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阿含经十二因缘释 内容: 第三章 长阿含经中的十二因缘法第一节 长阿含大缘方便经第九原文:尔时。 佛告阿难。 缘生有老死。 此为何义。 若使一切众生。 无有生者。 宁有老死不。 阿难答曰。 无也。 是故阿难。 以此缘。 知老死由生。 缘生有老死。 我所说者。 义在于此。 释:佛告诉阿难,缘于生而有老死,这是什么意思? 如果能使一切众生没有了生,还能有老死吗? 阿难回答说:没有生就没有老死。 佛说:因此说,阿难,因为这个缘故,就知道老死是由于生而有,缘于生才有老死,我说的意思就是这样。 原文:又告阿难。 缘有有生。 此为何义。 若使一切众生。 无有欲有。 色无色有者。 宁有生不。 答曰。 无也。 阿难。 我以此缘。 知生由有。 缘有有生。 我所说者。 义在于此。 释:佛又告诉阿难说:缘于三界世间有而有生,这是什么意思? 如果能使一切众生没有欲界的有、色界的有和无色界的有,还能有生吗? 阿难回答说:没有三界的有就没有生。 佛说:阿难,我因为这个缘故,知道生是因为三界世间有而有的,缘于三界世间的有才有生,我说的就是这个意思。 原文:又告阿难。 缘取有有。 此为何义。 若使一切众生。 无有欲取。 见取戒取。 我取者。 宁有有不。 答曰。 无也。 阿难。 我以此缘。 知有由取。 缘取有有。 我所说者。 义在于此。 释:佛又告诉阿难说:缘于取着才有三界世间的有,这是什么意思? 如果要使一切众生没有了贪欲取,没有了以我见为首的种种邪见的取着,没有了把不能解脱的非戒当作能解脱戒的戒取,没有了对自我五阴的我取,还能有三界世间的有吗? 阿难回答说:没有这些取着就没有三界世间的有。 佛说:阿难,我因为这个缘故,知道三界世间的有是由于种种取着才有的,正因为有对三界世间法的求取,才有了三界世间的有,我说的就是这个意思。 原文:又告阿难。 缘爱有取。 此为何义。 若使一切众生。 无有欲爱。 有爱无有爱者。 宁有取不。 答曰。 无有。 阿难。 我以此缘。 知取由爱。 缘爱有取。 我所说者。 义在于此。 释:佛又告诉阿难说:由于对三界世间法有贪爱才有对三界的执取,这是什么意思? 如果要使一切众生没有了对欲界的贪爱,没有了对色界的贪爱,没有了对无色界的贪爱,还能有对三界的执取吗? 阿难回答说:不能有执取了。 佛说:阿难,我因为这个缘故,知道对三界世间的执取是由于对三界的贪爱才有的,正因为有对三界世间法的贪爱才有了对三界世间法的执取,我说的就是这个意思。 原文:又告阿难。 缘受有爱。 此为何义。 若使一切众生。 无有乐受苦受。 不苦不乐受者。 宁有爱不。 答曰。 无也。 阿难。 我以此缘。 知爱由受。 缘受有爱。 我所说者。 义在于此。 释:佛又告诉阿难说:缘于受觉才有贪爱,这是什么意思? 如果要使一切众生没有了乐受、苦受和不苦不乐受,还能有贪爱吗? 阿难回答说:没有受就不能有贪爱了。 佛说:阿难,我因为这个缘故,知道贪爱的产生是由于有受的缘故,正因为有种种受觉才有了贪爱,我说的就是这个意思。 原文:阿难。 当知因爱有求。 因求有利。 因利有用。 因用有欲。 因欲有著。 因著有嫉。 因嫉有守。 因守有护。 阿难。 由有护故。 有刀杖诤讼。 作无数恶。 我所说者。 义在于此。 释:阿难,你应当知道因于贪爱才有了求取,因为求取才会有利益,因为有利益才会去用,因为用了才有了贪欲,因为贪欲才生起了执著,因为执著才生起了嫉妒,因为嫉妒才会去守护,因为有守的心才会有护。 阿难,由于想要护着的缘故,就有刀杖和诤讼是非,于是就会造作无数的恶业,我所说的就是这个意思。 原文:阿难。 此为何义。 若使一切众生。 无有护者。 当有刀杖诤讼。 起无数恶不。 答曰。 无也。 是故。 阿难。 以此因缘。 知刀杖诤讼。 由护而起。 缘护有刀杖诤讼。 阿难。 我所说者。 义在于此。 释:阿难,这是什么意思? 假如要使一切众生不再有守护财色名食睡等利益的心,还会有刀杖斗争和诤讼纠纷,乃至于造作出无数的恶业吗? 阿难回答说:没有守护利益的心就没有斗争纠纷和恶业了。 佛说:因此说,阿难,因为这个原故,我知道刀杖斗争和诤讼纠纷,是缘于有保护利益的心而引起的,缘于袒护才有刀杖和诤讼。 阿难,我所说的就是这个意思。 原文:又告阿难。 因守有护。 此为何义。 若使一切众生无有守者。 宁有护不。 答曰。 无也。 阿难。 我以此缘。 知护由守。 因守有护。 我所说者。 义在于此。 释:佛又告诉阿难说:因为有守着财色名食睡等等自身利益的心,所以才有了袒护的行为,这是什么意思? 假如要使众生没有了守的心,还能有袒护的行为吗? 阿难回答说:没有守的心就不会有袒护了。 佛说:阿难,我因为这个缘故,知道了袒护的行为是由于守的心而有,因于守才有了袒护,我所说的就是这个意思。 原文:阿难。 因嫉有守。 此为何义。 若使一切众生无有嫉者。 宁有守不。 答曰。 无也。 阿难。 我以此缘。 知守由嫉。 因嫉有守。 我所说者。 义在于此。 释:阿难,因为嫉妒所以才有守住自己利益的心,这是什么意思? 假如要使一切众生没有了嫉妒心,还能有守护的心行吗? 阿难回答说:没有嫉妒就不会去守护了。 佛说:阿难,我因为这个缘故,知道守的心缘于嫉妒而有,因于嫉妒而有守护,我所说的就是这个意思。 原文:阿难。 因著有嫉。 此为何义。 若使一切众生无有著者。 宁有嫉不。 答曰。 无也。 阿难。 我以此缘。 知嫉由著。 因著有嫉。 我所说者。 义在于此。 释:阿难,因于执著才会有嫉妒,这是什么意思? 假如要使一切众生都没有了执著,还能有嫉妒吗? 阿难回答说:没有了执著就不会有嫉妒。 佛说:阿难,我因为这个缘故,知道嫉妒是缘于执著,因于执著才有了嫉妒,我所说的就是这个意思。 原文:阿难。 因欲有著。 此为何义。 若使一切众生无有欲者。 宁有著不。 答曰。 无也。 阿难。 我以此缘。 知着由欲。 因欲有着。 我所说者。 义在于此。 释:阿难,因为有贪欲才会有执著,这是什么意思? 假如要使一切众生没有贪欲了,还能有执著吗? 阿难回答说:没有贪欲就没有执著了。 佛说:阿难,我因为这个缘故,知道执著是由于贪欲才有的,缘于贪欲才会有执著,我所说的就是这个意思。 原文:阿难。 因用有欲。 此为何义。 若使一切众生无有用者。 宁有欲不。 答曰。 无也。 阿难。 我以此义。 知欲由用。 因用有欲。 我所说者。 义在于此。 释:阿难,因为有利可用才有贪欲,这是什么意思? 假如要使一切众生不再去用了,还能有贪欲吗? 阿难回答说:没有了用的心就没有贪欲了。 佛说:我因为这个缘故,知道贪欲是由于想用的缘故才出现的,因为想要用才有了贪欲,我有所说的就是这个意思。 原文:阿难。 因利有用。 此为何义。 若使一切众生无有利者。 宁有用不。 答曰。 无也。 阿难。 我以此义。 知用由利。 因利有用。 我所说者。 义在于此。 阿难。 因求有利。 此为何义。 若使一切众生无有求者。 宁有利不。 答曰。 无也。 阿难。 我以此缘。 知利由求。 因求有利。 我所说者。 义在于此。 释:阿难,因为有利益所以才有了用,这是什么意思? 假如要使一切众生没有了利益,还能有想要用的心吗? 阿难回答说:没有利就没有用了。 佛说:阿难,我因为这个道理,知道用是由于有利益的缘故才出现的,由于有利益而想要用,我所说的就是这个意思。 阿难,因为有所求取才会有利益之说,这是什么意思? 假如要使一切众生没有了贪求,还能有什么利益吗? 阿难回答说:没有所求就没有利益之说了。 佛说:阿难,我因为这个缘故,知道利益缘于求取才会有,因为有求取才有了利益,我所说的就是这个意思。 原文:阿难。 因爱有求。 此为何义。 若使一切众生无有爱者。 宁有求不。 答曰。 无也。 阿难。 我以此缘。 知求由爱。 因爱有求。 我所说者。 义在于此。 又告阿难。 因爱有求。 至于守护。 受亦如是。 因受有求。 至于守护。 释:阿难,因为有贪爱才会有求取,这是什么意思? 如果要使一切众生没有了贪爱,还能有求取心吗? 阿难回答说:没有了贪爱就不会有所求了。 佛说:阿难,我因为这个缘故,知道求取是由于贪爱的缘故,缘于贪爱才有了求取,我所说的就是这个意思。 佛又告诉阿难说:因于贪爱才有所求取,乃至于有守护;受也是这样,因于受而有所求取,乃至于有守护。 原文:佛告阿难。 缘触有受。 此为何义。 阿难。 若使无眼无色。 无眼识者。 宁有触不。 答曰。 无也。 若无耳声耳识。 鼻香鼻识。 舌味舌识。 身触身识。 意法意识者。 宁有触不。 答曰。 无也。 阿难。 若使一切众生无有触者。 宁有受不。 答曰。 无也。 阿难。 我以是义。 知受由触。 缘触有受。 我所说者。 义在于此。 释:佛告诉阿难说:因为有触才有受,这是什么意思? 阿难,如果要使一切众生没有眼根和色尘,也没有眼识的话,还能有触吗? 阿难回答说:没有根尘识就没有触了。 佛说:如果要使一切众生没有耳根、声尘和耳识,没有鼻根、香尘和鼻识,没有舌根、味尘和舌识,没有身根、触尘和身识,没有意根、法尘和意识,还能有触吗? 阿难回答说:没有根尘识就没有触了。 佛说:阿难,如果要使一切众生没有了触,还能有受吗? 阿难回答说:没有触就没有受了。 佛说:阿难,我因为这个道理,知道受是由于触而有的,缘于触才有受,我所说的就是这个意思。 原文:阿难。 缘名色有触。 此为何义。 若使一切众生无有名色者。 宁有心触不。 答曰。 无也。 若使一切众生无形色相貌者。 宁有身触不。 答曰。 无也。 阿难。 若无名色。 宁有触不。 答曰。 无也。 阿难。 我以是缘。 知触由名色。 缘名色有触。 我所说者。 义在于此。 释:阿难,缘于名色才会有触,这是什么意思? 假如要使一切众生没有名色了,还能有心去触吗? 阿难回答说:没有名色就没有触了。 佛说:假如要使一切众生没有了有形的色体和相貌,还能有身触吗? 阿难回答说:没有形色就没有身触了。 佛说:阿难,如果没有了名色,还能有触吗? 阿难回答说:没有名色就没有触了。 佛说:阿难,我因为这个缘故,知道触是由于名色而有的,缘于名色才有触,我所说的就是这个意思。 原文:阿难。 缘识有名色。 此为何义。 若识不入母胎者。 有名色不。 答曰。 无也。 若识入胎不出者。 有名色不。 答曰。 无也。 若识出胎。 婴孩坏败。 名色得增长不。 答曰。 无也。 阿难。 若无识者。 有名色不。 答曰。 无也。 阿难。 我以是缘。 知名色由识。 缘识有名色。 我所说者。 义在于此。 释:阿难,缘于识(阿赖耶识)才有名色,这是什么意思? 假如阿赖耶识不入母胎,能有名色不? 阿难回答说:识不入胎不能有名色。 佛说:如果阿赖耶识入胎而不出母胎的话,还能有名色吗? 阿难说:不出胎就没有名色。 佛说:如果阿赖耶识出母胎了,婴儿色身却坏死了,名色能得到增长不? 阿难说:名色不能增长了。 佛说:阿难,如果没有阿赖耶识,能有名色不? 阿难说:没有阿赖耶识就没有名色。 阿难,我因为这个缘故,知道名色是由阿赖耶识出生的,缘于阿赖耶识才有名色,我所说的就是这个意思。 这是十因缘法义,阐明名色出生的最直接因缘是阿赖耶识,六识只是出生名色的助缘,六识清净了,不再造作业行,阿赖耶识就无法出生名色,生死就了结了。 阿赖耶识从入胎到出胎,在生命的每个阶段都伴随着名色,使得名色不断的增长和变异,一旦名色的缘没有了,阿赖耶识就无法再增长名色和伴随名色。 有人误认为十因缘的识是指六识,但是入胎的时候六识就消失了,六识不能入胎跟到后世去,入胎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六识都不能出生,甚至眼识只在出胎后才能出生,所以入胎住胎的不是六识,而是阿赖耶识。 佛在十因缘里直接指出了名色出生的根本因就是阿赖耶识,阿赖耶识是名色的所依和源头。 原文:阿难。 缘名色有识。 此为何义。 若识不住名色。 则识无住处。 若无住处。 宁有生老病死。 忧悲苦恼不。 答曰。 无也。 阿难。 若无名色。 宁有识不。 答曰。 无也。 阿难。 我以此缘。 知识由名色。 缘名色有识。 我所说者。 义在于此。 释:阿难,缘于名色才有阿赖耶识,也就是阿赖耶识才能显现出来,才能见到阿赖耶识,这是什么意思? 如果阿赖耶识不住在名色上,那么阿赖耶识就没有住处了。 如果阿赖耶识没有住处,能有众生的生老病死忧悲苦恼吗? 阿难说:阿赖耶识若无住处,就没有生老病死了。 佛说:阿难,如果没有名色,能见到阿赖耶识,有阿赖耶识的显现吗? 阿难说:没有名色,阿赖耶识就显现不了。 佛说:阿难,我因为这个缘故,知道阿赖耶识缘于名色而有住处,缘于名色而有阿赖耶识的显现,我所说的就是这个意思。 缘名色有识的有字,不代表是出生的意思,而是显现和见到的意思,因为阿赖耶识不生不灭,不由名色所生,名色也生不了什么法,更生不了阿赖耶识。 如果没有名色,阿赖耶识就无所依倚,阿赖耶识只有依靠着名色住在名色上,才能有所运作,其作用才能显现出来。 佛在后边也解释说,如果阿赖耶识不住在名色上,就没有什么住处了,没有住处就没有名色,没有名色就没有生老病死了。 十因缘法义甚深,不容易理解,但也应该正解。 原文:阿难。 是故名色缘识。 识缘名色。 名色缘六入。 六入缘触。 触缘受。 受缘爱。 爱缘取。 取缘有。 有缘生。 生缘老死忧苦悲恼。 大苦阴集。 阿难。 齐是为语。 齐是为应。 齐是为限。 齐此为演说。 齐是为智观。 齐是为众生。 阿难。 诸比丘于此法中。 如实正观。 无漏心解脱。 阿难。 此比丘当名为慧解脱。 释:阿难,因此说名色缘于阿赖耶识而有,阿赖耶识缘于名色才能有住处和功用。 有名色就能产生六入,有六入就能产生触,有触就能产生受,有受就能产生爱,有爱就能产生取,有取就能产生三界有,有有就能有生,有生就能有老病死忧悲苦恼,纯大苦阴的聚集。 阿难,这才是正语和论义,这才是最应该修习的法义,这才是最究竟的法门,这才是真正的宣演佛法,这才是有智慧的观察,这才是度众生的法宝。 阿难,诸比丘在这个法中,能够如实而正确的观察,断尽烦恼漏心得解脱。 阿难,这样正观的比丘名为慧解脱的阿罗汉。 慧解脱的阿罗汉其解脱的智慧胜于禅定的修行,其禅定只到于初禅,不具二禅或者四禅以上的甚深禅定,到命终时主要依靠着解脱智慧舍离三界入涅槃。 解脱智慧是完全彻底证得五蕴苦空无常无我,断尽我执等一切贪嗔痴烦恼,一念无明灭尽,五蕴即灭。 慧解脱不是说只有智慧而无禅定,而是说禅定不是太深,解脱不是以禅定为主,依靠禅定得解脱,而是依靠解脱的智慧而灭尽三界法。 慧解脱的阿罗汉最基本要有初禅定,如果没有初禅定,就不可能断尽烦恼,心得无漏,烦恼不能断尽就不能解脱。 原文:如是解脱比丘。 如来终亦知。 如来不终亦知。 如来终不终亦知。 如来非终非不终亦知。 何以故。 阿难。 齐是为语。 齐是为应。 齐是为限。 齐是为演说。 齐是为智观。 齐是为众生。 如是尽知已。 无漏。 心解脱。 比丘不知不见。 如是知见。 释:像这样解脱的比丘,如来涅槃也知,如来不涅槃也知,如来涅槃不涅槃也知,如来非涅槃非不涅槃也知。 为什么这样说? 阿难,因为这样说才是正语,这样说才是最适宜,这样说才是最究竟,这样说才是演说法,这样说才是智慧的观察,这样说才是度众生。 心解脱比丘如是尽知如来涅槃不涅槃以后,烦恼漏尽,心得解脱,其余比丘却不知不见这样的知见。 原文:阿难。 夫计我者。 齐几名我见。 名色与受。 俱计以为我。 有人言受非我。 我是受。 或有言受非我。 我非受。 受法是我。 或有言受非我。 我非受。 受法非我。 但爱是我。 释:阿难,计着有我的人,都有哪些叫作我见? 把名色五阴和受觉全部都当作我,这就是我见;有人说受觉不是我,而我却是受;还有人说受觉不是我,我也不是受,但是能受这个法却是我;还有人说受觉不是我,我也不是受,能受所受这个法也不是我,但是爱却是我。 原文:阿难。 彼见我者。 言受是我。 当语彼言。 如来说三受。 乐受苦受。 不苦不乐受。 当有乐受时。 无有苦受。 不苦不乐受。 有苦受时。 无有乐受。 不苦不乐受。 有不苦不乐受时。 无有苦受乐受。 释:阿难,哪些见法中有我,说受觉是我的人,应当告诉他们说:如来说受有三种,乐受、苦受和不苦不乐受,当有乐受的时候,就没有苦受和不苦不乐受,当有苦受时就没有乐受和不苦不乐受,当有不苦不乐受时就没有乐受和苦受。 计着有我的意思是说,凡夫心里总是把五蕴十八界误计为恒常、有主宰的法,这个法是指世俗法的我,不是指非世俗的第八识如来藏。 因为众生无始劫以来从来都不知道有第八识,甚至都不知道有七识,也不知真假识,所以把文中的我说为是第八识,都是错误的说法,违背事理和事实。 凡夫从来没有把名色五阴当作第八识,也没有把受当作第八识,不管五阴和受是不是第八识都是这样。 再者说第八识没有名色,也没有受,凭何说受是第八识、受不是第八识? 是与不是都违背正理。 原文:所以然者。 阿难。 乐触缘生乐受。 若乐触灭受亦灭。 阿难。 苦触缘生苦受。 若苦触灭受亦灭。 不苦不乐触缘。 生不苦不乐受。 若不苦不乐触灭受亦灭。 释:之所以这样说的原因是,阿难,由于乐触的缘故出生了乐受,如果乐触灭了乐受就会灭了;阿难,由于苦触的缘故产生了苦受,如果苦触灭了苦受也就随之灭了;由于不苦不乐触的缘故产生了不苦不乐受,如果不苦不乐触的缘灭了不苦不乐受也就随之灭了。 原文:阿难。 如两木相攒。 则有火生。 各置异处。 则无有火。 此亦如是。 因乐触缘。 故生乐受。 若乐触灭。 受亦俱灭。 因苦触缘。 故生苦受。 若苦触灭。 受亦俱灭。 因不苦不乐触缘。 生不苦不乐受。 若不苦不乐触灭。 受亦俱灭。 阿难。 此三受有为无常。 从因缘生。 尽法灭法。 为朽坏法。 彼非我有。 我非彼有。 当以正智如实观之。 释:阿难,譬如两根木头相互磨触,就会有火从中生出来,如果把两根木头分开,就不会产生火了。 受也是如此,因为乐触的缘故产生了乐受,如果乐触灭了,乐受也会随之而灭了;由于苦触的缘故产生了苦受,如果苦触灭了,苦受也会随之而灭了;由于不苦不乐触的缘故产生不苦不乐受,如果不苦不乐触灭了,不苦不乐受也会随之而灭。 阿难,这三种受是有为的无常法,是从因缘当中生出来的,是能灭尽的法,是能腐败、衰坏的法,因此这些法都不是我,我也不是这些法,你们应当以这样正确如实的智慧来观察。 原文:阿难。 彼见我者。 以受为我。 彼则为非。 阿难。 彼见我者。 言受非我。 我是受者。 当语彼言。 如来说三受。 苦受乐受。 不苦不乐受。 若乐受是我者。 乐受灭时。 则有二我。 此则为过。 若苦受是我者。 苦受灭时。 则有二我。 此则为过。 若不苦不乐受是我者。 不苦不乐受灭时。 则有二我。 此则为过。 释:阿难,那些认为有我的人,把受当作我,他们的见解是不对的。 阿难,那些认为有我的人,说受不是我,但认为我就是受,为了救度这些人,就应当对他们说:如来说有三种受,苦受、乐受和不苦不乐受,如果乐受是我的话,当乐受灭了的时候,就会有两种我,苦受我和不苦不乐受我,当然这就不对了;如果苦受是我的话,当苦受灭了的时候,就会有两种我,乐受我和不苦不乐受我,这就不对了;如果不苦不乐受是我的话,当不苦不乐受灭了的时候,就会有两种我,苦受我和乐受我,这是错误的。 原文:阿难。 彼见我者。 言受非我。 我是受。 彼则为非。 阿难。 彼计我者。 作此说。 受非我。 我非受。 受法是我。 当语彼言。 一切无受。 汝云何言有受法。 汝是受法耶。 对曰非是。 是故阿难。 彼计我者。 言受非我。 我非受。 受法是我。 彼则为非。 释:阿难,那些认为有我的人,说受不是我,但我就是受,这种知见是错误的。 阿难,那些计着有我的人这样说:受不是我,我也不是受,但是有受的法却是我。 对于这样的人,应当对他说:一切法无受,你为什么说有受法呢? 你是受法吗? 那个人就会回答说:我不是受法。 因此阿难,那些计着有我的人,说受不是我,我也不是受,但受法是我,他的观点是错的。 原文:阿难。 彼计我者。 作是言。 受非我。 我非受。 受法非我。 但爱是我者。 当语彼言。 一切无受。 云何有爱。 汝是爱耶。 对曰非也。 是故阿难。 彼计我者。 言受非我。 我非受。 受法非我。 爱是我者。 彼则为非。 阿难。 齐是为语。 齐是为应。 齐是为限。 齐是为演说。 齐是为智观。 齐是为众生。 释:阿难,那些计着有我的人这样说:受不是我,我也不是受,受法也不是我,但是爱是我。 对于这样的人,应该对他们说:一切法无受,怎么能说有爱呢? 你是爱吗? 对方就会回答说:我不是爱。 因此说,阿难,那些计着有我,说受不是我,我也不是受,受法也不是我,但爱却是我的人,他们的观点是错的。 阿难,这样说才是正语,这样说才与法相对应,这样说才是最究竟,这样说才是演说正法,这样说才是智慧性的观察,这样说才是度众生。 原文:阿难。 诸比丘于此法中如实正观。 于无漏心解脱。 阿难。 此比丘当名为慧解脱。 如是解脱心比丘。 有我亦知。 无我亦知。 有我无我亦知。 非有我非无我亦知。 何以故。 阿难。 齐是为语。 齐是为应。 齐是为限。 齐是为演说。 齐是为智观。 齐是为众生。 如是尽知已。 无漏。 心解脱。 比丘不知不见如是知见。 释:阿难,诸比丘在这些法中能够如实的正观,就会达到无漏,心得解脱了。 阿难,心无漏比丘应当叫作慧解脱阿罗汉。 像这样心解脱无漏的比丘,有我法也知,无我法也知,有我无我法都知,非有我非无我法也知。 为什么这样说呢? 阿难,因为只有这样说才是正语,这样说才与法相应,这样说才最究竟,这样说才是演说正法,这样说才是智慧性的观察,这样说才能度众生。 如是心解脱比丘对于非我法全部证知以后,烦恼漏尽,心得解脱。 其余的比丘对于非我的知见却是不知不见。 原文:佛语阿难。 彼计我者。 齐已为定。 彼计我者。 或言少色是我。 或言多色是我。 或言少无色是我。 或言多无色是我。 阿难。 彼言少色是我者。 定少色是我。 我所见是。 余者为非。 释:佛对阿难说:那些计度有我的人,对于我的界限早已经划定好了。 那些计度有我的人,或者说少部分色是我,或者说多部分色是我,或者说少部分无色是我,或者说多部分无色是我。 阿难,那些说少部分色是我的人,坚定固执的认为少部分色是我,我所见到的就是对的,其余我没见到的就是不对的。 原文:多色是我者。 定多色是我。 我所见是。 余者为非。 少无色是我者。 定言少无色是我。 我所见是。 余者为非。 多无色是我者。 定多无色是我。 我所见是。 余者为非。 释:那些说多部分色是我的人,坚定而固执的认为多部分色就是我,我所见到的就是对的,其余我没有见到的就是不对的;那些说少部分无色是我的人,坚定而固执的认为少部分无色是我才是对的,其余我没见到的就是不对的;那些说多部分无色就是我的人,坚定而固执的认为多部分无色是我是对的,其余我没见到的就是不对的。 原文:佛告阿难。 七识住。 二入处。 诸有沙门婆罗门言。 此处安隐。 为救为护。 为舍为灯。 为明为归。 为不虚妄。 为不烦恼。 释:佛告诉阿难说:有七种识住处和二入处,你们应当了知。 诸沙门婆罗门说这七种识住处和二入处是安稳之处,是有救护之处,是房舍和明灯,是光明和归依之处,是真实不虚妄之处,是没有烦恼之处。 原文:云何为七。 或有众生。 若干种身。 若干种想。 天及人。 此是初识住处。 诸沙门婆罗门言。 此处安隐。 为救为护。 为舍为灯。 为明为归。 为不虚妄。 为不烦恼。 阿难。 若比丘知初识住。 知集知灭。 知味知过。 知出要。 如实知者。 阿难。 彼比丘言。 彼非我。 我非彼。 如实知见。 释:如何是七种识住处? 第一识住处是欲界人和天人中,有欲界人和天人色身的众生,身的种类不同,心想不同,诸沙门和婆罗门说人和天人住处是安稳的,是能被救护的,是可住止的房舍,是能照明的明灯,是光明,是依止处,是不虚妄真实存在之处,是没有烦恼之处。 阿难,如果比丘们知道第一识住处,了知识住处的集起和灭去,了知识住处的贪味、粘腻,了知识住处的过患,了知如何出离识住处,对于这个识住处都如实了知,比丘们就会说,识住处不是我,我不是识住处,我能如实知见此理。 原文:或有众生。 若干种身而一想。 梵光音天是。 或有众生。 一身若干种想。 光音天是。 或有众生一身一想。 遍净天是。 或有众生。 住空处。 或有众生。 住识处。 或有众生。 住不用处。 是为七识住处。 释:第二识住处是色界初禅天的梵光音天天人中,天人的色身有若干种,却只有一种想;第三识住处是二禅天的光音天天人,天人的色身只有一种,却有好几种想;第四识住处是三禅天的遍净天天人中,天人的色身只有一种,想也只有一种;第五识住处是无色界天的空无边处天的天人中,他们没有色身,只有非常微细的想;第六识住处是识无边处天的天人中,他们同样没有色身,只有更微细的想;第七识住处是无所有处天的天人中,他们没有色身,其想就更微细难知了。 这就是七种识住处。 原文:或有沙门婆罗门言。 此处安隐。 为救为护。 为舍为灯。 为明为归。 为不虚妄。 为不烦恼。 阿难。 若比丘知七识住。 知集知灭。 知味知过。 知出要。 如实知见。 彼比丘言。 彼非我。 我非彼。 如实知见。 是为七识住。 释:有一些沙门婆罗门说这些住处是安稳的,是有救护的,是房舍,是明灯,是光明,是可依止、可归依处,是不虚妄处,是无烦恼处。 阿难,如果比丘们能了知七种识住处,了知七种识住处的集起、灭尽,了知七种识住处的贪味和过患,了知七种识住处出离的要道,对这些住处都能如实的知见,比丘们就会说,七种识住处不是我,我不是七种识住处,对这七种识住处能如实知见,就是七种识住。 七种识住处,分别为欲界人和天人,以及色界和无色界,这是指三善道众生住处,非三恶道众生住处,三善道是众生安稳之处,三恶道是众生不安稳受苦之处。 七种识住处都是安稳之处,这个识是指什么识呢? 如果是指阿赖耶识,是肯定没有错的,但是二乘不主要讲阿赖耶识,而主要讲六识,第七识讲的非常少。 所以七种识住处主要是指六识的住处,也有第七识的住处,因为在无想天住处中没有六识,只有七八二识。 原文:云何二入处。 无想入。 非想非无想入是为。 阿难。 此二入处。 或有沙门婆罗门言。 此处安隐。 为救为护。 为舍为灯。 为明为归。 为不虚妄。 为不烦恼。 阿难。 若比丘知二入处。 知集知灭。 知味知过。 知出要。 如实知见。 彼比丘言。 彼非我。 我非彼。 如实知见。 是为二入。 释:如何是二种入处? 无想天入处和非想非非想天入处就是二种入处。 阿难,这二种入处,有一些沙门婆罗门说是安稳处,是有救护处,是房舍,是明灯处,是光明处,是归依处,是不虚妄处,是无烦恼处。 阿难,如果比丘们了知这二入处,了知二入处的集起和灭尽,了知二入处的贪味和过患,了知出离二入处的要道,并且如实知见二入处,比丘们就会说:二入处不是我,我不是二入处,如实知见此理,就是二入。 无想是指无想定或者是无想天处,在此定中,无意识,无意识的想,因此称为无想定。 虽然在此定中无意识,却有意根,意根仍然执色蕴为我,仍然有束缚,没有断我见。 只有认识到了无想定中的色身和意根非我,就叫作无想入处,超越了无想定和无想天。 同理,非想非非想入处也是此理,非想非非想定和非想非非想天也不究竟,没有认识到意识的少部分功用和意根的功用非我,就不能解脱。 原文:阿难。 复有八解脱。 云何八。 色观色。 初解脱。 内无色想。 观外色。 二解脱。 净解脱。 三解脱。 度色想。 灭有对想。 不念杂想。 住空处。 四解脱。 度空处。 住识处。 五解脱。 度识处。 住不用处。 六解脱。 度不用处。 住有想无想处。 七解脱。 灭尽定。 八解脱。 阿难。 诸比丘于此八解脱。 逆顺游行。 入出自在。 如是比丘得俱解脱。 释:阿难,又有八种解脱,如何是八种解脱? 第一种解脱是,心有色想,有色贪,而观色不净,证得色不净时,心得解脱;第二种解脱是,心无有色想,观外色不净,证得色不净时,心得解脱;第三种解脱是,身心皆清净得解脱;第四种解脱是,超越色想,灭除与色相对的想,既不想色也没有其他杂想,住在空无边处定中,心得解脱;第五种解脱是,越过空无边处,住在识无边处定中,心得解脱;第六种解脱是,越过识无边处,住在无所有处定中,心得解脱;第七种解脱是超越无所有处,住在非想非非想定中,心得解脱;第八种解脱是,住在灭尽定中,心得解脱。 阿难,诸比丘对于这八种解脱,无论是按照次第顺次进入,还是逆着次第进入,入定和出定都很自在,这样的比丘八种解脱就全部证得了,名为俱解脱的阿罗汉,解脱智慧和四禅八定全部具足。 发布时间:2024-06-06 08:24:00 来源:藏经阁 链接:https://www.vipfo.com/book/297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