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大乘法苑义林章师子吼钞 内容: 大乘法苑义林章师子吼钞《大正藏》第71卷No. 2323大乘法苑义林章师子吼钞No. 2323[cf. No. 1861]大乘法苑义林章师子频伸钞叙安永第五春。 有挂锡于平安讲大乘义林章。 而欲令学者蹈足于中道之正路焉。 嗟呼斯讲也岂易辨哉。 至论其中道之正路。 芒乎忘畴畦于有无也。 然挽近他家之讲学多以易易言之。 以故但数其名相。 谈其玄者盖鲜有之矣。 修多罗有之。 如师子王晨朝出穴。 频申欠呿发声震吼。 是为十一事。 一为欲坏实非师子诈作师子故。 二为欲试自身力故。 三为欲令住处净故。 四为诸子知处所故。 五为令群辈无怖心故。 六为眼者得觉悟故。 七为一切放逸诸兽不游逸故。 八为诸兽来依附故。 九为欲调大香象故。 十为教告诸子息故。 十一为欲庄严自眷属故。 我今所讲说亦复尔。 一为欲坏实心非大乘口唱大乘故。 二为欲试自学力故。 三为欲令心地净故。 四为门弟子知我心地故。 五为听众无退心故。 六为懈怠者生勤勇故。 七为一切不实学者不肤受故。 八为诸好学者来依学故。 九为欲调大强嗷起执著者故。 十为教告诸弟子故。 十一为欲庄严我门学者故。 一切蔽塞中道学者闻我讲说。 则蓁棘自辟得骎骎古学之正路焉故。 今聊记所讲说。 以题目师子频伸钞而已。 乃今且以所以题者书之筴端云尔。 南都诸大寺留学法相大乘沙门基辨。 谨书于平安城第五桥盐灶边之客舍。 附言。 一斯书于南京诸大寺见数多本。 文字脱落错乱写误。 其品非一。 皆以疏笔草书所致误谬也。 余于南京诸大寺见两本。 其一置题云大乘法苑林章大乘基撰。 阙义一字。 又有一本如现本。 其后在兴福寺颇见数本。 置题非一二差。 或云大乘法苑林第一。 阙义章卷三字。 或云法苑义林章。 阙大乘字。 或云大乘法苑章。 阙义林二字。 不知何是。 今所讲注由现梓行本。 是亦南京所藏一本而已。 一撰号亦复尔。 但云基撰。 或云大乘基撰。 或云沙门基撰。 现梓行本亦是一本也。 一篇目有无其品非一。 现本初所记其言非虚。 今就一一有篇目本而已。 此篇目中第五所载二十七贤章。 往古别行非义林中。 又有此中摄本。 恐后人加入欤。 慈恩末资释基敬识大乘法苑义林章师子频伸钞卷第一(自卷初至十纸右四行)南都西京药师大寺法相大乘宗沙门释基辨撰【章】题目。 钞曰。 将释此题目。 大分为二。 初离释。 后合释。 初离释者。 此有四释。 初释大乘。 二释法义二字。 三释义林字。 四释章一字。 初大乘者。 简别小乘。 小乘亦应有法苑义林故。 释大乘名诸家争竞。 今且由章主释。 对法抄曰。 大谓弘广。 七义相应形小之辞。 乘谓运载。 教·理·行·果健运之义(云云)(此中七义者。 对法十一云。 一境大性。 无量教法为境界故。 至外道小乘等。 一切悉为所缘境故。 二行大性。 行二利故。 三智大性。 了二空故。 四精进大。 三劫修难行行故。 五善巧大。 不住生死涅槃故。 六证得大。 证得百四十不共法故。 七类大性。 穷生死际作佛事故。 如是七大性相应云七义相应也。 又此中教健运是教大乘。 谓诠大乘三藏教等。 能诠教文广名大。 有健运云乘。 次理健运是理大乘。 谓真如理众德所依。 能持诸法胜遍称大。 六度等行乘此真如理故。 能有所往故名大乘。 又行健运是行大乘。 谓六度等健运名乘。 体用弘广。 目之为大。 又果健运是果大乘。 谓佛所有菩提涅槃体业胜遍。 名之名大。 自他健运。 目之为乘。 已上对法抄意)又名无上乘。 二十唯识疏引辨中边无上乘品释大乘言故。 云非唯识教则不成无上及大名故(唯识教者。 契会中边之教。 故云无上亦云大也)二释法义二字者。 法谓轨执。 轨谓轨范可生物解。 持谓任持不舍自相。 一体有无对。 二自性差别对。 三有为无为对。 四先陈后陈对。 前唯有体轨。 后亦通无。 瑜伽五十二说意。 不坏法现前。 无亦名法。 今者相分必有。 似无名无。 由是应知。 今此法言摄尽大乘一切教法。 是章主义。 以何得知。 谓例如对法名。 诸师以教·理·行·果四释法之言。 天亲论主释法言但在教。 故今章主亦从论主。 应言法言摄尽一切大乘教法也。 义谓境也。 能缘大乘智起。 大乘教法为所缘境。 又谓理也。 能诠大乘言起。 此大乘法为所诠理。 又义者谓差别义。 境第七声能差别故。 名之为门。 门是差别义故。 今此法义言即是法门。 今此义林明大乘法门故。 云大乘法义也。 三释苑林二字者。 此有四段释。 初就世俗释。 二就他家释。 三由相传释。 四由章主叙今义。 初就世俗释者。 颜师古曰。 养鸟兽云苑。 苑有垣曰园(云云)今譬大乘法门无边无限。 云苑不云园。 园有限名故。 又譬大乘法门能闻思熏增长本有无漏种故。 云苑取长养义也。 林者。 说文云。 平土有丛木曰林。 譬大乘法门种种无尽。 皆是中道契会义故。 平等性无二法门。 二十论疏说一切法唯识。 唯识契中道义。 故表无高下平等云林也。 二就他家释者。 大日经疏十一曰。 园苑者。 人所种殖栽接园苑之处。 若不种自成。 即是广野非苑也。 若就秘说者。 园苑谓大菩提心。 此处宽广无所不有。 依此修道最为第一上处也(云云)又云随上中下事作成就法。 下事林间等(云云)以此等说释今题苑林。 则大乘法门悉皆大菩提心能起教法。 即是瑜伽师地。 故云法苑。 又由此大乘法门观察小乘谬教·外道迷教。 亦皆无不摄处。 又上下事故。 云苑林也。 三就相传说者。 义镜第一曰。 题目者此章二名。 一法苑林。 二名义林。 相传此等名皆据古典名。 唐西明寺沙门释玄晖。 读一切经抄诸要事。 撰成一部名法苑珠林。 全有百卷。 又梁大通年始。 开善寺沙门释智藏等二十大德。 撰诸经论为八十卷。 名为义林。 疏主取梁为义林。 据唐为法苑。 故非无典据。 虽有如是传说。 难以龟镜。 今章家主意。 唯据圣典以为轨范。 岂凭人意。 又云。 法苑林者一部之都名。 言义林者义科通名也(云云)今云。 如秋篠评。 此相传说未稳当也。 四由章主意叙今义者。 维摩经八说。 总持之园苑。 无漏法林树(云云)无垢称经八说。 总持为园苑。 大法为林树(云云)基疏释曰。 总持为苑。 摄持诸行(陀罗尼门三摩地门)故。 大法为林。 万德滋茂故(云云)由此疏释今题。 则今所论大乘法门。 摄持一切教门含容一切义门故。 今摄持为苑。 含容为林云法苑义林也。 由何得知。 谓下总料简竟云。 前总料简义通诸教。 所余有学宜应用之。 若讲别部。 用此文义。 于一一门中应结归自义(云云)此即摄持含容一切诸教之义也。 (上来释苑林二字四段文释竟)第四释章一字者。 此有二释。 初准外典释。 后举内典释。 初准外典释者。 句谓词绝也。 文词止处云句。 诗关瞧注疏云。 古谓之言。 秦汉以来乃有句称。 又句者局也。 联字分疆所以局言者(已上句)章者。 韵会曰。 又篇章也诗有章句。 关睢注疏云。 总义包体所以明情也。 又条也。 汉约法三章(云云)篇者。 韵会曰。 说文徐案诗书一篇一义篇联也。 诗关睢注疏。 篇遍也。 出情铺事。 明而遍也(已上外说)二举内典释者。 此立三门。 初句·章同说。 次句·章别说。 后会释二说。 初句·章同说者。 俱舍论云。 句者谓章。 诠义究竟。 如说诸行无常等章(云云)同光记五(五十一丁)曰。 梵云钵陀。 唐言迹。 如一象身四足迹。 如一颂总四句成故。 今就义翻之为句。 句能诠义究竟。 梵云缚迦。 唐言章。 还是诠义究竟。 如说诸行无常等章(云云)又显扬论第十二(二丁)说。 句身者。 谓依名字释义满足(伽八十一说谓名字圆满)此复六种。 一不满句(伽八十一说不圆满句)二满句(伽说圆满句)三所成句。 四能成句。 五序句(伽说标句)六释句。 不满句者。 谓文不究竟。 义不究竟。 更加余句方得成满。 如说诸恶者莫作。 诸善者奉行。 善调伏自心。 是诸佛圣教。 若唯言诸恶。 则于文未足。 若复言诸恶者。 又于义未足。 若具言诸恶者莫作。 则二俱满足。 是则名为第二满句。 所成句者。 所谓前句待后句成。 如说诸行无常。 有起尽法。 生必灭故。 彼寂为乐。 此中诸行无常是所成句。 由有起尽法句之所成立。 能成句者谓第二句。 以能成立第一句故。 序句者如言善人。 释句者如言谓趣正丈夫(云云)(上来二论所说。 句之外不立章名。 同说也)二句·章别说者。 次总料简曰。 世俗谛中可亦说有。 句·言·章·论·声为教体。 梵云钵陀。 此翻为迹。 当古之句。 句有二种。 一集法满足句。 二显义周圆句。 如说不生亦不灭。 不来亦不去。 不一亦不异。 不常亦不断。 此一一句义虽未圆。 亦名为句。 法满足故。 当中道所说名也。 梵云缚迦此云言也。 此当中道所说句也。 义周圆句故梵云钵剌迦罗。 此云章也。 章段一章一段以明诸义。 此无所当(无法抄第一亦如是说。 然此无所当之言作中道无此也)梵云奢萨呾罗。 此翻为论。 总周一部立以论名(云云)(已上句章别说)三会释两说者。 虽两说异。 但名异。 其实同。 外典所言句。 集法满足句。 非显义周圆句。 既云文词止处名句故。 又外典所言章者。 是内道所言义周圆句也。 既云总义包体所以明情(已上会内外典已)又内典中会俱舍说者。 彼论云句者谓章者。 就显义周圆句而释。 即外所言章也。 光记云梵云缚迦。 唐言章。 是诠义究竟。 是以义周圆句。 亦准支那释为章也。 又会瑜伽·显扬六种句者。 二论所言不圆满句。 是名身多名身。 即集法满足句。 又圆满句当有二种。 一文圆满句(即义不圆满句)若但言诸恶。 则于文未足。 是文不满句。 若言诸恶者。 又于义未足。 是即文圆满句(外典所言句也)二义圆满句。 若具言诸恶者莫作。 则二俱满足。 即是显义周圆句。 准支那则亦是章也(已上会二论句章。 此下会言与句也)是故下章文。 云梵云缚迦。 此云言也。 此当中道所说句也。 如外典言。 古谓之言。 秦汉以来乃有句称。 故句与言其体是一也。 以法满足名为句故。 今以义周圆句翻为言也。 为恐滥故。 又会章与篇者。 下文云梵云钵刺迦罗。 此云章者。 是外典所言篇也。 关睢注疏篇遍也。 出情铺事。 明而遍也。 以是并考下章。 云一章一段以明诸义是也。 又无垢称赞云。 章者明也。 故内典所言钵刺迦罗之章。 外典所云篇也。 同以明义释故。 瑜伽·显扬论中。 不说与篇同章故。 下文云此无所当。 亦云中道无此也。 如是虽诸说有异。 至实意全无违。 今此义林云总料简章·五心章等之章言。 若准支那外典。 则应名总料简篇或五心篇等。 篇中有章。 章中有句。 今内典中。 以篇名章。 章中有门。 门中有句也。 此准印度内教轨式说也。 如婆沙论四十六说。 先立章后作门。 说九复次。 彼论曰。 问。 何故于是先立章耶。 答。 为欲显示诸门义故。 若不立章门。 义无由得显。 如彩画者不能彩画虚空(乃至)复次如佛说法故。 如佛说先标后释。 谓先标言六界·六触处·十八意近行·及四依处说名有情。 后复释言。 如是名六界(乃至)如是名四依处。 尊者亦然。 如先标法故先立章。 如后释法故后作门(云云)此是虽小乘论说。 今取用是释大乘意。 盖夫大乘教理。 同一离言法性。 遍一切一味相。 显扬第八说无上大乘施设建立。 缘离言说一切法真如无分别慧。 瑜伽摄论等说菩萨所缘不可言法性。 若不分篇章论。 则如彩画虚空。 如何说离言境。 故今立彼彼章而以谈论。 是所以立章段而释也。 然今此总题云章者。 建立篇章遍明大乘教理。 此一书体。 取下所立彼彼章言。 今总合题云章也。 如世俗中论撰论定先王之道。 宣尼圣语是一书体。 故名论语。 篇篇皆是论语。 自可知已。 上来离释竟。 次合释者。 有三对释。 初大乘二字对释者。 准摄论说。 亦大亦乘。 持业释也。 次大乘与法苑义林六字对释者。 若以摄持·含容义释苑林言。 大乘法义即摄含一切教。 则大乘法义即苑林。 持业释也。 今此中所申法苑义林。 离大乘非余。 法苑义林即大乘。 持业释也。 又法苑义林之名。 于小乘教亦得故。 今亦以大乘言简。 则大乘之法苑义林。 依主释也后七字对释者。 章一字通大小乘。 小乘论中亦立章故。 今此一书所立章段。 皆是依大乘法义之章。 依主释也。 以别简通故。 又此章言离大乘法义非余。 此书章段即大乘法义。 持业释也。 上来总题目释竟。 次撰号者。 沙门梵名。 此云勤息。 以种种勤行息诸烦恼故。 具释如苑师华严音等。 基撰者。 基法师行业如宋僧传四。 撰谓述也造也。 总置撰号有二。 一自置。 二他置。 二之中今仍初。 章主讳称窥基。 然自谦退但称云基。 如云基·学·渐·融·恺等。 慈恩传中表文。 但云奘不云玄奘。 如南海传中。 亦但云净不云义净也。 【章】总料简章。 钞曰。 此即别目也。 总者。 说文聚束也。 增韵统也括也。 料者量也。 简者柬也。 或作拣。 通作简。 说文分别之也。 从束八八分别也。 又选也择也。 作料拣为本字。 问。 总料简何物耶。 答。 总料量选择一切所教·所学。 下文云。 前总聊简义通诸教。 所余有学宜应用之等(云云)问。 总言统括何物耶。 若总举异计·大乘。 将括叙彼彼所立耶。 答。 此总言非总举异计·大乘义。 亦非总括大纲明彼彼所立之义。 检下文。 至一一结文。 云上来总是教益有殊。 或云总是叙古说。 或云总是叙其非。 或云总是述今文若云总举异计·大乘。 则何但述今文。 云总是耶若亦云总略括示彼彼所立则何云上来总是述今文。 而次复云略示教者。 总略示耶。 是故应知。 此总之言有深意趣。 于一切教门料简教益义益等故。 谓就此异计执大乘名教。 则悉是异计。 亦就大乘观异计名教。 则悉是大乘。 诸教不可定判。 如下文云。 定判诸经为顿渐者。 义即难解。 又云无顿渐别定教门。 又云。 前总联简义通诸教。 所余有学宜应用之。 若讲别问。 用此文义。 于一一门中。 应结归自义(云云)若谈唯识中。 可言唯识。 证入中道也。 又谈般若空之处称中道。 是即空教。 如唯识枢要初。 以总料简科示轮益义益有殊等。 亦心经幽赞中。 以般若空为第三时。 复谈蕴处界之处称中道。 是即大乘三科法门。 如对法疏一说对法论所明三科。 中道为宗。 此且就中道言示耳。 一切名教类是可知。 有智学者须复翻观。 于谈唯识亦谈空教亦谈真如。 若如异计执着。 则唯识真如等悉皆异计。 非大乘教。 又如破古说立时妄谬。 亦定但刘虬等。 设谈三时教。 亦封执定判云此是局第一时教。 局是第二三时等。 则如古说。 共同为非。 故次下文云总是破古说非等也。 总言意趣甚深微妙。 不可以容易论。 如至下具辨也。 又若以章言云诸章之通名。 则总料简之章。 依主得名。 又此一章段一条所谈。 离总料简无别所谈。 此章即总料简。 持业得名。 【章】第一总辨诸教业宗体名。 钞曰。 将今释此章。 且由西国有部相传。 大分为三段。 初立章标法。 二作门释法。 三释结劝信(问。 何故云由有部立科耶。 答。 初立章次立门。 是婆沙说。 尔大乘教于其教言所阙。 多分由有部教。 如表无表章辨)今即初也。 总者。 此一章眼目。 如上所辨。 辨者。 料简也剖判也分别也。 诸教业等者。 诸言通五。 具云诸教诸业诸宗诸体诸名。 今略置初。 是即今章所料简法式。 次所列五门也。 教业宗等者。 周记曰。 教·业·宗·体·名之五字。 如次是下所列五门。 时利差别者。 有利之业。 名为业也。 余四可知(云云)今云。 此释尤好。 【章】于中略以(至)得名悬隔。 钞曰。 自下大段第二立门释法。 此中亦大分为二段。 初分大科。 二随科随成。 此即初也。 门者有四义。 一通入义。 二出入义。 三方便义。 四差别义。 夫大乘教法皆是离言境。 若非设方便。 则难通入其境。 故今施设五种方便以令通入。 问。 何由云大乘离言境耶。 答。 显扬第作说乘施设建立云。 无上大乘施设建立者。 缘离言说一切法真如无分别平等出离慧。 此慧所依·所缘·伴类·所作业。 助慧资粮·所证果(云云)瑜伽真实义品说大乘教离言法相。 无性摄论第八说菩萨所缘不可言法性。 又门者。 即料简分别义也。 如下章以五门分别云五门聊简。 若不作为差别。 犹如彩画虚空。 故今立五种差别聊简分别。 一教益有殊者。 教益者说教利益。 教谓教示。 益谓饶益。 秋篠义镜一曰。 若论诠彼云教。 教能益根机故名教益(云云)有殊者。 辨设教有轮益与义益之殊也。 二时利差别者。 秋篠曰。 机熟前后。 故教时异。 当时蒙利故云时利也。 (云云)【章】第一教益(至)后明大乘。 钞曰。 自下立门释法中。 第二随科释成。 此中有五料。 即五门分别。 此下即初门分别也。 此初门中大分为二。 初轮益。 次义益。 轮者法轮摧破义也。 此就能诠语言有益云轮益也。 义者了义不了义。 此就所诠义有益云义益也。 轮是摧伏摧惑即益。 持业得名。 义益亦持业释也。 明轮益中下。 初明轮益。 此中大分为三。 初分子科。 二就异计明。 三就大乘明。 今即明二益。 科及分子科之二文也。 有二重科。 自可知已。 轮者由章主意有四义。 一圆满义。 具毂辋辐。 或择法觉等体用周备。 名之为轮。 二摧坏义。 此四种法(眼智明觉)若伏若断若助若正。 未断烦恼皆能摧故。 三镇遏义。 已伏烦恼令势远故。 四不定义。 从自见至自修。 从自修至自无学。 智发言教。 他从言教解于谛理。 他从谛理起于正行。 他从正行。 起于果智。 如是展转复为他说。 如转轮王所有轮宝。 能降未伏诸烦恼故。 能镇已伏诸烦恼故。 往复往故。 瑜伽论说。 当知世尊转所解法置于阿若憍陈如身中。 此复随转置余身中。 彼复随转置余身中。 以是展转随转义故。 说名为轮(已上玄赞四法轮章意)如是如来所说言教。 展转随转作利益事。 云轮益也。 玄赞四曰。 转者。 动也显也运也起也。 动宣言教显扬如理。 运圣道于声前。 起真智于言后。 圆摧障恼。 名转法轮(云云)此即就能诠名轮义也。 上所言四义之中。 第四不定义亦就能诠云也。 【章】明异计者(至)经量等十部钞曰。 此下二就异计明。 此中有四。 初总标。 二举佛教有非法轮计。 三举佛教皆转法轮计。 四总结异计明异计者四字。 此初总标也。 其多闻等下。 第二举佛教有非法轮部计。 此有五文。 初举同计执部名。 二示计唯八圣道是正法轮。 三示一切教有非法轮。 四举示非法轮语。 五结成佛教计有非法轮之部。 今即初也。 此中多闻部。 本从大众部流出此部。 多闻部说。 佛五音是出世教(一无常。 二苦。 三空。 四诸法无我。 五涅槃寂静也)此五能引出离道故。 如来余音是世间故。 若离此五。 虽八道支(见道所修)七觉等教(修道所修)皆非出世。 其八道等作此行相。 亦是出世。 如次下释。 此多闻部自大众部出。 而违本部却同有部。 虽非全同。 不云佛音一切能引出离道故。 今此中摄。 萨婆多已下九部。 本从上座部流出。 故同计执。 今云同说也。 【章】同说非诸(至)名为轮故钞曰。 此二示云唯八圣道是正法轮。 非诸佛语皆为利益者。 萨婆多等说。 八圣道支是正法轮。 见道称轮。 亦非佛语皆为转法轮(云云)要逗物机等者释利益字。 意谓。 佛语中说有非有如是利益事。 故云有佛非法轮语也。 唯八圣道是正法轮等者。 正明萨婆多等立法轮。 彼说轮有二种。 一者梵轮。 二者法轮(梵轮者。 如来应供是梵增语。 彼所转故亦名梵轮。 法轮者。 法谓可轨持义。 正见等法所成性故。 说名法转)俱舍论二十四说。 所说沙门性亦名婆罗门。 亦名为梵轮。 真梵所转故。 于中(梵轮)唯见道说名为法轮。 由速等似轮。 或具辐等故(云云)就言唯见道名为法轮为萨婆多等义。 有二说别。 第一说者。 唯见道说名为法轮。 为萨婆多本义。 谓即于梵轮中。 依见道世尊有处说名法轮。 如世间轮有速等相。 见道似彼故名法轮。 谓见谛道速疾行故(十五刹那)有取舍故(取集舍苦等)降未伏故。 镇已伏故。 上下转故(观下四谛观上四谛)具此五相似世间轮。 故显宗曰。 如圣王轮取前舍后。 见道亦尔。 舍苦等境取集等故(云云)此意显示。 见四谛理必不俱时。 如圣王轮降未伏故。 尊者妙音作如是说。 如世间轮有辐等故。 八圣道支似彼名轮。 谓正见·正思惟·正勤·正念似世轮辐。 正语·正业·正命似毂。 正定似辋。 故名法轮。 宁知法轮唯是见道。 憍陈那等见道生时。 说名已转正法轮故(云云)此是俱舍·显宗中。 就妙音义立唯见道(八圣道支)名法轮之义也。 第二说者。 以云一切圣道皆名法轮为萨婆多本义(今云。 此萨婆多异义)谓天亲论主依经部宗破萨婆多言。 三转行相非唯见道。 如何可说唯于见道立法轮名。 是故唯应即此三转十二行相所有法门名为法轮。 可应正理。 云何名转。 由此法门往他相续令解义故。 或诸圣道皆名法轮。 于所化生身转故。 于他相续见道生时。 已至转初故名已转。 此等说。 有释言。 初说见道名为法轮。 非萨波多正义。 杂心论亦叙不正义云。 牟尼说。 见道速疾名法轮。 俱舍复言。 或诸圣道皆是法轮等。 此是萨波多师本意。 故显宗云。 毗婆师本意。 总说一切圣道皆名法轮。 以说三转三道摄故。 于他相续见道生时。 已至转初故名已转。 非唯见道以八圣道支独名法轮。 妙音所说非正义故(云云)今云。 法轮章中法轮章中举此两说。 然以妙音为不正说。 非迦湿弥罗国义。 杂心论主亦有部之异计。 显宗论说。 亦救俱舍破之义。 是故以妙音为婆沙正说。 此章所言亦由妙音。 云唯八圣道是正法轮(婆沙百八十二所说。 往彼可考)毂辋辐圆等者。 释名法轮。 毂者。 说文辐所凑也(云云)老子曰。 三千辐共一毂毂者。 居轮之正中而为辐之所凑(云云)辋者。 车之牙辋輮也(车网也)辐者。 说文轮轑也。 诗正月员子尔辐。 注谓轮中木之直指者。 下有灾以指辋。 上有爪以凑毂(云云)今云毂·辋·辐之三圆满具足名轮。 即具五相。 一速疾义(譬见道十五刹那)二有舍取义(譬舍前谛取后谛)三降未伏义。 四镇已伏义。 五上下转义(譬观上苦等已观下苦等)此中第三章主云摧坏义。 如前举。 俱舍论中云毂辋辐圆满具足。 今云摧破烦恼者。 俱舍说五相。 第三相摧坏义。 今文由俱舍释成。 即以圆满·摧坏二之义释成也。 法即轮。 持业释也。 若云转法轮则所转即法轮。 法轮之转。 持业·依主二释皆得。 【章】故世友说(至)不名法轮。 钞曰。 三示一切教有非法轮。 故世友说者。 周记曰。 此世友尊者说婆沙论。 于此论中所说。 非如来语皆转法轮(云云)今云。 周记所言未了。 婆沙五百罗汉所造。 如何世友独说耶。 若言四评家中以世友为正义故。 今云世友说婆沙论亦无害。 则不应理。 论世以世友为正义。 说极微触不触。 论主既判大德说可爱乐。 云何但以世友为正义耶。 准此应知。 论法轮义以妙音为正义婆沙文分明。 岂但以世友为正义耶。 况世友二字。 一本作妙音。 文为稳当。 复云故世友之故言。 既承上唯八圣道正法轮毂辋辐圆等文。 而云说非如来语皆为法轮。 婆沙·俱舍中毂辋辐等说。 亦说唯八圣道正法轮。 皆妙音说。 炳然可知。 故世友二字是传写所致。 应改作妙音也。 故周记训释甚为不是。 世尊所言亦有不如义等者。 开发曰。 十部同说。 非诸佛语皆转法轮。 唯八道教名为法轮。 世尊所言非皆利益。 未必如义。 八圣道教咸为利益。 其必如义。 见道因故。 又已轮者如是引生见通果。 故名法轮也。 佛所余教不名法轮(云云)诠八正道教等者。 周记曰。 问。 此宗何故不取此教以为其因。 而以为境耶。 答。 见道已前有漏之智。 名为因故。 彼宗不取以法轮言教为因。 即证摧破智所以。 彼教说为轮境。 苦谛等法即是教也。 (云云)【章】如问庆喜(至)不如义言。 钞曰。 四举示非法轮语。 开发中举四个语。 此章三语。 一问天雨不。 二乞食易不。 三气力安不。 开发增少病少恼不语。 今按。 气力安与少病恼。 意全无违。 法华经(见宝塔品)等中。 有少病少恼气力安稳不之语故。 此章为三语。 义意无违。 问。 天雨不者。 出婆沙十六(初左)问。 诸比丘等。 出四分律第二(十四丁)此何利益等下。 此文以十部计执立佛说非法轮之理。 如说逆害等者。 引经立非利益非如义之理。 此阿含经文(对法十六所引)开发中云如经言逆害于父母。 王及二多闻。 诛国及随行。 是人说清净。 今此章中。 但举逆害父母。 以等言等取余语。 欲以次大众部等十部而对叙。 则如开发中。 悉知有所余语而当对叙。 此教所言等下结不如义。 此教者。 说逆害等之经教。 开发云如经言等。 或云。 大宝积经中有此教文(云云)杂集论第十六。 引此契经偈等成秘密决择。 如次下引。 【章】此等十部(至)而无利益。 钞曰。 五结成佛教有非法轮部。 总说诸经等者。 开发曰。 此等圣教何必如义。 故诸佛语非皆转法轮。 有不能生他圣道故。 又已转者解心生故(云云)今云。 此等十部任文局执作解也。 【章】其大众部(至)饮光部十部。 钞曰。 自下第三举佛教皆转法轮计。 此有四文。 初举同计执部名。 二示佛教皆转法轮计。 三会萨婆多等为非法轮语以为法轮。 四结成佛教皆转法轮皆如义语。 今即初也。 此十部中。 一说部·说出世部·鸡胤部之三部。 于佛灭后第二百年。 从根本大众部流出此三部。 真谛部执异论疏曰。 第二百年。 大众部并度行央掘多罗国。 此国在王舍城北。 此部引华严·涅槃·胜鬘·维摩·金光明·般若等诸大乘经。 于此部中。 有信此经者。 有不信者。 遂分三部。 若不信者。 谤言无般若等诸大乘经。 言此等经皆是人作。 非是佛说。 简置一处还依三藏根本而执用云。 小乘弟子唯信有三藏。 由不亲闻佛说大乘故尔(云云)今案。 设不信大乘经者。 亦从引用大乘根本大众部而流出部故。 计执固义云佛语皆转法轮也。 说假部佛灭第二百年分部。 制多山·西山·北山住三部。 第二百年满时。 皆从大众出。 法藏·饮光二部。 从有部出。 同大大众计。 【章】同说佛一切(至)故号为轮。 钞曰。 第二示佛教皆转法轮计。 周记曰。 问。 此等部说与大乘如何为别。 答。 亦有别。 彼部等说。 一切佛语皆正轮体。 大乘所说。 唯八圣道名正法轮。 余非正轮。 故与彼别。 如文自悉(云云)皆为利益等者。 大众等四部说。 佛所说语令他利益。 无有虚言不利益者。 义谓义利。 皆饶益故。 又佛所说皆无违失。 称可道理。 不可立难。 名为如义(已上宗轮疏)非唯八圣道等者。 大众等四部说。 佛所说语皆为法轮。 故佛法轮非唯八道。 非唯见道独名为轮。 佛所说语无非利益。 故所说皆是法轮(已上宗轮疏)能摧诸惑等者。 一切功德有能摧用故名法轮。 法轮因境等者。 一切圣言教示。 若约能诠。 则能诠教生正法轮(八正道一切功德)为因。 名起能缘智缘法轮圣教。 则一切圣教悉为所缘境故。 一切圣教亦名法轮。 由此等说。 八圣道及一切功德·诸圣教。 皆名法轮。 因境二字相违释也。 宗轮论说等者举证。 大众等四部执之文。 摧伏转动下。 章主文也。 摧伏烦恼云摧伏。 自在说法云转动。 玄赞四曰。 转者动也。 运圣道于声前。 起真智于言后。 圆摧烦恼(云云)佛说转动者。 一本作佛语为是。 转动者自义也。 在他身已者。 开发作至他身为是。 能听者听佛说法。 其语声转动至他身之耳根时。 有他身中惑自摧破之义。 无知惑者。 染污无知。 不染污无知。 今合云无知。 无知即惑也。 【章】如问庆喜(至)必不如言。 钞曰。 第三会萨婆多等为非法轮语以为法轮。 此有三文。 初立二所由会第一语。 二立二利由会第二语。 三会引逆害父母等经为不如义。 如问庆喜等下。 初立二所由会第一语也。 此中如问庆等二句牒第一语。 为令阿难等下。 立第一所由会第一语。 未圆智者。 指除佛一切人。 亦除余人等下。 以第二所由会第一语。 增上慢者。 不知为知是增上慢。 于除未了等者。 谓于余未知诸法性相。 不作审问。 何为已知。 自高举耶。 由是多义二句结成第一语法轮如义语。 佛显慈悲等下。 二立二利由会第二语。 此中问比丘等二句牒第二语。 令生喜心下。 立第一利由会第二语。 此四句第一利也。 问。 乞食易不。 显佛悲心。 若不问者。 谓佛无慈悲不知弟子安危之事故发问耳。 为令比丘欢喜修道。 佛问说我生大欢喜而修学道故。 亦令未来行此事故。 亦令未来等者。 立第二利由会第二语。 令顺世俗而令勤修学业。 然以庆为母等下。 会萨婆多等以逆害父母等经为不如义。 是示秘密决择为如义语。 由对法十六(十四丁)释是。 则秘密决择者。 谓说余义名句文身。 隐密转变更显余义。 如经说言。 逆害于父母。 王及二多闻。 诛国及随行。 是人说清净。 今此颂中诠表世间共可极重罪恶文字。 转变密显余清净义。 何等世间共可极重罪恶。 谓逆害尊人及大众。 尊人有二。 一别二共。 别亦二种。 一父二母。 共亦有二。 一护世间。 二应供养。 护世间者。 谓王。 应供养者。 谓多闻梵志。 世间共许最清净故。 若总杀害名逆尊人。 若诛国人及随行畜生名害大众。 显此义者。 名诠表世间共可极重罪恶文字。 云何转此文字密显清净义。 谓逆害父母等言转变。 密显永断爱等余义故。 所以者何。 若爱·若业·若有·取·识·戒见二取·眼等六处·及所行境。 如其次第名母父等。 法相似故。 爱为发因。 业为生因。 由此能植习气种子。 类世间父。 由此二因令有·取·识流转不绝。 于流转时。 虽求解脱。 然由二种非方便法降解脱得。 谓妄计度清净最胜。 戒·见二取犹如世间多闻梵志恒妄计着最胜清净。 此有·取·识·所依所缘六处境界。 犹如世间国及随行。 若能永断如是等法。 当知是人最为清净(已上对法)今云。 由此论文应解此文。 此是秘密决择。 大众部等由大乘经起计执故。 言陈是大乘。 封执是异计。 非害生母等者。 结归如义语(有取识为玉者。 取是爱增俱一切烦恼之名。 爱支润业支种五果种名为有。 取支润业五果种名有支)【章】故佛所说(至)无有虚言。 钞曰。 此第四大结佛教皆转法轮皆如义语。 【章】此则是初明异计也。 钞曰。 明异计中。 大文第四总结异计也。 【章】明大乘者(至)是助法轮。 钞曰。 自下示轮益有二所立。 科中第三就大乘明。 此中有九段文。 初标牒。 二正示大乘立正·助二法轮。 三立正法轮理证。 四立助法轮。 五立五法轮。 六释法轮名。 七示佛教皆如义。 八结大乘所立。 一切佛教皆名法轮悉是如义。 九总结轮益。 今即初·二也。 虽无正文等者。 九段文中。 二正示大乘立正·助二法轮(此中二文。 初示但以理证立。 即此文是也)然正法轮下。 二正示大乘立正·助。 次下立理证具辨。 【章】无垢称经(至)是正法轮。 钞曰。 第三立正法轮理证。 有三理证。 无垢称经等者。 第一理证。 即经第一(六左)佛国品偈颂文。 具文云。 三转法轮于大千。 其轮本来常清净。 天人得道此为证。 三宝于是现世间(云云)疏曰。 赞云。 此明转法轮三宝出世也。 法轮有三。 谓声闻·独觉·菩萨法轮。 随机有异。 法成此三。 且准法华等(乃至)广说。 具如次下。 于大千者。 大千世界。 百亿释迦一时同转。 俱释迦化。 故言大千。 其轮能寂。 本性寂。 本性寂者。 即是真如本体寂理。 法轮境性。 可名法轮。 昔未转时。 为种烦恼生于现行。 嚣烦所覆。 今转法轮。 生圣道故。 烦恼都尽。 本性真寂。 其理便显故。 能寂其本性寂(云云)余文非今所用故略云等。 法花又云等者。 方便品文。 即第二证也。 彼具意云。 于三七日中思惟是事已方趣波罗捺。 为五比丘众转四谛法轮。 此四谛轮。 声闻之人于三生等行修习已。 依蕴处界证四谛故。 名声闻法轮。 独觉之人于四生等行修习已。 依十二缘证四谛故。 名独觉法轮。 菩萨之人三大阿僧祇劫。 修六度行十善巧。 观于三性证四谛故。 名菩萨法轮。 又瑜伽论九十五说等下。 第三理证。 此非瑜伽全文。 取意引是。 佛转三周等者。 伽正文云。 即于此四圣谛中。 三周正转十二相智。 是名得方便。 是名三性(云云)今将释三种三周义。 大分为三。 初就小乘明。 二就大乘明。 三正释今文。 初就小乘明者。 俱舍贤圣品说。 云何三转十二行相。 三周循历四圣谛故。 谓此是苦。 此是集。 此是灭。 此是道(光云。 此一周转四谛。 此名示相转也。 说见道也)此应遍知。 此应永断。 此应作证。 此应修习(光云。 此第二周转四谛。 此名劝学转也此说修道也)此已遍知。 此已永断。 此已作证。 此已修习(光云。 是第三周转四谛。 此名引证转。 此说无学道也)由此法门。 于他相续令解义故(光云。 是由三转十二行相所有法门。 往他相续身中令解义故。 故名为转。 约教法轮名为转也。 又云。 或诸见修无学圣道皆是法轮。 于所化生身中转故。 故为转。 约圣道法轮转名为转也。 于憍陈那他相续身见道生时。 已至转初。 理实三道皆名法轮也。 经云见道名法轮者。 法轮初故。 从初立名。 不依余二。 文)是名三转。 一一转时。 别别发生眼智明觉(云云)又婆沙百八十二曰。 转法轮有二种。 一自相续中转。 二令他相续中转。 菩萨树下是自转法轮。 婆罗痆斯国是令他转法轮。 佛以饶益他为正事故。 依令他转说初转法轮。 二就大乘明者。 总有三种三转。 一随机三转。 二自为三转。 三为他三转。 初随机三转者。 无垢称赞释经三转云。 法轮有三。 谓声闻·独觉·菩萨法轮。 随机有异法成此三。 且准法花等。 广如彼明。 二自为三转者。 由法轮章云。 初转在见道名即相转。 次转在修名应作转。 后转在无学道名已作转。 三为他三转者。 同章云。 一示相转。 示其五人四谛相故。 谓此是苦。 此是集。 此是灭。 此是道。 二劝修转。 劝其五人修四谛故。 谓此是苦。 汝应知。 此是集。 汝应断。 此是灭。 汝应证。 此是道。 汝应修。 三作证转。 恐其不信。 佛引自身而终作证明。 此是苦。 我已知。 此是集。 我已断。 此是灭。 我已证。 此是道。 我已修。 如是虽有三种三转。 同一时转。 谓佛为他示四谛相初转转时。 憍陈那等随闻自即四谛相得入见道。 次佛为他劝修转时。 自应作转得至修道。 后佛为他作证转时。 自已作转成无学道。 此且佛约对声闻机说。 佛一音说法故。 同时缘·菩二机亦如是转。 故三种三转同一时转。 是为约大乘说也。 若不作如是解。 则小乘中亦立自他相续两转。 以何为大小乘别耶。 大乘教中以展转随转义名转法轮故。 如下引瑜伽文。 三正释今文者。 文云三周者。 即三转也。 如光师释。 十二行相者。 此亦立两释。 一者小乘说。 二者大乘义。 初小乘说者。 俱舍曰。 一一转时。 别别发生眼智明觉。 光法师由娑沙解云。 于见道中。 法忍名眼。 法智名智。 类忍名明。 类智名觉。 复次观见名眼。 决断名智。 照了名明。 警察名觉。 初解约唯见道。 后解通三道。 如苦谛下有三转十二行相(见·修·无学各有眼智明觉)集灭道谛各有三转十行相。 理实总有十二转四十八行相。 然数等故。 但说三转十二行相(已上光法师由婆沙七十九释也)此毗婆沙师说。 若依经部。 非唯见道。 即此三转十二行相所有法门。 名为法轮。 三转者。 三周转故。 言十二行相者。 三周循历四圣谛故。 光师释云。 此是轮主申自义(云云)二明大乘义亦二。 初随转理。 后真实理。 初中亦二。 初由萨婆多。 法轮章曰。 忍·智一一皆具四行相。 照境分明者名眼。 对治无智名智。 对治无明名明。 对治邪见名觉(云云)此是由婆沙七十九初说。 唯约见道。 周记亦由婆沙据法轮章。 作总成四十八行相说。 次由经部。 法轮章曰。 三转法轮。 同俱舍说三周循历四圣谛故。 谓此是苦等乃至广说(云云)又今章所引瑜伽文。 云见修无学三位之中等。 此等两说不以眼智明觉。 唯以三道为三周。 循历四谛说十二行相。 此等同俱舍说。 此等三文两义所叙。 章主由随转理作此等释。 二明大乘义者。 今章所引瑜伽论说。 虽以眼智明觉释十二行相不与小乘同。 谓如于苦谛生圣慧眼为总。 别于过去苦谛生智。 未来苦谛生明。 现在苦谛生觉(乃至)道谛亦尔。 此说一智总名慧眼。 三世别行相合为四种。 非于一谛别起四智。 由真见道唯一刹那。 不同小乘上下别观。 彰所得慧念念真圣。 非是灭谛通三世有。 然立十二行相。 不取总圣慧眼。 但取别相智明觉三。 总不离别故。 显于四圣谛有智明觉。 是则十行相。 此大乘不共说。 次章文云生眼智明觉。 眼字古本无是为正。 现本衍眼。 不成句故。 甚深法轮者。 今问。 今所说瑜伽文云佛转三周十二行相。 此为自为转耶。 将为为他转耶。 答。 法轮章云。 此说世尊自得道故。 复为于他三转法轮。 同俱舍说三周循历四圣谛故。 谓此是苦等乃至广说。 如前所引。 如次显示见修无学三道。 此是佛为他三转者。 初名示相。 示四谛故。 次名劝修。 劝修谛行故。 后名作证。 为作证明知彼满故(已上法轮章文)今云。 章主意由是应知。 就佛为他三转而释。 前无垢称·法花文。 亦为佛为他三转也。 三周者三转也。 由三位循历四谛说。 云三周亦云三转。 佛为他三转故。 今云甚深法轮也。 见修无学(至)劝修作证者。 明上句所言佛转三周甚深法轮是佛为他转。 问。 此文既举见修无学。 而次云示相劝修等。 若任文取义。 则明自为为他两转。 何故云唯明佛为他转耶。 答。 初举见修无学。 彰为他转所为。 谓示相劝修作证。 何之所为。 为令他得三道。 问。 何以知是。 答。 文云三位之中。 中言境第七。 指示示相等三转之处所。 彰示劝作三位之处而能差别非余处。 问。 此三道言。 何故非佛自为转耶。 答。 佛转示相等三时。 既是无学。 为何说见修二。 谓佛为他示四谛相。 为令得见道等。 故今云如其次第。 故云明唯佛为他转也。 又但云见修等。 不云印相等自为转三。 但举示相等为他转名。 故知明唯佛为他转。 又今此章明教意故。 今文亦云佛转三周等。 明知唯佛为他三转今此所用。 又何。 初举三道明示相等为他转三。 彰说者为他转。 听者自为转。 同一时起也。 周记所释但明示相等配三道。 不以自·他为。 可谓粗释。 观于四圣谛(至)永断烦恼者。 明佛转甚深法轮时。 因佛为他转。 三乘三道有自为转。 法轮章中释今瑜伽文云。 得方便者。 谓即于此四圣谛中。 三周正转十二相智。 此自三周转法轮相。 为得无上菩提因故(云云)此为菩萨乘自为三转释也。 谓今此章释成佛教轮益有殊故。 此观于四圣谛等文。 虽约自说。 从上佛转言及示相等句而所出文故。 彰为他转同时有此自为转也。 所引意与法轮章别。 故作此异。 已观者。 能观人三乘随广。 所观四谛。 此四谛观非唯见道。 于三位中所观四谛。 生圣慧眼者。 显因佛转自转总相。 各于去来者。 显生圣慧自转别相。 即三周十二别相智。 如别已明。 生眼智明觉者。 现本有眼字。 南京古本无是为正。 现本不是。 智·明·觉三如次过去·未来·现在智相。 如前已明。 能断所*广二句。 以摧伏义释成轮名。 自他二转俱以摧伏名为转轮。 道数数故断亦数数。 随所*广断。 能断智亦别起。 故云所*广。 又何。 今举三道所观四谛故。 能观智亦有差别。 暖智断上惑。 上智断细惑。 故云所*广。 问。 由何此文知云由佛为他转而同时有自他两转耶。 答。 法轮章中由瑜伽意云。 谓如长老阿若憍陈如。 从世尊所闻正法轮已。 最初悟解四圣谛法。 又答问言我已解法。 从此已后。 如前所说究竟行相。 五皆证得阿罗汉果生解脱处(乃至)阿若憍陈如已证我法。 地神知已。 举声传告。 经于刹那瞬息须臾。 其声展转乃至梵世世间(云云)瑜伽论九十五曰。 当知世尊转所解法置于阿若憍陈如身中。 此复随转置余身中。 彼复随转置余身中。 以是展转随转义故。 说名为轮。 是即转法轮相。 故云佛为他同时余自他亦同时转也。 故八圣道是正法轮者。 周记曰。 此上引彼文证。 除八圣道所有佛教。 并名法轮。 虽助正别。 总得名轮。 即法华经观十二有支亦名法轮。 又法华言转四谛轮。 岂总名八圣道。 故所引证得通助·正(已上周记明章主释意。 已下设难明结文意)若尔。 何故结云故八圣道是正法轮耶。 答。 此结云由观四谛。 无漏慧眼等正能断惑。 故八圣道名正法轮。 非总结前无垢称等(已上周记问答立结观于四谛已下文之义也)今详曰。 周记所释不稳(基辨)谨按无垢称赞。 释三转法轮于大千之全文。 以法轮瑜伽文。 其中释法轮二字及三之言。 由法华·般若转三乘四谛法轮文。 又释三转言。 专用瑜伽五十九三转十二行相法轮自为为他义。 由是深捡今章文意。 虽有三理证。 以无垢称经文为本。 次举法华经文。 示法轮境释无垢称经法轮言。 次举瑜伽释经三转大千文。 故至结文云八圣道是正法轮。 专释结无垢称经文。 故周记云非总结前无垢称等。 为不稳当。 问。 何故释无垢称经三转法轮于大千文以法华瑜伽之文。 结是云八圣道是正法轮耶。 结意未彰。 如何。 答。 周记释违章主意。 谓教益有殊中。 今此文段明轮益殊。 教谓教示。 轮谓于能诠教有摧破义。 是云轮益。 今章主意。 以八圣道为正法轮。 所余功德为助法轮。 准是可知。 八圣道中以正语为正轮。 所余道支有亦为助义也。 法轮章曰。 轮者说也。 法既名轮。 说亦名轮(云云)又曰。 转者动也显也运也起也。 动宣言教显扬妙理。 运圣道于声前。 起真智于言后。 圆摧障恼名转法轮。 所转即法轮。 法轮之转。 二释皆得(云云)谓由正进·正业有正念·正定。 由正念·定有正见·正思惟。 而住正见·正思惟正语说法。 故处处释云。 此法轮体。 即佛所有名句声等教法为体(云云)正语为体。 同时所具七圣道支。 亦虽可云助法。 见道八圣道支同一时具。 初生慧眼有能摧用。 四义圆满故。 对所余功德为助法轮。 今大乘亦立八圣道是正法轮。 上所理证无垢经三转法轮于大千之文。 初生慧眼有能摧用。 四义圆满转法轮故。 今此为正法轮之证。 所余为助法轮之证。 次所引用无垢称经第五文是也。 今以法华·瑜伽释无垢称经文。 成正法轮理证已。 今结云八圣道是正法轮也。 由是周记云非总结前无垢称等。 为不稳当也。 举助法轮证成上所言。 如次所引。 又今引无垢称经云三转者。 三谓声·缘·菩之三乘。 随机转四谛轮也。 又约自为转。 则见·修。 无学三道转也。 约他为转。 则示相·勤修·作证三转也。 经含容此等三说三转法轮。 此经赞中。 以瑜伽论眼智明觉之文释经三转故。 为正法轮之理证炳然。 今结云八圣道是正法轮。 是章主意也。 【章】无垢称经(至)是轮义故。 钞曰。 此下第四立一切佛教助法轮之理证。 无垢称经等者。 菩萨行品之文也。 彼经赞曰。 此显动上皆益。 行住坐卧名威仪。 或去或住名进止。 缘领诸境名受用。 凡所起作名施为。 不获广说。 且要言者。 如是等类。 一切皆令所化调伏。 调生长善。 伏制断恶。 是故一切皆名佛事。 如问阿难当天雨不。 知而问者。 欲余人审谛事故。 佛知尚问。 况于我等。 故皆佛事(已上赞文)说毂辋辐等者。 释正法轮唯八圣道之由。 婆沙·俱舍同说。 尊者妙音作如是说。 如世间轮有辐等故。 八圣道支似彼名轮。 谓正见·正思惟·正勤·正念似世轮辐。 正语·正业·正命似毂。 正定似辋。 故名法轮(云云)今此云说者。 指此妙音说。 如世轮有毂·辋·辐差别名车轮。 以八圣道名法轮。 离八圣道无法轮名有圆满义故。 如世轮离毂辋辐无车轮体。 此毂辋辐圆满具足名轮。 今法轮亦复尔。 八支具足圆满名轮。 此圣道支。 圆满·摧伏·动转义之初本故。 今名为正。 不名助也。 所余功德等者。 示助法轮义。 摧伏动转等者。 明所余功德为助法轮由。 八圣道支具圆满·摧伏·动转。 故是正法轮。 所余一切佛事佛教。 具摧伏·动转义。 不具圆满义故。 虽名法轮。 但名助不名正。 问。 何故以圆满·摧伏·动转释正·助差别耶。 答。 法轮章云。 轮有四义。 一圆满义。 具毂辋辐。 或择法觉等体用周备。 名之为轮。 二摧坏义。 此四种法(眼明觉智)若伏若断若助若正。 未断烦恼皆能摧故。 三镇遏义。 已伏烦恼令势远故。 四不定义。 从自见至自修。 从自修至自无学。 从自无学智发言教他从言教解于谛理。 他从谛理起于正行。 他从正行起于果智。 如是展转复为他说。 如转轮王所有轮宝。 能降未伏诸烦恼故。 能镇已伏诸烦恼故。 往复往故(云云)如是轮四义。 今所云三义·云说毂辋辐有差别。 是彼章圆满义。 此章云摧伏。 彼章所云第二摧坏第三镇伏两义。 此章云动转彼章所云不定义。 八圣道支能摧初故。 具四义本故云正。 其余非四义起根本故。 但有摧伏·动转二义。 故是助非正。 问。 前云八圣道中正语但是法轮。 然今复如何云毂辋辐圆满具足。 唯八圣道是正法轮耶。 答。 前云正语但是法轮。 就今章所明法轮云教益有殊。 但取正语。 非云余七圣支同时无。 无七圣支非云正语。 今说毂等圆满是正法轮。 就八圣支必同时具。 前后全无违。 尊者妙音亦说以正语·正业。 正命似毂。 毂是辐所凑辋所指。 虽云数车无车。 以毂为车为车之初。 此义应思。 问。 法轮章中。 由大乘义释法轮体云。 或体唯取八圣道支。 具毂辋辐圆满义故。 正见·正思惟说名为毂。 是根本故。 正语·业·命说名为辐。 因毂有故。 正念·勤·定说名为辋。 摄录余故。 不同小乘(云云)既有如是大乘之说。 云何不由是。 用小乘妙音说成以正语为本义耶。 答。 大乘立身语业体是思。 由寻伺发语言。 而其寻伺以思慧为体。 小乘不尔。 立有实有语业。 大乘立体是思。 亦立寻伺体是思慧。 正见是慧。 正思惟是思数。 今约语业寻伺体性。 云正见·正思惟说名为毂。 是根本故也。 小乘约语业寻伺实有。 以正语为毂。 然今不由大乘说用小乘说。 今此明轮益。 对异计叙大乘。 明佛语轮非轮。 虽大小乘说异。 今且随转理门辨佛语轮非轮。 故由正语似毂之说也。 【章】涅槃经中(至)皆名法轮。 钞曰。 此亦立助法轮之理证。 北本经(十四)圣行品文也。 问。 此文既说诸佛所说皆名为转法轮。 何故上文云虽无正文说佛所语皆如其义咸转法轮耶。 答。 大乘之中云无说佛所语皆如其义咸转法轮正文。 故立佛语皆转法轮。 不同大乘部等。 今大乘宗以理立正·助二法轮。 正·助合为佛语皆名法轮。 今所引涅槃经文。 是助法轮之证。 非正助合名法轮之证。 问。 以何得知耶。 答。 此文但说摧伏·动转之二义名轮。 故此经虽说凡有所说名转法轮。 非具四义说。 故非正法轮之证。 如八圣道。 能摧初故。 具四义本故。 是为正轮。 正·助合名法轮之义。 今以道理立之也。 能令降伏者。 四义中摧坏义。 能令安稳者。 镇遏义也(遏者止也)故佛身语等者。 以动转不定义结佛语毕法轮也。 故之言承上释身言。 佛身语之三字。 今义正用虽但应佛语。 上既引无垢称经说诸佛威仪等皆名佛事故。 今承之云佛身语。 身业既是佛事。 语业岂非佛事。 故次结云佛语皆名等也。 凡所运动等者。 即所前明动转不定义。 合上以摧伏动转义而释。 以圆满义不释。 故是亦助法轮之总结也。 今云。 除八圣道所余教法。 亦虽非无摧破等义。 故可名法轮。 于自为·为他两转。 初生慧眼。 初摧断惑。 但在八圣道初具时。 是即轮益之初。 故前云八圣道是正法轮也。 世尊说法度生。 必有此正轮益之义。 名转法轮。 所余教法有助轮益之义故。 合正·助义云佛语皆名法轮也。 此约粗相说。 若如实义。 此正法轮必有助余(后念法等)法轮义。 此助法轮亦有八道支俱义。 即摄应云正法轮也。 【章】以要言之(至)自当广说。 钞曰。 第五以五法轮释。 以要言之者。 由法轮章。 云今者大乘总贯诸文法轮有五。 以彼见是。 大乘诸论教中说法轮名。 总括其要。 不过以此五名轮也。 一法轮体等者。 是由瑜伽九十五说正见等法所成性故说名法轮。 自他三转通见·及修·无学道故。 诸圣慧眼能摧烦恼说名轮也。 此八圣道别修行相。 虽在修道。 体实通余见·无学道。 若不尔者。 世尊应无八圣道故。 二法轮境等者。 法轮是圣慧眼故。 即能缘智。 今此所言其圣慧所缘境。 谓四谛理等。 等言等取十二四缘三性等法。 是由何立。 谓瑜伽九十五。 说为得所得。 所缘境者。 谓四圣谛。 又法华经中。 亦说大通智胜佛转十二因缘。 又解深密经说。 依显了相说三无性皆依遍计所执。 已名法轮故。 三法轮眷属等者。 谓诸圣道助伴及五蕴等。 今此文云余。 圣道之余故。 与圣道俱时五蕴。 此皆功德法故。 又云助伴者。 助理观戒信等。 瑜伽·显扬·对法·成唯识说六现观。 其中第一思现观(最上品喜受相应思所成慧)第二信现观(缘三宝世出世间决定净信)第三戒现观(道共戒)也。 此三助无漏观令增明。 今文云等。 等取此助伴。 四法累因等者。 因者能生后圣道之因。 谓佛教法及闻·思·修三慧。 此即前为后因。 合为果因故。 诸经论中说佛教法名法轮是也。 五法轮果等者。 谓四沙门果所摄受声闻菩提·独觉菩提·若诸如来无上菩提。 是法轮果。 瑜伽九十五说为得所得者。 谓大菩提。 有菩提必有涅槃故。 今云谓菩提涅槃。 如法轮章等者。 法华玄赞第四卷(五十五丁)有法轮义章。 彼云。 然此五种不过四种。 一教。 二理。 三行。 四果。 (云云)【章】一切佛语(至)是轮义故。 钞曰。 第六释法轮名。 即成佛语法轮义也。 或近或远者。 近谓亲近。 亲生真智。 远谓疏远。 为增上缘能生真智。 又云。 近者亲近。 轮即正法轮也。 远者疏远。 轮即助法轮也。 能生真智者。 此不定义也。 即移转也。 怨敌所有二障者。 烦恼·所知二障即令处生死怨敌。 又怨敌者人·法二执。 此为根本有二障故。 云所有二障也摧伏者。 令摧伏怨敌所有二障也。 移动者。 令或近或远能生真智。 是移动也。 以此二或通助·正二而释。 【章】以佛所说(至)无疏乱故。 钞曰。 第七释一切佛说皆是如义语。 文自可知。 【章】由此道理(至)归胜义故。 钞曰。 第八结大乘所说。 或近者正法轮也。 或远者助法轮也。 生无漏智者彰轮义。 无漏智生则必摧伏烦恼必令移转也。 是故一切三藏等者。 以三乘随机教法皆名轮故云一切。 法轮章曰。 虽转四谛法相不殊。 三乘之人各各证果。 声闻姓人已于三生或六十劫。 先修习已闻佛所说。 依蕴处界证四谛理。 名声闻法轮。 独觉姓人已于四生或于百劫。 先修习已闻佛所说。 依十二缘起修证四谛。 名独觉法轮。 菩萨姓人已于一大阿僧祇劫。 先修习已闻佛所说。 缘三性等证四谛理。 名菩萨法轮。 不尔。 三乘俱观四谛俱时证圣。 有何差别。 大般若云。 世尊初于波罗奈国转四谛法轮时。 无量众生发声闻心证声闻果。 无量众生发独觉心证独觉果。 无量众生发起无上正等觉心证于初地二地三地。 乃至一生当得菩提(云云)由是自知。 今云一切三藏教法。 是三乘一切教法。 或曲或直等者。 曲谓非直说。 直谓直说。 如次下释。 十二分教中。 最初契经名为直说。 其余分教名非直说。 或直说或非道说皆名法轮。 释皆如义等者。 结如义语。 粗言细语等者。 世间言教。 如天雨不。 亦是佛说则归胜义。 此云粗言归胜义。 细语者出世间语。 归胜义自可知已。 此虽无正文。 就助法轮为如义语也。 上来总是等者。 九段文中。 第九总结轮益。 谓明一切轮益故云总也。 今云。 上来明异计中。 萨婆多等十部执文生畏。 立佛语中有非法轮。 又大众部等十部。 任大乘经言教起执。 立佛语皆转法轮。 又大乘中。 虽由五法轮云佛语皆法轮。 以五法轮中境轮非因轮等互所无。 可云轮·非轮。 虽尔观察五法轮能转相。 同一时处为轮。 起能转用。 而互相轮·非轮各别宛然。 谓非轮非非轮。 至如实义。 离言说相是轮义也。 无垢祢疏曰。 其轮能寂本性寂。 本性寂即是真如(云云)是为大乘所说法轮也。 如是三意。 于一切言教中必具足故。 今云总是明轮益也。 或唯识了义灯(一本)曰。 问。 前说轮益·义益二理何殊。 答。 义约所诠之理为称。 轮据断道为言。 二义各约一途故。 云轮义二益(云云)基辨详曰。 灯主所释。 一往道理就论成唯识法门。 明轮义二益故。 以唯识能观智为能断道释轮言故为一往论义为所诠。 轮为能断。 今此章所言。 就明教益有殊。 示佛一切言教有能摧伏轮益。 能说转动即是轮义故。 非但约能断道立轮名言。 五法轮中。 能证所证·能诠所诠同一时处得法轮名。 又正法轮中。 无垢称疏释经三转法轮文曰。 其轮能寂本性寂。 即真如(云云)真如泯能所废诠。 非境界。 此为法轮章主本旨。 故灯释为一往。 又曰。 问。 以教对机。 教有三时之别。 未审轮体为别为同。 答。 根性既差。 轮体有别。 约初有教。 说体如常。 空教之中以八空圣道为体。 第三时法轮体者。 双合前二(已上取意)今云。 此答释约自为转而辨。 若约佛为他转。 则轮体无别。 但众生随类各得解。 此即章主意。 法轮章中引大般若云。 世尊初于波罗奈转四谛法轮时。 无量众生证声闻果。 或证独觉果。 或证无上菩提(云云)此即以一四谛教法。 随机摧伏随转。 约自边别。 约佛边佛智唯一。 如前已辨。 又问准义益了不了。 轮中亦有轮非轮不。 答。 有二解。 初解有轮非轮。 后解唯轮无非。 二解之中。 初解准此章也后解非误。 【章】辨义益者(至)后辨大乘。 钞曰。 初门之中大文第二明义益。 此中有三文。 初分科。 二辨异计。 三辨大乘。 今即初也。 【章】辨异计者(至)有不了义。 钞曰。 二辨异计。 此中有四。 初标牒二萨婆多等计。 三大众部等计。 四总结。 今即初·二也。 非皆了义等者。 此中云了义者。 契当道理也。 言不了义者。 不契道理。 如契经说等者。 对法第十六。 说秘密决择。 引此契经偈。 未知何经。 此十部意说佛经有不了义。 今此所引契经为不了义经。 【章】大众部等(至)有不了义。 钞曰。 辨异计中。 第三大众部等计。 皆法轮故者。 明佛经皆了义之由。 此等十部立一切佛教皆法轮。 既称法轮。 岂不契道理。 故佛教一切皆是了义。 其密语经等者。 此二句前萨婆多等十部设问难。 前所举契经文。 不信不知恩等偈。 对法中名秘密决择。 此十部立一切佛经皆了义故。 前十部设此难。 自证谛理等者。 此下答前难。 此二句释不信言。 周记曰。 如入见道自证谛理。 智非深故。 不信他也。 又解有随法行。 有随信行。 随法行者。 自寻教法。 即便信解。 随信行者。 要信他言教。 方能信解。 今言自证谛理。 即随法行。 二解俱得(云云)能知圆寂等者。 释不知恩。 周记曰。 如真见道。 能证智圆寂平等平等无恩无德。 名不知恩(云云)永弃业等者。 周记曰。 业力难知。 名之为密。 断此业已更无生处。 名无容处。 犹如食吐等者。 周记曰。 如有病人患吐。 为药而食之时。 但希除病。 不食其味。 受资具等亦复如是。 但欲资身而求圣道。 不生贪着。 如维摩经为不食故。 所以受食(云云)今云。 周记释食吐。 与对法违。 似未稳当。 章主全由对法释。 如对法第十六说。 又如经说。 不信不知恩。 断密无容处。 恒食人所吐。 是最上丈夫。 今此颂中。 宣说世间极下劣义所有文字。 转变密显余最上义。 世间下劣凡有四种。 谓意业下劣·身业下劣·语业下劣·受用下劣。 意业下劣复有二种。 一者不信善生相违。 不信有后世等。 不行施等故。 二不知恩顺生不善。 不顾往恩。 违越世理。 起害母等所有恶行故。 身业下劣者。 谓行窃盗。 攻墙密处。 最可轻贱。 活命业故。 语业下劣者。 谓妄语等最可轻贱。 于善众中所不容故。 受用下劣者。 谓鬼犬鸟等好食所吐故。 显此义者。 名说世间极下劣义文字。 云何转此文字显无上义。 谓不信等言转变密显余胜义故。 不信者。 谓解脱知见。 自现证故。 不知恩者。 谓涅槃智。 有为名恩。 无为非恩。 知非恩故。 名不知恩。 断密者。 谓永断后有续因烦恼故。 无容处者。 谓于当来诸趣苦处不复生故。 食吐者。 谓于现法中虽假资具力暂持身。 而于命财不生欣乐故。 若能如是。 是最上丈夫(以上对法)开发中亦由对法释。 故周记释似未允当。 既契正理等者。 正答前难。 以显露释。 则似不契正理。 若转变密显义。 则皆契正理。 岂非了义。 摄论第八说密语说十利。 谓令说法者易可妄立。 总括义故。 乃至于智者前。 论义决择入总慜数。 为斯十利说秘密语(云云)既尔如何四依中等者。 前十部又难。 四依者瑜伽所说菩萨所修行。 谓劝彼依等下答难。 此答意。 世尊所说经教皆是了义。 外道言教为不了义。 【章】此即是先辨异计也。 钞曰。 第四总结异计。 【章】辨大乘者(至)名不了义。 钞曰。 义益之中。 自下第三明大乘。 此中有八段。 初标牒。 二声闻乘为不了义。 三成大乘中亦有不了义四寄难成。 五结非皆了义。 六四门分别。 七结四门。 八总结教益有殊。 今即初·二也。 涅槃经中等者。 即第二科。 经第六卷如来性品文也。 犹如初种等者。 虽非非种。 其体全无实。 入无余涅槃。 是非实却为实。 如无余依地说。 由无下劣心能忍受勤苦。 彼所趣解脱。 譬如证涅槃。 由是声闻乘不得真实果故。 教不令依声闻乘。 【章】然瑜伽论(至)了义经故。 钞曰。 三示大乘教中亦有不了义。 然者。 转语与前义别。 故置此言。 瑜伽论者。 菩萨地菩提分品文。 修正四依者。 无垢称经法供养品。 涅槃经第六卷。 说菩萨四依。 涅槃经从本起末作用次第。 第一依法不依人。 谓不是真如理体。 第二依义不依语。 谓义是佛果。 所谓般若解脱法身。 依理成德。 故次辨之。 第三依智不依识。 智是佛智。 即是用闻依德起用故次辨之。 第四依了义经不依不了义。 依智起说。 故后辨之。 又法供养品举深寻浅次第。 第一依义。 义是二空所显真如。 第二依智。 智是证智。 由理方起。 故次辨之。 第三依了义经。 经是义诠。 前所辨义由诠故显。 故次辨之。 第四依法。 法谓地前行法。 依于行法修习方得证理之智。 又今此所引瑜伽论文。 依义道理起修次第。 第一依义不依语。 即用教下所诠一切义以为所依。 不依于语。 虽复依义。 义若与彼四道理法不相违者。 方可得依。 是故次辨。 第二依法。 法是四种道理之法。 此上二种依义道理以明次第。 后之二种起修次第。 第三依了义经不依不了义经。 即诠三性教法为了义经。 余教不了不可为依。 由依了义教故修成证智。 是故次辨。 第四依智不依闻思。 谓诸菩萨等者。 瑜伽论说四依。 其第三依之文也。 今明了不了。 余依无所用故略已。 周记释此文云。 菩萨修正四依等者。 谓诸菩萨。 一深植正信。 二深植清净。 三一向澄净。 四依如来了义经典。 前三配前资粮·加行·及以见道。 即其一信分三种别。 加行之位信转强胜。 得名为力。 与清净名资粮。 不尔但名正信(云云)今云。 此释不稳。 但此一文分四依置一二三等。 虽似有理。 违瑜伽文。 故为不稳。 法毗奈耶者。 伦记二十一有两释。 一云。 法是二藏。 毗奈耶即是毗奈耶藏。 二云。 法是三藏。 即是三藏灭恶之用。 通名毗奈耶(云云)今云。 二解俱得。 不可引夺者。 论文云。 若诸菩萨于了义经不决定者。 于佛所说法毗奈耶。 犹可引夺(云云)又云。 了义经典为所依故。 于佛所说法毗奈耶。 不可引夺(云云)今云。 今文了义者。 显了决定说故。 不了义者。 隐密不决定说故。 是故于了义经未决定者。 虽说佛说三藏教。 人犹引夺此所说义。 自不信用。 若了义经典为所依者。 所说文义显了决定故。 其人所演佛说。 三藏人皆信从。 不能引夺也。 故大乘中下。 结大乘教中亦有不了义经。 故言承瑜伽说。 以劝当依了等者。 明大乘中应有不了义所由。 于菩萨所修中。 既云不可依不了义。 明知大乘中有不了义。 【章】既尔如何(至)具戍尼等。 钞曰。 第四寄难成。 既尔二字承上义难。 涅槃经说等者。 第六如来性品云。 又声闻乘名不了义。 无上大乘乃名了义(云云)此理不然下。 答。 难而成。 岂诸大乘等者初总成。 如契经说等者。 举证成。 淫欲即是道者。 周记云。 淫欲贪爱义。 爱彼十二分教。 名之为道。 问。 论言。 彼法起爱恚等着。 皆名法执。 如何今说贪为道耶。 答。 法执名宽。 于诸法中。 以名属义。 以义属名。 作此分别而生爱着。 即法执收。 令彼恶道不生分别。 不以相属故非法执(云云)又维摩经观众生品。 说佛说淫怒痴性即是解脱(云云)此等亦义意同。 觉不坚为坚者。 对法第十六。 引此契经成秘密决择。 又摄论说四秘密。 其第四转变秘密。 谓于是处以其别义。 诸言诸字即显别义。 如有颂言(阿含经文)觉不坚为坚。 善住于颠倒。 极烦恼所恼得最上菩提。 无性五(十一丁)释曰。 转变秘密者。 谓于字义转变差别。 觉不坚为坚者。 刚强流散说名为坚。 非此坚故说名不坚。 即是调柔无散乱定。 即于此中起坚固慧觉彼为坚。 善住于颠倒者。 谓于四颠倒善能安住。 知是颠倒决定无动。 极烦恼所恼者。 为化有情精进劬劳所疲倦故。 如有颂言。 处生死久恼。 但由于大悲。 如是等。 得最上菩提者。 是得诸佛三菩提义(云云。 已上无性摄论五·十二丁)又说诸法皆无生等者。 般若经之说也。 又无量义经等说。 我灭道来。 四十余年。 常说诸法。 不生不灭。 不来不去等(云云)密义趣经者。 结不了义。 又瑜伽说等者。 论六十四(七右)说。 不了义教者。 谓契经·应颂·记别等。 世尊略说。 其义未了。 应当更释(云云)此取契经·应颂·记别一分为不了义。 非取全分。 至次下具辨。 此瑜伽文。 次下四门分别中。 第四言略语广门。 岂大乘经等者。 结大乘教亦有不了义。 又说菩萨殟波陀等者。 举密语成大乘教亦有不了义。 殟(鸟骨切)波陀悭者。 无著摄论(无性论八)说云。 何菩萨其施清净。 若诸菩萨殟波陀悭。 无性释曰。 殟波陀言。 显目生起。 密诠拔足。 今取密义。 拔除悭足而行惠施(云云)具戌尼者。 一本作贝戌民不是也。 无著摄论说。 云何具戌尼。 若能常居最胜空住。 无性释(八)曰。 若能常居最胜空住者。 依世训释文词道理。 答上所问。 具戌尼言。 此胜空常。 显目离间语。 密诠常胜空。 具表胜义。 戌表空义。 尼表常义。 今取密义。 问答相应。 显则不尔(云云)无性摄论八(七右)问。 如是密语为何用焉。 答。 按无性摄论。 说菩萨十离行。 其第八云随觉离行。 释曰。 八随觉离行。 于诸如来所说甚深秘密言词。 能随觉故(云云)此是舍随闻义觉不闻义甚为难故。 名为难行。 今此所言殟波陀悭具戌尼波鲁师等。 周记曰。 问。 此密意有何所以。 答。 若生善法。 便能拔得悭之足。 言离间者。 非是两相离间。 但能离彼恶。 即是最胜空(云云)今云。 次下明四门中第三门。 以显了为了义。 以隐密为不了故。 密义趣经皆是不了义教。 大乘经中既有密义趣密语。 自知大乘教中亦有不了义教。 【章】故大乘经非皆了义。 钞曰。 第五结大乘教中亦有不了义。 【章】由如是理(至)略语广门。 钞曰。 此下第六四门分别。 此中有五文。 初标牒四门。 二释初门。 三第二门。 四第三门。 五第四门。 今即初也。 由如是理等者。 彰虽无教证。 以理立四门。 略有四重者。 以此四门摄诸经论中所说了不了言义尽。 然了义灯中。 斥破要集解已云。 今者正解应云。 依法分四。 如法苑明。 又加依人。 对解了不执名为了义。 对执著者名不了义。 如似二谛(云云)今云。 是本由要集以自在王菩萨经。 说了义经者。 一切诸经皆是了义等更加一门。 今以人与法判断焉。 然灯主谬失。 云何为谬耶。 谓了义不了义之名。 就所诠义所缘境分了不了。 若于能诠能缘上分了不了。 则应有依人释义。 然既但于所诠义所缘境立了义不了义名。 俨然可知。 故云依人立不了义。 妄谬之说。 若然。 如对解了不执名为了义。 对执著者名不了义。 于此四门中。 何门摄耶。 谓若外道执者。 初门摄。 有能执人则必有所执义。 就其所执义立了不了。 若小乘执。 则第二门所摄。 是亦就所执义立了不了。 灯主以似二谛为准例焉。 今云。 是亦不然。 似二谛非人是法。 若外道轨则初门摄。 若小乘轨则第二门所摄。 故今章四门之外。 无别加门。 不更可增减也。 【章】法印非印(至)非了义经。 钞曰。 此下第二释初门。 此有六段初标牒。 二举三法印。 三立外道教皆不了义。 佛教皆了义之理。 四引瑜伽成了义。 五引涅槃成不了。 六评此门示立后门。 法印者。 印谓决定。 于法决定可印可。 不可更加也。 以三种印印定诸法。 能令永舍惑业苦故。 诸外道教并非了义。 非三种印。 印不能永舍三有为故。 今云非印。 一诸行无常等者。 俱舍光记乃神泰疏一曰。 西方造论皆释佛经。 经教虽多略有三种。 谓三法印。 一诸法无我。 二诸行无常。 三涅槃寂静。 此印诸法故名法印。 若顺此印即是佛经。 若违此印即非佛说。 故后作论者皆释法印。 于中意乐广略不同。 或有偏释一法印。 或有举一以明三。 如五蕴论等。 唯解诸行无常。 如涅槃论等。 唯释涅槃寂静。 此即偏释一法印。 如俱舍论等。 解诸法无我。 此即是举一以明三(云云)或说四邬拖南等者。 瑜伽论四十六说。 复有四种法嗢拖南。 诸佛菩萨欲令有情清净故说。 何等为四。 一切诸行皆是无常。 是名第一法嗢拖南。 一切诸行皆悉是苦。 是名第二法嗢拖南。 一切诸法皆无有我。 是名第三法嗢拖南。 涅槃寂静。 是名第四法嗢拖南。 诸佛菩萨多为有情宣说如是法相应义。 是故说名法嗢拖南(云云)伦记释云。 自下第十五解四邬拖南。 若作嗢字。 皆须改正。 旧语不正名四优陀那。 翻名为印。 今翻名说。 即世尊常诵说。 此义似无问自说。 随义傍翻。 亦得名印。 或名总略义。 或名标相。 如说无常是有为标相。 苦是有漏法标相。 无我是一切法标相。 涅槃寂静是无为法标相。 若名嗢拖南。 则名集施。 即名乌拖南。 故是标相(云云)光·宝·泰三师俱舍疏亦同释也。 邬陀南此云自说。 嗢拖南此云集施。 必不可混也。 又伽钞亦邬陀南此云说。 嗢陀南名摄散(如下唯识章第三门末)。 【章】由此道理(至)惑业苦故。 钞曰。 第三立外教不了。 佛教了义之理三乘三藏十二等者。 一本作三藏二乘不是也。 准开发。 应作三乘三藏也。 无非了义者。 三乘三藏十二分教。 皆为三种理法所印。 以三种印印定诸法。 能舍言准开发。 能令永舍惑业苦也。 故一切佛教无非了义也。 能舍等者。 举一切旨教了义之由。 不能永舍等者。 举外道教不了义由也。 【章】故瑜伽论(至)亦可胜依。 钞曰。 第四举瑜伽成了义。 故者。 承上顺印名了。 违印名不了。 次举瑜伽所归成了义。 举涅槃外言妄成不了义。 顺印故所归依。 违印说者妄言。 归依有几者。 问所归头数。 何缘但有等者。 问所归依数有几何耶。 二问也。 归依有三等下。 答文也。 四缘者。 第一缘者如今此引。 第二缘云。 二于一切种所调能调善方便故。 三具大悲故。 四以一切财供养未生欢喜。 要以正行供养乃生欢喜。 今此但举初缘略余三缘。 一由如来等者。 第一缘也。 性调善者。 烦恼已尽。 习气亦除。 如巧炼金极调善故。 由佛如等者。 如是者归依四缘。 论中云。 由如是故。 彼所立法彼弟子众皆可归依(云云)彼所立法即法毗奈耶。 是皆可归依也。 【章】涅槃又云(至)名非了义。 钞曰。 第五引涅槃成。 谓外道教妄语故。 不可归故。 是不了义。 经第十八梵行品文也。 开发曰。 涅槃复云。 一切外道取可言说悉皆妄语。 是诸外道痴如小儿。 不能了达常·无常等。 于佛法中取少分义。 虚妄计有常无常等。 而实不知常无常等。 故唯佛教是了义经。 顺三法印。 可归依故。 外道所说名非了义。 违三法印。 不可归故(云云)设有圣教等者。 周记曰。 设有圣教等者。 此据第一法印非法印门。 外道之教诸法是常。 不言诸行无常。 外道涅槃暂时止息。 亦非寂静。 外道执我。 不云诸法无我。 违三法印。 故外道教名不了义(云云)今云。 此释未尽。 由开发曰。 然佛经教是了义经中。 说有常乐我净等者。 是依法身佛性理说。 非说诸行即是常等故。 与三印义不相违。 若有说言一切诸行即真如理皆常等者。 虽违三印。 不同外道宗非为正教。 不可依止。 然经中说三宝众生悉是常等。 此有别意。 至下当知(云云)准此开发。 今此设有圣教文。 于设有下。 应有说常乐我净等六字。 恐脱落欤。 此是遮妨难文。 难云。 若言顺三法印是了义经。 则何故涅槃经中云常乐我净。 违三法印耶。 今遮此妨有此文也。 意言。 设(此字示有别意)有说常乐我净等如来圣教。 唯是说佛所说教。 非如外常我言。 故是皆为了义说。 外道所说我常等言名非了义。 【章】以此门通(至)唯了义故。 钞曰。 第六评此门示立后门。 以者谓也。 通者漫也。 梗概立此门也。 非佛教中等者。 如实义者。 佛说教中亦有了不了。 如后门说。 然今云佛教皆了。 外皆不了。 是梗概说也。 此文二句明通之所由。 【章】诠常非常(至)名不了义。 钞曰。 此下第二门。 此中有四文。 初标牒。 二引涅槃经。 三引深密·瑜伽。 四解立门名而结。 今即初·二也。 经如来性品文也。 无常变易者。 经云。 若言如不无常变易。 食所长养。 则名不了义。 若言如不常住不变。 非食长养。 是名了义(云云)又周记云。 言诸小乘教名不了义者。 问。 小乘中岂无法身中常佛。 何非了义耶。 答。 小乘戒定等为法身佛。 以王宫双树为报身。 以猿猴鹿马为化身。 故此三身皆无常(云云)此经意言下。 章主文也。 若经中者。 指一切大乘经也。 【章】解深密经(至)名非了义。 钞曰。 第三引深密·瑜伽。 唯为发趣等者。 为趣二乘偏说四谛。 安立谛有是诸数执诤安立处。 此即隐密为说依他·圆成二成生是有。 恐增空见。 而不为说遍计所执性空。 名不了义。 转正法轮者。 如前已明。 佛正语·正思惟说四谛。 令阿若憍陈如等生圣慧眼断见道烦恼。 故云轮正法轮。 虽是希奇等者。 周记曰。 意云。 佛初说四谛轮。 虽是希奇。 亦是有上。 然此以后所说法轮更胜于前。 上谓胜也。 故四谛轮是未了义(云云)即显大乘等下。 章主文也。 由瑜伽深密彰结声闻乘教是非了义。 现本作然字非也。 亦写误也。 【章】此中一往(至)名非了义。 钞曰。 第四解立门名结。 此中一往者。 表此门非尽理。 依乘所明者。 所明之言但云所诠。 乘有能诠。 而离能诠无所诠名。 合能所诠。 今名诠常无常门。 然今于义益辨此了不了。 义谓了不。 益能运载。 故云乘所明也。 乘所明者何。 谓大乘教多分明常住不变佛一切法性是真如十二因缘无生无灭故。 诠常是名为了义。 小乘教中与是相违。 言如来无常变易等。 即是不了义。 然是即一往说。 非诸大乘等者。 彰此门一往说。 虽于此门大乘教是了义。 于次第三门。 有于大乘隐密不了义在。 复于第四门有大乘言略不了义。 故非诸大乘无不了义也。 又于此门中声闻乘教是不了义。 虽然于初门见。 则声闻乘教是三法印。 复于第四门亦声闻乘教语广是了义教。 故今云非声闻乘经都无了义。 非言以一字令冠两处也。 如次当引等者。 初引涅槃经证大乘教说常住不变是了义。 次引深密瑜伽证声闻乘是有上未了义故。 云如次等也。 【章】显了隐密(至)非了义经。 钞曰。 此下第三门。 此中有五文。 初标牒。 二引瑜伽。 三引深密·瑜伽。 四引成唯识。 五结成。 今即初·二也瑜伽论中等者。 即前所引正四依中第三依文。 如前已辨。 以佛所说不了义等者。 释隐密不了义之由。 依种种门等者测云。 依于一切异种种门。 辨尽所有性如所有性故。 云依种种门辨本性义(云云)基法师云。 本性义者即诸法本体。 言识有八种。 是识之本性。 小乘不了义不说故。 辨于本性亦不能了也(云云)周记云。 言本性义深难解故。 以种种门辨之言隐密(云云)即依此文等者。 章主文也。 彰大乘中亦有显了了义隐密不了义【章】解深密经(至)名非了义。 钞曰第三引深密瑜伽即证隐密不了义。 意言。 若诸经中依法性相显了而说诠理究竟。 名为了义。 若非显了。 随宜方便密意趣说不究竟故名不了义。 故深密经第二卷中。 佛自说云。 善男子。 如来但依如是三种无性性。 由深密意。 于所宣说不了义经以隐密相说诸法要。 谓一切法。 皆无自性。 无生无灭。 本来寂静。 自性涅槃(云云)又显扬六说。 隐密者。 谓当随三种自性义解释一切不了义经。 由无量义经中一切如来隐密语言及一切菩萨隐密语言。 皆随三种自性。 方可悟入彼义故(云云)唯为发趣等者。 举所被机。 如成唯识疏云。 如来设教随机所宜。 机有三品不同。 教逐三时亦异(云云)三时教示随机品别故。 今举机示。 如下时利中辨。 依一切法等者。 第二时中。 为初发趣大乘诸菩萨众。 破其有执说大般若示诸法空。 即是隐密。 以隐密相转正法轮者。 世尊为他大乘菩萨众。 住正语正思惟等。 说诸法皆空等。 诸菩萨众闻此所说生圣慧眼。 是即正法轮义。 如前既辨。 虽更希奇等者。 明未了义由。 意云。 说诸法空转正法轮。 虽可广对初时教更希有奇特。 复此上有胜故。 犹非了义。 何者。 大般若中说诸法空。 为说遍计所执自性本无。 恐增有见。 未为说依他圆成二性是有。 名未了义。 即说一切等者。 章主文也。 举教示相也(此随机有此教示别。 于佛边遍一切一味之相。 如深密胜义论品)【章】成唯识论(至)显非了义。 钞曰。 第四引成唯识示密意不了义。 非性全无等者。 摄论说。 依他起性是遍计所缘。 圆成实性依展转说亦所遍计。 七十六说。 非由别观三种自性立三无性。 然由有情于依他起自性及圆成实自性上。 增益遍计所执自性故。 我立在三种无自性性。 乃至广说。 故依三性有体无体。 总密意说三种无性。 三种无性非无后二性。 但无计所执。 于性非全无。 说一切法无自性。 是即密意。 故密意教是不了义。 故云说密意言等也。 【章】故大乘经(至)名了义故。 钞曰。 第五结成显了了义隐密不了义。 故言承上。 大乘经言简小乘教。 说诸法相之言。 境第七于声。 此四字亦冠次言若显了上。 言非显了言若显了者。 此言字为字眼。 示能诠言教显了所诠。 与不显了之差别是了义不了义别。 此据能诠等者结释成。 无异者。 能诠与所诠无别异也。 【章】言略语广(至)应知其相。 钞曰。 此下第四门。 此中有四。 初标牒。 二引瑜伽成。 三彰声闻乘亦有了义。 四彰大乘中亦有不了。 今即初·二也。 谓契经等者。 此门示大乘中亦有不了。 小乘教中亦有了义。 契经者。 梵云修多罗。 修多罗有总有别。 总者即摄十二部尽。 涅槃经第十五。 说从如是我闻乃至欢喜奉行。 如是一切名修多罗即是也。 别者唯摄长行。 略说所应说义。 与所余分相不同故。 名之为别(云云)对法论第十一说。 谓以长行缀缉略说所应说义。 名为契经。 此唯长行。 名为别相。 偈颂便非别契经摄(云云)应颂者有二相。 一为益后来。 二显前未了义。 对法等云。 谓诸经中。 或中或后。 以颂重颂前长行义。 名益后来。 又云。 不了义经应更颂释。 长行虽说义未了故。 名显前未了义。 涅槃唯说初之一义。 记别者有三相。 一记弟子死生因果。 二分明记深密之义。 三记菩萨当成佛事。 对法等云。 谓于此处圣弟子等谢往还去记别德失生处差别此记弟子死生因果。 又云。 不了义经说名记别。 记别开示深密义故。 即此第二记深密义故。 如是契经·应颂·记别之全分。 非为不了义。 契经中别。 应颂中显未了。 记别中记深密之义。 是名不了义。 今此门名言略未了义。 名语广此即了义。 十二分教中。 除契经·应颂·记别之一分。 其余一分及九分教。 名为了义。 语广故。 世尊略说等者。 示言略未了之由。 此中意说等者。 章主文也。 彰大乘显了之教应名了义中。 有此契经·应颂·记别故。 大乘教亦有不了。 【章】由此即显(至)名了义经。 钞曰。 第三示声闻乘亦有了义。 除契经等下。 意云。 声闻乘中亦有除契经等略说。 余自说等语具广教故。 声闻乘亦有了义经。 【章】大乘之中(至)名了不了。 钞曰。 第四彰大乘中亦有不了义。 结成此门。 虽大乘显了教。 必有契经等言略故。 亦未了义。 此依说义下。 结成此门。 问。 此第四门就言有广略名了不了者。 此是约能诠广略辨。 若尔应轮益中摄。 何故此云义益耶。 答。 此但释了不了字。 非释义言。 了不了字就言有广略释。 依言了不了之义。 依主释也。 前二门了不了即义。 持业释也。 第三门通二释。 第四门但依主释也。 故云义益摄也。 【章】此中第一(至)当应配之。 钞曰。 明大乘中。 第七结成立四门所为。 此中有三。 此初正明所为。 以此四门下。 二彰大乘中无性相次定了不了。 由此四门。 以诸经论所说一切了义不了义言尽。 目与心谋知了不了。 不可封执此是局了局不了故。 云而于其中复应取舍。 劝诸弟子等下。 三示佛说随机了不了别。 随其所应等者。 正四依中第三依。 劝依了义。 亦随弟子所被机别。 此了义亦应有差别。 劝随言勿封执。 是即大乘一法中道之源底。 随所讲教等者。 劝讲说者勿失大乘心。 应配之者。 谓目与心谋。 此是言略不了。 非隐密不了。 故大乘不了小乘了义。 小乘不了大乘了义。 文句自在配释。 必勿守株焉。 此即学大乘之要法已。 上来所明了不了之四门。 是三藏之相传。 非章主自意述。 开发曰。 且依相传。 总四义释。 别对诸教。 如理应思(云云)又大菩萨藏经第二十八卷。 以九复次说了不了。 其中初一复次。 依能所诠明了不了。 后八复次。 约能诠教广分别之。 如彼经云。 舍利子。 诸菩萨等。 善能通达所有广文。 名不了义。 如是广文不应依趣所有广义是名了义。 如是广义则可依趣开发解云。 此初复次。 一切佛经其能诠文皆名不了。 但所诠义即名为了。 意谓。 能诠本为表义。 若不观义。 能诠何为。 生解之中所诠亲胜故。 所信义总名为了。 若能说者对心所发表善诸法生他解者。 即能诠胜。 非所诠义。 彼依亲生行者解心故。 说所诠名了义也。 即依此义。 瑜伽·显扬说能诠皆为经体。 至下当知(已上开发)又云。 下八复次。 唯约能诠明了不了。 劝诸弟子依了义经。 随其所应当善思说(云云)今问。 如上来所明开发所解。 今章所明四门。 为不摄尽此大菩萨藏经说耶。 若尔。 何故此章文云以此四门了不了义释一切教了不了言耶。 答。 此章中亦以能诠所诠不可分离。 虽约能诠应说了不了。 于能诠为益边辨轮益。 先已释已。 故但于所诠义辨义益殊释了不了。 又了不了言虽应于能诠释。 加义言云了义不了义。 则必是在所诠。 约斯边此章但于义益具辨。 菩萨藏经约能所诠不可分离边。 唯约能诠释了不了之言。 虽约能诠。 离所无能。 今云一释一切教了不了也。 义意全无相违。 【章】上来总是教益有殊。 钞曰。 大文第八总结教益。 【章】第二时利(至)后叙其非。 钞曰。 自下第二门。 此门中大分为三。 票牒分科。 二叙古说。 三述今文。 古说中分四。 初分子科。 二叙古说。 三叙其非。 四结非。 今即初也。 二重科自可知。 时利者。 时谓机熟说听究竟时也。 利谓利益即教时之业用。 时有三种。 一者世俗时。 世人悉言。 时节谓执别有此时·彼时·俱时·不俱时·迟时·速时诠缘因而诠缘时。 或言非时一切不成。 时来则熟。 时来则坏。 故别有实体一切悉成。 二者道理时。 小乘论云。 问。 劫性是何。 答。 谓唯五蕴。 时无别体。 依法而立也。 五蕴诸法刹那生灭。 前后相续事绪究竟。 名云时也。 三者识变时。 谓年月前后识心之上变作此时·彼时·俱时·不俱时·迟时·速时等相状而起。 其实俱是同一刹那心现相分。 随缘势力变作年月前后此时·彼时等。 名之为时。 如梦所见谓有多生。 觉后唯心都无实境。 唯意识所缘境。 是不相应分位假立。 非有实物论时也。 今此所言时利之时第六识变。 此时有二。 一者能说者变识时。 二者能听者识变时。 初能说者识变时者。 护法菩萨等说。 谓宜闻者本愿缘力愿闻佛说。 如来识上文义相生。 听者识心既闻佛说。 亦有如是似文义相。 如是佛识上文义相生时。 名能说者识变时。 约佛边。 则寂默牟尼。 大定智悲凝然而住。 随众生本愿缘击发。 大定智心上文义相自显现。 譬如大海水湛然。 随风等击缘起大小浪。 而不离大海水。 如来文义相亦不离寂默牟尼故。 如来说教体一真如。 平等利生实无差异。 然随根性悟解不同。 顿渐有空等有差别。 似三时等说教有异。 经云。 如来一音演说法。 众生随类各得解(云云)二者能听者识变时。 谓宜闻众生随自因缘力。 以佛识现文义相为增上缘。 自心上文义相现时。 名能听者识变时。 如成唯识变云。 如来说教随机所宜。 机有三品不同。 教遂三时亦异(云云)故论教时论众生机发。 机发者随缘力。 随三品机发缘。 佛识上三品文义相现。 此为增上缘。 众生心上三品文义相现。 此云三时教相。 如上所言。 三种时中。 初二时非今所用。 后一正今所论。 而能说能听虽识变别。 其相等同。 教同一时。 名之为教时。 如是教时无不利众生故。 今云时利。 论此时利。 有古今师说异。 故云时利差别。 此即诸教业用。 故总云业也。 问。 机有三品不同。 教遂三时亦异。 则佛说此一经或一语时。 无量众生万差机根。 一时对向为能听者。 若尔。 于能说者一心上。 如何有随万差机发缘万差文义相现耶。 答。 是即如来寂默牟尼不思议智力如至次下具辨(立世俗时如常。 立道理时如俱舍·婆沙世品。 立识变时如由佛地论无垢赞法花赞中具叙)【章】叙古说者(至)无二三等。 钞曰。 自下二叙古说。 此中有七段。 初总标。 二立一时教。 三立顿渐二时教。 四别立二时教。 五立半满二时。 六立五时教。 七结文。 今即初·二也。 菩提流支等者。 后魏三藏。 具如续僧传一。 此名觉爱者。 二十疏云。 菩提鹘露支。 此云觉爱。 先云觉喜。 即魏时菩提流支法师(云云)唯立一时教者他家云菩提留支立一音教。 谓一切圣教唯是如来一圆音教。 今章主开发中云。 彼说。 圣教唯有一时。 无有前后世出世间渐顿等异(云云)今详此两名异。 唯有一时无有前后。 即一圆音教。 至实意无有异。 然他家不云一时教。 彼等但论立教差别十类之初。 安立留支故。 名一音不云一时。 今此章主论时利差别之初。 安立此说故。 名一时不云一音。 问。 若尔。 何故他家不云时利但云立教。 今章但云时利不云立教耶。 答。 他家为立小始终等五辨。 辨余家差别故。 不强取云时。 今家为立三时教。 辨余家差别故。 但取立时教。 不拘余立教判释。 故初标云时利差别。 他家与今家其所归别。 近世不辨别是。 浪一雷同诤其胜劣。 呜呼慎哉。 佛得自在等者。 开发云。 彼说。 圣教唯有一时。 无有前后等异。 所以者何。 由佛本愿。 欲令众生证大菩提及涅槃故。 既成佛已便得自在。 于一切时一音演教。 都不起心说有前后世出世间渐顿等异(云云)有说不说者。 周记曰。 佛自在故。 于一时中顿说三时。 都不起心而分别言我说此教不说彼教。 但为感不同故。 如唯有声闻种姓者。 唯闻声之教。 不闻缘觉菩萨之教。 非佛其时不说菩萨教也。 譬如天乐·末尼。 此等无分别。 但自有情各自随识而自感得(云云)今云。 此释尤好。 但众生有感等者。 开发中引天乐·末尼喻已云。 佛无心有差别。 说众生机感有差别。 如月影别。 随何时处闻各不同。 谓水像现亦似面像逐镜等生。 影像虽复不同。 月·面本无有异。 异由水·镜。 非月·面殊。 故佛言音异无差别(云云)于一切时者。 种种之时。 又说。 一切法者。 种种教法。 意言。 各各众生有感叹言。 如来今日为我说法。 各各众生同时如是思故。 云于种种时谓说种种法也。 如来姓品云。 一切众生种种形类。 二足四足多足无足。 佛以一音而为说法。 彼彼异类各自得解各叹言。 如来今日为我说法(云云)譬如天乐等者。 举喻而成。 此譬本出摄论。 无性论第八(十九丁)曰。 如末尼·天乐。 无思成自事。 种种佛事成。 常离思亦尔(云云)无性释曰。 今此颂中引彼末尼·天乐两喻。 成立所得无分别智。 虽无分别。 不依功用成种种事。 如如意珠及以天乐。 虽无是念。 我当放光。 我当出声。 并无思故。 然由生彼有情福业意乐势力。 不待击发放种种光出种种声诸佛菩萨无分别智。 当知亦尔虽离分别。 不作功用。 而能随彼所人有情福力意乐。 现作种种利乐事故(云云)问。 留支一音。 灯主所言如来说教体一真如。 二师同以佛以一音演说法文为据。 意如何别耶。 答。 或异或同。 留支云。 虽对机佛言音别。 舍机约佛边言。 则唯一音一时教。 如虽现种种影。 约月边一日影。 又灯主云。 如来设教体一真如。 于如来大牟尼凝寂。 示机感相有别。 二师意全同尔章主破流支说。 斥以一音义为一时。 一音在佛边。 时机感故在众生。 以如来一音义为一时教。 道理不成故。 破不取也。 华严经云等下。 引五个证而成。 经(晋经第三卢舍那佛品)又彼经云。 如来一音说。 各随其所应。 灭诸烦恼病。 令住萨婆若。 等(云云)(此第一个证文)维摩经云等者。 第二证文。 旧佛国品。 新经序品叹佛文也。 彼经颂曰。 佛以一音演说法。 众生随类各得解。 皆谓世尊同其语。 斯则神力不共法(无垢称赞曰。 此叹词无碍解为利益也。 佛一音者。 谓一刹那声。 一方音声。 一本质声。 一法教声。 宣说法时。 八部四众随类各解。 随其方域词韵不同。 佛皆能同。 彼谓各同故成不共。 九地虽能得词无碍。 尚未圆满。 今显圆故)佛以一音演说法。 众生各各随所解。 普得受行获其利。 斯则神力不共法(赞曰。 此叹法无碍解。 说法逼机应根胜解。 应界性不同故言各各。 随其所解听者闻法。 随其根性普得受行。 随获彼果故为不共。 一雨普润。 禀不同故。 云云)佛以一音演说法。 或有恐怖或欢喜。 或生厌离或断疑。 斯则神力不共法(赞曰。 此叹义无碍解。 佛说法义。 先行恶者。 闻法即怖。 怖堕落故。 先行善者。 闻法欢喜。 善路生故。 耽生死者。 闻法厌离。 欣涅槃故。 心不定者。 闻法断疑。 心正定故。 三兽渡河。 证浅深故)按章主引此经。 初云佛以一音演说法。 在三颂初句。 今合取。 文言同故。 不烦别举。 次云众生随类各得解。 举初一颂第二句。 次云或有恐怖等。 举第三颂二三句。 此即举前后略中颂也。 意彰今三颂共取为证也。 谓一音之一。 此少分之一。 释云一刹那一方言等故。 而以次句所言普得受行等。 照应一刹那等一音而见。 则少分之一音具无边利益海。 及具词·法·义无碍解故。 此一即圆满一也。 此今家释流支意也。 故无一教等者。 以圆一义释一之言。 故者承上。 一者少分之定也。 教者教示即语言。 是具法词义。 定者决定。 意谓。 此师说意。 于佛说些少一教一音。 具出无边德海。 随机感别。 故无决定此言是顿是渐也。 又无量义经言等下。 第三证也。 此经一卷三品。 此文说法品文。 彼品云。 善男子。 自我得道初起说法。 至于今日演说大乘无量义。 未曾不说苦空无常无我。 非真非假非大非少。 本来不增今亦不减。 一相无相法相法性不来不去。 而生等四相所迁。 善男子。 以是义故。 诸佛无有二言。 能以一音应众声(云云)此中一相者。 一真法界遍一切一味相。 于此理上无有男·女·生·住·异·灭·色·香·味·触十种之相。 故云无相。 不生不灭不来不去。 无此无彼无德无失者即无相。 是亦一相。 但由众生等者。 经云。 善男子。 是故初说·中说·今说。 文辞是一而义别异义别异故。 众生解异。 解异故。 得法得果得道亦异(云云)今章取意引证。 非全文也。 法华亦言等下。 第四证文。 经第三药草喻品文也。 四喻别中。 第四不自觉知喻也。 三乘学人依一佛教一雨所润。 如诸草木禀润虽别。 不自觉知亦不依他禀润生长。 一雨者喻教。 一地者喻理也(经全文云。 虽一地所生。 一雨所润。 而诸草木生长各异。 云云)优婆塞经言下。 第五证文。 此经一部十卷二十八品。 经第一卷三种菩提品文也。 彼具文云。 善男子。 如洹河水三兽俱度。 兔·马·香象。 兔不至底浮水而度。 马或至底或不至底。 象则尽底。 恒河水者即是十二四缘河也。 声闻度时犹如兔。 缘觉度时犹如马。 如来度时犹如香象。 是故如来得名为佛。 声闻缘觉虽断烦恼。 不断习气。 如来能拔一切烦恼习气根源故名为佛(云云)故知诸教等者。 结成一时教。 故知者承上。 诸教者。 约所化边。 随诸机感种种言教。 其诸言教一刹那一方言。 悉具无边利益海故。 但总圆一时无二三等。 如开发言。 由是如来所有圣教。 但总一时。 无别一教定顿·定渐·世·出世异。 亦无前后时分差别。 约机悟解。 虽复不同。 废机如论故无有异。 又别叙觉爱意云。 若随机感教非无三。 我立一时。 但约如来。 随本愿力常说顿(圆顿)教。 然由众生自根欲力悟解不同。 设一会中。 唯被大机。 或唯被小。 皆由闻者根欲有异。 废机以辨。 教仍一时。 故所成立实无乖返。 然古来释此流支一音有两家别。 一者西明五义。 二者灯家七义。 初西明五义者。 秋篠记曰。 西明解云。 今依大乘同婆沙七十九所说初师说。 七十九说。 问。 佛以圣说四圣谛。 能令所化皆得解。 设尔何失。 若能解者毗奈耶说如何会释(毗奈耶说。 世尊有时为四天王。 先以圣语说四圣谛。 四天王中。 二能领解。 二不领解。 世尊怜愍饶益彼故。 以南印度边国俗语说四圣谛。 谓翳泥迷泥蹋部达骅剖。 二天王中。 一能领解。 一不领解。 世尊怜愍饶益彼故。 复以一种蔑戾车语说四谛。 谓摩奢睹奢僧摄摩萨修怛罗毗刺迟。 时四天王皆得领解。 若不能加他所说。 当云何通。 如有颂言。 佛以一音演说法。 众生随类各得解。 谓世尊同其语。 独为我说种种义。 一音者谓梵音。 乃至广说)答有二说。 一有作是说。 佛以圣语说四圣谛。 皆能领解。 而四天王意示有异。 为满彼意故佛异说。 乃至广说。 复次世尊欲显于诸言音皆能善解故作是说。 谓有生疑。 佛唯能作圣语说法。 于余言音未必自在。 为决彼疑。 佛以种种言说法。 复次有所化者依佛不变形言而得受化。 有所化者佛变形言而得受化。 乃至广说。 是故世尊说三种语(圣语蔑戾车语。 边国俗语三)二云(第二说非今所用。 文长故略)西明云。 一梵音故说一音。 故无量义经云。 稽首归依梵音声(云云)然其一义总有两种。 一大小二藏同一音说。 二三时所说皆同一音。 故无量义经云。 三时所说文一义异。 言文一音说而义异者。 观义胜劣有差别故。 若依维摩。 且约三义以辨一音。 一者随类同其语。 如支那国等语及六趣语等。 二者约取解以辨一音。 如多贪者闻不净观等。 三者约恐怖欢喜等以辨(云云)秋篠评曰。 今证家旨。 略依五义总名一音。 如文可解。 灯文云不以小乘为定量故。 以是准知。 菩提流支一音义不依小乘。 前五义中。 随诠一如名曰一音。 非是顿义说为一音。 若取顿义即同小乘(云云)(同婆沙第二说云佛语轻利速疾回转虽作种种语而谓一时。)二者灯家七义。 秋篠曰。 今灯家旨。 即随七义皆名一音(云云)问。 七义者如何。 答。 七义之中。 初五义取西明五义。 其余二义者。 灯(一本)曰。 言一音者。 为一梵音为。 为一刹那。 为名等各别。 为一名中此现多名等。 今谓。 一一声·一一刹那声·一一名等各能现多。 或一声现多名。 或多声现一名。 或一名现多名。 或多声现一名。 或一名现多名。 或多名现一名。 句·义准知。 随义皆得名为一音。 又既如如意随求两宝。 随生惑各各现声(已上秋篠增明记取意。 基辨)今按。 章主·灯家意全无相违。 一音者。 一刹那音·一方音等。 然随众生机缘多类。 此一刹那音中。 同时现无边利益海。 以是约佛边。 则可云圆一音或顿具音或一时音如一音等已。 但随器机之别得各解别。 虽然但一刹那音。 如月面影像喻。 自可解已。 【章】又古来大德(至)名为渐也。 钞曰。 此文古说之中第三叙古德立二时教。 凡立二时有三家。 一者此方古来大德。 二者大唐菩提流支。 三者北凉昙无谶。 次下各明。 开发曰。 且依此方古德共说(云云)立有顿渐二教等者。 由开发云。 有立二时。 于中有异(一此方古德说。 二流支说。 三昙无谶之说)且依此方古德共说。 佛教有二。 一顿二渐(云云)今章文言存略。 初标时利故。 今亦准开发。 可置有立二时于中复异之言为诸菩萨等者。 此是顿悟者。 大根大茎者。 法华药草喻品。 说草木丛林及诸药草小根小茎小枝小叶大根大茎大枝大叶(云云)(草者百草总名。 卉即三草。 喻三叶也。 木者二木。 喻二圣。 丛者卉及木皆有丛林。 意彰草木各有众多。 此虽众多。 就中世。 出世善法种子喻于药草。 二木者大木小木。 此有二。 一云。 七地以前名为小木。 八地已上名为大木。 二云。 初地已前名小木。 初已上名大木。 即不退义名大。 大木是大根大茎。 教理行果喻为根茎枝叶。 依教依理起行。 依行得果。 如根茎等生次第故。 今明为地上菩萨依教证理。 说花严·楞伽等。 云为诸菩萨大根大茎等也)说花严楞伽等者。 花严经世尊成道已。 为顿大机菩萨说。 楞伽经者。 能显中边慧日论三云。 入楞伽经者。 准三藏菩提流支云。 又依结集。 初年说大集宝幢陀罗尼及楞伽海龙王经等。 九年说鸯掘摩罗。 十年说如来藏。 又云。 华严涅槃般舟鸯掘摩如来藏等。 皆自说年月。 准此楞伽非四十年后。 虽下指云我于楞伽涅槃大云等经已令断肉。 楞伽未必在涅槃经后(云云)由是楞伽在涅槃前说明。 被大机菩萨。 如常可知。 大云者号大方等大云经。 一部四卷。 北凉昙无谶三藏译也。 法鼓者号大法鼓经。 一部二卷。 刘宋求那跋陀罗三藏译。 此经说如来涅槃常住不灭。 胜鬘者号胜鬘师子吼一乘大方便方广经。 一卷。 求那跋陀罗译。 此经说三乘即是一乘。 如从佛树已下明渐教。 渐次说法下。 应有施等二字。 恐脱落欤。 异本有施等二字。 三乘有教者。 恐三乘二写误。 应作人天。 是即提谓经等也。 阿含经下。 恐脱三乘有教四字。 由异本及开发意也。 维摩思益等者。 维摩经如常可知。 思益者。 思益梵天所问经四卷。 梁菩提流支译。 大品者。 大品般若经三十卷。 罗什译。 维摩说如水月。 如镜像。 如热炎。 如呼响。 如空云。 如水沫。 如水泡。 如芭蕉。 如电住。 菩萨观众生亦若是(云云)思益经说一切皆空。 大品亦尔。 故云空教。 即是三乘同行之空教也。 皆是渐教者。 开发曰。 从浅至深渐次说法。 初说人天善法。 谓三归五戒等。 次说三乘人空之教。 谓阿含等。 次说大乘法空之教。 谓般若等。 次说一切无二教。 法华经等乃至双林。 为除四倒说佛法身常乐我净佛性常等。 初说人天施等善法令离恶趣。 次为二乘说无我等令出生死。 后般若等令求大果。 然于其中。 由先执有初为说空。 所执自除。 说无二果。 又先未回知无我。 即说常乐。 恐彼生疑。 故涅槃时方为演说。 此等诸教从浅至深。 大由小起。 故名为渐。 (云云)【章】又菩提流(至)名之为顿。 钞曰。 第四叙亦立渐顿二时教。 菩提流支者。 由周记意。 大唐菩提流支也彼记曰。 今时此师说顿者。 与前说一时教同(云云)既云今时。 明知大唐菩提流支。 又秋篠记曰。 但立二时菩提流支说顿义云顿者。 如来能一时顿说一切法。 名之为顿。 今灯家意即似彼师所说顿义非是后魏流支一时教义(云云)明知此菩提流支非后魏菩提流支也。 楞伽经说者。 十卷经第二(果一切佛法品)云。 大惠譬如明镜无分别心一时俱现一切色像。 如来世尊亦复如是。 无有分别。 净诸众生。 自心现流一时清净非渐次(云云)又四卷经第一(十九丁左云)莫问声闻等者。 开发曰。 三乘人皆渐次学(云云)今举菩萨声闻略缘觉。 皆渐次修行者。 周记曰。 问。 此说渐者。 与次前渐(此方古德所立)如何别耶。 答。 亦有别。 前据说法五时教中有其次第。 名之为渐。 此约修行。 各自乘中从初修行乃至于果。 名为浅深。 名为渐(云云)开发亦云。 三乘之人皆渐次学。 从浅至深方得究竟故。 所学教总名为渐(云云)顿者如来等者。 开发曰。 如来自在一时顿说一切法尽。 名之为顿。 此即约学就行并名为渐。 依说自在悉名为顿无别一教定渐定顿(云云)周记曰。 今时此师说顿者。 与自前说一时教同。 如来于一时中说一切法。 顿能得被三种根机故。 言一时顿说一切法(云云)。 【章】又有二教(至)而说满字。 钞曰。 此下第五叙亦立半满二时教。 由开发。 初云有立二时。 于中有异。 作总牒已。 其下分古德顿渐。 或流支渐顿。 及此半·满。 故皆是立二时教家也。 又有二教等者。 此是北凉天竺三藏昙无谶。 依涅槃经如来性品。 立半·满二教也。 今所引由南经引。 北本经如来性品云。 又半字义者。 皆是烦恼言说之本。 故名半字。 满字者。 乃是一切善法言说之根本也。 譬如世间为恶之人为半字。 修善之人名为满字(云云)又云。 善男子。 是故汝今应离半字善解满字(云云)又经五(二)如来性品曰。 善男子。 譬如长者唯有一子。 以爱念故。 昼夜殷勤教其半字。 而不教诲毗伽罗论。 何以故。 以其幻稚力未堪故。 善男子。 假使长者教半字已。 是儿即时能得了知毗伽罗论不。 不也。 善男子。 彼大长者谓如来也。 所言一子者谓一切众生。 如来视于一切众生。 犹如一子。 一子者谓声闻弟子。 半字者谓九部经。 毗伽罗论者所谓方等大乘经典也。 乃至广说。 又法华玄论五(七丁)云。 又菩提留支。 此云道希。 其亲翻十地论。 但明半满。 留支是地论之宗。 即知半满有本而依(云云)由是昙无谶之后唱半满留支也。 【章】又胜鬘经(至)名为满教。 钞曰。 此引经论成半满教。 有作无作者。 斯经述记(基法师说门人义令述)下曰。 瑜伽据法体实性证而知者。 说非之唯一。 安立有四。 唯识论第九。 据别法相形有胜有劣故成各四。 此经据圣人说法。 有·无各四作是生义起灭之用。 安立通事理二门。 有作唯在其事也(云云)经云有作无作。 论云安立非安立。 有作亦说有量。 无作云无量。 量谓限量。 二乘劣智且知有量。 法无边际名为无量(已上鬘述记意)玄赞七曰。 有作四圣论者。 分段生死十二因缘名苦。 烦恼及业名集。 择灭名灭。 生空智品名道(今云。 此即声闻乘四谛也)无作四圣谛者。 变易生死五蕴名苦。 所知障名集。 涅槃名灭。 法空智品名道(今云。 是菩萨乘四谛也)问。 何故名圣耶。 答。 谛者实义。 唯圣知实故名四圣谛。 又述记曰。 有作名圣谛。 即二乘人但成就无量少分功德。 名之为圣。 不名大圣。 以未得无量全分功德。 故明圣义。 非二乘义。 要无作谛始名圣谛。 始觉知已复能无倒为彼世间无明鼓藏愚痴众生开观演说。 故名圣谛(云云)(已上述记取意)由此等义应解。 以有生灭四谛。 二乘所知。 少分名圣。 为有作四圣谛。 以无生灭四谛佛菩萨所知。 全分是圣名无作四圣谛。 声闻知有等者。 彼经曰。 如是八圣谛。 如来说四圣谛。 如是四无作圣谛义。 唯如来应正等觉事究竟。 非阿罗汉辟支佛事究竟(云云)述记曰。 二乘以欲界为下智。 色界智名中。 无色名上。 既起三界断智唯能证有作四圣谛。 不能得无作四圣谛。 故知非究竟。 唯如来应正等觉。 不但知现在。 亦知未来苦三障等。 总断修证尽四谛。 以此所以。 如来事究竟(已上述记取意)瑜伽等说等者。 瑜伽六十四(四左)说安立真实·非安立真实。 初四圣谛。 次诸法真如(云云)问。 瑜伽所说安立非安立。 四谛及一真法界胜鬘有作·无作俱是四谛。 无作与非安立体义既殊。 尔下唯识章云安非即胜鬘有作无作。 亦心经幽赞云胜鬘经说安立四圣谛非安立四圣谛。 今亦此文有作无作安非安立。 同为半满二教耶。 答。 古来有二义。 一者古德义云。 章主意。 旧有作无作。 新安非安立。 此名词义同。 非云其体同(子岛六卷私记载之)二者子岛义云。 胜鬘无作四谛名非安立有二义。 一微隐难知非粗浅境。 名非安立(此是幽赞初义也)二或观察二空真如不作别观名非安立(亦是幽赞后义也。 子岛判此二义云。 初义与瑜伽异。 后义与瑜伽非安立。 是同也。 云云)今云。 古来二释中。 古德释子岛不取。 实粗谬也。 子岛释由幽赞故。 虽无加焉。 会释未彰实意。 幼学但眩繁文而已。 今更加一解。 谓胜鬘无作。 由述记意无生灭义。 无量无边际义。 故无作四谛者无生灭无边际。 故虽云四谛非四谛。 非非四谛即废诠一实如一真法界故瑜伽说非安立一真法界。 即胜鬘无作四谛故幽赞云安立四谛非安立四谛也。 问。 何故不云无作真如。 而云无作四谛耶。 答。 如章云。 俗自不俗。 待真有俗。 真自不真。 待俗有真。 故无四谛。 待何立无作名。 四谛宛然即无作故。 欲彰离俗无真。 名云无作四谛。 四谛即有生灭也。 其四谛全与无作四谛无别意。 故观四谛理。 有作无作法体是一。 故不云无作真如。 云无作四谛。 亦义意全无违。 有作即四谛准是可解。 唯说安立等者。 结归半满。 幽赞曰。 粗显施设浅智所知。 名安立谛。 微隐难知非粗浅境。 名非安立(云云)以是捡读如来性品曰。 以诸声闻无有慧力。 是故如来为说半字九部经典。 不说大乘。 若诸声闻有堪任力。 能受大乘(云云)此中无有慧力者。 即浅智二乘。 有堪任力者。 堪任微隐难知境界也。 如是并寻可解。 【章】又有二教(至)以明半满。 钞曰。 此亦以二空二谛成半满教。 二十唯识等者。 此是颂文。 长行释曰。 依此所说十二处教受化(益)者能入(悟入)数取趣无我。 疏释曰。 补特伽罗名数取趣。 以能数数取诸趣故。 有其果位(有情趣果现)亦立因(数取趣)名。 由无实我故。 数取趣。 知十二处(六根六境)无实我(但有五蕴。 蕴积集义。 除常一)故。 受化者入有情无我。 又疏曰。 二乘根机者。 名为应受有情无我教。 由知唯有根(六)境(六)无实我故。 二乘根者便入有情无我正理。 除计我(人)执得二乘果。 是密意说十二处教之胜利也(云云)复由余教等者。 此亦颂文。 长行释曰。 复依此(十二处教)余说唯识教。 受化者能入所执法(一切诸法)无我。 谓(入法无我者谓)若了知唯识现(变现)似色等法起。 此中都无色等相法。 应受诸法无我教者(非凡愚大乘姓)便能悟入诸法无我。 疏曰。 有情无我密意教余故云余。 菩萨根机名为应受法无我教。 由知诸法唯有识故。 菩萨根者便能悟入诸法无我。 除计法执得成佛果。 是诸法空唯有识教之胜利也(云云)由此释文应知。 能入数取趣无我教。 今所言生空教(二乘根机应受故半教也)又余入法无我教。 今所言法空教(菩萨根性应受故满字教也)又有二教等者。 举一谛明半满。 现本此文乱脱。 余教入三字下。 应置此三句。 一胜义谛等者。 说真俗二谛。 善珠曰。 涅槃经(十五)说七番二谛。 初一番依人明二谛。 后六番依法明二谛。 今随其所应名胜义世俗。 具如二谛章中。 胜鬘经中唯说真实一谛。 仁王般若总说二谛。 涅槃经(南本十三梵行品)中。 二谛各有真俗二谛。 同(南经十七)梵行品。 说佛为真谛说于世谛(显扬论五二下亦说)又二十一高贵德王品。 说以世谛入第一义谛。 又三十三狮子吼品。 说为众生真谛说为世谛为真谛。 又诸佛说法正依二谛。 显扬第五卷亦具说。 同第十九说真谛名谛之义。 胜义者殊胜智境。 故名胜义。 世谓代也。 俗谓风俗也。 可破坏义迁流义也。 具如二谛章。 此以二空等者。 现本错乱。 此以等十字应置二世俗谛下。 而二障二字应作二谛。 此即结归半满。 问。 何故以二谛为半满耶。 答。 涅槃经三十五迦叶品说。 善男子。 我往一时在耆阇崛山。 与弥勒菩萨共论世谛。 舍利弗等五百声闻。 于是事中都不识知。 何况出世第一谛(云云)第一胜义谛非声闻智所及故。 是满字教。 又经一三圣行品说。 出世人之所知者名第一义谛。 世人知者名为世谛(云云)由是世俗谛即半字教。 【章】晋时有隐士(至)立五时教。 钞曰。 此下第六叙刘虬五时教。 此中有八文。 初标牒。 二简滥。 三叙第一时。 四叙第二时。 五叙第三时。 六叙第四时。 七叙第五时。 八示不可取。 此即初也。 晋时者。 传灯录(永超)云。 齐南郡隐士刘虬。 作注法华经七卷(云云)或云。 卢山隐士刘虬(云云)立五时教者。 此云七阶五时教。 刘虬所造注无量义经序曰。 根异教殊。 其阶成七。 先为波利等说五戒。 所谓人天善根一也。 次为抱邻等转四谛。 所谓声闻乘(二)也次为中根演说十二因缘。 所谓缘觉乘(三)也次为上根举六波罗蜜。 所谓授八大乘(四)也(八大乘者。 般若·般舟三昧·鸯掘摩罗·如来藏·维摩·思益·楞伽·普曜等经也)众经宜融群类须通。 次观无量义经。 既讲得道差别。 后云未显真实。 便易成实之机用。 开一极之由序(五)也。 次法华经。 唱显一除三权。 顺彼求实之称。 去此施权之名(六也)虽权开而实现。 犹掩常住之正体。 在双林临寂灭。 乃畅我净之玄旨(七)也。 遵此以往法门虽多。 撮其大归。 数等尽于此。 亦由众声不出八音也(云云)此中虽有七阶。 第五摄第六。 第三摄第二。 名为五时。 是刘虬居士所立之源由也。 【章】或有说云(至)真谛等作。 钞曰。 二简滥真谛三藏等者。 此有说大妄说也。 开发曰。 有立四时。 如真谛三藏。 一四谛法轮。 谓阿含等。 二无相大乘。 谓般若等。 三法相大乘。 如楞伽等。 广明五法三种自性八识二无我诸法相故。 四观行大乘。 如华严等。 广明四十二贤圣观故。 有立五时。 如波颇三藏。 一四谛。 二无相。 三观行。 此三如真谛三藏。 四安乐大乘。 如涅槃等。 诠大涅槃。 最安乐故。 五守护。 如大悲大集仁王经等。 诸天龙神国王大臣。 受佛付属护正法故(云云)由是明知。 真谛三藏不立五时作文疏破之者。 破五时教如次下引。 居梁在魏者。 流支居前。 真谛在后。 故此五时教非真谛作。 真谛后流支大凡六十年也。 【章】第一时者(至)善根器故。 钞曰。 三叙第一时。 即提谓等五戒等者。 周记曰。 此本行经非是佛本行经也。 此经但说持五戒之行得人天果本行经也(云云)今云。 周记释妙。 然提谓经即说五戒本行经。 故今云五戒本行。 即指提谓经所说要也。 非别有五戒本行经也。 或云。 指三归五戒慈心厌离功德经(云云)今云。 前义为正。 开发但云提谓经是故。 又现本有写脱。 按了义灯。 云为提谓等说五戒本行经时。 由是则提谓经即五戒本行经也。 现本有写误脱落。 一本作为提谓等说五戒本行经是。 与了义灯同。 【章】第二时者(至)小乘经是。 钞曰。 四叙第二时。 如文可解。 【章】第三时者(至)大品等经是。 钞曰。 五叙第三时。 三十年中等者。 周记曰。 说彼三乘同行空教者。 此有二释。 一云。 人天中定有三乘根性。 此人闻此空教。 而与以行之。 名曰三乘同行空教。 二云。 教虽是空教。 亦可通被三乘。 以彼根性各各别故。 若尔。 而与深密相违。 深密经(第二六右)言。 初时有教惟为发趣声闻乘者。 第二时空教惟为发趣修大乘者。 第三时普为发趣一切乘者。 若言空教三乘同行。 则应第二空教名为普发趣一切乘者。 此意难解。 故言同行空教者。 恐是刘虬自忆说。 都无典据说欤(云云)今云。 由开发作唯说三乘空行之教。 于第二时文。 既云说三乘有行之教。 由是则此章现本写误乎。 然三乘有行共空行亦应同行。 若不尔。 则为何云三乘耶。 今案刘虬意。 第二时云三乘有行者。 取小乘菩萨云三乘也。 虽云三乘有行。 犹云小乘有行之教也。 次于第三时云三乘空行者。 取不愚法二乘。 今云三乘也。 约回心机。 虽云三乘空行。 犹云大乘空行之教也。 此居士执着三乘劣一乘胜。 立此五时故。 以深密三时不可难是。 深密普为机被显了说之机。 故于空教处不可相例。 但被不愚法故。 全非普为。 周记难答恐不合居士意也。 【章】第四时者(至)常住佛性故。 钞曰。 第六叙第四时。 尚说无常佛等者。 此居士意。 法华经未说常乐我净故。 云说无常佛也。 显一乘佛果等者。 说开示悟入四佛知见及佛智慧难解难入也。 以前者。 法华以前也。 此中等者明于此时后立第五时。 【章】第五时者(至)悲经等是。 钞曰。 第七明第五时。 大悲经等者。 一部五卷。 高齐天竺三藏那连提黎耶舍共法智译出。 【章】此虽可尔(至)未可依信。 钞曰。 第八示此五时教不可取用。 既无经论诚文者。 略破上来古说已也。 皆是臆谈。 如次下破。 问。 开发中举真谛四时·波颇五时。 何故今章不举是耶。 答。 今此既无经论诚文之一言总略破已。 故不举是。 【章】前来总是叙古说也。 钞曰。 叙古说中。 第七总结。 如开发唯名唯识料简。 不云总料简。 今此间料简。 总料简一切教故。 但举一二古说。 总及一切。 设立四时。 或立五时。 或立一时二时。 悉无诚文。 臆谈浪说。 故不可依信。 此余有人立时教判无诚文。 悉不取。 今但示其例。 故今云总是也。 大乘法苑义林章狮子吼钞卷一(尾)安永第五(丙申)岁。 于皇都京极善长寺。 有讲义林章之企。 为其讲资。 自前年于南都兴福寺菩提院方妙光院。 以愚见解说之次。 不惮拙智。 草草任义解发。 书记之了。 回向四恩法界海。 回向无上大菩提法相大乘沙门释基(大同房生五十岁)同第十(丑)岁。 于东开浅草安部川町延命院。 讲此义林章。 自前年加校正了释基(花判)天明第七(末)岁三月下旬。 于皇都京极善长寺。 复有此讲演之砌。 自前(午)十月。 于南都兴福院妙光院。 重校正之了。 基辨(六十九岁)讲筵发起众。 东都缘山众二十人。 京都禅林寺众十二人。 东西两派众十人。 东福寺众两三人。 大乘法苑义林章师子吼钞卷第二(自叙古说非至时利差别竟)南都西京药师寺传法相宗沙门基辨撰【章】叙其非者(至)大乘者也。 钞曰。 自下叙古说中。 第二叙其非。 此中有七文。 初标牒。 二破一时教。 三破古德二时。 四破唐流支顿渐二时。 五破昙无谶半满二时。 六破刘虬五时。 七结古说非。 今即初·二也。 且如第一等三句别牒。 菩提流支等者周记曰。 菩提流支唯立一时教。 所引教文有五种别。 一譬如天鼓。 此摄论文谈其本一名为一时。 二如华严·维摩依教说一名为一时。 自说言于一音故。 三无量义经据相无异名一时。 四法华经约一乘故名为一时。 五优婆塞经证理是一名为一时。 此据正义作如是释。 非是流支作此言也。 彼但言一时不说差别。 故有异也(云云)今云若由流支说周记释不稳。 流支意虽五个证似有别。 皆是约如来边则是一也。 此一具圆一与一刹那之一时也。 差别但在能感边故。 成立但众生有感于一切时谓诺一切法。 故周释所言穿凿矣。 若废事谈理等者。 二但破名一时教。 非破觉爱所立之理。 废事者。 废机器差别一向不论也。 理谈者。 但谈所证理也。 若不论直往渐入等机器差别。 而但谈所证所说理则此是一相一味圆一真如故。 应如所说以一刹那音圆一义名一时教。 复于说教一会必有大小机。 则应如所说名一时教。 然既有唯顿唯大唯小唯渐故。 以随类得解立圆音义。 有时成。 如一会大小等机具时。 有时不成。 如一会唯大唯小机集时。 故立一时教名全不应成。 若唯被大等下。 三举例难(有五个例证)此第一证。 周记曰。 如胜鬘说。 有四机不同。 如何说唯被于大。 答。 为菩萨说有四机而行化利。 非为声闻说彼经也。 权实准知(云云)今云。 此释尤好。 或但被小如遗教经者。 此第二例证。 问。 准大周目录。 此经乃是大乘所收。 今何唯小。 答。 夫论大小约对机理。 今遗教中唯明四谛。 但对声闻。 如何得云大乘。 故此章为正。 或初有大等者。 此第三证也。 至入法界品初有声闻。 故其已前诸会唯被大机。 说舍利弗等如聋盲故。 云初有大无小。 初有小无大等者。 第四例证。 此以理证难也。 如文自知。 或有诸经等者。 第五例难。 此意言。 见一切经教之说相。 有全分大。 有全分小。 有多分大。 有多分小。 如何云一时耶。 言唯一时等者。 四结非。 谓如是教示相随机为异。 然今觉爱立名云一时教。 深是猛乱(作孟浪。 庄子齐物论字。 唐陵德明音注云。 孟浪一音漫烂。 犹率略也)岂无一会顿等者。 此亦结非文。 周记曰。 此意难云既有一会顿发三乘。 一会渐入大乘。 发心既复不同。 总名一时哉。 今云。 尤好。 如华严·深密·法华等。 皆是一会顿发三乘之心。 如下具辨。 又如般若·法华·深密等。 此中既有一会渐入大乘者。 然觉爱何必定以一刹那一圆音义云一时教耶(若唯彼大等。 嘉祥法华义疏云。 诸大乘经有四句。 一但菩萨众。 无声闻众。 如华严七会。 二有声闻众。 无菩萨众。 如金刚般若。 三具二众。 如法华等。 第四俱无二众。 如金光明经。 如智论云大乘具二众。 是四句中第三句也。 问。 何故大乘经中列大小二众哉。 答。 智论云。 欲辨二乘义故。 意云。 明小乘方便说。 大乘究竟也。 问。 何故必小乘教无菩萨众耶。 答。 智论四云。 声闻乘狭小。 不受摩诃衍。 譬如恒沙不受大海。 以其狭小。 故。 云云。 今云。 此说与今释会同也)又说破云。 金光明·及解深密·瑜伽论等。 皆说三时。 今但言一。 便违理教。 由是觉爱所立义不可依今以彼意设救云。 所说圣教有大小殊。 然深密等说三时别。 皆约众生悟解不同。 非佛本教有大小别。 是则说一会中对三种机。 亦有大小渐顿等异。 未必前后方说三时。 若随机感非无三。 我立一时。 但约如来。 随本愿力常说圆音。 设一会中。 唯被大机。 或唯被小。 皆由闻者根欲有异。 废机以辨。 教仍一时。 故我所立实无乖返。 又问彼云。 实理无余乘。 可说教唯一。 既有五乘别。 经应非唯一时。 又理·行·果既自不同。 如何说教独唯有一耶。 彼答云。 诸乘差别由机感故。 约机辨教。 实应分教。 今废谈立一时教故。 与五乘不相违。 即随机·理行·果有殊。 本教能诠何有差别。 故立一时。 又问彼云。 诸佛言教本欲被机。 机行既自有殊。 何故教唯说一。 答。 此由诸佛意乐殊胜。 欲令所化得最上乘故。 机虽复不同。 本教体乃一也。 又问彼云。 虽所化机不同随胜意乐唯说一时。 亦可。 虽所化机差别。 随胜唯应现报身。 答。 现身令他见。 随机有化身。 若尔。 说法亦令他闻。 机教非一。 由是今解。 诸佛之身唯有真报。 随机见异。 说有化身。 依本言之。 皆无差别(此解因下胜军等说)立理非破至下。 当知。 然诸教许有二身。 以教例身。 岂得言唯一。 故如深密实有三时。 说一时言。 依别意也。 何云别意。 谓且如法华无量义。 化不定性说教无差。 究竟同归一佛乘故。 二乘既是一乘方便。 依此密意说教无差。 彼经自说为三乘。 前后渐顿人说各异故。 第一二三等文。 极理分明。 至下三时自广辨释。 彼依华严·维摩等立一时教。 然此等文赞佛力。 非明说教唯一。 谓佛一时。 不共法力唯现一身但说一教。 令诸众生见闻各异。 非一切时·身·教唯一故。 佛处处经中。 说言为有情故现种种身说种种法。 皆为证也。 教既在机。 然以佛边德用名为一时。 不应道理。 已上破觉爱一时教已。 (此以开发意作问答)【章】第二古德者(至)后当叙非。 钞曰。 三破此方古德立顿渐二时。 古德者。 总取旧译家中立顿渐二时教师。 其中宋道场寺慧观为首。 取隋净影寺慧远等。 如第一卷已明。 然今此次文云定说五时所说之经为渐教者故。 专取慧观以为所破诸立顿渐二时师。 皆摄慧观所立已。 嘉祥义疏曰。 五时本慧观师说。 末有开善光宅等说(云云)说有顿渐等者。 总破定判诸经为顿渐也。 且如华严经等者明于一经不可定判或渐或顿之由。 华严经者。 旧经四十五(三丁右)新经六十(三丁右)列名叹德者。 叹声闻真实功德。 如来普为现大庄严。 又舍利弗等者。 旧经四十六(二十二丁右)新经六十一(十七丁右)文。 彼云。 又文殊师利从大会起。 与诸大众游化南方。 舍利弗与六千弟子。 从自房出至文殊所。 见文殊师利相好庄严。 一切皆发无上道心。 文殊师利为说十法(十幻十如)皆得无碍净眼三昧。 周记释曰。 问。 上华严会。 其舍利弗已发大心。 何故乃言法华会亦发大心耶。 答。 有三解。 舍利弗之中。 有是声闻。 有是菩萨。 华严会乃是菩萨舍利弗。 非声闻也。 一云。 华严会中化舍利弗。 非实声闻也。 一云。 华严会舍利弗即是法华会者。 在华严会但发信向无上道心。 至法华会方始趣向。 故无违也。 今依后解为正。 若依第一解。 既是菩萨。 华严即是唯顿。 以义为例。 如何破他哉。 今云。 此三解中。 第一解是实类菩萨舍利弗。 第二解是应化声闻。 然如初解。 舍利弗菩萨非声闻摄。 然经中无证文。 故难信用。 如第二解。 经中有证不思议境界经(第一会异译)说复有无量千倍菩萨。 现声闻形亦来会座(云云)又卢遮那品(晋经第三)说。 十方菩萨云集。 毛孔出光。 一一光中出尘数菩萨。 尘数众生令至声闻独觉地等(云云)依是等文。 法华玄赞中。 华严经初说有舍利弗是应化等(云云)此贤首品中有一舍利弗。 是名应化(镜水钞取意)立华严经中应化声闻。 在前七会。 如何今以第八会舍利弗得为应化耶。 故第二解亦不成。 后解为好。 云实类声闻故。 况入法界品在尘苑四谛教后而说故实类声闻自明。 由是应知。 以华严一经定判是唯顿教。 不应道理。 楞伽经中等者。 四卷经第一(初丁)十卷经(一初丁)七卷经(初丁)意言。 是虽唯大乘教被菩萨经。 声闻在座故。 可言如此楞伽。 望菩萨是顿。 望声闻是渐。 何定判一经得云唯顿唯渐。 法鼓经等者。 经下卷(十丁)文。 同法华说长者穷子喻故。 虽唯一乘说。 是渐教也。 此等教非首末悉皆被大根。 可言通渐教。 然何一经。 定判云唯顿耶。 为何今举楞伽法华等为此难耶。 谓慧观等所立。 前云华严·楞伽·大云·法鼓等为顿故。 胜鬘经说等者。 周记曰。 此论文中。 既引胜鬘云。 引摄一类姓者。 明知胜鬘非是顿教。 问。 前破觉爱。 即言胜鬘唯被大。 然今复引摄论。 云胜鬘是渐教。 岂非前后矛楯耶。 答。 前据胜鬘会无声闻。 今据一乘而能可被渐机言不定性。 亦不相违(云云)今云。 此释尤妙。 三种意生身者。 胜鬘述记下曰。 有三种意生身。 谓阿罗汉·辟支佛·大力菩萨。 阿罗汉喻欲界。 辟支佛若色界。 大力菩萨犹无色界。 成唯识名大自在菩萨。 谓八地已上皆得相土二自在故。 名为自在。 问。 何故楞伽经云。 前五地名三摩跋提业药意生身。 六·七二地名觉法自在意生身。 八·九·十地名种类意生身。 然今经即言罗汉等三耶。 答。 此经据三业不定者。 但言罗汉辟支佛。 以前三果回心受变易不定故。 菩萨之中唯据顿悟大悲增者。 要八地已上方受变易身。 其楞伽经唯据顿悟。 不说二乘渐悟。 唯论大智增上·悲增上者故(云云)摄大乘者。 无性十(十五丁)文非为顿教等者。 结破。 古德以华严·楞伽·大云·法鼓·胜鬘·梵网等名为顿教。 今如上所言。 华严经等虽首末悉皆非被大根大茎。 名为顿教。 此约多分说。 然古德定判为顿经。 不应道理。 定说五时等者。 举慧观所立渐教略破。 五时者。 如第一卷叙。 后当叙非。 以次所举刘虬五时例斥破也。 谓如法华经。 分别功德品云。 佛说如来寿量品时。 八世界微尘众生发菩提心。 如是等文。 处处非一。 如何定判名为渐。 华严等经通被顿渐。 何定判名为顿耶。 是故古德立时教定判一经。 为大错谬也。 若约机理说为顿渐。 全无相违。 周记曰。 定说五时至后当叙非者。 上来且破顿说。 破渐教与刘虬义意相似。 故指如后破五时。 虽不分明。 次第义意如刘虬。 依之可悉(云云)今云。 此释未稳。 今此所言五时之言。 不辨其由。 云似刘虬。 智周法师未知慧观于渐教中立五时欤。 今云后当叙非。 破斥推后。 指破刘虬文。 此有所由。 谓刘虬五时亦本自慧。 观五时而起故。 破斥与刘虬同破。 【章】第三又菩(至)亦不可取。 钞曰。 四破唐菩提流支二时。 以佛能顿等者。 如来自在一时顿说一切法尽名为顿故。 今云能顿。 此是以说为顿。 三乘之人渐次修学为渐者。 以行为渐。 楞伽经意。 非约所说所闻之教以为渐教。 约能说云顿。 约能修云渐。 故此等所说不足依用。 非约是者。 意言。 此楞伽经非说判教时利故。 以此经为证立二时教。 亦不可取用也。 【章】又第四依(至)以明半满。 钞曰。 五破昙无谶立半满二时教。 破意言。 经说半满。 约声闻乘所明之理不尽名为半字。 约大乘经典所明之理尽名为满字。 非以逗机直往为顿名满。 亦非以逗机迂回为渐名半。 故由半满之经说立时教不应理。 不定依逗等者。 周记曰。 问。 经中自云为声闻人而说半字。 为菩萨人而为满字。 何故今言不定依逗机等耶。 答。 正遮为机。 不障兼也(云云)今云。 此答不然。 读涅槃经(如来性品)云半字者九部经典。 毗伽罗论者大乘经典。 今引此义云。 为菩萨乘而说满字之名。 必非经全文。 又经说。 汝今应离半字善解满字。 由是半满之言是所解所明之理。 非约机言。 故周记答不得经意。 然开发中以彼师意返破云。 不然。 若不约机有尽不尽。 所以者如何。 正由对机。 诠·行有异。 彼经方说有半满。 故经说云为诸声闻乘说半字等。 又述正义云。 然此半满胜鬘说为有作无作四谛。 瑜伽说为安立非安立谛。 此皆据义立名。 皆不违理。 然随己情说故。 今总拨为非。 开发具说。 此本意略举。 全无相违。 【章】第五刘虬(至)故未名转法轮。 钞曰。 此下六破刘虬五时教。 此中有四。 初标牒。 二破第一时。 三破第二时。 四结非。 今即初·二也。 今者且依等下。 二破第一时。 谓刘虬在晋菩提流支在后魏。 后刘虬既五十年。 故后立一时教。 既不破之。 则吾所立不成。 仍作斥破。 今家亦用此破斥而破。 问。 慧观与刘虬。 出世年代前后如何。 答。 刘虬东晋末人。 慧观南朝宋人。 出世同时(并立五时。 慧观为先)提谓经等者。 彼立第一时所据。 今破云非唯人天蒙(然此经有两本。 一提谓经一卷。 二提谓波利经二卷。 初所言经。 梁僧祐出三藏记四·五十六丁·左。 失译杂经录云。 提谓经一卷。 未见其本。 今阙此经。 云云。 又唐佛授记寺明佺等撰武周刊定众经目录第十二·十八丁右。 大小乘阙本经目云。 提谓经一卷。 云云。 又开元录五十五丁左。 贞元录八·十四丁左。 总括群经录。 举宋代中。 亦云提谓经一卷。 乃至卷末云。 右三百七部。 三百四十卷。 唯初九部九卷有本。 余并阙本。 后所言二卷经本。 僧祐出三藏记五·七十左。 疑经僧撰杂录三云。 提谓波利经二卷·旧别有提谓经一卷。 右一部宋孝武时。 北国比丘昙无靖撰。 又费长房开皇三宝录九·十二丁云。 提谓波利经二卷。 见出三藏记。 右一部合二卷。 宋孝武世。 元魏沙门释昙靖于北台撰。 见其文云。 东方太山。 汉言代岳。 阴阳交代故云代岳。 于魏世出。 唯应云魏言。 乃曰汉言。 不辨时代。 一之妄也。 太山即此方言。 乃以代岳译之。 两语相翻。 不识梵魏。 二之妄也。 其例甚多。 不可具述。 备在两卷经文。 旧录别载有提谓经一卷。 与诸经语同。 但静加足五方五行。 用石糅金。 致成疑耳。 今以一卷成者为定。 云云。 已上三宝录。 又道宣大唐内典录十下五丁右。 历代所出疑伪经论录第八云。 提谓波利经二卷。 宋武时北国昙靖撰。 又开元录六·十一丁右。 贞元录二十八·十丁左。 伪妄乱真录七云。 提谓波利经二卷。 宋武时。 北国比丘昙靖撰。 旧别有提谓经一卷。 与此真伪全别。 有人由此等诸录考曰。 诸家判云提谓经明人天教等。 恐在彼二卷伪经者。 依天台等诸家处处所引之文。 多以彼经所说五方五岳五常五行等法。 配对五戒。 是非一卷真经。 处必矣。 若如一卷真经。 梁僧祐录已下。 并为失译阙本。 云何亦依一卷真者耶。 然如晋时刘虬及元魏流支等。 或亲检一卷真者。 亦不可量矣。 基辨评曰。 有人所云虽似有理。 意味未决。 大凡阙本者。 云非全无。 例如集量论虽云失译阙本处处引用。 多分缺。 少分缺。 共名为阙。 本如何云以云缺本为全无。 引伪经耶。 又三宝录中。 云旧录别载有提谓经一卷。 与诸经语同。 费长房云何以全无本云与诸经语同耶。 虽非全备。 见少分有本炳然。 勿以云阙本必云引用伪经也)得四大本净等者。 周记曰。 不执五蕴为我名为我净。 问。 若是尔。 五蕴本净者。 不执四大为我。 应云无我。 答。 五蕴唯内。 四大通外。 不于执我故。 所以不说云无我。 虽作此解。 然检彼疏及经文。 云无我。 亦无过(云云)今云。 本净者有二义。 一者证得本来自性清净涅槃云得本净。 得者悟入也。 二者于四大五尘等。 悟入本来无自性。 发得无漏智也。 吾我本净者。 现本作五戒。 草写误也。 清凉华严疏钞玄谈曰。 谓彼经文云五百贾人得受五戒(乃至)六尘本净五根本净。 今云。 此亦不尔。 开发作吾我(古本亦然)周记曰。 准觉爱章句。 作吾我而自释(云云)今云。 四大五阴六尘是别。 吾我是总。 吾我本净是即无我。 约总别而云。 开发及觉爱览本作吾我。 以是为正。 问。 忏悔罪已。 如何云得本净耶。 答。 菩萨戒序曰。 众当一心善听。 有罪者发露。 无罪者默然。 默然故当知。 诸大德清净。 堪说优婆塞优婆夷菩萨戒(云云)是故提谓长者。 亦忏悔彼五逆等罪已。 自得四大五阴六尘清净。 此清净故。 吾我自清净。 何故忏悔得清净不。 谓忏悔是慧。 经言。 众罪如霜露。 慧日能消除(云云)又言一切业障海。 皆从妄想生(云云)又言。 尽受得戒。 皆名第一清净者。 得不起法忍者。 明提谓得果。 不谓无也。 起谓生也。 即无生法忍云证初地。 柔顺忍者。 调柔云柔。 随顺云顺(柔顺忍者何位哉。 谓四加行位欤)灭三界苦等者。 周记曰。 提谓既得不起法忍。 受变易生。 更不被三界分段苦果之身。 又无生忍通在初及八地。 今提谓者应是八地。 所以然者。 以得记故。 是此章家作此释(云云)今云。 此释尤好。 今引此提谓经难意。 既说提谓长者得无生法忍等。 何便云世间因果之教耶。 是难之意也。 又普曜经等者。 经第七(六丁)文。 周记曰。 谓齐等五百贾人俱得授记。 齐得成佛。 名曰齐成。 施佛麨密得成佛故。 问。 五百贾人得初果时。 佛皆授记而得成佛。 明法华已前有授声闻记意。 如何得言法华会时方与声闻而授记耶。 答。 此中总也。 但言与记。 不言五百中无不得记。 复无等言。 亦不违也。 今云。 此答尤不尽。 授记是十二分教之一。 佛必由十二分教说法。 授记教岂局法华会耶。 他家古师引此经作密成。 云齐成为误。 有云。 凡酬因感果如影随形。 说由施麨蜜之德授与佛号故。 宜云密成。 若云齐成。 则似无所由。 此等今妄说。 不可取用。 云何但言等下。 叙流支破。 虽作此破等下。 今家评古破。 流支引普曜经难意言。 既于第二七日。 提谓等授记云得作佛。 如何云此经但第一时世间教耶。 周记曰。 言觉爱虽作此破。 刘虬义亦难知。 既以不名转法轮故。 由未分明下。 乃是助觉爱叙语。 未同所观谛。 未于粗苑转四谛轮已来。 三乘各各自缘四谛。 不可名为转法轮也。 即鹿苑中转四谛轮已后。 方始三乘同观四谛。 此时初名转法轮也。 今云。 周记释误矣。 章云义亦难知。 非刘虬义。 指觉爱难破义意也。 又由未分明下。 助觉爱。 甚不是也。 正叙觉爱难刘虬义意难知之由。 虽义难知。 一往应有此破故先举此。 由秋篠增明记一曰。 问。 深密会可普被一切故。 是第三时。 则四谛教时。 亦普被一切。 何故不名普为一切乘第三时耶。 答。 智度论六十九云。 诸佛事有二种。 一秘密转。 二显示转(云云)凡判教时约显示转。 深密经普者。 约显示转故第三摄。 初时普者。 约秘密转故初时摄。 各显一途。 故不相违。 由此义。 刘虬反破云。 我立五时。 约显示转。 非秘密转。 提谓波利等五百贾人。 皆利根顿机也。 闻世间教。 则入出世位。 说此经时。 说得诸乘圣道者。 是约密转。 云初时唯人天教。 者。 约显示转。 云未有出世善根器。 是就凡相约显轮也。 又大品经中亦说。 佛在鹿苑转四谛轮。 无量众生发菩提心。 无量菩萨得无生忍。 住于初地乃至十地。 皆是密转。 非显示转是故我立五时。 全无相违(已上增明取意)今云。 由此二转刘虬应返难流支故。 章主评流支破。 云虽作此破义亦难知。 云由未分明等者。 秘密转故。 不名转法轮。 至五比丘法轮方转。 是即显示转。 三乘同观四谛故。 秋篠曰。 此中言分明。 显示异名也。 是故觉爱斥破义意难辨。 问。 若尔。 章主云何破刘虬五时耶。 答。 次下结文总破云。 然此所立虽理可然。 既无教文。 未可依疏(云云)是章主破意也。 【章】次第二时(至)说法同也。 钞曰。 下三破第二时。 此中有三文。 初牒刘虬第二时说。 二觉爱破。 三觉爱结破斥。 今即初·二也。 十二年中等者。 牒刘虬所立。 周记曰。 问。 虽云第二。 即深密第一时教。 何故今破取。 答。 深密为不生性。 初正说有。 兼亦说彼非有非空。 及于空教。 今此即举总判为有故为不可。 知文应悉(云云)觉爱破云等下。 举流支破。 有六个难。 是亦不尔四字总破。 成道五年等者。 第一难。 谓成道已第五年说般若。 何云十二年唯说有教耶。 又第七年等者。 第二难也。 谓云为八菩萨。 明五蕴本空。 何云十二年唯说有说耶。 又第九年等者。 第三难。 难意准前可知。 又提谓等者。 第四难。 如前已辨。 此亦十二年内。 故作此难。 又摩诃般若等者。 第五难。 摩诃般若经亦名大品经。 全三十卷。 罗什译也。 秋篠义镜一曰。 勘大品经新旧两本。 俱无此说。 然智论六十五无作行品。 释第二转法轮处有此文也。 恐现传经脱此文欤(云云)考他家书。 五教章(上二十丁)中。 亦引此文云大品经云。 又三论玄中。 引大品经(第十九)云。 诸天子叹曰。 我于阎浮见第二法轮转。 龙树释云。 鹿苑已转小轮。 今复转六法轮(云云)嘉祥所览经论同秋篠。 贤者所言同章主。 若尔。 经本有异本欤(唐道绰引梁昙鸾往生论注云论云今亦此类欤。 古所不少也)开发中引此文。 云大般若第六分说。 今捡现流经论。 又成道竟等下。 第六难也。 第二七日等者。 此叙初七日不说法义。 难刘虬十二年唯说有教云成道已第二七日说华严经。 诸论疏家通所说也。 就成道已初七日说法。 或不说法之义。 有二家别。 一由贤首说。 探玄记二(九丁)云。 菩提流支云。 华严八会中。 前之五会是佛成道初七日说。 第六会后是第二七日说。 以十地经初云第二七日故(贤首难此说云。 此等所判恐不顺文。 以初七日定不说法。 十地论云。 何故不初七日说。 思惟行因缘行故。 既言思惟。 明知非说法。 设有救言只不说十地。 非不说余法者。 则不得言思惟也。 下论又释。 为显已法乐。 是故不说。 故知。 初七定非说耳。 云云)然淄洲慧日论中。 举此流支说云有大乘论说。 同学钞中举此说云金刚仙论所说也。 有释云。 金刚仙论者。 菩提流支所造(云云)由是则可言菩提流支立初七日说法之人也。 二由慈恩家说。 金刚般若赞述中。 有云金刚仙所造般若论十一卷等。 是南地异人造。 非真圣教之文。 若由是。 金刚仙。 人名。 非论名也。 古来云金刚仙论菩提流支造。 恐妄说也。 又永超传灯目录曰。 金刚般若经金刚仙论(又云记)十卷(金刚仙造天亲弟子。 菩提流支译。 云云)若由此义。 则虽云金刚仙论中有初七日有说法之说。 是非菩提流支说。 又以今此所明菩提流支破斥之文。 自为成初七日有说法之义。 非菩提流支之说。 问云。 何自为成非流支之说耶。 答。 若云初七日有说法之义。 菩提流支之说。 则今此文何故不云成道已初七日。 说华严前五会。 而云第二七日说十地经耶。 难刘虬意。 云初七日说前五会。 与云第二七日说。 无其别故。 周记中虽辨其别。 是一往理。 非尽理言。 若尔。 于他家以初七日有说法义为流支说。 别人菩提流支。 非后魏流支欤。 可云此所言菩提流支。 非云初七日说法人也。 由是次所设三七日不说。 六七日不说等义难。 亦可言成非流支难。 有何所由。 不以初七说法自所立作难。 而以非自所立不说义作难耶。 故今此所言流支。 非贤首所云流支也。 且如法华经等下。 以三七日不说法等义难刘虬说。 即成道竟下。 正叙难意也。 且字不稳作只亦衍。 应考别本。 如法华者。 方便品文也。 问。 常思惟者。 思惟何事耶。 答。 古有四说。 一初七日思惟佛智微妙。 二七日思惟众生钝根。 三七日思惟不可以妙慧授钝根。 二初七日欲法说一乘。 无机即止。 二七日思惟欲譬说一乘。 无机即止。 三七日欲宿世因缘说一乘。 无机即止。 以觅下·中·上三机悟一乘不得故。 三七日也。 三初七日以劝门说大乘不得。 二七日诫门说大乘不得。 三七日诫劝合说不得。 四此是随从世法。 即世界悉檀也。 世人思惟凡有二种。 一观物思惟。 二经行思惟。 今随从世法。 亦作此二也。 云三七日亦随世法故。 此中第一说未知谁解。 第二·三是天台用之。 第四嘉祥义。 今章主由嘉祥。 今更加一解。 思惟者正思惟也。 初七日思惟者。 由佛地经。 如来悬圆镜智处净法界。 论曰。 何故安处大圆镜智在净法界。 为令无量无数众生观染净故。 何故观彼为欲取净舍诸染故。 大圆镜智方便善巧观修习故。 证得此智依缘法界。 相续无动。 虽无作意分别戏论。 而相续转为增上缘。 令诸有情随所求愿。 安立长养成熟无量善根种子。 得世间乐出世解脱。 此由如来大圆镜智起化生用。 为诸有情宣说法要。 令知染净取净舍染。 即是利乐有情根本(云云)由是应知。 初七日思惟者。 显处净法界相。 无作意无戏论无分别。 故十地论说显示自受法乐故。 又说为令生爱敬等也。 或处说不说法。 又第二七日思惟者。 彰平等性智圆满成就显现。 佛地经虽说十平等法性圆满成就。 文烦广故。 今举一相以释。 经曰。 一切众生敬受所说平等法性圆满成故。 论曰。 如来虽无戏论分别。 由悲愿力如是示现所化有情自胜解力如是变异。 谓自心外闻佛音声。 如来所出一切语言称机宜故。 诸人天等皆无违逆。 故名敬受。 又曰。 如来虽居无戏论位。 由平等智增上力故。 大圆镜智相应净识。 现琉璃等微妙色身。 令诸有情善根成熟。 自心变似如是身相。 谓自心外见如来身(云云)故十地论说为令众生于如来所增爱敬故。 又成唯识十六。 他受用身亦依自土。 谓平等智大慈悲力。 由昔所修利他无漏纯净佛土因缘成熟。 随住十地菩萨所宜变为身土(初地菩萨见百叶世界化佛。 即百个三千大千世界也)又第三七日思惟者。 彰观察智助成事智显现。 佛地论中虽说十种因明此智德。 恐文烦虑今举一二。 经曰。 如是如来妙观察智。 世及出世衰盛因果。 声闻·独觉·菩萨圆证。 无余观察妙饰间列(云云)又曰。 如是观察智上。 无边因果。 五趣三界差别。 具足显现(云云)论曰。 如是如来妙观察智。 助平等智为增上缘。 击发镜智相应净识。 现受用身种种众会威德炽盛。 雨大法雨。 为令地上诸大菩萨受大法乐。 亦助如来成所作智为增上缘。 击发镜智相应净识。 现变化身种种众会威德炽盛。 雨正法雨。 为令地前所人有情受用法乐(云云)由如上佛地经论。 应解此三七日思惟。 谓四智虽同时现。 彰安处大圆镜智功德。 云初七日思惟。 云不说法。 云自受法乐。 又云为令生爱敬故。 又彰平等性智圆满成就显现。 云第二七日思惟。 复云第二七日说十地法门等。 此彰他受用身土故。 为地上萨埵种种众会威德炽盛。 雨大法雨等。 故华严会无声闻众等。 自应知。 又彰妙观察智助成作智现随类身。 为未登地说法断疑。 云第七日思惟。 复云于鹿苑初转法轮等。 云于般若会转第二法轮也。 思惟者正思惟也。 瑜伽等说如来说法往正思惟非寻故。 佛说法体是正思惟。 由是初七日思惟。 云不说法。 亦云说法。 俱有道理。 谓安处圆镜智。 宣说法要利乐有情之根本故。 云自受法乐。 亦云说法。 亦云思惟。 意同。 又第二七日已后。 对机说法皆正思惟故。 云三七日中常思惟也。 即成道竟下。 正叙难也。 法华云三七日不说法。 是住文取义而论也。 弥沙华塞律云等者明七日不说义。 五分律第十五(二十八丁)三昧七日者。 入定七日。 十地经云等者。 论第一文也。 不说法者。 即入定七日。 此说七日不说义也。 显示自受下。 十地论主文。 引是释不说法也。 增爱敬故者。 法华义疏四(三十五丁)云。 显示自受大法乐故。 显己法乐。 为令众生于如来所增长爱敬心故。 复舍如是法乐。 悲愍众生。 为说法故。 此即初七日不说。 第二七日方始说法(云云)今云。 此说任文而释。 深意趣如前释然律及萨婆多等下。 明六七日不说法义。 律者四分律三十一受戒犍度文也。 萨婆多传者。 梁僧祐撰。 一部五卷。 其第一卷文也。 即四十二日下。 正叙难也。 十二由经等下。 明一年不说义。 此经全一卷。 东晋迦留陀迦译。 明藏云十二游经。 或云十二由游经。 又云十二由延经。 嘉祥并今章主。 俱处处云十二由经。 应捡本经。 经十二年方等者。 嘉祥法华义疏七(六丁)云第年方度五人。 则一年不说。 由是知。 今章作十写误。 捡法华玄赞。 云十二由经成道后第二年方度五人。 故为第为是。 智度论云等者。 论三十四(十二丁)文也。 五十七日者法华玄赞四云。 智度论说。 五十个七日不说法(云云)有人解云等者。 嘉祥法华义疏四(三十五丁)云。 或是可五十个七日。 计近一年。 与十二由经相应(云云)此嘉祥会智论与十二由经。 今章主亦朋嘉祥。 玄赞开发两书云五十个七日也。 【章】如是经传(至)何得一准钞曰。 破第二时中。 第三觉爱结破斥。 经传者。 律亦为传。 二十部传说故。 何得以己胸意等者。 正是今家难刘虬五时。 设虽有理。 无诚证文。 以己胸谈立五时。 其第二时中云十二年唯说有教。 道理不成。 违有成道后不说法日之说故。 又若前后等十。 立理破。 十二年间唯度破有教机。 则应如彼说。 既有机器千品来集会上。 何得云一准说有教。 【章】今依古说(至)立教不同。 钞曰。 破刘虬中。 第四结非。 古说者。 指觉爱破。 但破初二。 自余三时破斥推觉爱别传。 何故不举破自余耶。 答。 有二意。 一破自余三时同初二故。 以己胸臆立时教故。 既机器千品。 何得一准。 故不同别破。 二觉爱破亦难解。 恐文烦广不别举也。 【章】此即别破(至)所说时也。 钞曰。 叙其非中。 第七总结古说非。 此者。 总指上来所叙别破一时二时五时等立教不同。 然此所立已下。 以今家意总破诸师。 云一时二时五时所立。 虽可有理。 皆已无诚证教文。 耻为依据。 并者一时二时五时。 今同一指也。 违解深密等者。 叙今家所立必有诚证。 违此证文则古说皆非。 今总结已。 【章】上来总是(至)叙古说也。 钞曰。 叙古说中。 大文第四结成。 上来下。 结叙其非。 总并前科结。 此中总是二字。 总料简章之总言也。 如前已释。 【章】述今文中(至)后略示教。 钞曰。 自下五门第二时利差别中。 第二述今文。 此中大分为四。 初分科。 二述今文。 三略示教。 四结此师授。 今即初也。 述今文者。 今谓今家。 即护法宗所立也。 文者证据教文也。 前段终文结古说非。 云虽理可。 然既无教文。 未可依据。 古说以无文证臆谈判为妄谬。 由是今家时利差别。 以佛所说为依据故。 今举示其证文。 云述今文。 述言凡斯所叙彰皆是师传非自作。 下结文云今依师授略叙古今时利差别是也。 近代他家学者。 此一段文不识述证文与示教判文别明。 以初深密文。 是为三时教判。 专辨是非。 浪作妄评。 以次下正示教判文。 不辨是则以三时教作一代教判。 而作无用长谈。 皆是为今章主还为仇仇。 今家学者辨此差别可唱三时也。 章主作斯科文。 举深密·金光明等说三时经。 示述今文。 不云述文(总略一代示教判也)彰但由佛说三时名而立今家别义。 一代教判即辨时利差别。 今所言科。 章主别存意趣。 我得冥感受此正传。 我门学者慎勿忽诸。 【章】述今文者(至)所执性已。 钞曰。 此下二述今文。 此中有七。 初标牒。 二举深密·瑜伽三时说为证。 三举金光明经。 四举涅槃经。 五举瑜伽释。 六示由此等证立三时教。 七结成。 第二举深密·瑜伽中有七。 初牒经名。 二示佛说三无性。 三胜义生领解。 四世尊赞叹。 五定三时教机优劣。 六说持经福利。 七说得益。 今即初标牒。 及举深密·瑜伽中初·二科也。 深密经者。 无自性品也第一卷者。 一字写误。 应作二也。 世尊广为下。 二示佛为胜义生菩萨说三无性。 深密经文甚长。 今但取要引是。 由彼经。 则初胜义生菩萨请问三无性义。 次世尊赞起问。 敕听许说。 然后正答。 答有长行及颂。 初请问意云。 世尊处处经说蕴界处等种种诸法。 生灭染净。 知断证修。 后时复说一切诸法皆无自性。 无生无灭。 本来寂静自性涅槃。 前后二说岂不相违。 佛为答此问。 说答三种无自性性今云为胜义生。 彰答。 请问。 依遍计所执等者遍计所执相无性性即是依他。 悟解计所执本来都无已。 其处即一切法依他缘生义宛然显现。 是故于此同处一法具生无性·胜义无性之二无性也。 成唯识论(第九)曰。 谓后二性虽体非无。 而有愚夫于彼增益。 妄执实有我法自性。 此即名为遍计所执。 为除此执故。 佛世尊于有及无总说无性(云云)疏释曰。 然由有情于依他起自性及圆成实自性上。 增益遍计所执自性故。 我立三种无自性性(乃至)广说。 故依三性有体无体。 总密意说三种无性。 三种无性非无后二性。 但无计所执(云云)相无性者。 经曰。 善男子。 云何诸法相无自性性。 谓诸法遍计所执相。 何以故。 此由假名安立为相。 非由自性安立为相。 是故说名相无自性性(云云)依性依他起上等者。 略举说生无自性性意。 经文云何诸法生无自性性。 谓诸法依他起相。 何以故。 此由依他妙力故有。 非自然有是故说名生无自性性(云云)此约彼所迷执处为言故。 言后立依他生无自性及胜义无性。 无性唯是遍计无相。 是收无性义尽(弘景等亦作此释)神泰云。 若于依他起上。 观无遍计所增益性。 即是遍计无相性。 说是依他无生性。 亦于圆成实性上。 观亦无遍计所执性亦尔。 是遍计所执无相性。 亦是圆成实无性性依此文观依他性圆成实性上。 无遍计所执性故三无性。 遍计所执无自体故说无性性。 依他圆成无他遍计所执体故说无性(云云)今按。 神泰所释大乘基法师常途所谈。 如三十疏。 弘景等亦同释。 即成唯识论意。 是此释三藏相传。 门人等皆同释不异解也。 今解。 生者。 依他缘生一切诸法。 无自性性者。 即遍计所执本来都无义。 生言表有。 无自性言遮有执。 即生言遮有执。 无自性言表缘生有。 生之无自性。 依主得名(上表下遮)生即无自性。 持业释(上表。 下亦表故也)及即依此等下。 略举说胜义无性意。 经曰。 云何诸法胜义无自性性。 谓诸法由生无自性性故。 说名无自性性。 即缘生法。 亦名胜义无自性性。 何以故。 于诸法中。 若是清净所缘境界。 我显示彼以为胜义无自性性。 依他起相非是清净所缘境界。 是故亦说名为胜义无自性性。 复有诸法圆成实相。 亦名胜义无自性性。 何以故。 一切诸法法无我性名为胜义。 亦得名为无自性性。 是一切法胜义谛故。 无自性性之所显故。 由此因缘名为胜义无自性性(云云)今云。 释此经文有二意。 一者依他缘生诸法名胜义。 是即四重胜义。 四重世俗。 有漏无漏二种依他。 皆得名胜义无性。 是即胜义无遍计故。 名胜义无性。 问。 何故二种依他名为胜义。 答。 经文有二义别。 一者依他缘生法本性非所执法。 是即净智所缘境界。 此无遍计义名胜义。 此胜义即无自性性。 二者依他起法一缘起法非云圆成实。 今云胜义即圆成实。 于二种依他法其法与圆成相别。 即应云无故。 胜义之无自性。 又胜义即无处。 是依他起。 二释并得。 又胜义言遮有分别表离言境。 无自性性者遮离言境表一法缘生法。 而于一缘生法。 此遮与表同一时处。 非即非离。 二者圆成实境名胜义。 是一切法废诠谈旨非境界处。 名为胜义。 经云一切法胜义谛故。 是即悟入本来计执都无所显之处。 故经云无自性性所显。 今此文云及即者。 释依他胜义。 彰同时同处非即非离义也。 及事集义彰相违三性各别相今合集而论。 于一法上三性相各别应诠缘故云及。 即者不离义。 论生无性性处。 即计执都无故。 是相无性性。 此处即胜义无性性。 此及与即同一时处非即非离。 又依此者。 此言指依他起生无性。 依者所依托义。 第七依于声。 前文云依他起之上。 言于声故能差别义。 一分胜义等者。 一分谓如前已释。 胜义言含依他·圆成。 今说依他胜义故言一分。 以圆成实胜义言一分。 准此应解(周记释如此)依圆成实上等者。 释圆成实胜义。 圆乘实性无自性所显故。 云圆成实上无遍计所执故也。 又说一分等者。 取圆成实胜义言一分也。 说三种无性等者。 结佛说已。 经曰。 然由有情于依他起自性及圆成宗自性上。 增益遍计所执自性故。 我立三种无自性性。 由遍计所执自性相故(云云)问。 深密经中。 胜义生请问一切诸法无生无灭本来寂静自性涅槃所有密意。 世尊答此密意已故。 复次胜义生说法譬领解此密意。 文长如经。 然此章但说三种无性皆依所执性。 不言无生无灭本来寂静自性涅槃。 而次说领解此密意譬况。 佛说与领解意似龃龉。 何故如经不举说无生无灭本来寂静自性涅槃所有密意文耶。 答。 经文云。 胜义生当知。 我依相无自性性。 密意说言一切诸法无生无灭本来寂静自性涅槃。 何以故。 若法自性都无所有。 则无有生。 若无有生。 则无有灭。 若无生无灭。 则本来寂静。 若本来寂静。 则自性涅槃。 于中都无少分所有。 更可令其般涅槃故。 我依相无自性性。 密意说言一切诸法无生无灭本来寂静自性涅槃。 善男子。 我亦依法无我性所显胜义无自性性。 密意说言一切诸法无生无灭本来寂静自性涅槃。 何以故。 法无我性所显胜义无自性性。 于常常时于恒恒时。 诸法法性安住无为。 一切杂染不相应故。 于常常时于恒恒时。 诸法法性安位故无为。 由无为故无生无灭。 一切杂染不相应故。 本来寂静自性涅槃。 是故我依法无我性所显胜义无自性性。 密意说言一切诸法无生无灭本来寂静自性涅槃(云云)今寻思此经旨。 云一切诸法无生无灭本来寂静自性涅槃之言。 句虽是一。 依相无自性性。 与依胜义无自性性之二密意。 同时处具。 复即云一切法言。 是依他生无自性性。 故于一言句上。 三无性相同具。 故今章中。 云说三种无性皆依所执。 不云一切法无生灭业。 文存略故。 又次所举譬况。 领解一切法无生灭等密意已故。 略举佛说。 但说三无性。 影略互显。 意义无违。 【章】胜义生菩(至)诸譬喻已。 钞曰。 三明胜义生领解。 深生领解者。 经曰。 尔时胜义生白佛言。 世尊。 诸佛如来密意语言。 甚奇希有。 (乃至)微妙最微妙。 甚深最甚深。 难通达最难通达。 如是我今领解世尊所说义者。 (乃至)广说广说世间等者。 经中广说领解三世性性已。 次举世间譬况明领解相。 毗湿缚药者。 经曰。 世尊。 譬如毗湿缚药。 一切散药仙药方中。 皆应安处(伦云。 初举毗湿缚药。 一切散药仙药方中皆安处者此药平稳调和。 诸药一切丸散皆安一味。 此间无当此名。 故存梵语。 又解。 梵言毗湿缚。 唐云有功能。 于诸药中而置于此。 有功能故。 周记用之)如是世尊。 依此诸法皆无自性。 无生无灭本来寂静自性涅槃无自性性了义言教。 遍于一切不了义经皆应安处(伦云前为初学大乘菩萨。 总说诸法皆无自性。 本来辨依他圆成是有。 名不了义。 今领解唯遍计所执是无。 余二性有。 是真了义。 将此有无了义道理。 解释前说不了义经。 即知。 佛说无自性义。 即非一切诸法皆无故。 云遍于一切不了义经皆应安处)杂菜画地者。 经曰。 世尊。 如彩画地遍于一切彩画事业皆同一味。 或青或黄或赤或白。 复能显发彩画事业(伦云。 二举画喻。 如欲画时。 先必彩地遍诸彩色。 由此*彩地复能显发彩画。 事业相貌分明)如是世尊。 依此诸法皆无自性。 广说乃至。 自性涅槃无自性性了义言教遍于一切不了义经皆同一味。 复能显发彼诸经中所不了义(伦云。 以诸法中空不空理了义。 言教显不了义经说于诸法皆无性者。 唯据遍计所执)熟苏者。 经云。 世尊。 譬如一切成熟珍差诸饼果内。 投之熟苏更生胜味(此譬可解。 羞者品也)如是世尊。 依此诸法皆无自性。 广说(乃至)自性涅槃无自性性了义言教。 置于一切不了义经。 生胜欢喜(合譬自可知)虚空等者。 经曰。 世尊。 譬如虚空遍一切处皆同一味。 不障一切所作事业(已上譬)如是世尊。 依此诸法皆无自性。 广说乃至。 自性涅槃无自性性了义言教遍于一切不了义经。 皆同一味。 不障一切声闻·独觉·及诸大乘所修事业(注云。 具说三性空不空义。 带有说空名了义。 遍于一切不了义经。 唯明空处分别解释。 不障一切中道作业。 如空遍满一切色处。 不障一切所作别业)胜义生说此譬已佛赞叹。 【章】世尊赞叹善解所依。 钞曰。 四佛赞叹。 经文曰。 尔时世尊叹胜义生曰。 善哉善哉。 善男子。 汝今乃能善解如来所说甚深密意言义。 复于此义善作譬喻。 所谓世间毗湿缚药杂彩画地熟苏虚空。 胜义生。 如是如是。 更无有异。 如是如是。 汝应受持。 (云云)【章】胜义生菩(至)安息处所。 钞曰。 五定三时教机优劣。 此经辨持经功德中。 先定三时教机。 初于一时者。 说第一时机。 今问。 此文置初字。 次第二时置昔字。 后第三时置今字。 此初·昔·今三字。 是年月前后次第。 分明可知。 然了义灯(七本)中云。 经辨三时。 非约前后。 但以类相从。 有为第一。 空为第二。 俱为第三(云云)若灯家意。 则唯义类。 从名为三时。 非约前后。 若非约前后。 则何哉此经文置初·昔·今三字耶。 答。 同学抄等中。 虽设此难。 不举答文。 我宗立三时教判趣。 但在答此难。 故为令人于此答设劬劳。 不举答文。 是示三藏相传实义耳。 于无此答处。 近代他家讲学猥辨。 以灯家为妄说。 来我为汝等述立三时教实义焉。 谓释此深密文有二义。 一者约渐次机(不定性)任文取义。 二者约得益边(一切诸机)深取意趣。 有如是二意。 二意之中。 初义约此经多分机说。 后义约此经少分机立。 今家次文亦判无顿渐别定教。 但约众生机器及理。 灯家亦云为对渐悟说教三时。 若对顿悟无三时别。 又云非如是前后定判为三时别。 并约所说义类相从。 总有二义。 一约前后。 二约义类今谓。 章主与灯家虽所言别。 至深意趣全无相违。 至下具辨。 今此经文乍见约前后文。 云初·昔·今故。 此是经多分约不定性渐次机说故。 然胶执此初·昔·今字。 此经文但云约前后是正说。 约义类说是妄谈。 则此经得益文。 何故举顿悟人耶。 既说六百千众生发菩提心。 声闻亦得声闻益故。 若约众生发无上菩提心。 则此经虽说初·昔·今。 但是顿悟无年月前后。 全与华严同。 若约得声闻益边。 则虽说昔今。 但是初时教。 故今云。 初昔今。 多分虽对渐次不定性机约前后说。 一分约偏圆机。 此经或初一时。 或第三时。 不拘前后说。 蒙声闻益边。 是初时教。 蒙大心益边。 是第三时。 若约如来边。 则说时虽一。 约众生机器边。 则初时·二时·第三时必同一处有。 是故此初·昔·今言。 有约前后约义类二之意。 又今家意。 但以此经文为立三时名目证也。 此深密经文。 任文非立我宗三时教判。 如次下文云。 由此诚证。 若以偏圆机宜渐次教但三时。 此中偏者。 偏机偏教。 定性蒙有教益机及蒙空教益机。 圆者。 定性蒙中道教益机·教。 机宜者。 偏机圆机。 渐次者。 有·空·中次第蒙益。 简偏机圆机不历次第蒙益。 如是教导次第不次第机。 其教说但三时事已足。 故云教但三时。 由是应知。 此深密文立三时名目之证。 由此名言。 我宗三时教判意。 此三时言摄一切偏机圆机渐次机尽。 故但约次第前后非为三时教判。 既立科名。 云述今文。 而引深密三时文等已。 次云略示教而以华严为第三时。 义类相从。 至下具辨。 灯家以经三时但约义类云非约前后。 取经得益边。 由我宗立三时教判。 不任文取义。 深取意趣也。 问。 若约前后云初昔今。 其义可知。 若约义类得益边。 初·昔·今。 第二·第三名。 云何解耶。 答。 深密经约渐次机。 第三时教。 虽然约于深密会上蒙声闻得益边。 则是初一时教。 此机初被益故。 约六百千众生发无上菩提心边。 则不拘年月前后。 第三时教。 与华严同。 此机与渐次第三时得益齐故。 又解。 第一时说有。 但约有法体说非对何物说有之义。 但独一之义名初一时。 又名第二时。 第者居也。 居二名第二。 二者如何。 谓说空但一无空义。 必空有物立空名也。 故由空·有二物。 有此空教时故。 空教时名第二。 又名第三时。 说中道时。 由空·有立中故。 如无一·二则无三数。 今复说尔。 无空·有二则无中名。 非有非空是中道故。 名居中时。 时者说听究竟时。 非约前后时也。 由是华严经不拘年月前后名第三时。 于深密会顿悟众生。 亦不拘年月前后名第三时也。 合约前后不拘前后之二种三时立今家第三时。 是即三藏相传说也。 我宗学者慎勿忽诸在婆罗痆斯等者。 旧云波罗奈讹也(中印度境)仙人堕处者。 旧名仙人住处(景云。 此为谬)又名仙人轮处。 今云堕处者。 以昔在王将诸彩女在园游。 有五仙空中欲度。 见已堕落。 故云仙人堕处。 具如新婆沙百八十三说。 施鹿林因缘。 如西域记七·智论十六·玄赞等。 唯为发趣等者。 弘景云。 为趣二乘。 偏说四谛安立谛有。 是诸教执诤安息处。 此即隐密为说依他圆成二性是有。 恐增空见。 而不为说遍计所执性空。 名不了义(云云)唯者。 守千曰。 约正所被云唯为声闻。 实兼诸乘皆获利益(云云)今详曰。 此释甚有理。 谓佛以一音说四谛。 据众生机器所闻观各异。 声闻寄三科观四谛。 缘觉寄缘起观四谛。 菩萨寄三性三无性观四谛。 故一四谛教必有三乘益也。 转正法轮者。 此就显示转云唯为声闻等。 云实有三乘益。 兼明秘密轮也。 如上已明。 大般若曰。 世尊初于波罗奈转四谛法轮时。 无量众生发声闻心证声闻果。 无量众生地发独觉心。 无量众生发起无上正等觉心。 证于初地二地三地。 乃至一生当得菩提(云云)玄赞中。 章主评此云故知鹿苑创转三乘通行法轮。 故以守千为正。 虽是甚奇等者。 上人(四帖抄)云。 未闻法故云希奇也(云云)问。 次第二·三时亦云甚奇希有。 与今此云有何异耶。 答。 自次第二·三时教而见。 则虽难云甚奇希有。 从一切世间天人等说见。 则甚奇希有。 故次云一切世间等。 又第二时云更。 第三时云第一。 而以论教机优劣。 自可知已。 有上有容者。 周记曰。 更有过故。 名为有上。 而义有余理尚未尽。 名云有容(云云)是诸诤论等者。 守千云。 对说常义。 虽是希奇。 不显法空。 由隐实性。 教义未足。 犹招诤论。 又上人云。 诸法非有非空。 一向说有故。 尚招应空诤论。 诤论犹未去。 安足兴诤。 为无尽期。 故云安足处所(云云)世尊在昔等下。 明第二时教。 在者于声。 唯为发趣等者。 第二时中为初发趣大乘诸菩萨众。 破其有执。 说大般若云诸法空。 即是隐密为说计所执自性要无。 恐增有见。 未为说依他圆成二性是有。 名未了义。 是说法空故。 大乘教也。 守千云。 亦依正被唯为趣大。 实具三乘。 又云。 趣者令发起也。 今言。 佛以一音说空。 三乘随机所闻所观各异。 谓定性二乘虽闻法空。 但观人无我。 如正量部舍利弗毗昙论第十九(非问分道品)心经幽赞中云。 或复我执依法执生。 但观法空。 我随空故。 又大品经第三(劝学品)说。 欲学声闻地。 亦当应闻般若波罗蜜受持读诵。 正忆念如说行。 今云。 此是共般若。 约二乘空慧说。 又大般若第一会百二十九。 说广果天以下已发菩提心者。 尊重般若观礼读诵合掌而去。 今详。 生五净居有二类。 一者于广果天已下回心生五净居。 变易身受佛位。 此约不定性。 二者于广果天已下已不回心。 至五净居无回心理此是约定性人(三十论疏云。 若生净居。 必不生上。 亦不回心。 取涅槃近。 耽寂心坚。 化必难得故无回者)尔此定性说恒来尊重般若所观礼读诵。 若无所益。 不可来降。 故定性声闻亦闻般若必得利益。 自可知已。 又不定性二乘。 今此说趣大乘者是也。 问。 其趣大人为是谁耶。 答。 守千云须菩提。 今云。 般若会上对告声闻。 皆是趣大乘者也。 又法华信解品说。 四大声闻自述所得空云。 我等长夜修习空法。 无生无灭无小无大无漏无为。 于佛智慧不生贪者。 得脱三界苦恼之患。 住最后身有余涅槃(云云)此即不定性二乘趣大乘者。 闻般若空教领解得益之证也。 又顿菩萨乘者得益者。 大品经二十二说。 二乘得空有分有量。 诸佛菩萨无分无量。 又云。 须菩提所行空行。 欲比菩萨空行。 百分不及一。 如毛孔之空比十方空。 又涅槃经二十七说。 声闻之人但见于空不见不空。 智者见空及不空。 空者一切生死。 不空者大涅槃。 见一切空不见不空。 不名中道。 中道者名为佛性(云云)今云。 依此等意。 幽赞中说。 空言有二。 一者三无性空。 二者法性空。 初蒙不定性。 次被菩萨性也。 问。 何故置唯言耶。 若小乘虽悟我空。 未悟法空故。 为令彼机知法空。 设第二时故云唯也。 或观第三时教。 为趣诸乘者。 说法空教。 故法空教唯为大乘说也。 依一切法等者。 由经文有二意。 一者约遍计所执解。 二者就圆成实解。 二意之中。 今此第二时所说无生无灭等。 约遍计所执说。 谓以其遍计都无有体故无有生。 若无性则无灭。 由无生灭即本来寂静。 寂静之义即与涅槃相似。 名为涅槃。 非灭谛涅槃也(景·泰二师)以隐密相等者。 问。 第二时中。 云皆无自性无生无灭本来寂静自性涅槃。 第三时中亦同无别。 何故第二时云隐密相转。 第三时云显了相转。 为此差别耶。 答。 神泰云。 初转声闻四谛法轮。 第二时为发起唯一性空大乘者。 说诸法无自性性。 然不约三性三无性分别故。 名隐密相转。 但言一切皆空。 不说依他圆成为有。 如大品等是其教也。 于今第三时为发趣一切大乘者。 以普明了说三性三无性转正法轮。 更无有上。 如华严等是其教也。 以说横计法无。 因缘及圆成法为有故(云云)由以三性三无性说无生无灭本来寂静自性涅槃。 与不以三性三无性之别。 为隐密显了别。 第二时约遍计所执辨本来寂静等。 第三时约圆实亦名无生无灭等。 所谓无自性空与法性空之别而已。 虽更甚奇者。 上人云更云犹云亦。 是第二时之说也。 自第一时教见则其希有奇妙未闻。 非同日论。 故置更言。 虽然是对机说。 隐密转故非显了相。 为未了义。 故云犹也。 是诸诤论等者。 守千云。 总相以密说一切诸法体义俱无。 以显本当涅槃自性。 虽过有教名更奇。 不彰依圆。 理亦未明。 犹招诤论。 是安足处。 彼时者第二时所转也。 亦是有上等者亦初时有上等。 更有三性三无性教彰法性空。 更有容受三性三无性彰法性义。 故有容受。 世尊于今第三时等下。 说第三时教。 普为发趣一切乘者。 泰云。 第二教中不明三乘得益故。 但说大乘。 第三教中辨中不定性三乘成佛故云一切。 景云。 说遍计所执空。 即此义当为初发趣大乘者说。 具说三性空有义。 是即当彼为久学菩萨转正法轮了义说也。 故言普为发趣一切乘者说真了义(云云)今云。 虽似二解有异。 辨五种性及辨三乘得益。 非久学菩萨则不能辨。 故二解意全无相违。 依一切法等者。 一切法谓依他缘生诸法。 此缘生法皆生无自性。 于此缘生法所起计所执亦相无性。 此相无自性所显处。 即圆成实胜义无自性。 故云一切法皆无自性。 无生无灭等者。 经曰。 善男子。 我依法无我性所显胜义无自性性。 密意说言一切诸法无生无灭本来寂静自性涅槃。 何以故。 法无我性所显胜义无自性性。 于常常时于恒恒时。 诸法法性安住无为。 一切杂染不相应故。 于常常恒恒时。 诸法法性安住故无为。 由无为故。 无生无灭。 一切杂染不相应故。 本来寂静自性涅槃。 是故我依法无我所显胜义无自性性。 密意说言一切诸法无生无灭等(景云。 不以无我即为圆成实体。 圆成实体乃是真如。 然由无我门入故。 从入门说云无我。 名为胜义。 真如是诸法胜义谛体。 由性无性门之所显故说胜义。 名为无性。 伦云。 欲辨真如之体法无我性亦名胜义。 由所辨之三种。 种种无性之所显故。 名无自性性也)问。 何故第二时但云自性涅槃。 此第三时云自性涅槃无自性性。 加增无自性性耶。 答。 第二时约遍计所执云无生灭等。 此无生灭(乃至)自性涅槃即无自性性。 第三时约圆成实云无生灭乃至自性涅槃。 故彰此自性涅槃是无性性所显。 今加增言云自性涅槃无自性性。 自性涅槃之无自性性故。 第二时教约三无性空说一切法皆空。 第三时约法性空说本来寂静等。 谓一切法者。 依他缘起一一别相。 缘起本性者同一时处离言境故。 无可守自性者。 故云无自性性。 如是缘起离言境故。 生处即灭。 灭处即生。 如何种子生现行。 现行熏种子。 三法展转因果同时。 如束芦互相依。 故云无生无灭。 如是缘起离言境故。 离一切障常恒显现。 如云本来寂静。 亦云自性涅槃。 虽言辞是一。 以三性(有)三无性(空)彰此寂静涅槃。 与但以三无性(空)彰此寂静涅槃。 此为第二·三时别。 于离言法性境全无有别。 由如是道理故。 若第二时中不言无自性性。 则以寂静涅槃虽彰非空义。 非有之义遂不彰。 欲说非有非空中道。 加无自性性言也。 幽赞云。 慈尊说。 有为无为。 名之为有。 我及我所。 称之为无。 非说有空法皆空有。 观此圣意。 空有无乖。 法离智诠。 何空何有。 对机(有空)遣病(有空)假说有空。 后诸学徒随文起执。 己之所解谓契中宗。 他之所知将为谬说(云云)今言。 挽近讲学大乘之辈。 皆以随文起执。 不识十玄缘起亦堕外执。 百界千如亦为妄执。 猥随语言论优劣为大乘。 是余常所恶者。 如大庄严论说。 大乘任文不取义。 又对法论十二(十丁)说。 复次何缘一分有情。 于方广分广大甚深虽生胜解。 而不得出离耶。 由深安住自见取故。 常坚执着如言义故。 深安住自见取者。 更不进求了义经故。 常坚执着如言义者。 恒坚对执不了义经故。 如闻一切法毕竟无自性言故。 便拨一切诸法性相皆无所有。 如是于余不了义经坚执如言义亦尔。 是故虽信大乘。 而不得出离。 以大乘经由种种意说故。 如薄伽梵于大法镜经中说。 若诸菩萨随言取义。 不如正理思择法故。 便生二十八不正见(云云)今时称学大乘之徒。 读此对法论文。 应信余常所诫劝已。 问。 如上来既明。 以三性(有)三无性(空)明中道为第三时教。 他家所难如何通耶。 嘉祥十二门论疏(下本)曰。 理明不曾有三性。 何有三无性。 故正道非三非不三。 非性非不性。 即设问言。 无著菩萨依经立三无性云何破耶。 答。 此是一往对三性故言无性已。 三性既无。 无性即无。 讲者不体论意故宜破也。 又论主明无性者。 明无有性。 非谓有无性。 讲人乃明无有性而有于无性。 不识论意。 问。 摄论何处有此文耶。 答。 论有一句语。 一切诸法以无所得为本。 可细寻之(已上嘉祥疏文)此疏意破三性三无性。 似破我宗。 如何通耶。 答。 嘉祥疏意非破我宗。 却成我宗。 此以空明离言中道也。 又我宗以有明中道。 中道无二中道。 离言无二离言。 故其旨一致也。 谓我宗三性若云实有。 则此遍计取执性。 非三性。 若云遍计所执性是都无。 则依他缘生法。 其缘起性本来同时处现故。 即圆成实性。 若举一缘起性法体。 非计执性。 缘起性故。 非一缘起性。 圆成实故。 复非圆实。 已举一法今论故。 如是推征。 三性都不可得离言说相。 亦是观三无性。 故非相无性。 都无云相无性故。 无应相无性者。 亦非生无性。 实有生无性。 则应名所执性。 体是都无。 都无实生无性故。 无应生无性者。 胜义无性亦复尔。 如是推求。 何物是三无性。 都不可得。 故无三亦无性亦无无性以何言体。 强名为离言。 亦名中道。 此是以无性空谈废诠旨。 摄论云以无所得为本。 以废诠境为无所得。 与我宗全无违。 但以缘起有谈废诠为异已。 以显了相等者。 以非有·非空·中道转法轮故。 非对机。 变法性故。 云显了相。 问。 如是显了轮。 何故云普为一切乘耶。 答。 第三时教谈废诠中道故。 尽法性论。 由是谈般涅槃法不般涅槃法性无二故。 说五性化仪同无二。 于此处谈三乘证益故。 云普为一切。 若非久学大乘菩萨。 如何得解此性无二。 解五性性无二者。 名发趣一切乘人也。 无上无容等者。 上人云。 今第三时教无胜是法。 故云无上也。 初·二时教未满故有容。 第三时教圆满故无容也。 有说有。 无说无。 于一法上有无同时具足。 心言俱绝无应诤论法。 故云非诸诤论安足处所也(云云)【章】尔时世尊(至)不及一。 钞曰。 六明持今经福利。 比此所说了义等者。 经曰。 于此如来依一切法皆无自性无生无灭本来寂静自性涅槃所说甚深了义言教。 闻已信解书写等(云云)邬波尼杀昙分者。 伦云。 是数之最极处(云云)周记曰。 相传云因缘也。 或云。 因果之数名也。 亦不及一者。 以了义言教功德。 邬波尼杀昙分。 令至最极份量。 比不了义教功德之一。 此一不及彼最极份量也。 【章】说此经时(至)无生法忍。 钞曰。 七辨说今经益。 伦记曰。 三藏曰。 辨得利有三乘利。 遂引释论两解。 一解。 一音演说随类各解。 如维摩经说。 一解所见虽异。 所闻义同。 此明同闻一教说人异故。 大小三乘各得其果。 如地持云所见虽异。 所闻义同。 此亦如是。 虽闻一教。 而声闻解人空理。 菩萨解二空故。 经云三百千声闻远尘离垢等意在于此(云云)周记释曰。 问。 此与次前得法眼净。 有何别耶。 答。 亦有别。 得法眼净者。 乃于远尘初果即得。 今云永尽诸漏者。 此约阿罗汉果。 故有不同(云云)今云。 此得益文。 于次下立我家教判。 义类相从无定判教之证据也。 六百千众生等者。 顿悟第三时得益也。 三百千声闻一百五十千声闻等者。 定姓初时得益也。 七十五千等者。 渐悟菩萨第三时益也。 此皆于此一经会三昧俱具。 如至下辨【章】金光明经(至)谓转照持。 钞曰。 述今文中。 第三以金光明经为证也。 此经有两译本。 一名金光明最胜王经。 大唐三藏义净奉制译。 有全十卷三十一品。 二名金光明经(又云合部金光明经)隋(开皇十七年)大兴善寺沙门宝贵(道安神足)对北天竺(健驮罗国)三藏阇那崛多(此云志德)合入。 有全八卷二十四品。 释彦琮作序云。 金光明见有三本。 一北凉天竺三藏昙无谶译为四卷。 有十八品。 二周天竺三藏耶舍崛多译为五卷。 有二十二品。 三梁三藏真谛译增加四品。 今合入为八卷二十四品。 名合部金光明经。 今捡金光明最胜王经。 第三(灭业障品第五初丁下)云。 若有众生由业障故造诸罪者。 应昼夜六时一心专念口自说言。 归命顶礼现前十方一切诸佛已得阿耨菩提者。 转妙法轮持照法轮雨大法雨等(云云)又合照金·光明经第二卷(业障灭品第五十三丁上)云。 归命顶礼一切诸佛世尊现在十方世界已得阿耨菩提者。 转法轮照法轮持法轮雨大法雨等(云云)此两本中。 章主以合部本。 义净所译今章制述后故。 然淄洲最胜王经疏云(三末三丁)云。 又释。 初三准深密经。 是三时教。 此中持应在后以文言便持在照前(云云)此是会不次第。 转照持者。 无垢称赞曰。 金光明经中说转·照·持三种法轮。 世尊初说三乘同行四谛有教。 名转法轮。 以十二行相触得转名。 第二时说大乘独行空理之教。 照破有故名照法轮。 第三时说遣所执空存二性有。 三乘之人皆可修持。 名持法轮(云云)法华玄赞亦同云。 金光明经亦说三法轮。 谓转·照·持。 转四谛法。 以空照有。 非有非空。 可任持故(云云。 今云。 非有非空离言中道。 何取何舍。 故今云可任持故也。 周记由玄赞译)今云。 以此经转·照·持三法轮名三时教。 义意同故。 以是非立我家教判。 此亦立三时名之诚证也。 然贤首华严五教章(上)云。 依大唐三藏玄奘法师。 依深密经金光明经·及瑜伽论立三种教。 即三法轮是也。 一名转法轮谓于初时鹿苑中。 转四谛法轮。 即小乘法。 二名照法轮。 谓于中时于大乘内密意说言诸法空等。 三名持法轮。 谓于后时于大乘中。 显了意说三性及真如不空理等。 此三法轮中。 但摄小乘及三乘中始·终二教。 不摄别教一乘。 何以故华严经在初时说。 非是小乘故。 彼持法轮在后时说。 非是华严。 故是不摄华严法门也(云云)今详曰。 贤首法师为强华严为别教一乘作此判也。 贤首所言非必大唐三藏所立意。 今家师传以深密三时名目。 立由得益边别意趣。 作一家判。 金光明经·涅槃经等。 亦与深密三时。 同意趣故。 同举为证。 以金光明及涅槃等所说。 令与深密三时同旨。 而以为三时名目证立别旨趣。 如次下具辨也。 然彼章以三法轮名云立三种教。 此非今家所立。 由时。 立教是今家意。 不由时名自己胸臆立一个名。 作判教义。 非今家所关预。 今章中已云明时利别。 而破一时教及五时教。 为无诚证。 今由三时证经。 以此名目。 次下作一家判。 今家所明也。 贤首以三法轮之名为立教名。 于释其名中。 以初时中时后时名为释名助。 不为正立教名用时言。 是非今家师传意。 又云华严经在初时说。 非是小乘。 是故不摄华严法门(云云)今云。 贤首不拘今家师传实意作如是说。 谓以深密所说三时。 但任文所义。 则应云不摄华严法门。 然如次下明。 今家由深密三时名立别旨趣判教。 则可言我家三时教判摄华严法门及一切经教尽。 问。 若尔。 以贤首说应为妄说耶。 答。 不尔。 于立贤首所判五教。 非是妄说。 若以此说谓为唐三藏所传教判。 则此是大妄说也。 问。 何故云于立贤首家五教非妄说耶。 答。 贤首判教别作一家意趣。 专为立别教一乘之所判。 欲以华严为别教乘。 以三法轮为唐三藏立判。 云不摄华严法门也。 问。 何故贤首判教。 立别教一乘云为判教主耶。 答。 先有慧思禅师·智者禅师。 立藏·通·别·圆四教。 云该摄一代东流教文。 而华严经为别教摄。 若不作贤首判。 但以天台判教而为别教。 则释迦海印三昧一乘。 尽十世古今主伴无穷自在教义。 遂以不彰。 以圆兼一别为华严之至极。 复南岳天台所云圆教。 被渐机之圆教。 云会三归一也。 今此华严圆教。 被顿机之圆教。 不令会不令归。 海印定中炳现自在之圆教也。 可言顿大圆一乘也。 而虽于圆一乘无有二体。 缘起因分有如是二。 由是五教判初。 云示海印一乘教义有二之中。 初立别教一乘此贤首教判所由起也。 以华严名别教故。 不辨唐三藏以华严为第三时。 而云不摄华严。 则例难即起故不摄华严也。 问。 若尔。 何故不以三时教。 云三法轮辨是耶。 答。 以三时教名难唐三藏所传。 则今家返难云。 汝所立五教云无诚证可据。 但出自己胸臆。 如难一时五时等焉。 复云今家所立非如汝所言。 自立华严第三时义。 故不云三时教。 云三法轮。 以除华严为别教一乘已。 持法轮言。 取三乘人可修持义释故。 蒙渐机义。 自不摄华严经为别教乘之便尤好。 故就三法轮判。 由是应知。 为贤首所立便·宜。 判唐三藏所传。 非今家所关预。 于贤首家是正说也。 于今家所传必如贤首所言者为妄说也。 【章】涅槃经说(至)所说义同。 钞曰。 四举涅槃经。 经第二寿命品之文也。 经文最长。 今由玄赞取意引之。 经言。 初有医师。 教人服乳由纯服乳。 国人多死。 后有明医。 说乳为毒。 教并令断。 国人并差。 后王有疾。 问药所宜。 医更药方以乳和药。 王嗔问彼。 汝先所说。 乳为毒药。 何故今者令和药服。 医答王言。 前为纯服。 国人多死。 常纯服之故说为毒。 恐不能断总令断之。 案实理者。 有病宜服。 有病不宜。 王今此病宜和药服。 正所应可。 佛言。 我法亦复如是(云云)我初令皆服乳者。 喻初说有。 次教总断乳者。 喻次说一切皆空。 后教有应者。 况后说非有非空。 法华玄赞一云。 法华亦云。 我等内灭自谓为足。 唯了此事更无余事。 初时教也。 我等闻净佛国土教化众生。 都无欣乐。 第二时教也。 佛亦如是。 现希有事。 知乐小者。 以方便力调伏其心。 乃教大智。 我等今日得未曾有。 非先所望而今自得。 第三时教也。 即同金光明·解深密等三时教也(云云)与解深密等者。 以涅槃经令同深密(今云。 前金光明文。 云亦说三时。 亦深密三时故不别云义同。 涅槃无之故别示)【章】瑜伽释中(至)义意无别。 钞曰。 五瑜伽释。 三时少异等者。 瑜伽释中说造论因明在世三时。 灭后三时。 故云少异义意无别瑜伽释曰。 诸有情等无始时来。 于法实相无知僻执。 造二种业受三苦果。 如来随机为说实相。 令知诸法如是非空。 诸法如是非有。 既了诸法非有非空。 远离无知疑惑僻执。 随种姓别起处中行。 永灭诸障证寂灭乐。 佛涅槃后魔事纠纷部执竞兴多生有见。 龙猛菩萨采集大乘遣相空教造中论等。 究畅真宗除彼有执。 圣提婆等诸大论师造百论等弘阐大义。 由是众生复起空见。 无著菩萨位登初地。 证法光定获大神通。 请大慈尊说瑜伽论。 显场中道破空有执。 (云云)【章】由此诚证(至)非一非五。 钞曰。 六示由此等证立三时教判。 由者。 第三啭能作具声。 谓由深密·金光明·涅槃等诚证三时之名。 今为能作具。 而今家所立三时教判意趣自成。 又由者。 第四转为声。 谓为顺助经说三时。 今家不任文取。 彰深意趣以别作所判也。 又由者。 第七转依声。 谓三时名本在机别。 经文在不定姓。 意存定姓。 今家所判定姓为本。 意存不定。 依托此等在不定性说三时名。 立今家判三时也。 此三意中。 任意应取若以偏圆等下。 略叙今家所判大意也。 以者。 第五转。 与故字同。 如三十疏。 云如来说教。 机有三品不同。 教遂三时亦异。 故三时教即三品机。 三品机器遍转三个教时故。 是所因声也。 偏圆机宜等者。 若具作文。 应云偏机圆机及偏圆渐次。 又机宜言通上下。 一偏圆机宜谓定姓者。 二机宜渐次。 谓不定姓者。 今应作四句。 一者偏机非圆机。 谓定姓被有教机。 及被空教机二者圆机非偏机。 谓定姓被中道教机。 三者偏机亦圆机。 谓不定姓初偏后趣圆者。 今此所云渐次第四非句非教时论。 由深密经中就渐次机宜所说三时之名彰今家判顿·渐·不定机器总立三时教。 故今云若以偏圆乃至教但三时也。 非一非五者。 结与一时五时无诚证浪立非同日论。 【章】上来总是述今文也。 钞曰。 七结成。 总是者。 以何云总耶。 谓今家以一切机教判为三时之证文。 今此述已。 故彰非但约一不定姓机教判之证故。 云总是也。 【章】略示教者(至)中道教故。 钞曰。 自下述今文中。 第三略示教。 此即今家总摄一切正为教判。 云略者总略也。 以一切但为三故云总略也。 此科文中有六段别。 初标牒。 二总略为三时。 三明立三时教所为。 四由此所为明中道教是第三时。 五示今家教判。 六与古说对叙结成。 今即初·二也。 四阿笈摩等者。 旧四阿含也。 瑜伽八十五(二丁右)说。 契经者谓四阿笈摩。 一者杂阿笈摩。 二者中阿笈摩三者长阿笈摩。 四者增一阿笈摩(乃至广说)如是四种师弟展转传来于今。 由此道理说名阿摩。 是名事契经。 于十二分教中。 除方广分余名声闻相应契经。 即方广分名大乘相应契经(云云伦记释云。 阿笈摩者。 此名为传。 不同四昔云阿含名净教也。 云云。 净影等翻云净教。 唐三藏门人皆翻云传。 如是教。 前佛后佛展转传说无有异。 故名为传。 云云。 三十论疏四本三十五丁。 贤首亦用此)故今云四阿笈摩等者。 指声闻相应契经。 故云初时教也。 等言等一切说有经。 如遗教经等此声闻契经总密说有。 不明有者有其何性。 是即隐密不了义经也。 诸说空教等者。 无垢赞及玄赞云大般若等。 以大般若为诸说空经上首故。 举般若等取无垢称思益等一分说空处。 及所余一切说空教多分少分。 今章文指如来一代说空对机教。 多分少分悉取云诸说空经等。 二十论疏云但说大般若。 举上首略少分。 此章指一切说空多分少分故。 云诸不云等。 依此四阿笈等言。 多分少分悉等。 自可知已。 以隐密言等者。 明以空教为第二。 不云第三由。 谓总密说空。 不明空者亦空何性。 云隐密言总说等。 华严深密唯识教等者。 天垢称赞云即华严深密法华楞伽厚严胜鬘等是。 法华玄赞云华严经等为第三时。 二十论疏云。 后于七处八会方说三界唯心。 双离有空。 契中道教。 即是华严·解深密等(云云)今云。 华严多分被顿机中道第三时教。 深密多分被渐机。 如次下明。 唯识教者。 楞伽·厚严·阿毗达摩·如来出现功德庄严说唯识处。 皆是契中道教。 今总取云唯识教也。 等者等取法华·胜鬘·如来藏·涅槃为首。 其余多分少分说离言中道教。 以显了言等者。 明华严·深密为第三时教之所由也。 显了言者。 显了说有有依他圆成。 亦显了说空空所执性。 说三无性等者。 问。 第二时云总说诸法无自性。 今此第三时云三无性。 其差别如何。 答。 不云三唯云无自性。 但是说空。 若云三无性。 则是三性三无性故。 说即依此三性立彼三无性故。 离三性有。 非别有三无性空。 非三性有。 三无性故。 非三无性空。 依三有性立三无性故。 此即非有非空离心言相中道教也。 是显了说法相故。 云说三无性。 示离言说也。 非空非有等者。 示离言说。 且举一缘生法非空现一缘起相故。 亦非有。 火处即水。 水处即火等故。 非有火亦非有水故。 是即离言中道相。 故云非有非空中道教也。 问。 华严经初成道已二七日说。 何故今云第三时耶。 答。 今家教判意。 虽以深密等三时名立三时教。 全不依深密意。 亦非不依。 深密多分约不定姓渐机。 以年月前后时说三时名。 少分约定姓顿机及偏机。 不拘年月前后。 说为三时。 今家总合多分少分三时取判一切教。 被顿机教。 华严多分说同。 故今少分蒙顿机以华严经为第三时也。 问第三时言。 已以次第云第三时。 何故以华严经为三时中第三耶。 答。 今家意。 三时教名但在机器名于教示。 云如来设教有机三品不同。 教遂三时亦异。 复云约理与机乃有三时前后。 亦无三时前后。 故三时名是机器熟名。 今且约顿机被唯心教辨。 则于华严前七会。 地上萨埵由宜闻本愿缘力。 卢遮那如来心上。 唯心文义相现。 此名为教(如下教体下具辨)其文义教为增上缘。 地上萨埵心上(观察智心)亦唯心文义相显现。 如是唯心文义是有为初。 虽有缘起有故。 本来离计执相。 是空为第二。 此有与空于唯心文义上同时处现。 故即非有非空离言。 是中道为第三。 被顿机三时故。 三时次第亦顿一时显现。 由是无垢称赞中。 云三双遮有空执。 并说有空宗。 即华严·深密·法华·楞伽·厚严·胜鬘等是。 又二十论疏。 云双离有空契中道教。 既云双遮离。 说。 明知。 顿一时有空具。 其一时有空具处。 即契中道。 非空之教也。 是为第三时今家所言时者。 是识变时。 非心外实有时。 次第亦是识变。 一二三数亦识变现。 必以妄情不可异解。 但于观心当可推求。 如玄赞释。 时谓但是听者根熟感佛为说。 说者慈悲应机为谈。 说听事讫。 总为一时。 又听者根器或钝。 于一刹那犹未能解。 非刹那时。 是前后时。 又根器或利。 由能说者得陀罗尼。 说一字义一切皆了。 或能听者得净耳意。 闻一字时一切能解。 此是一念说听究竟为时。 今所言华严为第三时。 于一刹那三时具足。 约其第三时边以华严为第三。 其实非第三。 非非第三。 即不拘年月前后三时之中第三时。 说者是圆满卢遮那。 听者地上萨埵。 能得陀罗尼与无漏耳意之所缘起。 非凡智所测。 问。 玄赞及三十论疏及此章下文云。 准今新经。 顿教大乘但是一时。 与一大机不从小起。 散被一唯(云云)又云。 约顿教门无三时等。 尔今云一念三时具足如何。 答。 云顿但一时。 顿渐相对释故。 今云顿一念三时具。 是非三时。 非非三时。 今约非非三时边云具三时。 玄赞等约非三时边云顿唯一时。 次第及数亦于一念上。 心变次第及数之相。 被顿大机三时故。 三时亦顿一刹那具。 其一念上第三时处为中道教。 故云华严第三时教。 又深密少分被顿机不拘前后为第三时。 亦与此同。 蒙渐机年月前后三时亦心变现。 如常可解。 又他家学者有就教前后。 前为劣。 后为胜之病。 此执病如膏病。 粗至不可治。 若执前教为劣。 则华严经初成道已第二七日演说。 何不为以此经劣于鹿苑之说。 复若执后说教为胜。 则涅槃后有遣教经。 亦有摩诃摩耶经(名大衍经。 亦名母子相见经)此二经在最后。 判为小经。 岂为以是胜于法华·涅槃。 具辨如能显中边慧日论中。 今家判教胜劣。 据所说义类。 不必拘说时前后。 故说中道。 教不拘前后。 名第三时。 声闻相应经是四阿笈摩故。 不拘前后是初时教。 如遗教经等诸说空教名第二时亦尔。 二十论疏中。 云以七处八会为后亦同是解。 了义灯中。 采此等所传义判深密三时。 云约义类。 然近世他家讲学。 不识有师传。 亦不观唯心义。 猥作妄说。 以义类相从说为谬。 可言瞽论也(已上不辨)。 【章】由诸异生(至)不求大位。 钞曰。 此下三明立三时所为。 此中有三。 初明有教所为。 二明空教所为。 三明中道教所为。 今即初也。 就被渐机三时而明。 由者。 若约人则是第六属声。 所化能化系属故。 复若约法第七依声。 依托人我妄执四谛教法起故。 又第四为声。 虽佛非本怀。 顺助一分计执对治转四谛轮。 诸异生趣者。 异生有二义。 一者别异为异。 谓圣唯生人天趣。 此通五趣故。 二者变异名异。 此转变趣邪见等故。 生谓生数。 异圣人之生类名为异生。 趣者类也。 异生趣类多故云趣也。 无始者。 无性摄论一(十一丁)曰。 无始时者初际无故(云云)又胜鬘述记下曰无始者显无本际。 是常趣义也(云云)今云。 无始言必彰无终。 云本来法尔如是。 迷执有我等者。 我是常一主宰义。 于生死往来执有常一主宰者也。 爱河者。 表有出斯云河。 痴海者。 表难可出云海。 已上叙所为佛初说四谛等者。 明约渐机初时教。 问。 何故听四谛教破人我执。 唯有其法耶。 答。 大凡外道等执实有我作受一切等。 世尊为说诸法蕴·处·界三无漏因果。 非实我有。 彼闻染净因果三科法门。 虽断人我。 执法是有。 彼闻法有等者。 法谓三世实有法体恒有。 证人我空者。 证一切诸法三世实有法体恒有已。 则悟达人空无我观也。 【章】佛为方便(至)何所断舍。 钞曰。 二明空教所为。 破除有执者。 法有执也。 须菩提等等者。 周记曰。 问。 闻大般若既已回心。 何故法华云会三归一。 善现自言于菩萨法心不希乐。 答。 今云回心。 因闻般若悔修于小。 不为趣大。 以说大已非名回趣。 穷子偈中。 须菩提等。 我自思惟欲出少分方便(云云)何所造修者。 造恶修善。 断舍者。 断恶舍善也。 【章】佛为除此(至)信解修学。 钞曰。 三明中道教所为。 此者法空执。 唯识三性等者。 等三无性。 胜义生等者。 举所被人。 上须菩提等亦相同也。 【章】遍计所执(至)二种现故。 钞曰。 此下第四就明所为。 明中道教是第三时。 此中有四。 初就三性示中道。 二约执诠示中道。 三约迷悟示。 四示中道教是第三时教。 今即初科也。 遍计取执无者。 二十疏云。 说能执心名为遍计。 遍计所取名为所执。 此是无法也。 不能与识作所缘缘(云云)颂说遍计所执自性无所有故。 本来都无。 故云无也。 知法我俱遣等者。 明达遍计无观相。 法我者。 我法二执。 俱遣者。 悟达计执本来都无。 则我法二执俱自遣去。 即遣虑观故云知也。 依他圆成有者。 颂说依他起自性分别缘所生。 圆成实于彼常远离前性。 有者缘生有。 依他是缘生法。 圆实是于依他自显现故。 今云有。 若说为无。 便是邪见。 拨于有性。 故照真俗双存者。 明达圆依有观相。 真俗者。 圆依双存。 非即非离。 圣凡二境。 涅槃经十三(圣行品)说。 出世人之所知者。 名第一义谛。 世人知者。 名为世谛(云云)真者圆实。 俗者依他。 谓于依他不识圆实离言。 起许执而迷谬。 是名凡夫。 又于依他证圆实离言。 智力自在而变现。 是名圣人。 如是凡圣二境缘起生故。 今云双存。 彰非都无。 是即存实观。 故云照也。 遣虚与存实即唯识观。 合为一重观。 是相承义。 谓悟达计执本来都无。 则谓存依圆实。 如下具明。 无无所无等者。 明计执无。 谓今云计执无。 本来自性无故云无。 无更可无者故云无所无。 有有所有等者。 明依圆有。 谓今云依圆有。 已有缘起有物故云有。 有更可有者故云有所有。 言有而有等者。 此下明遣虚存实合是一重观。 谓虽云依圆有。 而其有亦可言无。 执依他·圆成实有。 则是亦遍计所执。 都无境。 成唯识说。 若执唯识亦是法执。 颂说。 现前立少物。 谓是唯识性。 以有所得故。 非实住唯识(云云)故今云遍计所执真俗无故。 言无而无等下。 二明无亦有。 谓虽云计执本来都无。 而其无亦可云有。 当妄情现我法执相。 是心变故。 如二十论疏云。 但是凡夫起能执心当情显现。 名凡夫境。 非说为境故即是所缘缘。 但作所缘不能作缘。 当情现故。 无体性故。 说此执心名能遍计。 体是有法。 所变影像体亦有法。 名所遍计。 遍计所取当情所现。 情有理无。 说为所执。 遍计性成。 此唯凡夫所作之境。 名非圣境(云云)由是云当情我法二种现故也。 【章】令除所执(至)诸离执皆存。 钞曰。 二约执诠示中道。 谓菩萨大悲心种种方便广分别说。 识相令知遣生厌断。 即依他起令除二执故。 令除诸取也。 我法成无者。 令除实有固执。 则我法执本来都无。 自成解了。 此云成无。 离执寄诠等者。 悟达本来都无已。 则一切法有无心言路绝。 是法真理即尔显现。 故不寄诠。 则何真何俗之有。 故今云真俗有。 皆是依诠谈旨。 故云寄诠称有。 妄诠我法等者护法正义辨释妄说者。 凡法性是离言故。 不依言诠则难言其相。 妄者妄分别。 即有漏寻伺。 自寻伺起言故。 今云妄诠。 非无者。 当情现我法相。 此相非无非不无者。 约我法法体。 则本来自性无故。 云非不无。 当情似有者。 释非无。 据体无故者。 释非不无。 上来释妄诠我法已。 次下释妄诠真俗。 妄诠真俗等者。 从虚妄分别寻伺起言诠。 以妄诠依圆。 依圆为非体有。 不称离言法体故。 依圆法体性离言故。 云非有。 又可。 真俗非妄。 是缘起故。 缘起即法性故。 不称妄诠。 云非有。 妄诠从妄分别起故。 非称妄情者。 释非有。 体非无故者。 真俗体缘起故非无。 非无故云非不有。 我法无故等者。 略结遣存。 俱是执者。 我法俱当情现。 则可言有。 俱是固执。 都无故云皆遣也。 悟本来无处。 自皆遣也。 真俗有故下明存实。 真俗本来缘起有故。 于诸真俗离固执已。 悟本来都无。 则真俗自存。 【章】由此应言(至)破此执空。 钞曰。 三约迷悟示。 迷情四句等者。 固执有无分别。 云迷情句。 周记释云迷情四句者。 一言有者。 增益谤遍计无。 增说习有。 二言无者。 损减谤依圆有。 减说执无。 三亦有亦无者。 相违妨有。 不可一法双说有无。 犹如水火。 不同体故。 四非有非无者。 成戏论谤。 准第三句可知(云云)今云。 立实物有。 如胜论大有句。 立实物无。 亦如胜论无说句义。 又立亦有亦无。 如离系子。 又立非有非无。 如邪命外道。 如成唯识第一卷具破。 四句俱非。 悟情四句等者。 周记释云。 言无者约遍计说。 言有者据圆依。 言亦有亦无者合说第四句准可知(云云)瑜伽论摄决择分说。 又有性者。 安立有义能持有义。 若无性者。 安立无义能持无义。 故皆名法。 由彼意识于有性义。 若由此义。 而得安立。 即以此义起识了别(云云)由是应知。 大乘所说有无谓识生时似彼相现。 如是有无因果同时。 理趣显然。 远离二边契会中道。 谓且举一缘生法观察。 计执相本来无。 如是悟达同一时处。 依他缘生相本来具足。 如是缘起。 水处即火。 火处即水等故。 一切同一时处缘起。 如是于一法观察。 有无。 亦有亦无。 非有非无。 同一时处显现。 有无心言路绝而本来凝然。 是名悟情四句。 是即法性故。 云四句皆是。 说境我法空等者。 下。 释悟情四句。 境我法言。 心外实境。 如说唯识示外境无。 是即破法体悟有执说心真俗等者。 心真俗等者言。 心所变境。 如说唯识具识性识相。 识性识相不离心故。 是缘起有。 是即破一切拨无执。 说唯识三性。 一言教破有破空。 而亦有空宛然具备。 是即悟情四句。 【章】诸偏见者(至)第三时也。 钞曰。 四示中道教是第三时。 诸偏见者等。 欲彰非空非有中道教是第三时。 先举偏见者闻说有即快心为初。 闻说空即快心为后。 示此初后即法尔相。 闻有快心是无智者。 闻空快心邪智者。 故有为初。 空为其次。 今言非空非有等者。 正示中道教是第三时。 谓如华严·深密等。 非空非有中道教。 虽非前后渐次。 法尔道理力故。 即顿一时说非有非空教。 自破初有执·次空执。 不拘前后次第。 宛然照破初有次空所宣说中道教故。 即名第三时也。 第谓居也。 譬如印文读时虽前后。 印纸同时。 破执虽前后。 悟入与破执同一时处。 如明来暗去。 是为今家师传。 由此义故。 二十疏中云后于七处八会方说三界唯心。 双遮有空契中道教。 华严·解深密等也。 【章】约理及机(至)渐悟之人。 钞曰。 五明顿渐无别定教。 示今家所判。 此中有三科。 一约渐机明三时。 二约顿机明三时。 三示无别定教。 约理及机等者。 自下初约渐机明三时文也。 约机自可知。 约理之理言有二意。 一者所诠道理。 二者所证之理。 初所诠之理者。 周记云。 理为道理。 机谓机品(云云)次所证理者。 玄赞一云。 即依此理无三时教。 教应机说三。 将理会教名为一雨。 将教就机说三乘法。 或三或一。 理不相违(云云)然义演云。 据实理无三时。 今约证有浅深故。 理分三时(云云)今云。 义演由玄赞释今文。 为有理。 谓证有浅深即机浅深。 证智有浅深。 证理一味无别。 而渐机所证理与顿机所证理。 一味榕故。 渐机所证极云第三时。 顿机所证极理亦云第三时也。 故今云约理也。 又由周记释。 则所诠理有浅深故。 渐机所被教所诠理立三时次。 又顿机所被教所诠理。 自最初深。 故准渐教第三理为第三时也。 今云。 此释有理也。 义演与周记。 二释共有理。 故难成取舍。 虽然强判。 则周记所释正今文释也。 义演所释非今文所预也。 此文中。 约理及机四字。 有二义别。 初由开发义。 云是通妨难也。 二由此章次文意。 谓此四字意通。 亦应在次若非渐次句首也。 初通妨难者。 难云。 由华严经第三十六(宝王如来性起品)举世界初成。 先色界。 次欲天。 次人处已。 次说如来出世。 先起菩萨智。 次缘觉·声闻。 次一切众生善根。 复同经三十七。 举日出先照诸大山王。 次照一切大山。 次照金刚宝山。 次照一切大地之喻已。 次说如来成就无量无边智慧日轮。 先照大菩萨。 次照缘觉。 及照声闻。 次决定善根众生。 次照一切众生。 又涅槃三十二(迦叶品)说。 佛已多喻说教菩萨·声闻·阐提前后次第。 谓如三子(一孝顺父母利根智慧。 二不孝利根智慧。 三不孝钝根无智)三田(一上田。 种一得百二中田。 收实得半。 三下田。 种一得一。 为药草故)三器(一完。 二漏。 三破)三病(一易治。 二难治。 三不可治)三马(一调壮大力。 二不调齿壮大力。 三不调羸老无力)三受施人(一贵族。 聪明持戒。 二中姓。 钝根持戒。 三下姓。 钝根破戒)广说如彼。 此等圣教先为菩萨。 后为二乘(三子三田等。 由经说。 初喻菩萨。 次声闻。 次一阐提。 如次应知)如何深密经说初一时唯为声闻说阿含等。 后为菩萨说般若及深密等耶。 开发意通解云。 理在浅深。 机有渐次。 理即从浅至深机亦大由小起。 对机及理。 依渐教门。 故深密经说三时别(云云)若由此义。 则此四字不通次顿机也。 次令冠次顿机句首义者。 由此次文。 云若据众生机器有理。 可有顿渐之教(云云)若由此义。 则理者所说道理。 机者机器殊别理有从浅至深。 则亦应有唯浅唯深道理。 机亦有大不由小起。 故于约顿机文。 亦应令冠约理及机文而释也。 谓由听者机缘增上力故。 机器有浅深。 则所诠理必有浅深。 佛识上彼彼文义相现故。 理者义理也。 乃有三时等者。 是即约年月前后三时。 诸教者。 有·空·中三时次第也。 此是对不定姓。 云大由小起。 解深密经等者。 经第三分别瑜伽品。 说诸法唯识文也。 若明先小后大之例。 又法华经第五卷。 说转轮圣王解髻中明珠与之譬。 此亦先小后大也。 同第三卷。 说大通智胜佛化益。 此亦先小后大也。 虽非三时次第。 先小后大意相同也。 若非渐次第下。 二约顿机明三时。 非渐次者。 即顿机也。 是大不由小起也。 即无三时诸教等者。 无三时前后次第云无三时。 诸教者。 简被渐机三时有空中教示次第。 今云无诸教次第。 此意。 如前所明。 有空执顿一时无。 非空非有中道彰故。 无前后三时。 顿名第三时也(秋篠云。 问。 今云前后为义前后。 为时前后耶。 答。 此义前后。 非是年月。 云云。 今云。 此说不尔。 时即说听究竟时。 是即教也。 教是能诠。 义是所诠。 能所诠。 同一时处故。 秋篠释未稳)约其多分等者。 今家以约多分处处说释。 然随有少意别。 成唯识疏云。 即无三时前后次第。 华严中说唯心。 是初成道竟最第一说。 此约多分(云云义演释云。 意云。 说华严是顿教者。 约多分说。 如入法界品。 五百声闻亦在会座。 明知亦通渐教。 云云)今云。 成唯识疏中。 虽于文相但以华严似云多分顿教。 意含深密为渐教亦约多分说意。 问。 以何知其意耶。 答。 如唯识开发中云。 若约渐教。 此论即渐教收。 其渐教者。 依多分说。 解深密经说唯识是。 若约顿悟即顿教收。 其顿教者。 依多分说。 华严经等说唯心是(云云)由是则多分言通顿渐二。 问。 以何深密为渐教亦云约多分耶。 深密经中明说三性三无性中道了义得益云。 说此胜义了义教时。 于大会中有六百千众生。 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 三千声闻。 远尘离垢。 于诸法中得法眼净。 一百五十千声闻。 永尽诸漏心得解脱。 七十五千菩萨。 得无生法忍(云云)说分别瑜伽品得益亦复如是。 此中六百千众生发心。 是菩萨姓顿悟。 由是深密经顿教。 与华严同。 复三百千声闻远尘离垢得法眼净者。 是则深密经被二乘渐悟之教。 声闻相应破经。 与提谓经同应名第一时教。 又七十五千菩萨得无生法忍。 是被菩萨渐悟教。 即年月前后第三时教也。 今云约多分。 深密经中。 渐悟菩萨得益在说四品(无自性品·分别瑜伽品地波罗蜜品·成所作事品也)其余顿悟菩萨声闻相应得益。 但在二品(无自性品·分别瑜伽品也)故此少分。 又华严经为被顿机教。 在前七会。 是多分故。 第八会但有声闻得益。 是少分故。 华严深密俱约多分名顿渐教。 今此次文云多分顿渐无别定教故。 由是义演但于华严释为不是。 后学不识如是差别。 浪为妄评。 有智之人请审察诸。 然今此章中今文云约其多分。 但虽似在华严。 次云多分顿渐意。 与开发同。 故明知。 通华严·深密之多分也。 周记中释约其多分。 但于华严被顿悟释未尽。 今释此文多分云。 华严八会之中。 前七会第二七日说。 但被顿悟之教。 第八会在鹿苑后被渐机教也。 是故今此文云即初成道华严等中说唯心是者。 取前七会说故。 今云约其多分也。 前七会说顿悟法门。 更无余故。 华严等中者。 旧华严二十六(三丁左)新经三十七(三丁左)说唯心义也。 已上约顿教辨三时已多分顿渐等下。 三示无别定教。 成唯识疏亦说此显顿渐无别定教。 入法界品。 五百声闻亦在座故(云云)意言。 今家意言。 一切经教中。 无此经全分顿教。 或全渐教。 随知。 有空中三时教。 亦无此经分分初时。 或此经是全分中时。 或此经全分后时。 多分顿或渐故。 三时教亦无别定教。 随一会中等者。 或华严会。 或阿含。 或般若·法华·涅槃。 悉其一会中。 顿渐诸机随蒙益。 虽诸机同时蒙益。 随彼彼机名顿。 说名渐教。 华严说有声闻在会者。 示随一会中所应益。 旧华严四十五。 新经六十入法界品。 如开发云。 彼经八会非是首末相续说故。 初之七会成道即说(第二七日)故在初七未列声闻。 入法界品后时别说(云逝多林说。 又云祇园精舍说)故第八会亦有声闻。 如大般若。 虽云一部。 非十六分相续说。 谓佛成道终至涅槃所说大义相似。 圣者结集以为一部。 故佛经内诸有难思。 虽前后说。 合为一部。 虽第八会后时别说。 于事及理皆不相违。 上古诸师种种异说。 既不悟是。 所以皆非。 故华严通被顿渐。 不应唯说是顿教故(云云)然华严探玄记(二之九丁左)贤首法师以菩提流支云前五会初七日说。 及今家云第八会后时说。 同破云。 此等所判恐不顺文。 以初七日定不说法。 十地论云。 何故不初七日说。 思惟行因级行故。 已言思惟。 明知非说法。 设有救言只不说十地非不说余法者。 则不得言思惟也。 下论又释。 为显己法乐。 是故不说。 故知初七定非说耳。 又第八会亦非后时。 何得于一部经。 前已说半。 中说余经。 后方更续。 岂令佛无阿罗尼力。 不能一念说一切法。 祇园鹙子并是九世相入。 下文过去一切劫安置未来今。 未来一切劫回置过去世。 又云。 于一念中建立三世一切佛事。 乃至广说。 如是等文处处皆在岂可所用鹙子祇园而非此类。 是故知。 此经定是第二七日说(云云)今云。 贤首法师所难未稳。 彼据离世间·不思议二品文。 成第二七日说第八会。 然二品文既说于一念中建立三世一切佛事。 若以离世间·不思议如是成破。 一切世间悉皆应成所破。 唯非第八会第二七日说。 一切百千劫事。 悉皆第二七日所用。 如何但为成第八会二七日说义。 以离世间·不思议为证耶。 欲破成狭宗。 以如是宽因。 则无量过去来。 善因明者自应审察。 复以初七日思惟法乐义破菩提流支。 若以彼破今家。 离世间·不思议力今返破。 则初七日亦于一念中建立三世一切佛事。 如何云初七日思惟不说耶。 复难今家云岂令佛无陀罗尼力。 不能一念说一切法。 今亦以是难初七日思惟不说。 谓佛成道已即时应说法。 何陀罗尼力所阙。 初七日间不能说法。 有作思惟耶。 复显己法乐者离世间不思议力故。 显己法乐。 一念何不现他受用法乐耶。 故彼所难为未稳当。 今谓。 离世间不思议之说。 学者非世间。 以是不可难。 十地论说思惟不说法及自受法乐。 学者世间之说。 今家云第八会后时说。 亦学者世间。 必以学者非世间不可难焉。 违印度设难法故。 贤首所难却成过失。 菩提流支云初七日说前五会。 违学者世间故。 成大过失。 违十地说。 即学者世间相违。 故以离世间不思议说。 难今家第八会后时说义。 为大过失。 若强云违离世间不思议之说故。 第八会后时说义不成。 则自菩提流支以离世间不思议应成初七日思惟即现他受法乐。 故贤首难进退不成。 学者详察。 余读阿含经有感今家义。 自成道思惟至双林入灭。 是阿含经说相。 结集为一部。 俨然可观。 今第八会亦如是已。 声闻在会者。 如前已明故。 少分是渐教。 今云顿教。 约多分说也。 深密亦有等者。 明深密亦通顿渐。 亦有声闻下。 有得净及六百千众生八字。 现本脱落。 披者补焉。 下诸藏章亦引此得益文。 然有六百千众生八字。 故知脱落。 深密通顿渐。 多分是渐。 如前已辨。 胜鬘经中等者。 明胜鬘经虽唯一乘被菩萨姓可云顿教。 至意生身说。 通三乘说。 故通顿渐。 如前引经述记释。 法华经中等者。 明法华亦通顿教。 经第六卷文。 周记云。 八世界微尘数众生等者。 是顿悟大乘人也。 故知法华不云唯渐也(云云)法华是会三归一教。 被渐机经。 然彼经中处处说顿悟。 普门品亦说八万四千众生发无上菩提心等。 是少分说顿悟。 故知顿渐无别教门。 随机以分。 故此通也。 故知法华等下。 结法华渐教通顿。 华严顿教亦通渐教。 称顿渐名约多分说。 无一经一论别定顿渐教。 由是自知。 立初时·第二时·第三时名。 亦随机名故。 无别定判三时教。 是今家所判也。 近世他家讲学。 胶执华严五教宗名。 定判一经为始为终。 大惑甚矣。 其弊及今家三时教判。 吾门学者鸣鼓攻之可矣。 固余经通顿渐二悟益者。 无垢称经中说序品时。 八万四千人皆发无上正学心。 此是顿悟。 又说。 三万二千人远离垢得法眼净。 此是渐悟。 又大般若第六分说。 佛在鹿野转四谛轮。 无量众生发声闻心。 无量众生发独觉心。 无量众生发阿耨菩提心。 无量菩萨得无生法忍。 住初地二地三地乃至十地。 无量一生补处菩萨一时成佛(云云)又大品经第三(劝学品)说。 欲学声闻地。 亦当应闻般若波罗蜜持读诵。 正忆念如说行。 辟支佛地及菩萨地亦复如是。 何以故。 般若波罗蜜中广说三乘。 是中菩萨声闻辟支佛当学(云云)由是应知。 此经虽般若云第二时教。 随机初时教第三时教自可知。 鹿苑转法轮亦复如是。 皆随机名初时等。 如提谓经说受记。 不可必胶执定判。 又涅槃经说。 【章】若依觉爱(至)故略不说。 钞云。 六段文中。 第六古今对叙结。 此中有五。 若依觉爱等下。 初结一时教无证。 若依对虬等下。 二结五时亦无证。 定有五时前后等者。 对一时教无渐次次第。 则此五时有次第故。 为有道理。 然云五时。 为无证文。 亦定判五。 不识随机有教时故为妄所立。 今总不依者总结不依。 若依众生等者。 三举今家顿渐简古说顿渐。 今家顿渐约理机故。 同一会中为有顿渐。 不同古说定判。 周记曰。 若有一机。 初悟生空。 后悟法空。 教被于彼名为渐教。 若有一机。 顿悟二空。 教被于彼即名顿教。 时亦准是。 要望机·理方名顿渐(云云)若不约机等者。 四正简定判妄说。 周记曰。 或立一时立五时等。 名时增减。 不约理及机。 教时顿渐不成(云云)故唯识云等者。 五遮难明一教被机通顿渐。 周记曰。 此即释成。 一教被机得为顿渐。 唯识论说阿陀那之教不为凡愚开演。 而不遮定姓声闻。 今有教示被此不定姓等。 即得为渐顿教也。 言定姓者。 定姓声闻也。 问。 论言愚。 此即趣寂。 如何今取趣寂耶。 答。 趣寂之中有愚。 遮说愚法。 云趣寂者。 不遮不愚。 若不尔者。 愚不愚二类何别。 疏解愚即趣寂。 亦同于此。 若言定姓是大乘定姓者。 理不可。 所以尔者。 阿陀那等教三为被说。 何所由说不遮耶。 又云安姓大乘亦然。 今唯识意明一教有顿渐故。 定姓大乘即其顿故(已上周记)基辨云。 唯识唯云等者。 遮难明一教被机通顿渐。 难云。 若云一会教通顿渐者。 何故深密·唯识说阿陀那识甚深细。 我于凡愚不开演耶。 通云。 此唯彰说阿陀那识正所被机。 定姓顿悟·不定姓为对机。 凡愚傍所被。 故今云非遮不定及定姓。 文云唯云之唯言。 非简持义。 此显胜义也。 欲示胜正所被。 云于凡愚不开演。 凡谓无姓。 愚谓定姓中愚法声闻。 又非遮定姓者。 不遮不愚法声闻定姓也。 此依证果等者。 周记曰。 今立三时。 但约得圣果。 不约人天。 若说人天。 即有四时教。 其二乘等者释人天时。 问。 何故得知人天乘是声闻方便。 答。 信解品云。 以冷水洒面等。 即其事也(玄赞六云。 用二乘权巧三归五戒之教以被其心。 如冷水洒面。 且令悔灭制伏十缠惑。 暂息八难之苦得生人天。 少渐厌苦复本所忻。 名得醒悟。 云云)。 【章】今依师授(至)任情取舍。 钞曰。 述今文大段第四结此三时教判师传。 今依师授者。 上来三时教判之说。 非章主自作意悉是由大唐三藏和上所传受义令知之。 云今依师授也。 大乘法苑义林师子吼钞卷二(尾)大乘法苑义林章师子吼钞卷第三(自第三门始至此门中举异计外道终)南都药师寺传法相宗沙门释基辨撰【章】第三诠宗(至)说为宗别。 钞曰。 自下第三门。 此门大分为四。 初叙立此门由。 二辨古立宗别。 三叙今家宗别。 四总结。 初中有三。 初标牒此门。 二释诠宗二字。 三释各异二字。 今则初·二·三也第三诠家各异者。 初标牒科门也。 秋篠曰。 内外大小各有所宗。 其宗非一。 故云诠宗各异(云云)夫论宗已下。 释诠宗二字。 论宗者即诠宗也。 崇尊主义者。 由俗典释宗字也。 汉书颜师古注曰。 宗尊也。 有德可尊也(云云)周易曰。 同人于宗。 注同于主也(云云)又崇者尊也。 书经曰。 崇信奸回(云云)由此等俗典。 今云崇尊主义圣教所崇等下。 明今正名宗义。 谓取世俗崇尊主三义。 今于圣教中所崇所尊所主之处。 今名为宗。 故结云名为宗故。 又助释宗者本也。 圣教虽多言。 其中有为本源处。 故今诠示其本源处故云诠宗。 此即所尊所主之处为本也。 且如外道下。 释各异二字。 谓内外大小所主所尊各各别异故云各异。 【章】然古大德(至)涅槃等是。 钞曰。 二辨古立宗别。 古大德等者。 依法华玄赞云。 此方先德总判经论有其四宗等(云云)又无垢赞曰。 此方先德依现所有经论义旨。 总立四宗(云云)并捡此等。 今此云古大德指旧译人师。 一立性宗者。 性谓体性。 即法体恒有宗也。 杂心等是者。 成立三秘法皆有体。 萨婆多部。 是迦旃延杂心婆沙之类(已上无垢赞意)二破性宗者。 无垢赞曰。 诸法有相都无实性。 破前立性。 玄赞曰。 成实论是。 破法有体。 唯有相故(云云)成实等是者。 有部杂心论。 但明人空不明法空。 成实论第十三·十四文。 盛辨人法二空立性空义。 即是破实性故。 云诸法无。 实体破性宗。 问。 等言等取何论。 答。 于小乘论说一分二空文。 如四阿含经等一分说二空文也。 舍利弗毗昙论等亦辨二空。 等此等经论也。 三破相宗者。 无垢赞曰。 非但性空。 诸法相状亦非实有(云云)中百等是者。 等言等取般若经及十二门论等。 玄赞云。 般若等是破法相状亦成空故(云云)无垢赞云般若等经中百等是。 四显实宗者。 明一切法真实道理。 随其所应有空有有。 显真实中道义也(玄赞无垢赞意)涅槃等是者。 无垢赞云涅槃·华严·楞伽等是。 玄赞云涅槃·华严·法华等是。 由是等言自可知也。 【章】今即不尔(至)后陈小乘钞曰。 此下三叙今家立宗别。 此中有四。 初科文。 二陈异宗中陈外道。 三陈小乘。 四辨大乘。 今即初也今即不尔者。 问。 何故今家以古立四宗为不尔耶。 答。 如无垢赞云。 若其经论唯有尔许。 可定四宗。 只如旧阿含经云舍利弗入涅槃时。 无色界天泪下如春细雨。 大众部经。 何宗所摄。 梵网六十二见经(并)舍利弗阿毗昙。 正量部教。 三弥帝论。 上座部论。 如是等经论并非四宗。 何得唯言总有四宗。 今依新翻经论。 总依诸教。 教类有三(三时教也)以理标宗。 宗乃有八(云云)(具如无垢赞玄赞中。 尔此八宗但论内道)由有如是不摄尽经论故。 云今即不尔也。 余处立八宗。 但论内道。 今章所论内外道大小乘总合论。 故异宗与自主别立科也。 于中分二等者。 总分科也。 陈异宗中下别分科也。 【章】陈外道者(至)第十卷说钞曰。 此下二陈异宗中陈外论。 此中有四。 初举十六异论说处。 二示总略颂。 三别明十六异论宗。 四总结。 今即初也。 九十五种者。 涅槃经第十。 一切大众所问品。 说九十五种外道。 又华严经第十八同说。 智度第七。 分别·功德论第二婆沙六十六。 及萨婆多论第五。 广明如彼。 瑜伽第六七者。 卷初纸已下也。 显扬第九·十亦尔。 【章】彼论皆云(至)十六异论钞曰。 二示总略颂。 瑜伽·显扬共同说。 故云彼论皆云也。 然检现本。 今此所举显扬论颂。 瑜伽作许无因·断空·最胜·净·吉祥。 按此颂中以执·见·计三字分别。 十六之中初十是执。 次三是见。 后三是计。 执·见·计俱以邪慧为性。 然如次宽·狭·中。 邪慧俱心心所。 共名为执。 故为宽。 计谓计度思慧。 寻伺为性是为中。 见最狭。 俱邪慧。 瑜伽计·见性同故。 云计不云见。 显扬分宽·狭·中分别。 至实意全无违。 又此十六异论中。 如计我论依萨见起。 断·常二论依边见起。 胜·净二论依见·戒二取起。 余论皆依耶见起。 邪见最宽。 非唯谤无。 见是邪慧。 故就根本如是五见摄尽。 【章】一因中有(至)一切法生钞曰。 此下三别明十六异论宗。 此中文有十六。 即十六异论。 今则第一异论也。 雨众外道执者。 谓数论师之大弟子。 十八部主。 雨时生故名雨。 彼之徒党名众(又云。 彼门人多如雨际时雨故云雨众。 又云。 彼十八部主名筏里沙。 此名为雨。 雨际生故。 云云)彼计。 法略为三。 中为四。 广为二十五谛。 除神我谛中间二十三谛名果。 自性名因。 果住因中。 仍无别体。 如金为环。 虽因果相殊。 更无别体。 名因有果。 常有果性者。 显扬云因中当恒具有果性。 瑜伽亦说常常时恒恒时。 于诸因中具有果性。 谓从前际来。 因中常有果性故。 云常常时。 向后际去。 亦恒有故。 云恒恒时也。 今文但云常。 然有如是意。 此常言不可易易视。 如禾以谷等者。 论曰。 又诸世间欲求此果。 唯取此因不取余因。 伦释曰。 如求酪取乳求瓶取泥。 不取余因。 当知乳中先有酪性。 泥中先有瓶果性(云云)瑜伽·显扬说彼立四理计。 今此所出其第二理。 不尔应一切等者。 论曰。 若不尔者。 应立一切是一切因。 又因求一一果取一切因。 又应从一切一切果生(云云)今章此中取第二。 谓为一酪果。 应取一切法为因。 以诸因中俱无酪果性故。 今云。 上一切言谓一一果。 瑜伽等中。 破此第一异论有四个量。 【章】从缘显了(至)宣吐显了钞曰。 二明第二异论。 谓即僧佉等者。 问。 上所言雨众外道。 即是数论宗摄。 如何第一·第二二论有差别作诠宗各异耶。 答。 古有四义一景师云。 因中有果论中有二师。 第一师立因中有果从缘而生。 如上所说。 故先难云。 果先是有。 复从缘生不应正理。 第二师立因中有果但从缘显。 及声显论师。 立诸法上皆有常住之声。 与所诠法合从缘显之。 今之所破(云云)(今谓。 瑜伽论文所破此第二师)二基法师云。 此义不然。 以论云谓即因中有果者计故非两师。 因明亦言。 如佛弟子对数论师立声灭坏。 名能别不成。 数论者计有生者生必灭故。 如何说有能别不成。 故知前后同一师计。 前言生者表是有义。 或设遮故(云云)三周记初义云。 数论宗中有十八部计执不同。 如小乘等。 四同后义云。 或可。 二宗取义有别。 雨众偏谈有宗。 数论举胜显理。 是同互举也(云云)此四义中。 以基师为优。 能顺论故。 谓第一·第二前后同一师计。 此中以第二为根本计。 第一末计。 既云雨众不云僧佉。 第一异论言生者。 是有义。 非生灭义。 故周记两释亦有理。 瑜伽·显扬共说。 彼如是思。 果先是有。 复从因生。 不应道理。 然非不用功为成于果。 彼复何缘而作功用。 岂非唯为显了果耶。 彼作如是妄分别已立显了论(云云)由此论文难因生立第二。 故景师说亦为有道理。 故总合四释言。 则第一论立本不离末末亦不离本计作一异论。 此中云因中常有果性为宗肝要。 其设生言。 此示有义。 非云生灭义。 第二异论立从缘显了即彼转变无常义作一异论。 以从缘显了言为宗肝要。 若就计者言。 则同一计。 若就异论言。 则为各异也。 以同一计举两处。 如次下时外道出两处。 事我外道亦尔。 瑜伽·显扬共破有多比量。 今举一二。 量云。 汝宗之果应不显。 常有性故。 犹如未显。 又云。 汝宗之因体亦应为障。 体常有故。 犹如于果。 又云。 汝宗果体说应不显。 即因体故。 如自性因若非缘显等者。 立理申己见也。 不作从缘显了论。 但作第一论。 则不应道理。 声论者言下。 叙声显论师立从缘显。 论说。 当知声相论者亦不应理。 此中差别者。 外声论师起如是见。 立如是论。 声相常住无生无灭。 然由宣吐方得显了。 是故是论如显了论。 非应理说。 数数宣吐者。 示从缘义。 谓从劝勇·作意·寻伺·思慧。 由此等故。 击脐轮等风。 乃至展转击咽喉唇舌等。 勇锐无间之所发显。 此云由数数宣吐也。 【章】三去来实(至)今取外道钞曰。 三示第三异论。 去来实有宗者。 瑜伽·显扬中。 外道·小乘一处总释。 如萨婆多等。 今此章但就外宗论。 胜论外道者。 十句论云。 时如何谓是彼·此·俱·不俱·迟·速·诠缘因是为时(云云)又云。 此十句义几是所知。 几非所知。 一切是所知。 亦即此诠因(云云)今云。 去来者是时也。 过去是彼时也。 未来亦尔。 而此·彼时。 诠缘因。 名为时实。 实者诸法体实。 时即实有。 故名时实。 又此十句义能诠之因。 此因实有。 虽去来世。 实有体性。 故胜论宗云去来实有为此宗也。 及计时等者。 按提婆论中。 谓第十七外道时论师作如是说。 时熟一切物熟。 时散一切物散。 是故我论中说。 如被弓箭射时。 不至不死。 时到则小草独即死。 一切物时生时灭。 是故时常。 生一切物(云云)彼等立量云。 去来定有。 世所摄故。 犹如现在。 广破如诸大乘论中。 又百论疏下曰。 释时有二。 一内二外。 内外各二外中二者。 一计时常是万物了因。 故智度论云时是不变因。 时体是常。 故名不变。 了出万物故称为因。 又名不变者。 物自去来。 而时无改易。 故名不变。 卫世师九法中时。 是主谛之一法。 二者计时是生因能生万物。 亦名生灭因。 谓由时故万物灭也。 内法二者。 一数论明。 因法假名时。 离法无别时。 二譬喻部别有时体。 是非色非心(云云)此中取外二时今作第三异论也。 【章】四计我实(至)萨埵觉等。 钞曰。 四示第四异论计我实有宗者。 提婆论中说。 第十二外道摩陀罗论师也。 亦云事我外道。 彼计。 别有一我。 实有一物。 能生万物。 谓兽主等者。 谓有外道名播辑钵多。 翻为兽主。 俱舍(三十)云牛主。 如一瞿声别目于牛通名于兽。 但言牛主。 未善方言。 非但与牛而为主故。 如伏牺等(已上成唯识疏意)兽主外道计。 我量极小如极微量。 有自在用。 小轻利故。 潜转身中能作事业为能作者。 一切外道等者。 一切外道离蕴我皆此中摄。 如数论神我·胜论我实·尼犍子我等。 故开发曰。 胜论等一切外道皆作此计(云云)是故云兽主等。 等言等一切外道离蕴我也。 有我萨埵等者。 瑜伽·显扬举我六名。 一我。 二萨埵。 三命者。 四生者。 五养育者。 六数取趣。 今等五·六。 然瑜伽八十三(十五丁左)说有八名。 今此六加意生及摩纳缚迦为八。 若依大般若(四百十一)合说有十三。 加士夫·作者·受者·知者·见者。 又说十五。 加使者·作者·及使受者。 又般若第七说有十七。 前十五中加起者·使者。 又说十九。 前十七中加使知者·使见者。 若依世亲金刚般若论。 但有四种。 约三世总别。 我(总)众生(过去)命者(现在)寿者(未来)具释如枢要上本。 有我者。 我谓主宰。 即我我所见。 现前行故。 举有能缘以显所缘我体有。 有萨埵者。 此云有情。 谓诸贤圣如实了知唯有此法更无余故。 显有法性更无余物。 情是性义。 或复于彼有爱着故。 爱者是情义。 能生爱故名为有情。 此准瑜伽释。 若依世间释。 情谓情识。 我有情识故名有情。 有命者者。 色心相续名之为命。 者是主义。 我有此命故名命者。 有情爱故名有萨埵也。 生者等者。 谓具出现起等十事故名生者。 具如枢要释。 由起五觉等者。 周记曰。 谓我见色。 我闻色等是(云云)开发曰。 谓若无我。 见身色时。 即应于身唯起色觉。 不应起于有情之觉。 如是(乃至)于心境界识随转已。 唯应起于心觉。 不应起于萨埵之觉。 既于五蕴各别见已。 不起蕴觉。 起有情爱情觉。 故知决定实有我也。 又无我者。 不应起觉。 我能见色。 或复起心。 我不当见。 如是(乃至)谓我以身当触诸触。 或复起心我不当触。 又于善业我当造作。 或复止恶。 不善亦尔。 如是等事。 皆由我觉行为先导。 故定有我(云云)今按。 此开发释。 由瑜伽论文。 今章文云五觉。 色等五蕴觉。 及色声香味触五觉。 唯前文应知。 谓见色时等者。 举五觉中一。 令例准知。 等言等取余四觉时。 然瑜伽·显扬先不思量我有情觉。 卒尔而起有情之觉。 与由先已思我当作等而有作业之二上。 立起五觉令知有实我。 并读应知而已。 破此异论如瑜伽·显扬·及成唯识等。 此师本计离蕴有我故。 计所见色等为我觉是颠倒觉。 若彼异蕴计有我者。 我有形量等。 不应道理。 彼离蕴我或如指量。 或如芥子。 故有形量(兽主遍出无渐等类也)此难我有色不成。 总立量云。 离蕴之我应无形量等五。 许离蕴故。 如兔角等。 【章】五诸法皆(至)亦是此摄。 钞曰。 五示第五异论。 伊师迦计者。 下章云。 僧佉喻名(云云)谓喻常见云伊师迦。 非计执人之名。 伽抄曰。 伊师迦者。 西方二释。 一近王舍城有伊师迦山。 大而且固。 譬我高大常住坚固。 或复有草名伊师迦。 其性贞实曾无衰落。 譬我常住。 按涅槃经云。 七法不可毁害。 如伊师迦草(云云)瑜伽·显扬中。 说积聚而住如伊师迦。 此即譬常住坚固也。 然今章及开发中云伊师迦计。 似计执人。 西方呼常见人云伊师迦故。 今以譬示计执人。 故云伊师迦等作如是计。 亦云伊师迦计。 虽似违论。 意味无违。 我及世间等者。 伽抄曰。 世间有二。 一五蕴世间。 二国土世间。 数论师计二皆常住。 或随其所应。 余师所计。 我者自我。 世间者他我。 下诸常见皆依此计。 皆是常住者。 瑜伽·显扬作皆实常住。 即论释皆实常住云。 非作所作。 非化所化。 不可损害。 积聚而住。 如伊师迦(云云)伽抄释云。 作者有二。 一自作。 谓宿作因。 二他作。 谓空·时·方·我·本际等作。 此非二作者作。 名非作所作。 亦非自在天及梵王等诸变化者之所变化。 名非化所化。 此依八十七卷释。 由性常故。 不可损害。 如山地等积聚而住(云云)即计全常等者。 瑜伽·显扬说。 谓计前际说一切常者。 说一分常者。 及计后际说有想者。 说无想者。 说非想非非想者。 后有计诸极微是常住者。 作如是计(云云)抄释曰。 六十二见中。 四十见是常见。 谓四一切常。 四一分常。 有想十六。 无想八。 俱非八。 诸论并计极微体性常住。 胜论顺世皆有此计。 具释全常分常等。 如下六十二见章。 破此等异执。 如瑜伽·显扬·成唯识等。 【章】六诸因宿作(至)不复有漏钞曰。 六示第六异论。 诸因宿作者。 何云诸因。 谓彼家经说。 凡诸世间所有士夫补特伽罗所受。 皆由宿作为因(云云)由是应知。 诸世间所受果之因云诸因也。 谓离系亲子等者。 瑜伽·显扬云无系外道。 谓尼虔子。 今言昵犍陀弗呾啰。 翻为离系子。 苦行修胜因。 名为离系。 露形苦行离诸系缚。 本师称离系。 亦云亲。 彼门徒末部。 名之为子。 本末合呼云亲子。 亦云无渐等者。 成唯识疏(一末八十九丁)云。 亦云无渐。 即无羞也。 露形少羞耻。 彼言离三界系缚。 佛法毁其露形无渐羞。 名曰无渐。 西方外道裸形无衣者多。 故云裸形外道。 则余亦通(破涅槃论中。 有为二师处已上三十疏一本末说)谓现所受苦等者。 凡诸世间所有士夫补特伽罗现所受苦也。 皆宿作为因者。 论云。 谓由宿恶为因。 若现精进便吐旧业者。 周记曰。 由现在时能引苦行。 助舍宿业。 不更常屈。 由今作以为因故。 害彼宿业不令感果便吐者弃舍之义。 以其宿业有多种故。 故现在行能修治故(云云)由不作因等者谓不作不善业云不作因。 伽抄曰。 谓宿恶业苦行便吐。 现新恶业由不作因之所害令不起。 新旧二业既尽。 后无有漏。 问。 若现精进吐旧业者。 何故名宿作因耶。 答。 彼人但据感报正因必是宿业。 故名宿作。 复说由现苦行能吐宿恶也。 如是于后等者。 论曰。 谓一向是善性故。 说后无漏。 由无漏故业尽者。 谓诸恶业尽。 由业尽故苦果尽者。 为宿因所作及现法方便所招苦恼。 由苦尽故得证苦边者。 谓证余生相续苦尽。 此即无系外道计也。 又百论疏曰。 勒沙婆者。 此云苦行仙。 其人计身有苦乐二分。 若现世并受苦尽而乐法自出。 所说之经名尼犍子。 有十万偈(如方便心论。 有五智六障四浊。 以为经宗。 五智者。 谓闻智·思智自觉智·慧智·义智。 六障者。 一不见障。 二苦受障。 三愚痴障。 四命障。 五姓障。 六名障。 四浊者。 一嗔。 二慢。 三贪。 四谄也。 而开因中亦有果亦无。 果。 说一亦异以为经宗。 故名世尊)婆沙云。 尼乾子计内外物有命根。 故不断生草。 不饮冷水(云云)又百论疏曰。 尼犍子此云无结。 依经修行离烦恼结。 故以为名。 亦名那耶修摩。 旧云尼犍子。 经说有十六谛。 闻慧生八(一天文地理。 二算数。 三医方。 四咒术。 及四韦陀。 故云八也)次修慧生八(修六天行为六。 及事星宿天行为第七。 修长仙行为八也)问。 何因缘故尼犍子作宿作因计耶。 答。 瑜伽·显扬说。 彼见世间。 虽具正方便。 而招于苦。 虽具邪方便。 而致于乐。 彼如是思。 若由现法士夫作用为彼因者。 彼应颠倒。 由彼所见非颠倒故。 是故彼皆以宿作为因。 由此理故。 彼起如是见立如是论(云云)问。 如是宿作因如何破耶。 答。 应难彼云。 若用宿作为因者。 汝先所说由勒精进吐旧业故。 现在新业由不作因之所害故。 如是于彼不复有漏。 不应道理若用现法方便为因者。 皆由宿作为因。 不应道理(云云)新亦作恶。 非唯宿作。 量云。 现在恶因于此身有能招苦。 恶因摄故。 如宿恶因。 问。 若尔。 如实因相如何。 答。 或有诸苦。 唯有宿作为因(自业增上力故。 生诸恶趣或生贫家等)或复有苦。 杂因所生(如因邪事王。 因先善业得事王君。 邪事为因而返招苦。 二业果熟故名杂因。 又如商贾等业。 因先善业。 应获富财。 诳语谄逗遂获珍宝。 二业俱熟。 是名杂因。 如是由先获财善业。 今者应熟。 假现农业。 或假劫盗。 或假屠害。 便获富乐。 名杂业。 有虽商贾等乃至屠害。 不获财富者。 先无善福可获果故)如新所造引余有业者。 即是一切顺现受业。 养父母等(乃至)工巧业处现获珍财。 皆顺现业(已上伽抄)。 【章】七自在等(至)我等为因。 钞曰。 七示第七异论。 自在等因者。 自在者。 事大自在天外道计。 等言等取自然·大梵·时·方·虚空·我等。 此等皆事自然者事大梵等。 因言诸世间士夫取受苦乐果等诸法。 从此等一因生计也。 或事自在天者。 计一切法从自在一因生等谓不平等因者计者。 或释。 因一多果故。 以因果不平等云不平等因者也。 义演云。 彼外道以自在天。 与一切世间万物为平等因。 而能生诸法。 然佛法家毁责因一多果。 以云不平等因也(云云)以后义为好。 如莫醯伊湿等者。 成唯识疏(一末)曰。 若言莫(入声)醯伊湿伐罗。 是大自在天者。 若长言摩(平声)醯伊湿伐罗。 是事大自在天者。 如言佛陀是觉者。 若言抱徒憨是事佛者。 今破事大自在天者执(云云)今云。 今亦虽应云摩醯。 上句既云随其所事即以为名故。 但取自在为名。 不云事自在。 今非唯自在。 合取一切一因生计为此异论。 故于唯自在不云事总上句中。 标牒云随其所事也。 等言等取大梵等。 或执诸法者。 瑜伽·显扬俱说。 凡诸世间所有士夫补特伽罗所受彼一切。 或以自在变化等。 由是此诸法言通所受苦乐果等也。 大自在天变化者。 提婆论说。 作如是说。 果是那罗延所作。 梵天是因。 摩醯首罗一体三分。 谓梵天·那罗延·摩醯首罗地是依处。 地主是摩醯首罗。 于三界中所有一切命非命物。 皆是摩醯首罗天生。 彼身者。 虚空是头。 大地是身水是尿。 山是粪。 一切众生是腹中虫。 风是气。 火是暖。 罪福是业。 是八种是摩醯首罗身。 自在天是生灭因。 一切从自在天生。 从自在天灭。 名为涅槃。 故自在天常生一切物。 涅槃因也(云云)伦记二曰。 彼计。 自在天有三身(是提婆破涅槃论说)一法身。 遍于虚空(谓此天法身遍常。 身如空量。 无别居处)二应身。 唯在彼天(如佛法立报身)三变化身。 随六道起(开随六道教化众生。 然多住雪山北面。 或在南海末刺耶山顶。 云云)彼所计就法身而谈。 或丈夫变化者。 论曰。 或余丈夫变化为因(云云)周记曰。 章世间丈夫等者。 执有丈夫能与一切诸法为因。 与大自在天等相似(云云)伦记二曰。 丈夫神我也(云云)或大梵变化者。 提婆论说。 言大梵者。 围陀论师说从那罗延天脐中生大莲花。 从于莲花生梵天祖翁。 彼梵天作一切命无命物。 从梵天口生婆罗门。 而譬中生刹利。 两髀中生毗舍。 从两脚生首陀。 一切大地是修福德戒场。 生一切花草以为供养。 化作山野禽兽·人中猪羊类等。 于戒场杀害供养梵天。 得生彼处。 名涅槃(云云)又是本际外道计。 提婆论第二十外道本生安荼论师。 彼说。 本无日月星辰虚空及地。 唯有火水。 时大安荼生。 如鸡子。 周匝金色。 时熟破为二段。 一段在上作天。 一段在下作地。 彼二中间生梵天。 名一切众生祖翁。 作一切有命无命物。 如是等物散没彼处。 名涅槃(云云)或时方空我等者。 此中时外道如前。 何故两处举之耶。 谓前约去来时实有。 今约一因生边。 又方者。 提婆论说。 方论师作如是说。 最初生诸方。 从诸方生世间人。 从人生天地。 天地灭没还入彼方。 名为涅槃。 是故方常(云云)又空者。 提婆论说。 彼计。 虚空是万物因。 最初生虚空。 虚空生风。 风生火。 火生烟。 烟生水。 水即冻凌坚作地。 地生种种药草。 药草生五谷。 五谷生命。 是故我论说。 命是食。 后时还没虚空名涅槃。 虚空是常名涅槃因(云云)又我者。 如前事我。 等者等自然等。 自然外道计。 如剌荆针无人作。 孔雀等类种种昼色皆无人作。 自然而有。 为因者。 从此等随一因能生诸法。 问。 何因缘故起如是见耶。 答。 见诸世间。 于因果中不随意转故。 作此计。 谓见有情。 欲修净因。 不遂本心反更为恶欲生善趣。 反堕恶道。 意求受乐。 反受诸苦。 既不随意与受相违。 故知别有作者生者(已上开发瑜伽取意)问。 如是计执如何破耶。 答。 瑜伽·显扬·广百论中广破。 复成唯识论同破。 量云大自在天决定非常。 是能生故。 如地水等。 又量云。 汝言无欲及缘起时。 欲缘应起。 许自在天体恒有故。 如余起时。 此余一因生计亦同此破。 【章】八害为正(至)皆得生天钞曰。 八示第八异论。 以杀害为正法计。 故云害为正法宗。 谓净竞劫等者。 论曰。 然于诤竞恶劫起时。 诸婆罗门违越古昔婆罗门法。 为欲食肉。 妄起此计(云云)周记曰。 诤竞劫起者。 成劫之末住劫之初名诤竞也。 文意说。 此之大地名为福场。 欲以吐舍。 由依此场为祀初故。 故能所害及助伴等能生天等故(云云)若为祀祠等者。 论曰。 若于彼祠中咒术为先害诸生命。 若能祀者若所害者若诸助伴。 彼一切皆得生天(云云)破曰。 汝说咒述体是善者。 善法则应自感受果。 何显待杀生后待咒术转杀非法。 以为正法方感乐果。 不应道理。 【章】九边无边(至)俱不俱等钞曰。 九第九异论也。 依止静虑宿住通后方起此见。 于彼世间住有边想。 住无边想。 住世间亦有边亦无边。 住世间非有边非无边。 此中住有边想者。 但观坏劫间断之时。 不见后成便起边想。 次住无边想者。 若见成劫不见坏时。 起无边想。 次住亦有边亦无边者。 若依十方周遍广求时。 于上下处所见极边际。 起亦有边想。 傍运神通至一二千界。 不至三千。 谓其无边。 起亦无边想。 由异生类神境智通不越三千故也。 若为治此执。 但依异文义无差别。 则于世间起非有边非无边想。 此准瑜伽第七·显扬第十释。 若由八十七说。 与是稍异。 彼云。 若时忆念成劫。 生三妄想。 若一向忆上下边际。 住有边想。 若一向忆傍无边际。 住无边想。 若下上及傍二俱双忆。 起亦有边亦无边。 若时忆念坏劫分位。 起非有边非无边想。 诸器世间无所得故。 成唯识疏·对法疏等。 由此八十七说。 各举一执。 亦不相违。 俱不俱等者。 亦有边亦无边云俱。 非句云不俱也。 如瑜伽·显扬具破。 如下六十一。 见章具辨。 【章】十不死矫(至)无乱外道钞曰。 第十异论不死矫乱者。 外道自言。 我师所事天常。 名为不死。 已见谛理得无漏定。 名为不死。 故一不字以通二处。 又虽自谓不死无乱。 而实未得。 若人问不死法时。 以不解故。 于不死法假托余事。 矫乱避之。 故名矫乱。 彼言。 我之所事不死净天教命于我。 若有来问不应正答。 答则生过。 但应随问而生异答。 若得答不死天无乱问。 故得生彼天。 今毁之言。 名为矫乱。 此有四计。 一者念。 我不知善恶。 人问我。 我不得答。 我若答。 轻笑我无知。 故我不应说天秘密。 二者行谄曲者作是思惟。 我净天之秘密。 皆非许记别。 如前说。 三者怀恐怖而无记别。 怀恐怖故。 如前说。 四有愚昧专修正行不能矫言。 但作是念。 有问我。 我当返诘。 随我所问。 我当一切随言无减。 而即顺之。 具如三十论疏(六末)等由瑜伽而释不死无乱外道者。 外道自言。 由答不死无乱问。 后得生彼天。 今毁之言。 名为矫乱。 自称云不乱。 毁云矫乱也。 此四依怖妄语邪见无知愚钝得起。 又四皆缘先所闻教。 皆前际摄(已上对法疏·三十论疏)如下六十二见章。 【章】十一诸法(至)无因而起钞曰。 第十一异论也。 有二无因论。 一从无想天没来生此问得宿住通。 不能忆彼出心已前所有诸位。 彼便执。 我本无而起。 诸法如我亦应一切本无而生。 便执我及世间无因而起(已上婆沙百九十五·三十论疏·对法疏等。 就无想天没依静虑得宿住通者而释如是。 又伦记中景云。 依静虑及宿住随念。 过去空劫一切皆无。 后忽然有。 起无因见)二由寻伺不忆前身。 作如是执。 无因而起(此即瑜伽第七说。 论曰。 或复有时见诸因缘空无果报。 谓见世间。 无有因缘。 或时欻尔大风卒起。 于一时间寂然止息。 或时忽尔暴河弥漫。 于一时间顿则空竭。 或郁尔果大敷荣于一时间飒然衰悴。 由如是故起无因见。 云云。 对法疏等举此二。 唯识说二无因识故。 又瑜伽八十七亦说二无因也。 如下六十二见章)今云诸法无因故。 以二无因不论是。 则唯无想难云诸法。 有后妄寻伺起无因故。 令一切无因。 我及世间之言亦摄一切尽。 【章】十二七事(至)七事断灭钞曰。 第十二异论。 成唯识等所言七断论。 谓欲界人天为二。 色天合为一。 四无色为四。 故有七断灭。 瑜伽·显扬说。 我有粗色。 四大所造之身任持未坏。 尔时有病有痈有箭。 若我死后断坏无有。 尔时我善断灭。 如欲界诸天。 色界诸天。 若无色界。 空无边处所摄。 乃至非想非非想处所摄。 广说如经。 谓说七种断见论者作如是计(周云。 除地狱等。 彼等是粗故。 云云)对法抄三曰。 七断灭论者。 一我有色。 粗四大种所造为性。 死后断灭毕竟无有。 见身死后有而无故。 若自若他之我。 皆以粗大种所造。 死后断灭。 现在此身亦得。 后生他身亦得。 后皆准之(婆沙二百云。 彼见此生受胎为初。 死后为后。 便作是念。 我受胎时本无而有。 若至死位有已还无。 名善断灭)二我欲界天死后断灭(婆沙曰。 我欲界天死后断灭。 毕竟无有。 彼作是念。 我既不因产门而生。 本无而有。 有已还无如彗星等)三我色界天死后断灭(同云。 我色界天死后断灭。 毕竟无有。 彼作是念。 我既不因产门而生。 本无而有。 由等至力有已还无。 又云。 此第三断见皆缘已离初静广染有情。 而起彼断见已得定。 未得离初静虑染所起天眼。 唯见下地起断见也)四我空无边处死后断灭。 五我识无边处死后断灭。 六我无所有处死后断灭。 七我非想非非想处断灭(婆沙云。 有执空无边处为生死顶。 乃至有执非想非非想处为生死顶)此中。 后四执彼彼他为生死顶故(云云)彼计。 今自死灭之时业随身灭后若有身。 应不作因得果起。 果若起者。 便有不作而得果失(已上伽抄)破此计曰。 彼计蕴无常故。 既计无常展转生起。 明非断灭。 量曰。 未得阿罗汉诸死后蕴皆不断灭。 计无常故。 如前生位。 【章】十三因果(至)一切皆空钞曰。 第十三异论也。 皆空者。 皆谓一切。 空谓拨无。 因果者。 谤无因行即因空也。 谤无果异熟即果空也。 故云因果皆空宗。 诸邪见外道计者。 总起拨无邪见通内外道。 谓般若等密说空教。 似都无而非一向空。 不能解故。 将为显了拨一切空。 又于法相不如理思故。 便拨无诸法。 此即内道邪见。 外道邪见如今所论。 瑜伽·显扬通内外道明此异论。 今但明其中外道。 故简云邪见外道计。 邪见数非一故云诸。 又成唯识六及五十八。 说邪见差别。 执前际二无因论。 四有边等论。 四不死矫乱论。 及计后际五现涅槃论。 如是邪见摄十五见。 今此所明不然。 除此等十五见所余拨无诸见。 此见相宽。 如增上缘。 余所不摄皆此摄故。 一者名宽。 不正名邪。 一切不正见皆此所摄。 二者义宽。 诸邪解者皆入此摄。 成唯识等就此义宽摄也。 如下六十二见章。 无爱养等者。 总举邪见。 周记云。 此计执云。 我身不由父母等之所爱养(云云)即谤无父母云无爱养。 等言等取无施与·无祠祀·无实事。 见行善等者。 释因果空名。 拨无因果。 行谓是因。 趣谓是果。 或总诽等者。 释皆空名。 今此文略。 具明外道邪见有六。 一无施与·爱养·祠祀二无妙行及果异熟。 三无彼世间无此世间。 四无母无父。 五无化生有情。 六无世间真阿罗汉(初无施无爱无祠有三解。 一云。 如布绝经说。 无施者泛明布施。 无爱养者对悲田。 无祠者对教田。 二云。 无施者谓敬田。 无爱者悲田。 无祠者不现前境。 三云。 无施者对非亲。 无爱者对已亲。 无祠者不现前境。 又对法论中。 此拨无见为四。 一谤因。 谓无施·无爱·无祠。 即无妙行。 二谤果。 谓无善恶异熟果。 三谤作用有三。 一世间。 二父。 三他生等。 四谤异事。 谓无有学无学真福田也)具释如对法抄。 问。 何因缘故起皆空见立诽拨论。 答。 拨布施者。 谓由世间静虑及为性寻思。 见世施主一期寿命恒行布施无断绝。 从此命终生下贱家贫穷匮乏。 彼作是思。 定无施与拨爱养者。 依世间静虑见母命终已生而为女。 女命终已还作其母。 父终为子。 子还作父。 彼见父母不决定已。 作如是思。 世间毕竟无父无母。 拨无祠祀者。 无以财食供养三宝所生妙行。 又无杀人畜祀天等恶行(无恶行以妙行。 然拨无故是邪见)此等虽次拨妙行中摄。 拨无敬田过失重故别举。 次拨妙行及果异熟者。 谓依世间静虑。 见有一人一期寿中恒行妙行。 彼命终已堕于恶趣生诸那落迦。 又有一人一期寿中恒行恶行。 彼命终已往善趣生于天上乐世界中。 彼作是思。 定无妙行及与恶行。 亦无妙行恶行二业果熟。 此即拨无因果也。 三无彼世间无此世间者。 谓由世间静虑。 见有一人。 刹帝利种命终之后。 生婆罗门·吠舍·戍陀罗诸种姓中。 或婆罗门命终之后。 生刹帝利·吠舍·戍陀罗种姓中。 吠舍·戍陀罗等亦复如是。 彼作是思。 定无此世刹帝利等。 从彼世间刹那刹等种姓中来。 亦无彼世刹帝利等。 从此世间刹帝利等种姓中去。 此等故无此世亦无彼世。 四无父无母者。 如前无爱养因缘。 拨无悲田故过失重。 亦别举示。 五无化生有情者。 谓由世间静虑。 复见人身。 此身命终或生无想。 或生无色。 或入涅槃。 求彼生处不能得见。 彼作是思。 决定无有化生众生。 以彼处所不可知故。 六无世间真阿罗汉者。 谓或于自身起阿罗汉增上慢已。 临命终时遂见生相。 彼作是念。 世间必无真阿罗汉。 广破此等恶见如瑜伽·显扬中。 【章】十四妄计(至)非梵王子钞曰。 第十四异论也。 谓妄憍种姓论以立宗也斗诤劫等者。 成劫末住劫初。 此时存在婆罗门名为斗诤劫诸婆罗门。 是最胜种者。 论曰。 婆罗门是最胜种类。 刹帝刹等是下劣种类。 婆罗门是白净色类。 余种是黑秽色类。 婆罗门种可得清净。 非余种类(可得清净者。 修行洁戒可得净故)腹口所生者。 彼执。 大梵腹脐。 脐中生莲华。 华生梵天。 梵天口生婆罗门。 臂生刹帝利。 髀生吠舍。 跟生首陀。 故婆罗门是最胜姓。 余三下劣。 婆罗门从梵所出。 梵所变化。 梵王体胤。 余姓非梵王子。 问。 何因缘故起如是见立姓胜论耶。 答。 以见世间真婆罗门性具戒故(谓见内出家真净梵行诸律师等真波罗门。 云性具戒也)有贪名利及恭敬故(谓彼见真净律师真婆罗门。 而贪名利恭敬方便自显自德骄故。 是妄计也)作如是计也。 【章】十五妄计(至)亦复如是钞曰。 第十五异论。 此中有三类清净妄计。 一者五现涅槃第一清净。 二者水等清净。 三者戒等清净。 此中清净者。 我解脱名清净。 现法涅槃外道者。 即今此所云于诸天微妙五欲坚着受用。 是即名得现法涅槃是也。 是略举也。 若具言。 则名为五现法涅槃。 一见现在受人天五欲乐。 便谓得涅槃。 二厌五欲现住初定。 以为涅槃。 引在身中。 名为得乐。 见他现在住定亦尔。 下皆准知。 三厌寻伺故。 现住第二定。 以为涅槃。 四厌寻伺喜故。 现住第三定。 以为涅槃。 五厌诸欲及入出息。 现住第四定。 以为涅槃(此对法抄等意。 由瑜伽显扬释)二水等清净外道者。 论曰。 若有众生于孙陀利迦河沐浴支体。 所有诸恶皆悉除灭。 如于孙陀利迦河。 如是于婆湖陀河·伽耶河·萨伐底河·殑伽河等中沐浴支体。 应知亦尔。 第一清净。 又西域记四曰。 阎牟那河东。 行八百余里。 至殑伽河。 河源广三·四里。 东南流入海处。 广十余里。 水色沧浪。 波流浩。 灵怪虽多。 不为物害。 其味甘美。 细沙随流。 彼俗书记谓之福水。 罪咎虽积。 沐浴便除。 轻命自沈。 生天受福。 死而投骸。 不堕恶趣。 扬波激流亡魂获济。 提婆菩萨破此执教诲。 如彼记(云云)又(第二)曰。 至于年耆寿耄。 死期将至。 婴累沉痾。 生涯恐极。 厌离尘俗。 愿弃人间。 轻鄙生死希远世路。 于是亲故知友。 奏乐饯会。 泛舟鼓棹。 济殑伽河。 中流自溺谓得生天。 十有其一(云云)又(第五)曰大施场东合流口。 日数百人自溺而死。 彼俗以为。 欲求生天。 当于此处绝粒自沈沐浴中流。 罪垢消灭。 是以异国远方相趋萃止。 七日断食然后绝命(云云)又百论疏曰。 外道谓恒问是吉河。 入中洗者便得罪灭。 彼见上古圣人入中洗浴便成故。 就朝暝及日中。 三时洗也(云云)乃至广说者。 瑜伽论中虽说水等清净。 今略中故云乃至广说。 如次前引。 持牛狗戒等者。 外道持彼彼戒求道。 无利戒禁。 谓持此等戒得第一清净。 即戒等清净。 论曰。 复有外道计。 持狗戒以为清净。 或持牛戒。 或持油墨戒。 或持露形戒。 或持涂灰戒。 或持自苦戒。 或持粪秽戒等计为清净(云云)此中持狗戒者。 作狗声食秽物以为狗法。 如是持戒生天。 又持牛戒者。 如俱舍论说。 合眼低头食草以为牛法。 彼见牛死得生天上。 即寻此牛。 八万劫来犹受牛身。 名达尔前有于天因。 谓牛死得生天。 是故相与持于牛戒。 持油墨戒者。 略纂曰。 以油和墨涂身为戒(云云)持露形戒者。 诸离系外道戒。 恩传四曰。 离系之徒则露质标奇拔发为德。 皮裂足皴状如临河之朽树(云云)离系清净如上已明。 持涂灰戒者。 事自在天餔多之辈。 以灰涂体用为修道。 遍计身艾白。 犹寝灶之猫狸。 中印度恶醯掣呾逻国。 此辈尤多(恩传四。 西哉记四)持自苦戒者。 如十种苦行。 以常立为道。 自队高岩求道。 以赴火为道等。 西域记五曰。 中印度钵罗耶伽国大都城。 在殑伽河南。 阎牟那河北。 其合流口。 诸外道修苦行者。 于河中立高柱。 日将旦也。 便即升之。 一手一足执柱端蹑傍。 一手一足虚悬外申。 临空不屈。 延颈张目。 视日右转。 逮于晡暮方乃下焉。 若此者其徒数十。 冀此勤苦出离生死。 或数十年未尝懈怠(云云)持粪秽戒者。 恩传四曰。 征伽之流披服粪衣饮啖便秽。 腥臊臭恶。 譬如溷中狂豕(云云)问。 何因缘故。 起如是计耶。 答。 周记曰。 谓此外道得宿命智。 曾见有人溺有河水。 又牛食于草。 狗食不净等。 以宿命智观见。 此等死后皆得生天。 遂于水中者。 上真专持以为戒定。 问。 五现法涅槃计。 何因缘故起耶。 答。 论曰。 彼谓得诸纵任自在(此是总明诸自在者)一欲自在。 即天妙欲故。 境随意用故。 二观行自在。 即前观自在。 谓四静虑自在。 今名五现法涅槃也。 具破如瑜伽等中。 【章】十六妄计(至)日月星等钞曰。 第十六异论。 妄计吉祥者。 供养日月星辰最为吉祥故名。 历算外道者。 论曰。 历算者作如是计(云云)若日月薄蚀等者。 谓若世间日月薄蚀。 星宿失度。 所欲为事皆不成就。 若彼随顺。 所欲皆成。 由是应勤供养日月及诸星宿。 若能如是。 最为吉祥。 应勤供养等者。 论曰。 精勤供养日月星等。 祠火诵咒安置茅草。 满瓮频螺果及饷佉等。 问。 何因缘故起如是计耶。 答。 有获得有漏静虑。 世间同谓是阿罗汉。 有求当乐。 便往请问。 然彼不知业果之相应缘生理。 但答彼云。 汝等应勤供养日月(已上论取意由开发。 薄蚀者。 周记云。 常明日气往回之薄亏毁曰蚀。 释名云。 日月即亏曰蚀。 稍毁亏也。 如虫食草木叶也)伦记曰外道无知。 忽见众生苦乐报热。 遇当如是日月薄蚀星度如此行时。 即言日月等作。 (云云)【章】乃至广如(至)陈外道也钞曰。 陈外论中第四总结成。 彼论者。 瑜伽六·七·显扬九·十如彼广说(广百论十二应并考)。 【章】陈小乘者(至)莫过十一钞曰。 自下辨今家立宗别中。 第三陈小乘。 此中有五段文。 初总束出数。 二破古师说。 三举新译家。 四结陈小乘。 五总结异宗。 今即初也。 问。 何故部有二十。 总束则宗为十一耶。 答。 部者部党。 约人分部。 故无党则不名部。 虽分部党。 末部同根本故。 其所主义有不违者。 故总束同所主者。 合为十一也。 开发云。 义类同故合为十一。 【章】古来相传(至)亦在其中钞曰。 二破古师说此中有三。 初难部执异论。 二难文殊问经译家。 三结文。 此即初也。 古来相传者。 真谛三藏云闻相传说有十八部。 部执论疏记之。 宗轮疏亦载之为错。 十八部等者。 古有十八部论。 复有经说金杖为十八段。 故真谛三藏欲合根本成十八部故。 遂略大众一部。 复减西山住部。 若取大众一部便成十九部。 故部执论疏躇踌此成十九。 强欲为十八。 合出家外道大天所分支提·北山二为十八部。 如是不悟部之本末多少。 遂减去大众·西山二部但为十八。 此真谛部说异论所翻。 宗轮疏中难之为错。 章主意但除根本上座·大众二。 就末部有十八。 若并根本即有二十。 故佛悬记(文殊问经)云。 十八及二是谓二十(云云)由此等义。 真谛所闻古来相传十八部说。 今为错失也。 依古真谛法师等下。 难真谛三藏由古相传翻为十八。 叙错失由。 部成十九者。 总难真谛法师。 大众分出下。 具叙如真谛译部应成十九由。 分出七者。 如新翻则自根本大众部流出八部。 并本有九。 然如真谛。 略西山住部故分出但有七。 故并本有八。 真谛错也。 大众瓶本应成九部等者。 举新翻成九难。 遂脱西山住部者。 是正举真谛所翻误也。 上坐部等者宗轮疏此意难言。 若意欲得有十八部者。 何故上坐部中并本合说乃有十一。 大众部中但说末分有七。 不论根本大众。 今应立理言。 若如真谛所欲。 则岂大众部非十八摄。 若言上座部亦根本故不入十八部数。 则恐离雪山别有上座耶。 旧论既云分为二部。 一说有。 二雪山。 是故以雪山·上座异名同体。 以上座为入十八数。 何故嫌入根本大众。 但取本上座入十八数耶(已上宗轮疏意)今难意由是解。 义意自知。 【章】文珠问经(至)乃有十二钞曰。 二正文珠问经译宗。 此经有二卷。 隋阎那崛多译。 或云梁扶南僧伽婆罗译。 今云。 文珠所说般若经。 僧伽婆罗译。 恐以是滥文殊问经欤。 然少不同者。 文珠问经云佛说合分成二十部。 此是非误。 云大众部但合本末为八。 上座部总本末为十二。 是翻译家错也。 若如新译。 则说大众德总九。 上座总十一。 旧翻违之。 是故错云也。 不云十八部说二十部故非大错也。 少错故云小不同。 彼经偈言下。 举经文示译家失。 宗轮疏中指示此非云。 以何知非。 上坐部中离上坐外别说雪山部。 今新旧部执皆言上坐亦名雪山。 不可离雪山部外别有上坐部。 故文珠问经译家。 上座部总为十二非也。 其上座部中已言十二。 其大众部乃总言八。 于大众部末计四时分中。 略去无说假部。 又应云西山住部。 云东山住部。 即结谬云。 不悟上坐与雪山同。 分为二部。 复略去大众部中所分说假部一也。 体毗履者。 此翻云上座。 是谓二十部等者。 大众分出七。 上座分出十一。 合十八。 此合大众·上坐本二云二十部。 皆从大乘等三句。 同文举来虽说二十等下。 举新翻论对破。 虽说等四句。 释然少不同。 此经译家说本末合有二十。 故非如偏出本强减末为十八大错失。 但于分出增减过故。 前云少不同。 宗轮论说下。 举新译本末合二十部。 然文珠问经下。 正对破示译家谬。 【章】故知皆是翻译家误。 钞曰。 三总结古说错。 故知者。 承上皆是指上所云真谛及阇崛多两家也。 【章】今依新翻(至)为十一类钞曰。 此下陈小乘中。 三举新译家说。 此中有十二。 初标牒。 二第一类。 三第二类四第三类。 五第四。 六第五。 七第六。 八第七。 九第八。 十第九。 十一第十。 十二第十一。 今即初也。 为十一类者。 如先已辨。 问。 捡法华·无垢称两赞初。 云以类准宗。 宗乃有八。 举八类宗。 其中初六小乘。 后二大乘。 由是则小乘有唯六宗别。 与今章所云以十一类为宗如何有别。 答。 两赞中约诸法有无假实。 分类立宗。 故但小乘宗有六。 今此章中。 由宗轮论分·部执别。 彼疏明宗义本末同异科云。 虽有二十部不同。 合为十一段。 以一说部·说出世部·鸡胤三部。 共大众部合叙。 西山·北山二部。 共制多山合叙。 法上·坚胃·正量·密林四部。 共犊子部合叙。 故有十一段也。 (云云)【章】一者大众(至)大义如是钞曰。 二明第一类四部宗说者。 问。 此四部宗类同故为第一类。 则何故以何义别分此四部耶。 答。 如此四部。 其所说义全同根本大众部。 故此章为类同。 然如一说部。 以其所说皆为假名。 如说出世部。 立有无漏假实。 如鸡胤部。 以对法为证立是。 由是虽所说同。 作部差别一切如来无有漏法者。 宗轮疏释曰。 约法为论。 十八界等在佛身时。 皆名无漏(非如萨婆多等云前十五界唯名有漏。 与大乘云佛十八界唯无漏全同。 然无漏体与大乘别也)非漏(贪等)相应。 非漏(有漏善)所缚。 故名无漏。 诸佛所有三业皆亦是无漏。 故诸如来无有漏法。 佛身寿量悉无边际者。 明身与寿量无边。 初释如来色身无边际者。 宗轮疏曰。 此部意说。 佛经多劫修得报身圆极法界。 无有边际。 所见丈六非实佛身。 随机化故(云云)此即佛酬因感果报身无有边际也。 又释寿无边者。 同疏曰。 报身无限。 多劫修得故。 实寿命亦无穷尽(简定愿力云实。 与大乘所言同)为利有情。 多劫修道(修集福智资粮酬得实身)有情界不尽。 寿命说无穷。 利益有情无息日故(无有情界尽故诸佛报身亦无边寿量)与余部由神足引令寿长。 大为相违。 此四部意说实命身无边。 眼等五识等者。 有染对犊子部立五识非染。 五识身有烦恼云有染。 有离染者。 对萨婆多五识无离染。 五识有圣道云有离染(清净能断道云离染)宗轮疏曰。 离染五识有二说。 一说为加行(意识离染行今作也)引生圣道(五识圣道)如见道时圣道便起(此虽非断尽云无漏也)故(五识)名离染。 非能断染(此约修入者说)二说。 既许五识体通无漏(上文说如来十八界无有漏法)说能(五识)离染(此约佛识。 即由圣道力能离五识染法也)色无色界等者。 宗轮疏曰。 三界之中许皆有色微细(五)根(四)大于彼(色无色)得有故无色界(有根则有识故)具六识身。 问。 无色既有色。 何名无色界。 答。 有细无粗色故色无色界(今云细者。 大乘所云之种子事也。 又约定果色云有微细根大也)五种色根肉团为体者。 非如萨婆多等云身等色根亦非二事。 以净妙故。 如珠宝光。 此四部计。 无别净色。 名眼等根。 肉团不净故不见色。 唯识能见。 非根有能。 乃至触境亦尔。 了义灯云。 此通有无漏。 此四部说佛十八界唯是无漏故。 佛五色根肉团是无漏(云云)无为有九者。 一择灭。 二非择灭。 三虚空。 四空无边处。 五识无边处。 六无所有处。 七非想非非想处。 八缘起支性。 九圣道支性。 开发解云。 初之三种同诸宗说。 四无色者。 彼界所依别有无为。 是灭谛摄。 能依细蕴自是无常。 下蕴非微细。 界非殊胜。 无别所依无为所摄。 能依心等能缘上下无隔碍故。 无别所依。 无色不然。 唯缘自上有隔碍故。 别有无为。 缘起支性即生死法性。 谓生死法定无明等后方有行支等。 老死支等前有生支等。 无有行等。 非痴等生。 非缘余法。 或无缘起。 此理决定由所依常故。 所依理说是无为摄。 其无明等十二差别。 自是无常。 是有为摄。 圣道支性即圣法性。 一切圣道性能离染。 此理决定由所依常故。 所依理是无为摄。 其八差别自是有为。 此由生死及以圣道各别有理。 为隔碍故。 故二相违能所治别(云云)去来世无者。 宗轮疏曰。 现有体用可名实有。 去来体用无。 故并非实有。 曾有当有名去来故(云云)问。 四部俱立现在有体过未无体。 如何为四部别耶。 答。 四部所立大同少异。 一者大众部。 现在实有体过未非实有体。 二者一说部。 说世出世法皆无实体。 是故三世名皆是假名。 无体可得。 其假名有现在有体过未无体名也。 三者说出世部。 说世间法但有假名。 都无实体。 出世之法非颠倒起。 道因道果皆是实有。 世间皆假。 由是三世假实亦世间。 则假名无实中立现在有体过未无体。 若出世间。 则于实事立现在有过未无。 四鸡胤部。 同大众部也。 以对法为据立。 一刹那心等者。 宗轮疏曰。 除佛余(凡圣)心虽缘共相一刹那心亦缘自性(一法之自相也)能了一切法。 然不能证了其差别。 佛经多劫陶练其心。 了一切心无过佛者。 故佛一刹那心能了一切法差别(自共相各各差别)自性(自共相各各自性)而能证知。 余部佛心一念不能了一切法。 除其自性·相应·共有(一切法言中。 萨婆多除其自性。 谓缘一共相时。 必其自相同缘故除之。 又上坐部·法藏部。 除其相应。 计同聚心相应法亦互能缘。 又化地部西方师。 缘共有法。 慧俱五蕴名俱有法。 能缘之)道与烦恼等者。 此四部末计之执。 宗轮疏曰。 本计虽许别有随眠。 然道(圣道)起时(一念)不言同念(随眠与圣道智之同念)今(末部)说。 随眠既许恒有(无心位善心位恒随身)故圣道起各(十随眠)俱现前。 如烦恼得。 与道(圣道)俱故。 今言烦恼。 即是随眠(今末部立烦恼即是随眠故。 理必烦恼非现缠。 与圣道俱。 若现缠染净相违故。 无与圣道俱义。 周记曰。 此有二义。 一现无间种解脱道断故。 无间断与种得俱。 二道与未断烦恼种类俱。 非正断之义者。 是故言俱。 问。 道俱烦恼种何而住。 或依色根明闇有异。 不得依道。 广如疏)大义如是者。 (具如宗轮论疏。 今举大略)【章】二多闻部(至)一切有部钞曰。 三举第二类。 佛五音者。 简佛所余音。 是出世教者。 此五音声教。 体超世间。 亦(以声体超世)能引他出离道起。 故名出世。 谓诠无常·苦·空·无我·涅槃寂静此五教声。 闻皆利益。 称可于法体。 其体非不了义。 亦定出离道。 余教不尔。 故此五教音是但出世。 若离此五。 虽八道支。 七觉等教。 皆非出世。 如次下明。 余义多同等者。 虽引大众后起此部。 多闻所执殊。 宗轮同说有部。 【章】三说假部(至)大众部计钞曰。 四举第三类苦非蕴者。 苦谓逼迫义。 五蕴体非逼迫故非是苦(意云。 五蕴一一自相。 若色蕴中。 五根五境各各自相。 是云蕴体。 受蕴自相。 乐舍二受。 是云蕴体。 余例应知)论云。 诸行相待假立苦故(宗轮疏云。 欲界劣上界名苦。 乃至有顶劣无漏名苦故云相待)诸蕴有苦相合。 说名苦蕴体非苦。 生灭等法(行蕴中生等四有为相)并非行苦。 其蕴等上业(用)皆实有。 次章文云。 若在蕴等。 声等便实。 虽有积聚。 不说依缘。 以名蕴故。 十二处非真实者。 开发曰。 解云。 以说依缘皆积聚故。 虽积聚义说名为蕴。 体非积聚。 故不名假所依所缘要体积聚方能生故。 是即假有。 意处虽无有积聚义。 然现在识不名为意。 入过去时方名意处。 体非现在故非实有。 同大众部等过未无故(云云)周记释曰。 此师计。 一切诸法有实有假界·处摄者。 缘·积聚是。 其有蕴中摄者。 我积聚故便是实有。 处虽是缘等。 计今是假。 从多分言为假无失(云云)问。 蕴·处义积。 得名实。 诸处虽复言缘。 然但义积。 何得名假。 复心无为并是实故。 答。 依缘多方假故。 多分为假。 亦无有失。 问。 界与蕴处义既不同。 为假为实。 答。 检宗轮论(已上周记)今云。 宗轮论疏中。 有此问无此答文。 开发中以二义答。 初义云。 十二是假。 义准知故。 六识界实。 故略而不论。 后义云。 十八界虽有依缘。 不约依缘生识名实。 种族因义种类义别。 是界义故。 虽有二说。 后说为胜(云云)由福故得圣等者。 福谓施戒等有漏福业。 疏云。 现见修道。 不能得圣(果)故知圣道不可修(慧)成。 但由持戒布施等福业得圣(果)时至便成圣果。 故不可修慧力得圣(果)余义多同等者。 结略。 【章】四制多山(至)大众部说钞曰。 五第四类宗一切菩萨等者。 解云。 三劫皆是异生摄故。 犹生恶趣(云云)三劫者。 外凡初劫暖法第二劫。 顶法第三劫。 疏曰。 未得忍位(四善根中忍位)犹是异生。 此诸菩萨不能脱离生恶趣。 犹生于彼(云云)周记曰。 此三部计。 菩萨烦恼未能断尽故。 不脱恶趣(云云)今云。 大众等四部。 云为利生故。 以愿力生恶趣。 又萨婆多等云为利有情生恶趣。 今此三部云凡夫未断故不脱。 供养塔庙等者。 疏曰。 以无情法不能受施利益施主生欢喜心故。 无大果少福可成。 由此准知。 以物施法亦无大果。 是此宗义也(云云)化地部末计同是。 法藏部翻是立。 【章】五说一切(至)一名二色钞曰。 六示第五类。 说一切有者。 彼说三世实有法体恒有故。 云说一切有一法有者。 明法体恒有所立。 二时有者。 明三世实有所立。 谓心心所等者。 就五法立法体一切恒有。 此五法既立有。 一切法有自成立已。 去来今三等者。 就三世立世实有。 成立三世实有已。 故一切世有自成立已。 诸是有者下。 以二法摄一切。 重明法体恒有。 一名二色者。 疏曰。 色相粗着。 易知其体。 称之为色。 四蕴无为。 其体微隐。 以名显之。 故总称名(云云)周记问曰。 名谓非色四蕴。 如何无为摄入名中。 色名言云摄一切法耶。 答。 名有四蕴。 名云不摄无为。 寄名显诠。 无为亦得。 在名中摄(云云)今云。 此部以一切法如是相摄。 云二所摄等。 而明法体有。 无垢赞一曰。 二有法无我宗。 谓萨婆多等。 彼说。 诸法二种所摄。 一名二色。 或四所摄。 谓去·来·今及无为法。 或五所摄。 一心。 二心所。 三色。 四不相应。 五无为。 故一切法皆悉实有(云云已上无赞)由是应知。 今云二所摄立法体有也。 【章】六雪山部(至)中住梵行钞曰。 七立第六类。 谓诸菩萨等者。 此部云菩萨是异生即同萨婆多三劫百劫俱是异生(俱舍贤圣品。 说三劫百劫俱是异生。 初劫是外凡。 二劫暖法。 三劫顶法。 百劫下忍。 云云)菩萨入胎等者。 此部立菩萨为利益故。 知生受生故无贪爱。 即异萨婆多立化生有贪爱心。 又异大众等四部立以愿生。 无外道得等者。 开发解云。 以邪教理无得通者。 设有能成静虑无色。 定慧不均亦无通起。 现见能飞知宿住等。 皆是咒药神鬼等力。 非是通力。 内法异生依内教修。 可有得者(云云)异萨婆多立外道能得五通。 又化地部·法藏部同此部说无天中住梵行者。 化地部亦同说。 开发解云。 以天女色胜过人故。 故生彼者无住梵行。 准是圣者欲天皆无或初二果亦无有(云云)异萨婆多以比丘生忉利天厌欲经说因缘。 有天中住梵行者。 (梵行者。 清净云。 梵。 近女行淫名非梵行。 翻是云梵行也)【章】七犊子部(至)名为住果钞曰。 八示第七类。 补特伽罗者。 此云数取趣。 名生死往来者。 所谓我执。 非即蕴非离蕴者。 开发解云。 非即蕴非离蕴。 亦非无为非有为。 故不可说藏摄。 若此实我即蕴者。 蕴灭我灭应是有为。 亦应成断。 若离蕴者。 蕴灭我有。 应是无为。 亦应常住。 佛说无我。 但无外道即离蕴我。 既不可说。 亦不可言形量大小等。 受者乃至成佛此我非无(云云。 不可说者。 此部立所知法藏总有五种。 三世为三。 无为第四。 不可说为第五)五识无染者。 由开发及宗轮疏意云。 五识但有无记。 都无善恶。 无分别故。 染及离染由分别生故。 五识身无染离染。 若已得入等者。 开发解云。 别缘四谛各有三心。 谓欲界苦有其三心。 一苦法智初观欲苦。 二苦法忍。 重观欲苦。 初见此谛。 见理未周。 故复重观。 三苦类智。 合观色无色界苦。 以苦谛三界尽故不重观。 四谛各三。 应有十二说名行向。 住果第十三心。 有说第十在道类智心第二刹那。 名为住果。 有说。 十二别观四谛。 第十三心总观四谛。 故最后念方为住果。 前三类智无二念故。 于二说中后说为胜(云云)周记所释与是相违。 不详其所由。 记曰。 十二心顷说名行向者。 谓初断欲界惑起法智类。 断上二界离上二界惑。 以下智欲惑断尽未尽。 并更重印更起苦智忍。 上二界惑一时令断。 更起苦法智。 此有三心。 四谛成其十二。 总名为四。 道谛之后更起一心。 名为住果。 此有二种。 一云。 此心唯即道谛。 一云。 总即四谛。 问。 何故先起法智不起法忍。 答。 部计如是。 不可强责(云云)(今云。 与章主说似相违不知违由更考)问。 此五部宗义一类。 何故分为五部耶。 答。 如宗轮论云。 因释一颂执义不同。 从此部中(犊子)流出四部。 谓法上·贤胃·正量·密林山四部。 所释颂言。 已解脱更堕。 堕由贪复还。 获安喜所乐。 随乐行至乐。 具叙四部别释。 如宗轮疏中。 【章】八化地部(至)无为有九钞曰。 九示第八类去来世无等者。 与根本萨婆多相违立是。 四圣谛一时观者。 开发解云。 空无我行随一总缘。 故四圣谛一切观察。 余行但是圣道前修。 故圣道生无由现起(云云)此是见道作共相空无我观。 入空无我顿一时遍观四谛。 此同大众部计。 一时观者。 不以次第历观诸谛。 名一时观。 问。 如何四谛一时能观耶。 答。 于诸谛中唯顿现观。 约见现观说顿现观。 非缘事现观。 此与大众部同。 异萨婆多十六心渐观。 定无中有者。 同大众部。 谓设天死生人。 或人死生天。 都无中间生。 隔前灭后即生。 故今不说别有中有。 此是化地部本计。 末计立有中有。 萨婆多立欲色界定有中有。 无色无中有。 亦有齐首等者。 开发解云。 齐者至也。 至生死首故云齐首。 谓不还者。 生有顶天必不起下无漏圣道。 断自地惑取无学果。 至命终时烦恼自尽得阿罗汉。 入般涅槃。 故此为为至生死首。 以至极故更无生处。 虽圣道不生必尽生死入涅槃故。 非如余部生余地中。 虽不起下净无漏定。 圣生有顶必起无漏无所有处。 能尽自地所余烦恼。 自地无圣道。 欣乐起下故。 然无所有最邻近故。 起彼现前尽余烦恼(云云)有世间正见者。 有漏慧。 伏烦恼故。 推求名见。 得正见名(已上开发)又周记曰。 是决断之智。 世间之见亦能决断故。 有世间正见(云云)宗轮疏曰。 不邪推求故(云云)今云。 虽似释异。 其体是一无世间信根者。 世间信等不坚固。 易改转故非增上。 不得根称。 然且举初。 余四亦尔。 故无世间信等五根。 无出世静虑者。 解云。 静虑是粗。 外道异生皆能共得。 故唯有漏。 此静虑言通色界六地。 理实亦无无漏无色。 彼论说色别有天住。 静虑等外别有无漏九地。 圣者所得之定。 然不名静虑及无色故。 但我为定。 无无漏寻者。 异有部立无漏寻伺。 解云。 寻是粗故。 体唯有漏。 伺是细故。 可通无漏。 然八圣道中。 正思惟唯是有漏。 体是寻故。 助道支故。 说名道支。 或正思惟亦名无漏。 但是思慧。 非体即寻。 善非有因者。 异有部立善作有因。 解云。 实非是善无因。 而但非正因能感生死。 以义应言善非为因。 若助不善业令感人天。 亦有此理。 今非正因能感三有。 若尔。 色无色业性类是何。 答。 是微劣不善业感。 由善资助故。 得如是感福果。 即不善业通色无色。 周记释曰。 如彼论说。 亦如大乘胜义不善。 虽有漏善。 而于胜义。 总名不善(云云)预流有退者。 周记曰。 此师意云。 此预流初得果。 但断分别。 俱生一分未能伏断。 所以有退。 若萨婆多。 后三住退。 预流不退坚固故。 此等言退但法乐。 不退果(云云)今云。 此同大众部等四部。 异萨婆多无为有九者。 一择灭。 二非择灭。 三虚空。 四不动。 五善法真如。 六不善法真如。 七无记法真如。 八圣道支真如。 九缘起支真如。 解云。 彼说无为九体各一(今云各一物体有立)得·缘同余部(意云。 得谓择灭非择灭之得。 缘谓虚空无为作诸法缘。 说此得缘义同余部)不动无为。 于上二界断定障得。 亦总立一定障名动。 今由断得故名不动。 其性皆善(定障者。 苦乐受是散动故名动)善·恶·无记如。 三体各一(但一无为)但名一理(一真如理)性皆是善道支·缘起义同大众(道支·缘起有为性是无为也)然各一理(无为一理也)今据胜者但言道支缘起。 【章】九法藏部(至)大众部计钞曰。 十示第九类。 佛在僧摄者。 周记曰。 有经言。 佛为上首僧。 故知佛在僧。 问。 彼宗佛既在僧。 如何得有三宝。 答。 佛为僧中上首故。 开之名为佛宝。 佛为上首亦有三宝。 具事理和故僧中摄(云云)佛与二乘等者。 解云。 解脱所证可说各异。 圣道能证明昧有异(云云)无外道得等者。 此说同雪山部·化地部。 异有部及犊子等四部。 如前可解。 阿罗汉身等者。 宗轮疏曰。 身无漏有二义。 一非漏依故。 无学蕴不起漏故。 二非漏境故。 虽生他漏。 不增长故(他缘无学身虽生烦恼。 漏不随增也)如灭道谛烦恼虽生。 不增长故然无学蕴别有一类。 异有学等。 得无学时。 方起现前故。 设退无学住有学位。 起烦恼时。 此有学药依缘得起烦恼等者。 此非无学身之五蕴。 无学蕴灭学蕴生故。 然今此宗无学未必许有退义。 然作此解。 于理无违。 【章】十饮光部(至)法藏部说钞曰十。 一示第十类。 若法已断等者。 异萨婆多法体恒有。 宗轮疏曰。 法谓烦恼。 未断之时。 过去有体名有。 烦恼若为无间已断解脱遍知。 过去烦恼体即非有。 不同萨婆多等。 其烦恼体法体恒有。 遍知未遍知俱有。 若业果已熟等者。 既唯辨业。 业谓若果未熟。 过去有体(业体)若果已熟。 业于过去其体即无。 然非业果唯果法。 过去因生已念念灭(因生已无故念念灭也)不待已断遍知等故(待已断遍知有生灭。 但烦恼也。 故今云不待)诸有学法有异熟果者。 宗轮疏曰。 此有二解。 一即无漏(有学法即无漏)不招有漏果(尔名有异熟果)但前引后(会无漏)等流果等。 变异而熟。 名有异熟果。 此异熟果体实无漏。 萨婆多等不许名无漏异熟故。 二云(有学法)即感有果。 如初二果。 未离欲界修惑。 所有无漏感欲界果。 不还(果有学无漏法)感上界(果)类此(此未全离上界修惑故。 感上界有果)应知。 以烦恼未尽无漏未圆故(无漏未圆则无漏感三有果也)又开发中以有学法通有无漏为论也。 与宗轮疏但约学法无漏作二解稍异。 然实义无违恐繁不举。 【章】十一经量(至)一切有部钞曰。 十二示第十一类。 有胜义补特伽罗者。 解云。 计有实有。 唯圣者知。 然不同彼犊子部等所计之我非即离蕴此计别有。 然体微细不可施设。 异生位中等者。 解云。 谓无漏种法尔成熟。 非异生位无漏现行。 亦言亦有有漏法有根边蕴等者。 解云。 根边蕴者。 细意名根。 是生死根本故。 由此为根有五蕴起。 故名根边。 末名边根本之末边故一味蕴等者。 无始时来微细意识一味而转。 无有间断及转易。 此识蕴非色摄。 即具四蕴(色受想行)此一味蕴是根本故。 不说言边。 其余间断转易五蕴。 是末起故。 名根边蕴。 【章】此中所陈(至)如宗轮论钞曰。 第四结陈小乘。 【章】上来总是陈异宗也钞曰。 第五总结异宗所陈。 总言所彰如前总料简之总也。 【章】列自主中(至)后列中主钞曰。 叙今家宗别中。 第四辨大乘。 此中有三。 初示科文。 二列边宗。 三列中宗。 今即初也。 自主者。 主谓所主即所宗也。 今列大乘宗之别故云列自主。 边主者边宗也。 边言有二义。 一边侧义。 二边鄙义。 今取初义不取后说。 如辨中边疏言。 边者邪恶有失之号。 中者正善离过之目。 即明破邪显正言辨论也。 又边者简偏说有偏说空教。 彼虽正善。 而非是中。 故言中边。 不云邪正(云云)今亦以教邪非名为边。 虽大乘正善宗。 教但居偏故言边。 疏所言二义如次边鄙边侧。 此中所明虽举空宗。 今对中宗云边主也。 问。 若对中言。 则何故不云空宗云边主耶。 答。 若举有空中三宗。 则应对中云空宗。 今不论有宗。 故云边主。 不云空宗。 问。 何故不论有宗耶。 答。 有宗名虽亦有大乘教。 专于小乘所称之名。 今列唯大乘宗科故。 但云边主。 不云有宗。 又今云列边主。 叙以大乘空之教示立废诠中道之所宗。 翻令识有以大乘缘生有之教立废诠中道之所宗。 彰边言通空有。 名为边主。 若云空主则阙此意。 故云边主。 不云空主。 今云。 虽有此等义。 如实义如次明。 谓请辨以真空俗有教立中道义。 若不云边但云空宗。 则应云唯以真空为教。 立俗有教一向不彰。 以真空俗有教立所宗。 是偏说有偏说空教故。 今云边主不云空主此说为胜。 中主者。 护法宗所言。 于真谛边非有非空中道。 于俗谛义亦说空不空。 此中道义。 真俗俱中之教以彰中道宗故。 今云中宗。 问。 真俗二谛俱非有非空。 以何分真俗耶。 答。 真谛非有非空废谈显旨。 旨是中道宗。 法华论所言证甚深。 摄大乘所言证相大乘。 又俗谛非有非空依诠显旨。 旨者是中道宗。 法华论所说阿含甚深。 摄论所言教相大乘。 审思可知。 问。 俗谛非有非空。 何教文是耶。 答。 下唯识章中。 释遣虚存实唯识云。 此观中。 遣者。 空观对破有执。 存者。 有观对遣空执。 今观空有而遣有空。 有空若无。 亦无空有。 以彼空有相待观成。 纯有纯空。 谁之空有。 故欲证入离言法性皆须依此方便而入(云云)此方便者。 唯识观。 又深密经中。 说三生三无性。 明非有非空。 成唯识论中。 说能熏所熏同时同处非即非离。 复说心与心所非即非离。 三世因果识相识性。 非一非异深妙离言。 妄情妄执性是离言。 说离言影像等。 此皆俗谛非有非空中道。 至下具释。 思准可知。 如是今家所立大乘教旨。 真俗俱中故云中主。 又边主中主俱所成立之根本中道。 上牒列自主分边中故(自主诸大乘宗也。 非离言中道则非自大乘主故)若不以中道为宗。 则非大乘。 如中观论说。 因皆所生法。 我说即是空。 亦为是假名。 亦是中道义(云云)是故边与中。 是教门名。 依边之主。 依中之主。 俱依主释。 若中主名通持业释。 教与旨俱中故。 然中道无二故。 主之言是通。 以依主释为胜。 又以教旨俱中彰显了义。 持业亦胜。 问。 今家以说空教彰中道旨。 有释义文耶。 答。 辨中边长行。 世亲自释。 如次下释。 又般若心经幽赞说。 大圣法王证法自性。 善巧方便应彼机宜。 离言法中以言显说。 欲令随获中道实相故。 有颂(中观论)言。 诸佛或说我。 或时说无我。 诸法实相中。 无我无非我。 与今家说心意识八种。 俗故相有别。 真故相无别。 既曰离言。 无别者无别亦无不别。 何别不别之有。 全无相违。 故今释云中道无二。 智者应知。 【章】列边主者(至)名为边主钞曰。 第二列边宗(此中有六)初标牒(初四字是)谓清辨等二句。 二举流传空教人。 清辨者。 西域记第十曰。 南印度大安达逻国。 周六千余里。 国大都城周四十余里。 城南不远有大山严。 婆毗吠伽(唐言清辨)论师住阿素洛宫。 待见慈氏成佛之处。 论师雅量弘远。 至德深邃。 外示僧佉之服。 内弘龙猛之学。 闻摩揭陀国护法菩萨宣扬法教学徒数千。 有怀谈议。 杖锡而往至波吒厘城。 知护法菩萨在菩提树。 论师乃命门人曰。 汝行诣菩提树护菩萨所。 如我辞曰。 菩萨宣扬遗教导诱迷徒。 仰德虚心为日已久。 然以宿愿未果。 遂乖礼谒菩提树者誓不空见。 见当有证称天人师。 护法菩萨谓其使曰。 人世如幻。 身命若浮。 竭日勤诚未遑演议。 人信往复。 竟不会见。 论师既还本土。 静而思曰。 非慈氏成佛。 谁决我疑。 于观自在像前祈请三岁。 愿留此身见慈氏佛。 观自在尊现妙色身。 为教示往执金刚神所至诚当遂此愿。 论师往祈。 三岁之后。 神现授秘方。 示此大严内有阿素洛宫。 专精三岁。 咒芥子以击石岩壁豁开。 是时百千万众观睹忘返。 论师辞众从容而入。 唯有六人从入。 余皆怖骇莫敢履户。 谓是毒蛇之窟。 论师入已石壁还合(云云)神异如是。 度生善巧阶位高下。 非凡所测。 叙所弘宗义。 如掌珍论理趣述赞一曰。 佛灭度后九百年间。 有应真大士。 厥名清辨。 身同数论之仪。 示无朋党执。 心处释迦之理。 宗无偏带之情。 时人号为妙吉祥菩萨。 神异圣德。 广如别记(云云)朋补龙猛者。 龙猛旧云龙树。 具如别传记神德。 幽赞曰。 圣龙猛者为除有执。 采集真教究畅空宗。 理趣述赞上曰。 龙猛释云。 就胜义谛一切皆空。 教既无教。 亦无不教。 体亦无体。 无不体。 于世俗谛说有句言章论。 广如清辨般若灯说(云云)金刚般若会释上云。 依龙树义。 执有俗谛名增益。 拨真谛无名损灭。 又真谛中非无非有。 故执有为增。 执无为损(云云)龙猛所造中观论·十二门论·智度论等。 广深说此旨。 皆由诠皆空教示中道实相旨。 清辨朋补北等论意造掌珍论。 等言举清辨等取智光·师子光·般若经等者。 三举所依经示法性不可言。 虽一切法皆不可言者。 虽是与夺辞。 以示中道。 空之言非无一切法。 是与已夺云皆不可言。 是故说皆空皆废诠中道。 一切法者。 指一一缘生法。 中观论说因缘所生法一句是也。 由性空无者。 此约依诠说性空无。 如幽赞说。 依胜义谛。 一切皆空也。 虽此真空性非空有。 寄诠胜义。 理皆性空(云云)谓寄诠谈胜义。 但应云性空无。 由是不可说为空为有。 废诠以称法性。 是所以由空教立中道旨。 由言第七依声。 又第三具声。 检者自知。 乃至有为无为等者。 明一切不可言相。 乃至之言摄略一切名相。 有为者世俗谛。 无为胜义谛。 今此文意。 彰由性空无不可说真谛(无为)为空。 俗谛(有为)为有(以为空为有与真欲发二。 中间置乃至言示一切不可言也)约胜义谛下。 四明寄诠真空俗有。 清辨论师寄诠立如是宗教。 然本邦东大寺相承三论宗教。 罗什三藏相承。 嘉祥一家所传。 龙树菩萨所旨非如清辨。 立三个中道故。 一真谛中道。 二俗谛中道。 三二谛合明中道。 故真空俗有宗教。 中论文意虽如是意亦有。 嘉祥所传罗什相承所云。 说诸法空玄旨。 真俗俱中。 因缘·所生法。 我说即是空。 说因缘生法非实有。 法体空。 空全体缘生假名有。 说空处。 假名有全。 空有宛然。 故非有非空中道。 是寄诠强名云真空也。 必以清辨所立不可为三论本旨也。 故说颂言下。 明由依诠门所叙清辨本颂。 掌珍论上(二丁)说此颂释曰。 此真性言自胜义谛。 依胜义谛(约人出世人所知。 约法殊胜智之境也)有无为法皆是空。 故彼宗世俗皆性非空。 故龙猛等论中说世俗有真性有为空等者。 此颂清辨论师以大佛顶经所说文立自比量。 若以此量对护法宗。 则有一分所别不极成等失。 如成唯识论中。 若不对护法但于自。 无有失。 立量云。 真性有为法应空。 因缘生故。 如幻。 又量云。 真性无为法无有实。 不生起故。 如空花。 乃至不立三性等者。 五别遮世俗门彰真性空。 翻显唯识三性等法门是世俗门。 乃至者。 彰虽应云一切皆空。 乃略所余但举唯识三性为皆空。 问。 何故略所余教门但云不立唯识三性耶。 答。 是正次明中主教门故。 相对叙明。 彼师意言。 经说唯识三性等者。 皆依世俗。 非胜义门。 世俗谛中识心最胜故言唯识。 非无境等。 如言王来非无臣佐。 彼宗意言。 真俗空有。 如眼有翳见有空花。 眼翳若除空花遂灭。 真空俗有其理定然(云云)此由所说等者。 六结边主。 此谓如云如是。 指承上辞。 谓虽立真空俗有。 今如前云。 胜义皆空之教示故。 以示不可言。 故名边主。 由者第三具声。 故者第五所因声。 谓由以所说胜义谛中皆唯空依诠为能作具故。 彰不可言中道。 离不可言无应皆空处。 彰皆唯空依诠遍转中道置故字。 释边字置由言。 释主言置故字。 结云名为边主。 【章】列中主者(至)非空非有者钞曰。 此下三列中主。 此中有四。 初标牒。 二举所依经辨真俗中道。 三举所依论寄言诠辨唯识中道。 四结中主。 今即初·二也。 谓天亲等二句。 举弘传中主人。 天亲等如别传。 等取护法等十大论师戒贤等。 辅从慈氏者。 以瑜伽师地论等五论为中宗本论。 无著·天亲等诸论师各造末论弘传四方。 故云转从。 又言天亲辅慈氏者。 为以次所引中边慈氏本颂成可言中道义。 是天亲造长行释此义。 今引是成立今家中宗。 故云天亲辅慈氏也。 立不可言中道边主亦尔。 今家成立可言中道教亦中义。 以次下所引慈氏颂为今家中主本据故也。 护命解即记一曰。 佛灭后九百年。 无著菩萨出世。 往慈氏所请说大乘。 慈尊为说中边颂。 无著受得已便付世亲。 世亲得已造长行释(云云)是故不云无著辅从慈氏。 而云天亲辅从也。 问。 前清辨等云朋补龙猛。 今家中主云辅从慈氏。 何故为此别耶。 答。 请辨去龙猛·提婆出世已及二百年。 故不云辅从。 但取朋所立补处所宗之义云朋补也。 又天亲·无著亲面受慈氏所传故。 取随从辅翼义云辅从也(已上)深密等经等下。 二举所依经辨真俗俱中。 等言等取华严·楞伽·法华等。 如上已辨。 何故举标深密等余经耶。 答。 深密经胜义谛品。 说胜义谛相与诸行相不可施设一相异相示胜义谛遍一切一味法。 此即真谛中道。 复一切法相品·无自性品中。 说三性三无性。 示一切法皆无自性无生无灭本来寂静自性涅槃。 此即俗谛中道。 由真俗谛示中道相。 以深密经为本。 故先标举是也依真俗谛等者。 总明深密经中依二谛说中道。 若就胜义谛品所说遍一切一味相释有空不空。 则空是无相。 不空是有相。 经说言。 法涌。 我说胜义。 无相所行寻思但行有相境界。 是故法涌。 由此道理当知。 胜义超过一切寻思境界。 说俗谛中道文。 即不可言中道。 又若就法相品说三性相俗谛理。 释一切法有空不空。 则遍计所执性是空无。 经说言。 即依他起相上。 由遍计所执相。 于常常时。 于恒恒时。 无有真实。 无自性性。 圆成实相当知亦尔。 复依他起性·圆成实性。 是不空。 经说言。 若诸菩萨如实了知依地起性。 即能了知一切杂染相法。 如实了知圆实性。 即能了知一切清净相法。 又就无自性品说一切法无生无灭本来寂静自性涅槃俗谛道理。 而释一切法有空不空。 则相无自性是空。 生无自性·胜义无自性是不空。 经说言。 胜义生当知。 我依相无自性。 密意说言一切诸法无生无灭本来(乃至)涅槃。 何以故。 若法自相都无所有。 则无有生。 无生则无有灭等。 于中都无少分所有。 又胜义无自性。 何以故。 法无我所显胜义无自性。 于常常恒恒时。 诸法法性安住无为。 一切杂染不相应故。 本来寂静等。 又生无自性。 何以故。 依他缘力故有。 非自然有。 是故名生无自性性。 今总合此等真俗二谛空不空义。 云说一切法等。 一一当经文深应检寻世俗谛理下。 别就真俗谛明有空不空。 此有二。 初明世俗谛空不空。 次明胜义谛空不空。 今谈俗谛空不空。 于四重世俗谛。 第二道理世俗法门。 故云理不云中。 又世俗谛者。 依诠门也。 此能诠上所诠道理谈时之中道非有非空。 今示故云理也。 遍计所执者。 如常释。 情有理无者。 但是凡夫起能执心。 名能遍计。 体是有法。 所变影像。 体亦有法。 名所遍计。 遍计所取当情显现。 名凡夫境。 非说为境故即是所缘缘。 但作所缘不能作缘。 当情现故云情有也。 无体性故。 名为理无有为无为等者。 有为谓依他起性。 无为谓圆成实性理有情无者。 依圆二性非如计所执虽体性无。 但随妄情假立名。 其体缘起道理而有。 故道理有。 非随情有。 故云情无。 今云。 于世俗谛理。 于一一法。 计所执无。 依圆二性有。 故是说依俗谛一切法有空不空也。 中边论说。 有为无为是有。 我及我所是无。 现本情无下脱此十六字。 此即举世俗谛有无证。 胜义谛中等下。 明真谛空不空。 谓胜义谛有四重。 一世间胜义。 谓蕴等三科。 二道理胜义。 谓苦等四谛。 三证得胜义。 谓二空真如。 四胜义胜义。 谓一真法界。 今一切法中。 且取一法以胜义谛论有无时。 若约于此三科四谛等四真起妄执。 则其体都无。 如深密经及成唯识论具说。 亦若离计执安住法性照了四真。 则其体缘起有胜义有。 于一法上以四真实照了时。 自如是有无宛然。 于一切法亦复如是。 此即于四真谛论体有无。 非如世俗谛但于理世俗。 故今云中不云理。 又说。 于四真中。 一法一法悉是四真。 举一法不可云三科。 非不三科。 非四谛。 非非四谛。 非二空真如。 非不二空如。 非废诠。 非不废诠。 故一法一法上。 有与无同时同处。 欲言其体。 非言所及。 以何指示其体。 强名云非空非有非由体空等者。 简别边主不可言。 成唯识说等者。 举胜义谛不可言之证(论第七文。 疏七本广释)。 【章】寄言诠者(至)中道义立钞曰。 三据所依论寄言诠辨中道。 问。 次前所言依真俗谛明空不空。 亦是依诠谈旨。 可谓寄言诠门。 然今但此慈氏颂。 何故云寄言诠耶。 答。 前所举深密经等。 依真俗谛说空不空。 亦虽依诠谈于依诠中。 总依真俗谛说故。 明依胜义谛一切法体性不可言。 上来虽总合真俗明非有非空。 所要明不可言中道已。 自下明可言中道。 故别指云寄言诠者也。 又不可言中道。 边主亦言。 今家以可言中道成立中主。 故为示教理俱中。 真俗俱中此不共义。 今别标云寄言诠者也。 又今明非胜义谛唯一真如。 真谛四重论所说故。 但不约一真法界。 亦约唯识三性可言门示空不空立中道宗。 此依诠中可言门故。 今别牒云寄言诠者也。 故引慈氏等者。 唐译辨中边论第一相品初颂。 此本颂大慈氏尊为无著菩萨所说本颂故。 云慈氏所说颂。 此颂有二颂。 辨依妄分别明三性有无相。 此中初颂正解有无相。 后颂结列有无辨契中道之相。 虚妄分别有者。 能取·所取·遍计所执。 缘此执境分别。 名妄分别。 乃是依他。 以是能缘非所执故。 非全无自性。 无始时来虚妄分别因缘重习力故。 变似所执分别。 故名为有。 遍计所执能取所取。 名为虚妄。 虚妄之分别。 依士释名。 非二取即分别。 持业立号。 然此但约染分说妄分别即依他有。 非依他中唯妄分别。 净分别亦说依他故于此二都无者。 明妄分别之上能执所执永无。 于此者。 于谓境第七。 此谓妄心。 二都无者。 能所取二。 或我法二。 实性都无。 然准深密经说于圆成实亦起计执。 经曰。 于依他起及圆成实执着遍计所执自性。 由是因缘生当来世依他起性。 由此因缘为烦恼业·生三杂染所染。 于生死中。 长时驰骋。 长时流转无有休息。 或在那落迦。 或在傍生饿鬼。 或生天阿素落人中。 受诸苦恼。 如是计所执相。 都无所有。 善男子。 譬如清净颇胝迦宝。 若与青染色合。 则似帝青大青末尼宝像。 由邪执取帝青大青末尼宝故。 惑乱有情(乃至)广说。 如彼清净颇胝迦上所有帝青大青琥珀末罗羯多真金等相。 于常常时。 于恒恒时。 无有真实。 无自性性。 如依他上遍计所执无有真实。 圆成实上遍计所执当知亦尔(云云)如是缘圆成实及唯识相。 方起于执。 皆是妄分别上能取所取。 此皆无真实故。 云二都无。 此中唯有空者。 此显真如是妄分别之性。 此谓妄分别。 中谓境第七于声。 唯言决定义。 有空者具足空性即真如。 若但言空。 则空无义。 言空性者。 以空为门。 显空性即真如。 梵云瞬若。 但名为空。 言瞬若多。 故说真如。 名空性也。 以多此翻是性义故。 谓于妄分别上。 离二取之空性具有也。 即妄分别中离于二取唯有真如。 真如是即妄分别体。 故二取空无性名真如。 亦名空性。 略但名空于彼亦有此者。 此显妄分别不离真如。 于彼者。 于谓境第七。 彼谓空性。 亦谓即也。 此谓妄心。 有谓依他有。 意言。 于彼真如中。 即但有此虚妄分别。 都无二取。 如辨中边疏言。 谓若于此虚妄分别。 彼二取非有。 由彼二取性非有故。 观之为空。 即余论说无知无也。 其妄分别亦有彼真如。 真如之上有依他起。 此之二性是二取余。 体非无故。 如实知有。 即余论说有知有也。 即三性中初性是无。 后二性有故说一切法等下。 重欲成前义故有此一颂。 故置故说二字。 承上起言一切法者。 明宝思总料简八卷私记云。 问。 今颂中道义。 三性相对说欤。 又于一法成中道义欤。 答。 又尤长义意甚深。 今采要引之。 谓中边此颂一宗渊源。 无著观此颂升地上。 天亲由此颂向大。 若就世俗门辨。 则三性相对论有空。 论辨已毕。 一法一法上观心推求。 三性宛然不可言同一时处。 一法一法不可言空有。 三性历然故。 此句言一切法。 一一法也。 如是释胜义门释。 真俗同处不可分局。 自可知已。 中边疏曰。 其二取体是无法故。 非有无为。 依他圆成二体有故。 名一切法。 二取虽无。 不失自体。 非可轨故。 不可称法。 此中言法。 可轨持故。 二取空性是真如空之性故。 故说二字欲显颂第二句也。 谓依前颂所说之理故。 般若等经。 说此二性一切之法。 以名非空非不空也非空非不空者。 空性及妄分别。 此二性体非无。 故云非空。 而于其非空处。 遍计所取二取非有。 说非不空者。 体是无义。 此即彰于一一法有无同时处具足有无及有故者。 下一故字通上三种。 谓有故无故及有故。 何故二性非空。 谓是有故。 以是彰前非空法体。 即前颂分别及空性二有。 复何故计所执为非不空。 谓体无故。 以是彰无体。 释前颂中于此二都无。 复何以故。 于彼亦有此。 谓二性互同一时处有故。 妄心中有空性。 空性中有妄心。 成唯识疏释曰。 虚妄分别俗谛。 即俗谛中有真谛空。 即真谛空中亦有虚妄分别。 即真中亦有俗谛。 二谛必相有无。 一时亦说无二故。 相形有也(云云)是即契中道者。 由有无及有。 于一一法同一时处。 非空处即非不空也。 不可思议。 三界虚妄分别心。 即离言大牟尼境。 故云契中道。 中边疏曰。 中谓非边。 道者真智。 此理深妙。 故合真智。 又言道者游履之义。 即是真如智所游处。 此中所说有无义趣。 妙合真如大道理也。 离于过失故言中道(云云)同论长行释曰。 如是理趣妙契中道。 亦善符顺般若等经说一切法非空非有(云云)此即建立三性等者。 示此中边颂寄可言门说中道。 此即者。 指前所举颂颂中就妄分别说故。 今云唯识。 谈空有及空性。 即如次计·依·圆三性故。 云建立三性唯识我法境空者。 计执体无真俗识有者。 真实唯识即圆成实。 唯识实性无所得境。 又因缘唯识即依他起。 识相俗故相别二识体非都无。 名云识有。 如二十论疏释。 此真俗识相性非空。 性有故。 亦非有。 执无故。 故云非空非有。 是即中道义宗成立。 【章】即以所明(至)如别章说钞曰。 四结中主。 即言承上。 所明者。 天亲等辅从慈氏所明中道之义以为宗也。 是结教理俱中已。 如别章说者。 成唯识疏七末(十七丁)辨中边疏上·心经幽赞等是。 具如彼说。 【章】此中略叙(至)如别处解钞曰。 第三门大段第四总结。 此中者。 标举上所明。 略叙者。 总略叙部宗朋诤所宗者。 即上来所明外内大小所宗。 在此四字。 谓朋诤言有三种别。 一曲计执见取自为朋诤(朋者朋党。 诤者见取也)即上所举十六大异论也。 二由随闻决定自为朋诤(朋者部党。 诤者十八人诤一白。 虽成十八段。 不失白之体也)即上所明小乘二十部所宗是也。 三由随机善巧自为朋诤(朋者随机根别。 诤者善巧方便。 瑜伽十五所说教导论。 今约多分云朋诤)即上所明边中二主是也。 瑜伽十五说论体中教导论。 是对机起论。 心无偏党对机教导。 然今朋诤言之释用之。 多分是朋党故用之。 又于能说边虽无朋诤。 对朋诤有空机。 说空有大乘。 令无朋诤。 约所化机云朋诤。 非约能说边也。 问。 如来设教本为除诤。 诸弟子众同禀为师。 何因去圣未淹。 广兴斗讼共受遗训言义便乖。 答。 诸佛出世实为含识。 所化机别故教有殊。 见者不同。 随闻生着。 于余未达起不忍心。 然百岁前虽有异见。 由亚圣力人法一味。 众为己宗人党法殊。 唯分成异。 故涅槃经三十四云。 迦叶菩萨白佛言。 世尊。 如来具足知诸根力。 是故能知一切众生上中下根利钝差别。 知现在世众生诸根。 亦知未来众生诸根。 如是众生于佛灭后作如是言。 如来毕竟入于涅槃。 或不毕竟入于涅槃。 乃至彼云。 或有说言。 有十方佛。 无十方佛。 知其如来具足成熟知诸根力。 何故今日不决定说。 佛解意言。 正由如来知诸根故。 所以于法作不定说。 诸比丘等不解我意。 随所闻已作决定解。 广解如经。 即显异计。 皆有圣言。 由不了知即各别执(已上开发)由如是义。 小乘朋诤随闻决定故分部计。 自可知也。 问。 大乘宗以空有示中道。 何故用空有二门耶。 答。 华严经说。 一切有无法了达非有无(云云)涅槃经高贵德王品说。 诸佛菩萨有二种说。 一者有性。 二者无性为众生故说有法性。 为诸贤圣说无法性。 又仁王般若二谛品说。 有无本性二。 譬如牛二角。 照解见无二。 二谛常不即。 解心见不二。 求二不可得。 非谓二谛一。 非二何得一。 于解常自一。 于谛常自二。 通达此无二。 入真第一义(云云)又菩萨璎珞本业经下云。 佛子。 二谛者。 世谛有故不空。 真谛空故不有。 二谛常尔故不一。 圣照空故不二(云云)又涅槃经师子吼品说。 十二因缘名为佛性。 佛性者即第一义空。 第一义空名为中道。 中道者即名为佛。 佛者名为涅槃(云云)内病乃多端。 尔有无为病根。 如以宿食为百外病根本。 此有无病障中道之根本。 故大乘宗以有空教示中道意在是其以诸教下。 简别别部所明一一所宗非今所论。 对法疏一曰。 良以所明说一切法非空非有中道之义。 以为宗也。 此说瑜伽十支论教通所宗趣。 若以自部所重所尊以为宗者。 此论初明三科体事故。 以三科为此论宗(云云)准此释义。 一切诸教有通别所宗。 准自可知别处者。 彼彼别处也。 【章】第四体性(至)后彰小乘钞曰。 自下第四门。 大分为六段。 初标牒。 二分科。 三彰异计外道教体。 四彰异计小乘教体。 五显大乘教体。 六示有师传结第四门。 今即初·二也。 问。 此第四门论教体。 然但云体性不同。 如何不云体耶。 答。 此章初总标五门云诸教业宗体名。 初教言别第一门。 教益有殊也。 通则教言及业宗体名四。 第二时利若离设教无时利故。 第三诠宗亦离教示无所宗故。 今亦复尔。 故教一字有通别二意。 又初教字但初门教益教。 非通后门。 第二时利。 云时即教时。 时言外无云教时之教。 第三诠宗云诠即教故。 无别应加。 今门云体性亦同。 又此一门明教体中。 总明一切法。 体性有四。 具辨故。 于此门有通论一切法体性之义。 但云体性不同。 不云教体论体等也。 【章】彰外道者(至)六顺世论钞曰。 此下第三举异计外道。 此中有九文。 初总举大类外道名。 二数论教体。 三胜论教体。 四明论外道。 五结成上三计唯取声为教体。 六声显教体。 七声生教体。 八顺世教体。 九总结数。 今即初也。 大类者。 部党多类名为大类。 数论者。 梵云僧佉。 此翻为数。 即智慧数。 数度诸法根本立名。 从数起论。 名为数论。 论能生数。 亦名数论。 其造数论及学数论。 名数论者。 此即劫初劫比罗仙所立论名。 具如成唯识疏(一末)及因明疏等。 胜论者。 梵云吠世史迦。 此翻为胜。 造六句论。 诸论罕匹故云胜也。 或胜人所造故名胜论明论者。 学四明论婆罗门等计。 四明论者。 即四吠陀论。 由西域记一曰。 其婆罗门学四吠陀论(旧云四韦陀。 又云四皮陀讹也)一云阿由吠陀(此云寿。 亦云命)谓养生缮性等。 二云夜珠吠陀(此云祠)谓享祭祈祷等。 三者沙摩吠陀(此云平。 此云等)谓国仪占卜礼法音乐兵法军阵。 四阿闼婆拏吠陀(此云术诸方术)谓咒术异能伎数禁咒医方等。 此四明论。 劫初梵天化身来下人间口诵。 唯婆罗门姓诵。 不令余姓诵。 诸婆罗门计执云明论声常。 诵者即梵天王。 非是造作者也。 执此四明论表诠诸法。 唯此声常。 所诠定故。 言水常水。 言火常火。 言常恒常。 言无常恒无常。 定不可改。 不变异故。 除明论声自外余声可是无常。 唯明论声为能为定量表诠诸法。 是故唯常。 如成唯识疏(一末)释。 又广百论七曰。 古者黠慧婆罗门。 隐造明书。 言自然有。 唯得自诵。 不许他观。 赞婆罗门最为尊贵。 刹帝利等皆是卑贱。 给施所须获无量福。 愚夫无智不能测量。 谓真福田信敬供养(云云)又因明文轨疏曰。 古昔黠慧婆罗门造吠陀论。 此云明也。 旧云韦陀或云皮陀皆讹也。 埋之隐处。 诈白国王云。 我梦见某处有自然吠陀论。 王使取之。 果如其语。 因是即谓。 明论自然。 非人所造。 梵王等但诵出已。 非是造者(今云。 此等说西方传说也)今此云明论者。 指明论外道计。 成唯识疏一末曰。 明论声常。 是婆罗门等计。 吠陀者明也。 明诸实事故。 彼计。 此论声为能诠定量表诠诸法。 诸法揩量。 故是常住。 所说是非皆决定故。 余非揩量。 故不是常。 设有少言称可于法。 多不实故。 亦名非常。 梵王诵者。 而本性有。 然声性非能诠(云云)声显论者。 因计立名。 如次文明。 声生论者。 此亦由计立名。 如次文明顺世论者。 法华玄赞七曰。 路伽耶陀者。 旧云恶答对人。 正云路迦也底。 云顺世外道。 明此外道计。 如瑜伽六·显扬九·广百论二·俱舍十二具明。 【章】数论教体(至)即归本故钞曰。 二明数论教体说有二种者。 非彼说立二种教体。 就彼立本与末不离判释教体。 自有二种说成。 故云说有二种依本教法等者。 金七十论立二十五谛中为四。 一本非变易。 谓即自性。 能生大等故名为本。 不从他生故非变易。 二变易非本。 有二说。 广如彼。 三亦本亦变易。 亦有二说。 如彼。 四非本非变易。 谓神我谛。 又曰。 大等二十三皆有三德。 乐·苦·痴。 末有三德。 故知本有三德。 末不离本故(云云)是故本者自性。 末者中间二十三谛。 教法者彼所立。 若由彼师教示诸法根本。 教体即以自性。 离自性无法根本故未生大等但住自分。 名为自性。 若生大等。 便名胜性。 用增胜故。 开发云。 数论教体有二。 一本二末。 本谓三德。 一切法三德成。 摄末归本。 即自性故。 末谓五唯中声唯量三德为体者。 金七十曰。 本有三德。 一萨埵。 二剌阇。 三答摩。 谓自性变异生因。 三德合生变。 譬如有多缕和合能生衣。 三德亦如是。 更互依故能生果(云云)总名自性。 别名三德。 德者功德也。 具释如因明疏融贯钞中。 周记释曰。 本即自性者。 似大乘摄相归性。 末即声者。 亦如大乘性用别论。 彼宗不立名句文故。 但以声而为教体。 胜论亦同(云云)依末教法等者。 准本教法应思择之五唯量者。 声·触·色·味·香。 何故名云唯量耶。 谓唯者决定量亦定义。 唯定用此成五大五根故。 色成火火成眼等。 然是转变等者。 简余师所立。 数论宗但立转变无常。 不云灭坏无常。 彼立。 初从自性转变生大等。 后神我受用已。 大等变坏时。 还归自性。 但是隐显。 非后无体灭名无常。 体皆自性。 更无别体。 故云然是转变等也。 灭坏之时等者。 释然是转变由。 问。 此师不云灭坏。 何故今云灭坏之时耶。 答。 周记释云。 末即本故。 名为灭坏。 非云灭无之无(云云)今详曰。 此释亦虽有理。 今少不稳。 更设三解助之。 一云灭坏之言约他家言。 谓从他家见灭坏时。 即还归本故。 是转变非灭坏。 是释上句然是转变句也。 二云。 准三十论疏。 灭字应作变。 彼云后变坏之时还归自性。 三云。 准开发。 云然是转变非性灭坏。 后相灭时归三德故(云云)若尔。 灭字恐误。 应作相字也。 三释任意。 彼立转变故。 虽声为教体。 约本即自性为教体。 离声无能诠者故。 云声为教体。 【章】其胜论师(至)无常无碍钞曰。 三明胜论教体诸德者二十四德。 德者德相。 彼论说实之标帜故。 彼亦不说名等。 故但声为教体无常无碍者。 彼说所作皆是无常。 又说以余物为因生无常。 彼说声有三种因生。 一合生为因。 二离生为因。 三声生为因。 合生者。 有触实·合·势用俱。 有触实空处合为因。 离生者。 有触实·离·势用俱。 有触实空处离为因。 声生者。 有触实·合·离·势用俱。 无障空处声为因。 如是合·离二。 彼说所作无常。 以作无常为因声生故云无常。 又二十四德立无动作无细分。 故是无碍。 今云无常简二声论常。 又云无碍简顺世等。 周记问云。 数论声量依于自性。 立末教体为二。 胜论声亦依于空实。 何故不说教体有二耶。 彼答曰。 数论声量本体自性。 故教分二胜论声德虽依于实。 体非实摄。 故教但一。 问。 胜论同异既是声性。 教体何不兼同异耶。 答。 教必能诠。 不取同异(云云)(已上周记)【章】其明论者(至)即是声故钞曰。 四举明论外道教体婆罗门等执等者。 如前具释。 彼以能诠定量起执。 然声性非能诠故。 云不取声性等其能诠声等者。 梵王诵明论声云其能诠声。 此唯诠表明论所诠之义此教是常等者。 梵王诵明论声。 表诠诸法为定量故。 呼水定水等。 如前所叙。 今云此教。 梵王教示呼火是常恒火等。 故云是常。 梵王随诵出能诠声。 其所诠义为定量故。 云所诠定故也。 此二句结明论言教以常声为教体余一切教等者。 除梵王诵出明论声。 其余一切教皆是无常。 不定量故。 虽有少言称可于法。 多分不实。 故云皆无常声。 以要言之。 若梵王诵明论教。 是常声为教体。 其余一切教体。 以无常声为教体也。 【章】说声不论(至)即是声故钞曰。 此四句五明已上三师唯说不声别不说名等。 次所举声显·声生计寻伺所发声故。 立名句具声。 故于此处结上来三师。 周记曰。 其明论等者。 问。 明论声常。 云何常耶。 答。 有两释。 一云。 恒揩定故。 名之为常。 非体常住。 名为常也。 二云。 体常住故。 名为常也。 若尔。 云何不恒闻耶。 答。 但缘阙故隐而不闻。 非体灭已。 若尔。 已起声声以何得止。 答。 散处尽也。 下声论计常声。 准是知。 后释为胜(云云)今云。 此记释虽设二义未稳。 章主意云。 为揩定故。 声教常住。 呼水则常水等。 非拘闻不闻音止不止论常无常。 已云能诠声常。 能诠表水已。 常恒诠表水已。 其音教不朽故。 云明论声常也。 【章】声显论者(至)体性常住钞曰。 此下六示声显论教体。 此中有六文。 初标。 二总牒计。 三举立声多体计。 四举立声一体计。 五示多与一二之计中。 各有全分常与一分常之二计。 六结声显有四计。 今即初·二也。 【章】此计有二(至)常声为体钞曰。 三示常声多体计此计有二者。 标牒一体多体二计一者随一等者。 正举多体计各各有一能诠等者。 此计意说。 一切诸法一一物体各各随一有能诠表其诠常声。 于水物体能诠表水其诠表常恒水。 如是一一法上。 如是常住能诠声多体。 故云各各有一等。 已上明声体本有犹如非择灭者。 如一一法上有缘阙不生非择灭无为常住有以寻伺等所发下。 明待缘显寻伺等者。 以寻伺名句等。 于发声缘尤为主故。 先举寻伺。 等言等取作意辱舌动等缘所发音者音响。 彼说声总有三类。 一者响音。 虽耳所闻。 不能诠表。 如近语别有响声。 二声性一一能诠各有性类。 离能诠外别有本常。 不缘不觉。 新发缘具方始可闻。 三者能诠离前二有。 此三中。 以第三今论为教体。 第一响音显发之缘。 第二于能诠上常住今用众多等者。 结以常声多体计为教体。 【章】二者一切(至)非能诠体钞曰。 四明常声一体计。 共有一等者。 正是一体计。 释声体本有。 犹如真如者。 喻一相一味以寻伺等下。 释待缘显之今者唯取等者。 结以一常声为教体。 【章】此二之中(至)犹如音响钞曰。 五示上二计各有全分一分二计。 此二之中二句标牒一计全分下。 正明全分一分二计。 【章】故声显论(至)各通内外钞曰。 六结声显论。 【章】其声生论(至)所发生故。 钞曰。 此下七举声生论。 此中有七文。 初标。 二总示计。 三示体多计。 四示体一计。 五明二有二。 六结声生计别数。 七结二声论计数。 今即初·二也由音响等者。 释待缘生之。 【章】此计有二(至)响非能诠钞曰。 此文三·四科。 准前可知今取新生等下。 结教体。 【章】此各有二(至)各有四种。 钞曰。 此五·六·七三科文也。 准科可解。 周记曰。 问。 所诠之法体既成多。 新生能诠随彼所诠亦应是多。 如何今计一耶。 答。 彼说云。 声若生已。 总成为一。 如何水众多流归渤海已。 总名为海(云云)今云。 此释尤妙。 【章】顺世外道(至)四大为体钞曰。 八举顺世论教体。 一切皆四大等者。 此外道计。 此唯执真有实常四大生一切有情。 一切有情禀此而有。 更无余物。 后死灭时还归四大。 问。 此外道以有质碍四大极微为一切法能生。 若尔。 以色法为成心法耶。 答。 义灯设三释会释。 一云。 细妙四大造心法无碍。 粗大造色法有碍。 二云。 虽唯造色。 准理亦合造心心所。 三云。 四大不造心法。 又演秘中举灯三释已。 复设一释云。 彼计。 能造四大无有碍无碍别。 但所造上有差别。 义蕴用秘一释为正。 今云。 以秘释为是正。 能顺彼计故。 广百论二(十四丁)云。 顺世外道作如是解言。 诸法及我。 大种为性。 四大种外无别有物。 即四大种和合为我及身心等(云云)由是应知彼所立。 【章】合胜数论(至)外道教体钞曰举异计外道中。 第九总结数(十二外道者。 一数论。 二胜论。 三明论。 四顺世。 如是四加声显四计及声生四计。 总合十二)大乘法苑义林章师子吼抄卷三(终)安永五年(申)正月十六日夜。 于平安城五条桥新善光寺寓舍任愚见所及。 草草书记之了。 偏祈大乘学业复古令正法久住于世而已。 回向四恩法界海回向无上大菩提法相大乘末学沙门基辨(大同房生五十九岁)大乘法苑义林章师子吼钞卷第四(自第四门中大文第四彰异计小乘。 至明护法教体第六科终)南京药师寺留学传法相宗沙门基辨撰【章】彰小乘者(至)六经量部钞曰。 自下第四门中。 大文第四彰异计小乘。 此中有九文。 初标牒。 二分大类。 三举大众等。 四举一说部。 五多门部。 六说假部。 七说一切有部。 八经量部。 九总结。 今即初·二也。 【章】其大众部(至)为其教体钞曰。 三举大众等其大众已下十五字。 标牒。 佛一切法等二句。 约法明佛十八界唯无漏。 宗轮疏云。 十八界等在佛身时。 皆名无漏。 诸佛所有三业。 皆是无漏故。 诸如来无有漏法。 皆是出世者。 上句佛字通此句。 此一句约佛色身明佛唯无漏。 宗轮疏曰。 论诸佛世尊皆是出世。 疏释曰。 此部意说。 世尊之身并是出世。 无可过故。 唯无漏故。 唯佛世尊下过一切无所劣故(离一切诸戏论云无劣)不可毁坏。 超过毁坏。 皆是出世。 约人为论。 无漏身故。 佛所出言等者。 如前已释。 疏曰。 佛所说语令他利益。 无有虚言不利益者。 义谓义利。 皆饶益也佛一切语等者。 如前已释。 佛一切时等者。 示任运说。 疏曰。 此部等说。 诸佛说法任运宣说。 不须思惟名句文等。 任运自成应理言教胜名句等。 常在定故。 不思名等。 然听法者谓佛为其思惟名等而宣说法。 周记曰。 问。 佛一切时不说名等。 如何复言以名句等而为教体。 答。 言佛不说名等者。 但如来不起思惟名不说也。 又言。 以无漏体实有声色句业为体者。 据任运说。 如天鼓等。 亦不相违。 今云。 不说名等者。 名句文是共相。 佛常住无上寂然法性故。 心无分别。 不转共相。 云常在定。 无性摄论九(二十四)曰。 有颂曰。 那伽行寂定。 那伽住寂定。 那伽坐寂定。 那伽卧寂定。 此即说常在定相颂。 小乘论中亦引此颂。 即是无思业者。 结佛任运说法。 自成事义者。 自谓任运。 事谓能诠名等。 义谓所诠理。 以其无漏等者。 结大众等三部教体无漏者。 简除一说部余诸部体是实有者。 简一说部全·说假部一分声名句等者。 简多闻部及有部有说。 【章】其一说部(至)以为教体钞曰。 四举一说部。 宗轮疏曰。 此部说。 世出世法。 皆无实体但有假名。 名即是说。 意言。 诸法唯一假名无体可得。 即乖根本所说别分今取无漏等者。 结一说部教体无漏者。 同根本大众部。 说佛音声皆是无漏假声名等者。 彰此部本意。 云假声名等。 云名等所简。 准前可知。 【章】多闻部说(至)是无漏故钞曰。 五举多闻部。 如来五音等十二句。 宗轮论文。 疏释曰。 音谓音声。 即是教体此音声教能超世间。 亦能引他出离道起。 故名出世。 谓诠无常·苦·空·无我·涅槃寂静。 此五教声必是出世与五俱起等者。 疏曰。 若离此五。 虽八道支七觉等教。 皆非出世。 其八道等作此行相。 亦是出世。 谓此五教闻。 皆利益。 称可法体。 既非不了义。 亦非方便说。 定是出世设引出离道等者。 开发曰。 设是余音与五俱起。 随顺五音亦名出世。 一切余教皆是世间。 不决定故者。 疏曰。 既不决定引出离道。 故。 今总说是世间教今云。 如来五音外余音。 虽非不引出离。 不决定引故。 不云出世。 上五音引出离。 既云决定能引。 余音翻是。 云不决定。 意自可知。 论说言音等下。 正释此部教体。 论说言音者。 宗轮论中既云佛五音故佛诸教等者。 结释此部教体。 有漏者有如来余音。 无漏者五音及随顺五音余音以佛五音等者。 释无漏教体之由。 佛有漏教体翻是可知(又开发举异说云。 又解。 彼论但说根本不言名等。 依实论。 则通取名等以为体性。 亦无有失。 云云)【章】其说假部(至)以为教体钞曰。 六举说假部。 此部意说。 一切法若处等门体非实有。 若蕴等门。 是为实有。 由是声名句文亦准是释。 声名句等四字。 标牒就能诠教而论若在处等下。 明假声名等为教体。 等言十二处向内等。 以说依缘等者。 积聚法皆假故。 为所依为所缘之义非。 初不积聚。 但一物有故说依缘。 必积聚体非实有若在蕴等下。 明实声名等为教体等言五蕴向内等。 虽有积聚下。 通伏难明蕴门实。 难云。 积聚是假。 则蕴体可非假耶。 积聚名蕴故。 今通云。 虽积聚假义。 释于蕴五蕴一一法体无依缘义以立蕴门故。 蕴等门皆体实有声名句等二句。 明通蕴处二故。 次句明教体通假实二故。 通有漏下。 结此部教体。 疏曰。 既世出世法皆有假有实。 故从所立名说假部。 谓能说者声名句等。 若以处门是假。 若以蕴门是实。 通有漏者。 佛假名而说。 通无漏者。 佛实义而说。 部执疏云。 大迦旃延先住无热池测。 佛入灭后二百年时。 方从彼出。 至大众部中。 于三藏教。 明此是世尊假名而说。 此是实义而说。 大众部中。 有不信者。 亦有信者。 遂别分部。 【章】说一切有(至)勤求起故钞曰。 七举说一切有部。 婆沙百二十六(十二丁)说。 佛教名言。 善耶无记耶。 答。 或善或无记。 云何善。 谓佛善心所发语言乃至语表。 云何无记。 谓佛无记心所发语言乃至语表。 俱舍光记一余(四十八丁)广释。 往见。 又依婆沙·俱舍。 此部计中自有二别。 一唯取名句等。 一唯取有漏善声。 由是诸师有其三释。 有说。 但以声为教体。 以性是善。 三无数劫所勤求故。 名句文三但是佛教能诠作用。 非正教体。 是无记故。 有说。 但用名等为体能诠表故。 有说。 音声及名句文为其教体。 今依婆沙评家正义。 以声为体。 其名句文别虽有体。 但是作用。 唯无记故(已上开发取意)今此章由婆沙·俱舍但举二计评家评取等者。 结有部教体。 此中唯有漏善声者。 此部立前十五界唯有漏。 故佛十五界亦唯有漏。 虽有漏三劫勤求故名善。 今此所举有部正义评取也。 周记曰。 问。 小乘师难般若经言。 汝受持无记名等。 如何得此大果耶。 般若论答曰。 汝法无记。 我法是善。 准此问答。 彼宗即以无记名以为教体。 如何今云以善声为教体耶。 答。 彼部救曰。 二十部内。 知汝于谁独言我。 故以善声为体亦不违。 又彼亦难即是婆沙以名而为体者。 非是此师。 故世亲言。 汝唯无记。 若尔。 此问即无违妨。 【章】其经量部(至)无过未故钞曰。 八示经部。 此师以不相应行为假空。 如俱舍师朋此部破有部。 故名等是假。 虽彼不立等下。 正明彼教体。 彼意。 名等但在声屈曲故。 虽假云名等。 其实是声。 然无屈曲声无诠表故。 是非教体。 故今云仍不取声等。 取有漏声等者。 结此部教体。 有漏者。 立前十五界唯有漏故。 声上假等者。 示无屈曲声无诠表。 声非教体然声处摄者。 名等假立。 十二处门论其体声处摄前薰于后等者。 此师计过未无体。 唯现在是法体故。 以假法为教体。 全无其理。 故以声处摄者为教体也。 前谓前念。 后谓后念。 前念薰习后念。 现在唯一法有实体处。 展转聚集为教体。 念念相续。 有屈曲声薰一处。 为教体也。 问。 经部以声为教体。 以何为证。 顺正理论第十四卷破经部云。 汝不应立名句文身即声为体。 开发曰。 然依彼宗。 有作三释。 一云。 十二处中实声为性。 离声无别有能诠故。 二云。 于实声上有假屈曲以为体性。 法处所摄唯是意识所缘境故。 三云。 通用法处声处以之为性。 【章】如是合说(至)彰异计也钞曰。 九总结小乘总是第一等二句。 此总结异计秘门也。 【章】显大乘中(至)后显中道钞曰。 第四门中。 大文第五显大乘教体。 此中大分有二。 初分科。 次正彰。 今即初也边体者。 边主所彰教体故。 云边体。 真空俗有故云边也。 中道者。 中主所明教体。 寄可言明教体中道。 故教体即可言。 以识变明教体。 三性义立即可言门。 中道故不言中体直云中道也。 【章】显边体者(至)声为教体钞曰。 此一第二正彰。 此中亦大分为二段。 初边主教体。 二中主教体。 初中有四。 初标。 二正彰边体。 三边·中对辨明俗有教体。 四结边主教体。 今即初·二也龙猛清辨等者。 对法抄中。 云依清辨明龙猛言。 又理趣述赞。 云龙猛释言。 就胜义谛一切皆空等。 今检十二门论观因缘门云。 众缘所生法。 是即无自性。 若无自性者。 云何有是法。 又中论说因缘所生法。 我说即是空等。 其余说无自性文。 悉今所云一切无相诸法皆空之文也。 今总合云龙猛清辨咸作是言也。 此是由龙猛所论。 清辨掌珍论中。 明此真空义。 何教何为体者。 理趣述赞及对法抄所言。 教无所教。 体亦非体也。 一切皆空无故。 世俗谛中等者。 清辨举般若灯论说。 以俗有义明教体。 亦言亦胜义谛中说诸法空云无教无体句言章等者。 明由般若灯论说立俗有之教体。 【章】梵云钵陀(至)立以论名钞曰。 二边中对辨明俗有教体为迹者。 无垢赞一曰。 最初音声能集显法。 名之为迹。 教为理之迹。 如寻迹以得像。 故得教而观义不立字·名。 初立此迹(云云)周记云。 此翻为迹者。 如寻象迹所见变处即见其象。 若寻其句即见其义。 若梵云幡陀。 则此云足。 长声呼故迹·足有别也(云云)当古之句者。 旧云句。 新云迹。 护法宗所言之名身·多名身。 但显法体不显义故句有二种等者。 此中初集法满足之句。 清辨等所言句。 非护法宗之句。 所言名身·多名身。 如说不生亦不灭。 不来亦不去。 一亦不异。 不常亦不断。 此一一句义虽未圆。 亦名为句。 法满足故二显义周圆句者。 此即护法宗所言之句也非请辨宗之句。 所言梵云缚迦。 此翻云言者是也。 如说诸行无常。 有生灭法。 生灭灭已。 彼寂为乐。 此一一句义皆足故此当中道等者。 无垢赞中云当护法名。 对法抄中云当瑜伽宗所说名。 亦云中道所说句。 由此等说。 护法论师由瑜伽论所立宗家。 今名中道也。 所说名者。 此有名及名身·多名身。 今取名身·多名身云所说名也梵云缚(去声)迦等者。 无垢赞一云。 梵云缚迦。 此云言也。 显义周圆名之云言。 即当护法所说之句。 即显义周圆句也。 由外典释。 古云之言。 秦·汉已来乃有句称。 故句与言其体是一也。 以法满足名为句。 如上已释梵云钵刺迦罗等者。 无垢赞一云。 章是明义段义。 一章一段以明诸义。 如上已明。 是外典所言篇也。 外书篇者遍也。 明而遍也此无所当者。 对法抄中云中道无此。 瑜伽论中但说圆满句不圆满句等。 不说章故。 云无所当也。 梵云奢萨呾等者。 如常应释。 【章】此四能诠(至)智度论文钞曰。 四结边主此四能诠等者。 无垢赞云。 此四以声而为体性(云云)由是此四二字牒上所释句·言·章·论四。 意言。 虽立句·言·章·论别。 论其体性。 则俱以能诠声为教体也。 此准般若灯论等者。 一部十五卷。 偈本龙树造。 与中论颂同本异译。 又释论本。 分别明菩萨造。 大唐波罗颇密多罗三藏译。 因明大疏曰清辨般若灯论释。 由是则分别明与清辨别人(请辨既作般若灯论之释故也)或云。 智光论师云分别明。 大妄说智度论文者。 今勘。 【章】显中道者(至)义得显故钞曰。 自下长文。 正彰之中。 第二中主教体。 此中大分为十。 初标牒。 二论定正教体。 三牒正教体。 四明龙军无性教体。 五牒举护法·亲光等教体。 六先举四重出体。 七正明护法等教体。 八约四重出体明教体。 九明识上名句聚集。 十以三性五法释。 今即初·二也瑜伽摄释分等者。 现本作摄决择分大误。 第八十一卷摄释分初。 有释经体文。 如此处引。 摄释分者。 于造论法用犹未分明。 今略摄释经论法用以为一分。 名摄释分。 是故此分最初明经体。 论本由经故。 在造论法用初。 摄决择分。 自第五十一卷至第八十。 于本地分中不尽之处。 广决择说。 名摄决择分。 故现本云摄决择分八十一文大误。 论文曰。 云何为体。 谓契经体略有二种。 一文二义。 文是所依。 义是能依。 如是二种总名一切所知境界。 开发解此文云。 文是能诠。 义是所诠。 依能诠文义得显故。 故说文是义之所依。 文之与俱生说·听了意识故。 总说文义名所知境。 此中意说。 文·义俱能生解心故。 故能所诠名为教体。 显扬十二亦同。 理实能诠总四法体(声·名·句·文)于瑜伽等但文为能诠。 存略也(云云)由能诠文等二句。 章主之文。 释文是所依等论文。 论定五教体由瑜伽论记。 以能所互通二义释云。 由文显义。 文是所依义是能依。 又由义起说。 则义是所依。 文是能依。 今瑜伽论依前义明(云云)然今章主所造章疏明教体。 但取云由能诠文义得显故。 文即所依瑜伽之文。 不取义是所依义之而释。 文是能诠根本。 若无能诠文不能生解。 故但以文是所依之释明教体也。 又教者能诠。 以能诠文为正教体。 由教成理。 故明教体但以文是所依而释。 可知。 周记中举二解。 非章主意。 又增明记一曰。 问。 名·句·文中。 何唯取文。 解有二说。 一云。 文集成名。 名集成句。 文是本体。 名·句是义。 是故举体不取义。 一云。 举一取二故有名·句。 今云。 此二解俱用。 瑜伽摄释分说文有六种。 一名身。 二句身。 三字身。 四语。 五行相。 六机请(云云)淄洲曰。 此文摄名句等五。 六皆显义故(云云)此是二解中由后解也。 又开发曰。 理实能诠总四法体谓声·名·句·文。 于彼论中但说文者存略故也(云云)由是则名句文中随一云文。 此亦二解中由初解也。 又开发云。 又是所依能诠根本。 名句不能生解。 但说其文(云云)此是二解中由初解也。 又伦记曰。 文者是显了义。 由文令彼名句呼召诸法分明显了。 以是名句所依处故。 亦名为字。 不可败转义名字。 可改转者是名以随所诠种种转变故(云云)此亦由初解同。 【章】能诠文中复分为二钞曰。 三牒正教体。 大凡论教体有二。 一就能所诠名教体。 二就唯能诠名教对。 初对所诠共名教体者。 谓瑜伽说。 经体有二种。 一文二义。 文是能诠。 义是所诠。 既云经体有二种。 而一文二义。 合能所诠为教体之证。 由是今章主开发中云。 文义俱能生解心故。 故能所诠俱为教体(云云)能诠者。 声名句文四法。 总名能诠体。 境行果一切法。 是为所诠义能所诠皆名教体(云云)(已上开发)又无垢赞中。 亦总约能所诠明教体。 四重出体。 亦分能诠出体与所诠出体。 以释教体。 以无垢称经文为证文长恐烦不述。 且举牒文言。 若依护法等。 胜世俗皆以能诠所诠二法而为教体(云云)理趣述赞等亦就能所诠辨。 二就唯能诠辨教体者。 开发曰然诸圣教多分唯说能诠名等为教体者。 差别生解胜所诠故。 又能说者劝心发故。 瑜伽·显场别义说故。 取所诠表亦为教体。 实理言之。 表召诸法别生解者。 其义即非故。 诸教中多依能诠声名句文以辨教体(云云)由此义故。 三十论疏亦云。 经体虽二。 今取能诠声名句等。 正教体故。 又云。 护法意说。 性用别质。 教体即是能说声等。 对法疏亦同说。 说者听者俱以声字已上集现为教体故。 二十论疏亦云。 皆以声名句文为体。 由是应知。 虽有以文义相生为教体之文。 正与邪之教体同举示故。 文义并举。 其实正教体唯能诠声名句文也。 今此所云能诠文中者。 彰就正教体而论也。 以说不说说故。 【章】一者龙军(至)一师所说钞曰。 自下四明龙军·无性等教体。 此中有十三。 初标牒。 二举无性论。 二举佛地论一师说。 四寄难成。 五成佛不说。 六举不说证结归唯识成俗中教体。 七问答唯心变教体。 八问答识上聚集显现。 九总以五心聚集明七心十二心离五心别无故。 十结成答问。 十一明十二心。 十二明七心。 十三结俗谛中道义。 今即初也。 龙军论师者。 俱舍破我品云。 昔有大德名曰龙军。 三明六通具八解脱(云云)胜庄梵网述记上云。 西方有三释。 第一那伽犀那。 此云龙军(云云)有人由是作一解云即胜军论师。 按西域记九(四丁)云。 胜军梵云阇那犀那(云云)今云。 大妄说不可用。 然按秋篠增明记。 第一引西明疏曰。 有影无本者。 那伽犀那。 此云龙军。 即是旧译三身论主。 彼说佛果唯有真如及真如智无音声等粗相功德。 竖慧论师及金刚军皆作此释。 竖慧论师即是宝性论主。 北印度人也(云云)由是应知。 龙军所造三身论中。 说佛果有无音声功德为所据。 今云龙军论师也无性菩萨者。 无性摄论第一(初丁)说闻声识上聚集现相为体性。 如次下引。 有问予曰。 章主立佛不说法义。 必以此无性摄论(第一初丁)说闻者识上聚集显现以为体性之文为所据。 由是皆谓无性但立佛不说法人。 然按无性摄论四(十一丁左)论云。 此中教者。 如十地经。 薄伽梵说。 如是三界皆唯有心(文)释曰。 十地经者。 于彼经中宣说菩萨十种地义。 此即安立二地行相。 名句文身。 识所变现聚集为性。 谓彼圣者金刚藏所变影像为增上缘。 闻者身中识上影现。 似彼法门。 如是展转传来于今。 说名为教(云云)由此文应知。 无性亦立佛说法人。 既云金刚藏识所变影像为增上缘。 闻者识上影现。 为增上缘影像。 是能说者识上文义影像现。 若尔。 无性论师立佛说法自显然。 故章主云以无性但立佛不说法人。 恐似粗漫。 此难如何通耶(予)答曰。 此无性第四说金刚藏识等之文。 非灭佛说法义之文。 此即成佛不说法之文。 谓十地经非释迦佛说。 劝金刚藏菩萨令说十地法门是也。 金刚藏菩萨往昔闻者时。 以变现影像为增上缘也。 若由根本佛边。 则唯大定智悲故。 此十地经亦以闻者识上所变影像为经体也。 既云如是展转传来于今。 明知根本佛是不说法。 虽尔以闻者识变展转来今意自明。 必以此文不可难也。 又一解会云。 无性摄论意。 金刚藏菩萨意识之上变现文义影像。 安立十地法门。 此能说人所说法。 即自如来妙定所变现。 非如来第八因缘变。 设虽安立种种名句说十地皆妙定心相。 非如来第八所变声境等。 故云唯有三法佛不说法。 理无相违也。 二解之中。 初解为正。 及佛地论一师所说者。 所说二字通龙军及无性也。 佛地论第一(三丁)有二师说。 其中一说是佛不说法义也。 如次引。 【章】其无性云(至)以为教体钞曰。 二举无性论。 此有二文。 初正举无性。 次章主以相传义释成今文。 即此二文也。 此中即是者。 无性论中于上句释经字。 云贯穿缝缀说名为经。 其经中今云此中。 故次结成句云为体性文此成经体也。 随堕八时者。 此四字古来有疑难。 虽古今有通释。 其义意难辨折。 故今设四门以通释古难显如实义。 一者述大唐三藏相传义。 二者举古师难。 三者举古通释。 四今释通释。 初述大唐三藏相传义者。 开发曰。 堕谓堕在。 言八时者。 相传三释。 一云。 即是圣教中说八啭声时。 二云。 华严八会以为八时。 三云。 西方时分昼夜各四。 故名八时。 今依后说随堕八时听闻正法。 义宽通故(云云)(明西方时分。 西域记二。 寄归传三)二举古师难者。 唐静法寺慧苑华刊定记云。 八时者。 旧人四说。 一云。 如来说法于八啭声中。 随用一声逗机说故。 一云。 佛说华严八会时故。 一云。 依声明论。 昼夜各有四时。 如来随于此时应机说故。 一云。 依十地论。 如来说法离八非时依八正时故(十地论十一云。 如王怀忧恼·病·恚·着诸欲·险处·无侍卫·谗佞·无忠臣。 于此八难时。 智臣不应语。 法王亦如是。 非时不应说。 云云)释曰。 寻上诸说。 虽各有据。 然勘梵本并不相应。 谓梵称一瑟吒。 此云欲乐。 梵言遏瑟吒。 此谓之八。 而摄论梵本则是一瑟吒。 非遏瑟吒也由其两音相滥。 致使翻译者谬传。 既翻欲乐名八。 亦复虚加时字故。 劳诸德扰动智海。 玉卮虽宝。 无当奈何。 是故正译应云随堕欲乐闻者识上直非直说聚集显现释曰。 此文意显闻而欲乐成聚集故(已上刊定记文)又唯识演秘曰。 又荐福等三藏和上(义净)释曰。 随堕乐欲时何所以者。 解云。 梵云一瑟吒。 此云乐欲。 言頞瑟吒。 此云八时。 摄论梵本云一瑟吒。 明是乐欲(云云)又义蕴一举法苑三解已云。 此皆未可。 今准义净三藏说。 梵云一瑟吒。 此云乐欲。 若言頞瑟吒。 此云八时。 古德错翻名八时。 应云乐欲。 此解为正。 又我朝近代有信培者。 净业之徒自称解得唯识。 讲三十论疏数度。 予志学之后。 倍彼讲席。 退顾辄慨其讲唯识而非唯识。 虽口说大乘法相。 不识以离言说为大乘教。 自堕小乘讲者既尔。 听者悉至不辨大小乘之菽麦。 今也他家讲尊被害信培之毒。 至谤大乘者甚多矣(予)肃然慨嗟于是年久。 具如法相玄论之初辨拆焉。 如是信培者遂作唯识疏集成编。 彼编之中引刊定记已云。 今谓。 俗典不言乎。 中心疑则其辞枝疏主释堕八时犹豫不决。 是故说分三义。 傥有具不决。 则不询之亲教三藏法师何也。 疏主虽复已询三藏法师。 或亦不决乎。 又三藏曾在天竺禀受此论于诸论师之日。 亦不之询何也。 三藏或务在禀传几经论。 不遑决择一文句是非邪正如何如何乎。 或虽三藏不能无有千虑一失乎。 扑扬巧设救释。 然义净·慧苑等。 双举梵汉方音以申然辨。 其失匝免。 邑师判断为正。 尤有理也(云云)(已上集成编)三举古通释者。 唯识演秘中。 举乐欲与八时二义已曰。 问。 二个三藏并亲步祇园同览梵与。 忽焉一义解成楚越耶答。 二俱无失。 何者。 一物名义含多。 且如帝释具有十号。 前释据历时声而文义起故云八啭八时。 后解依自慕法而教体生。 乃云随堕乐欲。 问。 论本若有一頞二言。 前后三藏有随取一想也。 梵本末必无二字。 如何得言随取一耶。 答。 何废无性所制之论前后不同。 二德所睹而本有别亦犹此方诸述作者先后回互。 其类寔繁以此准彼斯亦何失(云云)(已上演秘)又我朝近代泉州界浦有海云堂居士名鸠者。 声德独高。 道颖五畿。 芳传四主。 学苞大小。 缁素钦挹。 业崇维摩。 时贤敢恭。 遂释堕八时文云。 随谓随于时时也。 堕谓率尔心也。 八时谓八个刹那也。 时者犹言度。 应知度度各别随堕也。 故举世俗八时与华严之八会。 以示其例令其八时亦有差别。 即啭声八度之时也。 其如●●●●●●等。 或●●●●●等。 名为随堕八时。 盖善啭声者自知焉耳(云云)(已上东海传)自慧苑乱辙以降。 被障妄云。 诸德智日不见昭然。 今也居士勤以通释。 可谓子古疑云少披。 忽见慧日斜晖也(已上海云居士义)四今义通释者。 三门分别。 初辨古非。 二辨古是。 三彰如实义。 初辨古非者。 静法惠苑叨以梵本难八时义。 此起妄谬之基矣。 若三藏云以梵云一瑟吒此云欲乐为谬。 则应如汝所难。 若三藏云一瑟吒梵本虽应正翻欲乐。 今义翻为八时。 则汝如何难。 大抵翻译文例非唯敌对。 多用义翻译声之法。 至人不可解文。 则必用第二展转为释法令解意味。 玄赞三曰。 然今经文恐人不解。 翻译之家遂依第二展转训释法而释。 然少不次。 以义正之。 不违圣教。 若别义释。 便是人情。 非为圣教(云云)今亦是第二训释法也。 今举示一二例。 梵云素怛览。 敌对应翻云綖。 存方土可信故义翻云经。 又梵云毗奈那。 敌对应云调伏。 存易解故义翻云律。 又梵云捺落迦。 敌对应云不可乐。 存易解亦义翻云地狱。 又梵云商羯罗塞缚弥。 敌对应云骨锁主。 准世所言翻天主。 如是等类非七·八·九。 经论之中自可检知。 今亦如是。 摄论梵本既云一瑟吒。 正翻应云欲乐。 虽然若云欲乐。 泛漫以不具彰名句及五心聚集现义故。 今为委聚集现义。 义翻以云八时非堕在已。 若堕在时。 八时皆欲乐故。 总言则是欲乐。 别言则是八时。 唐三藏非不用梵一瑟吒此云欲乐。 故彼所难非今所关彼见遏瑟吒此云八。 眩迷梵音相近。 凌三藏为谬传。 惠苑轻蔑贤善之罪所不轻也。 惠苑不全解聚集显现义故。 以八时言为无用义。 妄昧尤甚。 惠苑由来有以梵本乱正翻之癖。 彼实智解玲珑。 虽应云玉卮无当。 此非宝。 有智之人勿为妄说所率失也。 又义蕴中朋辅荐福三藏。 以云八时为误。 是亦不全解聚集显现之义故。 义净三藏不具显法相之人。 故唯以总合欲乐一义翻是。 大唐三藏以法相大乘示中道人故。 今为令聚集显现微细明着。 义翻以为八时。 有智学者必勿眩迷。 又近来信培所言。 虽似蚊蝇作声。 少附惠苑·道邑骥尾。 动黄口疑三藏。 妄谈不足论已。 彼云中心疑故既分三义。 此是何之言乎。 大抵解大乘深远之教设多义彰所含实理。 是古学之风也。 今家章疏必设多义以令至其真实。 信培由来有评多义以为一途之癖。 后学必勿惑此说矣。 此斥古非已。 二辨古是者。 演秘中设救释。 问答有二。 其中初问答有少理。 次问答似无理。 又设救释虽可为是。 释八时言不尽义。 故妨难不已。 又海云居士释八时言云八啭声八度之时。 此释甚好。 然不辨相传三释之所由。 未尽之释也(问。 下章云合有五刹那所依之声于心上现。 依之见。 则鸠师释八时云八个刹那。 似乖理。 如何。 答。 刹那时之通名。 声是名等所依也。 云诸恶者莫作时。 在五个时节。 名句所依之声心上显现故。 云合有五刹那也。 云八刹那亦无过也。 约增长则有字名句五十聚集。 约合说则但有五刹那。 所依之声心上现也。 所依之声者。 摄假随实释也)是叙古是已。 三彰如实义者。 开发中举相传三释。 以八啭声为初。 华严八会为次。 世俗八时为后。 此狭为初。 宽为后也。 又今此章次。 又初世俗八时。 次华严八会。 后八啭声之时。 此即自宽向狭之释。 虽有前后之异。 理无相违。 初云随堕世俗说日夜八时者。 约闻世出世间一切法。 昼夜八时之中随堕在一时。 心之上五心聚集名句聚集。 云随堕八时等也。 若于本邦。 则昼夜十二时之间。 随堕在日中或日没见闻如是如是法事一时其识之上五心聚集名句聚集。 余例准知。 次云随堕华严八会时者。 且举华严八会令例余会。 谓此亦八会之中。 随堕在一会听法识上五心聚集名句聚集。 云随堕八时等也。 后云随堕诠辨诸法八啭声时者。 谓如说一时婆伽梵。 此八啭声中随堕在第二业声。 闻者识上五心聚集名句聚集。 复如云王舍城耆阇崛山中。 此八啭中随堕在第七啭于声。 闻者识上五心聚集名句聚集。 余啭声中堕在聚集。 例自可知(海云鸠云。 堕率尔心也。 今云。 未稳。 堕谓堕在义。 八啭一一有堕在义。 堕在言中五心具足聚集。 非唯率尔。 故海云所释为不尽理。 又鸠云。 八时者八个刹那也。 时者犹言度。 应知度度各别随堕也。 即是八啭声八度之时也。 云云。 今云。 此译虽有理。 释通漫也。 以刹那释时言故。 又鸠云。 举世俗八时与花严八会示例。 云云。 今云。 此释未稳。 开发中既约宽狭释故。 三义共皆是聚集显现。 宽中狭之相也)由是应知。 随堕八时言。 明闻法者识上五心名句聚集显现时时堕在。 设八之言。 且欲由世俗说以日夜八时明堕在相。 此日夜八时中。 华严八曾时·八啭声时。 同一时堕在故。 令同八数。 云八会八啭。 非必局八。 必勿胶执。 如开发言。 今依后说随堕昼夜八时听闻正法。 义宽通故(云云)问。 日夜八时义如何宽通余耶。 答。 初举宽日夜八时。 通一切世出世间华严八会般若十六会诸会等。 此等皆摄在日夜八时中故。 此为宽通。 次华严八会虽在日夜八时中为狭。 对八啭声时。 则亦以为宽。 故是中也。 华严八会中一会具八啭声时。 故以八啭时为最狭也。 是故以宽置初。 正今由是说随堕八时。 无性论意故。 问。 若尔为何说华严八会及八啭时耶。 答。 世俗八时堕在同时。 八会八啭亦堕在聚集显现故。 欲令委细聚集现相。 说如是三义也。 开发中自狭向宽次第相摄。 准是可知。 理全无违。 问。 以何知为彰聚集显现相云随堕八时耶。 答。 开发中问云。 如何过未无体。 应识上聚集相无。 云聚集解生耶。 答。 此问引无性堕八时之文。 举相传三释故。 此三释即聚集相委细说。 自可知也。 三十疏对法疏等。 皆答应聚集无问云随堕八时。 检可知已。 次可辨事宽狭也。 问。 若尔何故不翻云乐欲云八时耶。 答。 于八时中。 随堕何时。 亦皆无非欲乐。 故云随堕八时。 则欲乐义自含隐。 若但云随堕乐欲。 而任梵本。 则漫中之漫。 每一啭声有聚集现之义。 遂不明显。 故随堕言含欲乐义。 令了知一一啭声有聚集现等义故。 云随堕八时也。 上来释随堕八时已。 闻者识上者。 此即彰佛不说义故作此简也直非直说者。 诸家释纷纭。 决择记曰。 章直非直说者。 略有三释。 一切圣教明长行名直。 颂名非直。 二据十二分。 说最初契经名为直说。 据初略说未委细明。 余十一部之说子细具陈。 说名为非直。 三从所诠。 名诠自性。 名为直说。 句诠差别。 言非直说(云云)又唯识义演但用此第一释。 又华严刊定记一举五释。 初三释如决择抄。 第四释云。 直尔说法名为直说。 以譬喻说名非直。 第五释云。 如实说者名为直说。 方便说者名非直说(云云)又开发中出三释。 如决择抄。 复设别解云。 又今别解。 显了说者名为直说。 密意说者名非直说(云云)又有解不为屈曲表彰但直生解文义。 说云直说。 屈曲轨范表彰差别之名句文。 说云非直也(云云)近来信培者作集成编。 评此等说云。 今谓。 虽舆说区。 以长行为直说。 颂为非直为优。 而引瑜伽二十五·显扬六·成实论一为证。 今云。 信培之此评也。 虽精而勤。 失多含之义。 由来信培好加取舍。 是彼之癖也上来所释之诸义门。 在此直非直说言。 而含容无性论意明一切直非直说义识上聚集显现。 必不可取舍。 此下章中云长行为直颂为非直。 此由别义。 深思可解。 聚集显现者。 此聚集有二。 一者名句聚集。 由婆沙(十四)正理(十四)意。 章主立之。 大论等不说之。 二五心聚集。 由瑜伽论立是。 然此章及对法疏及开发。 说五心·名句二个聚集。 三十论疏但说五心聚集。 名句集处必有五心集现故但存略。 其实二个不可分离。 然无性意取何聚集云聚集显现耶。 谓既云文善相现。 故知名句聚集。 是故开发曰。 彼论于八时中随堕何时。 闻者识上有直非直十二分经声名句等聚集显现。 以为教体(云云)无五心集则名句集亦无故。 虽不可分离。 今以能诠文为正教体。 故以名句聚集为正聚集也。 此意即取等下。 二章主以相传释成文。 随世俗说者。 西域记二·寄归传三等。 明西圆方俗说。 西域记二(二十一行)曰。 六时合成一日一夜(夜三昼三)居俗日夜分为八时(昼四夜四。 于一一时各有四分)南海传三云。 若依方俗或作三时四时六时。 如余处说。 【章】佛地论云(至)佛实无言钞曰。 三举佛地论一师说而释。 此中二文。 初正举佛地论文。 二章主释文。 此文有此二秘。 本愿缘力者。 唯识义演曰。 如来因位发愿云。 众生见我者。 于自识上文义相生。 佛虽不说法。 由众生有善根力故。 即众生自识上有文义相生也(云云)近来信培评是云。 佛愿文义相生者鉴说也。 佛以慈悲愿乐说法度生。 此云本愿非必愿文义相生(云云)今云。 信培所言尤尔。 义演释不是也。 此章下明护法等意云。 此师意说。 众生本愿愿闻佛说(云云)翻是可知。 自意识上者。 自谓各自。 其可闻者之各自识。 若地上萨埵为可闻者。 则此意识察智识故。 所现文义亦即真无漏相。 又若地前同夫名可闻者。 则此意识有漏善意识故。 所现文义亦其体有漏善。 似无漏相。 文义相生者。 如上已明。 文有二释。 一者淄洲由摄释分意曰。 文者六文。 最胜疏一曰。 此六文中。 正文唯文身。 是余名文者。 名句从所依。 语从能依。 行相约所显义。 机请据能起。 相从名文起。 扬释分曰。 如是六种皆显于文。 若阙一种不能显义。 由能显义是故名文(云云)二者章主由能诠根本释云。 文是所依能诠根本。 名句不能生解。 但说其文(云云)义亦有二意。 一者淄洲由摄释分释曰。 义者十义(摄释分具说十义如上)最胜疏曰。 此中依所诠及所为并名为义。 十俱所诠(云云)二者秋篠增明记云。 文集成名。 名集成句。 文是本体。 名句是义。 是故举体不取义也(云云)此意。 名句虽是能诠。 于能诠中分体与义。 义是差别。 是故今云文义相生。 名句文相生。 非以所诠名义。 此二之中。 以第二家为今章意。 章主此段最初牒云能诠文中故。 相者影像相分。 生者生变。 谓由佛本愿为增上缘力。 自第八识中意识种子。 生变心文义能缘见所缘相。 其能缘见今云自意识上。 其所缘相云文义相。 此意即是等下。 章主释成。 为增上缘者。 释缘力字。 示非因缘。 此文义相下。 亦是佛地论文。 自者自身一聚。 亲者简增上缘。 善根者种子名根。 有漏善无漏善种子。 又善根者前念相续所修善根。 是约现行。 此现行所熏成之有漏无漏善种子名力。 力者切力切。 能即是种子。 谓此文义相虽各自亲依托所修善根种子力现起。 而不唯自力起。 以佛本愿为增上缘起故。 就根本缘其文义相云佛说。 佛实无言者。 结不说法。 【章】故无性云(至)佛云何说钞曰。 四寄难成无性云者。 摄论第一(初丁)文也若尔云何等者。 摄论中正难文。 按彼论文。 本论初说薄伽梵前已能善入大乘菩萨。 为显大乘体大故说。 然无性释云闻者识上显现为体。 由是此难势起。 难意言。 若言闻者识现为体则云何云已入大乘菩萨说耶。 非闻者识。 彼已入菩萨能说故(已上难)彼增上生等者。 此下八句摄论中正答文。 彼者指何人耶。 答。 此古来有二释别。 一者指已入菩萨云彼(决择抄由是作二释。 一菩萨本性之教名增上缘而生起者。 心上所现影像之教。 此影像教以增上缘言菩萨说。 约实自变。 二云菩萨实不说法者。 菩萨为人说故。 约是云增上生也)二者指如来云彼(唯识义演由是作二释)今云。 二家之中云指菩萨为准摄论文。 然决择抄所言为穿。 由是却义演第二释为胜。 今别释云。 约本如来增上而生故佛云彼。 虽佛不说。 已入菩萨为闻者时。 佛增上已入菩萨自意识上文义相生。 由此熏习力故已入菩萨在定为增上缘。 地前凡夫等闻者识上文义相生。 是故论文云菩萨说。 亦已入菩萨实不说。 但在定为增上。 闻者识上文义相生。 正指菩萨云彼。 约本亦指佛云彼也譬如天等增上约等者。 周记曰谓有婆罗门事天等自求聪明。 专以欲梦中见未与咒论等。 彼天实非将咒论等而与此人。 但为增上。 彼人梦中自得咒论(云云)玄赞一引此喻已举一喻曰。 如母啮指子作唤解(云云)此周鲁参故事。 举此故事次引一字不说经而结。 若离识者佛等下。 此结寄难成识上显现为教体。 若离识者四字。 若不尔者。 意周记释难意云。 此无性为经部等执心外之名以为教体。 今设难云。 佛如何说令他得解。 彼返难云。 云何不解佛现名等。 答云。 非听者识之所现起。 如非所缘。 云何亲能生闻者解。 言为教体。 (云云)【章】此就本缘(至)实不说法钞曰。 五成佛不说此言指上来所引佛地无性所言。 本缘者根本增上缘。 本谓前所言本愿也唯有无漏等二句成无文义之由。 今按。 此二句龙军论师所造三身论之文何以得知。 谓唯识开发中。 初云龙军论师等云举此唯有无漏等文。 次云无性摄论云而举随堕八时之文。 后云佛地论云而举如来慈悲本愿缘力之文。 法华玄赞中亦云龙军等云而举此唯有文及佛慈悲文。 由是自知。 此唯有文龙军论师之文。 加之玄赞中云。 龙军等言。 佛唯有三法。 谓大定智非久离戏论。 曾不说之(云云)以是捡唯识开发。 彼云。 龙军等云。 如来唯有无漏大定智悲寂静涅槃真如之理。 无动无转无说无示。 但众生有感。 于自识心文义相生。 谓佛说法。 佛实无言(云云)以是复捡西明疏所引龙军论师所造三身论之文云。 龙军即是旧译三身论主。 彼说佛果唯有真如及真如智无音声粗相功德(云云)此文如次。 大定(真如)大智(真如智)悲(无音声粗相功德)由此等文对校。 忽焉知此文唯有三法即龙军之文焉。 近来学者无曾知此等之所由。 深思学人须详察焉。 又唯识演秘中问曰。 言唯有三法证无文义。 若尔。 应无色身。 答有二释。 一云。 亦无有所见者。 亦唯能见识之变矣。 如文义等。 二云。 佛离戏论名等故。 依本愿大悲变现色身。 令物睹益。 故非戏论。 色身故。 有评曰。 按佛地论·唯识论十。 前义为本。 至文自悉(云云)今云。 演秘所释以无色身为如实义。 此释于龙军义实为允当若于无性为有妨难。 云何有妨难。 无性摄论说佛有他受用变化二身故。 无色身义于无性不可成。 又以唯识第十文虽成无色身义。 此亦未稳。 第十论云。 有义。 如来五根五境妙定生故。 法界色摄(云云)(此意引识所缘)本疏释曰。 如来根境皆以意识妙定为先方变。 本识随变。 设第八变妙定生故。 法界(意识所缘)所摄(今云。 对法抄云。 又诸菩萨虽入灭定。 而起威仪游诸净土。 此由定前意乐击发本识相分现诸威仪。 后虽灭之。 威仪不灭。 由第八识持缘彼故。 此位威仪依何本质不尔。 八地已上菩萨入灭定位。 无前意识击发威仪。 即应不戒念念入定。 亦非不起定现诸威仪。 如是便违处处经论。 无垢称经等云云。 今本疏所言。 以意识妙定为先方变。 本识随变者。 此亦由意识妙定击发本识相分色身自现。 此虽本识变。 自妙定生故。 第八变色身。 此定果色。 法处界所摄。 非五根五境义也)非佛以外所余菩萨及异生等。 虽依此佛所变上变为佛身土。 然佛变细(妙定力生故)余变者粗。 佛变细者。 非五境摄(妙定所生故)根境既无。 如五识亦非五识界。 根虽非实。 似其根相故佛现有。 他不变根。 但似境。 以相粗故可变用故。 无垢称经中。 如来之心恒在定故(云云)(已上本义文)由本疏意。 此第十卷妙定生义。 可言或有色身或无色身。 若第八识变亦自妙定生故。 若无第八实变色身则应云无色身。 既妙定所生色身有故。 复应云有色身。 如演秘等。 由第十论文。 但云无色身。 则失本疏意。 必勿偏执。 是故今会言。 则无性摄论说有他变用变化身此约妙定所生身。 复云唯有无漏大定智悲。 约第八变亦妙定生无因缘故。 演秘答释甚为不是若依闻者等下。 于上句佛不说法之义道理极成。 即闻者识文义相现为教体义自照灼故。 今于此文明闻者识文义有有无漏心现之别。 若依者。 犹云若就有漏心现等者。 地前凡夫为闻者时之心现相无漏心现等者。 地上萨埵(及)八地上无漏后得之心现相。 即似无漏等者。 唯识演秘中问曰。 佛无文义。 有漏识变。 云何言似。 无所似故。 答。 有三释。 一云。 名等佛识虽无。 然听法者谓佛实说故。 自心上有似文义。 虽无本质所似名等。 似自内心。 故亦无失。 如言似我。 向内似故。 二云似佛无漏非文义也。 无所似故。 文义之言相从来也三云。 七地已前有漏心位而过少故。 名似无漏。 非约影质名相似也。 扑扬评取三义。 初释为好。 今云。 三释俱有妨难。 难初义云。 若言听法者谓佛实说。 自心之上有似文义。 似自内心故向内似。 为似无漏。 则地上闻者亦应似自内心文义相起。 云何不云似无漏。 而云真无漏耶。 真无漏何故非似内心相耶。 有此妨故。 初义不成(义演亦不取此初义)难次义云。 若似佛无漏故云名似无漏。 则地上无漏心及八地上后得。 何故不名似无漏。 皆是应似佛无漏故。 地上无漏闻者文义。 八地已上后得文义不似佛心。 不应道理故。 次释亦不成。 难后义云。 疏意通言诸有漏心所变文义不唯七地。 岂地前等不听佛说。 若许听者。 自识所变。 岂不得名似无漏耶。 既得名似。 故此释亦不成(此难演秘中难意也)今明如实义者。 不简地前·地上。 闻者有漏心现无漏影像。 不拘文义。 总名似无漏。 对地上菩萨无漏心及二乘无学并如来心相名真无漏。 名似无漏。 以一切真无漏为所似故。 一切有漏心现无漏影像名似无漏。 翻是应知。 佛识上等所现有漏非真有漏。 唯识第十说真善无漏界摄故。 可名云似有漏。 如二十论疏末辨。 问。 此文似无漏云声名句文。 真无漏但云文义。 有何所由作此差别耶。 答。 并捡三十论疏·对法抄等三十疏中云似无漏文义真无漏文义。 不作差别。 对法抄中似无漏云声等。 真无漏云名等。 此亦无别。 由是捡今章意。 真无漏云文义。 俱于能诠名为文义。 义是名句。 如前已辨。 故诸疏抄作例全无相违。 此即如来等者。 此言承上来说此即结成不说义。 【章】故大波若(至)不违唯识钞曰。 六举不说证结归唯识成立俗中教体。 此中文二。 初举不说证。 二结成。 今即初·二也大波若等者。 四百二十五(十八丁)云。 我昔于甚深般若波罗蜜多相应义中。 不说一字。 文殊问经者。 彼经下(五丁左)云。 我成道来。 虽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不说一字(云云)涅槃经等者。 经第十四·三十九·第二十六广说(云云)(经第十四。 依法身云不说。 又三十九。 诸佛无异说故云不说。 又二十六。 依计执无云不说)等言等取十卷楞伽第六·四卷楞伽三(四十左)金刚般若(十卷经第六云。 我从某夜得最上觉。 九至某夜入般涅槃。 于其中问不说一字。 亦不已说今说当说云云又四卷经三云。 如来不说堕文字法。 文字有无不可得故。 云云)十地亦言等者。 晋经二十六(三丁左)唐经三十七(三丁左)问。 三界唯识文以何成不说义耶。 答。 一切法唯自识所变故。 唯闻者识所现文义为教体。 自可知此义成已。 即佛不说法义也。 故知教体等者。 二六结上成唯自心变文义为教体。 唯识变义成已则可言中道成。 中道教体显然。 修唯识观者应自知。 【章】问何故佛宝(至)故唯心变钞曰。 七问答唯心变教体。 何故佛宝等者。 谓于三宝中。 佛宝即取有本质。 然今说法宝教体云佛不说法故。 是无本质。 唯自心变文义相。 何故佛宝与法宝中有如是异耶。 是问文意也。 答教法戏论等者。 一切法性以不可言证知故。 不可教示。 然今教示为教法宝。 不称离言法性。 故云戏论。 由耳根意生。 缘教名闻。 通缘一切名句文三屈曲生故。 皆是意识所变现事。 为教法体。 唯自心变自可知已。 余非戏论等。 除教法宝所余理行果三云余问。 此三何故非戏论。 谓理法宝以绝言如理为本质。 行法宝以真如智为本质。 果法宝以真如子真如智之冥合为本质故。 云非戏论。 故取本质等者。 翻成但教体说唯自心变之由无垢称经等下。 举教法是戏论之证。 经第三(十一丁)不思议品文也法非是闻觉知者。 法谓法性绝言妙法。 是非见闻觉知所及。 无垢称疏五(本)曰。 真如法中无四境故。 四境者。 对法论曰。 眼所受是见义。 耳所受是闻义。 自然思构应如是如是是觉义。 自内所受是知义。 虽大乘中根·识·心所和合名见等。 然根之义强故得名。 瑜伽论云等。 文长往见。 若行见闻等者。 对法疏一(八十三左)曰。 准瑜伽第二(十八丁)九十三(十一丁)之说。 眼根名见。 意由耳生。 缘教名闻。 通缘一切名句文三屈曲生故。 觉者即是不依见等。 独生意识及第七识知者。 即是耳鼻舌身五俱意识。 第八心品及诸定心(云云)如是见·闻·觉·知四境。 依有漏差别心而建立之故。 说真如妙法非见闻等四境也。 非求法也等者。 此法者指绝言法体。 谓见闻觉知求教法宝。 此体以世俗论论。 即是见闻觉知皆意识变非求真如法宝。 故经云法非见闻觉知也。 故唯心变者结教法宝唯自心变。 谓教法必见闻觉知求之。 是非实求法故无本质。 唯自心变。 【章】问若取佛说(至)聚集显现故钞曰。 八问答识上聚集现。 今此问以有宗三世实有义。 而难识上聚集答取佛说等者。 若以佛说为本质云闻者识变则无此难。 故云义即可然若闻者心等下。 正难不许佛说法。 唯闻者识所变为教体之义。 子细研究。 道理难决。 故此难来也。 过去未来等下。 正难意也。 顺正理十四·俱舍第五叙有宗义曰。 我宗皆有三世非无故。 后待前能生名等(云云)有宗义既如是。 故于大乘立过未无体后立聚集显现义。 大生疑故。 今此问自起也答无性解云下。 正答文也。 如前已释。 谓八时中已下。 章主释文。 【章】瑜伽说心(至)自当广释钞曰。 九总以五心聚集明七心十二心。 离五心无七心十二心。 故总合尔。 大凡辨聚集显现有二。 初五心聚集。 二名句聚集。 然此章中。 及对法疏·唯识开发。 二聚集俱明。 三十论疏但明五心聚集不明名句。 谓名句与五心聚集显现必是同时。 云说诸恶者莫作时。 同时有二聚集显现故。 此中有六文段。 初列五心名。 二示名法。 三明言诸时有二心。 四明言行时。 五明言无时。 六明言常时五心等方具足今即初也如五心章等者。 建立五心源由瑜伽第三意地三。 如次下五心章。 【章】如圣教说(至)有起尽法钞曰。 总明中第二示句法如圣教者。 北本涅槃经十四圣行品文也。 有四句文。 其中今举初二句。 此次但举诸行无常句总明五心七心十二心。 离五心无七心十二心故总明。 今此诸行无常句。 二种句中第二显义周圆句。 句义俱圆满故(增明记云。 以眼耳鼻舌身名集法满足句。 以不生亦不灭等句为显义周圆句非也)对法疏明五心聚集已云。 此中且依句义圆满以辨五心。 非一切教皆定如是有但说名。 如说佛言。 一字五心生。 如说天接。 二字之内五心亦生。 如说慈氏佛。 三字亦生。 如是乃至事绪究竟。 随字多少五心方具。 如应当知(云云)五心章云。 若说事理未究竟已来。 五心不具(云云)今云。 若委细论。 则就诸行无常一句。 有五心名句聚集以成一句。 同一时心上现然。 今此章句初明五心聚集。 次明名句聚集○今且揭五心名句文同时处现图示。 PICT71054801. GIF/PICPICT71054901. GIF/PIC○五心名句字同一时处心上显现图。 且据七心示之。 十二心例可知。 ●已上心相合十六心。 声相七。 声字相二十。 名相三十五。 总合七十八相。 前后念聚集成一句也。 (率尔。 义镜云。 率尔者。 忽然也。 谓此初心忽然也。 谓此初心忽然堕在所缘境中。 名率尔堕寻求。 同曰。 寻求者。 寻谓思寻。 求谓推求也。 即于初心所堕境中思寻推求。 名寻求心。 决定同曰。 决断。 定谓印定。 于第二心所寻求境决断印定。 名决定心染净。 同曰。 深谓染污。 即不善性并有覆无记。 净谓净业。 即是善性及无覆无记。 由第三于所缘境得决定已。 此位方得染净性成。 名染净心。 等流。 同曰。 等谓均等。 流谓流类。 由第四心染净已成。 彼所引故。 今此位中或善或染流类均等故。 名等流心。 等前心流故。 名等流心)瑜伽八十一云。 所成句者。 谓前句由后句方得成立。 如说诸行无常。 有起尽法生必灭故。 彼寂为乐。 此中为成诸行无常故。 次说言有起尽法。 前是所咸即所成句。 后是能成即能成句文(云云)显扬十二亦复如是。 又增明记一云。 诸行无常者宗也。 有起尽法者喻也。 举灯光等。 生必灭故因也。 由是道理彼寂涅槃以为胜乐。 (云云)【章】如言诸字(至)必意识生钞曰。 三明言诸时有二心。 唯识演秘曰。 此一段文据彼七心及十二心合而作法思惟可委(云云)同义演曰。 此一段文总约七心辨。 若新新解下。 明十二心(云云)今云。 成唯识疏中明五心聚集文。 及今章文全同。 然演秘·义演两家分科中。 以演秘释为准疏文。 义演不准。 故为不是。 今助演秘所释解云。 如言诸字至教体亦成。 总合七心十二心而释。 即是释五心聚集也。 离五心无别七心十二心故。 若新新解下。 别明七心十二心中。 初明十二心。 既于初字下。 次明七心。 云合有七心也。 故今此文明言诸时有率尔·寻求二心。 今按开发。 就诸字聚集举西方相传三释与义灯中要集所举相传三释。 全无相违。 义灯所出要集西方三释。 PICT71054902. GIF/PICPICT71055001. GIF/PIC然其第一释中别举有说。 其有说意与今章及唯识疏所言全同。 开发三释明五心名等同时集现故。 文长烦言。 今采要示。 一云。 说诸字时有率尔·寻求·决定三心。 诸言目一切故。 二云。 说诸字时。 耳识同时意识率尔起但领受声。 续起寻求心时。 其同时意识上。 于其(寻求)所缘境中而得决定。 寻求时必缘名字等故。 必得决定也。 三云。 率尔耳识唯缘声相。 率尔意识亦缘名等故。 率尔识有决定心。 今云。 虽如是三释。 俱约辨五心名等同时聚集。 今此章及成唯识疏。 唯约五心而释。 开发中所言有说。 云初闻诸字无决定心是也。 与此章云未决定知诸所目故全同。 其实虽五心与名字同一时聚集。 但就名字言五心。 与就句义云五心。 各约一边论之。 智者应知率尔心已者(秋篠)义镜曰。 初率尔者忽然也。 谓此初心忽然也。 谓此初心忽然堕在所缘境中。 名率尔堕(云云)必起寻求等者。 义镜曰。 寻谓思寻。 求谓推求。 即于初心所堕境中思寻推求。 名寻求心(云云)必言示必定率尔心后起寻求。 初心者率尔心也。 虽多刹那等者。 示若寻求无间心散乱。 则寻求亘多刹那。 行解是一不决定。 未决定知诸等者。 释多刹那总名寻求所由。 此即开发所言有说义也。 此不约名。 但约义论。 智者勿滥如瑜伽论等者。 此取意引举率尔次必寻求起之证又一刹那五识生已者。 明率尔堕心。 五识随一缘境。 是率尔堕心也。 今此瑜伽文说率尔堕心唯五识。 又第三及七十六深密经说通意识也。 又云。 何率尔堕心通五识及意识耶。 答。 率尔五识同时意识亦名率尔心也。 瑜伽论三说意识任运散乱。 缘不串习境时。 无欲等生。 尔时意识名率尔堕心。 有欲等生。 寻求等摄故(云云)五心章引是云。 且如眼识。 初随于境。 名率尔堕心。 同时意识先未缘是。 今初同起亦名率尔(云云)今云。 此章所举约相胜说。 率尔于五识胜。 寻求于意识胜故今此偏说非云率尔五识无同时意识也。 从此无间等者。 释前文云必起寻求续初心起。 周记释曰。 又一刹那至必意识生者。 证率尔后必有寻求。 又五同时虽有意识。 今言无间识生者。 寻求识生(云云)必意生故者。 周记所览本作必意识生。 对法疏与此章同。 成唯识疏作必意识生故。 今检。 无故字本为胜。 有识字本为正。 以周记所览本为是。 问。 凡论五心。 唯在六识。 将通七·八耶。 答。 如开发言。 然此五心。 彼瑜伽论随其相显。 但约六识而分别之。 七·八相续。 五心相隐。 所以不说(云云)如五心章中。 【章】复言行时(至)生即不定钞曰。 四明言行时由先熏习等者。 初闻诸字起率尔·寻求二心。 熏习第八本识。 说由熏习势。 闻行言时。 连带诸字率尔·寻求解生。 如何解生。 谓有三心现。 有三心现等者。 谓于行字慧解心生。 此云三心现。 所谓率尔·寻求·决定之三心现决定知诸等者。 释决定心生。 决定者。 义镜曰。 决谓决断。 定谓印定。 于第二心所寻求境决断印定。 名决定心(云云)知诸因等者。 示连带上字解生。 问。 今云三心现。 为十二心欤。 将七心欤。 答。 此且就十二心释。 故云率尔·寻求·决定三心现。 若约七心。 则言行时之率尔·寻求。 取先起者。 但决定心为新起心。 今总合七心·十二心明。 有智学者审详可知。 勿概见必为难。 问。 七心·十二心别为何分是。 答。 古来有三释。 初义演云。 若诸行等四字通说。 即有七心。 若四字等一一别说。 即有十二心。 何以故。 新新解故。 二同学钞云。 七心聚集明利根人。 十二心聚集说钝根人。 而利根人知诸法自性之时。 兼知其差别。 是故五心聚集多少不同(云云)三近来信培解云。 七心·十二心二种聚集非关利钝。 此是以境有旧与新为别。 又云。 章主以五心为正义(云云)今详。 信培之所言破云利钝。 释约境有旧新。 似未稳当。 此中云境新。 岂非钝根非。 随云境旧。 亦岂非利根者生解一时悟故。 就境旧解生。 一一非新生耶。 今云。 七心·十二心如义演释。 由通说与别说之二。 有七与十二之别。 然七与十二同一时处。 七心集处必有十二集。 十二集处即七心集。 而其体五心集。 但是约义边别立七与十二之别。 不可必胶执而论也。 若胶执论。 则失今此文总合意。 周记曰。 然无七心·十二心两种别明。 故此总中含七·十二于理无违。 义演中亦有约唯七心释之文。 为不稳当。 以要言之。 大抵五心于一字上亦有此在。 七心十二心。 今约就诸行无常句明五心立也。 故瑜伽说等者。 举寻求无间决定心生之证。 第三(五丁)说。 从此无间。 或时散乱。 或耳识生。 或五识身中随一识生。 若不散乱。 必定意识中第三决定心生(云云)伦记一举三藏相传西方三解。 其第三解曰。 若此五识同时寻求决定意识。 则缘彼五识曾所缘境生。 此言无间者。 由与五识同时亲依五识生故。 缘无间此是同时无间。 非前后无间也(云云)今云此第三解同时无间义。 就五俱意识辨。 又由最胜子解(西方第二解也)云。 乃明五识后寻求决定二意识。 缘过去五识所缘境生。 由追缘五识所缘境故。 唯缘过去境生。 或时缘五识所缘境(云云)若由此解。 则前后无间有同时无间二义。 前后就五后意辨。 同时如是。 此解为优生即不定者。 谓决定心生即为不定也。 【章】虽知自性(至)许散乱故钞曰。 五明言无时。 自性者诸行二字也。 此未知差别故。 但可谓名。 名谓自性故。 云虽知自性然未知义者义谓差别。 意言。 虽知诸行名。 未辨知诸行名此何差别为令了知故者。 诸行若常若无常。 为令知此差别。 复说无字于此时中等者。 说无字时云此时中有先三心者。 此且约七心明。 若心七。 则说无有先率尔·寻求·决定。 复于无字但寻求心为新起心。 又若约十二心委细释此有先三心四字。 则诸言有率尔·寻求。 复行言有率尔·寻求·决定三心。 应云合有先五心。 然今言有先三心。 是于诸与行言所起率尔·寻求二心相无别故。 相摄以言有先三心。 于无字上等者。 此约十二心云无字上有率尔·寻求二。 若约七心释此文。 则此中但取寻求心为新起心。 如是含七心·十二心。 故唯识演秘中。 云七心·十二心合作法。 尤为稳当义演但云总约七心辨。 为不尽理未决定知等下。 明说地字时却起寻求所由。 未决定知等者。 说无字时。 但寻求心无决定心所由。 即从决定等者。 正明说行字时。 决定心后还起寻求。 上二句明所由次二句正明事。 五心章中明乱起不乱起分别。 今云即从决定等。 其中乱起也。 广如彼辨论但定说等下。 此举自决定起寻求证。 即瑜伽第三文。 如前已引但定说三字正成今义。 谓率尔·寻求此无间次第生不乱起故。 不亘多刹那。 无间次第生。 瑜伽论中但说率尔寻求无间生。 不说寻求以后无间生。 故此文乱起之证也。 寻求以后等者。 瑜伽论既不说寻求以后亦无间生故。 寻求后或起率尔。 或起决定故。 今说无时从行字决定后却起寻求。 此为乱起也。 许散乱故者。 一本作许乱起故。 成唯识疏亦作乱起故。 对法疏中作散乱故。 与现本同。 虽无违害。 作乱起故为胜又唯识义演中。 释即从决定已下文云。 问。 若云从决定心后却起寻求者。 如何前言先无字上但有二心。 谓率尔寻求耶。 若不然。 彼约乱起故。 云于无字上却起寻求。 而无率尔。 故知乱起寻求非七心摄。 但寻求前行法。 今约无间次第生故。 闻无字时有二心也(云云)今谓。 此答甚为不是。 如理不识此文一段七心·十二心合作法。 故作此谬。 谓若约七心时。 于无字上但有寻求。 此即乱起。 尔如理云乱起寻求非七心摄。 甚不是也。 夫云乱起者。 谓五心不次第起也。 既于无字自先决定却起寻求。 是乱起也。 故七心必是乱起。 而云乱起寻求非七心摄。 大妄谬也。 复今章文云于无字上但有二心。 此是乱起次第十二心也。 从决定心起无字率尔寻求故。 尔如理释云无间次第生。 甚不是也。 不叶章疏文故。 【章】复言常时(至)方乃得转钞曰。 六明言常时五心并具者。 于说常时五心并具。 此约十二心而明。 五心中率尔·寻求如前已释染净·等流心者。 义镜曰。 染谓染净。 即不善性并有覆无记。 净谓净洁。 即是善性及无覆无记。 由第三心于所缘境得决定已。 此位方得染净性成。 名染净心。 等谓均等。 流谓流类。 由第四心染净已成。 彼所引故。 今此位中或善染流类均等名等流心。 等前心流名等流心(云云)由前字力等下。 明说常时五心聚集力故句义成满。 由前字力等者。 诸行无三字起率尔·寻求·决定等。 由其势力展转熏习(种·现展转熏习也)演秘中云已下明七心。 尤不是也连后字生等者。 今闻说常时。 前前熏习诸行无三字连常字。 心上聚集显现。 此时一句成。 故名最后时。 于最后字时。 始解诸行无常句义圆满究竟。 义解决故。 染净·等流二心。 方当其时乃得转起。 等流五识为染净意所引生起。 如五心章及唯识论。 【章】故虽无过(至)教体亦成钞曰。 明龙军无性等教体中。 十结成答问故字承无性解云已下义。 意言。 如是闻者识上五心聚集一时显现故。 虽无过未体。 教体自成。 【章】若新新解(至)故成十二钞曰。 明龙军无性等教体中第十一明十二心别作法若新新解者。 周记曰。 新新闻说而生解也。 一一字别名为新新。 非要隔越多时闻故名新新也(云云)即于末后等者。 同学抄曰。 问。 本疏中付依诸行无常一句明五心生起义。 且说后字之时。 前字所起率尔等心为聚集显现耶。 若说后字时。 前字心生者。 率尔心但一念也。 诸字率尔等至行字。 则率尔心云何多念相续耶。 况寻求心于不了境转。 若说行字之时决定心生。 其时云何寻求心并起耶。 加之说常字时染净心生。 而前字率尔等三心此位生。 则未转依位前三心无记也。 其时意识岂一念中通三性耶。 若依之尔。 则见本疏等文。 明连带解生。 说行字时。 前二心生。 述新新解。 末后十二心一时聚集(云云)由是可知后字位前字心悉皆生起此两端如何会耶。 答。 别起五心先字位心不至后念。 义疏五心一时聚集。 是故说行字时。 连带不忘诸字。 决定心位缘诸字故。 决字心上以义立率尔·寻求等也。 新新解生时。 若至说常字。 兼缘前三字故。 染净心位义说余四心。 既非别体。 故后字时。 一见分中十二心聚集显现。 自可知(云云)今云。 此答尤妙。 实是相传珍义。 甚可爱乐。 然答云未转位前三无记。 其时意识岂一念中通三性耶之难未分明。 今答曰。 对法疏中明五心聚集教体三性分别举二义。 取其初义为善。 初义曰。 有义。 五心皆通三性。 初三心无记者。 据多分说。 境若增强为不定故皆为教(云云)五心章曰。 若在因位。 境强胜诸识杂生。 并生五心。 皆通三性所摄(云云)义镜曰。 如定中闻声。 耳俱意识率尔是善(云云)由此等释应消疑难。 又难云率尔心应多念相续之答。 亦未分明。 今答云。 若三世实有。 则应如所难。 今过未无体。 得意识随念分别故。 如一念意识缘过去多事故。 非多念相续也第一有二者。 谓诸字有率尔·寻求二也。 第二有三者。 谓行字有率·寻·决三也第三有二者。 无字有率·寻二也。 第四有五者。 常字有率·寻·决·染·等五也故成十二者。 结十二心。 演秘曰。 若新新解已下明十二心(云云)同学抄曰。 凡见疏前后上来七心·十二心合明之了。 次若新新解已下明十二心聚集。 次既于初字下明七心聚集也。 总别废立。 本疏文相虽不分明。 义林章中有此意无失。 (云云)【章】既于初字(至)一时聚集钞曰。 第十二别明七心。 此章文悉义意易了。 然对法疏及成唯识疏中。 至此明别七心文。 文省略故其义难了。 依是学者多设劬劳。 近来信培对辨三十论疏与总料简之异。 以此章文为优。 信培由来有评立优劣之癖。 此是具略异耳。 何优劣之有。 复成唯识及对法疏。 云于后后字等。 略第二已下寻求。 然信培谬解云。 行无二字为后后字。 以常字为末后。 而自迷以为劣。 今云。 于后后等者。 于行无常三字为寻求·决定。 若具言则应云诸字未有寻求。 行有决定。 无有寻求。 常有决定。 今略合云于后后字者寻求决定。 复云末后乃有等。 谓于后后行无常三字。 随应有寻求决定了。 其句末后有染净·等流二心也。 如是解则与此章意全等同。 复难云。 成唯·对法二疏。 云五心方具等。 何云明七心文耶。 答。 总释聚集文也。 与此疏并考可知。 【章】如是方名(至)应具广之钞曰。 第十三结俗谛中道义如是者。 承上来所明随堕八时闻者识上五心聚集显现之相。 此中虽明七心·十二心等相。 但言其所□则五心聚集现故。 云如是方名五心具足故唯识教等者。 承上已正结可言中道故者承五心聚集。 谓闻者识上五心聚集显现以为教体故。 是即离心变无别教体。 唯识变是中道故。 俗谛可言中道义成。 离中道无别教体也。 故云唯识教等。 问。 何故明龙军无性等教体。 以五心聚集示聚集显现。 又明护法等教体。 以名句聚集示聚集显现。 有何所由。 为此意别耶。 答。 如上已明。 五心与名句同一时处聚集显现。 虽无差别。 若一处明。 则意味烦重难了故。 随文便初明五心聚集。 次明名句聚集。 问。 如何随文便。 若龙军·无性等立闻者识上文义教体故。 以心识一义明五心聚集。 护法·亲光等立能说者识上文义为教体。 是亦虽识变。 约能说立故。 以名等聚集明教体。 至如实义。 五心名等一时聚集。 自可了知。 是故开发中。 龙军·无性教体下。 明聚集现。 五心名句共论。 至护法文略之具如彼。 【章】二者护法(至)亲光等说钞曰。 显中道不有十文中。 第五牒举护法等教体。 胜子亲光者。 护法门人。 亲光说是佛地论第二有义也。 问。 佛地论第一有义。 与无性同。 何故前不云亲光。 但云佛地论一师说耶。 答。 亲光是护法门人故。 以与护法同义为亲光本义故。 今此云亲光。 胜子说本出释论中。 【章】凡论出体(至)故皆无证钞曰。 显中道不有十文中。 第六举四重出体而明。 此有二四重。 初四重中文有五。 初标牒。 二摄相归性体。 三摄境从识体。 四摄假随实体。 五性用别论体。 今即初·二也。 凡论出体等者。 凡者泛尔泛漫也。 出体者出诸法体也。 今此所明四重出体。 非但论教体。 示总论诸法体例。 故云凡论。 又此四重出体非局唯护法而论。 无性等义亦摄在此四重体中。 无周一切不摄。 故云凡论也。 如成唯识疏。 以无性为摄境从心以护法为性用别论。 又如二十论疏。 立增上缘因缘性相别论。 无性·护法俱为性用别体。 又开发中。 以清辨·竖慧·护法为摄相归性门。 复以龙军无性及护法等说为性用别论。 复以清辨·护法为摄假随实门。 又如无垢称赞。 以四重出体辨能所诠文义体。 如是此四重出体圆妙自在论诸法体之法门。 非必胶执守株之论。 有智学者深应观察。 如次下言。 虽说一体。 义不违三。 故此四体摄法义周。 随其所应释一切法。 而此四体约义用分。 不乖真俗法相道理。 一一法上具此四体。 一体具三圆妙自在。 深应了知。 又华严探玄记中。 明经体立十门。 第一小乘。 唯本无影(今云。 此贤首说未稳。 如何则小乘教中不见本质影像之说故。 此第一门不立。 彼救言。 小乘立实有法体。 是即慈恩家所言本质。 复虽小乘有行相名。 不言影像名故。 今为无影。 恒有法体为质。 今云小乘唯本无影。 何咎之有。 斥救云。 慈恩家所言本质名。 以影像所依托起名为本质故。 此本质体不定。 谓他识所变为质。 自种子为质。 或前现行为质等。 若彼不言本质名。 以义彼恒有法体今为质。 何故小乘所云行相。 能缘心上行所缘相故。 即与大乘影像齐。 有何所嫌不以义。 今言无影。 尔以义但云唯本有何别意。 进退不稳)第二护法说法义。 亦本亦影(以此名目立第二门。 当护法佛说法义为他家始教。 今谓。 此亦不尔。 如何则彼家书云始教就法相义别门。 若尔。 今所云亦本亦影者。 非云性相差别。 谓与亦乘亦大释亦言义同。 同依一所依之义云。 亦非言本影性相差别。 彼救云。 三十论疏既云。 护法性相别论。 是非法相义别门。 云云。 今斥云。 若尔。 二十论疏。 龙军·护法共为性相别论。 何今龙军为终教就体性镕融门教摄又亦本亦影则摄相归性门。 非性相别论释。 故彼说不稳当)即大乘始教。 第三龙军等不说法义。 唯影无本。 即大乘终教(云云)今云。 如是十门亦应有如今家四重出体。 虽说一门义不违九之义。 若不尔云第一唯本无影必定唯本无影故。 非唯影无本。 唯影无本必是此非彼。 则此是同胜论计执故。 贤首宗谈圆实具德。 故应定如今家四重出体。 一摄相归性体等者。 此下二明摄相归性体即一切法皆性真如者。 一切法谓今所摄相。 相者相状即。 依他起诸有为法相状别故。 一切法云相。 性者实性。 即真如理。 是诸有为真实性故。 由此诸法性即真如。 即本来自性清净涅槃故大般若经等者。 经五百七十八(十六丁)述赞曰。 一切有情皆如来藏者。 如来藏者即是真如缠之名。 出缠之时名法身故。 藏谓库藏。 诸佛所有一切功德皆在其中。 名如来藏。 现行功德未能起故。 不名法身。 又此真性正实如来藏在缠中。 名如来藏。 一切众生皆有真理(云云)又曰。 又由此性体遍三业。 能令三业普皆贤善。 故名普贤。 然今菩萨普贤本性即如来藏故。 说普贤菩萨自体遍有情体故。 有情者皆如来藏(云云)胜鬘经说等者。 经述记下曰。 第二明不异。 然此二法依如起。 离本无末。 虚幻所生。 生死二法。 今如来藏犹波即水。 但由世门假立说故。 云有生死。 穷其实真外无妄。 无垢称言等下。 经第二菩萨品文也一切众生皆如来者。 由无垢赞释曰此总显依如。 泛然总显一切依如。 欲明如中无授记故。 切有情及一切法此总依如。 于中一切贤圣依如。 于中弥勒别亦依如。 欲显凡圣·人法总别皆依于如。 空理义云。 皆依如者。 皆性空故。 应理义云。 用依性故。 体依性故(云云)问云。 何云用依性。 体依性耶。 答。 喻之五趣身而示焉。 或云人身作人用故。 或云畜生身。 作畜生用故。 或云地狱趣身。 作地狱趣用故。 或云天趣身依天趣用故。 今此言众贤圣及弥勒是用也作贤圣及弥勒用为别故。 如是五趣身作用差别论其性。 则地狱身地水火风四大种。 人畜天身悉皆其性离四大性无别。 若忘地狱人畜天身作用但观四大。 则五趣身都无差别。 至众贤圣弥勒亦复如是。 如是观察应识用依性。 又于五趣身。 人是眼耳鼻舌身头目手足皮肤等为体相。 地狱趣身畜生趣身天趣身。 皆以眼耳等为体相。 如是体相观其性。 则眼是四大。 耳鼻舌等是四大。 至手足皮肤亦是四大。 一切眼耳鼻等悉皆四大无别。 若忘眼耳鼻等体相但观四大。 则一切五趣眼耳等体相。 但是周遍四大种都无别。 至一切众生亦复如是。 如是观察应识体依性也。 如是观已。 应观总别依如也。 如谓诸法真实缘起法性。 谓空无我所显真如。 有无俱非心言路绝。 与一切法非一异等。 是法真理故名法性。 强名云真如。 如是离言缘起法性。 总别皆是。 且观一众生。 皆是离言缘起法性。 至一切众生一一无不离言缘起。 若忘一切众生相观离言缘起。 都无差别。 又一切色心等诸法亦复尔。 皆是离离言缘起无别性。 若以离言缘起之智观色心诸法。 色心诸法都无差别。 又众贤圣弥勒亦是离言缘起法体都无差别。 如是论名以摄相归性门而论诸经论说等二句。 明余经论亦有此说。 例准令知。 华严经说。 有为生灭法是真如相。 又有论说净法界等流教法等。 亦说诸佛真如为体等不遑枚举一切有为等下。 章主释摄相归性之文也。 是如之相者。 差别为相。 即经所说一切法亦如也。 一切众生众贤圣弥勒等。 皆一切有为无为法言中摄。 譬如海水等者。 举喻成。 周记曰。 问。 如波依水。 相异体同。 同滋润故。 如色等法而望于如。 体相俱异。 何得为喻。 答有二释。 一旦取不离一边为喻。 若约体相可为喻者。 如草木等依于地是波一一相虽异。 眼中湿性不异于海。 色等相若异色中如性而亦不异无障碍处真如性也。 后释为胜(云云)近来信培评此决释问答云。 此问贤首家之所难也。 不许真如随缘故。 水波喻不成难也有此难故。 决择抄中以二义会。 彼抄虽以后义为胜。 以前义为正。 而彼一一相已下为第二解(云云)今云。 周记所答尤为粗漫。 今别答云。 汝问意未稳便。 如波依水相异体同者。 体言有二体性与体相二。 相言亦二。 相用与体相二。 既彼云同滋润故。 尔则云体性明。 例是如色等有为法是生灭法。 如真如无为法是常住法。 是云相异。 如波纷乱相与水湛然相既异。 而如滋润性水波同。 色等有为法与真如无为法。 绝言性全相同故。 彼问中云望于如体相俱异。 何得为喻。 不辨体相。 猥作此问。 为大妄谬。 答中以无障碍处为真如性。 是亦不是。 无障碍虚空无为。 虽是亦如相非如性。 云真如犹是如相非性。 本性绝心言处。 有为法缘起本性亦绝心言处。 故云性同。 又如信培未辨菽麦者。 于真如缘起说与赖耶缘起说。 喜云优劣。 彼不知本识缘起即离言法性。 作别一个真如者与本识缘起法别之见。 故空起此妄解于法生优劣。 但是相待假妄心所变。 汝心妄优劣不关我心平等正见。 学者深思。 此波之体等二句。 示不离如。 体者体性。 波是湿润为性。 水亦是湿润性。 譬之一切法不离如故云岂异水乎。 一切诸法等者合法。 周记曰。 一切诸法犹如波浪四缘会者犹如水风。 成其体相者即同于水。 言四缘者。 谓因缘·增上缘如是等法皆不离如(云云)今云成其体相者即同于水者。 大妄谬也。 谓应云同于波。 次云然不离如。 是同于水。 学者简择。 有漏种子等者。 此本识与种相望论摄相归性。 示前摄相中亦有摄相归性释。 令不执性言但如相言是有为法。 成唯识疏曰。 本识(无记)望种(三性)四出体中摄相归性故皆无记。 种从现行望于本识相用别论故通三性(云云)亦复如是者。 例同前摄相归性故。 皆无记者。 有漏种子虽善等三性种。 种子则必依附本识自体。 本识性无记故。 有漏种其性无记。 如是释则摄有漏三性种相归本识无记体也。 故云亦复如是等。 【章】二摄境从识(至)诚证非一钞曰。 三明摄境从识体。 亦名摄证从心。 亦名摄余归识即一切法等者。 如二十·三十唯识论及下唯识章。 华严等说三界唯心者。 二十论初说。 安立大乘三界唯识。 以契经说三界唯心(云云)彼疏释曰。 华严经第九卷云。 心如工画师。 画种种五阴。 一切世界中。 无法而不造。 如心佛亦尔。 如佛众生然。 心佛及众生。 是三无差别(云云)三十论第七卷及心经述赞中引是释。 心所从王等者。 无性释四(七丁)成唯识七(八丁)广明。 即隐劣显胜。 唯识如是等文等者。 说唯心唯识教文。 处处有之。 由开发释。 大般若五百九十五说。 菩萨摩诃萨。 如实通达一切诸法颠倒所起虚妄心观(云云)又清辨掌珍论说。 谓一切法真性皆无但随妄情色等是有。 故声名等体即妄心。 非离妄心有别性故(云云)又马鸣起信论说(一切诸法唯依妄念而有差别。 若离心念则无一切境界之相。 又说。 三界虚伪。 唯心所作。 云云)一切圣教说心变教皆是此门。 问。 以摄相归性门摄一切相差别。 令归真如一性。 今亦立摄境从心门摄一切境差别。 令归唯心一门。 何故如是为前后二重差别耶。 答。 真如谓彰无差别。 如说一切法亦如是以差别法相令归无别。 此是以无差别教示令知差别相之极(边际)此云摄相归性。 又唯心谓彰缘起有别相。 如说三界唯心。 是以一切诸法令归缘起有别。 此是以缘起有别教示令知一切法相之极。 缘起极离言悟入中道。 成唯识七说。 颂言。 心意识八种。 真故相有别。 俗故相无别。 相所相无故(云云)贤首家所言始教就法相差别门。 终教就体相镕融门。 以今家见之。 则体相镕融即是摄相归性也。 法相差别即是摄境从心也。 问。 探玄记一曰。 谓众生心内佛。 为佛心中众生说法。 佛心中众生。 听众生心佛说法。 如是全收说听无碍。 是谓甚深唯识道理(云云)此说与今家所言摄境从识门同异如何。 答。 此即今家所言摄境从心门。 既云唯识道理故。 又此是摄相归性门。 既众生心佛心说听差别说为全收无碍。 全收无碍是离世间不思议异故。 相无别法门故。 是摄相归性门。 而非摄相从识门也。 又众生心与佛心。 说与听虽异。 同时同处非即非离。 如能熏所熏同时同处非即非离。 亦如鬼傍生人天各随其附应等事心异故。 则亦是摄境从识门非饭门也。 又可。 此是摄相归性门中摄境从识门也。 以是为实义。 【章】三摄假随实(至)此类非一钞曰。 四明摄假随实体。 一切诸法如幻假有。 其假有中因缘变者为实。 其余为假。 论第八说。 依他起性有实有假。 聚集(瓶盆等)相续(过去未来)分位(不相应行)性故。 说为假有。 心心所色从缘(种子)生故。 说名为实。 若无实法。 假法亦无。 假依实因而施设故(云云)又瑜伽一百卷说有六假。 一聚集假二因假。 三果假四所行假。 五分位假。 六观待假。 如是三假六假但开合异。 皆是离因缘变余体无故摄一切假。 随实教示皆是此摄假随实门说。 今云如说瓶等。 举聚集假以随实法。 云诸不相应等。 举分位假以随实法。 余假随实例准可知。 如无垢称经香台品说。 无垢称言。 此土众生刚强难化故。 佛为说刚强之语。 语即音声以为体(云云)如是等文是也。 又义演中举名句文示摄假随实义。 近来信培此为不是。 今云。 义演非谬。 且举名句文释。 令例余也。 对法论说者。 论第二四十文也是说不害等者。 是亦分位假。 对法第一及成唯识第六说也。 【章】四性用别论(至)此类众多钞曰。 五明性用别论体。 亦名性相别论。 亦名相用别论。 如是名言随处相违。 此有二义。 一种种名言世俗施设故。 相待立名。 必非唯名性。 待相而性。 亦待用名相。 待性待用亦复如是。 假实立名亦随世俗说。 故执名言。 非大乘解。 如真心要决辨。 二一一名相离言体故。 性必非性离相性无故。 相必非相。 亦例可知。 色心假实等者。 现本作色心及眼名别处故不是。 二十论疏及对法钞作色心假实各别处收。 由无垢赞等释。 此为是正。 今且举色心及假实令例准余。 别论色与心。 又别论假与实。 不善等三性各别论。 或体与用。 性与相各别论判。 曾不须相摄。 云性用别论也瑜伽等说者。 论五十四(六丁)文也。 色蕴摄彼十处界等者。 周记曰。 此有二义。 一既言色蕴摄十处界。 此即离境而各别论。 二但言摄十不摄余二。 是即色心各别说也。 所以今言五蕴即是性用别论收。 又有二义。 一云。 五根各各别处。 即是别论。 一云。 色者心家之用。 今色蕴摄十处。 不言于识。 即是性用别论(云云)今云。 周记所释以相摄义释各别论也。 若以不摄义释。 则云色蕴摄十处界者。 说假实各别体。 色蕴是能摄积集故。 离十处无蕴义故。 此为假也。 十处界所摄本体。 此即体实离蕴义一处一处各别缘起有故。 名为实也。 又成唯识疏。 以护法取能说者文义为教体为性用别论。 此是分本(如来)末(闻者)真(如来)似(闻者)本质(如来)影像(闻者)性(如来)用(闻者)立教体故。 为性用别论也。 二十唯识疏中。 立增上缘与观因缘为性相别论。 故护法·无性教体俱为性相别论。 增上缘为性。 观因缘为相。 由此等释。 今此章所言云色蕴摄十处界等。 且俱示一例。 必勿守株。 故总结云此类众多。 【章】又有四重(至)详而易入钞曰。 此明后四重出体。 总结初后四重。 是本出释论。 彼论云。 二为开阐因缘·唯识·无相·真如令修观行有差别故(云云)一真如者。 无垢称经(序品)说。 能善分别诸法相。 于第一义而不动。 又声闻品说。 能以食平等性入一切法平等性。 又菩萨品说。 一切众生皆如也。 至弥勒亦如也。 又不二法门品中。 三十三大士题不二法门。 三十一菩萨说无差别之相。 以为大不二法门。 皆以无相破于相。 故并是今言第二无相教体义犹粗显。 妙吉祥答。 以无言无说无示难诸问答为入不二法门。 是以真如教体破无言说。 以诠显之。 犹非深极。 依诠显故。 亦即第二无相教相(教相者即法门)第三证得胜义唯有无垢称。 默然无言。 正智正证真如之妙。 是为真如教相(法门)深复深也。 又华严经离世间·不思议二品所说。 皆是此教相也。 又涅槃经梵行品说。 善男子。 如来有时演说世谛。 众生谓佛说第一义谛。 有时演说第一义谛。 众生谓佛说于世谛。 是则诸佛甚深境界。 非是声闻·缘觉所知(云云)起信论说。 一法界大总相法门体(云云)中观论说。 因缘所生法。 我说即是空亦是为是假名。 亦是中道义。 如是等文并说真如教相(即是法门)二无相者。 无垢称经声闻品说。 法常寂然灭诸相故。 法离于相无所缘故。 谤诸佛毁于法不入众数。 终不得灭度。 起信论说。 一切法从本已来。 离言说相离名字相离心缘相。 中有等论说一切法皆空(云云)如是等文并说无相之法。 三唯识者。 无垢称经序品说。 直心是菩萨净土深心。 大乘心是菩萨净心又说。 心净国土净。 又华严·深密说唯心唯识法门。 又起信论等说。 一切境界唯心妄起。 又二十·三十唯识说。 如是教等皆是唯识教相四因缘者无垢称赞三本曰。 应理义云。 法门有四。 一因缘。 二唯识。 三无相。 四真如。 无垢称经序品说。 待因缘故。 诸法立善恶业。 又方便品说。 是四大种所合成身。 无常无强无力。 如来法身无量善法共所集成(云云)法华经方便品说行因。 即经八甚深寿量品说愿因。 云每自作是念等。 又天授品说求因。 方便品说说因。 云唯以一大事因缘故出现于世。 又华严经法界品。 说佛于过去行得一微妙音能应一切。 又云集品说。 无量无数劫。 此法甚难值。 若有得闻者。 当知本愿力(云云)又性起品说。 令诸众生于是见闻。 而得成彼金刚种子(云云)又诸经中说诸因缘及五种姓等是。 又瑜伽·显扬·对法·唯识·摄论等。 说本有所熏种子·及种子生现行道理·五因十因·十二有支。 三缘四缘等是。 又起信论说二种生灭依于无明熏习而有所。 谓依因依缘。 又说四种法熏习等是。 如是等文并说因缘教相。 如是四重中。 真如法门最为深妙。 心境冥智神会达理。 契真智灭障习立一切法。 故最专一。 次无相法门通谈无差别相故。 依诠门故。 少粗亦细。 仍有无相当心。 未为正证。 次唯识理观粗亦细说有内心之相状故粗于无相。 次因缘事法最为粗显故居最末。 且因缘中亦有唯识。 唯识亦是因缘法故。 亦有无相所缘。 无相不离因缘真如之体亦是因缘。 由因缘摄一切法故。 乃至真如中与一切法不异不一。 随应不违前三门义。 今随事相粗细不同。 说此四种。 非定名别。 此就所诠义而谈。 若就能诠教。 则文说真如处无余三。 文说无相无余二法。 文说唯识无余一法。 此就文句。 非就多句及一章假论。 上来释后四重。 全由无垢称赞而释。 释论及无垢赞。 因缘为初自粗至深妙次第也。 是约观行次第。 今此章真如为初。 自细出粗次第也。 就明教体。 约能说教示次第。 周记曰。 一真如二无相者。 而此之二种如何别耶(云云)今云。 但有问无答释。 真如与无相之别。 如上已释。 周记未见无垢称赞故。 作此难欤。 问。 成唯识疏·对法疏中。 但明初四重。 不说后四重。 何故不说耶。 答。 成唯识疏。 本论既但说唯识。 自泯后一。 别不说真如无相。 又对法疏。 此本率既说三科体事。 此即唯识因缘二教非余故。 不明后四重也。 此二四体等者。 一总结初后四重。 上来所明四生出体摄法义周如不文言。 虽说一体。 义不违三。 即一一法各各有此四种体故(云云)且就护法·安慧立论辨。 则安慧虽明摄境从心唯识教门。 于摄相归性门而释。 立唯自证分及八识能遍计等。 是护法于性相别论门论摄境从识教故。 立四分变现新旧合成六七能遍计佛身十八界无漏等是。 又此章及对法疏中。 以摄境从心释龙军及护法教体。 若依本能说识心为体。 此护法义。 若依未能闻识心为体。 是龙军等义虽本末有异。 同是摄境从心。 又开发中以清辨·及弥勒·无著·护法等说为摄相归性。 复以龙军·无性等及护法·亲不等说名相性别论。 此意言。 护法取说者真教为教体。 此根本质真善无漏故。 此为性。 龙军·无性取闻者似法为体。 此枝末故。 佛素愿力所现用故。 是为相用。 性相相望立此二师义故。 于性相别论立护法·无性二义。 又俗谛为相。 真空为性。 云摄相归性。 则是清辨摄相归性。 若可言为相。 不可言为性。 护法等摄相归性。 又二十论疏以增上缘与亲因缘相性别论。 释护法·无性教体如前已明。 如是章主以四重体释义。 随其所应处处为异。 后学勿事谬注浪设疑难。 随其所应等者。 彰今此所举两四重体非但释教体。 是释一切法之论体。 今随义便等者。 意言。 虽非但释教体。 是论一切式。 今任明教体义之便。 叙此两重出体庶后学等者。 劝策。 由是应知。 诸学者能识此四重体。 以审察一切法。 则易悟入其性相也。 【章】护法等说(至)似文义相钞曰。 十文科中。 第七正举护法·亲光等教体。 此中有六。 初出佛说法教体。 二举诚证成。 三会不说言。 四出无漏教体之证。 五辨有无漏三性。 六明但取能诠者文义为教体。 今即初也。 谓宜闻者本愿等者。 所化众生机缘已熟。 堪宜闻说法者。 云宜闻者。 本愿者。 诸有情类无始时来。 所化种姓法尔系属。 此所化属彼佛。 彼所化属此佛等。 此事不谬。 是故今此处愿闻佛说。 本有属此佛欲闻说法愿故。 此本愿缘熟。 云本愿缘力。 然由佛地论曰。 谓宜闻者。 善根本愿缘力。 如来识上文义相生。 此中善根者。 即欲用说法之善根力故。 是本愿力此等虽无善根二字。 义意无违如来识上等者。 识上所明无性义中。 如来显现根境从妙定生。 今此师意。 如来识上文义相现为妙定生。 将如何有别。 答。 无性意。 如来所现一切色相。 皆是定心。 无别第八识变实用境。 故云唯有大定等。 护法意。 云如来第八识上实变五根五境显现故。 今云实能所诠文义为体。 实意尤深。 学者勿忽诸。 又问同学抄中有立义云。 此师意于教体有本末。 若论根本法实。 能说者所变名等是也。 既云根本。 故知意兼末教也。 是以二十唯识云展转增上力二识成决定。 十地经论判说者听者以二事究竟既引此文为护法教体之证。 知说者真教。 闻者似教。 但为教体也。 有漏心所变名等。 根本真教被摄受故。 无教体成有漏之过也(云云)此义可为正义耶。 答。 此非正义也。 海住山上人意云。 凡护法意。 性用别论故。 唯取说者。 真教为教体也。 凡性用别论假用别论。 更非相从门也。 若如本门。 以闻者所变名等从本质教为教体。 非性用别论义。 是以总料简章明性用别论云。 唯取根本能说者识上所现声名句文。 又明摄境从心。 取根本者。 能说者名等。 若取末者。 能闻者文义也(云云)(已上上人义)摄境从心门相从门故。 兼取闻者所变名等也。 次云二识成决定者。 说听会遇故云尔。 非云取闻者所变为教体也。 又十地论中。 虽云说者以声与字二事说法究意。 听者亦以此二事闻法究竟。 非云说听文义俱为教体(云云)(已上同学抄)此师意说下。 章主释文。 似文义相者。 彰以佛识上文义为本质以听者上文义为影像。 云似文义也。 【章】故升摄波(至)实亦说法钞曰。 二举佛说法诚证。 升摄波叶喻经者。 此经引用但非一处。 瑜伽六十四(七丁)显扬六(十二丁)及识身足论等中引用此经。 又玄应音义二十四(三十左)云。 升摄波叶经。 亦言申怒林。 或作申怒波林。 树名也。 此译云实大。 旧言叶喻多少经是也(云云)又略纂十六(二十丁)云。 升摄波者树名也。 即旧申怒林者讹也(云云)又决择抄(上本二十二)有二义。 一非别有经。 诸教中说叶喻处名升摄波叶喻经。 二别有一经。 虽西方有。 今散流未流至此(云云)又贞元释教目录。 别有一卷。 叶喻经一卷(云云)我未所说等者。 对法疏曰。 叶喻经说。 佛取树叶以问阿难。 比其林叶所有多少。 复告庆喜。 我未所说乃有尔所(云云)与此章同。 法花玄赞一曰。 由此经说。 我所说法如平中叶。 未所说法如林中叶(云云)开发引此经云。 我未所说乃有尔所已所说者如*平中叶。 涅槃经十三。 迦叶亦引此事以难世义(云云)故诸经首等者。 此结佛说法证。 意言。 由上来所说故。 佛有说法义成。 是故如来教传法者。 经首皆置我闻等言。 故不可云佛无言说。 问。 以佛说法义。 则此经即为证据。 若由佛不说法义。 则此经林叶喻如何通。 演秘答此难云。 据为本缘令诸有情识变法解。 名我已说如手中叶。 未为本缘。 众生自心未起法解。 名我未说如林中叶。 约为增上名说不说(云云)二十唯识等者。 彼疏下(三十五丁)曰。 近善知识听闻正法。 正性决定。 能教者识成悲决定。 能闻者识成慧决定。 近恶友时成邪定亦尔。 即能所教二识决定(云云)义演释展转增上力义尤好。 演秘由二十论疏释二识决定。 此亦为好。 是故世尊等者。 结佛说法义。 【章】言不说者(至)理有无疑钞曰。 三会不说言。 开发中会佛不说文云。 由八义别意故说佛不说实非如来绝无言说云何为八义。 一依诸佛自性法身。 如来无言说故(如金刚般若及涅槃经十四等)二依诸佛自爱用身故云不说。 唯佛所知非余境故。 三约诸佛所说无异故云不说。 不说异诸佛法故(此二义如般若论及涅槃经三十五等)四佛不说堕文字法故云不说。 佛知诸法离文字故(如楞伽经第八卷等)五约圆成实真如之理故云不说(如大般若三百六十四及五百七十一等)六约依他缘生之法故云不说。 缘生虚幻非实境故(如涅槃第十四无垢称第一卷)七约遍计所执自性故云不说。 妄情计度性都无故(如涅槃经第二十六及般若经处处)八佛所说非闻者识亲所缘缘故云不说。 亲所闻者自所变故(诸经所说唯识皆是)以此八门释佛经中说法言。 摄义皆尽(已上开发文)是密意说者。 如开发所言。 含八种义言不说故。 今云密意也。 于真如性等者。 此下释密意说有五义。 此即第一义。 开发八义中第五义也。 实无诸事等者。 此第二义开发八义中第一义也。 谓如来法身真实无言说。 无名句等诸事。 云实无诸事故波若云等者举证成经是罗什译金刚般藉波罗蜜多经一卷(十三丁)又菩提流支译天亲能断金刚般若论下(十六丁)文也音声者名句文不见如来者。 以言说修行。 则不见法身。 佛彼经云。 若以色声求见如来。 是行邪道。 不能见佛推功归本等者。 此第三义开发第二义周记释曰。 此中意云。 推功举本。 法身说法。 应化非说推功归本。 无法可说意在于是(云云)天亲能断论之上之说。 如次下引计取瓶中等者此第四义开发第七文于依他起等者。 此第五义。 开发第六义。 如无垢赞云。 此下经云。 譬如幻人为幻人说法。 其性非无。 然假非实(云云)又天亲能断论上亦同说。 都无实说者。 以能说者变现。 实有一物能说者。 都不可得。 能说能听俱缘生故。 非有似有。 如幻假有听者心识等者。 是亦非实物有。 识上变现文义则道理有。 不可疑也。 【章】故诸教体(至)亦唯是善钞曰。 四举无漏教体证。 此中有三。 初总示。 诸教体等下。 承上结牒。 故者承上也诸教者。 一切经论总云诸教。 皆是诸教示故。 诸论根本既是佛经故。 出体应如经说故。 今云诸教者。 但取经论。 取本无漏等者。 上来会不说言成佛说法义已。 是故一切经论教示体性。 取根本真无漏佛识上所变现文义以为体性。 是结牒上所成立义。 若取能诠等者。 如已明。 虽能所诠俱为教体。 差别生解。 胜于所诠。 故今文义二中取能诠为教体。 若由此义。 则义言谓名句。 今云唯声名等之唯言通上。 云若唯取能诠之意也。 乘文句便置下句焉。 如是成立无漏声名句文为教体义已。 次正举证文。 已下五个证文。 一个结文有十地论说等者。 此下二举五个证文。 论第二(十三丁左)之文也。 二善字者。 彼论释云。 善字者有二种相。 一随方言音善随须故。 二字句圆满不增不减。 与理相应故。 言善字(云云)章主于此章及二十三十唯识疏·对法抄等。 引此十地论文为真善无漏文字之证。 若尔则善字者真善无漏文字也。 然贤首探玄记十(二十八丁左)释曰。 论中善字者。 是善巧之字故有二义。 一巧同他音。 二诠文周备如论应知(云云)若由此释。 则善字者善巧之字。 十地论文亦应有善巧意。 由是近来信培评云。 贤首起信玄赞。 同今章主。 为真善无漏证。 尔至探玄记释云善巧字。 详此是贤首初虽同疏主。 后读十地论似斥慈恩(云云)今详曰。 按十地论意。 非唯善巧义。 论中所言意存二义。 若由第一随方言音善随须义。 则此是善巧义。 若亦由第二与理相应义则理即真善无漏智所证理。 事相应故。 善字者真善无漏能诠教也。 谓善巧言通地前故。 虽应有有漏善巧。 今十地论所云善字无漏善巧。 又地前善巧。 自住前凡夫见。 则虽可云善巧。 对望地上善巧。 则非善巧。 不自在故。 论云说者听者俱以二事而得究竟故。 若以此善字对能说者。 则真善无漏善巧字。 若对听者。 即通有无漏善巧云善字。 然今以能说者真善无漏文义为教体故。 今但取说者边故。 取真善无漏善巧名字云善字也。 故章主为真善无漏之证。 如信培评。 不辨菽麦之说。 实不可取也。 又解深密经等下。 第二证也。 经第四(五丁)之文瑜伽论等者。 此七十八引深密经所明。 故非别文。 成唯识论等者。 此引成唯识第九援深密瑜伽明第九地文释前文。 此举释文成。 非与前别注谓法无碍解者。 第九地所得八地已上任运无功用无漏故。 第九地得四无碍解。 非无漏则非无碍解。 又经云断愚。 此即断所知法执得第九地无漏故。 断于无量名句字陀罗尼自在所障愚。 今得无碍解也。 云断愚云无碍云名句字。 真善无漏名句文之证也。 对法等云下。 论第一(七丁)之文。 是第三证也成所别者。 就释此名。 瑜伽等论未见其释。 今合诸家释有九种释。 一者十二分教是成满圣之所引生。 名成所引。 二者成满圣者为诸有情施设言教。 亦立道理之所引起。 名成所引。 三者成谓成实谓利乐所起之声。 名成所引。 四者成者成就即得异名。 诸得圣人莫问有无学。 但利物为法所起言教。 名成所引(已上演秘四释。 彼评曰。 第一·二局。 第三理通。 第四秘自义)五者诸圣者成立教理引发声。 六者成所作智所引声(已上二释百法论义宏疏中二释也)七者成就无漏者所引声故。 八者成谓实也。 真实利益众生所引之声教故。 名成所引声也(已上二释义蕴中二释也)九者成是满义。 成满谛智诸圣共许因成起说。 名成所引(此一释疏主自释。 对法疏二出之。 近来信培评此九释曰。 如上八释就成圣二字起释。 疏主就成一字起释。 能合论文。 云云。 今云。 信培评实允当)问。 此文云何为真善无漏名句文之证耶。 答。 今云诸圣所从声。 圣言是无漏自可知焉。 所说之说是名句文。 所谓起也。 疏释云。 因成起说名成所引声(云云)谓诸圣者因成谛智。 起名句等说也。 尔名成所引声。 名句文声上分位假立。 离声无体。 摄名句等从实体声。 对法论中无所声二字故。 是无漏名等之证也成唯识论第二等者。 第四之证。 云无碍故是无漏也法词二字是即声名等故。 名无漏声名等证也。 金刚般若等下。 第五之证。 天亲论下(八丁在)之文。 周记释曰。 此论被外人难云。 若持名句文以为教体者。 此名句文既唯无记。 如何受持无记名等而得无量百千功能耶。 天亲答云。 我法是善。 汝唯无记。 此意证云。 欲成声名句文俱是教体(云云)此义不然者。 天亲难外人云名等无记之词。 是故一法宝等者。 证成我大乘名句等是真善性故。 受持此一文一句法宝。 则胜获得世门无量珍宝。 是即非真善无漏名句字不能如是胜故。 以为证也。 是故当知等下结文。 结成真善无漏声名句文为教体。 成此义也。 世尊说法义自成立。 【章】此能依他(至)可通成实钞曰。 五约三性相有无漏而辨。 此中有五文。 初约计依圆三性辨。 二约随转门辨。 三示如实义。 四举通有无漏证。 五约地上地前辨有无漏。 今即初也。 此者指根本世尊识上真善无漏声名句等从众缘起等者。 明通依圆由。 此但约世尊辨。 若从能说有漏文义。 唯属依他不通圆实。 如成唯识疏及此章次下辨可通成实者。 无漏依他圆成实摄。 如深密说。 是本依他故云可通不云唯圆成。 【章】佛地论说(至)唯是无记钞曰。 二约随转门辨随转门者。 释论说二种理门。 其随一也。 彼曰。 一为开阐。 随转真实二种理门。 令知二藏三藏法教不相违故(云云)佛地论中云粗相相似说。 即随转理门。 亦云如实义说。 即道实理门。 佛地论一(九丁)说。 有义。 十八界通有漏无漏皆有善性。 然据二乘境界粗相相似说言十八界中十五有漏·八无记等(云云)十五者。 五根·五境·五识。 八者。 五根·三境。 即香·味·触。 对法论四具说随转门者。 为令小乘者易解了。 随转彼所立说。 名随转理门及二乘者者。 三十论疏作二乘等身。 对法疏与此章同。 今云。 身者二乘能修所依身也。 者言假者即身。 意云。 二乘以第六识成就无漏第八犹是有漏。 十五界是第八变故。 二乘智尚不及。 不能成无漏。 故约二乘者身。 十五界有漏故。 云及二乘者也。 问。 随转门与二乘者之间置及字。 云何相违义以云及耶。 答。 随转门自大乘。 据二乘粗浅说也。 二乘者者。 约二乘所依身辨。 有此别故置及言。 【章】今依大乘(至)诸教中说钞曰。 三示如实义。 成唯识第十说护法正义曰。 故佛身中十八界等。 皆悉具足而纯无漏。 又说。 佛识所变有漏不善无记相等。 皆从无漏善种所生。 无漏善摄(云云)由是应知。 佛身所现相等。 无不真善无漏者。 故声名句文是无漏善也后得说法者。 问。 何故今云后得说法耶。 答。 根本智上无说法故。 云后得说法也。 问。 若尔何故楞伽经说法身说法耶。 答。 灯云。 推功归本。 复是无分别智所缘之境。 因境起智。 言法佛说法楞伽经说。 法佛法者。 离心相应体故。 内证圣行境界。 灯释云。 寄诠谈之。 云离心相应等故。 是名法佛说法之相。 非是真智正证如时。 能诠所证有此行解名为说法(云云)同学抄曰说有二种。 一者有起作说。 谓有说说也。 二者无起作说。 谓无说说前是报化。 后即法身。 楞伽说法佛说法。 据无说之说。 云何法身为无说说。 谓由众生证达理故了解一切。 名法身说。 如闻说法而了达故。 名之为说(云云)(已上同学抄)今云。 法佛说法说内证圣行境故。 根本无分别智境。 谓非说法。 非对机说故。 非不说法。 同时对一切诸机尽故。 非对机与非不对机。 同一时处心言俱绝。 是故。 或处约非对机说法边。 说法佛无说。 或处约非不对机说法边说法佛说法。 天亲般若论说应化非真佛。 亦非说法者。 说法不二取。 无说离言相(云云)又佛说法必由正思性故。 是云后得说法。 缘俗谛智说示法故。 如成唯识十说缘真如故。 是无分别。 缘余境故。 后得智摄。 其体是一。 随用分二。 了俗由证真故。 说为后得。 智一分二。 因有二类种。 果恒唯一。 一种生二用现行(已上论疏)又大圆镜智如阿赖耶亦缘俗故。 佛地论说如来智镜诸处(六根)境(六境)识(六识)众像现故。 其余诚证如成唯识第十。 又平等性智遍缘真俗为境。 佛地经说平等性智证得十种平等性故(如佛地论五及三十论疏五本)庄严论说缘诸有情自他平等。 随他胜解示现无边佛影像故。 由此此品通缘真俗二智所摄。 又妙观察智缘一切法自相六相皆无障碍。 二智(真俗)所摄。 又成所作智。 此品亦能遍缘三世诸法。 佛地经说起作三业诸变化事。 决择有情心行差别。 领受三世事故。 不遍缘无此能故。 如是四智净法界法身体。 论说法身有三相别故。 三相即三身。 由是真俗二智同时处现观察可知。 四智三身不可分离同一时处自可知。 是故根本与后得同一时处不可分离。 然今云后得说法。 性相别论而已。 根后一处之相以观心可求已。 【章】故佛地论(至)漏及无漏钞曰。 四结通有无漏证佛地论者。 第一(九丁)成唯识者。 第十文皆通有漏等者。 如上已辨。 成唯识下说。 有义。 如来功德身上如应摄在蕴处界中。 彼三皆通有漏无漏(云云)由随转门则十八界有漏。 若由真实门则皆是无漏。 此文结上故云故也。 【章】若十地菩萨(至)说之为教钞曰。 五约地前地上二乘凡夫辨漏无漏若十地菩萨等四句。 约能说者第八识变而释。 周记曰。 若十地菩萨至是有漏者。 自所发声第八变故。 是第八相故。 是有漏。 问。 二乘有漏理即无疑。 菩萨唯是有漏。 于理难悉。 十地菩萨妙观等智。 能变化身为他说法。 化身所发声名句等。 岂非无漏。 答。 化有即质离质不同。 即质是有漏理易悉。 离质之者由妙观等击发自第八变起化身。 化身声等有故。 亦是有漏。 故佛地论云。 平等性智击发圆镜起化身故。 非妙观等变为化身。 问。 何故菩萨变金酪等即是无漏。 第六变所作变化身即是无漏。 第八变作所变化身即是有漏。 答。 佛意难知。 圣教自说不可征诘也。 问。 能说之心既是无漏第六意识。 如何所说而以第八有漏声等而为体耶。 答。 如弦管声。 由心而发。 虽非即心亦内外异。 然成音韵得有诠表。 故无漏于发有漏声理。 亦何违成。 为增上缘击第八识而起于声。 不违唯识。 虽第八识不缘名等。 由意识故。 今于声上而有名等屈曲之相。 理亦无违。 如彼声等有屈曲相。 一切说法皆尔也。 准此相例。 妙观亦变异他声等而是无漏。 章言唯是有漏者。 且约佛地第八说。 若尔。 如何会佛地文。 答。 今且言者。 佛地本言第八变。 不障妙观亦变也。 道理甚难。 应问云。 菩萨无漏第六识通果等类。 自第八识亦变彼不。 答。 杖自变以为本质而亦变之。 然化受用第六所变之者。 论实变。 通果等亦但说彼第六变者。 以其本心第六变令他用故。 以是知。 妙观变身。 于理应好。 更思(云云)又唯识义演曰。 问。 亦如初地已上菩萨妙观察智所起化身身所有声。 为有漏耶。 为无漏耶。 答。 云有漏者。 如何说言他。 若无漏者。 如何色根有漏声是无漏耶。 答。 有二种解。 一云。 化有二种。 一即质化。 二离质化。 若即质化声等是有漏。 为即以本质身而转变故。 若离质化声是无漏。 虽无文证。 以理通无漏为胜。 二云。 离质化身亦是有漏。 由观察智击发第八而方变。 设此解以何为证。 如佛地论云。 要由平等智击发大圆镜智。 镜智变起他受用身(云云)此亦如是(云云)今云。 周记及义演论化身说法。 此是傍论。 今先释今章文相。 则第八识不入佛位。 则是有漏识。 自有漏识所变声等。 是有漏识相分故。 云唯是有漏也。 义演曰。 菩萨后得说法。 何故唯是有漏(云云)答。 以此声是第八识相分故。 第八见分既是有漏。 明知相分亦是有漏(云云)若听者识等下。 上来叙菩萨等能说声名句等唯是有漏已。 次叙闻者识上所变文义通有无漏若听者识下四句总叙一切异生下别叙有二文。 初叙有漏。 次叙无漏初中一切异生有唯有漏。 自可知。 二乘人有漏心闻法者所变文义唯有漏。 菩萨科人亦地前有漏闻法者所变文义唯有漏。 初地已上七地已前出观心有漏故以其心闻法者所变文义唯有漏也。 合之一处云皆唯有漏也若一切等下。 叙唯无漏。 凡失无无漏心。 故不言异生。 七地已前等者。 自初地至第七地之间入观心时。 第六二空平等妙观二智起。 以此后得智闻法者所变文义唯无漏也。 八地已上入出观心俱是无漏。 平等妙观二智任运无功用起。 是时闻法者所变文义一切无漏。 随其所应等者。 总示上来所辨有漏无漏文义。 随彼彼分齐名为教。 此中今家明经论体。 取根本世尊所说真实无漏文义为教体也。 【章】然同所敬(至)同识性故钞曰。 六明但取能说者文义为教体。 然同所敬等者。 然言承上转辞。 谓虽随其所应说听贤圣有无漏文义皆名为教。 然今家为教体处。 取本质无漏三宝同者。 一切众生有信者。 皆同一心敬重无漏三宝故。 云同取敬。 本质者。 简即质离等化身说法。 无漏三宝者。 下三宝章所明真实三宝。 摄论初言稽首大觉诸如来无等妙法真圣众是也。 故今教体等者。 正明今家所立。 本质者简化佛说法。 佛等者举释迦佛等余佛也。 任运而现者。 简第六妙定所现文义。 是第六变。 即菩萨等亦所变现故。 诸佛变现声等。 第八识任运变。 非妙定第六识所现为彰是云任运现也。 非有漏戏论者。 玄赞一曰。 亲光等言。 佛身具有蕴处界等。 由离分别。 名无戏论。 岂不说法名无戏论(云云)又佛地论一说。 如实义者。 如来身土甚深微妙。 非有非无。 非是有漏。 亦非无漏。 非善非恶。 亦非无记。 非蕴处界等法门所摄。 但随所宜种种异说(云云)此即示遮戏论相。 声等者。 彰今取能诠文为教体摄大乘云等者。 无性论八之文也。 此举佛境界任运现之证于能说者等者。 彰虽取佛说声等为教体。 不违唯识。 此即显示可言中道若闻者识等者。 彰闻者识变文义不为教体。 以有漏三性教为体。 不可敬重故。 由次上释。 虽闻者中亦少分以无漏文义有为体。 今约多分云教唯有漏也同识性故者。 明教唯有漏之由。 闻者识以第六识变为教体故。 有漏识变有漏声名等故。 声名等相与识同性。 云教唯有漏也。 此亦约多分说。 准前可知。 大乘法苑义林章师子吼抄卷第四(尾)安永五(丙午)岁正月二十九日。 于平安城五条御影堂境内寓舍。 任愚见早早抄记之回向四恩法界海回向无上大菩萨护法正宗末学沙门基辨(大同房五十九岁)同第十(丑)年二月三日。 于东都浅草延命院来二月五日开演之用意校正之。 大乘法苑义林章师子吼钞卷第五(自显中道十科第八约四重出体明教体。 至第第五门竟)南都西之京药师寺传法相宗教沙门基辨撰【章】依前所说(至)性即真如抄曰。 自下十文科中第八约四重出体明教体。 此中有六文。 初标牒。 二摄相归性释教体。 三摄境从识。 四摄假随实。 五相用别论。 六结成示一一法有四出体。 今即初·二也。 依前所说等者标牒依前第一等者。 六文中第二约摄相归性释教体教即真如者。 教是色名句等。 是云即真如故摄相归性。 闻者似法·说者。 真教。 俱净法界平等所流。 约本为言。 此教亦以真如为体。 则以末摄本为摄相归性。 今此所言教即真如者。 不尔。 不约本末。 教体全真如。 次云一切亦如故般若论说等者。 举教是摄相归之证。 天亲能断金刚般若论上(十三丁右)之文也。 此中云说法离言相。 即是教体真如。 无垢称语大善现等者。 经第三声闻品(旧第子品)之文也。 大善现者。 疏云。 梵云摩诃苏补底。 此云大善现(旧云须菩提。 此云善吉讹)应云佛世善能现生。 或宿发大愿。 善能现前了达空义。 或舍卫城中有大长者。 名曰留。 祈天而得。 初生现时。 其室空寂。 相师占云。 名为善现。 现者生也。 生时室中一切空寂。 表其长大善解空义。 故名善现(云云)文字性离等者。 旧经文。 与新经少异。 无垢赞释曰。 应理义云。 不但所诠无有。 诸法相性离言。 理亦离言。 或此非唯言理离性。 依之文字亦离性相。 于一能诠音声之上。 极略相名字中相名·广相名句。 皆假施设。 体都非真。 法既非法。 非非法。 言亦非言。 非非言。 文亦非文。 非不文遮名文字故。 唯言非。 一切法中离言之事即依他起。 离言之理即是解脱涅槃真如(云云)今云。 性离无有四字彰性离言是即解脱者。 是离言之理也解脱相者等者。 无垢赞曰。 应理义云。 一切法中离言之理即是解脱。 解脱即是诸法本体也。 故名为即。 今云。 文字即教性离。 解脱者即真如彰教体即真如。 是摄相归性。 又云。 一切亦如也者。 如前已辨。 又云。 法非见闻等者。 文如前已辨法者法性。 非见闻等者。 示性离言。 即教体真如也。 故知教体等者。 结摄相归性。 【章】依前第二(至)识成决定抄曰。 三示摄境从识教体。 若取根本等者。 明护法等教体是摄境从识若取于末等者明龙军·无性等教体亦摄境从识故天亲云等者。 举说听二识俱为教体之证。 展转者说听展转。 二识者说听二识。 具如二十论疏下释成决定者。 说者成悲决定。 听者成慧决定也。 【章】依前第三(至)名成所引抄曰。 四约摄假随实明教体体唯是声者。 成唯识疏曰能说能听所有名等。 声上屈曲。 离声无体故假从实。 体即是声。 此即第三摄假随实(云云)对法论说等者。 既云成所引声。 不云成所引名等。 此摄假名等随实声说。 【章】依前第四(至)声二善字钞曰。 五约相用别论明教体唯取根本等者。 以护法·亲光等说为性用别论教体。 故云唯取。 成唯识疏曰。 护法意说性用别质。 教体即是能说声等(云云)假之与实义用殊故者。 周记曰。 谓即第四相用别论出体者。 唯取如来能说法者等。 何以故。 是根本故。 如来识上声与名等。 假实异故。 名义用殊也(云云)唯识义演亦云。 名句与声各别处摄。 即是第四性用别论(云云)今详云。 义演释非也。 若以名句声别处摄为性用别论。 则成唯识疏中。 何故云无性取摄境从心。 护法取性用别质耶。 不称疏意为非。 无性所立既许闻者识上声名句文为体。 何故取此声名句等云假与实义用殊。 不摄性用别论耶。 有此难故。 义演为非。 决择周记亦谬。 若取如来识上声名句假实各别云性用别论则何故今此章云唯取而但举护法义。 不云无性闻者识上声名句亦假实各别义用殊耶。 故周记误。 今叙如实义曰。 护法师意。 说者识上真无漏文义显现。 闻者识上似无漏文义显现。 真无漏是为实。 似无漏是为假。 如是云假实义用殊。 而为性用别论。 护法等意。 取说者与闻者真无漏实与似无漏性(真法能说者)用(似法闻者)别论。 无性等意。 不分真似。 但取闻者识现故非性相别论。 但摄境从心教体。 是此章文·成唯识疏意也。 若由开发。 则声与名句别论故。 以龙军·无性入性相别论。 复以无性闻者识上名等与护法说者识上名等义用殊故。 无性·护法相对为性相别论。 若由二十论疏。 则以增上缘与亲因缘性相别论。 亦以无性·护法为性相别论。 如是理故。 以朴扬如理释为不是也十地论云等者。 周记等由此证文生迷眩谬。 彼师意云。 既举证云一声二善字。 故去声与名句假实殊。 今云。 不然。 此师不得十地论为证之意。 今云善字是真善无漏之证。 此成能说者真教之义。 故知此证文明以真似二教假实各别性相别论也。 问。 今云假实。 真似二教。 真教即佛说真无漏法。 似者众生闻法名似无漏。 此约护法。 云真似二教易了。 若由无性。 则佛既无言说。 对何名似。 前既云似无漏文义为体。 如何。 答。 演秘意。 答云。 佛虽无言说。 众生见佛谓佛实说法。 遂生说法之解。 故言似也(云云)有难似无漏名曰。 有漏心名似应理。 无漏心实。 云何称似。 今云。 此难不尔但不亲得境。 影缘名云似也。 言真教者。 即真无漏本质之教。 名为真教。 诸佛所说法皆真如海。 故云真教。 总言。 则真似言相望。 其体非一。 龙·军无性下所云即似真。 凡圣相望。 于闻者识立真似故。 地前凡夫等为似。 地上萨埵及二乘无学为真第六观察智显不显相望。 立真似名。 今此所云假实言为真似。 因果二位相望根本佛说名实名真。 枝末闻者等觉已下名似。 又根本本质名真。 影像枝末名似。 【章】如前教理(至)准此应知钞曰。 六结成示以四体分别一切如前教理等二句。 结以四重体释教体。 教理者。 前来所举教理二证成此体讫者。 成立教体。 讫者结成之辞此中四体已下。 正示以四重体分别一一诸法约义用分者。 如云四分识义用分。 是四分合识体。 今亦如是。 且举一法。 四重出体悉皆具足。 非以摄相归性论此一法已故云不能以余出体而论。 例如今明教体。 举能诠文一法。 以护法言。 则性相别论以无性言。 则摄境从心。 又非云论摄相归性处无余出体。 例如起信论虽约摄相归性而论。 其一论中云三界虚伪唯心所作等是即摄相归性上摄境从心门。 复立生灭及不生灭四法熏习三细六粗等法相差别而论真如随缘。 是即摄相归性上性相别论门。 复如说生灭与不生灭和合名阿梨耶。 是虽有计名字相不觉假名无实相。 但名阿梨耶。 摄计名等不彰。 是即摄相归性上摄假随实门。 是且以他家论示其法则。 如成唯识论等是摄境从心门之论。 其上有摄相归性(如云识性心言绝等)摄假随实(如说识四分摄假我法)性相别论(如诸八识等一切法相)例准可知。 故今云四体约义用分也。 不乖真俗等者。 明约义用分由。 且举一法论。 有摄相归论性门。 是摄俗归真。 复有摄境从心门。 此中有摄俗境从俗心。 如说一切法唯识所变。 有摄真境从俗心。 如立十真如云是亦唯识。 有摄俗境从真心。 如说心佛及众生此三无差别。 有摄真境从异心。 如说真如亦假施设名。 及无别者。 谓无别亦无不别。 相是俗谛。 性是真谛。 假是俗谛实者是真谛(真有四重)如是四重出体。 离真俗无所论法相理者。 即法性也。 显扬论说。 性者诸法相。 若自相若共相。 若假立相。 若因相若果相。 总名为性(云云)如是四重出体。 论诸法相即是法性。 故云不乖虽说一体等者。 四重出体中。 举一出体论。 余三出体自理具足。 故云义不违三即一一法等者。 以此四体论一切法。 一法一法具此四体。 准此教体应论一切法体也。 故云准此应知也。 问。 于初四重出体。 一体义用。 举一不违三道理。 由上来释自是显然。 又于后四重。 一体义用。 举一不违三道理。 如何辨是耶。 答。 后四重中。 举一义不违三。 且论因缘(种子生现行。 现熏种。 十二有支。 十因四缘。 能熏所熏等)则于唯识论唯识。 亦不离因缘(种子生现行现熏种等)又论因缘唯识。 则若离无相。 则是小乘教。 非大乘教(如说大乘缘起深妙离言等。 又说三法展转因果同时是。 是等皆不离无相谈因缘。 又说以有所得故非实住唯识。 亦说心意识八种真故相无别等。 皆是不离无相谈唯识)又说非因非不因等。 以真如缘因缘又识差别相约理俗说。 真胜义中心言绝故之文。 及说无别亦无不别。 说智都无所得尔时住唯识等。 以真如说唯识无相。 又起信一论虽说真如法门。 其中说离言说相离名字相离心缘相。 由无相门而谈真如。 亦说离心无六尘境界。 由唯心门而谈真如。 亦说生灭因缘等。 由因缘门而谈真如。 余皆例准知。 是皆说一义不违三。 自可知也。 【章】虽显教体(至)聚集解生钞曰。 自下十文科中。 第九明识上句名聚集。 此中有十三文。 初结前寄难生后。 二明字名句相。 三明聚集义。 四明字一名一例。 五明字三名四例。 六明字六名十例。 七明字十名二十例。 八明字十五名三十五之例。 九明圆满句。 十结成五字心现。 正答前难。 十一示有无边聚集。 十二明就萨婆多。 教义不成。 十三结成大乘聚集显现。 今即初也义有多途者。 上来所明无性等护法等初后四重出体。 是云多途而未解释唯识等者。 意言。 上来虽以多途明教体。 未解唯识上名句等能诠教相现也如何说者等者。 寄难生后。 上来以教理二证。 唯取能说者识上名句为教体。 已辨释竟。 其识上名句者。 如何能说者识上聚集名句等。 亦令闻者识上名句聚集有解生耶。 【章】显扬论中(至)非小乘义抄曰。 二明字名句相显扬论中等者。 此第十二卷取意文也。 取彼论中无相滥者作四句也有字非名字等者。 即字界阿哀等声无所诠故。 显扬论说。 又若有字。 名所不摄。 则唯字无名(云云)有名非句等者。 谓一字名及二字等所成之名。 但诠自性非差别者。 若二字等诠差别者。 非此中摄。 即名为句。 显扬论说。 略名者。 谓一字名。 广名者。 谓多字名(云云)今章文但取略名云一字名。 不取二字名等。 有诠差别滥句者故。 次句摄故。 非无二字名等句必有名字等者。 第三亦句。 显扬论说。 字身是句所依。 句必有名。 若唯一字则不成句(云云)是故句必有名。 名必有字。 今此章言句必有名字者。 此名谓名及名身多名身等。 此字谓除一字一字名。 余字身多字身等。 又名亦必有字者。 亦言亦句。 一字·一字名·字身·及多字身等。 问。 何故一字名不名句耶。 答曰。 但云苦云乐时。 但诠自性不诠差别故。 一字名非句所摄字不必有名等者。 此第四非句。 字有一字非所诠。 故云不必有名名不必有句者。 一字名必非句者。 及二字名非句者。 此云不必有句。 取显扬论意立此两句既大乘中等者。 欲立次所言聚集现义。 简非小乘名句文。 小乘者指萨婆多等。 何故简非是耶。 谓若实有名句文。 则不能说·听识上聚集显现。 故彰与小乘别。 大乘名句文。 声上屈曲分位假立。 如成唯识等中。 又解。 瑜伽·显扬等中。 不说名句聚集义。 但说五心聚集。 然名句聚集。 本出婆沙十四(十五丁)及正理论十四(二十二丁)章主今取婆沙·正理所说。 回大乘识上聚集义成立。 是故今不简非小乘义。 则恐后学误全同婆沙·正理说作此简已。 【章】今准此义(至)诸佛圣教抄曰。 三明聚集义此义者。 大乘所立假立名等文如圣教说等者。 北本涅槃经十四(二十一丁左)及瑜伽八十一(二丁)七佛略戒经云圣教。 举一颂文。 然今但约初句以明聚集如次下辨。 第二句以下聚集相。 准例应知。 【章】说诸字时(至)非此所明抄曰。 四第一番明一个字一个名唯有一字者。 一个字也。 即成名一字也及依一字等者。 辨集现相。 一字者。 一个名也。 但诠自性不诠差别名于心上现者。 如是一个字一个名诸字。 于闻教者。 识心上变现。 此即一字等者结义。 此者指上句一字成名之义者。 诸之一字成诸之名。 即诠诸自性(诸者非一)之义者。 差别云义。 今云唯有一字及依等者。 此即诸一字成诸名之差别今明故云此即之义也亦有一字等者。 如阿等字。 无处诠故虽字一字。 无一字成名义。 是非此所明。 今此所云一字。 是一字而成名之一字。 字是诸一字故云一字。 其一字有成名义故。 云一字成名义。 即种种义(如是一个字一个名。 同一时心上聚集显现也)【章】复言恶时(至)二字所成名抄曰。 五第二番明三个字四个名。 虽入过去等者。 明识上聚集现相。 大乘立过去无体故。 现在无以前念实有应本质者。 虽然前念闻诸言熏本识已。 其本识刹那生灭至此现在由熏习力者。 前念熏习因缘力唯识变力者。 至此现在当念闻说恶字时。 前念熏习诸字自第八识作因能变。 与恶字同时第六识上变现。 此云唯识变力。 又解。 但云由熏习力。 不云唯识变力。 则不成佛识上聚集显现义。 佛无熏习故。 仍于此念者。 闻恶字当念也即有二个等下。 明闻恶字当念心上名句集相。 此初明字·字身二个一字者。 诸·恶如是一字。 数二故云二个一个字身者。 以体·依·集三义。 虽释身言。 今取聚集。 婆沙曰。 身者何义。 谓是二名聚集义(云云)俱舍·正理以体义释。 非今所用。 谓诸恶如是二合云身。 如是身但有一故云一个。 两个一字等者。 明一字成名。 谓诸恶。 如是一字名有二故云两个一个一字等者。 明名身。 谓诸恶如是一字名二合为名身。 此名身但有一故云一个一个二等者。 此明二字成名。 无名身及多名身。 无字故。 谓诸恶如是二字但有一故云一个如是三个字四个名合有七相。 一时心上聚集显现。 【章】又言者时(至)字多字身抄曰。 六第三番明六个字十个名。 此中有二文。 初明字三位。 二明名三位。 今即初也。 有者彰心上现。 谓闻说者时。 余莫等字亦在未来。 其前诸恶二字虽入过去。 还由前念熏习力故。 至于后念。 闻说者故。 已下十六相自心上现。 故云有也。 开发中具陈是。 对法疏及此章略不说。 令例上知。 三个一字者明字。 谓诸·恶·者如是有三故云三个。 两个字身者明字身。 谓诸恶·恶者。 如是二合。 有二之身故云两个。 一谓诸恶等下。 章主加注释文(道空)评曰。 此中多本文与注错杂。 如一谓等二十九字。 是。 读者知焉(云云)今云。 如道空评。 此等皆章主注。 次下尤多。 然非错杂。 此是慈恩一家造疏文例。 释本文中。 至杂解处必加注释加已续前叙本文。 似以意味不续有乱脱文。 他家讲师不识有所由。 或云错乱。 或云落脱。 或云基法师注文拙于贤首。 如是等评。 妄昧者之所致。 基辨谨按。 此是印度注释文例。 何以得知。 谓阅二十唯识顺释论。 护法菩萨释二十本论文中。 至难解文注释。 复加注释多。 梵本既如是故。 大周义净三藏。 如梵本翻译。 曾不更作是。 至大唐遍觉三藏所翻。 瑜伽·显扬·对法·观所缘缘论等中。 其例非一。 后学识印度文例。 勿必穿是(已上注文注)一个三字等者。 明多字身。 西方以三已上云多。 谓诸恶者。 如是三字多合集。 但有一故云一个。 【章】三个一字(至)下准应知钞曰。 者字下二明名三位。 此亦二。 初一字成名。 二二字三字成名。 今即初也。 三个一字等明。 明一字名。 谓诸·恶·者。 如是一字成名有三故云三个二个一字等者。 明名身。 谓诸恶·恶者。 如是以一字名二合成名身有二故云二个如前字等者。 注释二个言。 二合云身。 二合有二故云二个。 一个一字业者。 明多名身。 三已上云多。 谓诸恶者。 如是以一字名三合成多名身。 但得有二故云一个。 论虽以二等下。 注释多名身。 论者瑜伽·显扬·对法等。 虽以二说身者。 现本作虽二说不是。 谓瑜伽等论以二名合说名身。 三名已上合说不云身。 然今以三名云多名身。 似违瑜伽等论。 如何。 有如是妨难故。 今置虽言。 与夺通难。 唯识枢要上(末二十七)曰。 问。 如多名身名身。 论但云但有二种。 何故名多。 解云。 身虽有二。 名有其多。 多名之身。 名多名身。 非多身之名(云云)由此文意何解今文。 今取三字名等者。 正通难文。 现本有脱落。 古本文云。 今取三字名名身故。 多名之身。 名多名身(云云)此通意云。 身是聚集义。 今由多名之聚集故。 依主得名。 不取四字等者。 三已上名多故。 虽四字名等亦多名之身故。 应云今文多名身言摄非今所用故今不取。 此重通难下准应知者。 于诸恶者莫作五字而论故。 于次下虽有四名多名身及五名多名身。 于四名多不取五字者。 于五字多不取六字者等。 准是应知。 【章】两个二字(至)所成之名。 抄曰。 明名三位中。 二明有二字名二位·三字名一位。 两个二字等者。 明二字名。 诸恶·恶者。 如是二字名有二故云两个。 亦二二合说者。 注释两个言。 一个二字等者。 明二字成名身。 诸恶恶者。 如是二字成名身但有一故云一个一个三字等者。 举三字名一位。 至是但一位。 无名身与多名之二位。 谓诸恶者。 如是三字名但有一故云一个也。 上来所明六个字·一个名。 合十六相。 闻者字时心上显现。 【章】复言莫时(至)字多名身钞曰。 此下第七第四番明有十个字二十个名。 余作字等亦在未来等相。 准前应知。 此中有二。 初明字三位。 二明名四位。 今即初也四个一字者。 明字位。 诸·恶·者·莫。 如是四字各别故云四个。 二个字身者。 明字身位。 二合云身。 诸恶·恶者·者莫。 如是二合得有三故云三个亦二二合等者。 注释三个言两个三字等者。 明多字身位。 其中此三字多字身。 多字之身。 非多字即身。 谓诸恶者·恶者莫。 如是以三字合集有二故云两个三三合说等者。 注释两个言。 除初后字者。 释三三合说。 云诸恶者。 则除后莫一字余云三字多字身。 是一个。 即今初云三合是。 又云恶者莫。 则除初诸一字余云三字多字身。 即是一个。 次云三合者是也。 一个四字多字身者。 此明四字多字身。 诸恶者莫作。 如是四字多合集但有一故云一个也。 【章】四个一字(至)名多名身钞曰。 下二明名四位。 此中四。 初明一字名三位。 二明二字名三位。 三明三字名二位。 四明四字名一位。 今即初也。 四个一字等者。 明一字成名。 诸·恶·者·莫。 如是一字名得有四故云四个三个一字等者。 明名身。 二合聚集云身。 谓诸恶·恶者·者莫。 如是以一字名二合有三故云三个谓二三等者。 明身义注释三个言。 二个一字等者。 明多名身。 此三名多名身。 诸恶者·恶者莫。 如是以一字名三名多合集有二。 故云二个。 谓三三合等者。 注释二个言明多名身义一个一字等者。 明四名多名身诸恶者莫。 如是以一字名四名多合集。 但有一无余故云一个。 【章】三个二字(至)名多名身钞曰。 二明二字名三位。 三个二字等者。 明名位。 诸恶·恶者·者莫。 如是二字名有三各别。 故云三个谓二二合说者。 注释三个字。 二个二字等者。 明名身位。 即二字名名身。 诸恶恶者·恶者者莫。 如是以二字名二合集。 得有二故云二个。 一个二字等者。 明多名身位。 诸恶恶者者莫。 如是以二字名三多合集。 但得有一故云一个。 【章】二个三字(至)所成之名钞曰。 三明三字名二位。 四字名一位。 二个三字等者。 明名位。 诸恶者·恶者莫。 如是以三字名各别。 得有二故云二个。 更互除初后等者。 注释二个言。 一个三字等者。 明名身。 诸恶者恶者莫。 如是以三字名二合集。 但得有一故云一个。 至是无多名身故但二位。 一个四字等者。 四明四字成名一位。 此但有名位。 无名身·多名身二位。 诸恶者莫。 如是四字名但有一。 但有四字更无余故。 上来所明字有十个。 名有二十个。 合三十相。 于闻莫时。 于自心上聚集显现。 【章】又言作时(至)有一十五抄曰。 此下八第五番明十五个字三十五个名。 此中文有六(上来虽不分于科。 今文长故。 如是分为六文也)初明字·字身·多字身有十五(多字身有三字·四字·五字一多字身也)二明一字成名等三位有十五。 三明二字成名等三位有十。 四明三字成名等三位有六。 五明四字成名等二位有三。 六明五字成名有一。 总结成名等。 今即初也。 五个一字者明字。 诸·恶·者·莫·作五字各别为字故云五个。 四个字身者明字身。 诸恶·恶者·者莫·莫作。 如是二合作字身成四个。 谓二二合说者。 是注释文也。 三个三字等者。 明三字多。 诸恶者·恶者莫·者莫作。 如是三字合成身故云多。 即成三个故。 云三个三字等二个四字等者。 明四字多。 诸恶者莫·恶者莫作。 如是四字合集成身有二故。 云二个四字等一个五字等者。 明五字多。 五字合集但有一个至此总合等者。 总计示有十五。 谓字各各别自有五。 字身二合有四。 多字身中三字有三。 四字有二。 五字有一。 总合有十五也。 【章】五个一字(至)五名多名身。 抄曰。 此下六段文中。 二明一字成名等三位有十五。 此有五文。 一名。 二名身。 三三名多名身。 四四名多。 五五名多。 五个一字所成等者。 举一字名。 四个一字等者。 二明名身。 谓诸恶·恶者·者莫·莫作。 如是二合云身。 以一字名如是二合故云名身。 二合有四故云四个谓二二合说者。 是注释文。 释四个言。 三个一字等者。 三明三名多。 谓诸恶者·恶者莫·者莫作。 如是以一字名三合故。 云三名多名身。 三合有三故云三个。 谓三三合说者。 注释三个言二个一字等者。 四明四名多。 诸恶者莫·恶者莫作。 如是以一字名四合故。 云四名多名身。 四合有二故云二个更互等者。 注释二个言一个一字等者。 五明五名多。 谓诸恶者莫作。 如是以一字名五合故。 云五名多名身。 五合但一故云一个。 【章】四个二字(至)四名多名身。 钞曰。 此下六段文中。 三明二字成名等三位有十。 此有四文。 初名。 二名身。 三三名多。 四四名多合有十个。 四个二字等者。 一举二字成名。 谓诸恶·恶者·者莫·莫作。 如是二字名有四故云四个。 谓二二合说者。 注释四个。 三个二字等者。 二明名身。 谓诸恶与恶者。 恶者与者莫。 者莫与莫作。 如是以二字名二合故名云身。 如是名身有三故云三个。 二个二字等者。 三明三名多。 谓诸恶恶者者莫。 恶者者莫莫作。 如是以二字名三合故。 云三名多名身。 如是多名身有二故云二个一个二字等者。 四明四名多。 谓诸恶恶者者莫莫作。 如是以二字名四合故云四名多名身。 如是多名身但有一故云一个。 【章】三个三字(至)名多名身钞曰。 此下六段文中。 四明三字成名等三位有六。 此有三文。 初三字名。 二三字名身。 三三字名多合有六个。 三个三字等者。 一明三字名。 谓诸恶者·恶者莫·者莫作。 如是三字成名有三故云三个。 谓三三合说者注释三个言。 二个三字等者。 二明名身。 谓诸恶者恶者莫。 恶者莫者莫作。 如是以三字名二合故云身。 如是身有二故云二个一个三字等者。 三明多名身。 谓诸恶者。 恶者莫者莫作。 如是以三字名三合故云多名身。 如是多名身但一故云一个。 【章】二个四字(至)成名名身。 钞曰。 此下六段文中。 五明四字成名等二位有三。 此中有二文。 初四字名。 二四字名身合有三个。 二个四字等者。 一明四字名。 谓诸恶者莫·恶者莫作。 如是四字名有二故云二个。 更互除等者。 注释二个言。 一个四字等者。 明名身。 谓诸恶者莫恶者莫作。 如是以四字名二合故云身。 此身但一故云一个。 【章】一个五字(至)有三十五钞曰。 此六段文中。 六明五字成名有一。 总结名·名身·多名身。 谓诸恶者莫作。 如是五字成名但一故云一个。 至此总合下结。 有三十五者。 一字名有十五。 二字名有十。 三字名有六。 四字名有三。 五字名有一。 都合有三十五也。 【章】合有一句(至)以圆满故。 钞曰。 明名句集中。 第九明圆满句。 合有一句者。 上来所叙名等聚集总合有诸恶者莫作一句。 义究竟故者。 彰圆满句。 瑜伽八十一(二丁)曰。 若唯言诸恶。 则文不究竟。 若言诸恶者。 则文虽圆满义不究竟。 更加莫作方得圆满。 即圆满句(云云)梵云阿耨瑟多等者。 此举八字句梵名示圆满句。 瑜伽伦记三十一(下二十八丁)曰。 如说诸恶者作者。 依婆沙云。 此不长不短。 八字为句。 此间旧译但有四字。 短师云。 梵本实有八字。 汉语但四字。 今问三藏亦云。 梵本八字为句。 依梵本中。 又有者字故。 依此间语。 合有五字。 加其者字。 所以须安者字。 义势若同。 不须隔别。 义势若别。 则须隔之。 如说诸恶者。 直牒恶法。 今牒诸恶。 欲何所为。 欲令莫作。 由有二义故须安立者隔之(云云)(已上伦记)又辨中边述记上(一丁)曰。 弥勒木有百十二颂。 世亲释有七百颂。 皆以不长不短八字为句。 三十二字为颂(云云)由此等说。 此诸恶者莫作一句。 依梵本言。 则八字圆满句。 若翻则作五字一句也。 然近来界浦鸠居士者云。 章中云梵云阿耨瑟吒掣陀。 即八字成句。 不长不短。 以圆满故者。 此文示随堕八时聚集句法(云云)今云。 此说前所言相传三释中。 自八啭声时而出。 阿耨瑟多掣陀。 义翻云圆满句。 今取八字八度之时。 句法聚集显现之义。 尤为有理。 【章】此中皆取(至)不可为难钞曰。 十结成五字心现。 正答前难。 此中者。 上来所明字名句三。 指是云此。 中者第七啭能差别声。 无间相合者。 简隔越合云无间。 若诸与恶声间隔不相续。 则不成聚集现。 故云皆取无间等也。 所隔之字等者。 诸与恶之间。 或。 由字海字等无用字隔越也。 今云取无间相合。 为成次倍倍增长也。 此中且依倍倍等者。 此中言指上字名句聚集作法。 名句倍倍聚集增长作法。 且示此作法也。 合有五刹那等者。 虽字名句倍倍增长作法如前。 合言则但说诸恶者莫作五刹那声。 刹那者表各别。 开发云。 五字各别音声(云云)所依者。 声是字名句之所依。 能依是字名句。 是摄假随实释。 虽字名句倍倍聚集。 其字名句离声非有故。 云合有五刹那等。 于心上现者。 随实言。 则但说诸恶者莫作五声相心上现不可为难者正答难辞。 周记有二义。 一云。 不可难前明聚集作法。 二云。 不可难今家所言说者识上聚集义(云云)今云。 此二中以第二为胜。 前难文云。 未解唯识。 如何说者识上聚集令听法者聚集解生。 今正答此难云。 总言于能说者识上。 诸恶者莫作五字声相现时。 字名句声一时聚集说是。 随说闻者识上五刹那声相现。 即字名句聚集。 如是说听俱听上显现。 名唯识教性。 非如萨婆多等实有名句等故。 皆是唯识教体。 【章】此依一句(至)理即无边钞曰。 十一示有无边聚集此者指上来所说。 意言。 上来所说圆满句之一句。 字名句声都合有五十六相聚集显现。 欲云次无边聚集。 先结前云有五十六聚集。 都合总有五十六聚集者。 现本作尚有不是。 复作五十聚集脱六字不是也。 周记曰。 问。 字名及句即五十一。 更有五声即五十六。 何故言五十一耶。 答。 虽有五声。 意在名等聚集显声。 不诠义故不说之。 所以但有五十一也。 又解。 合五为一。 并句合有五十二。 恐文错也。 或有本言五十者。 亦是错也。 或复除彼句之与色。 且约字名句结数也(云云)开发中释五十六相云。 总说名及名身并多名身有三十五。 并前字等十。 总合有五十法相。 复有圆满句之一句。 及以五字名别音声。 并前合有五十六(云云)今云。 五十一与五十六。 开合异。 字名句五十一离声别无故。 虽不举五声。 全无相违。 故周记释解为是。 又解。 此章文既云字名句声故。 别举五声以云五十六能叶章文。 作六为胜若约一颂等者。 明无边聚集。 如一句有五十六相聚集。 一颂有四句故。 有二百二十四相聚集。 一段一卷一部随颂数多少字名句声聚集。 其相无边。 【章】若萨婆多等(至)显名等故钞曰。 十二明就萨婆多教义不成萨婆多等者。 正理十四曰。 我宗皆有名等非无故。 后待前能生名等(云云)俱舍和五亦说有宗义。 今大乘难。 彼宗不许熏习。 亦不许俱起。 故说恶时。 诸字过去落谢。 彼虽立过未有体。 大乘论中处处破已。 过去无体成立义已。 过去无体。 已灭无熏习故。 无聚集义。 此总难聚集义不成。 次第而生等者。 别难。 彼不许俱起故。 恶字时无诸字。 者字时无莫字。 次第生故。 遂聚集义不成。 无熏习故等者。 亦别难。 彼不立熏习故。 至后念前灭字不可现。 故聚集义遂不可成故彼教义等者。 结成彼非亦非由前等下。 举彼救难。 彼救云。 由前念字等势力。 末后字等能生名等。 今以非一字难。 过去无体下。 立理难。 自可解。 【章】故我今时(至)为教体故钞曰。 十三结成大乘聚集显现故者。 承上起下。 小乘义不成故。 今立大乘识变教体也。 我者。 大乘自指今时者。 简小乘等次第生。 大乘立当一念一切聚集现故。 简云今时也。 其说法者等下。 约因位说听而释。 由初诸字等下。 约说听俱由熏习后识聚集显现。 若除佛余说者。 则由前熏习。 此当念欲说时。 识上聚集显现今说法。 若闻者。 则如前已辨。 聚集显现。 若是佛说下。 约佛说者明聚集现。 谓佛果上虽无新熏。 自本熏无漏性自在变现变上聚集。 周记曰。 问。 凡夫等有熏习。 可于识上连带解生。 佛无熏习。 如何聚集显现耶答曰。 佛智如镜。 任过自现。 一切文义不假熏集连带方生。 虽无过未等者。 简萨婆多。 成立唯识教体。 今以大乘义因果二位唯识教性自成。 说者听者等下。 举结护法义。 兼及龙军·无性等。 俱以声字等下。 结能诠唯识集现教体。 俱字说听俱也。 意结护法云说者。 结龙军等云听者。 今同结故云俱也。 声字者。 字言摄名句。 二种究竟者。 声名句文聚圆满为究竟也。 上来识上句等聚集门竟。 【章】于此四种(至)故不取之钞曰。 十科之中。 第十以三性五法释。 此中有四。 初总明以此门释之由。 二别以三性门释。 三以五法门释。 四令例知一切以圆成等者。 即三性门。 解深密经第二·瑜伽(四十六)显扬(十六)摄论(无性第五)成唯识八。 说圆成等三性及相名等者是五法门。 一相二名。 三分别。 四正智。 五如如。 楞伽(十卷七。 文乱。 四卷三。 文正)瑜伽(七十二·七十三·七十四)中边二·世亲摄论五(初丁)显扬六(初丁)说五法。 唯大乘义者。 此三性五法唯大乘教所说。 非小乘教所论。 故云唯大乘义。 大乘义中等下。 明蕴等三科以不论教体之由。 蕴处界三科门。 道理世俗·世间胜义法门。 杂集论等全说大乘三科。 瑜伽六百六十法就十二处明。 五蕴说大乘五蕴。 故云虽有蕴处界等体性易故者。 三科体性至以易了。 又以三科论判教体亦易。 复滥小教者。 小乘论教除三科法无余所论故。 其名相全同小教。 故云滥也。 故不取之者。 今以三科不判四重出体。 按开发十门之中。 第七有以三科判教体门。 且就五蕴言。 则第一摄相归性。 体即真如。 即非蕴摄。 真如非积集故。 第二摄境从心。 体唯识蕴。 第三摄假随实。 名等无别唯声故。 体体即蕴也。 第四相性别论。 声是色蕴。 名等是行蕴也。 又处界门中。 第一摄相归性。 体是真如。 法处法界。 第二摄境从心。 且约心王意处意根界及意识界。 亦心言摄心所。 约其心所。 法处法处界。 第三摄假随实。 声处声处界。 第四相性别论。 声处声界。 法处法界。 已上采集开发意为幼学示焉。 【章】三性体性(至)通二性故。 钞曰。 二别以三性门释三性者。 一计取执。 二依他起。 三圆成实。 旧译论中云空·假·中是。 如次配知。 遍计所执等者。 具如成唯识第八(二十六丁)遍计者。 能遍计(护法第六·七识。 安慧诸八识)所执(体唯我法。 性相都无)遍计之所执(情有理无)各有二体者。 开发曰。 依他二者。 有漏·无常。 圆成二者。 常与无漏也诸无漏法等者。 有为无漏四智心品名圆成实(深密·唯识)故云诸无漏法故摄论说若等者。 引诸无漏圆成之证。 无性摄论五(三丁)说四清净。 彼曰。 云何应知圆成实自性。 应知宣说四清净法。 何等四清净法。 一者自性清净。 谓真如空实际无相胜义法界。 二者离垢清净。 谓即此离一切障垢。 三者得此道清净。 谓一切菩提分波罗蜜多等。 四者生此境清净。 谓大乘妙正法教(云云)周记曰。 摄论若说者等者。 此文意证无漏之智皆圆成实。 四清净者。 谓常乐我净(云云)如是四法总摄一切清净法尽。 今云。 此引摄论证诸无漏法皆名圆实。 以四清净尽一切无漏。 无漏者清净。 故字承上为证之辞。 瑜伽论说等者。 论七十二(四丁左)之说。 是圆成实常住之证也。 一切有为等下。 释依他起无常。 依众缘起是无常故。 其前教体等者。 已上出三性体已辨四出体。 谓摄相归性即是真如故圆成实。 其余三出体通依他·圆成二性故。 云可通二说。 自余三出体中。 以无漏声名文或摄无漏心。 或以无漏名等摄无漏实声。 或无漏与有漏相性别论。 故今云无漏有为通二性故也。 【章】五法体性(至)义准应悉钞曰。 三以五法门释如五法章者。 鸠集诸经论五法说辨其体性。 如成唯识论第八(三十三丁左下)广说。 此云五法章。 义准应悉者。 五法体性即是计·依·圆三性。 是故以五法辨教体。 亦准前三性门应悉。 由成唯识八。 引诸经论说五法文释已云。 诸圣教中所说五事。 文虽有异。 而义无违。 然初所说不相杂乱(云云)初所说者。 瑜伽七十二·三·四文。 今由此瑜伽判教体者。 摄相归性。 体唯如如。 余三出体。 若无漏声名句等。 则皆正智所摄。 彼说一切无漏有为皆正智故。 若有漏声名句等则摄境从心。 皆分别摄。 又若通有漏无漏声等既取能诠。 皆名中摄。 若兼取所诠。 亦相中收。 如是准应解也。 【章】余一切章(至)准义知之。 抄曰。 四令例知一切余一切章者。 或辨有漏无漏教体章。 或心境不同章。 假实不同等。 于教体分别。 于此体性不同一门。 已总略显示。 故更别立门不分别是。 后学准前应解。 【章】此中所说(至)如余章说。 抄曰。 体性不同门大段有六之中。 第六示有师传结第四门此中所说者。 此体性不同门所说皆是大师等者。 大唐遍觉三藏云大师。 别加者。 于门弟子中各别加指麾也传者实虽等者。 章主自云传者。 文拙传者之谬。 至所诠义。 唐三藏之所传。 皆以可为壮观。 虽然由文拙有不显壮观处故云或也。 冀诸相有智下谦辞。 其间引证等者。 示以大乘为证。 以小乘不为证。 如有谬错等者。 谦辞。 推订正于后学箴规者。 箴谓割也。 规谓正也(诗经。 湾水规宣王注正君云规也)上来合是等下。 结成第四门如余章说者。 对法抄及开发等中说余义。 【章】第五得名(至)后论今论。 抄曰。 自下当章五门大段之中第五门也。 得名者。 一切得名。 谓名·名身·及多名身。 俱云得名。 旧所云集法满足句。 亦是新家得名。 悬隔者。 差别之异名。 犹云天地悬隔。 此第五门大分为三文。 初分科。 二谈古译说。 三举今家释。 今即初也。 【章】谈古说者(至)资亦负焉。 钞曰。 二谈古译说。 此欲述今释。 先斥非古谬。 古师解释等者。 总指旧译释家。 别指真谛·净影。 但随己情者。 此下正斥非。 此四字正斥大旨。 旧人不识西域相传有一别论。 但以自意成一解义故。 云但随己情。 既无依据等者。 斥不依西域相传一别论义与体乖等者。 如次委辨。 或云当体等者(至或两体相违)此下文正举古师随情为解。 周记释曰。 当体彰名者。 此当持业。 从能依者。 是亦持业亦有财释。 从所依者。 此当依主。 从数者是带数。 相应为号者。 此即邻近。 问。 古之所释与今所释。 虽名自别。 义即无差别。 何故非之耶。 答。 偶虽相当。 而无凭据。 或于一法名就义释。 乃至亦名相违。 为□□故今非之也(云云)今详云。 周记不尔。 古师云当体彰名。 是非当持业释。 今释所言持业释者。 就体用不离彰名。 约能持边彰不离义名持业释。 约同所依彰不离义名同依释。 如下具释。 故古师所言非今释持业也。 又古师云从能依以受称。 是非持业亦有财。 今释所言持业释。 非从能依以受称。 有财亦尔。 若不尔。 则持业·依主·有财三释。 以何差别。 是故周记云持业亦有财。 所判未稳。 又古师云从所依以立名。 是非今释依主。 依主·依士约能依边立名。 此今家所传。 故周记所判为不尽理。 或唯识四末曰。 即似旧言从所依得名(云云)章主既云似。 然周记云当。 似与当意不同。 自可知也。 次章文云依谓能依。 故云当者不是也。 古师所言不辨体用不离及能所依·能所有别。 是皆不识西域相传之所致也。 故上章文云义与体乖。 遂成疏谬也如是种种解释不同下。 章主判古说。 文有二。 初正判断。 次述古说谬之所由。 今云如是种种等之八字。 结上标牒起次判文。 并率己情等者。 正判文也。 谓古师不识西方立六个释解名句义。 任自己情设种种释。 云当体彰名等。 自情所发非但六故。 所解释亦自不同。 是皆不识西方有立别论名六合释之典据之所致也。 故云未为典据也。 诸师纷乱等者。 叙不由西方典据之弊。 诸师自情各各不同。 所解亦异。 不识西方典式。 以何为定量判斯异解。 互起异端。 诤论遂不得止。 异端者犹云异心。 令后学徒等者。 谓古师所解不由西方。 任自性故。 诤论是非遂不决择。 后学徒泣多岐。 鸿疑硕滞。 何时得止。 故云无可从受也。 皆由翻译之主等下。 二叙古谬之所由。 谓旧译人师皆自胡国出。 故不善西方言音。 无识斯六合释典则。 语言设且通同。 遂无彰玄之方便。 是故师资共失义。 故云师资堕负也。 【章】论今释者(至)娑者合也钞曰。 自下此门大段中。 第三叙今家相传轨式。 此中大分有四。 初标牒释别论名。 二总释。 三别释。 四结略(初中有二初标牒别论。 今者下是也)今释者。 对古说作是牒。 西域相传者。 大唐遍觉三藏西游之日。 既在西方存此相传。 六合释必在八啭声处。 即彼土声明记论之法摄。 故云西域相传。 皆依别论者。 谓总解诸法中义。 皆立一个之别论而解释。 周记曰。 西方别传别有立论释。 此释名六合释论(云云)今此云别论者。 此六合释论。 即彰今释与旧师别也梵云杀三磨等下。 次正释别论名。 周记曰。 杀三磨娑者。 梵具云杀婆。 存文略故俱云杀也(云云)今云。 梵音杀三磨娑。 此云六合。 于印度立别论。 其数既六。 故以六名。 以任自性设数多释。 岂可为典式乎。 故以古说为疏谬也。 【章】诸法但有(至)无一义名钞曰。 此下今释之中。 第二总释六合。 此有二。 初辨六合释所在。 二明设六释相。 今即初也。 有二义已上等者。 正彰六释所在。 三十论疏(二云)言无为者。 是非六释。 无二义故。 如云鹘路破。 虽有三字。 共目一色。 无别体义不可别释。 以无合故(云云)谓设六释。 由多义滥。 以六释决判义相当处。 非拘字多少也。 然离合法戒中。 云若单一字名即非六释。 以不得离合相故。 此等释皆就字多少辨六释。 大为疏谬。 不识今家章疏之所致也。 为名者等者。 名之言必但非二字所成名。 集法满足句亦在此名之言。 如上既辨。 须审察焉。 如三十论疏中。 释谓异熟思量及了别境识之句以六合释。 即在多名身中而用六释。 并读可知唯一义名下。 示无六释处。 一义为名等者。 如显扬十二说随义名者。 谓质碍故名色。 领纳故名受。 能照能烧故为日。 如是等名(云云)今谓是等皆一义名。 非质即碍故名色。 亦非质之碍故名色。 非领之纳故名受。 领即纳故名受等。 自应准知。 质是色。 碍亦色。 领是受纳亦受。 无以何应分之由。 即是一义句。 故云不从他法而立自名。 二义为名等下。 示六释之所为。 谓于一名上若有二义。 必有疑难。 为令决了立六释判。 如云有漏。 若言有言云欲色有果。 漏之言云烦恼。 则有之漏。 依主释。 又若言有言是能有。 即随增义。 漏言烦恼。 则持业释。 决如是滥。 是六合释所用。 故六合下。 结二义已上有六合释也。 【章】初但别释(至)后乃合之钞曰。 自下总释中。 第二明设六释相。 此中有四段文。 初略明离合相。 二广明。 三简滥。 四由义示别名。 今即初也。 大抵用六合之法。 初作离释。 次成合释。 随离释别合释亦自为别。 于其别处立六个释名六合释。 如对法疏一解论题。 初广散释。 次略合释。 由无著论。 言为简声闻阿毗达磨。 复举大乘云大乘阿毗达磨。 则大乘是总。 阿毗达磨唯此别名。 大乘之阿毗达磨。 依主释也。 此初离次合之式法也。 又此大乘等本佛经称。 彼是所集。 论是能集。 论以大乘阿毗达磨为集名为彼集。 有财释也。 若说论是大乘阿毗达磨之能集名为彼集。 依主释也。 具如对法抄首。 是亦初离次合。 由离合异之式法也。 近来我朝学者。 读今家章疏。 不辨无持业·依主之名处。 亦由离释而合释有异。 不须离释。 浪但作为合释。 皆是妄谬矣。 盖夫新译论疏之名句。 一一无不六合八啭处故。 以六合八啭不研究。 则大失于本旨。 学者须审察焉。 今此所言别释二义等者。 此示离释法。 后乃合之者。 示后必用合释也。 【章】如说佛陀(至)此别解已。 抄曰。 设六释相之中。 此下第二广明离合相。 此中文三。 初示离释之相。 次示合释相。 三结归六合释。 今即初也如说佛陀等者。 且举一物示离合例。 是非就佛陀言示例。 但就觉者翻名而示。 又可。 对次所云虽二字若一义无六合。 今亦示二字梵名立二义则有六合者是主义等者。 下正离释。 主是人。 人是五蕴假和合故。 云通于五蕴。 觉是察义下。 明觉言非人。 【章】有觉之者(至)故名为合抄曰。 第二示合释相。 前离释中云觉是智义。 者是主义。 觉与者既是别物。 今合立名有何所由耶。 有此疑故。 今文合释通彼疑也。 谓觉察是能觉能用者。 是持用人体。 有言彰人有用。 以主者体有能觉用。 立名云觉者。 若云觉智五蕴一分故非别物。 则五蕴体持能觉用。 此合释持业释。 五蕴亦用。 能觉亦用。 同依一大牟尼体。 则同依释。 又若言能觉但在果位。 五蕴通二位之名。 觉是用。 者是体。 于此义边以能觉为他物。 则自从他财而立已称云名觉者。 有财释。 今文以有觉者释觉者名。 为彰上离释中所云。 者言通五蕴。 觉但属智。 是即别义。 不可云觉·者一。 今合释中。 云有觉者故。 存持业有财两释。 于中持业尤胜。 有觉之有彰人有用。 有释此文言。 觉者翻名。 是彰体声(云云)今详曰。 有释通漫。 梵语八转姑置焉。 今此章文以有觉者为觉者义。 必非体声。 彰五蕴体持能觉用故。 由此释第二业声。 带业用声故。 问。 若尔。 今文云如说佛陀名为觉者。 此觉者言第二业声。 则应加空点云佛南(汉音呼)既但云佛陀。 云何应云业声耶。 答。 佛陀是觉梵言。 尔今翻云觉者。 则加●点云●没●驮(引)是第三啭能作作具声。 此是彰觉言能觉之觉非所觉。 如是能觉之用于五蕴假和合人体而有。 此有义主者上所作业。 所作业必带能作义而彰。 故有能作作具●没●驮(引)能觉之用者故。 云有觉者则第二啭业声也。 【章】释此合名(至)名六合释。 钞曰。 三结归六合释。 谓西方云杀三磨娑。 此云六合。 以二义别今合有六种故。 立别论名云六合释也。 问。 若尔。 物无离释则应无合。 何故于西方不云六离释而云六合释耶。 答。 离释是常途释。 若云合释。 则以初有离释。 今合立名自可知。 于离之处非立释名。 但于合处立六释名故。 西方云六合不云六离也。 【章】虽如菩提(至)诸难者故钞曰。 设六释相中。 三简相滥即彰此六合释非在字身·多字身上。 而但在名身·多名身·及集法满足句·句身·多句身。 谓若虽字数有多义是一。 则不可离故。 亦无合者故。 于一义何用六合。 由是六合释在二义已上。 虽有多字于一字处无六合也虽如菩提等者。 举例示。 幽赞(下)云。 菩提云觉。 末迦名道(云云)旧翻菩提云道。 今家不用理目一体等者。 觉谓慧心所。 故菩提二字但一慧体。 既无相滥者。 结成一义无相滥。 六合之释等者。 明二字义一无六合释之由。 诸名者一切立名。 谓一切立名中。 以二义合为一名故。 二义相滥起疑难者。 非六合释则不可决了故。 立此别论已上简滥已。 【章】此六合释(至)名之为合。 钞曰。 设六释相中。 第四由义示别名。 此非西方所称名。 章主以义示此别名。 亦者亦六合名。 【章】此六者何(至)六带数释。 钞曰。 论今释中第三明别六合释。 此中有四。 初征起。 二列名。 三别举。 四示有所传结。 今即初·二也。 此六者何者。 征起也一持业释等者。 二列名也。 新罗元晓曰。 问。 既有持业何无持体。 如自体分等。 若对依主应有依伴。 如天人师等。 对有财释有无财释。 如穷子等。 对邻近释有疏远释。 如天扇等。 对相违释有顺属释。 如师之徒等。 若有带数何无带时释。 如朝华等。 若如是者。 应有多释。 何云六耶。 解云。 诸依伴名入有财释。 其天人等师所有故。 从本立名入持业释。 体以所依为其业故。 无财之名亦持业释。 穷困为业无别贫故。 疏远之名是依主释。 以天为主得彼名故。 带时之释皆入第六。 所带类异而带义同。 从多举数兼摄余类。 所以唯六无所增也(云云)(已上元晓深密经疏)今云。 此元晓所解未尽。 问之中云何无持体等。 此答无文。 今助加云。 持业即持业释。 如自体分。 自体即分故。 一体持业用是持业故。 其天人等师所有故等者不可也。 天·人对师依他主法。 依天人有师义故。 依主释。 入持业释者尤非也。 无一体持业用义故。 又云带时释皆入第六之所解。 元晓谬释。 今详云。 既云带数。 其中何有带时释。 若带时之名。 随应依主释。 如朝华等。 依朝之华。 云带义同。 从多举数者。 尤粗漫也。 带余物名随应余五释摄。 又问中云有顺属释如师之从等。 元晓解无此答。 今云。 此亦依主释也。 如是研究。 唯六不可增减。 故西方唯立六种云六合释。 【章】初持业释(至)名同依释钞曰。 自下第三正别举释。 此中有六。 初持业。 二依主。 三有财。 四相违。 五邻近。 六带数。 初中有五。 初牒本名异名。 二释本名。 三释异名。 四举例示。 五结略。 今即初·二·三也初持业释亦名同依者。 初牒本名异名。 今言。 持业与同依。 虽于一事体上全同一处。 且由义边别立二名。 虽尔同依义处必有持业。 持业处亦必有同依显然。 故云亦名同依也。 亦言示非别处有也。 问。 若尔。 为何立同依·持业二名耶。 答。 成同依·持业二名。 虽同处事。 由离释储异合释名。 且如藏识。 藏此用。 识是体。 识体持藏之业用。 如是释则持业。 若翻云藏是体。 持识之用。 亦持业释。 又藏及识。 此二之用。 一体持藏与识之两用。 则同依释。 又如云石砚。 石与砚之二是业用。 于一物体持二业用。 此名同依。 亦若云石是体。 持砚用。 则此名持业。 又如云唯识。 若云识是体。 唯是用。 识体持唯用。 是一体持一用。 则名持业。 亦若云识及唯俱用。 则名同依。 以要言之。 则体用本不离故。 云石砚处可云一体持一用。 亦可云一体持二用。 故持业·同依名异体同。 是故别立同依不为七合释。 周记曰。 亦名同依者。 同依释二法同依一体。 持业释一业依一体。 此二不同。 如何体一。 答。 有二法俱是业用。 此同依也。 是体所持。 亦名持业(云云)持谓任持等者。 文自易了。 体能持用等者。 此四字解持业释之要句也。 成唯识论四曰。 此持业释。 如藏识名。 识即意故(云云)疏四末(五十丁左)曰。 意是自体。 识即是意。 于六释中是持业释。 业谓业用。 体能持用。 即似旧(真谛师等)言功能受称。 此六释名皆二法相对辨差别释。 非一一法究理括尽(云云)名同依者下。 如前已辨。 自可知也。 二义同依等二句。 是释同依之要。 今云。 总解诸名义。 于一名义由作离释别。 有持业有依主。 复有财等。 无一离释有多合释。 今是于一离释。 有同依处必有持业故。 虽名异体同。 由离释储立此二名。 自可知已。 【章】如名大乘(至)少名同依钞曰。 此下四举例示。 此有四文。 初以大乘二字例。 二以摄大乘论名例。 三以唯识成唯识论名例。 四以藏识名例。 今即初也如名大乘。 者牒也无性释云等者。 无性摄论第一之文也亦乘亦大者。 是以同依释。 于一体上持乘与大二用。 亦乘与大二义同依一所依体。 此四字上具此二义故置亦言。 如章具辨。 问。 此亦乘亦大四字。 以同依释自可知焉。 以持业释意如何。 答。 谓乘与大之言各有为用为体义。 互一体持业用故。 云亦乘亦大也大者餐七义之下四句。 离释大乘二字。 为次以同依与持业。 于释亦乘亦大。 七义者。 七大义。 瑜伽论四十六(十七丁)显扬第八(十五丁)杂集论十一(三丁)金刚般若论二(十一丁)大庄严论十二。 皆说七大义。 少有同异。 会释相违如余处明。 今且由杂集论释。 则一境大性(无量教法为境界故。 金刚般若云法大。 庄严云缘大)二行大(行二利故。 金刚般若云心大。 庄严云行大)三智大(了二空故。 般若云信解大。 庄严云智大)四精进大(三劫修难行行故。 金刚般若云净心大。 庄严云勤大)五善巧大(不住生死涅槃故。 庄严云巧大)六证得大。 证得百四十不共法故。 七业大。 穷生死际作佛事故(云云)大谓弘广。 与如是七义相应形小之称。 具者相应之义。 形者形对之辞乘者运载义等者。 谓教理行果健运济行者义。 若乘若大等者。 下合释同依。 乘谓运载用。 大谓七大用。 二用同依教理行果一体。 此是以同依合释大乘名。 其体大法等者。 此以持业合释大乘。 谓教理等其体大法。 能有运载功用。 是以持业释大乘。 周记曰。 大是其体。 乘是其用。 名为大乘。 问。 如言藏识。 先说于用。 后说于体。 何故今言大乘先体。 答。 但体能持用之义。 即名持业。 不名先后。 此未必然。 若尔。 何名同依。 应更解云。 如说经为大乘。 大乘体即是经。 大之与乘同依此经。 名同依也(云云)今云。 此释尤妙诸论之中等者。 论章疏共多分以持业释。 不用同依。 以持业言。 则以体用不离之义。 同处有同依义故。 别用是少。 【章】摄大乘论(至)摄大乘也钞曰。 二以摄大乘论名例摄大乘论亦复如是等者。 问。 次依主释中。 亦举此摄大乘以释。 何故今亦举此论名释耶。 答。 近来有神光者解云。 此中摄及论相对。 通持业·依主。 若亦本释相对论。 则唯依主释。 今即摄与论相对明。 摄谓能摄教亦即论。 以为持业。 俱是教故(云云)今云。 此释尤好。 问。 摄与论相对通持业·依主。 若尔。 持业·依主以何差别耶。 答。 以摄之言若为能摄。 则能摄即论教。 持业得名。 若为所摄。 则摄之论。 依主得名。 至次自知。 许能摄教等者。 明以摄大乘论名为持业得名所由。 谓论即言论教示也。 许能摄尽大乘言教即是言论故。 此论名持业得名故无性云下。 引证成能摄教即是论。 无性摄论第一(十一丁)之文也。 尽其所有等者。 尽者摄尽。 其者指本经。 无别说故者。 意言。 说此论名摄大乘。 离摄尽本经所有大乘纲要。 无别言教论说故。 名摄大乘论。 是即能摄言教即是论教之义此以本经等者。 承无性释论章主释文。 周记曰。 问。 大乘之名既非言论。 摄大乘论何非依主。 答。 论能摄彼大乘纲要。 即能摄论名摄大乘。 故是持业(云云)今云。 本经者。 阿毗达磨经。 是今名大乘也。 末论者。 无著所说言论教示名摄。 非以本经等者。 简依主之滥也。 若言以本经摄大乘品名摄大乘。 则但论一字在无著末论。 依本(对无著末论本经为他)经摄大乘品之言论。 则依他法体。 故依主释。 今以非一字简云非以本经等也。 今更问。 摄大乘论之名。 如何以持业同依之别而释。 答。 无著所说言论此体。 能持能摄之用。 则持业释也。 又言论教示是用。 能摄亦是用也。 此是二用依斯一体。 同依释也。 【章】又如唯识(至)故皆持业。 钞曰。 举例中。 此三举唯识成唯识论例。 识体即唯者。 唯谓简别。 遮无外境。 识谓能了。 诠有内心。 识体即唯。 持业释也(已上三十论疏序)谓体是体。 言一切法识变。 则自遮无外境。 是唯之义故。 识体必持唯用。 持业释也能成之教等者。 以成唯识论四字示例而释三十论疏序曰。 成者乃能成之称。 以成立为功(云云)又云。 以教成教。 资教成理。 即成是论。 持业释也(云云)周记曰。 准西方说。 云识唯成。 今顺此方言。 云成唯识。 由此道理。 乘之大性。 亦依此释(云云)今云能成者。 能成唯识言教。 即是论者。 能成唯识言教。 即十卷言论。 持业释也。 由此论题分持业·同依释。 则言论体持能成用。 是持业释。 若能成是用。 言论亦用。 二用同依一体。 同依释也。 今此章且就持业言。 同依非急所用故。 【章】于识中(至)持业亦尔钞曰。 举例之中。 四举藏识名而示于识名中者。 于识多名中。 今以藏识名释。 第八识具有能藏·所藏·执藏义故名藏识等。 具如成唯识疏中。 藏体即识等者。 今约藏为体。 识了别为用辨持业释。 翻言亦得。 体是识。 藏是用。 识体持藏用体用不断。 从何亦无违。 必勿谬执。 又藏是用识。 亦是用。 二用依一所依体。 则同依释也。 【章】如是种类(至)不能烦述钞曰。 持业释中。 五结略。 【章】依主释者(至)名曰王臣钞曰。 别举释中。 第二明依主释。 此中有四。 初牒本名异名。 二就本名释。 三就异名释。 四举例示。 今即初·二也。 依主释者二句。 初牒本异二名。 亦名依士者。 今云。 依主·依士全同一处事。 非别义。 虽尔。 望体用义边别。 且立二名。 依主义处必有依士义。 依士义处必有依主。 体用不离故。 虽一事。 由作离释时有就体与用别。 且立此二名也依谓能依者。 二就本名释。 正彰依主·依士共能依非所依。 前所言同依释之依言。 是所依非能依。 依主·依士之依言。 是能依非所依主谓法体下。 立二义释主之言。 一不约喻。 二约喻。 此初不约喻就法体释。 如胜论外道立实句义。 旧人梵云陀罗骠。 此云主谛。 此主谛即诸法体实。 故主之为言体也。 故云主谓法体也。 依他主法等者。 是依主释之眼目也。 如云眼识。 眼根云眼。 眼识云识。 俱是本识之上彼彼种子各别各自所变。 俱虽本识变现。 因缘变故。 各守自性。 各一个体相主法。 既云眼根有碍变现。 眼识无碍变现。 尔今名眼识。 令依托他法体眼根。 以立自眼识名云眼识。 为彰此识以眼根为所依托有别用。 此识能依他眼根能依之用。 依他主法云眼识也。 耳识等类一切之上取能依托他有法体者之边得名者。 是依主。 就能依他法体边立名故。 云依主不云依士。 成唯识论说。 彼依主释。 如眼识等。 识异意故。 疏四末云。 其第六识。 体虽其识。 而非是意。 非恒审故。 彼依主释。 主谓第七。 即似旧言从所依得名。 于今家亦如云眼识。 虽有从所依眼根立名之理。 于今家云所依之言。 若云所依处。 则指法体之名。 故滥自从自法体立名。 今如云眼识。 非依自法体。 依他法体立名故。 于印度立名云依主释。 旧人所言虽义相似。 义与体乖也。 或主是君主等者。 次约喻释主之言一切法体等者。 大凡一物一物自主自性。 喻如各守一家主人。 故法体各别义。 名为主也如臣依王等者。 今云。 此喻言互不相依。 非云胜劣。 他家学者误作胜劣释。 云依主是胜。 依士是劣。 妄昧之判不可取也。 谓臣依王。 但以王为所依。 臣是能依无臣为所依。 王是能依。 眼识依眼根亦复尔。 但眼根为所依。 识是能依。 遂无识为所依眼根是能依义。 今喻是云如臣依主王之臣故等者。 如云眼之识耳之识等。 【章】士谓士夫(至)二释亦尔钞曰。 三释异名士谓士夫者。 今云。 士夫功用云士夫也。 非云士夫之体。 了义灯一本曰。 有解。 六释中。 依士·依主作四句辨云。 有依士非依主。 如取之蕴。 以取是所非心王。 有依主非依士。 如蕴之取灯主破云。 此不应尔。 若依士·依主二不相摄。 应有七释(云云)今云。 若有七释。 则违梵云杀三磨娑。 此云六合。 故云依主·依士别为大妄谬。 问。 何故上释主言云主谓法体。 今释士言云士谓士夫。 设此二释耶。 答。 上约体辨所依。 明就能依释之名。 今约用辨所依明就能依释名。 自能依他有此二别故。 问。 若尔。 依主·依士应别。 如何免应有七释难耶。 答。 此难不尔。 依主·依士之辨要。 举自能依他以立名也。 故以就能依立此释名为要。 非关所依。 虽所依有体用别。 能依义边无别故。 不分为二释也。 又按。 章主就立依主·依士二名。 而恐后来谬为二释。 为是今释主与士之言名设两释。 初不约喻。 二约喻释。 初释主言有二中。 第一不约喻义。 如云边主中主。 此非约喻。 约法作言主也。 第二约喻义。 如云主人公辨真。 是约喻就人作主言也。 次释干言有二中。 第一不约喻约法体名为士夫用也。 第二约喻就人作士夫用之言也。 此中以一切法法体有用约法言。 如农夫耕作禾稼等名士夫用。 又以人作功用约喻言。 如作意心所有警发用云士夫用。 由如是道理。 主与士全是一体。 同具人法义。 彰自能依他之义以立名也。 问。 主士之言具人法二义。 则何故举依士·依主两名耶。 答。 主谓法体。 士谓功用。 自能依他。 有依体有依用。 故立依士·依主两名。 虽尔体用不离同一处故。 是非二个释也。 问。 依法体之释自可知焉。 依功用之释如之何。 答。 如八转声中第三具声。 多是依士释也。 三十疏等。 第三啭上依释也。 如云由择力所得灭名择灭。 又云能成之论依士释也。 又同大疏中。 云由旨因由。 第三啭声摄。 皆是由功用立名故云依士释。 无体则无用。 故全同一释也。 且就别言。 则应如是。 第六属声能依义。 第七依色能依义。 多分由法体故。 云依主释也二释亦尔者。 近来神光释曰。 二释亦尔者。 此亦前持业释中。 说诸论之中多多持业。 少名同依(云云)今云。 此释不尔。 二释者。 一不约喻。 二约喻之两释也。 亦尔者。 例释主言立不约喻与约喻二释。 由上来所明道理。 依士·依主同一体义。 自可知已。 大唐清凉同师·宋永明禅师·明藕益禅师等。 以胜劣分士·主。 是为二释。 悉皆不知西方一个别论名六合释为如是谬而已。 【章】于论名中(至)类亦应知钞曰。 此下四举例示。 此中有四。 初举摄大乘论而例。 二以成唯识例。 三以成唯识论例。 四以眼识例。 今即初也。 此初之中有二文。 初本释相对释。 二理教相对释。 今所牒文有此二文。 于论名中等二句标牒。 应冠二相对释之首解以本经中等者。 正本释相对。 此意言。 摄大乘三字。 本经阿毗达磨经中摄大乘品。 此摄大乘品名摄大乘。 此论解彼等者。 今无著所造言论。 解彼摄大乘品。 名摄大乘论。 谓论一字在无著言论。 摄大乘三字是本经名。 此无著言论依他阿毗达磨经摄大乘品立名也义可应言等者。 已上离释已。 已下合释依论大乘品等者。 依望自无著言论而可言他。 所主法体摄大乘品。 立论名云摄大乘论。 依主得名。 若云依摄大乘品功用。 则是依士释。 依他法体及依他功用义。 以云依主亦云依士也若许论亦名等者。 以摄论二字教理相对而释。 此文甚难了。 今助文解云。 若以许摄言不见摄大乘品之摄。 而以摄言为论中事。 论言亦有名摄。 则摄言通言论中所诠理。 论言是能诠言教。 依摄大乘(论中所诠理)之论教。 依主释也。 文中有离释合释。 准例应知。 【章】唯识之成名成唯识抄曰。 二以唯识言例谓依唯识理之能成言教唯识二字所诠之理。 成之一字能成之教。 依他法体唯识之理之能成教。 名成唯识。 依主释也。 【章】以理为成(至)亦是依主抄曰。 三以成唯识论而例。 以成唯识三字为论中所诠理。 离成唯识理外别无论中所诠理故。 论是能诠言教。 依成唯识之论。 依主得名。 谓论中成唯识理。 是为他体。 言论由是起。 则依主释。 又以成唯识理为功用。 言论由其功用起。 则依士释也。 【章】于识名中(至)类此应知钞曰。 四以识名例。 识名者。 诸八识名。 此四字标如名眼识等者。 眼根他法体也。 由是之识。 依主得名。 如前已辨。 又眼根是能照之用。 由此用之识。 依士得名。 【章】有财释(至)不及有财抄曰。 别举示中。 第三有财释。 此中有四文。 初牒本名。 二示不用异名。 三释有财名。 四指示例。 今即初文也。 有财释者四字。 举本名也。 亦名多财等者。 二示不用异名。 今云。 虽有财。 若少财。 世人不名有财。 故云多财则是有财。 自可知焉。 不及有财者。 彰有财释实义。 意言。 有财多财虽是一。 此释名以能有为要故。 今云不及也。 问。 何故云不及有财耶。 答。 有者能有之义也。 能有者。 能自在之义。 若人于自居处积集无量财宝。 虽然于此金银不能自在用是。 世人不称有财之人。 又若虽于自居处无畜一钱。 能自在用他处财。 则人皆称云有财之人。 今有财言亦复如是。 如次具辨。 【章】财谓财物(至)而为名也抄曰。 三释有财名。 财物者。 今云功用云财物。 若无功用物。 非财物也。 自从他财等者。 以此释为有财释之要也今谓他财者。 他有功用喻以名他财。 自从他财用立名。 问。 若尔。 与依主何别。 谓依主自依他体处立名故云依主。 有财不尔。 以能有为有财。 以能依为依主之依。 以是为别。 能有以他物用为我物用也。 以他用属己义边立名。 他用全为己用义名为有。 譬如所驱役他人属己为己用名我能有僮仆。 如世有财等者。 世人持财用名为有财。 持财之体不名有财也。 今亦如是。 自持他用。 从他财用而立己称。 名为有财也。 【章】如谕名中(至)故有财释。 抄曰。 四指示例。 此中有三。 初以阿毗达磨集例。 二以成唯识论例。 三以对法藏例。 今即初也今以彼大乘等者。 为集者。 所集用也。 谓以所集用名能集论名云集论。 此即能集论自从他所集用而立己论称名阿毗达磨集论也。 周记曰。 章如论名中(至)阿毗达磨集者。 问。 阿毗达磨以为所依。 依主释亦有何过。 答。 理实亦复。 俱舍颂说摄彼胜义依彼故。 此立对法俱舍名。 摄彼胜义者。 有财释。 依彼者。 即依主释。 即依主亦无妨矣(云云)今云。 周记所言未了。 谓大凡六合释随离释别。 或有依主·有财两释在。 或余释亦得故。 不可言必有依主处定有有财。 随得名离释别。 有无并不可决定。 纵俱舍论名虽有两释。 以是不可例同于一切。 如眼识等名。 岂有从他财立己名义耶。 故周记所言未稳。 又曰问。 依主·有财两释何别。 答。 以己依他而立自称。 名为依主。 以他属己用标自名。 即有财释。 又如云阿毗达磨集论有财全取他以标名。 依主释者自他两义立号(如云眼识等)更捡俱舍云。 以又全取他名名全分有财释。 自他兼取名一分有财释(如云阿毗达磨集论。 如云乘大性有财释。 云云。 已上周记)今云。 此中一分有财之名。 恐未稳也。 二十论疏云乘大性有财释。 是全分有财释也。 乘言通能所。 所乘是所化生及教理行果之一分也。 能乘即大性。 今取为自所乘名。 此即自从他能乘即大性财物而立己称。 有财释。 乘大二字全他财物。 今日有其财物故。 是全分也云阿毗达磨集论亦是全分有财也。 问。 持业·依主·有财三释之别如何。 答。 持业一体持业用(同依二用依一体)依主以自能依他体(依士以自能依他用)有财取他用属己。 (属者能有。 多财虽有财。 能有之义不彰故不取)【章】此论以唯(至)亦有财释抄曰。 二以唯识例示此论以唯识等者。 唯识谓本经唯识之理。 成者。 三十本颂能成本经唯识之理故。 三十本颂名成唯识。 故成唯识三字他功用。 尔今取名此释论。 故有财释也。 【章】以阿毗达(至)义皆类然。 抄曰。 三以对法藏例示。 以阿毗达磨等者。 阿毗达磨此翻云对法。 俱舍此云藏。 对法是所藏。 藏言通能所。 自能藏从他对法即所藏之用而立己称。 为能藏名。 如前阿毗达磨集应准知也。 必以俱舍光·宝二记等所云所依·包含义而不可混交释也。 由此轨式会得有财释已。 而后解光·宝释。 光师引正理非误。 【章】相违释者(至)是相违义钞曰。 自下第四相违释。 此中有三。 初明相违释之名。 二指示例。 三示彰相违释文例。 今即初也。 二义者。 差别云义。 所目自体等者。 二义所目自体各殊等云相违也。 【章】如摄决择(至)名曰相违抄曰。 二指示例此非五识等者。 简持业释。 亦非五识身地等者。 简依主。 亦非以五识等者。 简有财也。 共立一称等者。 以两名为一名。 然寻其义。 体各别名相违释也。 【章】今以义准(至)类此应知钞曰。 三示彰相违释文例。 如文自知。 【章】邻近释者(至)名邻近释抄曰。 自下第五邻近释。 此中有二。 初释邻近名。 二指示例。 今即初也。 俱时之法等者。 同时并起法中。 义用增胜。 自体从彼增胜而立其名。 名邻近释。 【章】如说有寻(至)名有寻等抄曰。 此下二指示例。 此有三文。 初举有寻有伺。 二举示念住名。 三举示意业。 今即初也。 周记曰。 如说有寻及有伺等者。 问。 如言念住。 体即慧。 全隐己称从他亦名。 今者寻伺及相应法名寻伺地邻近可成。 全从他者。 有寻有伺名如何名邻近释。 答。 寻伺名为寻伺地者。 持业释也。 今言邻近相应法。 则具如欲界初静虑心及心所。 总得名为有寻有伺。 无寻唯伺亦准此知(云云)但寻伺增等者。 有寻有伺地所起一切心心所法。 皆是有寻有伺地体也。 然寻伺增故名有寻伺。 【章】亦如念住(至)名为念住钞曰。 二举念住示。 念住者。 瑜伽二十八说。 念住何义。 答。 若于此住念。 若由此住念。 皆名念住。 于此念住者。 谓所缘住。 由此念住者。 谓若慧若念摄持于定。 是自性念住。 所余相应诸心心所。 是相杂念住。 (云云)【章】意业亦尔(至)类此应知钞曰。 三举意业示。 成唯识论曰。 审·决二思。 意相应故。 作动意故。 说名意业。 疏曰。 近意之业。 意相应业。 名意业。 邻近释。 依意之业。 依主释也。 今云。 体是思。 虽然意相应故。 意增用故。 名为意业。 周记曰。 意业尔者。 思是业体。 隐思之名从相应意以立称也余一切法等者。 例示余法。 【章】带数释者(至)准此应知钞曰。 第六带数释。 如文自可知也(此中有二文。 初释带名。 二举例示)。 【章】此中六释(至)相如余处抄曰。 别示六合中。 第四示有所传结。 依共传者。 西方共所相传此六合别论如余处者。 成唯识疏·对法疏·枢要等也。 问。 了义灯一本(二十二丁)云。 要集云。 三藏相传约分为四。 一用自非他。 二用他非自。 三自他俱用。 四自他俱不用。 持业唯初句。 依主唯第三。 有财唯第二。 相违唯第四。 邻近通二·三。 带数初及三。 乃至带数三句。 如四正断。 即初句。 四即正断故。 如四神足。 即第三句。 四属欲等。 非神足故。 如说三藏法师。 亦是第三句。 若但言三藏。 是第二句。 三即是藏。 俱非人故(已上要集)灯主评言。 彼释极广。 恐烦不具。 然准此释。 有相杂乱。 六释简滥。 应可思之(云云)此要集说。 如何杂乱耶。 答。 云持业唯初句。 此释无滥。 云依主唯第三者有滥。 并自他依他体立名。 云依主。 尔以自他俱用句为依主未稳。 次云有财唯第二句无相滥。 以他用属己为己名。 是有财故。 云相违唯第四者有滥。 自他互不用。 应云相违。 若自他俱用。 是应不相违。 如云五识身相应地意地。 是互相违。 此中何为自为他。 互为自他。 自他俱用为名。 何云唯第四耶。 有滥难了。 云如说三藏法师亦是第三句。 是亦有滥。 有财亦有如是类。 如云乘有大性有财释。 大性之乘。 故如云三藏之法师。 是等相滥。 问。 依主是如云眼识。 眼根之识也。 何非自他俱用耶。 答。 虽举自他。 自能依·他法体主。 是依主要。 邻近释中。 如云意业。 是自他俱用。 有如是相滥故。 云依主唯第三。 未尽有此等滥。 故灯主不取此四句。 【章】谓此六中(至)且指纲要钞曰。 大文第四结略示有余义初持业释等者。 示六合释必有八啭。 今章主疏中以六合八啭释成名句义。 不遑枚举焉。 盖六合与八啭相摄。 必不可配以示则。 但随处可意悟已。 虽然幼学迷多岐故。 今且指示方隅。 六释之名相违释者。 曾无余释。 是非体声则以何为相违。 而立相违释名故。 相违释多是体声。 又持业释者多在境第七及第五所因。 如说圆成实于彼。 是境第七。 依他即圆实故。 亦说由假说我法等。 此是第五所因声。 离假施设无别我法。 假即我法故持业释由是自知。 有持业处多境第七第五所因。 又依主者多在第三及六·依第七。 其相易知。 因明前记中云。 三·五·七中无依主释(云云)此是妄说不可取用。 违今家章疏故。 又有财释者在业声为声。 其相微隐难知。 如云大乘阿毗达磨集。 大乘阿毗达磨根本佛经。 为能集论是为所集。 取所集之业用为财即诠所作所造业。 能集之论有之。 名阿毗达磨集论。 若所集之大乘阿毗达磨不彰所作业用之财。 则如何能集之论云有之而名有财释。 故以所作所集所造之业用啭彰有财释。 又为大乘阿毗达磨所集之能集论。 以与党顺助义有他财。 不顺助则不可有。 亦是第四为声。 如说刀藏。 为刀之藏故。 亦是为声。 有财释也。 又邻近释者。 亦业声或属声。 如说有寻有伺。 诸相应法皆是此体。 但寻伺增名有寻有伺。 是为邻近释。 是取寻伺所作所造业用胜为名云邻近。 离寻伺体上所作所造之业用胜别无邻近体。 此即业声若尔。 与有财何异。 又属有寻有伺之诸心心所法。 是名有寻有伺是第六属声。 又带数释必兼余五释。 准可详已。 如是六合八啭相摄。 皆是约多分。 学者须审如焉。 广明如汉语八啭声学则中。 恐繁且止更有释名等者。 未详如宗轮疏者。 现本宗轮疏无此释文。 (如三十论疏中云如枢要说欤)【章】前总科简(至)幸留意焉抄曰。 当章大段第三文释结劝信前总聊简等者。 彰通一切教立此总科简。 除此章中所叙所余学业。 皆用此总科简须并察一切。 若讲别部等者。 欲讲除唯识余别部论疏。 则用此章文并学焉结归自义者。 结归今欲讲各自之义也。 如对法疏·三十·二十唯识等初。 皆用是。 往可见。 此中所有等十。 劝信皆于大师等者。 彰由师传制此章但传之等者。 谦让劝信。 已上总料简章讫。 大乘法苑义林章师子吼钞卷五(尾)安永第五(丙申)岁仲春中六日。 于平安城五条新善光寺境内云林庵。 早早随解生义分。 不顾管见笔记之讫。 后学无惮是正而已。 回向四恩法界海回向无上大菩提应理圆实宗末学近住基辨。 (大同房生年五十九岁)同十一年丑二月十五日。 于东都浅草延命院。 近近开演之用意校正之了大乘法苑义林章师子吼钞卷第六(五心章)南京留学慈恩末资释基辨撰【章】率尔等五心(至)问答聊简。 钞曰。 今释此章大分为二。 初标法作门。 二随门分别。 今即初也。 率尔等五心者是标法也。 问为何大乘教说此五心耶。 答。 此分别心生次第。 小乘诸部说心生次第。 是故大乘亦说此法相也。 问。 小乘诸部说如何。 答。 若正量部明了义论说立四心。 一初主识。 二随行识。 三变行识。 四丈夫识(云云)又上座部立九心轮。 一有分识。 二引发。 三观见。 四寻求。 五贯彻。 六安立。 七势用。 九还。 谓还有分识。 若依成实说识·想·受·行四心。 彼说受等皆悉差别前后而起。 非离心外有别受等与心俱起。 前三无记。 第四(行阴)通三性。 又初通六识(五识意识)后三在意(不与五俱起故)今大乘由瑜伽论。 约六识明五心次第生。 七·八常起故不论次第也。 上座部所言引发似大乘率尔。 彼说寻求。 此亦同立。 彼言贯彻似此决定。 彼言安立似此染净。 彼言势用似此等流。 以十二门分别等者。 此下作门如文。 可知。 【章】第一列名(至)五等流心。 钞曰。 自下大段第二随门分别。 此中有十二段。 即十二门分别。 如次应知。 其第一门列名。 其中有四文。 初标。 二正列名。 三举所据证。 四章主释文。 今即初·二也。 一率尔心者。 义镜曰。 率尔者忽然也。 谓此初心忽然堕在所缘境中名率尔堕(云云)二寻求心者。 同曰。 寻谓思寻。 求谓推求。 即于初心所堕境中思寻推求名寻求心。 三决定心者。 同曰。 决谓决断。 定谓印定。 于第二心所寻求境决断印定名决定心。 四染净心者。 同曰。 染谓染净。 即即不善性并有覆无记。 净谓净洁。 即是善性及无覆无记。 由第三心于所缘境得决定也。 此位方得染·净性成名染净心五等流心者。 等谓均等。 流谓流类。 由第四心染净已成今此位中或善或染流类均等名等流心。 等前心流名等流心。 今五心言亦摄心所。 定相应故。 今从主胜故唯名心。 若心王名心。 是当体名。 若数法名心。 从胜为名。 【章】瑜伽第一(至)身识亦尔钞曰。 三举所据证。 瑜伽论第一(八丁右)之文也。 由眼识生等者。 率尔由五识生。 故今且就眼识言故云由眼识而生三心可得。 耳识鼻识等亦准是可知已。 是且约散心论。 定位意识率尔闻声等如至下辨。 谓率尔心等者。 次第生起如上已明。 至下亦辨。 善不善转者。 论曰。 此后乃有等流眼识。 善不善转。 而彼不由自分别力。 乃至此意不趣余境。 经尔所时眼·意二识或善或染相续而转。 如眼识生乃至身识应知亦尔(云云)就云善不善转西方两解。 一云眼识唯一刹那。 一云亦得相续。 如成唯识第三说。 以云多相续为胜。 义镜曰。 善不善转者。 此明依意引力方成善恶也。 五识率尔虽引生意。 而五等流但依意力方成善恶故。 云善不善转。 如眼识生等者。 类释耳等。 【章】由初三心(至)实兼后二钞曰。 四章主释文。 明但云三心可得不说五心可得由初三心者。 率·寻·决三心。 此三同无记性故。 今云性类同故。 然此且从未转依位中境说。 若强胜境则三心共通三性。 如热地狱等。 然释此论文章家存二释。 第一释初云如今文性类同故但说初三心。 第二释次伽抄曰。 初说三心。 诸心生时多起三故后二心不定。 但说三言(云云)(已上由义镜增加云云)实兼后二者。 今云。 但非三心性类同。 后二心亦有无记性起故。 若尔染无记者指何物耶。 谓染之无记有覆无记。 净之无记是无覆性。 等流自可知已。 其实可云五心可得。 然论云三心可得。 诸心生时多分前三心性类同故云三心可得。 后二心多分善与不善相续转故不云五心可得。 少分后二心亦同性起故云实兼后二也。 义镜中引神廓摄论疏之谬而辨。 恐繁不叙。 往彼见焉。 【章】第二辨相(至)率堕境故。 钞曰。 此下第二辨相门。 此中有六文。 初辨率尔堕心。 二辨寻求心。 三辨决定心。 四辨染净心。 五辨等流心。 六类释耳等。 初中有四。 初约五识辨率尔。 二约同时意识辨。 三举意识率尔证。 四约同时意率尔。 第二摄相者。 五字标牒。 且如眼识等者。 初辨五识率尔。 如文可知。 同时意识等者。 一辨同时意率尔。 先未缘此等者。 此者不串习境。 若尔何故不云境云此耶。 答。 今所缘与能缘俱未起云先未缘故。 若但云境则不彰能缘未起。 故今云此。 如俱舍论随眠品中所说见此所断之此言。 今初同起者。 今初二字示率尔心。 同谓与五同时能所缘起。 问此同时意识率尔所缘之境缘何境耶。 答。 三藏解云。 西方有三说。 初师云。 意识率尔唯缘过去曾所缘境。 次最胜子解云。 意识任运率尔之心通缘三世及非世法(无为)第三师云。 意识率尔唯缘过去境。 以缘不明了故。 与五识同时分别意识唯应说缘现在境(已上伽抄)今云。 此中第一说唯说独生意识率尔等。 第二说不简独·俱总相云此说意识率尔心。 第三说差别触与俱而说也。 今章文既云同时意识故是与五识同缘之境。 云同起故故瑜伽论等者。 三举证。 第一证也。 故言承上同时意识故。 此论文证五同缘意率尔心也(是秋篠意)任运散乱者。 任运言彰与五同缘。 由非是作意力起名率尔堕心。 虽不作意任运起故(云云)散乱者。 简定位意不串习境者。 周记曰。 未曾更境虽说曾更未得解皆名不串习(云云)无欲等生者。 欲谓希望。 即寻求分别。 等言等取寻伺。 是即彰任运起率尔也。 有俗等生等者。 简寻求意非率尔。 又解深密等者。 经第一心意识品之文。 此第二证也。 证五识必有同缘意。 必定之字此证字眼。 谓五识必任运。 与其任运五识心定俱起意识故。 今云意识有率尔心一分别意识等者。 秋篠曰。 眼等五识虽无分别。 而依分别意识而起。 即以第六分别根本乃得转故云一分别意识俱时而转(云云)今云。 深密经及决择分意就五识俱有依中分别依云一分别等。 今此引意以前引瑜伽第三文证有任运无分别起意识名率尔堕心。 次今引深密决择文证五识起必定俱时有意识转。 故此一分别言是同文举来。 须取舍为证。 又言分别有三。 一自性。 二随念。 三计度。 今此分别言三俱具足。 意识必三俱具故。 然今所证成任运不作意意识。 故三之中但取自性分别。 自性是任运分别故也。 二解之中取舍应任意也故眼俱意等者。 章主文。 结同缘意名率尔也。 秋篠曰。 总说率尔有其三种。 谓五识率尔。 俱意率尔·独意率尔。 今此举初与二。 (云云)【章】此既初缘(至)希望境故。 钞曰。 二辨寻求心此既初缘未知等者。 示率尔起寻求相。 初缘者率尔也。 周记曰。 未知何境等者。 问。 既言未活善恶。 不起寻求。 决定理应知善知恶。 若尔应名染净心。 何名决定耶。 答。 此但知染净。 而心未起染净。 故亦无失(云云)今云。 此问答尤妙。 与欲俱转等者。 明寻求相。 【章】既寻求已(至)印解境故。 钞曰。 三辨决定心。 识知先境者。 此四字决定心之相。 谓寻求已后是意识相。 如先已明。 瑜伽三说。 五识无间所生意识或寻求或决定。 唯应说缘现在境(云云)识知者印解先境者先所寻求境。 次起决定等者。 此文应意续上句寻求已句而解。 具作文则应云既寻求已次起决定识知先境印解境故。 又言。 识知先境者是寻求已之相。 识知者非印解。 但知先境已相。 次起决定下正决定相。 印解境故四字释决定相。 二解之中后解为胜。 【章】决定已识(至)染净心生。 钞曰。 四辨染净心相。 识境界差别者。 识谓谡了。 境界者先印解境。 差别者染净差别。 是辨决定已之相。 取因等相等者。 正是染净境相。 即起染净心也。 等言等取耶因·俱相违因。 瑜伽三(六丁)说*耶·正·俱相违行因相。 由思了别。 谓邪·正等行即身语业。 是行之因即善恶境。 由了此境相等故。 思作诸业起善恶等事。 故言取正因等相。 于怨住恶等者。 秋篠曰。 于怨住恶等者。 于所憎境起瞋等染于可爱境起贪等染。 或翻是起无瞋等净。 于可憎爱能忍能离故于中起舍住平等心也(云云)染净心生者。 明非但知染净染净心生为染净心相。 谓非染净并生。 由先决定或染或净随应心生云染净心生。 【章】由此染净(至)名等流心。 钞曰。 五辨等流心相意识为先引生眼识等者。 秋篠曰。 等流心有三类。 谓五识等流·同缘意识等流·独生意识等流。 文虽无别说理唯必应然。 中间三心多唯意识。 其类有二。 谓五后意识·独生意识。 以义而准。 寻·决二心亦有五识(云云)今云。 如成唯识五说。 有义六识三性容俱。 率尔·等流眼等五识或多或少容俱起故。 系示图云。 PICT71058101. GIF/PIC顺前而起者。 顺谓等也。 等前(前念相)而流为等流心。 【章】如眼识生耳等识亦尔。 钞曰。 六类释耳等。 今且所说。 约眼识生五心次第相说。 约耳等识生说五心次第相生亦复如是。 故云亦尔。 【章】第三八识(至)非恒续识钞曰。 自下第三门。 此中大分有四文。 初标牒。 二由文而说。 由瑜伽而释。 三尽理而说。 四判前科明六识具心多少。 今即初·二也。 瑜伽第一者第一卷(八丁右)之文。 不说七八者。 第七末那虽有染净转易之义而恒相续前后相似。 故不说五心。 若第八识恒时相续一类无记。 无改转义不立此五。 但前六识有三性转易之义及间断心。 由是说五心故瑜伽中但言六识不说七·八(云云)(已上秋篠)今云。 不说七八者。 非云七·八全无五心。 尽理明。 七·八亦有尔。 伽文由粗相但有六识。 今彰此义云不说七八也。 秋修释虽说七八全无前六必有尽理。 未彰次又间断识方有五心与不说七八之释义别。 故秋篠释此文不尽理也又间断等者。 前六识云间断识非恒续识。 有间断故方具此五心也。 (此彰但间断有五心。 成此义故云又也)【章】然第七识(至)可说具故。 钞曰。 此下第三尽理而说。 此中有三文。 初约未转依明第七识有后三心。 二约界初生明第八识有四心。 三约界初生及转依位明第七识(具心多少)今即初也缘境恒定者。 第七识未转依位恒决定缘第八见分。 此彰无率尔。 任运微细者。 彰无寻求心。 第七任运故无寻求。 微细故无三性转。 寻求分别之心三性转粗相故。 一刹那中等者。 彰此第七虽有三心非前后起于一念中此后三心具。 【章】第八不尔(至)无欲俱故钞曰。 二约界初生明第八识有四心具。 谓因第八有除寻求所余四心。 界初生等者。 于三界中有易界地受生。 其时有色与无色境有宽狭。 故至受生改易必有率尔有色无色等者明有率尔由决定染净等者。 周记曰。 境有新旧等者。 由于三界生前后别。 总合而言。 具足四心。 初生界时有率尔故。 约刹那说。 但有三心。 于境无疑名为决定。 是无记性。 名为染净。 是故前类故即名等流。 第七品亦尔(云云)(已上周记)境有新旧者。 示有率尔亦有决定。 易界地时第八所缘三种境有新旧故。 若新则起率尔若旧无率尔。 但决定染净心或前后相望等者。 明释等流三心具。 唯无寻求者。 第八识不与欲等俱故。 无希望等无寻求心。 【章】因第七识(至)有率尔。 钞曰。 三约界生及转依明第七识具心之相因第七识四字标也。 界虽初生下约界初生时第七识而明。 境恒一类等者。 无始时来一类不易。 以第八见分为所缘境故无率·寻二心。 一类不易决定心起。 起我法执故唯染。 此染净心等流心者念念相续可知。 初转依等下约转依位第七而明。 见道初无漏时第七识初转一分平等性智。 故为有率尔。 此转依初一念除寻求等流三心具起。 所缘境即第八见故初决定已。 无寻求心唯净转故初一念净。 是初念故无等流心。 率尔心起同一念即决定染净心起。 故云即是等。 第二念后等者。 第二念已后类初念起相续。 有等流心是时三心具。 前三心中第二念后无率尔心。 故前二决净今是起等流也。 或念念有率尔则可谓四心。 二念义合等者初念与第二念合说有四心也。 由是则第二念但三心生也。 周记释同是。 或第二时等下明第二念已去出观已复入观时具心。 更起净识者更谓再也。 秋篠曰。 或第二时更起净识者。 若中间息后更起时初念即具四。 是前等流故。 是亦一念即具四心(云云)周记曰。 更起净识初念即是(至)心等流故者。 此约初念即具四心。 是前有漏等流故(云云)周记问答问前念出观时有漏心。 更起净识入观时是无漏心。 前后念漏无漏异。 何故名等流耶。 答。 周记意云。 由缘于事所现心品等同。 故名等流。 问。 初地于七唯缘谛理。 有漏无漏不同。 何名为流。 答。 周记意云。 约修道中于六法空后得之智能引于七。 缘于事故据容有说。 非是一切(云云)(更有二解恐繁不举是委如决择抄中。 往见)今云。 周记释迂回。 章次文释更起净识初念四心之由而云是前所起心等流故。 由是按此等言。 如护法正义所言等无间缘之言。 虽中间有出观漏心。 前念入观无漏与今念入观无漏等同类似。 故云合有四心云前所起心等流也今创堕境等者。 明更起净识有率尔由(今云再入观之初念有率尔。 第二念已后无漏相续决净笔三心也)【章】此中且依(至)所具诸心钞曰。 自下第四判前科辨六识具心多少。 此中有二。 初正判前科二辨六识具心多少。 今即初也此中者。 指今此五心章所论且依论说等者。 论者指瑜伽第三但约六识而说。 上来已明七八识亦是随应具五心。 虽然今此中舍而不论故云且也。 七八道理等者。 彰七八具心虽无文证以理今论。 【章】理而言之(至)势力胜故。 钞曰。 此下第二辨六识具心多少。 此有三义。 今即第一师义也。 理而言之等下总叙第一师意。 因果合说等者。 第六意识唯因位具五心。 前五识因位·果位合说为有五心。 因但有四下具叙第一师义。 此师意说。 五识亦有寻求·决定二心但无染净。 因位五识势力劣故不如果上。 寻求见闻已下立理令五识有寻求。 谓寻求分别之问。 眼识以见物寻求。 或耳识以闻物寻求。 鼻识等准知。 如是见闻寻求之间既名寻求。 五识随意转。 有希望故可名寻求。 而五识随转明。 不尔此等者正立理。 若不五识有寻求心。 则此见闻未了之意识心应与五俱不转。 秋篠意曰。 瑜伽文中说五俱意随五亦名率尔准是自知。 意俱五随意应名寻求。 此时意俱五有欲等生故(云云)率尔一念等者。 周记意云。 率尔过去已决定在未来未生。 其间五与意俱现在前时若非寻求。 即此是何心摄耶(已上周记取意)有此难故云便为大失。 决定意识等者。 成五识有决定。 秋篠意曰。 决定亦与五识有寻求意同。 寻求已谢染净未生。 五随意转。 若非决定。 则是名何心。 故知五识亦有寻求决定二心。 因中五无等下成立五识无染净。 此师正成立一义。 成立意云。 因位五识势力微劣。 故以自力不成染净。 故立因位有四。 问。 若寻求·决定意俱起五识名寻求者。 染净意识俱起五识亦应名为染净心耶。 有如是难故。 第一师义不成果。 即具有者下二句明果五识具心。 【章】有义八地(至)七八各四钞曰。 此第二师义。 此师意说。 因位五识亦有染净。 举例成因五识亦具五。 五识自在者。 任运为自在。 前后相引等者。 前念后念相引亦成染净。 许七八识等者。 举例成故知五识等下结成第二师义。 此义为正义。 次下举证成自在位任运五识相续义故。 【章】此中有义(至)许乱生故。 钞曰。 此第三师义。 秋篠曰。 传说此泰法师义。 元晓法师亦作此说。 如金鼓疏(云云)又曰。 此师意者瑜伽既云前三心中初是五识二在意识。 又言。 等流心时方有眼等。 故知如文唯有二心(云云)许乱生故者。 若率尔心缘串习境此心无间生决定心。 如论说言。 五识无间所生意识或寻求或决定。 故知未必生寻求心。 乃至等流应知亦尔。 是名乱生。 此乱生心皆前等流故。 五唯有率尔·等流。 【章】今此且依(至)易识境故钞曰。 下第二师会第三师所引证文。 今此者指第三师为证瑜伽前三心中初是五识等文。 显胜法说者。 粗相门也。 秋篠曰。 初是五识等者依粗相门中容无杂易识境界然非尽理。 余所有文皆准是会(云云)瑜伽论言等者。 论第一(八丁右)文也。 此举第三师所证文。 又言。 染净是意识等者。 此亦论同处文。 且依于一中等者正会之文也。 一者就一边不尽理也。 中容无杂者约五识意识率尔无记而故云中容。 意识但有寻求·决定染净。 此约意识有分别一边而说。 不论。 与余识并生。 故云无杂。 易识境说者。 间断转变易脱云易识也。 【章】何因不许(至)理必相续。 钞曰。 正斥第三师义。 初叙理。 次引证成。 何因不许等者。 初立五识有寻求理。 虽寻求未了时见闻未了之间数数寻求。 何所由故不许见闻未了数数寻求若许则意识与五俱起寻求也。 故知五识有寻求心。 成唯识云等者。 论第四文也。 次引证证五识有决定染净等流。 此唯识文成立任运决定不假寻求五识身理也必等者。 说五识相续故证有决定染净等流也。 秋篠意曰。 得自在位者。 八地以去并佛果位也。 任运者。 于境自在不假分别故云任运。 决定者更无疑虑也。 不假寻求者无所未知故。 如是五识起故彼五识身何不相续耶。 所以引此唯识为证。 谓自在位已串习境未必寻求然后决定。 翻是准知。 若自在位未串习境。 其五识中无唯率尔不起寻求。 故知五识具有五心(已上秋篠意)故知五识等得结第二师义。 于理为胜。 瑜伽既会故云不违瑜伽也。 【章】第四刹那(至)无微细者。 钞曰。 自下第四门。 此中有七。 初标牒。 二明五识率尔唯一刹那。 三明意识率尔唯一刹那。 四明寻求决定多刹那。 五明染净刹那有一多。 六明等流有二说。 七结成。 今即初二也。 五说率尔等者标别科。 瑜伽第三已下举证成。 又非五识身等者。 成唯识四依此文略有三师解。 一者难陀等解云。 五识自他前后不相续故。 必第六识所引生。 唯第六为开导依(义灯云。 此师准文不许五识俱生。 亦无二刹那续。 亦非更五互生。 若前若后心意识起是故五识必用第六为开导依云云今云。 且如眼识。 一念起二念不续。 唯一刹那故身类前后不续也。 又云他前后则如眼识以耳识等为他。 鼻舌识等亦复以眼耳等为他。 云不相续。 思准可知)二者安慧等义云。 前五识有三位。 若论多分。 一刹那生。 一未自在位。 二率尔遇境位。 三遇非胜境位。 如是三位前后念不相续故。 说非五识有二刹那相随生。 如等流心及自在位遇强胜境。 五识前后相续。 故知五识前六识内随以何识为开导依。 三者护法正义云。 自类开导(非今所论)又一刹那五识等者。 周记曰。 说率尔后必有寻求(云云)故五识率尔等者结成五识率尔唯一刹那。 寻求未了等下明寻求心同起五识是寻求心非率尔心。 此即简滥。 故五识身等者成五识率尔无多念。 说五识身有寻伺等者明五识有寻求。 此由成唯识七以二释委说云。 在义寻伺亦五识俱论(五十六文)说五识有寻伺故(五十六曰。 问。 二禅已上有寻伺眼识现在前。 云何此地无寻无伺等。 故知五识有寻伺)有义寻伺唯意识俱。 大论第一说寻求察等皆是意识不共法故。 然说五识有寻伺者。 显多由彼起非说彼相应(云云)由此二说故。 今说五识有寻伺及无寻伺之二义会以成立五识有寻求义。 有广寻求者。 秋篠云。 深广行相即寻求行相也(云云)今云。 此释未稳。 五识寻求谓见闻未了之寻求。 故令托见闻广寻求云五识有寻求也。 此文意言。 伽五十六说五识身有寻伺者。 就有能令托见闻。 广寻求也。 无寻伺者等者会伽第一文等。 说寻伺意不共法就五识无与欲俱寻伺而说。 欲等五识上无故。 亦有寻求者。 亦言亦意识有寻求。 五识亦有寻求。 诸处所说。 此下会说五识寻伺。 此设二义会。 无有决定寻求者此第一会通。 由寻求直起决定之寻求心但是意识非五识用。 故云无有决定等。 生决定寻求云决定寻求。 此但意识所有之用。 非五识用。 五识寻求见闻未了时寻求。 以是为别也。 无深广行相者。 此第二会通虽为见闻未了寻求名广寻求。 于五识上无有深广寻求之行相也。 说之为无者。 由此等义相五识上无诸处说五识无寻伺。 非无微细者。 非云五识上无微细见闻未了之寻求也。 秋篠云微细寻求是体寻求。 今云。 此释未稳。 【章】若独生意(至)理亦不遮钞曰。 此下三明意识率尔唯一刹那。 此中有二。 初会违。 后叙异说。 今即初也。 若独生意等四句标牒此科略成。 亦者亦五识率尔。 瑜伽第一等下举二个违文。 虽复相违等下正会。 秋篠释曰。 如是相违故今会之。 若具应言初是六识而次二心必是意识。 初一念中略不说意亦有率尔。 即是就一相粗显而说非尽理说(云云)既无唯字等者是结会意。 既不说唯率尔意识唯次二心故。 不遮初心亦有意识后二心中亦有五识。 故云理亦不遮也。 【章】有说意识(至)前后为善。 钞曰。 次叙异说有说意识等者。 此说许例意识多念率尔亦多念。 周记由此说意会瑜伽五识一念久曰。 然言一念据间断境云。 然理难悉(已上周记)前解为善者彰此解不正。 【章】初堕境故(至)亦多念起。 钞曰。 明决定·寻求多念。 后非率尔者。 最初堕境名为率尔。 第二念后必追寻前或即决定。 故云后非率尔。 决定多刹那等者。 非初寻求即起决定。 又非初决定即能起染净。 故寻求·决定通多念也。 寻求未知一句彰寻求未知多念。 虽知未起等者彰决定多念。 又定中。 闻声者。 上来就散心明寻求·决定多念已。 此下就定心明寻·决多念。 瑜伽六十三三摩多地末说。 若遇声缘从定而起。 与定相应意识俱转余耳识生。 非即彼定相应意识能取此声(云云)由婆沙发智等举因缘曰。 如大目连猕猴池侧坐无所有处定有象哮吼猿猴戏声即便出定(云云)若由发智论(十九)云。 起定闻。 非在定(是萨婆多义)若由瑜伽论。 闻声已方出定。 若先不闻如何出定(是大乘义)成唯识五(十九丁)说。 非唯彼定相应意识能取此声。 若不尔者于此音声不领受故不应出定。 非取声时即便出定。 领受声已若有希望(希望是何)后时方出。 在定耳识率尔闻声。 理应非善(此身识无记)未转依者率尔堕心定无记故(云云)又显扬论说。 又处定中取外声时。 当知由二种取。 一由了别定所缘境及种种所缘境意识故二由此所俱生耳识故。 广如彼说。 如是举定中闻声事证寻求多念。 已得自在等者证决定心多念。 即成唯识四之文也。 论曰。 若自在位。 如诸佛等于境自在。 诸根互用。 任运决定不假寻求。 彼五识身宁不相续。 (云云)(今云。 未转依位意识由寻求决定。 果位不尔。 恒决定故无寻求)故决定心等者结决定多念。 【章】染净心(至)即等流故钞曰。 五明染净心有一多刹那。 谓五俱意染多念相续。 独意染净唯一刹那也。 亦复如是者。 多念相续如决定多念故云亦复。 秋篠曰。 染净心中若五后起亦通相续。 未起五识时不名等流故无缘过去。 起染净心。 后缘类境时方起等流。 故以难生故理通相续(云云)(今云。 秋篠意以五俱意及五后意成染净心净多念相续。 后缘类境时方起等流五识。 此等流五识以难生故五俱意多念相续也)又周记曰。 多念相续以难生故者。 谓五识染净必由他引故云难生。 既许难。 灭应非易故多念相续也。 恐明余识故次释云此依五识(云云)(今云。 秋篠所译不是也。 云等流五识难生故染净多念相续故。 此非章文意也。 又周记所释尤为稳当。 周记云。 五识染净即五俱染净也。 五俱中五识染净心由他引故云难生由难生故灭亦为难。 故云多念相续。 此释实妙。 尤可玩味也)此依五识等二句举五识等流彰五俱意染净多念。 五俱意染净必有五识等流故(释五俱意染净故五识染净自是多念。 可知)若意等流等得明独生意染净唯一念(秋篠曰。 若独生意等流心者。 染净唯一念。 次第二念以去即属等流故云云)次第二念下明唯一念由。 【章】唯等流心(至)理必相续钞曰。 六明等流有二说。 唯等流心等者标牒。 意识等流等者别辨意等流。 一云五识等者明五识等流第一说。 如前所说者。 瑜伽第三卷云。 又一刹那五识生已从是无间必意识生(云云)此文云五识者不唯率尔。 文不简故。 五识等流亦一刹那今指此文云前所说(已上秋篠)二云五识等者明第二说。 此意言。 瑜伽云一刹那五识等者。 唯说五识率尔不说五识等流。 故知五识等流多念相续。 一刹那者等者会伽第三文。 秋篠曰。 五识等流多念相续。 若不尔者即违上文等流眼识善不善转(云云)故决择亦说等者举证明等流心多刹那。 决择者瑜伽五十二(初丁右)文也。 文曰。 若此六识为彼六识等无间缘(此意云。 前念五识为后念五识为等无间缘。 前念第六为后念第六为等无间缘也)故等流心等者。 章主久成等流多念。 唯识亦言等者第四卷文也。 具文云。 若增盛境相续现前逼夺心身不能暂舍时五识身理必相续。 如热地狱(火增盛故恶增境)戏忘天(六欲天中上四天善增境也)等(等愤恚天)秋篠曰。 初引决择意言。 若五识一刹那。 何等流无间后引唯识。 意境既于情故通多念(云云)热地狱者无间热等也。 戏忘天等者等愤恚天。 瑜伽第五曰。 有欲界天名戏忘念天。 彼诸天众或时耽着种种戏乐久相续住。 由久住故忘失忆念。 由失念故从彼处没。 或有天名意愤恚天。 彼诸天众有时展转角眼相视。 由相视故意愤转增。 意愤增故从彼处没(云云)问。 此戏忘·愤恚二天何天所摄耶。 答。 大乘说则瑜伽说。 即六欲中上四欲天。 下二天忉利四王可他杀故此中无戏忘愤恚二天应有道理。 又小乘说。 毗婆沙百九十九(十五丁)有二说。 一云住妙高层级二云即三十三天(云云)理必相续者唯识论说。 境相续现由时五识身必相续。 (云云)【章】故今正义(至)普通多念。 钞曰。 七结成刹那多少。 多唯一念者。 问。 前文云若独生意若五俱意率尔心位唯一刹那如何今云率尔多唯一念。 既云多唯。 知少分通多念。 如何。 答。 秋篠意云。 五识等卒尔名一刹那者。 总多生灭为一刹那。 仁王经云。 六十刹那为一念。 一刹那有九百生灭。 当知刹那言亦总多生灭。 由是当知多者极多也。 谓。 率尔心经时极多。 经于六十刹那故云多唯一念。 极小经一二生灭。 由此义故瑜伽等云一刹那等(云云)今详云。 秋篠虽有道理甚为迂回。 今文云多唯一念者。 多言非对少分多。 多之为言皆也。 五识五俱意独生意之率尔皆唯一刹那也。 章主成唯识疏一末释论说胜论实等多实有性曰。 六句义中无一分为非实有者。 故多是皆义。 非对少分多。 六句义皆实有。 故论云多实有性(云云)今文亦准此释义以皆义释多字。 唯言决定义。 率尔心皆是决定一刹那故云多唯一念也。 余四多相续者。 此多言对小分多。 故少分一刹那有余四心故。 为明非皆义不云唯也。 或并通多念者。 率尔及余四心皆并通多念也。 此是约念念新生义。 率尔亦念念起相续。 故云并通多念也。 秋篠云是亦约多生灭甚不可也。 【章】第五乱不(至)后明乱生。 钞曰。 自下第五门。 此中有四。 初标牒。 二示总科。 三明不乱生。 四明乱生。 今即初二也。 【章】不乱生中(至)乱心不乱。 钞曰。 此下第三明不乱生(五心不乱而生也)此中有二。 初标分科。 二随科释。 今即初也。 秋篠曰。 言自他者。 且五识中眼识名自耳等名他。 问。 何有自乱心不乱无他乱心不乱。 有他乱自不乱无自乱他不乱。 答。 他乱心不乱当于他乱自不乱。 又自乱他不乱当于自乱心不乱。 故不别说(云云)又周记曰。 问。 何故不有自乱他不乱句耶。 答。 与第三名字有异义无别。 所以合说(云云)又曰。 又为五句。 一他乱自不乱。 二自乱他不乱。 三自他俱乱。 四自他俱不乱。 五自他心不乱等。 思作可知。 (云云)【章】自他俱不(至)故得染净。 钞曰。 此下二随科释。 此中有三文。 即三门科。 今即初科也。 周记曰。 自他俱不乱者说五识自他皆不乱。 不说意识以必有。 故(云云)今云或五识(自)意识(他)俱时五心次第不乱生起。 是云自他俱不乱也。 不乱者最初之所缘境上专注自他识五心生起。 因是但于五识随一与五俱意上立之。 非五识互为自他。 五识彼彼所缘境各别不可同专注一境故。 及为因故等者。 秋篠曰。 染净心生由二因生。 一由分别。 二由先所引。 言分别者。 曾未得境分分别故。 光所引者。 前已得境今谙委。 故意识染净具由二因。 五识染净唯由一因。 谓先所引。 今说五识染净心。 故此所引故乃至染净法生也。 然此不由自分别力者为明二因中阙分别因(云云)又曰。 此初门意总显者。 自识五心次第续起他识中间无杂而起。 故云自他俱不乱(云云)唯由引生等二句章主文也。 谓五识染净心由意识染净所引而生故云由引生也。 【章】他乱自不(至)续初心起钞曰。 此下不乱生第二门。 此中大分三文。 初标牒。 二释自不乱。 三释他乱。 第二中有三。 初正释。 二举证。 三举有说辩释。 今标牒及第一初科也。 谓有他识等二句释他乱二字。 正为彰自不乱。 问生者间杂而生也。 他识者且以眼识见色。 率尔起名为自识。 则其余耳等识是他识也。 自识五心等二句明自不乱。 前后不乱次第而起也。 如眼观色等者举例示。 决定以后有所论故且略。 【章】故瑜伽说(至)起寻求心。 钞曰。 明自不乱中第二举证。 初文证率尔后心寻求生也。 第三卷(五丁右)之文也。 问。 从此无间等者说五识率尔后意识生。 若尔证他乱也。 非自不乱证。 何故引成自不乱耶。 答。 五识生已从此无间必意识生者彰五俱意故。 于五识边于五识自不乱。 于意识边亦于前五识所缘境起寻求故是亦不乱。 今取五识自不乱义为证。 故瑜伽又云等者第六十三(九丁左)文是亦证与定中意同时耳识并转率尔寻求续起。 故五率尔后等者。 此约缘不串习境而说。 若缘串习境义即不定也(如前已辨)。 【章】有人说言(至)违教理故。 钞曰。 明自不乱中第三举异说而辨释。 有人者新罗元晓师也。 彼师所造金鼓经疏中具明(济恩传灯录云。 金鼓经疏八卷。 元晓。 外题云金光明经疏。 内题云金鼓经疏)不然违教理故下正辨异说是非。 教者瑜伽第三文也。 云一刹那五识生已从此无间必意识生。 言意识者即寻求也。 理者若未串习境起率尔后必寻求生其理决定录秋篠意曰。 此有师意违教理故云违教理。 违瑜伽等教理故。 若已串习或自在位率尔心后不起寻求即起寻求。 如瑜伽说五识无间所生意识。 寻求或决定。 说或言者显非定一。 然从多分寻求先生。 加纂中说(云云)【章】瑜伽又云(至)随一识生钞曰。 明不乱生第二门。 中第三明他乱。 此中有四。 初举证文。 二示寻·决间乱起。 三示决染间乱起。 四示染·等间乱起。 今即初也。 秋篠曰。 此文唯说寻求。 后不定则不说。 决定后及染净后不定理皆通故如伽抄说(云云)今云。 此立他乱自不乱之证五识率尔。 第二念五俱意寻求故。 五识亦见闻未了寻求。 然寻求后或散乱缘余境。 或且眼识于色境虽自不乱。 余耳等随一生。 是即他乱也。 【章】故寻求后(至)即起决定钞曰。 二示寻·决间乱起。 或八余心者示他乱相。 寻求心后必应起决定中间隔乱不起决定余耳识等生起率尔等云入余心。 秋篠曰。 入余心者染净等心也(今云。 此释不是。 谓今所明门他乱自不乱也。 故入余心者他识乱也。 若云染净等心入余心则可谓自乱也。 不合次句故为不是)或起决定者示自不乱相。 寻求次起决定即不乱。 虽起余心等下明从他乱起自不乱相。 他境非上胜等者。 恐识字脱。 应作他识境欤。 意言。 寻求后起缘余境心中间隔乱时。 其他识缘境若非强胜。 不能引脱自识。 引脱者易遗云脱。 引者被引自识易遗云引脱。 今彰他识境非上胜则不能自识被引他识易遗也。 他识久不生下明虽他乱境劣弱故却作自不乱。 他境非上胜故。 他识不能久历多念生在。 复却自不乱心起也入眼识决定者。 示还作自不乱。 决定起时或还等者。 示却入眼识决定。 其决定起时有二个相。 一者他识久不生故复还起眼识寻求引决定生。 二者他识久不生故眼识即起决定。 【章】决定为因(至)更不别说钞曰。 三示决·染间乱起。 染净起位等者。 示他识既灭自识入染净位有二个相。 一者他识既灭自识还入决定引染净心。 二者他识灭自心即起染净。 下皆准知者。 明次染净·等流间有他乱亦有二个相。 【章】许多念故(至)乱自不乱钞曰。 四示染净·等流间有他乱。 许多念故者。 秋篠曰。 眼识染净心难生故多念相续。 此依正义许五识有染净心故。 眼意二识等者示等流相。 且举眼识等流令知耳识等流等故云乃至。 意识必与五识俱起有寻求·决定·染净·等流四心故云眼意二识等也。 【章】三自乱心(至)下皆准知。 钞曰。 此下明不乱生中第三门。 此中有五。 初标牒。 二明寻求心时自乱。 三明决定心时自乱。 四明染净心后自乱。 五结成。 今即初·二也。 自乱心不乱者。 秋篠曰。 谓耳等识虽不闻生。 而眼识中余境杂起。 余境心灭还起自心。 故云自乱心不乱也(云云)如眼先观等下二示寻求自乱。 见像色已等者。 示自乱已作心不乱。 像色者一上好像色即自乱像色。 却观众色者归先见一大众色也。 即示还作心不乱也。 或却起寻求下示作心不乱有二个相。 一云。 却观一大众色不起率尔。 未能熟还归本故寻求。 而后引决定。 以许寻求二句明自乱已后还本寻求无有过失。 或即起决定者二个相中第二相。 二云。 先率尔后若久寻求已将熟时。 作自乱已还归心不乱。 则不起寻求即起决定也。 【章】或从初心(至)始起染净。 钞曰。 三示决定已自乱相。 初心者自识率尔心也。 至决定已者。 明初心至决定心不乱。 复见火色等者。 示决定后自乱相。 随多少心者。 自乱后多念少念随应有别故云随多少心。 既是火已等下示还归心不乱相。 却观众色者先所言如眼先观一大众色之众色也。 次亦同是还归前也。 始起染净者。 此亦有二个相。 准上应知。 上既云下皆准知故今略。 一云却起决定引生染净。 二即起染净。 【章】染净心后(至)乱心不乱。 钞曰。 四示染净后自乱。 终七字五结成。 或观云色下三句示自乱相。 却观众色二句示还归心不乱。 皆准前说者准前示二个相。 【章】上来明不(至)乱心亦乱。 钞曰。 自下第五门大段第四明乱生此中有四。 初结前生后。 二分科。 三明他自并乱。 四示自与心乱。 今即初·二也。 【章】他乱自亦(至)寻求决定。 钞曰。 此下三明他自并乱。 此中有五。 初示且以眼识缘像色为自识。 二示他耳识乱起。 三示他鼻识乱起。 四示他舌识乱起。 五示他身识乱起已。 还归自眼识乱起。 一心下皆有自亦乱相。 谓他乱者他识乱自识生次第。 又自乱者五识中各自识乱五心次第生也。 今即初二也。 别有色至下二示他耳识乱起。 像遂放光等者。 示他乱后还归自识亦自乱。 后复起率尔等者。 逢像遂放光时像先已见故不起率尔。 故云起前寻求。 然放光今新见故起前寻求后复起率尔·寻求·决定也。 【章】复别有香(至)至染净心钞曰。 三示他鼻识乱自亦乱。 初三句他鼻识乱。 像光变色等四句自亦乱相。 像光变色等者。 像光先已见故至决定心如前。 今逢变色。 是既新故决定心后复起率尔等。 是名自亦乱。 【章】复值上味(至)寻求决定钞曰。 四示他舌识乱自亦乱。 复值上味下他舌识乱也。 多少心已者。 五心中或二三等多少心随应起故云多少心已。 却观像光等者明自亦乱相。 光或大小。 今新。 故复起率尔等。 【章】如是乃至(至)名之为乱。 钞曰。 五示他身识乱自亦乱。 如是者承上。 乃至者略中间。 谓今此所叙就眼识为自以余耳等识为他而论。 复以耳为自以其余为他等自准可知。 今略此等故云乃至。 复触妙触等者他身识乱起相。 却观像光等者自亦乱相。 光即离质等者。 是既新故复起率尔也。 或二或三等者率·寻二为或二。 率·寻·决为或三等。 名之为乱者结他乱自乱二。 【章】若连次起(至)余心例然。 钞曰。 翻示不乱。 前乱相一一下应置此不乱文此翻自亦乱也。 余心例然者。 今就五识而论。 于触生意及五俱意而论亦应例知。 问。 等流心后更起前四心耶。 答。 秋篠引元晓金鼓经疏云。 等流五识无间不起寻求·决定。 所以尔者。 生已决定方起染净。 染净心后起等流。 故知此无间还起染净心等。 如金鼓疏。 今章家意无分明文。 唯义而言。 许等流心是多刹那故。 等流后更不起前心(云云)今详曰。 秋篠所言尤善。 元晓说失五心实义。 等流心后逢别境界。 率尔等生别五心次第生等流无间还起染净心等者甚不是。 若染净中随一染一净等流无间起则可。 谓等流非名染净。 等流已前一染一净偏增起已念念相续。 是等流。 等流后别起一染一净由别寻求决定势力。 故云等流后起等流甚不是。 【章】自乱心亦(至)余作法同。 钞曰。 明乱生中第四明自与心乱相。 秋篠曰。 唯由眼境识心俱乱。 不由声等境乱。 故云自乱心亦乱也(云云)唯以自他等者。 示与他乱之别。 自他者自识·他识。 前就他识所缘境。 今就自识所缘境差别。 自能缘心错乱。 是云自乱于自乱心五心生起次第亦错乱。 故云心亦乱也。 【章】第六诸心(至)得俱起故钞曰。 自下第六门对辨八识五心俱起。 此中有五文。 初标牒。 二辨八识五心俱起。 瑜伽等说者举证。 瑜伽五十一(六丁)文。 成唯识第五亦说。 等唯识说瑜伽论说。 藏识恒与末那俱转。 意识起时二俱转。 所谓意识及与末那若五识中随起一识则三俱转。 第七·六五之中一。 乃至或时顿起五识则七俱转。 第七·六前五(云云)故知诸识五心彼此展转一时并起。 【章】亦有眼识(至)一心俱起钞曰。 三辨眼识耳识五心俱起。 今明从五心初阙一其余四心俱。 且举一例而示而已。 此耳识先起眼识后起俱之例。 眼识寻求等下明寻求历多刹那故有与耳识决定等三或染净等二俱。 【章】亦有眼识(至)理此可知。 钞曰。 四辨五识五心俱起文显自知。 理无遮故者。 以理立故作此言也。 经论说八识俱起故。 五识五心俱起亦道理应尔。 如眼识生等者。 举眼识俱令例准余也。 秋篠曰。 同时意识理有无疑。 故不举之。 问。 具如眼识率尔无记生耳识等流善性。 与此二识俱起意识为是何性解云。 若眼识率尔境强耳识等流境劣。 即随强性定。 若等流境强即随彼性定。 问。 若尔等流耳识俱起意识既是善性。 何引无记眼识。 无记不违善恶而违无记故。 解云。 如定中意识既是善性而得引无记耳识。 何妨耳识等流起意识虽善恶性而得引无记眼识。 此义稍难。 学者应思(云云)今云。 此释尤妙。 由成唯识五意。 【章】有说不得(至)故不说之钞曰。 五辨异说。 不得者不许俱起。 既非正义者。 小乘萨婆多等不许六识一俱起今此有说同异部义心不并生故云既非正义也。 【章】第七初后(至)少境现故。 钞曰。 自下第七门。 此中有五文。 初标牒。 二辨初多后少。 三辨初少后多。 四明中三心不辨多少。 五约果位辨中间三心。 今即初·二也。 初者率尔寻求也。 后者等流心也。 广者多也。 略者少也。 率尔寻求心多等流心少者。 五识同时各遇异境发初二心未起余心于明眼识忽遇新境即起率尔乃至等流此时名为率尔寻求心多等流心少(云云)(已上秋篠取意)又周记曰。 初多境现有等者。 后等流但有一·二等思。 (云云)【章】或有率尔(至)别别遇故钞曰。 三辨初少后多。 秋篠释曰。 五识同时各遇新境起率尔心乃至染净。 未起等流。 以许五识染净多念故。 时一眼识更遇新境起率尔乃至等流心。 即眼识同时意识染净。 引起眼识等流及前四识等流。 于此时中合有眼识率尔·寻求二心及今取引六识等流。 故云初二心少等流心多(云云)周记曰。 等流心多者。 率尔心据境名多。 后等流心多心相续名多(云云)今云此释尤好。 由前前染净等者。 此今所引六识等流依前五识俱起意识染净势力之所引生故云由前前等也(已上秋篠)今云。 由前前下明初二心少等流心多所由。 由前前等十一字明等流心多由。 前前者前五识俱起意识染净势力。 既有染净心数五。 故今云前前。 别别遇故者明初二心少由。 于等流心多时中同时眼识率尔寻求境与同缘意识别别遇境故云初二心少。 于此时中应有物故。 【章】中间三心(至)不辨多少。 钞曰。 四明中间三心不辨多少。 多说意识者。 中间三心有二意存一者中间三心但在意识粗相义。 若由此义。 一意识中既无并起不辨多少。 二者许寻求决定位中起五识如实义。 若由此义。 多少准前。 【章】若在果位(至)多少不定。 钞曰。 五约果位辨中间三心。 秋篠曰。 若在果位。 随所有心一念具故皆得俱起。 余文可知(云云)随应无失者。 随其所应云得俱起无失。 既许因位等下。 准因位并有五心果位并起自可准知。 【章】第八诸位(至)有未知故钞曰。 自下第八门明因果二位五心具不具门也。 此中有六。 初标牒。 二明因位五心具由遇新境。 三明遇旧境五心不具。 四明有率尔必有寻求。 五明八地上及佛果位不假寻求。 六明三乘通论无漏位有寻求心。 今即初·二也。 此说五心者。 此五心章说五心义。 唯依因位新知境界。 次第别生者。 五心次第别生有未知故者。 示率尔寻求具。 【章】若遇旧境(至)一念不续故钞曰。 三明因位遇旧境五心不具。 若遇已串习境。 则率尔·寻求无所用故。 但有后三心。 一念不续故者。 寻求以去多得相续若余缘集。 或念一念故云一念不续故(已上秋篠)今云。 寻求心在多刹那。 寻求已去多分相续。 小分不续。 今云或唯等流或唯染净或唯决定。 是余缘所隔故。 一念不得相续。 或唯决或唯染等也。 【章】无唯寻求(至)所余识故。 钞曰。 四明率尔必有寻求。 此约因位遇新境时。 若新知境。 起寻求时必先起率尔然后寻求。 若遇旧境。 有唯寻求不起率尔。 瑜伽说故者。 伽第三云。 又一刹那五识生已从是无间必意识生。 言意识者即寻求也。 非所余识者。 此所余言有三意别。 一者第七·八识名所余识。 周记曰。 非一切识有率尔已即有寻求。 第七·八识虽有率尔无寻求故。 即于七八等名之为余(云云)二者自在位识名所余识。 秋篠曰。 若自在位。 难起率尔任运决定不假寻求。 故简之也(云云)今云。 二意之中以周记为胜。 三者未自在位亦有唯率尔无寻求心。 何者若率尔心缘串习境。 此心无间生决定心。 如瑜伽言。 五识无间所生意识或寻求或决定。 故知未必生寻求心。 此是新罗元晓金鼓经疏意也。 今云。 元晓师意非今所论。 今所明但于五识而论。 元晓师就意识。 秋篠引是令雷同义。 故为不是。 【章】成唯识说(至)故但有四。 钞曰。 五明八地上及佛果不假寻求。 任运决定等者。 周曰。 此据缘理名为任运。 于药病等八地已上犹未善可。 起寻求故。 (云云)【章】三乘通论(至)如前已说钞曰。 六明三乘通论无漏位有寻求。 周记曰。 三乘通论等者。 菩萨有四。 二乘无漏后得听法有寻思故作斯说。 然实理者唯依大乘。 亦得具五。 七地已前识得听法亦有寻求。 八地已上未善药病亦有寻求(云云)今云。 无漏位中若有希望即有寻求也。 即诸刹那等者。 古来有二释别。 一者秋篠曰。 无漏位中一向是善无有三性转易之义。 不说五心。 但诸刹那义别说具。 非前后起。 二者周记曰。 非于一境得有五心。 寻求·决定两相违故。 于刹那灭多境决与不决定别合而言之可有五。 或云。 但总了境义合寻求。 境以解故名决定也(云云)今云。 二说中以秋篠为胜。 如前已诸者。 如前八识有无下辨。 【章】第九三性(至)一切多善钞曰。 第九门瑜伽论说等者。 秋篠曰。 即依任运次第而生。 故唯识亦云。 未转依者率尔堕心定无记故。 若境强胜诸识杂生五心皆通三性所摄。 如定中闻声。 耳俱意识率尔善等。 问。 初三无记者四无记中何无记摄耶。 答云。 四无记中唯异熟·威仪非工巧·通果。 工巧变化缘不习境故。 又彼二心至等流心方得起(云云)今云。 秋篠释未了。 四无记中异熟可知。 五识缘五境是。 威仪·工巧有任运与加行二种别。 其中加行起者无率·寻。 唯决定已下二心有之。 变化全加行起。 决·染等三。 如灯中辨。 任运威仪·工巧从异熟种起故。 此中异熟威仪率·寻易了。 工巧率·寻难了。 劬劳可知。 秋篠所释约粗相说。 此依因位等下章主文也。 此者指瑜伽说。 中容者简境界强胜者。 如前已辨。 强胜者五心通三性起故。 云初三心无记。 就境中容者。 无乱境者。 简前云他乱自乱。 若乱生则五心通三性起。 若无乱起则初三心无记。 后二通三性。 五识中一等者。 简诸识杂生。 诸识杂生则并生五心。 皆通三性。 今云初三无记。 就五识中随一与五俱意而起。 连续生者简五心并生者。 若无漏位等者。 明转依已去五心性。 一切多善者释此多字古来二家。 一者秋篠意。 言多者皆义。 非谓简少故云多也。 故纂中云。 一切皆善(云云)二者周记意。 约识而论。 第八识无记性。 第七不定。 非总是善故言多也(云云)今云。 二家中以秋篠意为胜。 有证文故。 然周记亦为有道理。 固无漏位中第八识是无记性故。 云对少多亦为有理。 【章】第十缘生(至)智者应思。 钞曰。 第十门缘生者。 自他互为缘生也。 总别者六识总起五心总起。 又一识起一心起是别。 今明是故云缘生总别也。 为无间生者。 秋篠曰。 多识引生一识。 一识引生多识。 互为无间起故云为无间。 不取等无间缘不齐等故。 今云无间者。 若约刹那论。 即后起无间也。 若亲相生论。 是同时无间也(云云)(伽伦记一下云。 三藏举西方三说。 第三说云。 瑜伽言无间者。 由与五识同时亲依五识生故缘无间。 此是同时无间非前后无间也)又周记曰。 为无间生者说自他识能互相引。 自他心无间生。 非自他识为等无间缘名为无间(云云)今云。 周记释引字云能互相引此释为胜。 同时无间义能彰故。 秋篠所释虽无违害。 于引生言同时之义未痛快故。 劣于周记。 故多率尔等者。 秋篠曰。 识既如是。 诸心亦尔。 故云多率尔引生等也。 今云。 此且约意识染净心引五识等流而释。 若由瑜伽微细论。 则意识染净心所引故。 眼等五识染净心生等也。 许一识一心等者。 秋篠曰。 纂中改此文云。 又许一识一心与多识别心一念生。 故今准纂意。 得者与字。 引者别字。 盖是后人谬写得别乎(云云)今云。 若准纂文。 则约意识率尔与五识率尔俱而论。 又若准章文。 则约意识寻求得五识率尔引六识寻求心同一念生也。 两本俱有意。 必不可是非。 秋篠曰。 云纂中改此文不可也。 纂是一义。 此章亦一义。 以纂不可改此章也。 诸识一念得具五心等者。 即一念中眼识率尔。 耳识寻求·鼻识决定·舌识染净·身识等流俱时而生。 眼境新遇余皆旧境。 尔时意识为名何心。 随偏增名。 或皆得名。 谓缘眼境名率尔堕一。 乃至缘触名等流心。 如果位中一念具四。 此亦如是。 所以尔者。 境有新旧引生别故(云云)今云。 境有新旧识引生别。 故其别心一念引生故。 云一念五心具也。 【章】第十一何(至)缘现在境。 钞曰。 第十一门三量分别。 此中有五文。 初标牒。 二约因果二位五识而论。 三论二位第七识。 四论二位第八。 五论第六意识。 初中有二。 初明因中五识。 二明果中五识。 今即初也。 文显易知。 【章】果中五识(至)非世之境钞曰。 二明果中五识。 果中者佛果位中。 所有四心者。 佛位除寻求心。 故云四心。 亦唯现量者。 亦因位现。 佛果上后得有分别智生故云唯现量。 缘三世境者。 此义佛地·唯识二论说成事智缘境有二师中第二护法正义。 成唯识第十说。 有义。 此品亦能遍缘三世诸法不违正理。 佛地经说。 成所作智起作三业诸变化事领受去来现在等义。 若不遍缘无此能故随作意生随事相境起化业故。 后得智摄(云云)此护法正义。 又次下唯识章述二义。 其初义云。 成事世俗行缘浅故(云云)既名缘事智故非缘如智非如智。 是俗智。 故不缘非世境。 但云缘二世境。 有义亦缘非世之境者。 此有义次下唯识章有二义中第二义也。 彼云。 或亦通真。 自在满故(云云)无为之法不堕三世故云非世。 既自在满。 何不缘真。 故云缘非世境。 【章】第七因位(至)及非世境钞曰。 三明第二位第七识。 初明因位。 许有三心者。 但有决定·染净·等流三心无率尔·寻求二也皆非量摄者。 因第七识计度我法相状故。 此三心皆非量摄。 本质境及影像唯定理在者。 因位第七所缘本质第八见分。 及影像者第七我法计度相状。 唯定理在者。 第七但任运缘。 无随念分别。 亦无寻伺计度。 故唯定现在境。 行相者第七所执我法相也。 周曰。 今言行相非谓见相。 当情执我之相。 是名非世故(云云)非世境转者。 秋篠曰。 非世境者有二。 一者未转位所执实我名非世境。 二者已转位无我之理名非世境也(云云)周记曰。 缘非世者即是无为。 彼缘龟毛亦名非世。 本无体故(云云)又云。 周记释为好。 秋篠亦有理。 果位有四心下已转以去诸位名云果位。 初转依已去有率尔故。 合前三心云有四心。 皆唯现量者。 初转已去平等智故是唯现量。 非计度故非非量摄。 通缘三世等者。 成唯识七说。 平等性智遍缘真俗为境(云云)故缘俗三世为境。 缘真非世为境也。 【章】第八因果(至)及非世境钞曰。 四明第八识二位。 第八识因果二位俱任运现故无分别。 故云唯现量。 在因缘现在者。 因位第八缘种子有根身器界故云缘现在。 果缘三世等者。 成唯识十说。 大圆镜智缘真如境。 是无分别。 缘余境故后得智摄。 其体是一随用分二。 了俗由证真故说为后得(云云)此中缘三世即云缘余境也。 云及非世境者即缘真如也。 【章】第六意识(至)及非世境。 钞曰。 五明第六意识。 此中有五文。 初标。 二定位第六。 三散位独头。 四会违。 五明五俱意。 今即初二也定位五心等者。 秋篠曰。 离散分别证行而转。 故唯现量。 问。 染净之心论说分别。 云何皆说无分别耶。 答。 论就散心依别义说。 若依通义何妨亦有是现量摄。 (云云)【章】若在散位(至)世非世解钞曰。 三明散位独头第六五心。 通比非量等者。 此总言也。 若别言之。 五心中初三心。 若异熟心及三无记(异熟。 威仪。 工巧)为三心者。 皆是比量。 无倒执故二种二心皆缘三世分别而起。 不名现量。 染净心中染边唯非。 净边唯比。 若无记者通比非量。 初云独散意识。 初三心者随何无记皆缘过去。 通缘三世者。 独散意识随念分别故缘过去。 亦寻伺计度故缘未来事及非世境者。 若独散意缘心变如缘似非世境。 又起实我法执是亦非世境。 体都无故。 境者影像相分。 行相亦作等者第六心上行解。 即作世非世行解云行相也。 【章】瑜伽论说(至)多分缘故。 钞曰。 四会违也。 问云。 独生意识五心通缘三世非世境者。 何故瑜伽第三卷云意识任运散乱。 缘不串习境时无欲等生。 尔时意识名率尔堕。 唯缘过去境耶。 解云。 释此瑜伽文。 唐三藏说西方三解。 一云。 独生率尔若在散位唯缘过去。 论说唯缘过去境故。 二云。 独生率尔通缘三世及非世境。 唯缘过去文属下文故。 三云。 独生率尔唯缘过去义同初师。 然解论文与初少别。 谓意识率尔唯缘过去境。 以缘不明了故次起五识。 与五识同时分别意识或寻五识或定五识。 既与五识同时意识故唯应说缘现在境。 若此五识同时寻求决定意识则缘彼五识曾所缘境生。 此言无间者由与五识同时亲依五识生故缘无间。 此是同时无间。 非前后无间也(已上取意)伽抄周记曰。 约五后意多分缘故者。 前言。 单显缘三世者。 约长时言。 此瑜伽文据刹那说。 但缘前念五识境故(云云)今云。 周记意由西方第三师义。 约五后意多分缘故者。 章主由西方第三解释缘过去句也。 此意释言。 瑜伽说意识率尔缘过去者。 五后意识缘五识曾所缘境。 故今说缘过去也。 秋篠曰。 释五后意识寻求等心于先已缘境虽不起率尔。 若新境至时亦有起率尔。 此率尔心亦缘过去。 五后意识有分别故。 非谓缘先过去境更起率尔。 故不相违。 问。 若尔何故伽云五识无间所生意识或寻求或决定唯缘现在等耶。 答。 就刹那说实缘过去。 今就一运现在故说缘现。 犹如一生名为现在(云云)今云。 若无间者。 同时无间。 非前后无间。 则约五俱意识而论。 即现在同时所缘境。 其时所缘境前念五识所缘境故。 有处云约过去。 若无间者云前后无间非同时无间。 则五后意识缘五识曾所缘境。 其曾所缘境约五识则过去。 约意识则现在。 此现在境意识相分前念五识所缘境故亦名缘过去。 于理无违。 【章】与五俱意(至)明了取故。 钞曰。 五明五俱意五心。 此中亦有五文。 初标。 二陈那义。 三如实义。 四别论。 五心五会违。 今即初二也与五俱意八字总标也。 有义唯现量等下二明陈那义。 秋篠曰。 此即三量不并师义也。 于一事境相违作用不得俱生。 故不并也(云云)作证解故者。 明唯现量所由。 理门论云。 意地亦有离诸分别唯证行转。 此文即明五俱意亦现量也。 陈那菩萨等者举证设五俱时等下章主文也。 缘十八界等者。 此义违成唯识等说五根比量得除佛及定心并第八境所余并是比量得。 随五现尘等者。 五识所缘现在五尘云五现尘也。 明五俱意缘十八界亦现量摄之由。 今谓。 实难五根比量得非现得。 摄根随境云现量摄。 随五尘现根识明了取处名现量也。 其实非十八界别别云现量得。 随应总合五俱意识缘处云缘十八界亦现量得也。 【章】有义不定(至)及非世境。 钞曰。 三明如实义。 此师说三量并师也。 性尚不同等者。 立理。 秋篠曰。 五心之中若率尔位。 或有异性。 如定中闻声等。 或有同性。 如余散率尔等。 若寻求等二性同无记性。 四·五两位并通三性。 今总显之云性尚不同(云云)五俱意识所有五心三性尚异。 何况三量中唯现量耶。 集量不说等者。 会集量论。 集量意说五俱意识亦有现量不说唯是现量。 何得定判等者。 判唯是现量是即定判。 定判是坚执比度。 秋篠曰。 坚执比度等者非量也。 泛尔缘瓶亦是非量。 非必坚执今约多分对比度义名坚执耳(云云)何得二字遮许五俱唯定现量。 于理未可四字结非故五俱意义等者。 问。 何故义通现比等耶。 答。 与五同时缘十八界同缘五境现量所收。 于眼等根比量所摄。 非称境知非量所摄。 即一刹那意通三量。 量谓能缘识之功能。 非一眼识尚有多能。 此亦何失。 然由其境明昧等故。 善令意识有三量起。 故云五俱意义通现比等。 通缘三世等者。 此即通缘十八界是必非一念缘。 但非云现量缘。 以三量义通缘也(已上)总论五俱已。 【章】若缘一境(至)缘过去境钞曰。 四别论五俱明五心三量。 与五一俱者五识中随一俱五俱意云五一俱。 秋篠所览本作一五俱意相同。 问。 与五识中随一俱意何故云五俱意耶。 答。 秋篠曰。 言一五者。 且五识中随各取一别得总名。 故云一五。 如呼一人名六群比丘。 以同数故(云云)率尔等流等者。 是无分别缘故云定唯现量。 中间三心等者明寻求·决定·染净三心。 就此三心不与五俱者五后意识。 缘刹那过去通比非量也。 故今云刹那论之等也。 【章】瑜伽论言(至)故论偏说钞曰。 五会违。 伽第三(六丁)文也。 问。 率尔五后。 寻求等意缘过去者。 何故瑜伽言五识无间所生意识寻求·决定唯应说缘现在境等耶。 故今会云。 此约事绪究竟名为现在。 此依方位等者。 此依五后意所缘境上五心生彰已能所缘事究竟分位云缘现在境也。 次文云。 若说理事。 未究竟来五心不具(云云)故今云事绪究竟。 事理究竟也。 瑜伽自言等者。 伽三(六丁左)文也。 此者指五后意。 彼境者五识所缘境也。 略纂中征起云。 若尔三心义重二途。 若约刹那名缘过去。 若约事竟名缘现在。 义既不定。 云何言唯。 今救之云。 论云唯缘过去唯缘现在者。 唯有三义。 今取简持说唯缘等。 此义云何。 若约刹那名唯缘过去。 即简相续时。 若约事竟名唯缘现在。 即简余现在随事有简故无有妨(已上秋篠取意)染净说尔等者。 上来引瑜伽辨寻求·决定缘境会违已。 此文明染净心。 初三心同性故。 论先说初三心略染净。 故今明云亦尔。 谓如其五后寻求决定。 五后意识染净亦尔。 若约刹那名缘过去。 若约事竟名缘现在。 故云染净亦尔。 三心性同等者。 论说初三心不说染净。 初三心三性性同。 故论偏说初三心。 虽然论染净缘境例初三心可起而已(云云)周记曰。 独头意识云何得缘现在。 义与未来复有何别。 答。 不作过未行解行解直于所缘而作行解名现在。 作过未解未来更思。 (云云)【章】第十二问(至)非圆满故。 钞曰。 第十二门余义问答分别。 此中有六文。 初标牒。 二五心数多少分别。 三通无漏问答。 四通三界问答。 五说五心所为。 六几字具五心问答。 今即初·二也。 答据极多分等者。 秋篠曰。 显善意者。 不增不减显心生分位。 极多有五。 遮心外境界。 极小有一。 即三界唯心。 所谓本识。 约本体唯一。 约分位唯五。 故非增减。 纂云。 上座立九。 太增则有余过。 诃梨跋摩立四。 太减则不足过。 有遮余部增减过故唯立五心。 不增不减(云云)极小有一等者。 约本体但说一非具五心。 心生缘境义非圆满故。 说心生在五心义。 不增不减。 【章】问此五心(至)亦通无漏钞曰。 三通无漏问答。 答五皆通者。 五心皆通无漏。 闻声定心等者举例而示。 因无漏心等者明无漏心有寻求。 或说寻伺等者。 立无漏心有寻求理。 就寻伺通无漏义有二师说。 一云寻伺于五法中唯分别摄。 唯有漏故。 论第五云。 诸寻伺皆分别。 有分别非寻伺故。 二云。 对法第十及十地论第一等说正思惟是语言因。 故知寻通无漏。 寻既尔。 伺亦然。 由是于五心有漏无漏义亦有二师说。 一云。 五心唯有漏。 诸无漏位一向是善无有三性转易之义。 不说五心。 二云。 瑜伽释家最胜子菩萨言。 如佛菩萨神通等心任运而起。 率尔之心缘三世境。 寻求·决定等缘前类境等。 由是明知。 五心皆通无漏。 二说之中以第二为今家义。 伦记中举三藏传西方三说。 第二师义此最胜子解也。 与欲俱故者。 无漏心与欲俱。 与欲俱故有寻求。 故云通无漏。 【章】问通三界(至)随应可俱。 钞曰。 四通三界问答。 一二心中等者。 五心一一皆缘三界。 故三界五心有。 三界诸心别识类等者。 眼耳身识二界二地。 鼻舌二识一界一地。 六·七·八三识通三界九地。 所具诸心随应可俱。 (已上秋篠)【章】何故须辨(至)唯识相故。 钞曰。 五说五心所为。 答为令了知等者。 答意云。 为令了知二定说此五心也。 为令了知等者显入生空也。 入法无我等者显入法空也。 何故此文知显入二空。 答。 为令了知心生分位前后差别非常一故。 由斯速入补特伽罗无我之性。 又欲令知前后诸心所缘境界皆不离心。 唯于心上聚集现故。 由斯速入诸法无我唯识之性(已上秋篠取意)问。 此五心以何为体。 答。 未见教文出此体性。 然理言之。 即八总聚心心所法而为其体。 诸心心所初堕于境。 总有率尔。 俱于境即有决定。 随于何性得有染净。 等流可知。 问。 若有于欲名为寻求。 若欲用殊寻求可成余所非欲。 如何依总立五心耶。 答。 总聚但得有欲即成五心差别。 非一一皆令有欲。 思之。 又此五心通三界有。 不可唯依寻伺等立。 (云云)(已上周记)【章】问此说五(至)乃至无量钞曰。 六几字具五心问答。 且依此方一字等者。 有云。 依梵本语。 一字无诠。 二字已上方有诠表。 故无一字所成之名。 由是考显扬论第十二。 有字非名。 即字界阿阿等声无所诠。 故。 若依此等说今检唐言。 故有一字所成名也。 故今云且依此方等也。 但闻一字时等者。 秋篠曰。 依唐方言说佛字时名句已竟意解悉圆。 故虽一字说具五心。 法字亦尔。 余准可知。 (云云)【章】闻缘解了(至)说具五心钞曰。 此文明五心具时。 具五心但在闻缘解了。 非云限字数五心具足。 若说理事等者。 纂云。 若名句竟意解圆时具五心者。 但闻半名半词意解不圆。 此时若不具五心则起何心心耶。 又自断云。 夫五心者。 但说心生分位。 无劳简其圆·缺。 故心不起则已。 起必具历五位。 唯除强缘闻旧而起。 秋篠救之曰。 言圆者究竟义。 生解究竟故名为圆。 若闻半名等时名句未竟。 五心何具。 事究竟意解圆时方具五心等。 故半名时随境心生。 未必具五。 故简圆·缺。 允当深广(云云)若闻了讫者。 现本作闻了说不可也。 南京古本作讫字。 【章】随尔所时(至)深为允当钞曰。 辨余义文一事究竟经历多念故。 云随尔所时随彼意识等者。 若意识起寻求。 其时五识亦名起寻求。 秋篠曰。 依此文证可知。 五识寻求是位寻求非体寻求(云云)故六具。 五·七·八唯四等者结文可知。 已上五心章讫。 大乘法苑义林师子吼钞卷第六(尾)安永第五仲春二十一日于平安城五条新善寺内云林庵以愚见解说之次。 草草不惮拙智。 任义解生书记。 (云云)慈恩末资近住基辨(生五十六岁)回向四恩法界海回向无上大菩提大乘法苑义林章师子频伸钞卷第七(唯识章)南都西京药师寺沙门慈恩末资释基辨撰【章】唯识义章(至)归摄二空。 钞曰。 自下唯识义章。 此章大分有二。 初分门。 二随门解释(今云。 此云章者。 俗与所言篇自也。 如论语云学而为政。 此所分门者。 如学而篇分十六章。 为政篇分二十四章。 如诗经关睢篇分三章等。 自可准知。 今所云章中分门解释。 由西方道俗共传训诂式。 如婆沙说必不可以支那论也。 如诸契经所说。 且初如标牒五蕴者。 是即五蕴章也。 于此章中。 云蕴有五。 一者色蕴。 二者受蕴等。 此即分门。 所余准知)初中有二。 初总标(唯识义章四字是也)二立门名(今所牒是)今即二科也。 子岛曰。 此十门中初三门显唯识境。 次六门明唯识行。 后一门明唯识果(云云)(基辨曰。 问。 何为以境·行·果辨唯识耶。 答。 光观所知境唯识方起胜行行唯识因行既备。 果德乃圆果唯识故为三也。 此皆由瑜伽·摄论之释例。 最胜子瑜伽释中释瑜伽名云。 境瑜伽·行瑜伽·果瑜伽。 又摄论十殊胜。 前八是因后二是果于前八中初二是境。 次六是智。 智即行也)子岛曰。 问。 第一门出体之中既明能观。 是行唯识。 何但云境唯识耶。 答。 出体中虽说行·果。 皆是观行者之所观也。 为令行者觉知所观能观体性·及行·果等最初出体(能所观体)是故偏判为所观境也。 又问。 第四门(何识为观门)既有所观识。 如何云行唯识耶。 答。 第四门显能观识。 虽有所观是因能观。 非门正意。 故云行唯识也(已上子岛)【章】第一出体(至)二能观体钞曰。 自下大文第二。 随门解释。 此中大分为十。 即十门解释也。 此下第一出体门。 大分为五。 初标门总出体。 二明所观体。 三明能观体。 四明五种唯识。 五立六门唯识。 今即初也。 此有二种等者。 今问。 此下出体门既分五科。 其文显然可知。 然今初云第一出体者此有二种而初出所观体后出能观体。 是唯五科中第二·三科。 何故余四科此不举列但举能所观二耶。 答。 五科之中第五六门唯识第四科五种唯识中第一境唯识。 文云于境唯识种种异说故。 又第四五种唯识皆是所观所摄故。 第四科即第二科摄。 由是可知。 此出体之要但在能所观二。 故总标云此有二种等也。 【章】所观唯识(至)为唯识故钞曰。 自下第二明所观体。 此中有二。 初总出体。 二别出体(略有五重已下文也)以一切法者。 有二说别。 一者。 中边一云。 一切法者有为无为二法(云云)二者。 对法十二云。 一切法者即三自性。 谓遍计·依他·圆成(云云)子岛此二说中取对法说应释一切法言(云云)(今问。 何故子岛取对法不取中边云云答。 由深密经一切法相品。 说一切法相者遍计·依他·圆成之三性相。 故对法说为好。 何故不取中边耶。 答。 由三十论二。 无为有二。 一者识变无为。 二者法性无为云云谓识变无为依他起性相。 法性无为圆成实性相。 故中边说虽说依圆不说遍计。 故不取。 问。 何故不说计执不取耶。 答。 计执唯妄情起依他起计执本来都无。 故中边说亦虽尽一切法相。 而违五重唯识观门通观有无为唯识相故不取也。 有谓。 依圆无谓计执故)通观有无等者。 明以一切法为所观唯识自性所由。 有谓。 色心等法是即心心所所变故名为唯识。 无谓龟毛过未等法。 是亦说意不坏法现前故是亦唯识。 故知一法一法唯识所变是依他缘起有。 了达缘起有则名了计执都无体用。 一法缘起有一切法亦缘起有。 即于一法名遍计·依他·圆成三性相具足。 是非有非空中道。 华严经说。 一切有无法了达非有无(云云)嘉祥十二门论疏云。 万病之根本宿食为本。 三界沉沦之基以有无为本(云云)问。 遍计等三性有无法为唯识体其证如何。 答。 成唯识九说。 唯识性略有二种。 一者虚妄(唯识性)谓遍计所执。 二真实(唯识性)谓圆成实。 复有二种。 一者世俗。 谓依他起。 二者胜义(绝言无别亦无不别)谓圆成实(云云)问。 三性中遍计所执其体既无。 如何得言唯识性耶。 答。 右三家释别。 一者周记·邑记同云。 遍计虽都无体由妄识变亦名唯识(云云)二者义演·泰抄同云。 遍计所执体虽是无然不离唯识性。 以不离识义名唯识(云云)三者芳野信睿意云。 摄假随实名唯识(云云)子岛由松室意判三家云。 以芳野释为今章意。 下第七门云。 心所变无依他起摄。 真如理无圆成实摄(由此章文为芳野义之证)而子岛别设一释云。 依简去计执得唯识显现。 是故遍计名为唯识。 如圣教中由断烦恼得菩提故以烦恼为菩提(云云)基辨详曰。 三家释中以周记·邑记尤为胜。 义演·泰抄释虽稍同周·邑二记。 云以不离识义名唯识之释滥真如识之实性不离识故名为唯识。 不辨别论变与非即离之不离识。 故其释不痛快。 周邑二记云由妄识变亦名唯识。 尤为殊胜。 此云护法可言中道义。 子岛别解润色周·邑二记说。 尤为是正。 但芳野义可谓非章意。 今更详曰。 松室取芳野释。 恐为不稳。 云何则假实言随相望体为别。 若以圆成为实则依他性是假。 若以依他为实则计执是假。 若废诠实。 计依圆三性皆假。 所以芳野云摄假随实。 尤为通漫。 复松室以下第七门释会。 以芳野为好。 今谓。 是亦不尽。 若由第七门则可言以无摄依他假有亦以无摄真如实理。 所以芳野所释不尔为漫。 【章】略有五重(至)理有情无故钞曰。 此下二别出体。 此中有六。 初初重观门唯识。 二第二重所观唯识。 三第三重所观唯识。 四第四重所观唯识。 五第五重所观唯识。 六总结五重。 初中有七。 初总标。 二别标。 三明初重观方法。 四举证成观。 五药病相对明观门德。 六劝学观行者。 七示修观地位分齐而结。 今即初·二·三也。 略有五重者。 初总标也。 问。 何故立五重观门耶。 答。 观门次第从粗至细。 故有五重。 由心经幽赞如是(子岛)问。 此五重章主今初立耶。 答。 灯中溜洲曰。 所诠之理既有五重。 能诠之教亦有五重。 或以世亲五理成佛五重教(乃至)(已下子岛加)以护法五重教成戒贤五理。 以戒贤五重教成唐三藏五重理以唐三藏五重教成今章主五重理。 亦翻以今章主五重教成唐三藏五重理等。 自准可知。 故是师资相承之观法也(已上子岛)一遣虚存实识者。 别标初门。 此别标中初遣虚(观遍计等五句是也)后存实(观依他等五句是也)心经幽赞科文闻书曰。 中川实范上人言。 世之中遣虚存实义说音假令野末山奥法相大乘宗极世传知(云云)(我宗学者于此初重观门努努不可忽绪也)观遍计执所等者。 此下三明初重观门方法。 今云。 此初重观门虽地上修证别自地前进初地之观门。 是名发得无漏智方便观。 至下具辨。 成唯识疏七末云。 知遣虚者名备资粮(十位。 十行。 十回向也)资粮者福·智二庄严也。 谓于遍计妄情起实有(我法)执。 于依他圆成起空无见(此是说笔次第也。 若观心行解上执实我法。 起实有计执时。 于其处即空无依圆起空执。 空·有二执于一法上同时处现。 子岛云。 今依唯识观观一法唯识时。 以空观遣有执以有观遣空执云云今云。 如次下明)唯虚妄起者。 由护法正义。 能遍计识名虚妄识。 谓实我法执离虚妄熏力所变现识相推求都不可得。 非虚妄识外有别起者故。 此文唯虚妄即起。 起谓变现。 是果能变。 都无体用者。 实我法计所执唯虚妄识变现。 现起都无别物故云都无也。 应正遣空者。 观都无体用之外无别应遣空观也。 情有理无故者。 明遣空由。 情有者唯虚妄起故云有。 情谓妄情即能遍计识。 如前已辨。 理无者都无体用故云无。 理谓道理。 以四道理推求。 应缘起理都不可得。 故云理无也观依他圆成下明存实观。 依他者依他众缘而起之相。 即俗故相有别之观也。 圆成者圆满成就真实之性。 即真故相无别之观也。 诸法体实者。 诸法谓有为无为一切诸法。 体者体相·体性。 谓依他是诸法体相。 圆实是诸法体性。 三十颂说圆成实于彼故。 成唯识第八引厚严经说不见圆成实非知幼事等故。 依与圆非即非离废诠中道。 由是应知体相与性同时同处非即非离废诠中道。 故今云体者废诠中道。 应知一法一法相性真俗依圆非即非离废诠中道。 以是为诸法体。 实者直也遍也犹云真实譬如树木之真意至枝叶根末无所不遍而能长养。 依圆二性亦复如是。 一切诸法一一无不依圆。 若无依圆无识相性。 无识相性无真俗别。 若无真俗以何有凡圣因果等差别。 亦以何有一切诸法。 依圆遍一切法。 其体离言中道。 故云体实。 二智境别者。 圆成正智之境。 依他后智之境。 故云二智境界。 二十论疏一曰。 诸佛正体·后得二智所知诸法。 谓依他性·圆成实性二性非无。 此之二性性离言说·戏论所执。 非谓知此二性亦无入法无我。 即于三性但知初无余二性有名为唯识。 问。 既云依圆二性非无。 若非无二智境有别。 何故复云二性离言耶。 答。 依他是俗智境。 圆成是真智境。 无始已来别起真俗二智。 真俗境别缘执熏习。 内因力故久沉生死不知法性。 地前熏修渐起正智。 初地根·后二智显了。 虽然至第五地初真俗合观。 由此合观熏故。 至佛果上二智从一种生。 如成唯识十说。 缘真如故是无分别。 缘余境故后得智摄。 其体是一随用分二。 了俗由证真故。 疏云。 因有二类种。 果恒唯一种生二用现行等(云云)由是可知。 依圆真俗法体离言故。 果恒一种生二智能缘。 绳麻一时缘了。 故云二智境界二性离言也。 应正存有者。 观依圆二诸法体实二智境已即正存有。 此有离言缘起有也。 故云理有。 又情无者。 如是离言缘起因缘唯识真实唯识非虚妄识上所变现。 故云情无。 周记曰。 问。 情体是有。 如何说无。 答。 妄计之情不称依圆二性故云情无也(云云)问。 遍计遣空二性存有之意如何。 答。 子岛曰。 凡夫执心之前实我实法之相当妄情显现。 今观行者观实我法虚妄显现。 体用都无之时妄情断故。 我法执相不更显现。 是名遣虚。 依圆二性诸法体实。 执心之前虽不显现。 观是前如理显现。 故观依他诸法相圆成诸法性。 是名存有(云云)(已上子岛今云。 此解亦说笔次第也。 若以此解观心。 则观计执都无同处。 即依圆体实如理显现。 一法一法识变观处。 计依圆三同时非即非离离言中道也)【章】无著颂云(至)是即入三性。 钞曰。 此下四举证识成立遣虚存实。 此有二。 初举摄大三名。 二举成唯识。 今即初也。 无著颂云者。 无著本论颂文。 故云无著颂云也。 无性释论六(十八纸)世亲释论六(十五纸)有此颂也。 此二颂中初颂四寻思观。 后颂四如实观。 名事互为客者。 一切凡夫无始时来缘诸法时名为先缘。 名谓诸法名言也。 事谓诸法体相。 由名执体实有。 由体执名实有(或水或火等之名及体也)是为名体属着。 谓名与体属着。 是即遍计所执。 体用都无不可得也。 互为客者。 暂住非常住者名客也。 谓名无与非常恒属著者。 随缘暂名暂有体故。 若云为客为事名是为客。 非常属故。 为名事是为客。 非常为故。 然愚迷者于名与事谓常属着。 是即遍计所执。 今由四寻思观寻思名·义自性·差别假有实无。 故知名·事常互为客非主实。 是名四寻思观。 其性应寻思者。 其性者海住山云。 观名事属著令离。 则遣所执显依他也(云云)(今云。 此释意以互为客云其也。 性之言谓互为客体相。 观其体相则离所执。 故云应寻思也)今私解云。 其之言指上句名·事名·事体相名性。 愚夫迷思名事属着。 是云其性。 计所执。 然今寻思名·义自性·差别假有实无。 是即观互为客非主实也。 于二亦当推唯量及唯假者。 于二者。 子岛云。 于自性·差别二(取意)海住山云。 于名与义二(取意)今私解云。 于上句所言名与事二。 名谓能诠。 事谓所诠。 即名与义。 此名与义各有自性·差别。 此二言二种二。 梵言特缚炎。 但名为二。 即一名身中自一种二。 泛言二也。 即是一种二。 又梵言特缚曳者即二名身中自二种二义。 故今此言于二者特缚曳之二。 此二言中有名·义自性·差别。 是二种二。 周记曰。 思名·义俱自性·差别名之为二(云云)谓于上句名·事之一各具自性差别之二当推也。 亦当推等者。 亦互为客寻思。 推者。 海住山云。 寻思义也。 当者劝策修观行者。 上句应言亦尔。 唯量及唯假者。 彰依他非计执唯量者。 私云。 标事观唯有分别。 即唯识门也。 故周记曰。 名义俱有其识名为唯量(云云)唯假者。 私云。 标名观唯有假立。 即言说门也。 故子岛曰。 谓于自性及差别中亦当推寻唯有分别唯有假立(云云)(假立者。 宗等多言为能立。 能立者安立之异名)此句意谓。 此名与事自性·差别二种之二。 标事唯有分别。 亦标名唯有假立差别言说。 都无真实自性差别。 实智观无义者。 此一颂文说四如实观。 实智者前四寻思所引四如实智观也。 谓如实遍知此名·义自性·差别离识非有识亦非有。 观无实境离能取识宁有实识离所取境。 是名如实观。 义者境界义也。 周记曰。 观无其境名为无义(云云)海住山曰。 观无义者观遍计无也(云云)唯有分别三者。 子岛曰。 分别三者。 识名分别·自性假立分别·差别假立分别(云云)海住山曰。 唯有分别三者三分别也。 三分别者如子岛释。 成唯识九说如实遍知名义等四无实境离能取识是也。 彼无故此无者。 周记曰。 境既是无。 能取之心亦复无有。 故云彼无故此无也。 非是识体而总是无。 但无彼执实能取也(云云)子岛曰。 谓义无故观此三种分别亦无也(云云)海住山曰。 彼无故此无者。 中忍位观能取无也。 彼者指心外名·事自性·差别一切境义也。 此者指能缘三分别也。 无彼所执境义故无此能缘三分别(今云。 此释润色周记)又曰。 此无者。 似无依他实无所执也。 似指心实无心上计执也。 实智观无义者印所取无也。 彼无故此无者观能取无也(云云)(已上海住山)今云。 此三释意固也。 以海住山为详释也。 此皆成唯识九说宁有实识离所取境之意也。 是即入三性者。 子岛曰。 如上所说即是悟入三种自性。 谓初颂前半观名与事更互为客。 即是悟入遍计所执自性。 初颂后半观彼二种自性·差别唯有分别唯有假立。 即是悟入依他起自性。 第二颂中即是悟入圆成实自性(云云)海住山曰。 此一句总结(云云)今云。 第二颂似泯能报取住无所得。 非安立观似证唯识实性也。 故云是即入三性也。 问云。 无著二颂文云何总结云是即入三性耶。 答。 初颂之中名事互为客等二句彰遍计所执唯虚妄起都无体用。 故互为客文明唯虚妄起翻示名事属着都无体用。 其性二字由海住山云应寻思互为客性。 若尔则寻思唯虚妄起观都无体用。 故可云悟入遍计所执性唯虚妄起都无体用也。 于二亦当推已下悟入名事依他性。 实智观无义二句重观依他起性。 是为悟次句彼无故此无。 悟之泯能所故。 以四如实非安立智以悟入圆成实性。 故云是即入三性也。 【章】成唯识言(至)诚证非一。 钞曰。 举证之中二举成唯识而成。 论第七(二十五丁)之文也。 疏七末(三十八丁右)此引文中初引释识言证存实义。 后引唯言释证遣处义。 总显者显唯识言有深意趣。 即是初地所证百法明门。 故彰修唯识观则入初地证百法明门。 显者表也。 疏曰。 此识言所表(云云)。 一切有情者。 子鸟曰。 若依取蕴建立有情。 则佛无有漏非有情摄。 若示现者。 佛亦有情故佛亦在六十二有情中(云云)(已上取意)今云。 由成唯识疏意(二之本五十七丁)曰。 论离有情法有二意。 一内有情数法名不离有情法。 外无性法名离有情法(今云。 是随转理门也)二识所变法不离有情(今云。 本疏一本说有情之体本识也)法。 即非情(山河草木等)法亦不离有情法。 无法(如龟毛等)名离有情法(今云。 是大乘义)由如是大乘义。 则一切有情言摄入一切业果示现色身及所变山河草木饮食车乘等。 皆是本识所变有情法故(已上由本疏私立此义)所变相见者。 心·心所·所变相·见即是色法。 分位差别者。 色·心·心所分位差别。 即是不相应行。 及彼空理等者。 彼谓心·心所·色不相应行。 空理所显等者。 成唯识疏(七末二十八丁)说及彼二无我空理所显真如。 以空理为门显真如也。 空性即是二无我理。 由此理故便显真如(云云)又二十论疏(上)曰。 圆成实性依他起上遍计所执空无之理。 真实唯识即是识性(云云)(今云。 于依他起心·心所·色·不相应行一法一法空无实有固执。 则圆实性无为法性自显现了。 是名二空所显真理。 于此法性无为立六无为。 真如亦是假施设名。 如食油虫此法真理二空之所显故。 云彼空理等也)识自相故等者。 释上五名唯识之所由也。 成唯识疏(七末)曰。 所以许有识自体者。 识自相故。 许心所。 识相应法故。 许见相分者。 即心及心所二体所变故。 许不相应者。 即前三分位故。 许真如者。 即四实性故。 如是五法皆不离识总名为识。 非无心所等。 此识言所表(云云)识自相故者。 八识心王也。 何故此云自相。 谓能所变之根本故。 如对法论说四根本实色名色自相。 能所变相离八识心无变现由。 是根本义故云识自相也。 识相应故者。 六位五十一心所何故此云相应耶。 三所和合似一。 如楞伽七说如日与光非即非离。 二所变故者。 心及心所为二。 此二所变现之色法故。 三分位故者。 心·心所·色三分位名不相应行。 不相似彼三故名不相应。 行谓迁流。 简无为法。 四实性故者。 心·心所·色·不相应为四。 真如此四实性故。 唯言但遮等下引唯言释证遣虚义也。 成唯识疏(七末二十八丁)释此文云显唯言所遮(云云)谓示本来都无云遮。 唯言但遮一切愚夫通二乘等执定离识诸实有色等。 为不实故。 妄颠倒故。 今遮总云唯也。 实有色等者。 等心·心所·不相应·无为。 即遮遣计执五法事理唯虚妄起体用都无。 如是等文等者。 意言。 诸教之中多说悟入三性之文。 皆应引成也。 上来明方法讫。 【章】由无如来(至)事理为空钞曰。 自下五病药相对明观门德。 此中三文。 初明初重遣存观门起由。 二病药相对。 三正明观德。 今即初也。 由者。 所以。 秋篠曰。 所以此初重观门起者。 由诸有情无始已来执遍计识法为有拨真俗事理为空。 是故最初遣彼迷执令知法性。 所以初如是观也。 无始来者。 释是立二家释。 初他家义。 后今家义。 初他家义者。 三论宗嘉祥中论疏(六末)曰。 论主解说无始有四意。 一小乘人言有生死长远始不可知(论主由佛意。 佛经说无始者非是有生死长远故无始。 明生死始不可得。 即是生死无有根本)二者佛意明无始者。 即两舍(明其无始。 辨其无有始。 非谓有无始。 故始无始五句不作即令悟入实相)三者佛经明无始。 即无有终亦无中间如树无根亦无枝叶以无始及中间故无生死。 亦无终故无涅槃。 即显六道本不生今不灭不生死不涅槃。 而大小乘人不解此意。 四者后得说生死长远令大小乘起厌离勤习观行断诸烦恼也(云云)(已上论宗义)后今家义者。 无性释一(十一丁)曰。 无始时者初际无故(云云)(今云。 此释当他家明生死始不可得)又章主胜鬘述记下曰。 无始者显无本际。 是常起义也(云云)(今云。 此释当他家第二第三两义意。 此中常起者。 无始中终。 不生死不涅槃不生不灭之义也。 又无本际者辨其无有始也)拨事理为空者。 今云。 此有二种。 一者别起恶见拨无依他·圆成。 二者虽别不起恶见执实我法者必拨依·圆。 若不拨依·圆实有执不起也。 【章】故此观中(至)对遣空执钞曰。 二病药相对明遣虚存实。 故此。 故谓承上句云有空同时处起。 此谓指初重观门故云观中遣者。 空观者。 此句示能治药。 唯虚妄起都无体用之观即是能治空药。 对破有执者。 对所治病。 谓以唯虚妄起都无体用空药治实有病。 存者有观者。 此亦示能治药。 依·圆诸示体实之观即是能治有药。 对遣空执者。 亦对所治病。 谓以依·圆诸法体实之药治拨无依事圆理空病。 总言之随病(有病空病同时起病)说药(不用遣空观有有观一时观之药。 则不能治有空同时起执病。 唯识观是此药)病息药亡(病愈已则无病。 无病对何名药。 有空病愈已。 但见非有非空废诠法体也)执药(有教空教)成病(有执空执)悟病(悟有执知空之药。 悟空执知有药)成药(一法一法唯识所变云观之当体是此药也)非空非不空。 即有即空既绝百非。 又亡四句(已上总意可言中道之意。 大乘光法师百法论疏意)又子岛意曰。 遣虚之处遣计执本来都无已。 则依·圆二性存实之义自然显了。 即一念处遣虚存实义具。 今病药相对说。 则一念住观空计执破增益执。 存依圆破损减执也。 (已上取意)【章】今观空有(至)谁之空有钞曰。 三明观德。 是即中道观护法正义。 秋篠曰。 此中有三观。 谓空·有·中。 言遣者空观者。 当清辨学徒义。 偏学般若中百论等立真谛理依他圆成其体亦空言存者有观者。 当瑜伽学徒义。 偏学深密·瑜伽等意立真谛理立依他圆成其体定有(今云。 此瑜伽学徒者。 非护法宗。 偏执任文取深密·瑜伽等意。 不知可言中道是护法宗宗极而唱依圆体有者也)言今观空有而遣有空者。 当护法正义。 圆悟诸教立真非有非空。 心言绝故。 破有说无破无说有。 有无二说皆是世俗。 胜义理中有无俱绝。 今述其意故云今观空有而遣有空(云云)子岛曰。 由所治病有有与空。 能治药亦应有空有。 若所治病无增损者。 应能治药亦无遣存(云云)今详云。 子岛所释任文取义无和。 秋篠配三观今文为护法正宗义。 诚巧妙哉。 所不能及。 中宗学者不可不识也。 义虽无加。 今私加解云。 今观二字须深用意。 但于言诠云有及空。 则如偏执青辨及瑜伽文者。 皆悉堕偏有偏空。 如实学护法论师可言中道宗义者之解。 今住唯识变观观一一诸法。 则于一法一法计执本来都无体用。 依他缘起有圆成真实有同一时处自显现已。 即遣存一时观也。 具释应言今(修唯识观一念)观空(计执本来空无)有(诸法体实依他缘起有圆成真实有)而(住观当体)遣有(实有病)空(拨依圆病)观空(都无体用)遣有(实有病)观有(缘起有真实有)遣空(拨依圆病)故上句先空后有云观空有(此示药)次句先有后空云遣有空也(此治病)。 有空若无等者。 明一法一法非有非空废诠中道。 意谓。 住唯识观一念当体有空二病并除。 何药之有。 故以无言示中道也。 由是应知。 以治病全体为药。 故有空病执全分即是空有教药全分。 所以何者。 谓实有执全分是(法体)性。 (本来)空(无都)故。 以空(唯虚妄起都无体用)观药治此有病。 亦拨无空执全分性缘起有(执全分缘起有处起)以有(依圆诸法体实)观药治此空(拨无)病。 若尔有空非病。 能治药故。 非不病。 是所治(执病)故。 非药非不药。 观一切法唯识变时。 一法一法于一念上有(缘起有依他真实有圆成)空(都无)同一时处宛然显现。 故强名云非有非有空心言绝境也(已上私解)海住山曰。 今观空有下彰由有所治有空病有能治空有药也(已上四帖抄。 今云。 由子岛有此科也)以彼空有等者。 今释此文为三。 一出古释。 二判是非。 三叙今义初出古释者。 古来四家释别。 一芳野信睿。 二秋篠善珠。 三子岛真兴。 四海住山(上人)初芳野义云。 今此文略。 具足应言以彼有空与彼空有相待而观方正观成。 然今有空病中且举后空。 空有药中且举后有。 若不相待纯有。 是谁之有。 以无空故何得是有纯唯空者。 是谁之空。 以无有故何得是空(云云)(西大寺常腾亦同释)二秋篠义云。 空者所治病。 有者能治药。 遍计所执有空虽异而体虚妄。 故总名空。 依他·圆成实有虽殊而体非无。 故总名有。 迷悟相对方成观行。 若纯迷无悟。 若纯悟无迷。 谁之迷悟(云云)三子岛义云。 此文重成前理也。 以彼空有者举观之药也。 纯有纯空者举执之病。 谁之空有者。 意云。 若所治病纯有纯空无有空相并者。 能治之观亦但可有偏空有之观为谁相并有空有之观乎(云云)四海住山科云。 以彼空有等下彰无有无病不可有空有药也于一法上三性不可言空或有也(云云)第二判是非者。 初判芳野义云。 设具应言之释。 释虽劳烦。 意无违害。 然今有空病中且举后空等此释穿凿尤过。 若不相待下其释尤胜。 次判秋篠云。 空为病有为药者。 此释未稳。 有何所障不云空为药有为病耶。 复计执总名空依圆总名有之释亦为不然。 不辨别病药之差故。 又迷悟相对等者。 此亦不稳。 上句所言空有二字若无药义但云病义。 以何为据。 以相待言为迷悟相对耶。 释意有余却于章文有言不足失生故为不稳。 又纯字释约迷悟故尤为难解。 子岛亦判此两家云。 二记意旨各殊。 不可定判。 然章文显然不可致劬劳。 二记俱烦。 如文可察之(云云)三判子岛云。 言重成前理之释亦无味释。 未必然也。 以彼空有句释为观之药。 以纯有纯空为执之病。 此解不稳。 有何差别彼空有句为无执病义耶。 纯有纯空岂局为病。 故此亦为不稳。 四判海住山云。 但示科无详释。 以药病相对一法三性离言中道义示科。 寔为允当。 第三叙今义者。 以彼空有等下准海住山科明一法三性非有非空中道观门。 问。 此文云以彼空有相待观成。 如何相待耶。 答。 此文以空有二字病药相待观成。 谓若以空言为病。 则下有言为药。 亦以空言为药。 则下有为病。 今此空有二字含如是病药之义病药相待云以彼空有相待观成。 即是于观一法一法唯识所变以知缘起有能治药拨无空病自除。 其以有药空病除处。 即以观计执无(都无体用)能治药固执有病亦除。 如是唯识住观一念示成安立(相待)非安立(泯能所观成)俱学观故。 今云以彼空有相待观成。 复重应言。 观唯虚妄起都无体用处。 即观依圆诸法体实此一念观望知有执病都无(体用)边。 虽名空药(治有病)望知唯虚妄起边。 知缘起有(依圆谓法体实)空病(拨无依圆)自除。 所以有空药病同处同时具足。 非空非不空。 非有非不有一法一法废诠中道一念当体药病俱亡非药非不药。 如是住观名空有相待中道观成是以相待假观废诠中道真观成立。 此云可言中道。 是名护法宗名慈恩一家所立。 我门学者以但偏学瑜伽深密等法相不可滥竿。 谨勿忽诸纯有纯空等者。 纯谓偏也。 意言。 我宗所云空有相对中道观成故实有病全体都无体用。 观体都无名为空药。 拨无空病全体拨依圆缘起有起。 故于缘直有药空病起也。 若尔者病法体空药。 空病法体有药。 所以病药俱亡有空俱灭。 然有偏学者有观是偏有观。 对何空病名为有药。 又空观是偏空观对何有病名为空药。 失中道观成义堕偏执学非护法宗。 今遮是。 次句云谁之空有也谁之空有者。 意言。 若偏空观则本来无物更今空何物云空观耶。 若偏有观则本来有物。 云何今更有何物云有观(云云)所以翻知。 空对有有对。 空于一法一法具法体。 即是非有非不有等自可观知焉已。 故上人释此文云于一法上三性不可言空或有也。 (云云)【章】故欲证入(至)方便亦入。 钞曰。 此下第六劝学观行者。 此中有四。 初示初重观门发无漏智方便。 二示实证位心相。 三遮妨难。 四遮唯识执。 今即初也。 海住山示此文科云。 故欲证入等者。 显法体离言为除执用空有言非空有言称法体也(云云)今详曰。 此释虽文有此意。 失故欲二字意。 故不尽意故欲证入等者。 故欲二字子岛无释故言但释欲言。 海住山二字俱无释。 证入者。 若约分证则证入初地真见也。 若约圆证则证入佛位也。 今且约分证释为先德义。 我亦从之。 释此文意古有二家。 今加私义为三义。 初子岛曰意言。 若欲引起无分别智证得真见道离言真如。 则要先资粮及加行位可修如是遣虚存实观(云云)次海住山曰。 此遣虚存实观多实证方便故以地前为本。 实地上根本后得二智亦可摄遣虚存实也。 又以根本智真观或名存实。 正证法性故。 或名遣虚。 所执悉不现故。 又名中道。 非有非空是为实义。 云有云空由此方便欲令证入中道也(云云)今详二家云。 子岛所释以初重观为真见道证入方便。 意义虽不详寔章主意。 又海住山所释意有三。 初以初重观为实证之方便故。 地前所修本观。 次地上根本智亦明摄此初重观。 此两段意可谓章主意。 具明根本智名遣虚存实义。 诚妙释哉。 后明根本智名中道义。 以云空云有立以此初重观为方便观义。 此解也。 以次文非谓有空等文释欲证入依此方便之言。 虽可有此义。 违论第九文以非安立俱合观为四加行观。 及承前相待观成之文今置故言意遂不显。 故此释粗相。 应依实义。 第三叙今义云。 文初故言承上起下。 由是今释云。 由如上所言空有相待中道观成故。 若观行者欲证入初地真见所证真实唯识离言法性。 皆须依此有空安立非安立相待中道观成方便证入初地真见此文意也。 问。 何故作如是解(云云)答。 成唯识九说。 故说菩萨此四位中犹于现前安立少物(摄论所说故言似义。 心上变如相观也)谓是唯识真胜义性。 以彼空(所执都无)有(依他缘起)二相未除带相(空有相状)观心有所得故(相似观行唯识)非实安住真唯识理。 彼相(能所空有)灭已方实安住(安住真实唯识)又此位菩萨于安立谛(有差别名言)非安立谛(无别绝言似相)俱学观察。 为引当来二种见(真见相见)故。 非安立谛是正所观。 非如二乘唯观安立(云云)由是可知。 前所明云空有相待观成等。 复云有空若无等者。 安立·非安立俱学观察。 为引后念真见胜方便也。 如成唯识疏言。 知遣存者名备资粮。 资粮者福智二庄严也(云云)地前观行专以善备福德·智慧资粮总名资粮位。 其中别义第十回向满心名加行位。 虽别立名于备资粮义全无差别。 故此初重观行证入真见离言法性之方便也。 【章】非谓有空(至)性离言故。 钞曰。 二示实证住心相。 正是地前胜进地上所修入之心相。 子岛科曰。 此文遮坚执(云云)海住山曰。 叙实证位法体非空有。 此段明废诠门(云云)今详云。 二家科中以海住山为胜。 子岛科不稳。 非谓等二句虽似遮执。 为明次证真观位已下文有此文故。 是亦表中道文非遮文也。 遣·存同时故虽似无害。 以存实示科时。 令人信学。 于遮表并文但举遮言难入故不稳也。 然释文意子岛为胜。 谓所观之法非体决定是有是无诸法体性言语道断言诠不及。 有无分别皆断灭故。 但是世俗虚妄施设。 何以知者。 证真实位一切诸法非有非无离诸分别。 性离言故。 若诸法体者无定者。 无分别智应非证实(云云)由此等释此文示离言中道唯识观也。 【章】说要观空(至)真体非空钞曰。 三遮难。 难云。 若言证真观位非有非空。 则如何般若经等说要观空证入真观耶。 今文通之子岛科曰。 此文通伏难(云云)今详云。 未稳。 但应云遮难。 无伏意故。 牒难通非通伏故。 海住山科曰。 此文明诸教观空说证真理空我法非空真如也。 今详云。 此科为好。 说要观空二句牒难。 谓要观彼下正通文也。 意言。 要观彼遍计所执本来空无为所由门故悟入真实唯识法性。 真实法体不可云空。 广百论曰。 圣智所证非有非无而有而无。 (云云)【章】此唯识言(至)亦应除遣钞曰。 四遮唯识执。 子岛科曰。 亦遣执之词(云云)海住山曰。 明唯识实有执亦无(云云)今详云。 子岛不委。 以海住义为是。 释此文意者。 古有三家。 初芳野义曰。 执心所取真实唯识应非实识执心所执故。 犹如心外境(云云)二秋篠义曰。 如成唯识二说。 若执唯识真实有者。 如执外境亦是法执(云云)(子岛同之)三松室立三段义证曰。 一中上意位发下如实智观能取空。 即唯识曰。 既无实境离能取识。 宁有实识离所取境(云云)(海住山由此证)二世第一法位发上如实智双即二空。 即中边曰。 由唯识智无境智生。 依无境智生复舍唯识智。 境既非有。 识亦是无。 要托所缘识方生故(云云)三世第一法位决定印可非唯识非不唯识。 即是能治唯识实有执。 是即符顺非空非有中道之理也(已上三段松室义证。 第三无证)由是子岛助立证曰。 二十论云。 余识所执此唯识性其体亦无名法无我(云云)疏释云若执唯识亦计所执。 除入法空名法无我。 若不执时。 此唯识体性离言故。 非除入空(云云)今详云。 三家之中以松室义为胜。 三十论说现前立少物谓是唯识性以有所得故非实位唯识(云云)是执唯识实有。 若不除遣之则难引发真见道故。 应知。 若说唯识。 缘其言义一念当体空有二执同时遮遣。 故唯识教名为可言中道教也。 【章】此最初门(至)思量修证钞曰。 明初重观中第七示修观地位分齐而结(子岛科如见)子岛意释此文曰。 此最初观地前位中思量。 地上位中修行。 于究竟位证之。 地前位中虽加行位亦有修慧。 以时短故不说有修。 见道位中虽有所证而未圆满。 故不说之(云云)又资粮位唯有思量。 无修证加行位唯有修见·修二道唯有修证。 佛位唯有证(云云)(已上子岛)又由金刚般若会释云。 十住十行位依因缘门作唯识观(由缘起有教云依因缘门)十回向位依唯识门作无相观(平等如相云无相观)四加行位依无相门(绝言缘起教)作真如观(云云)于一切位者。 地前·地上·佛位思量修证者。 地前思量初重观门。 地上修初重观。 佛位证入离言法性。 今总云于一切等也(又可。 若约分证。 初地上云证则地前。 四加行位是修。 资粮位是思。 住前信解唯识分齐。 即闻慧故摄入住内。 可云量也)【章】二舍滥留纯(至)不言唯境。 钞曰。 自下第二重所观唯识。 此中有五。 初标牒。 二示第二重观门方法。 三引论示方法。 四章主文总结此观大旨。 五举证而示有佛说。 今即初·二也。 二舍滥等者初标牒也。 虽观事理等下二示此观方法。 虽观事理之二句明此重观门思量解了初重观门已后思量此观。 虽观二字正示初观已住此观。 事理者真(圆)俗(依)二。 皆不离识者存实观也。 存五法事理不离识处此重观起。 秋篠曰。 虽观事理等者。 通伏难(云云)初重观中既说诸法皆不离识。 若尔应唯有识无境耶。 彼复难云。 境识俱有如何但言唯识非境(云云)次通云。 心起必托内境生。 故但识言唯不言唯境(云云)今详云。 此释尤有道理。 然此内识等者。 正示舍滥留纯也。 初观不离识已故。 五法事理悉是识变。 今指其识变五法事理云此内识。 于其内识事理有心(能缘)有境(所缘识变之境)能缘(见分)心起必托心内所变境(影像相分)生故。 此是内境四分合识体故。 唯境与唯识名异体同。 虽然若云唯境滥外境故。 舍滥留纯一识观唯识。 是此观方法也。 谓心内所变境离能变无所变。 离所变无能变故观唯境亦是唯识。 故观唯识当体内境具足。 如是观心名舍滥留纯也。 海住山曰。 舍滥之滥有二义。 一名滥。 似取外境名唯故。 境有二种中滥内也。 二体滥。 依他(依他似外相)法能滥所执(固执本境)也。 周记释曰。 境之体通于内外。 外无内有。 识唯是内。 若境言唯恐滥外故(云云)今详云。 此二义俱得。 可解。 【章】成唯识言(至)如外都无钞曰。 三举论示方法。 论十(三十一丁)之文也。 识唯内有等者。 海住山释此论意云。 叙云唯识不云唯境之所以也。 识有内识无外识故名纯也。 境通内外境故有滥也。 留纯识云唯(识)舍有滥境不云唯(境)也。 设虽存内心境云唯境有(心)外境故可滥彼也。 非但名滥。 境体亦滥。 谓染依他内境滥所执外境也。 凡夫不舍妄情(染依他)之间所向境虽依他(识变)带实有相故必迷执发业感果必舍也(已上上人)境亦通外等者。 亦于内境。 子岛曰。 境亦通外者。 即境相分内是依他外是计执。 以非心变法说之为外。 非体实有名外。 恐心内境滥心外之境故但言唯识也(外境之言有两重外泰抄曰。 有两重外。 一者依他是内。 计执实我实法名外。 二者亲所缘缘名内。 疏所缘缘名外云云)愚夫迷执等者。 由疏意。 迷执于境者。 一谓所执为实。 二谓亲取心外境。 依是故言迷执于境(云云)起烦恼业者。 迷执起贪等烦恼由烦恼起有漏善恶业(云云)观心勤求等者。 观三界唯心造作。 则谁有对吾心起贪等感者。 不起感故不作善恶业。 不造业故自得出离。 不解观心沉沦生死。 哀愍彼故说唯识言。 【章】由境有滥(至)留说唯识钞曰。 四章主文。 总结此观大旨(由海住山科)子岛科曰。 此释重名(今云。 无味)【章】厚严经云(至)皆此门摄。 钞曰。 五举证示有佛说。 厚严经云等者。 成唯识(七)引之。 义滨曰。 密严经同本也(云云)唐三藏将来梵本未翻译化。 后不空三藏等翻译名密严经(已上传说)神泰佛地论疏曰。 法师持梵本来。 若翻则可五六卷。 然未翻也(云云)心意识所缘等者。 由本疏释云。 心者第八识。 意者第七识。 识者前六识也。 所缘者相分也。 皆者指心意识。 非离自性者所缘相分不离能缘识体也(云云)音石导曰。 自性者后三分(云云)又演释曰。 意说所缘见相分皆不离识自体分之自性也(云云)今详云。 疏主既释所缘相分不离能缘识体(云云)能缘言中推见分已。 何故又演云但不离自体分(云云)而缘识为见分之体言为自体分之释工而却失疏主意。 音石实得疏意。 后三分能缘识体故。 故我说一切者。 由本疏释。 我者佛自指己身。 一切者一切有为无为法也。 唯有识有余者结内境摄识。 意言。 一切有为法离能缘识体变现更无余心外物又一切无为法离能缘识性真如更无余别物也。 故疏释自性言云。 或理体即义之所依本事(云云)(已上私)华严等说等者。 成唯识疏(七末)曰。 三界唯心即十地经第八卷第六地文。 华严所说(云云)同演秘曰。 案彼经第十九颂(晋经第十二)云。 譬如工画师不能知自心而由心故画。 诸法性如是(云云)音石云。 晋经第二十六明第六地中文(文云。 了达于三界但从贪心有云云)二十唯识疏(上)引经文曰。 心如工画师画种种。 五阴一切世间中无法而不造。 如心佛亦尔。 如佛众生然。 心佛及众生。 此三无差别(已上晋经第)如无性摄论第四释。 遗教经言等者。 具云佛垂般涅槃略说教诫经。 全一卷(六纸)后泰三藏罗什译也。 大唐西崇福寺智升(所撰)开元释教录判为大乘经又终南山道宣(所撰)大唐内典录为小乘经。 又真谛译天亲(所造)遗教经论云为菩萨说。 今章主判为小乘经。 溜洲等小亦同判。 今读经检说相。 全小乘教非大乘教。 问。 此经文以何为舍滥留纯之证耶。 答。 制心无事不辨。 以是为证也。 皆此门摄者结证也。 【章】三摄末归(至)法必无故。 钞曰。 自下第三重所观唯识。 此中有四。 初总标。 二示此观方法。 三举经论证而成。 四章主文总结此观。 今即初·二也。 三摄末归末识者。 思量遣虚存实观唯识已于存实观中。 先第二重心境相对泯境观识。 唯境亦是唯识相也。 如是观第二重唯识已。 复于存实观此摄末归本唯识也。 谓前留纯心中有本及末。 此本末言宽通。 今分六相开示。 一约四分言。 相见是末。 自体分本。 又四分一一是末。 说四分识之义用分故。 四分合识体是本。 二约事理言。 则事是末。 理是本也。 粗显名事。 微隐难了为理。 如是事理以四分别。 则相见二是事名末。 自证·证自证二是理名本。 微隐名理。 又以四分合。 则四分一一是事名末。 四分合识说非即非离。 故微隐名理即是名本。 三约八识言。 则第八识是理名本。 说所缘行相不可知故。 七转识是事名末。 第七有因位转易前六有三性转易故。 四约种·现因果言。 则种子是道理名本。 微隐故。 现行是事名末。 粗显故。 五约识相·识性言。 则识相是事名末。 识性是理名本。 是微隐故。 又以识相·识性不离心。 则识相识性是事名末。 不离心处是微隐相名本。 大约真俗云。 则真为本俗为末。 或真俗二为末废诠一实为本等思准可知。 如是一切本末今观摄末归本。 一切本末悉是识变一切法。 一法具足圆满今观唯识。 于留纯观唯心变中其心变有本与末今归本观唯识也。 然今此章等且举三分本末一隅示已。 一切摄末归本唯识观皆此门摄已。 上总标失。 心内所取等者。 二且举一隅示方法。 心内者简心外妄执。 所取境界影像相分显然者粗显易知内能取心等者。 能缘见分作用亦尔者。 见分自体分缘外之作用故名为作用。 是亦粗显故云亦分也。 此是相分等者。 见相如牛二角。 自体分如牛头。 角依显生。 离牛头外非有牛角。 若别处有非名牛角。 成唯识疏(一本)曰。 若无自证二定不生。 如无头时角定非有及无镜时面影不起。 皆于识上现相貌故。 故说二分依识体生(云云)由如是义云俱依识有离识自体本等者。 无镜时面影不起之道理。 思准可知。 【章】三十颂言(至)能变唯三钞曰。 此下三举经论证而成(此科由海住山)此中有三。 初引本颂证摄相见末归自体本义。 二引释论成三分本末义。 三引本经成三分本末。 今即初也。 由假说我法等者。 论曰。 愚夫所计实我实法(世间我法)都无所有。 但随妄情而施设。 故说之为假(无体随情假也)内识所变似我似法(圣教我法)虽有而非实我法性。 然似彼现。 故说为假(有体施设假也)(已上论文)此释由假说我法一句有种种相转者。 论曰。 我种种相谓有情·命者等(世间)预流一来等(圣教)法种种相者。 谓实·德·业等(世间法)蕴·处·界等(圣教法)转谓随施设有异(已上论文)(相者相状。 转者是起义)彼依识所变等者。 此二句正举摄末摄本证。 先由假说等二句非摄末归本证。 然不举此二句。 则云彼依识之彼言不可解故。 同文举来。 识所变者相见二分也。 此能变者识体自体分也。 显识所变现相见二分识自体分能变现相。 唯三者。 第八·七·前六三能变识。 此识为本。 相见二分起故为末。 是摄相见末归识体本云此能变唯三。 【章】成唯识说(至)自体起故钞曰。 二引释论成。 论者一之文也。 疏曰。 是释变义。 护法等云。 诸识体即自证分转似相见二分而生(云云)相见俱依自证等者。 疏曰。 若无自证相见二分定不生。 如无头时角定非有等(云云)此摄相见末归自证分本故。 是彰摄末归本也。 【章】解深密说(至)唯识所现钞曰。 三引本经成。 经第三分别瑜伽品之文也。 海住山释云。 识者自证分·见分也。 见分为标云识。 是取能缘用也。 所缘者相分也。 唯识者自体分也。 所现故者相·见二分也。 由是三分本末义分明也(云云)由此释应审知。 【章】摄相见末(至)皆此门摄钞曰。 第三门之中第四结成此重意。 子岛科曰。 此章家成深密经意(云云)海住山科曰。 总结(云云)今云。 子鸟科不尔。 总结前文也。 非但成深密。 故以海住山为是。 三十颂及释论文亦摄相见末归识本故。 皆是摄末归本之证。 于一一证文下虽应有此二句。 恐烦但于末证结为此重证。 所说事理等者。 明诸经论所说理事真俗等亦本与末故皆此门摄。 问。 其以理事真俗摄此门如何。 答。 芳野曰若摄事末归理本名为唯识。 若于事中摄相见末归于识本名为唯识。 皆是摄末归本门摄(云云)(已上芳野)问。 以事末归理本名唯识。 则与第五重遣相证性有何差别耶。 粗显相是事微隐性是理故答。 第五重遣事相证理性名唯识。 此摄事相归理性名唯识。 彼遣此摄。 此为二差别也。 (已上私说)【章】四隐劣显(至)唯显胜法钞曰。 自下第四重所观唯识。 此中有四。 初标牒。 二示此观方法。 三举慈尊颂成此重观。 四举佛说结。 今即初·二也。 海住山曰。 此观起前重摄相见末归自体已。 其自体中有心王亦有心所。 说唯心不说唯心所。 所以心所劣心王胜也(云云)今云。 心王与心所如日与光非即非离。 如十卷楞伽七(十六丁)二十论疏(上)三十论疏(七末)具明。 或承他家讲学者问予云。 心王可称唯识。 心所不可名唯识。 如二十论疏言。 若约世俗。 心王与心所别。 若约胜义。 心王与心所如日与光非即非离(云云)由是今约世俗云。 则心王与心所各别。 故应非唯识。 复隐劣显胜名唯识。 则既隐劣心所已但显胜心王云唯识故。 心所应非唯识耶。 如之何。 余答云。 二十论疏中云约世俗。 就心王心所之相有别而论故。 是五蕴相四重俗谛中第二道理世俗。 复云约胜义如日与光。 是即四重胜义中第一世间胜义。 故以心王心所别即说如日与光。 明即非离绝言。 所以何者。 心王心所相应缘了境时。 如画师资作模填彩。 无离总相取别相理。 如离光无日。 无光非日。 故心心所缘境同时同处非即非离。 而其缘境影像相分四分合识体故。 心心所体同时同处非即非离。 真与俗亦如是。 非即非离是云大乘真俗妙理。 如三十论及疏七说。 汝由小乘取说真俗实有固执。 问难大乘真俗妙理说。 汝于大小乘不辨菽麦。 识知无上大乘施设建立于缘绝言真如无分别慧已后应扣我门户求已。 复此隐劣显胜唯识观于摄末归本观已起。 所以显胜言中隐劣唯识观。 如言王来非无臣从。 摄末归本而隐劣故心王心所俱入唯识言也。 复问。 既此章文云唯显胜法。 明知唯以心王名唯识如何。 答。 唯显胜法法。 经说唯心不说唯心所。 如虽云王来但显胜法非无臣从。 复唯识之言彰唯识变现义。 心所亦四分变现故。 唯识言摄心所已心及心所等下。 二示此重观方法。 子岛由。 是标重意。 虽心心所各自体分变似相见二分显现。 然诸教中但说唯心不言心所者。 心是所依。 为主胜故。 心所能依。 如臣劣故。 隐劣心所显胜心王。 但言唯心不言心所也。 (云云)【章】故慈尊说(至)别染善法。 钞曰。 三举慈尊颂成此重观。 此中有二。 初举慈氏颂。 二章主释成庄严颂意。 今即初也。 此颂无著大庄严论所说慈氏颂也。 释此颂文大有二家。 一楞伽中百论师及经部妙音等。 诸心所立心分位。 二论主护法论师义立心心所别体。 缘起各别故也。 如成唯识七具明二家。 今由护法正义释也。 子岛叙论疏意曰。 心所法与心王别体。 然言心王似心所现者。 心所如臣。 依心王势力生故。 云心王似心所现。 非谓心王即心所(云云)许心似二现者意言许心王似见相二变现也。 如是似贪等者。 似心外所许实有二分等法故名为似。 贪等者。 等取瞋等一切染法。 谓心所依心势力生故。 如心王似相见现。 心所亦现相见似实有贪等一切染法相见或似于信等者。 是亦如前心所亦现相见似实有信等一切善法。 无别染善法者。 无心外别实有染善法。 皆是心心所相见。 然心所依心势力生故说似彼现。 是云如日与光之义也。 【章】虽心自体(至)非不能似。 钞曰。 二章主释成慈尊颂也。 论有二家中。 是由护法正义释也。 心所离心王有别体之义也。 亦各能变者。 亦心王能变相见。 是有别体义也。 以心胜故等者。 音石导曰。 以心胜故者。 初句应云许心心所似二现。 今但云许心者。 以心胜故。 (云云)【章】无垢称言(至)皆此门摄钞曰。 此门大文第四举佛说结。 经第三声闻品之文也(旧经弟子品文)今所引文旧经之文。 而题无垢称经言用之也。 无垢称经文曰。 心杂净故有情杂染。 心清净故有情清净(云云)心者第八本识。 有情者五蕴假者。 具释如本论四秋篠释此章引用意曰。 理而言之。 心所垢故有情垢等。 以心胜故偏但举心也。 (云云)【章】五遣相证(至)应求作证钞曰。 自下第五重所观唯识。 此中有九。 初标牒。 二释遣相与证性示此观方法。 三举证成。 四章家引无性解意释先颂意也。 五章家成前此中所说等文义。 六别释遣相。 七释不遣净依他由。 八二性相对明遣断义重成上义。 九漏无漏二智相对明其行相。 今即初·二也。 子岛曰。 前第四重隐劣心所显胜心王名唯识已。 今此重意其心王中事·理相对遣事证理名唯识。 此重意也(云云)海住山曰。 前重隐心所说唯心已。 其心王有事相用有理性体。 今重(观依他细分故一切相用事自不现。 是云遣相。 一切性体理自显然。 是云证性也)(云云)云。 海住由子岛也。 识言所表等下。 二释遣相与证性示此重观法。 子岛科曰。 明正体智证圆成理(云云)今云。 子岛但释证性名也。 恐意不尽。 文既云遣而不取。 明知释遣相与证性。 秋篠释此文云。 识言所表具有五法。 谓识自相等。 五中前四事后一理。 今遣事相用证理性体。 即显遣二性证圆成也(云云)子岛曰。 识言所表等者。 前四重识言有事与理。 事为相用等四句正此重方法也(云云)(今云。 诸家释意言。 识言者。 前四重识言有事理也。 已上子岛具有事者。 秋篠云。 五法事理。 五法之中前四事后一理云云基辨详此意云。 识言即八识。 识自相事。 复有心王必有心所。 如日与光。 今第四重隐劣显胜。 是识相应故之事也。 又其心心所必有所变境。 此境中有舍滥留纯。 其留纯识内境有所变相见色法。 第八识及前六识之境也。 此有摄末归本。 即识所变故事也。 又其能变所变显现中有得·非得·众同分·命根·名句文等分位差别。 是摄末归本识中所云识分位故事也。 如是前四位事前四重识言具故。 今此第五重识言亦前四重具足。 理者识实性故。 理即二空所显真如。 是亦前四重识言具足识实性故之理。 今此第五重遣证为肝要。 诸学者须审知遣证意。 故秋篠为是。 又详云。 事为相用者。 相谓识相。 即心·心所·色·不相应等也。 用谓义用。 即俗谛相有别义也。 何故遣之不取。 谓此是凡夫所执境故。 染依他带实有相故理为性体等者。 性谓识性。 即绝言真如云也。 体谓体实。 即真谛相无别一实如也。 若求作证修达至佛智境。 诸佛证智不可言境故也。 绝言缘起处一切相用同时圆成也。 依圆绝言依他起。 亦名圆成也。)【章】胜鬘经说(至)性清净心钞曰。 三举证而成。 此中有二。 初举经。 二举论。 今即初也。 经说自性清净藏中文也。 具文曰。 自性清净心而有染污难可了知(云云)此经述记下曰。 自性清净藏在缠也。 性虽本净而为客尘所染污故。 不可思议如来境界。 何以故。 刹那善心非烦恼所染。 是无垢如故。 刹那不善心亦非烦恼所染。 此心与烦恼既不和合一味何得说有染心耶。 心者真实义。 谓真如也。 然虽性净为五住地之所染也。 此自性清净心有情染净依。 二名实难了知。 惟佛世尊如实知见。 非除上智菩萨所余声闻情能测处(云云)(已上述记)又嘉祥宝窟曰。 自性清净心言亡虑绝故难可了知(云云)由此等说芳野先德释此章曰。 此文通证。 不取染净依他起性(此遣相义)唯说真如性离诸染污诸法中实心之本体(此证性义)(云云)(已上芳野)次第三门中章主释曰。 明体不染真实法性名自性清净心(云云)故知。 唯真如圆成实性即唯识实性。 自体殊胜应求作证。 染净依他义不尔故遣相证性。 是证离言唯识中道也。 故以此文为遣相证性唯识也。 【章】摄论颂言(至)如蛇智乱钞曰。 二举论而证。 摄论颂言者。 无性释论六(九丁)云如有颂言于绳谓蛇智等。 今所引文此是陈那所造解举论中由无著所造摄大乘本论意所略出颂文也。 无性引之云有颂言。 而今云摄论颂言也(解举论一卷二纸半陈三藏真谛释。 其颂文曰。 于藤起蛇智。 见藤则无境蛇。 若见藤分已藤智如蛇智云云)今章所引新译三藏虽订译文。 至实理全无违。 问。 无著本论如何说耶。 答。 彼论曰。 如闇中绳显现似蛇。 譬如绳上蛇非真实。 以无有故。 若已了知彼义无者。 蛇觉虽灭绳觉犹在。 若以微细品类分析。 此亦虚妄。 色香味触为其相故。 此觉为依绳觉当灭。 如是于彼似文似义六相意言伏除非实六相义时。 唯识性觉犹如蛇觉亦当除遣。 由圆成实自性觉故(已上无著本论)今云。 此是本论之中悟入三性之文也。 悟入初二性是相似观。 悟入后一性是实证观也。 于绳起蛇觉者。 无著本论曰。 如何悟入唯识性。 谓名与义·自性·差别·假自性·差别义。 如是。 六种义皆无故。 所取能取性现前故。 一时现似种种相义而生起故。 如闇中绳显现似蛇。 譬如绳上蛇非真实。 似无有故(已上本论)无性释曰。 如闇中绳显现似蛇。 由此譬喻成立通达三种自性。 譬如绳上蛇非真实。 以无有故。 如是似名似义意言依他起上名等六种遍计所执亦非真实以无有故。 名等六种者。 一名。 二义。 三名自性。 四名差别。 五义自性。 六义差别也(已上无性释文)(袖廓摄论疏曰。 于绳谓蛇智者。 迷于绳境。 谓是实蛇。 此譬迷内意言所现法义。 谓外实有文。 神泰曰。 疏曰。 于绳上起是蛇之觉。 喻依他上起有计所执觉已上二师疏文)今云。 二疏所释与今章意全无违。 是绳了又无者。 无著本论曰。 若已了知彼义无者。 蛇觉虽灭。 绳觉犹在(已上本论)无性释曰。 又于此中如依绳觉舍蛇觉。 如是依止唯识显现依人起觉舍于六义遍计执觉(已上无性释)(神廓疏曰。 见绳了义无者。 见绳之时了蛇义无此。 譬证意言时了彼心外情有义无也文神泰疏曰。 见绳了义无。 喻见依他性了遍计所执也已上二疏文)今云。 与此章意无违证是彼分时知如蛇智乱者。 无著本论曰。 若以微细品类分折。 此亦虚妄色香味触为其相故。 此觉为依绳觉当灭。 如是于彼似文似义六相意言伏除非实六相义时。 唯识性觉犹如蛇觉亦当除遣。 由圆成实自性觉故(已上本论)无性释曰。 如依色等细分之觉除遣绳觉。 如是依止圆成实觉遣依他迷乱之觉也(文)神廓摄论疏曰。 证见彼分时者。 证见彼绳觉犹迷如蛇智乱故须除遣。 此譬证意言智如向外执犹如是迷乱故须除遣也(云云)神泰疏曰。 证见彼绳色香味触分时。 证见彼圆成实分时。 知取绳之智乱如取蛇智乱。 喻知取依他性智乱如取遍计所执性智乱(云云)是等所释与今章意全无相违。 【章】此中所说(至)遣依他觉钞曰。 第四章主引无性释之意解先颂意。 此中所说者。 承前引摄论颂起释也。 子岛先德观解此颂意曰。 暖顶二位依能取识观所取空少分悟入遍计所执(都无)中忍之位似如实智观能取空全分悟入遍计所执(都无)是为依依他觉遣所执觉(已上初二句解了)然今此能观四寻思·四如实如蛇智乱故名为迷乱觉。 何故名迷。 谓法执所引(带相观心)故相缚(有所得)未脱故。 此迷乱依他觉(依他识相俗故相有别之心观)入见道(实证细分也喻如见麻)时不现在前(绳相不现。 谓见道位一切相分不现是也)即是说为依圆成觉(无所得识性觉)遣依他觉(有所得识相觉)故中边云。 发生正性圣慧(无戏论平等平等之慧也)之时除遣如实观(有所得观也)又海住上人观解此颂曰。 颂文初句意依他上起所执。 次句观唯识(绳依他缘起观)了无所执妄境也(此次句余意及第三第四句)然而见实绳不见假绳尚是法执(现前立少物也)唯识实有执是也(如蛇智乱云唯识实有执)观依他如幻。 虽知唯识道理尚有法执(有所得执)故未证真理(如蛇智乱于绳起执也)也(已下第四句余意明实证众分之相)作能取无观遣一切执已起无分别智平等平等证圆成也。 证圆成(麻)已后见依他(绳)实如幻无实绳相也。 又基辨私观解此颂意曰。 今日凡夫见山河草木瓦砾堂舍屋宅道路饮食车乘等谓名·事相属实有一物。 是即蛇觉(依他上起计执)然于山河草木乃至饮食车乘等起此等色香味触四尘随共业所助感异熟识上共相种变见种种相差别皆是妄熏所现非实有性(体)之觉。 是即起绳觉遣蛇觉。 是名观依他遣所执也。 而又观此异熟识变业果能变缘起之性如见水处即火见火处即水等。 变现山处即平地变平地处是山。 变林处是屋宅。 变饮食处即粪秽。 变粪秽处即饮食等。 若尔缘起此(色)处即彼(色香味触)缘起彼(色香味触或有等)处即此(色空或能缘虑)同时同处非即非离。 离境无识。 识处即境。 非境非不境。 非识非不识(二十论疏下曰。 不知此影像。 非绳非不绳。 非蛇非不蛇。 遂执为蛇。 不称影像。 影像是意识变为离言影像云云)如是观察唯识绝言缘起众分时自知现前立少物。 以为唯识。 以为绝言以为缘起。 如见实绳不见假绳。 尚是法执。 即空有相未泯。 如蛇智乱。 譬观依他虽知唯识尚带法执未称真理。 而今观知染依他尚是可断泯空有能所相唯证不可言缘起性。 则所谓见绳(缘起)众分(众相不可言处)遣于绳觉(有所得见缘起觉)是云喻见圆成遣依他觉也(见麻遣绳觉。 不离麻而见绳。 后得智上虽种种有差别相现不离绝言境。 则亦圆成实摄也)。 【章】此意即显(至)不复当情钞曰。 五章家重成前此中说等之义也。 此意即显者。 示重成前文意。 所遣二觉等者。 子岛由义灯意释曰。 依依他(绳)觉所遣所执(蛇)觉与依圆成觉(麻觉)所遣依他(绳)觉论其实体即是第六(分别俱生)第七(俱生)能遍计心(妄情)故名依他。 所以者何。 绳·蛇二种能缘之心染分依他。 可断法故(可断者明来暗必去义可断也)实蛇者所执之觉通我法二执。 实绳者依他之觉。 唯法执也。 故今云所遣二觉皆依他起也(云云)今云遣言有二。 一者除遣。 谓遣染依他。 如明来暗去也。 二者不现遣(亦云不除遣也)谓无分别智证真如时一切相用皆不现前。 不作相分故名为不除遣(此由解深密经子岛立此二义也)又周记曰。 绳蛇二种能缘心名为二觉。 是染依他可断法故名遣也(云云)清记及义滨等同是断此染故等者。 子岛曰。 珠记云暖等位中伏名为断者。 偏说依他觉所遣(蛇觉计执)之义。 睿记云入见道位断名为断者。 偏说圆成觉所遣(绳觉)之义。 由是并用此两师义为能契文相也(云云)基辨云。 就断此染故之言。 染者染依他也(疏十末所言有漏依他也)断者论第八所说三断之中随应有焉。 如疏十末(三十丁)释。 有漏依他有二。 一障法。 如论十说障治相违名舍者。 二非障法。 谓所余有漏法(有漏善三无记法熟生无记法也)劣无漏法(此亦有漏依他法摄)论十所弃舍中摄断此者。 论十云。 真无间道现在前时。 障治相违(明来暗去)彼便断灭(二障种依他法断也)永不成就。 彼种断故。 不复现行妄执灭法。 所执我法不对妄情。 亦说为舍(文)疏云。 实我实法自性本无。 但对妄情妄似于有。 今断妄情(染依他)无境对心。 假说此境亦名为断。 由此理名舍执(文)今私曰。 妄情妄缘起道理名彼种。 悟虚妄起都无体用已。 妄缘起心相不起。 名断染依他断言随有身性断(体虚妄故自性断也)复有离缚断(缘彼杂彼虚妄心起。 今断是故离缚断也)复有不生断(妄情依他缘缺再不生。 无妄情无应起妄执。 此是为不生断也)所执实蛇等者。 周记曰。 如次我法二执所摄(云云)基辨私云。 断此染者。 断染依他也。 芳野云。 摄论颂文准证不取染分依他起性也(云云)不复当情者。 不当情显现也。 【章】非于依他(云云)皆互除遣钞曰。 六别释遣相义。 问。 何故非皆互除遣答。 依他有二。 一染分依他。 二净分依他。 见道已上后得智中断染分依他非断非障有漏(异熟无记法等)染分及以净分无漏依他。 若断则应无后得智所缘依他故。 如前已引论第十有漏依他有三种。 其二种中初障法依他必除遣。 后非障法依他谓有漏善种现·异熟威仪工巧三无记法种现·异熟生无记种现·劣弱无漏法种现十地间后得智所缘境。 第十地竟金刚心解脱道时自弃舍。 故论第十名所弃舍也。 是等大圆镜智第八识显现时自不显现。 是不除遣。 十地间后得智所缘境。 今云非皆除遣。 问。 若尔(若云不遣依他之意也)遣相证性之义不成。 不遣依他故。 答。 如唯识义演云。 于真观(绝言)位虽无依他(无依他相有别)不遣其体。 子岛曰。 无分别智证真如时。 一切相用皆不现前不作相分故名遣相。 非如烦恼断除其体(体相云云)基辨云。 此释尤妙。 如前所明二种遣中第二不除遣。 根本智证如时一切相用不现。 不作相分狭带逼附体相故名遣相。 【章】蛇由妄起(至)绳喻依他钞曰。 七释不遣净依他由。 即明依圆二性遣证差别。 谓蛇所缘由虚妄缘当情显现。 蟠体螫用却不可得(喻今日凡夫由虚妄熏饮食车乘等所缘当情显现执实有体。 推求欺本用都不可得)绳依麻生。 纠体结用非无其事(喻因缘变性境色香味触等体用非无其事)以麻喻真理。 以绳喻依他。 故知依他非无乱体。 依真如理所生用故。 即缘后得智所缘依他(非障有漏净依他也)其体非无也(已上由子岛释)秋篠曰。 蛇体用无者。 以名为用。 又非无假用者。 以功能为用也(云云)。 【章】知绳麻之(至)须圣道断。 钞曰。 八本后二智相对明遣断别重成上义也。 知绳麻等者。 知绝言缘起理名知绳麻(体用)麻是绝言绳是缘起。 根本智证后得智知。 今明后智遣断(故云知也)本后二智证依圆二性时。 二取自泯故。 云后得智净分依他变现知麻见绳故蛇情自灭乃至名遣所执。 蛇不当情者。 计执性相不当情显现也。 非如依他等者。 非如染分依他烦恼(不善有覆无记)别起圣道(无分别智)而断除(除遣)之也。 今文既云须圣道断。 明知此云依他是净分依他非净分。 问。 实绳之觉亦是所执。 何但云蛇情灭故不云绳情灭耶。 答。 古来有二家释。 芳野云。 理实应云实蛇(计执我法)实绳(依他法执)之情自灭。 然约显故偏举蛇也(云云)又松室云。 信睿所释不尔。 既云非如依他(染依他实绳)须圣道断。 如何可言实绳自灭(云云)子岛由是。 今云。 松室不尔。 以芳野释为胜。 谓如前颂言。 证见彼分时知如蛇智乱。 今文云知绳麻体用。 明证见彼分时。 故云蛇情自灭。 文中证见绳分时绳智如蛇智自灭。 准文可知也。 【章】故渐入真(至)我法便息钞曰。 九漏无漏相对明其行相故者承上起下渐入真等者明加行智悟入达蛇空者。 悟入遍计所执本来都无喻达蛇空。 悟绳分者。 悟入一切唯识所现喻悟绳分。 证真观位等者。 明起无漏智顿入通达位。 谓于四加行位修四寻思四如实观。 则能所自泯。 世第一法无间引入真见。 是名证真观也。 而俗事彰者。 后得智次根本智起了依他法也。 如成唯识八引厚严颂说。 非不见真如而能了诸行皆如幻事等虽有而非真。 由此义云照真理而俗事彰。 理事既彰等者。 根本·后得二智所缘理事已彰。 我法二执自然息灭。 如明来暗去。 谓悟证大乘缘起深妙离言正理。 则悟常如圆实。 故净分依他所缘自在显现。 如是悟入深妙缘起即法性。 则计所执本来都无故。 自性应断遂不显现。 故云我法便息也(息者入地已上后得智所缘二执障治相违。 自性应断。 又理事并彰绝言圆缘起依故。 我法是不生断)。 【章】此即一重所观体也钞曰。 明所观体中大文第六总结五重唯识。 周记曰。 此即一重所观者明出体中。 有能观所观两重不同。 上来所明两重之一重所观体也。 子岛曰。 此五重唯识摄一切法尽为所观。 心经幽赞曰。 如是所说空有·境心·用体·所王·事理五种从粗至细展转相推唯识妙理。 总摄一切也(云云取意)【章】能观唯识(至)而为自体钞曰。 上来明所观体已自下出体五文中第三段明能观体。 此中大分为三文。 初正明能观体。 二以位配释。 三诸门分别。 初中有五。 初出体举证。 二破古师三通难。 四结今义。 五明能观通有无漏。 又初中有二。 初正出体。 二举终成今即初也。 能观唯识四字标牒。 以别境慧者。 是即初示今家正义。 成唯识五说。 云何为慧。 于所观境简择为性(云云)是故简择观察得失俱非得胜解。 是慧功能也。 由此义以别境慧为能观体。 今家正义也。 子岛曰。 观相(一切相即识想)以俗智(地前有漏善智。 地上观识相后得有分别智也)为能观体。 若观性(一切性即识性)以真智为体(能观体地前观识性似无漏智。 地上真智也)俱是别境慧也。 (云云)【章】摄大乘第(至)颠倒智故钞曰。 二举证而成以慧为能观体。 无性摄论六(十二纸左所举本论之文也)为何义故等者。 无性释曰。 问入唯识所须(云云)神廓疏曰。 此问意云。 此唯识性既是难入。 为何义利乃于地前长时修此难行加行入于初地唯识性耶(云云)今云。 神廓由无性释。 由缘总法等者。 无性释曰。 缘一切法总相所显真如为境。 谓大乘教中所说一切法皆真如为性。 故缘真如即是解了一切法性。 或不尔者虽经多时(多时修行)无分别智亦应不生。 言出世者是无漏故(私云。 地前似无漏智已上文。 大乘教施设建立离言说之证)止观智故者。 由三摩呬多(此云等引)无颠倒智故(云云)子岛曰。 护命僧正云(法花解节记三十卷有之)问。 本论云止。 梵云奢摩他。 此云止。 尔何无性释文云由三摩呬多(以三摩呬多梵名而释)今案(子岛案也)梵云奢摩他此云止者。 诸定通名。 定有三种。 谓等持·等至·等引。 通云止即专注义也。 本论相对观言故总云止(总指定云止也)无性释文别为出其定体云三摩呬多。 即表三种中等引定也(云云)(已上子岛)基辨私云。 梵云三摩呬多。 此云等引。 但定非散。 通有无心。 为等所引。 能引等(等引)二释如常。 检摄大乘本论之文。 此文答为何义利入初地唯识性耶之问文也。 然本入初地唯识性之心依第四静虑心(舍受心也)而起故。 缘总法真如之心是等引心非通欲界等持定心。 若但云止则诸定通名在欲界。 故本论中虽总作言。 释论中彰缘真如智由第四定等引云由三摩呬多也。 故能观智但无颠倒智也。 以慧为体。 由三摩呬多言非云能观体。 简欲界散定为依起慧非能观体也。 【章】或有解言(至)而为自性钞曰。 此下第二破他师。 此中有二。 初举他师义。 二今家破。 今即初也。 有解者未详其人。 芳野云。 神廓法师也(云云)子岛云。 检廓疏无此说(云云)【章】此亦不然(至)现观智故钞曰。 二今家破此亦不然者。 问。 亦言亦何物耶。 答。 右有二义。 一者义寂(广章十二卷有之)广章改文云此不应然(云云)二者子岛曰。 总料简。 章中多破他师。 故至此章云亦(云云)基辨私立二义云。 一者彰除今家以慧为体义余所言义悉皆不然。 亦之为言总也。 二者若如有解云。 通以止观为体则甚难了。 谓止之观为体欤。 若尔则有太增过。 又通以止与观为体。 则有太减失。 如次章文破。 进退生疑故。 今云亦不然。 亦之为言俱也。 若取相应等下由子岛意举四失破。 四失者。 一太减失。 二太增失。 三名体不顺失。 四圣教相违失。 初太减失者。 辨诸法体有三种。 一自性体。 二相应体。 三眷属体也。 今家言能观以慧为体者。 是自性体也。 若如有解云通取止者。 三种体中何耶。 若取相应体。 则除色蕴以余四蕴应云为体。 如何但取四蕴中定心所云唯取止耶。 有太减失。 又若兼取眷属体。 则总以五蕴为体。 而云唯取止。 则亦有太减失。 二太增失者。 观谓慧名。 是非定名。 故今家取自性体云以别境慧为观之体。 而有人解。 并亦取定云通以止为能观体。 则望自性体其体甚增过也。 三名体不顺失者。 既云能观体是慧数止体是定。 何云定为能观体耶。 虽章文中不举过数。 委探率趣有此三失也。 四圣教相违失者。 次引无性一(五十右文)云唯识现观智故之文。 是即示圣教相违失也。 论第一(五丁)取意也(今云。 子岛四失释诚妙释。 我党所不及也)问。 云何有相违失耶。 答。 无性释能入智云唯识现观智。 何云通止与观耶。 故有圣教相违失也。 唯识者。 无分别智入真观时。 离其相见能所分别但有自体故名唯识。 现观者。 现观真如故云现观也(已上神廓取意)【章】又云由三(至)止为观体释曰。 三通难。 此有二。 初正通难。 二引证。 今即初也。 他师难今家云。 若唯以慧为观体。 则何故无性释云由三摩呬多耶。 今文通云。 无性于无颠倒智上加由三摩呬多之言为简资粮位散慧唯取加行位定慧。 定为所依观慧起故。 所以何者。 修寻思如实智胜唯识观必居定中所修故也。 若唯散位慧独起时不修唯识观耶。 答。 亦修之。 但有推求之用。 简释力用难专注一境故尤为微劣。 是凡夫所修唯识观行相也。 资粮之位定散间杂少胜凡位。 然不如加行位居定而修(观修也)也(已上子岛取意)。 【章】摄论又云(至)乃至广说钞曰。 二引以定中所起之智为观体证。 无姓摄论六(七丁右)之本论文也四寻思者。 于名义自性差别推求筹度假有实无名四寻思。 推求名寻。 筹度云思四如实者。 从前寻思所引果相。 如实遍知此名等离识乃识非有名如实智。 如是皆同等者。 由四寻思四如实智了达名等四种境义实不可得。 是即寻思如实智行相。 此文既以推求筹度至无妄倒处名四寻思四如实观。 故知以定中所起慧为能观体。 周记曰。 由寻思实智二种之观名义相属而不可得相属名同(云云)今云。 此释实尔。 名义属着不可得观是四寻思观也。 问。 何故以此如是皆同不可得加行位文为以定中所起智为观体之证耶。 答。 此文既以推求筹度至无颠倒处名四寻思四如实观之证。 所以如何者。 分别瑜伽论中说此二观云菩萨于定位观影唯是心。 故定无观之二字说定中起智观唯识也。 以诸菩萨如是等者。 明以推求释寻思字以慧为能观体。 诸菩萨者举能修人如是者承上如实为入等者明四寻思观相。 似文者能诠教。 似义者所诠义。 影像文义似于本质。 依他文义似于心外。 故名为似。 意言者能缘意识。 周记曰。 似文似义意言推求等者。 即能所诠名为文义。 识变此二名之为意言境。 即此文义及大乘法等为所观境。 以为方便而能引得唯识观也(文)推求文名等者。 正明寻思观行相。 故知既云推求以慧为能观体也。 乃至广说者摄论文长故存略也。 【章】喻伽对法(至)皆慧为体钞曰。 第四结今家义。 喻伽者。 论三十六(二十一纸已下)说四寻思四如实智对法者。 论第十一(九纸已下)说推求为四寻思由寻思如实了不可得名如实智。 喻伽中说于诸名等或离相观或合相观名四寻思。 又说如一切色等想事性离言说不可言说。 若能如是如实了知是名事寻思。 所引如实智。 由此等义云皆慧为体。 是即结成今义也。 【章】寻思唯有(至)智通无漏钞曰。 此下第五明能观通有无漏。 此中有二。 初正释。 二会违。 此即初也。 谓四寻思观唯有漏。 在地前故。 如实智亦是无漏。 通地上故。 瑜伽论真实义品说如实智正智所摄。 约无漏如实观说也。 【章】摄大乘云(至)非加行智钞曰。 二会违也。 无性摄论六(初纸)之文也。 多闻熏习所依者。 所依谓依闻所熏习体及身名为所依也。 此云有漏多闻熏习种子也。 摄大乘论释是说非阿赖耶识所摄。 若以此说云尔。 则可言唯识观不通有漏(周起如是)此文唯举无漏等者下正会。 意云。 彼摄论文唯举法尔无漏种子。 在地前位被闻等熏功能增长假名闻熏。 称非藏识。 非谓能观皆唯无漏(已上子岛)在彼位者。 四加行位也名为闻熏者。 以有漏善心闻净法界等流教法熏第八识名为闻熏。 故其实虽闻熏是有漏。 今由有漏熏种本熏无漏种子自用增长。 今取其边设名闻熏。 称非藏识者。 本熏无漏种子增长非阿赖耶识所关不尔四寻思等者。 立理成也(已上能观体中初正明能观体讫)【章】此虽总说(至)一因二果钞曰。 自下明能观体三段之中。 第二以位配释。 此中大分有三。 初结前生后举位别。 二约因位释。 三约果位释。 今即初也。 此虽总说等四句承上起下。 此者指上来所说。 不分二位说能观体。 故云总说也。 一因二果者。 秋篠曰。 地上名果。 地前名因。 非唯佛果即名为果(云云)又周记曰。 有漏名因无漏名果。 因中无漏亦名为果。 因所生故(云云)今云。 此章所言如此等释。 【章】因通三惠(至)非生得善钞曰。 此下第二约因位释。 此中有二。 初约因位明观体。 二举证。 今即初也。 因通三慧者简果位唯修慧。 唯有漏者示加行位观体。 秋篠曰。 此即能入非是正入。 故唯有漏(云云)此释尤妙。 以有漏善根闻熏增长本熏无漏种子世第一法无间无漏种子始方现行。 故正入无漏智现行也。 今论有漏观体。 是即能入也。 此唯明利者简生得善微劣。 今所言三慧能观是加行善。 故云明利也。 【章】故摄论云(至)道修等钞曰。 二举证。 有二个证此是第一证也。 论(无性)六(二纸左)之文也似法似义等者。 周记曰。 意引胜解证其自观。 余见道等文同故来(云云)今云。 此释尤妙。 说胜解行地故。 是因位以慧为能观之证也似法似义者明所入之境界之相也。 观实无似假法义有也。 意言者显境界之体也。 谓似法似义相皆意言识能观心上所变现也。 大乘法相等者明境界之因也所生起者明境从因生也。 子岛明此意云。 即此所缘似法似义意言是华严等大乘法相闻熏所生起(云云)今云。 闻净法界等流教法从所熏习所生意言识上似法似义之相是从闻慧生故。 能观是以慧为体也。 胜解行地者明能入位。 资粮·加行二位名胜解行地。 谓于此二位观一切法唯识相性。 但随听闻思量生胜解印持。 故生印持行解云胜解行地也。 见道修道等者。 周记·睿记俱云。 正说胜解行地。 见道修道同文举来。 (云云)【章】成唯识云(至)引发真见。 钞曰。 此第二证也。 论第九(四纸右)取意也。 听闻思惟等者明因能观通三慧起寻思等者。 明加行位虽有闻思专在修慧。 【章】果唯无漏(至)为自体故。 钞曰。 此下以位配释中。 第三约果位释。 此中有三文。 初约果位明观体。 二举证三辨根·后二智。 今即初也。 果唯无漏者简因位能观慧唯有漏。 修所成慧等者。 别体三慧中修慧也。 通以正智等者。 加行·根本·后得三智之中以根·后二智为果位能观体也。 【章】大乘等(至)如其次第。 钞曰。 二举证无性摄论六(三纸左)之文也。 等言等成唯识也无性释曰。 如理通达故者。 能入在见道中。 如理通达此意言故(云云)治一切障故者。 同释曰。 能入在修道中。 由此修习对治烦恼所知障故离一切障故者。 同释曰。 能入在究竟道中。 最极清净离诸障故(云云)见修无学等下章主略文配属。 【章】证真理识(至)不引教成钞曰。 三辨根·后二智。 真理识者即真如识实性也。 俗事识者净分位他四智。 心现诸法识为主故。 文多义显者。 秋篠曰。 佛地论三云。 缘真义边名无分别智。 缘俗义边名后得智。 此等诸文处处非一故云文多(云云)已上明能观体。 三假之中第二以位配释也。 【章】上来虽复(至)而为自体钞曰。 自下第三段诸门分别。 于此中由子岛释分横竖科。 私记曰。 此中有竖有横。 竖中有四。 一唯识。 二唯识观。 三唯识三摩地。 四正证唯识。 横中有五。 一能观所观门。 二有漏无漏门。 三定散分别门。 四三慧分别门。 五三智分别门。 竖中一一各有横五门。 基辨云。 此横竖释诚妙哉矣。 实所不及。 此中竖者常途诸门分别。 横者横通。 通竖四门。 各有门故。 次二个文竖科中初二门也。 上来虽复辨等者结前起后复辨。 今云。 上来别明能所观。 然今文不云虽别辨而云复辨。 以何义云复耶。 答。 复者重也。 上来所明初所观体后能观体为两重明已。 简次总合能所观分别云复辨也。 总义说者者。 总合能所观作分别也。 若总言唯识者竖初门也。 通能所观者以横初门分别。 即五门分别。 子岛曰。 但言唯识(竖初门)境智合故通能所观(竖初门中横初门也)若加观言(竖第二门)但是能观(竖第二门中横第二门也)诸法唯识是智之所观。 智观唯识从境(所观)为名云唯识观。 此名横论漏·无漏·定·散等皆具足也(云云)秋篠云。 且所观中真如识性唯是无漏。 此能观智唯在定非在散。 何故不分别之耶。 解云。 虽有余义今约能所故且不论(云云)子岛亦由此义。 又周记中以此竖四门云四重聊简从宽向狭。 初唯识门通能所故为宽。 次唯识观门此能非所故云向狭也。 通有无漏者横第二门。 通散及定者横第三门。 以闻思修者横第四门。 加行根本等者横第五门也。 既竖第一唯识门为宽。 故横五门悉具应知。 所观境中一切唯识变故。 次第二唯识门横第一能所观中但欠所故为狭。 【章】若言唯识(至)思通三智钞曰。 此竖第三门。 三摩地者此云等持。 中边论疏云。 平等持心专缘一境故名等持。 通有无漏者。 三摩地平等持心故通有无漏心。 以有漏智观唯识故。 唯定非散者。 问。 瑜伽释中云三摩地名通定不定。 本疏及义灯中俱有此文。 何故云唯定非散耶。 子岛答曰。 但云三摩地必通定散。 若加唯识言云唯识三摩地之时。 唯定非散。 作寻思等胜唯识观必居定故也(云云)唯修慧非闻思者。 基辨云。 四加行中四如实观。 故唯修慧。 四寻思观通闻思故。 今问。 此唯识三摩地者。 是能观也。 何故横初门分别不云能非所耶。 答。 虽是亦能非所。 既云三摩地故。 非所显然故今略也。 又前门既举故今此略也。 问。 以何所由云能非所。 既云三摩地。 明是定非观。 何唯云能观耶。 子岛意答曰。 是为出定中唯识观之体云唯识三摩地。 非云三摩地为能观体也。 问。 以何以唯识三摩地为狭于唯识观耶。 答。 唯识观通定散。 此唯识三摩地唯定非散。 彼通三慧。 此唯修慧。 故从宽向狭也。 【章】若言正证(至)得非加行钞曰。 此竖第四门。 根本智证真如后得智悟依他。 名之为证。 从宽向狭。 思准可知。 【章】此非义说(至)至下当知钞曰。 此遮难。 难云。 若唯识三摩地及正证唯识之时无闻思者。 何故十地经说八地已上于一切法能堪能思能持。 即论云。 如次即是闻思修慧(云云)八地已上既有闻思。 何况地前及七地以前乎。 而何云唯修慧耶。 今通云。 唯识三摩地及正证唯识中云唯修慧此非义说。 约别体三慧。 十地论等说约八地已上义说三慧。 于一修慧以义分三也。 不尔等下立理。 若义说则后二门唯识应通闻思。 十地论说故者。 论第十二(七纸左)说义说三慧通闻思。 至下当知者。 下三慧章具明。 已上明能观唯识已。 自下第一出体中第三段明五种识之文也。 【章】然总遍详(至)不过五种钞曰。 当章大段十门之中第一门有五文(如前已别)自下其五文中其第四门也。 明五种唯识。 此有七文。 初总标。 二明境唯识。 三明教唯识。 四明理唯识。 五明行唯识。 六明果唯识。 七结成。 此即初也。 遍详诸教等者。 总摄经论散说唯识束为五类也。 子岛曰。 心经幽赞云。 有情不知真妄境界起惑造业受众苦果。 哀愍如是等立此五种唯识。 一为令知真妄境说境唯识二为合舍惑立教唯识。 三同为令舍惑立理唯识。 不知大乘正教理者立邪教理起诸惑故。 四为令舍恶行业立行唯识。 五为对治苦果立果唯识也。 (云云)【章】一境唯识(至)皆境唯识钞曰。 二明境唯识。 就所观境说唯识故云境唯识。 阿毗达摩经云等者。 无性摄论四及成唯识七明悟入唯识四智之中说第一相违识相智之文也。 又对法五(六纸)曰。 由四种因知所缘境体非真实。 谓相违识相故。 无所缘境识可得故。 不由功用。 应无倒故。 随三智转故。 由此道理能取体性说非真实。 三智者谓自在智·观察智·无分别智·为显四因乃说颂曰。 鬼傍生人天。 各随其所应。 等事心异故。 许义非真实。 于过去事等。 梦像二影中。 虽所缘非实。 而境相成就。 若义义性成。 无无分别智。 此若无佛果。 证得不应理。 得自在菩萨。 由愿解力故。 如欲地等成。 得生者亦尔。 成就简择者。 有智得定者。 思惟一切法。 如义皆显现。 无分别智行。 诸义皆不现。 当知无有义。 由此亦无识。 鬼傍生等者。 六颂之中第一颂也。 无性释此第一颂曰。 此相违者识所变现各别同一处也。 饿鬼由业力江河悉成火见脓血处。 鱼等傍生即见舍宅游路。 人是处见有清冷水波浪湍洄。 天见种种宝庄严。 若入虚空无边处定。 即于此处唯见虚空。 若以是等实有非心所变。 何故一水成火等。 皆是业类各变不同。 故知一切境唯识所变(已上无性释意)各随其所应者。 鬼畜人天等各各自类共中不共业现不同云随所应等事心异故者示四境同一处有也摄大乘四释等事言说同于一事见彼所识有差别故(已上摄论)又成唯识七云即于此处(此处二字释等事言于言境第七声)又玄范对法疏曰。 事是处义。 以四境相违因在一处故。 知识外本来无境(云云)心异者。 心言含二义。 一集起名心。 二能缘名心。 今二义共得。 云何二义共得。 谓由业缘从赖耶识所积集种现起能缘观所缘(相分)心。 在同一事处各各缘见差异。 此云心异也。 许义非真实者。 灵隽(唐三藏门人)对法疏曰。 既相违事(相见二分事体)同一处有故。 说义非真实(云云)子岛曰。 义者境也(云云)如是等文等已上经文此下章主文也。 如是等者子岛曰。 等取对法论有五行颂。 远取一切唯识之所观境名境唯识也(云云)但说唯识所观等者。 此七字境唯识之要也。 但言简说能观者。 今但说所观境者云境唯识也有随从他家讲学者。 来余讲场发问云。 此等事心异故文以梁择摄论并读云一境应四心。 成唯识疏(七末)破是云。 今(新译意云今)言。 境非定一故应言一处解(解者见等三分变现缘了究竟)成差证知唯有识(云云)旧人翻云一境。 大唐译云一处。 云何为此违耶。 答。 旧人未识尽识变实义漫云一境四心。 畎浍相承胶执旧译文者谓别有一境于其处四心起。 今家学徒如是胶执为非知识变现实义焉也。 今详。 为汝开演识变实义。 谓境是所缘相分。 离能缘见分上余无别处现相分者。 如无离镜光处别有面影现。 说离能缘无所缘离所缘无能缘故。 是即说能所缘如实义也。 复今由共不共变现彰等事心异如实义。 按瑜伽六十六说共不共之相分为四种。 一者共中共相。 二者共中之不共相。 三者不共中共相。 四者不共中之不共。 此四种中三与四非今所用。 以一与二而当开示等事心异之如实义令了知识变相。 盖诸趣业果变现中诸趣共起同一能缘所缘同一受用云共中共业感相。 又诸趣中于同一共起能缘所缘处因由诸趣随类各别共业增上一趣共同起能所缘以为受用云共中不共相。 分所言等事心异者。 谓共中不共者。 于鬼傍生人天四趣同一共起水之能缘(见分)所缘(相分)处。 因有四趣各别业缘。 鬼忽起火能(见)所(相)缘。 鱼龙等傍生忽起宅路能(见)所(相)缘。 天起琉璃宝庄严地能(见)所(相)缘。 人起清冷波浪湍洄能(见)所(相)缘。 入空定者忽起唯空能所缘(见相)由此道理经说等事心异。 等事者彼四趣共业所感相。 心异者四趣各别不共业相。 我宗意谓。 等事之事具能所缘。 若云不具。 则应非事。 应不名事。 一切不具能所缘者如龟毛等体自应无。 无云何得名事。 今不名事不可名火或水等也。 又心异之心亦复应尔。 必应具能所缘。 若云不具。 则应非心。 应不名心。 悉许心是能缘。 此心不具所缘。 则何能缘之。 有面影不现。 则何名镜。 由是应知。 经说等事论云一处。 此处之言如十二处之处释云生长门义彰六根六境是六识之生长门。 今所言处亦义章同。 谓四趣共见相四趣同能所缘游履处故。 论说为处。 经约四趣共能所缘之相为四趣各互不共(水火含琉璃之能所缘)相游履处说之为事。 事谓体相。 无事相指何物名游履处。 若有人云鬼趣初不见水唯见猛火(乃至)入空定者初不见水唯见虚空。 则如人趣初见水为水见火为火有何差别。 为四趣各感不共业相故于共能所缘各各不共能所缘起。 说共中不共相。 且如薄福鬼恶业深重由饥渴不可堪见水走往欲饮脓血满不可饮饥渴深极纵虽脓血将饮忽为猛火。 初见水是四趣共相。 欲饮见火是薄福鬼一趣不共(乃至)人趣初见水亦是四趣共相。 复见清冷波浪湍洄为可爱思。 是人趣不共相。 子岛释云。 共变水处鬼变一猛火。 傍生变一宅路。 人变一水。 天变一琉璃(云云)问。 若尔何故大唐三藏如旧人不云境。 新翻云处耶。 答。 若但云境则如小乘学者恐谬云但所缘境实有一物。 为用示离能缘无所缘离所缘无能缘如实义故。 翻云处不云境也。 又如无性释四说云。 如饿鬼傍生及诸天人于同事见彼所识有差别(云云)今释此文云。 此中见彼者见四趣共相。 所识者所了别。 了别谓见相二分变现。 又可。 所谓所缘。 识谓能缘也。 有差别者四趣不共相有别也(已上基辨私释)又无性论曰。 若许外境都无实性。 一切皆从内心变现众事皆成(云云)又成唯识疏曰。 菩萨之智了知此相唯是内心故。 一切法亦唯心变(云云)由此等理以广大平等心观察。 于一切有情同一共见处各自业缘种种能所缘相变现。 若于此相不生固执观察法体。 非共相非不共相。 是即大乘绝言缘起妙理。 问。 如是四趣不共相三类境中何。 答。 此是因缘变性境。 业缘所生任运变。 由此等理旧人翻云境。 不尽心变实义也。 【章】二教唯识(至)皆教唯识钞曰。 三明教唯识。 谓教示唯识名说唯识也。 秋篠曰。 前后诸佛说唯识教互传彼说故名教唯识也(云云)今云。 此释尤好。 通指说唯识教故也。 芳野曰。 如来说唯识略教未广研核成立道理故名教唯识。 理实而说。 通教·理二。 有能诠所诠故(云云)今云。 此释亦好。 总显如来说唯识教故。 子岛云。 枢要曰。 成论本教释彼说故名教唯识(云云)(今详子岛释云。 此释未尽。 枢但位就三十唯识本释二论释教唯识也。 余四种亦复相同。 今此章所明取一切唯识唯心等如来及菩萨所说名言名教唯识。 故今但以枢要释未尽。 设虽不说唯识言成唯识本教释论。 一切云教唯识也已上)今释章文云。 此章所明五种唯识。 谓境之唯识名境唯识。 虽不说唯识名就所观境谈唯识理云境唯识。 说鬼傍生人天等文是也。 二教唯识。 谓如来菩萨说唯识名言开示诸佛证智不可言境云教唯识三理唯识亦复如是。 谓非示但唯识名言专说示唯识中道理也。 行果唯识亦准可知。 由自心执着等者。 此是十卷楞伽十卷文。 经说言由自心执着心似外境转。 彼所见非有。 是故说唯心(云云)今云。 此颂中说唯心名。 故教唯识文也。 章主既云说唯识教者皆教唯识故。 华严深密等者。 晋译华严二十六说三界唯心文。 及解深密经第三分别瑜伽品说诸识所缘唯识所现等文也。 等言等取瑜伽·对法·摄大乘·唯识等论。 说唯识教等者。 此四字为教唯识之要也。 【章】三理唯识(至)皆理唯识钞曰。 四明理唯识三十颂者论第七卷文也。 是诸识者三能变识及心所转变者有护法安慧二意。 广如彼疏。 分别者见分。 所分别者相分也由此彼皆无者。 由谓故也。 由故义也。 论释上句说能取相故亦说见所取故。 而其次句云由此正理。 故此由言所由也。 由故义也。 必不可以第三转释也。 此谓上句所明识变之正理也。 彼谓我法二执。 皆谓一切义法二执。 无谓本来都无体用。 论释此一句意有护法·安慧义别。 今由护法义解。 其意云。 由三能变心心所法转变相见二分之正道理彼我法执一切本来无故。 是此一句意也。 故一切唯识者承上句所明识变正理结成一切唯识道理。 此句意也。 故者承上是诸识转变已下正理之词也。 次长行释既云是故。 是言承上义自炳然。 一切者若有为若无为若假若实一切诸法。 唯识者彰结理唯识也。 子岛引枢要释未尽如上已辨。 芳野云。 此文虽有能所诠。 而能诠为教所诠为理(云云)今云。 此释尤尔。 问。 此理唯识文示唯识名云故一切唯识。 何不云教唯识耶。 答。 云故一切唯识非示唯识名。 以故言承上所论变正理如上已辨。 示理唯识自可知已。 有他家讲学释此句故之言云承上句彼皆无之三字。 妄谬甚矣。 违长行释意故。 又教与理虽不分离。 就示唯识名边云教唯识。 就立唯识理边云理唯识也。 问。 子岛私记引音石释云。 立唯识有二门。 一别门唯识。 即识自相故等五。 二总门唯识。 即不离识。 故一切法总名唯识也(云云)子岛以此释成教唯识。 云何云示唯识名耶。 答。 音石二门唯识是理唯识非教唯识。 故子岛释未稳(又强会约教理不相离边。 子岛作此释欤)如是成立等下结成理唯识也。 成立唯识道理六字理唯识之要也。 【章】四行唯识(至)皆行唯识钞曰。 五明行唯识。 菩萨于定等者。 成唯识九引分别瑜伽论弥勒颂文。 此名慈尊教授颂。 颂言。 菩萨于定位。 观影唯是心义想既灭除审观唯自想如是住内心知所取非有次能取亦无后触无所得。 由本疏意。 此二颂中初一句资粮位。 第二句四加行暖位。 第三四句顶位。 即四寻思位也。 次颂上二句下忍位。 第三句中上忍位。 即四如实观。 第四句入见道也。 子岛曰。 此但指示。 菩萨所修地前地上有漏无漏六度万行皆是行唯识(云云)今云。 此释尤好。 今章主意以唯识唯心观行一切为行位别名行唯识。 今引此教授颂且指示例。 实所余处亦说故。 若云一切行皆唯识。 则理唯识。 不云行位别非行唯识。 四种寻思等者。 等言等见修二道。 此唯非云于定位颂中四寻思等。 瑜伽真实义品等所说四寻思四如实等。 若子岛意云颂中所说四寻思等故。 云此但指示则未稳也。 【章】五是唯识(至)皆果唯识钞曰。 六明果唯识。 此举三证释。 初佛地经(论四十一丁左)次如来功德庄严经(此未度至成唯识第三所引)后成唯识论(论第十卷)诸处境识者。 处谓六根处。 境谓六境。 识谓六识。 论十八界影像。 皆于中现者十八界影像皆于大圆境智中显现也。 无垢识者果上第八识证。 古师依楞伽经立为第九识非也。 此是圆镜智相应识名转因第八得。 净无漏界者因义性义名界。 解脱一切障者影大牟尼凝寂相。 离障是凝寂故。 此即无漏界者。 此谓二转依妙果。 无漏者性净圆明。 性净者离相应所缘二转义。 又简二乘无学善有漏等蕴也。 圆者简一切有学无漏。 明者简二乘无学无漏。 界者。 论云。 界是藏义。 此中含容无边希有大功德故。 或是因义。 能生五乘世出世间利乐事故(云云)不思议者超过言议微妙深自内证故。 善常者。 顺益相名善无变易名常。 安乐解脱身者。 无恼害众相寂静名安乐。 解脱身者离烦恼障也。 大牟尼名法者。 离所知障具无边德名为法身。 论十曰。 大觉世尊成就无上寂默法故名大牟尼也(云云)疏释曰。 梵云牟尼。 此云寂默。 法者离言法也(云云)谓无上寂默大功德法所庄严故亦名法身。 今云名法。 如是诸说下章主文结成果唯识也。 【章】此中所说(至)唯识皆尽钞曰。 七结成五种唯识。 如文易知。 【章】然诸教中(至)种种异说。 钞曰。 自下随门解释中第五段。 立六门唯识明随机异说。 此中有三。 初总说。 二正立六门。 三评六门而结。 今即初也。 就义随机者。 义谓义道万差。 今就此立六门故云就也。 机谓机宜千品。 今随是立故云随也。 于境唯识等者。 子岛释曰。 依义道万差机宜千品于一境唯识种种异说。 问。 五种唯识中亦有教理等。 何故但于境唯识致异说耶。 答。 有情不了真妄境故起惑业苦流转生死。 故佛为令悟其境界就义随机致种种异说。 又境唯识其义宽广通一切唯识故也(云云)今云。 此释本由论第十意诚可言妙释也。 【章】或依所执(至)虚妄现故。 钞曰。 二正立六门。 此即第一门也。 楞伽经说等者。 经第十(三丁)文。 子岛曰。 问。 次前文以此楞伽文为教唯识。 今复此云于境唯识异说。 前后相违如何。 答。 前以指说唯心为教唯识。 今以由自心执着等为所观境唯识。 故简云依所执以辨唯识。 又境唯识宽通故。 教唯识亦为所观境唯识也。 以引华严深密等文亦相同也。 又立境·行·果三时以教·理二摄境一(云云)今云。 此等所释尤妙。 但依等二句此章主文也。 【章】或依有漏(至)说唯识故钞曰。 此第二门。 此中就世间言说三界。 是世间世间是有漏。 故云依有漏也。 【章】或依所执(至)二执生故。 钞曰。 此第三门。 此所引由假说我法之文假有二种。 一无体随情假即世间我法。 谓有情·命者等是世间我。 实·德·业是等世间法。 二有体施设假即圣教我法。 谓预流·一来等是圣教我。 蕴·处·界等是圣教法也。 世间我法是依所执辨唯识也。 由无体随情假立故。 无体者。 理无故都无体用。 随情者。 情有故唯虚妄起。 又圣教我法是随有为以辨唯识。 由有体(相见)施设假立故。 有体者理有情无故。 佛·众生·心上有自证·相·见。 是理有故。 施设者随缘现。 能成熟者佛心有自证·相·见种子因缘力。 则所成熟众生心上亦有自证·相·见·种子因缘力。 亦有众生宜闻本愿增上缘力故。 佛妙观察智识上宜闻得益。 似我法相见分生。 是为本质。 宜闻者识上亦似我法相见分生。 是皆因缘增上缘力生。 缘起显现云假施设也。 依识自体等下是章主文。 谓由识自体起见相分。 是依有为辨唯识也。 又周记意曰。 依见相分生我法执。 是依所执辨唯识也。 今云。 起见相分一句贯通上下。 上依识自体句之相属随有为以辨也。 冠下二执生故之句。 则依所执以辨也。 有体与随情言俱是见相分故。 道空师考云。 二执生故下一本有世间圣教说我法故之八字。 今云。 有八字为正也。 【章】或依有情(至)有情杂染钞曰。 此第四门或依有情者。 有情言有二义。 一云五蕴假者。 二云情识变现(如三十论疏释)有情体是本识。 故以情识变现释经有情染净。 则五蕴假者亦在其中。 故以第二释为正。 无垢称经者第二(八丁)之文也。 【章】或依一切(至)唯识所现钞曰。 此第五门或依一切等者。 由中边论以有无诸法为一切法。 深密经所说即以一切法为识所缘。 故云唯识所现。 是或依一切法辨唯识也。 【章】或随指事(至)辨唯识故钞曰。 此第六门或随指事者。 古来有二家释。 一者义滨法苑记曰。 虽一切法唯识而唯指鬼等四道果故名为一事。 于一处涉入变故且为一事也(云云)二者子岛私记曰。 此释不尔。 随指一事辨唯识之门也。 共变水处鬼变一猛火。 傍生变一宅路。 人变一水。 天变一琉璃。 即是各各识变唯识也。 故云随指事也(云云)今云。 子岛为胜。 随者随其所应之随也。 事者境事之事也。 【章】如是等辈(至)具广分别。 钞曰。 第五段有三中第三评六门而结。 唯第五教等者。 子岛私记曰。 楞伽经云诸法不离心。 枢要判云唯此一门具摄诸法。 据不离识义边。 楞伽文义尽据依心生境边。 深密文尽(云云)今云。 此释尤妙。 或束为三等者。 以五种唯识摄境·行·果三。 如唯识义演云。 境中摄理·教二为三。 又秋篠云。 三性为所观境。 三慧为行。 二转依果为果。 【章】第二辨名者钞曰。 当章大文第二辨名门。 此中有大分为七。 初总牒。 二释识字。 三释唯字。 四会违。 五约六合释。 六通伏离。 七结释。 今即初也。 【章】梵云毗若(至)者了别义钞曰。 二释识字。 此有三文。 初释识名义。 二明识言表有五。 三通离。 此即初也。 梵云毗若底等者。 若顺唐言。 先举用后举体。 故云唯识。 今章主随天竺语。 先举体后举用。 以识唯次第释也。 识者了别义者。 由二十论疏有粗细二了别。 前六识粗细了别。 七·八唯细了别也。 问。 于了别粗细相如何。 答。 粗谓粗显缘境易了。 细谓不可知缘境难了。 又问。 如何前六识缘境粗或细耶。 答。 前五识任运变缘性境。 无分别故难了名细。 若与六同缘等流五识易了名粗。 又第六识多分粗可了。 定位第六现量第六识细也。 无分别缘故。 七·八唯细。 了别自知。 任运一类故。 【章】识自相识(至)应非唯识钞曰。 释识字中二明识言表有五。 三十论七(二十五丁)说此五法事理不离识。 识自相等者。 别门唯识。 识自相谓心王能变自相云识自相。 若不能变无所变故。 谓相应谓所与能变识相应起者心所法也。 识所变谓色法。 识分位谓能变识所变分位假名施设不相应行。 识实性者谓无为法。 是能变所变识之实性。 此云别门。 五法事理皆不离识者。 此名总门唯识。 子岛释此文曰。 识实性义即是不离义也。 以不离义名唯识。 是以决定义名唯也今问。 章文云五法理理皆不离识。 音石由是五法事理别说名别门唯识。 以皆不离识名总门唯识。 总括五法名也。 尔子岛释何故云识实性义即是不离义也。 以不离义名唯识是决定义耶。 五法之中前四法亦不离识。 故是说不可云但以决定义为唯识欤。 若尔则以何别由前四法无简持唯义但云以决定义名唯耶。 答。 此子岛释由秋篠云若以不离识不说唯则真如非识变由何名一切唯识耶。 今详此等所释。 秋篠所云无害。 子岛由是释云识实性即不离义。 则有妨今章文。 云五法事理皆不离识故为不稳。 复何云识实性不离识之唯言以但决定义而释耶。 今章文云五法事理皆不离识名唯识。 以简持·决定二义名为唯也。 于识实性用简持义简固执真如。 持与依他不离真如故。 是亦与余四法同有简持义。 故子岛释未可也。 不尔真如等者下立理。 秋篠曰若以不离识不说唯。 则真如非识变。 由何名一切唯识耶(此文意也)。 【章】亦非唯一(至)不名如也钞曰。 释识字中三通伏难有两重难。 初难云。 依他内境其体非虚假。 何言一心。 岂无余物耶。 今文亦非唯一已下通此难。 更无余物者。 秋篠云。 真如及无漏种子为余物(云云)子岛破之云。 真如及无漏种以不离义名识已。 何亦以余物(真如无漏性)云归识耶(云云)今云。 子岛破妙当。 心内所变境皆应云余物故。 非摄破真等者下第二重通难也。 难云。 若云一切法皆归识名唯识者何无垢称经等云一切诸法皆如耶今此章文意通之。 通意云。 义滨释此文言。 且此门总立识摄。 若约归真如门。 识亦说名一切法皆如(云云)子岛大此为是。 诚深妙释。 得大乘离言实意(后学勿忽俱胝和尚一指如是)。 【章】梵云摩呾(至)此翻为唯钞曰。 当门大科中第三释唯言。 此有三文。 初举梵名。 二举唯三义。 三取舍三义。 今即初也。 【章】唯有三义(至)非无臣佐钞曰。 二举唯三义三义共成识上义。 一简持义者。 简去处即持取。 如明来暗去。 心心所等者。 等见相分以真如等。 故旧中边颂者。 真谛释之论上(初丁左)私记明引旧论由。 识表之中者。 以五法事理不离识表识言义之中此二(俗事真理)决定。 显无实有俗事二取物。 三显胜义者。 子岛曰。 问。 若虽举识胜理等心所。 则应云识言有显胜义。 而何云唯言义耶。 答。 若不加唯言不可显识胜义。 今以唯言显识胜义。 故云显胜义(云云)今云。 此释尤尔。 【章】今此多取简持解唯钞曰。 三取舍三义。 谓今此唯识之唯言诸教文中多分取简持义而释。 少分用余义也。 【章】识者心也(至)论称唯识。 钞曰。 当门七科中第四会违。 此有三文。 初以为根本义而会。 二约因果而会。 三约心识无二而会。 今即初也。 子岛作科曰。 会中有三释。 一云。 经云唯心。 论云唯识。 心识是一。 二云。 经由集起彩画义。 论由分别了达义。 三云。 经通因果总名唯心论唯在因但名唯识也(云云)今云。 章意虽有如是三意。 由文作科则意难了故今改作如前。 由心集起等者具应言心集起为主之根本心彩画为主之根本也。 心集起者。 成唯识五(八纸)说。 第八名心集诸法种起诸法故(云云)由二十论疏集起有二。 一行相集起。 二种子集起。 初通诸识后唯第八(云云)今云。 今所言集起言含二集起。 通诸八识说故。 心彩画者。 华严经曰。 心如工画师。 画种种三阴。 一切世间中无法能不造(云云)故以彩画义名为心也。 为主根本者。 虽心所亦集起彩画。 以心集起彩画为主为根本故云唯心也。 又此心有分别了达之根本义边。 约此义边论云唯识。 尔唯心唯识非别体有。 约为根本义边别经与论别立名也。 【章】或经义通(至)说识为唯钞曰。 二约因果会。 谓因位有集起义。 果位亦有。 故通二位。 总云唯心也。 在因位中等者。 粗细了别。 是因位心易了貌也。 故论就因位易知貌云唯识也。 【章】心识名异(至)名之差别钞曰。 三辨心识无二会。 现本脱心识名异四字(基辨)私以二十论疏文意补以释之。 应理有此四字故。 无性摄论四(七纸)云。 心识是一(云云)二十论云。 等者。 彼疏释曰。 谓诸经论(大小乘)所说心意·识·及了别。 此之四名其体无异但名差别(云云)今云。 其体无异者小乘实义。 今用是释随转理门。 初小乘通义者。 婆沙七十三(十二纸)云。 心意识三声虽有异而无差别(云云)俱舍四(十三纸左)云。 心意识三名所诠义虽有异而体是一(云云)次大乘义者。 瑜伽六十三(十二纸右)说。 复次此中诸识皆名心意识。 又成唯识五(八纸)说。 如是心意识三义虽通八识而随胜显等(云云)(今云。 说通义皆随转门。 大乘实义由楞伽经九。 赖耶名心末那名意。 前六名识。 瑜伽唯识等论用之为不共说)【章】识即是唯(至)依主无失。 钞曰。 当门七科中第五约六合合释。 谓识体持简持·决定·显胜之唯业用故持业释也。 或顺世尊下以依主释。 三十论疏(一末)明顺世计曰。 彼计唯执有实常四大生一切有情一切有情禀此而有更无余物后死灭时遂归四大(云云)今云。 由广百论。 此外道色心共四大为性故。 今云成立境唯也及清辨等者。 三十论疏一曰。 然清辨计总拨法空。 为违中道强立唯境。 诸心所现即是唯境。 有何失也(云云)又三论宗学徒难曰。 清辨宗中无说唯境之文。 如何相过学徒陈妄语耶。 此难如何通。 答。 相宗学徒通云。 三论诸师不善自宗不得清辨之意云尔也。 彼宗立五佛性中云因缘一法转而为五。 故知有境也(是音石僧都释)为简于彼者。 若云心内境。 则云唯境亦虽无害。 为简顺世清辨境唯。 今以识之唯云唯识也。 【章】为令舍识(至)说唯识言。 钞曰。 当门七科之中第六通伏难。 难文在枢要中。 枢要曰。 问。 何故第四依劝依智不依识。 此论名唯识不名唯智耶。 如唯识章名中释。 今章立五段释通此伏难。 五段者。 初因果相对释。 二能所相对释。 三主能对释。 四欣厌相对释。 五约归·主释经·论违。 今即初也。 为令舍识者。 识是了别。 智是简择。 若但了别无简择用别着事故。 着事是生死之本。 故令舍识。 今说唯识。 而依能智者。 简择达理。 是涅槃因。 故今令依。 【章】若能观中(至)故名唯识钞曰。 二能所相对释。 智强胜劣者。 能观谓智简择观察此名为智。 故能观中简释决断用强。 识但了别境无简释用劣。 若以为为境等者。 意言。 若以能观智为所缘境。 能观智皆不离能缘心。 今以能观智为所观境。 故名唯识。 问。 云何以能观智亦为所观耶。 答。 见道十六心中类忍类智缘前正智。 即是五智为所观境。 又大圆镜智现三智影。 即是三智为所缘境。 此类非一也(此子岛答释。 尤妙释。 秋篠未明了)【章】又不离依(至)故可依智钞曰。 三主能相对释。 不离者。 清素记曰。 有二意。 一不离识。 二识是主故云唯识。 今云。 清记释未痛决。 意云。 能观智谓慧心所。 即不离心王。 以不离义摄从依主。 论云唯识也。 决断从能等者。 意言。 智是决断义。 是故四依中从功能云依智也。 【章】又从欣为(至)唯毗若底钞曰。 四欣厌相对释。 从欣为目者。 秋篠曰。 智是涅槃之因以为所欣。 识是生死本故为所厌。 故从偏增得名不同(云云)今云。 秋篠所释尤为是正。 皆般若者以识性真如为实相般若。 以心·心所·色·不相应为眷属般若。 以此照真俗智为观照般若。 能诠真俗教为文字般若。 此真俗智所照二谛境界为境界般若。 故云皆般若也。 并唯毗若底者。 因果二位俱名为识。 故今云并。 【章】摄法归无(至)一切皆般若钞曰。 五约归主释经论违。 一切法皆如者无垢称经所说也。 余文可知。 【章】是名第二辨名号也钞曰。 当门七科之中第七结释也。 【章】第三离合会释者。 钞曰。 当章第三门。 此中八文。 初标牒。 二释此门名。 三明一名类。 四明二名类。 五明三名类。 六明四名类。 七明五名类。 八总结会释。 今初也。 【章】离者别也(至)非体异也钞曰。 二释此门名。 离者别也。 等者离合之言简非六释离合也。 秋篠曰。 别者属诸经论。 同者属此唯识。 今此门中和会解释故名会释(云云)义滨曰。 谓诸经论种种说名差别唯识差别。 或合解者但是唯识(云云)(基辨云。 何唯心中道等名唯是唯识耶。 答。 观一法唯识所变时。 依·圆同时同处具。 一切名差别无不依·圆者。 依他是缘起圆成是绝言。 若离绝言缘起说名差别。 是非大乘。 故云但是唯识也)诸观等者等一名二名等(能所真俗等皆是观故云诸也)。 【章】一名有三十一类。 钞曰。 自下三举一名类离。 此中有五。 初总标。 二举四类。 三举一三类。 四举十四类。 五结一名类。 今即初也。 【章】华严等中(至)名为唯心钞曰。 此下二举四类。 此中六文初举唯心。 二举中道。 三举般若波罗蜜多。 四举一乘。 五评四类。 六别释一乘名通能所观。 此即初也。 遮境离识者遮小乘等执离心外有实境也。 【章】辨中边论(至)名为中道钞曰。 三举中道名。 遮边执路者。 路谓心之游履处。 边执者小乘诸法实有执及清辨学徒诸法皆空之执名边执路。 中边者中边疏云。 中谓非边也。 道者游履之义即真如智之所游处(云云)中边论慈尊颂云。 是则契中道者。 疏云。 谓一切法非一向空亦非一向不空。 如是理趣妙契中道。 亦善符顺般若等经说一切法非空非有(云云)古师引宝积经虽释中道名。 今家以中边颂释。 心经幽赞曰。 无著菩萨后请慈氏说中道教双除二执。 颂曰。 虚妄分别有(云云)。 【章】般若经中(至)波罗蜜多钞曰。 三举般若波罗蜜多名。 幽赞上曰。 福智俱修(眷属般若)有空齐照(界界般若)寻诠会旨(文字般若)究理解生(实相般若)慧性慧资皆为般若。 能除障智证法真理。 众德之首万行之导。 虽独名慧摄一切法(云云)今云。 唯慧非波罗蜜多。 施等皆尔。 如三十论九说。 【章】法华经中(至)名曰一乘钞曰。 四举一乘名究竟运者。 玄赞四曰。 由过此外无别胜乘依理究竟最为殊胜故说为一(云云)子岛曰。 究竟者一义。 运者乘义(云云)问。 何故究竟义名一耶。 答。 玄赞四曰。 一有三义。 一简别故名一。 谓昔日说二今时说一。 故知所诠理极一而为实。 能诠之教二即称摄。 无别二理以为极也。 二破别故名一。 谓二乘不知二为方便执二乘果以为真极。 今说二涅槃但为化城。 说二菩提但是羊鹿权教所设。 非是所得证菩提涅槃真胜极也。 破彼(二乘者)情执有二果极故说为一(乃至)广说。 三会别故名一。 谓教·理·行·果皆有根本及以方便。 会渐悟者先二乘中所修成得教理行果为大方便。 依是本论初地已上离分段死。 见道已前教·理·行·果为不退地之根本因等(云云)问。 何故乘义名运耶。 答。 玄赞云。 乘是运载义。 运载行者。 自运运他至于彼岸。 皆名为乘(云云)问。 因行能自运至果可名乘。 佛果自运息应非是乘体。 答。 有五义。 一者运载以名乘。 因中通二运。 广至果广他运。 由是亦名乘。 二(广如玄赞)三者二乘唯自运小尚得乘名。 况佛广运他。 何理非乘摄。 四者因中理智能双运二用胜故得名乘。 果中理智因修成。 因乘种类亦乘摄。 五者因中二运常增进作用现胜得名乘。 果中自运穷未来际令他增进得乘称。 (云云)大乘法苑义林章师子频伸抄七(尾)安永第五仲春黑月尽日于平安城五条新善光寺内云林庵以愚见解说之次。 草草不惮拙智任义解生书记之了。 回向无上大庄回向四恩法界海传法相宗末学沙门基辨(大同房生五十九岁)同第十巳年仲春于东都浅草安部川町延命院为三子讲法苑章之砌校正了。 天明六年午十月二十三日于南都兴福寺妙光院再校了。 为来未年于平安城京极善长寺设讲筵用意也。 基辨(六十九岁)宽政第二岁次庚戌九月上旬飞鸟御殿御门主御所望故讲演斯章。 讲演隙随观解义订正之毕。 回向无上大菩提回向四恩法界海药师寺三松院释基辨(生年七十三岁)大乘法苑义林章师子吼钞卷第八(唯识章之余)南都西京药师寺传法相大乘法门基辨撰【章】此之四名(至)得名唯俗钞曰。 举四类八文之中五评四类。 四名一一各别释通能所观及真俗。 如子岛私记具辨。 今略辨者。 初唯心之名通能所观及真俗境观。 谓八识心心所总名心故。 心是能缘故名能观。 八识后三分互相缘故(第三四分为量果时为能所量第三为能量第二所量)亦成所缘境。 亦他心智所缘为通所观。 此八识心心所若无漏成真谛(无别)境观。 若有漏成俗谛(有别)境观也(如上所明约依他唯心而释。 若约识性唯心释则通能所观真俗。 能所观等皆是绝言境界非即非离。 若约集起释则能所观等皆是集起故)二中道之名通能观所观等者。 谓圣者能观之智所观之境皆离边执故。 皆是名中道。 通真俗谛准唯心绝言相自可知已。 三般若之名通能所观等者。 谓般若者智也。 故是能观。 他智以能观智为所缘故亦通所观。 通真俗谛准上可知。 清素记曰。 般若简择性。 何有能所观别耶。 答。 般若有五种。 观照等能。 文字等所。 故皆得有(云云)子岛曰。 观照般若正是智体。 此亦通所观。 所谓如妙观察智之大圆镜智所缘也。 四一乘之名通能所观等者。 谓约一乘有因·果·理·智。 智是能观。 理即所观。 通真(无漏心缘加根后三智)俗(有漏心缘加根后三智也)谛准前可知(已上子岛)若言证者等者。 简观行言证也。 此古来有两释异。 一者义滨记曰。 入观时名为证者。 尔时后得唯证俗(净依他)故(云云)二者清素记曰。 若依观行。 后得亦能变影观真。 若依证说。 本(根本智)知真非俗后证俗非真。 用各别故(云云)二释之中子岛以后说为胜也。 【章】法华有说(至)不与乘名钞曰。 举四类六文之中别释一乘名通能所观。 此中有三。 初举古说。 二章主破立义。 三结一乘名通因乘。 今即初也。 法华有说者。 问。 何人说云有说耶。 答。 古来有多说。 按嘉祥法华玄论一曰。 昔在会稽撰择法华宗旨凡有十三家。 今略明。 世盛行有其三说。 第一说者以万善因为一乘(法华玄六以此说云庄严运法师说)第二说者以佛果智为一乘(今章所云有说是。 护命僧正解节记曰。 此有说者光宅寺法云法师说。 光宅法华疏云。 三车但是果非因。 即果地究竟尽无生二智为大车体云云。 门外三车云果也。 又传说。 灵范师说。 有法华疏五卷云云。 已上解节记文)第三说者通因果为一乘(已上法华玄论三说也)(子岛曰。 古来释此有说人作多说中。 或传说云。 嘉祥吉藏法师也。 而引义疏五成云云。 子岛评是为不是。 何不是。 谓是嘉祥所破也。 法华玄第六举光宅·庄严运法师二说已破曰。 大车互执云因或果文义共伤。 今当具说。 若言大车但是果。 则下何得云乘是宝车真至道场耶。 是一不可也。 更有十一不可。 又庄严义亦不尔。 若云大车但是因。 则下合中何因缘故举果德合耶云云是故此章云有说者非指吉藏法师。 此师既云。 万行为因车万德为果车也。 故知此云有说者光宅法云法师也已上子岛)但说三车等者。 古师举由果智由。 今云门外。 外之言是果也。 宅中出者之出者言是因行也。 衣裓机案及门者。 法华经二所说也。 玄赞五曰。 裓音说文从衣戒声。 宗庙奏戒乐乐衣也。 玉篇裓古来反音戒也。 今传释云。 裓孤得反。 音克。 衣襟也。 不知所说。 然今女人衣有前裓。 可当衣襟。 天仙之衣应是彼类。 案即是几也(云云)及所者。 从宅内欲出诸子者凡三也。 一衣裓。 二机案。 三门也。 经(譬喻品)云。 舍利弗。 是长者作是思惟。 我身手有力。 当以衣裓若以机案从舍出之(云云)赞五曰。 身有力者。 谓二真智。 佛以智为体故。 手有力者。 谓六神通。 外作用故。 佛作此思惟。 我悉具足此二胜德。 二乘种姓众生虽无修行大乘求出宅意(乃至)中根独觉不能行一乘因。 不假佛神力。 但应藉佛智慧之用。 如彼中子不能从门不假人手。 但授机案令其自升从舍与出。 又下根声闻不能行大乘之因亦不能因佛智慧力。 广与之神通。 如彼小子不能从门不能升案但以衣裓裹之而出(云云)此即经说衣裓机案之意也。 三门者经(同品)曰。 复更思惟。 是舍唯有一门而复狭小。 诸子幼稚未有所识恋着戏处。 或当堕落为火所烧。 口而告之言。 汝等所可玩好三车今在门外可以游戏(已上经文)(云云)赞五曰。 三乘之教合名为门。 理出教之外。 故名门外。 又此门者三乘因行。 果出因中。 故云门外。 此中定取分别种智以为车体(云云)今此有说意。 谓乘名但在车。 然车在门外非在宅内。 门外是果也。 故一乘名在果智。 于宅内有者衣裓机案及门。 此之非车非乘。 在宅内故是因。 因无车故。 因行非乘。 但在果智也。 故云不与乘名也。 【章】理亦不然(至)大乘故说钞曰。 二章主破立自义。 章主意释衣裓机案文云。 望可用之功能可云二乘之因行。 然而但思惟不用。 故为思大乘果化之喻(已上章主意)古师以衣裓机案为二乘因行之喻。 章主为思大乘果化之喻。 此破意付但云以果智为一乘体。 今家正义以因·果理·智为一乘体。 非破衣裓等之义也(云云)周记曰。 古人意说。 宅外之者名之为果。 衣裓及门并为因。 衣裓几案二乘因行。 若正解。 三车亦是因行。 若尔何故说在于门外。 答。 以教为门。 或出分段故言门外(云云)今云。 若以所证理为一乘。 则以教为门也。 所证理是言教外故。 此理一乘有二。 一以见道所证理为一乘。 则约因名一乘。 二以佛位所证理为一乘。 则就果名一乘。 若无能证智则不可有所证理。 故智与理同一处所不可分离。 故见道已上以果智为一乘。 佛位亦尔。 故今家义以因·果理·智为一乘。 故云通能所观也。 章主如是成立自义。 故破古说云理亦不然也。 声闻缘觉等下明古说不然由。 声闻者下根。 缘觉者中根。 不退菩萨者由玄赞五有二一者初地已上。 名不退地。 离分段死故。 故名不退。 以名乘一乘。 楞伽·胜鬘等由是初地已上名三种意生身也二者顿悟者。 大乘因行从初发心虽亦是车。 今取八地已去不退因行。 七地已前犹有分段故。 二义之中今取前解名不退。 今此经多分约渐悟故(总料简中判此经少分顿多分渐)乘此宝库者。 玄赞曰。 三种意生身。 乘此无漏宝一乘故直至道场佛之位矣。 菩提·涅槃蕴生道处名为道场。 或乘种智之因乘故至佛位中大般涅槃之道场也。 或至佛果真如道场。 此乃因乘方至果乘。 由是上来总说教理行果俱是乘体(云云)问。 何云乘种智之因乘耶。 答。 玄赞五曰。 佛果牛车以四智中一切种智为性。 即后得智。 因车以妙观平等二智中种智为体。 虽五智慧皆是一乘。 今此但取菩提相中种智为体。 无分别智导此种智牛非正车体。 如表无表虽俱是戒。 从僧受时及后持时唯说无表。 表戒一念更不相续。 作白四羯磨和合得故。 从僧乞时已得表故。 表虽是本唯取无表名持犯戒。 此车亦尔。 前一大事虽取理·智本智·后智总为一乘。 今者(譬喻品)唯取后智名车。 本智名牛。 不说于理以为车体。 后化城中以真对化。 乃说假择灭以为化城。 说大涅槃真如妙理而为宝处。 各据一义。 名为一乘(云云)问。 何故白牛体为本智耶。 答。 玄赞五曰。 白牛体即根本无分别智。 导引种智车如牛引车故。 白者众以之本。 如白莲华表经诸乘本故。 万德主故(云云)今云。 以七宝严饰车喻一切种智具足圆满也。 赞五曰。 喻佛种智体高三界用广十方。 照化俱能遍法界故(云云)基辨曰。 今问。 以无分别智为牛体。 有何所由耶。 今答曰。 凡果位无分别智为体也。 如·智冥合平等平等无戏论无所得大牟尼境一切相用不现在前。 于此边言。 则火宅与宝严饰宅内门外大白小黑一切差别不现凝寂。 唯于后得种智显现说七宝严饰高三界用广十方而已。 今释法华所说故云无分别智导此种智牛非正车体。 若以护法宗说因位所熏习识所变现即绝言缘起境言。 则如宅内所许牛车则出门外所给亦牛。 前牛与后见牛二牛何别。 大白小黑是相有别后得智相。 宅门许牛出门亦见牛。 教众生真性绝言与果位所证绝言真净法界无二平等是如何别。 我宗以因位境绝言缘起示佛位亦同一绝言境界。 不论火宅宝严饰等差别。 示本来自性清净涅槃凡圣共有等同一相故。 但说三车不以四衢别授大白牛车为第四说有四车。 胜鬘经乃以真理为一乘。 不说佛智一乘摄入二乘。 从涅槃界流出一切俱尽无余。 世亲菩萨既由契经说三界唯心教理安立大乘三界唯识宗教。 护法论师由此宗教立可言中道宗慈恩唯识法师备受三藏指麾以心佛及众生此三无差别之文成立染净诸法唯识。 一切依他缘起皆是绝言境界。 此三无差道理以何容疑。 是故我宗由理一乘说无上乘。 非由智一乘说大乘理。 我党学者会达此别莫猥生是非见论教门别也(上来所云元兴寺护命所传也)直至道场者真谓不退义也。 道场者。 道谓智也。 场谓智之所依处即清净法界也。 二转妙果云道场。 故通因位者结今义。 既云乘此又云直至。 非因位则何有此语耶。 此乃因乘至果乘。 岂唯果智云乘耶。 故知一乘名通因位也。 胜鬘经中之下举余经证立乘名通加行位故可云因乘之义六法者。 胜鬘经曰。 一正法住(大乘住者即正法性)二正法灭(大乘灭者即正法灭)三波罗提木叉。 四毗尼。 五出家。 六受具足(已上经)释此住灭古来有二家。 初者嘉祥意。 经宝窟曰。 今正论教法住灭。 于教法中通论三藏住灭。 若别论辨戒律住灭。 以戒律正是出家人所行故。 如云戒律是佛法寿命。 戒律住故佛法住。 戒律灭故佛法灭(云云)(已上宝窟)二者章主意。 无垢称赞曰。 经·论二藏善益名住。 除障名灭。 戒中略本名波罗提木叉广律本名毗尼。 如是三藏所学之法。 能学之人名出家名受具足(云云)今云。 章主明由。 能学小乘所学三藏之法为学大乘之顺助。 云皆为大乘故说。 无垢称疏云。 能学之人名出家受具足(周云。 沙弥云出家大僧云受具足云云)二乘人法合成六处。 既言皆为大乘故说。 故知小乘为成大因(云云)今章主意但由此经意作释住灭。 能学小乘经论善顺益助大乘名大乘住。 又能学小乘经论除障助大乘除障名大乘灭。 故云为大乘说。 又嘉祥意。 由杂心及毗尼母论说以戒律释住灭也。 又胜鬘经述记(基法师说门人义令述)上曰。 此六法中三义所摄依四法迹。 谓无贪·无瞋为戒学迹。 正念定学迹。 正定慧学迹。 戒学但是灭仪不能断惑。 唯有定慧方能灭除。 今此文中依断惑次第先定慧后说戒学。 以定慧二能断惑修善故名住名灭。 住故善法得生。 灭故诸惑皆尽也。 前四名所受教法。 后二名能受者行法。 前四中前二经法后二律法。 又六法中为三对。 初二住灭相当。 中二广略相当。 始终相当。 若此六法趣声闻果。 即是小乘家近方便(已上述记)今云。 若由此述记意。 则一正法住者。 心安住名住。 是配定故即修善也。 二正法灭者。 慧灭障名灭。 是配慧故即断惑也(大乘住者。 小乘定学修善即大乘心住。 是名正法住。 又大乘灭者小乘慧学断惑即大乘障灭。 是名正法灭也)三波罗提木叉。 四毗尼(述记云。 波罗提木叉者名为解脱略本也。 毗尼者名为调伏广本也云云)经曰。 波罗提木叉·毗尼此二法者义一名异(云云)毗尼者即大乘学(述记云。 明与大乘为方便毕竟归本也云云)何以故。 以依佛出家而受具足。 故说大乘威仪戒是毗尼是出家是受具足(已上经文)今云。 菩萨地说。 声闻地所说戒菩萨地尸罗庄严也(云云)此即今经大乘威仪戒是毗尼义也。 毗尼者毗奈耶。 此云调伏。 意在调伏六根宝窟曰。 毗尼者此云灭。 谓灭现在身口七非离过为称(云云)五出家。 六受具足者。 宝窟曰。 小乘中受十戒为出家。 受大戒为具足。 大乘发菩提心为出家。 受菩萨戒为具足。 又净名曰。 发菩提心是则出家。 是则具足(云云)今云。 宝窟所言此是以经意释律也。 非纯律意也。 若由论意释律。 则如瑜伽说。 出家菩萨其形居律仪应如声闻乘。 景师释曰。 出家菩萨沙弥事足(云云)故由瑜伽释。 则小乘出家及受具足大乘尸罗庄严。 圆测云。 除不共菩萨者。 其余声闻律仪皆出家菩萨律仪也(云云)故今经云六法为大乘说。 由如是等说释应知小乘戒律大乘学之顺助也。 【章】故通加行(至)当具显示钞曰。 三结一乘名通因乘。 子岛曰。 二乘人法合云六法。 既言为大乘故说。 明知小乘之所学法能学人皆大乘之因。 此六法有运载小乘人入大乘功德故得乘名。 故知乘名亦通加行。 加行者方便之异名也(云云)今云加行者因行。 故六法此因行即为大乘。 应知一乘名通因乘。 至乘章等者。 诸乘章曰。 总言之。 教理行果总名为乘。 教一·乘者谓诠顺大乘三藏教法。 故摄论曰。 阿毗达磨大乘经等。 此正本教大乘。 又法华经曰。 此九部法入大乘为本(云云)又胜鬘经曰。 正法住正法灭等(云云)已上辨四类能所观已。 【章】胜鬘经中(至)名一实谛钞曰。 自下明一名类有五中第三举十三类名。 此有十四。 初举第一类。 此下至第六类皆胜鬘所说。 今释名一实谛之名。 彼经文曰。 四谛之中三谛是无常一是常。 何以故。 三谛入有为相。 入有为相者是无常。 无常者是虚妄法。 虚妄法者非谛非常非依。 是故苦谛·集谛·道谛非第一义谛非常非依。 一若灭谛离有为相。 离有为相者是常。 常者非虚妄法。 非虚妄法者是谛是常是依。 是故灭谛是第一义不思议(云云)述记曰。 今合二谛作文。 故总名虚妄。 据实道谛虚而非妄也(云云)又曰。 今一谛者。 一谓真理更无差别名为一也。 谛者实也。 有即言有。 无即言无。 今非此义。 唯实名谛(云云)清素记曰。 遮余遍计依他虚妄且说真如名一实谛。 理实依他亦得名谛(云云)(胜鬘述记云道谛虚非妄。 即依他亦名谛之义也)宝窟曰。 言一谛者。 四谛之中唯取一灭谛故名一(此以菩萨乘灭谛释。 谓灭谛即第一义谛也。)此一非虚妄变异故名为谛(云云)(即胜鬘述记所云一谓真理更无差别之义也。 任经文释)【章】显法根本亦名一依钞曰。 此第二类释胜鬘所说一依名。 经文曰。 世尊此四依者是世间法。 世尊一依者一切依上出世间上上第一义依。 所谓灭谛也(云云)述记曰。 世尊此四依等者。 此明安立谛。 世尊一依者。 此明非安立谛。 谓灭谛更无差别名一。 诸法之止依处名依。 于一切依中此最上上第一义依不可思议也(云云)。 【章】由空为证(至)亦名为空。 钞曰。 此第三类明胜鬘所说空智。 经文曰。 世尊如来藏智是如来空智(云云)述记释曰。 古来相传以实空为如来藏者非也。 此是清辨等宗。 然梵本有二名。 一若若多名为空。 空者无也。 二瞬若多名云空性。 空者有也。 今言空者从空所显理故名空。 据体有也。 此明如来智。 故不被覆(云云)今云。 此章文有二空。 曰空为证者空言遮空即若若多也。 谓由二空为门为证真理也。 又是空性者。 由二空为门显已之空性。 即瞬若多也。 亦名为空者。 亦之言非空性真如。 【章】章异出缠(云云)名如来藏。 钞曰。 此第四类明同经说如来藏。 今释此名文为三段。 初释经说如来藏。 二释佛性论所说如来藏。 三准今章文释。 初释经说者。 胜鬘经说此有二种。 一者空如来藏。 二者不空如来藏。 说空如来藏名总有三意。 一者烦恼名空如来藏。 经曰一切烦恼藏(云云)玄赞释云。 烦恼者有漏。 虚妄不实能覆真如名(体)空(无)如来(真如能)藏(云云)述记曰。 空如来藏金刚心断(云云)子岛释云。 空者虚无义。 如来者真如也。 藏者隐覆义也。 二者有漏第八识名空如来藏。 楞伽经曰。 阿梨耶识名空如来藏(云云)三者不空如来藏出缠之时名法身亦名空如来藏。 玄赞三曰。 藏覆隐因性义故。 在烦恼缠裹之位名如来藏。 出烦恼时名法身。 即此法身因空所显空本性故亦名空如来藏(云云)第二不空如来藏者。 此有二说。 一涅槃无漏。 体是无为非虚妄法。 由延善缘断诸烦恼。 渐次智起方便显证名为涅槃。 体性非空。 因空所显空之性故烦恼覆位名不空如来藏。 胜鬘经曰。 不离不脱不断不异不思议如来藏(云云)二法尔无漏种子名不空如来藏。 楞伽经曰。 具足熏习无漏法故名不空如来藏(云云)已上释经所说如来藏意第二释佛性论所说如来藏者。 佛性论第二如来藏品三说。 如来藏义有三种。 一所摄藏。 二隐覆藏。 三能摄藏。 初所摄藏义者一切众生名如来藏。 约所摄藏之名。 由此果能摄藏一切众生故。 如来能摄也。 藏是所摄也。 一切众生悉在如来智内故名为藏也。 以如如智称如如境故。 一切众生决无有。 二隐覆藏。 谓如来隐而不现。 如此章引胜鬘经等说。 三能摄藏。 谓过恒沙万德也。 此万德住因时摄之已尽故也(云云)今云。 此中章经但就隐覆义释明经所说故。 此明论所说竟。 第三准今文释者。 此有二家别。 初周记及清记曰。 出缠名法身。 显异出缠故名为藏(云云)此任经说作释。 以隐覆义释藏言也。 二滨记曰。 彰异出缠者真如。 在因位中云故云异出缠也。 摄佛德者。 真如佛实性故云摄佛德也。 佛从中出者。 佛在因位从真如出故为佛从中也(云云)此中虽云摄佛德非佛性论说摄之言。 亦是隐覆义也。 【章】明体不染(至)性清净心。 钞曰。 此第五类。 明自性清净心名。 胜鬘经说自性清净如来藏。 又名自性清净心。 述记下曰。 有四藏。 一法界藏。 通非情故。 二法身藏。 唯情所收故。 三出世间藏。 出缠也。 四清净藏。 在缠也。 谓性虽本净而为客尘所染。 故刹那善心者无垢如也。 刹那不善心者有垢如也。 即此二心性非烦恼故。 心者真实义谓真如也(云云)子岛曰。 真如诸法自性烦恼不所染。 故名自性清净。 以真实义名心也。 (云云)【章】功德自体亦名法身钞曰。 此第六类。 释法身之名。 胜鬘经说。 世尊如来无有限齐时住(云云)述记曰。 第一明法身也。 真体凝然无有限齐遍周法界无处不在。 何语限齐(云云)宝窟曰。 以一切佛法成就故名为法身(云云)今云。 由胜鬘经说说法身·受用身·变化身三中第一法身。 成唯识及佛地论所说自性身。 即出缠真如名法身也。 无量无边力无畏等大功德法所依止故名为法身。 子岛曰。 非大牟尼名法之法身(云云)大牟尼名法之法身具自性·受用·变化三身故。 【章】无垢称经(至)不二法门钞曰。 此第七类。 明不二法门之名。 经第四不二品之说也。 不二法门之体谓真如理也。 无垢赞释曰。 今显无相真如理唯是一。 恐执闻一定一不说于一。 但遮妄异故言不二。 不二之理可轨可推故名法。 此通生无漏智解。 立以门名。 据实真如非二非不二非法非非法非门非非门。 遮二故强名不二。 遮非法故名法。 遮非门。 故名门(云云)今此章文云有差别者。 同赞释曰。 二者差别之义也。 二与非二共名二。 一三四等名非二故(云云)又云。 或三十一菩萨以分别执为二无分别理名不二。 智会此理名入不二。 文殊以言说为二离言法性名不二智达此理名入不二。 无垢称以假智·言说俱名为二诸法真如为不二正智真证名入不二。 故成名别(云云)今云。 遮理有差别者。 理谓真如。 差别者假智·言说等二差别。 如是二差别于真如理不称法体。 故今遮此强名不二法门也。 【章】大慧经中(至)不生不灭钞曰。 此第八类。 释不生不灭之名。 四卷楞伽第四(三丁右)之文也。 护命记曰。 楞伽经名大慧经。 经曰。 又世尊说。 不生不灭是如来异名。 乃至广说。 佛告大慧。 我说。 一切法不生不灭。 有无品不现(云云)子岛曰。 有无品不现者。 有谓起也。 无者尽也。 无起尽故云有无品不现也(基辨云。 有无不现者。 非有非空中道。 与三论宗八不中道相同)【章】涅槃经中(至)多名凡性钞曰。 此第九类释凡性之名也。 涅槃经者。 第七如来性品·二十五高贵德王品·二十六·二十七·八师子吼品·三十五·六迦叶品说佛性。 其余处处不遑枚举。 彰法身因者。 二谛章曰。 在因名佛性。 意曰。 性者因也。 慧日论曰。 真如为应得因。 菩提心为加行因。 慧日论立三佛性。 一理佛性。 在缠真如是佛果所证真净法界之因。 故名理佛性。 二行佛性。 六度万行成佛果菩提四智之因。 故名行佛性。 三隐密佛性。 贪嗔等是所断法生能断智。 如粪为火因。 庄严论说。 淫欲即是道等也(云云)由如是说法身言若云大牟尼名法之法身。 则理佛性是因也。 若自性法身云法身。 则理·行二佛性也(枢要·玄赞但说此二也)受用·变化平等所依真净法界名自性法身故也。 又佛性论二立三佛性。 一住自性佛性。 二引出佛性。 三至得果佛性(云云)今云。 住自性佛性即理佛性也。 论说凡夫位故。 又引出佛性者是行佛性也。 发心已上有学位也。 又至得果佛性亦行佛性。 无学果位故也。 【章】楞伽经中(至)名不思议钞曰。 此第十类。 释不思议之名。 十卷经第二之文·成唯识十释颂不思议云。 超过寻思言议道故(云云)与今相同。 【章】瑜伽等中(至)名非安立钞曰。 此第十一类。 释非安立之名。 伽六十四(五丁)说也。 六十四曰。 云何非安立真实。 谓诸法真如圆成实自性圣智所行圣智境界圣智所缘(云云)施设者安立也。 不可者非也。 合非安立也。 六十四说非安立非说对安立非安立名也。 【章】摄大乘等(至)名圆成实。 钞曰。 此第十二类。 释圆成实名。 无性摄论四(十九丁)说也。 成唯识说圆成实云。 圆成实显此遍常体非虚谬。 今此章文云等者等成唯识也。 【章】对法论等(至)名曰真如钞曰。 此第十三类。 释真如之名等言等取成唯识。 对法第二之文也。 非妄倒者成唯识二云。 理非妄倒故曰真如也。 对法第二以无变异无改转无我释真如名也。 【章】此十三类(至)非更无也钞曰。 举十三类。 十四文中第十四评十三类。 唯所观理等者。 问。 能观智是应唯识。 何故唯所观理云唯识耶。 答。 若约根本智。 则如与智冥合平等平等。 故所观与能观同一处所不可分离。 故是唯所观理亦唯识境智差别之名。 若约后得智。 则所观理即真智境。 境是相分。 能缘心上所现相故。 所观理亦名唯识应理(恐文繁广下结略)。 【章】谓法界法(至)般若广释。 钞曰。 举一名类中第四举十四类彰非更无。 此十四类中法住名在法华方便品。 无我及胜义在中边论。 其余十一名在大般若经二百九十六(六丁右)如是十四名真如唯识性之异名也法界者。 中边论曰。 由圣法因义说为法界。 以一切圣法缘此生故。 此中界者即是因义(云云)此约唯圣法。 其实一切凡圣法皆悉唯识变唯识识性。 故云法界法性者。 成唯识疏曰。 性体义也。 一切法体。 故名法性(云云)不虚妄性者。 同疏曰。 湛然离倒名不虚妄(云云)不变异性者。 对法论曰。 谓一切时无我实性无改转故说无变异(云云)平等性者。 理趣分疏曰。 遍诸法故名平等性(云云)离生性者。 同疏曰。 离生灭故名离生性(云云)法定者。 秋篠释曰。 诸法之中其性定有(其性者唯识真如也)故名法定(云云)法住者。 玄赞曰。 真如住在诸法之中体性常有名为法住(云云)法位者。 同赞曰。 法有染净。 离染得净分位显之名为法位(云云)真际者。 中边论曰。 由无倒义说为实际。 非诸颠倒依缘事故(云云)(子岛云。 真与实同也)虚空界者。 对法论曰。 虚空者谓无色。 性容受一切所作业故(云云)无我者。 唯识疏九末曰。 性离二我名无我(云云)胜义者。 中边曰。 由圣智境义说为胜义(云云)不思议界者。 秋篠释曰。 名言路绝寻思息故名不思议(云云)如大般若广释者。 此十四名中十一名大般若说。 余三名虽余处说今从多分云如大般若等也。 问。 此十四名能·所观中何耶。 答。 唯所观境。 如前可知。 若云法界智法性智等则能观也。 【章】合前三十一单名钞曰。 举单名中第七结一名类也。 已上一名类已。 【章】二名有四钞曰。 当门八文大段第四举二名类。 此中有七初标。 二标安非安之名举瑜伽以胜鬘例。 三举胜义世俗之二名。 四举名事二法。 五评所举三名。 六举二无我之名。 七评此名。 今即初也。 【章】瑜伽论中(至)无作四圣谛钞曰。 二标安非安举瑜伽以胜鬘例。 瑜伽六十四文也。 施设者安立也。 非施设者非安立也。 伽六十四说。 安立真实·非安立真实(云云)安立谓四圣谛非安立谓诸法真实。 浅深异故者。 由成唯识第九说。 安立谛二乘所观。 今名为浅。 非安立谛菩萨所观。 故今为深。 今谓。 安立是施设门名浅。 非安立者谓离言门指法体名深也。 即胜鬘经等。 以胜鬘例。 问。 瑜伽安非安四谛(安立)及一真法界(非安立)胜鬘有作无作俱是四谛。 无作与非安立体义既殊。 而何为同云即耶。 答。 子岛云。 胜鬘所说无作四谛名非安立有二义。 谓一微隐难知非粗浅境名非安立。 此义与瑜伽非安立异也。 二或随观察二空真如不作别观名非安立。 此义与瑜伽非安立同也。 今章家依后义相摄也(云云)又法华摄释会曰。 非安立名通于二义。 一唯废诠。 与无作别。 即瑜伽论非安立谛唯一也。 二言非者即是无义。 安立是作。 名字有别义体无差。 经云非安立故。 即无作也(云云)基辨云。 按胜鬘述记云。 无作者。 作谓生。 有生有灭。 故有生灭四谛云有作四谛。 无生灭云无作。 又经有作云有量。 无作云无量。 有量是有边际。 无量是无边际。 无边际无生灭四谛即是废诠。 非安立四谛。 何故四谛云无边际无生灭耶。 谓苦谛是全体集谛。 离因无果。 故其苦集全体本来无是灭谛。 证灭无道。 病息药亡。 故四谛但是灭名无边际无生无灭。 本来大牟尼故。 可谓废诠。 故摄释初义云唯废与无作义别未稳。 若由摄释初义。 此章即言意未彰也。 绝待非安立即废诠。 前明伽文非安立也。 又与安立相待非安立即经所说无作也(为言)然今意云瑜伽安非安即胜鬘有作无作故。 不可云经与论意别也。 故摄释意未稳。 【章】涅槃经中(至)世俗二谛钞曰。 举真俗二谛名。 北本十三圣行品之说。 如二谛等具释。 【章】显扬论中(至)名事二法。 钞曰。 四举名事二法。 彼论十二(五丁右)说五相中。 第一所诠相第二能诠相。 此为名事。 所诠者相等五法。 能诠者于其五法所发言说为能诠相。 即名事二法也。 秋篠曰。 四寻思中说此二法名名寻思事寻思。 故云能诠所诠名名事二法。 (云云)【章】此之三名(至)初中后智钞曰。 五评所举三名。 通能所观者。 若真智能观是非安立及胜义也。 若俗智能观是安立世俗也。 所观准之可知。 问。 安非安及胜义世俗二名通能所观应尔显扬所说能诠所诠如何通能所观耶。 答。 若能观能所诠智是能观。 若其智境是所观。 亦真亦俗者。 若非安立真俗共非安立。 说俗不自俗待真而俗真不自真等俗而真。 故安立真俗共安立自可知。 若涅槃经所说胜义亦真亦俗。 后三俗前三真故。 世俗亦准自知。 前三真即后三俗故。 若显扬论所说能诠亦真亦俗名言能诠。 所诠可知。 初中后智者。 如次加行·根本·后得三能观智。 此中加行智若四寻思观安立能观也。 若四如实观是非安立能观。 故加行智有胜义世俗。 即真(非安)与俗(安)名事二法但就加后智立名事二法也。 根本智泯能所故无能所诠。 【章】摄大乘等(至)法二无我钞曰。 六举生法二无我。 无性摄论八(十二丁)之文本论颂曰。 诸菩萨所缘不可言法性。 是无分别智无我性真如(云云)世亲释云。 不可言法性者。 谓由遍计所执自性。 一切诸法皆不可言。 何等名为不可言性。 谓无我性所显真如遍计所执补特伽罗及一切法。 皆无自性名无我性。 即此无性所显有性名真如(文云云)子岛云。 旧名人。 新云生。 真如及加行智等无此生我执故名生无我也。 诸法别别体名法我。 真如及三智无此法我故名法无我也。 【章】亦通能所(至)初中后智钞曰。 七例上评。 亦言是例上辞。 亦通能所观者。 清素记曰。 若言无我理。 唯是所观。 非能观。 若言无我智唯是能观非所观。 今俱云生法二无我故通能所观(云云)周记曰。 能观智亦名二无我法故。 或云。 以无漏能观智作彼无我解行转妄名无我。 如十六行所观俱名为苦故无漏智观于苦谛亦名为苦(云云)通初中后智者。 如次加行·根本·后得之三智也。 加行有二。 一地前加行智。 二地上加行智(八地上ハ趣求スル功用ヲ加行トスルナリ)此之三名中安·非安立及胜义·世俗通地前地上加行智。 名事二法寻思观故。 但在地前加行智。 问。 唯真非俗(云云)若加行智应通俗。 何故云唯真非俗耶。 答。 约地上加行智云唯真也。 地前加行智者。 唯识本疏十末明能伏道通有无漏云有漏道六行。 此是一往义。 疏同卷云。 非以六行有所欣厌。 菩萨不为(云云)尽理释如断障章。 又无漏加行能伏道者。 疏十末云。 无漏者且如因第三地无分别智断定·法·爱俱所知障势力令烦恼亦不现行名伏烦恼障。 非别起道名伏烦恼。 所智障自可知(云云)地上加行智者。 同疏十末云。 问。 加行智通无漏耶。 答。 不通八地已上无加行智亦无有漏心故。 问。 若尔对法第十文如何通。 金刚心有二。 一加行道摄。 二无间道摄(云云)答。 无违也。 以无漏心任运趣入根本智故。 如前已说名加行道非加行智。 加行智者有趣求。 彼但是前加行道。 而非趣求。 故加行智不通无漏。 或复对法据二乘等通说金刚心有二。 非通菩萨金刚心中有加行道故加行智不通无漏。 或说。 亦通无漏。 八地等无者无有漏加行智别深趣求者。 八地已上有任运趣求故。 今此初说加行唯有漏。 如对法说金刚心有加行道。 不简菩萨故(云云)又同疏十末曰。 或加行道能渐伏。 根本·后得二智顿伏。 或根本·后得亦能断伏。 无加行道能顿伏者故(云云)基辨私云。 以加行智通无漏义为尽。 通八地上故。 八地已上进断障是任运趣求。 由是总论。 加行言有二意。 一有功用云加行。 是七地已前有漏善心中在。 二趣求云加行。 是亦有二。 一有功用趣求。 七地已前在。 二任运趣求。 八地已上在。 由是加行智通无漏为尽。 【章】三名有四钞曰。 此下当门八文中第五举三名类。 此中有五。 初标牒。 二举三性·三无性名。 三评此能所观。 四举三解脱门及三无生忍。 五评此能所观。 此即初也。 【章】解深密等(至)名三无性钞曰。 二举三性三无性名。 解深密经第二(初丁)一切法相品说三性。 同卷(四丁)无自性品说三无性。 有无事理者。 有谓依圆二性。 无谓遍计所执。 事谓依他。 理谓圆成种类差别者。 诸法法相缘起各别云种类云差别。 显三俱无等下释三无性名。 三谓三性。 于前所说三性实有三性差别。 遍计所执本来都无今立各三无性。 三十颂说即依此三性立彼三无性。 故非离三性别有三无无性。 故今云三俱无云亦名三无性也。 成唯识九说。 谓后二性虽体非无而有愚夫于彼增益妄执实有我法自性。 是即名为遍计所执。 为除此执故佛世尊于有及无总说无性(云云)南都先德立执空传专以是等文证。 是南寺所传也。 北寺所传者立体空传。 体空者。 三性法体上立三无性故。 初遍计所执性由此体相毕竟非有如空华故立相无性。 次依他起性此如幻事托众缘生。 无如妄执(实有固执)自然生故假说无性。 如幻假有非性全无。 故立缘生无性。 后圆成实性如太虚空虽遍众色而是众色无性所显。 由远离前遍计所执议所显性故。 假说胜义无性。 非性全无。 此传由本论说三喻明三无性立体空义。 又南寺传亦由本论说为除所执故佛世尊于有(依圆)及无(计执)总说无性立执空义。 此二传义光照千载兰菊争美。 不可毫加雌黄也。 具明如同学抄中。 【章】此二唯所(至)智及真俗钞曰。 三评能所观此二者。 一三性。 二三无性。 此二为唯所观。 亦通三智等者。 亦二名三智者。 加·根·后。 以三智观此三性三无性唯为所观。 故云通三智。 真俗二境者。 根本智唯真所观。 缘废诠境故。 加·后二缘真俗二为所观。 以无分别智体达真如即达三性三无性绝言境。 若以加·后有分别智缘。 安立·非安立三性·三无性为所观境也。 若言三性等下约能观智以明。 如文可知。 【章】瑜伽等中(至)三无生忍钞曰。 四举三解脱门三无生忍。 瑜伽三十八(三丁左)之文等言等唯识第八。 清记曰。 能观智离系转故名解脱门(云云)今云。 按瑜伽就定学立三解脱门。 一无愿。 二无相。 三空也。 所知境有二。 一有。 二非有。 有有二种。 一有为。 二无为。 于有为见过患故无所愿求。 故立无愿解脱门。 于有为无愿求。 故于涅槃深生愿求。 见永出离。 故立无相解脱门。 于其非有无所有中知为非有。 故云空解脱门也。 表印深理下举三无生忍。 瑜伽七十四(二丁右)显扬六(六丁左)具说。 三无生忍者。 一本性无生忍。 二自然无生忍。 三惑苦无生忍也。 成唯识疏九本曰。 忍者智也。 证印名忍(云云)表印深理者。 子岛云。 印者忍可决定义。 深理者真如理也。 无生忍者无漏智也(云云)问。 此无生忍何位得耶。 答。 本疏(九本)云。 显扬六说。 此三忍在不退地。 即初地已去证此三性得此三忍(遍计所执本体无生。 依他缘起无自然生。 证圆成时惑若不起。 是名三无生忍也)瑜伽抄曰。 第八地得无生忍。 初地亦得此二。 何别耶。 答。 显扬六说。 初地断二分别执故得本来无生忍。 八地已去真俗双行得自然惑苦二无生忍。 又七地已前得分段无生忍。 八地以去证变易无生忍。 又初地不入恶趣无生忍。 八地不有漏心间生无生忍等。 (云云)【章】唯能观非(至)通真及俗钞曰。 五评此能所观。 问。 何故云唯能观耶。 答。 三解脱门此由定学立此方便。 由定生慧名为门。 故唯能观。 唯本后等者无生忍即印可。 印可是能观智。 唯在本·后二智非加行。 加行位无印深理也。 子岛举滨记云。 离系缚之方便唯取无漏故除加行(云云)此但由地前加行释。 未尽。 地前印可似印可非实印可地上加行无忍可证智故。 今云唯本后也。 又周记曰。 即能观智离系缚故名为解脱。 不论其境。 故唯能观。 解脱即门道入净土之所由。 故云所(云云)。 【章】四名有四钞曰。 此下当门第六举四名类。 此有六。 一标牒。 二举四邬陀南。 三举四悉檀。 四评二门能所观。 五举四寻思评能所观。 六举四如实评能所观。 此即初也。 【章】菩萨地中(至)涅槃寂静。 钞曰。 二举四邬陀南。 菩萨地四十六(初丁)之文也明义总集者。 义谓诸经所说义也。 总集谓总略集也。 四十六说。 后有四种嗢陀南。 诸佛菩萨欲令有情清净故说(云云)嗢陀南者。 子岛曰。 有四译。 一邬陀南。 此云说。 无问自说。 世尊常诵说之(伽抄)二嗢陀南。 此云摄散(伽抄)三嗢陀南。 此云略集(教略集也无垢疏)四邬陀南。 此云集施(子岛)伽抄一曰。 嗢陀南此云集施。 陀南者施也。 嗢者集义也。 以少略言集合多法施诸学者令易受持。 故名集施(云云)由此第四义。 则嗢陀南与邬陀南意同。 尔伦记云嗢字须改正。 就字论。 非以义。 必不可是非。 基辨私云。 今所引菩萨地文作嗢。 可亦得。 既云明义总集。 故是摄散·略集·集施之义也。 若云世尊常诵亦集施义。 则邬陀南翻云说。 此敌对翻义翻应云集施。 世尊常诵为利他故。 伦记中义翻名总略义。 可言集施义。 故论记云作嗢字须改正。 此就文字论非就义辨。 如上已辨。 诸行无常等四句海龙王法即经之文(现流经本义净三藏所译。 今疏主由梵本引用欤)。 【章】大智度论(至)为人悉檀。 钞曰。 三举四悉檀。 论第一(八丁左)说四悉檀者。 子岛曰。 旧释梵名。 新云悉弹多(如瑜伽论)悉檀翻名由周记释有三家异。 一慧远云。 此云宗成(大乘义章)二南岳慧思禅师云。 胡汉并称。 悉是隋音。 檀是胡语。 悉是遍是施(未详出处)三今章主此云宗(已上周记)今齐文亦云显宗差别。 世界悉檀者。 智论曰。 有情从因缘和合故有无别性。 譬如车辕辐辋等和合故有无别车。 人亦如是。 五众和合故有无别人。 是云世界悉檀(云云)浮涉非真云世。 体分不同云界第一义悉檀者。 论曰。 一切法性·一切论议语言·一切是法非法一一可分别破散。 诸佛辟支佛阿罗汉所行真实法不可破不可散。 上三悉檀中所不通。 此中皆通(通者离一切过失不可变易也。 法中最精云。 第一。 有深由云义也)对治悉檀者。 有法对治有则有实性则无。 譬如重热腻·酢·咸·药草饮食等于风病中名为药于余病非药(乃至)佛法中治必病亦如是。 不净观思惟于贪欲病中名为善对治法。 于瞋恚病中不名为善非对治法(云云)(已上智论)私云。 药病相应云对。 以药遣病云治为人悉檀者。 性欲不同云各各。 圣说被生云为人。 论曰。 观人心行而为说法。 于一事中或听或不听。 (云云)【章】此上二门(至)真俗三智钞曰。 四评二门能所观。 此总评也。 周记曰。 谈二四中有通能所。 非彼一一皆通能所。 如涅槃寂静·第一义谛并唯所观余准此知(云云)三智者初(加行)中(根本)后(后得)能观智。 中智唯真。 初·后智通真俗。 初加行智有地前地上别。 有真与俗别。 如上应知。 【章】诸论以初(至)通真俗二钞曰。 五举四寻思评能所观。 此下别评真俗三智也。 初观粗者。 四寻思观是似安立观。 观假有实无故。 子岛曰。 四寻思是推求行相故云粗(云云)通真俗二者。 观假有实无中有世间胜义道理世俗故。 【章】诸论以后(至)真俗所摄。 钞曰。 六举四如实评能所观。 后观细者四如实观若地前是似非安立观。 若地上真非安立观。 故共云细。 观境离识非有识亦离境非有故。 子岛曰。 四如实观印可智故云细也(云云)通三智者。 若地上印可故有根本智。 有本智故有后得智故也。 【章】五名有一钞曰。 此下当门八文之中第七举五名类。 此中有四。 初标。 二举五忍。 三评能所观。 四略六已上名。 今即初也。 【章】仁王经中(至)圆满寂故钞曰。 二举五忍在地前者。 资粮加行二位。 伏印者。 伏二取印二取空也。 子岛云。 资粮·加行二位作胜解行相观真俗谛境。 渐渐伏除印可二取故(云云)今云。 伏除是俗。 印可是真。 不坏信者。 于佛法僧戒得不坏信。 同世间等者。 同诸有情世间类修施戒修福业等也。 四五六地顺为出世行故者。 子岛云。 顺忍在四五六地。 顺二乘出世行。 如次修菩提分法观四谛观缘起观。 故名顺忍(云云)今云。 顺二乘出世行者恐不隐当。 本业经说大顺无生忍亦顺忍修道复上顺诸法观三世诸法一合相(云云)第四地修菩提分法者。 伽四十八说。 菩萨住焰慧住长如来家。 得彼体法观一切种菩提萨埵故。 增上力故。 修四念住为上首三十七菩提分法勤行修习(云云)又第五地修四谛观者。 同四十八说。 菩萨住第五住中多分希求智殊胜性。 于四圣谛由十行相如实了知一切。 又十平等清净意乐成满得入故。 善行方便观察诸谛。 今此中显示菩萨于诸圣谛决定妙智妙极难可胜。 此故此地名极难胜(已上瑜伽)又本业经上说。 第五地法界智观入。 所谓十六谛观也(云云)由是等非顺二乘修可知。 故子岛释不稳当。 又曰。 十六谛观者。 一有谛。 二无谛。 三中道第一义谛。 四苦谛。 五集谛。 六灭谛。 七道谛。 八相谛。 九差别谛。 十示成谛。 十一说谛。 十二事谛。 十三生起谛。 十四尽无生谛。 十五入道谛。 十六如来智谛(已上)第五所修诸谛慧也又第六现前地缘起观亦非顺二乘修。 经曰。 六达有法缘起法修十种十二因缘观。 一我见十二因缘。 二心为十二因缘。 三无明十二因缘。 四相缘十二因缘。 五成助十二因缘。 六三乘十二因缘。 七三世十二因缘。 八三苦十二因缘。 九性空十十二因缘。 十缘生十二因缘。 逆顺观故观无量身入一切佛土教化一切生。 此等经文非顺二乘修四谛缘起之证据也。 长时任运者。 第七地无明观如长时也。 任运者。 第八第九地任运观无相真如理也圆满寂故者。 因行圆满果德寂静名为大牟尼也。 【章】唯能观非(至)皆通真俗。 钞曰。 三评能所观。 初唯者初伏忍唯加行智后可者后四忍可通三智余者加行智余根后二。 云可通故上加行智亦入余智言也。 子岛云。 忍者智也。 故是能观。 然初伏忍唯是加行智也。 后四忍通加行·根本·后得三智。 五忍俱通真俗也。 【章】或名六观(至)故不别钞曰。 四略举六已上名也。 六现观者。 一思现观(喜受俱思慧)二信现观(缘三宝净信)三戒现观(无满戒)四现观智谛现观(谓一切种缘非安立根本·后得无分别智)五现观边智谛现观(谓初现观智后边缘安立世出世智)六究竟现观(谓尽智等究竟位智)唯识论九具说七觉分者。 大般四百十五(二丁)说(一念等。 二择法等。 三精进。 四喜等。 五轻安。 六定等。 七舍等也)八圣道(如上已明)九奢摩他者。 瑜伽三十(九丁)说。 九种心住。 及对法十说。 奢摩他九行心安住(内住·等住·近住·调顺·寂静·最极寂静专住·一趣·平等摄持)十无学法者。 显扬三(十九丁)说。 八圣道加正解脱·正智四念住等者。 已下出瑜伽二十八(十五丁)四念住谓身·受·心·法秋篠云。 由念明记惠于境住。 邻近为名。 即观身不净受不乐心无常法无我(云云)四正断者。 一律仪断(谓于已生恶不善为令断故生欲策励发勤精进策心持心正断)二断断(谓于未生恶不善法为不生故生欲策励正断等)三修习断(谓于未生善法为令生故生欲策励乃至)四防护断(谓于已生善法为欲令住令不忘失生欲策励)秋篠云。 于此四中精进起用能正断故名为正断。 即精进为性(云云)四如意足者。 瑜伽二十八说。 一欲三摩地断行成就神足。 二勤三摩地断行成就神足。 三心三摩地断行成就神足。 四观三摩地断行成就神足(云云)秋篠云。 如意者自在义亦名神足。 妙用无方。 云神即变化心也。 神所依名足。 体即定也(云云)五根五力者。 信等五根五力非菩萨正观者。 已上三乘通观非菩萨不俱正观也。 故不别说者。 于明唯识虽别名处不说也。 唯识是菩萨不共观门故也。 【章】如是一切(至)差别名也。 钞曰。 当门大段第八结归唯识。 如文可知。 【章】第四何识为观者钞曰。 自下当章第四门。 此门辨能观识。 此中有三。 初标。 二举小乘所立。 三举大乘。 今即初也。 【章】大众部等(至)皆能离染钞曰。 此下二举小乘所立。 此有三文。 初大众部。 二犊子部。 三萨婆多。 今即初也。 举大众部等一说·说出世·鸡胤之三部及他地部。 断障章曰。 大众部等四部及化地部六识皆能为断障道说五识身有离染故(云云)宗轮疏亦同说。 此中有第六识有染有离染自可知也。 眼识等五有染亦自可知也。 云有离染尤难了知。 由宗轮疏可解。 疏有二说。 一说为加行引生圣道。 如见道时圣道便起故名离染。 非能断染(今云。 此约修八者释离染。 意云。 五识为离染加行引生意识圣道。 此虽非断尽名为无漏。 如见道时圣道便起故五识名离染。 非能断尽染。 宗轮疏自释曰。 以见佛等为近无间引生圣道云云。)二说既许五识体通无漏说能离染其理无疑(今云。 此文意约佛识说。 上文说如来十八界无有漏法。 大众等计执。 故今说五识染。 其理无疑)【章】犊子部等(至)第六俱有钞曰。 二明犊子等计。 等言等正量·法上·贤胄·密林山四部五识非染等者。 宗轮疏曰。 五识无染无离染。 但有无记都无善恶。 无分别故。 有分别者有善恶故(云云)第六俱有者。 此部立第六识能断道故。 有分别故有善恶心有染有离染也。 【章】萨婆多等(云云)深唯第六钞曰。 三明萨婆多等计。 等言等雪转部·经量·说假等部。 六识有染离染唯第六者。 断障章曰。 萨婆多等所断通六识。 若能断道唯第六(云云)杂心及俱舍曰。 离欲及退时当知在意识(云云)秋篠云。 萨婆多意五识地中远近加行不能离深。 唯第六能离染(云云)问。 此中小乘不作唯识观。 何故叙之耶。 答。 周云。 此泛叙之。 彼无此观。 或彼能断惑智即能观识。 是唯识今此门摄(云云)今云。 以后解为胜(小乘亦以识。 论离染故今此中叙)【章】于大乘中(至)不可依据钞曰。 自下当门大段第三举大乘。 此中有三。 初标牒(于大乘中之四字此也)二举古德说(古德或说已下文是也)三举今家说(次所牒已下也)七识修道等者。 古有两类师计。 一者七识修道师。 二者八识修道师。 初七识修道者。 有四家。 一者后魏菩提流支但说七识。 谓眼识(乃至)阿陀那(第七识也)第八梨耶体非心识是空理故(云云)二后魏勒那摩提三藏所翻论究竟一乘宝性论及妙法莲华经优波提舍等是也。 三魏佛陀扇多三藏所翻论。 摄大乘论(名元魏译)此等两三藏说有八识。 谓眼识(乃至)阿梨耶也。 阿梨耶识者不虑而知不动而照。 譬如明镜万像俱现。 境来现心。 非是外境意(已上由秋篠记)四十力法师(未知何代人)说。 唯识义滨曰。 古德者十力法师也。 谓第八识无记劣故非修道也。 是故离染唯七识。 然至果位第八识无漏也(云云)第二八识修道者真谛三藏说也。 谓第八识因果二位皆常住清净故名为进修也。 虽非第八识修道而七识缘修故。 渐渐修明净故。 七转正修道故。 名为缘修也。 是故第八识渐渐清故七识正修。 故八识皆名离染也。 今问。 此小乘及大乘古师之所说何故与今家相违耶。 答。 大众部等四部及化地部意约大乘所云等流五识与起执或不起执第六识俱第六摄五云有染有离染。 又犊子部等约大乘所云率尔五识及异熟五识无记云五识非染非离染。 虽云第六离染固执实有所立故与大乘为别也。 又萨婆多所云亦法体恒有云六识有染离染唯第六。 故与大乘别。 又旧译家说七识修道。 约第六第七为观有依同时转故第七识亦为能断道。 虽第六识起第七识与力故应云七识修道。 其实但第六能断道非第七识。 阿梨耶识若流支说。 约废诠妙理说空理也。 若勒那等二师约果上而论。 若真谛法师以赖耶就本净涅槃而说进修。 本净涅槃凡圣共有故。 此等说皆互相摄释。 非相性别论。 故今云皆非正义不可依据也。 【章】若能观识(至)唯意识故钞曰。 举大乘中第三明今家所立。 此中有二。 初明能观识。 二因明所观识。 初中有二。 初因位能观。 二累位能观也。 初中亦二。 初明因第六识。 二明因第七识。 今即初也。 瑜伽第一等者举唯第六识能断道证说意识有十五种不共业之文也(枢要下举十五不共业。 颂云。 分别·审·所缘·醉·狂·梦·觉·闷·醒·发业·离欲·退·断·续·生·死)其中举能离欲业为意识不共业。 瑜伽自释曰。 云何离欲。 谓随顺离欲根成熟故。 从他获得随顺教·悔故。 远离后障故。 方便正修无倒思惟故。 方能离欲(云云)此四因故方能离欲。 能离欲业即能观用也。 有此用识为能观体也。 通真俗三智者。 子岛释云。 是明能观识通真俗一及初中后智兼用余七识非能观之所以也。 余不能起行等者。 明余七识有不二不能故非能观用。 余言第六识之余七识也。 不能等得。 此有二不能。 一不能起空等三行及苦等十六行相趣入真也。 二不能总缘遍法(真如)观三性理及四谛理趣入真也。 趣入真者趣入真见道也。 秋篠云。 除第六识所余七识不能趣空等三行及苦等十六行总缘遍法观三性理及四谛理趣入真见道。 此说不能起加行位入真行相。 故云不能趣入真也(云云)瑜伽又云等者。 是亦第一卷(十丁右)之文也审虑所缘等者。 此亦十五不共业之中随一。 已上二个伽文证唯第六识能观也。 【章】第七由他(至)通中后智钞曰。 此因位能观中二明因第七识亦为能观义。 由他引者。 他谓妙观察智。 此观谓平等性智。 能观唯识实性。 意言。 因位地上第七由他妙观察智引亦为平等性智能观。 平等性者唯识实性。 此智但根·后二非加行位。 第七为能观。 第七无加行。 由第六识加行得本智故。 第七非趣求智故。 云通中后智也。 问。 何故第七识不成能对治道耶。 答。 第七有漏位唯缘第八见分。 无广缘诸法。 无广行故。 不能断惑故。 不成能对治道。 但第六识断惑之时第七亦所引亦成平等性智。 故云由他引也。 【章】佛果通八(至)理或有真钞曰。 明能观识中二明果位能观。 意言。 佛果自在故通八识为能观识。 此中圆镜·平等·妙观三智通真谛正体智·俗谛后得智。 正智证真如理门。 后智缘依他事门。 成事智唯有后得智无正体智。 成事非真等者。 此护法正义。 成唯识十曰。 护法正义云。 成事智随作意生。 缘事相境起他业故后得智摄(云云)故云成事非真。 唯观俗识者。 成事智后得智故唯观俗识变现。 所观俗谛以识为主故云俗识。 故言真性识亦相同。 识相识性不离心故此解依论者。 此护法义依成唯识论十。 故云依论。 理或有真者。 此亲光菩萨义。 如佛地论七说。 论曰。 经曰。 法·智彼所缘自在无尽相。 论云。 法者大圆镜智。 智者平等性智。 彼所缘者即余二智(妙观·成事)由对治力转去世间分别六识转得清净依他起性。 或出世间(正智)或出世彼后所得。 缘上真如及法智等依他起性以为境界。 问。 二论主师资义各殊。 以何为正耶。 答。 今由章主意二俱用之。 云理或有真下文亦云或亦通真自在满故(云云)又唯识疏(五末)曰。 为缘如不。 西方二说。 一云许缘。 佛智通故。 二云不缘。 名成所作缘事智(云云)由此等文应解此章文也。 【章】但真如识(至)真识亦尔。 钞曰。 当门大段第三举今家中第二因明所观识。 识有九。 合类为二。 一者信他识。 即八种识。 二者真如识。 是为第九。 即圆实理也。 此中真如理识唯是正体智之正所观境故定非能观。 依他八识因果二位中皆成所观。 因位中八识为妙观·平等二智成所观境。 果位中八识通为四智成所观境。 真识亦尔者。 因位中相似观真。 果位中真实证真。 故云亦尔(意云。 缘真识因果二位同亦尔。 因位观似果上观真)【章】第五显类差别者钞曰。 自下当章第五门大分为三。 初标牒。 二明所观识类。 三明能观识类。 今即初也。 【章】其圆成真性识。 钞曰。 此下第二明所观识类此中大分有二。 初明真性识类。 二明幻性识类(云其幼性依地识类已下是也)初中有五。 初标。 二明以加行·后得二智观真性识。 三明根本智观真识。 四明根本智缘真如名自相亦名共相。 五成前自相观之义。 今即初也。 问。 真性识之识言何义耶。 答。 此是所观识。 故圆成真性即识也。 离无别二缘三缘缘起离识变缘起无可名圆成真性者故。 三十颂中说圆成实于彼故。 二十论疏说圆成实性真实唯识故(云云)【章】若加行后(至)缘遍法故钞曰。 二明以加行·后得二智观真性识。 信睿云。 如缘青色。 若作青解即缘遍通共相青色。 若不作解即缘各别自相青色。 缘真亦尔。 若加行·后得智缘真时作真解。 故总缘遍诸法之共相真如也(云云)故云若加行·后得观是共相等也。 非别相者非各别自相观也。 以总缘遍法故者。 清记曰。 总缘等者。 此有三义名为共相。 一真如法体通一切故缘此遍法名为共相。 二作二空门观于识性名为共相。 三能观之心作行解故名为共相(云云)(周记释合此初·三作一释。 全无违)秋篠云。 真如体性诸法皆有。 义名共相。 缘是之智名共相智。 即是加行·后得智也。 不缘诸法各别之性故云总缘遍法也。 (云云)【章】根本智观(至)法别法故钞曰。 三明根本智观真识。 请记曰。 别相观智。 观自相境智证理时得真自相不作行解名为别观(云云)(周记如是)又睿记曰。 若根本智不作真解故亲证别别自相真如也(云云)是别相等者。 亲证别别自相非遍缘共相也。 诸法别知故者。 古作两释。 一秋篠云。 诸法别知故者。 论实真如法实性故非觉共相。 缘此之智名别相智。 即根本智。 由缘诸法各别实性故云诸法别知也。 真如之体不定自共。 今随能观分为自共(云云)二芳野云。 为显缘如亲不亲别故置总缘别知言耳。 非谓加行等都不能别知其根本智观作如各别解(云云)今云秋篠以决定不决定释彰实义。 芳野以亲不亲释成。 秋篠以所观论芳野就能观释。 两释诚举美。 【章】然体非共(至)并能诠说。 钞曰。 四明根本智亲真如亦名共相之义。 子岛云。 此下文中有二然字。 初然字表亦名共相观。 次云然诸法上之然字表前自相观义(云云)体非共相等者。 谓圆实性体缘起诸法各各别相非共一相。 然万差诸法不离此圆成废诠境之道理共一无二。 故真如名自相亦名共相。 此文意也。 万法不离此等者。 由辩中边所说。 诸经论者佛地经及论七·对法七·瑜伽五十九也共相作意等者。 佛地论四曰。 妙观察智遍知一切自相共相能断世间一切种惑(云云)又对法七曰。 总缘作意观一切法皆无我性能断烦恼。 总缘作意者。 谓合缘一切法共相行作意(云云)子岛云。 问。 共相作意断惑者约根本智欤如何。 答。 根本智也。 根本智断惑证理名共相观。 凡有三义。 一观遍在万法真如故。 二由前加行智共相观所引缘彼共相所显理故。 三由能诠真如名言故(云云)依此道理者。 依万法不离此理一无二道理也(此一)前加行者。 子岛第二义(如前明此二)并能诠说者子岛第三义。 【章】然诸法上(至)不可言共钞曰。 五成前自相观之义释上诸法别知故文。 意云。 虽真如性万法不离故由前加行故由能诠门故亦名共相。 然正体智内证诸法上所有各别真理故。 遂名自相不名共相(已上子岛)。 【章】其幻性依他识钞曰。 明所观识类中第二明依他幻性识类。 此中有五。 初以增数门辩识类。 二依异说门辩识类。 三依分类门辨识类。 四由同异门辨识类。 五总结。 初中有十文。 初标牒。 二举立一识师义。 三举说二识师义四举三识。 五明通因果说三识。 六举果位四识。 七举因果说六识类。 八举七识之说。 九举八识类。 十举九识类。 今即初也。 【章】或说因果(至)类菩萨义钞曰。 二举立一识师义。 此大乘中一类菩萨一意识计也。 问。 此一类菩萨由五个经文立一意识其证文如何。 答。 摄论第四但举三个记文。 复三十论疏一本举二个证文。 合为五个证文。 问。 摄论三个证者如何。 答。 一者法足经云。 若远行独行无身寝于窟。 调此难调心我说真梵志(云云)(此师释云。 游历诸境故说远行。 无第二故复言独行)二者五根生识经曰。 如是五根所行境界意各能受意为彼依(云云)三者十二处经曰。 十二处中说六识身皆名意处(云云)(已上摄论四说三证也)四深密第一·瑜伽七十六说。 如净镜因若有一影生缘现前。 唯一影起。 若二若多生缘现前有多影起(云云)五同经同论曰。 譬如暴水若有一浪生缘现前唯一浪转。 若二若多浪缘现前有多浪转。 然此暴流自类恒流无断无尽(已上成唯识疏所举二证也)然由此等证西明·神廓·道证三师云立六识体一是一意识计。 章主破云。 有云一意识。 但说前六识为一意识理必不然。 此说八识体是一故(云云)又灯主设四难破(广如子岛私心记引。 就中第二引楞伽难。 第三引三十论诸识体同难。 第四引无著本论如意业名身语业难。 以此等可知八识体一)又世亲摄论云。 非离意识别有余识。 唯除别有阿赖耶识。 故知第八别有自体(云云)灯主云。 无性但总说云无别余识。 世亲论唯除第八更别师义(云云)【章】或因果俱(至)识及转识钞曰。 三举说二识义。 谓本识及转识者。 本识谓三十颂说依止根本识(云云)论释曰。 根本识者阿陀那染净生根本故(云云)故云本识转识者有三义。 一者三受改转。 二者三性改转。 三者缘境易脱。 此就前六。 若第七名转识。 于因位中染净改转故云转识也。 【章】成唯因说(至)情我及了钞曰。 四举说三识以二论证。 识生者。 八识生变。 变似义等者。 明三能变识所变现。 子岛云。 义有情者出第八识所变(中边长行云义者境也。 似内外色等五境现也。 有情者似自他有根身现也。 此有安慧·护法别。 如三十论二说)我者。 出第七识所变。 我痴我见我慢我变也了者。 出前六识所变。 即了别粗境。 是前六识所变(已上第一证新中边上三丁释意)三十唯识等者第二证也。 异熟者。 第八识。 异类而熟。 与因异性果酬因故也思量者。 第七识也。 思量第八计为我故了别境识者。 前六识也。 了别别境及粗显境故也。 多异熟性者。 明赖耶三位中但举异熟由。 三位中异熟名自凡夫至菩萨金刚心名多分异熟故也。 阿陀那名等者。 明今不举阿陀那之名。 今举唯因位名不举阿陀那通果。 故初标云或唯因说三也。 【章】或因果俱(至)谓心意识钞曰。 五明通因果说三识。 谓心意识者。 成唯识说厚严经心意识所缘等。 深密经有心意识品。 楞伽一(一丁)三(一丁)七(十一丁)八(一丁)九(八丁)十(一丁)说心意识。 瑜伽五十三及七十六(一丁)说心意识。 【章】或唯果说(至)说四智品钞曰。 六举果位四识。 佛地经等者。 等言等取庄严论·无性摄论。 四智品者。 此转识得智有二个说。 一云。 大圆·平等·妙观·成事如次转有漏八·七·六·五识相应品如次而得(云云)(此佛地论第一师义也。 成唯识论第十用之)二云。 八·七·五·六识次第转得(此大庄佛论慈氏颂并释论。 又摄论第九无性释二义或随所应之说也。 佛地第二有义也)问。 此二说中以何为正义耶。 答。 此有二。 初举古师会释。 二述今会释。 初古师会释者。 此有三家。 初佛地论会释。 彼论曰。 复有义者转第六识得成所作。 转五现识得妙观察。 此不应尔。 非次第故。 说法除疑。 周遍观繁非五用故(云云)次成唯识疏曰。 无性及庄严论具说观智转五识等。 此中即转第六识得。 佛地云彼非次第(云云)由是章主以庄严·无性后说为粗相说。 以佛地初义与无性第一师义为如实义。 后了义灯会释有二义。 初同章主义。 次设别解言。 庄严论中据第六识能作神通等诸事业云得事智。 五因位粗不观察果位方能云得观察。 故亦不达。 无性两释各随一义不违二论。 然佛地论破转五转得观察智云说法断疑非五识能者是破别师非破庄严。 如理门论破古因明师言。 诸师异释。 繁不具叙(云云)(已上了义灯文)问。 庄严论是慈氏说。 何破之耶。 答。 亲光菩萨是慈氏之弟子。 非可乖师意。 但破之者。 天竺得论传诵之人自然乱文执转六但得事智等。 是故亲光破之。 非慈氏之谬也(已上子岛)又子岛释云传诵之人自然乱文曰。 经论之误有二途。 一者西方诵经论辈自然错乱。 如诸部计异。 二翻译家之误。 如新旧译之异。 第二叙今会释者。 基辨会庄严论五·六次第云。 于因位亦五识与第六不共所依。 必为俱有依故。 至果位转成事时亦与第六为俱有依。 同一时转不可分离。 彰于佛果上亦成事·妙观一时转不可分离。 庄严论并无性后义以五·六不次示转得也。 又会成唯识论六·五次第云。 佛地论·成唯识约于因位先转第六识得妙观智后转五识得佛果次第以六·五次第示转得也。 各据一义理无相违。 然佛地论破准庄严有义非彰从因至果转次第故。 以此庄严论等(八七五六)义起执为尽理者破不应尔也。 所余疑难由古所会可消焉也(已上私)又子岛私记曰。 因问云。 转识得智者可云改识成智耶。 答。 不尔。 论有二释。 一云。 智(心所)虽非识知而依识(心王)转。 识为主故说转识得也。 二云。 又有漏位智劣识强。 无漏位中智强识劣。 为劝有情依智舍识故云转八识得四智也。 此初释意云识者心王。 智者慧心所。 转有漏慧得无漏智其有漏慧依心王转。 识为主故寄总心王名转现也。 问。 就初释七转识有漏位有慧(心所)故应云转慧得智。 第八识有漏位无慧俱。 何云转慧得智耶。 又如何云余信等善心所有漏位无佛果上有耶(第二问难基辨私加)答。 子岛引从芳说云。 第八识因中虽无有漏慧即不妨有本有无漏慧转成智。 即从无漏镜智种子中生现行也(子岛云。 先德未决也。 未见此文)(云云)基辨私助答云。 从芳所言非无助据。 成唯识十说四智心品所生得曰。 所生得谓从本有种子所生(云云)本有者非如僧佉等实有一物之本有自性为因。 大乘过未无。 但当念现行心法尔缘起显现道理具足。 此云本有种子。 若尔大镜智从本有种生镜智及无漏善信等心所自可知已。 遍行思心所于无漏善境造作心等故。 无漏信等心所自本有种生。 余三智亦复尔。 若尔何云转耶。 谓转耶时得自本种智相应心心品生简择用增清净云得智也。 初地已上所得妙观·平等二智亦自本有种生云转识得智也。 转者转舍即断舍弃舍。 得者转得即显得生得也。 如本论第十说。 【章】或因果俱(至)中说六识钞曰。 七举因果说六识类。 胜鬘经中等者。 彼经曰。 若无如来藏者不得厌苦乐求涅槃。 何以故。 于此六识及心法智此七法刹那不住不种众苦。 不得厌苦乐求涅槃(云云)此经述记曰。 六识谓眼等六识也。 心法智者意识相应无漏智也。 (云云)【章】或因果俱(至)说七心界钞曰。 八举七识之说。 诸教者对法论二(十丁左)说七心界等也(瑜伽论中处处说)。 【章】或因果俱(至)八谓八识钞曰。 九举八识之说。 楞伽·深密·密严等经瑜伽·唯识·百法等论说八识也。 【章】或因果合说九钞曰。 十举九识之说。 此中有六。 初标牒。 二证第九识。 三举旧经论明第九识体。 四举今家所立。 五举证成所立。 六结今家义今即初也。 【章】楞伽第九(至)水中诸波。 钞曰。 二证第九识。 八九种种识等者。 十卷楞伽第九今所引前文曰。 依诸耶念法。 是故有识生。 八九种种识如水中诸波(云云)今家以第九识云染净别开。 他家难云。 楞伽既说依诸邪念法故第九非唯净。 染识位亦立第九识。 今家通云。 依邪念法有九八识生者。 含染净意。 若染八识则邪念为顺之增上缘。 若净第八识则以邪念为违之增上缘。 如立隐密佛性。 若不尔则如来品现功德庄严经文如何通是。 【章】依无相论(至)真俗合说钞曰。 三举旧经论明第九识体。 无相论者。 按藏目无此论名。 故古来种种异说。 今详以二门辨。 初举古师说是非。 二叙今义。 初是非古说者。 或释言。 无相论者陈那所造无相思尘论(真谛译)一卷。 与新译观所缘缘论同本异译也(今云。 检无相恶尘论无如是阿摩罗之名。 故或说非也)又有云。 此是转识论中有如是说(云云)(今云。 次举子岛说是非中因辨)又子岛私记曰。 无相论转识品曰。 能缘有三。 一果报识即阿梨耶。 二执识即末那。 三尘识即六识。 境识俱泯即是空性。 其空性者阿摩罗识。 阿摩罗识即真如(云云)(今云。 子岛所引境识俱泯等文。 转识论文也。 非有无相论转识品者故。 子岛释不说)今捡转识论(真谛三藏译都一卷八纸有)论曰。 问。 遣境存识乃可称唯识义。 既境识俱遣。 何识可成。 答。 立唯识乃一往遣境留心。 卒终为论。 遣境为欲空心。 是其正意。 是故境识俱泯是其义成。 此境识俱泯即是实性即是阿摩罗识。 亦可卒终为论。 是阿末罗识也(云云)(已上真谛译转识论文)基辨详此转识论文。 斯论中有本论及释论合糅成一部一卷。 今此所引示问答文释论之文也。 此释论未详何人所造。 恐真谛三藏所释欤。 今按本论文是唐译显扬第十六成无性品中文异译显然。 如次下具辨。 故有人云转识论中有如是说是非虚谈。 虽尔无此转识论名无相论义。 又子岛云无相论转识品亦不允当。 无如是论品名故。 应知非云转识论亦名无相论。 而转识论初文云。 识转有二种。 一转为众生。 二转为法(云云)由是应知。 转识论非说转识得智论。 但论识转作二相貌也。 若准论说相则应云识转论。 今准此方言应云转识论也。 又瑜伽论记一曰。 文备师云。 昔传引无相论阿摩罗识证有九识。 彼无相论即是显扬论第十六无性品(云云)然彼品文无阿摩罗名(云云)基辨云。 以无相论云显扬无性品诚为善说。 而云彼品文无阿摩罗名未尽。 不许新旧论文同异故。 至次下述自义如见白日焉矣。 第二叙今义者。 基辨谨捡。 今此章所云无相论者非云转识论。 此是真谛三藏所译三无性论也。 有上下二卷四十二纸。 今以此三无性论并读显扬第十六成无性品。 同本异译显然可知。 三无性论文初云立空品中人空已成未立法空为显法空故说诸法无自性品。 是与显扬论成无性品虽文少异稍同。 其成无性品云。 复次成空品中已成立众生无我。 非法无我。 今为成立法无我故说成无性(云云)(今云。 三无性论中亦有本论释论合糅。 本论文与显扬论成无性品大同少异。 释论未知谁人释)三无性论上(十八丁右)曰。 云识如如者。 谓一切诸行但唯是识。 此识二义故称如如。 一摄无倒。 二无变异。 摄无倒者。 谓十二入等一切诸法但唯是识。 离乱识外无别余法故。 一切诸法皆为识摄此义决定。 故称摄无倒如如。 无倒如如未是无相如如也。 无变异者。 明此乱识。 即是分别依他似尘识所显。 由分别性永无故依他性亦不有。 此二无所有。 即是阿末罗识。 唯有此识独无变异。 故称如如。 今大乘义破诸入并皆是无。 唯是乱识所作故。 十二入则为颠倒。 唯一乱识则非颠倒。 故称如如。 此识体犹变异。 次以分别依他遣此乱识。 唯阿摩罗识是无颠倒是无变异是真如如也。 前唯识义中亦应作此识说。 先以唯一乱识遣于外境。 次阿摩罗识遣于乱识故究竟唯一净识也(云云)基辨以此三无性论文并读显扬论成无性品无似是阿摩罗识文。 实如文备师所言。 然三无性论中说七真如。 其第三识如如下说此阿摩罗识文。 显扬论成无性品中亦虽举七种真如云已前摄事品中说而略是。 故无广释七真如文。 由是阅前摄事品说七真如文。 第三如云唯识真如。 即三无性论所云识如如也其文曰。 三唯识真如作意。 谓如前说。 乃至于染净法所依(第八识)思惟诸法唯识之性(识性真如即第九识)既思惟已如实了知唯心染故众生染唯心净故众生净(云云)此文中云染净法所依者第八识也。 云诸法唯识性者识性真如即第九识上有于言。 此彰境第七声。 离第八识无别第九。 于第八处有第九识。 今染净各别开且立名云阿末罗识。 章文云真俗合说。 即今于言意也。 推求摄事品文有如是意。 成无性品让摄事品而略之。 文备师不识推摄事品云成无性品无阿末罗识文。 可谓粗说。 是故今无相论者三无性论炳然。 新译家中以相说性其例尤多。 云转识论之说不可依用。 同性经者。 大乘同性经上(有全二卷。 字文周三藏阇那耶舍共僧安译)曰。 佛言。 楞伽王。 众生神识无边广大。 无色无相不可见。 无碍无形无定处。 不可说(乃至)楞伽王。 识相清净。 唯是无明贪着习气业等诸客烦恼之所覆障。 楞伽王。 譬如清净虚空之界唯有四种客尘染污何等为四所谓烟云尘雾。 楞伽王。 识相如是。 本清净故无边不可捉。 无有色染。 唯是诸客烦恼之所覆染故乃至广说(云云)若取真如等者。 上来所举无相论同性经说。 立第九识名阿摩罗识。 此云无垢。 伦记一曰。 地婆诃罗云。 西方一解。 第六识别义名为阿末罗。 断惑证灭有胜用故(云云)新罗元晓师云。 自性清净心名为阿末罗。 与第八赖耶识体同义别(云云)(今云。 元晓师说能合同性经亦准如来功德庄严经意也)真俗合说故者。 真如是真谛。 识者俗谛。 今以真如为识。 故云真俗合说也。 枢要下末曰。 依无相论及同性经。 无垢识者。 自性识心。 即真如理。 故知无垢通二种也(云云)又伦记一曰。 基云。 依无相论同性经中。 彼取真如为第九识。 真一俗八。 二合说故(云云)基辨云同性经说识相之言。 是约俗谛。 说本性净是真。 无相论如上已辨。 真俗合说也。 【章】今取净位(至)名别说故钞曰。 四举今家所立。 今家意言。 云识是俗谛幻性识也。 故以真如不可释也。 故今家净位第八本识以为第九识也染净本识等者。 染本识第八说。 净本识第九识。 虽第八与第九各别说。 其体即本识也。 【章】如来功德(至)阿末罗识钞曰。 五举证成今家义。 此中既言下章主释经文。 成唯识疏三末(七十九丁右)曰。 或名无垢识。 唯无漏依。 体性无垢。 先名阿末罗识。 或名阿摩罗识。 古师立为第九识者非也。 然楞伽经第九有九种识。 如上(第一卷)下(第三)会此无垢识是圆镜智相应识名。 转因第八心体得之(云云)又同疏一本曰。 楞伽经说八九种种识如水中诸波。 说有九识即是增数。 显依他识略有三种广唯有八离于增减。 故说唯言。 楞伽经中兼说识性。 或以第八染净别开故言九识。 非是依他识体有九。 亦非体类别有九识。 (云云)【章】故知第八(至)以为九也钞曰。 六结今家义。 【章】或因八果(至)唯有漏故钞曰。 此下明幻性识有五文中第二依异说辨识类。 此中有三。 初佛地论一师。 二安慧师。 三护法正义。 今即初也。 因八者因位八识。 果三者无漏六·七·八三识。 【章】或因八果(至)那唯染故钞曰。 二安慧师义。 成唯识疏(五末)曰。 准此师计即成佛时无第七识余七识成佛(云云)。 【章】或因果俱(至)正义所说钞曰。 三护法正义。 【章】依他识中(至)谓安慧师钞曰。 此下第三依分类明识类。 此中有五。 初标牒(依他识中四字是也)二举一分师。 三举二分师。 四举三分师。 五举四分师。 今即初·二也。 安慧论师以华严经三界唯心文立唯一分。 【章】或说唯二(至)分难陀师钞曰。 三举二分师。 此师由摄大乘说唯二依他性立唯二分义也。 【章】或说有三(至)分陈那师钞曰。 四举三分师。 由能量·所量·量果三量立三分义也。 【章】或说四分(至)分护法师钞曰。 五举四分师。 由陈那义立三分。 以三量别义加第四分。 如成唯识二说。 【章】如是所说(至)所相无故钞曰。 此五文中第四由同异门辨识类。 此中三文。 初示上来所说约理世俗一往之论。 二辨八识非一非异示可言中道。 三举非一非异证诸识差别者。 三能变识诸心所法相等四分法相差别。 成唯识论七说识差别相约理世俗说。 理世俗者是假施设。 故今云一往而论也。 依成唯识云等下论第七(十八丁)文也。 此二辨八识非一非异示可言中道。 因果性故者。 因谓第八识果谓七转识。 互为因为果故。 定异则应非因果性。 麦种不生豆故。 因果性故非一非异。 阿毗达磨经诸法于识藏等颂文意。 无定性故者如幻事阳炎等从缘现故。 是楞伽·深密经所说意。 问。 如何八识缘起无定性耶。 答。 且二禅已上五识皆无不现。 是由业缘不现。 若生初禅眼耳身三识随缘现。 鼻舌二识由业无。 若欲界五识皆现。 或无想天及五位无心位六识俱无。 如无色界。 诸色但种子不现行。 如灭定。 染第七识一向不现。 皆随缘现无决定性。 故云非有似有如幻假有也如水波故者。 彰无差别非无差别。 是楞伽·深密·伽五十一之所说也行相所依相应异者。 第八行相无分别现量见分。 第七行相非寻伺任运计度见分。 第六通现比非三见分。 前五唯现量见分。 随应可知。 故云行相异也所依异者。 第八识依第七意根。 第七识依第八意根。 第六亦依第七意根。 前五依眼等五根。 故云所依异所缘异者。 第八缘三种境。 第七缘我法相。 第六通缘一切法。 前五缘色等五境。 故云所缘异相应异者。 第八识但五遍行无记性相应。 第七识五遍行有覆无记我痴等四烦恼八大随惑别境慧十八心所相应。 第六识若善。 五遍行善起信等善十一欲等别境善起合二十一俱。 若染五遍行染。 别境五中随染起根本惑十八大随惑中随惑二小随惑十合俱起。 若无记。 四不定亦起例可知。 前五识亦随三性别例准可知。 故云相应异也。 起灭异故者。 八识中一灭时余不灭。 熏习异故者。 能(七转)所(第八)熏等(等总别报其不共相等)相各有异。 楞伽经云等者。 举非一非异证成唯识疏(七本)释曰。 心意识等以理俗谛随事差别相故可说有别。 约胜义胜义真故相无别也。 第四胜义理忘言虑。 今(颂意)遮有别但说无别。 既曰离言。 何别不别。 以识自性能相无故所相亦无。 能所二性(一切法互能所)即依识立。 求不可得。 识上何者为能相所相。 谓用(四分等相用心所缘别相)为能相体(四分合识体心王取总相)为所相(若体为能用为所相)若俗谛事中有此用体真胜义中即离心言俱不可得。 故云真故相无别。 无别者无别亦无不别也。 (云云)【章】如是一切(至)名为唯识钞曰。 五结所观识类差别。 【章】此幻性识(至)各各证故钞曰。 当门大段第三明能观识类。 秋篠云。 上明所观识类差别。 此下明能观智类亦别(云云)若加行观者。 四加行位所修唯识观也。 唯共非自者。 古来二家释别。 芳野云。 理实而言。 加行亦通自相观也。 虽是有漏而既现量。 何都不得自相耶。 故知一往说也(云云)又秋篠云。 若加行智总观诸法皆无我性趣求所证故云唯共非自也(云云)基辨评二释云。 释不悉。 地前加行有漏观故不契真如。 故虽现量但遍缘也。 故云非自也。 秋篠释为好。 若后得智等者。 秋篠云。 若后得智一一依他别别知故名为自相(云云)上来第五门讫。 大乘法苑义林章师子吼钞卷第八(大尾)天明六年(丙午)十一月朔日于南都兴福寺菩提院方妙光院对屋寓隐之砌再校大加删补竟。 来未三月下旬皇都京极善长寺开演之所望。 为其用意加校正了。 抑此师子吼抄安永五年之比于皇都开演之砌书记之了。 其后于东武浅草亦开演之砌一校子。 其后于西京药师寺开演。 去已辛于专寺正智院讲之。 每讲无不加删补。 渐今年清书了。 回向四忍法界海法相沙门基辨六十九岁书大乘法苑义林章师子吼钞卷第九(唯识章之余)南都西京药师寺法相大乘沙门释基辨撰【章】第六修证位次者。 钞曰。 自下当章第六门。 大分为三。 初标牒。 明修入位。 三明修证行相。 今即初也。 【章】摄大乘说(至)一切障抄曰。 此下第二明修入位次。 此中大分有二。 初举三个论文。 明位。 后会二论之违。 初中有三。 初举摄大乘。 二举成唯识。 三举瑜伽论。 初中亦二。 初本论。 二释论。 今即初也。 摄大乘者。 无性第六(二纸左)之文也何处能入者。 寄问而起。 有二问。 初问所入处。 二问能入。 何言应再读焉。 初问何处能入。 后问云何能入。 答中有此二意故谓即于彼有见者。 答所入处也。 神廓摄大乘疏作二释。 一彼者意识也。 有见者后(念)生意识与耳识俱名为有见(此释意以见照义为见也)谓耳识亲闻法义故名为见。 后生如理作意远从耳识闻法而生。 此后(念)果(第六识)有先因见故(再识云见俱云有也)名为有见。 二若体对用意言自体与见分用俱故名有见(已上神廓)基辨详二释云。 两释俱不尔。 今辨初释者。 云意识与耳识俱亲闻法义名为见。 于胜解行地资粮位闻慧故虽应尔。 至四加行位唯修慧故非与耳识俱之意识。 四寻伺远以闻慧虽为增上。 至四如实缘非安立谛故但意识修慧。 故不尔。 又后释中云意言自体与见分俱是通漫释。 自证·见二分俱一切心心所行相。 为何今云有见简之。 故为未稳。 今释云。 彼者指第六意识。 见者推求即正见也(神廓以见言为见照义释未了也)有者俱也。 谓第六识与正见俱起。 即四寻思四如实观也。 摄论同处文曰。 推求文名唯是意言(云云)唯是言彰意言孤起与耳不俱。 推求言是正见俱也。 是为证作今解(已上私)似法似义者。 子岛作二释云。 一云影像文义似本质故。 二云依他文义似心外故(云云)今释云。 似者假有实无四寻思观。 故假有云似。 法者自性。 义者差别也。 意言者。 意识变所缘境如言似故。 意识现行行相云意言也于言境第七声。 子岛释云第六啭声尤为不是。 今云。 如于二空有迷谬者之于言。 疏主释境第七声故。 此文总意云。 于彼第六意识有正见俱起寻思推求假有实无自性(法)差别(义)观似法似义意言境之意。 是答所入处竟大乘法相者下答能入之问。 今谓。 四如实观缘非安立大乘所观。 简二乘观。 离识增无。 离境识无。 泯能所相观即是大乘法相。 此大乘法相言第三具声等所生起者。 今云。 等谓能所相平等起也。 此等所生起言于胜解行地资粮位大乘法相闻熏习为远缘意言正见为近缘。 四加行位唯意言境为缘彼彼心起云等所生起。 若于见道以其闻熏增长本熏净种为增上缘自本熏种如·智冥合现行。 修道究竟道皆此本种生起今总合云等所生起也胜解行地者。 地前资粮加行位也随闻胜解故者。 地前位也。 如理通达故者。 见道也治一切障故者。 修道也离一切障故者。 无学道究竟位也。 【章】无性解云(至)离诸障故抄曰。 二以释论文明位唯有识性者。 大乘教法。 但随听闻者。 闻熏习也通达此意言故者。 此谓一切法名义自性差别。 通达此名义意言境即是通达唯识由此者。 此谓意言即唯识变。 第三具声。 此能观有能作用能对治用故。 【章】成唯识说(至)唯识相性抄曰。 二举成唯识。 此中有七。 初问起。 二示立五位处所。 三资粮位。 四加行位。 五见道位。 六修习位。 七究竟位。 云何渐次二句初问起也。 谓诣菩萨二句二示立五位处所。 资粮位中二句三资粮位。 在加行等四句四加行位。 在通等二句五见道位。 修习位等四句六修道位。 至究竟等六句七究竟位。 【章】五十九说(至)正同唯识钞曰。 三举瑜伽同唯识。 瑜伽文有八问。 今出二问。 云何等六字初问。 齐何等八字后问(问位)谓善法等下答二问。 初九字资粮位。 已得等下二句加行位。 证得见地故一句通达位见道。 积集修地等二句修习位修道。 得究竟等三句究竟位无学道正同唯识一句示此说与唯识同。 【章】摄大乘中(至)略隐不说抄曰。 明修入位次。 二文中第二会二论违。 此中二初摄论。 后唯识。 今即初也。 此会违意云。 先举摄大乘文中。 说胜解行地·见道·修道·究竟道说示四位不云加行位。 与成唯识说五位相违。 此违云何会。 今会云。 胜解行地名在资粮位。 资粮位以闻思思量唯识相性时位尤长。 故云胜解行地。 此地一大劫修行满力方起加行故。 加行时位短少。 故从多分长时资粮云胜解行地作论。 故说四位以加行位摄资粮说以观时少等者。 加行位唯识观修时少故略隐不说。 【章】唯识等中(至)上来明位抄曰。 二会唯识论别修者。 五位别修行相见道前位者。 加行位也亦有伏除者。 亦资粮位摄论唯识等下举加行位伏除之相。 二论各言四加行位寻思如实唯识观别伏除故别出加行直往迂回等者。 通难。 难云。 地前有伏除顿悟应尔。 渐悟人已断烦恼回心。 何有伏除耶。 迂回之人下辨顿渐二悟人别。 意言迂回人中有已得第四果等人。 此人于地前中虽得生空无漏无断惑用。 生空游观心中亦不能伏除。 未证法空真如真识终不能了如幻依他缘生识故。 成唯识八如引厚严经明。 经曰。 不见圆成实非知幻事等(云云)上来明位者。 结明修入位。 【章】下当辨修(至)三地修抄曰。 自下当门第三段明修证之行相。 此中有四。 初标牒分科。 二明证修。 三明相修。 四明地修。 今即初也。 如是三修实虽同时今别明之。 证即修相之修地之修。 修有二种。 一能修。 二具修。 佛位证修。 相修具修。 地修佛位是无。 见道已后至金刚心之证修渐渐证真起次修故。 如至次明。 【章】证修者此(至)似而非真抄曰。 此下第二证修。 此中有九。 初标牒(证修者三字是)二明地前相似观证修。 三明初地见道证修。 四明初地修道二三四地证修。 五明第五地证修。 六明第六地证修。 七明第七地证修。 八明八九十地证修。 九明果上证修。 此即初·二科也证修者。 子岛云。 证者证知义。 修者修习义也。 观行者修习有漏无漏观证知依他圆成之理名为证修也(云云)此见道前者表地前(地前相似观之证修也)真俗二谛唯识观者。 非安立唯识观云真。 安立唯识云俗。 今此云真四如实观。 又云俗者四寻思观。 为得见道根本智所证真性今此修非安立。 为得后得智所证有差别识相今此修安立观。 是为入见道证智而修故此位虽无实证此名证修似而非真者。 虽作非安立观空·有二相犹未能除。 观心有所得故云似。 颂言。 现前立少物。 谓是唯识性。 谓有所得故。 非实住唯识。 (云云)【章】入见道中(至)方了俗识钞曰。 三明初地见道之证修了真识者证唯识性真如(本智)方了俗识者缘净依他识(后得有分别智境)。 【章】四地以前真俗别观钞曰。 四明初地修道二地三地四地证修真俗别观者以根本智观真。 以后得智观俗。 未得念念真俗合观。 【章】第五地中(至)始能少起钞曰。 五明第五地证修真俗方合者。 本智后共真俗合观。 西明仁王疏曰。 经云善学菩萨四天王双照二谛平等道。 略有四种双照。 一方便双照。 谓十回向中四善根位。 二证位双照。 如此经初地。 三功用双照。 谓第五地。 四任运双照。 八地上(云云)灯主破是。 如子岛私记引。 然极用功等者示劣于六地已上用极功用始能少分起合观智。 【章】至第六地(至)未能长时钞曰。 六明第六地证修。 五地已前全有相观。 第六地上无相观。 虽多分起。 未能长时相续。 【章】于第七地(至)亦未任运抄曰。 七明第七地证修方得长时者示胜第六地。 无相长时起故。 犹有加行等者彰劣后八地上。 【章】八地已上(至)恒俱合缘抄曰。 八明八九十地证修。 如文可知。 若尔以何为三地别耶。 答。 如成唯识九说。 【章】至佛位已(至)自在满故抄曰。 九明果上证起。 三智俱能者。 大圆·平等·妙观三智俱一刹那能缘真俗识第六不定等者。 观察智或时一念缘二谛。 或时唯缘真谛。 如自受法乐智。 或时缘唯俗谛。 如说法利生时成事唯俗等者非护法义行缘浅故者行谓行相。 缘谓所缘。 成事智观有情心行为三业化。 故云行缘浅也。 或亦通真等者亲光义也。 如上已明。 【章】相修者云(至)修唯识观抄曰。 此下第二明相修。 此中有五。 初标牒(相修者三字是也)二问起。 三总明相修行相。 四广明五位观心之相状。 五重明五位修习别。 此即初·二也相修者。 子岛曰。 相者体相也。 修者修习之义。 观行者修习有漏无漏观令其智种子现行。 其体相展转增胜生长圆满。 名为相修也(云云)。 【章】谓今有漏(至)生长圆满抄曰。 三总明相修之行相。 有漏无漏观心者。 秋篠(义镜)云。 有漏观心谓资粮·加行二位。 无漏观心者见修无学三道观心(云云)种子现行者。 种子得修。 现行习修。 展转增胜者。 地位展转无漏增胜。 生长圆满者。 由现行熏新熏种生本熏种子增长圆满。 【章】初修习位(至)纯熟自在钞曰。 四广明五位观心之相状初修习者资粮位也托境思惟等者。 资粮位中随所闻大乘教法托一切所缘境界思惟唯识相性理。 令此唯识观心纯熟自在。 【章】后伏所取(至)相像渐微钞曰。 此明加行位观心之状后者加行位。 资粮位之后故伏所取等者四寻思观拆伏之状观心转明胜者四如实观心转明境相像渐微者。 境谓安立有空相有所得境相。 像渐微者。 有所得影像云像。 谓由四如实非安立谛观心有·空二相渐渐微隐。 【章】忽心境乃冥观转成无漏。 抄曰。 此明见道通达位观心相状。 三十颂说。 若时于所缘。 智都无所得。 尔时住唯识(云云)忽谓若时。 犹云有一时心境乃冥者。 如与智冥合平等平等观转等者。 地前所修有漏唯识观有一时忽然转成无漏唯识观也。 【章】如是展转(至)名之为修钞曰。 此明十地修道及究竟位观心如是者指心境乃冥观转无漏。 下转成中等者。 十地间次第展转无漏下品唯识相性观心转齐成中品观。 中品观心转齐成上品观心。 此修习位地地断所知障展转转齐观心至究竟相也。 究竟圆满等者明究竟位观心。 究竟位虽无修得义以已修义究竟圆满名修也。 【章】于初二位(至)用渐增故抄曰。 此下五重明五位修习之别。 此中有四。 初明资粮·加行二位。 初二位者资粮·加行二位。 有漏三慧者。 资粮位闻思二慧加行位修慧。 皆现种修者。 三慧俱以现行名修。 亦现行时必有新熏种。 此名种修种修无漏等者明种修由。 谓由有漏善新熏力本熏无漏种自增长种子用渐增长。 损力益能转故。 子岛云。 资粮位以有漏闻思二慧修唯识观。 加行位以有漏修慧修。 即此二位修增有漏智现行种子傍修增无漏智之用(云云)。 【章】通达位中(至)种修有漏抄曰。 二明见道位唯有修慧者。 无漏修慧通现种修者。 无漏智现行即修。 种修者。 无漏智新熏种生。 此种修增种修有漏者。 无漏智种修增时同念有漏善种子势增。 此名种修。 【章】在修习位(至)种修有漏抄曰。 三明修道位。 有漏无漏者。 漏无漏唯识观。 通现种修者。 此亦通漏无漏。 自可知也。 种修有漏者准前可知。 【章】于究竟位(至)无漏之观钞曰。 四明究竟位无漏满故等者。 修义皆止故更不修然具现种等者。 非由具观名修也。 【章】地修者有得修习修抄曰。 自下辨修中第三明地修。 此中有三。 初略示。 二举证。 三由证成义。 今即初也。 地修者。 子岛云。 地者九地也。 修者修习义也。 观行者随在何地修唯识观令修习生长增长自地他地观心种子现行之体用名为地修也得修者。 同云。 小乘得修在未来。 大乘意现在无漏种未现行以熏习修增此种令生现行名云得修。 演秘曰。 得者谓所得。 熏修云修。 由现道力令所得法种子增明故(云云)对法九说四种修。 一得修。 二习修。 三除去修。 四对治修(云云)今举唯初二。 【章】对法九云(至)现前行故抄曰。 二举证又道生时者一本作见道生时。 虽义意通以现本为稳。 道谓一切有无漏道。 有漏善智无漏善智现行熏种时修增安立各自种子。 是名得修(由有漏善熏习修增有漏善种及无漏善种等准前应知)从此种类等者。 从此修增(现行熏种云修增也)无漏观心种类或有漏善心种类展转增盛相续现行生起故。 谓有漏善现行新熏自种增长本熏无漏种用无漏善现行新熏自种增长本熏有漏善种又即此道等者就现行释习修。 此道者漏无漏道。 现前行者心现起修行也。 【章】习谓现行得谓种子抄曰。 此下三由证成义。 此中有四。 初由前证略立二修。 二明地修行相有四类。 三结四类分别能修人。 今即初也。 【章】有依下地(至)傍修得故抄曰。 二明地修行相。 此有四类。 此即初一类也有依下地等者明依身在下地起下地心修唯识观依下地者。 或问予(基辨)云。 由子岛释依言古师存二义。 一者所依定。 二者所依身。 虽有二义今取定也。 若依身者何故次文引唯识文云前三无色等耶。 入见道依身者在欲界故(云云)(已上子岛)何今不由子岛别释第一类而云明依身在下地起下地心等耶。 基辨答曰。 子岛取定不取身说破古之缕解有得失非全璧。 今详判古义叙今义。 其中玄黄自分今立二科。 初出古义详判。 二述今义彰实。 初出古义四家。 初清素记义。 二秋篠所释。 三义滨所释。 四子岛释义。 于此四家详判是非于一一下自应辨明初清素记义者。 彼记曰。 依下欲界身起色界(四定)心入现观时。 现行习修唯四静虑。 得修种子通上无色。 以曾闻无色令其上地本新种子用增长故。 不同下地更熏新种名为体增。 种体多故。 故引唯识成前义也(云云)(基辨)判此义是非云。 此师释依下地文云依下欲界身为稳当也。 然释章起下地心云起色界心等未稳。 强为牵合成唯识论胜见道傍修等文应设此释既云起下地心。 何云起色界心耶。 若言自前三无色见则第四定已下皆是起中地心。 则是亦由证文强牵合焉。 若章文云随应起下地心。 则似有理。 既不云尔。 云何曲文成理耶。 故清素释为不允当。 二秋篠释义者。 珠记曰。 依下地起下地心身在欲界起欲界心。 又身在第二禅还依初定起初定心(云云)基辨详判云。 秋篠云。 身在欲界起欲界心之释尤得章意又身在第二禅等之释工而劫失。 云依初定起初定心之释未稳既云依初定。 即是起初定心。 有何差别云依初定。 复云起初定耶。 不依则应无起定理。 不起则应不可名依定。 故秋篠释半为不当。 又子岛破秋篠云身在欲界起欲界心之释云。 不妨在欲界起散闻思作唯识观。 然于此四类不可摄也。 既说初类云得修通上得缘上境令势增长。 云何以欲界散心修增上界定种子。 若尔则有定散间杂之失故也。 基辨详此破是非云。 子岛所斥不允。 谓欲界散地心有二。 一散乱心。 二等持心。 以初散心不能作唯识观。 以后定心作唯识观。 上章文云。 于初二位有漏三慧。 皆现种修种修无漏用渐增故(云云)此初二位中资粮位以有漏闻思二慧修唯识观修增有漏智现种之体用傍修增无漏智种之用。 既下文云欲界自地观但闻思慧。 明知从欲界等持心起有漏闻思。 熏修傍修得上界定种子。 有漏闻思熏修既说傍修无漏种。 何况傍修有漏上定种。 岂有定散间杂之失耶。 今云得缘上境令势增长。 则凡作唯识观缘三界一切法。 了唯识故。 欲界等持作唯识观岂不观三界唯心。 若观三界则是缘上境。 何云无势增长耶。 故子岛破斥为不稳当。 第三义滨释曰谓依初定起初定心(云云)基辨详云。 今此章文既云依下地起下地。 岂应云依初定起初定耶。 故不稳当如秋篠文中斥。 四子岛义云。 依下地者指所依定。 非明依身。 谓身在欲界依初定起初定。 今云依下地起下心。 乃至在下地依无所有处定起无所有处心亦云依下起下。 是即第一句之旨也。 引前三无色等文为证尤在此意也(云云)子岛释意云。 引成唯识前三无色等文。 意谓。 身在欲界入菩萨见道之人以第四定为所依定。 以第四定无漏心入见道已傍修前三无色地世俗智种子。 现修在下第四定。 种修通上三无色。 故以此文证第一句也(已上子岛意也)基辨详子岛义云。 言依初定起初定心之释如详秋篠义中斥。 有烦重失。 复云依无所有处定起无所有处心。 是亦重言。 不依则不起故。 云何以在欲下地修无所有处定摄依下地起下地之类耶。 应摄在下地起上地之类也。 又子岛意以唯识前三无色等文为证。 以四类皆令同此证。 由举证文却令难解。 当知此文傍得修之证。 亦以前三无色为得修通上之证也。 又此章明三修。 证·相二修既就漏无漏唯识观辨已。 云何此地修但局无漏明是耶。 故此证文虽云胜见道亦云前三无色有此根。 非唯无漏证文。 但举四类傍得修通上之证也。 智者择而居诸。 故子岛所言为不稳当第二叙今义彰实者。 谓此第一类中依下地起下地心者。 身依欲下地故。 心亦起欲下地等持心修三界唯识观也。 习修唯下者。 身在下地起下地心修唯识观之时心现行修唯欲等持故。 云唯下。 得修通上等者。 意云。 习修唯自地。 得修通自他地。 其中自地体用俱增。 他地唯用增。 得缘上境等者。 以下地心缘上地境熏时俱上地种势力增长。 或问予云。 得修缘上境令势增长(云云)此缘上境。 心不现行则不能缘上境。 无相分不能缘。 有相分是应现行。 云何不云习修云得修耶。 答。 如前文言。 习谓现行。 得谓种子(云云)然有习修必有种修。 现行熏种子故。 如第一类习修唯下地现行。 是必有二得修。 一正得修。 下地现行漏以似无漏随应熏种。 新熏体增本熏用增。 是种子体用俱增长。 今文云下体用俱增故。 二傍得修。 其下地得修时。 傍以下地心缘上地境令上地种势增唯用增云傍得修。 今文云上唯用增故。 又或问云。 以下地心缘上地境必有相分。 若有相分现应习修。 云何但云得修为唯用增种体不增耶。 答。 身在下起下心。 下能缘心缘下境熏是现观故。 必种体用应俱增也。 又起下地心身在下地缘上地境。 傍修得故相分虽上。 能缘见分下地。 于上用劣弱故。 种体不熏。 成唯识二说能熏义。 第二立有胜用非能缘强盛用。 则非能熏。 下心缘下是能缘强盛用。 下心缘上能缘劣故。 唯上相分无熏种体道理。 是傍修得不现观故。 唯本种用增无体增义。 故缘上境唯得修非习修也。 又问。 上境为相分是应本质。 下能缘心如本质相分现可谓下心缘下。 何不熏种耶。 答。 上境为相如镜中似实。 下能缘缘无用。 是熏变相分故。 不可熏种如理应思得缘上境等者。 明通上所由。 意云。 身居欲界起欲界等持用思慧。 观三界唯心即缘上境了唯识变如是缘了熏下种体用时令上地漏无漏本种势力增也下体用俱境者。 现行熏种之时下种新增体亦增本种用。 故云俱增也。 问云。 体用俱增者。 种子是本识上功能差别。 可俱云用。 何故云体用耶。 答。 体是体相种子缘起道理。 或善或恶或色或心等缘起道理各别义增新熏种子是云体增。 其体相上应缘起因缘之用增云用增也上唯用增故者。 观三界唯识故。 熏下地种时傍了上地境熏。 于本熏上地种令势用增长也。 故云唯用增也成唯识云等者。 论七(三十三丁)之文也。 今谓。 是但证傍得修之义也。 然子岛意以此证文为四类上无漏唯识观地修证。 如前已斥。 此地修文非但明无漏唯识观地修。 如前证修相修章文以有无漏唯识观辨。 此地修文亦通漏无漏观心明显然可知。 故知此文但证傍修得义。 总今明地修相四类辨习修得修之别为要也。 不应必以见道以欲界身依第四定无漏之义及四类上云但依定非依身也。 故子岛释为穿甚矣。 有此根者。 指三无漏根云此也。 有胜见道等者。 菩萨所修真见道为胜。 真见道无漏智如智冥合平等平等。 故证一切法如。 后得智时法则此智一切法唯识观熏修种故。 第四定无漏观是现行修。 此定心观余地境熏为得修也。 今就无漏证通有无漏傍得修也。 为简二乘见道今云胜见道也。 【章】有依下地(至)修通下地抄曰。 明第二类。 谓依身在下地。 以上地心(此上地言自初定至第四无色定)修唯识观习修现行唯上地心。 新熏种子之体及增本熏种之用亦同是为得修。 傍增欲下地有漏善种用亦是得修。 对法论十曰。 依初定地现修道时。 亦修欲系所有善根。 如是依一切上地现修道时。 皆能修习下界下地所有善根。 于彼得自在故。 子岛释云。 依下地者明所依定。 谓依初禅定起二禅已上心修时现修唯第二定。 种修通上下地(云云)今云。 此释不稳。 彼师引对法第五说入初定忆若欲以第二定心出等即能现前而出于定余一切地如理当知而成初定中起第二定义。 虽然对法说出定时。 今四类修说住定时。 故为证不成。 故依初定起二定已上心不应道理。 凡依定不起彼彼定心。 则不可名依定故。 【章】有依上地(至)修亦通下抄曰。 明第三类。 谓依身在上地以上地心修唯识观。 现行习修唯上地心。 依上地者。 自初定依身上至第四无色果报为依地也。 起上地心者。 自初定心上至非想地心起定修习为起心也。 种子得修新熏种子之体及增本熏种之用唯所起上地。 傍得修欲下地所有善种故。 云得修亦通下也。 子岛所释但云依第二定起第二定等未稳。 云起定即依定故作此解。 如上已辨。 【章】有依上地(至)得修通上抄曰。 明第四类。 谓依身在下地起下地心依上地者自初定乃至非想地果报云依上地。 他谓彼彼感果报心起下地心者。 自无所有处心乃至欲界等持心。 说初定地修欲界善故。 伽六十四说以无色心了三界法。 何况初定心不修欲界善。 今明报心在非想地起下无所有处心乃至在初定依身修欲界等持善为第四类也。 子岛云。 依上地者明所依定。 谓依第二定起初定心乃至依非想定起无所有处以下心修时。 现行修唯在下初定。 乃至无所有处种修亦通上(自第二定至非想地云上也)今云。 不尔。 身在上地。 以下地心起唯识观现行习修彼彼下地心。 自无所有处乃至欲等持心彼彼云下。 熏种得修熏修新熏种体及修本熏种用傍修上地彼彼种用。 故云通上也。 问。 何故子岛所释不尔(云云)答。 子岛云依上定起下定心。 故不尔。 今章所云依上地者。 依彼彼果报心地。 初定已上彼彼定心即果依身(身此果报)若无色界唯定心为果报。 若果云身。 定心即依身。 【章】诸上修下(至)非余品类抄曰。 第三结四类分别能修人诸上修下者。 上八地身起随应下地心习修者即第四类全第三类得修也及自地修者。 上地身起上心第三类余第一类习修。 谓下身起下心也通一切品者。 如上已言。 能修人不分曾得未曾得自在未自在通一切品。 品者能修人品下修上者。 谓身在下起上地心。 第一类得修第二类全也。 如是修唯识观者必曾得者得自在者所修。 非余未曾得者未自在者所修。 故云非余品类也。 【章】对法论云(至)胜者可尔。 抄曰。 第四会违成前义。 对法第十卷取意也。 彼虽不云下地不能修上。 说依上地修下界所有善根得自在故。 翻是今云下地不能等也诸初业者。 未先修得上定之人初修上定人云初业。 有上定八故云。 初也。 及渐邻近者。 未得定自在人渐邻近上定自在者未得自在者。 渐邻近者。 未得上定者。 初修业人。 不能上修者。 下地身以上地心修唯识观初业及渐邻近者不能近未生果故者。 近谓亲也。 未上界生果故不能上修非胜者可尔者。 久习业人云胜者。 如是胜者下修上起下自在。 故云非可尔也。 【章】第七观法何性者。 抄曰。 自下当章第七门。 大分为四。 初标牒。 二略示此门所明。 三出能观性。 四明所观性。 今即初也。 观法何性者。 今云。 观者能也。 法者所观也。 何性者。 于三性中何性今此门所辨也。 【章】此有二种(至)二所观钞曰。 二略示此门所明。 【章】能观定非(至)此据正义抄曰。 此下三出能观性。 能观定非等者。 谓唯识观智能缘见分。 若据安慧。 立相见分计执成计执能观义。 计执无体。 故不可为能观。 今彰非安慧义据护法正义立。 云定非所执亦云此据正义。 此者指上能观非执。 彼无者云计执无体也。 【章】有漏观者(至)二性所摄抄曰。 此以正义约有无漏观辨。 若以有漏心作唯识观者。 定属依他不属圆实。 非胜义智不可云圆实性。 若无漏唯识观。 则净依他圆成实摄。 深密诚说。 故依圆二性所摄。 若安慧无有漏全无漏一分依他义。 许相见分计所执故。 许因无漏有法执故。 【章】常无常门(至)非真理故抄曰。 以常无常有无漏辨无漏观。 能观属净分依他起则无常门非常。 今云属依他者彰无常门。 又无漏观净分依他故云摄属圆成。 决定无不属依他唯属圆成者。 能观智非真理故。 若是真理非能观非非能观是绝言故。 【章】即显地前(至)二性能观抄曰。 下约地位辨即显者。 次上文以有无漏明此即彰地前地上能观智别七地已前有无漏者。 若出观时有漏。 入观时无漏二性能观者。 二性谓依·圆二。 出观有漏善心唯识智唯依他也。 入观无漏唯识智圆二性。 今总合云二性能观也。 【章】所观性者(至)圆成实性抄曰。 四明所观性。 此中有四。 初标牒。 二举三个论文成。 三列三文成所观性。 四立似实二观判诸文。 今初四字标牒。 摄大乘云下第二科文。 此中有三。 初摄论(无性六十一丁)文。 二摄论第二(无性二十八丁)文。 三成唯识文。 今即初也。 意言似义相等者。 第六意识所缘名义自性差别假有实无云似义相。 悟入此似义相故。 悟计执本来都无已。 此明四寻思观。 悟入唯识等者。 明四如实观。 谓观离境无识离识无境故悟入依他起性。 若已灭除等者。 明泯空有相入见道位。 已灭除者。 泯空有二相住非安立菩萨正观。 意言闻法熏习等者。 第六意识与耳识俱闻净法界等流教法意识与思俱起熏习。 此相似观现前立少物故观心有所得。 非实住唯识。 故云种类唯识之相。 乃至尔时等者。 明入见道悟达圆成实性。 乃至者略文。 尔时者若时。 犹云有一时。 平等平等等者如与智冥合平等平等此云无戏论无所得。 此即无分别智生起已相。 此名尔时住唯识即悟入圆成实性也。 【章】又云名事(至)即入三性抄曰。 二摄论第二文(无性)文意如前释。 【章】初半颂悟(至)圆成实性抄曰。 下章主文以论文为三性文。 如文可知。 【章】成唯识云(至)三处不同抄曰。 三成唯识文第八卷(二十一丁)文也非不见真如等者厚严经颂。 说见道位相。 不见真如者示真见道而能了诸行等者示后得智悟净依他。 如是上下二句章主文也。 三处者摄论二文唯识一文。 【章】摄论初文(至)方悟三性抄曰。 此明所观性中第三判三文成所观性。 暖顶二位等者四寻思观忍第一法等者四如实观。 余文可知。 【章】虽有三文(至)二者相似抄曰。 第四立二观而判诸文。 此中有五。 初举二观名。 二判成唯识文。 三判摄论初文。 四判摄论后文。 五会违。 今即初也。 三文者摄论二文唯识一文。 实证者实证观。 谓初地上无所得观相似者相似观。 谓地前有所得观。 【章】成唯识中(至)计所执无抄曰。 二判唯识文。 成唯识中者。 厚严经非不见真如文也实亲证者实证观也。 无漏二智者根本后得二智。 真俗前后者根本智为前。 是证圆成实真智。 后得智为后悟净依他俗智不见二取者。 悟计执本来都无故离能所二取相。 此名证计执无。 三十颂说。 若时于所缘智都无所得。 尔时住唯识。 离二取相故(云云)此即见道实证相也。 【章】无法体无(至)遍计所执抄曰。 下寄难成无法等者计执本来都无云体无。 智何所证者。 以根后二智证计执无上文既明计执体无如何证之耶此难意也。 心所变无等者难救成。 若以心所变无云证执无则不尔。 心变无说意不坏法现前故。 第六意识无之相分依他起摄。 非证执无。 亦应非证真如理无绝言真如理上计执都无圆成实摄。 如何悟依·圆外说证计执无(云云)但于依·圆二性不见能所取(此即悟计执本来无也)。 【章】然正体智(至)证计所执抄曰。 此通难文。 难云。 若言根·后二智俱证所执无。 则何故诸处云证真如智证所执无耶。 今文通此难。 如文可解。 【章】虽见道前(至)方名证得抄曰。 此通伏难。 难云。 地前加行位既观二取空。 何必云见道证二取无耶。 今文通意云。 虽见道已前亦不见二取未亲证得依·圆二性。 加行位是似观。 不云证计执无也。 故于初地等二句结判成唯识意。 由上来所明意。 成唯识意于初地方名证得三性。 【章】摄论初文(至)故据实说抄曰。 三判摄论初文。 此文由实·似二观说。 谓悟圆成据实观说。 悟依·计二性据相似观。 相似悟者有所得观悟。 长时多分等者。 周记曰。 暖·顶·忍·世第一法通此四位思惟二性(计依)名云长时。 忍·世第一少时亦有悟圆成。 所以二性名多分也。 短时少分者。 世第一法名为短时。 忍位名为少分(云云)(今云。 周记辨大好)仲算大德云。 短时属时少分属观(云云)子岛评是为好。 今详云。 少分者示忍位四如实观中有相似观圆成实性。 又由周记可云长时即多分亦短时即少分。 亦非亲证等者。 彰加行位少分观圆成有所得相似观。 故据实说者。 由上来所明理故。 此摄论文据初地上实证说。 【章】摄论次文(至)实未悟入钞曰。 四判摄论后文。 此后文意据地前相似悟入三性观说创观名事等者。 四寻思观。 观假有实无名悟入所执次唯观有识等者。 明四寻思观依他性。 虽未证实等者。 未证实净依他故虽难名悟依他。 今具就相似有所得观行名悟依他。 如实智位等下。 四如实观观境离识非有识亦非有。 此且名云能所二取。 然带空有二相故此名相似。 余文由此意可解也。 【章】摄论据相(至)皆准此释钞曰。 五会违私记曰。 摄论二处文为初修业人约相似观。 故说别悟入三性。 初修业人先悟识后悟深故。 又成唯识论文为久修业人约实证观先悟圆实。 次自悟依他。 其二中悟计执。 (云云)【章】第八诸地依起者钞曰。 自下第八门。 此中大分为四。 初标牒。 二分科。 三明依身。 四明地起。 今即初也。 此门明修唯识观人身心。 诸地者修观心之依地。 诸言通下依起。 起言亦通上地。 具言地起诸依起。 依谓修观者依身。 起谓初起后起由依身有别。 今明是故云诸地依起也。 【章】此中有二(至)后时地起钞曰。 二分科。 【章】依身者名(至)唯欲界故。 钞曰。 三明依身。 谓修唯识观依身初起后起有别今明。 此中大分为二。 初顿悟人依身。 二渐悟人依身。 初中有四。 初总明有无漏观依身初起。 二举其证。 三别明有漏观依身后起。 四别明无漏观依身后起。 今即初也。 初起依于等者。 修唯识观初起非极胜心不能发心。 唯欲界身有胜慧胜厌故。 依此身得。 私记曰。 初发胜心。 是极难故。 依有胜慧胜厌之处。 初发大心(云云)创发胜心者。 创发有无漏胜心也。 【章】显扬等说(至)出世现观钞曰。 二举其证。 欲界初起之证论第十六(十六丁右)文也。 极戚非恶起者。 地狱不起现观。 苦受恒随故不能入三摩地也极欣非上二等者。 色无色界亦无现观。 欣掉重故厌羸劣故云非上二。 唯欲界人天有胜厌故。 佛出世令现观。 佛出世现观者。 三十论疏(九末七十二丁)曰。 唯欲人天趣有佛出世能起现观末法亦得有。 佛出世摄故。 无佛世(佛出世已前)不得。 无说法者令生厌故(云云)。 【章】初地已前(至)得有是事钞曰。 三别明有漏观依身后起初依已前者。 除加加行资粮位中何故除四加行位。 谓四加行位菩萨不生无色为正义故除也。 如灯辨一切容得者。 除四加行位余资粮位初地已前。 三界有漏地依身缘自他一切法容得修唯识观也。 许毗钵舍那等者。 许者今所引毗钵舍那文瑜伽六十五说。 故云许也。 毗钵舍那菩萨者。 伽云毗钵舍那行菩萨。 即资粮位菩萨毗钵舍那此云观。 观谓慧也。 资粮位菩萨未能得定。 由闻教法闻思慧增。 故随所行名毗钵舍那行菩萨也。 生无色界等者。 周记曰。 地前菩萨任业受生。 彼(资粮位菩萨)有三界业故得生无色。 若非菩萨彼界何人能以一心缘一切法。 故知资粮位中三界俱可得起此唯识观。 并据后起。 一切者。 义演曰。 了一切者。 即作唯识观也。 非此何人等者。 意言。 非资粮位菩萨何人得有缘一切作唯识观。 故云得者是事也。 【章】七地以前(至)得菩提故钞曰。 四别明无漏观依身后起七地已前者。 自四加行位至第七地菩萨不生无色。 四加行位依身必但欲界。 今文明无漏观后起故。 初地至第七地之论也。 菩萨不生等者。 伽(六十五)对法(十三)说。 于无色不能现利生事。 故菩萨不生(云云)唯定依于等者。 明八地已上无漏观依身最后起。 成唯识七曰。 求佛果者定色界后引生无漏。 彼必生在净居大自在宫得菩提故(云云)起谓起唯识观也。 胜所依者净居大自在宫也。 得菩提者得佛菩提也。 【章】其渐悟者(至)欲界身得钞曰。 此下明依身中第二明渐悟人修唯识观依身。 此中有十。 初明初二果经生不经生人初起但依欲界。 二别明初二果不经生人后起。 三不齐释(明初二果不经生人未入地不生无色由)四齐释(明回心人不经生初二果亦生无色)五别明初二果经生人后起。 六明第三果不经生人修唯识观初起后起。 七明第三果经生人及第四果修唯识观初起后起。 八结顿悟人无漏观初起由。 九结渐悟人初起亦通色界义。 十会违文重成渐悟初起亦通色界义是即初也。 初二果人等者。 意言经生不经生初二果人有欲界俱生惑未生上界。 故回心修唯识观。 初起必欲界身也。 【章】不经生者(至)依身而起钞曰。 二别明初二果不经生人后起。 亦通色界等者。 亦言亦欲界亦顿悟。 不经生者不经极七返家家等回心云不经生人回心也。 【章】虽未入地(至)业力多故钞曰。 三不齐释明初二果不经生人未八地不生无色由悲愿自在随受生故者。 明不生无色由。 善珠·信睿·常腾·真兴同云。 此人回心成菩萨故。 为利有情悲愿受生。 而无色界非利有情处故。 如地上菩萨不生彼处。 此人亦不生彼处(云云)亦不因修等者。 因修二字一本作因循。 古师释作两途。 一作因循为释(清记。 周记)同云。 因循者任运也。 清记释云。 菩萨依作意厌不生无色。 亦不任运许生无色。 今与彼异(不任业)不生无色。 因循者任运也(云云)子岛云。 不许回心圣者任运受生。 必以愿力作意生故。 为对上悲愿受生。 更用亦言返成其义也(云云)二作因循为释(秋篠并常腾初义现本由是)秋篠曰。 因由也。 修者造修也。 若诸圣人造修新业以彼业力转生彼处。 无有是处。 故云变不因修许转生故。 长读不字。 义道亦远(常腾初义用之。 子岛不用之)今云。 作因循为稳。 详释曰。 因循者任运之俗悟也。 不因循者不任运也。 谓初二果回心人虽未入地。 但以愿力许受生故。 不随任运业力。 作意势力受生自在转。 此人虽有无色惑可许非利生处愿力阙故不生也。 亦言亦顿悟地上。 以愿不生非利生处也。 如周清二记所言读云亦不因循许转生则许言应在因循上。 既不尔。 故为不是。 秋篠·常腾所云亦不可也。 许言在因循下故。 秋篠等所云亦不是。 不同顿悟等者。 谓初二果回心人地前既得生空无漏智无分别惑故。 不能新作业生无色界。 不同顿悟人未断分别惑业力多故地前位中犹生无色也。 是道已前下明不同顿悟由。 【章】或亦许生(至)厌下染故钞曰。 四齐释明回心不经生初二果人亦生无色。 非此生上等者。 示不同二乘定性。 周记曰。 若尔托胜所依而证菩提既生无色。 如何受佛位大菩提耶。 为有此难故今说言非此生上厌下染故。 意云。 此初二果回心人生无色者。 非欣上厌下生。 故暂生无色还生下界受变易身。 不同定姓二乘之人厌断下染永生无色也。 【章】若经生者(至)唯欲界故钞曰。 五别明初二果经生人后起发心及后者。 唯识观初起云发心。 及后者唯识后起。 周云。 此人怖生死故于欲界初得后起也。 【章】第三果人(至)无利益故钞曰。 六明第三果不经生人修唯识观初起后起。 初二果不经生得不还果名第三果不经生也。 此文不齐释。 问。 初二果不经生人有齐不齐两解。 齐释亦许生无色。 何故此第三果不经生人不许齐释耶。 答。 秋篠(并)义滨曰。 虽无文说。 准此(上齐释也)文。 并应不还(不经生人)有生无色界。 然略不说(云云)此齐释也。 今云。 准上经生齐释应有不欣上厌下任业暂时生无色直生下受变易义也。 【章】若经生者(至)色界身起钞曰。 七明第三界经生人及第四果修唯识观初起后起。 第三果经生者及第四果回心人若欲界身发大心者。 初起后起共唯依欲界身起。 若色界发大心者。 初后共唯依色界身起。 经生人怖生死故。 但于初起处后起也。 【章】初证悟(至)慧厌深故钞曰。 八明顿悟人无漏观初起初证顿悟者。 证谓无漏智。 根智云初必欲界身者。 无漏观初起必欲界身由断生执等者。 明必欲界身由。 胜慧胜厌但在欲界身故。 此慧厌心由断我执烦恼障起故。 【章】渐悟初依亦通色界钞曰。 九明渐悟人无漏观初起亦通色界义证者本智无漏观初依者初起依身。 亦者亦欲多(次具成也显扬文)。 【章】显扬等说(至)非深厌故。 钞曰。 十会违文重成渐悟初起亦通色界义。 据各初入者。 据顿悟二乘说也。 唯断法执等者。 明唯欲界中入现观非渐悟由。 渐悟人人执先已断后回心趣大故。 回心已地空无漏初起非深厌心得故。 通色界身而起。 非深厌境故。 【章】上明依身(至)不取傍说钞曰。 当门大段四文中第四明地起。 此中有六。 初结上起下。 明欲界修唯识观。 二明依色无色定分别三慧三得。 三引证成依无色心修唯识观人。 四总明见道上修唯识观所依地。 五明由上界定修无漏观义说三慧。 六明二定已上七未至定不修唯识。 今即初也欲界自地观等者。 以欲界心修唯识观也。 通闻思者。 今云。 如上所明。 欲界有二。 一散乱心。 二等持心。 今取等持心。 若非等持心不能作唯识观。 今文云观通因果故。 闻·思二慧非等持心不起。 所以上文云有漏三慧皆现种修。 种修无漏用渐增故。 四类之中第一类此现种修摄唯散非定者。 明欲界自地观但通闻思非修。 秋篠曰。 欲界地中无起修惠。 若欲修时堕思中故。 唯散地故(云云)(此释由三慧章所明)此依正义等者。 唯散非定释依云欲界无轻安之正义。 不取欲界有轻安傍说也。 【章】色界观中(至)非生得摄钞曰。 二明依色无色定分别三慧二得色界观者。 以色界定心所修唯识观也通闻修慧者。 周记曰。 以稍敛心即入定故云无有思。 有耳根故。 故得有闻(文)今云。 此由三慧章意释。 子岛云。 色界定心是微细故无粗思慧。 若欲思时还堕修中。 然闻教法故有闻修二慧也(云云)今云。 此尽理无色界观等者。 无色界中无耳根故亦无闻惠。 故唯有修慧也。 周云。 无色界同色界。 无根故无闻(云云)今云。 同色界者还堕修中也此唯加行善等者。 明二得。 此闻·思·修三慧唯加行善。 非生得如三慧章。 【章】然依瑜伽(至)及无漏法钞曰。 三引证成依无色心修唯识观人。 六十五说者。 五字写误。 六十四(十七纸)已下文也。 若定若生者。 秋篠云。 有二释。 一云身在下界起上界定名为若定。 身生彼地即起彼心名云若生(此伽抄文。 芳野由之)二云。 加行善心名为若定。 生得善心名为若生毗钵舍那菩萨者。 资粮位菩萨及得广慧者。 佛地论曰。 深广圆满善道达故名为广慧。 即定波罗蜜多声闻等(云云)谓不定姓色闻也以无色界心者。 三界业缚彼犹有故非此生上厌下染故。 如前既明。 不同定姓二乘也。 此就若生齐释。 如实义者。 今云以无色界心者。 就若定论。 非云若生。 了三界法者。 此即唯识观也。 【章】故知无色(至)缘于一切钞曰。 下章主释今所引瑜伽文菩萨即是等者。 毗钵舍那菩萨即见道前资粮位四十心位地上不生者。 回心已去地上菩萨不生无色。 如前已明。 不能现利益事故。 随应说是。 通定姓不定姓故云随应也。 广慧者。 不愚法声闻不愚之名通不定姓及定姓。 然此中不定姓人不生无色。 多分唯若定修唯识观。 又少分有若生直生下地修。 其定姓人亦生无色通若定若生不作唯识观也。 秋篠云。 又定姓声闻能信大乘藏识教等生无色界得入灭定名为不愚法。 此二者。 地前毗钵舍那菩萨及不定姓广慧也。 【章】菩萨见道(至)随应别说。 钞曰。 四总明见道上修唯识观所依之地。 唯第四定者。 菩萨见道及金刚心修唯识观断惑所依定心唯第四定后通诸地者。 后修道十地行位云后。 子岛云。 若见道后修道十地断惑证理所依定及金刚道后佛位所依定通上界十地(云云)广如私记色六等者。 释诸地也。 初未至·中间·四根本定云色六。 对法抄曰。 虽有中间无漏不言入见道。 以游观无漏故。 大梵居多散乱故。 随应等者。 十地中断惑与游观随应依心起唯识观断惑九等下释随应言。 断惑无漏心除有顶故云九。 色六无色三。 游观无漏心通有顶故云十也。 【章】无漏闻思(至)随依无爽钞曰。 五明由上界定修无漏观二慧。 秋篠云。 随依有二师说。 一云。 依者修慧也。 谓义说闻·思随所依修慧作唯识观亦无爽也。 二云。 依者色六无色四十所依地。 是名依。 色界无思。 无色无闻。 而体修慧。 依十地故。 义说闻·思随体修慧亦依十地无爽也(云云)今云。 后义芳野由之。 【章】上七未至(至)故不能作钞曰。 六明二定已上七未至定不修唯识。 八定之中除初定作七未至定唯有欣上厌下心不作总缘。 行相局故。 心不及一切故。 不能作唯识观也。 秋篠记曰。 初未至心总厌三界一切诸法总缘诸谤故行相最宽。 上七未至如地阶级欣上厌下无总缘行相故云唯有欣厌等(云云)对法抄曰。 以圣弟子初无定(心)故依初未至而断下惑。 初定已上为前有定皆依根本断烦恼不依未至。 (云云)【章】第九断诸障染者钞曰。 自下第九门。 此门大意明修唯识观所断障染差别。 此中大分为八。 初标牒。 二释障言。 三释二种障(此中有四。 次下具明)四明三住断之三粗重。 五明三随眠。 六明四障。 七明五住地。 八以所余推断除章。 今即初也断者。 显扬论曰。 谓五种因断诸烦恼。 一知彼体故。 二知彼事。 三知彼过故。 四避彼缘故。 五修彼对治作意故(云云)。 【章】障有二种(至)二所知障钞曰。 二释障字一俱生等者。 如成唯识一说。 此复有二者。 俱生有烦恼所知二障。 分别亦尔。 初烦恼即障。 持业得名。 后所知之障。 依主得名。 【章】成唯识论(至)俱初地断钞曰。 三释二种烦恼所知障。 此中有四。 初明分别烦恼障伏断。 二明俱生烦恼障伏断。 三明分别所知障伏断。 四明俱生所知障伏断。 今即初也。 现行资粮道中者。 本疏十末曰。 资粮位粗现行伏灭细现行不能伏。 至加行位亦皆伏(粗细俱伏云皆)由此菩萨正愿·胜解·世间力邪见疑等伏而不行(顺世间故不起邪见)不以六行欣厌(云云)顿伏者。 一时皆伏种习俱等者。 初地入心无间道断种解脱道断习。 习谓余气无堪任性。 疏十末曰。 无加行道能顿伏者。 根本·后得能伏(云云)今云。 此就伏俱生惑云。 【章】俱生烦恼(至)以害伴故钞曰。 二明俱生烦恼障伏断。 地前渐伏者。 一分伏云渐也。 成唯识十说。 谓初二住由习胜解及惭愧故损本识中染种势力益本识圆净种功能。 虽未断障种实证转依。 而渐伏现行亦名为转(云云)此论文中初二位者资粮·加行二位。 此位渐伏之亦名云损力益能转。 习胜解者。 资粮位信唯胜故云习胜解。 虽尔犹未能伏唯识想及惭愧者。 加行位伏唯识想(有所得云想)少伏烦恼故名有惭愧。 又世亲摄论曰。 有惭愧故令诸烦恼少分现或不现。 烦恼现行即深惭愧。 惭愧者是胜解行之胜相故(已上世亲摄论)由如是相俱生烦恼一分伏云渐伏也。 璎珞经说三贤菩萨唯伏不断。 余处说地前不伏俱生惑者于资粮位不伏也。 第十回向满心四加行位伏之也。 能顿伏尽者。 论曰。 令永不行如阿罗汉(云云)今云。 永不行者。 初地已上俱生烦恼障现行能顿伏尽。 第六识法空智。 第七识法空平等性智现起故。 二(六·七)生空智亦现起。 由此势力虽出观时能顿伏尽令永不行。 然故意力等者。 前七地中。 不怖烦恼者由故意力前四地起我见等七地已前起贪等。 故问。 七地以前菩萨可故起贪嗔痴耶。 若故起贪等无性摄论中。 释菩萨作杀等十种作业云唯作前七业不起后三(云云)依之则应云不起贪等三。 如何。 答。 七地已前尚起贪等烦恼。 其义源出解深密经。 瑜伽·唯识同存此旨。 所以或为助愿受生或为识戒力依大悲相应慧正知故起。 自性染污故虽名性罪不为过失大生功德。 今论由故意力前七地中虽暂现起而不为烦恼之文。 复第二论文说地上菩萨所起烦恼皆由正知不为过失之文。 义意全同。 无性摄论不起后三之文。 依性罪不现行之义且说不起实贪嗔痴等也(已上同学)其辨云。 起为利生贪嗔痴心相故非实迷轨贪等也。 又问。 故起烦恼故起已伏惑耶。 故起未伏惑耶。 若已伏者。 菩萨故起为助愿受生。 已伏烦恼损伏种子功能无润生能。 故起之何所为耶。 是以瑜伽论中初地上中烦恼不现(云云)既下品烦恼不伏之。 尔应云故起未伏惑下品耶。 若未伏惑者。 今论文说令永不行如阿罗汉。 由故意力前七地中虽暂现起等(云云)此文应云故起已伏惑。 如何。 答。 以云故起已伏惑为正义。 今立二理。 一云。 已伏烦恼以故意起之。 是菩萨胜能。 若云起未伏惑。 非胜功能。 二云。 若起未伏者。 违故意名言。 但云上中烦恼不现六·七二识中六识俱生烦恼为上中。 第七俱生烦恼为下品。 故云伏上中也(已上同学)由此等义云有时犹起也。 而不为失者。 为利生故。 为试戒故。 正知现故。 不为过失。 八地以上等者。 八地已上第六生空无漏智相续起故无由起烦恼。 故云永不现行。 习地地除等者。 习谓载堪任性余习气分。 地地除者。 十地间地地所障所知障每于地地断。 除俱生烦恼气分令减种子势力。 而共种体金刚心时一时顿断。 如岁久置筥麝香香气虽灭麝体犹在。 故云种金刚断。 其身见等及此等者。 其谓指故起俱生者。 身见等者。 等边见。 及此俱生者。 其身边见俱贪等者云此俱生也。 至第四地此等现行永伏。 法执无故者。 明永伏由。 第六识身见边见俱所知障(定爱法爱等)于第四地断已故。 此第四地所障所知障俱身边见并贪慢等永隐相不现行。 故云法执无故此所生起等者。 此谓指第四地。 所生起谓害伴不俱生烦恼。 身见俱生贪等势力所起烦恼(慢等)云不俱生(又云独起)云害伴。 于第四地身见不起。 俱起贪等亦无。 是故至第五地不俱生烦恼害伴亦无。 故云五地不行等也。 【章】所知障中(至)习初地断钞曰。 三明分别所知障伏断。 如文可知。 【章】俱生现行(至)方永伏尽钞曰。 四明俱生所知障伏断。 此有二。 初总说。 后别说。 此即初也俱生现行者。 俱生所知障现行地前渐伏者。 由菩萨胜解·正愿·世间力地前渐伏。 乃至十地等者。 由于地地能为障。 十地之中地地无间道断种习气解脱道断。 方永伏尽者。 问。 俱生所知障由障地地地地无间道断种解脱道断习。 何故不云永断尽云永伏尽耶。 答。 初标俱生现行故。 今云伏尽由前道力折伏后地所知障现令其不行。 名之为伏(云云)(已上子岛)今云。 俱生所知现行地前一分伏。 今云渐伏。 十地间地地后地障现行永伏尽。 【章】若别说者(至)种习俱断钞曰。 二别说约第六七二识委细说故云别说也前之六识者。 前六俱所知障八地伏尽者。 论曰八地上六识俱者不复现行。 无漏观心相续故七识现行等者。 明第七俱生所知障。 如文可知金刚喻定加行道者。 对法第十说。 金刚心有二。 一加行道摄。 二无间道摄(云云)成唯识疏十末作三释。 意云。 一以无漏心任运趣入根本智名加行道非加行智。 加行智者有趣求彼故。 加行智不通无漏(云云)今云。 此义加行道与加行智别。 加行道唯无漏非趣求。 加行智唯有漏有趣求故。 二云对法据。 二乘等说金刚心有二。 非云菩萨金刚心中有加行道。 故加行智不通无漏(云云)今云。 此义加行道·加行智各异体一。 故唯有漏。 对法论金刚心加行道是非约菩萨说。 三云加行智亦通无漏。 八地等无者。 无有漏加行智如别深趣求者。 八地已去有任运趣求故。 对法说金刚心有加行道。 不简简菩萨故(云云)今云。 此义加行道加行智体一而通有无漏。 有功用趣求有漏加行智任运趣求。 无漏加行智八地已上纯无漏加行智。 七地已前亦虽少分有无漏加行智必堕。 有功用。 故有漏善心有功用趣求也。 地前全有功用加行道。 此有漏心有加行·根本·后得三智。 如成唯识疏十末具明。 【章】菩萨地说(至)入如来住钞曰。 第四明三住断之三粗重菩萨地说者。 四十八(二十一丁右)七十三(八丁左)已下应对捡三住所断者。 深密经四地波罗蜜品说三住断。 一皮粗重。 二肤粗重。 三骨粗重(云云)又伽四十八说一皮二肤三骨又同。 七十三说一皮二肉三心。 或本作实者。 以贞实与心义同欤。 私记曰。 以喻显。 谓见道所断障易断如在皮病易疗。 第八地所断障稍难断。 如在骨病极难疗(云云)下断章亦作皮肉骨。 三十论疏十末广明。 一极喜住等者。 此举见道断。 一切恶趣等者。 第六识俱分别起烦恼所知二障因邪师邪教邪分别起者粗重者。 种子·现行·无堪任性共名粗重。 有二十四粗重。 杂集论十一具明。 又义灯七末广明。 又子岛私记具会违能令一切中上烦恼等者。 细品为中。 粗品为上。 前六识俱生烦恼一切现行今名一切中上。 至极喜住此一切中上烦恼皆不现行。 前六识俱生烦恼之一切不现行。 故今云皆不。 非有前六烦恼下品。 今第七识俱生烦恼为下品也。 但一烦恼品故此不名中上。 极微细故。 不达道故。 不能伏故。 七地已前名我爱执藏现行位。 子岛曰。 中上烦恼者。 即第七识相应俱生烦恼上中品现行也。 下品现行极微细故不达道。 故不能伏。 故七地已前以故意力起者是也(云云)今云。 此释不尔。 子岛意起未伏下品惑为故意方行。 如前问答。 以起已伏惑为正义中上烦恼者。 前六俱生烦恼一切也。 第七识俱生惑但一类品。 无粗细故非九地所摄。 总是一品二无功用等下明第八地断一切能障等者。 无生法忍有三。 一本性无生忍(缘所执得)二自然无生忍(缘依他得)三惑苦无生忍(缘圆成得)初地始得本性无生忍。 故云少净。 第八地始得自然·惑苦二无生忍。 故云多净。 第十地圆满。 故云极净也无生法者。 谓真如。 以无漏智忍可云忍。 能障此忍烦恼所知二障云一切能障也。 诸烦恼品者。 前六识俱生烦恼习气(此种子金刚心断今云习气无堪任性也)及所知障者。 前六识俱生所知现行·种子·习气。 非障地所知障烦恼障品所知障云在肤粗重也。 一切烦恼等者。 第七识俱生下品(细)烦恼现行。 七地已前尚自现起。 至第八地无功用无相住一向不起。 故云皆不现前。 第七下品不现。 何况得前六识俱生中上烦恼一切现起。 今总合初地已伏者云一切云皆也最初任运等明皆不现前由。 第八地无功用初故云最初任运。 无相住故云得无生忍也。 三最上成满菩萨住下明第十地所断一切烦恼等者。 第七俱生烦恼习气(无堪任性)种子(随眠)及前六识俱生所知障种习·第七识俱生所知障种习。 此云在骨粗重。 【章】解深密经说者三随眠。 钞曰。 此下第五明三随眠。 文有五。 初标牒。 二明害伴随眠。 三羸劣随眠。 四微细随眠。 五由三重断辨三随眠。 所在。 今即初也。 深密经第四(十六纸)地波罗蜜品说也。 【章】一害伴随(至)永无复有钞曰。 二明害伴随眠。 此有二。 初经文。 后章主释。 今即初也谓前五地者。 举示害伴随眠所在(并)断位。 此五地中。 前四地唯害伴随眠所在非断位也。 第五地是断位亦所在处也问。 害伴之名是第四地所伏害。 身见等伴类故得名。 而云何第四地第三地第二地有害伴者。 不俱生惑今云前五地耶。 又第五地第四地断害伴处。 何云所在处耶。 子岛答云。 害伴之名有二。 一云。 正得害伴名。 是第五地所断不俱生贪等。 即第四地身见俱者。 二云。 五地中前四地亦有我见不俱起独起贪等。 皆名我见伴类。 此前四地亦有。 身见俱起贪等第四地断时随无故。 名我见伴类也。 唯第五地所断助伴一类不俱生贪等得别名害伴也。 诸不俱生等者。 灯曰。 此言俱生者。 非对分别任运起名为俱生。 第六识中与身见俱起贪等名为俱生。 不俱生者。 独起贪等不与我见俱故名不俱生。 由我见俱起贪等势力所引烦恼于第四地身见不起故俱生起贪等亦无故。 至于第五地不俱生者亦不生也彼于尔时等者。 彼谓名助伴者尔时于第五时永无复有者。 我见俱起贪等既不起故。 彼不俱生者亦自不起也。 【章】此意说言(至)故名害伴钞曰。 二章主释经文。 所余烦恼者。 与身见不俱独起贪等。 此名不俱生。 然体稍粗者。 不俱生惑体。 稍粗。 因彼而起等者。 彼谓第四地断害已烦恼。 不俱生者因是起也。 由俱生者断害已故此不俱生亦随无也。 此害伴义。 【章】二羸劣随(至)稍难断故钞曰。 明三随眠五文中第三明羸劣随眠。 此深密经文。 云此随眠体者。 前六识相应俱生烦恼所知现行。 示障稍微细云羸劣也。 谓第六七地等者。 第六七地不起伏道。 微细现行若修所伏等者。 于第六七地若修伏道时。 微细现行羸劣亦所伏不现行。 非俱生身见等者。 第四地断俱生身见对此羸劣粗。 此羸劣稍细故。 非第四地断俱生身见时此羸劣亦随灭。 微细难断故。 第五地中不能断也。 【章】不违楞伽(至)贪即不生钞曰。 下二章主会违。 此中三文。 初总叙不违。 二正会第一释。 三第二会释。 今即初也。 难违云。 若言身见虽第四断与身见不俱生羸劣随眠六七地中犹行。 则如何楞伽经说俱生身见断故即不生耶。 会此违作二释。 如次下文。 楞伽者经第二(二十一纸)所说也。 【章】彼约二乘(至)恼不生说钞曰。 二正会第一释。 彼约二乘等者。 彼谓指楞伽说。 彼说约二乘断第九品我见则贪等不生。 非如瑜伽等说菩萨地地断所知故烦恼不生。 【章】或依二随(至)亦不相达钞曰。 三第二会释意言楞伽依害伴羸劣二随眠究竟断位贪等不生故。 与瑜伽论说亦不相违。 【章】三微细随(至)为依止故。 钞曰。 明三随眠五文中第四明微细随眠。 此随体谓第七识相应所知障现行于第八地已上者。 于者境第七声。 示微细随眠现行之处。 从此已去等者。 立理释成。 八地上生空观长时相续故。 一切烦恼一向不现行。 唯有障地所知障。 故此微细随眠此第七识相应所知障现行为体也。 为依止故者。 子岛云。 依止谓所依止。 一云。 所知障是所依烦恼障是能依。 二云。 第七识是所依第六识是能依也(云云)今云。 二释俱不稳。 今释所知障是所依止。 微细随眠是能依也。 此彰微细随眠唯有所知障为体。 依止谓体相也。 【章】然由初地(至)住在佛地。 钞曰。 五由三住断辨三随眠显得位。 显得者。 初地已前在皮粗重(分别二障)现行。 故不显有害伴羸劣俱生微细。 已断皮粗重时显知初二随眠所在。 位谓示显知处。 显微细随眠位例准可知。 【章】宝性论中(至)觉舍小障钞曰。 自下当门文段八文中第六明四障。 此中有二。 初举四障名。 二明伏断四障位次。 今即初也宝性论者。 第三(四纸左)文(坚慧菩萨造菩提留支译)阐提不信障者。 由枢要阐提有三。 一者一阐底迦(乐欲义。 乐欲生死也)二者阿阐底迦(不乐欲义。 不乐涅槃故)三者阿颠底迦(名毕竟无涅槃性故)子岛云。 此等中皆诽谤三宝四谛不信善恶因果故名不信障(云云)(外道着我障者。 私记曰。 外道由邪师邪教执实我我所。 名著我障也)【章】十信第六(至)种金刚断钞曰。 二明伏断四障位次伏初障者。 得信不退伏阐提不信障伏第二障者。 第四生贵住安住谛理故伏外道着我障。 七地方断等者。 三十论九说。 七细相现行障。 谓所知障中俱生一分执有生灭细相现行。 彼障七地妙无相道。 入七地时便能永断(云云)疏曰。 由前六地作缘起缘。 流转·还灭尚有生灭微细相故。 故名为障。 此地真如名种种无别真如。 故此道名妙无相道。 此细相为障(云云)此中犹观十二缘者。 此观生死细相也。 此名缘觉舍心障。 此所知障或初二下就断烦恼种明后二烦恼者。 后二所知俱烦恼。 此种金刚心断。 【章】胜鬘经说(至)无明住地钞曰。 此下第七明五住地。 此有二。 初明五住地名。 地者。 唯识疏九末曰。 地者依止。 种子与现行为依。 名之为地。 此约数(五住不同)种·断(见修二断)名之为地(云云)今云。 住心也。 地者所因起即种子也见一处住地者。 见道所断分别起烦恼总名见一处。 住地言此云烦恼。 次三亦尔。 欲爱者。 欲界俱生烦恼。 色爱者。 色界俱生烦恼。 有爱者无色界俱生惑。 此三爱修道断。 无明住地者。 见修所断所知障。 此住地言所知障也。 【章】见一处往(至)顿渐而断钞曰。 二明五住地断位。 顿渐而断者。 见断所知顿断。 修道断所知修道地地渐渐断也。 若初四习已下明断无堪任性。 初四习中见一处习真见道解脱道顿断。 欲爱等三修所断习虽种子金刚心断。 习于地地中断所知障时烦恼习随断灭。 如麝体有香气先灭。 故今云随同所知等也。 【章】或说六烦(至)说余所除钞曰。 大文第八。 以所余推余章。 六烦恼者。 贪·嗔·痴·慢·疑·见也。 如对法一(十丁)说。 七随眠者。 一欲爱随眠。 二瞋恚随眠。 三有爱随眠。 四慢随眠。 五无明随眠。 六见随眠。 七疑随眠。 具如对法六(十八丁)说八缠者。 一惛沈。 二睡眠。 三掉举。 四悔。 五嫉。 六悭。 七无惭。 八无愧。 如断章中具辨。 九结者。 一爱结。 二恚结。 三慢结。 四无明结。 五见结。 六取结。 七疑结。 八嫉结。 九悭结。 如对法六(十六丁)说十烦恼者。 十根本烦恼。 如对法六(十四丁)说十分别者。 无性摄论四(二十三丁)曰。 一根本分别。 谓阿赖耶识。 二缘相分别。 谓色等境为所缘相所起分别。 五识俱第六识。 三显相分别。 谓眼等五识并所依根(五根)识(第八识)四缘相分别。 谓第六识。 五显相变异分别。 谓前五·第八识变异者老等变异·乐受等变异·贪等变异·逼苦时节等变异。 六他引分别。 由他教所起分别即第六识。 七不如理分别。 八如理分别。 九执着分别。 六·七识。 十散动分别。 诸菩萨扰乱无分别智分别也。 即前五·第六识。 十散动者。 此十分别中第十散动分别。 故十分别先举十散动后举为正。 无性四曰。 一无相散动。 二有相散动。 三顺益散动。 四损减散动。 五一性散动。 六具性散动。 七自性散动。 八着别散动。 九如名取义散动。 十如义取名散动。 等者等取十一障二十二愚。 此说唯识等者。 此门明断说但唯识观断。 不说余观所除也。 【章】第十归摄二空者钞曰。 自下当章第十门明以唯识观摄生法二空观。 此中有十。 初标牒。 二举二空名。 三明唯识观通二空观所以。 四会难。 五难云法空必带生空。 六释通前难。 七明生空观是唯识观。 八立五门释(此有五)九结定会二十论。 十以余义推余章。 今即初也。 【章】诸论说二(至)空二法空钞曰。 二举二空名诸论者。 瑜伽·唯识·摄论。 处处广说。 【章】其唯识观(至)通生法空钞曰。 三明唯识观通二空观所以寻思实智等者。 今云。 寻思观观所取空伏除生法二执。 如实智观能取空唯伏除法执。 故寻思如实两观通生法二空观。 故知唯识观通二空观。 【章】为生所依(至)论识说故钞曰。 四会难。 难云。 唯识观通二空观。 则何故论云为入我空说六二法为入法空复说唯识耶。 今文以四义答释此难为生所依等者。 第一义答。 意言。 以法空为生空所依但说法空唯识观。 意求种智等二句第二义答。 谓菩萨所修本意为断法执得佛种智。 专观法空。 故说法空唯识观。 秋篠云。 种智者。 尽所有性一切种智即后得智是也。 为于二空等二句第三义答。 三十论初曰。 今造此论。 为于二空有迷谬者生正解故。 既言为令悟二空明唯识。 云何不通生空观耶。 然且法观等三句第四义答。 三十论五说。 我见起位彼法我见亦必现前。 我执必依法执而起。 如要迷杌等方谓人等。 同论第十疏曰。 明法空观必带生观。 加行入心虽独法空。 入必细故带其粗意(云云)论诚说故者。 佛地论曰。 必执有法。 而计我故(云云)三十论亦处处说。 【章】何故翻悟(至)不迷于体钞曰。 五难云法空必带生空。 又有二。 初难。 后难数。 今即初也。 难意言。 不约求悟观。 但由迷执说我执必由法执起带法执。 何故不约迷执。 说求悟观不云生空必带法空耶。 若以解有等七句设救难。 此中初二句救。 亦应迷有下正难救。 救言以观解有浅深。 悟生空未必悟法空。 今难救云。 若尔以应迷执亦有浅深。 迷我用应不迷法体。 【章】今释未有(至)未必带法钞曰。 六释通前难未有解体等者。 未有已知机木者迷为鬼恐怖者。 悟有浅深。 但悟浅者不能达深。 故生空未必带法空也。 【章】二十唯识云(至)亦唯识故钞曰。 七明生空观中唯识观。 余教者说十二处之余即说唯识教。 此唯识教已下章主文。 此言指余教。 以说唯识教示悟入法空独作生空等者。 单生空观。 如内遣有情假缘智是也。 亦言亦法空唯识观。 【章】但是法空(至)唯识观故钞曰。 此下八立五门释文有五。 此第一门以二空观对唯识观以定不定辨。 【章】唯识观宽(至)唯是唯识钞曰。 此次二门以生法观对唯识观以通局辨。 【章】生观义宽(至)有生空非钞曰。 此第三门以生空观对唯识观以通局辨。 唯识观者。 菩萨所修生空观。 非唯识观者。 二乘生空观。 有生空非者。 二乘生空观即非唯识观。 【章】由此唯识(至)乘生空观。 钞曰。 此第四门。 以唯识观对生空观。 明无唯识观非生空。 前句者第三门也。 【章】法空对唯(至)其义可知钞曰。 此第五门。 以法空观对唯识观明。 此二作句者。 子岛云。 作字作俱不是。 今云。 作俱为是。 生空亦唯识句法空亦唯识句。 自应知在前门中也。 【章】总相而言(至)据决定说钞曰。 九结定会二十唯识论。 【章】复说诸空(至)如空章说钞曰。 十以余义推余章空章者。 子岛曰。 义寂纂第十唯识章次有空章。 以五门分别。 第一明增减。 说一空(乃至)二十二空。 第四三乘得门云。 上诸空中生空所显者三乘皆能入。 法空所显者唯菩萨入(云云)又秋篠云。 此章二执义末略标五颂说诸空义。 子岛评云。 此强寄释也。 非全空章也。 今云。 不尔。 以秋篠释为稳。 然下二执义末空章文初有大脱落显然可知。 至下应辨。 大乘法苑义林章师子吼钞第八尾安永第十(巳)四月即天明元年有改元。 于东都浅草延命院讲演之砌清书一校了。 草案安永五年记之。 慈恩末学受菩萨戒近住基辨书。 天明六年(丙午)十一月八日于南都兴福寺妙光院对屋校正清书已。 明年未岁三月下旬于皇都京极善长寺东武缘山并高野山京东山禅林寺所众依有恳望欲义林章令讲演。 为其用意由总料简章校阅渐至此章已冀以此功德慈父悲母报恩谢德往生佛国四恩法界平等利益回向无上大菩萨。 法相大乘沙门释基辨(大同坊生年六十九岁)大乘法苑义林章师子吼钞卷第十(诸乘章)南都西京药师寺传法相大乘沙门释基辨撰【章】乘义略以(至)问答料简钞曰。 自下诸乘章。 此章大分为二。 初牒章分科。 后随科释成。 今即初也乘义者。 乘谓运载义。 若依俗释乘驾也(广雅)乘载也(周礼)若由摄论释曰。 六度万行亦乘亦大。 法性真如所乘六性。 事性但能运载行者。 自运运他至于彼岸。 皆名为乘(云云)(已上玄赞)又曰。 乘谓运载。 教理行果健运之义(已上对法抄)义谓差别。 一二三四五之运载。 彼彼教理行果施设建立自成差别。 此章中具明其差异。 故云乘义增减者。 乘有一二三等。 今明是云明增减也。 【章】第十明增减者钞曰。 自下此章大文第二随科释成。 此中有五。 前列五门。 第一增减门中有六。 初标牒。 二举一乘说处。 三举二乘说处。 四举三乘说处。 五举四乘说处。 六举五乘说处。 此即初也。 【章】或说一乘(至)有一乘法钞曰。 此下二举一乘名说处。 此有五文。 初引法花经证。 二引胜鬘经证。 三举辨中边论无上乘证四举显扬六因。 五举摄论十因。 此即初也。 法花经第一(方便品)之文也。 经全文曰。 说佛智慧故诸佛出于世。 唯此一事实作二则非真(云云)玄赞释曰。 佛智慧者有三义。 一云。 佛果上菩提涅槃智性慧用名智慧。 二云。 唯真智。 三云。 多说智性。 此中以初义为正(已上玄赞取意今云。 若不言智唯言理。 则佛证真净法界遂自不彰故。 智理并取为今家实义)又经曰。 十方佛土中唯有一乘法(云云)(今云。 上说佛智慧。 今复说佛土中唯有一乘。 此显说智一乘即说四佛知见。 下废立门中云。 法花分明以智慧为一乘。 隐说真如云云。 又释。 虽说化城亦非真灭说大涅槃俱为宝所。 而未分明说真涅槃。 由二乘者所得涅槃俱名为化菩提全不得故。 显以智慧为一乘。 令彼二乘欣求也)【章】胜鬘经云(至)世间善法钞曰。 此下二举胜鬘一乘。 此中引三个文。 是第一文经曰。 世尊如阿耨大池出八大河。 如是摩诃衍出生一切声闻缘觉世间出世间善法(云云)此经述记曰。 声闻等四有因果二故成八。 故说八大河(云云)(今云。 此经说涅槃界流出一切为涅槃界第一义乘。 如下具明)【章】及至又云(至)即是一乘钞曰。 是第二文皆入大乘者。 述记曰。 小大对明摄入(云云)如下文言。 胜鬘乃以真理为一乘不说智慧故。 摄入(摄入二乘)出生(从涅槃果流出一切)二种俱尽。 经说涅槃界第一义乘故。 以小入大由是应知即是佛乘者。 述记曰。 因果对明摄入(云云)大乘是因佛乘是果。 此经说涅槃界第一义乘。 第一义乘今云大乘。 理一乘故为因是故三乘等者。 述记曰三一对明摄入。 三乘入一乘名总明摄入。 (云云)【章】又言若如(至)一义乘等钞曰。 是第三文。 述记曰。 若如来等下明摄入。 于中有二。 初明权。 二明实。 若如来等下初明权也。 即法花经中破三归一俱有摄入。 即是如来随彼意欲而方便说。 非真了义故名权说也(已上述记)又述记曰。 二乘者下二明实也。 今此经中具明出生摄入一乘。 真谛了义不随他语名真说故。 若法花经中说一乘是实二乘称权。 以于一佛乘分别说三故息处为二密遣二人等也。 若此经中四乘是实一乘称权。 以有无种姓定姓二乘故。 各别说说人为实。 若隐种姓(种姓别运载)总说一乘。 一乘是权。 摄大乘论为引摄一类等颂破不定姓令归大乘。 非定姓故(已上述记)即第一义乘者等。 下废立中云。 胜鬘乃以真理为一乘不说智慧。 如下具明。 【章】辨中边论(至)如彼广说钞曰。 三举中边论无上乘。 一正行无上者。 有六种正行。 一最胜正行。 此有十二最胜行(论云。 十二最胜行者。 一广大最胜。 终不欣来一切世间富乐自在。 志高远故。 二长时最胜。 三无数劫熏习成故。 三依处最胜。 普为利乐一切有情为依处故。 四无尽最胜。 回向无上正等菩提为穷尽故。 五无间最胜。 由自他平等胜解于诸有情发起施等波罗蜜速圆满故。 六无杂最胜。 于他有情所修善法但深随喜令自施等波罗蜜多速圆满故。 七自在最胜。 由三摩地力令所修施等速圆满故。 八摄受最胜。 无分别智之所摄受能令施等极清净故。 九发起最胜。 在胜解行地最上品忍中。 十至摄最胜。 在极喜地。 十一等流最胜。 在次八地。 十二究竟最胜。 在第十地及佛地中菩萨如来因果圆满故云云)二作意正行。 谓闻思修三慧作意行。 三随法正行。 谓随法无散倒·转变行。 四离二边正行。 宝积经中所说中道行。 五差别正行。 十地所修十波罗蜜多行。 六无差别正行。 十地所修十波罗蜜于一一地亦修行也二所缘无上者。 有十二所缘。 一安立所缘。 谓十波罗蜜多等安立法门为所缘也。 二法界所缘。 谓一真法界非安立谛之所缘也。 三所立四能立。 谓前二种波罗蜜多等差别法门。 要由证法界以成故。 一一有所立能立所缘。 五任持所缘。 谓闻慧任持义所缘。 六即持所缘。 谓思慧印持义所缘。 七内持。 谓修慧内别持所缘。 八通达所缘。 谓初地见道所缘。 九增所缘。 谓修道位无漏增长所缘。 十证所缘。 谓前七地所证境。 十一运所缘。 谓第八地任运所缘。 十二最胜所缘。 谓第九第十如来地之所缘境三修证无上者。 有十种修证。 一无阙修证。 谓简无姓大乘种姓修证。 二不毁修证。 谓胜解行地信解修证。 三不动修证。 谓胜解行地发菩提心坚固修证。 四圆满证。 谓胜解行圆满修证(四加行位)五现起修证。 谓初地见道修证。 六坚固修证。 谓修道位善根长时积集成就有情修证。 七调柔修证。 谓八地上心调柔位即净土因修证。 八不住修证。 谓八地上不住着生死涅槃无住处涅槃因修证。 九无二障修证。 谓佛地修证。 十无息修证。 谓四智示现无休息尽未来际修证二十唯识疏举此三无上已曰。 即由此教(唯识中道教)辨斯三义(正行·所缘·修证)名为大乘(云云)。 【章】显扬第二十(至)所说十因钞曰。 四明显扬六因。 不过摄论等者。 显扬六因摄论十因相摄如次章文。 【章】摄论第十(至)如下当说钞曰。 五明摄论十因。 次下废立中具明。 【章】或说二乘钞曰。 此下第一门六文中第三举二乘名说处。 此中三文。 初标牒。 二摄论文。 三涅槃经二个文。 今即初也。 【章】世亲摄论(至)有差别故钞曰。 此二举摄论文。 【章】涅槃又云(至)大乘小乘钞曰。 此三举涅槃二个文因示余论亦有此例。 涅槃又云下涅槃经第一个文。 北本五(二十右)如来性品文也又云一者下同经第二个文也。 普耀经二亦同说曰。 菩萨在胎十月。 开诲三十六载。 诸天人民使立声闻及诸大乘(云云)唯识摄论等下示余论亦有斯例。 唯识者。 成唯识三(二十一丁)曰。 若无大乘声闻乘教亦应非有(云云)摄论者。 无性一(七丁)亦有大乘声闻乘文。 亦名大乘等者。 声闻乘名小乘。 如次下释。 处处论文名大小乘多在。 【章】或说三乘钞曰。 此下第一门六段中第四举三乘名说处。 此中有三。 初标牒。 二举涅槃经。 三举法花经。 此即初也。 【章】涅槃经云(至)性为第三钞曰。 二举涅槃经。 北本十一(十五左)文也。 譬如病人等下经约机别说四机中说有三乘。 即以大乘等下章主释文。 【章】又有三乘(至)处处非一钞曰。 三举法华经。 故契经言等者。 法华经序品文引之立菩萨独觉声闻三乘名此三乘文等者。 章主示余处说。 普耀经五曰。 尔时菩萨定坐六年现勤苦行。 教授开化十二载。 天人立之三乘。 (文)【章】或说四乘钞曰。 此下第一门六段中五举四乘名说处。 此中有三。 初牒牒。 二举胜鬘四重任。 三举般若四乘说此即初也。 【章】胜鬘经言(至)挍以大乘钞曰。 二举胜鬘四重任。 摄受正法等者。 述记曰。 今摄受正法能含四种众生(云云)调离善知识等。 荷第一重任无闻正法不由善法众生即无姓有情。 求声闻者等者。 荷第二重任。 求缘觉者等第三重任。 求大乘者等第四重任。 【章】大般若经(至)为答所问钞曰。 三举般若经四乘说。 经五百九十卷(二十右)文也性决定者。 今问。 此性言云理性欤。 将指体性欤。 如何。 答。 若理性者。 云何论决定不决定。 谓理性是本净涅槃其体真如净法界。 一切众生凡圣共有故。 论定不定者。 应非理性。 楞伽经说真故无别即理性。 又枢要上曰一切众生悉有佛性者约理性全说是也。 由此道理今此性言应非理性。 若尔以何为性。 谓此性言指体性。 体性者是体相。 如计依圆三性经中说三性相亦云性相别论或名相用别论。 又问。 体相者指何物耶。 答。 一切心相依缘显现名体相别。 体相别故相用亦别。 楞伽经说俗故相亦别是。 又枢要说悉有佛性者行性一分是。 今既有定不定相别。 明知此是心相缘起有定不定相别。 而此定不定别非实有。 非有似有如幻假有。 若实有者同大众部计。 学者勿忽。 【章】或说五乘(至)人天之乘钞曰。 此文第一门六段中第六举五乘名。 此中三文。 初举五乘名。 初四句是。 二人天乘之证。 善戒经等已下文是。 三举五乘说处。 又称赞大乘等已下文是。 已上第一明增减门已。 【章】第二辨体性者(至)总名为乘钞曰。 自下第二门辨乘体性。 此中有六。 初标牒总举乘体。 二明一乘体。 三明二乘体。 四明三乘体。 五明四乘体。 六明五乘体。 今即初也教理行果业者。 此四有根本方便别。 由天亲法花论作此别已。 如次广明。 此四之中教行果三就能乘名为乘。 理是所乘非能乘。 就所乘名为乘。 虽有此别今总言为乘也。 一乘章曰。 明真实体者。 根本大乘教理行果及能入大乘方便皆名一乘。 咸有运载之功能故。 (云云)【章】教一乘者(至)三藏教法钞曰。 二明一乘体。 此中有五。 初明教一乘。 二明理大乘。 三明行大乘。 四明果大乘。 五举助一乘体结。 初中有四。 初标牒总明。 二明根本教大乘证。 三明方便教大乘证。 四结根本方便二教大乘。 今即初也。 诠顺等者。 总明诠。 谓能诠其诠顺大乘故云教大乘。 问。 今明教一乘以说大乘证文释。 又次不云理一乘云理大乘。 一乘大乘名既成异。 何故今如是混合耶。 答。 契经诚说为据胜鬘经说大乘即是一乘(云云)又曰。 大乘者即是佛乘。 是故三乘即是一乘也(云云)问。 以何义故云教大乘耶。 答。 诠顺大乘三藏教等文义方广名大。 有健运功曰乘。 是持业释。 如对法抄一(十六丁)问。 成立大乘即是一乘唯今家说将他家亦成立耶。 答。 十二门论说。 诸佛所乘故名为大。 大士所乘故名为大。 一乘但果如法花说。 又嘉祥法华论疏上曰。 问大乘一乘此有何异。 答。 有同有异。 所言同者。 即一而包故一乘称大。 即大无二。 故大乘名一。 故下经云为诸声闻说大乘经名妙法莲华。 故知一大无二。 所言异者。 金刚般若云。 为大乘者说最上乘者说。 故知大与一异。 如智论云。 是乘从三界出至萨婆若中住至佛乘反名一切种智。 不复名乘。 故知一乘但果。 又大乘通因果。 如十二门论说。 (先已引)【章】故摄论言(至)本教大乘钞曰。 二明根本教大乘证。 无性摄论第一之说也此正本教大乘者。 此六字章主文。 问。 何故引阿毗达摩大乘经等为根本教大乘耶。 答。 能诠是大乘。 名大乘经非如九部六法等入大乘名为大乘。 但能诠方广授记等言教名教大乘。 又显扬论八曰。 无上大乘施设建立有七种者。 一缘离言说一切法真如无分别平等出离慧。 二此慧所缘。 三此慧所依(因缘依增上缘依也)四此慧伴类(缘离言缘记有无漏。 第六心所等)五此慧所作业(敬礼赞叹诸佛菩萨读诵大乘经典念持咒陀罗尼佛名等以闻思慧闻持观察净法界等流敬法。 闻思熏习及修造诸佛菩萨形像。 供养大乘三宝护持大乘六波罗蜜等也)六助慧资粮(感胜异熟有漏善业及十胜行遣虚存实唯识观等)七慧所证果(顺解脱分顺决择分似所证果及见道已上地地所证真果如来位究竟圆满所证果)于如是七种事施设建立名根本教大乘。 若依二乘施设建立于四圣谛七种事为能诠说大乘名方便教大乘。 瑜伽论中说真实义门根本大乘。 随转理门说是方便教。 【章】又法华云(至)便教大乘钞曰。 三明方便教大乘证法华者。 经第一方便品文也。 经文曰。 或说修多罗·伽陀及本事·本生·未曾有。 亦说于因缘·譬喻并祇夜·优婆舍经。 我此九部法入大乘为本。 随顺众生说。 以故说此经(云云)又胜鬘经言等者。 是亦方便教大乘证正法住等者如前章辨为大乘故者。 无垢称赞释意由经意云。 住灭者。 能学小乘经论善顺益助大乘名大乘住。 又能学小乘经论除障大乘除障名大乘灭。 故云为大乘故也说此六处者。 处谓门即差别义方便义(净影十地疏)此方便教大乘者此六字章主文结方便教。 【章】故知诠顺(至)皆教大乘钞曰。 四结根本·方便二教大乘若方便若根本者。 原出天亲法花论中。 周记释今文曰。 故知诠顺(至)教大乘者。 能诠教若根本教方便教二皆名为顺大乘也。 行等言顺亦准此知(已上周记)基辨详云。 周记所释之中且就教大乘根本方便顺大乘义释教大乘。 所余理行果为顺大乘。 委细差别如何。 答。 一乘章曰。 真实体者。 根本大乘教理行果及能入大乘方便四法皆名一乘。 咸有运载之功能故。 根本教者。 此品初云其智慧门难解难入。 本论释言阿含甚深(基辨云。 阿含者。 此云教。 甚深者。 难解难入之大乘也。 若本论释云证其甚深。 则约能证边则行大乘根本。 又约所证边则现大乘根本。 今为教大乘之证故。 以释云阿含甚深而为证文。 学者思惟应辨意已)又摄大乘云阿毗达磨大乘经等(问。 此文云何为根本教大乘之证耶。 答。 阿毗达磨者议论决择大乘性相也。 经者大乘三藏教法之中佛说修多罗藏故。 彰修多罗藏教即大乘今云大乘经为证也)方便教者。 此品下云。 或说修多罗伽陀等亦说于因缘譬喻等。 我此九部法入大乘为本随顺众生说。 以故说是经。 胜鬘亦曰正法住等(等正法灭波罗提木叉毗尼出家受具足)为大乘故说此六处。 故小三藏皆大方便根本理者。 谓法性真如六度等行乘此真理能有所往(佛果大乘)故名大乘(今云。 前云教大乘能诠此明理大乘所诠。 又次明行大乘能观能证智。 对其智行则今明理大乘所观所证也)方便理者。 谓四谛理二乘所观皆方便故。 胜鬘云。 声闻知有作四圣谛。 佛知无作四圣谛。 涅槃亦言。 声闻有苦有谛而无有实。 菩萨具有。 由此二(根本方便)理皆理一乘根本行者。 谓六度等菩萨万行(如次下具明)方便行者。 小乘行等为大乘说。 依三藏教进善灭恶修无漏行皆行大乘。 由此二行皆行一乘根本果者。 佛身所有菩提涅槃。 又寿量品说法报化身皆果一乘方便果者。 二乘所有菩提涅槃。 此经下说汝等所行是菩萨道(次下如具明)羊鹿二车为求牛车出于火宅方便施设。 二乘得苏息处四智究竟得涅槃者是佛方便。 故二乘果亦是一乘。 总明由顿悟者正学根本教理行果。 兼为伏化二乘者故亦学方便教理行果。 其渐悟者初学方便后回心已方学根本。 所学法同初后全别。 故知但有二种佛性理智二因无漏现种。 有为无为根本方便所有教理行果能成佛者。 皆一乘体兼取有漏地前功德及十地者助为一乘。 未乖正理(已上一乘章取意)由此等释以正与兼释顺大乘如次具辨。 【章】理大乘者(至)名为大乘钞曰。 此下明一乘体五文之中第二明理大乘。 此中有三。 初标牒明理名大乘。 二明根本理大乘。 三明方便理大乘。 今即初也。 谓真如理者。 明理大乘体。 辨中道论说真如净法界为所缘无上六度等行下明真如理名大乘。 六度等行是能运载。 真如理者所乘行(行大乘也。 能观能证智俱身语意业也)能乘于真理(理大乘)必有所往(果大乘正但佛果兼取十地)名为大乘。 大之言为真如大法。 乘是能乘。 大即所乘。 此(此理即大乘)名能运载行。 行有大乘(大运载用)有财释也乘此真如之乘言通能所乘。 自行边见则为能乘。 自真如理见则是所乘。 【章】故无性言(至)唯举根本钞曰。 二明根本理大乘。 论第一(初丁)文也乘大性者。 乘是所乘真如妙理。 大谓一真法界体故名大性。 乘即大性持业释。 以此乘大性名于能乘。 有财释也此唯举根本者。 章主彰根本义之文。 如显扬八说。 无上大乘施设建立于缘离言说真如境界无分别平等慧七种事。 故大乘之根本真如妙理。 故以真如为大乘。 是根本乘非如以二乘四谛等助大乘故名大乘也(前所云教大乘所诠之理为理大乘如前明。 次方便理大乘于复尔。 上所云方便教大乘之所诠也)【章】胜鬘经言(至)皆理大乘钞曰。 三明方便理大乘。 此文中有四文。 三个证文一个释文胜鬘经言下第一个证。 圣谛者。 以四圣谛为方便理大乘。 何故今说非声闻独觉谛等。 谓今此经所说四谛以苦集道三谛归一灭谛。 灭谛即第一义谛故。 非如二乘以有为无为漏无漏因果等相有别观证得四谛。 故云非声闻独觉等。 是彰四谛所归即大乘非二乘说。 法华论云下第二个证念观者四念处观。 此虽小乘修观。 声闻人但于人无我观身受心法。 菩萨于真如二无我修观。 是住大乘心地修小乘观。 即方便理大乘。 涅槃亦言下第三个证。 经北本十三(六丁)圣行品文也。 有苦有谛者。 声闻但于苦果观人无我故云有苦。 观人无我是即谛理故云有谛无有实者。 不作诸法绝言真如之观云无实也菩萨具有者。 大乘菩萨于四谛一一观绝言真如故。 为有四谛有实今云具有。 具谓周备义也。 故大乘下一个章主释文大乘方便者。 以小乘观以之境顺助大乘绝言真如修观。 是修理大乘观方便(若以大乘观理不作小乘观。 则诸法真如观不圆具故)。 【章】行大乘者(至)故名大乘钞曰。 此下第三明行大乘。 此中有三。 初标牒。 明根本行大乘。 二明方便行大乘。 三结根本方便二行大乘。 今即初也。 谓六度等者。 明行大乘体辨中边论说正行无上有离二边正行(中道观行)差别正行(十地十波罗蜜行)无差别正行(十地十波罗蜜于一切地行也)复说所缘(所观境也)无上有安立(十度四摄)法界(一真法界非安立观)等无上。 是即行根本顺绝言真如名为根本行顺大乘。 又法华玄赞云。 六度等者菩萨万行(云云)亦乘亦大者。 亦乘谓能运载即六度四摄等。 亦大者谓六度行有七大性。 大谓真如净法界绝言妙理。 此为所观起能观智名行。 即身语意三游履绝言境名行。 即能运载名行。 乘(行)体(相)持大(绝言妙理)相。 持业释也。 【章】又胜鬘云(至)名曰大乘钞曰。 二明方便行大乘。 正法住等者。 毗尼六法。 为大乘方便行。 谓此是声闻乘别解脱戒六法悉方便非真实。 虽尔顺助大乘观行故经说为大乘故说此六法。 故今以是为方便行顺大乘也又一乘章曰。 依三藏教进善灭恶修无漏行皆行大乘。 【章】法华论言(至)名行大乘钞曰。 三引法华论结根本方便行大乘厌苦离苦等者。 若声闻人观生无我厌苦离苦证得苦集谛理但名方便。 非真实故不得名行大乘。 若菩萨姓不定姓人以绝言真如理观生无我苦集不见有无为漏无漏因果而归灭谛第一义乘。 为方便行顺大乘。 与菩萨修六度四摄所归相同。 即顺大乘者菩萨所行观绝言如住自他无二平等心修六度四摄等自顺真如妙理。 诚是方便行顺大乘若根本行若方便等者。 正结二行大乘。 【章】果大乘者(至)是果大乘钞曰。 自下明果大乘。 此中有三。 初标牒。 举根本果大乘证。 二举方便果大乘证。 三结二果大乘。 今即初也谓佛菩提等者。 示根本义。 佛谓彰诸佛圆证菩提涅槃。 若由佛地论意。 亦取诸圣分证二果为根本摄。 若由一乘章意。 教理行果四法之中根本果正取但佛身所有菩提涅槃兼取有漏地前功德及十地者。 今此文置佛言彰正取佛圆证二果菩提涅槃果法者。 佛地经曰。 妙生。 当知有五种法摄大觉地。 何等为五。 所谓清净法界·大圆镜智·平等性智·妙观察智·成所作智(云云)同论释意曰。 摄大觉地者。 大觉是佛具三种身。 一者自性身。 二者受用身。 三者变化身。 地者谓大觉所依所摄所行境界。 大觉地中无边功德。 略有二种。 一者为。 二者无为。 无为功德净法界摄。 清净法界谓一切有为无为等法无倒实性。 一切圣法生长依因。 如来真实自体。 本来自性清净具足极微尘性相功德。 无生无灭犹如虚空。 遍一切法。 一切有情平等共有。 与一切法不一不异。 非有非无。 离一切相分别名言。 唯是清净圣智所证。 二空所显真如为性。 诸圣分证诸佛圆证。 如是名为清净法界。 四智谓具摄一切佛地无漏心及心法若俱有法若所变现品类差别(已上佛地论取意)今章准成唯识论文。 四智云菩提。 清净法界名涅槃。 彼论说果唯识为菩提涅槃二转依妙果。 又说二转依果为三种法身。 涅槃谓佛所证真净法界诸佛共有自体名自性身。 受用变化大功德法所依止故亦名法身。 菩提谓四智心品一切实德以为体性。 自受法乐名受用身。 极净圆明常遍色身。 又由平等·妙观二智所现他受用身。 又由成事智现变化身。 如是受用。 变化今名菩提果法者。 由成唯识意。 此二转依果无上寂默大功德法之所庄严故名大牟尼亦名法身。 果谓二转依果。 法谓大功德法。 法华经言下。 此根本果智大乘之证。 经是方便品文也。 说佛智慧故者。 彰果智大乘。 此佛智慧不证真理遂不现觉故。 虽云智兼彰证理。 唯此一事实者。 理智合名一事。 即是一乘。 虽尔此理如来所证之理。 不同胜鬘所说又云是法住等者。 是根本约理所说果大乘也。 此文上二句根本约理说。 第三句彰果大乘。 于道场三字正彰果。 知已二字明能证所证理智合果。 导师方便说一句彰根本果必兼备方便。 是法住等者。 一乘章曰。 法住法位者真如住有诸法之中体性常有名为法住。 法有染净离染得净分位显之故云法位。 相者体性。 世间本体即是常住。 真如实性一乘体也(云云)导师方便说者。 此方便言非对根本方便。 根本果上必兼备方便故。 此是根本果上之事。 故是亦根本果大乘于世间相常住无名相离言处施设名相云方便说故。 是亦根本果大乘也又胜鬘云等者。 此约所显真理明根本果大乘。 若不至果二乘即是一乘之理遂以不显。 此约根本佛果所显真净究竟理说故。 根本所显理果一乘之证也。 法华又言等者。 化城喻品文也。 一乘章曰。 中路化城为至宝所息处故说二唯一非余(云云)息处者止息处也。 经说为止息故。 此亦约理根本果大乘也。 说二者。 二乘涅槃。 此彰唯一事(所显真理)实余二非真。 故根本所显理果大乘也又寿量品等者。 此是根本果智大乘之证也。 经文曰。 然善男子我实成佛已来无量无边百千万亿那由他劫○弥勒等白言○一切声闻辟支佛不能思惟。 我等住阿惟越致地于是事中亦所不达。 佛言。 我成佛已来复过于此。 百千万亿那由他阿僧祇劫自从是来我常在此娑婆世界说法教化(文云云)赞云。 此明三乘所不知真身。 论释唯说报身道(云云)说成道者示果智大乘报佛者彰果也。 安乐行品等者。 是亦寿量品文也。 今云安乐行品者。 章主暗记之失欤。 或后世写误欤。 玄赞释此文曰。 论云。 不如三界见于三界者。 如来能见能证真如法身。 凡夫不见。 此句说言。 如来正智能分明见不如三界之妄相。 而能证见三界之体性真如法身(云云)故此根本约理果大乘之证即菩提等者。 结成根本理智果大乘。 【章】胜鬘又云(至)不了义说钞曰。 二举方便果大乘证。 二乘涅槃等者。 二乘涅槃四智不究竟名为涅槃。 故今说向涅槃界。 四智究竟等者。 经全文曰。 阿罗汉支佛观察解脱得苏息处(云云)苏息处者。 瑜伽九十九说此言。 伦记(二十四)景师云。 苏息处者灭谛法也(云云)远师云。 苏息处者在见道住圣人也(云云)胜鬘述记曰。 苏息处者。 以随他意语不了义说方便引导非真实义(云云)(今云。 苏息处者。 苏谓苏生义。 息谓止息。 无漏真智未发之问沉没苦海非止息处。 住见道时初止息如苏生人。 由苏之止息也)是佛有余等者。 结方便果大乘。 不了义者方便说也。 【章】故根本果(至)皆名大乘钞曰。 三结果大乘根本果者。 佛身所有菩提涅槃妙果(如上已辨)若随顺果者。 二乘得果佛化方便说为究竟等。 【章】有为法中(至)皆为乘体钞曰。 第五总举助义。 以正兼二取结果大乘。 一乘章曰。 一切无漏若种若现有为无为若因若果根本方便能成佛德皆名一乘体。 兼取有漏地前功德及十地者助名一乘(云云)今问。 上教行大乘文云顺大乘。 今果大乘云若随顺果。 有何别相违耶。 答。 按此章意。 顺言有二义。 一者顺成义。 二者顺助义。 若由初顺成义。 则根本方便俱有此义意。 若约根本能成佛德为顺成义。 若约方便。 随顺佛德为顺成义。 又由后顺助义。 则但在方便。 但兼取为疏远缘者名顺。 非正显取佛德全名顺也。 【章】二乘体者大乘如前钞曰。 自下第三明二乘体。 此中有三。 初标牒。 大乘推前。 二明小乘体。 三结二乘体。 今即初也。 如前者。 胜鬘说一乘者即大乘故。 前所明一乘体即大乘体。 故云如前。 今所明二乘体者大小乘也。 【章】声闻乘体(至)以为体性钞曰。 此下二明小乘体。 此中有五。 初明声闻乘体。 二举证。 三结声闻乘体。 四明独觉乘体。 五结独觉乘体。 今即初也。 三归已去等者。 三归已前外道所摄。 翻邪三归已去是佛弟子。 三归有二。 一大乘三归。 涅槃经说。 憍昙弥莫供养我。 当供养僧。 若供养僧则得具足供养三归(云云)二小乘三归如瑜伽六十四说。 随顺出世者。 随顺无漏有漏五蕴随所应者。 二乘中随应教理行果以为声闻乘体性。 【章】故瑜伽论(至)至神通等钞曰。 二举声闻乘体证也谓先受归依等者。 论文曰。 谓先受归依乃至沙门庄严为依国故归依者。 三归依也。 等者等取五法·五欲求(五法者。 一闻法。 二戒法。 三摄受法。 离奴婢妻子等。 四受用法。 离歌舞妓乐淫欲等。 五证得法。 五欲求者具说如伽六十四)谓见及修等者。 见谓初果。 及修者二三向及果第四向。 究竟谓第四果二智证得者。 神泰所览本作证智因。 现本为是。 谓九智者。 一法智。 二种类智。 三苦智。 四集智。 五灭智。 六道智。 七此后所得世俗智。 八尽智。 九无生智。 即法数四谛等者。 周记曰。 法·类两智名之为总。 四谛各一名之为别并前为六(云云)问。 何故十智之中除他心智为九智耶。 答。 略有二释。 一非明证故。 二八智无漏俗智有漏。 唯他心智通漏无漏。 离九外无。 所以不说(云云)又神泰云。 他心智是游观心别修功德故非证智(云云)尽智者。 无学位若正自知我已知苦我已断集我已证灭我已修道。 是名尽智无生智者。 若正自知我已知苦我已断集我已证灭不复更证我已修道不应更修。 是名无生智谓四证净者。 一佛证净。 谓已见谛者于如来所善住出世间信。 及后所得善住世间信。 如佛证净。 第二法证净·第三僧证净应知。 四圣所爱戒证净者。 谓已见谛者于已得决定不作律仪圣所爱所善住出世间信及后所得善住世间信。 谓无量等者。 无量谓四无量(慈悲喜舍)胜处谓八胜处(如下八解脱章)乃至者略十遍处·无诤·愿智·四无碍解也。 神通谓六神通。 等言等取所余功德。 【章】故知教理(至)退故非因钞曰。 三结声闻乘体故知者承上意。 谓由上所明五证得故。 声闻乘教理行果并是乘体。 何故知由五证得声闻乘教理行果并乘体耶。 答。 五证得是行果自可知解。 此中行是能观。 云何有能观无所观境耶。 所观境是即教理应知五证得是声闻乘教理行果。 此中有能运载义教理行三。 果是所乘。 若前三果为第四果因。 此亦能运。 由前三果断惑证第四果故。 若欲证第四果修前三有学道。 则第四果亦有能运义。 故今云并是乘体也。 此论证得等者。 通伏难。 难意云。 若教理行果为乘体。 见道已前亦有。 何故但于初果已上论乘体耶。 今文通之。 上所明由瑜伽五证得论故。 略初果已前。 见道无前证得故。 归依已后者。 初果已前三归依已后有教理行果。 此即声闻乘体。 此唯根本下明无方便乘。 设有不定等者。 简滥意言。 设虽有名不定姓者。 自小入大。 从小见之则退小入大乘故。 小乘是非大乘方便因。 所修大行亦非彼小乘方便因也。 故唯根本也。 【章】瑜伽复说(至)名麟角喻钞曰。 四明独觉乘体。 瑜伽六十四(十丁)文也一先得顺决择分等者。 神泰及周记曰。 一先已得声闻决择分善根。 后得果时无师自悟(云云)基云。 未得决择分善回心人亦复尔。 以更长时修习练利故(云云)二先已得等者。 泰曰。 二先已得见道名证得。 证得先时闻佛为说四谛得入见道成预流。 后得第四果时无师独觉(云云)三先未得等者。 谓先未得证得决择分善根。 但无师独觉云麟角。 次证得言无师自悟前二证得等者。 泰云。 此前二人先是声闻后无师自悟名为独胜。 是众出辟支佛。 最后喻如麟角独出(云云)基云。 独觉三人中前二人成众出(云云)。 【章】故此根本(至)并为乘体钞曰。 明小乘体中五结独觉乘体故言承上。 此者指独觉乘。 根本者无师自悟法宝。 方便者以声闻乘为前方便。 【章】以合独觉(至)故出二体钞曰。 明二乘体中三结二乘体独觉更无别戒律等。 独觉教少于声闻。 从多为藏但名声闻藏。 藏摄既尔。 乘准可知。 【章】法华经中(至)非依门故钞曰。 此下四明三乘体。 此中有三。 初由法华明三乘因果别。 二别说三乘体性。 三举异说异名释大乘。 今即初也。 果为三乘者。 由玄赞意。 门内为因。 门外为果。 既出三界火宅故。 然于门外虽授唯一大牛车。 既于门内长者告诸子云羊鹿牛三车今在门外。 故法华所说三乘就果说。 是果三乘非云三乘因行也。 然羊鹿二车但有名施设已。 不见不登故。 此乃以二乘小中种智为体。 一乘因称门者。 一乘者门外所授等一大车也。 谓果一乘之因名门。 门者即出入之所由故。 唯有一门等者。 譬喻品文也。 经言。 复更思惟。 是舍唯有一门而复狭小(云云)赞五(四十二丁左)曰。 是二种生死三界之舍。 唯有一个大乘正门为出之处。 菩萨大性能具行之。 二乘之性现耽不能依大教出。 设为彼说彼不能行不容彼行。 名为狭小。 不容独觉者行名狭。 不容声闻者行名小。 譬如大海虽宽无量不宿死尸亦名为狭。 一乘之因。 行虽广无边。 不容二行故名狭小也(云云)二乘因称等者。 衣裓机案为二乘因。 如前已明。 二乘因各别果亦各别自可知已。 从舍出之等者。 赞五曰。 门外在羊鹿牛三车。 虽果三乘别。 小子中子以衣裓机案所由从舍不别出三子俱自一乘因门而出故。 出已长者与等一大车不与羊鹿二车也。 若小子为以衣裓所由从舍出之。 中子以机案为所由从舍出。 则于门外长者心小子与羊车中子与鹿车。 既不尔故授等一大车也。 由是可知。 二乘之自因以衣裓与机案别喻之也。 故三乘因及果皆别也。 【章】二乘体性(至)故成差别钞曰。 二别说三乘体性差别说者下别说声·缘·菩三能运别大乘如前者。 指前明一乘体故成差别者成三乘体各别也。 【章】然有说为(至)即包因果钞曰。 三举异名异说释大乘。 有说者有处说也。 胜鬘·涅槃经说大乘为菩萨乘也。 能自运等者。 明名菩萨乘由。 自他二利菩萨所作。 法华但说等者。 不对余乘说于一佛乘分别说三故今云但三乘相望等者。 意言。 三乘中佛于何乘耶。 如是推寻可云佛自乘菩萨乘。 所以者何。 世尊但广运他故。 若名大乘等者。 因果二位共是大乘。 故包因果名。 【章】若四乘者(至)三如前说钞曰。 五明四乘体。 胜鬘四乘如前引文以人天善根等者。 四乘之中三乘如前。 故今不举。 但明人天乘体。 善根福分者。 分谓因。 善福种子名为因也。 由果是彼等者。 通难。 难云。 人天乘中以有漏善教理行三为乘体性自可了知。 果为乘体如何。 今文通云。 由果是彼彼因(三归十善等)眷属故同教理行因以为乘体。 若运载义等者。 简果非乘体。 人天乘果是异熟无记故无能运义。 故云果非余三如前说者。 人天教理行运载义准前应知。 【章】若般若四(至)便为第四钞曰。 前科中文明般若经四乘。 五百九十三卷所说。 与胜鬘说少异。 故别明之。 种具等者。 四乘种姓具足。 与胜鬘说有异胜鬘于现行相说般若于种姓说。 此为多异。 胜鬘声·缘·菩·人天为四。 般若声·缘·菩·不定姓为四。 声·缘·菩三虽同。 人天与不定姓之一为异。 故为少异教等无差者。 教理行果与胜鬘说无差。 同是三乘教等四为乘。 故就唯根本论三乘也并方便为第四者。 不定姓乘以二乘为方便助因故。 以大乘为根本。 所以并根本方便为第四不定姓乘体也。 问。 前既云设有不定姓称退故非因。 今复云何云并方便耶。 答。 就自声闻乘边称退小入大故声闻乘无方便因。 声闻人说而论。 今从不定姓见。 则悉是前修小乘为大乘之因。 就此义边云并方便也。 【章】楞伽等五(至)乘体无差钞曰。 六明五乘体。 楞伽者十卷经第八卷。 等者称赞功德经通别异故者。 不定为通。 通三乘种姓故。 决定为别。 三乘别姓故种有异者。 不定与定种姓有异。 故又一种五乘等者。 故字恐衍。 又一种者善戒经所说五乘。 不说不定姓。 此以不定从定姓略以趣异故者开人天为二由。 【章】第三释名字中钞曰。 自下第三门。 此中有六。 初标牒。 二释大乘名。 三释二乘名。 四尽三乘名辨佛乘菩萨乘因异。 五辨四乘。 六释不定姓乘名今即初也。 【章】一乘者带(至)上持业释钞曰。 二释一乘名。 如文可知。 带数释者。 此有依主·持业·有财三之带数若一言遮之一遮二三。 立一言则乘能运依一之乘。 依主带数若一言非遮。 圆满之一真如妙理名一。 乘是所乘。 则一即乘持业带数。 真如理非能运。 万行能运乘此圆一妙理。 则一乘名行能乘有一即所乘。 此有财带数。 【章】一乘中下(至)并上下故钞曰。 此下三释二乘名。 此中二。 初释下上乘名。 二释大小乘名。 今即初也以机以法等者。 释上依主·持业二释之别。 若以机释下上言。 依下劣机之乘。 依主得名。 依上胜机之乘。 依主释也。 又以法释下上言。 下法即乘。 上法即乘。 二共能运载故。 持业释。 上法体持能运用故。 下法亦尔。 【章】又名大乘(至)如次当知钞曰。 二释大小乘名。 又名大乘等者。 明下上乘亦名大乘声闻乘。 声闻之乘下释声闻乘。 谓声闻是人乘是教等法。 故依声闻人之乘。 依主释也又法华经云下。 明声闻乘即小乘释小乘名。 经第一卷方便品文也终不以小乘法等者。 由经文见此前句云余二则非真。 故小乘者即余二之乘。 或亦依彼等者。 亦声闻乘名依彼者依翻译家可得说小者。 明译家为小乘有道理即摄余二者。 三乘之中除菩萨乘余二乘云余二也。 小乘言即摄余二乘也相形为名者。 形待大乘名小乘也。 亦通二释者。 若以机释小言。 依小机之乘。 依主释也。 若以法释小言。 小法即乘。 小法体持能运用。 持业释也如大乘者下释大乘名。 兼佛菩萨者。 大乘名佛乘名菩萨乘故。 亦大亦乘等者。 以法为大为乘。 大即乘持业释。 能乘体持七大用故。 能乘教等法宝。 或乘大性等者。 乘是所乘。 大性者真如理。 行能乘有所乘即大性他用。 有财释。 或依主等者。 以机释大之言。 依大机之乘。 依主释。 【章】三乘名中(至)二皆依主钞曰。 此下四释三乘名。 此中有二。 初明乘菩萨乘是一。 二明大乘名通因果二位。 今即初也。 有说有有言非人有处说也。 二皆依主者。 菩萨及佛之名此人乘是法依他主法立名故依主释也。 【章】若名大乘(至)非能运故钞曰。 二明大乘名通因果二位。 即兼因果者。 大乘名兼因菩萨果佛乘。 二极果者色缘二极果。 皆名大乘者。 三乘皆名大乘也。 如此章初引文初二皆依主下约离合释亦乘亦大者明持业释乘于大性等者。 明依主释。 无性摄论一以此二释之文也。 故云无性说以大非运故者。 示不得有财由。 大谓。 真如理。 此非能运故。 能运用俱在教行果三故。 问。 何故云大非能运耶。 答。 教理行果四大乘中。 教行果三持业释。 非有财。 此二之大即能运故。 又理大乘之大真如理故。 非能运为所运。 能运是六度等行。 真如理是所乘。 前文及对法抄等云。 真如理能持诸法。 众德所依。 胜遍称大。 六度等行乘此真理。 能有所住故名大乘。 有财释(云云)今文云以大非运故有财不得。 约理大乘为释。 此彰真如理此所乘非能运以六度行为能运有所乘义也。 又次文云以大为所乘亦有财释者。 六度等所能乘。 以真如理为所乘。 此能乘行有所乘真如大用。 以他用属已立大乘名。 有财释。 故今云以大为所乘等也。 然前解胜等者。 以能乘释乘言为实义故为胜。 【章】胜鬘经中(至)亦依士释钞曰。 五明四乘名亦依士释者。 亦声闻独觉乘。 人天以机名。 机觉用。 依士夫用故云依士释也。 【章】大般若中(至)持业释也钞曰。 六明种种姓乘名。 种种姓乘者不定姓乘。 亦依士释者。 亦上所云依士释。 种种姓是种子功能。 依士夫用。 依士释也。 【章】第四彰废立者钞曰。 自下第四门。 此中有七。 初标牒。 二废余乘。 立一乘。 三明二乘废立。 四明三乘废立。 五明四乘废立。 六明般若四乘。 七明五乘废立。 今即初也。 【章】何故立一(至)为五乘故钞曰。 第二废余果立一乘。 此中有十。 初明对顿渐菩萨姓说一乘。 二以二义立一乘名。 三法华·胜鬘相对辨一乘·三乘摄实别。 四总会二经违。 五约摄入·出生会一乘摄实。 六约所依处宽狭有姓无姓会二经摄实。 七约决定·不定性会二经摄实。 八约菩提·涅槃辨二经摄实。 九明今家取胜鬘一乘。 十总结会释。 今即初也。 有决定等者。 以二所由彰为不定姓说一乘。 为运载决定姓说二乘故。 翻对是知为运载不定姓说一乘也有无种姓等者。 为运载无种姓说人天乘。 为有五乘翻对是。 自知为运载不定姓说一乘也。 今云。 种姓心相缘起之体也。 故约现起则但一相五种姓相各别。 例如随业缘水或火等一相显现。 而论其缘起性。 同一事处绝言缘起。 不可云火。 不可云水也。 五种姓相亦复如是。 随缘显现。 但是一相不可云有姓不可云无姓。 不可云决定不可云不定。 大乘缘起深妙离言。 如枢要中举无姓人证言。 涅槃三十六云。 善男子。 若说一切众生定有佛性。 是人名为谤佛法僧。 若说一切定无佛性。 此人亦名谤佛法僧。 又云。 善男子。 如是诤讼是佛境界。 非诸声闻缘觉所知。 若人于此生疑心者。 犹能摧坏无量烦恼如须弥山。 若于是中生决定者是名执着。 如是执着不名为善(已上枢要)由是应知。 五种姓差别相约理世俗非真胜义。 真胜义中心言绝故。 若约依诠胜义言。 非有姓非不有姓。 非无姓非不无姓。 是名大乘缘起深妙离言境界立。 决定姓量云。 二乘之果应有定姓。 乘所被故。 如大乘者。 立无种姓量云。 所说无姓决定应有。 无二性随一摄故。 如有性者。 又云所说无姓决定无有。 圣所说故。 如说有性(已上枢要)今也浇季法典世降。 他家讲学不辨大乘实相印小乘三法印及乘施设建立有别。 此五种姓亦以诸部·僧佉所云本有与种子名混合辨之。 基辨愍受斯讲学者遂立量云我说五种姓应非有似有唯识所变。 许大乘唯识识相教门故。 诸许大乘唯识识相教门者见非有似有因缘唯识所变如余辨依他起性相教门。 离作法云。 诸立非非有似有唯识所变者。 知非大乘唯识相教门。 如非我宗教数·胜二论。 【章】此有十义(至)竟说一乘钞曰。 此下第二以十义立一乘名。 此有三文。 初举十义名。 二以十因释十义。 三以不定·应化简十义。 今即初也摄大乘论等者。 无性摄论第一(五丁)文也为引摄一类者。 此第一义。 为谓顺助第四转声。 一类者利根不定姓也。 为引摄此佛说一乘。 引导摄化云引摄。 引化令趣大乘之义也。 及任持所余者。 此第二义。 及谓合集。 合集利钝二不定姓。 相违释也。 所余者利根不定姓之余。 即钝根不定姓。 任持者任持舍小向大种姓令不舍离。 佛说一乘。 此为是也。 由不定种姓等者。 叙上二义属不定姓立法无我者。 法言示第三义。 显扬六义中第一二也。 次句等言及是。 即法等显扬所言诸法无差别义。 无我者。 此示第四义。 显扬论六义中第三义也。 次等言亦及此。 无我平等义。 显扬说。 众生无我及法无我平等故解脱者。 示第五义(显扬六义中第四也)等故言及上二。 亦解脱平等义。 显扬说。 谓差别求者。 有事虚妄分别烦恼对治所缘法性不相违故(云云)姓不同者。 示第六义得二意乐者。 示第七·第八义。 化者示第九义(显扬六义中第五也)显扬说。 善能变化住故(云云)究竟者示第十义(显扬六义中第六也)。 【章】此中十因(至)般涅槃故钞曰。 此下二以十因释十义。 此中有十。 即十义也。 如次前释摄论文中以十义配属也。 因谓所由以十所由今立十义。 一为引摄等者。 此第一义(如先已明。 约利根一类不定姓说一乘义)。 【章】二为任持(至)位何退故钞曰。 此第二义。 此亦约不定姓说一乘义。 法华经云下举任持不定姓证。 经第一方便品之文也。 新发意等者。 回心向大初修业菩萨也。 玄赞曰。 不定姓菩萨疑于佛果自亦无分欲退向小故。 今闻法(一乘法)此疑皆除(云云)此中唯说等者。 简滥。 意言。 于云新发意疑网皆除中。 唯说十住之第六住已前。 不云第六住已后。 第六住后不退故。 第六住者正心住也。 谓所闻赞毁心定不动名正心住(云云)。 【章】三法等故(至)亦与此同钞曰。 此第三义。 约定不二姓说一乘义乘虽有异等者。 法华论曰。 彼二乘非彼平等法身体。 以因果行观不同故(云云)谓三乘运载虽有异。 所证得真如净法界平等法身无差别故。 云所趣真如无差别故法华论解等者举证。 论曰。 又依何义故。 如来说三乘名为一乘。 依同义故。 与诸声闻大菩提记。 言同义者。 以如来法身声闻法身彼此平等无差别故(云云)又曰。 无二乘者。 谓无二乘所得涅槃。 唯佛如来证大菩提究竟满足一切智慧名大涅槃。 非诸声闻辟支佛等有涅槃法。 唯一佛乘故。 (云云)【章】四无我等(至)故说一乘钞曰。 此第四义约定不定说义。 法华论曰。 于小乘谛中。 人无我等。 于大乘谛中。 真如法界实际法性及人无我法无我无我等故(云云)我既无异者。 于补特伽罗无我三乘无别。 故说一乘也。 【章】五解脱等(至)无差别故钞曰。 此第五义。 此约定不说义。 成唯识第十说。 谓有二乘深乐圆寂得生空观。 亲证真如永灭感生烦恼障尽。 唯有清净真如。 离相湛然寂灭安乐。 依斯说彼与佛无差。 但无菩提利乐他业故。 复说彼与佛有异(云云)解脱无差别故者。 基辨谨按。 此解脱恐衍字。 应重写误。 无字下有字恐落脱。 应作无有差别。 故字下说一乘三字恐脱乎。 总言应作而得解脱无有差别故说一乘也。 尚应检余本也。 【章】六姓不同(至)故说一乘钞曰。 此第六义但约不定姓而说义姓不同者。 定姓与不定姓不同也声闻之中者。 未回心声闻身中。 此声闻身已下具明未回心声闻一相续中具有声闻及佛种姓。 此不定种姓有差别之义也。 【章】第七第八得意乐故。 钞曰。 此第七·第八义总明。 次文别明。 问。 玄赞中第七与第八别举。 第七云得同体意乐。 第八今章次文所言第二。 然今章第七·第八共云得二意乐。 指何云二意乐耶。 七·八俱同得二意乐。 如何为七八别耶。 答。 此文由玄赞应解。 第七·第八共以得意乐立义故。 总今云第七·第八得二意乐故。 其二者。 一者诸佛于诸有情等者。 第七得意乐也。 此总约定不定姓令得意乐义。 故云于诸有情等也。 二者世尊法华会上等者。 第八得意乐也。 此但约不定姓令得意乐义。 对机别故。 第七·第八为别意乐者令得平等法身。 此意乐七·八相同故一处论(此总明已)【章】一者诸佛(至)得授记别钞曰。 此别明二义一者诸佛下此第七义。 约定不定得意乐。 于诸有情者五种姓各别有情。 同自体者。 同谓平等。 自体谓法身。 令得平等法身意乐云得同自体等也。 言我即彼等者令得同自体意乐。 是即说一乘也。 二者世尊下此第八义。 约令不定姓得同自体意乐。 次下云第八少分是也我等与佛等者。 此二句明令摄得如是意乐。 与彼名同等者。 彼谓昔菩萨。 与昔名同云与彼名同也。 玄赞四曰。 同名菩萨得受记别(云云)故佛一言等者。 佛说我等与佛平等无二之一言含二种益。 二益者。 一诸声闻得同体意乐。 二菩萨得授记。 【章】九化故如(至)而般涅槃钞曰。 此第九义。 玄赞立理曰。 耽三昧酒醉逸而卧。 后从彼起方发大心。 皆佛菩萨之所化作。 若不尔则实入无余依涅槃。 身智都尽。 后从彼起法从何生。 故知是化(云云)此成化作理。 【章】云何已成(至)之涅槃故钞曰。 此寄难答成第九义。 即为调伏下答文。 佛菩萨等自化等者。 瑜伽摄决择分(第八十卷五已下)说。 世尊多依此回向菩萨声闻密意说言。 总类善男子。 若有善修四神足已能住一劫或余一劫。 余一劫者。 此中意说。 过于一劫。 彼虽如是增益寿行能发趣阿耨菩提。 而所修行极成迟钝。 乐涅槃故不如初心始业菩萨。 彼既如是增寿行已。 留有根身别作化身。 同法者前方便示现。 于无余依般涅槃界而般涅槃。 由此因缘皆作是念。 某名尊者于无余依涅槃界已般涅槃。 彼以所留有根实身。 即于此界赡部洲中随其所乐远离而住。 一切诸天尚不能睹。 何况其余众生能见(云云)为彼同类等者。 问。 有何所以同法者前示入无余耶。 答。 泰师等解云。 恐彼同法发无见故作化身示入无余(云云)经百千劫耽寂灭酒等者。 伦记曰。 楞伽经云。 味着三昧乐安住无漏界无有究竟处。 亦复不退还得诸三昧身。 乃至历劫不觉。 譬如昏醉人酒消然后觉。 彼觉法亦尔(云云)又云。 又解下说方便示现入无余依界等。 假说此人为入无余涅槃者。 实回向菩提声闻。 住有余涅槃。 三昧酒醉是不定姓人住于寂定。 后出定已起大乘受变易身(云云)况于我等等者。 玄赞曰。 今此会中富楼那等即其类也。 法华论中为化声闻授记即此是故(云云)亦为降伏等者。 亦言亦应化声闻。 此云伏增上慢闻我亦得汝等者。 彼起慢心之相。 【章】十究竟故(至)最为胜故钞曰。 此第十义。 此不约机但由理立。 最胜理故说一乘也。 【章】法华论中(至)作佛名一钞曰。 三以不定·应化简十义。 四种声闻者。 一决定声闻。 二增上慢声闻。 三退菩提心声闻。 四应化声闻(云云)但为不定者。 法华论云。 二种声闻如来与授记。 谓应化声闻及退已还发菩提心者。 决定·增上慢之三根未熟故。 如来不与记(云云)不定者退菩提心声闻也。 不定种姓下正简十义。 第一第二等者。 第二下第六二字恐落脱欤。 次云余之六种故。 又云。 第六就不定种姓立义故(云云)小分别义者。 第八少分如前所明。 第八立不定声闻及顿悟菩萨之二得益。 其中初不定声闻今云少分也。 亦非无姓者。 玄赞四引涅槃云。 一乘一道。 四果圣人皆得作佛不解我意(云云)由之应知。 无姓无作佛义名一者。 名一乘也。 【章】显扬二十(至)不须别说钞曰。 第四显扬六义以十义相摄。 显扬曰。 一即彼诸法约无差别故。 二约无分别行相说故。 三众生无我及法无我平等故。 四解脱平等故。 谓差别求者。 有事虚妄分别烦恼对治所缘法性不相违故。 五善能变化住故。 六行究竟故(云云)以是十义相摄如上已明。 恐烦不重述也。 【章】然法华经(至)乘为真实钞曰。 此下立一乘有九中。 第三法华胜鬘相对明一乘三乘权实。 此中有三。 初举三乘方便一乘真实之证。 二举一乘方便三乘真实之证。 三章主判释。 今即初也。 经第四法师功德品文也开方便门者。 开二乘小权也显真实相者显一乘实也。 【章】依胜鬘经(至)无有二乘钞曰。 二举一乘方便三乘真实之证若如来随彼等者。 述记下曰。 此文明权也。 即法华经中破三归一。 但有摄入一乘。 即是如来随彼意欲而方便说非真了义。 名为权说也(云云)随彼意欲者。 彼二乘所被意乐欲也。 唯有一乘者。 涅槃界一乘也。 【章】此意即显(至)不成佛故钞曰。 三章主释此意即显者。 此胜鬘经说唯有一乘无有二乘意。 即显但摄二乘入大说一乘者随他意语是方便说决定种姓不授记别者。 法华论说。 决定声闻根未熟故如来不与记(云云)由是决定声闻·无姓有情不能开佛智慧。 然今说一乘随他意语。 法华通深智说。 胜鬘·涅槃唯说佛性。 胜鬘亦但以真理说一乘。 不说智慧故出生·摄入俱尽也。 今云。 以行果论时。 决定种姓·无姓有情不授记别。 决定非唯一心相故。 无姓非成佛心相故。 若以理论。 五姓皆悉成佛。 唯有一乘义也。 【章】法华一会(至)乘为真实钞曰。 立一乘十文中。 第四总会二经违。 此中有二。 初会法华后会胜鬘。 今即初也(由此会释。 法华一乘为真实。 胜鬘一乘为方便也)对不定姓等者。 不定姓以二乘为大乘方便助因。 一乘为真实。 所到故。 章主云。 若法华经中说一乘是实。 二乘称权以于一佛乘分别说三。 故息处说二密遣二人等(已上胜鬘述记)问。 法华一乘蒙五姓中不定一姓。 则应非一乘。 不及一切有情故。 云何以法华说为一乘真实耶。 答。 法华一乘对不定姓说。 即及一切有情。 所以何者。 云对不定姓。 此约缘起所被心相而论。 而观其缘起性。 离言说故非不定姓非非不定。 如随业缘水与火相有别而观其缘起本性水与火同一处非水非非水非火非非火离言说相。 今亦如是。 虽约所被心相缘起说对不定姓。 约佛智慧所缘境性缘绝言缘起故。 一切情相同一处所。 说诸佛证智不可言境故。 说说佛智慧故唯是一事定故。 佛智所证云何相别境耶。 应知于佛智所证离言缘起性说为一乘。 故是一乘真实。 【章】胜鬘经中(至)亦不相违钞曰。 二会胜鬘以道理周备等者。 道理谓四乘种姓。 周备者。 若云四种姓则心相缘起一切具足云周备。 机有不定者。 机发品数不定即四种姓。 此以行果论种姓·机发尽故云四乘为实。 述记曰。 若此经中四乘是实。 说一乘称权。 以有无种姓·定姓二乘故各别说。 说人名实。 若隐此种姓别说为一乘。 一乘是权(云云)亦不相违者。 互亦二说。 法华与胜鬘虽一乘权实所望异。 摄入四乘行果各别说一乘方便约佛智所证说一乘真实。 于理全无违。 【章】又法华一(至)故是真实钞曰。 第五约摄入·出生会一乘权实。 若由此会释。 法华一乘为方便。 胜鬘一乘为真实唯依摄入等者。 意言。 若法华一乘云破三归一但有摄入一乘。 即是如来随彼意欲而方便说。 但以摄入不以出生体用狭说。 说一乘应云方便。 胜鬘一乘下。 以此经一乘为真实说。 述记曰。 经二乘入于一乘。 一乘者即第一义乘者。 述曰。 明实也。 今此经中具明出生摄入一乘。 真常了义不随他语名真说故(云云)出生摄入等者。 意言。 若胜鬘一乘云涅槃界第一义乘名为一乘故。 从涅槃界出生一切以此出生道理摄入二乘说为一乘。 则出生·摄入二义皆周备故。 胜鬘一乘亦真实也。 【章】又法华一(至)故是真实钞曰。 第六约所依处宽狭有姓无姓会二经权实。 唯谈有姓为依等者。 若云法华一乘说佛智故。 唯以有种姓为所被机说为一乘。 则方便一乘。 不尽理为方便。 何为不尽理。 谓此一乘中不摄无姓。 无姓不成佛故。 唯说佛智。 一乘非所被故。 以无姓不为依是即不尽。 故为方便(以此道理法花一乘任说佛智慧之文取义不可云唯果智一乘故光宅等说成一乘方便之义)胜鬘一乘等者。 此经一乘说涅槃界第一义乘。 故有姓无姓悉皆为依所谈。 故真实一乘。 有姓无姓共从涅槃界所出生故。 尽一切机说。 故是真实。 亦言亦有种姓。 【章】又法华唯(至)可宜闻故钞曰。 第七约决定不定二姓会二经权实。 意言。 法华一乘若云唯不定姓是所被机无被余姓道理。 是方便一乘。 不尽被机故(由此道理云被不定姓。 且就被机相有别而论。 其实佛观缘起本性绝言妙理说一乘故尽一切被机。 既云说佛智慧。 故知佛观一切缘起本姓。 智应名佛智。 说诸佛证智不可言说故。 若尔是理智合一乘。 尽一切被机。 是一乘真实)胜鬘亦谈等者。 胜鬘一乘说涅槃界第一义乘。 则一会中决定姓人亦宜闻涅槃界第一义乘说机根故。 是真实一乘。 尽被机故(以此道理。 则一乘真实。 虽尔若显摄二乘入大说一乘。 则胜鬘一乘亦方便说随他意故)亦言亦不定姓。 【章】法华分明(至)随说真如钞曰。 第八约菩提涅槃辨二经一乘。 此科文中非辨方便·真实。 但以菩提涅槃结归胜鬘一乘。 此中三文。 初明法华一乘。 二明胜鬘一乘。 三以法华结归胜鬘。 初中有三。 初正辨法华。 二通伏难。 三结成法华一乘。 此即初也。 分明等者。 经方便品说说佛智慧故唯此一事实。 说四佛智见。 说于道场知已导师方便说。 故云分明等隐说真如者。 经虽说是法住法位世间相常住。 说知已说故非显说真如。 今云隐说(此今家判法花一乘云理智并取一乘之义也)【章】虽说化城(至)全不得故钞曰。 二通伏难。 难云。 化城喻品说大涅槃为宝处。 何故云隐说真如耶。 今文通云(如文)由二乘者下。 明云分明不说涅槃由。 【章】显以智慧(至)令彼欣求钞曰。 三结成法华一乘。 意言。 方便品显说说佛智慧故唯此一事实。 此虽说佛智所证真如净法界。 隐理显智令二乘欣求也。 虽显密说异。 说真如净法界为一乘。 法华胜鬘全无违也。 【章】胜鬘乃以(至)二种俱尽钞曰。 二辨胜鬘一乘乃以真理者。 此经述记曰。 经说涅槃界即第一义乘。 又说。 二乘者即是一乘。 得一乘者得阿耨菩提。 阿耨菩提者即是涅槃界。 涅槃界者即是如来法身。 得究竟法身者究竟一乘(云云)此以真理为一乘。 不说佛智为一乘也摄入出生等者。 如上已辨。 谓以真理说摄入一切流出一切。 悉摄入出生一切说尽故。 说名一乘。 故云二种俱尽。 【章】虽佛果涅(至)俱是一乘钞曰。 三以法华结归胜鬘。 意言。 法华所说一乘是佛果上菩提涅槃。 虽似违胜鬘所说涅槃界。 说涅槃界第一义乘故。 菩提涅槃俱是一乘。 此以法华结归胜鬘也。 【章】胜鬘了义(至)说于一乘钞曰。 第九明今家取胜鬘一乘。 了义者显了了义师子吼者及一切义法华隐密等者。 显说佛智隐密说涅槃界第一义乘故。 不同今家以因位识相与识性非即非离不可言境。 示此三无差之所立。 故今家以法华一乘结归胜鬘第一义乘以取是也。 【章】总说声闻(至)方为二记钞曰。 此前科文中之文。 依法华论明隐密义。 虽有四种者。 一趣寂。 二退菩提心。 三应化。 四增上慢法华初时等者。 方便品说时初有应化·退菩提心·增上慢三声闻。 唯除趣寂。 其增上慢等者。 增上慢在方便品末。 故对初时云后。 退席已去云起已去方为二记者应化·退菩提心之二。 法华论说。 二种声闻如来与授记。 谓应化声闻退菩提心者。 决定·增上慢之二根未熟故。 如来不与记(云云)问。 为应化·退菩提心之二授记别自可知。 以是云何成隐密说义耶。 答。 如胜鬘说。 以涅槃界第一义乘说一乘时。 四种声闻一会之中可宜闻故。 显及一切之一乘也。 法华隐密虽及一切。 说佛智慧示一乘故。 以行果论时说示不及一切。 故但云为二记。 此隐密义也。 【章】由如是理(至)不违余教钞曰。 第十总结会释。 如是理者。 上来所会之理。 虽说一乘者。 法华与胜鬘以别教示说一乘也不违余教者。 余教所说。 胜鬘一乘以法华说为余教说。 法华一乘以胜鬘说为余教说。 互为余教。 问。 云何不违耶。 答。 且法华一乘非方便。 说佛智慧所证境故。 约佛果菩提涅槃说一乘故。 非非方便。 说佛智慧不及决定姓无姓故。 又胜鬘一乘非方便。 出生摄入四乘故。 说涅槃界及决定姓及无姓故。 非非方便。 但摄二乘入大说一乘随他意说故。 由是应知。 一乘体不可云摄亦不可云实。 离言说相。 说权或实约理俗说非真胜义。 真胜义中心言绝故。 故二经说互无相违。 愚者任文是非此违。 智者观体示不违旨。 若决定言是权是实。 则如胜论执实德业。 大乘学者慎莫忽绪。 【章】说二乘中(至)皆二类故钞曰。 第四门大文有七中。 第三明二乘废立。 此中有四。 初约机会。 二明定不定姓之独觉摄声闻。 三约教少明独觉乘不立。 四释名大小乘。 今即初也但说上下等者。 释世亲摄论说下上乘。 机根品类不过下上二故。 以机以教等者。 以上下根机对设教机共有二类故。 以教之以谓对也。 【章】又声闻独(至)名声闻故钞曰。 二明定不定姓之独觉摄声闻皆依声故者。 义镜曰。 若部行若麟角初入自乘位亦多分依音声。 问。 若尔何故玄赞五曰初可见佛后必不见。 既云麟角不见佛。 如何今云皆依音声耶。 解云。 彼约彼得。 此据初时。 各举一边故不相违(云云)(已上秋篠)以佛道声等者。 法华经第二说。 【章】又彼独觉(至)故不别说钞曰。 三约教少明独觉乘不立。 无多别教者。 无声闻乘外多别部教名独觉乘。 此下乘声闻乘之类。 故不说别名中乘也。 【章】又名大小(至)种类同故钞曰。 四释名大小二乘。 彼二乘者声独二乘。 【章】何因三中(至)故亦不说钞曰。 七科大文第四明三乘废立三中者。 三乘名中不定姓中下应有具二字。 虽不定姓中具声·独·菩三或具声·菩及独·菩之二。 究竟得果不过三名三乘人天浅近等者。 周记曰。 此定姓人而不能运出三界名非究竟。 【章】胜鬘四中(至)同浅近故。 钞曰。 七科大文第五明四乘。 如文可知。 【章】般若经中(至)得涅槃故。 钞曰。 七科大文第六明般若四乘。 如文可知。 【章】何故楞伽(至)浅近类故钞曰。 七科大文第七明五乘废立。 此中有四。 初明五乘。 二会违。 三示不立六乘。 四明不说七等。 今即初也。 如文可知。 有四别故者。 定姓有声·缘·菩三别。 复加不定姓为四别也。 【章】余处复说(至)趣类别故钞曰。 二会违余处者善戒经。 合不定姓等者。 名不定就声·缘·菩三立故。 今合定姓不别说也。 余文可知。 【章】不开有姓(至)然无文证钞曰。 三示以不立六乘。 如文可知无文证者。 无证六文说也。 【章】不说七等类更无故钞曰。 四明不说七等。 【章】第五问答分别者钞曰。 自下第五文有七番问答。 文段有八。 初标牒。 二第一番问答。 三第二番问答。 答以无二亦无三说难云三五乘别。 四第三番问答。 答难藏乘同异。 五第四番问答。 答难不可立佛乘。 六第五番问答。 明但名声闻乘不名独觉乘。 七第六番问答。 明不名佛藏。 八第七番问答。 明教等四为一乘体同异。 今即初也。 【章】此中一乘(至)为引不定钞曰。 下第一番问答。 此有二。 初问后答。 问之中有二。 初问言为引不定。 二问云有无种姓。 今即初也唯一无余二三等者。 开发曰。 古诸德多说不同。 有说。 一乘如法花等。 经曰。 十方佛士中唯有一乘法。 无二亦无三(云云)然于此义学者相传有其二解一云。 由佛方便说有诸乘。 究竟皆归无上大乘。 余乘即是一乘方便。 故说二乘即是佛乘。 二云。 理实非无五乘差别。 各于自乘证果究竟。 彼诸圣教说一佛乘。 约别意言。 非实唯一。 乃至立理如今章文(已上开发)法华经言等者。 经第一方便品之文也。 此举唯一证。 如文可知涅槃亦言等者。 北本二十七师子吼品之文也。 如文可知。 何故乃言等者。 正问。 经云声闻及菩萨皆成佛。 又云有心者皆得菩提。 然今何故乃言为说一乘引不定姓耶。 此初问意也。 【章】乃至五乘(至)不归于佛钞曰。 此二问云有无种姓五乘一切等文涅槃经文乃至言略中何故究竟下正问。 经云五乘一切有情皆大乘极果。 尔今何故云究竟有被人天乘无种姓不归佛耶。 此二问意也。 【章】答摄大乘(至)无二三等钞曰。 自下二答。 此中有二。 初以十因六因答初问。 摄大乘十因显扬六因如前既明今释意者下与开发第二解同。 五乘各异者。 能运载教理行果有五。 如前成立。 尔说一乘为引一类不定姓。 非能运载唯一无二三四等乘也。 【章】法华论言(至)非余二种钞曰。 此下答中二。 答声闻闻法皆成佛无疑之说非及一切声闻。 此中有二。 初引法华论总答。 二别答。 今即初也。 法华论言等者。 瑜伽第八十(五十左)亦说四种声闻。 如法华论。 列次第别。 【章】应化声闻(至)即是此也钞曰。 此下二别答。 有六文。 初引经明应化声闻作佛。 二引论明为退心说一乘。 三立理及第二问答。 四引经明非皆成佛之说约行果。 五由经立皆作佛之说不及一切之理。 六结成今家义应依估。 今即初也即经所说者。 十卷楞伽第四(二十二丁)同七(六丁)七卷经三(二十四丁)四卷经二(三十二丁)之说也。 经曰。 味着三昧乐安住无漏界无有究竟趣。 亦复不退还得诸三昧身。 乃历劫不觉。 譬如昏醉人酒消然后觉。 彼觉法亦尔。 得佛无上身(云云)故为应化等下章主文也。 【章】舍利弗等(至)说一乘等钞曰。 二引论明为退心说一乘。 智度论十二(四丁)所说也。 根本十住断结之说也。 经曰。 舍利弗。 退者。 以施眼时。 前人嫌秽以是蹈破。 于是乃退起声闻心也。 广如彼经又本业缨络经上第七住退(云云)。 【章】不尔便违(至)五种种姓钞曰。 三立理及第二问而答。 意言。 若不用上来所立理云一切有情皆作佛。 则违楞伽八·庄严论五所说五种姓说。 此是约行果现有无。 非约理性立五种姓。 此由枢要意也。 【章】又涅槃言(至)智得佛道钞曰。 四引经明非皆成佛之说及一切全。 经北本三十四迦叶品之文也。 【章】若皆作佛(至)不解佛意钞曰。 五由经立皆作佛之说不及一切理何故等下翻成非皆作佛义。 【章】故知但应如此中说钞曰。 六结成今家义应依估。 由是应知。 说皆成佛或说一乘。 约理性说。 非约行性说。 若行性论则有五姓·五乘各别。 如前可知。 如显扬十四说。 诸佛大智不可思议故刹生平等无差。 般涅槃法不般涅槃法性无二故。 是等皆约理性说也。 【章】问经自说(至)三五乘别钞曰。 自下第三第二番问答。 此中有二。 初问后答。 今即初也。 破二破三等者。 他家意释无二亦无三文言。 既破二乘破三乘云唯有一乘法。 何故得云有三乘五乘别耶。 此问意也。 【章】答依梵本(至)非真破也。 钞曰。 自下答文。 此中有十。 此文初由梵本释无二亦无三答问。 今家意答言。 无二者无独觉乘。 无三者无声闻乘。 隐无此二乘归大乘一云唯有一乘法也。 【章】法华自言(至)非所破也钞曰。 二由余二非真文答非破三。 经方便品文也。 若破三者等者。 破他家释立今家云大乘即菩萨乘之理。 若如他家破三乘立一乘。 则何故不言余三非真但言余二。 三乘中一不云非真耶。 又三之中菩萨乘是大乘。 何但言不以小济而不言不以大乘济。 明知菩萨大乘虽三乘中一非破是也。 玄赞曰。 此经中第一周云余二则非真。 第二周云密遗二人。 第三周云息处故说二。 此等文但说二皆不说三。 故知不是总无三乘也。 【章】彼经又言(至)名为二三钞曰。 三由前理会何有三之说。 经方便品文二谓第二者。 独觉乘也。 三谓第三者。 声闻乘也。 【章】胜鬘经云(至)何况大乘·钞曰。 四由胜鬘成非会大乘为一乘。 大乘即一乘故不会是一乘也故但会二下章主立理。 意言。 一乘即大乘故。 经中但会不定姓中声闻独觉二乘非会彼定姓二乘。 行果异故。 何况菩萨大乘云何得会。 大乘即一乘故。 【章】又无三乘(至)斯理何爽钞曰。 五成大乘即一乘之义。 此中有三。 初以即一义成大乘即一义。 无三乘等者。 经说无三言。 设解云无三乘义。 显三乘即一大乘即一义。 言说无三乘。 有何所违。 非破大乘等者。 大即一故。 若破大乘即破一乘。 故非破大乘之理何爽。 有证文故。 如经第二譬喻品说。 为说三乘声闻辟支佛佛乘(云云)又曰。 汝等速出三界当得三乘声闻辟支佛佛乘(云云)由是应知。 菩萨乘即佛乘。 故云斯理何爽。 【章】若会破三(至)二牛何别钞曰。 二由三车中牛车成大乘即一乘义若会破三者。 五字牒他家义。 意言。 若经无三言非云第二第三。 会三乘破三乘者。 此牒他义意。 所许牛车者。 于宅内所许云在门外牛车皆亦牛乘者。 亦宅内所许牛车。 出门所给大白牛车云皆亦牛乘若破前牛者。 宅内所许牛车云前牛。 后别与牛者。 后于门外所给大白牛车。 今谓。 若破前牛已下遮四车家说立今家义。 四车家云。 如法华中宅内所指示门外三车诱引诸子令得出者。 是三乘教也。 界外露地所授大白牛车是一乘教也。 以三中牛车亦同羊鹿权引诸子务令得出。 是故临门三车俱是开方便门。 四衢别授大白牛车方为示真实相。 又明所期差别云。 以彼一乘非是界内先所许三。 是故界外四衢道中授诸子时。 皆云非本所望。 又明德量差别云。 谓宅内指外但言牛车不言余德。 露地所授七宝大车。 谓宝网宝铃等无量众宝而庄严等是体具德也(已上四车家之说)今家义意言。 若宅内所指示牛车与四衢别授大白牛车别。 则何故同云牛车耶。 若宅内所指示牛车四衢别授名为象车。 则是应别体。 既宅内所指示是牛车。 四衢别授亦是名牛车。 故言其体性则全是同也。 又以德量别立体别不应理。 今家以门外为果故云菩萨亦非本所望也。 其体是一故同云牛车也。 于宅内不叹德量。 未显果智故。 又宅内开方便门。 四衢别授示真实相。 此亦不尽义。 虽宅内开方便门与门外示真实其体是一故。 同是牛车也。 故因果权实为一体自可知已(已上护命僧正解节记之意)二牛何别者。 破前所许牛已后所与给牛别。 则有何别所由二牛成别耶。 【章】又三中之大(至)成渐悟耶钞曰。 六破异义。 意言。 又三乘之中大乘即是顿悟菩萨乘。 会顿悟菩萨乘令入一乘。 此即异义岂令顿悟二句正破。 会令入一。 此即渐悟。 不会令入直住云顿悟。 云何顿悟成渐悟耶。 【章】又大乘一(至)何独言三钞曰。 七成大乘一乘解行是一新发意菩萨等者。 举经文成前理。 此方便品文如先已引恐于精进等者。 回心向大初修业菩萨于大乘行精进且坏起于成佛我无分疑将退入无余般故。 令说我即彼彼即是我此既成佛彼亦成佛而得彼闻除其疑意。 此乃舍下位等者。 此谓疑网除也。 疑网除者乃舍下品心位令趣上品阶不尔十地等者。 若不尔十地地地舍下品无漏智趣次地上品无漏智皆应亦名破三归一。 若云破三归一。 则应言余三非真何独言余二耶。 【章】胜鬘又言(至)不言三故钞曰。 八成非都无二唯有一名真义立大乘即一乘义故会二乘等下章主释经意章主意言胜鬘经中说会定姓二乘入于一乘。 此非说真实理。 以涅槃界与佛同故。 且约理性说入于一乘。 非与佛行果相同说故。 自成佛智边见之。 非真实理。 经虽说言等下明开方便显真实之文约不定姓说非及一切姓说示真实会入今说一乘者。 法华经说时云今也令趣者。 能运载即乘义也极果者。 一义故。 令趣极果四字释一乘名。 名为真实者。 结成会有不定种姓二乘者令入真实为真实会入。 非谓都无二等者。 意言。 会定姓二乘是非真实。 何况有会菩萨大乘耶。 菩萨大乘即是一乘故。 何会之有故法华言等者。 经第二信解品之文也。 大乘即一乘证。 今拜读信解品。 长行文云。 而设方便密遣二人形色憔悴无威德者。 汝可诣彼语等(文)又颂文曰。 即以方便更遣余人眇目矬陋无威德者(云云)是故今文并取长行·颂文取意引也。 玄赞释曰。 实无二体。 设有二乘之教。 故云密遣。 方便之教但化二乘。 故云二人。 智慧狭劣名色憔悴。 神通不大名无威德。 又曰。 眇目者视不正也。 说文曰。 一目少也。 为二乘说安立谛教能诠显义不圆名为眇目。 所诠生空理短故名矬。 无法身功德丑故名陋。 神用不广故名无威德(云云)不言三人者。 示菩萨大乘即一乘。 又言息处故等者。 经第三化城喻品之文也。 今拜读化城喻品。 此所引文颂中文。 长行文云。 佛如是心性弱下劣。 以方便力而于中道为止息故说二涅槃(云云)玄赞释曰。 怯弱大乘下劣乐小故。 于中道说二涅槃。 二机所学三智所证名二涅槃。 二涅槃体但是有余(云云)不言三故者。 示菩萨乘即一乘也。 【章】若言迂会(至)所宜闻故钞曰。 九破但直往云一乘异义若言迂会下牒异义经论一乘下章主破异义。 若但直往名为一乘机有简别故。 道理难成。 若依法华经所说一乘。 多分渐机所被少分顿悟所被。 如何云但直往所入名为一乘。 总经论所论一乘或有被渐机。 或有被顿机。 实以不定为如实义。 开发曰。 此亦非理广智名文。 遮余说一非是一文体性不同。 法华经说唯有一乘。 本为二乘。 岂名直往者何云会二乘令入二乘。 由直往名尚未了。 义安在焉(文)周记曰。 实不定者不定说彼真往人大名为一乘迂会入者即名大乘也今二行位等者。 开发曰。 三外一乘无有。 非有解行不殊。 大乘即是一乘。 教亦三阶无别。 有依前义破释一大行殊有已(云云)今二者。 一乘大乘之二。 此有何别耶。 所宜闻故者。 谓方便隐无二乘而说一乘。 如是所被机根是一会中在故。 【章】有说执佛(至)故但破二钞曰。 十破由小乘曲见立义执佛三劫等者。 小乘人执。 婆沙·俱舍贤圣品中广说三劫满已犹是凡夫三十四念成菩提今破此执等者。 今谓。 指说一乘时或作有说时。 此执者。 小乘计有三十四念成菩提之佛之执。 有人说破此小乘执云说一乘而说一乘亦破小乘中三乘不然下章主破有说。 此乃佛灭已后等者。 此三十四念成道所谈佛在世起佛灭后增长说。 今由增长时云佛灭已后也。 周记曰。 彼本意者学大乘者执大乘为极。 今破于名为破三也。 佛在世无大乘人执化身以为极者。 理实佛在小乘亦执化身为极。 然广建立差别今佛灭后据增相谈。 通应捡发智·阿含等经有明三十四念文(云云)岂是佛在等者。 正破。 意言。 作此丈六佛为真执在佛在世。 破此说一乘在灭后今时。 岂有如是前后理不尽事耶。 故此有说为妄说也。 故但破二者。 结成正义。 由是应知说一乘破二乘立此名。 【章】问何故立(至)乘三乘同钞曰。 四第三番问答明藏·乘。 此中有二。 初问。 后答。 说有六藏瑜伽(二十五七丁)显扬(六八丁)对法(十三初丁)世亲摄论(唐译一三丁)声闻菩萨各有三藏阿阇世王经等言等菩萨经。 此举藏·乘同难藏·乘异也二藏三藏者。 声·菩为二。 声·独·菩为三也。 【章】答乘是运(至)然未见文钞曰。 此下答中有二。 初明乘与藏或同或异。 藏是含容义者。 天亲论(唐一)曰。 云何缘名藏。 由能摄故。 谓摄一切所应知义。 未可即令等者。 以乘与藏不可云皆同皆异。 【章】又准菩萨(至)又应齐责钞曰。 二举乘与藏不可云皆同皆异之例证菩萨藏等者。 大宝积经三十五菩萨藏会也十度十弊者。 十度是十波罗蜜。 十弊谓是十障也。 如深密等说。 以十度对治十弊。 中边第一说十度十障颂曰。 障富贵(施)善趣(戒)不舍有(忍)于失得减增(进)令趣入(静虑)解脱(般若)障施等诸善无尽(方便云云)四轮八难者。 周记曰。 诸本文言四轮。 言古三者应捡菩萨藏经(云云)三轮者。 一神变轮。 二记心轮。 三教诫轮也。 诸藏章云。 四轮八难其数不等(云云)。 【章】问答是运(至)妨立佛乘钞曰。 五第四番问答明立佛乘。 如文可知。 【章】问何于有(至)不相违也钞曰。 六第五番问答明不名独觉乘。 【章】问既以果(至)自当广释钞曰。 七第六番问答明不名佛乘声闻独觉等者。 此举例彰难意难意云。 普曜及阿阇世经说二藏·三藏。 此声闻为因独觉为果说。 何故菩萨因佛果不名佛藏耶。 如藏章中等者此答也。 诸藏章曰。 若名如来藏愿行名字不弘。 欲显愿行名字深大弘远。 但名菩萨藏不名如来藏(云云)又菩萨德行世易可成。 如来德世难可成。 欲劝有情令依此教易可成立。 但名菩萨藏不名如来藏。 又小乘之中声闻为因独觉为果。 从因小乘不名独觉藏。 大乘之中菩萨为因如来为果。 从因小劣为称不名如来藏也。 【章】问教理行(至)说为同异钞曰。 八第七番问答明教理行果为一乘体同异。 一雨普润等者。 法华经第三药草喻品之所说也教同者。 同言是一乘之一。 下皆尔。 今教处同一云教同也机异者。 生长异也。 三兽流河等者。 优婆塞戒经·普曜经一说理同者一河水也证真者。 浅深兔马番象之异也六处大因等者。 胜鬘经六法。 小乘六法云六处。 云为大乘说故云大因也行同者。 行同小乘修异者。 以心回大乘修三车诱引等者。 法华譬喻品果同者。 门外等一大白牛车设异者。 方便诱引宅内羊鹿牛三。 此但指示无体故云设也或同或异者。 教理行果或同或异。 胜鬘会因等者。 说六法大乘因会行也。 说四智不究竟会果也。 显唯教行等者。 法华经文显不说真如故。 唯教行果显说也密实有四者。 有教必有理故。 密四法悉说也。 如涅槃经等者。 周记曰。 涅槃经又说一乘。 说佛性为一乘等。 (云云)大乘法苑义林章师子吼钞卷第十(尾)安永五年(申)五月望日于皇都京极和泉式部境内通泉庵随讲演早早注记之了法相大乘末学沙门基辨大同坊(生五十九岁)天明元年(丑)五月十五日于东武江府浅草延命院讲此义林之砌任愚见作此注释为讲资了。 同六年(午)十二月三日于南都兴福寺妙光院校正为明(末)年三月于京师京极善长寺开演此义林章用意。 寡学拙智谬错多多。 后学乞改作已。 回向四恩法界海回向无上大菩提法相大乘受菩萨戒近住释基辨(生年六十九岁法六十二)大乘法苑义林章师子频伸钞卷第十一(诸藏章)南都西京药师寺法相大乘沙门释基辨撰【章】诸藏略以(至)释通疑难钞曰。 下诸藏章。 此章大分为二。 初牒章分门。 后随牒门释成。 今即初也。 藏者能诠言教。 圣者教示能摄一切法云藏。 此有别类故云诸藏也。 次名数增减门广明。 【章】第一结集(至)学者难知。 钞曰。 自下此章大文第二。 随牒门释成。 此有十门。 前列门名是也。 第一结集缘起门中。 大分为四。 初举所据传论。 二示结集处所。 三正辨结集缘由。 四正示结集时相。 今即初也。 一切经中等者。 本邦所流名一切经。 自赵宋时至大明代。 采集东流三藏圣教以所崇敬也。 问。 章主所言一切经言。 自汉明至唐初。 取东流者显然。 隋众经目录有两本以可知已。 然今所云结集三藏传付法藏传云别有一卷。 既是名传云何云一切经中别有一卷耶。 答。 阅本邦所流明藏。 付法藏传一部六卷。 元魏吉迦夜共昙曜所译出。 名付法藏因缘经。 说自佛及迦叶至师子尊者付法传承既别名经。 今云一切经中何妨之有。 结集三藏传亦名付法藏传故。 今云有一卷欤结集者。 佛灭后大迦叶应诸天请。 恐正法尽留诸圣灭。 欲为报佛法恩撰集如来所说三藏以利众生。 此结集之基也。 【章】西域记云(至)处所不异钞曰。 第一门中二示结集处所。 记第九之文。 述迦叶结集也。 迦兰陀竹园者。 记九(十二丁)云。 耆阇崛山城北门。 行一里余有精舍。 石基砖室。 东开其户。 如来在世。 多居此中说法开化。 导凡极俗。 今作如来之像量等如来之身。 初此城中有大长者迦兰陀。 时称豪贵。 以大竹园施诸外道。 及见如来。 闻法净信。 追惜竹园居彼异众。 以今天人师无馆舍。 时诸神鬼感其诚心。 追逐外道。 长者于是立精舍。 请佛故名云迦兰陀竹园也。 有大石室。 今云此石室为迦叶结集处。 所谓分窟内窟外处也。 法显传云宾波罗窟。 真谛云七叶岩也。 真谛云等者。 部执异论疏之说也。 大智度论等者。 论二(七丁)文。 此示译者之谬也。 此山者耆阇崛山。 今正示误云非也。 三文名别者。 西域记·部执疏·集藏传三文。 【章】大智度论(至)皆入寂灭钞曰。 此下第一门中三正辨结集缘由。 此中五文。 一举佛入灭灾变相现。 二举大迦叶以天眼见大涅槃。 三举诸天请迦叶令护遗法。 四举迦叶诫留诸圣入灭。 五举迦叶由懈怠比丘贺佛灭。 思集法藏据法治犯。 此为结集遗教正缘由。 此即初也。 大智度论者。 论第二(三丁)文也。 地六振动者。 与涅槃经后分说相同。 六谓有三别。 一六时动。 长阿含说。 谓入胎·出胎·出家·成道·入涅槃。 今云地六振动者。 入涅槃时。 二六方动。 大般若八说。 谓东涌西没。 西涌东没。 南涌北没。 北涌南没。 中涌边没。 边涌中没。 是名为六。 三六相动。 大般若说。 谓动·涌·震·击·吼·爆。 此云六相。 摇动不安云动。 鳞陇凹凸云涌。 或六方出没名涌。 隐隐有色为震。 有所相击名击。 碎磕发响名吼。 出声惊异为爆。 此各有三名十八相动。 各有三者。 般若经云。 谓动等动等极动(乃至)爆等爆等极爆。 但尔小动名动。 诸处通动名等动。 大倾动名等极动。 余皆准知。 今此举总但名六动。 唯是十八变中一振动也。 胜思惟梵天经说有七目振动。 一惊怖诸魔。 二令时众不起散心。 三令放逸者而自觉悟。 四令念法相。 五令观说处。 六令成就者得解脱。 七令随顺问正义。 (云云)【章】西域记云(至)入般涅槃钞曰。 二举大迦叶以天眼见世尊入涅槃。 记第九(十二丁)之文也。 忽烛光明者。 大迦叶宴坐山林。 如来放光明忽照烛也。 余文应知。 【章】智度论云(至)忽然不现钞曰。 三举诸天请迦叶令护遗法。 论第二(四丁左)之文也。 白迦叶言等者。 诸天赞叹迦叶德已。 请护持遗法之文也。 文意易了。 【章】真谛三藏(至)以示迦叶钞曰。 此下四举迦叶诫留诸圣入灭(真谛部执异论疏说)此中四文。 一举迦叶至佛涅槃所(后分广说今略说也)。 二举迦叶为未生怨王作药槽(未详所据)。 三举阿阇世王闻佛入灭闷绝。 迦叶以王安药槽令得活(后分无此说)。 四举迦叶欲诫圣留灭撰集三藏。 今即初也。 后经七日等者。 涅槃经后分荼毗品曰。 七宝大炬无数光焰。 投香楼所亦皆殄灭。 是时一切大众。 长时号哭一切供养。 不知如来何缘未已。 投火香楼荼毗不然。 尔时世尊。 大悲普润待迦叶众来至乃然。 时大迦叶与五百弟子在耆阇崛山。 去拘尸那城五十由旬。 身心寂然入于三昧。 于正中条尔心惊。 举身颤栗。 从定中出见诸山地。 皆大震动。 即知如来已入涅槃。 告诸弟子。 我佛大师入般涅槃。 告诸弟子。 我佛大师入般涅槃。 时经七日已入棺中。 苦哉苦哉。 应当疾往至如来所。 恐已荼毗不得见佛三十二相八十种好真净色身。 迦叶以敬佛故。 不敢飞空往如来所。 即将弟子。 寻路疾行悲哀速往。 正满七日至拘尸那城。 城东路首。 迦叶遇一婆罗门执一天华随路而来。 迦叶问言。 仁者何来。 答佛般涅槃。 我于荼毗所来。 复问此是何华。 答言。 于荼毗所得此天华。 迦叶就乞。 答云。 不得。 我期将归。 拟示六亲家中供养。 迦叶就藉着其顶上。 便即闷绝昏迷躄地。 喑咽悲哽良久乃苏即与弟子疾共前进至拘尸那城(云云)今云。 上所言西域记与部执疏。 同由此后分。 并读可知命属徒众者。 西域记作寻命徒众为是。 若作属命徒众同意欤。 逢外道等者。 西域记作梵志。 后分作婆罗门曼陀罗花者。 法华赞曰。 曼陀罗此云适意。 见者心悦。 【章】迦叶往至(云)内八槽中钞曰。 二举迦叶为未生怨王作药槽说八槽者。 槽说文畜兽之食器(云云)和训云马舟。 又李贺诗。 小槽酒滴真珠红(云云)由此诗酒槽。 和云酒船。 迦叶白未生怨王(阿阇世王)作八槽之说未考所据。 迦叶未至佛涅槃处已前。 告王作八槽。 而后伴王至佛涅槃所之说。 今真谛法师所言。 大违后分云王大悲哀速往。 此是异部计执相传异说。 不可强责是非。 章即于是曰(至)王便得居钞曰。 三举王闻佛灭闷绝。 迦叶须王安药槽得居之说。 由后分说。 阿阇世王夜梦种种恶相。 王问诸臣。 臣答佛灭不祥之相。 王闻此语已。 夜半即来至拘尸那城(已上后分)由是真谛法师说大违。 此亦部执传说相违。 不可强责。 【章】佛于衣外(至)少有入灭钞曰。 四举迦叶诫诸圣留灭撰集三藏之说佛于衣外等者。 后分广说曰。 尔时迦叶。 哽咽悲哀说是偈已。 世尊大悲。 即现二足千辐轮相。 出于棺外回示迦叶。 从千辐轮放千光明。 偏照十方一切世界。 尔时迦叶。 与诸弟子见佛足已。 一时礼拜千辐轮相(云云)西域记六(二十丁)如后分说。 四部弟子等下。 正迦叶诫诸圣。 留入灭欲撰集三藏之由。 未详此说所据四部弟子者。 亦云四辈。 一比丘·二比丘尼·三优婆塞·四优婆夷更无所持等者。 西域记云。 法王去世人天无导。 诸大罗汉亦取灭度(云云)与是意同语等下。 正诫诸圣。 我等应欲等下。 正劝诸圣。 令起撰集遗教三藏报佛恩志。 【章】西域记云(至)据法治犯钞曰。 此下第一门第三。 正辨结集缘由有五文中。 第五举迦叶由懈怠比丘贺佛灭。 思集法藏据法治犯。 此中三文。 初引西域记九(十三亍)次出真谛说。 后举结集三藏传示分舍利相。 今即初也懈怠比丘更相贺等者。 涅槃经后分广说曰。 迦叶即与弟子疾共前进。 至拘尸那城北门而入。 于其城中入一僧坊见诸比丘。 丛聚一处语迦叶言。 汝等远来深劳苦耶。 安座待食。 迦叶答言。 我之大师已入涅槃。 我有何情安此待食。 诸比丘言。 汝师是谁。 答言。 汝不知耶。 哀哉痛苦大觉世尊今既涅槃。 比丘闻已各大欢喜而作是言。 快哉快哉。 如来在世禁制我等。 甚不堪忍不能依行。 今已涅槃。 严峻禁戒已应放舍。 汝且待食有何急耶。 佛神力故。 掩诸天耳及迦叶弟子等耳。 皆悉不闻恶比丘语。 但有迦叶独自闻之。 于是迦叶。 将弟子悲泣流泪。 疾往佛所(云云)西域记由此后分略作此说。 迦叶闻已等四句。 述结集法藏思极。 【章】真谛云(至)极思结集钞曰。 二举真谛说。 述极思结集。 文意易了。 未详所据。 【章】集藏传云(至)起十塔已钞曰。 三引结集三藏传示分舍利相。 经后分圣躯廓润品曰。 尔时拘尸那城诸力士。 得第一分舍利。 即于国起塔供养。 又波肩罗婆国力士。 得第二分舍利。 起塔供养。 师伽那婆国拘罗楼众。 得第三分舍利。 起塔供养。 阿勒遮国诸刹帝。 得第四分舍利。 还国起塔供养。 毗耨国诸婆罗门。 得第五分舍利。 还国供养。 毗离国诸梨车。 得第六分舍利还国供养。 遮罗迦罗国诸释子。 得第七分舍利。 还国供养。 摩伽陀国主阿阇世王。 得第八分舍利还王舍城。 起塔供养。 性熛婆罗门。 得盛舍利瓶。 还头那罗聚落。 起塔供养。 必波罗延那婆罗门居士。 得灰还国。 起塔供养。 尔时阎浮提中八舍利塔。 第九瓶塔。 第十灰塔。 如是分布舍利已(云云)今云。 由后分有瓶塔。 集藏传。 以佛床为塔。 皆是部执之异。 不可强责。 西域记六(二十丁)亦说分舍利。 问。 今此结集缘起门中。 但申此分舍利事。 举是云何为结集缘由耶。 答。 不由佛涅槃处事。 则不明结集起由。 复不申分舍利事。 则不明涅槃处事究竟。 不辨此究竟。 则次所申大迦叶击大揵稚。 集诸大弟子。 结集三藏事。 离涅槃所别处为会。 其意不分明。 为结前生后。 引集藏传略申分舍利事竟。 【章】大智度论(至)唯除阿难钞曰。 第一结集缘起门有四文中。 第四正示结集时相。 此中三文。 初举结集处来集大众多少数。 二申除去居学地阿难。 三明阿难漏尽共大众结集三藏。 初文中有五文。 一举大乘人相传千人结集之说。 二举萨婆罗部传说五百结集。 三举集藏传大众部说。 四举法藏部说。 五明迦叶选集千人由。 今即初也。 大智度论者。 论一(六丁)之文。 西域记九(十二丁)文。 今所引智论全文。 非西域记全文。 击铜揵德者。 西域记作击大揵槌。 梵云键稚。 此云槌。 由是误作犍槌欤。 得九百九十九人等者。 大乘相传说也。 法苑珠林。 此云大乘结集。 智度论为根本说处。 金刚仙论中。 亦虽有此说。 真伪未决论故难依用也。 【章】真谛云得(至)唯除庆喜钞曰。 二明萨婆多传说。 由宗轮论疏。 云窟内有五百应真。 外亦万余无学。 是由菩萨处胎经说。 今云得四百九十九人。 但取窟内应真也。 阿育王传付法藏传云五百人。 是等有部传说。 名云五百结集。 虽有窟外大众。 非摄之云五百。 窟内居迦叶。 为上座阿难结集素呾览藏。 优婆罗结集毗奈耶藏。 富楼那结集阿毗达磨藏。 是萨婆多部传说也。 次下广明。 【章】集藏传云(至)有学无学钞曰。 三举集藏传大众部说。 此传说。 不分窟内窟外及有学无学。 得圣者八万大众(八十千者八万也)迦叶请阿难结集四藏(经律论杂四也)此传之说也。 问。 此传之说何部所说耶。 答。 由下章文。 此是窟外大众部之说。 西域记九(十四丁)曰。 大众部结集之处。 诸学无学数百千人。 不预大迦叶结集之众。 而来至此更相谓曰。 如来在世同一师学。 法王寂灭简异我曹。 欲报佛恩。 当集法藏。 于是凡圣咸会。 贤智毕华。 复集素呾览藏。 毗奈耶藏·阿毗达磨藏·杂集藏·禁咒藏。 别为五藏。 而此结集凡圣同会。 因而谓之大众部(云云)今引集藏传文。 云通说有无学。 即此窟外结集。 大众部所传之说显然也。 (今谓。 第一迦叶结集时。 虽分窟内外。 然尚浑一知见。 教示贝叶传通所修学道未替。 及大天五事乱。 流传异为二部。 其时大天徒众。 袭窟外大众称大众部。 此集藏传及西域记之说。 大天已后大众部所传明。 因不分窟内外。 迦叶请阿难结集诸藏作此说明。 学者审知)【章】四分律云(至)前后别也钞曰。 四申法藏部传说。 四分律者。 五十四(九丁)之文也。 彼意云。 大迦叶本俱五百人结集三藏已时云富耶奢。 更与五百阿罗汉。 来至迦叶结集处欲听。 更为重集三藏故。 根本迦叶五百人。 与后富耶舍五百人合论云有千人。 至实义无相违(云云)(今云。 此律中会大乘相传云千人结集也)此是佛灭后第三百年。 乌仗那国有化他部。 从其分出法藏部传说也。 【章】真谛云夏(至)供养舍利钞曰。 五申迦叶选取千人由。 此中三文。 初举真谛说。 次举智度论说。 后举西域记说。 今即初也真谛云者。 未详所据今夏安居等者。 入涅槃年。 其夏安居。 如佛在世。 请诸佛弟子。 朝暮日中三时。 礼拜供养舍利。 问。 云何此说为结集缘由耶。 答。 次所云阿奢世王。 供养千僧以令结集。 是事自佛在世。 如是供养。 至入涅槃年之夏安居。 三时供养舍利。 其夏安居初十五日。 大迦叶语阿阇世乞千僧食。 为令意味连贯。 举真谛说为始。 论为次。 记为终也。 以洴沙得道等者。 洴沙谓频婆沙罗王。 论二(六丁)曰。 频婆沙罗王得道。 八万四千眷属亦各得道。 此时王教敕官中常设饮食供养千人。 阿阇世王不断此法。 尔时迦叶思惟言。 若我等常乞食者。 当有外道强来难问废阙法事。 今王舍城。 常设饮食供给千人。 是中可住结集经藏。 以是故选取千人不得多取(云云)是时夏安居等者。 结集始日时也。 【章】西域记云(至)十五日集钞曰。 后举西域记说。 记第九(十四丁)文。 此示夏安居三月初十五日结集始日时也。 【章】智度论云(至)故留残结钞曰。 示结集时相中。 第二申除去居学地阿难。 此中大分为三。 初申阿难留残结不令住。 二申迦叶举阿难罪不令住。 三申阿难令去。 今即初也。 牵阿难出等者。 西域记九曰。 大迦叶召阿难而谓言。 汝未尽漏。 宜出圣众。 阿难曰。 随侍如来多历年所。 每有法义曾未弃遗。 今将结集而见摈出。 法王寂灭失所依估。 迦叶告曰。 勿怀忧恼。 汝亲侍佛。 诚复多闻。 然爱惑未尽。 习结未断。 阿难辞屈而去(云云)久可得道者。 阿难自言。 我能有力智疾应得道。 但诸佛法。 阿罗汉者不得随侍。 我留残结。 故思供给左右。 由此久谓疾也。 故谓故思。 【章】大迦叶言(至)故可听度钞曰。 此下二申迦叶举阿难罪不令住。 此中六文。 初举度女罪。 二举索水不与罪。 三举不答罪。 四举蹈衣罪。 五举阴藏相示女人罪。 六明举罪违文。 今即初也突吉罗忏者。 对首忏悔也。 至下具释四分律杂揵度者。 律四十八(十丁)犍度五十四(六丁)之说。 此举阿难答违文。 犍度梵语此云蕴。 又云法聚。 真谛天亲传制为八伽兰陀。 即此间云八犍度。 伽兰陀译为结。 亦云节。 谓义类各相结属故云结。 又摄义令不散故云结。 义类各有分限故云节(云云)杂者八犍度之一也。 八谓一杂(明小乘不相似义)二使(百八烦恼)三智(十智)四业(三)五大(四)六根(练)七定(入)八见(六十二见也)大爱道尼者。 摩诃波阇波提。 此云大爱道。 佛摩耶夫人之妹佛姨母。 具如大爱道比丘尼经中。 【章】二者迦叶(至)令水清也钞曰。 二举索水不与罪四分法云者。 律五十四(六丁)举违文也。 郁多罗僧者。 此云中价衣。 如资明。 【章】三者迦叶(至)非我恶心钞曰。 三举佛问不答罪。 若有能修等者。 西域记七(十三丁)曰。 庵没罗国侧有窣堵波。 是如来告涅槃处。 佛昔在此告阿难言。 其得四神足者。 能住寿一劫。 如来今者当几何。 如是再三。 阿难不答。 天魔迷惑故也。 阿难从坐而起。 林中宴点。 魔来请佛请入涅槃。 佛许期。 劫后三月吾当涅槃。 魔闻欢喜而退。 阿难林中感恶梦。 惊问佛。 佛告阿难。 吾先告他。 他为魔弊不时乞留。 魔王劝我早入涅槃。 许之期。 斯梦是也(云云)又智度论(八丁)二曰。 佛问汝。 若有人四神足好修。 可住寿一劫若减一劫。 佛四神足好修。 欲住寿一劫若减一劫。 汝默然不答。 问汝至三。 汝故默然。 汝若答佛。 佛四神足好修。 应住一劫若减一劫。 由汝故令佛世尊早入涅槃。 是汝突吉罗罪(云云)四神足者。 四谓一欲·二勤·三心·四观·此四皆以心所法中定为自性。 言神足者。 定所生果名神。 谓神通变化灵妙德用也。 足谓欲勤心观四因所生等持名足。 神之所依名足。 从因定果(神变)名云四神足也(从因与果者。 此有两重因果。 初重谓欲勤心观为因则四因。 所生定为果。 后重谓欲等四定为因。 则此因所生果神变为果。 因名足果名神。 初重因果。 以用四法用也。 为因四法自性体定为果。 后重因果。 具四法用定为因。 定所生神变为果)【章】四者迦叶(至)蹈佛衣上钞曰。 四举蹈衣罪僧伽梨者。 三衣中大衣也。 三衣者。 一僧伽胝婆参。 唐译云上衣。 入王宫聚落。 此衣最在上被故。 或上讲座得着。 不得扫地及礼拜师尊等。 旧云僧伽梨。 此云杂碎衣。 条相多故为名。 二嗢怛罗僧伽波参。 唐译云上被衣。 在寺内即被七条。 在五条上。 嗢怛罗僧伽是上被义。 婆参是衣。 若上讲座礼拜三宝着是。 此亦云中衣。 在大衣下五条上故云中。 旧云郁多罗僧。 此云中价衣。 约衣财直可谓为贱。 三安怛婆参。 唐译云内衣。 安怛内义。 但三衣时。 五条儭体故云内衣。 亦名少衣。 亦名下衣。 行路作务时着此小衣。 旧云安陀会。 此云下衣。 若小乘教说三衣。 以长阿含经二十二因缘品为根本。 广说如诸部律中。 若大乘说。 则以瑜伽二十四声闻地出离品为根本说。 广据大乘诸师释义。 辨三衣条相者。 由小乘诸师所言。 下衣五条。 一长一短。 中衣七条。 两长一短。 大衣有三。 下品三谓九条·十一条·十三条。 各两长一短。 中品三谓十五条·十七条·十九条。 各三长一短。 上品三谓二十一条·二十三条·二十五条。 各四长一短(此是萨婆多论之说也)若由大乘说。 瑜伽声闻地曰。 谓有大衣。 或六十条或九条等。 或两重刺名僧伽胝。 被服受用。 能正将护说名为持。 中衣下衣条相同小乘说四分律云等者举违。 五十四(六丁)五百结集法之文。 【章】五者迦叶(至)而故破戒钞曰。 五举阴藏相示女人罪。 佛阴藏相。 三十二相中之一相也。 余文易了。 【章】四分律中(至)及不问戒钞曰。 六举罪违文无此一种者。 无前所明示阴藏相举罪佛遣为侍者等者。 涅槃经四十憍陈如品曰。 佛意为欲令谁作给使耶。 目连即便入定。 见如来心在阿难许。 阿难辞去。 目连言佛意在汝。 阿难立三愿众许。 是故奉给如来(云云)是今云阿难不肯为一罪。 集藏传等下。 是亦所举违。 【章】智度论云(至)迦叶语竟钞曰。 申除去阿难云文中。 第三申阿难令去虽说有六等三句。 章主文四分律云已下。 五十四(六丁)取意也。 文意易了。 【章】便自闭门(至)空何所求钞曰。 正示结集时相。 三文中第三明阿难漏尽共大众结集法藏。 此中五文。 初明由阿难去唤憍梵波提不来入灭。 二明阿难漏尽至结集所。 三明阿难降魔结集相。 四辨诸部相传有异说。 五举异说会。 今即初也。 阿那律等下。 申选取千人。 阿难留结令去已阙一人故欲唤憍梵波提。 阿那律梵云阿泥律陀。 此云无灭。 佛之党弟也。 云阿娄陀讹也。 憍梵波提梵云笈房钵底。 此云牛相。 前生从牛来。 作牛蹄牛齝之相号曰牛相(已上玄赞)遣使请来者。 此僧使名善觉比丘。 常为众僧作使至天上(是分别功德论之说也。 法苑珠林三十四初丁引)汝可疾来者。 迦叶指憍梵云汝佛日灭那者。 周记曰。 问。 西域记等言。 迦叶登山击槌时。 彼三千圣憍梵已知。 何故今问佛灭度耶。 答。 且为二释。 一自不知。 问。 二部说不同不旁会释(已上周说)今云。 迦叶击槌之时。 憍梵入灭尽定。 故不闻声。 佛法欲散大人等。 散谓欲散灭也。 大人者。 周记曰。 佛舍利弗俱名大人(云云)今云。 大人过去四字。 恐应在佛法欲散之上。 不尔佛入大人言义不成也。 离欲大师者。 周记曰。 佛世尊也。 和上者。 舍利弗也。 即起神变等下。 明憍梵不来入灭集藏传下举违文。 由此传文不入灭不来也。 【章】大智度论云(至)众睹感叹钞曰。 二明阿难漏尽至结集所。 论第二(十二丁)文。 西域记九(十四丁)意同。 西域记九曰。 至空寂处。 欲取无学果。 勤求不证。 既已疲息。 便欲假寝不及伏礼。 遂证罗汉至结集所。 叩门白至。 迦叶问曰。 汝结尽耶。 宜运神通非门而入耶。 阿难承命。 从钥隙入。 礼众已毕进而复坐。 与论文稍同。 集藏传云等下。 举大众部相传说。 申阿难结集行妆灭结漏尽者。 周记曰。 自思。 久来奉事于佛。 今日一旦而彼将去。 遂及悲灭结根。 而漏即尽(云云)来诣大会者。 来迦叶结集大会也。 修理众僧和合一味云修理也。 迦叶举声等者。 西域记九云。 于是迦叶。 扬声曰。 念哉谛听。 阿难闻持如来称赞。 集素呾览藏。 优波离持律明究。 众所知识。 集毗奈耶藏。 我迦叶彼集阿毗达磨藏(云云)今云。 此记言迦叶集阿毗达磨。 大乘相传之说也。 仪似山顶者。 周记曰。 仪容似须弥山顶也。 (云云)【章】魔闻名色(至)天称胜善钞曰。 三明阿难降魔结集之相。 此中二文。 初申阿难降魔之相。 后正申阿难结集之相。 今即初也。 此三所德者。 迦叶阿难阿那律云三所也。 残法者。 佛灭后遗法出教者。 魔王出教命。 四兵者。 喻贪瞋痴慢起化兵者。 随烦恼等四种将主者。 贪嗔痴慢根本惑严仗严重兵仗。 顿驾者驾谓行也。 罗汉应者。 应供人也。 迦叶我前者我言魔自云我叉手者谨敬貌也。 【章】迦叶敕众(至)皆归本行。 钞曰。 后正申阿难结果相师子振欠者。 涅槃经师子吼品说。 如师子王。 晨朝出穴频申。 欠呿发声震吼。 是为十一事。 如前委明。 譬阿难不怖大众威仪严重。 说闻如是等者。 后分经曰。 阿难如汝所问。 如来灭后结集法义。 一切经初安何等语者。 阿难如来灭后结集法藏。 一切经初当安如是我闻一切时佛。 住某方某处与诸大众而说是经(云云)由是今说闻如是及一时等。 皆是从佛意起。 以为一藏者。 第一素呾览藏为二藏者。 第二毗奈耶藏。 大法者。 对法疏一曰。 阿毗达磨。 大众部名大法上法。 迦延造竟持以上佛。 佛言上法。 是分别功德论所说。 是为第三阿毗达磨藏也。 得见道迹者。 无漏智云道。 各各自得无漏智。 今见得云得见迹也。 皆归本所者。 结集法藏已。 各各归本国也(已上集藏传文也)【章】验此集四(至)阿难结果钞曰。 此下四辨诸部相传有异说。 此中五文。 初章主评定上所举集藏传说。 此传说由大众部所传分别功德论说。 四藏俱阿难一人结集。 是余部所无也。 【章】智论云(至)邬波鞠多钞曰。 二举上所言三尸说违邬波鞠多。 邬波鞠多。 经说尊者鞠多。 说法度人。 其数极多。 魔王欲烧众心。 施以宝冠。 鞠多圣者悠受语云。 汝施以冠。 我有宝环。 谢之。 取人蛇狗三尸。 变作宝环。 系魔颈下。 魔喜返宫。 至四王天。 鞠多摄神力还作死尸。 波旬忧恼不能除去等。 乃至广说。 【章】智度论云(至)智无明证钞曰。 三举置如是我闻言。 及阿难集经论二藏异说。 论二(十二丁)文也。 次下章主云不辨何部说转法轮经等者。 出杂阿含十一。 别译为两本。 一名转法轮经。 二名佛说三转法轮经。 是千阿罗汉等者。 来集论议阿罗汉。 若是云千人选取之千。 则似大乘相传之说。 又以阿难俱集四含。 云集修多罗。 用转法轮经言。 则似小乘说。 诚难究何部说。 七多罗树者。 胜鬘述记曰七多罗树者。 一树高七仞。 一仞者高七尺。 总一树高四十九尺也。 七树者即说三百四十三尺也(云云)无灭者。 阿那律也。 周记曰。 由因挑灯令不灭故云无灭。 从因为名。 阿难如是集等者。 智论文云。 迦叶语阿难。 从转法轮经至大般涅槃。 集作四阿含。 增一·中·长·相应阿含名修始路。 (云云)五怖畏者。 智论二云。 何等五怖畏应远。 一者杀生·二盗·三邪淫·四妄语·五饮酒(云云)又华严经及佛地论二说。 超五怖畏即三业清净。 出诸怖畏无犯戒等诸恶趣等怖畏因故。 一者不活畏·二恶名畏·三死畏·四恶趣畏·五怯众畏(经云大众成德畏)如是五畏证得清净意乐地时。 皆已远离(云云)(华严经说。 初地菩萨远离此五怖畏。 玄赞四)五罪(今云。 五逆罪欤)五怨。 谓贪·嗔·痴·慢·疑也。 受无量苦者。 身心受苦无量。 智无明灯等者。 周记曰。 惠是彼无明之灯。 依主释也。 【章】又云弥勒(至)为菩萨藏钞曰。 四明大乘三藏结集。 此中二文。 初举智论说。 第一百(二十五丁)文于铁围山间者。 铁围山与铁围山之间私云。 表大乘教理出于三界外。 云两铁围之间欤。 深意非凡智所识知。 【章】西域记云(至)大乘三藏钞曰。 后举大乘者说。 释将阿难。 记九(十四丁)之文。 我迦叶波集。 今云迦叶为上座。 阿难集素多览。 优婆离集毗那耶。 富娄那集阿毗达磨之说。 萨婆多部相传之说。 迦叶集阿毗达磨。 阿难集素多览。 优婆离集毗那耶大乘者相传之说。 大乘三藏等下。 章主评定记文西域相传者。 记之所说亦于此山者。 亦小乘三藏此山者。 指耆阇崛山窟内结集之处同处者。 与小乘同处。 【章】部执疏云(至)集于三藏钞曰。 五明窟外结集异说。 迦叶令阿难等下。 欲明窟外先辨窟内。 云令富娄那诵阿毗昙。 是萨婆多传说。 令言迦叶为上座故。 下命令令诵出也。 此时乃有等下。 正明窟外结集。 此时者。 彰与窟内结果同一时事。 简法藏部所云富娄那后来重结集。 无量比丘者。 万余无学。 如宗论疏所言不许令住界外者。 虽界内界外一味和合。 界内选取五百人羯磨讫故。 令住界外如次下明。 有阿罗汉等下。 彰窟外亦以婆师婆为大众主。 一由羯磨讫等下。 明分窟内外二众由羯磨讫者。 四分律云。 大迦叶即作白。 大德僧听。 诸比丘为僧所差。 若僧时到僧思听僧。 令往王舍城集共论法。 比丘白。 如是作白已。 俱往毗舍离。 比丘从毗舍离往王舍城(云云)得偷兰遮罪者。 明了论解云。 偷兰为粗遮那为过。 故云偷兰遮那。 粗有二种。 一是重罪方便。 二能断善根等(云云)(事钞中一云)此中重罪方便者。 七聚中初二聚(波罗夷僧残)方便罪。 义含轻重。 及有果罪诸偷兰遮。 如用人皮石钵人发露形等(定宾四分戒本众上二十丁)是七聚中第三聚云偷兰遮二由不令众杂者。 三论玄云。 五百人皆聪明故。 今云不令杂钝众也故不听等者。 以窟外人不许入窟内众也虽有二处等者。 彰虽分内外居二处情见同一和合。 又周者法事周圆已。 阿阇世王等者。 示结集时檀越。 衣钵者。 犹云衣食。 儭谓施也。 号为多众者。 示窟外众名大众部由。 界内之众下。 示窟内众名上座部由。 此时有上座大众二部名。 虽尔情见一味和合全无乖竞。 及大天五事乱兴。 远袭此二部名偏党二分。 其年二十月下。 示结集已大众亦归本所。 四分律说等下。 举法藏部说。 此说但说王舍城集三藏。 不说窟内外别处。 阿难集经论二藏。 富娄那后来请迦叶重结集之三事。 与萨波多异。 初有五百人。 后富娄那与五百应真来合为千人。 似会大乘云选取千人。 与云萨婆多分窟内外二处结集合为一说(还是阿难等二句。 次行后成一千之句次应入也。 次具辨焉)【章】五百初集(至)结集缘起钞曰。 明阿难结集法藏五文中。 五举异说会。 同真谛说者。 此五百初集。 同真谛言萨婆多说也。 此前句云阿难集二藏。 同西域记大乘相传而不同真谛师所云萨婆多。 由是知。 前所云还是阿难等二句。 后成一千句之次句。 西域记句上应置。 还是之还谓亦。 亦后成一千也。 后成一千。 阿难集二藏二事。 同西域记。 阿难集二藏。 同智度论也其集藏传下正会。 文意易了集处既别等者。 真谛云王舍城七叶岩。 今章主亦用此名。 如宗轮疏。 集藏传云僧伽尸城北。 西域记九云。 耆阇崛山北门。 行一里余有伽兰陀竹园。 其园西南行五六里有大石室。 大迦叶波结集之处。 此章前文云三说同也。 但以智论云耆阇崛山结集为非。 明非由云。 此耆阇崛山在王舍城正北十四五里。 接北山之阳。 结集处在大城北门外。 记迹现存。 故知非也记·疏·传三文名异。 处所相同。 是为好。 故指智论说云集处既别人复不同者。 智论云得九百九十九人唯除阿难。 真谛云得四百九十九人唯除阿难。 集藏传云八十千。 但申窟外。 四分律云后富娄那至更有五百。 然先有五百结集与余说同。 但智论说为违故。 云又复不同总是下。 结第一结集缘起门已。 【章】第二名数增减者钞曰。 集此章十门之中第二名数增减门也。 此中有七。 初明二藏名数。 二示三藏名数。 三明四藏名数。 四示五藏。 五示六藏七藏。 六示八藏九藏。 七示余藏。 今标牒第二门。 【章】经量部师(至)第一卷说钞曰。 当门大分七中。 第一明二藏名数。 此中有三。 初申经部说。 二申大乘说。 三示独觉藏亦名声闻藏。 此即初也有别部类者。 部谓部帙。 类谓部类。 若经与律部部帙成异。 义类亦差。 非知如对法无别部帙。 俱经中诠惠处为对法义类也。 【章】然大乘中(至)广自建立钞曰。 二申大乘说。 亦依机行等者。 亦言亦经量部但立二藏。 依机行下。 明大乘分二藏所由。 经部分二。 由部帙部类有差别今大乘不尔。 菩萨与声闻。 所被机异。 所修观行差。 自能诠教示。 亦随以分二。 立二藏名也。 【章】由彼独觉(至)涅槃等说钞曰。 三申独觉藏亦名声闻藏。 此通伏难。 难云。 独觉亦机行别。 教示亦应别。 何故不立独觉藏名。 但云菩萨声闻二藏耶。 为通此难申今文义从多者。 独觉来教。 少分与声闻别。 多分从声闻说。 即依半满等者。 举摄说二藏。 证涅槃经五。 说半满二教以分此二藏。 故独觉者等下。 具明独觉摄声闻中。 如文可知又初发心下。 独觉初发心。 亦与声闻同。 至忍位与声闻行同修。 至忍悟入成独觉。 如贤圣品广说。 故云说名声闻。 嘉祥中论疏广明。 如法华等者。 二经中处处。 但说二乘不别举说。 【章】然大乘中(至)故别开也。 钞曰。 当门七科中。 第二示三藏名字。 此有二门。 初明大小二乘俱说经律论三藏。 二明说声缘菩三藏。 然大乘中下初文。 如毗婆沙者。 新论第一(三丁)旧论一(四纸)大乘教者。 教谓教示即藏也。 前缘起门出之故略普曜经等下第二文。 普曜经者。 全有八卷。 竺法护译。 经一(二十丁)以兔马白象渡水喻。 说声缘菩三机不同。 机别教异。 故说有三藏也。 阿阇世至者未考前以行等下。 会前说二藏不说独觉。 今据机果下。 明今说独觉为三机者声闻下根。 独觉中根。 果者声闻随他教证。 独觉自悟证。 行者声闻四谛观行独觉十二缘起观。 如是有少分殊。 别开今为三也。 【章】或说四藏(至)广解四别。 钞曰。 当门七科中。 第三示四藏名字。 此中大分二。 初明大众部四藏。 后明犊子部四藏。 初中二文初由本说明。 后由传说明。 即初也。 僧祗律者。 四十二(十纸)分别功德经者。 失译人名附后汉录。 有三卷八十四纸。 名分别功德论。 上卷(九纸)申四藏同大众部等者。 与窟外结集大众部四藏。 律及功德经说四藏全同。 谓但诠定等下。 明藏外立杂藏由。 【章】集藏传说(至)不能烦引钞曰。 明大众部四藏中。 后由传说明。 此亦分三。 初明传说。 次别释杂藏名。 后章主评释。 今即初也迦旃延造竟等下。 释大法名此众经明者。 此谓大法。 众多经之破痴益世明灯故名大法。 有二复次等者。 分别功德论中委说。 故云不能烦引。 【章】佛说宿缘(至)是名杂藏钞曰。 明传说中。 次别释杂藏名。 佛说宿缘下。 约能说人交杂。 释杂之言。 周记曰。 天魔外道等者。 此天魔等。 由佛加故亦说众因(云云)于中有多偈颂等者。 约所说相别能证智彼彼证。 释杂之言。 周记曰。 问。 十二缘此各异者。 问答此十二因缘。 十二一一别相而智证故云异入。 于中者。 于杂藏中有多偈颂。 现章文多脱落。 异入者别别悟入也。 【章】今观北传(至)彼传第二钞曰。 明传说中。 后章主评释。 此传者集藏传也。 初释之意者。 云前约能说人交杂名杂藏。 第二释意等者。 云后约于一法相各各智解证别悟入交杂名杂藏。 章主意。 此第二释。 智解交杂为诠惠学。 今此初解等者。 会合本说与传说违。 今此初解者。 指前本说合二(戒定。 或定惠等)合三诠名杂藏。 当彼传第二者。 当次传说后解。 智解交杂。 兼有解戒惠有。 又有解定惠者故名杂藏也。 【章】复次犊子(至)非此能诠钞曰。 明四藏中。 后明犊子部四藏名数。 此中文二亦说四藏下。 正今明四藏。 其三世无名下简滥。 五法藏约所诠云藏。 今明四藏。 约能诠教有别立为四藏。 此章所明诸藏皆尔。 【章】法藏部中(至)及菩萨说钞曰。 当门七科中。 第四示五藏名数。 此亦有二。 即于此四下。 初正明法藏部五藏。 此四者。 前所举犊子部四藏。 一经·二律·三对法·四明咒·五菩萨戒成实论中下。 后明成实者五藏。 此于大众部加菩萨藏。 【章】然大乘中(至)可分成九钞曰。 当门七科中。 第五示六藏七藏名数。 此亦有二。 初示六藏。 后示七藏。 此即初也。 瑜伽者。 论二十五(七纸)显扬者。 六(八纸)对法者。 论十一(初丁)摄论者。 唐译一(五丁)法华经言下。 明菩萨声闻各有三藏。 证经安乐行品。 亦有三藏者。 亦小乘三藏。 独觉教少下。 申不立独觉三藏由。 【章】义可有七(至)然无别文钞曰。 此后示七藏名数小乘说四者。 以大众部等说四藏小乘。 对大乘三藏。 义可云七藏。 彰无所据教云义成无文。 【章】又胎藏经(至)各有四故钞曰。 当门七科中。 第六示八藏九藏名数。 此说有二。 初八藏后九藏。 今即初也胎藏经者。 菩萨处胎经。 有一部五卷。 姚泰竺佛念译经五说八藏云。 一胎化藏。 二中阴藏。 三摩诃衍方等藏。 四戒律藏。 五十住菩萨藏。 六杂藏。 七金刚藏。 八佛藏也(云云)大众部又说下。 如前所说四藏。 于菩萨声闻说之。 各四合成八藏。 【章】或可说九(至)故义立九钞曰。 此后立九藏。 普曜等经者。 经第一说三兽渡水喻。 以有声缘菩三种机等言等阿阇王经。 声缘菩三。 各有经律论故。 义立九藏。 【章】或为八万(至)名数增减钞曰。 当门七科中。 第七示余藏结当门已八万四千法藏者。 即八万四千法蕴。 小乘说如婆沙七十四(十七丁)俱舍界品。 若大乘说。 大集经十五·贤劫经·佛地经论。 无性摄论八·智度论五十九·对法论十一·对法疏九具释。 今大小乘合说。 当明八万四千聚集相。 俱舍界品一说。 如实说者。 所化有情有贪嗔痴等八万别。 对治彼八万行故。 世尊宜说八万法蕴(文)光记(一之余四十九丁)曰。 依大数说但言八万。 若具足说。 有八万四千。 真谛师解曰。 十随眠为十。 一一各有九随眠为方便。 一一具十成一百(此现在当念者也。 贪为主九随为伴。 嗔为主余九为伴等。 余准应知)此有前分一百后分一百(加行已起者云前分。 犹云前念。 后念未起者云后分也)合成三百。 置本一百(置谓舍置也。 本一百者。 现在当念起一百云本也)就前分一百。 一一皆以九随眠为方便成一千。 后分一百。 亦以九随眠为方便。 复成一千(问。 何故舍置现在当念本一百。 但于前后念一百。 云以九随眠为方便耶。 答。 孔目章云。 现在一百。 时促不论相助。 于过未二百。 亦各以一使为首。 九使为助。 共成二百也)兼本一百成二千一百。 已起有二千一百(上来所云本一百前后二分合今云已起。 已起上前后分故)未起有二千一百(此上所云之余后念将起者。 于此上亦有前后分相助故。 云二千一百也)足满四千二百。 约多贪多瞋多痴(偏增者云多也)着我(此亦偏增非无余)思觉(疑惑散乱此亦偏增)此五人。 一一有四千二百。 合二万一千。 更就贪嗔痴等分四人。 以配一一。 有二万一千。 遂成八万四千(云云)(上来由光记文难解。 以圆晖颂疏中。 由光记住文。 间加私意解释之已)问。 此中所云三毒等分四人者云何差别耶。 答。 此有二说。 一云。 三毒之等分依主释。 俱舍本义钞(东大寺尊胜院宗性僧正撰述)曰。 此依主得名义有四。 一者贪与嗔等分起一人。 二者贪与痴等分起一人。 三者瞋与痴等分起一人。 四者三毒等分起一人。 合云四人也。 此意由智度论五十九卷(十四纸)说(波论曰。 般若能除八万四千病。 贪嗔痴等分淫欲病分二万一千。 瞋恚愚痴各二万一千。 三毒等分二万一千也云云)第二说云。 三毒及等分四人相违释。 一多贪二多嗔三多痴四等分。 合为四人。 多贪者。 于上上品境多生染着也。 嗔与痴自应准知。 等分有二解。 一云。 一切有情。 平等有贪嗔痴三法名等分。 二云等分者。 于中品境上起中品贪名等分贪。 嗔与痴类是知(云云)此是贤愚经所说意(圭夆华严经行愿品抄第三十八丁引贤愚经成此义。 已上本义抄)此第二说中。 于中品境者。 杂集论十三云。 等分行者。 远离猛劣住平等位诸烦恼故。 随境界势力烦恼行故(文)(已上基辨私注加之)问二说之中以何为正邪。 答。 前说为胜。 后说滥偏增者故。 前既云约多贪多嗔多痴。 以举偏增者竟。 所以今云前说为胜也(已上本义抄)基辨评二说云。 必但说前不可为胜。 后说亦有道理。 前说约能迷智分四人也。 后说约所迷境。 有上中品多贪等为四人。 由境差别分人故。 与偏增不同。 故后说亦为有道理。 基辨云。 今问。 大乘经中说三毒等分经证如何。 答。 大集经十五云。 一一众生有八万四千诸行皆能了知。 所谓贪欲行二万一千。 瞋恚行二万一千。 愚痴行二万一千。 等分行二万一千。 是为八万四千诸行(云云)又贤愚经云无极品说。 八万四千法门者。 从成道始至涅槃终。 都三百五十度大会说法。 度者遍也。 始从第一修习度。 第二名光曜度(乃至)第三百五十名论布舍利度。 一一说法皆具六度。 即三百度各有六。 故成三六一千八百。 更五十度亦成五六三百。 总合成三千一百。 将是对治多贪嗔痴等分四人也。 即对治有情心行八千四百。 除伏四大种。 及六无义所生过失。 十转合数八万四千。 修习此故。 复得成就八万四千陀罗尼门三摩地等(云云)佛地论·智度论·无性摄论八。 亦引此经具明。 今云。 菩萨藏经无量义经曰。 声闻八万。 缘觉九万。 菩萨十亿(云云)又悲华经云。 声闻有八万四千法聚。 缘觉九亿。 大乘法藏有十亿法聚(云云)由是应知。 云八万法蕴。 云八万四千法门。 且约声闻说。 如杂集论十一说。 如是三藏。 具有八万四千法蕴。 谓是依声闻乘。 尊者阿难常所受持(云云)又本业璎珞经下曰。 摄善法藏。 所谓八万四千法门。 又曰。 菩萨十重有八万四千威仪。 十重有犯无悔。 得使重受戒。 八万四千威仪戒尽名轻。 有犯得使悔过对首悔灭(云云)由是应知。 梵网经所说八万威仪者。 是八万四千威仪。 今准上所说计是。 十戒一一各有九戒为方便。 一一具十成一百。 此有前分一百后分一百。 合有三百。 置本一百。 就前分一百。 一一皆以九戒为方便成一千。 后分一百。 亦以九戒为方便。 复成一千。 合本一百。 成二千一百。 已起十重有二千一百。 未起十种有二千一百。 合上成四千二百。 约事·意·乐·方便·烦恼·究竟之五相。 一一有四千二百。 合成二万一千。 更就因·缘·法·业之四。 以配一一有二万一千。 遂合成八万四千威仪也。 傍论已竟。 如此增减等者。 如是之言承上。 犹云上来。 七异者七差别也。 次所云二三四五等也。 差别说有者。 若不拘上来所说增减。 而别约对治有情心行差别。 说法藏数。 为八万四千法藏乘此广说者。 次下废立门终云。 八万四千随所治惑不增不减乘。 此复成八百万亿诸法藏也。 如对法论十一说(云云)由此教见今文。 乘此者乘所对治十数。 十数谓前所引贤愚经说。 对治四大种及六尘所生过失之十数也。 乘此十数计八四千心行。 则成八十亿四十万能治法藏。 俱服谓十亿。 洛叉谓十万如宗轮疏者。 现流宗轮疏。 不见八万四千释义。 对法论十一明乘数。 如次下引总是第二等二句。 结第二门竟。 【章】第三辨废(至)非宗所明钞曰。 自下当章十门之中。 第三辨废立门。 此中大分为三。 初标牒。 次废小乘。 后立大乘。 今即初次也。 【章】于大乘中(至)万四千等钞曰。 此下大文后立大乘。 此中大分二文。 初总明。 二别明。 此即初也。 唯立二藏者。 下上二藏。 二种三藏者。 经律论三。 声缘菩三。 六藏者。 大小乘各三藏。 问。 废小立大中。 云何举声缘二及举小乘三藏耶。 答。 此中废小废小乘传说四藏。 唯立大乘教所说藏。 此所举二藏。 天亲摄论所说。 二种二藏。 诸大乘教处处所说。 六藏八万四千等。 亦如前明。 大乘经论所说。 故今举此等云立大乘。 【章】天亲菩萨(至)唯说二藏钞曰。 此下二别明。 此中有四。 初明二藏。 二明二种二藏。 三明六藏八万四千藏。 四总明大乘不共说结。 今即初也。 如是三藏者。 经律论三藏。 下乘上乘等者。 乘谓能运载(教理行果)所运载(所被机根)下谓下劣(机根)不遍(所修所益)不尽(所断所证)故上谓(上根)遍(所修观行所益二利)尽(所断我法二执所证佛果圆满)故。 如是能运(行等)所运(机根)有差别故。 能诠教摄所诠亦立下乘藏上乘藏。 此意说言下章主文。 明虽有中根独觉摄入下乘之由又如力中等下。 举例示力。 谓智力即十智力。 十智力中有根上下智力。 不云中智力。 若云有上下力。 自知相形有中。 故但云下上或上或下者。 或谓不定之辞。 于上品中稍近下是应中。 亦于下中品。 其中稍近上亦是应中。 故虽云中。 在上下间不说中力。 今亦复尔。 但以下上一往相形不言中乘。 根劣业浅下。 明一往形独觉摄下乘由。 独觉虽中根品。 以胜劣分为劣。 意业亦虽胜声闻。 以浅深分为浅。 所以何者。 独觉所断亦唯人执。 不断法执尽故。 所证果亦生空。 不证法空尽故。 所修行亦十二因缘。 不修不共佛法二空真如。 不广大故。 所利益之亦唯自利。 不利有情。 不广大故。 一往相形。 与声闻同。 唯立二藏不别立也。 【章】普曜等经(至)不增不减钞曰。 此下别明中二明二种二藏此中亦二。 初第一种三藏。 后第二种三藏。 今即初也。 等言等阿阇世王。 经以兔马象譬喻。 立声缘菩三藏。 随机上中下三行。 有浅深能乘教示亦有浅深。 立此三藏不可增不可减。 【章】又立素呾(至)非增减者钞曰。 此下后第二种三藏。 此中三文。 初标牒。 次以四释十义辨三藏不增不减。 后结释三藏不增不减。 今即初也。 一素呾缆藏。 二毗奈耶藏。 三阿毗达磨藏。 如次经律论三。 此三不可增亦不可减也。 【章】天亲菩萨(至)与对法同钞曰。 第二种三藏中。 第二以四释十义辨三藏不增不减。 此有二文。 初标天亲摄论有四释中。 含拾义以辨。 二正以十义辨。 其四释者。 一由九缘立三藏。 二开示三学立三藏。 三由说满决择法义立三藏。 四以四故立三藏。 此四释中。 摄论所说三复次。 如对法第十一(四丁)广明。 四释与十义相摄如何。 谓第一义。 以四故立三藏。 第二第三义由说故立。 第九十义由满故立。 第八义由决择故立。 第四义开示三学故立。 第五六七义。 由九缘故立。 【章】第一义云(至)作证所由钞曰。 此下二正立十义辨有十文。 即十义。 二边行者。 着苦乐二边行。 在家着欲乐。 外道着苦行等初不肯修者。 多疑惑者不信三宝。 因不如教修习。 说契经对治此疑失。 次修颠倒者。 耽着苦行乐行者。 因着修习渐增颠倒。 由戒律知开遮得中行后解非真者。 自见取者正智不生。 由论藏决断简择。 明了照诸法相。 惠解令真为对治故者。 四故第一故。 为对治此等三失故。 如次说经律论三藏。 此总举故经中为彼等者。 四故中第一故。 彼谓彼疑惑事世亲摄论曰谓为对治疑惑立素呾滥藏。 若于彼彼义中有疑惑者。 即为决定宜说彼彼义故(云云)对法论亦同说。 令其趣入者。 由疑信不决者。 令听契经决趣入真实律中开许等者。 世亲摄论曰。 为对治二边受用立毗奈耶藏。 谓遮有罪着欲乐边受用故。 及开无罪不自苦边受用故(云云)对法论曰。 为欲对治受用二边随惑故。 建立毗奈耶藏。 二边者。 谓欲乐行边自苦行边。 对治受用者。 遮彼畜积等故。 开彼受用百千如法衣服等故(云云)一百一具故者。 如法衣服等也(四故中第三故)令处中行者。 不苦不乐行云处中行也论中显照等者(四故中第四故)论藏问答决择诸法性相。 破邪显正故。 破自见取令生真乐。 此中即是等者。 谓此第一义中。 即是对治未入佛法疑惑说经。 对治已入者着苦乐二边行说律。 为对治自见取以正智作证说论。 所由谓故(即四故之故也)【章】第二又约(至)即戒取故钞曰。 此第二义。 四教中第三一分约说立三。 三藏能治。 疑·边行·见取所对治也。 此所治三。 初无漏见道所断。 三共分别起故。 就见道断。 说经律论能治立三藏名二边行等者。 苦乐二边行非惑故。 是云见断所治。 难了故别设。 释惑中戒禁取见摄故。 是见道断。 【章】第三又依(至)唯说三藏钞曰。 此第三义四释中同前障入道者。 障悟入真理无漏道(道谓上智也)诸惑业所对治三藏能对治。 此总举惑业也。 一切烦恼下别明。 初举惑二类者。 摄一切烦恼相。 今为二类。 一者独预疑惑为本。 一切惑起以经对治。 二者决定见取执为最胜。 能得净为首。 一切惑起以论对治虽求入道等下。 后举业妙行者诸善行也。 为得人天果报受五欲乐。 着苦乐二边行。 此是以律对治。 此是现在所受惑业。 为令除是。 唯说三藏不说余也。 【章】第四又诸(至)不增不减钞曰。 此第四义。 四释中第二释。 一一增上等者。 诸圣教中。 或戒学为宗说。 或定学为宗说。 慧学为宗。 三学之中。 一一增上。 对机说各不同。 多说定经。 多说慧论(阿毗达磨)多说戒律。 故唯三藏。 【章】第五又为(至)阿毗达磨钞曰。 此第五义。 四释中初释由九缘立恶律仪者下表无表章明此名体。 为是者以律对治。 多散乱者以经对治。 多烦恼者以论对治。 【章】第六又为(至)次第立三钞曰。 此第六义。 四释中同前恶业多者以律对治。 爱多者以经对治。 见多者以论对治。 【章】第七又为(至)次第立三钞曰。 是第七义。 四释中同前。 五六七合为九缘立。 嗔多者以律对治。 贪多者以经治。 痴多者以论治。 【章】第八又为(至)次第立三钞曰。 此第八义。 四释中第三一分。 畏恶趣者以律对治。 畏欲界以经对治。 周记曰。 由欲界而修定者也。 畏三界者以论对治。 周记曰。 于修慧得离三界也。 【章】第九为得(至)得法身故。 钞曰。 此第九义。 四释中第三由满立三事等者。 法身·般若·解脱。 是名大般涅槃。 大涅槃经。 【章】第十为得(至)定发通故钞曰。 此第十义。 四释中与第九同。 文意易了。 【章】如是差别(至)增不减故钞曰。 此第二种三藏中。 第三结三藏不增不减。 【章】即以此义(至)第十一说钞曰。 此别明有四中。 第三明六藏八万四千藏。 此义者。 上所云不增不减经律论三藏义也。 分上下乘者。 菩萨乘经律论三藏。 声闻藏经律论三藏。 合为六藏。 前文所论外更无别义也乘此复成等者。 对法论十一(初纸以下)曰。 如是三藏。 具有八万四千法蕴。 谓依声闻乘。 尊者阿难常所受持。 问。 一一法蕴其量如何。 答。 十百之数是法蕴量。 十百者千数义也。 若尔何故不直说此千千数耶。 为显建立一一法蕴千数因故。 所以者何。 初一数增以成十数。 十数复增以成百数。 千等数量。 因十百数方得成立。 谓十百名千。 百千名百千。 百百千名俱胝。 如是等一切后后数位决定。 用此十百二数随一为因。 是故此中唯总取十百两数。 以用建立一一法蕴。 由此数量。 总计八万四千法蕴。 成八俱胝四十洛叉(云云)对法疏九释曰。 八万四千法蕴中。 如贤劫经广辨。 始从修习行法波罗蜜多。 乃至最后分布佛体波罗蜜多。 合三百五十度。 皆有六到彼岸。 合计二千一百。 对贪·嗔·痴·及等分烦恼。 一一皆有二千百。 四法(三毒等分云四)乘此有八千四百。 复以此数法对四大六尘。 亦名无义所生过失。 一一皆有八千四百。 以十法(四大六尘)乘合有八万四千。 论云百千名百千者。 梵语云一洛叉。 即百千也(今云十万也)此土大数之名。 然合计当一亿。 百百千一俱服者。 俱服谓梵语。 即千万也。 即合计是京。 就别号亦名百亿。 其八万四千法蕴。 一一以十乘之。 即八俱服四十洛叉。 计当八千四百万。 大数乘此。 当八京四兆。 细算之可知。 论云以千乘之。 其本但以十百二数之。 今就此言故知千也。 此如佛地论亦明(已上对法抄文)。 【章】然佛随宜(至)辨废立也钞曰。 此别明中第四。 总明大乘不共说结随宜者。 随宜闻者机根佛立藏名。 机根法者心上所现真善无漏声名句文为体性。 不取闻者识上所现似无漏声名句文为体。 今此所云假似无漏。 实谓真善无漏取实不取假故。 是相·用别论。 佛真无漏为质。 闻者识上现似无漏。 是故真无漏质是能教相。 闻者识现似无漏相似能教用故。 取相不取用取真不取似。 是别别论。 以真教相为收体故。 云假实殊途也。 藏是能诠收藏。 义意相同。 随其所应等者。 三性中。 能说真教是净依他。 即圆成实。 闻者似相染依他性。 五法中真教正智如如。 似相相分别。 蕴中色行二藏。 处中色法处。 界中亦同而真收取无漏蕴处界。 似相有漏三科。 故随所应所收自知。 所引教理者。 以教理贰证成如前章说。 【章】第五释名(至)后释别名钞曰。 自下当章十门之中。 第五释名义门。 此中大分五门。 初标牒。 二分科。 三总释藏名。 四别释诸藏名。 五结成。 此即初二也。 【章】释总名者(至)所应知义钞曰。 此下当门五科之中。 三总释藏名。 此有四文。 初标科举证。 二章主释。 三举有释。 四举旧人说。 此即初也。 天亲论者唐译一(三丁)文所应知义者。 义谓境也差别也。 所应知差别云义。 【章】此义意言(至)立以藏名钞曰。 二章主释此义意者。 今所证天亲论义意。 以今家意释。 周记释次有释。 评章主释云。 初释摄义。 此(有释)释双摄所诠之义及能诠法。 俱名所应知故(云云)基辨详曰。 周记释有释意万差。 立藏名亦不定。 正法教藏者。 正法谓所诠教。 藏谓能诠。 依正法教藏依主得名。 能诠教藏有正法用。 以他财用焉己名有财得名。 如来设教。 无一不正法教藏故。 唯以一藏名以尽所诠义藏门者。 藏谓能诠。 门谓差别。 依所诠义能诠藏门依主释。 所诠义门种种有别。 能诠言字唯是一相。 无离声相。 约此义边。 如来圣教无不字藏。 字谓言体。 即能诠教藏。 字即藏持业得名或说二等者。 所诠义异。 能诠教藏。 设名亦自成异。 故云一藏二藏乃至八万四千藏等。 如涅槃经等者说十二者。 诸十二分教等。 是皆由宜闻者机别。 此藏亦尔等者。 说一说二等所设立。 皆随机宜别。 故论是非不可责难。 此即第三等者。 结第三门已。 【章】第四出体(至)广如前说钞曰。 此当章十门中第四出体门三藏体性等者。 经律论三既异名相。 能诠教藏能摄持法义边体性。 三俱不殊。 故今云义类不殊已显四体者。 前总料简已申四重出体。 今出体亦同彼。 藏是能诠教故。 藏体与教体何别之有。 故推前不繁述。 具如设法等下。 前章出四重体委细论释。 今此门且由护法正义。 但以相用别论一重。 出能诠教藏体性。 此即总以等者。 正出护法正义。 此谓指护法相用别论义假实殊途谓此一句。 彰相用别论。 护法等说教体。 以能说可言得意。 评章主释意。 云初释摄义。 不得今家之实意。 今谓。 章主释天亲论意。 以能诠释能摄为今释意。 以能诠教示为藏。 其藏即为能摄。 论云能摄一切所应智法。 是今家释意。 故周记云。 初释摄义粗漫为甚今不失三字。 能摄意即藏义。 然非能诠不可能摄。 故能诠教即能摄藏也。 【章】又有释言(至)带数释也钞曰。 三举有释。 此有释意。 但以能摄义释。 不以能诠教也。 周记释有释意。 如前便为好皆此所摄者。 此谓藏言。 所应知法言。 能诠所诠一切所应知法。 此为所摄法。 基辨详云。 此有释意。 能诠教亦为所应知而为所摄法。 能持藏令其所摄法不失。 若尔有释所言藏者。 非能所诠教义何等体者别云能摄持是藏耶。 由有此妨。 有释不得天亲论意(已上有释了)此别不同下章主释。 意言能诠教。 能摄持所应知法差别不同有二三等。 故令不失藏有二三等别。 是其数法者。 二三等云数藏云法。 藏能摄持诸法故。 如能摄持刀鞘共名刀。 带数释也者。 带数持业带数依主之两释也。 【章】古者释言(至)名之为藏钞曰。 四举旧说能刊记等者。 记谓记别。 圣者言教能刊定能记别义。 若由此义。 则藏言非令不失义。 【章】释别名者(至)二声闻藏钞曰。 自下此门五科中。 第四别释名。 此中有三。 初释二义名义。 二释三义名义。 三释六藏名义。 初中有二。 初总牒二藏名。 后别释二藏名义。 今即初也。 【章】言菩萨者(至)但名菩萨钞曰。 此下别释二藏名义。 此有三文。 初释菩萨二字名义。 次释声闻二字名义。 后释此二名藏。 初中有二。 初举梵名具略。 后正释名义今即初也。 【章】无性释云(至)智悲别故钞曰。 此下后正释菩萨名义。 此有四文。 初由无性第一释明(今云。 此义以有情义释萨埵言。 此即当瑜伽释第一义也)二由无性第二释明(今云。 此义以勇健义释萨埵言。 此即当瑜伽释第二义也)三示瑜伽释亦有二义。 四举经说释。 今即初也无性释云者。 论一(十二丁)文也菩提者。 一向志求一切智智大誓萨埵者。 当普度法界众生大愿。 为所缘境者。 菩萨以一切智诸有情为所现境起大誓心。 大誓心之所观境故云为所缘境。 依弘誓语等者。 菩萨本誓有志求·普度语。 志求菩提为境。 普度有情为境。 其实虽应呼云菩提萨埵。 随方存略译家但云菩萨声。 声谓言。 即度啭声义翻为言立声者。 立菩萨言也。 章主释无性意此有财释下。 以离合释。 菩萨大士人是能有。 能有佛一切智及他有情。 以能有他财用为名有财释也。 以彼二种下。 释有财由彼二种者。 佛菩萨他有情俱他财用。 大士以此他用二为所观境。 以他财用为己名名菩萨。 有财释。 或相违释下。 周记云。 此释意云。 非两别合而言之名相违释。 菩萨之名。 而不同彼行之有情。 名同有情非相违也。 思之(云云)今云。 此释恐非章主意。 既云亦菩亦萨故。 合菩提与有情别立名云相违释也亦菩亦萨下释相违由。 大士一人亦名菩亦名萨。 然菩提智萨所悲境。 大相违者。 然一人上立如是名相违得名。 【章】又云或即(至)依士如前钞曰。 二由无性第二义释。 与上举第一义如何相违。 谓前义就以有情义释萨埵名。 明菩萨名义。 今义以勇健义。 释萨埵名。 此为二义差别彼心者。 彼大士人行者心上。 有志有能者。 此勇健义。 广大志意·堪任功能在行者心。 名为勇健此意言说下章主释。 此依主释求菩等者。 依求菩提之勇健意志也。 或萨埵者下。 以有情义立依士名(虽体用不变。 就依士夫用义边而释。 求菩提士夫用。 萨埵有情士夫之体。 今依用体得名。 依士非依主)【章】瑜伽释中(至)义亦同此钞曰。 三明瑜伽释亦有此二义。 瑜伽释曰。 菩萨地者。 希求大觉(菩提)悲愍有情(萨埵)或求菩提志愿坚猛。 长时修证。 永出世间大行大果。 故名菩萨。 如是菩萨种姓·发心·修行·得果。 一切总说为菩萨地(云云)义亦同此者。 以有情勇健二义而释同。 云义亦同也。 【章】十一面经(至)亦依主释钞曰。 四举经说释。 此经具题云十一面观世音神咒心经。 玄奘三藏译为一卷。 又有佛说十一面观世音神咒经一卷。 耶舍崛多译同本异译。 如此二法下章主文。 二法者。 般若方便。 菩提之萨埵等者。 菩提即般若是为体。 萨埵谓方便。 是般若之功用。 此功用依般若主体立名云菩提萨埵。 依主释也。 不依士夫用立名故不云依士也。 周记曰。 十一面经(至)亦依主释也。 即菩萨名。 不同彼行之有情。 凡菩萨言有此相违依主二义。 故今明之(云云)今云。 周记所言不然。 此经菩提般若。 萨埵谓方便。 若由此说。 般若是体。 无分别根本智。 方便是用。 后得有分别智。 由依得般若之体。 自起方便功用。 化诸有情。 依般若主体之方便用。 故为依主得名。 是此章释意也。 由此十一面经说。 无相违释义。 但依主已。 若上所云无性第一义。 以有情义释萨埵故。 菩提是佛智。 萨埵是众生。 其体相违。 由悲智别。 相违得名。 其余无相违得名之义。 周记以十一面经说为相违依主二。 不得章主意也。 问。 章云亦依主释。 此亦之言非亦相违何耶。 答。 不尔。 是亦之言。 上由无性第二义立依主义。 今亦其依主云亦依主也。 【章】言声闻者(至)亦有财释钞曰。 此下别释二藏名义有三文中。 二明声闻二字名义。 此有三文。 初总释声闻名义。 次约二利释。 后明独觉摄声闻为二藏。 今即初也声谓音声等者。 今此总释。 由法华经瑜伽释说。 今此处释由瑜伽释。 若修行者下。 由法华经。 如次举证。 故法华经等下举证。 譬喻品文。 玄赞释云。 依四·善友·作意·资粮四胜力故。 专自修行。 求于涅槃名声闻乘。 闻法不能化他名为自求(云云)由此见经。 内有智性者内因力。 从佛世尊者善友力。 闻法信受者作意力。 殷勤精进者资粮力此依初入等下。 章主释文。 依教者教示声。 即佛说法。 依教入道言释声闻名瑜伽释言下亦举证。 以声闻等章主释文。 此意言。 声闻名。 闻在自己。 声自他出。 自闻有他声用。 以他声用名自闻上云声闻。 有财得名。 亦名亦菩萨名有财释也。 【章】又此但依(至)即依主释钞曰。 二约二利辨名义。 此但依住者。 此言次上所释名义。 不拘定不定二姓别。 但依住声闻自乘修自利行立声闻名。 不定姓人。 亦回心以前同定姓者故。 此约彼闻法修自利行释名若不定姓等下。 约回心向大修利他行释名理即不尔者。 不定姓者初虽修声闻自利行。 发回心机后。 以向大心利他心生。 未入菩萨地位。 虽名声闻。 其名道理。 非自利名今云不然。 故法花经下举证。 信解品末文令一切闻等者。 以自己闻佛道声令一切有情闻名声闻。 由发回心机利他心生即有财释者。 自声能有他闻用。 有财得名若声之闻等者。 依佛道声之他闻名声闻。 依主得名。 【章】独觉初入(至)合名声闻钞曰。 三明摄独觉入声闻名二藏。 独觉摄声闻有三所由。 初入自乘等下。 初所由。 玄赞曰。 如有经中言。 释迦出世。 五百独觉从山中出来至佛处。 仁王经中。 有独觉众。 先成道已后逢佛。 非如声闻佛处得道故(云云)又教小故等者。 第二所由。 多分依声闻乘教。 入自乘故云从多又所修证等者。 第三所由。 修·证·断·果。 与声闻有少异。 于唯自利得。 非广大同于声闻故。 云合名声闻。 【章】随其所应(至)依士释也钞曰。 别释二藏名义有三文中。 第三释此二名藏。 二机者。 菩萨声闻二机此二所知者。 菩萨二机所知。 法义者能诠教法所诠义。 皆此菩声二藏随应所摄菩萨藏依菩萨机所知所有能诠教法所诠义之藏依士释也。 声闻藏亦尔。 依能所功用立名云依士也。 【章】三藏别名(至)主释如前钞曰。 自下别释名义中。 第二释三藏名义此中有二。 初明声缘菩三藏名义。 后明经律三藏名义。 今即初也所说三藏等者。 普曜经所说声缘菩三藏。 其中声菩二藏。 如次前明。 法华经说者。 譬喻品文。 从佛出世尊等者。 独觉者。 初入自乘位。 多分闻佛说法入故云闻法信受精进自求等者。 不求与佛同时出世。 非见佛已方得果故。 云求自然惠乐独善寂者。 是独觉义。 出无佛世得能证道。 独自善证寂灭理故云独觉深知诸法因缘者。 玄赞曰。 又以此自然惠。 深知诸法因缘者。 是缘觉义瑜伽论言下。 引瑜伽释明。 独证者下。 章主释文。 依独之觉。 依主得名或观待缘等下。 瑜伽释文缘者。 观十二缘起悟果。 亦名缘觉待缘而觉下。 章主释文。 依主义准前自知。 【章】素呾览等三藏者钞曰。 此下等二释经律论中义。 此中有四。 初标牒。 二明素呾览藏。 三明毗奈耶藏。 四明阿毗达磨藏。 今即初也。 【章】成实论云(至)结鬘五义钞曰。 此下二明素呾览藏。 此亦有二。 初举异部说。 二举大乘说。 此即初也。 杂心论等者。 论第八(五丁)文。 瑜伽伦记云。 杂心有五义。 明了论有七义。 广释如彼。 (云云)【章】今大乘解(至)一切契经钞曰。 此下二举大乘解。 此有三文。 初举翻名示证。 二广释契经名义。 三章主以离合结释。 今即初也故瑜伽等下。 正示名契经证二十五者。 瑜伽二十五卷。 无此文显扬第六者。 第六卷。 无此文。 第二十卷有此文。 章主暗记之失乎。 云何素呾览下。 显扬论文。 由二十四事文。 论文作由四事九事二十四事。 一本作二十九事。 是非未详。 【章】契者契当(至)合之义钞曰。 此下二广释契经名义。 此有二。 初释契言。 后释经言。 今即初也。 【章】所言经者(至)释素呾览钞曰。 此下后释经言。 此有二文。 初以能贯义释。 二以贯穿能摄义释。 初中亦二。 初举天亲论能贯四故文为证释。 后举瑜伽显扬能贯穿义为证释。 今即初也天亲论者唐译一文谓于是处下。 章主取天亲论意。 释贯穿四故义。 于是处三字。 以境第七啭义释依故言由此者。 以第三能作具啭义释依故言为此者。 以第四为啭义释依故。 而有所说四字。 属上三啭义应见也。 真俗谛相者。 真谛相无别。 亦无不别相。 俗谛相有别相十善巧法者。 一蕴·二处·三界·四缘起·五谛·六食·七静虑·八无量·九无声·十解脱胜处等随密意等者。 随四意趣(一平等意趣。 二别时意趣。 三别义意趣。 四随自意乐意趣也)以说诸法以四种义等者。 以能贯穿四故义名为经也。 【章】瑜伽第二(至)是名契经钞曰。 释经言中。 二举瑜伽显扬能贯穿义为证作释显扬二十者。 论第六之说谓佛世尊下。 瑜伽论文。 显扬文异义同。 彼彼方所者。 住处成就为彼有情者。 眷属成就依彼所化等者。 对机说法摄聚圣语者。 此摄言非能摄义。 贯穿之穿义。 贯穿缝缀等者。 伦记云。 解契经名略二义。 一贯穿等。 即是结鬘义。 二引义利等。 即是出生义(云云)今云。 此伦记释。 与今章主意相违。 章主但以贯穿一义。 释此瑜伽文。 次云前来虽以贯穿之义等故。 由是贯穿缝缀能引义利能引梵行真善妙义为章主意。 【章】前来虽以(至)名为契经钞曰。 释经言二文中。 二以贯穿能摄义释。 此中三文。 初以教摄教贯义释。 二为成能贯能摄义举四分律为证。 三为成能贯能摄义举佛地论证。 今即初也以教贯义等者。 正以能贯能摄二义释经言。 谓以能诠教贯所诠义。 以能诠教引摄众生名经犹綖贯花等者举譬。 众生由教等者。 以譬合法此下意以贯穿能摄二义释。 谓众生由佛菩萨教示引摄。 不散流恶趣中。 此二句意。 教有能摄义理由教贯等者。 此二句教贯义谓诸义理。 由言教贯穿。 令不散失不隐没。 此立教摄教贯二义。 以贯穿能摄二义。 释经言已。 【章】四分律说(至)法即不灭钞曰。 二举四分律成能贯能摄义律第一卷如种种花等下举譬。 十二年前下合法堪受略教者。 以如花散置喻。 合受略教法若有经教下。 以能贯能摄结名经。 若有经教二句。 能贯义人无异见二句。 能摄义也法谓如来正法。 【章】故佛地论(至)因之为经钞曰。 三举佛地论成能贯能摄义。 以佛圣教者。 能贯能摄义及所化生者。 如次所贯所摄。 【章】契理之经(至)俱属教故钞曰。 举大乘解有三文中。 等三章主以离合结释契理之教下。 契经二字。 离合作释若但若经等者。 以素呾览不云契。 但翻名经非六释。 无离合故。 然素呾览等下。 以教贯教摄释。 谓有教贯教摄。 素呾览体。 即是能诠教藏。 谓能诠教藏体。 持教贯教摄素呾览用持业释也素呾览体持能诠教藏用亦得以经及藏等者。 成同依义。 彰持业释。 体用不离故互用体用。 翻为持用自应知已。 今检静法华严刊定记曰。 修多罗此云契经。 古来相传多同此释(乃至)若契经二字。 皆是名者。 云何梵本不云欲底修多罗(云云)摄大乘论。 佛地论等皆云。 由能贯摄故名为经。 不言贯摄即是经目。 由是译家。 借义助名称契经耳。 今依敌对但可称经。 故智论第二。 呼修多罗藏以为圣藏。 此经之一字。 尚非六释所收。 何通持业依主。 若带藏教之名。 容有藏教名容有持业。 应知。 诸论所释契字。 自解经契义。 非契是经名也(云云)今云。 此释尤尔。 【章】毗奈耶者此云调伏钞曰。 此下释经律论三藏名义中。 第三明毗奈耶藏。 此中四文。 初标牒示翻名。 二举证释调伏名义。 三举摄论四故释。 四章主结释。 今即初也。 【章】八十五云(至)名为调伏钞曰。 二举证释调伏名义。 四种有情等者伽八十五(三丁)曰。 何等为四。 谓于先世身自体中。 听闻常见。 今起常见感见(是一)由断见(是二)由现法涅槃界见(是三)由萨迦耶见(是四)是云四种有情数习解脱见者。 数数因邪胜解起邪解脱见熏种名界。 非涅槃谓涅槃名邪解脱见。 所集成界者。 伦记曰。 习邪胜解熏种名界。 谓先世闻说我身是常。 不从因生。 则是解脱。 数习此见熏成种子。 故于今世由彼为因。 熏习邪解脱熏种成界(云云)及界智力者。 上句种种之言。 令冠界智上须意解也彼先所有等者。 以佛智力。 寻求彼先世先身所熏习有邪胜解界(种子)彼后念熏习界。 随应调伏。 为转四种法教示者。 此中四种法教。 谓无常·苦·空·无我四种法教。 此四云何转。 伽八十五说。 为初邪界有情(常见)说因灭故行灭。 由行尽门说无常性。 为调伏彼邪胜解界故。 为随第二邪界断见有情。 说因集故行集。 由行起门说无常性。 为调伏彼邪胜解界故。 为随第三邪界(现法涅槃)有情。 由诸行苦门转正法教。 为调伏彼邪胜解界故。 为随第四邪界(萨迦耶见)有情。 若离诸行起萨迦耶见行者。 由诸行空门转正法教。 若即诸行起萨迦见行者。 由无我门转正法教。 为调伏彼邪胜解界故(云云)今问。 转无常苦空无我四教。 云何为调伏为戒律藏耶。 答。 于诸有为行现空无我。 则无由起贪嗔痴。 此三不起。 无起杀盗淫恚由等。 又离断常二见远离诸罪等。 自应准知。 【章】天亲释云(至)此论第一钞曰。 三举摄论四故释。 唐译摄论一释曰。 此中犯罪者。 谓五众罪。 等起故者。 谓无智故(无知故前后等起犯罪)放逸故(放逸数数现行无愧犯)烦恼盛故(由三毒不善心起犯)不尊敬故(无惭不崇重贤善犯罪)而犯诸罪出离故者有七种。 一各各相对说悔所犯(忏悔不犯罪)二誓受治罚。 谓授学处等。 三等有妨害。 先制学处后。 由异门不复开许。 四别更止息。 谓僧和合还舍所制。 五转依谓苾刍苾刍尼。 转男女形故舍不共罪。 六由真实观。 谓作殊胜法殟柁南诸行相观。 七由法尔得。 谓由见谛法尔得。 无小随小罪(云云)周记释曰。 等起者。 由不善心等起身语业。 还净故者。 忏悔也。 出离故者。 依前大众出烦恼也(前三七种中第一也)或云出离者。 依持(云云)(前云七章第二)【章】调者和御(至)亦依主释钞曰。 四章主结释和御者调谓和御谓即调也。 制灭者。 制灭罪也。 调和控御身语等者。 以身语意业不令粗恶为调和。 敬慎发身语业云控御。 亦调亦伏者。 调和即制伏。 非在别起。 同依释也。 调伏之藏等者。 调伏身语是修行事。 藏是教示。 依调伏行之教示。 藏依主得名。 【章】阿毗达磨(至)伏法通法钞曰。 此下释经律论名义有四文中。 四明阿毗达磨藏。 此中有四。 初标牒举翻名。 二由天亲解出四义释。 三举所余释义。 四对摩呾理迦释。 今即初也。 阿毗四义者。 大小乘教各立四义·若由小乘对法者。 婆沙第一所说。 世友六义中第三四义。 数法者。 同论一所说。 世友六义中第六义婆沙一(十一丁)曰。 复次能于诸法。 以无量门数分别故。 名阿毗达磨亦名数法伏法者。 婆沙一所说。 十二大论师二十四复次第一说。 婆沙曰。 复次能伏一切外道他论故。 名阿毗达磨。 阿毗达磨诸大论邪徒异学无能敌故。 亦名伏法(云云)通法者。 顺正理论一说。 谓诸契经名为达磨(云云)若大乘说。 天亲摄论一举四义说。 今章所引四义是也。 【章】天亲解云(至)皆持业释抄曰。 二由天亲解出四义释。 此中四文。 初释对法。 二释数法。 三释伏法。 四释通法。 今即初也。 此法对向无住涅槃者。 此教法对向无住涅槃果能说诸谛等三句。 明对向所由。 谓能说二字即教法也。 此教法能说诸谛理(小乘对法四谛理。 今大乘对法第一义谛。 于一切法说故云诸也)菩提分法(十八不共佛法等)等妙行故。 对向无住处涅槃果(小乘对法有余无余涅槃。 今大乘对法无住处涅槃。 即佛果也)由是能说二字。 即对向义也。 对法疏一引天亲论文已云。 今依大乘。 对法之体不唯慧论。 通教理行果。 与俱舍所说不同。 由此(教理行果)释法体。 即是教能说妙行对向果故(今云。 此以大乘教法能说理行故。 对向果云对法义也。 以教对果也)又云。 此法(大乘教法)能说诸谛理故。 亦可言以教对理(今云。 能说为对向。 大乘教法对向谛理故。 以教对理云对理)又云。 此(大乘教法)能说菩提分法等。 而亦可言以教对行(上来)即以教法对理行果名为对法。 次第隔越。 其义皆成(以行向果。 以理向果。 此隔越虽尔非今所用。 今但以教对理及行果。 云对法。 今释藏名故)若依此解下。 章主结释对法藏名义。 对法疏中。 次第隔越说成其义。 今但以教法对向果云对法也能对名对者。 能对言能说者义即大乘教法。 此教能对名对。 体即是教者。 能对体即是教法能说妙行等者。 能对教法能说妙行。 令对向无住处涅槃果。 此彰能对向教法名云对法。 对即是法等者。 此教法体。 持能对向用。 持业得名。 对法即藏等者。 对法藏三字。 离合释。 能对教法即能诠教藏。 能诠教体持能对法教业用。 持业释也。 【章】亦名数法(至)是持业释抄曰。 二释数法于一一法下。 天亲论文。 法谓理法。 数数宣说者释数字。 犹云种种。 宜说即能诠教法。 训释言词者。 赞云。 然今经文恐人不解。 翻译之家。 遂依第二展转训释法而释。 然少不次以义正之。 不违圣教。 若别义释。 便是人情非为圣教。 求义有五句。 一何等法。 二云何法。 三何似法。 四何相法。 五何体法。 且示三乘一乘何等法谓有为无为。 云何法。 谓因缘非因缘。 以因缘生释有为。 以非因缘生释无为。 何似法。 谓常无常法等。 以常释非因缘生。 无常释因缘生云何相法。 谓生等三相生不生等三相法。 何体法。 谓谓五蕴体非五蕴体法(云云)如此展转训释申所诠理。 不尔失法根本。 悉为人情。 自相等故者。 等共相。 即自性差别法。 谓理法数谓能诠教。 数数宣说训释言词自性差别。 于诸理法名数法(此由天亲论释)又由婆娑第一说于诸法以无量门数分别故名教法义。 章主余处释是云。 分别法故名教法。 尔则数谓数度体惠数非数数义。 数是数度数法理教俱为所度。 离能诠无所诠。 虽应离分别无岂混。 教理行果能所相混故。 天亲论所说为胜。 此以理为法下。 章主结释数法名叉。 以教为数等者。 以数数宣说能诠教为数。 依理法之数数宣说故名数法。 依主得名数法即藏等者。 能诠教藏体。 持数说理法业用。 是持业释。 【章】又名伏法(至)亦持业释抄曰。 三释伏法由此具足等四句。 天亲论文论处所等者伽十五说七因明。 一论体·二论处所·三论所依·四论庄严·五论负·六论出离·七论多所作法。 广如因明大疏。 谓此七中缺一。 论议决择不成故云具足。 能伏胜者。 摧伏他论。 免脱他论。 若缺此二非伏胜他。 伏体是理下章主结释伏法名义。 是理字下。 教能诠辨四字恐脱。 不尔离合不成。 能伏他邪。 体是理教能诠辨伏理。 依诠辨伏理之教法名为伏法。 依主得名。 或教法即伏等者。 能信教法即能伏。 此能诠教法具七因明。 体持能摧伏他邪业用。 即持业释伏法即藏下三字。 离合能伏他。 能诠教法即能诠藏。 此藏体持能伏他能诠用名伏法藏。 持业释也。 【章】亦名通法(至)如对法疏抄曰。 四释通法。 此能释通二句。 天亲论文。 此大乘论。 能诠教能释通契经义理故。 名为通法经义称法下。 章主结释。 谓契经中所诠义理称法理。 此大乘论能诠教能通彼契经义理。 依契经理法。 之能通教依主释通法即藏二句三字离合。 此能诠教藏体。 持能通契经理业用。 持业释也。 更有别解等者。 教理行果隔越成释等。 如对法疏一(十八已下)。 【章】分别功德(至)不能烦述抄曰。 释阿毗达磨藏名中。 第三举所余释义。 分别功德经者。 论上文也一者名无比法者。 大乘义章三藏义中云无比法。 三论玄义。 亦阿毗昙云无比法。 释云无漏慧根。 会理隔凡其功冠绝故云无比。 二者名大法者。 对法疏云。 迦延造竟上师。 佛言上法故名上法。 大法名如前释。 结集传者。 大众部传也。 无性释云等者。 论一(初丁)文。 撰法因故者。 无漏惠简释诸法故云择法。 对法为择法因。 因谓起因。 或共了故者。 对法疏一引此无性释已云。 或共了故(世人共了对法)阿毗达磨总为标帜。 即无漏惠等亦名对法(云云)二十四复次解者。 婆婆第一(十三丁已下)说其中法藏部云。 此法藏上名阿毗达磨。 他地部中名为照法。 譬喻部师名为次法。 涅槃最上。 次涅槃故。 声论师云。 阿除弃义。 毗决择义。 此法能除弃结缚随眠。 决择诸法性相故。 名阿毗达磨。 大众部名大法上法。 顺正理云等者。 论一文也。 论能决了(决了对也能对也)以教对教者。 以论教对决了契经教法。 俱舍有二解等者。 对向对观为二解。 或教理行果等者。 胜义是果。 四谛是理。 净慧随行名教。 对观对向为行。 俱名对法如对法释者。 对法疏一广明。 【章】此藏亦名(至)即持业释钞曰。 四对摩呾理迦释阿毗达磨名义此藏名邬波题等者。 今指阿毗达磨藏云此藏也此云本母者。 新译梵名摩呾理迦。 此云本母。 此有三种。 一字本母。 二教本母。 三义本母。 周记曰。 本母有三。 一者字本母。 谓阿伊二字也。 西方说是诸字母。 二者教本母。 谓即佛教依此经寻而寻余故。 三者义本母。 谓论议藏是一切义母。 即论议十一分中义故。 俱舍云。 佛教名教母。 论义名义母(已上取意)八十一等云下。 摩呾理迦名阿毗达磨之证八十五云下。 释摩呾理迦名义如来所说等者。 今释迦尊说摩呾理迦先圣契经者。 过去诸佛并灭后契经譬如无本母字等者。 伦记云。 字本母者。 十四音也。 又解。 三百字界名为本母(云云)如是本母等者。 摩呾理迦义本母所不摄持。 经教其义隐昧义不明了。 与此相违等。 此理隐昧不明了义。 谓摩呾理迦义本母所论。 与义隐昧相违义明了此属于义者。 摩呾理迦议藏属于义母也。 藏者是教下。 释摩呾理迦藏名。 依义本母之能诠教藏。 依主得名若此论教下。 以教本母离合。 彼义母者。 摩呾理迦义之母教本。 母论教名为教本母。 教本母即藏。 此能诠教藏体。 持教本母业用。 持业释也。 【章】六藏名义(至)故不别释钞曰。 别释名义中。 第三明六藏名义。 不异二三者。 与二藏三藏无相违故。 先已广明。 【章】上来所释(至)释名义门钞曰。 当门第五结成合是第五等者。 结第五门已。 【章】第六辨差别有钞曰。 自下第六辨差别门。 此中大分为四。 初标。 二辨二藏及声缘菩萨三别。 三辨经律论三藏别。 四辨六藏别结。 今即初也。 【章】辨二藏别(至)亦广显示钞曰。 当门四料中。 第二辨二藏及声缘菩三藏别。 释名中者。 次上第五门。 【章】素呾览等(至)皆无差别钞曰。 此门四科中。 第三辨经律论三藏别。 此中分三。 初约无差别相辨。 无差别相者。 真谛相也。 二约有差别相辨。 有差别相谓俗谛相。 十卷楞伽说。 真故相无别。 俗故相无别。 今即初利也一法性等者。 如来所证真净法界。 一言及次下大定等。 一大定·一正智·一后得·一大悲。 云何言一。 谓从一切法体性真如净法界流一大定。 能流所流共一真法界相故(乃至)流一大悲。 亦一真法界。 从诸佛证智不可言境故。 义灯曰。 如来设教体一真如。 机有三品不同。 教遂三时异。 今所云经律论亦复尔。 从净法界贯流能诠教藏。 体一真如。 约佛证智通。 经律论三藏相无差别一真法界。 故云皆无差别。 【章】然以义理(至)故成差别钞曰。 第二约有差别相辨三藏别。 此中有十。 初以所诠各异。 总辨三藏差别。 二以能所诠具阙辨藏别。 三以三对治辨藏别。 四以三开示辨藏别。 六以所诠增上辨藏别。 七由九丝辨藏别。 八举显扬别义辨。 九举瑜伽辨。 十举小乘执说。 今即初也。 然者发端辨。 又转语。 上文明无差别。 已下文明有差别。 故示语义转也。 问。 此文云所诠各异成别。 次文以诠三学有具不具辨三藏别。 二文差别云何。 答。 上文但所诠义异以成三藏别。 不拘能诠别辨。 次文诠定戒慧。 以能所诠具不具辨三藏别。 不唯依所诠异。 此为前后文别。 【章】又以诠三(至)唯各有二钞曰。 二以能诠所诠具阙辨藏别。 故毗奈耶等者。 素呾览中诠戒学诠慧学。 非律论二藏。 皆即素呾览藏。 既诠戒定等者。 明毗奈耶亦可云经。 不可云论。 律中虽诠戒定。 不云诠慧故。 对法之中等者。 明论藏亦可云经不可云律。 对法之中。 虽诠定慧。 不云诠戒故。 律论共诠定故。 是诠三学契经故。 如是应说下结义。 【章】然对法论(至)阿毗达磨钞云。 三约三对治辨三藏别。 然言前文。 就能所诠具阙辨别。 今此文就能对治有三辨别。 前后意别。 中间置转语辞令知差别。 除疑随惑等者。 周记释曰。 随惑中掉举散乱(云云)今云。 此释不尔。 按对法论。 此随惑言。 流至次二边行自见取处。 彼文云。 为欲对治疑随烦恼故。 立素呾览藏。 为欲对治受用二边随烦恼故。 立毗奈耶藏。 为欲对治执取自见随烦恼故。 立阿毗达磨藏(云云)由是应知。 此随惑言。 根本烦恼云随惑也。 随遂身故本惑云随惑也。 除二边行者。 执苦乐二边行受用。 即戒禁取本惑。 如前所明。 【章】后次开示(至)义即可殊钞曰。 四约三开示辨三藏别。 此亦对法十一文。 此依别部等者。 章主释。 此谓指约三开示辨别义。 依别部者。 由次下第七彰总别部类门云。 一会三中。 唯被声闻不被菩萨如阿含等。 是名别部声闻藏。 又一会中。 唯被菩萨不被声闻。 如十地等。 是名别部菩萨藏。 若一会中。 但被二机(大小)教益二种名无别部。 如说深密。 复立三藏别部。 大小乘异。 如次下辨。 由是见今文意。 就开示三学立三藏别。 声闻与菩萨开示三学。 各应有别故。 三开示三之必应有二种三藏故。 云义即可殊也。 【章】若依所(至)如前已说钞曰。 五依唯所诠具阙立三藏别。 前明依具阙三藏别。 约能所诠具阙。 今约唯所诠具阙。 前明三对治三开示。 但约能所诠辨故。 今所云彰唯所诠简云若依所诠等。 具缺与前无别。 推前云如前已说也。 【章】若所诠(至)是对法义钞曰。 六依所诠增上辨别。 复次开正法下。 正明所诠增上作安定处者。 由天亲论。 成满义云安定。 【章】天亲释云(至)故今成九钞曰。 七由九缘辨藏别。 略有九缘者。 周记曰。 藏藏之中各有三缘合成九。 非一藏成九(云云)此三复次者。 前所明。 初约三对治。 二约三开示。 三约三增上。 此三复次。 各有三藏合成九也。 【章】天亲释云(至)故分成九钞曰。 八举显扬别义辨。 诸佛世尊下。 论全文。 摄事者。 依略摄事显了。 言摄事者下。 论取意文。 四事九事等者。 论第二十(十二丁)广说四事等为诸声闻下。 论全文。 有七种相等下。 论取意文。 彼论文曰。 一宣说受持轨则。 二宣说波罗阇已迦处事。 三宣说毁犯处事。 四宣说毁犯体性。 五宣说无犯体性六宣说出所毁犯。 七宣说舍律仪事(云云)以十一相下。 论全文。 十一相者。 彼论二十(十六丁已下)曰。 云何名为十一种相。 一世俗谛相。 二胜义谛相。 三菩提提分法所缘相。 四此行相。 五此自体相。 六得此果相。 七此领受显了相。 八此障碍法相。 九此随顺法相。 十此遍思相。 十一此称赞相。 世俗相者。 当知。 宣说补特伽罗。 宣说遍计所执自性。 宣说诸法作用业等相。 胜义相者。 七种真如相菩提分法。 所缘相者。 当知。 宣说一切种所知事。 此行相者。 宣说八观察行(八一谓真如。 二建立谓建立补特伽罗。 三过失。 四功德。 五理趣。 六流转。 七道理。 八广略。 此为八也)此自体相者。 谓能取若行若缘菩提分法四念往等。 得此果相者。 【章】八十五说(至)不能烦引钞曰。 九举瑜伽论说。 一本作八十一二十四处者。 八十五说。 云何素呾览事。 谓由二十四处。 略摄一切契经。 乃至广说二十四处如彼。 【章】毗婆娑中(至)亦广如波钞曰。 十举小乘执说。 有说无别下。 此小乘三无别说。 有说有别下。 小乘三藏有别说。 今问。 此无别有别说。 与大乘所言如何异耶。 答。 小乘所言无别。 决定无别。 必无三藏有别。 有别说亦决定有别。 必无三藏无别。 皆执说故。 大乘所言不尔无定说无别或有别。 但因所被所治所诠等缘有三藏。 能诠别。 约如来能证智根本。 从一真法界。 出三藏教说为无别。 而其一真法界三藏教相缘起因故。 本来三藏具足故。 非无别非非无别。 此即大乘三藏缘起妙理。 如余处广明。 【章】辨六藏别(至)辨差别也钞曰。 当门第四辨六藏别结。 文自易了。 前所明三藏。 大小乘别辨为大藏。 可准前知。 是名第六等二句。 结第六门已。 【章】第七彰佛(至)别部类者钞曰。 自下第七彰总别部类门。 此中大分为四。 初标牒。 二辨二藏。 三辨三藏。 四辨六藏。 今即初也佛自说者。 简弟子集说佛语名为佛说云自说也。 总别部类者。 无别部类云总。 有别部类云别也。 如资明。 【章】且二藏中(至)所以云何钞曰。 当门四科中。 第二辨二藏。 此中亦四。 初总明。 二别明有别部之义。 三别明无别部之义。 四结二藏别部有无。 今即初也。 若有别部类等者。 声闻藏与菩萨藏。 有别部帙圣教差别。 无别部帙圣教二义总言也。 所以云何者。 寄征而起。 【章】一念之中(至)菩萨也钞曰。 辨二藏中。 二别明有别部义。 唯被声闻等。 明声闻藏。 如何含等者。 示有别部帙。 其一会中等下。 示别部菩萨藏。 如十地等者。 示有别部帙。 十地经列众唯菩萨众。 【章】若一念中(至)无生法忍钞曰。 辨二藏中。 三明无别部帙二藏俱被二机者。 一念所说。 被声闻菩萨二机。 一会有教益二种故名无别部如说深密者。 凡斯经教益二机。 一部帙教望声闻机。 是声闻藏。 望菩萨益。 是菩萨藏。 三乘众生下。 明一会一经被三乘机悟入各自乘佛为胜义下。 无自性品得益。 被声闻菩萨渐顿二悟定不定二机之说。 由此诚证。 立顿渐无别定教之判。 如总料简钞广辨。 六百千众生等者。 蒙顿悟机证三百千等者。 蒙决定性声闻证远尘离垢等者。 得初果益。 永尽诸漏等者。 得第四果益。 七十五千等者。 蒙不定姓菩萨之证。 【章】故知二藏(至)总别部类钞曰。 四结二藏别部有无亦有别部等者。 声菩二藏。 互亦有无互亦。 此说下结藏。 【章】素呾览等三总别者钞曰。 当门四科。 第三辨三藏。 此中有三。 初标牒。 二举异部说。 三举大乘同说。 今即初也。 【章】诠部师说(至)无别部说钞曰。 二举异部说。 此有三。 初经部说。 后举萨婆多两说。 此即初也。 三藏初二有别后一无别。 【章】萨婆多师(至)存于二解钞曰。 后举萨婆多两说。 两说共。 经律二藏有别。 但对法一藏。 存有无两说。 有言世尊下。 第一师说。 周记曰。 摄名归彼者。 由迦旃延集佛经中所说法所以。 彼论摄云迦旃延造有云由迦旃延请佛说(云云)归彼者。 能集佛语人云彼有说世尊下。 第二师。 立对法藏无别部师若作此解下。 章主评。 此解指评第二有说解既正理师等者。 萨萨婆多正理师。 既立对法有别说。 与经部广为论诤。 明知。 佛别说对法。 是萨婆多正义。 故婆沙存有无别二义。 【章】今大乘中(至)是毗尼藏钞曰。 三举大乘两说。 此有三文。 初标牒。 二举有别部说。 三举无别部说。 今即初二也西域相传者。 印度大乘学徒。 相传作此二说一师说云下。 立有别部帙说。 世尊亦者亦弟子说。 旧人者。 旧译释家传也。 【章】第二师曰(至)定无别部钞曰。 三举无别部说(多谓多分诠)首楞严经者。 姚秦罗什译有三卷。 俱是修多罗者。 此亦约多分说。 如涅槃经从初至终。 戒定慧俱多分故。 今云修多罗。 具足亦有者。 戒定慧具说。 直非直说者。 长行云直说。 颂云非直说。 故彼定非等者。 斥第一师云阿毗达磨经。 为别部对法藏说。 彼谓。 指阿毗达磨经。 定非二字。 彰不决定。 三学俱多。 非别部对法。 此是师说。 故随多分等者。 结无别类义三学俱多下。 明随多分立藏。 此约佛说者。 简弟子说对法。 西域相传有别无别二师说。 就佛自说论。 非如弟子说有别部名唯对法其普曜经下。 彰无别部独觉藏。 唯有余二者。 声闻菩萨二就机行等者。 独觉机行果与声闻少异。 如前已明故分三藏者。 有少异故。 分声缘菩三藏立名。 然定无别部也。 【章】其六藏中(至)总别部类也钞曰。 当门四科中。 第四辨六藏结第七门初师既许等者。 西域相传二说中初师有六藏不同者。 大小乘经律论为六藏。 第二师意下。 不许别部说。 但随所诠立为六藏。 别部类说等者。 论弟子说别部论。 为别有六别有多小等者。 约佛自说但随所诠为六多。 今随诠说六。 若约弟子说。 有别唯对法。 少分唯有三。 声·缘·菩。 但有对法一故。 此即第七等三句。 结第七门已。 【章】第八师资(至)几通弟子钞曰。 自下第八师资建立门。 此中大分为六。 初标。 二寄问起。 三举证成弟子说对法藏。 四举传受释。 立弟子说是对法藏。 五辨六藏师资建立。 六结弟子说亦对法藏摄。 今即初二也。 【章】如瑜伽论(至)阿毗达磨钞曰。 此门六科。 第三举证释弟子说亦对法藏循环研核者。 诸经典义理循环研核伦记六曰。 论议者。 谓研究经义宣赐宗要。 又二十一曰。 论议者。 非直分别诸法体相名论义。 若解义用若解名相。 但令循环研核并名论议(云云)摩呾理迦者。 此云本母。 论议经义本母也。 如次章明。 伽八十一说。 犹如世间一切书算诗论皆有摩呾理迦。 当知。 经中循环研核诸法体相。 亦复如是。 又如诸字若无摩呾理迦即不明了。 如是契经等十二分圣教。 若不建立诸法体相。 即不明了。 若建立已。 即得明了。 又无杂乱宣说法相。 是故即此摩呾理迦。 亦名阿毗达磨。 又即依此摩呾理迦。 所余解释诸经义者。 亦名论义(云云)伦记二十一(下三十七左)云。 又如诸字若无摩呾理迦。 即不明了者。 依西域记说。 劫初时。 梵王造百万偈声明论。 后天帝释及波腻尼仙等。 略作声明论。 当今盛行(云云)是即字本母也谓于是处者。 于一切了义经处也。 诸圣弟子者。 地上萨埵。 云已见谛迦故。 见谛迹者。 四谛道理。 见谓见照。 以根本无漏无分别智。 照四谛理已。 依自所证净法界理。 无倒后得智。 分别诸法体相。 名摩呾理迦。 亦名阿毗达磨(今文虽云已见诸迹。 由此门结释。 章主意为地前菩萨所造。 亦对法摩呾理迦摄)【章】由此文故(至)此义非一钞曰。 四举传受释立弟子说是对法藏苦应颂等下。 明十一分教及经律二藏唯如来说。 不通弟子说改佛本颂故者。 示应颂等无佛说。 由必改作佛说颂为弟子说颂故逗机说经者。 示弟子说无契经由待犯说戒者。 示弟子说无毗奈耶由非佛自说等者。 示经律唯佛说由由此设令下。 明弟子说皆名对法名论议经。 若弟子造下。 立理成前义若佛左时下。 明佛在世弟子说。 立灭后弟子说。 对法论议摄无遮。 【章】由如是义(至)通弟子说钞曰。 前余文。 结成弟子说名对法藏。 生起次次文六藏中在弟子说对法藏。 【章】六藏之中(至)一切无遮钞曰。 此门六科。 第五辨六藏师资建立。 二对法藏者。 声闻菩萨对法藏。 佛自说诸弟子佛在世说亦灭后说。 说二藏三藏六藏。 弟子说一切对法藏摄无遮。 【章】然此经中(至)亦是彼摄钞曰。 此门六科。 第六结成弟子说亦对法藏摄此经中等者。 前文所引瑜伽所说论议经中云。 已见谛迹。 且举地上菩萨有所证说无失。 若实而论下。 明通取地前菩萨所造。 亦论议经对法藏摄。 【章】第九次第分别者钞曰。 自下当章十门中第九次第分别门。 此中大分为四。 初标牒。 二以二种次第明次第。 三以三种类次第明。 四以无次第明。 今即初也。 【章】勘检诸处(至)次第亦尔钞曰。 当门四科中。 第二以二种次第明次第。 二种次第者。 深浅次第·胜劣次第。 天亲摄论者。 第一卷之文说声闻藏等者。 摄论文说下乘上乘有差别故说二藏。 一声闻藏二菩萨藏。 下为先上为后。 故浅深次第说也第二余处等者。 余处瑜伽三十八(七丁)显扬六(九丁)对法十一(三丁)以菩萨声闻次第说。 是胜为先。 劣为后也。 然对法十一。 虽非胜劣次第。 以胜劣藏为说。 一声闻藏。 二菩萨藏。 又显扬亦由胜劣义说三藏。 非胜劣次第说。 准说三乘下。 明准三乘次第说三藏次第。 若以胜劣次第。 菩萨为先云三乘。 则三藏亦菩萨三藏为先。 次独觉次声闻。 若以浅深次第。 声闻为先云三乘。 则三藏亦声闻三藏为初。 次独觉次菩萨次第亦尔者。 亦三乘次第有二种。 说三藏次第尔。 【章】复有三种次第前钞曰。 第三由三种类次第明。 此有四文。 初标牒。 二别标第一种类列次第。 三列第二种类次第。 四列第三种类次第。 今即初也。 【章】一种次第(至)后对法藏钞曰。 二别标一种类列次第。 此有七文。 初正别标。 二标有五义作次第。 三申第一义。 四申第二义。 五申第三义。 六申第四义。 七甲第五义。 今即初也。 【章】此有五义作此次第。 钞曰。 二标有五义作次第。 此者初素呾览。 次毗奈耶。 后对法次第。 五义次所申次也。 【章】一依说次(至)后说对法钞曰。 此三申第一义依说次等者。 依佛出世说教次第。 经为初律为次对法为后普曜经说者。 经第七文次于舍卫下。 经第八文后于毗耶离等下。 普曜经中无同此文。 五怖畏者。 如前已明。 【章】二结集(至)子集对法钞曰。 此四申第二义。 初命阿难下。 智论第二说。 如前已引然普曜经等文。 现流经本无此文。 阿难集经论二藏。 智论二四分律说。 如前已引真谛云下。 部执疏说。 如前。 【章】三所化次(至)说对法藏钞曰。 此五申第三义所化者。 所化益次第为初入者。 为未入者令初入佛法。 为已入法者。 为已入佛法者立戒。 令护持善为有断证者。 非惠不能断证故。 【章】四本末次(至)惠方得起钞曰。 此六申第四义从此生者。 戒学从契经定生也惠方得起者。 由定戒二惠方生起。 【章】五宽狭次(至)对法为后钞曰。 此七申第五义。 文易了。 【章】第二次第(至)阿毗达磨钞曰。 三种类中第二种类。 依修行次第。 如文可知。 【章】第三依次第(至)后毗奈耶钞曰。 三种类中第三种类。 依胜劣次第。 如文易了。 【章】又无次第(至)准义应知钞曰。 此门大文第四。 由无次第明。 然诸经典下。 明通所用次第。 文相易了。 【章】第十释通疑难者钞曰。 自下第十释释通疑难门。 此中有九文。 初标门名。 二结集缘起中通疑。 三名数增减中通疑。 四辨废立中通疑。 五出体性中通妨。 六释总别名中通疑。 七辨差别中通疑。 八彰总别部类中通疑。 九师资建立中通疑。 今即初也。 【章】第一结集(至)未可为难钞曰。 二结集缘起中诸部说。 互成违故。 论疏亦自违文。 此是诸部传说相违。 今也末代。 不能为难是非。 不可强责。 【章】第二名教(至)非大乘义钞曰。 三名数增减中通疑。 问意难知。 今由意云。 分别功德经说有杂藏。 又瑜伽论中云如杂事说。 既是大乘教中用杂事品说。 何故不别立杂藏耶。 答。 分别等者。 今以分别功德经说有杂藏为证。 难大乘别不立杂藏。 非我大乘宗所许经证。 不及成藏答是为答意。 设同瑜伽下。 设难意云。 分别功德经。 大众部义。 非宗许故为证不成。 既瑜伽论中云如杂事说。 分别功德经说有杂藏。 亦与瑜伽所说杂事相同。 何故大乘不别立杂藏耶。 是设难意。 此虽无难有。 答者设难作释通也。 如法蕴足下。 通设难。 通意云。 瑜伽说有杂事。 如蕴足论八萨婆多部说有杂事品。 别不立杂藏。 本是经文下。 彰萨婆多大乘共说有杂事品。 不立杂藏所由。 杂事品本是经文。 随经说杂事所诠。 属经律论中彼彼藏。 唯诠行杂下。 委释随彼所诠。 如文可知。 若三俱杂下。 由具阙摄三藏。 三谓行·事·理三然非大乘下。 结不立别有杂藏。 此依所诠下。 彰杂藏中所诠以三藏摄若部帙别下。 明部帙别杂藏。 亦其中说所说多分相从。 三藏中彼彼收胎藏经者。 菩萨处胎经。 第五卷说八藏中有杂藏。 大众部义非大乘义。 【章】第三辨废(至)教不立也钞曰。 四辨废立中通疑。 机运济者。 运哉即乘。 机之能运济也。 机摄持者。 机根之能摄持故即藏也。 故准一乘五乘应有一藏五藏。 此问意也胜鬘经云下。 举理证为有一藏五藏。 约机论藏下。 成诸教中虽不立一藏五藏名。 以理应有。 约机论藏。 诸三藏教唯小机藏。 是故不立一藏五藏。 又乘依机行下。 明乘说一五藏不立由。 【章】第四门中(至)前已具述钞曰。 五出体性中通妨。 前总料简章中具明。 【章】第五释总别名中钞曰。 自下六释总别名中通疑。 此中有四。 初标牒。 二二藏别名问答。 三三藏别名问答。 四六藏别问答。 今即初也。 【章】问何故二(至)名如来藏钞曰。 二二藏别名问答。 此中有两重问答。 此初重问答也问意易了。 答之中有三支。 初明但名声闻藏不名独觉藏二明名菩萨藏不名如来藏。 三约因果明二藏名独觉之教下。 随教多少。 但名声闻藏不名独觉。 教少分故又初入法下。 明独觉初入亦依声教。 独觉教亦名声闻藏不名独觉藏。 若名如来藏下。 明但名菩萨藏不名如来藏。 此有二文。 初由愿行名字弘不弘别释。 后由世人可成难易释。 愿行名字不弘等者。 凡如来名。 乘如实道来成正觉之义。 故愿行名字不弘远。 菩萨名如前明。 大誓愿大志求之名故。 广大志愿勇健心行。 于菩萨名自显。 故名菩萨藏。 不名如来藏。 又菩萨德行下。 由世人可成难易释文义易了又小乘之中下。 三约因果明二藏名从小为名者。 从因劣少名声闻藏。 不名独觉。 次所云从小之言。 亦从菩萨因比如来果德是劣小。 但名菩萨藏。 不名如来藏。 【章】问何故菩(至)誓愿为号钞曰。 二藏问答有两重中。 此即第二重问答以誓愿所求等者。 如先已明。 不以境缘等者。 菩萨自证无相为缘境。 其声闻藏以境等者。 声闻名是境缘为称。 名涅槃萨埵藏者。 涅槃声闻所求。 萨埵声闻利生。 问意以菩萨藏为例。 离声闻藏名菩萨以愿求为名。 不以境缘。 然声闻返以境缘为名。 不以愿求。 如何意。 答意以愿求有深浅异。 立名有异。 是答意也。 且约一德者。 菩萨愿求利益。 广大悲智深广成德。 欲显此德但名菩萨藏(菩谓上求菩提萨谓下化众生)不以境缘名无师藏。 声闻亦有愿求。 而俱不深。 但欲显依声教缘成德为胜。 名声闻藏。 不名菩萨藏也。 由此独觉下。 申独觉亦依境缘为名云声闻藏。 【章】问三藏中(至)各一得名钞曰。 三三藏别名问答。 问意除素呾览余二藏。 应有贯生理义故。 经律论亦应名经。 契经调伏。 应有对向果等义故。 经律亦应论名。 是问意也。 答意三藏俱互有贯穿。 调伏对向。 虽尔贯穿生理。 契经为本。 律论不得名契经律调伏为本。 论对向果等为本。 从本立经律论三藏名。 不得互名。 是答意也。 如色法法处等者。 色有轨持义。 应名法处。 色义青黄等是根本故。 名色不名法也又贯穿理下。 答。 第二义。 约胜一得名非余。 经贯穿胜。 律调伏胜。 论对法胜故各一得名也。 【章】问六藏之(至)不分成九钞曰。 三六藏别名问答。 问意可知答有别部下。 有二意答。 答独觉教无别部帙故。 别立经律论。 以无为九藏义。 又机性全别下。 第二意答。 独觉中品机根种姓。 普曜经等。 以三兽渡水喻示三品机。 由是可念三藏。 教法少分别多分同。 与声闻教各别。 不可立经律论成九。 是第二意答。 【章】第六辨差(至)差别藏摄钞曰。 七辨差别中通疑。 有两重问答。 初问意易知生无悔等者。 先造罪恶。 委忏悔已。 住净尸罗。 故无悔自得心寂静。 云渐次得定也。 应俱名对法者。 律论俱应名对法。 此问意也答戒定俱下初答。 此答意。 以福智简别并调伏者。 依戒得定俱福。 所诠所生俱调伏。 异藏摄者。 定与惠。 福与智。 所诠所生各别。 经与论异藏所摄。 问定惠类殊下。 第二重问答。 问意承初答此问起。 初二句牒初答。 散定差别二句正难意。 谓调伏藏中别解脱戒散无表为体故。 不可如前答云戒定俱福并调伏是难意也。 答中易了专择异者。 专谓专注一境名定。 择谓简择诸法是惠。 惠必断惑。 定不断惑故福智殊别藏摄。 【章】第七彰佛(至)如自门说钞曰。 八彰总别部类中通疑。 此第七门中广明故今略。 【章】第八师资(至)及三藏等钞曰。 九师资建立中通疑有两重问答。 此即初重问答也。 问意易了。 答中若尔者。 牒问意。 谓若佛灭后弟子。 说三藏十二分教者。 无师资别。 浅法者弟子说。 深法者佛说。 比法者弟子说。 比量以理知法证法者。 佛说如来以无分别智自证所说。 圣法者佛说凡法者。 弟子中有凡夫故。 一切智法者佛说一切种智者。 弟子说生圣智。 弟子说一切种智所生法。 若无师资别。 则一向无如是差别又许造者下。 答不许造意。 谓佛灭后。 弟子虽不许说三藏十二分教。 许造此者。 佛说藏教应云佛说。 弟子说应云造三藏。 故藏教自为殊。 故佛不许灭弟子造三藏等也。 【章】问如是诸(至)瑜伽等说钞曰。 第二重问答。 问答文少有二问意。 一三界五趣中。 何处三藏具足有耶。 二三界五趣中。 何众生被此化耶。 两问意有。 答中不分两问答。 以被化处。 直为三藏彼彼弘通处也。 仁王经中者。 旧译经此章造时无新翻经。 故无色界众现身。 皆是定果变色身。 又无色界天等者阿含经说陀罗尼经等者。 大力等陀罗尼经第一卷说此经四卷。 北凉法众译。 智契经下。 结经弘通处真身色身共被益。 卢舍那佛经下。 明调伏藏弘通蒙益。 卢舍那佛经者。 下卷梵网经所说俱能解语今云。 此四字恐写误。 应作但能解语。 梵网经说但解法师语尽受得戒。 皆名第一清净者故故知调伏下。 结调伏藏所被身无色界中下。 时调伏但蒙欲色二界五趣实身。 不被无色等化身无有耳识等下。 明不被由。 何故无耳识不被耶。 答。 如梵网经。 说但解法师语闻声不解语。 不被益故。 故知但被下。 结二界五趣实身蒙益以经威力下。 明地狱趣蒙益。 结二界五趣无遮然得戒者下。 明得戒差别。 五趣中三恶趣得戒三归得。 三之中令归一心起名为三归。 是大乘三归也。 大乘用萨婆多十种得戒。 十种得戒中有三归得。 具如表无表章寻伺上地下。 明上地身借下地身起寻伺等蒙益。 阿毗达磨下。 明对法藏弘通蒙益处。 大乘宗者下。 明大乘无色无中有。 若中有有无色众生。 则化众生定非实身无业果故者。 明非真身由。 无色业果现身。 中有无故。 瑜伽等说者。 论第一说中有除无色界等言等显扬论一也。 上来诸藏章十门竟。 大乘法华义林章师子吼钞卷第十(尾)安永第五(申)五月晦日。 于皇都和泉式部境内通庵随讲早笔记之法相大乘末学沙门基辨(大同坊五十九岁)天明元年(丑)五月十五日。 于东武江府浅草延命院。 讲此义林章之砌加一校已。 同六年(午)十二月二十一日。 于南都兴福寺妙光院加第二校。 为明年末三月于京师京极善长寺开演此义林章用意。 寡学拙智。 谬错多多。 后学勿诽谤已回向四恩法界海回向无上大菩提。 法相大乘末学沙门基辨(大同坊生六十九岁)大乘法苑义林章师子钞卷第十二(十二分章)南都西京药师寺传法相大乘沙门释基辨撰【章】第六十二(至)问答分别钞曰。 自下十二分章。 此章大分为二。 初牒章示科。 后随科释成十二分教者。 旧云十二部经。 大般涅槃经十五梵行品说曰。 善男子。 是菩萨摩诃萨。 知十二部经。 谓修多罗·祗夜·按记·伽陀·优陀那·尼陀那·阿波陀那·伊帝目多伽·阇陀伽·毗佛略·阿浮陀达磨·优波提舍(云云)余经亦说。 与此少异。 我宗以此经说为据。 广略作释故。 今此举广释。 如次七门中明。 【章】第一列名(至)十二论议钞曰。 此七门中。 第一列名门。 如文可知四讽诵者。 瑜伽·显扬·对法作讽颂。 玄赞十二文章作讽诵。 如次下辨。 【章】第二辨相(至)意趣体性钞曰。 自下第二辨相门。 此中大分为四。 初举别相说。 二举总相说。 三判总别二相。 四总结。 今即初也契经相者下。 初别相契经说处。 次举总相契经。 一经全分为契经。 如次具辨。 今此所云别相。 非云一经全分。 于一经中。 以长行总略说所应说义。 玄赞二二分章引对法已云。 此唯长行。 名为别相。 偈颂便非别契经摄(云云)谓贯穿义下。 正明别契经直说多分者。 云以长行总略。 摄受意趣者。 云总略说所应说义。 至次第四门中具辨。 【章】瑜伽第二十(至)名修多罗钞曰。 二举总相契经说。 玄赞十二分章曰。 契经有二。 一通二别。 涅槃经曰。 从如是我闻乃至欢喜奉行。 如是一切名修多罗。 摄十二尽名通相也。 以教贯理及摄生故(云云)此即次引经梵行品文全同。 【章】然修多罗(至)亦不相违钞曰。 此下三判总别二相。 此中有十二文。 初从修多罗至论故。 一一判总别二相故有十二文。 今即初判契经总别二相。 总相亦应云通相。 修多罗名。 即摄十二部尽名总相。 亦为通相别者唯摄下。 由伽八十一·对法十一。 立别相契经义可知。 【章】应颂相者(至)易可解故钞曰。 十二文中二判应颂二相。 旧云祗夜经。 新云应颂教对法等下。 约益后来相。 辨应颂别相。 对法论十一说。 等言等显扬六。 或中或后等者。 伦六曰。 泰云。 应颂有三。 一于说义中间。 应以偈颂上义。 二于说义最后。 重颂前义。 三于诸经中颂及长行未了义经。 应更分别故云应颂(云云)又曰等者。 此亦对法显扬之说。 约显未了义相。 明应颂别相。 不了义者。 隐密不了义。 亦总义难分名不了义。 此更以应颂释义长行虽说下。 以说义未尽。 重更颂之为别相。 即以贰义下。 摄前来所云二别相而结一者为益下。 前云第一相。 利根后来者。 以略说知故云利根。 应利根者。 后世出来好略。 此云为益。 二者为显下。 前云第二相。 此根钝者。 自初来说法会虽听法。 未明净。 为令此义明净重颂之前不了义者。 伦六曰基师述三藏说曰。 非经未了。 谓听者未了。 此未之所闻也(文)涅槃但有者在南本经十四成实论中者。 第一卷文欲令义理下明契经又严饰词下明讽颂又义入偈中下。 明应颂。 显未了相。 此文正今所用。 上契经讽颂因举来也。 【章】记别相者(至)当成佛事钞曰。 明记别相。 此有三相。 旧曰授记经。 新云别记经。 初明三相。 后总判。 文段有四对法等曰下。 记别有三相中。 初明死生因果记别相等言等显扬六此依世尊下章主及论文得失生处者。 生善处为得。 生恶处为失。 又诸论云下。 二明分别记别深密义。 诸论者同上。 对法显扬文记者明与下。 章主文深密者。 所说义深远隐密也。 以少言等者。 以少言总略记说。 余处名不了义。 不据分明下。 意云余处所言不了义经名记别。 非以分明说深义与不说。 云了义不了义也涅槃经云下。 三明记别当得作佛相。 经北本十五。 南本十四。 如文可知。 准诸教言下。 四总判释。 【章】讽诵相者(至)名伽陀经钞曰。 四明讽诵别相。 此有二文。 初举证明二种讽颂有。 后章主判释二证远。 此即初也。 旧云伽陀经瑜伽·对法·显扬云讽颂教。 玄赞十二分章作讽诵。 今谓。 诵与颂音通。 古今通用。 颂字为本。 伦记等中一诵云一颂显扬等云下。 论第六文。 等对法十一。 非长行重说等者。 明应颂与讽诵别。 此引显扬对法。 明以为二句三句四句五句六句等说别意法名讽诵教。 伦记六下曰。 ·四讽诵者。 非长行直说。 但以巧妙言调结于句韵。 或作二句乃至六句等讽颂说法。 是不重颂。 伽陀颂也。 不同室路伽颂不问有义无义。 但满三十二字以为一诵(云云)涅槃经云下。 明说四句偈等说别意法名讽诵教。 经第十五梵行品文除修多罗等者简滥。 别相修多罗。 滥此讽诵故。 云除修多罗也。 谓别相修多罗。 长行中摄略。 说所应说义名契经。 非偈颂也。 今此名讽诵偈颂。 非契经摄故。 今除简滥也及诸戒律者。 此亦除简滥。 涅槃经十五说偈言。 莫轻少恶以为无殃。 水滴虽微渐盈大器。 此十二品教中。 名缘起教非讽诵也。 此亦恐滥除之其余等者。 除长行中摄略说义说缘起制学处之二。 其余说四句等偈说法是讽诵。 如诸恶莫作等偈是也。 【章】此意说言(至)少故不说钞曰。 此章主判二证违也非长行直说者释除契经及非因缘者。 释除诸戒律。 为他以偈等者。 除上所云二分。 为利他有情。 以四句或六句偈说法名为讽诵。 旧云伽陀以此涅槃等者。 明涅槃经亦有别相修多罗以此等者。 意谓以如上引除修多罗。 涅槃经中亦自知有别相修多罗。 亦言亦通相修多罗。 通相契经如前已明不尔等者。 立理意言。 若不尔涅槃经唯有通相修多罗。 则从如是我闻至作礼而去。 是修多罗。 云何除修多罗耶。 故涅槃经中。 亦有别相修多罗云除之显然知。 少句至二下。 会上明显扬·对法所说讽诵。 自二句至六句以上。 亦涅槃经以四句一颂文名为讽诵之相违。 先初举显扬·对法讽诵少句者极少分讽诵。 自二句云至二多句无量者。 多分句名讽诵。 至无量句。 其中间三句四句五句等。 一切皆是名讽诵。 涅槃且举等者。 前所引诸恶莫作之四句一颂。 以指示是讽诵教。 今举一隅舍不举云且也诸论举难下。 正会显扬·对法等。 说或以二句三句四句五句六句等为讽诵。 举难者。 举与长行难分不满颂等者。 释诸论举难由。 凡讽诵体。 自二句至无量句。 故不满四句一颂者。 二句或三句讽诵者。 故但至六者。 但以六句成讽诵说。 是一颂半不满二颂者。 若唯一句下。 明唯一句不为讽诵由。 周记少有二句。 虽不满颂。 颂与长行自易简别。 一句即滥。 所以指明(云云)此与长行等者。 此谓唯有一句。 讽诵与长行一句如何可分。 故唯一句不名讽诵举一颂半下。 明论说六句等意。 五句七句皆得名讽诵。 五句七句讽诵少分有多无。 故不说也。 【章】自说相者(至)义理同也钞曰。 五明自说别相。 此有二文。 初举三证指事以明。 后设两重问答明。 今即初也。 旧云优陀耶经。 新云自说教。 瑜伽等云下。 第一证。 举无请自说之证。 等言等显扬六。 瑜伽论二十五文于是中者。 于如来所说经有许多中也。 余文易知对法论云下。 第二证。 此亦无请自说。 论第十一文。 此佛为令下。 章主申三论无请自说意也涅槃经说下。 第三证。 举无问自说之证。 经第十五文。 乃至者。 由经说为诸天众。 广说法要时。 诸比丘各作是念。 如来今者为何所作。 有如是二十四字。 今略云乃至也。 余文易了如是诸经下章主文指事虽殊等者。 初瑜伽·显扬二。 指为正法教久住不请而说之事。 明无情自说。 次对法指示佛劝勇猛精进修行偈颂。 明自说相后涅槃经。 指佛晡时入定。 明旦出定。 以他心智说法事。 虽如是指事殊。 明无问自说全相同也。 【章】问曰何故(至)无言非请钞曰。 此下设两重问答。 明自说相。 此即初重问答。 此问以默答例无问难。 此问意。 言对如来发言问。 如来默然无言。 虽无言自得益。 是许默答。 今以是翻成。 问者无言心起请念。 此问意也。 答中一心念者。 无言但心念请二口宣者。 口宣者心念请也口宣动业下。 明心念不为请。 动业谓第三动发胜思。 动身语为殷勤深重之表诚故。 口宣成请但心念轻者。 心念口无请身无敬。 决定思初念。 不成业道为轻业。 故但心念不为请也答亦有二等下。 明以答不可例问但令生解下。 意言凡答言。 不简默与语。 但令生解名为答。 不拘轻重。 不与问有轻重同日之论也。 又诸经中下。 彰无言非请。 诸经中者。 示处处经说为证佛智其念等者。 佛以他心智知心念请。 虽无言请即为说法亦名为请者。 亦口宣请。 心念请亦名请。 要彰语重等者。 意谓虽心念亦名为请。 然彰语请殷重。 于口喧与请名。 无言非请也。 【章】又问既有(至)自说经也钞曰。 第二重问答。 此问以有问无答例难。 意谓十二分教中。 立无问自说经。 何故翻不立有问无答经耶。 答曰下。 意言纵无问有答有说。 必得成经。 无答无说。 无说云何名经。 故无答为经不成。 然理而言下。 以理无答。 摄无问自说。 诸置答者等者。 亦言亦无问自说。 同无问自说。 舍置记答。 即默答名为经置答者舍置记答。 即默答也。 对法疏五具明。 周记曰。 诸置答者。 虽无言。 然非答彼所问之事故为无答(云云)又香积佛国下。 成他方土无说成经。 而翻成此土无答不作经。 二种俱无者。 无问自说经。 与有问无答经二种俱无。 不以声说法。 但香为佛事故。 如维摩经佛国品说。 周记曰。 香积佛国二种俱无者。 今助一释二种俱有。 既许依香立名句。 句字依香问答又何夹理也。 若不许香积佛土应不说法(云云)今云。 周记助释虽有道理。 与章主意不同。 今文云二种俱无者。 无如此土以声为说论有说无说。 以香论有无说。 亦此土所无故。 次章文。 云此土如来。 声为佛事。 是故无答不得成经又香为佛事无说者。 意言自如此土以声为佛事见。 则即无说成经。 由是自知。 此土无以声说法。 不得成经不以有问答下。 举十二分教为要处结成无问自说经。 意言不拘有问无问。 说法即名为经。 彰虽无问佛发言说皆名经。 云立无问自说经也。 【章】缘起相者(至)义理周圆钞曰。 六明缘起别相。 此亦有二。 初明三义具名缘起经。 后明三义不具亦名缘起。 旧云尼陀那经。 此云缘起。 八十一说下。 明三义具名缘起。 三义者。 赞十二分章曰。 缘起有三相。 壹因请而说。 二因犯制戒。 三因事说法(云云)此等明三义说。 今所引八十一说为本谓依有请等者。 伦六曰。 因请而说。 即一切经律。 但是有请而说者。 一切皆名因缘经(云云)如经说言等者。 未详何经。 有佛说鹿母经。 其中有此说欤。 伦记二十一云。 如彼经初说云。 有一黑鹿未至我所等。 如斯经文名缘起经(云云)周记云。 章黑鹿子母者。 毗舍佉母从子立称(云云)今云伦与周释大相违。 伦既见经释。 云有黑鹿是为胜欤。 世尊一时等言。 因请说之证(有云。 依黑鹿子者。 此黑子来因缘也云云)又依别解脱等者。 伦(二十一下)曰。 如律文中。 时跋陀摩子犯于其罪(云云)又同六(下)曰。 十二年前。 众未有犯。 但略教诫。 十二年后因众有犯。 广说戒经名因缘经(云云)又于是处等者。 伦云。 佛因此事等言。 亦是缘起经(云云)此具三义等者。 结三义具名为因缘。 此是章主文。 此具之此言。 指缘起相云具三义。 对法等论下。 明三义不具亦名缘起经。 论十一说。 唯有初二者。 但有因请因犯二说。 无因事说涅槃经等者。 第十五说。 但有因事说法对法等下。 具明有初二。 涅槃经云下。 其举唯有后一证此唯因事等下。 总结成。 此谓指次上引涅槃经。 此经唯由三义中第三说缘起相故。 皆下正结非三具名缘起。 唯八十一下。 结三义具足名缘起相。 【章】譬喻相者(至)并此所摄钞曰。 七明譬喻别相。 旧云阿波陀那经。 此云譬喻对法等者。 论十一文。 等显扬六有比况说者。 伦六云引浅况深。 令物晓悟名譬喻经。 余文可知。 瑜伽总说者。 论八十一说。 【章】本事相者(至)皆名本事钞曰。 八明本事别相。 旧云伊帝目多伽谓除本生者简滥除佛本生等者。 以下章主文。 今问。 本事与本生如何别。 答。 本事非云前生依身。 但说佛及众生宿世人。 与法一切事。 本生谓但说佛往昔生死依身。 或说佛因位事。 寄生死身。 说修苦行等。 不依寄身。 但说宿世人及法事。 是名本事也。 说余一切等者。 伦六曰。 八本事者。 通说世尊因事未发心前所经之事。 及余众生宿世之事名为本事(云云)今云。 伦所云余言。 除世尊因地本地之余。 此章所云余。 除佛本生之余佛。 及众生本事也。 一切者若凡若圣人。 及法前际事宣说。 是本事经也对法论者。 第十一文。 相应事者。 人法相应事也涅槃经言下。 以赞十二文章文捡今文。 此经文举今佛所说法名为契经。 例令知过去佛说教法名。 赞章曰。 涅槃经中。 唯说往法。 如我出世所可说法名曰界经。 拘楼秦佛名甘露鼓等(余同今章)由是应知。 例今佛之法事。 令知过去佛之法事。 名曰。 契经者。 涅槃经文作名曰戒经。 赞章及周记牒文作界经。 周记释云。 名曰界经者。 此界经等而是总名。 出世所说教法。 总立此名等。 界者因义。 如彼甘露能鼓法类。 同于镜能照一切。 分别生法二种空。 如法花抄所述。 虽尔未见圣教明文(云云)今云。 作契甚为胜。 有道理故。 由通相言。 十二分教皆契经故。 今佛所说无非契经者故。 又亦作界应好。 周记释云界者因义。 亦有理故。 今佛说教无不说诸法因者故。 虽有此理未见收证故。 自于作契为劣。 作戒亦尔。 虽有理无收证为劣。 甘露鼓者(未详此名所由。 有佛说楼阁正法甘露鼓经一卷。 宋天息灾译。 应捡)法镜者(未详有佛说法镜经二卷后汉安玄共严佛调译也。 同名故举此二经名。 他日必须并考也)对法俱说下。 判上所引三文。 而结本事相。 对法判除佛余弟子人事说名本事以对本生等者。 明唯说人事由涅槃经说二句。 判经说但过去佛说法事不说人事瑜伽通说下。 判前际壹切本事说为此相。 【章】本生相者(至)皆名本生钞曰。 九明本生相。 旧云阇陀伽经瑜伽二十五下。 就往昔菩萨若身若行说本生相。 于是中三字。 由显扬论文。 作于诸经中对法及八十一下。 但就菩萨行说本生相涅槃经言下。 但就菩萨身说。 经第十五梵行品文也。 彼经全文云。 如佛世尊本为菩萨修诸苦行。 所谓比丘当知。 我于过去作鹿作罢。 作獐作兔。 作粟散王作转轮圣王。 作龙作金翅鸟等。 诸如是等行菩萨道时。 所可受身。 是名阇陀伽经对法但说下。 判上所引三合至论文。 【章】方广相者(至)时长远故钞曰。 十门方广相。 旧云毗佛略经。 此中大分有四段文。 初举证示有二相。 今即初也谓说菩萨道下。 方广有二相中第一相证。 以此相释方广。 唯大乘不通小。 云说菩萨道故。 如说七地等者。 明菩萨道相。 七地者。 四十九菩萨地说。 何等力七地。 一者种姓地。 二者胜解行地。 三者净胜意乐地。 四者行正行地。 五者决定地。 六决定行地。 七到究竟地。 是名七地(云云)四菩萨行者门地说。 一者波罗蜜多行。 二者菩提分法行。 三者神通行。 四者成就有情行。 及百四十不共佛法者。 四十九菩萨地说。 诸佛世尊。 有百四十不共佛法。 谓如来三十二相八十随好。 四一切种清净·十力·四无所畏·三念住·三不护大悲·无忘失法·永害习气·一切种妙智(云云)又复此法下。 方广有二相中第二相。 以四故释。 是第二相。 依赞章。 举第二相已云。 此通声闻亦有方广。 今取涅槃具二(大小二乘方广)为正(云云)又依今章次释。 章主以伽八十一二于文。 俱为方广唯在大乘不通小证。 复以伽二十一文及涅槃经第三说。 为方广通小乘证。 问。 赞与此章云何相违耶。 答。 赞存略二于为通不通二义。 此章具立别证。 但为具略违已。 赞章中。 亦不云第二相唯小乘义。 根本虽大乘名方广。 约取义边尽利。 力亦通小乘也。 【章】此义忠义(至)名为方广钞曰。 二明方广唯在大乘。 此义二字。 指伽八十一二相文之义。 菩萨不俱佛法言第一相。 二空理正等二句第二相。 正谓方也。 包满二字释广言(此周记释意也)唯在大乘等者。 对法论曰。 此方广等。 皆是大乘义差别名。 与七大相应故名大乘(云云)毗佛略经者。 举涅槃经说梵名。 次示多含翻名。 其翻名唯在大乘义故为证对法说言下。 章主举对法十一说二翻名。 成唯在大乘义。 一切有情利益下。 立二故释方广。 此二故义。 唯在大乘不通小义。 能破诸障等者。 释对法名广破。 诸障者能显烦恼所知二障无法比类等者。 释对法名无比。 宣说广大深甚法名无比类。 由此等义。 瑜伽三十八云。 除方广一分旧分有声闻藏故。 今云唯在大乘也。 【章】瑜伽第二(至)故小乘有钞曰。 三明小乘亦有方广名。 自列方广者。 声闻具十二。 自列方广。 由彼所证四谛理名方广。 如次文明此中正法等下示小乘方广义。 如文可知。 【章】法花瑜伽(至)文最为正钞曰。 四举通不通证结法花者经方便品说。 我此六部法。 随顺众生说(云云)瑜伽者八十五云。 除方广一分余名声闻乘相应契经故(云云)又三十八说。 如前引故。 云但说大乘也。 【章】希法相者(至)名为希法钞曰。 十一明希法相。 旧云阿浮陀达磨经。 旧翻云未曾有经。 今云希法经。 此中文有三段。 初举显扬论说功德事名希法。 今即此也八众所有者。 若由显扬论文应作九众。 彼全文曰。 谓诸经中。 宣说诸佛及诸弟子·苾刍尼·式又摩那·沙弥·沙弥尼·勤策男·勤策女·邬波索迦·邬波斯迦等共不共德(云云)若由是则应云九众所有。 今问。 沙弥梵语翻云勤策。 此分男女。 恐重出欤如何。 答。 重出写误虽显然。 若出家十戒沙弥沙弥尼别举已。 复白衣近住八齐戒者。 此别云勤策男女欤。 常呼近住者称沙弥故。 此摄沙弥或邬波索迦。 不摄之违欤。 不可定云写误也。 若由伦记释。 则应作七众所有。 彼记云。 十一希法者。 谓说佛及弟子七众所尽功德若共不共。 胜于余故名希法(云云)今云。 摄白衣沙弥。 入出家沙弥或邬波索迦成七众。 若开成九。 七九俱有道理。 现本作八不是。 共不共德者。 伦记释曰。 其若七众为求涅槃。 断恶修善所生功德。 近感人天同余福分故名共因。 此远克出世涅槃故名不共。 以不共故。 胜于其余外道功德。 虽共感人天。 人天中胜故。 云胜诸世间知胜义一切智者同意所许甚奇希有大福(云云)此意说言下。 章主判释。 【章】涅槃经言(至)及弟子事钞曰。 二明说佛果上现殊特事名未曾有涅槃经言下。 经十五梵行品说。 与北本并读。 文少异。 恐脱落欤。 彼全文曰。 如彼菩萨初出生时。 无人扶持。 即行七步。 放大光明遍观十方。 亦如猴猕手捧蜜器以献如来。 如白项狗佛边听法·如摩波旬变为青牛行瓦钵间。 令诸瓦钵互相振触无所伤损。 如佛初生入天庙时。 令彼天像起下礼敬。 如是等经名未曾有经(已上经全文)今云。 见经本如字有四。 知举四希有事。 章主界引与文脱落难辨别故。 举示全文。 应知举四。 此说佛等下。 章主判释。 不说功德等者。 不说功德及弟子事。 但说佛殊特事。 此为与前经异。 然赞章文云。 但说弟子及非弟子希有之事。 皆名希法(云云)此章文无此义意。 恐文脱欤。 赞文作皆名。 皆字恐亦字欤。 皆与亦意相近故通用欤。 【章】对法论云(至)不相违也钞曰。 三明说一切圣者奇特之法名希法义。 但说圣者下。 章主判释所余者不说功德殊特也。 【章】论议相者(至)阿毗达磨钞曰。 十二明论议相。 旧云优提婆提舍经。 此中文有四段。 初举证。 明佛说及弟子说有论议相。 同名摩呾理迦。 今即是也。 赞章曰。 论议有二相。 一佛自说。 二弟子说(云云)循环研核者。 伦六曰。 论议者。 谓研究经义宜畅宗要(云云)又二十一曰。 论议者。 非直分别诸法体相名论议。 若解义用若解名相。 但令循环研核并名论议(云云)(今云。 诸藏章具已辨)摩呾理迦者。 此云本母。 伽八十一(十三纸)说。 又如诸字若无摩呾理迦即不明了。 如是契经等十二分经教。 若不建立诸法体相即不明了。 若建立已即得明了。 又无杂乱宣说法相。 是故即此摩呾理迦亦名阿毗达磨。 又即依此摩呾理迦。 所余解释诸经义者亦名论义(云云)又由显扬六(十一纸)说摩呾理迦立有十二种教。 一事教(说色等眼等一切法教)二总差别教(兑蕴处界缘起处非处等总差别教)三自宗观察教(谓契经应颂等教依摄释中之所显示)四他宗观察教(依七因明摧伏他论成立自论教)五不了义教(谓契经应颂记别等中。 薄伽梵略票其义未广分别。 应更开示教也)六了义教(翻前可知)七俗谛教(诸所有言路显示彼一切皆名俗谛。 又依名想言说增上所起相名分别。 亦是俗谛)八胜义谛教(四圣谛教及真如实际法性教)九隐密教(多分声闻藏教)十显了教(多分大乘藏藏)十一可记事教(四嗢柁南诸行无常等教)十二不可记事教(默置答等也)今云。 是等所释。 由前章中所辩三本母应解了也一切了义经等者。 若佛说弟子说。 一切了义经名摩呾理迦(即名义本母。 非义本母不名论议教)谓于是处下。 明佛自说弟子说。 共名论义名摩呾理迦名对法藏是处等者。 于此义母论议经处。 佛世尊亦自广分别诸法体相又圣弟子下。 明弟子说论议摩呾理迦相已见谛迹者。 迹谓道也智也。 谛理四谛及第一义谛。 见谓见照也。 已以无漏智见照第一义谛人也。 伦记六(下)曰。 问。 凡夫所造论疏为是论议经摄不耶。 解曰。 若此论八十一曰。 谓于是处。 世尊自广分别诸法体相。 又于是处。 诸弟子已见谛迹。 于自所证。 无倒分前诸法体相。 既云见谛迹者所造。 即知。 异生所造论疏。 并非论议经摄。 依大智度论凡夫所造。 亦是论议经(云云)(已上论记)今云。 伦记所明未决。 今探章主意。 如前章言。 然此经中且论弟子见谛者说举其胜者。 显难诸失有所证故。 若实而论通取未见圣谛者造。 亦是彼摄(云云)亦名阿毗达磨者。 由是弟子说论议经。 摩呾理迦。 亦阿毗达磨藏。 已上伽八十一论文也。 【章】涅槃经说(至)婆提舍经钞曰。 二举于唯佛说名论议经证。 经梵行品文也。 【章】显扬第六(至)是名论释钞曰。 三举于弟子说名论议经证对法皆言下。 牒三个论对法·显扬文少异。 意全同今此所引云何论义下文。 伽二十五全文。 研究素呾览义之言。 宣畅一切契经宗要。 是诸弟子。 研究宣畅佛说契经义要论议经之证。 对法全文曰。 论议者。 若于是处无有颠倒。 解释一切深隐法相。 以无颠倒一切法相。 论议经等深隐义故(云云)今云。 既云解释。 是弟子说论议经之证也。 【章】涅槃但说(至)论议经故钞曰。 四以佛说弟子说二相。 判结前引经论。 涅槃唯佛自说论议显扬等者。 等对法十一·伽二十五。 但说弟子说论议经。 显扬全文云。 研究解释诸经中义。 故知。 弟子说论议经。 名声一种者。 章主文。 经唯举论。 但说弟子说。 一经与三个论各举佛与弟子之一具苞二种者。 苞明佛说与弟子说二。 【章】如是总说(至)并随会说钞曰。 当门有四文中。 第四总结别择。 此相者。 别释此十二分教之相。 如瑜伽等。 已上二门竟。 【章】第三释总(至)即带数释钞曰。 自下第三释总别名门。 此中有三段文初标门立科。 次释总中。 后释别名。 今即初次也。 总名者。 总云十二分教之名。 先德者。 指旧译三藏释家。 但以部言以等者。 明新翻改云分教由部裹者。 部帙也。 今此十二非部帙(赞章云。 此是部类也。 十二义类有差别故云云)世人谓有等者。 示云十二部经即世人误监。 赞章云。 古人疑云十二部裹经。 由是道士说。 三十六部。 老庄徒各为一部。 今云十二分段。 分谓分段文义差别有十二分段故(云云)经名亦监者。 同云经者乃监契经。 今翻为教。 十二通称更无所监(云云)总别难明者。 意言。 十二者通称。 何故但名于别契经以云经耶之疑生故。 今云难明教义如前者。 教言通称。 十二言亦通称。 尔分言义类文条分段义。 十二之分依主释。 十二之分之教。 两重依主。 别依总。 总依别。 依主两重。 即世带数依主释。 教有十二下。 已上离释。 以下合释。 【章】释别名者(至)并通二释钞曰。 此后释别名。 大分为二。 初二字离合。 后三字离合。 今即初也应重述颂下。 明十二别名唯依主释。 此中应重述颂四字。 明应颂依主。 由周记牒作应重说之颂(之一字脱。 说字错述)周记释曰。 应重说之颂者。 长行未了。 应颂说颂。 依于彼得(彼谓长行。 此一句明依主)重说名颂。 不尔非应颂故(云云)可讽之颂。 赞章曰。 或讽诵。 亦持业释。 可讽可诵故不同应颂。 彼颂是教此诵是言(云云)待缘而起者。 明缘起依主释待缘起。 而言有依意也。 余四名自可知论体即义等下。 彰论议一名唯持业释。 论体持议业用故。 若言契理下。 彰所余四名通依主持业二释。 契理者。 所契即理。 依所契理之经教。 依他法体得名依主。 能契即等者。 经持能契业用。 持业得名。 记即是别等者。 记识体持分别业用。 持业释也。 所余易了。 【章】然此十二(至)并持业释钞曰。 此二明三字离合。 教是体。 持契经业用。 乃至教体持论议业用。 中间准此应知。 【章】第四通别(至)一往为论钞曰。 自下第四通别门。 大分为十八初标门评上来说。 二超今门征。 三就契经明通别。 四示例。 五以应颂为首。 对余明应颂具十。 六结应颂有通别。 七结略。 八明记别有通别。 九明讽诵之通相。 十明自说通相。 十一明缘起通相。 十二明譬喻通相。 十三明本事通相。 十四明本生通相。 十五明方广通相。 十六明希法通相。 十七明记别已下别相。 十八总释诸通相。 今即初也此中诸教等者。 谓此十二分章中所明十二诸教。 一往为论。 无以一对余释义。 无契经为首。 余十一对说乃至方广为首余二对说等云一往论也。 【章】据实皆有(至)所以者何钞曰。 此二起今门而征。 【章】但契经中(至)唯除二颂钞曰。 此三就契经明通别且契经中下明通相。 终至奉行下。 脱皆修多罗四字。 无此四字。 通义不明故。 有本为是正。 即十二分等者。 一经中皆十二分教故。 通十二分名契经也。 瑜伽经等说下。 明别相契经。 等言等对法十一。 瑜伽八十一文。 如前已释。 但长行中缀缉略说名为契经。 故云别相。 别中具九二句。 明别相中亦有通相。 谓但以长行为契经故。 于十二中。 除应颂讽颂二余九长行。 通名契经。 九中有契经通相故。 云别中具九也。 【章】此一段门(至)一切应智钞曰。 四示例。 此一段门者。 此第三通别门。 以一对余等者。 谓以契经或应颂等一。 对余十一门作门。 其对说已者。 其次下更不别说为此第三门例。 或以契经为首对余十一说时。 至其次应颂为首对说余十。 除已对说契经。 不更对说为例也。 【章】应颂之中(至)随应有无钞曰。 五以应颂为首对余说。 明应颂具九。 此有十文。 今即初明应颂有记别。 虽无文许等者。 明十二分教。 处处文中虽无应颂中有记别之说。 以有教证。 云应颂亦有记别法花说。 说譬喻品说故应颂中等者结成重颂。 前长行等者。 前长行中已说记别。 今复重说此颂授记别故。 此应颂中有记别证此即应颂等等。 今引譬喻品文。 应颂有成佛记别也。 【章】应颂之中(至)所应说故钞曰。 应颂为首中。 二明应颂中无讽颂讽诵非前等者。 中无讽诵由。 长行即直说也。 此文意言。 讽诵非前长行说已事。 重今更说故。 应颂中有讽诵决无。 但二句或三句等。 以说云讽诵故。 应颂之中。 定无讽诵显然可知。 【章】应颂之中(至)无请者故钞曰。 应颂为首中。 三明应颂又有自说如授记等下。 明亦有自说由。 颂中有记别者。 无请者佛自说故。 【章】应颂之中(至)随应有无钞曰。 四明应颂理有缘起。 如法花经等下。 示应颂中因请而说例。 经方便品。 世尊长行虽已为说因舍利弗请更重颂中亦说一乘。 随应有无者。 因戒因事缘起。 颂中说处或有或无。 【章】应颂之中(至)皆重说故钞曰。 五明应颂理有譬喻火宅者。 法花经譬喻品说长行重颂。 说火宅喻穷子者。 信解品长行重颂。 说长者穷子喻。 化城者。 化城品说喻。 三譬俱皆重说。 【章】应颂之中(至)亦有本事钞曰。 六明应颂亦有本事彼佛灭度者。 日月灯明佛灭度我在十六数者。 我者世尊自言。 十六数者十六王子数中在。 云我在数也。 【章】应颂之中(至)类此应知钞曰。 七明应颂亦有本生。 【章】应颂之中(至)有方广也钞曰。 八明应颂理有方广。 又解深密云下。 经第一正意识品文也。 【章】应颂之中(至)亦有希法钞曰。 九明应颂亦理有希法。 文自易知。 【章】应颂之中(至)亦有论议钞曰。 十明应颂亦有论议。 如解深密经者。 第二无自性品文。 彼长行文曰。 胜义生当知。 我依三种无自性。 性密意说言一切诸法皆无自性。 所谓相无自性性·生无自性性。 胜义无自性性。 善男子。 云何诸法相无自性性。 谓诸法遍计所执相。 何以故。 此由假名安立为相非由自性立立为相。 是故说名相无自性性。 云何诸法生无自性性。 谓诸法依他起相。 何以故。 此由依他缘力故有。 非自然有。 是故说名生无自性性。 云何诸法胜义无自性性。 谓诸法由生无自性性故。 说名无自性性。 即缘生法。 亦名胜义无自性性。 何以故。 于诸法中。 若是清净所缘境界。 我显示彼以为胜义无自性性。 依他起相非是清净所缘境界。 是故亦说名为胜义无自性性。 复有诸法圆成实相。 亦名胜义无自性性。 何以故。 一切诸法法无我性名为胜义。 亦得名为无自性性。 是一切法胜义净故。 无自性性之处显故。 由此因缘名为胜义无自性性。 善男子。 譬如空花。 相无自性性。 当知亦尔。 譬如幻像。 生无自性性。 当知亦尔。 一分依他胜义无自性性。 当知亦尔。 譬如虚空惟是众色无性所显遍一切处。 一分圆成胜义无自性性。 当知亦尔。 法无我性之所显故。 遍一切处故。 善男子。 我依如是三种无自性性。 密意说言一切诸法皆无自性。 乃至广说(已上深密经长行文)长行如是说三无性已。 次说应颂。 亦重说三无性是密意旨。 此应颂有论议之证也。 故于其中立一乘等者。 述三无性密意旨。 意言。 有情情识变现依他缘起相。 非无差别。 五性心相。 皆是依性起。 如幻事等生无自性。 若此五性心相固执实有。 起增益见。 是偏计所执相无性。 如空华等。 五性心相等空无处圆成实真如净界相显现。 喻如太虚空众色无处显现。 而太虚空含容众色。 无不遍一切处故。 五性性心相缘起。 于真如净法界处。 是即胜鬘经所说理切乘今亦尔。 故于胜义自性处。 含容一切。 而不见其一切处净法界显现故。 云于其中立一乘等也。 研核三无自性等者。 无性言知非一切都无云无性。 真·俗·依他·圆成之相宛然。 此云研核三无性也。 由此道理。 可知显扬十四说诸佛大智不可思议故。 利生平等无差别。 涅槃法不槃涅槃法性二故已。 已上十八文中。 第五明应颂具十已。 【章】由此虽无(至)义可成立钞曰。 十八科中。 第六结应颂有通别。 此有二文。 初总明。 二别明。 今即初也。 文相易了。 【章】故应颂中(至)如诸教说钞曰。 此二别明。 谓以通相与别相各别明也具十一分等者。 十二分中。 除讽诵余十一分。 并自说者。 以颂记别。 即佛自说。 故应颂中。 具除讽诵余十一分。 并以颂记别自说。 此约通相修等者。 意言。 若应颂中具十一分并自说义。 约通相契经说。 若不尔以别契经。 则应颂中无长行契经故。 若对于后等者。 后谓余残分教应颂之余唯有九。 十一分中除长行契经讽诵二九也。 如诸教说者。 如上已说。 【章】上来广引(至)子细研究钞曰。 七结略略指者。 指示也。 【章】其记别中(至)有后九分钞曰。 八明记别有通别。 通相中下。 明记别中有通别有二说。 有说有五下。 是第一说。 不见记别下。 举余无者。 有说不尔下。 第二说。 亦有之亦。 亦前五有后九分者。 记别之余九分。 【章】讽诵之中通有后八钞曰。 九明讽诵之通相通有后八者。 讽诵之后余自说·缘起·譬喻·本事·本生·广·希法·论议。 【章】自说通相具有后七钞曰。 十明自说通相。 【章】因缘通相(至)因事说故钞曰。 十一名缘起通相。 方广等下。 方广有缘起难了别明待请因事说者。 是缘起相。 【章】譬喻通相(至)此二种故钞曰。 十二明譬喻通相。 此有二说。 但有后五者。 第一说。 本事·本生·方广·希法·论议云后五。 有义但有下。 第二说。 文相易了。 【章】本事通相(至)师资别故钞曰。 十三明本事通相。 有后三分者。 方广·希法·论议之三师资别者。 此约多分。 言本生说师事。 本事说弟子事。 有本事中亦说师之本事故。 【章】本生亦有后之三种钞曰。 十四明本生通别。 【章】方广通相具有后二。 钞曰。 十五明方广通相后二者。 希法·论议。 【章】希法通相具有后一钞曰。 十六明希法通相后一者论议。 【章】记别已下(至)然稍难知钞曰。 十七明记别已下别相。 此有二。 初本释后有释。 有多有少者。 有多教相云多有。 有少分教相云有少也。 或有释言下。 二举有释。 余所不摄者。 周记云。 余所不摄名为别相者。 即是希法之别相也。 据实余相等不相摄尽。 一一得为余分别相。 且举希法(云云)今云。 此中云希法别相。 稍难了知。 此除自分余不摄尽为别相显然。 亦随义释之下。 章主评自释也。 【章】如是总释(至)非定有也钞曰。 十八总释诸通相且摄余十一者。 意言。 义具足摄除自一分余十一分。 于其中者。 此八部一一中。 义具足与自具十二也。 涅槃中等者举证。 梵行品说各有余十者。 除自分及互无为十于其有十一者。 入自分为十一。 或可具有者。 义具足。 或时有义具。 或时不具。 故为不定云或且如说别下。 举义具不具例示。 【章】第五废立者钞曰。 自下第五门。 此中分为三。 初标门。 二寄门总废立。 三别废立。 今即初也。 【章】何故但立(至)此总废立钞曰。 此第二寄门总废立涅槃经云下。 周记云。 以类同故。 引以为证(云云)北本二十五所说。 三周总说等者。 如总料简类分十二者。 分十二分教也又以下立别义。 如文可知。 【章】别废立者(至)及有本生钞曰。 此下当门三段科第三别废立。 此中有四。 初明立。 二明废。 三十二分别废立。 四废立本末相对。 今即初也。 相对为门者。 门谓差别。 为是云为门直说者。 长行也。 非直说者。 偈颂也因缘经下释有门。 佛事非佛事下。 约多分说。 有本事者。 非佛事也。 有本生者。 佛事也。 【章】如是亦应(至)应冥闻故钞曰。 二明废此不应尔下正废。 此四字总废辞。 如十力中等者举例废。 【章】又别解者(至)有广教故钞曰。 三十二分别废立。 初记·非记相对废非记诸有知者下。 喻非喻相对废非喻。 入契经中论非论下。 立胜劣一切废劣。 此依声闻等二句。 释广胜于略。 周记曰。 广胜于略者。 依声闻明方广也。 若依菩萨。 极广大等名为方广。 (云云)【章】既有本经(至)等经无失钞曰。 四废立本末相对。 既是末故。 意言。 授记经记未来事故。 对本经立末经亦应尔。 更不别立名者。 未来事名未经。 不别立也。 【章】第六诸藏相摄宽狭者。 钞曰。 自下当章第六门。 此中有五。 初标门。 二分科。 三随科而释。 四约通门相对摄。 五总结。 今即初也。 【章】初以诸藏(至)别相相摄钞曰。 二分科诸藏者。 二藏三藏六藏等。 余文可知。 【章】初以诸藏(至)后六藏对钞曰。 此下三随科而释。 此中大分有二。 初通相相摄。 后别相相摄。 初中亦二。 初标科分子科。 次随科释。 今即初也二藏对者。 以声闻菩萨二藏对十二分释也。 三藏六藏之对言对十二分也。 【章】二藏对者(至)皆具十二钞曰。 此下二随子科释。 此中有三。 初以二藏对十二分。 二三藏对三六藏对。 今即初也。 二藏之中等者。 菩萨藏十二分教。 不论自知。 声闻藏十二分教难知故。 今此论瑜伽第二十一等声闻地文。 举证明声闻藏有十二分通相。 又涅槃经中下。 引证翻为声闻藏有十二分。 证辨通相。 彼自说九者。 大乘者受持九部。 翻知声闻有十二分。 谓除因缘譬喻等者。 大乘者受持九部。 十二分中除因缘·譬喻·论议。 问。 如何大乘者受持除此三耶。 答。 赞十二分章曰。 因犯制戒说为因缘。 菩萨无犯故。 略云无非无因请因事说法之缘起也。 夫说譬喻开中下根(至)如鹙子利根上品。 尚多不待喻。 况诸菩萨。 多分不待故。 无理亦有也。 又大菩萨性皆利根。 举宗便解。 不假征诘方生慧心说无论义。 理实非天。 又护法者多诵素呾览藏。 缘起譬喻多调伏藏。 论义多是对法藏摄故。 云大唯九也。 如次别相下具明。 不说声闻等者。 成声闻有十二分通相。 故知声闻等下。 结成声闻藏有十二分不可说言等下。 翻立一理。 成声闻有十二。 瑜伽二十五下会违理实通有者。 对略方广义声闻亦法华经中下。 成菩萨藏有十二分通相。 彼自说九下。 章主文除记别等者。 赞十二分章曰。 说声闻无彼先不求大菩提故。 譬如以宝示其愚人。 愚人便笑。 声闻闻记亦复如是。 故说无。 非记别弟子谢徒死生之事亦无。 又声闻二乘多闻浅法。 若不待请而即为说。 憍慢便生言无自说。 又声闻人但证小果不得正觉。 理非至极行。 不茍弘说无方广。 其实又有。 正法广陈之方便也。 今云。 此赞文约别相释。 如次明故知二藏等者。 声闻菩萨二藏。 取十二分互不遮。 不遮二字是示通相。 大全非小等者。 大乘十二分教全分有。 小乘除三余有九故。 法华经说。 小乘有九小全非大者。 涅槃经三说。 大乘者受持九部之说二俱不全者。 大小乘俱取小分不取全分。 余文可知。 【章】三藏对者(至)皆有十二钞曰。 随子科释中二。 三藏对十二分明。 既许契经者。 涅槃经说。 从如是我闻至信受奉行契经故云许契经。 缘起者一切经教目请因事说法故云许缘起论议者。 寿量品中。 佛自往复说三身相。 是论议。 又方便品中说十如实相。 亦是论议故云许论议。 通相皆有十二分教者。 契经有余十一分。 乃至论议余十一分有故。 云皆有十二等。 教理广成者。 以教理二证广成通相。 于三藏中等者。 声闻独觉菩萨中。 经律论三藏中。 一一义具足有十二分教。 声缘菩三别义具。 随其所应下。 明菩萨经律论三藏十二分相摄毗奈那摄等者。 菩萨藏毗奈耶十二分相摄难了故。 别设一释。 既名方广等者。 菩萨戒大乘方广戒。 方广毗奈耶摄。 余文易了故知三藏等者。 菩萨之经律论三藏有十二分。 【章】六藏对者(至)通相相摄钞曰。 随子科释中第三。 六藏对十二分。 正法广陈等者。 声闻藏方广记别难辩故。 别辨正法广陈之言。 此即通相。 已上总说等者。 结通相。 【章】后以诸藏(至)后以六对钞曰。 自下随科释中第二别相相摄十二分。 此有二。 初标牒分科。 后随科释。 今即初也。 【章】以二对者(至)大乘唯方广钞曰。 此下后随科释文。 此中有三。 初以二藏对十二分。 二以三藏对。 三以六藏对。 初中有二。 初举四文不同。 复辨四文别相。 今即初也涅槃第三等下。 明小乘有十二分。 大乘有九文故言具有者。 具有十二分教瑜伽二十一下。 明小乘有十二之文。 法华经等下。 明大乘有十二。 小乘有九之文瑜伽论中等下。 明大乘有十二。 小乘有十一之文又瑜伽论八十五下。 明小乘有十一。 大乘唯一分之文。 【章】四文不同(至)有此三故钞曰。 此以三对中二。 辨四文别相。 初四句总明四文不同。 且涅槃经下。 正明四文格别别相。 此中有六段文。 此初由。 前举涅槃经第三文明别相。 此中亦有五文依因犯制戒下。 初明大乘无因缘别相。 诸大菩萨等者。 成大乘无因缘理夫说喻况下。 二明说无譬喻别相诸大菩萨等者。 成说无譬喻理理非无也。 成大乘实有譬喻有说喻者故者。 如譬喻品等之也。 又大菩萨下。 三明说无论议别相理。 实非无等者。 成大乘实有论议。 问既说菩萨下。 四问答成大乘理实有三。 为益后来者。 为益说法会上说长行。 后来入说重颂依此别义者。 上来所申别相别义云此别义无此三分者。 因譬论三分具有者。 十二分具有。 又护法者下。 五准涅槃第三文。 明说余三无别相。 诵三藏中者。 约经律论三藏明无三。 余三者。 因譬论中之三。 因譬是毗奈耶相。 论是阿毗达磨相理实大乘下。 结成理实有余三。 【章】又法华经(至)云方广也钞曰。 四文格别别相六段中。 二由法华经明别相。 此中有三段文。 依授弟子下。 初明小乘无记别别相彼不求者。 声闻人不求也记诸弟子下。 明声闻记别。 非成佛记别别有。 伽后文明别相又八十五所说下。 重明别相摄十二故者。 方广一名摄大乘十二分也。 更不假说者。 别不假说十二分。 方广一摄余十一分为菩萨藏十二分也。 【章】此即四文(至)二藏对讫钞曰。 六段文中。 第六结二藏对。 【章】以三对者(至)是对法藏钞曰。 随科释中。 第二以三藏对十二文释别相。 此中有四。 初标牒示三藏有二种。 二以独觉等三对十二分。 三以素呾览等三对十二分。 四以通别眷属自性会相违。 今即初二三也。 独觉之教下第二文不可别说者。 除声闻藏别无独觉十二分故云不可别说声闻菩萨等者。 声菩二藏十二分。 前二藏对中明已故。 今但明独觉十二分摄显扬第六等下第三文此说十部下章主文。 已上伽文唯说一部者。 说因缘一部毗奈那一部是对法者。 论议一部为对法藏。 【章】素呾览中(至)非无四二钞曰。 三藏对有四文中。 第四以通别眷属自性会相违。 此中有二。 初以通别会。 二以眷属自性会。 今即初也。 离具十一等者。 涅槃经十五说素呾览具十二分。 是通相。 若尔素呾览虽摄十二分。 于其通相素呾览中因事制戒毗奈耶藏。 论深唯对法藏略此二部等下。 以别相与通相相。 又声闻人下。 二明小乘无自说别相。 又声闻法但证下。 三明小乘无方广别相。 【章】又法花一(至)实可具有钞曰。 六段文中三重就法华说相明别相。 此中有三宗说一乘下。 初示声闻无记别别相。 彼类者。 不定姓声闻一类已前者。 法华会已前说声闻等者。 说法华已前声闻教略无记别。 初方便品下。 二示声闻无自说别相恐声闻等下。 三示声闻无方广别相故说声闻等者。 意言。 说法华已前声闻乘略无方广。 【章】瑜伽论第(至)具有十二钞曰。 六段文中。 四由瑜伽论明别相。 此中有四。 初总明瑜伽三十八说。 小乘唯无方广有所余十一部。 同法华经者。 法华经说。 小乘有九部中除方广。 同是瑜伽三十八说。 小乘无方广经说除记别自说。 然但除方广与经同故。 今云同也小乘经中下。 明瑜伽论三十八说。 小乘有记别别相小乘经中亦显下。 三明论三十八说。 小乘有自说别相。 略无此二者。 经不说记别不说二说大乘中有十二等下。 四会前举涅槃经。 立大乘有十二分。 亦有因请等者。 如法华经方便品等说相故。 有因缘者者。 由戒律有因缘亦有况说者。 如法华经譬喻品。 及深密无自性品。 【章】又瑜伽论(至)故须除之钞曰。 六段文中。 五由瑜对辨有无。 意言。 若以别相言则此因缘·譬喻二部非别相。 契经素呾览素呾览中等者。 以通相言。 则非无。 此毗奈耶对法藏二。 即因缘论议之二也。 【章】譬喻本事(至)三藏对也钞曰。 二以眷属自性会违理实亦通等者。 亦于因缘对法说为等者。 对法十一说。 彼论说。 缘起·譬喻·本事·本生之因。 为毗奈耶藏。 是眷属等下。 正会文。 是眷属者。 对法十一(四十三丁)说。 缘起·譬喻·本事·本生。 此四二藏中毗奈耶藏。 并眷属摄。 缘起。 宜说有因缘建立诸学处。 是正毗奈耶藏摄。 譬喻等三。 是彼眷属摄(云云)自性即非者。 以毗奈耶自性言。 则譬喻·本事·本生三。 非毗奈耶。 若眷属诸毗奈耶显扬等论下正会。 显扬第六卷文等言等瑜伽。 此二论中以譬喻·本事·本生。 为素呾览藏。 不说毗奈耶所摄。 依自性不摄譬等三。 非毗奈耶自性故。 又对法论中。 此三说为毗奈耶摄。 依眷属说也。 各据一边也。 上来总是等者。 结三藏对也。 【章】以六对者(至)无有彼五钞曰。 别相相摄下。 随科释中。 第三以六藏对十二分释。 此中有五。 初标。 二由对法论对说。 三由瑜伽三十八对说。 会对法成菩萨藏十二分。 四会对法论。 成声闻藏三藏与十二分相对。 五今义总释。 今即初二也。 以六对者四字。 初标牒也。 对法论中下。 二由对法论对说此中意说下。 章主文。 对法论中意说也。 五唯声闻等者。 契·应·记·讽·自五。 声闻素呾览四通二藏等者。 缘·譬·本事·本生四。 声菩二藏毗奈耶摄。 二唯菩萨等者。 方·希二。 唯菩萨藏素呾览摄也一通二藏等者。 论议一通声菩二。 对法藏依此等者。 依对法论说意相摄。 但有十种者。 契·应·记·讽·自·缘·譬·本事·本生·论议十。 为声闻藏摄唯有其七者。 缘·譬·事·生·方·希·论七。 菩萨藏七分据实初五下。 章主述如实义亦通者亦声闻。 但说彼五者。 对法论中。 但说契应等五。 为声之素呾览。 非菩萨中等者。 正述如实义。 【章】三十八云(至)亦毗奈耶摄钞曰。 五文中。 三由瑜伽对说。 会对法论成菩萨藏十二分。 伽三十八云。 当知。 于彼十二分教。 方广一分唯菩萨藏。 所余诸分有声闻藏(云云)既云所余诸分有声闻藏故。 十二分皆通菩萨藏也缘起等四下。 会对法论违。 等言等譬本事本生亦非二藏等者。 以通相言。 则非声菩二藏中素呾缆。 不摄缘起等四。 亦言亦以别相不摄素呾览。 以说自性等下。 会对法违。 明对法缘起等四。 不说声菩素呾览为毗奈耶由。 自性谓缘起。 助伴谓譬本事本也。 但说因犯下正会。 但说二字正会辞。 意言。 但欲说自性眷属。 为声闻藏毗奈耶。 非不菩萨素呾览藏。 是以自性辨因缘。 以眷属辨譬本事本生。 会对法成十二分。 皆通菩萨藏义因缘自性等者。 意言。 说由犯制戒因缘自性毗奈耶摄涅槃经说等者。 因举涅槃经及伽二十五说。 会对法违。 经北本十五梵行品文。 会意云。 涅槃经说皆修多罗。 伽二十五说十部多素呾览故。 对法论中。 虽说譬喻·本事·本生三毗奈耶摄。 此三亦素呾览。 因请因事等者。 明譬等说素呾览由。 别意言因犯制戒之缘起。 素呾览毗奈耶二藏摄。 其余因请因事而说于法名云因缘。 故亦说因缘为素呾览也此三相从等者。 譬喻等三。 虽素呾览摄。 相从因犯制戒之缘起。 对法论云毗奈耶摄也。 【章】又非声闻(至)素呾览也钞曰。 六对有五中。 第四成声闻藏三藏与十二分相对。 此有四文。 初会对法说方广·希法。 菩萨藏中素呾览摄成。 二会方广·希法但在菩萨藏说。 三会论议声菩二藏中阿毗达磨摄。 四举涅槃经文。 示声菩二藏十二分同一处。 今即初也。 又非下立理涅槃不遮下举证正法广陈等二句。 成声闻方广。 又说十一等者。 以伽三十八之说。 成希法声闻素呾览义。 【章】今以理极(至)其实通也钞曰。 二会方广·希法但在菩萨藏说今以理极之下。 立方·希二分但菩萨藏之理。 故说声闻等下。 承上示翻理实声闻亦有。 理有者。 谓方广是正法广陈。 希法是说现神通等故。 云声闻素呾览中亦有也。 诸文共同者。 诸经论文。 同说声闻藏无方广。 无希法者等者。 希法方广眷属故。 云唯菩萨藏。 其实通声闻藏。 亦云有希法也。 【章】论议多分(至)故略不述钞曰。 三会论议声菩二藏中阿毗达磨摄理实亦通等者。 以理言。 则实则实亦通菩声二藏素呾览。 素呾览中有调伏对法故。 二藏中有论义。 论义是对法故以菩萨等者。 周记云。 前以六中。 且以经翻对律论二而以聊简(云云)由此释。 对余者。 律论二藏云余初文且举等者。 周记初文作前文为是。 上来所举对法论文云前文也。 周记曰。 前对六中对法等文。 据一边说菩萨声闻经藏中不摄缘起等毗奈那(云云)又以二藏等下。 二藏声菩二藏互对。 十二部等者。 周记云。 十二分中。 研核之名对法故通十二也(云云)以通相论。 义皆通有云皆通有。 【章】涅槃经云(至)互流出也钞曰。 四举涅槃经。 示声菩二藏之十二分同一处所。 经第十四圣行品文也。 经全文云。 从佛出于十二部经。 从十二部经出修多罗。 从修多罗出方等经。 从方等经出般若波罗蜜。 从般若出大涅槃(云云)此以别中等下。 释经意。 此经说意。 以十二部别中流出于总修多罗。 云从十二部出修多罗等。 周记云。 始从如是下。 引经释成总所以。 出修多罗者。 出总修多罗也。 又从总中等下。 此亦经文翻成。 周记云。 即方广分由有两义。 为名(方广之名)为总(总方广也)一云。 大乘十二。 显小乘十总名广。 方广名含其十二。 二十二分中。 广教理处皆悉名方广。 方广名故通十二意取前义(云云)翻成文意云。 又从总修多罗中。 流出于总大乘方广。 方广亦具有声闻等一切十二分故。 从总修多罗。 流出总十二分方广。 又有释云下。 有释云下。 有释前所引涅槃经文云也。 意云。 初经文意。 从别十二分。 出总修多罗。 后翻成文意。 从总修多罗。 出别十二分。 显总与别互流出也。 周记云。 此释于理亦好。 【章】今准诸文(至)不违诸教钞曰。 六对五文中。 五今义总释诸教者。 瑜伽·显扬·对法·及涅槃经等诸文。 别相者。 十二分别相此据多分者。 上来总释。 据瑜伽·显扬等诸文多分教说也。 或方广分等下。 如前释。 方广通声菩二藏之说。 亦不相违。 【章】若总通门(至)通应广说钞曰。 第六门大文第四。 约通别相摄释。 此有二。 初正相摄以藏分部等者。 以三藏分十二部。 每一藏有十二故。 以十二部分三藏亦三十六随应广说者。 如上已明。 四文不同别相。 则声菩二所说各别。 十二分具不具随应各别。 定不成三十六。 自准广说。 【章】由此三藏(至)准义应知钞曰。 二辨宽狭四句分别由此者。 由次前所云通别二相三藏者。 经律论三也有三藏中下。 第一句分别。 三藏中修多罗此宽。 十二分中修多罗别摄故狭。 有十二分下。 第二句分别。 十二分中修多罗通相故此宽。 非三藏中修多罗藏者。 此修多罗不通律论此狭。 谓通相等者。 修多罗因缘是律。 论议对法有二俱是下。 第三句分别。 三藏中修多。 亦十二分中修多罗。 此别相。 十二分中契经(即修多罗)入三藏中素呾览故有此句。 此狭句也。 有二俱非下。 第四非句分别谓十二中别相缘起等。 此毗奈耶非三藏中修多罗。 亦非十二分中修多罗。 其余藏中互为句者下。 有毗奈耶非阿毗达。 此为体宽。 此为非句。 为体狭。 余应准知。 【章】上来所辨(至)相摄宽狭。 钞曰。 当门大段第五总结。 【章】第七问答(至)不名契经钞曰。 自下第七问答分别。 此有四文。 初标牒。 二第一问随义增上辨得名别。 三第二问答辨十二分次第。 四辨论义议为终。 今即初初二也。 【章】问何故契(至)故次希法钞曰。 三第二问答辨十二分次第。 此依文义下。 总辨次第如是贯穿等下。 辨九分先后次第。 此前诸法等下。 周记云。 释前九部次第所以(云云)理有不正等者理不正者。 为前九分。 理正者。 为次说方广。 教行宽者次说方广。 狭者前说九分。 理有正方等下。 周记云。 释彼三所以(云云)今云。 此下明方广·希法·论议三所以理教既有下。 明方广次说希法。 【章】上来十一(至)增减所由钞曰。 四辨论议为终故。 十二分下。 结上来文。 亦是者。 亦说次第。 说次第所以。 即废立增减所由。 如上既广明已。 大乘法苑义林章师子吼抄卷十二尾(天明七年未三月下旬。 于平安城四条京极善长寺。 讲演义林全部。 先年讲演之砌。 虽作述此钞。 未脱草稿。 从旧年午正月校正文义。 清书之了。 自唯识章末至此章管见定多所阙漏。 冀后来有学之人。 重加订正焉)大乘沙门释基辨谨书(大同房七十岁)明治二十八年十二月。 于京都侨寓以基辨上人真笔之本腾写之日宗沙门照善日氤大乘法苑义林章师子吼钞卷第十三(断障章)南都西京药师寺传法相大乘沙门基辨撰【章】断障义略(至)问答分别钞曰。 自下断障章大分为二。 初牒章示门。 后由门释成。 初科之中。 断障义三字牒章略以十门下。 示门数。 由门释在中有十。 即十门分别释名者。 释断及障之名出体者。 出断之障之体。 依识分别者。 以六识八识为依分别断障依道分别者。 道谓加行·无间·解脱·胜进四道。 以此四道智为依。 分别断有断伏。 与障有体用别依观分别者。 观有唯识人法二空闻思修等十种。 分别断障有别依行分别者。 空无相等三行。 粗苦等六行。 四谛十六行别为依。 分别断障。 依品分别者。 界地九品为依。 分别断障依障分别者。 烦恼所知二障。 皮肤骨三住障为依。 分别断障。 所依分别者。 以所依身所依地。 分别断障。 问答分别者。 余义问答。 【章】第一释名(至)故立障名钞曰。 此下第一释名门。 此中有三。 初标牒。 二释障名。 三释断名。 今即初二也。 障者覆义阂义者。 此下释障名。 此六字释障言义。 秋篠云。 问。 覆阂二义。 有何差别所知名覆烦恼名阂耶。 解云。 有说。 覆义通二。 阂义唯在烦恼(已上义镜)基辨详云。 此有说不尽。 今由俗典。 覆者有二意。 一者所覆义。 二者蔽盖义。 今二意俱存。 由此俗典二意。 约所知障体相释。 则反覆义。 是所知障法执之相。 谓如起法执。 非有为有。 非无为无等。 皆反覆所知真实相起自心相。 又法执所知障起。 约令正智不生边。 则盖覆义亦所知障法执之相。 谓盖覆一切所知实相。 如其实相令正智不生也。 此等以俗典释为助文义。 若由内典释。 三十论三说。 覆者谓染法覆障为义。 障圣道(无漏智)故。 又覆者蔽义。 谓能蔽心令不净故(云云)由是则覆者障也蔽也。 今章云覆所知境之覆。 具如是四义(上来释覆义已)次阂义者。 若由俗典释。 阂者藏塞义。 障碍义。 俗典阂亦作碍。 南史引浮屠书作碍(云云)今文云阂者。 是障碍义也。 碍大涅槃是烦恼体相。 由此等义可谓覆义释所知障之障。 阂义释烦恼障之障。 故义镜中有说。 云覆义通二。 阂义唯在烦恼。 不得章意。 三十论疏中。 亦云障者覆碍覆所知境碍大涅槃(云云)此释与今章文又同。 以覆释所知障。 以阂释烦恼障故。 问。 若尔秋篠有说次自解云。 二义二障通用。 三十论疏一。 云障蔽涅槃障碍正解故(云云)此自义及三十疏释与今章文相违。 以何为正耶。 答。 释二障名应由今章。 若释二障义。 应由二义通用。 烦恼障于有所知障处起故。 覆与碍同一时处具足。 故释二障体义不以通用义。 则不尽理故。 秋篠自义有别意也。 由所知障等问。 此二由言八啭声中何声耶。 答。 若准成唯识第九。 说云烦恼障者谓执遍计所执实我萨迦耶见而为上首。 百二十八根本烦恼及彼等流诸随惑名为烦恼障。 又云所知障者。 谓执遍计所执实法萨迦耶见而为上首。 见·疑·无明·爱·恚·慢等。 而释二障体。 二障有别体相。 若由此义。 今文由义。 第三转之能作具声。 此二障体相为能作具故。 覆阂所知涅槃云由所知障由烦恼障。 又若以末摄本。 二障者即二执。 则此由言。 第五转所因声。 谓所知障法执。 遍转覆所知境令正智不生。 令覆正智不生即法执相。 烦恼障我执。 准之遍转可知。 令阂涅槃不证。 即我执相。 据此义。 由谓因由。 由故之义。 故今云。 由所知障由烦恼障也。 所知障者。 秋篠云。 梵云尔炎。 此云所知(云云)胜鬘经说云尔炎。 基法师疏云。 尔炎翻为境界。 亦名智母。 能生起故(云云)谓真俗二谛境相即智母。 又胜鬘上宫疏等。 云尔炎云智母智母谓真谛境(云云)此由覆无颠倒性作释。 与今家全无别。 又三十论九说。 覆所知境无颠倒性。 能障菩提名所知障(云云)本疏释云。 以有为无为所知境。 以真如为无颠倒性故。 上宫疏。 摄相归性云真谛境。 于理无违。 所知之障所障受称依士释也。 烦恼障者。 秋篠云。 梵云缬洒铄。 此云烦恼。 三十疏一本云。 烦是扰义。 恼是乱义。 扰乱有情身心令缚(发业润生)恒处生死(苦海)能障涅槃名烦恼障。 体是缚法。 烦恼即障。 当体立名。 大涅槃者。 秋篠云。 问。 大涅槃者。 四涅槃中是何涅槃耶。 若无住者断所知得。 何故文云由烦恼障阂大涅槃耶。 若有余无余彼灭非大。 如何今云阂大涅槃耶。 解云。 如来所证四种涅槃者名为大。 设虽住二灭中。 智·非常运无息故通名大。 故论九曰。 由转烦恼得大涅槃。 转所知障证无上觉。 问。 以何得知四皆名大。 解云。 疏第一释云。 又二乘等。 虽得二灭住此二中。 非为不住。 解脱非真。 以是假故(云云)由覆阂义等者。 结覆(所知)阂(烦恼)二义二障名障。 【章】断者不续(至)名之为断抄曰。 此下第三释断名。 此文有四。 初以不续义名断。 二以除害义名断。 三以不生义名断。 四结三义具名断障。 初中文亦有四。 初总释断言。 二以种子不续义释。 三以现行不续义释。 四种现合释。 今即初二也。 断者不续义者。 初总释断言由无漏道等者。 二以种子不续义释断言。 秋篠有释。 由无漏道者。 由言有第五啭第三啭义。 无漏道者无漏智。 谓缘真如智起明来暗去。 令断种不续。 无漏智遍转断种不续处。 又以无漏智为能作具。 有断种不续义。 是第三转具声。 次由有漏之由言亦尔断其种子者。 断二障种子。 烦恼障种者。 根本惑随惑心相染依他种子。 无始时来熏习气。 所知障种者。 一切法染依他种子。 是亦无始时来熏习气分。 今云断不续者。 无漏智明来。 二障染依他生起闇法缘起道理息亡。 则再不续。 此所断名断也。 【章】及由有漏(至)亦名为断抄曰。 三以现行不续释断言。 由有漏等者。 此由言含二意。 一者由有漏道力。 伏分别俱生现行。 二者由无漏道力。 伏俱生现行。 今合作言。 伏其现行者。 伏二障现行。 亦名为断者。 亦种不续。 此为断之断言。 伏名断。 此亦所伏名断。 【章】此释即以(至)是持业释抄曰。 四种现合释不续义。 即以所断等者。 所断种现不续名断故。 障即是断等者。 所断二障种现不续。 即断障(种现)体持所断不续业用。 持业得名。 【章】又释断者是除害义抄曰。 释断名有四中。 第二以除害义名断。 此亦四文。 初总释义。 二明断除。 三明伏除。 四合释伏断结成。 今即初也。 除害义者。 今问。 除与害二义有何差别耶。 答。 秋篠云。 有说。 除是拔除义。 害即拆害义。 必取苗中稗。 拔根喻种。 拆茎喻现。 由是除(种)害(现)二义为别。 秋篠评是云不然。 二义互通故。 论第十说损力益能转云。 损本识中染种势力。 益本识内净种功能言损害也。 既云损害种子。 明知。 二义互通(云云)基辨详云。 秋篠所评不稳。 谓检诸论。 既云断障云伏害(应知除种。 害现)纵云断害有害言故。 此断是伏。 故害言必是伏现义也。 除言若云断除则断种义。 若云伏除则伏现义。 今此章既云除种。 又云害现。 故知。 除言断除义也。 害是害现义也。 秋篠虽以损害种子为例未可也。 既云损染种势用。 故知。 是亦非断舍种。 而但损害种用。 损用有二。 一伏现用。 二伏种用。 伏现行时。 必损种子用故。 对法·瑜伽说种现成不成。 本疏(二本)以体与用成不成释。 由是可知焉已。 【章】由无漏道除二障种抄曰。 二明断除。 由言二义准前应知。 除谓断除。 断舍种体。 【章】及由有漏(至)名之为断抄曰。 三明伏除。 谓由有漏道力。 伏害分别二障现行令不生起。 名之为断。 又由无漏道力。 伏害俱生二障现行令不生起。 名之为断。 能伏有有无漏道别。 所伏亦有分别与俱生别。 【章】此释即以(至)依主释也钞曰。 合释伏断结成。 谓此以除害义名断之释。 以有漏无漏道力能伏害。 现能断除种义。 总以能断为断(此断言由此合释。 含伏现断种二义)障之断等者。 示依主得名。 障谓所断之言。 彰能与所别依。 断谓能断。 依所断障之能断道。 依主得名名断障也。 【章】又释断者(至)亦依主释抄曰。 三以不生义名断断者体性等者。 今谓以断体释断言也。 此第三义意者。 断谓灭也。 今云断障之断即灭谛也。 灭谛断之体性故。 何者不证灭谛。 则不得烦恼不生故。 今此义以断之体性灭谛释断之言也。 能令障法等者。 障法谓烦恼所知之二障法也。 不生者。 永离二障之义也。 能令二字。 谓证灭谛时。 必有此永离不生之义云能令也。 此文意。 谓断之体性即灭谛。 能令烦恼所知二障法不生为断。 对法论八(十五丁左)说。 问。 何故此灭复名无生耶。 答。 离相续生故。 苦谛相者。 续生已后自身众分渐次圆满。 为翻彼相。 此灭名不生。 永离未来相续生故(云云)又同论说。 问。 何故名灭。 答。 当来彼果苦不生故(不生即灭)能成未来苦不生法故名为灭(云云)今云。 此对法说。 约所依身释灭所依身依烦恼起。 烦恼从我执生。 我执自法执起。 今此章约障法谈不生由本释。 对法论约所依由未论。 至实义全无相违不生义是断义者。 秋篠释是。 云以断依释断义。 道理虽通。 今章以断体释断言故为不稳也。 性即真理等者下。 释断者体性之言。 此是对法论八(十二丁左)说灭谛相文意也。 彼论文曰。 灭谛相者谓真如。 圣道烦恼不生。 若灭依(烦恼所知)若能灭(智)若灭性(真如)是灭谛相(云云)又法华玄赞七四谛章曰。 依诠显实。 真如亦是灭谛所摄。 故对法论中说。 灭性正是灭谛所摄。 废诠谈旨即非灭谛(云云)性即真理者。 断之体性是即灭谛灭谛者谓真如。 故云断性即真理。 此义难解。 故翻复云理是断性。 若具言。 则应言断之性是灭谛。 灭谛是真如理。 真如理是灭谛。 断不生之性。 谓此真理言。 非废诠境。 由四谛章。 依诠显旨边。 可谓断之性是真如理性。 若约绝言边非断。 非不断故道是断用等者。 彰唯绝言真如边。 非今所言断性。 如何则今以真如理为灭谛名云断性。 有无漏道之智显能断用。 缘断性真如理时始能令障法不生。 是名为断。 故对法八云。 灭谛相者。 谓真如圣道烦恼不生(云云)秋篠云如逆次第配前三释。 三释混合不分故为不稳。 故对法第九等者。 对法第九卷无此文。 第八卷有如是文。 然文少异。 解三转依等者。 秋篠引此第八文释云。 真如是灭依(是为心转依)圣道是能灭(是为道转依)烦恼不生是灭性(是为粗转依)(已上秋篠书)今云。 章主引对法意非如秋篠。 云若所灭者。 即所断二障法(是粗重转依)若能灭者。 即能断用。 即有漏无漏道(是道转依)若灭性者。 能令不生灭谛也。 即圣道缘真理时。 所显不生之灭也(是为心转依)是章主解三转依引对法意。 秋篠所释不稳。 真理名断等者。 结释第第三义。 不生之灭所显真理。 名断名灭谛也。 障法不生之灭名断故。 断障之名是依主释。 亦言亦前依主。 【章】三义具足(至)断障名也抄曰。 四结以三义释名。 【章】第二出体者抄曰。 当章十门之中。 自下第二门大分为三。 初标牒。 二出所断体性。 三出能断体性。 今即初也。 【章】所断障以(至)而为体性抄曰。 二出所断体性。 此中有六。 初总出所断体。 二举对法。 出业及是所断义。 三举经论证。 成烦恼障及业果是所断义。 四举证成所知障所发业果亦所断。 五举业果摄二障之证。 通难结俱是所断。 六以三断三舍相摄。 今即初也。 二障者。 若根本则人我执。 若枝末则烦恼障。 又若根本则法我执。 若枝末则所知障。 本论九曰。 烦恼障者。 以人我执为上首。 所有百二十八根本烦恼。 及二十二随烦恼为体。 若所知障。 以法我执为上首。 所有百二十八根本烦恼为体。 二障头数何故齐等。 烦恼依于所知障立能依所依故数等也(云云)。 现行种子习气者。 无堪任性云习气。 此三于二障各各有如常途释。 此业果者。 此谓二障也。 二障所有业果。 云此业果也。 【章】故对法云(至)见道所断。 抄曰。 二举对法成业及果亦是所断障义。 故对法者。 论第四(七十右)文也。 谓一切分别者。 邪师邪教邪分别云一切。 分别者简俱生。 染污见疑者。 简净见疑。 净见者无漏正见。 如见道。 又净疑者。 涅槃经说。 若于佛性有无能起疑者。 摧破无量烦恼如须弥山(云云)又法华序品。 弥勒疑放光现瑞等。 今简是云染污。 见疑者。 邪见见取戒取全分。 身边二见一分分别起者。 此约现行。 见疑是迷理惑。 问。 何故但云见疑不云余惑耶。 答。 秋篠释此问。 云以准见道障无我理二义。 今云。 此释泛漫难了。 谓分别起惑以恶见不信为首。 恶见故分别惑起不信疑故信等善心不生不善心生招恶果故。 但举见疑不云余惑也。 及见处疑处者周记云处者因义见疑种子。 如十力中处非处是所以道理之义。 所以即因也(云云)秋篠由此释增加云。 见疑相应俱有因处·并种子因处处者所依义因为所依果方得起故名为处。 相应俱有因。 即是边行·别境·并心王。 非余心所(云云)(非余心所者。 但见疑起时。 相应起心所故。 虽染污心所。 非染污心所全分。 非善心所自可知也)今云。 秋篠以相应俱有因及彼种子释。 由杂集论四所明师子觉之释义。 复释处字为所依处。 甚为充当。 周记所释。 由四真释。 甚有道理。 乃至及由见等者。 由见等者。 由分别起见疑等所发。 所发身语业者。 秋篠云。 所发身语业者。 即通三行谓福·非福·及不动行(云云)今云。 此释未尽。 此文但明见所断故。 此业招三恶趣果。 总业别业等。 若尔非福业全分。 福业一分(不生断者)不动业一分(无想果报不生断者)非福总业。 福别业也次云。 一切恶趣相果相对业故。 秋篠所释泛漫难了。 并一切恶趣等者。 一切非福总别二业感之总报别报果。 俱见断故。 今云一切恶趣。 人天别报非福业感。 亦同见断摄此一切之言也。 等言等取无想天半择迦二形北郁单越等。 唯识本疏(八末五十三丁)云。 对法第四。 瑜伽六十六等。 说诸恶趣异熟趣体第八识等唯见所断。 及无想定等亦唯见所断(云云)彼入善无记门。 即修道摄。 入依亡门。 即唯见断。 彼等唯是分别烦恼皆断。 舍外道等所依身故。 彼无想定等故亦不起(云云)问。 此云见道断。 此断言有三种。 一自性断。 谓染污法。 二离缚断。 谓能断缘杂彼烦恼。 善无记法修道所断。 方究竟尽。 三不生断。 谓断彼依令永不起。 如是三种断中何断耶。 答非福业中三途总别业自性断。 人天别报业中一分非福。 亦自性断。 其余三恶趣。 别报福业感不生断。 此有二种。 一谓因亡果随丧。 谓三恶趣果名见道断。 由因惑业无故果永不生故。 二果尽因随断。 谓三恶趣别报善业亦见道断所依果无因随亡故。 无想天等引发烦恼。 见位因亡果随见断。 半择迦等多由分别烦恼正发故。 入见时因亡果灭也。 如本疏(八末)蕴处界者。 果报故云蕴处界即三恶趣等者下。 结成业果所断。 总别二报果云三恶趣。 自性断不生断云见道所断也。 【章】解深密经(至)初地所断抄曰。 三举经论证。 成烦恼障及业果所断义。 此中有四。 此即初举经。 经第四卷地波罗蜜品说恶趣杂染愚者。 恶趣言摄业果。 杂染言摄人天起分别起别报业果。 愚者经中云愚痴。 瑜伽论中但云愚。 三十论疏十末(三十九丁)曰。 诸业果等虽体非愚。 业是愚所起。 果是愚所感。 愚之品类亦名为愚。 (云云)【章】成唯识论(至)诸业果等抄曰。 二举论释经。 三十论疏(十本五十九丁)释论引此经云。 诸业果等者。 如次前等字。 等取人天善趣中分别所起别报业及果等。 直言恶趣不摄尽故。 经中既言恶趣杂染。 杂染之言。 通善趣分别杂染故。 前说无记。 【章】无余涅槃既是择灭抄曰。 三举业果为所断证。 周记释此意曰。 身智等亡名无余。 无余既名择灭。 明知。 俱生惑助发业果是择灭。 由是知。 分别所起业果亦是所断也(云云)又秋篠释曰。 此即述理。 证俱生惑所起业果亦是所断。 非谓证上初地所断(云云)今云。 二家释中周记为好秋篠未尽。 谓此无余涅槃文。 举俱生惑助发所起业果所断。 以理明分别惑起业果亦是所断。 故秋篠云述理证俱生惑所起业果亦是所断不尽之释。 周记为正。 【章】故烦恼障(至)皆是所断抄曰。 四结成烦恼障等所断义。 此烦恼障正举分别起。 兼明俱生烦恼障也。 俱生惑助发恶趣果故。 次所知障正举俱生。 兼明分别起故。 影略互显自可知。 问。 正发助发差别如何。 答。 本疏八末云。 正发行者唯见所断谓粗猛故。 助者不定(见修二断不决定也)谓助发人天总报之业。 亦通修道断俱生惑。 助发恶趣总报之行。 多唯见断。 发别报等少亦通修(云云)。 【章】解深密经(至)种业趣愚抄曰。 出所断体性有六中。 四举证成所知障所发业果亦所断。 此有三文。 初举经证二种愚者。 一微细误犯愚。 二种种业趣愚。 今文不举初愚。 不云业趣故。 此业趣言。 毁责名趣。 实此愚所知障。 种种业趣愚者。 成唯识九释言。 谓所知障中俱生一分。 及彼所起误犯三业(云云)本疏释云。 此业能障第二地净尸罗故。 名趣毁责为名。 如人恶趣。 不可言能取趣名趣。 不取恶趣故(云云)又云。 误犯三业名愚者。 愚之品类。 诸业果等。 虽体非愚。 业是愚所起。 果是愚所感。 愚之品故。 亦名为愚。 后诸地言愚准此解。 如第二地业趣愚。 非体是愚故。 (云云)【章】唯识解云(至)误犯三业抄曰。 二举释义证。 【章】故所知障(至)亦皆所断抄曰。 三结成正举俱生所知。 兼明分别所知。 【章】佛地论中(至)俱是所断抄曰。 出所断体性六文之中。 五举业果摄二障之证通难。 结俱是所断。 难云。 本疏十本(六丁四左)有此难问。 何故前二种生死中云所知障不能发业。 何故此中云俱生一分所发三业是业趣愚邪。 答。 若发业招生死。 所知障即不能非缚法故。 前二生死由此说不发。 若障智三业。 不招恶果此亦能发(障智业)此文所明(所知发业果)但是等流增上业果。 佛地论中等者。 论第七说。 若所发业(障正智所知障所发有分别无漏善业)所得果皆所知障体(云云)此是有分别无漏善业名所发业。 变易生死名细相果。 如是业果皆是所知障摄故知二障等者。 正结成。 二障执者周记云。 通我法二执(云云)二言属障·执二也。 业之与果。 有烦恼业所招之果也。 【章】然此所断(至)皆离缚断抄曰。 所断体性六文之中。 第六以三断二舍相摄。 此中二文。 初以三断摄相。 二以二舍相摄。 此即初也三断者。 一者自性断。 二者离缚断。 三不生断成唯识八(二十丁)说。 又染污法自性应断对治起时彼永断故(闇法种与无漏法相乖返)又一切有漏不染污法(善及无覆记即通五蕴)非性应断不违道(无漏)故然有二义说不染污法为断。 一离缚故。 谓断缘彼杂彼烦恼。 二不生断。 谓断彼依(恶趣第八识等云依)令永不起。 此中今举初二断(断彼依者。 因依无故果必不起。 果依无故因亦不生)体是染者等。 法体自性名体。 无漏道起时。 明来暗去。 自性断无云自性应断。 非染业果等者。 异熟无记等业所生果。 离缘彼杂彼烦恼名断非染业果。 实离缚云断也。 【章】唯识由此(至)名所弃舍抄曰。 二以二舍相摄。 成唯识第十(十丁左)说。 所转舍有二。 一所断舍。 谓二障种真无间道现在前时。 障(不悟执无妄情)治(无漏悟本来无智)相违(明来暗去)彼便(二障种依他法)断灭。 永不成就(二障种生缘不成就)说之为舍。 二所弃舍。 谓余有漏(有漏善·三无记法·异熟生少分)劣无漏种(十地中所生无漏法现行。 及此种类中下品种子)金刚喻定现在前时。 引极圆(明分)纯净本识(大圆镜智相应第八识)非彼(有漏劣无漏)依故。 皆永弃舍。 彼种舍已。 现有漏法及劣无漏毕竟不生。 既永不生亦说为舍。 由此名舍生死劣法(云云)由此者。 由此上说二断意说二舍也非染有漏者。 上说余有漏也。 【章】能断障体以三智为体抄曰。 当门三段中。 第三出能体性。 此中四文。 初总出体。 二举成唯识。 明能转道有二。 三义故(云云)又西明解云。 有漏伏道有二。 一学六行观。 伏下界地修惑令不现起。 二学二空观。 通伏二障令不现起(云云)今云。 此西明解尤殊胜。 初约二乘。 次约菩萨。 初但当加行伏。 后通加行势力二伏。 有漏闻思修熏习。 学二空智加行伏。 熏已本熏种子增长势力伏。 今文意言。 伏义非要六行。 以有漏无漏二空智亦伏。 此通加行势力二伏。 六行但加行伏。 无势力伏义。 若趣德果等者。 此下文。 周记·秋篠所释意别。 初周记云。 谓初果后超越趣求无学。 可得六行以为加行而伏诸色惑。 所以然者。 渐断三界○俱生烦恼。 得有欣上厌下之义。 若取初果不趣无学。 不得六行而伏于惑。 所以然者。 见道断三界见惑唯有顶地。 无上可欣故。 非以六行为加行伏惑理。 是故修得有六行。 即是四道之中加行所摄。 见道已前。 不以六行为加行智。 无欣厌。 故据实修道趣中二果。 亦得六行为加行智。 但言无学约极果说(乃至广释具如彼)今详云。 由周记意。 六行之加行智。 但在修道为非见道已前。 又秋篠云。 若趣圣道方便六行。 是加行智行相差别。 非别六行故加智摄。 此即约得圣果故。 云若趣极果等。 若异生不趣圣道。 欣上厌下起六行智。 能伏惑等。 是六行智非加行智。 唯定非散故。 唯修惠非闻思慧(云云)今云。 秋篠意。 趣圣道云趣极果。 是故为起无漏智。 修六行伏惑为加行智。 非为起无漏智。 但修六行伏惑。 不名加行智。 此由大乘菩萨趣初地见道为主兼通小乘释。 二家释中。 秋篠释善合章主意。 故趣极果者。 以六行智趣无漏智果也若不趣极果者。 此下明非趣无漏智果。 修六行伏惑非加行智。 修慧者。 慧谓观。 欣上厌下六行观。 【章】二能断道(至)二障随眠抄曰。 此下三明能断道。 此中有三。 初总释。 二简非能断者。 三示正能断者。 今即初也。 【章】此道定非(至)未成辨故抄曰。 二简非能断者此道者。 此能断道定非等者。 意言。 此能断道。 决定简非是有漏三道及三智中加行智。 彰但无漏根本后得智有漏智曾习等者。 以二所由明简非有漏由。 曾习故者。 明有漏智非能断由。 谓能断用。 在未曾得今得处。 有漏智曾得故。 无能断用。 纵地上起有漏。 以虚妄熏力起故。 相执所引故非能断用。 未泯相故者。 有漏智未泯隔执相故。 无能断用。 彰相执所引非能断用。 加行智等下。 明加行智非能断道由。 意言。 加行智但趣求证所证真如来。 未成辨能证智。 不能断惑也。 【章】无漏智中(至)非后得智抄曰。 此下三示正能断者。 此中有五。 初标二义出第一说。 二出第二说。 三结判二说。 四章主通难。 疏第一解。 五重通难。 疏第二解。 今即初也。 略有二说者。 标牒有二义。 有义根本智等者。 出第一说。 论云根本无分别智。 简后得无分别智证空理等者。 意言。 根本无分别智。 亲证二空所显真理。 如与智冥合。 平等平等无境相(影像相)故。 明来暗去。 能断二障随眠。 后得有无分别。 共非能断道(云云)非后得智者。 疏云。 后得不然。 设作无相观。 相分境相仍有故不能断。 唯无分别智有此断能。 诸经论中。 无说后得能断随眠(云云)由此云非后得智。 【章】有义后得(至)如彼成立抄曰。 示正能断有五中。 第二出第二说。 论云得后得无分别。 今略作文。 论意后得有二。 一无分别智。 二有分别智。 今但论后得无分别智。 虽不证等者。 谓后得有相观故。 不能亲证二空所显真理故。 无力能断见修二断迷理随眠。 虽然于安立(四谛十六行相)非安立(三心相见道)相。 明了现前无倒证故。 亦能永断迷事随眠。 本疏释此意云。 迷理随眠。 行相深远。 要证彼四谛真如理。 方能断之。 迷事随眠。 行相浅近。 虽实有相观。 亦能断之(云云)广引瑜伽等者。 本论十曰。 瑜伽五十五(十七左)说。 修道位中。 有出世断道(根本智无分别)世出世断道(后得智有分别智云世。 同无分别智云出世)无纯世间道(有漏)能永害随眠。 是习习故。 相执引故(云云)瑜伽五十五(十七丁)广说如彼成立者。 本论第十。 由瑜伽说成立此义。 如次上引。 【章】由此理趣(至)通二智断抄曰。 五文中三。 结判二说。 此是成唯识中。 护法论主结判文也。 由此等者。 由上二说理趣也一切见惑者。 由疏意云。 诸见所断惑。 虽有迷事忿等十法。 见断顿断故。 迷事之随眠。 随理观一品断(云云)今云。 如是见惑。 迷理事俱。 唯根本无分别智断故。 今此云一切见惑也及修道断等者。 俱生无明·身边二见·及此俱根本·及随惑。 此云修断迷理随眠。 是唯以根本无分别智亲证理断也余修所断等者。 意言。 除修断迷理惑。 余修断迷事惑。 通以根后二智断也。 本疏释此文云。 余有贪·恚·慢·无明·及此俱随惑迷事者。 后得智亦能断。 行相浅近故。 (云云)【章】此在二乘(至)一时断故抄曰。 五文之中。 四章主意通难。 难云。 如何云以修断迷事惑通根后二智断。 菩萨因行十地中。 不断烦恼迷事惑故。 是疑难也。 通此难。 三十本疏有二解此是第一解通。 此意言。 以根后二智。 断修迷事惑。 在二乘断惑而说故。 云此在二乘菩萨因中下。 明非菩萨位由。 因行十地间云因中也。 十地间地地但断障地所知障。 不断俱生烦恼迷事惑故。 金刚心中。 与俱生所知障同时。 断俱生烦恼障故云一时断也。 【章】又所知障(至)后解为胜抄曰。 五文中。 五由护法正义通难。 是三十本疏中第二解通难即护法菩萨正义通也。 本疏十末(二十八)云。 又解。 用后得智断。 菩萨亦能。 十地断所知障中。 有执非执(今云。 此中执者。 谓法执为本。 起所知障坚执。 是迷理者。 根本智断。 又非执者。 谓法执为本。 所知障起不坚执者。 是迷事者。 以后得智亦断)非执者亦名迷事故亦许断。 以障智故。 虽未断本坚执之者。 何妨先断。 如烦恼障俱生者。 以我见为首故。 先断时未能断本。 先迷事者亦可断故。 断所知障类亦应尔。 此等分别(分别执与非执)妙绝古今(叹护法正义也)于诸论师。 实未闻也(云云)以此所释应解今文亦有迷事者。 亦所知障中迷理者。 所知障中。 非执障智名迷事者后解为胜者。 立后得智断为胜。 【章】故能断障(至)亦能制伏抄曰。 明能断体四文中。 第三以三门分别故能断障二句。 第一门三智分别三智者。 加行·根本·后得三智。 是为能断唯修非闻思一句。 第二门三慧分别通有漏无漏等者。 第三门漏无漏分别。 此说定中等者。 此之言。 前门此门所明。 指通有无漏唯修者。 此定中者。 有无漏定中。 彰散闻思无能伏道。 四道伏诸烦恼者。 加行·无间·解脱·胜进为四道。 此有大小乘别。 广如唯识了义灯七末(八丁)九门分别不尔闻思等者。 意言。 苦不尔云不定中伏。 则散地闻思慧亦能伏道。 尤违道理。 秋篠释此文云。 如欲界中粗摄敛心。 伏烦恼等。 此在闻思不修慧位故。 云不尔闻思亦能制伏。 (云云)【章】三能断性(至)应无解脱抄曰。 明能断体中。 四总结能断体。 三谓加·根·后三智。 此三为能断道即以二空等二句。 约胜义明能断体性。 若不证二空所显真如。 则无能断义故。 至实义论。 则以所证真如为能断性。 若随其假下。 约依诠俗明能断体。 其之言。 指断二障得灭。 假谓依诠。 假施设为诠故。 若随言诠。 谈断二障得灭二空。 则由择力所得之灭为能断体三乘同得等者。 三乘人随其应(二乘人空无漏择灭。 菩萨二空无漏择灭)虽有其异。 名为择灭同一若不尔者二句。 意言。 若不尔无三乘随应得择灭。 则应无三乘所得解脱也云。 【章】第三依识分别于中有三钞曰。 自下当章第三依识分别门。 何云依识。 谓识者心王。 依谓能断道所断障。 以识心王为依。 今分别其义故云依识分别。 谓能断道体是慧数。 所断障体染污心所。 契经说心王心所如日与光。 若无日轮何光之有。 故能断所断。 必依识心王而谈其识有大小别。 今分是等故云依识分别也。 此第三门大分为四。 初标牒分科。 二所断障业果依识分别。 三能断道依识分别。 四能断性依识分别。 今即初也。 【章】一所断在何识抄曰。 此下二所断障业果依识分别。 此中四文。 初寄问起。 二就所断障辨依识。 三就障所发业辨依识。 四就所生果辨依识。 今即初也。 【章】萨婆多等(至)识无染故抄曰。 下二就所断障辨依识。 此中有二。 初明小乘所断依识。 二明大乘所断依识。 今即初也。 萨婆多等下。 举说有部所立。 宗轮曰。 五识有染无离染者。 但取自相。 唯无分别(云云)意识是染污故。 通所断自可知。 犊子部下。 举犊子部所立。 宗轮论说五识无染。 亦非离染。 疏云。 五识无染者。 但有无记。 都无善恶。 无分别故。 有分别者有善恶故(云云)。 【章】大乘所断(至)执即差别。 抄曰。 此下二明大乘所断依识。 此有二文。 初安慧义。 后护法义。 今即初也安慧所知等者。 此师立第七识无所知障。 但烦恼障相应。 以说彼四惑相应文为证。 除第八等者。 第八识异熟故。 不贪等俱。 除是在余。 执即差别者。 秋篠云。 此有二说。 一云。 执障无宽狭。 而与护法其义差别。 故云执即差别。 二云。 执之所在与障所在。 其义差别。 第七识中。 唯有人执。 五八二识。 唯有法执。 第六意识二执俱有。 知是差别故。 云执即差别(云云)今云。 第二说意。 恐可言安慧师义已。 【章】护法论师(至)执即差别抄曰。 此大乘二文中。 后护法论师义二障即通等者。 问。 护法论师。 云五八二识同无二执。 何故五识有障第八无障耶。 答。 秋篠云。 五识力方由第六引。 方得有障。 第八不尔故无二障。 三惠章云。 五识虽无分别。 由第六识分别引生。 有分别惑等(云云)又问。 六七二识有人执故应起烦恼。 五识无人执。 何得起烦恼。 解云。 由第六人执而引生五识惑故。 虽无执而有。 又问。 若尔由第六分别而可引生五识二执。 解云。 凡起执者由猛利慧。 深自计度方自得起。 其五识中无猛利慧。 亦无计度分别故无二执(已上义镜)今云。 秋篠三重问答灭妙哉。 得护法正义深意也。 执即差别者。 秋篠云。 此亦有二说。 一云。 执障有宽狭(执必是障也。 有是障而非是执。 谓不慧俱心心所)而与安慧其义差别。 故云执即差别。 二云。 执之所在与障所在其义差别。 第六第七二执俱有。 五八二识二执俱无。 故云执即差别(云云)今云。 二说俱得正义意趣。 上来就所断障辨依识已已下辨业果依识。 【章】所发业(至)不能发业抄曰。 此三就障所发业辨依识。 今问。 为何说业果依识耶。 答。 上出体中。 明所断体。 以二障执及业果为所断体故。 今辨依识亦准上出体而释也障所发业者。 秋篠云。 若烦恼障所发业者。 即法有漏善恶业也。 若所知障所发业者。 即法无漏有分别业。 此等二业。 唯在前六。 余七八识是无记故。 虽有思数。 劣缘内故为非业性(云云)(今云。 第七识自体有覆无记。 非性善恶。 故非业性。 第八识劣弱无记。 为非业性。 秋篠总云劣缘内。 学法相者应委细焉)【章】果在余七(至)非等流果抄曰。 此四就所生果辨依识果在余七识者。 秋篠云。 若烦恼障所得果者。 分段粗果也。 若所知障所得果者。 变易妙果也。 此等二果。 除第七识在余七识。 所以尔者。 其第七识。 非他六识业势所引生故(云云)(今云。 此中分段粗果者。 三界总别二报果也。 变易妙果者。 无漏定所知障为缘所感故。 性是有漏望感现业。 五果之中异熟果摄。 通五蕴性。 此果望于无漏业。 是增上果疏与力故。 此变易生死名变化身。 无漏定力。 转令异于本分段身清净微妙广大光洁。 如变化故。 虽诸烦恼所润分段得非择灭。 而由愿力受变易生。 三无数劫。 修菩萨因。 无有过失。 分段言三界果。 变易生死不云三界。 不同分段死属此界业。 无漏业助感故○何故名变易。 由大悲愿力故。 改转旧鄙恶身命旧分段身成今殊胜身命。 转先粗劣。 异熟身命成今妙细身命。 变先有齐限身。 成此业此洲此界此地等齐限不定身命故。 名变易生死。 此以异熟记五蕴为自性。 于五果中异熟果摄。 具如三十本疏八末七十丁末说)非他所生故者。 示非第七识由此说异熟等下。 以五果辨非第七。 意言。 今此前文云果在余七识之果。 于五果中何果摄耶。 谓此所云果。 唯说善·不善·异熟因等业势之所引生异熟果·增上果·士用果。 不说等流果第七识有等流果义故。 今除等流·离系二果取余异熟业种势力生异熟果。 此有业种与力不障生异熟果增上果。 亦有业种能作者用生异熟士用果三。 云果在余非第七也(上来明所断障依识已○士用业势生者等。 今云。 善恶业种有能作者作用故。 业种势力引当来可爱不可爱果起故。 云士用因所生士用果也。)【章】二若能断(至)智慧正断抄曰。 当门分四。 其中第三能断道依识分别。 此有三。 初标牒。 二明小乘四说。 三明大乘所立。 今即初二也二若能断道者。 初标牒。 萨婆多等下。 二小乘四说。 一萨婆多说。 二大众部等说。 三犊子部说。 四成实论师说。 此云四说唯第六识者。 示萨婆多所立杂心云等者。 举所立证。 论第三(十九丁)之说。 义镜秋篠云。 今此宗意说。 凡圣所断用意识俱生智慧断诸结使。 此通世俗及无漏慧。 不用五识。 以其五识唯一念故。 不相续故。 婆沙·俱舍等亦因是(云云)杂心所云离欲者。 即能断道也大众等四部下。 示大众部·一说·说出世·鸡胤四部及化地部说说五识身等二句。 立六识能断中。 第六识有染有分别易了知故无释。 说五识身二句。 五识能断难了。 引宗轮论为证。 宗轮疏释此论文云。 此有二说。 一说为加行引生圣道。 如见道时圣道便起故。 名(五识)离染非能断染。 二说既许五识体通无漏。 说能离染。 其理无疑(云云)又释前义云。 即见佛识能断烦恼故。 然修道中起此五识。 加行定中无五识故(云云)又秋篠引此宗轮疏文云。 今此文中亦举后说(云云)今云。 秋篠释疏文不尔。 由前说当释。 后说就佛果明故。 非此所用。 犊子部说等下。 明犊子部所立。 说能断道唯第六识立善性起有分别故说五识身等者。 五识身无记性无分别故。 无染无离染。 如宗轮疏释。 成实论师等者。 示成实论师能断依识说非六识者。 意言。 说六识非能断道。 是成实师所立。 识是无记者。 此师意。 非通三性不为能断周记释此师能断依识云。 此即许有心所宗。 初念名识。 第二名受。 第三名想。 第四名行。 但此一心义分有四。 行是造作故。 通三性名为断道(云云)但依第四等者。 四心中第四。 成实论说意识四心。 四心者。 一识·二受·三想·四行。 此中初三无记。 第四行心通于三性。 此师意显。 凡夫世俗不得断惑。 圣人圣慧方能断烦恼。 能断智慧非六识俱。 以彼论师说识无记故。 但依第四末后行心智慧正断(是成实论意。 基辨私案)。 【章】大乘唯在(至)故说非也抄曰。 三明大乘所立唯在第六等者。 彰大乘立能断识唯在第六非在余识退及离欲等下。 举能断唯在第六证。 退者离欲退。 凡夫伏惑必有退故。 瑜伽一说。 云何离欲退。 谓性暖根故。 新修善品者。 数数思惟彼形状相故。 受行顺退法故。 烦恼所障故。 恶友所摄故。 从离欲退(云云)及离欲者。 离欲有伏与断别。 伏有退。 圣人断种。 一向不退。 瑜伽一说。 云何离欲。 谓随顺离欲根成熟故。 从他获得随顺教论故。 远离彼障故。 方便正修无倒思惟故。 方能离欲(云云)为第六不共业等者。 举唯在第六之证。 瑜伽第一(十丁)说文。 诸意识望余识身有胜作业。 谓分别所缘审虑所缘。 若醉若狂。 若梦若觉。 若闷若醒。 若能发起身语业。 若能离欲。 若离欲退。 若断善根。 若续善根。 若死若生等○既云不共业。 彰此胜业唯在第六余识所无。 次云余识不能。 章主文。 简余识非断道。 平等智起下。 通伏疑文。 伏疑云。 何故第七识非能断。 第七为第六不共根。 能与力故。 今通云。 见道平等初起。 由第六妙观所引生故。 说第七非断道。 【章】三若能断(至)非依他识抄曰。 当门四段第四。 能断性依识分别。 此有二。 一真识·二净识。 初是无为。 后是有为。 今取真性圆成识为能断性故。 非依他识。 如上已辨。 上来第三门竟。 【章】第四依道(至)道胜进道抄曰。 自下当章第四门。 此门论辨四道中何道能断道耶也。 此中有八段文。 初标门举四道名。 二举四道名义。 三明有无漏有四道。 论四道中能断道。 四会相违寄难成。 五重会释二论意。 六明菩萨乘四道。 七三乘四道能断对辨。 八以三慧。 辨菩萨乘有无漏四道。 今即初也。 广说四道。 瑜伽(六十九)显扬对法(八·九)唯识(九·十)明四道在处。 诸师同说。 资粮位等五位之中。 唯修道位具起四道。 若见道中起。 诸师所说不同。 或由瑜伽论。 说见道是速进道故。 云见道不具四道。 或相传言。 但无加行。 有余三道也。 【章】加行者加(至)修余胜道抄曰。 二释四道名义。 文自可解。 此中加用欣求四字。 加行道之为要无欣求意。 不能名加行道。 无隔能断。 无间道之为主。 证无为为解脱道之要。 修余胜道为胜进道之要。 若阙此要。 虽无漏智不名四道。 【章】此四皆通(至)道能断惑抄曰。 三明有无漏有四道。 论四道中能断道。 此中有四。 初问起。 二约二乘明无漏断道。 三结成四道中能断道。 四明有漏断道。 今即初问起也何道能断惑者。 此有无漏四道中。 以何道为能断耶。 是问起之意也。 【章】成唯识论(至)或别或总抄曰。 自下二约二乘明无漏断道。 此中有二。 初举论文。 二章主文。 辨断非断。 今即初也。 渐断障时等者。 意言。 二乘根钝。 渐渐断一一障品时。 必九品各别起无间·解脱。 是难断故。 无间断一品。 次起其解脱道。 加行胜进等者。 意言。 由有九品渐渐能断者故。 说加行·胜进二道。 异余二道各别起相。 若一观中随断多品。 总一加行后一胜进。 今云或别或总。 若修道中。 各别起无间·解脱。 九品云或别。 此非见道。 一加行一胜进云或总难故。 九品别能断云或别易故。 一加行一胜进云或总也。 【章】此文意说(至)粗重性故抄曰。 此二章主文。 辨断非断加行趣断等三句。 彰修道中非断。 无间解脱等下。 明钝根二乘无间解脱各别起。 起此不能等者。 意言。 二乘者若钝根。 起此无间解脱二道。 不能以其起中一道。 即为次加行胜进二道或三道行相。 各别每品起无间解脱。 即为三道等者。 秋篠云。 言二道者。 有本云二道。 有本云三道。 并无违也。 若作三道。 则约断第二品无间道说。 起此第二品无间道时。 不能望初品为解脱。 望第二品为无间。 望第三品为加行。 若作二道者。 如起无间道断一品已。 即起第二念解脱。 此第二念解脱。 不能望第二品为无间道。 其第二品。 要别起无间解脱。 以根钝故。 乃至九品亦尔。 次第超越亦尔(云云)第九卷云下。 举四道中无间解脱。 为能断道证。 此以大乘答小乘难文。 成小乘无间解脱别立。 成唯识第九(二十八丁)之文。 若由论意解则此通难。 小乘难云。 我无间道犹有惑得。 可起解脱道与得相违。 今汝无间道。 已无惑种。 何用复起解脱道为用之何用。 论文答此难有二意。 断惑证灭等三句。 论中初答小乘难大乘文也。 意言。 虽无间道已无惑种。 证彼无为有此用别起解脱道也。 期心别故者。 前加行时前断惑次证灭。 期心别故。 今正断时。 前断后证。 解脱道中等三句。 论中答小乘难大乘后文也。 意言。 无间道断惑种。 解脱道舍二障品无堪任性。 为此用别。 起解脱道。 【章】故无间解(至)二种道也抄曰。 论四道中能断道。 第三正结成四道中能断道。 无间断随眠等四句。 明二念立二能断道由。 【章】若有漏六(至)解脱不别抄曰。 同第四明有漏断道若有漏六行等者。 二乘前三果人作六行观。 是唯无漏。 圣者由六行观力。 断下染生上地。 今文明有漏六行为四道。 初果已前观。 若粗障三随一等者。 婆沙评家说。 今为大乘义。 如文可知。 加行胜进等者。 秋篠云。 别起九道名之为别。 若合二三等名为总也(云云)今云。 秋篠所言一往说也。 谓六行下三随一为无间。 上三随一为解脱。 此云别也。 加行胜进。 亦就别起云别也。 或二或三总合。 解脱无间云总也。 加行胜进亦尔总也。 同前者。 同无间·解脱总别。 云加行·胜进总别。 云同前总别也。 二乘无漏道下。 以无漏二道。 例立有漏无间解脱别念起理。 此上。 【章】然对法论(至)不相违也抄曰。 当门八段文中。 第四会相违。 寄难成。 举违文难。 对法论第九(十二丁)之文也。 彼全文云胜进道者谓为断余品。 所有加行·无间·解脱道名胜进道。 望此品则名胜进道(云云)今云。 今文后品上。 加为断二字可解何故唯识等二句。 正难唯识依别下。 正会成。 会意言。 依此品加行外。 更别起胜进说为唯识意。 唯约后品所有加行等进前道理。 为皆前品胜进。 为对法意。 各据一偏语故。 云理不相违也。 【章】若准此义(至)亦后加行抄曰。 八段文中。 第五重会二论意准此义者。 前文所会依别修行相。 又及约道理进前义今云此义。 此言承上。 如是之意。 今准如是义重会也。 别修等者。 九品别别修断行相加行胜进二道。 如成唯识十(三丁)所说或总或别。 可会对法论文。 如何会耶。 谓为断前品对治余品。 所有加行·无间·解脱三道。 自对治前品已。 进后品断胜进。 此胜进约九地中一地九品合边。 立前后品云。 则一加行一胜进。 是或总摄。 若以此前后品。 约九九八十一品别别断边云。 则别别一品断加行无间等三道。 进断别别后品胜进道。 是以唯识所说会对法文。 若道理论下。 准前会对法义。 会唯识文。 如何会之耶。 谓前一地九品合断四道。 能引后一地九品合断四道故。 前断四道。 皆后断四道加行。 亦前品合断四道。 后断四道胜进。 是约或总。 又前品断无间道。 后品断无间道之胜进。 前品解脱。 后品无间加行。 如是九九八十一品。 各各别修前后。 有加行胜进理。 是以唯识或别。 会对法文。 由是二论理自无违。 二论文意互和会已。 【章】唯识复云(至)二乘何别抄曰。 八段文中。 六明菩萨乘四道。 论第十文也。 渐断障等者。 菩萨渐渐断二障位。 不别别起无间解脱。 本疏释云。 如初品无间。 至第二念。 即为解脱。 初品无间。 望第二品为加行。 次次准之。 能断证故者。 能断能证。 即如次无间·解脱。 皆容具有者。 四道具有。 此依菩萨等下。 章主文念念行相者。 一念一念。 四道别修行相。 皆能具足不尔道理下。 立大小乘断道有别理。 【章】依此所说(至)皆不说能抄曰。 八段文中。 七三乘四道能断对辨。 此中有二。 初明二乘异生能断。 二明菩萨乘能断。 今即初也。 及余异生者。 二乘种姓余异生故。 地前直往种姓。 有漏无漏道等者。 本疏云。 有漏四道。 通上二界十地心起。 谓未至·中间·四禅·四无色。 欲界心唯有加行·胜进。 无漏四道。 除有顶心皆通四道(云云)今云。 有漏四道。 二乘·顿悟异生所修。 无漏四道。 二乘·菩萨圣者所修。 皆不说能者不说能断。 【章】菩萨利根(至)然有差别抄曰。 二明菩萨能断。 四道皆能者。 菩萨念力具四道故。 一一皆能。 有漏四道皆能伏。 无漏四道能伏能断。 伏唯障体等者。 瑜伽论曰。 择灭有二。 一灭惑无间。 二灭果无间。 业名断者。 据不生说也(云云)今云唯障体者。 伏现行唯二障体上用伏。 于业果不云伏也。 亦言亦二障体或二皆通者。 周记释云。 或二皆通者。 漏通伏体及业果。 无漏双断业果及体(云云)断必证真者。 断惑种。 如与智冥合。 明来暗去能断故。 云必证真也菩萨伏障等者。 释上句伏不必尔由。 菩萨修道。 由初地证真。 伏第二地所知障。 乃至第十地。 如是由前地证真伏后障也。 故云证真亦伏二乘异生等未必能尔者。 二乘异生未必能证真亦伏。 如六行观伏等。 然有差别者。 明二乘异生等不必尔有差别。 秋篠释此一句作两说。 初说云。 此文属上。 所以尔者。 二乘异生。 断伏于障各有差别。 略有三类。 一云。 八十一品类别断。 此依渐断。 二乘者断及异生断。 二云。 随其凡位已伏多少。 入见以后。 便次第断。 如倍离欲全离欲等。 三云。 各为九品断。 束三界九地一切烦恼。 总为九品断。 如顿出离等。 此等类别。 故云然有差别(已上初说毕)后说云。 此文属下文令冠有漏四道初起之句。 伏断于惑有二师义。 如下自说。 今存彼意。 故云然有差别(已上后说义)基辨详云。 秋篠初说。 以二乘异生断伏有三类。 释然有差别文未稳。 亦后说义不当。 下有漏四道已下文。 非说二乘异生伏断文故。 不可用说。 今谓。 此四字意。 二乘有证真亦伏。 亦修六行等无证真。 唯有伏理。 异生一向无证果亦伏。 是云然有差别也。 【章】有漏四道(至)远离方断抄曰。 八段文中。 八以三慧辨菩萨乘有漏无漏四道。 此有二有义。 今即初有义也。 有漏四道二句。 牒今所释。 有义三慧等下。 初有义也。 问。 三慧俱为加行言中。 修慧即为加行。 何故次复云修慧为近耶。 答。 由秋篠释云。 三慧为加行者显远加行也。 修慧为近者。 显近加行也。 修慧有二。 一云。 未有相续。 即了相作意所摄修慧故。 对法(论第九七丁。 五行)云。 由定地作意。 由此文证故知。 了相作意体非闻思。 唯是修慧。 由未相续专注故为散善。 闻思之所闻杂故。 总相云三慧为加行。 二云。 已相续即胜解作意所摄修慧。 故对法(论第九七八行)云。 从此已上超越闻思。 即胜解作意名为闻思。 所杂一向唯是长时修慧。 今云修慧为近者。 据此而说。 此文稍幽。 学者应思(已上秋篠)今云。 秋篠所释由对法论文。 明三慧俱为加行。 及修慧为近之两义。 实为允当。 然释为近为远今少不审。 今由对法助解云。 了相作意时。 三慧俱间杂起。 为能断果(远离作意)为远加行。 未修慧相续故。 散善闻思隔能断果。 而此了相作意不起。 次胜解远离二作意。 无起所由故。 虽疏远名为加行方便。 复由此远加行。 已至修慧相续。 胜解作意思惟粗静相故。 因如是修习故。 最初断道俱行远离作意生起。 此是由修慧专注相续故。 至断果生。 相续修慧。 为断果亲近加行故。 云修慧为近也。 问。 由对法文。 初二作意中。 了相多分闻思间杂。 胜解生时。 云数数思惟如所寻思粗静相。 何故但云修慧为近。 不云修思为近耶。 答。 三慧生相。 就大小乘所修各别。 及界地异。 诸门多端。 具明如三慧章。 今且就菩萨乘所修入见道位加行。 答。 释来问。 成唯识第九说。 唯识相性。 资粮位中。 听闻思惟能深信解。 在加行位。 能渐伏除所取能取引发真见(云云)章主释彼文意说。 四十心位。 起闻·思·慧修习唯识。 四善根后方起修慧。 从多增修非理实尔。 又举非理实尔证云。 华严经中。 说十住初发心住八相成道。 能现神通(今云。 非修定力。 则不能现八相成道之相。 故如十住位初由修慧入定)又云。 瑜伽六十九说。 毗钞舍那菩萨(今云。 住现修行菩萨名毗钵舍那菩萨也)若定(居欲界身修上界定云若定)若生(依身生上界起他界心云若生)以无色界心。 了三界法及无漏法(云云)章主释此证文云。 此非决择分位(初地入无漏后云决择分位。 资粮位地前故云非也)不生彼故(资粮位菩萨不生无色界故)彼地无故。 故资粮位起修慧行。 未能观理也。 加行位中方能观理。 虽决择分体唯修慧。 位起闻思。 欲思身故。 于见道位。 唯有修慧。 内观谛理。 非散心故。 彼闻·思·慧。 种子得修。 于修道位。 七地已前。 定散心间皆容得起(云云)(已上三慧章中义。 此次亦有明八地上义说三慧文。 今明别体三慧故略之)由此等章主释当知。 资粮位中三慧间杂生起。 为加行道。 四善根位虽修慧长时续。 居欲界身。 闻思并起。 而住诸静虑心修慧起故。 假令少思慧起。 随修慧中。 闻慧俱种子得修。 以助修慧故。 但云修慧为近。 不云修思为近也。 又因约界地异明三慧起者。 欲界地心修。 但有闻思二慧。 若不定界地(今云。 不定何界地心入定云不定界地)非离染地(不离欲心)设欲修时堕思中故。 欲界之心行相粗故(由是欲界散心无修慧)色界地有二。 谓闻修二慧。 若欲思时。 堕修中故。 上界地心行相细故(由是可知。 不住初静虑心。 无修慧起。 由了相作意不生故。 如前引对法论文)由此(色界无思云此。 思但欲界心云云)无色亦无思慧。 上地虽有慧与思俱。 不由思成相非明了。 诸善性者。 或生得。 或闻修定非思慧。 复因明三慧三界所在者。 闻慧通在六地。 欲界四静虑及静虑中闻。 或加初未至云在七地。 思慧唯在一欲界地。 修慧有漏者十七地。 八根本八近分静虑中间。 若无漏者。 在色界六。 除上三未至。 无色界中四根本地。 又周记释有义三慧至远离方断之文云。 此师意说。 闻思修三。 皆于为加行中。 闻思是远。 不能伏惑。 修慧是近加行故能伏惑。 七作意中了相胜解二。 是闻思。 远离一种。 而是修慧。 对法既言了相。 胜解不能断惑。 远离能断。 故知。 三慧断有别也。 断者。 有漏慧伏故名断。 若约小乘。 有漏道能断也。 如又灯(五末二十五丁)说(已上周记文)今详云。 此周记释可谓粗漫。 此中云闻思是远不能伏惑。 修慧是近加行故能伏惑。 与如前已明秋篠由对法论文意之所释。 并读观察。 当知周记所释通漫。 检章主意。 如三慧章中明。 以界地辨云。 欲界地但有二。 闻思所成慧。 不定界地非离染地。 设欲修时。 堕思中故。 欲界之心。 行相粗故(云云)又云。 色界地有二。 谓闻修所成。 若欲思时堕修中故。 上界地心行相细故(云云)由是资粮位中观理。 修慧由不专注。 由入定地作意。 见欲界中过患等故。 了达粗相是了相作意。 体非闻思。 唯是修慧。 由不专注故为散善。 闻思间杂修慧。 出三慧为加行。 为能伏远自故。 名远加行(如上已明)故周记释通漫。 不辨别加行义名远俱闻思不加行故。 周记中复云七作意中了相胜解二是闻思。 远离一种而是修慧。 引用今此有义为证对法文。 成三慧断有别。 尤为粗释。 至次文应具辨。 修大乘者。 先识三慧及七作意大小乘所立别。 而思惟大乘教法。 当能令善根界得增长。 能正悟入所求实义。 能令所求事业成满。 具如辩中边说。 谓能趣入修治地故。 此三妙慧。 以十法行而为助伴。 十法行者。 一书写。 二供养。 三施他。 四若他诵读专心谛听。 五自披读。 六受待。 七正为他开演文义。 八讽诵。 九思惟。 十修习行。 章主释云。 初八法行名为闻慧。 第九法行名为思慧。 第十法行修万万所摄。 由此三慧。 于此大乘。 修诸法行。 获最大果。 一最胜故。 二无尽故。 由能摄益他诸有情。 是故大乘说为最胜。 由虽证得无余涅槃利益他事而恒不息。 是故大乘说为无尽。 又云。 三慧皆非生得。 非闇昧故。 并加行得。 加行善故。 用力(功力)方生。 明了解心所应得故。 由此应知大乘所说。 又云。 闻为三慧因。 思为二慧因。 修为一慧因。 修为三慧果。 思为二慧果。 闻为一慧果。 (云云)由是闻思与修间生。 为胜修定远因加行。 自可知已故对法云等者。 初有义师。 举三慧俱为加行之证。 对法是第九卷(七丁右已下取意文)加行俱道亦伏惑者。 秋篠释云。 加行道亦伏惑等者。 即对法论第九卷文也。 然加行道亦伏惑六字。 即后文也。 了相胜解犹未断惑等十二字文。 是前文也。 今合前以为一文(云云)基辨今披读对法论第九卷。 如秋篠言。 对法论第九(明本第九卷自七丁右初至八丁右)说七作意舍三品惑次第文曰。 又由了相(由定地作意。 见欲界中过患等故。 了达鹿相。 初定中此相无故名为静相。 是名了相作意)作意。 发希愿心。 为正了知所应断所应得为断故。 为得故由胜解(如是了相作意。 犹为闻思之所间杂。 从此已上超越闻思。 一向修相缘*鹿静相。 以为境界。 修奢摩他毗钵舍那。 数数思惟如所寻思*鹿静性相。 是名胜解作意)作意为所求义发正方便。 由远离(由修习此故。 最初断道生彼俱行作意名远离作意)作意舍上品惑(上品者粗品)由摄乐(由此能断上品烦恼故。 及能远离彼品粗重故。 此观行者。 复欣乐上断。 见上断功德已。 触少分远离喜乐。 为欲除去惛睡眠。 时时修习净妙作意。 以悦其心。 是名扬乐作意)作意舍中品惑。 由观察(如是正修行者。 方便善品所资持故。 令欲界系烦恼缠垢不复现行。 因此为欲审察烦恼断与未断。 复更作意观察。 彼生随顺净相。 是名观察作意)作意安心于所证。 远离增上慢。 由方便究竟(如是行者。 数数观察进修对治。 为令欲界一切烦恼于暂时间得离系。 故此对治道相应作意。 是初静虑最后方便故。 名方便究竟作意)作意舍下品惑。 由方便究竟果(从此无间证得根本最初静虑俱行作意。 是名方便究竟果作意)作意。 领彼所修作意修果。 如为证入初静虑定修七作意。 如是乃至为证入非想非非想处定。 如应当知(已上对法第九卷七丁右已下八丁右所说七作意未断与方断之文也)复第九卷(十一丁左)说修道中方便道文云。 方便道者。 谓由此道能舍烦恼。 所以者何由正修如是道时。 能渐舍离各别上品等烦恼所生品类粗重一分渐得转依。 是名修道中方便道(云云)基辨详云。 秋篠释意。 加行道亦伏惑。 对法论文在后。 了相胜解二作意未断惑等。 同论文在前。 今此引用以在后文置前。 亦以在前之文置于后。 合为一文引之。 秋篠所言。 然对法第九所说方便道。 能舍烦恼等文。 是修道中方便道。 非见道前有漏四道中加行道之说。 对法第九不说见道前有漏四道中加行道故。 秋篠云前后别处文合为一文引为证。 恐不稳当。 修道中方便道。 通有无漏。 今所举有义。 有漏四道中初起加行道。 如何云以修道中方便道为证。 对法论中第九卷。 不见说有漏四道伏惑文。 第八卷中。 虽有说资粮加行二位行相文。 不说四道伏惑。 故亦不当基辨详云。 此初有义为引证对法文。 应但以了相胜解等三句。 加行道亦惑六字。 恐文错乱欤。 当以此六字置修慧为近之下解。 若尔此六字文。 为明修慧为近加行所由之句。 而次牒故对法云。 以了相胜解犹未断惑远离方断之文。 成资粮·加行二位修慧专注。 远离作意俱起。 最初断道生之义。 以前所引对法论文义意炳然。 且并读周记。 举此初有义立闻思是远不能伏惑。 修慧是近加行故能伏惑。 了相胜解二是闻思。 远离一是修慧之证云。 对法论既言了相胜解不能断惑远离能断(云云)由是检察。 周记举有义为证对法文无加行道亦伏惑文。 但举了相胜解已下文。 加行能伏惑文。 附有义成修慧为近句末。 不云对法既言。 非为证也。 由是可知是此六字错乱。 今问。 初有义为证对法论文。 了相胜解犹未断惑。 远离方断(云云)既云未断及断。 何故以此文成加行道亦伏义。 答。 此有漏四道所论。 加行道伏惑总云断也。 有漏道无证真断不待论也(基辨私释了胜二作意未断惑远离方断文云。 了相作意。 闻思间杂修胜解作意思惟寻思之修十六故未能伏惑。 今云未断。 远离作意。 此虽有漏唯修慧与无漏无间为近加行即伏尽惑。 今云方断已上有漏四道伏惑云初有义已)。 【章】有义初以(至)未为正位抄曰。 辨有漏四道二有义中第二有义。 此义立有漏无间道伏惑加行道无伏惑义后入修时等者。 文意云。 后谓加行道后念。 其后念入修慧时。 与见道无漏无间隔故。 则约邻次云无间道。 此亦虽加行道所摄。 后念入修慧时。 能以修慧伏惑也。 彰与无漏入见无间隔故。 云即无间道等也对法等说等者。 会初有义为证对法论文。 秋篠释云。 此师意显。 加行唯闻思慧。 若入修慧即无间道。 对法等说。 了相胜解不断惑者。 依断初三品犹未尽说至远离时。 三品方尽。 此时得断名据实初二能(能伏名能)纂云。 详此后说。 理虽可尔。 而违瑜伽以七作意配四道文。 故六十二云。 了相·胜解。 方便道摄。 远离·究竟。 无间道摄。 摄乐作意四种道摄。 观察作意胜进道摄。 既云方便道摄。 故知。 了相·胜解犹未伏惑(已上初有义师难后师)后有义师通初师难云。 瑜伽三十三云了相·胜解名厌坏对治。 故知伏惑(已上秋篠)今云。 此释尤妙。 尽后师意又周记所释。 亦与秋篠稍同会初师引对法云。 七作意伏九品惑。 初三作意。 伏初三品等。 对法论谈初二作意未能伏尽三品惑故名不断惑。 非初二作意不断初二品惑(云云)不伏惑者。 秋篠所览本。 作不断惑者。 周记如现本。 周记云。 有漏慧伏故名断(云云)如断伏令不现行亦名断。 今此文意。 了相胜解二作意生。 初三品中。 但伏初二犹未伏尽故。 示不伏尽云未断惑。 远离伏尽初三故云方断。 是后师意。 故秋篠为好。 周记亦无违害。 初三品者。 九品惑为上中下三。 其上三品云初三品。 据贵初伏者。 至远离作意生。 伏三品已如断不理。 今云方断。 据实初二作意。 但应云伏。 是此一句意。 若为谛观等下。 后有义详说自所立。 为谛观入见道等者。 若为四谛十六行相观。 欲入见道时。 谛观已前六行智。 皆非伏惑。 菩萨伏见惑时。 不欣上厌下故。 加行能伏者等者。 入见道前加行。 即四谛十六行观故。 是六行也。 此加行智。 虽有漏能伏惑。 此无间能引见道无漏智断惑故。 不云加行位断。 云无间道断。 周记释云。 断惑见道前。 有漏加行能伏惑者。 是彼见道无漏智无间隔。 约邻次云无间道断也有漏道中等者。 彼入见道加行智位。 进无漏力虽有伏惑。 不作意伏故。 今云无折伏。 不为正伏位也(已上)(由秋篠私注)又周记意云。 见道已前远有漏加行位。 未广折伏名为拆伏未得。 正加行位。 更陶练已得为加行(已上周记意)。 【章】后时亦通(至)无漏加行抄曰。 明菩萨乘有无漏四道三文中。 上来辨有漏四道竟。 此下二明无漏四道。 周记科云。 此约见道后虽无害为通漫。 后时者。 入见道后时之加行道时云后时也。 亦通修慧加行者。 亦谓亦于引无漏智有漏道最后念修慧加行。 此最后念有漏修慧为加行道。 引无漏智。 当念加行道无漏才起。 彼修慧加行属无间道。 即断惑种。 此当一念。 不可分有无漏修慧加行故。 如辨来芦因果俱时故。 今云亦通。 修慧加行言具有无漏。 如明与闇。 闇全分是明相亦为闇。 明全分是见闇其无漏道初起之时等下。 正明无漏初起后。 体无漏虽少分无有漏相。 得云有漏修慧为加行道始得见道无漏今断惑种。 如闇全分成明已后。 此明是闇去成明必有漏修慧等者。 四善根位四寻思四如实等。 修慧之得修增长。 今始得见道无漏断惑种也后时亦得无漏加行者。 明入见已后至修道位。 亦以有无漏智为前加行。 谓见道已上。 同有漏加行趣求所证(证真如)所引(无分别根本智断惑)亦得无漏根后二智。 趣求以上地胜进灭。 为进上地之加行道也。 【章】然加行智(至)如常分别抄曰。 三明三智有四道四道有三智。 谓如本疏释。 以三智中加行智亦无分别。 此有漏道亦有加行·无间·解脱。 前言有漏摄彼三道。 后言加行为简三智中根本后得智别故(已上疏文)基辨云。 有漏四道中。 加行道自易了知。 有漏无间·解脱二道相如之何。 答。 无间道。 有漏修慧住定。 入静细相。 起能伏惑智。 至四如实观。 是为无间。 解脱道能伏惑已。 犹断惑尽。 是为解脱。 胜进道。 有无不定对法论九云。 胜进道者。 谓为断或伏余品。 所有加行无间解脱名胜进道。 望此前品。 则是胜进道(已上对法论意约道理论)虽八地上等下。 通伏难。 难云。 若加行智必通四道。 则八地已上。 任运无功用无漏起。 如何云有加行智耶。 答。 如章文如常分别者。 本疏十末(二十四丁右)云。 问。 加行智通无漏不。 答。 不通。 八地以上无加行智。 亦无于有漏心故也。 问。 若尔对法论第十等如何通耶。 说金刚心有二。 一加行道摄。 二无间道摄也。 答。 无违也。 以无漏心。 任运趣入根本智故。 如前已说。 名加行道。 非加行智。 加行智者。 有趣求彼。 但是前加行道。 而非趣求故。 加行智不通无漏。 或云。 复对云论。 据二乘等。 通说金刚心有二。 非谓菩萨金刚心中有加行道故。 加行智不通无漏。 或说亦通无漏。 八地等无者。 无有漏加行智别深趣求者。 八地以去。 有任运趣求故。 今此初说加行唯有漏。 如对法说金刚心有加行道。 不简菩萨故(已上本疏十末二十四丁)。 【章】第五依观分别者抄曰。 当章十门之中第五门。 此中发端三文。 今此文三文中初标牒由十观辨断障。 【章】观有十种(至)十八圣道抄曰。 发端三文中。 第二举十观名。 观者梵云毗钵舍那。 此翻云观。 正慧为体。 观是智见明慧等名之差别。 慧谓简择为义。 简择法相。 周审观察。 普遍寻思。 与止俱行心心所法为体。 解深密经三分别瑜伽品说。 若缘总法。 修奢摩他毗钵舍那。 所有妙慧。 是名为智。 若缘别法。 修奢摩他毗钵舍那。 所有妙慧是名为见(云云)又对法论十(十一丁)云。 立四种道。 或有一类。 已得奢摩他非毗钵舍那。 此类依奢摩他进修毗钵舍那。 或有一类。 已得毗钵舍那非奢摩他。 此类依毗钵舍那。 进修奢摩他。 或有一类。 不得奢摩他。 亦非毗钵舍那。 此类专心制伏沉掉。 双修二道或有一类。 已得奢摩他及毗钵舍那。 此类奢摩他毗钵舍那二道和合。 平等双转。 此中依于止观说四种道。 初已得止故。 宴坐住心。 乃至平等摄持。 未得观故。 还复宴坐依三摩地简择诸法。 乃至周审观察第二与此相违。 第三二俱未得。 双修修习。 谓听闻法。 由受持门进修正观。 此为先进修止是修次第。 第四已得二种相应俱转(已上论文)具说止与观别。 如对法论十(十一丁一)及第一卷。 当知。 止有九行。 观略有四种。 大乘学者。 不可有不了知。 依观分别者。 能分别是观。 即能断。 所分别是障。 即所断。 谓正慧起位相有别。 自能所断差别。 今旦举十观品分别能断所障。 故云依观分别也。 一唯识者。 如成唯识论说。 及辨今家所传。 如唯识章中二二空者。 分别人·法二空观随乘有差。 所断亦有差别。 三三慧者。 分别闻·思·修位有漏无漏四道。 慧自差别明所断异。 佛说三慧者。 深密经三。 佛告慈氏言。 善男子。 闻所成慧。 依止于文。 但如其说。 未善意趣。 未现在前。 随顺解脱。 不能领受成解脱义。 思所成慧。 亦依于文。 不唯如说。 能善意趣。 未现在前。 转顺解脱。 未能领受成解脱义。 若诸菩萨奢摩他毗钵舍那修所成慧。 亦依文亦不依文。 亦如其说。 亦不如说。 能善意趣。 所知事同分三摩地所行影像现前极顺解脱。 已能领受成解脱义(已上经文)四三智者。 加行·根本(亦名正体亦名正智)后得三智。 此三名所据佛说未考(俟后来君子)无著菩萨摄大乘论(无性释八七丁论文)颂曰。 如哑求受义(义谓境也)如哑正受义。 如非哑受义。 三智譬如是(此间有二颂。 愚求受。 及五识求受之两颂。 文异义间。 恐烦恼今略)如未解于论。 求论受法义。 次第譬三智。 应知。 加行等(已上无著本论四颂中前后二颂也)无性释云。 如哑求受义者。 譬如哑人求受境界。 而未能受。 亦不能说如是加行无分别求证真如。 而未能证。 寂无言说。 当知亦尔。 如哑正受义者。 譬如哑人正受境界无所言说。 如是根本无分别智。 正证真如离诸戏论当知亦尔。 如非哑受义者。 如不哑人受诸境界。 亦起言说。 如是后得无分别智返照真如现证境界。 能起言教。 当知亦尔(乃至广释)如未解论求诵于论而未能诵。 如是加行无分别智。 当知亦尔。 如温习论领受文字。 如是根本无分别智。 当知亦尔。 如已听习通达法义。 如是后得无分别智。 当知亦尔。 由如是等众多譬喻。 如数次第。 喻加行等三智差别。 又复次显根本后得二智譬喻差别。 本颂曰。 如人正闭曰。 是无分别智。 即彼复开目。 后得智亦尔。 应知如虚空。 是无分别智。 于中现色像。 后得智亦尔(已上无著颂文)无性释云。 由此二颂。 显示根本后得差别。 闭目开目。 虚空色像。 俱显二智是无分别。 是有分别。 是其平等。 是不平等。 其加行智。 未有所证故。 略不说。 又加行智。 是本智因。 其后得智。 是本智果。 是故且辨无分别智成所作事无分别智修成佛果(已上无性释)广如无性释一(六丁)同八(十丁)世亲释八(十二丁)释五四念处者。 身受心法之四。 旧译云四念处。 新译云四念住。 名异意同。 捡周记云。 大乘无文作四念处而断于惑。 法念名通。 以理而言得是法念而断于惑(云云)至次章主释文。 当并辨别。 谓大乘所观真实道理。 一切法绝言体。 即可言法念处之总缘念处。 由是分别断惑。 此一段意。 至次具明。 六五忍者。 仁王护国般若波罗蜜经(姚秦鸠摩罗什三藏译有二卷)第一卷教化品第三说。 佛言大王(波斯匿王)五忍是菩萨法伏忍上中下。 信忍上中下。 顺忍上中下。 无生忍上中下。 寂灭忍上下。 名为诸佛菩萨修般若波罗蜜(乃至)广说。 亦出本业璎珞经。 至下具明。 七六现观者。 出成唯识第九(十六丁)现观者。 疏九末(八丁九丁)云。 现谓现前。 明了现前观此现境。 故名现观。 瑜伽论五十五。 及七十一说六现观。 显扬第十七说六或十八。 对法第十三说十。 摄论第六说十一。 具明如彼。 何等为六。 一思现观(谓最上品喜受相应思所成慧。 此思慧能观察诸法共相。 引生暖等修惠。 加行道中观察诸法。 此用最猛。 故于思偏立现观。 暖等起修惠。 不能广分别法。 不立为现观。)二信现观(谓缘三宝世出世间决定净信。 此信助惠现观诸法。 令不退转。 立退观名。 信亦上品。 通漏(四加行)无漏(见道)现观者。 慧现观诸法故也)三戒现观(谓无漏道共戒现行思无漏起。 为此现观体。 由破戒令心不清净故。 无漏观不增明。 除破戒垢令观增明也)四现观智谛现观(谓一切见道修道等根后无分别智。 不入无学智。 次究竟现观摄故。 缘非安立诸法自相一切种智也)五现观边智谛现观(谓现观智谛现观后。 诸缘安立世出世智。 世谓有漏出观心。 出世谓无漏入住心也。 边谓后边智后得智也)六究竟现观(谓尽智无生智等究竟位智。 即十智。 无学果位所有十智。 与小乘名同体异。 瑜伽七十一对法十一说)八七作意者。 前文具明。 瑜伽伽六十二·对法第九具说。 少有不同。 今准对法。 由是应解九七觉支者。 显扬第二说。 一念·二择法·三正勤·四喜·五轻安·六三摩地·七舍。 名七遍觉支(支谓分。 故亦云七觉分)对法第十亦同说。 然说七觉支所缘境。 云四谛如实性。 如实性者。 即是胜义。 清净所缘故。 觉支自体者。 念择法等与显扬同。 复说觉支助伴。 云彼相应心心法等。 复说同修习云依止远离·无欲·寂灭回向弃舍。 缘四谛境修习。 觉支修果者。 谓见道所断烦恼永断。 由七觉支是见道自体故(已上对法第十)十八圣道者。 显扬第二云。 八圣道支者。 广说如经一正见(谓于见道中。 得遍觉支时见清净。 及于修道中。 安立后得遍觉支见清净。 总合此二名为正见。 又对法十说。 正见者是分别支。 如先所证。 真实简择故)二正思惟(对法云。 是论示他支。 如其所证。 方便安立发语言故)三正语(同云。 由正语故。 随自所证。 善能问答论议决择。 由此了知有见清净)四正业(同云。 由正业故。 往来进止正行具足。 由是了知有戒清净)五正命(同云。 如法乞求。 佛所听许衣钵资具。 以正命故了知命清净)六正精进(同云。 是净烦恼障支。 由此永断一切结故)七正念(同云。 是净随烦恼障支。 由此不忘失正止举相等相。 永不不容受沉掉等。 随烦恼故)八正定(同云。 是能净最胜功德障支。 由此引发神通等无量胜功德故)道支助伴修习如觉支说。 修果者。 谓分别论示他。 令他信。 烦恼障净。 随烦恼障净。 最胜功德障净故(已上对法文)显扬论说二正思惟已下。 于修道中。 与无漏作意相应观察思惟性等。 【章】初唯识断障已如前辨抄曰。 发端三文之中。 三十观别分别。 此中十文。 此即初唯识观断障。 上唯识章中明故。 今略云已如前辨。 【章】二二空人(至)故言不断抄曰。 十文之中。 二二空观断障。 此中二文。 初人空观断障。 后法空观断障。 此即初也。 人空观唯等者。 明约二乘人空观。 但断烦恼障等现行种子。 不断习气(习气者。 非云种子。 断种子后之气分。 无堪行性也)以观粗故者。 明二乘人空观不断习气所由。 观粗者。 谓二乘人。 观粗相烦恼障及业果。 以令人空无我。 不观诸法细相故。 与菩萨所修人空观异。 如次具辨。 然云解脱道断等者。 会前所言违文。 释不断习气文。 或疑云。 前明四道文中。 云唯无间正断伏惑。 解脱道中断伏粗重。 此约一切二乘及余异生(二乘性念顿悟地前菩萨云)漏无漏四道说。 而今文云二乘人空观不断习气。 习气是粗重故。 似前后文相违。 云何会耶。 今文通此疑云。 然云等二句。 牒举前文。 略有二种下。 立二解会。 初解易解。 但局菩萨云非二乘。 不尽实理故。 自立第二解二者粗重等下。 第二解明粗重有粗细别。 今不断细等二句。 明二乘观粗相烦恼障等故。 不断细习气。 释不断习气之一句。 今者指前文云不断习气。 不断细者。 二乘不诸法细相故。 不得断细习气。 由是当知。 二乘亦断粗习气粗重。 秋篠释云。 粗者可除等者。 此后师意。 谓二乘者。 三心唯断生执第一心中遣离蕴我。 第二心中遣即蕴我。 第三心中舍粗重故。 第三心舍即离二蕴我粗重(习气无堪任性)讫。 今云粗者可除(已上秋篠抄取意)故入二禅等下举证立二乘断粗重理。 瑜伽第十一。 说第二定断苦根种子初定已断。 今文断彼苦根粗重。 说第二定断彼苦根故。 今云入二禅名断苦根粗重也(已上秋篠抄取意)二乘不断等二句。 就不断细。 结云不断习气。 【章】法空观有(至)所以双断抄曰。 二文中。 二法空观断障有三时者。 菩萨十地。 以法空观断障有三时别如次文释初后法观等下。 明三时断障别。 初谓初地入心见道时也。 中谓自初地住心至第十地终也。 后谓金刚心无间解脱二时也双能断二等者。 初地入心见道。 修法空观时。 双能永断分别二障及业果习。 后法空观时。 双能永断俱生二障。 具如成唯识第十说及业果习恶趣人天随应永断者。 恶趣业·果。 初地永断。 人天业·果。 若入初地受变易者。 即初地断。 若至八地受变易者。 即八地断。 故云随应永断(秋篠由是)又解。 恶趣业果。 初地法观能断。 人天业·果。 中法观断。 故名随应(秋篠由是)今云。 此随应言。 秋篠两解未尽。 人天业·果。 金刚心无间道。 犹未舍彼。 解脱道起。 方弃舍之。 是护法正义。 然人天业果中。 人北洲半择迦·二形天无想异熟。 无想定依身亡门摄故。 初见道法观断。 若是入善无记门论。 修道断摄。 又秋篠依变易受不受论。 是亦不究论。 变易生死。 由种子润。 八地已上令受时长。 此唯识论所说。 由是秋篠两解。 唯约现行论。 不及种子。 含是等义永断言故。 随应言亦大应有意。 必不但可两解已中法空观等下。 明初地住心后。 修道法观断障别。 如秋篠释。 中法空观者。 即修道位。 此位唯断所知障现种及二障习(无堪任性)今具明是。 谓障第二地无漏智所证所知障现。 初地住心能伏至第二地无漏智现无间道时。 断障第二地所知障种。 后念解脱道时。 断无堪任性(习气粗重)已。 第二地住心。 伏障第三地所知。 至第三地无间道生断障种。 及断无堪任性。 乃至第十地。 同前解了随所知障等者。 明地上断俱生烦恼障粗重不断种。 先地地随断所知障粗或细品类。 烦恼障无堪任性粗或细能断舍(无堪任性习气分虽有种子。 先断气分。 如箱入麝香。 虽有其体。 年久失香气)所知粗细者。 初地断粗。 第二地断所知障可云细虽尔对第三地断障。 亦可云粗(乃至)第十地断极细。 前九地次第皆是粗相。 故烦恼障断亦随粗细。 即可知已谓十地修道等下。 明随所知障断。 烦恼障粗重双断之所由。 修道者示俱生二障双断义。 修道所习法空观细故。 必带人空观。 所以所知障种断舍粗重必舍。 其粗重断。 烦恼粗重双断。 能断观智。 必带人观故。 问。 何故法空观细必带人空耶。 答。 深必兼浅。 浅观不兼深细。 生空不云带法空观。 秋篠云。 问。 若起法观必带人者。 亦应断法执必兼断生执。 解云。 见理断惑。 其义为异。 见理唯由解。 解深必达浅。 断惑由作意断细未必粗问。 断惑由作意。 解起惑不断。 亦应由作意解不起惑断。 解云。 无如是义。 问。 若尔解起惑不断。 亦应无此义耶。 解云。 由悲愿资故。 有解起不断惑也。 解既全不起。 则谁资得断。 唯空作意言我断惑而断惑。 应无理故(已上秋篠抄)。 【章】三三慧者(至)三慧皆能抄曰。 十文之中。 三三慧断障。 此中四文。 此文即初标牒总释三慧皆能者。 闻·思·修中。 能伏在闻·思二。 能断唯在修。 是大乘义也。 三俱有能义云智能也。 【章】势分力伏(至)在闻思位抄曰。 四文中二明能伏唯闻思二慧。 伏有二种。 一势力伏。 二加行伏。 闻·思虽散。 显现善慧。 不善惑自不起。 云势力伏。 是在散心。 非定中伏故。 云非正观伏也。 正观者。 无漏观。 若正观伏。 必居定中。 为四道伏。 此唯修慧。 然于欲界。 以粗心摄敛心。 坐禅等亦伏烦恼。 此是唯在闻思。 非修慧位。 此云势力伏也。 二加行伏者。 菩萨有漏无漏四道皆能中。 有加行伏二乘无加行伏。 如前已辨。 【章】若能断道(至)止观智故抄曰。 四文中。 三举证明断唯修慧。 若能断等者。 若为正能断。 断惑种唯在修慧。 摄论说为等者。 举修慧断惑证也。 世亲摄论第六(十二丁)所举无著本论曰。 复次为何义故入唯识性。 由缘总法出世止观智故。 由此后得种种相(所缘)识(能缘)智故。 为断及相阿赖耶识诸相种子(乃至广说)又无性摄论六(十二丁)所举本论文。 全同前。 两释论意稍同无性释尤委曲。 又旧摄论云。 奢摩他毗钵舍那智。 缘总法为境。 刹那刹那能破坏诸惑聚(云云)(秋篠用之)今云。 旧译所言刹那刹那破惑所由不明。 须据无性释意解能断唯修慧也。 【章】十地经云(至)非是欲界抄曰。 四文中。 四会违文。 明无漏义说二慧皆能伏断十地经云等者。 十地经中。 法云地文。 世亲释论第十一卷(十四丁右)有此本经文。 其经文云。 法云菩萨。 于无量大法。 明大法照大法。 而于一念闻。 皆悉能受能堪能思能持(云云)今谓经中就极位说法云。 今章主意。 理实八·九二地。 任运无功用地。 随分亦能尔故。 以理引文云第八地等。 是举初显后意。 能堪者。 修慧。 能思者思慧。 能持者闻慧。 以皆言彰生一慧余二慧同一念生。 是即义说。 天亲释云等者。 世亲菩萨。 释经于一念间。 皆悉能受能堪能思能持文也。 彼释具文云。 于中起信故云受。 受所说字句故言堪费。 能取义故云思。 彼二摄受不失故云持(云云)即是三慧者。 圣智迅速任运无功用故。 于一念慧。 又分为三。 实无别体故。 今云即是言。 一念慧即是三。 三亦即一念慧。 此今云即是三慧。 真俗双行者。 真是无别。 俗即有别。 谓于定中修慧。 有别三慧与无别一念慧双现行故。 非有别三(一念慧也)非不有别。 是即绝言。 圣智显现。 云何非不有别。 谓虽一慧。 一刹那中能取解教。 而寻求义为名为闻慧。 能深筹度。 先理后文名为思慧。 于此二中。 能证明显名为修慧。 如是三慧。 于一念慧生起无别故云义说。 是释论意。 义说故能者。 于一念中。 有能堪能思能持生。 唯义说三。 非实有三能体。 由是能伏能断。 于一念慧生起。 是亦义说。 一念能伏能断。 以理可知。 何妨闻思等下。 章主以理立无漏闻思。 上具修慧能断。 修上亦具能伏之义故。 云何妨也余人不能等者。 谓七地已前有功用行人。 无义说三慧生故。 今云除八九十三地人余人不能(以漏七地已前义说闻思不能仕断也)也。 此义说三慧伏断。 但在第四定为依起无漏定。 下三定及欲界散心。 不为依起。 今云。 此在上地非是欲界也。 【章】四三智者(至)如前已辨抄曰。 十文之中。 第四三智断障。 此中三文。 此文即初总明也三智者。 加行·根本·后得三智也。 于此三智。 论伏·断之有无。 有大小乘异义。 古道基法师云。 萨婆多与成实论同计。 断结之智。 虽不说加行智名。 然对治智。 正当三智中加行智非正体后得。 今大乘宗。 伏通三智。 断非加行(已上古师义)今谓。 章主所言亦同。 秋篠云。 问。 若加行智唯伏非断者。 何故对法论云加行是断对治等耶。 答。 随修断道渐伏惑故。 故名之为断。 非云正断故不相违。 问。 若尔八地已上。 即于二智义说加行。 今就别体说非断道。 亦无相违。 渐顿有殊者。 既伏通加·根·后三智。 断但在根·后二智为非加行。 若尔三智能伏如何有殊耶。 谓加行伏但是渐伏。 根·后无漏智伏。 通渐顿二伏。 是云渐顿有殊也。 问。 渐顿二伏相何别。 答。 成唯识十说能伏道曰。 加行·根本·后得三智。 随其所应渐顿伏彼(云云)秋篠肝心云。 根本·后得。 伏已更起名为渐伏。 一伏不起者名为顿伏(云云)如前已辨者。 此章初(二丁)具辨。 【章】佛性论云(至)名无生智抄曰。 三文中。 二会违佛性论云等者。 此正举违文第三总摄品取意引文。 此论天亲菩萨造。 真谛三藏译。 有四卷。 彼论文曰。 拔除梨耶识中一切生死果报。 依阿梨耶识为本故。 未离此识果报不断。 于法身中。 由两道故二世灭尽。 故说拔除(解云。 言两道者。 一无分别智。 能拔除现在虚妄。 能清净法身即名尽智。 二无分别后智。 能令未来虚妄永不得起。 圆满法身。 即无生智。 拔者清净。 灭现在惑。 除者圆满。 断未来惑故名拔除。 今取大意引之。 故文段异又纂中解云。 依唯识正义舍断果报。 共解脱道故。 此中拔除本识。 依尽无生。 虽四瑜伽等云尽无生智通世出世。 今就一相初起尽智。 无分别后起无生名后得智。 不违诸文。 何烦和会云云已上秋篠抄解释也)。 【章】此依断迷(至)不须和会钞曰。 会违中。 此文正会章主文。 此依断迷等下。 与会释文。 此谓指佛性论文。 依断迷理者。 见道断惑迷事者。 修道断惑。 初后大位者。 初言指初见道。 集因断故。 苦果不生真见道位。 是现在故。 真智起。 迷理集因惑断。 是名尽智。 相见道位。 是未来故。 增长智起。 苦果不生。 是无生智。 后言指修道位。 而复初言。 真见道根本智。 后言相见后得。 亦修道位。 根·后名初后位。 悉有断惑功用。 判此二智者。 佛性论说。 尽·无生二智。 为丁切根后二智论实等二句。 结与会意又非典据等二句。 此夺释文。 周记云。 此佛性论中义。 与诸教有相违故。 云非典据。 翻译家加增文。 名非典据(云云)秋篠云。 佛性论中虽有此文。 勘梵本无此说。 故知。 真谛所量非正论文。 故不须会(云云)(已上秋篠)。 【章】五四念处(至)成相违也钞曰。 十文之中。 五四念处断障四念处者。 新译云四念住。 如瑜伽·显扬(十九卷十八丁已下)杂集(第十初丁已下)身·受·心·法为所缘境。 欲勤·策·励·勇猛·不息正念·正知·及不放逸。 是能修习心差别。 念慧二心所为能观体。 与念慧法相应心心所。 为念住助伴也。 大乘虽不作等者。 周记释云。 大乘无文作四念处而断于惑。 法念名通。 以理而言。 得此法念而断于惑。 小乘宗中。 总缘四谛名法念处。 别观于苦。 实以为苦。 名受念处。 今文乘者。 观于苦等非苦非不苦。 不定执一。 名之为总。 与彼不同(云云)(今云。 此周记释。 虽无违害。 云大乘无作四念处而断于惑之文。 恐为不稳。 读大乘论文。 显扬对法等中。 说身·受·心·法各别影像随观。 亦说各别断舍所治。 不可云大乘无文故。 今章文。 无文之字。 但云虽不作念处行相。 此文意说。 大乘论中。 说四念住观行及断惑相。 约身·受·心·法之四各别行相之观稍少。 总合身等四说能习所习助伴等相。 尤为多。 瑜伽·显扬·对法尤尔)然道理是者。 此文意云。 虽不作念处各别行相。 然大乘所观道理。 身·受·心·法四。 与一切法。 非别非不别。 是绝言境。 诸法法体。 真实道理。 即法念处之总缘念处。 应云非别相念处观行。 故云非别相也总缘法观等三句。 明总缘法观是能对治诸文同故者。 大乘者说初念身三种(一念内身不净。 二念身似清净。 如身皮分。 三念身份变坏不净。 如死后青瘀等身份)二念受三种(苦乐舍三)三念心三种(乐等三受相应一切心心所法)四念法三种(一切善·恶·无记三性诸法相)如是三种影像随观(与所观事同分类名影像。 与其影像相似闻思修三所成慧云随观。 与其慧俱念力故)由念力故。 念法无迷无惑名念力住。 是大乘四念住修观相。 如显扬论第十(十八丁)说。 又四念住断惑相。 亦俱断九种障·三杂染·三所爱·二随惑。 非四念各别有断障。 是亦同论同处说也。 又小乘者说身·受·心·法并慧为体。 观身不净。 观受无乐。 观心无常。 观法无我。 是为修相(秋篠抄以此修相。 为大小乘通修相。 对法论第十虽有如是修相说。 此随转理门。 显扬所说。 应为大乘实义)又小乘说断惑相。 婆沙·俱舍·杂心等云。 四念处中。 以法念处断诸结使。 非余三处。 修慧中具四念。 彼法念处能断烦恼。 总境界故。 非余念处。 事境界故(已上萨婆多说)亦成实论中。 虽不说一一念处治如是烦恼。 然彼论云念断假名心惑。 当知。 四念处俱断烦恼(已上秋篠抄中所举取意)大乘宗中。 说断惑相。 如摄大乘论中(无性第三九丁已下)彼论曰。 复次云何一切种子异熟果识为杂染因。 复为出世能对治彼净心种子。 又出世心昔未曾有。 故彼熏习决定应无。 既无熏习。 从何种生。 是故应答从最清净法界等流正闻熏习种子所生(云云)(无性释云。 最清净法界者。 诸佛法界永离一切客尘障故。 言等流者。 谓从法界所起教法无倒听闻如是教法故名正闻。 依此正闻所起熏习。 是名熏习。 即此熏习能生出世无漏之心。 名为种子。 如是种子。 非阿赖耶识。 是未曾有故)论曰。 此中依下品熏习成中品熏习。 依中品熏习成上品熏习。 依闻思修。 多分修作得相应故。 此正闻熏习种子下中上品应知。 亦是法身种子。 与赖耶违。 非赖耶摄。 是出世间最净法界等流性故。 虽是世间。 而是出世心种子性。 又出世心。 虽未生时。 已能对治诸烦恼缠。 及诸险恶趣。 已对治一切恶业令朽坏。 又能随顺逢事诸佛菩萨。 虽是世间(无性释云。 似有漏故)应知。 初修业菩萨所得。 亦法身摄。 声闻独觉所得。 唯解脱身摄。 又此熏习非阿赖耶。 识是法身解脱身摄。 如如熏习下中上品。 次第渐增。 如是如是异熟果识。 次第渐减。 即转所依。 既一切种所依转已。 即异熟果识。 及一切种子。 无种子而转。 一切种永断(无性释云。 即转所依者。 如服仙药转所依身。 虽无命终受生。 而有舍劣得胜无种子而转者。 应知异熟果识。 唯无一切杂染种子。 是故说断一切种。 永断者。 一切种子品断故云云)今云。 大乘所说断惑。 如如熏习。 依闻·思·修增长所得永断。 应知。 显扬所说诸念影像随观。 由念力故。 念法如如无惑。 熏习永断。 是即今文所云总缘法观。 能断诸惑者是也。 诸文同故者。 小乘教。 总缘四谛观名总缘念处。 大乘教。 于一念一法。 观一切法同时同处非即非离绝言缘起如如体相。 是名总缘法观。 但于四谛。 总缘断惑。 与一切法如如总法观断惑。 大小二教所诠法体。 虽有差别。 所由能诠教文。 同云总观断惑故。 彼于大乘不生疑惑。 为益彼等。 于彼能诠近我宗处。 说绝言如如法性也。 是今取诸文同之旨趣也空无我观等者。 大乘立总缘法观能断诸惑之理。 谓小乘宗。 亦言空无我观能断诸惑。 总缘诸法作空无我观故。 但别缘苦谛空无我智。 非能断惑者。 我大乘对法论等。 亦皆唯缘总法观能断诸惑。 故今云大小乘诸文同。 不尔唯苦等者。 正立理文。 若不前来如所言说。 唯苦谛上别缘空无我智。 能断惑者。 即违自他所据论文。 故云不尔唯若成相违也。 又周记释不尔唯苦成相违也二句云。 不非总缘名为法念。 不同小乘等缘于苦等实为苦等。 故云成相违也。 大乘通一切法。 以安立非安立不作总缘。 阙一切法如如非安立谛也。 若强尔则。 应成与无上大乘施设建立。 于缘绝言真如之无分别慧之诚言相违也(已上周记取意)今云。 周记所释尤优也。 (药师寺三松院)法相大乘末学释基辨(生年七十三岁)大乘法苑义林章师子吼抄卷第十三终宽政第二岁次庚成腊月二十一日。 于南都兴福寺莲成院对屋寓居越年之砌。 拭老眼笔记之竟。 解释若有过失。 俟后之君子而已。 愿以此少善。 临命终时心不颠倒。 一切诸佛现安慰。 愿共诸众生速得往生。 都史内众面见慈尊。 回向无上大菩提。 回向四恩法界海。 大乘法苑义林章师子频伸钞卷第十四(断障章之余)南都西京药师大寺法相大乘宗沙门释基辨撰【章】六五忍谓(至)通断伏故钞曰。 上来当章十门之中。 第五依观分别门。 其中三文之第三。 十观别分别有中文中。 第五依四念处断障别竟。 今此标文第六依五忍断障分别五忍者。 如前列名。 唯识章云。 仁王经中(旧上七丁新上八丁)位别印可。 亦名五忍(云云)忍谓忍可决定智为体。 其忍可位有五差别名为五忍。 五忍者。 旧仁王护国般若经菩萨教化品所说。 三贤十圣谛了别分为五忍。 所谓十住中行十回向十地妙觉。 十三住中除初种姓住。 于第二胜解行住已下。 十三住设立五忍。 十三住别如菩萨地四十七八住品中说。 又梵门经中亦说五忍。 其相与今稍违至别说。 五忍同异别明。 应当了知。 凡此五忍。 三品二品合十四忍具足。 是众生本业。 是诸佛菩萨本所修行。 是本业清净化众生。 名本业者。 初地菩萨住。 有百佛国中。 作阎浮四天王修百法门。 二谛王等心化一切众生(乃至)广说。 名第一地菩萨住。 不可说不可说佛国中。 作第四禅王。 三界主修不可说不可说法门。 如佛境界尽三界源。 数化一切众生故。 一切佛菩萨本业。 善男子。 是十四忍法门。 三世切众生。 一切三乘。 一切诸佛之所修习。 一切佛菩萨。 不由此门。 得一切智智无有此处。 何以故。 一切佛菩萨无异路故。 是故诸善男子。 若有人间诸忍法门者。 是人超通百劫千劫无量恒河沙生生苦难。 入此法门现身得报。 广如仁王经说(基辨)由此经意为教示所修本业。 信三宝常住令住十善道。 虽恐繁文。 考核新旧经论。 研求诸家所释。 采集五忍法门所说。 而后来同志学者勿忽绪。 问。 十三住中。 取第二住已下说立王忍。 除初种姓住所由如何。 答。 初种姓住。 于除十一菩萨住及如来住。 唯有因轻摄受彼因。 于*除菩萨住。 尚未发趣未得未净。 况如来住。 未入僧祇分齐。 今除此住不摄五忍。 于此住中。 虽修诸善。 性仁贤故为之。 非为菩提故作也。 未名发趣故。 不入僧祇也。 非如往第二胜解行住中思择力胜。 所作加行。 以分别慧。 为令清净而修正行。 普于一切余菩萨住及如来住。 虽未得净皆名发趣。 由是此种姓性不摄五忍。 第二胜解行住已下十二住。 名为五忍。 具如成唯识疏(九末十五丁)曰。 瑜伽四十七意广明伏忍者。 唯识章云。 一伏忍。 在地前伏印故(云云)(子岛释云。 资粮加行二位。 作胜解行相。 观真俗谛境。 渐渐伏除。 即可二取故云云。 今云。 伏即者。 伏二取即二取空也。 在除者。 是俗即可是真也)今此伏忍。 总名胜解行住。 以为十三住中第二住。 别立三种性名示三贤别。 亦示此伏忍在下中上三品三种性者。 本业·梵网·仁王等经所说六种性中。 但取习性违三为伏忍。 三品之住。 所谓十住·十行·十回向之三贤。 如次为伏忍下中上之三品位也。 若六种性者。 此三品加十地·等觉·妙觉之三为六种也。 若瑜伽论四十七八住品取说十三住。 与此六种性对见。 则此六种。 十三住中除第一本性住(今云。 除本性住者。 于菩萨住及如来往。 唯有日转。 摄受彼因。 虽修诸善。 性仁贤故为之。 非为菩提故作。 尚未名发趣未入僧祇分介故除之前已明)胜解行住至如来住之十二住。 为六种性。 第二胜解行住。 非如本性住。 此位思择力胜。 所作加行。 以分别慧。 虽未得无漏定。 非已得有漏静虑修习。 此位不得神变化等。 有五畏三忘失。 或具聪慧。 为他说法勉励而转。 如闇中射或中不中。 或于菩提虽已发趣。 而复退舍。 或时舍戒。 或利有情而生厌倦。 利益安乐未广大无量。 于一切菩萨学中。 未能普学。 菩萨相中。 未皆成就。 在家及出家二分菩萨正加行中。 未等显现(具如四十七及本疏九末释)至入初地。 此一切相皆无所有。 一切相违白法显现。 又六种性名。 诸经所说。 互稍相违。 梵网经恶求弟子戒文。 说习种性·长养性·不可坏性·道种性·正法性五种。 不云六种。 又本业经贤圣学观品说六种性。 一习种性·二性种性·三道种性·四圣种性·五等学性·六妙学性。 又同经说佛子六入法门。 所谓十住(习)十行(性)十回向道十地(圣)无垢地等妙觉地。 又仁王经教化品说。 伏忍三品下中上。 如次名习种·性种·道种。 十地已上不说种性。 但说信·顺·无生·寂灭四忍。 十地已上至如来住。 又梵网经中。 别说四名。 亦立五种性名。 一十发趣。 即十住位。 是名习种性。 谓自初发心住。 有顺趣诸菩萨住及如来往之意乐故。 名十发趣。 复从顺趣心现行熏发习修故。 为习种性。 二十长养。 即十行位。 是名长养性。 初长养圣胎故。 圣胎者。 法尔无漏种子。 至十行位。 一一习修长养法尔无漏种子。 是四修中得修故。 名十长养。 亦为长养性。 三十金刚。 即十回向位。 是名不可坏性。 谓此位中。 其心坚固。 观无相平等回向一切。 如金刚故名小金刚。 云不可坏性。 又此十回向中。 第十回向漏心四加行位。 名道种性。 此曰加行观。 能引是道无漏故名道。 道谓无漏。 四加行位。 未现行唯云种性。 其种性能引现行无漏心故。 名道种性也。 又自初地见道至如觉位名正法性。 一切真如云正法性。 十地·等觉·妙觉。 俱住真如境故。 本业经唯是开合。 其意可知。 如次具明一习种性者。 伏忍下品三贤中十住位也十住者。 一发心住。 谓此位菩萨。 创首发金刚坚固大菩提心故。 二治地住。 谓此位菩萨。 净治三等悲及有识也(本业经下四常修空心净八万四千法门清净鲜自故名治地)三修行住。 此位菩萨。 修胜理观起上如行故(同经曰。 长养一切行故名修行也)四生贵住。 此位菩萨。 从诸圣法正教中生故(曰生在佛家种姓清净故名生贵住)五方便具足住。 此位菩萨。 所修善根皆为救物故(量善根故名方便具足)六正心住。 此位菩萨。 所闻赞毁心定不动故(同经曰成就第六般若故名正心)七不退住。 此位菩萨。 明说三宝三际有无心坚固不动故(同经曰。 入无生毕竟空界心心常行空无相无愿故名不退)八童真住。 此位菩萨。 三业清洁悟二世间。 真简伪虚。 童表无垢。 亦犹温縏婴儿之行也(同经曰。 从发心住不生倒不起邪魔不破菩提心故名童真)九法王子住。 此位菩萨。 解真俗谛。 悟法王法将有所袭故也(同经曰。 从佛王教中生解当绍佛位故名法王子)十灌顶住。 此位菩萨。 如生大字堪受王位行渐胜故(同经曰。 从上九观空得无生心最上故。 名灌顶也)已上十住菩萨。 在此创首安其心。 于六度等行未殊胜但得住名。 本业经下说。 行十信心信三宝常住。 八万四千般若波罗蜜。 一切行一切法门。 皆习受行常起信心不作邪见十重五逆八倒。 不生难处常值佛法广多闻慧。 多求方便。 始入空界住空住位。 故名为住。 空理智心习古佛法。 一切功德不自造。 心生一切功德故。 不名名为地。 但得名住(云云)又梵网经中说。 此十住位。 亦名十发趣。 谓发起顺趣心故名为发趣(云云)此十住位。 四十七说十三住中。 第二胜解行住。 初位以一切佛法无漏种子有漏。 随顺一切现种功德为性。 起顺趣心故名十发趣。 四十七说住第二胜解行住中。 普于一切余菩萨住。 及如来住皆名发趣故(已上四十七论文)问。 若尔何故但十住名发趣。 于除十行·十回向·十地不名发趣耶。 答。 此十住位创起顺趣心故。 别名十发趣也。 若初住中不发趣心。 应无于余九住发顺上地心趣求慧。 若十住无顺趣不安住心。 则应无次十行。 无次十行则应无回向。 一切心若复如是应三贤加行无。 则应无入见道。 无漏智不显现。 则等妙觉何时得显。 是故所余行向地位就修习胜增进有功用。 别以与彼彼名也。 但此十住发顺趣心为修习相。 仍但此位名发趣也。 复次此十住初发心住位。 有十信心名住内十信。 一信心·二精进心·三念心·四定心·五惠心·六施心·七戒心。 八护法心·九愿心·十回向心也。 由是仁王经中说。 此于三宝中生习种姓十心。 列举此十信名。 以初发心甚难。 离出举名云习种性十心亦名住内十信也。 又本业经(上卷)说。 住前十信列心名。 如右文。 旧译经论以为依据。 学者多是云轻毛。 十信有实退随故。 住内十信无真实退。 但有摄退。 住前十信非三贤摄。 未入僧祇分也。 同经(下卷)说。 有退与不退曰。 佛子。 发心住者。 此人从如具(云云)凡夫。 未识三宝圣人。 未识善恶因果。 一切不识不解不知。 佛子。 自不识始凡夫。 值佛菩萨。 于教法中起一念信。 便发菩提心。 此人尔时住前名信想菩萨。 亦名假名菩萨。 亦名名宗菩萨。 其人略行十心。 所谓信心·念心·精进心·定心·惠心·戒心·回向心·护法心·舍心·愿心。 复有十心·十善戒·五戒·八戒·十戒·六度戒。 此人复行十善。 若一劫二劫三劫修十信。 受六天果报。 十善有三品。 上品铁轮王。 化一天下。 中品粟散王。 下品人中王。 具足一切烦恼。 集无量善业亦退亦出。 若值善知识修学佛法。 若一劫二劫方入住位。 若不尔者。 常设不出。 住退分善根(云云)又同经(上卷六丁)说。 自住前行十信入初位相曰。 所谓初发心住。 未上住前有十顺名字。 菩萨常行十心。 所谓信心·念心·精进心·定心·惠心·戒心·回向心·护法心·舍心·愿心。 佛子。 修行是心。 若经一劫二劫三劫。 乃得入初住位中。 住此位中增修有法明门。 所谓十信心心各有十故。 修行百法明门。 当发无量有行无行大愿。 得入习种性中广行一切愿(云云)又同经(上卷八丁)住是住中发大愿已。 过外一切凡夫行十信者。 令复修行无量功德。 所谓十波罗蜜。 三空无相无愿无作空观成就。 即除我人主者。 众生渐舍诸见四倒。 三界系缚无明渐破。 伏断一切业习故。 厚集一切善法八万四千般若波罗蜜。 一切法门摄我心中。 念念不去心。 又有十不可悔戒。 应受应持(广说十重禁戒)佛子。 失发心住法。 乃至妙觉地。 一切皆失。 是故此戒(十重禁戒)是一切佛。 一切菩萨行之根本。 若一切停一切菩萨。 不由此十戒法门。 得贤圣果者。 无有是处。 是初住相习种性中第一人。 如是余九人法行。 渐渐增广(乃至)九住·十行·十回向·十地·无垢地。 亦渐增广不可思议行(云云)由是同经(下卷初丁)说。 初发心住。 是进圣种性上进分善根人。 曰。 佛子。 发心住者。 是上进分善根人。 若一劫二劫三劫。 一恒二恒三恒。 佛所行十信。 信三宝常住。 八万四千般若波罗蜜。 一切行一切行一切法门。 皆习受行(云云)由是复同经(下九丁)说。 初发心住所行十信。 渐渐增广。 至余九住·十行·十回向·十地·无垢地故。 初住十信名是上进方善根。 曰。 佛子。 法门者。 所谓十信心。 是一切行之根本。 是故十信中一信心。 有十品信心为百法明门(今云。 是十住位。 增广之相)复从百法明心中。 一心有百心故(今云。 一信心起处。 十住修习时。 十心一一心有一信心。 无余九心。 同时处起。 则名信心者。 故十心同时生。 九心一一起余九心。 同时故。 一一心为百法明门。 今复入十行时。 一一心百心。 是生十心上宛然百心有十故。 自是为千法明门。 是增心增广相)为千法明门(今云。 已上十行位。 增进增广相)复从是千法明心中。 一心有千心。 为万法明门(已上十回向位。 增进增广相也)如是增进。 至无量明转转胜进上上法(今云。 自初地至等觉位。 是转转胜进上上法也)故为明明法门。 百万阿僧祇功德一切行尽入此明门(云云)(今云。 十信中一信心。 余九心同时处具足。 如云信三宝常住。 此三宝中。 先信佛宝。 佛三身同时信。 次前三万法明门有三。 而地爱用报身十地所见各别。 若信是为三亿法明门。 佛德不可计量故。 云阿僧祇功德菩提)又同经下(十八丁)说。 自地前胜进初地上法相曰。 中道第一义谛心。 念念寂灭入万法明门。 从十信乃至十回向。 自然流入平等道。 无得一相真实观。 一照相入初地道(云云)已上辨住前假名菩萨所修十信。 与住内菩萨所修十信差别竟。 又假名菩萨。 受世间果报修习十信。 由十善化众生。 由旧译说。 如前已辨。 今略辨住内菩萨。 为救世间众生所受世间果报。 谓入住内众为习种性第一人。 时仁王经中说。 习种铜轮二天下。 本业经(上九丁)亦铜宝璎珞菩萨字者。 所谓习种性中有十人。 其名发心住菩萨(乃至)灌顶位菩萨。 铜轮王一百福子为眷属。 生一佛国。 受佛教行化二天下(云云)是十住菩萨世间果报化众生相。 又诸佛菩萨有世间出世间二种果报。 至次下自可知二性种性者。 即是中品伏忍三贤中十行位。 亦名十长养。 仁王经说。 银轮三天性种性。 梵网经说。 长养性。 古来会两说云。 性谓法尔无漏种。 即圣胎也。 故云性种性。 仁王经说。 一切诸佛菩萨。 长养十心为圣胎。 太贤古迹云。 长养性。 即十长养性。 渐增长故是也(已上古迹)仁王经说。 性种性。 就所长养云性。 虽未现行有渐长用也。 能长养十心如次其明。 又仁王经偈说。 伏忍圣胎三十人不信十心十坚心。 三世诸佛。 于中行无不由此伏忍生十行者。 此位菩萨。 行六度等所行胜故名行(入道次第)本业经说。 佛子。 从灌顶心(第十住心)进入五阴法性空位。 亦行八万四千般若波罗蜜故名中(伏忍中品)十行(云云)云何是十行位之行。 云何名差别。 谓一欢喜行。 此位菩萨。 为大施至一切能舍。 三时无悔愍生慕法时者欢敬故名欢敬(今云。 此位菩萨作布施波罗蜜相也。 本业经说。 佛子。 说中始入法空。 不为外道邪论所倒入正位故名欢喜。 又说。 此行所修云四正勤。 为自得一切种智故)二说益行。 此位菩萨。 常持净戒。 不染五欲。 能令伏众魔。 一切众生。 立无上戒得不退地故名饶益(今云。 此位菩萨行戒。 本业经说。 佛子。 得常位法化一切众生。 皆得法利众(婆罗蜜之相也)生故。 名饶益。 又说。 所行云四如音心足(念精进定惠也))三无恚行。 此位菩萨。 常修忍辱。 谦卑恭敬。 和颜爱语。 不害自他。 悟身空寂。 怨对能忍故名无恚(今云。 是此位行。 本业说。 佛子。 于实得法忍无我无我所故名无恚又说所行云云谓信等五根为愿无畏。 是故为信等五无相观也)四无尽行。 此位菩萨。 设历多劫受诸剧苦。 求法济生。 念念不息。 故名无尽(今云。 是此位行精进波罗蜜之相也。 本业曰。 佛子。 常住功德现化众生故名尽。 又说此位所观曰。 谓求三宝是足五分法身观也)五无痴乱行。 此位菩萨。 常住正念。 恒无散乱故名无痴乱(今云。 是此位行。 本业曰。 佛子。 命终(禅那波罗蜜之相也)之时。 无明鬼不乱不浊。 不失正念故名无痴乱。 又说。 此位所观曰。 谓为化一切众生。 作八正道不二一合相之观也)六善现行。 此位菩萨。 善入人法华无性相。 三业寂灭。 无缚无著。 而复不舍化众生心巧能随类现生。 救物故名善现(今云。 是位此行般若波罗蜜自般若起方便之相也。 本业曰。 佛子。 生生常在佛国中生故名善现。 又说所观法曰。 谓为得大慈悲观七学分相为所修也)七无著行。 此位菩萨。 历诸尘刹供佛求法。 传灯度生心无厌足。 然以寂灭观诸法故。 而于一切心无所著故名无著(今云。 由般若波罗蜜修度生方便行。 本业曰。 佛子。 于我无我乃至一切法空故。 名无著。 又说所观法曰。 为得四无碍观吾善根。 谓正观烟观忍观三界空。 第一观修此五观)八尊重行。 此位菩萨。 尊重善根知惠等。 法*华悉成就。 而由得此诸尊尊重法二利之行。 更增修习故云尊重(今云。 此亦由般若生度生惠之行本业曰。 佛子。 三世佛法中。 常敬顺故。 名尊重又说此行所观法曰。 入一切佛国中行故。 所谓四化法。 辨义辨乐说辨此四名惠性。 照一切法无生入第一义谛中行故)九善法行。 此位菩萨。 得四无碍陀罗尼门。 诸善惠法能为众生作清凉池。 守护正法佛种不绝故名善法(今云。 此亦四般若。 生度生惠为行。 本业曰。 佛子。 说法授人动成物则故名善法。 又说。 所修行云。 佛子。 为于一念中。 照一切法故。 所谓三世十二因缘。 过去二无明诸行。 现在识名色六人触受爱取有。 未来生老死。 皆假会合成性。 不可得故。 是为观行)十真实行。 此位菩萨。 成就第一义谛之语。 学三世佛真实之语。 习亡行无二之语。 如说能行。 如行能说。 语行相应。 色心皆顺故名真实(今云。 是亦由般若生后得智之相也本业下曰。 佛子。 二谛非如非相非非相故。 名真实。 又上卷说。 此行所观曰。 佛子。 为自在转大法轮故。 所谓菩萨三宝。 是为所观菩萨。 尔时于中道第一义智为觉宝是佛宝也。 一切法无生动。 与则用为法宝。 常行六道。 与六道众生和合故为僧宝。 转一切众生流入佛海故。 是为所观也)已上十行菩萨。 专由般若波罗蜜修六度等余波罗蜜诸行长养圣胎之相也。 仁王经说。 能长养十心曰。 一切诸佛菩萨。 长养十心以为圣胎。 次第起于干惠性种性有十种心所。 谓四意心。 身(观不净)受(观苦)心(观无常)法(观无我)三意心。 慈(无瞋)施(无贪)惠。 即三善根也。 三意心。 所谓三世忍。 过去因忍。 现在因果忍。 未来果忍(合十种心。 四念住。 三善根。 三世忍。 此即能长养心)是菩萨亦能化一切众生。 已能过教人知。 是等想及外道倒相所不能坏。 今云。 身受心法(如次一二三四之行)施慈惠(如次无贪无瞋无变。 即五六七行能长养)过去因忍(第八行能长养)现在因果忍(第九行能长养)未来果忍(第十行能长养)合名十长养心。 是能长养也。 又此十行菩萨。 世门果始化王。 偈曰。 银轮三天性种性(云云)本业经曰。 银宝璎珞。 菩萨字者。 所谓性种性中有十人。 其名欢喜菩萨(乃至)真实菩萨。 银轮王。 五百福子为眷属生二佛土。 受佛教行化三天下(云云)三道种性者。 即是上品伏忍三贤之中十回向位道种性者。 梵网经说不可坏性。 即十回向中。 初凡回向全及第十回向少分(取入住二心不取满小)次说道种性。 即第一回向满心四善根性。 古迹云。 不可坏性者。 十回向也。 已坚固故。 道种性者。 顺决择分引圣道故。 虽回向摄别说如常途解。 由是仁王经十回向位。 皆名道种(云云)又仁王经说。 复有十道种性地。 所谓戒忍·知见忍·定忍·慧忍·解脱忍·空忍·无相忍·无愿忍·无常忍·无生忍。 此菩萨十坚心作转轮王。 亦能化四天下。 生一切众生善根(云云)又同经偈曰。 道种坚德转轮王。 七宝金光四天下(云云)今会两经所说相违云。 不可坏性。 与道种性。 其心体一如何。 则非不可坏。 则非名道。 若非道种性者。 不可名不可坏性也。 凡十回向为修习之状也。 游心法界心顺如相。 寂然不动。 一切平等。 悉同虚空。 若不尔者。 不可名不可坏。 非不可坏者。 不可同虚空如如相。 回向同一切非顺如修习心。 应不能为道种性。 引发见道无漏智。 不能引无漏者。 应非名道种性者。 既如入道次第释。 地前三十心中前二十九心。 全分是资粮位。 第三十心入住二心资粮位摄也。 其余一分满心。 是加行位。 名顺决择分。 此加行位。 亦总言第十回向心摄。 前九心不可坏坚心修习若无。 则顺决择心智应不生。 由是二性名虽别。 其体全同。 谓道是无漏。 即初地已上名也。 此四善根名可坏心。 以能引发故。 亦名种姓。 种姓即种子。 道即种性。 此种性体持道业用。 持业释也。 道体持种姓业用亦得也。 已上释道种性名体已。 十回向者。 回向。 谓游心法界平等无别。 一观一合为相。 回因向果名为回向。 谓此位菩萨。 从真实心入众生空·无我空二空。 平等无别。 一观相一合相。 学习百千万亿般若波罗蜜空观故。 回因向果。 复次无量心。 不舍不受故。 十回向法如是。 云何十回向菩萨名字。 一救护众生离生相回向。 此位菩萨。 而行六度四扬等法。 悉为救摄一切有情。 令离生死得涅槃乐名救护众生。 入平等观不见怨亲众生等相。 名离生相。 故名救护生等(观本业上说。 十向所观云。 一谛二谛正直。 所谓学习第一义论。 观一切法相如不可得故。 以离生相回向等也)二不坏回向。 此位菩萨。 于三宝所得不坏信。 同持诸善回向众生令得善利故名不坏(旧云。 二深第一义智。 所谓五神通。 是惠性差别用故。 天身通。 天眼是微细色等是三世切法。 天耳闻十方声等。 天他心智。 如一切人心。 天宿命通知三世六道命分。 以无生智见一切故)三等诸佛回向。 此位菩萨。 学三世佛不着生死。 不离菩提修回向事。 名等诸佛(旧云。 三淳至。 所谓于无生惠中四不坏净。 于佛法僧戒信不可坏故。 名等诸佛)回至一切处回向。 此位菩萨。 修习一切善根时。 以彼善根如是回向。 分此善根功德之力。 至一切三宝之所。 一切世界众生之所。 作谓供养利益之事。 譬如实际无处不有故。 名经一切处回向(旧云。 四量同神力。 所谓生住灭三相。 诸法本无。 假名生。 已有还无。 假名灭。 不空有法假名住。 是故通达一切空而不二。 名世谛相。 空一谛相故名经一切处)五无尽功德藏回向。 此位菩萨。 修悔过善根离一切业障。 于诸如来一切众生所有善根。 皆悉随喜。 以此善根皆悉回向。 庄严一切诸佛净刹。 常作佛事善巧方便。 具诸功德离诸虚妄而无所著。 由回向已得无尽善根。 名无尽功德藏(旧云。 互善计量众生力。 所谓五阴色者。 异空色集成大色分故。 色相空。 刹那刹那成心故。 心相空。 受相行识无集无散。 一相无相无相故。 名无尽功德藏)六随顺一切坚固善根回向。 此位菩萨。 以内外财。 随众生意而惠施之。 见诸苦者。 悲以身代。 坚因安住自在功德。 以如是等诸善功德而回向已。 令一切生得大智惠除灭大苦故。 名随顺一切坚固等(旧云。 六佛教化力。 所谓十二入。 内六根外六尘为识所入处故。 名为入。 其惠者。 不在内不在中间不在外。 一切法无自无他故名随顺等)七等心随顺一切众生回向。 此位菩萨。 而能增长一切善根修习。 究竟安住忍力闭恶越门永离颠倒。 不着诸行。 一切善根。 由皆悉回向。 为一切众生作功德藏。 菩萨一切拔出生死令得众善等死差异故。 名等心随顺(旧云。 七趣向无碍智。 所谓十八界。 六根六识六境。 一合相一切法。 亦一合相故。 故名等心随顺等也)八如相回向。 此位菩萨。 成就念智安住不动心无所依。 寂然不乱。 不违一切平等正法。 严刹度生。 所修诸善。 皆顺如相。 而为回向名如相(旧云。 八随顺自然智。 所谓因果。 善恶名因。 苦乐名果。 所由为因。 所起为果。 由起相待通名因果故。 因果二空无生无灭。 皆一合相故名如相)九无著无缚解脱心回向。 此位菩萨所摄善根。 离憍慢等所有缚等得解脱心。 行普贤行。 所习诸善不执。 为已及以他人以无缚着解脱之心回向。 饶益品物一切故名无著无缚解脱以(旧云。 凡能受佛法僧故。 所谓二谛空。 因缘集故。 谓之有非。 云有是有。 因缘散故。 谓之无非。 云有是无。 故有无。 般若解脱无二相故。 文名无著无缚解脱以)十法界无尽回向。 此位菩萨。 离垢僧系顶。 受大法师记别。 法施化生。 严净世界出生智等。 悉同虚空而无限量。 凡有善根修于回向悉等法界故名法界无尽(旧云。 十以自在惠化一切众生。 所谓中道第一义谛。 般若处中。 而观达一切法而不二。 其观惠转转入圣地初大故名相似第一义谛观。 而非真中道第一义谛观故。 名法界无尽也)今云。 第十回向位。 以自在观惠。 作中道第一义谛观。 虽然有漏观惠故。 非真观名相似观。 虽相似法。 以有漏惠离言中道为境。 习修同时。 必得修本有无漏种。 由是此相似观惠缚入圣地位(初地见道)得入真中道第一义谛观。 其真观者。 初地上有三观心入一切地也。 三观心者。 从假名入空名二谛观(是一)从空入假名名平等观(是二)如是二观方便观因二空观得入中道第一义谛观(是三)双照二谛。 心心寂灭。 进入初地。 法流水中。 名摩诃萨。 已上十回向菩萨。 在此位中。 凡所修行。 皆回一切名为回向。 此十回向即名十金刚心。 何由名金刚心。 谓此十回向位。 世间(有漏心)修习之终。 坚固不可坏故。 名为金刚。 由是仁王经亦名十坚心。 何等为十。 经说。 十坚心者。 初观五蕴五忍(一戒忍·二知见忍·三定忍·四惠忍·五解脱忍也)次观三界因果三忍(一空忍·二无相忍·三无愿忍)复次观二谛虚实。 及一切无常之无常忍。 后观一切法空无生忍。 如是十忍心名十坚心。 亦名十金刚心。 如是十坚心修习相。 可谓回因向果。 一一顺如相故。 无不法界无尽故。 名为十回向又第十回向满心加行位欣求趣向彼见道决择故。 虽名顺决择分。 仁王经总以十位为道种姓。 说伏忍三十人。 即三贤三十心。 但于梵网经中。 别离出满心位名道种姓。 前回向位名不可坏。 今此章文。 以五忍别分别伏断。 今此满心。 但伏无断。 仁王经说。 尤以为近。 上来所明伏忍三品下·中·上。 如次了知。 谓忍可有品伏惑亦自有品。 虽尔今对次四忍断为主总名伏忍。 忍忍可达悟故。 由此忍可之伏第三啭之依士释。 忍是惠故。 此忍起惠体持伏业用持业得名。 亦能伏忍。 是体持所伏业用。 是持业释自是已上梵网·仁王·本业所说六种恼中。 第一二三种性释义。 即五忍中初伏忍下中上三品释已。 即十三住中除本种性。 *除十二住中第一胜解行住全分释已。 亦是三贤十圣中。 三贤全分三十心释义。 大不如是。 信忍者。 此亦有下中上三品。 下品谓十地中初欢喜地。 中品谓第二离垢地。 上品谓第三发光地。 是为三品信忍。 如唯识章云。 二信忍在初二三地。 创得不坏信相。 同世间类故(云云)(今云。 名坏信者。 于佛法僧戒得不坏信也。 同世间类等者。 同诸有情世间类。 一修施戒修福业等也)初欢喜地者。 亦名极喜地。 深密经四地波罗蜜品说。 善男子。 成就大义得未曾得。 出世间心生大欢喜最初。 是故名极喜地(十地论十三。 世亲摄论出名极喜地。 亦瑜伽四十七住品名极欢喜住)成唯识论九。 曰一极喜地。 初获圣性(第一因)具证二空(第二因)能益自他(第三因)以此三因生大喜故(今云。 初护圣怜者。 法尔无漏种。 本来虽有。 不名获成就。 今极喜地时。 初得名成就故云初获也)第二离垢地者。 深密经四说。 远离一切微细犯戒。 是故第二名离垢地。 瑜伽四十八说。 于此住中。 净心意乐成满趣入。 在所生处多作轮王王四大洲。 以自在力。 令多有情止息初戒不善业道。 劝彼受行诸善道。 当知。 威力过前十倍。 谓意乐净故。 性戒具足故。 离功种毁犯戒垢故。 一切业道。 一切因果。 了知通达故。 于诸净业能自受行。 亦尔劝他令其受行故。 于有情界。 诸业所生众苦艰辛得大哀愍。 如实观照故。 善根清净故。 受生故。 威力故。 由离一切犯戒垢故。 名离垢地。 此名为增上戒住(云云)成唯识九曰。 二离垢地。 具净尸罗远离能起微细毁犯烦恼垢故(云云)第三发光地者。 深密经四。 瑜伽四十八。 十地论十三。 世亲摄论七。 成唯识九。 同名发光地。 深密经说。 由彼所得三摩地。 及闻持陀罗尼。 能为无量智光依止故。 第三名发光地(云云)瑜伽四十八说。 若诸菩萨。 先于增上戒住已得十种清净意乐。 作意思惟解了通达。 复于余十种净心意乐。 作意思惟。 成上品圆满故。 过增上戒位入增上心住。 菩萨安住增上心住。 观能成辨彼智光明。 唯是无倒胜三摩地。 观所引发一切静虑等持等至。 皆菩萨藏。 听闻为先。 皆闻正法以为缘起。 观见是已发大精进勤求多闻名闻正法。 不借身命无有资财内外爱物而不能舍。 有遇师长。 必誓承事。 若蒙尊教必誓奉行。 若闻佛法一四句颂。 欢喜踊跃。 胜得三千大千世界充满大珍宝聚。 闻一句法。 是佛所说。 能引正等觉。 能净菩萨行。 欢喜踊跃。 胜得一切释梵护世(四天王)转轮等极尊贵位(乃至)广说。 由发闻行。 正法光明等持。 光明之所显示。 见故此地名发光地。 由内心净能发光明。 是故说名增上心住(云云)又成唯识九说。 三发光地。 成就胜定(疏云。 三摩地。 此云等持。 即静虑。 三摩钵底。 此云等至。 即无色定)大法(疏云。 殊胜名大真如。 净界云大法也。 法者教法也)总持(疏云。 四陀罗尼。 此云总持念惠为体)能发无边如慧光(云今云。 经云。 三摩地。 唯识云胜定。 体相同。 谓此地所得定闻持。 闻持闻持定中差别。 依定发智光名发光地。 发谓因。 光谓果也。 陀罗尼。 此云总持。 念惠为体。 有四。 一法陀罗尼。 二义陀罗尼。 三咒陀罗尼。 四能得忍陀罗尼也。 法义者。 如次能诠所诠。 咒如常。 能得忍者。 此地断。 于三惠有忘失。 所知障故。 得大法真如之总持。 此中能得忍者。 能念得菩萨即可也。 云何得忍可了。 谓菩萨了知咒陀罗尼都无有义。 其一切义圆成实。 已上谓习陀罗尼云能得忍。 伽四十五菩萨地说已上就新译家释。 若由旧译。 仁王本业二经。 名明惠地。 本业经说曰。 此地菩萨。 习古佛十二部经。 化诸众生故。 名明惠云云。 今云。 此理难了)问。 三贤初有十信。 一一有十为有法明门。 亦中品修十信。 一一有百为千法明。 亦上品修十信。 一一有千为万法明。 前既具明。 然今复入圣位进上地名为信忍。 信心体性。 与前别如何。 答。 如本业经(下卷)说。 佛子。 舍凡夫行(有漏分云凡夫)行生在佛家(入见道无漏云生佛家)绍菩萨位入圣众中。 四魔不例。 有无二边。 平等双照。 大信如满。 习学无生中道第一义谛观上。 至二地三地(乃至)第十一地。 明观法门。 心心寂灭。 法流水中。 一相无相。 二身无方。 通同佛土故名欢喜地(云云)(今云。 由今家意。 地前十信有亦进亦退。 故为可坏信。 初地入见道。 初得不坏信也。 何故不坏耶。 谓初地无间道。 如与智冥合。 平等平等无戏论无所得处。 信初起全无可坏理也。 又云。 旧译云大信。 于中道第一义谛观信心始满者为大信。 与今家意全同也)又同经上同。 一欢喜地。 住中道第一义谛惠。 十无尽愿。 现百法身入十方佛土。 作五神通入如幻三昧。 现作佛化无量功德。 不受三界凡夫时果。 常入上乘位。 一心四谛二种法身(下卷曰。 佛子。 有二法身。 一果极法身。 二应化法身。 其应化身。 如影役形。 以果身当曰应身等常也)变易受生三观(一二谛观。 二平等观。 三中道观。 是云三观)现前常修其心入百法明门。 所谓十信一信有十。 为百法明门。 灭十三故(七见六着云十三烦恼。 经上卷说)烦恼毕竟不受。 心心寂灭。 法流水中。 自然流入萨婆若海。 今云。 此经所说。 与瑜伽说稍有相违。 四十七住品曰。 若诸菩萨。 从胜解行住入极欢喜住。 先于无上正等菩提。 菩萨弘愿。 未善通达菩提自性。 未善通达菩提方便。 为分随顺他缘而转。 不善次定除舍彼故。 发起六相。 新善决定内证修性。 菩萨大愿。 超过一切余白溪愿无等不共果。 是世间超越一切世间境界。 随救一切有情苦故。 不共一切声闻独觉。 虽一念起此愿。 法性自尔。 能得菩提无量白法可爱之果。 如此菩萨善决定愿亦名发心。 又诸菩萨发广大愿心已超过菩萨凡异生证入菩萨正性离生生如来家成佛真子。 决定趣向正等菩提。 决定绍如来圣种。 又正获得如实证净极多欢喜。 一切利有情事。 一切菩提资粮圆满。 一切无上菩提。 一切佛法。 一切佛作事。 是等诸法速疾圆证。 自观己身能正随顺如是解了。 极多欢喜。 又自了知。 我于无上菩提。 今已邻近于大菩提。 我胜意乐已得清净。 我今已离一切怖畏。 由是因缘极多欢喜。 又现法中。 能起菩萨一切精进。 信增上力为前导故。 于当来世。 如前所说菩提分品十种大愿。 今即于此极欢喜住能具引发(十种大愿者。 受持无上法。 二劝请妙法论。 三顺行菩萨行。 四成就器有情。 五见佛供养事。 六修治白佛因。 七不违佛菩萨。 八利生无空过。 九为证作佛事。 大以无断尽)复有十种净修住法。 由是能令极欢喜住速得清净。 一者诸佛法深生信。 二者发大悲。 三得发大慈。 四者行喜舍。 五者利有无厌倦。 六者善处解诸论。 七者善解了世间。 八者正行修惭。 九者坚固力持性。 十者供养诸如来。 又诸菩萨。 于此十法受学随转多修习已。 复于余九增上戒等诸菩萨住。 从佛菩萨专精访求一切种道过失及神通乐无失坏道。 善取其行得等流相。 于一切住自然升进。 证大菩提为大导师。 率领一切有情商旅。 超度生死旷野险道。 当知。 此中诸行能入说名为行。 若正入时说名为得。 入已乘利成辨圆证说名等流。 又住于此在在生处。 多作轮王王赡部洲。 得大自在。 远离一切所有悭垢。 威被有情调伏悭吝。 诸四摄事所作业中。 一切不离佛法僧宝。 证一切种菩提。 作意恒发愿言。 我当一切有情中尊。 作诸有情一切义利所依止处。 若乐发起如是精进。 弃舍一切家属财位。 归佛圣教净信出家。 一刹那顷。 瞬息须臾能证百三摩地。 以净天眼。 能于种种诸佛国土见百如来。 又即于彼变化住持菩萨住持皆能解了。 以神通力动百世界身。 亦能往放大光明。 周匝遍然。 普令他见化为百类。 成熟百种所化有情。 若欲留命能住百劫。 见前后际。 各百劫事知见。 能入蕴界处业诸法门虫。 于百法门能正思择。 化作百身。 百身皆能现百菩萨。 眷属围绕。 自兹以去。 是诸菩萨。 由愿力故。 当知无量威力神变安住如是极欢喜住。 诸菩萨众。 愿力增上。 能引无量殊胜正愿。 所作神变如是正愿。 乃至俱胝那庾多百千大劫。 不易可数。 当知是名略说菩萨极欢喜住。 谓善决定故。 四相发心故。 发起精进引发正愿故。 净修住法故。 开晓余住故。 修治善根故。 受生故。 威力故(已上八行由说极欢喜住。 是略说也。 广说如十地至极喜地所说)此中由能摄持菩萨义故。 说名为地。 能为受用居处义故。 说名为住(已上瑜伽论住品取意云云)又本业经(下卷)说。 从住前进初地道。 从初地入无垢地相曰。 住前信想菩萨。 信佛教修十戒。 历劫满足。 入初住位。 复从是位修行百法观门。 所谓十信等。 如前已明。 以明百法观达三正观。 灭十三经如实相入十行初住。 尔时佛子。 复从是行观修千法明门。 所谓十信等如前已说。 又将至十回向。 转转达一切法无相百千生灭。 皆不可得入初回向位。 复从是回向明明转照照智学相做平等观假得中道第一义谛心。 念念寂灭。 入万法明门。 从十信乃至十回向。 自然流入平等道无得一相。 真实观一照相入初地道。 佛子。 复从初地正观一照智入百方阿僧祇功德法门。 于一相观中一时行(乃至)第十地心心寂灭。 自然得入无垢(等觉)地(云云)今云。 由是可知。 从十信初至等觉地信之为体毫无差异。 若异者。 云何有自然流入平等道。 故知。 信体虽一。 真与做惠有别。 有与无相有差。 遂隔位次宽与狭。 胜与劣。 不坏与坏。 自为差别。 今此信忍。 以欢喜地圣种性中真观净法智不坏现前创首故。 为示是云大信始满。 亦为信忍之初。 大谓真净法界绝言法性。 遍满一切法处名大。 当知。 信忍之信。 十地位初极欢喜住始满。 不坏大信。 由是所生忍故名为信忍。 自地前初发心至三贤终。 修习相似第一义谛观。 起不坏信。 真净法界。 大心现前。 真实三观。 无相有法明门。 与智冥合。 平等平等无戏论无所得。 自是修习增进。 自然流入萨婆若海。 地前修习十信。 转转今增进。 创得圣性大信满。 上来所云。 自三贤初今入圣位中门修习增进之行相也。 由十信之忍可第三啭依士释也。 亦今始满大信。 体持忍可达悟等用持业释也。 又初欢喜地至第十地云地六种性中。 名圣种姓。 亦名正法性。 梵网古迹云。 正法性者。 即圣种性通摄佛地已了真性名正法性(云云)(今云。 此古迹意。 正法性中。 初地见道。 至第十地。 地地胜进修道。 住如来他名究意道。 初地已上一分证故。 渐渐胜道云已了真性。 若至佛地经圆证也。 故云究竟道。 正法谓真如净法界也)仁王经曰。 信忍菩萨。 所谓善达明中(今云。 达谓达悟也。 明谓菩萨所修明观法门。 今云。 善达明者。 达悟百法明门也。 三贤初住修习百法明门。 至三贤终增进为无量门。 是即如与智冥合。 心心寂灭。 而今初入圣位时了达。 明明法门。 百万阿僧祇功德。 一切行尽入百法明门云善达。 明明谓无漏观谓慧也。 入初地时。 无量明明法门。 一切行尽入此百法明门故。 达悟百法明门云善达明也)行者。 断三界色烦恼缚(今云。 初地见道所断惑。 分别起烦恼所知二障。 种子习气共断。 俱生烦恼障现行地前渐伏。 初地已上伏令然尽然故。 意力有时。 犹起而不然。 八地已上。 永不现行。 习气每断。 所知地地断除。 种金刚断。 又分别所知障现行。 地前资粮位中渐伏。 加行位中顿伏尽。 种习初地断。 又俱生所知障现行。 地前渐伏。 乃至十地方永伏尽。 又种习断前六俱者。 八地伏尽。 种习皆地地断。 又第七俱者现行。 金刚心加行道伏。 曰无间道断。 种解脱道断。 习是今家所论。 如成唯识九说。 问。 由今家所论。 今所引旧经说。 初地行者。 断三界色烦恼缚。 何故举色不举心。 亦举烦恼不举所知耶答。 本业上卷说。 喜忍伏三恶道。 离忍伏人中业道。 明忍伏六欲天业道。 是即如次明初二三之地所伏所断。 今此文言断者。 永伏名断。 烦恼缚者。 俱生烦恼。 非分别起也。 缚谓现行非种子。 种子金刚心断故。 又故意方行贪等。 是非色惑可云心惑。 会间故意方行贪等云色烦恼缚。 本业经三恶道者。 就见道断。 分别起惑。 明永伏尽名为断。 永伏尽相。 犹断种故也)能化(今云。 化益名为化)百佛(今云。 信忍下品初地位。 化度百佛国土也)千佛(今云。 信忍中品第二地。 化生千佛国土也)万佛(今云。 信忍上品第三地。 化度生万佛国土也)国(今云。 化度佛国土生)中现百身(今云。 现百身化生初地菩萨也)千身(第二地所现也)万身(第三地所现也)神通无量功德。 常以十五心为首。 四摄法(今云。 施心好语心益心同事心也)四无量心(慈悲喜舍)四弘愿(今云。 度生学法事佛证菩提)三解脱门(空无相无愿)是菩萨从善觉地(今云。 初欢喜地。 旧译家名)至萨婆若(一切智智觉位也)以此十五心为一切行根本种子(已上。 旧译仁王经。 以私意注之)由是初二三地菩萨。 信忍下中上三品也。 又同经偈曰。 若得信忍。 必不退进入无生初地道。 教化众生觉中行。 是名菩萨初发心。 善觉菩萨四天王(初地菩萨所受世间果报也)双照二谛平等道(今云。 新译所云离言中道观)摄化众生游化百佛国。 始登一乘(今云。 理一乘也)无相道入现般若名为住(今云。 名极欢喜住。 持德不退名住。 瑜伽四十七说。 能为受用居处义故名为住)住生德行名为地。 初住一心足德(功德)行于第一义而不动(已上初欢喜地)离达(今云。 第二离垢地。 达悟菩萨也)开士忉利王(第二地离垢菩萨。 所受世间果报也)现形六道千国土。 无缘无相。 第三谛(今云中道)无无无生无二照(今云。 照者智也。 已上第二离垢地了)明慧空照。 焰天王(今云。 第三地菩萨。 旧译云明惠菩萨。 新译云发光菩萨。 但云明惠可言通漫。 余地无漏智。 亦皆明惠故。 新译此地初获胜定四陀罗尼。 此为因发无边妙惠光。 能照法现别能故。 名发光地。 发言彰现别能。 此明惠等一句。 明第三地菩萨所受世间果报。 空照者。 本业经。 说入如幻三昧为此地心因故。 与今此说空照意。 稍相同。 焰天王者。 天欲第四天。 新译所云夜摩天也。 旧云焰摩王。 故今略云焰天王。 夜与焰音相近)应形万国导群生(今云。 入万法明门。 所应第三地故云应形万国也)忍心无二。 三谛中(今云。 空有中三谛。 即计依因三性。 忍可三性非即非离绝言心故。 今云无上也)出有入无变化生(今云。 出有者。 出离有相分别也。 入无者。 悟入无相无分别心。 不执一切故。 自在变化度生)善觉·离·明三道人。 能灭三界色烦恼。 还观三界身口色法性第一无遗照(今云。 此四句一颂。 合说信忍三品断惑。 初一句表信忍三地名。 善觉者。 初地。 离者第二离垢地。 明者第三明惠地。 指三地菩萨故云三道人。 一能灭者。 能断非伏。 如本业经上说。 三贤名为伏断。 喜忍已上亦伏亦断一切烦恼。 觉忍妙觉位。 现时。 于法界中下切无明顿断元余云云。 乃至广说。 今又明初地已上能灭故。 永快尽故。 犹断种故。 云能灭。 本业云。 亦伏亦断意。 全无违。 色烦恼者。 如前已明。 欲界五趣色业道故。 问。 若尔云何云三界色耶。 无色应无色故。 答。 无色定中。 虽无业果。 起定果色生贪慢等云无色见色烦恼。 今能灭是云能灭三界等。 还观三界身口色等者。 还观三思业非业门。 生身口色。 为绝言缘志。 法性第一义不遗照。 照一切法已云无遗照也)已上圣种性。 十地中信忍下中上三品。 初二三地曰名释竟。 顺忍者。 圣种性中。 第四焰惠地。 第五极难胜地。 第六现前地。 是即如次顺忍下中上三品也。 何所由此三地名顺忍耶。 答。 唯识章云。 三顺忍者。 在四五六地。 顺为出世行故(云云)子岛释云。 顺忍在四·五·六地。 顺二乘出世行。 如次修菩提分法四谛缘起观故名顺忍(云云)(今详云。 子岛所释不稳。 当违瑜伽论说故。 瑜伽论意。 顺八地已上忍智云顺。 第三理修菩提分法。 并唯非四谛。 诸谛十二缘起。 皆菩萨所修。 非顺二乘所修。 菩提分法等。 如四十八说四五六地所修文)问。 何故第四地名焰惠地耶。 名有新旧两译相违耶。 答。 旧本业经名焰光地。 又旧仁王经。 名炎惠地。 新译深密经·瑜伽论·十地论·世亲摄论·成唯识论。 同名焰惠地。 论曰。 四焰惠地。 安住最胜菩提分法。 烧烦恼薪惠焰增故(云云)世新摄论曰。 由安住最胜菩提分法故。 能烧一切根本烦恼。 及随烦恼。 皆为灰烬(云云)今云。 此中菩提分法者。 瑜伽四十五说。 三十七助道品。 以菩提分法为惠者。 非皆是惠。 惠之焰故(已上本疏所释)今由四十五意释云。 菩提分法有二。 一者二乘所修三十七菩提分法。 二者菩萨乘三十七菩提分法。 三十七者。 四念住·四正勤·四如意足(欲勤定惠)五根·五力·七觉分·八圣道分。 于此三十七品。 如名相观名二乘菩提分法。 于是观离言法性。 菩萨所修菩提分法。 由四十八所说。 自极欢喜住至第四地增上慧住。 其中间次第超过增进偏由得十种意乐净。 其第九必深信解大乘教。 不爱乐下劣乘作意思惟净心意乐。 由此意乐思惟超过增进入第四地。 长如来家得彼体性。 观一切种菩提萨埵。 增上力故。 修四念住而为上首。 三十七种菩提分法。 方便摄受。 策勤修习。 由是极细我见执着动乱。 皆得毕竟不现行断故。 今此中菩萨所有智慧光明。 一切声闻独觉等不能映夺(已上四十八合文取意)由是等说。 子岛云。 顺二乘修菩提分法释顺忍名。 违瑜伽顺止地忍说故为不稳。 当至第五地应委细辨。 问。 顺上地名顺忍义如何。 答。 如本业经说。 佛子。 大顺无生超忍(云云)(此数第四地文)今以新译意释此经文。 则顺者。 趣向欣求之义。 无生者。 所谓第八地。 无切用无相。 即离言说真如境界。 今第四焰惠已上。 近顺·趣第八地已上所起无相无功用智。 远顺趣妙觉位。 趣向欣求起忍可智。 是第四五六地所修习相。 是瑜伽论名猛利忍。 旧译云大顺无生忍。 四十八说。 以有猛利忍起。 随顺上地忍。 名为随顺忍。 问。 若尔如初三地。 何故不摄顺忍。 别为信忍名无猛利忍耶。 如何。 答。 可谓。 如初三地。 不起随顺上地忍。 俱生恼现起。 地前渐伏。 初地已上顿伏。 尽习气随障地所知障断。 与其俱起烦恼习地地除。 种金刚断。 虽然俱生故。 起身边二见俱贪等。 前三地不能伏现起故。 不能以猛利忍起随顺上地忍。 今是第四地位。 永伏现故。 法执无处永伏彼贪等故。 下品顺忍。 生起第五也中。 亦其余不俱生贪等名。 害伴者永伏。 由是第五地中。 亦近无相。 真俗合观大起顺忍。 由是等猛利修惠增进。 第六地中起殊胜观智。 以不起染净差别。 顺逆为十二缘起观。 皆顺无相多作意故。 名胜智现前地也。 又本业经说。 此第四地入七观法。 一大顺无生观一切法二谛相。 二大顺无生诸佛功德。 三大顺无生观六道众生。 四大慈观说法授乐(大谓无相顺无用无相)五大悲观救三苦生。 六大喜观喜他受乐。 七大舍观令诸众生入平等性。 如是入七观法故名焰惠地(已上由旧译意释也)又由新译经论意云。 此地菩萨观一切种菩提萨埵增上力故。 修四念住而为上首。 三十七种菩提分法。 方便摄受策勤修习。 由是此住菩萨智慧光明。 超过菩提分法为因惠。 是智火光明余三十六为焰。 能断烦恼。 如火焚薪名焰惠地(已上第四地释也)问。 第五地何故名极观胜地。 云何为中品顺忍耶。 新旧两译立名等相违如何。 答。 旧译仁王经。 此第五地名胜惠地。 又旧本业经名观胜地。 无极字。 新译经论。 总名极难时地。 瑜伽四十八说。 今此地中。 显示菩萨于诸圣谛决定妙智极难可胜。 是故此地名极离胜。 即由此义应如此中谛谛相应增上惠正住(已上伽四十八)成唯识九云。 五极离胜地。 真俗两智行相互违。 合令押应极离胜故(已上论文)本疏云。 真是无分别。 俗是五明论有无分别。 令离合一念心合。 合令相应者。 今令一念二智并生名合。 又境同名相应。 疏文云。 相应者。 谓于真观为俗令境*押入名相应。 为一念中。 二智并起名相应。 前四地中。 不能含也。 又旧本业经说。 入法界智。 观一切法尽在一念心中。 十六谛一时行。 今云。 与新译论义意稍同。 又本业经说此难胜地云。 佛子。 顺忍修道。 三界无明疑见。 一切无不皆空。 入辨功德及五明论。 内外方道因果。 鬼师无不通达故名难胜地(已上本业经文)今详云。 此旧译文。 立难胜名释此地为顺忍中忍。 虽尔难了故。 今由今家余处释文义令易了。 云。 此地菩萨。 能令俗谛有分别智。 而与真谛无分别智同时俱起。 以互违法。 令不相违一时并生故名难也。 前四地未能得。 今乃此地得之故。 称为胜。 胜前地以顺趣无相故。 此地名难胜地新译加极言。 意谓。 此名标顺趣无功用无相地。 今真俗合观之极难。 今得云极难胜地也(上来第五极难胜地释已)问。 第六地何故名现前地耶。 何为上品顺忍耶。 新旧两翻立名有相违耶。 答。 新旧两译大有相违。 旧译仁王经说法现地。 本业经与新译同名现前地。 深密经及成唯识论。 同说住缘起智(观十二缘起智也)引无分别(观无染净令现前故无无分别也)最胜般若令现前故(云云)(深密经说于无相多修作意方现在前。 即无除染净观智现前也。 最胜般若者。 染净无差别智现前也)瑜伽四十八说。 第五地中。 于诸谛相应增上慧住。 已得十种法平等性。 此平等性。 今此(第六地)地中成上品故。 极圆满故。 超过前住得入此住菩萨住。 此住中智慧随逐名无著智现前般若波罗蜜多住现前。 由此住故。 于一切世间行无染而行。 此住有猛利忍。 于第七地有加行行边际忍。 是彼随顺忍摄。 又此无著智现前般若波罗蜜多住现前。 能引菩提众缘。 于诸世间有为诸行。 住而不住。 虽于寂灭见寂静德而亦能不住。 如是般若所随逐能入空无愿无相三摩地。 由此三摩地门现前意乐不坏。 证同无量三摩地。 由此地中。 无著智现前般若波罗蜜多住现在前故。 名现前地(已上伽四十八取云)今云。 由此新译论意。 解了深密·唯识经论义意。 可觉其深意。 叶应知现前地顺忍上品。 复由新译意。 可知旧本业经所说意味。 本业经说。 佛子。 上顺诸法观过去一切法一合相。 现在一切法一合相。 未来一切法一合相。 法界因缘寂灭无二故。 名现前地(已上本业经)今由新译家意解此文云。 此中上者胜也。 示顺忍上品。 顺趣无相殊胜一切法一合相者。 示同时同处非即非离绝言缘起故。 今文云。 法界因缘寂灭无二。 今此地中。 观十二缘起智观无染净令现前故。 引无分别最胜般若令现前故。 名现前地也。 瑜伽四十八曰。 又于无相多修作意方现在前(云云)今云。 一切法一合相之言。 甚虽解了。 若谬执解。 则外道见。 如本业经(下卷)说。 佛子。 凡夫善心中尚无不善。 何况无相心中而有无明。 佛子。 而言善恶一心者。 是并沙王国中外道安陀师像。 明闇一相。 善恶相一心。 佛子。 我法正义。 而可得言善恶同一行者。 有缚有解有凡有佛。 相续有劫。 同一行者。 而不得善恶同一心。 古佛常说。 无相智火灭无明开。 乃至广说。 旧中边云。 因第六地十二缘生因处观。 于四谛染净因果。 无有一法可染可净。 新中边云。 由通达此。 知缘起法无染无净。 非谓如也由真如故。 法无染净名真如为无染净。 此论等谈如体。 中边因如体谈法也(已上本疏十末十六纸左)是故。 今家谈性谈非即非离绝言法性。 三十六真实义品。 由此诸菩萨。 于彼名事。 或离相观。 或合相观。 依合相观故。 通达二种自性差别假立。 依离相观。 别观二种自性(云云)(已上本疏九末)故说一合相为令达缘起理。 于是观同时处。 知离言境(已上以新译义意释本业经也)又罗什仁王经数化品曰。 又顺忍菩萨。 所谓观(今云。 第四地所修七观也)胜(今云。 第五地诸谛入观极难胜观。 勤习为所行故名胜地也)现(今云。 第六地染净无别。 胜智现在前故)法(观法)能断三界心等烦恼缚。 今由旧译意释者。 第四·五·六地。 伏诸见(邪见·我见·常见·断见·或盗见·具盗见。 疑见也)从见起六着(贪·爱·慢·痴·欲·瞋)疑见因业三业道(上旧译经文意)此三但于心起烦恼故。 今旧经文。 云灭三界心等烦恼缚也。 又本业经说。 无明与十三(七见六着)为本。 是以就法界中别为三界报(云云)又仁王经偈曰。 焰惠妙光大精进。 兜率天王游亿国。 实智缘寂方便道。 达无生照空有了(今云。 此四句一颂。 说第四地顺忍所修。 初句意云。 智惠光顺趣无相忍故。 云焰惠妙光。 此地菩萨。 以顺无相忍修三十七菩提分法。 现亿法身化度一切众生故。 云大精进也。 第二句意。 示第四地菩萨所受世间果报。 妙光现亿法身游亿佛国度生。 第三句意。 谓以缘寂灭忍实智。 为入无相大惠方便。 第四句意云。 以一一念心。 同时照了空有二谛已有上一颂说第四地了)胜惠三谛自达明。 化乐天王百亿国。 空空谛观无二相。 变化六道入无间(今云。 此四句一颂说。 第五地所修顺忍之相。 胜惠者。 第五地诸谛相应极难胜之惠。 略名胜惠。 此初句意云。 于一切法空有中三谛。 以一念心同时行。 以现无量身为度众生。 入一切佛土受佛法化。 是极唯胜地也。 达谓达悟。 明谓明观法门。 第二句意云。 第五地菩萨所受世间果报。 六欲天中化乐天。 百亿国者。 现法身所化国土也。 第三句意。 顺忍修道三界无明疑见。 一切无不皆空故。 于一念心上。 空有中三谛同一时现。 空空现。 即一切法无二观也。 第四句意。 一切法在一念心欲。 有空中三。 苦集等四谛。 一时现行。 无量身一时变化。 苦乐同时现。 云变化六道入无间。 已上一颂第五极难胜地顺之相也)法现关士自在王。 无二无照达理空。 三谛现前大智光。 照千亿土教一切(今云。 此四句一颂。 举第六地一切法一合相宗灭无二之名云法现。 具云法现前地故。 开士者。 菩萨之异名。 六欲之第六他化自在天王。 为第六地所受世间果报故。 云自在王也。 次三句意云。 此第六地上品顺趣无相忍智。 以观一切法一合相寂灭无二故。 能所照冥合。 平等平等。 达凝宗空。 三谛同时现前大智妙光。 照千亿土。 化一切相。 已上六现前地顺忍之相也)已上顺忍三地别说偈文释已。 又同经说顺忍三地断惑总合。 颂曰。 焰胜法现无相定(今云。 焰谓第四焰惠地。 胜谓第五极*唯胜地。 法现者。 第六法现前地。 谓此三地菩萨顺趣上地天相。 下中上三品类各别入定。 今总合云无相定也)能说三界迷心惑(经上卷说。 焰忍伏诸见业道。 胜忍伏疑见业道。 现忍伏因业道。 此三业道。 自心惑起为三界界故。 云三界迷心惑也)空惠寂然无缘观(中道第一义谛观名云空惠。 寂然者。 以照二谛心心寂灭。 流入萨婆若海之相。 无缘者。 心心寂然。 常住一相。 湛如虚空。 心王所游覆。 无极无际云无缘观也)还观心空无量报(此四五六地。 虽有三品顺忍别。 各于一念心中。 一切法一时观故。 心空寂无相上显现无量身也)已上总合。 顺忍三地颂释已。 上来圣种性中第四五六地。 即顺忍三品释竟。 无生忍者。 圣种性中。 第七远行地。 第八不动地。 第九善惠地是。 即无生忍下中上三品。 问。 何所由名无生忍耶。 答。 唯识章主云。 四无生忍。 在七八九地。 长时任运。 观无相理故(云云)今云。 长时任运者。 第七地无相观始长时。 第八九地任运观真如无相理故。 本疏(九末)云。 即如文智名无生忍体。 此释由瑜伽四十八意。 如次具引。 问。 第七名远行地有何由耶。 自前地转证入此地之相如何。 答。 初明名远行由者。 有新旧两释说莂。 初举旧译说者。 本业经(一卷五纸)曰佛子。 无生忍诸法观。 非有烦恼。 非无烦恼。 一生一灭一果三界。 最得一身一入一出。 集无量功德。 常向上地。 念念寂灭故名远行地(已上旧译)今云。 此文任文取义。 难了名远行义。 解得新释义意而读此文。 两译义意全无相违。 今举新译。 次会此文。 后学审察。 后举新译说者。 世亲摄论云。 何故名为远行地。 谓此地地中。 于功用行得至究竟。 虽一切相不能动摇。 而于无相犹名有行(已上世亲摄论)今云。 此中于无想者。 即无生法忍也。 新译论云。 第八地中得无生法忍极清净。 云妙无相智不为现行烦恼所动。 由是应知。 无生法生忍者。 妙无相智。 今引世亲论。 云而于无相有加行。 是下品忍故也。 旧译经文云。 非有烦恼。 以无相智。 第七地中为修惠故。 云一切相不能动摇。 是亦云。 非无烦恼。 第七地中。 于无相智犹有行故。 瑜伽四十八说。 此第七住犹名为杂。 堕杂染除断烦恼。 亦云非有烦恼非离烦恼等。 与旧译全无违。 又成唯识九曰。 远行地。 至无相住功用后边。 出过世间二乘道故(云云)本疏(九末)释云。 可六地中法执生灭流转灭相故。 未能空中起有胜行。 今此地中。 远离彼(生灭流转还灭)障(所知所也)亦能空中起有胜行。 又四十八说。 披第八地一向清净。 此第七地。 犹名为杂。 与第八地净住为前导故。 当言此地名不染污。 犹未得故。 当言此住堕杂染行。 今此地中。 一切贪等上首烦恼皆悉除断。 当知此住非有烦恼。 非离烦恼。 一切烦恼不现行故。 菩萨如是一切烦恼。 皆悉远离。 难可了知。 一切分别现行随逐。 身语意业。 皆悉安住。 而不舍离寻求胜进勇猛如行。 顾念有表。 为大菩提速圆满故。 离一切相。 无量身语意业随转。 妙善修治。 无生法忍之所显发。 于此地中。 由自觉惠境界故。 超过一切二乘境界(已上四十八文)今云。 名远行地者。 远谓远离。 行谓有知行有功用。 即第六俱生所知障。 此障俱生烦恼。 名微细随眠。 此地中断除已名超过二乘亦云出过世间等也。 旧经文说。 常向上地。 念念寂灭。 即远离有加行有功用之义。 全无边。 本疏(五末)云。 四十八卷第十住中说住。 此住中得无生法忍极清净。 此复云何。 谓诸菩萨。 由四寻思。 于一切法正寻思已。 先时获得四如实智。 如实了如一切诸流。 尔时一切邪分别执皆悉远离。 于现法中。 随顺一切杂染无生观等(乃至)应说。 此如实智始从胜解行住乃至有加行有功用住。 未极清净。 今此住中。 已极清净。 是故说云无生法忍。 即如实智名无生忍体。 然今实义寻思唯有漏唯加行心推求。 非根二后智故。 如实智通有漏(加行时有漏智)无漏(根后时无漏也)通三智故。 如实唯忍。 可故。 是果寻思唯加行故。 是因七十三中四如实智。 唯依无漏说为无生忍体。 不言通有漏(有漏加行者)余处据实通有无漏。 未即可位名为寻思。 起忍印时名如实智(云云)(已上本疏文)又问。 超过第六地得入第七地之相状如何。 答。 四十八说。 云何菩萨有加行有功用无相住(是第七地住之名也)谓谓菩萨于前第六缘起相应增上慧住。 已得十种妙方便慧所引世间不共一切有情而共一切世间进道胜行。 即由如是妙方便慧所引不共进道胜行成上品故。 极圆满故。 超过第六住。 得入第七住。 谓依能起世间兴盛摄受福德。 依于有情。 利益安乐增上意乐。 依为菩提福德资粮。 依菩提分德后后胜进。 伏不共声闻。 依不共独觉。 依有情界。 依诸法界依诸世界。 依诸如来身语心知。 是名妙方便慧所引不共进道胜行处所略义。 菩萨与彼共相应故。 便能通达无量如来境界。 及为彼起无功用无相无分别无异分别。 观无量佛境界。 起无间无阅精勤修学一切威仪行住作意。 一切分位名远离道。 彼于一一心刹那中。 十波罗蜜多而为上首。 一切菩提分法圆满殊胜。 今即于此第七住中。 具足发起一切佛法。 觉支圆满。 此住菩萨。 加行行圆满所摄故。 妙智神通行清净。 能入第八住故。 由是菩萨此住无间。 能入第八极清净住(乃至广说如前所引)谓如方便慧所引世间进道胜行成满。 得入此住故。 通达佛境界。 无间断无间灭。 勤加行故。 刹那(云云)圆证一切菩提分法故。 安立染污不染污故。 有加行行圆满摄故。 名远行地。 即由此义亦名有加行有功用无相住(已上瑜伽四十八取意)第八不动地者。 圣种性中。 无生忍中品位也。 初举旧记说者。 本业经(下卷)曰。 佛子。 是故菩萨。 无生观舍三界报变易果。 用入中忍无相慧。 出有入无。 化现无常。 自见己身当果。 诸佛摩顶说法。 身心别行。 不可思议故名不动地(已上旧译今以新译意释云。 无生观者。 无相观也。 舍三界报业者。 旧译意以新译所云变易生死。 为无漏界外生死。 新译云转异熟。 如成唯识第八。 旧译立四种生死。 一分段生死。 二变易生。 三尔中间生死。 四初流来生死。 新译立分段变易。 生死。 今舍三界报变易果者。 菩萨居二尔中间生死之意也。 具会如胜鬘义疏下卷)次示新译意者。 瑜伽四十八说。 自第七地转入第八地之相云。 菩萨无加行无用功无相住。 谓诸菩萨。 于初无相住中已得十种入一切法第一义智。 如经(十地经)广说。 谓依三世如其所应。 本来无生无起无相。 依余因性无成无坏。 依第一义毕竟离言诸自性事。 言说造作影像。 自性由体相故。 及因性故。 都无所有。 即由如是杂染体性。 无流转性无止息性。 依此无智邪执为因。 于彼离言诸有体事初中后位一切时分。 染平等性。 依于真如无倒证入。 无有分别平等性故。 能除杂染。 是名十种入一切法第一义智。 略所说义。 如是十种入一切法第一义智成上品故。 极圆满故。 超过第七杂清净住。 得入第八经清净住。 住此住中。 于无生法。 证得菩萨第一最胜极清净忍是诸菩萨得此忍(最胜极清净忍)故。 得甚深住。 先于第一无相住中四种灾患。 今悉除断(四种灾患如首注)又此菩萨。 于甚深住极生受乐。 即于如是法门流中。 蒙诸如来觉悟劝导。 授与无量引发门智神通事业。 如是蒙佛觉悟劝导。 引发无量分身妙智得十自在。 得自在故。 随所欲住。 如意能住。 随乐安住。 静虑解脱等诸心住。 如意能住。 若暂思惟一切食等诸资生具。 悉皆成辨。 一切世间工业明处。 如其所欲悉能现行。 普于一切能感生业。 及于一切受生处所。 皆随所欲。 自在往生随所爱乐一切神通所作事业。 皆能起作。 一切妙愿。 随其所欲。 皆得称遂。 又有弃舍粗见。 诸佛恒常无间不离见佛。 其余所有善根清净。 金喻光喻。 如经(十地经)应知。 此住菩萨受生威力诸殊胜事。 皆如经(十地经)说。 是名略说菩萨无加行无功用无相住。 于此他中。 舍先所有加行有功用道。 具心升上无行无功用。 任运而转不动胜道。 是故地名不动地。 即由此义当知。 说名无加行无功用无相住(已上瑜伽论四十八取意)又无性摄论云。 一切有相一切加行。 皆不能动第八地心故。 第七地虽一地相不能动之不现行故。 然不自在任运而转有加行故。 第八地中任运而转。 不依加行。 无功用故。 亦无烦恼。 见为七入二地之别也(已上无性释文。 本疏引之云。 有加行者。 犹有烦恼故云云)又十地经曰。 报行纯就有间杂故名不动。 此地已上明知。 无相非有间杂。 今云。 间者间杂。 无有相心间杂云无间也。 此地中以有相有功用加行名烦恼。 是皆从法执所知障起故。 为起赖耶爱因故亦名烦恼也。 又大乘入道章云。 八此地菩萨妙无相智。 不被一切有相功用。 及诸烦恼而鼓击。 所以此名为不动(云云)今云。 动谓有相有功用有加行间杂。 无间杂云不动也。 今问。 何故第八地于无生忍为极清净。 然旧对仁王·本业经。 第八地为无生忍中品如何。 答。 第七地无相住。 有加行间杂故为下品。 第八地无相无加行无功用无间杂。 虽极清净。 但于自利任运。 于利他生有不欲行障故。 是为中品不为上品也。 第九善慧地者。 圣种性中。 无生忍三品之上品位。 亦名无碍解住。 本业经中说妙慧地。 亦此地中菩萨云善慧菩萨。 意谓。 善慧即妙慧。 如世亲摄论云。 此慧妙善故名善慧(云云)瑜伽四十八曰。 谓诸菩萨。 于甚深住不生喜足。 复于增上智殊胜性爱乐随入。 是诸菩萨。 于诸法中起智加行。 应为他说一切种智。 普于一于一切说法所作。 皆如宝知。 当知此中说法所作。 诸于一切近稠林行。 如此杂染。 如此清净。 由此杂染由此清净。 若所杂染。 若所清净。 若非一向。 若是一向。 若通二种。 如是一切皆如实。 如是菩萨。 于说法中。 方便善巧。 于说所作方便善巧。 于一切种成大法师。 获得无量陀罗门。 于一切种音说。 与具剖折。 善巧辩才无尽成就如是法陀罗尼。 领受堪能。 菩萨由此胜无碍解引发言辞宣说正法尽所有门。 若由是故。 于诸有情劝导慰喻。 安处事业。 是等堪能。 皆悉成就。 是名菩萨无碍解住。 谓能甚深寂静解脱。 不生喜足入胜进故。 于诸法中。 起智加行宣说法故。 此所作事。 如实知。 故得不思议。 大法师故。 善根清净故。 受生故。 威力故。 由是地中。 一切有情利益安乐清净。 逮得菩萨无碍解慧。 由此善能宣说正法。 是故此地名善慧地。 复名无碍解住(已上瑜伽论四十八文)又成唯识九曰。 九善慧地。 成就微妙四无碍解。 能遍十方善说法故(已上成唯识论文)无性摄论释云。 四无碍者。 由法无碍了知法句。 由义无碍通达义理。 由词无碍分别言词。 由辩无碍自在辩说(云云)如本疏十本(七十六)释。 又旧译仁王经中说无生忍三地断惑功德所现曰。 又无生忍菩萨。 所谓远行不动善慧。 皆亦能断三界心色业习烦恼故。 现不可说不可说功德神通(云云)问。 何故此无生忍三地。 云能断三界心色等习烦恼耶。 答。 今由新译家所释解。 则前五地。 有相观多无相观少。 于第六地。 有相劝少无相观多。 第七地中纯无相观。 虽恒相续。 而有加行。 由无相中有加行故。 未能任运现相(金银等相长约宽云相)及土(大小白土等是约挟云也)入第八地时。 便能永断彼(第八地断二愚云彼。 一于无相作相用愚。 二于相自在愚。 令施相中不自在故)永断故得二(相土)自在。 又障第九地四无碍解者。 入九地时。 便能永断四无碍者。 法(于能诠总持自在。 于一名句字中现一切名句字也)义(于所诠总持自在也。 于一义中现一切义也)词(于一音声中。 现一切音声。 即于言音展转训释自在也)辩(有七辩。 一迅辩·二应辩·三揵辩·四无疏谬辩·五无断尽辩·六凡所说丰义味辩·七一切世间最胜妙辩·如本疏十本七十·五纸引伽七十八)入九地时。 于此四种。 总持自在。 今引仁王经文。 习谓习气。 无堪任性。 烦恼者俱生烦恼。 种现俱名。 若第七地中纯无相观。 虽恒相续。 有加行不自在。 是即所知障中俱生一分名无相中作加行障者。 有此障故。 与是俱起俱生烦恼羸劣者。 伏道不起现行。 若修伏道不现行故。 于第七地。 有加行不自在为杂染烦恼习气。 断所知障。 地地自除。 种金刚断故。 云能断习烦恼。 复若于第八地亦断障地所知障。 俱生烦恼习气自除。 但种金刚心断。 于第九地亦断障地所知烦恼习气自除。 云能断习烦恼也。 心色等者。 若第七地者。 取流转细生相。 是即心色俱愚。 其习亦同心色俱愚。 又若第八地中。 无相作功用愚。 是心惑障其习气。 亦同心惑习相上不自在愚。 是色惑障其习亦同。 又第九地中四无碍不欲行中法词是色惑愚。 义辨是心惑愚。 其习亦色心善达机宜。 是在心故。 此种非一故。 云等也。 由是此三地中。 云能断三界心色等习烦恼也。 三界者示杂染相也。 问。 又仁王·本业两经所说。 此忍三品菩萨所受世间果报所属所化如何。 答。 仁王经说。 速达无生初禅王(今云。 第七地所受用世间果报。 本业经亦同说。 瑜伽论十地经说。 多作他化自在王)常当亿土教众生(今云。 此是第七地所化国王。 及所度众生无数也)未度报身一生在(今由本业经叔云。 经说。 此地菩萨一生一灭一果三界。 最后一气。 意言。 第七地三界分段生死。 以此地为限。 此一果报一生报身。 事化神遍所为化未度者。 入第八地。 唯变易生死化度也)进大等观法流也(今云。 第八地无相平等观所现云等观法流。 经何上地念寂灭意同也。 第七地三义报变易生死。 第八地舍分段变易)始入无缘金刚忍(今云。 无缘者。 无相平等观。 不动云金刚也)三界报形永不受(今由本业经说云。 以三空智观三界二习色心果报灭无所余。 十初变化神通所为所作不一不二。 皆是满足修行开发。 一切功德行土功用开发。 乃至上地一切功德行已修竟开发。 功用一切行具足)观第三义无二照二十一生。 空寂行三界爱习顺道定远。 达正土独谛了(今云。 第三义者。 中道第一义观。 三界爱习等者。 业力变果报。 顺无相平等道。 定为因远为实智变国土云远达正土也)等观菩萨二禅王(今云。 举示第八地菩萨所变所化。 无相平等观。 获得自为故。 舍三界报变易果用入无相平等慧故。 不思变易生死也)变生法身无量光(本业经曰。 八不思议无功用观。 所谓无相大慧方便大用。 无有色习无明。 亦尽百百劫事无量佛土事。 以一念心。 一时行现如佛形。 现一切众生以一念心中一时行已无功用故云云已下经文四句。 以是可了)入百恒土化一切。 由照三世恒劫事(以前引本业经文自可解了)返照乐虚无尽源。 于第三谛常寂然(已上说七八二地已)慧光开士三禅王(已下示第九善慧地所变世间果报所化所利)能于千恒一时观。 常在无为空寂行。 恒沙佛藏一念了(本业经曰。 九入法际智观。 所谓四下辩才。 一切功德行皆成就。 心习已灭无明。 亦除一切佛藏一切变通藏。 以一心中一时行。 无量三千大千世界中作佛所作众生形。 教化一切有情故已上经文)问。 初地已上无漏境界。 何故受世间果报耶。 答。 本业经上曰。 敬首菩萨白佛言。 从初地至后一地。 有果报神变二身。 一法性身·二应化身。 为何名相为何心相耶。 佛言。 佛子。 出世间果报者。 从初地至佛地各有二种法身。 于第一义谛法流水中。 从实性生智故。 实智为法身。 法名自体。 集藏名身。 一切众生善根。 感此实智法身故。 法身能现应无量法身(乃至)应说。 国土亦尔。 佛子。 土名一切贤圣所居之处。 是故一切众生贤圣。 各自居果报之土。 若凡夫众生。 住五阴中为正报之土。 山林大地共有名依报土。 初地圣人亦有二土。 一实智土。 前智住后智为土。 变化净秽。 经劫数量应现之土(乃至)无垢地土。 亦复如是。 一切众生(乃至)无垢地尽非净土。 住果报故。 唯佛居中道第一法性之土(云云)又同经下卷曰。 佛子。 是五贤菩萨。 修诸道法。 证一大果。 为法性体。 其体非有非无(乃至)广说。 言语道断。 心行处灭。 其量难测。 就有谛中修劫量行。 而有果报。 佛子。 有二法身。 一果极法身。 二应化法身。 其应化法身。 如影随形。 以果身常故。 应身亦常。 佛子。 古昔诸佛二身道同。 佛子。 一切菩萨二身。 俱是无常身。 佛子。 一切凡夫亦有二身。 一报身。 二方便身。 报身不共有。 方便身共一切众生有。 佛子。 一切菩萨一切众生。 皆有二身。 一切诸如来常作。 如是说故。 名决定了义。 佛子。 世间果报有。 所谓十住铜轮王。 生一佛土化二天下(乃至)广说。 如前文引释。 上来圣种性中无生忍三品七八九地略释竟。 寂灭忍者。 唯识章云。 五寂灭忍。 在十地佛地。 因果位中圆满寂故(云云)子岛释云。 寂灭忍在十地佛地。 因行圆满。 果德寂静故。 名寂灭忍(云云)今将释寂灭忍。 分为二文。 初由旧译经说而明。 后由新译经前而辨。 初由旧译经论而明者。 此亦分二。 初由罗什所译仁王经说而明。 于寂灭忍作下上二品别。 彼经文曰。 复次寂灭忍。 佛与菩萨固用此忍。 入金刚三昧。 下忍中行名为菩萨(今云。 第十地菩萨也)上忍中行名为萨婆若(今云。 此云一切智智。 即妙觉位也)共(佛与菩萨)观第一义谛(今云。 真如净法界中边离言法性)断三界心习。 无明尽相名为金刚。 尽相无相(今云。 非有非空。 堪然凝寂。 本来自性清净境界也)为萨婆若(今云。 亦名第十一地。 名妙觉地。 于世谛第一义谛。 心言超绝之境。 常住不变真际也)超度世谛第一义谛之外为第十一地(今云。 即尽相无相也)萨婆若(今云。 即第十一妙觉地也)觉非有非无湛然清净。 常住不变。 同真际等法性。 无缘(今云。 无边际平等平等无缘云)大悲教化一切众生。 乘萨婆若。 来化三界(今云。 是故名如来也)已上由旧译经文。 加私意注。 是于此忍不立中忍。 第十地满心位。 正断惑种名为金刚。 其金刚三昧心。 一转妙觉地位之义。 即此经偈曰。 寂灭忍下品观。 一转妙觉常湛然。 今云。 一转者。 能断尽相无相。 是湛寂清净。 常住不变。 即妙觉地位相也。 第二由本业经而辨者。 于寂灭忍立三品别。 一云下品忍观。 即第十法云地。 彼经文曰。 佛子。 菩萨尔时入中道第一义谛大寂忍。 下品中行行佛行处。 坐千宝相莲华。 受佛记位。 学佛化功(化益功用)二习(色心二惑之习)伏断大信成就。 同真际等法界。 二谛一相(今云。 此一相智佛菩萨智母。 此经佛母品。 同佛子二谛义者。 不一亦不二。 不常亦不断。 不来亦不去。 不生亦不灭。 而二相即是圣智无二。 无二故是诸佛菩萨智母也)具一切功德。 入众生根。 无量璎珞功德一时等现一切形相。 故名法云地。 二云。 中品忍观。 为金刚心等觉无垢地。 彼经文曰。 佛子。 菩萨尔时住大寂门中品忍观。 功行满足登大山台。 入百千三昧。 集佛仪用。 唯有累果无常生灭心心无为行过十地解与佛同。 坐佛坐处。 其智见二常无常一切法境。 当知。 如佛名为学佛。 下地一切菩萨。 于此菩萨。 不能别知。 于佛名菩萨。 于下菩萨名佛。 所以者何。 是菩萨。 以大变力住寿百十万劫。 现作佛化初生。 得道转法输入无余灭度。 说八法轮。 似佛非佛。 一切佛等(今云。 当知如佛至此文。 等名为等觉由)威仪进止。 一切法同住是百十三昧中。 如是佛行故。 入金刚三昧。 一相无相寂灭无为。 故名无垢地(今云。 入金刚三昧者。 此位金刚喻文现在前也。 至最极微细二障种。 无不断尽。 如次金刚碎破故。 断折已一切法一相无相寂灭无为。 湛然凝寂。 名等觉无垢)三云。 上品忍寂灭妙观为妙觉位萨婆若海。 彼经文曰。 佛子妙观上忍大寂(灭忍)无相(平等心地)唯以十切众生缘生善法。 亦自持一切功德故名佛藏而寂照一切法。 自佛以下一切菩萨照寂(已上经文)今云。 此经余处文曰。 第四十二地。 名寂灭心妙觉地。 常住一相第一无极湛若虚空(云云)今私释云。 是即凝然常住寂灭一相。 今引经文。 佛名寂照之寂言相。 自此寂灭心现一切种智照达无生。 佛一念心称量尽。 原有谛始终。 唯佛穷尽一切烦恼。 众生果报。 众生根本。 有始有终。 佛心照尽。 是由寂灭照达一切故名寂照。 又一切菩萨照寂者。 照谓即坐照达法性原智。 由此照智。 等觉菩萨。 顿觉无二一切法一合相。 一念心中。 入一切法寂灭无为。 此是由照至寂云照寂也。 自是下地菩萨。 随其所应。 皆照寂无二一切法一合相。 是菩萨渐觉相也。 又以不空三藏所译仁王经。 与罗什所译本并考。 后译不空之本文义易了。 其经文曰。 后次寂灭忍。 佛与菩萨同依此忍。 金刚喻定任下忍位。 名为菩萨(今云。 第十地菩萨也)至于上忍名一切智(罗什云萨婆若是也)观胜义谛断无明相。 是名等觉。 一相无相平等无二。 为第十一一切智地(今云。 罗什云萨婆若也)非有非无。 湛然清净。 无来无去。 常住不变。 同真际等法性无缘大悲。 常化众生。 乘一切智。 来化三界(云云)(已上不空三藏所译之经文也)今由此经文意释云。 佛与菩萨。 共以寂灭忍为依止故。 佛一切种智照必应故。 寂灭无为为依。 可言由寂之照。 又第一地菩萨。 及等觉萨埵。 共金刚喻定住下忍位。 而有第一地菩萨。 但断障地所知障。 障大法智云所含藏所起事业二愚。 与等觉菩萨观第一义寂灭无为。 断最极微细无明任运俱生六七二识烦恼种尽之。 别可言有一分断与全分断之异。 若尔第十地为下忍。 等觉位为中忍本业经说。 甚有道理。 亦名云仁王经说。 第十地等觉位之寂灭忍。 同为金刚喻定之依。 入寂灭无为。 共是由照智之寂。 中品摄。 于下品云住下忍位名为菩萨。 何故不言共住中忍耶。 今谓。 对为一切智之依。 寂灭忍云至。 上忍以不云住中忍。 说住下忍位名为菩萨也。 此是以本业经会仁王经之释。 可知两经深意全无相违。 问。 以六种性摄入五忍。 此寂灭忍如何摄耶。 答。 本业经(上九)说。 佛子。 六种性者。 所谓习种性·性种性·道种性·圣种性·等觉性·妙觉性。 复名六忍。 信忍·法忍·修忍·正忍·无垢忍·一切智忍。 复名六慧。 闻惠·思慧·修慧·无相慧·照空慧·寂照慧(乃至)广说(文)说琉璃宝璎珞菩萨名字曰。 所谓圣种性中有十人。 初名欢喜菩萨(乃至)第十名法云菩萨。 复次说摩尼宝璎珞菩萨等曰。 所谓等觉性中有一人。 其名金刚惠幢菩萨。 住须寂定。 以大愿力住寿百劫。 修下三昧已入金刚三昧。 复住寿一劫学佛威仪修。 佛无量神通。 化导之法。 复住寿万劫。 化现在佛。 入大寂定等觉。 诸佛二谛界外非有非无无色无心因果二习。 无有遗余(乃至)广说。 复说水精宝璎珞曰。 内外清彻。 妙觉常住。 湛然明净。 名一切智地(云云)由是应知第十地法云菩萨圣种性十人中。 第十位人外有等觉性中一人。 说等觉相复说如觉性一切智地故。 寂灭忍有三品位。 又以大唐遍学三藏所译经论。 与前所举旧译两经相对考覆是非。 以有三品应为是正瑜伽。 论四十八(十九)说第十地相曰。 谓诸菩萨无碍解住一切行相。 遍清净已堪为法王。 受法灌顶。 得离垢等无量无数胜三摩地。 作彼所作。 一切智智。 殊胜灌顶后三摩地现在前故。 得一切佛相称妙座。 身诸眷属。 得大光明往来。 普照一切行相。 一切智智灌洒其顶。 既灌顶已。 普能引导所化有情。 于彼解脱方便佛事。 得如实智。 逮得无量无边解脱陀罗门大神通力。 及此增上大念大智增上引发训辞安立。 及大神通增上引发。 善根清净受生威力诸殊胜事一切如经(十地经)应知其相。 是诸菩萨住。 此地中诸菩萨道。 皆得圆满。 菩提资粮极善周备。 从诸如来大法云所。 堪能领受其余一切有情之类离可领受。 最极广大微妙法雨。 又此菩萨自知大云未现等觉无上菩萨。 若现等觉无上菩提。 能为无量无边有情等。 雨无此微妙法雨。 殄息一切烦恼尘埃。 能令种种善根稼穑生长成熟。 是故此地名法云地。 即由此义。 复名最上成满菩萨住。 如是所说后后住中支分功德。 非前前住一切都无。 然下品故。 不随其数。 当知即彼展转修习成中上品。 于后余地证得成满。 方乃建立。 又即于此二位中。 经多俱胝百千大劫。 或过是数。 方乃证得及成满也。 又说。 于极欢喜住中。 一切恶趣诸烦恼品所有粗重。 皆悉永断。 一切上中烦恼品。 皆不现行。 于无加行无功用无功用中。 一切能障一向清净无法忍。 诸烦恼品所有粗重。 皆悉永断。 一切烦恼。 皆不现前。 于最上成满菩萨住中。 当知一切烦恼习气(无堪任性)随眠(种子)障寻。 皆悉永断。 入如来住。 于成满菩萨住入一切种一切所知障习气随眠。 皆悉永断。 入一切种一切妙智清净故。 于如来住。 一切烦恼及所知障。 并诸习气。 究竟清净。 当知菩萨住中修果成满如来住中。 当知获得究竟出离(已上瑜伽四十八取意)又同卷生品说。 诸菩萨生界有五种摄一切生。 于一切住。 一切菩萨。 受无罪生利益安乐一切有情。 何等为五。 一除灾生。 二随类生。 三大势生。 四增上生。 五最后生。 初三生广说如论。 第四增上生者。 谓诸菩萨。 从初地作转轮王王赡部洲得大自在(乃至)第十地作大自在。 过色究竟。 一切生处为最殊胜。 唯第十地菩萨摩诃萨众。 得生其生。 彼诸菩萨。 即由此业增上所感。 是名增上生。 第五最后生者。 诸菩萨。 于此生中。 菩提资粮已极圆满。 或生婆罗门大国师家。 或生刹帝利大国王家。 能现等觉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广作一切佛所作事。 是名略说菩萨最后生(已上瑜伽论生品取意)又成唯识九。 说第一法云地云。 十法云地。 大法智云含众德水。 蔽如空粗重。 充满法身故(云云)无性摄论七(二十一纸)云。 言法云者。 由得总缘一切法智。 总缘一切契经等法。 不离真如。 此一切法共相境智。 譬如大云。 陀罗尼门三摩地门。 犹如净水。 智能藏彼。 如云含水。 有能生彼胜功能故。 又如大云覆隐虚空。 如是法智覆隐如空广大无边惑智二障惑智二障。 此名粗重。 后论又云。 又如大云树清净水充满虚空。 如是法智。 出生无量殊胜功德。 充满所证所依身故。 世亲云。 言充满者。 是周遍义。 十地经论一云。 得大法身具足自在名法云地。 第十二云。 如云身遍满故除垢。 八相成道度众生萠芽故。 又此地如是受法王位。 如王大子于诸王子而得自在。 但由是处有微智障故不自在。 对此障故说后佛地。 又第十二云。 此地得受位者有十相。 一主相大宝花王出。 二量相周圆如十阿僧祇百千三千大千世界。 三胜相一切众宝间错庄严四地相过一切世界境界故。 五因相出世善根所生等。 皆如彼说(已上无性世亲十地等论文。 如本疏十本十三纸)又成唯识九说。 十地断障终。 举第十地断障曰。 十于诸法中未得自在。 障谓所知障中俱生一分。 令于诸法不得自在。 彼障十地大法智云。 (今云。 大法者真如也。 缘如之智如云故。 云大法智云也)及所含藏(陀罗尼门三摩地门等也)所起事业(大法智所起神通等)入十地时便能永断。 由斯十地说断二愚及彼粗重。 一大神通愚。 即是此中障所起事业(智所起神通等事业)者。 二悟入微细秘密愚。 即是此中障大法智云及所含藏者(已上说第十地断障)又说。 金刚心时断障。 究竟入如来地曰。 此地(今云。 指第十地也)于法(总持及定神通业也)虽得自在。 而有余障未名最极。 谓有俱生微所知障(今云。 最极微细无明)及有任运烦恼障种。 金刚(一切皆摧破已故云金刚)喻定现在前时。 彼皆顿断入如来地。 由斯佛地说断二愚及彼粗重。 一于一切所知境(一切诸法)极微细着愚。 即是此中微所知障。 二极微细碍愚。 即是此中一切任运烦恼障种。 (种言含无堪任性已上成唯识论文)又同论第十释颂转依言。 立能转道与所转舍。 后释所转舍分为二。 一所断舍。 谓二障种真无间道(今云。 地地无漏智。 及金刚喻定无间道智也)现在前时。 障治相违。 彼便断灭永不成就(二障种子生缘不成就)说之为舍。 彼种断故(今云。 妄情缘起道理名彼种。 是故悟虚妄本来无已。 妄缘正相永起名断)不复现行妄执我法(今云。 妄情之依他缘缺不用起故。 无应起妄执。 见杌思鬼。 妄情鬼此处本来都。 无悟上此想像都无故。 怖畏眩迷绝倒无也。 此云不复现行妄执我法也)所执我法不对妄情(鬼想像无怖畏绝倒云不对妄情)亦说为舍。 由此名舍遍计所执(已上所断舍释文)二所弃舍。 谓余有漏(疏云。 有漏善除法执。 余异熟生少分。 又异熟威仪工巧三无记法全分)劣无漏(疏云。 十地中所重生无漏法现行。 及此种类中下品种子)种。 金刚喻定现在前时引极圆明纯净本识(疏云。 无漏相续纯一无杂大圆镜智相应第八识)非彼依故(疏云。 彼者余有漏劣无漏意。 谓大圆镜智应第八识。 非彼二依。 若无所依无四缘之缘故。 无应起由故。 自永弃舍也)彼(余有漏劣无漏)种舍已现(行)有漏(善法)及劣无漏毕竟不生。 既永不生。 亦说为舍。 由此名舍生死劣法(今云。 生死者。 有漏善异熟法等。 劣者。 劣弱无漏法也)于此所弃舍。 存二有义。 初有义。 金刚定真无间道。 弃舍余有漏法及劣无漏解脱道证灭。 后有义。 护法论师正义。 金刚心无间道时。 犹未舍彼(余有漏异熟法等劣弱无漏法)与无间道不相违故(意云。 无间道无漏智但断障种。 与余有漏劣无漏。 非障治相违故)菩萨应无。 生死法故(今云。 护法论师立三个理。 是第一理。 意云。 若金刚心间无道时。 无余有漏者。 既应无异熟识故。 此位菩萨有漏善劣无漏。 应无所熏识故)住无间道应名佛故(是第二理。 意云。 金刚心位菩萨。 应无变易生死。 最初无间断。 余有漏异熟无记等已云故)后解脱道应无用故(是第三理。 意云。 若言金刚心位无所熏识。 云此位菩萨名佛故解脱道为何起)由此(下结正义)应知。 余有漏等解脱道起方弃舍之。 第八净识非彼依故(疏云。 前师亦不违理立前师理如疏中已上释所弃舍)今问。 上来所举新译诸余第十地。 与金刚心时为别为不别耶。 答。 非别非不别。 今应真辨明是。 读解深密经地波罗蜜多品应领解已。 彼品说十地中一一地。 有自分圆满与胜进分来满之别。 安立十一种分摄诸地曰。 云何名为十一种分能摄诸地。 谓诸菩萨。 先于胜解行地。 依十法行。 极善修习胜解忍故(今云。 此五句。 说于地前修习初地加行道也)超过彼地说入菩萨正性离生。 彼诸菩萨。 由是因缘此分圆满(今云。 此六句初地自分圆满。)而未能于微细毁犯误现行中正智而行。 由是因缘于此分中犹未圆满(今云。 此七句而未能已下。 明初地胜进分未满。 是即初地胜进道第二地之加行道也。 又地地自分圆满无间解脱二道乃至)广说(如经)而未能于四无碍宣说法中得大自在(是则障第九地之所知障也)由是因缘。 于此分中。 犹未圆满(今云。 已上七句明第八地胜进分未满。 即是第八地胜进道第九地之加行道也)为令此分得圆满故。 精勤修习。 便能证得。 彼诸菩萨。 由是因缘。 此分圆满(今云。 此七句说第九地自分圆满说法自在)而未能得圆满法身现前证受。 由是因缘。 于此分中。 犹未圆满(今云。 此六句说第九地胜进分未满。 即是第九地胜进道为第一地之加行道也)为令此分得圆满故。 精勤修习便能证得。 由是因缘。 此分圆满(今云。 此六句说第十地自分圆满得圆满法身现前说受也)而未能得偏于一切所知境界。 无著无碍妙智妙见。 由是因缘。 于此分中。 犹未圆满(今云。 此八句说第十地胜进分未满。 此是为第十一等觉地。 为加行道也)为令此分得圆满故。 精勤修习。 便能证得。 由是因缘。 此分圆满(今云。 此六句说第十一等觉地自分圆满。 即入如来地加行道也)此分满故。 于一切分。 皆得圆满(今云。 此四句说等觉地圆满故。 如来地一切分究竟圆满也。 已上深密经十一种分了)今云。 由此经文考核成唯识第九文。 既指第十地说。 此地于法虽得自在。 而有余障未名最猛。 此中余障。 谓一切所知境极微细着。 与极微细碍之二愚。 是即任运烦恼所知二障种及粗重。 是既说金刚喻定现在前时。 彼皆顿断入如来地。 是经文言。 胜进分未满故。 为次地圆满。 精勤修习。 即金刚喻定现在前其时断障。 究竟圆满。 一切分皆圆满。 入如来地。 由是第十法云地。 与等觉地心地应别。 又金刚喻定。 亦有无间·解脱二道。 舍亦有断弃别故。 复菩萨生说。 有增上与最后别。 别有第十一地炳然。 是故本业经说。 为下中二品。 同新译说。 虽应云第十地胜进道未满。 为令圆满。 精勤修习。 名金刚喻定故第十地摄。 义意粗相。 末学恐失实义。 今问。 若以第十地与等觉位为别位。 了义灯中所破要集等说相似故。 非被灯破耶。 答。 由此问应有如初所云。 第十地与等觉非别非不别。 是地前中。 以第十回向满心离出立四加行。 有别功用故。 今亦如是。 虽第十地胜进道。 金刚喻定有别功用。 顿断入如来地。 如四加行位历劫修行。 此金刚心亦经百德万劫。 精勤修习入大觉地。 前引瑜伽论所说。 文深应玩味。 勿执文解上来第十地(圣种性一分寂灭下忍)等觉地(六种性中等觉性寂灭中忍)释义竟。 又妙觉地(六种性中妙觉性寂灭上忍)如佛地经论及成唯识第十具说。 总是释五忍名义竟。 次应释章文。 【章】伏忍不断等者。 伏忍如名。 唯伏非断。 地前修习伏故。 无断种义余通断伏等者。 释余四忍断伏。 其四忍中信忍顺忍。 加行智伏势分力伏。 根本智断。 无漏地故。 必断种子。 无王忍中真无漏智断。 势分力伏。 谓非由故意力而能伏之。 但真无漏智起时。 以其势力自伏不现。 如初地真见道无漏智起。 断除地障种时。 由其势力伏障第二地所知障。 令不现行。 如是地地皆有名势力伏然寂灭净者。 明寂灭忍中有非断摄与通断伏。 如经所说。 寂灭忍通佛与菩萨故。 佛寂灭非断摄。 第一地菩萨等觉菩萨。 寂灭忍胜进未满。 精勤修习道伏既长。 通断与伏。 加·根二智起。 已上十观别分别十文中。 六五忍断降分别已。 【章】七六现观(至)先已断故钞曰。 此别分别十文中。 七六现观断障分别。 瑜伽五十五·七十一及第十。 显扬十七说。 六现观一思·二信·三戒·四智谛·五边智谛·六究竟之现观。 如前已列明(此抄第十三四十四具引释)成唯识九(十六纸)同疏九末(八十九纸)具释对法第六说十一现观思现观唯伏等者。 欲界散地思所成惠以能观察诸法共相。 引生暖等善根加行位中。 观察诸法思惠用最猛。 偏立现观。 此现观地前修故。 唯伏现不能断惑信智诸戒等者。 信谓信现观。 缘三宝世出世净信。 此助现观令不退转。 智谛谓一切种缘非安立。 根本后得无分别智。 戒谓无漏戒(道共戒)除破戒垢令观增明亦名现观。 边谓现观边智谛现观。 现观智谛现观后诸缘安立世(出观后观有漏善惠)出世(入观之间)智通伏断者。 信世净信。 有加行伏。 出世净信。 亦通势力伏。 正断助断等者。 释通断由。 智谛与边智谛之现观。 是唯正断。 信戒之上助断故。 此四云通正助。 皆与断名者。 四现观皆云通断。 信通无漏等者。 释信与边之二。 有助与正别。 谓信现观通地前地上故。 通漏无漏。 云通助断边断事惑故者。 瑜伽·唯识。 取后得智断迷事惑。 为如实义故。 边现观是正断也。 周记释云。 问何故唯辨信边二耶。 答。 道共戒现观。 即八道中戒支所摄(正业支三戒支)又在地前无戒根力。 无滥不简。 四不坏信。 即是无漏加行位中信为根本为在两处故。 云通无漏。 意双取故。 瑜伽·唯识。 取后得智为边智故。 言断惑。 简有漏智以为边。 对法意。 取有漏世俗名边智者。 顺有宗也(云云)今云。 周记问答尤妙。 尤可玩已。 今取瑜伽等者。 谓今章文。 取瑜伽七十一。 说边智为正断。 唯识第十亦同。 究竟观等尽智等之究竟位智云究竟现观。 非先已断故者。 非字下脱断烦恼三字。 异本有之。 意云。 究竟现观非断烦恼。 先已断故。 是约断烦恼说。 若断定障等。 二乘究竟容有断义也。 【章】八七作意(至)瑜伽不同钞曰。 别分别十文中。 八七作意断障分别七作意者。 对法九(七纸)说。 谓以作意心所为体。 相从言体。 则随其所应。 俱起心心所为体一了相者。 了达大行。 二胜解者。 思惟六行。 三远离者。 能断智四摄乐者。 为除惛沉睡眠修习净妙作意悦其心。 五观察者。 数数观察进修对治。 六加行究竟者。 初定近分究竟七加行究竟果者。 根本究竟若准对法等者。 秋篠抄曰。 瑜伽论中。 通世出世说七作意。 对法论中。 唯据世道说七作意。 此为不同。 问。 此七作意断障。 云何为伏为断耶。 答。 对法九说唯世道。 唯伏粗细非断随眠。 若据瑜伽说。 通世出世二道说七作意。 故通伏断。 了相·胜解二作意。 唯伏非断。 远离作意已上通伏与断。 具说如对法九(七纸)如此钞第十三(三十一纸已下)。 【章】九七觉支十八圣道钞曰。 别分别十文中。 第九七觉支断障分别。 第十八圣支断障分别七觉支者。 显扬二说。 一念觉支·二择法觉支·三正勤觉支·四喜觉支·五轻安觉支·六三摩地觉支·七舍觉支。 一念遍觉支。 谓由世间道得偏善力见道现前。 由先修习世间念遍觉支。 引得出世无功用无分别。 于谛明了。 于谛不忘。 二择法觉支。 谓由先所引无功用无分别。 依正于念与念俱行。 于谛解了。 于谛觉悟。 如是一切诸遍觉支。 由先所引无功用无分别。 后依止前。 与彼俱行。 皆应了知是中差别。 三正勤遍觉支。 谓于谛心勇。 四喜遍觉支。 谓于谛心悦。 五安遍觉支。 谓于真谛中身心堪任。 六三摩地遍觉支。 谓于真谛中。 心住一境。 七舍遍觉支。 谓于真谛中。 心平等心正直心无转动悦。 又如经说。 即于是中。 复善修习寂静依止乃至广说寂静依止者。 谓欲界寂静依故。 离欲依止者。 色无色离欲依故。 灭依止者。 谓已得蕴处界无余永断依故趣向弃舍者。 谓未来蕴界处不相续故(云云)杂集论十曰。 七学支所缘境者。 谓四圣谛如实性。 如实性者。 即是胜义清净所缘故。 觉支自体者。 谓念·择法·择法·精进·喜·安·定·舍。 如是七法。 是觉支自体。 念者。 是所依支。 由系念故。 令诸善法皆不忘失。 择法者。 是自体支。 是觉自相故。 精进者。 是出离支。 由此势力。 能到所到故。 喜者。 是利益支。 由此势力。 身调适故。 安·定·舍有。 是不染污支。 由此不染行故。 依此不染污故。 体是不染污故。 如其次第。 由安故名染污。 由此能除粗重过故。 依定故。 不染污依止于定。 得转依故。 舍是不染污体。 永除贫忧。 不染污位。 为自性故。 觉支助伴。 修习修果文长如论广说。 修果谓是道所断烦恼永断。 由七觉支。 是见道自体故(云云)今云。 由七觉支辨断伏者。 胜义清净所缘故。 修果云见断烦恼永断故。 通正助二断。 念勤·喜是助伴。 择法·安·定·舍者。 是正断也。 伏唯势力。 非加行伏。 此约见道。 若地前修。 唯加行伏。 若约修道者。 十地中初二三四出观时。 世善心修习。 度有加行伏。 如前五忍分别广辨。 十八圣道又者。 明八圣道支断障分别。 是圣道故。 唯断非伏。 杂集论十(八纸)说。 八圣道支所缘境者。 谓即此后时四圣谛如实性。 由见道后所缘境界。 即先所是诸谛如实性为体故。 道支自体者。 谓正见·正思惟·正语·正业·正命·正精进·正念·正定。 如是八法。 名道支自体。 正见者。 是分别支。 如先所证。 真实简择故。 正思惟者。 是诲示他支。 如其所证。 方便安立。 发语言故。 正语正业正命者。 是令他信支。 如其次第。 令他于证理者决定信有见戒正命清净性故。 所以者何。 由正语故。 随自所证。 善能问答论议决择。 由此了知有见清净。 由正业故。 往来进止正行具足。 由此了知有戒清净。 由正命故如法乞求佛所听许衣钵资具。 由此了知命清净。 正精进者。 是净烦恼障支。 由此永断一切结故。 正念者。 是净随烦恼障支。 由此不忘失正止举相等。 永不容受沉掉等随烦恼故。 正定者。 是能净最胜功德障支。 由此引发神通等无量胜功德故。 道支助伴者。 谓彼相应心心法等道支修习者。 如觉支说。 谓依止远离。 依止无欲。 依止寂灭。 回向弃舍。 修习正见乃至广说。 如是诸句义。 如前所说。 道理应随顺知。 道支修果者。 谓分别(正见)诲示他(正思惟)令他信(正语·正业·正命)烦恼障净(正精进)随烦恼障净。 正念最胜功德障净(正定)故(已上对法论文)前文道支修习下。 依止远离等者。 如前觉支修习下四句。 随次示缘四谛境修习。 所以者何。 若缘苦体为恼苦时。 于苦境界必求远离故。 名依止远离。 若缘爱相若集。 为苦集时。 于此境界必求离欲故。 云依止离欲。 苦缘苦灭。 为苦灭时。 于此境界。 必求作证故。 云依止寂灭。 回向弃舍者。 谓趣苦灭行。 由此势力弃舍苦故。 是故若缘此境时。 于此境界必求修习故。 名回向弃舍也。 大乘法苑义林章师子吼钞卷十四(尾)宽政第二岁次辛亥二月十九日。 于兴福寺莲成院对屋寓隐之砌。 挂老眼第三校正说。 自先年于处处讲演之次。 正误削文补阙。 雌黄加乙甚多。 粗至不可读。 自云戌八月始执笔。 渐至第五门终。 五忍新旧两译之考文。 长成此一册。 读者莫厌烦重。 五忍法门读诵书写之功德。 仁王般若经所说俨然。 后来读者。 可仰可信。 回向四恩法界海回向无上大菩提法相沙门基辨(生年七十四岁)大乘法苑义林章师子频伸钞卷第十五(断障章之余)南都西京药师大寺留学传法相大乘宗教沙门基辨撰【章】第六依行分别者钞曰。 自下第六门。 此中四文。 此初标牒。 行谓观行也。 若尔何故不云依观分别耶。 答。 观就简择边名之。 行谓就心作行相有差别边云之。 行宽观狭。 有无简择行相故。 今依其行相分别断障故。 云依行分别也。 【章】行有三种(至)谛十六行钞曰。 此二总举行品数一空无相无愿行者。 由萨婆多。 若谛下空无我二行相。 立为空门。 苦谛下苦·无常。 集谛下因·集·生·缘。 道谛下道如行出十行相立为无愿门(无愿者无愿乐也)灭谛下灭·静·妙·离四行相。 立为无相。 唯无漏者。 名三解脱门。 能与解脱涅槃为入门故。 又通净及无漏等持名三三摩地。 成实宗说真智为性。 而随方便名为三门。 谓假名空名空。 人法空名无相门是空亦空名无愿门大乘宗瑜伽七十四曰。 三解脱门。 由三自性而得建立。 谓由遍计故。 名空解脱门。 由依他故。 名无愿门。 由圆成故。 名无相门(云云)二苦粗等六行者。 苦粗障三为下界过患。 静妙离三为上界功德。 是名六行三四谛十六行者。 大小乘共说小乘所说如婆沙第七·七十九·及俱舍二十三。 大乘所说说苦四行。 杂集论六说。 诸观行者。 于苦圣谛。 以四种行观察共相。 谓无常相·苦相·空相·无我相。 无常相(乃至)广说。 第六(四纸)已下至同卷(十二纸一)次说集谛四行。 同论八(十一纸)说。 如是集谛总有四种行相。 所谓因相·集相·生相·缘相。 因相云何。 谓能引发后有习气因。 是名因相。 由业烦恼是能引发后有习气因故。 集相云何。 谓后后有情所集习气。 于彼彼有情类为等起因。 是名集相。 由诸有情所集习气。 于人天等有情类中。 能为相似形貌种类平等起因故。 生相云何。 谓各别内身无量品类差别生因。 是名生相。 是诸有情各别内身。 相续决定趣生地等所有一切品类差别乃至有顶生因故。 缘相云何。 谓诸有情别别得舍因。 是名缘相。 能令有情得未曾得自体。 舍已曾得自体故。 如是名为集谛体相(次说灭谛所由辨文长)至第八卷(十七纸)次说灭谛四行曰。 灭谛有四种相。 谓灭相·静相·妙相·离相。 何故名灭相。 烦恼离系故。 谓流转因烦恼离系故名灭。 何故名静相。 苦离系故。 行苦所摄不寂静相取蕴离系故名静。 何故名妙相。 乐净事故。 诸烦恼苦究竟离系。 乐净以为自体故名妙。 何故名离相。 常利益事故。 不复退还。 最极安隐。 如其次第名常利益。 安隐利益最胜善性。 是灭谛相(说此灭谛四行已)次说道谛。 资粮·加行·见·修·究竟五道。 其差别相巨细。 至第十(十五纸)讫。 次说道谛有四行曰。 道谛有四行相。 谓道相·如相·行相·出相。 何故名道相。 因此寻求真实义故。 由此圣道是诸圣者证真义路故。 是名道。 何故名如相。 以能对治诸烦恼故。 一切烦恼皆不如理道能除此。 是故名如。 何故名行相。 善能成辨心令不颠倒故。 心不觉悟真实道理。 于无常等法。 起常等颠倒。 善能修治此颠倒心。 令离颠倒觉真实义。 是故名行。 何故名出相。 越真常迹故。 由此圣道能趣出离究竟常迹。 是故名出(已上道谛四行相已)次说就于诸谛中有十六行世出世行有。 别问。 于诸谛中有十六行。 皆通世间及出世间。 世出世行有何差别。 答。 于所知境不善悟入。 善悟入性差别故。 有障无障性差别故。 有分别无分别性差别故。 所以者何。 于诸谛中。 无常苦等十六世间行。 于所知境界。 不通达真如性故。 烦恼所随眠故。 依名言门起戏论故。 如其次第不善悟入。 有障碍有分别。 出世间行与此相违。 善悟入无障碍无分别。 由此道理。 世出世行。 互有差别。 云何出世行无有分别。 而善悟入所知境界。 由彼诸行现在前时。 虽复现证见无常义。 然不依名言戏论门。 见此是无常义。 如无常行。 于无常义。 余行于余义。 随其所应亦如是(已上四谛十六行相问答)对法论文竟。 又显扬论十六(二十一纸)曰。 知八苦后。 次正观察四种谛理。 起十六行智。 前为后后之所依止。 谓为对治四颠倒故。 起苦谛四行。 一为对治常颠倒故。 起无常行。 二为对治乐净倒故。 起于苦行。 三为对治我颠倒故。 起于空行。 四即为治此起无我行。 所以者何。 离诸行外余我空故。 即诸行体非我性故。 次于常乐净我四爱集谛。 起因·集·生·缘四行。 次于此断灭谛。 起灭·静·妙·离四行。 次于此能证道谛。 起道·如·行·出四行。 颂曰。 从是转修习。 于心总厌离。 谛简择决定。 究竟觉生起(已上)显扬论文。 此即大乘所说四谛十六行相。 必不可由唯小乘说。 【章】一空无相无愿行者钞曰。 自下三别明。 此中有三。 初明空·无相·无愿行。 此中四文。 今即四文初标牒也。 【章】若伏皆通(至)唯定所摄钞曰。 二举显扬论。 明三门观皆能伏惑。 皆通者。 能伏三门皆通。 显扬第二等者。 举所据。 此文意云。 若不言空三摩地·无相三摩地等。 但言空·无相·无愿。 则但作心行相故。 亦通散闻思义成。 若言空无相等下。 明加三摩地言则唯定。 唯修惠非散非闻思而通有无漏。 三摩地者。 此云等持故。 成系心专注空等三行相。 专注一境云等持故。 若言(乃至)解脱门等下。 明加解脱门言。 则就唯修惠无漏定心缘言空等三。 若非无漏不可云解脱。 唯修故是唯定无漏心自可知。 【章】故知三门(至)四善加行钞曰。 三章主成三行伏惑秋篠云。 此三门观。 亦虽通断。 今偏彰伏义故。 云皆能伏惑(云云)然正伏惑下。 明三门行于空行尤宽。 是正伏惑意。 谓唯以空观心行相。 能皆(三乘共)伏惑故。 三中为最宽。 三门观行。 三乘通行故。 随各乘所观。 得入自乘位。 依二空门等者。 明大乘观以观十六行相入大乘位。 如喻伽七十四及显扬二。 以唯识三性作三门观。 今云依二空门入大乘位。 二空门。 即唯识中道故观四谛理等者。 观四谛十六行。 作三门观。 则入二乘位故。 非此唯空行。 通余二门。 亦能伏惑。 若不尔应非大乘观故此位乃在等者。 今云唯伏非断者。 在四善根位。 若通伏或断。 在见道已上故。 云在四善加行也。 【章】若正断者(至)诸文说异钞曰。 四明正断行。 大分为五。 此初总明文也诸文说异者。 次文已下。 举诸说异。 【章】或说十六(至)相无为故钞曰。 明正断行五文中。 二由随转理门。 明以三门为正断行相。 此中亦有五文。 此初举伽六十八说二行为空者。 空·无我二行。 为空解脱门也十行为无愿等者。 苦下苦·无常二行。 集下四行。 道下四行。 合十行为无愿解脱门。 有为故者。 谓有为法。 因缘所生。 如幻化故。 不愿求也。 问。 道谛虽有为而是可欣乐。 何故道四以为无愿耶答。 初依随转门。 萨婆多宗。 入无余时。 舍道谛故。 故彼四行亦入无愿又依大乘真实理门解。 则于如与智冥合相有。 别道谛皆是无愿乐。 故全无违(已上私问答)四行为无相等者。 灭谛下四行相。 为无相解脱门。 无为故者。 明为无相由。 【章】有说空如(至)相无漏故钞曰。 约随转门五文之中。 二举对法十一说空如前等者。 空·无我二行。 为空解脱门。 如前伽六十八说故云如前六行为无愿等者。 对法云。 六谓无常行·苦行·因行·果行·生行·缘行也(云云)有漏故者。 明无愿乐由八行为无相等者。 对法云。 八谓灭四行道四行。 由彼不能作诸相故。 道四行虽有为。 是无漏故名无相也。 无漏故三字。 由无相由。 【章】有说空如(至)故非无相钞曰。 随转五文之中。 三举伽五十五(五纸)说空如前者。 为空门。 二行如前二论。 六行为无愿者。 苦二行集四行无无愿。 不愿求故。 四行为无相者。 灭谛四行。 是无相自可知。 道四非三等者。 由道四行非三脱门非苦谛等者。 示非三脱门由。 非空门云非空非有漏等者。 道是无漏故。 非无愿乐。 非无为者。 道是有为。 非无相自可知。 【章】显扬第二(至)随三门摄钞曰。 随转五文中。 四举道四通三证空二者。 空·无我二行无愿六者。 苦·无常·集四行。 无相四等者。 灭四行。 同前者。 同伽五十五说道四通三等者。 道谛四行通三脱门。 道能作等者。 道谛能作三门之方便故。 随三门摄。 此意显扬第二(十七纸)说。 缘智空道作道如行出行。 此即空行。 又缘智无相道作道四行。 是即无相行。 又缘智无愿道作道四行。 是即无愿行(云云)(已上显扬论文)纂云。 案此论意。 无我及空行。 通属无愿。 若依此文。 空·无相能断伏无愿唯能伏(已上秋篠抄。 亦如是)【章】有说空行(至)随应同前钞曰。 随转五文中。 五举伽六十九说空行通十六者。 空行谓苦下一行。 通十六者。 此文尤难解。 秋篠解云。 此伽六十九文。 彼文云。 空门智入智所摄。 谓法·类四谛。 及出世间尽·无生智。 无愿门智六智摄。 谓示·类·苦·集·尽·无生智。 无相门智五智摄。 谓法·类·灭·尽·无生智。 纂中解云。 空门既摄法·类四谛。 故知。 遍于十六。 然案彼文。 法·类四谛。 应非缘于安立谛也尽·无生中。 唯出世故。 既尔未必缘十六也。 更应勘文释其义也(已上秋篠抄)基辨谨解云。 通十六者。 通四谛十六行相也。 即以瑜伽说空门智谓法类四谛应为证空门摄四谛。 故知。 空门通十六行相(已上私)。 【章】有说空非(至)不决定故钞曰。 明正断行五文之中。 第三真实理门以明正断。 此中三文。 初由瑜伽二十八说。 以三性释。 今即此也空非缘谛等者。 意言。 空门非缘四谛。 观一切法空。 是观遍计所执都无。 观达都无。 是即能断故。 非缘谛也。 论说空门之境。 非为无为。 即所执性故。 此门唯观所执余二随应等者。 无愿无相云余二。 于四谛中。 苦·集二不愿求。 灭·道二不见过患。 见永出离故。 随所应苦集为无愿灭·道为无相。 二性之体等者。 无愿无相依他圆成二性。 无漏依他。 是圆成故。 云不决定。 秋篠释随应与不决定云。 随应者。 无相门境有二。 一常无常门。 诸常住法皆圆成故。 即四谛中灭谛为境。 二漏无漏门。 诸无漏法皆圆成故。 即四谛中道谛为境。 为显此意故云随应。 无漏依他亦通圆成故。 云二性之体不决定故纂云。 无漏道谛属无愿。 是有为故。 或属无相涅槃因故。 (已上秋篠)【章】有说三门(至)义分十六钞曰。 真实理门明正断三文中。 二于一念正智观释三门境。 是显扬二意。 三门者。 空·无相·无愿皆通十六者。 通四谛十六行相于正智观等下。 示通所由。 谓于一念正智(无分别智无所得境)观义(所观境义)分三门义分十六行相。 宛然现前故。 【章】故瑜伽论(至)义理分故钞曰。 真实理门明正断中。 三举二个证。 明三门俱正断。 瑜伽论五法等。 是第一证五法中者。 七十三·四。 具说相名等五法。 今引其文。 若以解脱门等者。 意言。 若以解脱门。 名宽言之出世间(无漏)正智(五法中正智修所成慧。 即根本无分别智。 由是正能断智)所摄又成唯识等下。 是第二证。 三门三性等者。 本疏释云。 谓缘依他上计执无。 因显成实。 成实因空所显。 即为空境。 俱不于此(空境)起愿求故。 为无愿境。 如空缘此三(计依圆)为无相(平等)故。 为无相境(云云)又瑜伽十二说。 若于此处无有彼物观此名空名空性。 即所观空。 无可希愿故名无愿。 即是远离一切行相故名无相(云云)是故三性共。 一一具三门。 理实三性一一皆通三门故。 云理实皆通即于真理下。 意言。 理实皆通。 所由谓即于真如净法界绝言真理。 具起(缘起)三门(空等)三门故知皆(三门一一皆)通十六(十六行相。 即一真净法碍)于真观(一真法界)中义(境界义道理义即能执能诠)分(云寸)故有十六行相也。 周记中设五个问答。 立总空别空相摄理。 复立总观别观。 以二个或义分远近行。 复次就依诠如。 论复立一相二解义。 复就有无分别为论。 虽论丁宁。 大乘施设建立。 于缘绝言真如之无分别惠。 其惠所依所缘等之诚言。 论却失。 故但不可依用。 应依本论疏释惠也。 又秋篠抄中。 引瑜伽·唯识以成得疏主意。 次引对法成立三门皆能断伏义。 实为允当。 云缘余二性等下。 释意不足。 若缘计执都无。 缘依他起知绝言性。 即缘圆成。 是正断自可知。 后学勿失实意。 【章】若以别行(至)唯苦谛故钞曰。 真实理明正断五文中。 四显三门中正断文。 意言。 若三门中。 别行相安立义边以言正断。 多分但以空解脱门观正应断惑。 人法二无我观。 即空解脱观故。 此二空观达悟所显但绝亡真理。 即是总缘十六行相所显真理。 非唯苦谛空行相故。 云非别行相也。 【章】三门之义(至)道理无遮钞曰。 真实理明正断五文中。 五以三门摄根·后二智。 如别处说者。 说三解脱门之义。 如瑜伽七十二·七十四·十二·八十六。 显扬第二·六。 对法十一。 智论·婆沙等。 随应摄在等者。 此三门智。 若正体智唯断。 后得智有无分别起有断。 亦有势力伏。 正体智有势力伏。 有漏唯伏非断。 亦后得有分别智。 有加行伏。 有此别故云随应也。 【章】二苦等六行者钞曰。 别明三文中。 第二以苦等六行分别断障。 此中六文。 此初标牒。 【章】此之六行(至)方便地钞曰。 苦等六行分别六文中。 二辨六行有无漏方便地者。 加行方便之心地也。 【章】观下苦粗(至)惑非能断钞曰。 同六文中。 三约四道辨六行。 文意言。 观察欲界下地苦或粗或障此三观中随一行相。 为无间道。 而观色无色上地静或妙或离此三观中随一行相为解脱道。 唯伏惑(欲)非能断。 【章】通凡及圣(至)以受生故钞曰。 同六文中。 四示此六行但在二乘非在菩萨在二乘者。 二乘圣者。 由六行观欲得生天上故十地菩萨等者。 示六行非菩萨由。 说三界极恶无过厌离。 是菩萨心。 由是可知厌离心是二乘心。 【章】本地分说(至)不用为胜钞曰。 六文中。 五会违文。 申菩萨多分不用六行。 本地分是三十三文。 是即违文。 初劫菩萨者。 初僧祗劫资粮位中毗钵舍那菩萨亦用六行一句。 是今立非菩萨在二乘义之违文。 然文修者等下。 正会违说。 立六行非菩萨义然者转语。 虽然之意。 转前违义久修者者。 对违应中初劫初资粮之初言。 今云久修故。 自四善加行至八地上。 皆是久修。 第二僧祗第三劫。 皆是久对违文初劫。 可解了也。 今举顺决择分位菩萨。 对初劫资粮菩萨。 顺决择分第二僧祗第二加行位。 此等菩萨。 虽未得无漏不断惑(欲)而生上界故。 是皆由似无漏行伏惑受生故。 以唯地上菩萨云久修者。 有解不对违文会。 故难依用之。 不用为胜者。 结成六行非菩萨义。 秋篠释不用为胜云。 有人传言。 此有二说第一说云久修菩萨。 修无漏智。 以为胜行不用六行修。 以之为胜。 第二说云。 上文中通凡及圣下。 合有二说。 一说。 六行唯在二乘。 不通菩萨。 即通凡圣至以受生故是也。 一说。 六行非但二乘用。 亦通菩萨而用之。 即本地分说至生上界故是也。 此二说中。 十地菩萨不用六行。 以之为胜。 故云不用为胜。 今谓不然。 本地分说等下。 即证上意。 非别师说久相故(已上秋篠抄)基辨详云。 秋篠以有人传为非。 恐为不允。 以本地分文为证上文。 是亦不然。 上立六行非菩萨。 本地分说。 初修菩萨亦用六行。 义相违故为证不成。 如前所辨。 本地分说。 举违文义。 次云然久修等。 皆会违文义炳可知。 不用为胜一句。 会违已成前所立。 以次引六十九文可照察已。 【章】然瑜伽论(至)二乘亦用钞曰。 六文之中。 六举会违证成。 菩萨中少分初修业者。 虽用六行。 久修业者。 不用六行受生是多分故。 前云在二乘非菩萨之义。 今云。 依多分说之一句。 正成前义。 理实二乘等者。 成二乘用六行。 同菩萨初修者故。 今亦菩萨初修云二乘亦用也。 【章】三十六行(至)非凡所得钞曰。 别明三文之中。 第三明十六行相分别断障。 此中二文。 初正明。 二举两异说。 此即初也亦唯伏非断者。 秋篠抄云。 相见道中。 缘安立谛起此十六。 真见道中。 唯缘非安立故不起十六。 加行道中虽修十六。 而是方便非正真观。 由是明知。 十六行相。 唯伏非断(已上秋篠叙章主意)复广章破章主今所说云。 既许三解脱门。 皆通十六行。 此十六行。 非但缘安立。 于一念正观义。 分十六故。 对法论云。 净惑所缘者。 谓下地粗性上地静性。 真如及四圣谛粗静性者。 依世道说。 由是制伏诸结故。 真如及四谛者。 依出世道说。 略故真如。 广故四谛。 四此未害随眠故。 既缘四谛依害随眠。 故知。 十六皆能正断(已上广章纂中破章主之文也)秋篠救之云。 唯伏非断者。 据加行位伏见惑说。 相见道中所起十六。 尚未伏见惑。 何况断见惑。 故论第十云。 彼障现起地前已伏。 又第九云。 分别随眠真(见道)已断故。 若迷事惑。 以十六行亦能断之故。 论第十云。 后得无分别智。 亦能永断迷事随眠。 对法论意。 据是说断。 今章主意。 据伏见惑故无相违(已上秋篠抄)今谓。 秋篠所释。 实是妙哉。 相见道无漏智势力未曾得故。 以其势力。 悉伏障见道惑。 及障第二地智惑。 如本论说详核可知。 入真观时等下。 审唯伏非断意。 真观者。 真见道根本无分别智唯缘观非安立谛离言法性断惑。 此智如与智冥平等平等。 非十六行相观。 是故相见道智缘安立谛。 其时起十六行故。 非断唯伏已加行道中等下。 示非菩萨所修真观。 菩萨修相见道。 皆能法则真见修故。 非正真观。 于非安立净法界观。 兼修十六行。 是即胜进次地方便故。 云加行道等。 二乘正用等者。 二乘修中六行相观。 有有无漏智别。 今所举言断惑十六行观。 正取无漏智缘十六行观。 有漏智者不关伏断。 今云非凡所得也。 【章】然佛性论(至)八十八结钞曰。 明十六行中。 二举两异说。 此中四文。 此文初举第一异说。 佛性论者。 第四卷无变异品文也。 彼品全文曰。 平等观者。 有利有钝。 若利根人。 于一念中。 等观四谛八十八惑。 一时俱断。 皆名见谛。 若钝根人。 于次第观者。 即初念观苦。 不见余三谛。 但断苦下名为见谛余未断者。 皆属思惟。 是名见谛所灭(已上佛性论文)秋篠解此文云。 思惟者修惑也。 八十八结者见惑也。 然根本惑。 大小乘别。 若依大乘。 见惑百十二。 修惑十六。 合有一百二十八。 如显扬第一卷说。 若依小乘。 见惑八十八。 修惑唯合九十八使(如小乘诸论法)今云文八十八结者。 唯举见惑。 苦法忍等者。 初果见道之。 初无我行观。 一时顿断八十八结云通断三界等。 余文自知。 【章】且分上下(至)不须和会钞曰。 四文之中。 二章主评第一异说文。 分上下者。 且为诱童蒙。 佛性论译者真谛三藏。 分上下二根机。 利钝令别。 此非大乘等者。 佛性论所译八十八使者。 小乘所论。 非大乘所论故。 非大乘人所可以是为证依用也。 小乘所论。 皆部执起。 不可与大乘混合议论。 不须和会者。 秋篠云。 今章主意。 真谛三藏。 述小乘义。 以大乘义不须和会。 如广章云既非本文不须会释梵本有无不可决故。 应据章主评释也。 【章】其犊子部(至)说名住果钞曰。 三举第二异说犊子部说等者。 出宗轮论疏。 而与今文稍作相违。 彼疏云一苦法智即观欲界苦。 今此文云一苦法忍观欲界苦。 忍智相违。 又彼疏云苦法忍后观欲界苦谛惑断未断。 以犹有上界惑故重观断等。 今此文云二苦法见重观欲苦审尽未尽。 今详以犹有等十一字。 明后重观所由。 次第三苦类智下。 亦云以苦谛三界尽故不复重观之十一字。 明不立苦类智忍由。 忍谓忍可决定义故。 唯识开发出犊子计。 与宗轮论疏文全无相违。 而释重观云。 初见此谛见理未周故。 复重观(云云)由是此章传写为误。 秋篠作云忍智见并惠慢异名之会释。 而通漫无意味。 见虽有见照之义。 非无分别智为依。 离云见照有分别见多作偏执故。 今评为漫释。 前十二心等者。 犊子部自萨婆多部分出故。 准对萨婆多说十五心为行向。 第十六心为住果。 作为此计。 开发及宗轮疏。 以两说释此第十三心名为住果。 初或说。 第十三心即道类智。 第二念相续心名为住果。 后或说。 总观四谛心名为住果(宗轮疏意)开发委释云。 有说。 十二别观四谛。 第十三心总观四谛故。 最后念方名住果。 前三类智无二念故(云云)后说为胜(已上开发)今云。 行向初果向。 住果者初果也。 次第证·超越证初果之得果。 第十三心得果。 次第得第二三果十六心得果。 如常(已上宗轮疏意)。 【章】非此所宗不须分别钞曰。 四评结异说此谓指大乘宗。 非所宗者。 佛性论及犊子部说。 与大乘宗相违。 非所宗故。 不须分别是非也。 (第六门已)【章】第七依品分别者钞曰。 自下第七门。 以界地九品分别断障。 此中三文。 初标门。 即此文也。 【章】古德说有(至)断亦九品。 钞曰。 三文中第二举古师三说。 古德说三字。 标今举三说旧译家义。 有言无品等下。 举第一说嘉祥一家意。 由是意言无别品数。 以真观妄。 无妄可除。 断尚难得。 何况有品。 三论言义等所言。 缘尽于观。 观尽于缘是也。 无品者。 能断所断共无别品类也。 以真形妄等者。 以真形对于妄。 住观无可断妄。 不可有惑障品也。 有云三劫等下。 举第二说。 此意言品数无量。 三大劫中念念起智。 刹那刹那能坏诸惑。 成实亦云。 非八非九。 以无量心断诸烦恼等(今云。 此第二师说。 恐梁朝三大法师。 以成实论为大乘人说乎)古基法师云等下。 举第三说。 此意言圣道有九品。 惑亦有九品。 以下下品道(能断道)对治上上品结(所断惑)古基法师者。 梁朝道基法师。 造摄论章四卷注释梁论。 其中有此释也。 梁摄论章云。 若闻熏习下品生能对治上品本识。 乃至闻熏习上品生能对治下品本识。 故知。 能治所治俱有九品。 广如彼章中说(已上举古师三说已)。 【章】今者不然(至)有所知障钞曰。 三文之中。 第三举今家义。 此中四文。 是初定障所在今者不然者。 秋篠云。 昔来诸德虽各异说。 未分见修及诸识故。 义亦不尽。 故云今者不然。 七识之中者。 除第八识余七转识为二障所在处。 如深密·楞伽·瑜伽·唯识等经论。 【章】烦恼障中(至)地各九故钞曰。 举今家正义四文中。 二总明烦恼障品数并断之顿渐。 此中二文。 此文初明六识烦恼品数及断顿渐。 秋篠云。 下述正义。 今说俗道断障道理。 迷境起惑。 品类多种。 随境粗细惑亦尔故(云云)所余六识等下。 明除第七所余六识修惑品类九九八十一品有见道十惑等下。 明见惑品数。 十惑者。 十根本烦恼。 此有九品必然。 粗细异故者。 明十惑有九品必然由。 秋篠释粗细故异云。 粗细有二。 一者品类意细据九品说。 二者难易粗细据三心说。 若据品类。 初断为粗若约难易。 先断名细。 此有三句。 有难断不名细。 即三心中第二三品。 有名细非难断。 一心中初中品等。 有名细亦难断。 如九品中下下品等。 文能治所治。 以分粗细。 九品中从所治行相各名细。 三心中从能治行相各名细。 见道十惑随其所应有二粗细故有九品(云云)俱生六惑等下。 秋篠科云广定障之品数略显断之顿渐(云云)今云。 秋篠分科尤尔虽尔不辨有总别之二科故。 共释尤粗。 今此文科。 虽由秋篠。 始终文科与彼差异。 并读可知。 俱生者。 非俱起云俱生。 任运生云俱生分别俱生之俱生。 修所断惑唯六六惑者。 贪·嗔·痴慢·身·边二见。 断即不同者。 顿断渐断种种不同。 是修断六惑之相。 今此二句。 总云断顿渐不同。 此次身见边见已下。 别云六惑品类断顿渐。 身见边见等五句。 明俱生身边二见相应。 唯下下品但顿断此相应者。 身边见俱遍行五别境中所缘事同者随惑等。 此等皆但下下之一品九地而论等者。 三界九地中。 何地而论。 但下下之一品。 以九地言。 但有下下品者九品。 故断时。 顿断下下一品相。 九地九品者。 顿一时断瞋唯一地九品者。 合论见修。 十惑中瞋唯一地。 欲界有九品别九品渐断。 余独头贪等下。 此释与本疏十末(七纸右)有三解中。 第一解意。 彼文曰。 所障有异。 断亦有殊。 此中障种无粗细者八十一品。 亦与有顶第九一类(下下一品第七识第六识断善根邪见等一一一类)品摄(今此独头*贫慢痴等。 亦所余六识俱独起者亦下下一品摄者)无粗细下下品别成能熏。 九地各九品。 如断善邪见非无九品故成能熏(云云)是下下一品九地各有。 品能熏别故。 成九九八十一品。 尔对治时断下下一品时。 顿断如本疏五本(七十九纸)释。 三界相望虽有九品(九地有九品)于其地地最下品故。 第九品摄一切地(地地各别上云)者。 与有顶地第九下下品俱时顿断以各自地极微细故。 同(第七识第六识障微细者同)障无学果。 金刚心时顿断也(已上本疏取意。 上来总明二文中。 初明六识烦恼品类断之顿断已)【章】第七识中(至)亦有二说钞曰。 总明烦恼障品与断顿渐有二文中。 二明第七识烦恼障品数与断顿渐。 此有四文。 此初标牒九地者。 三界九地。 亦有二说者。 正标牒初文本疏五本(七十九纸)举此二说。 疏中前解为胜。 【章】有义九地(至)故成能熏钞曰。 二举第一说本疏二说中。 第一解本论五(三纸)说。 此染意相应烦恼。 是俱生故非见断。 是染污故非非断极微细故所有。 种子与有顶地下下烦恼。 一时顿渐。 势力等故。 金刚喻定现在前时。 顿断此种成阿罗汉(云云)本疏(五本)释曰。 名势力等。 欲界所系第七识。 与彼(第六识有顶下下品)相似。 不能发业润生等故。 与彼(第六下下品)惑同金刚喻定现在前时断。 成无学(已上本疏文)唯同者。 势力等云同非想第九品类者。 第六识非想地第九下下品。 势力等云同。 自类有有者。 意言。 不待于他。 下下一品自类有九。 九地各成有九品。 即成八十一品。 如增上邪见等者。 举自类有九例。 秋篠云。 如断善邪见唯第九品。 仍作九品能断善根。 此第七惑。 应知亦尔。 一品之中分九品故。 问。 何以得知断善邪见唯第九品。 亦作九品而断善根邪。 解云。 婆沙三十五。 说四种九品中云。 对治九品者。 谓下下品明(耎品智)治上上品(粗)无明(乃至)上上品明(极品能断智也)治下下品无明(极微细无明)断善九品者。 谓下下品邪见。 断上上品善(乃至)上上品邪见(极邪)断下下品(细)善。 若依断善九品说。 则彼邪见(善根断貌亦所对治善立有九品。 同邪见亦)则有九品。 若依对治九品说。 则有彼邪见即唯一品(下下之一品)以对治九品故(以有九品所治善为敌。 能对治邪见可云能对法有九品也)俱舍第十九亦同。 解云。 断善邪见。 即对治九品中。 下下品所治摄故唯第九品。 仍作九品能断善根。 问。 断善诸断现行乎为断种欤。 解云。 诽谤因果邪见力故。 障彼生得善种。 令所现行不相结也。 是名断善根。 可云唯断现不断种也。 如婆沙三十五·六。 俱舍十七。 瑜伽本地分等说(已上秋篠抄)能断善者亦有九品者。 意云。 断善者言。 指增上邪见云者。 亦言亦所断善根有九品。 如所断善根有九品。 能断邪见。 亦唯下下一品。 所断九品为敌对故。 自类下下品者。 于九品处。 作行用之道理自显然故。 云亦有九品。 彼亦如是等者。 以例归法。 彼者。 第七识九地烦恼品数亦如是者。 正以例归法辞。 意云。 亦如邪见最下下品敌九品有品数。 第七识惑。 唯第九品九地最下品相。 与第六识非想第九品势力等故。 唯障第四无学。 同一时金刚心顿断故。 云亦如是。 有九品故等者。 结成第七惑最下品相有九品义。 有九品故者。 如断善邪见唯第九品一品。 而作九品能断善根。 此第七惑。 亦同唯下下品中。 仍作九品故。 惑体有增减。 以第三增减义成云。 此识为能熏识。 【章】有义九地(至)一时顿断钞曰。 明第七识烦恼障之品数顿渐断四文中三举第二说。 本疏五本(七十九纸)有二说中第二解。 九地各有一品等者。 问。 细分便成八十一品。 九地各有九品。 何故不云九地各有九品云九地各有一品耶。 答。 虽有九品。 品数同故。 与有顶地下下品惑。 粗细同之故。 云各有一品也。 理实可言各有九地八十一品惑。 其势皆各同。 于非想下下品惑故。 金刚心一时顿断。 【章】略此说烦恼品数断已钞曰。 明第七识惑之品断四文之中四结。 总略说略字。 现本作由写误。 略者总略也。 上来总略说已。 自下别明。 【章】应分别言(至)心见道等钞曰。 举今家正义四文中。 第三别明。 明明者。 对前总略说。 此下委细分别。 明障品与断之顿渐。 今标应分别言示委细分别说非总略说。 此中四文初明分别起随眠断之顿渐。 二明六识俱生随眠断之顿渐。 三明六识俱生烦恼习气之渐断。 四明第七俱生烦恼顿渐。 初中三文。 初明一品二品断二明分别惑正能断唯无漏智。 三章主评释。 今即初也。 明一品二品断文也唯一品断者。 一心真见道之顿断故。 云一品断。 谓一心见道者。 示一品断之由。 谓如与智冥合。 平等平等无戏论无所得故。 二空顿一时证。 二障顿一时断。 是一心真见道有说二品断等者。 秋篠云。 若我执者。 初一心断我执初品。 第三心中断我执第二品唯有下上而无中品故。 云二品。 断法执亦复尔。 第二心断法执初品。 第三心中断法执第二品故。 名二空断(已上伽抄释)此义相见道断虽有三心。 二品断我法执。 是三心渐断(已土秋篠抄)三心见道等者。 即三心相见道。 是法则于真见道起故。 一品断中不举之。 秋篠抄云。 问。 此三心相见道通二乘否。 答。 一说唯菩萨(今家)义如伽抄说。 二通二乘说。 谓三心(相见道)唯断生执。 以初心中遣离蕴我。 第二心中遣即蕴我。 第三心中舍二我执粗重。 故成三心。 又那烂陀寺海惠论师。 别立通二乘义云。 初别观法上我故。 作无我行观。 名初心遣有清假。 次作空行。 遣属我法假。 除我所执。 名第二心遣法假。 第三心假我。 及属我法。 重观我我所下品空。 故名通遣二假。 然今取唯大乘为胜(已上秋篠抄取意)基辨私云。 有问。 今云三心见道等之等言。 等取何物耶。 答。 今举观非安立谛三品心。 等取缘安立谛十六心见道。 及观下上谛境十六心见道也。 复问。 三心见道为二品断。 如前已辨领解已。 二十六心见道云何为二品断。 答。 如本论九(十四纸)说。 此十六心八(法忍法智)观真如(所取之境)八(类忍类智)观正智(能取智。 即前法忍法智之智)法真见道无间解脱见自证分差别建立。 名相见道。 又观下上谛境。 别立十六心现观忍现观智。 如应法则真见道无间解脱见分观谛断见所断分别随眠故。 由忍智二法则。 观断法则亦二故。 是亦云二品断也。 【章】唯无漏正(至)邻近憍慢钞曰。 明分别起随眠断之顿渐三文中。 二明分别惑正能断唯无漏智。 无伏断者。 于分别惑虽有以无漏智正断尽义。 无由有漏道力暂伏现行义。 今此云无伏断。 无起无漏智永伏不令现义。 云无伏断。 此分别惑。 无漏智起必断尽故有漏诸道等者。 地前所修六行智等。 非加行智故。 地前虽修不能伏见断惑。 但伏俱生惑也故瑜伽论等者。 五十八卷(十六丁取意文)此论文意。 据异生二乘说不能伏分别烦恼。 及彼俱生萨迦耶见邻近憍慢。 若直往菩萨。 彼障现起地前已伏(今云。 此文中。 世间道唯能伏俱生烦恼不能伏。 分别惑云有漏六行智。 云世间道伏分别惑也)【章】此依六行(至)下枢要说钞曰。 三文之中。 三章主评释。 章主意云。 此言指前引瑜伽论说。 不能伏分别烦恼等文。 此不能伏之言。 示以六行智不能伏也。 非以二空观等加行智不能伏也。 非加行智者。 示前引不能伏分别惑文。 依六行说不能伏。 六行非加行智彼能伏故者彼二空观智等。 加行智故。 能伏分别惑云彼能伏故也菩萨地前等者意言。 大乘菩萨。 地前以二空观。 亦伏分别惑现行令不起。 非以六行。 四如实智等唯识观等势力以令不现。 秋篠云菩萨地前分别现行亦伏不起者。 见惑等有二。 一依自分别之所起者。 二依邪教之所起者。 今云。 伏不起者。 据自分别。 若自邪教之所起者。 即未能伏。 华严经说第四住菩萨。 永离三界烦恼等者。 据自分起而有此说故不相违(云云)仍定一品等者。 一心真见是一品断或二品断者。 三心相见道等二品断如前明。 二品断中九品何者先断等者。 依自邪思所起分别起烦恼。 二品断中行断。 又依他邪师邪教所引者后断。 或翻是说如续善根。 依邪教者先。 续势薄弱故(先断)依自邪思后续势坚牢故(后断)又解。 离蕴计先断粗故。 即蕴计后断细故。 又解。 不定地地皆有粗细。 粗者先除。 细者后断(已上秋篠由论疏意所说取意文也)如论第十下枢要说者。 今云。 此指枢要下末释论第十。 说断之先后文。 故现本作第九。 恐写误。 彼文云见道中自分别力粗先断。 他引力细后断(云云)后学须核。 又秋篠抄改文。 云如论第九与下枢要说释云。 所以尔者。 论第九说分别九品断之先后。 彼文云。 然所知烦恼二障各分为二。 若以九品粗品先断。 即十地修道应先断粗。 若以随所知障道。 以菩萨粗细九地不定。 乃至云。 见道中自分别力粗先断。 他引力细后断等。 广如彼说(已上秋篠意)今云。 秋篠亦引论第十文。 成先后断义。 尔则余拙解。 亦非无理。 后学择而居诸。 【章】其六识中(至)断即不同钞曰。 四文则明中。 二明六识俱生随眠断之顿渐。 此中二文。 初总叙顿渐断不定。 二明顿渐断不定有四类。 此即初也俱生烦恼等者。 此是顿渐不定。 秋篠由论立三类中。 第三类也。 除其习气等者。 意言。 习言二乘不断。 菩萨十地渐断故。 今不论故云除虽有九品者。 俱生烦恼随眠有九品。 虽然断顿渐不定。 断即不同者。 示顿渐不定。 秋篠云。 依论第十。 总谈二障断之顿渐。 其类有三。 一一向顿断。 谓六识中分别二障。 及第七识烦恼所知。 随其所应。 三乘真见及金刚心一时故。 二一向渐断。 谓六识中俱生所知。 菩萨十地渐次断故。 三顿渐不定。 谓六识中俱生烦恼(已上秋篠)此顿渐断不定。 今云断即不同(已上总叙顿渐断定不定文之义也)。 【章】其随眠等(至)各九品断钞曰。 此下二明六识随眠断之顿渐中。 第二明顿渐断定不定有四类。 类有四故。 文自有四。 此即标牒类有四。 明第一类文也。 随眠等者。 随眠有多故云等也。 菩萨二乘。 俱总略为论立四类。 故云略有四类。 一者八十等下。 明第一类。 是显论说三类中第三顿渐不定义。 本论十说。 余六识俱修所断者。 随其所应。 一类二乘(今云。 此一类次第证者。 次第断惑证四果者)三界九地惑。 一一渐次九品别(今云八十一度断)断(云云)此依渐次二乘者。 断者此谓指云八十一品类别断。 次第得四果。 次第证人渐断名渐出离者。 今云。 渐次二乘者断。 及异生断者。 菩萨地前异生。 以有漏二空智伏断修惑。 八十一品类别渐伏。 今云。 及异生断以此二者。 断与伏断。 依八十一品类别断惑伏同。 合为第一类然身边见等下。 明八十一品别断中。 有各地唯九品断。 俱生身边见等。 与所余修惑一一各九品断差别。 前文云。 余六识三界九地。 各有九品成八十一。 见道十惑九品定然。 粗细异故。 俱生六惑(贪·瞋·痴慢身。 边二见)断即不同。 身见·边见。 及此相应。 唯第九品九地。 而论但有九品。 瞋唯一地。 九品余独头贪慢痴等八十一品。 地各九故(云云)与今文应并考。 当第九品时断者。 八十一品别断中。 身·边见等。 各地第九品时一时顿断余各九品断者。 余言身·边见此相应之余独头贪痴慢等九地各九品渐次别断。 【章】二者随其(至)便次第断钞曰。 四类之中。 明第二类之文也随其凡位等者。 下八地惑。 随其凡位已伏修断惑多少别。 后入见道。 与见所断。 一时顿断已伏修惑。 所余所未伏惑。 于修道中渐次而断不伏不断者。 今云余于凡位所未伏者。 入见道不能断。 但入见后。 但至修道渐渐而断。 不伏者于凡不伏。 不断者。 凡不伏惑。 入见道时。 不能俱断。 以分品类等者。 以已伏与未伏品类别。 未伏品类。 入见已后。 修道渐断故。 云便次第断今云。 此第二类。 本论十说。 三类中第三类。 顿渐不定中摄。 【章】三者九地(至)顿超越故钞曰。 此四类中。 明第三类文也。 合为九品断者。 论第十说。 一类二乘。 三界九地合为一聚九品别断(云云)(今云。 九品别断者。 此一类初果人。 超中二果得第四果。 超越记云者如次第)如预流果等者。 对法论云。 预流有二。 一渐·二顿。 顿出离者。 谓入谛现观已后。 依止未至定。 发出世间道。 顿断三界一切烦恼。 品品别断。 唯立二果。 谓预流果。 阿罗汉果(已上对法)束三界九地等下。 明顿出离超越证相。 秋篠抄解此文云。 得初果已。 总束九地八十一品修断烦恼。 用九无间解脱道。 能摄尽诸。 如割竹断。 断欲上品之道。 即此能断有顶上品。 所有圣道乃至下下。 应知亦尔。 断欲六已。 断上界八地六。 不名一来。 断欲九品已。 上界八地九品亦尽。 不名不遍预流顿至阿罗汉故。 (云云)【章】四者三界(至)不断惑故钞曰。 四类中。 是明第四类文也。 谓诸菩萨金刚心断。 论第十云。 菩萨要起金刚喻定。 一刹那中。 三界顿断是也。 合为一品断者。 三界九地八十一品修所断惑。 菩萨历十地间不障地故不断。 唯障佛地故。 后至金刚心。 三界九地八十一品俱生烦恼。 一时顿断。 是云合为一品断。 谓金刚心等者。 明此一类唯菩萨断。 非在二乘十地因中等者。 明一时顿断由。 【章】然六识中(至)品中类同故钞曰。 别明四文中。 三明六识俱生烦恼习气之渐断(上来说断随眠。 此下说断习气)所有习气者。 习气之名有二。 一者种子名习气。 现行熏习气分故。 如云等流习气·异熟习气等。 二者无堪任性名习气断种子一后所残气分今名云习气。 故云烦恼所有习气。 秋篠钞云。 十地修道断烦恼习所中有二说。 一云。 烦恼习气熏于所知故。 断所知时。 彼亦随断。 同障地故。 二云。 无有烦恼熏所知。 但十地所有烦恼习极微细故。 与所知等同。 障于法空故。 为十地断十地渐渐各断此九品习气。 习气未断种子已前断之。 如纳筥麝香香气。 先失香形尚在。 障十地故者。 是此习气障十地无漏智故。 地地渐渐断。 生十地无漏智。 此一句明十地渐断由。 品类同故者。 谓烦恼初品习气。 与所知障初品。 其劳齐等。 同障十地微细品类(乃至)第九品二障等同。 云品类同故。 明二障同时渐断由云故。 【章】第七识中(至)习气亦然钞曰。 别明四文中。 第四明第七说俱生烦恼断之顿渐。 若说九品者。 前所明第二师义。 谓九各有九品。 细分有八十一品。 然八十一品俱势力所障。 皆同非非想下下品惑。 金刚心一时顿断义也。 若说一品者。 此前所明第一师义。 九地唯同非想第九品惑也。 皆一品断者。 如是二师。 虽说有异。 二师同云势力所障。 皆同有顶下下品惑故。 金刚心一时顿断障体。 既尔可知习气亦同皆一品断。 二师俱所诠。 要皆一品断第七识俱生烦恼。 要三乘等者。 明二师俱一品断由。 习气亦然者。 谓第七识俱生烦恼之习气无堪任性。 金刚心解脱道断。 证如来果。 障无学故。 此心一时顿断。 【章】其所知障断即不尔钞曰。 明今家义四文中。 第四明所知障品数断之顿渐之别。 此中文四。 初总明。 二明六识分别起所知障品数顿断。 三明六识俱生所知断之顿渐。 四明第七俱生所知断之顿渐。 今即初也。 断即不尔者。 所知障断。 非如烦恼也。 【章】六识之中(至)与烦恼同钞曰。 明所知障品断四文中。 二明六识分别起所知障品数顿断。 有说定一品断等者。 明一心真见道。 断分别二障故。 有九品定一品断。 有说二品断等者。 三心相见道断名二品断。 如上已释。 非六行所伏等者。 六行但伏俱生惑。 不伏分别二障。 所知障亦与烦恼同。 非六行伏。 【章】其六识中(至)八十一品钞曰。 明所知障品断四文中。 三明第六识俱生所知断之顿渐。 此中亦四。 今此文初明所知障亦有八十一品亦有九地等者。 亦于烦恼。 谓烦恼障所依所知障故。 与烦恼障九九八十一品同。 所知障亦有八十一品。 【章】若与烦恼(至)他势不行钞曰。 二明烦恼俱生所知亦六行伏。 谓若与修断俱生烦恼障。 俱行所知障者。 亦可云六行智伏。 他势不行者。 明可言伏由。 谓依六行智伏烦恼时。 与其伏烦恼。 俱行所知障亦可云伏。 非谓六行能伏所知。 但由害伴不起。 伏烦恼时。 以伏烦恼势力。 不令现行所知障也。 【章】不俱生者(至)即能伏之钞曰。 三明烦恼不俱行所知障非六行伏。 与修断烦恼。 不俱行所知障云不俱生者。 此所知障体并习气。 亦虽有九品。 品品皆非六行所伏。 所知障障理故。 二空理观其加行智。 即能伏所知障。 是此文意。 【章】为十品断(至)故无前后钞曰。 四正明所知障渐断。 十地断故者。 明所知障为十品断由。 不分粗细等者。 秋篠云。 不随界地粗细前后粗细别断。 不废初地断有顶细。 二地遍断欲界粗者。 但断随障此地故(云云)不论初粗次细。 地地障者。 以二空观智。 即渐渐断。 由是断无前后异也。 是不分粗细已下意也。 【章】其第七识(至)现行等断钞曰。 明所知障品断别四文之中。 此下第四。 明第七识俱生所知障断之顿渐别。 此中有二。 初正明。 后会违文。 今即初也说有九品者。 前文明俱生第七识烦恼断。 第二师义。 立九地各有九品故。 云有九品。 或说。 无品者。 前文明第七俱生烦恼品断。 第一师义。 此第七惑。 于自地中无九品。 与自地六识中第九品我见相似。 义是等二师皆同许之。 仍云一品断。 金刚心中等者。 明二师共一品断由。 立但金刚心一时顿断故。 此说断等者。 明今云永一品断。 说断舍种子以非伏现名。 断第七识所知现行地地先伏。 此云随眠即种子也。 【章】虽无相论(至)不可依用钞曰。 此后会违文有二个违。 此初会三无性论违无相论者。 古来诸师说纷乱。 此是非如古说。 如唯识章频伸钞辨。 指三无性论云无相论。 后学择居第二执识者。 即第七识心意识名第二故名第二。 复名执。 恒内执我故。 名第二执。 识通皮肉烦恼等者。 见断惑名在皮。 修断惑名在肉。 梁道基法师。 引无相论作此说云。 若见谛肉烦恼识。 及心法得出世道十六行。 究竟灭尽。 余残未尽。 但属思惟。 是名第一执识(此中肉烦恼者。 即见惑也。 思惟者。 是修惑也。 秋篠由此释)依道基意难今家论云。 若第七惑唯金刚断。 何故无相论云通见修所断耶故今会云。 摄论·唯识·瑜伽等诸论。 皆云第七惑唯修断故无相论云。 通见修之说。 既违瑜伽·唯识等诸论故。 今章主斥云然彼文错。 不可依用。 文错者。 为翻译家错失也。 【章】仁王经言(至)心习烦恼钞曰。 会二违中。 后会仁王经违。 有二译本。 若罗什译者。 上卷教化品文。 若不空译。 上卷行品文。 今章主所引经。 罗什所译前之三地等者。 秋篠由藏师疏释云。 初·二·三地观色谛无相。 不即着色法故(经说前三之地断三界色烦恼)四五六地等者。 同释云。 离色缚。 道理亦观心谛无生。 文之隐显。 从多分说四·五·六地能观三界心谛无生所取心想故。 能断迷心惑。 通论亦断迷色惑(由是经说四·五·六地断三界心烦恼周记立二义。 释此经文云。 一者前两位俱通现行。 由所知障。 亦名断烦恼。 后之二位。 唯说习。 其第六意识中。 现不起故。 第七识少分略而不论。 二者初二位。 虽实断种。 且说现行不取其种)七八九地等者。 同释云。 七·八·九地。 深证心色无生故。 能断色心等习(由是经说。 七八九地。 断三界色习烦恼)十地及佛地等者。 同释云。 十地佛地。 深观空谛。 究竟道中断心习。 或理亦断色习。 旧译释义相承释家由此经文难今家所论云。 若第七惑唯金刚心断。 何故仁王经中。 说四·五·六地断心烦恼。 第七识惑即心惑故。 今家会如是难势如次章文。 【章】粗心细(至)亦不相违钞曰。 此文今家意义正会难释经文色粗心细等者。 秋篠释云。 色法粗显迷惑。 亦粗心法微细迷惑亦细故。 云生惑亦然。 周记以会难意释生惑亦然句云。 此有二种。 一云生者现行。 前之四位。 皆约种说。 今云现行。 二云生者烦恼前之四位。 但明所知。 今说烦恼(云云)今云。 二说之中。 第一为好为别五忍等者。 示第七惑非别有品类。 五忍者。 如前具释。 即地前地上及佛地名为五忍。 阶降者。 阶谓胜进不降。 降谓下劣不进。 为差别了知如是胜劣。 说断细惑非粗。 非谓别有粗或细第七识品类也。 此理全无有相违。 上来第七依品分别竟。 【章】第八依障(至)于中有九钞曰。 自下第八门。 此中十文。 此文其中初标牒门。 以二障(烦恼所智)三障(皮肤骨害微惑业苦三种之三)等分别断障。 安立此门。 标云依障分别。 于中有九者。 设九个分别明故。 总示有九文。 【章】一二障(至)知障少分钞曰。 十文中。 二就二障明三乘断。 此中有七。 初标牒。 即此文。 一二障三字。 至次下第四五障分别。 有分别字。 恐此二障下亦脱分别二字欤二乘者断下。 七文之中二总明二乘者断障。 文意。 谓二乘之人。 但灭惑未除所知障。 唯佛世尊。 灭彼智障秋篠钞云。 二乘诸断烦恼障等者。 萨婆多宗烦恼障中。 五见及疑七道所断。 贪·瞋·痴·慢贯通二断。 贪等迷理。 见道所断。 贪等障事。 修道所断。 二乘之人。 但灭惑未除智障。 唯佛如来。 灭彼智障。 杂心论云。 佛除不染污无知又俱舍云智障永时障。 今云永断所知障少分者。 即是定障等根无知也。 问。 二乘之人断根障无知得非择灭耶。 解云。 胜缘究竟永阙之位。 方得非择。 二乘之人。 唯断少分未断全分。 是故不得。 唯佛世尊。 究竟断尽故得非择。 问。 若尔俱舍二十七云断圆德立四种。 一一切烦恼断。 二一切定障断。 三毕竟断。 四并习断。 光法师云。 唯彼论文。 若一切烦恼障断得择灭。 若不染无知定障断得非择灭。 即前二障。 断已不退名毕竟断。 通择灭及非择灭。 此简钝根。 即云简异钝根。 明知。 利根二乘。 断不染无知。 得非择灭。 解云。 毕竟断中钝根有退。 利根不退。 由此差别。 名简钝根。 非谓利根二乘。 断不染无知得非择灭。 故不相违。 可勘疏文(已上秋篠)习气不尽者。 此释本由顺正行论二十八卷。 彼论有二意。 一云。 于味势熟等。 不勤求解惠。 即于彼味等境中数习。 于解无堪能智。 此所引劣智名不染无知。 即此劣智俱生心心所法。 总名习气。 理定应然(云云)光记用之。 遁麟亦用。 慧晖第一释用之。 二云。 或诸有情有烦恼位所有无染污心及相续。 由诸烦恼间杂所熏。 有能顺生烦恼气分故。 诸无染心及眷属。 似彼行相差别而生(如迦叶起舞毕陵迦婆嗟呼婢子对龙女等)由数习力相继而起。 故离过身中仍名有习气。 一切智人永断不行(光记惠运第二释用之)元瑜正行钞中。 会二义为一义。 尤有道理。 俱舍论说。 声闻缘觉虽灭诸冥。 以染无知毕竟断故。 非断一切种。 由于佛法(佛所知德)极远时(八万劫外)处(三千界之外)及诸义类无边差别不染无知由未断故(今云。 此约所知障释不染污无知)光记云。 体非染故。 名为不染。 于境不悟名为无知。 无知即不染名不染无知(已上光)私问。 由俱舍正行。 说不染无知即习气声闻缘觉由未断。 今此章文云二乘者断烦恼尽习气不尽。 而复次云亦能永断所知障少分。 若尔亦于习气辨所知少分断故。 习气亦少分断耶。 由俱舍说由未断为习气一向不断尽欤如何。 答。 就是古来有二义。 一云。 二乘人不染无知一分断。 宝俱舍疏云。 不染无知有二种断。 一缘缚断。 谓彼彼地断第九品染无知时得缘缚断。 二不生断。 谓于彼彼位。 得毕竟不生。 二乘分断(不生断)佛全断故(云云)二云。 二乘人不染无知全不断。 光俱舍记云。 二乘虽灭诸冥。 与世尊等。 以染无知毕竟断故名为二乘。 非断一切种不染无知故。 不名为佛(云云)又云。 然诸论说二乘能断不染无知者。 据缘缚断说。 非不生断也(云云)(今云。 缘缚断者。 伏也非断也)又宝疏云。 不染污者。 声闻缘觉虽能尽。 而由现行。 唯有如来毕竟不起。 烦恼习气俱永断故(云云)(今云。 此释亦一分断义也)今由二记所释。 答前难势习气不尽。 于不生断。 虽全不断。 一分有缘缚断故。 今云不尽。 即由全不断义。 与说由未断全意同也。 又亦言。 亦一分有缘缚断。 说所知障少分断。 永断所知之断。 由周记意。 永伏说断非云断舍。 周记云。 亦能永断所知少分者。 断定障生。 而能伏彼。 毕竟得非择灭者。 名为永断。 非断彼种(云云)今云。 周记由光记意。 光由缘缚断非不生断。 若由宝疏。 一分不生断。 云永断所知一分不生。 今此亦能永断所知少分之文释。 由俱舍二记可释。 二记之中。 以光为胜俱舍智品说十力唯佛得故。 又说佛于一切种能知是十力故。 十智力境无碍故(云云)上来总明二乘者断障已。 【章】然有差别(至)九地不定钞曰。 七文中。 二别明次第超越证人断障。 然有差别者。 然言转语。 上总明二乘者断障说。 次下别明次第超越证人断障故。 示所释别。 转以斯一句。 明二乘者次第证超越证别有次句渐次初果等下。 明次第证人。 其次明超越证人等。 至文可悉。 云何二乘者。 有差别。 谓断烦恼障得四果中。 次第超越其类差别故。 云然有差别。 前三果中各有二种。 一次第得果。 二超越得果。 今此文中。 即明次第得果渐次初果等下。 正明次第证人断障。 渐次者。 障次第证之初果。 云渐次初果。 唯断三界等者。 秋篠引显扬曰。 若随胜说。 永断三结。 若全摄者。 永断一切见所断惑(云云)今约全摄故云唯断三界分别烦恼(已上秋篠)今云。 唯言障次第证人证初果不断修惑。 唯断三界分别烦恼而得渐一来果等下。 明次第证一来果者断障。 谓从预流果进断欲界第六品。 解脱道时。 即得一来果。 此断兼断一来者。 人中得道生欲天中。 却来人间得究竟果具足。 应云一往来者。 今略往字不云往名一来者。 来而必有往。 即不来一即来故。 名为一来(已上秋篠意)渐不还者下。 明次第证不还果者断障。 谓自前一来果进修断欲界第九品惑。 住解脱道。 名不还果。 不还者。 必不重生曾生处故。 得不还名。 余至有顶等。 谓除欲修惑九品之余。 色无色修惑。 至有顶断。 其数不定。 自断欲九品已时得不还名。 至断有顶第九品惑无间道已前。 皆名不还九地不定者。 周记云。 通欲界言除欲界。 外余之八地。 随断几多。 数数断不定。 是名不还(云云)。 【章】其超越者(至)非想修九钞曰。 七文中。 四明超越证者断障。 此中三文。 初标牒超越不还有二类不定。 次凡位超越后圣位超。 今文此初次也。 初果超越等者。 秋篠云。 超越之人有二。 一者凡位超。 二者后圣位超。 此中凡位超者。 于前三果应有超义。 必非有于第四。 以有顶惑非世间道能伏灭故。 超三果中超预流者。 异生位中。 用世间道。 能伏欲界修所断惑一品二品乃至五品。 后依佛法(出世间过)正修行故。 入见谛者。 至十六心道类智时。 证预流果。 名超越欲。 修断惑由世间伏。 与诸见惑一时顿断。 名超越预流。 即用见道。 能离修惑前五品故。 说名为超。 又解。 预流必世超者。 必无前果可超过故。 诸圣教中。 不说预流名超越故。 此解似胜。 应更勘识(乃至)义镜中广说(引菩萨处胎经第五卷问答两重有之。 学者可考)一来超越等者。 先异生位用世俗道。 伏欲界修道已。 尽六品惑七八品惑。 后入见道。 得一来果名超一来。 此人不取预流果故。 超越前果故名超越(云云)(已上秋篠意)不还超越等者。 同意云。 超不还者。 先用世道。 伏欲修惑九品尽(今云。 伏尽超越得不还果也)故色界四地无色下三地合。 此七地中。 或离一品。 或后全空随其所应。 后入见谛。 道类智时。 得不还果。 不取前二果。 得不还故。 名超不还(已上秋篠取意)唯除非想修九者。 断色界四地下三无色地修惑已。 唯除非想地修惑九品。 住不还果名超不还(已上私)。 【章】有预流超(至)名预流故钞曰。 超越断障三文中。 三明后圣位超。 对法论十三说。 预流果有二出离。 一渐·二顿顿出离者。 谓入谛现观已。 依止未至定。 发出世间道。 顿断三界一切烦恼。 品品别断。 唯立二果。 谓预流·阿罗汉二果也品品别断者。 顿断欲·色·无色三界修所断上上品随眠。 如是乃至耎耎品故。 广说如彼论。 秋篠解此意云。 得初果已。 总束九地八十一品修断烦恼。 用九无间九解脱道。 能尽诸漏。 如刈竹断。 断欲一品之道。 即此能断有顶上品。 所有圣道。 乃至下下应知亦尔。 断欲六品已。 断上界八地六品。 不名一来。 断欲九品。 上界八地九品亦尽。 不名不还。 预流顿至阿罗汉故。 预流无间即立应果。 不取中二名圣位超(已上秋篠取意)。 【章】阿罗汉独(至)即定障等钞曰。 七文中。 五明独觉断障得果。 阿罗汉即独觉。 秋篠云。 独觉位同超不还。 若至无学。 一一同应果。 问。 何故独觉中。 不标前三果名但标应果名耶。 答。 隆法师云。 独觉之果向果差别。 微细难知。 故但立一果名一切见修者。 三界一切见修所断烦恼。 即定障等者。 此说分断所知障者。 谓定障等六十二云。 又诸解脱。 由所知障解脱所显。 由此声闻及独觉等。 于所知障。 心得解脱。 今即指彼故。 云即定障等也。 【章】菩萨之人能断一切钞曰。 七文中。 六明菩萨断障得果能断一切者。 菩萨能断三界九品二障云断一切。 【章】三乘皆能(至)皆如常释钞曰。 七文中。 七三乘总简伏除差别。 谓伏二障现行。 三乘皆能由伏得等者。 明三乘皆能用。 伏所知障得定等云伏得然菩萨伏等者。 此云伏所知障得灭尽定。 诸菩萨灭定有差别。 或入初地而得有七地满心。 得委如论说得果者。 得法空智果也。 初地已上。 伏所知障。 得法空智。 秋篠云。 问。 二十七贤圣中。 目位伏定障名身证。 何故目伏烦恼不名慧解脱耶。 解云。 惠解脱望永害所显。 其定障中不问断伏。 俱得解定故。 但伏得定亦名得脱(此是玄范法师作此释)约解脱分等者。 秋篠云。 此顺解脱分位中。 三乘伏障得定等义如常释。 今略标初云顺解脱分。 亦不举决择分位理亦标释故。 基法师云。 萨婆多宗。 见道已前方便道。 不断烦恼。 若成实宗。 见道前五方便道中。 俱断烦恼。 广如彼师章中。 若依大乘。 资粮·加行二位。 能伏障。 此等诸义。 如唯识论等说故云如常。 【章】二三障分别三障有三钞曰。 当门十文中。 第三三种三障分别断障。 此中四文今即初标牒文也。 【章】一皮肤骨(至)唯识章解钞曰。 此文四文中。 第二三文一皮肤骨者。 四文中二举三住障二害伴下。 四文中三举三随眠。 解深密经第四地波罗蜜品说。 观自在菩萨。 复白佛言。 世尊此诸随眠(害伴羸劣微细三随眠)几种粗重断所显示。 佛告观自在菩萨曰。 善男子。 但由二种谓由在皮粗重断故。 显彼初二。 复由在肤粗重断故。 显彼第三。 若在于骨粗重断者。 我说永离一切随眠位在佛地(今云。 此经说皮肤骨)又瑜伽论四十八。 说皮肤骨。 又同七十三。 说皮肉心。 今此章文及唯识章。 亦同说皮肤骨。 然本疏十末(五丁)引四十八说。 云此论云由斯故说即四十八说。 而一在皮。 二在肤。 三在肉。 今此章秋篠钞。 亦引四十八已云。 若依摄论。 可云皮肉心。 今依瑜伽论故。 唯云皮肤肉(已上义镜)基辨谨案。 作皮肤骨。 应为善本。 南都流传本疏。 作肉本尤数多。 是书写者。 误取骨字。 三分但取首●。 大书遂作肉而不书肯画。 成写功已。 畎浍相承。 秋篠钞中。 亦强立作肉理。 根本起本疏写误者炳然。 后学必勿迷。 本论第十。 就烦恼所知二障说三住断。 本疏十末具会。 瑜伽·深密说皮肤骨三住。 约所知障断云。 极喜住·无相住·如来住。 此三约烦恼障品。 初住断恶趣品。 次住断障无生忍品。 后住断一切烦恼习气等。 四十八已说。 二障俱说已断处。 本疏会释二害伴随眠等者。 四文中。 第三举三随眠文。 如唯识章具明。 【章】三惑业苦(至)对法文说钞曰。 四文中。 四明惑业苦。 此中二文。 初明分别起。 二明俱生所发业果。 今即初也惑业苦者。 发业润生烦恼名惑。 即一切欲界分别起烦恼。 皆能发业。 皆是不善性者。 能感后有。 诸业名业即道。 一切总别二业。 顺现顺后等业。 除无漏善业。 及无记业余。 能感异熟生之业。 今名为业。 如是业所引生众苦名苦。 即三苦八苦等。 此惑业者。 皆通分别俱生。 而今此文所言。 先但明分别起故。 云一切二障分别所发业苦等见道所断如前已解等者。 如前当章出体门中。 引对法第四所释故。 云如前已解。 【章】俱生业苦(至)至金刚心钞曰。 明惑业苦二文中。 二明俱生所发业果。 此中二文。 初明烦恼障所发业果。 此有三文。 初总明。 二总明永不行。 三别明断别。 今即初也。 秋篠钞中。 举有人说。 以对法文说句为此文。 初斥云。 此四字摄下文者非。 不符文意故不可据。 今云。 秋篠所斥尤有道理。 阅前所引对法文。 章家意。 为明业及果是所断障义。 引对法论说见所断一切分别起惑。 及由是所发身语业。 并一切恶趣等蕴办处果报是见所断文。 成所断义。 复为成立此义。 举深密及成唯识文。 结成故烦恼障所有业果皆是所断。 而次文复引深密经。 举成唯识解经文。 成所知障所发业果亦所断障。 其次复引佛地论文。 成二障所发业果等法。 皆二障摄故。 一切有漏(二障执及烦恼业之果。 云一切有漏)俱是所断。 其次所引深密文。 说第二地所断二愚文。 故知。 前引对法明见断文今举俱生业苦下文。 明修断文。 二文合举二断烦恼业果永不行义。 由是对法文说句。 摄上应理。 此文总明。 意言。 俱生者简分别所发业果。 彰任运生福不动业与人天苦果。 是为今明修道断障一切二障者。 俱生二障所发业果中。 今文所明。 初明俱生烦恼障所发业果。 所知障所发业果断障分别。 在此次文。 若尔今此文。 但烦恼发业果。 何故云一切二障耶。 谓烦恼障现起必以所知障为依止。 故今云一切二障。 次所明所知障所发业果断舍。 申烦恼障所断伏已后。 于地地别道分分渐断。 俱生所知障所发业果。 有渐·顿二断故。 欲明其别。 次但明所知。 初总明烦恼为首。 二障所发顿断。 至金刚心者。 随应永对治。 彰金刚心一时顿断尽。 随言随其所应。 云何所应。 谓烦恼障中。 俱生业·果罪业自性断品类如惑。 论说不动业唯缘缚断。 谓能断缘彼杂彼烦恼善无记法。 修道所断。 方究竟尽。 准前各地第九品。 尽有不动业亦不生断。 如无想定见道时断。 云不生断。 果亦如是。 非自性断。 若断于体。 二乘入无余时。 菩萨至金刚心。 共不生断。 有此别故。 云随永对治。 【章】烦恼业若(至)此依总义钞曰。 烦恼所发业苦三文中。 二总明永不行。 辨随永对治随其何地者。 明俱生烦恼所发业·苦果。 永伏不现行。 此是十地修道。 断障地地无漏所知障。 势分力故。 与所知障俱起烦恼障。 永伏不现。 其所发业。 若亦随地地地无漏胜进。 永伏不现明此道理云随其何地。 其者指十地中彼彼永伏者。 何地者。 随逐地地断舍所知障。 烦恼业苦为永伏不现行。 分段不生等下。 明果断舍。 非云伏舍。 在于八地者明分段生死不生断舍在第八地。 论第八卷疏。 分段变易作四句中。 第三句三或亦受分段。 亦受变易。 谓前三果回心不定性人七地已前此句摄也。 秋篠解云。 此句约位说受二死非。 于一人具受二死。 前三果中。 或受分段。 或受变易。 烦恼未尽故。 已前亦尔。 或有菩萨。 虽自堪能应受变易。 为代有情受三途苦。 乃是定自在身故。 为彰此义。 作第三句(云云)今云。 秋篠此解实为允当。 此余有破斥广章并西明疏。 是亦稳当。 后学专须依用。 此依总义者。 结成已上总明烦恼业苦断别。 简次别明。 【章】若别业断(至)九论疏释钞曰。 明烦恼障所发业累三文中。 三别明断别。 此文但明业断故。 立别科。 有黑黑等者。 瑜伽论第九说有四种业。 一者黑黑异熟业。 谓非福业。 即三恶趣总报业。 及五趣中别报业。 二者白白异熟业。 谓不动业。 即招色无色界总别二报。 善业三者。 黑白黑白异熟业。 谓福业。 即欲界人天总业。 及顺五趣别善业。 善为不善之所怨对故。 名黑白黑白业。 由未断黑业故。 其福业得此名。 四非黑非白非异熟业。 谓无漏业。 永断黑等三有漏业与异熟习气故。 如瑜伽第九论疏说者。 即指瑜伽第九略纂二十四卷(十一丁)释文。 彼广说此四种业。 若尔不云论抄。 何故云论疏耶。 如对法论疏。 此章主章疏中。 云对法抄亦云对法疏。 故全无相违。 【章】所知障中(至)伏在八地钞曰。 明俱生所发业果二文中。 二明所知障所发业果文业果等法断等者。 业果品类数多。 故云业果等。 法谓业果等法体。 断舍若不断法体但断业果用。 云伏非断。 今非伏现故云法断分分渐断者。 十地中二道位断障地所知障故。 地地别断云分分断。 地地随断障断业果。 非一时顿断故。 云分分渐断也。 障与业果等者。 断障体。 在无间道舍业果。 在解脱道故云断在别道。 转舍粗重。 通在十地。 因七果不生。 唯在佛地。 本论疏三(本末)明断在别道云。 无间断障。 解脱断业果。 据实无间已断业果。 约傍故言在解脱。 伏在八地者。 伏是永伏。 非云暂伏。 毕竟伏六识俱生所知。 在第八地。 由前道力。 断伏后地所知障现。 令其不行名为伏。 八地已去第六七识。 何者犹行谓六识俱者八地不行。 以二之无漏无分别智心。 及此果灭定后得智等相续不断。 能违第六识二执。 是故不现行也。 第七识俱者。 第八地犹现行。 以法空智及果。 方违法执第七。 生空智及果行相。 并粗不相违故。 第七识犹起法执。 【章】三四障分(至)识章中解钞曰。 当门十文中。 三以二种四障分别断障。 此中四文。 初标牒。 二明宝性论所说四障。 三举唯无明四障。 四明不共无明。 今即初二。 一谓阐提不信等者。 举宝性论所说四障。 四障者。 一者阐提不信障。 二者外道着我障。 三者声闻畏苦障。 四缘觉舍心障。 如唯识章等者。 唯识章中。 以二义解。 一云。 四障之中。 初二分别烦恼障。 此二种子。 入初地断。 断分别起烦恼故。 初二中初障现行。 十信第六信伏初障。 信不退故。 第二障十住第四生贵住伏现行。 此住分别我粗见不生离恶趣故。 后二俱所知障。 后二中初障(第三障)至第五地断乐下乘涅槃所知障时(今云。 声闻畏苦者。 因学下乘。 乐畏苦入无余。 即是所知障也)断此障种。 复后障至第七地得妙无相道。 断执缘起观生灭。 细相所知障。 第六地中未知生灭细想第六识上起相犹观十二缘起。 即执见生灭细相故。 七地妙无相道以方断(已上第一说)二云。 初二(不信着我)烦恼种见道断。 后二(畏苦舍心)所知障俱烦恼障种。 金刚心断(已上第二说)秋篠斥广章解。 如妙尤为允当。 【章】二又有四(至)缠四随眠钞曰。 此四障分别四文中。 第三明唯无明四障唯无明二障者。 一不共无明。 二相应无明。 不共谓次明三不共无明相应谓非次举相应不共。 别有不名不共但名相应无明者。 谓第六识与贪等本惑俱起时相应无明(是即俱起本惑中无明别名)何故又有四者。 云唯无明二障耶谓有四者。 不共·相应·缠·随眠。 是为四也。 而今云唯无明二障意。 谓虽有四障。 唯无明二障义也。 【章】不共有三(至)烦恼障释钞曰。 四障分别四文中。 四明不共无明。 此中三文。 初独行不共。 二相应不共。 三恒行不共。 一独行不共下。 明独行断障。 此独行亦名为主独行不共。 谓不与忿等俱。 此无明种(随眠)唯见道断。 此无明缠(现行)十住第四生贵住。 已伏缠故二相应不共下。 二明相应不共无明断障。 此无明亦名非主独行不共。 谓与忿等俱者随分别俱生等者。 秋篠抄云。 第二相应不共。 即随分别。 亦随俱生故云随分别俱生有本云通分别俱生。 义亦好也。 缠及随眠等者。 初独行不共所有缠及随眠伏断位次。 即当处说已。 第二相应所有缠及随眠伏断位次。 如上二障门中所说(已上秋篠)今详云。 秋篠以有本作通为好复释如上所说言。 云如上二障门中所说。 此释恐不稳当。 作通为好之释。 亦不可尔。 作随现本。 顺文易解。 今由本论第五所说。 释不共无明差别无明有二。 一者相应无明。 谓第六识与贪等本惑俱起相应无明。 名相应无明。 非今章文所云相应不共无明二者不共无明。 谓与本惑不俱起无明总名不共。 是有二种。 一恒行不共无明。 唯第七识俱起余识非有。 二独行不共无明。 唯第六识俱起。 于第七识非有。 此有二种(瑜伽五十八·四)一者主独行不共无明。 谓与本惑不俱名独行不共。 但八大随惑俱。 与忿等十不俱。 唯无明为主。 八大随惑为伴起(总十根本惑中随一本惑起。 必八大随惑随逐起者)故名主独行不共无明。 十住中第四生贵住。 已伏缠令离恶趣。 随眠唯见道断。 二者非主独行不共无明。 今此文云相应不共无明者是也。 此无明忿等俱相应起者。 由是虽可云相应无明。 此无明与余本惑不俱故。 名云独行(十本惑中唯无明本惑现行故名)虽尔忿等十不起明不起故。 为忿等十惑为伴故。 不云主名非主。 合此等义。 名非主独行不共无明。 此无明通见修二断。 论说非主独行亦修所断。 忿等皆通见所断故。 此中亦言。 亦见所断。 以忿等知之。 与忿等相应故。 皆通方彰通二断。 问。 此通二断云断随眠欤。 伏缠云断欤将如何。 答。 此非主独行不共无明通二断。 伏缠与断随眠。 俱论如前第七依品分别中别明四文。 辨地前地上六七二识伏与断。 今文云如上所说。 指推别明四文。 秋篠云。 指上二障门。 恐不尔欤。 又随分别起惑。 见道断种。 随逐其断伏缠。 及随俱生惑。 修道断随眠。 随逐其断。 伏现行。 于其伏与断。 有顿渐位次。 如前第七分别别明四文。 意则作随。 现本是下句。 云伏断位次故。 可知明伏断有差。 其差随逐见修二断别生炳然。 是故作通言。 义意难了。 吾从作随现本。 后学择而居诸。 【章】三恒行不(至)烦恼障释钞曰。 明不共无明三文中。 三明恒行不共无明断障。 枢要下释不共无明云。 不共无明有二。 一与根本俱。 恒行一切分。 余识所无名不共二不与根本俱名不共。 此亦有二。 一与小中大随惑俱。 不与根本惑俱名不共。 二不共小随惑及本惑俱。 与中大随俱名不共。 秋篠解是云。 初二之中。 初恒行不共。 其后独行不共。 后二之中。 初相应不共。 其后相应不共之一分。 言一分者。 除小忿等十及本惑俱。 余无渐等二中随惑。 及八大随惑俱无明。 是名相应不共之一分(已上秋篠解枢要取意)入无漏观等者。 第六识入见道已后入法空平等无漏观。 则法我执无明。 自不现行。 是名伏第七识俱恒行不共无明。 不起现行缠故。 此恒行不共无明种子。 金刚心断障佛果故。 余三准前等者。 唯无明四障中释不共无明已之余三。 二相应三缠四随眠。 此云余三。 准前烦恼障者。 上来已明诸门中。 释烦恼障处无多少。 有相应缠随眠释文。 准其义须审察云。 【章】四五障分(至)无明住地钞曰。 当门有十文中。 五五障分别。 此中四文。 初标牒五障。 即此文也。 诸五住地者。 根本胜鬘经所说。 瑜伽论四十七。 亦说摄持义故。 说名为住(谓此五种现行烦恼所居处故。 名之为住。 或能摄持现行烦恼故名为住)言地者所依义。 烦恼障中见所断种名见一处。 见四谛理一处断故。 三界九地。 虽有九品。 以真见道一处断故。 所断惑说名为见。 虽有爱等。 见为首故见为首惑。 一处而断。 名见一处。 欲界修惑。 名欲爱住地。 色界修惑。 名色爱住地。 无色修惑。 名有爱住地。 外道多执无色涅槃为对治彼故。 偏名有。 修所断中爱为首故。 虽有慢等。 总皆名爱。 诸所知障。 总名无明。 虽有见等。 无明为本。 总名无明。 如胜鬘经广说其相(已上秋篠抄)。 【章】此各有二(至)准前伏断钞曰。 二释五住地。 一起五等者。 五之现行名为现起五之种子名为住地。 【章】问若分别(至)初地已断钞曰。 三举旧人问答。 大乘法苑义林章师子频伸钞卷第十六南都西京药师寺传法相大乘沙门基辨撰【章】二谛深妙非略尽言钞曰。 自下二谛章。 大分为三。 初示章标立门。 二由门分科。 随科释成。 三示由师传制此章初中有二。 初示章。 次立门名。 今即初也二谛深妙等二句。 世尊说二谛义。 深妙非凡智及。 叹废诠境云非略尽言也。 云何深妙。 谓涅槃经圣行品曰。 善男子如来有时深说世谛。 众生谓佛说第一义谛。 有时演说第一义谛。 众生谓佛说于世谛。 是则诸佛甚深非声闻缘觉所知(云云)又迦叶品说。 善男子我往一时在耆阇崛山。 与弥勒菩萨共论世谛。 舍利弗等五百声闻。 于此事中都不识知。 何况出世第一义(云云)又显扬论五曰。 今此论中显薄伽梵所说何法。 颂曰。 诸佛说如法。 正依于二谛。 一者名世俗。 二者名胜义(云云)又广百论曰。 然佛所说无不甚深。 二谛法门宗为难测(云云)今存是等意故云二谛深妙也非略尽言者。 释此一句右有三意。 一者秋篠云略云简略也。 尽者极也即无余义。 简筌息于有无之外。 尽理绝于浅深之津。 故云非略尽言二者义寂纂中改云非略言尽。 义亦同之。 三者护命私记云。 有说略者总略义。 尽者繁广义。 三谛玄妙。 广略绝言。 不可略言究其宗极。 不可广言辨其源底。 故云非略尽言(云云)今云。 三释之中第三为胜又别解云。 此谦让词。 本疏一本曰。 二谛道理难思。 今于此中略示纲要(云云)今亦意趣相同。 【章】聊述纲纪(至)相摄问答钞曰。 二标立门。 聊述者。 谦让辞。 显名者。 经论所说立名不同今初显示。 显有显列·显释二义名有总·别二义。 辨体者。 若但显名不辨体性。 无体有各有名无体。 无体有用·无体无用·假名安立·有相安立·心变事理·证智真理不可辨别。 故次辨体。 三乘浅深者。 初辨三乘二谛。 后显人法浅深。 故此门立名相违得名。 相摄问答者。 初诸教相摄。 后问答分别。 故此立名亦不相违释。 虽立三门开有六门。 若尔何为合云三门。 答。 由名辨体。 离三乘无人法浅深。 离相摄无问答。 故合为三门。 若由此义依主得名。 【章】初门有二(至)二辨体钞曰。 自下第二大段。 由门立科。 随科释成。 此中三段。 即三门今别。 此下第一门。 此中有三。 初标门分科。 二示显名。 三示辨体。 今即初也。 【章】名中有二(至)初总后别钞曰。 此下二示显名。 此中二文。 初分于科。 后释成。 显名者。 显言有列及释。 名言有总及别。 【章】列总名者(至)不可坏故钞曰。 此下示显名。 中后释成。 此有三(初列总名。 二列别名。 三由列释成。 初中有六。 初立唯一净名。 二示说二谛。 三二谛各立真俗。 四以三性立一谛。 五说四重二谛。 六出异名)初一句标胜鬘经中下初立一谛经曰。 四谛中苦·集·道三入有为相。 故是无常。 无常者虚妄法。 虚妄法非谛。 一苦灭谛离有为相。 离有为相者是常常者非虚妄法。 故是谛。 是故灭谛是第一义不思议。 是灭谛过一切众生心识所缘。 亦非一切阿罗汉辟支佛智惠境界(云云)此经述记曰。 此真如理离有为相。 非生等所迁。 离彼相是常。 常故非虚妄也。 此一谛即非虚妄是谛。 谛故是常。 常故可依。 三乘究竟皆趣依彼教也(云云)秋篠由此述记意曰。 晓云。 四重谛中。 三是世俗。 唯一是真。 真谛唯一。 故名一谛(云云)今章家意。 摄行归真。 总名一谛。 唯如来藏是为一实。 余有起尽。 或是所取非一实故(云云)此秋篠由胜鬘述记作此释也(述记文如前所别)。 【章】仁王经中(至)胜劣异故钞曰。 已上列总名有六文中。 初立唯一谛名已。 今此文二示说二谛名。 仁王经者。 旧经上(十六丁)说人法各有等者。 明说二谛由秋篠释曰。 经意事理相列唯立二谛。 一真法界名为胜义。 余名世俗。 所知之法既胜劣异。 能知之人亦有胜劣。 故云人法各有胜劣(云云)基辨委细释云。 人谓能知之人。 约是分自证分。 法谓所知法。 约相分本质。 一切诸法一一识变说四分合成。 故有能知人必有所知法。 有所知必有能知故。 今云人法各有。 彰相见必不离自证。 有谓依他缘起有。 彰相见分胜劣异熏习力缘起自别。 胜谓诸佛菩萨证智(人)不可言境(法)名为真谛。 劣谓二乘凡夫证智(人)分全之妄执境(法)名为俗谛。 此云胜劣异也。 【章】涅槃经中(至)中上智故钞曰。 列总名六文中。 三示二谛立真俗二涅槃经等者。 北本十三(十丁纸)圣行品文也一一皆有等者。 经曰。 知圣谛有二智。 一者中。 二者声闻缘觉智名中。 诸佛菩萨智名上(云云文)今谓。 一一谓真俗一一境一切诸法。 其一一法声闻缘觉证智。 是中智境(法)名为俗谛。 又诸佛菩萨证智。 是上智境(法)名为真谛。 是皆熏习力故。 相见不离识变现云皆有等。 有谓依他缘起有也。 问前文有胜劣释。 以二乘凡夫证智境为劣。 今复此有中上文。 经但以二乘智境为中智。 不云凡夫云何为别。 答。 二乘虽知真俗名。 不知真俗实体究竟。 故知真智亦俗智摄。 由凡夫不识真俗名。 是之二乘可谓中智。 凡夫虽迷真俗。 全不了故不可云下智而略之也。 【章】显扬中边(至)有差别故钞曰。 六文释中。 第四以三性释二谛别显扬者。 第五(四叶左)但说俗三不说真三中边者。 旧中边论上(十九叶)文也。 新中边论亦同说也。 显扬论中三处说二谛。 一者第二卷(初纸)说。 二者第五卷(四纸已下)文。 三者第六卷(十一丁左)说三种俗安立文也。 今此章文云二谛各三。 本是中边论说也。 显扬论中。 但说三种俗安立。 不说胜义三。 是故三十本论疏(六十四丁左)举释旧中边三世俗。 已云如次配三性显扬论亦有此文。 于胜义三下不云显扬有此文。 故知显扬但说俗谛三。 中边二谛各三。 虽有此别今文合云显扬中边二谛各三也。 俗假行显即真义得行三。 故云废诠真圣智内证过前四俗复名胜义。 亦云真不自真待四俗真。 俗不自俗待四真俗。 故待假行显四俗有义得行四真。 由是虽显扬但说俗谛三。 与中边具说二合。 结云二论俱二谛各三也。 假行显等有差别故者。 明说二谛各三由。 三十论八曰。 世俗有三。 一假世俗。 二行世俗。 三显了世俗。 如次应知。 即是三性(文)疏九本(六十四丁)云。 第一假世俗者。 实无体性可名世俗。 唯有其名。 假名世俗。 四世俗中第一俗摄(如瓶盆等唯有名无实体。 然通有用无明。 瓶盆等无体有用。 我众生等无体无用)二行世俗者。 有为行。 正体是世俗。 旧中边云。 取行世俗。 唯有为依他故四世俗中第二第三摄(第二俗道理世俗。 即蕴处界等心缘言说所安立故。 自为浅深及胜劣。 有别体用。 此是有为。 非无为等。 又第三俗证待世俗。 即苦集等四谛理安立四果所依处。 显扬六涅槃第十二等说)三显了世俗者。 谓断深依他遍计取执无二空为门。 所显真如名圆成实。 四世俗中第四世俗。 或此世俗亦取四中第三。 是无漏故。 此三名与彼新中边论同。 如次配三性显扬论亦有此文(已上疏文。 现流本疏文大错乱。 今订正引之。 后学勿怪相违)又等言等取何者。 谓举假行显三等胜义三。 胜义三者。 论第八(三十七丁左)说。 胜义有三。 一义胜义。 谓真如胜(殊胜无所得智云胜)之义(义谓境界即绝言境)故。 疏云。 依士释也。 第四胜义收(云云)此绝言境必依无所得智彰故。 依能缘所缘他功用名胜义。 故依士得名。 二得胜义。 谓涅槃胜即义故。 疏(六十四丁左)曰。 持业释也。 第三胜义摄。 四证显故。 约得辨故。 真如旧成。 不说为得。 涅槃后显。 故立得名(已上疏释)三行胜义。 谓圣道胜为义故无变无倒。 随其所应故。 皆摄在圆成实性(已上论文)疏释云。 第三者第二胜义摄。 理稍胜故(今云。 所亲理胜。 能*亲智亦胜)若随事者(今云。 蕴处分等为所亲。 智为行)亦初胜义摄多财释也(今云。 能亲圣道能有蕴处分等所亲多财也)旧中边云。 正行真实(今云。 正行言摄一切无漏亲行。 真实言示无漏亲行圆成实)此三新翻名体同此。 前二(义得)无变。 不生灭故(今云。 真如涅槃不生灭故无变)第三(行胜义)无倒(今云。 无漏亲行故。 无戏论亲行故云无倒)随其所应(今云。 胜义有三由随应。 离言故云)皆圆成实。 无漏依他此中说。 名圆成实故(今云。 一切无漏智名圆成实。 根本深经所说。 亦佛地论等所论。 由之此论所论故也)。 【章】瑜伽唯识(至)下当广辨钞曰。 六段文中。 五示有四重二谛。 二各有四者。 问。 伽六十四说四世俗不说四真。 成唯识第九说四胜义不说四俗。 云何今云瑜伽唯识二名有四耶。 答。 瑜伽四俗中。 后三俗即唯识前三真。 瑜伽初俗待瑜伽唯识所说第四真。 但名为俗。 由何知之。 如疏主说。 俗谛中初都无实体。 假名安立无可胜过。 故不名真。 但名为俗。 第四胜义不可施设(以心缘口言不可安立)不可名俗。 但名为真。 又此章下文。 说虚妄识性是第一俗真实。 识性即第四真。 由此等说自可知。 无说初俗都无。 云何说但名为真一实第四。 是故今文。 瑜伽四俗唯识四真合论云二各有四也。 此章下文自广分别。 【章】此总名中(至)亦名真谛钞曰。 六段文中。 此文六出异名。 一世俗谛者。 下文云第一俗体假名安立。 后三俗体有相安立(如瓶盆等但有假名无实体。 但从能诠说有别相。 故名假名安立。 假名安立有别相彰名谛。 又后三俗中。 第二俗谛心缘口言说缘三科法是一切法。 心所变事相有别。 后二俗心缘口言说缘四谛及二空如。 是心所变理相有别。 故云有相安立。 但就心所变事理设立差别有别相彰名为谛。 如楞伽第一说。 俗故有别)亦名隐显谛者。 如次文释。 世谓隐覆真理。 可毁坏义。 俗谓显现随世迁流。 如结手巾为兔等物。 隐覆空理有相现义。 二胜义谛等者。 第一世间胜义体。 谓蕴处界等事心缘口言有相安立。 是即有名有实如色香等。 涅槃经(北本十三)说有名有实名第一义。 今问。 若三科法名第一义。 何故复名世间。 答。 如次文言。 三科事相粗显。 犹可破坏名世间(已上章主意)秋篠释云。 诸有学者世间言说以此为有。 即蕴处界等。 蕴等事相粗显犹可破坏名曰世间(已上智镜)复问。 三科等事粗可破坏。 云何名为胜义耶。 答。 此蕴等事相后得圣智所知过第一俗。 名为胜义。 二道理胜义者诸有学者共心缘口言共立道理。 四谛理等也。 知断证修因果一切差别名为道理。 何故差别道理复名胜义耶。 答。 此等四谛。 若彼性理即是正智境。 若彼相事即后得智境。 俱是无漏智境过前二俗。 名为胜义。 三证得胜义者。 诸有学者以圣智(无分别有分别)方便。 依诠空(二空如)门。 显理(真净法界理)能证圣果名为证得。 凡愚不测。 细微超过前三俗故名为胜义。 四胜义胜义者。 诸有学者既修学已。 以此深妙为所证得。 此所证得体妙离言。 迥超众法名为胜义。 即废诠赞旨一真法界非安立如也。 此是圣智内证过前四俗事相显现。 复名胜义。 由此等义应知。 后三俗名胜正智后智所知过前三俗殊妙。 名义境界道理二义。 随能缘能诠所应自应思察。 第四真名胜。 圣智内证超过四俗名殊妙也。 又名义多分依于道理废诠赞旨非境界故。 旧名第一义等者。 旧谓罗什三藏净影远公等。 第者居居一也。 新译亦用此名。 【章】列别名者钞曰。 此下释成。 三文中第二列名。 此中六文。 初标牒。 二明二谛各立四重。 三列四重世俗名。 四会违示世俗非安立。 五列四重胜义名。 六以安非安释。 此即初也。 【章】今明二谛(至)诠旨二谛钞曰。 此下二明二谛各立四重。 先示其由。 有无体异者。 明立初重真俗由。 有谓世真。 体三科故。 有无为诸法体事。 有别体用异于初俗。 无谓初俗瓶盆等虽有用都无体性。 我众生等无用无体虽用有无体俱都无。 如是三科瓶我体有无异云体异也。 事理义殊者。 明立第二重真俗由。 事谓道理世俗。 心变缘起事相。 随有差别施设。 诠缘如色香等蕴等事法。 理谓道理胜义。 四谛知断证修因果差别。 义殊者。 事与理有差别。 其差别名为义。 于此差别观粗细。 三科事相粗显。 四谛差别微细。 故云义殊。 浅深不同者。 明立第三重真俗由。 浅谓证得世俗。 苦等四谛知断证修方便学。 为施设染净因果差别令其趣入。 故名证得。 施设安立今名为浅。 深谓证得胜义。 即二空如。 诸有学者以此方便能证圣果。 故名证得。 本后二智依诠空门显真净法界理。 凡愚不测过前三俗。 名为胜义。 今名为深。 前浅有相易知。 故为不同。 诠旨各别者。 明立第四重真俗由诠谓胜义世俗世间学者既修学已。 以此殊妙为所证得。 妙出众法。 圣者所知名为胜义。 心变真如假相安立。 依诠空门非体离言名云世俗。 圣智依诠所显今名为诠旨者谓胜义胜义。 诸有学者既修学已。 以此深妙为所证得。 此所证得体妙离言。 迥超众法名为胜义。 即废诠赞旨一真法界非安立。 如圣智内证过前四俗。 事相显现复名胜义依诠与废诠心变理与内证有相安立与无别相唯非安立。 是云各别体异与义殊不同与各别。 是各立四重所由。 故于二谛等二句。 结二谛各立四重由。 亦名事二谛等者。 此下正明二谛各有四重。 亦言亦上举总名。 示二谛各立四重别名。 名事二谛者。 是世间真俗。 初重二谛名谓瓶盆军林等名。 即世间俗有名无实。 事谓三科色香等事。 但心缘口言有。 故为世间。 色香等言及一切色。 稍近无别。 超于初俗。 故名为真。 说为胜义。 事理二谛者。 是道理真俗。 第二重二谛。 事谓三科心变事相差别。 故为道理。 差别易知名为世俗。 理谓四谛。 苦等知断证修因果差别名为道理。 此是无漏智境微细过前二俗。 名为胜义为真。 浅深二谛者。 是证得真俗。 第三重二谛浅谓四谛。 世间学者方便修学。 除恶修善施设染净因果差别。 令其趣入名为证得。 有相安立易知。 名为世俗。 深谓二空真如。 谓有学者以此方便能诠圣果。 故云证得。 圣智(根后)依诠空门显真净法界真理。 名为证得。 凡愚不测过前三俗。 名为胜义为真。 故云浅深诠旨二谛者。 是胜义真俗。 第四重二谛诠谓诸有学者依诠空门既修学已。 以所显殊妙如为所证得。 此所证果出过众法。 圣者所知为胜义为真。 心变如故。 假相安立非体离言名为世俗为诠旨谓诸有学者既修学已。 以此深妙为所证得。 此所证得体妙离言。 迥超众法一真法界非安立如名为胜义。 即圣智内证废诠谈旨过前四俗事相显现。 复名胜义今但名旨。 上来明立四重二谛由已。 【章】世俗谛四(至)非安立谛钞曰。 列别名。 六文中三别四重世俗谛名。 具释四重名如次释名中。 今但略列别名。 世间世俗谛等者。 如瓶盆等隐覆真理。 当世情有。 堕虚伪中名曰世间。 凡流皆谓有。 依情名假说名为世俗。 此即有名无实义同。 随能诠说故名为谛。 道理世俗谛等者。 世间有情由寻求力小缘口言道理体用差别。 即蕴等三科有无为法是。 名为道理。 事相显现差别易知。 名为世俗。 随事差别谛者。 随由寻求力缘诠道理体用事相现差别。 假名安立故名随事差别也。 证得世俗谛等者。 世间学者施设安立四谛染净因果差别。 令其趣入名为证得。 有相可知。 名为世俗。 此是令趣入方便施设安立。 亦名方便安立胜义世俗谛者。 圣者所知二空真如。 妙出众法。 名为胜义。 依诠空门假相安立。 非离言体名曰世俗亦名假名等者。 能显依诠是假名自可知。 所显如是废诠非安立亦自知。 今能显所显合名假名(所显)非安立也。 【章】显扬论说(至)亦名安立钞曰。 列别名六文中。 四问答会违。 释前文假名非安立。 此中有三。 初问。 次答。 后章主会。 此即初也问意言。 显扬第六(十一丁)说四世俗皆是安立以显扬说并读今章前文。 前三安立同前文自可知。 云何假名非安立谛显扬同前三说皆是安立耶。 此就别扬说如是问会违也。 【章】胜义谛性(至)名胜义俗钞曰。 此二答文。 即引显扬文答。 胜义谛性者。 第四真废诠谈旨性。 性谓体。 任运体相为性。 自内所证者。 秋篠云。 此答意。 显圆成实性不可安立。 自内取证但为二空所显。 无别安立为有为无亦有亦无非有非无(云云)为欲随顺等者。 为谓顺助。 欲谓欲求。 意言。 顺助欲求随顺自内证智引生彼真如智。 依俗(诠空门假立立妙)安立真如。 名胜义随顺自内证。 复名世俗是彰依诠空门。 前文名假名非安立亦复为然。 假名者。 释名二空所显。 非安立者。 彰随顺自内所证。 故前文意与显扬说全无真违。 【章】初之三种(至)假名施设钞曰。 三章主会文初之三种者前三俗也。 相可拟宜者。 初三种俗如瓶盆等。 成如三科。 或如四谛。 其相白可拟宜也。 拟谓议也。 广也。 像也。 揣度而待也。 宜谓仪也。 诗我仪图之。 注仪宜也。 过理云宜也。 第四胜义假名施设者。 意言。 第四胜义世俗无可拟宜物。 二空所显如为性故。 如是离言非可云二空所显。 然今由无可拟宜物。 依能显诠空门示所显如。 其如为性废诠无别。 名非安立。 唯名胜义约依能显诠空门边。 胜义言加世俗为胜义世俗谛。 第四亦名安立。 虽然初所显如。 非安立离言体。 前文不云安立名非安立。 能所显同时故约名二空如边。 名假名非安立谛。 故章主今释云第四胜义假名施设。 以深会相违了。 【章】胜义谛四(至)废诠谈旨谛钞曰。 列别名六文中。 五列四重胜义谛名一世间胜义谛等者。 谓蕴等法。 心变有相有实体性。 过初俗有名无实。 故名胜义。 事相粗显随缘出没。 故云世间。 虽三界事相随缘没。 今就事相粗显亦名体用显现体。 体谓体相。 用谓相用。 二道理义谛等者。 苦集等染净因果差别。 心缘口言名为道理。 是此差别性理即正智境。 若彼相事即后得智境。 总是无漏智境。 凡流所不可侧。 过前二倍。 故名胜义。 三证得胜义谛等者。 根后圣智。 依诠空门显真净法界理。 名为证得。 凡愚不测。 过前三俗。 名为胜义。 依门者。 依诠空门。 显实者。 一实如现。 四胜义胜义谛等者。 一实如理。 体妙离言迥超众法。 名为胜义。 圣智内证过前四俗(前四俗事相显现。 第四俗虽胜义。 能显施设为俗)今所言如不拘显不显别。 体妙离言复名胜义。 亦名废诠谈旨谛者。 彰体妙离言之名也。 释此名我朝古来相传有二。 一废诠谈旨。 此是音石先德所点。 二废诠谈旨。 此是子岛上纲所传。 今谓二家俱得体妙离言之义。 复何如焉。 今据此章前文检章主意。 以读废诠谈旨。 可云章主意欤。 前文既云诠旨二谛。 以旨言为第四真谛故。 以废诠谈自所显旨为此谛炳然欤。 后学者择而居诸。 【章】前之三种(至)非安立胜义钞曰。 列别名六文中。 六以安非安立释四胜义。 前三真相可拟宜名为安立。 为心言所及也。 非安立废诠谈自内所证可知。 【章】后释名者(至)后释别名钞曰。 此下释成三文中。 三由列释名。 此中有四。 初标胜。 二子科。 三释总名。 四释别名。 今即初二也。 【章】释总名者(至)名隐显谛钞曰。 此下三释总名。 此中有二。 初释世俗谛名。 后释胜义谛名。 初中有四。 初标牒。 二护法菩萨义。 三常途义。 四离合释。 今即初二也隐覆者。 隐覆真理。 隐覆空理等者。 隐覆二空所显真净法界理。 色心等有别相自显现。 喻如结手巾为兔等物。 此亦如是者。 法合喻辞谓空理上本无。 色等由四缘会色相现。 故今以喻示今随古名等者。 示翻林义翻。 【章】又复性随(至)目之为俗钞曰。 三常途义释世俗言性随起尽等者。 意谓诸法性。 有为缘生必堕生灭。 生灭是时·世。 世谓代也。 是迁变义故今名为世。 凡堕起尽法。 缘起有别显现目之为俗。 俗谓风俗。 徐曰。 传相习也。 上行下效也。 上所化为风。 下所习为俗(云云)是皆随缘显现有别谓也。 【章】世即是俗(至)依士释也钞曰。 四离合释世俗言。 初世俗二字对离合。 谓有相显现。 体持随起尽业用。 持业释也。 亦堕起尽体持有别现用。 是持业释。 又俗言有别显现四俗通名。 世言堕起尽相。 但在初俗简以彰非后三俗。 能依堕起尽用之俗。 依士释也谛者实义下。 世俗谛三字对离合也。 先释谛言已合释。 有如实有者。 后三世俗以缘起有为俗。 是如实有。 无如实无者。 初重世俗名有名无实。 无如实都无。 体用是如实无有无不虚者。 初俗□。 后三俗有全非虚妄如实有无。 名之为谛者。 谛谓帝也。 王天下之号也。 德配天地不科公位。 称之曰帝(云云)由世儒释。 不私义与主宰义以释帝言以帝言释谛言。 今文云谛者实义。 即不私义主宰义也世俗即谛等者。 合释也。 世俗之诠缘不虚不私。 即谛斯体持世俗业用。 亦世俗信缘体持不私不虚业用。 俱是持业释。 世俗之谛等者。 世俗是堕起尽。 有别显现之士用。 能依不虚谛实依士释也。 【章】胜谓殊胜(至)道理名义钞曰。 释总名二文中。 二释胜义谛名。 此中四文。 初释胜义名。 二胜义二字对约四真别离合释。 三胜义谛三字对约四真别离合释。 四示亦名圣谛。 今即初也。 胜谓殊胜者。 云何于四真殊胜相。 谓前三真。 虽于智境可论差别。 于第四真非境非智。 废诠谈旨非境界。 故非非境。 非非智。 说非安立自内证故。 迥超众法强名一真法界。 殊胜究竟名为胜义胜义。 若于第三真能显智依诠空门故。 虽应唯俗所显如体非安立非凡愚所测。 超前二真。 名为殊胜。 若于第二真境是染净因果差别修学方便。 设立道理虽应唯俗。 智是无漏根后二圣过第一真。 故殊胜名胜义。 若于初真蕴等三科事境粗显随缘出没易知。 虽应唯俗。 无漏后得圣智能显起第一俗当世情者唯堕虚伪。 故名殊胜。 此是为四真殊胜别境界名义者。 秋篠云。 境界之义即通依主有财。 道理义唯持业义。 基辨详云。 此秋篠释粗漫。 不解童意。 境界名义中加之言唯应依主。 若有财释加入即言应云境界即义。 名不尔。 如为境故通文云何解耶。 至次文当辨之。 又云道理之义唯持业亦为粗漫。 此亦至次具辨。 今所云有二种义言。 义谓差别。 若就能缘胜言为殊胜智。 则以所缘应释义言。 所缘境界所差别应云持业释(所缘境界体持所差别业用名持业释)若就能诠胜字为殊胜言。 则以所诠应释义言。 所诠道理所差别应云持业释(所诠道理体持所差别业用。 则名持业释也)此为义言有二种别。 为下所言通依士有财等释。 此二种义约四真名胜义前三真与第四真别作释。 故有通依士有财等释。 秋篠前后混合作释。 后学思察。 【章】第四胜义(至)依士释也钞曰。 释胜义谛四文中。 二胜义二字对约四真别离合释。 此中三文。 初以第四真持业释名。 二以四胜义为依士释。 三明持业·依士·有财通释。 今即初二也第四胜义谛论多说等者。 初句牒辨第四胜义离合。 诸论多说等者。 今谓论中多分以云废诠谈旨非境界故文为据。 废诠为胜。 道理为义。 废诠胜即是道理义持业得名。 又少分云何说耶。 谓少分废诠即废缘(意云。 废能诠则心废谁缘自烟然)立义应云废缘谈旨非诠理故故。 应废缘为胜。 境界为胜废缘即义持业得名也。 【章】论说依他(至)随在何谛钞曰。 胜义二字对约四真离合释四文中。 三明持业·依主俱用。 此辨由境界义胜义之言随应通持业依士也。 论说依他等者。 显扬论等中说依他起相。 亦是清净所缘境界故。 亦说为胜义无性。 无漏复得真智名胜。 亦缘此依他为境故此依他。 亦名清净所缘。 胜之义故(成唯识九末三丁引)其所应者。 意言依圆二性约四真胜。 深能应知随应。 第一真胜三科。 第二真胜四谛。 第三真胜二空。 皆是施设安立心变依他。 然第一真无漏后得智境。 可名清净所缘。 是殊胜智之境界义。 说为胜义。 又第二真苦等染净因果差别所观亦是后得智境。 有相安立心变依他。 亦清净所缘殊胜智之境界义。 若复如是染净因果归一灭谛证离言体。 根本真智所缘以如体胜即为境。 殊胜即境界义。 又第三真后得圣智。 依诠空门证圆成实。 依诠空门心变依他施设安立后得清净。 所缘胜智之境界义说为胜义。 然约所证圆成实体。 是根本真智月内证真如体胜即境界义。 又若第四真废诠谈旨非境界故。 是自内所证非心变非安立。 圆成实性非依他起。 殊胜一实如理即道理义。 如此于四真别约依他。 或约圆成实根后二智所缘差别。 道理境界差异随此等所应。 或应持业亦应依士等熟察可知而已。 此说随应二智境所以也。 所以诸教等者。 以上来所辨随应所以约如体胜即境。 此于前三真中离言体胜为持业。 如体持胜境义业用故也。 实通依士者。 依殊胜智之境界义。 前三真中以根后二智能证用有相安立所显。 此为境义。 依士夫用得名为胜之义也。 其无漏真智等者。 释通依士之由。 其者前三真中。 无漏真智者。 初真三科为境。 智是无漏后智次真四谛二空虽通根后二智。 今但取后得有相安立为境故。 此是安立依无漏殊胜智之安立境义。 故今云随在何谛也。 【章】亦以胜为(至)通有财释钞曰。 四明境界义通有财释亦谓亦于持业依主以胜为义等者。 辨通有财释由。 意言以殊胜言为所缘境界义。 则真如体殊胜即所缘境可知。 尔则能缘。 应无漏殊胜如与智冥合根本智。 可谓胜义二言共如真。 已由之能缘智为能有。 能有所缘境他财用。 名能缘智应胜智(之即)境义。 是有财得名义。 通者前已明胜即境持业释胜之境依士合于一处。 则有有财义故今云通也。 【章】第四胜义(至)境界名义钞曰。 释胜义谛名四文中。 三胜义谛三字对约四真别离合释。 此中二文。 初约四真别释胜义二字第四胜义等下。 明第四真由道理义名胜义胜义多分者。 诸论中多分说道理义。 少分用境界义如前已明。 非境界故者。 非根后二智境义也前三胜义等者。 明前三真境界义。 此亦就多分为境界义。 少分道理义前已明已。 二智境界故云境界名义也。 【章】谛者实义(至)二释如前钞曰。 后释谛言。 合释如文。 自可知已。 【章】虽无教说(至)目之为谛钞曰。 释胜义谛名四文中。 四示亦名圣谛。 虽无教说者。 秋篠云。 问。 涅槃经十三云。 善男子知圣谛有二种智。 一中上乃至广说。 又胜鬘经中说。 无量圣谛章。 文既分明。 何故今云虽无教说耶。 解云。 诸圣教中总言圣谛而不说言二圣谛等。 既无二言。 故不虚构(云云)今谓。 此问答大好。 复何加诸。 【章】次释别名钞曰。 自下由列释成四文中。 第四释别名。 此中三文。 初标牒。 二释四重世俗谛别名。 三释四重胜义谛别名。 今初也。 【章】世间世俗(至)名曰世俗钞曰。 二释四重世俗谛别名。 此中二文。 初正释。 后离合释。 今即初也隐覆真理等者。 如瓶盆等。 但有假名而无实体。 亦如结手巾现兔等想。 如前已明。 当世情有等者。 当世人妄情种种想现无一实事。 堕虚伪中凡夫皆谓实有。 依人妄情随世流名假名安立。 名世间世俗如前已辨道理世俗等者。 秋篠曰。 世间有情有寻伺者。 所说道理体用俱有。 即蕴处界有。 无为法是也(云云)施设染净等者。 秋篠曰。 世间学者方便修学除恶务善证得圣果。 为此施设苦等染净因果差别令其趣入。 故名证得。 即四谛理等胜义世俗者。 秋篠曰。 世间学者既修学已以此殊妙为所证得。 此等所证妙出众法。 圣者所知名为胜义即二空如也(已上秋篠)妙出众法者。 周记云。 问。 第四真谛亦是超出众法。 名言岂滥耶。 答。 前言出超望前三俗。 后云出超对前三真。 故亦无过(已上周记)今详云。 此释未稳。 前云出后云超。 两共超出之义也。 但以依诠废诠别为异而已。 前以依诠胜义云妙出也。 后以废诠胜义云向超。 以是无相滥也。 【章】此中世间(至)皆持业释钞曰。 二世俗谛离合释。 皆持业释者。 秋篠意云。 准次时义离合释。 此世俗离合亦可说言或世间之世俗乃至胜义之世俗依士无失。 但文略耳(已上秋篠)今云。 此释未尽。 谓有二义别。 名言一是通丁切言。 一是义别局不通余。 别为所依。 通为能依。 以别简通。 以体别简。 依主得名。 以用别简。 依士得名。 而体用不离故。 依主依士唯一个释。 又二义别言。 一为体一为用。 有其体言持业用言义持业得名。 体用不离如云砚石言义砚体亦持石业用义有(一切如是应知)【章】世间胜义(至)复名胜义钞曰。 释别名三文中。 三释四重胜义谛别名。 经中二文。 初正释。 二离合释。 今即初也。 事相粗显等者。 秋篠曰。 诸有学者世间言说以此为有。 即蕴处界等。 蕴等事相粗显犹可破坏名曰世间。 此蕴等事相从得圣智所知。 过第一俗名为胜义(已上秋篠)道理胜义等者。 秋篠曰。 诸有学者共立道理四谛理等。 此名道理。 如是四谛。 若彼性理即正智境。 若彼相事即后得智境。 总是无漏智境。 过前二俗名为胜义(已上秋篠)证得胜义者。 秋篠曰。 诸有学者以依诠空门方便显一实如能证圣果。 故名证得。 即二空如也。 此处凡愚不测。 过前三俗名为胜义(已上秋篠)胜义胜义等者。 秋篠曰。 诸有学者既修学已以此深妙为所证得。 此所证得体妙离言。 迥超众法名为胜义。 圣智内证过前四俗(事相显现)复名胜义(已上秋篠)。 【章】此中世间(至)依士无失钞曰。 二离合释皆持业释者。 世间(为体)持胜义谛业用。 胜义谛(为体)持世间业用。 如前已明。 依士无失者。 今云。 若作胜义之胜义。 则上胜义体妙离言。 下胜义言指自内证是智。 依体妙胜义之内证胜义依主得名或胜义之胜义谛者。 现本脱胜义二字。 秋篠所览本作之胜义谛。 复前文持业释处作即胜义谛。 故现本脱阙炳然。 由是释今文意。 可谓依殊胜智境之胜义实谛是依士无告也。 【章】次出谛体钞曰。 自此已上当章大段三门分别第一门。 显名辨体二文中。 初显名已自下第一门有二中。 第二辨体文。 此中四文。 初标牒。 二辨四重世俗谛体。 三辨四重胜义谛体。 四令论真俗二谛归三性。 今即初也。 【章】第一世俗(至)轮等体无钞曰。 二辨四重世俗谛体。 此中二文。 初正四重各别辨体。 二总论四重俗谛体。 初各别辨体中有四文。 此即第一辨初世俗体也。 显扬论说者。 第六卷文也。 瓶军林等二句。 举无体有用无体无用物示都无体用或无实体等下。 章主释文或无实体者。 明瓶军林等无体有假用(假谓似也)或体实无等者。 我有情等不但无用亦无实体。 但有情(妄情)名(能诠)都无体性(有名无实如龟毛等)然通有用等者。 明虽无实体通有用无用二法瓶等有用者。 有假用。 假谓似也。 似有用之妄情显现我等用无者。 谓不同瓶衣等有受用法。 但有妄情及能诠名。 名句等五种世法者。 涅槃经第十三圣行品所说。 如当章下文引成今略示云。 善男子世法(随世迁流可破坏名为世。 世法体)有五。 一名世。 二句世。 三缚世。 四法世。 五执着世(名世者。 男女瓶衣车乘屋舍等。 句世者。 四句一偈首卢偈等。 缚世者。 卷合系结束缚合掌。 法世者。 鸣钟集僧。 严鼓诫兵。 吹贝知时等。 执着世者。 如望远人有染衣者生想。 执着云是沙门非婆罗门。 见有结绳扑灭身上。 便生心念。 是婆罗门非沙门等。 是云五种世法。 善男子若有众生于如是等五种世法。 心无颠倒。 如实而知有名无实。 是名第一义谛也)众生等秋篠曰。 不但无体亦无假用。 此就实我。 若假我者。 即依他摄。 非无假用(文)火轮等。 同曰。 小有能照用。 而无实体。 故云体无(文)。 【章】第二世俗体(至)异于初俗钞曰。 二辨第二世俗体所安立等者。 证蕴处界是世俗谛。 安立者。 心缘诠言施设安立有相体事即有无为等者。 示道理世俗体。 谓三科中五蕴唯有为法不通无为。 处界门中法处法界一分是无为。 余是有为。 体事者。 心变口诠自有体用差别。 安立浅深胜劣是为道理。 相待有相假名安立为世俗。 与初俗有名无实异故为深为劣。 有别体用者。 明有浅深及胜劣体相功用也。 【章】第三世俗(至)名为世谛钞曰。 三辨第三世俗体显扬论说者。 第六卷(十丁右)文。 瑜伽六十四(四丁右)同说之。 谓所安立者。 世俗之证。 预流果等者。 显扬六曰证得世俗者。 谓安立预流果等。 及安立彼所依住法(云云)秋篠解曰。 施设预流等四沙门果。 及以安立四沙门果所依四谛故名证得俗(云云)及所依处者。 周记意云。 所依年者。 四谛理。 此安立四沙门果所依处四谛也(云云)今谓。 四谛理所证得理。 四沙门果能证得智果。 合能所证得为证得体名为证得。 即诸圣果等者。 正示证得世俗体。 此体即能所证得合取故。 今云即果理等。 于智果胜劣施设四人。 其体但智果。 已能证如是所证佳法亦安立理。 名为世俗。 有八苦相等者。 若说无八苦相无法我。 故虽第一义今说有。 故施设苦谛相安立因果因果差别。 云名为世谛也。 【章】第四世俗(至)名世俗也钞曰。 四辨第四世俗体瑜伽论说等者。 六十四(五十丁右)卷说文。 意言。 此所为体胜胜谛性。 废诠谈旨非安立故。 第四真体非俗谛体。 何故今明世俗体云胜胜谛性耶。 有此疑故今上句置所安立言。 安立者。 虽有种种今所云作二无我亲。 何故名安立。 欲显得胜胜谛观一切法缘起。 常一我法等相都无体用通达。 非依诠缘空修习。 不能至非安立胜胜谛契会。 修习都无体用观心。 如次所引涅槃经所说。 于一切法常一我法。 若烧若割。 若死若坏等。 心缘口言其观彻已。 二无我智自显自内证废诠胜胜谛。 今此安立二空所显胜胜谛性。 与第四真废诠谈旨非安立胜胜谛。 体虽无二今所言由二无我所显。 故云所安立名世俗。 彰有能显修观。 而所显体胜胜谛性彰与第四真无二云胜胜谛。 复名胜义。 后来学者必勿胶执。 【章】第一俗体(至)有相安立钞曰。 辨世俗体二文中。 二总论四重俗谛假名安立者。 第一欲有名无实。 故所安立但有情名已。 如龟毛等有相安立者后三欲随应虽有名有实。 随能显智所显有浅深胜劣差别现。 即有相安立(今云。 后三俗中第四俗体虽是无相。 依诠空门有显。 故云有相安立也)。 【章】第一胜义(至)亦是胜义钞曰。 辨体四文中。 此下三正四重各别辨体(自有四文)此即第一胜义体文也。 亦是胜义者。 谓此蕴等有别体用。 胜于初俗。 故名胜义。 【章】第二胜义(至)第一义谛钞曰。 二辨第二真体。 此是道理胜义体。 即苦等四谛此理深过初真。 故云道理胜义苦集灭道等者。 谓先苦后集。 先灭后道。 厌果断因。 欣果修因。 因迷难知。 果显易知。 【章】第三胜义(至)名胜义也钞曰。 三辨第三真谛。 即二空如是体胜前证得世俗。 故云胜义。 【章】第四胜义(至)而显真故钞曰。 四辨第四真体。 即非安立一真法界。 一谓更无二。 真谓是实。 圆遍也。 法谓一切诸法也。 界者因义含藏义。 实体者等者。 涅槃十三曰。 真实者。 即是如来。 如来者。 即是真实。 真实者。 即是虚空。 虚空即是真实。 真实者即是佛性。 佛性即是真实也又言无烧割等者。 又涅槃经十三说。 无烧无割。 无死无坏。 是名第一义(云云)今云。 此即废诠谈旨非安立义也。 无言能显第一义故。 【章】前三胜义(至)相非安立钞曰。 辨胜义谛体二文中。 此文二总论四重真俗文。 【章】初之一俗(至)即是三性钞曰。 辨体四文中。 四合论四重真俗归三性即前三真者。 后三俗即前三真。 是真俗俱心变依他事理。 【章】上来第一显名辨体钞曰。 此文结当章大段三门中第一门说。 【章】第二三乘(至)后显浅深钞曰。 自下大段第二门。 此门大分四文。 初标门分科。 二辨三乘二谛。 三于人法显浅深。 四总四真俗相对示浅深四谛结。 今即初科之文也。 【章】二乘自说(至)许观真俗钞曰。 大分四文。 第二辨三乘有二谛。 此中有二。 初总明三乘二谛。 二别明二乘二谛。 初文有三。 初辨三乘应有二谛。 二引经立三乘有二谛。 三由智差别。 凡圣相望结成三乘有二谛。 此即初文也。 意言。 二乘自说。 教文但说观二谛不说作二谛观行悟入于真。 虽尔大乘学眼见小乘教。 后教修学人虽不修法空观。 亦同大乘所学。 观生空无我证生空智果。 加行时观生空俗。 入生空智必应尔。 由是大乘评说云小乘亦观二谛。 今立三乘有二谛也。 【章】涅槃经云(至)如下广说钞曰。 二引经立三乘有二谛经是北本十五圣行品文皆有中智等者。 经意以总相为中智。 一切种别同时同处分别而知为五智。 如次门广辨。 此乃俗谛等下章主文。 此者前引经说知世谛等为此。 故俗谛有中二智。 一切行无常等者。 明真谛有中上二智。 一切行等文涅槃经文此胜义中等下章主文也。 以种别智等者。 秋篠曰。 分别而知名种别智。 总想而知名为总智。 分别而知名之为上。 总相而知名之为中。 此总别智并据后得。 不取正智。 故对法论十一云。 种别智者。 谓出世门后所得慧。 此等二智如下广说。 【章】同仁王经(至)皆有二谛钞曰。 三文中三由智差别凡圣相望结成三乘各有二谛同仁王经下引仁王经难势。 令义例准成人法各有二谛。 经旧经二谛品说谛不应一者。 谓真智解一证无二理。 能证智既一所证谛亦一。 若世谛中有真谛者。 谛有二故智亦应二故云谛不应一也。 智不应二者。 谓知俗名俗智。 知真名真智。 若世谛中无真谛者。 谛既一故智亦应一。 故云知不应二也。 即显人法等者。 秋篠曰。 谛既二故智亦有二。 能知之智为人二谛。 所知之谛为法二谛。 是故人法皆有二谛(云云)以人相望等者。 意言。 上既成人法皆有二谛意。 其中取人二谛能知之智有三。 一异生。 二二乘。 三如来。 此能知智有三。 下中上中下非今所论但取中上。 与人二谛相望三乘各有二谛炳然是立三乘二谛所由也由此人法等下。 正结成三乘各有二谛义。 能知所知不离人法各有三乘二谛故云各分二重。 以结成云是故三乘等也。 【章】声闻乘二(至)亦不取之钞曰。 自下明三乘二谛二文中。 第二别明三乘二谛。 此中三文。 初声闻乘二谛。 二独觉乘二谛。 三菩萨乘二谛。 初中有二。 初正明声闻乘二谛。 后三乘相对辨初正明中。 牒章文有五。 四重俗谛四文。 真谛四重合牒也。 今即初世俗文也不取实法等者。 明唯取所执实我由。 意言。 声闻乘人设起实有法执。 不障声闻所证果。 故取实有法执不云世间世俗。 故云不取之也。 【章】第二道理(至)三义观故钞曰。 二明声闻乘道理世俗谛多为三义观故者。 周记云。 三义观者。 即三科观也(云云)多为者。 秋篠云。 波罗蜜多声闻不但为三义观亦兼作因缘观等。 是故名多也(文)又云此观声闻皆作。 佛及独觉不作(云云)又云。 在杂缘法念住后。 总想念住前加行位起此观。 如正理论六十一说(已上秋篠)又婆沙第八云。 如七处善三义观。 能于此法毗奈耶中速尽诸漏。 解云。 三义观者。 谓次第观蕴处界也。 【章】第三证得(至)修证得故钞曰。 三明声闻乘证得世俗谛依此加行等者。 依观四谛十六行相加行。 修习证得声门自果。 加行修三学因。 证得言果也。 所安立等言。 加行修时十六行相等施设安立苦等理因果差别。 皆是施设故云世俗也。 【章】第四胜义(至)证真如故钞曰。 四明声闻乘胜义世俗谛依生空门等者。 声闻乘人不观法空。 依生空无我有相观门。 但诠生空如。 故云胜义世俗也。 【章】第一世间(至)一真法界钞曰。 此文正明声闻乘四重真俗二谛中。 已上文钞释四重世俗谛已。 今此文明品重真谛。 文文难四重合牒。 准前可知。 四重俱声闻乘真谛理真所安立者。 有相观门安立。 证真所安立者。 生空无依诠安立。 【章】此中安立(至)境界而说钞曰。 明声闻乘二谛二文中。 后三乘相对辨文。 故诸论中等者。 秋篠曰。 三科四谛多声闻境。 若依独觉境界而说二三俗。 十二有支为第二俗。 七十七智业为第三俗。 若依菩萨境界而二三谛。 则十善巧等为第二俗。 唯识理等为第三俗。 而诸论中多依声闻境界而说(已上秋篠由次下章主意释)【章】独觉乘二(至)故成差别钞曰。 明三乘二谛三文中。 二明独觉乘二谛。 此中三文。 初示与声闻异。 二正明独觉二谛。 三与声闻对辨今即初也。 文易可知。 【章】第一世间(至)不障果故钞曰。 三正明独觉乘二谛。 此中大分有二。 初明独觉四重俗谛。 后明独觉四重真谛。 初中有四。 初世间俗。 二道理俗。 三证得俗。 四胜义俗。 今即初世间俗也。 文易可知。 【章】第二道理(至)此为境故钞曰。 明四俗中。 二道理俗。 所安立十二有支等者。 安立者。 独觉乘者修观心上所施设安立有相差别此为世俗。 有支者。 有谓三有(生有·死有·中有)支谓因义。 分义。 十二缘起法为三有因。 广明十二有支。 如瑜伽第九·十九十三·对法四·十地论八·世亲十二因缘论·成唯识八等说。 独觉多缘等者。 麟喻触觉。 不但为因缘观。 亦作三义观。 故云多也。 缘此十二有支为所观境也。 【章】第三证得(至)修证得故钞曰。 四俗中三证得世俗所安立者。 有相观所施设也杂染顺逆等者。 对法论四(十四右)曰诸行缘起顺逆者。 谓杂染顺逆故。 清净顺逆故。 是说缘起顺逆。 杂染顺逆者。 或依流转次第说(说者修观)谓无明缘行。 如是顺次第说。 或依安立谛说(说者修观)谓老死苦。 老死集。 老死灭。 老死趣灭行。 如是等逆次第说(说者修观)清净顺逆者。 谓无明灭故行灭。 如是等顺次第说(说者修观)由谁无故老死无。 由谁灭故老死灭。 如是等逆次第说(说者修观)应如是观缘生起义。 一切皆是缘生。 唯除法界法处一分诸无为法为舍执着无因不平等因我故观察缘生(云云已上对法论文)秋篠曰。 问。 顺逆之名据何而立。 解曰。 此有三对。 一因果相对。 先因后果。 名之为顺。 顺生之理。 返此名逆。 二细粗相对。 先细后粗。 名之为顺。 顺积集理。 返是名逆三近远相对。 先近后远。 名之为顺。 顺观适理。 返是名逆(云云)是婆沙二十三说三对示顺逆观察(已上秋篠)七十七智者。 瑜伽第十(十八丁)说。 问。 何因缘故依止缘起建立七十七智耶。 答。 为显有因杂染智故。 又复为显于自相续自己所作杂染智故。 又复为显后际诸支容有杂染还灭义故。 又复为显支所不摄诸有漏慧偏知义故。 于一一支皆作七智。 当知总有七十七智(云云)伦记三(下三十二丁)举基师备师义云。 七十七智者。 谓缘现在老死有二智。 一缘现在生而有老死。 二非不缘现在生而有老死。 现在自身自已作故。 又缘过去老死有二智。 一缘过去生而有老死。 二非不缘过去生而有老死。 观于前际无始来老死无不皆以生为缘故。 又缘未来老死有二智。 一缘未来生而有老死。 二非不缘未来而有老死未来虽不起容有杂染还灭义故。 观杂染故成二智也(二智者。 初智观果有因。 显其所由。 第二智观果有因。 非不失定。 破外妄计。 非不平等无因灵)此中前六真实智。 第七法住智。 观支所不摄法。 诸有漏慧遍知义故。 即法住智。 遍知三世缘起教法名与不摄。 以为第七智前六真实智。 合法住智一真实六。 故成七智。 若依此义。 圣者身中亦有法住智。 异生身中亦有真实智。 皆起七智观。 余前十支亦然。 故成七十七(云云)私云。 问十二有支中一一支云起七智观。 则可云八十四智。 何故减一人七智云七十七智耶。 答。 如伦记举基师说云。 谓如老死以生为因乃至行支以无明为因。 此观诸支有其因法也。 无明更无其因故智种自阙。 故减七智云七十七智也。 缘此杂染之所起智名杂染智咸能缘智。 即是杂染(由伦记基师说私书记也)【章】四十四智瑜伽论第十(十八丁)曰。 问。 何因缘故于缘起中建立四十四智耶。 答。 为显于一一支依四圣谛观察道理。 是故总有四十四智(云云)秋篠由伦记释曰。 此四智者。 谓观老死支为四。 一老死苦。 二老死集。 三老死灭。 四老死趣灭行。 乃至行支皆作此观。 无明无因智种阙故不观之(云云)今私云。 此亦虽应云四十八智。 阙无明四智故云四十四智也问。 七十七智四十四智有何别耶。 答。 约通相三乘同起。 若约别相并是声闻观。 声闻观中钝根人。 起四十四智观果由因。 观易成故。 利根之人起七十七智观因生果。 观难成故。 此二智门虽通后智。 而正是当加行观法。 为初生道之方便故也。 【章】第四胜义(至)生空真如钞曰。 四俗中四胜义世俗所安立者。 依诠安立。 独觉乘生空所显如名为胜义义。 名胜义俗也。 【章】第一世间(至)一真法界钞曰。 正明独学乘二谛中。 后明四重真谛。 此中四文。 初世间真。 二道理真。 三证得真。 四胜义真。 虽四文别。 今合牒不别牒。 文简易故。 准前应解第一世间者。 独觉乘初真。 所安立者。 心念有支施设名安。 流转有相宛然名立。 即是世间。 难可坏相。 有名有实名胜义。 第二道理者。 独觉乘第二真。 前文应染净顺逆观修加行是所安立。 七十七智四十四智所观名为道理。 缘起道理及杂染还灭显得即是理真。 名为胜义第三证得者。 独觉乘第三真。 与声闻乘同所修观安立生空无我所显真如。 是名证得。 即是无差别平等相名为真。 是胜义。 第四胜义者。 独觉乘第四真胜义真。 生空所显废诠真如。 【章】既与声闻(至)余声闻境钞曰。 独觉乘二谛三文中。 三与声门对辨既与声闻等者。 明独觉声闻不异云何不异。 谓所悟所悟所证是一。 二乘俱悟生空真如证无余灭。 复诠得废诠如不异声闻悟证。 不异声闻。 问何故所悟证一云耶。 答。 即所安立生空真如及非安立生空无我。 一真法界是二乘人间所悟证。 故不异声闻也。 又复独觉等下。 正明声闻与独觉异。 根不同者。 根谓机根。 独觉上根。 声闻下根。 是为不同。 行缘亦异者。 所修所观云行缘。 如上已明。 声闻唯三科四谛生空为行缘。 独觉十二有支染净顺逆观察七十七智四十四智生空无我为行缘。 故云行缘亦异上兼下等者。 上智上根独觉兼声闻下智下根。 故声闻行缘必在独觉乘法。 前又既云独觉多缘是为境故不但观缘起。 亦兼观三科四谛故说为多。 是故独觉所观境中声闻行缘必具。 是上兼下义也。 故云三科四谛亦独觉境(境者所观境也)下不兼上者。 下智下根声闻法不兼上根上智独觉乘法。 十二有支流转还灭等者。 明独觉乘法非声闻境。 流转者。 十二有支杂染顺逆观察云流转。 此观流转次第故。 还灭者。 观杂染灭无。 故此云净品顺逆因果等观察。 此云还灭。 除大利根者。 秋篠曰。 不问麟角部行。 总望声闻人独觉皆名大利根也。 非余声闻境者。 结独觉乘非声闻人所观境也(已上)独乘二谛已。 【章】菩萨乘二(至)悟执亦异钞曰。 别明三乘二谛三文中。 三明菩萨乘二谛。 此中四文。 初明与二乘二谛别。 二正明菩萨乘二谛。 三与二乘对辨明菩萨乘各别。 四真俗四重相望明安立非安立。 今即初也根性不同者。 根谓增上义。 出生义。 二乘观三科四谛理为增上缘。 菩萨观真如净法界为增上缘。 二乘以三科四谛出生自果。 菩萨以离言说真如慧出生诸行。 性者体相义。 二乘生空无我为心体相。 又二乘自利为心性。 菩萨自利利他为心性。 故云与二乘根性不同也行缘有别者。 二乘以四谛事理为观行。 为所缘。 菩萨二空真如为所缘。 以废诠真如智为观行。 是云有别悟执亦异者。 秋篠曰。 问。 悟有浅深。 三乘各异。 其义可尔。 执无浅深。 三乘同起。 何得名异耶。 解曰。 人执虽同而法执异。 此义云何。 法执有二。 一者障果。 二者不障果。 二乘法执不障自果。 菩萨法执障自乘果。 执体虽同其用各异。 故云悟执亦异也。 【章】第一世间(至)障自果故钞曰。 此下二正明菩萨乘二谛。 此中大分二文。 初菩萨四重俗谛。 后菩萨四重真谛。 初中有四。 此即第一菩萨世间世俗谛通取实执等者。 通一切。 取实有固执人法二执。 为菩萨世间世俗有名无实物。 障菩萨自果故。 【章】第二道理(至)更加于谛钞曰。 此二菩萨道理世俗谛十六善巧者。 周记云。 中边有十。 瑜伽有六。 合云十六。 非是别。 有十六善巧(云云)秋篠曰。 言善巧者。 旧云胜智。 若云善巧是缘彼智。 即蕴之善巧乃至无为法善巧。 并依主释也(云云)菩萨藏经第十七等者。 唯识演秘中引菩萨藏经第八及十。 而云与辨中边论所说十善巧大异。 而为会通云。 中边为治十我见。 故经为菩萨修波罗蜜多各据一意云十不同(云云)有人详此会通云。 此通释及引第八及第十卷非也。 秋篠云。 正检彼经第十七卷列十善巧。 第十八·十九具明其相(云云)菩萨藏经合二十卷。 竺法护译也。 辨中边论引此经十卷。 与今文大同也(已上有人考。 基辨详有人考云。 有人云竺法护译二十卷者。 检明藏目录。 云佛说大乘菩萨藏正法经二十卷者。 旧作四十卷。 推净译。 后竺法护等校译作二十卷者现存。 宝积经中与十二菩萨藏会同本异译。 予对检如有人云。 无别名菩萨藏经者。 由此演秘所云亦别本欤。 予阅宝积经菩萨藏会。 如秋篠云。 此皆缘彼智。 又演秘中云辨中边论与菩萨藏经说意相违。 恐非欤。 章主意非经论说意别)菩萨缘此十种为境除我法执者。 辨中边论颂曰。 十善巧真实皆为除我见(云云)(今云。 颂但云我见。 除人我法我二见故)长行释曰。 善巧真实复十种。 为欲除遣十我见故(乃至)善巧真实谓为对治十我见。 故说有十种。 云何于蕴等起十我见耶。 颂曰。 于蕴等我见。 执一因受者。 作者自在转。 增上义及常。 杂染清净依。 观·缚解者性。 长行释曰。 于蕴等十法起十种我见。 一执一性。 二执因性。 三执受者性。 四执作者性。 五执自在转性。 六执增上义性。 七执常性。 八执染净所依性。 九执观行者性。 十执缚解者性。 为除此见修十善巧。 云何十种善巧真实。 依三根本真建立。 以蕴等十无不收在三种根本自性中故(今云。 三根本真实者。 颂前文云。 云何根本真实。 诸三自性。 一遍计所执自性。 二依他起自性。 三圆成实自性。 依此建立余真实故)如何收在三自性中。 颂曰。 此所执分别法性义在彼。 长行释曰。 此蕴等十各有三义。 且色蕴中有三义者。 一所执义色。 谓色之遍计所执性。 二分别义色。 谓色之依他起性。 此中分别以为色故。 三法性义色。 谓色之圆成实性。 如色药蕴中有此三义。 受等四蕴界等九法各有三义。 随应当知。 如是蕴等由三义别。 无不摄入彼三性中。 是故当知十善巧真实皆依根本三真实而立(已上辨中边论文)秋篠释为治十我说十善巧。 广设缕说。 其中义有得失。 基辨因中边论义意详云。 初蕴善巧释无害。 二释界善巧中。 但云显种因说界善巧。 文简难了。 谓据论文应释云能所取(能谓眼等六内界。 所谓色等六外界)彼取(眼识等六识界)种子义名界善巧。 三释处善巧。 与论无违。 四释缘起善巧。 与论相违。 秋篠云。 今显诸法皆从缘生说缘起善巧。 通漫论就十二缘起有增益损减过。 我为因必因增彼执无因因减过。 增减果用皆有不平等过。 于因果用无增减过为缘起义。 是缘起善巧。 是论文意。 五释处非处善巧。 云由恶行受不爱果亦因善业受可爱果说处非处。 与中边显扬以七种不自在释相违。 论曰。 处非处义略由七种不得自在。 应知其相。 一于非爱不得自在(谓由恶行虽无爱欲而堕恶趣)二于可爱不得自在(谓由妙行虽无爱欲而升善趣)三于清净不得自在(谓不断五盖。 不修七学支。 决定不能作苦边际)四于俱生不得自在(谓一世界无二如来二种轮三俱时出现)五于胜王不得自在(谓女不作转轮王等)六于证得不得自在(谓女不证独觉无上正等菩提)七于现行不得自在(谓见谛者必不现行害生等事诸异生类容可现行)多界经中广说此等。 应随决了是处非处。 如是已说处非处义(已上论文)此论述记曰于颂中第四结句云处非处。 今解。 七种俱云非处。 以非处义唯破我有自在。 故终不明处(云云)又显扬论十四(六十)曰。 云何处非处善巧。 颂曰。 不作(谓不纯作妙善行故。 是故无有自在之我)不趣(谓离妙行不住善趣故。 如经言。 无处无容行身恶行乃至得生天上。 必无是处。 乃至广说)不得(谓离善方便无漏圣道定不能得道果所摄毕竟清净。 如经言无处无容不永断五盖乃至不修七觉支能正证得苦尽边际。 必无是处)二体不转(谓无处无容非前非后有二如来出现于世。 乃至广说)余体不转(谓离丈夫身外余身心无有作转轮王等。 如经言。 无处无容女人得作转轮圣王。 乃至广说)净见无余业(谓如经言。 无处无容圣见具足补特伽罗故断物命乃至受第八有。 必无是处。 有是处者。 谓诸异生)今于此中言不作者。 谓所计我于因不得自在。 不得者通于因果。 净见无余业亦尔。 余唯于果。 又处非处者。 于自果决定名之为处当知于余(余者不于自果)名为非处。 由无倒慧于此善巧是名处非处善巧(已上显扬论文)由显扬说。 处非处者。 因于自果决定云处。 不于自果于余名为非处。 可云决定不决定名处非处。 检儒传字画。 释处字云定也留也。 若云决定名理不决定名非理。 则与瑜伽五十八云。 何等为处。 于彼彼事契道理云处。 何等名非处。 于彼彼事不契道理云非处之释全相同。 若由中边论。 则可云自在名处不自在名非处欤。 不然。 述记释七种不自在论文云。 今解。 七种俱言非处。 以非处义唯破我有自在。 故终不明处(云云)此意言。 诸外道等执我体遍一切有能自在力用能作能受。 然今所说七种于果不自在者。 由是见我不遍此七种耶。 亦于七种不能自在耶。 故彼计我执遍常能自在。 虚妄应非如实说。 是故菩萨了知彼计我于因不得自在妄计。 但自内于自果决定名处。 于余名为非处。 是无倒慧。 于处非处善巧(此中边·显扬二论意同私释)又可自因于自果自在缘生。 是契理故非处。 翻是如是解则伽五十八说理非理名处非处。 亦可云显扬·中边同义欤。 必秋篠据义演说。 但可爱不爱果释处非处。 学者须择而居已(已上处非处善巧已)六秋篠释根善巧。 云执根是我有能取增上势力用。 今显诸根有能取用非由于我故说根善巧。 与中边·显扬拼观简约论说意味稍相违。 秋篠但云根是我能取增上。 亦云诸根有能取用非由于我。 诸根言似云二十二根。 次云但有能取用故。 但眼等六根炳然。 然二论根善巧非但六根。 以二十二根说。 增上用亦非但能取故。 秋篠所释不尽。 今据显扬论应释。 论曰。 若不见我于能取等是增上。 故名根善巧。 何以故。 非所计我观余因缘。 于能取等增上自在。 即余因缘于能取等。 是增上故。 是故计我不应道理。 所言诸根(二十二根)能取(增上)眼等六根(于取六境增上名根)能生相续(增上)男女命(三根)染污(增上)忧喜苦等五受根清净(增上)信等八根。 此中显示根善巧自体及彼阳断胜利。 是名根善巧七世善巧。 秋篠曰。 执即蕴等我即是常。 今显有为三世流转故知蕴我非常。 是说世善巧。 八诸善巧。 执我是一为染净二法依。 今显四诸是染净因果不由我。 是诸善巧说九乘善巧。 执我为观行主者。 今显三乘正智是能观者。 是说乘善巧十有为无为善巧。 辨中边颂曰。 谓若假(名等)若因(谓种子藏识)若相(谓器·身并受用具·及转识摄意取·思惟也。 意谓转时思量性识。 取谓五识。 取现境故。 思惟即是第六意识。 以能分别一切境故。 如是若假若因若相。 及相应法总名有为)若寂静者(谓所证灭及能证道。 能寂静故)复所观义(谓即真如是寂静。 道所缘境故。 如是所说若诸寂静。 若所观义。 总名无为已上辨中边论第十善巧文)瑜伽论说等者。 三十五说六善巧。 自蕴至根。 又同二十七说五善巧。 谓蕴界处缘起处非处或说七种者。 显扬论十四说七善巧。 瑜伽六种加谛为七也。 【章】第三证得(至)而证得故钞曰。 此三菩萨证得世俗谛。 所安立者。 心缘口说由闻思修慧。 熏习成习修得修等皆是安立三性三无性者。 深密经二一切法相品说三性。 同卷无自性品说三无性。 又成唯识论八说立三性。 同第九卷说三无性。 此中三性者何。 谓一遍计所执性。 二依他起性。 三圆成实性。 周遍计度名为遍计。 能遍计(见分)所遍计(相分)能所合名妄情。 此情(二分)依虚妄分别熏习起性依他起。 于能所计妄情所妄执我法相。 总名遍计所执自性。 此是自性体性都无理教推求。 如龟毛等都不可得。 依遍计之所执名遍计所执。 依士释也。 又相见二所依体(自体分)实托虚妄熏习缘生。 此性非无名依他起。 虚妄熏习缘(种子因缘)所生故。 由斯理趣众缘所生。 心心所体及相见分有漏无漏皆依他起。 依他众缘而得起故名依他起。 又二空所显圆满成就诸法实性名圆成实。 此即于彼依他起上常远离前遍计所执。 二空所显真如为性。 显圆成实与依他起不即不离。 本颂说圆成实于彼。 彼是前句所说依他起性。 复深密胜义谛品。 说此圆成实与彼依他起非异非不异。 具立理成。 如成唯识八卷。 复厚严经说非不证见此圆成实而能见彼依他起性。 亦本颂说如无学等性显此圆成实与彼依他非一非异。 此名圆成实性。 三无性者。 本颂说即依此三性立彼三无性。 初相无性。 由是显初遍计所执性其为体相本来理无情毕竟都无加空华。 立相无性次无自然性。 亦云生无性。 由是显次依他起性依他众缘起相无缘不能生起如幻术所现事。 无如计所执固执实有自然生性。 故立自然生无性。 后胜义无性亦云远离前所执性。 由是显圆成实性如大虚空虽遍众色而是众色无性所显。 远离遍计所执我法处所显绝言缘起性。 虽非全无二空无所显绝言性。 假云胜义无性。 我慈恩一家相承。 以说三性为真胜义。 说三无性为世俗谛。 三无性彰一法一法三性中道。 施设方便名为世俗。 如他家云。 无性为真。 三性为假。 至次自可知已唯识妙理者。 一法一法唯识所变观知已时。 即知一切诸法依他缘生已。 故了计所执本来情有理无。 是一切法同时同处变现道理法尔具故。 是圆满成就真实。 一法唯识实了知已。 圆成实性绝言缘起一心现已。 是名唯识妙理问。 三性三无性与唯识妙理云何为别耶。 答。 唯识妙理是总说。 如次前明。 故三性三无性别说也。 离唯识变无依他起性。 故无能所遍计应起由。 亦何处圆成实显现。 由是无三性。 故无三无性。 今说唯识即说三性三无性。 又翻可言。 三性三无性是总说一切法。 无法不依他缘生。 故唯识变是别一法。 一法相故。 如是理趣非但唯识教门。 一切教门皆是有空中三性。 即三无性皆是一法一法唯识离言中道云唯识妙理而已缘此为境等者。 彰菩萨缘此妙理为所观境而证得自弃果。 故名为证得。 能观心上所安立故名为世俗也。 【章】第四胜义(至)二空如故钞曰。 此四菩萨胜义世俗谛。 所安立者。 心缘修观以二空智。 所观所证二空所显如。 故云菩萨双证等也。 【章】第一世间(至)十善巧等钞曰。 上来正明菩萨乘二谛中。 初明菩萨四重世俗谛竟。 此下二明菩萨四重胜义谛文也。 此中有四。 初菩萨世间胜义谛。 即今此文也。 所安立者。 菩萨乘人于十善巧等所观境。 心缘口诠于彼彼境起善巧智观心安立。 此是善巧观境待初世俗。 有名有实观境名为胜义。 心缘口诠有相安立名为世间。 事相粗显亦是世间。 【章】第二道理(至)三性等理钞曰。 二菩萨道理胜义谛。 所安立者。 菩萨乘人以三性三无性等理为所观境。 此境待理世俗十善巧等粗显事相。 则此是有名有实中微细理性。 若观三性即离亦观三性三无性一法唯识变。 稍近废诠无别无相。 故名胜义。 是理性观名为道理。 【章】第三证得(至)而证得故钞曰。 三菩萨证得胜义谛。 谓二空如者。 以二空观所显真如名二空如。 亦云空性真如依二空门等者。 明此谛名证得胜义由。 前二重所修三性三无性观非不二空观门。 而观十善巧亦说为除十我。 皆是二空观之方便也。 待前加行修观。 今正云证得。 彰升废诠之堂。 云门亦云入堂故。 故名证得胜义也。 【章】第四胜义(至)一真法界钞曰。 四菩萨胜义胜义谛谓非安立二空等者。 秋篠曰。 问。 二空无我并目安立。 何故亦云非安立二空无我耶。 解云。 举诠取旨。 是故标二空(二无我即二空)理但可云非安立废诠谈旨一真法界(云云)今详云。 此解释未稳当若云安立二空无我等。 则应知所难。 今云非安立二空无我。 以彰废诠谈旨。 若不云二空无我简二乘唯生空。 则不彰示菩萨乘非安立无我故也。 非安立二空无我者。 彰菩萨乘废诠。 一真法界者。 示菩萨乘谈旨竟。 【章】所悟所执(至)非二乘境钞曰。 菩萨乘二谛四文中。 三与二乘对辨明菩萨乘差别所悟所执等者。 菩萨所悟即二空智所执即二执也。 二乘所悟即生空智所执即二执也法执虽通二乘不障二乘果。 故今云既异二乘也。 所证所断等者。 菩萨所证即二空如。 所断即二执二障也。 二乘所证即生空理所断。 我执及烦恼障也。 断证相对显示宽狭有别。 上必兼取下等者。 明菩萨乘宽。 谓上智上根上乘必兼取下等下根下智。 菩萨兼了知二乘境行。 故必兼取修如菩萨行十善巧法摄入蕴界等。 诸论多说等者。 举兼取理证。 谓三科四谛虽二乘所修。 大乘人亦为所观故。 明四重世俗中。 以三科四谛为二三体。 虽所观境等取菩萨四谛归灭三科归识。 观等能观智有上下。 次文具明。 下不及上等者。 明二乘狭。 如文可知。 【章】二四谛中(至)自内证故钞曰。 四真俗四重相望明安立非安立二者真与俗二谛四者二谛各有四重谛。 谛言通二四可观有相安立者。 心变缘起事相有别。 心上安布道理有别。 是名有相安立。 无差别相者。 谓废诠谈旨之无差别相。 故无别亦无不别。 本疏七本释论说真故相无别文。 云既云废诠何别不别之有。 由是自知。 今云无差别相者。 无别亦无不别相强名为无差别相。 唯非安立等二句。 明废全无别相之由也上来大门大段第二三乘浅深门有四中。 初二辨三乘二谛文竟。 【章】言浅深者(至)通二四谛钞曰。 自下第二门大文有四中。 第三于人法显浅深。 此中二文。 初总明。 后别明。 此即初文也(此文中皆通二四谛者。 依人依法。 真俗二谛各立四重。 然次明文就法但明四重二谛。 人二谛中但凡圣相对。 明二谛别而不说四重。 虽尔理必应有。 文但存略也)【章】依人浅深(至)名为世谛钞曰。 此下后别明。 此中亦二。 初依人明。 二依法明。 初中有四。 初标牒。 二由就经所说凡圣智浅深说人二谛而成立。 三正引经成立实义。 四别示二谛别。 今即初二也。 文义易知。 涅槃经者。 北本十三圣行品文也浅深者。 下劣道理名世俗谛。 上胜道理名胜义谛。 世俗为浅。 胜义为深。 出世人知者等者。 无漏智人知三科四谛二空一实如。 名胜人之义谛世人知者等者。 意言。 世者有漏也。 有漏智人知瓶盆三科四谛二空真如。 是名世俗人之谛也。 【章】世谛即第(至)说有二谛钞曰。 依人明中有四文。 第三正引经成立文义也。 世谛即第一等者。 谓世谛即第一义故虽不可说二谛。 随顺众生。 说有二谛。 是佛有善方便故。 经文意也。 【章】如五阴和合(至)无乐甲名字钞曰。 有四文中。 第四别示二谛别。 此中二文。 初就人不同明二谛说相别。 二明离知此说相别余无第一义谛。 今即初也。 如五阴和合等下五句。 示世人粗相推求。 是世俗谛相。 经有八复次。 广说此义。 谓如五阴假和合有根身由世人粗相推求称云某甲。 凡夫众生任其所称想像分齐。 是名世俗谛解阴无有等者。 示出世人微细推求。 是即第一义谛相也。 解谓出世人观解也。 五阴假和合身无有某甲名字。 推求都不可得。 离五阴身亦无某甲名字。 是出世人观解相也。 【章】出世之人(至)第一义谛钞曰。 二明离知此说相别余无第一义谛意言。 出世无漏智人于所观境。 如其(彼彼)性(无别)相(有别)同一时处宛然具足。 而能观知之名第一义谛。 【章】依法浅深(至)当广显示钞曰。 此下别明二文第二依法明。 此中四文。 初标牒。 二举证推第三门。 三章家就境粗细明法二谛。 四引论示大乘真俗妙理。 今即初二也依法等一句。 初标牒第二科。 涅槃经中已下四句。 二举证推第一门经第十三圣行品以八复次说中。 初复次依人。 后七复次依法。 故云自具解释。 下教摄中者。 第三门也。 【章】如五蕴法(至)显真如故钞曰。 依法明四文中。 三章家就境粗细明法二谛。 此中二文。 初明俗谛。 后明真谛。 今即初也如五蕴法等者。 一切法法一一之上具各有真俗二谛。 今且举五蕴一法相。 例余令知。 此文示由观心于一蕴一法上立四重真俗。 秋篠曰。 同三科四谛等相望而说法浅深者。 其义应尔。 一五蕴上更无粗细。 如何今云一法之上具有真俗耶。 解云。 五蕴之体虽无粗细四义条然各有差别。 所谓名事理诠为俗四义。 事理诠旨为真四义。 是故非无粗细浅深。 由是当知。 就境粗细辨法浅深诚有其因(云云)若所执蕴等三句。 示世间世俗有名无实相。 意言。 若因执实有五蕴。 当情妄现故唯虚妄起都无体用为第一俗。 此五蕴事等者。 离妄执五蕴事体即理世俗五蕴之上等者。 于五蕴假和合观解染净因果(即四谛道理也)等言等取三性三无性道理。 是亦于五蕴上观解三性三无性唯识妙理。 是即第三证得世俗(是皆有相有别相待观成证得。 故名为世俗也)观此五蕴等者。 意言。 上来所观五蕴今观细分。 无人我法我二实执。 依二无我观成。 所自内证显得真理(真谓绝亡妙理)是即第四胜义世俗。 以说依诠等者。 释上句真理言。 示俗谛说真如由。 此真理即是依诠所显如今名为俗。 【章】其五蕴事(至)复复细故钞曰。 章家约境粗细明法二谛二文中。 二明真谛四重即第一真者。 问。 何故以世俗五蕴事云第一真(乃至)以第四俗二空如云第三真耶。 答。 本疏(一本)曰。 真(第四真)不自真待俗(前三俗)故真即前三真亦说为俗。 俗(第一俗)不自俗待真(前三真)故俗即后三俗亦名为真(云云)由是此第一真待初俗真。 因果等理等者。 等有无漏理云等理。 即苦等四谛理。 待第二俗五蕴事真(殊胜无别)云第二真。 此五蕴上等者。 谓依他起性五蕴上遍计所执(我法二执及有所得法执)本来空无自所显得空性真如。 今云依门显实。 二我无处显得亦云二空真如。 待第三俗四谛因果道理云即第三真也观五蕴如等者。 明第四真。 秋篠云。 谓诸圣者无分别智缘真如境内证自体。 百非俱泯。 四句斯亡。 能所永忘。 心言悉息。 是名内证(又云。 此内证诸家说不同。 一云。 一切根本后得内证真如而不变影。 以无漏智缘真如故。 二云。 根后二智能变影而非亲证。 不尔者唯识理不成故。 三云。 正智亲证自体不变影像。 如自证分无别相分后得智变影而缘以分别故若不尔则圆镜等缘真如境正体后得应无差别。 虽有三说大唐三藏。 及护法宗后说为正。 若广分别如成唯识第九卷释)即第四真者。 待前三俗。 殊胜故名为真前前为粗者。 以前前待后后亦粗显故名为俗也后后细者故者。 以后后待前前亦微细故名为真也。 【章】成唯识论(至)今望真说钞曰。 依法明四文中。 四引论示大乘真俗妙理。 此中三文。 初约理真俗示妙理。 二约理世俗与第四真示妙理。 三约证俗与第四真。 亦约初俗与第四真示妙理。 今即初也若依世俗等者。 此论文意彰大乘真俗非即非离绝言妙理。 此文理真理俗相待即离说故事差别故者。 示第二道理俗(有别)由。 谓五蕴事中识蕴行蕴是差别故。 若依胜义等者。 以理俗事与第二道理真相待说非即离妙理文也。 心所与心非离非即等者。 三十论疏(七本四十五纸)云。 若依胜义者即四真中第二理真。 依因果理不即不离。 心所为果心王为因。 法尔因果。 道理非即非离(云云)因果道理非即离故者。 明第二理真由。 十卷楞伽七五法品曰。 心心数法一时非前后。 如日共光明而一时有分别种种相(云云)是非即离之诚证也同疏(七本同处)云。 又约第三胜义依诠显旨。 若约能诠八识(心所)依他别八(识非定即)若同二无我八识(心所)非定离(示真无别相。 又约第三下但第三俗第三真相待示妙理已)又第四胜义既绝心言。 何即何离(云云)第三世俗准亦如是者。 心王心所五蕴事故。 四世俗中第二理俗。 四胜义中虽第一真今取心所为果心王为因义边。 准四谛染净因果道理。 与四真中第二理真相待示非即离妙理。 若约第三证得世俗。 则一法一法上染净因果义门差别故。 心心所亦复如是。 染净因果义门有别法尔应尔。 是亦约第二理真云。 则心王心所因与果同一时无别亦无不别。 第二胜义无别。 废诠今依诠云因果道理非即离故。 今望真说者。 意言。 因果道理非即离故。 望第二理真说。 秋篠云。 第三世俗等者。 虽一四谛而义门别。 若依俗门说为第三(证俗)若依真门说为第二(理真)今云非即离故。 即望第二理真说。 文意既如是(已上秋篠)【章】又第七云(至)即第四真钞曰。 二约理俗与第四真示妙理。 本疏七本(四十五右)曰。 前来所说三能变相是何。 此依四俗中第二道理世俗说有八等。 随事差别非四重真谛中第四真胜义谛。 胜义谛中穷八识理。 分别心与言皆绝故。 非一非异离四句等前之心所望心一异。 以第二俗谛第二第三第四真谛相对。 今(此八识差一异论文)以第二俗谛对第四真谛为论。 此前云不可言一异已。 是明第二真谛因果等理讫(秋篠亦与此疏释同释云云)即第二俗即第四真二句章主文也。 其余皆第七卷论文。 【章】又彼卷解(至)即第四真钞曰。 三约证俗与废诠。 亦约初俗第四真示妙理。 彼卷解者。 第七卷论文也。 疏(七本)云。 此非一异。 依四胜义对四世俗皆得。 如理应思。 而无别配四重二谛。 此文方配如文应知。 即第三俗者。 说能熏与所重因与果同时同处非即非离。 即第三俗能所因果义差别。 以是对观穷八识理。 分别至心言绝。 一切义门同时同处非即非离故云即第四真也虚妄识性等者。 亦约初俗第四真示妙理。 疏云。 虚妄识性等者。 取意而引。 非正论文也。 今谓。 不拘虚真云识性。 言示识变任运起心相也。 如虚妄言云虚妄识性时。 谓遍计所执也。 所执相离妄识所变。 则求都不可得。 但有名都无实。 故云是第一俗(世间世俗)又如真实言云真实识性时。 谓如与智冥合无戏论无所得境智。 此境智相心言俱绝废诠一如。 今云即第四真。 不拘虚空。 但任运我变相等同一相都无差异。 故今加即之言示虚妄真实识性无差别。 真实者废诠故。 今云第四真上来第三门中。 大段四文第三依人法显浅深竟。 【章】即以初俗(至)通二四谛钞曰。 此文大段四文第四四重。 真俗相对示浅深四谛结成。 秋篠释云。 初俗对四真即名名事二谛。 事者实义。 亦名假实二谛。 第二俗对三真即名事理二谛。 事者三科事也。 理者四谛二空一真也。 第三俗对二真即名浅深二谛。 浅者四谛理也。 深者二空如一实如也即望四谛俱名深。 第四俗对一真即名诠旨二谛。 诠者二空如也。 旨者一真如界也。 此等二谛皆前前粗后后即细。 故云一一推寻从粗入细相对为言通二四谛(已上秋篠)今谓。 秋篠所释大好。 即以初俗下对真俗二名立四重。 是结上来所说。 由准是理下正结成文。 是理者准四重真俗理推寻。 一一推寻者。 前前粗后后细推寻。 上来第二门讫。 【章】第三相摄(至)问答分别钞曰。 自下第三门。 大分为二。 初票门分科。 二随科释成。 今即初也。 【章】诸教相摄(至)应有五谛钞曰。 此下二随科释成。 此中大分为二。 初正诸教相摄释成。 后问答分别(三十八左第十行至四十一丁右第五行)有六番问答及四句总相别摄分别初正教摄释成中。 大分五文。 初票牒科引涅槃经。 相摄一切二谛说(自今叶初至三十五纸左第六行)二以瑜伽显扬四俗一真。 与成唯识四俗四真对辨相摄(自三十五丁左第六行至同丁第十行)三以胜鬘仁王说相摄四俗四真(自二十五左第十行至次丁初行半)四以中边显扬唯识三俗三真说相摄四俗四真(自三十六丁右至同丁左第二行)五举瑜伽等十谛相摄四真俗(有十一文。 自一谛至十谛说颂立十谛)初引涅槃经相摄一切二谛所说。 其中分三。 初举涅槃经说。 二举古师摄释(二十九丁左第六行已下)三章家述自义。 诸教相收(二十二右第五行半下)初引涅槃经相摄中有六文。 初迦叶菩萨欲起问。 白佛告往事。 二迦叶菩萨正设难。 三佛赞迦叶菩萨答。 四迦叶重难。 五佛答(此中有五文)六举经中文殊与佛之问答。 成世谛即第一义谛(此中有十三文)今即初二也。 问。 其多少乃至者经全文。 曰尔时如来取其树叶告诸比丘。 我今后中所提叶多。 一切因地草木叶多。 诸比丘言。 世尊一切因地草木叶多不可称计。 如来所提少不足言。 诸比丘我所觉了一切诸法。 如因大地生草木等。 为诸众生所宣说者。 如手中叶。 迦叶难言(已下如文)秋篠申此问意云。 如来昔说。 我所觉法如地草木。 所宣说如手中叶。 其所闻法为入四谛。 则为已说。 如其不入应有五谛(此即迦叶正问意也)迦叶难言等者。 已上告往事。 此下迦叶正申问难。 文意如秋篠释。 【章】佛赞迦叶(至)唱言不说钞曰。 三佛赞迦叶菩萨答。 经中赞文尤长。 今取意引秋篠云。 依萨婆多虚空非择灭别有体性。 非因果故非四谛摄。 大乘无别体性。 即真如上假建立也。 真如即是四谛实性。 所以二摄在四谛之中。 由是佛答意云虽说与未说异法自摄在四谛之中迦叶复言等者。 四迦叶重问。 意言。 若如是一切所说法在四谛中。 佛何故唱言不说。 【章】佛言善男(至)犹不名说钞曰。 五佛答。 此中有五。 初略答。 二广答。 三就五阴说智差别。 四就三科为四谛说智差别。 五就二谛说智差别。 今即初也入中犹不名说者。 文意言大凡苦之体不越二种生死。 一切有漏果义说苦。 即是皆在苦谛之中。 虽尔种种差别苦相未说。 多有已虽说在苦谛之中。 即是犹未名说。 于集灭道应知亦尔(已上秋篠)。 【章】何以故善(至)佛菩萨智钞曰。 二佛应答。 秋篠云。 就人辨智差别也。 智别相望二乘名下大乘名上。 今形凡位二乘名中菩萨名上(已上秋篠)知圣谛者。 观知苦等四圣谛智。 就人有别。 【章】善男子知(至)曾不说之钞曰。 佛答五文中。 三就五阴说智差别知诸阴苦等者。 阴是五阴积聚名为阴。 总知阴苦。 是中智诸阴有无量苦差别相。 悉知此差别智名为上智。 非二乘所知故。 此上智所知苦阴细相。 佛于小乘经中曾不说之(是私申经意)【章】处界入色(至)智及上智钞曰。 佛答五文中。 四就三科为四谛。 辨智差别。 处界及色等者。 上文但就五阴而说苦相。 今文说就处界阴为苦谛有总别相智。 复次就集灭道说总别相智。 处者生死门义。 六识心心所法生死处故。 处即六根六境差别。 即六识生长处。 界者姓义。 于一身中有十八种姓不同故。 是等皆有总别苦相。 如总名中知别名上。 此于十二处十八界五阴说苦谛相。 并集灭道等者。 就余三谛说总(中)别(上)相智。 经全文曰。 知爱因缘能生五阴。 是名中智(即是说集谛中智。 总相智故)一人起爱无量无边。 声闻缘觉所不能知。 能知一切众生所起如是等爱。 是名上智(即是说集谛上智。 别相智故)如是等义我于彼经亦不说之。 余谛中上智广说如经。 【章】善男子知(至)是名上智钞曰。 佛答五文中。 五就二谛并智差别。 此中有三。 初引经。 二古师释文。 三章主释经意。 今即私也。 此引经文有全文。 有取意。 有章主注。 善男子知世谛等三世。 经全文也。 次句总相知故者章主释文(秋篠解云。 明世谛中。 中智所知即是前经已说之义也)分别世谛等四句经全文。 次句别相知故者章主释文(秋篠解云。 约世谛中。 上智所知即是先经未说之义也)知一切行等三句。 经取意所引文(经全文曰。 善男子一切行无常。 诸法无我。 涅槃寂静。 是第一义。 是名中智云云)总知三法印故者。 此六字句章主释文(秋篠解云。 等者等作三法印无常无我。 涅槃寂静是第一义者。 是前经第一义。 似中智故。 上来所明总相而知是中智。 分别而知即是上智。 即前经已说未说之义也)知第一义无量等五句。 经全文也。 【章】古来解云(至)无量无边钞曰。 就二谛辨智别三文中。 二古师释经义秋篠云。 此解远法师等说也。 旧人解。 上所引经说知第一义无量无边不可称计非二乘所知是名上智之文也。 故云古来释云。 彼法师章云。 真谛之中义别有二。 一有。 二无。 有者所谓如来藏性恒沙佛法无中有五。 一者真实如来藏中恒沙佛法同体缘集。 无有一法别守自性。 名之为无(乃至)第五此真中无彼妄想。 空如来藏。 此五通就如来体。 第一义中随义分别同是真谛。 今经中云知第一义无量无边等者。 即真如理。 如来藏中有恒沙德无量无边。 今即指彼。 故云恒沙万德无量无边。 【章】此上经文(至)随其所应钞曰。 就二谛辨智别有三中。 三章主释经意因迦叶问二谛等者。 今问。 由此经文迦叶所问。 但问如来所了无量诸法摄在四谛中否。 尔章家释云迦叶问二谛所由。 何故不云问四谛所由耶。 随阅秋篠所释。 云此上经文因迦叶问四谛摄法世尊答中显二谛等。 秋篠为是。 章家有何别意云二谛所由耶答若但云问二谛。 则如所难。 今既云问所由。 所由者所趣。 迦叶问。 无量诸法摄四谛不。 即问佛说二谛所趣。 观知诸法有总别二相智。 之佛答即说二说别。 故章主秋篠至实义全无违。 以明二谛别故者。 明显摄四谛中一切法皆有上中智所由。 谓中智知俗智。 上智知真智谛者实也者。 秋篠云。 实谓审实义。 若有如仁王经说照解见无二也凡夫不了等者。 明明上中为智别不云下智由。 谓凡夫不证了二谛理。 但缘谛言。 今云不了唯圣者佛菩萨证二谛。 诸佛为上。 菩萨是中。 若菩萨为上智。 二乘圣者为中。 唯无漏人证故云但上中。 不云下智凡夫智缘等者。 明凡智名下由由对彼智等者。 彼智谓凡夫下智据实而说等者。 明立二谛如实义。 就法有胜(细)劣(粗)智有深(别相适时无别亦无不别智)浅(总相智有别智)但说二谛。 尔今说中上智。 形待凡智不证谛实但缘名言。 凡为下圣智说中上也。 欲彰证了谛实唯佛菩萨中上智。 今云证实唯二。 若总相说等者。 总就凡夫为下二乘为上亦二乘为下菩萨为上等说云。 则二乘智为上亦为下也。 故下上二智摄。 如根上下智力。 随其所应者。 结释文意。 施设上中下名。 随其所形应立。 必勿胶柱。 【章】次经当显(至)佛妄语耶钞曰。 举涅槃经说六文中。 第六举上所引经文次文殊与如来之问答。 成立世谛即第一义谛义。 此中有十三文。 初票举上所引经次文。 今举以文殊问发端。 二如来答。 三文殊重问。 四佛示说二谛所为。 五示说二谛依诠显旨。 六广以八复次中第一复次义。 明依人智有浅深显二谛别。 七第一番释。 重显前义。 令知二谛依人相待亦建立之(此今家之本义也)八第二番释。 就有名无实为世有名实为真作释。 九第三番释。 有名无实有名有实中粗为世。 有名有实中细者为真释。 十第四番释。 就无体有用为世心无倒如实如无为真而释。 十一第五番释。 就遮诠为世。 自尔宛然为真而释。 十二第六番释。 就遮谛有八苦相为世。 二无我等无八苦相为真而释。 十三第七番释。 就父母所生身有诠缘为世。 知因缘生有诠缘为真也。 今即初科也。 次经当显等二句。 票上所引经次文今举如其有者等意。 谓如其世谛之中有第一义。 非别有二谛者。 体应一谛。 何故名为二谛耶。 如亦无第一义谛。 但世谛有。 云何说二谛耶。 说有二谛。 是非妄语耶(已上文殊问难意也)【章】善男子世(至)不相离义钞曰。 十三文中二如来答。 此明二谛等者。 此二句章主文。 明二谛不异义。 【章】世尊若不者即无二谛钞曰。 十三文中三文殊重问。 问意云。 若世谛即第一义谛。 唯有一谛便无二谛云何说二谛耶。 【章】佛言善男(至)说有二谛钞曰。 十三文中四佛示说二谛所为。 意言。 世即第一义谛。 佛说二谛意为利生善巧方便(十善巧中谛善巧)随顺众生等者。 如来大悲随顺一切众生。 因有相有别情执病说俗谛药(俗自非俗。 待真而俗真自非真。 待俗而真。 故由病说药。 执药为病)病息药亡。 无别亦无不别。 说世即第一义。 由病说药。 说有二谛。 其实非有二。 非不有二。 【章】善男子若(至)者出世法钞曰。 十三文中五示说二谛依诠显旨。 秋篠云。 若随言说下。 明言说道说有二种。 解深密经曰。 善男子彼诸圣者。 于此事中离名言。 故现正等觉。 即于如是离言法性为欲令他现等正觉。 故假立名相谓之无为。 准此经文。 证智解一假立名相。 随顺众生说二谛也(已上秋篠)。 【章】善男子如(至)显二谛别钞曰。 十三文中六广以八复次中第一复次义。 明依人智有浅深显二谛别。 其八复次中有七番释。 此次善男子已下是也。 此明依人等者。 此三句章主释文。 秋篠云。 所知之境虽体一。 能知之智浅深不同。 如一幻相二人异见。 幻师知无。 是喻见真。 凡愚执实。 是喻见俗。 由此道理说有二谛(云云)今云。 秋篠所释尤法喻稳当。 【章】善男子五(至)名第一义谛钞曰。 十三文中七第一番释。 重显前义。 令知二谛依人相待亦建立之已下经文(前文就世人出世人所知能智别名为二谛。 是八复次释中第一复次也。 今所药文已下七番释。 并合八复次释也。 今此第一番释与前文所云世人出世人所知能智别为二谛义全同。 对世人出世人之随所称如性相能知之别。 显二谛别。 依人相待虽同。 所称性相异为前后复次别)五阴和合者。 父母所生五阴假和合身。 随其所称者。 示世人粗相推求。 此俗谛相。 解阴无有等者。 解谓观解。 阴谓五蕴假合处。 此文已下示出世人微推求。 是即第一义谛相。 名第一义谛者。 四重真俗相摄。 如下具明。 大乘法苑义林章师子吼钞第十六(尾)大乘法苑义林章师子吼钞卷第十七(二谛章之余)日本南都西京药师寺法相大乘宗受菩萨戒近住释基辨撰【章】复次善男(至)有名无实钞曰。 十三文中八第二番释。 就有名无实为世有名有实为真为释。 此文有二。 初明法有有实无实别。 二正作第二番释。 今即初也。 有名有实者。 如五阴等。 有名无实者。 如我众生等。 【章】善男子有(至)第一义谛钞曰。 二正作第二番释。 即以有实无实为真与俗二谛。 下章文云。 以下六番依法胜劣相对建立(云云)章主意由上下释文。 云依人智浅深以显二谛。 依法胜劣相待建立二谛。 由是读经有名有实有名无实文。 虽不分有无别义准自在。 四重真俗也。 今此云有名无实是俗谛。 即是初世间俗。 以我众生等名无实故。 又云有名有实是第一义谛者。 即论所说四种胜义。 皆有名体故。 或唯三科名真。 对我等唯俗有名体故。 是第一义谛者。 识知此言四重真俗相摄。 以须解有名实无已。 【章】善男子如(至)一义谛钞曰。 十三文中九第三番释。 有名无实有名有实中粗者为世。 有名有实中细者为真释。 如我众生等已下八名。 皆是有名无实世俗者也。 凡夫外道固执我有名无实者。 众生者。 新翻所云有情有情爱者执为实义。 寿命者。 新所译命者。 实有命者。 知见者。 新所翻能知者。 实有知见者。 养育者。 新翻云养育者。 丈夫作者。 受者旧所翻我异名。 凡外固执为实有也。 今谓此第三番就我等释。 自我众生乃至诸阴异入是名世俗。 苦集灭道四谛理是为胜义。 阴界入三科待我众生等有名无实。 则是名胜义。 三科有名有实故。 虽尔待苦等四谛。 则此约粗细。 粗是俗。 细是真已。 故今此番以阴界入为世俗也。 无体我等有体三科。 是等二类对四谛理俱为世俗。 问。 前第二番中。 有名无实我有情等对三科法名俗谛已。 何故今此第三番中。 无实我等复更说形云俗谛耶答举我等法。 不但形于三科之法名为世俗。 亦形四谛等名世俗。 故前第二番以初有名无体用法形阴界入。 阴界入法名为真谛。 即四真中初胜义摄。 显是非唯是胜义故。 后以三科形于四谛事劣于理。 即为俗故。 即是论中第二世俗。 四谛是第二真。 【章】善男子世(至)第一义谛钞曰。 十第四番释。 就无体有用名世俗。 心无倒知无名为真建之也。 下章释意云。 世法有五种为世俗。 知此为真实有者为初世俗。 不唯我等。 但有其名无体用法。 其如旋火轮者亦是初俗。 显扬等说房舍军林等亦初世俗。 以无实体我等类同最卑劣故。 无倒智观此。 但有蕴等。 都无真实名句等法是第一义。 四胜义中皆无所说五世法故。 或三科中实无此五。 此番状似说之非次。 虽尔第三番中以阴界入既说通真。 恐此有用无体之法亦通真谛。 为显不尔。 因释彼疑。 故今方说五种世法。 其中初二(名句)能诠。 次二(缚法)所诠。 后一(执差)标相。 显能诠若情若事皆有假立非真实。 故作差别说。 更无异义(已上由下章文加私意注)善男中有众生等下。 此第四番释中示胜义谛心无颠倒如实而知者。 显于无体有用五种世法初世俗者。 心无倒如实知无体用。 同时同处随智浅深四真自现。 由是第一义谛言随应知。 【章】复次善男(至)第一义谛钞曰。 十三文中十一第五番释。 就遮诠为世。 尔自宛然为真而为之若烧苦割等者。 是遮诠故名为世俗。 无烧无割等者。 自尔宛然实相废诠谈旨一实如名真由章主意今释云。 此一对释二无我为世俗。 一实如名为真。 外道异生执我常一。 佛说都无体用。 说五蕴等可烧割等。 无彼执我一常相故。 割烧等是二无我也。 次后番以此二无我待于苦谛理等说为真谛。 即第三真。 今此第五番释。 以二无我对一实如为世。 一实如名为真。 一实如不依由可烧割等诠门显故。 即胜义胜义故名为真谛。 二无我如依诠显实故名为俗。 第四世俗。 若不尔此一对说有何义利。 世尊教示。 诸佛不说无义言故。 由是自知。 今文无烧无割无坏者。 第四胜义胜义废诠谈旨。 一实如名为真谛也(已上由下章文释加私意匡)。 【章】复次善男(至)第一义谛钞曰。 十三文中十二第六番释。 就有苦谛上八苦相名为世俗。 二无我等无八苦相名真胜义。 苦相有无相对建立。 有八苦相业者。 八苦谓生老病死等如常。 此入苦即苦谛理故。 偏举一苦类全三谛。 由下章文释今此番。 谓今以苦谛八苦相对二无我等无八苦相法即成世俗。 第三证得世俗所摄。 此番应在第五番说。 前第五番应第六说。 以言便故前后不定秋篠云。 此七番处从浅至深说二谛相。 今观经文前第五番标第四俗及第四真。 此第六番彰第三俗及第三真。 先深后浅故。 次相滥。 今以言便前后不定无生无老等者。 是示二无我等无八苦相为真。 【章】复次善男(至)第一义谛钞曰。 十三文中十三第七番释。 就父母所生身有诠缘为世。 知因缘生有诠缘为真释。 由下章文应释斯番。 云第七番中所说法喻。 总明二谛。 体无差别。 随其人智及于法中空有事浅深诠旨。 四重二谛胜劣相形成真俗。 故世人但知父母所生名为世俗。 出世之人知因缘生名第一义。 此随人智以分二谛。 父母所生假事粗浅。 名为世俗。 因缘是实法细深。 名为胜义。 此随于法以分二谛。 总明二谛差别。 法喻更无别门(已上下章文)譬如一人等者。 举譬喻。 一人谓父母所生所依身一人而一身有多能若其定时下举多能如是一人等结喻法亦如是下合法真俗相对。 云依因父母和合所生一身此多能故多名生。 则名世俗。 假事粗浅之说故。 又云十二因缘和合生之身缘生多能其因即成多名。 则名真谛。 实相细深之说故(已上○三文中初举涅槃经相摄有六。 以问答成世谛即第一义谛义。 十三文科已○已下诸教相摄释成。 大文有五中○初举涅槃经相摄一切二谛说。 有三文○初举涅槃经说已。 此下○第二举古师摄释。 第三章家述自义。 诸教相摄文也)【章】古来释云(至)当法辨相。 钞曰。 诸教相摄有三文中。 上来初举经讫。 此下二举古师摄释(摄释者。 大小乘诸家所立一切二谛说。 今以相摄经所说七番义中已。 有古师与今家相违意。 今先举古师相摄释。 次举今家相收对辨如左。 今自古来释云至次下三十二丁右今据第六故名第一文。 是即古师相摄之释也。 其次自上解虽精等已下文。 今章家自由正义之文也)此中(古师摄释中也)四文。 初古师总释。 二立四宗释经七番。 三以立惟宗说属当经七番中。 四举四宗二谛属当涅槃经所说二谛。 今即初文也。 古来释云者。 指何人说云古来释耶。 答。 秋篠释云。 古来转云至今据第六故名第一二纸半文。 是远法师涅槃经疏第五卷文。 少文无违学者须勘(云云)今也末代法宝难得。 但识其目忍古恋昔而已。 不能视全璧也。 今捡济恩传灯目录。 云大般涅槃经略疏十五卷(惠远分本末成二十卷。 四百纸。 西院西房本二十卷。 缺一本末三本五末云云)五阴和合以来者。 经七番释中第一番文。 善男子五阴和合称言某甲已来七番经文。 今云后之七番。 当法辨相者。 令契当于法相辨明二谛义相。 总是释经七番说相也。 【章】于中粗分(至)细分有四钞曰。 此文二立四宗释经七番。 此中三文。 初以粗细分宗。 二明四宗别。 三以经七番配当四宗二谛。 今即初文一大二小者。 谓四宗中初二是小乘中所立。 后二大乘。 故梗概分为二名粗细分有四者。 秋篠云。 远公言。 此四乃是望义名法。 经论无名。 经论之中虽无四宗之名。 实有此义意别。 大小之中各分浅深。 故立四宗名别。 此委细论今云细分有四也。 【章】一立性宗(至)涅槃等也钞曰。 此文二明四宗别一立性者。 秋篠云。 亦名因缘宗。 小乘中浅宣说诸法。 为有法性。 虽说有性皆从缘生。 不同外道立自然性。 故名因缘宗也。 此宗属阿毗昙也萨婆多等也者。 小乘二十部之一。 此翻云说一切有。 就立在世实有法体宗计为名二破性宗者。 亦名假名宗。 秋篠云。 小乘中深宣说诸法。 实假无性。 不同前宗立法自性。 法虽无性。 不无假相。 此宗当彼成实论也(云云)成实论等者。 此论分齐诸家判释各各不同。 如三论玄义具辨三破相宗者。 亦名不真宗。 秋篠云。 大乘中浅宣说诸法。 明前宗中虚假之相亦无所有。 如人远视阳炎为水近见本无不但无性。 水相亦无。 诸法像此虽说无相未显法实中百论等者。 今谓。 中百二论论主意说废诠中道。 非如破相宗义。 然今云中百论等者。 就由中百论起计执者。 中百论主实义如中观十二门及广百论等明四显实宗者。 远公云。 亦名真宗。 大乘中深宣说诸法。 应相故有妄相。 无体起必托真。 真者。 所谓如来藏性。 恒沙诸法同体缘集。 不离不脱不断不异。 此真如缘起集成生死涅槃。 真所缘故无不真实。 辨此实性故云真宗(已上秋篠抄)涅槃等也者。 支那梁隋唐诸家。 由涅槃经立如见宗名涅槃经宗。 为所学者多。 今所举远公亦尔。 一切大乘经教实义皆应如是。 为浅深见皆是机熟浅深。 岂应有浅深顿渐定经教。 【章】于此四中(至)故备论之钞曰。 此文三以经七番配当四宗二谛上七番中者。 经七番说自今此文上已说。 故云上七番也初三是其等者。 七番中初番说五阴和合为俗。 如实如假为真。 第二番说无实为俗有实为真。 第三番说三科为俗四谛为真。 是自初三番说。 今云初三。 此三番二谛为立性宗所辨二谛。 何故知尔。 谓此三番皆如实有实谛理为真故。 次二是其等者。 第四第五番为次二。 第四番五种世法为俗。 心无颠倒如实知无为真。 第五番烧割死坏为俗。 无烧无死为真。 是即破性宗所辨二谛义。 何故知尔。 谓此二番皆知无。 无死无坏为真。 故同破性宗法假无性假亦不无。 次一破相宗等者。 第六番为次一。 此番八苦相有为俗。 无八苦相为真。 无相为实。 是破相宗所辨后一显实等者。 第七番为后一。 此番依父母和合多名生为俗。 十二因缘和合实是一有多名为真。 是即显实宗所言如来藏性。 恒沙诸法同体缘集之义今此文中等者。 意言。 今此以经七番配于四宗。 即以深摄浅门以深摄浅等者。 远公疏曰。 约宗辨谛门。 别有四。 一约宗分法。 二以深摄浅。 三历法分别。 四辨即离。 今以七番配于四宗。 即约第二以深摄浅门。 故云今此文中以深摄浅等。 若小乘中立性为浅。 破性为深。 大乘宗中破相为浅。 显实为深。 亦如破性宗中。 法相世谛。 谓一切法皆无常等。 法实相故称为世谛。 此世谛是立性宗真谛法也。 余皆准知。 深宗俗中摄浅宗真。 故云以深摄浅。 应如彼远法师疏中明(已上秋篠)。 【章】就初宗中(至)不能繁引钞曰。 此文三以立性宗说属当经七番。 此中二文。 初申立性宗所立依据婆沙等者。 婆沙论七十七为依。 古师立立性宗说等言等俱舍二十二杂心第十不能繁引者。 意言。 具引婆沙等说属当经七番。 则彼宗说亦虽应有七番。 今但次所辨七分别为依。 属当经初三番。 是不能繁引彼论故。 此是示不属当余四番由。 【章】一情理分(至)为第一义钞曰。 此下后由彼宗所据婆沙杂心义立七分别。 以彼宗说属当经初三番。 此即七分别中初分别也。 秋篠云。 此七分别皆有所依据文。 此七分别第二第七依杂心文。 余之五分别文依婆沙说。 婆沙七十七有八异说。 此今初分别说。 当彼第六之三义。 婆沙说文云。 复作是说。 随顺世间所说名是胜义(云云)(已上婆沙七十七有八复次。 申二谛义。 其中第六复次今取。 为第一清理分别。 此次章文释云。 第一先就清理分二。 五阴和合称云某甲。 凡随所称计有我人。 是名世谛。 圣人。 解阴无有某甲离阴亦无。 名第一义已上下章文。 此即婆沙八复次中第六复次义也。 秋篠云。 问。 我等情取为有。 于法本无说何为谛耶。 答。 远法师云。 凡夫取阴随情取名为我人说为世谛。 非全无。 法其真谛者。 圣人知阴非我我所。 从圣人解说为无我名为真谛。 亦非无法云云已上秋篠)。 【章】一假实分(至)说第一义钞曰。 此七分别第二分别瓶衣车乘等者。 依杂心说文也。 瓶衣等法有名无实名为世谛。 蕴等诸法有名有实说为真谛。 此属当经第二番义。 故杂心云等者。 杂心论第十卷文。 彼论文云。 若事分别时舍名。 即说等分别无所舍。 是即第一义。 彼论释云。 若事分别时舍名者。 是即等事。 彼文注云。 等事者。 胡音云三佛栗提。 翻云等事。 亦云等积集。 凡会有。 散无者名等集(已上论文)秋篠云。 如瓶分别色香味触时。 舍瓶名亦非舍色香味触别有瓶名。 是故名等事(已上秋篠)若法分别等论文作若事分别。 事谓法体瓶等事相。 分别瓶等法体色味香触细分时舍瓶等名。 意全无违。 分别无所等者。 同师云。 如五盛阴名苦谛。 苦分别五阴时亦不舍苦名。 以色是苦故(乃至)识亦如是。 应如彼说(已上秋篠)。 【章】三理事分(至)为第一义钞曰。 此七分别第三分别阴界入等事。 依婆沙四评之第三师义为立性宗说。 彼论文云。 阴界入等事相差别说为世谛。 十六圣行通相之理以为真谛。 又云。 四谛皆有世俗胜义。 四谛之事名为世俗。 四谛之理名为真谛。 又云世俗胜义俱摄十八界十二处五蕴。 虚空非据灭亦二谛摄故。 以此意解四谛事理云。 苦谛事者。 男女瓶衣等事。 苦谛理者。 苦无常空无我理(乃至)道谛事者。 谓佛说道如船筏(乃至)如花如水。 是即事也道谛理者。 道如行出理也。 应如彼论七十七说。 【章】四缚解分(至)灭道第一钞曰。 此七分别第四分别。 依婆沙说此即当四评家第一师说。 若集缚法说为世谛灭道解法名为真谛。 如彼文云。 于四谛中前二谛是世俗谛。 男女行住及瓶衣等世间现见诸世俗事。 皆入苦集二谛中故。 后二谛是胜义谛。 诸出世间真实功德。 皆入灭道二谛中故。 【章】五劣胜分(至)说为第一钞曰。 此七分别第五分别。 先德谓此即当于婆沙四评家第二师义(云云)劣胜分别者。 今此分别苦集及道三谛。 有为法故判为世谛。 灭谛无为寂止胜法。 说为真谛。 今章家既云非上为世精胜为真。 是即举劣胜判。 而苦集道三谛为世。 灭谛唯一为真。 若尔有为是劣。 无为是胜。 是章家章。 秋篠云远公章云为无为分别。 彼师亦涅槃疏云劣胜分别是义同也。 此等判尤为好。 然秋篠引婆沙文云。 于四谛中前三谛(苦集灭三)是世俗谛。 苦集谛中有世俗事义如前说。 佛说灭谛如城如宫或如彼岸。 诸如是等世俗施设灭谛中有。 是故灭谛亦名世俗。 唯一道谛是胜义谛。 世俗施设此中无故(已上婆沙文秋篠所引)今云。 此所引婆沙文违于章主所云劣胜分别。 此文云唯一道谛是胜义前三谛(苦集灭三)是世俗故。 非有为劣无为胜之义。 若灭谛中世俗施设亦名世俗。 恐此况等六空有分别中所判欤。 后学寻婆沙文须研究已。 【章】六空有分(至)说为第一钞曰。 此七分别第六分别。 先德谓此当于婆沙第三师义于彼四谛等者。 与婆沙说相同。 十六行相中除空无我二行相。 余皆为俗。 空无我二是理精妙为真。 今名空有四谛中有诸世俗事为俗。 四谛中唯是理精妙为真。 空空无我亦空真谛名空。 施设事相名有问。 前三(苦集灭之三)谛中有世俗事义如前说。 道谛何有世俗事。 前婆沙文道谛无世俗施设事名为真故。 秋篠引婆沙文云。 道谛亦有世俗事。 佛以沙门婆罗门各说道谛故。 唯一切法空无我理是胜义谛。 空非我中诸世俗事绝施设故。 广如彼说(已上秋篠)。 【章】七行教分(至)名第一义钞曰。 此七分别第七分别。 先德谓。 此依杂心文。 彼论第十云。 经律阿毗昙是名俗正法。 三十七觉品是名第一义。 彼论释云。 经律阿毗昙是名俗。 正法者。 修多罗经律阿毗昙。 是言说正法依名处起故。 先已说佛语是语自性。 悟即依名转。 以他处转故。 是故名俗故。 显第一义故名正法。 以名显义故。 三十七觉品是第一义正法。 离名起故。 名有垢故不说第一义正法。 慧赞(若澄欤)师云。 约此偈中上半是俗正法(经律阿毗昙是名俗正法之二句云云)谓阿含教依他故俗。 下半真法。 所谓觉品三乘因果无漏故真(下半者。 三十七觉品。 是说第一义之二句也)广如彼疏第十卷说(云云)(此二句秋篠引慧赞释已推彼师疏也。 今基辨检永超传灯录。 有云杂心论疏十卷旨。 而不记作者名。 恐今此文所云慧赞师者。 此是作者欤。 秋篠推云如彼疏第十卷说。 故基辨检传灯录。 不见名赞赞者。 有惠证者。 大乘光法师撰婆沙钞次。 载此杂心论疏十卷。 若尔。 此杂心疏者。 大乘法光师所著。 非慧赞欤。 后学须考)秋篠钞释七分别已云。 远法师言。 初宗之中具此七番。 虽有七种事理二谛。 正是宗归即当婆沙评家义也。 问。 婆沙七十七云。 尊者世龙作如是说。 能显名是世俗。 所显法是胜义(已上世友)大德说曰。 宣说有情瓶衣等事。 不虚妄心所起言说是世俗谛。 宣说缘性缘起等理。 不虚妄心所起言说是胜义谛尊者达罗达多说言。 名自性是世俗。 义自性是胜义。 此等三义于此七番何番所摄。 解云。 世友达多二师义第七番摄。 能诠为俗。 所诠为真。 故大德之义第二番摄。 假法为俗。 实法为真故。 又解。 大德之义第七番中教一分摄。 以唯约教说二谛故。 既云不虚妄心所起言说故知教摄。 【章】今此但彰(至)余略不辨钞曰。 上来就立性宗说七分别释二谛竟。 自下举古师相摄释四文中。 第四举四宗二谛。 属当经说二谛。 此中亦有四文。 初以立性宗七分别属当经说。 此中三文。 初总明。 后别明属当。 今即初也。 今此者。 指前申立性宗所言七分别二谛义云今此也。 初之三门者。 涅槃经所说七番中。 初番第二第三之番会云初三门也。 余略不辨者。 章家意立性宗所云七分别二谛义。 但属经说初二三三个番。 余四番经说。 二谛义于立性宗未曾论之处也。 故云余略不辨也。 此初以立性宗七分别中初之三门。 属经说二谛义。 余四分别不属经说。 总明之文也。 【章】第一先就(至)名第一义钞曰。 此下后别属当经说初之三番。 此中三文。 初就立性宗第一分别属经说。 次就同宗第二分别属经。 后就第三分别属当。 今即初文也先就情理者。 标立性宗第一分别分二者。 妄情所取我众生等以为世俗。 无我之理以为胜义。 是即情理分别为世俗胜义二。 故云分二。 五阴和合等者。 以情理言属当经文。 前所引经云。 善男子五阴和合称言某甲。 凡夫众随其所称是名世谛。 解阴无有某甲名字离阴亦无某甲名字。 出世人如其性相而能知之名第一义(云云)此经文意。 与立性宗义随阴和合凡称言某甲。 计实有我人是为世俗。 如何虽无我人。 随情所取为俗。 出世圣人观解某甲有无。 如理能知不拘情取为真。 依情与理分别立真俗谛更无相违。 正今属当。 【章】第二约就(至)实为第一钞曰。 此二就立性宗第二分别属当经文。 先分二法等者。 涅槃经第二番中有二文。 初说复次善男子示法有二。 一者有名有实。 二者有名无实。 后但说善男子。 示有名无实法为俗有名有实法为真。 今文初后俱牒也。 先分言对后下就辨辨云先。 分二者分有实无实二法是其实法者。 简假施设。 彰有实体用名其实法。 其谓彼。 彼此云有名有实阴界入等彰示有实法。 依有名推求法体有法体可得用亦非无。 即阴界入等。 是云有实有名无实等者。 彰但有名无实体者。 瓶衣车乘等者。 彰其假法。 如是一切虽无体假施设其名。 但有假名推求都无其体。 故云有名无实下就谛辨等者对前文先分二法之先言。 今云下犹云后也。 此属当经次但说善男子说二谛文。 但有假名无体为假世俗。 有名有实为具胜义。 此即立性宗以假实分别真俗属当经文。 更无相违。 【章】第三约就(至)为第一义钞曰。 此后就立性宗第三理事分别属当经文。 理事分二者。 今谓。 经文意有两重相对。 一者有名无实我众生(乃至)龟毛兔角施火轮等名为世俗。 有名有实阴界入等名为胜义。 是有无实相待有实为真无实为俗。 俗是假事。 真是有实。 事故对假事名为理。 二者诸阴界入虽有名有实对我众生等名为理真。 其实事相粗显对苦集灭道微隐法相道理名为俗谛。 苦等四谛名为真谛。 有如是两重相对意。 经说义意。 今立性宗理事分别亦事有假实事有粗隐。 有两重相对立真俗义。 由是以此理事分别属当第三番经说二谛义也。 上来以经文属当立性宗初三分别已问。 何故以立性宗余四分别。 不属当经第四番已下二谛耶。 答。 立性宗除初之三分别。 余四分别不属当经第四番已下文。 经第四番五种世法无体有名为俗。 于其五世法心无倒如实知体无为真。 彼第四分别以四谛初二系缚为俗。 后二是解脱法为真故不属当。 又第五番经文。 说若烧若坏为俗(是遮诠为世也)无烧无坏为真(是自尔宛然为真也)彼立性宗第五分别苦集道三有为为劣(理中非胜)名俗。 灭谛一无为(谛)法为胜(理中为种胜)名真。 以为劣无为胜分别四谛为二(谛)不属当经又第六番经文。 说有八苦相为世无八苦相为真。 彼立性宗第六分别。 于四谛十六行相。 除空无我二余名世谛。 空无我二相理中精妙名为真谛。 是以四谛十六行空有相分别为二(谛)不属当经。 又第七番经文。 说一人多能多名字因父母和合所生依身而生为世。 十二因缘和合生以为真。 彼立性宗第七分别由杂心说教(经律论依名转者)行(三十七觉分菩提分法)如次名为俗真。 全无属当义。 由此等义云立性宗但初之三分别属经余界不辨也。 【章】次下就其(至)以辨二谛钞曰此下举四宗二谛。 属当经说二谛。 四文中第二以破性宗义属当经二谛。 此中三文。 初以成实所立明前后两门以辨二谛。 二以成实义属当经第四番二谛(五种世法为俗。 如实知无为真)三举经第五番二谛。 属当成实论所说义。 今即初也于中两门者。 以经第四番二谛与第五番二谛为前后两门也前门就其等者。 此三句文正以成实所立辨二谛也。 前门之言示经第四番二谛以成实义辨。 第五番之前二谛故名前门。 就其假法等者。 其之言指破性成实宗义假法者。 成实所立法虽无性。 不无假相之假相今云假法空有者。 云虽无性之无性今云空。 是成实所立真谛。 有谓彼所立不无假相之假相今云有(不无谓有)是彼所立俗谛。 以此二谛辨经第四番二谛。 故云前门就其乃至以辨二谛后门就其等者。 今示经第五番二谛以成实义辨。 居第四之后之番故云后门。 其言指成实宗义实法者。 成实所立阴界入法性空为真。 是即实法。 今所立无性是空。 有谓阴界入假有是为俗。 属辨第五番经说二谛。 则无烧割等是为性空为真。 若烧割死坏五阴等假有相是为俗为有。 已上以成实所立辨经二谛也。 【章】就前门中(至)名无颠倒钞曰。 以破性宗义属当经二谛三文中。 二以成实宗属当经说文。 就前门中等者。 属当经第四番故云就前门中先明世谛等者。 第四番中世谛五种世法为俗。 今说无体有用五种世法为俗。 属当此经文。 以成实云何成宗义耶。 今谓。 彼立一切不无假相。 即无体有用为俗。 属当必然后于是五法等者。 举经说真谛文。 知其性空等者。 释心无颠倒。 明经如实知言。 谓于五种世法假有中。 如实知因和合中其性空无。 亦知法和合中其无性。 是无倒相。 是经文意。 以成实宗假有无性义。 属当此经文也(是由秋篠所引远法师意释)远法师辨立性与破性两宗同异。 如秋篠义镜中。 文长。 且略披文当知。 【章】就后门中(至)名第一义钞曰。 以破性宗义属当经二谛三文中。 三举经第五番二谛。 属当成实所说义苦烧割等等者。 牒经说文属成实论世谛。 五阴诸法者。 是即成实论假有。 彰五阴诸法虚假因缘集用。 观诸世法实尔名为世谛。 被烧割等是虚假故。 以经所说若死若坏名世谛文。 属成实论不无假相。 无烧割等等二句。 牒经真谛诸法性空等者。 是即成实所说诸法无性。 属无死坏为真。 秋篠云。 就性空第一义中。 无彼妄情我人。 以为真谛也(云云)。 【章】次下就其(至)有斯别耳钞曰。 举四宗二谛属当经说二谛四文之中。 三以破相宗义属当经第六番已下二谛。 故云次下。 此中二文。 初正属当经第六番中百八苦相为世无八苦相为真。 标牒以破相辨二谛。 举经二谛文次下就其等三句标牒。 八苦之相等四句正举属当经文问曰。 此宗等下二问答。 对辨破性破相两宗异。 此宗指破相宗。 立前者。 指前破性宗。 古来释云下。 以远法师说对辨两宗异答问。 此答中先对辨世谛前说等者。 前破性宗中理相世谛即法虚假因缘集用。 世法实尔为世。 是今云因缘假有等也此宗者破相宗。 即说一切世法道理悉皆妄想之有。 如阳炎水健闼婆城等以名世谛。 是云妄想之有前宗宣说等下。 对辨真谛。 前破性宗说因和合中知性空。 法和合中知无性名心无倒为真。 亦诸法无性空为真。 此云众性之空为第一义此宗宣说等者。 此破相宗说诸法毕竟妄相空寂。 今云无相之空为第一义也。 【章】次就第四(至)名为第一钞曰。 以四宗义属当经说二谛四文中。 四以显实宗义属当经文。 此中二文。 初正属当后举古说辨。 今即初也。 次就第四等三句标牒科文事相缘起者。 如一人名走者亦名收刈者法性缘起者。 如观十二缘生譬如一人等下。 示喻相。 如是所说等下。 合法而明。 【章】古来解云(至)故名第六钞曰。 以显实宗属当经说二文中。 二举古师立六重缘生辨。 一事因缘等者。 事相因缘所生。 谓阴界入等是立性宗俗谛。 故云如毗昙说二法因缘等者。 法相因缘生。 即苦无常等。 是立性宗真谛法也三假因缘等者。 假名因缘有。 即破性宗俗谛也四妄想因缘等者。 妄想因缘生。 即破性宗真谛也。 犹如幻人者。 示唯虚空起都无体用五是妄想因缘等者。 妄想因缘有。 即破相宗真谛如梦所见者。 明心外毕竟无性。 但虚妄心想前起故云如梦所见也六真实因缘等者。 示真实因缘生。 谓如来藏缘起集成生死涅槃。 是显实宗真谛也。 如水起波者。 彰不同前宗唯一如来藏随缘作佛亦作因缘。 佛性因缘非一非异。 故云如水波也前五缘生等者。 取舍六因缘生。 上来举涅槃经相摄一切二谛三文中。 第二文举古师相摄释已。 【章】上解虽精(至)所有二谛钞曰。 举涅槃经摄一切二谛说三文中。 第三章主自述自正义诸教相摄。 此中二文。 初斥古释。 后申今义。 今即初也上解虽精等二句。 略斥古师。 意言。 上来所举远法师解申四宗二谛别。 属经释成虽积且勤。 今家所解意趣小龃龉此中二谛等者。 申意趣差别旨。 谓今家解经意。 此涅槃经中二谛义。 唯明远法师所云四宗中显实一宗中二谛。 不说小乘二部及破相二谛。 是为今家各别意趣显实自有等下。 叙不说小乘及破相二谛所由。 立理斥破。 谓如来说二谛虽缕缕长。 但显实一宗故。 显真实义同一时处自应破。 相被斥已无明暗俱有理。 亦小乘教二十部别计执。 然涅槃经中如来岂悬为未来世中大唐所有远法师等。 不说余部所说二谛。 独别说萨婆多部及成实宗二谛理如何为有斯哉。 由是远法师所言经七番中初三立性宗所辨二谛。 次二是破性宗所辨二谛等之说。 可云妄谈。 我党学者鸣鼓攻之可已。 【章】由此应言(至)亦建立之钞曰。 章主申自正义二文中。 后申今义。 此中十文。 初释七番释中第一番义。 今文即是也由此应言者。 标正申今义后七番中等者。 经以八复次说二谛义。 其第一复次明依人智有浅深显二谛别。 其经文云善男子如出世人之所知者名第一义谛。 世人知者名为世谛。 除此第一复次次后善男子已下。 今云后七番中。 其初番经文云。 善男子五阴和合称言某甲。 凡夫众生随其所称是名世谛。 解阴无有某甲名字离阴亦无某甲名字。 出世之人如其性相而能知之名第一义谛。 此文今此云初番举事(事相)释前依人以立二谛之文。 此云前依人等。 即次前云。 第一复次明依人智有浅深显二谛别之文。 后七番中初番举事(阴和合某甲名字有无等事相别)释前经(依人智浅深明二谛)文经言凡夫随其所称等经文。 即初番举事释文也。 后学勿相滥经文。 为肤受粗漫学者不厌劳烦。 再三叙之耳故知但是等已下。 结初番义。 后七番中初番文举事。 释文今简云但是重显前义(经第一复次依人智有浅深明二谛文义欤)依人相待者。 世出世人智浅深别。 相待建立二谛也。 【章】以下六番(至)此中四事钞曰。 叙今义十文中。 二总释已下六番意。 依法胜劣等者。 此亦不用古师义别叙今家义。 秋篠云。 远法师云涅槃经中具有八番以明二谛。 初之。 一番明人二谛。 后之七番明法二谛。 今章主意后七番中初番举事。 释前依人立二谛意。 后之六番依法劣胜相待建立。 即释法二谛也(已上秋篠)虽不分明等四句。 通伏难难云。 后七番中初番举事重释前意则义可知。 经亦所说。 后六番是为释何文义如何(已上伏难)章文通此难意言。 虽不分明差别经文分别四重真俗义。 以道理义推求后六番意。 即是瑜伽显扬瑜伽释成唯识论中所说四重真俗。 经文说是立法胜劣粗细。 相待建立令有六番也。 【章】前第二番(至)相可知故钞曰。 举正义十文中。 三释第二番义前第二番等四句。 牒经文为四重世俗中世间俗也。 前文所引第二番经文。 有名无实为世俗。 即是四重俗中初世间俗为俗文意显扬等等说等者。 等成唯识第九卷。 显扬第六(十丁)曰。 世间俗者。 谓安立田宅瓶盆军林薮等。 及安立我有情等(云云)今略举后安立。 故云说如我等也。 是与经第二番云有名无实名世俗谛正为同。 立正与此同。 有名有实等下。 申真谛四重。 此下文有二意。 一四种胜义通名有名有实。 皆有名体故。 二唯三科法名有名有实。 对我等故。 如文可知(已上秋篠)即论所说等者。 成唯识九所说。 应说四重真即显我有等下。 显我有情有名无实是世间俗。 最为卑劣者。 示唯俗非真由余皆胜此等二句。 除世间俗。 余三科四谛二空如一真如界。 皆对我有情为胜为情。 故相待为胜义。 或唯三科等者。 申有名有实言不为于四种胜义。 但以世间胜义三科法对我众生有名实。 以名真不违理。 相可知故者。 相易了知。 故立唯三科有名实义也。 【章】第三番中(至)第二胜义钞曰。 举正义十文中。 四释经第三番义如我众生等下。 牒经文释。 此以二类者。 一我众生类。 二阴界入类也。 四谛理对我众生等二类。 至精妙理胜故。 对此四谛二类共粗。 事相劣卑故名为俗。 我乃至等者。 释我众生类更重对四谛理为世俗谛更重说等者。 释第二番中说我有情名俗谛。 今复第三番中更重说我(乃至)旋火之轮等。 我有情等亦为世俗谛。 显示我有情等唯不形待于世间胜义三科法名为世俗。 亦形待第二理真四谛等名世俗故。 准余世俗等者。 除世间真三科。 准余四谛二空如理真证真。 我有情等为世俗谛。 皆亦通余真可形待云俗也。 其余界入等下。 会经与论文违。 以初有名等者。 谓前经第二番以初世间世俗有名无体用法我有情等形待阴等三科。 是有名有体法名为真谛。 即四真中初世间胜义摄。 显此非唯是胜义故等者。 显此三科复为俗谛。 谓第三番中以三科形待四谛。 三科粗显事相。 四谛精妙理性故。 三科影像四谛智光隐没不现。 故事(三科)劣于理(四谛)即为理俗即是论中等者。 谓三科即是瑜伽显扬等论中第二理俗。 四谛第二道理胜义。 【章】第四番中(至)五世法故钞曰。 正义十文中五释第四番经文义。 此中二文。 初示有名无实为俗无倒知无为真。 第四番中等者。 牒经文。 显初世俗但不有名无实用我用情等。 亦阳炎水等无体有用法初世俗。 显扬等说等者。 第六卷说房舍军林牒无体有用亦初世间俗故。 以我有情等类同无实体最卑劣故名为世俗。 无倒知此下举经真谛。 此谓指五种世法。 五中名句实唯声经。 缚法执着实唯色等五蕴。 故今云此唯有蕴等都无真实名句等法。 如是知实无是第一义。 四胜义中等三句。 明云无五种世法是第一义谛所论。 四胜义是无别离言境故。 无经说名句等事。 故知无名句等五世法名俗者即第一义之意。 【章】或三科中(至)更无异义钞曰。 释经第四番文二文中。 后明有名无体为体于此第四番说由实无此五者。 秋篠云。 三科之中实无此五。 故唯初俗不通真四。 前第三番我众生等及阴界入形四谛理名为世俗四真名真。 今此第四番似说非法而经中说。 此番意为释疑难(云云)无此五者。 无此五世法。 此番状似等者。 此第四番五种世名俗之说。 似说相不为次。 然以第三番蕴界入既说通入真。 恐今此第四番无体有用五种世法亦云通真谛。 为显云五世亦通真不然申真俗。 因释彼疑难故。 今第四番亦说无体有用五种世法名俗也。 五种世中等下。 明五世无体有用。 初二者名世句世。 次二者缚世法世后一标相者。 执着世标威仪相广知沙门婆罗门也。 显能所诠等下。 若情者执着世。 有假立者但有假立名言。 无体用云非真实。 为显此有名无体用故。 第四番中作不次与余差别说。 更无异义者名释疑难。 说差别不次之外无异义也。 【章】第五番中(至)即第三真钞曰。 正义十文中。 六释经第五番义。 此中二文。 初示烧割等为世二无我为世遮诠义同故。 今即初此初科也。 若烧割等下。 答经显第三真二无我。 今为世俗外道异生等下。 明无我遮诠故与烧割等义同同为世俗。 此番以废诠真为第一义故。 佛说为无者。 无谓烧割等。 五蕴和合身可烧割故。 无外道异生执常一我自都无。 烧割等者即二无我名为世俗。 由是无烧割等是废诠真此番第一义谛后番以此等下。 显第五番以二无我对一实如说为世俗。 虽然后第六番说无八苦相。 此二无我形四谛理以为真谛。 由是四胜义中以二无我为证得胜义。 亦四世俗中为第四胜义世俗。 【章】今以之对(至)胜义胜义钞曰。 释经第五番义二文中。 二明此第五番中第一义第四废诠真故无我为遮以名世俗。 无烧无割等者自尔宛然相即废诠如义以之对一等者。 以无我二空所显如对第四废诠一实真如。 真如不依可烧割等已下文。 立二无我言通真俗理。 秋篠云。 今第五番以无我对一实如说为世俗。 即第四胜义世俗所摄二空(所显)如。 虽无烧割等依烧割诠言方所显故。 从其诠门说名烧割等。 一实废诠真如不可烧割不依诠故即第四真摄(已上秋篠)由此理故。 今云真如不依可烧割等诠门显故即胜义胜义故是自尔宛然义由是秋篠云由此应知。 此第五番应在第六。 其第六番显第三俗故(云云)此解明似番状非次。 如次章释。 不尔此言等者。 正立理文。 此文意言。 若云上来所申真俗二谛显非或俗或真必是决定者有此义不尔。 则经文中烧割等无烧割等言。 有诠何理佛示如是。 世尊不说无义利言。 大小乘教共所传说(已上立理)若尔则烧割等无烧割等言教。 有何义理利益耶。 谓彰无一法是决定俗非真亦是决定真非俗。 如今家传。 俗自不俗。 待真是俗。 真自不真。 俗待是真。 于观解此道理至其究极。 一法一法非俗非俗俗。 非真非不真。 若能如是观解一法一法。 则是人至诸佛证智境界。 为令如是有义利。 有如是前后不定说。 一实真如等三句。 答此言有何诠理。 一实真如诸佛证智境故。 佛说言教体一真如绝言境界。 机有真俗教遂真俗。 今示佛无无义言。 云一实真如即是第四胜义胜义也。 【章】第六番中(至)前后不定钞曰。 举正义十文中。 七释经第六番义八苦相等下牒经文。 文意言。 前第四番对蕴等三科为俗。 以苦等四谛为真。 今此第六番以第四番为真苦谛有八苦相。 对二无我等无八苦相法为真。 苦等四谛即成世俗。 四世俗中第三证得世俗所摄。 经有八苦相者。 即是苦谛理故举之为俗。 虽偏举一苦谛。 余三类令知(已上文意)此番应在等者。 此文意言。 此第六番四谛为俗。 二无我为真。 故应在第五番处说。 前第五番二无我为俗。 以废诠如为真之说。 应于此第六番处说前后不次。 此是何谓。 会云。 以言便故前后不定。 问。 不次之说云何言便耶。 答。 第四番说如实知无为真。 故一切知无。 是真非俗。 恐决定执。 因观待显不定。 第五番知无我遮为俗。 由是亦恐决定执一切遮无皆是俗谛说无烧割等。 示废诠真除决定执。 既说废诠真故恐起。 如上说余应说理无之执。 第六番前番虽说四谛为真。 未说为俗。 故是亦恐四谛决定为真。 对二无我为真为俗。 显无我是虽遮因观待以为真。 是等皆以前说二谛言便。 及说俗言便说真相待。 前后不决定。 是即安立四重真俗之旨趣也。 【章】第七番中(至)更无别门钞曰。 举正义十文中。 八释经第七番义。 第七番中等者。 总下说四重真俗差别义。 总明二谛等者。 文意言。 引第七番中所说法与喻。 非如前所说举一门形待别申二谛。 总明上来所说四重二谛之义法·喻。 所以何者。 二谛为体无差别故。 云何无别。 谓随其人(能说)智及于法(所说)中空(劣俗)有(胜真)此即初重真(三科)俗(瓶盆)世间真俗胜劣相形。 又事(劣俗)理(胜真)此是第二重道理真(四谛)俗(三科)胜劣相形。 又浅(劣俗)深(胜真)是第三重证得真(二空如)俗(谛)胜劣相形。 又诠(劣俗)旨(胜真)是第四重胜义真(一实废诠如)俗(二空所显如)胜劣相形。 如是四重真俗妙理胜劣形待有能所说。 悉无不成真俗。 于其法体一法一法非俗非不俗。 非真非不真。 心言俱绝。 是二谛体无差别所由也世人但知父母等下。 正释第七番说真俗。 是总示人与法二谛。 由次章文私释云。 世人但知父母所生名为世谛。 出世之人知因缘生名第一义。 此随人知以分二谛。 亦名迷悟二谛。 父母所生假事粗浅等者。 此是明法二谛。 亦名法体二谛。 说实法细深名真。 形是假事粗浅名俗。 故就法体说。 此随于法等者。 结明法二谛总明二谛等者。 意言。 今此第七番总明二谛差别。 法喻更无举一个形待别门。 由是今私立第七番释之科文也(已上由章释及秋篠所言私释)。 【章】审观经意(至)胜义所摄钞曰。 十文科中此文九申章主自意。 明瑜伽唯识等四重二谛为释成佛说七番二谛。 与论无别者。 明经七番所说与瑜伽显扬瑜伽释三十论等说四重真俗二谛全无别义经为根本等者。 明佛说契经安立诸义之根本故。 欲宣说义令依托诸法相以为宣扬。 如说以世俗谛(一切法相有别义)说第一义(一切法性无别义)谛论是末宗等者。 明重菩萨造论为令成就安立佛说根本义。 意言。 禀承世尊说法言义为释成其所说理。 故议论对扬真法深细以造诸论。 由是可知。 瑜伽等论所说四重皆为释成经说诸番二谛岂复自为等者。 承上立理。 岂谓何也。 复谓重也。 佛既说七番二谛。 故一切法无不摄而重菩萨造论释成佛说。 欲令众生开悟佛意。 何为经与论大义矛盾。 但出菩萨胸襟而已。 有释成经义之理。 由是自知。 经与论所说大义全无差别。 但由惠解及不及分别有不同已作此会经等者。 章主承上申自释意。 谓经论所说大义无差别。 故作为此章释。 以瑜伽等四重真俗。 会经七番二谛亦契应道理允当何以得知等者。 寄问云理。 举以四重真俗会之理证。 得知者。 问以何证经说七番即四重真俗耶。 形无烧割等三句。 举理证答。 此文意言。 以依可烧割等诠门所显二空真如为俗。 形待无烧割等为真。 此真即一实真如。 废诠胜义胜义所摄之经说自备。 准是可知余番二谛亦以四真俗真释成也。 【章】涅槃又说(至)其义云何钞曰。 举正义十文中。 十示一实真如胜义胜义之证。 此中五文。 初文殊师利问佛实谛者。 真谛也。 谓一实真如也。 【章】佛言善男(至)实谛之义钞曰。 示实谛证五文中。 二佛答以七义示实谛义。 七义者。 一真实法。 二无颠倒。 三无虚妄。 四名大乘。 五是佛所说。 六一道清净。 七有常乐我净。 是为七义佛言善男子等者。 以真实法释实谛善男子实谛等者。 二以无颠倒释实谛实谛者无有等者。 三以不虚妄释实谛实谛者名曰等者。 以以名大乘释实谛实谛者是佛等者。 五以是佛所说释实谛实谛者一道等者。 六以一道清净释实谛善男子有常等者。 七以常乐我净为实谛义已上经文。 【章】此意即说(至)最殊胜故钞曰。 此章主文举示证文五文中。 三章主释实谛。 此意者。 上来佛以七义答释实谛之意也。 章主彰如来答意以一实如为一实谛。 前说经文以无烧割等真如为谛。 此是非俗唯是胜义。 何以知可烧割等。 五蕴即我以说世俗。 而说无烧割等。 以为真谛。 故非世俗唯是胜义。 非废诠如。 指何等示唯真故非俗唯是胜义。 谛者一实真如最殊胜故云胜义胜义谛。 今举七义所答示说实谛真法也已上章主释实谛文已。 此下经文。 【章】文殊师利(至)无有差别钞曰。 举一实如胜义之证五文之中。 四文殊菩萨申难问。 为示依诠实谛通俗谛义。 问意易了。 由此问答可知前三真通俗之证。 【章】佛告文殊(至)非谤是实钞曰。 五文中五佛答文殊难。 此中三文。 初总答前难。 二佛别释答。 三章主释文。 今即初也有苦有谛等者。 秋篠释曰。 四谛之中各有三重。 一有苦者苦相也。 二有谛者苦道理也。 三有实者苦谛性也。 余集灭道三谛亦准是知(已上由秋篠以私意释)问。 有实者苦性耶。 答。 苦是苦逼迫处。 为苦体性为苦实体。 故云有实者苦性。 是依诠实云实云性苦废诠苦非苦非不苦。 心言绝故。 次有集有谛(乃至)有道有谛等。 准是可解(已上秋篠)善男子如来等下。 说废诠境。 是实者是废诠实谛。 虚空佛性是实亦复尔。 已上佛总答文已。 【章】文殊师利(至)亦复如是钞曰。 二佛别释答苦者为无常相等者。 且举苦谛。 余三准知。 今云苦者牒谛。 为无常已下释也。 意言。 苦是果。 苦果是无常相。 故是可断相。 苦果可断集(业烦恼)因生苦果。 故有漏业烦恼集因自我法二执生。 二执本来都无体用。 集因亦无。 集因灭故。 苦果亦成。 此是俗中假相。 如俗境知名为实谛。 故今云可断相。 是为实谛。 如来之性等者。 明如来之性是胜义谛。 如来即谛故云如来性。 是即实谛。 此性无逼迫相。 故非苦。 无迁流相。 故非无常。 无可断相。 故非可断相。 相灭之处自显。 是为实谛。 虚空佛性亦离三相。 故云亦复如是。 彰是亦实谛也。 【章】此经文意(至)但是实摄钞曰。 佛答文殊三文中。 三章主释如上佛答文意在缠名佛性等者。 秋篠云。 废诠一实真如随位三名。 一在缠名佛性。 二在果名如来亦名法身。 三通在二位名虚空。 从能显说非是非体空(已上秋篠)又云。 问。 此等三名皆是诠门依诠所显。 是第三真。 何今云如来等三名皆第四真耶。 解云。 举证取旨。 若不举诠何以生智。 今却谈旨故第四真。 此义应思(已上秋篠)非安立故等者。 今所云废诠真如以三名显非安立谛非安立相。 故非四谛所摄此经即是等者。 具明非安立谛非四谛摄义。 此经者。 上来此经所说第一义非云前三真。 第四真废诠谈旨一真法界。 苦集灭道等下。 明非四谛摄。 苦等四谛者是安立门故。 四谛事相。 名四谛之谛言四道理名为谛。 故事非真。 若谛实言则苦谛。 如集谛如等应云谛也。 由此真如等者。 结上来释义。 此经所说废诠真如为第一义。 故非苦。 非无常故非谛。 非如可断相为实谛之谛。 故非依诠门实谛但是废诠实谛。 结释已上来当章大段第三相摄。 问答门有二文。 初诸教相摄文有五。 初举涅槃经相摄文意次下二以瑜伽显扬四俗一真。 与唯识四俗四真对辨相摄。 证经说第一义非安立谛。 明依诠真亦通俗。 【章】又如前所(至)亦有差别钞曰。 瑜伽显扬等者。 彰经所说实谛者废诠谈旨一真法界。 伽六十四显第六说非安立真实者谓一切法真如实性。 而但说俗有四。 唯说真有一(谛即非安立谛)是即菩萨释成经义前三不离等者。 彰此二论如伽释论及成唯识不说前三真由。 谓前三真与俗后三重同故略不说。 又有差别等下。 明安非安俗真名别。 推成唯识说四俗四真。 最胜子瑜伽释亦同说四真俗。 示胜于等者。 申说四真由。 十卷楞伽第十说俗故相有别真故相无别。 今文有差别为安立者。 申俗故有别义。 安立则相别。 相别则可断相。 是无常。 是可待等自可观。 今云安立有别故说四俗是也。 又无有差别等者。 申真故相无别义。 如前已明。 非安立者相无别义。 今云故唯一真是也。 真自非真。 待俗是真。 俗自非俗。 待真是俗。 成唯识论等为显此义说四真四俗。 广如彼明。 四俗是可待故。 形待则有粗细。 有能所。 有事理。 有诠非诠。 有劣胜等自可知已。 故云胜于俗等之胜为真。 劣为俗。 故今有四俗则有四真。 【章】胜鬘一谛(至)各自名摄钞曰。 五文中三以胜鬘仁王说相摄四真四俗胜鬘经意说。 四圣谛中三是无常。 一是常住。 即据第四真而说灭谛义。 彼经一谛章云。 灭谛离有为相。 故是常住。 故是非虚妄法。 非虚妄故是谛。 是常是依。 是故灭是经一义(已上秋篠释亦如是)今私观解此经意云。 苦集二谛有漏因果。 灭道二谛无漏因果。 先观苦集二谛。 谓如是苦果从何因生。 自业烦恼有漏集因生。 此有漏法为因者。 其体何物。 论说漏是烦恼我执为根本烦恼障起。 法执为根本所知障起。 故知其我法二执唯虚妄起。 都无体用情有理无。 尔则一切业烦恼集因都无体用。 故集因无则知苦果亦虚妄起都无体用。 复审观此虚妄心如何灭。 知以无漏智道谛可灭。 于是起似无漏智。 习修得修。 欲由得修力现前无漏正智。 至一切相用毕竟不现。 于是复审观无漏道谛体相。 是亦知欲治有漏病用无漏药。 若至有漏无对何名无漏。 有闇则云有明。 本无闇则何有明名。 无集因故果亦无。 苦集二无为何修道。 有有漏病故有无漏药。 病息药是对何名药。 故知无苦集。 道谛亦自无。 于是初知因果病药有无皆是缘生有名。 至观非因非不因。 非果非不果。 非病非不病。 非药非不药。 非有非不有。 非无非不无。 由是可知唯是一切相用不现灭谛是第一义谛也。 仁王二谛等者。 由人法胜劣说二谛。 故今云各自名摄。 【章】中边论显(至)论自说故钞曰。 五文中四以说中边显扬唯识三俗三真相摄四重真俗。 一假世俗者。 三性中遍计所执本来都无。 但有假名名假世俗。 此四俗中第一世间世俗摄者。 二行世俗者。 一切有为行。 正体是世俗故简胜义谛名行世俗。 旧中边论云。 取行世俗者唯有为依他故。 四俗中第二第三世俗所摄。 行谓有为事故。 心上变似四谛相理。 理不离事。 故三性中依他性。 第二(三科中蕴等)第三(道谛为主苦集为境)世俗谛摄三显了世俗者。 根本正智断染依他遍计所执。 本来都无二空为门。 所显真如名圆成实。 此依能显之真如。 带能所相名为世俗。 四俗中第四胜义俗。 若取显已真如体。 第四真摄。 若能显了是无漏根本智。 如与智冥合故。 四真中第三真摄。 三性中圆成实也。 本经说净依他是圆成实故。 如次应知等者。 假谓计执。 行谓依他。 显了谓圆成实自可了知。 一义胜义等者。 义谓第一义也。 胜义谓殊胜即境智。 此境智如与智冥合平等。 平等非境非不境。 非智非不智。 此废诠一等者。 此下以三真三俗对上来所说四重二谛相摄也。 文易了知行世俗等者第二谓三科中心心所也。 第三谓四谛中道谛为主能断故。 余是所观所断。 如上已辨有为事故者。 有为法者别故粗易了。 故名为事相心上变似者。 是三科中心心所法。 第二俗摄。 四谛相理等者。 明第三俗四谛摄理不离事等者。 四谛理不离五阴等事故。 第二三共依他起摄。 第二第三世俗摄依二空门等者。 如上已明。 其义胜义等者。 义谓第一义。 对假世俗之假言名义故。 是真。 是实为第一义。 如上已辨。 今云第四真摄。 故废诠谈旨胜义胜义也。 第三真摄者。 二空所显真如也。 因证空如自显。 如上已辨。 约得辨故者。 上句云因证显者就圣者得胜义。 今约得辨者就凡夫所论而释。 秋篠释云真旧成不说为得。 涅槃后显故立得名(云云)第二真摄等者。 第二道理真摄。 无漏真智观谛理。 非因一往粗显能观所了其理广大深细胜义。 故云理稍胜也若随其事等者。 意言。 若不拘所观理稍殊胜。 但任其无漏真智事体相摄。 则智是惠心所故。 五蕴中行蕴摄。 四真中第一世间真所摄。 随其所应等者。 若无漏智为境起执。 则第一世俗摄。 若云无漏智事体。 惠心所故五阴中行蕴第二理俗摄。 若以无漏智为法观行。 则第三证俗摄。 若以无漏智现二无我。 则第四体强褒云殊胜。 云胜义胜义。 亦云第一义。 若强名第一义为体。 则第一义体持殊胜胜义业用。 即持业释。 若殊胜胜义体持第一义业用。 亦持业释。 此是废诠强褒作言。 其实自内所证应知而已。 秋篠释云。 义胜义者。 无漏观心名为胜智。 如即彼境名为胜义。 义是境故。 为简复二胜义名义胜义(云云)又云。 义胜义依士释也(云云)今云。 秋篠所释不善理也。 依士释能所相对释。 故废诠真如以相对不可辨。 故设依诠用相对应眠能所言。 故为不好也。 谓真如者。 废诠真如。 次文云第四真摄二得胜义等者。 得谓显得。 若通言云证得。 可释云谓涅槃故。 今以证得胜义二空如释此文。 必须以显得意。 不尔末学广受恐混合四智生得义。 涅槃者。 此云圆寂。 谓真如本来自性清净凝寂相。 此凝寂相因证二空所显得如其体本来圆寂。 今云涅槃。 三行胜义者。 行谓能观智。 离能观无所观。 离所观无能观。 能所观行非即非离。 同时同处缘起显现故。 行是有为无漏亦有漏心所现。 似无漏能所观亦是名行。 以殊胜法为义(境界义)名行胜义。 今释云谓圣道。 第二道理胜义。 菩萨观察四谛能观是道谛。 苦集是所观所断。 能断真似无漏智能观。 地前凡夫由似无漏智义。 不为得修则真无漏境智不现。 故今云圣道。 真似俱取似是显真之因也此假世俗对胜义俗摄。 故云随其所应入四世俗。 易可知也。 若说四谛等者。 意言。 若说苦等四谛是证得理故。 由是安立名得胜义。 则即瑜伽六十四显扬第六以四谛为第三证俗。 又成唯识九说四真。 以四谛理第二理真摄。 如是此等诸论有诚文。 故今云论自说故(上来诸教相摄五文中。 四以中边显扬唯识相摄了)。 【章】瑜伽第四(至)第四真摄钞曰。 诸教相摄五文之中。 第五举瑜伽等十谛相摄。 此中有十一文。 此第一文举瑜伽论总说已立一谛文何名谛施设等二句。 总说论文。 谛施设建立者。 谓诸菩萨略有四种施设建立。 谓一法。 二谛。 三理。 四乘。 今第二谛施设。 所余法理乘三施设如论广说。 显扬第八亦有此文。 谓无量种者。 今所说但自一至十谛。 此委数有五十五谛。 是有浅深胜劣别法于人智上中下等。 以形待则无量四重真俗自生。 巨细难辨。 今略云无量种。 显扬八曰。 若广分别无量成立一谛等者。 是亦瑜伽论文。 是说胜鬘经一谛。 故云不虚妄谛唯有一谛更无第二。 故名一谛。 景师云。 莫问真俗。 同有不虚妄义。 实无颠倒义故总名一谛第四真摄者。 第四真谛非因果等门故今云一谛者。 论说胜鬘经一谛。 彼经曰。 虚妄法者非谛非常非依。 是故苦集道三非第一义谛。 不虚妄者是谛是常是依。 是故灭谛是第一义。 今云不虚妄谛第四真摄也。 【章】或立二谛(至)二谛所摄钞曰。 十一文中二立谛。 或立二谛等三句。 瑜伽四十六文仁王般若等下。 章主引仁王经相摄谛不应一者。 谛理不应一智不应二者。 缘谛智不应二与瑜伽同等者。 仁王经说世谛与第一义谛。 是与瑜伽二谛说同随名次第。 世谛即世俗谛摄。 第一义谛即胜义谛摄也。 【章】或立三谛(至)后二所摄钞曰。 十一文中三立三谛。 或立三谛等四句。 瑜伽论文也。 所诠能诠等下。 章主相摄文也。 一相谛者。 相谓体也。 谓即所诠诸法体相。 二语谛者。 能诠教法云语谛。 显扬论说诠谛。 三用谛者。 诸法作用名云用谛。 如眼见色耳闻声用。 此等作用名为用谛。 前相语谛各有作用。 所诠能诠等者。 明说三谛。 由相为所诠。 语为能诠。 此二是体。 离之为二。 第三用谛是法作用。 合之为一。 今说三谛。 相谛通真等下。 章主四重相摄。 谓相谛是所诠故通四真俗。 若执所诠诠缘共初世俗。 若诠缘蕴等理第二俗。 若诠缘胜相谛理第三俗。 若诠缘二无我平等理第四胜义俗。 此四重中对初世俗说缘蕴界等理。 是为初真。 对形第二俗诠缘苦等谛理为第二真。 形第三俗缘二无我如为第三真。 形第四俗缘一实如为第四真。 语用初三俗等者。 明能诠语非后二真摄。 由执发能诠语。 是初俗。 非真非执。 出能诠语。 第二俗(第六心王寻伺遍行心所等。 名句文声尘等可知)第三俗(苦集或道三谛)二无我废诠非语用。 故云唯非真中后二所摄。 【章】或立四谛(至)因果殊故钞曰。 十一文中四立四谛。 或立四谛等三句。 瑜伽论文如前已说等四句。 章主释文秋篠抄云。 生死果因名为苦集。 涅槃果因名为灭道。 此四谛义如前已引涅槃经第十三圣行品说。 故云如前已说。 杂染者。 生死清净者。 涅槃是各因果故云各有因果殊问。 何故先果后因名苦集灭道。 先因后果不说集苦道灭耶解云。 涅槃经第十三云。 诸佛世尊次第说之。 以是因疏无量众生得度生死。 解云。 次第有三。 一起次第。 如九次第定等。 二说次第如四正断等。 三是次第。 如说四谛。 若因果以次第即先集后苦。 先道后灭。 今依见次故先苦后集。 先灭后道。 所以尔者。 厌果断因。 欣果修因故。 如先先知其病。 次知病因。 次求病愈。 后求良药。 诸佛世尊作此次第。 说四谛时无量众生得度生死又此说第诸说不同。 广如婆沙七十八及成实论等。 (已上秋篠)【章】或立五谛(至)后一真如钞曰。 十一文中五立五谛或立五谛等六句。 瑜伽论文一因谛者。 集道二谛二果谛者。 苦·灭二谛三智谛者。 智及相应心心所法等名能知谛。 即知四谛智等。 四境谛者有为无为境界等名所知谛。 即四谛境等。 智之境名境谛五胜谛者。 依诠废诠真如名胜义谛。 殊胜之谛名胜谛也。 显扬云不二谛也。 前四安立等下。 章主文释五谛立二说。 此即第一说。 前四安立等五句。 明立五谛之由。 五谛之中前四安立。 后一胜谛非安立安立之中三句。 明前四安立之由能有者。 因谛即集道二。 所有者。 果谛即苦灭二。 心谓智谛心为主故名心。 境谓境谛。 知之境故名境异故者。 明前四安立之由之言。 异谓安立。 不异不可安立故初因果谛等下。 章主释五谛。 第一说中四重真俗相摄境通真俗者。 四重真俗俱为所观境故智唯第二等者。 缘粗浅境能知之智。 第二俗第一真摄。 观深细理之智。 第二俗第三俗第一世真第二理真摄理不离事观故。 第五胜谛。 若约安立门。 第四胜义俗第三证得真摄。 二空如故。 若约非安立门。 第四真摄一实如故或初四种等下。 章主释五谛第二说。 初四种者。 五谛中前四如次以集苦道灭配摄。 后一真如者。 即五胜谛。 谓前四实性瑜伽说非安立真如。 谓一切法真如实性。 秋篠云。 此二说中。 第一说宽及四重真俗。 第二说狭但第三俗第二真。 此五谛相摄。 【章】或立六谛(至)第二真摄。 钞曰。 十一文中六立六谛。 或立六谛等七句。 瑜伽论文一谛谛者。 显扬云真谛。 又善法云谛谛。 二妄谛者。 不善法等由次文章主释云胜义世俗二类有殊。 谛谛者胜义真妄谛者。 世俗故(云云)景师云。 谛谛者即灭道。 妄谛者即苦集三遍知谛者。 即谛显扬云应知谛也四应永断谛者。 即集谛显扬云应断谛也。 五应作证谛者。 即灭谛显扬云应证谛也六应修习谛者。 即道谛显扬云应修谛也。 胜义世俗二类等下。 章主释文。 此有二说中第一说。 此文明立六谛之由。 胜义谓谛谛。 世俗谓妄谛。 二类于诸法中有殊故今立分二。 染净者。 净为谛谛染为妄谛。 因谓第四第六集道也。 果谓第三第五苦灭。 两各异者。 染与净因与果是云两各异也。 谛谛通四等下。 四重相摄。 如文可知或谛谛是等下。 章主第二说。 如文易了。 【章】或立七谛(至)七非圣谛钞曰。 十一文中七立七谛。 此中三文。 此即初举瑜伽论文云七谛。 一爱味谛者。 章主余处释云。 爱味者集谛。 景师亦同释。 兴师云。 诸有漏法能生爱心名爱味谛。 又爱体能染顺境故名爱味二过患谛者。 章主余处释云。 过患者苦谛。 景师亦同。 兴师云。 五欲境界能生贪瞋等诸过失。 故名过患。 又烦恼体是其过患故名过患。 三出离谛者。 章主余处释云。 灭谛或通道谛。 景师云。 出离是灭谛。 兴师云。 能断前二名出离谛。 四法性谛者。 章主余处释云。 法性者真如也。 景云。 法性者非安立谛。 兴云。 真如法性名法性谛。 五胜解谛者。 章主余处释云。 胜解者即胜解斯其苦果也。 景云。 胜解者即道谛。 兴云。 于真如法性故起增上信解。 故名胜解谛六圣谛者。 章主余处释云。 圣人所知名为圣谛。 景云。 圣谛者即灭道。 兴云。 如来所知名为圣谛七非圣谛者。 章主余处释云。 凡夫所知名非圣谛。 景云。 非圣谛即苦集也。 兴云。 外道所立名非圣谛。 观彼所立不得圣故。 【章】集苦道灭(至)可初俗摄钞曰。 立七谛三文中。 二章主释文。 此初五句明立七谛由集苦灭道等者。 因此文释。 则出离谛是道法性谛为灭谛。 若尔则所前举伽抄释。 与今所言似稍相违。 熟察义意全无违。 意解思惟者。 第五胜解谛。 谓于二空门作空行相。 思惟胜解故云意解思惟。 圣凡所知者。 圣者所知。 是即圣谛。 凡夫所知即非圣谛。 如是谛种类异故。 是立七谛所以也初四谛者下。 正四重真俗相摄。 章主文。 第三俗证得四谛世俗即第二道理真。 第四俗胜义世俗。 二空如即真谛第三证真。 意解思惟依诠缘作二无我行相所显如也圣知有无等者。 明四真俗俱圣谛由。 圣者知初俗无后三俗四真有。 初真第二俗是事。 第二三四真是理。 即了四真四俗。 别也。 凡于初俗下。 释非圣谛但是初世俗摄非二圣谛者。 非真与俗之二圣谛。 圣智为无等者。 明初世俗摄由也。 【章】余处或立(至)第二真摄钞曰。 立七谛三文中。 三举余处说七谛。 四重真俗相摄爱味者观集谛过患唯除道谛。 是能观故观苦谛出离者观灭谛。 应知等者。 如次苦集灭道。 单重二观等者。 秋篠释云单谓偏义。 重谓累义。 爱味等三名为重观。 于蕴等法累观谛故。 又应知等三名为单观。 于因果等偏观谛故。 第二观中等者同释云。 爱味等三名第二观。 若依文次。 可云第一。 今单重相对名第二观。 此义如杂集论第十五中引爱味经应说。 传说。 单观应修是能观故。 重观前六谛。 此所观义犹离了。 举者须勘(已上秋篠)亦第三俗等者。 正相摄。 所观是四谛故。 第三证俗第二理真相摄。 【章】或立八谛(至)正加行谛钞曰。 十一文中八立八谛。 此中四文。 此初举瑜伽论文一行苦等者。 第八识俱舍受。 是行苦体。 二坏苦等者。 前六识俱乐受俱起根境。 是坏苦体三苦苦等者。 同苦受俱根境及相应法。 是苦苦体。 四流转等者。 生死为流转体。 秋篠云。 诸佛从真起化亦名流转谛。 今云。 说佛谛上所现有漏不善无记相真善无漏界摄。 故佛变化身非流转体。 秋篠释粗漫。 五还灭谛者。 涅槃为还灭体。 六杂染谛者。 生业烦恼三杂染为体。 七清净谛者。 断诸杂染得择灭非灭。 是此体八正加行谛者。 能断无漏圣道。 是此体也。 显扬云正方便谛意相同。 【章】依于三苦(至)净因果故钞曰。 立八谛四文中。 二章主以瑜伽论八谛四重真俗相摄依于三苦等四句。 明立八谛由。 文易了知。 初四及第六等下。 正四重真俗相摄初四者。 三苦及流转第六者。 杂染谛第二俗三科五阴摄。 第三俗四谛中苦谛集谛也。 即初二真摄。 第五者。 还灭谛也。 第七者。 清净谛也。 第三俗谛者。 第五(还灭)第七(清净)如次灭道二谛所摄。 谛因果故。 此约克性。 文云净因果故。 【章】或第四俗(至)真谛所摄钞曰。 立八谛四文中。 三举第五第七相摄异说。 此是相从异说第七清净亦通二空及一实如故云或第四俗第二第四真谛所摄第八正加行谛者。 此是无漏圣道第三俗道谛摄。 亦第四俗二无我摄。 即第二三真摄。 【章】胜鬘经中(至)非安立故钞曰。 立八谛四文中。 四举胜鬘八谛四重真俗相摄有作无作等五句。 总明说八谛由。 谓小乘有作四谛对劣机说浅理。 又大乘无作四谛对胜机说深理。 说四谛对机有如是别。 故说八谛有作声闻等下。 正四重真俗相摄。 有作四谛摄属第三证俗第二理真。 由说四谛无作四谛摄第三证俗第二理真亦说四谛。 或第四俗下四句。 明第四俗二空如即第三真相摄。 是名无作四谛。 故与有作相摄别。 依诠显旨等二句。 明名无作由问。 菩萨四谛何故名无作亦为非安立耶。 答。 上唯识章云安立非安立即胜鬘有作无作。 亦心经幽赞云胜鬘经说安立四圣谛非安立四圣谛。 秋篠子岛等各作释义。 于中子岛尤妙。 具如六卷私记中。 虽无复加今别设一解。 谓依经述记意。 胜鬘无作无生灭义。 无量者无边际义。 是故无作四谛是无生灭无边际义。 虽云四谛非四谛。 非不四谛。 即废诠一实如一真法界。 瑜伽所说非安立一真法界。 即胜鬘无作四谛。 幽赞云安立四谛非安立四谛是也。 问。 何故不云无作真如。 云无作四谛耶。 答。 如章云俗自不俗待真有俗。 真自不真待俗有真。 故无四谛待何立众作名。 四谛宛然即无作故。 欲彰虽俗无真名云无作四谛。 有作即四谛准是可知。 有作即四谛者。 四谛即有生灭故。 有边际故。 其四谛全与无作四谛无别体故。 观四谛理有作无作法体是一。 由是不云无作真如。 立无作四谛亦全无违。 胜鬘经曰。 如是八圣谛。 如来说四重谛。 如是四无作圣谛义。 唯如来应正觉事究竟。 非阿罗汉辟支佛事究竟(已上经文)彼经述记曰。 二乘以欲界为正智。 色界智名中。 无色名上。 既起三界断知。 唯能证有作四圣谛。 不能得彼无作四圣谛。 故知非究竟。 唯如来应等正觉不但知现在。 亦知未来苦三谛等。 总断修证尽四谛。 以此所以如来事究竟(已上述记)依诠显旨等者。 依诠显三字能显也。 旨谓所显即非安立真如。 依诠显之旨即非安立。 如前所云胜义世俗谛亦名假名非安立谛。 【章】或说九谛(至)依涅槃谛钞曰。 十一文中九立九谛。 此中二文。 此初举瑜伽论文。 一无常谛者。 显扬云方便谛。 已下四谛苦谛行相。 此无常行能与苦空等为方便。 故名方便谛。 二苦谛三空谛四无我谛者。 苦谛行相可知。 五有爱谛六无有爱谛者。 此二谛即集谛。 有爱谓于后有起常见。 生爱云有爱谛。 无有爱谓于后有起断见。 生爱为不善云无有爱谛七彼断方便谛者。 此即道谛。 断前二爱见。 无漏加行故名彼断方便谛。 八有余依涅槃谛九无余依涅槃谛者。 此二谛即灭谛也。 【章】依苦四境(至)第二真摄钞曰。 立九谛二文中。 二章主释文。 明立九谛由。 四重真俗相摄依苦四境等五句。 立九所由。 苦四境说初四谛。 依苦果四行相以说立后有常断等者。 五六二有爱谛。 以爱见集因立一道者。 第七谛也二灭等者。 八九二谛依二涅槃灭谛立。 由此等义立九谛也。 此是四谛等者。 正四重真俗相摄。 如文可知。 【章】或说十谛(至)正见果谛钞曰。 十一文中十说十谛。 此中三文。 此初举瑜伽论文一逼切苦谛者。 显扬论亦同名。 秋篠释云。 初逼切苦谛中摄四苦。 谓生死死之三怨憎会苦。 此四因逼切而生苦。 故名逼切苦谛。 二财位置之苦谛者。 显扬论云所受不具足苦谛。 即求不得苦。 三界不平等苦谛者。 显扬论云受性乖违苦谛。 次文释云。 即是病苦。 秋篠释因四界(地水火风)违而生苦。 故不平等者即乖违义(云云)兴师云。 初逼切苦唯摄三苦。 谓生老死第三界。 不平等苦是怨憎会苦。 谓由怨会今身不安。 故云界不平等苦。 今谓。 兴师释不稳便。 四所爱变坏苦谛者。 显扬论云爱坏苦谛。 即爱别离苦。 次文释之五粗重苦谛者。 显扬论亦同名。 次文释云第五是略摄一切五取蕴苦。 秋篠释。 云一切诸苦皆是有漏取蕴所摄故有此释(此中一切诸苦言摄一切苦谛。 第六已下集灭道三。 如下章文释)六业谛七烦恼谛者。 此二谛是集谛。 八听闻正法如理作意谛九正见谛者。 此二谛是道谛。 十正见果谛者。 此一谛是灭谛。 显扬论中六业谛已下与瑜伽名相同。 【章】初五有漏(至)有差别故钞曰。 立十谛中。 此下二章相摄释文。 此中二文。 初四谛摄十谛。 释立十谛所由。 后正四重真俗相摄。 今即初也。 初五有漏果者。 自初逼切苦谛至粗重苦谛。 但举苦果所有八苦相为五谛。 次二等者。 六七二谛招异熟苦果因此是集谛次二出世道等者。 八九十三谛。 四谛中道灭二谛苦谛五中等下。 以四谛相摄明立十谛所由。 初一摄四苦等下。 四谛中苦摄八苦为五之谛。 如前具明。 第五略摄等十一字。 第五谛摄所余一切五取蕴上苦已略谓总略。 八苦二集等者。 虽相摄四谛。 以有苦谛八苦分五。 集谛分二道谛分二。 灭谛分一差别故说十谛也。 【章】第三俗谛第二真摄钞曰。 相摄二文中。 后正四重俗相摄虽说十谛摄四谛故。 第三证俗第二理真。 准前释自可知。 【章】此中且略(至)皆应别说钞曰。 立十谛三文中。 三此亦章主释文。 总结相摄。 此中等者。 此立十谛中舍不论今且总略配合四谛。 四重真俗相摄。 巨细义门皆应别处说也。 【章】颂曰不虚(至)十谛各初钞曰。 十一文中第十一举颂结。 此颂自初立一谛至立十谛。 但举十谛中初谛名作为一颂也。 不虚者。 立一谛门不虚妄谛真者。 立二谛中初真胜义谛相者。 立三谛门初相谛苦者。 立四谛门初苦谛因者。 立五谛门初因谛也谛者。 立六谛门初谛谛也爱者。 立七谛门初膛味谛也行者。 立八谛门初行苦性谛也无常者。 立九谛门初无常谛也逼切者。 立十谛初逼切苦谛也增十谛各初者。 问何故于此十谛加增言云增十谛耶。 答。 自一至十增立十个谛云增十谛。 又问。 如秋篠释云一谛云增一门(乃至)立十谛云增十门。 增十自一增至十名增十。 义可尔。 立一有何增加名增一耶。 答。 如实义立谛名不过四圣谛也。 然诸菩萨为释成佛世尊所说别立一谛(乃至)立十谛。 初立一谛。 四谛中苦集道三归灭谛为第一义。 是胜鬘不虚妄谛。 是即说灭谛故别立一谛者。 增加世尊根本所说故云增一谛。 为有道理。 立二谛亦增加世尊根本所说。 故谛中苦集道三是世俗谛。 灭谛是胜义谛。 佛既立二谛已。 今别立二谛。 诚所增加故云增二门断。 余准是可解。 今此颂文自增一至增十。 各初谛名结为一颂。 此是文意也上来当章大门第三段相摄科已。 问答科自下文也。 【章】问答分别者钞曰。 自下当章大门第三段。 随科释成中第二问答分别。 此中分三。 初标牒。 二问答。 三分别(今即初也)【章】问曰虽说(至)后三谛故钞曰。 此下二问答。 已下有六番问答。 初一后二章家问答。 中三番问答瑜伽论六十四问答也此问答第一问答。 章主自问自答也。 四种不同者。 谓真俗各有四重不同。 于其中问安与非安答中显扬论第六卷说。 瑜伽论六十四卷说故前三真等者。 成唯识九说四真中前三真。 亦是安立者。 亦前三真相○无别非安立。 体即是俗等者。 明前三真相无别亦是后三俗相有别。 有别与无别同一时处故非安立谛即安立谛。 【章】问若是安(至)亦得解脱钞曰。 此第二问答。 瑜伽六十四论文。 问意易知。 二种解脱者。 云离非安立别但说安立。 则相与粗重二种缚解脱不应理故。 一者于相缚二于粗重缚者秋篠云。 大唐三藏云。 西方二释。 一云。 一切有漏相分为相分体。 谓由有漏相分力故。 见分心等不能了知诸有漏法皆如幻等非有似有。 由无明故。 便执实有色心等法。 若依此释。 相即是缚。 持业释也。 二云。 即末那识为相缚体。 谓由末那识相应四惑势分力故。 六识或中于诸相分不能了知如幻事等。 故说末那名为相缚。 若依此释。 相谓相分。 缚谓末那相之缚故。 即依主释。 粗重缚者。 亦有二种。 一有漏法上无堪任性名粗重缚。 与有漏法非一非异。 二二随种子通名粗重。 由此势力令诸有漏五蕴等法无所堪任。 即说是为粗重缚(云云)(已上秋篠)又本疏九末(七十三丁)广说二缚已云。 此中言相缚者。 一切有漏相粗重缚者。 一切有漏不安隐性(此释与伽五十八同)若有行于等下。 文意言。 若有观行诸五蕴等四谛理等安立谛。 则观行心相皆有(所得)相于诸相缚不得解脱相(有所得相分)不脱故(相若不脱)于粗重缚亦不解脱若有行(观行)于非安立谛。 不行(观行)于相(有所得有别相)无所得不行浅相(有所得相)故相分缚解脱。 相缚解脱故粗重缚亦得解脱(已上私释文意)。 【章】问若非安(至)故立安立钞曰。 第三番问答。 瑜伽论文。 问意自可了知答中六十四等下伽六十四卷文资粮者。 十住十行十回向顺解脱分位方便道第十回向满心四加行位顺决择分。 于此二位安立非安立并观于其时为得清净。 大乘学人常恒安非安并观为最如本论第九广说。 有所厌舍等下。 章主释文。 谓资粮加行二位唯伏非断。 云有所厌舍。 有所修习者。 资粮位中但修有漏六度等行。 云有所修习。 有所进趣者。 初资粮位求解脱果。 后加行位求决择果。 故云进趣。 有所了知者。 资粮加行二位中。 依相似观了知三性有无之义。 故云有圣了知。 【章】问若行有(至)而能断惑钞曰。 第四番问答。 瑜伽论文若行有相等者。 问意云。 若资粮加行等位中。 修习安立谛有相观。 相粗重二缚解脱。 有何失耶之问意也答中有极善定心者。 起无所得无戏论无漏心世第一法定心依第四静虑等者。 成唯识第九说。 菩萨起此暖等善根。 虽方便(暖顶下中忍位云方便。 起上忍世第一法加行故)时通诸静虑(通四根本初末至五)而依(上忍世第一法最后入见道时唯依第四)第四方得成满。 托最胜所依入见道。 故唯依欲界善趣身起(欲界人天身入见道。 余界厌心劣故。 余趣惠心劣故)由是应知。 依止第四定于暖顶忍下中顺次择分善法中(上忍世第一法)极善定心转起。 缘诸谛时于二种(相粗重二)缚应得解脱究竟(若时于所缘智都无所得心)清净(已上论文)以有相心等下。 章主文释。 以(地前)有(所得)相相(分)缚犹在。 若能(对)治心许有(有所得)相者。 与所(对)治心(有相心)竟有何别又世出世等二句。 论文立能治所治心相有殊义。 成有相心不得解脱。 世谓有漏有所得心。 出世谓无漏(无所得心)道谓心游履处。 既有心游履处有相无相差别。 成有相心不得解脱二缚。 故行有相等下。 章主释文。 意言。 论说世道安立出世道非安立二种有殊故。 地前有所得心观行修习不得解脱二缚究竟清净。 心得二缚解脱。 要在依地上无相非安立谛而修习也。 由此证知初地已上如与智冥合平等。 平等无分别智定无相分而能无间断惑。 (为言)【章】问但立一(至)何须立四钞曰。 第五番问答。 章主自问自答。 何须立四者问意言。 以安非安得缚解脱。 则但立一俗一真。 即得修习得缚解脱。 云何立四俗四真令修习安非安并观耶(已上)问。 【章】答此谛但(至)皆有三种钞曰已下章家自答。 明立谛之种及名数经论诚说。 此中有二。 初举一谛二谛三谛之名数。 示经论诚文。 后明云四重真俗由。 示论说之诚证。 今即初也此谛但应等三句。 明说一谛由。 意言。 此说一谛。 但应摄取有为有无漏行法归第一义。 总立一谛。 真谓一实废诠如胜鬘经说等下。 示经诚文。 经说意云四圣谛中三(苦集道)是世俗。 唯一(灭)是真真谛唯一故名一谛。 唯是如来藏真。 凝寂圆满名灭。 余谛有生(起)灭(尽)或是所执取境非一实体。 归真名一谛。 瑜伽六十四说俗四重真唯一谛。 亦摄俗(行)归真之义若以事理等下。 明说二谛由。 意言。 凡说二谛。 若以事(俗粗)理(真粗)安立(俗有别依诠)非安立(真无别废诠)形待以论。 但立二须对说。 不必立三。 六十四说等下。 示说二谛经论诚文余名世俗者。 除废诠一真法界之余形待名真。 亦有名俗义。 对废诠如一切皆世俗谛仁王经说二谛。 意与伽同若随人法等者。 涅槃经说二谛。 随人法之胜劣。 人劣(俗)胜(真)法劣胜如次。 俗真。 如前已明。 或俗及真等者。 涅槃经意。 出世人知真俗俱为真。 世人知真俗俱为俗。 说有二谛。 此随智浅深分真俗二。 若以空及等下。 明说三谛由以空及事理者。 空谓遍计所执性。 事云依他起性。 理圆成实性。 此是显摄十六作如是说。 与中边论说假行显配三性意相同也。 此约三性说俗谛别。 如前已明。 义得行者。 是亦显显扬中边说三胜义。 义谓废诠第一义。 得谓所证得所显得。 行谓观行。 即有断惑证理无漏观智。 胜义有三。 初胜义者。 自内证智为殊胜极。 第一义废诠云义故。 其能证者非内证智。 何者为能证智。 是殊胜极云胜。 其境界亦云胜义第一义即极殊胜智境。 名为义胜义。 次得者所证得。 即涅槃(四涅槃中初本性净涅槃。 第四无住处涅槃也)能证得能显殊胜智之所显所证得之境界义。 名云得胜义。 后行者能观行无漏智。 此圣道行。 道行用真如胜法为境界义。 名行胜义。 此约能证能显能观差别。 胜义云有三种。 其实非如体真差别。 如前已明显扬论等三句。 举立三谛证等言。 等中边第二卷。 如本论第九广明。 【章】若以诸法(至)故非增减钞曰。 第五番自答。 有二文中。 二明立四重真俗由。 示论说四重真俗诚证若以诸法等六句。 明立四重真俗由。 诸法者一切诸法有无者。 初重真俗无谓瓶盆等世俗。 有谓三科等世真。 事理者。 第二重真俗。 无事谓三科等理俗。 理谓四谛等理真浅深者。 第三重真俗。 浅谓四谛等证俗。 深谓二空如证真诠旨者第四重真俗。 诠谓二空如胜义俗。 旨谓废诠谈旨一实如胜义胜义。 如是四重真俗胜劣形待。 于一一法成真俗。 故云二谛之中各说四重也又瑜伽释言等六句。 举立四重真俗所据。 瑜伽论三十六真实义品文。 今取意引也。 彼品文云。 云何真实义。 谓界有二种。 一者依如所有性诸法真实性(秋篠释云。 教诠真谛名如所有性)二者依尽所有性诸法一切性(秋篠解云。 教诠俗谛名尽所有性)应知总名真实义。 此真实义品类差别复有四种一者世间极成真实(谓一切世间于彼彼事随顺假立。 世俗串习悟入觉惠所见同性。 谓地唯是地非是火等。 如地如是水火风色声香味触饮食车乘衣服乃至男女承事田园邸店舍宅等当知亦尔。 苦唯是苦非乐等。 乐唯是乐非是苦等。 此即如此非不如此。 是即如是非不如是。 决定胜解。 所行境事一切世间从其本际展转来。 想自分别。 共所成立不由思惟筹度观察然后方取)是名世间极成真实二者道理极成真实(谓诸智者有道理义。 诸聪睿者。 诸默慧者。 能寻思者。 能伺察者。 住寻伺地者。 具自辨才者。 居异生位者。 随观察行者。 依止现比乃至教量。 极善思择决定智所行所知事。 由证识道理所建立所施设义)是名道理极成真实三者烦恼障净智所行真实(谓一切声闻独觉。 若无漏智。 若能引无漏智。 若无漏后得世间智。 所行境界。 由缘是为境从烦恼障智得清净。 于当来世无障碍住。 彼于苦集灭道四圣谛义。 极善思择。 证入现观。 入现观已如实智生此谛现观。 二乘人能观唯有法蕴可得。 除诸蕴外我不可得。 数习缘生诸行生灭相应惠故。 数习异蕴补特伽罗无性见故。 发生如是圣谛现观)是名烦恼障净智所行真实四者所知障净智所行真实(谓于所知能碍智故名所知障。 从所知障。 得解脱智所行境界。 当知是名所知障净智所行真实。 此复云何。 诸菩萨诸佛世尊入法无我。 入已善净于一切法离言自性。 假说自性平等。 平等无分别智所行境界。 如是境界为最第一真如无上所知边际。 齐此一切正法思择。 皆悉退还不能越度。 又安立此真实义相。 当知即是无二所显。 所言二者。 谓有非有。 此中有者。 谓所安立假说自性。 即是世间长时所执。 亦是世间一切分别戏论根本。 或为色受相等五。 或为眼等六根六识。 或为地水火风。 或为色声等六境。 或善等三性。 或生灭。 或缘生。 或过现未三世。 或有为无为。 或此世他世。 或日月星辰。 或见闻觉知。 如是等类是诸世间共了诸法假说自性。 是名为有。 言非有者。 谓即诸色假说自性乃至涅槃。 假说自性无事无相。 假说所依一切都无。 假立言说。 依彼转者。 皆无所有。 是名非有。 如是有及非有二俱远离法相所摄真实性事是名无二。 由无二故说名中道。 远离二边亦名无上。 佛世尊智于此真实已善清净。 诸菩萨智于此真实学道所显。 又即此惠是诸菩萨能得无上正等菩提。 广大方便乃至广说。 由此如来最胜至教。 应知诸法离言自性。 问。 若如是者何因缘故于一切法常言自性而起言说耶。 答。 若不起言说。 则不能为他说一切法离言自性。 他亦不能闻如是义。 若无有闻。 则不能知此一切法离言自性。 为欲令他闻知诸法离言自性。 是故于此离言自性而起言说。 具如真实义中说)既说二所有性有四真实。 明知世俗胜义皆有世间所成等四。 故由此诚言今家成立二谛名有四重证得所成者。 前所引四真实中烦恼障净智所行真实。 既说声闻独觉入四谛现观故。 真理所成者。 所知障净智所行真实。 既说如是境界为最第一真如无上边际故。 由是世俗等下。 章主释文。 成立由此四真实文于劣法世俗与胜法真义各有四重。 【章】问此二谛(至)余可为因钞曰。 第六番问答。 章主自问自答。 问意易知。 就立四重真俗此问难来。 前三真与后三俗同。 可云二谛为同。 若尔初俗与第四真太异。 由是不可云二谛同。 以何为正耶。 亦同亦异等者。 举证明亦同亦异。 仁王经云等者。 经二谛品文也。 破同义成亦异义。 智不应二者。 知俗名俗智。 知真名真智。 若世谛之中无第一义。 唯一体智不应二。 若言有者等者。 破为异义成亦同义。 若世谛之外有第一义定有二谛。 智不应一。 真智论于无二。 解一云何云不一。 由此经意亦同亦异为如实义。 涅槃经言等者。 圣行品文也。 明说二谛意为众生。 证智解一假立名相。 随顺众生说有二谛。 此等二文如前已明故不可说等者。 结成亦同亦异义第一世俗等下。 释初世俗成亦异义。 第四胜义等下。 释第四真成亦异义余可为同者。 举后三俗前三真体同成亦同义。 合是亦同亦异为如实义。 上来第二问答竟。 【章】由此二谛(至)谓除前相钞曰。 此下三分别。 此中三文。 此初四句分别。 文易了知除前相者。 非真亦非俗者。 非此四句分别所论故除之秋篠释云。 除前相者。 疏第一曰。 其第四句翻上应知。 即翻于上第三俱句其义应知。 取何等法为第四句。 此有二释。 一云。 第三句中即有二义。 所谓表遮。 若表真俗成第三句若遮真俗即第四句。 谓真故非俗。 俗非真。 今云除前相者。 除第三句表义。 取其遮义为第四句。 何以得知。 西明疏第一释即蕴计我等三句中云。 问理应四句。 何故唯三句。 无亦即亦离。 解云。 非即非离。 即是亦即亦离故不别说。 其义何何。 若表即离成第三句。 若遮即离即第四句。 谓即故非离。 离故非即。 故显扬论毗婆沙等皆有此说。 第三四句由义有具。 而体无别。 然此第三句与第四句。 或有同体。 或有异体准此知耳。 第二解云。 取本质无为第四句。 何以得知。 涅槃经三十云。 复次瞿昙世俗有二。 一有二无。 有即虚空。 无即兔角。 此等二法一是有故不从因缘。 一是无故亦不从因缘既云兔角不从因缘。 明知非俗亦非真。 然涅槃第十三说。 兔角等无名世俗者。 就影说无。 故不相违同。 若尔何故。 经云。 世法有二。 谓虚空兔角等既云世法。 岂不世俗摄。 解云。 经就名说。 今约质说。 故无妨也(已上秋篠)。 【章】第四胜义(至)亦名为真钞曰。 分别三文中。 二四重真俗。 总别相对分别。 此相对释由枢要上三类相对释。 彼云。 略有三类。 一总别相对。 二别余相对。 三总余相对。 应如彼说。 今此章中。 但以初总别相对释。 此亦分三。 初以第四真与初俗为别。 以四真四俗为总。 相对分别。 二以四真别对四俗别与总分别。 三以世俗别对四真总与别分别。 今则初也亦名为俗者。 对第四真见前三真。 亦是世俗。 亦名为真者。 对初世俗见后三俗。 亦名为真。 【章】第一义胜(至)四俗名胜钞曰。 总别相对三文中。 二以四真别对四俗别与总分别待一俗者。 待第一世间俗。 待二俗等者。 世间道理二俗。 待三俗等者。 世间道理证得三俗。 【章】第一世俗(至)真名俗故钞曰。 总别相对三文中。 三以世俗别对四真总与别分别待三真者。 待后三真名俗待二真等者。 待后二真名俗。 待一真者。 待后一真。 【章】若有俗时(至)而建立故钞曰。 分别三文中。 三真俗即离分别真家俗者。 家谓第六啭属声。 俗是属真之俗。 故真是俗家真。 故无真亦无俗。 非遣依他等者。 圆成实于彼依他显。 离依他起证圆成实。 无有是处。 如厚严经说不见圆成实非如幻事等知非有似有。 依他起是有别世俗谛。 圆成实是无别第一义。 真俗相依等者。 如束芦互相依。 互为因亦为果。 非因非不因。 非果非不果。 废诠谈旨一实如。 大乘宗有二家。 一真妄俱遣示。 如清辨等双遣一切有为无为。 二真妄俱存宗。 如护法等存立二谛三性等义。 今破前宗。 云非遣依他证圆成实也。 【章】如是所说(至)未能疏演钞曰。 当章大大文第三段。 示由师传制造此章。 此中二文。 初申前代所传难解。 后正劝依今家传叹宗义甚深皆力蕴才不能解尽。 今即初也经论虽有者。 上来所据四重二谛所说经论。 自古诸德虽解经论传二谛深妙义。 然诸后学者是未能开演其妙义。 疏谓开也。 【章】基随翻译(至)和之璧耳。 钞曰。 二文之中后正劝依今家传。 难宗义甚深不能辄解略纂所闻者。 总略纂集从三藏所闻制造斯章。 其略纂中委细文义离解。 旨义舍释后更再咨问。 审知所以。 编集以此一章成。 庶后代学徒由斯章意详二谛义易解了矣可谓义高千叶等者。 叹今家所传旨义甚深不可辄解。 本疏一本(七十三丁)曰。 真俗二谛今古所明。 各为四重会未闻有。 可谓理高百代。 义光千载者欤(云云)今文亦由是可解了赞咏吟讽等者。 欲称赞旨义之未曾有无力。 虽值遇文深教。 庸愚短才何以畅其欢情。 所深渐也(云云)所恨徒响伯牙等者。 大唐三藏所传二谛深妙旨义。 其调甚高无了者无闻者。 喻伯牙之琴其调高无和者。 亦进卞和之玉璞。 虽夜光连城之璧但为石无见者。 如是章主所深恨也。 伯牙之琴吕氏春秋故事。 卞和之璧史记故事虚尽者。 尽谓欢。 当作荩。 韵会云。 荩进也。 诗经之字古荩尽通用(云云)虚谓无知明珠者。 史记云。 卞和楚国井里人。 于荆山昆仑之谷得玉璞献厉王。 王曰石也。 和欺寡人刖右足。 厉王死武王立。 和复献之。 武王曰石也。 即刖左足。 和不胜其任。 抱玉璞哭于荆山之下。 泪尽继之以血。 刑山为崩颓。 武王死其子成王立。 和复献之。 成王使玉人攻之果得夜光之璧(云云)伯牙等者。 吕氏春秋云。 伯子牙鼓琴。 钟子期听之。 伯牙意在太山。 钟子期云。 善哉巍巍若泰山。 须臾志在流水。 子期云。 哉荡荡若流水。 子期死。 伯牙破琴绝弦。 终身不复鼓琴。 以为世无知音者也。 今举两故事。 喻三藏所传四重真俗旨义调尤高无了者无解者。 亦如不辨明玉为石刖两足。 譬三藏所传之四重真俗第一义无上明珠之玉璞。 世人不识之妄为瓦石之想。 此等所恨章主述怀。 劝后代传大乘者。 嗟乎我党莫忽诸。 大乘法苑义林章师子吼钞卷第十七宽政二(庚戍)年于兴福寺莲成院对屋校正之了法相大乘沙门基辨(生年六十三岁)法苑义林章师子吼钞第十八沙门基辨撰大种造色章【章】顺世外道等义镜曰。 顺世宗中安立四义。 一体有唯四大。 二现有过未无。 三有情无往来。 四安立有界等。 凡所立义多随俗情顺诸宗意。 故名顺世(云云)法华玄赞云。 路伽耶陀者。 先云恶答对人。 正言路迦也底。 云顺世外道(云云)今按。 彼外道所立义随俗情。 故不拘实义说计执义。 是即恶答对人。 今云顺世亦示不拘实义作一所计。 数胜二论亦虽不实义。 微细观察作计执。 故于真实义起忘计执。 故不随世俗。 此顺世计不由观察起。 但由邪智粗忘情起。 故云恶答对人。 又云顺世也俱是四大者。 广百论二云。 顺世外道作如是解言。 诸法及我大种为性。 四大种外无别有物。 即四大种和合为我及身心等(云云)又三十论疏(一本)曰。 顺世外道所计。 此唯执有实常四大生一切有情。 一切情禀此而有。 更无余物。 后死灭时还归四大(云云)(今云。 四大和合处虽有我及身心心所等名。 其体唯四大。 故此章云俱是。 未知合已和合俱是四大也)【章】然性是常等义镜曰。 顺世宗云。 诸十八界法及以神我。 并以大种为其体性。 除四大外更无别物。 即四大种和合精虚最胜品者为其神我。 次精虚者为其心法。 粗滓秽者作色等法。 欲以佛法内毗婆阇婆提义。 离四大种外无别造色。 今标彼意故云更无别物。 广叙彼宗如文轨师广百论疏说(云云)按唯识演秘云。 然有义顺世极微有其三种。 一极精虚。 二清净。 三非虚净。 所生之果亦有其三。 一心心所。 二眼等根。 三色声等。 如其次第三因所生。 详曰。 虽有此言不知何据。 准广百论。 难依用。 彼论说云内外大种无差别。 何得三种不同(云云已上秘)基辨并考演义镜两说善珠所举文轨师说。 演秘云有义即指文轨师故。 此分粗细之说非广百论说。 故如演秘所判尤难依用。 然了义灯中举此计云。 外言。 清妙四大造心。 无碍。 粗四大造色。 故有碍(云云)灯主同文轨说。 若尔有别据欤。 又演秘中云。 彼计。 能造四大无有碍无碍差别。 所造有差别(云云)今云。 此演秘说亦非章主意。 既此章中云不别立有能造所造。 俱是四大更无别物。 演秘由何据作能所造别耶。 由是三十疏亦不云能所造。 但云四大生一切。 一切有情禀之而有更无余物。 若云假用化法能所造言。 则不可然。 佛法能造四大所造色等故。 由此应知。 彼所计执四大极微和合云生色心法及我之相。 虽尔论其体性。 但四大种。 未和便时但名四大。 和合已虽立诸法及我名。 其体但四大。 故三十论疏云一切有情禀之而有更无余物。 谓禀之言深述彼计意。 彰不失四大体。 如萨婆多等云虽粗大物其体极微。 【章】吠世史迦等。 此下四宗中第二举胜论计。 今云。 此外道亦不别立有能造所造。 四大实句义摄。 九实中初四实。 实者诸法体实。 于体实边九实皆是不可标帜。 然于九实上有德句义。 随应标帜。 故知有实句。 十句论云。 有色味香触。 此为地(乃至)有色是为空(云云)又云。 如是二十四德是实之标帜(云云)又云。 九实是和合因缘。 德句义非和合因缘(云云)和合者实与德必和合。 其和合时九实体故为所依托。 是名因缘。 德句相故能依托非所依。 是故四大与色等五不可如佛法中言能所造。 立非所作四大及其标帜色等五故。 非所作体及其标帜如何名为能所造。 故次文云四大非能造等。 四大乃是。 今云。 彼家地水火风不名四大。 唯名四实。 然彼家云大是德句中一。 名大体德。 此大体德但三微果已上四实有。 不云极微子微地等四有此德。 如何则彼家地等极微非现境为根本圆德。 二微果位地等四实现境或非现境。 是所作无常故非根本实。 故今言大非彼地等四实体性。 对佛之辨故且云大也实句有碍。 实句实谓真实。 即彰体性。 彼计。 世界中一切有质碍法以此地等四实极微为其体性。 具辨如十句义释(有碍者。 十句义意云。 有彼此体有动作有势用实句为有碍。 翻是为无碍)通常无常。 今云。 彼计。 地等四实极微非作常住。 子微已上四实所作无常。 十句论云。 九种实中五是常。 四分别。 地水火风非所作者常。 所作者是无常。 地水火风是极微性。 父母极微若劫坏时此等不灭散在处处。 体无生灭说为常住。 有众多法。 体非是一。 后成劫时两两极微合生一子微。 三三合生第七子。 七七合生第十五子。 乃至大地。 是皆从他生故性是无常。 是章主述彼计意也。 故云通常无常。 眼根即火等义镜曰。 眼根即火等者。 成实论中述胜论计云。 眼中火大多所以者何。 以业因故。 如经中说。 施灯得眼。 是故眼中火大多。 乃至广说。 又云。 眼是定能见色。 色属火故还见自性。 如是虚空地水风等随根偏多(云云)次引成实论疏而释。 释已云。 今意亦同。 故云眼根即火等(已上义镜)今详曰。 此义释非也。 非今章意。 按成实论(第四)总云诸外道言不云胜论计。 此诸外道中虽可亦有胜论。 胜论有十八部异计。 故为通漫。 今章主意。 三十论疏述胜论计。 但由慧月十句论亦由根本六句论。 十句论云。 谓地水火风空是根。 如是五根鼻根即地味根即水。 眼根即火。 皮根即风。 耳根即空(云云)既云眼根即火等。 火实体即眼根。 若四大合眼根虽成。 于中火大偏多。 故云眼根即火者。 此眼根多合成应名眼根。 余四根亦应然。 若多合成则如何云即火等耶。 十句论因门中。 说火合为因。 云地所有诸极微色味香触。 而云色味香触若地所有皆是所作无常。 由是应知。 彼计多合为所作无常。 以子微已上火名为眼根。 则虽应所作无常。 若极微火名眼根时应非作常。 既于根非根门不分常无常。 但说地水火风空是五根。 故彼计不见云多实合成根之说。 故成实论中所明非胜论计。 若云诸外道言有胜论计。 则设应云胜论十八部末计中有多合成根之计。 非今章主所取。 三十论疏但由云月计释故。 秋篠所释于今章文无用释也。 耳根即空。 问。 此前句释四大文若以根门释四大。 此一句应无用。 何故举之耶。 答。 彼计虽无如佛家能所造别。 以佛家所云能造所造。 配合彼执辨体性。 故先配佛家能造。 初云四大乃是实句等。 次欲配所造色等五。 先辨五根体性。 故举此耳根即空。 若不举根体性。 则恐如佛家云计四大合成有眼等根。 举此十句论说根门文。 示彼计不云四大合成是根也。 即不除耳根即空句。 同文举来示次所造色等五德能取也色味香味触等。 此下二举佛家所造辨彼家体性。 谓色昧香触声。 佛家虽云大造。 彼家德句义摄。 计德句是实家标帜。 即实所有德相。 而通作非作。 虽计和合待籍积集生德句。 云别有诠缘因故。 所作生德亦是实有一物。 极微实及其德。 说非所造。 子微上实其所有德。 父母二微合生说是所作。 此和合生非四大合。 于地或水等一实上。 各自极微合生。 不云他合。 又虽会地火二实合生香德。 亦合生离生声生声德。 不云如佛家通以四大为能造。 以色等为所造。 是为差别也然是无碍。 谓彼计虽有碍实其所有德无碍德是标帜故。 声香唯无常等。 详十句论彼计。 和合生待籍生积集生物皆是无常。 声唯无常者。 十句论说。 声有三种一合生。 二离生。 三声生。 合生者。 有触实合势用俱。 有触实空处合为因。 离生者。 有触实离势用俱。 有触实空处离为因。 声生者。 有触合离势用俱。 无障空处声为因(云云)如是三种声皆是和合生。 故彼立无常。 彼论云声唯是所作无常。 唯言彰不通非作也。 又香唯无常者。 十句论云。 火合为因者。 谓地所有诸极微色味香触。 又说色昧香触。 若地所有皆是所作无常(云云)今但举地所有香德云唯无常。 地所有色味触虽所作无常。 余实所有色味触子微上是所作。 极微所有非作。 故今以地所有色味触。 入次余通常无常句中无常一分也。 【章】色等四种等下第三明彼所立与佛家异。 色等四种等二句。 举彼所立。 一本作色等五种。 五字恐写误。 应作四。 声是空实德非四大德故。 义镜中有释如是。 然秋篠评云此犹难解。 学者应思。 今云。 有释作四为正。 声次明云色是空德非四大德故。 今但明四大德。 故作四为是。 四大非能造等二句。 明与佛家异。 义镜曰。 四大是有碍。 色等是无碍。 是故相望非能所造(云云)今云。 是即一往义。 今具释。 有二意。 初约彼计辨。 后对佛家辨。 初约彼计辨者。 谓地水火风是极微。 唯虽坏劫时此等不灭。 散在处处体无生灭。 说为常住。 故四实微是非所作。 如是散在极微虽两两合生一子微。 三三合生第七子。 七七合生第十五子。 乃至大地。 论其体性彼计不越因量等一因微。 为根取境与量德合。 谓根缘取微。 是于两两合处名子微位。 微量德和合也。 复根缘取火。 亦于七七合处名孙微位已上。 大体德和合。 总虽名子微及孙微地等。 非别实有地等。 假令至大地其体性不越根本极微一因量。 是故于地等四实边无应能造何物用。 但是宛然极微常实。 故今云四大非能造。 二约佛家辨者。 谓佛家四大能造色等。 故名能造。 然吠世计不云四大能造色等。 色等德句有别诠因。 和合句义和合实德。 从别诠因色等德句彰与实合令了相生。 彼家四大对色等义。 故今云四大非能造也色等非所造者。 此亦有二意。 一约彼计释。 二对佛家辨。 初约彼计释者。 彼计声等有非所作常住。 谓极微水火风所有色等。 亦有所作无常。 谓子微上水火风所有色等。 及极微地实所有色等。 此中非作常住色等对地等四无所造义。 本来非作常住。 复所作无常色等亦虽有唯火合为因同类为因义。 计一切德有别诠因及和合句时方我实和合生。 故但以四大为能造。 为此色等为所造义非彼所立。 故云色等非所造也二约佛家辨者。 准上自可知。 问。 二意之中以何为正耶。 答。 以对佛家辨为胜。 如十句义论云。 谓此四中非所造者常。 所造者无常(云云)此中所造者。 谓子微上地水火风。 既子微等名所造。 则极微地等虽体非所造。 对子微上地等是即能造。 故彼家应亦有能造所造之名。 尔今云非能所造。 但云无。 如佛家以四大为能造。 以色等为所造。 义也。 故以第二释为胜。 【章】地有色味香等下明非能所造由。 地有色等者。 十句论曰。 地云何。 谓有色味香触是为地(云云)谓地实体微细难见。 以实所有德知有地实。 余实亦准知焉。 又三十论疏(一末)云。 有色等者。 以德显地(云云)意云。 地实体极微性。 虽根取难可知。 于一切和合聚中有色味香触。 处假令于水或火亦知地实和合住。 是云以德显地也。 水有色味触者。 十句论云。 有色味触液润。 是为水(云云)三十疏亦尔。 然现流布章本作有色味香触。 香字是衍字也。 三十疏云二十四德中其香唯地上有。 设是极微上有亦是无常。 问。 十句论云有色味触液润是为水。 今章何故不云液润(云云)答。 液润虽水所有德。 今对佛家能所造故不云之也火有色触者。 十句论云有色触是为水(云云)风唯有触者。 同论云。 唯有触。 是为风(云云)问。 地有色。 水火亦有。 水有味。 地亦有。 地有触。 水火风亦有。 根能取时如何差别耶。 答。 如二十论疏下云。 然色是火德乃至触是风德。 眼见色时不得风大。 得地水火。 以于色中。 无风相故。 耳鼻舌三得声香味时得三亦尔。 唯身得触时得四大。 以于触中有风大故。 故有分色为眼等境。 体唯一物(云云)今云。 此二十疏文难了。 今因释之。 此中眼见色时等者。 眼根即火也。 十句论云。 地水火三有色有对眼有可见。 谓此三实有色德故。 眼根火实照见色时。 缘得有色地火水三实。 风实计无色无对眼无可见故。 不有色德故。 云眼不得风实也。 又以于色中无风相者。 若由十句论。 则应云于风中无色相。 今云色中无风。 虽以颠倒意全无违。 又耳鼻舌三等者。 由十句论意。 实实耳根与我意三和合现量取声。 地实鼻根与我意境四和合现量取香。 水实舌根与我意境四和合现量取味(云云)何故今二十疏中。 水实舌根得味时云得地水火三(云云)谓水实有色德。 地火亦有色德。 三实声德一相故。 同时处水舌根取味时同得三实也。 地实鼻根得香时得地水火三亦复尔问。 何故地实鼻根得香时得水火耶。 答。 地实香德火合为因。 故不得火则无香德。 故必得火实又地火实有液体。 水实亦有液体。 三实液体德一相故。 同一时处地实鼻根得香时同得地水火。 故云得三亦尔。 问。 若尔空实耳根唯有声。 不得余德。 何故此二十疏云耳得声时得地水火三耶。 答由十句论声有三。 一合生。 二离生。 三声生。 此三种生皆有由有触实合离生。 有触实者。 即地水火三也。 若尔既云有触实。 何故耳得声时不得风耶。 谓地水火三能有触德云有触实。 地水火三四和合现量境。 风实是无可见比量境今云耳根现量取声。 十句论说声一切是现境故。 耳根不得此量境。 故不云得风实。 但云得地水火三也。 又唯身得触等者。 何故身根云得四大耶。 答。 四大皆有触能四大触德一相。 故云身根得触时得四大也。 由此二十疏文意。 应知吠世所立根所取差别耳。 又义镜中引成实疏述主客说。 此非吠世本计并部主之说。 故非今章所预。 十句论中无此说故。 声是空德等者下。 明声非所造由。 十句论云。 空云何。 有声是为空(云云)【章】僧法师说等下四宗中第三明数论乃是能造地水等。 检金七十及三十论疏。 彼计有二传说。 一有说。 自性生大。 从大生我慢。 从我慢生五唯五大十法。 从五唯生十一根。 二有说。 自性生大。 从大生我慢。 我慢但生五唯。 五唯生五大。 五大生十一根。 今此章文由二传中第二传也。 佛法所云所造色等。 是彼家能造。 然非生灭等。 三十疏云。 二十三谛由萨埵等三事和合以成自体。 皆是实有。 无灭坏法。 但是转变称为无常。 初从自性转变而生。 后变坏时还归自性。 但是隐显。 非后无体灭名无常。 体皆自体。 更无别体(云云)并皆有碍。 简别立胜论色等德无质碍。 此数论五唯亦是有碍。 【章】然有别造等彼计扫举西方有二诤。 一别造。 二通造。 此前所明第二转中有二论也初别造者。 三十疏曰。 若约此说色成于火大。 火大成眼根。 眼不见火而见于色。 声成于空。 空成于耳。 耳不闻空而闻于声。 香成于地。 地成于鼻。 鼻不闻地而闻于香。 味成于水。 水成于舌。 舌不得水而尝于味。 触成于风。 风成于身。 身不得风而得于触。 此中所说约别成义(云云)二通造者。 同疏曰。 有说。 五唯总成五大(总言通达义。 总合成也)五大总成五根者也。 五作业根心平等根亦皆总成(五大总成也)明此别造通造。 金七十论及俱舍光记第三亦同此三十疏。 大乘义章所明大异。 【章】声论师说等下四宗中四明声论余四大种等者。 彼计除声。 余一切法皆是无常。 然今但举四大种眼等根及色香味触云余。 此章对佛家能所造明彼计。 故不云一切也声或显常或是声常者。 明声论有二计。 一声显论师计。 谓声得缘生。 生已常住不灭。 二声生论师计。 谓声本常住待缘发。 发生义。 有时闻声或有不闻。 是即待缘显。 或发故。 广如因明论疏及总料简章中。 义镜曰。 问。 此二论师计声是大种所造耶。 解云。 既言待缘显发。 所言缘者响等缘。 非是大种。 故知诸声非大种造。 然彼宗意音响亦非大种所造。 由寻伺等方所发生。 非是由大方所造作。 故知彼宗音响等缘非大所造。 今此为显诸宗差别。 故述此计(云云)今谓。 此义镜说中声及音响非大种所造之释。 尤为好。 云今此为显诸宗差别。 不应道理。 为通慢释。 谓此四宗中不举三大外道之余。 但举此声论以声为常。 计执以今所明佛家所造中一分举论之已。 三大外通余虽有离系等。 以佛家能所造不为所计之主。 故不举也。 【章】大众部说等此下明小乘。 二十部中以能所造为所计旨部执今此举成实论师虽非二十部。 以能所造专为所计。 故因举之四尘为所造者。 秋篠意云。 既云肉团为五根体。 肉团即色香味触四尘(云云)今谓。 但此释异余部。 声尘不为所造之义未分明。 更应考之。 无别五根等者。 宗轮论举大众部等计中云。 五种色根肉团为体(云云)彼疏释曰。 契经中说。 苾刍当知。 眼谓大种所造。 于眼肉团中。 若内各别坚性竖类。 故知眼等五色根皆肉团为体。 无别净色。 非净色故根不得境。 故契经中说言。 眼不见色。 耳不闻声。 鼻不嗅香舌不尝味。 身不觉触。 根体非净色。 如何见色等故识能了。 非根有能。 稍似萨婆多部中识见家法救论师所立俱通有漏等。 今云。 通有漏自可知已。 通无漏者。 义灯云。 五性色根肉团为体者。 此通有无漏。 此四部说佛十八界唯是无漏。 故佛五根界亦是肉团通无漏也(取意)。 【章】成实论说等此第二明成实计。 问。 何故于明小乘中举此宗耶。 此成实论诸部中何部摄耶。 答。 古来有多义。 第一以此论为大乘论。 即梁三大法师说。 一光宅法云。 二开善智藏。 三庄严惠旻。 第二为含大小乘论。 即云探大乘意以释小乘。 是嵩山定宾及光统律师义。 智首南山由是。 第三以是为一句小乘论。 即净影师远及真谛三藏嘉祥吉藏。 今家由是。 具如三论玄义中立十义证成实小乘论。 三论玄曰。 有诃梨跋摩高足弟子。 序其宗曰。 成实论者。 佛灭度后九百年内有诃梨跋摩。 此云师子铠之所造也。 其人本是萨婆多部鸠摩罗陀弟子。 慨其所释近在名相。 遂徙辙佃祗大小兼学。 钻仰九经。 澄伏五部。 再卷邪雾。 重舒惠日(云云)由是应知。 诃梨跋摩本萨婆多部。 慨萨婆多不尽意致有相名相留。 移意于大众部大小兼学。 作成实论(云云)又曰。 问。 跋摩既排斥八犍(有部)陶汰五部。 成实宗正依何部义耶。 答。 有人言。 择善而从。 有能必录。 辨众师之短取诸部之长(基辨云。 此是部执异论疏意。 嵩山定宾饰宗记由是)有人言。 虽复斥排群异。 正用昙无部(即法藏部。 净彰有大乘义章义)有人言。 偏斥毗昙(有部)专同譬喻(即根本经部鸠摩罗多也。 论中虽云虚段。 此即同经部也)真谛三藏云。 用经部义也。 检俱舍论。 经部之义多同成实(云云)(已上三论玄义)今问。 此成实论摄诸部中。 有如是异解。 今家意此中由何义耶。 答。 与真谛三藏等意同。 法花玄赞一(二十一丁)立八宗中。 第四现通假实。 说假部等。 成实论义经部师宗。 即当第四现通假实(云云)又三论玄举僧壑此论序曰。 成实论者。 佛灭后八百九十年。 罽宾小乘学者匠鸠摩罗陀上足弟子诃梨跋摩之所造也(云云)今考出三藏记云。 此非佛灭后一百年出鸠摩罗多名日出者(云云)今云。 此说实尔。 如三十论疏二本云。 佛去世后一百年中。 北天竺呾刃翅罗国有鸠摩罗多。 此言童首。 造九百论。 时五天竺有五大论师。 喻如日出明导世间。 名日出者。 以似于日亦名譬喻师。 或为此师造喻鬘论集诸奇华名譬喻师。 经部之种族。 经部以此所说为宗。 当时独未有经部。 经部四百年中方出世故(云云)由是可知。 诃梨跋摩所师鸠摩罗陀非日出日。 云佛灭后八百九十年出故。 亦云罽宾学者。 年代出处相违应知也。 然我邦南京三论宗学徒相传。 云此成实论从大众出多闻部所摄。 此相传由三论玄义。 玄义曰。 从大众部又出一部。 名多闻部。 大众部唯弘浅义弃于深义。 有佛在世罗汉。 恒随佛听法。 佛灭度时在雪山。 灭后二百年中从雪山出觅同行。 见大众部唯弘浅义不知深法。 其人具足诵浅深义。 深义中有大乘义。 成实论即从此部出(云云)或云。 部执异论亦同(云云)今由如上所说判部摄曰。 若约一分同宗义。 则可言同经部。 若约为部党边则可言多闻部摄。 今家约云假实边云经部师宗也。 【章】四尘为能造等成实主计如数论宗。 三十论疏(二本·十左)曰。 成实论师名师子胄。 本于数论法中出家。 因立彼义云。 由色香味触四尘以造四大。 是无常法。 此中四大总为五根体(云云)由是应知。 诃梨跋摩今虽归佛。 因本所学四尘为能造。 四大为所造。 彼论三色相品曰。 色阴者。 谓四大及四大所因成法。 亦因四大所成法。 总名为色。 四大者地水火风。 因色香味触故成四大。 因此四大成眼等五根。 此等相触故有声。 地者色等集会坚多故名地。 如是湿多故名水。 热多故名火。 轻动多故名风(云云)今文由此论意自可识已。 又三十疏(二本)曰。 若成实论师色等五尘体是实有。 仍是能造(云云)四大通二者。 四尘能造四大。 故四大是所造。 四大能造五根。 故四大是能造。 故云通能所造二声亦唯所造者。 四尘能造四大。 而声尘不造四大。 但四大等相触处有声也。 彼论五声相品曰。 问言。 俗中常云声是空之德。 今何以知之。 从四大生。 答曰。 今现见声从四大生。 我等先现见故。 又言钟声鼓声。 故知是钟鼓声。 又以四大异故声有差别。 如钟鼓声(云云)故可知。 彼计四大能造声声唯所造。 今章文云亦者示五根唯所造也问。 声因四大生。 何故色相品云因四尘成四大因四大成五根。 此等相触有色耶。 答。 秋篠释曰为明四尘成四大。 四大成五根。 触成因果更无别体。 故通相说是等相触也(云云)今详曰。 此释未尽理。 声相品说因四大生声。 正示能造。 又色相品说此等相触有声示四大所造一切色法相触系生声。 如钟鼓等发声故。 此等之言非唯五根。 指一切四大所造者云此等也。 【章】萨婆多师等此中有四。 初标。 初四字是也。 二示能造(四大为能造。 已下文是也)三明所造(五根五尘等下是也)四约此部宗旨辨秋篠曰。 此宗中说大种造色二相差别。 略标十一门故婆沙(百二十七)曰。 阿毗达磨诸大论师言。 一(大种有见。 造色有见无见)二(大种有对。 造色有对无对)三(大种有漏。 造色有漏无漏)四(大种无记。 造色善等三性)五(大种欲色界系。 造色欲色界系及木系)六(大种非学非无学。 造色学无学非学非无学)七(大种修断。 造色修断非断)八(大种苦集谛摄。 造色苦集道谛摄)九(大种无异熟。 造色有异熟无异熟)十(大种不染。 造色染及不染)十一(大种非业。 造色业及非业)诸如是等大种造色二相差别有无量门(已上论文)今此章中略标第二第三品门。 故云唯有漏唯有得。 言碍者。 即对碍也(已上义镜)今详曰。 婆沙有十一门。 然今此章但举有无漏有无对二门。 婆沙十一门相摄则但此二门。 谓有无见在有无对善等三性三界系不系。 三学三断四谛异熟非异熟等。 但在有无漏门中。 故章主以二门摄余九门令思察也唯有漏者。 此宗立前十五界唯名有漏故。 四大是触尘界前十五一分。 故云唯有漏有碍者。 三有对中此是障碍有对故。 即对碍非拘碍。 故云有碍触处所摄者。 彼宗立法体恒有故。 触处皆是实有。 彼立十一种触。 谓四大种及七种所造触。 七种造触者。 谓滑涩轻重冷饥渴。 俱舍颂云。 触界中有二(文)此中有二者。 能造所造也。 今但举能造四大云触处所摄。 七种所造触。 次云五尘为所造中摄也五根五尘等。 此下三辨所造。 此中有二。 初总举所造。 此宗立无表色亦大种所造而是实有。 婆沙(七十五)曰。 无表自体虽无变碍。 而彼所依有变碍。 故亦名变碍。 所依者何。 谓四大种。 所依有变碍故。 无表亦可说有变碍。 如树动时亦随动(文)俱舍中难云。 若尔所依有变碍故。 眼识等五应亦名色。 婆沙师通此难云。 眼识等五所依不定。 或有变碍。 谓眼等五根。 或无变碍。 谓无间灭意。 无表所依则不如是。 唯是一依。 但有变碍。 以决定故说名为色(云云)(已上俱舍婆沙光记等取意)基辨今详释此意曰。 不同五识通有二依。 以五根意根。 为所依。 无表但依现身大种得名色也。 谓小乘戒尽形寿誓受故。 命终舍故。 现身四大灭无表随灭。 若依初念四大表业造初念无表。 与表业大俱时灭。 无表第二念已去相续不绝。 神泰疏云。 定散无表皆依大种也(云云)故定共戒亦大种所造。 应准自知。 由上来所明。 云无表色亦大种所造也。 【章】五根五尘皆唯有碍等者二以二门辨所造。 此章但以二门相摄一切门。 如前应知。 为所造者。 俱舍颂云。 余九色所造法一界亦尔(云云)此中九色者。 五根及五尘中除能所造触。 余四尘。 能所造触前句已明。 故除是云九。 今以所造触入此所造。 故云五尘。 法一*界者。 无表色亦大种造皆唯有碍者。 五根五尘是障碍有对故。 实有极微所成立不触着成粗大物。 如手碍手石碍石。 故云皆唯有碍。 唯是有漏者。 前十五界唯名有漏故。 此十色界道谛无为所不摄故。 如诸烦恼故云唯是有漏。 法处无表说通无漏等者。 若法处无表即后三界摄故说通无漏。 无表色中有道共无表及无学身中别脱无表。 故为通无漏也。 是无碍摄者。 法处无表色是无色无对无可见。 故云无碍摄也。 皆是实有者。 此四字一句第四述有宗本旨。 谓以四大为能造。 以五根五尘为所造。 余部亦所说。 今此所云皆是实有者。 述彼计不共宗。 谓能所造共法体恒有三世实有。 此彼计宗极也。 【章】经部师说等此下第四明经部计执。 义镜曰。 此第四述经部宗也。 此即根本经部义也(云云)今云。 根本经部者日出论者。 鸠摩罗多也。 经部祖述此师计。 故云根本经部也。 今以此所明经部义为根本经部义。 所据应更考已。 能造所造等者。 问。 经部计亦同萨婆多。 以四大为能造。 以五根五尘为所造耶。 答。 经部立四大及根境为十四色。 名为色蕴。 不立无表色摄色蕴。 具如光记。 故经部亦以四大为能造。 以五根五尘为所造也。 然于此能所造。 有与萨婆多别。 谓能造四大有假实异。 所造根尘亦尔。 极微能所造皆是实有。 阿耨以上和合粗色能所造共假有。 不同萨婆多能造所造俱极微不触着。 虽和集位不失极微体法体恒有。 以是为二计别皆通假实者。 此四字明经部本旨。 三十论疏二本(二丁)曰。 然经部等极微随眼色等十处所摄。 然非是假。 非眼识等得。 成和合色为眼等境故。 以理而论。 唯意识得应法处收。 以实从假色等处摄。 以假揽此实法成故。 正理论中与经部诤法处不许别有色。 故非法处摄也(云云)今云。 此疏文中。 随眼色等十处所摄者。 能成极微是实有体。 唯意识得法处所摄。 然此极微有成眼等根极微。 是摄眼等五根处。 云眼等五根极微。 亦有成色等境极微。 是摄色等五处云色等五尘极微。 其实七微和合假色。 有眼等五根色等五尘之名。 为眼识等所缘或所依也。 故次文云以实从假色等处摄。 和合色为眼等者。 三十论疏二本次文述彼计曰。 彼说。 实有极微非五识境。 五识土无极微相故。 随彼彼处所摄众多极微共和合时。 总成一物名为和合。 如何耨色等以上方为五识境。 和合是假。 依实微立。 即五识上有和合相故。 名五识似彼相也(云云)此三十论疏所明经部义。 由顺正理论第八卷所说。 由是应知此部计执能造所造共是未合极微。 即实有体。 若七微合成眼等境。 粗大物色总合物故名为假有。 故今章文云皆通假实也。 此与萨婆多别所计执之异。 因今偏举之极微是实等下。 明通假实由。 并皆有漏者。 此部亦立前十五界唯是有漏故。 五根界及色等五尘界并皆有漏。 义镜设问答曰。 问。 和合色等是假非实。 云何为缘发生五识耶。 解云。 唯识疏第二云。 如经部师。 极微和合所成是假。 不能为缘发生五识。 今和合时一一极微有和合粗相。 各能为缘发生五识。 以有实体能为缘故。 然别极微相五识不得。 今详曰。 秋篠引成唯识疏为答释。 然此所引文非说经部计文。 此是说本萨婆多义文。 文初有如经部师言故。 眩迷此言答就经部计问。 粗漫之甚。 学者择居。 今以经部计答曰。 如何拏色等以上。 方为五识境和合是假。 即五识上有和合相。 故名识似彼相也。 二十论疏下亦说经部计曰。 谓经部师实有极微非五识境。 五识上无极微相故。 此七和合成阿耨色。 以上粗显体虽是假。 五识之上有此相故。 为五识境一一实微既不缘着。 故须和合成一粗假五识方缘。 此即疏主所明经部计执。 虽有依他有与实有异。 大乘之中亦有二诤。 有五识缘假之说。 况小乘中由应计执所立。 云何应无五识缘假之说。 故秋篠所设问。 非预经部计问。 破难经部之问。 若难彼计则二十三十唯识论(并)其疏中具明。 何今以他部计为答耶。 故秋篠之问答。 尤不是也。 【章】无表假立等下明此部无表异余部不摄色。 秋篠曰。 无表假立者。 义同大乘也(云云)今详曰。 必非全同大乘。 根本经部鸠摩罗多计云。 有色(一物)非显非形。 心所引生能动手等。 是身业性。 然不是如正量部能动。 是为表业体。 此表业种重五蕴上。 此熏种上防非止过假立无表。 故是非色。 末经部计思心所为表业体。 无表亦于此思种上假立。 虽稍与大乘同。 彼以实有思立。 大乘于如幻虎疏思而立。 故非全同。 俱舍业品曰。 经部亦说。 此(无表)非实有。 由先誓限唯不作故。 彼(无表)亦依过去(前念)大种施设。 然过去大种体非有故(立过未无体故)又诸无表无色相(变碍有对色)故(云云)此论文意解言。 由三因彼立无表非实。 一唯不作名无表故。 二过去大种立无表。 违未无体故。 三色以变碍为义。 此无表无变碍义故。 彼说。 无表但是思种。 谓审决动(身)发(语)四现行思于色心上熏成种子。 此思种上防非止过假立无表。 但不作恶即名无表更无实体。 但是思种。 具如光记又惠晖云。 经部本宗不立无表。 末宗立非色非心。 即种子上假立。 得名色者。 以防色故(云云)今云。 此言经部本宗者。 应鸠摩罗多。 此师立非显非形表色。 又立种子熏习。 若尔此表业何不熏种。 若云熏种何其种子上不假立无表。 故惠晖所言未知所据。 又云不立无表者。 恐云于法处中不立无表欤。 他日又考。 【章】法处无色等下明与余部异。 顺正理四(十八丁)与经部诤法处不许别有色。 极微亦非法处摄。 以实从假但色等处摄也(云云)不许色蕴等者。 俱舍光记曰。 若如经部于色蕴中不立无表色。 觉天于色蕴中不立所造色。 大乘于法处中更立多色(云云)由是应知。 经部宗以五根五境四大之十四为色蕴。 以无表不摄色蕴。 不摄法处。 不同萨婆多。 以五根五境及无表十一色法为色蕴。 问。 若尔经部以无表何处摄耶。 答。 义镜曰。 既言法处无色。 故知无表非色非心。 不相应行(云云)今详云。 三十论(二末二十九丁)破不相应行异计下云。 破成实论无表戒等(云云)了义灯释曰。 无表虽依思立。 然是不相应摄(云云)成实论无作品云。 善不善律仪无作名心不相应行蕴所摄(云云)今云。 秋篠由此等说。 以经部无表为非色非心欤。 【章】说假部说等小乘计中下第五举说假部在蕴门中等者。 此明实法。 宗轮论曰。 谓苦非蕴(今云。 此部云五蕴体性非苦谛摄。 说蕴相是积集假。 蕴体是实。 开发曰。 解云。 苦体非实故不名蕴。 在蕴门中皆实有故。 云云)疏云。 苦者逼迫义。 蕴体非逼迫。 故是非苦(意云。 五蕴一一自相。 若色蕴中五根五境各各自相此云蕴体。 受蕴自相乐舍二受。 是云蕴体。 想蕴自相大小粗细等。 是蕴体皆非逼迫)如次下云诸行(一切有为法)相待假立苦故(次下疏释云。 欲界劣上界。 欲界名苦。 乃至有顶劣无漏。 有顶名苦。 故云相待。 相待假故无实苦也)色等(五蕴)诸法余部名苦(余部色等五蕴虽名苦谛)其实非苦如无间果(下举喻立理。 如无间地狱果报)体(果报体)实非苦所感(恶业所感)诸蕴(无间诸蕴)有苦相合说名苦蕴。 其体(五蕴体)非苦。 生灭等法(行蕴中四有为相法间杂四相。 故虽有生灭行苦有为本法)并非行苦。 其蕴等上业(用即色声等业用)皆实有(蕴等不说依缘相待。 故皆实有)体皆是实者。 色等诸法自相皆是实有义积聚故者。 由共相积聚义名蕴。 蕴是积聚义体非积聚者。 五蕴一一自相实有无积聚义。 在界处门等下。 明假法。 并是皆假者。 宗轮论曰。 十二处非真实(意云。 六根六境根境相待有依缘义名处。 蕴等不尔是实)疏云。 以依积聚(所依根)缘(所缘境)亦积聚(意云。 为所依为所缘义。 积集处方能生。 故名为假)积集之法皆是假故(难云。 积集是假。 则蕴体何非假耶。 积集名蕴故)○(疏通此难云)虽积集假义释于蕴。 蕴体(五蕴各各体性无依缘相待义)非假。 无依缘故(蕴无所依缘义故)现在世之识(已下释意根处是假)不名为意。 入过去时方名意处(十二处中意根处也)依止义成(意根虽依止义成)体(过去)非现在亦非实有问。 蕴实处假可知。 界门假实如何。 答。 此有二意。 一云。 于十八界若取所依(六根)所缘(六境)能缘(六识)积集义名界。 则十八界亦是为假。 宗轮疏曰。 问。 十八界等若为假为实耶。 答。 亦有依缘积集假义。 故此亦非实(云云)今章由此义释云并皆是假。 秋篠由是。 二云。 若取种族因义种类又别是界义名为界。 则十八界亦是实。 如开发云。 问。 十八界中亦有根境。 依缘既别。 为假为实。 答。 十二是假义自准知。 故六识界可谓是实。 故略不论。 或十八界虽有依缘。 不约依缘生识名实。 各族因义种类义别是界义故。 虽有二说。 后说为胜(云云)由是自知。 三十论疏中但论蕴处二门假实。 不论界门。 宗轮论中亦略界门。 是以十八界有通假实二义故故通有无漏者。 此说同大众部许佛身十八界通无漏。 故宗轮论曰。 余义多同大众部执(疏云。 非出世法一切皆实。 故不同说出世部。 世出世法皆有假有实)。 【章】一说部说等宗轮疏曰。 一说部说世出世法。 皆无实体但有假名。 名即是说。 意谓。 诸法唯一假名无体可得(云云)由是能造所造亦是假名。 此部所计。 【章】说出世部说同疏曰。 说出世部明世间烦恼从颠倒起。 此复生业。 从业生果。 世间之法既颠倒生。 颠倒不实。 故世间法但有假名。 都无实体。 出世之法非颠倒起。 道及道果皆是实有。 唯是云实。 世间皆假(云云)由是能造所造有漏俱是假有。 无漏并是实有。 【章】今依大乘等此下此门三段中。 第三明大乘。 此中有六段。 今依大乘四字。 初标牒触处法处下。 二约十二处辨。 秋篠云。 此即约百法辨体门也(云云)今详云。 秋篠科云约百法辨。 此由唯大乘建立立科。 可云通漫。 若以五位辨。 可云约百法。 今文不尔。 但以触处等简择故。 应云约十二处辨。 上来举小乘。 今与大乘对明。 故以通大小乘三科。 立科为稳。 触处大有种者。 一切身根为所依。 身识为能缘。 所缘取触处皆是有能造四大种也。 法处有大种者。 法处所摄胜定果色。 亦籍四种生。 故瑜伽(五十四·十四丁)说。 又诸定中先变大种。 然后造色变异而生(云云)由此等义云皆是有大种。 【章】散定别故者。 秋篠曰。 散定别故者。 若实亲造于定色中无别大种。 今据疏远故。 法处中胜定果亦有大种。 故云散定别故(云云)今云。 此释尤好。 然释意未明了今助释云。 诸所造色虽自种生。 若离大种必不能起。 此大种造色不离义有二种一定同处。 谓亲造义。 二必假籍。 谓疏造义。 初定同处造者。 略纂曰。 若依实义亲所造义。 必同性造非异性。 必同类造非异类。 有无漏必类同故。 必同界造非异界造(云云)二必假籍者。 别解脱无表色等必籍大生。 非定同处亦名不离。 离质声离轮光皆亦如是。 问。 若法处无表色等疏假籍大造。 何故瑜伽(五十四)说法处所摄胜定果色。 当知此色唯依胜定不依大种耶。 答。 据亲相造而云不依大种。 若疏相造亦依大种。 故无违也。 论文自解云。 然从缘彼种类影像三摩地发故说彼大造。 非依彼生。 又说。 诸定中先变大种。 然后造色变异而生(云云)问。 定果色疏相籍者。 为由依身大种造。 为由本质大种造。 答。 伽六十说。 由所缘本质中大种势有定果色生。 如彼广说。 若由依身大种者。 无色界中既无依身。 彼定果色依何大种耶。 答。 枢要上云。 说先变大种后造色生。 有义此说依欲色二界地定果色。 以有所依身故。 无色界定果色从本质大种造。 定中无大种。 无所依身故(云云)由此等义可判。 触处大种并通亲疏二造。 法处大种唯疏非亲。 故今云散定别故也造色通于等者。 五根五境及法处色云十一色也。 【章】大种造色等自下文秋篠分科曰。 大种造色(至)善无记性。 此标次四门以辨体(四门者。 一约依圆三性辨体。 二约相名等五法辨体。 三就漏无漏辨体。 四据善等三性辨体)又有漏大造(至)假性通三。 此文即释前标四门也。 又故瑜伽六(至)实唯无记。 此引文证上文所说有漏造色唯无记性假性通三之文意也。 又无表既假已下。 此章家文也。 大种唯实等二句。 第六就假实辨体门也(已上义镜取意)今详曰。 此科文虽有道理。 意味难了。 故今更科以示。 取舍任意。 谓今依大乘已下。 此门第三述大乘义。 此中有六段。 初标牒(今依大乘四字此也)第二约十二处辨(触处法处至十一所有是也)第三总约依圆二性辨(大种造色至二性所摄是也)第四约五法辨(五法之中三句是也)第五约漏无漏三性辨(通有漏无至一切唯善是也)第六约假实辨(大种唯实已下文也)第五段中亦有四文。 初标(通有漏等九字是也)二约依圆二性辨(辨有无漏大造)三约善等三性辨。 四引证辨(辨三性大造)今文由私科判。 第三总约依圆二性辨大造。 大种造色四字牒。 随应俱通者。 如次文明。 有漏大造定属依他。 此中定散大造俱论云有漏。 是皆有漏识变故云属依他也。 又无漏大造亦通依圆二性相摄。 皆无漏定变大造故。 四智心现大造依他自知。 诸佛所变大造皆是不可言境故。 即圆成实。 护法正义佛身十八界悉皆具足。 故无漏大造依圆自可知已。 深密经中说四智心现圆成实摄。 故今云随应也。 【章】五法之中等私科云。 第四约五法辨大造。 相及正智二法所收者。 秋篠曰。 问。 如瑜伽(七十二)说。 相通五位(心王心所色不相应无为)名唯不相应行。 分别正智通心王心所。 真如唯无为。 今所云大种造色既是色法。 云何今云正智所收耶。 答云。 正智有二。 一唯出世间门。 二世出世门。 初是根本正体智。 次是后得智。 后得智中有其二门。 一见相门。 二能诠门。 若依初门大种造色皆相分收。 以相从见皆见分摄。 即见分中亦有正智。 故云正智所收。 若尔分别亦有见相。 何故不云分别摄耶。 答。 今对依圆二性以标二事。 谓相正智。 其分别事唯取三界心心所法。 此唯依他不通圆成。 无漏正智通二性。 故但标此二。 二有人云。 与正智俱有无漏戒等。 是大种所造。 今并眷属相从而说。 故云正智所收(已上所收)今详曰。 二解俱迂回。 今私释云。 成唯识八引伽七十四等立义曰。 有义说依他起摄彼相名分别正智。 圆成实性摄彼真如。 遍计所执不摄五事。 彼说有漏心心所法变似所诠说名为相。 似能诠现施设为名。 能变心事立为分别。 无漏心等离戏论故但总名正智。 不说能所诠。 四从缘生皆依他摄(云云)今文由此义当解释。 谓大种造色若有漏心心所法变似所诠为相。 故今云相所收。 非假能诠现者。 故不云名所收。 决择抄曰。 除名此四大造非能诠故(云云)又大种造色是所变相。 非能变心等。 故不云分别所收。 又无漏大种造色皆是四智现相。 定力变现。 无漏心等离戏论相。 故但总云正智所摄。 决择抄曰。 五法之中有为无漏唯是正智无漏四大。 若非正智何法所收故约所缘名为正智。 问。 此唯识文但属依他说圆成实但摄如如。 然此章云大种造色依圆二性所摄。 文义相违如何。 答。 大种造色云圆成实摄。 约净分依他。 即四智现相。 故今五法中云正智收。 义意无违。 上来约能所诠门而说。 次约见相门释。 则成唯识八引中边论第三曰。 或复有处说依他起摄相分别。 遍计所执唯摄彼名。 正智如如圆成实摄。 彼说有漏心及心所相分名相。 余名分别。 计所执无体故。 为显非有假说为名。 二无倒故圆成实摄(云云)今由此义释。 则大种造色若有漏者皆是有漏心心所相分。 故今文云相所收也。 又此大种造色若无漏者。 无倒相故。 圆成实故。 今云正智所收。 此大种造色非能缘心。 故不云分别收。 又此依他识变相非都无体。 故不云名所摄也。 【章】通有漏无漏等。 此下第五约有无漏三性辨。 此中有三。 通有漏已下九字初标牒有漏大造已下。 二约依圆二性辨有无漏大造。 秋篠曰。 有漏大造者。 通散定也。 无漏大造者。 唯定非散。 以无漏心必在定故。 有漏造色唯无记性下。 三约善等三性辨有无漏造色。 秋篠曰。 唯无记性者自性无记也。 对法四曰。 八界处全及余蕴处界一分是无记。 八界者。 谓五色根香味触界。 八处亦尔(云云)今此造色摄在八界八处中。 故出唯无记性。 此就实性而释。 若约假性亦通三性(已上义镜)今详曰。 秋篠引对法论八界无记文释。 恐非章主意欤。 对法论说八界无记。 是随转理门。 小乘以色声二说通三性。 具如俱舍界品说。 皆约等起三性说。 非云假通三性。 宝疏云色声二唯有等起善不善。 光记云有等起三性。 今章所明有漏造色如前文云。 通十一处明故。 非但八界唯无记性。 以十一处造色。 判约实者十一处中唯无记性。 于其中彰假性者通善恶。 是大乘实义。 对法疏二云。 造色实者唯无记性。 假者通三性(云云)此中置者言深有意也。 秋篠以八界无记文释。 恐未稳也。 现本有漏造色下恐实者之二落脱欤。 假性通三者。 此中云假实。 言任运起造色为实。 有实相用如五根五境故。 加行分别得为假。 无实用故。 如无表名色非实色故无质碍用也。 五十四说。 问言。 眼耳所行善不善色。 彼何因缘成善等性。 非余色耶。 答。 由软中上三种思故。 一加行思。 二决定思。 三等起思。 由此(三思)能起若善不善身语表业。 依上品思成善等故。 又显扬论第十八说。 色非自体有善恶性。 随能发心假说善恶。 第六十五成业唯识佛地论等皆说同此。 故有漏位五唯无记。 表善恶故。 色声二种假说通三。 在无漏位一切唯善(已上对法抄取意)伽略纂十四(二十四丁)云。 由三思发故色声成善恶表。 此据表善恶。 非体是善恶。 余香味等非此三思发。 所以不成善恶性(云云)【章】故瑜伽六十四故瑜伽等者。 引假通三性之证。 秋篠曰。 今案瑜伽六十四中都无此文。 彼卷初云。 谓由五处观察可归。 一由身业清净故。 二由语业清净故等(云云)又其次文曰。 复次有五种行。 一身行。 二语行。 三意行(云云)秋篠自解云。 身业清净等者。 标善身语业。 翻此即显不善身语。 今此章文云色声表色意在此也。 但取文意以释义旨。 故云色声表色假通善恶。 若不尔者此所引文甚疏相违(已上义境)今详曰。 六字恐五字写误。 或卷数暗记失。 疏主章抄此例甚多。 秋篠取六十四卷初文意而释。 虽尔章主引意云假通为诠要。 秋篠所取文无假通义。 由是考瑜伽文恐取意引五十四卷文欤。 五十四文前所引。 说由软中上三种思故能起善不善身语表业文是。 略纂及对法疏成假通三性义。 故明此六十四是五十四写误。 或暗记失又秋篠以今文实唯无记四字为六十四取意文。 恐不稳当。 六十四中文无实唯无记意。 五十四亦无但对法疏中引五十四文已。 云有漏位五唯无记。 由是自知。 此所引瑜伽文为证假通三性。 实唯无记言。 此章主文无表既假等。 秋篠曰。 若别脱无表于思种上假立。 若定道戒于现行思假立。 故云无表既假。 别脱定道三性无表一向唯善若不律仪无表唯不善性。 故云许通善恶无漏大造一切唯善者。 成唯识第十说。 有义五根五境皆唯有漏。 对法论说十五界等唯有漏。 故佛身功德非有(有漏)非无(无漏)非蕴界等法门摄故。 有义佛所有根境等色妙定所生法界摄。 故如实义者根境等色皆通有无漏。 对法论说唯有漏。 但依粗浅境说。 非为尽理。 舍有漏蕴得无漏蕴故。 经说如来妙色身故。 佛身中十八界皆悉具足圆满(云云)建立无漏大造是护法正义。 如佛地论第七说。 【章】大种唯实等第六约假实辨体。 五十四说。 诸色蕴中九种实有(五根色声香味之九也)触所摄中四大实有。 所余皆假。 堕法处色有实有假(云云)今云。 此文总示于九种中非无假色。 对法第一曰。 所造色者。 谓眼等五根色声香味所触一分及法处所摄(云云)此中除眼等五根。 余七种色各有假实。 色境二十五中青黄赤白是根本实色。 余皆是假。 声有十一。 皆是实。 唯响是假。 香有六种。 味有十二。 皆是实。 如和合香味亦是实有。 如因俱大种声是实。 触有二十二。 皆是所造假。 触法处色有五。 定果色是实。 余是假有。 识定果色通假实。 广如对法疏二明。 【章】释名者瑜伽等自下六门中第二门。 此门大分为三。 初标门。 第二总名释。 第三别名释。 瑜伽第三等下。 第二总名释。 此中大分为二。 初大种总名释。 次造色总名释。 初中有五。 初举证释。 二释大字。 三释种字。 四举不名大种者。 五约离合释。 今即初也。 此证文中由此大种二句。 释大字。 为种生故四字。 释种义。 立大种名四字结也。 此是由玄藉对法疏释立科。 秋篠引玄藉对法抄曰。 此文先释大。 后释种。 言其性大者。 体相用三但得名性。 即地等四其体宽。 形相广。 受用大故。 言为种生故者。 此释种义。 即与所造为生等因。 种言通现行。 现行与习气故。 唯识论说。 现亦名种。 或名四大。 界言是因义世义。 又种子与界并是性义。 广如彼师对法疏释(已上义境)【章】大有四义此下总名释中第二释大字。 今此四义俱舍论第一文也一为所依故等三句。 光记宝疏神泰疏共为种义。 今章主以是为大义。 俱舍论文既云一切余色所依性故。 一切之言即是大义。 故以今章释为亲附俱舍论文也。 或言。 此章文非引俱舍释大种。 别立大四义释。 其四义所言虽与俱舍同非意全同。 故以俱舍释此章是不可也。 四义之中初所依义。 俱舍光记等取所依性言释故为种义。 是取婆沙百二十七意。 如义镜引。 今章主取一切言释为大义。 是以伽第三说其性大故为据。 令合俱舍说一切所依性。 故为大义又以伽第三说为种生故为据。 释种言故别立因义类义释也。 必以与俱舍同异不可论是非也。 大抵以婆沙俱舍意释今章主所言四义甚不是也。 秋篠及近来信培等为混合说。 不用陶汰偏难用也二体性广故等者。 周记曰。 四体宽。 遍一切色法也(云云)谓造色虽各各别。 此四大种无不遍一切造色处。 故云体性广也。 三形相大故等者。 俱舍论曰。 增盛聚中形相大故。 光记释曰。 如大地大山。 地大增盛。 大江大海水大增盛。 炎炉猛焰火增盛。 黑风团风风增盛。 是为形相大(云云)起大用故等者。 俱舍论曰。 能起种种大事用故(云云)光记释曰。 如火水风灾。 如其次第能坏初二三禅。 是坏世界用大义。 地能住持世界。 是成世界用大义也。 秋篠曰。 传说如上所说四大义中。 初二约性四大。 后二约事四大。 初三通于四大。 后一除地通余三。 又彼记(光记欤)中述小乘意云。 成世界但水风。 破世界除地通三。 地是所坏故。 余如彼记。 后二约事四大。 说者今详其理。 大乘基对法抄中及此章中。 不简性事。 总说大义。 依何得知后二约事。 亦成坏世界是性大力。 岂依事大起此大用。 故传说非也(云云)今*曰甚妙也。 【章】种者因义三释种言。 以二义。 一因义。 二类义。 此四能为等三句。 是因义也。 种类别故一句。 是类义也此四能为等者。 以瑜伽第三说名种生故为据。 立因义释。 因者即生等五因也。 是皆就现行法说因种义。 如次文辨。 【章】虚空虽大等四简不名大种者。 此中所简有三。 一者虚空。 二内种子。 三者所余诸法。 初简外造说。 次二由内道。 如婆沙百二十七说。 有说。 为止外道所说。 谓外道说在种有五。 即前四及虚空。 今但说四明虚空非大种。 就虚空不名大种。 婆沙百二十七有评家说。 今章所举由法救大德说。 彼说曰。 大德说。 虚空虽大而体非种。 不能生故。 余有为法虽能为种。 而种非大。 相不遍故。 由此虚空不立大种(云云)今章由此义势。 彼云余有为法。 今云内种子等。 彼不立内种。 故取为六因法云虽能为种。 今大乘立识内种故别举是。 等言取现行自体辨生为亲因者。 所余诸法等者。 取一切法现现相望为增上缘者论是也。 秋篠曰。 所余诸法等者。 所造色等(云云)今详。 此说甚局。 今上举内种子。 其余岂但所造色。 故取现现相望一切法也。 又秋篠曰。 若尔空一显色其相望蕴。 岂非大耶。 解云。 空一显色虽是相大。 阙余三义故非大种(云云)今云。 此释亦不尔。 既云非大。 何云以空一显色虽是相大阙余三义耶。 空一显色随四洲。 其色成四。 云何为相大耶。 故此问答未稳。 章由此地等五约离合释。 如文可知。 对法疏曰此大亦种故名大种。 持业释名。 种或类义。 四类别故。 持业释也(云云)谓初释与今章同。 次释四大即种类别持业得名。 【章】造色名者等自下总名释中。 第二总释造色名。 此中三。 初标牒。 初四字是。 二引证显有持业。 此约三字对。 三约四字对示依士。 显扬第五等者。 彼论五广说色蕴四种建立。 一相建立。 二生建立。 三损减建立。 四差别建立。 其中第二生建立下说有五种生。 一依止生。 二种子生。 三势引生。 四顺益生。 五违损生。 今章所引文。 其五种生第一依止生之文也。 秋篠释曰。 依止大种者。 彰依主释。 余造色生者。 明持业释。 此即初引文证。 后明二释也。 若不尔所引之文有何证理(云云)今详曰。 此显扬文持业释证也。 非依主释。 何以知之。 显扬论此文次结云摄在一处是造义。 此章亦引此文已结云所造即色。 此即证也。 若云二释证则何不举依士。 次文虽举依士四字对释。 今引显扬瑜伽以所造色三字对释造色名也问。 文既云依止大种。 何非依主耶。 答。 此非依主。 如总料简云。 依主以能依为义以所依体或用彰以立名。 是依主依士也。 如识依眼根故名为眼识。 是彰取所依名名能依者。 今不尔。 于造色名无彰取大种名之义。 故此依止大种言非言依主。 既次文举依士。 于所造色加大字为依士。 是彰取大种名立大所造色。 故是依士释。 不加大字。 但云造色亦云所造色。 无依主依士释。 不彰取他名故。 若尔依止大种者何义耶。 谓此彰同依释。 此四字即造色之造义。 依止者所依止义。 次所言年所字是。 造色以四大种为所依止。 是即造义。 若以大种不为所依止。 则无所造义。 故由此义论次文云即于大种处所有余所造色生。 即言明以大种为所依止即所造色生。 谓此有一个色法。 坚湿暖动与色香味触同依一个色法之体。 是即以大种为所依止所造色之相。 今于一个色法加造名云造色。 意显此一个色法以大种为所依止即是所造也即于大种处所等者。 释上依止大种四字也。 此于处所三字境第七声显同依。 如前释亦显持业。 有余所造色生为体。 则此体持大种为依止业用。 若大种处所为体。 则持造色生业用。 是即一体持业用持业释也。 由是因故者。 承上起下。 因谓所由。 是言指上。 说四大种等者。 结造色名。 四大种造所造色之七字。 相摄造色二字。 所造二字摄色言。 四大种三字摄造言。 故但云造色。 所造即色者。 结显持业释。 若用此结释。 则上句四大种造四字摄所造二字。 四大种名不造。 则无所造名。 故今于此所造言摄前所言依止大种四字如是相摄所造即色。 若不相摄依止大种义所造。 则无名色义。 故云所造即色。 彼论结文云摄在一处是造义。 是其意也。 【章】五十四云等下引瑜伽明依止大种是持业义。 是即说依止生最后文也。 显扬说摄在一处是造义是也。 是同一处者。 显上依止大种义。 即同依持业义也。 摄持彼义者。 秋篠曰。 即说五因中持因义也(云云)今云不尔。 此依止生义五因中依因义。 非持因义也。 今云摄持彼义者。 显不离大种处而转义。 上云同一处故。 虽似持因非持因义名之为造等三句。 如上释可解。 【章】大所造色等者。 第三约四字对示依士义。 如上已释。 此是因明。 非此正论。 此处就造色二字或所造色三字合释为正论也。 【章】别名者等此门中大段第三释别名。 此有二。 初大种别名。 二造色别名。 坚劲义是风等者。 对法第一曰。 地界者坚劲性。 水界者流湿性。 火界者温热性。 风界者轻动性。 彼疏释云。 此释真大。 地水火三各彰自体。 如何风大举轻以显。 由经说轻是所造触故。 五蕴论说轻等动性。 相似名等。 举风业用以显自体性难知故。 此动等轻故言轻动。 略无等字(云云)今此章云轻等动。 是由集论五蕴论。 瑜伽(五十四)显扬(五)说色蕴五种相。 第一自相中举是曰。 谓坚等是地等相(云云)若尔对法云性。 是性相义。 秋篠引小乘论辨同异。 非此所用。 恐烦不举。 须者往见。 【章】造名别名二造色别名释至章中解者。 问。 是指何章耶。 答。 古有两释。 一云。 指对法疏。 今云章中。 彼疏第一卷各开多门释五境义。 由对法一。 所造色者。 谓眼等五根色声香味所触。 一分及法处所摄色(云云)然此章中但明五根法处二章。 不明五境义。 恐推对法疏欤。 二今此章正名能造大种章。 然名大种造色章。 偏标能造。 次更应有所造色等章。 今即指彼云至章中解也。 秋篠举此二说。 但由初说。 今云实尔。 应由初说。 章主抄疏中此例尤多。 又可名大种及造色章。 辨其造色中。 应自解故。 指此一章中说造色文。 今云章中也。 生等五因。 自下第三门大分为三。 初标。 二总明以五因名造三别显五种造义。 生等五因等八字。 初标牒对法第一说下。 第二总说五因名造。 小乘中亦说此五因。 婆沙(百二十七)俱舍界品亦同说。 然今明大乘大种造色故。 先引对法论令知是大乘五因(造者因义。 故以五因彰造义也)。 【章】生因者此下第三别显五种造义。 此中有五段。 初明生因。 二明依因。 三明立因。 四明持因。 五明养因(玄范对法疏曰。 此五因中生约末生而起。 依约据彼能造而轻立约成彼果随大转变。 持约持果令住。 养约养果令长。 若约六释释此五因。 若生之因是依士释。 生即属果。 若生即果是持业释。 生即属因余四并然)初中有四。 初举对法文辨名生因由。 彰大种与造色不离义。 今即是也。 谓离大种下二句。 明以大种为生因义。 秋篠曰。 问。 生与起眼目异名。 由何配属。 解云范师两释。 一将起义略释生名。 故云生因即起因。 二即以伽论生因属配本藏所有起因。 下四亦尔。 伽第三亦说五因。 文异义同。 广如彼说(云云)今云。 此范疏中第二义尤为难了。 伽论者瑜伽第三说五因。 其文但说生因不云起因。 故属配此论所说起云生即起也。 本藏者指此对法论也。 【章】诸所造色等二章主通伏难。 成立大造不离义。 难意云。 诸所造色自各各自种生。 何故以大种为造色生因耶。 今章文通此难也。 秋篠曰。 此章主释对法论起义(云云)。 【章】瑜伽第二等下章主举证成大造不离义。 乃至养者。 瑜伽全文广问五因。 今为成生因义。 引证是。 故举但生因。 略问余因。 彼全文曰。 问。 一切法生皆从自种而起。 云何说诸大种能生所造色耶。 云何造色依彼。 彼所建立。 彼所任持。 彼所长养耶(云云)内外大种造色种子者。 秋篠曰。 三界三性新熏本有诸种子等也(云云)今谓。 此释通漫。 既云内外大种造色。 明知唯是色法种子非云心法种。 云何应云无色界种。 假使虽无色界中有色法种。 此是属有色界种。 复不可云三性种。 大种造色是唯无记法。 若云通善恶。 则非释子故唯是无记法种。 故云三界三性是通漫说。 又内外者。 五根名内。 五尘有二。 一内五尘。 谓有根身所变内大种造色。 二外五尘。 谓器界相所变外大种造色依附内相续心者。 秋篠曰。 内相续心者第八识也。 简七转识故名相续。 又解所依之身名为相续。 即第八心住在身中故名相续心(云云)今详曰。 此二解中。 初解虽无害通漫。 后解无据。 失第八识建立实义。 故不可用。 初解之中但云简七转第八识名相续。 未辨内心二字。 故今文云大造种子依附内心之义遂不相彰。 故为漫释。 后解之中云第八心住在身中之释。 失第八识实义。 谓第八识以种子有根身器世界为相分。 四分合识体故。 云何应云但住在身中耶。 类似兽主外道计我。 若第八识与有根身别物。 则应云住在身中。 既有根身为相分心。 四分合识体故不可云住在中。 若设云在中言八啭声中境第七声。 故住在中言即表有根身是第八识。 虽义意一分通。 今文实义遂不明显。 却混外说。 故不可须释也。 今更释曰。 内相续心者。 内谓彰摄受种子。 伽六十六(九丁)说由五因建立内法以名为内中。 立摄受种子故说名内法义。 故今云内示种子义。 相续谓诸论中安立此言有四种义。 一约刹那生灭。 二约一期生灭。 三约前后念。 四约彼此世。 今文所云但取初三二义。 若种现相望辨相续。 则于现在一念一法上说生灭相续。 其实虽同一时。 由意识观解云生灭相续。 是因灭果生义。 有种必现行故。 于自界自地大造种子名为相续。 若种种相望辨则不缘合故。 住种子位以未现行。 故但前念后念种子因灭果生相续。 此于他界他地大造种子名为相续也。 心者谓集起义。 如二十论疏云。 集起有二。 一种子集起。 二现行集起。 初但第八。 次通八识(云云)二之中今但取初义。 何云种集起。 谓如成唯识第五说。 云第八名心。 集诸法种起诸法故(云云)疏释曰。 为一切现行熏。 是集诸法种现行第八为依。 种子识为因能生一切法。 故是起诸法(云云)由上来义应解此句。 谓种子识名内相续心也要大种子先生大种等者。 正释能造之能言。 问。 此文中云先生大种后云为前导。 若尔能造所造由自种生为有先后耶。 答。 此有二门释。 初随转理门。 谓如小乘云。 先有大种为能造。 后由能造造色方有。 故今随转云先生大。 复云为前导也。 后真实义门。 谓大乘实义能所同一时处。 非前后有。 例如虽四分合识体故能所一时。 相见别种见起时相必起立能所缘之名。 三十论疏(一本)例此大造立相见能所义。 秋篠引之成立。 若云通所造前后念从自种生。 则最初一念但能造大种应从自种现起。 此能造言对何所造名能耶。 若对第二念所造。 则色界报尽易无色地最后念。 应但有能造无所造。 对何所名能耶。 第二念无色地无造色故。 故今云前导者。 同一时随逐义。 瑜伽(六十六)云。 问。 如四大种由自种子有得生起。 造色亦尔。 何故说云诸所造色大种所造。 答。 诸色根及心中有诸大种种子随逐。 即有造色种子随逐。 若诸大种所有种子能生果时。 尔时必定能随逐彼。 造色种子能生果时。 尔时必定能随逐彼。 造色种子亦生自果。 故说造色大种所造(云云)次文云六十六说同之。 今此云先生前导之文。 彰随逐义非有前后。 大乘实义观能所平等为要(如三十论九说)又大种有二。 一触处实大所造。 二法处定果大种所造。 引二之中初定同处。 后必假籍。 伽第三文先生前导之言。 兼说假籍大造。 六十六随逐义。 举触处大造兼说假籍。 假籍亦虽有先后。 有随逐义故如次下辨。 【章】今应问曰等。 下明生因有四中。 第三问答明不离义秋篠曰。 此问意者。 同在一处摄持假义方名为造。 此唯即质诸色应有大造。 无表色等既离大种何得说造。 是问意也(云云)今云。 此释尤好。 文义巧妙虽无应加理。 今私叙问意曰。 能造所造互不相离。 相依而有。 即是造义。 必离大种造色不生。 别脱定道共无表色。 既离大种于思种增长上立。 此无表色应不得生此随所游所防等者。 已下答文。 言所游者。 所发身语思所游履故。 疏第二云。 谓第三思为前二思所游履故名之为造。 即是所缘所引发义。 如身语是思所游等(云云)所防者。 秋篠曰。 言所防者。 身语诸非。 戒善所防故名所防。 三无表色随彼所游身语及所防非所有大种方得造之。 此唯疏造非亲造义。 故云假说大造(云云)不离义有二等者。 此正会难。 一定同处等者。 秋篠曰。 凡造有二。 一亲近造。 如即质造等。 二疏远造。 如离质造等。 今云定同处者。 约亲近造。 此必实造非假。 必同性造非异性。 必同类造非异类。 有无漏必类同。 必界同造非异界。 定散必同非异能造。 必同世非异世造。 言必假籍者。 约疏远造。 若假说造疏相依造。 随应无遮(云云)今云。 定同处者。 此说触处大种。 必假籍者。 说法处大种也。 别脱戒等必籍大生者。 谓无表色假籍身语表色大种生亲疏二造如下胜定果色章辨。 【章】瑜伽五十四说等此下明生因有四中。 第四会违说成假籍造义。 秋篠曰。 引此文意者。 为证定果色等依第二假籍不离义假说大造(云云)今云。 秋篠为科文意。 非章文意。 章主既云彼如何通彼自解云。 此即会违之词。 非为诚证词。 谓上明无表色假籍造义故。 今不成定果色假籍造义。 则前义不成。 同法处色故。 故会唯依胜定不依大种之文。 成定果色假籍造义。 秋篠科文虽无害意。 对前后文尤不痛快。 复秋篠以唯依胜定等文。 云明无有同处相依亲造大种。 今云。 此亦分科相滥。 不然。 于此文云明无同处造。 次文章主云彼如何通等之言全为无用。 引此文意。 论云法处定果色唯依胜定不依大种。 故法处色应非大种造名色。 准是别脱等无表色亦应非大种造。 何劳立必假籍义耶妨难起故。 今举此文成立必假籍义。 然从缘彼等文。 明定果色无有同处相依亲造大种有疏远假籍大造。 彼种类者。 周记云。 种类者色界定色种类也(云云)又信培云。 彼者欲色界也。 缘欲色界大种种类也(云云)今云。 二解之中以后说为胜。 下法处色章云用二界诸色为质故。 六十六云。 若彼定心思惟欲界有色诸法影像生起。 当言欲界大种所造。 若彼定心思惟色界有色诸法影像生起。 当云色界大种所造(云云)此文既就欲色二界为论。 故周记释为不尽理。 此论文亦说由疏远假籍名为造也。 问。 今引五十四文。 同卷上文云。 胜定力故先起大种。 然后造色变异而生。 与今所引文云唯依胜定不依大种前后相违如何。 答。 略纂十四(十七丁)曰。 今此定中初念先起大种。 唯变为坚暖动。 不变为造色。 后刹那中方为造色。 何以故(此下文有二说)即此卷下文云。 胜定果色不依大种唯依定。 然依种类影像三摩地亦复名为大种所造。 此中文意若约同念。 如下界根等大造义。 初有大种即有造色。 今定果色不尔名不依大种。 然名大造依定中影像大种。 此假籍义也。 若此所造色亦依三摩地前念种类大种故。 亦得名为四大所造。 若非定等色大与造色必同时造。 若此定大种别此造。 今此上文云。 先起大种者。 谓前念变为大种。 后念方变为造色。 是非同念造。 依彼生名造。 故是大造义(是第一说)又上文先起大种者。 据定果实色。 所以定中变为大种。 然下文云。 不依大种者。 据假定色。 须依实大生。 故取定前三摩地种类影像色大种造(是第二说)秋篠云。 今存初说。 又玄范释云。 不依大种等者。 非实用触处大造故。 云依胜定不依大种。 上文云。 先起大种等者。 约定中先现似触处大种。 然后如现色相。 亦得说此所现大相为能造。 克实此前现大相。 但是当时意识所缘显色。 但似触处大故名大造(已上彼师对法抄)今云。 玄范所释由伽抄初说未详。 秋篠存初释。 实为允当。 伽抄初释之要明定果色必假籍义。 定中依缘前念加行实大所起种类影像(实大影像)造色生故此名大造。 假籍前念实大名大种造色。 明定中不依实大云不依大种。 明依定中影像大种云唯依定。 又云先起大种等。 明定中起影像大种与造色前后有别法处色章。 今云。 按法处色章具明但定果色本质有无。 具明亲疏造如胜定果色章。 恐后人传写所谬欤。 秋篠亦云法处色章。 未审。 或复五因等者。 明一切造色非必具五因。 对法抄中作或说此因。 意无违害。 如离轮光等者。 此举类例。 等言等离质色。 无所依因者。 秋篠曰。 言所依因者。 有说。 非谓五中之依因义。 能造大种于所造色总名所依。 所依义名为因。 所依即因。 故名所依因。 何以得知。 基师伽抄云。 诸日光孤行香等离大种故。 既云离大种。 明知非唯五中之依因义。 又伽抄云。 或具五义。 或不具五。 非定须具。 如上可知(云云)如上者。 即指日光孤行香等离大种文。 故知非五中依因也。 今谓不然。 下文既言离质光等无依因义。 故知五因中依因也(云云)(已上秋篠)基辨云秋篠破有说。 实为允当。 然能破未痛快。 今助破言。 伽抄云离大种。 是离质义。 无坚湿等无形质故。 何以离大种言为证。 云总无五因无所依因耶。 又伽抄云。 或具五义。 或不具五(云云)何以是成非五中依因义耶。 具五者即质造。 不具五者离质造。 不具五言非云全不具。 以离质造无五中依因。 云不具五自炳然。 复对法疏中脱所字云如离轮光无依因故。 次文云离质光等无依因明知所依因者。 非总言因。 正是指五中依因也。 【章】依因者对法云等别显五段中。 自下第二段明依因。 此有四。 初举对法彰即质转起即是转因者。 秋篠设两释。 一以转义略释依名。 一即以瑜伽论依因配属本藏所有转因。 谓依因久。 约据彼能造而转。 故云即是转因(云云)今云。 两释之中我存初释。 谓转言生在。 今名依因之依。 彰但非为依据。 大种是造色生所依处。 今所引论第三。 云造色生已不离大种处而转。 此转之言彰生在义。 章主亦言。 所造色依据大乃得生。 故舍大种无别处住(云云)此中生住之言彰生在义。 舍大种者。 舍谓离也。 大种谓质。 犹云离质。 无有功能者。 无有造色自分功能离大种依据别处生在也。 是约即质立此因义。 诸所造色等者。 下章主文成依大住义。 是生言得生在。 非生起。 生起既说生因。 若以是为生起。 有重出失。 别处住者。 无住在义。 【章】瑜伽第三云等此第二引瑜伽成不离大转义。 造色生已之生。 谓造色从自种生起之生。 而转之转彰生在义。 此依即质说。 云不即离大质种。 故秋篠曰。 此说即质。 同异聚中同聚造非异聚。 假实造中实造非假。 亲疏造中亲造非疏同异界中同界造非异界。 同异性中同性造非异性。 【章】若尔如何五十四等此下第三设难。 成离质造无依因义。 难意云。 如上来说。 云造色不离大种而转。 则如何伽五十四。 说离轮外所发光明及离质声香等不可得耶。 是难之意也说离轮光明等者。 周记中有二释。 一云。 此文误。 应言离轮光明孤行香等能造大种皆不可得。 二云。 应言离轮光明者大种及香味等皆不可得。 又伦记十四曰。 释论宗有二说。 一云。 离轮光明但有色大种。 余尘都无。 二云。 轮外光有热触。 余不可得。 此说同成实论。 又景师释云。 轮外光明能造大种及香味等皆不可得(云云)今评云。 周记第一释非论文及章主意。 后释为是。 伦记二说亦好。 景师所释同章主释。 此为是正。 周记亦同。 对法抄一(十三丁)曰。 五十四说。 离轮光明大种香等皆不可得。 离质光香及与声等即以发处四大所造(云云)发处者。 能发日轮等处。 故所发造色离大种有。 是不可得义。 今依即质等者下。 章主通难成离质造无依因义。 即质者除离质者余一切大种造色。 离质光声竿等离大种而有造色。 故无不舍大种转议。 故云无依因义。 【章】或说彼光等一第四破异义成。 彼光者。 离质光也。 亦有大造者。 亦即质造。 谓成离质光色同即质大种造色不离义。 略纂举二说云。 大师云。 西方二说。 一解云。 有离质造色。 如日轮光远从轮大造非俱处有大。 二解云。 亦有大造。 如光至火。 亦有别造其光等大。 然从本论中火大为缘故引生微细故云不可得也。 此中言无如光中。 岂无热触耶。 热触言假以火为体岂有热触非火生耶。 故知亦有若光释日中热触者。 还是日轮中火热分热。 非造光火火大也。 声准此知(云云)今云。 此章所叙由此二说。 初引五十四成离质造无依因义。 依即质辨依因。 西方第一解。 又此所举异义云离质有大造。 西方第二解。 并检应知随有光处等者明异义由。 无热触非火有。 故有光必有火大而造此释不然等者。 章主破第二义成立前义。 或前说善者。 秋篠救难云。 如离轮光随有光处亦有大造。 离质声香亦复如是。 随声香至亦耳鼻处大种所造。 是何妨耶。 故汝所难于我无违。 今助章主云。 若约疏造我亦许之。 若约亲造此亦不然。 凡亲造义同聚大种必造同聚色不造异聚。 色所至处大既是异聚。 岂得亲造。 又违五十四能造所造同处不相离文故。 汝所救都无所报故。 前说善(云云)今云。 此释尤好。 【章】立因者即等五段之中此下第二明立因。 此中有二。 初举对法彰大造随变义。 后设问答明能造中立因有无。 【章】由大变异等伽五十四曰。 由三因缘大种变异。 今所造色变异而转。 一士夫用故。 二业所作故。 三由胜定故。 士夫用者。 谓由地大所打触故。 器差别故。 由差别故。 令所造色变异可得。 或由水所润等。 火所烧等。 风所燥等。 令所造色变异可得。 当知是名由彼大种士夫用故令所造色变异而生(已上论文)伽钞释曰。 此中器差别故者。 谓由本器别令余变异生。 如雨至海变成咸味。 若至地狱便成猛炎。 若至其地令长草木。 若随蛙哈口令为真珠。 皆为器别。 所以变异而生(云云)。 【章】若尔所防等明能造中立因有无有六中。 四前师难章主。 难云无色界定道共戒无依身。 故无立因。 故云约所游所防大造有立因者。 于无色界所防欲界身三口四过非大种久已断灭。 既无所防。 无能造。 岂依所防欲界大种。 造无色界定道共无表。 欲界过非表色久亡无所防。 故能造亦无无能所造无色定道共戒色应无立因。 【章】不可防他等此下章主返难前师。 不可二字应重读。 有二难。 一不可无色定中防欲界他有情非说名为依表业色无表色。 二不可将欲界他四大为能造造自无色界无表色。 有如是二难意也。 【章】此唯是彼等此正释通前难。 此者指无色定道戒。 唯者简别。 彰无余义。 又决定义。 彼者指对法论。 【章】远分对治对治论说四种对治。 一厌坏对治。 谓以如病如痈见多过患行。 厌坏五取蕴也。 二断对治。 谓方便道及无间道能断烦恼也。 三持对治。 谓解脱道由彼任持断得故。 四远分对治谓此后诸道由彼令先所断烦恼转远离故。 由远分对治力令彼发起犯戒烦恼。 所有种子转更衰损。 远防自身曾有恶戒。 即从过去大造今色以义名造。 曾有类故。 所以无色界望欲界非。 四对治中远分对治也。 【章】曾有类故等曾有者。 曾得也。 表无表章云。 非佛已外皆未曾得念念新生。 佛是曾得。 随旧住。 下疏五曰。 有漏别脱定俱等未曾得(势增)诸佛第二念已后无漏(修熏)皆曾得也(文)今云。 无色无表佛身无表同类也。 【章】二定已上等此举例释。 离欲界欲或少分或全分故。 已能损伏发起犯戒烦恼种子故。 第九品解脱道入根本初定。 是持对治。 二定已上远分对治也。 【章】论说防他等重破前师前师云。 如伽五十三说。 若于他处及自处现行罪时深生羞耻(文)前师由此文为防他身非证。 【章】能养造色二会违有三说。 此即第一说。 总明三说者。 第一说意眠等四缘约所造。 第二说意眠等四缘约能造。 第三说意眼等四缘约一切。 秋篠云。 案第二说此犹说养缘义。 若尔与第一说有何别耶。 解云。 第一说眠等四缘望所造色为养缘。 第二说眠等四缘望能造四大为缘。 【章】大望造色等下约能造四大为因生造色果。 辨能造四大有七因(牵引因。 生起因。 摄受因。 引发因。 定异因。 同事因。 不相违因七因也)义。 【章】总有七因此辨大望造色为因有三说。 一十因中除相违随说观待三因。 以余七因辨。 二除随说相违二因。 余八因以明。 三但除随说一。 以余九因辨。 此章所明三说如是。 然对法疏二举二说辨。 故与此章相违。 初说云总有八因。 此章七因加相违因。 后说云有九因。 十因中但除随说。 对法抄八因非此章八因。 未详相违所由。 偏知章主巧妙智力作自在解而已。 【章】一牵引因伽三十八云一切种子望后自果。 是牵引因(云云)谓一切种子未润已前有牵引自果义。 引生果云牵引因。 二生起因。 同三十八曰。 诸种子望初生自果。 是生起因(云云)谓一切种子已润已去有生起此种子义。 生起自果云生起因也。 无记法中。 伽三十八曰。 当知建立无颠倒因(简外道等之因)摄一切因。 或为杂染。 或为清净。 或为世间彼彼稼穑等无记法转(云云)今于此三因中。 但取无记法世间稼穑等而论今文能造四大为因。 所造色为果义。 以牵引生起二因辨故。 就无记法种子明牵生二因。 故今简余法种云无记法中也未润。 牵引因也已润。 生起因也。 【章】外谷麦等谓未润已润外谷麦等中。 能造大种有牵生二因义。 而生芽等造色果。 又芽茎等中亦虽有能造大种。 今偏相望为论。 秋篠曰。 未润已润者。 即如次显牵生二因也外谷麦等者。 明就现现相望有二因也。 【章】三摄受因等谓由六依处立此因中。 余但依士用依处(水土人功等)说。 除种子余所有诸缘雨露所润及士夫用等。 皆此因摄。 助成因缘名为摄受。 故除因缘。 此因通有无漏辨。 六依处中由第六真实见依处立此因者是。 即诸无漏见为一切有为无为净法为因。 此非今所用。 由前五依处立此因。 转三界有漏法中。 由第五士用依处立摄受用者今正所用也。 对法云。 如田水粪等望谷生芽等。 虽自种所生然增彼力名摄受因(云云)士用依处。 士用有二。 一约法名士用。 如眼根及种为士用依。 二约假人名士用。 人望谷芽人为士用。 地水等名作用。 作用疏于人功。 伽三十八曰。 无记因中皆有士用。 皆以地水等为士用因。 及锄治为作用。 今约法士用说摄受义。 即所造色生时以能造大及彼种子为士用依。 大望造时为亲缘故。 所余诸缘为作用依。 今明士用依故。 云士用依处所摄受故。 【章】四引发因谓由随顺依处立此因。 于三性有漏及无漏法上。 现种诸行能随顺同类胜品诸法立此因。 今且约无记法。 大造是无记故。 芽茎果等展转相顺望彼稼植若成若熟为引发因。 又周记曰。 即能造所造色。 或同时或异时引同类俱得(云云)。 【章】五定异因。 谓由差别功能依处立此因。 自性相称名定。 不共他云异。 如麦种生麦芽。 不生余菽豆等名为定异。 此因亦虽通三性说。 今且就唯无记法辨。 【章】引同类起此四字释引发因也。 此因虽引同类胜品。 今且大望造说故。 唯引同品无胜品故所以尔者。 能造安危必同故。 不云引胜品也。 【章】及自性故上句引字及是应言自性也此释定异因。 五尘大造各自相称为因别定。 故云自性故。 【章】六同事因此由和合依处以立此因。 于十因中从观待因至定异因。 以此六因名此因性。 此通三性有漏及无漏法而立其中今且约无记因。 始从观待终至定异。 同为稼植事得成熟。 谓如上诸缘和合同招一事。 名为内事因。 七因之中此六七二因不违前五。 俱辨其果。 故云摄前诸因也。 【章】七不相违因谓由不障碍依处立此因。 于生住成得事。 俱不为障一切法为性。 今且说无记因。 霜雹等望青叶色是障碍因。 无此障碍云不相违因也。 【章】无相违因谓此因由障碍依处而转。 大乘灭法不待因故。 如草木等遇霜雪时青色灭红色生等。 青色为红色为相违因。 凡因果相返方为相违因。 大望造色因果相顺损益必同。 故无相违因。 【章】观待因疏等谓如左右足相待为行步。 此疏远相依。 大与造色互亲相依。 不离名造。 故无观待也。 【章】立此二故秋篠曰。 能造所造相待而立。 岂无观待。 亦通观待立此能所造二。 故对法抄中作立此一故。 恐谬。 此章为是正。 【章】加相违因同曰。 无记因中霜等四大望其黄叶是相违因。 凡相违因者。 但与黄叶为因。 不与已灭青等为因。 即是能相违即因。 故名相违。 此果者谓黄叶。 是故大望造总有九因。 加相违故(云云)。 【章】能为八因对法疏中云亦为八因。 然列八因与此章相违。 彼疏除观待因加相违因。 然彼疏第二说加观待。 三说并观意无相违。 【章】染净因中瑜伽三十八说三种十因。 以其中无记十因。 此章前段明大望造色有七因已。 今此段以染净十因。 明造色望大有八因故。 今简云染净因中也。 【章】律不律仪明净十因中。 辨律仪戒定俱戒未润已润者。 彼诸净法未为善友力等所润于后自果名牵引因。 被润已去名生起因。 就染十因辨不律仪戒(无表色)未润已润者。 彼诸染法未为贪爱及恶友等力所润。 于彼自果名牵引因。 被润已去名生起因。 由染净所造无表色中有此二因。 即能引生当来爱非爱异熟四大。 故云造望大具此二因定俱戒。 此中不举道俱戒。 后唯无漏不灭异熟果故。 此染净因就有漏善恶色业种感当来异熟大种色而明故也。 【章】作用依处等秋篠曰。 心心所生皆具五依。 造色望大非是心等故。 五依中唯有作用依处摄受。 即除种子及亲助缘。 余疏助缘所造望大具定作用。 疏助方能引生后异熟大云作用依处所摄受故(云云)信培曰。 前段约士用依处。 今约作用依处。 应有别意。 如上云谷麦等望芽等时。 诸缘可为士夫相。 又今如善恶色业种望异熟四大时。 诸缘应作具用。 故前后所约异(云云)基辨曰。 信培所言尤尔。 今助释云。 谷麦等望芽用亲故为士用依。 余疏者为作用依。 如土水等。 今所云善恶色业望异熟四大。 用疏缘故为作用依。 【章】六定异因秋篠曰。 凡定异者自性相称。 谓善业定引人天爱异熟四大。 恶业(色)引不可爱异熟四大。 而其中色大引色大。 非声声大引声大非色。 此定亦异。 定别能招等同曰。 自性相称名定。 不失他名异。 所造于大色唯引色大非声。 声唯引声大非色。 如是色定招自异熟故具此因。 【章】七同事因同曰。 上因中除随说因。 余五种因于生住等事有和合力。 同辨一业故名同事因。 所以除随说因。 随说因者。 言说与法不相和合。 势疏远故。 不取为性。 因既为疏。 其果亦尔不相违因其义易知。 【章】能引自类等。 此明引发因相释除所由。 造色望大是异类也。 不能为同类引发因。 故除之。 谓恶业(色)引无记果四大。 是异类故无引发因义也。 【章】除相违者今问。 善恶业(色种)感无记果。 既是因果性相违因。 何故今造色望大为因除相违因耶。 答。 相违因由障碍依处立。 今造色因望无记大种果。 虽性相违于招感果全无障碍。 善业招可爱。 恶业招不可爱。 自定异故无相违因义也。 【章】或说有九等是第二说。 且无记因中芽茎果等展转相续。 望彼稼穑若成若熟为引发因。 能造所造互相引发故有此因(已上秋篠)基辨云。 善恶业(色种)感无记果。 虽是异类且取善业感可爱果。 恶业感不可爱义边。 为引发同类义故加也。 【章】或为十因等是第三说。 秋篠举古师解曰。 古师解无记十因云。 劫初之时无有谷子。 随以假名说谷名子。 为随说因。 故有谷子之名。 而有谷米之果为己有因。 为观待因。 乘名求谷。 故以致田农。 为种植因。 今云牵引因。 子能生芽名为生因。 今云生起因。 水土润养名为摄因。 今云摄受因。 芽出茎叶为增长因。 今云引发因。 稻还生称粟名自种因。 今云定异因。 揽前七因和合辨果为共事因。 今云同事因。 霜雪杀其生令谷果成实为相违因。 风日令燥得不烟坏为不相违因。 谷子得果遂具十因。 余一切无记物皆例同。 然古师所说因生诸法皆具十因。 故此第三说即当古师义。 剽法师等古德皆作此说(云云)。 【章】六因造者自下第三明六因造。 六因造者。 一同类因。 二遍行因。 三俱有因。 四相应因。 五异熟因。 六能作因。 解云一同类因(唯有为法与所生果类必同故。 又解。 真如先隐后显。 性类既等亦同类因)二遍行因(唯取有为惑品为此因体。 亦通亲疏。 依萨婆多。 十一遍使及俱有法名遍行因体。 苦下有七。 五见疑痴。 集下有四。 二见(邪见见取)疑痴。 由此十一遍与五部染法为因名为遍行。 遍行则因持业释也。 已上光记。 又俱舍颂曰。 遍行谓前遍为同地染因。 光释曰。 前遍者。 唯取前生遍行诸法为因。 此遍行诸法即是十一遍行。 随眠相应俱有法。 与后同地染污法为遍行因○若依大乘。 总取见断为此因体。 由迷谛理染养本故。 皆是有力能长染故。 并通种现。 又准义释。 亦通修断。 如末那惑遍能增染。 岂非此因。 余六识中所起修惑展转亦有相增长义。 故亦遍因也。 非恶遍缘遍增方是)三俱有因(但取有为。 由此因体与果并生。 无为无生故非此体。 依萨婆多。 将大望造非俱有摄。 有性异故依大乘宗。 亦俱有因亲相生者。 纵有异性俱时有力亦俱有因。 大乘说四大或俱不俱义。 或先一大后余大生。 或先大生造色后起)四相应因(唯是心聚有为为体。 唯是有缘。 若现心所疏相应因。 心是同时。 若以心种生现心所。 与果心俱。 取果之时定非同念。 此识中种生相应故名相应因)五异熟因(唯取不善及有漏善为此因体。 若无记性名言种子非异熟者是同类因。 非异熟因)六能作因(以一切法为体。 由一切法望所生果。 或住不障。 或能引生。 皆有能作所生果用。 故名能作。)。 【章】现行六因等秋篠曰。 现行六因显扬十八说皆增上缘者。 非正论文。 取意引之(云云)信培曰。 此非取意引之。 皆增上缘言章主评(云云)今云。 秋篠说为是。 显扬十八具列六名。 破除异熟余之五因。 萨婆多计有六因五因因缘性能答增上缘。 今彼部师依现行法立六因。 其中五因为因缘故。 论主破之。 尔异熟因云善不善业招无记果。 义与大乘无别。 所以不破。 显扬论中随余部意唯述现行六因。 非如摄大乘成唯识等。 约种子说六因。 今标此等意云皆增上缘。 故云取意为胜。 【章】对法第四等彼论四说因缘相云。 又自性故(能作因)差别故(异熟因)助伴故(俱有因)等行故(相应因)增长故(同类因)随碍故(遍行因)摄受故是因缘相秋篠解曰所以名能作因为自性者由依因体有能作果用。 故于因体建立能作因。 问。 以益因能作果名能作因。 即一切因皆能作果。 即应一切因皆能作摄。 如何得更有余五。 为答此问故。 言当知一切因皆能作所摄。 为欲显能作因有多差别故。 能作因外更立助伴等五。 余五所不摄者皆入初能作因摄故五因外别有能作因。 即是自性。 通六因体。 其能作亦通后五。 故云一切因皆能作因。 【章】为显差别等虽能作体宽通遍诸因。 就能作中有别胜力。 名体相显为五因也。 此云差别。 其余有不可摄五因能作用者。 别立云能作因。 故能作中仍有多法。 故云差别。 即能作中有二十种差别之义。 如论广说。 对法疏曰。 一能作因差别成六(云云)。 【章】若依因缘等二明大乘所说依因缘辨六因非大造义摄大乘论唯识等说者。 指成唯识第二由摄大乘说因果同时文。 文云。 阿赖耶识与杂染法互为因缘。 如烟与焰展转生烧。 又如束芦互相依住。 唯依此二建立因缘。 所余因缘不可得故。 无性释曰。 若说五因为因缘者。 即异门说阿赖耶识同类遍行异熟三因。 若离任持熏习因性不相应故(乃至)相应俱有二因如彼广说(云云)今章主意种子望现时非俱有因。 亦为能作俱有相应遍行。 谓种子有能作果用。 故名能作。 此因宽故。 亦与俱有果法为因。 故名俱有。 心所相顺同取所缘。 故名相应。 识中心种生相应。 故名相应因。 言遍行者。 遍者普义。 行即因能行果。 或复行者缘义。 遍缘染法。 亦如贪种。 即能增瞋等使种。 令其增长诸余使种类亦同然。 非俱惑种增种。 亦种能增现故种望现具有四因。 种望现行性各别异。 又复同时非同类因(已上)神廓摄论疏释。 与章主别广引如义镜中。 又对法疏二(十丁)云。 摄论唯识等说种子望现非大造义(云云)今云。 大造现现相望故。 无种现相望为因义也。 【章】种望于种亦为同类。 谓种子前后自类相生即为同类。 此即因缘同类因义然无异熟。 种现相望种种相望共皆无异熟因义。 异熟因是增上缘摄非因缘故。 种现及种种之相望是因缘非增上缘。 【章】大望造色皆非六因大种造色皆现行法现现相依皆非因缘。 故依因缘辨六因中。 大望造色皆非因缘造望大种。 且如所造善恶无表业。 能感彼无记大种果故。 造望大种(当来异熟果大种)为异熟因。 虽是现行而亲相依感故(善业招可爱四大不善业招不可爱)假名因缘故。 依因缘辨六因中。 造望大种有现为异熟因义。 此异熟因通感当现真假异熟。 然对法四言。 引摄当来一向不相似无覆无记自体所摄异熟果者。 且约殊胜报而说。 故引当来真实别报因亦此因摄广如基范两师对法抄中。 【章】今依增上缘等第三约增上缘辨六因造。 此约现现相望辨。 如上所明因缘六因非大造义。 今此文已下所明依增上缘六因造。 正辨大造义。 故云今也大望造色等者。 四大种现行为因。 造色为果。 辨六因造唯有三因(能作同类俱有之三)。 【章】一能作因等秋篠曰。 瑜伽中边说十能作。 不过对法二十能作。 此因宽通。 故遍诸因。 因体有能作果用。 故就因体立能作名。 造色种现于中与力不相障碍。 此即大种于彼所造有能作用为彼因义。 【章】二同类因。 秋篠曰对法云增益因。 谓由因有增益力生增胜果。 即增益属因故云令增长故也(云云)。 【章】令增长故今云。 非同类无增益义。 如善与恶是异类故互不增益即有损害。 故云同类因令增长故也。 【章】对法文中等下会种现相望违文。 意云。 对法论中大望造色说同类因。 约种现相望而言。 种谓前念所熏自色种。 后念生自色现行云同类因也。 又种种相望同类因。 非大望造色明同类因义故。 非此章今所明。 今此章中所明约现现相望。 大望造色说同类因也。 秋篠曰。 同类因有三。 一种现相望。 二种种相望。 三现现相望。 彼对法论约种现相望说同类因。 故云引后果生。 后果者即现行果非言后念种望前念种名果。 今此章中大望造色有同类同者。 亦依现行相望而说。 非种望种。 (云云)【章】三俱有因等秋篠曰。 对法云助伴因。 即是诸法相助有力决定俱转。 名为助伴。 对法显用故云助伴(云云)。 【章】大种造色等秋篠曰。 此因虽通色心及心所等。 此中略依能造所造色说(云云)必俱生故者。 于造色一聚中。 或一能造大。 或一所造色。 亦必俱转相助。 不得相离。 故云必俱生故也。 【章】非是同时等简小乘俱有因以同一果义立。 小乘宗中依婆沙十六。 评家云同一果义是俱有因义。 又正理十五云。 有为法一法果可为俱有因。 二论意同。 正理论意以互为果名俱有因有过失故。 更释言。 有为法中展转有力同得一果者名俱有因。 若依入阿毗达磨论。 诸有为法更互为果。 或同一果名俱有因。 俱舍论师云。 彼论后造。 云互为果。 学我世亲阇梨(已上秋篠)今云。 同一果者。 婆沙评家云四大种体若有遍增。 若无遍增。 地为三俱有因。 三为地俱有因(云云)意言水火风三同为因得地一果。 亦地为水火风各各俱有因。 同得水火风三各各一果。 是同一果义也俱舍论主破是立互为果俱有因义。 对法论中所说助伴因义是互为果义。 互为果者。 大望大种。 造望造色。 俱生决定亦名助伴。 如想受相望。 虽同心所亦名助伴。 色法亦尔。 色聚中或一能造大。 或一造色亦必俱转。 相助不得相离。 此即约互为果说俱有因也。 周记曰不同小乘同得一果名俱有因。 具如彼说大小四相为俱有因同得一果。 今者俱与俱法为因非必要须同得果也。 (云云)【章】非心心所等下简大造相望六因中无者。 大造非心心所。 故无相应因也。 相应因者。 心所相顺因缘取所缘境。 故名相应。 识中心种生相应。 故名相应因。 大望造色无相顺同取所缘义。 故云无相应因也。 【章】非善恶业等谓大种为异熟因。 无招异性造色果义。 故无异熟因也。 能造四大非善恶业。 故望所造无异熟因义也。 【章】非烦恼性等谓大造非烦恼性。 遍行因但在染污性。 故云无遍行因又惑种增种亦增现。 故种现相望有遍行因。 大望造色现现相望。 故云无遍行因也。 【章】造色望大亦为等此下二明造色为因大种为果六因有无。 故虽有三因与前别。 无同类因。 有异熟因。 此为异也律不律仪。 善恶色业种上无表色(造色)为因招当来异熟四大。 故为有异熟因。 及定俱戒者。 但有漏定共戒有异熟因义。 无漏定共道共无招异熟果义或为四因。 此第二说也。 加同类因者。 秋篠曰。 同类因有二。 一因缘摄如种望现种望种等。 二非因缘摄。 如现望现等。 今由现现相望造大为同类因也。 如引发故者。 秋篠曰。 同类因得等流果有二种。 一生起因摄同类因得等流果。 如伽六十六云。 生起因有等流果。 色有果法(文)以此文证同时前后皆同类因。 二引发因所摄同类因得等流果。 如伽论云。 以前种子所生起果。 望后种子所牵引果。 名引发因得等流果(文)故知现行前后相望亦同类因。 今牒后引发因中得等流果同类因。 故云如引发故无余可知者。 造色非心心所。 故无相应因义。 亦非染污性故无遍行因。 准上大望造中可知。 故云可知也。 【章】此说同世等此下第四约世说大造义。 于中有二。 初标自宗。 二总结自宗兼简小乘。 初中亦二。 初明同世造。 二明异世造。 此即初也。 同世造者。 秋篠曰同世异世造义大小二宗同说而义有异。 小乘所说同世造异世造义。 如婆沙百三十二广说其相。 今此章中唯说大乘义。 若诸有对所造色等。 必同世造非异世造。 若诸无对色无表等。 亦异世造不必同世。 如前所说大造色唯有三因。 造色望大亦有三因者。 唯据诸聚处中所有有对所造色及现在所有诸无对无表色等说有三因。 故云此说同世非别世造也。 【章】依处而有秋篠曰。 言处者石末尼云诸聚处也。 故对法四曰。 如四大种及所造色。 随其所应非一切聚定有四大及色等所造。 若于此处有尔所量。 此必俱生互不相离(已上论文)既云若于此处有尔所量。 明知处者即聚处也(云云)基辨云。 依处而有者。 如同处不相离之处言。 秋篠所引对法论意尔。 又可处言上所言。 造有二中即质造必同处之处也简必假籍疏远造。 是就异世论故。 如上已辨。 【章】唯律仪色等下明异世造。 秋篠曰。 简去同世造有对色。 持取世造中无对色。 故标唯字(云云)基辨云秋篠但以简持义而释。 今谓此唯言有简持及决定二义。 简持义者。 简不律仪色由现行法建立者。 及造色为因大种为果有异熟因者此同世造也。 今所言律仪色者。 别脱定共道共无表色。 非云招异熟大边。 此所防七非在过去。 其七非于异熟无记身语色声上而起。 论其性则唯无记色声也。 此色声从大造。 今约先过去所防七非身口色声大种。 则无此现在无表色边立此异世造义。 非云过去色声无造色。 又以决定义释。 则如不律仪无表色。 若由显扬说。 由现行法立无表色。 此同世造。 若约造使杀等论恶无表。 则此异世造。 故于不律仪色可言或同或异。 不决定故。 今此律仪无表决定异世造。 故云唯也。 又可简小乘有对色异世造亦云唯也。 过去大种。 明依不现行法立色是异世由。 谓所防七非在过去。 其七非大造现在所防无表色故。 【章】有漏色声等下明律仪色中通道共亦可论。 秋篠曰。 此亦就异熟因彰异世造义。 准上出体具应云有漏色声唯无记性假性通三(云云)基辨云。 此释未稳。 文段非别义文势故。 今解云。 上句所言唯律仪色中。 有无漏有漏无表色故。 今彰其差别云有漏色声等也。 有漏色声者。 别脱律仪及有漏定共无表色也。 此所防身口即色声非。 于异熟无记性色声所起。 故云唯无记性也若无漏位等者。 道共无表色念念无漏善故。 前念过去所防色声大种。 是善为因造第二念现在善无表色是虽异世造前后念俱善也。 此为漏无漏律仪别。 虽有如是别。 同是异世造。 过去大种造色。 故上云唯律仪色也。 【章】故但应知等秋篠科云。 此下第二总结自义。 兼简小乘(云云)今云。 秋篠以此文为下文首。 今不尔。 此二句结上唯律仪色已下文。 故谓承唯律仪色已下文。 但谓简小乘有对色异世造及不律仪色不决定。 此中者。 指唯律仪色已下说。 【章】应如是说等今立科云。 下第四约识变三世明大乘同异世造。 过为现因已下文。 与对法疏文大有相违。 信培评曰。 义林章文与对法疏有异。 秋篠虽设救。 大有妨。 如对法疏无妨(云云)又信培评曰。 大种造色种种义门。 于大乘中不委细论。 多据小乘建立。 此同异世造论如婆沙百三十二广分别(云云)今详曰。 信培所评大害自他。 不可依用。 大乘施设建立于离言说真如境界。 二乘施设建立于蕴处界显扬论诚说。 云何云据小乘建立大乘耶。 复文殊问经说小乘二十部皆从大乘出。 若如信培云大乘建立据小乘。 则云何佛说小乘从大乘出耶违背佛说。 不可依用。 小乘由计执安立谛教故。 自设多义。 大乘非安立谛。 是正观故。 所论文虽少义意大有余。 后学勿为信培说所诱矣。 又云。 以此章文与对法疏相违。 秋篠救释为有妨害。 今云。 不尔。 秋篠与婆沙说对论设释。 以不可会强为会释。 此亦不稳。 今云。 章文云过为现因。 对法疏云过非现因。 对法疏意遮过去实有。 立现现相望为大造因。 此亦虽有理。 非今章所论也。 如今章所论定。 成立异世造义。 故不立过为现因义。 则上文云过大种造现因义不成。 故章中文以为是正。 现本对法疏文字尤有写误。 信培校刊所未尽也。 今由大乘识变三世释过为现因已下文。 谓如成唯识二说。 大乘缘起正理。 谓此正理深妙离言。 因果等言。 皆假施设(大乘中唯有现法)观现在法有引后用。 假立当果对说现因(现在法上假说所变未来名当果。 对此假当果说现法为因)观现在法有酬前相(熟变相等)假立曾(过去)因对说现果。 假谓现识似彼相(似过去相。 似未来相)现。 如是因果理趣显然。 远离二边契会中道。 诸有智者应顺修学(已上论文)由此唯识论意。 过为现因者。 由大乘缘起正理以成异世造义。 大乘中说唯有现法过未无体。 故观现造色法有酬前相。 假立过去大种为因义。 对说造色为果。 非过未因者。 过未无故无过未可观相。 如无以龟毛为因兔角为果可观相。 故云过非为过因。 亦非为未因也。 现为现因者。 由此正理以成同世造之义。 大乘中说唯有现法故。 观现现相依而有为造义。 立同世造义。 及未来因者。 唯有现法故观现在造色法有引后异熟大种用。 假立当果对说现因。 故云现为未来因也。 未非未因等者。 明过未无体无可观相故。 为因为果义不成。 【章】此中不说等下遮小乘说。 此中者。 此大乘中也。 因果俱无故者。 明不说过为未因由。 过未无体故。 为因为果义不成也。 此遮三世实有计亦非后际等者。 后际未来大种为前际过去造色因义不应成。 应因先果后。 云未因果。 则因果倒说故。 【章】辨因造已此结因造。 十因造六因造共结成已。 【章】缘造云何等自下第四明四缘造。 现本作为一增上非也。 一本作唯一增上为是现行相望等三句。 明非因缘义。 成增上缘义。 生等五因二句。 明大造增上缘由。 非心等故二句。 明大造无等无间缘所缘缘义。 【章】此因缘造等正结成文也。 此言指如上所明。 因者如上所说十因六因也。 缘者四缘也。 总相今总相分别也。 【章】依有无漏等结略别门分别。 有四门一有无漏门。 二三科分别门(章云十二处)三三性分别门。 四三界分别门。 初有无漏门者。 大种造色俱通有无漏也。 二三科门者。 大种造色虽通三科。 章中但由十二处分别但除意根处。 非造色故。 三三性门者。 无漏大造一切唯善。 有漏大种唯无记性。 造色实者唯无记性。 假通三性。 四三界分别门。 大种造色唯在欲色。 非无色界。 约九地说五地所望。 谓欲界及四静虑。 是故离第四静虑染时及究竟断。 如婆沙百二十九说(已上秋篠)。 【章】绮互相望等秋篠曰。 眼处大种望眼处大为二因一缘(二因者。 俱有因同类因。 俱生互相望为俱有因。 前生与后生为同类因一缘者。 增上缘也。 谓不碍生及唯无障也)若眼处大望余处大但一增上。 乃至法处大种望法处大为二因一缘。 亦望余大种但一增上如前。 应知如眼处大望眼处大。 耳等大相望辨同缘多少如是。 又余处大种望余处大皆亦如是。 此即以大望大辨因及缘也。 所又造望所造为三因一缘(三因者。 俱有同类异熟之三。 一缘者。 增上缘也)十二处中互相望说。 准前如理应思。 如十二处相望而说。 三性三界相望而说。 准此应思。 此等义门如毗婆沙一百三十八极细广说。 恐文繁广且止一隅。 然大乘中未见其文理。 必应尔故云皆如理思(已上由秋篠)。 安永第九庚子十月十五日于东都。 法苑义林师子吼钞卷第十九释基辨撰大种造色章(第五门已下)【章】同异大造相望等自下第五同异大造相望辨造。 此中三段。 初标牒分科。 即此文也。 今云。 同者类同也。 谓类同大种造色。 如异熟类大造异熟类色是也。 又即质大造同处云同也。 异者类异也。 谓类异大种造色。 如长养类大种造异熟类色。 及三类互造等是也。 又离质大造异处云异也。 【章】类异有三等自此文至(八丁右八行)非辨体故。 多依五十四文以说类异。 论文章文相杂为文。 若由小乘。 类异有三说。 一云四类(异熟长养等流变化)二云三类(异熟长养等流之三也。 变化摄长养中)三云二类(异熟长养之二。 以变化入长养中。 等流入异熟长养中)评家曰。 第二说为善有四大种非二所摄故。 如婆沙百二十七说。 评家说同大乘记。 【章】一异熟类秋篠曰。 今此章中异熟为初。 等流为后。 伽五十四等流为初。 长养后列。 又伽第三长养为初。 异熟为后。 此法饰文。 生学者解不可致怪(云云)基辨解云此章约本末为次第。 异熟大造根本。 故为初。 长养第二念已后。 故为中。 等流于此二上立故为后。 又五十四说约宽中狭次第。 等流在异熟长养二。 故宽通。 异熟虽通等流长养。 不通非异熟者。 故为中。 长养但在四长养。 故是为狭。 又伽第三说约可知难易。 长养易可知故在初。 等流亦虽易知。 在异熟长养二非如长养易知为稍难知。 异熟其相尤难识。 故为后。 又问。 以何异熟云类耶。 答。 对法疏曰。 通假实异熟名异熟。 故今云异熟类。 实者第八识。 假者初念已后至命终体。 是异熟名异熟生。 有此二类故云类也。 【章】一业生等伽第三曰。 异熟生有二。 一异熟体生当最初义。 二从异熟生名异熟生。 当此中相续义(云云)由此文证第八识名为异熟。 亦名异熟生也。 对法论中假实相对说名异熟。 第八识但实异熟。 余诸识等异熟生者。 假异熟义名异熟也。 二相续。 此三字下恐后时转者四字落脱欤。 对法疏中有之初是总异熟。 此约总报别报释。 总引业之果。 别者满业之果(如抄)或初是。 此约先业所生有初后不同分二种异熟(如抄)。 【章】二长养类秋篠曰。 由彼食等长养缘故。 令彼色心体相增盛通名长养。 后从前起名长养流(云云)。 【章】一处宽通古有三释。 一伽抄云。 谓体增宽遍满处所。 仍旧相状转增。 二玄范对法抄云。 谓养瘦令肥等。 三秋篠云。 唯在色法。 色有方所。 故有此长养(云云)。 【章】饮食睡眠等。 此云四长养。 六十四中说五养缘。 于此四加避不平等缘。 又六十四说是为二长养。 一任持长养。 二不损害长养。 初饮食为任持长养睡眠等三为不损害长养。 根尘色法申食等四缘而得长养。 故云饮食等之所长养也。 【章】二相增盛伽抄云。 谓令色光洁(云云)玄范对法抄释同伽抄也。 秋篠曰。 相增盛者。 通长养色心。 心无方所故(云云)。 【章】亦由食故。 亦者亦处宽遍。 由食故者。 与处宽遍同由饮食故。 体相增盛也。 秋篠曰。 余心心所长养流体。 亦由饮食体相增盛故。 云亦由食故。 余准可知(云云)【章】彼所依故伽抄云。 彼所依故者即睡眠梵行(云云)意云。 彼者指睡眠梵行。 以色心体相增盛为睡眠梵行之所依也修胜作意。 伽抄云。 即定也(云云)。 【章】长时淳熟景师以四句配四长养。 由食故者。 即饮食也。 彼所依故者。 即依睡眠也。 修胜作意者。 依梵行也。 长时淳熟者。 由长时中。 熟修等至亦能长养心心所(云云)伽抄中以此句不别举配。 为总结句。 【章】三等流类秋篠曰。 前后相似流类云等流(云云)又景师曰。 除前异熟长养色外所有善恶色声。 威仪工巧变化所有色法。 及器世界五尘。 是等流体也。 但是异熟长养为流体。 若小乘中异熟长养不说为流。 以无体故。 若大乘中前所云异熟类及长养类前成后生。 自类相生云异熟等流长养等流。 离前二类外无有别异熟等流长养等流故(云云)。 【章】一异熟等流。 前所云异熟类前后相似自类相生也。 【章】二长养等流前所云长养类前后相似相生也。 【章】三长养等流前异熟长养色外所有善恶色声。 威仪工巧变化所有色法(大种造色)及器世界五尘。 此等诸色旧相改变名变异等流。 伽抄云。 谓变旧相如青变黄清变浊等也(云云)景师云。 黄色入青即变成缘。 缘是黄流也。 名变异等流(云云)范云。 皆有长短大小肥瘦等。 变故名变异等流(云云)本性等流。 除前异熟长养色外所有善恶色声。 威仪工巧变化所有色法。 及器界五尘。 住旧位相续生灭名本性等流。 伽抄云。 亦名自性等流。 谓住旧位相续生灭也(云云)景云。 异熟长养之别名流之体也(云云)范云。 即异熟长养外所有诸法自性。 皆名自性等流(云云)。 【章】五根唯有等下明类果大造。 有二中第二约法摄流多少。 此中有四。 初约五根辨三类有无。 二约非根色辨三类有无。 三重释前说色法具流多少。 四约界辨长养具缘多少。 今即初也。 五根者内色胜义根也。 具二异熟二长养。 五十四云。 又诸色根当知。 由二种流有得流转。 以诸色根离异熟长养相续流外无别等流流(已上论文)秋篠解云。 三种流中无第三等流流。 其异熟长养中所有等流者。 即是异熟长养所摄故。 但有二故云离此二外无别等流(云云)又设问云。 诸色根中无根性等流。 其义可尔。 打触诸根既有变坏。 何故无有变异等流耶(已上设问)以伽抄答云。 此中不说亦得言无。 而本论意具对本性等流流俱说有二。 理亦可说(已上伽抄)此依三类体别而说者。 彰今无别等流。 是无变异本性二等流义。 秋篠释云。 约等流义有通有别。 若异熟长所摄根尘自类相生名等流者。 是通非别。 即四种中前二等流。 若除异熟长养色余所有诸色自类相生名等流者。 是别非通。 即四种中后二等流(云云)今文云无别等流。 约别等流非通等流。 故三类中等流者。 唯据后二等流。 今云体别而说者。 彰三类体别即别等流也。 【章】非根诸色具有三类。 下约法摄中。 二约非根色辨流多少。 此中四文。 初总明。 二简色尘。 三简法处色。 四明外器等色。 今即初也。 本论(五十四)云。 若非根所摄色当知具三种流(已上论文)具有三类者。 有三师解。 一章主伽抄云。 具三类者。 谓异熟长养等流。 等流即变异等流也。 亦有本性等流。 此中总言。 应云内扶根尘具异熟长养。 其外尘唯具本性流无异熟长养。 以非内身故。 今如是说(已上伽抄)二景云。 具三种流者。 有情身中色等五尘有异熟流长养等流本性等流。 非情五尘唯本性等流若道理言。 内外五尘亦有变异等流。 有无不定。 故不说也(云云)三范云。 具三流者。 总举非根所摄诸色。 明有三流。 未必一一皆具等流异熟长养。 如善恶假身语业及外器等。 唯等流流。 无余异熟等流。 若外器等有定集养者。 亦可通长养(已上)。 【章】或此不说声界等二简声尘。 或此不说者。 秋篠义镜中作二解。 一云。 有本云不说声界者谬也。 五十四说又此说色界亦有非异熟声(已上论文)声界者。 伽抄云。 以声种子有相续故。 声界是异熟。 现行间断灭故不名异熟(已上论文)又云。 界者因也。 即造色四大是。 此大是异熟所生。 声非异熟。 即当第三转声。 声从根生(今云。 章家意业为第一。 四大第二。 根为第三。 声即从第三根起。 故云第三传声。 业望共声疏远非因。 故云声非异熟也)秋篠云。 此文云内五尘中声尘有异熟流者此说声界。 不说声体。 以其声体非异熟故二云。 又解有本云此不说声界者。 此亦好也。 俱舍第二云。 声无异熟生。 光法师记云。 谓十八界中除声界。 余十七界少分是异熟生。 故知不说者亦是好也(已上义镜。 今云。 信培评此第二解。 云何远求小乘说。 对法论中说声有异熟非异熟。 二师说俨然。 而不判胜劣故取舍任意云云基辨云。 信培斥秋篠未稳。 对法论中说声界非异熟此随转理门。 同小乘说也。 秋篠就本而论为稳)基辨云。 现本作不说不可也声界非异熟小乘所立。 大乘以声界异熟为宗故。 今文云或此之此言。 指上句非根诸色中声。 亦指具有三类中异熟类。 故不云此说声界则前后文理不通。 故无不字本为正。 又若此文随转小乘立十八界中声界非异熟义。 则现本亦为好。 【章】除法处色等三简法处色。 上云。 非根诸色具三类中。 唯除法处色。 余诸非根色具三类也。 彼唯长养等者。 法处色中若假色(极略极迥受引遍计)但一长养除处宽遍通二等流。 若是定自在色。 或通处宽遍长养。 而无异熟。 【章】离根诸色等。 四明外器等色。 秋篠曰。 五尘有二。 一内二外。 若内五尘亲附根故亦有异熟。 如所依身内扶根尘等是也。 若外五尘疏离根故即非异熟。 如所依身外诸外器等是也。 今标外尘故云离根诸色亦无异熟(云云)问。 亦无异熟者。 为唯有长养而无异熟耶。 为非但无长养亦无异熟耶。 秋篠答之曰。 二义俱得。 若定长养外尘亦有。 而无异熟。 若报长养外尘中无故伽抄云。 其外尘但具本性流。 无异熟长养以非内身故今此章中就定养说。 故唯云无异熟不云无长养。 又伽抄意约报养说。 故通云无异熟长养。 故不相违(云云)(亦异熟之亦言。 亦法处色无异熟也)【章】于前色中等约法辨流多少有四中。 三重释前说色法具流多少。 此中有四。 初明内扶根尘。 二明内五色根。 三明法处色。 四因明心心所具三类。 今即初也。 秋篠曰。 言前色者。 今指四色。 一五根色。 二非根色。 三法处色。 四离根色(云云)信培云。 秋篠分四种色。 其中离根色者。 指何物欤未详(云云)今云。 此中非根色者。 扶根尘。 离根色者。 指外器色。 上来既明故不须释。 【章】四种等流一异熟等流。 二长养等流。 三变异等流。 四本性等流。 【章】无三类等者二明内五色根。 五根色唯有二类(异熟长养)无等流类即无本性等流也。 问。 等流有四。 岂无异熟长养二等流耶。 云何言无等流类耶。 秋篠答之云。 离异熟长养二类外无别等流故不说有。 今约本性说无等流。 又变异等流者。 无不定。 若打触有。 若不打触则无。 故不说有。 理亦应有。 如伽抄说(云云)。 【章】法处诸色等三明法处色。 有后三等流等者。 三等流谓长养等流变异等流本性等流之三也。 问。 此章云有三等流。 伽抄中云。 法处色有假有实。 定果实色有二等流唯一长养。 或通处宽遍。 又法处假色唯一长养。 除处宽遍通二等流。 如何与此章相违耶。 秋篠会之云。 彼伽抄意离相增盛长养流外无别等流。 故不举长养等流。 唯云有后二等流。 今此章中具举三等流。 故无相违(云云)又悉细释。 由伽抄及景师释云。 法处色中若极略极迥无实色体。 但是假想分折之时。 心之相分得等流流。 若无表色思种上假立。 得有本性等流流。 如善恶律仪有增盛义。 亦有第二长养流。 若定果色计所起色。 亦是本性等流。 二相增盛长养等流。 【章】诸心心所等四因明心心所具三类。 五十四说。 诸心心所有等流流异熟生流第二相增盛长养流(已上论文)秋篠解云。 酬善恶业诸心心所。 是异熟等流。 善恶心法及威仪工巧变化等。 是本性等流。 即前善恶法由食等缘体相增名长养流。 非是色法故无处宽遍长养。 故云无初长养也。 【章】色略诸蕴除由等。 约法辨流多少有四中。 此下四约界辨长养具缘多少。 五十四说。 欲界诸色具由四食及余一切长养因缘而得长养。 色界诸色不由段食睡眠梵行而得长养(云云)秋篠解云。 段食以香味为体。 色界无香味。 故不由段食。 凡睡眠起由三缘生。 一由饮食。 二依时节。 三依心生。 初之二缘通阿罗汉。 后之一缘但在凡夫。 上二界中无此等缘。 故不由睡眠。 此义广说如遗教论。 又由梵行持身唯在欲界。 上二界中无此等。 故不由梵行问。 梵之修胜作意亦通上界。 岂上界中无梵行耶。 答云上界天中虽修行意非持身。 唯为得定而修作意故。 上界蕴不由梵行之所长养。 唯由等持之所长养。 (云云)【章】三界长养皆通长养。 今云。 上二界中等持之所长养自易可知。 若随难说。 身在欲界修得上定。 由彼定力养欲界色心故。 欲界长养亦通等持。 【章】内外聚中随应等明类异大造有三中。 第三正辨类异大种造一切色。 此中有四。 初由论文辨造义。 二举证释前文云相依而有是造义。 三结成大乘义简非小乘。 四举异义释。 此即初也。 或有三二一等者。 辨随应之相。 谓若扶根尘等。 是有三类。 又若五根色等。 唯有二类。 无本性等流。 又若善恶假身语业色及外器等。 唯等流流无余异熟等。 此但有一类也。 又若外器云有定长养亦通长养。 可云具二类。 如是随应内外诸色具三二一类。 此等三类各有能所造。 各随其类名异熟大种造色或长养大种造色等。 【章】随应说彼等下明互为造义。 信培曰。 此随应言不稳(云云)今云。 此随应言就互为造而言。 故与上随应别。 信培为粗评。 不识之为不识。 嗟乎慎哉。 秋篠曰。 此等三类大种造色更互相望各互得造。 即释斯义略有二门。 一明三类四大各别造色。 二明三类四大绮互造色(云云)由是应知。 上随应言明三类四大各别造色也。 下随应言明绮互造色也。 说彼一切大种等者。 或异熟大种造色(乃至)等流大种造色。 随其所应互相造色。 相依而有等者。 是明互为造由。 三类能造所造同一处相依有故为名造。 次释云互得造义非定属义故。 非辨体故者。 若自体辨生名造。 则可云定属。 三类决定各别造故。 今大乘义不尔。 三类大造相依而有名为造。 故为互为造。 四大造色别造绮互造图。 三类四大别造色图。 初异熟大种造内身中异熟十色(眼耳鼻舌身色声香味触)二长养大种造长养色根及内外十一处色。 实色通二养(五根五境法处色合十一处色。 法处色中假色除处宽遍)。 三等流大种造等流外六处色(色声香味触及法处色也)。 三类四大绮互造色图一异熟四大能造定长养色声等(六十六云。 若定心思惟欲界有色诸法影像生起。 当言欲界大种所造等云云此欲界大种即通异熟等。 故云定长养色从异熟大种所造)。 二异熟四大能造等流色声等(如异熟色声能表内善恶思。 即各等流色声等此等流色声得从异熟大造)。 三长养四大能造异熟五根五尘(长养四大者。 即饮食等长养四大及根尘此被长养已。 亦令异熟根尘增胜宽广。 即由彼长大力异熟根胜。 此即由假藉造。 非亲造也)。 四长养四大能造等流色声等(长养色声能表善恶思业。 即名等流色声。 故此流色声从长养大造。 所余准知)。 五等流四大能造异熟长养色等(如饮食体是等流能造。 所造据此饮食。 非但能生长养色声等。 亦复令异熟根尘增胜)。 六饮食等中等流四大亦远相依。 令长养异熟色等或生或胜。 今为标释此等三类各别造色及互造义。 故云随应说彼一切大种造一切色等。 【章】五十四说等正辨类异大造中。 二引证释前文云相依而有是造义。 依大种生者。 景云。 初受生时先有大种。 处其处所余色依生即名为造(云云)此显扬五说依大种有余造色。 摄在一处名大所造之义也。 秋篠云。 论释造义云。 是同一处摄持彼义。 名之为造。 谓地大摄持同处之色名为造也。 今云。 同一处相依有名造义。 是彰前所云别造互造同一处具也。 【章】故诸大种等同科中三结成大乘义。 简非小乘下。 章主文也互得造义等者。 正叙大乘简小乘义。 谓彼必异熟大种能造异熟色。 长养大种能造长养色等。 更不能造异类色故。 小乘计云定属义。 不造余类类别决定相属故。 萨婆多等极微各别同聚体异。 同类各别而住。 不得互造是小乘定属义。 今以非言简非是已。 云互得造者是大乘义也。 大乘宗同类异类一切大种所造无别极微。 随所有聚皆相涉入互得造义。 谓若异熟类。 若长养类若等流类。 不问何类。 同在一聚中相依而有皆名为造。 非但异熟大造异熟色。 长养大种但造长养色等。 云此彼互得造义也。 【章】此中或可等同科中四辨异说。 秋篠曰。 此第二说也。 对法决云。 问。 四大有三。 异熟长养等流。 若得互造不。 法师云。 各各别造。 不互相造(已上决文)今引中云自类造者。 即当彼师义。 然对法决中法师云者。 未详何师(云云)(已上秋篠文)今云。 文中各依自类者。 三类随应各依自类。 此亦不然下。 章主辨异说。 相依有者随应等者。 三类相依有中随其所应云各互造。 前说是大乘义故为尽理。 简异熟长养二种四大造其异熟长养根时。 为前后造。 为同时造。 神泰师叙此义云。 若异熟根最初先生。 长养后生。 即异熟大先造异熟根。 长养大种后造长养根。 若异熟根同时有长养根。 则二种四大同时造之(云云)问。 此义为相依有互造义。 为各各别造义(云云)答。 约四长养义则初生但有异熟大。 根先生后得长养缘故。 第二念已后互为造义。 又约五长养义初生时羯蓝时赤白二谛不避不平等缘。 异熟大种不造异熟根。 初刹那时避不平等。 长养大种与异熟大互相依有。 可谓得互为造义。 秋篠由对法决说。 但就四长养。 辨之为不尽理。 【章】即离大种等第三辨即离大造。 此中四初略明二造。 二举证明离质造。 三明通即离二质造者。 四明悬造义。 今即初也。 此标牒文现本作大种不是也。 秋篠曰。 准初标句应云即离大造也(云云)今云。 秋篠之说尤好。 谓所造色等。 伽抄曰。 造有二义。 一实亲造。 此必同性。 非异性造。 必同类造非异类造。 有漏非异。 无漏必类同。 必同界造非异界造。 定散必同非异能造。 此等名为即质造义。 二假疏造。 此疏相依亦得悬造。 未必同性。 初实亲造唯在即质。 后假疏造亦通离质(已上秋篠引用)。 【章】五十四说等第二举证明离质造。 此中有二。 初引瑜伽文证。 二引显扬论证。 今即初也。 秋篠曰。 初即质造其义易解。 后离质造难知。 故引文证释(云云)五十四论文曰。 又离轮外所发光明所余大种及与香等皆不可得(云云)伽抄释云。 西方二说。 一解云。 有离质造色。 如日轮光远从轮大造。 非俱处有大。 以此文为证五因中持因。 此据离质大谈。 二解云。 亦有大造如光至大亦有别造。 其光等有热由本论中火大为缘故引生。 微细不可得。 此中言无。 如光中岂无热触。 热触言假。 即以火大为体岂有热触离火生耶。 故知亦有。 若光大日中热触。 还是日轮中火热。 分热非造。 光色火大也。 声准是知。 问。 何故无香味耶。 答。 香味轻故。 光中即无。 色及热触重故。 定中亦有(已上抄之)。 【章】无居处所依等谓除日轮上余近远处。 是名居处。 言所依者。 能造大也。 其光至处若近若远。 无别能造。 但本日轮中有造光大。 故云居处所依也(已上秋篠)。 【章】诸律仪戒等二引显扬论为证。 诸者定共道共别脱三种非一故云诸也。 依不现行法等者。 范抄曰。 理实而言。 善恶无表种互相遮防。 显扬论中但望不善。 善身语有防不防。 故说律仪。 就防彼恶身语令不现行。 即于思种上从所防名色。 故云依不现行法也(秋篠引用)。 【章】不律仪戒等范抄曰。 其不律仪思种不防此恶身语故得现行。 由思种发此现行色。 故于思种上假立色性。 其现行色虽有表彰。 今不约现色。 但思种功能非是恶身语表。 故说思种名为无表。 约实亦得从所遮善色说不律仪无表(云云)(秋篠引用之)。 【章】即以所发等。 问。 若依现行法以所发恶身语色大种名造。 则应非离质造。 与现行恶色(身语)大种同时建立不律义无表色故。 答与现行恶色大种同时虽恶无表色起。 无表色于思种上防善功能立故。 现行与种子性相既异。 故名离质造。 所除皆名。 不相离造者。 即质造如上所明。 离质之外大种造色同处所者名即质造。 【章】其极略极迥等。 三明通即质离质者。 秋篠曰。 法处五中略标三色以明造状(云云)周记曰。 极迥离质极略即质(云云)今云。 所折粗色既通即离。 依此极略迥亦通即离。 造本粗色。 能造大种通即离故。 随此本质名即离二质造。 遍计所起亦随本质可谓通已。 【章】随本质释等说法处色本质中有二说。 初集量说。 疏所缘缘一切心生决定皆有。 佛地等说。 无分别智缘真如时亦变影像。 故诸心起定有本质。 依此义则法处色必有本质。 初极略色以欲色界十有色处及色无色定果实色以为本质。 次极迥色以欲色界色处为质。 无色界无别处所故。 此中所说皆由折破粗色所生。 故以为质。 非有彼类说为本质。 遍计所起以欲界十有色外及上二界中定所起色以为本望。 皆可话彼变彰像故。 故必有质。 若无本境。 皆用名教以为本质。 计识行相通见必影。 故知所缘定有影质。 二成唯识说。 疏所缘缘能缘或有。 离外所托亦得生故。 第八第六此诸心品所杖本质或有或无。 疏所缘缘有无不定。 若依此义极略极回遍计起色。 拆缘诸色因名教者。 本质如前。 依自寻思计诸我法空华兔角过去未来劫尽常微不因他教。 皆无本质。 如章主对法抄二(五十二丁)说。 【章】无色界无表等四明悬造义。 秋篠曰。 问。 三世诸色得悬造不。 范师解云。 大乘宗过未无体。 唯有现体。 故无悬造。 若由远相籍亦有。 由现在大种远引未来所造色起。 亦得假立以为悬造。 然非真造现在所造亦得假说。 从过去大造。 即说无始(已上范抄)又曰。 二界互造中。 如身在欲界得大眼者。 欲界识依上地眼见上界色。 此眼识所变影色随能缘识唯欲界摄。 然用上地四大远为能造。 以欲界为影色。 别界四大故。 以是为例。 余者亦然。 又色无色定自在色。 以欲色界四大为能造。 故让地色远用下地大造(已上范抄)今云。 此等所说与章主意全同也。 【章】如无表章彼章第七门云。 设佛身无漏无表无色定共。 亦以过去欲界四大所造。 既假疏远名色。 亦假疏远名造。 故不以所发名色。 亦不以名造。 以不定故。 未必有所发身语故。 今指此文云如无表章也。 【章】问答分别等。 自下大文第六问答分别。 有六番问答。 初五字标牒。 问于欲界之下第一番问答。 于一聚色能造所造增减分别也。 章主以自意作问。 以瑜伽第三说作答。 瑜伽第三说等已下答文。 答中有四文。 此下第一明能造增减或有聚中者。 于能造所造一聚色中论大种增减也。 此是标牒。 唯有一大等者。 此下明一大增。 如石末尼者。 此二地大增也。 此皆不相离摄。 第三论文云。 或有聚中唯一大种可得。 如石末尼真珠琉璃珂目璧玉珊瑚等中(云云)今但举初二江河池沼。 此四明水大增。 论加沟坡。 今略不举。 火焰灯烛。 此四明火大增也。 有无尘风。 此明风大增。 论云。 或四方风轮有尘无尘风等中(云云)秋篠曰仁王经中说五色风有。 彼经疏中云。 海边有五色沙。 大风起时沙随风飞。 世皆号五色风也。 今此等风名有尘风(云云)周记云。 无尘风者。 只风大也(云云)又伦记云。 乘言故来。 有尘实取无尘(云云)今云。 由信培评。 谓若取有尘非唯一大。 故为二非。 二共但风大也。 若合沙风云有尘风。 则是二大。 在次二大增中应辨也。 今辨一大增之文。 故非合沙与风也。 基辨详云。 有风尘是轻动故唯一风大。 但取轻动增处。 如灯烛虽由烟油彰。 今但取热光增边为唯火大增。 尘中风大亦增。 轻动相增。 虽二物合唯风大增也。 故于辨一大增中明也。 伦记所言通漫。 信培所评为不允当。 【章】或唯二大等。 下明二大增热末尼。 热谓火大。 末尼谓坚劲地大也。 秋篠问云。 依大乘宗摩尼中既无热等性。 云何后时转成热等耶。 解云。 克实能造念念别从种生。 故后热等时非旧地火等。 即是昔未热摩尼。 但从一地大种子生。 乃至后移转位顿从四大种子生故。 然此文中处现行相状相似。 说昔末尼转今成熟。 此即识中由有彼种遇缘即生故。 五十四云。 云何种子生。 谓所有色各从自种子所生。 如坚劲聚或时遇缘便生流湿流湿遇缘复生坚劲。 乃至由如是等虽无自相。 然有其界。 从彼彼聚彼彼色法差别而生名种子生(云云)基辨详曰。 秋篠引五十四文。 成四大自种于一色聚各各随缘生坚劲或流湿等义。 非成二大增之义。 今章文意明二大增云如热末尼。 非云未热末尼。 若遇应热缘时。 于摩尼中虽彰火热。 地大坚劲亦同时在。 二大一物增义。 故秋篠所释为未痛快雪湿树者。 谓雪章水地二大增。 湿树亦水地二大。 可知雪上有湿有坚。 湿言通雪树二。 今于二物取湿坚二相。 即二大增义也(秋篠云。 雪湿即水大也。 树体坚劲是地大也。 云云。 今云。 此释二大增义难彰已)。 【章】或唯三大下明三大增。 如湿热树。 湿谓水大。 热谓火大。 树谓地大。 于树一物此三大增义也。 或树摇湿树谓地大。 摇谓风大。 湿谓水大。 如雨中树因风动摇是也。 于一物上此三大增义也。 【章】或四大俱如内身四大俱增是也。 伽第三说。 或有聚中四大种可得。 谓于内色聚中如薄伽梵说。 于各别内身。 若发毛等乃至粪秽是内地界。 若小便等此内水界。 若于身中所有暖等是内火界。 若上行等风是内风界。 若于此聚彼相可得。 说彼相为有。 若不可得说彼相为无(云云)。 【章】或唯有色等此下答有四中。 第二明所造增减。 此中有九文。 临文示科。 然瑜伽第三中。 但明能造增减。 又说所造增减。 又瑜伽五十四兼明所造增减。 又对法第六说能造增减已。 云所造亦尔而明所造增减。 如此章文及对法疏。 秋篠云。 能造所造虽俱未必同处。 如离轮光及孤行香等无色界定道戒。 离大种造。 无大种故。 是故别说所造增减(已上取意)。 【章】或唯有色如离轮光此有九中。 第一明一道色色尘增。 【章】或唯有声等九文之中。 第二明一造色声尘增(如离质声等)。 【章】或唯有香等九文之中。 第二明一造色香尘增(如孤行香等)。 【章】或有味触等九文之中。 第四明二造色三造色增也。 有味触者。 非云味触合增。 明随一增处余尘增。 对法疏作若有味触必有触味香色。 此章作必亦有香色。 亦言亦有味触。 问。 有味触处亦有香色。 则此明四造色增。 与次文或唯有四文云何有别。 无别则或唯有四标牒之次。 应置若有味触等文。 何故先置此文耶。 答。 若有味触等者。 意谓味触二尘之中随一尘有处香色随有。 或有味触色增减香者。 如无香饼图等。 或有色香触增减味者。 如无味块石等(此明色增)或有色触增减香味者。 如瓦石等亦如色界色触境。 或有味触增减色香者。 如舌上津液等。 或有香触增减味色者。 如香风扇身(此是明二造色增者)由是应知。 今文明二造三造随增者。 故对法疏现本作必有触味。 恐传写误。 今章本作必亦有。 为有道理。 【章】或唯有四等九文之中。 第五明四造色(色味香触)增。 如文可知。 【章】或离有五等九文之中。 第六明五造色(色等五尘)增(山河等有声时也)【章】或有身根等九文之中。 第七明辨根五造色(身根色香味触四尘也。 即扶尘根也)增。 秋篠曰。 纂中改此文。 云此有根聚中离余根处有六俱生。 谓眼等中随一加故。 即破章家云。 有根聚中无离大种。 不可说言身五余六。 今救之云。 能造虽俱其所造中显量不定。 或一或二乃至或七。 今明此等不同。 显量故云身五余六。 即为欲显有根聚中必大种俱故。 重次文云如上造色身增地为六乃至增声十一。 故章家说荷顺深旨。 文深义海浅智远迷(云云)今云。 秋篠所释尤为稳当。 诚得章主骨髓。 【章】或有唯六等。 第八明六造色增。 唯六者眼耳鼻舌四根中。 随一胜根合上五造色为六造色。 此云唯六也。 随有眼等者。 彰四根中随一。 身根是总身之根故。 与扶尘根合前文立五造色增。 今复取四根中随一。 合前身等五造色立六造色增。 委细论之。 应有四文。 眼耳鼻舌四各合五造色而成也。 【章】有声为七第九文也。 前六造色中取耳根成。 或有缘声其时为七造色增也。 【章】如上造色身等如上者。 指上或有身根等。 此下答四文中。 第三合明能所造互不相离增减之相。 此中有二。 初正明。 二引文总证上说。 今即初也。 秋篠曰。 为显此义五十四云。 问。 色蕴中眼识物所摄。 答。 若据相摄唯有一物。 谓眼识所依净色。 若据不相离摄则有七物。 谓即此根及与身地色香味触。 若据界摄则有十物。 即此七物界及水火风界。 如眼耳鼻舌当知亦尔。 若身当除眼等四。 何以故。 由远离彼触可得故。 若于外色香味触。 彼所行相中除一切根。 余一切如前应知声及声界不恒省故。 若于是处有声。 当知此处复增其一。 应知声界一切处增(已上论文)解云。 今此。 文云眼等增亦七者。 十种摄中约第五不相离摄中。 非但有七物亦有八九十物而论。 文中旦标一种七物。 问。 不相离摄中十物与界摄十物为同为异。 答。 不相离摄中十物者唯约现说。 若界摄中物唯约种说。 故有差别(已上秋篠)今云此引证解释妙哉。 秋篠智解所实不及。 然对法疏作如上造身。 无色字。 一本作如上造色。 无身字。 今详如对法疏。 但云造身无色字不是也。 如上言指上五造色故。 五造色者。 色香昧触四尘加一身根。 是即合扶尘根与身根内所依身。 所以不云造色身。 则指上五造色之义难彰故。 但云造身不是也。 此章现本云如上造色身为是正。 一本但云造色不云身。 虽义意通不及云造色身也。 增地为六者。 五造色内身上增能造地大。 能所造合为六。 取内身坚实也。 眼等增为七者。 增地为六上。 加眼耳鼻舌四根中随一根增为七。 故云眼等增为七也。 加水火风为八者。 眼等增为七上。 能所造合水火风中随一加为八。 故云为八也。 为九为十者。 眼等增为七上。 能所造合水火风中随二加为九。 亦水火风三皆加为十。 故云为九为十也。 【章】增声十一者。 上所言眼等增为七之中加耳根时必增声故。 能所造合为十一也。 【章】离轮光等上来举即质辨。 今文准例离质令知。 等言等取离质声孤行香及外器四尘。 上所说中举释有根聚故。 今欲彰例释无根聚。 标等之言以令准知。 随其所应等者。 谓就离轮光言。 则能造本轮四大所造色尘之一。 合为五。 其实虽以本轮中火大为缘从本轮所生故云取本轮四大。 则不言随应四大共取。 今云增四大种也。 随其所应言但于所造见之。 离质光但色触离质声但声。 孤行香但香。 此云随应成多少。 此是非实义论。 于能所造上应释随应言为实论也。 今私叙随应增大义云。 且如离轮光明以本轮中火大为缘。 故唯增火大。 复加色触所造色。 又如离质声。 若如击枝出坚劲声。 则从本质中地大而造。 若如击河水出流湿声。 故从本质水大而造。 孤行香等亦自类知。 故云随应增大成多少也。 秋篠曰。 离质光香及与声等。 即以发处四大所造。 且如光等从本论中火大为缘。 彼所引生故为本处大种所造。 离质本准此应知本处四大有增减。 故造光等大亦有增减。 故云随其所应等。 外器尘等准是可知(云云)【章】五十四等说等合明能所造增减中。 第二引文总举上说能所造增减相之证。 此中有三。 初正举证。 二简余宗。 三简滥。 此即初也。 五十四等者。 彼文曰。 又若于此色积聚聚中。 有彼大种及所造色。 自相可得。 当知此处无有彼法。 是名总建立有非有相(云云)此文证上所说能造所造增减之相也。 可得者。 所谓增也。 不可得者所谓减也。 【章】不同余宗等二简余宗。 如婆沙百二十七说。 问。 此四大种于一切时不相离耶。 答。 如是云何知然。 如入胎经说。 佛告庆喜。 初羯蓝若有地界无水界。 便应干散。 今不散者水所摄故。 若有地界无火界者。 应臭烂。 今不烂者火所热故。 若有火界无风界者。 应不增长。 今增长者风所动故(已上婆沙)伽五十四破此计。 如次广叙无彼现事者。 云无大造相处有彼极微者。 彼立四大极微实有也。 不同者。 谓大乘立大造自相可得则大造可得。 若大造自相不可得则大造不可得。 不同小乘不拘自相可得不可得。 一切时四大种实有极微可得。 此云不同也。 又依小乘萨婆多等。 约性四大。 谓不可得聚中皆有。 且如石等地大偏增。 非无余三。 所以尔者。 诸极微性遍诸物故。 极微实有无不有处。 不同大乘于识变假想上立极微名。 一切色法顿现一相非积少为大也。 【章】诸广问答等伽五十四破小乘云四大种一切时不相离之计曰。 若有说言。 于此处所彼法自相虽不可得。 然必有者。 今应问彼。 此不可得与可得者。 为物是等。 为不等耶。 若物等者。 物既是等。 而不可得不应道理。 若不等者。 为即此量说物不等。 为据威势说不等耶。 若即此量说不等者。 少分自相亦不可得。 不应道理。 若据威势说不等者。 离彼自相有余威势。 不可得故不应道理(已上论文)彼论总有八个问答。 故云诸广问答也。 【章】此中说相等。 此三简滥。 说相者。 伽所说十种摄中第二相摄。 若约界摄者。 同十摄中第一界摄。 如上所说大种造色俱不俱中。 若约相摄而说之者。 或有或无。 若约界摄而说之者。 随应皆有故。 伽第三说大造有无中云。 若于此聚彼相可得。 说彼相为有。 若不可得。 说彼相为无。 声于一切色聚中。 界故说有。 相即不定(云云)故今云此中等也问。 十种摄者是何。 答。 伽五十四说十种摄。 一界摄(谓诸蕴等各种子所摄)二相摄(谓诸蕴等。 自相共相所摄)三种类摄(谓诸蕴等。 遍自种类所摄)四分位摄(谓诸蕴等。 顺乐受等分位所摄)五不相离摄(谓诸蕴等。 由一一法及诸助伴。 各自相摄)六时摄(谓诸蕴等。 过去未来现在各自相摄)七方摄(谓诸蕴等在此方转。 或依此生。 即此方摄)八全摄(谓诸蕴等。 等所摄)九少分摄(谓诸蕴等。 各各差别少分所摄)十胜义摄(谓诸蕴等。 真如相所摄)已上名十种摄。 基辨释此文曰。 此中者指斥简持标举也。 简余宗义指大乘义。 说相者说大造相也。 或有者可得也。 或无者不可得也若约界摄者。 如前所举秋篠释。 以大造种子因摄云界摄。 随应皆有。 若以大造种子论。 则应有处皆有。 今说有无增减现现相望所论。 广如彼论。 秋篠曰。 若约界摄之文中。 恐谓欲界等三界摄。 故今引文广明其意。 此文深隐。 应设劬劳(云云)今按周记云。 若约界摄等者。 约彼三界而分别也(云云)秋篠由此周记释设一释欤。 寔微细解了。 周记所不及也。 秋篠复云。 相者相摄也。 界者界摄也。 第五不相。 摄而说大造增减之相。 今即指彼云广如彼论说。 (云云)【章】六十六说等下四文答中。 第四约三界说大造有无之相。 六十六论文曰。 又于一句坚色聚中。 唯有地界能作业用(秋篠解云。 欲色界中亦虽有触。 而所造触离大种外无别有体。 故不别论云云。 今云。 但于坚色聚转也)若于欲界亦有色香味界作业。 于色界中但有色界能作业用。 余水火风及与声界唯有种子。 而所随遂更得异缘方能作业(云云)(已上论文)(秋篠解云。 故欲界中唯标色香味。 色界唯举色不论触尘。 余水火风及声界唯有种子。 更待异缘方能作业。 若如得火缘铁流为水。 或遇缘热即如于火等。 云云。 广说如六十六论文)【章】色界系等下章主文。 及无色界等者。 无色界无业界色。 有定果色。 此约现说。 若约界说业果大造。 故云色随应有也。 【章】问于欲界等。 此下第二番问答。 异界大种同异处分别。 问答共伽五十四文也。 【章】答如水处等答文中大分为二。 初举论文释。 二释论意。 此即初也。 如水处沙者。 释此喻古来二解。 初景师云。 欲界色疏。 色界大种补在身内。 如水入沙。 处所不异。 以性类别故。 非同处不相离也。 彼是相杂不相离。 然相杂不相离多就同地。 始终同聚。 报长养色。 此上界系色住欲界身中。 故非是彼相杂不相离义。 已上景师义(婆沙百三十四云。 问。 若生欲界。 色界大种现在前时何处现前。 有说眉间一。 有说鼻端二。 有说心边三。 有说脐边四。 有说足指五。 有余师说。 欲界大种粗。 色界大种细。 细入粗隙如油入沙。 已上婆沙。 今所举景师义。 与有余师说。 欲界色粗。 色界大种补在身内故)又玄范对法疏曰。 伽论五十四说。 三界四大共住等。 以水沙为喻者。 即与对法聚集相应其义相似(云云)。 【章】由本识内有等第二释论意。 此亦二文。 此初第一释也。 有二类种者。 秋篠曰。 种即种类。 非种子义(云云)信培详曰。 义镜中云非种子义。 是似未稳。 云种子义亦无失矣。 然此章虽无子言。 对法疏二(十四丁左)作种子。 纵虽但云种。 为种子义何害之有。 上句云本识内。 故释云种子。 于文为灯(云云)今详曰。 秋篠为允当。 信培评为粗漫。 枢要中释纯杂二生。 就现行第八识变作释故。 今云本识内。 亦约本识变果能变而释故。 种类义为胜。 对法疏现本有子字。 后人所加。 信培校正所未尽也。 又可现必由种起云种子亦无违害。 虽有此理。 今约自地他地变辨纯杂。 故就现起边释为允当。 故秋篠胜。 【章】一纯生二杂生枢要下(五十丁左)曰。 纯杂义解由增有不同。 但依亲相分说。 若依影质复说不同。 彰中自地变纯。 通力引杂。 非通力中缘现纯。 缘种杂(已上秋篠解云。 亲相分中若境枢要与心同性同地名纯。 翻此名杂。 第八相中自地变纯。 通力引杂非通力中若第八识缘现行境名纯。 缘自地故。 若缘种子故名杂。 通三界故。 今此章中且约前义而说纯杂。 身在欲界起上大种。 必定力引故名杂生。 变欲界大是自地变。 故名纯生。 引彼色界四大起时。 欲界自地纯生大灭。 色界定引杂生大起。 欲界色疏。 色界大种补在身内。 如水入沙。 处所不异故非异住云云)问。 以何得知自地变纯定力引杂耶。 答。 枢要曰。 体有无对有为无为对有漏无漏对自界他界缘对思准纯杂(已上要文)问。 此纯杂义为唯本识。 为亦通余识耶。 答。 枢要曰。 第七识中得名影纯。 杂影从见质说性故(见有覆。 质无覆)五识善恶杂。 无记心纯。 第六五俱等通皆应思(云云)由是可云通余识也。 广明纯杂如三十论疏(十末七十七丁)然三十论疏但约种子说之。 枢要约现行识而说。 今此章所明应由枢要说解。 与三十论疏并读。 已达之人虽可解了。 未熟学者容易难解。 又周记中云。 纯灭杂生。 此文未详。 可考余本(云云)今云。 周师云何不读枢要耶。 智者之一失欤。 问。 欲界身中先有间隙。 色界大种来入中耶。 广答如俱舍光记九说。 【章】引彼大起等彼者异地。 且在欲界者。 以定通力引彼异地色界四大。 发起现前云引彼大起也。 纯灭杂生者。 欲界纯生四大自灭。 杂生四大现前云纯灭杂生也。 故非异住者。 杂生则非异处住。 若异处住不可云杂生。 应名别生故。 【章】有义此为随顺等二有人释。 秋篠曰。 答中第二师义。 未详何师也。 此师解云。 伽五十四说如水处沙非异处住文中。 以性(水沙)类别故非同处不相离。 彼是相离。 若以是云不相离。 则此五十四文随转理门。 所以尔者。 于一大种所造诸色中。 拟宜分析有多极微。 东西两方住处各异。 而近杂住是名和杂不相离义。 是即与萨婆多等极微各别同聚体别二处。 而住其义相似。 故云此为随顺理门也(基辨云。 此言指上五十四文水处沙之譬喻也)。 【章】大乘同处等此文举大乘义以上所引水处沙之譬喻为随理门也。 今以秋篠意释曰。 今大乘宗于欲界身起色界大种等。 皆是同处不相离义。 然五十四文说水处沙之譬。 水与沙性类别物非异处住义故。 此是成相杂不相离义。 非大乘宗成同处不相离义。 是故今云于欲界身起色界大种。 以水处沙非异处住相杂不相离义而释。 可谓五十四文是随顺理门也如异类大者。 举例明大乘宗异实理义。 谓如色中大种香中大种。 此二相望其类虽异。 同在一处互相涉入云同处不相离义。 今亦如是。 三界四大共住一处不相离义。 如异类大可言同处不相离义也。 此二之色业者。 正成大乘义。 结五十四文随顺理。 此二者。 欲与色二界也意言。 此上下二界二类色本来无相碍义。 云何须间隔(如水与沙性类别物)而得别住。 故此二色设水处沙之譬。 成相杂不相离非同处不相离义。 故知五十四说水处沙喻释。 是随顺理门非大乘实义也。 【章】问大种造色等此下第三番问答。 有对无碍分别。 问答共伽五十四文也。 论文有二个难。 今举第二难也。 【章】答互相顺等此伽论文也。 答中有二。 初总约不碍释。 后别约业释。 此即初也。 伽抄总略释此论文云。 即由诸香等极相随顺不相妨碍也(云云)章主意唯就法及喻偏释无碍义也。 不相碍故者。 大与造不相碍。 一中有多也。 又此类业等者。 后别约业释。 景云。 即由业故于一尘处有多微也。 诸根遍彼等者。 景云。 释所以也。 诸根者。 五色根也。 彼者指大造诸尘也。 意言。 景云。 谓一切色聚之中缘取一切最细少者。 具有诸尘。 眼见是色。 鼻嗅有香。 舌尝有味。 身觉有触故知一切大处具有诸尘。 故云诸根遍彼共受用故也。 【章】如中有等景释云。 如中有色地与四尘各但有一。 则不相碍。 如中有者求受生处。 石山委过而无障碍。 若中有相过或入母腹不能得过。 即是有碍诸色亦尔。 而彼诸色非无对性。 (云云)【章】问大种造色等此下第四番问答。 大种造色不相离分别。 问婆沙百二十七文也。 答伽六十六文也婆沙论中别有答文。 今此章不用小乘答。 别以大乘义答也。 【章】六十六说等。 此下答文。 答中大分为三。 初由六十五文明三不相离。 次由伽第三文明二不相离。 彼章主释。 今即初也。 俱时而有者。 大种造色俱时而有。 互不相离者。 彰同一处住。 由彼种类等者。 举俱时而有之由。 今私释此意云。 彼种类者。 大种造色有种种别云种种类(异熟长养等流三类。 或四大种类别。 或所造色五根五境法处色类别。 三界业果定果类别)因所成故者。 因谓种子因。 对法五说。 由不共业种子为增上缘。 不共相种得现行。 由共业种子为增上缘。 共相种子得现行(云云)由是见之。 则因言含容共不共业种子及自相共相种子。 谓大种造色自种彼彼类别在本识中。 顿现一相时。 随共不共业增上力。 自相共相种子各别。 俱时不相离。 诸根遍一处共受用。 诸根别缘因别所成。 虽因别成不相离故。 顿现一相中俱时有。 为显此义云彼种类因所成故也。 【章】如一味团等秋篠曰。 此喻明同处不相离义(云云)又周记云。 如一味等者。 即药丸等。 如乘药能所造。 所造一一皆悉如米粒大。 更相遍故(云云)非如麨稻末尼等聚者。 彰更相涉入遍一切处义。 若如恶义聚不可言更相涉入也。 【章】又此有三等。 秋篠曰。 又此者。 即指上文俱时而有互不相离之文。 今云。 此释实尔。 明有三不相离也。 唯识演秘曰。 案于瑜伽六十五。 有三种不相离(云云)【章】一同处等者六十五文说一同处二相杂三和杂。 演秘文云一一处二相杂。 三和合。 今此文云同处和杂相杂。 虽有达义无乖。 演秘释一处不相离云。 诸大种及所造色同住一处。 能造所造更互相望。 大小量等涉入不相障碍。 处所无异名为同处。 无别极微二处而住名不相离。 且如一眼七物相望互相涉入。 同一处住。 谓眼身根色香味触能造地大。 七各极微同一处也。 二和杂。 秘中云相杂。 彼释云。 如一眼根有多极微。 一根微处。 七物同住以此七物对彼七物。 虽非同处。 然相和杂。 邻近而住。 名之为相。 七七各别名之为杂。 无间隔故名不相杂(云云)三相杂。 秘中云和合。 彼释曰。 又若有聚或麻豆等为诸胶蜜等。 之所摄持和合一聚。 然不相涉入。 复是异大所造。 异聚相望故名为和合。 不相离者。 无间隔(云云)今云。 秘释同处义意相分。 相杂与和合其释未痛快也。 伦记所释二与三相分尤易解了。 后学由是应解。 伦记云。 自类大造与余类大造。 更相涉入云相杂也。 和合不相离异类和合。 若先有长养大造处。 后来长养大造虽别能涉入。 此云和合。 又先异熟大造。 后长养大造来涉入亦名和合(云云)。 【章】又瑜伽第三等答中大文第二明二不相离。 彼文曰。 又不离有二种。 一同处不相离。 谓大种极微与色香味触等。 于无根处有离根者。 于有根处有有根者。 是名同处不相离。 二和杂不相离。 谓即此大种极微与余聚集能造所造色处俱故。 是名和杂不相离(已上论文)伽抄所释与此章意全同。 【章】同处不相离者如一等答中第三章主释二不相离。 此有二说。 初第一说。 复第二说。 初说之中有二文。 初就无根色释。 后释有根色同处。 如一离根等下初文也。 章现本作如一眼根字误。 对法疏作离根为正。 秋篠所览本作离根。 而示秘云。 此文初标无根色。 (云云)【章】阿拏色者标一聚体。 谓眼所见最微者也。 四大阿拏等下。 明一聚中聚集物。 阿拏者。 旧云阿耨。 俱舍光记云。 梵云阿菟。 此名微眼见色中最微细也(云云)七极微成微。 此七微名阿菟。 菟拏二字音相通也。 杂心论二云。 色之至细极于一微。 故说一微为色分齐。 同论颂曰。 七微成阿耨。 七转成铜尘及水菟羊尘(铜尘者。 新俱舍云。 积微至七为一金尘云云。 旧俱舍云铁尘。 光法师释云。 金银铜铁总名为金。 所以诸文不同者。 皆为一尘。 于金中往来不障。 故名金尘。 云云)当知从七起(已上颂)彼自释云。 七极微成一阿耨。 彼是最细色。 天眼能见。 及菩萨转轮王见七阿耨。 为铜上尘。 七铜七尘为水上尘。 七水上尘为一菟毛上尘。 七菟毛尘为一羊毛上尘(已上杂心论文。 俱舍十二说义辨同。 菩萨所见者。 即最后身菩萨也)八阿拏者。 四尘四大为八。 加声为九者。 一极微声转轮圣王后身菩萨天耳所闻也。 【章】加身为十等第一说中第二文。 约有根色释同处不相离(秋篠曰。 加身等者。 标有根色。 云云)今云。 约有根色中有四。 初标有眼色。 二约七物明不相离。 三简小乘。 四叙大乘义。 随余根为十一者。 除身根余根中随加一。 故云随。 谓此诸十一色并相涉入。 合成一处。 无别处所。 是同处不相离义也。 【章】或眼身地等二约七物明不相离义。 谓七物相望互相涉入。 同一处住。 此同处不相离义也。 一因一果同在等者。 秋篠曰。 以此文证其七物中所造六故能造地(大亦有六地。 而总言地者。 地义等故。 若不尔者。 同一果六。 何得说言一因一果。 以六能造望六所造。 各因果一故。 云云)【章】非如萨婆多等三简余宗。 秋篠曰。 萨婆多宗极微各别同聚体。 异极微聚集成色聚。 又经部师积小成大。 若如彼宗诸色极微二处而住。 即同处等三不相离皆无差别。 今简此等故云非如也。 【章】今者大乘本无等四叙大乘实义。 若小乘本有极微。 其体实有常住。 同在一处其体各别。 今大乘宗但立假有。 秋篠曰。 今者大乘曾无极微。 若从种生必聚集生。 或细或中或大。 随其大小即是一体非异体集。 同类异类一切大造无别极微。 随所有聚皆相涉入。 名不相离(云云)(基辨曰。 大乘无极微。 虽无真实极微体性。 如慧所持彼量亦成。 五十四说。 非集极微成粗色。 故成唯识说。 然识变时随量大小顿现一相。 非别变作众多极微合成一物。 云云。 由是今说二不相离等相。 皆第六识假想观心上作极微聚集相。 之观境也。 如一乘非实有物聚集。 故皆相涉入。 或云聚集。 悉是观心之相也)随其所应等者。 如前所言。 无根色中有八阿拏。 若此加有根色则加身为十。 随余根为十一。 如是随应多少同在一处。 互相涉入处所无异。 此即识变聚集相现也。 诸根于彼等者。 于此一色眼见是色。 鼻嗅有香。 舌尝有味。 身觉有触。 故知一地大处具有诸尘。 依根识起。 各知彼境。 故云以心知境故尔以心知境故尔者。 诸根于五尘遍受用。 以依根心知彼彼境受用故。 故尔者。 指上句能遍受用也由境生心故然者。 识证境生故受用彼彼境也。 故然者。 指上句于彼遍受用也。 【章】和杂不相离者等下第一说中明第二不相离。 即前同处不相离等者。 此和杂不相离于前同处不相离上。 虽同处住诸根受用各各别。 不为一义边立此和杂不相离义。 非于别物立。 故云即前等也。 伽抄曰。 同处不相离者。 随有根无根一切大。 极微中即有。 随应一切所造色极微更相涉入合成一物。 无别极微二处而住。 和杂不相离者。 即此一大种极微与余一切大种所造极微。 虽同一处非成一体。 性各别故。 用各异故。 知非一性。 诸根于中遍受用故不相碍。 故知同一处名同处不相离。 性各别故。 用各异故。 名杂同一处故名和。 处所无二。 俱依一所。 体仍各别(已上伽抄)【章】虽在一处等下明同处和杂二不相离非于别物上立。 秋篠曰。 问。 此二何别耶。 答。 诸根遍用不相碍。 是同处不相离义。 性用各异处无二义。 是知杂不相离义。 非如麻豆等物分析同在一所。 互交义名和杂不相离(云云)。 【章】又解大造等。 章主释有二说中。 此第二说同类异类者。 周记曰。 且如番能造大与所造香。 同一处住名为同类。 香能造大望于味触等名为异类(云云)秋篠由是释曰。 且四尘中色尘大造名为同类。 余尘望是名为异类(云云)基辨云。 约异熟长养等流类异。 云同异类亦可尔也。 非如他宗等。 谓非如小乘他宗同类大造。 非中极微二处而住异类亦尔。 【章】问异熟有时等此下第五番问答。 异熟长养同异分别。 问答共据伽五十四文也。 周记曰。 此问意云。 增长义边名为长养。 即此异熟增长大时应名长养耶(云云)又景师曰。 问意异熟色体前后相续。 始从婴孩终至成长。 于中或有婴孩时肥童子时瘦。 或童子肥少年时瘦。 则异熟体亦有增长。 何故但摄异熟非即长养(云云)答由彼长养等。 周记曰。 此答意云。 现在增长名为长养答。 由此长养能摄持故。 能令异熟相续。 永绝长养异熟不续。 长养同外廓。 为异熟接。 异熟不长养。 问。 现见从小至于大。 如何异熟不名长养。 答。 现见以小至于大者。 我先业力。 非是现缘。 能令大长养唯依现缘资故(云云)景曰。 答意异熟之色从少至大。 始从婴孩生童子色等。 婴孩报色酬因则定。 无有藉缘。 有肥有瘦。 同时别有长养根大藉现在缘或肥或瘦。 童子报色由前业力大异于前。 少年时色更大于前亦由宿业。 然一一位中别有长养。 藉缘增减。 念念酬因小报自增减大报色。 然于异熟相续。 一一念中有长养色。 能持异熟。 此长养色当时藉缘故。 有肥瘦增减等相故。 非即异熟有其长养也。 (云云)【章】犹如外廓等。 俱舍第二文也。 彼文云。 长养相续常能护持异熟相续。 犹如外廓防援内城。 今引彼文即证伽意。 防援者。 应音曰。 防援守护也(外廓譬长养。 内城喻异熟故。 非即彼者。 非异熟即长养也)【章】问为一四大等下第六番问答。 一造多造分别(问。 婆沙百二十七文。 答。 章主自义也)。 【章】答相依而有等秋篠曰。 章家依决择文以自义也。 今大乘宗相依而有方名为造。 非要极微各别而住故。 一物中有多大种。 多物聚中有一大种。 皆得互造由是当知。 以一四大造一造色。 以多四大造一造色。 又多大造色。 以一四大造多造色。 理皆无妨。 所以尔者。 相依而有名为造。 故何以得知。 相依而有方名为所造(云云)摄决择说等。 此引文证相依而有。 【章】日轮光等此明一多互造义。 谓日轮即五十一逾缮那也。 彼所起光其量遍一洲内。 此等光色少四大造多造色也因俱声等。 对法论一云。 因俱声者。 谓手鼓等声(云云)灵隽对法疏曰。 因俱者。 谓内外二种四大互为缘生。 发得声故名因俱声。 而如俱舍难云。 如不许一显色极微二四大造。 声亦应尔。 云何而二四大发声名因俱声(云云)秋篠解云。 如手中声。 鼓中四大俱为缘助。 此手中声因内外四大缘正发。 故名因俱色。 鼓中四大正造鼓中声。 手中四大为缘助故。 此鼓中声二因缘正发故名因俱声(云云)基辨云。 秋篠所言未痛快也。 今按章主对法疏云。 因俱声中既许多大生。 一造色。 故眩色等依二大生。 如和香等(云云)又云。 问。 积显以成形。 形表皆称假。 积香成和合。 和合应非真。 前因俱声为难亦尔。 答。 相待形便共形表皆成假。 待余香尚在。 答合故成真(又难)积短为长失本短。 长短非实。 折彼俱生成和合。 二香成假。 于此难中应设功力(云云)由此所释可知章主意。 谓有执受(手)大种与无热受(鼓)大种二俱为因(因者。 相助缘)此时由相助缘。 从本识中二俱共受用大种自种生其大种现行。 同时生二俱共受一造色声。 和合香味亦复如是。 从自种生故名真实若不论自种生。 但以现因论。 随顺小乘而说。 【章】既无极微等意言。 萨婆多等一四大种俱能造一所造色极微。 彼宗不许一显色极微二四大造。 所以尔者。 极微体实性各别故。 今者大乘曾无极微。 若从种生心聚集生。 彼此相依互不相碍故皆得造。 安永第九庚子腊月念三于东都浅草玉龙山延命陀寓居笔记之讫。 草案不可他见也。 南都法相末学沙门基辨(生年六十三岁)此次。 义林章师子吼抄卷第十九(五根章追而可书加)大乘法苑义林章师子吼钞卷第二十(表无表章)南都西京药师寺传法相大乘沙门释基辨撰【章】此通三乘钞曰。 一本作此通二乘。 此为是。 次云若大乘说故。 以云通大小二乘为稳。 无应云三乘理。 虽有名声闻乘戒。 无名独觉乘戒文。 独觉自然无师得。 故无身语受义。 但意业受。 又虽有部行独觉初同声闻者。 此同声闻戒故别无独觉乘戒。 但云小乘摄此等为正。 故云此通二乘为稳。 【章】若大乘说*钞曰。 简别小乘。 小乘宗中不立意表故。 杂心论曰。 意业非作性非色(云云)又俱舍业品颂曰。 此身口二业俱表无表性(云云)而云意业不云意表业也。 又正理论(三十三·十丁)说。 何故唯身语业表无表性意业不然。 以意业中无彼相故。 谓能表示故名为表。 表示自心令他知故。 意无此事故不名表。 (云云)【章】有义表业(云云)第一有义说表业有三中有三说。 第一义镜义。 显业抄依之。 第二义寂广章义。 第三详口抄所载唯心律师义也。 此三说中以第三唯心律师说为是。 何故第一义钞所释不云是耶。 答。 义镜说虽无害未尽。 唯心律师会义镜说云。 但义镜释诤无表事。 显意表有无表有无之(今云。 义镜为唯心上人所云本。 故义镜为正)第二义寂章以有义二字。 安次其此意业发无表上详口抄中举广章云。 若大乘说表业有三。 更加意业(乃至)无表业中有义唯二。 谓身及语。 以意地中无无表故(乃至)此义通三乘说。 有义意地亦有无表。 然唯是善非染无记(乃至)有义不善亦有无表。 十恶业道极重方成后三。 意表亦发无表理有何失(乃至)此二说中前解为正。 外彰身语令他表知。 有增猛故(云云)今云。 此广章说道理不稳谓无表业有义唯二谓身及语。 以意地中无无表故之说虽云通三乘。 大乘经中何处说无表但身语二。 意无无表耶。 违下章问答分别文意故。 此广章释非章主意。 又唯心师评此广章云。 瑜伽一论始终意业发无表之旨明也。 是故三师异论专自此出生。 故有义之言安表业之上也。 三师共引此文。 初二师证意业成无表所依义。 第三师可致会通。 虽尔略故不引也。 【章】瑜伽五十三说(云云)略纂十三释意表知曰。 如身语二种表示于他。 意唯自上而下有。 加发身语业时。 必有意表。 以为方便。 自意表知我作如是事。 即后念即决思现即当念前表知后作此事。 意俱表业名意表业(云云)又伦记曰。 景云。 但自内心三性心起。 表了现前法名意表业(秋篠详曰。 二师释全同。 云云)报恩吼曰。 今谓二师不同。 秋篠云同不是。 略纂约前后释表。 不论对境。 景释以意思缘前境法为表。 不论前后(云云)基辨评曰。 报恩吼简发数米而梳炊尚不辨菽麦。 今谓略纂伦记共约当念现前表知而释。 此云前现前义。 决思当念现前表知后作陈情乞戒事也。 故二师释无别又演秘释曰。 问。 表义云何。 答。 后思表前思名意表业(乃至)又思见分及自证分互相表名为表也(云云)如理演秘释曰。 后表思前思者。 此明意表业。 后思善表前思亦善。 犹如身表至第三羯磨。 虽住无心犹依身业得名表也。 谓表前初乞戒方便思是善(乃至)恭敬合掌俨然如初。 思是表知前心是善今云。 此演秘释意。 云后思表前思。 约前后相续明意表知。 即是约当念现前云后思善。 后思现前时表知前思善。 非约前后相缘而释。 然元轮详口抄中。 但以前后相缘之义释表彰。 甚不可也。 云前后不相缘时不表彰乎之难来。 故以前后相缘释不可也。 可知云前后表彰约前后相续意而论表彰也。 又略纂及秘释。 约四分中后三分而释。 约当念相缘而论也诠要钞中立四类释。 以略纂伦记演秘等约前后念相缘义而释。 甚为不是。 又觉盛云。 后念决定思。 定表前念审虑思所思察善恶事。 故云后思表前思(云云)又睿尊云。 前念思审虑思。 后念决定思。 审决相望应有表知义也(云云)今云。 此二师释虽一往有理。 不尽法相。 甚不是。 审虑思多分历多刹那多年。 决定思亦初念是多刹那也何局云前思审虑后思决定耶。 故二师释甚不是也。 【章】若有不欲(云云)此文说意表业文也。 栖玩记曰。 若有不欲等者。 此是不与身语俱者。 身语俱者相离知故(云云)报恩吼引是曰。 今谓。 此约独行释不符章主。 章主就方便意如上所引略纂(云云)基辨详曰。 此报恩吼之所言。 全元轮详口抄文也。 抄云。 问。 独起意欤。 又方便意欤。 如之何答。 身语方便审决二思也。 略纂释今文云。 如发身语业时。 必有意表以为方便(云云)本论说意表业者谓二前行(云云)故审决之位未发身语。 故云若有不欲等也(云云)(已上详口抄)基辨详曰。 栖玩无害。 并不尽。 审决二思俱意识。 纵虽发身语业方便。 不与五识俱。 此即名独起意识。 审决二思多念相续故可名独起也。 栖玩之所言全无害。 元轮详口此亦穿矣。 【章】其此意表(云云)此下正明意表业为意无表所依。 此即第一有义也。 问。 大乘立意表无表三思中。 以何思为意表业。 云为意无表之所依耶。 答。 就是古来有八家释别。 一者成唯识曰。 意表以前二思为体(云云)如次章出体下引释。 二者淄洲十业道章曰。 决定一思为意业道。 不尔意业有重发故(云云)义灯一本(三十四丁)(云云)三者中川实范义云。 身语动发思已后别起意业动发。 可为意无表所依也(如详口抄诠要抄出)四者海住上人义云。 以决定思名意表名意业。 此为无表依。 本论说意表业者谓二前行。 疏引伽五十三释曰。 不发身语思名意表业。 自有表知故。 此二种思是发身语远近加行。 动发胜思正发身语。 是三差别(云云)五者同学抄云。 身语动发胜思位亦以作动意思。 名意业动发胜思。 此种上可立意无表也。 六者睿尊义撰集抄云。 以决定思种为无表依(云云)(与海住山义同)七者觉盛义(撰集抄)云。 身语同时意思种为无表依(云云)八者守千迁玩记。 审虑决定动发胜思三思种为意无表依(云云)问。 上来八家中以何为正耶。 答。 第一成唯识论文但定意表业体。 非论意无表依。 此章出体文亦复尔第二淄洲十业道章。 取决定一思种为意无表之依。 第三中川所论云别起动发。 虽似相违至实义全无违。 谓不与身语动发俱时决思种。 与身语动发已之决定思种。 位虽似有异论其体同是一决思种也。 故理无违。 第四海住山由第二淄洲义(第六睿尊同之)第五同学抄与中川义相同。 第七觉盛义亦与是同。 第八守千义通漫难了。 【章】菩萨亦成下明成善意表业为十善业道之依由。 菩萨二字标大乘简小乘。 详口抄(论要同之)云。 问。 菩萨者指大乘教欤。 又指大乘机欤。 如何。 答。 睿尊云。 指机也。 此文意者。 菩萨所受三聚净戒三业十非同俱受之。 必定应有后三能防无表功能。 道理必然。 故约所依时三业之中意业何不发无表耶(云云)又有但云大乘教则有疑离。 于大乘教中无一处说意表业为意无表之依故(云云)今云。 此菩萨言但约教及机之说末尽。 此菩萨言指乘。 乘此运载。 教理行果共健运。 是云乘也。 无教在理成立意无表。 理必由教立。 自在行果之间故。 此是指乘云菩萨也。 亦成者亦言。 亦动发思成前七无表。 成言古来有多释。 十帖抄约能所成能所缘有四释。 又显业抄云。 释菩萨亦成有三义。 一云。 声闻唯成身语七支能无表。 不成后三能防无表。 菩萨不唯成身语能防无表亦成意三能防无表。 故云亦成。 是以能依显所依也。 二云。 声闻唯成动发胜思所熏种子上身语七支能防无表。 不成意业所熏种子上后三能防无表也。 菩萨不唯成动发思前七无表。 亦成决定思所熏种子上后三能防无表也。 故云亦成。 三云。 声闻唯成决定思上前七无表。 不成后三能防无表。 菩萨不唯成决定思前七无表。 亦成后三。 故云亦成(云云)(诠要者。 评云。 初二是正义。 第三不正义也。 初二中第一相承义也)又云。 唯是善性者。 第一师所立自义。 则对第二师词也。 菩萨亦成者。 是述所由。 又对第三师词也。 唯有三支依业道故者。 对第二师及第三师陈自义意(云云)(今云。 睿尊设救释。 虽理无害纷乱难了。 此中明就大乘第一师成立自义由。 此为肝要。 余皆傍义。 非文实义也)唯有三支等者。 义镜曰。 业道即十善业道也。 无贪等三相应现思。 遍依三业十善业道而得起故。 何以得知。 识论第六云。 十一善中十善遍善心。 轻安不遍(已上论文)十中既有无贪等三。 故知意三遍依业道。 前之七支唯依身语二业道。 不依意业道。 后之三支遍依三道。 今简前七故云唯也(云云)(报恩吼中。 以此义镜为不是。 彼曰。 义镜约三善根遍依者。 不允。 略纂云随。 此章略纂无遍字及意故。 今云。 虽无遍字以理释。 义镜释为稳当)唐本章及决择抄中。 作依三业道故者。 不是也。 三字衍字。 又略纂曰。 意业无表随业道故。 但有三支。 此依三业通有无表。 但说身语非遮意三(云云)今云。 此意即彰意三遍善。 若无无贪等三善意无表业。 不能身语善无表成也。 故云但说身语等也。 【章】除染无记等者。 除染无记者。 成上唯是善性之唯字也。 染无记者不善有覆也。 业增上者等二句。 义镜曰。 业增上者等者。 意思有三。 谓上中下。 唯上品思能发无表。 故云业增上者便发无表。 余中下二品便不能发。 故云余则不然(云云)栖玩记曰。 业增上者等者。 亦同七支。 上品方发。 中下即非。 有说处中为下品者。 约别义说。 若实下品以是知非。 此中必定通处中故。 义灯指故(云云)今云。 栖玩所言与义镜同。 处中无表亦有三品。 此常途所谈故。 睿尊曰。 栖玩意七众百行并俱论。 故云通处中(云云)问。 三有义广通律仪不律仪处中欤。 只限处中欤如何。 答。 古有两义。 今云。 此是明十善百行。 此十善有二。 一别解脱十善(菩萨律仪)二处中十善。 此章大乘表无表故。 以菩萨十善百行摄一切律仪已。 今云。 十善有二。 一别解脱十善。 二处中十善。 此二中共有三品。 其上品者便发无表。 中下品者不发无表也(报恩吼中评曰。 云唯是善性。 此中文势总取善者。 此非于三品善择取上品者也。 此云除染无记者。 释上唯字。 此云业增上者。 释上善性。 言余者。 于三性中除善之余即染无记之意表业。 无有无表。 故云余则不然。 今云。 巧者顾而失矣)基辨云。 今设一解云。 如唯识疏(二本四十二)云。 殊胜思者简下中思不发无表(云云)古来释云下。 谓下品即审虑思。 中谓决定思(云云)此释由伽五十四文云。 由软中上三思别。 一审虑思。 二决定思。 三等起思(云云)今由是释此文。 则业增上者。 不简别解脱十善处中十善。 与等起思俱意思。 业增上者。 种子俱发无表。 余审决二思不及等起思俱。 思种不发无表。 故云余则不然也。 【章】有义不善(云云)此第二师十不善业道极重增上亦成无表。 故意恶表业成无表所依。 非如前师言唯善业。 此第二师云十善业道如前师义。 故今略不言也。 【章】十恶业道瑜伽第八云。 不善十种业道。 所谓杀生·不与取·欲邪行·妄语·离间语·粗恶语。 绮语·贪欲·瞋恚·邪见(已上全文)(义镜解云。 此全文如次身三·口四·意三。 是为十恶业道。 此有三品。 今云极重者。 即上品也)(又义镜云。 伽六十说贪瞋邪见业道非业。 又成唯识第一文说前七业道亦思为体。 言亦者亦于意三也。 若准唯识论十恶业道皆思为体。 云何伽六十文说贪恚邪见业道非业。 无垢称赞中评是云。 伽六十文随转理门。 由萨婆多说。 成唯识论文真实理门。 广如彼赞第二卷说)【章】极重亦成指十恶业增上者云极重。 亦成者。 古来有三家释别。 一者义镜曰。 成无表(云云)二者栖玩曰。 后三意业成波罗夷。 如何不发殊胜无表(云云)三者显业抄云。 十恶业道方成恶业道(云云)显业抄中破第一义镜释曰。 若依此义。 次下句云后三意表亦发无表。 岂非重言。 故知非也。 又举迁玩记释不辨是非(已上显业)又举云方成恶业道之释评曰。 于业道有方便与圆满之别。 一事相。 二欲乐。 三烦恼。 四方便。 五究竟。 五支具足圆满业道也。 亦名根本业道。 五支之中随阙一支方便业道也。 如是十恶俱极重。 具足五支成根本业道。 岂有于同极重前七发无表。 后三不发无表乎。 依此释可读十恶业道极重方成也(云云)诠要抄举此说。 云此义最胜顺文相故。 报恩吼亦以此说为好。 基辨评此等义云。 显业详口诠要同云方成十恶业道体。 其释意缕缕虽似有道理。 不协章文意。 又迁玩之所言云成波罗夷。 是亦虽有理违下章所言。 此章意谓不共住治罚法故非失戒义。 若尔虽犯波罗夷为不失戒。 若不失戒。 则不失善无表不失善无表故。 无应起恶无表由。 故栖玩所言通漫难了。 今私释言。 十恶业道已下。 立不善有无表理。 十恶业道极重六字。 举标宗中不善体。 方成后三等十四字。 正立理。 谓方成二字。 成立今第二师义。 后三意表者。 意恶表业。 亦者亦身语恶表业发恶无表发无表者。 贪瞋痴意恶表业为恶无表之所依也今师成立此义故云方成后三等。 理有何失者。 结征理。 秋篠云成无表(虽有道理亦是通漫)而百行所摄已下。 为述理文。 十恶业道已下文。 云标宗。 作科如是。 故方成字释意味不彰。 遂以理有何失四字令无味也。 故古来释皆以不可得也。 【章】百行所摄(云云)二善恶相翻立理。 百行事伽五十三说也。 于百行律仪中既有意三无表。 此即律仪无表也。 名律仪故翻是(乃至云云)正翻立理。 意三表名律仪。 翻知不律仪意三恶表无表亦有。 故知意三二句结意三发无表为依。 【章】何容发身语(云云)下三三业相例立理。 此中有二。 初正明三业相例。 二举证文。 此即初也。 何容二字。 正立理之辞。 发身语思种各无表八字。 能例举共许身语表业为无表依。 立意表业应有无表之理也独意猛思(云云)(已下所例)最行集解释曰。 独头意识俱猛思(云云)又觉盛曰。 举根本猛利意乐。 例身语方便之意(云云)又睿尊曰。 简身口思云独。 非指独行意(云云)又诠要或抄云。 发身语思者。 动发胜思。 独意猛思者。 审决二思也(云云)今谓。 独字释以睿尊释为好。 独者犹云唯也。 非必云独起意识最行释不稳。 又觉盛释通漫不当也。 又诠要抄释云审决二思。 是亦通漫也。 基辨云。 唯云意思业。 则通云审决二思也。 今云猛思故。 取决定思后念。 是意思中最猛利故。 瑜伽论中审思云下思。 决思云中思。 今于中思中猛利思故云猛思。 此猛意思种上立意业无表。 灯师所立也。 如上已辨。 不名无表者。 上何容二字冠此四字上而为立理之句。 谓于猛利思种上立无表。 三业可齐。 何故唯独于意猛思种上不令立无表耶。 是正立理也。 故知三表等者总结。 【章】三罚业中(云云)此下二举证。 中阿含经中说三业中意重。 又婆沙百十五(十七丁)又俱舍十八(五丁)业品说三罚业自比校意罚为大。 如二十唯识述记下卷说。 【章】仙人意嫌(云云)中阿含经中佛返问邬婆离。 长者白佛说因缘。 如二十唯识论疏下。 【章】二十唯识颂(云云)三正举证文。 如二十论疏下具明由仙忿杀多生及意罚大罪。 【章】意有无表(云云)第三约三性简结第二师所立。 【章】然意无表(云云)第四示实明意无表名色约所防说。 一切法以三聚相摄。 一者色聚。 二者心聚。 三者非色非心聚。 此中意无表论其体相则是非色聚。 由是有处故云非是色性。 不发现行等者。 明非色性由。 翻示无表名色非约所发。 约所防而说也现行身语色者合掌礼拜云身色。 陈情乞戒云语色也然字转语。 如何此处用转语耶。 答。 初列名中云表色无表色。 而今此明。 三有义文虽明表色段。 此中所言意业无表亦准列名自知是无表色(今示其实总意用转语也言)然意无表其实是心法可谓非色性。 其所以如何。 不发现行身(合掌礼拜)语(障情乞戒)色故。 明约所发意无表不可名色。 翻知约所游所防故此意无表亦假名色。 摄在列名无表色中发身语者等者。 立第二所由。 重明意无表非约所发名色也。 治承古本作即彼摄故。 现本脱即字。 不是也。 检详口诠要显业等诸抄。 以此然意无表非是色性文立意无表非色性义。 觉盛立题不摄意无表。 睿尊立兼正。 明意无表正是非色。 皆误解此文。 不识翻明约所防名色。 故学者审察。 又唐本章即彼摄故下。 有种虽防贪等不遮色故之九字。 由是详口抄中云。 此文后三唯能防也。 无所防故云不遮色故。 今云。 此抄所言甚不是也。 若无所防则对何云能防耶。 基辨按。 若不遮色之言释。 云不防遮色则此唐本不是也。 此唐本脱文九字不成句。 以无九字本为正。 强助引九字云。 防贪等者即防贪瞋痴色等境。 故从所防意三无表名色。 故不遮与色名也。 如是释有此九字亦好。 又义镜曰。 今此师意。 意三无表于三聚中未详何聚。 此文唯言非是色性不言彼收(云云)又报恩吼曰。 今谓此中意者。 瑜伽等中意有无表尚无明文。 唯以义成何况有论是色非色之文。 皮之不存毛将安传。 今准身语无表名色之义。 此意无表不发身语色。 故云非色性。 又下章云。 此意俱思不同于彼。 不发于色。 亦不遮色。 不称色名(云云)基辨云。 报恩吼等非任文取义者之所知也。 下章文云不称色名。 此第三师不立意无表之说。 引之破意无表色。 不辨菽麦之谓欤。 破谤大乘之人不可亲近也。 【章】有义意表总(云云)自下第三师准小乘粗显义。 立意表不为无表依。 此中有四。 初立自义。 二遮前师妨(三评前二解。 总评断三有义)此即初也。 总教虽然等。 释此总别言。 古今有两义。 初古义者。 按义镜曰。 总教者。 前师所举。 伽五十三说意表也。 虽然者。 其理可尔。 别文者成业论文说意业但以思为自性。 身语二业用表无表为其自性。 而不说意业以无表为性。 此云不见别文说有等(已上义镜意也)又元轮详口抄举睿尊说云。 瑜伽总释诸经论故。 对十支末论云总教。 今指五十三卷说意表业文也。 十支末论瑜伽支分故。 对本论显扬成业等末论云别教。 今指成业文也(云云诠要抄续后抄等同是)听闻抄云。 总相大乘教说有意表故。 虽可然(云云)二近来义报恩吼曰。 古解指瑜伽云总教。 成业云别文。 误之最矣。 历览文之始末。 非别局瑜伽成业两论。 今论大乘教中。 总所教许故云总教。 大乘之说非如小乘身语有表无表亦有。 意业无表何有无表。 今大乘意不简无表有无。 总许意表故云总教。 圣言别点示意有无表此云别文。 不见明文故下云。 处中无表无明文者。 亦同此意。 虽大乘无而俱舍等说故(云云)(已上报恩吼文)基辨今详古解及近来说曰。 古解未尽。 近来说为胜。 报恩吼举例证云。 元晓起信海东疏一(二友)云。 总说虽然于中分别(云云)此本由俱舍论云。 总说虽然而有差别(云云)此等意与今章总教言意大同也。 总教者。 指前二师采集瑜伽显扬等本末诸论文意立意表为无表依之义云总教。 犹云总论。 意表二字此三有义诤意表为无表依故牒所诤云表也。 虽然者。 许一分以理前师云意表为无表依故。 置与夺辞云虽。 不见别文说等者。 夺以立自义意表有不为无表依之义。 别文者。 或瑜伽或显扬等不交余论文。 但于一个论上不见意表为无表依之文故。 今第三师立别义云唯身语表为无表依。 此师义但于一个论上成立义也(报恩吼释别文字。 云约大乘言非小乘无甚穿)。 【章】发身语思(云云)下明唯身语思有无表之义。 义镜曰。 发身语思者。 第三动发胜思也。 身投五体。 语生尊重。 皆由第三胜思之力。 故云外影最猛也。 外相既猛。 内熏种子亦复增上。 此方便时所熏种子为第三羯磨后无表戒所依。 以此种子为发戒因。 第三羯磨为发戒缘。 须因缘具方受得戒。 今标具因故云熏种增上可发无表也。 意思内发(云云)者。 明意思表不为无表依故唯身语等者。 结成唯身语表为无表依。 问。 如是成立唯身语方有无表义。 则前二师如何立意无表耶。 答。 谓意表思业内发唯自表知。 虽有增上意业无外彰义。 非云最增猛。 意俱思业与动发思一时亦熏成种子。 虽然意思种独不能用倍增。 又必与动发思俱有用增名意无表。 前二师与。 身语动发思俱熏成意思业种上立意无表。 此第三师约动发已前决定思虽熏种子无用增义边。 云唯身语方有无表。 不云意无表也。 至实义全无违。 灯二末(六丁)云。 问。 无表之色(乃至)非根本故(云云)今云。 此约身语思种云俱时同一种。 若五同缘意思种虽俱时非同一种。 色与非色缘境别熏故。 【章】仙人意嫌(云云)自下第二遮前师妨。 文势有二。 初略遮。 后广遮。 略遮中亦二。 初举前师三业相例而略遮。 此即初也。 仙人意嫌等二句。 牒前师证文。 遮意云。 论中说仙人意嫌杀多生成意罚。 今第三师意释是。 则纵成意业中重罪。 岂得言必有无表。 非谓重罪必有无表。 此亦不是等者。 通伏疑。 疑云。 意罚业成重罪。 何故不言不律仪无表所摄耶。 有此疑故今文通云。 意罚业大罪亦不是不律仪摄也。 今依大乘说不律仪。 若生彼家。 若不生彼。 必须动身经营所有杀具。 发言自誓我当杀生。 以此身语为胜方便。 更发决定要期恒作之心方成不律仪业。 今此仙人本自不发此等恶愿。 但由诸人数与不吉不得忍受意生忿恨故。 彼仙杀三图众生。 唯是重罪非不律仪。 所以尔故不律仪必是重罪。 非是重罪皆不律仪。 既有异故云此亦不是不律仪摄也(已上义镜)问。 前第二师意如何遮此妨耶。 答。 仙人意嫌何言不发恶愿耶。 如弹宅迦林因缘。 弹宅迦王夺仙人妇。 失仙食索此妇人便。 仙往王所殷勤求觅。 王肯不还。 仙人意愤语其妇曰。 汝一心念我勿暂舍我。 欲令此国土破坏。 仙人夜念时雨大石。 王及国人一切皆死。 俄顷成山(云云)仙人意愤语妇云。 破坏国土时三思具足成根本业道。 此即誓起恶愿。 其后夜念时即用倍增始也。 此无表起时。 初虽三思具。 夜念杀国人故为意罚业大罪。 又如末蹬迦林因缘。 以粪汁洗灌仙人。 仙堪忍。 后常以粪汁洗。 故仙人不复能忍。 心生恚恨。 乃雨石下王人皆死。 是亦准禅宅迦林。 仙人心生恚恨时心愿因人皆杀。 由是后意念下石王人皆死也。 三十疏二本云。 散意殊胜祈愿即是别脱表戒皆发无表(云云)由是可知。 仙人意嫌杀多生。 是即大罪亦不律仪。 云发无表故。 此是第二师立恶意无表之意也。 第三师由末蹬迦林因缘一往解说。 作此念非如实义也。 【章】若由律仪(云云)二牒前师十善十恶相翻略遮。 第二师立理。 云百行律仪中有意三律仪。 翻是十恶业道中意三恶业应有不律仪无表。 今第二师遮云。 若尔百法明门中立法处所摄色。 其法处色中立受所引色。 是身语受所引善恶无表色。 不说意受所引善恶无表。 如前师立意业有不律仪无表。 何故百法中不说意受所引色耶。 第二师返遮第三师云。 意三律仪不律仪色共受所引色摄。 对法疏二(四十八丁)云。 虽定道或得不从他。 然方便时亦从师教。 不律仪戒自邀期。 或从他受。 由是总说名受所引。 又别解脱恶戒无表。 定由是可知。 定道戒善意无表名受所引色。 散意善思亦殊胜祈愿有无表(别解戒摄)此皆方便时从师教示故名受所引色。 如仙意嫌意罚。 自邀期故此亦意三受所引色。 故第三师遮意非如实义。 以第二师为处处说实义也。 【章】若依此义(云云)自下第二广遮。 此中有二。 初就名通局遮。 二引文证。 今即初也。 若依此义者。 章主依第三师义释名通局。 先通前师伏救。 救云。 受十善时即熏善种。 此十善性各有功能。 于此十种十类功*能义。 名律仪亦名无表。 由是当知。 律仪无表名异义同。 通此伏救如文。 义镜述通救意云。 虽受十善有十善种。 虽有十类防非功能通名律仪。 而无戒但在前七。 后意三与唯名律仪。 不名无表。 所以尔者律仪名通。 无表名局。 故律仪无无表如其名异亦别(已上义镜意)又曰。 问。 虽受十善等中票二虽字。 是有何意。 解云。 初一虽字票种子体。 后一虽字票防非能(云云)今云。 此释尤好。 现本作唯不是也(义镜所览本。 治承古本等。 皆作虽字)义各别故者。 义镜引南山说明律仪与无表之别云。 律仪无表如其名异亦别。 故宣律师云。 通行无涯是律仪也。 对境禁约是戒义也。 如比丘戒。 具缘受已见生不杀。 望此一境名持不杀戒。 望余众生名持律仪(已上如彼抄)今云。 南山师说非释此等之助。 义镜引是释通漫也。 谓此章是大乘论说非小乘说。 是故今可言。 欲受持大乘菩萨大戒。 所邀期于十方法界无量无边有命众生。 同时得不杀戒已。 得已见生不杀。 望此一境名持不杀戒。 望余众生亦名持不杀戒。 一切戒皆悉尔。 是故南山所差引非此章所用也(秋篠引之甚不是也)问。 若尔如实义如何为此别耶。 答。 如次下章言律谓法式。 仪谓轨范。 又言。 律仪者诸戒通称(云云)瑜伽二十二(十三左)曰。 问。 何故世尊宣说尸罗名为律仪。 答。 由此尸罗清净善法是防护性是息除相是远离体故名律仪(云云)三十论疏曰。 律仪戒是善任持。 律者法律。 仪者仪式。 无性曰。 于不善能远离防护受持故名律仪。 此即是戒。 故名律仪戒(云云)以此等说可知旧俱舍中云护不护非二。 新论云律仪不律仪等。 又梁摄论云守护戒。 新译摄论说摄律仪戒。 是皆防护与律仪同。 若无法律仪式。 则防护何事耶。 必有要期心。 应防护彼彼事故。 以有要期故名为戒。 亦应名无表。 既第三师云受十善熏十善种。 今可云受熏种上有防非能是皆由要期心。 十善皆现应有无表。 然今云戒但七支。 就七支不熏则独意思猛利种无应起无表理。 谈论戒但七支。 非无意无表。 若云毕竟无则违大乘论意。 律仪名通等者。 律仪之名通要期不要期。 不拘受不受而应有也。 无表之名必局要期受所引。 故是名狭也。 瑜伽论等律仪防护为同一说。 约要期防护律仪作此说。 至实义无相违。 【章】瑜伽五十三(云云)二引证成名通局。 合有三文。 此即初也。 【章】共念有犯。 犯有二。 一作犯。 二止犯。 作犯者。 出家五众内具三毒。 我倒在心。 鼓动身口。 违理造境。 名之为作。 作而有违。 污本所受。 名之曰犯。 犯由作成。 故曰作犯。 此是作恶以为名也。 二止犯者。 痴心懒惰行违本所受。 厌不学诸胜业。 故名为止。 止而有违反本所受。 故名为犯。 【章】身律仪善哉(云云)俱舍遁麟记曰。 此偈是萨婆多中七佛略偈也。 报恩吼正之曰。 此偈我释迦佛之略教诫偈也。 出萨婆多律摄十四(二十六丁)彼曰。 释迦牟尼佛出现于世。 诸声闻众性多烦恼造诸恶业。 多行放逸。 不修善品。 作少善时便生喜足。 为三事故说其三颂。 于十二年中说略教诫(云云)善哉旧译词也。 义净译百一羯磨八(七丁)云。 佛言娑度(义净三藏夹注云。 译为善成。 谓于其事善而能成也)【章】遍律仪释是有二意。 一者遍三业律仪(颂疏)二者遍意招律仪。 今云。 以颂疏为胜。 【章】若依前二解(云云)义镜曰。 此下章主依前二师通第三师难。 难云。 若如第二师。 若由律仪有百行故意亦立有不律仪无表。 何故百法不别说耶。 今文会之此意俱思(云云)此下明以意无表百法中思心所摄。 此且朋第二师会故。 指动发已前审决二思云意俱思也。 今就审决二思云不同于彼等。 谓审决二思不似身语思故。 不发合掌礼拜陈情乞戒色故。 亦者亦不发。 不能防遮身语非故。 故审决二思不与色名也。 义名无表者。 此义字含前二师所立。 明第三师会。 故但云义。 不云其实也。 【章】仍体是思即行蕴摄问。 此难意以百法中不别说。 然今会通何以五蕴耶。 答(显业抄等)今谓。 五蕴若摄何妨百法不说(云云)今云。 若摄五蕴则是摄百法明门自可知故。 今云即行蕴也。 又太贤唯识学记曰。 思上别起身语色用。 心上色用改本性。 故别立法数为法处色。 思防贪等以心防心。 心上心用不转本性。 故不别立法处(云云)今云。 此太贤所释尤为殊妙。 然此唯就贪等自性。 明意无表是行蕴摄。 若约贪等所游处谈所防。 则离色等无别贪等应起境故(大贤所释粗相说也)。 【章】如意邪见(云云)此下别遮前第二师立不律仪无表(云云)今云。 此科不稳难了。 谓此下别立第二师不律仪无表。 【章】如律仪中初二思(云云)此举例示。 若约律仪而说是者。 初二思时虽未辨事而名律仪。 自他共许。 不律仪中意邪见后初二思时例是亦同。 此立意不律仪无表也。 【章】纵意无表(云云)此前二师对第三师而谈。 意言。 第三师云意思非最猛故无有无表。 由是应纵言。 我意无表是中容思上起。 彼云非最猛。 思种义名无表。 是即彼此共许处中。 彼处中无表亦于中容起。 我亦同立。 若汝云尔。 处中善恶立意无表既今共许。 中容即以如是。 若强猛起必可言律仪不律仪无表也(已上光胤)故云亦有何失也。 【章】此三说内(云云)此下第四评断三有义。 此文古师所览有两本。 一者此三说内之下有任意为用之四字。 溜洲扑扬所览本如是。 清素音。 石本如是。 守千据是。 睿尊亦由是。 二者如现疏本。 要集所览本。 秋篠由是。 报因吼亦用此现本为正。 今云。 两本之中以淄洲扑扬所览音石所览本为是正。 不可更加而已。 就初本诚证如何。 如灯二(八右丁)末云。 意业之中十善十恶发无表不。 意中二解。 然要集云。 有释(西明)三藏解云。 五十三文唯约现行说意表业。 准是无表依种子立。 今寻三藏意。 身语表示他故名为表业思种不表示。 是故说无表。 意业唯自表。 故得说为表。 种子不表自。 故亦名无表(云云)法苑二说。 一云发无表。 一云不发。 后说为正。 三藏意存前解(已上要集)此说不尔。 法苑二说云任意为用。 不断后说义为决定。 今者意准定发无表。 既菩萨戒具防三业胜于二乘。 尽未来际。 云何不发殊胜无表。 前二说者据处中说。 非约律仪(云云)(已上灯文)又扑扬决择抄曰。 问。 今三说中何者为胜。 答。 虽言任用。 据实许意发无表胜。 何以意胜身语。 菩萨防意。 意有无表。 故知为胜。 若尔对法何故不别说意有无表。 答。 彼论通对三乘说故(云云)栖玩记及文集皆用之。 同学抄中云。 智周请素明诠所览本亦以同义灯(云云)问。 报恩吼中引三十论疏二本(四五丁)云。 此意无表现行者名表。 然无无表。 演秘释此文云。 章有两说。 今疏同章第二师说(云云)若尔章主意以无意无表为正意耶。 答。 基辨谨检三十论疏二本(四五丁)彼文初说散意祈愿胜发无表已云此意表业等。 此之言指上散意。 云然无无表者。 明无祈愿意思业无无表。 故义意无违。 今章主同三藏。 以发为正也(是故报恩吼以此疏文为不发证。 甚粗漫也)问灯中云前二说者。 据处中说。 非约律仪。 何故云非约律仪耶答。 如栖玩言。 处中可诤。 其律不律定发无表不可诤也。 故云非约律仪也。 今云。 栖玩所言为正。 报恩吼中破云。 非约律仪。 责于灯师甚不是也。 又慈恩章疏多明有意无表。 虽尔至于选定依用无意无表之义。 现流布本为正(云云)今云。 此说亦谬取后为正等者。 现本作最后不是也。 作取后为正。 此四句明大乘教中随转理门取不发业。 有如正释此有别所由。 以如是外彰身语等之粗显易了所由。 有处亦以不发义有似正释也。 上来明意无表已。 【章】无表色中(云云)自下第二论列名无表色。 此中文有四。 初牒三无表色。 二举立处中无表师说。 三举不立处中无表师说。 四评结二师说。 【章】一律仪无表七众所受律仪戒也。 略纂曰。 若取别解脱或。 正取七支种子相续防非义边假立现行别解脱律仪。 现起身语一念即灭非律仪体(云云)玄范抄曰。 此七众戒并得尽寿持戒而说。 其日夜戒亦近尽寿而住。 故七众收。 (云云)【章】二不律仪无表若依大乘说。 生恶律仪家。 及不生恶律仪家。 要须所期。 心定现前。 彼恶业期心决定方受得不律仪(已上义镜)委说不律仪家业。 次下(三十四丁)引瑜伽第九有十二种又五十三说。 又对法第八。 又玄赞第九。 又涅槃经说十六种(小乘少异。 俱舍光记十五。 婆沙百十七。 杂心十三又大乘他家说胜万宝窟。 大乘义章七四(十七丁))。 【章】三非律仪非不律仪无表。 此名处中无表。 义镜曰。 善中极善说名律仪。 恶中极恶说名不律仪。 非是极善律仪。 非是极恶不律仪故名处中(又曰处中有善及有不善谓虽善业非是极善或虽恶业非是极恶既处中庸故云处中已上义钞)又元轮详口抄曰辨律仪处中可有三门。 一者别解十善相望判律仪处中门。 谓瑜伽(五十三)对法等所说。 于近事近住分受少时名处中。 二者约起心要期。 定律仪处中体门。 瑜伽六十一及伦记释由是。 若由此义。 则设虽七众别解脱戒。 不期涅槃受名为处中。 三者单处中谓布施等对法论第八。 今谓。 以元轮说三门处中释为尽理。 栖玩记及义镜等不尽理也。 俱舍论中处有发表者不发表者。 如次下辨。 【章】对法第八说(云云)此下有三文。 证处中有无表。 此即第一文。 南都相传以此义为护法正义。 不置有义言故(云云)未辨其据彼所有等者。 由对法论无彼字。 云住非律仪非不律仪者所有。 由是可知。 彼言指往处中者也。 若布施等诠要抄云。 布施者七日之间誓布施。 要期施也。 无要期任运施泛善非处中也。 欧击等可准之。 七日之间我誓击人头也(云云)今云。 必不尔。 但誓七日非云处中善。 审决动三思具足作布施。 或作欧击。 皆是单处中善恶也。 以不故思所作云泛善也。 若有要期所作非单处中(处中律仪。 作法受得故。 小乘单处中要期有依福)玄范对法疏曰。 布施欧击等善恶名处中者。 约随转理门。 若望菩萨律仪亦摄一切众善四境五度(云云)此是菩萨随顺法处中律仪。 非单处中若欧击等。 欧作驱为正。 说文捶击也(云云)。 【章】决择五十三(云云)下第二文证。 一切皆是非律仪非不律仪者。 伦记曰。 明处中业。 身语意业虽善非是律仪。 以不要期求涅槃起故。 虽起众恶而不要期一期活命故非恶律仪摄。 问。 此处中业为有唯有表为亦无表此有两解。 一云但有表。 而随二善恶现行思上功能为体。 二云亦有无表。 即以种子功能为体。 菩萨三聚戒俱为律仪亦处中耶。 此有两解。 一云律仪戒离恶增胜故得名律仪。 余二处中。 又云俱名律仪。 摄善利生名律仪(云云)所有善不善等者。 义镜曰。 引此文意既云善不善等身语意业。 皆处中业。 故知处中亦有无表。 基辨云。 此释虽有理文相未彰。 故今应释云。 此文证意三处中。 处中有意三。 况律仪不律仪耶。 问。 律仪中有一分等。 皆名律仪。 未知处中亦有一分等不。 解云。 伽略纂十三云。 又人若律仪誓一分持一是。 余不持者是处中。 若誓作一分恶意者。 不名不律仪但是处中。 今离律仪于不律仪依一分。 亦是但以誓期差离上品故。 即是不律仪摄。 (云云)【章】五十四云(云云)此第三文证。 即立三类无表为证。 周记曰。 色用差别者。 总票。 谓有表无表者。 指法。 律仪至所摄作用。 此则列彼表无表也(云云)。 又义镜中释章色用差别云。 初色尘中有三差别。 一色相差别。 二作用差别。 三分位差别。 今就第二作用差别释。 故云色用差别也。 显业抄释曰。 义镜所言色相差别者。 长短等也。 作用差别者。 表无表也。 分位差别者。 可意不可意等也(云云)今云此释好。 【章】故俱舍论(云云)此无表之言通三业类之证也。 彼论云。 此中无表略说有三。 一者律仪。 二者不律仪。 三者非二(云云)处中亦有无表。 故今说无表有三。 又俱舍中说。 唯成就表非无表者。 谓住非律仪非不律仪。 以微劣思造善。 造恶唯发表业尚无无表。 况无记思所发表业(云云)既云成表非无表者。 住处中人岂有无表耶。 解曰。 即彼论文简别云除有依福及成业。 云除七有依福及成善恶业道。 虽处中人微劣思起亦发无表故简别也(云云)由是当知。 处中之业有发无表不发无表。 (云云)【章】处中处中有二。 一单处中。 二百行处中律仪。 问。 今章文所论处中二之中取何作论耶。 答中古有二义。 一者睿尊义。 谓今章文通二处中而论有无。 二者良遍义。 谓今章文论单处中不通百行。 百行许律仪故(云云)今谓。 以睿尊义为胜。 然报恩吼中良遍义为优。 总论处中非无二种。 今两师相诤。 言陈之势在单处中不通百行。 何者初师难后师言。 即应百行非是律仪故。 此难之起以两师意许百行为律仪故。 若计百行为处中摄。 则何难言应百行非是律仪有相扶过故。 又后师云。 一切处中望律仪等思。 皆下品者。 此除百行律仪等。 别取自余处中。 虽总言一切而此亦少分非是全分一切。 是故会言思皆下品。 不亦宜耶守千亦约百行。 谬同兴正。 非谓百行不通处中(云云)今云。 报恩吼谬。 初师意百行处中是律仪。 此为实义。 后师但处中。 故有此问答。 以是不可为单处中证。 【章】有义处中(云云)此下第二师义。 要上品思等者。 义镜曰。 中容品思虽重种子。 其势微劣非用倍增。 依何功能得立无表。 唯上品思所熏种子其势强胜。 故依彼能方立无表。 问。 依三品心得三品戒。 若尔皆有无表。 如何今云唯上品思熏种势胜方有无表。 解云。 诸处中业望善恶品下中思皆下品。 是故虽有下中无表。 望处中业皆唯上品。 故云要上品思方有无表。 由何得故。 次下文云。 一切处中望律仪等思皆下品等(云云)今云。 此释尤妙。 【章】法处色有三于大乘中立法处色。 废立开合诸论不同。 百法论总说一。 谓法处所摄色。 五蕴论说。 法处色有二。 一无表。 二定果。 瑜伽第三(十四丁)说亦同彼。 显扬十八(五丁)说法处色有十二相。 一影像。 二所作成就。 三无见。 四无对。 五非实大生。 六属心他地境。 七世间。 八不思议。 九世间定果。 十出世定果。 十一自他地境。 十二诸佛菩萨自在转变显扬第一(十三纸)五十四(九纸)如今文。 委如法处色章。 定自在者亦名自在所生色。 显扬云。 三摩地所行境色。 瑜伽五十四曰威德定所行境(云云)定通无拥名为自在。 【章】作诚励意栖玩曰。 问。 此言中思却名为胜。 如何相状为其胜耶。 答。 殷勤三业尽其力用。 名之为胜。 不必非涕面门出血举身毛竖。 名之为中(云云)由此义义镜中。 虽是处中悲涕猛励而有上思。 (云云)【章】律仪容容(云云)义镜曰。 善恶律仪及处中业同通上下。 故律仪等宽缓容容而有中思。 尔乃律仪处俱通上下。 亦所熏种亦通上中。 熏种子时猛利义同。 成无表时岂简处中耶。 故相例时其义齐等。 明知处中亦有无表(云云)(已上取意)。 【章】若以律仪(云云)此下以律仪名同相例。 寄后师难势而例。 后师难初师言。 若律仪有具七众彼彼戒事。 非律仪亦具身三口四意三十事。 作要故思种熏胜。 故云得有无表。 处中业不具事故不名具事。 则不具七事故可无无表(已上后师难初师)即应百行非等下。 初师答后师难。 谓若尔应云百行非是律仪耶。 亦者亦近事近住等戒。 百行亦同近事等戒。 有全分离一分离名百行故。 此百行但名处中。 不可名律仪耶。 若不名则违诸论说百行律仪。 许近事戒等者。 汝许七众律仪有无表不名处中。 其近事近住戒有小分受。 故七众戒非律仪。 以但名处中耶。 故处中劣弱无有无表者不应理也。 【章】于二说中(云云)南京光抄云。 亦任取舍亦字。 前任意为用本之润色也。 上不云任意则亦字亦何哉(云云)(诠要抄)今云。 此释尤好。 报恩吼破之不是也。 【章】诸根大种(云云)诸根者。 五根胜义根与扶尘根合。 今名诸根。 大种造色者。 五胜义根是四大种及所造色。 扶尘根亦四大种及所造色。 如是等大种造色和合积聚方成此身。 故云和合积聚差别说名为身。 【章】五根四尘(云云)下遮妨。 明积集义得身名。 五根四尘上能造(四大)所造(色等四尘)问何故初云四尘。 又云所造。 岂非重言耶。 答。 且如一眼根中七微于积集。 谓即此眼及与身地色香味触。 此七物同住涉入同处不相离也。 如眼所余四根亦复同住不相离也。 故今云俱得身称也。 身是积集义故。 【章】表谓表示(云云)栖玩曰。 身表之表只有一义。 不同语表表有二义。 内字之上加以自字读之即显(云云)今云。 报恩吼中以此说为不是。 尤好。 栖玩以表示表知表彰三义为别。 睿尊觉盛等所览自是自始。 为穿。 【章】旧云身作(云云)义镜云。 义不相应者。 此文稍隐。 若言身作戒即相应。 身语假有造作义故。 若言无作。 义不相应。 无表业中有造作义何名无作。 是故当知。 若言身作对此亦云无作。 此作言义即不当。 今即释其不当所由故。 云无表亦有造作义故。 若言身表。 对此亦云无表。 无表示他故名无表。 非云无造作义。 名为无表故。 义相应(云云)(已上秋篠)今云。 此释尤好。 【章】若色处表色(云云)义镜中以若色处表色已下文云明假身业。 今取动已下文云释实身业(云云)今云未稳滥萨婆多实有身业故。 今改科云。 若色处等已下。 明经部所立身业。 今取动已下。 明大乘义。 既云今故此大乘义。 问。 何故与经部对明耶。 答。 经部所立滥大乘。 故今别对明。 次语表业下亦以假实明。 虽有理滥有部故不稳。 中古西大招提抄。 由义镜以假实辨不稳。 【章】或复语者(云云)演秘(二本二十二纸)云。 或复语等者。 问。 前解何别。 答。 由其语声有假名等而有表(云云)今云。 此即释语义。 【章】圣所受戒瑜伽第九说。 圣所受戒唯约初果及第三果。 (云云)【章】别别防非(云云)梵云波罗提木叉。 此翻云别解脱。 别别誓弃舍诸恶业故(杂集第八)南山行事抄云处处解脱身口七支罪起非一。 戒能防之故云处处解脱。 又净影过法师云解脱。 今由杂集论云别别防非。 若由是具应云别别解脱也。 【章】能防所防(云云)义镜曰。 问。 防止二义何别。 解云。 檀法师云。 法能防非。 行能防恶。 谓受戒之法但能悬防过非未能止恶。 所以有戒法者犹不免犯罪。 持戒之行方敌对止。 所以恶将欲起即慎谨不起广如彼章(云云)今云。 出家之须学知之(今云防就受戒法。 非云持戒云云)【章】皆通善恶(云云)此师立善恶共有律仪如行杀生持刀杖等种类法戒。 净影天台南山等同之。 但慈恩家不尔。 如次下辨名不律仪者。 古师名不之律仪。 不谓恶法。 慈恩家名不律仪。 【章】亦调亦伏(云云)意曰。 于三业非亦调亦伏故名调伏。 则非调之伏。 非调即伏。 但于毗尼一体之处具调与伏之二用故名调伏。 即名同依持业(云云)亦律亦仪者。 此正例同。 意言。 今亦尔。 非律之仪。 非律即仪。 但于一无表戒体处。 具法戒与轨范之二用。 故名律仪亦名同依持业。 【章】第二出体者假身表业(云云)以色处中表等者。 义镜曰。 问。 色处中立表色摄身表。 何故声处中不立表色耶。 答。 立表色摄身表色。 身不动转之时非显表义。 作动之时正有表义。 别立之。 语即表也。 无语非表故别不立之。 (云云)【章】先审虑故略纂曰。 即前表知后作此事(云云)又伦记曰。 加行思者。 谓远欲起此事思(云云)今云。 远欲起此加行思。 若近欲作则决定思也。 必勿滥焉。 【章】将欲作故伦记曰。 决定作此事之思(云云)问。 伦记中云必作。 今章文云将欲作。 相违如何。 答。 伦记就决定思后念。 今章文就初念。 全无相违。 【章】三动发胜思瑜伽云等起思。 然等起有三。 一者远因等起。 二者近因等起。 三者刹那等起。 此中何等起耶。 谓近因等起故云等起思。 如三十论疏二本(四十三纸)云。 又远近二思名为意业。 非第三思正发业者。 今言正发。 简初二思。 又简远近及与刹那。 第三思是近因等起故说发言(云云)今云。 决思后念云近因如近因。 今第三正起故云等起也。 第四思已上刹那等起。 秋答曰。 近因等起思为身语业体。 远因刹那等起者。 唯意业性(云云)又文备成业论疏云。 此三思并非远因等起亦非刹那等起。 但近因等起中有此三思(云云)今云。 此说不是。 又小乘说非如今章主说。 俱舍论中立二种等起。 一因等起。 二刹那等起。 发业前心名因等起在先为因。 故与业俱心名刹那等起。 与身语二业同一刹那能等起故。 与身语二业俱即第三第四动身发语心名刹那等起也。 与今家所立不同。 第三思已后为刹那等起故。 念念刹那相续能等起所等起故名刹那等起也。 (此大乘之义也)【章】佛等所有(云云)此等言等取何等。 谓撰集曰。 等取十地菩萨因无漏也。 若约佛所有诸法皆无漏。 若依因位虽有漏无漏。 今但约无漏而言也。 【章】无漏五蕴五蕴有二。 一五分法身。 五分律云。 五分法身蕴一切善法。 故曰五蕴。 二今解。 色受想行识故曰五蕴。 【章】因余无漏因谓指十地菩萨之无漏。 简佛果无漏。 故云因也。 问。 余无漏之余言指何之余耶。 答。 除戒余定慧等皆为处中。 故云余无漏也。 又但约戒言则除摄律仪戒。 余二聚戒随行施等一切善法云余也。 【章】不同小乘此四字亦前解为正之由也。 义镜曰。 不同小乘者。 十八界中意界法界及意识界。 此通有漏及与无漏。 余十五界一向有漏。 即律仪不律仪无表。 及年中无表法界中摄。 若作后解即同小乘。 故以前为胜。 俱舍颂曰。 意法意识通。 所余有漏。 (云云)【章】若律仪业定通(云云)义镜曰。 律仪业中具有三业。 若约菩萨说漏无漏即有二说。 一云身语唯有漏。 意业通无漏。 七地已前在因位故。 二云菩萨二业亦通无漏。 后得智中有敬礼身语表故。 今存后义。 故云若律仪业定通无漏。 许佛等亦有等者。 言二表者。 身语二表也。 佛有无表。 其义决定。 身语表二义稍难解。 故置许言。 以何得知如来有身语二表。 解云。 梵网经中释迦亦礼卢舍那佛。 故有身表。 法华经云。 我闻圣师子深净微妙音。 喜称南无佛。 故有语表。 皆唯无漏。 菩萨无漏后得智中所起身语亦唯无漏。 今举佛等菩萨。 故云许佛等。 【章】防身语恶戒(云云)就是有西大招提两门义。 一防发别体之义(西大义也)防恶发善俱是戒。 摄律仪是防恶。 后二发善戒也。 以今文两处功能言为证。 二防发一体之义(招提之*仪)谓三聚俱防恶戒。 以禁非为义故。 虽后二戒是禁不修善不利生之过。 以之为戒。 发善业门而非戒也(云云)今云。 二传中共虽有理以招提为稳。 西大意止持作持两门戒故。 虽止作共转。 细分别于一功能亦有止持作持用别。 如一眼识用上有见青黄等用别也。 问。 不云身语意何但云身语耶。 答。 显业抄曰。 是约别受(声闻所受戒)故但云身语。 若约通受者。 应云以有防三业非发三业善功能为体(云云)今云。 必不尔。 是示所防所发但在色业。 但云身语。 上云善思种子上有。 故于三思业上有显然。 故于三业事论是。 自可知(三思不具无此功能故)必以别受不可论之。 【章】由愿制思(云云)此今家立假立无表戒体之义也。 义镜释曰。 依愿制思造作善恶。 多少分限之所熏成种。 于此种上假立无表。 故云依思种别功能立也(云云)今云。 义镜之所释尤好。 意谓。 愿制思有支多少时长短分限。 故所熏种上亦有多少长短别功能。 取此功能立为无表戒体也。 由此文可知南山家与今家之戒体之别。 南山直取思种以为戒体。 今家以思种上功能立戒体。 今所以以功能立。 虽愿制有期功能是体。 而逢犯戒舍戒异缘。 或期限至戒愿尽故功能即歇。 复无倍增。 然种子体犹存故。 不可以思种为其体但取其上功能以为其体也。 中古已来西大招提之徒。 虽会是非为稳当。 【章】取别功能结不取思种取功能为无表。 【章】然依思愿善恶分限立无表(此文由枢要上末十六纸已下灯主意。 有佛身无表之别句因身无表之总句。 含容明也)初明佛身无表之别句(别句但律仪故别句云)然依思(昔发愿制业思)愿(众生界尽我愿亦尽)分限(尽未来际)假立无表(佛身别解脱文)然依思(现行)善分限(尽未来际)假立无表(佛身定道戒文)次因身无表之总句。 然依思(种上)愿(要期)善分限(一日夜尽形寿。 或尽未来际)假立无表(因身别解脱戒)然依思(现行)善分限(住定多少分限)假立无表(因身定。 道共戒)然依思(种上)愿(要期)恶分限(要期活命)假立无表(因身不律仪戒)然依思愿(种子)善恶分限(要期缘)假立无表(因身处中戒)断戒体章中。 破以总别句释。 彼曰。 枢要所言不是。 论元意就有漏法以明离识无法。 故辨有为无表体非实有。 而谓兼释佛身无表。 全非论意。 何是之有。 且夫佛身无表者。 是无漏律仪欤。 或别解脱律仪欤。 若谓无表随转戒德增长。 我则不信(云云)今云。 环庵不知成唯识始终之论意致斯妄评而已。 论第十说。 故佛身中十八界等皆悉具足而纯无漏(云云)既云佛身十八界。 此中不说除法处色。 故有无表显然。 然与因位所违但无漏已。 又表佛身故无倍增义也。 又云。 佛识所变有漏不善无记相等。 皆从无漏善性所生。 无漏善摄(云云)由是应知。 此论元意以有无漏一切法明唯识所变。 是故以今文为佛身无表之别句。 合观一论始终明之而已。 环庵知始不知终之所致谬也(续芳决虽破之。 以论第十不破故未尽)报恩吼中。 评是明环庵曰。 今案此文前后起尽。 但明因位不可言兼明因果。 又虽不明果戒无有巨妨。 或唯明因。 或唯明果。 或通明二。 所望不同亦无阙过。 如慈恩解凿空立义。 是故总别之语义。 虽或通不顺常例(云云)今云。 如今家立总别二句释今文。 报恩吼等所曾未及。 云凿空立义。 谤今家。 自彼实有固执之病而致此妄言佛因位时期尽未来际誓起防非用。 尽未来际防非故。 从因身至佛果要期防非今云假立无表也。 如何此文不通佛身耶。 嗟于可不慎哉。 【章】假立无表断戒体章三(三十五纸)云。 是无表业其法假有。 故云假立。 瑜伽云假有系其体语。 今云假立是约施设法相之义。 其语所系自有异。 耳是假法故无违离识无实法理。 故云理亦无违(云云)又曰。 其假立者。 准假立得非得等义。 非谓无法。 非识所变实法义。 又瑜伽云。 由时分变异不平等故假立老。 由命根变异不平等故假立死等。 依如是文。 诸假立法必有假法。 是瑜伽者流假立法门也。 疏主不领此趣尤叵仰唯识宗师(云云)又曰。 依者是虚字也。 谓之所依。 不解字法也。 若就依字强辨能所。 时节分限乃所依也。 非有条然实法当名所依法也。 若能若所皆非识变。 共假有法也。 又对种子而辨能所假实。 皆是为不领假立法门之旨趣也(云云)续芳决中缕缕破之助今家寔护法心之所厚也。 报恩吼曰。 今谓。 环庵剖判假有假立之别。 实为允当。 事虽浅轻而识别者鲜矣。 凤潭无有练历而所自领。 排斥环庵却为非是。 犹且援引几许证诚。 证诚愈繁顽鲁愈着。 何者所谓假有之有者标揭所诠法体之不无假立之立者晓谕能诠法门之所设。 此论文假立无表是也。 由斯言教而索性之。 则得有无表非实有法。 故云假立法必有假法。 非遮无表之假依实思种(云云)今云。 环庵妄说毒害天下。 信培亦遭此毒气眩迷。 续芳决虽知毒之为毒。 不知遮其毒之要药故。 今示良法败其毒耳。 捡今此论文。 初总句云假立无表。 其次到别句但云依增长位立。 或云依现行思立。 此二个立字既云依立则是假立。 如是云假立已。 次结云故是假有。 是即以上所言假立总结为假有。 由是应知。 云假立者。 是约教门安立法相。 令教示是之谓也。 又云假有者。 是约观门。 所谓依他起性如幻假有之观即示识变。 如论第九卷所说四寻思四如实观观名义自性差别假有实无。 故今论文始云假立。 约教门建立法相。 次云假有约观门。 结示皆是如幻假有唯识所变也。 瑜伽十支皆以如是。 然云假有者。 瑜伽系其体。 又云诸假立法必有假有法。 皆是妄毒说也。 信培亦迷斯毒说。 云假有标所诠假立谕能诠。 不知成唯识始终。 四如实观等中。 观名义自性差别假有实无。 此中云名义能诠所诠。 既云假有。 何但云标所诠是假有。 应知妄说。 由是可知云假立法必有假有法亦妄说已。 【章】虽非形色(云云)义镜曰。 虽无显色而可护持。 今云形者。 非是显色形之形。 形者显也。 即显状义也。 今简报色取鼓动业。 故云善修方便。 一一加心造作发身语业亦名方便。 此即无问加行根本及后起业。 皆名加行。 旧云方便是也(云云)。 【章】以是无作色(云云)意言。 从身语俱思愿种子上。 所得种上功用无作色以为戒体故。 以现行心不为戒体故。 纵其心虽转三性不失戒体。 若违要期心则是犯戒。 亦是舍缘。 若不尔其余现行恶无记心。 虽在恶无记境不名失戒也。 【章】非异色因不作异色(云云)报恩吼曰。 今议云。 解经异色诸说不同。 或解为心。 章安怀素定宾初说环庵等。 或解为色。 河西智首南山法励定宾后说芳决等。 此中异色为心者。 谓是非色。 心与色异心名异色。 又异色为色中。 南山智首等约报方便者。 亦不顺经。 何者经第十二章明造色有无。 今第十三章云异色因。 此异色言自知指上能所造。 况于色中别立因果。 处处多约能所造说。 是故慈恩解经为胜。 准义镜释。 章主以色假实释异色名。 无表色假。 能所造实。 假实不同故云异色。 信培自云。 无表是一类色。 以不可见无对故。 无表色与余色相望不类。 故云异色。 (云云)【章】防恶色用(云云)显业抄意言。 此色言亘两义。 一云属色于能防。 则点文云防恶色用。 二云属色于所防则点文云防恶色用。 两义中任意取舍(云云)今云。 读防恶色用为好。 【章】不作异色因缘(云云)今云。 释此下文有二意别。 一云约亲因缘门释。 谓今无表色不为四大四尘异色作亲因缘。 生现行四大四尘之因。 二云约增上缘门释。 谓此无表非如四大种为四尘作增上缘。 生与四大异同行四尘造色。 如是二意含容学者知焉。 【章】俱有俱有因有二。 一种现相望。 谓种生现时能生种不灭。 此种与现行果俱时而有。 故名俱有因也。 二现现相望。 谓能造四大与所造四尘必生俱时不相离。 互为因果。 故云俱有因也。 所谓种子生现行。 现行熏种子三法展转因果同时。 故云俱有因果也。 今上云异能造所造故。 取四大四尘俱时而四大能生因。 四尘所生果故云俱有因果现现相望。 今此无作色增上缘非如是现现相望俱有因。 故云亦非等也。 【章】同类因。 欲界四大生欲四尘。 色界四大生色四尘。 乃至于五趣格别同类亦尔。 今以无表色望异能造所造。 非如是同类因果也。 【章】此思种子(云云)已下约现行熏种子。 此所生一句能发现思。 即动发思。 是故此者。 指决思后念。 古来有两点。 一者读云此思种子于所生现行(依此点此者。 指所熏种子云云)二者读云此思种子所生现行等(由是指前念决思后念强胜思种子。 云此思种子)此思种子为增上缘。 生身语动发思现行。 发身语故假此名表色。 由是所熏动发思种上无作用亦名色。 是皆由所发名色耳。 【章】上二界十七地(云云)栖玩记曰。 十七地八根本八近分并中间禅名为十七。 如是皆止欲恶立名。 戒本止于不善而立。 恐堕恶趣非止有覆而立戒。 问。 常说静虑。 只今四禅云何说十七地耶。 答。 名狭体宽。 本名只云定律仪。 故名体俱宽。 言禅律仪名狭。 有说准此静虑名通非也(云云)报恩吼曰。 今谓静虑之名本局色界。 是故瑜伽并对法显扬一处等不云无色是随转门。 又略说故。 显扬中一处说无色界亦有定戒。 是大乘宗。 尽理说故。 守千不知诸论意致。 故所破立皆不允当。 又义镜曰。 问。 依显扬十三。 静虑尸罗等至尸罗。 即无色界不名静虑。 又伽八十二云无色行中有静虑律仪。 如何相违。 解曰。 静虑有二。 有通有别。 伽论约通故兼无色。 如静虑波罗蜜亦通无色。 显扬约别故不相违(云云)又显扬十三(十九纸)说界差别者。 谓欲缠中唯有别解脱律仪。 静虑律仪唯有色无色缠。 无漏律仪是不系。 (云云)【章】一切上地所有(云云)义镜曰。 色界六地。 无色四地。 是为十地。 色六地者。 四根本及未至并中间禅也。 有顶无漏虽不断惑。 而势分力欲恶不生故亦取之(云云)由是上地者。 指此十地。 【章】能断欲界今谓此无漏定故断对治也。 故云能断二界十地等者。 集解曰。 随应者。 若见道断律仪亦色界五地。 除中间禅。 约远分者通无色界也。 若修道断律仪色六无色三界九地。 若约游观无漏远分对治。 则亦通非想故云随应(云云)问。 准下依地有无。 非想地唯远分非断义。 然今云二界十地。 义镜曰有顶无漏欲恶不生。 相违如何。 答。 是多分断对治故云欲惑不生。 此伏现云不生无违二界十地者。 义镜曰。 色界六地无色四地是为十地。 是无漏道所依地。 十七地中。 色后未三至。 无色四未至无无漏。 故除此七地。 自余十地为无漏中修道依地。 故云二界十地。 随应者。 谓于十地中随其所应唯依一地入无漏观。 所依一地于欲界非断对治。 其余远分对治也。 故云随应也。 【章】或依定中(云云)断戒体章云。 约在欲界修定之人立定无表者。 一往说也。 故云定中。 约色界有情难云定中。 续芳决破之。 今谓。 二师共局。 欲界入色定及生色界入定。 皆有防非用。 故云定共无表。 今通云定中也。 中言是境第七声也。 指所在声能差别声。 问。 定言通二无心定。 二定亦立无表耶。 答。 有二义。 一云。 别抄云。 二无心定不立无表。 定戒随心。 彼无心故。 一云。 亦立无表。 方便后起亦许有心。 故立无表。 下舍缘中于灭定明暂无舍。 若非有无表何有暂无舍耶。 成实论云。 无作非色心故。 四空定边亦得有戒。 定道二戒通出定位。 唯约初入名随心戒(云云)【章】第三假实分别(云云)此下古师作解曰。 此章意及诸家释义意。 谓思为身语表之能发。 及为无表所依体故。 但以思为实。 所发身语表色及能依无表为假也。 依是秋篠守千释。 一一文并约假实。 故学者大作烦。 后有唯心师者。 始开业体及得名二门假实而释。 尔来皆能相从用焉(听闻抄云。 诠要引也业体假实者。 谓别种所生有别体法名实。 分位假立无别体法为假。 其中今表无表即假法也。 得名假实者。 谓于假法中由名体相应可目而名言实。 名事不应不可目而强名言假也云云)又曰。 于此一门大分为三。 初若表无表下。 总标显业体假。 二然有差别下。 于假法中复分别得名假实。 三唯识又云下。 重明业体假(云云)(此科不是。 今所改科在章本)今云。 若表无表下。 国读付点有二意。 一者若表无表二业三业皆是假立然有差别(此基辨。 由是别行本点)二者若表无表二业皆是假立(现流章本点。 今云不是)基辨评曰。 唯心律师立二门假实甚令人迷妄。 彼师意云别种所生其别体法名实。 分位假立无别体法为假。 立业体门假实。 失大乘法相实义。 如何则大乘意一切法皆是如幻假有因缘生法。 无一应实有者。 然于假有法中亦立三假。 一者因缘假。 谓似实用而现起法。 二者分位假。 谓如不相应行于色心分位假立也。 三者观待假谓如大小长短有无等。 但于观心行解相待上立名。 唯名无有实。 于此三假中。 如思种子皆是因缘假。 云思种上有防非用亦因缘假。 于此因缘假上立无表色。 是观待假。 相待表色及似有实用色业故。 然唯心师以无表为分位假。 不识法相大乘意也。 滥经部以无表摄不相应行故。 是故立业体假实门。 滥经部以思种为实。 以无表为假故。 不可用之说也。 此业体假实门不成。 故得名假名门亦自不成也。 此等所释无害无益也(今此门云假实分别假实言。 非论法体性云假实分别。 此中假实言示假谈实谈。 就实义云实。 假似且作说云假也。 必以法自性不可论也)。 【章】实是表色(云云)此实言对无表假色云实也。 表色者。 取舍屈申表色及语表色也。 此表色三假中身表色观待假色。 语表色分位假。 如对法疏等明。 然今云实。 非以有实用云实也。 实谈之实也非业性者。 意言。 名云身语二业。 非有业造作义故可名为业。 此似令他表知造作动作故今云假表业体。 本令动作思心所故云身语二表业。 就假表业为名也。 虽然以身语云表色非假似义。 身语上表色故。 今云实是表色也。 又云业本非身语事。 故云非是业性也。 栖玩中以此文云二实一假。 身语表色是实非假(二实)身语曰业。 是假非实(一假。 云云)此说虽似有理。 假实之言不影实义。 故不稳当。 【章】假名善恶实是无记意言。 就身语二业令表知心善恶故。 假身语二业虽名善恶业。 云其实则身语是色故。 是异熟无记性。 若以五尘云通善恶则非释子也。 无记法不招当果故。 然身语二业云善恶业。 此假似说。 非如实说。 【章】其发身语(云云)千师云。 上辨假业。 下辨实业。 此次文云三假一实科。 次文以三个非字分三假。 是一实三假千师意。 上下俱为业体假实。 文既票实是业性。 故此为一实。 【章】其无表色(云云)今云。 此科非也。 此中千师释一实一假。 【章】第四具支多小(云云)支有二义等者。 此支言章释立二义。 一者支分义。 二者支类义。 今云。 支分之支以七众戒之四支六支五支三支为支。 即七众戒之支。 支者枝条。 分者废立也。 谓以七众戒发四支六支五支三支。 即废立门也。 支即分也。 又支类之支以身三口四七支为支。 类者差别也。 七支十支相之差别支即类也。 然秋篠释支分之支以身三口四七支。 但以分之言为废立。 以类之言为能所护类别(云云)又曰。 其所护戒如园中果。 能护之戒似园外墙(云云)今云。 秋篠释不准章意。 章中但于支类下。 以身三口四七支而释。 于支分下不云身三口四七支。 明七众支之废立。 此支分义。 废立云分。 又以身三口四七支明七众戒之体类。 此支类义也。 【章】苾刍律仪(云云)问。 此四支中通摄出家五众诸戒。 何故言苾刍律仪四支所摄。 答。 下云。 正学等四戒体虽狭。 皆等护持与苾刍同。 故废立中五众合说(云云)又声闻地第二十二(二右)说六支中第二支云。 今此义中唯依苾刍律仪处。 说善能守护别解脱律仪(已上全文)今小随大相从而说。 文云苾刍律仪四支所摄。 何故得知相从说之。 即次下云十戒六法归依说相皆即初支。 明知皆等护与苾刍同。 故相从说。 (已上秋篠)【章】受具足支诠要抄引开解意云。 此有两点。 一者受具足支谓具表白第四羯磨等诸缘。 成就受戒故云尔也。 二者受具足支具是者。 指五众戒。 非唯比丘戒言具足五众成道器故。 不许分受。 名为具足(云云)。 【章】作表白第四(云云)义镜曰。 言表白者。 非但一白。 三番之中初一单白名为表白。 总该始终有四单白。 一差人问缘单白。 二问诸缘已召入众单白。 三戒师和问单白。 四正授戒体单白(白四羯磨中初一白是也)今通此四名作表白。 作白之相广如一卷羯磨中说。 第四羯磨者。 即正授戒体中作一白三番羯磨。 今望一白说名第四。 羯磨者梵音。 唐言作法辨支(琳音五十九·三纸)优婆离问经作剑暮。 此梵言讹也(古来立二义。 一者一白三羯磨第四云第四。 一白云作表白。 二者如义镜释)。 授戒羯磨法先请和上。 大德一心念。 我某甲请大德为和上。 大德为我作和上。 我依大德故得受具足戒。 慈愍故(三请和上训曰)受诸所请(受者答云)顶戴持。 次请羯磨师大德一心念。 我某甲请大德为羯磨阿阇梨。 愿大德为我作羯磨阿阇梨。 我依大德故得受具足戒。 慈愍故(三请羯磨师训曰)受诸所请(答)顶戴持。 次请教授师。 大德一心念我某甲请大德为教授阿阇梨。 愿大德为我作教授阿阇梨。 我依大德故得受具足戒。 慈愍故(三请教授师训曰)受诸所请(答云)顶戴持。 次请七证师诸大德一心念。 我某甲请诸大德为证戒尊师。 愿诸大德为我作证戒尊师。 我依诸大德故得受具足戒。 慈愍故(三请七证之中第一大德总训云)诸大德受诸所请(答云)顶戴持。 次差人问缘法单白(云差教授师单白羯磨)大德僧听。 彼某甲从和上某甲求受具足戒。 若僧时到。 僧忍听。 某甲为教授师。 白如是(答云受戒羯磨以后更不须和)。 次召入众法单白(云召沙弥入众单白)大德僧听。 彼某甲从和上某甲求受具足戒。 若僧时到僧忍听。 我已问竟听将来。 白如是(答云召沙弥入众)。 乞戒(受者三乞)大德僧听。 我某甲从和上某甲求受具足戒。 我某甲今从僧乞受具足戒。 某甲为和上。 愿僧慈愍故拔济我。 次戒师和问法单白。 大德僧听。 此某甲从和上某甲求受具足戒。 此某甲今从僧乞受具足戒。 某甲为和上。 若僧时以僧忍听我问诸难事。 白如是(答云对众问难)次正授戒法白四羯磨大德僧听。 此某甲从和上某甲求受具足戒。 此某甲今从众僧乞受具足戒某甲为和上。 某甲自说清净无诸难事。 年满二十三依钵具。 若僧时到僧忍听。 僧今授某甲具足戒。 某甲为和上。 白如是。 大德僧听。 此某甲从和上某甲求受具足戒。 此某甲今从众僧乞受具足戒。 某甲为和上。 某甲自说清净无诸难事。 年满二十三依钵具。 僧今授某甲具足戒。 某甲为和上。 谁诸长老忍僧与某甲授具足戒。 某甲为和上者。 默然谁不忍者说(是初羯磨。 第二第三亦如上。 问成就已应唱总结和辞)僧已忍与某甲授具足戒竟。 某甲为和上僧忍默然故。 是事如是持。 【章】随粗学处义镜曰。 受具戒已略说四重及以四依。 谓乞食等名粗学处(云云)今云。 此伦记文以释。 一白三羯磨名为第四。 自此已后受行随戒名受随法学处支(云云)(已上伦记栖玩云。 粗者大也。 重戒云粗学处)由伦记等意。 听闻抄中设问答云。 问第一支者。 限受戒欤。 通随学处欤。 若言限受戒者。 及略摄受随粗学处者。 释受戒已后四重依四依说相。 而第三羯磨以后说相。 余师云随戒也。 若依之言亘随戒者。 第一称受具足支。 而至第二支始付随法学处名。 明知第一限受戒云事。 如何决之耶。 答。 见本经(论并)章主解释。 随粗学处但摄受戒而非随戒。 第二支以下为随戒摄也(云云)今云。 此释尤好(以受学为别)【章】苾刍(云云)释此名古来有二别。 一者谓苾刍。 是西国草名。 具五义四德。 如俱舍惠晖抄。 又药师经疏举唐三藏说。 以草有五德。 以喻比丘五义。 又琳音二(八丁左)二者不以草名释。 法华玄赞一(五十二纸)云。 梵云苾刍。 讹云比丘。 由具五义。 所以不翻。 一曰怖魔。 初出家时魔宫动故。 二言乞士。 既出家已乞食自活故。 三名净持戒。 渐入僧数应持戒故。 四云净命。 既受得戒。 所起三业以无贪发。 不依于贪邪活命故。 五曰破恶。 渐依圣道灭烦恼故众者僧也。 理事二和得众名也。 【章】六法智论十三云。 式叉魔那(正学六法故云正学)受六法二年。 佛在世时有一长者妇。 不觉妊身。 出家受具足戒。 其后身大转现。 长者识嫌诸比丘。 由是有二年正学制。 尔后受具足戒(云云)行事抄云。 式叉魔那尼学三法。 一学根本。 谓四重是。 二学六法。 谓不摩触等。 三学行法。 谓一切大尼戒行(云云)又僧祇律曰。 在大尼下沙弥尼上坐(云云)式叉摩那此云正学。 六法者。 一不摩触(若犯淫应摈。 若染心与男子身相触坏本法。 应更受戒。 盗五钱应摈。 四钱已下许更学)二不盗四钱已下。 三不杀畜生(断人命应摈。 断畜生命许更学)四不小妄语(若自称得道人法应摈。 若小妄语许更学)五不饮酒。 六不非时。 【章】归依说相归依者。 三归依也。 如毗尼母说。 三归有五。 一翻邪三归。 二五戒三归。 三八戒三归。 四十戒三归。 五大戒三归。 故于一切律仪为方便门(云云)说相者。 授戒说相。 于十戒六法中。 十戒中通有归依说相。 于六法中唯有归依无说相故。 此但于勤策女戒但制重已。 【章】二受随法学处支有二点。 一者受随法学处支读。 若此点意约随行而言也。 二者受随法学处支读。 若此点意约受体而言也。 今云。 二意之中初意为稳。 此第二支随行支故(若由显扬则第二亦为好。 虽尔第一第二支滥故。 初点为好)。 【章】诸性遮罪伽九十九(五纸右)说五法摄毗奈耶。 何等为五。 一者性罪。 二者遮罪。 三者制。 四者开。 五者行。 云何性罪。 谓性是不善能为杂染损恼于他。 能为杂染损恼于自。 虽不遮制但有现行。 便往恶越。 能障沙门。 云伺遮罪。 谓佛世尊观彼形相。 不如法故。 或令众生重正法故。 或见所作。 随顺现行性罪法故。 或为随顺护他心故。 或见障得善趣寿命沙门性故。 而正遮止若有现行。 如是等事说名遮罪云何名制。 谓有所作能往恶趣。 或障善趣。 或障如法所得利养。 或障寿命。 或障沙门。 如是等类如来遮制不令现行。 故名为利。 与此相违应知名开。 云何名行。 谓略有三行。 一者有犯。 二者无犯。 三者还净(以上论文)灯七本(四十七纸)曰。 西明云。 旧云性罪。 谓杀生等。 拔生草等是遮罪。 今依摄论云。 杀盗淫等贪等所生名为性罪。 断生草等非贪等生说名遮罪。 此意染心断生草等即名性罪。 今谓不尔。 彼摄论意。 若故杀生等必贪等起。 故是性罪。 故断生草非必贪等起。 故是遮罪(云云)今云。 约故思不故思而释灯意以故思断生草。 亦不由贪等起故是遮罪。 西明云。 断生草亦由染心起时是为性罪。 若如西明说。 则违瑜伽等说。 瑜伽意由佛禁故是遮。 不由佛禁。 本性是罪名为性罪。 又俱舍等颂云。 遮中唯离酒(云云)论意云。 酒非性罪。 佛教遮制不许令饮。 违遮得罪故名遮罪。 饮酒是对法师宗心。 于中无性罪相故及无染心疗病等饮故。 余部难云。 若先知酒能醉乱。 而故欲饮即是染心也。 又持律者言。 酒是性罪。 如彼尊者邬婆离言。 我当云何供给病者。 世尊告曰。 唯除性罪。 余随所应皆可供给。 然有深疾释种须酒。 世尊不开故。 又经生圣人不饮酒故。 对法师通云。 然为病者总开遮罪。 复于异时遮饮酒者。 为防因是犯性罪故。 又令失念。 圣不许欲酒。 余如疏释。 又云。 八齐戒中离杀等四名为戒支。 防性罪故。 离饮酒一名不放逸支。 酒必放逸犯性戒故。 离涂饰观听非时食名禁约支。 以能随顺厌离心故(云云)今云。 俱舍所说意与瑜伽同。 不可异求。 【章】谓止持等诸性遮戒。 栖玩曰。 谓止持等者。 解论文于彼下示其所学(云云)今云不尔。 谓止持等者。 释随顺苾尸罗也。 又曰。 初支四重。 此顺四重所有止持性遮之戒。 是此支也。 如杀人等在初支中。 杀傍生等亦在于此支是其性罪。 其畜养等是其遮罪。 此即止持性遮二戒。 不行彼事名为遮戒也(云云)今云。 此亦好。 问。 第一支云受随粗学处。 复此第二支亦云随顺苾刍尸罗及止持等诸性遮戒。 同是止受戒故。 非二支混交耶。 答。 第一支所言随粗学处。 与第二支所言随顺苾刍尸罗止持等诸性遮戒体全同一。 但以初受时与受戒已后为差别也。 故第一支云受。 第二支云守护奉行是为异已。 【章】正学勤策(云云)此下随顺苾刍余戒法。 十戒六法等止作二持法学处。 亦摄在此第二支。 正学勤策勤策女。 此举人示戒也(上所言苾刍尸罗之余也)三千威仪者。 此明法也。 上所言随顺止作性遮戒之余。 俱是随法学处支故。 应守护奉行学处故。 又今案勤策女之下。 恐脱戒法学处及六学欤。 准上文说苾刍尸罗及彼所引诸作持等故作是说。 若不许补入文字。 则正学勤策勤策女。 此举人示戒也。 若作如是解。 则三千威仪字唯点三众。 不点比丘耶之疑自为无用。 三千威仪是大比丘威仪。 苾刍随学处之余等言等取正学等威仪也。 【章】其估酒家(云云)瑜伽十六(二十三纸)说五种非应行处。 谓王家唱令家酤酒家倡秽家旃荼罗及羯耻那家。 此云五种家不应行处(同二十二卷二十四卷说显扬七对法八)伦记释曰。 唱令家者。 谓屠羯等西国之法。 有造恶者。 令彼守将预罪人巡历唱告此人造作如是等罪。 谓屠羊等。 倡秽家者。 淫女家等。 旃荼罗及羯耻耶家者。 谓旃荼罗即根本执恶。 依执恶家更作极恶名羯耻那。 如屠儿名执恶。 执恶执刀杖等名羯耻那。 此即典狱之类。 又解。 羯耻那家此名坚勤家。 (云云)【章】名所行具足。 以显扬并考。 谓除此余是所行。 如是以时行无过处。 是名所行具足(云云)此中以时行者。 声闻地(二十二四左纸)说。 知时而行。 如是名为所行圆满(云云)伦记释曰。 往还知时者。 谓乞食过午已去非往还时(云云)又曰。 为自身衣食疗病等事。 是应往还。 若为生烦恼缘。 非应往还。 (云云)【章】受学学处显扬论曰。 受学学处者。 谓先受别解脱律仪时。 由白四羯磨受具足故。 略已得闻学处体性及于别解脱经。 所说过一百五十学处。 唯自誓受我当尽学一切学处。 复从邬波拖耶阿遮利那及诸共谈论者互问难者。 数习近者善同意者所。 数数闻已。 又半月半月闻说别解脱经。 由如是受一切学处故。 名得别解脱律仪。 从是已后。 于诸所善学处无有毁犯。 设有毁犯即如法出。 若于先所誓受学处。 不善不达者应如先所受。 复于邬拖耶阿遮利耶等所。 数数又无倒受持若文若义。 如是名为受学学处。 (云云)【章】近事旧云优婆塞。 南山业疏翻云善宿。 由成论云此人善能离破戒宿成。 论云。 八戒齐名优婆娑。 秦言善宿。 又智论十三云。 受行八戒是则布萨。 秦言善宿。 又天台净名疏云。 此云清净士清净女。 亦云善宿男善宿女。 虽在居家持五戒。 男女不同宿故云善宿。 荆溪云。 依余经文。 但云近住得善宿名。 又涅槃疏云。 一日一夜受八戒者名为善宿优婆塞。 又嘉祥宝窟中(四十丁左)。 【章】若有妄语(云云)伦记曰。 若犯前三。 师僧捡得由不妄语。 发露忏悔重修前三也(云云)意云。 违犯杀盗淫三戒时。 由不妄语故。 不覆藏发露忏悔。 故不妄语名重行支也。 【章】即离诸酒(云云)(俱舍十四说。 光记引法蕴足论云。 一窣罗酒。 谓米麦等如法蒸煮。 和麹蘖汁。 投诸药物。 二迷丽酒。 诸根茎叶果汁。 三未陀酒。 谓蒲桃酒。 又伽菩萨地说同。 伦记释同。 又智论丁三说三种酒。 一壳酒。 二果酒。 三药草酒。 云云)【章】近住婆沙百二十四(十一丁)。 近阿罗汉住。 以受此律仪随学彼故。 有说此近尽寿戒住。 故名近住。 有说此戒近时而住。 故名近生(俱舍·正理同)对法抄曰暂近依故名近住。 略纂十三云。 近住二因者。 谓日夜持离欲恶二行。 与尽形持为因。 根性劣故因近果住。 故名近住。 (云云)【章】五不坏正念(云云)问。 第四云不越正念。 与第五应同。 离诸药傲洁己住戒不越正念。 是亦不坏正念。 即应不越正念何故作四五二支别耶。 答。 实虽无别约所护别作此别也第四所护是所受齐戒。 第五所护正念故作二支差别也。 【章】方便诱故就近事近住戒有二师释别。 一者许五戒八齐戒共分受分持(是第一师义)二者近事许全受分持。 近住不许分持。 撰集抄云。 以次对初有二不同。 一云受不同。 五八全受不许分受。 二持不同。 事许分持。 二师共同。 住不许分受为异。 今云。 方便诱故者。 初师事住共许分受分持义也。 【章】逐师连环中古师说有二义。 初云三归一返说相一返。 又返初三归一遍说相一返。 又同返初如前也。 如是三返云连环。 第二义云。 三归三返次三竟(一返)次说相三返。 如是云连环诠要抄中举二义。 初义为好。 或抄云。 西大寺义用第二义也。 今云。 二义共不可尔。 下得舍分齐中明近住戒云。 近事别说五戒之相。 近住连环三周说相。 又彼颂云随教说具支。 不说近事亦随教说(云云)此下文与此文云此不问答。 逐师连环并合熟察此意。 谓五戒无随师言取次第唱但师云能持不时。 受者答云能持时得。 下文云不说近事亦随教说故近住戒不然。 无用问答(今云此不问答故)如授三归时受者取次第。 随师言唱。 说戒相时亦随师言取次第唱(今文云逐师连环而受故。 又下文云近住连环。 周而说相故。 又俱舍及今章云随师教受者后说故)若不尔。 则为何今云随师教受者后说耶。 如是随师言随次第唱云连环。 如是三返故下文云三周说相也又报恩吼中引南山随机羯磨上(十八丁)云。 受八戒法我某甲归依佛归依法归依僧(七日七夜。 或一日一夜。 或一年一月等)为净行优婆塞(如是三授)我某甲归依佛竟归依法竟归依僧竟(七日七夜。 或一日一夜等如前)为净行优婆塞竟(三结已)次授戒相言。 如诸佛尽寿不杀生。 某甲一日一夜等不杀生能持不(答言。 能持)下七戒亦同(云云)基辨云。 此授八戒法。 非今家所用。 今也我朝户户皆用此南山式。 无根本佛说等婆沙俱舍等所明如何如何寻言。 自今家见。 则此是妄谈欤。 授八戒法。 云不用问答连环三周说相故。 如南山说八戒相作问答非今家意。 我党学者须改之也。 今示作法云。 初授三归三竟。 连环三周。 如随机羯磨。 次说戒相云。 如诸佛尽寿不杀生。 我某甲(一日一夜半年或一年三年)不杀生亦如是。 如诸佛尽寿不偷盗。 我某甲(一日一夜半年或一年)不偷盗亦如是如诸佛尽寿不淫泆。 我某甲(一日一夜半年或一年)不淫泆亦如是。 如诸佛尽寿不妄语。 我某甲(一日一夜半年或一年)不妄语亦如是。 如诸佛尽寿不饮酒。 我某甲(一日一夜半年或一年)不饮酒亦如是如诸佛尽寿不坐广大床上。 我某甲(一昌一夜半年或一年)不坐广大床上亦如是。 如诸佛尽寿不着香花璎珞涂身不着香熏衣。 我某甲(一日一夜半年或一年)不着香花璎珞。 不香涂身。 不着香熏衣。 亦如是。 如诸佛尽寿不自歌舞作乐亦不往观听。 我某甲(一日一夜半年或一年)不自歌舞作乐。 亦不往观听。 亦如是。 如诸佛尽寿不过中食。 我某甲(一日一夜半年或一年)不过中食。 亦如是。 我某甲受行八戒。 随学诸佛名为布萨。 愿持是福不堕三恶八难。 亦不求轮王梵王世界之乐。 愿断诸烦恼。 逮得萨云若。 成就佛道(云云)(已上智度论所说。 受八戒示也。 善生优婆塞经所说亦与此同。 佛说八种长养功德经亦同是)如是不问答。 随能授言受者取次第。 唱三返名连环三周。 此名今家授八戒作法。 次下云近事别说五戒相。 近住连环三周说相。 故别别问答不云能持否。 而连环八戒相说也。 俱舍婆沙亦同说连环三周也随机羯磨中由问答作法不知甚所据。 【章】但有六缘俱舍七缘中。 第三必从师大乘不用。 许自他通受故。 如下说。 故除第三。 云但有六缘。 显业抄云。 问。 今除必从师故云但有六缘。 则大乘许分受。 何故除第五具受八支之缘。 不云但有五缘耶。 答。 实亦应云但五缘。 今云六缘者。 近住自受仪五十三说是故。 且遮从他之义一往释六缘也(云云)又应云四缘可通尽形等故也。 又除随教说。 但有三缘也(云云)(已上诠要)今云。 此释未稳。 中古以今则不然下文立科文云。 次师引俱舍不许八戒分受持。 章嫌与初师斥第二师。 故云今则不然(云云)显业抄亦由此科意立五缘四缘三缘等义。 基辨今所释不然。 今则不然至如下说。 遮俱舍七缘非大乘义也。 违大乘立近住自受故。 今但遮必从师义。 云今则不然也。 此文不遮具受八支义。 次立近住一分受义而遮故。 今此不遮又不除随教说义。 此若望前加行。 则应有随教说义故。 不除是彰自受义。 云无必从师已。 【章】无必从师彰除第三缘云但有六缘婆沙俱舍虽说七缘立必他受。 此是一往义。 萨婆多论云。 必无人授者但心念口言。 自归三宝我持八戒亦得。 又成实论云。 有人云。 此戒要从他受。 其事云何。 是亦不定。 若无人时但心念口言。 乃至我持八戒亦得(云云)又瑜伽五十三(初丁)说除苾刍戒余一切戒皆通自他二受。 明知近事近住亦有自受。 故至下广明。 【章】别受近事无少时问。 通受别受以何义立此名耶。 答。 古有二释。 一云栖玩曰。 集玄解。 自利心受名别受者。 此言甚非。 应只说云。 别受七众名为别受。 三聚之中通受七众名为通受(云云)二云义寂云。 受律仪戒方轨有二。 一与余二总受。 二与余二别受。 总受方轨七众无别。 并牒三戒而总受故。 故一羯磨通被七众。 至于通相所持各异(云云)今云。 二义共有得失。 释通受义寂为好释别受不得。 释别受名集玄为好。 释通受名未可也。 今别设释云。 别受者七众戒。 别别有方轨。 随其授戒方轨。 以别别作戒受得云别受也。 又释通受名者。 以三聚净戒一羯磨授戒之时。 初云律仪戒之时。 若在家菩萨。 意存以近事或近住为形居律仪。 若出家菩萨。 意或存勤策。 或存苾刍等。 欲为形居律仪。 以初律仪戒成一切七众戒中别随其所欲成彼彼戒。 不成其性只成菩萨性。 如是以一羯磨式通受七众戒。 故云通受也。 【章】菩萨戒中杂(云云)彰通受随意乐多少不定。 古来释此文云。 谓别受时管事尽形。 近住一日一夜。 各时局定。 通受门时摄律仪五戒八戒杂受摄善摄生之后二戒时。 尽未来际故不许少时多时。 故云杂即可尔也(云云)(续后抄忍)今云未稳。 云菩萨戒中杂者。 先在家菩萨受菩萨戒。 以近事近住为形居律仪。 故于总受律仪戒处。 别成此近事近住戒成在家菩萨性。 故期尽未来际尽。 故其时长。 或欲近住一日一夜等六齐日修之。 则其时短。 而两长短共在家菩萨形居。 尽未来际。 然其期不至尽形之间。 欲作出家菩萨。 复增受菩萨戒。 其时意乐以勤策欲为形居。 则成勤策戒成出家菩萨性也。 作法如是故云杂受。 非云后二戒杂受。 是故如初师言。 多小不定故云即可称也。 【章】羯磨非佛及与独觉。 谓羯磨得缘是非通。 谓除佛及独觉在自余弟子。 故云非佛等。 撰集抄曰。 在世羯磨未必具四缘。 或自界作之等。 然此羯磨者。 法事大界如法具足成辨别解脱戒也。 (云云尤好)【章】然二皆通现在(云云)显业抄曰。 问。 初缘之中八敬三归等缘。 云何故云通灭后耶。 答。 今通者约多分也。 非十种缘皆悉通义(云云)又光抄曰。 然二皆通之二字有二意。 一云有差无差之二也。 二云得具足羯磨得之二也。 二之中后义不合下文欤。 得具足在世羯磨灭后故(云云)今云。 以显业为粗。 或云。 二之言以得具足羯磨得为二也。 以下结文得检可知。 次下文云。 上来所说佛在及灭后一切弟子。 除独觉果余受具戒。 非谓一切(云云)由是可知。 得具足中除八敬三归不通灭后。 羯磨得亦除独觉不通佛在世。 只以其通者云二皆通也。 【章】一十诵律(云云)此举四律之随一。 云萨婆多宗。 而标部宗也。 或云。 今不标萨婆多部有别意。 谓准义净三藏。 十诵非萨婆多本律。 彼本部律义净所译根本说一切有部律是也。 十诵有部同类律也。 故但云同宗耳。 准章主则萨婆多部十八部随一。 今非标论名。 次所云律毗婆沙即是论名也。 今云。 章主同时义净传有部律故。 少用意但云宗已。 诠要云问。 四律中何初举十诵耶。 答。 小乘中萨婆多宗大敌对大乘故初举。 可又云诸律中此律十种具足圆满故(云云)今云。 二释中以第二为好。 今设一义云。 如下文云。 然大乘中无别教文。 多分且用萨婆多十种得戒(云云)由是初举十诵律也。 【章】律毗婆沙古来释是有四家别。 初古说云。 指萨婆多论。 此论具云萨婆多毗尼毗婆沙(全部八卷失译人名)又有云续萨婆多毗尼毗婆沙(一卷失译人名)常呼云萨婆多论。 今云律毗婆沙是也。 二或云善见论(善见毗婆沙律有十八卷。 萧齐僧伽跋陀罗译。 此诠要义。 显业抄云。 此说非也。 善论初释四分律故云云)三云。 此非别指多论等。 总指有部释律之家云律毗婆沙。 故俱舍正理等并云。 诸毗奈耶毗婆沙师。 说有十种得其戒法(云云)四饰宗记二云。 随逐律文分明解释故云律毗婆沙。 即当此方律表是也(云云)(显业抄由之)今云。 以古说为好。 此十诵律十种得中。 以萨婆多论成故。 又第三吼说亦有道理。 【章】一自然得释是古来有二义。 初云。 不藉众缘故云自然(怀素开宗记六末)二云。 性空之理不为因造云自然(法励四分疏一。 南山由是)今云。 二解之中初义为优。 约能证智释。 此为正。 与婆沙正理等论相同故。 正理论三十七(二丁)云。 自然谓智。 以不从师证此智时得具足戒。 具如光宝释。 第二义约所证理而释。 故不稳当也。 今章主意约能证智释。 既云尽智心位自然得故。 【章】独觉问。 部行及麟喻二独觉中。 今取何耶。 答。 俱舍等意但约麟喻说同佛自然得。 今大乘意通二性独觉而说。 俱舍惠晖抄曰。 第三十四心证此智时。 戒与智俱时得也。 麟角独觉婆沙说。 同菩萨三十四心得戒。 又部行独觉百六十心得自然智。 即得戒也(云云)。 【章】尽智心位(云云)此通大小乘。 章主如是判也。 小乘意佛三十四心断结成道。 一坐经三十四念。 第三十四解脱道位得戒也(见道十六心。 修道九无间九解脱合三十四心也)是故云无间道得戒不是也。 又触觉历百六十心。 其第百六十心得戒(见道十六心入地各起九天间九解脱)是亦解脱道得戒也。 云无间道不是也。 又小乘意第九解脱道初念尽智。 第二念无生智。 大乘意于一念上望义得名。 虽有此异今总云尽智心位得戒也。 【章】见谛得此见谛得有无漏事。 古来有无漏论义繁重有之。 此入见已前有祈愿心。 动发身语熏种后入见道。 依此种立(行意)若尔入见已前有漏加行位有祈愿身语。 其位身语思种立无表故。 所依是有漏。 此见谛得之戒应有漏戒耶。 古来义势非今所论。 今家所立以转齐为正义。 有漏无漏及种子现行所谈。 悉皆虚妄假法论谈。 故至佛果时悉皆弃舍有漏义。 入见道未转齐。 有漏善种不害见道故。 然此由了义灯所判而论。 此非今所论。 义灯明无表依动发思上立。 非为论得戒因缘。 今章所明说佛初度家族三人舅氏二人见谛便得戒。 此见谛已前谁师谁众。 未有僧故。 无应陈情气戒所对之师。 故无依动思义。 诚如栖玩所论。 然守千难灯家未稳(灯家所论此是别义所论非见谛得所论)今按下章曰。 如佛为说法得入见道。 远尘离苦得入三昧。 即便得戒。 若尔亦应说有表业。 此亦不然。 此思不发外身语故。 是无漏故。 无有表业故唯可说有无表业(云云)今曰。 此文说定共戒道共戒之文。 准是可解见道已前闻法思惟熏种思种上。 入见谛同时于其有漏善思种上。 别解脱无一起。 入见已前思惟应别别防非。 要期缘熟故。 是故同自然得。 是亦但有意表业。 但意无表起。 由是应知。 入见时别脱定道共三无表一时起自可知已。 【章】佛命善来麟记有二释。 一云。 谓此人辈深厌生死希求出家。 佛言善来即得具足戒。 故曰善来。 善即求戒者心。 来谓如来言教。 二云。 佛知此人愿乐出家命之善来。 即发具戒。 此即善来之言俱在如来言教(云云)报恩吼评曰。 第二释好。 善来二字共在能化为正。 分为能所化不可也。 今云二释共有理。 【章】唯佛自作(云云)开宗记立二义曰。 一如来惑尽智圆威力广大。 能令众生受法戒道故。 二善识根性。 应机授药。 如是二义但佛自具。 非诸弟子。 故云非余等。 【章】佛建立善根(云云)古来有异解。 初云。 显业抄云。 上受具足之上者。 褒美之词也。 谓能证智所证理。 皆胜故云上也(云云)二云。 诠要抄曰。 建立善根上受具足者。 依佛界言心中苦修建立妙理。 即能证智所证理。 俱名善根。 声闻果以第四果为上。 故名上。 即其位成具足戒故名受具足。 果戒俱彰故。 言建立善根上受具足也。 【章】先尼众中(云云)上来明遣信缘由。 已下明遣信授戒作法。 先于尼众集处。 十尼众作白四羯磨。 是云作本法竟。 而受戒尼于一处所。 令住不令去。 但十尼众将来往僧往兰若处。 十尼众礼僧众足。 尼羯磨师为从僧乞戒。 僧羯磨师乃至为作白四羯磨已。 尼和上尼阇梨将十尼众还至本处所。 呼受戒尼令礼众足。 在尼羯磨师前跪合掌。 为说谓众白四羯磨。 令其听已具说二八两四也诠要云。 光云。 于是南山十二语得慈恩八语得也。 本处初白四羯磨(四证)往兰若处白四羯磨(四语)又归尼寺白四羯磨(四语)以上十二语也。 此第三归尼寺白四羯磨竟时得。 此十二语得也(已上南山)次慈恩八语者。 往兰若处白四羯磨竟时得。 故入语得也(已上慈恩)。 【章】四人成僧续后抄云。 边五中有释取僧体同南山。 但六人是异也。 南山四人僧体慈恩三人僧体遂因也。 且于布萨一法者。 慈恩意三人僧体也。 一人作羯磨久也。 共四人。 一切作法事四人作法。 作法人僧体外。 故自恣时三人僧体也。 一人所差也。 一人作羯磨者。 故共五人也。 是以南山慈恩用人同也。 慈恩意云体三人也。 云用时四人也。 但致舍堕之忏悔惭愧。 有不同。 南山意忏主单白四人忏主共五人也。 慈恩意者四人。 一人忏主。 三人僧体也。 慈恩意众者唐土习三人已上也。 约彼以三人翻之为僧体(云云)此释不尔。 慈恩家三人已上云众西国之法。 三已上云众多故。 不由唐土习。 又慈恩云约体三人约用四人。 非今家意。 今家立体用不离故。 不可分体用也。 彼欲会旧人谬。 南山所用设种种释。 不可依用也。 【章】或应白日此慈恩家责南山家之一举过也。 或通此难云。 如世间评所为事。 能白不同和时纵来事不成。 此亦应尔。 四人羯磨白于自义自成立。 以作羯磨无不和义(云云)今云。 此会释未稳当。 如准世间朝廷等评议公事。 能白人不关预评议。 如我朝维摩大会注记能白人不关论议众。 大凡世间大事分用不如汝所言。 授戒式僧中大业也。 汝何以贱家事例同是乎。 我朝佛法落土民之手。 不如千古久矣。 嗟乎可叹之最也。 【章】亦名三语得报恩吼中言南山意三归三语各别不同。 引业疏。 彼曰。 多论云。 宿业力故应三语得戒者。 三语则止。 三归亦然。 自然使尔(云云)今云。 报恩吼所释通漫也。 多论中云三语得戒者。 非三归。 此是三师七请受戒作法。 未始已前作法也。 此云三语羯磨受戒作法也。 又三度白四羯磨亦云三语羯磨也。 是故三语名种种。 瑜伽九十九(二丁)说是相同。 论记释云。 四者三语羯磨如说戒时。 但有三人。 不广说戒。 但对手言大德僧听我比丘某甲于戒清净等。 如是三说名三语羯磨。 有释三语羯磨者。 谓对首三说。 如受依等(已上伦记)由是可知。 三归亦对首三说得。 故今此文亦名三语得也。 故以南山疑今文暗于律文也(四分律三十三曰。 佛言自今已后舍三语授具足戒。 自今已去听满十人。 当授具足戒白四羯磨云云)【章】其见谛得(云云)显业抄曰。 是约人同会之。 见谛善业其法虽差别。 十诵见谛得四分善来得皆五比丘故。 其人体同也。 故云即善来也(云云)今云大好。 【章】律中自云(云云)古云。 诸律中未详所出。 显业抄曰。 此即毗尼母论意毗尼母论虽非四分文义。 宗相同故得引为证。 【章】六群比丘萨婆多论四(六)云。 难途跋离陀迦留陀夷阐那马师满宿。 此六俱是豪族。 共相影响。 相与为友。 宣说佛教(云云)此六人同共朋游故名为六群(已上戒疏)【章】多子塔边饰宗记二本(二十四左)云。 多子塔者。 佛本行经三十六迦叶因缘品云。 佛在一树下。 尔时是神名曰多子。 偈中云。 佛在多子树。 母论云。 迦叶白佛言。 我初到多子塔林中见世尊(云云)由多子神以目林塔(云云)。 【章】四五众僧祇律二十三云。 佛告诸比丘。 富楼那在轮那国。 遣亿耳来。 从我乞五愿。 从今日后听轮那边国五愿。 何等五。 一者轮那边地净洁自喜。 听日日澡洗。 此间半月。 二者轮那边地多疆石土块及诸刻木。 听着两重革覆。 此间一重。 三者输那边地少诸敷具。 多诸皮革。 听彼皮革作敷具。 此间不听。 四者输那边地少衣物。 多死人衣。 听彼死人衣着。 此间亦听。 五者输那边地少于比丘听彼五众受具足。 此间十众。 (云云)【章】三敬受。 善见论曰。 何云为受教授。 佛告迦叶。 汝应如是学。 念身而不弃舍。 汝迦叶应当学。 大德迦叶以教授即得具足戒。 迦叶具足戒者。 皆是佛神通力得。 (云云)【章】四问答同论*曰。 尔时世尊于富楼罗弥寺经行。 问须波迦沙弥。 或问膀胀名。 或问色名。 此二法者为一同。 为是各异。 因十不净而问须波迦。 即随问而答。 佛即叹言。 善哉。 又问。 汝年几。 须波迦答。 我年七岁。 世尊须波迦汝与一切智人并善能答问正心。 我当听汝受具足戒。 是名答问得具足戒(云云)。 【章】三语即遣信(云云)或考多论云。 彼论*曰。 尔时世人弃俗入道。 诣诸比丘。 或三语受戒。 或三归受戒。 以众生宿业力故。 若应三语得戒者。 三语则止。 若应三归得戒者。 三归便止。 以业力故自然使尔。 今谓慈恩三语为遣信。 与论相违。 南山为正。 彼云。 七种受中五是比丘不共尼。 谓善来见谛三语三谛自誓(云云)(已上报恩吼)基辨详曰。 此文自一见谛至七白四。 牒萨婆多论七种受具又自此说弟子至皆白四故。 会十诵与萨婆多论违。 此说弟子等八字。 会十诵所说自然得今此论不说。 三语即遣信下。 明十诵遣信得今此论不说。 谓十诵遣信得。 今此论三语得中摄故。 遣信云三语之所由如此章释。 三语者。 对首三说云三语。 犹云三度对谈。 问何故十诵律中遣信得受戒摄萨婆多论三语中耶。 答。 如萨婆多论言。 尔时世人弃俗入道诣诸比丘。 或三语受戒(云云)今此遣信得戒。 亦羯迦尸弃俗入道诣比丘许。 受是得戒。 复三度羯磨得戒。 故三语中摄也。 问。 若尔此遣信羯磨得故应摄在白四中。 何故不摄白四。 摄于三语中耶。 答若摄白四则滥僧白四。 遣信三语义遂不彰。 不同僧以一度白四得戒。 故欲彰此别今于三语中摄也。 此初一者。 本法尼寺白四。 此为初语。 至彼一者。 至僧寺之白四。 此为第二语。 来后一者。 还尼寺之白四。 此为第三语也。 报恩吼云与萨婆多论违。 而作难甚粗漫。 有相违故今会。 不违何会之有。 是故恩吼为谬。 此是萨婆多等下。 明与俱舍不违。 大乘法苑义林章师子吼钞卷二十(终)于明治二十八年十二月于京都五条柿本町圆龙院腾写之本化末资照善氤大乘法苑义林章师子吼钞卷第二十一(表无表章)南都西京药师寺传法相大乘沙门释基辨撰【章】四分律具四缘钞曰。 报恩吼云。 然南山意。 业疏事抄等通会。 要约以立五缘。 谓。 能所心及具终也。 今慈恩意。 谓。 四分中具四缘者。 义未稳畅。 至下当辨基辨云。 吼主所言甚不是也。 南山所言。 五缘通立之。 非今所论。 今章主所言。 四分律说八比丘中。 以第八比丘义文为四缘。 昔来相传故。 定羯磨得缘。 必以南山不可难慈恩。 强设难劫是滞执所为也。 显业云。 四分律具四缘者。 前所明得具足别解脱缘。 以十诵为本。 余部会同十诵。 此羯磨得别解脱缘。 以四分为本余部会同四分也。 何以然者。 昔汉土受法。 用四分羯磨故也。 故云昔来相传也。 即南山云。 神州一统约受。 并诵四分之文。 是也(云云)基辨详曰。 大凡自西方而支那流传之羯磨法。 不过四部。 一者十诵羯磨比丘要用。 一卷。 宋沙门僧处。 从十诵律出。 又大沙门百一羯磨法。 一卷(失译人名)附宋录。 是出十诵律。 二者弥沙塞羯磨本。 二卷。 大唐沙门爱同集。 三者昙无德部四分律尼羯磨。 五卷。 唐怀素随机羯磨四卷(唐道宣集)四分僧羯磨。 五卷(唐怀素集)四分比丘尼羯磨一卷(附女人出家法)宋求那跋摩译。 昙无德部羯磨。 一卷(沙门昙论集)昙无德部杂羯磨。 二卷。 魏康僧铠译。 四者有部根本有部百一羯磨。 十卷(义净译)出家授近圆羯磨仪轨。 一卷(元沙门拔合思巴集)如是四部中。 十诵羯磨法。 于南山前虽有译出。 未能流传于四分律羯磨法。 康僧铠为先。 求那跋摩相次译。 至唐初。 怀素南山专集于此。 此是慈恩之前恢怅。 后有义净三藏。 有部羯磨法具备。 此即与慈恩同时弘通。 然今章中前得具足别解脱缘。 以十诵律为本。 云由有部。 云犯重不舍戒事。 上座部及萨婆多部与大乘意相同。 故谈律仪由萨婆多。 若尔何故不由上座部耶。 谓。 萨婆多由对法立故。 今复明此羯磨得缘用四分律四缘。 与瑜伽五十三所说六因二缘意相同。 故亦四分律中一分有犯重不舍戒之说。 故依托四分缘而论也。 云于汉土用四分羯磨之久故之说实是妄谈。 非章主意。 今云昔来相传者。 以四分律八比天中第八比丘义为四缘之说。 非章主今所解。 任昔来所言传而论之。 故票昔来相传也。 犯重不舍戒义。 大乘瑜伽常所募。 如下辨。 于羯磨德。 四分羯磨恢怅于神州。 全非大乘戒之助势。 菩萨戒羯磨别说是故。 岂以四分有助大乘义耶。 故显业所言妄谈也。 又南山云神州一统诵四分者。 不识后来义净三藏传有部律之所致言也。 又光抄云。 瑜伽声闻地律同四分律。 是亦媚于睿尊之说丑甚矣。 【章】八比丘(云云)钞曰。 四分律第一卷说淫戒中。 释戒本若比丘言。 列八比丘义而释。 一名字比丘(戒疏云。 此是总名也)二相似比丘(戒疏云。 犯重者。 内实破戒。 威仪相貌。 似持戒者。 其实破戒故名也)三自称比丘(同疏云。 贼住比丘自剃发被衣。 自言我是比丘也)四善来比丘(同疏云。 道成初果。 亲感至圣。 金言命之。 便得具足故。 云云)五乞求比丘(戒疏云。 既出家已。 随须衣食如法行乞。 以四海为家居离于邪命。 故曰求乞也)六着割戴衣比丘(戒疏云。 有二利故毁全相。 离自贪故。 二不为王贼所剥故)七破结使比丘(戒疏云。 修道进德。 惑尽解满。 理解心明。 永无业恶。 则发具戒。 从缘而感也)八受大戒白四羯磨如法成就得处所住比丘法中(已上八比丘也)此八之中前七非今所用。 此第八比丘义立得羯磨四缘也。 【章】若受大戒者钞曰。 此一句中。 受大戒三字。 但律文也。 谓僧数满足。 白四羯磨。 成比丘者。 今为若比丘之第八比丘。 然此僧数以用沙弥等足僧之数。 云僧数满足。 无成比丘义。 先受大戒已者僧数满足。 白四羯磨。 成比丘者。 今为若比丘之第八比丘也。 故云受大戒白四羯磨也。 上句羯磨者。 比丘五字。 章主加之。 令合次下所引瑜伽文(次云。 能作羯磨阿遮梨那也)次僧数满足四字。 亦令合瑜伽(次云圆满僧众)此若受大戒者句古来释此有二义。 一者诠要引续后曰。 师云。 律文意八比丘中第八比丘白四羯磨成就如法比丘也。 此大比丘受大戒。 羯磨成就。 结分成就。 受者无难。 如是受戒如法成就。 是八比丘也。 而今引成四缘。 以若受大戒言证能秉僧也。 若受大戒言可通能所。 今以所显能也。 又云羯磨能比丘者。 三师七证师也。 二者或解云。 南山等意。 此指受者以简余十戒等之语。 慈恩以为能授僧者大非也。 其僧众满足。 虽知是授戒缘。 而此律文非谓能授僧。 古钞救释言以所显能此曲文成义。 予则不取(云云)(已上恩吼文)基辨详曰。 二义共违律文意。 第八比丘云受大戒者白四羯磨。 如法成就。 得处所住比丘法中。 是比丘义。 于此言中。 所受人正体。 终比丘二字是。 其上十九字。 简前所言七比丘。 彰此第八比丘体义(差别也)是故受大戒三字。 举能授人。 彰所受各别。 即简非沙弥等僧为能受所受之比丘(怀素定宾同云。 若受大戒简沙弥也。 云云)亦简非前七比丘中。 各字相似自称等似比丘为能授人。 白四羯磨作法所受之比丘。 票受大戒。 受大戒者之白四羯磨依主得名。 受大戒者白四羯磨即如法成就持业得名。 复受大戒者白四羯磨如法成就之得处所。 依主得名。 复受大戒者白四羯磨如法成就得处所之住比丘法中。 依士得名。 此即以能授人之用名所受人。 故律文受大戒者言。 必是能授人也与下比丘言合。 则名所受人也。 古来二义共不应理也。 【章】结界成就钞曰。 南山戒疏云。 得处所者。 僧数满足结界成就缘也怀素定宾共不约界而释。 素云总是法成处所。 宾云称可圣教名得处所。 报恩吼主评曰。 约界不是也今谓。 结界成就亦是法成处所。 受戒法成。 非结界法成处所则不成也。 若受戒法。 不由结界处则不称圣教。 故结界处所受戒法成即称可圣也。 故南山慈恩怀素定宾意相同。 唯恩吼为谬也。 【章】年满具足(云云)钞曰。 报恩吼中引南山戒疏云。 住比丘法者。 简定俗人外道也。 或虽比丘心住无记病缘等障。 不守本性者。 则不住比丘法也。 是比丘义者。 则是戒本犯法犯行比丘义也。 今谓。 慈恩释此律文。 为二十岁满足身无遮难缘者不允。 何若人其年不满二十。 或身有遮难。 则虽欲乞求具戒而不能得。 若彼年满身无遮难则彼为堪能得具戒者。 虽然未可住比丘法中。 取要而言。 则居家有居家法。 外道有外道法。 比丘有比丘法。 今简住居家外道等法故云住比丘法。 南山为正。 慈恩也研究性相。 祖述大论。 三藏轸下为龙为虎。 然而至于剖判小律审定持犯。 则间有误错(云云)基辨详曰。 南山不悉释住比丘之住言意也。 就一往而释故后学迷焉。 虽然。 戒疏所释无所违害。 报恩吼主附于南山骥尾斥今家所释。 寔是鼓妄论也。 年满无遮难人。 是名堪得具戒人。 即是名住比丘法人。 例如于七最胜中安住最胜。 此住菩萨种姓人。 虽然。 未名菩萨也。 故住比丘法中者。 非云住已人。 云应住人也。 南山约住已人而言。 慈恩约应住人云。 今家虽以南山应为戒本正意。 然今家约应住人释。 有别意趣。 谓。 以瑜伽五十三所说六因令合四分律四缘。 故以年满无遮难释住比丘法中之句也。 吼主不辨别如是意趣。 猥加斥贬。 其罪不轻也总学大乘应捡得二门而作义解一。 此经论文。 捡辨法性相门哉否。 应求义解。 二此文捡辨意趣门哉否。 应求义解。 此今前立二门所教而辨性相有随转理门真义门。 辨意趣亦有此二门也。 【章】无遮难缘钞曰。 谓十三难十六遮也。 十三难者。 一边罪难(四重违犯人也。 瑜伽所说六因不授中第四白法损害不共住也)二污尼难(伽第四因。 白法害第二)三贼住难(伽第四因。 白法害第三。 盗听羯磨人亦于此中)四破内外道难(此亦同因。 白法害也。 无惭无愧摄故)五黄门难(伽第三因。 男形害)六杀父。 七杀母。 八杀阿罗汉。 九破法轮僧。 十出佛身血(已上五难五逆罪。 伽第五因。 白法损害第一造无间业)十一非人难(天修鬼地狱。 伽第六因。 为随护他不授)十二畜生难(伽第六因。 为随护他不授)十三二形难(伽第三因。 男形害也)十六遮者。 一不称自名。 二不称和上。 三年不满。 四衣不具。 五钵不具(已上五伽论无相当)六父不听。 七母不听。 (此二遮伽第五因。 系属他不授也)八负债。 九奴。 十官人(此三遮伽所说第五因中第四第五第一也。 如次可配)十一非丈夫。 十二癞(癞者疮也)十三痈疸。 十四白癞。 十五干痟。 十六癫狂(已上六遮。 伽所说第二因。 依止损害)。 如是年满无遮难。 应住比丘法中之人。 是真比丘。 【章】要具此四(云云)钞曰。 释律文是比丘义言。 南山曰。 是比丘义者。 是戒本犯法犯戒比丘义也(云云)今云。 未稳。 如今章应释。 要具如上四缘名大比丘得大戒人也。 【章】亦灭诤五法(云云)钞曰。 此下明除灭诤法。 余别所为具此四缘。 亦即者亦上八比丘中第八比丘律文以立四缘。 即言律说七灭诤法立五法现前。 其中除毗尼现前。 其余今四缘。 故今云即也灭诤者七灭诤法也。 诤有四。 一言诤(诤理生净名为言诤。 如佛法者对声论师立声无常。)二觅诤(求过生诤名为觅诤)三犯诤(评犯生诤名为犯诤)四事诤(羯磨生诤名为事诤)灭有七。 名七药。 以此七药而灭。 一现前毗尼(此有二。 一者别用现前。 谓。 以面对判断言诤。 名曰现前。 二者通用现前。 通判诸诤。 皆须面对。 悉名现前)二忆念毗尼。 三不痴毗尼。 四治自言毗尼。 五罪处所毗尼(诘问求觅。 令引实罪处所。 由是灭诤律文名觅罪相也)六多人语毗尼(律文云多人觅罪。 罪诤过也。 用多人语求觅诤过。 如声论声常过)七草覆地毗尼(如律文)。 已上名七毗尼毗尼者是灭义也。 此七毗尼中。 今所用初现前毗尼。 五法现前中者。 此现前毗尼中。 释现前言有三现前。 有五现前。 三德已下事具三现前。 一者示现前。 如判声常以为非理是也。 二者毗尼现前。 谓。 劝受此判。 三者人现前谓。 判诤人起诤人也。 此云三现前。 复四人已上具五现前。 谓。 加结界成就及能灭僧。 如是三与五皆是面对判定之义悉名现前(已上定宾四分戒本疏下)除其灭诤者。 就七灭诤现前毗尼有五法现前中除毗尼现前(此云灭诤。 正令毗尼法现前受四法判也。 若不令毗尼现前则不灭诤。 故毗尼现前云灭诤也)故灭诤众法须用五法。 自余众法。 通须四法。 除毗尼现前。 故云除其灭诤也。 【章】别所为者(云云)钞曰。 除有诤事应除灭法。 其余别类有所作法。 云别所为者。 所为者所作也。 如受戒作法也。 光抄曰。 多除中以戒灭诤缘云别所为也。 戒别缘云别所为也(云云)今云此释谬也。 【章】僧祇律(云云)钞曰。 吼云。 僧祇律中无八比丘及六缘说。 恐章主所览违现流本故有此释。 或可。 暗记失欤(已上恩吼)文集引僧祇文。 不可分为六缘。 又文集中云。 寂云。 彼律中唯有第八无前七也。 僧祇律第二曰。 比丘者受具足。 善受具足。 如法非不如法。 和合非不和合。 可称叹非不可称叹。 满二十非不满。 是名比丘于和合僧中受戒者。 若比丘受具足时善受具足。 一白三羯磨无障法。 和合僧非别众满十僧。 若过十是为比丘和合僧受戒(云云)显业抄会云。 僧祇律中无明八比丘。 今文者解羯磨者中之文也。 四分八比丘之中。 与解羯磨者文相似故。 比拟四分。 云是释八比丘等也(云云)今云。 以不寂为胜。 僧祇六缘即四分四缘开合。 即与第八比丘文意大同。 故总云八比丘也。 【章】阿遮梨耶钞曰。 律中说六种阇梨。 一者剃发。 二者出家。 三者受经。 四者教授。 五者羯磨。 六者依止。 唯后一师始终成固。 余者一席俱通名也(由四分律。 出家者所依得出家者。 受戒者受戒时作羯磨者是。 教授者教授威仪者是。 受经者从受经读修妒路。 依止者乃至依止作一宿。 云云)【章】邬波陀耶钞曰。 南山业疏三上(十八丁)曰。 中梵本音邬波陀耶。 在唐译言名之依学。 依附此人学出道故。 自古翻译多杂蕃胡。 传天语不得声实。 故有讹僻。 转云和上。 如昔人解。 和中最上。 此遂字不知音本。 (云云)【章】住清净戒钞曰。 伦记出三义云。 今依此论。 释家三解。 一云但须和上清净。 大众不须清净。 清净戒属上故。 二云要须大众清净。 不须和上清净。 住清净戒属下故。 三云此文长读。 若大众及和上俱清净。 方得与人授具戒。 若十若五。 众中必须有一解律仪许知戒相羯磨是非。 所以和上性遮俱持。 阇梨持性戒。 遮不定。 要须迅辨。 令他生善故。 (云云)【章】除去和上钞曰。 问。 若除去和上则如何诵羯磨耶。 答。 不云某甲从和上某甲求受。 而云某甲今从众僧求受具足戒等也。 【章】大众捡验(云云)钞曰。 意云。 若众犯重不清净。 则阙和合义。 不得戒故。 捡难净不。 若众不净。 非大众和合义故(云云)。 【章】应说颂曰(云云)钞曰。 枢要有此颂。 彼曰。 苾刍非自受。 从他简择故。 近事及近住自受亦从他。 表业定从他。 无表通二受。 自受唯意表非表示他故(云云)诠要中举兴正法云。 枢要局别受故曰近事及近住。 今文通二受故曰近住等诸戒。 又枢要通方便故曰无表通二受。 今文局得解故曰无表唯自受(云云)基辨云。 兴正辨枢要与今文同异。 以通别二受而辨。 虽应有此理非必然。 由是。 听闻抄等亦以通别二受而释。 同不尔。 今谓。 枢要非约菩萨戒自他二受。 但约瑜伽所说声闻地别解脱戒说。 故云近事及近住。 今又此文明通自他受中。 同明菩萨戒。 故云近住等。 等取菩萨戒也。 问。 声闻地别脱戒即是别受故。 云枢要局别受。 亦此文问明菩萨戒。 则岂非通通别二受耶。 何故以兴正判云非必然耶。 答。 如诠要云。 自门意三聚中(基辨云。 此中云三聚中分聚摄律仪。 声闻令受。 非瑜伽等意也)摄律仪分取声闻令受故。 菩萨戒时不经别受仪故。 又云摄律仪一聚别受时。 虽用声闻轨则。 三聚通受时用瑜伽羯磨故也(云云)又云。 自门意。 菩萨戒律仪。 七众戒瑜伽一羯磨以成七众性(以瑜伽羯磨成七众性。 非中川上人等意。 以菩萨羯磨应成菩萨性也。 何云成七众性耶。 ○菩萨地说在家出家二分菩萨已曰。 律仪戒者。 菩萨所受七众戒是也。 云云。 既以菩萨戒羯磨唱受律仪戒时。 随受者意乐成七众形居律仪戒。 非成七众性。 唯成菩萨性。 成在家出家二分别。 由形居律仪之别也。 是瑜伽意也。 兴正云自誓通受比丘。 亦云菩萨比丘。 道理不成故。 兴正所言通别二受言。 不可辄用。 彼以占察经润色所立。 报恩吼五曰。 兴正等云。 七众律仪皆通自受。 泉涌芿法师逾海入宋。 传齿赞科文归朝。 岁月不几。 后亦有崆峒记来。 彼中所引。 占察经意。 自受正通七众律仪。 彼记云。 问。 瑜伽虽有菩萨三聚。 自聚之义。 未知得通七众以否。 答。 准黑字占察善恶业报经。 具通七众。 乃至式叉摩那亦自受故。 云云。 彼经云。 若众生愿总受在家出家一切禁戒。 至心于道场自誓。 而受菩萨律仪。 其未出家者。 当剃发被服法衣立愿自誓受菩萨三聚戒。 名得波罗提木叉。 又出家戒名比丘比丘尼年未满二十者。 当先誓受根本戒及受沙弥戒。 若沙弥尼亦已十八者。 当自誓受式叉摩那六法及受。 比丘尼一切戒聚。 云云。 于是兴正所立人皆信伏。 从尔已降。 乘通受羯磨自誓受戒成就苾刍。 是兴正之赐也。 或云。 占察经外国僧菩萨登撰。 彦琮传一决伪经。 为火所焚。 南山亦以为伪经。 少经为证不成。 本邦南都赠僧正藏俊亦初为伪经不信取。 已贞元释教六十二十五纸同二十八十八纸西明寺圆照等择入正缘。 云云)必不可假别受仪故。 一羯磨。 七众无别。 羯磨一故七众无别也。 乍去。 随相门。 七众条然无乱。 强用别受轨则。 别受比丘戒尽形舍也(云云)今云。 西大寺所传。 通受别受混合。 如是混合通别二受。 以释此文。 则背章主意。 故云非必然也又兴正释无表唯自受句。 以方便得时别会为未稳当(云云)今谓枢要示无证师有证师自誓通自他受无表。 此章彰唯无表但是自受云无表唯自受。 唯言通无表及自受二。 颂中如及言通上下也。 【章】广说受戒五相钞曰。 五相者。 一者所受人远方便(先发大愿)二者同近方便(请师礼佛乞成等)三者能授人近方便。 四者正授戒羯磨。 五者后方便回向。 今云。 受戒五相者。 一者受者请戒。 二者能授人问发菩提愿不。 三者正授戒羯磨。 四启白请证。 五俱起供养。 受戒法胜主梵网疏云。 罗什法师云。 受戒法本出梵网律藏品中。 卢舍那佛与妙海王。 王千子授戒为戒师法。 是出家菩萨。 具足五德。 一坚持净戒。 二年满十﨟。 三善解律藏。 四妙通禅思。 五慧穷玄宗。 堪为师也。 虽有此说。 然经此间未翻。 是故今依瑜伽略述。 从他受菩萨戒法(大唐三藏法师自西域正法藏所传法)先前加行(一年或下至七日。 持斋礼拜悔过)次三归(三反)次三意(一反)次唱言从今已往。 称佛为师。 不敢归余邪魔外道。 唯愿三宝慈悲摄受(先已归三宝竟人不及授是)次于现前师请菩萨戒文曰(弟子某甲等。 今于师所求受菩萨戒。 大德于我不惮劳者。 慈愍故。 说次戒师答曰。 好)次教令请释迦尊文殊弥勒等。 次请释迦牟尼佛为戒和上(文别在三说)次请文珠为羯磨阿阇梨(文别在三说)次请弥勒为教授阿阇梨(同上)次请十方诸佛为证戒师(同上)次请十方菩萨为同法侣(同普贤观经如是说相。 上但不论有像无像云云)次发菩提心说法(说已)次问言(善男子善女人)等谛听。 我今问汝。 随汝意答。 汝发菩提心未(答云已发)次忏悔(文在别)次说菩萨三聚戒相。 说已告言(善男子善女人)等谛听。 我今问汝随汝意答。 汝是菩萨非。 答言是(言菩萨者。 信是身中实有菩萨姓。 堪受菩萨。 净戒。 名为菩萨。 非已有证名为菩萨)次下授菩萨戒羯磨(璎珞经。 此处说十重禁。 一一问能持否。 答能持。 彼经但说初律仪戒故。 是亦通受戒。 非别受法。 以一轨式出家在家同受故。 非如声闻有七众别受轨)善男子(善女人等)谛听。 汝等今于我所求受一切之处。 求受一切菩萨净戒。 所谓律仪戒摄善法戒。 饶益有情此诸学处。 此诸净戒过去一切菩萨已学。 未来一切菩萨当学现在一切菩萨今学。 汝等从今时尽未来际。 不得犯。 能持不。 答言能(三说三答)次能授师启白请证(佛菩萨形在高处。 起立。 手取香品。 若师在高座。 不须起立)唱曰弟子某甲等。 仰启尽虚空遍法界一切诸佛。 今于此索诃世界一四天下南赡部洲人主地某聚落某伽蓝。 此道场中有众多菩萨求于我处。 三说求受菩萨戒。 我已为作证唯愿慈悲亦为作证(礼拜三请)次说为说三品心受戒。 于十方诸佛所。 有三品相现。 或凉风。 或妙香。 或异声。 或光明等。 种种相现。 彼诸菩萨各各问佛。 何因缘故有此相现。 彼佛各答云。 于某方处索诃世界。 在某处所。 有某甲众多菩萨。 于某甲师处说受菩萨戒。 今证明。 所以有此三品相现。 彼彼菩萨咸生欢喜。 各各皆言。 于如是等极恶处所。 如是具足杂染烦恼恶业有情。 能发如是极胜之心。 受菩萨戒。 甚为稀有。 深生怜愍。 于汝等所起同梵行心。 是故汝等宜应至心护持净戒。 不惜身命。 而勿毁犯。 次为说持犯之相。 先说四重他胜处法一自赞毁他戒二悭不施与戒三求悔不忍戒。 四读菩萨藏戒一一有唱法。 如劝发菩提心集。 次发愿回向(文长如菩提心集中)。 【章】应对如来像到(云云)钞曰第四十一说彼曰。 又诸菩萨欲受菩萨净戒律仪。 若不会遇具足功德补特伽罗。 尔时应对如来像前自受菩萨净戒律仪。 应如是受。 偏袒右肩。 右膝着地。 或蹲跪坐。 作如是言启白。 羯磨我如是名。 仰启十方一切如来已入大地诸菩萨众。 我今欲于十方世界佛菩萨处誓受一切菩萨学处。 誓受一切菩萨净戒。 谓律仪戒。 摄善法戒。 饶益有情戒。 如是学处。 如是净戒。 过去一切菩萨已具。 未来一切菩萨当具。 普于十方现在一切菩萨今具。 于是学处。 于是净戒。 过去一切菩萨已学。 未来一切菩萨当学。 普于十方现在一切菩萨今学(我今尽未来际能持。 唯愿慈悲为我证明。 三说)说已应起。 所余一切*如前应知。 【章】得表时钞曰。 断戒体章下云。 其无表色应语发得之时。 非其表业应别有得表时也。 然浪立表戒名。 自为见欺矣。 我未知瑜伽等论有表戒之若名若义也。 乃依瑜伽云乞戒之时。 而得表戒全乖矣。 纵许表戒之名。 不可聚乞戒之时也。 若知表戒之名不是。 自知当。 无别有得时也。 续芳决虽破不当。 以报恩吼破斥为好。 旧译经论说作戒又名教戒。 此即表戒。 何云无表戒之名义耶。 旧婆娑及杂心等说成就作戒。 成就是得也。 何非得表耶。 又旧婆娑说求戒时成就教戒。 是即岂非得表时耶(已上恩吼)。 【章】近因(乃至)为转因钞曰。 断戒章下云。 身语正发而相续时。 向思随转次第为因。 故云转因。 此亦刹那等起义也(云云)恩吼斥云。 不知唯识俱舍性相作此妄解。 转与随转二因。 如次因与刹那。 彼所言二因二起雷同无别也。 又自誓问决中分二等起。 别配表无表。 其表无表连次引生。 名为二起。 问决之妄迷。 千倍于环庵。 谓。 表业何无刹那等起。 无表亦何无因等起。 彼不识别二因。 于焉可见(云云)今云。 恩吼破问决。 实允当矣。 问决主不知性相故作此说也。 【章】心上中下(云云)钞曰。 大乘教说三品心如伽五十三如说。 即前所引八律仪中五六七。 如前具出小乘说。 如婆娑百十七说。 光记引之曰。 如是问颇有新学苾刍成就上品律仪。 而阿罗汉成就下品律仪耶。 答有。 谓。 有新学苾刍以上品心起有表业受诸律仪。 有阿罗汉以下品心起有表业受诸律仪。 如是新学苾刍成就上品律仪。 而阿罗汉成就下品律仪(云云)释此三品心有五家别。 一者俱舍晖抄曰。 若为建立佛法等心受戒即上品。 若为白依食等下品戒也(云云)二者遁麟记曰。 准毗跋律(行事抄上三引文)云。 受者发心。 我今求道。 当救一切众生。 众生皆惜寿命。 是下品心。 若言我为正心向道。 解众生疑惑。 为一切津梁。 自济济他。 名中品心。 若言我正心向道。 求泥洹故。 为趣三解脱门。 为成菩萨三聚净戒故。 为令佛法久住故。 名上品心(云云)三者林玩记曰。 章心上中下者。 明非唯胜不立表戒。 得戒须是胜上心故。 若依正解。 取其上品。 中下不得。 于理何失(云云)(恩吼评是云。 守千于三品中唯取上品者。 非此中意)四者广章第五云。 于下中上三品戒。 大乘有二解。 初解同律毗婆娑。 谓。 五戒是征品。 十戒是中品。 具足戒此上品。 后解同俱舍说(云云)五瑜伽五十三曰(如前文二左引释)今详曰。 此中麟记所释大乘所说。 非今所用。 惠晖所言亦不辨所据。 栖玩为谬。 广章说亦非此所用。 俱舍婆娑说不知何等为上中下心差别。 但以瑜伽五十三所说释应辨也。 瑜伽三品心说。 二乘通门故。 如上已引释处分。 康熙字典云。 又分别也。 晋书杜预传云。 处分既定。 乃启请伐吴之期。 世说谢太传。 送兄征西葬还曰。 莫雨驶小人皆醉。 不可处分。 公乃于车中。 手取车柱撞驭人。 【章】是事如是持时得钞曰。 就论此得时古来有三家别。 一者定宾义。 第三羯磨云谁不忍者说之说字时得(羯磨竟说某甲为和上者默然谁不忍者说之说字时得)二者南山义。 第三羯磨已后。 说僧已忍与某甲授具足戒竟之竟字时得。 三者今家义。 第三羯磨竟后说僧已忍与某甲授具足戒竟。 某甲为和上。 僧忍默然故。 是事如是持之持字时得。 就如是三家得时之别。 近来亦有三家师。 评取各别。 一者环庵取宾宾斥今家。 断戒体章下曰。 得无表时是根本业道方成刹那也。 今据羯磨文。 克取业道究竟之时。 第三说谁不忍者说时是也。 章云如是持时得。 不详羯磨言也。 谓。 羯磨言。 三说大德(乃至)谁不忍者说而结三说。 又说僧已忍与某甲授具足戒竟。 某甲为和尚僧默然故。 是事如是持。 此文云与竟。 故知第三说。 竟时是共戒时。 当得戒时。 何待如是持耶(云云)断戒章云得无表时是根本业道方成刹那(云云)今详曰。 环庵混合大小乘之法相。 智者不可依用也。 小乘立表无表同时得故。 以得无表时为根本业道。 此是以实有表无表为业道义也。 故若有犯戒则失此业道。 此即俱舍婆娑等义也。 又大乘立得表在动思初念。 以此初念熏种为根本业道。 此熏即得无表之所依也。 故若有犯戒则失此无表戒。 不失根本业道。 此即瑜伽论及本业璎珞经等所说不失戒之义也。 如下章辨。 故环庵不知大小乘菽麦。 妄作臆断。 学者不可依用也。 二者慧光取南山斥慈恩。 自誓问决曰。 慈恩以为尽结文者未是稳当。 何则言僧忍默然故是事如是持。 但总结和辞。 南山所谓通收云僧已忍与某甲授具足戒竟。 是羯磨竟处亦受戒竟者。 进退的当。 宜其信用。 若复通受亦第三羯磨答言能持时得。 然如自誓通受。 不须通收知辞。 正是第三羯磨竟得(云云)三者信培明环庵斥南山。 又救慈恩。 报恩吼五曰。 又环庵意。 据羯磨文克取得时。 文既云与竟。 是故指示第三说竟时。 甚有其理。 南山破定宾未可。 何今据羯磨论得时者。 此就无他诃而受法成者。 若有诃者则受戒不成。 今唯决判受法成者之得时。 其不成者非今所论。 若如南山等。 约决定时者。 此亦不然。 无诃之时此人前既得戒。 然一例总括以为后得。 此延早得以属晚类。 迟速失时。 僧位越阶。 岂是正判耶。 又救慈恩曰。 又慈恩说亦践古辙。 全非草创。 章中虽言第三羯磨竟等。 而非必据智论。 章主意谓。 僧众法事全成之时。 受者所邀胜愿方满。 是故指示如是持时得。 非意必在羯磨文焉(云云)基辨今评取曰。 破斥定宾如南山业疏三下(一左)辨(如首已载)又破斥南山如恩吼辨(如前已明。 又恩吼中立自解曰。 窃以。 当今具缚凡僧。 揩定他得戒之漏刻。 宁自得决知。 金口所说授受如法。 则方第三羯磨竟时纳得戒体。 无他唯以此圣训为准为绳而已。 岂唯不知他量而已。 其登坛受具之人。 于斯顷间。 周遍法界恒沙善法。 一纯而入于己身中。 然不梦知。 触一毫芥法。 其言第三羯磨竟朵抱戒体。 乃是唯佛与佛之境界也。 云云。 基辨详曰。 恩吼之所言固执实有戒体。 设纳得朵抱之言。 如此师等固执之人。 岂可识发得无表时耶。 如彼所言。 令堕不思议境界。 而蔽彼智不及。 如瑜伽显扬言。 有五种不可思议。 此得无表时非其五种。 如何云唯佛与佛之境耶。 有智之人必可思议。 第三羯磨竟时者。 是何之时耶)今详总破曰。 云第三羯磨竟者。 以云是事如是持时为羯磨竟时。 云授具足戒竟之竟是授戒竟之竟。 而非羯磨竟之竟。 汝等何故不辨二竟之别。 猥破今家耶。 问。 何故以是事如是持为第三羯磨竟耶。 答。 如前二羯磨。 未辨僧忍不忍故。 不唱总结和辞。 至第三遍。 僧忍默然故直唱总结和辞。 是亦第三羯磨文摄。 是即结僧忍默然文故。 不至唱是事如是持已。 则非第三羯磨文竟。 故今家云出家大戒第三羯磨竟是事如是持时得也。 例如菩萨戒。 答云能持时为第三羯磨竟(凡不云持则非羯磨竟也)菩萨戒自誓受故。 受者自云能持而得。 又出家大戒僧忍授故。 云僧已忍与授戒竟。 而云僧已忍默然是事如是持。 受者无言。 羯磨师云。 如是持而得。 又不至是事如是持言。 则僧法事未具足。 故未结僧已忍默。 则期愿未满。 故非今家所言得时也。 由此可知。 定宾南山不识第三羯磨竟故皆是妄谈也。 如环庵慧光。 谬释自可知。 如吼主救今家。 不救职此章主意一分(是事如是持为羯磨竟。 亦僧法事期愿满竟。 无表起时故)。 【章】其菩萨戒(云云)钞曰。 论及羯磨文云。 证明师作羯磨竟告言。 汝能受否。 答言能受。 又受菩萨戒法云。 汝能持否。 答言能(云云)今章据受菩萨戒法。 文集云。 受云正受时初。 持通始终。 正作法时必须依章(云云)今云。 无受则无持。 若无持受。 何益之有。 故云能受。 言含能持。 能持言含能受。 自可知已。 又显业抄曰。 今文以通受羯磨受大比丘戒之证文也。 正受出家大戒处之文故(云云)今云。 此所言大害章全篇。 此文但说菩萨戒无表得时之文也。 非以通受羯磨受大比丘戒之证文之也问。 今此第一类正明出家大戒无表得时之文。 若此文非以通受羯磨受大比丘戒之证文。 则为何举菩萨戒无表得时摄此第一类耶。 答。 虽通受与别受羯磨有别。 至第三羯磨竟得无表时同故。 摄第一类。 羯磨既别。 何应云以通受羯磨受大比丘戒证文耶。 故显业所言妄谈也。 问。 既票别解脱得其第一类。 摄菩萨戒得时。 明知。 以通受羯磨受大戒之证文。 云何斥此解耶。 答。 虽如瑜伽说别解脱名是声闻戒。 今此立三类。 但在无表得时别。 若以菩萨戒得时不于此第一类而论。 别立第四类而论。 则却为相滥。 以与第一类相同者立别类故。 次类中亦有出家在家异。 故应立为别类也。 菩萨戒虽非别解脱。 此菩萨戒中有一切性戒。 其戒中以声闻戒为菩萨戒尸罗庄严故。 其庄严中苾刍戒尤为庄严故。 今与苾刍戒无表得时相并说得时也。 何云以通受羯磨受比丘戒之证耶。 问菩萨地说三聚净戒云律仪戒者。 谓。 诸菩萨所受七众别解脱律仪。 即是苾刍戒。 苾刍尼戒正学戒。 勤策戒。 勤策女戒。 近事男戒。 近事女戒。 如是七众。 依止在家出家二分如应当如。 是名菩萨律仪戒(云云)若由是。 可云以通受羯磨受出家大比丘戒。 何故今不许耶。 答。 检瑜伽论。 以菩萨一切戒为二分戒。 一在家分戒。 二出家分戒依此二分戒说三种净戒。 一律仪戒。 二摄善法戒。 三饶益有情戒。 此中律仪戒如问者言。 七众别解脱律仪。 如是七种戒。 依止在家出家二分如应当知。 是名菩萨律仪戒(云云)由是可知。 以菩萨通受羯磨出家菩萨成出家分戒。 在家菩萨成在家分戒。 岂但云受苾刍大戒耶。 声闻乘遮黄门无根二根等不堪授戒。 菩萨戒不尔。 不简无根二根故。 出家菩萨悉以出家五众分戒而成。 后转根二根故。 出家菩萨悉以出家五众分戒而成意业道。 后转根不舍戒。 至未来际故(伦记十上(三十八右)曰。 景云。 菩萨律仪远至菩萨。 今约七众形居律仪辨菩萨者。 以制过粗故。 又彼菩萨身在七众身语七支。 堕彼七众有具不具。 比丘比丘尼有身语七支。 沙弥沙弥尼及正学等五众。 但有四支。 身三语一。 除语中不恶口不绮语不两舌)又曰。 菩萨(出家在家)虽形居后五(出家沙弥沙弥尼事足除比丘比丘尼)然具远离诸恶故(云云)(伦记二十上曰。 景云。 菩萨律仪戒即是声闻七众所受。 如出家菩萨。 即与声闻大僧所判多分是同。 在家菩萨即与五戒所判多同。 故云。 是七众所受。 理实要期时节有异。 即心非心戒体亦异。 云云。 备云。 又解。 声闻七众。 若受菩萨戒时。 转前七众戒。 令成菩萨戒。 故云即七众。 云云。 圆测之说(次引)基辨云。 景律师所释。 诚大论之宗极也。 由是应知。 论说律仪戒者。 谓。 菩萨所受七众戒。 文非七众戒即菩萨戒之释。 形居律仪。 除不共者。 多分同故。 作如是释。 戒体要期既各别故。 故受菩萨戒已称苾刍等。 违大论说。 菩萨心所受七众戒是菩萨戒。 何应云苾刍戒等耶。)又圆测曰。 菩萨律仪与声闻律仪体实差别。 但七众旧受声闻戒者。 后受菩萨戒时。 所发支种。 若苾刍即如苾刍戒。 支种与声闻不共所学者即除。 其余支种即与苾刍所发支同(乃至)近事男女受五戒竟。 后更受菩萨戒时。 所发支种即与近事戒支种同。 故言如是七种戒即是菩萨戒律仪虽受菩萨戒不发七众戒。 但由支种同故。 言即是七众所受戒。 其余四波夷四十二轻戒皆是摄善法戒(云云)又曰。 失声闻戒不失菩萨戒。 声闻戒尽形舍。 菩萨戒尽未来际无舍期。 故知菩萨戒与声闻戒差别(云云)由是难兴正云菩萨通受羯磨。 尽未来际要期羯磨。 比丘大戒尽形寿戒。 如何云以尽未来际羯磨受成比丘尽形大戒耶。 要期既别故。 岂是同日谈耶。 若言以通受尽未来际羯磨受成比丘尽未来际大戒则以通受羯磨受菩萨出家分戒。 汝何于菩萨出家分戒呼云比丘大戒耶。 汝所言大小乘混交不择则不可居也问。 断戒章中曰。 又菩萨戒无表者。 三聚区区别止作不同。 论藏未见其指画。 宜加显之。 凡戒业无作是约律仪。 后二聚者非律仪故。 别以律仪而立一聚。 又瑜伽中犯舍更受。 皆约前后四重。 盖是就律仪当语无表之义乎。 又就二聚而求无表。 当是俱离者之无表。 同彼恭敬施食等无表故。 不思此则。 一例立说。 尤见疏漏也。 恭论得时章说无妨欤。 未见其时可必也(云云)今问。 章文云其菩萨戒第三羯磨得。 三聚戒俱论得无表时欤。 将但论摄律仪一聚欤。 如之何。 答。 今文所论。 得无表时明三聚戒共得无表时也。 若分离三聚中一聚。 则非菩萨大戒。 故如瑜伽七十五(二丁)说。 若有于此三种所受菩萨戒中随有所缺当知非护。 当言不护菩萨律仪。 不当言护此三种戒(云云)又说。 由律仪戒之所摄持。 令其和合。 若能于此精勤守护。 亦能守护余二也。 若有毁律仪戒。 名毁一切菩萨律仪(云云)由是应知。 三聚不具则非菩萨戒。 今文标言其菩萨戒。 明得无表时。 自知三聚戒得无表时是即第三羯磨竟也。 问。 如环庵言。 后二聚之无表同彼施食等无表(云云)今家所言三聚戒无表。 如何释其别耶。 答。 大乘所言无表。 于身语意三业种子上有防非用。 无他表示此名无表。 先欲知此当识三聚戒相。 如瑜伽七十五(初纸)说。 今谓。 以菩萨意乐所受七众戒二分菩萨律仪戒故。 论说菩萨所受七众戒。 由是以声闻意乐所受七众戒非菩萨律仪戒。 如何以通受羯磨成七众戒耶。 初律仪戒聚相者。 如薄伽梵为诸声闻所化有情略说毗奈那相。 当知即此毗奈耶聚名初律仪戒聚(此但说律仪戒相同声闻毗奈耶。 以七众戒为菩萨出家在家二分形居律仪故。 若论戒体则说菩萨所受七众别解脱戒故。 尽未来际要期七众与声所受尽形寿七众戒全不同。 如前已明。 兴正之徒。 多以此文立以声闻戒为菩萨摄律仪戒之义。 竿滥之甚必勿忽。 诸戒相应同。 戒体非同。 以声闻戒说菩萨名尸罗庄严故)第二摄善法戒相者。 谓。 诸菩萨于摄善法戒勤修习时。 略于六心应善观察。 何等为六。 一轻蔑心(谓。 诸菩萨。 于善法中所有轻心。 无胜解心。 及陵蔑心)二懈怠俱行心(若有懒惰憍醉放逸所缠绕心)三有覆蔽心(若欲贪等五盖。 随有一盖。 或诸烦恼及随烦恼所缠绕心。 五盖者。 一欲食盖。 二瞋恚盖。 三惛沉睡眠盖。 四掉悔盖。 五疑盖)四勤劳倦心(若住勇猛增上精进身疲心倦。 映蔽其心)五病随行心(若有诸病。 损恼其心。 无有力能。 不堪修行)六障随行心(若有喜乐谈论等障。 随逐其心)菩萨于此六种心中应正观察。 我于如是六种心中为有随一现前行耶。 为无有耶。 于前三心。 菩萨一向不应生起。 设已生起。 不应忍受。 若有忍受而不弃舍。 遍于一切。 皆名有罪。 又于第四心。 勤劳倦心现在前时由此心故舍善方便。 若为暂息身心疲恼。 当于善法多修习者无罪。 若于一切毕竟舍离。 谓。 我何用精勤修习如是善法。 令我现在安住此苦。 若如是者。 当知有罪。 又于第五心病随行心现在前时。 菩萨于此无有自在。 不随所欲修善加行虽复忍受而无有罪。 又于第六心。 障随行心现在前时若不随欲堕在其中。 或观此中有大义利。 虽复忍受。 而无有罪。 若随所欲故入其中。 或观是中无有义利。 或少义利而故。 忍受。 当知有罪。 如是六心。 前三生已而忍受者一向有罪。 病随行心虽复忍受。 一向无罪。 余之二心。 若生起已而忍受者。 或是有罪。 或是无罪。 第三饶益有情戒相者。 若诸菩萨于作有情利益戒中勤修习时。 当正观察六处摄行。 所谓。 一自。 二他。 三财衰。 四财盛。 五法衰。 六法盛。 是名六处。 财衰者。 谓。 衣食等未得不得。 得已断坏。 与此相违。 名财盛。 财盛者与前财衰相翻可知。 法衰者。 谓。 越所学于先未闻胜义所摄。 如来所说微妙句不得听闻。 如不听闻。 先所未闻。 于先所未思惟。 不得思惟。 有听闻障有思惟障。 设得闻思。 寻复妄失。 于所未证修所成善而未证设证还退。 与此相违。 当知法盛。 法盛者与前法衰相翻可知。 自他者此中菩萨作自法衰令他财盛(此不应为)又诸菩萨作自财衰令他财盛。 若此财盛不引法衰(应为)若引法衰(此不应为)又诸菩萨作自法衰。 令他法盛(应为)又诸菩萨作自财盛。 令他财盛(应为)又诸菩萨作自法盛。 令他法盛(应为)又诸菩萨作自财盛。 令他法衰(此不应为)如是于应为事若不修行。 名为有罪。 若正修行。 是为无罪(云云)(已上伽七十五之取意)此是后二聚戒相。 无罪无表。 有罪是违犯。 初律仪聚。 无罪中下品缠犯。 有罪上品缠犯。 至次下可自知。 然若以理释。 则初律仪聚是在第二聚善法中。 于此初聚生轻蔑心。 第二聚有罪相。 即第三聚自他法衰不应为相。 即名有罪。 由是应知。 初律仪聚无罪无表(无罪即防非。 此名无表也)即第二聚无罪无表。 亦是第三聚无罪无表。 三聚无表不可分离故。 说于此三聚随有所缺。 名非护菩萨戒。 若自律仪聚见。 则三聚无表俱于动发身语思种防非功用倍增。 是名无表。 若自后二聚见。 则于意表业思种。 防非功用倍增。 是名无表如是无表虽似有二。 同一时处。 非即非离。 如上已明。 三聚戒相不可分离故。 如唯识肝心第八言。 菩萨自息恶戒者。 意地三戒。 由是且说七众是菩萨戒。 据护命义。 明如实义。 意地亦名律仪戒。 所以不说意业名律仪戒。 意地律仪摄善戒中摄故(云云)如上章言。 菩萨律仪制十支故。 性罪治故。 色支唯七。 后三非色。 其菩萨戒期心广故。 必须具受(云云)然成唯识等。 破小乘实有无表。 说假立无表故。 且准彼宗但云身语思种。 非意业种无无表。 如义灯中具辨。 如前已明。 由上来所明理故。 环庵所言悉是妄谈。 彼不辨大小乘之意别。 猥断章主其罪不轻。 有学之人勿必党诸问。 瑜伽戒本所说四重禁戒。 及后四十三轻戒。 三聚戒中何聚摄耶。 答。 欲释此义大分三门。 一出古释。 一判是非。 三述今义。 初出古释者。 此有六家。 一者西明圆测义云。 但由支种同故言律仪戒即是菩萨所受七众戒。 其余菩萨四波罗夷。 四十二轻戒等。 皆是摄善法戒(云云)二者伦记释曰。 此四他胜处法具三聚戒。 初不为贪求自赞毁他是律仪戒即当胜鬘经于诸众生不起嫉心。 第二不悭惜财法是饶益有情戒。 即当胜鬘于内外法不起悭心。 第三不忿结亦是饶益有情戒。 第四不谤毁大乘说相似法。 是摄善法戒。 又四十三轻戒中大分为二。 初犯三十二轻。 障于六度摄善法戒。 后犯十一种轻障于四摄利众生戒(云云)此中释轻戒稍同今家也。 三者睿尊曰。 以七众戒为摄律仪戒。 与之不共皆为后二。 梵网所列十重六八。 瑜伽所说四重四十三。 皆与七众别解脱戒有差别。 故以本论校。 皆为摄善摄生之戒也。 善戒瑜伽。 共于律仪戒者。 让诸部律。 别不说也(已上三聚四字抄)四者通玄梵网古迹资让二云。 此三聚戒有三性别。 谓。 显了·断恶二一皆具。 显了者。 出于善戒持地瑜伽。 谓。 七众律仪以为菩萨摄律仪戒。 后四重禁四十三轻为后二戒。 律相显然。 览而可了故曰显了。 断恶者出于本业经。 十波罗夷为摄律仪。 断恶义故。 八万法门为摄善法。 四无量心为摄众生。 但约律仪立断恶名。 一一皆具者。 诸戒并具断恶修善及摄生义(云云)五者惠光自誓问决曰。 凡篇聚戒为初律仪。 根本四重四十三轻共为后二。 亦瑜伽义。 基师属摄善法戒。 伦公为摄律仪。 今检瑜伽。 分别三聚名共不共。 吾与基师。 上品缠犯他胜法舍菩萨净戒律仪。 吾与伦公。 旧解三本亦当准知(云云)六者报恩吼中信倍义曰。 今谓。 慈恩意谓。 瑜伽为显支别。 指七众戒以为摄律仪(伦记亦同)彼七众戒乃身口二业。 与后二以三业为体不同。 然则律仪二业。 后二三业。 瑜伽为显三聚体有差别。 且以七众戒为摄律仪。 其实别有菩萨摄律仪戒。 如文殊问说。 今谓。 准贤首等判教大意。 瑜伽是始教。 影似小乘。 是故以七众戒为摄律仪。 文殊问是终教。 其教更高。 是故别说菩萨摄律仪戒。 非为显支别耳第二判是非者。 初判西明释曰。 圆测所释是一往粗相释也。 此但明声闻七众戒与菩萨所受七众戒体有差别。 而欲会律仪戒者。 谓。 诸菩萨所受七众别解脱戒之戒。 就旧受声闻戒已后受菩萨戒者。 与声闻戒支种同(支种者身三口四七支)设此粗相释。 非尽理释也。 又以菩萨四波罗夷四十二轻戒等为唯摄善法戒。 非慈恩家。 意违胜鬘述记释。 故今家相承人不可依摄。 二判伦记释曰。 是亦非尽理释也。 以四种他胜处法当胜鬘十大受。 配三聚戒。 唯次自赞毁他为律仪戒。 唯当胜鬘第四受。 大谬释也。 云何唯第四受自赞毁他是律仪戒。 非今家意。 违胜鬘述记释故。 不可信用焉。 又此伦记前文牒三藏云。 引波罗夷之释。 其次作以四他胜处法三聚相摄之释。 是故有人误以此三聚相摄文为唐三藏所释。 甚不是也。 此云三藏云者。 但示新译之梵名已。 此相摄释。 遁伦法师所辨也。 后学勿滥。 违胜鬘及唯识述记故三判我朝睿尊说者。 此师当我邦律法类颓败之时。 以瑜伽三聚羯磨欲强立七众差别。 是故以菩萨戒一切学处为后二聚。 欲枉以唯声闻戒摄律仪戒作此释也。 此唯庄严彼师所立。 而非慈恩一家所立。 讲此章时勿慎用彼师说。 四判通玄引据说者。 报恩吼中信培破此师说曰。 今谓本业所说三聚戒者。 初摄律仪约断惑义。 后二不然。 何总为断惑三聚戒耶。 断惑等三无有依据。 亦不允当。 基辨云。 吼主所弹实允当矣。 复云菩萨戒四重四十三轻为后二聚。 瑜伽论中未见其判文。 云何判律相显然耶。 通玄断辨妄谬之甚矣。 五判惠光自誓问决者。 是亦信培弹云。 今谓。 伦师亦同慈恩属摄善法等。 何舍伦师。 又三缠犯戒如上具释。 慈恩遁伦意无楚越。 有何通塞耶。 断然向背于两师之间乎。 实不领知两师所立故致斯谬(云云)基辨云。 慧光不领二师义。 如吼主判。 信培亦不领。 已慈恩一家章疏中何处以根本四重及四十三轻属摄善法戒耶。 唯识述记中云其实菩萨戒亦律仪戒。 唯识论中以色为律仪体。 所以不然。 摄善戒宽故。 即令入其中。 故论实亦得(云云)由是。 唯识论文虽入摄善法。 疏主论如实义为摄律仪。 及胜鬘述记释分明。 云何言慈恩遁伦意无楚越耶。 以一切菩萨戒为摄善法。 伦师妄谈非如实义。 盲者判导盲说俱陷大译。 嗟呼危哉。 六判信培妄说者。 报恩吼中云慈恩意。 瑜伽为显支别(乃至)其实别有菩萨律仪戒。 如文殊问说。 本由成唯识述记十本释义。 此述记文释论第九说戒以受学菩萨戒时三业为性。 而引瑜伽第四十说律仪戒者七众戒等文。 判三聚中初戒二业为性。 后二聚戒三业为性。 此判释已。 以唯识论会同瑜伽云。 此中总论。 故以三业为性。 以受学时三业为性故(云云)次举难势。 彰此会同意粗相义。 非如实义。 云然菩萨戒自息恶戒是何戒摄。 今欲为前支别故。 且说七众。 此中且言。 彰非大乘实义随转理门。 复次示大乘实义。 云其实菩萨戒亦得是律仪戒。 菩萨戒有意业。 复次举瑜伽论色为律仪体通伏难。 难云。 若律仪戒但七众戒以菩萨戒何聚摄耶。 今文通云摄善法戒宽故等。 复结大乘实义云论实以亦得。 文略难解。 具作文。 应云若论菩萨戒如实义亦复以菩萨戒为律仪戒。 亦者亦七众戒摄律仪戒。 现流疏本作然写误。 复次引文殊问经。 证菩萨戒是律仪戒三业为性。 云菩萨有五篇戒之言。 明菩萨戒是律仪戒摄。 五篇者。 波罗夷。 僧残。 波逸提(三十舍堕)提舍尼(九十单提)突吉罗(百众学)是即律仪。 安立轨则为名。 又若心分别等之言。 示菩萨律仪戒通三业。 复次然菩萨地四波罗夷若者。 此文明瑜伽论与文殊问经说相虽异。 亦有以菩萨戒摄律仪戒之义。 波罗夷是五篇随一。 亦律仪故。 慈恩基法师释成唯识之意既以如是。 信培云何不以大乘实义为慈恩正意耶。 又信培评瑜伽与文珠问之相违。 以贤首家判教云瑜伽是始教。 文珠问为终教。 教文更高。 信培由来有至不曾得慈恩所立深义处。 以天台贤首判教令混交今家。 作教文高下之说癖。 当知于大乘教文起高下执。 是不平等见。 非佛法中正见。 名邪外道。 后学深慎。 勿据信培之说。 又信培不识贤首家五教判意。 猥作妄断。 基辨读五教章。 贤首有言。 谓。 始教就法相差别门。 终教就体相镕融门。 若尔一切教示中作体相镕融之说是即终教。 亦作法相差别之言是为始教。 非以一经一论全分判为是始是终。 既以起信一论判始终顿三教故。 是即贤首判教大意。 由是应知。 信培所断不识贤首。 猥作妄判。 其罪不轻。 今难斥云。 瑜伽论中。 以声闻七众戒体相镕融。 说即菩萨戒。 是岂非终教耶。 令戒体镕融故。 若不尔则一切镕融教门。 应非终教。 信培云何判瑜伽为唯始教耶。 复文珠问经。 以菩萨戒法相差别。 安立五篇。 是岂非始教耶。 以戒五篇为差别故。 若不尔则一切法相差别教门应非始教。 信培云何判文殊问经为唯终教耶。 成唯识疏中既会同文珠问与瑜伽。 令同有五篇。 为菩萨律仪戒摄之证。 是今家意。 尔云何于此经论作高下不平等见耶。 大乘教是一味法门。 随所被机解了不同为浅深异。 信培起一执见。 读大乘经论故。 随彼情见。 但为高下。 于教门体非全有高下也。 是判信培妄说已。 第三述今义者。 胜鬘经疏上(十六纸)曰。 于别说十大受。 由菩萨地有三种戒。 谓。 律仪等。 即此十中分之为三。 初有五种。 明律仪戒。 第二有四种。 明饶益有情戒。 第三有一种。 明摄善法戒。 又曰。 律仪戒者。 断一切恶。 菩萨戒内有四重者。 亦依此义。 文中有二。 初有一大受。 于性及遮若轻若重根本随顺但悉坚持。 第二有四受。 唯持其性非遮。 唯重非轻。 唯根本非随顺也。 于中有四。 即四波罗夷。 四波罗夷。 此名他胜处。 恶法损己。 名他胜法。 善法益己。 名己胜处。 何者为四种。 一。 若有财法不得法惜。 二。 不得为名闻等自赞毁他。 三。 有怨嫌彼此相和。 四。 不得起大邪见谤无因果。 今此文中不依斯次。 从后向前说。 欲明断恶。 邪见最重。 所以先明(已上胜鬘疏文)今谓。 据此疏所释应知。 瑜伽所说根本四生随顺四十三轻。 及所余所说一切菩萨自息恶戒。 皆是律仪戒摄。 为慈恩家正意。 既释云性及遮。 若轻若重。 根本随顺。 但悉坚持。 为律仪戒故。 我邦先德由伦记释。 于瑜伽所说轻重戒中分为三聚。 非今家意。 又如前已引。 成唯识疏十本举瑜伽四波罗夷。 令同文殊问经。 立菩萨戒亦律仪戒摄之义。 而云其实菩萨戒亦得是律仪戒。 是与胜鬘疏同义也。 故伦记等释非今家意。 我朝睿尊已来。 以伦记说混交慈恩。 我今陶汰沙中金已。 又读本业璎珞经。 并考今家。 大叶经意。 彼经说摄律仪戒。 所谓十波罗夷(云云)又说菩萨十重有八万四千威仪戒等(云云)此中所说十波罗夷及八万四千威仪轻戒是菩萨戒。 非声闻戒。 尔今说为摄律仪。 故慈恩家所判尤协经意。 由是应知。 瑜伽四重及四十三轻随顺戒及一切菩萨戒。 悉初律仪戒摄。 然伽四十文但示二分菩萨形居律仪。 但云菩萨所受七众戒。 非如实义。 随转所说。 因问。 八万四千威仪戒者如何。 答。 如本业璎珞经具举示数。 略云八万威仪。 如梵网经。 例如云八万四千法门。 略说八万法蕴。 如俱舍光记等具明。 八万四千数约对治有情心行八万四千。 说八万四千法门。 一一众生有八四千诸行。 如大集经说。 今准立八万四千数。 计八万四千威仪。 十重禁戒。 一一各有九禁为方便。 一一具十成一百。 此有前分一百后分一百。 合有三百。 置本一百。 就前分一百一一皆以九戒为方便成一千。 后分一百亦以九戒为方便。 复成一千。 合本一百成二千一百。 已起十禁有二千一百。 未起十重有二千一百。 合上成四千二百有。 约事意乐。 方便烦恼究竟之五相。 一一有四千二百。 合成二万一千。 遂就因缘法业之四以配一一。 有二万一千。 遂合成八万四千。 此即护十重禁威仪。 故云八万四千威仪。 略是八万威仪。 梵网经说别有八万威仪品。 此土未翻。 委细难了故。 今以本业会解梵网。 令有护十重威仪。 即说四十八轻戒。 是即十重禁威仪。 具明如别处明。 【章】僧众法事(云云)钞曰。 此第二所由也。 谓。 虽依向因等起思所熏种而立无表。 作法未竟。 事不满故。 于种子上用不倍增故。 第三羯磨竟已前非得无表时。 至第三羯磨竟时。 期愿满足。 法事具足故。 以此时为得无表时也问。 别受戒法十僧法事故。 应云僧众法事等。 于菩萨戒法。 唯能授人即证明师。 有一人无余人。 云何此僧众法事二句。 云亦明通受戒所由耶。 答。 菩萨受戒法以文殊弥勒为羯教二阿阇梨。 十方已入大地诸菩萨为同学伴侣。 为证明师。 虽现前证明师一人。 随所奉请。 是胜义僧多众故。 名僧众法事。 问。 大乘中有可称僧耶。 答。 如三宝章说。 其他受用自性身等大乘佛宝。 变化唯是二乘佛宝。 虽地前众。 十地菩萨亦得见之。 非大乘佛。 彼地前众非是大乘僧宝摄故。 为彼僧现。 是彼佛故。 出家外道皆假号僧。 为异彼徒。 称佛为首。 大苾刍僧显佛弟子。 外道既称僧。 岂大乘众不称僧耶。 宝性论第二三宝品。 由三乘说三宝。 故有菩萨乘僧。 自可知耳。 问。 见文殊弥勒等大乘菩萨。 其形相皆是优婆塞。 何故以此二大士为首。 十方诸菩萨名称僧耶。 答。 十轮经说。 有四种僧。 一胜义。 二世俗。 三哑羯。 四无惭愧。 谓。 佛十地菩萨独觉四果。 名胜义僧。 若诸有情。 带在家相。 不剃须发。 不服袈娑。 虽不得受一切出家别解脱戒。 一切羯磨布萨自恣悉皆遮遣。 而有圣法得圣果故。 前出家圣此在家圣皆胜义僧。 有剃须发。 被服袈裟。 成出家戒。 名出俗僧(云云)(余二往见)由是可知。 虽优婆塞形。 已入大地圣者故。 皆是胜义僧众。 故今约菩萨戒法。 胜义僧众法事此时具足。 又何加焉。 显业抄云。 僧众者是别受。 甚不是也。 【章】虽由前位(云云)钞曰。 下通难。 难云。 既知由表发无表。 云何得表时在乞戒时。 无表得时在此第三羯磨竟耶。 今此通。 (云云)【章】虽或无心(云云)钞曰。 此亦通难。 难云。 得表时在前。 得无表时在今此第三羯磨竟。 则其间历多念故。 应别缘心起云何应云由善表业得善无表。 由恶表业得恶无表耶。 今文通(云云)通意云。 虽第三羯磨竟时得无表故。 得表已后。 其间或无心。 或别缘心起。 向所期愿今满足故。 不拘无心或别缘起。 羯磨竟时于得表业所熏种上。 无表防非切用自起。 【章】用倍倍增(云云)钞曰。 三十论二本(四十三丁)曰。 若新熏种。 念念种子体新倍生上立无表(此难陀胜军论师唯新熏义)若本有种体虽不增而功能倍(此护月论师唯本熏义也)若新旧合用。 唯取新熏种倍倍生时用增上说不用本有力(本有之力)不及新熏故。 初熏种时旧亦生种。 今所立无表唯依新熏上立也。 然此新熏亦唯用增。 而体不增为胜。 既无现行。 如何种起(已上护法正义。 谓。 今论戒体约防非用增上假立无表故。 本劣故唯取新用)由是知。 今用倍倍增者。 护法用增义也。 【章】新旧种子若别若总钞曰。 断戒意云。 上文并举小戒与三聚戒共是得戒之缘故。 云若别若总(基辨云。 是妄谈也。 小戒三聚戒。 何故云若总若别耶。 若以通别二受云为总别。 则今家章疏中不见以通别为总别文恩吼以成唯识说五取蕴相或总或别之文为例。 大为是正)得戒缘以彼因等起思为因故。 云现行缘因(今云。 此释妄谈也。 此虽云现行思所熏种之文加入缘因二字。 彰为所熏种此现行思为增上亲因二缘。 上所言若总若辊之新旧合成种子。 即现行缘因思熏行种也(现行缘因)显业钞云。 现行缘因等者。 唯本有种。 护月论师意。 今现思为本有种作增上缘。 受得戒故。 缘字属唯本有义。 唯新熏种难陀师义意者。 今现思作亲因缘。 新熏种子。 此种子之上受得戒故。 因字属唯新熏师义。 护法正义意者。 本有种子为增上缘。 新熏种子。 为亲因缘生现行。 此现思所熏种子上得无表。 其功用运运增长也。 云云。 今云。 此释缘因言实为允当。 然以种现相望释因缘。 非此文所用。 此文但现种相望释因言也)。 【章】用倍倍增(云云)钞曰。 断戒章意云。 成唯识说增长位慈恩疏释云倍增。 不解文字也。 言增长者。 戒种功德日夜优长也。 非约多少语。 然疏主约多少而云倍增。 不解之甚(云云)芳决破是。 以婆沙百三十二证倍增义。 又以大乘弥勒论(义灯所引)又恩吼以环庵为正曰。 然大乘慈恩等。 思种功用说为无表。 而亦以倍增解增长义。 岂当论意耶。 又诸种子虽与如无假法不同。 而亦非如是一切色心别有自体现行之法。 一切种是诸现行所熏成气分故。 亦名习气。 然此无表为种上功用。 非取种体。 则是因气分。 更生功用者也。 以将是习气故。 如是克穷而论。 则无表法者。 实是心所气用之分。 而假法之极者也。 虽彼所防有七支别。 而论能防体。 全非可算数二三五六百千等以论多寡者也。 若依小乘有部。 无表是四大所造实色也。 既为实色。 则虽不可见无对。 而论其多寡以为倍增。 不亦宜耶。 具如婆娑正理。 然大乘慈恩等。 以倍增解增长义。 此不当大乘也(云云)基辨云。 吼主所言虽似有理。 不知大乘法相建立。 今法相大乘示中道理。 以外道小乘所立教相即为大乘法相。 以唯识所变观故。 彼等所谈即为大乘义。 今家以婆沙俱舍所言培增以任运实用识变。 约似有多少立培增义释增长。 不云实有培增故。 与小乘不同。 又种子是虽熏习气分。 于其种子功用立一个法相论。 非唯无表。 不相应行中。 无想灭定二定体。 是厌患种子上功用。 复八地已上俱生烦恼障种子。 以种子用势令变易时长。 此等任运变现故。 但似有如是任运势用假立名相也。 思准可知。 【章】以随心戒(云云)钞曰。 断戒章云。 此文写误。 应作以随转戒(云云)恩吼中亦云。 此文写误。 应作不随心戒(云云)别脱是不随心戒故。 作不为好欤。 基辨详云。 作不字。 虽有理。 如现流本应尔。 此体增家。 准定道戒随心转戒设救故。 现本为好。 下虽字唯字写误欤。 谓随要期心戒恒相续。 如定道戒随心转戒。 唯念念中现行熏种。 未曾有种似体增故。 应非用增是体增者。 者言牒彼救难也。 【章】一切用增钞曰。 或问云。 初得戒无有增义。 何云初刹那位一七用增耶。 或自作答曰。 带可增义故云增耳(云云)我今作答云。 未得戒已前。 唯种子有防非功能。 别不名无表戒。 至第三羯磨竟。 初念位名无表戒。 一七支防非用增长。 第三羯磨竟已前。 与已后种子虽别无相。 防非用名无表戒。 七支防用义意倍增。 故云一七用增也。 【章】乃至未舍钞曰。 续后抄云。 初刹那一七支。 第二刹那二七支(云云)第三刹那如何。 若次第云。 增一个七支。 第三增三个七支。 第四刹那四七支也。 若以倍倍言。 则应云第三刹那四七支。 第四刹那八七支。 第五刹那十五个七支耶。 答。 伦记十四上(六丁)云。 谓。 从十不善业道种次念增成二十。 第三增至四十。 乃至无边(云云)。 【章】其别解脱(云云)钞曰。 其者指顿悟二类菩萨。 谓。 或变易已去受戒。 或分段时以有漏心受戒已。 即证第八地。 即身受变易亦通。 今家不立别尽别生故。 无命终舍。 乃至者自初地乃至佛果也。 【章】转成圆满(云云)钞曰。 谓。 有漏位所受。 由无漏增明缘。 不由作法。 自然舍劣得胜故云转等。 亦云自然得戒。 【章】非菩萨戒中律(云云)钞曰。 问。 十轮经说。 若不先学小乘即学大乘。 无有此处。 又说。 无力饮河池。 谁能呑大海。 是故一切菩萨。 皆先学二乘。 唯不究竟证小耳(云云)又梵网经说。 俗典阿毗昙藏论书记是断佛性障道因缘。 如是所说两途。 今如何学。 答。 如瑜伽第四十一说。 菩萨于声闻乘别解脱有应等学。 无有差别。 何以尔。 以诸声闻自利为胜。 尚不弃舍将护他行。 建立遮罪。 何况菩萨利他为胜。 又说。 于别解脱中。 为令声闻少事少业小希望住。 建立遮罪。 制诸声闻。 令不造作。 于中菩萨与诸声闻不应等学(云云)由是应知。 菩萨于声闻乘有应学。 有不应学。 故圆测曰。 不共者除之(云云)十轮经说约应学者。 梵网经约不可学者。 必勿偏执。 问。 回心向大之后。 为小乘戒。 转成大戒耶。 答。 既云回前心。 不回一切。 则如何云向大之后。 以声闻向大乘戒为菩萨尸罗庄严故。 全声闻戒为菩萨戒但为庄严也。 【章】即名初得或云。 此有二义。 一云。 了相作意静虑初起。 故云初得。 二云。 第一念故云初得。 第二念后是成就也。 若泛论。 上二界十七地各有初得。 而初未至一切静虑最初故。 别约之也。 【章】能损害(云云)撰曰。 问。 有漏定有损害种子义耶。 答。 以有漏观门仅伏现行。 但损生果功能。 永不生现行。 有少分损之义。 于其种子无损害之义(云云)今云好。 【章】一言了相(云云)兴正科。 已下云总配。 以初二作意(了相胜解)总伏上三品欲惑。 以第三远离作意总断上三品。 故名为总配科也。 【章】色界五地(云云)下约地明对治辨得时。 色界五地者。 色界初未至及四根本定也。 是为见道依地也。 见道断惑道故。 特拣依此五地也。 若次第证者。 局依初未至。 今兼超越类故云五地。 谓。 次第证超越一来。 超中二果必依未至超越不还。 通依未至根本定得入见道故云五地等。 【章】皆断对治。 谓。 约通依色界初未至四根本故云皆等。 此皆见惑断道所依地故。 云断对治也。 【章】余色无色(云云)此余有二别。 一。 若约次第证者。 唯依初未至地入见道者。 初未至。 断对治。 初禅已去皆远分对治(云云)二。 若约超越证者。 通依未至根本定。 得入见道者。 通依未至四根本。 皆断对治。 其余七近分四无色皆远分对治。 【章】长徒义别本作长从。 非也。 长途者。 犹云常途。 谓。 见道依地大小二乘不同。 小乘六地(五地加中间定)大乘除中间定故云依五地。 大小共许故云长徒等。 【章】初念名得兴正之门徒。 由此文立义云。 通别俱以动发胜思。 初念为成无表所依故。 不问通别。 近因初念为得表时(云云)今云。 此义妄谈也。 谓。 小乘戒取乞戒动发之初念以为得表时。 又大乘戒取请戒慈愍故。 第三周已之初念以为得表时。 故初念之言虽是一。 意即存别。 由是云无表所依。 亦应有二之意也。 【章】第二念中(云云)是亦准上有二意。 一者约小乘乞戒动发第二念。 二者约大乘第三周请戒已第二念。 【章】佛是曾得对法抄云。 一切无漏皆未曾得也(云云)菩提院赠僧正云。 因果相望时。 佛果有未曾得(对法抄之意也)因果相望者。 金刚心无间位。 舍一切有漏法并劣无漏。 解脱道位纯上品无漏现起。 是初得故未曾得。 又果果相望(今章由之)佛果与佛果。 无未曾得。 【章】佛显无萎(云云)此下立理辨佛显无表无舍。 枢要曰。 由佛无表。 虽是曾得非念念新生。 以昔发愿制于业思。 众生界尽。 我愿亦尽。 以心无萎歇故戒常有。 除佛已外戒皆未曾得。 由愿制思不萎歇故。 未遇破缘戒常相续。 不尔不新起名为舍戒(云云)问。 因位舍戒。 与佛果无表同异如何。 答。 因位无表皆未会有得。 若遇舍缘。 期愿萎歇。 曾得表业种不犯间。 无表功用。 但顺旧住。 更不新生。 以名舍戒。 佛果无表亦曾得。 体但顺旧住。 更不新生。 然昔期愿不萎歇故不名舍戒。 故知顺旧边同。 不舍异也。 【章】唯在于初自余(云云)此明表业得舍缘。 以前文自可解。 文云。 初念名得。 第二念中即名为舍。 虽有相续。 不名发无表之表(云云)故今文中非无表因者。 即是明舍缘也。 诠要抄举或说云。 问。 于表舍相舍缘有何异哉。 答。 上总明舍相。 是以非无表因为缘由。 由述表舍缘也(云云)今云。 此说甚可玩矣。 【章】非无表因。 问。 如上已言。 第二念言亦有大小乘别。 则为无表之因表亦无有二意欤。 如何。 答。 自有二意。 若小乘戒无表之因。 乞戒动发思初念得表。 是即无表之因。 第二念已去非无表因之表。 又若大乘以请戒慈愍故第二周了初念为得表时。 为无表因。 此第二念已去为非无表因。 故非无表因之言亦有二意也。 【章】谓对比丘(云云)报恩吼中举南山戒疏说曰。 南山等依准多论。 若无比丘。 对白衣沙弥成舍。 今章约有比丘之时故。 云对比丘(云云)基辨云。 出家五众共对比丘作法舍是根本实义。 出家五众之戒。 初受戒时对比丘而得故。 如多论说。 约由王命及病缘等急事不得对比丘故。 今章由根本实义之说也。 【章】互跪作法(云云)一本作跪。 此为是也。 起弃语言者。 注戒本曰。 佛言。 若有比丘。 不乐梵行。 听舍戒还家。 复欲出家。 于佛法中修梵行者。 应度出家得受大戒(乃至)若言。 我舍佛舍法舍僧和尚戒律我受家法等。 是名舍戒也(云云)戒疏二上(三十四纸)具明舍法(更考)增一经云。 僧伽摩比丘七反降魔。 后更受戒得成罗汉。 自今舍戒听齐七反。 若过非法(寄归传四。 二十纸。 云。 天竺伐撤呵利。 七出家。 七还俗。 大庄严论亦明七反出家)【章】犯根本罪者(云云)论要抄曰。 光云。 犯根本罪。 根本前四重也。 非后四重。 三乘共门故(云云)基辨云。 此释不尔。 今明苾刍等五众五缘舍之中第二也。 故此根本罪言应云局淫盗杀妄。 非三乘共门故唯明前四。 【章】若起上缠犯根本罪。 上缠者。 加行根本后起三时无惭愧者。 根本罪者。 瑜伽全文无本字。 但云毁犯四种他胜处法。 然今章文云根本罪。 显业抄中释云。 犯根本罪者。 后四重也。 此文明以后四重名根本罪。 而唐本章。 前四重名为根本。 后四重名随顺(云云)西大之徒执释云。 根本罪言有二义。 一约三乘共门。 二约大乘不共门。 初为前四重。 次云后四重(云云)今云。 此西大义不是也。 此瑜伽文后四重义显然。 以杀盗淫妄摄随顺中故。 唐本章亦误也。 违文始终故。 今谓。 此根本罪言是后四重。 今章主会意。 无简前后。 但以重罪令会。 显小乘非实义。 大乘尽理。 故小乘戒亦上缠失。 中下不失。 【章】即便舍戒。 或云。 此有二义。 一云别舍义(太贤)随所犯支失戒律仪。 二云总括义(章主)上缠犯一戒。 余戒随舍故(云云)今云。 上缠无惭愧为本故。 无惭愧犯余戒亦舍。 【章】见是功德诠要。 光云。 行恶具是功德。 可谓是邪见也。 今论文意。 非云邪见。 但于行恶事思有德有功已(云云)今云。 不尔。 无惭愧则必邪见起。 如唯识论中。 【章】非暂现行即名弃舍。 菩萨地全文云。 非诸菩萨暂一现行他胜处法。 便舍菩萨净戒律仪。 如诸苾刍。 犯他胜法。 即便弃舍别解脱戒(云云)伦记中景师云。 此论文说上缠失。 中下不失。 即破正量部下中上缠随一现前暂一犯时即便舍戒。 又言上品缠犯即舍。 即破萨婆多三品缠犯皆不舍戒。 十轮经中云犯不舍。 据中下缠犯。 正量部讥萨婆多部云。 汝云猛重不舍戒者。 增长苾刍犯重因缘。 亦汝部中犯重者多。 故作此判。 萨婆多人语正量部云。 汝宗立犯重即舍戒者。 令诸犯者于自己身生无戒想。 即便数犯。 因是广作不善诸业(云云)又云。 三藏云。 准菩萨地。 犯罪舍要上品心犯方失上品心。 无惭愧故。 此声闻戒中但犯即失。 不论上中下心。 皆越教故。 皆犯性罪故(云云)。 【章】然不共住(云云)此文正会小乘义。 令同大乘义。 不共住者。 旧云。 波罗夷。 此云不共住。 又云极恶又云弃也。 就此波罗夷。 翻名古今释合有四家。 一别者唐三藏说。 伦记十上曰。 三藏云。 梵语正波罗阇以迦。 此云他胜处法。 若犯此戒者。 他所胜(云云)应音广释云。 波罗阇以迦。 此云他胜。 谓。 破戒烦恼为他胜于善法。 旧云波罗夷。 义言无余(伦记曰。 声闻戒中若犯四重于现身中。 不可悔名无余犯。 云云)若犯此戒。 永弃清众故。 云无余也(云云)俱舍光记(十五)曰。 梵云波罗夷。 此云他胜。 善法名自。 恶法名他。 若善胜恶法。 名为自胜。 若恶法胜善。 名为他胜。 故犯重人名为他胜(云云)太贤古迹曰。 波罗夷者。 此云他胜处。 善自恶他。 恶法所胜。 故戒持犯所依名处(云云)二者南山事抄中引西方曰。 波罗夷者。 譬如斩人头不可复起。 若犯此法不复成此比丘故也(云云)同戒疏曰。 言不共住者。 治损名也。 四分律曰。 云何名不共住。 有二共住。 同一羯磨。 同一说戒。 不得于是二事中住故名不共住。 栖玩记曰。 律抄中云。 翻波罗夷为不共住。 此是错(云云)又曰。 大乘中无不共住。 大乘无此。 治罚罪故(云云)三者萨婆多论二曰。 波罗夷者名堕不如意处。 如二人共斗。 一胜一负。 如二人共斗。 一胜一负。 比丘受戒欲出生死。 与四魔共战。 若犯此戒则堕岁处(云云)十诵律一亦云。 波罗夷名堕不如(云云)四者栖玩记曰。 梵波罗夷。 此云犯胜处。 此是其罪所招之果。 即无间狱名他胜处。 是最劣处。 为他所胜。 举处皆胜。 独立此名(云云)基辨今评云。 第一家中以三藏说为根本义。 应音尤助本义。 光记(并)古迹。 虽以旧译梵名。 至释义由本义。 今家须依此第一家。 又第二家中。 以斩头喻释。 与应音无余义相同。 引四分律释不共住。 举治损重示无余犯。 与斩头意大同。 又栖玩中翻云不共住为错。 恐示非敌对正翻欤。 若为义翻。 则全非错。 栖玩所言可谓粗释。 又言大乘中无不共住无此治罚罪。 守千不委瑜伽文故设如是释。 菩萨地中出家菩萨仪同声闻。 以声闻戒及学处为尸罗庄严故。 声闻治罚法即出家菩萨为所学处。 故为尽理。 虽有瑜伽中说于菩萨犯戒道中无无余犯文。 此是示菩萨戒舍而还受。 非言用声闻治罚法也。 虽菩萨戒。 若不还受。 则无余犯。 无惭愧故。 应音释无余犯当此义矣。 非大乘中无不共住。 伦记释云。 菩萨戒中起贪烦恼。 或不犯。 若利益有情贪。 不犯菩萨戒。 为自利益。 即犯菩萨戒。 若瞋烦恼。 为自为他。 并能犯戒。 故云无无余犯(云云)今云。 非无无余犯。 非非无无余犯故。 如守千不可作决定说。 又第三家中虽翻名异。 以胜负喻示堕负处。 即是他胜处法。 义全无相违。 又第四家中以地狱果释他胜处。 虽非如以因释。 非无道理。 由上来说义自应知。 章文云。 非失戒义者。 其实虽非无上缠犯即无余犯之义。 且约中下缠犯有还受义。 作如是义。 纵虽上缠犯忽改悔生惭愧。 则转中下缠还受自成。 【章】如多罗树(云云)西域记云。 南印度建那补罗国。 不远有多罗树林。 三十余里。 其叶长广。 其色光润。 诸国书写。 莫不采用(云云)应音云。 案西域记云。 其树形如梭榈。 高者七八十尺。 果熟则赤。 如大石榴。 人多食之。 东印度界其树最多(云云)吼主曰。 具多与多罗树不同。 名义集及华严音雷同为一。 具多此翻岸形亦非也。 此云叶树。 其有差别。 具见惠琳音义第十(十四纸)又具多有三类。 具见酉阳杂俎前集第十八。 多罗树西域记十一(十一左)。 【章】四种比丘经云。 一者毕竟到道(婆沙六十六云。 准陀经中亦作是说。 沙门有四。 一者胜道沙门。 云云。 瑜伽二十九。 十六纸亦同)二示道(婆沙六十六亦同。 瑜伽二十九云说道)三受道(婆伽云命道伽云活道)四污道(婆沙同。 伽云坏道)俱舍十五说四种比丘(一名想。 二自称。 三乞。 四破恶。 瑜伽亦同)。 【章】俱舍云胜道(云云)本是婆沙六十六之说。 神泰释云。 佛名善逝。 道最胜故(总三乘学无学名胜道)又伽二十九云。 学无学名胜道。 以无漏道灭见修惑故。 【章】二者示道(伦记中基云。 佛在世佛菩萨及声闻众名说道。 佛灭后声闻众名云说道。 令正法不灭故)。 【章】新云命道(伦记中基云。 以道活命名活道。 准婆沙如来独觉名胜道。 无学声闻名说道。 一切有学名为命道。 泰云。 持戒异生。 惠命存活故名活道。 婆沙云。 诸善法生长圣惠命根。 名治非死。 故名活道。 文瑜伽二十九同)【章】四者污道(基云。 戒为正道根本。 今破戒故名坏道。 泰云。 犯戒异生。 犯三学中初根本戒。 难克惠命。 故名坏道。 准婆沙。 诸犯戒补特迦罗。 多行恶法。 乃至实非梵行。 自称梵行。 名为坏道。 瑜伽云。 诸邪行者名污道。 又婆沙六十六云。 污道沙门者。 谓。 莫喝迦苾刍。 喜盗他财物等是也。 云云。)【章】犯四重者。 (云云)【章】准观文意(云云)下释经意。 此中有二。 初寄问释。 次正决答。 准观文意者。 意言准既云如焦种。 如多罗树等。 云一向失戒则应解意。 又准但云污道。 云一向不失应解意。 然俱云不解我意(已下决答)。 【章】大方等陀罗尼经有四卷。 北凉法众译。 【章】就四分律(云云)此文六句。 以小乘亦有不舍义。 证大乘中下不舍义。 小乘犯重不舍。 三缠不失。 与大乘中下犯不失。 义虽稍有异。 乍闻犯重不舍。 言陈无差故。 今举为助证已。 诠要抄中云就四分下会同律论。 可谓通漫。 又续后抄曰。 问。 四分萨婆多犯重三缠俱不失。 何引之会同大乘耶。 答。 师云。 解第二三缠俱失义故引之。 又以大乘眼见之时。 四分萨婆多等云不失者中品也(云云)故引之同会也(已上续后)今云。 此文六句设二释。 会十轮经中第一释未文。 即证犯重不舍也。 何云解第二三缠俱失义故引之耶。 科文杂乱故。 续后释可言谬释。 或云。 四分萨婆多并三缠不失。 今对三缠俱失义引之。 以证中下不失(云云)今云。 此亦科文错乱故不是。 又问。 何故不举余律。 但举四分律耶。 答。 于四律中。 但此四分立犯重不舍义故。 今举此律同。 萨婆多等五句。 示同根本部立。 四分律是法藏部摄。 自萨婆多部出化地部。 自化地部出法藏部故。 今举根本部立不共住非失戒义令同。 助大乘义。 问。 何故举四分律为即证耶。 答。 根本萨婆多立不共住。 非失戒义。 先已举了。 今但举律。 失戒不失戒之论。 是律中所判故。 听闻抄中。 闻。 上既会不共住。 何再会之耶。 答。 第二师执不共住即失戒。 然四分多论犯重不舍计也。 彼既云不共住。 即知不共住非失戒义会之也(云云)今云。 此亦科文混乱。 不可用之说也。 【章】五十三云(云云)续后抄曰。 五十三出比丘舍缘。 唯云犯重舍。 不分别三缠故也。 此师任文取意也。 若第一师意者。 五十三文不分别故尔也。 若云实事者。 如菩萨。 唯上缠应失也(云云)又云。 第二师意同太贤意也。 谓。 菩萨戒应有三品不同。 比丘三缠俱应失也(云云)今云。 此释实可也。 然云同太贤意。 未可也。 应云。 太贤由此义。 此章传唐三藏口说之本书故。 太贤海外人。 少分从三藏而禀人故。 本末相乱故。 此言未可也。 【章】非诸菩萨(云云)基辨云。 古来以章所举二释别释此文。 第一师意为短读。 第二师意为长读。 此疏意。 然疏中但虽云长读。 不云短读故。 必不分长短。 但长读二师意自应差别。 谓。 第二师意。 则菩萨上缠失戒。 中下不失。 苾刍三缠俱失。 大小不同。 彼此对简。 故云非如(云云)又第一师意。 则诸菩萨言含出家菩萨。 此出家菩萨以苾刍等五众为形居。 复含自菩萨眼见苾刍得舍义。 是故次所言诸苾刍等言。 小乘三缠俱失之苾刍。 今所论苾刍戒中下不失之义。 菩萨形居苾刍戒。 即是自大乘眼见。 则苾刍戒悉是中下不失也。 简非小乘等所论苾刍戒三品不失义。 今云非如也。 若作如是解则长读二师意自作差别暂一现行等者。 崆峒记曰非一暂行翻上三义。 非一翻初数现。 暂行翻二(深生爱见是功德)暂即不数但行不爱(云云)此西大相传云大三句义。 今云。 强立名目用是。 却有烦智之忧。 末代机根下劣。 心不可立无益名目焉。 【章】即便弃舍别解脱戒。 问。 见今文。 于苾刍云别解脱戒。 于菩萨戒云净戒律仪。 若尔。 别解脱戒名。 于菩萨戒不唱之欤。 如何。 答。 于菩萨戒亦名波罗提木叉。 此翻别解脱。 如梵网经说初结菩萨波罗提木叉。 亦说有十重波罗提木叉。 是菩萨别解脱戒。 故于菩萨戒亦应有别解脱之名也。 问。 答尔。 何故此菩萨地中。 于菩萨戒名净戒律仪。 不云别解脱戒。 于声闻地中及菩萨戒中示苾刍戒。 必但云别解脱戒耶答。 以本业璎珞经说十重检梵网经。 此经所说十重禁戒但说菩萨三聚净戒中初摄律仪戒。 不说后二聚戒。 璎珞经摄众生戒。 是所谓慈悲喜舍化。 摄善法戒。 所谓八万四千法门。 摄律仪戒。 所谓十波罗夷(云云)而示说受戒作法以十波罗夷。 别别为问答受故。 是故别解脱。 于十重别别受。 弃舍解脱恶故。 是准声闻乘戒别别说戒相。 解脱诸恶故。 名菩萨波罗提木叉等也。 问。 何故本业璎珞经如是说。 梵网经亦说菩萨波罗提木叉。 不同瑜伽耶。 答。 本业璎珞经及梵网经。 于三聚戒中但说初律仪戒。 不说后二聚戒受法。 及犯不犯别故。 若受后二聚。 则必是通受。 无别别受义故。 于初律仪亦以七众一切别解脱通受得故。 三聚戒皆通受。 非别别受得故。 于瑜伽中不说菩萨别解脱。 但说安住净戒律仪也。 问。 何故瑜伽中。 于初律仪中。 以一切戒通受得耶。 答。 如瑜伽说。 此菩萨地显示一切菩萨藏中略票广释诸门摄故。 具说一切菩萨学道及学道果一切种教。 实依处故(云云)是即瑜伽论尽一切菩萨藏说之证。 又如本业经。 如彼说。 我今在此树下。 为十四亿人。 说住前信想菩萨初受戒法(云云)亦如梵网经。 如彼说。 至阎浮提菩提树下。 为此地上一切众生凡夫痴闇人。 说本卢舍那佛心地中。 初发心中常所诵一戒光明(云云)由此等说。 当知本业梵网二经说。 说菩萨戒一分。 即三聚净戒中初律仪戒之一分。 若理释则此一分即十无尽戒。 一切佛大乘戒。 故以十波罗夷尽一切菩萨戒。 是大乘通理。 若教释则本业梵网二经为人各说。 故一分教示。 又瑜伽菩萨地所说。 尽一切菩萨戒之教理故。 于初律仪戒尽出家在家二分律仪。 为形居故。 受戒作法亦通受。 非各各别解脱。 复示后二聚戒受法。 及犯不犯。 是必通受。 不可别受是故菩萨戒云安住净戒律仪。 不云别解。 于苾刍戒但名别解脱戒也。 大乘法苑义林章师子吼钞卷二十一(终)于时明治二十八年十二月阁笔于京都侨寓日宗末资照善日氤腾写之大乘法苑义林章师子吼钞卷二十二(表无表章)南都西京药师寺传法相大乘沙门释基辨撰【章】苾刍意乐钞曰。 下明苾刍失戒。 菩萨不失之由苾刍意乐者。 自利意乐广大深远者。 说苾刍犯重决定失戒。 示有深意趣。 何深意趣。 谓。 若说犯重不失戒。 则但犯重者多应失护持志故。 以深意趣说决定失戒。 为法器故者。 法器。 谓。 上所言道器。 法。 谓善法保护善意乐。 欲证无漏道果。 云为法器次章文云恶意乐思损善器故。 此是意也菩萨种种皆引摄故者。 就利他释。 菩萨虽犯重有惭愧心。 中下缠犯则许重受。 此犯重复无惭愧心强胜。 恶意乐增。 摄益是等犯人。 说今生得重受。 引摄者引利益方便。 显业抄中云。 现自誓令证道果故云广大等也。 今云此释由梵网古迹而释。 非今章主意。 又续后抄云。 菩萨种种皆引摄故者。 此师意如太贤。 菩萨许分受故。 慈恩正义同初师故不许菩萨分受也。 上云其心广故必须具受。 是也。 今云。 此释非今文所用也。 菩萨分受者。 本出璎珞经。 彼说。 以是故有受一分戒。 名一分菩萨。 乃至二分三分四分十分名具足戒(云云)六波罗蜜经亦同说。 璎珞经等说由十波罗夷。 说初律仪戒。 故立一分受。 由别受得故有一分义。 瑜伽论意说三聚通受得故。 无一分受义。 瑜伽总说菩萨戒。 璎珞经别准声闻乘说别受故。 续后抄意不辨菽麦也。 【章】应速簸扬钞曰。 俱舍曰。 如是应速驱摈众中实非苾刍称苾刍者。 此即合簸扬经文也。 问。 第一师意。 云何会此经文。 答。 诫犯重作如是说。 非谓舍戒也。 【章】最初未制戒。 钞曰。 此以犯不犯证失不失也。 此师意。 犯即失故。 即知。 最初未制不犯不失也。 一制后亦犯亦失也。 【章】痴狂心乱钞曰。 问。 狂乱恼其异如何。 答。 江西记曰。 身口共狂。 此名狂人。 身口不狂。 是名乱心。 身心狂而口不狂。 是名痴恼。 【章】理正钞曰。 意云。 前师义是大乘正义。 而非涅槃不解我意故。 为理正。 后师义不脱不解我意一边。 即同三部计故。 【章】故前解善钞曰。 上来所明二师解中。 第一师意。 章主以为优美。 大小二戒俱上缠失戒。 中下不失。 不同上座及萨婆多立三缠俱失。 是即大乘实义。 涅槃经意故。 以前解为善。 第二师意违涅槃经意故为不正。 是章主意。 又南山意。 依准四分不简三缠为不失戒。 此亦非大乘意(章主明戒失不以四分同为经部。 虽尔。 说戒失不四分经部不同。 四分是昙无德部。 即法藏部。 何故以四分为经部若以分通大乘义为经部摄。 亦是为成实宗。 则大谬错。 经部所立无通大乘义。 若以名目通为通大乘。 则大谬。 又大乘任文不取义故。 成实论不通大乘。 如三论玄义辨)。 【章】一云一形钞曰。 此初师解。 以论形没二形生一句为一缘舍故。 论文总是五缘舍。 撰集抄曰。 初师一缘舍义。 谓。 二形生者。 必没本一形后生二形。 本形没时未舍其戒。 后生二形时始舍其戒。 故名一缘舍总为五缘舍。 【章】虽知圣人钞曰。 下通伏难。 由诠要抄意难曰。 黄门二形无根等之报。 并由见断惑所起业因。 而因亡果亦丧之道理必然故。 入见既断见惑。 云何入圣之位。 有见惑所起之恶果(云云)(已上难意)今文通云。 入圣已后虽造业不招果。 入见以前毒虫食形。 食形之时忽然入见。 凡所受戒相续不失。 而虫被食悬。 形忽堕落。 即成无形。 由凡作业得此果故。 虽然。 失形不失戒。 名云失戒。 则果上戒舍何不许之(云云)(已上诠要抄中或抄意)。 【章】若先无形钞曰。 此下通难。 难意云(光胤抄意)谓。 受戒时黄门无形二形。 俱不得戒。 云何无形不失戒耶。 以今文会之。 【章】非道器故钞曰。 意云。 若生得无形者。 男女情志不定故。 此非道器也。 【章】六缘舍钞曰。 第二解意。 以论形没二形生一句为二缘舍故。 总为六缘舍也。 二缘舍者。 一。 一形没者舍戒。 二。 二形生者舍戒一形没时等者。 谓。 一形没成无形时舍戒(第一缘)二形后生等者。 是(第二缘)此第二师意云二形生相。 与第一师别。 第一师云将生二形时必失本形成无形。 是为前相成无形已后二形俱新生。 又第二师意与是不同。 谓。 先本一形傍新生一形。 今生但一形。 本一形上。 加今一形。 故云二形生。 云非先一形没二形新生。 先一形在云何第二师立理。 意云。 论一句中。 形没二字。 是别明无形舍戒。 如何如第一师。 以形没二字为二形生舍前相(云云)二形生者。 本一形不没在上加新生一形。 云何以形没二字为二形生前相。 云一缘舍句(云云)故形没二字别缘舍。 【章】然俱非形钞曰。 第三遮妨。 初师难云。 若以此句为二缘舍。 何故论中唯列五缘(云云)今文会之俱者二形生也。 非者形没也。 今以合说会了。 其实六缘者。 一作法舍。 二犯重舍。 三形没舍。 四二形生舍。 五断善根舍。 六众同分舍。 虽如是有六。 今合三四说云五缘无入见谛等者。 遮前师证。 初师又难云。 若尔何故有入见虫食等(云云)今文遮已。 初师以入见虫食为大小通义。 第二师为唯小乘义云大乘不许。 【章】若尔诸有钞曰。 初师难第二师。 若如第二师云形没舍者。 此难势起故云若尔。 先从下死者。 唯识论三云。 由善恶业。 下上身份。 冷触渐起(意言。 善业者。 自身下分冷触渐起。 亦恶业者。 自身上冷触渐起。 今文且约善业云)摄论云。 善业从下冷。 恶业从上冷。 【章】若尔此处钞曰。 意云。 若以形死之由渐命终者立无根舍。 人之死生。 于此形处以可判之。 以不形死则犹判生。 以形死故可判人死。 但瑜伽文云最末后心方死。 谓。 今生终极之一念。 云最末后心。 即第八识忽止任持诸根之功能。 去此生往彼生终一念也。 若如第二师。 则以形处可判死生。 若从下死。 即过形处。 虽有第八。 可判命终。 形处既死。 此瑜伽文如何释哉(云云)(此诠要所引。 或抄及续后抄意)西大寺言。 若尔此处下云死处相违难。 死位一切下云重舍无用难。 分文为二。 今云。 甚难解故。 今但为一个难。 死位一切下立理而难。 难意不别也。 【章】死位一切钞曰。 或抄云。 谓。 若汝立形没舍或。 末后心前成形没舍。 身份之宫无有戒体。 然后重用命终舍。 而何用无有。 戒体何舍(云云)诠要。 【章】二形先有钞曰。 此下正判成形没不舍义。 二形无形相对辨。 报恩吼曰。 自下通伏难。 后师难前师云。 六缘不受。 第三缘者是男根损害。 既不许授。 明知渐舍命者。 过形即舍。 今文通此难(云云)今云。 吼主不是。 文有虽字或故字。 则是伏难非通伏难。 此但判成。 【章】男女烦恼钞曰。 对法八说。 男女烦恼但现行。 不堪亲近承事二众故不别说。 又瑜伽五十三说。 此扇搋半择迦。 若还苾刍众中。 便参女过。 若还苾刍尼众中。 因摩独等便参男过。 由不应与二众共居。 是故不许此类出家及受具足。 又由此二烦恼多故。 性烦恼障极覆障故。 不能发起如是思择。 【章】故俱舍说钞曰。 下引证结成形没不善义。 俱舍有新旧两译。 然异本章依陈旧译。 十三根中入男女随一根。 除未知根。 今章依唐译论。 入未知除男女根也。 今引此论文欲彰圣人有无根故也(辨)就此新旧两俱舍意别。 古来异解纷乱。 决择抄由异本章文同旧俱舍故会曰。 前虽互断此下别断。 前师为胜。 将断先与。 会释相违(云云)集玄解此。 作前师纵后师文。 后师会前所凭俱舍十三根文。 无男女者是小乘义。 不可依据。 乃牒纵之。 后引瑜伽而为夺也(云云)光记第三云。 旧俱舍不说苦根取男女随一者。 译家谬矣。 【章】断善为缘钞曰。 明加行善虽非断善舍名断善根由。 集解曰。 释以加行善心受戒。 亦名断善舍之所以也。 谓。 以断善根之加行心为缘。 而舍其加行心所受之戒故。 名为断善根舍。 非正断善位舍名为断善根舍。 又寂补云。 然从所善为缘舍故。 亦名得名为断善根舍。 【章】然戒通有三钞曰。 兴正私文云。 上正明加行生得舍时不同。 已下但于生得舍时会诸说。 今云。 无会诸说义不稳。 显业抄云。 古又付断善根有二师义。 初至其戒方失。 是一师义也。 然戒通有已下文一师义也(云云)诠要云。 此说对下问答分别之中二师也(下二解者。 初解。 谓。 与加行善同时而舍。 得舍相翻。 不违理故。 后解云。 虽由邪见断加行善。 尔时但令戒渐微羸。 由未名舍。 与生得善同时而舍。 随善根尽方名舍。 故前解应胜)邪见九品。 谓。 九品邪见。 断九品善根。 顺逆对断。 初下下品邪见能断上上品善根。 乃至上上品邪见能断下下品善根。 九品断尽故云九品方断善尽。 其戒亦尔者。 谓。 所依善心即有九品。 各能发戒。 亦有九品善之心品。 是即能等起因。 戒之九品所等起果。 以因与果品类同故。 断善根因。 舍律仪果。 谓。 断下品善舍下品戒。 乃至断上品善舍上品戒。 故云其戒亦尔。 但言断善者。 俱舍有二解。 一者有余师说。 初舍律仪。 后断善根。 二者如是说者。 又律仪次第。 随品类舍。 今大乘义同后正义。 瑜伽等中但云断善根。 别不云初舍。 故斥初有余师义。 故云但言断善根。 【章】此说别受钞曰。 伽四十菩萨地曰。 若诸菩萨虽复转身遍十方界。 在在生处不舍菩萨净戒律仪。 由是菩萨不舍无上菩提大愿。 亦不现行上品缠犯他胜处法。 若诸菩萨转受余生。 忘失本念。 值遇善友。 为欲悟寤菩萨戒念。 虽数数重受而非新受。 亦不新得(云云)今云此是明菩萨戒有犯无舍义。 具如璎珞经及瑜伽等论。 【章】五十三说钞曰。 集解云。 论文说五舍已。 即次文也。 为明唯说五缘舍。 不立正法毁坏隐没舍之所由也。 【章】一起不同分心钞曰。 五十三云。 若近事男律仪。 当知。 由起不同分心(云云)今谓。 同分者相似义故。 不同分者不相似也。 迁玩曰。 有说不相似故名不同分。 非也(云云)报恩吼评云。 有说近曾受不杀戒。 今起杀心。 杀与不杀不相似故名不同分心。 今云。 吼主评实当也。 周记中入外道类。 亦云不同分。 是亦与我法中不相似。 是不同分也。 又显业抄云虽不别作不持悲。 兼所期愿。 十日之后不持思故。 此摄不同分心也(云云)续后抄云。 起不持想。 是起不同分心(云云)今云。 此亦虽不同分心。 滥近住不同分故。 局故未尽释近事不同分。 以不相似释为是。 【章】无犯重舍钞曰。 续后抄云。 问。 近事何无犯重舍(云云)答。 师云。 故如圆房。 以此难频奉难故和上(云云)言。 初诱戒故尔也。 师勘诸文。 对法抄云。 苾刍无分受故。 犯一重时。 有犯重舍。 近事有分受故。 无犯重舍(云云)谓。 比丘必总受。 若犯一重。 所余欠不满足故。 有犯重舍。 在家二众。 自本有分受故。 若缺一重。 无犯重舍也(云云)问。 由太贤意。 云随所犯支失戒律仪。 何无犯重舍。 何故今章主意。 云近事无犯重舍。 何故相违(云云)答。 或会云。 彼约戒体云失戒。 今章主约戒周云无犯也(云云)今云。 此答未快。 以次引对法意可解之。 【章】答应说成就钞曰。 谓。 受五戒者。 亲近给事比丘比丘故。 纵全受分持。 得成近事性。 故今云成就。 【章】然遮彼性钞曰。 集解曰。 言性者。 范曰。 作用性非体性。 解曰。 如水湿为性。 火烧物为性。 是皆作用性。 近事有承事出家之作用故名为性。 【章】隐显影彰钞曰。 释是古来二家别。 一者。 影略互显。 栖玩记所引有说云。 近事隐日出舍显断善舍。 近住显日出舍隐断善舍。 是影略互显也。 二者影显非影略互显。 周记云。 由近住中有日出舍隐影断善。 近事之中显断善。 栖玩记亦同云。 不开为隐。 近事中有而显之也。 合之为影。 准近事有名之为彰。 此无互义。 有说互影是为大迷(云云)报恩吼中评云。 周记栖玩记为优。 有说。 有云不允影说略说有观待说。 本出婆沙百二十九(十六纸右)今云。 此评实当矣。 可言互影显。 全无略义也。 【章】如先已起钞曰。 立实应有四缘理。 又可。 会次三缘师难。 难云。 齐法时促。 于日夜间何断善根(云云)今文会之。 会意云。 谓。 断善方便在前日。 受戒及断说究竟必在同日。 问。 断善人不一准。 如提婆假他日加行。 若如无间比丘。 见后有现。 中有一刹那。 邪见究竟。 若尔。 不必假方便。 第二师云何通之(云云)第二师答。 此约多分耳。 【章】中下品心钞曰。 此中下品心等句有二意。 一意云。 先起断善方便而犹未断。 受戒心起。 此受心不得名上品受心。 恶心交杂故。 不可必起上品受心故。 今以起邪见方便后起受心名中下品心。 或云此中下品心处中之业(云云)今云不尔。 处中亦得无表故。 如上已明。 问。 上下文亦处处圣教受戒心通三品得三品戒见。 今何云中下不得(云云)答。 起断善方便。 种心恶心交杂故。 指此心云中下不得也处处文立三品心。 付上品得戒心亦立上中下三品心也。 此听闻抄意可云妙解也方发戒故。 今云。 此故字通上存二所由。 若具云。 应云中下品心设受不得故。 必上品心方发戒故。 若上品心受戒。 不可即日上品邪见究竟故。 【章】其菩萨戒钞曰。 问。 上来所明七众戒舍之标牒不置其字。 次下所明之票牒亦尔。 何故但于此菩萨戒置其字(云云)答。 彰菩萨戒必以七众戒为形居律仪所建立故。 明七众戒舍。 已承上云其也。 又明舍最初科牒云别解脱。 虽菩萨戒通通受别受。 今且就菩萨戒别脱明舍故。 承最初票牒别解脱云其也(此义一往释也。 故作次释)其菩萨戒如实义者。 其之言发语词。 非指上。 如上文所示(二十八纸右)其苾刍等其道共戒(同纸左)其不律仪(二十九纸右)其菩萨戒。 其不律仪(三十纸右)其意表业。 其菩萨戒(三十七纸左)其大方等陀罗尼经。 此等皆非指上。 发语辞也。 【章】二缘故舍钞曰。 本地分明二缘舍。 决择分明四缘舍(此是菩萨戒舍)伦记中景云。 下五十三明五缘舍苾刍戒。 此中何故菩萨无善根断舍一形没二形生舍。 解云。 菩萨戒从方便善故。 断善前方便时已失方便善。 即失菩萨戒。 不当正断善时方舍故。 无断善舍。 菩萨本性纯善。 恶业轻微故。 无二形生舍。 犯重善者。 即当起上缠犯胜法舍。 所学处即当退菩提心愿。 他菩萨戒无命终舍。 以经生不失故(云云)。 【章】一者弃舍无上正等菩提大愿钞曰。 伦(二十上二十六右)曰。 景述三藏言。 问云。 前本地分中明舍菩萨戒但有二缘。 一者退菩提心。 二者起增上品。 今此何故明舍有其四缘。 解云。 开合为异。 此中前二总是退菩提心。 于中有其三品。 若起上品退菩提心。 所谓佛果难祈。 众生难度。 长时苦行无力能行。 从今已往。 不复能行求菩提道。 起此心不待发言。 即便舍戒。 即当此中第一缘也。 所谓决定发起受相违心。 若起中下品心。 如前退屈。 即复发言。 我今舍所学处。 尔时便舍。 即当此中第二缘也。 谓。 于有识丈夫前。 发弃舍言。 此中后二总是起增上烦恼。 犯而舍于戒。 于中有二。 初犯根本四重。 二犯随顺四重。 前后方便即当此中后二缘也(今云。 此即明开合不同也)。 【章】一决定发起不同分心钞曰。 伦(二十上)泰云。 受戒之心名受心发起。 相违本受戒心名不同分心。 即便舍戒(云云)作体舍意者。 章主文也。 此约不发言但起弃舍心而云起不同分心。 若发言则次第二缘舍。 【章】二于有识别钞曰。 同泰云。 二心虽未决。 于有识别人前发言舍戒。 此亦舍戒(云云)发言对者。 此章主文。 此意云。 若不发言则起不同分心。 第一缘也。 今此第二缘发言。 对首为要故。 今以此四字释。 泰所言云心虽未决。 此缘舍示发言为要。 故为此释。 决定发言不待所谓故。 【章】三总别毁犯钞曰。 伦记泰云。 三起轻微烦恼。 或总犯四重。 或别犯一二。 亦得舍(云云)今云。 此第三缘不拘起缠。 全分少分犯四重为要云。 舍也起根本罪。 此四字章主文也。 谓。 此第三缘明不拘起缠不起。 犯四重为要立舍缘。 云起根本罪也。 此是于十支起舍缘。 【章】四若以上品钞曰。 同泰云。 四起增上总别犯四重烦恼。 虽未犯四重而已舍戒(云云)今云。 此第四缘不拘犯四重不犯。 起总别应犯四重烦恼为第四缘之要为舍。 此是于意三支起舍缘。 不拘七支也。 犯随顺罪。 此四字章主释文也。 随顺者能随顺义也。 四种他胜法为所随顺。 增上烦恼为能随顺也。 谓。 由起能随顺烦恼。 自成犯罪。 云犯随顺罪也。 由是今改论文点云。 四若以上品缠。 总别毁犯随顺四种他胜处法。 (如是读则泰师所释自显然)又今点云。 四若以上品缠匆别毁犯随顺四种他胜处法。 今云。 此由次下文意。 第三缘所言他胜处法之名。 他胜处即法。 持业释也。 又第四缘所言他胜处法之名。 他胜处之法。 依主释也。 【章】起根本罪(至)犯随顺罪钞曰。 此章主释文。 就此二句之言。 古今异义纷乱。 今总摄辨。 分为二门。 初举异义辨是非。 后述今义。 初举古今异义。 凡有六家。 初新罗太贤菩萨戒宗要中云。 十重禁中后四重(自赞毁他悭吝瞋恚诽谤三宝)此名根本罪。 前四重(杀盗淫妄)名随顺罪。 随顺三乘罪也。 又梵网古迹云。 瑜伽立四。 如宗要释。 若善生经。 依在家众唯说前六。 以粗显故。 依善戒经出家菩萨立有八种。 即前四后四。 以共不共根本重故。 此经本业总立十种。 以通摄故(云云)次判此是非云。 太贤师依准声闻乘苾刍戒。 以淫盗杀妄为根本重。 所余僧残等戒为淫盗杀妄之枝末。 于此十重亦立本随。 且欲彰与小乘戒别。 强与瑜伽论说混交。 以后四重为根本罪。 以前四为随顺。 是非梵网经意。 梵网所说杀盗淫妄。 无随顺二乘义。 因缘法业俱为重戒。 复以咒杀赞叹见作随喜方便杀等(等一对一草盗。 又以快意无慈放心等作简余云)以为重戒。 与小乘别故。 云十重禁中后四为本前四为随。 为大谬释。 又西大寺兴正门流。 以太贤义为所依据。 此说为家珍。 大妄谬不可取焉。 况梵网经是佛性戒。 别别解脱脱也。 瑜伽戒本会小乘。 令归大乘法门。 因位修习菩萨性戒。 何得以梵网十重释义解瑜伽根本随顺耶。 况复谬释(云云)不是甚矣。 学者择而居诸。 二义寂梵网经疏云。 初四性重故名为根本。 后六虽非重。 而顺性重故名随顺也(云云)判此疏是非云。 此亦于十重中分根本随顺。 非今所言瑜伽论意。 况复于十重中后六为非重顺重为重名随顺。 达经意亦乖论意。 都无所取。 以此疏释解今章文。 如以鹿为马。 意趣大异。 三胜庄梵网述记(下本四十五纸)曰。 四他胜处法者。 十重之中最后四也。 后四不共故唯说四重。 或可菩萨意业为重(故云根本)故唯说四。 随顺他胜处法者。 谓。 十重中前六种也。 如是六种亦共二乘。 或可。 不定故云随顺。 更有余义。 今判是非曰。 此师释梵网。 由瑜伽文缀补所缺。 是彼经全分不流此土故。 如是遂为释瑜伽七十五四缘舍后二缘。 以经十重并解。 而复云瑜伽四他胜法者。 十重之中最后四也。 是虽无违。 述所由云后四不共故唯说四重(云云)此不共言意。 对次共二乘云随顺云不共。 此释不稳。 且十重之中。 前六共二乘云随顺他胜法之释。 亦不稳当。 伽论所说随顺他胜处法。 何局十重中前六(云云)复立不定与方便两义释随顺名。 不定义虽可尔。 不明不定所由故未明了。 根本随顺之名虽同。 与今章释瑜伽意大乖。 返必不可依用此疏释释此章之助也。 四栖玩记曰。 此言四者是菩萨者。 即是十重之中后四重也。 若声闻者即是前四不同。 所以今略言之。 菩萨防心以之为胜。 声闻防身以之为本。 随顺罪者有二解。 初云。 随者是同类义。 如五无间并皆说有同类罪故。 如污母罪。 是杀父母之同类罪。 诸如是等。 具如瑜伽。 今此亦尔。 其四种之中类罪名为随顺。 次解云。 即菩萨地且说随顺。 如是本四三品(缠犯)皆舍重于随故。 随顺既轻。 上品方舍(已上栖玩取意)今判是非曰。 此中释四言云菩萨者十重之中后四。 声是前四。 此释云害次释菩声不同所由。 是亦可尔。 复次释随顺言立二解。 其中以同类罪释随顺罪。 义虽可尔。 同类之言狭。 随顺之言广。 异类亦随顺义多有故。 初释为不尽。 次释随顺云本四重三品皆舍故为重。 随顺罪中不失。 上品失戒故为轻。 即菩萨地所说四种他胜法之余为随顺。 此次释亦违瑜伽上缠失戒。 中下不失说。 随顺罪虽有犯无犯。 染违犯非染违犯之说。 遂不见上品不失之说故。 千师私所决罪。 犯违犯随意乐成染非染名随顺。 此菩萨戒不共余之处如千师。 小乘执学人。 不可识知处也。 五西大寺兴正门疏义者。 显业抄曰。 起根本释罪者。 自赞毁他等后四重也。 如胜鬘述记云。 后四重者唯根本非随顺(已上述记)犯随顺罪者。 淫盗杀妄四重也。 问。 何故前四名随顺(云云)答。 以淫盗杀妄为重罪者。 随顺声闻故云随顺也(已上显业)又兴正门人诸末抄中。 立相摄与不相摄两途。 争成各义。 委如彼。 恐繁不赘(如报恩吼引释)今判是非曰。 显业抄中以自赞毁等四为根本。 由胜鬘疏成实为允当。 以共声闻义释随顺名。 以淫等四为随顺罪。 甚为不是。 瑜伽中无如是义故。 又立相摄不相摄二义中明相摄义。 决择分第四缘云前四重。 以何为据。 唯前四重云第四缘舍(云云)又不相摄中云决择分第三缘根本之言为前四重。 第四缘随顺之言为后四重。 尤不是正。 文既云随顺四他胜处法。 何为前四重(云云)虽立二义似巧妙。 穿凿却失章主意。 六信培报恩吼曰。 此章何者名为四他胜法。 章中虽无照判。 依准胜鬘疏。 指赞毁等以为四种他胜法。 是当梵网中后四重。 瑜伽论中第四十七十五说自赞毁等四种他胜处法。 复说总别毁犯四种他胜处法。 前后贯通。 以自赞毁等四为他胜法明矣。 然瑜伽中唯云四种他胜法。 无名根本。 至七十五文有随顺言。 章主对随顺言。 义如根本之名。 犹如烦恼有本随别也。 又诸释家。 唯取前六重可前四以为随顺四他胜处者。 尤局矣。 论中云随顺。 非唯局四六。 所顺唯四。 能顺广通。 今能顺法带所顺四故云随顺四种他胜处法也。 若言随顺局四。 则论中何不言四种随顺(云云)又章文云犯四重及犯随顺。 或云犯四根本及随顺四。 下云四他胜处及随顺法。 如菩萨戒本中说。 又羯磨文中说四他胜处及四十三轻戒等。 无四重禁为随顺法之文明知。 随顺不局四种。 古来释家。 不寻本原。 不视前后之文如何而说饶差却多。 学者莫向外烦索矣。 今判是非曰。 吼主以梵网不释。 但由瑜伽文之始终而释。 尤为允当。 又辨云章主对论随顺言。 义如根本名。 可言妙释。 又云随顺但局四。 则何不云四种随顺耶之释。 古今不见如是善释。 可谓释此文。 吼主大尽矣。 第二述今义者。 报恩吼主不滥能所辨随顺体明随顺法但非四种。 诚今古妙释。 然犹未痛快。 有隔靴搔痒处故。 今如释令明白理。 初起根本罪者。 四种他胜处法为体。 四种戒中随犯一二总犯四种。 其犯初念虽不缠起。 或总或别。 犯此四重。 名为犯根本罪。 犯已无悔。 数数现行。 深生爱乐。 见是功德。 是名上品缠犯。 即便舍戒如菩萨地说问。 若尔何故今此七十五文。 不说上品缠犯之言。 答。 犯四重罪。 弃舍净戒。 用软中品。 不名为舍。 上缠犯时。 名为舍戒。 本地分中既说随犯一种。 况犯一切。 不复堪任于现法中。 菩萨广大菩提资粮。 此即说舍戒相竟故。 今不云上品缠犯。 但云总或别犯四种他胜处法问。 何故此自赞毁他等四种名根本罪耶。 答。 如大品经及智度论等说。 十善戒是菩萨阿罗波罗蜜之根本也。 然菩萨十善行以意三业为本。 今此四重即意三业。 第一自赞毁他。 是与慢俱贪心。 第二有财悭惜。 是与瞋俱贪心。 第三怨结嫌忌。 即与瞋俱忿恨。 第四谤菩萨藏。 与痴俱邪见。 一切轻重罪业。 无不自贪瞋痴意三业起故。 贪等三名不善根。 是故犯此四重。 今名为犯根本罪。 次犯随顺罪者。 以四重法次所列四十三戒法为随顺法之体。 复与菩萨所共声闻乘七众戒。 亦此四十三随顺法摄。 与菩萨不共声闻乘戒。 非此中摄。 菩萨地第四十说律仪戒者菩萨所受七众戒。 此中菩萨所受言简示唯所共者。 又说与声闻众不共者不受学。 谓。 七支性罪一向不共。 菩萨为物权行不犯。 若因守戒缺利物大行者。 亦名为犯。 又五篇声闻戒中。 三十舍堕中十一有不共者。 如伦记辨。 是故于四十三随顺戒。 了知有违犯无违犯是染非染二犯坚护持。 则随应声闻乘七众戒与菩萨所共形居律仪自悉具足。 不及别受声闻乘戒也。 此等形居律仪名随顺法。 学大乘徒。 应当了知。 若尔何此论文云若以上品缠总别毁犯随顺四种耶。 答。 四十三戒法立有染违犯及无染犯差别。 其差别相如本地分说。 由是应知。 设虽违犯非染心犯。 则名无染犯及非违犯。 是不名舍。 是故四十三戒法违犯。 必以上缠初起犯心。 违犯于戒故名有染违犯。 是即为舍。 故违犯体必在上缠。 论示此义云若以上品缠也。 伦记中举神泰解云。 四起增上总别犯四重烦恼。 虽未犯四重而已舍戒(云云)此释应深思察。 明违犯体不拘四重犯不犯。 但在增上烦恼起位名为舍戒。 此中增上言。 设虽不犯四重。 起烦恼相。 有必应犯四重势故名增上。 即上品缠。 此明有染违犯之相也。 问。 若尔何故论文云随顺四种等耶。 答。 此四十三随顺戒法。 若有染违犯。 后念悔心不起。 或总或别。 犯四根本重心必俱起。 亦犯四根本重或总或别。 悔心不起。 则四十三染违犯心。 随应必俱起如根本惑必八大随惑俱起。 故名随顺法。 今此论文明染违犯必随四重上缠失戒。 云若以上品(乃至)随顺四种他胜法也。 此述今义已。 【章】由律仪戒之所摄持钞曰释此论文。 古来南都有二家别。 一者西大兴正门流义。 二者招提大门六流义。 初西大义者。 此文中。 此三种戒者三聚戒也。 由律仪戒等者。 律仪戒摄持后二聚也。 令其和合者。 此自门所立之肝要之证也。 彼立防发别体。 以初律仪与后二聚。 如次配防与发。 此别体。 今和合。 若同防恶。 何可云令和合(云云)若有毁律仪戒之律仪。 摄前四重。 不摄后四重。 是即限摄律仪也。 次章家云。 故犯四重及犯随顺即失成者皆犯律仪。 此律仪言。 合前四后四重。 名为律仪也。 所以者何。 此文章家说舍缘故。 约断恶门判三聚。 则三聚俱舍断恶缘。 今明皆犯律仪故。 此律仪言三聚俱名律仪也。 二招是义者。 此论文中。 总律仪言摄后四重。 此两家别。 以后四重。 三聚戒后二聚摄非初律仪。 又以后四重摄。 摄初律仪。 二义为诤。 基辨释云。 此两家说。 为成立自家一义枉释瑜伽也。 非瑜伽实义。 今正释曰。 今引此论文通难。 成二四缘舍。 难云。 四种他胜处法。 及随顺戒。 是律仪戒。 若犯此四重及随顺法名舍戒。 则此二缘四缘之舍中。 但舍初律仪不舍后二聚戒耶。 今论文通之。 此三种戒者。 指三聚戒。 由律仪戒者。 菩萨所受。 形居七众律仪。 即次前所举四根本重。 及随顺法。 此云律仪戒。 由者第三啭声。 明此初律仪为能作具。 后二聚为戒。 之所摄持者。 初律仪戒是能摄持。 后二聚所摄持。 问。 何故以初律仪为能摄持(云云)答。 菩萨所受。 形居七众律仪。 即四根本重。 及随顺法。 总论其本。 菩萨所修十善业道。 百行所修律仪故。 大品经及智度论说以十善戒为尸罗波罗蜜之根本也。 是故十善业道不有犯成。 则翻为十不善业道。 若十不善心起。 不能摄受一切善法故。 摄善法戒自弃舍已。 弃舍善法。 则自他成法衰。 若成法衰。 则饶益有情戒自弃舍已。 故以初律仪戒十善业道。 能摄持后二聚。 令不舍故今云之所摄持。 此即以初律仪为能作具。 成后二聚戒之义也。 又云。 无初律仪戒所摄持。 则二分菩萨莂不成。 由此形居律仪别成二菩萨莂性用。 此性用即善法戒。 此即法盛财盛。 无诸有情令法衰财衰。 名菩萨性用。 即利有情。 令其和合者。 令者应上由字。 彰能作具已其者指三聚戒。 和合者能作所作合。 三聚俱成戒业。 得戒不失义也。 若能于此等三句。 示三聚和合之相。 能于者。 此二字第七啭境声。 此者初律仪戒。 精勤守护者正示为能作具能所和合。 境第七声。 是六释中持业释故。 上能于字。 次亦能字。 共是境第七声。 成即义示三聚能所和合相。 护余者明后二聚不失通上。 若能已下三句。 总意云。 若能(作具)于此(初律仪戒)精勤守护处亦(此字即义)能(作具上能字。 与此能字同初律仪能作具义。 有能必有所故。 能所和曾)护余(后二聚云云)此即三聚能所和合不失戒相若此不能等者。 此二句翻示舍三聚戒相。 亦能所持同时弃舍。 此者初律仪戒。 不能者云失能作具用。 此即舍相。 余亦者。 后二聚云余。 亦言即义。 示能所俱时舍。 不能者初律仪失用。 即时后二聚亦失用。 后二聚失用。 即初律仪成不善。 失能作用。 是故若有等下四句。 结成三聚净戒俱时弃舍。 有毁者有毁犯也。 律仪戒者初律仪戒。 即菩萨所受形居七众律仪。 即四根本重及随顺法。 非如西大义云十重中唯前四重一切菩萨律仪者。 指示犯初律仪即时三聚净戒弃舍问。 三聚戒中。 初律仪戒。 是应名律仪。 后二聚戒何故摄此律仪言(云云)答。 以后二聚名律仪否之义。 古今有多义。 一者净影大乘义章十(三十四纸)云。 明其三聚。 总别不定。 离恶为宗。 律仪一戒亦总亦别。 余者唯别。 统摄三聚为一律仪名之为总故。 地持云。 一切三聚皆律仪摄。 同离恶故。 于中分出摄善摄生。 余二不摄。 还复摄在律仪中。 名之为别若就摄善以之为宗。 别摄善戒亦总亦别余二唯别。 统摄三聚莫不皆善。 故名为总。 于中别分。 余二之外。 还复摄在摄善戒中。 名之为别。 若就化生以之为宗是则摄在戒亦总亦别。 余二唯别。 菩萨修习三聚行德皆为利物。 故名摄生。 以之为总。 于中别分。 余二之外。 还复摄在摄生戒中名之为别。 当知大乘一切行德。 总别相望。 类皆同然。 三聚戒义。 厥趣略尔(已上净影大乘义章)二者瑜伽伦记曰。 问。 菩萨三聚戒。 为俱律仪。 亦处中(云云)答此有两解。 一云。 律仪戒离恶增胜故得名律仪。 余二处中又云。 俱名律仪。 摄善利生并可轨持。 故名律仪。 三者断戒体章曰。 凡戒业无作是约律仪。 以后二聚既非律仪别立初聚(云云)四孝报恩吼曰。 净影明三聚总别不定。 谓。 统摄三聚为一律仪故。 地持云。 一切三聚皆律仪。 如何断戒体章中云非律仪(云云)况复由百行所摄而受律仪。 瑜伽明文。 奚局一偏可谈之乎。 今谓。 律仪之名非无通塞。 如伦记有二解(云云)基辨评此等多义云。 初净影三聚义。 妙哉远公。 实得大乘三聚戒义。 虽旧译人妙协新翻瑜伽始终。 诚不可不信用焉。 二判伦记二解者。 二解之中。 初解以后二聚为处中。 此处中有二。 一单处中如布施等无期限起善。 及如欧击等无誓恶。 二百行处中此一一有期限。 此二处中初唯处中非律仪摄。 次百行名处中。 即律仪摄。 具名处中律仪。 瑜伽名百行律仪。 故今伦记所言初解之中。 后二处中者。 约百行处中立义。 非单处中。 后二聚戒亦作期限。 所誓受故。 若尔何故以百行名处中(云云)谓。 百行十善非苾刍等七众律仪故。 为非律仪而亦所誓限法故。 名非不律仪。 非律仪非不律仪故名处中。 后二聚戒亦同。 准知。 后解约三聚共誓限立义。 虽有二解和会同义。 且示后二聚名律仪。 与初律仪别。 分立初解。 初律仪是形居。 有与声闻共者。 后二聚是菩萨不共者。 以是为别。 三判断戒体章者。 环庵任文取义。 不味深意。 故不识后二聚亦名律仪。 瑜伽既说八律仪有清净律仪。 此体是何。 声闻乘中定道二戒。 今大乘中以后二聚为清净律仪。 四十一说三聚授戒法已。 结成云。 如是菩萨所受律仪戒。 于余一切所受律仪戒最胜。 无上无量无边大功德藏之所随逐(云云)又四十二菩萨地说正受戒者。 谓。 诸菩提受先所受三种菩萨净戒律仪。 即律仪戒摄善法。 饶益有情戒。 又七十五举三聚戒相已。 结成云。 如是且说菩萨所受三种律仪略毗奈耶。 菩萨于中常应作意思惟修学(云云)如是结成已。 次云。 是故若有毁律仪戒。 名毁一切菩萨律仪(云云)由此等文应知。 今所言一切菩萨律仪者。 指一切三聚云律仪也。 故前章文云律仪是诸戒通名。 即此义也。 环庵不知有誓限皆名律仪。 不知为不知。 自可知已。 四判报恩吼者。 吼主引净影义章。 又云。 由百行所摄而受律仪。 而律仪名非无通塞。 此释为是。 由上来判应知。 三聚戒共名律仪。 故今章文云毁一切菩萨律仪者。 毁一切三聚净戒也。 【章】故犯四重钞曰。 已下章主文故字承上。 犯四重者。 瑜伽所说四种他胜处法也。 及犯随顺者。 瑜伽所说四十三戒。 此四十三戒摄声闻乘戒与菩提共者而尽。 故一切戒悉皆为随顺法也皆犯律仪者。 四重及随顺法是初律仪聚故。 犯已名犯一切菩萨律仪聚律仪戒者二句通伏难。 难云。 以犯四重及随顺名犯初律仪聚。 则何故前所引论文。 说名毁一切菩萨律仪。 今释云毁一切菩萨三聚律仪(云云)又云犯初律仪失戒者。 但失初律仪戒。 不失后二聚戒(云云)通云。 初律仪戒者。 是三聚戒中是根本故。 如玄赞云。 律仪为本方有后二。 若破律仪三戒俱舍(云云)问。 何故三聚戒中律仪为本(云云)答。 如前所言。 菩萨四重及随顺法。 以十善为根本。 如大品经及智度论。 说十善是总相戒。 尸罗波罗蜜之根本故。 若犯失十善。 翻为十恶行。 十恶非善法。 则犯第二聚。 十恶损害自他。 招法财二衰故。 犯第三聚。 若于初律仪无所违犯。 则十善业圆满。 是即摄善法戒。 摄善法故。 自他法盛。 是名饶益有情。 由是云以初律仪是根本也(招提寺传。 以此文为不共律仪之证。 甚可。 西大寺传会之。 不立不共律仪。 不可也)【章】其断善根(至)又退菩提钞曰。 此为二说。 听闻抄云。 所望各别故出二说。 所诠是一(云云)守千以后解为是。 今云。 听闻抄为正。 【章】而非新受亦不新得钞曰。 谓。 戒随转义也。 显业抄云。 此有二义。 一云。 章主但许重受。 不许重发。 故云非等。 二云。 兴正云章主俱许重受重发。 非如无戒者。 今新受得故云非新等。 撰集抄曰。 非无本来无表。 前来所有无表流类故。 非非等也。 伦记曰。 第五明净戒。 经生亦虽复重受。 不名新得(云云)。 【章】余皆不得钞曰。 下明菩萨戒心余。 无转生不失义。 余者指菩萨戒心之余。 续后钞等中。 云指声闻戒为余(云云)又决择抄中云。 余文之中不许菩萨出家之戒经生不失而无答也。 今且答者经生舍者。 据别受说。 言不舍者。 约其同受。 上下有此答意(云云)今谓。 决择抄意穿矣续后抄局矣。 余言简指除菩萨戒心余一切戒心。 不得者不得转生不失。 心愿狭故者。 云非尽未来际之期愿。 又可。 心愿二字相违释。 具言应云心及愿狭故。 心狭者约不建立第八识。 若无第八识者。 转生不失义不成。 无根本业道种子为依处故。 若建立第八识时。 无种子不失义。 无上缠犯。 无表亦不失。 委如成唯识论中说。 【章】设作宽心钞曰。 是遮妨也。 设言。 谓。 除菩萨戒心。 余心虽无宽心。 设为有宽心作论时。 以余心宽不得转生不失。 其所以者。 除菩萨戒心。 余执无重习处故。 无宽心强势义。 是由法执所成戒故。 不知缘起理。 故应转生不失。 心势不成。 续后抄等中云。 当菩萨别受。 设发大心。 虽期未来际。 白四得戒不得轨则。 或抄云。 于圆教戒。 纵虽白四所发。 誓愿因心期未来际。 则如菩萨。 至未来际(云云)是守一义也。 而妙莲不许之。 则与此判相应欤(已上诠要)今云。 此文约除菩萨戒心余。 非云菩萨别受也。 【章】发露(至)法如中缠犯钞曰。 此四字此章主文。 古来于此二句有异解。 一护命解节记曰。 本论之中。 上缠无发露忏悔法。 但云应当更受。 不云发露忏悔。 章主加之故。 幽赞中云发露之法如中缠犯者。 勘文者误也。 (云云)二者续后抄云。 师云。 章主意。 上缠犯可用忏悔也。 忏悔已应重受。 本论不云发露忏悔。 影以重受为要。 主受之法必先忏悔。 是易了故略之。 中下品犯。 但用忏悔。 不用重受。 得还净故。 但专说忏悔法。 幽赞今文意全同。 何妄云勘文者误(云云)基辨评曰。 以续后抄为是。 解节记为妄谬也。 今助解曰。 夫上品缠犯说数数现行都无惭愧。 深生爱乐见是功德。 若有此犯已后发露忏悔之心起。 非无惭悔。 无数现义。 不生爱乐。 不见功德故。 今发露忏悔心起前。 初历多念。 无惭愧故。 虽可名上品缠犯。 今初发露忏悔之心起。 则为中缠犯。 故云发露之法如中缠犯也。 自初中缠犯。 但用发露法。 得还净戒。 初上品缠犯。 无惭愧心。 多念相续。 先用如中缠犯发露法忏悔。 已后还用重受。 还得清净故。 本论说上缠犯应当受更。 此章及幽赞彰无发露忏悔心。 重受不成加文云发露忏悔也。 问。 今此论文所说忏悔法。 通三聚净戒用之耶。 如何。 答。 就此问难。 中古南京有二净。 一者西大传。 兴正云。 如伦记引景测两师释。 唯忏四重四十三戒摄善法戒利有情戒故。 摄律仪戒七众戒故。 具足之戒六聚别故。 随戒忏悔。 各随说相。 是故摄善饶益忏悔。 当随此文恶作所摄。 律仪忏悔。 依毗奈耶。 六聚差别。 若不尔者。 菩萨苾刍混勤策故。 违决择分七十五说故(已上文集)二者招提传。 大悲云。 通别二受之中。 单通受比丘。 唯依瑜伽。 可作吉罗忏。 若通别兼受比丘。 依别受门可修篇门忏悔。 依通受门可作瑜伽忏也。 通受摄律仪俱依本论。 应作忏悔等也(已上大悲对圆照律师之答也)又忏悔不同记中。 举大悲义云。 问。 律仪戒相一切恶作菩萨苾刍混同沙弥。 何立七众差异(云云)答。 若如此难。 亦不可有沙弥沙弥尼式叉摩那三众差别。 同立突吉罗罪名字故。 摄善摄生。 亦不可有别。 同立恶作罪故。 若言人法有差别。 今此亦尔。 以人法等应差别。 故无混杂义(云云)(已上忏悔不同记中大悲义)基辨判此二诤云。 兴正为不是。 大悲为优。 云何以西大传为不是(云云)谓。 兴正意。 以本地分菩萨地说律仪戒谓七众戒。 及决择分七十五说初律仪戒毗奈耶聚。 如薄伽梵为诸声闻所化有情。 略说毗奈耶相。 而欲建立彼师所立强为七众差别故。 任文取义。 或不辨别戒体戒相。 今我问兴正答。 如汝取声闻乘苾刍等戒全分为律仪戒。 则四十一菩萨地中。 何故说于中菩萨。 与诸声闻不应等学。 又说菩萨不与声闻共学。 何以故。 以诸声闻自利为胜不顾利他(云云)又说诸声闻乘中。 将护他故。 建立遮罪。 于此将护他行中。 菩萨与诸声闻应等。 修学。 无有差别。 由此等文。 伦记中景测二师立不共者共除之义。 谓于苾刍戒中。 但取与菩萨共者。 除不共者。 苾刍二百五十戒中。 大作减少。 若为减少。 则不应名具足戒。 由是应知。 非取声闻乘七众戒全分为初律仪。 但取共者为菩萨形居律仪也。 非以声闻乘戒为菩萨戒之戒体。 是故伦记中弘景律师立形居律仪之名。 又云。 二分菩萨形居后五众具离诸恶(云云)是即彰但取与菩萨共者为菩提形居律仪。 故兴正以菩萨地说律仪戒者七众戒文但任文取义。 欲助自所立。 而不识于前后文有妨害也。 既说菩萨所受七众戒作简别言。 菩萨所受者但是取共者。 又何以声闻戒全分为菩萨律仪中摄(云云)又七十五说如薄伽为诸声闻略说毗奈耶相。 此中相言影非取声闻乘戒体。 伦记中弘景律师释此文。 云多分是同说即是七众戒。 其实要期时节有异。 即心非心戒体亦异。 又四十二说尸罗庄严云。 尸罗庄严如声闻地。 应知其相(云云)由此等文。 应知。 但取声闻戒相与菩萨共者。 为萨萨形居仪相。 故今云尸罗庄严。 但取戒相非取戒体。 故以相言令知其别。 兴正云。 何不论如是差别。 浪为庄严自所立。 以声闻戒为菩萨戒耶再兴七众仪相。 令人生信。 虽其功不少。 于蔽隐大乘菩萨戒实义。 其罪不轻后学择而居焉。 由上来仪论。 应知。 兴正立忏悔法。 云律仪戒七众戒故具足之戒。 六聚别故随戒忏悔。 各随说相。 是亦自募彼所立之执作如是妄说。 既以通受羯磨成菩萨戒体。 忏悔法何求余说。 故亦但以瑜伽所说忏悔法不为事究竟。 求余事耶。 遂彼举妨。 云菩萨苾刍混勤策。 既以通受一羯磨文。 随心以作二分菩萨形居律仪差别。 云何于是以一人忏悔法。 出家五众。 形居差别。 随心不得(云云)又瑜伽论中。 既说如苾刍发露悔灭恶作罪法。 是即用声闻乘突吉罪忏为忏悔法。 故说又此菩萨一切违犯。 当知皆是恶作所摄(云云)基辨谨案。 四重既说他胜处法。 是即波罗夷。 又次所说四十三戒。 说随顺他胜处法。 若尔随顺波罗夷也。 此是以上品缠违犯已后。 一向无惭愧。 无改悔心者。 四重及四十三戒悉是波罗夷。 若亦犯已。 生惭愧心。 发露者。 中下二犯。 是悉恶作罪摄。 若犯已多念相续。 都无惭愧。 是故不发露则上品缠故波罗夷罪。 若发露时一切恶作罪也。 苾刍勤策差别。 但是形居威仪差别。 于菩萨戒之体无有差别。 何别□忏悔法作差别(云云)又说。 于菩萨犯戒道中无无余犯。 是故与声闻一切为不共。 如兴正。 以声闻乘不可混交也。 次招提传意。 大准瑜伽论说及景师等意。 为是正也。 问。 四重及四十三戒不发露。 则名波罗夷。 生惭愧已名恶作罪。 若尔无应决定名此重此轻戒。 何故四十二说难行戒。 云乃至命终。 于所受戒无有误失。 尚不犯轻。 何况犯重(云云)答。 此中犯重者上品缠犯。 谓。 四重及四十三戒。 犯已无惭愧。 皆是上品失戒名重罪。 若生惭愧心。 是中下缠犯。 皆悉名轻罪。 上缠犯应历多念生惭愧。 已发露忏悔。 应更受也。 犯已后念生惭悔。 发露忏悔还净。 是为差别也。 已下菩萨戒忏悔法初请忏主大德。 一心念我。 我菩萨某甲。 今请大德。 为恶作忏悔主。 愿大德。 为我作恶。 作忏悔主。 慈愍故(三请)。 正忏悔(上中缠犯对三人已上法。 若下品缠犯时。 对一人除诸言)诸大德。 一心念。 我菩萨某甲。 违越菩萨毗奈耶法。 为欲贪求利养恭敬。 自赞毁他。 (余三重准之)犯恶作罪。 今向诸大德发露忏悔。 不敢覆藏。 愿诸大德忆我(一说)忏主答云。 自责汝心生厌离忏者答云尔。 又自誓心念法我菩萨某甲。 违越菩萨毗奈耶法。 为欲贪求利养恭。 或时逢缘生惭愧心。 欲发露。 此作法用中品忏悔法。 而后应更受也。 敬自赞毁他(余三重随顺罪相同)犯恶作罪。 我当决定防护。 当来终不重犯。 (三说)此忏悔法。 准声闻乘苾刍戒突吉罗忏。 而示作法。 然西大招提二徒云我比丘某甲。 今云我菩萨某甲。 彼以比丘名为珍重故。 今以菩萨称名为大乘规摸故改之。 彼呼我比丘某甲。 欲为七众别故。 兴正自云苾刍勤策混合。 今以此作法令通二分菩萨故。 改云我菩萨。 已说菩萨戒无无余犯故。 纵犯一戒。 余戒圆满故。 应称菩萨。 大抵苾刍名。 白四羯磨受戒大众僧。 默然听许故。 能日人唱云受具足戒竟。 是故由众许始称苾刍之理。 不可自唱云比丘。 尔兴正律法再兴。 始无应听许比丘僧。 彼自誓称比丘。 不应道理。 故今更云我菩萨已。 【章】无形二形钞曰。 下菩萨戒舍下。 第六示无无形二形舍。 不遮受戒等者。 梵网经中说无根二根薰门奴婢畜生变化人。 但解法师语。 尽受得戒。 皆名第一清净者。 又说作七逆现身不得戒。 瑜伽论中不说七遮。 胜庄梵网疏(上本)释云。 瑜伽论中不说七遮者。 作忏悔亦得戒故。 非如声闻犯边罪已更不能受。 此经中据不忏悔者。 说作七逆现身不得戒。 论中据忏悔亦有受义故略不说(云云)此亦如是。 经中示菩萨不共戒。 说但解法师语等。 论中说声闻戒为尸罗庄严。 取利他行边与菩萨共者。 为律仪戒故。 若约将护他。 及生他诽谤边。 缺菩萨所应作利行。 则准声闻乘。 遮薰门等为不授戒。 若授以有利益。 则不简无根二根一切。 悉以为受戒人。 具如犍度中说法施施不施。 故别不论。 今章文约菩萨摄受利广大心与声闻别。 但云不遮受戒。 约如实义说无无形二形舍。 【章】准此等理钞曰。 下菩萨戒舍中。 第七结成菩萨戒不共理。 承上来说云准此等理。 菩萨戒中等者。 简声闻中苾刍等戒。 云菩萨戒中。 何故用此简言。 谓。 菩萨戒中。 虽取声闻苾刍等戒为形居律仪。 不取全分。 但取利行边共者。 为形居律仪。 是菩萨初律仪戒。 若以通受羯磨受三聚净戒。 以心誓尽未来际取苾刍共者为形居。 此菩萨戒中。 苾刍律仪勤策近事等亦复尔。 今等言摄勤策等。 所誓以心彼彼为别。 虽然。 皆悉尽未来际誓故。 云命终二形日出等时皆不舍也。 撰集抄曰。 单通受七众别。 章主释。 此文分明也(云云)今云。 此是招提传也。 此释亦以通受羯磨成苾刍等之义故云通受七众别。 不稳当也。 彼不知但取共名者故作是说。 心宽漫故者。 示不舍由。 心者期心广也。 别受不得者。 明声闻乘苾刍戒等不得命终二形日出等等时不舍。 【章】静虑律仪钞曰。 别解脱舍缘中。 第三明定共戒舍缘。 起异分心者。 显业抄曰。 异分心者。 通三性心也。 发得初禅定者。 出定之位通三性心故。 虽出定非退定。 未退定间。 散心位唯发初禅烦恼。 不起欲界烦恼也。 二禅已上亦以同之。 故唯识论云。 要得彼地根本定者。 彼地烦恼容现前故(云云)今云。 此释为不是。 云虽出定非退定。 未稳。 若出定应名退定。 唯识论中说得根本定者。 彼地烦恼容现前者。 前念后念相续间。 有覆无记心间杂而起。 其实虽出定。 念念刹那。 前后间杂故。 不名出定也。 滥次不行舍故非出定也。 若云退定。 滥次失用舍也。 【章】易地舍钞曰。 显业钞。 但就若生之类而论。 云生上下地时故。 又续后抄。 就若生若定二类而释。 问。 若定何云生耶。 答。 师云。 虽若定。 出此界系定入彼思系定云生也(已上续后)若生必散心。 散心生散心死故。 今云。 易界地言虽通若生若定。 今但约若生而论故。 云生上下地也。 【章】慧解脱钞曰。 俱舍二十五曰。 诸阿罗汉得灭定者。 名俱解脱。 由慧定力解脱烦恼。 解脱障故。 所余未得灭尽定者。 名慧解脱。 但由慧力。 于烦恼障得解脱故(云云)又说有补特伽罗。 已能证得诸漏永尽。 于八解脱未能身证具足安住。 是名慧解脱补特伽罗。 又贤圣章曰。 此义意说。 障有二种。 一烦恼障。 能障圣慧不得应果。 二事障。 就胜而说。 唯异熟生喜乐舍受有下劣性。 于上等至不肯进求。 所知障摄此人唯能断初障故。 慧转得脱慧谓简择。 此离缚故。 即名解脱。 慧所有缚脱名慧解脱。 (云云)【章】及身证者钞曰。 俱舍二十四曰。 有灭定得名得灭定即不还者。 若于身中有灭定得转名身证。 谓。 不还者由身证得似涅槃法故名身证。 如何说彼但名身证。 以心无故。 依身生故。 理实应言。 彼从灭定起得先未得。 有识身寂静。 便作是思。 此灭尽定最为寂静。 极似涅槃。 如是证得身之寂静故名身证(云云)又说。 有补特伽罗。 于八解脱顺逆入出。 身作证多安住。 而未能得诸漏永尽。 是名身证补特伽罗(云云)又贤圣章曰。 此论意说。 信解见至。 二种圣人至不还果。 身中证得灭尽定。 故转名身证。 此但转名而不转体。 理说应云身证灭定。 由得灭定。 得灭定者。 必具前七故。 瑜伽说得八解脱。 所以者何。 前七解脱共异生故。 异生唯得前七解脱。 不名身证。 灭定无心。 唯身证得似涅槃法。 由身证得身证名(云云)。 【章】退现法乐住钞曰。 显扬论曰。 唯诸静虑是现法乐住性。 具有身心二种安故。 非无色定。 无身安故(云云)俱舍二十八颂曰。 为得现法乐修诸善意等。 论释曰。 善言通摄净及无漏。 修诸善意得住现法乐(云云)诠要曰。 退现法乐住者。 是色界定也。 通漏无漏。 是退有漏定。 非退无漏定。 问。 尔何为无漏律仪舍缘(云云)答。 退有漏现法乐住者。 必应无八无漏定。 故以有漏显无漏也(云云)今云。 虽退有漏定显无漏。 有漏定不退时无漏心不现故。 此释不稳。 既说通漏无漏有现法乐住。 有漏心生退无漏定。 名退无漏现法乐住故是道共戒舍缘也。 【章】灭尽定等钞曰。 又寂广章意。 以住言冠灭尽定之首取义退言但置现法乐三字之首。 可读退现法乐及住灭尽定等也意谓。 以住灭定为舍戒缘。 以道共戒是随心转故此定是无心故。 又今现行章不尔。 以退灭定为舍戒缘。 以退言令及灭尽定。 或钞意。 此现行章恐有脱落欤(云云)今云。 广章所言不稳。 诸论之中虽云现法乐住。 余处文无但云现法乐处故。 住言非冠灭尽定之首。 而退言但令冠现法乐住为稳。 灭尽定等言通次生下地等言。 有境第七能善别声。 于灭尽定等。 意等言通摄余地无漏定。 如诠要抄云。 问。 慧解脱圣者。 云何生下地(云云)答此有二义。 一云。 慧解脱圣者。 所作已辨。 不受后有故。 无生下地之理。 今生下地者。 指身证不还也。 身证不灭退灭定已去。 有生下地之理故。 二云。 今此二种圣者。 依身在下地。 非云生下地。 依下地心生无漏定故无所妨。 光抄中云。 兴正由第二义。 今谓。 第二义为是。 从灭尽定出生余地无漏定。 是云灭尽定等生下地等时也。 问。 何故生余地无漏定。 云暂无舍(云云)答。 生余地心时。 必先生有漏心退先无漏。 次念生余地无漏定故。 故云暂无舍。 问。 灭尽定无心定。 何故退灭尽定。 为道共无表舍。 道共戒是随心转故。 灭定中有道共无表。 义应不成。 如何。 答古来有二义。 一云。 别抄云。 二无心定不立无表。 定戒随心。 彼无心故。 二云亦立无表。 方便后起亦许有心故立无表(云云)今云。 第一义一往说。 广章从之。 第二义虽似尽理未痛快(基辨私义云)凡立定道二无表。 有漏善定中。 约有防非用立定共无表。 无漏定中约有防非用立道共无表。 然名随心转。 异心生必止防非用。 由是名随心。 此心言必不指但有心。 有心定无表随有心之定心转。 无心定无表随无心之定心而转故。 随无心定转无表故。 灭定中防非用亦名随心。 灭尽定中无防非用则止。 不简有无心。 假尔住定心。 必有防非用。 非如别解脱戒虽异心起。 云无表而防非用转故。 名不随心转。 灭定中异心起时。 必防非用不转故。 是亦随心转。 由是古来所论。 不辨所诠。 悉皆妄论。 智者勿取焉。 【章】非退圣果钞曰。 此简小乘义彰大乘义。 贤圣章曰。 言退者退有二义。 小乘之中退失于果。 名之为退。 大乘之中退失禅定现法乐住。 名之为退(云云)显业及撰集抄曰。 彼小乘中。 于初果者永无退之。 二三四果。 且有退之。 然此生还得彼果。 必不经生(云云)今云。 此说未尽。 按宗轮论。 大众部预流果有退。 应果无退。 经部预流应果俱不退。 有部预流无退。 应果有退。 二抄所释且但举有部说。 又撰集抄曰。 大乘意谓。 既断见修二惑种子。 从无漏种方生现行。 二惑已断种子。 何生现行。 故不退果但退定也。 (云云)【章】现观位钞曰。 成唯识疏九末曰。 现者现前。 明了现前观此现境故名现观。 有六现观。 一思现观。 谓。 最上品喜受相应果所成惠心为体。 二信现观。 谓。 缘三宝世出世间决定净信。 此净信助慧现观诸法。 令不退转。 立现观名。 三戒现观。 谓。 无漏戒(此道共戒)除破戒垢。 令无漏观增明。 亦名现观。 四现观智谛现观。 谓。 一切种智缘非安立。 根本后得无分别智。 名现观智谛现观。 五现观边智谛现观。 谓。 现观智谛现观后。 诸缘安立世(出观有漏)出世智。 六究竟现观。 谓。 尽智等究竟位智(究竟位中所有十智皆是无漏)(云云)(已上取意)瑜伽三十四及略纂。 虽有释。 但就见道释故未尽理释。 【章】一切有学钞曰听闻抄曰。 一切有学者。 预流练根。 转钝得利预流。 并证一来。 不证不还。 以练根力越界难断障故。 下品征细惑难断也。 一来练根得利一来。 并证不还。 不证罗汉。 所以如前不还练根得利不还。 不得罗汉。 所以如前二难断故(云云)有学练根之相。 既以如是。 今以练根立舍。 谓。 转钝预流得利预流故。 亦舍钝预流所得劣戒。 得利预流所得胜戒。 故名纯根舍。 是永舍非暂舍也。 【章】及无学五钞曰。 无学阿罗汉有六种姓。 今除第六不动罗汉取余五也。 一退法。 二思法。 三护法。 四住不动。 五堪达。 具如显扬论(十二纸右)报恩吼引。 然显扬论意。 五之中前四(退思诸安住法)不能练根。 但第五堪达云能练根。 不又对法论中。 退思护三不说练不练。 但住不动说不练根。 今此章所明。 与五十七文五性练根大相违。 如何会之(云云)答。 文集会云。 显扬论说前四种不练根者。 退法等是钝根故。 以练根力不得至第六不动法。 故说为不练。 第五堪达。 以练根力能至不动法。 故云练根也。 又五十七说皆练根者。 前四种姓虽不能。 至第六不动法。 退法练得思法。 乃至住不动练得堪远边。 今云练根也又对法论出入显扬伽文。 应料简知。 意云。 对法意。 但住不动不练。 余皆练根。 谓。 退法练成思法。 思法练成护法。 护法练成住不动。 住不动虽练不得堪达。 此安住法人安住。 辄不改性故云住不动不练也。 堪达练成不动法。 问。 堪达人练。 必应至不动法(云云)答。 本性堪达必应至第六。 前四种性练得堪达。 至不至不定也(已上文集取意)又文集引贤圣章。 前四种姓约意乐别说。 可见贤圣章也。 【章】一来练根钞曰。 此五十七文。 非引全文。 此意引之。 彼全文云。 问。 若预流者修练根时既得练根。 亦证一来果(云云)答。 证。 问。 亦证不还果(云云)答。 不证。 对治难得故。 所应得义极广大故。 问。 若不还者。 修练根时。 毁得练根。 亦进离欲(云云)答。 进。 问。 亦证阿罗汉果(云云)答。 不证。 由前因故。 转根已后一切皆证。 今此全文。 就预流不证不还说。 二所由。 云对治难得等。 又此章文就一来练根不证不还云对治难得等。 由是南京律徒。 讲此章文设三义释。 一云。 一来练根四字恐衍文欤。 一来练根得不还故。 今章云一来不证。 恐难意得(乃至)对治难得下明预流不得不还由(云云)(光钞意也)二云。 或言。 一来练根实不得不还。 越界难得故。 如不还练根不得无学。 又五十七不说一来练根得不还故。 预流练根不得不还。 自可知已(云云)三曰。 意云。 练根证果必依要期。 若无期证果。 但得利一来。 准此以知。 一来练根亦得不还(云云撰集钞)基辨谨按伦记诸家说。 有练根与转根别。 转根必证次果。 练根分齐未利根故。 不能证果。 五十七论文说转根已后一切皆证。 伦释云。 谓。 转得利根已。 若断色惑。 及证罗流。 一切皆得。 或可。 预流得等转根已。 断惑证果。 一切皆得。 非独不还(云云)然但预流练根亦证一来果者。 泰师等云。 初果欲转根时。 作意求利根。 复求一来果。 其所以者。 能断欲六品惑得一来果。 又预流练根不证不还者。 泰景等云。 初果练根。 何故不得不还果。 即由二因。 一离欲界时。 是三障中障碍处难对治故。 名治难得。 二所得道果定等功德广大故(云云)又一来练根不证不还者。 备云。 即有二因故(云云)(论所说二因也)又论不说一来转根得不还者。 泰景等云。 以度欲界是难处故。 不必得果。 又不还练根。 亦进离欲不证应果者。 伦释云。 谓。 练根时作意求进。 断色惑故不证应果者。 出界难故。 起作事多故(云云)由此等释应知章主意。 预流练根不证不还。 本论虽说。 今云一来练根不得不还对治难得等。 以自彰显。 一来尚不得。 何况预流。 虽本论不说不来不得。 章主得文外理。 以作此释。 由泰景意。 云一来转根。 尚欲界难度故。 不能必定得果。 何况练根分齐。 得证不还(云云)由是南京律徒所辨义。 及撰集约要期之说大妄谈也。 第二或人说稍近正义。 【章】预流练根钞曰。 撰曰。 此有二义。 一云。 但求转根而修练根。 因得一来。 谓。 预流人练根。 但欲转钝得利。 断根障时。 兼断果障。 谓。 断欲界九品修惑中前六品故得一来。 二云。 兼期转根证果练根也。 今云。 虽立二义。 意味相同。 初义为正。 期转根证果练根。 即求转根也。 转根应果转故。 若不尔。 五违瑜伽说。 【章】对治难得钞曰。 撰曰。 证人有二。 一约次第证人。 谓。 于三界见惑及欲界九品修惑中。 既断前六品已得一来果。 然下三品微细惑。 越界系故。 以练根力同时难断故。 必断尽欲界九品修惑已。 得不还果故。 云对治难得。 二约超越证人(超初二果得第三果)谓。 见道已前。 依有漏定。 以六行智。 伏三界见惑。 及欲界九品修惑者。 入见道时。 断以前所伏惑。 得第三果。 今由初次第证。 云不得不还土。 今云。 练根约次第证不待言。 尔对治难断事离欲界惑时。 根果事三障难断故。 撰释此意不明故为不是。 【章】故除得果钞曰。 此二句明得果舍外立练根舍。 俱舍宝疏十五(十六丁)举俱舍正理二师争。 正理师立得果舍与练根舍无别。 俱舍师设救而斥。 五事论云。 问。 无漏律仪何缘故得。 何缘故舍。 答。 与道俱得。 无全舍者。 若随分舍。 则由三缘。 一由退故。 二由得果故。 三由练根故(云云)俱舍师救云。 论主别说得果练根二种舍者。 若得果舍。 据同类舍。 如从预流至一来果。 若是钝根。 舍前钝道。 得果钝道。 若是利根。 舍前利道。 得果利道。 若练根舍。 据异类舍。 如舍钝道得利道故。 虽练根位必亦得果。 非同类舍不名得果。 论主别说练根舍者。 意在于此。 如五事论。 亦立三种(云云)由是解今章文。 则故言承上除得果者除得果舍。 谓。 如练根从预流至一来。 若钝根舍前钝根劣戒得后果钝根劣戒。 利根亦准知。 此是虽练根舍前得果故亦应。 名练根舍。 小乘论中多名得果舍间。 钝钝相望。 利利相望。 同类舍非得果时。 则无此舍义。 故由上所引对法论文。 约胜劣异类相望舍说时果舍。 若由实义论。 则得果舍亦是练根舍。 非练根则不可得果故然非得果时无得果舍。 若今所言练根舍。 虽非得果时。 念念前后相望。 舍前劣得后胜。 及舍前劣得后劣。 亦练根念念相舍处。 立练根舍。 小乘之中。 以同类舍为得果舍。 为练根舍。 今大乘之中。 由唯异类唯有得果义。 立得果舍。 不论同类异类非得果。 有前后相舍义。 立练根舍也。 亦有练根等者。 亦言亦上所立得果练根舍。 有练根者。 此练根虽不得果。 有舍钝得利。 念念舍劣道共戒义。 此是约异类舍故云亦有练根等。 亦非得果时。 同类前后相望。 舍前得后。 是名练根舍也。 【章】下之三舍钞曰。 此二句合上。 约种子现行辨舍。 无漏戒五缘舍中初二之舍。 但约现行不成而立。 三四五之三舍。 云下之三舍。 谓。 得果练根二舍种子上无漏现行永不成就为舍。 此种子用不成就。 此有转灭转齐义。 共是名舍。 舍劣得胜故。 又第五入无余种子现行。 共体不成就为舍。 【章】虽知四缘钞曰。 下合释定道二戒。 结归一缘舍。 谓。 起异心等者。 异心。 谓。 定道二心。 改转其品位而异本位名异心也。 故于诸缘等者。 显业钞曰。 止息失用等出定位即舍也。 如得果舍练根舍。 前方便位舍之。 谓。 初果者欲得第二果之时。 一来向之位即舍之。 不待一来果之时。 远望云得果舍也。 又向果相望。 舍向至果。 其位即舍。 不可云前方便舍也(云云)今云。 如暂无舍云舍。 是暂无之前不舍。 无暂无义。 暂无言在舍已处。 舍是名无前方便其实异心起位。 是无体能舍名舍。 异心起处云退现法乐。 或退灭定。 所舍名异心起。 能舍方便时。 名能舍体。 唯一异心起也。 得果练根入无余亦皆异心起。 能舍前念方便时名所舍体也。 由此义可识。 或可言。 得果故舍。 练根故舍。 入无余故舍。 是皆由异心起所由。 别立四缘五缘。 其实唯一异心起云舍也。 【章】虽无正文由四缘舍钞曰。 此意云。 大乘教中虽无正文。 准小乘所言。 以道理由大乘义立四缘舍。 小乘教中婆沙百十七说不律仪戒四缘舍。 一受戒舍(彼云受别解脱律仪)二得定舍(彼云得意律仪)三二形生舍(今章不立之)四命尽舍(彼云舍众同分)无今章誓愿舍。 俱舍论中立三缘舍。 婆沙四缘中无得定舍。 【章】若心势舍(至)还复相续钞曰婆沙论曰。 问住不律仪者。 受八斋戒时。 舍不律仪得律仪。 至明旦时。 舍律仪还得不律仪(云云)答。 健驮罗国诸论师言。 住不律仪者。 受八戒斋时。 舍不律仪得律仪。 至明旦时。 舍律仪还得不律仪。 得律仪故不律仪断。 舍律仪故不律仪续。 又迦湿弥罗国诸大论师咸作是说。 住不律仪者。 受八戒斋时。 舍不律仪是律仪。 至明旦时。 舍律仪不得不律仪。 得律仪故舍不律仪。 分齐极故亦舍律仪。 是故尔时名非律仪非不律仪。 若彼有情尽众同分不复作者。 不得不律仪。 若复作者还得不律仪(云云)俱舍第十五亦举此二说。 初举健驮罗国义。 次举迦湿弥罗国义。 问。 此二因义是非如何。 答。 顺正理论。 以健驮罗国为正义。 宝疏云前师非正义。 后师正义光记云。 彼论虽无评家。 且以后师为正。 又显业抄中。 亦云以后师为正顺异本章故。 彼文云。 二受戒舍随是何戒永舍誓舍。 若暂受戒。 体持还得。 顺意思业故。 后虽未作。 即成不律仪(云云)问。 何故今章不用迦湿弥罗。 用健陀罗国义(云云)答。 谨按不律仪舍相。 不律仪者受近住戒有二心别。 一者虽未誓愿舍不律仪业。 心厌不律仪业。 时时虽厌心起。 由活命因缘。 未决定舍。 然由时时厌心起缘。 遂欲一日夜受近住戒心起。 此心决定。 一日夜受近住戒。 至明旦时。 虽近住律仪舍。 其后于不律仪业厌心起故。 与初要期不律仪时自心相违。 为容容心故。 近住律仪舍故。 是非律仪。 以容容心所作不律仪故。 非不律仪。 是故名非仪非不律仪。 迦湿弥罗国诸论师等。 由此义作论。 光宝等师由是为正义也。 二者虽于不律仪厌心不起。 由昔习善缘力。 欲受一日夜近住戒心起遂受。 至明旦时。 一日夜要期心势尽故还本。 不律仪无表。 于恶思根本业道种子上相续。 名不律仪。 健陀罗国诸论师等。 由是立义。 今章主亦由此义。 迦湿弥罗义滥永舍义。 今明暂舍文故同健陀罗师也。 故二师各有理。 漫勿是非。 【章】三得定舍。 钞曰。 南京律徒。 生疑立得定舍。 不审。 得定时必依戒生定。 云何受戒舍外。 立得定舍(云云)答。 是古来律徒立二义。 一云。 十善受戒弱故。 不律仪无表不舍。 仍此时立得定舍也。 二云。 近住有分受故。 且杀生无表。 以受戒舍时。 偷盗无表。 以得定舍也。 (已上光抄)又显业抄云。 问。 定必依戒。 尔者定前方便。 受戒之位。 即应舍不律仪。 是第二缘受戒舍。 何故别有得定舍(云云)答。 古来通此难云。 依世十善戒应得定。 受戒舍者七众别解脱也。 七众戒强胜故。 即舍不律仪。 十善弱故。 得戒之位不舍不律仪。 得定之时舍(云云)又难云。 此事难思。 善生经中。 善恶二戒互受互舍(云云)何得十善戒者。 不舍不律仪(云云)又如不得舍不律仪。 劣弱十善岂成定依哉。 若尔如何可决定之(云云)答。 由千师应决之也。 千师答云。 修总报思。 不必恒与戒思相应但要有戒。 远依亦得。 如先受戒期满。 却成不律仪者如此修定。 依先戒故。 舍后不律仪。 故须此缘。 又戒有分。 亦可为依(文)又撰集抄曰。 今虽不持戒。 远假前戒。 即得定也。 如昨日受日夜戒。 今日日出即舍。 不律仪续生。 而未作杀生等事业。 即日得定故。 受戒舍外立得定舍。 (云云)基辨决判云。 南京律徒所论。 及千师所答。 如幼儿戏言。 无一以所取。 今谓以受戒立不律故舍缘。 由要期心相违云舍。 不律仪者。 要期寿形寿以杀生为活命。 今虽不期满忽生别要期。 受别解脱尽形寿不杀生戒。 此时先要期所违害由此相违。 于不律仪立受戒舍。 又立得定舍。 虽非要期违。 第六违识与思相应起。 其心性虽善相续故。 先所相续唯恶心性。 一向不现行。 是由心性相违。 舍不律仪故。 立得定舍。 由十善戒力得得定果。 前世十善戒业种子熏在第八识此业种今世第八识相分。 四分合识体。 即可爱人天异热果体故。 总云。 自别报业种现得定果。 亦现不律仪业果。 若恶别报业重。 则得可爱人间异热果。 即时别报受不律仪家。 已恶思相续。 虽然亦别有熏别报善业种故。 虽生在不律仪家。 由善增上缘力善定心现行。 得定别报相续。 此时现行心性。 于一第六意识上。 无异性并起。 故不律仪心遂成舍。 此云得定舍也。 由是应知。 南京律徒。 及千师所言。 无益之妄谈也。 学者勿信用也。 【章】如不服药钞曰。 光抄曰。 唯有誓愿。 未服受戒对治之药。 难有除舍不律仪舍(云云此初师意)正义意。 誓愿舍不律仪思故成舍缘也。 【章】如舍律仪钞曰。 撰集曰。 如彼律仪受不同分心。 虽未受不律仪而为舍缘。 此不律仪亦以可尔。 何待受戒。 不持心起即舍。 不律仪厌心起即舍。 【章】依俱舍论钞曰。 论文曰。 处中无表舍复云何。 颂曰。 舍中由受势作事寿根断(云云)。 【章】由净信烦恼钞曰。 净信势力断坏者。 明善处中舍。 如有人起净信行布施。 其净信势力断坏必舍。 或如自初限一七日行布施。 其期限过。 势力断坏。 必坏。 此云善处中限势断坏。 烦恼势力断坏者。 明恶处中断坏。 如有人起忿心。 打掷人头。 其忿烦恼势力断坏必舍。 或如有人一日间被他人雇。 打击畜类等。 其期限过。 势力断坏必舍。 此云恶处中限势断坏。 【章】作业断坏钞曰。 如期一七日作善或恶处中业。 于其中间废舍不作故舍。 第一受心断舍。 以故思心弃舍。 今此作业断舍。 不故思废缘。 或懈怠任运不作。 立此断舍。 此为差别也。 【章】事物断坏钞曰。 若处中善无表事物断坏谓。 虽期限未满。 处中善业应施事物施尽故自成舍。 若恶则虽期限未满。 杀生应用。 置网等破断故自成舍。 或虽自始不作期限。 此库藏中所畜积物皆施舍尽兼期是。 其所施物施尽。 处中善无表断舍。 或欲作杀生趣杀生处。 其杀害见。 断坏即舍。 四事什物者。 一饮食。 二衣服。 三卧具。 四医药。 此云四事。 大凡诸物积聚一处云什。 俱舍十五曰。 事物断坏故舍。 谓。 以所施寺舍敷具制多园林等(云云)。 【章】五寿命断坏钞曰异本章曰。 若菩萨戒中摄善法戒舍命终缘亦不舍。 除此即舍。 其退菩提心即第一摄报恩吼引之。 本出文集而为处中摄。 以后二聚戒处中摄不论义。 如上已明。 【章】或一日夜等钞曰。 续后云。 师云。 十善处中。 必一日一夜以上应发无表。 此今文意。 若不尽一日一夜。 可单处中也(云云)今云。 不尔。 若作法作十善。 此即十善有行律仪。 虽不尽一日夜。 作法是律仪摄。 亦名处中。 若不作法。 处中其限过一日夜。 非律仪摄。 但名单处中也。 今此所云或一日夜等者。 约十善百行律仪作此释也。 故续后所云师说未稳。 已上得舍分齐了。 安永七年戌二月五日。 于平安城京极常乐寺内小庵草书之了。 【章】依地有无钞曰。 基辨云。 此科段意。 于依及地上明表无表。 有无此一段之主意也。 表无表章之余。 第六依地有地无之下【章】唯欲色二界钞曰。 或讲资云。 问。 章十门以别受正。 别脱表岂通色界(云云)答。 出家戒虽不通。 五八戒亦通。 况今通明依地有无不必专别脱也。 无色意非成无表。 但约身语。 通云意表耳(云云)今云。 此辨未稳。 此问中云以别受为正。 非章主意。 如上已明。 此一章明大乘表无表。 既题云大乘法苑故。 章中虽有明小乘义处。 论已结归大乘。 此一章意也。 故或说未稳。 又云无色意不成无表。 此亦粗漫。 无色意业定共戒。 虽名意律仪。 通无色定。 有防非用。 为律仪如上已辨。 故或人说为粗。 【章】欲界安定有寻伺故钞曰。 意云。 欲界初定名有寻有伺地。 故必有寻伺。 而以寻伺名为语行。 为出语之因入出息名身行。 为身之因见如成唯识第四说。 然身语业。 是业业思为体。 成唯识等说。 寻伺用思一分为体。 故有寻伺处。 必能应发身语表业(思)也。 二定已上无寻伺故。 不可发身语表业。 是初师义也。 【章】业通四禅钞曰。 此二句遮妨。 成身表通上三定义。 妨难云。 撰集钞曰。 依出入息动转于身。 但至三禅。 无至第四禅。 无风灾故。 无出入息故非遍行风灾有二。 一内息风。 谓。 出入息。 二外风息。 谓。 风灾破天(云云)章主欲有后来起如是妨离者设此二句。 此二句文意云。 业是思业。 能动发思。 谓。 于第四禅虽无出入之息。 能动发思是遍行故。 为有身表。 又次下章文(问答分别下第十二问答。 九地分别云。 意表通九地。 语唯初禅。 身通五地。 云云)如是明也古来以二句为第三师义。 初师身语表唯欲初定。 不通上三。 第二师出入息为因通上三定。 第三师思遍行为因遍四禅(云云)(光抄引之)此段唯二师异义。 非第三师。 此明身表通第四禅由。 为显业抄意。 为正义。 为三师表。 集解意也。 今云。 以显业抄为正。 助解云。 此第二师意。 以二因成通四禅。 以出入息为因故。 身表通初二禅。 能动发思遍行故通四禅。 可知。 二禅三禅以二因成(入出息动发思)又归敬章云。 语业至初定。 有寻伺故。 身业至四定。 有身业故。 意业通九地。 有善思故。 又了义灯一本(三十六丁右)亦是明此二师义以何为正哉。 子岛私记曰。 章有二说。 初说欲界初定。 起身语二表。 后说通欲色四禅起身语二表。 问。 此二说中何正。 答。 虽章不明判正不正。 寻文意。 取后说可为正。 所以然者。 章云。 不尔。 顿悟菩萨八地以去及佛。 但居第四定。 应无身语善等故(云云)今云。 此例证释无漏身语表文。 以是为有漏身语表例证。 不应道理。 虽不用此例证。 以理后师应尽理也。 【章】其无漏身语业钞曰。 谓。 其字承上。 上所言善身语表律仪无漏者今论故。 承上云其。 谓。 于无漏位不假功用。 任运起身语之二业。 皆通四禅或通四定者。 就或字古来存二义。 一者遮二乘无漏。 二乘无漏位不起身语二业故。 二者于菩萨中遮七地已前。 七地已前出观时有漏故。 非无漏位不能发身语。 菩萨无漏位。 或发或不发故简云或也(已上续后抄)。 【章】既许色界回趣钞曰。 此文意如首记。 就此色界回趣有五净居天不回趣大义。 回趣大之二师义别。 一。 不回趣义。 成唯识论七。 护法正义曰。 然五净居无回起者。 经不说彼发大心故(云云)述记七末(五十九右)释曰。 此简色界地有回不回者。 由经不说彼五净居发大心故。 以下诸地发理无违。 约处为言。 唯五净居全无发者。 此言经者。 大般若说。 今第二会当旧大品第十五卷。 今大般若第一会第一百二十九云(乃至广说)二。 回趣大义。 义寂观经述记曰。 五净居有皆有回心。 即引不空罥索经及本业经(云云)今私会此相违曰。 言五净居无回趣者。 约处为言。 无以五净居业者。 应回趣发心修行理故。 若生在五净居。 不定姓人。 由增上缘力。 欲回趣时。 观知分段报尽。 恐废长时修菩萨行。 遂入无漏胜定。 胜愿之力如阿罗汉延寿法。 必资第四禅中下三天故业。 今身转变。 受变易身。 乃至证得无上菩提(胜定者。 四定俱得。 然多第四定云也)冥资故业令业长时与果不绝。 即非择者复更生。 又以五净居处非能资业故云五净居处无回趣义。 非云五净居者资下三天业无回趣大。 唯识疏七末(六十二丁)曰。 若生净居。 必不失上。 亦不回心。 取涅槃。 近耽寂心坚。 化必难得。 故无回者(云云)今云。 如是云无回者者。 约五净居处之业而论也。 问曰。 回趣发心者。 必受变易身证。 如何。 答述记七末(六十二丁)曰。 问。 此第二师义。 若准佛地及此论等。 既许二乘初二果等受变易生。 虽初则发心。 要经多生方受变易。 亦应许有欲界发心。 至上界生身方受变易者不。 答。 今解有二。 一云初果二果欲业未尽虽有知业多少。 亦有不知者。 业力所牵或有即发心时受此生死。 或有未受至第七生等。 不还发心必即受生业力尽故。 道力满故。 厌恶深故。 不肯上界更经一生。 何况有多。 又不还圣者。 得宿愿通。 知欲业尽。 或未得根本定。 未得通故。 不共知而厌粗身。 即便急引变易生死故。 无上界方受变易。 欲界发心即于欲界受变易故。 不同初二果。 二云。 如七生者。 发心留身。 未必同时。 不还者亦尔。 欲界发心。 上界留身。 欲界之身业力尽故。 未得边际定可资故业故。 欲得依胜身方转易故。 由如是理。 或有上地但于一处受一生已。 即方受变易。 或有二处三处。 或一地二地三地。 乃至四地。 至广果天受变易身。 往自在宫而受佛位。 或有乃至但于第四禅受一生而受变易。 有决定业故。 于理无违(已上唯识述记)此二解中。 今取第二。 既云至广果天。 受变易身。 受佛位。 不云至五净居。 受变易身。 又不空罥索经本业经说净居回心。 约五净居者资下三天业。 受变易身。 发心修行者作此说。 是故二说全无相违。 近来有师会云。 法华开会后回心(云云)今云。 此是不辨性相之教别释。 唯识论无回趣者。 如前已释。 净居心相。 与回趣心相不符合故。 说无四趣。 法华开会说汝等所行是菩萨道。 故无回趣之论。 不回趣不动二乘所行。 此成佛道。 此摄相摄性门之说。 唯识论性相别合门故。 此会通未稳。 因问。 无色界亦有回心者(云云)答。 唯识述记曰。 无色必无回心向大乘者。 以此论说唯欲色界有漏本识。 后生无漏故。 无佛菩萨胜人生故。 又无色身可得留故。 一切下色身得非择灭故。 非定所生色可成身留故(云云)。 【章】此别脱戒钞曰。 科此文有二师义。 一周记及集解意。 此下亦明渐悟菩萨。 此言摄顿渐二悟所受别脱戒。 若菩萨时者对上世尊言。 世尊者总指成佛时。 菩萨者指其因行者(取意)二者显业意云。 此下举顿悟菩萨别脱。 论色界有无。 今云第二为正。 次文既云准此。 此言指顿悟。 准言以顿准渐无有有漏别脱者。 明昕悟亦无有有漏别脱。 【章】十八梵天钞曰。 诸师通说。 前三禅各有三。 第四禅九除无想外取大自在。 问。 五净居不发心故应除之。 若尔云何立十八梵。 答。 除五净居别有十八。 前三禅上各加一。 是其总名。 初禅梵天二禅光天三禅净天合十二。 第四六无云福生广果。 即是旧三品业者下更有三。 清净自在大自在总为十八。 周记云。 章十八梵者。 有云。 十八天中梵王。 非余小梵王。 且作此释。 未为决定。 【章】别受别脱钞曰。 周记曰。 若是圣者。 即能别定出家别脱。 凡夫不然。 既简凡夫唯不得受出家戒。 明知亦得受菩萨戒。 如何说言三定唯依无漏心受。 【章】既许欲天有住梵行钞曰。 周记曰。 住梵行者。 有圣教文。 得别脱戒。 虽未见文举梵行例(云云)今云。 此释虽尔。 未痛快。 按宗轮疏引有经云。 如经说。 一比丘精进持戒。 至夜洗足。 洗足盆中有承足台。 有蛇绕住。 比丘不见。 引足于中。 遂被杀。 生忉利天劝喜园中。 凡诸天生皆天男天女膝此。 既生园已。 异常天众天女前皆欲收抱。 其新生天手掷言曰。 皆勿近我。 彼天女怪白天帝释。 天帝释乃至令以镜照之。 新生之天。 见已身影。 头有天冠。 身具璎珞。 非是昔日出家之仪深生自悔更增厌欲。 天女以此具白天帝。 天帝闻之躬自礼敬。 知昔人间出家持戒。 遂送安处天仙之园。 故知天中有梵行(云云)由是考今章文。 云得不云受。 大有意味。 得是成就异名。 于人中所受别脱戒。 于欲天成就不失故。 此比丘生悔厌欲。 安处天仙之园。 是不失别脱故。 以此引经应为证文。 【章】畜生鬼趣钞曰。 周记曰。 鬼畜虽受五八。 俱名妙行。 相似解脱非真解脱。 以彼非是受戒器故。 言有别脱。 但据相似(云云)今云。 此释尔。 畜生者指龙神野于之类。 有业通者。 经中如说龙神受戒等因缘。 又鬼有二类。 一福德鬼。 二薄福鬼。 此二之中指福德鬼。 【章】故有别脱钞曰。 撰集曰。 或欲天鬼畜。 但约别受五八故云有别脱。 非约通受故云非等(云云)今云。 次上文云但非彼性如扇搋等。 此约别受五八故。 今云故有别脱。 于菩萨戒。 欲天鬼畜。 亦成菩萨性。 故云非菩萨戒也。 故撰集所释未稳(续后亦同撰集)。 【章】地狱无由钞曰。 大乘义章云。 出家之戒。 局在人道。 在家之戒。 人天鬼畜四趣中生四趣成就。 大乘戒法。 人天鬼畜四趣中生五趣皆成。 一受得已当成就故。 菩萨戒遍在五趣之中。 皆生皆成。 如华严经。 诸龙畜等。 各于法门而得自在。 提渭经中。 诸龙鬼等闻法悟道。 方等经中。 地狱众生。 遇佛光明。 弃诸佛处。 闻法悟道。 故知五趣皆成(云云)又曰。 此等由佛强缘方能悟道。 离佛不能。 故名为离身。 【章】地藏菩萨等钞曰。 经云。 每日晨朝入诸定入诸地狱。 令离苦。 无佛世界度众生。 今世后世能引导(云云)。 【章】瑜伽但遮钞曰。 续后云。 师云。 论先遮二种云不成近事戒。 然其中俱形损尚遮性不遮戒。 何况畜生等。 论无遮之。 尤可成近事戒也。 (云云)【章】然非有漏出家钞曰。 或讲师云有二义。 一云。 约别受。 凡圣相对。 谓。 欲色天中圣者得无漏出家戒。 若凡夫欲色天众不得出家戒。 故云非有漏等。 二云。 但约凡夫通别相对。 谓。 通受门许受七众戒。 约别受门。 遮出家戒故云非有漏等。 今云。 二义之中。 以初义为稳。 既简云非有漏故。 【章】是断对治钞曰。 问。 杂集第八曰。 离欲界欲者。 谓。 由伏对治力或少分离欲。 或全分离欲(云云)若尔是应伏对治。 章主于上意无表得下及今此依地文。 同云唯初未至是断对治。 此相违如何。 答。 别抄曰。 对治有四。 谓。 伏断持远。 此四对治四道也(加行无间解脱胜进)且今离下界欲时。 于闻思位折伏粗恶。 名伏对治。 初得未至正离伏欲时名断对治。 后念已去即持对治乃至。 从此已去名为远分。 以远遮防令不起故。 且约七作意辨得定共戒。 初六作意(了相·胜解·远离·摄乐·观察·方便究竟六作意为初未至)是未至地第七作意(方便究竟果作意)是初意根本定。 此七作意约四对治。 了相胜解二作意。 为损伏对治(伏欲九品中上三品惑也。 所谓少分离)犹未伏尽。 第三远离作意为断对治(此时伏尽上三品故云断。 非断种子)此是有漏六行观对治。 虽云断唯伏也。 少分伏云伏对治。 全分伏云断对治。 此以有漏六行伏尽欲上三品时。 初得初未至。 名远离作意。 此断对治初。 次摄乐作意。 观察作意。 方便究竟作意。 此亦断对治摄。 皆是伏尽义名断也。 第七方便究竟果作意。 此正入根本初定也。 即名持对治也。 第二定以上名远分对治也(远遮防令不起欲惑故)【章】果断律仪钞曰。 略纂第四云。 或意等至果断律仪所摄。 业者意者色界。 四意等至者四无色也。 果者依静虑等至所修生。 功德断者意等至相应现思虚。 防欲界诸犯戒非之断惑也。 果即是断惑果之断也。 体即定生律仪二乘通身语。 大乘兼意业(云云)。 【章】中间意无见道故钞曰。 成唯识十末云。 中间无明利无漏故。 有明利无漏则能入故。 又彼梵王居多散乱故。 非纯净地故。 瑜伽之文言依意及初未至。 不言中间入见谛故(云云)(太抄云。 多散乱者。 起辟见故)。 【章】余皆持远分钞曰。 此明无漏律仪通十地中。 见道无漏断对治唯色界五地(四禅根本定初未至)除此余五地(四无色根本中间禅无漏)一向无见道断对治义。 唯持对治(持所断障令不起也)远分对治(远防遮令不起所断惑也)又一义云。 上五地中随但以所依一地为断对治余为远分。 贤圣义曰。 预流一来次第超越。 必依未至而得果故。 所以者何。 由此二人未离欲染必无得彼根本地故。 其不还果。 若次第者。 唯依未至初得不还。 后起上定非得果故。 若超越者。 通依色界四根本定及初未至得不还果。 必定无有依中间意。 是稽留故(云云)由是。 云所依一地。 可思察焉。 今云。 二义之中初总明。 又次义所依别明之。 两义共得。 总之中含别故。 【章】超初果取钞曰。 超越之初果云超初果也。 超中二果。 十六满心。 随应九地中一为依地。 类集合断。 有先加行祈愿故。 十六心满心移余定。 九无间类集合断。 九解脱显灭理无为也。 是知依下三空定类集合断人。 于此处有断欲惑。 尔则云何限色界六地。 不通下三无色地。 故云通下三无色也。 集解云。 超中二果之初果。 取第四果也。 非超初果也。 此人唯识疏有二释。 【章】虽知论文引指端分别钞曰。 下会违义。 论文者对法论文。 指端分别者。 续后云。 虽知论文等者。 对法论引指端分别二经(未度经也)(云云)今捡杂集第十三。 委说依未至定证第四果。 然但引指端经。 不引分别经。 对法十三(十二左)曰。 损出离者。 谓。 入谛现观已。 依止未至定发出世间道。 顿断三界一切烦恼。 品品别断。 唯立二果。 谓。 预流果阿罗汉果。 品品别断者。 谓。 先顿断欲色无色界修道所断上上品随眠。 如是乃至软软品。 顿断三界者。 如见道所断。 非如世间道界地渐次品品别断。 此义以何为证。 如指端经说。 诸所有色。 乃至识。 若过去。 若未来。 若现在。 广说。 乃至。 若远若近。 总此一切。 略为一分一团一积一聚。 如是略已应观一切皆是无常一切皆苦。 乃至广说。 依如是观但可建立初后二果(云云)由是应知。 续后云对法引二经。 未尽释也。 唯引指端经明着。 又续后云。 二经未度经(云云)今云。 此亦未稳。 检唯识述十末(八纸右)文曰。 又此唯超越非次第者。 第二三界九地合为九品断者。 唯有利根诸预流非余果。 余果不能起胜作业缺烦恼故。 指端经及分别经中说初果由加行心。 能以三界九品同为一品。 合为九品断。 准超越不还许依五地。 此亦依三无色。 斯有何过。 然加行心是色界。 总缘三界故。 无间道可起无色上地。 如不还于五地有欲界断对治故。 此亦应尔。 应说。 此义理不违也(云云)由是应知。 章主面见此二经作引证故。 续后抄中云未度经。 粗漫之甚。 虽传支那未传我朝也。 对法论所引文。 与唯识疏所引文不同故。 章主面阅以引用是故对法中但虽引指端经。 章主直阅二经知同义故今章中合二经会违。 学者勿责续后粗昧自可知已。 【章】据多分决定能钞曰。 续后抄云。 据多分决定能者。 通途必可依初未至也。 不进修上无漏者。 必依初未至故。 云多分决定也(云云)又云。 不据容有者。 若修上无漏者。 必九地中依何定地证也。 一类进修上无漏者。 容有依九地故云不据容有也(云云)今云。 此释珍重也。 【章】非想地钞曰。 显业引唯识七云。 有顶虽有游者观无漏。 而不明利。 非后三根(云云)非后三根者。 三无漏根也。 非三无无根故。 是非断惑之依地。 故唯远分也。 是故云唯远分也(云云)。 【章】天及恶趣钞曰。 谓。 诸天众善业所感故。 执因所引善心强胜。 恶心非胜。 故成律仪。 不成不律仪。 又诸恶趣心智愚昧故。 善恶二心俱非强胜故。 性相之中三恶趣类不成业道(云云)。 【章】何大造者钞曰。 问。 今云何。 此于何中间牒何大造(云云)如何。 答。 古来有二义。 一欲色二界中。 何大种所造(云云)问也。 二所发所防色中。 何色被造哉问也。 古评云。 以后义顺下文(云云)今云尔。 【章】欲界所防钞曰。 定道别脱三种之戒。 寻所防非。 皆以欲界七非则为其体。 造彼七支能造四大为三种戒。 又成能造也。 (诠要)今云。 大乘意欲界第八识变四大种。 能造似所防造恶身语造色之无表色即所造也。 【章】设佛身无漏(云云)钞曰。 下释难。 难云。 律仪色从所防名色者。 佛断一切恶所防。 无色所防久断灭何有所防之色哉(云云)今章会云。 虽现无。 遥望过去曾有所防名色也。 【章】既假疏远(云云)钞曰。 大种造色章云。 诸大种子。 未生诸大。 造色种子。 终不能生。 要大种子先生大种。 造色种子方生造色。 为前道故说彼能生。 故名生因(云云)问。 若尔别脱及定道俱戒既离大种应不得生。 答。 此随所游(即所发也)所防名色。 亦随彼二假说大造不离义有二。 一定同处。 二必假藉。 别解脱戒等。 必藉大生非定同处亦名不离。 离质声光亦如是(云云)义镜云。 造有二种。 一亲实藉造。 如即质造等。 二疏假藉造。 如离质造等。 无表色等是假藉造。 今遮萨婆多等实亲造。 【章】小乘必有表(云云)钞曰。 栖玩云。 章小乘必有表者。 次下释之。 正理论曰。 彼由意愤身语必变。 或由咒咀必动身语(或云出杂心论未考。 已上恩吼)。 【章】准此二说钞曰。 恩吼曰。 栖玩云。 章准此二说者。 有表唯意名为二说。 今谓。 此释非也言二说者。 指律不律。 其处中善如律仪说。 恶处中如不律仪故云准二也(已上恩吼)基辨云恩吼所言亦好。 又此二说者。 显扬唯识二说也。 上句随其善恶言即律不律故。 下二说随律不律。 准二论说也。 【章】应成差别钞曰。 显业抄曰。 应成差别者。 古师云。 应成不应成二种也。 故云差别(云云)今云。 不尔。 既云应成。 须应成中辨差别也。 师资二德此云差别。 又于资中。 出家在家有众多别故云差别(已上显业)基辨云。 此一段明得缘别。 应成之言。 谓。 成就即得也。 应言缘也。 相应为缘。 此得缘有别故云应成差别。 翻应成即不应成也。 下六因即不应成也。 翻之知应成也。 故古说为是。 显业说存古说中不可是非。 又撰集曰。 师应成授戒德。 资应成受戒器。 故云应成差别(云云)。 【章】一意乐损害钞曰。 释是古来有二解。 一云意乐能损害也。 善法者所损害也。 次下文云彼意乐被损害故。 第二依止损害已下。 依止即损害也。 损害言为所损害。 依止即所损害也。 六因不一准也(已上诠要赞后等云古义)二云。 六因之中四因皆一准也。 皆约所损得名。 谓。 意乐即所损害。 活命等事即能损害。 撰集抄曰。 由活命等恶事因缘能损害欲受戒善意乐故(云云)(已上云今师料简)今云。 二之中以第一为是。 损害二字所损害。 意乐二字能损害也。 四因皆同。 古说云第二已下别不尔。 【章】若复有人(云云)钞曰。 显业抄曰。 虽非纯净等者。 是唯小乘戒也。 比丘之戒。 以生得善心受得准据也。 菩萨戒者。 通别俱不可成也。 不希菩提但为活命。 纵虽有尽寿修梵行。 必不成菩萨戒也(云云)今云。 此显业说未稳。 凡生得善是任运起故。 非受戒善心。 凡受戒善思。 由强加行善意发动身语。 业性为根本业道。 云何云以生得善受戒耶。 非加行思则戒业戒体不成。 若不尔。 汝所言戒劣弱。 应非戒业相续。 故苾刍戒为活命。 受戒成就。 但以不犯为善意乐。 菩萨戒意乐非此所论。 为利益为违犯。 亦菩萨戒体故。 非同日之论也。 【章】若有身带(云云)钞曰。 四分律曰。 尔时摩竭国界五种病出。 一者癞。 二痈。 三白癞。 四干喑。 五癫狂(乃至)自今已后不得度五种病授具足大小便道合者。 是尼众遮也(显业抄)。 【章】如遮法中(云云)钞曰。 四分三十四五广明遮难。 又五十九及增一中说百遮也。 【章】若扇搋迦及(云云)钞曰。 应音二十四曰。 扇搋。 谓。 本来男根不满。 亦不能生子(云云)伦记十四曰。 扇搋迦者。 一向无根。 或夭生无根。 及为他害。 总名扇搋迦。 半择迦者。 此云名染污。 通有根无根。 下文云。 夭生无根是扇搋。 亦是半择迦一分。 半择男势或起不起。 唯半择迦被害无根者。 若不被他于己为过唯扇搋迦。 泰曰。 扇搋迦是无根义若有损害已后失男志性。 乐他为过同女性者名半择迦。 亦扇搋迦也(云云)今云此亦扉搋迦非实扇搋。 对法八曰。 又半择迦有五种。 谓。 生便半择迦(摄释曰。 问。 五种中。 生便除去。 此二种永无男势。 应名扇搋。 云何言半择迦耶。 答。 若无男势后。 不乐他于己为过。 即名扇搋。 虽无男势。 若乐他人于己为过。 故名半择迦。 实望彼男势用。 合名扇搋。 云云)。 对法抄六(二十五纸)曰。 扇搋迦。 此云无根势。 (一无生也)半择迦。 此云乐欲。 乐他于己为过五中初得二名。 次三唯半择迦非扇搋。 后一若不被他于己为过。 名扇搋迦。 无根势故。 又俱舍论三曰。 本性损坏扇搋半择迦及二形人等(正理音释。 此云生。 谓生来男根不满也。 搋丑皆切)光记三曰。 如业品说。 应知。 扁搋半择俱名黄门故业品云二黄门二形。 扇搋唯无根。 无根有二。 一本性扇搋。 二损坏扇搋。 半择唯有根。 有根有三(一嫉妒。 二半月。 三灌洒)又解。 扇搋唯无根。 半择通有无。 本性损坏亦通半择。 若作此解。 半择迦宽。 扇搋迦狭(云云)宝疏三曰。 扇搋。 谓。 无根损根。 半择。 无势损势。 【章】外道论记曰。 今解。 律中云破二道者。 是此中外道也。 随机羯磨云。 汝不破内外道耶(谓。 曾作外道来受具戒。 后复入外道。 今又重来受具戒者。 文集由之释)【章】贼住伦记曰。 勤策盗听大法。 名为贼住。 随机羯磨曰。 汝非贼住耶(谓。 白衣沙弥时。 盗听说戒羯磨。 同僧法事)小乘二十部中。 二百年满大天。 是名贼住。 诸外道为利养故剃头出家受戒。 名贼住比丘(三论玄义部执异论疏)。 【章】若别异住伦记曰。 泰云。 若别住者。 上明意乐损害中云。 或畏不活法比丘中诈现自辨典彼同法勿诸比丘与我同止名别异住。 前取意乐损义。 此取白法损义(乃至)今解。 律云破二道者(乃至)别异住者有两解。 一解同泰。 又解。 勤策起邪见说淫欲非障道等故被损。 名别异住。 然未犯重。 此中别住是遮类摄。 余是皆难。 栖玩记曰。 章若别异住者。 周法师云。 犯根本罪忏悔之者。 名别异住(云云)集玄解云。 犯僧残者名别异住(乃至)应说。 此言别异住者。 是说不肯事出家众半年之者。 或不曾来作勤策者。 虽除须发别异住故。 是损白法。 不令受戒(云云)今云。 此说同泰欤。 【章】若不共住伦曰。 泰云。 不共住者犯重人也。 随机羯磨曰。 汝不犯边罪耶(答言无者。 应语言。 汝应不识此罪名。 谓。 曾受佛戒已。 犯于四重。 即是佛法海外人。 故名边罪。 汝不有耶)栖玩曰。 周法师云。 犯根本罪不忏悔者不共住。 集玄解云。 犯波罗夷名不共住。 大乘无不共住。 大乘无此治罚罪。 【章】若他仆隶(云云)应音一(二十九纸)云。 僮隶力计切。 周礼男子入于罪隶。 郑众曰。 隶奴也。 隶贼也。 役也。 仆隶也。 【章】若有龙等四分律三十五(二丁云云)(善现龙王因缘)等言等非人。 通天·修罗·鬼·狱。 五分云天子阿修罗子犍闼婆子化为人等。 因修罗厌患生死。 化作人形受戒。 后住居士家。 食五百分食。 招讥故制。 【章】守园人伦泰曰。 本音云僧伽。 此云园。 谓佛在世时。 诸僧皆在园中树下修道。 今云阿罗摩子园。 诸僧等亦在园居。 各树下作庵而住。 其守园人即是。 旧云僧伽蓝民也。 若作寺舍而居者多放逸也。 基云。 守园者谓守寺门人。 有释。 梵音僧伽。 此云守。 阿罗摩。 此云园也。 (云云)【章】尸罗不清净(云云)此经中言非唯一经。 遗教经华严经。 及涅槃经等恩吼引弥勒经疏。 坐禅经引。 【章】由此故知瑜伽二十八取意(诠要六引)二十八云。 先于尸罗善清净故。 便无忧悔。 无忧悔故。 欢喜安乐。 由安乐故。 心得正定。 心得定故。 能如实知(乃至)广说。 得解脱故。 证无所作究竟涅槃。 【章】第九先得后舍显业抄曰。 先得后舍者。 非谓得先舍后。 得舍各有先后也。 故义镜云。 先后得舍者。 即明得舍之先后也。 先后有二。 一道俗先后。 二大小先后。 此二先后。 通得舍故。 云先后得舍也(云云)或抄释之曰。 有二相对。 一道俗对。 二大小对。 道俗对。 得五戒等作优婆塞。 先得也。 后得十戒等作出家形。 后得也。 此云道俗对先后。 又初得沙弥。 先得。 次得具戒。 后得也。 此云大小对先后得。 此明得通先后毕。 次明舍通先后者。 先舍比丘戒作近事。 先舍也。 次舍五戒作无戒白衣。 后舍也。 是道俗对先后舍也。 又舍比丘戒作沙弥。 先舍。 舍沙弥戒作俗形。 后舍也。 是云大小对先后舍也(云云)今云。 此或抄说(舍二对释)未稳。 可言舍沙弥戒为近事。 是道俗对舍先后也。 又舍比丘戒为沙弥得五戒。 是大小对舍先后也。 今章含上来义云先后得舍。 得说先不说后。 舍说后不说前。 影略互显也。 【章】苾刍转为尼(云云)今章主意。 由此瑜伽文立转舍得舍义。 谓僧转为尼时。 但舍僧戒。 但得尼戒。 又尼转为僧时。 但舍尼戒。 但得僧戒。 故今云即更互得戒也。 然南山与是别。 不许转根得舍义。 谓。 受戒时兼发得于僧尼戒故。 诸律仪舍缘中不立之故。 所以尔者。 僧尼本受戒七支身口诸非无不摄尽。 故悬发于僧尼诸戒。 若僧转为尼时。 即守尼戒。 但用始得。 体本来得。 故无转根得舍义也。 六法者。 诸律中说相有异。 一。 五分律。 五戒加不非时食。 二。 十诵律说。 六法者四重为四。 第五不得与男子身相触。 谓。 腕已上。 第六不得与男捉手。 谓。 腕已下。 三。 有部根本律云。 六法者。 一。 不得独行。 二。 不得独渡河。 三。 不得触男身。 四。 不得与男子同室宿。 不得为媒事。 六。 不得覆尼重罪。 俱舍颂疏十四云。 六法者。 于五戒上加不非时食也。 麟记曰。 光宝两疏并为此释。 麟师今详此释未为允当。 以六法中摩触亦成犯故。 又且五戒但制邪行。 岂可六法但制邪行(乃至)广释。 【章】于已前上更加一钞曰。 集玄解云。 更加一者。 六之一一上更加一故。 谓。 于淫欲戒。 更加与染污心男子共身相摩触。 偷盗戒上。 更加草木四钱等。 于杀生戒上。 更加蚁子等打缚等。 于妄语戒。 更加戏笑轻妄语。 后饮酒戒非时食二戒律文无加事。 今云。 加上品坚固护持。 显业抄引之已。 次云。 准下说舍文。 但于四上更加一也。 非饮酒非时食上更加(云云)今云。 此释大尔。 集玄由四分律(或云。 十戒上加摩触义欤。 谓。 六法中余五法是十戒体故虽轻重异亦成十戒中犯故。 摩触之一。 虽赤淫类。 非淫体故)。 【章】若从五戒(云云)已下文。 古来立重发不重发二义。 一云。 今章文。 章主立不重发之义。 是知足坊等古义也。 何以知不重发义。 以次文云增缘更不重发。 又云。 唯增语三。 不别得前四支也。 又准周记(周记如恩吼引。 其文中有淄洲助释)淄洲助释。 以重发义。 此章若明重发之义。 淄洲何加助释。 明知。 章主唯立不重发义。 广章于二义中以不重发为胜。 第二兴正云(显业抄)今章主重发义也。 付今现文有二料简。 一云。 今现文且述随转理门也。 谓。 萨婆多等不许重发。 实理门之前。 章主许重发也(云云)二云。 其缘者十戒之中后五是也。 近事时。 五戒之上增此五故云增也。 依之四支体类弥增明也。 故令戒增明。 近事之时发得四支。 勤策之位同发四支。 前后同四支故。 云不别重发。 勤策之位。 非云更不发四支之体类也若约前后。 两个四支也。 虽重发。 四支体状无异故。 云唯依旧等也。 基辨评云。 以古义为正。 兴正义妄谬也。 非章主意。 兴正二料简中。 初料简不辨大小乘菽麦之说也。 随转理门之言。 本出瑜伽释。 明大乘义。 不辨实义。 且顺小乘。 说云随转理门也。 今此章文明大乘菩萨戒处。 顺小乘说。 则可谓随转理门。 今不尔。 此是明声闻乘别受戒处兴同小乘说。 何应云随转理门。 总大乘教中明声闻乘。 有同小乘。 有不同小乘。 此是由大乘者所传为别。 今此别脱渐受义。 同小乘流传故。 章主如是明之。 非云随转理。 故初料简妄也。 次料简亦不尔。 章主既云令戒增明更不别重发戒体也。 由是应知。 但增明防非用非增体也。 今家以无表为戒体。 若尔防非用此戒体也。 云何应云增防非用。 虽但应云增明。 不应云增防非用。 初受不杀生防非用。 与后受不杀防非用。 云何有别。 应云重发戒体焉。 兴正为庄自所立。 强欲令同南山今迷妄后学。 有智人勿必误。 故兴正所言。 彼师自所立。 非今章义也。 次舍下有二解。 初不重发义。 次是重发义。 虽有此二解。 章主今文以不重发义释。 以此文为重发义。 大不可也。 【章】但遮其其遮戒此释但遮其其字。 古来有异义六家。 一者集解云。 文但遮其其遮戒者。 其其犹云彼彼也。 即指前五戒也。 五戒非一也。 故云其其也。 上遮者明防护前之用也。 明后所得之戒体也。 谓。 受十戒明得遍护彼彼五戒云遮戒也(云云)二者续后抄云。 但遮其者。 指四重云其。 以身三语一为所护体。 故云遮其也。 其遮戒者能护也。 身三语一外皆能护。 故云。 摄戒种类之时皆摄四重也。 能护云时至十戒也。 但所护体四支故。 唯增后三者。 绮语等四也。 前四支外更发加语三也(云云)三者。 决择抄云。 但遮其遮戒者。 剩初遮字。 受十戒时。 但只得其遮戒。 余四先护也(云云)四者。 栖玩记曰。 但是遮戒者所增者也。 准此。 尼受六法戒者。 百四白二亦但增缘。 沙弥受具所增遮性(云云)五者。 智山如幻校正云。 遮其其遮戒恐当作遮其戒其遮。 盖是故古写之误也(云云)六者。 报恩吼曰。 集解古钞。 异说纷纭。 皆凿说也。 用写误本以为正说。 种种驾说。 无有一当。 或谓。 遮其其遮戒。 恐当作遮其戒其遮。 盖是改古写之误也。 今谓。 此说知其写误。 实胜于古人之翳见。 然观其所改革。 则全不允符。 不如不改。 而引决择抄已云。 栖玩叶文释义亦无有异。 作但是遮戒为正(云云)基辨评云。 如恩吼辨。 古说皆是凿说也。 一以不允。 改文当作但增于其遮戒。 此所言其遮戒者。 十戒之中后六戒也。 虽受十戒。 唯依旧五戒时身三语一其余皆是遮戒非性戒。 故云但增于其遮戒乃至十戒。 从次唯增于语三句可考察知。 栖玩记中云但是遮戒者所增者也。 此义稍近我义。 【章】若竖为言(云云)钞曰。 显业抄云。 古料简云。 若竖为言者。 上渐受也。 若摸而语。 上顿受也(云云)菩萨义不尔。 上渐受者。 从五至十。 从十至具也。 顿受者。 白衣直受具等也。 今广竖付渐受者别之(云云)或曰。 兴正。 今文横竖。 付渐受别之者。 由四支七支文耳。 若依此义。 约重发义耳。 若依不重发。 于渐受七支顿得义难立。 前四支非顿得故。 私曰。 或可。 今竖义但约顿受。 白衣直受具时。 四支七支皆顿得故。 私云。 于今二科。 渐受诸义。 并与南山无异。 于顿受古义。 二科俱与南山异谓。 四支顿得。 七支渐得。 各七众上自谈顿义。 非上下相望(云云)兴正义。 约横竖科中。 顿同古义于一渐受中约横竖。 且分顿渐故。 上约次第科中。 顿全同南山。 然顿受易知故。 文中但明渐受略顿受(云云)基辨云。 此等说皆非章主意。 今文意。 约横竖明顿渐二得同时。 若竖为言者。 五戒十戒大戒渐渐次第受评论言如前明。 有次第增明增遮增语三义。 非顿受得。 渐渐次第受得义立也。 若此渐受不为次第论。 顿一时得为论云横而语。 不见次第。 唯就所诠作论故。 问。 何故如是释耶。 答。 章文。 竖言时云定渐受得。 横语时云即显非渐。 此即言彰渐受即顿横竖言以竖论直横论义。 以四支七支等者。 辨即顿非渐由。 谓五戒时身三口一即十戒身三口一。 故顿得也。 七支是大戒身三口四。 虽尔。 绮语两舌恶口三。 妄语上枝末戒故(沙弥戒经中。 一一戒杂说诸事。 所谓淫戒云莫观美色。 目不赡躬等。 妄语戒云两舌恶口绮语等。 云云)于四支处即具余三故。 皆是顿得也。 上分渐受顿科。 既明渐受不重发。 由增义但立次第。 已约竖结也。 次为明顿受不离渐立横义结也。 此即上结顿受科也。 以白衣受具云顿得之释。 大妄论也。 白衣何有受具。 若设有。 何此论受得耶。 【章】又尼五百戒(云云)钞曰。 智度及药师经。 尼云五百戒。 决择抄云。 章又尼五戒等者。 五字错合是其字(云云)文集云。 私云。 现流布文作五百戒。 后人加百字欤(云云)栖玩记曰。 章又尼五百戒等者。 此问尼转为正学者。 虽总言七。 意在四支。 为舍不舍(云云)栖玩所览本。 与现流布本同。 今云。 现流本恐可乎。 苾刍尼说三百四十八戒。 然今说五百。 合威仪说故。 今补篇义第三云。 尼五百戒者。 实但三百四十八戒也经论云五百。 应是僧尼相望僧论之言有五百。 实三百四十八也(云云)此说为正。 【章】离说及不捉(云云)钞曰。 古来释此离说二字有多义。 一云。 离说者。 写误。 当作杂说。 (离合问答次问答是。 今杂说)续后抄(第一义)是也。 钞云。 沙弥戒经中。 其一一戒上。 杂说诸事。 所谓淫戒云莫观美色。 目不赡躬等。 妄语戒云两舌恶口绮语等。 如此一一戒。 杂说多事而制之。 及又制捉宝戒。 近住戒中何不尔哉问意也。 又(有说如诠要)二云。 集解意。 说字训悦谓。 离喜悦也。 着香花鬘歌舞观听等。 皆人所好悦作也。 离喜悦放逸云离悦也。 三云。 栖玩记及唐本章作离俴。 四可云。 显业抄云第四门中离说者。 香油涂身作倡伎乐离说及禁不捉金银。 为言。 五云。 恩吼云。 古说皆不允。 此问答据伽五十三卷。 文有稍异。 大致不别。 顺伽文须解。 五十三云。 问。 何故于勤策律仪中增离金钱。 非于近住律仪耶(云云)基辨评云。 诸义皆不允。 于中显业稍为正。 问。 由显业。 离说为正。 则次问答明离合。 云何此问答中云离说耶。 似重烦。 如何答。 此问中云及不捉金银等。 及言集合余事故。 问意。 勤策戒中。 如次问。 以歌舞作倡与香油涂身开为二。 及不捉金等为制戒。 丁宁也。 何故近住等戒。 不为丁宁制耶。 问意也。 恩吼中出伽本据。 甚可玩。 然伽但云不捉金等。 今此章举离说举不捉金宝。 问近住戒不丁宁耶。 故置及言。 次问答正问答开合。 此处问答不丁宁。 此为异也。 此答中如是意故。 【章】如何得名随心转(云云)钞曰。 含二义。 离一随现思转。 定道戒是也。 二随期心转。 至未来际。 菩萨戒是也。 二义中。 第二义为本。 摄定道戒而难。 问中云亦在其中故。 答中亦云通受名随心转戒故。 又或云。 但指定共戒。 谓。 菩萨固修诸行。 暂不可发定共戒。 若起贪心如何名持随心转定共戒等耶(云云)今云。 此或义不是也。 非问答意故。 【章】能感异熟也钞曰。 显业抄云。 问。 破戒人以有曾得之功能故。 能感异熟破戒之罪报。 何时受之耶。 答。 顺次生随重者受之。 性相之定。 善恶均等。 无有此义。 是故持戒之善强。 破戒之心若轻者。 顺次先受善业。 后感破戒之业。 如是准知。 智论中付定顺次之业有三义。 今生数作业先受。 今生重者。 及最后念业先受也。 性相门重者先受(云云)。 【章】极弘广故钞曰。 古来有二义。 一云。 誓心弘广。 谓。 期未来际故。 决定思可为所依也。 若此义。 则问中云意中有善恶律仪。 通十支作论也。 由此意。 答中极弘广言为誓心弘广也(已上古义)二云。 善心弘广。 谓。 善恶相对分别。 善心弘广故。 善决定思。 可为无表所依也(已上兴正)若此义。 则问中云意中有善恶律仪。 由意业三支作问也。 由此意答。 极弘广言。 但见善心弘广也。 今评云。 初义为正谓。 虽善恶戒意中并。 作恶无尽未来际誓。 况菩萨心何有之耶(作已必生惭愧。 故恶业种子心亡)作善期未来际故弘广。 种子势用无断。 永为无表所依相续也。 故以初义为正。 【章】于理何妨钞曰。 续后钞云。 化人者非无色界定果变化。 彼定不成戒故。 然除无色无种大故。 假令虽反身作动身语。 无记故又不作受戒表也。 今所言化人者。 龙畜等也许受五八戒故。 非出家戒也。 【章】七众所受为菩萨(云云)钞曰。 显业抄云。 七众所受等者。 章主意。 摄律仪体。 声闻菩萨全分同体也。 本论摄律仪戒七众戒故者。 即此意也(乃至)至义寂最行等释。 菩萨地摄律仪戒。 七众戒故者。 先小后大者也。 背本论始终之上。 尤难依用者也(云云)基辨评云。 显业抄说。 大妄说也。 如上既辨菩萨戒中除不共者。 余取为律仪。 如何应云声闻菩萨全分同体耶。 菩萨地说即七众别解脱律仪者。 取声闻别解脱共菩萨心者。 为形居律仪也。 非同戒体。 今此所言亦取为形居律仪共者。 非取全分。 故显业抄误也。 【章】问然十业道(云云)钞曰。 周记云。 章然十业道体是思者。 问。 业道无表有何别耶。 答。 业体实思。 无表色者是唯是假立。 防恶色故。 假名无表色也。 又无表者种上功能。 业思实体。 又未受戒但不杀生。 唯得一种自性业道。 若受戒已。 更别得彼无表之戒。 又处中善。 虽不由受亦有无表。 据其体用。 亦与业道而不即一。 问。 戒体但是种上功能。 为假为实耶。 答。 是假。 若尔假法如无。 如何经言戒能感果。 而后言持名非色心耶。 答。 实种能感。 种体从用名戒感也。 而言持名者。 亦据体说。 言非色心者。 说彼功能。 问。 戒既种上差别功能。 第八缘不。 答。 不缘。 若尔种上广大功能。 如何即缘。 答。 广大是实戒是假故。 故缘其实不缘其假也。 问。 一种功能假实何别。 答。 广大依种亲起不约防外名实戒体其色防身语。 (云云)【章】广惠声闻钞曰。 瑜伽四十三(十六纸)明三类惠。 其中随一云广惠也。 三类者。 一劣惠。 二中惠。 三广惠。 善珠云。 从惠为名。 佛地论云。 深广圆满。 善通达故。 名为广惠。 即是波罗蜜多声闻等(已上珠释)又婆沙百四十三云。 舍利弗名波罗蜜多闻声。 此其证也。 恩吼中云。 广惠声闻者。 取定姓不愚法声闻。 生无色界。 声闻简菩萨。 菩萨不生无色故。 广惠简愚法。 彼亦不生故(云云)(今云是也)三十疏七本(二十七纸)曰。 即定姓中有愚法者。 不信大乘故。 彼定不起。 若不愚法声闻。 虽信大乘不将为究竟。 由信有故。 彼起此定不为究竟故。 圣人生彼。 如今大乘信小乘教(云云)今谓何故信大乘者生无表。 起无色定耶。 答。 得无声定必入灭定。 其时若不信大乘第八识。 则恐心断绝成皆无。 故不能入灭定。 故但信大乘第八识者。 生彼入灭定。 若尔。 何故已得自在菩萨。 不生无色界耶。 答。 无所化有情故不生也。 伽六十六云。 若毗钵舍那行菩萨。 未得自在。 及有广惠声闻乘等。 若诸有学。 若阿罗汉。 彼无色界系善作意。 亦缘下地一切法。 若诸菩萨已得自在。 决定不于无色界生。 由观于彼不能观起众生事等。 【章】语表唯初禅(云云)钞曰。 续后抄云。 九地分别中。 语表唯初禅(云云)古料简中。 上依地有无初云业通四禅文料简云。 身语二业通四禅也(云云)以今文校之。 古料简殊误也彼依地有无文释身业也。 故云业通四禅也。 古料简有无文。 配三师义料简故。 致如是误也。 故知只二师义也。 如前料简也(云云)身表通五地者。 欲四禅也。 语表欲初禅也(云云)。 【章】四洲别脱(云云)钞曰。 显业抄云。 菩萨通四洲者。 古料简云梵网所说十重八六之戒。 应通北洲许之。 今谓不尔。 是瑜伽所说菩萨也。 上来标菩萨者。 皆是瑜伽论所说故也。 古义云。 云梵网所说戒。 不简别道俗故通许之。 瑜伽所说七众差别显了也。 其中出家戒者。 云何通北洲。 故知梵网所说菩萨戒也(为言)基辨云。 古料简等不是也。 瑜伽菩萨戒。 与梵网戒。 戒相虽别戒体无有别。 云何为差别耶。 瑜伽所说七众差别显了者难了。 梵网亦七众显了说比丘比丘尼等。 故瑜伽说菩萨律仪戒七众戒。 是形居相故非戒体。 七众虽形居别。 于戒体等同。 故梵网戒通四洲。 瑜伽戒亦通显然也。 大乘法苑义林章师子吼钞第二十二卷(尾) 发布时间:2024-06-19 08:06:13 来源:藏经阁 链接:https://www.vipfo.com/book/33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