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通受比丘忏悔两寺不同记 内容: 通受比丘忏悔两寺不同记《大正藏》第74卷No. 2355通受比丘忏悔两寺不同记序昔者天平胜宝之嘉运。 鉴真和尚遥识乎此土缘熟。 不悔瘴雾伤晴之患。 不惶飓风簸舟之难。 逾于溟渤来至于此。 揄扬乎真教权舆于毗尼矣。 岁月寖荏苒法教亦中微矣。 粤若有一大士号曰大悲菩萨讳觉盛。 学洞乎权实而智镜无所不照。 行救于阐提而悲水无往不润。 至如扶桑垂迹天主赞喜孤岸津梁异僧景仰三朝为国师公卿承法泽。 盖是靡不善应诸方弘誓如海之真应者欤。 常慨于律纲之弛紊。 又悲乎苍生之倒悬。 遂乃嘉祯丙申秋九月与同志睿尊等依大乘三聚之法自誓得戒。 南畿之戒光再耀于四远。 方今以底下之凡躯习大仙之威仪。 咸二师之赐也。 惟夫缁侣之本业须臾不可离者其唯禀戒随行欤。 戒净者得定。 慧亦方发矣。 随行异途。 专精不犯之行佛世尚鲜焉。 犯已能悔之随。 函盖相称矣(予)尝窃按二师论于随行。 受体同其轨和如水乳合。 至谭忏摩之方轨似如脂沃水。 所谓通受忏悔两寺不同者是也。 熟惟有其深意乎。 请试论之。 兴正用律忏也唯要择懒堕戒缓之者取专勤精修之器。 斯是抑止未萠之衅乎。 大悲以大悔也但拟济犯已求悔之机勉思过自弃之人。 此谓摄取已造之罪欤。 盖今从事于弘律者两祖之高义不可弗察焉。 如翼轮相似忘一不可也。 若乃单用篇聚之悔法。 则由来勤护之人妄缘忽来不得摄护。 遂违圣禁者或不听进具。 或不复足数。 则是成以小玭捐大美之失。 譬如见朱橘一子蠹因剪树而弃之睹缛锦一寸点乃全疋而燔之。 今夫一条之枯不损繁林之蓊蔼。 宁得不许乎。 虽然一不遵律范则悔法容易而护戒之心渐缓漫矣。 赞宁僧录尝辨方等忏之义曰。 然泛爱则人喜陵犯。 严毅则物自肃然。 末代住持宜其严而少爱则为能也。 由是观之显教篇聚之忏令护禁之意坚牢。 密示菩萨之悔令思过之徒还净者。 可谓翼轮双具迅到所诣矣。 一日法园精舍不迁开士怀乎两寺不同记而谓(予)曰。 顷载虽律学发挥。 两寺之不同人或未识之。 岂非阙如乎。 我命剞劂氏寿梓欲为祖风勃兴之一助。 请为之序冠乎卷首(予)云。 虽云冲风之末势不能飏轻尘劲弩之余力不得洞雾縠。 而泽身于祖流窃名于律徒。 区区之心不能忘之。 偶遇弘法之大志。 宁得不击大节乎。 遂则遗于孤陋不得峻拒。 聊摅于愚怀酬乎恳请云。 天和三年龙集癸亥黄钟谷日久修园律院苾刍宗觉(直)谨识通受比丘忏悔两寺不同记东大寺沙门凝然述问。 瑜伽论本地分菩萨地戒波罗蜜说三聚戒。 具明受随二门行相。 其律仪戒七众位中苾刍苾刍尼者为以五篇七聚之名为行相耶。 为不尔乎答。 三聚通受门之苾刍立篇聚位及以不立近代中兴律宗名匠异解相分总成二途。 今因来问各陈其义。 一招提寺觉盛大德云。 通受门中摄律仪戒以七众戒全为其体。 虽用七众。 至于罪名通名恶作不立别名。 是故苾刍及苾刍尼皆以恶作为护持名。 非唯具位亦下三众在家二众并名恶作罪。 非唯律仪亦后二聚一切违犯皆名恶作。 菩萨净戒不过三聚。 三聚违犯皆此名故问。 何以得知皆名恶作答。 瑜伽大论诚说尔故。 彼第四十一云。 又此菩萨一切违犯当知皆是恶作所摄(已上)以此为证。 违犯既名恶作。 护持亦守恶作。 此所立名大同律藏五篇之中第五之名及六聚中第六聚名问。 一切菩萨不过七众。 立七众位。 三聚之中唯以摄律仪戒为定。 即分七众位。 故苾刍苾刍尼必应篇聚以为行相。 若不立篇聚岂名苾刍乎。 苾刍行相是第五篇故答。 立七众位虽是律仪。 建立罪名啻是一统总号恶作。 菩萨违犯三聚净戒通称一品恶作故。 摄律仪戒其一数故。 本论既言一切违犯。 是通三聚故。 岂除律仪乎。 不可难言以罪一品七聚混同人位杂乱。 罪虽一品。 以戒分位以戒摄人。 人分七众。 例如后二。 罪虽一品。 以法摄类分其摄善摄生二戒。 是故通受摄律仪戒通立恶作罪名无过。 五篇七聚本制声闻。 菩萨别受全同彼相。 是故别受菩萨方立篇聚嘉名。 通受菩萨无此行相。 故至别受护篇聚相。 若通受人立五篇相。 奈何为用别受之法。 此则有别受无用之过焉问。 本论诚说既言摄律仪戒是七聚戒。 全同声闻律藏所说。 加之决择分七十五云。 复次当知菩萨毗奈耶略有三聚。 初律仪戒毗奈耶聚。 如薄伽梵为诸声闻所化有情略说毗奈耶相。 当知即此毗奈耶聚(已上)通受门中摄律仪戒既是全让声闻律藏。 此乃护持犯相罪名忏悔一切应同小乘律藏。 是故全略不说其相。 然后广说后二聚相。 是故必定应立五篇。 四十一中一切违犯恶作摄者是说摄善摄生违犯。 故伦记引圆测释云。 即是菩萨四十五轻罪聚中第五恶作摄也(已上)此释本论一切违犯皆是恶作文也。 既言四十五轻罪。 即是摄善摄生违犯不关摄律仪戒违犯。 彼指声闻毗奈耶故。 何以强言摄律仪戒违犯之相亦是恶作答。 七十五文总通指让。 戒行相貌身口所制大同彼故。 然不言彼五篇罪名及忏悔等皆同小律。 何必一例同彼毗尼。 寻菩萨地戒波罗蜜九门之中第二一切戒始终文相。 一切伦贯明三聚戒。 有从他受有自誓受。 从他受中亦有三段。 初明正受戒体。 次明专精守护。 后明犯已能悔。 受随行相皆明三聚。 且说专精持云。 是诸菩萨从他正受戒律仪已。 由善清净求学意乐菩提意乐饶益一切有情意乐生起最极尊重恭敬。 从初专精不应违犯(已上)伦记云。 由善清净求学意乐者求受律仪戒心。 菩提意乐者求受摄善法戒心。 饶益已下求受摄有情戒心(已上)此具举三聚戒明专精不犯持。 次说犯已能悔持云。 设有违犯即应如法疾疾悔除令得还净(已上)此略明也。 次下广说云。 又此菩萨一切违犯当知皆是恶作所摄。 应向有力于语表义能觉能受小乘大乘补特伽罗发露悔灭。 次下具明三品缠犯对人忏法及责心悔。 上中悔法唯忏重罪。 下缠犯中总通重罪及四十四轻。 责心悔法可通重轻。 三缠皆言如上他胜。 即论所说自赞毁他等四重也。 若就摄律仪中苾刍戒者。 淫等四重与赞毁等三缠悔同。 僧残已下与下缠中四十四轻忏悔全同。 僧残已上在于菩萨皆轻垢罪并对首故。 梵网经中犯轻垢罪亦云对首。 经论所说彼此契同。 如此成立通受悔法三聚所犯无不摄尽。 沙弥等犯重轻随应。 三缠悔法收摄尽故。 通受比丘何得强用五篇悔法。 彼自受法亦受三聚。 准从他法亦应有彼专精不犯及犯悔法。 受随诸门皆陈三聚。 何至悔法。 唯后二聚。 但于所引西明解释言四十五轻者。 若如彼判不可忏重。 唯应下缠所带轻罪。 若尔何故论列三缠皆云如上他胜处法问。 景兴判云。 若轻若重皆可悔除。 皆名恶作(已上)轻重俱举故无前难答。 如景师释云实摄轻重。 西明所判犹未尽理。 若如景兴既言轻重。 重中非唯赞毁等四。 亦应摄彼律仪戒中淫等四重。 三聚通忏彼随一故。 若不尔者岂尽理乎问。 受随皆通三聚戒者。 何故受中所说戒相唯说四重四十四轻。 不说摄律仪中戒相。 四重四十四轻并后二聚戒故答。 律藏所说戒相繁广难此说尽。 故远指彼。 以此不说不可为难。 声闻地中苾刍戒相具说一百五十一种。 彼既说之。 故近让彼。 声闻所行菩萨亦行。 其所应行皆让彼地不复别说。 其余一切不共诸行菩萨地中具足说故。 摄律仪中七聚戒相不别列说。 即此例也问。 论中所说唯举四重四十四轻。 是故所说悔法唯应局后二聚。 随戒忏悔随说相故。 律仪悔法应随律藏。 以决择分摄律藏故答。 事未必然。 论中说相虽后二聚。 至于悔法通亘三聚。 受戒专持既通三聚。 犯悔岂得不通三聚。 戒相是同故指律藏让声闻。 本地戒学通受忏悔异小律仪藏。 故今具出其忏悔法问。 若尔岂不违决择分文耶答。 决择分文总指戒相。 七众所持身口戒行大途相状与彼同故。 然不言悔法亦应用彼律。 是故不违决择分文。 问。 律仪戒相一具恶作。 菩萨苾刍混同沙弥不可有其七众差异答。 若如此难亦不可有沙弥沙弥尼式叉摩那三众差别。 同立突吉罗罪名字故。 摄善摄生不可有别。 亦同建立恶作罪故。 若言乎人法有差别。 今此亦尔。 以人法等差别故。 如前已明故不混杂问。 三聚护持咸名恶作。 与沙弥等吉罗何复别哉答。 律中沙弥等制于吉罗罪。 唯是五篇第五之号。 六聚之中第六名。 及七聚之中六七二聚。 而亦不为沙弥等与五篇名。 是故唯立第五篇名。 今菩萨戒三聚戒相名于恶作。 唯是所作即非善故。 非是篇聚未后之名。 通受戒门中不立五篇故。 然梵言突吉罗。 此翻云恶作。 地持戒中言突吉罗。 今此存唐言恶作罪。 非是第五篇名。 是总通业名故。 不同律中吉罗必定是第五篇名问。 通受戒相一切通三。 何故论中说舍戒缘。 唯局后四重不言前四重答。 第四十卷说后四重。 说此四已即出缠犯及以舍缘。 是故缠犯且约后四重。 至于舍缘亦似后四。 然言包含。 应有前四。 故决择分总明舍缘开为四种。 即犯重舍分根随二。 即是前后四重之罪。 故二缘中应兼前后。 唯言他胜不言四故。 以此准例前三缠中虽举后四义含前四。 缠犯等事通三聚故。 是故失戒通明三聚。 舍戒失戒对翻受体。 受既通三聚。 失舍亦尔。 受既不局。 是故随中持犯行相亦通三聚问。 古来学德云。 三聚通受之者不成七众之姓。 虽言律仪是七众戒。 唯是融摄七众诸戒为一律仪。 然成菩萨七众人者。 顺小律藏如声闻法。 受七众戒即成其姓。 是故菩萨。 为成七众必用别受羯磨行法。 以通受菩萨不成七众故。 若通受门成就七众。 即有别受无用之过。 然近来学德云。 通受律仪既言七众。 随彼彼形各受其戒。 若不成七众何故又云七众之戒。 以通别二受各有七众故。 此则虽蒙别受无用之难。 而立义理成立七众。 今汝难吾云。 若通受比丘立五篇名即有别受无用之过。 汝若执此难不立五篇者。 汝亦蒙彼古德强难应不成立通受七众。 然汝遮彼所难已立通受七众。 吾今既有通受七众具戒。 成立五篇七聚。 此义复有所乖违乎。 立有七众何不许篇答。 七众有尽形来际之差别。 通别两门俱有七众。 故于七众无有别受无用之过。 通受既有七众别故。 通受比丘无五篇阶。 故立篇聚即成别受无用之过。 通别俱有五篇等故问。 摄善摄生无人位别。 是故一具应是恶作。 律仪一戒七众差别。 何立一具恶作之名答。 恶作名义不关人位有无。 不问人位。 不可遮妨立恶作名问。 七聚之戒各有轻重。 何故一品立恶作名耶答。 摄善摄生各有轻重。 后之四重是四波罗夷。 四十四戒是轻垢故。 彼后二聚既名恶作。 此七众重轻何不名恶作问。 通受比丘四重是夷僧残。 已下并是轻垢。 既分轻重同篇聚例岂成一品恶作之义答。 摄善摄生既有重轻。 岂成一品恶作之义。 彼既名恶作此何得不名问。 菩萨恶作有重轻耶。 若无之者何得通名答。 恶作之名无有轻重。 不可遮其体有轻重。 是故重戒具有三品。 轻当下缠。 而于其中具分三品。 犹如沙弥一切诸戒皆名吉罗而体有轻重。 故四重灭摈。 此亦如是问。 菩萨戒具在梵网。 通受三聚一一戒相立恶作名在彼经耶答。 梵网经中即有此文。 予之和上圆照大德问招提寺觉盛和上云。 梵网经中通受比丘于律仪戒有名恶作罪耶。 和上答云。 说十重已云如是十戒应当学敬心奉持(已上)应当学者是吉罗名。 此云恶作。 十重名恶作。 经文是炳然。 与瑜伽恶作彼此全同也(云云)先达已致问答。 后学宜为依据。 加之四十八轻分为五段。 初之三段各有十戒。 每十戒终云如是十戒应当学敬心奉持(已上)后之二段各有九戒。 每终结云应当学。 上说十重竟结劝云。 善学诸人者是菩萨十波罗提木叉应当学(已上)下说十重六八已总结劝云。 我今在此树下略开七佛法戒。 汝等当一心学波罗提木叉欢喜奉持(已上)最初结劝云。 我已略说波罗提木叉相貌。 应当学敬心奉持(已上)觉盛和上指此等文全与瑜伽恶作罪同。 经论符同文理周足问。 瑜伽四十四轻与梵网四十八轻为是同耶为不同乎答。 遁伦记云。 若依仁王经云。 有四十八种。 然不列名。 梵网经中有四十八。 一一别说。 然与此论所明戒相多是不同(已上)贤首师意。 梵网瑜伽所说轻戒有同有异。 故彼梵网经疏释轻戒处。 与瑜伽同者必引彼论对同扶契。 其不同者不能引同问。 瑜伽四重四十四轻为唯后二聚耶。 为通律仪戒乎答。 伦记引圆测释明摄律仪即是七众戒已云。 其余菩萨四波罗夷戒四十二轻戒等。 皆是摄善法戒摄众生戒中有违犯。 故立此诸戒。 非是摄律仪戒(已上)非唯轻戒摄善摄生不通律仪。 亦后四重是后二聚不通律仪问。 何故四重四十四轻唯后二聚不通律仪答。 瑜伽所列重轻诸戒并与声闻是不共同。 瑜伽论意以与声闻共同之戒为律仪戒。 以不共者为后二聚。 故以七众为律仪体。 以四重等为后二聚。 摄论戒学唯识论等全依瑜伽。 是故亦以七众诸戒为律仪戒。 然遁伦师判四重云。 此四他胜处法具三聚戒。 初不为贪求自赞毁他是律仪戒。 即当胜鬘经于诸众生不起嫉心。 第二不悭惜财法是饶益有情戒。 即当胜鬘于内外法不起悭心。 第三不忿结亦是饶益有情戒。 第四不谤毁大乘说相似法是摄善法戒。 此四他胜处中。 初贪二悭三瞋四痴慢。 如次为体(已上)此以四重随应配三。 胜鬘夫人于如来前立誓十戒名十大受。 彼十大受束为三聚。 今对彼经即配三聚。 太贤宗要以后四重为三聚本。 非是局判在后二聚。 贤首戒疏十重诸戒并通三聚。 一一科文为三聚相。 太贤古迹四十八轻一一戒具三聚戒义。 贤首师意具三亦尔。 瑜伽轻戒慈恩遁伦并科论文为后二聚。 不通律仪。 诸师同异随应可见。 二西大寺睿尊大德云。 通受门菩萨苾刍苾刍尼必立五篇七聚阶位为护持相。 是故犯罪随篇聚名或号波罗夷及僧残。 或名偷兰波逸提等。 由此义故忏悔方法皆依篇聚全用律藏。 以此即为通受菩萨摄律仪戒随行之相问。 何故尔耶答。 瑜伽大论具说通受三聚行相。 其律仪戒全以七众诸戒为体。 既分七众。 是故苾刍及苾刍尼必定应以篇聚为相。 若不尔者以何分别七众差异。 即分七众。 具戒僧尼不分五篇。 七聚者何。 是故律仪必护篇聚问。 通受律仪虽言七众。 唯是七众姓成建立恶作之名。 是故具戒皆名恶作。 别受律仪始立篇聚。 涅槃息世机嫌菩萨护五篇戒。 即此门也。 若通受门立篇聚者。 别受律仪何用此。 为此乃成于别受无用之过如何答。 此难不然。 摄律仪戒既是七众。 若不护篇聚者岂名苾刍苾刍尼。 何等大小乘教之中有比丘而不立五篇名之者乎。 以具戒必篇聚篇聚必具戒故。 但于别受无用之过者此亦不然。 菩萨五篇通别二受本自具足无有阙减。 非为成篇聚而别受律仪。 致别受者为共声闻。 释迦法中声闻为僧。 秽土娑婆风土尔故。 虽不别受无有阙。 如篇聚诸戒自分满故故无别受无用之咎。 汝于律仪建立七众。 即堕古德等言别受无用。 然汝遮遣彼难成立七众之义。 立此即言非为成七众姓别受不共七众本具足故为成共门别受七众。 不共七众者一品恶作故。 此是共中不共者也。 今亦相似。 非谓为成七众受比丘等诸戒。 岂不尔乎。 如汝言通受律仪本有七众吾亦言。 通受比丘本有篇聚。 有何遮妨。 岂乖违乎问。 四十一云。 又此菩萨一切违犯当知皆是恶作所摄(已上)此则陈述三聚违犯。 既言一切。 岂漏律仪如何答。 彼说摄善摄生违犯。 此二违犯皆恶作故。 一切之言如佛地论少分一切。 有何违失。 一切摄善摄生违犯并恶作故。 是故论文唯说摄善摄生忏悔而已问。 若尔可无律仪忏悔答。 摄律仪戒苾刍悔法即指声闻律藏所说。 决择分中。 初律仪戒毗奈耶聚等如前具引问。 七十五文总明律仪。 一一戒相全同声闻。 非谓悔法亦用小律。 何剩得言忏悔指彼答。 既指小律。 随戒持犯岂得漏乎。 是故忏悔亦得用彼问。 如汝前言。 依智论文。 释迦法中无别菩萨僧故。 文殊弥勒入声闻中次第而坐。 岂非为成篇聚用别受律仪耶答。 为护声闻意且作如此说。 而实非无通受五篇。 瑜伽所说极显了故。 尊公详体文集云。 私曰。 问。 此忏悔法通三聚戒耶。 答。 如伦记引。 景测两师唯忏四重四十三轻摄善法戒利有情戒。 摄律仪戒七众戒故。 具足之戒。 六聚别故。 问。 若尔者二四舍缘亦同可局摄善饶益耶答。 不尔。 舍戒失戒翻受体故。 受法既通三聚净戒。 舍缘失缘何局后二。 故知受戒舍戒共通三聚。 随戒忏悔各随说相。 是故摄善饶益忏悔当随此文恶作所摄。 律仪忏悔依毗奈耶六聚差别若不尔者菩萨苾刍混勒策故违决择分七十五故(已上)。 释云。 此中大意。 通受比丘律仪忏悔全依律藏作六聚忏。 摄善摄生一切违犯如论具说。 随三品缠。 然所引用景测两师。 景通轻重摄尽二聚。 测唯举轻。 四重悔法何故不言。 然且举轻兼摄重夷。 文显然故。 景师重悔。 何故不通前四重戒。 论文唯说后之四重。 随论举故。 让小律故。 言舍缘失缘何局后二者。 论第四十二舍缘中唯云现行上品缠犯他胜处法。 不言四种。 及如上他胜处言意包含故。 通前后四重等罪。 况四缘中具举根本随顺四重兼通三聚。 文言显然。 论第四十三品缠犯并言四种他胜处法。 第四十一三品犯忏并言如上他胜处法。 此二处文似准约。 就摄善摄生何言失缘通三聚戒忏随说相唯局后二。 忏随说相者失戒可随说相。 然忏随说相是强故。 唯局后二聚。 失戒违受是强故具直通三聚。 言混勤策者此似弹盛师所立义。 若言一品是恶作者应其七众无差别故。 若尔沙弥沙弥尼式叉三众应无差别。 俱是一品突吉罗故。 然彼由报由戒故别。 言违决择者此亦弹盛公也。 然决择分总相指同。 何必得开忏悔之法。 但是通指故摄悔法。 通受比丘忏悔两寺不同记一卷通受比丘忏悔法则初波罗夷忏悔法(斯有三品)○上缠忏悔第一(先须忆念毁犯由来贪瞋等缘。 深省过相心生惭愧。 次至屏覆处对可信人具发露之)。 先请忏悔主(取不同犯)应具威仪偏露有肩稽首礼足互跪合掌(所对若小者除礼足)唱言。 大德一心念我比丘(若沙弥)某甲今请大德为突吉罗忏悔主愿大德为我作突吉罗忏悔主慈愍故(一说)忏主答云可尔。 次忏主略说法其大概云。 佛言我为诸弟子结戒宁死不犯智论云破戒人妄食信施所执钵盂即洋铜器所著衣者是热铁鐷乃至由破戒故受无毛虫或啖粪等(等文)。 次正忏悔(对三人已上具仪口言)。 诸大德一心念我某甲比丘(若沙弥)违越菩萨毗那耶法某罪(十重随犯可唱举之)犯恶作罪今向大德发露忏悔不敢覆藏愿大德忆我(一说)忏主语言自责汝心当生厌离犯者答可云顶戴持(既是性罪。 深思道业。 且必可修化教忏悔)如是忏已必应重受。 上缠失故。 ○中缠忏悔第二(作法同前。 但不重受为其差别)。 ○下缠忏悔第三(作法大略如前中缠。 但对一人以为小异)。 后轻垢罪忏悔法(是有同前下缠已上忏三法。 法有所对时轨则如是。 若无所对用责心悔。 设重设轻皆以尔也。 其作法者偏露有肩互跪合掌住净意乐起自誓心唱言)。 我比丘(若沙弥)某甲违越菩萨毗奈耶法某罪(重轻随犯可唱举之)犯恶作罪今向十方诸佛菩萨发露忏悔不敢覆藏我当决定防护当来终不重犯(一说。 且约未经说戒默妄罪。 若有正忏文中本罪之次可加云)。 我比丘(若沙弥)某甲违越菩萨毗奈耶法某罪(重轻随犯可举之)犯恶作罪人轻僧说戒二处三问亦犯默妄突吉罗罪不忆数(若忆数者随数称之余词同前)。 ○忏覆藏罪法(本罪次前可修忏悔唱云)。 大德一心念我比丘(若沙弥)某甲违越菩萨毗奈耶法某罪(所犯本罪若重若轻若默妄罪随有举之)犯二应当学(若无默妄略此一句)犯此二位根本罪已各不发露经夜覆藏亦犯应当学不忆数(若忆数者随数称之)今向大德发露忏悔不敢覆藏愿大德忆我(一说)忏主告云。 自责心生厌离。 犯者答可云顶戴持。 ○忏随覆藏罪法(若有随覆本覆之次加唱可云)。 大德一心念我比丘(若沙弥)某甲违越菩萨毗奈耶法乃至经夜覆藏不忆数(若忆称之)展转经夜后犯随覆藏吉罗罪亦不忆数(若忆称之余文如上)。 若有如是本罪默妄各带大覆及随覆者如是可云。 大德一心念我比丘(若沙弥)某甲乃经夜覆藏乃至覆藏吉罗罪随忆数此中四品覆藏突吉罗罪今向大德(余文如上)。 ○舍堕忏悔法。 先舍财法(具仪如上口言)大德一心念我比丘(若沙弥)某甲故畜一段长衣(二三段等随有称之)过十日不净施犯恶作罪今持此夜舍与大德(一说)。 次请忏主及忏主略说法(如上)。 正忏悔文(所对如上)诸大德一心念我比丘(若沙弥)违越菩萨毗奈耶法故畜一段长衣(若二三段随有唱之)过十日不净施犯恶作罪今向大德(余文如上)。 若有着用突吉罗者可唱云。 诸大德乃至故畜一段长衣(若二三随有唱)过十日不净施犯恶作罪又因着用犯舍堕衣亦犯突吉罗罪不忆数(若忆称数。 若有覆藏亦其文中本罪之次可入其句。 余文如上)。 若犯本罪默妄着用三位罪各有覆藏及随覆者随有可忏。 唱云。 大德一心念我比丘(若沙弥)某甲违越菩萨毗奈耶法某罪(所犯本罪默妄着用随有唱之)犯三应当学犯此三位根本罪已各不发露经夜覆藏犯突吉罗罪不忆数(若忆称数)展转经夜后犯随覆藏突吉罗罪不忆数(若忆称数)此中六品覆藏随覆藏吉罗罪今向大德(余文如上)。 天和四年龙集甲子仲春朔日依大悲菩萨词句写出焉石清水比丘某订较 发布时间:2024-06-25 08:09:09 来源:藏经阁 链接:https://www.vipfo.com/book/348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