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唯识义灯增明记 内容: 唯识义灯增明记《大正藏》第65卷No. 2261No. 2261[cf. No. 1832]唯识义灯增明记第一日本沙门释善珠述五浊末世心惑深三藏本教难知宣我今随力述本文益后生假思疲劳令法久住于世间生生法灯令不绝由久修设往生缘于法檀主诸众生共生西方安乐国唯愿种觉加神力临命终时放慈光引导清净安养界归命顶礼三宝田愿遥加护照闇坏所获功德施群生同乘智船游性海文将释此论。 至造论因主者。 第四门中辨释论文更述二解。 初释五门十义。 后三门出体。 今此灯家多依后释。 此之四门合为四门。 开成十五。 初三门中各开四门。 第四门中只有三门。 是为十五。 起因四门如文可解。 第二同异有四门者。 一教益有殊。 二时利差别。 三诠宗各异。 四体性不同。 第三归在有四门者。 一者归藏。 二者归分。 三者归乘。 四者归名。 第四释文有三门者。 一辨年主。 二明支分。 三正科释。 至下当知。 文如来说教(至)说教为异者。 如来说教体一真如等者。 今观文旨。 似觉爱义。 所引证文皆同无别。 故彼师云。 教唯一时。 随众生感于一切时谓说多法。 引文结云。 故知诸教但总一时。 无二三等。 若同彼义。 何章破之。 解云。 如来说教不过机理。 以教对理。 而忘其机唯是一音。 所说理法唯一相故。 以教对机。 忘其理法即有三时。 随彼机宜得果故。 今灯家意。 约理是一。 且忘其机对究竟果说为一教。 菩提流支偏就一理永失其机。 故章破之。 若废事谈理及在一会有大小机。 可知如所说意在此也。 枢要上云。 因缘有二。 一叙本因。 二叙末因。 今此文中。 如来说教下叙本因。 佛涅槃后下叙末因。 此初文也。 文故法花云(至)随机说别者。 引文证中略引四文。 第一文法华经第三。 即药草喻品文也。 彼云各有差别。 此云生长各异。 义无违也。 虽一地所生等者。 别喻有四。 此第四不自觉知喻也。 三乘种性依一佛教一雨所润。 如诸草木三禀润虽别。 不自觉知亦不依他禀润生长。 言一地者喻理也。 一雨者喻教也。 理既是一。 教亦一也。 第二文中犹如一河等者。 宝性论一部四卷。 案初中后。 都无此文。 优婆塞戒经一部十卷二十八品。 彼经第一卷三种菩提品中有此文。 故彼品云。 善男子。 如恒河水三兽俱度。 马香象。 兔不至底浮水而度。 马或至底或不至底。 象则尽底。 恒河水者即是十二因缘河也。 声闻度时犹如彼兔。 缘觉度时犹如彼马。 如来度时犹如香象。 是故如来得名为佛。 声闻缘觉虽断烦恼。 不断习气。 如来能拔一切烦恼习气根源。 故名为佛。 第三文中如一宝珠等者。 无性摄论第八卷云。 论曰。 如末尼天乐。 无思成自事。 种种佛事成。 常离思亦尔。 释曰今此颂中引彼末尼天乐两喻。 成立所得无分别智。 虽无分别不作功用。 成种种事。 如如意珠及以天乐。 虽无是念我当放光。 我当出声并无思故然由生彼有情福业意乐势力。 不待系奏放种种光出种种声。 诸佛菩萨无分别智当知亦尔。 虽离分别不作功用。 而能随彼所化有情福力意乐。 现作种种利乐事转(云云)第四文中常说一相悟解不同得诸果者。 此经文也。 无量义经一卷三品。 德行品·说法品·十功德品。 今此文者即说法品文也。 故彼品云。 善男子。 我起树王诣波罗捺鹿野园中。 为阿若邻等五人。 转四谛法轮时。 亦说诸法本来空寂。 代谢不住念念生灭。 中间于此及以处处。 为诸比丘并众菩萨。 辩演宣说十二因缘·六波罗蜜。 亦说诸法本来空寂。 代谢不住念念生灭。 今复于此演说大乘无量义经。 亦说诸法本来空寂等(乃至)善男子。 是故初说中说今说。 文辞是一而义别异。 义异故众生解异。 解异故得法得果得通亦异(乃至)是故善男子。 自我得道初起说法至于今日。 演说大乘无量义经。 未曾不说苦·空·无常·无我。 非真非假非大非少。 本来不生今亦不灭。 一相无相法相法性不来不去。 而诸众生四相所迁。 善男子。 以是义故。 一切诸佛无有二言。 能以一音应众声(云云)今略引文故云常说一相。 言一相者。 一真法界平等一相。 于此理上。 无有男·女·生·住·异·灭·色·香·味·触十种之相。 故言无相。 余如测疏。 恐烦不述。 文初对外道(至)非空非有者。 叙本因中。 上约一理明一教。 已下标三机叙三时别。 从浅至深渐次悟故。 于中有二。 初标机叙别。 后引文证因。 此即初也。 问。 无量义经云。 善男子。 我起树王诣波罗捺鹿野园中。 为阿若邻等五人。 转四谛法轮等。 又唯识疏云。 初成佛已。 仙人鹿苑转四谛轮。 说阿笈摩。 除我有执。 令少根等渐登圣位。 章文亦尔。 此文云。 初对外道等。 次对小乘。 破执法有等。 云何相违。 解云。 经及疏言。 据悟入次。 今灯家意约破执。 次初为少机说四谛教。 为破外道执有实我。 次为中根说般若教为破小乘执有实法。 各据一义。 故不相违。 文故瑜伽释(至)寂灭乐等者。 此后引文证本因也。 瑜伽释云等者。 今按开元释教录。 亦瑜伽论释一卷。 最胜子等菩萨所造。 永徽元年二月一日。 于大慈恩寺翻经院译。 沙门大乘晖笔受。 真空法师传三藏言。 瑜伽释论若具译者。 应五百卷。 若合本释总具译者。 应六百卷许。 准西域记第十一云。 佛灭度后千一百年。 北印度境。 钵伐多国有一论师。 梵云慎那弗多罗。 此云最胜子。 城侧不远有一伽蓝。 即此论师于此伽蓝制此释论。 即护法论师之门人也。 学穷海藏。 德被寰中。 道名俱远。 辞旨咸奥。 神释至高难尽言也。 仰寻本论。 文广义丰。 恐后代学者披之难悟。 遂则鼓动智海振彼辞峰。 制造释文显发幽隐。 于是相应再兴。 譬宝珠之在日。 五分重显。 如日月之居空。 今此释论彼师制也。 章第一云。 瑜伽释中此三时小异。 义意无别。 今因举文显其同异。 故彼文云。 今说此论所因云何。 谓诸有情无始时来。 于一切法处中实相。 无知疑惑颠倒僻执。 起诸烦恼发有漏业。 轮回五趣受三大苦。 如来出世随其所宜。 方便为说种种妙法处中实相。 令诸有情知一切法如是如是空故非有。 如是如是有故非空。 了达诸法非空非有。 远离疑惑颠倒僻执。 随其种姓起处中行。 渐次修满。 随其所应永灭诸障。 得三菩提证寂灭乐(已上)按云。 章少异者。 文异义同故云少异。 深密第一瑜伽决择七十六中。 初为声闻说四谛法。 次为趣大说般若教。 后为发趣一切乘者说中道教。 释论文中。 随其所宜方便为说种种妙法处中实相。 此文之中即含三时。 种种妙法者标初二时。 处中实相者标第三时。 义既不违。 故云义意无别。 法实相者。 无量义经云。 其一法者即无相也。 如是无无相相不不相相无相。 名为实相。 西明疏云。 明无相理。 即是实相能遣有无一异等相。 故言无相相者遣也。 如是于诸相中。 无有一相而所不遣。 故言无相不相也。 但不能遣无相之理。 故言不相无相也。 随非所遣故名实相。 此即三性门中圆成实性。 三无性中胜义无性。 四悉坛中第一义悉坛也。 无知疑惑者外道所起也。 颠倒僻执者小乘所起也。 无知者外道起也。 僻执者小乘所起也。 疑惑颠倒通外内起。 故居中也。 起惑者起烦恼也。 即通见修也。 发业者起三业也。 即福非福不动业也。 三菩提者。 优婆塞戒经三种菩提品云。 菩提三种。 一者声闻菩萨。 二者缘觉菩萨。 三者诸佛菩提。 若得菩提名为佛者。 何以声闻辟支佛人不名为佛。 佛言。 菩提三种。 一者从闻而得。 二者从思惟得。 三者从修而得。 声闻之人从闻得。 故不名为佛。 辟支佛人从思惟已小分觉。 故名辟支佛。 如来无师不依闻思。 从修而悟一切。 是故名佛。 三菩提者意在此也。 总显文意。 说教总有三时。 初于鹿苑说阿笈摩。 有四谛教破我有执。 次于鹫岭说大般若空二取教。 破法有执。 虽空有教能离断常。 然未尽理会于中道。 复于七处八会方说三界唯心。 双离有空契中道教。 即是华严解深密等空心外二取破初有执。 有识内一心遣后空有故。 今此论正处中道是第三时胜义教也。 为显此义。 论总说之。 随机为说种种妙法处中妙理等。 文佛涅槃后(至)佛法一味者。 叙末因中。 略举十二大论师等明末因也。 一末田提。 二迦延子。 三五百罗汉五百菩萨。 四婆须跋陀罗。 五鸠摩罗多。 六室利逻多(已上传小)七龙猛菩萨。 八提婆菩萨。 九世亲菩萨。 十无著菩萨。 十一护法菩萨。 十二清辨菩萨(已上传大)。 第三一千共传一教故。 以为一十二论师。 造论师传也。 今叙起因故云叙末因。 大迦叶者界外上首也。 同七叶严内外各别。 故云二处。 然诤有二。 一小乘诤。 二大乘诤。 今约小乘故云百年。 双林之后。 百载以前。 人无交竞之闻。 法未纠纷之说。 皆由敛光·庆喜·近执满慈。 内有五百应真。 外亦万余无学。 博闲三藏之旨。 结集七叶之岩。 时虽二处弘宣。 然尚浑一知见。 故云百年一味。 由何义故。 百年之中知见能同佛法一味。 佛有五德任持法故。 一不可化者。 皆能化之人无异部。 二能断疑网。 有疑皆决。 语无异执。 三人天崇敬。 众德所尊。 宁生别部。 四说法必益。 俱所闻法既出尘劳。 如何别执五能伏邪论。 天魔外道皆悉能伏。 故人无异部。 法无别执。 佛灭百年。 大迦叶等诸圣弟子所任持故。 人法无异。 故云百年中佛法一味。 四门义中此文兼显部分年也。 文时有船主(至)三处所说者。 此文兼显部分之处及分所由。 部分本由大天以为所由。 舶主者。 大船名舶。 亦名商主。 大船天有二。 一第一百余年出。 即大众部最初诤时也。 二第二百年出。 即大众部末后诤时也。 今标前时故云舶主之子。 宗轮疏云。 中天竺国出家学道遍通三藏者。 非是连文。 取前后文。 故按彼疏。 即前文云。 摩揭陀国俱苏摩城。 此举部兴所在。 中印度国名摩揭陀。 王大都城名俱苏摩。 又后文云。 丈夫聪慧。 出家未久便能诵持三藏文义。 今合前后以为一文。 应大小乘说之。 各异者。 宗轮疏等述小乘义。 瑜伽抄中述大乘义。 故云说小有别也。 宗轮疏中说五事。 已指婆论九十文。 故知述小乘义。 瑜伽抄说丈夫五事。 文语小异。 其意无别。 故略不述。 文于百年外(至)言非佛教者。 此文兼叙年分及分所由。 百年外者。 旧论云。 一百年已更十六年。 真谛释云。 佛灭后至一百一十六年以还。 犹未有诸部异执。 从第十六年已去。 弟子众方分成多部。 新论云。 佛涅槃后适满百余年。 基师释云。 此言极显释迦如来入无余后才满一百余年。 即显部起时也。 波吒梨子城者。 部执疏云。 有大国名波吒梨多罗者。 摩伽陀国是总名。 此国自有三国。 一阿枳多。 二婆枳多。 三波吒梨弗多罗。 阿枳多在东边。 波吒梨弗多罗在西边。 波枳多国在中间。 两国侠两边。 王舍城即在婆枳多国也。 婆吒梨弗多罗者。 波吒梨是树名。 此间既无此树波吒梨名不可翻。 弗多罗翻为子。 彼处本唯有一树。 此树已死。 子更生。 树于今犹在。 故称波吒梨弗多罗。 彼处有此树。 故彼国作名也。 基师破之。 家依法师有一大国名波吒梨者非也。 此是都城之名。 何以云国。 摩揭陀者乃国名也。 若以波吒梨为国。 摩揭陀是何也。 鸡园寺者等。 昔人寿无量岁时。 号拘苏摩补罗城。 唐言香花宫城。 逮乎人寿数千岁。 更名波吒梨子城。 前故城东南有鸡园寺。 无忧王之所建焉。 颓毁已久。 基趾尚存。 余所诱无知等者。 准宗轮疏。 昔末土罗国有一商主。 生一男子。 字曰大天。 未久之间。 远适他国。 经久不还。 其子长大。 深秽于母。 后闻父还设谋杀父。 彼既造一无间业已。 事渐彰露。 将母逃隐波吒梨城。 后遇父先师无学僧。 即恐事彰杀彼无学。 既造二罪。 母他交通。 瞋杀其母。 合造三逆。 由彼不断善根力故。 自惟重罪何缘当灭。 遂往鸡园遇一比丘。 便得出家。 还字大天。 出家未久通达三藏。 时王闻已。 数入内宫而请说法。 彼后出宫在僧伽监。 梦失不净。 而令弟子洗所染衣。 弟子白言。 罗汉漏尽。 何容斯事。 大天告曰。 漏失有二。 一者烦恼。 二者不净。 烦恼漏失阿罗汉无。 独未能免不净漏失。 我魔所娆。 汝不应怪(颂言余所诱)又彼大天欲令弟子欢喜亲附。 次第记莂四沙门果。 弟子白言。 圣有证智。 何等不知。 大天告言。 无知有二。 一染。 圣无。 二净。 圣有。 汝等未免不染无知。 故不知耳(颂言无知)弟子复白。 圣无疑惑。 何于实谛我怀疑惑。 彼告言。 疑有二种。 一随眠性疑。 罗汉已断。 二处非处疑。 罗汉未断。 汝等未断处非处疑。 有疑耳(颂言犹预)弟子复言。 我等若圣。 应自证知。 何待师语方得证知。 大天答言。 圣由他记方得证知。 鹫子目连胜达人等。 佛若未记不得自知。 况由他入而能自了(颂言他入)然彼大天后于中夜自惟逆罪。 当于何处受诸剧苦。 忧惶所逼数唱苦哉。 近住弟子闻之惊怪。 晨朝参问起居安不。 大天答言。 吾甚安乐。 弟子寻曰。 若尔。 昨夜何唱苦哉。 彼遂答言。 我呼圣道。 汝不应怪。 凡诸圣道若不至诚称苦名。 命终不现起。 故我昨夜数唱苦哉(颂言道因声故起)大天于后集先所说五恶见。 自诵所造伽他。 尔时众中有学无学多闻持戒修静虑者。 闻彼所说无不惊诃。 即翻彼说第四句云。 汝言非佛教。 于是竟夜斗诤纷然。 乃至终朝朋党转盛。 城中士庶乃至大臣相次来和。 皆不能息。 时无忧王闻之。 自出诸僧伽蓝。 亦自生疑。 寻白大天。 谁非谁是。 我等今者当寄何朋。 大天白王。 戒经中说。 若欲灭诤。 依多人语。 王遂令僧两朋别住。 贤圣朋内耆年虽多。 而僧数少。 大天朋内者年虽小。 而众数多。 王遂从多。 依大天众诃伏余众。 事竟还宫。 尔时鸡园诤犹未息。 后随异见遂分二部。 一上座部。 二大众部。 时诸贤圣知众乖违。 便舍鸡园欲往他处。 诸臣闻已。 遂速白王。 王闻既瞋。 便敕臣曰。 宜皆引至殑伽河边。 载以破船。 中流坠溺。 即验斯辈是圣是凡。 臣奉王言。 便恃验试。 时诸贤圣各起神通。 犹如雁王凌虚而住。 复以神力摄取船中同舍鸡园未得通者。 现诸神变作种种形相。 次乘空西北而去。 王闻见已。 深生愧悔。 闷绝僻地。 水洒乃苏。 速遣人寻其所趣。 使还知在迦湿弥罗。 后固请还。 僧皆辞命。 王遂总舍迦湿弥罗国。 造僧伽蓝安置圣众。 随先所变作种种形。 即以标题僧伽蓝。 号谓鸽园寺。 数有五百。 复遣使人多赉珍宝。 营辨什物而供养之。 由是尔来此国多有诸贤圣众。 任持佛法相传制造。 于今犹盛。 波吒梨王既失彼众。 相率供养住鸡园僧。 于后大天因游城邑。 有占相者遇尔见之。 窃语彼言。 今此释子却后七日定当命终。 弟子闻之。 忧惶启告。 彼便报曰。 吾已久知还至鸡园。 遣诸弟子分散。 遍告波吒厘城王及诸臣长者居士。 却后七日吾当涅槃。 王等闻之无不伤叹。 至第七日。 彼遂命终。 王及诸臣城中士庶悲哀恋慕。 各辨香薪并诸苏油华香等物。 积置一处而焚葬之。 持火来烧。 随至随灭种种方针。 竟不能燃。 有占相师谓众人曰。 彼不能消此殊胜葬具。 宜以狗粪而洒秽之。 便用其言。 火遂炎发。 须臾焚荡。 俄成灰烬。 暴风卒至飘散无遗。 此即大天乖诤由序。 如毗婆沙九十九说。 文因此小乘(至)一一广说者。 此文兼显年及所由。 唯二门也。 因此小乘部分为二年者。 时移解昧。 圣小凡多。 大天既捷辨争驰。 群圣亦潜。 情计竞发。 人为异部。 法有殊宗。 一味幽致分成二十之宗。 慧路自此参差。 道迹难为取舍。 由此诸圣七叶岩中二部结集。 界内即有迦叶波。 此云饮光。 时为上座。 布剌拏悔怛利曳尼子。 此云满慈子。 当结集阿毗达磨。 邬波离此云近执。 当结集毗奈耶。 阿难陀此云庆喜。 当结集素怛缆。 界外亦有万数无学。 界内既以迦叶为上座部。 界外无别标首。 但总言大众。 皆由未生怨王为大檀越种种供养。 恐界外人多难可和合。 所以两处弘宣。 时虽两处结集。 人无异诤。 法无异说。 界内耆年至多。 界外年小极多。 乃至大天乖诤昔时。 界外小年之僧。 门人苗裔。 共为一朋。 名大众部。 取昔为名。 往昔界内耆旧之僧。 共为一徒。 名上座部。 取结集时迦叶是也。 此二乃是根本诤起之先首也。 以婆师波为其所师等者。 婆师波者此翻为泪。 此阿罗汉念佛恩。 念正法恩。 念众生苦因。 恒垂泪为名。 问。 界内迦叶以为师故名上座部者。 界外婆师波为其所师。 何故不名上座部。 答。 大迦叶波先受佛记故标上座。 泪不受记故不标耳。 其婆师波五比丘中之一人也。 年腊大迦叶。 五百罗汉中迦叶小阿若憍陈如。 于一夏中集三藏竟。 阿阇世王营辨衣钵施二部众。 界外大众有万数人。 时呼多众。 故不标首主。 但云大众部。 迦叶年腊小憍陈如。 佛在世时。 记为上座。 故别标主名上座部。 今此文中显年所由也。 文昔者阿难(至)因号奴国者。 下文兼标造论因主也。 昔者阿难(至)末田尊者。 付法藏传文也。 欲此国中下。 西域记其意同也然十五里水为龙所居者。 与记相违。 未详。 所以素法师律疏引此传文国名替也。 故彼疏云。 阿难念曰。 佛记揵驮逻国当有比丘。 名末由底迦。 传及西域同云罽宾。 故知疏谬也。 迦湿弥罗国者。 西域记三云。 周七千余里。 四境负山。 山极高峻。 虽有门径。 而复隘狭。 自古邻敌无能攻伐。 昔此国本龙池。 如来昔自鸟伏那国降恶神。 已欲还中国乘空。 当此国上。 告阿难曰。 我涅槃后。 有末田底迦阿罗汉。 当于此地建国安人弘扬佛法。 如来寂灭之后第五十年。 阿难弟子末田底迦阿罗汉者闻佛悬记。 心自庆悦。 便来至此。 于大山岭。 宴坐林中现大神变。 龙见深信。 请资所欲。 阿罗汉曰。 愿于池内惠以容膝。 龙王于是缩水奉施。 罗汉神通广身。 龙王纵力缩水。 池空水尽。 龙翻请地罗汉。 于此西北为留一池。 周百余里。 自余枝属别居小池。 龙王曰。 池地总施。 愿恒受供。 末田底伽曰。 我今不久无余涅槃。 虽欲受请。 其可得乎。 龙王重请。 遂从所请。 时阿罗汉既得其池。 运大神通立五百伽蓝。 于诸异国买鬻贱人。 以充役使。 以供僧众。 末田底伽入寂灭后。 彼诸贱人自立君长。 邻境诸国鄙其贱种。 莫与交亲。 谓之讫利多。 (唐言买得)今云奴国其意同也。 慧苑师华严音义上云。 旧名罽宾国。 此名翻为阿谁入。 罗汉神力干。 竭其水。 令百姓于中建立屋宅。 众人咸言我等不因圣师。 阿谁得入此处。 故从此语即立其名。 言末田提者。 佛灭度后五师。 弘传。 一大迦叶波(此云饮光)二阿难陀(此云庆喜。)三末田底迦(旧云末田地此云金地义言从地为名未详所以)四商那和修(此云胎)五邬波鞠多(此云近护)此上五人隔世五师。 所传一味未有纷诤。 但以鞠多他未至传。 圣教不能拘融。 于是离分遂成多部。 若约离分。 有二十部。 望久后流行。 但有五部。 一摩诃僧祇部(此云大众部着黄衣也)二昙无屈多部(此云法藏部着赤衣也)四迦叶遗部(此云饮光部着木兰衣)五弥沙塞部(此云地部着青衣)三萨婆多部(此云说一切有部着白衣也)此上五人同世五师。 此五化迹虽殊。 契源齐一。 如破金器彼此俱金。 如舍利弗问经·大集经等说。 侵(七林反平声渐进也)浸(京鸩反渐渍也)。 文后此国(至)未见正文者。 此文兼显造论因主也。 迦叶利师者。 三百年中弘法主也(未得译名)迦延子者。 具言迦衍尼子。 此云前剃种。 迦多名剪剃。 衍名为种。 尼是女声。 此人是剪剃种女生。 从母姓为名也。 此剪剃种西方贵族。 所以名剪剃种者。 婆罗门法。 七岁已上。 在家学问。 十五已上。 受婆罗门法游方学问。 至年四十。 恐嗣断绝。 归家娶妇生子。 年至五十。 入山修通。 昔劫初时。 有婆罗门生二子。 已入山修道。 二子亲问。 见父发乱。 遂为剃种除。 形容端正。 诸仙见已。 皆欲剃除。 弟性慈愍。 来即为剃。 兄心慠慢。 非我父者。 我不能剃。 诸仙瞋怒。 咒愿弟言。 乃至劫末见汝种族常大富贵。 咒愿兄言。 乃至劫末。 是汝种族常大贫穷。 剃发自活故。 今印度见有二类。 其弟种族名剪剃。 从大为名。 极大富贵。 而不作剃发事。 其兄种族名非父种。 极大贫穷。 剃发自活。 仙人咒力使之然也。 若言迦多衍那者。 那是男声。 从父为名。 发智论者。 大毗婆沙论二百卷之本论也。 一部二十卷。 总有八蕴以之为身。 以六足故有六足论。 舍利子等六论师所造也。 一集异门足论。 一万二千颂。 略本八千。 舍利子造。 二法蕴足论。 六千颂。 目乾连造。 三施设足论。 一万八千颂。 迦多衍那造。 此上三论佛在世时造也。 四识身足论。 七千颂。 佛涅槃后一百年中提婆设摩造(此云天寂)五品类足论。 六千颂。 至三百年初筏苏蜜多罗造(此云世友)六界身足论。 广本六千颂。 略本七百颂。 世友菩萨造。 至三百年末。 迦多衍尼子造发智论二万五千颂。 何故此论名发智耶。 毗婆沙论第一卷云。 胜智皆从此发。 此为初基。 故名发智。 又诸智彼岸依此能到。 故名发智。 开发诸法自相共相。 无有能如此论者故。 又世出世智皆依此发智之妙门故名发智。 广如彼说。 前之六论义门稍异。 发智一论门最广。 故后代论师说六为足。 发智为身。 此上七论是说一切有部根本之论。 故云依萨婆多造。 文依天亲传(至)广如彼说者。 下文皆说造论因主。 更无余门也。 罽宾国在西天等者。 即彼文云。 往罽宾国。 罽宾在天竺之西北。 与五百阿罗汉及五百菩萨。 共撰集萨婆多部阿毗达磨。 制为八伽兰他。 即此间云八干度。 伽兰他译为结。 亦曰节。 谓义类相结属故云结。 又摄义令不散故云结·义类各有分限故云节。 亦称此文为发慧论。 以神通力及愿力。 广宣告远近。 若先闻佛说阿毗达磨。 随所得多小。 可悉送来。 于是若天诸龙夜叉。 乃至阿迦尼师吒诸天。 有先闻佛说阿毗达磨。 若广若略。 乃至一句一偈。 悉送与之。 迦旃延子共诸阿罗汉及诸菩萨。 简择其义。 若与修多罗毗那耶不相违背。 即便撰录。 若相违背。 即便弃舍。 是所取文句随义类相关。 若明慧义即安置慧结中。 若明定义即安置定结中。 余类悉尔。 八结合有五万偈。 造八结竟。 即与马鸣共造毗婆沙。 经十二年造毗婆沙方竟。 凡百万偈。 制述既竟。 迦旃延子即刻石立制云。 今去学此法人。 不得出罽宾国。 八结文句及毗婆沙文句。 亦悉不得出国。 恐余部及大乘污坏此正法。 以立制事白王。 王亦同此意(迦叶利师王也)罽宾国四周有山如城。 唯有一门出入。 诸圣人以愿力。 摄诸夜叉神令守门。 若欲学此法者能来罽宾。 即不遮碍。 诸圣人又以愿力。 令五百夜叉神为檀越。 若欲学此法者。 资身之具无所短乏。 阿瑜阇国有一法师。 名婆须跋陀罗(未得译言)聪明大智。 闻即能持。 欲学八结毗婆义。 于余国弘通之。 法师托迹为狂痴人。 往罽宾国。 恒在大集中听法。 而威仪乖失。 言笑舛异。 有时于大集中论毗婆沙义。 乃问罗摩延传。 众人轻之。 皆不齿录。 于十二年中。 听毗婆沙得数遍。 文义已熟。 悉诵持在心。 欲还本土去至门侧。 诸夜叉神高声唱。 令大阿毗达磨师今欲出国。 即执还于大集中。 众共检问。 言语纰谬(上乱也匹毗反下误也靡幼反)不相领解。 众咸谓为狂人。 即便放遣法师。 后又出门。 诸神复唱令执还。 遂闻彻国王。 王又令于大集中更检问之。 众检问亦如先。 不相领解。 如此三反。 去而复还。 至第四反。 诸神虽送将还。 众不复检问。 令诸夜叉放遣出国。 法师既达本土。 即宣示远近。 咸使闻知云。 我已学得罽宾国毗婆沙。 文义具足。 有能学者可急来取。 于是四方云集。 法师年衰老。 恐出此法不竟。 令诸学徒急疾取之。 随出随书。 遂得究竟。 罽宾诸师。 后闻此法已流传余土。 人各嗟叹。 故云诵得流外。 文复鸠摩还(至)多皆隐没鸠摩逻多等者。 即经部本师日出论者也。 佛去世后一百年中。 北天竺怛叉翅罗国有鸠摩逻多。 此言童首。 造九百论。 时五天竺有五大论师。 喻如日出明道世间。 名日出者。 以似于日。 亦名譬喻师。 或为此师造喻鬘论奇事。 名譬喻师。 经部之种族。 经部以此所说为宗。 当时犹未有经部。 经部四百年中方出世故。 此有三种。 一根本。 即鸠摩逻多。 二室利逻多(唐云胜受)造经部毗婆沙论。 正理所谓上座是。 三但名经部。 以根本师造结仿论广说譬喻。 名譬喻师。 从所说为名也。 其实总是一种经部。 西域记十二云。 无忧王命世即其宫中建卒堵波。 其王于后迁居宫东北隅。 以其故宫为尊者重受论师建僧伽蓝。 台阁高广。 佛像威严。 尊者呾叉始罗国人也。 幼而颖悟。 早离俗尘。 游心典籍。 栖神玄旨。 日诵三万二千言。 兼书三万二千字。 故能学冠时彦。 名高当世。 立正法摧邪见。 高论清举。 无难不酬。 五印度国咸见推高。 其所制论凡数十部。 并盛宣行。 莫不玩习。 即经部本师也。 当此之时。 东有马鸣。 南有提婆。 西有龙猛。 北有童受。 号为四日。 照世故。 此国王闻尊者威德。 兴兵动众。 伐呾叉始罗胁国而得之。 建此伽蓝式昭瞻仰。 文二百年外(至)此之无著。 上说造小乘论之因主竟。 下明造大乘论之因主也。 二百年外有南天竺龙猛菩萨等。 西明传三藏解云。 佛灭后至二百年有大菩萨。 名曰龙猛。 于南印度出现于世。 广造诸论破小乘。 显大乘宗无相之理。 如中论等。 时有菩萨名曰提婆。 后出于世。 与罗悟法师等同菩萨资学龙猛之宗。 破彼小乘执法定有。 大乘无相盛行于世。 至九百年。 复有无著菩萨。 与世亲同时出现。 依深密教及瑜伽等广造诸论。 具明八识三性诸法。 明一切法非唯无性。 当于尔时。 大乘有宗方得流布。 虽有如此空有二说。 佛法一味未有诤论。 造无畏论等。 龙树传云。 大弘佛教摧伏外道。 废明摩诃衍教。 作优婆提舍十万偈。 又作庄严佛道论五千偈·大慈方便论五千偈·中论五百偈。 令摩诃衍教大行于天竺。 又造无畏论十万偈。 中论出其中。 付法传云。 比丘受马鸣记。 临当灭时。 便以法藏付一大士。 名曰龙树。 然后舍命。 龙树于后。 广为众生流布胜眼。 以妙功德用自庄严。 天聪奇悟。 事不再问。 建立法幢降伏异道。 如是功德不可称说。 托生初在南天竺国。 出梵志种大豪贵家。 始生之时在于树下。 由龙成道。 因号龙树。 少小聪哲。 才学超世。 本童子时处在襁抱。 闻诸梵志诵四韦陀。 其典渊博有四万偈。 各满足三十二字。 皆即照了达其句味。 弱冠驰名擅步诸国。 天文地理无不综练。 乃至无数广开。 分别摩诃衍义。 造优婆提舍十有万偈。 庄严佛道·大慈方便。 如是等论者五千偈。 令摩诃衍光宣于世。 造无畏论满十万偈。 中论出于无畏部中。 凡五百偈(云云)问。 西明传三藏解云。 佛灭度后至二百年有大菩萨。 名曰龙猛。 法藏师云。 舍那创陶甄于海印。 二七之日旦爰兴。 龙树终俯察于虬宫。 六百年后方显。 二百六百如何相违。 答。 西域物传。 华严结集已后取入龙宫。 佛灭度已六百年后。 龙树菩萨往龙王宫。 诵后十万偈。 下本经至天竺造不思议论以释此。 然则六百年者。 约传华严天竺显时。 二百年者。 约时弘法藏正出生时。 故不相违。 富娄沙富罗国此云丈夫国等者。 下并世亲传文。 故彼文云。 富娄沙译为丈夫。 富罗为士。 此云丈夫国。 毗搜纽天王。 世传云。 是帝释弟。 帝释遣其下至阎浮提。 作王为伏阿修罗。 其生阎浮提。 为婆薮提婆王之子。 有阿修罗名因陀罗摩那。 因陀罗是帝释名。 陀摩那译为伏。 此阿修罗恒与帝释斗战。 谓能伏帝释故有此名。 毗伽罗论解阿修罗。 谓非善戏。 即应以此名译之。 诸天恒以善为戏乐。 其恒以恶为戏乐故有此名。 亦得名非天。 此阿修罗有妹。 名婆罗颇婆底。 (知履反。)婆罗颇译为明。 婆底译为妃。 此女甚有容貌。 阿修罗欲害毗纽天。 故将此妹诳之。 以咒术力变阎浮提一处令阴闇。 其自居闇处不令人见。 令妹别住明处。 语妹云。 若人欲得汝为妇。 汝可语云。 我兄有大力。 若欲娶我。 必与我兄相违。 若能将我兄战斗。 乃可相许。 毗搜纽天后于明处见此女人。 心大悦之。 问云。 汝是何人。 答云。 我是阿修罗童女。 天云。 诸阿修罗女由来皆适诸天。 我既无妇。 汝又无夫。 今欲相取。 得见从下。 女如其兄先言以答之。 天云。 汝今惜我身故有此言。 汝已爱我。 我岂相置。 我有大力能与汝兄斗战。 女遂许之。 即为夫妻。 阿修罗后往明处问毗搜纽天。 汝云何辄取我妹为妇。 天答云。 若我非丈夫取汝妹为妇。 可致嫌责。 我是丈夫无妇。 汝妹是童女无夫。 我今取之。 正是其理。 何故见怪。 阿修罗云。 汝有何能自称丈夫。 若是丈夫。 能将我斗战得胜。 当以妹适汝。 天云。 汝若不信。 当共决之。 即各执仗互相斫刺。 毗搜纽天是那罗延。 身斫刺所不能入。 天斫阿修罗头断即还复。 手臂等余身分悉尔。 随有断处随即还复。 从旦至晚斫刺不息。 阿修罗无有死状。 天力稍尽。 转就疲困。 若至夜阿修罗力即更强。 明妃恐其夫不如。 取郁波罗华擘为两片。 各掷一边。 明妃于其中行去而复来。 天即解其意。 捉阿修罗身擘为两片。 各掷一边。 天于其中得去而复来。 阿修罗由此命断。 阿修罗先就仙人乞恩。 愿令我身被斫刺即更还复。 仙人施其此恩。 故后时被斫刺而不失命。 仙人欲令诸天杀之。 故不施擘身还复之恩。 故后时由此失命。 毗搜纽天既居此地显丈夫能。 因此立名称丈夫国。 宾头卢阿罗汉在东毗提河等者。 基师弥陀疏云。 宾头卢者未详其义。 但一切新作屋宅洛室斋会新衣上服。 先奉诸佛。 凡欲请者。 当于静处烧香礼拜。 向天竺国摩利山至心称言。 大德宾头卢。 颇随誓受佛教敕。 为末法人作福田者。 愿受我请。 问。 毗奈耶律云。 其人本贪本旃檀钵。 为树提长者。 现神足往。 即佛责之。 不听住此界。 即往西瞿陀尼教他众生。 今此传云在东毗提河。 云何相违。 解云。 如来不听住此南洲。 随所化缘住余三方。 于理何乖。 随宜举一故不相违。 文尔复数往(至)论之起因者。 尔后数往(至)婆薮盘豆者。 并传文也。 唯是略引。 可经四月夜半者。 无著菩萨夜共听受弥勒所说尽。 更为他解释所闻。 今标听法时分故。 云经四月夜。 兄弟既有别名等者。 兄者第一天亲阿僧伽。 弟者第三天亲比邻跋婆。 此二兄弟既有别名。 故第二子但称婆薮盘豆。 别得总名。 邑法师如色法处。 故前文云虽同一名复立别号。 第二子者。 即唯识本论师世亲菩萨是也。 案本传文。 或有本云。 法师兄弟无有别名。 但称婆薮盘豆者。 是似错也。 义灯多本同言既有。 不言既无。 故知传文是似谬也。 所余因缘等。 丈夫因缘。 无著菩萨得日光三昧缘。 灭度后三百余年中。 迦延子制八伽兰他。 经十二年造大毗婆沙论缘。 佛灭度后千一百余年。 佛陀蜜多罗与僧伽外道论义被屈。 世亲后来摧邪立正缘。 此等诸缘非一众多。 故云所余因缘。 解释大乘弘非空有者。 无著没后。 世亲菩萨造大乘论。 解释华严·涅槃·法华·般若·维摩·胜鬘等诸大乘经。 又造唯识三宝性甘露门等诸大乘论。 凡是法师所造文义精妙。 有见闻者靡不信求。 故天竺及余边土学大小乘人。 悉以法师所造论名学根本。 异部及外道论师。 闻法师名无不畏伏。 迹居凡地。 理实难思。 故云广造诸论解释大乘。 及造此论者。 即三十颂唯识本论也。 十师之释合糅翻译者。 枢要上云。 初功之际十释别翻。 昉·尚·光·基四大同受润饰执笔。 检文纂义。 既为令范务各有司。 数朝之后。 基求退迹。 大师固问。 基殷请曰。 自夕梦金容晨趋白马。 英髦间出。 灵智肩随。 闻五分以心祈。 揽八蕴而遐望。 虽得法门之糟粕。 然失玄源之淳粹。 今东出策赍。 并目系玄宗。 幸复独秀万方颖超千古。 不立功于参糅。 可谓失时者也。 况群圣制作各驰誉于五天。 虽文具传于贝叶。 而义不备于一本。 情见各异。 禀者无依。 况时渐人浇命促慧舛。 讨支离而颇究。 榄殊旨而难悟。 请错综群言以为一本。 楷定真谬权衡盛则。 久而遂许。 故得此论行焉。 今指此文故云如枢要。 文护法菩萨千一百年后方始出世等者。 西明疏云。 至千一百年。 清辨菩萨依诸般若及龙猛宗。 造般若灯掌珍论。 破无著等有相大乘。 当时护法依深密经及瑜伽等。 成立有宗破空义。 故佛地论云千年已前佛法一味。 问。 慈氏·龙猛空有各异。 如何乃言千年已前佛法一味。 答。 龙猛说空。 不分遍计·依他二性。 千年已前未有诤。 千年已后护法·清辨。 各依自宗以释彼意。 此造广百论释彼教意唯依遍计所执为空。 清辨菩萨造掌珍释彼意云。 非唯遍计。 二亦空。 合标此意故。 云此时大乘方诤空有。 四门之义智者知之者。 四大文中约初门内亦有四门。 不别开四。 四总合而说其义。 难观故云智者知之。 文二明同异(至)总聊简说者。 论同异者。 自他宗论各有同异。 于自为同。 望他为异。 内外大小相望亦尔。 初教益等者。 若论诠彼彼教。 能益根机。 故名教益。 机熟前后教时异。 当时蒙利。 故名时利。 内外大小各有所宗。 其宗非一。 故云诠宗各异。 此等诸说教其说参差。 故云体性不同。 文问前轮益(至)轮义二益者。 前说者。 教益一门为前。 时利下三为后。 轮义二益在初门中。 故云前说。 文问以教对(至)第四卷说者。 约有教等者。 初有教中略述四说。 一唯见道说名为法轮。 有速等相。 见道似彼。 故名法轮。 一速疾行。 二有取舍。 三降未伏。 四镇已伏。 五上下转。 具此五相似世间轮。 第二尊者妙音云。 八支圣道是名法轮。 具轮等相。 八道似彼。 故名法轮。 见·思·勤·念如轮辐。 语·业·命似毂。 正定似辋。 故名法轮。 第三萨婆多正义云。 一切圣道皆名法轮。 以三说轮三道摄故。 第四成实云。 初转生闻慧。 第二转生思慧。 第三转生修慧。 亦无十二行相。 唯作一空行。 婆沙论等有众多义。 故云说体如常。 以八空圣道为体等者。 合有八空。 空体是一。 从诠说八。 以此八空为法轮体。 第三法轮即有二义。 一双合前。 二普为诸乘说第三教。 故兼前二也。 总贯诸文法轮有五。 一轮自性。 谓择法觉支·正见·正智等。 瑜伽九十九云。 正见等法所成性故。 说名法轮。 二法轮因。 谓能生后圣道。 谓教·闻·思·修等。 三轮眷属。 谓诸圣道助伴五蕴。 助观增明。 助道除惑。 非正断故名为助伴。 四法轮境。 谓四谛理·十二因缘·三性等法。 五法轮果。 三菩提。 然此五体不过四种。 谓教·理·行·果。 此大乘正义故云正者。 文问说此密(至)说秘密言者有十果者。 摄论文约。 其义难见。 且标十数。 一令说法者易可安立。 总括义故者。 若隐密说即以小分文总括多义。 故易安立。 二易为他说。 即此因故者。 此总括义故因也。 但说一言即括多义。 是故易说。 三能令闻者易可受持者。 闻其小文多诵义故。 此闻慧也。 四资粮易满。 受持密教故者。 由初闻慧受持密教。 故得思慧资粮易满。 五易达法性。 资粮满故者。 由前思慧资粮满故。 令其智慧转后猛利渐能通达诸法实性。 此即见道修慧也。 六得佛证净得大我故者。 由持密教易达法性。 故于说者生其净信。 言得大我故者。 佛自在善安立教故名大我。 七佛所说法最胜故者。 所立密教能令我等达法性故。 佛所说亦是最胜故。 于彼法亦生净信。 八持正法僧最胜故者。 由佛密教能令我等证于法性故。 持正法证法之者亦是最胜故。 于彼僧亦生净信。 九由此证得现法乐觉知彼故者。 由此密教觉知真如。 得无分别现法乐住。 又由此证真起后得。 觉知密教得法乐住。 即有二义。 十于智者前论义决择入聪敏教者。 得后得智。 能立正法破邪道宗。 故入聪敏数。 依梁论释。 如来所说正法。 不出了义及不了义。 若有众生有信无智。 为成其信故作不了义说。 如二乘教。 又欲伏憍慢众生故。 作不了义说。 为生闻思慧故。 说了义经。 今举初后略去中间。 故云乃至。 文问义益之中(至)轮无不轮者。 大小相形。 大乘宗云。 唯八圣道名正法轮。 余助非正。 引文如章。 若正助相形。 唯正名轮。 助为不轮。 故大乘中有轮。 若望小乘。 唯轮无不轮。 然助正别。 是故不同大众部等义益之中。 隐密名不了。 显了为了义。 故大乘中有不了。 然四门别不同小乘。 小乘宗中多闻部等十部。 同云唯八圣道是正法轮。 余非法轮故。 此部可有轮非轮。 义益亦尔。 有了不了。 大众部等部同云。 佛一切语皆名法轮。 佛所说经皆是了义。 今此部中唯轮无不轮。 唯有了义。 不不了义。 依大小宗。 彼此相形隐显相对轮义二益各有是非。 故云二并得有。 又解。 不例等者。 此偏唯约大乘正义。 此说意者。 诠理生解。 若显若隐。 皆有义利。 故义益中有今对机或教皆轮。 摧伏动转是轮义故。 一切佛语皆为利益。 令他有情皆生真智。 摧伏怨敌所有二障。 故佛所语皆名法轮也。 文问要集叙(至)皆不可信者。 结集家语非正佛说者。 要集云。 大唐三藏依解深密及金光。 立有三教。 西方二说。 一清辨立四谛·法相·了义三教。 而深密说了义者。 结集家语非正佛说。 二护法等四谛·无相·了义。 依解深密等。 理实无相更无浅深。 而解深密为了义者。 论诸部般若宗明无相。 解深密经具说三性。 简择显了。 故说了义。 今牒清辨计故云者也。 说最为胜名为了义者。 说无所得甚深妙理故。 云说最为胜。 如诸部般若等。 深相翻此故。 为第二有所得。 故说非最胜。 依世俗谛有此差别。 不望胜义。 故集家语善通也。 若以有违云非佛语等者。 阿含说有。 般若说空。 深密说中。 前后相违。 岂不可信。 故集家语非是善通。 文了义不了义(至)亦为不了者。 法苑分四者。 一法印非印门。 二诠常非常门。 三显了隐密门。 四言略语广门。 引文广说如章第一。 自在王菩萨经上云等者。 释此经意。 灯·集别释。 若依灯家。 初经文意。 约能了人说了不了。 后经文意。 约所了经说了不了。 故引二文。 准此经文云等者。 嫌要集意。 释初经文也。 经文既云何故名不了。 是人不了义故。 明知约人说了不了。 准此意能不执义等者。 嫌要集意。 释后经文也。 经文既一切诸经皆是了义。 明知约法说了不了。 文要集解云(至)如似二谛者。 能令生过惑生功德等者。 要集总释二经文云。 若随文字执着。 即生过失。 名不了义。 若离文字不生执着。 生胜利故。 名了义经。 佛所说经皆是了义人说故。 能令生过惑生功德。 故说了不了。 此通一切大小乘经典。 (已上)若由不了即生过失等者。 今亦助云。 若由不了生过失者。 何故佛说秘密之教有十胜利。 若生过失。 岂说教即违摄论。 故知非由能失说(云云)又如依人等者。 法既分四。 人亦有四。 非如要集更加一门足前为五。 若不尔者。 何似二谛。 故知人法各有四重。 如似二谛者。 章第二云。 谓于人法浅深而推。 依人依法皆通二四谛。 依人浅深者。 涅槃经云。 出世人知者。 名第一义谛。 世人知者。 名为世谛。 此明依人智有浅深。 显二谛别。 依法浅深者。 总有七番。 且第七番父母生边。 名为世谛。 因缘生边。 名为第一。 此随于法以分二谛。 人法各有四重二谛。 故云如似二谛。 文辨时利中(至)无三时别者。 下叙三时阶级次第。 即述二说。 此初说也。 初说有教等者。 乘问而说。 时次第者。 疏第一云。 初成佛已。 仙人鹿苑转四谛轮。 说阿笈摩除我有执。 令小根等渐登圣位(初说有教也)彼闻四谛。 虽断我愚。 而于诸法迷执实有世。 为破法有执。 次于鹫岭说诸法空。 令中根品舍小取大(中谈空教也)彼闻世尊密义意趣说无破有。 便拨二谛性相皆空为无上理。 由斯二圣互执有空。 迷谬竞兴未契中道。 如来为除此空有执。 于第三时。 说一切法唯有识等心外法无。 破初法执。 非无内识遣执皆空(后演不空不有教也)据不定性未发趣时(乃至)为对惭悟说教三时者。 问。 说三时教。 为引一机。 为引三机。 答。 演秘师云。 不定姓人归于佛法智解浅深三时悟异。 名曰三机。 非定别三。 唯对不定立三时故。 问。 望一不定立有三时。 何言二圣互执空有。 答。 岂言不定唯一人。 人既有多悟。 亦前后各以所证为是。 互执何失。 广如演秘及摄释说。 为对渐悟说教三时等者。 即本疏云。 此约机·理。 渐教法门以辨三时。 若大由小起。 即有三时年月前后。 即深密说唯识是也。 若顿教门大不由小起即无三时前后次第。 即华严中说唯心。 是此约多而略存此旨。 故云为对渐悟等。 文又所说教(至)所说故空者。 此第二说也。 即以二义说三时次。 夫所说教者非必如是前后定。 故判为三时。 并约义类相从。 望不定机为第三时。 若不尔者。 华严第二七日。 世尊即说。 五百声闻亦在座闻。 可对渐悟在般若等后方始演说。 若尔。 何故深密说三时次第。 为显此处义。 即有二义。 一约前后。 二约义类等。 问。 今云前后者。 为义前后。 为时前后。 答。 此义前后。 非是年月。 问。 若圣教说有三时者。 华严等教成道即说。 是何时教。 答。 约理浅深广略。 道理立教三时。 非要年月前后三时。 故华严第三时摄。 如瑜伽说。 依未建立阿赖耶。 义类者华严·楞伽·达磨·深密等虽前后。 所说法门义类皆同。 故属第三。 密诠法无者。 诸部般若覆相而说诸法皆空。 而不显举遍计所执说其性空。 故云密诠法无。 文问若据渐(至)作事故等。 若为三乘如何破彼者。 若破二乘。 其义可尔。 何破菩萨。 今破菩萨乘者。 约三十四念成菩提位小乘菩萨。 此即愚法三乘中菩萨乘也。 对不定姓约理说一者。 法华经意。 约理说一者。 违本经旨。 法华云。 说佛智慧故。 诸佛出世唯此一事实。 余二则非真。 又章第二。 法华分明以智慧为一乘。 隐说真如。 显以智慧为一乘。 令彼欣求。 胜鬘乃以真理为一乘。 不说智慧。 文既而明。 如何今云。 法华经宗对不定姓约理说一。 证旨难见。 应设劬劳。 说如药草乘即有别者。 无种姓人多为与人天乐。 名为小草。 二乘名中草。 菩萨名上草。 总五种姓喻三草也。 若准此文。 今此论告通被定姓及无姓人。 此约兼义。 若约正机。 则唯令被不定性及菩萨性也。 文若尔既第(至)故不相违者。 我于凡愚不开演等者。 此论第三云。 入见菩萨皆名胜者证阿赖耶故正为说。 又见道前已能信解。 求彼转依故亦为说。 又云。 无姓有情不能穷底。 故说甚深。 趣寂种姓不能通达。 故名甚细。 由此论旨。 唯被大乘及不定姓趣菩萨者。 非被独觉·声闻·无性三种机也。 大分三时云为一切等者。 初时为小根。 第二时为中根。 非是普为。 今第三时通为三根。 故云普为。 文问既对渐(至)可立一时者。 为根熟慧悟既通故等者。 渐悟趣大虽一大机。 悟通故为彼通说三乘所观空有诸法。 故云为一切。 虽说三乘所观空有。 而非被其定性二乘及无性机。 所说法门不同初二。 故云为一切。 问。 若所说法有众多故云为一切者。 顿悟所解非一众多。 可言一切。 若许尔者。 华严经等如何不言普为一切乘。 若许普为。 顿渐二教有何差别。 答。 所悟法门虽无差别。 信等五相利钝有别。 问。 普为一切乘者。 为约三乘。 为通五乘。 答。 集述二释。 一云。 法华经说。 十方佛土中。 唯有一乘法。 无二亦无三。 除佛方便说。 涅槃又说。 一切众生皆有佛性。 凡有心者皆成佛道。 故一切众生皆大大乘。 名所被机。 又深密言普为发趣一切者。 说彼第三了义大乘。 所言一切即通五乘·三乘·人天摄。 乘尽故一切众生悉得成佛。 三乘虽别。 同入一乘。 故了义教通被一切众生皆尽。 一云。 法华·涅槃为欲引摄不定性故。 说为一乘。 如摄大乘等。 解深密云。 一切乘者。 唯约三乘。 名为一切。 唯圣果说为乘故。 故彼第二。 三乘各依一道行证得无上安隐菩提。 故知但彼三乘四性名为一切。 其无性者不证圣。 故不名为乘。 故五非乘名一切乘。 然阿毗达磨云胜者我开示。 解深密云我于凡愚不开演等者。 约正所为说。 今此论者摄在第三。 若正若兼。 即通三乘四种种姓。 唯正非兼。 定姓菩萨及不定姓。 文问若立一(至)名为一时者。 古立一时约佛一时能顿说故名为一时等者。 此文似违。 古立一时者。 后魏菩提流支法师也。 即彼师云唯一时教。 佛得自在。 都不起心有说不说。 但众生有惑。 于一切时谓说一切法。 即引无量义经云。 我得道来四十余年。 常说诸法不生不灭乃至一相无相。 但由众生悟解不同。 得诸果异。 彼古师意。 约诠理教唯一无二。 立一时教。 非佛一时渐顿说教名为一时。 若佛一时渐顿说故名一时者。 初成道来四十余年常说一理。 此岂一时能渐说耶。 但立二时。 菩提流支说顿义云。 顿者。 如来渐一时顿说一切法。 名之为顿。 今灯家意。 即似彼师所说顿义。 非是后魏流支所立一时教义。 大毗婆沙七十九卷说一音中。 有多复次。 故彼文云。 复次佛语轻利速疾回转。 虽种种语而谓一时。 谓佛若作支那语已。 无间复作砾迦国语。 乃至复作博暍罗语。 以速转故皆谓一时。 如旋火轮非轮轮相。 今灯家意。 以小乘义释流支旨。 岂是流支之本意乎。 今立一时约理是一等者。 还似古义取余师义破流支义还同古师。 岂契正理。 古师亦约所诠理一立一时故。 若不尔者。 所引教义皆不诚证。 此义应思。 所以鹿苑初说四谛法轮等者。 问。 深密会可普被一切故是第三者。 四谛教时普被一切。 何故不名普为一切乘第三时摄。 答。 智度论六十九云。 诸佛事有二种。 一秘密转。 二显示转。 凡判教时。 约显示转。 深密普者约显示转故第三摄。 初时普者约密转故初时摄。 各显一途故不相违。 文辨时之中(至)应如是知者。 为提谓等说五戒本行经时通得诸乘圣道等者。 此依法苑破五时也。 义亦难知。 夫判教时。 依显示转。 不论密转。 刘虬破云。 我立五时约显示转。 非秘密转。 提谓波利等五百贾人皆利根顿机也。 闻世间教即入出世位。 说经时通得诸乘圣道者。 是约密转。 初唯人天教者约显示转。 佛初未成道。 为提谓等五百贾人说世间教。 就迹凡相。 未有出世善根器故。 今约显示转。 第一时可唯世间教。 摩诃般若大品经中说。 佛在鹿野转四谛轮。 无量众生发菩提心。 无量菩萨得无生忍。 住于初地乃至十地。 皆是密转。 非显示转。 如是推征法苑本意。 其义难解。 由此章云。 虽作此破。 义亦难知。 既有贾人得预流果。 何不此日名转法轮。 至五比丘法轮方转。 由未分明说三乘者。 同所观体故未名转法轮。 但分明说世间因果。 故第一时中唯世间教。 言分明者。 显示之异名。 已说如是。 依何还应破。 学者应思。 即不应说华严·胜鬘等为顿等者。 胜鬘·法华一会尽理。 其义可解。 华严八会·般若十六会。 何一会中明理尽耶。 亦不应言说华严等为其顿教等者。 花严经中入法界品。 五百声闻在于会座。 列名叹德。 法华经中分别功德品言。 说如来寿量品时。 有八世界微尘数众生。 发菩提心。 故知法华亦被顿悟。 华严亦有渐悟之人。 故云俱有渐顿机在会故。 文又辨时意(至)取此误也者。 辨时意等者。 若人师等自立三教。 何须更辨是何时摄。 而圣教中说三时教。 今此论等何时取耶。 然要集等云等者。 今案要集。 都无此文。 但彼集云。 言论依者。 圣教虽众。 不出二藏·三藏·十二分等。 乃至述人师说已结云。 此论所依菩萨藏·阿毗达磨藏·论议经·了义教为依。 既不依人师。 圣教藏为论所依如何。 今云要集等云。 约此等以辨教时。 名为教依耶。 言此等者。 即诸师所立教时等也。 不约说于半满二等者。 此亦违集。 故彼集云。 真谛四教·波颇五教。 唯有义理而无圣教。 以外诸释并不可依。 言前一教显教主之胜(流支一音也)二教依根性之大小。 (无忏半满也)三教随根生病尘粗细之渐(人言等三教也)以理相对。 三教义周通二故(已上)要集意。 有作无作于三并入所除不为所依。 岂取除义破集师耶。 半满二教如涅槃经等五八说。 有作无作如胜鬘经。 生法二空二十唯识。 人天言教如大法炬陀罗尼经。 彼立三教。 一人言教。 二天言教。 三非人非天言教。 若依此等各自是时等者。 若作此难。 解深密经三教之中第三教说唯识三性。 若尔。 彼自说唯识教等。 说唯识时。 何须更辨是何时教。 文又因论生(至)并法词合者。 因论者。 毗婆沙论第五卷云。 世第一法当言一心多心耶。 乃至广说。 问。 何故作此论。 答。 虽已说彼相应差别。 而未显示现前多小。 今欲显示唯一刹那。 故造斯论。 如是乃至广问答已。 最后复次云。 以此法后必起见道。 以为重修。 决定无有退见道者。 是故不退。 问。 因论生论。 何缘见道定不退耶。 答。 以彼见道是速疾道。 无留难道。 非中起道。 是故不退。 如是问答于前论已更生言论。 故云因论生论。 今一音教前皆论已更亦生论。 故云又因论生论。 一词二法者。 唯识二云。 由此法·词二无碍解。 境有差别。 法缘名等。 词缘于声。 此谓世尊同其语等者。 彼经第一序品文也。 佛有四无碍解。 此叹词无碍解。 佛一音者随一刹那声。 一方音声。 一本质声。 一法教声。 宣说法时。 八部四众类各解。 随其方域。 词韵不同。 佛皆能同彼谓各同。 故成不共。 演说一法等。 即彼文云。 菩萨住是金刚三昧断。 以一音演说一法。 若界若入。 一切众生各随本解而得闻之(已上)一名句中现多名句者。 法各随本解摄假名句。 从实音声以诸名句随众生别而不离声。 故总名闻。 又云苦空无常等者。 此亦梵网经上卷文。 同段之内相继文故云又云。 并法词合者。 闻声是词。 生解即法。 故二合也。 文或但举法(至)不说所余者。 此一音中所引诸文。 标法词境互有隐显。 若合隐显。 具有法词。 闻声是词。 生解是法。 故必有二。 今约显有无别等。 上文准此其意可解。 如华严云等。 旧华严经第六十卷入法界品终颂文也。 故彼文云。 若多贪恚痴。 憍慢悭嫉结。 八万四千垢。 各闻对治法。 今举三句略第二句。 要集亦引。 然彼集云。 若多贪恚等。 此无等字。 理可具有。 等者等取被痴字。 第二句余。 今此文中。 恐若等字脱。 又云一音说法等者。 悲华经第七卷文也。 准前梵网经。 似引华严。 新旧两本都无此文。 闻佛说法者。 即是词无碍。 知声闻藏者。 是法无碍。 故通二也。 能以一音普应众声者。 音声是词。 不显生解故但词也。 问。 四无碍解同皆缘法。 何故呼一名法无碍解。 答云。 婆沙七十三。 虽十二处体皆是法。 而但于一立法处名。 如四无碍碍。 虽皆缘法。 而但于一立法无碍碍。 (已上)别得总名故无有失。 广如彼说。 又如婆沙七十三云。 一音者梵音等者。 案毗婆沙七十三卷。 都无此文。 七十九卷方有此文。 故彼文云。 一音者谓梵音。 若支那人来在会座。 谓佛为说支那音义。 如是砾迦·叶筏那·达剌陀·末MT00079;婆·佉沙·睹货罗。 博喝罗等人来在会座。 各各谓佛独为我说自国音义。 闻已随类各得领解。 又贪行者来在会座。 闻佛为说不净观义。 若瞋行者来在会座。 闻佛为说慈悲观义。 若痴行者来在会座。 闻佛为说缘起观义。 憍慢行者类此应知。 (已上)由卷指谬具引文示。 此即唯法者。 此后文中不举音声。 后唯有法。 不通词也。 上文既云闻即声。 岂不通词。 今约显相故唯法也。 文问随能闻(至)一梵音声者。 随能闻现声各殊等者。 然一音义即是诸佛不思议境故。 今略述先德所说。 且依小乘有三师说。 故略婆沙七十九云。 问佛以圣语说四圣谛。 能令所化皆得解不。 设尔何失。 若能解者。 毗奈耶说如何会释。 世尊有时为四天王。 先以圣语说四圣谛。 四天王中二能领解。 二不领解。 世尊怜愍饶益彼故。 以南印度边国俗语说四圣谛。 谓医泥迷泥蹋部。 达[甲*葉]部。 二天王中一能领解。 一不领解。 世尊怜愍饶益彼故。 复以一种蔑戾车语说四圣谛。 谓摩奢睹奢僧摄摩萨缚怛罗毗剌迟。 时四天王皆得领解。 若不能者。 伽他所说当云何通。 如有颂言。 佛以一音演说法。 众生随类各得解。 皆谓世尊同其语。 独为我说种种义。 一音者谓梵音。 乃至广说。 答。 有二说。 一有作是说。 佛以圣语说四圣谛。 皆能领解。 而四天王意乐有异。 为满彼意故佛异说。 乃至广说。 复次世尊欲显于诸言音皆能善解。 故作是说。 谓有生疑。 佛唯能作圣语说法。 于余言音未必自在。 为决彼疑。 佛以种种言说法。 复次有所化者。 依佛不变形言而得受化。 有所化者。 佛变形言而得受化。 乃至广说。 是故世尊说三种语。 一云。 佛以一音说四圣谛。 不令一切皆得领解。 世尊有自在神力。 而于境界不能改越。 如不能令耳见诸色眼闻声等。 问。 若尔。 前颂当云何通。 答。 不必须通。 非三藏故。 诸赞佛颂言。 多过实故不须释。 复次如来言音遍诸声境。 随所欲语皆能作之。 谓佛若作支那国语。 胜在支那中华生者。 乃至若作博喝罗语。 胜在彼国中都生者。 以佛言音遍诸声境故。 彼伽他作如是说。 复次佛语轻利速疾回转虽作种种语。 而谓一时。 谓佛若作支那语已。 无间复作砾迦国语。 乃至复作博喝罗语。 以速转故皆谓一时。 如旋火轮非轮轮相。 前颂依此故亦无过。 复次如来言音虽有多种。 而同有益。 故说一音。 西明解云。 今依大乘。 同初师说一梵音故一音。 故无量义经云。 稽首归依梵音声。 然其一义总有两种。 一大小二藏同一音说。 二三时所说皆同一音。 故无量义经云。 三时所说文一义异。 言文一音说而义异者。 观胜劣有差别故。 若依维摩。 且约三义以辨一音。 一者随类同其语。 如支那国等语及六趣语等。 二约取解以辨一音。 如贪多者闻不净观等。 三约恐思欢喜等。 以辨云。 今灯家旨略依五义总名一音。 如文可解。 不以小乘而为定量等者。 以之准知。 菩提流支一音之义不依小乘。 前五义中随诠一如名曰一音。 非是顿义说为一音。 若取顿义。 即同小乘。 文问佛说一(至)老庄说故者。 此问及答并要集文也。 佛既一音者。 案集文云佛一音说既草错。 以圆满故者。 案集文云似圆满故以草谬。 准初释意。 似字为正。 此答不可了。 说不具故。 灯嫌集也。 下文准知之。 无相圆音等者。 一真法界平等一相。 于此理上无有男·女·生·住·异·灭·色·香·味·触十种之相。 故言无相。 论是理音名无相。 论是圣音名无相圆音。 随生灭缘似说无相。 而于如来无说不论。 说一音中。 似文义圆满等生物解。 是此义意也。 未知何以为名等者第二义意。 如来无色声等粗相功德。 但随感缘众生心谓闻佛所说。 集说此二义意云。 此上二释约众生。 故梵网等云。 一音中说无量法品。 据实如来无说不说。 今此二义与佛地论一师所说其旨同也。 故彼论云。 谓佛慈悲本愿缘力。 其可闻者自意识上文义相生。 似如来说。 此意即是由佛本愿为增上缘。 令闻者识有文义相。 此文义相虽自亲依善根力起。 而就本缘名为佛说。 佛实无言。 集说依此意。 据实如来无说不说。 亦同外道老庄说者。 言外道者。 非九十五之外道也。 孔丘·李老本是法身大士。 迹履佛法之外故名外道。 非是邪见外道类也。 灌顶第六卷云。 阎浮界内有振旦国。 我遣三圣。 在中化道人民。 慈哀礼义具足。 上下相平无逆殊者。 乃至云。 振旦国中又有小义。 不识真正。 无有礼法。 但加杀害。 无有慈心。 三圣教化道言不差。 至吾法没千岁云。 后三圣人过。 法言衰薄。 设闻道法不肯依受(三圣者。 盖是孔丘李老颜渊乎。 庄子后人故不入三数也)此等三人虽兴俗典。 乃是大权菩萨。 佛说清净行经云。 儒童菩萨彼称孔丘。 解云。 作孝经云孔子者鲁人也。 姓孔。 名丘。 字仲尼。 有圣德生于周末。 历国应躬莫能见闻。 乃判诗书。 定礼乐。 修春秋。 述易道。 门徒三千。 达者七十二人。 博徒学问者有其六万。 准阿含经中。 孔子弟子七十二人总是大权菩萨。 为调伏众生故。 设此方便潜在俗中。 光净童子菩萨彼称颜渊。 谓颜回。 是故清净法经云。 孔·颜二贤以为师弟。 说孝经五千文。 迦叶菩萨彼种老子。 说老子五千文。 若准佛说须弥图经中。 宝应声菩萨化为伏羲。 吉祥菩萨化为女娲。 其余经中金粟如来化为维摩诘。 正法明如来化为观世音菩萨。 东方龙陀佛化为须菩提。 龙种上尊王佛化为文殊师利菩萨。 种种现身起大方便教化众生。 准此等教灌顶经中三圣者。 孔子·颜子·老子三是也。 老子西升经云。 吾师化游天竺善入泥洹。 又荀子云。 老氏之师敬佛处。 文证不少。 大唐京兆静法寺苑法师华严疏中。 述此方三家宗云。 此之三家大意略同。 而文称异。 初依孔丘述易。 为万物之始生于万物。 故周易上转示第七云。 易太极是生两仪。 两仪生四象。 四象生八卦。 八卦定吉凶。 吉凶生大业。 又曰。 一阴一阳之谓道。 阴阳不测之谓神。 周易正义第十二云。 易有太极是生两仪者。 太极谓天地未分之前。 无气混而为一。 即初太一已。 故老子云。 道生一。 即太极。 之谓混元。 既分即有天地。 故云太极生两仪。 老子云。 一生二。 七不云天地。 言两仪者。 指其物体。 下与四象相等故云两仪。 谓两体容仪也。 两仪生四象者。 谓金木水火。 隶天地而有故。 云两仪生四象。 既有五行。 何不取五。 古则分四时。 又地中之别故唯云四象四象生八卦者。 若谓震木离火兑金坎水各至一时。 又巽共同震木干同兑金。 加之以坤艮之土为八卦也。 八卦定吉凶者。 八卦既云。 文象变而相获有吉有凶。 故云八卦定吉凶也。 吉凶生大业者。 万事各有吉凶。 广大悉修。 故能生天下大事业也。 又正义十一云。 一阴一阳之谓道者。 一谓天也。 无阴无阳乃谓之道。 一得为无者。 无是虚无。 虚无大空不可分别。 唯一而已。 故以一为无也。 若其境则彼此相形有二有三。 不得为一。 故在阴之时而不见为阴之功。 在阳之时而不见为阳之力。 自然而有阴阳。 自然无所劳。 为此则道之谓也。 故言之谓道。 以类言之谓之所。 以体言之谓之无。 物得开通谓之道。 以微妙不测谓之神。 以应机变化谓之易。 总而言之。 皆虚无之谓也。 圣人以人事名之。 随其义理立其称号。 阴阳不测之谓神者。 天下万物皆由阴阳。 我成本。 其由理不可量测。 谓之神也。 广如韩康伯注。 上易宗竟。 二依李聃。 计自然为万物因。 则万物无非自然。 故道经云。 道可道非常道。 名可名非常名。 无名天地始。 有名万物母。 德经云。 道生一。 一生二。 二生三。 三生万物。 又曰。 人法地。 地法天。 天法道。 道法自然。 河上公注云。 道可谓经术政教云道也。 非常道谓非自然长生之道也。 常道常以无常为养神。 无事安民含光藏晖。 灭迹常道不可称道。 名可名谓富贵尊荣高世之名也。 非常名谓非自然常在之名也。 常名当如明辨之末。 言鸡子之未分。 明珠在蚌中。 美玉处石间。 内虽照照。 外如愚类者也。 无名天地之始。 谓无名者道也。 道无形故不可名也。 天地始者。 道吐气布化出于虚空。 无为天地本始也。 有名万物之母。 谓有名天地也。 天地有形位有阴阳。 有柔强是异名也。 万物母者。 天地含气生万物。 长大成熟如母之养子。 德经云。 道生一。 谓道始所生者一也。 一生二。 谓一生阴与阳。 二生三。 谓阴阳生和·清渴三气分为天地人。 三生万物。 谓天地人共生万物也。 天施地化。 人长养之也。 人法地。 谓人当地安静和柔也。 种种得五谷掘之得耳。 众劳而不怨。 有功不宣者也。 地法天。 谓天湛细不动而不求报。 生长万物无所取也。 天法道。 谓道请清不言。 阴行积气万物自成。 道法自然。 谓道性自然无所法也。 孝子述义第三卷云。 道经有三十七章。 此道经首章正开道宗。 故文明常道以为首也。 但常道常名为名教云。 先道与天地。 定生化之本(云云)道可道者。 此以理之可通用显常道也。 言经术之道其迹至粗。 可以通说而得。 非是自然常生之道者。 虽养人而无为。 虽安人而无事。 含藏灭迹不可称道也。 名可名非常名者。 此以物之可名。 用显常名也。 爵禄高荣之名人所施造。 言迹浅露皆可名目。 而知实□名灭。 非是自然常在之名也。 夫体自然常在之名。 不露美善。 有似愚颜陀于显称不可名目者也。 盖无体无方至虚至寂妙。 万物莫知其全始。 万物莫测其终。 功用之母竟不可道。 名誉所集竟不可名者。 是自然之常道自然之常名乎。 此两对显道是常。 若人能体常则无死灭。 世圣人以常道不可常。 名不可名。 故说非常道非常名。 欲人及经弘义冥神会理。 则知常道常名。 云所在故MT00080;各举类以明云也。 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者。 此一对明为本也。 无谓常道。 以言无体不得而名故曰无名。 吐气布化生天生地始者。 明其无先。 故曰天之始也。 有名谓天地分形立位可得而名。 故曰有名。 母者取其能生养万物如母之养子。 故曰万物母。 言万物本于天地天地本道也。 老子宗意。 三庄周计道为万物因。 则道无不在。 故庄子内篇太宗师云。 夫道有情有信。 无为无形。 可得而不可受。 可得而不可见。 自年自古以同存神。 鬼神帝王天地内篇疏云。 明鉴洞照有情也。 起机若响有信也。 恬淡寂溟无为也。 祖之不见无形也。 寄言诠理可传也。 体非量数不可受也。 方寸独悟可得也。 离于形色不可见也。 自本自根至自存自从也。 存有所也。 虚通至道无始无终。 从本以来未有天地。 五气未兆大道存焉。 故孝经云。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 又云。 迎云不见其首。 随之不见。 其从神鬼帝王。 天主地言大道。 能神于鬼。 虚神于天。 帝同明三景生三。 二道俄主无之力有兹功用。 斯乃不神不生而生。 即老注天得一以清。 得一以虚。 今引庄同彼意者。 老子云。 名可名。 非正常名。 庄字云。 名可传而不可受。 可得而不可见。 此之二旨同第二义。 故云同老庄说。 文一云如来(至)名为一音者。 此后二释约如来说。 与护法等其旨同也。 第三释中集引文云。 梵约等说苦空无常无我一谛之音。 即证一时具多法门。 应云随所生方类不同等者。 集云。 随类解者文有三类。 如涅槃经第十云。 一切众生种种形类。 二足多足。 佛以一音而为说法。 彼彼异类各自得解。 华严六十云。 八部人非人。 梵释四天王。 随类音声解此。 即随六道类解也。 广如彼说。 此后释意。 众生本愿愿闻佛说。 如来识上文义相生。 听者色心既闻佛说。 亦有如是似文义相。 此即如来实说法也。 由此集云。 即护法宗后说为胜。 言一音者为一梵音等者。 西明云。 今依大乘。 依一梵音故说一音。 即同小乘之一义也。 今灯家即随七义皆名一音。 问。 所说一音为约本质。 为约影像耶。 答。 一师云。 约本质。 声闻教有三藏殊。 而声体即一。 问或义中教有三时异。 即应成一声。 约时辨三教。 三教不成。 一对机。 二藏异。 应不得成一。 答。 三时亦得成一。 故无量义经云。 三时所说文一义异。 问。 三时非有为。 可说即是一。 有为念念灭。 应不得成一。 答。 圣言三时异。 以佛神力故三时异。 即成一。 问。 三与一相违。 三时得成一。 或可与三相变应成三时。 答。 许亦何失。 问。 三时非前后。 与许得成一。 有为念念灭。 如何得是一。 答。 以佛神力故。 百劫后为一。 何妨三时异而得为一时。 问。 教有三时异。 可言有为摄而得为一时。 同教有三时异。 可言有为摄三时即一体。 应非有为摄。 若非有为。 便违论说生者必灭一向记故。 若是有为应不成一。 前后二念体各别故。 答。 实一时似三时现。 非谓实三而得成一。 师云。 约影像教以辨一音。 问。 若是本教唯佛变故。 得言一影像之教。 多有情变如何成一。 答。 闻一梵音故说一音。 非体一故名为一音。 问。 若梵音教名一音者。 中印度人皆一音说。 与佛何异。 答。 彼所说余方不解。 如来一音随类得解。 故不思议。 问。 若梵音如何至那国人闻至那声。 答。 闻梵音声作至那解。 如见一月作二月解。 问。 影像教是有漏耶。 答。 无漏识变即是无漏。 有漏变者还是有漏。 如成唯识。 有漏无漏见相同故。 问。 圣教佛所说而说有漏耶。 教外道说应得成无漏。 答。 佛所变者还成无漏。 问。 佛教唯无漏可是道。 部取既是有漏。 应是苦集。 答。 虽是有漏。 道谛所摄。 如摄大乘。 道生境真实故。 问。 圣教是有漏。 而许变即是无漏。 有漏变者还是有漏。 如成唯识。 有漏无道谛摄耶。 教通无漏。 应是苦集摄耶。 是无漏若道谛摄。 在教既有漏。 应是苦集摄。 答。 非例诸有为法。 是无漏者皆道谛摄。 是故邪教非是道谛。 自有道谛而非无漏。 是故佛教虽是有漏而道谛摄。 不同萨婆多宗。 诸道谛者唯无漏故不相违。 文要集云(至)亦说半满者。 菩提流支云一音教等者。 集云。 其菩提流支立一音教。 法苑广破。 然恐不当彼宗意也。 寻云。 草谬。 准本立正。 彼云一音顿说名为顿教者等者。 今准观灯能破旨一音顿说名为顿教。 是流支意。 未详其文。 是何处述乎。 基师法苑述流支意云。 佛得自在。 都不起心。 有说不说。 但众生有感。 于一切时谓说一切法。 广引文已结云。 故知诸教但总一时。 无二三等。 又叙非云。 若废事误理。 及在一会有大小机。 可如所说。 若唯被大或但被小。 初有大无小。 初有小无大。 或诸经令多分大小教异言唯一时。 深为孟浪(云云)。 又苑法师华严疏述流支意云。 如来一代说法不离一音。 故如来一音同时报方大小并陈。 是故圣教虽多差别。 不离一音。 今观诸释。 都无顿义说一音者。 灯家所述是何文耶。 又复设余不应别判华严等为顿者。 未详流支别判华严以为顿教。 何故尔耶。 无教定判者。 为显佛德说一音中演无边法。 而一音说名为一时。 无教定判。 文又云半满而为二时等者。 案。 集不言法苑所被亦恐不当乃至故恐不尔。 彼集文云。 其昙无忏法师立半满二教。 涅槃第五云。 教一子者谓声闻弟子。 半字者谓九部经典。 毗伽论者所谓方等大乘经典。 乃至广说。 此文半字喻彼小乘九部经典。 毗伽罗论譬方等教。 此即满字即当胜鬘等所说二教也。 举半满喻大小二教。 乃至云。 然法苑云。 皆据所明理有尽不尽。 以明半满。 不定依逗机直往迂回以明半满(已上)然要集意举半满字喻大小二教。 是岂非依逗机直往迂回以明半满。 故云不约逗机。 故恐不尔。 彼意不障等。 彼法苑意不障逗机而说名为半满。 但不许为渐机说以为半教。 为顿机说以为满教。 彼经文意为定姓人亦说半满。 岂定姓人有顿渐别。 文诠宗各异(至)广明宗意者。 如下破明者。 下论文破外道中。 先宗后破。 故指彼文。 及法师瑜伽论抄明者。 基法师瑜伽略纂第三卷中。 广叙外道十六异论计。 故指彼抄。 如法师异部疏具解者。 基法师宗轮疏中。 叙二十部计本宗同义·末宗异义。 故指彼疏。 别宗即唯识章是者。 法苑第一唯识章中。 十门广释唯识宗。 以之意为此论别宗。 故指彼章。 然疏略解名成唯识等者。 基唯识疏第一卷云。 天亲菩萨为利有情令法久住。 依如上教制三十颂。 明唯识理。 文义周圆离于广略。 后护法等依上经论采撮精要。 广释颂文名成唯识。 故此即以唯识为宗(云云)下皆可疏。 文西明云等者。 西明唯识疏第一云。 总分别唯识为宗。 由唯识理远生解断障得胜果故。 若别说者。 唯识境行乃果为宗。 境即八识二谛三性等。 行谓唯识观智及五度等。 果即知断菩提涅槃。 此释不异法苑。 第一唯识章云。 或速为三谓境行果。 如心经幽赞具广分别。 故幽赞上云。 修行有二。 一略二广。 后有三种。 一境。 二行。 三所得果。 犹昔不知真妄境界起烦恼等自受众苦。 今正翻彼。 故亦有三。 由此最初应审观境。 既知善恶修断行。 或因行既圆果德便证。 诸佛圣教虽复无边。 说修行门不过三种。 故修行者应依此学。 广说境等如彼具说。 然枢要中释名科文等者。 言释名者。 枢要上云。 梵毗若底(丁汝反识也)摩呾类多(唯也)悉提(成也)奢萨呾罗(论也)应云识唯成论。 顺此唐言成唯识论。 第十末云。 此论三分成立唯识故。 此论名成唯识故。 此论名成唯识论。 则本名唯识。 释论名成。 乃至云。 令有十义释成唯识。 一经言唯识。 论解名成。 二本论名唯识。 释论名成。 乃至七以教成教。 八以教成理。 九以理成教。 十以理成理。 乃至广说。 故云释名。 言科文者。 即彼文云。 科成唯识本颂文者。 三十颂中初二十五颂明未发趣位正因果相。 后之五颂明已发趣位正因果相。 以佛圣法因果为宗。 破彼常断故。 今应说总为二收或分为三。 初二十四颂明唯识相。 次之一颂明唯识性。 后之五颂明唯识位。 此亦有三。 一初中后。 二境行果。 三略中广。 配颂如文。 或总分四。 初一颂半总标纲要分。 次十四颂半广陈能变分。 次有九颂结释外难分。 后之五颂依修获益分。 或总分五。 一略标宗。 二陈识性。 三彰变义。 四释外救。 五修成果。 此依本颂以显科段也。 若准释论。 总成八义科段。 广如彼释。 文体性不同(至)摄相归性者。 释如法苑者。 指法苑章第四门中八纸许文。 故云如法苑。 于中复等者。 此三段文不指法苑。 亦下不说。 但取疏意分为三段。 总释诸教。 故云总出。 别明此论故云别出。 聚集通二故无总别。 法苑唯释诸教通旨。 不别说此唯识论意。 故有二段。 无第二段。 疏第一卷通有三段。 故彼疏中明论体者。 至顺彼十处全等。 是总出体。 总通诸教说体性故。 上来第二第四体讫。 至展转互为增上缘故。 是则出体。 配此论说教体故。 问。 过去未来至能说法者识上现故等。 是明聚集。 披疏可观。 不尔难解。 有释五门等。 此并集文也。 要集六卷总寄六家语。 共演一部之文。 一者有说。 (基法师也)二者有释。 (测法师也)三有钞(光法师)四者有解(观法师也)五有云(范法师)六未详决(寂法师也)集序云。 然以慈教当时盛行。 发迹开章形言有六。 通涂取则。 不逾于二。 且如慈恩。 良匠石鼓鸣山。 即以有说标其称也。 西明大师雷声启蛰。 故以有释着其名也。 若京地法将光也。 阿曲宗师观也。 往往得其环中。 时时举其精义。 更有山东之范。 以钩琐得度。 汾阳之寂由穿鉴见知。 皆舍其所长。 贵其所知。 光佳有钞之主。 观彰有解之宾。 范握有云之声。 寂表未详之号。 并备穷佳释。 皆亲自展览撮寻之羽毛。 采犀象之耳角。 颇以轻尘倍岳。 滴水添流。 辄尔课虚。 都言集曰。 庶乎有识悬鉴。 将来学者当能留心自知其意焉(已上)有释五门者。 非是西明自所说也。 深密记云。 然诸圣教。 大唐三藏五门出体。 一摄妄归真门。 谓诸圣教名句文身乃以音声用如为体。 故维摩云。 一切诸法皆如也。 二摄相归性门。 略有二义。 一三分明义。 自体名识。 见相二分通名为相。 故唯识论第一卷云。 变谓识体转似二分。 相见俱依自体起故。 又第二云。 识所变相虽无量种。 而能变识类别唯三。 若依此释。 相谓相状。 见相皆是自体分识之相状故。 二二分明义。 见分名识。 相分为相。 故唯识云。 或复内识转似外境。 若依此释。 相分名相。 相不离见。 说名唯识。 总说意名句文身及以音声识之相。 故名为识也。 三以假从实门。 如瑜伽等。 名等是假。 声即是实。 故离声外无别名等。 四三法定体门。 三法即是蕴·处·及界。 三科法门。 故杂集论名三法品。 萨婆多宗评家正义用声为体。 故三科中色蕴·声处·声界所摄。 依经部宗。 假实二声以为教体。 五蕴门中色蕴所摄。 处界门中声处法处·声界法界。 今依大乘。 声及名等四法为性。 于五蕴中色行二蕴。 处界门中声处法处·声界法界。 名等三法意识境故。 五法数体门者。 且辨外宗。 数论外道声谛为体。 依胜论宗。 声德为体。 顺世四声论唯声(云云)今依内宗。 诸说不同。 萨婆多宗总有七十五法。 义如常释。 然彼教体杂心·俱舍及毗婆沙皆有二说。 一云。 如来法蕴色蕴为性。 以是声故。 一云。 行蕴。 名句字故。 由此义故三说不同。 一云。 立声以为正义。 以声是善名等无记故。 一云。 名等以为正义。 以能诠表所诠义故。 一云。 通用音声·名等为体。 由前所说二种义故。 解云。 彼宗声为体者。 法数门中唯用音声一法为体。 名等为体者。 即用名等三法为体。 若合说者。 合用四法为体。 谓声·名等。 评家正义用声一法为体。 依经部宗。 三师说别。 一云。 十二处中声处为性。 离声无别名句字故。 一云。 法处相续似声为性。 唯是意识所缘性故。 一云。 通用假实二声为性。 前二义故。 彼宗法数诸说不同。 一云。 杂心无别心法。 若依彼说。 有十九法。 谓色中有十四。 谓五根·五境·及四大种。 心唯是一。 无心法故。 不相应法有一数。 谓诸无作。 无为有三。 谓虚空·择灭·非择灭。 如是总有十九种法。 于中但用声处为体。 相续假声无别体故(云云)今依大乘。 二说不同。 一龙猛宗。 无文正判法数多小。 准智度论明诸法相。 大分同于萨婆多宗。 总有七百六十一法。 何以知者。 萨婆多宗明七十五法。 十住毗婆沙有七百不相应。 故知除不相应加七百不相应法。 故有七百六十一法。 由斯即用十一色中音声为体。 故智度论三十三云。 六通罗汉。 佛说法时。 虽不在座。 以天眼见佛。 天耳闻法。 若神通力所不及处不得见闻。 准此佛教用声为体。 二弥勒宗。 总有百法。 如百法论。 然于教不同。 有所唯声。 无量义经云。 能以一音普应众生。 维摩·华严·深密·及显扬论等其文皆同。 有处但用名等为体。 仁王经云。 此名句百千佛说。 有处文义合说为体。 伽论八十一云。 经体有二。 一文。 二义。 所以如是教异者。 三藏云。 据实皆用名等为体。 而诸圣教各据一义。 故不相违。 以假从实用声为体。 离声无别名句等。 故以体从用名等为体。 能诠诸法自性差别。 二所依故假实相藉合说为体。 随阙一种说不成故。 生解究竟必由文义。 是故诸说互不相违。 又云三藏开为八门等者。 此上三门各开二门。 初二门者。 一摄妄归真门。 唯真非妄。 二真妄差别门。 名等四法非真如故。 次二门者。 一摄相归识门。 唯识非相。 二识相差别门。 且依此义立名等四法。 唯相非识。 名等皆是相分摄故。 后二门者。 一以假从实门。 唯实非假。 二假实差别门。 通假及实。 名等是假。 声即实故。 文旧摄论师(至)二事究竟者。 旧摄论者未得其本。 盖旧摄论师道基师子。 捡彼师造摄论章等可决其门。 入楞伽第二等者。 彼经一部十卷。 有十八品。 今所引文集一切佛法品文也故彼品云。 大慧。 法佛说法者。 离心相应体故。 内证圣行境界故。 大慧。 是名法佛说法之相。 解云。 离心相应体者。 心即心王。 相应者心所有三义中。 是第二义。 唯识五云。 恒依心起。 与心相应。 系属于心。 故名心所。 又楞伽经第六卷法身品云。 大慧。 言涅槃者。 谓见诸法如实住处。 远离分别心心数法。 于次第如实修行。 于自内身圣智所证。 我说如是名为涅槃。 既云远离心心数法。 故知相应即心所也。 四卷亦同者。 四卷楞伽第一卷云。 大慧。 法佛者离心自性相。 自觉圣所缘境界建立施作。 解云。 举胜隐劣故。 云心自性。 言相者体相也。 谓佛法身生圣智解者。 释上云内证圣行境界。 轨生物解。 名之为法。 问。 法身真理常无言。 何名说法。 答。 此义中有其四句。 一身说二不说。 谓受用身为受法乐能自说故。 非法身者。 无言说故。 亦非真说故。 或可化身非余二身。 无言说故。 无为故。 虽他受用对机说法。 而实是化。 二身说一不说。 谓佛法身及受用身内证圣行境界故。 受用法乐故。 三身说。 如十卷楞伽第二卷说。 法身说法者内证圣行境界故。 报佛说法者说一切法自相同相故。 化佛说法者说六度等。 乃至广说。 四三皆不说。 真如法身无言说故。 自受用身无所为故。 及化身等非真说故。 然佛地论且依义略叙三说。 故彼论一云。 受用变化二佛土中。 今此净土何土所摄。 说此法佛为是何身。 有义化土化身说法。 有义受用土受用身说法。 广说如彼。 实义者。 释迦牟尼说经时。 地前大众见变化身居此秽土为其说法。 地上大众见受用身居佛净土为其说法。 所闻虽同。 所见各别。 具如彼说。 唯如实义于三身中说法而非法身。 然楞伽云。 法身说法者。 泛论说法略有四义。 一语言说。 如佛地论。 二身说法。 而非法身。 二生解说法亦通法身。 如楞伽经。 三依有差别十种说法。 如十卷楞伽第四卷说。 四诸佛进心诸所施为皆成佛事。 如维摩等。 各有所据。 皆不相违。 今约第二生解说云而说法身说法之相。 问。 维摩经第三云。 有佛国土。 以光明为佛事。 乃至云。 有佛国土。 虚空作佛事。 或有寂漠。 无言无为而作佛事。 此等诸说皆有名等为不定耶。 答。 西明云不定。 法身说法及虚空等能生解。 故名为说法。 而无名等。 诸无为法无分位故。 若其无说示等者。 寂默心上假立名等。 于理无失。 有为心等有分位。 故瑜伽八十一云。 经体有二。 一文二义者。 即彼论云。 文是所依。 义是能依。 如是二种总名一切所智境界。 问。 名句文中何唯取文。 解。 有二说。 一云。 文集成名。 名集成句。 文是本体。 名句是义。 是故举体不取义也。 一云。 举一取二故有名句。 集云。 有说。 由能诠文义得显故。 有解以能诠名等总摄一切所诠之义。 即由能诠文显义生解。 故说为教。 非不由彼名等于义生解。 今问。 缘色等法亦带名等。 于义生解。 应名教体。 解云。 虽带名等。 或无名等有生解者。 然非益故。 意说非教所摄。 问。 若尔。 法佛说法不带名等。 应非教摄。 答。 非例。 事法差别必依名等。 理性体相即无名等。 问。 若尔。 道后三智亦立为教。 答。 本立教意。 解未解者。 果位解满故非立教。 问。 维摩无言能显不二。 曼殊生解亦离名等。 四记置答亦同此义。 如何说言义是能依。 答。 亦立名等。 无言位中所有五蕴。 依文殊等生解之处。 彼立名等。 或可于后得智心心法上假立名等。 以文殊体净名密意故。 若佛无言量。 答。 佛记心上假立名等。 有言量答。 可准涅槃经。 二十五量答有无言(云云)二事究竟者。 一者声。 二善字。 言字者即能诠文。 诠表教体声名等。 文依三藏八(至)中边相对者。 有本无本说者。 有本质教。 无本者无本质教。 唯有影教。 若本若影声名句文四法为体。 如是四法如来自说名为本质。 闻者识变名为影像。 由此本影。 佛地一。 彼有二说。 一云。 约闻者识以为教体。 一云。 约如来识以为教体。 第一师意。 谓佛慈悲本愿缘力。 其可闻者自意识上文义相生。 似如来说。 此意即由佛本愿为增上缘。 令闻者识有文义相。 此文义相虽自亲依善根力起。 与就本缘名为佛说。 实无言也。 第二师意。 谓宜闻者本愿缘力。 如来识上文义相生。 实能所诠文义为体。 此意众生本愿闻佛说。 如来识上文义相生。 听者识心实闻佛说。 亦有如是似文义相。 今指佛地二师所说故。 云佛地两说。 言四句者。 西明云。 如是本影总约诸宗有其四句。 一有本无影。 二有影无本。 三本影俱有。 四本影俱无。 有本无影者。 小乘三说。 一萨婆多宗。 一切佛声唯是有漏等。 如婆沙等。 二大众部等。 诸佛音声皆唯无漏。 皆转法轮等。 三多闻部。 如来五音皆唯无漏。 余音有漏。 此等诸部皆言唯有本质而无影像。 此后二说如异部宗轮论。 有影无本者。 那伽羼那此云龙军。 即是旧翻三身论主。 彼说。 佛果唯有真如及真如智。 无音声等粗相功德。 坚慧论师及金刚军皆作此释。 坚慧论师即是宝性论主。 五印度中北印度人也。 十卷楞伽第六。 大般若经四百二十五。 文殊问经。 金刚般若等。 皆云不说一字亦无闻人。 准此等文。 但由如来本愿力故。 有情识上文义相生。 故诸圣教约增上缘名为佛说。 而实不说。 本影俱有者。 月藏菩萨及亲光等云。 一切如来具有色声等德。 解云。 如来眼等功德一一皆遍法界。 金光明经·深密经云。 如来能转三种法轮。 谓转照持。 四谛无相。 及了义教。 又梵网经。 卢舍那佛对大众说心地法门。 如是等教诚证非一。 我能闻者识变似彼。 故知俱有本质影像。 然余经等言不说者。 会有三义。 一依真如离诸相故。 二约诸佛同故。 前佛后佛所说皆同。 无差别故。 三约随文字法名为不说。 四卷楞伽第四卷云。 如来不说随文字法。 文字有无不可得故。 又仁王云。 文字惟离无有文字。 约是三义而言不说。 本影但无者。 清辨依胜义谛立一切法其性皆空。 然护法宗就胜义谛本影俱说。 虽有如是四句义别。 大唐三藏及护法有其二义。 一就实正教。 唯本非影。 本即如来正所说故。 二兼正俱说。 通于本影。 皆由如来说力起故。 而余经言不说者。 如前三义会。 问。 依护法宗通本影者。 无性摄论如何会释。 彼云。 闻者识上聚集显现为契经体。 解云。 护法·无性各述自宗。 不须会释。 又解。 无性同护法宗第二所说。 通用本影为教体。 如何得知。 无性教体通本影者。 彼论自说化身即是如来后得智之差别。 而不说言见者。 识上所变影像为化身体。 此即本质为化身体。 准知佛教亦通本质。 若尔。 如何对教体中有本非影。 解云。 理实化身及教皆通本影。 而摄论中影略互显。 故不相违。 问。 互是影略。 如何教中说非本。 而辨身中说本非影。 解云。 辨身欲出佛体。 是故说本而不影。 说教意欲令众生解。 所以说影而不说本。 以影像教亲生解故。 法数中有三渐略谓内外相对等者。 外谓外道。 如数论等教。 内中大小相对。 小谓小乘。 如经部等教体。 大乘中边中相对。 边宗者。 法苑云。 龙猛·清辨胜义谛中。 一切无相。 诸法皆空。 何教为体。 世俗谛中。 可言句言章论声为教体。 梵云钵陀。 此翻为迹。 义当为句。 句有二种。 一集法满足句(眼耳鼻舌等)二显义周圆句(不生不灭常不断等)义虽未圆。 亦名为句法满足。 故此当中道所说名也。 梵云缚(去声)迦。 此云言也。 此当中宗句也。 义周圆故。 梵云钵刺迦罗。 此云章。 章即章段。 于中此无所当。 梵云奢萨呾罗。 此云为论。 总一部名。 此四能诠声为教体。 此准般若灯论。 中宗者谓弥勒等宗。 声名句文四法为体。 然诸圣教三例不同。 不有处唯说假为体。 有处唯说名等。 有处通用声及名等。 广如有释。 自余诸家多依此义唯识义灯增明记卷第一唯识义灯增明记卷第二日本沙门释善珠述文次诠简者(至)无漏名妄者。 有释五门者解深密经记云。 然·诸圣教大唐三藏五门出体等。 若破五门。 岂破三藏。 缘生名妄。 此则可尔者。 五法之中除真如外皆是缘生。 从种生故。 然则次下正智非妄。 还为自害。 虚妄分别有等者。 三界心心所皆是虚妄。 故知有漏说名为妄。 不可说无漏名妄者。 起信论云。 妄心薰义亦二种别。 一增长根本业识薰。 令阿罗汉·辟支佛·一切菩萨受生灭苦(已上)若二乘智诸菩萨智唯是无漏。 名妄心薰。 若诸无漏不名妄者。 岂不违论。 如是推寻可成文意。 文二摄相归(至)得失准前者。 前门者。 前第一门摄妄归真门。 识性即真故不异前。 识亦是相者。 八识皆相能所无别。 岂言摄相归相。 摄识归识。 亦不可说等者。 有释云。 此门二义。 一三分明义。 自体名识。 见·相二分名之为相。 若依此释。 相谓相状。 见相皆是自体一分识之一分相状故。 二二分明义。 见分名识。 相分为相若依此释。 相分名相。 相分不离见。 说名唯识。 有释。 本旨约相有二者。 相分唯约此二说名为相。 不说余法。 何越本意得破相义。 若求余破岂有不被破之正义。 以不离识所有五法等者。 言五法者。 一者八识。 二六位心所。 三所变见相。 四不相应。 五者真如。 故唯识言。 总显一切有情各有八识·六位心所·所变相相见分位差别·及彼空理所显真如。 识自相故。 识相应故。 二所变故。 三分位故。 四实性故。 如是诸法皆不离识总立识名。 既云五法皆名识。 岂唯相分摄归于识。 若以五法摄归于识名摄相者。 第五真如既是非相。 何得说言摄相归识。 若云约教体等者。 同时心所亦变名等。 云何不言摄相归所。 唯言归识。 此难易救。 论云。 此中识言亦摄心所总言归识。 是有何妨。 三法法数合是第四等者。 三法者三科法也。 法数百法数也。 法苑云。 四性用别论。 体色心及眼各别处故。 其义既同。 故同彼摄。 又摄不尽等者。 有释设救。 三科法中摄法已尽。 何更论余。 若作是救。 此难无用。 或本若云从略等者。 若云从略不论余者。 唯应四门。 何更分位。 若作前救。 此亦无用。 文有解六门(至)别论门摄者。 后之三门者。 四摄假归实。 五摄劣归胜(心识)六摄相归性。 本前三者。 一摄相性(真如)二摄境从识(唯识)三摄假从实也。 后六本一。 后五本二。 后四本三。 后三取逆。 本三取顺。 如是相摄。 更无别能。 前三门者。 一五法自性门。 心心所五法。 二三相差别门(三科法门)三摄义归名门。 名言所薰即本。 第四性用别论门者。 前二可尔。 第三摄义归名。 名言摄一切。 何故第四姓用别摄。 其义难知。 虽更开三犹广略失等者。 五法三性虽义门别。 不过百法。 更开二门。 于义无益。 是广失也。 阙本第四性用别门。 是略失也。 先宽后狭者。 或有本云。 先宽后狭。 先失后得。 其草相误。 可勘正本。 文既不同。 义何得决。 然准下。 先宽后狭以之为好。 次下文云。 此意从宽渐尚于狭。 名之为略。 乃至云。 今为渐略即有二意。 一从通向别略。 即从初向后是。 二从多向少。 以末就本略。 今云。 先宽后狭者。 约第二说。 六门之中初五法自性体是多法也。 次三相差别是次减也。 乃至第六摄相归性是唯一法。 故云先宽后狭。 又摄义归名亦少有失等者。 或有本脱是一行文。 依有为好。 有解救云。 名有二种。 一表义名。 二显境名。 义亦二种。 一境界义。 二道理义。 而二名中摄诸义尽。 何得说言非一切义皆是名摄。 若作是救。 不得成难。 此义应思。 旧摄论师后二门等者。 后二门者。 三摄尘归识。 四摄事归理。 本初二者。 一摄相归性。 二摄境从识。 后二取逆。 初二取顺。 各互相摄。 更无别能。 初二合是性用别论者。 古师初二者。 一随义别名。 二摄义归名。 初一可尔。 第二摄义归名。 何是第四性用别论。 若摄义归名。 是第四摄。 摄尘归识。 亦可第四。 古师设难。 何可通之。 亦广略失者。 初二门者虽似二义别。 不过名义。 更别开之。 于义无益。 是广失也。 阙本第三。 是略失也。 要集三门等者。 若内证位心言路绝。 有何教体说能所。 若寄诠谈。 岂无能所。 然则离能所诠。 即本第一摄相归性。 言虽似别。 义同本释。 故无别能。 虚设劬劳。 后之二门亦性用别论者。 二通能所诠。 三唯为能诠教。 此亦同本故无益也。 文要集云依(至)引文可知者。 此意以下灯家文也。 作四断略等者。 如前已说。 从宽渐向于狭名略等者。 始从一摄妄归真。 终至第八法数出体。 作四渐略。 要集但举三藏渐略。 不解所以。 泛见文相。 似一至多作渐略。 此即渐广。 非是渐略。 今三藏意即有二义。 一从通向别略。 即从初向后是。 初摄妄归真。 名之为通。 第二真妄差别。 即名为别。 乃至最后三法定体名通。 后法教出体名别。 约顺次义作是渐略。 二从多向小以末就本略。 第五法数出体门中。 能所诠异。 由能诠文义得显故。 略所诠义。 但取能诠。 能诠之中三科摄别。 于五蕴中色·行二蕴。 处界中声处法处·声界法界。 三科之中色蕴是实。 行蕴名等是假。 声处声界是实。 法处法界所摄名等是假。 即假实别。 摄假从实以声为体。 于能诠声能所变别。 摄所变相从能变识。 以识为体。 就识之中性相有别。 以性为真。 以相为妄。 摄妄归真。 为真以体。 此依五门约逆次义作渐略也。 约本四门作渐略者。 如文可解。 文聚集显现(至)繁不具述者。 此义有余下灯家文也要集云。 有释。 五中初通六识。 次三唯意。 后一五识或通六识。 又前三是无记。 后二通善染。 论云。 彼决定心。 后方有染净。 故知前三唯无记。 后二通善染(云云)与唯识第五解五心违等者。 论第五中引瑜伽论六十三云。 若过声缘从定起者。 与定相应意识俱转余耳识生。 非唯彼定相应意识能取此声。 若不尔者。 于此音声不领受。 故不应出定。 非取声时即便出定。 领受声已若有希望后时方出。 在定耳识率尔闻声。 理应非善。 未转依者率尔堕心定无记故(已上)解云。 如大目连。 猕猴池侧坐无所有定。 闻象哮吼猿猴戏声。 即便出定。 显闻声时非唯意取必耳识俱。 若不尔者。 即不领声。 不应出定。 然萨婆多出定方闻。 今者大乘闻已方出。 即显声由在定位领受声已。 定中意识若有希望后时方出。 定中耳识率尔堕心定唯无记。 定中意识率尔寻求亦是善性。 今云前三唯无记者。 即违论说。 章第一云。 瑜伽论说。 初三心是无记。 第四五通三性。 此依因位中容无乱境。 五识中一与第六识连续生说。 若在因位。 境界强胜。 诸识杂生。 并生五心。 皆通三性。 约识分别文多不叙者。 论文不叙故今略之。 然要集中约识广说。 烦故略之。 合有二义者。 得新境义。 不作意缘义。 若唯任运等者。 破有释不作意缘义。 除第六外余一切时等者。 是约何识。 若五识者说欲有无。 论有二说。 若说有欲。 瑜伽决择七十六云。 五识同时必定有一分别意识。 俱时而转。 既云必定。 故知五识起时必有意识。 此意所引五识随生。 随彼意识。 彼心所摄五六二识。 必定同时与欲俱故。 亦有寻求。 今云。 除第六外余一切时。 是何时识。 有独头意。 无独头五。 如何余时但有率尔。 应无余心。 若唯初念率尔心位名余时者。 彼位无余。 其义本定。 何更论之。 此义应思。 更有同异者。 集云。 问。 得自在位。 及遇胜境。 率尔多念。 既得相续故。 二境界为旧。 若依初释。 刹那刹那得新境故。 自在位中多多念相续。 成唯识说。 若增盛境如热地狱等者。 此说等流。 非率尔位。 故论说云。 诸根互用。 任运决定。 不假寻求。 若依实释。 自在位中虽是旧境。 不作意缘。 名为率尔。 亦决定染净等流随其所应。 具二三四。 唯无寻求。 热地狱等亦通率尔。 初释有说。 后释有说。 今指此二故云更有同异。 文言聚集显(至)具足聚集者。 此并集文也。 如说诸行无常等者。 瑜伽论八十一中。 引经法量云。 诸行无常。 有起尽法。 生必灭故。 彼寂为乐。 解云。 诸行无常者宗也。 有起尽法者喻也。 举灯光等。 生必灭故者因也。 由是道理。 彼寂涅槃以为胜乐。 显扬十二配释此颂云。 初句所成句。 第二句能成句。 且约初句以辨聚集。 今指经颂故云如说。 一云诸字时等者。 约初一句具有四声四字四名一句及所诠义。 初说意。 若说诸字时。 率尔耳识同时意识及寻求心。 唯有声相。 所以者何。 俱意识是现量故。 不缘名等。 若寻求心寻五识等所缘境故。 不缘名等。 虽此二识所变声上皆有名等。 如生等相。 而不缘故不说聚集。 决定心后有三种相。 谓声名字至说行时。 率尔耳识同时意识及寻求心。 唯得声相不缘名等。 决定心后有六相现。 谓诸声名字行声名字。 至说无时。 率尔等心唯得缘无声。 不缘名等。 决定心等亦得九种。 准前可知。 说常时。 率尔等心唯得常声。 不缘名等。 决定心后得十四种。 谓四声四名四字一句及所诠义。 由此极少经十六心乃得具足。 谓从四字各有四心。 谓耳意各四。 率尔并意寻求决定各四。 若不散者起染净心。 如理应知。 一云寻求是非量等者。 此说意云。 率尔耳识同时意识不缘名等。 义如前说。 是现量故。 寻求已去即非现量。 亦缘名等。 由斯亦得声名字等。 四寻求心如其次第。 得三六九及以十四。 准前应知。 若依此释。 经十二心方得具足。 决定心等所得多少。 如理应知。 一云耳识同缘意识等者。 此说意言。 耳识同时意识亦缘名等。 亦若不尔者。 寻求意识寻何等名。 由斯道理说诸字。 率尔耳识唯得诸声。 同时意识得声名等。 此由有二说等者。 第一说意。 四率尔心各唯得三。 所以者何。 说常声时。 不缘诸等声及名字。 五识同时率尔堕心皆现量故。 若许缘者。 应有散心现量缘过去。 故至寻求心方得圆满。 四寻求心如其次第。 得三六九及以十四。 准前应知。 第二说意。 五识同时意识各非现量。 是故得缘过去名等。 若依此释。 即八心中具足聚集。 问。 若如前说。 五俱意识定是现量。 如何亦说缘名等耶。 答。 现量亦缘名等自相。 而因明理门说不缘。 名义相系属故。 彼云不缘。 故不相违。 文今谓有余(至)明其是非者。 此灯家嫌有释意也。 如实说者下述自义也。 且初释中。 所经心多者。 历于四字经十六心。 聚集法小者。 始从诸字终至常字。 合十四法乃具聚集。 心有十六。 法有十四。 故多少别。 意识上聚集何故经耳识四率尔等者。 何以得知不经耳心唯经意心。 佛地论云。 谓佛慈悲本愿缘力。 其可闻者自意识上文义相生。 似如来说。 既云可闻者自意识上。 明知唯经意心。 岂许意识。 不取本质等者。 本质者是何质耶。 赖耶本质必作影像不缘其质。 何名本质。 且约自境说名本质。 非第八质。 若不自境。 既是相分。 何名本质。 虽是相分。 自境体故且名本质。 非第八质。 又解。 独影对质名为本质。 非谓影像即为本质。 如实说者除耳率尔等者。 前文云。 今谓有余所经心多。 聚集法少。 若尔。 所经心少。 聚集法多。 岂非有余。 心十二法十八故。 说教本意为生机解。 故所解法其数虽多。 不言有余。 耳识四心是教无益。 是故有多说为有余。 文又本所说(至)义应思者。 此牒举本及集文也。 于行常二方有决定等者。 本章意言。 如言诸字。 率尔寻求无决定心。 未决定知诸所目故。 复言行时。 率尔寻求及次决定。 决定知诸目一切行。 故复说无字。 有先三心。 于无字上但有二心。 率尔寻求。 未决定知无所目故。 复言常时。 五心并具。 今标决定之所在字故略引也。 谓立论者欲成无常等者。 深密记云。 此即比量破执常者。 然则立论者即佛弟子。 敌论者常见外道。 由此今疑。 且如佛弟子对声显论师立宗云。 内声无常。 未说因喻。 为生定解。 为不生解。 若生解者。 未说因喻。 由何生解。 若不生解者。 既说常字已。 何不生解。 若说常字已未生解者。 何故今云说常字时方生定解。 通立论之人未举因喻。 执常敌者虽未悟解无常道理。 而三支中解是字支。 于所立宗即生定解。 故闻常字生决定解。 于理无违。 乃至云者。 集云。 若新新生解。 前三字上各有二心率尔寻求。 第四常字即具五心。 故十一心乃得聚集。 若不生新解。 初有二心。 后有三心。 中间二字唯寻求。 故有七心。 准义可知。 包含此文故云乃至。 文且西明释(至)何不尽言者。 此嫌有释及集意也。 说行字时应有三决定者。 一诸决定字。 二行字决定。 三诸行决定。 余二准此者。 余无常字亦三决定。 一无决定。 二常字决定。 三无常决定。 总合四字有六决定。 或但说法不立比量可无决定等者。 说有疑云。 契经中言。 诸行无常。 有起尽法。 生必灭故。 彼寂为乐。 今此颂文对敌立量。 为执常人令解无常。 法苑说意。 通约说法。 未必立量。 何故不引说法之文。 引立量文说聚集者。 可如集说以为龟镜。 何还嫌集。 集若如是征。 当何会通(可思)说有七心或十二等等者。 准法苑说。 先说十二。 后说七心。 今从语便先举七心。 言十二者。 法苑云。 如言诸字。 率尔心已必起寻求续初心起。 虽多刹那。 行解唯一(寻求多念唯一诸解起寻求云行解唯一)总名寻求。 未决定知诸所同故。 复言行时。 由先熏习连带解生。 有三心现。 谓率尔寻求及决定。 决定知诸因一切行(即出自相生决定故)复说无字。 于无字上但有二心。 谓率尔·寻求。 未决定知无所无故。 复言常时五心并具。 由前字力展转熏习连后字生。 于最后时始能解义。 染净等心方乃得转。 若新新解并有率尔。 诸等四字皆有二心。 谓率尔·寻求。 即于末后有十二心。 一时聚集(事究竟名一时前后相续名聚一云前后心自相一时聚集故云十二心一时聚集)第一有二。 第二有三。 第三有二。 第四有五。 故成十二。 言七心者。 法苑又云。 初字即有率尔·寻求。 第二字新生决定。 并前为三。 第三字中郤起寻求。 并前为四。 第四字时但新决定染净等流三心而起。 合有七心一时聚集。 要集中释二义意云。 此上二意中。 前释意者。 别别新解四字各有率尔·寻求。 闻行字时。 方决定知诸行自相。 故生决定。 闻于常字。 亦决定知无常差别。 故于第二第四字上。 方生决定。 第二意者。 唯于初字得生新解。 故有二心。 余三字中不生别解。 故无率尔。 闻行字不名率尔。 是五识身随意转故。 彼随寻求闻即生定。 故无寻求即生决定。 决定心中得闻无字即生寻求。 寻求心中复闻常字。 闻已生决定。 故有后三。 准义可知。 不据悟所说义旨以判多少者。 集述法苑二义已云。 虽有诸释。 仍未尽理。 今在其言而作是说。 今法苑意不唯据悟所说义旨判心多少。 自余诸义既兼重说。 何云未尽理。 有用之言以判多少者。 十二心多。 七心为少。 文要集云法(至)作法之类者。 依婆沙作法等者。 毗婆沙论第十四。 云何多句身。 答。 诸句能满未满足义。 于中连合。 是谓多句身。 为成此义。 引经为证。 如世尊说。 诸恶莫作。 诸善奉行。 自净其心。 是诸佛教(释颂如论)乃至云。 应知此中有名。 有名身。 有多名身。 有句。 有句身。 有多句身。 有文。 有文身。 有多文身。 解云。 文即字也。 字·字身·多字身者。 即论文云。 有文。 有文身。 有多文身是也。 余准可知。 或有一字名等者。 说诸字时。 余恶等字并在未来。 唯有一字所成之名。 于心上现。 故云有一字名也。 即名名身有十五等者。 此文似谬。 检章文云。 至此总合字及字身并多字身。 有一十五。 终文结云。 至此总合名及名身并多名身。 有三十四。 既云字及字身有十五。 名及名身有三十四。 今此文云即名·名身有十五。 故知相违。 有许聚集者。 许者尔许也。 亦云尔所。 亦云若干。 义皆同也。 如第五卷五别境中作法之类者。 成唯识论五卷云。 或于所观唯起简择。 谓不专注。 驰散推求。 或时起二。 谓于所乐决定境中。 起欲胜解。 或于所乐·曾习境中。 起欲及念。 如是乃至于所观境。 起定及慧。 合有十二。 或时起三。 谓于所乐·决定·曾习起欲胜解念。 如是乃至于曾所观。 起念定慧。 合有十三。 或时起四。 谓于所乐·决定·曾习所观境中。 起前四种。 如是乃至于定曾习所观境中。 起后四种。 合有五四。 或时起五。 谓于所乐·决定·曾习所观中。 具起五种。 如是于四起欲等五。 总别合有三十一句。 基疏六云。 或唯起慧。 谓掉举多者不专一境。 驰散其心推求法相。 或复事理唯有慧无定。 亦世所共成。 即四境中一一别起。 境互所无。 合有五种。 或时起二至合有十二者。 此说于境但具二义。 故说起二。 今说或于二境起二。 即以所乐为初。 合余有四。 今论但举欲之所乐合。 谓所乐·决定为初合起欲解。 以所乐·曾习境合起欲念。 以所乐·所观合起欲定。 以所乐·所观合起欲慧。 次以决定为初合余有三。 谓以决定·曾习境合起解念。 以决定所观合起解定。 以决定所观合起解慧。 次以曾习为初有二。 谓以曾习所观合起念定。 以曾习所观合起念慧。 次以所观同起定慧为一。 今论有三。 举初之二及此后一。 总合以前有十个二数也。 或时起三至合有十三者。 此说于四境起三数。 初以所乐为首。 合余有六。 论但举一。 谓于所乐·决定·曾习。 合起欲解念三。 复以所乐·决定·所观合起欲解定三。 复以所乐·决定所观合起欲解慧三。 复以所乐·曾习所观合起欲念定三。 复以所乐·曾习所观起欲念慧三。 复以所乐所观起欲定慧三。 如是以决定为首有三。 谓于次定曾习所观。 起解念定三。 复于决定曾习所观。 起解念慧三。 复以决定所观起解定慧三。 如是于曾习所观起念定慧三。 合总四境起欲等有十个三也。 此中但举初一后一。 或时起四至合为五四者。 谓于四境更互除一。 谓初于所乐·决定·曾习所观。 起初四除慧。 如是于前四境。 除定取慧。 如是于前四境中。 除曾习。 即于三境起四。 除念取定。 如是四境中除决定。 于三境中起四。 除解取念如是四境除所乐。 于三境起四除欲取胜解。 即互除一。 合四境起亦有五个四也。 此中但举后一初一。 一一料简如前可知。 或时起五具起五种者。 文易知故。 如是于四至三十一句者。 合前一一别起乃至起五。 总有三十一句。 此中所说皆据因位(已上)如别境五随境界现起数不定。 此又如是。 且依一句中事究竟说。 字名句声都合尚有五十聚集。 若约一颂一段一卷一部聚集字名句等。 理即无边。 此约极多聚集不定。 若论极小。 闻一句时亦有不定。 或十八法或一百五等。 如下自述。 文要集由此(至)不二义耶者。 有字非名摄。 一字等者。 集本文云。 显扬十二云。 此中欲为名首。 名为句首。 句必有名若唯一字则不成句。 又若有字名所不摄。 则唯字无名。 解云。 若唯有名若一若多而无字即不成句。 不显差别故。 若但有字若一若多而无名。 亦不成句无别差别故。 由此理故。 有字非名摄。 一字不成句。 字为二依故(已上)集云有字非名摄者。 即结上文云。 又若有字名所不摄。 唯字无名也。 一字不成句者。 即结上云。 句必有名。 名必有字。 若唯·一字不成句也。 字为二依者。 文即是字为名·句依。 无名之字·无句之字。 不字为依。 名所摄字·成句之字。 得为二依。 是集意也。 今案灯意。 恐违集旨。 要集意。 言一字不成句。 不言余字都不成句。 四五字等皆成句故。 又集唯言有字非名摄。 一字不成句。 不言一字字不成句。 又集下云。 问。 何故显扬云。 有字非名摄等。 故知恐违。 然显扬十二云。 有字非名谓一字者。 彼别文对。 非此意也。 细推文旨。 可成灯意。 注云字有五者。 诸恶者莫作是五字也。 字身四者。 身何义。 婆沙十四云。 问。 名身者是何义。 答。 是二名聚集义。 是故一名名。 问。 多名身身是何义。 答。 是多名聚集义。 如一象二象不名多象身。 要象多象名多象身。 马等亦尔。 句身多句身·文身多文身亦复如是(已上)解云。 文身多文身者。 即字身多字身。 诸等五字。 其二字间上有四除故。 字身四。 二二合故。 多字身六者。 三字多字身三。 诸等五字三三合故。 四字多字身二。 亦·四四合。 五字多字有一。 前后合六。 而言多者。 婆沙二说。 有欲令依三字。 有欲令依四字。 此亦不尔应言字及字身等有十五者。 此破之文不见别能。 数同十五。 别别显数于义易解。 总言何益云应言等。 一句者。 五字为一句。 一名者。 五字所成名是一也。 五字合诠制十恶义。 更无余义。 故云所诠义。 岂可莫作不是名邪者。 然集意言。 诸行无常一句合中分为二名。 名诠义故。 合诸恶者莫作五字。 不得分为二名。 一诸恶者。 二者莫作。 名未有名为诠义故。 若言莫作是名者。 设莫作善。 既有相滥。 不得为名。 若尔。 无常亦有滥诠。 何得为名。 苦·空·无常等法门定故不得相滥。 文又云若尔(至)不尽故过者。 此之粗文并集文也。 此意下注。 是灯家文。 识相者。 闻者识上所现相分。 名为识相。 字有十五者。 一字有五。 二字有四。 三字有三。 四字有二。 五字有一。 是为十五。 且诸恶者莫作五字之中。 一字有五者。 一诸字。 二恶字。 三者字。 四莫字。 五作字。 是为五。 二字有四者。 一诸恶者莫。 二恶者莫作。 是为二。 五字有一者。 诸恶者莫作合为一字。 前后都合有十五字。 名有三十五等者。 如下注述。 此意或有二名成句等者。 依字成名。 依名成句。 然一名不成句。 二名以上方成句。 故云二名成句等。 此总标也。 此意下别释中。 一字成名有五个名者。 一诸字名。 二恶字名。 三者字名。 四莫字名。 五作字名。 是为五个。 二名成句有四者。 二二合云。 一诸恶。 二恶者。 三者莫。 四莫作。 是名为四。 三名成句有三者。 三三合云。 一诸恶者。 二恶者莫。 三者莫作。 是为三。 四名成句有二者。 四四合云。 一诸恶者莫。 二恶者莫作。 是名为二。 五名成句有一者。 五字合云一句也。 二字成名作句中名既有四者。 二字有四名。 亦有如前已列此四名中。 二名成句有三者。 四名之中二二合成句。 一诸恶名。 二恶者名。 此二成一句。 一恶者名。 二者莫名。 此二成一句。 一者莫名。 二莫作名。 此二成一句。 是为三句。 三名成句有二者。 一诸恶者名。 二恶者莫名。 此二成一句。 一恶者莫名。 二者莫作名。 此二成一句。 是为二句。 四名成句有一者。 一诸恶者莫名。 二恶者莫作名。 此二成一句。 是为一句。 三字成名作句中。 二名成句有二者。 一诸恶者名。 二恶者莫名。 此二成一句。 一恶者莫名。 二者莫作名。 此二成一句。 是为二句。 三名成句有一者。 一诸恶者名。 二者莫作名。 此二成一句。 四字成名作句中。 有一句者。 一诸恶者莫名。 二恶者莫作名。 此二成一句。 并句二十者。 如前七十一法中聚合。 一百五者。 若并所诠义。 可有百六。 若并字五。 可有百十一。 即前文云。 若论字有五。 岂不入数。 文问准何得(至)故知如是者。 此抄要集之文也。 集一云。 问。 若尔。 解深密经第五所说云何释通。 彼云。 即于一切名聚集中。 能随宣说诸染净义。 依持建立。 准此文意。 但依于名假立为句文。 广百论第八卷云。 然诸世间随自心变。 谓有众字和合为名。 复谓众名和合为句。 解云。 彼文理应有句等。 略故不说。 无相违失。 又解云。 揽字成名。 依名立句。 句所摄字必带其名。 假似句摄五得立名。 故解深密等但说其名。 问。 何故显扬云。 有字非名摄等。 解云。 此之言总说。 自有字为未建立名。 名者字无名不言。 句所摄字以名所摄乃显句义。 问。 若如诸行无常。 诸行为名。 显自性故。 无常二字诠何自性。 解云。 有二释。 一云。 名诠自姓者。 多分而说。 不诠自性亦得名名。 一云。 诸法若假实若有无。 但是法者皆有自性。 不共他相。 名自性故。 言无诠无即为自性。 不共有故言常。 诠常不共无常。 故此常亦名所摄。 故无有过。 虽有两说。 后解为胜。 顺圣教故(已上)解深密经第五云等者。 彼经第五都无此文。 第三卷分别瑜伽品方有此文。 故彼文云。 云何为句。 谓即于彼名聚集中。 能随宣说诸染净义。 依持建立(已上)深密经记第六卷云。 谓即于彼名聚集中。 别有假法能诠。 除净差别之义。 名之为句。 如说有对无对·有见无见等差别。 今义谓。 此句法能与所诠为所依。 故名之为依。 摄持所诠令不失落。 故名为持。 或可依者。 谓句依义。 而能显彼名为依(已上)今灯家抄集谬指卷。 但云第五。 又经唯云谓即于彼。 不言即于一切。 故知诵谬。 瑜伽论决择分第七十七文亦同经。 文后叙自释(至)明其所以者。 本四门者。 摄相归性等四门也。 复加二者。 后四重中真如摄入第一摄相归性门。 唯识摄入第二摄境从识门。 于本四门加无相因缘。 以为六门。 故云加二。 七三性于体等者。 章第一云。 于此四种出体之中。 随其所应。 以圆成等及相名等三性五法各别出之。 三性体性略而言之。 遍计所执体唯我法。 性相都无。 依他圆成各有二解。 一者有漏无漏门。 诸无漏法皆名圆成。 诸有漏法皆是依他。 二者常无常门。 诸常住者名圆成实。 即是真如圆成实摄。 一切有为皆依他起。 其前教体摄相归性唯圆成实。 自余三体可通二说。 无漏有为通二性故。 显扬四真实等者。 显扬论第六卷云。 彼真实复有四种。 一世间真实。 二道理真实。 三烦恼障净智所行真实。 四所知障净智所行真实。 广如彼释。 中边四真实者。 新中边论第二卷辨真实品云。 应知真实唯有十种。 一根本真实。 二相。 三无颠倒。 四因果。 五粗细。 六极成。 七净所行。 八摄受。 九差别。 十善巧真实。 今云四者。 第六极成真实有二。 一世间极成真实。 二道理极成真实。 第七净所行真实有二。 一烦恼障净智所行真实。 二所智障净智所行真实。 是名中边四真实。 广如彼释。 瑜伽等能诠相等者。 瑜伽论第八十一云。 复有五相。 一者所诠相。 二者能诠相。 三者此二相应相。 四者执著相。 五者不执著相。 显扬十六亦说五相。 与瑜伽同。 皆如彼说。 十依十依五法等者。 五法亦名五事。 一相。 二名。 三分别。 四正智。 五真如。 瑜伽论七十三四等广解。 一瑜伽二辨中边等者。 三性五事相摄不同。 一依瑜伽七十四。 说五事之中。 前四依他。 后一圆成。 显扬第六及第十六与瑜伽同。 疏云。 瑜伽等意。 有漏心等所变分二。 能变为一。 能所诠异故。 有漏戏论有能所诠起名相等。 无漏不尔。 此辨有体五事。 不摄初性(云云)二辨中边论第二卷云。 颂曰。 名遍计所执。 相分别依他。 真如及正智。 圆成实所摄。 疏云。 中边论意。 约见相门。 不约诠门。 前约诠门。 今依见相。 设能诠名亦相中摄。 见分相故。 余自证见分等名分别。 能缘性故。 此二缘生。 依他起摄。 所执都无。 为显非有。 假说彼性为五法名。 谓但有名无实体故。 真如正智二皆无倒。 体无漏故。 能缘所缘但断漏。 故圆成实摄。 前依缘生故摄正智。 今约别义故与瑜伽不相违也。 三楞伽经者。 十卷楞伽第七卷五法品说。 佛告大惠。 我为汝说五法体相二种无我差别行相。 大惠何等五法。 一者名。 二者相。 三者分别。 四者正智。 五者真如。 内身修行证圣人智离断常见。 现如实修行者入三昧乐。 三摩跋提行门故。 乃至云。 大惠。 云何三昧入五法中。 大惠。 名相名分别法相。 大惠。 依彼二法分别生。 心心数法一时非前后。 如日与光明一时而有分别种种相。 大惠。 是名三相。 依因缘力生故。 大惠。 正智真如名第一义谛相。 以不灭法故。 解云。 分别法相即是遍计所执。 分别生心心数法等。 言显依他起性正智如如。 名第一义者。 圆成实性名第一义。 成唯识论释经意云。 依他起唯摄分别。 遍计所执摄彼相名。 正智真如圆成实所摄。 彼说有漏心及心所相见分等总名分别。 虚妄分别为自性故。 遍计所执能诠所诠随情立为名相二事。 基疏解云。 唯遍计所执相名二事者。 即随能计依他之心。 假立所执而为相名。 由多依名而计于义依义计名。 体实都无。 实非名相。 七十六说。 初所执性依于相名。 文同于此。 二成实摄正与前同。 故论不释。 四摄大乘论者。 世亲摄论第五卷云。 此中安立名为依他起。 义为遍计所执。 以依他起由名势力成所遍计故。 基疏解云。 此中安立名为依他起义为遍计所执。 此意名者五法中名。 义者即相及分别。 名所诠故。 能所取故。 与彼五法相摄有异。 故对举之。 今论释彼意云。 有漏心心所法相见分等。 由名势力成所遍计。 故说为名遍计所说随名横计。 体实非有。 假立义名。 解云。 相见分等者。 等自证分。 证自证分。 此是依他起性心心所法由名能诠势力故。 随能诠名缘之起执成所遍计。 故说依他是名所摄。 所遍计言非计所执。 所执之依故依他起。 不言圆成者。 此体与名极疏远故。 遍计所执随于此名横计于义。 为实有体。 此非实有。 于此非有中假名为义者。 于非义中假立义称。 谓此但有所执之义。 无随依他之名故也。 显圆成实离名离义。 不可为名之所依故成所遍计。 说之为名。 不可随名执此为实有。 假立为义故。 但非二摄。 楞伽中边所说五法或通有无。 或体实有。 遍计所执假立通有。 瑜伽等不然。 显扬十六说计所执无五不摄故。 即五法体唯有也。 是四说之虽有异。 而理为言。 各据一义。 不相违也。 为显此意故。 云并如唯识第八明其所以。 文十一约瑜(至)繁不细述者。 经体有二等者。 瑜伽八十一云。 谓契经体略有二种。 一文二义。 文是所依。 义是能依。 如是二种总名一切所知境界。 解云。 又义本影如前已述。 若依义理起其文者。 义是所依。 文是能依。 若依言说了知义者。 文是所依。 义是能依。 今约后门故。 云文是所依等。 文义二中各有多法者。 文有六种。 名身。 句身。 字身。 语。 与行相。 及机请也。 初名身中有十二种。 一假立名。 乃至十二广名。 句身亦六。 一不圆满句。 二圆满句。 三所成句。 四能成旬。 五者标句。 六者释句。 字身中有究竟不究竟名句所依四十九字(如悉昙章是)又名身等有六依处。 一法。 二义。 三补特伽罗。 四时。 五数。 六处所。 如闻所成地。 次语中略具八分。 谓先首·美妙等。 次行相中有六相应。 谓诸蕴相应等。 机请者。 谓因机请问而起言说。 此有二十七种补特伽罗。 由根有二。 钝根·利根。 由行成七。 谓贪等行。 如声闻地。 由众别二。 在家出家。 由愿别三。 谓三乘者由救别成二。 谓般涅槃法·不般涅槃法。 由加行别成九。 谓已入正法等。 由类成二。 谓人·非人。 如是六文总有四相说名为文。 一所说相。 谓名身等行相为后。 二所为相。 谓机请摄二十七种补特伽罗。 三能说相。 谓语。 四说者相。 谓声闻菩萨及与如来。 如是六种皆显于文。 由能显义。 是故名文。 次义中有十种。 一者地义。 二者相义。 三者作意等义。 四者依处义。 五者过患义。 六者胜利义。 七者所治义。 八者能治义。 九者略义。 十者广义。 初地义中略有五地。 一者资粮地。 乃至五者究竟地。 又广分别有十七地。 次相义中有五种相。 一者自相。 二共相。 三段立相。 四因相。 五者果相。 复有五相。 谓异门等。 复有五相。 谓所诠等。 次作意义。 七种作意即了相等。 复有十智。 谓苦等。 复有六识。 谓眼识等。 复有九遍知。 谓欲界系见苦集所断遍知等。 如是摄分中所说无量义门。 是名为义。 文义各有众多法门。 故云各有多法。 言百法者。 即百法论所说法门皆是也。 三科者。 蕴处界也。 五法者。 一者心法。 二者心所有法。 三者色法。 四者心不相应行法。 五者无为法。 通三乘故杂小者。 章云。 大乘义中虽有蕴·处·界等三科之法。 体性易故。 复滥小教故不取之。 今亦同也。 真如唯识等者。 依本四门大体应知。 由因缘等出圣教体。 云何应知。 解云。 既诸教体文义合成。 离六离十无别自性教为因缘。 于此称彰。 又于说听二识上集。 离说听识不可得。 故教为唯识。 已成已略遮性遮境。 言唯缘识性。 境既遣缘。 识不存教。 是无相理趣矣。 为遣相故且言无相。 相本非相。 法唯是如。 诸教唯如宗途尽然。 境此四门映照诸教。 八万法蕴可自通矣。 依无垢疏作此次第。 故彼疏云。 因缘事法最粗显。 唯识理观其次更细微。 说有心内之相状故。 无相通观无差别相。 其次更细。 仍有无相当心。 未为正证。 唯有真如法门。 最为深妙。 从粗至细作是次第。 章第一云。 又有四重。 一真如。 二无相。 三唯识。 四因缘。 从细至粗作其次第。 今此灯云真如唯识无相因缘。 是何次第违本意也。 别即有八等者。 虽门十二而略即二。 一总出体。 即真如等四重是也。 二别出体。 即文义。 别文各四。 以之为八。 通体性故者。 约总出体。 别别法故。 约别出体。 或有本云。 别即为七。 未得所以。 可勘正本。 何以得知。 文义各四。 以之为八。 无垢疏云。 若依胜义通论诸法体性有四。 一摄相归性等。 说通体已。 文即次云。 今说教体。 若文若义皆有此四。 一无文义。 摄相归性真如为体。 乃至云。 二摄余归识。 所诠能诠心识为体立。 故知真如等四为法通体。 文义之四为别教体。 以之即为八。 文三归在者(至)应有七释者。 藏分乘章者。 归藏·归分如法苑第二诸藏义章十一分章。 归乘如法苑第一诸乘义章。 以取是所者。 五十一心所中。 无别取名。 且诸烦恼总名为取。 然执取故。 应有七释者。 晓法师深密经疏中。 亦有此难。 故彼问云。 既有持业。 何无持体。 如自体分等。 若对依主。 应有依伴。 如天人师等。 对有财释。 有无财释。 如穷子等。 对邻近释。 有疏远释。 如天扇等。 对相违释。 有顺属释。 如师之徒等。 苦有带数。 何无带时释。 如朝华等。 若此等者应有多释。 何唯云六。 解云。 诸依伴名入有财释。 其天人等师所有故。 从体立名入持业释。 体以所依为其业故。 无财之名亦持业释。 穷困为业。 无别贫故。 疏违之名是依主释。 以天为主得彼名故。 带时之释皆入第六。 所带类异而带义同。 从多举数兼摄余类。 所以唯六无所增也。 此等问答广如彼说。 文有解六释(至)此岂别体者。 三亦同亦别依主有财者。 若言眼识。 是别依主。 若言色体。 是同依主。 色之体故。 名非体。 若言有体是同。 若言有情是别。 然有所有别故。 五识身相应地意地者。 十七地中二地名也。 五分之中摄决择分方有是言。 故云五识身相应地意地。 初五十卷名本地分。 次三十卷名摄决择分。 十七地中开为二地。 初五十卷本地分中。 第一卷初半。 是五识身相应地。 从第一卷半至第二第三合二卷半。 是意地。 今约决择分中。 合为一名。 显相违释。 五识身等者。 五识从根异名三义。 一不共。 二亲。 三同时。 对法·唯识云五义也。 身亦三义。 一形质义。 二依身义。 三依体聚义。 决择分云。 五识所依有形质故。 由此名身。 相应三义。 一依义。 二时处事等。 三摄属义。 与五识身相应心心品。 总名相应。 又相应者是摄属义。 谓此地中说。 五识身所摄属法。 即是自性所依。 所依所缘助伴作业故名相应。 问。 若尔。 意地应言相应。 说彼摄属一切法故。 解云。 理而言之。 通出二地应言相应。 略故不说。 如真空抄。 如五识身相应地自是地等者。 此恐违章。 章云。 如摄决择分初立地名。 云五识身相应地意地者。 此非五识身地即是意地。 亦非五识身地之意地。 亦非以五识身为意地。 两地各殊。 共立一称。 体各别故名曰相违。 既二相对显相违义。 今以一地显相违义。 岂顺本意。 若言五识身意相应地。 可如所难。 既不言尔。 故知恐违。 文要集云三(至)应可思之者。 时业唯初句者。 持谓任持。 业谓业用。 化用之义。 能持用名持业释。 体持自用故。 云用自非他。 依主唯第三者。 依谓能依。 主谓法体。 依他主治以立名。 名依主释。 如名眼识。 依眼之识。 眼为所依。 故云用他。 若依第六转释依主者。 色心之体。 色心即体。 故云用自。 即第三句自他俱用。 有财唯第二者。 财谓财物。 自从他财而立己称。 名为有财。 他为自称故云用他。 相违唯第四者。 两物各殊。 共立一称。 体名别故名曰相违。 自他互相乖。 不得相用。 故云自他俱不用。 邻近通二三者。 俱时之法义用增胜。 自体从彼而立其名。 名邻近释。 如四念住。 体唯是慧。 俱念用增。 名为念住若约自体。 念即是住故。 故云用自以念为因。 故云用他。 由是通二三之句。 带数初及三者。 数谓一十百千等数。 带谓狭带。 法体狭带数法故名云带数释。 如四正断。 四即正断故云用自。 从四为名故云用他。 故通初及三。 集有问答。 故彼问。 如四神足。 定名神足。 由是欲等所发共故。 是定应有。 四种即定故。 是持业释。 如四正断·四念住等。 如何说言依主带数。 解云。 且四正断。 善恶二境令生。 念住令断不生。 境虽有二。 四用别故名四正断。 是持业释。 四念住观身等四境。 无常苦等有四别。 故且持业。 四神足者。 虽从欲等四因所生。 定用无别。 俱能发神名神足。 故其四数不在定体。 然俱舍二十五中有两师释。 一云。 神即是定。 足谓欲等。 若依此说。 持业·带数。 如正断等。 一云。 足谓欲等四三摩地。 此中佛说定果名神。 欲等所生等持名定。 后说为正。 中之欲等四因所生等持为定。 何以得知。 四非神足。 瑜伽九十八云。 若略说者。 由四种力持心令定。 是故建立四种神足。 云何为四。 一净意乐力。 二勤务力。 三心喜乐力。 四正知力。 此文意云。 四因所生定故。 四非定。 大小虽异义理无别。 问。 相违释不用自他。 且如眼耳及鼻舌等。 岂非用自。 如何俱非体。 答。 虽眼等名当诠自体。 然及等言须无所属。 各不杂乱。 非自他相。 故第四句摄也。 文二辨四名(至)总立四名者。 一义二相等者。 真谛三藏部执论疏第一卷云。 为五种清净故。 立五种总名。 五种清净者。 一义清净。 二相清净。 三方便清净。 四果清净。 五极清净。 为义清净故立真实义名。 言义清净者。 如理立义。 不可破坏故。 名义清净。 为相清净故立无增损名。 言相清净者。 若是外道之义或增或损。 以正智观之。 此理则不可入。 若如理而说。 以正智观之。 此理即易入。 故名相清净。 为方便清净者善法是方便清净体。 言苦乐增长善根相从。 亦是方便清净体。 若苦乐增长不善。 则不彼此苦乐为方便清净也。 闻思慧是苦修慧。 是乐中利钝根各迟疾。 苦乐必劣。 乐未必胜。 若外道得正定。 在修慧位贪着定。 乐增长不善虽在乐位。 不说此为方便。 若在闻思慧苦烦恼位增长善根者。 则说此为方便。 是方便者则胜。 非方便者则劣也。 方便清净有两义。 一是法故名方便清净。 二能令正行不转故名方便清净。 如外道说因果正行。 所说邪行则可转。 若佛法所明因果正行对外道正行。 外道正行复可转。 若以四谛因果对佛法所明世伪因果。 世伪因果复可转。 四谛因果复有真伪。 伪可转。 真不可转。 真谛既不可转。 观真之智亦不可转。 即名真智为正行。 能令真如不可转故。 名方便清净。 正行自有两种。 一出恶入善名正行。 二出有为入无为故名正行。 为方便清净故立正行名也。 为果清净故立离苦名言。 果清净者。 是无余涅槃一切患累已尽故。 名果清净。 有为有四失。 即无常·苦·无我·空。 无为有四德。 即常·乐·我·净。 既得无为果离有为之失。 故立离苦名也。 为极清净故立唯辨出世义名。 言极清净者。 言教无杂不可过。 故名极清净。 由义清净故不可破坏。 正智观之即易入故。 次义清净立相清净。 由理易入增长善根。 令正行不转故。 次相清净复立方便清净。 由善根增长。 正行不转。 得无余涅槃故。 次方便清净复立果清净。 由显此四清净。 言教无杂故。 次第五明极清净(已上)案云。 若如理而说。 以正智观之。 此理即易入。 故名相清净。 由说清净。 理则易入。 即约能诠说相清净。 今灯家旨义相合之为所诠理。 其义难解。 文于中分二(至)名如义言者。 自下诸文抄部执疏。 具举本文可正灯错。 四吠陀论者。 旧言韦陀。 今言吠吒。 此云明法。 明实事故云明论。 此有四名。 故云四吠陀论。 一名阿由。 此云命。 即诠医方事。 二名夜殊。 谓祭祀事。 三名沙磨。 此云等。 如国仪卜相音乐战法等事。 四名阿闼婆拏。 此云咒术。 古昔黠慧婆罗门造吠陀论埋之隐处。 说自国主言。 我梦见其处有自然吠陀论。 王便取之。 果如其语。 因此即诏明论。 自然非人所造。 梵王等但论出而已。 非是造者。 如文轨师广百疏述。 愿诸天知识等者。 文少略也。 疏云。 愿诸天知识我。 既无有身。 永离诸苦乐。 死怨何所为。 谓钻乳海以为甘露。 饮之则得不死。 二邪妄言者。 本云二邪义者。 三如义言者。 本云三真实义者。 文依理亦有(至)菩提涅槃者。 三顺体义者。 本文云。 三无增损者。 如佛法有则说有。 无则说无。 说有说无离断常见。 故名无增损也。 今云。 顺体义者。 约义旨说。 依行亦三名等者。 今此行三名配当本文第三三种。 文义稍隐。 故本文云。 第三三种者。 一相闻胜。 二相斗诤胜。 三相正行胜者。 如四吠陀。 但为所闻胜。 或从梵王闻。 或从诸天神师闻。 或从仙人闻。 伪闻久远所说所师者多。 故名闻胜也。 今取文旨名顺世因。 若依俗典。 事君尽忠。 交朋存信。 如吠陀所说。 皆为所闻胜故。 世间人皆顺是语。 行忠信等。 故云顺世因。 二邪僻因等者。 本云。 二斗诤胜者。 如九十六种外道所造鞞世师·僧佉等论。 更互相破。 各欲求胜。 故名斗诤胜也。 彼诸外道起或取等。 非因计因。 皆邪僻因。 今取义意。 名邪僻因。 不言斗诤。 三处中因者。 本云。 三相正行胜者。 即是佛法。 佛法不为闻胜。 亦不为斗诤胜。 但为明出世正行胜善。 故名正行胜也。 俗尽忠等是乐行边。 外邪戒等是苦行边。 佛法正行离苦乐边。 故云处中因。 依果三名等者。 本文云。 第三种名者。 一谄曲。 二虚伪。 三离苦。 一谄曲者。 如世法。 世法为得现在利养。 所说多是谄诳。 邪欲伏怨敌。 先行诈为亲善。 彼若信从。 更相诛谄。 心如利剑。 口如淳番。 故为谄曲。 二虚伪者。 如吠陀所说。 无真实故名虚伪。 三离苦者。 如佛法所说。 无谄诳非虚伪。 能令众生出于有为。 故名离苦。 彼此文异。 义旨无违。 叨(他劳反。 孔安国曰叨贪也)。 文立名意者(至)清净正行者。 以处中行对彼顺世及邪僻因彼俱可转等者。 瑜伽释云。 远离疑惑颠倒僻执。 随其种性起处中行。 渐次修满断障得果等。 故彼顺世及邪僻因皆俱可转。 以处中行内观界处等者。 我有情等都无体性。 世间外道之所横计。 蕴·处·界等即有无相。 诸法体事有别。 异世虚伪故。 望僻因则不可转。 以四谛因果对观蕴等等者。 蕴等三科事相粗显。 终可破坏。 四谛因果无漏智境。 犹可证得。 事理义殊。 是故蕴等可转。 四谛观行则不可转。 以二空行望四谛行等者。 为趣入真。 施设染净因果差别。 未离言说。 有相可知。 是故四谛可转。 妙出众法圣者所知。 圣智依诠空门显理。 凡小不则过前四谛。 是故二空则不可转。 以二空智既不可转。 证真之智亦不可转(云云)。 文正行有二(至)故立四名者。 为得果清净故立出世果名等者。 真谛本云。 为果清净故立离苦名。 有为有四失。 即无常·苦·无我·空。 无为有四德。 即常·乐·我·净。 既得无为果离有为之失。 故立离苦名。 今故文云有漏有四失。 恐违本旨。 初标中云。 出有为入无为。 如何释句云有漏耶。 答。 若亦应云出有漏入无漏。 有为亦有生异苦。 故为出有为入无为。 立离苦名。 故起信论云。 阿罗汉·辟支佛·一切菩萨受生异苦。 是为妄心薰义。 故真谛云。 立离苦名者。 既有深意也。 又为依正教生闻慧等者。 真谛本云。 然法有三种。 一阿含。 二正得。 三正果。 即开三种法为五种清净。 极清净即是阿含。 即是言教也。 前三清净是正得。 由正教故得正理。 名得理为正得。 由得理说故有正果也(已上)今取此文。 即开三慧。 言阿含者是言教也。 即闻慧境故。 云依圣教生闻慧。 次正得者。 由正教故得正理。 即思慧境故。 云依正理起思慧。 次正果者。 由得理故有正果也。 即修慧果。 亦波罗蜜虽皆正行。 今约静虑名为正行。 即是修慧。 由是起慧故。 云依正行得修慧。 言圣果者。 无余涅槃。 本文稍隐故开示(云云)。 文三依人法(至)边是所毁者。 三依人法二等者。 释归名中。 初辨后归。 辨有三。 一辨六释。 二辨四名。 今此第三依人法二辨立其名。 曰约辨有三。 此其第三故云三也。 夫所恭敬及所毁訾。 不过人法。 故依人法立其二名。 如呼为法师法主等是恭敬人名者。 虽敬毁别。 并依言立。 若言对心。 亦应有心毁言敬。 如即呼小乘为天爱等。 有心敬言毁。 如世俗中王从仆。 便自出其名即其立奴号也。 此且约人有此二名。 法名准此亦应有二。 有心敬言毁。 如愠波陀悭意诠拔足言。 因生起生起悭贪。 是毁他也。 有心毁言敬。 如小乘人对大乘。 云汝大乘经等。 小乘不许大乘佛说。 故内心毁。 言显大乘故言敬也。 须达拏太子者。 玄应师云。 或云须大孥。 或云苏陀沙孥。 此译云善与。 亦言善施。 如佛藏经等者。 佛者人也。 藏者法也。 菩萨者人也。 藏者法也。 魔逆经等者。 魔者人也。 逆者法也。 如来未生怨王经者。 未生怨者毁名也。 王者敬名也。 文有于人法(至)成唯识论者。 部执是恭敬名者。 恭敬人法之名也。 圣弟子众为部。 即是人也。 所执之法皆是佛法。 故部与执是恭敬名。 部是人名。 执是法名。 故通人法立恭敬名。 异是毁訾名者。 毁訾人法之名也。 圣众之人各互明分所执之法。 本末不同。 故通人法立毁訾名。 然今此说等者。 成者恭敬名。 成佛教理故。 识者毁訾之名。 舍识依智故。 问。 部执异论通于人法立敬毁名。 此成唯识亦通人法耶。 答。 部执异论通人义显。 通法义隐。 成唯识论通法义显。 通人义隐。 若辨隐显并通人法。 问。 部执异论通于人法其义可解。 成唯识论唯是法名。 何亦通人。 答。 大毗婆沙第十四云。 颂依于名及造颂者。 然则唯识者世亲所造三十颂也。 又婆沙云。 思惟观察作意诸伽他名造颂者。 颂依造者。 如蛇依穴水依于泉·乳依乳房。 故本颂唯识亦通于人。 若论隐义。 一切经论皆通人法。 若约显义。 通不通别。 文问何故于(至)则和无诤者。 答中依佛灭诤法故等者。 真谛本云。 所以立异名毁訾人法者。 佛异诤法故立异名。 佛说异诤法有两种。 一异外诤。 二异内诤。 异外诤即异人诤。 异内诤即异法诤。 毁訾人为异人诤。 毁訾法为异法诤也。 佛说异外诤法有六种。 即是六和敬。 一戒。 二见。 三财物。 此三是外中之外。 此人持戒。 彼人亦持戒。 所持既同。 故和合无诤。 此人见四谛。 彼人亦见。 用彼人之财物。 随此人用财物。 既不诤故和合无诤也。 此三并是自为。 非是为他。 他出其外故言是外中之外也。 四身慈悲。 五口慈悲。 六意慈悲。 此三此外中之内。 身口能拔苦与乐。 故名身口慈悲。 身口既行慈悲以接前人。 故和合无诤也。 若彼此怀慈悲之意欲相利益。 亦和合无诤也。 慈悲互缘他众生起。 自他不出慈悲之外。 故此三名外中之内也。 二异内诤者。 所说有两种。 一黑说。 二大说。 若闻四果人及独觉菩萨等所说法。 名为黑说。 若闻佛所说法。 名为大说。 又佛及弟子所说恶法。 名为黑说。 又佛及弟子所说善法。 名为大说。 若传闻前人说黑说法及大说法。 不得便信受之。 亦不得便行之。 须以其所说约佛三藏。 若与三藏相应。 则应信受。 若不与相应。 则应弃舍。 案云。 黑说大说者。 真谛本云黑说。 今此云黑说。 何相违乎。 又说其差别。 此彼不同。 故彼本云。 若闻四果人及独觉菩萨等所说法。 名为黑说。 若闻佛所说法。 名为大说。 圣人所说名之为内。 其义可尔。 佛所说法何得名外。 黑说大说如次内外对。 其义未详。 小乘名黑说。 大乘名大说。 不了名黑说。 了义名大说。 说恶名黑说。 说善名大说。 内外对中。 若外道名外。 何名大说。 若外道说名黑说者。 应言外内对。 何言内外对。 此义应思。 文问何故须(至)上辨名讫者。 由佛有般若等者。 真谛本云。 佛有般若及慈悲。 以般若接正法。 令和合无诤。 以慈悲接众生。 令和合无诤。 诸经论中亦有依法依喻等。 法华义决云。 又有二类。 一依人法。 一依法喻。 或单或双。 绮互不定。 依人名者。 令知修六和敬故。 依法名者。 令知了义不了义·黑法大法等故。 依法喻者。 为利钝根故。 广略明故。 从处从事皆法中收。 法名宽故(已上)亦为赞毁等者。 为赞毁及依三宝亦人法收。 广说此人法差别等者。 若依摄论立十种名。 瑜伽八十一有十二名。 皆如彼说。 又义决云。 通论诸教之名不同。 总开六例。 一依六释通别。 二教理行果通别。 三人法通别。 四法喻通别。 五三宝通别。 六赞毁通别。 或合为二。 所谓人·法。 于前六中。 据其通别复有多类。 如依六释。 或唯有一。 或通二三四五六等。 或无唯一。 必带二释。 如涅槃经。 体既通能诠所诠。 即有持业及依主释。 或通三释。 如成唯识论·大乘阿毗达磨杂集论等。 有通依主·持业·有财。 如正法念经等。 有通持业·依主·邻近。 余准可知。 或无有具六释者。 依教·理·行·果四名通别即有十五。 别即有四。 二二合有六。 三三合有四。 四合有一。 遗教·无量义·大忍辱·涅槃经。 如次教·理·行·果四单名也。 二二合者。 如解深密经等。 教·理合。 大方广菩萨十地经。 教·行合。 称赞佛功德经等。 教·理合。 如信力入印经等。 理·行合。 如来入一切佛境界经等。 果合。 如来求佛本业经等。 行·果合。 余可准知。 法·人单合。 法·喻单合。 皆易可知。 人喻法名如菩萨璎珞本业经。 人法喻合如胜鬘师子吼一乘大方便经。 三宝单合者。 阿閦佛经·四分戒经·说无垢称经。 三宝如次。 如来功德庄严佛法合名。 佛大僧大经佛僧合。 菩萨戒经法僧合名。 阿难问事佛吉凶经三宝合名(已上)案上本文。 人法差别摄彼诸名并举教显。 皆悉可解。 文第二归名(至)枢要十解者。 初总解释如枢要者。 枢要上云。 梵云毗若底(丁汝反识也)摩呾刺多(唯也)悉提(成也)奢萨呾罗(论也)应云识唯成论。 须此唐言言成唯识论。 或毗若底摩呾剌多毗轮度伽(净也)奢萨呾罗。 应云识唯净论。 今言净唯识论。 此论第十云。 此论三分成立唯识。 故此论名成唯识论。 则本名唯识。 释论名成。 本论正名三十唯识。 故知唯识本论之名。 今释名成。 非是本论题下别注成唯识名也。 或唯有本名非释名。 如辨中边。 或唯有释非本名。 如唯识道论。 或有本释二名。 如杂集论。 今唯释名。 或是通名。 释能所成枢要十解。 又云。 合有十义。 释成唯识。 一经言唯识。 论解名成。 二本论名唯识。 释论名成。 三经及本论俱称唯识。 今释名成。 四宗称唯识。 因喻曰成。 本论略举所立名宗。 今义广成故名因喻。 具述所以。 引同异法以成所立。 五体名唯识。 义释名成。 本论略标其体。 未识差别。 今广明义。 具显差别。 故名曰成。 六略名唯识。 未解深义。 广曰能成。 具陈指实。 此后二解依瑜伽摄释分解。 凡释经法。 初体后义。 初略后广故。 七以教成教。 八以教成理。 九以理成教。 十以理成理。 今指此文故云枢要十解。 文今又加之(至)思准可悉者。 五重如唯识章云。 所观唯识略有五重。 一遣虚存实识。 遣遍计所执。 存依他圆成。 二舍滥留纯识。 由境有滥。 舍不称唯心。 体既纯留说唯识。 三摄末归本识。 摄相见末归义本故。 四隐劣显胜识。 隐劣心所显胜心王。 故名唯识。 五遣相证性识。 事为相遣而不取。 理为性体应求作证。 即遣初二证圆成实。 非于依他。 以称遣故。 皆互除遣。 有似用故门别引文。 广如章述。 能诠之教亦有五别者。 五重之中各所引教。 以之为五。 教门虽多。 不过五重。 故云五别。 或以世亲五理等者。 明本论主造论之意。 有三文中。 三护法等明造本论。 破诸邪执显唯识理。 故论释云。 为遮此等种种异执。 令于唯识深妙理中得如实解。 故作此论。 即疏解云。 深妙理者唯识道理。 即前五重以之即为唯识道理。 故云世亲五理。 理既有五。 教亦有五。 故云或以五教等。 教理各互通能所成。 问。 依何得知。 教理互通能所成。 答。 论末颂云。 已依圣教及正理。 又云。 此论三分成立唯识。 故知能成通教及理。 论初颂云。 我今释彼说。 说即本论所立之教。 或所说之理。 二义皆通。 论末又云。 以三十颂显唯识理。 极明净故。 颂云。 分别唯识性相义。 义则是理。 故知所成亦通教理。 且以世亲望佛所说为四十五释者。 以九成字各五教理。 为四十五。 五九四十五。 又护法等释双望彼二等者。 彼二即佛与世亲起以之为二。 其护法等亦五教理成彼二教。 故亦如前成四十五释。 以世亲·护法等教成境等三。 以之为三。 以理成三。 以之为三。 合有六释。 以前九十足枢要十。 总一百六释。 文明立意者(至)体义为目者。 枢要广说者。 枢要云。 何故此论名成唯识。 不名成余。 亦成余义故。 欲令证得唯识理智而成立之。 如瑜伽论。 此通教理。 从多唯识为名。 或复今者无倒成立唯识妙理。 如成实论。 亦通教理。 从所诠为名。 或破执实心外有境。 不能信学唯识妙理。 而成立之。 如成实论。 亦通教理。 成是立义。 或复此论依于唯识甚深理智而成立之。 如水陆华对法论等。 依他起故。 或恐唯识妙理散灭。 今者略摄广散义故。 而成立之。 如摄大乘。 又一切法中心最为胜。 如华严云。 心如工画师。 画种种五蕴。 一切世间中。 无法而不造等。 所以成立。 瑜伽释中引水陆华等诸譬喻言。 释立名意。 故彼释中广说立意已。 结云由是论名瑜伽师地。 枢要结云所以成立。 今指枢要。 故云枢要广说。 此即第三明立名之意已讫。 四通释情疑等者。 情疑及通释并如枢要说。 故彼文云。 问。 准下正宗。 或分为二。 一因二果。 或分三。 如疏中解。 或分为四。 初一颂半总标纲要分。 第二十四颂半广陈能变分。 第三有九颂结释外难分。 第四有五颂依修获益分。 或分为五。 前第三分中。 开一颂为重陈变义分。 如是诸释则是成立随所应义。 何故但名成唯识论(是陈情疑)答。 从初所明为名。 彼依识所变故。 如瑜伽论(瑜伽释云。 此论既有如是五分。 何故但名瑜伽师地。 就初立名故无有失)又从初二段为名。 中分亦有唯识言故。 谓是诸识转变等也。 或从初·中·后所明为名。 第三段云乃至未起识求住唯识性等故。 或后二段意欲解释初略标故。 或虽所明通一切法。 无非唯识。 故不名余。 又本欲成立唯识义故。 此上立成唯识名之意归也(已上通释)虽次下云上立成唯识名之意者。 此显三四两门差别。 依枢要中一段之文。 以开二门。 文稍难解。 故今指示彼一段终文云。 此上立成唯识名之意归也。 准枢要文。 应是一门。 何故开二。 为通伏难。 置是虽字。 故今通云。 枢要问答意即问此立名之意。 故取其答文为释疑门。 故云已下文是。 心意识了体一名殊等者。 等中四释。 初说意言。 二十唯识云。 心·意·识·了名之差别。 心积聚义。 意思量义。 识了别义。 了识达义。 应言了别。 此中言略但说了言。 此即八识皆有四名。 体既是一。 随宜举一。 问。 八识皆得名心·意·识。 何故诸处第八名心。 第七名意。 前六名识。 答。 论第五云。 如是三义虽通八识。 而随胜显。 第八名心。 第七名意。 余六名识。 各随胜显别得一名。 据实与之。 皆得通说。 二云心积集法胜等者。 第八名心。 集诸法种起诸法故。 余六名识。 粗动间断了别转故。 经据初心说名唯心。 论依后意说名唯识。 三云心意通果等者。 虽通因果总名唯心。 论说在因位。 但称唯识。 识了别义。 在因位中识用强故。 说识相唯。 其义无二。 四者论从所厌等者。 为令舍识而依证智。 说唯识言。 从欣为因。 应言唯智。 今从所厌故云唯识。 名虽是别。 体义无别。 经约体一且名唯心。 文四科释本文(至)所有支分者。 一辨年主如疏所明者。 疏第一云。 四教兴年主。 于中有二。 一教兴年。 二教兴主。 教兴年者。 慧恺法师俱舍序云。 佛灭已后千一百年。 天亲菩萨出世造论。 依今所传。 诸部说异。 今依大乘。 九百年间。 天亲菩萨出世。 造此之颂本。 真谛法师中边疏。 亦九百年中天亲生也。 同时唯有亲胜·火辨二大论师。 造此颂释。 千一百年后。 余八论师方造斯释。 教兴主者。 三十颂本天亲菩萨之所作也。 其别神德具如别记。 释此本颂有十论师。 一梵云达磨波罗。 唐言护法。 此大论师南印度境达罗毗荼国建至城中帝王之子。 学乃渊于海浚。 解又朗于曦明。 内教穷于大小。 声论先于真俗。 外道小乘咸议之曰。 大乘有此人也。 既犹日月之丽天皎皎而垂彩。 亦如溟渤之纪地浩浩而无竭。 天亲以后一人而已。 制作破斥具如别传。 年三十二而卒于大菩提寺。 临终之日。 天乐霄迎。 悲声动城。 空中响报婆罗门曰。 此是贤劫之一佛也。 故诸神异难以备言。 二梵云窭(瞿字上声)拏末底。 唐言德慧。 安慧之师。 业冠前英。 道光时彦。 芳声流于四主。 雅韵骧于五天。 圣德神奇未易详举。 三梵云悉耻罗末底。 唐言安慧。 即糅杂集。 救俱舍论破正理师。 护法论师同时先德。 南印度境罗罗国人也。 妙解因明。 善穷内论。 扇徽猷于小运。 飞兰蕙于大乘。 神彩至高。 固难提议。 四梵云畔徒室利。 唐言亲胜。 天亲菩萨同时人也。 本颂初行。 先为略释妙得作者之意。 后德因而释焉。 五梵云难陀。 唐言欢喜。 胜军祖习。 故于后卷新熏种子此师所说。 造瑜伽释等。 大有制作。 六梵云戌陀战达罗。 唐言净月。 安慧同时。 造胜义七十释及集论释之论师也。 七梵云质呾罗婆拏。 唐言火辨。 亦世亲同时也。 尤善文辞。 深闲注述。 形虽隐俗。 而道高真侣。 八梵云毗世沙蜜多罗。 唐言胜友。 九梵云辰那弗多罗。 唐言胜子。 十梵云若那战达罗。 唐言智月。 此后三论师并护法菩萨之门人也。 或释瑜伽。 或别注述。 道名俱远。 辞旨咸奥。 神德既高。 难尽言也。 制此释者。 虽十论师。 于中护法声德独振。 故此论题特以标首。 此师所说最有研寻。 于诸义中多为指南。 邪徒失趣。 正理得方。 迥拔众师类超群圣者。 其惟一人乎。 文言十支者(至)之所造也者。 七二十唯识论等者。 二十唯识·三十唯识有何差别。 两时造论以明唯识。 解云。 二十唯识基师疏云。 彼三十论广显自宗。 此中二十广破外计。 又彼三十天亲后造。 有颂无释。 (将八十更造三十颂)此中二十天亲先作。 有颂有释。 又明唯识二论虽同。 开设千门令随一入。 故须别造二部论也。 又妙理幽玄。 丁宁始显。 宗趣虽一。 二论重明。 是谓二论缘起各别。 西明云。 世亲菩萨佛灭度后九百年时。 乃出于世。 依诸契经及瑜伽等广造诸论。 如摄大乘释及十地等。 然观察时机。 念智渐减。 恐广述文心便生退。 遂简集宗要制造一部。 号二十唯识论。 颂有二十及长行释。 广破外计略显自宗。 由斯渐悟外境非实。 然于自宗犹未尽理。 年将八十。 更造一部。 号三十唯识。 但有颂文而无有释。 略破外执广申自宗。 文虽极略。 义即圆具。 未及造释遂即迁化(已上)。 文今又助解(至)之一支也者。 文显易知。 若尔因明何支所摄等者。 余诸论等内明少分。 因明令是一明所收。 又陈那所造有三十余部。 如何今云义门小故略不名支。 今准义云。 因明虽五明中一明。 西方外道亦说因明。 共外道故略不名支分。 文三正科解(至)如枢要说者。 如疏具辨者。 疏第一云。 五判释本文。 于中有二。 一判本文。 二释本文。 判本文者。 此论本颂唯有正说。 世亲菩萨临终时造。 未为长行广释便卒。 故无初后二分文也。 论其释文具有三分。 初归敬颂及次长行。 是宗前敬叙分。 云何世间及诸圣教下正释本文。 名依教广成分。 此论三分成立唯识下。 是即第三释结施愿分。 此乃判彼释文有斯三分。 西明二释。 第二义云。 开本颂文即分为三。 谓初·中·后。 初一颂半略辨唯识。 次有二十三颂半广辨唯识。 后有五颂行位差别。 故第十云。 此论三分成立唯识。 故知本颂具有三分。 今基师云。 唯有正说无初·后分。 论第十说。 如何会通。 解云。 此论三分者本颂正宗中三分也。 非是序等之三分文。 正宗三分者。 疏云。 科此本教有三种三。 且一三云。 前二十四颂宗明识相。 即是依他。 第二十五颂云明唯识体性。 即圆成实。 后之五颂明唯识位。 即十三住。 是五正宗分故。 云此论三分成立唯识。 护法难陀等多述宗旨等者。 西明意者。 所以大唐三藏糅诸家释总为一部。 由诸释中所宗名别。 故述是说。 准本疏释等者。 论第一云。 云何应知实无外境。 唯有内识。 似外境生。 疏第一云。 即初问也。 多护法文。 即指此文也。 成文意广颂上两句。 从破我法以下即疏文云多护法文。 故知护法多述宗旨。 会释违文。 建立此量斥他宗失见。 此意也。 颂上二句者。 由假说我法。 有种种相转。 是为二句。 合译意者如枢要者。 合糅十释译成一部。 故云合译。 如枢要文解意也。 初颂稽首(至)烦不具录者。 下文初抄要集文也。 能归敬相。 如法苑第四云。 有唯身敬非语意。 俱舍论云。 稽首接足故名敬礼。 以己头首至是地中而接彼足。 故名敬礼。 虔仰深故。 以身比语。 身重语轻。 举重投诚明轻可发。 身由意起。 不说自成。 故唯身敬。 乃至云。 或二业俱敬。 天亲摄论序云。 故我至诚身语思。 频修无倒归命礼。 显扬亦言。 我今至识先赞礼。 至诚意业。 语赞身礼。 故通三业。 今指此文故。 云如法苑。 今别为稽。 检集文云。 今则为稽别。 则草谬。 可勘正本。 又郑玄云稽者稽也者。 稽者稽留也。 说文稽留止也。 以头至地留少时也。 法苑敬礼等者。 章第四云体即三业合有三思。 谓审虑思。 决定思。 动发胜思。 动发胜思正发身语。 以之即为身语业体。 前之二思意业之体虽通三性。 今取善思为能敬体。 西明以惭愧为体。 归敬章云。 又有释言体唯惭愧者。 即指此师。 所余非理如要集辨者。 集云。 有云。 十法为敬。 虽依教立。 然无差别。 故不可依。 且如俱舍第四卷云。 爱谓爱乐。 体即是信。 有说。 信者忍许有德。 由此为先方生爱乐。 故爱非信(此二复虽出爱体性未说敬体)有说。 敬者有所崇重。 由此为先方生惭愧。 故敬非惭者是异师义。 正理十一广破彼计。 婆沙三十四说。 有说。 信为体。 依体者此亦异师。 体家不取此论。 不慢有三释别。 一云信一分。 一云舍一分。 一云惭一分。 于三释中。 第三为正。 故集论第一云。 不敬生苦。 杂集释云。 谓于师长及有德所多生憍慢。 故知崇重以为不慢。 识智二种虽有强用及以至义。 然非敬相(强用者强成作用也)由此道理。 唯惭与敬。 余皆非也。 又彼依瑜伽论。 信·进·念·定·慧·思。 如此六法既名律义。 故知亦得名为敬者。 此未被敬。 故五十三云。 若远离思与不律仪相违。 由远离增上力故。 与五根俱行。 说名律仪。 此意说云。 是远离思非律仪违。 与五根俱。 二义故得名律仪。 非说五根亦是律仪(言二义者一非律义违二与五根俱一远离思具此二义故名律义)思非敬体。 如前已说。 大小乘教所说同故。 明知惭为敬体。 若相随体通善五蕴。 如婆沙三十四。 今指此文故云如要集辨。 文要集云(至)教相故者。 此牒集说也。 是故此中意通三业惭为敬体者。 以上文云法苑敬礼即以三业为体。 西明以惭愧为体。 要集云今取前解三业为正。 今集意云。 法苑三业全无所除。 故取为正。 西明惭愧但取一分全不取。 云故不言正。 即取三业及一分惭。 不取其愧。 故云意通三业惭为敬体。 法苑所说三业及愧以为敬体等者。 法苑归敬章云。 门分别中第三出体门云。 体即三业。 意业之体虽通三性。 今取善思为能敬体。 若依此门。 即以三业为敬体。 第六诸门辨略有十二门。 第九三性分别云。 唯善性摄崇重贤善。 必惭愧俱。 唯善性故。 若依其门。 亦兼惭愧以为敬体。 出体举正。 三性标兼。 今集家意通二门。 法苑所说三业及愧以为敬体。 理亦难成。 若尔。 应云三业及惭愧。 何故唯言三业及愧。 取惭契旨。 故不举耳。 文今详此释(至)不应说思者。 此下破也。 自断取前三业为正业者。 此恐违集。 其要集意。 偏不取三业。 偏不取惭愧。 但今通取三业与惭以为敬体。 然自断取前三业为正者。 法苑三业无所除弃。 故取为正。 西明惭愧有所除弃。 故不名正。 不取愧故。 集旨如是。 故恐违也。 第六卷云忍谓信因等者。 论第六云。 忍谓胜解。 此即信因。 疏云。 前言。 忍者即谓胜解。 忍可境故。 即是此信同时之因。 论文既云忍谓胜解此即信因。 以胜解为信正因。 俱相应思非是正因。 相从为因。 谁言俱思名为正因。 何今破云不言俱思为因起信。 若作是救得成彼旨。 文又云由此(至)是发业故者。 意通三业惭为敬体者。 思有三种。 谓审虑思。 决定思。 动发胜思前之二思意业之体。 后动发胜思正发身语。 以之即为身语业体。 此中意。 通三业与惭以为敬体。 云意通三业惭为敬体。 由敬惭因等者。 若唯由敬。 可惭为因。 与惭俱思以为业体。 不说用惭为业体。 故诸处唯言动发胜思。 而不说言动发胜思。 故知惭是非发业也。 文又摄大乘(至)应更审读者。 故我至诚等者。 世亲摄论第一卷文也。 至诚思者意业。 身礼语赞。 故通三业。 又瞿波论师等者。 瞿波论师二十唯识释云。 欲显大师有天眼故。 以身业礼。 有天耳故。 以语业礼。 有他心故。 以意业礼。 律中云等者。 如律中说。 若在明处。 远以身业礼。 以可见故。 闇去近以语业礼。 以可闻故。 在闇复远以意业礼。 不可见闻故(未勘其卷)如以贪等等者。 喻意可知。 惭为加行方起二业。 不说惭等以为业体。 又法苑中等者。 法苑归敬章第六诸门辨有十二门。 第九三性分别门云。 唯善性摄。 崇重贤善必惭愧俱。 今要集意。 依此文说法苑所说三业及愧以为敬体理亦难成。 若尔。 何故不言三业惭愧但言及愧。 解云。 要集取惭为自正义。 故唯举愧云理亦难成。 其门既云必惭愧俱。 如何今云无文说愧以为敬体。 今救之云。 先以惭愧为其加行。 方起三业即陈归敬。 非谓惭愧以为敬体。 故出体中三业为体。 不说惭愧为体。 归敬体·故云错看文应更审读。 文前约克性德(至)二种尽故者。 出稽首体但说是思等者。 凡立正义。 会违方立。 若违圣教。 正义何立。 大毗婆沙三十四云。 敬以惭为体。 崇重贤善。 是敬相故。 俱舍第四与婆沙同。 梁摄论云。 由智及信心顶礼真实法。 若依彼论。 信智为体。 信故不谤。 智识邪正。 信智相资方能正敬。 此即意业为其敬体。 依内意业。 敬重之心发外身业。 稽首三宝若唯以思为敬体者。 违大小教。 岂应正理。 解云。 克性论体。 唯思为体。 余信·惭等是加行因。 非正教体。 是故唯起三业为体。 今约正体。 余约加行。 各举一义。 故不相违。 若义说者等者。 下文并会诸违文等。 俱舍据此偏言身业者。 归敬章会俱舍文云。 有唯身敬非语意。 俱舍论云。 稽首接足故言敬礼。 以己头首至于地中而接彼足。 故名敬礼。 虔仰深故。 以身比语。 身重语轻。 举重投诚明轻可发。 身由意起。 不说自成。 故唯身敬。 今此意云。 约不显相具有三业。 今约显相偏言身业。 定发殷重令他见故。 故云显相。 虽身不礼等者。 会无垢称经旨也。 章中会云。 或唯语敬非身意。 说无垢称经云。 长者宝性以颂赞曰。 久积无边清净业。 获得广大胜名闻。 故我稽首大沙门。 开导希夷寂路者。 初虽身礼。 后但以言故名语敬。 非身意摄。 无唯意敬非身语文。 但标令他知。 必形色声故。 今此意云。 即约显相偏取语业义。 有本云。 显扬据此偏取语业。 即违章文。 故彼文云。 或三业俱敬。 显扬亦云。 我今至诚先赞礼。 解云。 至诚意业语赞身礼故通三业。 今云。 偏取语业。 即违章旨。 故无垢称颂中说是。 以之为正。 若依不显相唯取意业等者。 法华经云。 以深心念佛。 修持净戒故。 即是意业。 又佛从天下宝阶时。 初须菩提远居念佛。 佛见华色比丘尼礼。 即告之言。 汝非初礼。 须菩提先于我致敬。 彼唯意敬非身语。 文既分明。 何故章主无唯意敬非身语文。 今灯家旨他人不了诸论不说。 即约不显相作见说耳。 文若就别者(至)假实为体者。 若萨婆多有实善恶色等者。 此本萨婆多毗婆沙师义。 毗婆沙论一百二十二云。 为正如是。 譬喻者意。 自显所宗表无表业皆是实有故。 斯论乃至云。 又若拨无表无表色。 吠题呬子未生怨王应当不触害父无间。 谓发表位父命犹存。 父命终时表业已谢。 由无表力得后无表故。 未生怨触无间业。 故表无表决定实有(已上)即依报色有业色生者。 内身感得异熟之色。 名为报色。 于此色上表示善恶。 名为业色。 俱舍论云。 或有色处有形无显。 谓长等一分身表业性。 故云即长短色以此为体。 众贤师等者。 即新萨婆多顺正理师也。 别有长等极微者。 长短等亦尔。 故非是假。 别有动色者。 正量部计。 身业以动为体。 如成业论。 俱舍十三。 别有一物。 色等动时。 能动名身业。 譬喻论师等者。 亦名日出论者。 如日出明导世间。 名日出者。 似出日亦名譬喻师。 经部之种族。 此师计云。 别有一物不是动等。 心所引生能动手等。 说名身业。 如成业论。 有色非显非形。 心所引生能动平等。 是身业性。 然不是动。 此与正量有何差别。 解云。 虽同名动。 其义各别。 正量部意。 诸有为法时分不定。 最极短者如心心所。 次处中者如业色等。 后最长者如命根等。 若论业色。 初生名生。 后业名中间名住。 事业竟无生无业。 故作业时有动转义。 譬喻师。 有色非显非形。 是发业心之所引生。 能动手等刹那业故。 实无动转而动手等。 名身表业。 故二差别。 若在佛果等者。 归敬章云。 佛有敬礼。 梵网经中。 释迦亦礼卢舍那故。 法华亦云。 我闻圣师子深净微妙音。 喜称南无佛。 故有敬礼。 今云若在佛果乃至非归依体者。 归依在因。 非于佛果。 佛无所归依。 故能归依亦无。 故云非归依。 敬礼即有差别。 若就因中即是无记等者。 大乘五尘皆无记性。 然余处之色声二处通善恶者。 一为随顺小乘等说。 二为表示内心等说。 实非善恶。 文于意业中(至)文引可知者。 今据道理意亦得有动发胜思等者。 疏第一云。 三种思中。 第三思正发身语者。 是身语业体。 前二审虑·决定思与意俱故作动意。 故名意业。 五十三云。 不发身语思。 名意表业。 自有表知故。 此二种思是发身语。 远近加行动发胜思正发身语。 是三差别。 然疏意者。 且依论文说三差别。 今据道理意亦得有动发胜思。 言作动意故者。 说业义也。 谓于境转造作于心。 是动作义故。 意亦得有动发胜思。 若约助伴等者。 若约助伴。 二十三谛法以为敬体。 何以得知兼取助伴以为敬体。 大毗婆沙三十四云。 应作是说。 是身语业及能起彼心心所法并诸随行。 如是善五蕴是能敬体。 由斯明知兼取助伴。 次约对治等者。 相应者助伴也。 次下文云助伴准前是也。 与对治思俱二十三法。 皆是助伴。 准前可知。 渐者谓依自增上等者。 显扬论第一卷文也。 依自增上者。 优婆塞戒经第六卷云。 善男子。 有智之人既受戒已。 当观三事不作恶行。 一者自为。 二者为世。 三者为法。 云何自为。 我自证知此是恶事。 知作恶业得如是果。 知作善业得如是果。 所作恶业无有虚妄。 决定还得诸恶之果。 所作善业亦无虚妄。 决定还得诸善之果。 若是二业无虚妄者。 我今云何而自欺诳。 以是因缘。 我受戒已。 不应毁犯。 当至心持。 是名自为。 此依自增上羞耻过恶也。 依法增上者。 又彼经云。 云何为法。 有智之人观如来法清净无染。 得现在利。 能令寂静度于彼岸。 能作解脱不选时节。 我为是法故受持戒。 我若不能先受小制。 云何能得受大制耶。 破小制已增五有苦。 若至心持增无上乐。 我受身来。 所以未得证解脱者。 实由不从过去无量诸佛如来受禁戒。 故我今受戒。 未来定当值遇恒河沙等诸佛。 深观是已生大怜愍。 至心受戒。 受已坚持。 此依法增上羞耻过恶。 依世间增上者。 又彼经云。 云何为世。 有智者观见世间之人。 有得清净天耳天眼及他心智。 我若作恶。 是人必当见闻知我。 若见闻知我。 当云何不生惭愧而作恶耶。 复观诸天。 具足无量福德神足天耳天眼。 具他心智。 遥能见闻。 虽近于人。 人不能见。 若我作恶。 如是等天当见闻知。 若是天等了了见我。 我当云何不生惭愧故作罪耶。 是名为世中依世间增上羞耻过也。 问。 论中依世间增上。 唯说愧一。 不说于惭。 何故经中依世间增上。 说惭与愧。 解云。 经依通相双说惭愧羞耻过恶。 二通相故。 论依别相故别说一。 故不相违。 文第二义须(至)助伴唯前者。 此约义顺说。 以惭愧为敬体也。 俱舍云。 无惭等者。 俱舍论第四卷文也。 故彼文云。 此中无惭无愧别者。 于诸功德及有德者。 无敬无崇。 无所忌难。 无所随属。 说名无惭。 即是恭敬所敌对法。 为诸善士所诃厌法。 说名为罪。 于此罪中不见怖畏说名无惭(已上)准能治此等者。 即论文云。 即是恭敬所敌对法。 即以惭愧为恭敬体。 故能对治准者须义。 若直取惭等者。 要集意。 取通三业惭为敬体。 说惭行相崇重贤善。 五识不能别缘三宝。 何复崇重。 若云不取五识俱惭。 意五二惭行相何别。 唯取意惭不取五渐。 遍行思数虽遍五识说为三业。 唯取意思不取五思。 何妨惭通五六两识。 说为敬体唯在意惭。 问。 先文云。 据理而言。 亦得有动发胜思。 作动意故。 佛地论云。 诸心心法法尔似境显现名缘。 非如钳等动作取物。 非如灯等舒光照物。 迈师疏云。 心及心法无动作故。 非钳灯。 但如明镜本性净故。 照物之时。 影在镜能照心及心法。 本性净故。 照境之时变似境相。 而能缘虑名能缘境。 既云。 心法无动作。 故非如钳灯。 如何今云动作意故意亦得有动发胜思。 解云。 佛地论有三释中。 第二释云。 无漏心品亦有相分。 第二释云。 无分别智无有相分。 但后得智即有相分。 第三为正。 心心所法无动作者。 是第二义。 故不须会。 助伴准前者。 初标中云相应是也。 若约相应。 即此对治有二十三法。 准前可取唯识义灯增明记卷第二唯识义灯增明记卷第三文第二五法(至)皆准可知者。 依瑜伽论等者。 瑜伽论七十二卷广说五事。 故文云。 云何五事。 一相。 二名。 三分别。 四真如。 五正智相。 何等为相。 谓若略说。 所有言谈安足处事。 名谓即于相所有增语。 分别者。 三界行中心及心所。 真如者。 法无我所显圣智所行。 正智者有二。 一唯出世间正智。 二世出世间正智。 乃至云。 问。 相为实为假。 答。 相通假实。 问。 名为实为假。 答。 名唯假有。 分别通二。 真如唯实。 正智通二智是实有。 若智眷属说之为假。 如是问答广如彼说。 楞伽第八卷有五法品。 彼可勘览。 若有漏敬者等。 归敬章云。 身语唯有漏。 意业通无漏。 七地已前在因位故。 或在因位三业俱通无漏。 后得智有敬礼故。 或在佛身皆无漏故。 即显敬礼随其所应通漏无漏。 故云若有漏敬。 虽非名等者。 克性论敬礼。 非名及相分别。 非是语。 而以微三从实思业以为敬体。 故云以假从实。 虽举音声。 若不生相。 不得表敬。 名能生解。 令知是敬。 故得通名。 若取无表者。 即思种子防轻慢非。 功能之上假立无表。 亦假实以为敬体。 若无漏者等者。 正智有二。 正智中无有敬礼。 后得智之中方有敬礼。 今云正智为体者。 即后得正智也。 若色若心等者。 无漏位中智用强故。 若表无表色·若心心所等。 俱通名智。 第二五法等者。 若约主伴。 总有二十四法。 遍行别境各五。 散地善十。 定加轻安。 心王·寻·伺。 故云即心心所。 即于色中取表无表。 故云色也。 不相应中即取名等。 故云不相应。 若摄相归性即以真如为敬礼。 故云无为。 如是出入故云准法。 于五蕴中色行亦蕴为自性。 身语是色蕴。 意业行蕴。 故发身语色。 思与色名作动于意。 故名意业。 二蕴摄也。 十二处中色处·声处。 十八界中色界·声界。 故云蕴·处及界。 三性门中依他·圆成百法数中如前略标。 故云三性百法。 文问答分别(至)得名语业者。 此问意云。 长等依色。 虽是假有。 即说长等得名身业。 名等依声。 虽是假有。 应说名等同名语业。 答中等诠所转者。 声之所转名为所转。 即八转声名等唯诠于声所转。 不表内故不语业。 文二问五逆(至)并在其中者。 五逆业中者。 言五逆者。 一杀父。 二杀母。 三杀阿罗汉。 四出佛身血。 五破羯磨僧。 俱舍论第十八云。 五无间中。 四是身业。 一是语业。 三是杀生。 一虚诳语根本业道。 一是杀生业道加行。 以如来身不可害故。 破僧无间是虚诳语。 四分律云。 以二事破僧妄语及相似语。 皆是妄语之异名也。 故云妄语重。 然初破僧有能所破。 若能破体以虚诳语为性。 谓彼俱生表及无表故。 五蕴中色蕴所摄。 问。 破僧亦有身业往来加行思惟及余语业。 何故但说虚诳语为性。 解云。 此虚诳语加行究竟。 一切时有能令僧坏。 余业不然。 是故不说。 若所破体不和合性。 无覆无记心不相应行蕴所摄。 问。 不和合性以何为体。 以法非得为体。 法轮羯磨中。 二破俱以非得为体。 虽同体诸所望不同。 若法轮僧理和上非得。 若羯磨僧取事和上非得。 故二差别。 二破境何。 破僧要一界中僧分二部。 一时禀法相望不成。 破法轮以五法诱诳新学愚夫。 妄令断佛四依。 故律文云。 告诸比丘。 提婆达多今日欲断四圣种。 二破具缘。 其义如何。 俱舍论云。 能破僧者要大苾刍。 必非在家苾刍尼等。 唯见行者非爱行人。 住净行人非犯戒者。 所以要大苾刍。 以与佛对自称为佛。 非在家等者。 以依身无威德故。 唯见行者。 以要意乐极坚深故。 非爱行者。 于染净品俱操动故。 住净戒人。 言能肃物。 非犯戒者。 言无威故。 上明通缘。 别缘十四。 一须起破念故。 且律中因制不听别受食。 遂起心云。 未曾有沙门瞿昙乃断合食。 我今宁可破彼僧轮。 同复更起求名之心。 故言。 我身灭后可得名称。 二非疱未起故。 即论云。 于正戒·见疱未起时。 要二疱生方可破故。 疱谓疮疱者。 谓邪戒。 邪戒者说五法是道。 邪见者拨八正非道。 三非初及后故。 论云。 初谓世尊转法轮未久后。 谓善逝将般涅槃。 此二时中僧一味故。 四非佛诱故。 论无大师为敌对故。 五要此洲中故。 论云。 唯瞻部人少至九。 或复过此能破法轮。 非于余洲。 以无佛故。 有世尊处方有异师。 六此洲异处故。 论云。 要异处破非对大师。 以诸如来不可轻逼。 言词威肃。 对必无能。 七已立第一双贤弟子故。 论云。 未立止观第一双时。 法尔由彼连还合故。 此意谓。 未建立第一双时。 定无能破法轮僧者。 诸佛法法尔皆有第一双贤圣弟子。 若有破坏法轮僧。 已不经日夜。 此第一双还合和合。 八非未结界故。 论云。 未结界时无一界中分二部故。 九伴类须满故。 论云。 要八苾刍分为二众以为所破。 能破第九。 故众极少犹须九人。 十破是异生故。 论云。 唯破异生。 非破圣者。 以诸圣者证法性故。 有说。 得忍亦不可破。 十一异见异忍故。 论云。 要所破僧忍师异佛。 忍异佛说有余圣道。 能破圣道轮坏僧和合故。 十二已制众行二法。 众法者谓羯磨说戒。 行者谓四依八正。 十三行法筹愚夫忍可。 十四康行众别作说戒。 此下二缘是坏行众二法。 始终通别具此成破。 上已说破法轮僧具缘之相。 对此因明破羯磨僧具缘之相。 通缘还三。 大同前说。 别缘有五。 一须有心要作破心坏僧和合。 若懈怠及无记心不犯。 二在异内非羯磨地。 不得广法。 三众数属彼此二众。 各须四人。 于一界中别部广法。 四在佛法时中。 若法住时即有坏义。 法没之后破则不成。 五彼此二众一时广羯磨俱不成者。 名为破僧。 二破同异其义如何。 释此差别。 略有十别。 一者约时。 破轮局佛在时。 以涅槃后无此事故。 破僧现未俱有。 以不局佛在时。 通一切时。 二约处。 破轮虽局赡部。 不通余方。 以佛不出余方化故。 佛既不出。 共谁竞化为须忍师异佛忍异佛说。 破羯磨僧通三天下。 除去他方。 是难地故。 三者约人。 破轮局是比丘及见行者。 非比丘尼及爱行等。 破羯磨僧通比丘尼及爱行等。 仍非余类。 四约凡圣。 破法轮僧唯凡非圣。 以证法人无破事故。 破羯磨僧通凡及圣。 以事中违圣容破故。 五约众数。 破轮下至九人成破。 以欲破正立平等三宝。 一人为佛。 四人成僧。 下至五人方能成破。 所破之中亦须五人。 一人是佛。 四人成僧。 既言破僧故须除佛。 破羯磨僧但八成熟。 谓彼此别行法事。 六者约主破轮要须一人。 作佛以假如来是法轮主。 破羯磨僧同类相破。 不须假佛为法轮主。 七者约行。 破轮妄须五圣邪行法。 先唱五法是道。 后唱广行羯磨者。 不假行法。 直尔二众广法成破。 八者约界。 破轮能破须在界内。 以广羯磨界外不成。 所破之人通界内外。 以通大千法轮不转。 破羯磨僧须两众同界一时。 广羯磨法。 九者约罪。 破轮违理。 以邪破正。 损义宽多犯围得逆。 破羯磨僧事中相违。 以正破正。 轻围非逆。 十者约报。 破轮业重无间一劫。 羯磨报轻。 余狱非劫。 所余诸义如毗婆沙一百十六卷·俱舍论第十八卷·光法师疏·并素法师律疏广说。 今此问者。 依俱舍论第十八文以作是问。 故彼文云。 谓僧已破乃至未合。 一切世间入圣得果离染漏尽皆悉被遮。 故招无间一劫异熟。 由此破僧罪为最重。 若尔。 何故三罚业中。 佛说意罚为最大罪。 据五无间说破僧重。 就五僻见说邪见重。 即彼答云。 或依大果。 害多有情断诸善根。 如次说重。 解云。 罚谓治罚。 造恶业者罚入地狱。 故业名罚。 今举三重例于身业而起是问。 邪见断善胜者。 依断善根义说邪见罪。 破僧损处大者。 依大果义说破僧罪重。 于无间狱一劫受故。 意杀嫌恨深者。 依害多有情义说意业罪重。 如仙意愤害多有情故。 细犯多发者。 但犯一不敬戒。 得波罗夷。 以罪重故。 譬如如穿器不受道水。 不得沙门四果。 故名非沙门。 初犯一戒已。 毁破受道器。 名波罗夷。 后更杀人得吉罗罪。 虽重无破罗夷名。 以更无道器可破故。 今约此义。 言细犯多发。 发罪业多故云多发。 文三问二乘(至)此解为正者。 此问意云。 若依小乘。 十八界中十五唯有漏。 后三通无漏。 然则身语唯有漏。 意业通无漏·有漏。 归依有身语。 故更无所疑。 无漏心位不起身语。 何有归依。 所以尔者。 归敬章云。 五归依义重。 必合身语。 敬礼通轻。 唯一即是。 既云必合身语。 岂无漏位起身语耶。 答中初说意云。 定自在人在于无漏有心定中得起五识。 尔时归依岂非无漏。 第二说意。 二乘生空无漏显现位。 唯内证真。 总不归依。 二乘后得智多缘谛理。 不起身语。 无胜用故。 是故不得通于无漏。 问。 若第二释以之为正。 何故章云。 七归依义胜。 观真理而亦成。 敬礼通微重贤善而兼是。 既云观真理而亦成。 岂缘谛理无有归依。 若有归依即通无漏。 与第一说有何别也。 文四问意通(至)第七论记者。 答中若准九地等归者。 敬章云。 语业至初禅有寻伺故。 身业至四禅有身业故。 意业通九地有善思故。 二定已上虽借语起。 非善性故。 非语敬体。 与此意同。 又是无记等者。 二定已上借起语业。 唯是无记。 非善性故。 非语敬体。 若是善性亦语敬者。 有于上地造下业过。 若其语业设无漏者。 随于寻伺亦系属下。 或不系故。 若大乘意。 声通欲色界。 或有不系。 诸菩萨等后得智上所变声等是不系故。 非随寻伺。 是约系。 出入息非是遍行等者。 初二三禅由出入息依身得住。 第四禅中无出入息而身得住故。 入息于依身住。 非是遍行。 行是因义。 若准语业。 不成身敬。 非借起故。 得成身敬。 又解通上等者。 第二说意。 语业通上。 非是借起故。 上地亦得造下业。 四静虑王诣下欲界俱受别脱。 若借起语业是无记故不造下业者。 岂许无记心得戒耶。 既许善心方始得戒。 故知上地得有语业。 然说寻伺语遍行者。 此随转门说为遍行。 大乘不尔。 唯心遍行是实遍行。 身语二行非遍行也。 引例如文。 引证如下者。 疏第七云。 八地已去无漏观心既相续转。 无寻伺者。 由何寻伺发有漏五识。 此亦不尔。 如定中闻声。 意无寻伺亦引耳故。 今指彼文故。 云如下第七论记。 然此二说当婆沙中之二说意。 故彼文云。 问。 名若随语地系。 若补特伽罗地系。 有说。 名随地系。 有说。 名补特伽罗地系。 语名与身同在一地。 西明解云。 经部·大乘无正文判。 准义释者。 大乘依声假立名等。 由斯随语系为正。 而差别者。 大乘音声通欲色界。 或有不系。 名等随行亦有不系。 诸菩萨等后得智上所变声等是不系故。 今此第二当名随补特伽罗地系。 第二义语名与身同在一地。 文要集云俱(至)先在彼故者。 俱舍正理皆说等者。 俱舍第四云。 缘法爱通三界有。 此中意说缘补特伽罗者。 故欲色有。 无色界无。 顺正理论第一云。 由于所尊敬随属善。 即名为惭。 此惭即是有所崇重。 故此敬体。 是惭差别义善成就。 即由此证补特伽罗为境。 信·惭说名敬故。 非谓以法为境起者。 故爱与敬虽是大善地法所摄。 而于无色不立为有(已上)有多异说。 皆如彼说。 二论大意今取引之。 此中唯缘补特伽罗故唯欲色者。 无色界中无有业果有情色身。 故唯欲色。 若依大乘中阴经说等者。 今按目录。 中阴经二卷入大乘录。 由此要集言大乘经。 与法苑章及疏七别。 故法苑章诸藏义云。 然中阴经说。 佛于中有教化无色界众生者。 非大乘宗。 大乘宗者。 此是化众生。 定非真身无业果故。 不尔。 便违瑜伽等说(未详其部后生可勘)又疏七云。 中阴经中说。 佛处中阴二十年。 亦化无色界众生者。 大众部经。 非大乘义。 楞伽·般若皆说菩萨不生无色。 故录及集云大乘者谬也。 彼经上下十二品中。 都无郁头蓝等名。 但下卷三世平品云。 吾本宿世同要之人。 先生彼识。 阿难迦兰陀见佛礼拜。 又案彼经上卷。 如来五弘誓入中阴教化品。 妙觉如来将诸菩萨入中阴教化品。 妙觉如来入中阴分身品。 都无郁头蓝等名。 盖同本异译经亦有乎。 未详其本。 后勘可正。 又中有章略开二十门。 即彼章云。 大众部云。 三界受生者皆有中有。 大乘云。 欲·色界一切受生者必有中有。 又云。 或有执者。 欲·色界中定无中有。 如经部或实等。 或有执者。 无色界亦有中有。 如大众部等。 今法苑云。 中阴经说非大乘宗者。 即当大众部义。 郁头蓝子但非想定故。 名无色有情。 既云入中阴礼拜听法。 故知敬礼亦通无色。 问已入中阴非无色摄等者。 此问意云。 无色界中无有中有。 若入中阴即非无色。 如何今云无色亦有敬礼乎。 解云经意难寻等者。 此为自容。 若死·生中间名中阴者。 即是无色。 何故前云亦入中阴礼拜听法。 故知虽缘有情。 亦通无色。 文又云依定(至)非实中阴者。 依定果色变现似身等者。 此略举要集文也。 具文而言。 郁头蓝子依定果色变现似身。 依下地定发天眼耳。 借下地识见佛闻法。 不同无色无业果色不名色。 故说中阴非及中阴(此第一释)又彼蓝子听法已后。 仍在非想。 如来亦入。 故知非实。 如来亦同示中阴。 既在无色。 故无有失(此第二释)或可定闻教无有失。 集第二释与义灯同。 故不举破。 若依有部等者。 俱舍第二云。 随身所住。 眼见色时。 身·眼·色·识地为同不。 应言此四或异或同。 谓生欲界。 若以自地眼见自地色。 四皆自地。 若以静虑眼见欲界色。 身·色欲界。 眼识初定。 见初定色。 身属初定。 乃至云。 颂曰。 眼不下于身。 色·识非上眼。 色于识一切。 二于身亦然。 如眼耳亦然。 次三皆自地。 身·识自下地。 意不定应知。 彼自释云。 身·眼·色三皆通五地。 谓在欲界四静虑中。 眼识唯在欲界初定。 此中眼根望身生地。 或等或上。 终不居下。 色·识望眼。 等·下·非上。 下眼不能见上色。 故上识不依下地眼故色望于识。 通等·上·下。 色·识于身。 如色于识。 乃至广说。 光法师疏释初一颂云。 此中眼根望身生地。 或等或上。 终不居下。 上地之身必有胜根。 不起下劣。 故眼不下身。 慕上胜眼故得身上。 色·识望眼。 或等·下必非在上。 下眼不能见上色故。 色非眼上。 上识不依下地眼根。 下地眼根自有识故。 云识非眼上(云云)即有问答。 如彼广说。 今取颂第一之句故。 云眼不下于身。 无色界身非实身根等者。 非谓化故非实身根。 于心意识假立身名。 非实身根。 身是聚义·依义。 心·意·识三以之为聚。 故有处云。 三界依身如五识身。 此亦如是。 有眼非眼等者。 界是因义。 约种子。 亦是持义。 约现行也。 今约同种。 名之为界。 谓最后蕴者。 无余涅槃最后刹那所有种子。 非是后念眼因。 无功能生后念眼。 即是最后念时一切种子。 皆无生后功能。 是以初句但有眼而无界也。 问。 准论前文。 能生现眼。 成熟种子及未熟种俱时因名界。 何故此文最后念。 唯望不能生后。 说为非界。 不望能生现眼说名为界。 答。 前约种现不一门。 故现行眼界外。 别有别生现眼成熟种子眼界。 是以但望不能生后。 以释非界。 有眼界非眼等者。 住卵胎时。 唯有种子。 未生现眼。 故云眼界非眼。 无色异生唯有种子。 无业果眼。 故云眼界非眼。 俱句可知。 有非眼非眼界等者。 生无色圣无眼无眼界。 问。 所有眼种是何时断。 答。 论种体要入无余方始断灭。 若据无力生现名无眼界。 不还果人舍有色地欲。 于尔时最后刹那。 即舍眼界。 及无余依者入无余已永舍眼。 况现眼耶。 郁头若凡等者。 即属当上眼界非眼谓在卵胎无色异生。 郁头蓝子若是异生。 如第二句成界非眼。 何起现眼。 郁头蓝子若是圣。 如第四句无眼及界。 复如何起。 若云是化如彼似身眼耳化。 障无色有定果色。 何更起下。 故中阴经佛入中阴者。 佛既不灭。 化现中阴。 郁头亦入于中阴者。 彼亦不死。 现入中阴。 故是化现。 非实中阴。 故法苑云。 大乘宗者。 此是化众生。 定非实身。 无业果故。 文疏解六(至)有情名诸者。 疏第一云。 有情不同有六十二。 如瑜伽论第二卷说。 五趣·四姓·女男俱三·句中妙三·在家等四·律仪等三·离欲等二·邪定等三·苾刍等七·习断等十九·异生等四·轮王为一。 故今此论言诸有情。 今此文中单举在家等四·习断等十九·异生等四。 不举余数。 有情无数。 标名事定。 故云六十二。 颂云。 五四三二四等者。 五趣为五。 四姓为四。 三者男·女·非男非女为三。 次三者劣·中·妙为三。 四者在家·出家·苦行·非苦行为四。 三者律仪·不律仪·非不律仪为三。 二者离欲·未离欲为二。 及三者邪性定·正性定·不定聚定为三。 七者。 比丘·比丘尼·沙弥·沙弥尼·式沙摩那·近事男·近事女为七。 言十九者。 一习断者乃至十九持论者。 如文可知。 四者声闻·独觉·菩萨·如来为四。 言一者轮王为一。 合名六十二种有情。 文造论缘起(至)广流布者。 即疏所述作论六因者。 疏第一云。 令法久住略有六因。 一欲令法义当广流布。 二欲令有情随入正法。 三令失没义重开显故。 四为欲略摄广散义故。 五为欲显发甚深义故。 六以巧文辞庄严法义。 令起爱乐生净信故。 如瑜伽论六十四说。 令增长者等者。 真谛本云。 一为法义增长者。 法是了教。 义是所诠之道理。 众生根欲性各不同。 或乐小说。 或乐不多不少说(此云乐处中说)解法相者若不造论。 法义则不得增长成多。 若不增长成多。 则无以得通众生欲乐处处法义多少。 适众生所欲。 正法则得久住。 此处虽灭。 彼处犹有。 彼处虽灭。 此处犹有。 为令正法久住故须造论。 便法义多少随众生所乐。 文二为众生(至)重得开显者。 本文云。 二为有众生于所造论应得解脱者。 于造论中。 得悟不同。 有闻彼人说而不得悟。 闻此人说而得悟者。 或有众生厌旧说乐新说。 只是一理。 说之不同。 有悟不悟。 犹如一金或乐作环。 或乐为钏。 令众生悟理得解脱故须造论。 第一重是为法。 第二重是为人也。 三为所迷失义等者。 本文云。 三为所迷失义令更明了。 若说未明了。 令学者迷惑。 须更分明说之。 若所说有脱误。 令学者不解。 又须更分别说之。 众生有三烦恼。 一无明。 二疑。 三颠例。 由疑及倒故迷惑。 由无明故不解。 为除众生此烦恼令所迷失义明了故。 须造论也。 文四为摄分(至)广散义故者。 本文云。 四为摄分散义集在一处者。 佛法诸义不出三解脱门。 摄分散义集在解脱门中。 以除众生三种烦恼者。 三种烦恼。 一贪欲。 二诸见。 三无明。 贪欲是修道所破烦恼。 诸见是见道所破烦恼。 无明是习气烦恼。 以无愿解脱门除贪欲。 以空解脱门除诸见。 以无相解脱门除无明。 声闻所以不得一切智。 为不能断无明。 为令断无明转纯为利根故。 说无相解脱门。 为除此三烦恼摄分散义故。 须造论也。 文五为分别(至)甚深义故者。 本文云。 五为分别甚深义有三种。 一所通达是境界。 即如如理。 以世智观之。 不能通达。 故名甚深。 分别开示令得通达。 通达之时成浅易也。 二修行甚深者。 二边之解易得。 中道之解难生。 偏见之心不能生中道之解。 为修行甚深分别开示令得此解。 得此解时即成浅易也。 三微妙甚深。 即是无余涅槃界。 生死有可度义。 故非甚深。 极果一得永无可度义。 于不得者为甚深。 分别开示令得之。 得之则成浅易。 令众生通达境界成就正行得极果。 故须造论也。 文六为庄严(至)生净信故者。 本文云。 六为庄严言辞义可爱者。 义由言显。 若不庄严言辞。 即义不可爱。 义不可爱。 即众生不信爱。 犹如真金若不铸为镮钏等。 则不可爱乐。 为此义故须造论也文又造论意(至)生第一义者。 六种缘起从后向前等者。 即次前云造论缘起凡有六义。 始从为令法义增长。 终至为庄严言词令义可爱。 以之为六。 以逆次第如次相生。 故云从后向前。 义有途微者。 正为辙字。 车迹也。 又能解脱义则弘多者。 真谛本文及唐本灯云又能说。 故知脱说草相错也。 本文云。 又造论意不出两种。 一为摄持正法。 二为成就众生。 摄持正法者。 六种缘起从后向前次第相生。 句味名是以义显行。 以行显果。 法是言辞。 若言辞有诠次。 句味名合理。 则义趣可观。 故造论之意。 为庄严言辞令义可爱也。 言辞既合理。 义趣可爱。 则能使深义成浅。 难解成易解。 即从第六义生第五义也。 深义既显现易解。 则义有途辙。 分散者便得集在一处。 即从第五义生第四义也。 义既不散集在处。 所迷失者则更明了。 即从第四义生第三义也。 所迷失者既更明了。 依了义得入正位。 故解脱系缚。 即从第三义生第二义也。 即解脱惑障则能说受即能听受。 又能解说义则弘多。 即从第二义生第一义也。 文又为令众(至)合有六义者。 本文云。 第二为成就众生者。 有三种增上学。 一戒。 二定。 三慧。 言增上学者。 此二为有学作不相离增上缘。 若修此三法。 名为有学若不修此三法非谓有学。 有学必不离此三法。 故名不相离增上缘。 若至无学果则舍学法。 于自行边不复修习。 此三法不习之时。 亦名无学。 此三法于无学非不相离增上缘。 虽不复修习之。 杖须有此三法。 但得名增上缘也。 若为化他须入无诤三昧及现诸神通者。 必须更修此三法。 于化他边则是不相离增上缘也。 为令众生成就般若事。 有后三义。 故造论缘起合有六义也。 文成般若体(至)般后分之者。 本文云。 成就般若体有三义者。 有三种烦恼障般若。 一无明。 二疑。 三慢。 众生不解自意法。 不解法中义。 法即是名。 言自意名。 如圣人于一国土中立火名。 立竟在此国土中者闻火名皆议火体也。 于佛法及外道法中立名悉如此。 若不知法及法义。 即是无明。 无明障此般若。 不与说名句诠义。 则无以能得生解。 除无明及须令法义增长。 第一义为成就般若初分。 虽已解法及义。 但于四谛中犹有疑。 以疑惑障四谛解。 不得成圣。 须为解释四谛义。 令得正解除断疑惑。 断疑惑成圣之时。 而得解脱。 第二义即成就般若中分。 虽已成圣断除疑惑。 犹起我慢。 缘外六尘。 有时谓是我屋。 谓是我衣无我理犹有迷失。 须可更分明说所迷失义。 令进得入修道除我慢等。 第三义即成就般若后分。 文般若事(至)成第三事者。 本文云。 般若有三种。 一通达真实。 二为他说。 三安立真实义。 此三即是八支圣道中正见·正觉·正进也。 自能通达真实义。 即是正见脱。 自能解又能为他解说。 解说之时心动觉观。 故第二事即是正觉。 他既得解。 又欲令所得解不退失。 故须安立真实义。 安立之时须作功力。 故第三事即是正进也。 若义无途辙散而不集。 则不可通达。 既摄分散义集在一处。 则能通达真实。 第四义即成就般若第一事。 若欲为他说法。 须分别甚深义令浅易。 第五义即成就般若第二事。 若欲令他所解不退失。 须庄严言辞令义可爱便解心坚明。 第六义即成就般若第三事也。 文又为成就(至)修破贪爱者。 本文云。 又为成就众生毗钵舍那奢摩他故。 须造论。 前三义成就毗钵舍那。 后三义成就奢摩他。 生死根本有两种。 一无明。 二贪爱。 无明障慧。 贪爱障定。 故十二缘中不出此二烦恼。 取即是爱摄也。 如外道师所造僧佉·鞞世师等论。 皆由无明不能通达法相。 僻谬故作此说。 无明即是外道师。 烦恼外道弟子。 贪得解脱。 不能思择信受邪教。 贪爱即是外道弟子烦恼也。 外道师如愚医不了药经而谬说医方。 外道弟子如有疾者贪求疾差慢服毒也。 见道破无明。 修道破贪爱。 文毗钵有三(至)分前中后者。 本文云。 毗钵舍那有三德。 一速疾智。 二决定智。 三微细智。 于一时中能通达多法义者。 名为速疾智。 犹如帝释名为千眼。 非是面有千目称千眼也。 余人一时能见一法。 其一时能见千法。 慧见用多故名千眼也。 若不令法义增长。 则无以得成速疾智。 故第一义即成就第一智也。 法是闻慧境。 义是修慧境。 法义合是思慧境也。 智虽速疾。 若于境不定解。 则不成立。 又次生决定解除疑惑心。 第二义为令解脱疑惑故。 第二义成就第二智也。 智虽决定。 若是粗智。 唯解粗境。 不能通达甚深义须生微细智通达甚深境。 若有所迷失。 则不智微细。 若无所迷失。 明了即得微细智。 故第三义成就第三智也。 若逐三慧分之三义。 即成就闻·思·修三慧也。 亦得就修慧位中分为三分。 以三义成就修慧三分也。 文奢摩他亦(至)第三德也者。 本文云。 奢摩他亦有三德。 一在定中。 二出世。 三不退。 在定中者。 离散乱在静心中。 即是有漏八定也。 虽在定中。 若是有漏。 犹非胜定。 又令得无漏定。 无漏定即是出世定也。 得出世定有退者。 退者犹非胜定。 又令得不退转定也。 若义分散无有途辙。 解心不定。 若摄法义集在一处。 解有规矩。 心离散乱。 得在定中。 故第四义成定第一德也。 若甚深义隐昧。 则无漏定不得生。 深义既显了。 胜定得生。 故第五义成就定第二德也。 言说是修定本。 若言说合理。 信受师教忆持不忘。 则所修定无退失。 故第六义成就定第三德也。 文又为破(至)所以造论者。 又为破为立等者。 此摄本文第五意用门。 以之即为造论缘起。 故本文云。 第五显意用者。 显造论所以意故名意用也。 有十六种意用。 如仁王疏解如是我闻中释也。 复有意用。 谓为立故造论。 为破者。 为破四种烦恼。 一为破迷真俗无明。 亦名迷生处灭处无明。 二为破九十六种见。 三为破障解脱见。 四为破迷因果无明。 一为破迷真俗无明者。 苦集是俗谛。 于苦集不了故。 名迷俗无明。 灭道是真谛。 于灭道不了故。 名迷真无明也。 苦集是生处。 灭道是灭处。 苦正是生。 集是生方便。 灭正是灭。 道是灭方便。 于此并不了故。 亦名迷生处灭处无明。 为令众生通达四谛理。 破此无明也。 文破九十(至)生死因果者。 本文云。 二为破九十六见者。 即是九十六外道各有所执。 为令众生识正理。 破此诸见也。 三为破障解脱见者。 即是六十二见。 由断常见生六十二见。 此见正与解脱相违。 为令众生离断常执。 乃破此诸见也。 四为破迷因果无明者。 十二缘生是因果。 欲示生死依因得立。 无因则不立。 以依因得立故。 生死无本。 无本故空。 无作者受者之可得。 十二缘生为显空义。 为令众生识生死因果通达空义。 破此无明。 为破此四种烦恼故造论也(已上)诸外道执。 大自在天作生诸法。 以之即为诸法因果等。 故云令离他等见。 六十二见如法苑章第四卷说。 文二为立者(至)得解脱故本文为立者。 为立如方便不动。 如者真实理也。 方便者照如智也。 不动者。 若得此方便正见。 不可转动也。 如首罗长者。 性悭贪。 有人就其求觅。 无有得者。 佛知其得道时至。 故往化之。 佛为其说布施法。 彼闻此大惊怖。 问佛。 世尊。 唯有此法。 更无有余法。 佛答(云云)我唯以布施为法。 如不杀生即是施他不怖畏。 不盗是即施他财物。 佛次第为其说十善法。 其闻不损己财而是布施。 大生欢喜赞叹如来。 令人取两纯粗衣施佛。 佛福德力感好不感粗。 令人取粗者。 只得好者。 其既惜好者。 自起取之。 出粗还复得好。 择之不得。 仍以好者施佛。 佛受施竟。 更为其说四谛法。 长者及眷属皆得初果。 取诸财宝悉以施佛。 佛去后魔王欲坏其正见。 作佛形像至长者所。 长者谓是佛重来。 大圣欢喜。 魔王仍为长者倒说四谛。 说苦为乐。 说无常为常。 说无我为我。 长者思惟其言。 正见不转。 知非是佛。 语魔王言。 汝定非佛。 犹如鸡鸣作狗翅罗声。 此即是如·方便不动。 为安立如·方便令不动故造论也。 为破者。 破系缚。 便为立者。 显解脱。 方便为令离系缚得解脱也。 文又为令得(至)思之可悉者。 本文云。 复有意用。 为令得十种智能故造论。 十种智能者。 一断背正法意智能。 若众生背正法向邪法。 能断其令不背正法向邪法也。 二有舍心者令入正法。 已断令不背正法向邪法。 其于邪正法中不背不向。 即是·舍心。 有舍心者令入正法也。 三令成就。 已既引令入正法。 又化之令其善根成就也。 四令得解脱。 善根既成就。 又化之令得解脱也。 此四智能即是四摄。 背正法向邪法。 以布施摄之。 令不背正向邪也。 若得舍心。 则以爱语摄之。 令得入正法也。 若入正法。 则以利行摄之。 令善根成就善根既熟。 则以同利摄之。 得解脱。 此四智能安处众生于四法事。 四法事即是不背正法。 不背正法即是得解脱也。 五即五明智能。 即是世间医方等五明也。 所以令得五明智能者。 为欲安立正法。 若说正法之时。 有解五明者。 用世间事破正法说。 若不解五明。 则为其所破。 若解五明。 还用五明伏之。 正说不坏也。 六观罪过智能。 自观三业有过无过。 用法律约之。 乖法律则有过。 若不乖法律则无过。 所以须观罪过失。 为得现在安乐。 无过失则现在得恭敬供养也。 七正愿智能。 愿求胜好事也。 所以须发正愿者。 为令未来一切所求欲皆具足也。 八通达声闻乘。 九通达独觉乘。 十通达佛乘。 此三智能为称众生根性说法。 众生根性不同。 随其所宜。 以三乘法化之也。 复有论师说造意。 凡有四事。 一为断众生于四谛疑惑。 二为令出恶道。 三为向正法。 四为断下愿。 下愿即是二乘愿。 此四次第相生意。 可解意。 文明乃造(至)故得造论者。 本文云。 又须明得造论及不得造论。 人凡有四种四人。 第一有四种人者。 一无智。 二疑惑。 三颠倒。 四已度。 无智是钝根凡夫。 于法及义悉皆不解。 故名无智二疑惑者。 是总明凡夫。 虽解法义。 而于四谛理犹有疑惑。 未得入圣位也。 三颠倒者。 即是须陀洹人。 已通达四谛理。 无复疑惑。 但犹有颠倒。 颠倒有三种。 一时节。 二相倒。 三处所。 时节者。 无常是时节。 于无常时计有常。 故名时节颠倒。 二相倒者。 于无我中计有我。 故名相倒。 三处所颠倒者。 于不净处所计为净处所。 于苦处所计为乐处所。 处所谓五阴。 故名处所颠倒也。 须陀洹人虽能通达无常无我理。 离前两颠倒。 但未断修道所破烦恼。 缘外尘犹起第三颠倒。 故须陀洹人犹行淫欲。 即是于不净中生净颠倒。 于无乐中生乐颠倒也。 四已度者。 度前三烦恼。 即是无学人也。 前三人中。 初人是不肯知。 第二人是迷路。 第三人是僻路。 此四人中。 唯第四人得造论。 前三人不应造论也。 若深论义意。 颠倒是初果。 已度是无学果。 若就事为论。 凡夫·菩萨亦得是第四人也。 文又四种一(至)三人方解者。 本文云。 第二有四种人者。 一依言殊胜。 二依他胜。 三依分别胜。 四依开智胜。 依言胜者。 有人皆能诵语而不解其义。 他虽为说。 终不得解。 譬如鹦鹉唯能诵语而不解意。 此人修行不能得。 最为下劣也。 依他胜者。 有人不能立意修行。 必须依他。 若附依善人辄能引善。 若依行恶人辄能行恶。 譬如画人随画师意。 若昼为座终日恒坐。 若画为立终日恒常立。 虽尔可教化。 若值善知识。 化之亦能得道。 犹胜初人也。 依分别者。 有人闻他说法。 一往不能得解。 必须为分别方后得解。 如言诸行无常是生灭法。 生灭灭已寂灭为乐。 须分别之方能得悟。 譬如炬人。 作功力燃之有方照用。 不同电光自然而有。 此又人胜第二人也。 依外国经论翻此偈第三句。 应如即时所出。 此间经中先翻第三句。 以语义检之。 二俱谬异。 言诸行无常者。 无常有五种。 一生灭无常。 二相离无常。 三变异无常。 四随分无常。 五自性无常。 佛为此五种无常故。 说一偈以释之。 此偈如前所出。 生灭无常者。 命尽身俱弃之。 罪译故言生灭无常也。 二相离无常者。 节骨本相连持。 弃之若久。 则分散不在一处。 故言相离无常也。 三变异无常者。 骨色本白。 后变异为鸽色。 故言变异无常也。 四随分无常者。 如眼根及色尘。 和合生识。 此三分相随。 未有之时三分自无。 若有之时三分自存。 有已更灭。 还后自无。 故言随分无常。 五自性无常者。 即是分别自性体唯是无。 有何法之可存耶。 既无法可存。 岂可于此而生爱乐。 故佛说前四无常。 共显第五无常也。 是生灭法者。 生灭是诸行。 释五无常。 诸行不通三世。 未来是生。 过去是灭。 现在是生是灭。 诸行既有三世。 故是无常也。 是生必灭者。 更释未来是无常之意。 过去是灭故是无常。 现在即生灭故是无常。 此义可解。 未来既唯是生。 若生不灭则应是常。 非谓无常。 今更释之。 待过去是灭故。 名未来为生是生必有灭。 故未来亦是无常也。 寂灭为乐者。 过去是灭为非乐者。 以现在是过去识残。 虽灭有残。 故非是乐。 现在是灭又非是乐。 现在是灭又非乐者。 未来为现在之残。 故现在亦非是乐。 若未来法决定不生名灭者。 此灭无残。 故名寂灭门。 寂灭故是乐也。 前三句明生死。 后一句明涅槃。 若依此分别。 第三人方得解也。 文四开智胜(至)故在第四者。 本文云。 开智胜者。 智慧自能开通。 见理。 不待分别方知。 舍利弗闻阿悦耆说半偈义。 于半偈中能解千种义。 即得圣道。 目犍连闻舍利弗说一偈。 于此偈中能解千种义。 即得圣道。 此等即是闻智胜人也。 譬如毒蛇伤身。 如毛发许处。 以毒势力须臾遍体。 此人又胜。 此第四人得造论。 余三人不应造论也。 然舍利弗目犍连·大迦叶等。 悉是缘觉根生。 并应自修道。 但值释迦如来出世故作声闻(云云)根性无开智胜也。 文第三有四(至)可得造论者。 本文云。 第三有四种人者。 一自恼。 二恼他。 三自他俱恼。 四自他俱不恼。 自恼者。 如常见外道。 为求未来报。 于现在世自苦其身。 或卧荆棘中。 或长行不坐不卧。 或长坐不倚。 或行不避险难。 此等皆是自恼。 二恼他者。 如断见人。 不见未来果报。 于现在世中。 为自身安乐恒苦他人。 或夺其财食。 或取其子。 如此等皆是恼他也。 三自他俱恼者。 又如常见外道。 为未来报故。 于现在世行大初法。 以牛屎涂地眠卧其中。 以油涂身。 即以尘垢着体。 取茅草为衣。 昼则合掌向日随日而转。 夜则燃火达曙。 终夕不眠。 此即是自恼。 取牛·羊·野猪·鸡·鸟等生。 缚不与食以祭天。 是其仆使悉令断菜食随其不眠。 此等是恼他。 外道谓。 一生若一过。 行大初法生天犹退。 两过行之亦犹有退。 若三过行则生天永无退。 常受安乐。 其即计此为解脱也。 四自他俱不恼者。 得理之人知恼他得罪·自恼无福。 为欲离罪生福故。 自他俱不恼。 不恼他故则离断见。 自不恼则离常见。 四人之中唯第四人得造论。 前三人不应造论也。 文第四四种(至)故离独觉者。 本文云。 第四四种人者。 一向下道。 二转向生死。 三向自利。 四向他利。 向下道者。 是凡夫阐提。 非二乘一阐提也。 此人愚痴不识因果。 于现在世唯知避苦求乐。 多起贪欲爱着五尘。 此若先在善道中生。 死必入恶道。 若在恶道中生。 死亦还入恶道。 即是从明入闇。 从闇入闇。 故名向下道也。 二转向生死者。 此是出家外道。 欲求解脱。 不识出离方便。 起戒取等见。 以生死因为出世道。 回转在六道生死中。 不能得解脱。 名转向生死也。 三向自利者。 即是二乘人。 乃识出离方便。 但怖畏生死疲极。 依他速求解脱。 故言向自利也。 四向利他者。 即是菩萨。 以兼济为怀。 恒欲利物故言向利他四人之中唯第四人得造论。 前三人不应造论也。 四种第四人即是四德。 若其一人具此四德。 方堪造论。 一已度德。 离一阐提。 阐提贪乐生死。 若已度三惑则识正道。 欲求解脱故离一阐提也。 二自他俱不恼德。 离外道见。 外道起智。 断常见自恼恼他。 得理之人无断常。 既不自恼亦不恼他。 故离外道也。 三开智胜德。 离声闻。 声闻依他得悟。 不能自通达真实道理。 大利根人于一法中能通达无量义趣。 故离声闻也。 四向利他德离独觉。 独觉根虽利声闻能自悟道。 而无济物之怀。 大行之人常以利物为意。 故离独觉(已上)若已度三者。 四种四人中。 名第四人永已得度。 前三人愚故云已度三。 本文云。 已度三惑即愚痴惑也。 文又云摄决(至)堪造论者。 本文云。 摄决定论又明无四种失人则堪造论。 一不显自身德。 二无我慢。 三于同行中有利益心。 四于众生有慈悲心。 不显自身德者。 若人造论。 为显自身德。 欲令他知我有伎能。 恭敬供养于我。 我于现在多受安乐。 为现乐故显自身德。 若作此心。 则成就一阐提业。 若无此心。 即离一阐提失。 离一阐提失得已度德。 此两即相对也。 二我慢者。 若人造论。 为欲伏他及胜他则是我慢。 令他畏我。 是为伏他。 令他不及我。 是为胜他。 若有此心。 则成就外道业。 若无此心。 则离外道失。 离外道失得自他俱不恼德。 此两又相对也。 三于同行中有利益心者。 若见同行无利益他方便。 而不为其说利他方便者。 则成就声闻行。 若见同行无利益他方便。 为其说利益方便者。 则离声闻失。 离声闻失而得开智胜德。 此两又相对也。 四于众生中有慈悲心者。 若见众生轮转六道。 为生老病死之所逼切。 而无欲救度心者。 则成就独觉行。 若于众生有拔苦与乐心。 则离独觉行失得利他德。 此两又相对也。 既离四失具四德。 即是菩萨行志求佛果。 佛果有四德。 为求四德故行四德道离一阐提即行净德道离外道即行我德道。 离声闻即行乐德道。 离独觉即行常德道。 既行四德道。 故自利利他心不为烦恼所染。 常能亡怀益物。 若是此人方堪造论也。 文又复世尊(至)者应敬义者。 本文云。 第三论主者。 自有两种。 一是作者。 二是述者。 如佛说经教。 此作者。 迦旃延造论解释佛语。 非自制作。 直述佛意而已。 故名述者。 又如弥勒菩萨为僧佉法师说大乘义。 弥勒是作者阿僧佉法师造论解释弥勒语。 即是述者。 能解释先师语。 悉为述者。 为令众生恭敬作者及述者故。 说诸论诸义之前。 须说两师名也。 恭敬作者。 即应恭敬法。 恭敬述者。 即应恭敬义。 法是句味名。 义是句味名所显之理。 作者先说句名。 言教在世。 作者若入涅槃后人于此言教不能得解。 述者更造论释之。 义意方显。 恭敬作者。 应恭敬法。 恭敬述者。 即应恭敬义。 文又众生根(至)成就修慧者。 本文云。 众生根有利有钝。 钝者有信根。 利者有智根。 有信根者识人不识法。 有智根者识法不识人。 信根粗。 智根细。 有信根多。 有智根少。 信根在前。 智根在后。 五根中定·念·进三根成就三慧。 随前信根随后智根。 言成就三慧者。 若心散乱。 则听闻不入。 必须敛心方生闻慧。 即以定根成就闻慧也。 思慧择善恶。 简恶取善。 若不系念。 则思慧不生。 即以念根成就思慧也。 修慧正灭恶生善。 若不勤加功力。 则恶法不灭。 善法不生。 即以进根成就修慧也。 文言随前后(至)弥生殷重者。 本文云。 言随前者。 随有信根者只以此三根成就之。 随有智根者。 只以此三根成就之。 信根识人不识法者。 其根既钝不能思择理之是非。 若闻是圣人及聪明人说。 为信能说人故。 即信此人所说法。 此人道是。 便谓为是。 此人非道。 便谓为非。 非其自知法之是非。 依人取解。 故言识人不识法。 已钝根者依人信法。 故说语之前。 须先说作者及述者名。 令其恭敬两师。 既恭敬两师。 即恭敬法义。 智根识法不识人者。 其根既利。 寻文求理自知理之是非。 不依人取解。 故言识法不识人也。 利根者既识法。 则谓此正法是圣人及聪明人所说。 又须为此人说作者及述者名。 令其恭敬两师。 既恭敬能说人。 于所说法义弥生殷重也(已上)。 为欲授暇令觉对张备述本文开导童蒙庶不厌繁得如实解以之为因必生西方共得相见焉。 文论今造此(至)约能迷说者。 有三段文等者。 释三段意。 两疏不同。 且本疏云。 次长行中明本论主造论之意。 文势有三。 一安慧等。 欲显论主为令生解断障得果所以造论。 二火辨等意。 明论主令达二空悟唯识性所以造论三护法等。 明造本论破诸邪执显唯识理。 然此三师并为人法虽三义别。 二意造论。 西明疏云。 自下第二述本论师造论之意。 于中有三。 一生解断障得果故。 二又为开示下。 断执证空生于唯识智故。 三复有迷谬唯识理者下。 遮诸异执生如实解故。 具上三意所以造论。 如是三段如其次第。 安慧·难陀·护法所说(已上)今为两疏各明别意故。 云有三段文也。 意或不违者。 或是不定义。 集用西明为决定说。 不存基旨。 故云或也。 今谓等下。 灯家文也。 若云唯安慧等之者。 西明不言唯。 但言安慧·难陀·护法。 如何今云西明若唯安慧等。 设西明救言。 举主摄伴故标一人。 何容不通。 既不言唯不违。 本疏者。 西明一段举一人名。 岂非是唯安慧一人。 今本疏主既不言唯。 皆置等言。 所说决定不可违本。 故云不违本疏也。 等言定是何须。 言或者。 即嫌前言意或不违之或字也。 等言实是岂不定。 有迷谬者疏有二解等者。 本疏云。 一切异生诸外道等。 此愚痴类。 彼于二空全不解了。 名为迷者。 声闻独觉及恶取空者。 邪解空理分有智。 故名为谬者。 不解邪解合名迷谬(是第一解也)或但不解无明名迷。 若不正解邪见名谬。 痴邪见人名迷谬者(是第二解也)初约人等者。 假者愚痴类为人。 痴邪见惑为法。 若人若法俱是能是迷。 故云约能迷说。 枢要上云。 疏中二解。 一依人。 二依法。 俱依能迷。 若第二解依所迷。 释生法我无执有名谬。 不悟无我名为迷者。 为除情执令生正解。 正除其谬。 解断其迷。 执情断故所执便遣(云云)。 文西明云问(至)俱迷悟境者。 问二空即是我法二无等者。 今此问词取集文。 问。 但疏及集通迷悟境不言为依。 何此文言为迷悟依第七转中。 依之与境其别故。 即要集中述西明说云。 有释云。 为于二空者彰迷悟境。 迷悟于彼生法二空。 问。 二空即是我法二无。 如何说无为迷悟境。 问词疏·集其文皆同。 但就答中疏·集不同。 要集云。 解云。 迷无执有。 流转生死。 达无性空除执。 证诚法体毕竟本来空寂。 名真如故。 西明疏云。 问。 二空即是我法二无。 如何说无为迷悟境。 解云。 谁言说无为迷悟境此说二空取显理性是迷悟境。 今此灯家即标疏文。 答于前问。 此未必尔下。 灯家文也。 于空执有何非迷境等者。 若执有者。 有是迷境空非迷境若达空无。 可非悟境。 若遍计执有之与达无若非为境者。 即违论说为凡圣智境。 即本疏云。 初性是无。 非所缘缘。 所缘缘体具二义故(一有体能生人二相于心中现)必有体故。 若尔。 佛智应不缘。 彼缘与不缘皆有过失。 不缘不知无。 故如何复言此应遍知。 若缘者。 如何成所缘缘。 解云。 亲所缘缘即不缘彼非有法故。 以为本无质别变似无。 名应知。 无如缘他心。 不尔。 即违圣教道理。 乃至云。 圣者以此达为无。 心外无无。 故但见自心之上依他起相。 不见心所取上实我实法。 实我实法都无所有。 作此无明故名应知。 此护法义(云云)下第十云等者。 凡迷悟依有其二种一本二末。 真如为本。 俗谛为末。 本疏十末云。 依他起性虽。 只是依。 非根本故。 此中不说。 由要证真方了俗故者。 厚严经颂云。 非不见真如而能了诸行皆如幻事等虽有而非真。 本疏解云。 虽依他有。 而非真有。 要见真已后见依他。 论第八云。 非不证见此圆成实而能见彼依他起性。 即疏解云。 今言见者非谓眼见意识此见。 但是无漏亲证见也。 见者圣慧眼所得义。 非不见此此圆成而能见彼彼依他起。 即一见言义通二性要达真理方了依他。 宁说依他是凡夫境。 以心上现。 虽不了达。 但亲所取。 若论了达。 唯圣非凡若亲为境。 凡夫亦得故彼此亦不相违。 如世有人亲见一物然不能识。 凡境亦尔。 据实二空等者。 据实道理。 世俗·胜义二空之理。 胜义·胜义二空之性。 俱迷悟境。 文问若证二空(至)但名余障者。 此举本疏·枢要·集文以起问也。 本疏中解等者。 若依本疏。 悟断得果。 初段之文通约余师。 不唯安慧。 故总相说。 若依西明。 唯约安慧。 不通余师。 枢要中有三解等者。 枢要上云。 若悟断得果解二重障。 障唯二执。 以根本故。 即沉下义。 是重义(第一解也)若约五位四段科。 即分别猛利名之为重。 以粗猛故唯见道断(第二解也)若说现行名轻。 种习名重无种习现行俱断。 障通摄三。 重唯种习。 由我法执。 由由有种习。 二障具生。 余现行等方得生起。 若断种习现行永灭(第三解也)今此文云所知障中者。 今且说法执等疏。 是故且举一所知障。 据二障各有种现。 种名重。 现行名轻。 此意执障俱有种现等者。 执有种现。 障有种现。 若言种名重种现名轻者。 岂执现行名为轻。 既我法二执种现俱重。 如何今云种重现轻。 文今谓无过(至)何处乖反者。 答前问也。 不说现行不名为执等者。 虽现在执而现行轻。 以易伏故有时不行。 种子翻此。 非圣道力不得断。 若无时不有。 故名为重。 断种子现行必无。 是故种习说名为重。 现行名轻。 故云由有种二障具生。 今观此义。 论云由我法执二障具生者。 障通摄三。 谓执现行及二障现。 是为三也。 由我法执者。 由有种习也。 二障具生者。 余现行等方得生起。 依安慧宗。 此第三解。 是不正义。 故枢要云。 但不可说慧体名重。 余相应者名障。 障不说慧数是遍行。 故说第八识等无慧俱故。 由此故知前说为善。 言前说者。 即前二说也。 文极相符何处乖反者。 枢要不用是第三解。 而今将破要集稍乖。 而作是解了。 文西明释云(至)说断之义者。 西明释云等者。 此文省略。 其趣难解。 故具本文可得生解。 西明疏云。 问二执与障有何差别答。 若安慧宗总相而言。 二执与障体无宽狭。 所以者何。 彼宗一切有漏心等皆名为执。 即名二障。 若别相者。 烦恼障体通前七识。 唯除第八。 恒相续转行相微细故。 然七识中第六第七所起我见为我执体。 与彼相应心心所缘一境故。 相从说执。 独头贪等非计我。 故唯烦恼障而非我执。 所知障体等通七识。 唯除第七。 论唯说彼四惑相应三位无故。 然此障体即与法执。 体无宽狭。 以计诸法有体用者皆是执故(已上)若安慧宗。 烦恼障体即与我执。 体有宽狭。 障宽执狭。 若据所知障。 应说执断彼障随断。 所知障体即与法执。 体无宽狭。 既是同体。 如何应说执断时彼障随断。 今约烦恼障别头贪等。 我执断时彼亦随断。 故不相违。 又所知障障执相似等者。 障·执同者。 何故论云生解为断二重障故。 烦恼一障有重义故。 所知障中无随断义。 与法执体无宽狭故。 今又助释等者。 助释意云。 依安慧宗。 所知障中有障非执。 只名随断。 即所知障所起三业等。 虽此所执。 亦名随断。 引例如文。 又二障体(至)只说为障者。 佛地论云等者。 取意引文。 非正论文。 佛地论第七卷云。 烦恼障者。 谓执实我。 萨迦耶见以为上首。 百二十八根本烦恼及随烦恼。 若所发业若所得果皆摄在中。 皆以烦恼为根本故。 所知障者。 谓执遍计所执诸法。 萨迦耶见以为上首。 所有无明法爱恚等诸心心法。 及所发业并所得果。 皆摄在中。 皆以法执及无明等为根本故。 若此论下等者。 唯识论第九卷云烦恼障者。 谓执遍计所执实我。 萨迦耶见而为上首。 百二十八根本烦恼及彼等流诸随烦恼。 此皆扰恼有情身心。 能障涅槃。 名烦恼障。 所知障者。 谓执遍计所执实我。 萨迦耶见而为上首。 见·疑·无明·爱·恚·慢等。 覆所知境无颠倒性。 能障菩提。 名所知障。 解云。 一百二十八根本烦恼者。 见道所断欲界三十。 上界各三十六。 并修道十六。 一百二十八种及彼等流诸随烦恼者。 即二十种。 或复更多。 广如瑜伽摄事分说。 若准此释下。 灯家文也。 且据胜等者。 本疏九云。 此出自性体。 若眷属及余心心所等五蕴为性。 佛地论中。 通于眷属并取业果。 今此论中。 据自性障不取业果。 问。 何故烦恼显其头数。 所知障中不显数乎。 解云。 所知头数与烦恼同。 若烦恼障俱必有所知障。 以然烦恼障粗举有多品类。 可易了知。 二乘所断唯是不善有覆性。 故以数显成。 所知障细下无多品类。 极难了知。 唯菩萨断亦是异熟无记所摄。 故不显数。 其实法执无离无明。 故必有数。 文又此据自(至)无余涅槃者。 此据自性断等者。 本疏八云。 断有四种。 如别抄中义差别说。 若道理论唯有三种。 一自性断。 谓染污法。 二离缚断。 谓能断缘杂彼烦恼。 善无记法。 修道所断方究竟尽。 三不生断。 谓断彼依令永不起。 此有二种。 一谓因亡随丧。 谓三恶趣果。 名见道断。 由因惑业无故。 永不生故。 二果尽因随断。 谓三恶趣别报善业。 亦见道所断。 所依果无因随亡故。 无想定等引发烦恼。 见位因亡果随见断。 半择迦等多由分别烦恼正发。 故入见时因亡果灭。 西明解云。 约离缚断。 即有二义。 一断缘彼烦恼。 说之为断。 此同萨婆多缘缚断义。 且如眼根非染污。 故非有性所断。 而言断者。 断彼能缘根烦恼。 由斯眼根离烦恼缚。 故说眼根名之为断。 余一切法例亦应尔。 二断杂彼烦恼。 故名之为断。 此之一义唯大乘宗所说。 谓眼等识由末那相应染故成有漏性。 故说末那相应四惑。 对彼六识。 名为杂彼烦恼。 若得罗汉金刚心时。 断彼末那能杂惑。 故说眼等识。 名之为断。 末那相应四惑乖善等识。 自性应断。 问。 如上所说离缚断等。 得择灭不。 答。 萨婆多宗。 离缚断别得无为。 若不生断唯非择灭。 大乘宗。 离缚·不生并得择灭。 由道力故。 又解两种无得别无为。 非正染故。 不生断者。 谓恶趣等不染污法。 由所依断彼亦不生。 故名不生。 然依彼自所有两释。 一云。 彼依者见所断烦恼。 彼断故恶趣等法定不得生。 故名不生断。 一云。 彼依者谓恶趣等异熟识体。 彼断故余六亦随灭(云云)知三断义文易解故不具引尔(云云)。 文问言彼障(至)故不相违者。 一问如二乘渐断修道九品惑时者。 断章云。 其六识中俱生烦恼断即不同。 略有四类。 一者八十一品类别断。 此依渐次二乘者断及异生断。 然身边见等当第九品时断。 余各九品断。 乃至四者三界九地合为一品断。 谓金刚心。 大乘断位。 十地因中不断惑故。 今云二乘渐断修道九品惑时者。 约类说。 烦恼障中。 除第七识。 所余六识三界九地各有九品。 成八十一。 若说其断义。 不同身见边见及此相应。 唯第九品九地中各取第九。 故但九品者唯一地九品。 谓欲界一地。 今云第九品道。 断迷无我理故云迷理惑。 第二问中第四地中方断身边等者。 身即身见。 我见是也。 边见我见之后方得起。 故依第六识身边见等所起烦恼。 名为害伴。 至第五地得害伴名。 所依我见前四地断。 伴已害故名为害伴。 枢要上云。 第六识执有三位断。 一俱时二邻近引生。 三势力疏远。 俱起者。 四地执俱断。 邻近引生者。 名害伴。 疏远势生者。 名羸劣等。 故障与执断有前后。 答中云据依见道及究竟说者。 疏第一云。 且烦恼障品类众多。 我执为根生诸烦恼。 若不执我无烦恼。 故证无我理。 我见便除。 由根断枝条亦尽。 此依见道及究竟位断烦恼说。 余位不然。 先离八品烦恼。 第九品时方断我见。 故第四地中我见亦尔(已上)彼非见道等者。 彼二乘渐断修道九品。 及菩萨第四地断我见等者。 非见道及究竟位。 故不相违。 文证真解脱(至)故真解脱者。 具足三事等者。 二乘涅槃大般涅槃三事圆满。 三事有二。 一体三名三事。 二义三名三事。 能观智慧所观法身离诸系缚。 假择灭等名为解脱。 是体三事。 一真如上慧本性故。 名摩诃般若。 出缠之位功德事。 一真如上慧本性故名摩诃般若。 出缠之位功德法本。 名曰法身。 离生死缚。 名曰解脱。 一体之上义有三。 故名三事。 二乘唯得一解脱。 故三乘同座。 然是三点如涅槃经第二卷说。 引二种喻。 一如伊字三点。 二如摩醯首罗面上三目。 梵本伊字上有二点。 下有一点。 以例品字。 大自在天面上三目。 头上有一。 眉下各一。 一喻已显。 何须二喻。 伊字三点喻于本末。 法身在下。 是根本故。 般若·解脱是末。 在上面上。 三目喻能所证。 般若能证故在于上。 法身·解脱是所证故在于眉下。 疏第一云。 又二乘等虽得二灭住此二中。 非为不住。 解脱非真。 以是假故。 今简之义亦同也。 十地菩萨等者。 疏云。 十地证如。 真非解脱。 为简于彼。 言真解脱。 而略不言变易生死。 菩萨证二理等者。 顿悟可尔。 烦恼未尽故。 渐悟已尽。 岂非真解脱。 习气所知犹未断尽。 故真非解脱。 文得大菩提(至)故不相违者。 二乘生空智是菩提非大者。 疏云。 二乘之慧菩提非大。 即与此同。 凡夫有漏智等者。 疏云。 异生虽作二种无我真如观。 大非菩提。 义亦同也。 虽通缘一切法者。 一切法皆是如相。 作是行相作真如观。 故云缘一切及行相宽。 有余无余俱是择灭等者。 说涅槃体。 论有二说。 一初后真如。 中二择灭。 二初一真如。 后三择灭。 虽有二说。 有余·无余并是择灭。 此二涅槃金刚心后等者。 唯无学得。 非是已前曾未证得者。 体先得已故。 云非曾未证得。 身智灭已后方得显故。 云然无余显要身智无。 谈实得灭身智不无者。 先得择灭。 未灭身智。 尔时说名二乘得无余灭。 今于果谈因者。 身智无时是果。 身智有时是因。 二乘得灭者。 是因时。 故言于果谈因名故得灭。 故不相违。 文问菩萨得(至)不住生死者。 摄论智殊胜中云等者。 无性摄论第八卷增上慧学分文也。 十殊胜中第八增上慧殊胜。 故云智殊胜。 即彼文云。 如声闻等。 不顾有情利益安乐。 住无余涅槃界中。 如火烧薪毕竟寂灭。 菩萨远离如是处所。 般若·大悲皆具足故。 能正安住无住涅槃。 又辨菩萨声闻智差别中等者。 即同卷次文云。 声闻等智与菩萨智有何差别。 由五种相应知差别。 一由无分别差别。 谓于蕴等法无分别故。 二由非少分差别。 谓于通达真如。 入一切种所知境界。 普为度脱一切有情。 非少少分故。 三由无住差别。 谓无住涅槃为所住故。 四由毕竟差别。 谓无余依涅槃界中无断尽故。 五由无上差别。 谓于此上无有余乘胜过此故(已上)今云无住为所住者。 第三差别也。 四毕竟差别者等者。 第四差别也。 下论释中等者。 同卷次释文中云。 毕竟差别者。 显声闻等与诸菩萨于涅槃中有大差别。 谓声闻等住无余依涅槃界中。 身智永尽如灯焰灭。 是诸菩萨得成佛时。 所证法身穷生死际无有断尽。 如无色界相续不坏。 此经意云。 既云住无余依涅槃界。 不言住无住涅槃。 明知菩萨不得无住。 此答意云。 既云穷生死际无断尽。 故明知菩萨不入无余住无住涅槃也。 无住处中直云等者。 即文云。 无住差别者。 谓声闻等唯住涅槃。 是诸菩萨具足悲慧增上力故。 无住涅槃以为处住。 但言菩萨住。 不言成佛。 故知菩萨得无住涅槃。 又杂集论等者。 杂集论第十四唯说大悲。 无不住涅槃等文。 但第十三云。 声闻菩萨现观差别有十一种。 第六摄差别者。 谓无住涅槃所摄受。 故庄严论第九。 说大悲不住中。 菩萨于苦得如实知。 于无我得无上觉。 如是得知觉已。 由大悲故于生死不生厌离。 由胜觉故亦不为烦恼所恼。 是故菩萨得不住涅槃。 亦不住生死。 文西明云本(至)故名胜果者。 本业经说等者。 菩萨璎珞本业经二卷八品。 一集众品。 二贤圣名字品。 三贤圣学观品。 四释义品。 五佛品。 六因果品。 七大众寿学品。 八集散品。 今云金刚三昧名等觉者。 彼经下卷释义品文也。 即彼经说十地已。 释第十一无垢地云。 佛子。 菩萨尔时住大寂门中品忍观。 功德满足。 登大山台。 入百千三昧。 集佛仪用。 唯有业果。 无常生灭心心无为。 行过十地。 解与佛同。 坐佛座处。 真智见二。 常无常一切法境。 当知如佛。 名为学佛。 下地一切菩萨。 于此菩萨不能别知。 于佛名菩萨。 于下菩萨名佛。 所以者何。 是菩萨以大变力住寿百劫万劫。 现作佛化。 乃至云。 似佛非佛。 一切佛等故。 威仪进止一切法同。 住是百千三昧中。 如是佛行。 故入金刚三昧。 一切相无相寂灭无为。 故名无垢地。 到此十一等觉地中。 只复不为诸垢所得。 故言寂无为。 由之只名无垢地也。 余文广如元晓师疏。 今云金刚三昧者。 即经文云入金刚一切无相是也。 依前所住十三昧。 我入最后金刚三昧。 此时不为诸相所坏。 故言一切相无。 西明无量义经疏云。 相者遣也。 无相不相故无相。 此意既云等觉与如来等者。 是相似义。 经文既云似佛非佛。 何更须征如何得云佛果智胜。 若等觉位说名佛果。 即违唯识之正义。 故第十云。 大圆镜智解脱道时乃得初起。 金刚喻定无所熏识。 无漏不增。 应成佛故。 文既分别。 故此征稍强征矣。 又佛与二乘同分异分。 由四相别。 如瑜伽论八十七说。 解云至故不相违者。 西明疏文也。 此解不然下。 灯家文也。 二皆非胜者。 准本业经。 菩提与佛果等。 准解深密。 二乘解脱与佛果等。 故云二皆非胜。 若从能证智者应名菩提等者。 择灭无为虽非菩提。 从能证智亦名菩提。 故余经云。 菩提之断俱名菩提。 今若解脱实无差别。 从能证智各别胜者。 应名涅槃菩提。 不应名真解脱。 又此意说下。 灯家别会文也。 涅槃经云等者。 此卷涅槃经第十三卷圣行品文也。 故彼文云。 诸凡夫人有苦无谛。 声闻缘觉有苦有谛。 而无真实。 诸菩萨等解苦无苦。 是故无苦而有真实。 解云。 苦者苦谛事也。 谛者苦果理也。 实者苦如也。 由此真如非苦非谛。 但是实摄。 余集等三准此应说。 胜鬘经云言得涅槃者等者。 勘彼经文。 近字恐谬。 故彼文云。 世尊。 阿罗汉·辟支佛有怖畏。 是故阿罗汉·辟支佛有余生法不尽故有生。 有余梵行不成故不纯。 事不究竟故当有所作。 不度彼故当有所断。 以不断故去涅槃界远。 乃至云。 世尊。 阿罗汉·辟支佛·最后身菩萨。 为无明住地之所覆障故。 于彼彼法不知不觉。 以不知见故。 所应断者不断不究竟。 以不断故名有余过解脱。 非离一切过解脱。 名有余清净。 非一切清净。 名成就有余功德。 非一切功德。 以成就有余解脱·有余清净·有余功德故。 知有余苦。 断有余集。 证有余灭。 修有余道。 是名得少分涅槃。 得少分涅槃者。 名向涅槃界。 解云。 经文既云去涅槃界远。 明知谬也。 近远草谬乎。 言真实涅槃者。 永断二死所显。 涅槃是为真实。 广如经说。 文又复解脱(至)名为胜果者。 此第二解。 文虽似异。 义同于前。 第一释云真实涅槃者。 即彼亦断习气所知之所证得。 若不尔者。 由何名真。 入大乘论云等者。 入大乘论一部二卷。 坚意菩萨之所造也。 彼上卷云。 佛于余经虽说解脱相等无异。 大小实殊。 犹如虫啮芥子中空。 唯有空名。 当与十方世界中空得为一不。 空虽不异。 大小有别。 乃至云。 汝言解脱无异。 如是观察。 解脱不同。 声闻解脱。 名爱尽解脱。 非一切解脱。 但为钝根少智众生。 假分别说。 大乘解脱。 断烦恼习。 一切都尽。 为利根菩萨。 广分别说。 今取大意引论文也。 问。 二乘生空智何故不断烦恼习气。 答。 入生空观。 唯断烦恼障及业果。 不断习气以观粗故。 问。 若小解脱道中断粗重者。 非习是何。 答。 解脱道断粗重者。 略有二解。 一依菩萨非说二乘二者粗重有二。 一粗二细。 今不断细。 粗者可除。 故入二禅。 名断苦根粗重。 二乘不断细者。 故言不断。 法华经云但离虚妄等者。 此法华经第二譬喻品中长者偈文也。 二乘之人但离虚妄烦恼业苦分段生死。 名得解脱。 证得有作四圣谛故。 未得尽二障。 二乘二死皆都尽。 灭一切解脱法。 定空无无作四圣谛故。 有作四谛者。 分段生死为苦谛。 业烦恼为集谛。 有无余依涅槃为灭谛。 生空智品为道谛。 言无作四谛者。 变易生死为苦谛。 知障为集谛。 无住涅槃为灭谛。 法空智品为道谛。 胜鬘云。 如是八圣谛非诸声闻·缘觉所知。 次论文等者。 断障为得二胜果故。 为初论文。 由断续生烦恼障故。 证真解脱。 由断碍解所知障故。 得大菩提。 以之即为次论文也。 前且总说等者。 断障为得二胜果故者。 且约总说。 亦约离所知障故解脱胜。 西明云三藏解等者。 就释等觉。 西明三解。 故彼疏云。 本业所说名等觉者。 有云。 金刚一刹那顶正体后得与佛齐等。 故名等觉。 有云。 真智与大觉等。 若后得智中则有优劣。 就正真故名为等觉。 今三藏云。 无间·解脱同断一障。 故说等言。 非谓解齐名之为等。 如涅槃经第二十六卷。 见有二种。 一者眼见。 二者闻见。 诸佛世尊眼见佛性。 如于掌中观阿摩勒。 十住等闻见佛性。 故不了了。 又瑜伽论第五十卷。 以八复次释等·妙二觉所有优劣。 广如彼说。 不同此前犹有微障等者。 言微障者。 变易生死。 无明住地是也。 十地菩萨由有此障。 见不了了。 不云等觉。 此云等觉但约根本者。 同西明疏第二解也。 以约正真名等觉故。 文西明云(至)中边颂等者。 西明云等者。 此西明疏第一卷文。 彼疏中述三藏所传。 不陈自语。 故彼疏云。 三藏解云。 佛灭度后至三百年。 有大菩萨。 名曰龙猛。 今谓不尔等者。 问。 即三藏说何今破。 虽云三藏传。 自加臆说故今破耳。 西明·慈恩共我一师。 何决是非偏破西明。 慈恩入室揉论文人。 西明不然。 故今破耳。 又若名有与初何殊者。 初少教说法定有善若转。 护法有宗者。 与初少教有何殊也。 如中边颂等者。 辨中边论初卷所说弥勒本颂。 故彼文云。 虚妄分别有。 于此二都无。 此中唯有空。 于彼且有此。 故说一切法。 非空非不空。 有无及有故。 是即契中道。 解云。 虚妄分别有者。 即有三界虚妄心也。 此颂且染分依他。 实亦有净分依他。 于此二却无者。 能取·所取二。 或法二。 于此妄心之上都无。 此中唯有空者。 此妄心中唯有真如。 真如是空性。 依空所显故。 今从诠门名之为空。 非体性空。 但言瞬若。 即是空也。 又言多者是性义。 今言瞬若多。 故是空性。 颂中略故遂除性言。 于彼且有此者。 彼空性中亦有此妄分别。 即真谛中亦有俗谛。 其俗相由一无时亦无二故。 相形有也。 故说一切法者。 有为·无为也。 有为即妄心。 无为即空性。 故般若经说。 一切法非空非不空者。 依圆有故非空。 遍计无故非不空也。 有无及有故者。 初有者。 分别有故。 次无者。 二取·我·法无故。 及有者。 于妄分别中。 有其空故。 于真空中。 亦有妄分别故。 是则契中道者。 非一向空。 如清辨非一向有。 如小乘故名中道。 如是理趣妙契中道。 亦善符顺般若等经说一切法非空非有。 文西明仁王(至)无著等师者。 破瑜伽师全立有等者。 案彼疏文。 但言瑜伽学徒。 不言瑜伽师。 故彼文云。 问曰。 此无相于三性中遣何等性。 三无性中依何无性。 解云。 西方诸师分成两释。 一者清辨。 具遣三性以立为空。 即说空理以为无相。 具如掌珍。 二者护法。 但遣所执以为无相。 如深密等三无性中。 清辨·护法皆依三种无自性及以无相。 乃至云。 若广分别。 如广百论。 第十卷中有三师释。 一瑜伽学徒立依他有。 二清辨菩萨说依他空。 三护法菩萨双破两执。 引文叙计。 如彼广说。 第三护法双破空·有建立中道。 依他起性非空非有。 问。 护法宗如成唯识不遣依他。 如何此中说依他起非空·非有。 解云。 护法正宗如成唯识不遣依他。 而今欲成圣天论意。 故立中道。 故不相违。 一云。 护法正宗立中道义。 而成唯识述瑜伽宗。 故无违。 既彼疏无瑜伽师言。 但有瑜伽学徒之言。 取何文言破瑜伽师。 又但彼论中破瑜伽师者。 案广百论第十卷文。 都无瑜伽师言。 但有余师言。 故彼文云。 复有余师释。 此难曰。 分别所执法体无因缘。 所生法体是有。 由斯发起烦恼随眠。 系缚世间轮回三有。 或修加行证无我空。 得三菩提脱生死苦。 因缘生法虽通色心。 而心是源。 所以偏说虚妄分别能缚世间(云云已上)。 所执法体是无因缘。 所生法体是有。 乃至云。 为证此义。 引契经言。 遍计所执无。 依他起性有。 妄分别失坏。 随增灭二边。 文轨师疏云。 此下破瑜伽学徒已。 论文不言瑜伽师。 言余师。 如何今云但彼论中云破瑜伽师者。 非唯违论。 亦违西明仁王疏中破余。 后人学瑜伽者。 即瑜伽学徒是。 已文轨师疏及西明疏。 但言破瑜伽学徒。 不言破瑜伽师。 今引理门例。 此破者即成无用。 若依此违救。 灯旨如空捈义都无所依。 此义应思。 文又假叙清(至)量相违过者。 西明疏云。 叙四计中。 第一萨婆多计。 正量部等及大乘中。 未信唯识至教理者。 彼计·外境非无。 如论主内识非无。 彼量云。 外境非无(宗)能所取中随一摄故(因)如论王内识非无(喻)第二清辨等计。 造掌珍论释广百云。 非唯遍计无。 余二亦空。 彼量云。 内识非有。 能所取中随一摄故。 犹如外境。 又量云。 真性有为空。 如幻缘生故。 无为无有实。 不起似空华。 上来二计与论主作比量相违(云云)今谓前量等者下。 灯家文也。 若以缘生内识为有等者。 若微有法因中有过者。 彼量有法且应征云。 若萨婆多实有有为。 护法宗胜义有为。 此二有为皆在有法。 互不极成。 岂无一分所别不成等。 何以得知应如是微。 即此义故。 第六卷云。 问意云言。 大小共许。 若不简别。 为有法时。 有一分所别不成过不耶。 答意云言。 准大小许。 若不置成言。 后身菩萨不善意识。 他方诸佛第六意识。 亦有法中应有一分别不成过。 由此文知。 有为之言虽大小许。 若不简别。 即有一分所别不成过。 若立实能取识即有相符等者。 准此征言。 答立遍计有为以为空者。 即有相符。 遍计所执俱许空故。 既有此过。 不得与诸主作比量相违者。 凡比量相违。 举宗之时。 即违因讫。 不待喻过已显故。 论主立宗云。 汝外境无。 未立因·喻。 外人作比量相违云。 我外境非无。 能所取中随一摄故。 如汝内识。 又论主立宗云。 内识是有。 清辨作比量相违云。 内识非有。 能所取中随一摄故。 犹如外境。 故西明云。 上来二计与论主作比量相违。 今即破云。 既有此过。 不得与论主作比量相违。 文论或执诸(至)不除第七者。 西明云有说八识为一等者。 西明疏云。 问。 八识中说何等。 一解云。 无性释论。 但言此中无别余识。 而无别判。 由此有云。 但说前六。 不说七八。 有云。 八识为一意识。 无性论中不别说故。 虽有二解前说为正。 所以者何。 世亲又云。 唯除第八。 故彼释云。 非离意识别有余识。 唯除别有阿赖耶识。 故知第八别有自体。 虽无正文。 以理推。 第七离意亦有别体(已上)世亲释云等者。 世亲摄论第四卷云。 一类菩萨欲令有唯一意识体。 彼复次第安立显示。 如意思业名身语业者。 如一意思于身门转得身业名。 于语门转得语业名。 然是意业。 意识亦尔。 虽复是一。 依眼转时。 得眼识名。 如是乃至依身转时。 得身识名。 非离意识别有余识。 唯除别有阿赖耶识。 要集云三解第三同此者。 要集云。 一意识义。 广如摄论述破彼。 然彼所立论文不显。 故有三释。 一云。 八识为一。 如显往喻。 广如有说及未详决。 一云。 七识为一。 唯除第八。 如世亲释。 第七第六持业依主二释。 不同俱名意识。 虽依五根无有相滥。 然名意识。 极成相滥。 若不入意识者。 如何不简。 故知彼师七识为一为是。 世亲但简第八。 一云。 唯六为一。 非八非七。 世亲释云。 唯除第八。 广如有释。 于三说中。 第三为正。 如有第八。 而更别顺圣教故。 乖论唯言者。 虽论说言唯除。 许离六有七。 其第七识在一意外。 摄七为一。 唯除第八。 可顺唯言。 七在六外故乖唯言。 文若尔那知(至)将作正叙者。 此征破集会。 述自正义也。 若尔那知等者。 何知世亲述深密言。 不依楞伽。 第八与七如水起浪。 执七为一。 云唯除第八。 又复无性等者。 又无性意。 一意识外。 不许有余七·八二识。 但总说言无别余识。 何知不依楞伽所说述深密。 云唯除第八。 类诸师等者。 此下灯家叙一类师依楞伽经八识体一。 然世亲云唯除第八者。 更别师义。 非类师之正义也。 又无著摄论云等者。 无性摄论第四卷文。 故彼文云。 论曰。 又于此中有一类师。 说一意识。 彼彼依转得彼彼名。 如意思业名身语业。 今引本论。 不引释论。 故云无著摄论。 如意思业名身语业者。 如前所引世亲摄论第四卷说。 明不许多者。 一类正义。 一意识外。 更不许有余七·八识。 是故不言唯除第八。 若许余识喻不相似者。 楞伽经云。 如水起浪者。 第八喻水。 余七喻浪。 水浪一体。 故知彼经八识体一。 若一意外许有余识。 喻不相似。 不名一意。 世亲摄论说唯除第八等者。 世亲除第八。 更别师义。 非一类师之正义也。 如古因明师立能所成多少各别等者。 能成者能立也。 所成者所立也。 古师能立或立八能立。 瑜伽十·显扬十一说有八种。 一立宗。 二辨因。 三引喻。 四同类。 五异类。 六现量。 七比量。 八圣教。 对法亦八。 如彼广说。 或立四能立。 一宗。 二因。 三同喻。 四异喻。 或立三能立。 世亲论等说能立有三。 一宗。 二因。 三喻。 此则能立多少非皆相似也。 古师所立或有法为宗。 以法成有法故。 或但说法为宗。 有法上法是所净故。 或以有法及法为宗。 彼别非宗。 今此二种宗所成故。 此即所立多少。 非皆相似也。 说一意识异见不同。 其义亦尔。 问。 若八识体一名一意识者。 楞伽·涅槃皆明一识。 此师所立乃扶彼经。 云何论主判为邪执。 答。 有义。 楞伽意说七依八种而方得生。 故言第八起诸识浪。 非说第八转作余七。 涅槃经意。 彼六识识性是同。 故立一识。 依根分六。 非六体一名为一识。 如彼经云。 如一色性随五根缘得五尘名。 岂言一色体即一乎。 五境虽别。 变碍义同。 一蕴摄说名一色。 识亦应尔。 了别性同一蕴摄故。 故名一识。 故涅槃经答第十四云。 眼识性异。 乃至意识性异。 是故无常。 若但一体。 云何言异。 故如前会。 不尔。 前后岂自矛楯。 又涅槃三十九云。 譬如一火因木草等名木等火。 识意亦尔。 因眼等名眼等识者。 此显六识同意处。 故总名意识。 如演秘叙。 文或执离心(至)从设征责者。 本疏云等者。 即本疏云。 经部·觉天等执。 经部师说。 佛说五蕴。 故离心外唯有三心所。 一受。 二想。 三思。 更不说余心所名蕴。 故离三外更无余所。 觉天所执亦依经故。 经说三法和合名触。 乃至广说。 又说士夫六界染净由心。 故无心所。 彼说唯有受·想·行·信·思等心。 更无余法随心功用立心所名。 今略引文故具示之。 要集云等者。 集云。 婆沙觉天但云无色皆是心之差别。 而不显数。 又正理云。 有譬喻者说。 唯有心无别心所。 且无名数。 如何得知立三四等。 即见本疏。 不引识文。 即云如何得知。 如彼西明所引婆沙云。 何知本疏不见彼毗婆沙百四十二文。 西明既引。 恐烦不引。 徒设征责如彼西明所引者。 西明疏引婆沙百四十二文云。 尊者觉天作如是说。 诸有为法有二自性。 一大种。 二心。 离大种外无造色。 离心无所。 诸色皆是大种差别。 无色皆是之心差别。 或叙经部宗中一计。 彼经部宗分成两人。 一譬喻论师同觉天说。 二执有心所。 自有四释。 故顺正理第十一云。 有譬喻者说。 唯有心无别心所。 谓执别有心所论者。 于心所中多兴诤论。 或说唯有三大地法故。 或说有四。 或说有十。 或说十四。 解云。 如其次第。 说受·想·思。 或加于触。 或说触等十大地法。 即当文。 或可兼破成实论主诃梨跋摩。 然彼论主是中印度数论弟子。 后回心已在疏勒国。 方造彼论。 由斯彼论辨四尘成四大。 四大成五根。 同数论计。 以外诸部皆无此说。 今指彼疏所引论文故云如彼。 文疏言依大(至)故略不说者。 依大般若等者。 本疏然大般若第五百卷以八啭声释世间(云云)第五百卷都无此文。 于五十帙。 第四百九十八卷方有此文。 然经大意。 六波罗蜜各有二种。 所谓世间及出世间。 若着三轮而所得修行六度。 名为世间。 三轮清净而无所得修行六度。 名出世间。 即大般若十六分中。 第三分善现品第四百九十八卷云。 舍利子如是六波罗蜜多。 何因缘故名为世间。 及何因缘名为出世。 舍利子。 世者。 谓彼六种波罗蜜多是世间故。 名为世间。 造世间故名为世间。 由世间故名为世间。 为世间故名为世间。 因世间故名为世间。 属世间故名为世间。 依世间故名世间。 舍利子。 出世间者。 谓此六种波罗蜜多是出世间故名出世。 拔出世间故名世间。 由世间出故名出世。 为世间出故名出世。 从世间出故名出世。 世间之出故名出世。 依世间出故名出世(已上)准八啭声以释之义。 如文可解。 然今此文唯标世间。 不举出世。 非此中所用故不举也。 演秘一云。 准此经文。 疏所引云是世间出名世间者。 出字[貝*賛]也。 题卷亦误者。 此文既云。 以五蕴体即是世间。 非是五蕴别从世间而出。 以五蕴体是世间故。 五蕴自现之时。 名世间出。 如世说言圣人出。 故准八啭声即体声也。 此解理定。 出字岂错。 文又难有五(至)即第二三者。 此瑜伽论第八十一摄释分文也。 故彼文云。 释难者。 若自设难。 若他设难。 皆应解释。 当知此难略由五相。 一者为未了义得显了故。 如言此文有何义耶。 二者语相违故。 如言何故世尊先所说略今所说异。 三者道理相违故。 如有显示与四道理相违之义。 四者不决定显示故。 如言何故世尊于一种义。 于彼彼处。 种种异门差别显示。 五者究竟非现见故。 如言内我有何体性。 有何色相。 而言常恒无有变易。 如是正住。 如是等类难相应知。 于此五难。 随其次第应言解释。 谓于不了义难。 方便显示。 于语相违难。 显示意趣。 随顺会通。 乃至广说。 今此设难者。 论第一云。 若唯有识。 云何世间及诸圣教说有我·法。 即疏解云。 此难意云。 论宗所明一切唯识。 若唯有识无心外境。 云何诸世间说有我·法。 此则世间相违违理之失。 及诸圣教说有我·法。 此则圣教相违违教之失。 非彼兔角等可说为青等。 以本性无不可说故。 我·法本无。 云何起说。 夫立义宗。 要无九过。 既有二失。 唯识不成。 此依因明世间·圣教二种相违故为难也。 今此二违。 即五难中第二语违·第三理违也。 四种道理者。 一观待道理。 二作用道理。 三证成道理。 四法尔道理。 广如瑜伽第二十二具说其相。 文由假说我(至)释依三分者。 此之颂文科判如疏及枢要说者。 疏第一云。 自下第二依教广成科此本教。 有三种三。 且一三云。 前二十四颂宗明识相。 即是依他。 第二十五颂明唯识性。 即圆成实。 后之五颂明唯识位。 即十三住。 第二三云。 此三十颂分初中后。 初一颂半略标心无别我法。 以彰论旨辨唯识相。 次有二十三颂半。 广明唯识若相若性。 释诸妨难。 后之五颂明识行位。 大意同前。 论十末云。 如是三分成立唯识。 即依彼文释为三也。 第三云。 虽无文说。 准诸经论。 判此有三。 初二十五颂明唯识境。 次有四颂明唯识行。 末后一颂明唯识果。 先观所知方起胜行。 因行既备。 果德乃圆。 故为三也。 释其所以。 如疏可知。 然由假说我法等一行半颂之内。 依长行释。 上之三句答难破执。 略标论宗。 下之三句略辨识相彰能变体。 三种科文释一颂半。 皆同无别。 又枢要上云。 今以此颂摄一部中所有义尽。 由是答标。 下十四颂半。 广此所标三种能变下三句。 次是诸识转变等一颂。 广此第三句颂彼依识所变。 后有八颂。 广此颂上二句由假说我法等。 后初二颂。 答文外违理难。 后六颂答违经难。 言虽似别。 意皆依心所变现而说。 后之五颂总广修此一颂半。 所经行位故先答难。 即标论宗。 总摄一部之大意也。 指此二文故。 云如疏及枢要说。 科成唯识本颂文中二三四五等科段别。 并如彼说。 今略举一。 大类分三等者。 西明疏云。 分多少诸教不同。 谓佛圣教多说一分。 如契经说三界唯心。 金刚藏等且同彼释。 (由是安慧云□一分)从此已后至九百年。 无著·世亲等开为二分。 谓相及见。 依此二分犹未尽理。 是故陈那造集量论等立三分义。 于前二分加自证分。 从此以后至千一百年。 护法菩萨依厚严经立四分义。 于前三分加证自证分。 如是一分乃至四分。 开合虽异。 理无乖违。 故今此中护法菩萨。 立三分义或立四分。 成唯识理。 枢要上云。 此言唯者。 安慧一分唯。 难陀二分唯。 陈那三分唯。 护法四分唯。 论多依三分。 教理有四分。 又疏一云。 此中护法但说三分。 以证自证分别义建立。 义相犹隐。 所以不说。 立三分中。 西明云。 无著·世亲立于二分。 今此义灯及枢要云。 难陀·亲胜等立于二分。 同有等言。 随宜举一。 故不相违。 然枢要云。 难陀二分而无等言。 举主摄伴故亦不违。 问。 此四分为各别体。 为义别耶。 若义别者。 应似非实。 若非是假。 应有别体。 解云。 俱非即离故。 以不即故。 义说为四。 以不离故。 虽立四种。 而无别体。 如萨婆多。 一极微上苦等八相。 与极微体非即非离。 以非即故。 九种差别而非是假。 以不离故。 虽说为种。 而无别体。 四分亦尔。 故不相违。 言十师者。 一者护法二者德慧。 三者安慧。 四者亲胜。 五者欢喜。 六者净月。 七者火辨。 八者胜友。 九者胜子。 十者智月。 陈那菩萨不入十数。 何故令大类分三。 非释论师。 而此论中引彼所造集量论等证三分义。 故入类例。 问。 安慧等四师立分不同。 所·能量等且各差别。 若相违不。 答。 西国传说不许第四。 此应有理。 若无诤论。 对谁立量。 即量意云。 自证有果。 心分摄故。 犹如见分。 余无许有见分果故。 若等三分宗如何遣。 此是判比量云。 执四分者破三分云。 自证必有。 即体能证。 心分摄故。 犹如见分。 自证应非心分所摄。 以无即体之能证故。 如兔角(此后量中自宗相违因许四分岂不违也)如别图说。 此二比量皆似非真。 有不定故。 眼识生相心分摄。 而无即体之能证故。 耳识相分三相虽无。 即体能证而心摄故。 证云。 此以能破后心分。 二云。 取解缘故。 谓量可言。 第三分定有。 非见即体能证心分所摄。 能缘广故。 犹如见分。 说说心分并简生相。 生相非色非心分故。 如缘广言。 有重言失。 此救不然。 一切傍用自体摄。 无别能证。 应不定故。 量既无过。 三分何成。 谁言无过耳。 待法差别相违故。 极成自证。 不以第四为正量心分摄故。 犹如见分。 此中若不言极成。 便有相违决定。 设彼量云。 汝第三分应非能缘。 无量果故。 犹如相分。 令极成有法之上净不共许有无果义故。 不得言汝第三分。 若言非能缘。 便违自宗失。 又避他不定。 彼许佛果证自证分通缘见分兼为果。 故无此过。 贤更立言证自证分。 非自证正果。 自证所证故。 犹如见分。 以别理敌彼本量说乎。 一用视证。 二能无无穷失(已上)今助解云。 四分者。 本量可言。 极成自证定有。 非见体能证自体心分摄。 能缘虑故。 犹如见分。 问云。 自许者。 共中自许。 立·敌共许中取立者许。 名为自许。 故言共中自许。 为遮法差别相违过故言自许。 非显极成自证心分所摄。 他所不成。 唯自所许。 谓定有非见。 即体能证觉法自相。 以第四分为正量果。 不以第四为正量果。 是法差别。 立者意许。 以第四分正量果。 他遂作法差别相违言。 极成自证。 不以第四为正量果。 心分摄故。 如见分。 为遮此过故言自许。 与彼比量作不定言。 极成自证为如见分。 心分摄故。 不以第四为正量果。 为如自许佛果见分。 心分摄故。 以第四分为正量果。 若因不言自许。 即不得以佛果见分而为不定。 此言便有随一过故。 汝立比量既有此过。 非真不定。 凡显他过。 必自无过。 成真能立。 必无似救。 明前立约定都无法差别过。 故言自许。 此位贤量即有多过。 如数论师对佛弟子立我是思。 所别不成。 佛法不立有实我故。 立三分师。 本来不立证自证分。 岂宗中无所别不成。 又彼不许自证所证。 故因中有随一不成。 有法既因中且。 有所依不成。 能破之量既有多过。 护法四分义善成立。 故贤自云。 即青丘有三仕事者未绝。 岂非可笑。 由此可言。 即四本有三绝事。 遮法别第一绝。 今助决疑第二绝。 四分独存第三绝。 三绝相望无胜劣。 若尔。 三四以何为正。 二俱善彼四分理胜故。 三分师宗故。 文且安慧云(至)故并有执者。 经云有为无为名为有等者。 心经幽赞云慈氏说。 今言经。 云何得一文或云佛说或菩萨说。 解云。 解深密经云。 依·圆为有。 遍计为无今指彼文故言经云。 又辨中边弥勒本颂云。 虚妄分别有。 于此二却无。 此中唯有空。 于彼且有此。 言虚妄分别有者。 有为为有也。 此中唯有空者。 无为为有。 合之说云有为无为名为有。 于此二却无者。 此有无为之上。 却无能·所及法·我二。 我·法各有我及我所。 谓人我。 我我所及法我我我所。 幽赞指彼故言慈氏说。 文异义同。 故佛菩萨所说各别。 若尔。 何故彼同云。 有为无为名为有。 我及我所称为无。 解云。 有无之义彼此同一。 故言亦同。 是义非文。 故不相违。 此说有为及以无为二种为有等者。 心外所计我法非有。 真如理性及缘真识。 其体非无。 更无余法佛能证知离虚妄等者。 王所离虚妄。 自证一分缘真义边。 名正体。 诸缘俗义边。 为后得智故。 三性心皆许有执等者。 善等三性皆有法执。 除佛已外未知如幻。 故皆有执。 何以得知下。 略引三性教。 证三性心皆有执也。 初之二者。 引唯识论第九卷文。 故彼文云。 五于下二乘厌苦欣灭(云云)又前文云。 八地以去。 现二。 种三。 无功用道。 违加行故。 无漏观中任运趣故。 今云除加行心者。 违加行也。 此之二文同十地经及解深密经。 故云唯经论。 又世亲造缘起论等者。 疏第一云。 安慧解云。 二分体无。 遍计所执除佛已外菩萨已还。 诸识自体即自证分。 由不证实有法执故。 似二分起。 即计所执。 依依他有。 二分体无。 如自证分。 相貌已亦有。 以无似有。 即三性心皆有法执。 彼引世亲所造缘起论中末后决择。 说无明支许通三性心故。 除如来皆有二分。 是计所执。 引文证立。 夫无明俱必有其执。 三性心同既有无明。 明知三性心皆有执。 问。 护法宗如何会彼。 答。 演秘云。 未见护法会彼之文。 凡护法宗相传多释。 一云。 据第七识相应无明。 遍前六识三性位故。 名通三性。 二云。 随有宗说。 彼约分位以辨缘生。 无明支位所有五蕴。 皆名无明。 故通三性。 三云。 法执为无明地。 以此为缘。 名通三性。 详曰。 三解俱非。 第一非者。 第七无明岂无明支。 发总别业方名支故。 第二非者。 有宗但说无明位蕴。 总名无明。 不说彼位五蕴善俱。 若善等俱即行支故。 第三非者。 不障法执得名无明。 执等正起。 如何得与善等心并云通三性。 今为一释。 据第七识无明而说。 若尔。 何名为支。 答。 由第七识无明力故。 余六识等方起无明能发于业。 虽非支体。 为支远缘。 假名为支。 据此义边。 名通三性。 余人不简故不同也。 文问既除佛(至)故不说有者。 一云有执等者。 基师二十唯识疏中。 述此初解。 故彼疏云。 有说。 唯有识体一自证分。 无见·相分。 圣教说能取·所取是所执故。 皆性非有。 说名唯识。 此师意说。 有漏八识。 有学菩萨及二乘等诸无漏心。 皆有见·相。 有见·相故皆有法执。 佛则不尔。 他心智云何知境不如实尔者。 彼疏解云。 此颂文意。 有征有解。 有逐有答。 所以者何。 他心智云何知境不如实。 此外人征。 如知自心智。 此论主解。 伏意亦有自心智。 云何知境不如实。 此外人复逐。 第四句颂不知二字。 论主复答。 不知者无知也。 由无知故不能自知。 总言不知如佛境者。 显成二智不如实知。 然依梵本颂。 不知字应言无知。 不知无知答逐。 不知总显二不如实。 今此文略合言不知。 义亦含二。 胜义不善故者。 对法论第四云。 一胜义不善者。 谓一切流转。 解云。 谓三界苦·集并是生死流转因果。 形对出离。 皆名流转不善。 问。 世间有漏施·戒及以八定。 前既名引摄善及对治善。 及彼根境性唯无记。 何故苦·集并是不善。 答。 相形建不善与善等。 亦无有违。 故广百论第十云。 世间善法暂时有能。 毕竟无能。 暂时能伏烦恼缠。 故名世俗善。 非永能断烦恼缠。 故亦得名为胜义不善。 此善不善互不相违。 有能无能时分异故。 问。 此胜义不善云何得名胜义。 答。 以通收有漏善及无记并余十一门不善。 以摄法众多。 于不善门偏名胜义。 二云虽通三性等者。 论第八云。 有义。 八识及诸心所有漏摄者。 据皆能遍计虚妄分·别为自性故。 解云。 安慧等云。 即通三性。 有漏之心无非执者。 五·八识唯有法执。 七唯有人。 六通二种。 若有漏心有如无漏不起执者。 即不应言虚妄分别之心。 既以此理明有漏心皆能遍计。 文问岂无二(至)说我之义者。 准下第九等者。 论第九云。 有义。 此智二分俱无。 说无所取能取相故。 解云。 正智中说二分有无。 合有三解。 此初说也。 即安慧等。 即证真如智。 与真如平等平等。 俱离所取能取相故。 所以等者。 识体合如。 宜然无取无攀缘也。 故庄严颂曰。 智了达二皆无。 等位二真法界。 此颂说离二取相等。 若尔。 解他心智中。 因位之智不知如佛境。 何当会通。 解云。 不知如佛境。 据有漏说。 或不明了。 不得如佛。 故不相违。 故安慧学无漏心中不许有执。 准此唯佛不有二分等者。 此文即抄枢要文也。 故彼文云。 安慧解云。 佛身诸法不可说为若我若法。 证不可言故。 执习但尽故。 施设我·法。 唯在于余。 除佛已外诸异主等。 于计所执总无之上。 别执为我·法。 世尊为除此妄实执。 于总无上。 义施设为圣教我·法。 如论所引厚严二颂(已上)故经颂云等者。 论引二颂。 初颂即证凡夫妄执。 后颂即证如来说意。 言初颂者。 论第二云。 如愚所分别外境实皆无。 习气扰浊心故。 似彼而转。 言彼颂者。 即次文云。 为对遣愚夫所执实我法故。 于识所变假说我法名。 若尔何故如来等者。 佛十号中。 举初一者等余九号。 故标等字。 如对法论说我之义者。 对法论第十三云。 补特伽罗虽非实有。 由四种缘。 是故建立。 谓言说易故。 顺世间故。 离怖畏故。 显示自他具德失故。 言说易者。 若于无量色等差别量差别相想法中。 总合建立一假有情。 即呼名往来等。 种种言说遂不为难。 顺世间者。 非世间唯依法想而起言说。 多分依有情想而起言说。 此故圣者为化世间。 必应同彼。 方便建立补特伽罗。 余如彼说。 文问佛无相(至)以有似无者。 然安慧之等者。 本疏云。 若安慧直解二种法。 皆是别无。 依于总无见相二分施设。 假说性非有。 故自证离言。 非我法故。 唯佛所证。 案云。 二种我·法者。 世间我法·圣教我法。 是为二种。 世间我法无依于无。 其义可尔。 以有执故。 圣教我法岂无依无。 以执故。 演秘解云。 有义。 圣教我法所执既无。 如何圣教亦无。 依无故应别解。 彼宗世间所说我法及一分圣教菩萨二乘所变现者。 此无依无。 由有漏心皆名执故。 若诸菩萨无漏心现及佛现者。 皆强施设。 义依于体。 不违正理。 问。 若尔。 二分皆是所执。 彼无二分。 依何假说。 答。 安慧解云。 说依二分。 且依世间一分圣教。 若无漏心佛所现者。 此等皆依自证假说。 又此亦得依识所变。 自证分中分别说有能所变故。 若依此释说。 所变言未皆说名相见二分(已上)问。 总无别无。 其义如何。 何故我法唯名别无。 不名总无。 相见亦尔。 何互不名。 解云。 此文二解如文可解。 然初意云。 相见本无。 不了此空。 执有我法。 此我法无即本无上别起之无。 故名别无。 第二意云。 相·见别二执为我法。 即从所执名为别无。 相见名为我法。 所依止为二依。 名之为总。 虽为二依。 其体都无。 故亦名无。 以无依无等者。 圣教我法且以别无。 依于总无。 虽迷悟异。 俱依于无。 若依演秘。 无漏心现及佛现者。 义依于体。 且依自心假为我法。 本疏既云二种我法皆是别无依于总无。 别何违本。 尔以外似内(至)似内心执有故者。 世间我法也。 于所向说外内言。 外似内身等者。 向内似故。 相·见体无。 似内心中妄执有故。 是为无似有。 我法准同者。 向内似故。 我法体体无。 似内心执有。 故云无似有。 圣教我法似有似无者。 此说意云。 说依二分者且依世间。 若圣教我法皆依自心。 假说我法。 从彼愚夫所执二分故云以有似无。 文若护法释(至)为所说故者。 此二解等者。 具如疏辨。 等者。 此中总显。 由无始来横计我法分别心故。 薰习本识。 后后遂有相见分生。 愚夫不了此唯内识。 依之妄计有实我法。 我法实无。 随彼妄情所执之相。 名为我法。 故知世间所说我法是假非实。 故经颂言。 如愚所分别。 外境实皆无。 习气扰浊心。 故似彼而转。 圣者依此内识所变若相若见。 为起言论。 断染取净。 引生真见。 假为立名。 说为我法。 法体定非若我若法。 故知圣教所说我法亦假说也。 是故经言。 为对遣愚夫所执实我法故。 于识所变假说我法名。 此解二种我法之名依识变立。 又第二解。 世间所执我法体无。 依识所变妄情为缘而起于执。 妄情所执是世间我法。 然体无故。 以无依有。 依内妄情。 说为我法。 圣教所说我法二种。 依识体上有我法义。 义依于体。 别依于总。 依有体法。 说为我法。 即说所执能计之情及所诠之法。 以为我法。 今指此文。 故云具如疏辨。 然疏判云等者。 又本疏云。 此上二解。 第一解云。 说为我法而体是无。 随情说假。 设体虽有。 不称名假。 我法二段乃属于说。 唯假言说以为我法。 彼体都非。 第二解云。 以无依有。 世间说情以为我法。 以义依体。 圣教说以为我法。 假我及法不在于言。 以所说为若我法故。 问。 此上二解十菩萨中何师说耶。 故疏判此上二解皆护法释。 释二解意。 如文可知。 文又护法释(至)以有似无者。 如何知内似外等者。 以内相·见似无我法。 缘生相·见为有。 所执我法无。 道理假施设为我法。 即与此同。 文论及了别(至)不得云别者。 有说下一识字通三能变等者。 本疏云。 下一识字通三能变。 欲显文略而义广。 故要集即释通三所以云。 故下释云。 三谓了境不云识故。 又云。 此三皆名能变识者。 故合加证云下。 而能变识类别唯三。 故知识字通三能变。 故下又云等者。 即论第二云。 此三皆名能变识。 能变有二种等。 今指彼文故云下释。 又心意识了名之通故者。 识字通三。 其义可解。 心意与了依何得知且通三耶。 案标释文。 并难解云。 故解心意识了其三。 是故文云。 识之名体不得云别。 四体无异。 但名差别。 心积聚义。 意思量义。 识了别义。 了识达义。 积集有二。 一集行相。 二集种子。 初通诸识。 后唯第八。 思量有二。 一无间觉。 二现思量。 初通诸识。 后唯第七。 了别有二。 一细二粗。 约通诸识。 后唯前六。 此即八识。 皆有四名。 问。 此中八识若皆得名心意识者。 何故诸处说第八名心。 第七名意。 余六名识。 答。 成唯识论第五卷说。 如是三义。 虽通八识。 而随胜显。 第八名心。 集诸法种起诸法故。 第七名意。 恒审思量为我等故。 余六名识。 粗动间断了别转故。 各随胜显别得一名。 据实而言。 皆得通说。 此约通为论。 故一识字通名于三。 其范法师不见不文。 下识唯属第三了别能变。 尤不可也。 唯识义灯增明记卷第三唯识义灯增明记卷第四日本沙门释善珠述文法谓轨持(至)亦应自息者。 不为屈曲表彰但直生解即名为持等者。 因明疏云。 他异解生唯待后说。 故初所陈唯具一义能持自体。 义不殊胜。 不得法名。 后之所陈具足两义能持复轨。 义殊胜故。 独得法名。 既云先陈唯具一义能持自体。 何故今云但直生解即名为持。 若生物解亦名持者。 何初所陈唯具一义。 既有唯言。 岂通二义。 解云。 生解有二。 一生遮解。 二生异解。 若闻声时唯生声解。 不生色解。 故云遮解前未有说迳庭。 持体未有屈曲生他异解。 后言无常。 即有屈曲解声无常生他异解。 前已有说。 可以后说分别前陈。 方有屈曲生他异解。 今此中云。 但直生解名为持者。 约生遮解。 若约异解。 唯具一义。 名之为持。 故不相违。 又以轨持疏有四对等者。 本疏云。 法谓轨持。 轨谓轨范。 可生物解。 持谓任持。 不舍自相。 一体有无对。 二自性差别对。 三有为无为对。 四先陈后说对。 前唯有体。 后亦通无。 瑜伽论五十二说意不坏法现前无亦名法。 今者相分必有似无名无。 前是共相。 后是自相。 前唯有为。 后通无为。 前唱者名持。 后唱者名轨。 合有四对名为轨持(已上)若不知前二解生者。 即谓如次配前轨持生疑非一。 若知二解。 即随所应为其四对。 准义配取。 故枢要云。 此中皆依增上义说。 此意能有屈曲轨范表彰差别。 生异解者。 随增名轨。 无屈曲等。 但生遮解。 即名为持。 为其四对随所应。 准义配取。 枢要解云等者。 枢要云。 圣教法名轨。 依用辨故。 世间法名持。 执实自体能自持故。 并疏为五。 此中皆依增上义说。 四解通依世间圣教。 第五别配。 案云前四解者。 即疏四对也。 于此四加世间圣教对。 以之为五。 故云并疏为五。 第五别配者。 世间圣教对为第五对。 若解此释等者。 若解四对随应义释者。 西明有解。 有云。 三师所释之旨徒设劬劳。 皆应自止。 文要集复云(至)经论无违者。 无为无法唯持非轨义即难寻等者。 要集不解轨有二义。 粗寻文旨。 言如与无法唯持非轨。 若尔。 真智缘如。 轨二义中生于何解。 若但直生解名为生解者。 真智岂生浅解者。 持轨何别。 真智不为屈曲表彰。 但真生解证性解。 亦持亦轨。 是有何失。 俗智不尔。 持轨应别。 又引瑜伽五十二云等者。 若如文观。 非是问辞。 何有答言。 文略故尔彼文云。 五十二云。 过去未来诸行非有。 何故世尊定说彼行为缘生意。 乃至由二种缘诸识得生。 乃至意法。 答。 由能轨持诸五识身所不行义故。 世尊假说名法。 广引诸文嫌有说义。 并如要集。 烦且不述。 文释我谓有(至)理亦不违者。 有情命者等具如枢要者。 枢要云。 流支所翻金刚般若。 云我众生命者寿者。 天亲论释。 见五蕴差别一一阴是我。 如是妄取。 是名我相。 此意总计三世五蕴差别为我见身相续不断。 是名众生。 一报命根不断住故。 是名命者。 命根断已后生六道。 是名寿者。 理准此名是养育者。 养未来故。 翻家错失名为寿者。 瑜伽八十三但解八名。 一我。 我所见现前行故。 二有情。 五根等皆名有情。 三意生。 是意种数有能思量胜作用故。 四磨纳缚迦。 依止于意而高下故。 若总释义。 此名儒童。 儒美好义。 童少年义。 好少年名曰儒童。 若别释之。 摩纳是高义。 高慢他故。 缚迦是下义。 卑下他故。 以依止意我慢他或卑下他。 名摩纳缚迦。 五养育者。 增后有业作士夫用故。 六补特伽罗。 以能数数取诸趣故。 诸贤圣等亦名此者。 从未得道古身说故。 七命者。 与寿命和合现在故名命者。 寿命是别。 者是总也。 总者与别命和合现存。 故名命者。 八生者者。 谓具出现等故。 今指此文故。 云具如枢要。 十种生中者。 瑜伽十云。 生云何。 谓胎·卵二生。 初托生时等。 生云何。 谓即于彼身分因满仍未出时。 趣云何。 谓从彼出生。 起云何。 谓出已增长。 出现云何。 谓于湿化二生身分顿起。 蕴得云何。 谓即于彼诸生位中。 五取蕴转。 界得云何。 谓即彼诸蕴因缘所摄性。 处得云何。 谓即彼诸蕴余缘所摄性。 诸蕴生起云何。 谓即彼诸蕴日日饮食之所资长。 命根出现云何。 谓即彼诸蕴余寿力故得相续住。 乃至云。 谓生者具有此十义。 以总作用故但说八(已上)今略标三。 如文可知。 枢要我差别有十七者。 枢要引诸文说我差别中云。 大般若第七说有十七。 前十五如起者·使者。 今又加之者。 于十七加庄严五名。 见者·知者·作者与前说同者。 枢要文中。 大般若一处说十三。 瑜伽八中加士夫·作者·受者·智者·见者。 此即前文故。 云见者·知者·作者与前说同。 非指义灯前文说也。 文圣教中我(至)五为十三者。 即三界等者。 一者欲界。 二者色界。 三者无色界。 四生者。 一胎生。 二卵生。 三湿生。 四化生大智度论第八卷云。 问曰。 人生十月。 三年乳甫。 十岁能出家蒙佛威神。 三恶八难皆得解脱。 生天人中。 即至佛所。 天则可尔。 人法未成。 云何得未。 答曰。 五道生法各各不同。 诸天地狱皆化生。 饿鬼二种生。 若胎·若化生。 人道畜生四种生。 卵生·湿生·化生·胎生。 人卵生。 如毗舍佉弥伽罗母三十二子。 注云。 毗舍佉母人生三十二卵。 卵生三十二男。 皆为力士。 弥伽罗·大儿字己母得三道。 如是名卵生。 人湿生者。 如捹(乌甘反)婆罗利淫女顶上转圣王。 如是等名湿生。 化生者。 如佛无四众游行。 比丘尼众中有一比丘尼名阿罗婆。 地中忽然化生。 及劫初生时人皆化生。 是等名为化生。 胎生者。 如常人生。 化生人即时长大能到佛所(云云)四姓者。 一刹帝利。 二婆罗门。 三吠舍。 四戍陀罗。 劫初成时。 最初之王名大等意。 从此已后四姓出现。 四有者。 一本有。 二死有。 三中有。 四生有。 二十七贤圣者。 何故贤圣唯二十七。 不增不减。 解云。 就殊胜义(云云)二十七减摄不尽。 增无所立。 云何殊胜在贤圣中。 有行向者修诸胜行趣五果故。 有住果者。 由前所期。 今已得遂所期果。 遂无过四种。 所谓预流·阿罗汉。 广如章述。 随信行者。 其人钝根。 以信为首。 随他教诫而修行。 故名随信行。 随法行者。 性是利根。 以想为首。 不从他求教授教诫。 自闻经教能深悟解而修行。 故名随法行。 信法二人。 谓在见道十五心顶。 并见道前趣向初果。 如是总名信行·法行。 然诸论唯初资粮已具。 望入见名二人者。 约亲近说。 显扬唯说见道前者。 据长时说。 亦不相违。 若依小乘。 唯在见道位中。 观心相续。 而从加行以立其名。 问。 小乘此二人立为二十七贤圣。 大乘何故独不立耶。 答。 诸论唯约见道位故。 于贤圣差别立之。 大乘此二品得通于资粮·加行通凡位。 故不立为圣。 一信解者。 从前信行。 今至见道第十六心及余有学。 名为信解。 解至果位立此名也。 信谓净信。 解谓胜解。 即别境。 谓于境中即特决定由信增上深解。 故名为信解。 二见到者。 由前向中法行之人。 今至果中第十六心等。 从三向中间二果。 皆名见到。 由慧增上正见显故。 所言到者。 由前向见得到果见。 故名见到。 三身证者。 □解见□二种圣人。 至不还果。 身中证得灭尽定。 故转名身证。 此但转名而不转体。 然萨婆多极七返有及身证有不立圣教。 极七返有不异预流。 即预摄灭定。 非学无学是有漏故。 依于无漏立有学故。 是故彼依不立身证。 慧解脱者。 障有二种。 一烦恼慧障。 圣慧不得应果。 二事障。 就胜而说。 唯异熟生善乐舍受。 有下劣性。 于上等至不肯通求。 所知障摄。 此人唯能断初障。 故慧得解脱。 慧谓拣择。 此离缚故。 即名解脱。 五俱解脱者。 已脱诸漏及具证八解脱。 由烦恼障分及定障分俱得解脱。 故名俱解脱。 四向四果者。 始从一生顺决择分。 乃至未得初果以来。 名预流向。 所云向者。 是趣向义。 修诸圣行趣向果。 故说名行向。 然十五心及后顺决择分位非唯初向。 倍离欲者是一来向。 全离欲者亦不还向。 故瑜伽论五十七言。 未知当知根当言何果向。 答言三果向。 余三向中。 准释可知。 四果之中预流果者。 若随摄永得三结。 若令摄者·永断三界见所断惑。 由此圣者已见谛故。 最初证得逆流行果。 即住见道第十六心。 名住果。 未起后胜果道故。 预者入也。 流谓流类。 此人无始处异生中轮转生死。 今时创入圣人流。 故名预流。 言一来果者。 若超越人倍离欲者。 住见道位第十六心。 名得一来。 若次第者。 从预流果进断欲界第六品惑。 解脱道时。 名得此果。 言一来者。 人中得道生欲天中。 却来人间得究竟果。 具足应言一往来者。 省略故俱言一来。 言不还果者。 全离欲者。 谓住见道第十六心。 或一来果进断欲界第九品惑住解脱道。 名不还果。 言不还者也。 必不重更生此处故。 得不还名。 阿罗汉者。 全离有顶所有诸惑。 住第九品解脱中。 名阿罗汉。 此翻名应。 具三义。 杀贼·不生·应供三义。 如唯识论第三卷说。 问。 四向四果皆通利钝根。 超前三果为钝为利。 答。 准涅槃经。 七生预流名为钝根。 现般之人为利根。 于前三果。 有通现般。 有经生者。 通利通钝。 理亦无遮。 然正理师。 超越不还唯名为利。 俱舍论师。 通利钝二。 问。 超中二界为利为钝。 答。 理而言之。 俱通利钝。 此人既超中间二果。 出无佛世成辟支佛。 理应通二。 问。 超中二果预流之人。 彼断九地各一二品或三四品。 于未断尽中间。 得有中夭耶。 答。 此亦容有。 若尔。 九地烦恼皆用圣道已害一分。 其人命终生何界地。 答。 对法论说。 即以愿力还生欲界。 其人后身成辟支佛。 文十四七返(至)名一种子者。 七返有者。 次第行者得预流果。 三界修惑毫未断。 人三洲及六欲天往来受生。 极至七返得尽苦际。 或亦不定者。 既说极言。 不遮一二。 涅槃经说。 须陀洹人凡有二种。 一者利根。 二者钝根之人。 人天具七返。 是钝根人复有五种。 或有六五四三二种。 利根之人现身获得阿罗汉果。 既云六五四三二即得。 明知未必要具七返。 为显此意故。 云或亦不定。 即准此文。 无一生及一生半。 言一生者。 人中得道往生天上还来人中。 一往一来名一大生。 或唯天上若在人中但受一身。 名半生。 故准涅槃经。 但有人天各七。 乃至唯于人天各二。 作句数之如章中述。 若细论之。 人七生有·七中有。 天七生有·七中有。 合成二十八也。 言七者。 皆七等故。 如七处善。 问。 何故无有第八生耶。 答。 相续到此必成就故。 圣道种类法应如是。 如七步蛇第四日。 问。 七生中间岂无圣道有应无七。 答。 中间虽圣道现前。 余业力持不有证圆寂。 至第七生。 逢无佛法时。 彼在家得阿罗汉。 既得果已必不住家。 法尔自得苾刍别相。 问。 何故七返要经生者方得立。 一来果中不经生者非一来。 答。 须陀洹果由最初证得预流名。 要别义有经生者。 别立七返斯陀含果非初证故。 从总为名。 不经生者亦彼类故。 若尔。 不还应亦总立。 非初证故。 何烦别建中生等耶。 解云。 不还中义差别多类。 或有中阴而趣涅槃。 对于中故更说生般。 于生般中加功多少。 义又异故。 或于处处受一身。 或彼身中证得灭定。 由此义异别开。 一来不然。 不可为例。 十五家家者。 释名如文。 若准对法。 且说二生家家。 理亦应有受三生者。 言家家者。 必具三缘。 一者断惑。 谓断修所断惑三四品故。 二者受生。 谓必受人天中三二生故。 三者成根。 谓成就对治欲惑无漏根故。 简滥如章。 问。 三二生家家人天。 各受三二生不耶。 答。 天三生家家。 天三人二。 若天二生家家。 天二人一。 若人家家翻上应知。 问。 何故住果人天往返有具受。 七家家不受一小生耶。 答。 住果容预各具受七。 向中逼迫三二数满亦般涅槃。 故不受后一小生也。 十六一种子者。 释名如文。 必具三缘方名一间。 一者离惑。 要离欲界修惑第八品或第九品。 二者受生。 或于天上。 或于人中。 唯受一身。 三者成根。 谓要成就断七八品无漏根。 故具三。 所以准家家说。 言一间者。 俱舍二十四云。 间谓间隔。 彼余一生为间隔。 故不证圆寂。 或余一品欲修断惑为间隔。 故不得不还果(云云)问。 何故异生分离欲染无缠者不经生。 家家一来一间三类分断欲修即得经生。 答。 圣者定由无漏道力所任持。 故生虽分离染。 经生无退。 异生不然。 分离染者命终定退。 或进离染。 然后命终。 故不相例。 问。 何故无有断欲修惑一品二品及第五品。 但有三四成家家耶。 答。 如毗婆沙五十三说。 诸预流者断欲界一二品结。 三无死生义。 故不说之。 如断五品。 谓瑜伽师得初果已。 为断欲界修所断结。 起大加行。 必无未断一大品结有死生义。 如断五品。 必无未断第六品结有死生义。 家家等三有死生故。 此中偏说。 一大品结者上三品也。 问。 若断五品。 必断第六。 无一品惑障一来者。 即应断八必断第九。 一间一品不能障不还果耶。 答。 彼越界故一品能障。 此非越界。 非由一品能障一来。 兴师扬疏二云。 问。 颇有家家受一生耶。 答。 范云。 无受一生者。 以断五品必断六品故。 今解。 亦有受一生者。 故杂集云向差别。 向差别者。 即于五品断一一品。 皆名向故。 文十七中般(至)而般涅槃者。 生结已尽等者。 对法论第十三云。 中般涅槃者。 谓生结已断。 起结未断。 或中有才起。 则便圣道现前。 得尽苦际。 或中有起已。 为趣生有。 才起思惟。 则便圣道现前。 得尽苦际。 或思惟已。 发趣生有。 未到生有。 则便圣道现前。 得尽苦际。 解云。 三种中般由烦恼力往趣生处。 令生有相续。 此烦恼已尽。 唯由随眠力。 令命终后诸蕴续起。 此随眠余犹未尽。 如是三种。 望生有处未发·才发·已远去位差别建立。 言中般者。 中谓中有。 或死生中间。 或二趣中间。 所言般者。 则涅槃也。 般何涅槃。 般有余依。 所以尔者。 中有于死不自在故。 或通无余。 理亦无异。 五种那含中。 除上流余通定不定。 若定性人般无余依。 若不定姓般有余依。 随应通二。 问。 何故唯于不还建立中般。 非于余位亦建立耶。 答。 阿罗汉果不受生故。 理在绝言。 经生圣者决定无中有般涅槃者俱舍论云。 以彼圣道未淳熟故。 未易能令现在前故。 所有随眠非极劣故。 诸欲界难越故。 彼尚有余多所作故。 定无中般。 其不还果理即不然。 学位故得有中般。 问。 若尔。 何故欲界命终而生色界。 即有中般。 色界命终还生色界已上诸地。 即无中般。 答。 诸圣教说。 欲界身中曾受多苦。 谓刀杖等。 未离欲染。 定亦有苦。 然此不还曾遭斯苦。 厌即深故或谓色界亦有微苦。 由如是义。 欲界命终得有中般。 色界命终还生色界。 无如是义。 即无中般。 文十八生般(至)名无行般者。 生般者。 谓不还果中品修习圣道故。 未断二种结。 随生一处意生天。 初生之时则证圆寂。 然中般若名为上品。 此名中品。 此言生者。 非是生有则般涅槃。 一刹那故。 论说死生无意识故。 形中称生。 生是上界诸受根起。 名之为生。 此人般有余涅般。 于死位中不自在故。 十九有行般等者。 谓不还果下品修习圣道故。 未断二结。 随生一处意生天中。 行多行已。 及多精进。 而证涅槃。 未断二结者。 谓生结起中有名起。 生本有名生。 总名为生。 诸烦恼中能润中有。 称为起结。 润生有等。 称为生结。 此二未断故。 名未断二结。 二十无行般等者。 则此圣者行小行已。 及小精进而证圆寂。 名无行般。 然余处说。 不起功用。 不由劳倦。 由串习力。 道现前者。 小故言无。 不相违也。 问。 俱舍论。 先有行后无行。 瑜伽·显扬·对法论等。 先无行后有行。 是何次第。 为根利钝为行多少。 答。 有引三藏解云。 萨婆多取般疾迟。 故辨利钝。 不约知道。 是故行般名利。 无行名钝。 今此显扬。 起少行勤速断烦恼。 故无行名利。 起多行勤方断烦恼。 故有行名钝。 兴师判云。 虽有此解。 良恐非也。 顺正理论云。 无行无有证灭前后决定故。 或先无行后有行。 或复反此。 如何可言萨婆多宗有行疾无行迟。 人准显扬。 唯说道品中下差别。 如何可说无行速有行迟。 是故不应先说是利后说是钝。 并通利钝故。 文二十一上(至)定性二乘者。 二十一上流等。 谓于色界地地之中。 皆受生已。 乃至最后入色究竟。 于彼无漏圣道现前。 得尽苦际。 复有乃至往到有顶圣道现前。 得尽苦际。 此中显示二种上流。 一极至色究竟。 二极至有顶。 极至色究竟者。 谓有多爱味补特伽罗。 由多生起暖等静虑差别爱味故。 始后从梵众天乃至色究竟。 于一切处次第各受一生。 乃至最后入色究竟得般涅槃。 有顶者。 谓不离修第四静虑。 唯避净居。 如前次第生一切处。 乃至有顶方般涅槃。 广如对法。 此论意云。 乐慧上流别生色界十六天处。 除大梵天及无想天。 僻见地故圣不生彼。 乐定之者避五净居。 生余十一及无色四地。 于有顶地方证寂灭。 言上流者。 上谓上生。 流是转义。 其转生上地。 二生以上非自非下。 故曰上流。 问。 何瑜伽及对法等。 明上流人唯有偏没。 岂彼无有全超等耶。 答。 理亦容有。 且就胜偏彰遍没。 乐慧上流生于色界下六天处。 乐定上流生于色界十一天处。 复生无色四天之处若受一生已。 上流义相彰显。 故论别说之。 言全超者。 乐慧上流生梵众天。 命终已后生色究竟。 超十四处。 名曰全超。 乐定上流生于梵众天。 命终已后极生有顶。 超十八处亦名全超。 言半超者。 乐慧上流生于色界三二天处。 名为半超。 乐定上流生于色界三五天处。 复生无色。 超非全故。 名曰半超。 此全半超贤圣生故。 上流义非显彰。 故论略不说。 广如毗婆沙百七十四说。 由五品薰禅生五净居等者。 杂修第四静虑。 五品差别。 如其次第生五净居。 释五净居名。 如毗婆沙一百七十六说。 一无烦恼天。 身无烦扰。 心无烦扰。 一期领受纯寂静乐。 非下所有。 故名无烦。 二无热天。 身无热恼。 心无热恼。 一期领受纯清凉乐。 非下所有。 故名无热。 三善现天。 彼天形色端正妙好。 过下二天。 故名善现。 四善见天。 彼天形色转复妙好。 众所乐观故名善见。 五色究竟天。 彼天形色最为胜妙。 余不及故名色究竟。 彼亦名为碍究竟天。 碍者积集色也。 彼于此碍最尊最胜极故。 名碍究竟。 彼亦名为顶究竟天。 是一切有色顶亦是究竟故。 如对法论第十三云。 又杂修第四静虑。 有五品差别。 一下品修。 二中品修。 三上品修。 四上胜品修。 五上极品修。 由此五品。 杂修第四静虑。 故如其次第生五净居。 解云。 问。 为唯杂修第四静虑。 为通杂修下三禅耶。 答。 若依对法。 唯杂修于第四静虑。 若依瑜伽第十二文。 杂修下三。 问。 熏之法用大小不同。 若依大乘。 初念有漏。 次念无漏。 复念有漏。 不同异宗故。 瑜伽论第十二云。 复次云何熏修静虑。 谓如有一已得有漏及无漏四种静虑。 为于等至得自在故。 为受等至自在果故。 长时相续入诸静虑。 有漏无漏更相间杂。 乃至有漏无间无漏现前。 无漏无间还入有漏。 当知齐此薰修成就。 是名得自在。 若依小乘。 初念无漏。 次念有漏。 后念无漏。 故杂心论第七卷云。 若一刹那无漏。 一刹那有漏。 复一刹那无漏。 名是熏禅。 问。 依何因缘熏修静虑。 答。 由四缘。 一为得定自在。 二为得现法乐住。 三为令道不退。 四令感殊胜根。 由是四缘杂修静虑。 若依小乘。 由三因。 故杂心论云问。 何故熏禅。 答。 或有念正受。 或畏诸烦恼。 或复乐受生。 即彼释云。 熏有三因缘。 念正受者。 谓修行者受念正受。 为现法乐住故。 畏烦恼者。 畏退故。 乐受生者。 乐生净居故。 问。 何故名为杂修静虑。 彼杂修言欲何所显。 答。 毗婆沙一百七十五云。 遍熏故名杂修。 合熏故名杂修。 令严好故名杂修。 令明净故名杂修。 言遍熏者。 如衣置于一箧以香遍熏。 如是前后二刹那无漏。 遍熏中间一刹那有漏。 故言遍熏。 言合熏者。 如华与苣藤合熏令发香。 如是二刹那邻杂熏发一刹那有漏。 严好者。 如以众华散制多上令其严好如是行者以二刹那无漏。 散一刹那有漏上。 令其妙好。 明净者。 如以金等置于炉中调炼销镕令转明静。 如是行者以一刹那有漏。 置于无漏二刹那中。 数数调炼令转净妙。 更有异说。 如彼广说。 此杂修诸门别皆如彼说。 问。 五品熏禅差别如何。 答。 若依俱舍。 初品有三心。 二品有六心。 三品有九心。 第四有十二。 第五有十五。 若依杂心。 五品各三品心。 合为十五心。 二论不同者。 俱舍欲以前因而成后品。 如其次第感五净居。 若依大乘。 不限品数。 但修之胜劣相望有此五品。 先于欲界人趣三州。 杂修诸静虑已后。 若不起出世道断下地惑。 即生梵天等。 亦能如前杂修故。 从彼一切处没。 复生五净居。 若断下地惑者。 从欲界命终即生五净居。 问。 夫言熏者。 为有漏熏无漏。 为无漏熏有漏。 答。 依瑜伽十二。 以有漏熏无漏。 即以有漏为能熏。 无漏为所熏。 若依瑜伽三十三云。 不还者以无漏第四静虑。 熏修有漏第四静虑。 能所翻前。 问。 大乘宗断惑生上毕竟不退。 如何得有熏禅上流人耶。 答。 三藏云。 初熏下品生善现天。 生彼天已更熏中品复于彼天展转熏修。 问。 圣人亦以种子润生。 何故已伏惑处不受生耶。 答。 伏惑之处圣者厌故不受生。 又可伏惑种子无润生用故。 已伏惑处不受生。 又许受生义亦无妨。 五种不还色界具五。 无色唯四。 除彼中般。 无中有故。 此二俱定姓二乘者。 成唯识论第七卷云。 然五净居无回趣者。 经不说彼发大心。 故疏第七云。 今大般若第一百二十九中诸天皆闻般若经已。 恭敬供养。 发菩提心。 乃至广说。 合掌而去。 余处皆言发菩提心。 于净居处不说发心。 故知净居唯定姓生。 广如疏说。 文二十二退(至)护即不异者。 谓钝根性等者。 即对法十三文也。 显扬论云。 言退法者成就暖根。 若思自害不思自害。 若放逸若不放逸。 俱可退失现法乐住及世间功德。 不能练根。 不能发起胜品功德。 退则是法名为退法。 解云。 游散者放逸之异名也。 思惟者思自害等。 言退者退何等法。 为是退起烦恼。 为退圣果。 是退种姓身在欲界。 故于静虑可退失。 唯退失现法乐住。 非退起烦恼及以圣果。 由烦恼永断圣果即所显故无退义。 现法乐由伏所知障而得故为有退。 除不动性余四钝根兼是随信行人转至果上为退等五。 此之五种要待时方脱。 是时解脱收六种根中退等三名法。 余二不名法。 三种皆言法者。 即现法乐住即是世间静虑乐。 即退是乐。 非退圣法。 问。 现法乐住定者八禅定中是何定耶。 答。 四根本定名现法乐住·若准杂集亦通无色。 故彼论云。 谓退世间静虑等。 既言等者取无色故。 问。 现法乐定为唯有漏。 为通无漏。 答。 亦通无漏。 准显扬论说乐住已。 更云世间功德。 有漏名世间。 即四无量等。 以此证知现法乐住亦通无漏。 二十三思法等者。 思法思害即不退故异前退法。 护法虽不思害而不放逸不退失。 故异于法。 文二十五住不(至)故名不动者。 住不动等者。 显扬论云。 住不动者。 谓成就暖根。 虽不思自害及行放逸。 然堪不退不能练根。 不能发起胜品功德。 住谓安住。 非进退义。 离胜退缘。 虽不自防亦能不退。 离胜加行亦不增进。 住即不动名住不动。 住法虽行放逸而不退失故异护法。 不练根故异堪达。 堪达实根故异不动。 能练根等故异住法。 不动利根故异前五种。 无已得退故异初三。 无发胜品等所动故异前堪达。 二十六必胜进等者。 显扬论云。 言堪达者成就暖根堪能不退能练根及能发起胜品功德。 此人为性堪修练根通能不退。 能练根及能发起胜品功德。 此人达不动。 前四种性皆言不能练根者约意乐说。 不能发起胜品功德者约多以说。 具人道果定胜故。 堪谓堪能。 不退练根。 达谓通达。 至不动。 二十七不动法者。 显扬论云。 谓从先来自性成就利根。 此人于诸善根不为已得退法之摇动。 亦不为发胜功德及上练根之所动摇。 是故说名为不动法。 法谓根性不动则法。 问。 依瑜伽云。 一切有学及无学五皆能练根。 非独觉菩萨。 利根故。 何故显扬对法等云前五不能练根耶。 答。 理实前四皆得练根不达不动。 显扬约不达不动故说不练。 瑜伽约退法等转成胜根故说练根。 所望不同。 故不相违。 问。 依杂集论住不动法是利根故不能练根。 何故显扬云暖根耶。 答。 有说杂集对前三根故名利根。 显扬对不动故名暖根者不尔也。 堪达对前四应名利根。 故今杂集住法练根虽成堪达而犹钝根故不名不动。 练根所得是利根故。 问。 有学无学修练根时用何等行名修练根。 答。 萨婆多师用无漏道十六行相而修练根。 有学以二道练根。 一无间道。 一解脱道。 练钝成利。 其人习根时未长久不坚牢。 故无学练根有九无间九解脱道。 彼钝根性由久串非小功能可能令转。 学无学道所成坚故。 准此唯是无漏练根。 然大乘果练根非唯无漏非要在定。 欣求上果不生欣足。 或修习诸禅。 或即多闻。 或谈论决择。 或观察甚深无漏法忍。 故瑜伽五十七说。 何故转根。 答。 依薄少升进不生喜足故。 为植引发胜定力故。 为植多闻力故。 为植论义决择力故。 为植观察甚深法忍力故约此论文定散二行能转根。 问。 即练已为得本果。 更得余果。 答。 萨婆多师有学无学修练根时为得本果。 更唯得自果不得余果。 如预流者。 修练根时转却曾得钝预流果转得今时新得别果。 乃至应果亦准此释。 然大乘中与彼不同。 但预流者用无漏道修练根时练钝预流。 新得利者亦有练根进得一来。 必无能进成不还者。 然一来者修练根时得利一来。 及能转至后不还。 必无能得阿罗汉果。 其不还者修练根时转钝不还得利不还。 亦有升进得离下地染必无能得阿罗汉果。 以对治道难成辨故。 若转根已进趣余果一切容得阿罗汉果。 转钝成利。 亦有向无上乘者。 如瑜伽五十七说。 言胜品功德者是何等法。 有说独觉。 大乘所有功德名为胜品等者非也。 不动根性应无转趣无上乘故。 又堪达法既得无学。 必无转成独觉义。 兴法师云。 胜根所有神通等德名为胜品。 故前四性不能练根。 亦不能起胜根德也。 第六不动更无胜根故不为彼之所动摇。 堪达具二故能练根及起胜德。 问。 六种姓中几本非容。 几通本容。 答。 第一退法唯本无容。 思法等五通本容性故。 俱舍论二十五云。 退法种性必是先有思法等五。 亦有后得。 谓有先来是思法性。 有先退法性后练根成思。 乃至不动。 随应当说。 言退法练根后成思法。 名容性思。 余皆准知。 本来种姓名为本性。 练根所得名为容性。 第六不动望自无容。 望他有容。 堪达练根达至不动。 名容性不动。 问。 无色界皆具退等六种姓不。 答。 决定无上界之中有退者。 故彼定不退现法乐。 而名退思护等姓者。 约容有说退。 不必退乃至堪达。 不必堪达。 由此义故六种应果三界具有。 问。 欲经生圣生上界不。 答。 决定不生。 欲界生多受诸苦恼。 厌有染故不乐上生。 即于现身而趣圆寂。 若尔欲界经生圣者应受一身更无二三及极七返。 厌苦深故如不生上。 此亦不然。 业力胜故欲界再生。 若尔应业力胜故欲界经生再生上界。 此亦不然。 法尔力故。 种姓故。 如是不可断故。 文问云何名(至)说有身证者。 萨婆多云等者。 俱舍二十四云。 依何胜德立身证名。 颂曰。 得灭定不还。 转名为身证。 即彼释云。 有灭定得名得灭定。 即不还者若于身中有灭定得。 转名身证。 解云。 今此文云身边有得此灭定。 即同俱舍唯有色根及命者。 毗婆沙一百五十三云。 然彼身命六处为缘。 及本要期出灭尽定。 解云。 身命六处不灭为缘。 名住定入及出定入。 瑜伽十二云。 出灭定时。 触三种触。 一不动触。 二无所有触。 三无相触谓出定时。 多由三境而出于定。 一由有境。 二由境境。 三由灭境。 如其次第触三种触。 缘于有境而出定时。 无有我慢扰动其心。 谓此为我乃至计未来我当有等。 故言触不动触。 缘于境境而出定时。 无贪·无瞋·无痴所有故。 言触无所有触。 缘于灭境而出定时。 于一切相不思惟。 故缘无相界。 故言触无相触。 婆沙百五十三亦说此事。 枢要解云。 此意言。 出定已缘三境。 有境者有为五蕴。 即以依非想相而入定心今出。 灭境者即以依灭尽相而入于定今出。 于二之上。 无三烦恼之所有。 故触无所有触名缘境境引后不定。 随彼出心不与入同。 行相别故。 或缘六尘而出于定。 总名境境。 案云。 一切圣人得灭定者皆有此事。 故今略示。 问何不依命根者。 问意云。 若依身得名身证者。 亦依命根。 何故不名命证。 此答意云。 命根灭定十四不相应中随。 然则非色非心灭定。 不可还依非色非心命根。 问如有部欲色有身根等者。 此问即乘前答以起。 若大乘师。 灭定亲得如身根取境。 从喻为名者。 大乘若如有部宗。 言欲色界中得有身证。 非是无色。 若约无色。 何说有身证耶。 何以得知有部之宗无色界无身证灭定。 解云。 大毗婆沙一百五十三云。 问。 何故生欲色界能起灭定。 非无色界耶。 答。 命根依二法转。 一色二心。 此定无心。 以心断故。 生欲色界起此定时。 心虽断。 而命根依色转生无色界。 色虽断而命根依心转。 若生起此定者。 色心俱无。 命根无依。 故应断是应名无。 非谓入定。 由此明知。 有部无色而无身证。 此答意云。 身证之名非是身上证得之名。 如身根合中知亲得境界。 亲得灭定故名身证。 故无色亦说有身证。 问。 无色界无身者。 何故言三界依身。 答。 身是积聚义。 非色四蕴名身。 非是身故。 论第四云。 无色无身命。 无能持故。 复如何知无色亦说有身证耶。 答。 唯识论云。 唯说不还。 三乘无学及诸菩萨得此定故。 彼随所应生上八地皆得后起。 既云生上八地。 明知无色亦有身证。 文增生损生(至)合名一生者。 分品润生且依随转。 大乘无文。 且依婆沙五十三文。 修道烦恼分为九品。 转此九品以润七生。 增生等者。 且九品惑增损七生。 未断名增断已名损润生之义略有二种。 一总二别。 总者上三品惑增损四生。 中三品惑增损二生。 下三品惑增损一生。 强弱不同。 势增一倍。 于九品中。 若断三品。 余有三生。 明知三增损四生。 断中三品。 余有一生。 明知中三增损二生。 断下三品。 更无余生。 明知下三品增损一生。 言别者。 上三品中。 上上品惑增损二生。 上中·上下各增损一生。 中三品中。 中上品惑增损一生。 中中·中下共增损一。 下三品惑共增损一。 若断三品余有三生。 若断四品。 余有二生故知中上增损一生若断第四。 余有二生。 若断第六。 余有一生。 故知中中·中下增损一生。 于中有异。 中中·中下各增损半生。 若中中品独增损一。 中下品惑便无增损。 若言中中增损半生及以中有。 中下但能增损生有。 便有中下。 不如下上。 及中有生有名为半生。 取业必同。 不可似也故知中中·中下各增损半生。 下三品中。 若断六品。 余有一生。 若断七品。 余有半生。 故知下上增损半。 下中·下下增损半生。 广如章说。 下五品在各家家等者。 问。 何故异生分离欲染无经生者。 家家一来一间三类分断欲修即得经生。 答。 圣者定由无漏道力所任持故。 虽分离染。 经生无退。 异生不然。 分离染者命修定退。 惑进离染。 然后命终。 故不相例。 问。 何故无有断欲修惑。 一品二品及第五品。 俱有三四成家家耶。 答。 婆沙五十三云。 诸预流者。 若断欲界一二品结。 无死生义。 故不说之。 如断五品。 谓观行者得初果已。 为断欲界修断结。 起大加行。 必无未断一大品结有死生义。 如断五品。 必无未断第六品结有死生义。 家家等三有死生故。 此中偏说。 一大品·者。 谓上三品。 问。 若断五品。 必断第六。 由何如是。 答。 以近果故。 更无迟住。 如是问答合有二十。 余如章广说。 文若论中有(至)二贤圣等者。 若论中有者。 人七中有·天七中有。 合有十四。 若兼本有。 人七本有·天七本有。 如前十四。 合有二十八。 然十二支章唯取中生。 不取本有。 故彼章云。 或说七生人天。 总论中生。 合说或说十四。 人天别论中生。 合说或说二十八。 生中别说开合有异。 今灯家意约中·本说。 不取生有。 俱无诚文。 随义论耳。 全界一切烦恼等者。 瑜伽论五十九云。 问。 于彼彼界结生相续。 彼彼身中当言全界一切烦恼皆结生耶。 为不全耶。 答。 当言全。 非不全。 何以故。 若未离欲于自生死处方得受生。 非生离欲。 故乃至言。 由是因缘。 当知一切烦恼皆结生相续。 解云。 结生之言显润生义。 惑皆通见修无不润生。 故云一切皆通三界。 故云全界。 若唯修润。 即有界中见道烦恼不润生。 故不名全界。 力势渐微者。 伴类阙故力势渐劣。 或五补特伽罗等者。 显扬论第十六云。 谁能现观。 有五种补特伽罗能入现观。 何等为五。 一未离欲者。 二倍离欲者。 三已离欲者。 四独觉五菩萨。 今指此五说五补特。 瑜伽六十九说良惠喻等五补特伽罗。 又九十一说五种人。 瑜伽七十五种补特伽罗者。 说异生外道等。 不当圣教。 假我名也。 七地者。 瑜伽四十九。 六十三住中建立七地。 前之六种唯菩萨地。 第七一种菩萨如来杂立为地。 何等为七。 一种姓地。 二胜解行地。 三净胜意乐地(初地也)四行正行地(二地至第七地)五决定(第八地也)六决定地(第九地也)七到究竟地(第十地也佛地)十三住者。 瑜伽论四十七卷住品云。 一种姓住。 二胜解行住。 三极欢喜住。 四增上戒住。 五增上心住。 六觉分相应增上慧住。 七诸佛相应增上慧住。 八缘起流转止息相应增上慧住。 九有加行有功用。 住无间缺道运转无相住。 十无加行无功用无间缺道运转无相住。 十一无碍解住。 十二最上成满菩萨住。 十三如来住。 十三住与七地相摄。 如瑜伽四十九说。 释住行相。 如四十七说。 四十二贤圣者。 本业璎珞经一部八品。 初序品中。 来故放四十一二光。 惊觉机于入正果以。 贤圣名字品中。 对敬首菩萨。 说四十二贤圣名门。 决定了义。 所谓十住·十行·十回向(此为三十)十地(加前四十)等觉·妙觉(以之为二)是为四十二贤圣。 此即如来本业璎珞。 广如彼经上卷中说。 圣教我中预流一来等。 等取此等。 文法种种相(至)名十善巧者。 五善巧者。 瑜伽二十七云。 善巧所缘略有五种。 一蕴善巧。 二界善巧。 三处善巧。 四缘起善巧。 五处非善巧。 初三同此。 故今加二。 五十七云。 问。 缘起善巧·处非善巧。 若于一切无颠倒理。 正智显了。 名处非处善巧。 如般若心经或说为六等者。 心经幽赞下卷帖经文云。 经曰。 受想行识等亦复如是。 彼赞释云。 于非蕴中假说为蕴。 还执为有故。 今对破直说为空。 二十论云。 说无有情我但有因故等者。 等下处界等五种善巧(已上)言六善巧者。 一蕴善巧。 如经无色无受想行识。 二处善巧。 如经无眼耳鼻舌身意(六根处也)无色声香味触法(境处也)三界善巧。 如经无眼界乃至无意识界(六根六尘六识为十八界)四缘起善巧。 如经无无相亦无无明尽乃至无老死亦无老死尽。 五谛善巧。 如经无苦集灭道。 六智善巧。 如经无智亦无得。 上五善巧无声闻近观。 下一善巧无菩萨近观。 能证道名智。 所证境名得。 有能证智。 可有所得。 证智非有。 所得亦空。 此约三乘者。 六善巧者约三乘通观。 即违幽赞。 第六善巧不通小故。 或无智得但约大乘等者。 此同幽赞瑜伽五十七说。 六等者五十六七两卷说蕴等六善巧(已上)当知蕴等略由六因而得建立。 谓身证建立等。 广如彼说。 显扬颂云。 于诸蕴界处等者即彼释云。 于诸蕴中不善巧故。 执诸蕴体为我身者。 于诸界·中不善巧故。 执自在等为身生因或执无因身自然起。 于诸处中不善巧故。 执有身而住取外境界。 于缘起中不善巧故。 执有身者流转生死。 由不善知处非处故。 执有身者能造诸业。 由不善知诸根诸谛。 执有二种增上身者。 谓爱非爱业果增上者。 及染污清净增上者。 由不善知苦集两谛。 计有染污增上者。 由不善知灭道两谛。 计有清净增上者。 辨中遍十善巧者。 彼论第二真实品文也。 十真实中。 第十真实名十善巧真实。 彼长行云。 十善巧者。 一蕴善巧。 二界。 三处。 四缘起。 五处非处。 六根。 七世。 八谛。 九乘。 十有为无为法善巧。 颂云。 蕴处界缘起等者。 本疏一云。 若依中边菩萨藏经第七卷。 有十善巧。 颂曰。 蕴处界缘起等者。 与此颂同。 菩萨藏经第十七云。 舍利子。 云何名为如是般若分别善巧。 舍利子。 如是善巧无量无边。 吾今略说十种善巧。 何等为十。 所谓蕴法善巧。 界法善巧。 处法善巧。 谛法善巧(知四谛智)无碍解善巧(四无碍解)依趣善巧(依了义不依不了四依也)资粮善巧(福智资粮)道法善巧(三十七菩提分法)缘起善巧(十二缘起)一切法善巧(有为无为)与此颂别。 案中边论。 无此颂文。 十种善巧唯在长行。 故知此颂基师自作。 非论颂也。 然演秘云。 按大菩萨经第八及十。 说十善巧。 一依趣善巧。 二资粮。 三念住。 四正断。 五进分。 六觉分。 七道分。 八趣作一道。 九缘起。 十一切法。 今按彼经第八及十。 于善巧事无说一言。 第八云。 说十发心已。 第十全说尸罗度已。 第十七·十八·十九说十善巧。 演秘所列念住等六。 于道法善巧别释之文。 非别善巧。 若取其六列为善巧。 其数增多。 非十善巧。 故知演秘等文谬也。 智者寻经。 可以取决之。 文论此中识(至)摄于心王者。 本疏意云。 等者。 本疏文云。 问。 我法所依内能变相。 岂无心所。 即论答云。 此中识言亦摄心所。 定相应故。 隐劣显胜故。 谓所与心非定俱起。 如贪信等。 时不现行。 不可说所义兼于心。 故说识言亦摄心所。 问。 遍行五所心定相应。 何不说彼而但说识。 答。 为主故能生彼。 故彼五种类非定俱行。 故但说识即摄心所(已上)外人难意。 前外难云。 如是诸相若由假说。 依何得成。 论主答云。 彼相皆依所转变。 外人即造难其答云。 何故唯言依识所转变。 不言依心所所转变。 心王心所俱有相见故。 由此答云。 此中识所变之识。 言亦摄心所。 何以故。 定相应故。 若尔。 应举心所摄于心王。 何故唯举识言耶。 答。 心起之时。 心所不定起。 如贪瞋等。 染净心所或有无。 故举心王摄于心所。 不举心所摄于心王。 本疏又云。 问。 真如与识。 非如心所。 何故此中亦不说有。 答。 识实性故。 识俱有故。 不离识故。 非我法依故。 但说识不说真如。 文西明云答(至)本疏解正者。 西明云答外难等者。 西明疏云。 谓外难云。 色等依心变。 摄归本说唯识。 心所非心变。 如何名唯识。 为释此难故作是言。 此中识言亦摄心所。 定相应故。 二十唯识亦有此通。 而差别者。 彼释经说三界唯识。 此中正释颂中识言。 问。 眼等八识不离心所。 何故不说唯心所耶。 解云。 诸心所起必有心体。 若心起时心所不定。 染净心所或有无故。 是故说心而非心所(已上)要集云。 定相应故者。 释其所以。 谓心所虽非识变。 而定相应。 亦得识名。 若依瞿婆罗汉释云。 是心系故。 解云。 心与心所同是缘虑之流类。 故虽非识变。 得名为识。 若准此义。 约得识名。 有其二义。 一识所变故得识名。 如色等法。 非缘虑故。 二缘虑类故得识名。 如心所法。 非识变故。 或可外难相见识所变等者。 西明及集无此所难(未详其解)有解云等。 可捡其抄。 言所变非变者。 言所变心所非变。 此亦不然。 为难不齐故者。 或有灯本无有此文。 言变所变者。 前文既言识所变。 若言所变心所非变故难不齐。 文要集云二(至)释于唯识者。 集云。 此中识言亦摄心所者。 说释二疏意皆同说。 今案彼文。 读不审细者。 是灯加文。 非是集文。 余文同此。 色等唯一分者。 唯一相分。 心所三分者。 自·证·见相。 是为三分。 此答意云。 色等唯一分。 随能变说唯识。 心所如心王具足三分。 故何不足随能变名唯识。 故受等各各自成唯识。 此言难解。 受等各自成受等不得识名。 何成唯识言。 何故但云识有八种者。 以具三分。 心所亦识应有五十九识。 岂唯八识。 又违下论第七卷云。 心所不离识。 故说唯识。 文论相见俱(至)不能熏故者。 三师不同等者。 如次三师一向同种。 一向别种。 或同或异。 故云不同。 龙军论师·无性菩萨及佛地论一师所说亦同此义。 但自相见。 不生本质。 于二类中两法同种。 故闻者识无别本质。 彼师意云。 由佛本愿为增上缘。 令闻者识有文义相。 似如来说。 其可闻者自意识上所现相分。 于三境中。 是何境摄。 解云。 此有二解。 一云。 心还似心。 无别所似。 故是独影。 未详决云。 六七我执无所似。 故名为独影。 意同此义。 若独影既不生真解。 如七相分。 似非量故。 解云。 本愿为缘故生真解。 不可例余。 若闻熏种同种别种。 解云。 与见同种。 无有别熏。 论宗名言必同性故。 问。 闻佛所说无本质。 故应是独影。 闻菩萨说。 既有本质。 岂可独影。 解云。 非以他质为自本质。 故非带质。 第二解云。 闻者识上所现相分。 是带质境。 以佛本愿为增上缘。 自善根力为亲助缘。 击发第八色声种子。 所生色声以之为质。 眼·耳·意识转变相分。 方生真解。 故其相分带质境摄。 同熏种子生第八质。 若依此义。 三法同种生。 谓本质·影像及见分三。 即所熏种有三功能。 一能生本质。 二生自相分。 三生自见分。 枢要上云。 相·见分同种别种生者有二解。 有说。 相·见同种生。 谓无本质者。 影像相与见分同种生。 其有本质者。 本质亦同种生。 即一见分种生现行时。 三法同一种故。 谓见·影·质。 有说。 相·见别种生者。 本质·见分定别种生。 其影像相与见分及本质或异或同。 种相分等现行为因缘故。 本有俱生。 现行相分或和合生。 新旧种同生故。 安慧二分亦说种生。 见与体同。 相分二说。 或同或异。 相分无体。 种子是假。 新罗记言。 初同种者。 亲光论师义。 而佛地论无此等说。 若依传说。 为亲光义。 见·相分定同一种生。 后别种者。 护法正义。 而不同于一向别种。 故云相·见·本质或异或同。 影像相中。 若独影者。 与见同种。 有质影者。 与见别种。 与本同种。 故云或异或同。 一向别种师失此差别。 故以为不正义。 种相分等现行为因缘故本有俱生者。 若以种子为相分者。 此之种子能熏现行为因缘。 故与本法尔种子俱生。 现行相分或和合生新旧同生故者。 若以现行为相分者。 新熏法尔和合同生一现行相。 本疏云。 许有相·见二体性者。 说相·见种或同或异。 若同种者。 即一识体转似二分相用而生。 如一蜗牛变生二角。 此说影像相·见离体更无别性。 是识用故。 若言相·见各别种者。 见是自体义。 用似之故。 离识体更无别种。 即一识体转似见分别用而生。 识为所依转相分种。 似相而起。 以作用别性各不同故。 相别种于理为胜(已上)案云。 相别种于理名胜者。 不同一向别种师义有三过。 故今云相别种者。 约或同或异之别种义。 见·相二分种或同或异。 如缘无等。 相·见同种。 如缘有体。 相·见别种。 今约此义故。 云别种为胜。 又枢要云。 安慧二分亦说种生。 见与体同。 相分二说。 或同或异。 相分无体。 种子是假。 解云。 安慧宗意种子有二。 一生实种。 二生虚种。 二种俱假。 如月藏义。 但是心生起义名种子。 故名假也。 种体虽二。 和合似一。 生虚实果。 如护法宗新旧二种和合似一俱生一果。 相分二说或同或异者。 一云。 相分与体同种。 如一谷种生虚实果。 是为或同。 一云。 相分与体别种。 生虚果。 种应别有故。 是为或异。 问。 见分亦虚。 何彼宗云见分定与自体同种。 答。 似能缘故与体同种。 相似所缘与体别种。 文问前三法(至)杂乱过失者。 第八相例失等者。 此例意云。 如眼识能熏。 应第八识亦是能熏。 为显此失。 作是相例。 此义云何。 眼识缘色熏成种子。 种有三能。 一能生质。 二生自相分。 三生自见分。 故相与见同种而生。 第八缘色其义可尔。 故作相例。 答眼识自能熏等者。 论第八云。 前七于八所缘容有。 能熏成彼相见种故。 解云。 谓前五识为能熏。 生彼第八相分色等相分种。 故以彼即为第八见分之所缘缘。 第七识为能熏成第八见分种。 故第六识若缘第八见相而熏种。 即双熏彼二分种子。 今云眼识自能熏等者。 如前眼识于第八识相分质色。 更作影像。 熏成种时。 种有三种能。 故相与见同种而起。 第八不尔。 非能熏故。 从前七识所熏种子。 其见·相分各别而起。 若尔眼不缘八见等者。 此问意云。 若眼缘八见必可熏种。 即其种子有三功能。 一生本质见分。 二生自相分。 三生自见分。 由是相·见同种而起。 眼既不缘第八见分。 故八见相别起。 其义可尔。 六既通能缘熏成种子。 种有三功能。 是故应八见相同种。 答第八见相亦同种子者。 此答意云。 六缘八见相。 七缘八见分。 唯就此二识。 第八见相亦同一种。 文虽不标七。 义意兼尔。 诸法杂乱失等者。 若第八见·相同一种者。 即六识一刹那中缘十八界熏成其种。 种有三能。 质与见·相既同种生。 即十八界种皆悉杂乱。 即违杂集说十八界种各各不同。 又一刹那缘三界法。 质与见·相同种而生。 成杂乱失。 文若依第二(至)何有不同者。 前二类中。 破第二类两法同种生之义也。 彼第八本识种者。 即生第八相分本质之种子也。 诸法于识藏者。 能摄藏也。 谓与诸识作二缘性。 一为彼种子。 二为彼所依。 识于法亦尔者。 所摄藏也。 谓诸转识与阿赖耶亦为二缘。 一于现法长养彼种。 二于后法摄植彼种。 互相生故。 二者界杂乱失等者。 此失甚强也。 前三类者约缘熏种子有二三能说同种义。 举非能熏第八本识。 显其失者甚强难也。 一前言不简者。 若言简者。 应无难故。 如在下地上天眼等者。 如身在欲界修得上定。 欲界眼上修得天眼。 虽第八识不得缘于他界法等。 而近得缘。 既许本识缘彼二根以为相分。 上界眼根与下界识同一种过。 若第八识缘上二根熏种子者。 其所熏有二能。 故应相与见同一种生。 其第八识既非能熏。 何有此难。 故知强也。 八俱有相等者。 与八见分俱有相分。 何不同种。 即违此理。 文第二师云(至)非因缘故者。 此破一向别种师义。 如缘极微等者。 若见·相分一向别种。 即缘无体极微等时。 所现相分别种熏成种。 其所熏种后生现行。 极微有体别种生故。 是有为故亦有生灭。 极微既尔缘不相应。 其过亦同。 三假法能熏失等者。 极微相分是假非实缘别种。 违论第二假法如无非因缘故。 而论意言。 生等假法如龟毛等。 体是无法。 非因缘故。 种子望法即是因缘。 故体实有。 问。 生等既如无。 应非行蕴摄。 答。 依法施设故。 故是行蕴收。 然法非果。 生非是因。 即于法上假施故亦有。 唯于现行等法或种上立。 故例不同。 种子非现行。 因果差别故。 文第三师云(至)应设劬劳者。 此护法正义。 本疏判云。 见是自体。 义用分之。 故离识体。 更无别种。 即一识体转似见分用而生。 识为所依转相分种。 似相而起。 以作用别性各不同故。 见相别种。 于理为胜。 又枢要云。 护法正义。 质·影二相与见分三。 此三三性。 种子界系等未必皆同。 随所应故。 即前所说相·见别种。 是此正义。 相·见二分种或同异。 无质相分与见同种。 有质相分与见别种。 故云种或同或异。 一向别师失此差别。 故有三过。 如缘龟毛等者。 约第六识所缘而说。 如缘五根等者。 约第八识所缘而说。 以十八界定异因故者。 定异因者。 依十五处中第十二差别功能依处立定异因。 此唯自性。 设他性唯相称。 谓善业定引人天第八识。 非恶趣。 以相称故。 故非别性不相称为因。 谓自界法与自界为因。 自界中自性与自性为因。 自性中色与色为因。 色中内与内为因。 内中长养与长养为因。 如是等及自乘种子望自乘有为无为果各尔。 差别势力自性相称名定。 不共他故名异。 故十八界各有定异因。 不相杂乱。 然相与质一云同种等者。 亦缘一法熏种子时。 影与质别。 为同种熏。 为别种熏。 故有二说。 以亲疏缘种各别故者。 心中相分为亲所缘。 心外本质为疏所缘。 即亲疏别种亦差别。 如缘第八相质同种等者。 如第七识缘第八见。 若相质同种者。 即有一种生虑·非虑。 八见为虑。 七相非虑。 亦有二身根等俱失等者。 以相与质既同种生者。 如第八识缘眼等根。 第八相分是因缘故实有根用。 名之为相。 若于第八更无本质。 若第六缘眼根等时。 以八相为其本质。 名之为质。 今云二者。 相·质二根。 若相与质因种生者。 即应有二身根等故。 若六缘时相分是假等者。 若因位中。 唯除五七。 余八与六二识方缘眼等五根。 第六相分虽无根用。 以能熏故。 非如瓶等。 不发识故。 名之为假。 由此相质或质同别者。 若云缘时相分是假。 本质即实。 假实既别。 其种岂同。 言同者第一说也。 别者第二说也。 总结前二故云或说同别。 文又解若相(至)如枢要说者。 若起相分因第六生等者。 此说意云。 第八相分实有根用。 因缘变摄。 第六相分见为缘起。 分别变摄。 无实用。 虽无实用。 非无体假。 故无假实同一种失。 种别性与见同者。 如第八心王缘所持种。 三性种别从能持识。 同无记性故。 云性与见同。 其见·相种各别体故。 故云种别。 性同而系种别者。 如在下地缘上界天眼耳。 能缘第八。 所缘眼耳同无记性。 故云性同。 能缘下系。 所缘上系。 故系别。 境体实有从别种生。 故云种别。 或复相分性随见质判性不定者。 如同中第七所变相分。 从质无覆。 从见有覆。 故云判性不定。 或虽有质相见同生不生本质者。 如第八识聚心所所缘。 与见同种不得生质故。 云不生本质。 上三同别如次性境·带质·独影。 释此颂文如枢要说者。 识所变境有三类别。 一者性境。 如色心等真实法性。 如实五境。 三性系地不必同。 故各别种生。 二独影境。 谓性系地必同见分。 如第六识缘龟毛等他界无漏。 及缘无为所有诸境。 故与见分必同种生。 三带质境。 谓是影像有实本质。 如因第七所变相分。 得从本质是无覆性。 亦从见分是有覆。 故亦得说言从本质种生。 亦得说言从见分种子所生义不定。 故诸心聚生于三境中。 有唯有一者。 有二二合。 有三合。 同聚唯有一者。 如前已说。 二二合者。 如第八识缘同地散境。 心王所缘是初性境。 心所所缘即独影境。 无实用故。 五识所缘自地五境。 是初性境亦得说言是带质境。 如第六识缘过未五蕴。 得是独影。 亦得说言是带质境。 熏成种子生本质故。 有三合者。 如同第八缘定果色。 心王所缘性境亦名带质。 第六所变定果之色为本质故。 心所所缘唯是独影。 故有三合。 又于性系种子。 或同或异。 如在下地缘于上地天眼耳。 是即性同系种不同。 如五识缘自地五境。 是即系同性种不同。 或性种虽同。 而系不得同。 约聚说有。 一法即无。 如第八识聚心所所缘与见同种。 心王所缘而系不同。 总结颂云。 性境不随心。 独影唯从见。 带质通情本。 性种等随应。 今指此文故。 云如枢要说。 文以义稍难(至)余法准知者。 从实种生有实体用等者。 且约有为而作是说。 正智缘如。 虽是性境。 不从种生。 枢要云。 色是真色心是实心者。 亦约有为。 真如非色亦非心故。 今不论真性故非色心。 问。 若能缘心非是境界。 若所缘心必是非实。 如何说言心实是心。 答。 言实心者。 非是他心及前后心。 彼皆非实。 岂是性境。 今同聚中自证缘见。 及异聚中七缘八见。 此等所缘皆是实有。 即初性境及带质摄。 故云心实是心。 能缘之心得彼自相等者。 三论自相义各不同。 今自相者是约何说。 若依因明。 各附己体名为自相。 假境亦有附己体义。 岂是性境。 今依二论。 佛地·唯识义如常说。 相从质故者。 约相似。 质故云从质。 文如此相分(至)亦同五缘者。 四不随中一不随能缘同善染性者。 简于独影四从见中一。 从见分同是善染。 余三亦尔。 如次简余二三四义。 四不随能缘是异熟等者。 等非异熟。 虽有与能缘心同界同性者。 简于五识住无记性缘无记尘。 其性虽同。 而相·见分各守自性。 不是随彼能缘心力方成无记。 问。 前文云复有种别性与见同。 四不随中。 不随能缘同善染性。 前后二文俱说性境。 如何相违。 答。 性境之义。 性虽有同。 而种必别。 如在下地缘上天眼。 能缘第八所缘根等。 同无记性而种系别。 即是性境。 独影不尔。 性种必同故。 四不随简独影义。 若独散意识缘自界五尘等者。 如独头散意缘同界五尘。 其境自体自无记性故。 云住自性。 是分别变故。 非得自性。 三境之中是带质境。 能缘意识通于三性。 所缘五尘唯无记性。 非见同种。 义与五同。 故云种等同五缘。 文释第二句(至)第四句者无别。 相无本质第二者。 影为第一。 质为第二。 以彼本质是不生法等者。 无为法是为不生法。 及第六识缘第八识等者。 五数所现相分是假独影境。 于缘之所现。 亦独影境摄。 如独意识缘彼空华等者。 枢要云。 如第六识缘龟毛·空华·石女·无为·他界等。 如是等类皆是随心。 无别体用。 假境摄故名为独影。 或无为缘是第三句者。 下作四句。 第三句云。 有性境不随心。 亦独影唯从见者。 谓第六散意与五同缘。 即于此时缘兔角等言下亦摄无为。 故云无为缘是第三句。 或是第四者。 作四句中。 第四句云。 有非性境不随心。 非独影唯从见。 谓是带质通情本。 即下文云。 后得缘如。 是通情本。 从质名无为。 从见名有为。 有漏缘如亦可准此。 解云有漏缘如亦可准此。 即有漏意缘无为。 是带质通情本。 即违枢要缘无为法是独影境。 缘第八识相应五数或第四句者。 非性境非独影。 是带质境。 是第四句。 文缘空华等(至)随本质收者。 四从见中一从见分同是善染等者。 如次即简前四不随。 虚妄计者是遍计色等者。 今此文中约明遍计。 有其二义。 初义意云。 唯约执心说名遍计。 又通计名下第二义。 约分别义名为遍计。 对法论云。 遍计所执色者。 谓影像色。 范师疏云。 言遍计者。 三界有漏心皆名遍计。 故瑜伽论明五法中。 分别异名亦名遍计。 唯取第六少分散心名为遍计。 言影像色者。 若依瑜伽。 对质名影。 即通七识。 彼所缘境皆名影像。 若依对法。 水镜中像名影像色。 哲法师云。 水镜中像自有二种。 意识变作即是法处。 故对法云。 遍计所起色谓影像色。 眼识同缘意识所缘同面像。 名色处故。 问。 缘镜水中像三境中何。 答。 若眼识缘还见本质。 故性境摄。 同时意谓我眼缘像。 是非量心即独影境。 非黄见黄。 义类应知。 此虽非是法执之心亦得名为遍计所起者。 法处五色中遍计所起色摄。 即水月等类是。 文问如后得(至)无不生故者。 是何法收者。 于百法中是何法收。 缘无为等所有相分等者。 八种无为总云无为。 对法论云。 谓虚空。 非择灭。 择灭。 不动。 想受灭。 善法真如。 不善法真如。 无记法真如。 解云。 此八无为直为定散及后智心。 缘照之时。 所有影像前后相续。 似本性常。 亦无为摄。 若依唯识。 三性真如合之为一。 故立六种。 三性分别。 八无为中。 初三·后三唯是善性。 故对法云。 胜义善。 谓真如。 寂灭善。 谓永断贪并受想灭。 良以不动无为未离诸受尽故。 寂灭善中不说。 无实亦是寂灭善收。 虚空·非择不同。 一云。 无记性。 如对法论。 胜义无记者。 谓虚空·非择灭一依真假立。 从真为善。 广如对法。 今后得智缘八无为。 所有相分法同分摄。 体是假故。 三类境中独影境。 若缘真如。 是带质摄。 无为相可熏心中相分与见同种。 至下应知。 遍计之言是分别故者。 后智缘空华等相是·遍计色。 非妄缘故不同有漏。 遍计之言分别义故。 彼定色不生于下等者。 上天眼识所现色相。 而定果色。 唯从上界色种子生。 不从下界色种子生。 故从于见同一界系。 由是本识亦得缘变。 文中不说彼境所摄。 准义言之。 应是带质。 自八所变之色为本质故。 亲杖本质意在此也。 问。 若定果色本识缘者。 何故枢要下云。 若定通力所变五尘。 非必有本质。 如生上界缘下地色。 答。 彼据异界极远境说。 若近处者八亦得缘。 问。 若极远处虽见其色。 而八不缘者。 何故论第七云未转依位五识必有疏所缘缘。 答。 枢要会云。 五识必有疏所缘者。 此依观彼业力界地。 若定通力所变五尘。 非必有本质。 案云。 此依观彼业力界地者。 五识必有疏所缘者。 此依观彼业力所引界地色等说。 非谓定通力所变。 五尘必有本质。 故不相违。 文二云性境(至)义离更思者。 此说意亦同前。 解云。 彼色相分第八缘变。 以彼为质别熏成种故。 性境摄。 而差别者。 前解从见。 此不从见。 性自无记。 不由心力。 故二解别。 又既通果等者。 上天眼识所现相分。 通果业果。 亦有二说。 一云。 所现相分是通果色实。 是上界似欲界色。 以天眼通作用胜故。 如明镜中现相似像。 上得似下。 若下缘上。 要引通果及定果相。 同彼方缘上见下色。 任运相似分明得缘。 一云。 所起相分即是业果。 依天眼识直缘欲界业果色。 故能缘见分是上界系。 所缘相分即欲界系。 若依此解。 上界第八不缘下色。 其天眼识无疏所缘。 由此义故。 枢要下述一异义云。 前五识等有分别故。 必杖本质。 缘异地时。 虽无自地本识本质。 有他变者为本质故。 即彼判云。 若尔即前六识无时无本质。 故恒分别。 故前解为胜。 文问如有无(至)彼能缘心者。 问中云有无漏更互相缘等者。 约有漏心缘无漏色。 无漏心缘有漏色。 若有无漏心之相缘所现相分。 何言遍计色。 且此义中。 瑜伽五十四云。 法处所摄胜定果色。 彼果彼境是实物有。 定心所缘名境。 勤求起故即名为果。 即通有漏及与无漏。 此谓圣者得威德定。 变为此色饶益有情。 然第八识一唯缘有漏。 不缘无漏。 如种子故。 虽缘无漏。 遂不相似。 体仍有漏。 非如有漏形状相似(已上疏文)若有无漏互缘相分。 若法同分若遍计色。 但与能缘同一种生。 无别本质。 名独影者。 第八心王亦应独影。 疏文既云。 然第八识虽缘无漏。 遂不相似。 何非独影。 答。 如他心智缘他心等。 影之与质互不相似。 故独影摄。 此亦可尔。 此义应思。 答色聚非缘虑等者。 青等色聚非缘虑法。 水月影像亦非缘虑。 义既齐等。 立遍计色。 心等诸法唯是能缘。 相分心等无能缘用。 义既不等。 无遍计心。 不相应法可许立之者。 缘不相应所现相分别。 应假立遍计不相应。 若别假立遍计不相应。 何百法论唯立二十四。 且随胜立(云云)。 文问上地散(至)然难思之者。 答中二解。 第二解中。 如见下三灾等者。 火至初禅。 水至二禅。 风至三禅。 住三禅人各见下灾生惊异想。 缘下三灾所现相分。 杖何本质·即有二说。 一云。 所起相分从能缘见同一界系。 实是上界似下界色。 上色种生。 第八亦缘。 以杖自八所变之色以为本质。 一云。 眼耳识等无分别故。 必杖本质。 缘异地时。 虽无自他本识本质。 有他变者为本质故。 今据此二故。 云文自他质二解不定。 又疏三云。 如上界天见下三灾。 身在下界。 以上天眼等见彼地色等。 岂第八亦缘耶。 彼既不缘。 故知马胜往色界处。 何必此第八即缘彼色等。 若相离者。 虽见其色。 而第八不缘。 若近处者。 何妨第八亦变。 由此故知。 天眼耳境非必有本质。 系从见分上地所收有漏异界不随增故者。 诸心心法成有漏义。 瑜伽六十五说。 由五相故建立有漏。 一由事故。 二随眠故。 三相应故。 四所缘故。 五生起故。 此中第五由生起故成有漏者。 谓诸随眠未永断。 故顺烦恼境。 现在前故于彼现起不如理作意故。 由此因缘。 诸所有法正生已生或复当生。 乃至广说。 生起有漏之相。 正生者漏俱。 当生者引起。 已生者间生。 并相应所缘。 合有五例。 由此五类。 善恶色心皆成有漏。 且第八识能缘见分善趣二义。 一所缘。 二漏俱。 恶趣有三。 加漏引。 第八现行相分随善恶趣亦尔。 种子相分随现行。 其义外尘不尔。 第七见分五缘。 一相应。 二所缘。 三引起。 四间生。 五漏俱。 是染污故。 相分通情·本二性。 故唯有所缘漏俱。 亦得漏引。 像在心故。 染见引故。 第六见分通于三性。 无记中威仪·工巧二心由三。 谓间生·俱生·所缘。 此中所缘由缘种子。 现行亦不名所缘。 异熟心由四。 此三中加漏引。 通果无记心心所由二。 一所缘。 二漏俱。 善心心所由四。 漏俱·间生·所引·所缘。 染污由五。 其相分中一切异界缘无漏缘无本质缘。 皆名独影。 准能缘说。 但除相应。 其善趣有本质。 独缘五根及内五尘等。 由二缘。 所缘漏俱。 其恶趣外果亦二。 所缘·漏引。 恶趣内根尘由二。 所缘·漏引。 五识见分亦通三性。 皆同第六。 相分善趣。 外唯所缘。 内通漏俱。 恶趣加漏引。 具足诸缘。 能所缘互相随增方成有漏。 故于异界不相随增。 广如枢要。 文解第三句(至)质无覆性者。 或从能缘心(至)见同种者。 直约第七缘第八说。 枢要上云。 问。 第七影像摄相归见。 可名有覆。 摄影归质。 可名无覆。 亦应摄相归见。 名为分别。 摄影归质。 得名异熟答。 不离见故性类可同。 非是能缘。 不名分别。 托质方起。 可从无覆。 非业果故。 不从异熟。 问。 非是能缘。 不从分别。 有覆应尔。 非是业果。 不从异熟。 无覆应然。 答。 性通多法。 二性可从见。 果义局不从分别及名异熟。 或复别种者。 如第八缘定果色等。 与见别种。 亦名带质。 言带者是何义。 论第七说所缘缘云。 谓若有法是带己相心。 或相应所虑所托。 疏七解云。 带己相者有二义。 古西方师云。 己者境体。 带者是心。 似彼境相义。 即能缘之心有似所缘之相名带。 相者相状。 谓能缘心带此色等己之相也。 以此理故。 正量部师般若鞠多。 造谤大乘论。 遂破此云。 无分别智不似真如相起。 应非所缘缘。 我之大师戒日大王。 为设十八日无遮会时。 造制恶见论。 遂破彼云。 汝不解我义。 带者是挟带义。 相者体相。 非相状义。 谓正智等生时。 挟带真如之体相起。 与真如不一不异。 非相非非相。 若挟带彼所缘之己以为境相者。 是所缘故。 演秘师云。 然亲所缘非无带彼疏所缘义。 然今论文言带己相意。 显能缘带彼所缘己体相故。 详曰。 心带境相。 据展转言。 非疏不许。 前疏云。 缘生于谁。 谁带己相。 谓心相应明心带境。 若云疏据亲所缘者。 在疏无文。 略一行文。 故知疏主许心带境相。 今言影像是带质。 谓狭带亲附之义。 依此义言云相带质。 见望本质。 隔相疏远。 故不言之。 今又解言。 带有二义。 一带者挟带亲附之义。 能缘亲附所缘之境而不相离。 名为挟带。 而犹世言身佩釼矣。 二带者似也。 能缘有似本质之相。 谓相分心质相离。 名为带似。 亦若世言面带火也。 今三境中言带质者。 约相带质。 即据似带之义。 名为带质。 若约挟带质者。 真智缘如。 可言带质。 何言性境。 答。 能缘之心缘所缘境。 所现相分所杖质而不得自性。 是名带质。 正智缘真如证境自性。 故名性境。 无似带义。 不言带质。 何以得知带者似也。 俱舍师云。 如是识生虽无所作。 而似境故。 总名了境。 如何似境。 谓带彼相。 故知带是似之义。 文问影依于(至)故随两判者。 初问中云。 从本名无覆等者。 初能变识合有十门。 一自相门。 初阿赖耶。 二果相门。 异熟。 三因相门。 一切种。 四所缘门。 执受处。 五行相门了。 六相应门。 常与触第七五受门。 相应唯舍受。 八三性门。 无覆无记。 九因果譬喻门。 恒转如暴流。 十伏断位次门。 阿罗汉位舍。 今云无覆者。 第八三性门。 言异熟者。 第二果相门。 略举二门以为例难。 余之八门为例亦尔。 如从质名异熟。 如是从质名自相因相等。 答中无覆是性类等者。 约影与本义相关说。 余八门中者。 有义关彼可答。 第二答中性类是宽等者。 若性类是宽。 本影俱无覆者。 应性类宽故本影俱善恶。 若非善恶者。 性类岂宽。 又若异熟性局唯本不通影者。 六识劣无记。 应非是异熟。 若彼异熟生非真异熟者。 应言真异熟性局唯本不通影。 第三答中五缘之境但境性唯是性境不随心等者。 问。 今准此文。 五缘之境唯是性境而非带质。 既云唯是。 明非带质。 若尔。 何故枢要上云。 五识所缘自地五尘。 是初性境·亦是带质。 答。 五缘之境虽是带质。 不通情本。 简通情本。 故说唯言。 枢要意约随加行义。 名分别变。 为带质说。 故不相违。 若通情本带质之境性境相对作四句中。 于一念心无俱句义。 故下作四句中云。 有性境不随心。 亦带质通情本。 谓散意识与五同缘即于此时并缘第八等。 既云散意与五同缘。 故知于一法中无俱句义。 不得二并。 问。 若通情本带质·性境一法不并。 意识顿缘十八界时。 下境俱为。 岂非一法三境得并。 答。 与五同缘方有性境。 唯得意识。 不得性境。 故不得并。 境通虑非虑具二义者。 虑非虑义。 文问因五但(至)此非正说者。 因五但缘色者。 以理应言因眼但缘色。 而言五者。 五尘俱色。 同质碍故。 如五根·五尘合名色蕴。 既通多法即随应者。 若除佛位。 八地以上有漏五识缘无漏尘。 无漏相分从见是善有漏。 从质即是无漏。 如是不定。 故云随应。 若独头意亦第四句者。 有非性境非带质句。 谓独影境是第四句。 第二答中许亦无过等者。 诸教皆云不相应法皆是假立。 若同分实岂不违教。 即不正义。 若以现相不能缘等者。 即难前义。 若以现相不能缘。 离见即法同分摄。 一切相分不能缘。 余色等应法同分。 定随一故者。 若见若质二中随一。 文今又助释(至)即第四句者。 如有无漏互相缘相如第七缘八等者。 此灯家新别立义也。 如有无漏更互相缘及缘无为意识所现诸相分等。 皆独影境。 是本师义。 今云带质。 即违本释。 又云质者。 自第八识所变本质。 影似是质故名带质。 第八不变无漏无为。 以何为质。 故知本言独影境。 应是正义。 若依本释即第四句者。 有非性境非带质者。 独影唯从见是第四句。 前云或随不定为无为等者。 无为相分从见善有为。 从质即是不生。 漏无漏等准义思之。 文性种等随(至)无别种故者。 有性界随心种不随者。 如上界第八缘定果色。 色尘·第八同性同界。 故云性界随心。 相见别种。 故云种不随。 有性种随心界不随者。 如在欲界第八五数缘定果色。 色尘·五数同性同种。 故云性种随心。 所缘上系。 能缘下系。 故云界不随。 有界种随心性不随者。 如善第六缘空华。 第六同界同种。 故云界种随心。 能缘善性。 所缘无记故云性不随。 有三俱随者。 如无记意识缘空华等。 能缘所缘同性同种同界。 故云三俱随。 有俱不随者。 如善眼识住于上界见下色尘。 以非同界故界不随。 相见别种故种不随。 能缘善性。 所缘无记。 故性不随。 故云俱不随。 且如第八缘天眼耳等者。 能缘第八·所缘眼耳同无记性。 故云性随。 第八下系。 眼耳上系。 故界不随。 相见别种故种不随。 问五六无记缘五尘境等者。 此问意云。 色等五尘从本无记。 非由心力方成无记。 心之与境同无记性。 而性不随心。 第八识缘天眼耳根。 其义亦同。 能缘所缘同无记性。 何故不言不随心。 唯言性随心耶。 答中八本余末者。 能缘第八·所缘眼耳。 虽同无记。 八本余末。 末必随本故性随心。 又五六识体通三性等者。 五之与六三性改转。 有时无记。 是容非本。 第八无记。 是本非末。 末必从本故性随心。 本不随末。 本无记尘不随心刀成无记性。 如因七缘八等者。 从见有覆。 故云性同。 从质无覆。 故云性不同。 所以尔者。 通情本故。 七·八二识同在一界。 故云界同。 相见别种故云种不同。 又作四句分别等者。 性境对独影四句分别。 于二法中方得。 依之一法之中必无是义。 性境带质相对作四句。 即有二义。 由是义故三境二变相摄之中。 疏第三云。 问前所说若随分别变但为境。 定心及五识所变之境。 应全无用。 答。 随彼实体种子因生。 故境有用。 由此故言随分别者。 此是何义。 随加行义。 分别变者。 诸心心所强筹度义。 定心及五识有虽加行生不皆强筹度。 故变必有用。 然一念心得成二种。 如定心缘十八界。 返显八俱具有二变。 性境不随心因缘变摄。 独影带质皆分别变(已上)解云。 随分别变即有二义。 一随加行义。 由此义故定心五。 八通分别变。 二强筹度义。 唯在六·七不通五·八。 枢要上云。 五识所缘自地五尘是初性境。 亦得说带质之境。 如因第八缘定果色。 心王所缘是实性境。 亦得说是带质之境。 此等皆约随加行义名分别变带质境说。 即由此义。 一念心中具有二变。 性境不随心因缘变摄。 带质之境分别变摄。 由是应知。 性境·带质于一法中亦得作句。 一境之义得自性故。 若强筹度名分别变。 带质境有所杖质。 而不得自性。 故唯带质非是性境。 于二法中方得作句。 一法之中必无是义。 文问如第六(至)即唯从见者。 第二问中缘彼见相等者。 此问意云。 且第六缘八心所中。 何故缘彼心所见分。 许与能缘别种而生。 缘彼相分不许与见别种而生。 答中相分假等者。 非无体假故具四分。 假法如无。 非因缘故。 不别种生。 故见同种。 有性境不随心等者。 既云散意与五同缘。 故知一法不得作句。 并缘第八等者。 第六意识缘第八等。 是带质通情本。 如第七缘第八见分。 通情本故。 顿缘十八界等者。 与五同缘。 即现量心。 缘七心界。 是比量心。 缘不相应。 亦通比非。 故一刹那三量得并。 性是体性。 不得并起。 量是心用。 故得并起。 问。 夫带质者必通情本。 若有不通。 答。 通·不通。 唯一带质。 如六·七缘第八识等。 必通情本境通于虑·非虑二义故。 二合带质。 如五识缘自界五尘。 及三合中。 如第八缘定果色等。 此二带质不通情本。 六·七之境境通于虑·非虑二义故。 即通情本。 五·八之境但由一义。 分别变摄以为带质。 随加行义。 非强筹度。 虽因缘变。 随加行生。 故带质摄。 由此义故。 枢要上云。 如性境全·带质一分是因缘变。 及独影全·带质一分是分别变。 然带质境可通因缘分别二门摄。 从种及见二门摄故。 文问后得缘(至)不随心者。 后得缘如等者。 若后得智缘真如。 带质通情本。 今灯家旨。 后得缘如境体实故。 是带质境。 不得自性故非性境。 若缘无为。 是独影境。 八种无为依真假立。 体非实故。 所变相分独影境摄。 此为一解。 以许无为依识假立者。 论第二云。 一依识变假施设有。 乃至心等生时。 似虚空等无为相现。 今据彼文故。 云依识假立。 或复约性等者。 从境善无为。 从心善有为。 以有漏心缘真如时。 判性准此。 若约种辨。 与见同种。 无别如种。 故非别种。 第二解云。 或第四句。 有非性境非带质句。 谓独影境。 此意后得缘如。 是独影境。 故第四句。 此同本释。 无分别智缘真如时等者。 疏第七云。 正智生时。 挟带真如之体相起。 与真如不一不异。 即演秘中释带义云。 带者挟带亲附之义。 能缘亲附所缘之境而不相离。 名为挟带。 若准彼义。 正智缘如。 岂非带质。 解云。 挟带之义虽通二境得境自性名为性境。 不得自性名为带质。 无分别智得境自性。 故名性境。 然三境中带质者。 约似带质义。 非挟带义。 故正智缘如。 无带质义。 无影相故无相取。 不取相故。 是护法义也。 文问初禅眼(至)通力引故者。 两解如前等者。 次前文云。 问。 上地散眼耳缘下地不。 若不缘下。 云何上得见下。 若缘于下。 相分何收。 答。 散不缘下。 以极远故。 言上见下。 据通果故(不指此解)又解。 散眼耳识亦可缘下。 如见下三灾生异想等。 杖自他质。 二解不定系从见分上地所收。 有漏自性故不随增故(此为一解)有说。 下系托下地相。 熏成下故非漏自性故下随增。 然难思之。 是为两解。 一云。 上地系等者。 如次可配前二解也。 俱生可伏见惑如何等者。 有漏诸道不伏见惑。 瑜伽论云。 世间道唯能伏除俱生烦恼。 而不能伏分别烦恼及彼俱生萨迦耶见邻近憍。 解云。 此依六行非如行。 智能伏故。 疏第六云。 何以世间道伏修不伏见。 修道所伏之惑。 一但迷事生。 二依外门转。 简见道贪等唯缘内见等生故。 三此所伏烦恼体散乱故。 四粗动正障于定。 定是事观。 事障障故。 有义此身见等既不能伏。 后超入圣得第三果。 如第七识欲界系者亦不能断。 要至金刚方能顿断唯障无学故。 不同见惑正障见道及见理。 故此违第七卷灭定中文。 不许圣者伏下生上。 有种子故。 今解。 亦断不可说。 以先不伏故即言不断。 见惑不伏。 入见断故但有漏道既是事观。 不伏理惑入现观时理实亦断。 虽无正文。 任意取舍(已上)一云随心下系等者。 今云下地者。 初禅地。 初禅眼识为能熏。 是下地故。 即还难云。 如何缘上变下相分。 缘上之心应不得于下境自性。 通难答云。 由定通引任运缘上。 故得自性。 既得自性。 明是性境。 文问梵天来(至)有通果故者。 以下界色粗不为上依等者。 大智度论第十卷云。 如手居士。 从净居天来欲见佛。 其身微细没失。 譬如消苏不得立地。 佛语手居士。 汝化作粗身观此地相。 居士即如佛言。 化作粗身观念地相。 头面礼佛足。 在一面立解云。 今云自身者。 梵天自身作欲界地。 变作粗身来至佛所。 第二问中马胜往上缘上者。 大毗婆沙一百二十九云。 如佛昔在室罗筏城住誓多林时。 有苾刍名曰马胜。 是阿罗汉。 独于静室作是思惟。 诸四大种何处永灭。 欲知入定。 即以定心于誓多林没。 欻然出在四大王众天。 从定而起问彼天众。 诸四大种何处永灭。 天众答曰。 我等不知是四大种何处永灭。 然我所事四大天王。 智慧威德并无比殊胜。 彼或能了。 可往问之。 尊者即时诣四王所。 作如上问。 皆曰不知。 复共仰三十三天众。 三十三天众复推帝释。 帝释仰推夜摩天。 如是六天皆推后天。 复第六天推梵众天。 如是尊者遍问欲天。 竟不能知大种灭处。 欲往梵世即入胜定。 复以定心自在没。 梵众天出。 从定而起作如上问。 梵众咸谓。 我等不知。 有大梵王。 其大威德无与等者。 于一切法无有不了。 彼定能知。 仁应往问。 尊者即问大梵所在。 梵众答曰。 我亦不知大梵王定所在处。 仁欲见者。 随所谛求。 即有光明于中而现。 尊者马胜遂发诚心。 愿大梵王于此众现。 应时大梵即放光明。 便自化身为童子像。 首分五顶形貌端严。 在梵众中随光而现。 尊者前进问曰。 大仙。 诸四大种何处永灭。 梵王不达。 作憍乱言。 苾刍当知。 我是大梵。 是自在者。 乃至为一切父。 此是谄诳所发语业。 尊者告曰。 我不问仁梵非梵等。 但问大种何处永灭。 尔时大梵知此苾刍非憍乱言卒能酬遣。 便执两手引出众外。 此是谄诳所发身业。 出众外已谢尊者言。 我实不知大种灭处。 然诸梵众咸谓我是自在作者无不知见。 若我众中云不知者。 是诸梵众便见轻蔑。 尊者自失。 近舍如来。 远劳见问。 致无所获。 今可速还诣佛请问。 如佛所说应正受持。 马胜说闻梵王推佛。 欢喜辞退。 入胜定即以定心于梵世没。 欻然还出誓多林中。 从定而起整理衣服。 往世尊前恭敬作礼。 问四大种何处永灭。 尔时世尊为说不见边际鸟喻云。 汝亦然。 乃至梵宫遍请所问。 不得边际。 还至此中。 犹如彼鸟不得边际。 然汝所问不合问义。 随此而答亦乖答理。 欲问者当如是问。 四大与短长·细粗·净不净。 于何处永弃。 名色灭无余。 此问随顺应如是答。 识不见无边周遍广大性更无余广大能映夺此者。 四大与短长·细粗·净不净。 于是处永弃。 名色灭无余(已上)解云。 梵王执马胜手即谄诳。 二人第八各互缘。 是本质也。 若影像者皆唯自地。 属自心故。 梵王相分。 属于上地。 马胜相分属于下地。 此据疏言今上界所摄者。 约梵相分。 马胜问四大灭。 如俱舍第四。 问。 五识缘五尘时。 有能变第八识。 用彼所变即为本质。 第八缘定果色。 能变第六已灭。 依谁所变为本质耶。 且如梵王变本形体佛前听法谈论语言。 前能变心意识已灭。 非定通识时现在前。 此所变形唯第八境。 彼以何法为本质耶。 答。 有二解。 一云。 由是义故。 定果本质有无不定。 第八所缘亦定果故无本质。 一云。 由定前意引发势力变定果色。 由第八识持缘彼。 后复缘变生定果色。 故用前意所变定果为第八质。 是带质摄。 以欲界无通果色者。 欲界定无胜定果色。 何况通果。 以散地故。 若依能变。 通唯四禅定。 通果通无色。 广如枢要。 问。 定及遍俱能变作色。 有何差别。 答。 有多差别。 一依地别。 定色通八地。 通果唯四定。 二依身别。 通果通凡圣。 定色唯圣身。 圣者威德定方能变故。 若许定色通凡起者。 别无此因。 三粗细别。 通果色粗。 五尘所摄。 定果色细。 法处摄故。 四出不出别。 起通果色。 出根本定起变化心方能作也。 起定果色。 不出定心则能作也。 五约性别。 起通果心通善无记。 起定果心唯是善性。 问。 通果中初定有二果。 谓欲界·初定。 乃至第四有五果。 谓欲界·四定。 合有十四果。 定中亦有是别耶。 答。 未见文判。 理亦应有。 然初定果虽似欲界色现而作。 非是欲界色。 粗细异故。 但由彼作。 谓上力令所化生于自识中变欲界色见闻受用。 名欲界耳。 余地上下准此应知。 文问下界缘(至)应可思择者。 属彼本质者。 属于彼上第八本质。 能缘善性。 相分无记。 故性不随。 界种可知。 第二问意。 眼等缘境。 能所随增成有漏义。 若相属上。 岂非有漏异界随增。 答色相不是漏自性等者答有二解。 初解之中亦有二义。 一色非漏性故不随增。 二约业果说异界不增。 定等力别互增不障。 第二中解亦有二义。 一由下界第八所变以为本质。 上界定通所引色等第八缘变。 是通果摄。 无随增义。 眼等杖之所起相分。 是业果故。 属于下界。 由此无有异界增失引例如文。 三界凡圣随增。 如大毗婆沙第六十九说。 二或虽即杖他八为质等者。 由于上界第八所变以为本质。 自他二界本质虽别。 眼等杖之所起相分。 俱是业果。 并属下界。 文问下界第(至)准前义释者。 初答中云。 随能缘心所业果者。 第八心所体是业果。 所缘相分与见同种。 界系亦同。 见与相分不别体。 故是独影境。 第二问中独头散意缘过去境等者。 枢要上云。 如第六识缘过未五蕴。 得是独影。 亦得说是带质之境。 熏成种子生本质故。 解云。 缘过未蕴。 最初刹那缘已灭无及未生无。 心方得生。 第二念后。 方缘现蕴作曾当解。 初念相分是独影境。 种界系皆与见同。 故云唯从见。 第二念后所现相分与见别种。 熏成种子别生本质故带质摄。 非一念中独影·带质二义得并。 若一念并。 何言唯从见。 故二境一念不并。 人多有谬。 智者应思。 及缘五根相分是何者。 第八所变质方缘。 故带质摄。 不得自性无发识用。 所现相分与见别种。 熏成种子别生本质。 西明疏云。 然眼等根皆有二种。 一本质根。 是赖耶相。 能生识用。 二影像根。 是意识相。 虽是五根。 以影像故不能发识。 今意亦尔。 影似带质故云带质。 文释独影唯(至)为难亦尔者。 西明云等者。 西明疏一云。 问。 大乘极微为假为实。 三藏解云。 若依论文。 是假非实。 故瑜伽论第三卷云。 又非极微集成色聚。 但由觉慧分折诸色。 极微量边际分别。 假立以为极微。 理实而言。 是实非假。 所以者何。 由假想慧分折彼时。 极微影像当心现前。 应无相分。 然彼说心必有所缘。 故知实有极微影像。 熏成种子能生自类影像相分。 而瑜伽说是假非实者。 于非极微处假分折故。 义说言假(已上)今解。 如论是假非实。 以假想慧于眼等处分折极微。 离眼等外无别极微体。 如长短等离青等外无别自性。 若缘长等。 必带青等。 此亦如是。 缘极微者必带眼等粗色相现。 要集释二说。 意云。 诸家并取第二为正。 于此二说名有所以。 初说意者。 散心缘境。 境与行解。 或同或异。 如缘名等声相得现。 若定心位境必解同。 名相应故。 既作微解岂无微相。 又第八识何不现彼极微相耶。 第八微细耶。 大山微尘皆说顿现以理微如何不现。 故第八得现极微相。 实有义成。 后解意者。 于名生解。 声相见现于色计我。 仍现色相。 未必内解·境相定同故作微相。 眼相即现。 又若第八现极微相。 如何极略等唯法处收。 故知本无实极微体。 故决择分五十四云。 谓由分别觉慧分折诸色至极边际。 建立极微。 非由体有。 是故极微无生灭等(云云)今此文中略举一旨。 广述破斥。 据有种生相分成实者。 今助难云。 第六缘根所现相分。 有种而生。 何是假有。 不发识故。 由此当知非有种生相分成实。 异熟心心法等应假非实等者。 能熏四义中。 第二有胜用义之所遮也。 彼文云。 二有胜用。 若有生灭。 势力增盛能引习气。 乃是能熏。 此遮异熟心心所等势力羸劣。 故非能熏。 若以独相分无质碍用等者。 独影相分也。 八地已上所变乳等应非实者。 问。 法处实色是有碍耶。 解云。 诸法处色皆是无对。 如无色界诸宫·殿等。 皆是无对。 以法处故。 问。 变大地为苏酪等。 如何无对耶。 解云。 定力所变有其二种。 一者有对。 二者无对。 若法处色即是无对。 变为色等即是有对。 余难义显。 如文可解。 文若云同分(至)何不成种者。 三共如前一向别种说者。 即前文云。 第二师云。 见相别种。 若尔。 亦有三过。 一假法种生失。 如缘极微。 极微无体。 但假想慧折为极微。 唯识下云。 非谓极微有实自体又瑜伽五十四云。 建立极微。 非由有体。 是故极微无生无灭。 若此相分别熏成种。 复生现行。 极微有体亦有生灭缘不相应过亦同此。 二违圣教失显扬十八云。 谓极微但假想立。 自体实无。 瑜伽五十四。 非由有体。 若别种生即成有体。 故违圣教。 三假法能熏失。 既假想慧安立极微。 相分是假。 许能熏种。 即违第二假法如无非因缘故。 论云以假想慧等者。 以假想慧者。 非谓实以力等折之。 于粗色相者。 即是所折之色相也。 半半破之渐次而折。 除粗至细故云渐次除折。 至不可折假说极微者。 不同小乘体无方分而不可折。 即熏成种有极微色等者。 此例难也。 大乘虽说无实极微。 即熏成种有极微者。 大乘虽说无遍满我。 相熏成种生遍空相。 大乘亦应有遍满我。 许即违教。 有遍满我故不许违理极微·遍我俱心假想。 何故极微相熏成种。 遍满我相不熏成种。 文要集又云(至)恐烦不述者。 检集本文。 文稍不同。 故集文云。 杂集所说十八界种各各不同。 必无意识不从二缘。 缘无为影似无为故。 于百法中无为所摄。 他界无漏缘。 虽异地无系。 而不离色等缘一切无为法。 定体必有所无不离色等。 故与见分必不同体。 强分别心得缘无等。 所现相分必具四义。 故是能熏。 既得自熏。 何用见种。 故依前疏。 不存枢要(已上)集云。 缘一切无为法定体必有所无。 灯云。 缘一切无法定必有所无。 今按义旨。 灯文为好。 若无为法何言有所无。 集云。 故与见分必不同体。 文稍似别义。 旨不别义。 灯诸本有存集文更改灯文。 是不可存可好。 先德意深。 谁敢及之。 文又云然所(至)成过失故者。 此帖举集略抄其文。 约难见故。 举其本文云。 集本文云。 然所变相。 能熏不能熏总有三说。 一云。 缘龟毛·空华等。 过未境界。 一向独影。 不能熏种。 唯从见生。 异熟第六劣无记心唯从见故尔。 无新熏种。 缘过未境。 不熏成种。 或可有新。 此有二说。 一云。 四无记同一种果。 种生果时。 待定等缘生二无记。 若无三缘。 唯生异熟。 余三熏种故有新熏种。 故如增上缘除前缘。 若依此释。 三种成熟体成杂乱。 一云。 异熟有胜有劣。 胜熏劣种故有新种。 如贪等胜品熏成余八种。 若尔镜智成所作智唯旧种生。 如初无漏。 解云。 非例。 由带现在有漏八·五缘未来故。 得熏无漏。 若无现在自类法者。 不熏彼种。 问。 漏与无漏异。 如何缘有漏能熏无漏种。 答。 观智通缘现有漏识及未来无漏。 虽缘有漏。 所现影像必是无漏。 熏无漏种。 此有何过。 或可缘他诸佛所现身土及佛。 为诸果位功德。 由闻见此故。 熏自身未来无漏功德种子。 是故如来为诸菩萨及现身土。 及说佛地令种善根。 佛地论意亦同此说。 二云。 若缘兔角·第二月等。 唯名独影。 不熏成种。 缘过未境。 虽言独影。 然亦带质。 缘现蕴质能熏成种。 生本质故。 如枢要说。 三云。 有质·无质·他界·无漏·无为·无法所现相分。 除劣无记。 余一切法具四义者。 皆是能熏。 后释为胜。 不违教故。 理遍通故。 前之二说有力不熏成过失故(已上)。 文今谓此判(至)恐烦且止者。 若不相应摄等者。 若二十四不相应各有种子。 即各有别体。 从种生故。 岂是色心之分位耶。 言三分位者。 一心王。 二心所。 三相见。 相中摄色。 故不相应色心分位。 又他界缘散非他引等者。 次前文云。 问。 既在下识云何上缘。 答。 或由他定通力引故。 彼据定通果缘上相分故。 云由他定通力引故。 散心缘上所有相分。 非是他定通力之所引故。 故云散非他引。 不应异地心熏成他界种等者。 必得彼地根本定等。 方得熏成彼地种子。 起惑亦尔。 必得彼定起彼惑故。 若自界摄缘他根身等者。 若住自界。 缘他五根。 亦缘他心。 所成种子是何摄耶。 若生他根及生他心种子所摄。 不应正理。 若缘他心所现相分。 能熏别种。 生他心时。 应有缘虑。 生他根时。 亦应发识。 若不尔者。 何名根心。 又过如前者。 如有漏异界随增等过失。 如前已解。 文西明云此(至)三藏释也者。 此粗文者。 要集中述西明释意之文也。 与西明疏文小不同。 此释不尔下注文者。 灯家破集文也。 一云初三分安慧等八师释等者。 集云除亲胜·火辨。 安慧等意。 自体依他。 见相所执。 见相虽是情有理无而随妄情。 于自体上。 似能所取。 二相显现。 非唯依他方说似言。 第二释中变似二言是依他故者。 释除安慧之所以也。 安慧宗意。 相见二分遍计所执。 今论文云。 变似二分约依他说。 故知非安慧文。 三藏意存后释者。 西明疏中释存所以云。 所以尔者。 三分成立。 护法等释二分之义。 火辨·亲胜亦在其中。 然护法等立三非彼意。 为显陈那所立三分不违理故。 而三与二开合有异。 理不相违。 由斯欲存本师所说故立二分。 如何不约四分说者。 开为三分。 诸师共许。 证自证分有许不许。 或可第四。 摄在第三。 由斯且依三分而说。 故取本疏科判为正者。 本疏云。 此论一宗总有二释。 谓护法等及安慧释。 乃至云。 安慧已前诸古德等。 皆说二分是计所执。 护法已后方许三四依他分也。 实有四分。 今说三者隐而不说。 以对他故。 义准知故。 顺陈那故。 略叙宗故。 非极研寻。 故且不说。 今疏主意即十菩萨各随所宗皆释此颂。 文论如患梦(至)缘实父母者。 对经部萨婆多等者。 经部梦境非实。 有部梦境实有。 婆沙三十七述二计云。 譬喻者说。 梦中自见饮食饱满。 觉已饥渴。 由此应知。 梦非实有。 毗婆沙师云。 为遮彼执。 显实有梦。 若梦非实。 便违契经说。 我菩萨时。 于一夜中作五大梦。 若梦非实便违此经。 梦境虽实而非父母为父母故者又婆沙云。 如梦所会人觉已便不见。 死已于所爱不见亦复然。 取此文意故。 云非父母为父母故今本疏意。 如患梦者唯对经部。 若对有部。 此喻不成。 梦中所见皆真实故。 问。 梦境若实。 何觉都无。 答。 梦觉境体有差别。 若无梦中境。 心等缘何得生。 无不生心。 缘有方生。 故梦境实。 既云正理五十云等者。 引文小别。 故正理五十云。 梦所见境皆所曾更。 然所曾更非唯所见。 如菩萨梦是所曾闻。 而有梦中见兔角者。 曾于异处见兔见角。 令于梦中由心惛倒。 谓于一处和合追忆。 或大海中有此形兽。 曾见闻故今梦追忆。 又婆沙三十七云。 有作是说。 梦所见事皆是曾更。 问若尔。 云何梦有是有角人耶。 岂曾有时见人有角。 答。 彼于觉时异处见人异处见角。 梦中惛乱见在一处。 故无有失。 复次于大海中有兽似人。 头上有角。 彼曾见之。 今还梦见(已上)事虽小别。 大意皆同。 故云婆沙三十七大同正理。 文不得引智(至)但对经部者。 大智度论第六卷云。 问云。 不应言梦无实。 何以故。 识心得因缘。 便生梦中识。 有种种缘。 若无此缘。 云何生识。 答曰。 无也。 不应见而见。 梦中见人头有角。 或梦见飞虚空。 人实无角。 身亦不飞。 是故无实。 问曰。 实有人头。 亦余处实有角。 以心惑故见人头有角。 实有虚空亦实有飞者。 以心惑故自见身飞。 非无实。 答曰。 虽实有人头。 虽实有角。 但人头生角者是妄见。 问。 世界广大。 先世因缘种种不同。 或有余国人头生角。 或一手一足。 有一尺人。 有九头人。 人有角何足怪。 答曰。 若余国人有角可尔。 但梦见此国所识人有角。 则不可得(已上)要集云。 大智度论第四卷破云。 等者卷次谬也。 第四卷中都无此事。 今萨婆多自许缘实等者。 梦见得实。 梦境实得梦心生。 故觉见无实。 觉时境耳。 故二境别。 文论云我法(至)方见相生者。 初问中六七有分等者。 本疏云。 若护法·难陀等解。 由无始来第六·七识横计我法种种分别熏习力故。 今依此义故云六·七有分别。 由他深熏成识生似我法者。 若由第六染熏成者。 五·八相见生似我法。 若由第七染熏成者。 唯第八见生似我法。 举所依识为显所变相见是依故。 云识生似我法。 即自体分名之为识。 第二问中执心有分别等者。 六·七执心名有分别。 世间凡夫依识所变相·见二分依他性上。 执为我法。 此所变者似彼妄情。 名似我法。 故云由彼故有似我法。 言无执等者。 五八二识说名无执亦无分别。 若五·八识无有染执亦无分别。 非一切时似我法。 有无漏位名一切时。 答中地上菩萨等者。 地上菩萨随其意乐作二空观。 亦独作生观。 第六识中独作生观。 即于彼时。 第七二执恒得行。 故心起时恒有我法。 第三答中无漏之心虽有二现等者。 相·见现行名为二现。 但随假说者。 无漏位中诸圣者等。 愍诸凡类不知自识。 方便假说我法二言。 便于识变强名我法。 故云但随假说说。 第四答中心二缘起等者。 能缘·所缘是为二缘。 文论境依内(至)谛摄故尔者。 释此论文。 本疏二说。 一云。 谓心外境其体都无。 依内妄情假名我法。 唯世俗者执有。 胜义者说无。 内因缘识相见分等假境所依。 依他性事。 其世俗者说为非无。 亦胜义者之所说有。 此中色等内识相分因缘所生。 从本名识。 此约内境。 如识有义。 即下第十三分俱实。 二云。 或缘过·未·龟毛等法。 虽识内变。 影像虚疏。 如瓶衣等。 唯世俗有。 非如内识体少实。 故亦胜义有。 下第十云。 然相分等依识变现。 非如识性依他中实。 一切相分并非实。 故虽有二解。 前解为胜(已上)一云有无对小者。 此当疏中第一解也。 有是依他缘生故有。 无即遍计。 妄执故无。 二相见对等者。 此当疏中第二解也。 相分非实。 见分是实。 见分是实是假境依。 何故论云识是假境依。 不言见分。 解云。 见分是自体分义用之分与体同种。 无别种生。 故举所依以摄能依。 唯说识言。 第三胜劣对等者。 此设二对。 疏外所加灯家旨也。 世间世俗者。 如瓶军林我有情等。 论依初俗。 言境依内识唯世俗有。 后三等者。 三科四谛二空真如。 识入后三故胜义有。 第四对中若色若心凡境唯俗圣境亦真但不名有者。 遍计所执为凡圣境。 虽是圣境。 而不名有。 都无体故。 今依有无者。 此中文意依初对说。 即有无对故云依有无。 言谛摄故尔者。 今此论文依于二谛摄假。 故尔增明本旨为期西方。 见广知略。 其理必然。 寻略解广。 其道难通。 故今具文为钝示之。 前后本文其旨皆尔。 有人宿世值法悭业。 今生乏书不得决疑。 由是因缘。 搜求史籍抄撮本文。 盖后生暇以之即为往生胜缘。 愿六和法俗深存斯志。 见闻熏习所生功德。 共生西方欲得相见。 唯识义灯增明记卷第四(终) 发布时间:2024-08-30 08:17:37 来源:藏经阁 链接:https://www.vipfo.com/book/51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