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新学菩萨行要抄 内容: 新学菩萨行要抄No. 2382新学行要抄总目六念法第一衣钵法第二说净法第三时食法第四说戒法第五与欲法第六安居法第七自恣法第八出家法第九化俗法第十新学菩萨行要抄六念法第一第一念。 今朝黑月(大小)若干日。 去布萨若干日(若白月者。 白月纯大故。 言今朝白月若干日)。 第二念。 我今自食。 无请处(或云我今食僧食。 无请处。 或云我今乞食。 无请处。 若有请者。 今有请处当自去。 若有背请缘者。 云今有某缘得背请若无背缘得多请缘者。 云我有请处。 今舍与人)。 第三念。 我于某年某月某时受菩萨比丘戒。 未有夏(后有夏者。 随多小云若干夏)。 第四念。 我今三衣钵具。 有长已说净(后有不受持不说净者。 云不受持未说净)。 第五念。 我今依众食(若有别众食缘者。 云今有某缘应别众食)。 第六念。 我今无病。 堪行道(若有病者。 云我今有病当疗治)。 此六念法出僧祇律。 菩萨僧亦以准行。 即山门登坛受戒时授之。 不可不行。 衣钵法第二五条(四分。 长四肘。 广二肘。 十诵。 长同四分。 广二肘半。 一肘者周一尺八寸。 周一尺当唐八寸)。 菩萨大士一心念。 我假名菩萨比丘(某甲)此安陀会五条衣受。 一长一短割截衣持(三说)。 若揲叶者云揲叶衣持。 若褶叶者云屈褶衣持(褶叶者唯限下衣不通九七)若从衣者。 若云此安陀会九条衣。 若云此安陀会九条衣。 若衣者。 云此漫安陀会受持。 七条九条准之可知。 七条(四分。 长五肘广三肘。 十诵。 在上下之间)。 菩萨大士一心念。 我假名菩萨比丘(某甲)此郁多罗僧七条衣受。 两长一短割截衣持(三说)。 九条(四分。 同七条量十诵。 同四分二衣)。 菩萨大士一心念。 我假名菩萨比丘(某甲)此僧伽梨九条衣受。 两长一短割截衣持(三说)。 若准铣和上意。 九七五如次可加受也。 钵(四分。 大受周三斗小受斗半。 中品准知。 若准唐斗。 上受一斗下受五升)。 菩萨大士一心念。 我假名菩萨比丘(某甲)此钵多罗应量受。 常用故(三说)(或云应量器今受持)。 座具(四分。 长佛二搩手。 广一搩手半。 后长广各加半搩。 佛一搩者周二尺也)。 菩萨大士一心念。 我假名菩萨比丘(某甲)此尼师檀应量作。 今受持(三说)(若过减量者。 应云如法作)。 舍法菩萨大士一心念。 我假名菩萨比丘(某甲)此安陀会五条衣。 先受持今舍(一说七条九条可准知。 从衣例上悉之)。 菩萨大士一心念。 我假名菩萨比丘(某甲)此钵多罗先受持今舍(一说)(坐具准知)。 旷疏云。 三衣条品受法同声闻。 但云菩萨一心念我假名菩萨比丘某甲为异(文)铣疏云。 若须舍更受。 应对人口云此割截僧伽梨两长一短先受持舍。 三说。 余二衣准之(文)今准律除两长一短等句。 师师行用亦如是。 菩萨受衣法多从师三受。 虽未检本据。 行来久矣。 若准常途。 应对一菩萨比丘加受也。 若无人者。 至佛前心念口言。 诸佛菩萨一心念。 此安陀会等(云云)。 说净法第三诸佛菩萨一心念。 我假名菩萨比丘(某甲)有是长衣未作净。 今为净故舍与十方诸佛菩萨。 我为诸佛菩萨受寄护持(三说若对首应云菩萨大士一心念)。 此法出善戒地持瑜伽等。 准律长一尺六寸广八寸。 以上衣十日以前并皆可说净。 本论说是心念法也。 而山门授戒时。 请说净师故。 或可对首也。 若得钱谷等者。 不可作对首法。 至佛前可启告云。 此钱宝(若谷米)等今舍与诸佛菩萨。 若衣若宝作净施法已应作是念。 以是净施因缘故。 安住圣种生无量福(云云)。 时食法第四唱礼十方施主灾障消除福寿增长清净法身毗卢遮那佛(可加南无欤后后亦尔)圆满报身卢舍那佛千百亿化身释迦牟尼佛当来下生弥勒尊佛极乐世界无量寿佛十方三世一切诸佛文殊师利菩萨普贤菩萨观世音菩萨大势至菩萨一切菩萨摩诃萨摩诃般若波罗蜜各各可诵般若心经也展钵偈若展钵时当愿众生身心寂静离诸粗暴受食偈若受食时当愿众生具足常满一切佛法若依华严经净行品说。 初受食时云得佛上味甘露满足。 见满钵云具足常满一切佛法。 咒愿文此食色香味上献十方佛中奉诸贤圣下及六道品等施无差别随感悉饱满今诸施主得无量波罗蜜南岳随自意三昧云。 菩萨得饮食时。 先应咒愿。 两手合掌心念一切十方凡圣而作是言。 此食色香味(云云)故此咒愿文可通大小食也。 若依大宋见行者。 别在粥咒愿。 用否随意。 五观观实相食计其来处(自垦植耘除至舂磨炊煮。 计一钵饭百千功成。 又此食是檀越所施。 夺其妻子分为福故与。 托此等众缘应作实相观)。 忖己德行全缺三行(坐禅诵经僧事是法身般若解脱三德行也。 若阙此德岂消信施)。 防心舍离三毒为宗(上食起贪下食起嗔中食起痴。 若达三毒即是法性。 于念念中开佛知见)。 法性良药为疗形苦(有待之身假衣食缘故。 食此食正事良药。 非贪味也。 若于此中作常乐解。 皆变成上味。 即是实相甘露妙药也)。 为资法身应受此食(今所受食即法喜禅悦之味。 故以此缘长养法身速证无上菩提妙果)。 此五观法。 宣师依明了论令作之。 山门古德附彼事观作实相解以为大乘菩萨行用。 其文如斯。 为令知其各各义。 今私所加注释也。 正食偈(粥时云若小食时)若饭食时当愿众生禅悦为食法喜充满(先合掌诵此偈已。 正以匙进食时。 应作此念)。 为断一切恶(初匙)为修一切善(中匙)为度一切众(后匙)回向大菩提(余英茄等)食讫偈(粥时云小食)若饭食已当愿众生所作皆办具诸佛法(诵此偈已。 或可作处世界梵)说戒法第五先鸣钟集僧众僧闻钟声各具威仪说偈降伏魔怨力除结尽无余露地击揵捶比丘闻当集诸欲闻法人度流生死海闻此妙响音悉当云集此钟声未绝之前。 悉皆入堂。 展座具礼佛长跪合掌说偈持戒清净如满月身口皎洁无瑕秽清净和合无违诤而乃可得同布萨说偈已各随次静坐次说戒师至佛前打静一下(敷座具)唱三礼(众僧应语三拜)次互跪诵七佛通诫偈(一下唱之。 众僧同和)次起立(收座具一下)唱白敬白。 诸佛子等合掌至心听。 此素诃世界南阎浮提大日本国某州某县某寺僧伽蓝所。 我本师释迦牟尼佛遗法弟子出家菩萨等。 自惟。 生死长劫。 乃由不遇无上慈尊。 今生若不发出离之心。 恐还流浪。 故于是日同崇三宝渴仰大乘。 众共宣传菩萨戒藏。 以此功德资益天龙八部。 唯愿威光自在皇帝陛下圣化无穷。 太子诸王福延万叶。 师僧父母常保安乐。 见闻随喜宿障云消。 恶道三途灾殃自殄。 回此功德誓出娑婆上品往生阿弥陀佛国(一下)。 此等虽是维那行事。 略仪之时戒师兼行次戒师登高座(若礼盘)说戒。 唱经首题毕。 越初长行我今卢舍那以下诵之。 序分讫云不来者说欲。 若有与欲人者。 受欲人下座对僧说欲。 若无说欲人者。 上座云无说欲者。 然后可诵正宗以下若广说戒虽具可尽十重四十八轻。 近来恐烦文故。 多诵略颂(惠心作)此时流通二段同可诵之。 若略说戒。 但诵十重已即至流通后段。 所谓尔时释迦牟尼佛说上莲华台藏世界以下是也。 次后呗(若无别呗师者。 说戒师自作梵)次说戒师下高座至佛前敷座具互跪(众僧各下座互跪合掌)诵庆贺偈(一下)。 诸佛出世第一快闻法奉行欢喜快大众和合寂灭快众生离苦安乐快次三礼(如前)次回向(一下)向来说戒无量胜因回惠六道和南圣众次一下唱一切随意众。 各一拜收座具如法问讯而出堂。 以上依大原良忍上人自修略作法所出之也。 但大乘布萨众别无异。 纵虽僧中依此略仪作说戒法有何不可。 若欲行广法。 别有其文。 依彼可修之。 又大原虽依此略行。 犹有加修供养文唱礼忏悔发愿等。 存没可随时宜而已。 与欲法第六对人与欲法菩萨大士一心念。 我假名菩萨比丘(某甲)如法僧事与欲清净(一说)(若自恣时云与欲自恣)。 转欲法菩萨大士一心念。 我假名菩萨比丘(某甲)受某甲菩萨比丘欲清净。 彼及我身如法僧事。 与欲清净(一说)。 对僧说欲法菩萨僧听。 某甲菩萨比丘。 我受彼欲清净。 彼如法僧事。 与欲清净(一说)。 安居法第七(附受日法)先众僧入堂礼佛敷座具而坐。 次上座叙事由(私云。 准自恣仪可互跪合掌欤)。 维年号某年夏安居。 大众共今日始行。 抑佛子等运在末法浊恶日增。 教法仅留行证全阙。 耻有安居之名更无策修之实。 然而学大师祖师之风仪结世世值遇之芳缘。 仰分持具持之诚说期如如常乐之妙果。 大众同志宜守三业矣(一切神分般若心经云云)。 次大众礼三拜。 次二人相对互跪合掌互唱云。 菩萨大士一心念。 我假名菩萨比丘(某甲)今依某僧伽蓝(若某甲宅)前三月夏安居(四月十六日以后云后三月)房舍破修治故(三说若在俗舍除此句也)。 对人嘱云。 知莫放逸。 答言受持。 所对问云。 依谁持律者。 答云。 某甲和上。 告云。 有疑当往问。 次大众同时三拜。 收坐具和南而去。 安居本是对首法也。 纵虽多人集。 各各二人相对可作法也。 若有二十人者。 十对有十人者。 五对同时可三说。 但于对首二人者不可一时。 互以一人为所对故也。 今此结法出明旷疏。 山门古来依此法结夏也。 知莫放逸以下问答。 是人师所义加也。 存略可随宜欤。 心念安居法诸佛菩萨一心念。 我假名菩萨比丘(某甲)以大圆觉为我伽蓝。 当与十方如来及大菩萨三月安居为修菩萨无上妙觉大因缘故(三说)。 此法出大圆觉经。 显扬大戒论引之。 此大乘不共行相也。 仍近来若对首若心念通行此法但检本经云不假徒众故。 专是独住菩萨心念法也。 若有余菩萨者。 依明旷意可作前法也。 况山门祖风不可不行。 后贤知之。 受日法菩萨大士一心念。 我假名菩萨比丘(某甲)今受七日法出界外。 为某事故还来此中安居(三说)。 若心念者。 称诸佛菩萨一心念。 若有过七日缘者。 声闻作众法受无对首法。 菩萨法更问明师。 自恣法第八先大众闻钟入堂礼佛说偈等。 并如说戒仪(改布萨语为自恣为异)。 次上座叙事告白(私云。 大原互跪合掌)。 敬白大众。 夫九旬修道精练身心。 人多迷己不自见过。 理宜仰凭清众垂慈诲示。 纵宣己罪恣僧举过。 内彰无私隐外显有痴疵。 身口托于他人。 故曰自恣。 故摩得伽云。 何故令自恣。 使诸比丘不孤独故。 各各忆罪发露悔过故以告言调伏得清净故。 自意喜悦无罪故也。 毗尼母论云。 九十日坚持戒律及修诸善皆不毁失。 行成皎洁故。 安居竟自恣。 此是自言。 恣他举罪。 非谓自恣为恶。 此虽相显。 无知者滥行。 大众如此知宜行自恣矣。 次云不来者说欲(答云无说欲者)。 次五德行净草(或令小者行之。 古记自恣后行草。 恐不顺教理欤。 更问)。 众僧各受草可展布座前。 正自恣时各坐草可作法也。 次正自恣法行草法毕。 五德二人起座次第受众僧自恣。 先第一五德至第一上座前展坐具互跪。 上座见五德来即就草座互跪合掌唱自恣文。 此时第二五德立第二座前。 次第二上座如前作法。 此时第一五德立第三座前。 如是展转一跪一立。 受诸人自恣竟。 二人五德五对作法(或五德至自夏次对一人五德可作法也)。 菩萨大士一心念。 众僧今日自恣。 我假名菩萨比丘(某甲)亦自恣。 若有见闻疑罪。 菩萨长老哀愍故语我。 我若见罪。 当如法忏悔(三说)此是六人以上作法也。 若唯有五人者。 一人五德随次列座。 一人起座可受自恣也。 若四人以下者。 不可对五德。 宜对首自恣也。 次维那三礼回向等并如布萨仪以上最略行仪也。 自恣广法别有其式。 若欲行者。 对文可知。 对首法(附心念法)诸大士一心念。 今日众僧自恣。 我假名菩萨比丘(某甲)清净(三说)。 若有四人者。 四人相对一人别说。 余三人亦尔。 若有三人者。 云二大士一心念。 若二人相对者。 云菩萨大士一心念。 若无人者。 至佛像前具仪云诸佛菩萨一心念。 余语同对首法。 出家法第九先净机上安华瓶香炉洒水器涂香器等次师涂香涂手(依例加之)次洒净(自身弟子道场等)次教弟子着本俗服拜辞内外氏神国王父母等(向各各所在方可三拜也)次弟子互跪合掌说偈流转三界中恩爱不能断弃恩入无为真实报恩者或师训释偈意令闻弟子。 但本仪不载之。 存略随宜次师为说法云赤唇白齿长眼高眉何者是清。 一尘犹臭。 生老病死甚可怖畏。 行住坐卧无一非苦。 此身足厌。 何可爱乎。 宜毁形守志以期常乐妙果矣。 次进剃发具结分双发次师香汤灌顶云善哉大丈夫能了世无常舍欲趣佛智希有难思议次令弟子礼佛说偈归依大圣尊能度三有苦亦愿诸众生普入萨婆若(佛令三礼)次剃发(师先除顶发。 次令傍人剃。 本仪阿阇梨先剃之。 最后和上除顶发)剃发之间。 呗师作梵。 若无别呗师者。 戒师可唱之毁形守志节割爱无所亲弃家弘圣道愿度一切人(不作音曲之时多用吴音)次令弟子脱俗服着法服(未可与袈裟。 本仪剃发以前令着脱)次师为授与袈裟。 其词云(弟子来至师前互跪。 此告言本仪不载之)此是恒沙佛解脱憧相衣。 若人得之。 诸佛欢喜天龙恭敬药叉罗刹皆生怖畏。 早免生死速证菩提。 我释迦大师以此度众生。 三世诸佛亦如是。 故今授之。 当恭敬顶戴受之(云云)。 师手执袈裟如此告言已授与弟子。 弟子两手受之顶载返师。 师又授之。 如此三反。 然后令说偈大哉解脱服无相福田衣被奉如戒行广度诸众生次师为授法号次弟子礼佛说自庆偈遇哉值佛者何人谁不喜福愿与时会我今获大利(说偈已可礼师僧)此授衣自庆二偈寻常不用之。 今依本仪所加之也。 次授沙弥戒(或别时授之)先戒体(受者互跪合掌)我某甲归依佛两足尊。 归依法离欲尊。 归依僧众中尊。 我今随佛出家。 某甲为和上。 如来至真等正觉是我世尊(三说)。 我某甲归依佛竟归依法竟归依僧竟。 我今随佛出家已。 某甲为和上。 如来至真等正觉是我世尊(三说)。 次忏悔(本仪不出依例加之)我昔所造诸恶业皆由无始贪瞋痴从身语意之所生一切我今皆忏悔(三说)次戒相从今身尽未来际不杀生。 是菩萨沙弥戒。 能持不(答能)。 从今身尽未来际不偷盗。 是菩萨沙弥戒。 能持不(答能)。 从今身尽未来际不淫欲。 是菩萨沙弥戒。 能持不(答能)。 从今身尽未来际不妄语。 是菩萨沙弥戒。 能持不(答能)。 从今身尽未来际不两舌。 是菩萨沙弥戒。 能持不(答能)。 从今身尽未来际不恶口。 是菩弥沙弥戒。 能持不(答能)。 从今身尽未来际不绮语。 是菩萨沙弥戒。 能持不(答能)。 从今身尽未来际不贪欲。 是菩萨沙弥戒。 能持不(答能)。 从今身尽未来际不瞋恚。 是菩萨沙弥戒。 能持不(答能)。 从今身尽未来际不愚痴。 是菩萨沙弥戒。 能持不(答能)。 此是菩萨沙弥十戒。 尽未来际不得犯。 能持不(三问三答)。 次发愿我今以此十善功德。 愿共法界诸众生等舍此身已生极乐界弥陀佛前。 听闻正法悟无生忍速证无上大菩提果。 若依通受。 授梵网三聚净戒。 今依别受授十善戒为菩萨沙弥。 是山家式意耳。 山王院准声闻仪授威仪经十戒。 本仪载白僧问遮等作法。 常途多不行故今略之。 化俗法第十五戒法(受者互跪合掌)我某甲尽未来际归依佛归依法归依僧。 如来至真等正觉是我世尊(三说)。 我某甲尽未来际归依佛竟归依法竟归依僧竟。 如来至真等正觉是我世尊(三说)。 从今身尽未来际。 不杀生戒。 能持不(答能)。 从今身尽未来际。 不偷盗戒能持不(答能)。 从今身尽未来际。 不邪淫戒能持不(答能)。 从今身尽未来际。 不妄语戒能持不(答能)。 从今身尽未来际。 不饮酒戒能持不(答能)。 愿以此功德(云云)。 若别授在家二众者。 三归下应云为五戒优婆(塞夷)一一戒下应云是优婆(塞夷)戒能持不。 今依通授别持意省优婆塞语。 见者勿怪。 斋戒法先师启白(此准知国风有无随宜)次三归(弟子长跪合掌)我某甲归依佛归依法归依僧。 今一日一夜为净行优婆塞(三说)。 我某甲归依佛竟归依法竟归依僧竟。 今一日一夜为净行优婆塞(三说)。 若女人者。 云净行优婆夷。 若出家人者。 今一日一夜以下句可略之欤。 次忏悔某甲若身口业不善贪瞋痴故。 若今世前世有如是罪。 今日诚心忏悔。 三业清净受行八斋。 是则布萨(智论说如此。 或准常途可令诵普贤忏悔文)。 次说相如诸佛不杀生。 一日一夜不杀生戒能持不(答能)。 如诸佛不偷盗。 一日一夜不偷盗戒能持不(答能)。 如诸佛不淫欲。 一日一夜不淫欲戒能持不(答能)。 如诸佛不妄语。 一日一夜不妄语戒能持不(答能)。 如诸佛不饮酒。 一日一夜不饮酒戒能持不(答能)。 如诸佛不坐高大床。 一日一夜不坐高大床戒能持不(答能)。 如诸佛不着华鬘璎珞及香涂身薰衣。 一日一夜不着华鬘璎珞及香涂身薰衣戒能持不(答能)。 如诸佛不自歌舞及故作观听。 一日一夜不自歌舞及故作观听戒能持不(答能)。 如诸佛不过中食。 一日一夜不过中食能持不(答能)。 次发愿愿持是八斋布萨功德。 生生不堕恶道八难。 愿诸烦恼尽逮得萨婆若成就佛道(或可诵愿以此功德偈欤)。 延文二年十月二十六日。 于江州敏满寺佛土院集记讫。 先年于西山卒尔所录。 非无訿谬。 仍讨本文检旧记再令添削毕。 于其余巨细行事者不遑具载。 今只为初学人聊出要用而已。 假名菩萨比丘慧仁记(说戒法里书云)梵网五十八戒略颂杀不与取淫妄语酤酒说过自赞毁悭瞋谤三是十重八万威仪当广明不敬饮酒食肉辛不教不供懈不听背大不看畜杀具如是十戒下六品国使贩卖及谤毁放火僻教为利倒恃势无解并两舌放救是十灭罪品瞋打憍慢不请僻非佛不和独受利受别别请邪命活敬时等十制戒解枚赎损生邪觉观念小不发愿与誓冒难次序不修福是九梵坛当广说简择为利为恶人无惭供化说不知非法破法等九戒是名轻垢四十八此颂为令初学人记忆戒名私所结也。 若广布萨时。 可诵先德所制偈颂也。 其文在别。 过七日受日法(准四分羯磨白文)(安居里书云)诸佛菩萨一心念。 我假名菩萨比丘(某甲)受过七日法。 十五日(若一月日)出界外。 为某事故还来此中安居(三说)。 若对首若心念。 作此法已一一告白界内众僧。 然后可出界也。 受三十九夜法诸佛菩萨一心念。 我假名菩萨比丘(某甲)受三十九夜。 某事故出界。 是处安居自恣(三说)。 事讫法诸佛菩萨一心念。 我假名菩萨比丘(某甲)于此处两安居。 为某事出界行。 还此中安居。 此三种受日法。 声闻羯磨受。 无对首心念法。 今菩萨众事法难行。 故私依准彼三律羯磨文缀其词句。 佛意难测。 他人勿用。 努力努力(出家法里书云)别授菩萨戒请师法(山王院注云。 今别授时须云求受菩萨别解脱戒)。 我某甲等。 今从大德求受菩萨金刚宝戒。 大德于我不惮劳苦。 慈愍故(三说)(私云妙乐明旷本并广释寺元金刚宝三宇山家本被加之)。 同乞戒法(别授时云愿施菩萨别解脱戒)。 族姓大德。 今正是时愿时施我菩萨戒法(三说)。 广释云。 此一准高昌本。 若乞戒者。 随时取舍之。 (说戒法里书云)对首心念说戒法(准声闻法)菩萨大士一心念。 今僧十五日说戒。 我假名菩萨比丘(某甲)清净(三说)。 若所对有二人者。 可云二大士一心念。 若心念者。 可云诸佛菩萨一心念等也。 菩萨对首忏悔法(出明旷疏)。 先请忏主法(互跪合掌)菩萨专志。 我某甲今请菩萨为犯轻垢忏悔主。 愿菩萨为我作忏悔主。 慈愍故(三说)。 次正忏悔法菩萨专志。 我某甲为故不听大乘法等犯轻垢罪。 今向菩萨发露忏悔。 忏悔即安乐。 不忏悔即不安乐。 忆念发露知而不敢覆藏。 长老忆。 我清净戒身具足清净布萨(三说)。 忏悔主云。 自责汝心底生厌离。 答云。 尔旷疏云。 此依唐三藏羯磨出之(云云)。 教院杂事略问答问。 今所建教院元由云何。 答。 佛法虽区不过戒定慧三学。 学者虽多总摄禅教律三师。 禅师循禅观。 律师传律藏。 法师讲经论。 其所住寺院则禅院律院教院是也。 然禅律两寺都鄙虽繁。 我朝教院僧仪久废。 今依嘉历之敕裁再兴大教之规仪耳。 问。 此三院天竺震旦有其例乎。 答。 天竺有一向大乘寺一向小乘寺大小兼行寺。 传教大师寻彼西天风制大乘寺式。 又宋高宗皇帝。 天下诸寺分为三院。 禅院律院讲院也。 于此三院各置五山十刹。 其律院似小乘寺。 偏学小乘律藏故。 禅院似兼行寺。 杂行大小威仪故。 讲院似大乘寺。 专传天台三学故。 今所建教院。 远讨天竺三寺之嘉谟。 近访宋国三院之傍例。 云彼云此非无踪迹矣。 问。 传闻。 元朝讲院行事多似禅院。 讲徒所著法衣不异禅衣(云云)我众衣服何不效彼耶。 答。 我朝大乘寺山门为源。 而中古以来教学虽盛。 威仪多缺。 又宋朝教院诸山。 多弘一乘教法。 传天台教观。 顺大乘寺风冥符山家式。 故以为准据而已。 然及晚宋元朝。 禅徒兴盛知法人鲜。 故院内行事僧侣衣服等多同禅苑欤。 故今衣钵轨仪服章体貌等。 专准睿狱之古风所学大师之行仪也。 异域不如之行迹。 何必依行乎。 问。 或人云。 山门大师等皆着编衫。 今何不然耶。 答。 传教大师归朝之后。 大同以来渐虽传大戒。 僧侣威仪犹顺常途。 至弘仁八年着愿文云。 自今以后永舍二百五十小乘戒仰望四安乐行三种深戒(云云)旧记云。 此日改小乘威仪着大乘法服。 抛铁钵持木钵(云云)自尔以来偏守西天大乘之规矩无夹南山共小之形仪。 编衫是魏朝新制律家所用也。 非佛国本仪。 非大乘服章。 大师破南都七寺保执立西天不杂法式之日。 岂不摸五天纯一之威仪。 犹随三乘共学之近制耶。 仍检山门御经藏年年资财帐等。 行满所属资具中虽载葛编衫一领。 于大师祖师道具者。 编衫之名无所见欤。 但印度风仪袒露为体故。 下则着裙上缠祇支而已。 唐朝日本服饰为仪故。 袄重叠。 则山门诸大师等。 下裙之上内衣之表更被一袍。 俗称法服者是也。 此虽非法衣之数。 准俗服成道仪耳。 诸师形像皆以如斯。 故我一众因准山家之古风不用小律之编袖而已。 问。 编衫者祇支覆肩二衣缝合以覆两肩。 虽似魏王之新制。 非无律藏之本据。 今何生异解耶。 答。 祇支覆肩本是一衣梵汉异名。 然分此为二衣。 南山所传义净之所破也。 如三藏意者。 三衣加僧脚崎(旧云僧祇支)并裙。 以之为五衣。 南海传云。 准检梵本无覆肩衣名。 即是僧脚崎衣乃祇支之本号。 既不道裙。 多是传译之参差(云云)故知祇支覆肩非是别衣。 况彼编袖魏王见僧众行仪新立敕制令加右袖。 彼时未论祇覆之合不。 后人截领开裙生此执见欤。 见诸师形像。 多于两袖衣被之表更着横被。 此正是僧祇支也。 内袍若祇支者。 岂不招重着之过耶。 以之思之。 今此一袍即是内服。 非法衣数。 谓是祇覆。 勿生列祖妄着之谤矣。 问。 或人难云。 绢紬是杀生之财非大士之服(云云)此义云何。 答。 祖师法衣依如来之开听任佛国之规则不论绢布。 随得着用。 南海传云。 凡论施绢乃是圣开。 何事强遮。 乃至五天四部并皆着用。 讵可弃易求之施绢觅难得之紬布。 妨道之极其在斯耶(云云)显戒论云。 小大及兼学具载西域。 大小别修事亦出南海传(云云)山家既引南海传为大乘别修之证。 然执布遮绢是。 又宣师之所计三藏之所破也。 非五天之仪。 非四明之风。 不可偏执耳。 问。 山门禁制式云。 僧侣衣服可用唐袈裟色(云云)或云。 唐袈裟色者薄墨染色也(云云)此说用否。 答。 比丘衣色先须知圣制。 律中出青黑木兰三种色。 梵网经举青黄赤黑紫五色。 真言家随五种坛法净衣色又别。 此皆大乘行事山门所用也。 虽然常途众会参杂不宜之。 故且所被定一色也。 但唐袈裟色薄墨染色者。 不检旧记不辨古事之所致也。 师传正义云。 唐袈裟色者。 三种中是木兰色。 五色中近赤色。 俗称香染色者是也。 人多染黄色。 是谬也。 大师入唐之时。 大唐诸僧多着木兰色衣。 故称唐袈裟色。 睿山诸大师影像等至今存在。 全非墨染色。 人何迷耶。 近代居极官人独用此色。 必非本仪。 山门古德虽不至纲位。 皆以着用。 凡于紫服许否者虽见敕制。 至香染阶级者未检其式。 虽然我门僧徒又且准世仪。 堂中众僧多着墨色。 耆德长老可用木兰色欤。 此随时宜非守本质耳。 问。 木钵是外道标帜也。 非比丘所用。 何带持之耶。 答。 小乘律中虽遮木钵。 大乘经中开文非一。 故山家为破小戒偏执。 弘仁以来受畜木器。 今我一门因准祖风。 故异小仪。 若洗其执了。 铁瓦二钵随得护持。 又非可遮耳问。 山家古风唯撰耆年知法人为传法座主。 差杂事执务器用为别当知事。 除此之外不立财员不置典主。 后时渐有上座三纲等名字欤。 然今众中闻首座忏主都主监寺维那知客等称。 谓此皆禅规所立也。 我众何可依行耶。 答。 山门古仪实如来问。 虽然法众稍多缘务转繁。 故事不获已准唐国例置二纲等。 令掌寺务。 及于智证大师任僧纲华山僧正至极官。 叙位任官充满山中。 寔是古今时迁风俗变易。 三宝住持之道不可守一隅者欤。 今我一众不望公家之敕唤不求世俗之荣路。 且准宋朝讲院假立真俗字号成办寺中杂务而已。 何必依凭禅苑规度耶。 况复首座即上座都寺即寺主维那即都维那也。 其余局务随事立名。 何劳苦诤耶。 问。 教院所学可通权实。 何偏弘山家佛法耶。 答。 权小诸宗虽设言教之方便。 终归无说之绝理。 故大集云。 甚深之理不可说。 第一义谛无声字(云云)十地论云。 性海果分不可说。 与言说不相应故(云云)唯有真言止观极唱。 扬果分圆音示真如言说。 教院之建立纲要只在斯。 何况大乘寺制式山家所立也。 诸宗不同志。 大教院规矩宋朝所创也。 所学专在天台。 故今摸两国之风范致一乘之弘传也。 延文元年八月四日。 于西山本坊记之。 同九日。 于先师和尚影前一遍读过之毕。 应安四年五月二十五日。 于庐山莲社一见之次。 聊加添削毕未再治。 不可披露之。 大乘寺沙门仁空记新学行要杂事问答者。 先师贻述作。 后叶为轨范。 而末弟(明空)幸禀师迹。 聊思弘宣劝助。 役于同志彰文字于印板。 乃施庐山教肆永传来际学侣耳。 时应永七年(岁次庚辰)暮春初五日干缘比丘照珍右笔比丘慧镜庐山住持比丘明空敬志仍讨本文检旧记再令印板释空觉 发布时间:2024-07-01 08:02:06 来源:藏经阁 链接:https://www.vipfo.com/book/36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