谓照四谛时。 一云。 照四谛时。 自能推理仰观第一应得处。 从世尊彼先所得地以下。 别会二乘果中之第六。 结入一乘。 本义云。 此前料简佛出。 非是一乘收结三乘以为一乘。 就中即有四。 第一明二乘在因时。 自知未究竟。 第二从何以故以下。 释自知。 第三从是故以下。 正结入一乘。 第四从得一乘者以下。 仍明一乘所得果义彼者。 彼二乘人。 先者。 谓得五方便。 三果。 四向。 不愚于法者。 不迷常住之理。 不由于他者。 不待他教第二释。 何以自知。 释曰。 就实为论。 理无三故也。 是故三乘即是一乘。 正结入一。 第四明果义。 因一既竟。 宜明所得果相。 故仍明之也。 就中有二。 第一直明所得菩提果。 第二举菩提涅槃法身三德。 明相即义。 所以明此相即者。 物闻得菩提便谓一乘只得菩提不得余德。 故须此相即也。 得究竟法身者。 则究竟一乘。 明由究竟因而得也。 法身是法。 如来是行者。 其义似别。 所以更举相明即也。 随果再举因亦再明也。 法身是万德之正体。 一乘为法身之正因。 所以偏举法身。 以明因究竟也。 从世尊如来无有限际时住以下。 章中第二举一体三宝以成因一。 言所感之果。 既是一体。 则因一可证。 就中初开为二。 第一从初讫是有限依。 将欲明今日一体最极。 故先明别体非是究竟。 第二从若有众生以下。 正明今日一体最极。 就第一先明别体中。 亦开为二。 第一从初讫作无尽归依。 先叹别体中一佛宝。 何则虽复别体不如一体至极。 但一佛宝即是一种。 理无可下。 所以先叹别体中一佛宝是归依之本也。 第二从常住归依者以下。 正明别体法僧二宝非究竟。 昔日别体既是方便。 今日别体正是实说。 虽实不实皆不如今日一体最极。 故云非究竟也。 就第一先叹中即有五。 一明是常住。 二明是大悲。 三劝说大悲。 四劝说常住。 五结。 皆可见。 后际谓众生尽作佛。 而众生无尽作佛。 则如来常住明矣。 就第二正明法僧二宝非究竟中有四。 第一先列。 第二从此二归依以下。 正明二依非究竟。 第三从何以故以下。 释二依非究竟。 第四从是故以下。 结非究竟。 本义云。 从初讫谓如来应等正觉也。 明今日一体为归依之本。 而今不须。 梯橙三宝。 即所说经教不别大小。 皆为法宝。 学教之人。 亦不别大小。 皆为僧宝。 而今举胜兼劣故。 唯称一乘教三乘人也。 而昔日虽说大乘。 未明一乘。 以一乘为法宝。 唯今此经也。 说一乘道乃得法身。 法身上更无说一乘法事。 然则法宝之极。 唯在法身。 故云说一乘非究竟法宝也。 释僧非究竟。 可见。 第四结亦可见。 从若有众生以下。 第二正明今日一体至极。 就中有五。 一明依今日一体法僧即是归依如来。 二从何以故以下。 释何故依法僧即归依如来。 第三从何以故下。 亦释何以是一体。 第四引佛为证。 第五从若如来以下。 明昔日不说一乘之意。 是二归依者。 谓一体法僧二依为是。 非此二归依者。 别体二依非可为比也。 是归依如来者。 今日一体法僧即是如来故。 又解言。 因调伏发心归依法僧者。 谓依别体法僧。 是二归依非者。 谓别体二依为非。 上已非别体法僧非究竟。 而此更举者。 欲以非明是也。 此二归依者。 谓今日一体二依。 是归依如来者。 亦明一体故。 所以知从此下明一体法僧者。 上已结别体故也。 归依第一义者是归依如来者。 第一义谓三德四义。 本义云。 此二句偏明一体佛宝最胜。 然若别体亦可。 而一体何别最胜。 此二归依第一义是究竟归依如来者。 明依一体法僧及三德四义即是究竟归依如来也。 本义云。 从此二归依以下。 结一体三归依同是究竟。 第二释。 何故依法僧即归依如来。 曰。 三依即是一体故。 本义云。 何故同是究竟。 即一体故。 第三释。 何以是一体。 以一乘而得故。 是一体也。 第四谁其如是说。 引佛为证。 然别体三宝。 则其名体各异故。 理自可别。 但一体何以为别。 释曰。 常住法身为佛宝。 此法身能为物轨则。 自为法宝。 又此法身则能与理和合。 亦为僧宝。 若辨归依。 为其习解断惑。 则别体可先。 但不迷旨归。 必一体为要。 今胜鬘唯欲以旨归为本故。 非昔梯橙唯欲今日一体也。 第五明昔日不明一乘之意。 理既如是。 何故昔日犹明三耶。 故云。 此是如来随众生机方便而说。 就实为论。 即是一乘无有二乘。 本义云。 从若如来以下。 明一体三宝中。 遂结入一乘。 第一义者。 经云。 说一乘是说第一义谛。 说三乘是说世谛义也。 从世尊声闻缘觉以下。 正说中之第二。 举八章以明乘境。 言夫善不自生。 必由境起。 故有作无作二种圣谛。 皆是一乘之境也。 大意虽尔。 好寻此下。 外文则无异上明究竟不究竟。 所以私怀亦可。 举境证究竟。 曰二种圣谛皆是修善之缘。 而二乘但观一种圣谛。 如来二皆已达。 观境既尔。 则所证未究竟明矣。 就中开为二。 第一前四章总明境界。 第二后四章别明境界。 总取有作无作二种圣谛。 无所简除。 皆为一乘境。 故名为总。 简除三谛。 唯无作灭为极。 故名为别。 就第一总明境界中。 有四章。 一无边圣谛章。 二如来藏章。 三法身章。 四空义隐覆章。 就第一无边圣谛章开为五重。 第一牒二乘所得即是有作四谛。 第二从无有出世间以下。 明上上非二乘分。 第三从世尊金刚喻者以下。 明第一义智亦非二乘分。 第四从出尊圣义者以下。 明圣义亦非二乘分。 第五从圣谛者以下。 明谛亦非二乘分。 第一。 初观圣谛者。 谓始观有作四圣谛也。 以一智者。 言以一有作谛智也。 断诸住地者。 谓断四住惑。 四断智。 谓断。 因智得惑断。 故云断智。 亦可。 以四谛下结为四断智。 功德作证者。 谓无为功德。 亦善知此四法义者。 谓四谛义明得少分观也。 从世尊以下。 第二明上上非其分。 无有出世间上上智者。 昔明阿罗汉金刚心是学中之极。 以为世间之上。 罗汉果心名为上上。 今既明二乘未满故。 亦非上上也。 四智渐至者。 以智释非上上。 明智体未满更有所至。 及四缘渐至者。 举境释非上上。 更有无作四谛应至。 言智境皆未竟。 那得上上。 无渐至法是出世间上上智者。 举佛真上上。 以证二乘非上上。 佛智圆极无所更至。 故云无渐至。 从世尊以下。 第三明第一义智非其分。 就中有六句合为三双。 第一双牒是非。 明第一义智是佛非二乘。 第二从世尊以无二圣谛智以下。 双释是非。 先释非。 后释是。 第三从世尊若坏一切以下。 双结是非。 先结是。 后结非。 皆可见。 金刚为喻佛。 断诸住地。 谓四住地。 从世尊圣义以下。 明圣义明其分。 即有二。 第一直明非其分。 第二举有量及少分为释。 可见。 从圣谛者以下。 第五明谛非其分。 即有二。 第一直明非其分。 第二明是如来谛。 非谛者。 苦集非其谛。 亦非功德者。 谓灭道非其谛。 第二明是如来谛可见。 谛是审实为义。 故云是佛非二乘分。 而无作谛亦复可然。 但有作谛何非其分耶。 虽复作谛亦不如如来深达。 故云非其分。 何者。 所言二乘。 观有作四谛。 断三界惑。 亦是方便。 就实为论。 观有作四谛。 断三界惑。 正在七地上。 从圣谛者以下。 第二如来藏章。 为叹八圣谛甚深。 上直明二种圣谛唯是如来非在二乘。 而未明其甚深之所以。 是故此举如来藏为叹二种圣谛。 今日此八谛说于如来藏。 藏既甚深则八圣谛岂得不深。 故云二种圣谛唯在如来非是二乘。 就中开为五重。 第一直举如来藏叹八圣谛甚深。 第二从若于无量以下。 举如来藏与法身。 劝信八圣谛。 第三从如是难知难解以下。 仍广明八圣谛名体相。 第四从如是无作四圣谛以下。 结无作圣谛唯在于佛。 第五从世尊非坏法故名为苦灭以下。 料简二灭谛。 就第一举如来藏叹八圣谛甚深亦有三。 第一直叹甚深。 第二从何以故以下。 释叹。 第三从如来藏处以下。 结叹。 此说甚深如来之藏者。 言于八谛说如来藏也。 说圣谛义者。 明此八谛依如来藏而说也。 如来藏处甚深故说圣谛亦甚深者。 无作灭谛即如来藏。 所以甚深。 两苦两集能隐此藏。 二道一灭能显此藏。 则其隐显之所以难明。 故亦皆甚深。 从若于无量以下。 第二举如来藏及法身。 劝信八谛。 物闻圣谛甚深唯佛境界。 便谓。 然则若非如来都无应信。 当复为谁而说此谛耶。 所以举此如来藏及法身劝信。 曰无作灭谛即如来藏。 此藏显为法身。 若能信此如来藏及法身。 即能信此八谛。 所以劝信之也。 且闻如来藏既是甚深非识所量。 即谓此如来藏已超惑累独自清净。 故知非识境界。 所以亦明此如来藏隐在烦恼之中非出惑累。 若能无疑于隐义者。 亦能无疑于显法身。 若能信此隐显之义。 即能信八谛。 昔日不明理在惑中。 又二圣谛中。 唯明一种圣谛。 皆是方便之说也。 就中亦有二。 第一明信藏即信法身。 第二从于说如来藏以下。 正明能信如来藏及法身即应信八谛。 藏即既是隐。 但就藏可难。 所以传取显时法身为劝也。 从如是难知以下。 第三出八谛名体相。 上来直称二种圣谛。 但未显其名体相。 故此故广明之。 就中亦分为八。 第一总唱二种圣谛。 第二从何等为说二圣谛以下。 列二圣谛名。 第三释会有作有量。 说作圣谛义者是说有量四圣谛。 此二句是。 第四从何以故以下。 释所以名有作有量。 第五从是故世尊以下。 举二种生死及二种涅槃。 释有二种圣谛。 第六从说无作圣谛义者以下。 释无作无量。 第七从何以故以下。 释所以名无作无量。 第八从如是以下。 总结二种圣谛。 前三重可见。 第四释名。 疑云。 何以名有作有量耶。 释曰。 非因他能知一切苦者。 因他。 谓二乘七地。 言非此因他人能知三界内外一切苦集灭道也。 故名其人有作有量。 所以其所照谛亦名有作有量也。 第五举二种生死涅槃为释。 是故世尊有为生死无为生死者。 境既从人必有有作无作之别。 故生死亦从人则有有为生死无为生死也。 二乘七地名有为人。 分段生死是有为人所知。 八地以上名无为人。 变易生死是无为人所照。 故云有为生死无为生死也。 有为生死即是有量苦集。 无为生死即是无量苦集。 八地以上亦能照分段生死。 但就七地未照变易生死故。 因为别也。 涅槃亦如是有余及无余者。 境与生死皆从人得名。 故涅槃亦从所证人即有有余无余二种也。 二乘七地名有余人。 有余人所证名有余涅槃。 如来名无余人。 无余人所证名无余涅槃。 有余涅槃即兼有量灭道。 无余涅槃即兼无量灭道。 说无作圣谛义者是说无量四圣谛义者。 第六释会无作无量。 从何以故以下。 释所以名无作无量。 疑云。 何以名无作无量耶。 能以自力知一切者。 明八地以上入法流水念念自知也。 亦从人得名。 故云无作无量也。 但灭谛那得自知者。 是谓仰信。 非言现知也。 从如是以下。 第八总结。 如是八谛如来说四谛者。 八谛之中。 昔日如来为二乘七地。 但说有作四谛。 又云。 三界内外虽有八谛。 如来合为四谛也。 夫今此二种圣谛合有十名。 三界内谛。 有作有量有边有为有余。 三界外谛。 无作无量无边无为无余。 凡此十名亦可。 当体为称。 而今此中只从人为称也。 二乘七地称之五有。 八地以上皆名五无。 而二乘七地称五有者。 皆因未竟。 三界外事更有应作为称也。 八地以上称五无者。 亦皆因修习已极。 更无新造为称。 则可推也。 八地以上亦皆照三界内事。 但就七地不照三界外事为别也。 当体称者。 三界内集道二谛。 自为因感苦灭二谛。 苦灭二谛从作因生。 故名有作。 且此四谛亦未穷其源。 故名有余有边有量。 苦集道三谛当体自生灭。 故名有为。 一灭谛从有为因得故。 亦从因为称。 三界外谛集道二谛。 虽有作义。 但作用微不如界内之现。 故受无作名。 何则前念为因。 后念为果。 念念新易。 难见作相。 苦灭二谛亦从无作因为得。 故亦得无作。 本义云。 苦灭二谛。 当体不能作果。 故名无作。 然则三界内苦灭二谛。 亦应无作。 故不须也。 四谛理尽。 且穷其原。 故言无量无余无边。 一灭谛体非生灭。 故言无为。 三谛皆从灭谛为称也。 从如是无作四圣谛以下。 章中第四结八圣谛唯佛究竟。 八谛名体既竟。 宜明穷此理者。 故更结如来究竟此理也。 就中即有四。 第一明唯佛究竟。 第二从非阿罗汉以下。 明非二乘究竟。 第三从何以故以下。 释二乘非究竟。 第四从何以故以下。 释唯佛究竟。 非下中上者。 下谓声闻。 中谓缘觉。 上谓七地。 明非此三种人得究竟涅槃也。 又云。 上谓佛。 非三种人皆得。 唯佛一得也。 第四释佛究竟。 疑云。 何以唯佛究竟耶。 知一切未来苦者。 苦佛已过。 但约二乘未知未来苦为言。 故云不究竟如也。 亦可。 知一切众生未来苦。 断一切烦恼。 谓根本。 上烦恼。 谓枝条。 集以业烦恼为体。 故云所摄受集。 灭一切意生身阴一切苦灭作证者。 谓灭谛通三界内外。 故言一切。 但道不显。 又云。 所摄受。 明无漏业为烦恼所摄受也。 一切集者。 总收前业烦恼为集。 灭一切意生身阴者。 谓灭谛。 一切苦灭作证者。 疑道谛。 一云。 所摄受。 谓四住地也。 从世尊以下。 章中第五料简二灭。 余六谛虽有深浅之殊。 同是有法。 理自可别。 但二灭谛难别其相。 所以料简曰。 昔灭是无。 今灭妙有。 灭名虽同所指各异。 就中即有二。 第一明昔灭非真。 第二从言苦灭以下。 明今灭是有。 非坏法者。 谓断烦恼。 明非以烦恼灭为真灭。 名无始无作无起者明无生。 无尽离尽常住者。 明无灭。 此明非三世法。 自性清净离一切烦恼藏者。 虽非坏灭自然离于烦恼明此无始有二种解。 一云。 此灭谛是本有。 故言无始。 二云。 就果论。 果非三世法。 故云无始。 从世尊过于恒沙以下。 章中第三名法身章。 此章来意者。 物闻上第二如来藏章劝信八圣谛。 云若能信如来藏即能信法身。 信此二者亦能信八圣谛。 更谓此如来藏与法身必是异体。 故云信藏即能信法身。 若是一体岂复重举。 所以今明隐为如来藏。 显为法身。 隐显虽殊。 即是一体。 更无异体地。 就中又分为三。 第一明如来藏与法身即是一体。 第二举智证一体。 第三明如来藏非二乘境界也。 过于恒沙不离不脱不异不思议佛法成就说如来法身者。 举如来藏即法身。 过于恒沙者。 明烦恼过恒沙也。 如是如来法身不离烦恼名如来藏者。 举法身即如来藏。 如来藏智是如来空智者。 第二举智证一体。 明智即是一。 境何有二。 未离烦恼故藏为不空。 已离烦恼故法身为空。 所以照藏为如来藏智。 照法身为如来空智。 照藏照法身智。 即终是一体智。 智即是一。 所照之境那得异体第三明如来藏非二乘境界。 明此如来藏理深玄微非二乘所识也。 亦昔日不为说故。 本所不见不得。 本义云。 如来藏章。 法身章。 更无别文但附明。 已显不假别出。 又云。 从过于恒沙以下。 入第九空义隐覆章。 此是明境之真实而昔以空义隐覆而不显也。 从世尊有二种如来藏空智以下。 总明境中第四。 名空义隐覆章。 此章来意者。 物闻上第三法身章云隐为如来藏。 显为法身。 即是一体。 又举智证一体。 便生疑。 理既如是。 昔日何意不说。 或此智昔未。 方今乃得故尔耶。 故释曰。 照真实智。 本来常有。 但昔日非其时。 故不说。 以苦空无常等为隐覆而不显也。 就中有二。 第一正明智则本来常有。 第二从此二空智以下。 明非时故不用。 就第一直明智有三。 第一直明智有。 第二举三若就空境明智有。 第三举四不空就不空境明智有。 有二种如来藏空智者。 谓如来藏智法身智也。 直云二种如来藏智亦足。 何故称空智者。 境有空不空。 智即只是一空智。 故言空智举有。 从此二空智以下。 第二明非时故故不用。 就中有三。 第一假设举愚抑二乘。 第二正明非时故不用。 第三从一切苦灭以下。 明唯佛得证。 此二空智诸大声闻能信如来者。 假设举愚抑二乘。 此二智非其闻分。 一云。 诸大声闻者。 圣共位中诸菩萨也。 四不颠倒则如常释。 是故以下结。 言有此所以故不说。 是故二乘昔不见不闻也。 从一切苦灭以下。 第三明唯佛得证。 而此文来意难明。 盖言如来无四倒。 修一切灭苦道者。 是说已修。 非言今修。 从世尊此四圣谛以下。 明乘境中第二。 举四章别明境界。 上四章虽复明境每言但直非二乘分。 未明其可依之极。 所以从此下。 明八谛之中简除七谛。 无作四谛中唯一灭谛为依之极。 故云别明境界。 四章者。 一一谛章。 二一依章。 三如来藏章。 四自性清净章。 第一一谛章者。 将明为依之极故。 简除有作无作中三谛。 但取一灭为极也。 就中初开为三。 第一料简八谛。 唯一灭为极第二从此灭谛过一切众生以下。 叹一灭谛甚深。 第三从或有众生以下。 劝信一灭谛。 就第一料简中即有二。 第一立两章门。 三是无常一是常。 三是无常者。 谓两苦两集两道。 一是常者。 谓无作一灭谛。 有作灭谛既是无为。 无所可除。 即是断无不可为取。 所以不用。 以不为数也。 然上举二种涅槃为释有作无作。 既云二乘七地名有余人。 有余人所证名有余涅槃。 有余涅槃即兼有量灭道。 如来名无余人。 无余人所证名无余涅槃。 无余涅槃即兼无量灭道。 今此但取一灭亦除道谛。 此二相违。 何故然耶。 释曰。 道有二种。 一因道。 二果道。 上就果道为谈故。 无余涅槃即兼无量灭道。 此就因道为明故。 简除道谛唯取一灭谛为极也。 第二从何以故以下。 释二章门。 先释无常章门。 后释常章门。 释无常门中亦有二。 第一正释。 第二结。 就释常章门亦有释结。 从是故以下结皆可见。 从是灭谛以下。 第二叹一灭谛甚深。 就中又开为三。 第一直明凡夫二乘并非所望。 从凡夫识者以下。 料简二人虽同不见而不见不同。 第三从边见以下。 广释凡夫二见。 二乘清净之相。 生盲都不见众色像。 故譬凡夫。 七日婴儿能见余物。 但不能见日轮。 故譬二乘。 第二不同可见。 就第三广释中即有二。 先释凡夫识。 后释二乘智。 就释凡夫识中亦有二。 先释二见。 后释颠倒。 释二见中亦有五。 一直出二见。 我见妄想者。 妄计即离二我。 即故生断。 离故生常。 第二列二见之名。 所谓常见断见是。 第三从见诸行无常以下。 举生死涅槃释二见。 二见者。 计生死神明都断。 计生死有涅槃。 第四从于身诸根以下。 举色心二法释二见。 二见。 色坏生断。 计心不断生常。 第五从此妄想见以下。 明二见失于中道。 彼义谓中道义。 过与不及。 则二见皆通有。 从颠倒众生以下。 释颠倒可见。 从一切阿罗汉以下。 释二乘智。 □□亦可见。 从或有众生以下。 章中第三劝信一灭谛。 就中亦有三。 第一明从佛语为正见。 第二从何以故以下。 释何以起此四想为正见耶。 第三从于佛法身以下。 结劝。 波罗蜜因果有二。 此中所明皆是果彼岸。 口生谓因教而生。 正法生谓藉理而生。 法化生谓藉教会理化凡为圣。 余财者七财。 佛已先得。 故今随后得故云余财也。 从世尊净智者以下。 别明境中第二。 名一依章。 正明此一灭谛为众可依之极。 就中开为四第一欲明今日一灭谛为依之极。 故先明二乘智非其境界。 第二释非其境界。 第三从为彼故以下。 明昔依为非。 第四从世尊一依者以下。 正明今日一依为依之极。 况四依智者。 是谓五方便中依四谛生智者也。 一云。 佛为五方便人说四依道。 故云四依智也。 第二释。 标疑云。 何以言非其境界耶。 释曰。 三乘初业于彼义但当觉当得。 非现觉得故。 一云。 疑云。 何以相违与上一乘章云三乘初业不愚于法耶。 故释同。 上言不愚于法者。 是谓当觉当得。 非是已得已觉之谓也。 第三明昔依为非。 为彼故世尊说四依者。 明昔日正为二乘故说此有作四谛。 此四依是世间法者。 明非极依也。 第四正明今日一依为依之极。 一切依上者。 通言三界内外八圣谛中。 此一灭谛为上也。 出世间上上者。 只就无作四谛。 唯此一灭谛为极也。 第一义依所谓灭谛者。 更出其体。 一云。 一切依上者。 只就有作四谛为上也。 从世尊生死者以下。 别明境中。 第三名颠倒真实章。 此章来意者。 前一依章明今日无作一灭一切依上。 出世上上为依之极物闻便谓然即出惑之后方为物依非言在惑为依。 所以今释。 无作一灭即如来藏。 生死神明依如来藏相续不灭。 非但出惑方为物依。 从在惑中已为依也。 就中又开为八。 第一直明生死依如来藏。 第二明藉理而说名为善说。 第三从生死生死者以下。 明生死二法能藏如来藏。 第四从世间言说故以下。 料简生死与如来藏异。 第五从是故以下。 结生死依如来藏。 第六从世尊不离不脱以下。 明众生依藏得建立。 若无藏理无有厌苦求乐。 第七从世尊如来藏者以下。 明如来藏非三世法。 第八亦从如来藏者以下。 明如来藏异于横计。 今第一。 世尊生死者依如来藏者。 生死即是颠倒。 如来藏即是真实。 今明一切众生皆有真实之性。 若无此性则一化便尽与草木不殊。 由有此性故相续不断。 终得大明。 故云生死依如来藏。 此中如来藏若以理为正因。 皆以理为如来藏。 若以神明为正因。 皆以当果事为如来藏。 本际不可知者。 夫生死非无终始。 但逐藏为论。 故本际不可知也。 何则此藏非三世法。 以非三世为生死依。 必从何时。 即不可知。 又云。 生死非无终始。 但终始难测也。 本际谓众生之原。 第二藉理而说。 名为善说。 可见从生死生死者以下。 第三明生死能藏如来藏。 就中亦有二。 第一先释生死义。 第二正明生死二法能藏如来藏。 重言生死者。 欲释生死二义故。 上为生。 下为死。 重举之也。 一云。 上牒前语。 下向下为释。 诸受根没者。 诸根皆有通相领缘。 谓之为没。 次第不受根没者。 不能通相领缘之根。 次第而起也。 第二正明能藏如来藏。 言此藏理非自欲藏。 俱以生死二法为藏也。 从世间言说故以下。 第四明生死与藏异。 若得为生死藏。 即与生死混然为一。 故明生死与藏异也。 先明生死。 后明藏义。 从是故以下。 第五结生死依如来藏。 从不离不脱以下。 第六明众生必依藏得建立。 若无此藏无有厌苦求乐。 就中自有三。 第一直明依藏得建。 第二从若无以下。 明无藏不得建。 第三从何以故以下。 释不得建。 四不皆明未出惑也。 又云。 藏体真实不可离断脱。 与理不异也。 从世尊如来藏者以下。 第七明藏非三世法。 无前际者。 谓未来。 不起者。 谓现在。 不灭者。 谓过去。 从如来藏者以下。 第八明藏异于横计也。 从世尊如来藏者是法界藏以下。 别明境中第四。 名自性清净章。 此章来意者。 物闻上第三如来藏章云此如来藏在惑之中曰已为物依非但出惑方为物依即生疑。 若尔此如来藏必为生死被染。 何尊为依。 若言不染。 既是隔别。 奈得相依。 所以今释。 此如来藏自性清净。 虽在惑中。 不为生死所染。 但隐覆而已。 就中初开为二。 第一胜鬘自说。 第二如来述成。 就第一胜鬘自说中又开为四。 第一将明染不染先会五种藏。 第二从此自性清净以下。 明染不染难定。 第三从何以故以下。 举世近事难定。 为况远理。 第四从唯佛世尊以下。 推明于佛。 第一先会五种藏。 一如来藏。 蕴在惑内故名藏。 亦含当果故名藏。 二法界藏。 谓佛果含照法界。 又云。 是常住法性。 三法身藏。 谓法身含万德故名藏。 四出世间上上藏。 五自性清净藏。 前一后一就隐时为称。 中三就显时为称。 隐显虽殊即是一体。 从此自性清净以下。 第二明染下染难定。 容尘烦恼。 谓四住烦恼。 上烦恼。 谓恒沙上烦恼。 言此如来藏为此烦恼被染不染难可定知。 何则既是自性清净。 何得言染。 犹在惑中那得不染。 故云不思议如来境界也。 从何以故以下。 第三举世近事难定为况远理。 就中即有二。 第一明实法道中无染。 第二明相续道中有染。 疑云。 何以难知耶。 刹那善心非烦恼所染者。 实法道中善心前灭。 烦恼后生。 既不相及。 安得有染。 刹那不善心亦非烦恼所染者。 不善心起即是烦恼。 有何烦恼更来相染耶。 烦恼不触心心不触烦恼者。 触犹及也。 烦恼自灭不及后心。 心亦不触烦恼。 既不相及。 竟有何染。 第二明相续道中有染。 然有烦恼有烦恼染心者。 相续道中假名有染。 言以前善心不灭转为后恶。 恶有染前之义。 言世间近事染与不染如是难定。 况乎佛性深理。 岂可定尔。 从自性清净以下。 第四推明于佛可见。 从胜鬘夫人以下。 章中第二如来述成。 就中有二。 第一直述其上所说即然难可定也。 第二从如是二法以下。 出能信此难定理人。 自性清净心而有染污难可了知者。 言藏为烦恼被染难可了知也。 有二法难可了知者。 二法谓藏理世事也。 谓自性清净心难可了知者言藏理染不染难可知也。 彼心为烦恼所染亦难了知者。 谓世事染不染难可知也。 然胜鬘自难定说故。 推明于佛。 而佛亦更述其语而已者有二意。 一事中作论亦似染。 二理中作谈亦不染。 所以更述其语而已也。 从如是二法以下。 第二出能信难定人。 上胜鬘既言难定。 此如来亦言难定。 即为信无据。 所以举能信人劝信莫疑也。 就中有三。 第一总明深解者能信诸凡难信。 第二从若我弟子以下。 正出能信人。 即是信顺二忍菩萨。 第三从此五种巧便以下。 结有能信。 就第二正出中即有二。 第一直出二忍章门。 第二从随顺法智者以下。 释顺忍。 若我弟子随信信增上者。 信信忍章门。 信增上者。 谓登住之信。 信中之上也。 依明信已随顺法智而得究竟者。 顺忍章门。 而疑只是顺忍章门。 随信信增上者。 只是举顺本也。 第二释。 唯释顺忍。 一观观察施设根者。 谓五根假施设。 意解者。 谓六识。 境界者。 谓六尘。 此是十八界观。 二观观察业报者。 谓因果二观。 三观观察阿罗汉眠者。 谓无明住地惑观。 四观观察心自在乐禅乐者谓智禅二观。 智慧照境住放为乐。 五观观三乘神通力观。 从此五种以下。 第三结有能信。 入大乘道因者。 明大乘道为佛作因。 又云。 八地以上是大乘道。 信顺二忍是大乘因。 信如来者有如是大利益不谤深义者。 言此人前能信佛语故。 得如是五种观之利益。 所以因此五观之力。 今亦能信此难定之理也。 从尔时胜鬘以下。 正体中之第三。 举真子一章明御乘人。 乘体乘境已竟。 故此举真子一章明三忍菩萨受此乘而行也。 本义云。 从若我弟子以下。 入真子章。 就中有二。 第一如来但举信顺二忍故。 名为略明真子。 从此下。 胜鬘备举三忍。 故名为广明真子。 而如来欲以此经推功于胜鬘故。 但略明信顺二忍。 合为胜鬘真子章也。 随欲可用。 就中初开为三。 第一胜鬘请说。 第二如来命说。 第三从白言以下。 正说。 更有余大利益者。 上已明乘体及境。 而未明行乘人。 故言更有余大利益。 亦可。 上如来举能信染不染人利益。 故仍言更有余通行此经人利益。 就第三正说中开为五。 第一总唱三种人。 第二从何等为三以下。 别列三种人。 三种人。 若为别。 第三从除此诸善男子以下。 明调伏恶人。 言胜鬘自能以如王力及天龙力而调伏之也。 第四从尔时胜鬘以下。 明说竟致敬。 第五明佛述叹。 即是有二。 第一叹其调伏恶人。 第二从汝已亲近以下。 叹说非适今。 此义者。 通举体境及行乘人诸义也。 从尔时世尊放胜光明以下。 经中第三流通说。 又开为三。 第一明如来将欲流通此经还于舍卫国。 第二从尔时世尊八祇洹林以下。 正明流通。 第三从时天帝释白佛言以下。 列十六名结成题目。 就第一还舍卫中亦有二。 第一直唱还。 第二从胜鬘以下。 明奉送。 亦可。 身出城而送。 亦可。 但心送而已。 还入城亦然。 就第二正明流通。 又分为四。 第一明将欲附嘱先集众。 第二从向天帝释以下。 为众复广说此经。 第三从说已告帝释以下。 附帝释流通天上。 第四从复告阿难以下。 附阿难流通人间。 帝释是佛檀越。 常为请法之主。 阿难是佛亲侍。 兼复多闻。 所以附属此二人也。 就第三列十六名结成题目即有七。 第一明帝释请经名。 第二从佛告帝释以下。 如来叹经功德。 第三从憍尸迦以下。 许说戒听。 第四从时天帝释以下。 奉旨。 第五从佛言此经以下。 正列十六名结成题目。 然此经既以上十四章为正体。 则名亦应有十四。 而今列中倍二合有十六名。 一名胜鬘师子吼。 如是受持。 二名复次憍尸迦。 此经所说。 断一切疑决定了义入一乘道。 而此二名更无别体。 前一名但是通以人名标其所说一教。 后一名亦总取其所说理为目此经。 然此十四章即其名体各异。 不可以题卷首。 所以举此二名以为首题也。 经题云胜鬘师子吼。 此举第十五名。 一乘大方便方广。 举第十六名。 第六从憍尸迦今以此说以下。 重劝流通。 第七从帝释白佛言以下。 奉旨而受行也。 胜鬘经义疏卷一 发布时间:2024-06-06 08:05:49 来源:藏经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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