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无对 内容: 梵语 apratigha。 对,为碍之意。 无对,即非极微所成之无障碍法。 “有对”之对称。 十二处中,眼、耳、鼻、舌、身等五根及色、声、香、味、触五境等十处有障碍,故为有对;意处、法处无障碍,故为无对。 然有对分为障碍有对、境界有对、所缘有对三种。 今十色处为有对,意处、法处为无对,乃就障碍有对而论。 [大毗婆沙论卷七十六、俱舍论卷二、成唯识论述记卷二](参阅“有对”2451) p5127 发布时间:2024-07-11 08:25:21 来源:藏经阁 链接:https://www.vipfo.com/book/38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