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八识义章研习抄 内容: 八识义章研习抄八识义章研习抄目次卷上释名门第一辨相门第二卷中辨相门之余根尘有无门第三大小有无门第四真妄依持门第五真妄熏习门第六卷下迷悟修舍门第七迷悟分齐门第八修舍分齐门第九对治邪执门第十八识义章研习抄卷上沙门珍海记章八识义十门分别(至)对治邪执十训云。 将欲分别经中所说诸识之义。 标举名义以开章门。 法界法门尘算叵穷。 今据一门且论识意。 虽说一义备摄诸法。 八识义者是总标也。 是中八识举能诠名。 义标所诠。 即所以也。 或八识者举能诠名兼显所诠。 所言义者即彼能诠所诠之义。 或八识者总举经中所说名义(经言八种识等者是说名也。 言譬如海波浪等者即是说义也)义即如前。 言十门分别开章门也。 门别名门。 辨称分别。 释名一之下列章门也。 凡欲知义。 宜须先知能诠名言。 故初辨释名上义。 既识名言方知其义。 故后分别义中之义就其义中有正有邪。 释义大宗意在显理。 故先辨正。 邪执不除正理叵显。 故后破邪。 就显正中有总有别。 总即别本故先显总别依总立故次分别。 就其别中根尘有无大小有无。 此之两门废立明义。 有即立也。 无即废也。 真妄依持。 真妄熏习。 约前立上明体用义。 其依持者即体立也。 其熏习者即用存也。 迷悟修舍。 迷悟分齐。 修舍分齐。 此之三门约前立上染净明义。 于中初一直明染净。 后之两门就位辨之。 迷者染也。 悟者净也。 所言修者谓取净也。 所言舍者谓弃染也。 十门大概略言如斯。 释名门第一章曰第一释名(至)且论八种训云。 此释总名。 就中初标所从之处。 楞伽阿跋多罗宝经第二云。 大惠白佛言。 世尊。 不建八种识耶。 佛言(已上)所言识下依经解释。 识与神知同体异名。 所以举彼神知别名显其所诠同一体也。 此且显示制名之所诠。 非直释名。 若释名者应以了别为其识义。 若入楞伽第二文云识能了所识。 唐本云了别故名识(已上二经与阿跋多罗宝经同本异译。 检目录知)又摄大乘论第二云。 识以了别为义(已上)章次下文中依此义故云。 依此生心能有了别故名眼识(云云)言随义分别识乃无量者。 染净诸法无非识故。 随其法别识即众多无量无边。 今据一门略说为八。 或约应言随义门别论其识者或二或三(乃至)六十。 有如是等无量数门。 今据一门处中说八。 阿跋多罗经第一云。 大惠略说有三种识。 广说有八相(已上)此对三识说八为广说。 无量所以。 经中或言一切诸法悉是妄想。 或言真中过恒沙净妙法门。 故知真妄识数难穷。 章八名是何(至)八阿梨耶识训云。 此依楞伽经立八种识文及余处文。 合用以列八种识名。 故入楞伽第八卷云。 善不善者所谓八识。 何等为八。 一者阿梨耶识。 二者意。 三者意识。 四者眼识。 五者耳识。 六者鼻识。 七者舌识。 八者身识(已上)摄大乘论依止胜相说第七识名阿陀那。 故彼第一曰。 论曰。 二有染污意与四烦恼恒相应。 释曰。 此欲释阿陀那识(本无著说。 释天亲造)又第四云。 阿陀那识若未灭。 能反异本识生六识。 又第五云。 所余生起种种相貌故。 释曰。 所余即阿陀那识。 生起即六识反异为七识。 即是本识相貌(已上)准此等文。 以弟七识名阿陀那。 亦名意也。 问。 摄论第一引解节经云。 广惠。 此识或名阿陀那。 何以故。 由此本识能执持身。 又论结曰。 阿梨耶识亦名阿陀那(已上)此文既说第八以为阿陀那识。 此中何故为第七耶。 答。 上所引文其言明了。 尔以第八亦说名为阿陀那者。 只是一名通其二识。 如心意等不劳致疑。 相法师疏分文解释。 检之可知。 问。 入楞伽第七云。 如来藏识不在阿梨耶识中。 是故七种识有其生灭。 如来藏识不生不灭(已上)准此经文。 以阿梨耶置有生灭七种识中。 云何第八名阿梨耶(云云)答。 上所引文列八识名。 于七识外有阿梨耶。 又摄论等以阿梨耶为第八识。 尔彼不在梨耶识文。 若依流支。 阿梨耶名通七八识。 故不相违。 又第八中自有真妄。 故中论观行品疏引摄大乘师释云。 八识有二。 一妄。 二真。 有解性义是真。 有果报识是妄用。 起信论云。 生灭无生灭合作梨耶体。 楞伽经亦有二文。 一云梨耶是如来藏。 二云如来藏非阿梨耶(已上)检入楞伽佛性品自有二文。 一处文云。 阿梨耶者名如来藏。 而与无明七识俱共。 又一文云。 如来藏识诚不在阿梨耶识中。 故知梨耶虽第八识。 真妄别说且言不在。 若准此义。 应解彼文云。 七种识者即是陀那及与六识。 此七从彼本识之中染种生故在本识中。 本既生灭。 其末随尔。 如来藏识不在妄中故无生灭。 依此义释亦不相违。 相法师疏引起信论释梨耶识有二种义。 准依此释应如前辨。 今案。 菩提流支西天论师亲译自讲。 云有二种阿梨耶识。 虽不可舍。 然以第七名阿梨耶者未见诚文。 不可辄依。 是故且依摄论师义释经文也。 问。 依下章文八识有二。 一离分门。 二共相门。 今列八名。 为是总摄二门八识。 为别一门。 答。 通就二门总列八种。 下依楞伽云。 八识文者。 开制离共二种门故。 章八中前六(至)复分二训云。 自下别解八识名义。 此先略释。 言体含真伪者。 眼等六识体中含二。 分取伪边以为第七。 分取真边为第八也。 此略释文。 偏就离分。 故约真伪分七八识。 若就共相。 七识八识并含真伪。 文依离分。 故以第七为六识体。 若据共相。 非第八识为六识体。 至下当知。 章就前六中(至)乃至意识训云。 生灭之缘有强有弱。 强者为根。 弱者为尘。 眼耳鼻舌身意是根。 依眼生心(乃至)第六依意生心。 能有了别六种尘境用故名彼识。 了是了知。 别是分别。 且如眼识了知是色分别。 非余声香味等。 是名了别。 余亦如此。 眼等五识虽无分别。 对境起用必有此相。 章阿陀耶者(至)虚妄相故训云。 阿陀那者天竺之词。 正当此方无解之言。 名为正翻。 余无明等或虽体同言非相当。 或于言中傍显其义。 尔非正当故为傍翻。 谓业识等而无解识同体异名。 故得以其业识等名翻阿陀那无明无解其义大同。 是故宣说阿陀那言兼显无明。 又摄论中以执识义释第八识阿陀那名。 准此故知阿陀那言亦得兼显执识名也。 释执识中言执取我约共相识。 又执一切虚妄相者。 据离分门第七识也。 问。 余名云何配二门耶。 答。 正翻无解应在二门。 傍中前七偏约离分。 其中是非烦故不记。 问此等翻名在于何处。 答(云云)章阿梨耶者(至)名别如是训云。 阿梨耶者天竺之语。 此方之人言无没者正当其言。 故为正翻。 余藏等名以别义翻。 非正对言。 故为傍翻。 于中无没通于共相离分二门(云云)俱有梨耶名故。 以正翻故。 问。 离分门中第八唯真名为无没。 其理可尔。 共相门中既含生灭。 何名无没。 答以此识中亲含真体。 故虽摄妄亦名无没。 傍翻之中前六离分。 后之二名通二门也。 是以经言如来之藏等者。 阿跋多罗宝经四云。 如来之藏是善不善因(乃至)恶习所熏名为藏识生无明地(已上)涵含法界恒沙佛法者解释经也。 依一识门还摄诸法。 以恒沙法体义分不离脱故。 言如来者即是所藏。 恒沙诸法是佛体故名为佛法。 亦名如来。 所言藏者即是能藏真识心也。 又为空义所覆藏者。 一切妄法以虚无故名为空义。 故胜鬘经义记下云。 问曰。 妄法云何名藏。 以能藏故。 云何名空。 以虚无故(已上)问。 阿跋四云如来藏及义识(已上)准此经文说如来藏与藏识别。 今此何故以为一耶。 答。 若依识门说如来藏者即藏识也。 若约余门说如来藏者即别也。 何者余门。 所谓真如及佛性等。 今就识门以如来藏说为识故即名义识。 言大圣者所谓佛也。 会理名圣。 众生之中佛圣为胜。 余不能加。 故名大圣。 在缠之识出生大圣。 出缠之时为圣所用。 故楞伽经说之以为第一义心者。 阿跋多罗经第一云。 性自性第一义心(已上)故经说为自性净心者。 胜鬘经说如来藏曰自性清净心(已上)言真识者。 阿跋一云。 略说三种识。 广说有八相。 何等三。 谓真识现识及分别事识(已上)论自释言等者。 起信论释心真如云。 此真如体无有可遣。 以一切法悉皆真故。 亦无可立。 以一切法皆同如故(已上)今见此文。 言虽少异其义实同。 章主引文多分皆尔。 言宅识者。 阿跋四云。 意识之所起识宅意所住。 达磨释云。 八识为七识。 为七识等依之而住。 故名如来藏依识宅(已上)转识论云。 亦名宅识。 一切种子之所栖处(已上)言虚妄法者。 依离分门。 无明已还皆名妄法。 依共相门。 根本无明●而不论。 本识摄故。 余八妄等分别之心及所分别执识生起所摄之者以为妄法。 言本识者。 入楞伽九云阿梨耶本识。 又摄论文如前所引。 言妄心者若依离分亦摄无明。 以妄源故。 又体伪故。 若就共相以八妄等名为妄心。 根本无明是本识摄章八中前六(至)云何名识训云。 此欲释●先为问也。 前六事识依根了尘。 有所了境。 可为能了。 有了用故名识可尔。 后二异此。 无所了别。 不应名识章释有两义(至)名义如是训云。 初释章云。 事相境界彼此别异。 六识别知。 是其了用也。 后二识者是六识体。 推事六识即以真妄为体性故。 以其真妄是彼了别六识体故名了体。 以了体故亦名识矣。 后意云。 三重并有了别之义。 凡了别者别知为义。 事妄及真三重虽异。 并有了知通名了别虽俱了别其义各别。 故立事相妄想真实三种了别。 言事相者。 彼此隔碍名之为事。 隔碍体状名之为相。 前六事识立法定性。 诸法各定名为隔碍。 是故名为事相了别。 言妄想者。 实无境相妄谓为有。 攀缘分别故名妄相。 虽无实事而有境相。 故妄心中有妄了别。 言真实者。 真识中备有诸法虽有诸法悉皆离言无戏论性。 无戏论故名真心。 于彼法同体照明知同相异相空不空等诸义门故。 能了所了悉是真实也。 是故真中有真了别。 此义即于第七第八各各自有了别之义不假事识方各了别。 末后一句总结一门辨相门第二章第二门中(至)开合不定训云。 言体相者。 对前名义以能诠为名。 以所诠为体。 名中所以为名义。 体上相状称曰体状。 言广略者是数多少。 言开合者是说聚散章或说为一(至)总名为心训云。 增数辨相。 此初门也。 起信论云所言法者谓众生心(已上)虑知之法名之为心故。 三有为章云。 虑知思。 相法师摄论疏第二云能缘是心义(已上)章或分为二(至)曲有两门。 训云。 自下分识为二门也。 此约开章。 曲者委细章其一义者(至)故说为通训云。 通者贯通。 别者局别。 于此门中间起为别。 常有为通。 故七八识恒以常有为其通义。 事识对之间起为别。 尔言随事取境各异者显间起言。 随事者随境异也。 取境异者识用异也。 随境用异故间起。 七八二识不随事别。 所以常有。 章问曰前六(至)不得并生。 训云。 自下就初门中有异问答。 于中初三重累问答。 此即初重。 前虽显示随境故别。 尔犹未知随境别由。 此故起问显其所由。 前六心境别体已下二义释之初义意。 前六事识心境别体。 以别体故能缘功能不易至境。 以难了故要须作念资助之力方得缘境。 言作念方知者。 成实论不俱品云。 如经中说(乃至)若无能生识念眼识不生。 故知诸识以待念故不一时生(已上)此忆念心数于缘发悟名之为念。 不同念数记识不妄。 六识作念各各别异。 故随境别不得并也。 次后义中。 所依六根为增上缘者。 泛论增上。 万法不障皆是此缘也。 于中实有非增上者。 尔言就胜为论。 摄大乘论依止胜相四缘章中。 二增上不相离。 如其眼根为识作缘。 二者但有白显黑。 此中增上是不相离胜用者也。 所余三缘如四缘章。 无有一时具足六种次第缘者。 婆娑十一。 杂心界品。 及成实论识不俱品并云。 心法不并起者。 以无次第缘故。 章依彼说。 问。 何故次第缘要无第二耶。 答。 婆沙释云。 众生法尔一一心次第生。 不得有二。 何者。 无第二次第缘故。 又成实云。 问曰。 何故正有一次第缘。 答云。 法应如是。 如汝一神一意。 我亦如是一意。 一次第缘。 如牙属种应次第生(乃至)又识相定尔。 一一起灭次第相属如火相热。 又云。 一人身中一心生故名为一人若识俱生即一身多人。 而实不尔。 是故一身识不并生(已上)准此等文。 众生法尔唯有一识故为一人。 不得一身成多人理。 若事六识。 一时并起成辨异事。 彼此隔别。 实为一身成多人义。 是故本末唯有一心。 问。 设许并起。 无有一人成多人。 以从一种次第生故。 答。 为遮此难。 借彼牙种相属之譬。 良以因缘相属道理应尔。 故不从一缘生异类也。 问。 若恐一人成多人过言无二心。 于大乘中许七八等俱时而有。 尔无一人成多人过。 是故此难即为无用。 答。 事识分齐实唯一心。 多义别分不相妨也。 问。 若尔事虽有多类。 推本一故亦应并起。 答。 此有二义。 一云。 推实亦容并起。 以大乘中说前六识依妄起故尔言不并依事分齐。 入楞伽经流支疏第二云。 此大乘了义明。 六尘并至即六识并生。 境界不具即随次第(已上)一云。 事识心不可并。 故下文云。 事中六识无并用义(已上)以事六识行相乖违。 若许并起应成多人。 设许所依真识妄识无别异体。 能依事识分异成多。 终不免过。 故不俱起。 此就离分六识以论。 故不并生。 若就共相亦得并生。 真妄六识许俱起故。 章中二义合成一理。 非是别异二种释也章问曰若言(至)皆同并生训云。 前乘答中次第缘义问难心数从少至多。 答意可知。 趣一者随一也。 此中大意者。 欲以心数例难心故作问答。 杂心第二明三性心品多少义矣章问曰心法(至)何宁得并训云。 以心数法例难心王。 答中意云。 心与心数共辨一事。 六识相望辨事者别。 若辨一事容多依一。 辨异事者即不同之。 言从来者无立心数道理来也。 或从无始本际已来。 言相扶者力相扶佐。 故立数法。 或可直尔相扶而起。 言共造一缘者。 相伴至境。 言共辨一事者。 即前相伴至一境也。 或可相伴辨一果也。 如受等于一心品无第二等。 心王亦尔。 心数劣稍当不辨各别自事。 何心王并起各用。 问若尔使为直成无并。 何开一种次第缘义答。 设六识心成辨有异。 若不系属一次第缘何妨同时。 如他身法及色等法等故。 为显示成辨有异不并之理。 先辨一种次第缘义。 辨一缘已而后方明成辨有异章问曰楞伽(至)经论大同训云。 楞伽说者。 阿跋一云。 譬如海波浪。 镜中像及梦。 一切俱事现。 心境界亦然。 境界不具故。 次第业转生(已上)此文意说。 一切境界同时俱现。 然非诸识一切时中恒并用也。 经中既说有并用义。 云何乃言定间起耶。 问意如是。 言集用者。 妄识分中集起作用为六识也。 问。 妄识之中义别六重。 此集用六识何识分齐耶。 答。 现识已后三重分齐。 若实细论。 业识已后并有六识。 其间理非繁故不辨。 问。 云何得知是妄六识非事识耶。 答。 事识不并。 经论大同。 故言并者非事识也。 言经论大同者。 凡诸经论说中识处不说并用其意略同。 凡说并用多是妄识业用门说。 故言大同。 毗昙成实所说如前。 又入楞伽第二云。 分别事识分别取境界。 流支疏二云。 六识分别六尘各各事别。 不能总缘。 故名分别事识。 摄论第二云。 是故六识不并起故无熏习(已上)此破经部以立大乘第八识义。 若大乘中许并用者。 何得或立种子识义为第八取(检论文矣)故知又许事识不并。 阿跋经一云。 何等三。 谓真识现识及分别事识。 大惠。 譬如明镜持诸色像。 现识处现亦复如此(已上)此说并用在于现识不关事识。 故知事识不说并用。 又起信论说现识相其言相似。 故知经中说并用者非是事识。 又摄论中明。 解节经云。 若一现识生。 是时一分别意识生(相法师引应知胜相云。 陀那本识意识所摄。 故此意识非第六也)与眼识共境。 此眼识若共二识。 或三四五共起。 是时一有分别意识与五识共缘境生。 如一大水流(乃至)犹如水流及镜面。 依此本识若有一能起眼识缘至即一眼识起。 乃至若有能起五识因至即五识起(已上)此文大旨同楞伽等说现识相。 尔彼论中说共相门。 故不别说事识妄识六识别也。 虽不别分然说并用义当妄识。 问。 若并并用是现识者。 常应并用。 起信论说现识相云以一切时任运而起故尔。 楞伽经及解节经。 说境不具识次第生或一二等。 而非恒并。 何相关耶。 答。 识相明了如镜水故。 境界若至即得现前。 非一切时皆俱起也。 故下引起信论云。 随其五尘对至即现无有前后(已上)既说随言意显不定。 彼楞伽中说境界不具故次第生。 即其意也。 问。 何故境界对至不同。 答。 依事识中熏习差别。 根本无明所有功能展转有异。 乃至转识现境有别。 故于现识对境不同。 问。 大地山河无时不有六尘境界。 何时阙少。 何故现识境不具耶。 答理实转识恒常转现六尘境界。 现识恒时对至并现。 然言不具且约一种内身报果正对受用差别论也。 又相法师摄论疏第一。 解六识心并不并义三门分别。 一对境分别。 小乘前念六识为根。 所以不并。 大乘宣说本识为根。 故得并用。 二前后分别。 小乘法中前念为根。 是故不并。 大乘法中以其同时本识为根故名为并。 尔非五识互相并用。 设言并用多人合说。 三凡圣分别。 小乘唯就凡夫二乘。 故不并用。 大乘通论诸佛菩萨自在根尘。 故识得并(取意)此望共相六识释也。 又别本章释云。 楞伽虽说并用暂尔非恒名并起(已上)此本不可必依信学章问曰何故(至)并用亦尔。 训云。 由前别分事识妄识并不并故。 今问其由重累辨释。 言真中六识并用亦尔者。 义便兼论。 非释楞伽并用文矣章问曰事中(至)故不名通训云。 事识起时执境定性。 分取此义说为无明。 迷无性故。 一切事识皆取定性。 故此无明始终常有。 言通六识者显常有也。 答中意云。 所取既别故摄别中。 所以然者。 前念虽同无明。 然互相望所取别故不即为一。 以非一故犹名互起。 非为通也章问曰真妄(至)一义如是训云。 前释事识非通义已。 今显真无别义也。 问中意云。 真妄六识根境各别。 应许间起。 何不名别。 答中意。 相虽别异体实一心。 故虽间起从体为通。 应知真妄所有六识推体论之。 定不间起。 若论其相亦有间起不间起义。 虽亦间起。 然依体论犹为通也。 末后一句总以结上章第二义者(至)此一门竟训云。 于此门中六识相□皆名为别。 以间起故。 随境别故。 论其心性悉名为通。 以常有故。 无别相故。 问。 事中取性各立定性不取为一。 故于前门判属别中。 今此何故且为通乎。 答。 取义左右。 不可定判。 取性之心虽各立性。 迷性闇相即无有别。 故于此门判为通也。 结文可知章次就真妄(至)此二门竟训云。 迷于因缘虚假之法者。 妄心所起一切诸法和合集。 且如无常苦等诸法和合成色。 此一色法假因缘和合成故名因缘法。 色法已尔。 余法亦尔。 此因缘法性无故名虚。 相有故称假。 心于此法不知无性名之为迷。 迷无性故返立定性。 言心外无法妄取有相者。 根本无明但是痴闇不取妄相。 业识以后渐次动转。 反为色等种种相貌。 尔时虽有色等相状。 但是心相非为境界。 现识已后心境始分。 境即相识。 心即见识(相见二识出摄论矣)色等相识对能见心心上影现。 影现即是心取境用。 尔取所境非即影也。 尔时境界虽异事识所取实境。 *尔有境相似非心法。 以本心外无有法相。 尔其妄心取为有故。 应知此中二迷异者。 转识已前于无法相而反色等。 现识于彼无境界中妄取为境。 问。 根本无明不取妄相。 何名为妄答。 由不知故起妄相。 以妄想本故亦名妄。 又无明者迷真照明妄为闇相。 故亦名妄。 *尔又但言妄取有相者。 据末论也。 解真识中有三种义。 初对妄名真。 以出妄故说名为真。 次对染用明真。 用有兴败伪而非真。 体无失坏真而非伪。 又前就其依持门义对妄明真。 此约缘起约用显体。 如一味药者。 涅槃经第七云。 譬如雪山有一味药其味极甜(乃至)如一味药随其流处。 有种种异。 是药真味停留在山犹如满月(已上)此前二门离伪论真。 后一义者得实明真。 真法集成体义成实也。 内照真法用成实也章次就体相(至)是其心相训云。 自下体相分为二种。 此先引证。 起信论云。 依一心法有二种门。 云何为二。 一者心真如门。 二者心生灭门。 又云。 是心真如相即示摩诃衍体故。 是心生灭因缘相能示摩诃衍自体相用故(已上)于一心法有二种状。 一者净相。 二者染相。 净相显示心体实性。 心性净故依净相显。 染相显示心之相用不显其体。 体非染故不由染显。 故以真如门名为心体。 以生灭门为心相也。 *尔论中言自体相用者。 举其自体取彼相用。 以用必依体性起故。 体秘密故名为自体。 用彰外故称曰相用。 问。 清净相用亦是心相。 何故为体。 答。 此已论竟。 清净之相必显体故摄入体门。 若非净相终不能显净心体也。 以体秘密不可显示。 若欲显者要假其相。 相有染净。 谁能显体。 显体者唯是净相而非染用由此道理以其净用为真如门。 *尔有一本起信论疏现行流布。 其题下云惠远师撰。 检其文义多同章主。 或引师讲以解论文。 今私推之。 门人闻讲制此文欤。 *尔于题下云惠远师撰者。 应是后人误以置之。 彼疏中自有二释。 一以清净用为真如门。 二以净用属生灭中。 今检章旨应取前义章就真(至)名心生灭训云。 此释二名妄其妄义直论真法是真如门。 于此门中释名有二。 初义云。 平等名如即是名真。 或可常寂名之为真。 平等一味故名为如。 此即并就空义之中释真释如。 论云。 一切诸法从本已来离言说相离名字相离心缘相。 毕竟平等无有反异不可破坏唯是一心。 故名真如(文已上)后义意云。 不空为真。 空以为如。 论文前绎名门引据生死妄。 以摄真法论其心相。 真如闇相生无明地。 与之共合。 缘集起尽。 与报为由名之为缘。 令报积聚名之为集。 报根生名起。 终灭尽。 妄想诸法本是无法体。 从缘始起。 所以有生其性浮伪无力停住。 故生即灭。 问。 若如前言。 心与生灭本末别异。 如何得言心生灭耶。 答。 心与生灭不相离脱。 故说为心生灭也。 生灭诸法是心相故。 能起心生灭体故。 又复本识及与生死且分本末。 心与生灭二名别配。 即本末并是心法并是生灭。 以义通故章心真如中义别有二训云。 于前所说心真如中义分为二。 此之二义实是一义。 于一义中依言为二。 故本说云。 依言说分别者有二种义(已上)问。 若唯一设倚言说。 何得成二答。 如教迹章云。 圣教宗趣有其所说。 前依二义。 所表之义是一种。 *尔于所说有无量门(取意)此亦如是所表真如本唯一种。 体是一故。 *尔依言说分空不空。 唯有二门还表义。 凡说深法一切皆尔问。 若尔所说所表既别。 何得相开分前真如为二义耶。 答。 以其所说显所表故故得相开。 *尔言真中有二别者。 自就所说明其问答。 非于所表一真如中分为二种所说义也。 一表法胜故且名所表。 说二不尔且名依言。 理实通论说一说二俱是所说。 说一说二同表一法。 不可得言总说真如为所表法。 分为二种名依言也章一如实空(至)余亦如是训云。 如实法中空无妄想所取相故名如实空。 或于真中空无妄想是理如实。 是故名为如实空也。 如实空中具论有二。 一者离相。 谓真如中无有一切染净等相。 二者离性。 谓真如中恒沙佛法无守自性。 前离相中亦有二义。 一者离他相。 谓无妄情所取之相。 二者离自相。 谓真如中恒沙佛法无守自相。 今此文中且说一种离他相义。 问。 如来藏性恒沙佛法实有不空。 设言空者但无妄想所起诸法。 故本论言。 若离妄心实无可空(已上)今见此文其义朗然。 何得推求真如之中自相自性皆悉空耶。 答。 此悉空其义广论如涅槃章。 且一论文云。 又地经说。 自体本空名为性净。 同相涅槃云何不空(已上)具论如文。 良以真中恒沙佛法不离不脱不守自性。 云何得言真中诸法之有自性。 既无之性相焉有。 又复真中备有一切过恒沙法。 空义一种宁可阙少。 *尔论文言若离妄心实无可空者。 真中空义不可遣故还即不空。 是故且言实无可空。 若实具论。 自性亦空。 言从本已来者显空非始。 言不与一切染法相应者。 诸虚妄心不能触故。 此意即显空无妄者。 本际已来法尔无染。 非云后际离妄如空。 言离一切法差别之相者。 妄取法相彼此差别。 真如一味。 是故离之。 言非自相者。 谓妄所取法中自相也。 不同前言离自相空。 直指真法为自相也。 余文易解章二如实不空(至)真如如是训云。 谓离妄想者。 本论文云。 已显法体空无妄故(已上)此指前门以为所由。 显此门中不空藏也。 谓从本来妄不相应名曰离妄。 非论对治离妄想也。 言常恒不反具过恒沙净法满足者正明真实不空之相。 此中常恒约竖明不空。 净法满足据横辨不空。 言虽复不空无相可取者。 此简失也。 学者勿谓言不空故于真法中有相可取。 又即此文明离自相摄不空中。 直就真中辨空藏故。 以不可遣故。 言离念境界唯证相应者。 此显得也。 若于真中无相可取。 云何说为真实有者。 应知但是离念真智所证境界。 谓佛菩萨离念证慧能见本来唯真实非余能了。 故离无相而不空也。 又准此文。 真如净用显本净故即真如门。 应知未证所有之心不能相应如实之理。 为得净心便得相应。 若尔不可以其净用退属生灭。 真如摄章心生灭中(至)生灭中妄训云。 生灭之心体含真假。 真名本觉。 妄称不觉。 问。 本论但言一者觉藏不言本觉。 今何故名本觉耶。 答。 论释觉义名本觉故。 良以生灭生死法。 故所有觉但名本觉无有余义。 有以始觉亦摄生灭。 甚乖章意。 谬乱师宗。 若其义通本始者。 何不依文直名觉义。 别云本觉。 然唯本觉是觉义故。 为遮谬取简言本觉。 问。 始觉之心应生灭摄。 此有五证。 一者始觉是心相故应生灭摄。 故本论说真用大云能生世间出世间善因果故。 章下文释云。 一者染用。 二者净用。 净用有二。 一随缘显用。 二随缘作用(取意)性净方便二种果德皆是随缘转反之用。 定应摄生灭相用。 又本论云。 复次本然见随染分别生二种相。 与彼本觉不相舍离。 一者智净相。 二者不思议业相。 智净相者。 谓依法力熏习如实修行显现法身智淳净故。 不思议业相者。 依智净能作一切胜境界。 所谓无量功德之相(已上取意)法报二身已是随染分别之相也。 应生灭摄。 又章下释熏习义。 染净诸法真妄共起。 单真不生。 唯妄不成(已上)彼智净相既依熏习。 即云是真妄缘集之义也。 良以净相依熏习故。 熏习有真妄即不尽。 何得摄在心真如中。 二者生灭摄诸法故。 故本论云。 是二种门皆各总摄一切法(已上)疏解之曰。 真如门中摄染净之体。 生灭门中摄染净之用。 以此义故二门之中各摄诸法(云云)若生灭门不摄净用。 即非二门各摄一切。 故知净用又生灭摄。 三者说在生灭文故。 谓本论文及章文中。 并以始觉在生灭门。 寻文入义定非真如。 四者依不觉说始觉义故。 故本论云。 依不觉故说有始觉(云云)虽始觉心同本觉。 *尔依不觉有无之别建立二觉。 本则前际不觉生时。 如即后际不觉灭时。 但是心相生灭中有本始别。 是非真如离一切相平等一味无有前际后际异也五者究竟觉中无始觉故。 故本论云。 以无念等故。 而实无有始觉之异(已上)觉心源时无初相故实无始觉至果觉心向无始觉。 何况法众平等门中犹得存立始觉义耶。 答。 以六证故定知始觉是真如非生灭义。 第一以染净别分体相故。 谓生死中所有染相不显真体。 非心真如俱显心用。 即为生灭。 果中净相便显心体便即说为心真如门。 故上下文多以生死为生灭门。 岂以净相显示生灭。 故知净用始觉心真如门摄。 第二佛果真德离生灭故。 故本论中说始觉云得见心性性即常住。 又楞伽七云。 如来藏识不生不灭(已上)*尔诸如来所行之处唯有藏识更无余识。 始觉唯存不生灭心。 离和合相舍生灭法。 云何强执为生灭耶。 第三生灭二义无始觉故。 谓论但云一者觉义。 章主为简□为本觉。 故知始觉非生灭摄。 若言始觉即同本觉故不论者。 何故对始别说本觉。 又若反质真如二义无始觉故非真如者。 不*尔。 如实不空中亦显始觉故。 第四以究竟觉名始觉故。 谓立始觉非为显示始净之义。 但为成立究竟觉相。 依言显示觉心源时无有初相。 无初相故即是本净阿摩罗识真如门也。 依言说故且名始觉。 理实始觉即非始觉。 如依言说空不空别。 尔为显示一心体故。 实无有别。 即真如门。 此是何名生灭。 第五真如相用还即体故。 故本论云。 虽实有此诸功德藏。 而无差别之相。 等同一味唯一真如。 是故满足名为法身如来之义。 真如用者除灭无明见本法身。 自然而有不思议业种种之用。 即与真如等遍一切处。 又亦无有用相可得。 诸佛如来唯是法身智相之身。 第一义谛无有世谛境界。 离于施作。 但随众生见闻得答。 故说为用(已上略抄)准此论文。 佛果众像若相若用。 唯是真如无差别相。 无有前际后际之别。 勿执用相为非真体而用果德置生灭中。 第六从生灭门入真如故。 故本论云。 复次显示从生灭门即入真如门(乃至)若能观察知心无起。 即得随顺入真如门故(已上)准此文意。 观心无生入真如门故。 如佛果始觉之心已得证入真如门中摄真如门中。 不可还摄生灭迷中。 引证已尔。 通前难者。 第一通彼心相难者。 净用显体故属真如。 又染净法真妄共起。 薰力不尽心相存者。 彼依他义止在生死不开佛果。 何言佛果真妄共起。 又复妄修熏力虽存。 妄体已尽。 何得犹名心生灭相。 又复熏力犹不尽者。 谓诸妄心依真如力还顺真如进习趣向。 由修入真还显真如。 真如净相存名不尽。 非谓妄修染相犹在。 又自就妄虽说不尽。 自就佛论唯显净法。 故虽用相即真如门。 第二会通摄法难者。 虽于生灭不摄净用。 *尔犹得名摄诸法尽。 谓彼法界恒沙法轮转缘起名为染法。 还归本性便名为净。 如言即此法界轮转五道名曰众生。 如是等也。 若言净染性虽是一。 *尔其位别非其摄者。 汝分体相同有此过。 若言体用其相开故犹名摄尽。 染净又尔。 以同体故其相尽。 本论说云以是二门不相离故者。 即此义也。 第三遮遣文处难者。 对始觉义说之。 文者对显故来。 彼究竟觉为显真如从生灭入故。 究竟正是真如。 究竟觉者即始觉义。 宁可得言始觉之义在生灭门。 泛见论文二三杂。 良以二义不相离故。 尽是真如生灭参杂。 非于生灭明始觉也。 第四通依不觉说离由对生灭说真如义名始觉也。 如对妄染明空不空二义。 立已显真纯净平等一味。 第五会释究竟觉理当真如。 *尔言实无始觉异者。 本说始觉故为显真如。 显真如。 故实无始觉。 非云始觉真如中无。 生灭中有。 凡欲立义必师宗。 但应顺章安立道理。 若离章旨推求别义。 理有百途不可制止章言本觉者(至)故名本觉训云。 本论文云。 以有不觉妄想心故能知名义说为真觉。 若离不觉之心即无真觉自相可知(已上)所引文中。 上三句即此文也。 又论文云。 本觉义者对始觉义说(已上)后三句即此文也。 等虚空界者。 疏云。 此是真实法性虚空(已上)法身本体者。 隐如来藏。 为彼显时法身本也章问曰凡时(至)广大智等训云。 此有两重问答辨释。 初问意云。 凡时迷谬无有智解。 依何道理说有觉也。 对释本论。 文云从本已来性自满足一切功德。 所谓自体有大智慧光明义故。 遍照法界义故(已上)是义云何者。 重累征问。 真心已下对问辨释。 智本有故。 但离虚妄即是智慧。 此是性净本来而有。 若论方便一如问意。 凡时实无言一切德者泛举诸德意显智慧。 本论文者即前所引初三句也。 智慧之性以为智慧者。 直显智义。 名照一切境之义者。 约境显知也。 此即释前所此之论文。 六十华严性起品二云。 无有众生无众生身如来智慧不具足者。 但众生颠倒不知如来智慧。 远离颠倒起一切智无所智无碍智。 佛子。 譬如有一经卷如一三千大千世界。 大千世界一切所有无不记录(乃至)经卷如一大千世界等。 经卷在微尘内。 一切微尘亦复如是。 时有一人出兴于世(乃至)尔时彼人即作方便破彼微尘出此经卷饶益众生。 佛子。 如来智慧无相智慧无碍智慧具足在众生身中(已上)宝性论第二引此经说。 文全同此。 于此文中其有五智。 谓如来智一切智无师智无碍智无相智。 又别本章及起信论疏具引五智。 举广大智隐一切智。 今案一切及与广大。 言虽反改义遂是一也。 今此章文但举四智等无相也章言不觉者(至)故曰不觉训云。 根本无明名无明地失真称迷。 障实名覆。 八妄想等名虚妄法。 无明能生说为出生。 正取妄本说名为不觉。 通论之所生虚妄亦不觉摄章此觉不觉(至)体相如是训云。 生死果报有彼缘作名曰有为。 此唯取染不收净用章或分为三(至)无尽之义训云。 自下分三。 此开章门章初分其相(至)三识如是训云。 此三重识但是一心。 于一心中义分论三。 于中先约就反迷悟解之义。 迷推明三。 或约道理非据行门。 废本论末。 根尘识中分其识以为事识。 于会事入虚中。 能起心者是无明地。 妄分别者八妄想等。 于中会事识分根尘识等亦为妄也。 经中说者。 楞伽经中广说此义。 如阿跋经第三云一切法妄想(已上)于会虚入实中。 能起心者是真心体。 反为诸相者此是真心用也。 于此分中会事妄识悉入真用。 涅槃说者。 迦叶品三云。 一切无明烦恼等结悉是佛性也。 何以故。 佛性同故。 从无明行及诸烦恼得五阴。 是名佛性(乃至)是故我说从诸烦恼及善五阴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已上)如是等也章从本起末(至)此一门竟训云。 此约从*同顺推显果以开三重。 集灭真法者就真相论。 非缘起用。 言认实者乖真性也。 言为虚者起妄想也。 非有见有者现妄境也。 此即显上为虚之相。 言*认虚者迷妄无也。 言为实者为事实也非实见实者立定性也。 此即显上为实之相。 妄识之心于非有中直尔见有未有性实。 至事识心方立定实章次第二门(至)故不名妄训云。 相状显已名义易了。 故分相后方释名矣。 此先解释事识名也。 此中前引经论文者。 阿跋一云。 诸识有三种相。 谓转相业相真相(已上)起信论曰。 随事攀缘分别六尘名为意识。 亦名离分识。 又复名分别事识。 又云。 复次生灭因缘者。 所谓众生依心意识转故(云云)此章中亦名分别意识者。 义准立之。 非直论说。 言幡虚为实故。 不名妄者准前当知。 于彼虚妄无性法中反立定性名为实也。 一切皆实者。 此是法相一切皆实。 非彼倒惑所立定性及与横计我众生等一切实也。 *尔而妄境有差别者。 彼直取相而未有定。 此立因缘决定相也。 遗教文云。 佛说四谛不可令异。 佛说苦谛实苦不可令乐集真是因。 苦若灭者即是因灭。 因灭故果灭。 灭苦之道实是真道更无余道(已上)章言妄识者(至)故名为妄训云。 推求定相实不可得名为无事。 非谓妄识都是不见相称无事也章言真识者(至)此二门竟训云。 证实之地名为实处。 或约道理真实分齐名实处矣。 非据行相章次第三门(至)各有四重训云。 重者累也。 谓从末至本重累明义也。 或从粗至细亦名为重也。 或但累义名之为重。 不必于中求其次第章事中四者(至)道理心故训云。 此初四重。 言用相者了别境界正是识用。 故名用也。 我相闇相分取迷义。 迷中有二。 一者立邪。 二者迷正。 立邪名我。 迷正称闇。 理者心上道理之义即前我相闇相所迷。 因缘假有及有识等事相有者。 于事分齐道理非无。 诸法定性及实我者。 是毕竟无。 道理非有。 言非有真谛非无世谛者。 二非有中初性非有破性真谛。 次我非有立性真谛。 二非无中初因缘有破性世谛。 次事相有立性世谛。 此中事妄及与真者。 自就事中且随义分章妄中四者(至)道理心故训云。 此妄四重也。 了别自身所作六尘者。 据理显相。 非言妄识迷心谓尔。 若诸妄识知境心起。 何假学习观察外境唯心起乎。 下迷悟门其义显矣阿陀那者执我识也。 即当业识已后五重。 以无明起是八妄故。 业识已迷皆妄取相闇中有二。 一无明地不了真如。 二无明起缘而不了。 理相之中妄相无体即妄想无。 妄情集起是妄相有。 又心所起根尘等无是妄想无。 妄心虚现是妄相有。 问。 二谛章中以其心外无别法之义为妄想者。 今此何故名非有乎。 答彼取能现妄心为有。 此中以其所起妄法说为非有。 虽俱说言心外无法。 *尔取义别故不相违言非有真谛非无世谛者。 于二非有非无之中偏约后义依此判耳。 若据前义。 第四宗中非有非无俱为世谛。 前三宗中未明此义。 则不应判其二谛义。 故知但就后义判也。 或应言初义约就第四宗中判其二谛。 *尔于此中自就妄想且分二谛。 章意别也章真中四者(至)为真六识训云。 自下分别真四重也。 绳蛇喻者出楞伽经。 总品之说如下引。 分取后义为真六识者。 此中且依凡从依他为论。 若据佛果亦有得真六识也章二者我相(至)我相如是训云。 法实之我就体以论。 集用之我就用论也。 翻伪名真。 不虚为实。 常曰不反。 此三义直就真体。 据依持门为妄所依。 据缘起门与妄为体此二义望妄论也。 此五义通是实义并约体论。 涅槃章云。 一者就体自实名我。 如涅槃经哀叹中说。 是真是实是依是常。 不反者是名为我(已上)今此章中略无主我。 故涅槃云者。 第七文云。 我者则是如来藏义。 一切众生悉有佛性即是我义(已上)此证真识有我之义。 非证释名实我。 虽通凡圣二位。 *尔此经文且就凡说。 故言众生佛性名我。 第二假名集用我中。 应言亦有佛果五阴所成假我。 及如来地八自在我。 *尔此文中且举一种众生我矣。 言报心者。 果报之心恒起不断。 此依现见道理论之。 故胜鬘经宝窟下云。 若不依真妄不孤立。 故无厌苦乐求涅槃。 如人睡时若无报心即无梦中向河求水。 此亦如是(已上)言经说者。 此是不增不减经说。 故彼文云。 即是法身过于恒沙无边烦恼所缠。 从无始世来随顺世间波浪漂流往来生死名为众生(已上)涅槃六法者。 狮子吼六云。 如彼盲人各各说象虽不得实非不说*象。 说佛性者亦复如是。 非即六法。 善男子。 是故我说。 众生佛性非色不离色(乃至)非我不离我者。 即是五阴。 离阴之外更无别我(已上)又涅槃经文者章三无分别相(至)随妄流转训云。 真实了别离取舍故无分别。 此通染净两位有也。 未显了名无分别者。 唯是染位。 妄熏之义下文广辨章四者理相(至)称曰非有训云。 如实空中离相有二义如前辨。 论文且说离他相义。 理应有二。 又离性义论文不说。 今亦显之。 不空之义一如前解。 此唯就分空不空。 后文一对约体用分。 真体虽有亦不空义。 *尔对用有且说非有章此四重中(至)此三门竟训云。 中二真相者。 我相中实我是性。 假我是用。 为别故对理称相。 于理相中虽明缘用。 就理说故名为性也。 问。 如前二识四重分义。 此亦得分事妄真耶。 答。 通亦得尔。 然不论者。 中间二种非唯迷故不借妄称。 以无故不分事妄及真别矣章次明相起(至)起相如是训云。 相起者本末相待名之为相。 本能起末。 末从本起。 名相起也。 以真熏妄起我执故者。 除因熏习起我见也。 又闻性我起于妄执者。 缘性我名起我执也。 谓依性我立性我名依性我名起我执也。 如涅槃说者。 称说处也。 第八卷云。 菩萨摩诃萨说我真相。 说已舍去。 凡夫愚人说言一切有我有我(已上)依无分别起无明者。 于无分别二种义中。 从未显了无分别义生无明也。 若无取舍无分别义不生无明。 阿跋四云。 如来之藏是名不善因。 能遍兴造一切趣生(乃至)为无始虚伪恶习所熏名为藏识。 生无明地与七识俱(已上)依藏识起无明地必须妄熏。 藏识生之展转迷推。 无明无始。 故生死始定不可得。 起信论文云。 云何熏习起染法不断。 所谓以依真如法故有于无明(已上)余文可知章言相摄者(至)此四门竟训云。 本末观待名之为相。 本以能摄末为所摄。 故名相摄。 于妄法中执为事故者。 执取妄我为事我也。 *尔所执我无实自性。 还以执心为其体性。 竟无别体。 故维摩云等者。 彼经中卷入不二品云。 电天菩萨曰。 明无明为二。 无明实性即是明。 明亦叵取。 离一切数于中平等无二者。 是为入不二法门。 又云。 净解菩萨曰。 有为无为为二。 若离一切数即心如虚空。 以清净慧无所碍者。 是入不二法门(已上)此中无分别者是离取舍义。 非不显了无分别也。 故经宣说者。 十地经第六地云。 经曰。 是菩萨作是念。 三界虚妄但是一心作。 论曰。 但是一心作者。 一切三界唯心转故。 云何世谛差别随顺观。 世谛即入第一义谛。 义记第五释云。 一心作者一真心作。 以真作故名第一义。 若本识作生灭可尽。 即是世谛非第一义(已上)章次明有修(至)思量修故训云。 自下明其事妄。 真中用相有修别相。 三道章云。 进习名修(已上)此事妄真三重识中六识之心并皆有修。 事妄识中意识可知。 事中五识随其意力亦能修习。 妄中五识若在圣位以自在故亦能习修。 真中六识随妄有修。 近友闻法者闻慧也。 思量思慧。 修习修慧。 准此等文离妄想观亦六识分。 更无余义。 *尔言断同体自性无明者。 对治起时在心中故名为同体。 尔义分之无明是闇相。 对治是用相章事妄二种(至)真修如是训云。 起信论文言少改反。 检本可知。 前即是下章主语也。 以妄心熏习证妄有修者说熏。 云发心勇猛趣涅槃故。 故知妄识修习诸行言真识有修摄论广辨者。 本检彼论具明此义。 言彼说真心与妄和合名阿梨耶者。 彼说梨耶为依他性。 *尔依他性具有真妄。 故彼应知胜相中。 明依他性有染净二分。 唯一分不成。 依止胜相众名章中。 说阿梨耶藏识三种名也。 本为缘熏反生六识者彼论第五云。 本识反异为诸识故。 又曰。 所余即阿陀那。 生起即六识。 反异为七识。 即是本识相貌。 又云。 以七识熏习本识为种子。 此复反异本识为七识。 又第二云。 此六识云何说名生起识。 自有二义。 一本识中种子由此识生起故(乃至)二本识中因熟时六识随因生起(已上)如是广说真识修也。 言六中意识起闻思修等者。 依止胜相应知胜相并明此义。 所谓就彼六识分中听闻正法思量修等。 具检本论并疏释知。 问。 六识修习何是证此真识有修。 答。 本为缘熏反生六识。 即是此义。 所谓依他本识反为六识之心。 反起六识亦即依他。 其依他性具有二义。 一依种生。 二具二分。 二分即是净不净品也。 此义广说如本论。 文烦故不引。 应知。 此中进修义者。 近友闻法转生三慧。 依三慧力熏于本识成三慧种。 本受熏已令无明等次第转薄。 论第三云。 闻熏功能有三品。 谓下中上。 下即闻慧。 中即思慧。 上即修慧。 复有三品。 就三慧中各开为三品(乃至)此三品闻熏习。 随一品生随能对治本识一品。 若下品生能对治上品本识(乃至)若上品生能对治下品本识(已上)疏第三云。 此次下品解种治上品惑。 上品解种治下品惑种(已上)此三品解各熏成其自品种子。 然转增者。 论云。 此中依下品熏习中品熏习生。 依中品熏习上品熏习生(已上)意云。 依下品解成下品种。 以此说名下品熏习。 下种生时即治本识下品惑种。 惑种薄已生起后念烦恼即薄。 烦恼薄故先下品种生中品解。 中品解力成中品种治中品惑。 由此应知能熏所熏其品即等。 *尔劣种子能生胜解。 由此道理后品转胜。 问。 下品现起依何种生。 答。 依生得慧种子生也。 谓生得慧有二种别。 一者但能生自品解。 谓离善友闻法等力。 二者能生胜品之解。 谓依善友闻法等力。 由此应知。 缘力强故转生胜解即是闻慧。 闻慧生已进趣功成。 无明渐薄。 我执转减。 所成种子虽依劣品。 现起前熏能生胜品后念现起。 犹如水流转趣余方。 修义如是。 问。 起信论中说真熏习。 何不引此证真修乎。 答。 若细求之应有此义。 *尔不引者。 彼论文中虽说真如能熏妄法。 不明真法自有进修。 何故如是。 彼说真体熏习妄心。 不说真识反为六识。 还自修习转作胜品。 不如摄论说真识心用为六识自进趣也章问曰事妄(至)成定慧故训云。 问中意云。 我相等三为离用相。 别有修不。 答中意云。 离用相修无别修也。 问。 何故如是。 答。 如闻解义正在识用。 故我相等无别修也。 *尔我相等随用成修。 谓所破等。 言破我者。 我本非有执谓有之。 破其执心舍所执我。 此破执心非直破我。 或所执我虽无实体而有妄相。 故得破之。 言灭闇者。 闇本非无。 故修灭之理所缘。 于所缘中始名所观。 终为所证。 始观离障。 终证成德章问云真中(至)此五门竟。 训云。 真中我等非正修。 以进习义正在用故。 虽非正修。 随用亦得有修之义。 以相开故。 我相之中言所转者。 转是变也。 不复与彼为依止故者。 不与妄法为所依也。 言所显者。 本有今显。 非所证者。 以非理故。 然实通论。 应是所证。 以我实性即理法无分别中是所证者。 以理分故。 若约彼无显了分别。 亦应所息。 若离攀缘无分别义。 唯我相等应是所显。 隐显不顺无分故。 理相之中般若空慧依非有成。 戒定福行依非无成。 证行离相依非有成。 数行随诠依非无成。 证真谛理成一切种。 证世谛理成种智也。 证非有故舍相清净。 证非无体故体德圆备。 证真谛理果体寂灭。 证世谛理果用无尽。 或证真谛非无理故。 依体起用便无尽也章次论有尽(至)三识如是训云。 熏力在真者。 真德之中有依修习生显之义。 生显即是熏习势力。 其所有力性。 虽非是虚妄浪取分取境。 然彼事妄修之势力亦得相从为事妄也。 随妄用息者。 于缘起门妄即真用。 然于此中据缘集门。 于彼依他变异分中分取妄边正为所灭。 分取真边为所息用”章次第二门(至)后以喻显训云。 重重开章如文可知章名字如何(至)名字如是训云。 平等法中取此舍彼故名分别。 入楞伽四云。 云何三自性。 请妄相自性。 缘起自性成自性(已上)彼经广说三性之义应检新古三本楞伽及彼新古摄大乘论并义章中三自义应知同异。 地持论者。 彼论第二云。 如是如实凡愚不知。 以是因缘起八妄识(已上)摄大乘论者应知入胜相初云。 论云意言分别。 释曰。 意识觉观思惟但缘意言分别。 无别有义可缘。 又必依名分别诸法。 故言意言分别(已上此下有脱文)言觉观心中言有色等者。 以觉观者语言因故。 此中且据粗分别说。 言妄起托真真随妄转者。 摄论五云。 依他性有几种。 若略说有二种。 一系属熏习种子。 二系属净品不净品性不成就。 是故由此二种系属说名依他性(已上)今此文中且依后义。 于前义中不摄本识以义不尽故不取之。 但就后义备摄依他又论始末总明三性。 别婆罗门经所说及阿毗达摩修多罗等明烦恼品及清净品。 别为二性。 合为依他。 由此故知依他之义旨在此矣。 言真体常寂无妄可随者。 若在生死若在涅槃。 论其真体无妄随也章次引文证(至)文证如是训云。 此三性义。 摄大乘论应知胜相广分别之。 故彼文言者。 第六文云诸佛世尊于大乘中说鞞佛略经。 此经中说。 云何应知分别性。 由说无有品类。 此性应知云何应知依他性。 由说幻事粗谒梦相影光影响水月变化。 如此等譬应知其性。 云何应知真实性。 由说四种清净法应知此性。 又云。 若说无色(乃至)无一切法。 应知此言是说分别。 为此意用如来说依他性。 以幻事等为譬(已上)毗佛略者翻名方广。 是十二部中方广经也。 言无品类者无体类也。 言幻事者谓幻咒师机发草木瓦石等物。 现作种种禽马等相。 虽无实事而有所取境界相状。 依他诸法相亦尔。 言粗谒者。 见于阳炎鼓动谓之为水。 心法又尔。 言梦相者。 梦中无有实尘可见。 而见憎爱依他性中爱憎又尔。 所言影者。 镜中无有实影尘体。 而依识现善恶所感果报亦尔言光影者。 于障光处种种影现。 实无所有而有种种尘现亦尔。 所言响者。 谷响虽无实响尘体而现可闻。 言说又尔言水月者。 如于水中无有实月而由水润显现可见。 定境亦尔言变化者。 无实化尘。 而随化者所作事成。 菩萨受生实无六道。 而受生身利他又尔。 此依论释。 今此文中且举三喻。 四种清净者如下引之。 地经说者。 即十地论九地中说。 言心行稠林者。 义记七云。 众多义者解其林义。 如世树木多故名林。 心等如是。 众多聚集故名为林。 难知义者释其稠也。 如世林木希疏易辨稠则难识。 心等又尔。 久乃一生易可辨了。 以生稠数故难知也(乃至)由无证信心等集起。 故名为行(已上)分三性者。 以此九句论中为八。 义记释云。 经有九句相从为八。 前七各一。 后二为一。 故有八耳。 次广辨释八中前四是其妄心。 后四真心。 妄中初三是心体性。 后一心用。 体中初事次法后理(乃至)下真心中初句心体。 后三心用体则性净。 用随缘故有染净(乃至)下三用中前两句随烦恼用。 后之一句随业生用。 前中初句随起烦恼。 后一随使(已上)准此释文。 初四句直论妄故为分别性。 就后五中初直论真即是真体。 后四句约妄辨真即是真用。 问。 心随业生。 何名真用。 答。 业果相续必依梨耶。 若离第八不能住故。 又与依他一类说故章次以喻显(至)此一门竟训云。 水波喻者。 妄法熏动如风动性。 真识体性寂如水本静。 真识随妄缘集起尽具有二分。 如水随风集起波浪。 波浪即有水动二分。 此取楞伽起信等中水波之喻以显摄论三性义。 绳蛇喻者。 如人闇中见绳为蛇。 所见蛇中即有二分。 谓情与绳。 所以然者。 蛇绳无别体。 但是闇中绳依乱情变为蛇。 又其乱情依闇中绳变化为蛇。 故于蛇中有绳及情之二分也。 由此应知如绳为蛇者喻依他中真。 蛇依情作者喻依他中妄。 乱情取舍如分别性。 绳体不变如真实性。 问。 本识中真犹未变异不如其蛇绳所变异。 何名依他。 答。 虽未变为七识心。 而与无明俱生灭故说得安用名为依他。 问。 摄论第七云。 人见藤相执言是蛇。 藤相喻依他。 蛇喻分别性。 见藤相时蛇乱智灭。 唯藤智在。 譬见依他人法执执灭依他智在。 见四尘相藤智亦灭。 譬见真实依他智灭(取意)此即以蛇喻分别性以闇中藤喻依他性。 以四尘分喻真实性。 今章合譬与本论违。 其义云何。 答。 欲知此义。 先须明其三性有二种门。 一就实通论。 一切依他必带分别。 要具二分成依他故。 一切分别必带依他。 离真妄法不独立故。 二随义别论。 此有多义。 或五法中分取妄想为分别性。 分取名相为依他性。 依妄想心名相生故。 或以本识为依他性。 余一切法是分别性。 或约智论。 凡夫二乘不知依他。 而所取法皆名分别。 地前菩萨见我法尘依心生义。 其所缘法判为依他。 若初地上证真如理知真识性名真实性。 此约位分粗判如是。 若据前门。 理实三位俱有三性。 此等义门应检本论及相公疏三自性章方乃知矣。 复入胜相文。 初约位分明渐舍义。 即三无性次第观也。 故先息灭分别性智。 *尔后方遣依他性也。 若就实通论。 息分别性依他必随没。 有依他分别必存。 无有前后。 以依他中具二分故。 随一若无定不成故。 由此应知彼文且约隐显门故。 三性次第两重转舍。 借蛇藤尘三重譬喻明次第舍。 今就通相不辨次第。 但约三性总别故。 虽取彼绳蛇譬喻显义有异。 况此绳蛇譬喻出于楞伽总品。 文云。 如人不识绳而取以为蛇。 不识自心义。 分别于外法(已上)此一偈中。 初二句开喻。 后二句合譬。 不识即是根本无明。 喻人不识自心义者真识之性也。 譬其绳矣。 分别于外法者。 即是三界虚妄法。 喻彼蛇也。 而地持论说不知真实起八妄想。 大况相似。 不识真实而起生死故。 前不识绳是真实。 不识乱情似彼分别所取蛇者即似依他此中引喻依此经说。 摄论一文何得为难。 凡取譬类随义用之。 何守一迳而忘九迳。 又相法师疏释入胜相三无性中。 闇藤之譬一如论说。 谓见藤舍蛇智。 喻见依他舍分别相又一处云。 由无相无生理显现故遣生灭法穷。 名为俗尽。 似人见藤遣蛇尘皆尽(已上)此见藤舍蛇智。 喻观真实舍依他也。 故知用喻随时改变。 又章上下六处引此绳蛇之喻。 其义不必同。 或以蛇喻依他。 或以喻妄识。 又于余处数引此喻随时改变。 故不可以一文为难。 又论宣说依他如地等者。 前已自取经意引喻已讫。 今依论说复引喻也。 论第六云。 譬如金藏土中见有三法。 一地界。 二金。 三土。 于地界中土非有而显现。 若以火烧练。 土即不现金相自现(乃至)是故地界有二分(已上)金藏有二义。 一者是别。 即地界也。 故论释云。 地界是金种子。 故说名金藏土(已上)二者是总。 所谓地界及色尘等总为金藏。 故论本说与金藏中有金有土。 今云依他如地者即别地界。 又亦如矿者总金藏土。 言沙石者所谓土相全金相。 言喻相众多且举斯耳者。 显示更有众多喻相。 谓起梦身迷方等喻章次辨体相(至)分别如是训云。 虚伪相者妄识分境。 所取相者事识分境。 作实相现来应己心者。 心谓实境离心有故境作实相还来应心。 地持文者。 论第二云。 过去妄想生现在妄想缘事(云云)四对中初一对妄识心境。 后三对事识心境。 就事识心中前二取名。 后一取相。 前二名中初之一对内起名字。 后之一对外起言说。 一一对中初心后境。 言于是生死互相炽然者。 依本起末。 末还熏本故无衰灭章依他性中(至)依他如是训云。 开分真妄别为二者。 取真识中随染之用名为依他。 以体从用亦摄依他。 取妄识中依真之仪名为依他以体从用亦摄依他。 言无始恶习者。 熏习有三。 一染因熏。 二妄心熏。 三妄境熏习。 若别论之依染因熏。 故起信论以根本熏偏为无明之所熏起。 若通论之通依三熏。 故楞伽经依末宣说妄境为风。 言此心恒与粗起无明等者。 摄大乘论第一云。 二有染污意与四烦恼恒相应。 释曰。 此欲释阿陀那识。 何者四烦恼。 论云。 一身见。 二我慢。 三我爱。 四无明(已上)此四惑者。 若以离分对望论者。 应是第七妄识之中五住烦恼。 以何得知不通事识者。 以六识中别有我故。 故知事识所有烦恼摄生死中。 何故如是。 以其相粗前后间起非恒执故。 言无始我习者。 三种熏中我见熏习。 执识心体依名言熏。 今略不论。 似我识者。 即所执我。 然熏习门所熏之中。 第七执识名似识识。 所取之我为似我识。 别分虽*尔。 今就总相为执识也。 以所取我无别自性。 还以执心为其体故。 又以其心名执识者。 由我执故以似我识即为执识也。 如梦中身体是睡心者。 梦是妄想身。 睡是昏昧也。 今此喻中不别分其梦心梦身。 但梦身即摄梦心。 以梦中身喻于我执。 以其睡心喻本识也。 生起六识对离分识以论其相。 通事妄真三重之识也。 三中用相为此识也。 论文如下。 世俗诸法无非识故者。 以依他性生灭心故唯世谛摄。 故就世俗以明其类章真实性中(至)此二门竟训云。 在染恒净者。 就生死中废用论体。 除染始净者。 始显之时净体显也。 此二并是真如门中之差别也。 问。 在染恒净真如可尔。 以其自性恒净义故。 其始净义非是体净。 何为真如。 答。 此义如前。 净相显体故。 非依他故。 以转依位会本性故。 是真如义也。 言论说者。 摄论五云。 论曰。 真实性亦有二种。 一自性成就。 释曰。 谓有垢真如。 论曰。 二清净成就。 释曰。 谓无垢真如(已上)并如上辨者。 空不空二俱如上辨*尔上所说如实空中唯明离相不辨离性。 虽不论之义必有也。 分三之中。 无垢如者唯真体全无有妄。 有垢如者傍虽有染不污真体。 即前门中有垢如同。 离垢如者净相用也所显之体判属第一无垢真如。 离本净外。 别无离染。 真如体故。 亦得分四如摄论说者。 第六云。 论曰。 四种清净法者。 一此法本来自性清净。 谓如如空实际无相真实法界。 二无垢清净。 谓此法出离一切客尘障垢。 三至得道清净。 谓一切助道法及诸波罗蜜等也。 四道生境界清净。 谓正说大乘法。 释曰。 道及助道法生所缘境界。 谓修多罗等十二部正说是清净资粮故亦名清净。 论曰。 何以故。 是说清净因故非分别。 清净法界流出故非依他(已上略抄)又第三云。 是闻熏习从是清净法界流出故不入本识性摄。 此显法身为闻熏习因(已上)此文说彼法界所流正闻熏习。 又云。 所流者正说正法。 谓十二部经(已上)相法师疏第三云。 从净法界流起应身。 从彼应身流起化身。 从彼化身十二部经。 流有二义。 一是流起名之为流。 二是流法名之为流(已上)涅槃五佛性者。 出涅槃经。 彼经二十七云。 佛性者有因有因因。 有果有果果。 因者即十二因。 因因者即是智慧。 有果者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果果者即是无上大涅槃(乃至)十二因缘不生不灭。 不常不断。 非一非二。 不来不去。 非因非果(已上)涅槃因者。 谓即经中十二因缘。 以十二缘真所作故。 穷之得实便成涅槃。 故十二缘望彼后果名为因也。 菩提因者。 谓即经中所说智慧。 智慧即是菩提之道也。 菩提道起必由十二因缘。 观彼生故。 从因起因故名因因。 菩提果者方便菩提。 及对前因名之为果。 涅槃果者性净涅槃。 涅槃即是其菩提家果。 果上果故名果果也。 宝性论者。 彼论如来藏品广说十性。 且彼文初列十名云。 一者体。 二者因。 三者果。 四者业。 五者相应。 六者行。 七者时差别。 八者遍一切处。 九者不变。 十者无差别(已上)解其相状如本论文并佛性章。 故经说为过恒沙法者。 胜鬘经曰。 世尊。 不空如来藏过恒沙不离不脱不异不思议佛法。 又彼不增不减应云。 法身者过于恒沙不离不断不异不思议佛法(已上)章次明三性(至)此三门竟训云。 不一不异者。 摄论第五云。 如依他性与余二性为一为异。 余二性互论亦尔。 论曰。 不一不异应如此说(已上)于中真法即名真实者。 自就真中义别有二。 一无常用。 谓依他中真识之心。 二常住体。 谓真实性。 正论依他是随染用。 *尔以真谛体用为论。 用即摄依他故。 依他中得有真实。 又依他中分取真边说名真实。 不辨体用章次明有修(至)皆悉有修训云。 三性之中皆有六识。 故悉有修章分别性中(至)无别妄体训云。 事识中修应有如观。 略故且说生法二空。 妄识中观总有三重。 如下章辨。 此中且明初二观也。 心外无境者。 妄境即心也。 无别妄体者。 谓八妄想本识变为。 无别体也。 是观即是第二妄想依真观收。 于本识中有真性故章依他性中(至)乃至究竟训云。 此二空观义即宽通。 以二空中摄诸空故。 不如事识三重观中生法二空。 先起闻慧闻二无我者。 摄论疏第三云。 耳识纳教名为闻体。 此是生得慧悟教解心是方便善(已上)闻所成故名闻慧。 *尔言起闻慧闻二无我者。 如闻解义名为闻也。 成闻熏习者。 熏成闻慧种子也。 真受净熏妄受染熏者。 净是三慧。 染是烦恼。 本中真识受净行熏以成净种。 本中无明受染熏以成染种。 问。 一切诸法真妄共起。 何不相熏耶。 答。 染虽熏真但成资助而不种。 净熏无明其义又尔。 问。 三慧净行即是依他。 体有染净。 何故偏熏真中净种而不熏无明中乎。 答。 理实三慧又有妄义。 且依增胜影其净。 故此三慧妄修义边。 应于本中无明成种。 又无我解虽成陀那。 *尔就显相偏名为净而熏真也。 净行已*尔。 烦恼例尔。 或又应言三慧体性实唯是真。 而言共起但是资成也。 烦恼又尔。 唯是妄染。 设言共起但是资成而非种生也。 此就依他中从本识起余七识故。 不说无明种子转薄。 理实真中有无明种。 如来藏识为无始已来恶习所熏生无明故。 此种修时渐渐薄也。 或如来藏生无明时不依种子直尔生也。 后义应胜。 以末熏本者熏转熏成。 以本熏末者熏转熏生。 至下当悉。 言成就出世法身种子者。 思修二慧熏成出世法身种也。 种性已上有五种身。 于中法报名法身。 以功德法所成身故。 准之故知。 闻慧熏习在善趣位。 思慧熏在种性上。 修慧熏在地上也章真实性中(至)此四门竟训云。 以有修故妄尽之时真独成德者。 以进习义名为修故。 由妄有时进习之力妄尽独真成胜德也。 言妄尽摄本成就证行者。 妄法尽灭摄彼真心随妄之用以归真体。 显真体寂成证行也。 言从体起用成就教行者。 从真体中起作用也。 体寂离相唯智所会名为证行。 真用非无随证所显名为教行。 证教二行前加行者皆是真修。 证前加行二种之中。 初息妄显真。 后真法平等。 教前加行二种之中。 初加行因。 后正起行因章次明有尽(至)立相如是训云。 此中随妄用息者。 非但妄尽真亦息灭。 前灭真者是真用也。 言转依会本者。 摄大乘论学果寂灭胜相初云。 论曰。 本依者是具净不净品二分依他性。 释曰。 分别性是生死。 真实性是涅槃。 从本已来此二品以依他性为依止。 即说依他性为本依。 论曰。 转依者对治起时此依他性由不净品分永改本性。 由净品分永成本性。 释曰。 转依亦属依他性(已上)此中依他有总别。 总者二品和合总名依他。 即是本识。 别者二品别分名为依他。 即生死分菩提分也。 此二别分虽非正是依他之性。 以本依他为其体故亦名依他。 故疏七云。 生死涅槃名为二分。 本识为体名依他(已上)二品依他以共本识为其所依。 别依总故。 故疏云。 言此二品以依他性为依止者。 同依本识。 即梨耶为本依(已上)所言转者具有三义。 故疏云。 本识染种有转改义。 本识净品有转成义。 本识真如有转显义(已上)所言依者是本依止。 由染灭故令本识中染种转灭。 由净生故令本识中净种转成。 由此义故名为转依。 言会本者。 依他之中真如是本。 以转依时净品成故还会本真。 归会本时无他妄故独真不依。 实非依他。 *尔其净品还即本第一分净故暂属依他。 故论释曰。 转依今属依他(已上)本依他中所成净种圆满成时。 但成本性更无别法。 是故依他亦不尽也。 言真性体寂名之为尽者。 尽众相故义说为尽。 非是前有后方尽也。 或息染用显体常寂名为尽也章遣相云何(至)第二门竟训云。 就前三性各明无性。 故又得名真妄离合。 摄论六云。 论曰如取不有故三性成无性。 释曰。 由分别性所显现实无所有故无相性。 分别性无体相故依他无所依止故无生性。 此二无性。 无无性故真实无性性。 此无性但大乘有(已上)如取不有者。 如情所取相不有故立三无性。 即以三性转名无性。 问。 若尔何故就本识明无分别。 就实推真明无生耶。 答。 非即本识依他之性名无别。 但取分别无处说为无分别也。 无生亦尔。 非直取真以为无生。 但以依他空无之处名无生也章次第三门(至)无尽之异训云。 自下辨明共相八识。 开章可知章初定其相(至)此一门竟训云。 如摄论说者。 第一胜相广说此三。 言共为神本者。 神者即是识异名也。 为余识本故为神本。 或识中本故曰神本。 言故论说言者。 此有二义。 一义云即摄论说。 以本依彼明此三故。 又章上文引摄论云。 彼说真如与妄和合名阿梨耶(已上)真心常故名不生灭。 妄是无常故名生灭。 故彼摄论第二曰。 阿梨耶者是依他性。 又第六云。 此依他性由真实性分常住。 由分别性分无常。 由二性分非常非无常。 依此义说(乃至)有生无生无二。 有灭无灭无二(已上)故知此中引彼摄论。 一义云。 是起信论。 故彼文云。 不生不灭与生灭和合非一非异。 名为阿梨耶识。 此识有二种义。 云何为二。 一者觉义。 二者不觉义(已上)章自释彼觉不觉义以为真妄。 故知此中引起信论问。 既依摄论明此三种。 故知此应是摄论。 答。 彼摄论中虽有其义而无此文。 知此中引起信论成摄论也。 良以摄论义有文无。 故相法师引起信论以释摄论阿梨耶识以解为性之文。 故彼疏第一云解性有二。 一是常住真如解性。 二是无常生灭解性故马鸣论曰。 不生不灭法与生灭和合名阿梨耶识。 (已上)若彼论中自有此文。 何求外得。 准此疏文此中亦尔。 引此信论释成摄论。 问。 下章文中起信论不生灭法与生灭合证离分门阿梨耶。 故知此中非引彼说。 又起信论以依阿梨耶识说有无明(已上)准此文意。 梨耶识中不摄无明。 以别说故。 于此门中明共相识。 何得引彼为证据耶。 答。 以彼所说梨耶识中有其识心随妄用故。 分取为证。 如摄论主六识有修之说引证成真识有修义。 又虽梨耶具摄真妄。 *尔梨耶名正主真边。 以无没故。 故引彼证离分识亦得无伤。 又于此文具有两义。 一非异门。 亦名同相。 若依此门。 觉与不觉同是真识也。 真识中觉是体性。 不觉相用也。 故论文曰。 言同相者。 譬如种种瓦器皆同微尘性相。 如是无漏无明种种业幻。 皆同真如性相(已上)故知不觉是真识相无有妄识。 唯是离分梨耶识也。 二非一门。 亦名异相。 若依此门。 觉是真识。 不觉是妄。 故论曰。 言异相者。 如种种瓦器各各不同。 如是无漏无明随染业幻差别性(已上)共有真妄即共相识。 为摄二义故云非一非异名阿梨耶。 有二门故。 上下二文各取一义。 不相违也*尔彼论曰。 依阿梨耶说有无明者。 应有二释。 一云。 依共相门。 阿梨耶中有不觉故说有无明。 一云。 阿梨耶识中具有二义。 此文且约离分以论。 后义应胜。 言此种力故起阿陀那者。 依我见熏生自他识阴身之时。 即起能取似识识也。 或离心外无别所取故。 依我见熏即生执识也。 又设别论能执所执。 我见熏力应通生二。 故我见熏起执识也言依此我想起于我见等者。 名执我心为我想也。 或执心边想心数也。 依止我想取想之力方起见爱。 此心心数一身义分章次辨一异(至)此三门竟训云。 六识分中有见闻等。 于佛菩萨六尘境界随应见闻或觉或知。 依见闻故方起行修。 言阿梨耶识是修所因者依本中种起修行故。 修所熏者成净种故。 修所转者转染种故。 以无念者未起想故。 不起念者偏着一境无发悟故章次明有尽(至)三识如是训云。 真识体虽不灭尽。 和合用息名本识尽。 此即义尽非体尽也。 论说者。 摄论三曰。 由闻熏习四法得成。 一信乐大乘是大净种子。 二般若波罗蜜是大我种子。 三虚空器三昧是大乐种子。 四大悲是大常种子。 常乐我净是法身四德。 此闻熏习及四法为四德种子。 四德满时本识都尽。 疏第三云。 业惑果报永改名尽。 闻熏净品生灭相息永成名息(已上)体还归本者。 显不尽也。 用尽之时如本性净。 故曰归本八识义章研习抄卷上(写本云)保安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删削毕去年为御堂竖义所抄(云云)以此善根力往生安养奉觐弥陀慧眼开明达见佛性矣珍海(生年二十九)八识义章研习抄卷中沙门珍海记辨相门之余章或分为四四有四门。 训云。 标章门也。 章一开妄合真(至)通前为四训云。 楞伽文者。 阿跋一云。 心名采集业。 意名广采集。 诸识识所识。 现等境说五(已上)集起之本故说为心者。 妄境集起以心为本。 由心分别妄想起故。 此即以本显末缘虑取境之义以释心也。 是阿跋经子注所所念虑心也。 或言本者即以此本释心义也。 故阿跋经子注释第一义心云。 肝栗太宋言心。 谓如树木心非念虑心。 念虑心胡音云质多也(已上)心义有二。 今言本者如树木心也。 集起境界是心作业。 是故说名采集业也。 遍司诸尘故说为意者。 由第六识遍至诸境。 故于五尘有五识生。 此即显示所依义也。 通司六尘名广采集者。 对五识心了一境。 通取六尘名为广也。 随境了别名为诸识。 随境非一名之为诸。 别了名识。 识义虽通然此偏胜。 以各了一尘了别义故识现五尘名识所识者。 以识言对经识。 以现五尘对经所识。 唯知现在五尘境别者。 以现在言对经现也。 以唯知言及不通言对经等也。 齐义属义限义名等唯义亦尔。 故以对释以五尘境说五。 此中意云。 言诸识者先标体类。 次言识者显其用也。 次言所识现等境者。 举所了境以成识义。 言说五者举其数别以显诸也。 问。 经上文曰。 七识亦如是。 心俱和合生(已上)此说七识与真心俱。 乘此文势方云诸识心如是。 异亦不可得。 心名采集业等。 故知此文真识名心。 又楞伽经文说心意意识及以五识。 如总品云。 心能造诸业。 意是能分别。 意识能知法。 五识虚妄见(已上)如是非一。 故知此中亦说此四。 故达磨法师以藏识为心。 七识为意。 意识为识(疑脱眼等二字)为五。 此释开四善契首尾。 真识名心甚顺文势。 云何成立章主意耶。 答。 心意识名实通诸识。 故摄论疏第二曰。 就通以辨。 三识皆有心意识义。 今就隐显三名各别(已上)又以八种俱名为识。 三又下文云。 心聚法中总名心法。 十二处中合为意处。 名虽同真妄两别。 意名虽一何妨差别(已上)故处处文作种种说。 或说第八说名为心。 如彼心俱和合生文。 或说妄识说名为心。 如入楞伽第七卷云。 余七识者意意识等。 胜鬘经云及心法智。 起信论云心灭即种种法灭。 摄大乘论云。 佛说心名此名目第二识(已上)如是非一。 或说四种。 或说共相。 或说离分。 或唯说妄识。 或通说真妄。 如是异说不可一途。 *尔今此文以现境五显其诸识言不摄第六。 以此推之。 上二句说六七识也。 又说第七名业相识。 采集业称正当此义。 故菩提流支既以心能集诸业之文解业相识。 即释心能集诸业文云第七识*尔达磨释亦叙一途。 不须和会章二开真合妄(至)故合有四训云。 本论文云所言义者即有三种。 云何为三。 一者体大。 谓一切法真如平等不增减故。 二者相大。 谓如来藏具足无量性功德故。 三者用大。 谓能生一切世间出世间善因果故。 又云。 复次真如自体相者。 一切凡夫声闻缘觉菩萨佛无有增减。 非前际生非后际灭。 毕竟常恒从本已来性自满足一切功德(已上)此文即释体相也。 今此章中合取二文。 经说者胜鬘经说。 如下引之。 不增不减经者。 彼文(云云)净用之中亦有二种者。 起信论曰。 复次真如用者。 所谓诸佛如来本性。 因他发大慈悲修诸波罗蜜(已上)似有如是大方便智除灭无明见本法身。 自然而有不思议业种种之用(云云)见本法身者。 是本法身是随缘显用。 不思议业是随缘作用。 问。 何故法身名为用乎。 答。 自性净德虽是本有而不用之。 今得圣位方乃用之以照法界。 故名用也。 言性净者。 显本自性以成净德。 故名性净。 言方便者。 施造方便之所起也章三真妄俱开(至)故合有四训云。 就真识中体为摩罗。 相为梨耶。 问。 此阿摩罗名出何处。 答。 十八空论云。 阿摩罗是自性清净心(天亲所造。 真谛所译)摄论疏一云。 此真如门判为摩罗识故。 无相论曰。 无相无生即是阿摩罗究竟净识(已上)起信论文虽说共相*尔于此中分相取真边。 又一文中。 具二识故亦得证成离分识也。 问。 若通二义。 不可定证离分识耶。 答。 此难不*尔。 但为证成真有染用。 不净梨耶是共是离。 所以不可作如此难章四体相不同(至)四相如是训云。 文显可知。 准之文意。 心生灭门唯是生死依他义。 全无净用。 不应于中摄始觉心章亦得分五(至)是其五也训云。 义显可知。 章亦得分六(至)六识所收。 训云。 如经说者大品。 维摩说者。 彼经观众生品曰。 如第五大。 如第六阴。 如第七情。 如十三入。 如十九界。 菩萨观众生为若此(已上)此说六识摄诸识尽。 问。 章下文中观此文云。 经中所言无七情者。 事识之中无第七情。 非无妄识(已上)今此何故言摄余识。 答。 下文虽言唯约事识不遮事识以摄余本。 故不相违。 言经说想受等者。 诸经多说五阴法中五更行也。 今言诸识者不过六种。 是故问起想等摄处作如下答。 成实者。 彼论立无数品云。 受想行等皆心差别名。 又无相应品云若人取想是见已取非是时。 故知识等次第而生(已上)以想受识非对现境故。 意识摄言通名无别名。 意识唯识阴摄不通想受。 若缘想等名意识者。 是通名也。 余经论者。 准下章文。 毗昙智论涅槃经等。 又起信论曰。 心异念异同知同缘。 又摄论二云。 是心与欲等同生同灭(已上)是等又是心数俱起。 章亦得说七(至)从末言耳训云。 意根过去无间时在。 以所生识正现在故。 若通论之。 随于何时前能生后皆名意根。 又若约性论。 设不生后同名意根。 是依性故也章亦得八(至)不遍在妄训云。 楞伽经文如前引之章亦得说九(至)通前九也训云。 第九云。 依诸邪念法。 长故有识生。 八九种种识。 如水中诸波(已上)邪念法者妄想心也。 依妄熏习诸识得生。 言种种者所谓九种八种七种(乃至)三种二种等也。 但举八九不说余故。 为摄七等更言种种。 此中九识正为证文。 所余八等但是随来。 问。 依邪念法生相云何。 答曰。 心法本一(起信论曰依一心法。 今取此意)*尔无始来展转染用为恶习故。 次第为缘恒生七识。 有七识故合本为八。 八识即是生第八识体。 实虽不生。 然作八数依邪念起。 本无始有即生藏故。 本是一识无有八识。 八识依念方始生也。 八识已*尔。 九识亦尔。 以本一心喻如海水。 分为八等如波浪也。 或亦应言离分七识共相八识依邪念生。 其第九识及离分中第八真识非依念生。 是以说言有识生矣。 非一切识皆依念生。 故置有言。 八者第八。 九者第九。 种种识者前七识也。 识九第八喻如海水。 八识七识如波浪也章亦得分十(至)故有十种训云。 义显可知。 章亦得开分(至)故为十一训云。 可知。 章妄识六者(至)粗细分异训云。 此中相续识亦曰不断者。 论云。 二者不断相应染(云云)此云六种于一妄识义分粗细故。 随说一名亦得总显也。 如楞伽经说。 业相识或说现识。 又释名门总为妄识之异名也。 若约义别论其体性。 开分亦得。 故随位别上下断也章无明心者(至)论说如是训云。 此依论释六重名相。 言依阿梨耶识说有无明者。 阿梨耶中有无明故。 或依真识有无明也言能令过去已经之事忽然而念者。 本论文曰。 能令现在已迳之事忽然而念(云云)此论文云现在已迳。 *尔章引之曰过去已迳者。 论举二世谓现在。 言已迳者是过去也。 章偏取一。 谓过去世即已迳也。 言如梦所见者。 章主加也。 论文披论勘校而知章然此六种(至)通真为七训云。 此八喻显。 不觉知心者。 不知真实一法界义名不觉知。 此不觉心但是痴闇未取妄相也。 微动之念者。 妄想心始微发也。 转起外境者。 见心渐粗及似色等。 而对心别有境用。 至后现识方有境故也。 境界成已还显自心者。 心相转粗。 境界相成。 境相成已还现心上。 心境相对能所始分。 分别染净违顺等别者。 于色等上更起分别。 增益妄想种种差别。 境界牵心心随境界者。 智识已前心强境弱。 此相续识境界强坚能引妄心。 心随妄境不能舍离恒续起也。 问。 此六重为前后别起。 为同时起耶。 答。 但于同时义说次第。 犹如灯炷无有前后。 问。 若尔何故云依前业识心虑转粗等。 答。 此依相生次第义说。 非实前后。 或约起说前后为论。 余文可知章事识四者(至)合为十一训云。 本论文云。 三者执取相。 依于相续缘念境界住持苦乐心起着故。 四计名字相。 依于妄执分别假名言相故。 五者起业相。 依于名字寻名执着造种种业故。 六者业系苦相。 依业受果不自在故。 又云。 执相应染。 依二乘解脱及信相应地远离故(已上)言取性者。 迷因缘相立定性。 所取境界作事实现而无实性。 心谓有性者但是妄作耳。 如横计我全无其性。 *尔上文云事识分中根尘实有。 见即成圣谤堕地狱者。 据相以论。 非无体实。 计名字者。 于名相中更立如其名相定性。 余文可知章若就事中(至)通前十三训云。 若事识中开分六者。 通前真妄七种之识合为十三。 非是通十一识也章若就真中(至)通前十五训云。 若真分三。 通彼前门十三之中事妄十二合为十五。 非通十三章又随义别(至)故但言八训云。 若使已下引经为问。 阿跋四云。 善不善者谓八识。 何等为八。 谓如来藏名识藏。 心意识及五识身。 达磨释云。 心者法智心也(训云。 以胜鬘经心法智对显)心意者皆七识也(已上)此文既说如来藏识别为一种。 故知此文说离分门。 经中既合真识妄识名为一种。 独事分六。 若如前言。 何故经中不说真妄各有六识*尔唯经说三重识中各有六识。 定非正说。 良以已下答文可知章又随义别(至)故有六十训云。 业识已后六识易知。 是妄想故。 以妄想者取境相故随境说六。 无明与真亦有六者。 本随末转亦有六也。 或复真识及无明地虽名是一。 在六识中皆有其体。 故约得分为六识也。 章若复广论(至)体相如是训云。 或百或千(乃至)无数如是众多。 故言难穷。 非真无量为难穷也。 问。 何故数量如是难穷。 答。 染净诸法无非是识。 *尔诸法门数量难穷。 随彼说识亦无量也根尘有无门第三章第三料简(至)三门分别训云。 此就根尘明废立也。 三阶开章如文可知章一通别分别(至)故说有之训云。 此中言以互起故生必有依者。 非恒有者其性羸劣。 故起时各须依托。 或生起故必托因缘。 强者为根弱者为尘者。 内外异故。 亲疏别故。 不共共故。 随不随故。 强弱分也。 问。 眼等五根以何为体耶。 答。 若依毗昙。 四大所造净色为体云异四大。 若据成实。 揽四大成。 体即四大。 离大之外无别体也章问曰楞伽(至)故立根尘训云。 初番问答如文可知。 楞伽经文如前引之。 次问答中言心外无境者。 妄识分中境从心起。 此约理论。 非言妄识知境心起。 要待修习方能解知。 若于迷时不能知故。 言非心作法者。 非事分中境非心起。 凡言境界从心起者。 要是约就妄识论也。 事识之心但于妄心所起妄境谓为实有。 即于尔时妄所取之境作实相现来应自心。 虽非起作*尔为缘助要依事识境作实故。 以事识心非生境界故云非心作法而已章七八常有(至)不说根尘训云。 以常有法性坚强故不须依托。 或非始起故不待缘。 章此就凡时(至)无量根尘。 训云。 此则约凡分别有无。 故于七八不说根尘。 若就种性已上圣位。 七识缘照反易法身。 八识真证常住法身。 即有根尘。 言缘起者。 以五阴法集成身也。 言无量者。 一一根尘种类众多。 非言根等六根之外更有余根。 色等六尘境界之外更有尘。 以何得知。 觉时无故迷时亦无。 如于寤时离六尘无第七等。 即于梦时亦无第七尘等也更思之章问曰前六(至)通别如是训云。 四番问答相接可知。 言无随事了别用者。 且说无其事识粗用。 若论细用后二实相有。 言此二心识之体者。 是彼事识之体性也。 体即是识者。 自体即识也。 犹如湿性水流之体是即水也。 言此识体不依根用等者。 根尘识三虽各有体。 而非和合相对用有。 以识不依根故不说识有所依根。 识不了境故亦不说识有尘也。 此就识体说云根尘。 非曰直言无根尘体。 问。 若有根尘何故不得依根了尘。 答。 实即有也。 即下门意。 尔此文中不论此义者。 为别后门隐细不辨章二真妄分别(至)不说有尘训云。 此中第七妄识无常法者。 妄法虚伪不坚实性。 故是无常。 问。 若尔何故前言常有耶。 答。 彼约相续此据刹那。 是故前后不相违也。 言真识常法体无起灭者。 若论其用似有生灭。 为简此义初约体辨常。 问。 前言事识互相起故得说有尘。 此应翻之言以常故无所了尘。 何故不尔。 答。 为对妄识攀缘法故说为有尘故。 偏彰其非攀缘故不说有尘。 略而不论常故无尘。 问。 何故妄识但由攀缘得说有尘。 不依生灭而得有尘。 答。 细穷亦得。 而不论者。 妄识虽是念念生灭。 但由无始无得势力展转相生非此境力。 以妄境界势力劣故。 不能牵生能缘妄心。 但由妄想境界现前。 不如事识境强心弱要依境力心得现前。 问。 若尔何故楞伽经说境界为风又相续识妄境牵心。 答。 据实亦得。 故无有过章三就通分别(至)通有如是训云。 总品文云。 依境及根识故有八识生(已上)以依三义故有识义。 一者有所依根。 二者有所缘境。 三者有了别义。 生者成也。 或可依此三和义故八识相生。 生者起也。 第七识中有体有用者。 无明住地是七识体。 业识已后是其用也。 言真法即是所迷之尘者。 根本无明唯是闇心。 于真法上闇心起故无别境也。 即前事识所依根尘者。 若别论之。 非必即是事识根尘。 以现识等自有境界。 与事识境分齐别故。 境界已*尔根亦应尔。 然言即者且约会事为妄以论。 又亦应言用义隐故即事寻妄。 以明其用次第。 根尘妄为体故就之以寻。 故经说言者如来藏经为此说也。 故彼文云。 我以佛眼观一切众生。 贪欲恚痴诸烦恼中。 有如来眼如来身结跏趺坐俨然不动(已上)起信论文如前引之。 穷实皆是真心所作者。 会事入虚会虚入实。 推究其实终归真性。 归真即无别众生故。 众生根尘即真实也。 是就真实缘起门论。 若约真妄缘集门言。 众生根尘真妄缘集。 分取真实为真用门也。 此文且约一义以论。 是故但以众生根尘各为真用。 若具论之亦有圣位缘起法身。 所有根尘离众生。 别外有其用章问曰八识(至)有无如是训云。 此中经者是楞伽经。 故阿跋经第一云。 大慧。 不思议熏及不思议反是现识因。 大慧。 取种种尘及无始妄相是分别事识因。 大慧。 若覆彼真识种种不实诸虚妄灭。 则一切根识灭(已上)此文但就分别事识说根尘也。 又于余文说离分门。 眼等八识亦应是其。 但就事识说有眼也。 若说共相八识之文。 及彼依境及根识故有八识生等之文。 亦说真妄有根尘矣。 今就一文故为此释。 以前事识以下答也章次明所依(至)此一门竟训云。 于六识中前五识依色根故。 对现境故。 其相易知。 所以是粗也。 第六不尔故名细。 言心道者。 心是诸法所行处故名之为道。 以一切法依心转故。 名心以为法处行处。 或复道者谓道理也。 理者义也。 心法即是三聚法中一种义门。 故名心道。 同类相依中不论五识者。 五识一念不相续故云五盖。 义云五识。 一念无思量性不辨得失。 为是无悔(已上)更检之知章次就真妄(至)辨之粗尔。 训云。 生起识中。 言唯是似尘都无实事者。 似尘识故所谓都无。 凡夫所计定性之尘。 非是因缘法相都无。 陀那识中言都无实事者。 是都无所计实义。 非是本识之所及为我相都无。 以非都无故名似尘。 谓所反异我法相状似所计故名似尘也。 言内迷真法者。 无明迷故真用又迷。 真识之中无分别相。 与无明地和合起故。 所迷真性相隐不显故名内也。 或本识中无明住地。 即迷本中所有真法。 不向外迷故云内迷。 若准此义。 亦应说言以真为根。 而不论者存略故尔大小有无门第四章次第四门(至)大乘说八(疑大等四字故元第八)训云。 约大小乘明废立也。 第七第八小乘不说大乘即说。 此约总相。 故言大乘说八识耳。 若别论之。 第四宗中具说八识。 第三宗中有不说者。 谓第八识一向不说。 未显实故。 第七识中凡有二门。 一者妄相有无之义。 彼宗说之。 二者妄想有无之义。 彼宗不说。 问。 二门何别。 答。 妄识分中心名妄想。 境为妄想。 境界相状名之为相。 心取境缘名为想也。 问。 彼宗何故但说所缘不明能缘。 答。 彼宗浅故。 但心外就观察诸法。 不说自心妄想之义。 设观心法唯见外心。 境界分中观察相状。 未见己体以为妄想。 故彼宗中虽说心境。 但为妄想境界分也。 问。 设虽宣说妄想有无。 不说真识应名为浅。 何故浅故不说妄想答。 凡于大乘明二宗者。 为别所教二人差别。 云何二人。 一者地前信位菩萨。 但观空如无相之义未证真实。 二者地上证位菩萨。 能观妄想渐渐舍离。 能证真实分分增进。 以教地前名破相教。 以教地上为显实教。 故以经中说妄想义名显实宗。 不是破相明妄相也。 问。 若尔妄想依心之观。 彼第三宗亦应说之。 地前观故。 若评说者。 此观观察三界妄想唯从心起。 如梦所见心外毕竟无法可得。 此所观义当二谛章妄想之有。 辨心外毕竟无法。 但是惑心妄相所见。 此妄想有。 前三宗中未说此义。 云何破相明其妄想依心观乎。 答。 第三宗中不说。 以此正观妄想有故。 此观虽是地前所有。 但是究竟解脱观门。 非于教门正被地前。 是故种性解行菩萨虽作此观。 判属地上所行分齐。 如彼地前随分有证。 大位判之但名信位。 此亦如是。 地前虽观妄想依心。 所依依心是妄想故。 大判言之属第四宗。 问。 胜鬘经中空如来藏为破相宗。 尔空如来藏具摄五位。 五*位之中无明即是妄识心体。 云何破相不说妄想。 答。 虽说五*位不论惑心妄想之有。 取彼五*位妄想尘寂为空藏故。 境界分中论其相空为破相也(更思之)彼小乘中未说心性妄想之义故无第七者。 且就本故言无妄想。 若且论之者。 亦应未说妄想义也章问曰小乘(至)无辨(辨无二字本作故非)真识训云。 初二问答明无妄识。 第三问答辨无真识就明妄中初约迷时。 后就解时。 言取性者成实所说。 故彼论无明品云。 又不见空者常有无明(已上)彼论不说相应心数。 常有无明即心闇也。 又彼论说破性空理。 不见空者即取性也。 妄取自性不知名用无性之义者。 彼成实论假名品云。 又如佛语比丘。 诸法无常苦空无我。 从众缘生无决定性。 但有名字但有忆念但有用故(乃至)遮实有法故言但有(已上)妄取自性即是忆念。 名者即是但有名字。 用者即是但有用也。 无性之义者遮实有法故言但有也。 次问答中(乃至)亦无因缘之相者。 即破相观第三宗义。 但是妄想闇惑心现者。 唯第四宗。 后问答中言因缘虚法者。 因缘有中虚无定性故名为虚。 非因缘相即为虚无。 此举性虚显相假有真妄依持门第五章第五明其(至)三唯就真训云。 依持之义虽通体用。 此中为明体存立义。 两重开章如文可知章真妄相对(至)依持义也训云。 此中情有体无者。 妄情而有。 体实无也。 胜鬘经文云。 世尊。 死生者。 此二法是如来藏。 世间言说故有死有生。 死者旧诸根坏。 生者新诸根起。 非如来藏有生有死。 如来藏虽有为相。 如来藏常住不变。 是故如来藏是依是持是建立(已上)言是依者是所依也。 即以生死为其能依。 地经亦曰。 第六地如来所说十二因缘分皆依一心。 义记五曰。 此依何心。 谓依真心。 妄心所为依真起故。 云何得知。 下论释此名二谛别和合之观。 能依因缘是其世谛。 所依一心是第一义。 若以本识为一心者能依所依悉是世谛。 云何得名二谛和合(已上)七法不住。 本文如下章妄是依真(至)依持如是。 训云。 以此喻显依持状。 楞伽文者。 阿跋第一有此两颂。 言全不改溟者溟海。 壑者深也。 而彼真相随妄境界起于七识者。 依真识相生七识矣。 非即七识名真相也。 若真识相即名七识。 应是缘起非依持门。 或又应言七识即是真识之相*尔此不同缘起门者。 以于缘起相生法中。 以所生法从本名真即为缘起。 取依性边为依持义。 邻次明其非一非异以显依持。 明知依持非必异体。 定彼(疑定彼二字衍)楞伽经中境界为风等者。 举经论违问其所由。 论文曰。 如风依水而有动相。 无明亦尔。 依心体而动(已上略抄)言此等皆有飘动义故等者答也。 论说熏习总有四种。 今论染故但取后三。 言大偏者。 经中或说七识喻海。 如阿跋经第一偈云。 譬如海波浪。 镜中像及梦。 一切俱时现。 心境界亦*尔(已上)此说三喻以显妄中集用六识。 以海水等喻妄识心。 以波浪等喻妄境界。 经中或说第八真识以喻海水。 即章自引。 有人不识通有二问。 偏执一隅故云大偏。 又应言譬如海波浪镜中像及梦者。 亦说真识以喻海水。 现识集用以喻海波。 以妄境界喻起浪。 缘即是风也。 而偈文中略不说风。 义必有之。 *尔彼有人偏执一义。 总违经文。 故为大偏。 或又应言次下所引如水大流尽波浪即不生之文。 即是七识喻于海水。 大海总转名大流水。 上文现名为波浪。 或大流者但是河流非大海水。 经自说言者。 阿跋第一有此文也。 彼文复云者。 第四文曰。 如来之藏是善不善因(乃至)为无始虚伪恶习所熏名为识藏。 生无明地与七识俱加海浪(已上)言世人者世间之人。 即当世中愚钝学人。 迷覆真心者。 于真识中不习解也。 妄取空者。 同说相空谬证究竟为真识也。 故为此论者。 谬谓真识偏是空故。 *同说心体有起作用。 谓是妄识。 不以海水喻真识也。 问。 若如所言。 解外凡人皆无习解悉覆真心。 终不能知真识义乎。 答。 其无其位者执自见故终不能觉。 若其信者依教可知。 以于经中彼相现故。 是又随分习解处也章问曰真妄(至)和合生矣训云。 是义下答也。 真妄别体名为不一。 本末性一称曰不异。 两义兼通非全一异。 问。 本末性一。 体唯是一。 设分真异但是相异。 若言一体亦为异体。 二言相违。 何会一理。 答。 诸法体性本无定实。 但随义别建立体性。 故一异体不相妨也。 楞伽文者。 阿跋一云。 非异非不异。 海水起波浪。 七识亦如是。 心俱和合生(已上)今略引之章次就妄中(至)依持如是训云。 楞伽文者。 阿跋二云。 如水大流尽波浪即不起。 如是意识灭。 种种识不生(已上)言大流者是大河流。 劫尽之时大河竭尽。 尔时波浪即不起也。 或大流者大海水也。 海水随风回转流注。 此是水体即总流注也。 劫尽之时大流竭尽水上浪灭。 或风止时水即静住。 动转息尽水不动故。 于其水上浪不起也章次唯就真(至)此一门竟训云。 言绳蛇者。 总品云。 如人不识绳而取以为蛇。 不识自心义。 分别于外法(已上)等者等取迷方睡梦伎儿等喻章次就真妄(至)能依如波训云。 此中本能持末流住不断者。 若本不持末无势力。 何能引发后后念耶。 要假本持方得续起。 章问曰末中(至)此二门竟训云。 言共起者。 共者与之。 谓阿陀那与生死识也。 或生死识真妄俱起名共起也。 陀那生死并从本中种子而生。 故于末中无相生义。 无相生故不说依持。 若据资助。 亦得说有依持义也。 不从梦中执我心起者。 于梦心中有二种事。 一者起身。 二者见闻等。 此二并从睡心与起。 二种相望无依持义。 如是与闻不相关也。 言经说者谓地经说。 故六地云。 世间所有受身生处差别。 皆以贪着我故。 若离着我者即无世间生处(已上)所言处身者内六处也。 或五阴聚名之为身。 真妄熏习门第六章次第六门(至)三广显熏习训云。 此门正显诸识功用。 二重开章如文可知章熏习法者(至)初虚伪事。 训云。 起信文曰。 复次有四种法熏习义故。 染法净法起不断绝。 云何为四。 一者净法名为真如。 二者一切染因名为无明。 三者妄心名为业识。 四者妄境所谓六尘也(已上)真如体净而无垢可处故名净法。 或熏起净名净法熏。 真如虽亦熏起染法。 然非正起犹名净也。 根本无明杂染性故名之为染。 与妄作因称曰因也。 或为染法而为因故名染因矣。 业识已后妄取相故名为妄心(乃至)相续通名业识者。 有动作故。 妄识分中所有六尘未有定实。 故名妄境。 地持论者。 第二文云。 如是如实凡愚不知。 以是因缘起八妄想而生三事(已上)上说真实。 故指彼云如是如实。 生三事中初虚伪事者。 论文曰。 所谓妄想处虚伪事。 见我慢事贪恚痴事(云云)此引地论对显起信熏习法体。 非显熏相章问曰事识(至)此一门竟训云。 以此下答也。 始从无明次第转熏。 事根根尘识在枝末故。 能熏法中不显说之。 此约一种次第义心略而不说。 考实有之。 故下净法熏习中有事识熏。 在识既尔。 根尘岂非。 问。 熏习法中何无妄根答。 根义隐故相从尘识而不别说。 谓意属心。 五根属尘章次第二门(至)此二门竟训云。 论中说者起信论也。 自下(乃至)竟别相识所引论说皆是起信论也。 论文曰。 熏习义者。 如世间衣服实无于香。 若人以香而熏习故即有香气。 此亦如是。 真如净法实无于染。 但以无明而熏习故即有染相。 无相染法实无净业。 但以真如而熏习故即有净用(已上)方便对治者是净用也。 真如染相实是净法。 而似染相故摄染中。 妄心净用体是虽染。 似净用故摄属净也。 泛论熏习应有二类。 二熏起自类。 如真如熏习生无明地。 意熏习等能生真德。 此等齐是熏习之义也。 于彼令有此气分故。 尔此文中且说同类不论异类。 又于熏生同类之中应有三别。 一于熏同类令生同类。 如因位中所修净行熏发真如能生胜行。 又复妄心熏无明生妄境也。 二于异类熏生(疑衍)生同类。 如彼真如熏习妄法令起净行。 又无始虚伪熏习真如生无始无明等。 三真熏生同类之法。 如真如熏习生于净行。 又无明等同类相起。 此三种中。 前之二种有所依托。 如以香物熏依生香。 后一种如花熏发空中香气。 此三种是同类中差别也。 于异类中亦复有三别。 一熏异类生异类。 如真如法熏习无明能生后念无明令相续。 又如妄识熏习真如令生净德。 二熏同类生异类。 如真如法熏习依修对治无漏生后无明地熏习妄心令生净行。 三真熏生异类之法。 如依真如法生无明地。 又依无明熏生净行。 此约染净以分同异。 若真若妄顺菩提义同为净法。 若真若妄顺生死义同为染也。 今此文中且说于彼异类法中生同类。 以义显故应以喻况知其相也章次广辨释(至)所起不同训云。 两重开章文显可知章相生义者(至)相生如是训云。 论文云。 所谓以依真如法故有于无明。 以有无明染法因故即熏习真如。 以熏习故即有异心。 以有异心故即熏习无明。 不了真如法故不觉念起现妄境界。 以有妄境界染法缘即熏习妄心。 令其念着造种种业。 受一切心身等苦(已上)此中第一重细法真熏生于粗法。 后之三重以粗熏细生于转粗。 此从细法次第生粗。 乃至转展生事识中爱见等也章次明熏习(至)起染如是训云。 如论中说者。 总指说处也。 从末寻本次第辨之者。 依论显示起说次第。 云何次第。 谓四熏中妄境为末妄心为本。 非妄境为爱释末乃至非次真如熏习为无明末。 以熏习法其所起非是末故。 言妄境者。 是妄识分六尘境也。 言爱见者。 此事识中见爱烦恼也。 此犹是前相生中说起念着也。 言妄心者。 业识已后五重妄识也。 言变易者。 前反后异故曰变易。 故论文曰。 生灭苦故(云云)言分段者。 六道果报三世分异名曰分段。 此犹是前相生中说不觉念起便生妄境也。 于中细论。 变易之中一分者是妄识中境。 余二乘人所受变易及分段等是事识境。 无明可知。 言种子者因本义也。 唯于无明成就因义。 言妄识者是业识也。 言真如熏习所起亦二。 论说所起虽不辨之。 尔依前文即为斯论。 起无明者。 即前门言以依真如法故有无明也。 起妄心者。 即前门中熏习真如别有妄心也。 问。 妄心妄境亦妄识。 何故不辨耶。 答。 此中且就次第推本。 故于所起还论粗者为邻而说。 理实亦应有余义矣。 问。 若依真如熏生无明妄心者。 即应生死有始起理。 便同外道经中说耶。 答。 真如虽生无明等法。 尔无明地从本来有。 故无生始起难。 问。 若尔无明但应依自种类而生。 何依真如。 答。 此理甚深。 应是唯圣所知境界。 亦彼因果法尔故。 又说法性法实体为真如法。 故云明等依自体真如法起。 又生死法刹那不住。 必依常住真如而转。 问。 若许真如无明起。 证佛果已应作凡夫答。 无始恶习已永离故。 照明显了唯净相故。 成佛已无成凡理。 问。 凡熏习者是气分义。 由染有染由净有净应名熏习。 依真如净法起无明染法。 但是因果。 何名熏耶。 答。 由彼有故此方得有。 故名气分。 何必同性。 又真如中无分别义生无明地同不了故。 又妄染法穷实皆是清净无染。 故从真如实性起也。 又一法界无染无净。 但从体性起其相用。 义说熏习。 故无有妨章次明起净(至)二真用熏习训云。 偕开章见而可知章体熏习者(至)能熏妄矣训云。 本论文云。 自体相熏习者。 从无始来具无漏法。 备有不思议业作境界之性。 依此二义恒常熏习。 以有熏力故能令众生厌生死苦乐求涅槃。 自信己身有真如法发心修行(已上)以法身性名之为体。 以报身性称曰相也。 以相属体但云体熏习。 或望其用总名体也。 依法身性信有真如。 依报身性发心修行章问曰若使(至)自成涅槃训云。 问中意云。 真如门故发心应齐一切有情。 应曰一时修行得果。 云何不等。 论释文云。 真如本一。 而有无量无边无明。 从本已来自性差别厚薄不同。 故过恒沙等上烦恼依无明起。 差别如之。 一切烦恼依于无明。 所起前后无量差别。 唯如来能知故(已上初释)一切众生同一真如。 尔烦恼异故发心别。 烦恼有二。 一根本无明。 二恒沙起惑。 此二烦恼俱是不等。 问。 云何无明有不等耶。 答。 以起恶中有差别故。 无明地中所有种子有厚薄。 薄者速得。 厚者迟也。 此是无明用有差别。 非体有异。 问。 无明住地已同等。 所起洹沙何有别。 答。 作意前后别故境有异也。 故随因缘者差别也。 问曰。 何知因缘差别答。 因缘道理唯圣所觉。 尔今即相以论其义。 诸法势用略有三异。 一生等分。 二生胜分。 三生劣分。 如寒时冻。 初夜分末不增不减后夜分增至四分减。 又于其中离合不定。 设用劣者若合胜者便成大事。 离既不尔。 设用强者若会违缘所作即灭。 离时不尔。 由此道理起善起恶。 或从微至巨或从粗至细。 或时回覆。 或时应起。 如是如此展转无穷。 犹如水流依风托地。 风有微大地有应曲。 故其水流相有差别。 难可度量。 诸法因缘皆亦如是。 问。 若依因缘有差别者。 与后义门如何有差别。 答。 此就自心妄法以论。 后门就他故不相违也。 问。 虽知缘相展转差别。 而未能知何由如是。 以诸妄心皆无明起。 以诸无明皆真所作。 根本真如既无差别。 因缘何故忽尔有别。 答。 因缘不同。 真力所作。 真如作用证处所觉。 是故论主仰推佛智。 涅槃经中。 十地菩萨十二因缘之始。 因缘道理次第推无住为本所以觉者不可易知。 但至心原方乃见之。 由此道理教中但说因缘差别。 不说真中还有不同。 但可依托教量分齐知缘有异。 不可责因缘不同所由也。 又佛法中等者。 论文曰。 又诸佛法有因有缘。 因缘具足乃时成辨。 如木中火(乃至广说)此义意曰。 正因虽同外缘有别。 或会或离故有前后。 问。 诸佛菩萨慈悲平等功德同一也。 何故与众生作外缘有别。 答。 依平等缘即如所难。 尔有异者。 即下门中差别缘也。 良以诸佛菩萨于诸众生有缘无缘各各别故。 作利益事种种不同。 此意即显。 真体熏习虽无差别。 而用熏中有差别故。 于成佛有前后也章用熏智者(至)应身化也训云。 即是众生外缘之力。 如是外缘有无量义。 略说二种(乃至广说)言证如起用者依论以释。 言若见若闻等者。 修行者于佛菩萨若见其身若闻名也。 或为眷属等者。 诸佛菩萨作如是事。 若初发心诸小菩萨。 但随宿习乃作此事。 若得圣住自在菩萨。 以其方便资宿习力能为此事。 若无宿缘即不能作。 谓佛菩萨本在生死。 与诸众生或聚或离。 于诸国中或住或去。 展转宿习无量差别。 若作益时偏在有缘。 无始已来多经习者。 至于现在乃得见闻。 以有缘者别异无缘故名差别。 又有缘中有近有远种种差别。 言应身化者。 下平等缘名真身益。 以此名为应身。 化者二种。 但是诸佛菩萨证真如力所起之用也。 尔此佛身唯有缘者独得见故。 随缘义强应义显故。 判为应身彼即不尔。 诸佛菩萨内证境界真如所作。 故虽似用实是真身。 此义应检三佛章中说不说门而得知之。 又约能见众生别之。 以能见心有差别故。 所观佛身真应分异。 谓不如真如但见相貌名之为应。 若知真如便见真身。 问。 众生见自心境为当外耶。 答。 以佛菩萨化用为缘。 见其自心所现色像。 良以诸法唯心所作而非外事。 故见内尘。 故论下文曰。 凡夫二乘心所见者名为应身。 以不知转识现故见从外来。 取色分齐不能尽知故(已上)此意即显事识所见本从妄中转识现也。 问。 若尔但是众生自见自业所感。 如何为佛应化身耶。 答。 由佛本愿三昧法身。 令彼有缘一分众生见佛身故名佛应身。 虽诸众生自心所见。 据佛以望即是佛身。 众生与佛同一真故。 佛见众生为真用故。 此义其犹可审思。 章平等缘者(至)能熏如是训云。 本愿力故自然现者。 即是报身。 故论文曰。 自然而有不思议业(已上)良以报身名不思议业。 故报佛性名不思议作业性也。 示佛报身依三昧力平等见者。 是法身。 法身虽等非一切能见。 唯种性上方乃得知。 故知诸众生皆法身体也。 与不知者犹名未得。 此亦如是。 知者乃见。 此法报身相资不离。 依本愿力令法门现。 本愿力边分为报身。 法身起边名法身也。 总此二身名曰真身。 问。 已云随应见。 而现应是应身。 何名真耶。 答。 约相通论亦是应身。 所以此二或时名为报应法应。 尔于此中名真身者。 废相论实也。 但是身诸功德法门身故。 故下论云。 见本法身自然而有不思议业种种之用。 即与真如等遍一切处(已上)此说报身所有用也。 又曰。 亦无有用相可得。 何以故。 谓诸佛如来唯是法身智相之身。 第一义谛无有世谛境界。 离于施作。 但随众生见闻得益。 故说为用(已上)此说法身所有用也。 此真实用。 种性已上乃至十地方得见之。 故论下文曰。 谓诸菩萨从初发意乃至菩萨究竟地心所见者名为报身(已上)问。 地前菩萨未显真实。 云何能得见佛真身答。 论曰。 复次初发意菩萨所见者以深信真如法故少分而见。 知彼色相庄严等事无来无去离于分齐。 唯依心现不离真如(已上)此位菩萨虽未证实。 而依信力亦能得见。 如净水为缘知空中本日。 章言所熏者(至)集起净法训云。 由熏习力染灭净生。 名为所熏。 论文应检。 本言凡夫者外凡善趣。 初发心者种性已上。 凡夫二乘六识中修。 初发心位七识中修。 言法身者初地已上成法身故。 言唯依法力者。 一切所修悉依真起。 设有妄修亦信法力。 故云唯也。 言趣佛智海者。 佛智深广犹如大海。 从喻为名故曰海。 地行如流趣入智海章下次明其(至)有总有别训云。 两重开章章总为习者(至)总相如是训云。 论文曰。 云何熏习起净法不断。 所谓以有真如法故能熏习无明。 以熏习因缘力故即令妄心厌生死苦乐求涅槃。 以妄心有厌求因缘故即熏习真如。 自信己性知心妄动无前境界修远离法(乃至)心相皆尽名得涅槃成自然业(已上)疏曰。 又远法师解曰。 云何净法不断者。 此文早着。 次有真如法以下乐求涅槃以还。 摄上真如熏习也。 尔后应着云何起净法。 以此妄心已下第二起净文也(已上)今见此章上下文势其意相当。 所以尔者。 于前起染所起不同。 明真如熏有二所起。 一是无明。 二是妄心。 此论文云能熏习无明。 即前所起无明也。 即合妄心等。 即前所起妄心也。 又此门中以有妄心已下为总熏习。 明知此文乃明起净。 问。 厌生死苦乐涅槃应是起净。 何为起染答。 虽顺净法而体是染故。 亦属起染门也章别熏习者(至)能熏如是训云。 本论文曰。 妄心熏习义有二种。 云何为二。 一者分别事识熏习。 依诸凡夫二乘人等厌生死苦。 随力所能以渐趣向无上道故。 二者意熏习。 谓诸菩萨发心勇猛速趣涅槃故(已上)识亦是虚妄不真。 所以亦名妄心熏习。 问。 何故妄熏真中不说无明及妄境耶。 答。 理实应有。 略故不说。 其义如何。 一切所修真妄共起。 若离无明即无修也。 又净土中妄境六尘皆作佛事。 故知妄境亦能起净。 尔论正修必在六识。 故不说彼无明妄境。 由之应知。 意熏习者亦是妄中集用六识也。 问。 真熏妄中直说熏习不论修义。 妄熏真中何故初约修辨熏习耶。 答。 妄熏真如必在修习。 离进修不能起净。 真熏妄法即不如是。 所以不例章所熏有二(至)熏习如是训云。 此妄熏真起净之中。 论不说别所起法。 尔于能熏明总相中其义自显。 故论文曰。 心相皆尽名得涅槃成自然业(已上)涅槃即是性净功德。 义当法身。 成自然业是方便德。 即报身也章问曰真妄(至)无宜不记训云。 熏习义难不可顿显。 故总结已回复问答。 必在同时者。 泛论熏有二种义。 一者同时。 如于七识起净行时熏发真如生诸功德。 如是等也。 二者异时。 如依因中修行之力发生果德。 如是等是。 今言相熏在同时者。 熏习所生或在同时。 或在后时者自就能熏。 真妄相对正起熏力名为相熏。 称曰同时。 或又真妄相熏习。 正与熏力要在同时。 故作此释。 真妄相依方能造作一切诸法者。 是三性中依他义也。 问。 生死分中有依他故熏有可尔。 何故诸佛能为外缘熏习起净。 以唯真故。 答。 此约依他相熏为论彼非相望。 故不相违。 又约缘由。 佛与众生有相熏义。 由众生善感佛应身。 是妄熏真也。 佛化用力生物善行名真熏妄。 故佛为缘能熏妄也章次就真妄(至)如摄论说训云。 摄大乘论初二胜相广说三识相熏之义。 应检知之章于中曲有(至)不受熏异。 训云。 熏习相状名曰熏相。 是总相也。 明其种类称曰差别。 简择是非名为受熏不受熏异章熏相如何(至)乃至穷尽训云。 陀那本熏成种子。 本熏陀那熏转现起。 摄论第二互为因果章云。 论曰。 云何阿梨耶与染污一时更互为因(略释)譬如灯光与灯炷生及烧燃。 一时更互为因。 释云。 由炷体作依止能生光焰故。 炷是光焰生因。 光焰即此生刹那中能烧燃炷。 光焰即为炷烧燃因(已上)此明梨耶与六七识能熏习法相因之义。 若约熏种本非能熏。 若约因义亦为能熏。 言我性者。 即无明中所成我种。 谓本识中无明住地受我见熏成我种子。 还引彼种能生现起执我心也。 种子即性成之义。 所生即体是现起惑也。 言往来无穷者。 为因生果名之为往。 还为其果称之为来。 往来不息为无穷也。 问曰已下明报识中执我尽义。 此以六识中三慧净行对治我执。 此非正论。 义便兼明。 言闻无我教修无我解者。 厌显乐闻慧此约初门故偏举闻。 理实应有三慧修矣。 又约一义且明无我。 若治无我阿陀那时。 应以真观能对治之。 无明薄者无明体灭也。 我种薄者无明用损也。 由体灭故用亦随亡。 言转生陀那执我亦薄者。 以种损故现起随微也。 言如是展转者。 以其缘由执我薄故。 六识之中染过转减。 以染减故净行转增净行转增故净种胜。 净种胜故现起更增现起增已令其无明转更微薄。 无明薄故我执亦薄。 如是如是展转相熏。 此义犹隐。 应就位分以显其相。 且以解行终心位中现起净行。 熏习本识以成其种。 净种成故染种微前。 尔时染净二品种子未生现起。 净种至彼初地始心方生其现转胜于前。 即彼现起熏习种子逾胜前念所熏种子。 又即此行能坏染种功力转强。 又能生彼第二念行转更增胜。 如是展转。 问。 解行位中所熏种子何得能生初地行耶。 答。 本中真心受彼解行终心熏已。 得势用故能令后念无明等薄。 遮重闇故。 故解行中所熏种子流至后念渐出能障。 尔时能生初地始心。 应知真如净法力故前念现起。 进向力故彼此佐助。 前品种子功力得增能生胜品。 如是展转请审思之章次将六识(至)此一门竟训云。 向前执识唯是染污。 以此执故。 此六识者即通染净。 以识用故。 烦恼秽污名之为染。 善法无垢称之曰净。 言所有闇性者是无明地。 言受彼染熏者。 染法虽是真妄共起。 而所起染以妄为本。 故偏于彼无明地中成染种子。 又云此中生起六识必含真识反异之分。 以是亦是依他性故。 其真识分依本识中真种而生。 虽有此义隐而不论。 真起染过理不显故。 言染种成已无明转厚(转厚本作厚故)者。 随用说增。 非是体反。 谓种子者。 本识功能增故说为增也。 问。 若唯种子说为增者。 云何别说染种子成及无明厚。 答。 功用成故。 即说无明转厚于前。 故论第二不一异章曰。 此识前未有功能。 熏习生后方有功能。 故异于前。 前识但是果报。 不得名一切种子。 后识能为他生因。 说名一切种子(已上)积习无穷者。 无量染蕴在本中故言积习。 习习不息故曰无穷。 此起染也。 于六识下明其起净。 言解性者。 摄论第一众名章云。 此阿梨耶以解为性(已上)解性受彼净法所熏。 其净行实是真妄共起。 以依他故。 亦依本中无明所起。 无明住地亦是受其熏。 尔于此中偏言解性受净熏者。 净用增故偏彰净边。 又染种子但是本有非始熏。 以本识中染种灭故。 所起六识染过转减。 其依净行熏习。 增者。 但是净种无妄染也。 论说如是者。 初胜相中第二相品熏习章等。 及引证品生不生净章出世净章。 广说此义章次明能熏(至)能熏如是训云。 能熏所熏各有多种故云差别。 非言辨相能所相望有别义也。 泛论能熏应有多种。 此中且说熏种子者。 又熏成中且说染熏不说净品。 若论净品。 多闻熏习非此三摄。 差别品曰。 三种者由三种熏习异故。 谓言说我见有分熏习差别(已上)言说熏者。 彼云。 言说以名为体。 名有二种。 谓言说名思惟名。 此二种名以音声为本。 约能见色根有声说谓眼。 数习此言说于中起爱熏习本识。 此熏习是眼根生因。 乃至如眼根于耳等根一切言说熏习生。 应作如此知(已上)论又名为名字熏者。 又彼云。 不受起者名言熏习种子(已上)以字与言通而用故。 章主引为名字熏矣。 我见熏者。 又彼云。 有染污识。 由我见等依止故。 于本识起我我所等熏习。 由此熏习故起分别。 谓自为我。 异我为他(已上)此论文云我见等者。 取我爱及我慢也。 有分熏习者。 彼又曰。 由随善恶不动业。 于六道中所受六根有差别。 是故本识有三有六道差别(已上)是三有因名为有。 分者是因义也。 本识差别非是能熏。 合本异者为能熏也章言所熏者(至)细分十一训云。 由前三种熏成种子。 从其种子而得生者说名所起。 泛论所熏虽有多义。 今且说种之所生也。 论名事用释差别品云。 总有二章者。 一熏习。 二事用。 别有七章者。 一言说。 二我见。 三有分。 四引生。 五果报。 六缘相。 七相貌(已上)前三熏习别为一类。 故论文曰。 三种者由三种熏习异故(已上)后四即是熏习所起别为一类。 故论文曰。 四种者谓引生。 果报。 缘相。 相貌差别(已上)二章者。 即总前三种为一熏习。 总后四种为一事用章粗分四者(至)一切种子训云。 此即是前四种所起。 言引生差别者是熏习新生。 若无此缘行生识缘取生有。 是义不成。 (已上)此中意云。 于本识中熏成善恶业种子已。 本识便引彼所成种令生当品。 即取此种引生之义以为引生。 言熏习者有分熏也。 言新生者。 种子成已更新起用。 谓种子者但是功能。 此引生者正是作用也。 若彼种子未起用时。 虽经多时不能生报。 至起用位方乃生果。 功用义细。 作用义粗。 以细为本。 以粗为末。 其本功能直是有分熏习所成。 其末作用依种而起以是义故名新生也。 若无已下返显理。 缘行生识者从业生果也。 缘取生有者从惑起业也。 论意如此。 言果报者。 又彼文曰。 果报差别者。 依行于六道中此法成熟(已上)此法即是苦乐果也。 此亦应是有分熏习之所起也。 言缘相者。 又彼文曰。 缘相差别者。 于此心中有相能起我执(已上)本识变易为自他相。 以之为缘。 于六七识便起我见执之为实。 此是我见熏习所起。 问。 若彼本识未受我见熏习之时。 为诸众生无自他别唯一体乎。 答。 真如一故众生本一。 所起我相亦无差别。 尔为无始我执所熏成自他异。 自他异时见自识相执之为我。 见他识相执以为他。 唯见他身。 实见自心所现他相。 非直见他。 虽不直见尔以彼他为缘而见。 如见镜像。 以是义故无明虽一味转依来。 依我见熏自他恒异。 从无始来我随逐故。 至转依时。 克性为论虽无自他。 由有我时熏习力故。 依真如法自在用故。 亦有假人自他别异。 而无执故为无异也。 言相貌者。 彼文曰。 相貌差别者。 此识有共相有不共相。 无受生种子相。 有受生种子相(略于释论)共相者是器世界种子。 不共相者是各别内入种子。 复次共相者是无受生种子。 不共相者是有受生种子。 此是言说熏习所起也章又更分四(至)粗分如是训云。 论第五曰。 若略说有四种识。 一似尘识。 二似根识。 三似我识。 四似识识(已上)本识反为故名为识。 实无所有而似有故名似我识似根识等。 言谓似凡夫所计之有故名为似识者。 虽前七识亦依他故。 实非非有。 尔言非有者。 凡夫所计有其性实。 此前七识但是有因缘法相而无性实。 故曰非有。 似于凡夫所计之有故名为似。 若准此义。 似根似尘。 又是因缘法相虽有。 但似凡夫所计性实故名似也。 尔不言者。 以根尘等非识义显。 于其似言无劳释也。 此四种中似我。 识我见熏起。 余三正从言说熏起。 若约报论。 亦从有分熏习所起。 又实论。 似识识中第七识者。 亦说我见熏习所起。 故上文中亦作此释。 又复理推。 其似我识亦从言说熏习所起。 随逐名字执取我故章细分十一(至)此二门竟训云。 论第五曰。 身识谓眼等五界。 身者识谓染污识。 受者识谓意界。 应受识谓色等六外界。 正受识谓六识界。 世识者谓生死相续不断。 识数识谓从一乃至阿僧祇数识。 处识谓器世界识。 言说识谓见闻觉知识如是九识是应知。 依止言说熏习差别为因。 自他差别识者。 谓自他依止差别识。 我见熏习为因。 善恶两道生死识者。 谓生死道多种差别识有分熏习为因(已上)对前四识明相摄者。 此十一中。 身识受者识摄八识中似根识也。 此身者识摄前似识识。 此应受识摄前似尘。 此自他识摄前似我。 此国土识亦摄似尘。 尘差别故。 此言说识。 若口言说亦似尘摄。 若心语名应摄似识。 此生死识通四种摄。 或除似尘余三所摄。 或除我余二所摄。 世识数识通四种摄。 或除似我余三摄也。 又论文曰。 由身识身者识受者识。 应知摄眼等六内界。 以应受识应知摄色等六外界。 以正受识应知摄眼等六识界。 由如此等识为本。 其余诸识是此识差别(已上)此中以身者识摄六根者。 以第七识亦为意故。 若准此文。 前四识中应以第七摄似根识。 若准前文。 此身者识不应摄彼内六界中。 又唯一类辨之义应摄意识。 更互相从并得无伤。 其余识是此识差别者。 其自他识身识差别。 执五根身以为我故。 或应摄彼似识中。 以所取我全无有体。 还以能缘执我之心为体性故。 余准前知章次明三识(至)三者熏成训云。 弃无合有名之为生。 改转先有称之为转。 成就种子名曰成矣章言熏生者(至)相生之义训云。 三识俱是依他性中之差别故。 皆心生灭。 言相熏相生者。 三种识中随应相形名之为相。 更互熏习更互相生。 以此三识生灭门摄故皆有生。 即生名熏章问曰本识(至)生于无明训云。 言若为者犹如何也。 楞伽经说如前引之。 共为本识故名为生者。 依经释义。 言熏于真心生后无明者。 由前无明迷覆真心。 故彼真心更生无明。 问。 云何此名相熏生。 答。 真依无明能生无明。 无明依真亦生无明。 此即真妄相对为相。 各有所生名相生也。 或前后念相对名相。 后从先起名之为生。 所余二义且明本识望六七识为所熏所生义边。 后门合用即为相熏相生义也。 言此种污真不见法实者。 此我种子在无明故。 无明转深不见真也章阿陀那识(至)名为智障训云。 此明陀那为余二识所生义也。 何故如是者章主征也。 我执无处等者有人重释。 道理不尽者章主总非其义。 云何者有人反征。 凡夫已下成不尽相。 即显正义。 执识非唯执我之心。 亦通计着无我义也。 言数闻说我者闻我名也。 或闻凡夫说生死我。 或闻菩萨说涅槃我。 言生于我想者。 六识分中取我相也。 若闻生死我。 于名字下即取其相。 若闻涅槃我。 于善说中妄生倒也。 生于执心定计有我者。 即执识也。 言生无我解者。 亦是六识无我解也。 定计无我者。 还即执识。 言何为不得者结成例意。 为是一切声闻缘觉等举事为证。 地前菩萨望彼地上大圣名小。 此约显相且说小者。 若就实通论。 初地已上应有此执。 乃至金刚未得悉除分别心故。 凡诸分别皆有执故。 三乘圣人常观无我者。 由执无我故。 若无执者。 小菩萨等何能长时速往不断观无我耶。 小菩萨等观无我解唯是分别缘智解故。 离计着心不能相续。 故知有无我执也。 此我无我皆从熏生者。 二执俱从本识生起。 三所熏生由六识分闻说熏故。 从本识中种子生故。 于大乘中下。 约就二障显我见我俱是执也。 泛论二障总有三番。 如二障章具广分别。 今且略明。 一以四住为烦恼障。 以无明地说为智障。 二以五住性结为烦恼障。 以事中无知为智障。 三以五住及事无知通为烦恼障。 以分别缘智为智障。 此无我解为智障者应有二义。 一云。 初番智障摄。 体是痴暗无明性故。 一云。 第二番智障所摄。 以事无知之一分故。 云何得知。 以钝无漏名为障根无知故也。 问。 何故不摄第三番中之智障耶。 答。 有深意趣。 何者。 分别缘智是六识分。 以正修故。 无我执者非即空智。 但由空解所起执也。 以第七识非正修故。 修是用相。 执是我相也。 如是等异。 故不摄也。 问。 若尔何故言钝无漏为障根无知。 故以无我解名事无知耶。 答。 即由此难不应取此义以为正也。 或障根无知即非此执。 尔以彼障准知此执亦事无知也。 或障根无知实非即无漏。 以义别故。 而言障根是无漏者。 不论义别。 相从言多章六识之心(至)熏生如是训云。 此明六识为彼本识陀那不生。 言得有相熏者。 前明六熏生陀那已。 亦为陀那生于六识。 方有相熏相生义也。 言熏于本识成我种子生起六识见我转增者。 执我种子以为缘故助于六识我见转增。 非执识种亲起六识所有我也问。 本识还由本识熏生。 陀那生起何不如是。 还由自类而相起耶。 答。 应有此义。 不辨以依自种而得起故。 依自类生义易知故。 略不辨也章言熏转者(至)熏转之义训云。 三识俱是因缘生故自相不定。 故于其中有改转理章于本识中(至)是真观矣训云。 初约六识七识种以显转义。 以种是其本识摄故。 后约体论。 以无明识真体显故。 依六识分正修之力熏转本识。 其所转真观法本来唯真妄无。 但是所转非正修也。 上辨相门其义显矣章阿陀那识(至)名除智障训云。 初明修无我转离我执。 后闻性我转无我执。 言本不成故种子不立者。 体不成故用亦不立也。 谓我种本中不立。 言执不生故无我解灭者。 以体灭故用随已也。 又因灭故果不生也。 言经中名为灭烦恼障者。 涅槃经说断除一切贪瞋痴等得心解脱。 胜鬘经说但断四住。 如是等也。 言后离无我名除智障者。 离无我执。 经中说为除智障矣。 非言无我解灭为除智障。 以于此中正明执我。 举其解灭以显离我。 故此文中但取离不论解灭。 此又经中除智障者。 此说即显离无我执也。 若约三番论者。 此第一番或第二番。 或又应言离无我者无我解灭。 以离与灭义相通故。 若准此义。 智障即是第三番中智障也。 问。 此中但明执识之□应辨其执。 何故明明灭无我解乎。 答。 无我之解虽非此中正所论义。 尔以相从亦明其义。 谓执灭时解不生故。 为显灭明除无我解智障也。 问。 若尔前言大乘法中以无我执为智障者。 亦应是其第三番智障答。 前言执故定非缘智。 所以不类。 章六识之中(至)熏转如是训云。 初就泛尔六识种子。 或善不善迁转以论。 次二约就修习观解趣涅槃果永灭以明。 于中第二灭分段中六识心。 第三灭其反异六识。 分段依事识分空观而灭。 反异六识依妄识真观而灭。 事妄虽异。 入共相门俱是六识。 正修必在六识中故。 问。 事识分中如观之力能灭心识。 何言修习空观灭耶。 答。 以三重通名为空。 以如观者正是毕竟破相空故。 空故应知三重俱是能灭心。 谓生法空能灭迷心。 第三如观能除解心章次辨熏成(至)余悉不受训云。 此释成义总明是非。 摄论二云。 譬如于麻以花熏习。 麻与花同时生灭。 彼数数生为麻香生因(已上)六识七识与本识俱同生同灭。 本识受于诸识熏习反异其生。 后诸识即彼生因。 义说为种子。 故彼复曰。 或约一生或约一时。 先未有熏习。 今反异为彼生因(已上)所言因者。 所谓生后诸识功能。 故彼复云。 熏习生时有功能异。 说名一切种子(已上)此功能者本识体上而假立之。 识与种子非一非异。 故彼复云。 不由别体故异。 如此和合虽难分别而非不异。 又云。 而能依是假无体。 所依是实有体。 假实和合。 异相难可分别。 以无二体故(已上)熏习之义依之可知。 而言成者应有二义。 一云。 本识反为种子故名成种。 一云。 现起六七识等久习性成在本识中。 名为种子。 故名成种。 此亦即是成就之义也章何故如是(至)粗况且然训云。 别释本识独受熏义。 本识之中备有七义。 余者不具。 故悉不受。 第一义者。 以本识是缘生本故能受熏习。 以本名能积聚种子散生诸法故偏受之。 第二义者。 于余诸识起善作恶。 能熏之法皆是本识之所作故。 还受其熏以成其种。 前约熏习所生之法以明其源。 此就能熏论其本也。 第三义者。 本含明闇故能通受染净熏。 余七识者体是染法。 唯闇非明。 故不能受。 故摄论曰。 阿梨耶识是依他性。 余一切法是分别性(已上)问。 三识俱是依他差别。 所以上文三识之中各分真妄。 又摄论曰。 论云。 如此等识虚妄分别所摄唯识为体。 释曰。 如此等识即显十一识及四识。 一切法中唯有识更无余法故唯识为体。 此体由有故异分别性。 由虚妄分别性摄故异真实性(已上)言十一识及四识者。 即前熏习所起差别。 言虚妄分别者即是妄识。 言唯识为体者是真识也。 此体有故异分别性者。 有真故异分别也。 由虚妄故异真实性者。 由有妄故异真实也。 含真伪故异余二性。 俱是依他。 其似识识正受识等既含真伪。 何故此中偏言本识是依他性具明闇乎。 答。 理实通论。 三识俱是依他性摄。 各具真妄。 尔于此中偏言本中有明闇者。 且约增胜故。 谓六七识从无始来我见言说有分熏等恶习所熏。 是随染用。 正从本中无明所起。 设本中真心起之。 但是随助而非正起。 又设六识修习三慧。 但由诸佛及诸菩萨善友之力。 问。 十二部法界所流津液之教渐息其用。 转依会本。 转依会本犹未极时。 本来染用一分随逐犹未全舍。 故六识中所有净行摄属本识。 故论曰。 此转依真起。 但是真家随妄之用。 非是真识明净之义。 转依之时要息灭之。 本识不尔。 虽而含妄。 尔于其中亲真体故。 趣涅槃时依本中真心(乃至)转依本识犹存。 是故唯本得有含明。 余者不尔。 问。 转依位中亦有见闻觉知等事。 应有六识。 若尔何故六识无真。 答。 辨相门云。 于此三中所有之妄体灭故尽。 所依之真用息故尽。 体还归本得言不尽(已上)准此文意。 转依位中所有六识还本识摄。 染用息时归本性故。 以于本中解性有故。 若随其相判属生起。 又生死家所存体故亦属六识。 问。 前七识者以染增且言唯妄。 其理可尔。 如何不许有闇性故受染熏耶。 答。 此义应思。 文中不别但言不受。 然考论之意遮净熏。 或无净熏故染熏又随无也。 以从净法起染法故。 又有一义。 六七识中亦无闇法。 以无明地名为闇故。 无明是闇而已。 何故但以无明为暗不通余者。 迷有二种。 一者不了名之为闇。 二者谬取但妄非闇。 故以无明为暗非余。 故上文中闇相我相用相别论。 闇当无明。 我拟执识。 用对生起。 所以唯暗受染熏者。 以闇法者妄中本故。 问。 若约本论。 与上二门何为别耶。 答。 上总今别。 故不相滥。 第四义者。 本含真故体实不坏。 堪能住持善恶业果。 以持业故受善恶熏以成业种。 以持果故由业种子能受果报。 若总论之。 本含真妄总为其体。 以含真故能受熏习。 差别论之。 真受净熏。 即体坚故。 妄受染熏。 假真心力体亦牢也。 然检文相但就总耳。 第五义者。 一切诸法本识为体。 体状隐密故曰潜通。 诸法体故同共而生同共而灭不相舍离。 相随观故受诸法熏。 如物触花香便能受香熏故。 余识相望即不如是。 故不能受。 如在远方物不能受香熏。 第六识者无分别故。 不简染净色非色等皆受其熏。 言无别记念者。 谓无分别念。 非言无有心性记持。 第七义者。 本识虽无分别念。 而是心性故能领记。 领故能受诸法熏习。 记故能持诸法种子。 言非情者是草木等。 于其中无有识故。 故非有情数。 故云非情。 或非情者是非识法也。 谓十八界中五根五境法界少分非心识法。 名曰非情。 摄论曰。 熏义有四种。 一若相续坚住难坏则能受熏故。 若疏动则不尔。 譬如风不能受熏。 二若无记气不为香臭所记。 即能受熏。 犹如衣等。 三可熏者即能受薰。 是故金银石等皆不可熏。 以不能受熏故。 若物如衣油等以能受熏故名为可熏。 四若能所相应即能受熏。 若生无间是名相应。 故得受熏(已上略抄)今七义中当第四义者。 即当论中第一坚住。 第二义即论中第二无记。 此第三义即当论中第三可熏。 此第五义即当论中第四相应。 所余第一第二第七随义立之。 终二句文总结上来一门义也八识义章研习抄卷中元永二年月日为记持录之保元二年正月十五日删削毕珍海八识义章研习抄卷下迷悟取舍门第七章第七门中(至)息六识也。 训云。 不解为迷。 解知为悟。 习解名习。 除名为舍。 五识之中不别明其迷悟修舍等者。 以前五识无分别故。 无有自力能修能舍。 设有取舍要由意力。 是故与意分齐无别。 故随意识显彼取舍。 问。 五识如何依意修耶。 答。 先于意中观五境已。 后起五识不生贪等。 乘前意力与信等俱。 如是渐渐修习。 或有受用众香饭等闻香尝味灭惑生道。 如是等也。 既得如是修成观已随意息灭。 乃至毕竟。 言谬执我人等者。 理实无有定性人法。 谬执为有故名为迷。 解知其空方名为悟。 问。 因缘法相非全无法。 不如我人。 何言取相以为迷耶。 答。 因缘法相通不同彼横计我及性实法道理全无。 尔因缘相亦非定有。 以如幻故。 故以三重观门之力次第舍之。 生空观者。 众生虚无名曰生空。 观彼空理名生空观。 法空观者。 法性虚无称曰法空。 观此空理名法空观。 言如观者平等名如。 若有若无若境若想皆不可得。 所以平等。 而等故名如。 观此如理名如观也。 心外法中以求理故者。 二空可知。 第三如观虽观法相皆无所有。 犹于心外法相之中推求其理以之为如。 是故亦为观心外法。 又所观理虽无心外境界法相。 然言观者但解其义而未契合。 至解脱位契合其理即成妄识。 所以观中未能究竟舍外境也。 问。 如观非直见境界相皆不可得。 亦观心想不可得义。 何故但言心外法中以求理耶。 答。 虽观心识相不可得。 未能观察心性妄想。 尔言想者但举心名。 非其观解起妄想义。 以不能观妄想义故。 但是心识相状空无。 以空故还即摄在境界分中名观外境。 言增想者。 观解转增名之为增。 转增相状名曰增相。 言舍相者。 舍离事识名之为舍相。 问。 前二空观亦得能舍前前粗解。 第三如观亦能增进。 何故前二偏名增相。 第三如观独名舍相。 答。 考实论之其义齐通。 尔为别故且作此判。 谓修观时初浅后深。 浅者但为亦解增明修习观行。 非为除舍心想故修。 后至深时于境界中进求心上。 但为灭尽能观心想故修观解。 是故初二偏名增相。 后一名舍。 又前二种但灭惑障不舍智解。 至第三观方灭观解。 于事识之中迷悟俱舍。 尔时妄智渐现前也。 此义犹难。 宜须思之。 问。 此三重观约位何配耶。 答。 初二二乘善趣所修也。 第三是其种性解行菩萨所起也。 以此事识渐舍处故。 问。 约第四宗如何分别三观。 如次前三观。 答。 以深摄浅俱亦言第四宗摄章第七识中(至)舍七识也训云。 根本无明不知真实。 业识已后妄取法也。 言妄相者谓妄境也。 以本迷时不知三界五阴等法唯从心起。 以为心外法故。 今修观时方乃见之。 为从心起。 言妄想者谓妄心也。 前观妄境从心而起。 未见心性是真是实。 今观妄心依真而立。 乃见所依心性是实。 言离妄想者。 前虽观察妄心虚构而有。 妄心依真得存。 今观妄境妄心悉无。 凡所有法唯是真实。 及彼真心缘起用也。 增相观者。 但修增进未舍解故。 或可言未舍根本无明七识体也。 后一舍相舍七识者。 若通论之。 前二又有舍七识义。 解心增时分分之中。 迷心灭故。 三中初一地前所修。 此位唯观境从心起。 未见真故。 后之二种地上所修。 以初地上证真如故。 以舍妄识故。 证真如中真妄依持门为第二观。 观缘起门为第三也。 若唯反异。 第三真实离妄想观唯八地上。 以八地上受其报故。 妄识变易因果无间非世别故。 就下迷悟分齐门中。 初地已上为渐舍处。 故知息相非局八地已上所修。 又彼菩萨章曰。 初地已上息妄显真。 见一切法唯是真实。 如来藏性缘起集成外无法(已上)故知亦过七地已前。 彼变易报亦随灭受。 彼以息相所受变易为八地上之所受者。 应是隐显。 问。 此三重观于四宗之中何宗摄耶。 答。 唯第四宗。 问。 三佛章中曰破相门。 说七识中解空之智(取意)此中总明妄识之解。 如何不辨第三宗观。 答。 此义如前大小有无门中论之。 第三宗中未明心性妄想之义。 有观空者但观相空。 此中后二以观真故唯显实义。 其理皆然。 应思初重观亦非破相摄。 以观妄境皆从心起如梦所见。 如梦即是妄想之有。 故知亦是唯显真实观。 故破相观非此所明。 所以此中不说之者。 破相观空虽是七识。 犹与事识如观和合。 是习解分未舍事识。 故非正解。 此三重观意明正解。 故不论彼破相解空。 问。 如观即是种性解行菩萨所修。 此位菩萨渐舍事识妄智现前。 即是妄识正解处也。 若言与彼如观和合。 应是妄识正解观门。 何习解故不论耶。 答。 种性解行如观无碍妄智解脱。 从粗至细分分渐增。 其无碍道如观之边所有七识犹是习解。 即破相中七识观解以解脱道正解起故。 以种性上为正解处。 如初地上缘照无碍真证解脱。 无碍道中真德虽起犹与妄合。 圣解脱道真知独照。 此亦应尔。 如观无碍妄智解脱。 故无碍中有习解也。 章第八识中(至)真用观也训云。 集解集悟解即是有修舍。 随妄用故有舍也。 息相观者。 观照真如离于他相。 即是观彼如实空义。 谓观真中无妄所取一切相也。 实性观者。 就真如中观离自性如实空义。 及性功德如实不空义。 以此真空不可遣故。 真用观者。 观真如识有净用也。 明次第者。 入真如门先舍妄相。 妄相舍已方见真性。 见真性已乃起真用。 此即舍伪取真从体起用。 言证实返望者。 本在取位未证实时见有妄想。 修习厌观趣向实际。 到实际已顾望前际本自无妄。 言唯是法界恒沙佛法者。 所谓真实法界门也。 同体缘集互以相成者。 即是如如一实门也。 言备含染净三乘之法者。 随顺世间名之为染。 非言缘起生死因果以为染也。 三乘于道名之为净。 净中别有三乘之法。 总别并举。 故云染净三乘之法。 德无不施者。 德即是德用。 有用皆作故无不施。 言大圣者。 诸佛如来十地菩萨。 故经说言八万四千者。 维摩诘经菩萨行品曰。 阿难。 有此四魔八万四千诸烦恼门。 而诸众生为之疲劳。 诸佛即以此法而为佛事(已上)凡夫不知贪等实性故为所恼。 大圣证会其实性故现起贪等即为佛事。 如悉达处宫调达出世等。 见闻众生皆蒙利益。 问。 贪嗔痴等但以劳乱过患为性。 更无别义。 圣人若起尽疲劳耶。 若证实故不为劳者。 即不起贪等烦恼。 当以何等作佛事耶。 答。 以证实故性非烦恼。 以随物故现其相也。 问。 所言相者为是外形。 为心状耶。 答。 非但外形。 亦于心上现其相。 问。 若于心上即有爱恚诸烦恼相。 还有前过。 离染过外无别相故。 答。 粗浅事识相犹难识。 况果位中真心相乎。 应知但是离言境界。 勿强寻思。 忆生罪过。 若强识者或论其义。 诸佛菩萨为利有情起爱恚时。 即以其心照知实性真如等义。 虽照实性。 相貌犹是爱恚痴等。 若欲以此令众生知。 便能见其心相。 所现贪嗔等相貌分明可得。 如定心中所现色像分明可得而非色性。 此亦如是。 虽有其相无性实。 问。 凡夫所起贪嗔痴等亦无性实。 但有假名因缘法相。 应如大圣无疲劳耶。 答。 凡夫所起贪嗔痴等。 望理以论。 虽无性实。 而由不解贪等性故。 自是成性使为疲劳。 诸佛菩萨即不如是。 但令他人见贪等相内自了达本性清净。 故不同也。 言业苦亦尔者。 章主唯类。 地经中者。 第七地云。 毕竟寂灭诸烦恼炎。 而能为一切众生起灭贪嗔痴烦恼炎(已上)此第七地十种发起殊胜行中第五行也。 佛道者。 佛道品曰。 维摩诘曰。 若菩萨行于非道。 是为通达佛道。 若菩萨行五无间罪而无恼患。 至于地狱无诸罪垢。 至于畜生无有无明憍慢等过。 至于饿鬼而具足功德行也。 无色界道不以为胜。 示行贪欲离诸染着。 示行瞋恚于诸众生无有恚碍。 示行愚痴而以智慧调伏其心(已上略抄)故经说言示现声闻等者。 维摩经问疾品曰。 虽现声闻辟支佛威仪而不舍佛法。 是菩萨行(已上)经复说为通达佛道者。 又维摩经佛道品曰。 示入声闻而为众生说未闻法。 示入辟支佛而成就大悲教化众生(已上)毕华不舍菩萨所行者。 恒示现行菩萨道故。 又复菩萨随愿修行而愿不尽。 故常修行。 如法华论曰。 我本行菩萨道今犹未满者。 以本愿故。 众生即未尽愿非究竟故言未满。 非言菩萨不满足故(已上)所言本愿者。 起信论说相发心中云。 四者大愿平等方便。 所谓发愿尽于未来化度一切众生使无有余。 皆令究竟无余涅槃。 以随顺法无断绝故。 法性广大遍一切众生平等无二。 不念彼此究竟寂灭故(已上)由此大愿未满足故。 虽得涅槃圆满。 所化未尽愿行不息。 故菩萨行不舍也。 楞伽经说菩萨阐提竟不涅槃。 即此义焉。 良以大圣善入菩提作用门故。 入此门中不证涅槃。 由此亦应言虽得涅槃而终不得般涅槃也。 问。 若尔一切诸大圣人皆未能证菩萨所行。 既无世间得成佛者。 答。 种性已上十二住中一一能依一切住故。 始终虽别行德皆同故。 由此道理菩萨行中最上胜在佛地中。 佛德之中最粗品者在初发心。 故虽不舍菩萨所行而得名佛。 若不尔者应如所问一切无有得成佛理。 以诸菩萨行愿齐等无有一人所化尽故。 言八相者。 起信论曰。 能现八种利益众生。 所谓都率天退。 入胎。 住胎。 出胎。 出家。 成通。 转大法轮。 入于涅槃(已上)十方世界无量无边者。 以依法性无穷尽故。 故称世界名曰法界。 横遍十方故云充满。 竖极未来名无穷也迷悟分齐门第八章第八明其(至)在于佛地训云。 迷悟差别各有限量名曰分齐。 或位分限称分齐也。 于六识中所言迷者。 于用相边有彼我相。 闇相随逐不解非有非无理相。 言习解者。 以有漏中闻思修等学习而解。 或学习后于无漏解名习解也。 邻于善趣者。 即涅槃经四依弟子有六人中初发心也。 故四依义曰。 六中初一邻入善趣。 后五在于善趣位中。 若相从言。 亦善趣摄。 故菩萨章曰。 此前六人同在善趣。 言正解者正证理相。 即事识中二空观也。 言渐舍者。 依息相观舍六识已。 舍之非顿故云渐舍。 言习种者谓十住也。 为兼性种及与道种故云已上。 言终尽者。 谓离已竟五中初一是迷非悟。 第三第四是悟非迷。 二习解又迷亦悟也。 第五一种非迷悟。 若总摄者后四为悟。 经中说者。 又楞伽曰。 初地菩萨得二十五三昧离二十五有者。 入楞伽经第七曰。 得初叹喜地时。 证百金刚三昧法门。 离舍二十五有一切果业(已上)更无有文云得二十五三昧。 尔章引言二十五有者以此楞伽对涅槃经作是言耳。 涅槃经圣行品之四云。 菩萨摩诃萨住无畏地。 得二十五三昧坏二十五有(已上)此经但言住无畏地。 而不正云是初地也。 义记第五云。 初言菩萨得二十五三昧坏二十五有。 总标举。 如楞伽说入初地时得是三昧故破初有(已上)此以楞伽对检涅槃得知初地。 还以涅槃对检楞伽。 便言初地以二十五三昧离二十五有。 应知总举百三昧门。 而于真中能破有者是二十五。 二十五者。 经曰。 第一名为无垢三昧能坏地狱。 第二名无退三昧能坏畜生(乃至)最后名我三昧断非想非非想处(取意。 经文具列二十五名)二十五有是三界身者。 即涅槃经说。 欲界十四。 地狱饿鬼畜生修罗即以为四。 四天下人复以为四。 欲界六天复以为六。 合为十四。 色界有七。 四禅为四。 大梵无想及与净居通前为七。 无色有四。 即空处等。 是故总为二十五有(取意)大智论者。 □□□□□□□□□若论残习十地乃尽者。 事识之中有正有习。 论其正者虽初地尽。 若论其习十地满心方乃尽之。 就因中满故言十地。 理实至佛毕竟穷尽。 或据正舍故云十地。 若论已尽应是佛故。 彼二种生死义云。 善业为因悲愿为缘。 四住残习随逐佐助受人天生。 至佛乃尽。 自前未断。 至佛尽故经叹唯佛断有顶种(已上)次七识中。 所言迷者。 不知程相非有等也。 常没及与邻于善趣直名外凡。 言习解者。 于事识中修空观时。 妄识随之知妄境空。 学习而解故名习解。 又学习后正解故名习解也。 言正解处习种已上者。 以事识中息相观力渐舍事识。 故第七识正解现前。 言渐舍处初地已上者。 谓初地上修息相观。 念念能舍第七识也。 次第八识中言迷处者。 善趣以还未能解知心性真实所以迷也。 言习解处习种已上者。 以第七识渐学观真。 真识依之小乘学已性。 然未能舍。 与识解故真智不现。 为习解也各有二义。 准前可知。 言正解处初地已上者。 息与识故真智现前。 言穷满者。 以真体实不可舍故。 但言穷满不云穷尽。 若据用息名尽亦得章问曰六识(至)非分别知训云。 初问意云。 见色闻声觉香味触知法等用在于六识。 若初地上尽六识者即无见闻等事。 便同非情。 又复应言如何得有见佛闻法受用香饭了知法性如是等事。 答中意云。 犹有真妄所摄六识故异木石。 或得演说见佛闻法了法性等。 言七识缘照无漏所得法身者。 以是缘照功德法故亦名法也。 真识缘起法身者。 实报身也。 依实修起名曰缘起。 是功德法所成身故称法身也。 或可实报与法性身总说名为缘起法身。 俱是功德所集成故。 以成名起故通法身。 次问答中。 知外无法者。 以解心故能知心外无有法也。 非诸妄识皆知无境。 言自心相者。 心反似尘相。 非心识知状。 后问答中。 言于真法分别缘照者。 妄取真相有取舍也。 言不能离缘者。 犹是攀缘取相心中现真法相。 非自证也。 言显自心原者。 真识之中六尘境界与能缘心平等无别。 故照色等六尘境时即显自心本性真。 言非分别者唯取舍也。 修舍分齐门第九章第九明其(至)后就真识训云。 向前迷悟分齐门中。 直明迷悟前后分齐。 今此门中开分种类次第舍之。 由之前无迷悟法数。 今无修得唯论修舍。 修舍分限约位阶定。 故曰分齐章事识有二(至)此一门竟训云。 染能障净名曰障相。 净能离染称治相也。 论中名为执相应染者。 论者所谓起信论也。 根本取性者事中本也。 计名字者爱见等也。 故上文曰。 二计名字相。 所谓十使粗烦恼(已上)亦依粗者言所立我或就本也。 成实论中说为空心者。 □□□□□□□□□□言计名字者小乘法中见道时断者。 就粗以论。 故言见道。 理实十使亦思惟断。 又见惑者是所执。 余者是末。 今就本故云见道也。 若论其末后时令断。 问。 若本断已末犹在。 宁伐树根本枝条存耶。 答。 由迷理故迷事方起。 迷事起已还即难除。 犹如先断性使烦恼后除习气也。 起信论中者。 论文曰。 一者执相应染。 依二乘解脱及信相应地还离故(已上)彼说种性为信地者。 彼论说言信相应地是种性也。 何以知尔。 论中说三种发心。 第一信成就发心者是种性地。 彼文云。 如是信心成就得发心者。 入正定聚毕竟不退。 名住如来种中正因相应(已上)入于无余涅槃时灭者。 入于无余最后刹那正涅槃时。 或可入已方得灭之。 言初地时尽者。 以是六识穷尽处故章次就妄识(至)故名治相训云。 为明修舍先辨种欤。 如起信论说者。 二处说之。 言一心不相应无明住地者。 论一处云。 以不达一法界故心不相应。 忽然念起名为无明(已上)不相应者下章主释也。 故马鸣言即心不觉者。 论一处曰。 不相应义者。 谓即心不觉常无别异。 不同知相缘相故(已上)此文通明诸不相应。 言业识者。 论一处曰。 一者名为业识。 谓无明力不觉心动故。 又一处曰。 根本业不相应染(已上)言转识者论一处曰。 二者名为转识。 依于动心能见相故。 又一处云。 能见心不相应染(已上)言现识者。 论一处云。 三者名为现识。 所谓能现一切境界。 又一处曰。 现识不相应染(已上)色等五尘通名为识。 言智识者。 论一处云。 四者名为智识。 谓分别染净法故。 又一处云。 分别智相应染(已上)故论说言心与念异等者。 论文曰。 相应义者谓心念法异。 依染净差别而知相缘相同故。 (已上)念法者是心数法也。 此文通说诸相应义。 非唯智识之相应也。 言不断者。 一处曰。 五者名为相续识。 以念相应不断故。 又一处云。 不断相应染(已上)摄此六种以为二障者。 论文云。 又染心义者名为烦恼碍。 能碍真如根本智故。 无明义者名为智碍。 能障世间自然业智故。 此义云何。 以依染心能见能现妄取境界违平等性故。 以一切法常静无有起相。 无明不觉妄与法违故。 不能得随顺世间一切境界种种知故(已上)言染心者。 即次上云。 染心者有六种。 一者执相应染。 二者不断相应染(乃至)六者根本业不相应染(已上取意)于六种染中。 初一是彼事识分故非此所论。 余五即是章中所辨。 于五染上加无明地名六种故。 问。 二障中有三番异。 今此所论为当何门耶。 答。 此有三义。 一依论疏是第二番摄。 故疏下卷云。 今此论中辨二障者是第二番也(已上)意云。 第二番中五住性结为烦恼障。 事中无知以为智障。 然染心者即是性结。 无明即是无知义故其义相当。 又二障章释名曰。 五住性结能起分段变易生死劳乱行人。 名烦恼障。 事中暗惑能障如来种智明解。 是故说之以为智障(已上)五住性结起二死者。 当彼妄心熏习能起分段变易果也。 事中无知能障种智者。 正当无明能障世间一切境界种种知也。 又二障章对障辨脱曰。 除烦恼中无明使得真谛心脱。 灭除智障于照世间一切种智得解脱也(取意)对本论文知其相契。 又二谛章辨断处曰。 以事无知难断除故。 至佛乃尽(已上)此当胜鬘无明住地其力最大佛菩萨智之所断也。 良以无明能障世间种种知故。 亦名事中之无智也。 若言第二番以无明地为烦恼障。 应佛地除。 然彼烦恼全断以还能断除之。 唯事无知佛所断故。 无明事无知佛所断故无明事无知摄。 由此等故第二番中之所摄也。 第二义者。 是初番摄谓初番中以四住烦恼为烦恼障。 无明住地为智障。 于此门中义别有二。 故五住章云。 一隐显论。 彼事识中取性无明。 以本从末摄为四住。 彼妄识中所有爱见。 以末从本故收为无明。 二随义通论妄识中所有爱见皆四住收。 事识之中所有无明亦无明摄(已上)就五住中既有二义。 初番二障仍有亦二。 若依后义。 妄识之中所有爱见是四住故。 应是烦恼中摄也。 妄中爱见即是业识以后五重。 云何得知。 业识等五当爱见者。 以无明地所起恒沙。 亦名八妄。 亦为五重。 故五住章云。 以是因缘起八妄想。 当知即如恒沙惑也。 又复如彼起信论说。 妄识之中义别六重(乃至)六中初一是无明地。 后五妄知是恒沙惑(已上)尔八妄想即是爱见也。 故八妄想章云。 此八通论皆是无明。 智障净智所远离故。 寻末取本五住所摄。 八中初三是无明地(乃至)次二妄想是五住中见一处地(乃至)后三妄想是其欲爱色爱有爱三种住地(已上)准后一义。 明八妄中即摄爱见。 爱见还与五重相摄。 论中既说无明住地以为智障。 以业识等为烦恼障。 是应摄在初番义中。 第三义者。 三番不摄。 彼三番之中皆具五住。 今此论中所说二障。 且于无明更论二障。 义既别故不摄三门。 良以法门难可尽故。 非必三番摄二障尽。 故五住章云。 问曰。 若此是洹沙者。 二障之中应智障收。 何故论中说初一种以为智碍。 后五种名烦恼碍。 释曰。 二障阶降不定。 五住相望。 四住及起同为烦恼。 无明及起齐为智障。 故地持中无明八妄同为智障。 就无明中随义更论。 所起恒沙复为烦恼。 无明住地独为智障。 故为此说(已上)此文但云就无明中更论二障。 不言亦是以四住地为烦恼障。 故非初番。 又二章第二番中虽引小乘离心之说。 不引此论文以为证据。 故亦非是第二番义。 又无明说为智碍。 不论缘照分别智故。 亦非第三。 三义如是。 问。 上来三义何为胜耶。 答。 且依第三。 问。 若尔如何遮余二义。 答。 无遮初义。 起信论疏非是章主亲所制作。 未必依凭。 故非定证。 又无明地即事无知者。 十障义云。 十地望佛亦有二愚。 一者一切尔炎微细正受愚。 谓无明地障彼如来一切智德。 二障碍愚。 谓事中无知障彼如来一切种智。 地论说曰。 第十地中有智障者。 当知是彼障碍愚也(已上)准之故知。 无明住地与事无知体非全一。 又二障章第三番云。 如胜鬘中五住及起同名烦恼。 明知五住及事无知是烦恼障(已上)准之故知。 事中无知是起非地。 若言细者与无明地同一体故即以无明为事无智者推体虽是无明住地。 二愚既别。 何得即一。 若言根本无明住地缘而不了。 既说以为事无知者亦不尔。 六重之中根本无明唯是不了一法界义。 非取妄相。 如何得言缘而不了。 若言起信论中自说无明能障世间种种智。 故不可得言非事无智者亦不尔。 何以故。 论中但谓根本无明不了真故。 便违法界种种相故。 知法相智即不得成。 非谓事中别无智起。 尔第二番正以离心不染无智显事无知故。 所障虽即是一。 考其体性全别异也。 尔其所引证文易会。 不可劳也。 次嫌初番违五住章问答旨趣。 如前已论。 又复随义通诸门中。 虽言妄中爱见烦恼为四住收。 不言恒沙皆是四住。 以八妄想通五住故。 故知以彼业识等五为烦恼障。 具取五住。 何开初番。 问。 二义遂舍不可取耶。 答。 第二番义犹以难舍。 略有三所由。 一者二障章遍摄一切诸教施设。 若略若广若浅若深何者不收。 不可定言就具五住以立二番。 若强以彼具住制者。 于业识等文论爱见具足五住。 云何不得。 何况论文总说染心为烦恼障。 六中初一是执取舍。 执取舍者即事识取性烦恼。 如何得言非其四住。 尔五住章问答之中。 且就无明立烦恼障。 故非定证。 二者起信论疏多顺章旨。 设非亲制不辄违之。 三者以无明地约障世间种种知义为事无知。 其理亦成。 烦故不记。 思而知之。 问。 若尔初番为取不耶。 答。 今意欲立初番之义所以然者。 论中既以六种染心总为烦恼。 根本无明说为智障。 亦当初番无明住地为智障也。 尔无明中所起恒沙。 二障文判为知障。 以无明故。 论中退属烦恼障中。 以劳乱故。 虽有少分进退阶降。 大宗犹是初番中义。 以四住地为烦恼障。 无明住地为智障故。 良以四住为烦恼故。 彼五住章问答中。 所起恒沙复为烦恼。 复言意显兼于四住。 又以此说是初番故。 彼者根本业不相应染。 依菩萨尽地得入如来地能离故。 五住章偏对地持无明八妄同为智障。 以论阶降。 此义尤优。 更审决之。 尔与前立义势有异。 考而悉之。 障相如是。 治相可知章次辨断处(至)此二门竟训云。 论文云。 二者不断相应染。 依信相应地修学方便渐渐能舍。 得净心地究竟离故。 三者分别智相应染。 依具戒地渐离。 乃至无相方便地。 究竟离故。 四者现色不相应染。 依色自在地能离故。 五者能见心不相应染。 依心自在地能离故。 不了一法界义者。 从信相应地观察学解。 入净心地随分得离。 乃至如来地究竟离故(已上)以种性上妄识中智渐现前故。 方能断除妄中迷也。 始从信地渐学断除者。 地前未得真无漏智故。 但名名字断未能正断。 净心地时断之毕竟者。 得初地时方乃正断。 至地满位断之究竟若始心时悉皆尽者。 中间长时便无断惑障。 次智识从具戒地方乃断故。 又彼业识。 菩萨地尽断之毕竟。 而复言入如来地故。 故知业识金刚心时方乃断尽。 入如来地解脱证除。 准之应言相续识者至净心满乃得毕竟。 又由此义故论文云依具戒地乃至依菩萨尽地。 此之依言即显以其地地之道能断除也。 言地前学断初地分除佛地穷尽者。 以无明地是诸惑体。 潜通诸惑共相应故。 随前五重断位分齐以明其断。 总相论之。 业识等五始从信地渐学断除。 初地分断。 至佛乃尽。 所以无明断位似之地前学断初地分除佛地穷尽。 问。 六妄识次第转生。 前为后本。 亦应除断前粗品时后细随断。 何故五重断位令别。 答。 六重妄识现次第生。 唯无明地是诸妄体。 其性遍通一切烦恼。 余业识等行相粗故。 彼此障碍不得相通。 以不通故位别断也。 又前五重如无明地。 随前粗者后细亦断。 尔粗尽时细犹得存。 至细尽处乃别显断。 前义为正。 言胜鬘者。 文云。 于有爱数四住地无明住地其力最大(乃至)阿罗汉辟支佛智所不能断。 唯如来菩提智之所能断(已上)言对治相者。 初地渐舍至佛乃尽。 以初地上修习真实离妄想观。 故能除舍鉴照对治。 言种性已上亦分断除者。 于彼妄想依心观中分分胜进能断当品。 或可少分能见真如。 修习真实离妄想观。 于对治相所言断者。 金刚三昧义云。 别而分之。 唯断闇惑无知之义。 闇体尽故明亦随灭。 如灯油尽明亦随灭。 通而语之解惑俱尽。 良以金刚观真大明故灭无明。 观真寂灭无分别故能息缘治(已上)章次就真识(至)修舍如是训云。 言缘治者。 此中应有通别二义。 若通论之事妄中智。 若别唯妄观合真故。 言初地渐舍者。 就别以论。 妄智局在地上灭故。 言若复通论种性已上亦有舍义者。 舍事识中缘照智故。 亦有舍妄智义故。 言地持者。 彼论种性品云。 是菩萨六入殊胜。 展转相续。 无始法尔。 是名性种性(已上)是此种性地菩萨所成行种中性种性也。 此位菩萨显现法性以成殊胜法身六入。 六入即是内六根也。 六根即是身之体性此也。 种性至解行中名清净向至地上转名证道。 至佛果位转名法身。 性净菩萨性净涅槃也。 此上是一。 强随位异名。 性地菩萨既得证实。 宁不舍离分别缘智。 舍分别故杂相亦除。 问。 性种性者即是十行。 若尔所言种性已上亦有舍者。 为不通彼十住位耶。 答。 就位分。 十住习种。 十行性种。 就行体论。 十住十行俱具二种。 故彼二种性章云若就行论性习同时。 又云。 二佛性流至性地名二种性(已上)以此二故。 文相对故。 知种性菩萨从始具足二种性也。 言第三净相八地渐舍者隐显之义也。 理实净相从初地末能得舍之。 云何隐显在八地上方乃舍者。 至第八地得十无生。 见法如如无染净相。 七地已前虽舍妄染。 尔观真舍非顿。 故云渐舍也。 故八地中观法无生者。 谓第八识得十无生证法平等。 故十地经说八地云。 入一切法本来无生。 无成无相无出不失无尽无行。 非非(经作有)有性。 初中后平等。 真如无分别入一切智智(乃至)是名得无生法忍(已上)无生为一。 无成为二。 无相为三。 无出为四。 不失为五。 无尽为六。 无行为七。 非非有性以为第八。 初中后平等以为第九。 真如无分别入一切智智即以为十。 今此章中但举第一第二第四。 余略不论。 知一切法毕竟平等无有染相亦无净相者。 总显其相。 问。 以十无生名为忍净。 何得以证舍净耶。 答。 离染始净犹未极。 非染非净乃至究竟净。 故虽称净还即舍净。 问。 若末离相名为净相。 正当离相与彼缘治净相合时未离相故。 若已离相舍缘治者乃是真净。 竟不可遣。 云何八地能舍离耶。 答。 舍净相时但舍能取净相妄心。 舍净相时不见真识始净相故名舍真净。 尔与离相有差别者。 无碍道边所有真识犹与缘智共相应故名离相。 至解脱道真心独朗。 十地已还解说道边自品所治虽既断除。 犹有后品微细之除。 在解脱边傍见为净。 尔七地前虽转胜进。 不能离前品净相。 至八地上即不如是。 解脱当品虽见净相。 转至后念乃能□之为显此出离相外别立净相论其舍也。 大品中者(已下脱文)对治邪执门第十章第十门中(至)后就真识训云。 心相深细。 学者多迷。 迷执不除正理难显。 所以为显实义精胜。 别更对破种种谬说。 又起信论别有对治邪执门故。 章主随学亦立此门章就事识中邪执有八训云。 于此事学者谬取名事识中之邪执也。 就此八执总有四对。 定一定异为第一对。 定常定断为第二对。 定有定无为第三对。 无数有数为第四对章一执定一(至)如是一切训云。 于六识心相续生中有一相故。 愚见执一作定计。 所以为邪。 若非决执不为邪说。 如摄论中一类菩萨所说等也。 余执类之。 言六向俱现者。 向者面也。 如有一室六面开窗。 而有一猿猴笼其室中。 转游六向次第现之。 虽似六猴实是一也。 识亦如是。 依六根门一识施转。 实非别也。 如成实论一心品云。 又杂藏中比丘言。 五门窟中猕猴动发。 猕猴且住勿谓如本。 故知一心于五根门身窟中动。 今即是本。 故言勿谓如本(已上)此于经说妄取义也。 言对此邪执说心非一者。 为对此执佛说六识。 如楞伽经胜鬘经等破有三别。 一者离相无别体故。 二者别生无往来故。 三者所引喻不成故章二执定异(至)明无别体训云。 说心不别者。 如彼摄论一类菩萨所说是也。 破中有三。 一者事相相续一虑非全别破。 二者展转相推而生非隔别破。 行者推也。 三者别法不相碍破。 如牛二角以别体故不相妨碍。 麟角体一不得并也。 此上为第一对。 问道理云何。 答。 就刹那故不可定一。 相续一故亦非定异。 是故道理非一非异。 又说一异而非决定章三执定常(至)定知无常训云。 有人闻说者。 佛为断见诸众生故。 宣说杂业受果报。 有愚痴人闻此妄取为定常也。 说识无常者。 如楞伽云。 是故七种有生灭(已上)如是等也。 破有三别。 一者异相违常破。 如经说者。 涅槃经第十四云。 乐相应心异。 若相应心不苦不乐相应心异(乃至)有别异故当知无常。 (已上)二者妄谓见常破。 阿跋二云。 譬如火轮非轮。 愚夫轮相非有。 三者纵责不反破章四执定断(至)明非是断训云。 闻说者。 为常见者宣说无业无受报等。 传闻此说起定执也。 说心不断者。 如说杂业杂受起也。 此有一破。 所谓业果不失破。 先于心中造作恶业。 必于后时必受苦果。 造善受乐。 业果不改。 故非定断。 毒乳之喻出涅槃经。 故第八云。 置毒乳中酪即杀人。 是故不可说言乳中定无酪性(已上)此上二执为第二对。 问。 道理云何。 答。 非常非断。 又说常而非决定。 涅槃经云。 我经中说一切众生作善恶业。 舍身之时四大于此即时散坏。 纯善业者心即上行。 纯恶业者心即下行。 善男子。 我诸弟子闻此说已不解我意。 唱言如来说心定常。 善男子。 我于一时为频婆娑罗王而作是言。 大王当知。 色是无常。 何以故。 从无因而生故(乃至)今见是色散灭破坏。 是故当知色是无常。 乃至识亦如是(已上)章五执定有(至)一切皆空训云。 毗昙说者。 杂心一云。 如一山中多有诸性。 金性银性等。 如是一身种种性各异。 故说十八界(已上)如是等也。 但空阴上横计我人者。 设于十六圣教等中言有空者。 唯空我人。 非即界空名为空也。 说识是空者。 即是文中前所引经。 是破二种。 一者推求无知故。 二者佛经说空破邪。 初破之中。 言为中者谓住异也。 言何关一念具足四相者。 纵计各别有知义者。 便违一切有为之法皆有生灭。 故为通也。 言又复四相都无合理者。 以四相用理不应并故无合也。 问。 起信论云。 以四相俱时而有皆无自立(已上)云何得言定无合耶。 答。 为对定有且言都无和合义也。 又彼具据相扶之用假立四相。 故云同时。 今此缘就迁法之用以推其理。 故云无合。 言经中者般若等经章六执定无(至)不无心识训云。 如楞伽经说八识等。 破有三种。 一者见用推体破。 二者呵责邪见破。 三者会真成俗破。 此上二执为第三对。 问。 道理云何。 答。 理实心识非有非无。 又虽有无而不决定故章七执心识(至)宁无别数训云。 成实说者。 立无数品云。 受想行等皆心差别名(已上)又非有数品明无数品或谈此义。 言说有同时心心数法者。 即是所引涅槃经等说。 破有三别。 一者佛说他不解破。 涅槃经三十四云。 我于经中作如是说。 圣人色阴乃至识阴皆是无明因缘所生。 一切凡夫亦复如是。 从无明生爱。 当知是爱即是无明。 乃至从爱因缘生于名色。 无明爱取有行受触识六入等。 是故受者即十二支。 善男子。 我诸弟子闻是说已不解我意。 唱言如来说无心数(已上)二者引经证有破。 涅槃狮子吼品之一云。 十大地中心数定也。 以是故言一切众生悉具下定(已上)三者依论遮一破。 智论第(已下脱文)章八执心外(至)此一门竟训云。 毗昙说者。 如杂心论行品颂云。 若彼心起时。 是心必有俱。 诸心法等聚。 及不相应行(已上)如是等也。 明非定别者。 为治别执辨相。 心数非定别也。 即涅槃经说无数是。 破有三别。 一者佛说不解破。 涅槃经三十一云。 我于经中作如是说。 从眼色明恶欲等四法即生眼识。 言恶欲者即是无明。 欲性求时即名为爱。 爱因缘取。 取名为业。 业因缘识。 识缘名色。 名色缘六入。 六入缘触。 触缘想受爱信精进定慧。 如是等法因触而生。 然非是触。 善男子。 我诸弟子闻此说已不解我意。 唱言如来说有心数(已上)二者离心别起破。 无心时者。 二无心定无想报也。 或但说无心之定。 谓离心别即无心时。 非谓二定可起心数。 三者无别所依破。 就中初纵许别依。 是义不尔下显虑夺之。 于彼宗中等者。 如杂心论行品颂云。 不善心品中。 心法二十一。 欲三见一灭。 二见除三种。 欲善二十二。 不善有二十。 无记说十二。 悔眼俱即增(已上)今此章中简略引之。 若无依下纵许。 无次第缘经论不许者。 依教寻之。 凡诸经论说心法生要由次第。 设从无想灭尽定起。 以入定心亦为次第。 是故心起皆由次第。 若无别下条归同依成非定别。 问。 为次第缘必是所依。 为当次第非所依耶。 答。 次第缘者宽通心数。 论其所依唯是意根。 问。 若唯意根为所依者。 何言无依即无次第答。 此言乘前许别依。 今通心数。 故无依者合无可依意及心数。 故无次第。 若据正理所依唯意。 问。 诸心心数若多同依意根。 而许别体竟有何过。 答。 别体之法不相忓预故能所依性类必同。 能依所依性类已同。 能依之中何得别异此上二门是第四对。 言道理云何者。 二说既非。 当以何义为道理耶。 即彼心下显其理也。 不同成实离心王外无别数故。 但于心识分位差别前后建立受想行也。 此显非一。 不同毗昙心数别体。 此显非异。 非一非异即为道理。 又同体故得名为一。 义别说故亦得名异。 亦一亦异二义兼通。 故非诤论。 问。 若事识中心心数法是同体者。 以何义故五住章云。 事识之中所有烦恼有其相应不相应义。 现起之者与心相应。 是义云何。 烦恼之数与心别体。 与心同缘故曰相应。 如想受等(已上)况不相违耶。 答。 义别说体同不相违。 问。 若尔与彼性成烦恼有何差别。 答。 性成烦恼其相微细。 望其心王无别异相。 现起烦恼即不如是。 虽无别体相状别异。 故无相乱章次就妄识(至)邪执有六。 训云。 于妄识义学者谬取。 名曰邪执。 就六种中初二有无一对论之。 次二异法一类以明。 后二断常相对以辨章一执定无(至)非无妄识训云。 闻说等者。 问。 维摩说无第七情。 文如前引。 说有七识者。 即楞伽胜鬘说也。 破有三别。 一者举经所说破。 楞伽文如前数引。 胜鬘经云。 若无如来藏者。 不得厌苦乐涅槃。 何以故。 于此六识及心法智。 此七法刹那不住。 不种众苦。 不得厌苦乐求涅槃。 义记下云。 于此六识及心法智此七不住。 明其离真妄体不立。 若无真此七一念不立。 名刹那不住。 不种已下明其离真妄即无用(已上)问。 宝窟下卷引义记文已云。 此造疏人不见摄论。 谓第七识名法智。 论第七名阿陀那。 此云无解识。 况得称法智耶。 今所明者。 六识不异旧释。 心法智者。 六识已是心王也。 智是心数法也。 故言心法智。 小乘人曰。 由六识起烦恼种苦。 由心法能厌苦乐涅槃。 何须佛性(已上)今依此文。 章主所释难可依信。 嘉祥讲经深契经旨。 所以摄论明第八识。 多对小乘。 明六识中染净之用皆依第八。 经中所明。 况非之耶。 答。 宝窟之文其旨虽明。 今释亦会佛经义势。 故彼楞伽阿跋多罗第四卷云。 大慧。 我于此义以神力建立。 令胜鬘夫人及利智满足诸菩萨等。 宣畅演说如来藏及识藏名七识俱生。 又云。 大慧。 七识不流转不受苦乐非涅槃因。 大慧。 如来藏者受苦乐与因俱若生若灭(已上)首尾所明是如来藏能持七识。 即胜鬘显其说同明七法者即七识也。 尔彼摄论说第七识名阿陀那者。 且约迷时我执以名。 不遮悟时亦名法智。 又第七识望彼真心皆为无解。 尔于自分非全无智。 故无有过。 所以达磨楞伽疏第五云。 心意者七识也。 心者法智心也(已上)考之正是引胜鬘说解楞伽耳。 岂独章主以第七识名法智耶。 问。 若尔宝窟还入负门。 答。 不尔。 当解言虽相乖。 尔检其意并会经旨。 岂自违何诤是非。 良以修多罗一言多义。 金陵讲经破小乘立是绳墨义。 净影解义直显七识。 即显示义也。 又各解义义味不尽涌泉义也。 应言折金杖作异器。 合两说遂会。 勿犯执是非偏责取舍。 二者推小异大破。 小乘无余异佛果者。 由有无明妄识心故。 故不得言妄识定无。 问。 前云事识初地尽。 尔二乘人未到初地。 云何涅槃都灭事识。 答。 六识分齐正在三界。 三界果报永离。 尔言初地方穷尽者。 此是细者依妄识存。 有执定无第七识者但见粗法为定量故。 良以无余犹有微细事识存者。 依第七识方得立故。 故应许有第七妄识。 三者释经示瀑破。 经中说言无七情者。 但无事中之第七情。 非无妄识。 应如是解。 问。 前释此文为摄本从末。 如何今言唯就事识耶。 答。 以事识中无第七故。 以本从末但言六识。 若离分说非无第七。 勿执彼经定谓无妄。 故前后之文不相违也章二执定有(至)何得言妄训云。 闻说者。 闻彼楞伽胜鬘等说。 明妄无体者。 如入楞伽第二卷云。 大慧。 空者即是妄想法体。 大慧。 依执着妄想法体说空无生无体相不二(已上)如是等也。 破有三别。 一者显佛说竟破。 迷梦等喻者。 迷者迷方。 谓如迷人谓东为西。 西即是东。 离东无有西方可得。 梦者梦中所见之事。 离心无体。 等者等取波等喻。 二者检经知无破。 若自有体离真应立。 既离体即不住。 明无别体。 三者依名推义。 妄言即以虚伪义。 虚故非有。 伪故非实。 非实有故即无法也。 以上二执有无一对。 问。 二说既非。 道理云何。 答。 非有非无方为道理。 于一心中义分三重。 以一心故不同第二定有之执。 以义别故亦不同初定无之执。 故非有无。 又无别体故说为无。 以义别故亦说为有。 虽是有无而非决定章三执事识(至)何妨差别训云。 闻说者。 如入楞伽经第七偈云。 心如巧伎儿。 意如和伎者。 意识及五识。 虚妄取境界(已上)闻此等也。 言宣说妄识不同事识者。 即起信论楞伽经等所说是也。 就破之中初总显别。 异相已下别显其过。 破有三别。 一者将论微一破。 二者引经显细破。 阿跋一曰。 如修行者入禅三昧。 微细习气转而不觉知(乃至)大慧。 如是微细藏识究竟边际。 除佛如来及住地菩萨。 诸声闻缘觉外道修行所得三昧智慧之力。 一切不能思量决了。 余地相智慧巧便分别决断句义最胜无边善根成熟。 离自心现妄想虚伪。 宴坐山林下中上修。 能见自心妄想流注(已上)此文通说七八二识。 今此章中偏取第七以为破也。 若彼意根为妄识者。 云何地前不能觉知。 三者以灭显异破。 问曰已下通经论也。 问即外人。 经说似难章主释经论文以成自破。 楞伽经文即前所引意如和伎者之也。 起信论曰。 所谓众生依心意识转故(已上)借名显示者。 意名本是十八界中意根界。 尔为显示第七妄识藉以立之。 问。 名于诸法无定系属。 随善彼法即是彼名。 若以意名□□妄识界妄之名。 何言借于意根界名。 答。 如来先于小乘教中宣说意名同第六根。 后时说大借彼名显。 故摄大乘论第二云。 若人不迷阿梨耶识。 约小乘名成立此识。 其义最胜(已上)梨耶既尔。 陀那亦尔。 实如来问名无定属。 尔且约就教起次第借彼与。 何为不得言如楞伽中说第七识以之为心名采集业文也。 马鸣论文如前所引章四执粗为细(至)非第七识训云。 余亦如是者。 余耳鼻等亦如眼也。 须显其异者。 论家为对理须显异。 故起信论妄识之外别说取性。 或于此中须明异也。 破有二别。 一破迷心。 二破解心。 先取性者。 此是成实所立愚也。 即起信论事识四中执取相也。 执取定性故名执取。 执取之状名之为相。 非言执取境上相也。 问。 有人所言眼见色时不知空者。 何必取性。 若言色相空者便是妄识。 答。 若就相空不知为妄。 即不须破。 尔于此中破邪执故。 但破执粗以为细者。 非关所问。 或彼有人直指现事。 故判为粗。 置事识中。 后破解中云解知无性是事识者。 圣人既证性空观已。 虽见色相而不取性。 名之以为见色之时所有解空。 此上二执是第二分。 此非对论。 但执异法其类同耳章五执不灭(至)火热犹有训云。 破不灭中有二。 一直破之。 二破转救。 此即初也。 说妄终灭者。 即楞伽经所说是也。 破有三别。 一者推理显断破。 体唯痴暗者。 妄心体性是无明地也。 相唯分别者。 妄心之相是业识等。 舍其分别者相无存也。 尽其痴暗者体即尽也。 体相已无常何犹在。 二者引经又破灭。 如楞伽者。 阿跋三云。 以三解脱无漏恶想究竟断彼七种识佛。 名为恶心出佛身血(已上)此说行于五无间业不入地狱。 秘密义也。 又彼经者。 阿跋二云。 妄想尔炎识。 此灭我涅槃(已上)言尔炎者。 胜鬘义记云。 尔炎胡语。 此云智母。 为智所依名智境界(已上)准此释文境称尔炎。 妄中解心攀缘境界未会心性(乃至)观察唯真无妄。 终不能舍分别取相。 未穷心性。 故名妄想尔炎又尔也。 三者依论责存破。 唯识论者。 此般若流支唯识论也。 彼论文云。 所谓诸佛如来所行处。 如是唯有真识更无余识(已上)凡论藏义有其二种。 一含法界恒沙佛法故名为藏。 若言如来藏者。 如来法身在此藏中名如来藏。 二为空义所覆藏故名之为藏。 若言如来藏者。 从此藏中出生如来藏。 若就前门宽通因果。 若依后门不在佛果。 今据前门名为藏识故论但言唯有真识。 今于此中引云藏识。 问。 当于何处有佛果中存藏识说。 答。 胜鬘经云。 如来藏者是如来境界(已上)此文是也。 又大智度论者(已下脱文)章有人说言(至)说得说证训云。 此破转救。 有人唯辨经说以设救也。 问。 若尔何故不即以前所不通文责其转救而别引文。 答。 宝胜论中分明别说。 故进引之。 合彼外救势顿尽也。 或亦应言皆会前文。 彼诸文说灭七种识及智灭者。 约灭智中闇障以论。 不别说故。 言诚文者非伪说故。 又文明故。 此文即彼如来藏品文。 今此章中取意略引。 今更抄云有四种障。 何等为四。 一者缘相。 二者因相。 三者生相。 四者坏相也。 缘相者谓无明住相。 即此无明住地与行作缘亦如是故。 因相者谓无明住地缘行为因。 如行缘识。 无漏业亦如是故。 生相者谓无明地缘。 依无漏业因生三种意生身。 如四种取缘依有漏业因而生三界。 三种生身亦如是故。 坏相者谓三种意生身缘。 不可思议变易生死。 亦如是故。 声闻缘觉大力菩萨未得远离无明住地垢。 是故未得究竟无为净波罗蜜。 亦即依彼无明住地缘以谓细相戏论。 即未得永灭。 是故未得究竟无我波罗蜜。 又即缘彼无明住地有细相戏论集因无漏业。 生于意阴。 未得永灭。 是故未得究竟无为乐波罗蜜。 以未远离不可思议变易生死常未究竟。 是故未得不变异体。 是故未得究竟无为常波罗蜜(已上略抄)就变易身生灭义分。 始起义边名为生相。 终灭义边说为坏相。 论文自引胜鬘经说建立四障。 尔胜鬘经曰。 此三地彼三种意生身(已上)义记释之。 声闻辟支与地前大力菩萨为此三地。 引楞伽经说初地上三种意生身解彼三种意生身矣。 胜鬘自云不思议变易生者。 谓阿罗汉辟支佛大力菩萨意生身(已上)准此等文。 三种意生唯在地上。 变易死者即通地前。 问。 地前变易非意生身。 如何得言意生身缘变易死耶。 答。 理实生相又通地前。 具足应言此三乘地变易之生。 及彼地上意生身缘。 有不思议变易死也。 故胜鬘云。 又如取缘有漏业因而生三有。 如是无明住地缘无漏业因生阿罗汉辟支佛大力菩萨三种意生身(已上)尔论就后且举意生。 故义记释是故三种意生身无漏业缘无明住地文云。 据后以牒。 是故偏言三种意生(已上。 后者地上。 以在地前后故)问。 若以灭义分为死。 何故经云不思议变易者谓阿罗汉辟支佛大力菩萨意生身(已上)即言意生明不别耶。 答。 此文且就总相言之。 以生灭法不相离故。 论家为分四种障别。 故分生灭以为二障。 问。 宝窟中卷云。 今依楞伽。 三种意生唯在地上。 云何会通耶。 答。 各叙一途不须和会。 嘉祥不许地前受变易生。 故以地上即名大力。 即以三乘所受变易名为三种意生身也。 章主许地前有变易故。 三乘地不摄地上。 地上别立三种意生。 言人言智体不灭尽者。 是系有人所说言也。 言不灭之体即是真心者。 章主举得还以成失。 问中意云。 若许妄识都灭尽便是断灭。 即无有人得证之理。 许妄不灭即无此过。 以有七识终不断灭。 前凡后圣者得悟。 故得说言有能得有能证故定不灭。 此即有人所起问也。 或章主自问也。 答中意云。 凡夫之时所有心性终不灭尽。 故就心性说彼凡夫修行能得菩萨道果。 断惑能证涅槃果德。 所在心性唯是真识。 而非汝所立七识心也章六执定灭(至)此二门竟训云。 闻说者。 如楞伽经说七识灭。 闻如是等言。 便言定无熏习义者。 道理妄体虽毕竟灭。 而有熏力终不都灭。 尔有人闻说妄灭。 便执妄识功力亦尽。 言更无所少何用妄熏者。 执所闻言更立道理。 真性本来满足无阙。 不须妄熏令德生起。 言说妄等者。 即起信论所说是也。 破有二别。 一者依论证熏破。 问。 设有熏习何必妄识不灭尽耶。 答。 彼有人言无熏习故。 说有熏习便成违客。 又熏习力不灭尽者。 即妄识不灭义也。 如瞻彼华所熏之细所有香气。 即瞻彼香华没萎尽人。 犹指其熏所生香名瞻香。 妄修亦尔。 熏习所生者功德法。 即妄习气。 岂言妄识定灭尽耶。 二者分别法报破。 如子无树者。 佛性章云。 如涅槃说。 众生身中未有德体。 如树子中未有树体。 箜篌之中未有声体。 如是等言。 当知皆是报佛之性(已上)问中云相熏者。 真妄相对名之为相。 妄能熏真故名相熏。 若准答文。 真能熏妄妄能熏真名相熏。 此有人问。 或章主自问。 答中意云。 相资故得相修。 尔成上意者。 真妄和合起修之时。 所作修中有真有妄。 于中妄心故能起真修。 名为妄心能熏真识。 此所熏真终不灭尽。 成佛之时妄体虽尽。 所熏真德犹在不失乎。 此真德还名妄心不尽之力。 此上二执是第三分断常边执。 问。 二说既非。 道理云何。 答。 非断非常。 又说断常而非决定章次就真识(至)我所摄故训云。 学者闻说真识相貌迷谬横计。 名曰邪执。 如论中说者。 起信论曰。 对治邪执者。 一切邪执皆依我见。 若离于我即无邪执。 是我见有二种。 云何为二。 一者人我见。 二者法我见(已上)事实名我。 若人若法皆有事实。 故通名我。 言我所摄故者。 我所有法名为我所。 凡夫执法以人为主。 故所执法皆是我所。 故从人我名人我见章就凡执中(至)别有四种训云。 两重开章。 有执分四。 无执为一。 合为五种。 五中初一违于真我。 第二违净。 第三违乐。 第四违常。 第五违有章一执实同神(至)非命非人训云。 闻说等者。 涅槃七曰。 我者即是如来藏义。 一切众生悉有佛性即是我义(已上)人闻此说方起邪执。 此执即违涅槃真我也。 说如来藏非我众生非命非人者。 胜鬘经曰。 如来藏者非我非众生非命非人(已上)此即直标佛自破乎章二执真中(至)非无此义训云。 起信论云。 闻修多罗说一切世间生死染法皆依如来藏而有。 一切诸法不离真如。 以不解故谓如来藏自体具有一切世间生死等法。 云何对治。 以如来藏从本已来唯有过恒沙等诸净功德。 不离不断不异真如义故。 以过恒沙等烦恼染法。 唯是妄有性自本无。 从无始世来未曾与如来藏相应故。 若如来藏体有妄法而使证会永息妄者。 则无是处(已上)修多罗者。 胜鬘经云。 世尊。 生死者依如来藏。 以如来藏故从本际不可知。 有如来藏故说生死。 是名善说(乃至)世尊。 生死者此二法是如来藏(已上)此经文中明二门义。 故义记云。 生死依藏。 以藏说本。 说本不可知者是依持义。 有藏说死名善说等。 是缘起义(取意)论云。 生死依如来藏而有者。 是依时义也。 以一切法不离真缘起义也。 今此章中但举缘起。 以真染执正由此故。 此执违于涅槃真净。 破有二别。 一者从净真染无永离破。 此直依论。 若真性中有生死者。 证会真性生死不断即有此处。 永离生死无此处也。 二者显示正义对外执破。 若有说言真识之中有随染法即有此义。 若如汝云有生死染即不然也章三执有染相(至)差别之相训云。 论文云。 闻修多罗说如来之藏无有增减。 体备一切功德之法以不解故。 即谓如来之藏有色心法自相差别。 云何对治。 以唯依真如义说故。 因生灭染义示现说差别故(已上)修多罗说者。 胜鬘经云。 不空如来藏过恒沙不离不脱不异不思议佛法(已上)如是等也。 人闻此说便执定相。 此执即违涅槃寂乐。 以凡相故。 破有二别。 一者释经对非破。 翻对生灭染义故有差别法。 直依真如即无有别。 此正依论。 今云因生灭者对生灭也。 示现说等者显示一切诸法别也。 即准此文。 生灭门者唯在生死。 翻对所说一切诸相。 但是真如不空门义。 所生邪执即以真如空义对之。 不可说言始觉真心生灭门摄。 二者显理夺相破。 真中虽有恒沙佛法。 而体唯一互相缘集。 色即是心。 心即是色。 色即心故不得别取异心之色。 心即色故不得取异色之心。 如是一切章四执始终(至)有执如是训云。 本论文云。 闻修多罗说依如来藏故有生死。 依如来藏故得涅槃。 以不解故。 谓众生有始以见始故。 复谓如来所得涅槃有其终尽还作众生。 云何对治。 以如来藏无前际故。 无明之相亦无有始。 若说三界外更有众生始起者。 即是外道经说。 又如来藏无有后际。 诸佛所得涅槃与之相应即无后际故(已上)修多罗者。 胜鬘经云。 有如来藏故说生死。 又云。 如来藏者乃至种诸苦得厌苦乐求涅槃(已上)种诸苦者起染。 厌苦者兴净。 此中邪执正由起染。 谓依如来藏起生死故。 生死有始涅槃有终。 尔举兴净者是对未了。 又生死始为真识执者。 以迷真识起染用故。 言说如来藏无始无终者。 胜鬘经云。 如来藏无前际不起不灭(已上)破有二别。 一者显示邪正离始破。 仁王经曰。 三界外别有众生界藏者是外道大有经中说非七佛之所说也(已上)三界正是生死之报。 此生死报从三界藏也。 初始起者从众生藏更起三界生死报也。 此即邪见外道经说。 不受之。 二者显示所依所未终破。 所依之藏既无终灭。 能依涅槃宁有尽耶。 问。 若尔者生死亦应无终。 以依藏故答。 生死虽依如来藏有而违本性。 证本即灭。 涅槃不尔。 会理以成。 与体相应终不可尽。 问。 宝窟下卷云。 有人言。 佛性无始。 生死有始。 应知但与佛性合用。 故云本际不可知(已上)此释经中以如来藏故说本际不可知文。 唯依此释经说可了。 良以法身往来五道名曰众生。 即指佛性为生体故说为无始。 别论生死即有始也。 又涅槃云。 十地菩萨唯见其终不见其始。 义记释曰。 见已生死至佛方尽名见终。 不见根本地之所由名不见始(乃至)佛性是其因缘之本。 故佛如来见始见终名见佛性(已上)准此等文。 十地已还虽不可见生死之始□□有之。 答。 此不应许。 非正义故。 □但应如章主所释。 以如来藏无有始故。 依之生死又无始也。 问。 何处明说生死妄法无始来有答。 阿跋经第四云。 生死本际不可知(乃至)无始虚伪过恶妄想。 又摄论二云。 依止三种不净品法熏习。 后时此识得生。 为摄藏无始熏习故(已上)又前所引起信论云。 无明之相亦有始(已上)明知非直佛性本有。 其妄想法亦则无始。 问。 若定无始。 便是取相随邪见中。 何言决定无有始耶。 答。 为对他立有始执且言无始。 非于虚妄幻化法中有决定相。 十八空义者。 论自释言。 有始大惑说有始故。 最初之身即无因缘。 是故菩萨先论其过观法无始。 观无始时有始已舍。 是故不但说有始空。 但于所说□□始法中取相未舍。 故今演说无始法空(已上)章言执无者(至)邪执如是训云。 此之无执亦由教起。 故起信论云。 闻修多罗说世间诸法毕竟体空。 乃至涅槃真如之法亦毕竟空。 从本以来自空离一切相。 以不知为破着故。 即谓真如涅槃之性唯是其空(已上)此即闻于大品经说十八空等起空执也。 又涅槃经二十六云。 般若波罗蜜亦空(乃至)檀波罗蜜亦空。 色亦空。 眼亦空。 识亦空。 如来亦空。 大涅槃亦空。 是故菩萨见一切法皆悉是空(已上)言说真不空者。 论云。 云何对治。 明真如法身自体不空。 具足无量性功德故(已上)此即胜鬘经不空藏也。 破有三别。 一者显示道理破。 五知真中备诸法不可言无。 云何名空。 二者引经证有破。 胜鬘经云。 不空如来藏过恒沙不离不异不思议佛法。 涅槃七云。 有如来藏虽不可见。 若能灭除一切烦恼尔乃得入(乃至)若有修习如来密藏无我空寂。 如是之人于无量世在生死中流转受苦(已上)三者会空成有破。 楞伽中者。 阿跋二云。 于法无我离一切妄想。 以种种智慧善巧方便。 或说如来藏。 或说无我。 以是因缘故说如来藏。 不同外道所说之义(乃至)是故当依无我如来之藏(已上)会释可知。 唯识论者。 又云为遣虚妄法故。 遮虚妄法者。 以诸外道一切凡夫虚妄分别实有色等一切法体。 为欲遮彼虚妄分别。 故说色等一切诸法毕竟空无。 非无言处皆悉空无。 无言处者。 所谓诸佛如来行处。 如是唯有真识更无余识(已上)问。 此□□□释妄想空□□□楞伽如来藏性无我□耶。 答。 说妄法空有二说。 一者直就妄法论空。 如大品经十八空等。 二就真中明彼妄。 即起信论如实空也。 今此文中就后门论。 问。 若说空无妄相法者可知所释。 若说真如直是空者。 云何会通。 反问。 何处直言真如自空。 答。 十地经说。 自体空名为同相涅槃是也。 问。 若尔者何故不论此义。 答。 执空之者闻自体空便增空无。 难可对治。 故隐而不论也。 问。 设虽不举名。 自披疑心不断。 何不为释。 答。 若具论者实应有之。 尔存略者。 钝根闻空契本执故。 便成执着。 虽□□闻会终不能解。 若利根者以会一门余皆准知。 故不具论。 问。 起信论中对治法身即虚空执。 今此何故不破斥耶。 答。 □显情执虽□穷尽故不具□□□诸令诸学者自披论文知此所明外更有邪执也。 又以法身即虚空执摄此无中。 故不别故章次明对治(至)涅槃亦如训云。 此彼钝根二乘□也起信论云。 法我见者。 依二乘钝根故。 如来但为说人无我。 以说不究竟。 见有五阴生灭之法。 怖畏生死妄取涅槃(已上)菩萨利根具闻二空无得悟解。 二乘钝根唯闻生空随分得悟。 问。 缘觉云何亦得闻无我。 答。 初就十二缘起门说空无我之义。 闻此说者名缘觉故亦得闻也。 或得道时虽不闻说。 于初发心亦得闻也。 对治此执说如实空者。 起信论云。 云何对治。 以五阴法自性不生则无有灭。 本来涅槃故(已上)此即阿跋经中所说如实空义。 彼经二云。 大慧。 有时空无相无愿如实际法性法身涅槃离自性不生不灭本来寂静自性涅槃。 如是等句说如来藏已(已上)依此空义除灭有见方解真矣。 章二执定无(至)八识如是训云。 分见生空者。 未得解大乘所说生空理。 故分见也。 少见法空者。 解法和合无性空故名见相空。 故云少也。 便取此空以为究竟者。 执取妄空为第一义。 更无余法加过此故。 能度真有不空法也。 对治此执说实不空者。 即胜鬘经不空藏也。 八识如是者。 总结一章。 所谓八识义如此也。 别本章云。 八识之义旨实难测。 聊附圣言粗述诸八识义章研习抄卷下(终) 发布时间:2024-06-15 08:14:04 来源:藏经阁 链接:https://www.vipfo.com/book/323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