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有宗七十五法记 内容: 有宗七十五法记《大正藏》第71卷No. 2325No. 2325七十五法记序得兔忘蹄者。 本因蹄得兔也。 初忘其蹄。 而得夫兔者。 未有之闻矣。 毗昙有门者佛法起本也。 凡学法者当谙熟彼法门。 而后游广乘之中。 设不然则夫犹彼欲兔者初忘蹄也。 前则身论六足后则广说聪明。 疏记章藻次起者殆乎碎轴习学人卒得其奥也说难。 粗知所立法数。 为之阶梯则可也乎。 向有七十五法名目行于世。 虽便初习。 而恨不善详略。 亦见为之作钞者。 未读论疏本文故。 义或不免粗矣。 动也纷杂易惑。 今岁余讲俱舍论。 时时钞出。 编次遂成一册。 付与小子等。 非敢告诸大方也。 享保戊申八月十七日尾野山僧宗祯祯山书。 有宗七十五法记卷上将释有宗七十五法。 初列。 次释。 后便明贤圣。 且初列者。 一切有部所立法。 有七十五。 略为五位。 五位者。 一色法。 二心法。 三心所有法。 四心不相应行法。 五无为法。 此中初色有十一。 五根。 五境。 及无表色也。 五根者。 一眼根。 二耳根。 三鼻根。 四舌根。 五身根也。 五境者。 一色境。 二声境。 三香境。 四味境。 五触境也。 第二心法但一。 谓心王。 第三心所有法。 束为五地。 一大地法。 二大善地法。 三大烦恼地法。 四大不善地法。 五小烦恼地法。 更有不定地法。 总为四十六。 大地法有十。 一受。 二想。 三思。 四触。 五欲。 六慧。 七念。 八作意。 九胜解。 十三摩地。 大善地法亦十。 一信。 二不放逸。 三轻安。 四舍。 五惭。 六愧。 七无贪。 八无瞋。 九不害。 十勤。 大烦恼地法为六。 一痴二放逸。 三懈怠。 四不信。 五惛沈。 六掉举。 大不善地法有二。 一无渐。 二无愧。 小烦恼地法十种。 一忿。 二覆。 三悭四嫉。 五恼。 六害。 七恨·八谄。 九诳。 十憍。 不定地法八数。 一寻。 二伺。 三睡眠。 四恶作。 五贪。 六瞋。 七慢。 八疑。 第四心不相应行法。 有十四种。 一得。 二非得。 三同分。 四无想果。 五无想定。 六灭尽定。 七命根。 八生。 九住。 十异。 十一灭。 十二名身。 十三句身。 十四文身。 第五无为法三种。 一虚空无为。 二择灭无为。 三非择灭无为。 已上总有七十五法。 次释中三初正释。 次立蕴处界。 后义门分别。 今初正释。 第一色法中五根者。 眼识所依名为眼根。 乃至身识所依名为身根。 此五各对自境有取功能。 眼能见色耳能闻声。 鼻能嗅香。 舌能尝味。 身能觉触。 论其根体。 四大种所造净色为体。 如珠宝光有色无见有对。 有色者有变碍义故。 故名有色无见者非有眼见故。 有对者障碍有对义。 是极微所成故。 如手碍手。 或石碍石。 或手石相碍。 其眼根极微在眼星上。 傍布而住如香菱花。 或曰重累如丸。 其体清彻如颇胝迦。 光明无隔。 耳根极微旋环耳穴内如卷桦皮鼻根极微居鼻梁内。 面下而住如双爪甲。 已上三根横作行度无有高下。 若其依处即有高下。 舌根极微布在舌上形如半月。 西方古德相传云。 医方家说于舌根中如毛端量无舌根处是末摩死节(末摩梵语此言死节)若针刺着其人即死。 舌中法尔有斯空处。 身根极微遍住身份如身形量。 眼耳鼻三。 依处虽有二。 其体是一。 由三义故。 一者类同。 谓同是眼等自性故。 二者境同谓同以色等为境故。 三者识同。 谓同为眼识等所依故。 此三根所以依处生二者有二解。 一谓为所发识明了端严。 现见世间闭一目等。 了别色等便不分明故。 二谓因缘法尔如此。 若因缘有障不生二犹如身根今详若为发识明了。 但大安一眼等即得。 何须二眼等。 故知后解为胜。 此五根中眼耳二根取不至境。 谓离中知。 鼻舌身三同取至境谓合中知。 不至者眼能见远处诸色。 眼中药等则不能观。 耳能闻远处声逼耳根者则不能闻。 由语逼耳字句难知欲审听者遮其苦逼故。 鼻舌身三但取至境。 是根境无间生时能取非离中故。 第六意根亦同眼耳取不至境意无色故无有方所。 又彼不能取俱有相应法故。 且义便明第六。 又此五根鼻舌身三唯能取等量境。 如根微量境微亦然。 此谓取少分境用少分根取等分境全根起用。 若境大根前念取半后念取半。 由根速疾发识谓言同时。 眼耳二根不定。 谓眼于色有时取小如见毛端。 有时取大如暂开目见大山等有时取等如见蒲萄。 耳根有时取小如听蚊子声。 有时取大如听云声。 有时取等如听琴声。 第六意根无质碍。 不可辨其形量差别。 谓所取之境虽有大小。 能取之意无大小也。 且义便明第六。 次释五境者。 眼根所见名色耳根所闻名声。 鼻根所嗅名香。 舌根所尝名味。 身根所觉名触。 初色有二种。 一显色。 二形色。 显色十二。 青黄赤白云烟尘雾影光明暗。 形色有八。 长短方圆高下正不正。 显色中青黄赤白四种为本余八种显。 是此四色差别建立龙气名云。 火气名烟。 风吹细土名尘。 地水气腾说之为雾。 日焰名光。 月星火药宝珠电等诸焰名明障光明生于中余色可见名影。 此谓于障光之影中。 犹可见余物名余色。 非谓言影为余色也。 翻影名闇。 此即轻者名影重者名闇。 余碧红紫绿等。 此是浅深不同。 离合有异故不别立也。 浅青名碧。 薄赤名红。 青黄合绿。 赤黑合紫。 形色中一面多生名长。 理实六面中两面多生。 恐难解故故言一面。 如竹笋越瓜等。 名为长色。 一面少生名为短色。 四面齐等名为方色。 于一切处周遍而生名为圆色。 中凸名高拗凹名下。 正者谓形平等。 形不平等名为不正。 此长等色复有二类。 一外缘成如金石等。 待匠等成长短故。 二种性异。 如盐性方纵散成水煎后还方故。 解云已此有颗盐方而有角。 越瓜自长菰蒌性短。 胡桃高下樱桃自圆。 豆角性邪。 如是等物类差别。 问何故十一种皆色唯此一种名色。 答余各有别名。 唯此色境无别名。 为余所简别。 虽标总称即受别名。 如多主以同群各有别印。 一主无印即以无印别有印者。 声有八种。 一有执受大种为因有情名可意声。 二有执受大种为因有情名不可意声。 三有执受大种为因非有情名可意声。 四有执受大种为因非有情名不可意声。 五无执受大种为因有情名可意声。 六无执受大种为因有情名不可意声。 七无执受大种为因非有情名可意声。 八无执受大种为因非有情名不可意声。 有情身中所发音声名有执受。 谓言手等也。 心心所法共所执持。 摄为依处名有执受。 翻此名无执受。 此有执事业名有情名。 能诠表故。 拍手等声名非有情名。 不能诠表故。 风林河等所发音声名无执受大种为因。 无执受中有情名者。 谓化人语声。 此化人身虽无执受能诠表故称有情名。 此八种中第一者语出好声如歌赞等。 第二者语出恶声如骂詈等。 第三者谓手等出好声。 第四。 谓手等出恶声。 第五者化人出善声。 第六者化人出恶声。 第七者风笋等出好声。 第八者风林等出恶声。 此中可意不可意望情欲说。 若处中声即不可意收以违意等故。 香有四种。 一好香。 二恶香。 三等香。 四不等香。 沉檀等名好香。 葱薤等名恶香。 好恶香中增益依身名为等香。 损减依身名不等香。 无增损者名好恶香。 故好恶香中。 各分出等不等香故成四香。 本论中说香有三种。 一好香。 二恶香。 三平等香。 此增益依身名为好香。 损减依身名为恶香。 无前二用名平等香。 如上所说。 四三不同摄香皆尽。 味有六种。 一苦。 二酢。 三咸。 四辛。 五甘。 六淡也。 余味皆是此六差别。 触谓所触。 有十一种。 谓四大种滑性涩性重性轻性及冷饥渴。 四大种者。 即是地水火风。 用坚湿暖动为性。 地界是坚性水界是湿性火界是暖性。 风界是动性。 言大种者。 大有三义。 一体宽广故。 谓四大种遍所造色。 其体宽广。 二增盛聚中形相大故。 谓大地大山地增盛。 大江大海水增盛。 炎炉猛焰火增盛。 黑风团风风增盛。 三能起种种大事用故。 如地能持世界。 火能坏初禅。 水能坏二禅风能坏三禅。 种者与一切所造色为所依故。 故名为种。 大即是种故名大种持业释也四中地界能持用。 水界能摄用。 火界能熟用。 风界能长用。 长谓增盛如种生芽。 此据上下。 或长者流引如油渧水。 此即据傍。 此四名界者。 界有二义。 一能持自相。 二能持所造。 柔软名滑。 粗强为涩。 牵秤向下名重。 不能牵秤向下。 及有力上升如烟炎等。 皆名为轻。 暖欲名冷。 食欲名饥。 饮欲名渴。 此三于因立果名故。 解云(烟-土+大)欲食饮欲是心所欲。 数由内身中有触力令欲暖。 有触力令欲食。 有触力令欲饮。 所令之欲名冷饥渴。 即是由其能令之触。 即能令触从果立名名冷饥渴。 然诸法差别种种不同不可一例。 由引五境差别不等。 色有二十。 声八。 香四。 味六。 触十一等。 释无表色者。 虽以色业为性同有表业。 然非表示令他了知故名无表。 表业者表示于他令知内心是善是恶。 其犹合掌杀缚等形。 此无表四大造故名色。 非极微成故无见无对。 此有三种。 一律仪。 二不律仪。 三非律仪非不律仪。 第一是善。 第二是恶。 第三即处中。 是善非律仪。 恶非不律仪。 无有无记无表。 以无记心势力微劣。 不能引发强无表业。 可因灭时果仍续起故。 无表业非无记也。 初律仪有三。 一别解脱律仪。 二静虑律仪。 三无漏律仪。 别解脱律仪唯在欲界。 谓别别弃舍种种恶故名别解脱。 能防身三语四七支非故名为律仪。 身律仪三。 谓杀盗淫。 命根名生。 断命令不续名杀。 谓隔断他命。 乃至一念应生不一。 不与取他物名为盗。 淫谓欲邪行。 总有四种不应行。 皆得名为欲邪行罪。 一于非境行不应行。 谓行于他所摄妻妾。 或父或母或父母亲乃至。 或王所守护境。 二于非道行不应行。 谓于自妻口及余道。 三于非处行不应行。 谓于寺中制多迥处。 四于非时行不应行。 谓怀胎时。 饮儿乳时。 受斋戒时。 设自妻妾。 亦犯邪行。 语律仪四者。 一虚诳语即妄语也。 谓见言不见等。 二离间语即两舌也。 欲令他朋友离间故。 三粗恶语即恶口也。 如非教诫师呵责弟子等。 四杂秽语即绮语也。 一切染心所发诸语名杂秽语。 此别解脱律仪有八种。 一苾刍律仪。 二苾刍尼律仪。 三正学律仪。 四勤策律仪。 五勤策女律仪。 六近事律仪。 七近事女律仪。 八近住律仪。 受离五所应远离。 安立近事律仪。 五所应离者。 一杀生。 二不与取。 三欲邪行。 四虚诳语。 五饮诸酒。 梵云邬婆索迦此云近事。 索是男声。 旧云优婆塞。 梵云邬婆斯迦此云近事女斯是女声。 旧云优婆夷言近事者。 亲近承事诸佛法故。 受杂八所应远离。 安立近住律仪。 八所应离者。 一杀生。 二不与取。 三非梵行。 四虚诳语。 五饮诸酒。 六涂饰香鬘歌舞观听。 七眠坐高广严丽床座。 八食非食时梵云邬婆婆沙。 此言近住。 近住者此戒近时而住故名近住戒。 八中此三在家戒。 余五出家戒。 又余七尽寿。 但近住一一昼夜受。 受离十所应远离。 安立勤策律仪。 十所应离者。 谓于前八涂饰香鬘歌舞观听开为二种。 讥嫌重故。 更如受畜金银等宝。 梵云室罗摩拏洛迦。 旧云沙弥。 此言勤策。 梵云室罗摩拏理迦。 旧云沙弥尼。 此云勤策女。 勤策者。 谓为苾刍勤加策励。 正学律仪者。 此勤策女正学六法故。 六法者。 一不摩触。 二不盗四钱已下。 三不杀畜生。 四不小妄语。 五不饮酒。 六不非时食。 梵云式叉摩那。 此言正学。 受离一切所应远离身语业。 安立苾刍律仪。 梵云苾刍。 旧云比丘。 此云乞士。 尼是女声。 此八种律仪。 依男女别立名虽八。 实体唯四。 谓离苾刍戒无别苾刍尼戒。 离勤策戒无别勤策女及正学。 离近事戒无别近事女戒。 近住时促初不分二。 次明静虑律仪者。 此即定共戒也。 静虑者谓色定有漏未至中间。 四根本上三近分得此定者得此律仪。 定中自防身语非故。 入定则有出定则无。 此定心俱故名随心转。 后无漏亦尔俱别解脱戒不随心转。 恶无记心时亦恒转故。 第三无漏律仪者。 未至中间四根本。 此六地圣得道共戒。 此戒与无漏道。 同时名道共戒。 第二不律仪者。 谓恶戒也。 此要期尽寿。 造诸恶业得不律仪。 谓生在不律仪家。 续业屠杀。 或生余家为活命行杀害等。 即屠羊屠鸡。 屠猪捕鸟。 捕鱼等第三非律仪非不律仪者。 此即俗人作善或恶。 不遍有情等。 不是律仪及不律仪摄。 上来所明。 五根五境。 及无表色。 并名色者此变碍故名色。 若无表色此变碍生故亦名为色。 此十一种五蕴中色蕴摄。 第二心法者。 或名为心。 或名为意。 或名为识。 梵云质多。 此言心是集起义。 谓由心力引诸心所及诸一切所作事业。 如树之心集起皮肤及枝叶等。 梵言末那此言意。 是思量义。 以心能思量故。 名为意也。 梵云毗若南此言识是了别义。 谓心于境能了别故。 谓之为识。 第三心所有法者。 是心之所有故名心所有。 或略但言心所。 言大地法者受想等十心所名大。 通三性等一切心品故。 地是心王是心所所行处故。 大之地故名大地依主释也。 此受想等是大地家所有名大地法。 大地之法名大地法依主释也。 故知唯言大者但目受等十法。 若言大地即目心王。 若言大地法还目受等。 此即两重依主也。 余大善地法等。 皆有两重依主释准此应知。 受者谓领纳。 此有三种苦乐俱非有差别故。 俱非是舍受也。 想者取像。 谓于前境取差别相。 男女怨亲等。 思者造作。 谓令心造作善不善无记。 成妙劣中性。 触者谓触对。 根境识三和合而生能有触对。 欲者谓希求所作事业。 谓我当作如是事业故。 慧者谓简别所缘邪正等相。 念者谓于缘明记不忘。 能为后时不忘失因。 非谓但念过去境也。 作意者令心警觉为性心。 如睡眠沉没不行。 由作意力警觉取境。 理实亦能警觉心所。 从强说心。 胜解者谓能于境印可此事如此非不如此起殊胜解。 三摩地者。 谓心一境性。 此令心于所缘境不流散因。 此翻云等持即定也。 但此十种遍一切心品。 诸余心所即不能遍故于此独名大地法。 论云诸心心所异相微细。 一一相续分别尚难。 况一刹那俱时而有。 有色诸药色根所取。 其味差别尚难了知。 况无色法唯觉慧取次释大善地法者。 信者令心澄净。 如水精珠令浊水澄。 信珠令心浊秽皆净。 有说此信于四谛三宝善恶业异熟果中。 现前忍许故名为信。 不放逸者修诸善法。 谓此于善专注为性。 轻安者身心轻利安适之因。 若五识相应名身轻安。 若意识相应名心轻安。 舍者心平等性。 如持秤缕掉举相违。 惭愧二者于所造罪。 自观有耻名惭。 观他有耻名愧。 无贪者谓于已得未得境界。 耽着希求相违。 无爱染心名为无贪。 无瞋者谓于情非情无损害意哀愍种子说名无瞋。 无痴善根大地法中慧为性故。 前已摄了。 不害者与乐损恼有情相违。 心贤善性说名不害。 勤者令心勇悍即精进也。 于诸已生功德过失守护弃舍。 于诸未生功德过失令生不生。 心无堕性说名为勤。 或更立欣厌二种。 在善法中。 欣谓欣功德。 厌谓厌过失。 今不说者以非恒起。 或非并生故。 不说为大善地法。 信等十法。 一唯善性。 二偏一切善心故得大善地法名。 四句分别者。 第一句。 有唯善不是遍善。 即欣厌二。 第二句。 有遍善不是唯善。 即大地十。 第三句。 有通二。 即大善十。 第四句。 有非唯善及非遍善。 即寻伺睡眠恶作通三性不是唯善不遍诸地不是遍善也。 大烦恼六大不善二。 小惑不定余四。 善言已简不入此四句也。 次释大烦恼地法痴者愚痴亦名无明。 迷境起故。 亦名无智无决断故。 亦名无显无彰了故。 放逸者是不修诸善。 是修诸善所对治法。 懈怠者心不勇悍。 是前所说勤所对治。 不信者心不澄净。 是前所说信所对治。 昏沉者身心重性。 于善法中无所堪任。 亦名身心之无堪任性。 释此身心如前轻安中。 掉举者令心不静舍所对治。 此上六种一则唯染二则遍染。 故得大烦恼地法名。 言染者通有覆及不善。 四句分别者。 有遍染非唯染即大地十。 有唯染非遍染即小惑十大不善二。 不定中贪瞋慢疑。 有通二即大烦恼六。 有非遍染非唯染。 寻伺睡眠恶作。 大善十及欣厌不入此四句。 染言已简也。 次释大不善地法。 自观无耻说名无惭。 观他无耻说名无愧。 此二种一则唯不善性二则遍一切不善心。 独得大不善名。 四句分别者有唯不善性不是遍不善。 即忿等七及瞋有遍不善不是唯不善。 即受等十及痴等六寻伺二。 有通二即大不善二。 有俱非小惑余三不定余五是。 不善言简善故大善十不入此句数。 次释小烦恼地法忿者于情非情令心忿发。 覆者隐藏自罪。 悭谓财法巧施相违令心吝惜。 嫉谓于他诸兴盛事。 令心不喜。 恼谓坚执诸有罪事。 由此不取如理谏诲。 害者于他为逼迫事。 由此能行打骂等。 恨谓于忿所缘事中。 数数寻思结怨不舍。 此中限忿相差别者。 忿如桦皮火猛利而余势弱。 恨如冬室热其相虽微余势强。 谄谓心曲。 由此不能如实自显。 或矫非拨。 或设方便令解不明。 诳谓惑他。 先筹度设方便。 令人后时生颠倒解故。 憍染着自法为先。 令心傲逸无所顾性。 谓于自勇健财位施戒慧族等法中。 先起染着心生傲逸。 于诸善本无所顾盻。 此十种名小惑者。 以四义故。 一唯修所断。 二唯意识地起。 三唯无明相应。 四各别现行。 大善地法不与一切染心相应。 烦恼之名以简此法。 寻伺虽通染心。 阙四义故不名为小烦恼地法。 大烦恼地。 大不善地。 虽复唯与无明相应。 阙三义故不得名小。 慢疑二种虽唯意地起。 唯无明相应。 各别头起。 非唯修断。 阙一义故。 不得名小。 恶作一种虽唯修断唯意地起。 以非唯与无明相应。 虽别头起不名为小。 睡眠一种。 虽唯意地。 阙三义故。 不名为小。 贪瞋二种。 复唯与无明相应。 各别头起。 阙二义故。 不名为小。 前之四地皆名为大。 此之一地不得大名者。 通大地法以遍一切心故名大。 大善地法以遍一切善心名大。 大烦恼地法以遍一切染心名大。 大不善地法以遍一切不善心故名为大。 又上四地法皆并头起故名为大。 次释不定地法不定入余五地名为不定。 不定所依名不定地。 不定地家法名不定地法寻谓寻求心之粗性。 伺谓伺察心之细性。 睡眠令心昧略为性。 昧即简定定中取境分明。 略即简散散取境多故。 恶作者谓缘恶作心追悔性。 恶者若善若恶不称情边名为恶。 能追悔心缘其恶作从境为名。 即是有恶作故名为恶作。 多财释也。 若缘不作事亦名恶作。 如追悔言我先不作如是事业是我恶作。 由此有四句。 一有恶作是善于不善处起。 谓悔先作恶事。 二有恶作是不善于善处起。 谓悔先作善。 三有恶作是善于善处起。 谓悔先不作善。 四有恶作是不善于不善处起。 谓悔先不作恶。 贪谓贪爱。 瞋谓瞋恚。 称量自他德类差别。 心自举恃。 凌蔑于他说名为慢。 于谛理犹豫性名为疑。 此四十六中诸识相应通局者。 准小惑中文知之。 问诸心所法相对翻名。 何故于中有翻不翻。 解云详诸经论心所多少。 难为一准多少不定。 若总搜括相对废立便成杂乱。 只依俱舍显相。 废立总有四十六种。 谓大地法十至不定有八。 于四十六中如大地法十。 寻伺睡眠恶作。 以通三性或通二性故。 此十四不别翻名。 余三十二中总有二类。 一净品有十。 谓信等。 二染品有二十二。 谓大烦恼地法六。 大不善地法二。 小烦恼地法十。 及贪瞋慢疑。 若于染中通五断。 遍六识者。 即正翻入净中。 若不通五断不遍六识者。 但可傍翻非正翻也言通五断遍六识正翻者。 总有十法。 谓大烦恼地法六。 大不善地法二。 及与贪瞋。 大烦恼地法六中翻痴为无痴。 无痴即是大地法慧故。 于善地中不立无痴。 翻放逸为不放逸。 翻懈怠为精进。 翻不信为信。 翻惛沈为轻安。 翻掉举为舍。 不善地法二中翻无惭为惭。 翻无愧为愧。 翻贪为无贪。 翻瞋为无瞋。 于小惑中害虽不通五断非遍六识。 而别翻者以过重故。 恼乱菩萨障趣菩提。 菩萨将证无上菩提。 仍起欲恚害觉。 由斯过重所以别翻。 余小惑九。 及与慢疑。 二义不具但可傍翻也。 谓余小惑九及疑。 非通五断非遍六识。 慢虽通五断而不遍六识故不翻也此十一种但可傍翻者就中有二。 一约等流门翻。 二约行相相似门翻言约等流翻者。 谓是本惑等流果故忿恨嫉是瞋等流翻入无瞋。 恼是见取等流翻见取为正见正见即是大地法中慧数。 所以善中不别立也。 覆或是贪等流翻入无贪。 或是痴等流翻入无痴。 无痴是慧故善中不别立也。 悭诳憍是贪等流翻入无贪。 谄是诸见等流翻五见为正见。 正见还是慧数故善中不立。 约等流门但翻得九。 慢疑本惑非是等流。 故此二种不别翻也。 害虽是瞋等流过重虽翻也。 已如前释。 言约行相相似翻者。 如忿恨嫉恼。 总与瞋行相相似翻入无瞋。 覆若贪等流与贪行相相似翻入无贪。 若是痴等流与痴行相相似翻入无痴。 即慧摄也。 悭诳二种与贪行相相似翻入无贪。 谄谓谄曲。 翻曲即为正直。 正直是舍故。 品类足第三云身正身正直心正直。 憍之与慢憍自傲逸。 慢凌蔑他不敬师长。 若不憍慢心便恭敬。 敬即是惭翻入惭中。 疑谓犹豫不决行相。 若能正决即是智慧翻入慧中。 害虽似瞋过重别翻也。 已如前释第四不相应行者。 广应言非色非心不相应行。 但言不相应行。 亦得简诸法尽。 言不相应简一切心心所。 言行行是行蕴简色无为。 言得非得者。 此得名有总有别总者获及成就皆名为得。 非得亦尔。 舍及不成就皆名非得。 别者未曾得。 及得已失将成就法得。 至生相初获名得。 二者已不失得。 至现在名为成就。 即是先不属已初获属已名之为得。 此谓生时决定属已故名之为得。 未在身故不名成就。 成就谓得现在于身。 舍及不成亦准于得。 若获时即名成就者。 即有一身亦凡亦圣过。 如世第一现身成就凡法。 未来苦忍上法前得在身故也。 此中得有四种。 非得三种。 得四种者。 一在彼法前此名法前得。 亦名牛王引前得。 二在彼法后此名法后得。 亦名犊子随后得。 三与彼法俱此名法俱得。 亦名如影随形得。 四非彼法前后俱谓无为法上得也。 非得三者。 一在彼法前此名法前非得。 二在彼法后此名法后非得。 三非彼前后谓无为上非得也。 必无非得可与法俱。 以法现前是所得者必有得故。 然此得非得。 若法堕在自相续身有得非得。 非他相续身。 无有成就他身法故。 非属我故所以不成。 若成者便五趣杂乱过。 谓或人成鬼畜等法应名鬼畜故。 又此无有成就非情法故。 以非属我故不成。 若成者即坏法性为是有情。 言同分者。 谓诸有情展转类等。 此有二种。 一无差别谓诸有情上有情同分。 一切有情各等有故。 二有差别谓诸有情界地趣生种姓男女近事苾刍学无学等各别同分。 一类有情各等有故。 又有法同分。 谓五蕴十二处十八界自类相似。 分者因义。 谓由此分能令有情身形等同。 同之分故名为同分依主释也。 或名众同分者众多同分也。 言无想果者。 若生无想天有法能令心心所灭名为无想。 是实有物能遮未来心心所法。 令暂不起如堰江河。 第四静虑广果天中。 有高胜处名无想天。 寿定五百大劫。 言无想定者。 谓诸外道计无想异熟为真解脱。 为求证彼故修无想定。 此亦有法能令心心所灭名为无想。 无想者定名无想定依主释也。 或定无想名无想定持业释也。 灭尽定者。 亦如无想定。 能令心心所灭。 此灭尽定最为寂静。 极似涅槃。 圣者为静住故修。 诸异生怖断灭故不修此定。 谓此定依有顶。 彼已无色若更灭心。 便成断灭故怖畏也。 已上二定灭心心所。 但言无想灭受想者。 谓加行中偏厌此故故别标也。 言命者体即寿也。 此能持暖与识。 次四有为相者。 能起名生。 此未来起用。 能安名住。 能衰名异。 能坏名灭。 此三于现在世同时起用。 此四名为本相。 更有随相四。 一生生谓从小生生大生故。 二住住三异异。 四灭灭后三亦准生生释。 是诸行成有为者由四本相。 本相成有为由四随相。 诸行者即是一切有为。 行者造作迁流二义名行。 有为者有因缘为作故。 且法生时拜其自体九法俱起。 自体为一本相随相合八。 此中生不能自生。 除自体能生余八法。 住不能自住能住余八。 异不能自异能异余八。 灭不能自灭能灭余八。 故此四本相各于八法中有功能也。 相本法故名为本相。 相八法故亦名大相。 又九法俱起中。 生不自生是生生生。 住不自住住住来住。 异不自异由异异异。 灭不自灭自灭灭灭。 此名随相者随本相故。 亦名小相相一法故。 释名句文身者。 名谓作想。 想者取像。 或契约义。 若取像名想想是心所。 如说色名能生色想。 因名生想名为作想。 若契经义义想即是名。 谓诸贤圣共为契约立色等名。 名即是想由此名想能有诠表故。 句者谓章诠义究竟。 如说诸行无常等章。 但言行是名非句义未究竟。 更云无常方成究竟。 外典中章句义别。 句少章多。 印度国法章句二种俱是诠义究竟。 故得以章释句。 文者谓字。 如说恶阿壹伊等字。 是不相应行中字。 不同书分黑书之字是色法。 谓声上屈曲差别诠表之字。 是不相应行蕴摄。 此三各言身者。 身者。 聚集义以总说释身。 总说者合集义。 谓合集总说二三等名为聚集故。 然一名是名非名身。 二名名身如说色声。 三名已去名多名身。 如说色声香等。 一句是句非句身。 两句名句身。 三句已去名多句身。 如说诸行无常。 一切法无我。 涅槃寂灭。 一字是文非文身。 二字亦文亦文身。 三字已去名多文身。 如迦佉伽等第五无为法者。 无因缘为作故名无为。 此中虚空但以无碍为性。 由无障故色于中行。 心心所不相应及二种无为。 此等亦虽无碍然有别体。 非但以无碍为性也。 择灭者择谓简拣。 即慧差别。 各别拣择四圣谛故。 灭者涅槃不生名灭。 是择力所得灭名为择灭。 如牛所驾车名曰牛车。 略去中言故作是说。 非择灭者。 谓当来生法缘阙则不生。 于此不生时得非择灭。 得不因择。 但由阙缘故。 名非择灭。 如眼与意专一色时。 余色声香味触等。 谢缘缘彼境界五识身等。 住未来世毕竟不生。 由彼不能缘过去境。 缘不具故得非择灭。 于法得灭应作四句。 或于诸法唯得择灭。 谓诸有漏过现生法。 以有漏故唯得择灭。 以过现生法故不得非择灭。 或于诸法唯非择灭。 谓不生法无漏有为。 以不生故得非择灭。 以无漏故不得择灭。 或于诸法俱得二灭。 谓彼不生诸有漏法。 以不生故得非择灭。 以有漏故亦得择灭。 或于诸法不得二灭。 谓诸无漏过现生法。 以无漏故不得择灭。 以过现生故亦不得非择灭。 有宗七十五法记卷上有宗七十五法记卷中次立蕴处界以摄七十五法者。 且五蕴者。 一色蕴。 二受蕴。 三想蕴。 四行蕴。 五识蕴。 梵云塞建陀罗。 此译为蕴。 旧译为阴。 或译为众。 如法华云五众之生灭。 此中色蕴摄色十一。 受想二蕴摄心所大地法中受想二。 行蕴摄五十八法。 谓心所中除受想二余四十四心所。 及十四不相应。 识蕴是心王。 蕴中不摄三无为。 彼与蕴义不相应故。 谓聚义是蕴义。 诸有为法可聚集故。 假令如色。 若过未现在。 若内外若粗细。 若劣胜若远近。 如是一切略为一聚说名色蕴。 无为不然非如色有过去等品类差别。 可略一聚名无为蕴。 解云无常已灭名过去。 若未已生名未来已生未谢名现在。 自身名内所余名外。 有对名粗无对名细。 染污名劣不染名胜。 去来名远现在名近。 乃至识蕴应知亦然。 而有差别谓依五根名粗。 唯依意根名细。 问何故余心所总置行蕴中。 但受想二别立为蕴耶。 此有三因。 一诤根因。 二生死因。 三次第因。 诤根有二。 谓着诸欲及着诸见。 此二受想如其次第为最胜因。 味受力故贪诸欲。 倒想力故贪着诸见。 诸欲者五妙欲也。 诸见者五见也。 欲贪诸见体是烦恼。 烦恼名诤即诤名根。 受想二法与诤根为因。 诤根之因依主释也。 生死因者。 由耽着受起倒想故生死轮回。 故受与想为生死因。 生死之因依主释也。 其次第因如次当辨。 问五蕴名数如是次第何义。 此有四义。 一随粗次第。 谓色有对故。 诸蕴中为粗。 无色中粗是受。 如世间言我手等痛痛是苦受。 次想粗于后二。 谓男女等相易了知故。 行粗过识。 贪瞋等行易了知故。 识最是细。 总取境相难分别故。 二随染次第。 谓无始生死已去。 男女于色更相爱乐。 此显形等故初说色。 此色爱生由耽受味故次受。 耽受复因倒想生故次想。 此倒想生由烦恼故次行。 如是烦恼依识而生。 此行及前三皆能染识。 三随器等次第。 如欲迎客先求好器。 谓色如器受所依故。 故色初说。 既得器已拟有所盛。 次求饮食谓米面等。 受类饮食如食有损益。 苦乐受亦尔。 故次说受。 求得食已不可独进。 次求助味。 谓菹盐等。 想同助味由取怨亲中。 平等相助生受故。 故次说想。 虽得饮食助味。 复须人调合。 次求厨人。 行似厨人。 由贪思等业烦恼力。 爱非爱异熟生故故次说行。 既调合已进客受用名为食者。 识喻食者。 有情身中识为主胜故。 故最后说识。 四随界别次第。 谓欲界中有诸妙欲色相显了。 色界静虑有胜喜等受相显了。 三无色中取空等相想相显了。 非想中思感八万。 思最为胜行相显了。 此即。 识住其中。 诸蕴次第应知如是。 由此诸次第因离行别立受想二蕴。 余经说无漏五蕴。 谓戒定慧解脱解脱知见。 此中戒者道其无表色蕴中摄。 定慧心所法行蕴摄。 解脱以心所中胜解为体。 解脱知见是尽无生智以慧为体亦是心所行蕴摄。 次立十二处者。 六根六境为十二处。 六根者眼等五根第六意根。 六境者色等五境及与法境。 此中五根五境摄色十一中十。 意处是心。 法处中具摄六十四法。 谓四十六心所。 十四不相应。 三无为并无表。 问一切皆法何故但一名法。 一为差别故。 若总名法即无差别。 二摄多法故。 谓六十四法。 三摄增上法故所谓涅槃。 言处者梵云阿耶怛那。 唐云处旧翻入。 此十二处是心心所生长门处故名为处。 其次第者如次界门中辨。 次立十八界者。 梵云驮都唐云界。 种族义是界义。 如一山中有多铜铁金银等族说名多界。 如是一身一相续。 有十八类诸法种族名十八界。 其十八者六根六境六识。 此中意界者。 即六识身无间灭已为后识依名为意界。 意者所依义。 此即第六意识所依也。 问此立处界次第何义答今当辨六根次第。 由斯境识类知。 且前五根所取境但是现在。 第六意根通三世无为取。 是故先说五根后说意根。 又五根中前四根境唯是所造是故先说。 身境不定是故后说。 又前四中眼耳取远境是故先说。 眼耳中眼用远故说在耳先。 如远见山河不闻其声。 又眼用速胜耳。 先远见人撞击钟鼓后闻声故鼻舌二根。 用俱非远合中知故。 然先鼻者由二义故。 一速二明。 速者如对香美饮食时。 鼻先嗅香舌后尝味。 明者鼻能取味中之细香。 舌不能取香中之细味也。 又此六根随扶根依处上下故辨次第。 谓眼所依最上。 次耳鼻舌。 身多分居下。 意无方所。 有即依止诸根生者故最后说。 谓六识身总名为意。 眼等五识依五根生故。 此中六识得名随所依根。 根变识有明昧故。 及彼根不共因故。 谓眼等五根。 但与眼等识为不共因。 若色等通自他眼识等。 及自他意识等所取是共因也。 故不名色识乃至触识第六意根亦能为五识所依。 虽非不共因是意识所依性故。 故从所依名为意识。 法非五识所取。 唯意识取却是不共因。 然非所依故不名法识。 问无表如何五蕴中即色蕴摄。 处界中即法处法界摄。 解云以是以故色蕴中摄。 以唯意识缘故法处法界。 若尔五境亦意缘。 应法处法界摄。 解云五境通六识缘。 以是变碍故。 法处法界不摄无表唯意识缘所以唯法处法界。 所以说此蕴等三科者。 所化有情有三品故。 一愚有三。 或愚心所总执为我为说五蕴。 五蕴中一是色一是心。 分心所为受想等三故能破彼执。 或唯愚色总执为我为说十二处。 十二处中以十全一少分是色故能破彼执。 或愚色心总执为我为说十八界十八界中广说色心。 谓十全一少分是色。 七全是心。 一少分是心所。 故能破彼执。 二根亦有三。 谓上中下根。 上根聪利略说五蕴中根说处。 下根广说十八界。 若记持不同分根反此。 三乐亦有三乐略中广如其次第说蕴处界。 第三义门分别有九。 一三性门。 二界系门。 三有漏无漏门。 四有为无为门。 五是异熟非异熟门。 六有异熟无异熟门。 七识所识门八根非根门九三断门。 初三性分别七十五法者三性者善不善无记。 若法可赞置白品中名为善法。 若法可毁置黑品中名为不善性非可赞毁名为无记。 色十一中色声二通三性。 若善心力等起身语表摄是善。 若不善心力等起身语表摄是不善。 若无记心力等起身语表摄是无记。 及非等起色声亦是无记。 非等起色声者。 八对声中后六对声。 二十色中十二显色是也。 言等记者心心所等能引起。 由色声二非自性善恶。 约能发心判成善恶。 初定有有覆表故。 色声亦通有覆无记。 无表唯善恶不通无记如前已释。 余八种色但是无覆无记也。 心通三性。 谓七心界若与无贪等相应名善。 若贪等相应名为不善余名无记。 心所中大地十。 寻伺睡眠此十三通三性。 此中眠通三性者。 据有梦说。 若无梦时唯是无记若梦见礼佛等事即善性。 若梦见杀生等即不善性。 若梦见青黄等即无记性。 大善地十唯善大烦恼六通不善有覆。 大不善二。 及小惑中忿覆悭嫉恼害恨。 并不定中瞋此十唯不善。 谄诳憍三及贪慢疑此六。 通不善有覆。 恶作唯善不善不通无记。 有说恶作通无记。 谓我顷何为不消而食。 我顷何为不画此壁等。 然是但省察非恶作也。 不相应中得通三性。 从所得法判性故。 四相亦通三性。 遍一切有为故。 二无心定唯善。 是招无想有顶故。 是善心所等起故。 余七皆无覆无记也。 名身等唯无记者。 此依声而起非心力亲能发起故。 声是心力亲起故通三性。 三无为中择灭是胜义善。 是善是常故。 虚空非择灭是胜义无记。 上来所述三性总明。 若细分别善有七。 生得闻思修学无学修胜义也。 无记亦七。 异熟威仪工巧通果自性胜义。 此六无覆无记。 更有有覆无记为七。 不善唯一。 合有十五如余处明。 第二界系门。 三界者。 一欲界二色界。 三无色界。 此亦分为九地。 谓欲界散地色四静虑无色四定。 色十一中五根色声触通欲色界香味二境唯欲界系。 此二唯段食性故。 欲界身段食所资故。 色界不尔故不通色界。 言段食者可成段别而饮啖故。 谓以口鼻分分受之。 旧名抟食可抟握故。 今以饮等非可抟握故译名段食。 无表通欲色及不系。 若散位无表是欲界系。 若定俱无表是色界。 若道俱无表是不系。 不系者无漏也。 此十一种是色故不通无色也。 心法总言通三界及不系。 若七心界约九地分别者。 意界意识界。 通三界及不系通无漏故。 眼耳身三识。 通欲初定二地。 鼻舌二识在欲界。 色界无香味故。 故无鼻舌二识前五识不通二定已上者。 此五恒与寻伺相应故。 二定已上无寻伺故。 又此五不通不系唯有漏故。 然二定已上。 欲见闻触时。 借初禅识。 此谓泛借起。 泛尔借起也。 非生彼地无眼识等及寻伺。 但非彼系故云借也。 心所法中大地十。 大善十通三界及不系。 大烦恼六小烦恼中憍不定中贪慢疑此十通三界。 有漏故不通不系。 小惑中谄诳二不定中寻伺此四但在欲初定。 不通二禅已上。 此中寻伺亦通不系。 谄诳二种通初定者。 经说谄诳极至梵天。 众相依故上地无有。 以大梵王处自梵众。 忽被马胜苾刍问言此四大种当于何位尽灭无余。 梵王不知无余灭位。 便矫乱答我于此梵众。 是大梵自在。 作者化者。 生者养者是一切父。 作是语已引出众外。 谄言愧谢。 令还问佛。 矫乱答显彼有诳。 谄言愧谢显彼有谄。 大不善二不定中瞋小惑中除谄诳憍余七。 此十唯不善。 故但在欲界不通上二界。 彼无不善业果故。 恶作忧相应故忧唯欲界不通上界。 欲界有段食故有睡眠故睡眠不通上界。 不相应中得非得。 同分命根四相。 此等通三界。 此中得四相亦通不系。 灭尽定唯在有顶。 无想果无想定唯第四禅。 名句文若随语系唯在欲初定。 若随身系通欲四定。 随语为正。 三无为非三界系是无漏故。 第三有漏无漏门。 苦集名有漏灭道名无漏。 漏谓烦恼于六根门泄过无穷故。 此漏于苦集中。 随顺增长故。 故名有漏。 如沃壤田能生苗稼。 亦令增盛名为有苗。 缘灭道二谛。 诸漏虽生不增。 如炎石上足不能住。 此如碱卤田虽生其苗。 不能增盛名曰无苗。 色十一中无表通二。 余但有漏。 心法通二。 心所中大地大善寻伺通二。 余二十四心所但是有漏。 不相应中得四相通二。 余九唯有漏三无唯无漏也。 第四有为无为门。 有缘作名有为。 与此相违名无为。 七十五法中前七十二是有为。 后三种是无为。 常无常准此应知。 第五是异熟非异熟门。 言异熟者因是善恶果是无记。 异类而熟名为异熟。 因唯善不善不通无记。 无记法力劣故。 不招异熟如朽败种。 果唯无记不通善恶。 若是善恶即所造业无受尽期故。 又异熟法酬先业任运起故。 故唯无覆无记也。 色十一中眼等五通二。 问眼等五唯有情数无覆无记。 其非异熟者何。 答。 眼等五根业所招者即是异熟。 若所长养者即非异熟。 所长养者且能长养有其四种。 一则饮食。 二者资助如涂洗也三睡眠。 四等持。 此四胜缘资益五根。 长小令大养瘦令肥名所长养。 色香味触内有情数者。 通异熟非异熟。 外境唯是非异熟。 声无异熟生。 夫异熟色任运而起。 声随欲生故非异熟无表唯善不善故非异熟也。 心法通二。 心所中大地十寻伺睡眠。 此十三法皆通二种。 余三十三非异熟也。 不相应中得同分四相通二。 无想果命根唯异熟。 非得二定名句文非异熟也。 三无为唯非异熟也。 第六有异熟无异熟门。 谓有漏善不善法。 能有当来异熟果。 无记无漏无异熟也。 色十一中色声无表通二余八唯无异熟。 心法通二。 心所中大不善二。 小惑中忿覆悭嫉恼害恨。 不定中恶作瞋此十一唯有异熟。 余三十五通二种。 不相应中得四相通二。 二定唯有异熟。 余七无异熟也。 三无为无异熟也。 前门所明约体是异熟等。 故与此别。 第七识所识门。 七十五法中唯色等五境二识所识。 谓眼等五识各一所识。 又总皆是意识所识。 此余诸法唯意识所识。 然此宗六识不并生。 言一相续中无二心转故。 等无间缘唯有一故。 第八根非根门。 根者最胜自在光显名根。 由此总成根增上义根体胜故名为最胜。 根用胜故名为自在。 根体用双胜名为光显。 由有最胜自在光显名为增上。 将增上义以释根也。 数有二十二。 经说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意根。 女根男根命根。 乐根苦根喜根忧根舍根。 信根勤根念根定根慧根。 未知当知根已知根具知根。 此二十二根望谁增上。 谓眼等五根各于四事能为增上。 一庄严身谓若盲聋等身丑陋故。 二导养身谓因眼耳见闻避险难故。 鼻嗅香舌尝味身觉触。 香味触三是段食性能受用故。 三生识等。 谓发五识及相应心所故。 四不共事。 谓眼见耳闻。 鼻嗅舌尝。 身觉用各别故。 女男命意四根。 于二事为增上。 且女男根二增上者。 一有情异。 二分别异。 有情异者。 由此二根。 令诸有情女男类别。 分别异者。 由此二根。 形相言音。 乳房等别。 男身形相粗大。 言音雄朗。 乳房小。 女身形相尪弱。 言音细小乳房大。 及作业等异。 形相等分别各异名分别异。 前有情异约总相。 后分别异约别相。 命根二者。 一由命根故。 于众同分。 能令续前。 二由命故。 于众同分。 能持不断。 能续望前能持据现。 意根二者。 一能续后有。 谓中有末心与爱等俱。 能续生有故。 二自在随行。 如契经说。 心能导世间。 心能遍摄受。 如是心一法。 皆自在随行。 解云初句是自在义。 次句是随行义。 乐等五根于染增上贪等随眠所随增故。 谓喜乐受顺贪也。 忧苦受顺瞋也。 舍受顺痴也。 信等八根于净增上。 诸清净法随生长故。 此二十二根中。 眼等五意根命信等五义如前释。 女男根体不离身根。 身一分中立此名故。 乐等五根大地法中受数差别成五。 身受心受不同等故。 五识相应名为身受。 色聚名身。 则诸色根依身起故。 名为身受。 从依为名。 意识相应名为心受。 此中身不悦名苦身悦名乐。 及第三静虑心悦安静离喜贪故。 亦名为乐。 心悦名喜不悦名忧。 舍根非悦非不悦。 即是处中不苦不乐受诸识相应。 意乐喜舍信等五根。 如是九根在于三道。 如次建立三无漏根。 谓在见道依意等九。 立未知当知根。 有未曾知当知行转。 故说彼名未知当知。 见道有十五心。 谓八忍七智。 此十五心于四谛境。 有未曾知当知行相转。 如苦法忍与疑得俱生未知苦谛名未曾知。 后至智位必当知故名为当知。 如苦忍既尔诸余七忍亦复如是。 故忍总名未知当知。 中间七智虽能正知。 良由知谛未遍中间起故。 亦名未知当知。 故说彼有见道行者。 名未知当知也。 若在修道依此九根立已知根。 无未曾知。 但为断除余随眠故。 即于彼境复数了知。 是故说彼名为已知。 在无学道亦依此九立具知根。 知己已知故名为知。 有此知者名为具知。 或习此知已成性者名为具知谓得尽智无生智故。 如实自知我遍知苦不复遍知乃至广说。 此即三道行者名未知当知等行者。 彼身中有此根故名未知当知等根。 未知当知等之根依主释也。 色十一中眼等五根心王。 心所中大地法受念定慧。 大善地法信勤。 不相应中命此等是根。 余并非根。 第九三断门。 三断者。 一见所断。 二修所断。 三非所断。 见所断者才见谛时彼惑则断故。 见是能断。 惑是所断。 见之所断名见所断依主释也。 释次修断亦准此知。 修所断者。 后后时中数数习道彼惑方断故。 非所断者。 非见修所断名非所断。 色十一中无表。 通修断非断。 散及定俱是修断。 道俱是非断。 余十唯修断。 并不通见断。 见惑迷理分别起故。 心法通三断。 若与见惑相应见所断。 若修惑相应及有漏善无记者并修所断若无漏者非所断。 此总言之。 若约七心界分别者。 眼等五识唯修所断。 不通余二。 谓非迷谛理分别起故。 不通无漏故。 心所法中大地十寻伺通三断。 大善地法通修非二断。 大烦恼六大不善二。 不定中睡眠贪瞋慢通见修二断。 疑唯见断。 小惑十及恶作唯修所断。 此等唯有漏故不通非断。 不相应中得四相通三断。 余九种唯修断也。 三无为唯所断也。 断有二种。 一自性断。 二所缘断亦名缘缚断。 自性断者。 谓对治道生时。 断彼烦恼自性。 断已不行名自性断。 所缘断者。 能缘九品惑尽所缚离系名所缘断。 一切有漏色有漏善。 无记心心所得生等此等法非自性断。 缘彼烦恼尽时方说名断此断已有现在前。 此中见所断法唯是自性断。 修所断法通二。 今便略明见修烦恼。 根本烦恼有十。 一有身见。 二边执见。 三邪见。 四见取见。 五戒禁取见。 六疑。 七贪。 八瞋。 九慢。 十无明。 此名为十随眠。 随逐有情增昏滞故。 有身见者身即是有故名有身。 缘于有身执我我所也。 边执见者于我我所执断常也。 拨无因果名为邪见。 于劣谓胜名为见取见。 谓身见边见邪见。 执此三见以为胜故。 非因谓因。 非道谓道名戒禁取。 戒谓佛法中五戒等也禁谓外道狗牛等戒也以外道通不了八万劫前之事。 不知狗牛过去有顺后生天之业。 但见狗牛死得生天。 便谓食草啖粪是生天因故以效之也。 执此戒禁以为因道名戒禁取。 余五如前已释。 此十随眠五部三界异故。 增成九十八使。 五部者四谛修道也。 欲界苦谛下有十。 集灭谛各有七。 十中除身边戒取。 道谛有八。 十中除身边二。 修部有四贪瞋慢无明。 已上合有三十六。 上二界五部各除瞋。 各三十一。 此即三界合九十八使。 此中三界四谛八十八使名为见惑。 才见谛时彼即断故。 三界修部十使名为修惑。 此迷事生后后时中。 数数习道彼方断故。 见所断中有亲缘有重缘。 五见疑亲迷四谛起故名亲缘贪瞋慢三非亲迷谛故名重缘。 谓迷谛起见。 见上生自味着即是贪恃自见解生高举即是慢。 违己见中必憎嫌故。 即是瞋也。 无明有共不共。 通亲重缘。 共谓相应而起。 不共谓独头不待他而起。 此无明与五见疑相应。 及与缘彼四谛所断贪等相应者是重缘也。 独头无明于谛不了即是亲缘。 问何故四谛烦恼多增减不同。 答苦谛有身边二见。 而余谛无者。 不执其因及灭道无漏法为我我所故。 故余谛无有。 身见执身为我故。 苦谛有身见。 断常依身见生故有边见也。 戒禁取见有二类。 一非因执因。 二非道执道。 前非因执因推因果者。 随断常身边见生故见苦断。 及执别解脱戒等。 为出离道。 此迷粗果即见苦断。 若执拨道邪见等为出离道。 即违道义强故见道谛断。 问非因执因即迷集谛。 如何不在断集谛耶答先迷苦果。 如执梵王自在天能生众生。 先计梵王等为我。 然后计彼为常是身边见。 此见既在苦谛故。 戒取亦在苦谛也。 计有漏戒为成佛因。 及狗牛等为生天因。 此迷苦果皆见苦断。 若谤道邪见等为出离道。 此非道执道。 迷道谛故见道谛断。 有宗七十五法记卷中有宗七十五法记卷下第三便明贤圣者。 贤谓贤和。 圣谓圣正。 七加行位为贤。 苦忍已去名圣。 初七加行者。 一五停心。 二别相念住。 三总相念住。 四[煙-土+大]五顶六忍七世第一法。 亦名七方便。 入圣之方便故。 五停心者入修门略有五种。 谓多贪众生不净观。 多瞋众生慈悲观。 多痴众生缘起观。 着我众生六界观。 寻伺众生持息念。 然最略要但二门。 不净观。 二持息念。 修不净观正为治贪。 贪有四种。 一显色贪。 谓妙青黄等。 二形色贪。 谓好形状等。 三妙触贪谓妙软滑等。 四供奉贪。 谓妙俯仰等。 若缘骨锁修不净观通治四贪。 以骨锁中无四贪境故。 谓观行者欲修如是不净观时。 应先系心于自身份。 或于足指或额或余。 随所乐处心得住已。 依胜解力于自身份。 假想思惟皮肉烂堕渐令骨净。 乃至具观全身骨锁。 见一具已复观第二。 如是渐次广至一房一寺。 一村一国。 乃至遍地以海为边。 于其中间骨锁充满。 为令胜解得增长故。 渐略而观乃至唯观一具骨锁等。 此为不净观。 此观以大善地不中无贪为性。 二持息念者。 即经中所说阿那。 阿波那念也。 阿那此云持来。 谓持息入。 是引外风令入身义。 阿波那此云遣去。 谓持息出。 是引内风令出身义。 此正治乱寻。 以大地法中慧为性。 而名念者慧由念力观此为境故。 此相圆满由具六因。 一数二随三止四观五转六净。 数者谓系心缘出入息。 从一至十。 此有三失。 一数减失。 于二谓一。 二数增失。 于一谓二。 三杂乱失。 于入谓出。 于出谓入。 离此三失是名为正数。 中间错乱复应从一次第数之终而复始。 乃至得定。 随谓系心缘出入息。 不作加行随息而行。 止谓系念唯在鼻端或眉间或足指。 随所乐处安止其心。 观谓观察此息风已。 并观息俱大种造色及依色住心心所法。 具观五蕴以为境界。 转谓移转增息风觉。 安置后后胜善根中乃至世第一法位。 净谓升进入见道等。 由上二门心便得定。 此名修成止。 已后为观修四念住。 一身念住二受念住。 三心念住。 四法念住。 治净业我常四颠倒故。 谓观身不净。 观受是苦。 观心无常。 观法无我故。 此有二种。 一别相念住二总相念住。 初别相念住。 或以自相。 或以共相观身受心法。 自相别观者。 大种造色是身自性。 受是受性。 心是心性。 除此三外所余诸法名法自性共相别观者。 谓且观身与余有为同非常相。 与余有漏同是苦相。 与一切法同空非我相。 受等亦尔。 解云非常通道谛。 苦性唯苦集谛。 空非我通四谛及空非择灭。 又有杂增不杂增。 四中前三唯不杂缘。 第四所缘通杂不杂。 若唯观法名不杂缘。 若于身等二三或四总而观察名为杂缘。 解云四法一一别缘为四句。 名不杂缘。 二二合缘为三句。 谓一法身。 二法受三法心。 三三合缘为三句。 谓一法身受。 二法身心。 三法受心。 四法合缘为一句。 此杂缘也。 次总相念住者。 此但四合缘故。 总杂法念住也。 前别相位有杂缘者。 或二三四。 今唯总相缘四故与前别。 此四念住亦以大地中慧为性。 而名念住者慧令念住。 是故于慧立念住名。 随慧所观念能明记故第四[煙-土+大]法者。 修总相念住已次生[煙-土+大]善根。 此法如[煙-土+大]立[煙-土+大]法名。 圣道如火能烧惑薪。 圣火前相故名为[煙-土+大]。 此[煙-土+大]善根分位长故。 能具观察四圣谛境。 及能具修十六行相。 观苦圣谛修四行相。 一非常。 二苦。 三空。 四非我。 观集圣谛修四行相。 一因。 二集。 三生。 四缘。 观灭圣谛修四行相。 一灭。 二静。 三妙。 四离。 观道圣谛修四行相。 一道。 二如。 四行。 四出。 释此相义者待缘故非常。 逼迫性故苦。 违我所见故空。 违我见故非我。 如种理故因。 等现理故集。 谓因集果令现也。 令果相续理故生。 成辨理故缘。 譬如泥团轮绳水等众缘和合成辨瓶等。 诸蕴尽故灭。 贪瞋痴三火息故静。 无众患故妙。 脱众灾故离。 通行义故道。 契正理故如。 正趣向故行。 能永超故出。 此[煙-土+大]善根下中上品渐次增长。 至成满时有善根生名为顶法。 此亦如[煙-土+大]具观四谛。 及能具修十六行相。 [煙-土+大]顶二善根俱名动善可退动故。 动善根中此法最胜如人顶故名为顶法。 又忍位是进。 [煙-土+大]位是退。 此顶在进退两际犹如山顶故名为顶。 如是二善根初安足时皆法念住。 后增进时通四念住。 谓见道中唯法念住。 见道速疾无容别观故。 以此[煙-土+大]顶位顺见道故。 故初安足唯法念住。 后增进时稍容豫故。 故得通修四念住也。 言初安足者最初游践四圣谛迹也。 此顶善根下中上品渐次增长。 至成满时有善根生名为忍法。 于四谛理能忍可中此最胜故。 又此位忍无退堕故名为忍法。 此忍善根初安足后增进唯法念住。 近见道故。 故初与后皆法念住。 已上三善根皆能具缘三界苦等。 后世第一法唯观欲苦。 然此忍法有下中上品。 下中二品与顶法同。 谓具观察四圣谛境。 及能具修十六行相。 上品有异观欲苦。 与世第一相邻接故。 今略明忍位下中上品者。 若下品忍具观四谛修十六行。 中品忍位减缘减行。 上下八谛名之为缘所缘境故。 上界四谛有十六行。 欲界四谛有十六行。 总计合成三十二行名之为行能缘行故。 谓欲苦上苦。 欲集上集。 欲灭上灭。 欲道上道。 各有四行。 如其次第从后向前减行减缘。 第一周以四行相观欲界苦。 如是乃至以四行相观欲界道。 后以三行观上界道。 减上界道下一行相第二周以二行观上界道复减一行。 第三周以一行观上界道复减一行。 第四周以四行相观欲道谛不观上道名曰减缘。 减缘之时亦虽减行减缘摄故不名减行。 如上道谛余七谛亦尔。 唯于缘中不除欲苦及与一行。 总而言之上下八谛。 谛减三行三八二十四周减行。 七周减缘。 唯留欲苦及与一行。 解云缘行名殊。 故云留欲苦及与一行。 其实唯一行相。 何以知之。 云二十四周减行七周减缘故。 又宝法师释云。 乃至欲界苦下三行各减行所缘已。 唯一行二念名为中。 此减将满时二刹那心以观二行。 减已中忍正满时唯余一行。 此所余一行有二刹那心观。 一即上忍。 一即世第一也。 中忍无间起胜善根。 一行一刹那名上品忍。 上品忍无间。 生世第一法亦如上忍。 一行一刹那。 言世第一法者此有漏故名为世间是最胜故名为第一。 此有漏世间中胜是故名为世第一法。 有士用力离同类因引圣道生故名最胜。 此四善根若得[煙-大+土]法。 虽有退断善根造无间业。 堕恶趣等。 而无久流转必至涅槃。 若得顶法虽有退等而增毕竟不断善根。 若得忍时虽命终舍住异生位。 而增无退不造无间不堕恶趣。 若下上忍合得六种不生。 此中下忍得一不生。 谓于三恶趣得非择灭若至上忍得余五不生。 一者生谓卵湿生。 二者处。 谓无想天大梵王处北俱卢洲。 三者身谓扇搋半择迦二形身。 四者有。 谓第八有等。 五者惑谓见所断惑。 于此五种得非择灭。 中忍无别不生故不说也。 解云卵湿二生多愚痴故。 无想大梵僻见处故。 北俱卢洲无现观故。 扇搋等多诸烦恼故。 扇搋半择迦并是梵语。 扇搋谓无根损根。 半择迦谓无势损势。 第八有者此上忍必入见者成初果。 初果圣欲惑极润七生故。 等者等取色界一处二生业。 此等如后所明。 若见断惑虽即未断。 以必不起故。 此四善根并慧为性。 七加行中前三是散善。 唯在欲界唯人三洲。 三恶趣天趣北洲无者恶趣无般若故。 诸天虽有般若无厌苦故。 北洲无般若及厌苦故。 后四是定善。 若依地者四静虑未至中间。 欲界中无非定地故。 无色亦无。 谓[煙-土+大]等四见道眷属。 无色无见道故无[煙-土+大]等也。 义准四静虑中上三近分。 亦无见道故无[煙-土+大]等也。 若依身者唯欲界人天九处身也。 除北俱卢。 唯依欲身者能厌苦故唯欲身入见道。 故四中前三三洲初起。 后生天处亦续现前。 天处无初起者无胜厌离等作意故。 恶趣虽有胜厌离等作意。 无胜依身故。 第四善根天处亦起。 此无初后一刹那故。 又七加行中前三顺解脱分摄。 后四顺决择分。 顺解脱分者解脱谓涅槃分是因义。 此善顺彼与彼作因故。 此善名顺解脱分。 有施一食持一戒等深愿解脱。 愿力所持便名种植顺解脱分。 诸植顺解脱分者。 极速三生方得解脱。 谓初生起顺解脱分。 第二生起顺决择分。 第三生入圣乃至得解脱。 若极迟者经六十劫。 顺决择分者决谓决断。 择谓简择。 谓诸圣道以能断疑故名决。 能分别四谛相故名择。 是见修无学三道名为决择。 分谓分段见道唯是决择之一分故名决择分。 [煙-土+大]等四善根能为胜缘引决择分顺益彼故得顺彼名。 顺是其因决择分是其果从因及果为名故。 此名为顺决择分。 次圣位者有三。 一见道。 二修道。 三无学道。 初见道者从世第一善根。 无间即缘欲界苦圣谛境。 生无漏法名苦法智忍。 苦忍无间缘欲界苦谛。 次生法智名苦法智。 此智无间次缘上二界苦圣谛境。 有类智忍生名苦类智忍。 此忍无间即缘此境有类智生名苦类智。 如缘苦谛有此四心。 缘集灭道各生四亦然。 谓苦类智后缘欲集谛生集法智忍。 此忍无间生集法智此智无间缘上界集谛。 生集类智忍。 此忍无间生集类智。 此智无间缘欲灭谛生灭法智忍。 此忍无间生灭法智。 此智无间缘上界灭谛生灭类智忍。 此忍无间生灭类智。 此智无间缘欲道谛生道法智忍。 此忍无间生道法智。 此智无间缘上界道谛生道类智忍。 此忍无间生道类智。 故于四谛各有四心成十六心。 苦法智忍者苦法是苦谛法忍。 缘苦法名苦法忍。 智是忍果是流果。 智唯无漏。 为显此忍亦唯无漏。 举后等流以为标别。 谓四善根中忍是有漏性。 今此中忍性是无漏。 恐滥前忍举法智果显是无漏。 与前忍别。 故忍为智者。 从果为名如华果树。 树非华果生华果故名华果树。 忍亦如是生法智故名法智忍。 若法智者最初证知诸法真理故名法智。 此后境智与前相似故得类名。 如苦既尔。 余集灭道各有四心。 准此应知。 此十六心总说名为圣谛现观。 谓在现前观圣谛故。 此有三种一见现观唯无漏慧。 见谛分明故名见现观。 二缘现观。 此无漏慧。 及慧相应心心所法。 同一所缘名缘现观。 三事现观谓前相应及余俱有同一事业名事现观。 余俱有者诸道俱戒及生等四相。 俱有因故名俱有也。 此十六心与世第一同依一地。 谓六地中随一也。 应知。 依身唯欲界人天九处身也。 又此中忍是无间道约断惑得不被惑得之所隔碍故。 谓断惑时惑体不现但断其得也。 智是解脱道。 已解脱惑得。 又与离系得俱时起故。 忍智次第理必应然。 犹如世间驱贼闭户。 忍如驱贼智如闭户也。 然此十六心中前十五心名为见道。 于四谛理未见今见见未曾见故。 至第十六道类智无一谛理未见今见。 如修曾见故修道摄。 问道类智缘道类忍未见今见何故非见道摄。 答此中约谛不约刹那。 虽于道类忍一刹那心未见今见。 而于上下八谛皆已曾见故修道摄。 如刈畦稻唯余一科不可名为一畦未刈。 问忍于谛理未见今见可名见道。 中间七智已见今见何缘七智亦见道摄。 答知谛未尽中间起故见道摄。 是见道十五心名初果向。 趣预流果故。 此约次第证若超越证则不然如后当明。 次修道者从道类智已去乃至金刚喻定总名修道。 九地修各有九品。 其能断道亦九。 谓根本品有下中上。 此三各三故成九品。 且下品三者谓下下下中下上。 中品三者谓中下中中中上。 上品三者谓上下上中上上。 九九总有八十一品惑。 道亦有八十一品无间道八十一品解脱道。 此中下下品道能断上上品障。 乃至上上品道断能断下下品障。 如洗衣位粗垢先除后除细垢。 又如粗闇小明能灭要以大明方灭小闇。 此修道中建立三向三果总有四向四果。 初向是见道。 后果无学道。 故中间三向三果是为修道。 初预流果者至道类智时方住此果。 梵云须陀洹此云预流。 诸无漏道总名为流。 初预此流名为预流。 诸预流者住果未断修惑欲界受生极多七返。 人中七生。 中有生有各七。 天中亦然。 总二十八生。 皆七等故但云七返如七叶树。 问何缘彼无受第八有。 谓相续身齐此七生所有圣道必成就故。 圣种类法应如是。 如七步蛇第四日疟(为七步毒蛇所螫大种力故能行七步毒势力故不至第八第四日疟者诸患疟者发时不同或有半日不发半日发或有日不发一日发或有极迟发者第一日发第二日第三日不发至第四日必发此名第四日疟)至第七有逢无佛法时彼在居家得阿罗汉果。 既得果已必不住家。 法尔自得苾刍形相。 若于人趣得预流果七生天趣七生人中。 至第七生彼还人趣得般涅槃。 若于天趣得预流果准此应思。 诸预流者进断欲界一品修惑。 乃至五品名为一来向。 是趣第二一来果故。 若断第六成一来果梵云斯陀含此云一来。 彼往天上一来人间而般涅槃故。 或名曰薄贪瞋痴。 已断上中六品厚重。 唯余下三品薄贪瞋痴故。 此受一生中必断上界烦恼方证圆寂。 应知欲界经生圣者。 若起圣道能进断惑必于此生得无学果。 但为断道起时艰辛励力起得谁肯更生。 以曾受生极厌苦故。 若七生住经生圣者能进断惑必不更作家家等人。 若家家位经生圣者能进断惑必不更作一来等人。 若一来位经生圣者能进断惑必不更作一间等人。 一来向中若三缘具转名家家。 一由断惑断欲修断三四品故。 二由成根得能治彼无漏根故。 三由受生更受欲有三二生故。 言断三四品受三二生者。 若断三品名受三生。 若断四品名受二生。 以九品惑能润七生。 言九品润七生者。 具上上品能润两生。 上中上下中上各润一生。 中中中下合润一生。 下三品惑共润一生。 既上三品能润四生故。 断上三品四生便损名受三生。 既言中上品润一生。 故断中上品复损一生。 前断三品已损四生。 今断中上复损一生。 故断四品总损五生受二生也。 又解九品未断皆润七生然于其中强弱不等。 犹如九人大小不同力有强弱共举七石谷。 若断一品余八惑犹润五生。 如八人共举五石谷。 余喻应知。 问何故无断一品二品五品。 五生四生一生半家家者耶。 答必无有断一品二品不断三品中间死生。 无断五品不断六品而有死生。 谓由圣者得初果已断欲修惑起大加行。 必无未断一大品结(三品名一大品)有死生故。 故断一品二品必断三品也。 断第五品必断第六品者。 谓断第六品证一来果。 以无一品能障得果故。 应知总有二种家家。 一天家家谓欲天趣生三二家而证圆寂。 或于一天处而受三二生。 或于二天处受三二生。 或于三天处而受三生。 二人家家。 谓于人趣生三二家而证圆寂。 或于一洲处受三二生。 或于二洲处受三二生。 或于三洲处而受三生。 若天三生家家天三人二。 若天二生家家天二人一。 此即人中得道天上涅槃。 从涅槃处为名。 若人家家翻此应知。 此不等不生家家。 亦有等生家家。 天三人三等。 此据得道及涅槃处为名。 思之应知。 一切家家并不论初得道生。 皆约得圣之后更受生说。 然言断三四品余三二生者此据极说。 此中非无灭三二生若断三品经一生已总断余结。 入涅槃者亦是三生家家摄也。 二生家家其义亦尔。 诸一来者进断欲修惑七八品名为不还向。 是趣第三不还果故。 若断第九成不还果。 梵云阿那含此云不还。 必不还来生欲界故。 不还向中若三缘具转名一间。 一由断惑断欲修断七八品故。 二由成根得能治彼无漏根故。 三由受生更受欲有余一生故。 言一间者间谓间隔。 彼余一生为间隔故不证圆寂。 或余一品欲修所断惑为间隔故不得不还果(前约异熟后约烦恼)有一间者说名一间。 问前言无一品惑能障得果。 何故断第八品不断第九品有死生耶。 答以断第九品。 一即得果得第三果也。 二复越界越欲界也。 由越界故第九品惑障不还果。 断第六品虽即得果而不越界。 故此一品不能障果。 明不还果差别多种。 一明七种不还。 二明九种不还。 三明七善士趣。 四明欲界经生。 五明身证不还。 初七种不还者一中般。 二生般。 三有行般。 四无行般。 五上流。 六行无色。 七现般也。 中般者谓欲界没色中有中般涅槃故。 生般者色界生已般涅槃故。 此具勤修速进二道。 有行般者色界生已长时加行方般涅槃。 有勤修行。 无速进道。 无行般者谓于色界生已经久加行懈怠无功用行般涅槃故。 此勤修速进二道俱阙也。 言上流者是上行义。 谓于色界要转生上方般涅槃。 上流有二一者有杂修即乐慧也。 二无杂修即乐定也。 若杂修者生色究竟。 无杂修者能往有顶。 就杂修中复有三种。 一全超。 二半超三遍殁今依色界十六天中辨此三种。 言全超者谓在欲界。 于四静虑已具杂修。 遇缘退失上三静虑。 唯味初禅从此命终生梵众天。 由先习力复能杂修第四静虑。 从梵众殁生色究竟顿越中间故名全超。 言半超者从梵众殁生色究竟。 中间有十四天渐次受生。 或越一天后生色究竟。 或越二天后生色究竟。 乃至或越十三天处。 后生色究竟皆名半超。 超非全故名为半超。 非敌对之半也。 越一天者受十五生。 越二天者受十四生。 乃至越十三天者唯受三生。 由此半超极多十五生。 极少唯三性。 中间多少如理思之。 圣必不生大梵天处。 谓大梵言我生世间。 是戒禁取僻见处故。 言遍殁者于十六天尽遍受生故名遍殁。 无杂修者遍生色界。 唯不能往五净居天。 广果天殁往生天无色。 后生有顶方般涅槃(此亦有全超半超遍殁准前应思)故色界中下十一天乐定乐慧。 俱得受生。 于广果天便分二路。 若乐慧者生五净居。 若乐定者生无色界。 此五名为行色界者。 乐定那含虽生无色。 经色生故是色界摄。 行无色者差别有四。 唯除中般无中有故。 从欲界殁直生无色。 有生般等四种那含。 此总名为无色那含。 现般者不生色无色。 唯于欲界得般涅槃名现般那含。 于现身中得涅槃故。 言杂修静虑者。 夫欲杂修四静虑者必先杂修第四静虑。 以第四定最堪能故(彼定乐行胜故名为堪能以第四禅止观均故名为乐行)谓阿罗汉或是不还。 彼必先入第四静虑。 多念无漏相续现前。 从此引生多念有漏。 后复多念无漏现前。 如是旋还后后渐减。 乃至最后二念无漏。 次引二念有漏现前。 无间后生二念无漏名杂修定加行成满。 次复唯有一念无漏。 次复引起一念有漏。 无间后生一念无漏。 中间有漏前后无漏。 以相间杂故名杂修。 此一念杂名根本成。 修第四已乘此势力。 亦能杂修下三静虑。 杂修静虑总有三缘。 一为受生生净居故。 二业现乐受法乐故。 三为遮止起烦恼退。 若不还修由前三缘。 若罗汉修除受生一。 不受后有故。 由杂修第四静虑有五品故。 净居唯五。 一下品。 二中品。 三上品。 四上胜品。 五上极品。 初品有三。 谓三心也。 初起一无漏。 次起一有漏。 后起一无漏。 第二品六。 谓更三心并前成六。 第三品九谓更三心。 并前成九。 第四品十二谓更三心并前九心故成十二。 第五品复起三心并前十二故成十五。 如是五品如其次第感五净居。 应知此中无漏势力熏修有漏令感净居。 非是无漏能感净居憎背有故。 二九种不还者行于色界。 五种那含分成九种。 且总为三。 一者中般。 二者生般。 三上流般。 有行无行皆色生已。 得般涅槃皆生般摄。 此三各三故成九种。 中般三者。 一速般。 二非速般。 三经久般。 由三火星喻所显故(速般如札火小星蒂时才起近即灭非速如铁火小星迸时起至中乃灭经久加铁火大星迸时速未堕而灭)生般三者。 一者生般约速立也。 二者有行般约非速立也。 三无行般约经久立。 上流三者一者全超约速立也。 二者半超约非速立也。 三者遍殁约经久立。 然上三种及与九种皆由速非速经久得般涅槃故。 互相望无杂乱失。 如是三种及与九种皆由业惑根有差别故。 有速非速经久不同。 由业三者造顺起业成中般故。 造顺生业成生般故。 造顺后业成上流故。 由惑三者下品烦恼中般现行。 中品烦恼生般现行。 上品烦恼上流现行。 由根三品者中般上根。 生般中根。 上流下根。 中般生般各分三者但由惑根有差别故分为三种。 不由业异。 谓中般三同起业故。 若生般三同生业故。 故非业异也。 上流分三具由惑根业有差别。 业有别者谓顺后业有差别故。 谓全超业及半超业遍殁业故。 此九不还由惑根别思而可知。 三七善士趣者。 中生各三。 上流为一。 经依此立七善士趣。 上流一者同上行故总合立一。 问何故须斯二果不立七善士趣名。 答趣是行义。 唯此七种皆行善业。 不行恶业。 须斯二果善恶杂行(前二果有妻室)又此七种皆往上界不复还来。 须斯二果往而复来故唯此七种立善士趣名。 四欲界经生者。 若于圣位经欲界生厌苦心强。 必不往上色无色界。 证不还已定于现身般涅槃故。 若于色界经生圣者容有上生无色界义。 色界无苦厌心劣故。 容生无色天。 此经欲界生圣及往上界生圣。 必无练根兼无有退。 问何缘缘生圣及上生圣必无练根并退。 答经生习根极淳熟故。 及得殊胜所依止故(昔于凡身得道未名胜依经生唯于圣身名殊胜也)故无练根及退转也。 五身证不还者。 若不还果修得灭定转名身证。 灭定无心由身证得故名身证上明得二三果并约次第证。 若超越证者谓先凡位以有漏道。 断欲界六品或七八品。 此人至见道中名第二向。 趣一来果故。 至道类智时超得一来果。 若先凡位断欲九品。 或断初定一品乃至无所有处惑。 此人至见道中名第三向趣不还果故。 至道类智时超得不还果。 若先断欲一品乃至五品。 至见道中同具缚人名预流向。 趣预流果故。 问先断欲一品乃至五品。 或断七八品或断上七地。 此人至道类智时何故不名二向三向四向。 答此人犹住果未起胜果道故。 胜果道者谓向道也。 向道胜前果道故。 诸有漏道虽能离下八地染(见修五部合断)不能离有顶。 以有漏道欣上厌下。 于有顶地无上可欣故。 又诸有漏道唯能离次下一地染。 谓依未至离欲界染。 及依二禅近分离初禅染。 乃至有顶近分离无所有处染。 不断上地染势力劣故。 不断自染自地烦恼所随增故。 不断下地染谓已离故。 无漏道不尔。 谓未至定起无漏道能断九地。 中间四本静虑及下三无色。 于此八地起无漏道能离自地及上地染。 不能离下谓已离故(未至中间四本静虑下三无色名无漏九地诸无漏依此地起故)又有漏道中若无间道缘下地法。 粗苦障三种行相中随起一行。 若解脱道缘上地法。 静妙离三种相中随起一行。 非寂静故说名为粗非美妙故说名为苦。 非出离故说名为障。 静妙离三翻此应知(有漏六行观是)故知下八地修惑通有漏无漏二断。 圣人亦有以有漏道断。 阿罗汉向者得不还者。 从断初定一品至断有顶八品名阿罗汉向。 趣阿罗汉果故。 即此向中断有顶地第九品惑无间道名金刚喻定。 此定能破一切烦恼。 犹如金刚能摧一切。 故名金刚喻定。 定虽有力能破一切。 余惑先断故今唯断第九品惑。 此定既能断有顶地第九品惑。 能引此惑尽得俱行尽智令起。 即此尽智是解脱道也。 三无学者有顶第九解脱道。 尽智生已成阿罗汉果。 更无学故名为无学。 义准前来所辨四向三果皆名有学。 为得漏尽常乐学故。 异生未见谛理故不名学。 阿罗汉此云应应受人天广大供养故。 此果差别有六一者退法。 谓遇少缘(病等)便退所得。 无退缘者便般涅槃。 二者思法。 谓惧退失恒思自害。 三者护法谓于所得喜自防护。 四者安住法。 离胜退缘虽不自防亦能不退。 离胜加行亦不增进。 五者堪达法。 彼性堪能取修练根速达不动。 六者不动法。 不退动故。 彼必无退。 此不动种姓于尽智后。 必起无生智以不退故。 余五无无生智(若无学位正自知我已知苦我已断集我已证灭我已修道是名尽智若正自知我已知苦不复更知我已断集不复更断我已证灭不复更证已修道不应更修名无生智)六中前五总名时爱心解脱。 恒时爱护所证得法故名时爱。 及心解脱烦恼缚故名心解脱。 亦名时解脱以要待时方能入定及能解脱烦恼缚。 故具足应言待时解脱。 略初待言但说时解脱。 言待时者时有六种。 一得好衣时。 二得好食时。 三得好卧具时。 四得好处所时。 五得好说法时。 六得好同学时。 后不动种性名为不动心解脱。 不为烦恼退动。 及心解脱烦恼缚故。 亦名不时解脱。 以不待时入定及能解脱烦恼缚故。 此六种姓中初退法种姓必是学位先有。 以是最极下。 无有先非此性而后成也。 思法等五亦有后得。 谓有先来学位是思法性。 或有先来学位是退法。 后至无学位练根成思。 乃至不动如思法说说。 此中退法非必定退。 乃至堪达非必能达。 但约容有建立此名。 故六阿罗汉通三界皆有。 若退定退堪达定达。 此则上界唯有安住不动二种。 谓彼上界无有退失自害自防及练根故。 故无余四。 练根者谓调练诸根也。 唯人三洲有天趣中无。 彼无退故。 非但无学练根。 有学异生亦能练根。 但除见道见道速疾。 无容起彼练根加行故。 又六中前五有退姓有退果。 不动种姓二退俱无。 言退姓者五中唯退法一姓必不退谓居下故更无退处。 思法等四皆有可从种姓退义。 如从堪达等退至安住等言退果者五种皆有退果谓退无学果也。 然先学位住思等四。 今至无学此思等四。 性之与果必无退理。 谓学无学道所成坚故。 若于无学退法姓修成思等四种种姓是容有退以唯无学道所成故。 唯先退法有退果义以姓是退故。 又此六种有学异生亦有。 彼为先故无学亦有六也。 此宗所立唯预流果必定无退。 以断迷理见道惑故。 谛理真实楷定可依。 圣慧已证必无退理。 后之三果许有退果。 以修道惑是迷事故。 事相浮伪无定可依。 断迷彼惑有失念退。 若大众部预流果有退罗汉无退。 若经部宗预流应果俱无退。 圣道证故。 中间二果亦有漏道证故有退也。 然一切从果退须叟必得。 无有命终而不得者。 譬如壮士虽蹶不仆。 上明六种又开为七。 第六不动分二。 先来利根者名为不退。 后修得者名为不动。 上来所明四向四果。 若论其性者四向皆以无漏五蕴为性。 七十五法中。 无表心王大地法十。 大善地法十。 寻伺得四相皆通四向。 四果皆以无漏五蕴择灭为性。 七十五法中无表心王。 大地十大善十。 寻伺得四相。 择灭无为皆通四果。 又明七种圣人。 一随信行。 二随法行。 三信解。 四见至。 五身证。 六慧解脱。 七俱解脱。 依加行异立初二圣。 谓随信行者。 彼先信他随行义故。 随法行者彼于先时。 由自披阅契经等法随行义故。 此二在见道中。 依根不同立次二种。 钝根名信解。 利根名见至。 此即先名随信行今名信解。 先名随法行今名见至。 言信解者信谓净信解谓胜解。 由信增上胜解显故故名信解。 言见至者由慧增上正见显故。 此二在修道中依得灭定立身证名。 由身证得灭尽定故。 此即前信解见至二种所摄。 依解脱异立后二种。 谓由慧力离烦恼障名慧解脱。 兼得灭定离解脱障(即灭定障名解脱障不染无知为体)名俱解脱离定慧障名之为俱。 此二皆通六中时不时摄。 先名信解今时解脱。 先名见至今不时解脱此二在无学道中。 又经说十八有学九无学。 十八有学者。 一预流向。 二预流果。 三一来向。 四一来果。 五不还向。 六不还果。 七阿罗汉向。 八随信行。 九随法行。 十信解。 十一见至。 十二家家。 十三一间。 十四中般。 十五生般。 十六有行般。 十七无行般。 十八上流。 九无学者。 一退法。 二思法。 三护法。 四安住法。 五堪达法。 六不动法。 七不退法。 八慧解脱。 九俱解脱。 有宗七十五法记卷下尾野山主所撰七十五法既得入室亲承指诲各记所闻十袭秘惜一人公然曰何悭法味不令人染指乎皆从其议于是注本据于行间施余义于行上缮写功毕遂谋文林上之梨枣云。 享保庚戌仲冬日负笈小生等谨识 发布时间:2024-06-19 08:15:30 来源:藏经阁 链接:https://www.vipfo.com/book/333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