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刻观心觉梦钞引 内容: 刻观心觉梦钞引《大正藏》第71卷No. 2312No. 2312刻观心觉梦钞引此书也不着撰者名。 相传是良遍法师作。 或云。 中观法师作。 要之非学识俱优者。 断不能作也。 客岁余校此书授之剞劂。 当时窃疑其有脱误。 然诸本并同。 不敢妄改之。 比迄刻成。 更得一本。 字句整足最为善本。 乃就前刻误者正之。 剩者削之。 其脱者细书补之。 加一小圈以别注文。 览者幸勿咎校订之疏焉。 若夫此书之有益于学教修观。 读者自知。 故不复赘宽政五年癸丑季秋望江户沙门典寿撰观心觉梦钞上假虑非虑无实能所取。 执谁为心外。 故一切唯识夫欲得菩提。 须知自心。 知之寔在唯识教门。 求法之人谁不学乎。 但文义广博不能顿学。 今取略中略聊示其旨趣。 一者所依本经。 二者一代教时。 三者百法二空。 四者四分安立。 五者三类境义。 六者种子熏习。 七者十二缘起。 八者三种自性。 九者三种无性。 十者二谛相依。 十一者二重中道。 十二者唯识义理。 十三者摄在刹那所依本经(十一部论且略之矣)唯识疏云。 爰引六经。 所谓华严。 深密。 如来出现功德庄严。 阿毗达磨。 楞伽。 厚严(文)故以六经为本经也。 但此六经中。 以解深密经殊为其本。 正明唯识三性十地因果行位。 了相大乘中道教故。 又庄严经阿毗达*磨经及厚严经皆未渡经。 唯识论中数引其文问。 若尔深密说处教主对扬等何。 答。 说处华藏世界。 教主卢舍那佛。 对场法云究竟。 义理中道了义。 皆见于经。 长故不载一代教时古来诸德判教不同。 或立一时教。 或立二时教。 乃至或立五时教。 此等所立皆无教文。 不能依用。 故义灯云。 立一二四五时教。 无圣教文并不可依(文)(可见正文)宗家意依解深密经立三时教。 是以披彼无自性品。 胜义生菩萨举于有空两经相违请问如来。 世尊答之。 演一代教大意会其相违。 文言繁长。 取略意云。 依止遍计依圆三性如次建立相生胜义三种无性。 相无性者。 遍计所执体性都无。 譬如空华名相无性。 生无性者。 依他起性无自然性。 譬如幻事名生无性。 胜义无性。 一切诸法法无我性。 远离众相。 譬如虚空名胜义无性。 依于如是三种无性故。 我说言一切诸法皆无自性。 依相无性空及胜义无性自性凝然常住义故。 我亦说言无生无灭本来寂静自性涅槃。 依生无性依他体故我亦说言五蕴四谛等种种法。 故前后说不相违也(为言)于时胜义生菩萨深生领解。 一代诸教立有空中道三时教。 尔时如来叹印之(矣)初时教者。 所谓如来初于一时。 在施鹿林。 为诸声闻广说蕴谛等诸善巧。 是则正当生无自性依他诸法。 其义最浅。 故对小机最初说之第二时者。 如来在昔为诸菩萨。 于鹫岭等广说诸法皆无自性无生无灭本来寂静自性涅槃。 是则正当三无性门。 是犹总说。 隐密教故对中根器渐次说之。 已上二教虽复希奇。 皆隐密故。 是名诤论安足处所第三时者。 如来今于华藏界等广说依遍计等三性建立三种无性之旨。 具足显了空有诸法。 是则最极圆满教故。 普为一切乘者说之。 如来所有密意尽显永离诤论。 故名无诤无容之教。 是其三时教大纲也。 然佛设教之由来者。 但是义理浅深次也。 谓有最浅故初说之。 乃至非空非有最深故第三说。 如此以其义理浅深。 随机说时。 自经年月前后次第。 取此所经年月之时以为名号。 号三时教。 故寻由来义理浅深。 论其名号年月次第。 彼理浅深亦不违于年月之义故。 名义相当教时能成也。 是以华严摄第三时。 及遗教经摄初时等。 皆不相违问。 义理浅深不违时名其意云何。 答。 瑜伽抄中释彼本论所说时死非时死文。 时者道理义。 或应可时分义(文)时言本兼道理之义。 其旨分明。 是则时者分位相称克性义故。 亘道理也。 所以其所专者。 虽以年月之时名为三时教。 其时言中自含三重道理义也。 迦之宗家判于诸教大有二门。 所谓顿悟门唯立一时教。 顿悟之人闻一切教悟中道故。 是则佛意初时说有中道之有。 是三性中依圆有故。 第二明空亦中道空。 是三性中所执空故。 顿悟之前无三时别。 二渐悟门即三时教。 渐悟*之人根渐熟故。 有空中道三时悟解有其阶级。 故佛要设三重教也是以阿含般若深密等次第者。 专是渐机前教相也。 是故以之为三昧本。 然而安立时教之习无教不尽。 故必定摄华严等也。 故顿悟门一代诸教皆摄一时。 渐悟门中一代诸教皆摄三时。 彼此无缺。 义道圆满百法二空夫百法者为遣空执。 二无我者为遣有执。 所施设也。 先论百法略为五法。 一者心法。 梵云质多。 此名为心。 是积集义集起义也。 二者心所有法心家所有名心所有。 三者色法质碍为义。 四者心不相应行法行即行蕴。 行蕴有二。 谓相应行。 不眼应行。 今简前故名不相应。 五者无为法。 无者作义。 此法常住离造作故。 名为无为。 此中心王一切最胜故。 心所有法与此相应故。 其诸色法心王心所所现影故。 不相应行心心所色位差别故。 诸无为法心心所色不相应行所显示故。 如是次第第一心法略有八种(五识起时意识必起。 意识起时五不必起。 五识亦即不必俱起。)一者眼识。 依止眼根缘四显色。 别种所生。 通于三性。 在欲初禅。 有四所依。 一者眼根。 二者意识。 三者末那。 四者赖耶。 若论三量唯是现量。 相应心所有三十四。 然非同时尔许相应。 如下明也。 二者耳识。 依止耳根缘声为境。 乃至相应心所数等如上识明。 三者鼻识。 依止鼻根缘香为境。 余如上说。 但界系者唯在欲界。 四者舌识。 依止舌根缘味为境。 余亦如上。 五者身识。 依止身根缘触为境。 余亦如上。 但界系者同眼耳识。 六者意识。 依止意根缘法为境。 法者即是一切诸法。 意根*即是第七末那。 别种所生。 通于三性。 通三界系。 有二所依。 意根第八。 通于三量。 一切心所皆得相应。 然非同时。 如下所明。 七末那识。 此云意识。 第六依主。 此持业故。 二各别也。 恒审思量胜余识故。 别名末那。 别种所生。 唯有覆性。 通三界系。 第八为依。 唯是非量。 但缘第八见分为境。 十八心所同时相应。 八阿赖耶识。 此翻为藏。 能藏所藏执藏义故。 名为藏识。 别种所生。 唯无覆性。 无覆性中有四无记。 此识唯是异熟无记。 通三界系。 第七为依。 唯是现量。 缘三种境。 种子五根器界是也。 相应心所但是五数。 凡一切法能生种子皆在今此藏识之中第二心所略有六种(心王起时心所必起。 心所起时心王必起。 约一聚论。)遍行有五。 一切心中定可得故。 名为遍行。 别境有五。 缘别别境而得生故。 名为别境。 善有十一。 唯善心中可得生故。 名之为善。 烦恼有六。 性是根本烦恼摄故。 得烦恼名。 随烦恼中有二十种。 唯是烦恼等流性故。 名随烦恼。 不定有四。 于善染等皆不定故。 立不定名。 遍行五者。 (今此五种心定俱起)谓一作意。 警心为性。 于所缘境引心为业。 别种所生。 通于三性三界三量八识相应。 然其所依所缘性界量等皆同一聚心王。 二触。 三和分别变异。 令心心所触境为性。 受想思等所依为业。 别种三性等如前法。 三受。 领纳顺违俱非境相为性。 起爱为业。 别种生等亦如前法。 于此开五受。 忧苦喜乐舍。 四想。 于境取像为性。 施设种种名言为业。 余亦如前。 五思。 令心造作为性。 于善品等役心为业。 余亦如上。 别境五者(今此五法不必俱起。 或一或二乃至五俱总别合有三十一句。)一欲。 所谓于所缘境希望为性。 勤依为业。 别种所生。 通于三性三界三量六识相应。 除七八识。 其所依等同一聚王。 二胜解。 谓于决定境印持为性。 不可引转为业。 别种所生等亦如前法。 三念。 所谓于曾习境令心明记不忘为性。 定依为业。 余如前法。 四三摩地。 于所观境令心专注不散为性。 智依为业。 余亦如前。 五慧。 所谓于所观境简择为性。 断疑为业。 通于七识。 但除第八。 余亦如前。 善十一者(此中除轻安。 余十必俱起。)一信。 所谓于实德能深忍乐欲心净为性。 对治不信乐善为业。 别种所生唯是善性通三界系。 定通现比。 通于六识。 除七八识。 所依等同一聚心王。 二精进。 谓于善恶品修断事中勇悍为性。 对治懈怠励善为业。 余如前法。 三渐。 所谓依自法力崇重贤善为性。 对治无渐止息恶行为业。 余亦如前。 四愧。 所谓依世间力轻拒暴恶为性。 对治无愧止息恶行为业。 余亦如前。 五无贪。 谓于有有具无著为性。 对治贪著作善为业。 余亦如前。 六无嗔。 谓于苦苦具无恚为性。 对治瞋恚作善为业。 余亦如前。 七无痴。 谓于诸理事明解为性。 对治愚痴作善为业。 余亦如前(已上三法名三善根。)八轻安。 谓远离粗重调畅身心堪任为性。 对治惛沈转依为业。 余亦如前。 但在二界。 于欲界无。 九不放逸。 精进三善根于所断修防修为性。 成满一切世出世间善事为业无别种子。 通*于三界。 余如上法。 十行舍。 谓精进三根令心平等正直无功用住为性。 对治掉举静住为业。 亦无别种。 余亦如前。 十一不害。 于诸有情不为损恼。 无嗔为性。 能对治害悲愍为业。 无别种子等亦如前法。 无嗔是慈不害即悲。 烦恼六者(此六开之名十烦恼。 如下所明。 此十烦恼或有俱起。 或不俱起。 种种不同。 如唯识论第六卷明。 然无明起。 余不必起。 若余起时无明必起。)一贪。 所谓于有有具染着为性。 能障无贪生苦为业。 别种所生。 通于不善有覆二性。 通三界系。 通于三量。 通七转识。 除第八识。 所依等同一聚心王。 二嗔。 所谓于苦苦具憎恚为性。 能障无嗔。 不安恶行所依为业。 别种所生。 唯是不善。 唯欲界有。 通于三量。 通在六识。 除七八识。 所依缘等亦同心王。 三慢。 所谓恃己于他高举为性。 能障不慢生苦为业。 别种所生。 通于不善有覆无记。 通三界系。 定非现量。 通六七识。 除五八识。 余如上法。 所依等亦同一聚王。 于此中开七慢九慢。 四无明。 谓于诸理事迷暗为性。 能障无痴一切杂染所依为业。 种子三性界系同上。 通于三量。 通七转识。 除第八识所依等亦同一聚王。 五疑。 所谓于诸谛理犹预为性。 能障不疑善品为业。 种子三性界亦同上。 定非现比。 唯在第六。 余如上法。 六不正见。 于诸谛理颠倒推度染慧为性。 能障善见招苦为业。 无有别种子。 性界亦同上。 唯是非量。 唯在六七。 除五八识。 余亦如上。 开为五见(今此五见必不俱起。)一萨迦耶见。 谓于五取蕴执我我所。 一切见起所依为业。 二边报见。 谓即于彼随执断常。 障处中行出离为业。 三邪见。 谓谤因果作用实事。 及非四见诸余邪执。 四见取。 谓于诸见及所依蕴执为最胜能得清净。 一切斗诤所依为业。 五戒禁取。 谓于随顺诸见戒禁及所依蕴。 执为最胜能得清净。 无利勤苦所依为业。 随烦恼二十者。 (此二十中或有俱起。 或不俱起。 如下分别。)一忿。 所谓依对现前不饶益境。 愤发为性。 能障不忿执仗为业。 是嗔分位。 无别种子。 唯不善性。 唯欲界系。 定非现量。 唯在第六。 所依缘等同一聚王。 二恨。 所谓由忿为先怀恶不舍结怨为性。 能障不恨热恼为业。 亦嗔分位。 无别种等同于上法。 三恼。 所谓忿恨为先追触暴热很戻为性。 能障不恼蛆螫为业。 亦嗔分位。 无别种等亦同前法。 四覆。 所谓于自作罪恐失利誉隐藏为性。 能障不覆悔恼为业。 贪痴分位。 无别种等亦同上法。 五诳。 所*谓为获利誉矫现有德诡诈为性。 能障不诳邪命为业。 通于不善有覆无记。 通欲初禅。 余亦同上。 六谄。 所谓为网他故矫设异仪险曲为性。 障不谄教诲为业。 余亦同上。 七憍。 所*谓于自盛事深生染着醉傲为性。 能障不憍染依为业。 是贪分位。 通于三界。 余亦同上。 余害。 所谓于诸有情心无悲愍损恼为性。 能障不害逼恼为业。 是嗔分位。 唯不善性。 唯欲界系。 余亦同上。 九嫉。 所谓殉自名利不耐他荣妒忌为性。 能障不嫉忧戚为业。 余亦同上。 十悭。 所谓耽着财法不能惠舍秘吝为性。 能障不悭鄙畜为业。 是贪分位。 余亦同上(已上十法各别起故名十随惑。)十一无惭。 不顾自法轻拒贤善为性。 能障碍渐生长恶行为业。 别种所生。 唯不善性。 唯欲界系。 通于三量。 通于六识。 除七八识。 所依等同一聚心王。 十二无愧。 不顾世间崇重暴恶为性。 能障碍愧生长恶行为业。 余如上法(已上二法遍不善故名中随惑。)十三不信。 于实德能不忍乐欲心秽为性。 能障净信惰依为业。 别种所生。 通于不善有覆无记。 通三界系。 通在七识。 除第八识。 余同上法。 十四懈怠。 于善恶品修断事中懒惰为性。 能障精进增染为业。 余亦同上。 十五放逸。 于染净品不能防修纵荡为性。 障不放逸增恶损善所依为业。 懈怠贪嗔痴四分位。 无别种子。 余亦同上。 十六惛沈。 令心于境无堪任为性。 能障轻安毗钵舍那为业。 别种所生。 余亦同上。 十七掉举。 令心于境不寂静为性。 能障行舍奢摩他为业。 余亦同上。 十八失念。 于诸所缘不能明记为性。 能障正念散乱所依为业。 念痴分位。 无别种子。 余亦同上。 十九不正知。 于所观境谬解为性。 能障正知毁犯为业。 慧痴分位。 无别种子。 余亦同上。 二十心乱。 于诸所缘令心流荡为性。 能障正定恶慧所依为业。 别称所生。 余亦同上(已上八法*遍染心故名大随惑。 言染心者不善有覆。)不定四者(此四法中初二法及后二随一或时俱起。 后二相望必不俱起。)一睡眠。 谓令不自在昧略为性。 障观为业。 别种所生。 通于三性。 唯欲界系。 定非现量。 唯在第六。 所依缘等同一聚心王。 二恶作。 谓恶所作业追悔为性。 障止为业。 余亦同上。 三寻。 所谓令心忽遽于意言境粗转为性。 思慧分位。 无别种子。 通欲初禅。 通于三量。 余亦同上。 四伺。 所谓令心忽遽于意言境细转为性。 通中间禅。 余亦同上。 此二俱以安不安住身心分位所依为业第三色法。 略有十一种。 一眼。 所谓照了导义。 非分位法。 别种所生。 眼识所依。 赖耶所变。 第六意识或时亦依此。 或时亦缘之。 谓五识俱意识依此。 独头缘之。 本质皆是赖耶所变。 二耳。 所谓能闻义也。 耳识所依。 自余同上。 三鼻。 所谓能嗅义也。 鼻识所依。 四舌。 所谓能尝义也。 舌识所依。 五身。 所谓积集依止之二义也。 身识所依。 一一余义同眼耳根。 已上五法名为五根。 根者增上出生义也。 与眼等识作威势故。 六色。 所谓一者显色。 谓青黄等。 非分位法。 各别种生。 其本质者赖耶所变。 影像即是眼识所变。 第六意识或时亦缘。 二者形色。 谓长短等。 三者表色谓行住等。 今此形表无别种子。 第六识境。 七声。 所谓因执受。 与因不执受。 及四俱生。 可意。 不可意。 俱相违。 今此六种皆有别种。 非分位法。 其本质者第八所变。 影像即是耳识所变。 第六意识或时亦缘。 八香。 所谓好恶平等三。 皆有别种子。 其影像者鼻识所变。 余同上法。 九味。 所谓苦酢辛甘咸淡等味。 皆有别种。 其影像者舌识所变。 余亦同上。 十触。 所谓地水火风名四大种。 各各有别能生种子。 今此四大造余诸色。 四尘五根并此所造。 故名能造。 影像即是身识所变。 滑涩轻重等四大种分位。 无别种子。 第六缘之。 余亦同上。 已上五法名为五境。 亦名五尘。 此有内外。 内者即是有情依身。 外者即是器界之体。 十一法处所摄色。 此有五种。 极略。 极迥。 及受所引。 遍计所起。 定所引是。 此中四色定是假法。 无别种子。 定所引色有假有实。 实别种生。 假无别种。 此五种色皆是第六所缘境也。 其定果实色亦眼等所缘。 极略色者即是极微。 极迥色者*即空界色。 受所引者*即是无表。 遍计起者即是水月镜像等也。 定所引者定力所变五尘等也第四心不相应行法。 略有二十四种。 一得。 所谓获成就义。 色心分位。 无别种子。 第六识境。 二命根。 谓即是住时决定之义。 阿赖耶识能生种子之分位也。 余同上法。 三众同分。 谓相似义。 诸有情类身心分位。 四异生性。 谓*即圣道非得义也。 三界见惑种子分位。 五无想定。 谓*即令身安和之义。 是能厌心种子分位。 但外道所修无心定。 唯灭六识。 六灭尽定。 谓亦令心身安和*之义。 亦能厌心种子分位。 是圣者所修无心定。 通灭六识染污末那。 七无相事。 谓*即酬因义。 彼天第六报心种子*之分位也。 八名身。 谓即能诠自性义也。 声尘分位。 此有一名二名多名。 九句身谓*即能诠差别义也。 亦声分位。 此有一句二句多句。 十文身。 谓名句二所依义也。 亦声分*位。 此有一字二字多字。 十一生。 谓本无今有是生义也。 色心分位。 十二老。 谓非凝然义。 亦色心分。 十三住。 谓暂有用义。 亦色心分。 十四无常。 谓后无义。 亦色心分。 十五流转。 所谓因果不断*之义。 亦色心分。 十六定异。 谓善恶因果互相差别义。 亦*色心分。 十七相应。 所谓因果感赴义也。 亦色心分。 十八势速。 所谓诸行迅疾义也。 亦色心*分。 十九次第。 所谓编列有序义也。 亦色心分。 二十方。 谓*即是处所分齐义也。 色法分*位。 二十一时。 所谓克限称可义也。 色心分*位。 二十二数。 所谓诸法度量义也。 亦色心*分。 二十三和合性。 所谓即是不相乖违义也。 二十四不和合性。 谓即翻上和合性义。 此二十四皆无别种子。 第六识境第五无为法。 略有六种(前九十四法之性也)一虚空。 谓离诸障碍故名虚空。 此有二种。 一依识变。 即是心所变虚空无为相。 相似故名。 实有为也。 二依法性。 即是真理。 非心变相。 实无为也。 二择灭。 谓由简择力灭诸杂染究竟证会。 故名择灭。 此有二种。 一依识变。 即是心所变择灭无为相。 余同上法。 三非择灭。 不由择力本清净。 或缘阙所显故。 名非择灭。 此有二种。 一依识变。 即是心所变非择灭无为。 余亦同上。 四不动。 谓苦乐受灭故名不动。 第四禅中所显法也。 二种准上。 五想受灭。 *谓想受不行名想受灭。 灭尽定中之所显也。 二种准上。 此五皆依真如假立。 六真如。 谓理非妄倒故名真如。 真谓真实。 显非虚妄。 如谓如常。 表无变易。 二种准上真如亦是假施设名问。 烦恼所知二云何。 答。 烦恼障者。 即上所明诸烦恼也。 所知障者。 诸烦恼中一一皆有。 所谓迷用名为烦恼。 迷其法体名所知障。 是故二障无别体也。 其迷用分即有发业润生之用。 扰恼有情轮回生死。 故名烦恼。 其迷体分无有发业润生之用。 但是隐覆所知境界不得菩提。 名所知障。 亦名智障。 是故烦恼障障真涅槃。 其所知障障大菩提。 彼是生空智之所断。 此是法空智之所断。 圣道功力有分限故分为二障。 而实同体。 约六烦恼正明其相。 且就贪中对一有情起贪爱时。 爱其假者名为烦恼。 着其法体名为所知。 五蕴是体。 假者是用。 五蕴法体聚集和合相似常一主宰之用名有情故。 若解五蕴如幻虚假。 岂于此法和合假者起贪爱耶。 迷法体故。 遂迷假者生此爱着。 当知烦恼必依所知而得起也。 故此念中必有智障。 自余诸烦恼一一皆如此”问。 于烦恼中有见修惑。 何者见惑。 何者修惑。 答。 分别起者见道所断。 俱生起者修道所断。 粗易断故见道断彼。 细难断故修道断。 此十烦恼中疑后三见唯分别起。 故唯见惑。 所余烦恼一一通二。 所谓贪中分别贪者即见所断。 俱生贪者是修所断。 余嗔慢等皆可准知问。 所知障中亦有如是见修差别。 答。 亦有此别。 谓见所断烦恼之中所知障者。 即见所断所知障也。 修道所断烦恼障中所知障者。 即修所断所知障也。 此约菩萨而所论也。 二乘不断所知障故。 但于定障稍有相滥。 然实不断。 但是折伏问。 于其烦恼何者不善何者有覆。 答。 上界烦恼皆是有覆。 欲界惑中分别起者唯是不善。 俱生起中发恶行者亦唯不善。 所余有覆。 其所知障一切有覆。 不通不善。 但望二乘复名无覆。 非彼障故(已上百法)次二空者(遮百法上一切妄执。 即是入于真理门也)一者生空。 即是补特伽罗无我。 补特伽罗名数取趣。 是人我名。 言人我者即是主宰自在义也。 然无坚实主宰自在。 故云无我。 我即是生。 无我即空。 亦名生空。 二者法空。 即法无我。 法者轨持。 轨谓轨范。 可生物解。 持谓任持。 不舍自性。 然无坚实自性胜用名法无我。 无我即空亦名法空问。 现见世间有诸有情。 人畜等状宛然当眼。 今言无我谁人信耶。 答。 所言我人以何为体。 若言以色为体。 色何是无常。 亦何有病苦。 若是我者应自在故。 余耳鼻等皆应准知。 若长短等以为体者。 长短即是色尘分位。 无别体性。 余滑涩等触尘等分亦应准知。 若言以心为体。 心何是无常。 亦何有其苦。 八识心王五十一心所一一如是。 若尔我言所目之体是何物耶。 从头至趺。 从皮至髓。 六府五藏骨肉脉等一切诸物。 乃至所有种种心识念念等中一一推求。 我人名言所目。 实体终不可得。 毕竟都无。 但是无常苦不自在色声香等。 故云无我问。 若尔何故世间圣教说有我人。 世间我者谓有情命者等。 圣教我者谓预流一来等。 若都无其体。 如是所施设从何而起耶。 世间所说设虽迷谬。 其圣教所呼。 岂都无耶。 何况于其世间迷情。 若无所由不可起耶。 答。 世间圣教所施设者但由假立。 非实有性。 其假立者即识所变五蕴诸法聚集和合所作功能。 假似有常一主宰物。 此相似分说名假我。 若拨无此分还是损减执。 若增*于此分即是增益执。 当知我人假有实无。 观假有故大悲救之令到觉岸。 悟实无故大智泯之能显真理。 然诸愚夫无始以来迷此相似定谓真实。 呼此情解即说有情命者等言。 是*即世间所执我也。 而诸圣者悟此相似不谓坚实。 呼此假我即说预流一来等言。 是为圣教所说我也问。 若尔何故前言都无人我体耶。 答。 前遮坚实。 不遮假似。 何况此假犹是法用。 实属于法。 法外都无。 故云无我问。 五蕴和合似常一等。 其义犹闇。 乞也详明。 答。 五根五尘心心所等若不和合。 宁有人等相状功能。 以和合故有此相用。 然此相用法外无体。 但是色心一一功能。 由和合。 故似有如是常一主宰自在之相。 所以圣教呼此似分即名假也。 重意云。 有人以斧伐其树等。 形貌身体威势动作似越泛尔色香等分。 而实不越。 所以者何。 振斧动作是四大用。 即在触尘。 欲动加行即欲思等是心心所。 手足等形即是形色色尘分位。 总体即是五蕴诸法。 其外无物。 方知但是五蕴和合假似如是有一物耳。 若不合者难有此分。 合故如是(为言)深思惟之。 不可增损。 若得中者还泯有无。 四句斯绝。 百非悉亡。 今此真理是名生空废诠胜义。 其能显门即是补特伽罗无我。 问。 若尔虽无我而法体实有。 更有何道理亦立法无我。 又于法无犹云无我。 其意如何。 答。 法体称有且对人我。 为入我空说六二法者是义欤。 即是法中世俗谢设。 若入真门。 五根五尘心王心所一切如梦非有似有。 都无坚实自性胜用。 但是依他众缘所成虚假事相。 如是色心缘生道理真实如常不生不灭即名无为。 更无坚实别体无为。 既无坚实有为无为。 故名法空。 但无我者遮自然也。 自然即是我义故也。 问。 人我体性求不可得。 其理可然。 五蕴法体其事显然。 可见或闻乃至识知体性作用一一皆存。 今说为空。 岂得信耶。 答。 法体虽无量皆是四缘作。 心法具四生。 色法由二起。 缘起之道理亦是事家理。 既无自然性。 谁言有自性。 问。 若尔今所见闻觉知诸色声等其体是何。 答。 是他所作。 无自体性。 他者即是因缘等也。 为此诸缘所生起事四缘具足者即缘虑事成。 二缘和合者即质碍事成。 其缘虑中八识差别。 其质碍中五尘等不同。 各各一一皆应分缘具足之时。 彼彼事相差别而生。 故见闻等境不同也。 今言空者指无自性。 宁不信耶。 问。 萨婆多等皆立四缘六因等法。 虽然三世诸法恒有全非如幻空不可得。 今言四缘所成故空。 其义未明。 答。 余乘所执不知唯识。 不立四分。 不信赖耶。 无赖耶故无亲因缘。 无亲因缘故。 疏缘亦不成。 缘既不成故缘生无实义。 既无实义故虽云四缘生还堕自然生。 故法体恒有。 当知法空由唯识成为入法空复说唯识者此意也。 问。 法从缘生故名无自性者。 其能生缘者为是自然有。 若尔其法非无我耶。 答。 缘亦从缘生。 其缘亦如是。 是故一切法一切皆无我。 展转皆从因缘生故。 因缘所生法我说即是空其理诚哉。 问。 若尔诸法一切虚假。 可无假实种种差别。 何故前言色心等中有假实耶。 答。 此问非也。 今言虚假如幻如梦。 推入真门空理谈也。 若依世谛道理门者。 自有种子所生诸法多分名为有为实法。 今此之位等皆名假法。 全不相违。 问。 推入真门皆无我者。 何故世间及圣教中说有法体耶。 世间法者实德业等。 圣教法者蕴处界等。 若都无自性岂如此说耶。 答。 世间圣教所说法者。 但由假立。 非实有性。 其假立者即识所变五蕴诸法。 非色似色。 非心似心。 其相似者即是似法。 然诸愚夫无始以来迷于此似执为坚实色声香等。 呼己情解说色声香味等之言。 即是世间所说法也。 大圣愍之悟此虚假以义依体便说色声等种种法。 是名圣教所说法也。 是故诸法假有实无。 不悟假有起损减执。 不悟实无起增益执。 深思惟之。 不可增损。 若得中已空有皆遣。 四句百非一切悉亡。 指此无相名为法空。 此空为门所显真理其体非空。 名言道断。 是名真如。 此如微妙分别不及。 是即法空废诠胜义。 前生空门即此空中方便一门。 其真如者即此真如一分义边。 今此二空所显真如即是前百法中无为。 此能显空即是今言二空是也。 空者非单空。 空有皆空无。 是今所谓空。 即中道故。 无有一异俱不俱等。 如空花等性相都无。 此都无者即此空也。 深可思之。 问。 若尔前言以无自性名法空者岂不相违。 无自性者可单空故。 答。 谁言无自性是单无之无。 虽遮自然性全不妨他作。 不妨他作故不离缘生。 无其缘生法者即是假有也。 既不离假有之无自性故。 虽云无自性非偏无之无。 有相无相俱不可得之无性也。 般若皆空即此义也。 问假我假法二种之假其义齐耶。 答。 假法虽假。 其体即法。 假我虽我其实非我。 实是法用相似分故。 由此义故理实而言。 但有假法都无我相。 故假我假假义更增。 虽增亦非全无相似。 若拨无之亦大邪见。 偏执之人恐难解欤。 问。 其法无我与人无我二种之我其义齐耶。 答。 夫言我者。 即是主宰自在义也。 设虽法我岂都废之。 但人我者此义更增其相甚显。 法我义分此义微细其相甚隐所以然者。 色声香等一一法体如幻缘生。 本非主宰。 然其虚假执持体用念念生起。 相续流来微细相似有自然物。 所谓非色假似色等也。 迷于此分执为实有色声等法。 名法我见。 此分难直云常一主宰我。 五根五尘心心所等各各别别虚假相似。 自在势力甚微隐故。 而此等法和合共成。 彼一一用互相资助。 极相似有一体之者不待众缘长时常住自力独存。 割断自在威力强胜。 迷于此分执为实有人畜等物。 名人我见。 此分即是常一主宰增胜我也。 故二种我非齐等也。 问。 诸唯识观皆法空观耶。 诸法空观皆唯识观耶。 答。 诸法空观皆唯识观。 非唯观皆法空观。 何以故。 以有生空唯识观故。 问。 若尔生空观皆唯识观耶。 答。 有生空观非唯识观。 所谓二乘生空观也。 问。 菩萨所修单生空观若唯识者其义云何。 答。 假我假法俱依识变故皆唯识。 如上述毕。 识所变者相见二分。 四分之义如下所明。 四分安立问。 八识心王及诸心所所缘之境。 若能缘外别有体耶。 若言尔者可违唯识。 若不尔者。 其体云何。 若即是心既虑非虑体用各别。 如何即心。 若虽各别犹即心者其理最难。 恐不可得。 答。 一切境界皆自心用。 有为万法心外无体。 凡厥心者虑知之法。 若无所知知何为心。 今此缘起理必然故。 心心所生自体转变为一所虑所托之用。 今此所虑用为亲所缘缘是名相分。 相分既现定有缘之能缘作用。 是名见分。 见分既起定有知之内缘作用。 今此用用名自证分。 此用既起亦定有知之内缘用。 此用名为证自证分。 此用既起亦定有知之内缘用。 是即返前自证分也。 心分既同应皆证故。 如是证知其用满足。 故自证分缘于见分及第四分。 是故不立第五分也。 如是妙现能成立毕。 虽心与境虑非虑异。 皆一心用。 如幻虚假。 故唯识义能成立也。 其重意云。 心若坚实者心难转为境。 境若坚实者亦难为心内。 诸法从心起皆如梦境故。 虚假虑非虑无实能所取。 执谁为心外。 故一切唯识。 问。 若心能知法故心转为境。 境亦所知法故境转为心。 次设境体虽在心外。 心起缘之知虑法成。 何要心体转为境乎。 次设相虽现自证直可缘。 必起见分用有何深理耶。 次设起见分。 心境二爰足。 何须见分外亦立自证分。 设立自证分。 见分通缘内。 以三分可足。 何须立第四。 例如自证分缘见证自证故不立第五。 次境所知故心定缘。 尤有其理。 其后三分皆能缘中之差别也。 何强知见。 乃至亦知证自证乎。 若不知者有何失乎。 次自证分亦是心用四分皆为用。 以何为心体。 抑唯识者心外无有别法义也。 唯立一心可以为宗。 虽云心内法。 犹许非心法。 岂是心外无别法教。 答色声等法质碍为体(定果色等虽无见无对。 对心犹是有质碍也)假令虽不为心所缘。 而犹可为色声等法。 故无境体转为心义。 诸心心所缘虑为体。 假令无被缘虑物者。 缘虑何物为缘虑法。 故心体转必为境也。 是*即缘虑分别之法法中胜故有自在力。 能造诸法。 非缘虑法体性钝劣。 岂堪体转起缘虑用。 但不许心外实境者有多道理。 唯识等破外道小乘实我实法种种文理即皆是也。 不遑举尽。 然今且举阿毗达磨经中所说四智成就菩萨所观略示其相。 言四智者。 一相违识相智。 谓于一处鬼人天等随业因力所见各别。 鬼见为火。 人见为水。 天见琉璃。 傍生见宅。 如是等见种种不同。 境若实有岂可如是随能见者业因差别种种转变。 二无所缘识智。 谓缘过去未来梦等非实境时。 境非实有。 心现可得。 心若必托外境起者。 如是之时其事云何。 以此例知一切境界。 三自应倒智谓若境体定实有者。 一切凡夫皆应是圣。 本来悟证心外境故。 若尔不假功用自然可得解脱。 何不然耶。 四随三智转智。 谓三智者。 一随自在者智转智。 谓已证得心自在人随自所欲转变水等事皆能成。 境若实者宁可如是转心转变。 二随观察者智转智。 谓得胜定修法观者随观一境。 青瘀等相种种显现。 境若实者岂可如是随心显现。 三随无分别智转智。 谓起证实无分别智。 一切境相皆不现前。 境若实者云何如是证实智前皆不现乎。 菩萨成就此四智时。 于唯识现决定悟入。 是故不许心外境也。 次自证分者。 心还知自用。 岂可直缘相分境耶。 是故必起缘境作用。 是*即见分。 若尔自证直缘境者不足言也。 次凡能量所量法者必有量果。 若不尔者。 于此量知无所果成。 岂应道理。 是故如是有第三分证知见分。 见分能量知相分也。 譬如有人以丈尺量绢等之时。 绢等所量。 丈尺能量。 人量果也。 丈尺能量绢等物者。 其所量成人证知也。 若不引其人证知者。 丈尺能量绢等所量有何用乎。 丈尺能量绢等之时。 人能证知丈尺分齐。 故能所量义能成立。 若无丈尺。 人岂得知绢等分齐。 若无绢等。 人又何用丈尺等为。 若无其人。 谁知丈尺能量绢等。 三分妙理亦复如是。 相分所量。 见分能量。 见分能量相分之时。 必内证知见分能量。 量知之义由此成立。 若无见分。 心岂得知色等境界。 若无相分。 心起缘用有何所用。 若无自证。 谁知见分能缘相分。 是故定立第三分也。 次内证用。 其用深细故必现量。 而其见分是外缘用。 理通三量(五八识等见分现量。 然凡见分通三量法。 故总论之)如何得知己内体耶。 若约见分现量时者可尔。 见分比非量时谁知自体。 明知见分本是为缘相分用故。 虽现量见证知自体义不可得。 何况若无第四分者。 第三能量应无量果。 岂非大过乎(佛果三通缘四等事至下可知)是故必立证自证分。 其自证分既居中间内缘现量。 故知见分。 亦知第四其义成立。 何乃为例。 次此四分皆是心分皆应证知。 若不尔者。 一心中有自所不知不应道理。 故后三分虽皆能缘。 其中犹有如是微细相缘*之义。 皆成所知。 岂非深妙。 次心微细体相难知。 只以作用显示之耳。 所以四分皆是心用。 然而于此四分*之中强判体用。 第三自证独当其体。 独居中间普证前后。 心根本义异余故也。 次唯识者。 寻诸法源论有为起。 全非唯祇一个心法都无余法。 是故虽许万差诸法皆从心起。 无有一法非心内也。 虽在心内色声水火眼耳等法种种差别宛然而存。 虽存皆是从自心起如梦境故。 名唯识也。 由此应言心内诸法诸法皆存。 心外诸法诸法皆无经中心外无别法者即此义也。 不知此理人迷唯心教文。 返发因果护拨无恶见。 甚可悲矣”问。 今此四分相配八识之方如何。 答。 八识一一皆有四分。 相应心所一一亦尔。 且于眼识明四分者。 今此识体生起之时。 以第八识所变色尘为疏所缘。 故自体转现色影像。 以此影像为亲所缘。 故起缘之能缘作用其色影像名为相分。 缘之作用名为见分。 今此二分心自体上之所现也。 起此二用所依自体为自证分。 证自体用是即名为证自证分。 如是耳等余识四分准此可知。 以五尘境如此相配眼等五识。 其相显然。 第六意识缘十八界诸法为境。 随应变现诸法影像。 随应起此能见作用。 是即第六识自体分所转变也。 第七末那缘第八识见分为境。 第八赖耶变现种子五根器界三种境界。 余义准前。 然诸后二分皆是唯现量。 见分之量随识不同。 谓五八识一一见分。 一向现量。 第七见分一向非量第六见分应通三量。 相分非缘虑。 故非三量摄。 相应四分准之可知问。 八识聚相分皆有本质耶。 答。 五识第七必有本质。 五识唯托第八相分(三种境中。 器界五尘为体。 五识缘之为本质也)为本质故。 第七恒缘第八见分为本质故。 第六识境本质有无随时不定。 或时有质。 谓缘五尘*之时等也。 或时无质。 谓缘过未及龟毛等之时是也。 第八识境一向无质。 依先业力任运变境不随所杖本质故也。 然于其疏所缘缘者有无不定。 谓依身器界以他有情变为疏所缘。 正根及种子但亲所缘缘。 无疏所缘缘。 本质境与疏所缘缘大旨虽同。 而有少异。 深可思之观心觉梦钞上(终)甲本奥书云写本云知足院御草(云云)可秘之可秘之”永享六年(甲申)十月十一日于兴福寺劝修坊之南向书之愿依少善功先师先妣早证登地觉位自他共到三身之果得就中近年寺门为体零落过诸国中斗诤先代未闻也去八月十四日筒井讨死之后一国过半被烧拂修学领地田舍仁及违乱并疏学散乱之故依尊神之御崇如此及牢笼欤去月七日十四日二十五日神火诸方充满奇异非一之虚实虽不审定闻而消魂以此写功半回向尊神愿今社本腹国中安全令法久住利益众生善愿速成就(矣)中宗末学尖深(三十七岁)天文四年(乙未)十二月二十五日于转经院书写之令法久住慧解皆发断迷皆悟乃至法界平等利益(矣)求法末学光政(年十九戒七腊)观心觉梦钞中三类境义问。 诸心心所所变境界有几种耶。 答。 总判诸境三类不同。 一者性境。 所谓一切从实种生有实体用。 能缘之心得彼自相。 其境守性不随心故。 名性境也。 即于此中有三不随。 一性不随。 与能缘心不必同性。 或异性故(性者善等/三性性也)二种不随。 与能缘心别种子故。 三系不随。 与能缘心不必同界同地系故。 如是具足三不随境名性境也。 若指其体即五八识所缘五尘等境是也。 二独影境。 所谓其境与能缘心同一种生。 无实体用。 能缘之心不得自相。 既无本质。 影像独起。 故名独影。 即于此中有三随心。 一性随心。 与能缘心同一性故。 二种随心。 与能缘心同一种故。 三系随心。 与能缘心同界系故。 如是具足此三随心名独影境。 若指其体。 第六识缘龟毛兔角等相分也。 三带质境所谓能缘心虽不得自相。 而其境相有本质故。 名带质境。 今此境者既有质故不应一向随能缘情。 亦既不得境自相故不应一向随本质境。 即于此中亦有三种通情本义。 一性通情本。 或随能缘。 或随所缘。 判性不定故。 二种通情本。 以其种子或相从之名能缘种。 或相从之名本质种故。 三系通情本。 或说与能缘为同界系。 或说与本质为同界系。 如是具足三通情本为带质境。 若指其体。 第七识缘第八见分所变相分等类是也。 今此相分若随能缘名有覆性。 若随本质名无覆性。 其种子者或摄能缘第七种子。 或摄本质第八种子。 其界系者七八二识必同系故。 情本界系虽不别异。 相从彼此以义说之不依同系。 是故具此三种义也。 性境之中心境同种等种种疑准此可知。 然此三境皆心所变。 故不随心皆名唯识。 论其源故。 如梦境故种子熏习问。 于百法中几是种子所生法耶。 答。 除六无为所余法中诸有实法设心设色皆是种子所生法也。 问。 今此种子以何为体。 答。 夫种子者第八识中生果功能。 此有二类。 一本有种子。 谓无始法尔第八识处有应亲生彼彼诸法功能差别。 是即名为本有种子。 二新熏种子。 谓七转识随应所熏色心万差种种习气皆悉落在阿赖耶中。 皆成彼识生果功能。 是即名为新熏种子。 今此新古二类种子俱具足时。 必定令生自果现行。 谓如一处青色生时。 寻其能生亲因缘法定有二种。 一者无始法尔可生今此青色第八识中生果功能。 二者前心缘青色时依其自心分别势力相分之中数数所熏青色习气。 在本识中复成彼识生果功能。 自余诸法准此可知问。 七转识熏种子之相委可成之。 又业种子无漏种子其体云何。 又有唯有新熏种子而无本有种子法耶。 又有唯有本有种子而无新熏种子法耶。 答。 种子熏习义甚微细。 论其大都。 七转识中有胜用心(谓善不善有覆无记。 于无覆中除异熟心。 余三无记)随应缘境。 见分能留能缘习气。 即是后三分种子也。 相分能留所缘习气中有其二种。 一者影像自分种子。 二者此之本质种子(若缘瓶等假法之时杂熏种子)或时希有唯熏相分自之种子不能熏彼本质种子。 不遑委之。 今此相见二分熏习名用能熏。 当知一切诸法种子皆是自心自体势力之所起也。 且指一事。 或有人闻怨家之声起恶心时。 此一念中必有两识。 一者耳识。 二者同缘第六意识。 今此两识尔时其性俱是不善。 有强用故彼此见分俱留能缘不善习气。 耳识见分之所留者*即是不善耳识种子。 是时彼此两识之前各现一个声尘相分。 今此彼此两个相分各留相分声尘习气。 及留本质第八所变声尘习气。 彼相分之自习气者即是耳识意识各各相分种子。 即其所熏本质声尘之习气者即是第八识相分中声尘种子。 此等种子并是恶心之所熏习。 所谓耳识见相所熏皆是不善耳识自体势力熏之。 同时意识见相所熏皆是不善意识自体势力熏之。 此是且约心王明之。 若并心所即有众多见相所熏。 如是一时一念所熏有多种子。 何况念念此诸种子皆悉落在自心之底。 一落在已除以圣道断舍之外。 相续流来犹如暴流。 念念生灭无有间断。 其心底者即是第八阿赖耶识。 此识独持诸法种子令不失坏。 余一切法皆无此力。 所以者何。 或间断故或转易故。 或坚密故。 或非主故。 皆无容受诸种子德。 不能持种。 所以第八心王独持诸法种子。 且指一事已。 余准此可知。 一切异熟心心所法其性羸劣不能熏种。 其法种子他识缘之。 相分之中熏彼种子。 即是本质之种子也。 其有胜用相应心所亦一一熏彼彼种子与王无异。 其异熟心相应心所亦如心王不能熏种。 皆准心王可知其相次业种者。 如是三性诸心心所熏种子中善恶二心见分各熏善恶二性自后三分种。 其中思心所所熏自种子殊有造作强胜功力。 资助当来果报种子(即是一切异熟无记诸法种子)令生当来总别果报。 此用专在思种子处。 今此善恶思种之上令生异熟果报。 功能名为业种。 彼诸三性诸法种子总皆名为名言种子。 或闻名言变一一相所熏成故。 或心心所能显境相如名言故。 其所熏种名名言种。 今此名言种子各各皆生自果。 是故说此名亲因缘。 谓色种子生色现行。 心王种子生心王现行。 心所种子生心所现行。 善法种子生善现行。 不善种子生恶现行。 有覆种子生有覆现行。 无覆种子生无覆现行。 乃至色中五根五尘。 心中八识。 心所中作意触受想思。 如是等类无量差别。 一一各尔。 各各必定亲生自果。 不生他性他法现行。 是故名之亲辨自果自体辨生亲因缘也。 是以异熟无记种子生于异熟无记果报。 即是名言种子随一。 今此异熟无记种中第八识种子。 相应五数心所种子。 眼等五根正根扶根二类种子。 异熟无记六识种子。 各各相应心所种子。 皆悉有之。 其器界者四尘为体。 若起声时五尘为体。 如是四尘五尘种子虽非内异熟果种子。 亦是既为有情所居外依处故。 同业所感。 是故名为外增上果。 所以器界五尘种子亦是业种所资助也。 如是果报诸无记种羸劣不能独自生现行故。 必待于他强胜之法能资助缘方生现行。 理必然故。 善恶二类思业种子随应随逐波总别报无记种时。 其善恶种强胜势力令蒙异熟无记种子。 令其异熟无记种子生当果也。 善恶二性法中强胜。 故业必局善恶二性。 其有覆等无此势力。 故不成业。 今此善恶。 论其正业虽在思数。 然其一聚同时相应心王心所皆非无此感生势力。 业之眷属亦名业故。 是以且其造恶业时。 一念之中有多恶种。 所谓若起瞋恚之时。 于三业中。 第六意识不善心王。 不善五数。 及嗔烦恼。 不善无明。 八大随惑。 中随二惑决定相应。 所余心所随时或起。 如是多法一一不善。 一念之中一时熏种。 此诸种子即时落在我藏识中资助当来果报种子。 念念相续无有间断。 然于其中。 以思心所为业主故。 其种功能殊名业种。 如是如是。 数数资故。 今生果报终尽之时。 最后一念命终心后。 次刹那中。 其所资助果报种子既被恶业之资助故。 其所生现依正二报皆悉非爱丑秽粗卑。 或是地狱。 或是畜生。 或是鬼道。 皆是任彼能资助业之差别也。 善业翻之可知其相。 发业润生是第六识不共业故。 就第六识而论之也。 五识名为随转发业。 所以相从亦可知之。 第七一向有覆无记。 第八一向无覆无记。 是故皆非发业心也。 故取要言。 业种子者第六相应善恶种之助异熟无记种子令生果报之功能也。 今此思种亦能生自思数现行。 其边名为名言种子。 不名业种。 二边功能不可混滥次于无漏种子相者。 于有情界五乘种性法尔各别。 其中可得三乘道者。 于其身内本识之中。 无始法尔本有可生无漏法种。 于此种姓四类不同。 一者决定大乘种姓。 所谓法尔唯有佛乘三品种子。 言三品者。 一下品种。 谓见道种。 即是妙观平等二智之种子也。 于此两智亦各根本后得二智种子相分。 生空法空单重三智种子不同。 又言智者。 是相应中一数名也。 于无漏位智强胜故。 从胜为名。 据实论者。 且就一妙观察智中。 总论具有二十二法。 所谓无第六心王。 遍行别境各五。 及善十一是也。 因位亦有无漏寻伺。 若并之者二十四也。 此二十四法各皆具四分。 其相分中随应亦有五尘等法。 如是诸法一一种子各各皆在一妙观察智种子中。 委细论者如是有多种子数也。 其平等智在因位中有为诸法缘或不缘。 解释往往学者意别。 若依遍缘诸法之义。 一智品中所有种子如观察智。 若依唯缘八如之义。 此智品中亦有本后。 其相应法亦二十二。 此等如上。 但其寻伺定应不俱。 故除彼二。 此等种子亦一一在(下品种子大旨如是)次中品种即修道种。 亦是妙观平等二智品种子。 委旨如前。 但其胜劣为二品别。 次上品种所谓即是佛果种子。 此即四智品种子也。 言四智者。 论其实义即是无漏八识聚也。 从相应智总立智名。 是故开之即八智也。 一者无漏眼识相应。 此中具有二十二法。 乃至无漏身识相应。 此中亦具二十二法。 今此二十二法之中。 标慧心所总名为成所作智也。 所以此智有五个智。 六者无漏第六相应。 此中亦具二十二法。 七者无第七相应二十二法。 八者无漏第八相应二十二法。 各标其中慧心所名。 如次名为妙观察智平等性智大圆镜智。 今此作识二十二法各各一一具足四分。 其相分中即有无边相好光明净土等体根尘等法。 即是一一后得智境。 其根本智无有相分。 以真如理为境界故。 其净土者即以无漏四尘为体。 宫殿楼阁华池宝树长短方圆滑涩粗细等种种形。 此四尘上之假相故。 不别论之。 或时加声五尘为体。 所谓波声风响等起亦其体故。 其相好者无漏五根五尘为体。 于五根有正根扶根。 扶根亦以四尘为体。 如净土体。 正根即是大种所造无漏清净微妙色法。 其光明等偏尘所摄。 如是种种众多法体一一种子皆在此上品种子中(上品种子大旨如是)今此三品净妙种子无始法尔皆悉具足在本识中(已上菩萨种姓之人所具种子委细相也)”二者决定独觉种性。 此人亦有三品种子。 所谓见修无学道种。 此即第六识相应中生空无漏本后二智一分种子。 此亦二十二法等俱。 其体如上。 若对佛智即当妙观察智之中生空无漏一分功能。 其后得智极为狭劣。 无广缘用故不得名一切种智。 三者决定声闻种性。 无漏分齐大旨不异独觉种姓。 但差异者即有七异。 其相如常。 四者不定种姓。 此人具足三乘种姓各各三品无漏种子。 准上可知。 今此四类种姓之中。 第一种姓名为顿悟。 直入大乘不迂回故。 第四种姓名为渐悟。 先经余乘渐入大故。 中二种姓名为定姓二乘之人。 一向趣寂入无余故。 此外亦有具足菩萨独觉二姓具足菩萨声闻二姓具足声闻独二姓种种之人。 初二即是不定种姓。 决定回心求大觉故。 后一亦是定姓二乘。 二乘之中虽不定姓。 望于大乘定姓二乘故。 此等无漏法尔种子无始以来虽在有漏第八识中。 本姓殊胜至明妙善。 不为烦恼势力所污。 不为苦果异熟性摄。 但是依附第八本识前灭后生展转传来。 其无姓人阙无此等无漏种子。 然以人天胜妙果报为至极也问。 五姓各别余家不许。 今自宗意以何至极决定文理成立之耶。 答。 有为人法法尔差别。 法中所有蕴处界等既法尔别。 人中三乘五姓等别何不尔耶。 若许法中众多差别不许人中种种姓者。 彼此异因不可得故。 是以深密楞伽胜鬘涅槃等诸大乘经。 瑜伽显扬庄严佛地等诸大乘论。 明立法尔五姓不同。 有姓无姓三乘定姓诸教所说实以焕然。 就中深密明会一乘而立五姓。 涅槃详以皆成为不解我意。 一生补处大圣慈尊弘宣佛意更立八义。 无著菩萨世亲菩萨禀承慈尊重开十因。 皆会一乘弘五姓也。 一宗传灯人皆所知。 若尔者有无二姓俱圣所说。 更有何故乍许有姓不许无姓。 三乘众生皆乘所被更有何由乍许大乘定姓不许二乘定姓。 此等教理如磐石。 谁人得动。 若以法华等皆成说为其证者。 我以深密等五姓说为其诚证。 若以法华开三显一为其由者。 我以深密会一立五为其所由。 若以法华说相严重为超过余教之德者。 深密华藏世界所说。 教主即是卢舍那佛。 正机即是观音弥勒等诸八地已上大千。 一部五卷正宗七品文文悉尽性相奥府。 品品自称究竟了义。 在于十八圆满报土说不了教是何为耶。 对于至极深位大士演浅近门亦何用耶。 何况法华虽会三乘未会五姓。 深密分明和会一乘。 法华未说大乘性相。 深密详说回向菩提声闻成佛。 两教隐显思可知之。 文理虽繁大都如此问。 凡心不能自知种姓。 那知我非定姓无姓。 若无佛性者修佛道无用。 若尔习学五姓教人常有此疑。 岂非大难。 不如只学皆成佛宗成决定想。 是亦佛说大圣所传尤足依学。 答。 今所论者是宗权实。 今所问者是愚人想。 岂依愚者疑决法门权实。 愍于其迷隐其实者。 即是方便引诱门也。 显于其实尽其理者。 即是真实显了教也。 宜哉五姓妙理为华藏之秘说。 但于自身之种姓者。 若论真实之觉知者但是诸佛之境界也。 若谓随分之信解者可任教相之施设也。 所谓本论瑜伽等中广说本姓住种姓相。 披之静思。 我身心行有其相不。 又同广说无种姓相。 临之计己。 亦如前说。 阿陀那教我于凡愚不开演*者。 本经所说。 唯识论中释凡愚云凡即无姓愚即趣寂。 今学此教依此深求大菩提人。 岂是趣寂无姓类耶。 虽信其心非深固者是具缚习。 为此有懈怠者他宗学者亦尔。 谁人最初始学之位起于广大坚固信乎。 凡宗权实凡智难计。 皆是法界等流教也。 何定浅近。 何定深远。 其高祖者皆大圣权化。 其所依者皆如来金言。 何况于补处慈尊乎。 何况于舍那极说乎。 大圣慈尊弘权门教者会通失路之戏言也。 华藏世界演不了教者自言显非之妄谈也。 夫大圣教必待机应。 正法千年之内。 学慧炽盛*之时。 补处故降人间。 为破有空两见。 对无著等深位大士演说中道甚深极理。 有何所以是权教乎。 若强以之为权教者。 补处慈尊岂遂不说实义止乎。 若云根机未纯熟者。 其机何时可得熟乎。 若云皆成佛道学人是其纯熟之根机者。 慈尊可于尔时降下对彼而说真实教法。 何不然乎。 加之法华说四车者我宗不许。 解深密经说五姓者他宗许之。 何极成之教。 何不成之宗。 彼此校量可知优劣。 如是对望重重委曲。 设虽他家无执有信清净正见人定及思量欤。 依之清辨菩萨犹以期决智于逸多之晓。 况已下辈哉。 是故种姓有无之疑甚无用也。 不如只止无益劳疑信学了义空竟教矣问。 五姓道理犹未分明。 重详成立。 次真如理万法所依。 无法之不从此而起。 若尔是*即诸法种子。 何烦别立有为种子。 就中有漏第八其性异熟无记。 无漏种子本来善性。 岂可有漏无记性法横以无漏清净种子而为生果*之功能乎。 何况一切种子皆是第八所缘。 未知无漏种亦彼所缘欤。 若尔云何有漏心变无漏清净之相分乎。 若不尔者。 无漏种子识自相等五种唯识是何所摄。 若五种外无漏种子唯识难成。 次种姓有无犹以有疑惑。 凡夫学者以何方便得审决也。 本论所说本种姓相为性具足六度心相。 若于我身阙其一相。 即是应为无姓人欤。 若尔难信。 悭贪嫉妒凡界常习。 懈怠散乱愚者定相。 如教之人甚以难有。 岂一切人无佛性也。 答。 有无二姓随一摄故。 乘所被故是至极理。 深可思之。 岂以顺己乐判之为实教。 以不顺己乐判之为权教。 谓法实理本违迷情。 只须依信分明之理。 全不可任欣厌故也。 然今寻其源因缘所生法体事必众多。 体事众多法必是因缘生。 体性一味法定非因缘生。 非因缘生法. 体性定一味。 是则各各差别之相。 其差别之相依亲因缘者法尔非一味。 若一味法体性常住无有前后转变义故。 非是诸法亲因缘也。 是以如法种种差别无始法尔。 人中所有种种差别亦应如是无始法尔。 彼此俱同有为事相皆因缘生之相用故。 而其差别亲因缘者。 即是有为本新种子。 若非有为之种子者亲因缘义不可得故。 真理既是无相常住一味法性。 岂望有相转变众多事相之法。 亲辨自果自体辨生亲因缘耶。 所以不立有为种子以真如理名种子者。 恐失诸法亲因缘也。 无为非是因缘生故即无有此亲因缘种。 有为既是因缘生故必定有此亲因缘也。 但其事理互相依者是增上缘非亲因缘故。 有相无相生灭常住彼此不同。 全无过失。 言以真如名种子者。 恐增上缘为亲因缘。 若云一向相即义故无有此等不同难者。 此即滞于相即边路迷于不即不离中道。 若云我亦非即离者。 其不即之门与我不即为异不异。 若不异者还有前难。 若是异者又堕偏即。 明知不许事相真理差别门故不辨事相之中委曲。 返拨事相以真如理名种子也。 于无漏种子唯识者。 唯识论云。 无漏种子虽依附此识。 而非此性摄故非所缘。 虽非所缘而不相离。 如真如性不违唯识(文)同本疏云。 无漏种子但具一义。 谓不离识故说名唯(文)故以总门不离之义名唯识也。 心既法主一切最胜。 设虽何义不离于此。 皆名唯识。 故全不违。 若此上强摄五种门。 可谓即是识所变门唯识摄也。 并是种子种类同故相从论也。 故朴扬解释云。 虽在因位非见所缘。 是相分类。 从余相分相分所摄(文)凡自他宗虽似诤论。 实无诤论。 所以者何。 夫诤论者说于一门一事之中二义水火所出来也。 他宗若谈诸法性相不异我宗。 犹立皆成不许五姓各别义者。 尤可为论。 而今不委性相论谈。 不具事相*之中安立。 一向寄事于理性门圆融之义。 不许定姓无姓不同。 所立既是各别之门。 何为诤论。 又若我宗理性一味义门之中。 不立一乘立五姓者。 亦可为诤论而无其义。 理门皆成无五姓别。 当知我宗一乘真实。 五乘真实。 事相条然故。 理性凝然故。 其事相者无定相可如幻处假五种姓故。 不违真理平等一乘。 其理性者缘生真性内各别证非共相故。 不违法尔差别五姓。 不即不离一立五成。 何执自义限于一门。 强疑他宗诸门周备。 故我宗习不好诤论。 其旨具如中宗略要。 是则能会一代诸教。 更无假相戏论教故也。 但于自身种姓有无。 实以难决。 教之权实不可依此。 此是别事。 尤可推寻。 然本论中四随烦恼被缠绕者。 虽有种姓。 其相稍隐(云云取意)故设虽有悭嫉等过。 以之不可忽定无姓。 是则多生串习等故。 所以于六波罗蜜相。 设虽具一二三等相。 不阙根本大心相者。 当知即是菩萨种姓。 若犹疑惑。 须乞大圣之加被欤。 是以三藏大师昔于西天祈于灵像得其证验。 此岂非为引导末代之研心乎十二缘起问。 生死流转果依何而起耶。 答。 论其本源。 从无明起。 所谓凡心极不明了。 不知因果理。 不了出离道。 三途苦报犹不能厌。 何况人中天上胜果。 此*即第六相应分别无明力也。 是名无明支。 依止如是愚痴力故。 所起善恶二种心行皆悉成于流转业因。 今此业者即是第六相应思也。 此思心所或时信等善心所俱。 身口意中随应造作一切善法。 或时贪等诸烦恼俱。 身口意中随应造作一切恶法。 今此善恶三业思数各熏种子。 其诸种子皆悉落在自己假我相续本识。 是名行支。 今此行支随能资助本识。 是名行所持苦果种子。 于其所资苦果种子有五种类。 一者本识能生种子。 是名识支。 二者名色所摄种子。 谓除本识能生种子及六处触受种子外所余异熟无记种子。 是为名色支。 三者眼等六根种子。 是名六处支。 此中意根非是末那。 但取异熟等无间意。 四者异熟触数种子。 是名触支。 五者异熟受数种子。 是名受支。 今此识等五支种着。 总论之者即是可生当来苦果依正种子。 然异熟法其性羸劣。 不能独生自果现行。 必待于他强胜法助。 是故随彼善恶二业资助势力或生好果或生恶果。 好恶虽异皆无记性。 然此行等六支种子。 必蒙润缘后生现行。 譬如外种虽在地中蒙雨露润方生芽茎。 内法种子亦复如是。 其润缘者即诸烦恼若人发起烦恼之时。 必润当来苦果种子。 虽诸烦恼皆有此力。 以贪为本。 贪爱如水。 殊有润生势力故也。 是以若临命终时。 至细想现行之位。 俱生下品微细贪爱法尔而起顾恋自体及境界等。 尔时即彼行等六支种子正润。 然未至极。 此下品贪名为爱支。 如是爱惜数数相续遂起上品俱生贪等尔时即彼六支种子润缘悉具。 生果功能皆决定已。 今此上品贪爱等惑是名取支。 此爱及取正润即是第六相应俱生烦恼。 今此所润行等六支合名有支。 今此有支至于托生最初刹那正生苦果依正二报。 其苦果报有根身等未衰变来。 总名生支。 衰变以后至命终位。 总名老死支(正支正报。 类摄依报)今此一期亦起无明。 无明发业。 乃至起爱润苦种子。 与前次第等无有异。 如是如是轮转无穷从无始际至于今也。 故生死流无明为源。 其无明者即是无明种子所生。 其种子者即彼过去无明现行之所熏习。 其所熏种在本识中自类相生无间断故。 如是如是生起无明。 如是如是生无明故如是如是轮转不绝。 其能持本识亦从自种生。 其本识种子还在本识中。 即是六七二识所变相分所熏本质种也。 其六七识亦从六七二识种生。 其种子者即六七识自所熏也。 熏已亦在自本识中。 如是一切种子皆在第八识中自类相生。 譬如暴流相续不绝。 无始以来种生现行。 现熏种子。 种生种故生死流转无尽者也。 当知生死轮回唯*是自心作也问。 今无明者即*是经中说无明住地欤。 答。 不尔。 谓于无明有烦恼及所知二障。 凡十烦恼二十随惑一一如是。 是故应言所知障者诸烦恼中一一之底微细分也。 故亦应言所知障上粗强之分名烦恼也。 烦恼迷用扰恼有情令取生死。 名烦恼障。 所知迷体覆所知境不得菩提。 名所知障。 其烦恼障有发业润生用。 其正发业惑即分别烦恼。 助发业惑亦通俱生。 其正润生惑即俱生烦恼。 助润生惑亦通分别。 发业惑中无明力胜。 然发业法无重发义。 所以建立一无明支。 润生惑中贪爱力胜。 然润生法数数溉灌。 是故建立爱取二支。 其所知障无此发业润生作用。 但能隐覆所知境界令不得生佛菩提智。 而经所说无明住地是所知障。 是故非今无明支也问。 若一切烦恼中皆有所知障者。 亦可名为贪嗔慢等。 何故经中偏立无明住地名耶。 答。 所知障中无明增故总名无明。 据实非无贪嗔慢等。 此中上下简他之门唯遮末学邪语执心。 更不毁彼正法妙理。 彼皆深要。 岂不信行。 夫逢难遇法。 邪乱执心不能显于自宗正理。 亦大谤灭他宗教理。 由此必入大地狱中。 多百千劫不能得出。 是只执心之所致也。 若互相和。 诸佛慧眼自然遍满。 随宜所益应无穷尽。 若互相毁。 无量法宝同时磨灭。 一切众生受诸大苦。 大圣悲恼只此事欤。 但欲遮其执还似遮其法。 欲立*于其法犹如立其执。 若互不遮者。 亦谁诫其执。 进退惟谷。 为之如何。 伏愿智者闻于他破必顾自执。 得于自立先求他和。 清净一味同正法昔矣三种自性问。 所言百法于遍计等三种自性何判属耶。 答。 若论大纲者。 前九十四法是依他起性。 后六种无为圆成实性。 若细谈者。 于六无为。 识变依如二种有别。 委旨如前。 于此依圆二性百法。 或增益执有。 或损减执空。 当如是执所现偏有偏空之相。 是*即名为遍计所执。 二无我者除遣之也问。 何故名为遍计所执。 乃至何故名圆成实。 答。 妄情遍计之所执故。 名为遍计所执性也。 故遍计者能执之名。 言所执者妄境名也。 能迷妄情周遍计度。 故名遍计。 所缘妄境彼所取着。 故名所执。 依他起者依他众缘而得起。 故以为其名。 圆成实者诸法实性圆满成就。 故为其名问。 于此三性几无几有。 几假几实。 答。 遍计所执体性都无。 但是妄情计度为有。 故名情有理无之法。 依他起性如幻假有。 众缘所成。 其体不空。 圆成实者真实如常。 其性凝然。 非假非无。 今此二性圣智境界非妄情境。 故名理有情无之法问。 遍计所执体性都无。 凡夫妄心以何为缘而得起耶。 答。 以心中现依他之相为所缘缘。 于此依他误谓实有。 或谓全无。 故于心外增损相现。 是以妄情为能遍计。 心中现境为所遍计。 当情现相名为遍计所执性也问。 圆成实性者非所遍计*耶。 答。 真非妄执所缘境故。 虽非亲迷所遍计境。 而其依他真实性故。 依展转说亦所遍计问。 今此三性为是一体。 为是异体。 答。 唯识论云。 应说俱非。 无别体故。 妄执缘起真义别故(文)故此三种不即不离。 无别体故名为不离。 妄等别故名为不即问。 虽闻大都犹未详审。 且指一事可明其相。 答。 且见一草叶。 其色青色也。 今此青色者定非自然有。 因缘增上二缘所生言因缘者阿赖耶识所持种子。 增上缘者风雨地等种种疏缘。 如是亲疏众多因缘和合生此草叶之色。 既是因缘所生法故。 虽无自性而非都无。 如幻如梦。 非有非无。 是名依他。 于此如幻草叶青色。 常途凡无执为实色。 如是执时心中所现即如幻青。 当情所现实有青相。 此相理无。 是名增益遍计所执。 或有一类空见之者。 拨无此色执为都无。 如是执时。 心中所现似都无相。 当情所现实都无相。 此相理无。 名为损减遍计所执。 今此增损实有都无。 妄所执相于此草叶青色之中。 于恒恒时于常常时一切远离凝然常住。 此理真实不生不灭。 是*即名为圆成实性。 故此三性不即不离(且指一事已。 诸法皆如此)问。 法相甚深其旨易迷。 愿引譬喻可显其相。 答。 摄论颂中引蛇绳麻喻显。 其大意者。 暗夜有一绳。 愚人见谓蛇。 种种恐怖依此而起。 眼眩心骚。 手足振动。 尔时觉者教之令悟。 迷乱深故难辄觉悟。 数数思惟渐渐醒悟。 遂除其迷忽知蛇空。 如是知已见之但绳。 其绳相貌极似蛇形。 似故愚眼见迷为蛇。 是一重觉。 然犹执绳为真实物。 尚数思惟遂知绳空。 其性即麻更无实绳。 绳相但是众缘所生。 如幻假有非有非空。 其麻即是非有非无绳*之实性。 彼实蛇相及实绳相于此麻中一向远离。 三性诸法亦复如是。 愚者迷眼喻能遍计。 种种恐畏喻生死苦。 觉者教之喻佛菩萨。 实蛇之相喻实我相。 忽知蛇空喻知生空。 实绳之相喻实法相。 知绳之空喻知法空。 虚假之绳喻依他体。 似蛇形貌喻假我分。 其性之麻喻圆成实。 于此麻中常无实蛇实绳之相喻理无相。 如是喻时。 妙理能显(以解释意私委喻之)如是三性不即不离。 故以此名为一重中道问。 今此遍计所执性者为是偏空。 答。 非是偏空。 所以者何虽体都无。 然当妄情其相显现。 更不可言无有此事。 当知此相即空之有。 说之名为计所执性。 故义林章云。 言无而无亦可言有。 当情我法二种现故(文)如是离言有。 理实都无体。 但是妄情计度为有。 当知此空即有之空。 说此妙空名相无性。 故又章云。 遍计所执无。 知我法俱遣(文)故是中道问。 今此依他虚假法者。 为是偏有。 答。 既云虚假岂偏有乎。 因缘生法无自性故。 说之为空。 假相存故说之为有。 必不留有之有故。 名之为依他起性。 必不留无之无故。 名之为生无自性。 故亦中道问。 今此圆成实性理者为是偏有。 答。 既称无相理。 岂是偏有乎。 法无我性离诸障碍。 譬如虚空。 一切妄想必然远离。 故说为空。 今此空理真实如常。 故说为有。 当知此有即空之有。 故名之为圆成实性。 当知此空即有之空。 故名之为胜义无性。 故亦中道问。 所执情有边一向是有欤。 今此理无边一向是无欤。 答。 此亦不然。 言情有者既非实有。 设增益相。 设损减相。 偏迷情想有无有定相。 故亦中道。 今此增损有空二相俱不可得。 名为理无。 岂是偏空。 故亦中道问。 依他假有为一向有。 今此实无为是一向无。 答。 此亦不然。 增损俱离有是名假有。 岂偏有乎。 故中道。 境损俱空无。 是名实无。 岂偏无乎。 故*中道问。 圆成无相空为是一向空。 今此真实有为是一向有。 答。 此亦不然。 增损俱无。 是名无相。 岂是偏空。 此理真实是名真有。 岂亦偏有。 故亦中道。 然者所执一性之中情有情理无故总名为中道。 二门各亦不留边路。 依他一性中假有实无故总名为中道。 圆成一性中无相真实故总名为中道。 彼此二门亦各一一不留边路问。 所执情有依他假有圆成真实为是一向各别义欤。 所执理无无依他实无圆成无相亦是一向各别义欤。 答。 此亦不然。 所执情有本于依他假有上现。 何者法体本来都无。 迷何起执。 虽非实有然假实有。 故诸妄情迷此假有当情相现。 岂与依他假有定别。 然非偏即。 当知即是不即不离。 今此假有本自圆成真实而起。 若无凝然理。 其事岂得起。 虽非众多事相然有各各法性。 是故因缘合时虚假事相得成。 然非偏即。 当知即是不即不离。 其所执理无归依他实无所以者何。 因缘生法无自性者。 其所遮自性即自然生性。 当我法实故。 然彼理无一向遮相。 今此实无亦体上义。 当知亦是非一向即。 非一向离。 今此依他实无之义即归圆成无相义也。 凝然真理恒离众相。 彼无自性之理故也。 然彼属假有之实无。 此是属真实之无相。 故亦即是非一向即。 非一向离。 是以三性非是别体。 亦非即一。 即之时者。 所执空即依圆之空。 依圆之有即所执有。 离之时者。 彼此亦异。 事理相对论其即离亦复如是。 欲即之则相性迹分类于色空。 欲离之亦真俗和融似*于冰火。 事中无量之差别相不一不异亦复如是。 理中无边之内证门不即不离亦复如是。 故唯识论云。 此依世俗。 若依胜义心所与心不离不即。 诸识相望应知亦然。 是谓大乘真俗妙理(文)又云。 如先所说。 识差别相依理世俗。 非真胜义。 真胜义中心言绝故。 又云。 八识自性不可言定一。 行相所依缘相应异故。 又一灭时余不灭故。 能所熏等相各异故。 亦非定异。 经说八识如水波等无差别故。 定异应非因果性。 故如幻事等无定性故(文)唯识章云。 然诸法上各自有理内各别证。 不可言共。 然体非共相万法不离此。 理一无二故亦可名共相(云云取意)由如是故事事相对不即不离。 理理相对不即不离。 事理相对不即不离。 然其事事不即不离不即为本。 事相众多故。 于其理理不即不离。 不离为本。 真理一味故。 理事不即不离二门均等也。 相性相依者即离皆顺故问。 且就事事不即不离何故不即。 何故不离。 乃至何故不即为本。 答。 因缘所生法因缘非一故。 相状众多故。 体事万差故。 必有种种非一差别。 是故不即为本。 然其体虚假如幻如梦故。 互为因果故无有定实别。 岂可定相离。 故虽不即而亦不离八识不一不异论文其意分明。 私取一喻显其意云。 世间所有种种假物其相万差无量无边。 所谓房舍门楼墙壁台阁等也。 如是诸事曾无定相。 若坏屋宅为门楼者即可得成。 若坏门楼作墙壁者亦可得成。 其理如是。 故其事皆不定。 物体如是故。 未坏之时其彼彼相皆不决定。 事事和融。 此义必然更无疑惑。 然而屋宅即是屋宅而非门等。 门即*是门而非屋等。 一一事相宛然不乱。 以无定相岂可一切皆杂乱乎。 故虽虚假虚假分位各各相分。 虽无定相谁废不有之有相乎。 是故可谓即无定相之定相也。 是则因缘所成功力必不损减。 因果相称不辄转故。 因缘不尽彼彼相状皆得存也。 虽如是存然其自性无定相故。 互和融义又决然也。 有为诸法亦复如是。 色法心法心王心所五根五境三界六道因位果位如是等类。 无量差别一切皆*是各各因缘所成法故。 无有定相。 无定相故一切和融。 岂不互转。 然因缘所成其事不空故。 因缘不尽种种事相条然而相分。 彼此都不乱。 是故事事不即不离不即之门以为本也问。 若尔理理不即不离何故不即。 何故不离。 乃至何故不离为本。 答。 真理若定异是即应有为。 体性众多法必待其因缘。 若有因缘生应是有为故。 况若有异相即应是事相。 岂名法性乎。 真理若定一应非各各性。 若非各各性何名诸法性。 况若有一相即应是事相。 何名法性乎。 是故真理不即不离。 但寄诠门强施设之。 一味为本。 所以者何。 无相法中无别相故。 由此义故虽色之理。 理无质碍。 焉异心性。 虽心之理。 理无缘虑。 焉异色性。 乃至五根五尘心王心所等法种种之理各各相对可如是知。 故众多六同皆是有为相。 全非真性之中不同。 故圣教之中名为平等性。 称为虚空界。 是即事相无量万差。 真理一味不生不灭。 非一非异。 非色非心。 非内非外。 无差别故。 是以三科四谛等性三界五趣三乘等理。 皆互融通彼此无隔。 然此一理为各各事相*之性者。 色性凝然可质碍理。 心性凝然可缘虑理。 乃至一一皆如是故。 不即之门从于事相。 谈其至实非是真理之克性门。 直论理体是一味故不即不离。 难思议中若强施设者不离为本也问。 若尔地狱界理即佛界理乎。 乃至佛界理即地狱界理乎。 于其鬼畜乃至声闻等一一界为问亦尔。 答。 十界互具者他宗法门欤。 自宗意者可有二门。 从有为事传论之时不尔为本。 所以者何。 地狱依正极苦色心。 说其实性名安立真如。 佛界依正极善妙体。 说其实性名正行真如。 彼此理性条然无乱。 一一法性各别证故。 若直谈理体。 平等无差别。 更无所隔故。 互具之义亦必然也。 安立真如正行真如皆一真如法性理故。 故唯识疏云。 废诠谈体即一真如(文)何况事相亦无定相。 虽不即为本。 亦有不离义。 各各真理岂定异乎。 若约此门事相皆融互具之义弥无劬劳问。 理事相对不即不离。 何故不即。 何故不离。 乃至何故二门均等。 答。 唯识论云。 异应真如非彼实性。 不异此性应是无常。 彼此俱应净非净境。 即本后智用应无别(文)此即本经解深密中善清净慧菩萨举胜解行地众多小菩萨各执诤论理事一异。 或云一向相即。 或云一向相离。 或犹预简择不生决定解种种不同请问如来。 如来答之。 于其偏即偏离二义。 佛自各致种种难破。 大呵之云愚痴顽钝不明不善。 不如理行。 其文繁广。 披可见之。 唯识论等即从此起。 其大纲者。 事理若是一向相离。 真如应非诸法实性性者即是法至实故。 事理若是一向相即。 真如应非真实如常。 随缘转变可生灭故。 自余诸难皆如本文繁故不载。 如是等理皆必然故。 事理相对不即不离。 二门均等更无差异。 设一为本。 设异为本。 皆不可得。 都无由故问。 事是有相理是无相。 事可生灭。 理可常住。 事众多也。 理平等也。 如是不同实难一混。 若尔应是一向各别。 何有即门。 答。 事若坚实。 此难可尔。 事既虚假。 何及此疑偏以他力成无有自性故。 虽似有相而无定实相。 虽似生灭而无实生灭。 虽似众多而无实众多。 皆如梦境不可思议。 故更不违无相真理。 彼此和融互相即也问。 若尔亦应一向相即。 何有别门。 答。 其义前显。 何烦此问。 虽无定实相非无虚假相。 虽无实生灭非无假生灭。 虽无实差别非无假差别。 真理不如是故亦有不即门也问。 是义难思。 引喻显之。 答。 水面湛湛无有高下。 无有相猊。 风等缘来时。 波浪忽然起。 其势或高或下。 其形如华如绫。 今此事相缘来即生。 缘谢即灭。 其水体性非由缘来方得始起。 非由缘尽力得随灭(今且对波为不生灭)故以水喻本有常住。 岂与彼波一向相即。 然波全水。 水外有何别物体乎。 如是见时亦实不离。 是*即彼相假有实无。 虽似有相而无定实相。 虽似起灭而无实起灭。 虽似众多而无实众多。 如幻缘生难思故也。 波若坚实。 与水偏别。 波虚假故。 与水相和不即不离。 诸法事理不即不离。 以此譬喻可知者哉问。 今此譬喻者相即譬喻也。 水波一向一体。 都无有别门。 故依风等缘所起波相实无其体。 但是水面之高下也。 似华等相但是相似。 实无其相。 若此为喻诸法亦应真理之外无有别法有为事相皆迷前境。 今引为喻。 其意如何。 答。 是难甚非。 不即义门前具显已。 若其上难即是一向不许波浪起灭耶。 将又一向不许水分常住耶。 若并不许者。 恐是横执。 若又俱许者不即义门自然成立。 相似是假。 更非都无。 若如难者。 恐误假法为无法也。 假法无法其义各别。 勿令混滥。 假者亦有亦无义也。 无者都无更无有分。 今此波浪假而非无。 若都无者。 何缘来时其相生起。 缘尽之时其相灭乎。 若许假者。 何为前答之上难乎。 故此譬喻能成不即不离喻也。 若如所难。 恐是一向拨无事相。 事相若无。 真理亦无。 真理非独真。 必俗之真故。 真俗皆拨无即是大邪见。 若犹言无事有理者。 其义必然不可得也。 若言不拨事在迷前故者。 若尔悟前无。 何为许事耶情有理无非法体故。 若依之许悟前事者。 一向相即。 不责自破。 不生理上虚假生灭必然相分。 非唯一故。 若云虚假故相即者。 亦虚假故难可定即。 即是不即不离义也。 何是一向相即义耶。 若依之云我许不即不离义者。 法相义门自然成立。 百法性相法尔五姓皆是虚假事相之中不即一门。 即彼如幻人法之前不一差别之所以也。 若又说言悟前事相虽是事相法体常住不生不灭故相即者。 所言事相为是因缘生。 为非因缘生。 若是因缘生宁不生不灭。 缘生不灭亦违正理。 若非因缘生非今所论事。 今所论者。 对缘生事一异义故。 何况其事为是有相。 为是无相。 若是有相。 必因缘生。 无因自然违正理故。 自然为因亦恶因故。 若是无相即真如理。 何云事相法体常住欲成事理相即*之义。 若又说言真如名事是法体故常住事者即是此事所言相者实相之相故即深理者。 亦非今所论。 今所论者望缘生故。 若又说言因缘生事即真理相故事即理不生不灭此外何有别真理者。 还有前难。 因缘生事而不生灭不可得故。 若云其生灭假似生灭故摄归真理不生灭者。 即是我宗不即离中不离门也。 何为别义致劬劳耶。 凡三性门委细安立。 总聊简章时教等中其意显然。 披可见之观心觉梦钞中(终)甲本奥书云于时庆长壬子之历季春二十五之天于浓洲不破郡垂井民安寺之兰室始自昨日午之一点染江南紫毫之笔毕抑去月二十二日之候依恨短质之不筲悲童郎之剃发望夜阴致逐电于本寺及晓天交身迹于山林毕自尔以来法界缘起之园中玩真妄交彻之●三圣圆融之晓空观凡圣无二之月既废教典劝学也钻仰专遂厌离秽土之行业凡彼少人者云发雪肤天上无发柳眉花眼人间绝者也不肖李夫人之莲瘦可惜十六岁之桃颜依之忽忘摄身之不肖进止少人之出家于此孟公犬马之身谁肯冤助矣故舍五教十宗之稽古成霞餐非□之隐土事鸣呼四种法界之春园风独扇圆融相即之花薰十重缘起之虚中云从霞往覆无际之月光乎悲哉虽绝思于本寺之交众哀哉犹残望于圆宗之幽旨依之以静虑观诚之暇日写觉梦观心之典籍凡此书者兴福寺胜愿院之良遍上总之草案也仰愿自心本有之三宝已显心性佛神知见恳志令满足心愿矣隐遁沙门直求息严范(年龄二十三夏腊七回)一校毕观心觉梦钞下三种无性(相无性所执。 生无性依他。 胜义无性圆成。 大都如此)问。 三无性之中。 后二无性者以何为体耶。 若所执为体。 与相无性有何别异。 若依圆为体。 依圆岂无其自性耶。 答。 后二无性体先德二传也。 若依南寺诸德意者。 三无性体皆是所执。 若依南寺护命僧正及以北寺诸德·意者。 后二无性如次依他圆成为体(云云)此中且依后传意者。 依圆二性中道有故。 虽名为有而非偏有。 非偏有故必带空义。 取此空义称无性也。 此空义者即依他起无自然性。 圆成实性离一切相。 如此虚假空及与空性空。 法尔本来法体之上所有义也。 今取此义称无性者。 有如是义故虽非性全无。 为除妄执故假名无性也。 故唯识论于后二无性。 俱同说言假说无性非性全无。 非性全无者法体中道故。 虽名为有复不留有。 虽不留有亦非全无。 其无即是一分义也。 取此一分总说无性(为言)故三无性如次三性以为体也。 依之说喻相配空华幻事及太虚空。 若皆所执为其体者。 可唯取终一空华喻。 何用各别三譬喻耶。 般若经中以此三种。 密意说言一切诸法皆无自性。 未显了此三种无性。 是故名之总说无性问。 依圆二性所有空义。 则是遍计所执空也。 所以者何。 依他起性无自然者。 所遮自然即所执自然性故。 圆成实性无相空者。 所遮之相亦是所执种种相故。 若尔后二无*性正论所空者皆当计所执。 何嫌所执空之传乎。 舍之殊存体空传者。 其所空法尤不审也。 若言直空依圆体者。 其所空分是何分耶。 其不空分亦何分耶。 所执妄法故。 空之有由。 依圆非妄故存之有由。 其非妄中更有何由有所空分。 若全不遣返成执空。 若全遣之。 即堕空见。 察彼顾此不如执空。 答。 此义深细。 难辄成立。 练习已后可知之欤。 但且指示其入门者。 无所执法是依圆也。 故呼此法名为无性。 无名既令蒙于法体。 故名体空。 然非全无故名假说无性二谛相依问。 法门无尽。 以何义门可为胜义真实门耶。 答。 我宗意立四重二谛。 所谓世俗具有四重。 胜义亦尔。 世俗四重者。 一世间世俗。 谓瓶衣军林等。 二道理世俗。 谓蕴等三科。 三证得世俗。 谓苦等四谛。 四胜义世俗。 谓二空真如。 胜义四重*者。 形前世俗次第立之。 即形初俗立四重真。 所谓三科四谛二空一实是也。 形第二俗立三重真。 所谓四谛及与二空一实是也。 形第三俗立二重真。 所谓二空一实是也。 形第四俗立一重真。 所谓一真法界是也。 今此废立。 三乘合明。 若偏明菩萨二谛者。 实我实法为第一俗。 五蕴四谛等十善巧为第二俗。 三性无性唯识理等为第三俗。 二空真如为第四俗。 今此后三*即是胜义之中前三。 其第四重真胜义者即是二空废诠谈旨一真法界。 形第一俗立四真等之义如前。 凡真非独真。 必是俗之真。 俗亦非独俗。 必是真*之俗。 是为真俗相形之义。 故俗事中定有真理。 真理之中定有俗事。 若阙其一必失其二。 若失二者即是拨无大邪见也。 若无俗事者不可有真理。 若无真理者不可有俗事。 是必然理故。 由此正智缘如之位。 有为万像宛然不失。 能缘正智*即其万像之中一法。 所缘真理即其能缘智之自性。 言正智者且举相应之一数名。 以实论者。 同时一聚心王心所二十二法。 是时皆证各各自体平等实性。 其依身等即第八识长时所变。 其七八等条然而存。 一切众生无量事相无边诸佛无数依正亦复如是。 如是心佛及诸众生平等实性*即此正智之所缘也。 如是万差众多事相若无之者。 其真理者是谁真理。 故俗谛成立而真谛能成。 真谛成立而俗谛能成。 由此义故能谈法相能知法性。 若不辨法相能知法性者无有是处。 今此四重二谛即是四重相对。 谓一有无对。 第一世俗是所执故体性都无。 所余四重非所执故体性非无。 二事理对。 于前有中五蕴等法浅近相故。 名之为事。 三性等法深远性故。 名之为理。 三浅深对。 于前理中三性等法差别门故。 名之为浅。 二空等如。 一味理故名之为深。 四诠旨对。 于前深中二空真如犹依空门而施设故。 名之为诠。 一真法界都越诠门故名为旨。 今此四重摄在无量万差法门无不尽矣。 四俗一真本论所说。 四重胜义唯识所明。 具如二谛义林中述二重中道问。 我宗之意以何义门名中道耶。 答。 义林章中明中道理有二重义。 一者言诠中道。 谓缘生法体非都无。 于此缘生忘计一切遍计所执体性都无。 此缘生中唯有远离一切所执空性真如。 于彼空性亦得有此因缘生法。 故一切法非空不空。 如是三性相对诠显中道义也。 二者离言中道。 谓一切法体虽如是或有或无。 真胜义中心言绝故。 名为中道。 今此二重谈其法体更无别异。 但是三性不即不离之法门也。 而对他门诠其义者。 我法非有。 空识非无。 离有离无故名中道。 是言诠门。 若住内证止思议者。 此即一实离言中道问。 夫中道者一法体离二边义也。 今所成者。 所执空与依圆之有。 彼此相对名中道欤。 若尔既是各别法门。 岂是一法非空非有。 就中所执体都无故非是法体。 其法体者但是存实依圆二性。 故遂所归一切法体留有一边。 岂是中道究竟理耶。 答。 此疑皆以不可来也。 谁言三性各别法体。 是一法中非空非有中道义也。 虽是一法中道*之义。 妄执缘起真义三重浅深条然不相滥故。 开为三自性法门也。 故唯识论云。 此三为异为不异耶。 应说俱非。 无别体故。 妄执缘起真义别故(文)谁有智人乍见无别体故之文猥为别体定离法门。 然者三性即一性。 一性即三性。 非三非一。 亦三亦一。 是其三性之义理也。 已上且约所执为空依圆为有论大都也。 若委谈者。 言空而空亦是*即有。 实我实法当情现故。 拨无此分亦为损减。 然据理言。 其体都无。 不辨此门亦为增益。 当知遍计所执亦是非空非有。 其依圆性言有。 而有亦可言空。 所执真俗体性空故。 若夫依圆称为有故便谓依圆一向有者。 是妄执故。 即是增益。 然圣智境离言法体其体非无。 拨无此者亦为损减。 是故依圆二性亦是非空非有。 此犹大都。 若更委细论其实者。 其计所执理无之中亦有非空非有之义。 所谓增益损减之相皆遣之故。 能遮偏有亦遮偏空。 岂是一向拨无空耶。 如是即其情有之中亦有非空非有之义。 且如一人。 一分妄情执偏有时。 其相虽暂似偏有现。 从悟证门总见之者。 当情之相未必如是。 或类亦执为偏空故。 明知此偏有相自性本来不决定也。 又如一人。 一分妄情执偏空时。 从悟证门总见之者。 当情之相未必如是。 或类亦执为偏有故。 明知此偏空相自性亦本不决定也。 是即妄情思无定相故也。 重意云。 妄情执见增损随时故。 所执二相各非决定相(为言)如是论时。 当情现相非定偏有。 非定偏空。 此亦岂非中道义也。 若其依圆非有门中亦*有非空非有之义。 远离一切妄执义故增损皆离。 即是中故。 如是依圆非空门中亦有非空非有之义。 即是离言。 谁定有无。 若一向非空。 岂是非执法。 若是执法。 岂名依圆。 道理甚明。 何事如之。 如是重犹有不尽。 所以者何。 且如所执理无之中遣增益门。 虽遮有故名为非有。 既遮偏有不遮中有。 岂偏空耶。 故亦非空非义也。 自余重重一一义门皆可准之。 如是如是遂至绝言。 然其重重非有之义虽*是重重。 而束皆归所执空门。 又其重重非空之门虽是重重。 而束皆入依圆有门。 是何故耶。 但是三性不即离故。 所执之空依圆之有归入一际。 有如是等无尽义也。 若尔所执空为偏空。 及其依圆有为偏有偏有偏空两门相对合为中道。 得意为疑。 岂非不足言*之疑耶。 遣一切执为遣虚者是何义耶。 岂非遮于依圆之上偏有偏空诸僻执耶。 如是遮已显得依圆。 岂是一向偏有法耶。 非偏有者定是中道有。 若是中道有。 岂可留有耶。 已上且就言诠中道犹以如是。 何况于其胜义胜义废诠谈旨微妙究竟一实体耶问。 今所论者依圆为一对所执空义门谈也。 若其依他与圆成实各别论时。 亦得各有中道义耶。 答。 亦即有之。 所谓依他体虚假故非是实有亦非都无。 圆成妙理体无相故无有有相亦无无相。 是故一一皆中道也。 其一一门重重之义乃至事理不即不离诸门总束义皆如上问。 慈尊所说二行偈颂(虚妄分别有于此二都无等颂也)是明何门*之中道耶。 若言诠门慈尊何说浅近之门。 若离言门文既三性相对而说空有之义。 岂非言诠中道门耶。 答。 彼颂慈尊对无著等正授中道义理文也。 故言诠门非离言门。 离言门者直指内证。 非*是对机说法门故。 然此颂中窃有显示离言门义。 此是深由。 可受口传问。 三性相对犹是一法*之中道谈者尚未分明。 详可成之。 答。 夫遍计等三自性者。 本是一法三自性也。 所谓且就一色尘中寻其自性。 此尘自性是何法耶。 既缘生故如幻虚假。 非是实有。 亦非都无。 然诸愚夫妄情迷乱或执实有或执都无。 今此妄所执相状是此尘中一自性也。 然其法体众缘所生。 虽无自然缘生不空。 是亦此尘一自性也。 今此缘起缘生法中定有远离一切妄执偏有偏空相之妙理。 此理真实而非妄倒。 是亦此尘一自性也。 如是一色一尘之中有此三重妄假真性。 今此三重皆此色法。 更非别法。 故虽名三亦即一体。 是为一个色尘自性。 一切诸法皆以如是。 岂非其一法*之中道义耶。 是故应言我宗诸法真实常住。 假似生灭。 实有生灭体性都无。 此真假无岂可相隔。 故本一体唯识义理问。 上来所明种种法门。 其所归者是何法耶。 答。 若归有为主一切皆唯识。 若归无为主一切皆真如。 若归简择主一切皆般若问。 此三门中以何义门为最要耶。 又唯识者有漏无漏二类识中归何识耶。 答。 此三门中唯识为最。 若入此门具一切故。 又唯识者以归有漏识为本也。 所以者何。 若知一切法皆从自心起。 诸法如梦悟忽然得现前。 若知如梦已。 实我法速除。 其实我法者损减或增益有无一异等一切妄执也。 如是妄执皆得止者无分别智忽然现起。 冥合一真法界理也。 今此自心者即是自妄心。 是有漏识也。 其无分别智是简择至极。 即观照般若其一真法界即诸法真如。 是以能知从于自心生万法者。 自归般若亦归真如。 岂非最要。 无漏识者愚夫未能发。 三界妄境亦非从此起。 翻无始迷当情所现一切境界皆如梦境不可着义欲知之时。 思惟自妄心生起于诸法。 得入废诠极理故也。 是故无始妄心忽改。 速证无生入大觉位。 不如唯识观解者欤问。 若尔云何得知诸法从自心起。 答。 义虽无量。 取要有二。 一熏习道理。 二转变道理。 熏习道理者。 有为实法一一皆有能生种子。 其种子者皆是自心之所熏也。 谓自证分体能熏也。 相见二分用能熏也。 见分能熏能缘种子。 相分能熏所缘种子。 其所缘种堕所缘境色心万差诸法种子皆悉熏之。 谓缘色时熏色种子。 缘心之时熏心种子。 色中种种不同心中种种差别一一缘其法熏其法种子。 如是熏习悉是从我自心自体分别势力而所起也。 今此种子所生诸法岂非从我自心起乎。 转变道理者。 既自体分转成相见。 其义如上。 一切缘虑法必有所虑解。 其所虑解者即是随应一切诸法。 若能虑解定带所缘。 岂为缘虑法无转变力乎。 此理决然。 是故自心自体势力能变现成诸境界也。 以上二理可信唯心无境义也问。 心转成境犹未分明。 以何得知决定尔耶。 答。 且如闭眼思惟青黄等色之时。 其青等思即时转成青等之相心前显现。 其义必然。 今时当情所觉知者虽是遍计所执之相。 当情现者必从心中现而起故。 以当情现推心中现。 其青等思虽是见分。 见分必从自体起故。 以见分用推体转变。 以此可准知一切也。 是以开眼见青等时。 心上所浮青等之相无疑皆是自心之思转成其境也。 其本质境但是起于今能缘思之疏缘也。 心托此缘思青等时。 其心自体即时转变成青等相现于心前。 其心中所现是正所缘也。 是亲所缘缘即是相分也。 其本质境虽非今能缘心所变。 是第八识自体转变心中所现亲相分也。 第八识前亦如梦现。 其第八识亦是今时观心根本。 同在于自一心之中。 其所变之相岂在自心外。 故一切境界皆自心所变问。 今以熏习转变道理虽知诸法皆心所作。 依之万法如梦之旨犹未信解。 答。 烈士梦中六十五年虽久只是一夜妄想。 唯从自心分别而起变现种种苦乐境界。 即自变现使自执之。 或谓受苦。 或谓受乐。 或谓此死。 或谓生彼。 或谓偏有。 或谓偏无。 或谓定是亦有亦无。 或谓定是非有非无。 如是妄执如是相状。 其梦觉已皆以不现。 唯有虚假不思议缘。 今此梦境与其觉境但是妄心分别有无。 诸法因缘亦复如是。 知一切法从心起已。 类梦可思。 必然理也。 其百法等一切法门皆心为本。 皆从心起。 其理显然。 皆如上述。 故谈百法者一心自成立。 若观一心者百法即宛然。 乃至十二生死因缘名无明名行。 皆是自心数。 云爱亦云取皆是自心惑。 谓等五支种皆自心所熏。 生死二支果岂不自心生。 我今依身器界饮食衣服等种种物皆悉先世我胸之中所起种种分别熏积如是成也。 不知此理故轮回生死。 若觉此理已生死永叶。 制心一处常思此理。 无始罪暗宁不灭耶问。 华严经云。 三界唯一心。 心外无别法。 心佛及众生。 是三无差别(文)今所成立唯识之义即此云欤。 次五重唯识及识自相等五种唯识中是何门摄耶。 次菩萨于加行位中所为四种寻思等观即所成立唯识观欤。 若即是者其义云何。 次唯识者唯是摄归有漏识欤。 又唯摄归有为主欤。 归无漏识归无为主义无之耶。 答。 今所成者即是三无差别义也。 何者今以熏习转变等之道理。 若得唯心如梦解已。 既无定我法。 对何有实他。 是故心外都无众生。 又既如是无实凡界。 亦复对何有实佛界。 是故心外更无佛界。 是则一切如幻如梦无定实故。 定实我他定实凡圣皆是迷情前之妄想。 皆遣之故其空寂性即是平等之法性故。 其上虚假如幻事相。 能缘所缘不即不离。 本质影像不即不离。 佛界凡界不即不离。 体用因果不即不离。 故知三界唯一心已。 三无差别理自然成立也。 由此义故其不离门即佛色心众生色心行者色心平等平等。 此即万法从一心起。 如幻梦境。 无定实故相无定相。 性是无相。 一尘法界本来无碍有此义也。 次上所成是简要也。 开之即有五重阶级。 谓依熏习转变之理得知万法唯心之旨。 事理性相不思议存。 增益损减无执不遣。 此即五重第一重也。 此名遣虚存实唯识。 又摄万法为唯识故。 虽有内境不称唯境。 是第二重。 是名舍滥留纯唯识。 又既色心万差诸法皆依自心分别势力熏种起用。 如是知时其所摄归色心诸法即是能缘所缘二用。 其能摄归自内心者即凡自体。 正当第三。 是名摄末归本唯识。 又以如是归一心故不论心所。 亦当第四。 *是名隐劣显胜唯识。 又如是归一心体时。 一切如梦。 无相可取所作证者但是废诠一实境界。 *是第五重。 是名遣相证性唯识。 次识自相等五种唯识亦在此中。 谓依熏习转变之理摄一切法归自心时。 其心正体是识自相。 其所摄中所有心所是识相应。 一切境界是识所变。 诸不相应是识分位。 如是摄归皆为唯识。 遂显实性平等妙理。 是识实性之唯识也。 次四寻思等即此唯识观。 诸法归自心皆假有实无。 故印二取空入唯识实性。 然于诸法有能诠名。 有所诠义。 于其名有自性差别。 其义亦有自性差别。 今此名义自性差别四种诸法皆自心变假有实无。 如是观也。 此观浅位名四寻思。 深位名为四如实智。 如是观者即依熏习转变等理。 一切皆如梦境故也。 故上所成者正当此观也。 次五种六门之唯识。 异说非一。 凡一代教所说种种万差法门皆是唯识异名号也。 如唯识章具述其相。 披可见之。 若尔归无漏归无为*之门亦以必然也。 但有漏位智劣识强。 无漏位中智强识劣。 是故有漏无漏两位虽皆俱有识智二法。 识名多顺*于有漏位。 又识有了别。 真如无分别。 若论了别性亦是真了别。 七真如中唯识真如即此义也。 故义林章云。 或者识言具有理事。 或名圆成真性识也。 虽然了别名正所显专在有漏缘虑心法。 如是义故唯识*之名殊归有漏妄心义也(为言)故唯识论初约我法熏习之位明三能变识之法门。 正同华严经三界唯心说。 亦同中边论云虚妄分别。 云三界心云妄分别。 皆归有漏心义故也。 此即凡夫自观自心速至觉位之要术也。 顿证菩提道实在此法哉。 人处梦中自知是梦。 其梦必寤。 我等今处生死梦中。 数观唯心如梦道理。 至觉悟朝定在近欤。 故唯识云。 若如是知唯识教已。 便能无倒善备资粮。 速入法空。 证无上觉。 救拔含识生死轮回(文)问。 若尔修行此观之时。 止观行相云何知耶。 答。 唯识止观法具在解深密分别瑜伽品。 披读可知之问。 上来所明犹以广博。 最初始行。 当分要法。 愿示肝心。 答。 大圣慈尊教授颂云。 菩萨于定位。 观影唯是心。 义相既灭除。 审观唯自想。 如是住内心。 知所取非有。 次能取亦无。 后触无所得(文)言所取者有无一异俱不俱等一切定相。 言能取者取今此相之一切心。 此诸心境皆从自心起。 故如梦境。 觉悟智前有何所得。 颂意如此。 但以此意正修观法。 犹可思之摄在刹那问。 唯识行人行位次第其相云何。 答。 唯识论云。 资粮位中能深信解。 在加行位能渐伏除所取能取引发真见。 在通达位如实通达。 修习位中如所见理数数修习伏除余障。 至究竟位出障圆明。 能尽未来化有情类。 复令悟入唯识相性(文)问。 见修无学三道种子何位令增长。 何位生现行。 如何修习耶。 答。 始闻法界等流之教。 数数多闻熏习力故。 自发深固大心以来。 熏增法尔无漏种子。 乃至世第一法之位。 尔时见道无漏种子。 生果功能。 悉皆具足从此无间入欢喜地。 其初刹那得真见道无分别智。 此有无间解脱二道。 无间道位正能断除分别所起一切二障。 解脱道位方证其灭。 如此时间虽经多念。 而能念念理智冥合。 其相等故总名一心。 此道究竟次入三心相见道位。 是后得智。 然犹缘如故非安立。 虽非安立而变相故名相见道。 其三心者。 一者内遣有情假缘智。 即生空后得智观生空真如。 二内遣诸法假缘智。 即法空后得智观法空真如。 三遍遣一切有情诸法假缘智。 即俱空后得智观二空真如。 今此单重三心发已。 次入十六心相见道。 十六心者于苦等谛各起四智。 故有十六。 于此亦有二种十六。 一所取能取十六心。 八观真如。 八观正智。 二上下八谛十六心。 八观下界四谛真如。 八观上界四谛真如。 今此二种十六前后宗家异释。 或先所取能取。 或先上下八谛。 或随行者意乐不定。 上来一心三心十六皆是下品无漏种子*之所生也。 如是经历三重驿已。 次入修道。 其初犹是欢喜地内。 今此无漏即从中品无漏种生。 其中品种见道*之间念念增长。 如是如是被熏增故便得修道初念智生。 此时彼见下品种子亦复转齐中品种子。 故入修已无下品种。 从此已后地地断除俱生智障。 数数修习无分别智乃至金刚。 是时一切俱生烦恼及极微细所知障种悉皆断除。 如此修习十地*之间。 念念熏增上品种子。 所以遂至佛果初念。 尔时一切非障有漏及劣无漏皆悉舍已。 上品种子初生现行。 所有一切中品种子亦复转齐上品种子。 故佛果位无下中品。 但有最极上品种子。 今此上品种子之中。 最上无漏八识心王各各种子。 二十一种相应心所各各种子。 此心心所各各相分一一种子。 相分之中五根五境等诸种子。 皆悉具足。 相好光明周圆无际。 众宝庄严净土等体。 最极善性五尘种子皆在此中。 取要言之。 即是无漏十八界种。 如是诸种子入佛果初念一时生现行。 譬如日轮始出于山千光万耀一时具足。 由如是故诸佛诸根相好一一无边。 身量国土不知边际。 凡一切事越思议道。 此即三大无数劫间修习无量无边恒沙福慧资粮。 以无限善根方所感得故。 一一相好至一毛端。 无不恒沙尘数功成。 是即名为自受用身。 其法身者此智所证圆满真如。 其他受用及变化者此智所现相分佛也。 其化身中乃有无量无边随类应同身形。 所谓虎狼野干猕猴等种种身。 及以人中欲天色天等种种身。 如是他受用及其变化身。 重重化相一一皆具五蕴十八界等诸法。 皆有八识。 有诸心所。 现凡身时即十烦恼二十随惑等杂染法皆悉具足。 其体依他各各皆有能生种子。 如是化现色心种子亦皆在于无始所具法尔无漏种子之中。 今至果已。 即自受用大圆镜智相应净识之所持也。 如是化现心心所法其体虽是种子所生依他之性。 而相分心非实心故。 皆非缘虑。 故虽具足烦恼惑障而非实凡。 实是无漏清净法也。 又此位中净八识聚自他展转皆互相缘。 谓眼识聚心王心所通缘八识心王心所。 乃至第八心王心所通缘八识心王心所。 一聚王所异聚王所皆不障碍。 能遍缘故。 又此位中四分相缘不可思议。 谓一见分通缘四分。 一自证分亦通缘四。 证自证分亦复如是。 但其各各自分缘*者刀不自割。 理必然故。 非是直缘自分用也。 以他所变自分影像为所杖质。 而变相分得自缘也。 此复云何。 且如一聚心王心所相缘之时。 受心所缘心王见分所变影像。 即此心王以彼影像为本质故。 亦变影像缘自见也。 自余准此(虽有二释且依胜释。)又此诸智品证真俗种种。 圆镜平等恒时合观真俗二镜。 妙观察智随应自在。 或唯理观。 或唯事观。 或二俱观。 成所作智成事智故俗观为本。 神通变化难思事业专此智能。 各各相应心王心所同一缘故。 亦复如是。 又此诸智虽皆遍能缘一切法。 而用有异。 谓镜智品现自受用身净土相。 平等智品现他受用身净土相。 观察智品观察自他功德过失。 成事智品能现变化身及土相。 加之诸有情类无始时来种种法尔互相系属。 或多属一。 或一属多。 若其所化共有缘时。 其有缘佛设虽无数。 同处同时变为身土形状相似不相妨碍。 展转相杂为增上缘。 令所化生谓一佛土有一佛身为现神通说法饶益。 如是等事皆不思议。 然此三身即一佛身。 非如各别诸佛身故。 彼非缘虑相分之心与自受用缘虑实心长时和合。 彼用此体而作种种利益事也问。 今此五位三阿僧祇如何判属。 答。 地前资粮加行二位总为一大阿僧祇劫。 从其初地至第七地。 总为第二阿僧祇劫。 从第八地至第十地总为第三阿僧祇劫。 金刚心位第十地终即是等觉。 相好百劫亦在此中问。 于此三大劫有超越类耶。 答。 若是上上精进菩萨或有超越众多中劫。 或有超越众多大劫。 然而决定无有超越无数大劫。 ”问。 若尔此时既长远也。 何日何时得成佛耶。 答。 唯识本疏举此疑问而自答云。 处梦谓多年。 如摄论广说(文)退勘摄论。 述释速证菩提之义云。 处梦谓经年。 悟乃须臾顷。 故时虽无量摄在一刹那(文)得此文意。 学者义区。 今一义云。 法身如幻。 三世一念。 现在一世一杀那中摄在过去漫漫劫数。 亦摄未来永永年岁。 此即现在一念*之法有酬前相。 假名过去。 是为曾因。 无实过去。 有引后用。 假名未来。 是为当果。 无实未来。 此现在法望前望后假名为果。 假名为因。 无实现在因果二法。 如是如幻假有实无三世安立不思议故。 长时非定。 短时非实。 谓实长时谓实短时皆是妄执。 若得唯心如幻觉已更无定实三祇劫量。 故妙觉智一起之时。 三大僧祇无边劫数皆如梦境摄在一念刹那相分。 质影不违。 心境不乖。 故执三祇为长远者。 但是我心之愚妄也。 数数思惟唯心道理渐渐翻其定实迷者。 分分皆应除长时叹。 何徒劬劳经日月乎问。 今所成者三大僧祇依如幻理观摄刹那除遣长远定执义也。 仍且置之。 若我宗意未至妙觉前乃至资粮等亦有即身成佛义耶。 答。 若论分证可有其义。 谓有上根上智之机。 勇猛修习唯识观者。 即身可入初发心住。 初发心住能现八相。 宗家定判。 故其时分可有即身成觉义也。 所谓分得觉智已起。 此觉虽是第六识中分得智品。 一身八识不一异故。 其不异门彼此无碍。 无所隔者假说应名四智菩提。 例如彼由他染熏成变似我法。 以染推净其义无疑。 依身相好皆此心变。 能变所变能依所依亦不即离。 应名佛体。 其所观理即唯识性一实境界。 亦可拟宜得名法身。 如是分得假说之时。 即是三身具足佛体其理必然。 若得此智已。 设虽不化现八相成道时。 常可名觉者。 是即法体如幻虚假皆无碍故。 若得一分觉悟智已。 说之为佛。 全无相违。 但其上根上智机者先世数数修习此行。 今生堪入初发心往之大机也。 其机末代尤希者欤。 虽非此分。 励心修习。 随分随堪可有其益。 大乘法力不思议故。 实相之理大神验故。 然者只止无用疑网须企勇猛勤修者欤。 今见世间。 正见邪见利根钝根其机现区。 其中质直利根之人取决定信一心修行。 分分得益必然事欤。 若分得起异闻法以前解。 三毒等失聊有微者。 是随分益。 但当自身深悲愚痴。 何世得起随分知解。 唯所愿者。 以此微缘当来得悟。 岂以己愚总推世间。 法灭之时有入见者。 宗家释也。 正见明人勿怯弱矣上来所述义理推寻。 片言契实。 施与众生。 愿共有缘发菩提心。 同生净刹尽成佛道。 抑一切罪中。 谤法为最重。 设虽信一门。 有谤毁余法。 皆是地狱业。 如十轮经说。 可恐可慎不可不顾矣。 不见夫深密说此意。 他不诤之。 定知是无诤之舍那金言。 瑜伽演此旨。 世不疑之。 定知是无疑*之补处传灯。 既知决定之佛意已。 信谤益损岂可小乎。 其诽谤者未必骂詈。 轻浅拨无皆是诽谤。 而他家门叶偏执*之小生频呼权宗名。 实谓隔法性。 其言之意未得审定。 为是法中一向都无此等性相但是如来为诱机故名为权耶。 为是法中虽有此实而非真理是事相故名为权耶。 若如前者如来岂以妄语利众生乎。 众生岂信虚说得解脱乎。 若云方便教皆以然故者。 岂方便教皆妄语乎。 我宗不尔。 设方便教皆有实义。 设隐密说必顺显了。 故顿语前皆中道教悉诠法性。 如上抄已。 未见未闻圣教*之中有虚妄语。 可谓汝等迷于自宗亦迷他宗致如是误也。 若如后者。 汝等宗极理岂过废诠耶。 若以即事为其胜者。 何降事为权。 若以偏即为其胜者。 岂以边破中。 若云定离非中道者。 汝等不见乎。 不即不离文。 若云学者谓定离者。 岂以学者谬解为宗教失。 汝相即偏执岂又宗失乎。 若云非妄语亦非事相但是粗浅门而非实义者。 夫摄诸法不过三重。 谓事理如。 若非妄语。 定应诠此三重之一。 而非事相而非妄者是何法耶。 若是所执*者佛岂说所执利益众生耶。 若云虽是事而非深事者。 其深事者是何事耶。 若有超于此碍无碍不可说言之事相耶。 若以常住都无生灭为其深义假似生灭犹为浅者。 此是真理更其事相。 汝何误理以为事耶。 又复我宗谈全不局依他。 所归专废诠一实极理也。 若以相即为深义者。 其难准前。 旁推征之。 谤法无疑。 如此恶人能拔无量众生之正慧眼也。 如此毒言能害恒沙诸佛之妙法命也。 哀哉依一旦执情冥然向无穷苦轮。 凡像末世质直人希。 习观行者名性相为浅近。 学性相辈唤观行为戏论。 是则差别似*于浅故他迷其深理。 观行似於戏故人失其实德也。 就中弘观行宗则说所观法为至极要。 观行之法皆以然故。 若不然者不得证故。 此乃劝专注也。 不劝偏执也。 而返谤余教相但是学者失也。 当知不辨祖师之意不引观慧。 还引恶慧也。 弘性相宗则遍了一切为究竟说。 性相之道定可然故。 若不然者。 不断疑故。 此乃劝简释也。 不劝坚执也。 而返谤他修行。 但是学者失也。 当知不辨自宗之旨不尽诸门。 还滞小门也。 一味法水为此浊乱。 无碍慧光依此灭没。 悲中之悲何事如之哉。 以之思之。 不如信解性相而修观行者欤。 其观行者随宗不同。 其不同者即方便门。 实皆不违。 是以观行纯熟之人不谤性相。 性相通达之人不谤观行。 其有毁谤者只是肤受辈。 闻古见今皆以如此。 以之还自思察于己亦有此恐。 悲哉。 何为不如只须闭口摄念常住正理矣。 但一向无言像似正法也。 若有利益者岂可默止乎。 不可不慎。 不可不顾。 云彼云此静可审之观心觉梦钞下(终)(甲本奥书云)凡此抄良遍上人御草。 上帖人师■深(净真房僧都)写置。 上中下三帖之处。 中下不足。 此帖写毕。 中帖琳能令首尾。 劝修坊案置者也。 不可有他出也文明二年(庚寅)七月上旬夏中参笼谈义讲问惮之染紫毫印勤求知足沙门胤继(岁四十五劝修坊住) 发布时间:2024-06-17 08:05:21 来源:藏经阁 链接:https://www.vipfo.com/book/328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