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圆戒指掌 内容: 圆戒指掌《大正藏》第74卷No. 2384No. 2384圆戒指掌(序)一乘妙戒之弘通乎本朝也。 勃兴于传教大师恢张于慈觉智证二大师。 宗式既立戒坛乃起。 膺大乘根熟之法运而阐扬舍那直说之毗尼。 圆顿之戒学滔滔弥漫乎海内者。 岂非列祖愿力之所致乎哉。 然而历岁月之淹世乏明匠。 妙戒亦不能无与时污隆。 异议纷纭聚诉不一。 遂至于流而不能反其本。 可慨矣。 三井显道大和上有见于此。 回狂澜挑明灯辨驳详论累编成帙。 其最要者为七筌。 圆戒指掌亦其一也。 权实二教大小两戒一目了然无有余蕴。 所以名为指掌也。 盖方今阎浮提中崇奉一向大乘戒法者几何耶。 仅仅存于台宗暨我家之际耳。 学者可不研究哉。 法裔实幢和上将锓诸梨枣以问于世。 征序于余。 余曾游三井遇智远大和上而浴戒流。 以有旧因缘不得固辞。 竟表荷法之微衷赘数语于卷端尔。 安政七岁次庚申春二月。 增上寺大僧正冠誉慧严。 狮谷沙门纯惠谨书圆戒指掌卷上(并序)园城寺法明院比丘敬光述盛哉昭代诸德迭兴区唱大戒。 或答或决。 其余家家述作多端。 而未见一人崇论谹议以得其宗者。 复惟无得其宗者乎。 尚未见知据贞元教录正定依律其余有通依意者。 复惟未知有依律乎。 尚未见了旧来称诸梵网律宗别有一家祖承者也。 是以圆顿妙戒翻隐于时。 一实律制罔利于物。 近者更有纲要之作全未尽理。 欲罢不能。 便就彼撰采其策问。 删答正妄窃着斯文。 乃令圆戒大旨近如指掌。 疑章有限。 凡二十七。 若驳本书既抉暯详。 广明事义自余部存。 庶览者善忖当宗尝盛于世。 勿以人并弃言也。 天明丙午六月四日叙。 (其一)问。 他云一家所立十善沙弥戒经论无据非但其沙弥戒然亦不见梵网指其二篇为比丘戒。 如何。 答。 他未曾熟察当宗深义。 辄看山家式云授圆十善戒为菩萨沙弥。 解此十善。 错为世善。 而亦谓曰是即沙弥戒也。 是故妄言无据。 复谓。 既已世戒则冠一圆字。 标法华绝待意为沙弥戒。 而又更错谓。 此戒既尔。 则亦盍会彼五篇律直为圆人具戒。 是皆中古讲法南北律肆之徒。 未曾咨听台律深旨漫所瞽说焉也。 而上古此宗之兴也。 南京六统尝为我列祖之所破斥。 中至北京律主。 则为吾叶上阇梨之所弹谕。 无复间议者矣。 然膺悲正二师之出。 无嗣北岭戒统者时与彼抗对。 是故下及今世敩台学者而反非无不承习当宗漫讲他教窃议山家辈。 全是由未晓律有权实也。 就中所谓圆十善者。 非会世戒之义。 直是本律所制菩萨沙弥戒之异称也。 是犹指今具戒别名佛子戒。 然中古诸德(宝地真师并庐山仁等)为性戒十善者全违祖诰(六祖及以阿觉大师)。 末学孰信。 宗徒尚然。 况他家人师乎。 畴昔建元之间。 特禀传当宗者。 但慈镇叶上永平吉水等诸师而已。 又以戒经二篇用为僧戒者。 是亦非适于我本邦高祖。 是即出于台上舍那之律制。 山家脉谱正示斯旨也。 诚彼教主普接千百亿与大机贤圣而为广宣皆有佛性之旨。 又授圆顿三聚十无尽藏八万法门四梵住法。 于玆应化释迦传付之于实乘大士及以痴闇凡夫。 令其覆诵初后二篇戒经。 故其律刑永异通教共乘戒检。 矧于声闻缘起小法乎。 而一家尚简别机相。 况与藏通大士所持宁其可一齐也。 然肤受学者全未禀承半满权实戒家分判。 妄议今宗。 实可怜也。 盖夫圆乘佛祖用此二篇为大僧别脱者。 直往菩萨三戒便即以是为摄律仪也。 是故六祖断通别二授羯磨相曰。 若于别受合云求受一切出家菩萨别解脱戒。 若为通受。 但依常唱耳(文)又请师词。 令受者云求受一切出家菩萨别解脱戒。 乞戒亦然。 戒经之中既指二篇为波罗提木叉。 则非摄律仪戒。 何也。 高祖制式并列大小别脱。 曰一者大乘大僧戒制十重四十八轻戒为大僧戒即此意也。 是以大师复对南京诸德曰今言二篇以为大乘大僧戒者何经所说。 直言梵网经所说(论中卷十二)而又开示其禀传在云新宗所传梵网圆戒(同卷三十二)况脉谱昭显乎。 又智者释戒经说比丘比丘尼等。 云即时座大众也(义记下五十九)鹿苑之前蚤既有此二众。 则下众可准知。 若其上众茍具别解脱。 余二戒亦具之。 若华严经(旧经第六)说受具足戒者即是也。 如来所制大僧之戒宁局小律。 所以四祖制授三聚戒为僧篇。 玆知今戒二篇定为大乘苾刍别解脱戒。 佛自口宣波罗提木叉。 又特宣说菩萨比丘地立等。 为一乘佛子者。 谁欲违舍那之敕乎。 但除三乘真实宗徒。 又善戒所制重轻二篇亦佛尚明宣是出家法。 况今二篇乎。 既是比丘戒。 则亦复应了。 四依正成其性。 玆故常乞食法以是成体。 初后二篇是其斋支者也。 故轻戒中亦别无有斋戒。 义记云。 出家尽寿持斋。 不论时节。 既其义也。 既誓四依而更发得二篇三聚恒沙戒品。 尚不护不过中食者无有是处也。 挟带权宗之见无误台山祖意也。 其犹五分十戒既以斋法不为其数。 又剡川疏明当宗八戒。 其中不列不非时食。 而注云不过中食为本。 述记者云。 若依经部宗云离非时食是斋体余有八种说名斋支(文)此二戒既如是。 今之具戒可以例知。 旭师亦云。 正以不非时食而为斋体。 余支助成。 若下根出家及在家者别制此戒。 即如小宗篇聚在家菩萨年四斋法。 实乘僧戒其制大矣。 余如下详(中古以来不习当宗实义者遂不免带疑雾。 妄致云云。 盖南北原殊宗途。 他何知之)既有二论三书。 其义赫如金乌。 而言不见。 岂不盲哉。 又今十善是名菩萨沙弥十戒。 则全非世戒也。 然至其甚则未曾嗣本宗戒统者。 或有深执小仪不晓祖意于笔削中作台律失统之语。 可谓是尚不辨家谱贵贱者也。 远下千岁戒系绵绵。 台律之统胡为其失。 盖亦不思之过乎。 若夫小戒高祖曾得菩萨僧腊既过于十夏。 终应开宗立式之运。 依法舍之。 何其所论失不也。 可不精察哉。 可不审照哉。 (其二)问。 式云圆十善者全非世戒之义尚未明晓。 冀更听之。 答。 众经中说十善凡有八种。 各随其类义体虽异。 其名全同。 故华严经(第三十五·三纸)及十地经(第二·十二纸)说五种十善(是世戒及四乘十善也。 旧经十地品合说为四种。 既依律部载。 披彼可检)大日经中亦说此戒。 是岂匪人天及五教机之所持也。 第七秘密十重亦名十善(是依一家传密戒仪也)是也。 第八本律(文殊问上卷世间戒品)十戒亦名十善。 而是正别圆密菩萨沙弥戒也。 藏通十戒如常途说。 大小二律俱明十戒。 其异如玆。 是以其中特今简去狭劣共小隔历十戒。 标言圆十善戒。 犹简前三教三戒云圆三聚(出于进论并脉谱表等)夫圆三聚者称当宗具戒也。 又今十善者名本律沙弥戒也。 然有承袭古迹记(上卷)误指其夷以为十善更转转为今十善者。 不足为论。 青丘之解如别记斥。 (其三)问。 圆十善者非是世戒。 其说闻之。 然以菩萨沙弥戒名为十善。 其证未显。 如何。 答。 其名正出于净行经。 其戒正列在大律中。 而其戒相悬与小律说异。 初不杀戒至第十捉宝一一制之。 而皆说曰离想。 是岂非由菩萨沙弥与声闻沙弥殊三业不善齐防故乎。 阿觉大师曰。 文殊问经偏为沙弥沙弥尼说十善戒等(文)盖是防十种恶法也。 其旨亦见于广释。 沙弥不应宁非十种而何也。 故知藏通但名十戒。 别圆密或名十善亦名十戒也。 古德(元应兴圆)检曰。 净行经(谛信品)中既明菩萨沙弥相说言持十善戒(此经今逸后贤索之)今依圆公所引。 其文明云持十善戒着衣持钵处座说法等。 是何心三口四等戒。 持沙弥戒称曰十善必矣。 应知高祖据此金文(菩萨信男僧若听许。 则虽有说法仪。 而着衣等不是居家常式。 其旨可领)是今诚证匪可惑者。 按彼法华十六王子菩萨沙弥亦是持此戒也。 以验诸师异说。 或解为开会世戒。 或断为十夷。 或述为总戒十善者。 是皆为僻解。 然今沙弥禁戒偏称十善者。 盖是显不依小律。 更简教意特称言圆也。 祖心幽玄慎勿卒尔。 (其四)问。 十戒十善其名纵异。 若俱是沙弥戒。 则其比丘亦应受持二百五十戒法。 若其尔者。 何由立今单菩萨僧。 答。 当宗十戒本出大律既如向言。 胡关小宗。 是以又本律(究竟实义经)受沙弥戒下说所有别戒者即是也。 然南京中古律匠曾解当律别戒以为小律十戒。 是由未了经旨也。 不思教理分齐有违。 其过如斯。 今宗若不别依独大乘律。 则何由成一家(大戒论序特称梵网宗。 又晓示钞云。 大乘律宗或名梵网宗是也)应知十戒名通而义体全殊。 沙弥既然。 其比丘戒亦那用小篇聚为。 单菩萨僧之称所以成立也。 (其五)问。 今总相十善与世十善同异如何。 答。 总相十善亦是出世间戒。 果德万善因此成辨。 体元无漏而与七众别戒同是菩萨别解脱戒。 近如旭师等释。 世十善则不然。 是惟有漏法耳。 又总相戒通兼遮性。 世十善者惟是性戒。 而非亦为别解脱也。 又所言总别十善虽其名同。 其相大异。 无混为一。 独在不共二乘律藏制此总别二戒令其九众双受。 是则所以与共乘制不同也。 其余差异本自历然。 (其六)问。 本律受比丘戒下既云推求声闻律藏及菩萨所习摩得勒伽藏受持读诵观察修行。 应知上云受三聚戒名为比丘比丘尼者。 其三聚中如其摄律恐同善戒等令受小律七众戒。 何依此说证当宗七众乎。 答。 若所引文。 四祖据此证成直往法中自有别授五众。 兼证一家通授七众也。 然他看读疏漏不会本律文旨。 亦不精读善戒瑜伽等文。 只迷三聚名同未解彼此说相素有共独差违。 遂致此误。 自谬谬他罪莫大正。 今审其文。 初若彼众生至此亦得戒。 是明通授结缘七众也。 次复次未来至得名比丘尼。 是明别授当位五众也。 欲得当律正意。 莫误为共门看。 四依凭据宁混三一分齐。 不可不思。 略示其义。 虽瑜伽(第四十卷并第七十五卷)与此律(上卷)同说三聚之名。 而其戒相广狭永殊。 瑜伽所说本共小律。 即用五篇及下众戒各各为其初聚。 是故或说之依律仪戒(按依者何义。 慈恩述记云。 世亲无性皆言。 律仪戒是依持戒。 为显建立其余二戒。 是故安住律仪戒者能建立善法戒。 集诸佛法后得益有情无罪利益相。 七众戒是初体。 一切佛法是第二戒。 济诸有情是第三戒等已上义自可解)或惟说律仪或略说戒耳。 未曾见说之摄律仪戒。 岂止瑜伽。 其余善戒(第四菩萨地戒品)并新旧戒本地持(第四方便处戒品)唯识(第九)摄论(无性世亲二论)等其余权乘说皆无有一摄字也(但梁摄论译摄正护戒。 然是约但摄声闻七种律仪。 非是指全摄八万四千无量律仪。 故义记中亦出二途。 标云摄律仪戒。 而言名出方等者。 是就明独菩萨乘律仪边。 则不与彼全同。 又言名出地持者。 盖是虽彼论中非正云摄律仪。 而例同梁论。 且约七众初戒各各摄其律仪与而作此语尔。 例后二可知也。 又至次下明不共三聚。 引璎珞经而却惟言律仪戒者。 是示以梵网说用为别解脱也。 祖意甚深。 叵动一字。 是故文中别举共不共门两种三聚以示其异。 然诸师注释未善分文。 谬智者本意者多宜检彼文。 又如下文中故示六种方法。 意岂一。 简之择之)是共乘律藏。 则彼戒本正说四夷四十三轻(若大戒论作四。 又圆测等师分为四十五轻。 与今开合异耳。 如旧论者有四十二轻戒。 旭师又科旧译戒本分为四十二轻。 今并言之)为律仪戒。 若受此戒竟方在第四级。 则于小具中除与诸声闻不应等学。 以其应等学戒共为菩萨律仪决择六心观察及以本地十法行。 以为摄善法戒。 又彼六处摄行及十一事以为饶益有情戒。 是由共二乘故。 别无可称菩萨具足篇聚。 其具戒名全让小律。 所以号其二篇不得曰摄。 其偏狭相可自睹也。 故义记云。 二乘自通至小果。 狭而且短(文因果如此。 是由其发轸戒元狭劣可以为证)通教菩萨纵是广长。 但当分然而已。 是由权乘故。 奈律仪尚与二乘共何。 所以终归偏狭。 若今三聚。 则与此不类。 若其木叉别有一乘戒经。 即是别圆密教实戒僧尼所诵。 是故五十八戒以为摄律仪戒。 八万法门以为摄善法戒。 四无量化以为摄众生戒。 是乃斯文及以璎珞心地观等所说。 而三戒各言摄者也。 则可谓只一摄字以显今宗矣。 须晓三部本律所结与一经二论所示各有权实广狭之不同也。 是此木叉亦不惟名摄律仪戒。 亦名二篇别解脱戒。 亦名大乘戒。 亦名智赞戒。 亦名六波罗密戒(已上异称皆名事戒。 此与止观中说不名波罗蜜不同。 彼明声闻毗尼此名菩萨律仪故也。 又此中初二名兼通通教。 后三名者独局本律。 而正在后三教。 傍涉通教。 共不共别如是应知)然其戒题虽且似止十夷四十八轻。 而准义记及藏疏意一一开之。 则所兼之支戒开成四百五十一戒。 皆是第二篇所蕴在者也。 若支本相合则成四百九十九戒(傥准声闻戒本而离开之。 则殆向一千条。 具如网宗图示)更加十夷则终成五百余戒。 据祖承说。 龙树所谓菩萨五百戒者即此义也。 既戒经中示毁戒者相说五千大鬼常遮其前。 是为其证。 若披在惨疏人自信之。 若言非者。 本律所制虽除梵网分受诸戒。 而在家所受凡有十类之戒。 重叠数之终成一百五十五戒(近如策修要法载)并知梵网僧戒。 那可惟局五十八戒。 然如其初篇。 戒惟十夷。 遍防三业则摄无尽威仪故。 虽便言杀生。 自该杀畜生等及随类威仪戒悉在无余。 余九夷亦然。 本律(璎珞受学品)中说菩萨十重(此间檗本有有字今从丽本)八万四千(四千二字丽本无今从檗本)威仪戒。 职斯由也。 故亦说名十无尽戒。 不同小律止制身口其戒仅限二百五十。 盖是以事理圆满戒故也。 又若其判罪兼关意业。 莫偏认记第二解举轻况重之文效声闻持相。 彼明下品境。 其中亦存两解。 意在不是非也。 矧文中云大士之重重于声闻也(文)是虽释上品境。 中下例然。 又如杀戒然。 次三戒亦然。 制止深大不可不慎。 六夷亦准知焉。 今名摄律特因此也。 故摄论云。 菩萨戒以身口心三业为体。 声闻戒以身口善业为体(文)义记意亦同。 是以大乘律仪或有于杀畜生反结夷罪。 或有于杀人等反生功德无违犯者。 利他无方。 犯与不犯俱在深省意业何如。 备如诸部律说。 然义记中若其判罪且从身口者。 是即痴闇凡夫不得不尔故耳。 故当宗意。 若其制忏亦具忏三业罪。 与声闻戒但制身口忏不同也。 如观普贤及实义经等中。 凡彼之说岂惟悔性罪乎。 又兼悔一切遮罪法尔。 近读荆溪补助仪等可知。 三密行法诸尊礼忏亦然。 悉皆与小法波利婆沙及摩那埵等相类。 寔是菩萨所持心地大戒。 比之藏教狭劣律检。 霄坏相隔。 虽曰相隔。 若其事仪多有类似。 须披要钞。 所以兴唐大师以声闻四根本判属偷兰。 是据菩萨藏说。 摊律可检焉。 而瑜伽后四重亦摄属今戒。 独得摄名良有所由也。 是故高祖戒仪简判因。 此戒以显得本来本有常住法身。 今既不求小乘人所见佛果。 不求通教三乘佛果。 不求别教独菩萨佛果。 唯欲专求圆教所诠无上正等菩提。 须具六法方可得戒(文)各因感各果。 宁可不择也。 又应了知。 共乘三聚惟初聚称律仪。 今之戒聚三皆律仪。 即是今典中说菩萨律仪三种戒聚者是也(虽瑜伽中亦三俱名为毗奈耶。 而义与今不一。 乐学戒者所宜知焉)加旃今三聚者与共乘三聚之必存次第。 其或不同。 故本律中(是指璎珞及心地观也)以摄律仪反安第三。 但实义经为不然也。 盖如来本意在显其直往菩萨余二亦为律仪欤。 若非此三俱律仪者。 则何契实相心以为其戒体哉。 是此戒体所谓性无作假色者也。 一心三戒于玆可了。 荆溪释云。 以实相心避十恼乱(文)斯意须熟思尔。 又当宗授戒仪中云事(圆戒)理(圆观)具足正(圆观)助(圆戒)合修圆顿十乘超逾十境(文)若用五篇直为圆人具戒。 纵许言开会即是。 而其行初始落在二乘境。 那得曰超逾乎。 若台山者有不获止义趣。 则虽尚兼小戒。 非谓今戒不是僧戒。 超逾旨在于玆。 盖请十师以受彼。 而助此僧戒也。 三部本末之文义记及以剡川疏等人焉廋哉。 然而纳今具戒。 则其体行圆满顿足。 虽然满足。 有时未免起偏小心。 故我台荆诸祖令其观之超逾此境。 其心尚观破之。 矧执小具乎。 须深察也。 然近代律者迂直不分。 渐顿莫辨。 抑没大律具戒。 曲合己意。 又于大小二具体相。 未晓十六种别。 如其体相法行亦尔。 何因得令持相去取适时。 既违荆溪垂示。 况顺于本邦诸祖乎。 又荆溪既不言乎。 应须广辨三聚广狭偏圆之相以作行者期心之本(文)是由四教菩萨各有三聚。 然则斯文云推求声闻(乃至)观察修行者。 祇是为令行者辨别大小学处相违而为此说耳。 岂同权乘瑜伽已纳声闻具戒(权乘戒者渐次受之。 若不然则说不得戒。 如善戒经。 以彼禁戒混直往律者误矣)今文既说摄律仪戒。 是即明据也。 又本律中说摄律仪所谓十夷。 未曾宣说所谓八夷。 况其余皆不共二乘之相。 何况若指小戒者。 其根本戒惟是四夷而其末戒亦局身口而已。 何摄律之有。 既说应当剃发初服法衣。 须知今斯律制由是虽受具足三聚以成大律比丘。 而初始出家者。 尚未惯习本宗。 矧乎大小学处相违胡能识别。 故欲令其周涉大小广推求事义专达菩萨毗尼无壅开遮持犯傍谙小律以辨明其所奉优降之故也。 佛意既是约直往机。 勿执声闻制议谓越毗尼。 故知受谓大小受法。 持亦谓大小持相。 续诵以下亦复然也。 仍晓其推求二字远贯下修行之句。 然他中古来虽是为真典。 误文义甚故略辩之。 何谓具足三聚。 剡川曰。 恒沙戒品圆三聚而统收(文)即其义也。 又复应知受秉当律独乘三戒随还共小毗尼则体行忽乖也。 宋明先匠未免此失。 不惟是本邦中古诸德也。 高祖尝曰。 此十重戒虽先传授。 然但有其名未传其义。 何以得知未传其义乎。 未解圆义故。 犹共小仪故(文)古今虽异。 余亦言之。 昔我大师自一传此于唐国。 斯宗独存于我山家。 不亦法门之光荣哉。 六祖普贤经记(下卷四十一纸)明具戒有二者(一小律具戒。 藏通二机所受也。 二大律具戒。 别圆密机所受也)义特由此。 岂惟六祖述之。 吉水空师亦显释之(出观经释。 彼云。 天台宗意有二具足戒等)宁是非实乘三学与彼机权乘迥异故乎。 亦复应知于今三戒拣别就圆立之受随名为圆顿大僧也。 盖夫本律三戒纯被单菩萨机。 摄善即八万四千法门戒。 摄生即慈悲喜舍(此中自摄四弘六度等法。 是故一家诸文或有就所摄法记者也)普及一切戒。 摄律即初后二篇别解脱戒。 文说曰摄律仪戒故也。 戒仪劝持门劝受今戒者云。 四弘之愿(摄善)六度(是特通三戒)四等(摄生)不离刹那(文)是似惟劝摄生之持而亦劝三戒也。 而今此别脱历其二篇各论三品判罪。 源蕴在大律说(是如瑜伽戒本并新旧二论善戒及以受十善经等中。 然而梵网古迹记亦云。 此诸轻戒随其意乐有犯无犯是染非染软中上品文。 斯说与当宗意全同。 持犯要记且顺新论现文。 重说三品。 轻中独说是染非染。 而已于义特疏。 不足依凭。 律有重垢轻垢语。 无乃阙中品乎。 义须覃思。 匆匆此也)其犹小制六聚。 是故菩萨律制重中存轻轻中含重。 令其持者自省察轻重分。 是即由三业齐制也。 凝然断曰。 菩萨机强不用广开。 但立波罗夷与轻垢罪(光谓。 若地持戒本。 全存梵语直言突吉罗法。 旭师笺要云。 突吉罗此云恶作。 即不净有作罪也文。 是故诸律或翻云失意罪。 或翻云重垢及轻垢等。 大律之中小之残罪以下皆名吉罗。 是由对首法之所能灭。 以其名同莫谬罪体轻重也。 若如小律。 准拟瓶沙王国制以判其罪。 则五篇差别稍似世刑尔)小乘根劣。 不细何知。 故委细开之也(文)此说虽且可取而未痛快。 是由未曾知有当宗制忏在焉。 又有人断十夷相。 祇约方便根本后起而曰三时不悔为上品。 是亦未传当宗祖承也。 若夫一家前四后六别有判罪深旨。 制忏密仪宁易显示。 是此三戒大异藏通。 而亦隔历不融。 则为别戒。 此三互融方名圆戒。 若具明之。 此三即一。 惟一金刚宝戒即是所谓虚空不动戒也。 亦名佛戒(假令五篇亦名佛戒。 但是小乘当分之言。 须以前三教用配三乘也)亦名一乘戒。 亦名佛子戒。 亦名无为戒。 亦名心地戒。 亦名清净妙戒。 亦名得正法戒。 亦名一心戒。 亦名菩提心戒。 亦名一实相戒。 亦名中道具足戒。 亦名具足诸波罗蜜戒。 亦名具足无上道戒等也(以上皆名理戒。 亦判属乘。 别戒虽同。 初心未达。 是为异耳)此一即三。 则摄律仪戒十重四十八轻心藏地藏戒藏。 摄善法戒八万四千法门因果佛性常住藏。 饶益有情戒四等及以六度四摄无量行愿藏(是广释及脉谱诀所列一家师承三戒也。 是名事戒亦俱名律仪也)三虽差别。 差而无差。 三虽无差。 无差而差。 三一一三。 无所寄托。 三戒名异。 其体全同。 是故剡川疏云。 既如因陀罗网同而不同。 似萨波若海异而不异(文)是且约观解而辨持相。 匪谓行事然也。 又大论明菩萨戒云。 略说则八万。 广说则无量。 六祖引论自释曰。 以有为为略。 以无作为广(文)是以三聚各三。 无作妙理无不穷尽。 故脉膳诀中称一家戒坛名为三三九聚戒场。 旨趣渊哉。 须书绅也。 若彼九聚三谛印契。 即是得非表示自解佛乘三学内证者乎。 宣深敬重。 又此三受门者十种三法乃至一切显密三法摄而无余。 是故今此三戒独皆得指言摄。 是以四祖称曰圆满大戒。 阿觉释曰梵网具戒。 是岂非指真具足耶。 六祖叹曰。 今文具足即正具足。 其小具足有名无实。 又曰。 偏小之具为实戒者。 违吾今教(文)是所以当宗之抗拆百家也。 玆识正依法华一乘戒者。 的是约宗骨矣(依经依律互论傍正。 如永德记)若非受得如是圆具大戒。 则何因戒经云即入诸佛位。 是若非指圆佛。 宁舍那本怀乎。 仍晓法华十离梵网二篇部味虽异。 圆体是一而其所制秪是详略之不同耳。 疏记明可证焉。 而彼此文通别互其制。 以法华是兼四安三七之禁梵网是宣万邦僧坊之式也。 须讨寻之。 式问答云三学俱传名曰妙法(文)按是高祖入唐传戒之秘诀者也。 何况别诵译出一卷戒经五时始终佛所常诵。 鹫峰会上同然。 深矣斯之宗也。 贤首尚闇。 况慈恩南山乎。 他纵各称圆宗以辨受随。 宁能阶此。 终南所谓圆者今藏教中之圆而已。 尚非通别所诠圆具。 何与今圆戒相似(慈恩应理圆宗。 今通教共乘之圆。 贤首梵网分齐。 今别教独乘之戒其旨。 可察)本律说言一切戒根本。 固其有由也。 世学律者看读南山亦立圆教灵芝随称圆宗。 总惑其义未曾辨察彼此圆戒云泥有别。 而漫议我山家。 几何误矣。 又近倡教观者至谈律仪。 徒讲他宗不习台律。 岂惟不习。 反朋他师自毁乃祖。 其何意哉。 其何意哉。 又此三受门名为一心(是为乘为理。 若别人者此理果后方显。 是其异尔)三聚(是为戒为事。 次下诸名皆同)亦名具足三聚。 亦名事具三聚。 亦名圆具三聚(已上三名通前三教。 若有部戒经等云清净者圆具。 亦须约其篇聚且立三聚之义。 即是五部小律当分圆具盖藏教相也。 若以后四重四十三轻为别律仪。 以六心观察为摄善法。 以六处摄行为摄众生。 即是瑜伽共乘当分圆具盖通教相也。 若以五十八别解脱为摄律仪。 以八万四千法门为摄善法。 以四等心及十界为摄众生。 即是独菩萨乘圆具盖别教相也。 皆与佛乘圆具不同。 次上二名例然择勿混淆。 具如下辩)亦名梵网三聚。 亦名不共三聚。 亦名正具三聚(此三名通别教。 须择别从圆也)亦名一实三聚。 亦名一乘三聚(可解)亦名圆顿三聚。 亦名圆广三聚等(圆名圆妙圆满。 由是三各圆故。 顿名顿极顿足。 由有顿受法故。 广名广大广多。 由无法不摄故)荆溪云。 应须广辨三聚广狭偏圆等即斯义也。 他云。 摄律仪戒者断一切恶。 摄善法戒者修一切善。 饶益有情者度一切众生(文)虽义无过。 一那泛尔。 是比今宗三戒。 岂非结缘分齐哉。 夫恶有三恶九界。 善有人天佛乘。 生有六道四圣。 一切之言亦非无分满别。 胡为不择焉。 若权乘三聚异称如大律共门说(善戒第四四纸等)又声闻毗尼则与此殊。 惟制身口无关心地(是约小乘诸部当分勿执南山约七毒论为大乘圆教云我不信)等与今不同。 实其居多。 高祖不言乎。 居己心实相地名蹑真坛。 又弹权乘戒曰。 设大小无尽受戒尽生蹑粗坛。 出离要术无一分德(与上文同俱出一乘戒记)玆知登今家真坛。 则不啻南山三行失光。 慈恩二持亦至神气殆尽。 故宗斯戒者则正同太阳之不类萤焰。 愈信金口所譬实而不虚。 是以南岳大师授戒仪中明十重功德云。 持不杀戒得金刚身不可坏。 寿命无量劫不可穷尽。 持不盗戒具足檀波罗蜜。 分身满十方界作释梵四天王沙门等身。 财施度脱众生。 持不淫戒得阴马藏相金色之身。 见者怖畏。 即除舍欲断烦恼尽。 名称普闻。 闻者欢喜。 持不妄语戒得四无碍辨(乃至)一音演说众生闻者皆得解脱(文)小乘具足虽是出家大戒。 而惟感得小解脱三明六通无余永寂。 以今比之。 优劣可知。 又云。 持不酤酒戒得大聪明。 于一念中闻十方诸佛语及一切众生语。 亦知佛心及一切众生心。 得诸禅三昧。 持不说在家出家菩萨罪过戒。 得漏尽通五眼六通。 备三明等法(文)此二重戒共门菩萨戒。 本尚所不制。 藏通佛果亦具四辨五眼六通。 惟不妄德之所感尔。 宜矣果佛化用但限果内。 玆知今宗具足是出家中出家(身心俱出家具事理二戒故。 心出家者何。 所谓菩萨戒无我我所。 离诸戏论者。 又说发菩提心者是真出家等是也)大戒中大戒也。 他不识之。 辄与瑜伽共门禁戒齐。 伤哉。 又示后四夷戒德云。 持不悭贪戒得一切种智具足无碍。 众生见者无不发心。 持不瞋恚戒得三十二相八十种好。 众生见者发菩提心。 持不自赞毁他戒(斯戒为第九者。 依本律两处说)生生之处得十方凡圣欢喜赞叹。 闻汝名者皆住不退转地。 持不毁谤三宝戒。 得具足三乘圣道(可见后后必具前前)一音说法声满十方。 令一切众生一时悟道皆得成佛(文)盖真正持斯十无尽。 终至获得如玆圆极真实大果。 无上妙戒诚可珍敬。 然菩萨大僧独秘之己而不以分他乎。 下众结缘旨趣可知。 岂止下众。 若其羯磨普及六道群类。 齐是本有萨埵故也。 又应了知。 若登戒坛受斯具戒。 必用白四。 别授作法以发戒体。 是故普贤记云。 大小二乘皆用白四羯磨成辨戒事。 时泽亦曰。 白四羯磨受三聚戒(文)须知大小白四虽其名同。 事仪俱异。 其小律法者近如诸部羯磨。 又大律法者如南岳及山家授戒仪。 有人记今白四以乞戒词为其白者误矣。 是未究二律相故尔。 又戒仪注明一家通别二授(授古或作受。 然亦有简他家而以手须检出家大网等。 盖阿觉大师题曰通授广释。 其则在于此)有傍正曰。 梵网经别正通。 傍如华严圆正别傍(文)文之与理其有若玆。 然不本宗者反媚他家乃谓非誓五篇则不名为大僧。 差升既多妙旨安在。 以验欲了今义。 先分小共及一乘际。 复善辨别别圆密教融不融相。 始可与言今圆戒而已。 故此文云推求声闻律藏等者。 翻显不共之所以为不共。 庸不用此为直往之证哉。 四分宗主曾入此于疑伪日中。 是应其律制全与执见不合故也。 是犹大乘定慧小机若听之则以为魔说。 不足怪焉。 又复应知若彼瑜伽戒本为既在第三级纳小律仪竟者。 是以习学声闻戒相。 必不旨待誓菩萨戒后。 故在彼中惟云听闻菩萨素呾缆藏及以菩萨摩咀理迦。 无有推求声闻藏语。 是即先既推求受持竟故尔。 今则与彼硕异。 直纳菩萨律藏五戒十戒竟。 正受今此实乘三聚具戒。 其为此故。 令其遍学大小诸律。 制意如玆。 可不晓乎。 然近倡大戒者。 或有混权宗意自以二篇分擘三聚更谬不许推求小律等事。 又或有摸小宗及贤首说专于十夷作戒具说。 虽祖释中非无其义。 凡如是者皆。 不台律正意。 冀学当宗者不认一家傍义而兼为异说所惑乱矣。 (其七)问。 沙弥十戒之中第十不捉金宝于其持相有大小二律不同耶。 答。 半满十戒虽其名同。 受随俱异。 故智者云。 菩萨律仪通止三业(文)岂是止言僧戒已哉。 下众诸戒亦然。 是以其制皆离念想。 故本律中明十戒云。 我某甲乃至菩提不杀众生离杀生想。 乃至菩提不盗亦离盗想(乃至)离捉金银想(文)中间诸戒皆说离想。 又其授戒羯磨同期菩提(须披本律文殊问经)则制结广狭要期长短如此其殊。 又小戒者沙弥捉宝。 纵无除开文。 例诸小具既言除僧坊内若住处内(四分戒本云除僧伽蓝中寄宿处。 文异事同。 然而其戒准依律部列置第五十八。 若彼四分次在第八十二。 其余不同叵尽于玆)若本律沙弥戒于其捉宝永无除开。 起想尚制。 矧自手捉哉。 若有违犯。 随犯忏尔。 又须领会。 若小律所制身口细戒除为令住小知小乐小希望(其戒凡六条。 如常所闻。 他师或云。 不同十一事。 彼亦一义。 今所不遮)其余一切悉摄持之沙弥总相戒。 虽彼二百五十戒数似多。 而全不出十善戒外。 龙树所名旨趣可知。 若其大僧摄之能摄余二十善。 总相戒名诚不唐捐。 略如余部图示。 当知今宗众虽其十善不异。 其随行者从位各别事出祖承。 宜信奉也。 问。 自安金粟于三宝前作其净法(声闻金粟净法不奉施之三宝。 则以自手不捉为美。 今与彼异。 纵有此戒。 惟制自利。 是以若咒毗奈耶说。 为其供养金银宝钵尚令捉之。 况珠杵及五宝等。 故其净法亦自捉之捧秉羯磨。 全不为犯。 与他一往断行事云持真言行者以常途律制难判不同。 又其生华饮食类等。 供三宝时。 无问水火净不。 凡圣位别自受献供。 其缘亦异。 以他不晓梵土一向大乘寺是持真言阇梨所住僧坊而其律制亦与声闻不共则行事亦随殊。 故强致和会尔)亦为违犯欤。 答。 是不犯也。 若其犯罪沙弥用忏亦与僧同(若今大僧别解脱中别无此戒。 但由宗意摄诸总相戒之中以充善法律仪一分。 故大僧忏还与今同)但除自手捧之奉施诸佛菩萨并与乞者二事。 其余皆是自事及恶缘(利养贩卖是为恶缘。 莫与下混)既无开缘。 是所以立制忏也(具如行要钞)又复应知今二篇中为二事故无有此戒。 沙弥戒中为恶缘故尚离其念也。 先辈见本律(文殊问菩萨戒品)明八戒下(四祖论引震旦解释明今十戒及八戒斋俱云义体遍通佛果者是也。 勿复谓八戒必是一日夜戒。 更有分受亦当宗意。 故剡川疏云。 此八戒随受长短。 若全若分并皆得也文。 况他家亦有此说。 非无执小宗说废本宗疏者。 宿习不同。 从古而然。 若禅若净分流当宗者。 须快一洗其小执而可也)云为三宝等无有罪过。 辄解为开缘。 然如彼文者。 菩萨出家但受持八戒者。 其奉持久之(有期来际。 是独当宗所传。 所以永与小毗尼异。 略如上注)外仪颇似同沙弥及僧。 故或疑怖捉宝亦为有罪。 因斯说之。 示非恶缘(供养三宝等不是恶缘也)总非有罪。 而显在家菩萨辄尔捉之元不制止。 岂其以此为今开缘也。 (其八)问。 十戒具戒其说闻之。 若式叉尼其相如何。 答。 本律说云。 若沙弥尼年已十八者(若曾嫁女十二岁则得。 与小无异。 今约童女。 天水羯磨注云。 十八童女以不劳苦志节未成。 与二岁法文按二岁法由今助律。 又与戒羯磨其缘出四分等。 俱见准依羯磨部)当自誓受毗尼藏之中(毗尼之言准义记释毗尼经律。 此亦当注云是大乘毗尼经律非三藏中毗尼也。 所明律检咸不共相故)式叉摩那六戒之法及遍学比丘比丘尼一切戒聚(是指本律具足三聚也。 若指声闻藏。 则应惟云一切尼戒。 今并举僧尼而言一切。 则此亦与小异。 若依比丘戒下令其推求大小二藏受持等相。 则又此一切之言应通亘大小一切僧尼戒聚。 故说言遍学)其年满二十时(此亦曾嫁女加二岁学戒而期满十四岁。 今约童女。 然二岁者十二月也)乃可如上总受菩萨三种戒聚。 然后得名比丘尼(诸本作比丘比丘尼非也。 今从丽本。 凡比丘尼根转成男。 比丘根转成女。 俱不用再受。 戒沙弥根转成。 女则为与六戒等。 准小律而可知也)然六戒是练心二岁是练身准小俱同。 言六法者。 一杀生。 二偷夺。 三欲想(若声闻者初与第三其次第别。 宜觉知焉)四妄语五摩抱按掏。 六八事示相(男子捉手。 捉衣。 共立。 共语。 共期。 入屏覆处。 待男子来。 自身往就如白衣女人。 是谓八事。 今此六戒若四分宗谓染心相触。 盗减五钱。 断畜生命。 小妄语。 非时食。 饮酒。 又缺学法者更与二岁羯磨。 若五分者如第二戒不言减五钱。 但说五钱。 准新译有部者。 当言五磨洒也。 而彼中六法之外有六随法。 而其六法亦与余部全异。 若依僧祇有随顺行十八事也。 今准十诵以祖承然之故。 诸部不同思之择之)例之余戒。 须通制意地辨与彼差异矣(其授法者既载于别钞)若其缘者如常说也。 谁言小缘不关大律。 但今依大论为其不同耳。 论(第十三。 三十四纸)云。 佛在世时。 有一长者妇。 不觉怀妊出家受具足戒。 其后身大转现。 诸长者讥嫌比丘。 因此制二岁学戒受六法等(若声闻尼。 八夷。 十七僧残。 三十舍堕。 一百七十八单堕等今宗悉属善法律仪之中。 例比丘戒可知)是为当宗式叉也。 何阙之有。 荆溪曰。 一开之后无所间然。 可不晓乎。 (其九)问。 文云毗尼藏中又云六戒之法及遍学比丘尼戒聚。 则恐是小乘式叉。 此义若何。 答。 今典全是独大乘律藏。 或说其制忏之法。 或宜其立众之制。 如来自名究竟实义者。 岂得非说究竟灭罪得戒实义之故也。 故旭师云。 菩萨律藏杂在方等中。 一家祖意亦若斯已。 盖所言毗尼义翻云灭。 是能灭诸恶也。 又翻为律。 乃大小二藏同共所称。 何局小乘。 六戒之法如上记焉。 又偏学戒聚者。 是指实乘二篇三聚也。 今纳此具戒名为比丘尼故云遍等矣。 又今实乘法僧尼戒经其制无异。 故云比丘比丘尼一切戒聚。 又复可关涉小律比丘比丘尼戒。 以大能含小故。 汝今不称比丘二字。 于文于义戾佛意甚。 但今由准小法以成僧尼威仪。 亦如前示。 若就其戒体。 则纵小律当分亦无僧尼二别。 男女根转竟不用再受者。 盖此之谓也。 是以文云年满二十时乃可如上总受菩萨三种戒聚然后得名比丘尼(文)又上既明受十善及别戒名为沙弥沙弥尼。 今明总受三种具戒方名比丘尼。 岂是得匪纳当宗具戒耶。 既并非小律相。 那独式叉属小为。 况复四祖六。 祖同引此文证成单菩萨僧律检。 应知本律(璎珞释义品)具列总别诸戒说十善法五戒八戒十戒六波罗蜜戒(最后一戒即今二篇异称。 其义读胜庄记而可知焉。 但以今正依智者剡川两疏不分轻垢配属余二辨其异耳。 又且勿见义记等中以六度配摄善而致难也。 具足三聚以三种各为六渡故。 更如下记)是皆悉在本律诸部而所散说。 不是关声闻藏。 验知今亦定非声闻六法等而是大乘式叉戒也。 (其十)问。 高祖云授圆十善戒(解为性戒也)为菩萨沙弥。 华芳大师依占察文示大乘五众(混为共乘通受法也)又园城大师云授沙弥十戒(解为小乘也)师资立法稍似相违。 答。 实义制检既示大律沙弥必双受总别二种十善律仪。 是故高祖特指别戒记授圆十善戒。 六祖直云十戒(旧钞云威仪经十戒。 不足可凭。 如其准依者。 但准可准尔)匪可复迷者也。 四祖正引本律者。 盖是示双受二戒也。 诚是总相十善以一切善法住处统总于诸别相戒故。 五教性戒略示出处。 如前今简前三而取圆密二教戒耳。 律文明令先各自誓愿受此总相十善及其别戒。 是此别戒。 即今所指圆十善戒者也。 亦如前记。 然斯别戒十善大小两乘依律虽异。 三宗俱受(一一向小乘四分律宗。 二大小兼行慈恩传律。 三一向大乘梵网律宗。 然此三宗不同印土三寺。 而其行相稍相似。 故且以此拟彼而已)若其总戒十善今宗独用。 慈恩及本邦中古他家律匠设谭十善百行律仪。 既不必双受并持。 是故义终归不用。 是由全不得细解实义经意。 须知列祖垂范似有异途元是同辙。 师资传律宁有龃龉。 (其十一)问。 有云。 四祖引证占察。 是显小乘七众律仪即是菩萨之戒也。 此说愿闻可不。 答。 恶是何言也。 四祖论中初有大小差别篇在而特示其胜劣。 胡得信小即大。 谅以四祖引此律者固匪为是示共乘三聚相。 又弗但为摄律仪聚已也。 然如所言。 则祖师造论不能显扬直往七众而翻成显共乘之戒。 宁其然乎。 是以论云。 大僧之名虽大小同。 而天地殊。 由是义故。 声闻教中(藏通)制二百五十及三千威仪名为僧戒。 大乘(此名关涉五教。 读者须辨其违)教中(别圆密)制三聚净戒(是亦同通五教菩萨。 宜须简择。 具如下论)十重四十八轻(是简通教菩萨四夷四十三轻与小篇聚合以为律仪也)及八万威仪(是亦通别教。 须择从圆实)名为僧戒。 若其出家于内五众(五众戒体皆依别授别持而成。 具如别图)而分前后(是有别授法故。 非言通授戒体成辨阶位)若其在家于外二众。 (印本在家下亦有二众二字者衍)而为次第(文此亦准上可解)然至次下示其证信特引当律。 何若或说。 况所引律文中元有说示通别二授两段。 其相亦明着乎(今宗所明二授之相律文虽显。 识者尚闇略解其文如别部注)然他未会悉檀被机则其律制本有三种而其体行等亦三寺颇别(小乘寺律被小宗诸部机。 兼行寺律被权大乘机。 大乘寺律被实大乘机。 而今此权实者异于四祖所判显密也。 玆知一家以华严维摩等圆教亦为理密真言乘者。 远合彼大寺施设。 如彼相宗徒云若于梵土无大分权实者。 贤执自宗而不深领如来设教网格故耳。 盖不足驳者也。 若别教者。 于显密判则定属显。 其旨可审)大紊法王律检。 可不悲哉。 又世既知法华十如华严十法界大论三世间以立三千法华实相璎珞三观共成圆观称为冲微法门。 然未全晓普贤观三师诸证以立受法。 法华一乘梵网璎珞二篇三聚文殊问经十戒八戒善生五戒等(已上戒相)及以究竟实义五众(单菩萨阶位)共成当宗。 顾见未逢指要之人故欤。 彼既无怪。 此何有疑。 非四依师则安立此妙宗。 宜深尊信也。 然或有谬于涅槃开会之宗谓三寺差别但是灭后弊风者。 或有漆于齐制五篇之文谓其异俱关定慧不同者。 或有黏于假受小戒之言强曲本宗者。 佥是由全未晓如上文义。 若听今说。 情执融消。 论其行事。 具在别记(凡七卷九十六条)欲识者阅焉。 圆戒指掌卷上圆戒指掌卷中园城寺法明院比丘敬光述(其十二)问。 有云。 四祖依凭占察而证一家之义。 然当代人师全不信之则叵为证。 斯说如何。 答。 他之不信。 闇当宗义旨也。 今家祖述此独大乘律制宪章直往五众。 岂惟四祖。 盖六祖注亦援此律而证成焉。 今且示其一处。 彼曰。 汝年满二十不。 究竟宾义经上云复次未来世诸众生等(乃至)其年若满二十时乃可如上总受菩萨三种戒聚等(文今但略引牒之)依用如之。 若党他不信。 何不自入彼而翻辱于祖教。 教理二证茍既彰灼。 则于我无复伤。 须熟省察。 他中古律匠辄于当律作共乘解。 可谓错矣。 是不得钩索大律玄渊故。 局己分而领尔。 例犹慈恩之赞于法华。 谁彼解为实义乎。 (其十三)问。 一家依占察立大乘五众。 上来闻之。 梵网璎珞求其的证。 何文然耶。 答。 审察脉谱口诀。 是此二律盖二篇三聚具戒之所据也。 非谓下众诸戒亦出于玆。 就中初依戒经示具足义。 凭义记意。 上众得具持之。 下众不能具之。 是以所其分持。 下众出家有五戒阙。 在家二众有十戒阙。 若合其兼制支戒者。 实阙许多律仪(据祖承意。 其沙弥者阙四十戒。 优婆塞者阙六十八戒)其器未任具持故也。 二篇既然。 则余二亦随阙。 况傍生已下何其论持乎。 六祖决通授为傍。 良有以也。 验今戒经正指秉大乘白四(是通自誓从他二法正被上众上傍涉六趣故。 有下众白四有纳具白四。 不全同也。 偏执小制勿疑广释等矣)已得具足三戒人说名比丘比丘尼。 判别授为正亦此之谓也。 剡川大师曰。 设不曾受声闻律仪。 若受菩萨戒。 亦特辨三衣加法受持(乃至)受法同声闻。 但云菩萨一心念我假名菩萨比丘某甲为异(云云)一家释文盖有如玆。 是不信者熟可信哉。 高祖亦曾引举此疏以结开显大乘大僧戒篇。 既无小具而称比丘。 台剡两疏究宗意在。 若乖违者全非一家之脉孙也。 自今以降勿学本宗者言通誓三聚以成菩萨二百五十以成比丘效颦于他家也。 世皆识大乘之为贵而独于戒律却祝小宗。 何无他。 咎由不尽意于斯耳。 我者吾和尚存(本律明三品得戒。 其上品者是单从他。 中品自誓而从他。 下品惟自誓。 今约中品得矣。 盖高祖入唐传戒之本旨也)庸阙依止一家原律部具。 胡不翻之。 不则违本律(佛藏经)之制。 背宗之罪亦莫甚于此者也。 吉水空师列诸宗相中(初学钞)示当宗及其依律云大乘律宗传教大师所立也。 地持经璎珞经梵网经等(乃至)具如目录可不核乎。 次依本律(璎珞)示三聚戒。 受学品云。 佛子吾(吾子丽本无今从檗本)今为诸菩萨结一切戒根本(凡无有物根本而非具足者。 当知小大权实显密诸戒皆是从此三聚而生。 故又说言悉从大乘出。 须善玩味)所谓三受门(梵网二篇为之摄律。 则必并今余二总受。 大乘具戒根据斯在。 若授聚为僧篇中惟引占察以证直往。 则证此三受门与占察三聚全一也。 六祖褒称为正具足者即是也。 学者请审择焉)摄善法戒所谓八万四千法门。 摄众生戒所谓慈悲喜舍。 化及一切众生皆得安乐。 摄律仪戒所谓十波罗夷。 佛子受戒有三种受等(自下明大毗三品得戒相往捡)然此典中三说十夷。 其相与戒经同。 则知此二律中俱说名十波罗夷是大乘比丘根本中根本戒。 犹如小律苾刍四重是其根本也。 而后三教机虽同听之。 斯无尽戒别机则便为无量解。 圆人则便为无作解。 密者则为不生解。 然而此十重随境分相自成六八。 复成五百。 复成八万四千。 复成无量恒沙戒品。 或流作权。 或出作小。 玆知是为一切戒根本也(此外更有根本总相者。 本律中说十善者众善根本者。 是所宜觉知)又复当识其根本戒乃有总别也。 三受门总十夷等别。 璎珞总别双举。 梵网从别略总。 贤首疏等以此十夷名为初篇。 四十八轻祇是枝末虽是末戒。 而亦一一一法中道净菩提心行相者也。 而其支戒五百一一亦然。 古德顺彼呼第二篇。 是此二篇出家菩萨具足木叉。 故荆溪云。 若立圆戒。 须指梵网。 无非具足(文无者是禁止之辞。 以诫南山慈恩宗徒不信台戒者。 若于小具持相荆溪判笔去取适时。 剡川断记顺于时处。 台山兼行其相可见。 所宜明也)既是僧戒。 则非下众所具(本宗律徒今有存轻沙弥名者。 是即妄摸南京之甚也)故本师说五十八戒竟曰。 汝等大众当一心学波罗提本叉欢喜奉行(文)岂不大乘比丘别解脱乎。 余二之相略如前述。 玆识璎珞三戒本是独乘三聚而与实义律说无违。 岂同善戒地持及瑜伽等。 应知占察比丘约具足三聚也。 若他中古说文理不尽则叵适从焉。 如善戒经中说菩萨戒者不同波罗提木叉戒。 此是与今戒经异正制共乘禁戒。 故于彼中其别脱名让之声闻藏中。 是以然也。 然非以彼二篇不为律仪戒也。 又一家会言无别菩萨戒者。 总指若斯分齐而已。 世有辨今戒辄设秘密文言。 狂斐特甚。 又复须知三聚净戒他亦受之所诠义趣与今天殊。 是四祖之所制其篇。 六祖之所消大律。 又戒经中约具木叉说诸比丘。 是高祖之所以立式(式且约别脱立若依戒仪则高祖亦就三聚为具足戒。 理在绝言)吉水之所以释经。 说虽有异。 义终一揆。 岂惟是已。 又戒经既列三受门义(经末五藏文即是也。 其义见于广释及永德记)本律亦举别脱初篇。 纵其文异义全无违。 是故一家诸文或总别(此二俱在僧尼别戒之中。 以此望彼总相十善。 则成两重总别。 所宜知焉)俱举曰制三聚净戒(是别中之总)十重四十八轻(是别中之别余二亦然)等(等取八万四千威仪)为大僧戒。 是则宗义从来非无异途乎。 斯乃新传独拔之妙宗睿坛之所从而兴也。 又华严中既有德云海云等诸比丘。 全是初顿会座。 则无乃匪圆具三聚大僧耶。 亦有优婆塞优婆夷。 见经说相尚非共乘四众。 况是小宗五戒信男女等。 其沙弥相广释等详。 即是不谓实戒七众(二四七九者祇是开合异。 非有相违也)何也。 然近古自台律一弛本。 世乏精当宗人。 是以或有笔其僧戒相而谓直往菩萨但持十六条戒已者。 虽其文(是指佛祖正传菩萨戒作法也)正。 其解则失。 或多谓唯持十夷六八而已。 是偕未讨其余二摄属何等全然。 至漫费言。 或别有解戒经一一如法谓若不兼小则诸事业叵奈之何。 盖此等悉由未全领法华开显妙律兼未见闻真绝待行事也。 秉羯磨例正出剡疏。 或存师承。 百一事业安所阙塞。 是为圆顿秉业止作二持之相。 人皆听从一出多。 又识从多归一。 然于戒学未达于玆。 悲夫。 (其十四)问。 华严德云海云等者。 其文既出入法界品。 是彼经后分则至方等般若。 然则如经中列文殊所化及舍利弗弟子六千比丘。 皆是回心向大者。 是知德云海云亦应兼小比丘。 岂敢以之为单菩萨戒人。 答。 以舍利子所将而类德云等者非也。 何者经说。 海云入于大海三昧化出莲华。 华上复化于佛而云我于彼佛所千二百岁受持如是普眼法门(文)以此测度。 非是应佛寿量所可能化也。 胡将通后难焉。 或纵应有回心者。 须善晓其义旨。 其回心纳受大具竟。 则无复小戒之可见也。 故与善戒瑜伽共乘兼行不同。 剡川云。 先小后大一切俱开。 祖判如玆。 宁得谓诸兼小之人乎。 (其十五)问。 中古以来他宗于瑜伽而新立通受法。 谓小乘七众戒即是菩萨摄律义此外无别菩萨七众戒以占察璎珞而同。 今何以其占察而为当宗五众之凭据耶。 答。 他正宗于瑜伽而以璎珞同者。 盖想由是迷灵芝销四分钞云三聚戒者出璎珞经并有经中明自受等文而不晓了其制广狭不同。 广狭即权实殊别也。 又以占察同者。 为大律诸部文义幽玄辄难探其赜谬致混焉也。 今辨瑜伽与占察别。 兼示一家传律网宗。 夫瑜伽明三戒有下众戒之与上众戒。 就中上众三戒者。 即彼第四级戒。 而其授法是玄奘译羯磨文是也。 古德称诸通受从他。 岂是单自誓法。 又占察者明独菩萨具足三戒及自受相。 此与璎珞下品得戒之法同。 以二律制与瑜伽制相比。 三戒广狭受法自他非无其别。 按瑜伽戒有共不共。 以十法行六心观察为摄善戒。 十一种法六处摄行为摄生戒。 四重四十三轻为律仪戒。 此三聚戒于二乘人则虽不共。 若于菩萨还与小共。 以第三级僧戒共为律仪故也(其次第受如一卷善戒经)盖是兴方等及共般若会为渐受菩萨(大律说之名渐悟行)所令总受三戒之相。 岂非迂回道菩萨哉。 然他律匠自会以此三戒妄雷同之占察说相。 其失延及本宗。 是由袭他不会四教判律之宏格也。 况识今三寺五教胜劣者乎。 其谓无别菩萨七众戒者。 幺特甚。 妙玄既断菩萨戒相。 云今明三藏乘无别众不得别有菩萨缘觉之戒(文)荆溪释云藏通两经不别列众。 但出家者在出家二众。 在家者在在家二众故还依小乘二众律仪次第。 是故二教无别菩萨戒。 故大论三十八云(现本第四十四(十四)系大品。 三十八)以释迦无别菩萨故(是约藏通故云释迦无别等。 反知约别圆机则舍那为教主有别菩萨众也)弥勒文殊在声闻中次第而坐(文)因知言声闻戒外无别菩萨七众戒者是即界内二教意也。 亦复得知弥勒文殊依本教(别圆密)住不往而入声闻众中则但纯依大具先后次第而坐。 是乃如来为摄界外机缘而所施设散说诸部大律。 岂不一向大乘寺行相。 当识通教纵大乘法。 其戒惟仅加后四重四十三轻。 若其僧戒还以小具为别解脱戒。 则余二聚亦随偏狭。 故山家曰。 菩萨授法权实不同。 又戒仪云。 受小乘戒如月下游(文)然以今实戒望彼五篇。 则小具月明匆成萤火。 相似权乘三戒正如月明。 独有别圆密戒。 可以喻日光也。 智者亦云。 他云梵网是菩萨戒。 今问是何等菩萨戒(是征四教也)乃至(虽他知于经论二藏分大小而于律藏则未了有大小别也。 善哉当宗曾分四别。 四类既颁入。 印五种亦可自分。 于玆始不惟究智者意。 终得尽如来立制之难思矣)若作别圆解者可然。 何者三乘共众外别有菩萨(是所谓大乘比丘者也)故别有戒(乃至)此说犹是待粗之戒耳(文是约相待而判。 可见梵网戒法既如是能待妙戒也。 莫嫌兼别。 咎在机缘。 何关佛戒。 若约绝待而释者。 来至法华则以此能绝妙戒悉开小共二律诸戒应知今一乘三聚具戒是绝待极者也。 高祖云。 汝等所行是菩萨道者。 当知不是直往菩萨之行。 是则回小(具)入大(具)菩萨之行也已上盖当宗意者。 以其已受大具竟则惟有圆顿具戒而亦无二三也。 故妙玄次文明绝待相云三归五戒二百五十皆是摩诃衍者。 意在于玆应识回小向大者。 是回小具归向大具之谓也。 高祖亦不言乎。 回小向大者一乘正义也。 元如斯妙旨与南山意优降如何。 何不思之甚。 更至对第二十五问点示回入相。 入若领此。 则知将今圆戒往望钞家圆谈缺具粗妙无譬之可取。 岂非是绝待之无过于此者乎。 学士了之)须知实义律检明此别圆五众之制(大律说之为顿悟行)岂以斯法混同瑜伽而可乎。 若通教戒全如善戒等一经二论耳。 又若藉通开导人虽始终历当教次位亦籍如幻观而开导之。 既从干惠等位能了别理。 则应自专于梵网具戒也。 又被接之戒如次引释。 是故瑜伽三戒尚非别教戒。 况可圆教三种律仪乎。 若被接相剡川疏明通教菩萨咸受梵网禁戒否云。 且约当教钝根未禀佛性之戒。 同依三藏律仪利根被接入于别圆。 还从能接名别圆人(文)义可自解。 然须了知。 纵别人入自通。 若受佛性戒竟。 则唯是大乘具戒大僧而非是兼行人。 斯尚如玆。 况其圆入通。 何况别圆等乎。 荆溪云。 先小(具)后大(具)转成无尽戒体(文)祖释分明。 人一奚惑。 凡圆顿禁戒其三受门体皆无尽。 真如秋谷。 实似苍海。 勿局摄律而解虽彼正语圆人。 匪言别机不尔。 若别戒不明。 则圆戒安尽。 融别则圆。 投一家者雏僧亦言。 然人未详其别教戒。 宜矣多迷圆戒方隅焉。 窃按界内外机从本既殊则不能无二种具戒。 是故若受大具者。 视其小具犹牛迹水。 戒相尚然况乎。 于体浅深。 故今戒经斥小法云。 是断佛性障道因缘(文)南山自指四分曰。 执则障道。 是世戒故(文)荆溪亦断云。 事相持戒(是对梵网戒理事并全偏指小具为事戒耳。 非谓具足三聚不事戒也)但能升出三途人天受乐。 不名三谛三昧二死彼岸(文两祖俱约小律之当分而断也。 故南山曰。 发上品心为菩提因。 然其出世果惟成藏通佛耳)此等明文毋乃不别圆具戒与藏通小具遥异券证哉。 僧戒既然。 则下众戒亦同然也。 是以山家不屑本邦旧来三坛。 远游临海传斯妙戒用为三宗定慧之基。 于是乎世人昉知别有圆顿三学。 高祖自言。 圆教菩萨别有威仪(是指实相威仪故。 云别有大小权实一切诸戒。 皆归今三戒故。 矧于其别脱乎)不共声闻障道威仪(文)具如本论。 然而斯宗弥盛压倒彼三坛终创立今戒五坛。 大矣哉。 故戒仪云。 若受大乘戒。 如在日中(乃至)远离二死具足二严(文)小乘大戒亦得具足之名。 能获越二死不。 四种教判有谁不学。 请深三省。 高祖又云。 夫三藏教有三聚戒名。 通教有三聚戒名。 别教有三聚戒名。 圆教有三聚戒名。 今正可授此圆三聚戒等(文)当识四教各有三聚。 第五密教合则属圆。 纵令开之。 亦用狭劣共小隔历圆顿(二种密教俱圆顿故)之四以分其义。 则毫不乱。 又须小共大一以别四种律仪。 岂混此为一而可哉也。 夫圆顿三学者何。 注无量义经(上卷二十一纸)云。 戒即佛身中(是指圆教究竟果佛也)虚空不动戒又金刚宝戒又三聚净戒(文此名通藏通。 故人多致惑。 茍知今三聚者名此三各摄其无量律仪俱无不具者一乘沙弥及共门兼学大僧等曾所不发得其体。 则蛇执顿断。 复奚迷通名也。 又复应知若夫开之则有五教大僧三聚。 然俱密僧戒与理密不全异是故诸祖但为四种而止又别自有三摩耶等通戒而已。 别当大师曾云。 大日如来三聚之戒令受行者。 毗卢遮那疏引普贤观经云遍一切处常乐我净波罗蜜等之所摄成。 皆是净菩提心第一义谛。 乃至梵网经云我已百劫修行是心地号我为卢遮那等文遮当作舍字。 是故下文更约自他受用俱是法身而释。 学本宗者可深觉知。 勤慎莫与他家不了三聚净戒雷同之也)定慧文今略之。 然所言三聚尚非别戒。 何况藏通。 须依义定其名。 莫迷名误其义。 又当了知声闻三戒次第发得菩萨三戒一时发得(不可以因横果纵而致难。 略如下论)声闻三戒者所谓律仪戒定共戒道共戒也。 故义记列斯名竟云。 此名源出三藏(文)定慧二戒小乘亦有。 而是小定小慧。 全未大定大慧。 今之三戒。 则摄善法戒即定。 摄众生戒即慧。 摄律仪戒可解(又非谓别无定共道共发得。 今从三学配释)是故义记复列斯名竟云。 此三聚戒名出方等(此指别圆三聚)地持(此指通教三聚)不通三藏(文若约当分。 亦非无其名义。 今望后教夺之。 故云不通)今乘圆三戒则速对破三道显出三德。 然斯三聚不纵不横不并不别非前三教之所能及。 是故列祖戒牒俱云。 三种净戒开三因于初发(文)乃知是三在性名理即。 若得登坛而秉白四一发无表全性起修。 是名名字三戒。 未必开解而然。 以与观道异故。 若伏三惑则名观行三戒(此之二位俱名凡夫真善菩萨。 亦名初修业善萨)若净六根则名相似三戒(是名内凡出假菩萨)若断无明则名分证三戒(圣位可知。 此之二位俱名久修业大土。 然须识知。 初修业人却有假受小戒。 汉土台山都是也。 又久修业纯有单菩萨戒。 三圣二师即是也。 宜审详之)究竟不待言也。 须了名字已上发得虽同横而不横。 一君(摄律仪戒)二臣(余二聚戒)以成喻故。 六位虽次竖而不竖。 六六妙位以同三故。 盖是所以别人已还永绝分也。 祖承说曰。 圆顿菩萨受戒之日。 六即即身成佛(文)宁其不然乎。 读受法私记者自信其深旨。 若其不尔。 则位同大觉已之言难可销通。 是名圆顿比丘也。 又复当知。 圆人发得戒体亦同名无表色。 全与前三教异也。 是故南岳大师授戒仪云。 三羯磨竟纳法居怀。 作体谢往迄至未来名无作戒(即新译无表色)唯实相心以之为体等(文删补戒疏全写此文。 人不知之漫议彼文。 愚教太甚)此与义记语别意一。 须深研味。 会者方识。 脉谱诀等多记此意。 何概嫌之。 又此戒仪明八胜五法及以三愿。 习圆戒者须披读焉。 体既实相。 相岂不然。 然今本律(占察)中三聚皆名律仪。 又三戒皆安摄字。 又令五众各受十善性戒。 如此不共律制何得以此同共乘瑜伽说哉。 开会宗骨在开其可开。 虽一切俱开。 而除惟在理。 今正论事故。 若不然者。 安名圆顿具戒亦称圆顿妙律耶。 故今引之证直往五众。 一家学者谁不信顺。 (其十六)问。 三聚净戒有四教别。 取证圣典。 何文其然。 答。 四教名者未全尽北岭旨。 虽汉土局四教(旧宗)本邦即立五教(新宗)若其高祖者顺旧为言耳。 今亦合五为四。 且顺以示。 以知圆戒之实义者复自达密戒故。 先证三藏三聚者。 南山四分钞(受戒篇)云。 此四分宗义当大乘。 戒本文云。 若有为自身欲求于佛道。 当尊重正戒(高祖论云。 于小乘当分虽名正见。 而望此佛戒时名邪见经律也。 可以例知)及回施众生共成佛道(及回以下。 正依戒本合作施生。 成佛道余之五字是南山所加也)律中多有诚例。 光师亦判入大乘律限(文)大师尝引慈和记云。 记云。 光师所以判是大乘律限者。 不约教明(可见约教则尚是还小律也。 凝然大德云。 慧光律师云。 四分一律宗是大乘云云法砺玄恽等师并云。 唯是小乘云云。 南山律师云。 此四分宗义当大乘云云异说若斯。 应知不如别立大乘律宗矣)但据师承所学(涅槃扶律岂不为大人乎。 大士奉此。 即大乘故。 虽然如是。 终是小乘三藏中菩萨戒不可不择)等(文)更具如四祖论辨。 南山自云。 次令发戒。 应语言。 当发上品心得上品戒。 若下品心者。 乃至罗汉戒是下品(灵芝记云。 劝发中唯言上品。 故知中下非是正意。 为显上品令知优劣。 又云。 毗昙所明有一罗汉。 戒是下品。 年少比丘却得上品。 皆由最初发心有异已上。 若今宗者。 大约四教有四发戒。 若其细论则可更约五教各论三品。 荆溪既令其受者简去偏狭发得圆广。 盖为此尔。 须知南山三聚于彼虽名上品。 以今相望。 还为下品藏教戒也。 末学宜明)毗跋律曰(记曰。 毗跋律藏录不出已上又据论中引慈和记举诸师说。 则义宣折中云。 有一卷疑伪目中出。 南齐永明年。 沙门法度于杨州得已上是故高祖斥云。 明知其律未分明。 不足为正义文昙一发正云。 此云品类)发心我今求道。 当救一切众生。 众生惜寿命。 以此事受是下品软心。 虽得佛戒(须知是亦于彼虽名佛戒。 而是藏教劣应佛戒以望舍那净满佛戒。 则还名小乘声闻戒也。 事度菩萨其戒全同声闻之故。 由正化二乘教之故。 又六祖断梵网戒云。 圆教所诠通僧俗。 僧别俗通文勿谓舍那佛戒非是僧戒也)犹非上胜(若得真佛戒者。 纵下品心尚为上胜。 况中上品)余二(中上)就义明之(折中云。 彼律具三品。 故文云。 三种慈者有上中下。 下者如钞所引也已上。 按此师不云三品全如律也识者认此)乃至云何上品。 若言我今发心受戒为三聚戒故趣三解脱门正求泥洹果又以法引导众生令至涅槃令法久住。 如此发心尚是邪想。 况不发者。 定无尊尚。 智论云。 凡夫始学邪心中语。 那含果人慢心中语。 罗汉果者名字语也。 如此自知心之分齐得佛净戒。 亦有分齐等(灵芝记云。 良以无作假作而生。 既非心色无由表示。 必约能领显戒优劣前明上品。 所期远大。 所纳之体定知增上。 故云有分齐也)记云。 三聚戒者出璎珞经(若言名出璎珞则暂可恕。 璎珞三聚其名纵同其体大异。 英雄欺人有如个者。 末学着眼)聚即总摄为义(此与今宗总摄差违实其几许。 不辩可知)小乘七聚从教以论。 菩萨三聚摄行斯尽(是亦藏教当分而已。 尚阙通教菩萨戒行。 况乎别圆二教三戒。 一家学生勿惑此说)一摄律仪戒(自注云。 律仪禁恶结业烦恼究竟断故即止行也已上今谓摄字进退须约界内外定分齐。 莫待费辨。 又究竟有二。 一者界内。 二者界外。 学山家者谁不知之。 然而宗徒独于戒学致迷者何)二摄善法戒(注云。 世出世间大小修证究竟修故即作行也已上大有权实。 修有空中。 不须复言)三摄众生戒(注云。 一切含识究竟度故。 即四摄行布施爱语利行同事亦名饶益有情戒。 此三须配三脱四弘三身三德。 如别所明已上具别见业疏记。 近在始终戒要。 宗徒亦所宜知。 然大律菩萨。 道俗二众通以四摄用为四依。 若其僧尼又兼别准行声闻四依而已。 然今菩萨四依尚彼所不识。 况俱密四摄等。 又复须知一切与究竟皆有分满不同也)是观慧非定不发。 即定慧二学名通小教。 今对三聚须局大乘。 忏篇三观别配三位。 此明大行须约圆修。 泥洹果者名亦通小取大。 可知(大行圆修其相云何。 读者简择)又业疏云。 后约圆教明戒体者。 若不勤察微纵妄心。 还熏本妄更增深重。 是故行人常思此行。 即摄律仪(可见与今宗明摄义。 胡越非类。 余二亦然)用为法佛清净心。 以妄覆真不令明净故须修显。 名法身佛。 以妄覆真绝智用故勤而观察。 大智由生。 即摄善法名报身佛。 以妄覆真妄缘爱僧故。 有彼我生死转转今返妄源。 知生心起不妄违恼将护前生。 是则名为摄众生戒。 生通无量。 心护亦尔。 能熏藏本。 为化身佛(文)灵芝既云三聚戒者出璎珞经。 应知义立。 况明云义当。 何为真大乘。 故依彼戒本偈谓当尊重正戒是摄律仪欲求于佛道是摄善法及回于众生是摄众生。 若如是则此三全非二乘所知。 所以立之用置小律。 是故纵称大乘。 傥其戒者不出三藏事度菩萨。 又纵称大菩萨。 是但其慧解唯识无境也。 惠有通教分。 戒全在藏教。 其尚未有重楼第四级戒。 止是涅槃知常小菩萨耳。 假对二乘称为大乘强立三聚名为圆教。 圆名虽同尚非通教三聚。 何况别圆等。 盖惟此律远期成佛。 则不是余部律欲求罗汉之类。 又过彼有部。 故云义当大乘而已。 纵历七毒或逐万境明义深大。 奈其所诠遂局大千。 荆溪所谓小乘亦有三聚戒名故(文)即是义也。 高祖亦有此言(文如前引)四祖简判别明本论。 忝膺传持义当纠正。 又济缘记释三聚戒竟云。 然此三誓三戒三行三脱三佛三德随举一誓具足乃至三身三德。 一一皆然。 言有前后。 理无各别。 如是心受即发圆体。 如是心持即成圆行。 华严云。 戒为无上菩提本。 净名云。 能如此者是名奉律。 涅槃云。 欲见佛性证大涅槃当须持戒等。 皆此意也(文)於戏此师销事将理。 从一称小即大而遂至令斯梵网宗儿孙心醉四分羊车误搅三寺律刑。 彼设称大亦号圆体及圆行等。 一家判之祇是藏教当分大乘而已。 何圆之有。 问。 非圆之责尚不足信。 岂不闻乎过海大师是天台宗裔南山嫡孙。 学究圆极行显异迹。 故其造场之式亦非常途。 凝然师云。 和尚来朝之时随来弟子法进昙静思托义静等一十四人。 并是智解名哲皆兼台宗。 所立戒场有三重坛。 表大乘菩萨三聚净戒故。 于第三重安多宝塔。 塔中安释迦多宝二佛像。 表一乘深妙理智冥合之相(乃至)当知纯圆顿妙极戒所结戒场一乘顿极三聚圆坛。 又示受体乃云。 通受则顿发三聚普遍之体。 别受则成三聚周圆之义。 传戒立坛高广深妙意致如是。 又明戒量乃云。 僧尼具戒无量无边。 若定数限且随缘制。 故僧尼戒量各有三重。 僧戒三者。 广则无量。 中则三千威仪六万细行。 略则二百五十(乃至)大智律师云。 托境而言。 戒则无量。 且列二百五十为持犯纲领(已上)尼戒亦尔。 故僧尼二众受具戒时。 并得如此无量无边等戒。 量等虚空。 境遍法界。 莫不圆足。 故名具足戒(文)按南山一家过海后叶诸德所谭皆亦若玆。 其不惟此一师。 凡如是尊妙戒谁谓之非圆乘。 答。 固哉问也。 纵彼言得具足无愿位。 而本师所制奈更别有第四级之可登。 纵彼谭无量无边。 而其所托奈惟限局娑婆百亿大千。 纵彼用虚空及法界名言。 而此目奈亦涉于大小两乘。 纵彼称纯极三聚。 岂及当宗九聚妙戒。 纵彼言一乘。 无相圆戒一家独檀美而已。 纵彼明理智冥合深旨。 而宁可如表示受戒之日六位成佛。 须识他纵究明圆极。 而其所诠终不全出四分小律阃域也。 故彼师明二乘与菩萨三业共不共相云。 声闻所受唯此身语一分共门之分齐也。 四分律等所说戒相即此分齐(乃至)今大乘宗此共门戒。 入三聚中会归大乘故。 小乘律所说戒行皆是圆顿大戒。 更无别相纯一圆极。 彼七众轨则全同小律。 律仪戒中建立之故(文)当知纯圆顿妙顿极等语亦通前三。 故阿觉大师明四教戒竟云。 然上四菩萨戒或各名佛戒。 当分各证佛果故。 或各名菩萨三聚戒。 当分各具三聚故。 或各名直往菩萨戒。 当分各对回小入大者故。 或各名即身成佛戒。 当分最后身现生成佛故。 或各名一受不舍戒。 当分五分法身一发永不灭故。 或各名常作王身戒。 当分常作诸趣王故。 今约跨节明浅深者。 前三戒果唯名菩萨菩提。 圆乘戒果的名如来菩提。 前三戒法唯名三聚净戒。 圆乘戒法的名虚空不动金刚宝戒。 前三戒行唯名历劫修行。 圆乘戒行的名大直道行。 前三戒证历无量劫最后现身成佛。 圆乘戒证受戒之日即身六即成佛。 前三戒身有犯不犯境。 犯不犯境有差别故。 虽复犯而戒法不失。 圆乘戒身一切诸法皆是佛法。 佛法之中都无犯戒。 无犯戒故戒法常住。 前三戒报犯作三恶三善道王。 持作三教法王。 若退大心。 虽入上位还作二乘外道。 故心地观经云。 若人发起菩提心。 往昔曾持三净戒。 下下品持琰魔王。 处地狱中常自在。 虽毁禁戒生恶道。 由戒胜故得为王。 以此义故。 诸众生应受菩萨清净戒。 若有不受如来戒。 终不能得野干身。 何况能感人天中最胜自在居王位。 下中品持禽兽王。 一切飞走皆归伏。 于清净戒有缺犯。 由戒胜故得为王。 下上品持大鬼王。 一切非人咸率伏。 受持戒品虽缺犯由戒胜故得为王。 中品受持菩萨戒福德自在转轮王。 随心所作尽皆成。 无量人天悉尊奉。 坚持上品清净戒。 起居自在为法王(文)圆乘僧戒宁不尊重。 前三粗戒不可不简。 又云。 今依天台略明四教菩萨戒。 会三归一令入和合大海。 一小教三乘中菩萨二百五十戒三祇百劫迂回成佛果同二乘。 故四分云。 若起上品殊胜之心。 感得佛果。 又阿含中。 佛命迦叶令坐同座。 解脱等故(文)其义可知。 凡如上明。 是即藏教狭劣菩萨具戒也。 次证通教三聚者。 此自分二。 一者前二级共学相。 谓瑜伽论中(第四十卷本地分戒品)以声闻五戒等兼为菩萨律仪(所谓兼者虽三戒大。 其初聚戒相全与小共。 故名之兼。 谓是直用小律五戒乃至六戒。 五众如应为之律仪。 身口后二合之为三。 是此三戒誓受者是也)以十法行与十一事(此等戒相既载要钞。 故不玆列)为后二者是也。 彼文云。 净戒略说三种(种类类别之义。 是此下众三戒有限量故。 僧尼三戒方称三聚。 然是尚与名尔。 夺论则未究竟总摄之义也。)一律仪戒(无一摄字。 须刮目看。 此亦虽与名摄律仪。 但是约三种初戒摄七众各各如应五十及具。 前如既释)二摄善法戒。 三饶益有情戒。 律仪戒者。 谓诸菩萨所受七众别解脱律仪。 即是苾刍戒苾刍尼戒正学女戒勤策戒勒策女戒近事男戒近事女戒。 如是七种依止在家出家二分。 如应当知。 是名菩萨律仪戒(文)自从此下次具明余二相(是十法行及十一事也)是则三乘共七众相。 然于此中须善分别。 其五戒等。 若声闻者惟限尽形。 若菩萨者咸皆必期来际。 盖由自誓而从他也。 二者第四级大戒相。 谓彼戒本明后四重四十三轻(以是望声闻六聚与实乘十重四十八轻。 此戒正当处中)是则下三级律仪戒外别说第四级中菩萨净戒律仪(荆溪指前二教云别无戒者。 是约彼二教不别列众故别无菩萨具足戒。 非谓别无此权教当分菩萨戒也)故重楼阁喻外更善戒说云。 菩萨有二种。 一者在家六重。 二者出家八重法。 若犯一一重法。 现在不能庄严无量无上菩提等。 明文如是。 岂概为道俗通戒而可乎。 须论傍正。 矧今梵网戒者。 是以彼论(第七十五卷摄决择分中菩萨地)又重明云。 菩萨毗奈耶略有三聚。 初律仪戒。 毗奈耶聚(可见亦无摄字。 然今正明菩萨律仪。 则是此制。 既用四重四十三轻。 以加彼六聚。 然虽此戒制心地。 而比之于实乘三戒。 则三聚皆粗略。 不待须辨。 会者方了)如薄伽梵为诸声闻所化有情略说毗奈耶相(既是略说。 则那为诸真实具戒。 故今加制四十七戒也)当知即此(是指菩萨而言也)毗奈耶聚(文是共乘法。 则菩萨自有其毗奈耶聚。 然今正指声闻律藏直为菩萨毗尼。 是以共门律故。 兼行之相显于即此二字)自下复次明余三相(是六心观察及六处摄行也)而与前(第四十卷本地分)所明异(略如今注具如要钞)顾此殊制心地。 则不正通下位(私案论意。 若下五众各誓前说三种戒耳。 常途律者不择此者。 全非论主意也。 又若不共门。 下众诸戒特亦深制心地。 其相可知)独在小篇聚后所正受也(非谓不傍通下位。 是亦可识)故又善戒说重楼譬云。 不由初级(五戒)而至二级者。 无有是处。 不由二级(十戒)而至三级。 不由三级。 (五篇)至四级者(菩萨戒)亦无是处。 其旨在玆(兼行寺渐悟行相明着。 南山亦即。 断此说示受七众戒趣菩萨道为净心方便。 略如后引)然论记云。 如是七种(即七众也)戒即是菩萨律仪戒。 乃至其余菩萨四波罗夷戒四十三轻戒等皆是摄善法戒摄众戒中有违犯故。 立此诸戒非是摄律仪戒(文)噫此说一出覆蔽共乘戒本并一经二论正制。 而终至无一人晓了本师及慈氏本意。 冤哉。 又彼决择分中云。 如是且说菩萨所受三种律仪略毗奈耶(可见今亦虽三俱名律仪。 而既云略亦云且说。 是以有限量故。 须知以璎珞占察梵网等指为广律。 龙树云。 广说则无量盖此之谓也。 共独异相令然自显)菩萨于中常应作意思惟修学(乃至)此三种戒由律仪戒(是别指初聚。 非谓后二不是律仪也)之所摄持(今誓戒本二篇四十七戒为能兼律仪。 以先受声闻二百四十四戒为所兼律仪。 若誓后说三聚。 则声闻自余六戒不舍而去。 以不行学故。 其等学不等学相具如别记引瑜伽示。 不复繁玆)令其和合。 若能于此精勤守护。 亦能精勤守护余二(若庄严论说为后二。 其名则局共乘。 今名通独大乘)若有于此不能守护。 亦于余二不能守护。 是故若有毁律仪戒(能所兼相如上。 都合二百九十一戒。 是共乘菩萨戒之相也)名毁一切菩萨律仪(文是指六心六处十法行十一事等诸戒。 名为一切。 当识七众别有三戒。 于其当分。 亦俱名律仪也勿将四分义立与瑜伽各制混彼依师承非法王说。 然此后二十法十一事者正在下众。 复其二篇净戒律仪六心六处三戒正在上众。 所以致有重楼阁说。 纵通下众是亦傍义者也。 业疏亦云。 如善戒经。 欲受菩萨戒者。 先当净心受七众戒趣菩萨道。 欲知大戒。 唯是渐受通于小乘已上。 盖善戒是如来说兼行共乘禁戒。 地持弥勒之所覆说。 而此与瑜伽者祇是新旧异耳。 而此二论外俱有新旧戒本。 玆知当宗具足二聚戒外又有权乘三聚净戒。 虽其名同体相俱别也。 须善玩索焉。 世雄制刑实不容易。 三藏传译亦无敢私。 赴机三律其制如是。 故灵芝亦释云。 菩萨戒自有两宗。 若梵网经是华严部。 道俗非畜皆得受之则通渐顿。 若善戒经是法华涅槃部。 唯比丘得受唯渐无顿。 今此且据善戒明之已上。 若依今家判者。 当言善戒是方等部也。 以法华涅槃所归同梵网之故。 然此师亦不许将梵网与彼善戒混者则一也。 又别判直与曲示顿制渐圆相违。 非教眼朗孰至于玆。 我叶上阇梨亦云。 善戒经文异梵网经也已上可见悉檀赴机则自有三寺之差别也。 岂可一同哉。 三寺本别其众弥和其益倍大。 然慈恩一家不分迂直。 悲正二师随不精察其别。 二经尚是不分。 则共乘所制二种三戒遂至不知制意。 况于当宗外众六重二十八轻沙弥受持四夷五残等乎。 又梵网后篇属之余二安佛元意今部轻戒亦然。 窃按如彼寂庄及伦师。 俱逞己见而得非轻慢改易如来律检者乎。 夫律唯金口亲宣大权影响。 但知祇奉。 然或分一乘僧戒别脱。 私对三戒或将共乘初聚净戒黜作后二。 令人终陷此不了义。 蔽源一开叵奈之何而已。 如是弘律是望各制受持律范。 岂非结缘之分。 若彼台山秉梵网戒。 荆溪巳令晓七众同否大小共别于小篇聚去取适时。 近代兼学行事还为合荆溪否。 况我北岭别开斯宗。 勿事冰情)三戒持相于玆可知。 又共乘中下众三戒(是以五戒十戒六戒五众如应为其律仪。 以十法行及十一事各俱为其后二者是也)一经二论皆说三种。 惟上众戒(先受五篇后誓二篇共为律仪。 先誓十法行十一事后誓六心六处并为余二者是也)方为三聚亦说三种。 聚者总摄及丛集之义。 种者种类及种别之义也。 是尚名其当分耳。 若望当宗三戒。 名同体异也。 纵于权实律藏混三一际。 若其慈恩稍得共乘制意。 逮寂庄两疏。 出蔑裂不共二乘木叉降至悲正二师混同三律赴机禁戒终至使人不晓法王制刑三部戒经各有条理。 欲全正宗。 无效蔽风。 盖如上制皆是迂回渐受菩萨戒相。 浑与声闻五戒十戒六戒具戒(此小戒者。 若声闻。 是从他别受小乘寺法是也。 若菩萨。 是自誓而从他兼行寺法是也。 与他所谓通受从他行相相似。 是为前二级戒。 若第三级独局别受。 第四级戒通自他二。 而通受之称涉前二级。 总受之称别在第四级。 盖是共乘所制。 人闇如上精简。 搜律藏者希沉思焉)相共。 是此决判。 独在山家。 勿将他义紊此正宗矣。 他虽法相大乘应理圆实以名其宗。 其菩萨法既与声闻共。 则识非真菩萨律。 故时泽云。 二通教三乘中菩萨二百五十戒七阿僧祇百万劫中迂回成佛。 亦同二乘。 故智论云。 释迦文法中无别菩萨僧。 故文殊弥勒人声闻中次第而坐(文)其义可知。 是即通教共小菩萨具戒也。 次证别教三聚者。 本律(璎珞名字品)所说三聚即是也。 前明圆顿具引其文故今略之。 同律(受学品)又云。 佛子。 吾今为诸菩萨(是指后三不共门机。 即三神通乘人。 尚非共门象乘大士。 何况钞家羊乘菩萨。 请一一审)结一切戒根本。 所谓三受门(可见今三戒者显密权实半满一切众戒都所依止。 不信此具而惟小具以为具戒。 岂非执见之令然也。 假令如此而大日尊三聚妙戒密人初心圆教初住方能任之。 非谓别机初发受密戒也。 一家末学验之领之。 余如前注)等(第十三对既具举文。 是故略之。 盖有彼约圆融今就隔历之异而已)又(同品)云。 佛子是三摄受(即三戒也)三种受戒(即三品得相也)过去佛已说未来佛当说现在佛今说(乃至)是诸佛正法戒(文戒经斥声闻戒为邪见律。 此中明十夷三聚为正法戒。 验知纵彼名正法戒。 但是当分之言非真实然也)又同律(名字品)说摄律十夷竟云。 此戒是一切佛一切菩萨行之根本。 若一切佛一切菩萨(此一切言与小宗五部及事钞等所指其所诠境广狭既异。 则佛菩萨数量多少因果高下叵同日谭。 乐学戒者须善辨明教理分齐破钞家见网尽。 而后方信当宗也)不由此十戒法门得贤圣(三贤及以十地等妙)果者。 无有是处。 按虽是台上舍那大戒之相。 而别人行护之则便三聚隔历(阿觉大师准权实论。 璎珞三聚判属别门。 盖依此义也。 然是融即为圆。 是故高祖指称曰圆三聚。 或引证圆。 其旨可知)未全融即。 故剡川疏云。 问。 涅槃律仪并是别教菩萨律仪。 云何而言此菩萨戒别圆同禀。 答。 别教菩萨行布而修。 四教法门无不行学故。 涅槃次第五行轨范别教之人(乃至)故先明篇聚(此是且约当教次第。 非谓别人必先受小。 义难容易。 须别论焉)乃至十戒五支名戒圣行岂非渐具十重四十八轻(文)玆知五行既然则三聚亦不融故成思议三受门戒。 设使此三一一八万乃至无量奈隔别何。 是以虽全不共二乘。 而尚不免偏教之律。 故时泽云。 三别教独菩萨三聚净戒。 遍摄一切世出世戒。 次第修行二十二种大阿僧祇百千万劫迂回成佛。 从因至果。 不共二乘(文)然而引本律三受门文。 是即别教隔历菩萨具戒也。 圆戒指掌卷中圆戒指掌卷下园城寺法明院比丘敬光述次证圆教三聚者。 本律云。 金刚宝戒是一切佛本源一切菩萨本源佛性种子(三聚净戒即三佛性种故)又云。 一切意识色心皆入(三因)佛性戒中又戒经云。 众生受(三聚)佛戒即入诸佛位(文)所谓佛性戒者即是戒经二篇三聚者是也。 故又说二篇竟云。 一切佛心藏地藏戒藏(此三即摄律仪乃如次第当戒法戒行戒相)无量行愿藏(是即摄众生戒)因果佛性常住藏(是即摄善法戒。 盖是依阿觉大师意)如是(正指上三聚也)一切佛说无量一切法藏(此句明体。 正以三戒为今体故)竟(文)是唯总说。 若其别说则出璎珞。 亦如前引。 但以三互融在于一心。 与别教三戒以辨其差耳。 是故高祖指彼戒直云圆三聚。 例如彼文三观若在一心则名圆三观。 其如是则应言圆戒无相以前三戒为其相矣。 所谓开会五乘之妙戒者也。 荆溪既云别圆二教专于梵网。 又云若立圆戒须指梵网等。 玆知他家受之祇是结缘之相也。 又有似借别名通而已。 他以是专藏通具戒之故。 彼三若合则但一金刚宝戒。 若离则三聚各八万四千恒沙戒品。 即一而多即多而一。 一多自在三九无碍。 相与无相妙在其中。 岂与四分小宗涅槃开会圆妙同日而语乎。 若不然则名别戒也。 先辈尚未详斯旨。 偏称一向大乘戒。 若夫如此。 则别圆戒云何分焉。 高祖会撰四宗脉谱。 总题佛法内证血脉。 别题曾教菩萨戒师师相承血脉。 别戒亦为佛内证法我未闻之。 是斯妙戒独被圆密顿机。 是故亦立止观遮那两业。 宁是前三教机之所可及乎。 别虽诠中显在初地。 以初心不堪故。 盖一家登坛之式表使博地痴暗凡夫直入真因。 故高祖曰。 众生悟佛心名真受戒。 六祖云。 灌顶与戒(文)宁非登住(约止观业之人)入地(约真言业之人)之仪耶。 本律中(璎珞名字品)说十夷竟云。 是初住相(即圆十信略如前注。 又复应知初心即是则无次位而论次位。 母言观行名字非其分齐)习种性中第一人乃至九住十行十向(十下檗本有回字今从丽本)十地无垢亦渐增广不思议行(文)戒经亦说即入诸佛位。 不今宗授法则焉能与斯说会。 义记据大品经而明圆菩萨云。 有菩萨。 发心即坐道场成正觉转法轮度众生(文)一家戒场特表此于事相。 所谓授佛子戒者是也。 故戒仪中(南岳戒仪等皆然)第三羯磨竟告弟子语云。 第二遍已语言即是菩萨名真佛子故大经云发心毕竟二不别如是二心先心难(文)岂是非示入住之相。 须知一家所用戒仪原出自思大师之手。 祖祖授受至荆溪。 荆溪订此为十二门。 山家传之更复润色别加菩萨受职灌顶法。 后至慈忍尊者遂着受法私记。 是斯授式谁不尊信。 近他有人。 注荆溪本而行。 其志可贵。 又恨未知别有我山家本是真一乘比丘师师传灯之戒仪也。 何况又知别有忍师记良助诀等者乎。 故终未善究台荆之意矣。 又普贤经记云。 佛口所生子大数有八万。 分真已上是真佛子(乃至)若准梵网。 受佛戒者皆名佛子。 义亦冠博。 彼此相会(文然佛子名通。 须善简择。 泽山分别五种。 今者在其第四。 又纵九众通名佛子。 当宗正意局称上众。 小共上众尚犹简去。 一乘下众何侵此称。 不可不择。 授佛子戒为大僧者。 盖此之谓也)是则于凡位直示出胎之相者也。 由此观之。 若五八十等菩萨诸戒者例诸事密。 是胎藏养育之位尔。 矧乎别教以还三聚戒哉。 别教虽非不是实戒。 未了即是。 乃贬属偏。 独大乘律非谓不实法也(藏通诸戒以被机故。 依缘结戒。 判此为权。 别教大戒虽诠佛性。 以隔历故判此属偏。 非如权实大小分判与常途异。 此义须审)又勿见或释出胎藏或判托圣胎错与今同。 凡位出胎有其义在故(出圣胎者理密究竟。 出胎藏者俱密初地。 凡位出胎局在于今。 所谓具清净妙戒者独能关此)是以受今戒者方名一乘比丘亦称一乘佛子。 即是脉谱所记圆顿菩萨者也。 窃捡诸部依律。 随处异名。 曰新学菩萨(此新学名与声闻之局五夏间异。 菩萨律藏其新学位亦有通别不同。 今从通名。 若菩萨人五夏依止制亦出本律中。 须披佛藏经也)曰。 新行菩萨(新犹初也。 即与下初修行同)曰出家菩萨。 曰末学菩萨。 曰初修行菩萨(行谓行业。 即初修业是也。 正称名字及内外凡。 玆知其久修业正指圣位也。 然以彼久业假受小律仪义今傍通内凡。 便是依称赞大乘经中有开许诚文。 将山家格定假受与台山泛尔假受滥者非也)曰凡夫真善菩萨僧(总即别名犹言比丘。 与诸羯磨词简其所对异)等。 皆是大乘比丘异称耳也。 若其别脱则今戒经所说也。 时泽云。 四圆教顿菩萨三聚净戒。 佛性为体佛果为相。 圆融万法开会五乘。 直道修行即身成佛。 不共二乘超越三乘(文)然而引本律一戒光明文。 是即二密圆顿菩萨具戒也。 是以智者曾征他传梵网戒曰。 今问是何等菩萨戒。 荆溪亦斥云。 他既不分于四菩萨别(文)故我本邦列祖盛论四教弹彼六统。 学律于一家者宁不分四种菩萨而可哉也。 又高祖权实论释入印经五种云。 俱舍所说三祇百劫修练菩萨是上草乘。 岂不羊乘行菩萨哉(光谓。 藏教)般若所说三乘共地修无言道体法菩萨是小树乘。 岂不像乘行菩萨哉(亦谓通教)璎珞所说七阶次第历却修行独菩萨等是大树乘。 岂不日月神通乘行菩萨哉(亦谓。 别教已上各有当教具戒。 皆同得称菩萨比丘。 略记如上)华严所说行布门中说斯融即。 岂不声闻神通乘行菩萨乎(亦谓。 带粗圆教。 傍依梵网璎珞方等经等者。 其义正在于斯)法华所说龙女献珠即身转男南方成佛。 是则圆教于最实事六即之位。 岂不如来神通乘行菩萨(亦谓。 绝待圆教可见宗骨在法华也。 岂是不言正依法华一乘戒哉。 若约五教则判其第四中圆。 以为尔前理密圆教第五判为第五时中二密大圆。 北岭判教妙会入印。 讵不信遵)二论引入印证。 其意全同。 又戒仪云。 三教权菩萨(光谓。 别人秉实戒机浅为权。 机权戒实其旨可了)迂回历劫路。 故须发诚誓求圆具(文)高判若玆则复奚疑。 况时泽广释如上所引。 虽点示尔。 一家列祖未缕笔之。 是故人多致惑。 六祖尝辨法华车体云。 世人不会四教。 所以大迷菩萨与佛乘悬隔(文)旨虽全异。 其事似类。 宜细论辩。 虽然如是。 南山慈恩偕俱漏出大士(是六祖梵释意)为摄机类各专一门。 复庸概非。 若夫正约五教论其大判。 则藏通二律俱是小乘。 同以五篇七聚身口戒品为其僧戒故。 同以小制五八十戒用成下众故。 又别圆密教俱是大乘同。 以二篇三聚恒沙戒品为其僧戒故。 同以大律五八十戒用成下众故。 初二后三半满可解。 如分大小其权实亦然。 然他中古大德记佛法传通相略列诸家云此十三宗旨归多途或是大小二教辙异乃至律宗一藏教在小乘行通大小者。 是即一家判之。 藏通二教之中大行相尔。 何真大行之义。 他宗华严其尚如斯。 况余人师。 又彼记过海大师传律相云和尚宗研天台律弘四分。 四分当宗分通大乘。 况依内证天台教宗立坛弘律。 一乘法华开粗显妙。 又云和尚弘律犹非待粗。 岂涉藏通共门之义等者。 皆是未闻当宗判律深旨。 又未曾识天台意立二种具戒故耳。 其那足与论者哉。 若细分此。 则所谓小共大一及以俱密可以辨五教也。 迂直玆分渐顿亦明。 应知教(圆止观)律(圆戒律)二宗(海抄双称止观家并戒家者即是也)不同。 则判大小权实亦有其进不也。 然而藏通七众犯重若约当分则无复本。 后三教犯忏复本位。 故六祖曰。 声闻七众破戒欲还生者义合两向。 藏通七众思惟大乘深理随应蒙为各归本阶。 不是入大且得本法。 此大乘功也(文)须验所言大者是指别圆等。 通亦虽大未明佛性中道深理。 纵明三聚教理俱权不待复释。 又须觉知当宗十夷准例瑜伽四句判其三品乃齐在后六夷。 若前四夷介尔犯之。 必于其三业以定三品。 非待论四句。 一家禀承宜审详之。 具如别录。 问。 四教戒相灿然如上。 然义记等未记之者何耶。 答。 斯未解也。 非不记之。 记中既具明四教行位。 行位不同原由学处有异。 四教菩萨各发轸于其戒。 依文依义。 孰得不适从乎。 高祖以此记用骈戒经安之坛中心。 教一家儿孙永呼两卷秘要。 岂其无深旨也。 故一乘戒记云。 为令迷人生缘因功秘要两经(口决更间)等所在也(乃至)若不信敬。 落我慢贱轻中自他俱沉泥黎(文)严诫如斯。 谁不奉行(戒坛三圣印契各表深秘事出于慈忍尊者章。 须者寻之)又复应知圆人四弘与前三异。 是以戒仪明弘誓云。 圆融十界诸众生我今发誓必济度。 圆融五住诸烦恼我今发誓必断除。 圆融四门诸道品我今发誓必尽知。 圆融法性真佛道我今发誓必显得(显得者。 此语正系俱密教相。 盖是东流三藏所传说。 阿觉大师述即身义。 始记三种成佛。 谓理具加持及以显得。 须准解焉。 若长讲式作得成)发弘誓已复加四心以成弘誓等(文)四心相者。 披文可检。 初发弘愿若不如此。 则何能超偏小之境。 是此四弘任运摄得俱密五愿。 如上方被一大圆教六业之机(遮那经者兴唐大师所释。 其业学生高祖所奏请。 又金顶苏悉两经四祖注疏所自奏请。 一字顶经六祖所释。 亦自奏请。 瑜祇经记时泽所述。 按诸祖意盖在令人各专所学。 其止观业可知。 是为北岭六业)又所以得当宗之别成其众者也。 自非衡台传持之与三圣大成。 安见开若斯甘露门哉。 人不验之。 或以小具滥于大具。 或以瑜伽权戒猥均于梵网实戒。 不啻诬誷斯宗。 遂至紊乱世雄立制。 诚可[惜-昔+差]悯。 又复应知。 非唯僧戒为有此别。 在家菩萨二众禁戒亦从三寺化主所授终成三等之别。 沙弥等亦然。 此则如来在世为各有其机制此诸戒也。 高祖授戒仪开导门下云可示四教菩萨戒及五戒者即斯义也。 玆非可尽。 又更开此。 于圆人中自有九品不同。 故时泽云。 今圆乘中亦有九品。 俱是持戒作六即佛。 上根三品皆住兰若等(文)余摊广释而可知焉。 简则虽如上明。 若夫收之。 则俱密四重十善戒。 大经五支戒。 华严及以大经大论十种戒(此中大论十戒。 和汉诸祖各据一义。 本邦列祖殊依剡川删补之举。 岂无所以。 具如别文)善戒地持九种戒。 小乘诸部篇聚等。 咸即菩萨律仪。 而归今宗三种戒体。 罄无不尽。 是以无量众禁最极所归一切诸戒根本究竟能绝佛戒也。 故戒经说一切戒根本。 疏释毗尼经律笔是大乘经律。 高祖撰戒仪云。 以此戒品具足三聚三聚遍收一切法故(文)又脉壤诀云。 应知一代诸说大小无尽戒皆是戒相(光谓。 言总意别宜须简择。 三戒摄属亦秘诀存)真实戒体虚空无垢净菩提心(亦谓俱密)本理无染心地(亦谓理密)也。 行者住此心地奴力勿起邪念(文)据六祖(普贤经记)意。 经说欲闻具足道者。 盖其斯之谓也。 同祖又释戒仪中云菩萨律仪三千威仪等曰。 又寄纯圆门释之者。 丈六佛本来是大日法身。 以此相望。 三千粗八万细故。 今总列之。 又曰。 三千威仪是声闻行。 八万是大乘仪。 若彼惑事而未悟于理(自注云。 三十四心成佛)或悟偏而未进于圆(又云。 三乘共十地)或渐证而未极于顿(又云。 五十二位)今将回事以向圆教所诠。 故法华别序丈六佛即遮那法身也。 若用此义。 三千即菩萨仪(又云。 似穷子即长者也)高六两祖依纯圆门成立当宗。 其旨如此。 故名曰圆顿戒。 纯圆岂非绝待。 近人未曾晓了斯宗。 漫指南戒以为绝待。 是迷南山疏钞也。 又称台律为相待戒。 是迷式论元意也。 玆识圆戒无相以前三为相矣。 前三教戒是随机情。 若随佛智。 则全是真善独妙三受门即不可思议三种无尽戒相也。 今宗具戒盖其如是。 宁入执小者之手也。 彼俱密十戒中既禁于外道小人前说我具妙戒(虽是全指秘密诸戒。 而亦三轨四安圆三句五转密皆是妙戒。 况达磨祖承一心十戒乎。 是此禅戒大师亦受为北宗第四祖。 传弘妙戒岂限密戒也。 是故学生须知事理二戒持相。 古德云。 理戒有持无犯。 事戒有持有犯已上所指事戒者即当宗九众戒者也。 理戒可知。 又显密两经中指二乘戒。 如来自斥外道邪见律。 是即二乘以心游理外也。 未闻佛指菩萨具戒却曰外道法律。 禀本宗者希有意矣)是即其一也。 可以例今戒。 我叶上尊者谈圆戒旨偏惮显示又惟云别有深义者。 以或吐露则犯此禁故欤。 然又须知其三戒摄相。 如今摄善者。 誓其八万四千恒沙法门。 则十善所摄身口细戒统归斯中(但除四重属摄律仪。 是约名同体异可识)以是真性本具法故。 又以其法体无是无非故也(声闻乘诸戒皆具今十善中。 然有三种总相十善。 今特指为摄善成总相戒也。 此义可也)又永明所谓自性妙律其称岂非乎也。 妙律复何限今二篇。 大凡圆顿三聚其体各妙故。 虽戒相准声闻。 而非是誓五篇而然。 止誓八万恒沙善法其相如是尔。 若以彼戒为别解脱。 则以背于今戒经元意也。 或记山家授法云非遮受篇聚者。 于理不可。 高祖既引戒经竟云。 当知不许一念二乘心。 何况受小律仪日夜诵念。 明知梵网所说菩萨僧不共声闻小律仪也(文)其与此说合否。 况自余析伏不惟二三乎。 莫言彼则别受小戒此则自誓五篇。 受法纵殊。 终非祖意也。 其又门轻戒小分属今摄众生(但除后四重及轻戒中其制与梵网同。 其旨可解。 然他释后四重摄属曾有二解。 伦记云。 景云。 若轻若重皆可悔除。 皆名恶作。 测云。 即是菩萨四十五轻罪聚中第五恶作摄也文初义过甚。 后义纵未全得。 恐彼宗意则且可许。 若其后四夷佛明说为波罗夷。 等觉慈氏尚钦奉行。 未听若斯极恶亦却判为恶作。 况菩萨吉罗其中更有重轻差别不止局第五篇。 执小妄断致如个大。 延及通受家之诸徒。 一家学侣请勿袭其误也)其一一戒无往非四等故。 又彼余二摄属如应。 但闻实能摄权。 而非权能摄实。 大率如玆。 判属专出于当宗之意。 非谓印度然也。 是则类于南山慈恩二宗与西竺小兼二寺律检相似而不全同。 千古祖承谁能换焉。 故叶上阇梨云。 何况别授菩萨戒特有由(乃至)口诀在别等(文)即斯义也。 是犹如应理家以梵网瑜伽戒却属余二也。 而依阇梨所记。 若其行事准拟小仪令皆用净法等(欲知净法。 须披助律。 不暇玆示)以今三戒悉律仪故。 是以沙门法故。 二律大僧非因玆别故(若火水二净。 声闻则于不用此有一提一吉别。 若其今宗惟同得一失意罪。 然今凡位自行虽准用之故复判其罪。 而若献三宝不作二净而可也。 是唯净法则虽非谓令体恶味萎物。 而既奉献诸本所尊。 岂有坏味损萎而充供之谓乎。 故当宗中无善违犯。 以不是别脱故。 以勤勇为体余二之摄故。 然须了知。 小乘二寺行事宜专小法。 则坏而献之。 符制最好。 不则虽是善而不免犯。 是知从有其福不如无犯罪也。 今约常住三宝。 是故然耳。 凡三寺所归其境大别。 难辄论之。 学则自明。 又其所用具若大乘寺三宝与彼供罗汉法遥异。 八种宝钵尚充供具。 其所盛物何任为净法。 是故准如来教共乘菩萨于小律制存等学不等学异须别立今行事也。 宜须精虑。 莫轻忽焉。 其余衣钵等法如十八物图并新学律仪)不熟察乎(一家依小兼大三寺分小共独三律凡有二意。 一机情。 二佛意。 约机情故小共及。 以别戒少分其尚俱简。 约佛意故俱收无残。 是故若简之则别戒尚择。 况藏通所诠。 若收之则小其尚摄。 矧独乘别戒。 泯而不泯。 立而不立。 亦泯亦立。 非泯非立。 独是法华及今戒经之所诠。 其是称之大乘律宗圆顿妙旨。 所可明也)盖圆顿妙戒三聚各三九戒宛然。 三聚即一一亦无相。 法华中说若复持禁戒(乃至)诸佛之所叹。 若非发得护持今戒。 胡为十方三世恒沙佛之所赞乎。 又何成无上道之法也。 若彼五篇惟感人天之因。 而若上智受持则成藏通佛耳。 又戒仪第九现相门中诸圣称叹之文何由得消。 祖承戒仪不可不传。 一家授法不可不娴。 高广矣当宗具戒。 微细矣实相威仪。 舍卫辅相及梵德子初寂场而所誓焉。 身子善吉诸大声闻终鹫峰而所受焉(此义详见海抄第五。 须检彼文)审列祖意。 经说但教化菩萨无声闻弟子者。 是其座上以悉泯有名无实小具受此真正具足僧戒竟也。 虽法门无量。 而未曾誓受菩萨具戒而称菩萨者无其处故。 又言登住以去自复本戒者。 其本戒者亦今具戒也。 经说我等长夜持佛净戒始于今日得其果报。 即得非斯义乎。 况复等觉大士尚名污戒者。 则当四十二阶皆是位位灌顶与大乘戒乎。 以凡菩萨具戒不同声闻具戒一受即足也。 然中古他家大德虽颇探讨诸家。 未传当宗故。 执四分小宗乃云震旦日城诸师所兴律是大乘直入一乘三聚圆戒以至菩萨戒律未传来故者(凡如上说多是令误一家宗徒)是全未闻北岭传戒妙宗。 故错致此说。 须知当宗深旨上古诸德坚秘不吐露之。 是以凝然博涉尚未听此宗名。 况于义旨。 故玆委辩。 问。 颇闻衡台一家传律。 似稍可信。 然戒经中既云出家在家菩萨等。 则在家菩萨亦宜具斯别脱。 若其不具此者。 纵称别持既是通授。 则结缘所属耳。 何指名正菩萨。 例如被结缘密灌者指此不名为阿阇梨。 别脱若阙便余二亦随阙。 三聚戒中若有俱阙三聚称之菩萨。 应识以今戒分三聚。 则在家亦具出家亦具。 是故得有二种菩萨。 设可许别有菩萨具戒。 其菩萨法中既有如斯妨。 当知寂庄诸师善得制意也。 北岭传通恐不契经旨矣。 答。 夫如经说在家菩萨者。 大律之中如来或制六重二十八轻。 或说三聚二十四戒。 或与四十七戒。 如是众禁俱居家者所正具受。 是以其受之者正为在家菩萨。 岂其局今奉持梵网者乎。 此则所以大乘律宗之不可不立也。 他未博搜大乘律部故。 为其菩萨戒惟在瑜伽梵网所说。 而未领会瑜伽戒本正是善戒所制第四级戒梵网戒经正是独菩萨藏上众之所具戒。 又迷菩萨藏中有自誓受说辄局解为道俗通戒。 又曾不知有如上菩萨信男女法。 故致有疑惑尔。 是由不能贯照三律之差异也。 又须了知如其优婆塞五戒小共两乘所制人颇识之。 若当宗中别有十种信男而皆在家菩萨矣。 具别部存非可尽于玆也。 (其十七)问。 灵芝云。 于菩萨戒中摘取少分以为五八十具。 若依此说。 则如声闻篇聚从菩萨八万中所摘出之少分。 何为别小戒耶。 答。 既知所摘出。 则何因不以其本具足为真实大僧戒也。 若谓瑜伽梵网是菩萨戒而其比丘具戒惟是限小律篇聚者。 设使托言绝待尚是菩萨戒外存别比丘戒者也。 安为之真菩萨比丘法乎。 本律既说悉从大乘出(文)衍教广博元摄无尽法门。 则恐照师亦依此文理。 虽有斯说。 而其缘起五篇原是为小果也。 故于实乘僧戒则佛喻之鸩毒。 尚不许共行来。 何况同住乎。 故彼师亦赞梵网云。 华严斥二乘为邪见。 学则有违(文)玆知若以大具别脱对诸声闻律仪以斥其戒。 则纵指言八万少分。 彼亦可不许双受。 岂惟山家列祖哉。 若其二具并持。 应必如荆溪之立言。 然其不者。 则不用梵网二篇以为大僧别脱也。 彼又云。 善戒指小法为方便。 不学成犯(文)既若斯则方等部中共乘二篇方无并持之失耳。 后若归于法华圆具妙戒。 则正与寂场心戒会。 即有三世常住僧戒。 又何用为实所施五篇以为真实别解脱哉。 验知若专受寂场鹫峰二会具戒。 则斯三聚戒外绝无三乘(藏通五篇七聚是二乘戒并通教二篇三聚是菩萨戒)之禁。 故别无可作法受得共乘及小具。 称之梵网具戒。 一乘三聚岂不正具足也。 以晓用摘取之戒为诸比丘戒者。 未免执权。 是未知别有当宗究竟绝待圆满僧戒之故也。 其不知此。 所以终为有别四分戒也。 人若善搜式论元意。 乃方审知取舍若究则与不取舍无异辙也。 (其十八)问。 近人依璎珞自誓羯磨而受四分具戒以为八万威仪少分。 以立比丘之号为无失不。 答。 予称之新义。 岂欲指其失。 若其得失人自省耳。 (其十九)问。 三聚有四教异。 则用璎珞及实义经以证独菩萨相。 其说闻之。 如其授之云何作法。 答。 九众戒体(四祖戒论分别七众且顺常途。 若约今宗实义。 须据义记释先者先坐等而准十诵开为九众也。 高祖戒论引据古德多称九众。 台律宗承盖如玆矣)各依别授得(今定出家出家尼体。 则虽正约期未来际誓八戒者。 下至单三归不带妻子形居出家者亦皆所称。 今斯二众该摄极宽。 不可限局)又有通授。 如于戒仪注。 若别授戒相(五八十具)散说诸部大律。 其授戒仪并有卷轴存焉。 惟夫一乘大僧之为授法也。 略如上论。 示外与智水灌顶内开诸佛知见直阶菩萨真因。 乃是纳梵网具戒成圆顿比丘者也。 他谓。 吁怪哉。 受戒道场而用灌顶法也。 是其为何而然乎。 今谓。 由入初住断一分无明。 则八万细行宛然发得。 是实为具足菩萨威仪戒者。 而方至此位。 普身三昧应用自在。 则得形仪不定三处亦移安居。 若其凡位(名字及以内外二凡)应用未全。 则祇是比丘威仪者也(纵是凡位。 若入十信则发相似应用。 与下位异。 然其尚全僧形。 勿谬托言不局形体等语妄行放逸)纵惟是尔。 即专习大定慧纯纳菩萨具戒。 岂不表示受职相哉。 八万威仪位位渐显。 五品六净尚异分证。 况名字位。 古抄(永德记等)之中屡述戒体顿尔具发戒行渐次显得之相。 思察可知。 大日经云。 一切如来从初发心乃至究竟。 一切功德此灌顶者皆已得之。 若欲见闻供养一切佛者。 则当见闻供养是人(文)其蒙灌顶者。 纵是善无畏位(俱密)名字初心(理密)即纳受若斯难思功德也。 况更别有深秘表事(更问)类如密灌示顿升大果。 若不尔者。 位同大觉已之言忽归徒说。 则如来诚语翻成欺诳。 列祖受授随为传妄。 安其然乎。 是故号诸戒灌。 理趣邃哉。 按小律十师之法一发戒体则齐队于藏通果佛。 其受体一也。 圆家殊此。 一发之后等伍于圆密觉王。 亦受体一也。 经说我等今者真是声闻以佛道声令一切闻。 又说真阿罗汉应受供养等。 格之祖意。 由四大声闻偕既受今具竟方有此语者也。 顾今宗纳具宁其容易乎。 可谓匠者之公谨受者之重慎独在斯一举也。 是以一家戒仪问遮次第(其法问七遮十事。 犹如小法问十三难十六遮也)秉法羯磨别有真本。 是即吉水空师初学钞中所记授菩萨戒仪一卷妙乐撰智证注者(是指背书为注。 盖亦非全无傍注也)又高祖着一乘戒记示其结界法(记中所示但理结界。 若事结法三种界等。 其结解法皆准声闻藏故具载于羯磨章)等。 即由此式。 岂不尽美又尽善者哉。 然吉水师注妙乐撰。 私窃检之。 间有山家添文。 是故阿觉大师即定高祖撰(吉水称原。 时泽从后。 非有两本)是为别授戒仪(一轴)又虽与之灌顶。 而非受与三密行法。 故纵未受三摩耶戒。 亦无被越誓罪。 传其私记而可知焉(此亦一轴)故叶上阇梨云别授菩萨戒有传教大师元意不可显示(文)即此之谓也。 又谕北京律师云。 但大师元意全不可示之(乃至)别授菩萨戒不正者。 授其戒行其戒人之苦乎。 汝何苦哉。 损道堕恶道。 汝代受苦乎(文)法门之诤今古相似。 盖亦君子之所作也。 又通授法者。 斯三聚羯磨通及一乘沙弥等共乘并小七众其余一切六道含识。 故名通授。 然非无别。 若别授具戒者。 其羯磨词殊秉求受一切出家菩萨别解脱戒。 若通授结缘者。 其文惟秉求受一切菩萨净戒(盖欲求此分受者。 其自一二人至几百千人。 于五十八戒中预记所求戒若干及与其讳以进传戒师前。 师作法时自安诸像前。 是约下众有识别者特愿分持随行。 所谓愚童萨埵中别有大心者也。 其余实结缘中结缘。 又下一等。 然望之鬼畜类。 寖为胜也)是故六祖断求受一切菩萨净戒句云。 此有在(谓下二众也。 然此中自摄出家下众)与出(大僧大尼)之别。 今登坛在出家(上众)故羯磨中净戒之句临时进不之好。 又云。 大论四十九卷在家出家差别。 故羯磨合异也(文)是正一家所以成立二授不同也。 此式亦别有一轴(一函)所谓普通授菩萨戒仪者是也。 此亦依律所说。 且传戒师秉羯磨别当其时。 有所结诵印言。 皆从烈祖而出。 悉是法华一大圆教秘密乘之式者也。 若其分持者内德纵如均提及维摩。 随外迹断所持。 则限二篇合五十三及四十八戒耳。 是全义记意也。 于今圆具佛戒非结缘何。 又如正受戒者。 若其沙弥凭本律说。 不止十戒。 更有四夷(文有五夷。 今从阿觉大师合其初二名云菩萨四重。 荆溪云五夷三兰二提一吉戒种虽少该摄极宽是也)五残三兰二提一吉等别戒(文殊问出世间戒品出)在家二众亦五戒外更有当位若干戒法。 如斯诸戒皆大律下众所受者也(文多寄渐悟行戒相。 而说虽然。 全是大乘信士所正受相也。 非兼行寺戒)是此下众所应之戒皆是别授而所发得也。 梵网二篇三聚具戒善戒重楼第四级戒。 何得用此为下位戒。 故四祖斥云。 自屈大乘狮子戒品抑入野干孔穴(是喻小乘沙弥。 此与一乘沙弥相去实远。 况与一乘僧戒对望。 此校甚得)之律仪(文)佛眼叵覆。 四依岂漫发此言。 亮之察之。 故大律中或有别授别持(是约九众当位具持)或有通授分持(依广释文具历诸戒分人法共别四句。 详如别章)其别授别持者九众随受本自殊别。 是谓各位戒也。 须知非惟僧等五众受总相戒(所谓十善性戒也)其出家男出家女。 亦若期佛身受持八戒者。 必誓总相戒。 又受其别戒。 本律(十善戒经)中说若毁八戒十善俱灭即其文也。 是此十善其护持相稍与在家不同。 又与在家二众分受五戒者不必与总相戒(若在家二众期未来际全。 受五戒者须受与总戒又授别戒。 出家男女纵受八戒。 若戒惟一日夜等者。 亦不得与总戒。 宜斟酌焉)全非类也。 又复应知若今具戒者其三并俱依总相戒。 盖本律三戒者由为各成六度所制其配诸六波者如妙疏释。 须识实乘菩萨始受总相十善以成六度门基。 中誓六波罗蜜戒以为具足戒。 后期六行满以升究竟位。 始终虽别。 其行全同。 六度制止六蔽。 无乃不大士律仪戒乎。 是以菩萨律藏明其受舍法外。 多惟明六行相者。 以执小见辄读其文。 都似不律藏者。 深察斯义。 则方至信所以为其律部。 是故以要言之。 则各以六度成其三戒。 尔本律之中指其具戒名六波罗蜜戒者即斯义也。 若约所诵。 则五十八戒以为别脱。 处中开此。 则凡五百戒以为别脱。 仔细离此。 则一千以为别脱。 余二可例。 若从观行已往。 因其三惑(圆)三妄(密)厚薄而虽显否稍异。 终至八万四千无尽要法亦制止之以成别脱。 初住以上方始彰着。 若卷怀之。 则如上篇聚始终唯在一心已。 故俱密中说名菩提心戒。 玆知理密大圆三轨(是于金刚宝体开衣座室三耳)四安(是以二篇戒相合说为身口意誓四也)等其何可不称戒。 劝发四种(是体相俱合以说四种也。 盖此三轨等皆是转说梵网戒体相者尔。 人不验之致诽谤咎。 若此三种各配三戒。 如常所说。 全出祖承。 则他尚贵。 然不信者非一家之徒也)亦然。 例识俱密三句五转等古德亦断为戒法者。 要其所归祇是以菩提心戒转成之相也。 其虽如是。 修发从缘。 是故待具二篇三聚方名凡夫真善菩萨。 即是一乘比丘者既如前记。 须知今戒经虽舍那是教主。 其所结戒但不特为戴冠被发圣位大士。 是千与千百亿释迦各于本土中正为求最上乘凡位菩萨而所覆诵之出家戒也。 而不惟六无畏中(若就圆位。 是当名字内外二凡)出家木叉。 实是四十二位诸大圣众所常诵也。 盖依六祖注。 道俗既异则特存通别傍正异。 岂不难思之戒经也。 其通授分持者。 于三受门其二篇中一多随意各别誓其所能。 以故三聚受体似同。 所持具分大异。 随行宁同。 譬之虽同是人而壮羸有异。 是就戒体而比也。 又喻虽同是人而少长有殊。 是就戒行而挍也。 是谓结缘受持。 斯乃非与菩萨进具同时行之。 故高祖论虽开示通受别持明据点有大乘律宗之在。 人绝法灭末学未达而已。 彼云。 当知出家(是指内七众)在家(是指外二众)虽通受戒(是指三种律仪也)而僧(是指内七众)不僧(是指外二众)有别。 亦具(大僧大尼)分(下七众)不同(文)既有通授别持(是指分持而言)文中又自含蓄别授之意。 可知有别授具持。 故六祖曰。 圆教所诠通僧俗。 俗通僧别等(圆教之语摄二密所宜识焉)又云。 羯磨文合通僧俗二众行此羯磨。 但别受通受其词须别。 若于别受合云求受一切菩萨别解脱戒。 若为通受依常唱耳。 依天宫戒疏及天台旷疏须用二义。 有僧俗形仪不同持犯差别(文)又注请师词言求受菩萨金刚宝戒云。 令别受时须言求受菩萨别解脱戒。 更复注云。 此但请传教之师。 次请众圣为授戒师等(文)殷勤消释须铭心肝。 故叶上阇梨破北京律师谤山家云。 何况如来设教区区大士弘经品品。 传教大师别授菩萨戒有何过失(文)又云。 予代大师救汝云。 开三恶之门户。 可哀可哀(文)凡若斯者皆由有其别授仪戒。 然先辈认中古制造戒仪以为山家亲撰。 云顺方土风初加神分等者。 未见正本故尔。 据六祖杂记。 神分法施别设其位而行。 非有高祖亲撰加神分一科也。 (其二十)问。 略闻宗意似可信者。 通别二受自他同异。 请更示之。 答。 受既作授则名亦殊。 况其义乎。 南京中古钞者未曾咨禀其义妄议今宗者。 良颛蒙之甚也。 今先明他家。 其通受法。 慈恩西明据瑜伽及地持以示方法。 惟是自誓无有从他。 亦是为总受菩萨三聚。 非为誓受声闻大戒也。 其别受法小律七众别戒。 所谓苾刍非自受等也。 近如南山疏钞(钞中有受戒录集篇。 往检)又如诸部羯磨。 次明今家者。 其通授法原据义记。 乃以今具戒通及于下众也。 比之大僧别授。 则戒相不具。 具如前明。 其别授法纯依大乘律部而授菩萨九众别戒也。 而其受法无论通别。 皆是从他(是与声闻法从他受异。 故传曰自誓而从他受)必用一传戒师(传即传持又传授义)其余事仪多准声闻而秉。 故或十师或五师等用不适时。 若就印度论其实者。 声闻权法皆从实戒制起。 故弗此准彼。 彼准此耳。 而如今戒经所说。 于支那国独彼台山。 是为大乘僧戒。 他家判之止为通戒(此与今家通授其旨永殊。 准上可知)故戒仪注云。 大唐多有通受(他家皆然故)少有别受(惟局台宗故)故作羯磨不载年满二十三衣钵具等言(且准他式故)今此坛上多分别受(是局大僧。 下众各位当戒别授不须登坛故。 然大尼受戒亦用坛与僧同)少通受(下众通授不必坛上故)已有着衣等事。 此皆据教(谓是七遮十事皆据律制也)须始终必载年满衣钵具。 若不然者别受不成。 决定违教误。 又云。 七遮外可发问年满二十三衣钵具父母国王听不。 若不然者不得受别律仪也。 又云。 大小二律用心各异。 别受仪式多无差异(文)斯宗非曾六祖精简。 别授永沈祖承如玆。 然是不信。 则实木头之比。 若受小具者。 唐朝诸家必依三师证。 是故上古和汉传律未有用通受法誓声闻别解脱戒者也。 但除他不了者。 而台山正传别授大具傍行别受小戒。 其尚且请十师全顺小律。 况他家专小具则与习小助大异乎。 宋朝以来授法不正。 那足议之。 又义记列六种授法(此中有权实异。 其义可知)及荆溪戒仪等亦是因之受大乘三戒(通别不同。 盖依羯磨进不等异。 略如上述)非誓小具法。 又中古嘉祯年间。 他据瑜伽誓五篇。 然是尚被窃议(是指先哲评云但成菩萨性不成比丘性)是既违背中十边五之律制也(据瑜伽说。 于小具中既除不等学戒。 故又复须知兼行寺法必至第三级发小具体。 次登第四级遂立其不等学随行。 是故得称比丘菩萨。 顾我本朝亦中古来小具受法既不全正。 有识学士宜专秉受圆顿具戒而可也。 况他挽近受法那足依凭焉)故更有宽元一举。 是实受五篇法尔。 既其如上。 则有小乘大戒。 又有大乘大戒。 故戒论云。 此戒为大乘大戒(有云。 大戒大字恐剩者未考也)又其受戒有声闻进具。 有菩萨进具。 是故又云。 小乘能授凡圣十师也。 大乘能授但十方诸佛也(文)虽大如是。 细论则有小共独之别。 而三寺戒四科(法体行相)各异。 故论又云。 菩萨授戒权(是指玄奘羯磨文)实(是指璎珞受法)不同。 又云。 地持(是惟总受法故。 又局渐受故)梵网(是有通别二授法。 又有渐顿二受别故。 虽有二受尼当渐受。 须审祖承)作法不同。 又破斥南众云。 虽大乘布萨不择未受戒(文)鸣呼自非新宗所传安可得润舍那圆具之妙戒乎。 高祖呵他失曰。 今振六统威势遮千佛大戒(大戒犹言具戒也)不是舍那子亦不是释子(文)高祖折伏其至于斯。 又摄受曰。 三论及法相律僧及华严涅槃及法华诸宗诸师僧。 一人不遗漏。 俱鉴一心镜同归三德藏。 又云。 六统群释护法故。 内住慈悲现粗语(文)大士二用大矣。 方今禅云净云有唱大乘大戒。 或自或他非无奉此佛戒。 然未有人悉斯宗。 实不惜乎。 希停意于玆同检今依律兴既倒法幢以谢十方三世之恩矣。 (其二十一)问。 山家传圆三学以为行者方轨。 偏小三学不许用之。 然如圆人时用无常观等而为助道。 于其定慧或借用此。 于其戒律初业永制不许。 何耶。 答。 定慧二学理在虚通。 不同戒学事相差别。 是故不妨暂时借小资发。 其犹皂荚灰汁用助清水也。 又假令圆人且用无常等助。 未曾闻借其析空观。 何不思甚。 矧戒是事仪必关持犯。 宁与彼同。 又一受得竟。 则常恒随身。 其犹金盘玉碗不可盛粗食也。 何况暂借竟乐不能发之。 故六祖曰。 若无乐小之心。 于声闻戒不得也(文)玆知非定慧之例。 又律仪发得者散心及以未断惑者尚所能之。 与定慧殊不惟二三。 南山亦曰。 律相指事。 事杂丛聚识知持犯。 二藏论理。 理在虚通(文)而此之师宗于四分则不敢依菩萨律藏。 故概贬随经之律。 山家宗于梵网。 则不许混声闻别脱。 故斥称障道之戒。 二家立宗深究律范。 若谓此邦一折中南山。 谅不是井蛙之见乎。 然他多宗四分及应理。 既不关我。 我何责焉。 近有托迹本宗之徒不精台荆一相和会泯失舍那制捡却不传习佛祖禀承。 过哉。 (其二十二)问。 山家弘传圆戒以为宗门永规。 偏小律仪不许纳之。 不审毕竟有何深旨。 答。 诸佛出世本为一乘。 小机不达且施三权。 其机已熟会三归一。 是以开权之后唯有一实三学。 而如其戒经。 虽开显终极席亦常所诵(是见于古抄)衡台两祖昔所受听(是正出高祖语。 披传可勘)今佛既然。 诸佛亦同。 高祖传此最胜三学以惠宗徒。 泽其深哉。 佛祖之道布在方策。 人胡迷之。 须知圆戒本宗梵网。 所用义旨以法华为宗骨。 璎珞占察用为司南。 诸部大律以为扶疏。 傍准十诵及诸羯磨也。 若指所诵则今戒经是也。 四祖论中论之已竟乃曰。 贵在得意(文)可以了察诸。 (其二十三)问。 台荆诸祖皆悉受小助大。 大师何故但弘大戒不用小助。 答。 四依摄化各随机宜。 何其局定。 然台山一众以小助大且有二意。 一者陈隋之时大律未定。 则智者未能开宗故。 故荆溪云但护(小)篇聚。 于梵网八万律仪未为持相。 但此土器劣且(此一字须着眼莫辄看过)以小(具律)检助成大(具律)仪(文)即是此义也。 二者台荆之意支竺俗别。 则且和于他僧戒故。 故荆溪云。 理虽如是方土不同。 此土僧徒(有贤首慈恩乃南山等徒。 指此云僧徒)不简大小。 西方不尔。 一向永隔。 然四依(是指诸家祖也)出世必大小并弘(虽言必并。 南山唯小。 慈恩专小。 贤首两兼。 台山专大。 且顺其多故云必并)但随物机缘通局在彼(文指其并弘为通。 指其唯小为局。 彼者指其徒机缘也)二意中初云且以后云理虽又或随缘。 应知是不获止而然矣。 披药王品记方知斯旨。 若究其素意。 则虽台荆诸祖而在宜立当宗。 故至剡川遂取义记删之补之始全本旨。 是大律既备则令别开其宗也。 况复高祖西游之时乎(大师唐贞元二十年远入彼国。 然斯前六年西明照师始撰大律为二十七部。 于玆菩萨律藏方定。 是宜取为依律。 故归朝后独得创立衡台正旨也)故异初释。 又彼秘要之书荆溪不解四明不释者盖有所以也。 若令荆溪下毫。 则当如剡川。 若教四明读于补疏。 即却制钞记也必矣。 以宗彰故。 以舍那制意既畅故。 又本邦缘异。 则特取大乘寺以为准则。 是便此土机缘既熟以宜习佛乘也。 是故高祖依凭集序云。 圆机已熟圆教遂兴。 又阿觉(广释)惠心(要决)并云。 日本一州圆机淳熟。 故异后释也。 鉴真护命内鉴冷然岂暗于斯。 各弘本宗淘汰圆极佛戒。 顾如猪揩金山风增求罗欤。 自余不足与论而已。 大凡一家诸部违文既别料简。 岂可求备于一书乎。 (其二十四)问。 辅行定判先大后小座云。 入大大次第坐。 入小小次第坐。 然北岭则是纯菩萨僧故。 令本宗但是大具次第。 无有小具人。 若与他共座。 云何次第。 答。 台山专和他。 是故名字初心亦复假受。 陈隋已来阖众然故。 是以先大(大具腊者于他无用故)后小(小具腊者于自无用故)释此如玆。 又一存开会。 是故设先小后大说(先小腊则自他俱有用故)若得此意。 则无所不通也。 然大乘是随自实说究竟永范。 小乘是随他假说暂权方便。 盖是所以机缘既熟则必回小归大具也。 由是观之。 据实定位则宜大前小后。 而荆溪云入小(盖指入他家小具众中时也)小次第坐。 是且由为与他六和。 玆以其释局在先大后小。 古迹引师说云。 据实菩萨虽是在家。 坐于声闻大僧之上如阿阇世王经文殊将二千在家在前而住迦叶等五百声闻在后而坐(文)凡众经中王子譬于大士。 庶民比于二乘。 如彼王子种姓尊贵非庶民类。 然有王宫尊贵为上闾里鄙贱为上理耶。 今亦复然。 然是约大小两寺二众。 其兼行寺一众(祇是善戒共乘菩萨尔)须在声闻众中而次第坐。 又辅行意既专和他。 则遂未免闾里庶民为上之类(虽同兼行。 竺土台山其相稍异。 理须细简)为不得止姑设会释。 岂其弗知舍那本怀全不然也。 (其二十五)问。 大师别传载舍小具事。 近代律者不信者伙。 谓荆溪既云转成无尽或云坚持篇聚。 山家岂可违之。 况是与彼恶律仪全异。 那为舍此。 何矧西游之日亦恳请十师而再受此乎。 本传所记决非忠师之笔。 定知是后人妄加也。 又其信者及事于四条式而解云。 回小向大亦令其人舍其小具向大乘也。 二说孰是。 答。 俱皆不充当也。 盖大师是宗主。 是故实舍小具纯立梵网具戒特具所谓圆之五德方成一家开宗鼻祖。 而示直往菩萨律仪以垂尘劫大人行轨。 其益实大。 奚堪以转成腊为一家主也。 和汉两受小律具戒一时舍此也必矣(于台山净土院受菩萨具戒来至舍小具。 既历十有二年。 圆腊亦满十夏。 可知)既舍铁钵加法木钵。 事合小制舍法亦会大律行事。 至验二律相违人自信之。 野山大师寄书我睿山述灵山同游之往。 药王降诞智者悬谶诚不虚妄。 贫所乐法胡为珍存。 是特真久修大士得业萨埵。 向示两回假受而假住兼行寺。 后显内证亦示舍小也。 座主记并别传实录如何加妄哉。 四宗血脉之内戒系其一。 传及于今则向九十世(若从智者大师则六十三代。 是称之灵山相承。 与台上相承并行不戾。 若嗣此者方得称山家真子也)既题曰天台圆教菩萨戒血脉。 须知此圆菩萨戒即大乘比丘戒也。 是以令其后叶不依声闻比丘而永殊嗣其菩萨比丘戒统。 故无小具戒系。 然言不舍。 弗破颜乎。 又回小向大式属宗徒为去彼归此者。 何为令其舍哉。 然若回入竟则义当舍。 以先腊皆转故。 故其行事亦惟依大。 犹如熠耀日出无光。 小共既归实戒。 则以无二亦无三惟有圆乘具足妙戒故也。 然有未曾梦解当宗绝待圆戒而眩终南一家之说谓法华明开会所谓汝等所行是菩萨道等(是约迂回入大之人)而安乐行云不亲近贪着小乘三藏学者(是约迂直两受之人)一经之中而其不同如二佛说。 暗显实妙戒如是其甚何。 岂惟此人。 凡百口于开会者滔滔皆然。 其愆由兼讲他。 有会之云。 汝等所行等者。 回象乘入神通乘。 故云是菩萨道。 二处虽不同。 各有所约何如二佛说(文)此说虽且得。 而未全快。 以是未了既回入受今大具竟全其本所行而亦依四安制故得实言是菩萨道也。 其荆剡之判如皇玺有。 晓善之迹凭据存焉。 然领会者殆稀。 此义尚然。 安识戒鼎之全味乎。 又海抄中约开废二义及以按位升进二开以辨三周声闻受不受相。 虽颇可取未全尽理。 斯余式所言初久两业及假受并得业相。 近代异说大纷式论之宗。 既别章详。 故不悉于玆也。 (其二十六)问。 百夏比丘未受菩萨戒。 前一夏菩萨下坐。 既受之后在上而坐。 此说可用乎。 答。 此说虽出他家。 与我荆剡意同。 小戒转大功由受大乘戒。 是以未受大戒。 俱是声闻非是菩萨。 由此言之。 则与声闻僧坐。 以菩萨僧应为之上座也。 故古迹云。 后受菩萨授。 声闻夏虽多依菩萨戒次第而坐。 设先所受戒(是指小具)后转乘时方变成(是谓成大戒也)故(文他尊重梵网戒虽既若斯。 而未了知是为大具。 唯识菩萨尊重。 而未全领此亦比丘。 纵令如玆。 约一向小与一向大分其上下义自为充)盖是大小对判一往而已。 宁及当宗之尽制旨耶。 (其二十七)问。 一心戒文载。 敕制以南北两寺受戒前后定其座次。 此旨如何。 答。 古迹释第三十八戒引诸说中曰。 一云。 不问声闻菩萨差别。 但先受戒即在前坐。 如智论说文殊弥勒入声闻众次第坐(文)戒文所载宛与此合。 虽为和诤曷为违制。 乖教背理。 王公何顺。 矧是上古护法人君。 又五天三寺行相遥自符契入印等文。 授决集中故举西国三藏亲说。 水火如彼。 奚会一寺。 佛世既不同居。 其相华手经出。 三寺芳躅最足规矣。 乌乎北岭传律三叹有余。 传密兼禅。 妙会台教。 郢中白雪调韵尚下。 新宗之称不亦宜。 斯三学玆备。 清范倍高。 四家金石引商刻羽。 倘不精拣陷坠流俗。 钦奉绝唱勉旃和旃。 圆戒指掌卷下 发布时间:2024-07-01 08:09:58 来源:藏经阁 链接:https://www.vipfo.com/book/36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