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论第一卷本文抄 内容: 论第一卷本文抄《大正藏》第65卷No. 2262No. 2262[cf. No. 1585]论第一卷本文抄一目次辨教时段宗家意立几时教耶证果回心互执有空如来为除爰引六经深蜜三时深蜜经说唯识文何华严唯识文何般若唯识一经亘三时欤唯顿唯渐花严顿渐华严法花舍利弗同欤三兽渡水初对外道瑜伽释论三时雪山部五事龙猛皆空法轮自性体轮非轮事了不了别起断道普为乘教约理说一提谓经可有二乘圣果之者耶一音教要集半满教此则唯法又复设尔为定性人顿渐半满二教谁人所立耶论第一卷本文抄一辨教时段问。 宗家意立几时教耶。 疏云。 如来说教随机所宜。 机有三品不同。 教遂三时亦异。 诸异生类无明所盲。 起造惑业。 迷执有我。 于生死海沦没无依。 故大悲尊初成佛已。 仙人鹿苑转四谛轮。 说阿笈摩除我有执。 令小根等渐登圣位。 彼闻四谛。 虽断我愚。 而于诸法迷执实有。 世尊为除彼法有执。 次于鹫岭说诸法空。 所谓摩诃般若经等。 令中根品舍少趣大。 彼闻世尊密义意趣说无破有。 便拨二谛性相皆空为无上理。 由斯二圣互执有空。 迷谬竞兴未契中道。 如来为除此空有执。 于第三时演了义教。 解深蜜等会说一切法唯有识等。 心外法无。 破初有。 非无内识。 遣执皆空。 离有无边正处中道。 于真谛理悟证有方。 于俗谛中妙能留舍(云云)。 问。 般若经时。 可有圣果二乘回心向大之义耶。 疏云(如上)。 义演云。 即以中根对小名大(云云)。 总聊简章周记云。 章须菩提等回心趣大者○。 今言回心。 因闻般若。 悔修于小。 为趣大因。 名回趣也。 非趣大已名回趣也(云云)。 枢要下文云。 虽未已入正性离生。 而于三乘性不定者。 闻此法已。 皆发无上正等觉心(云云引大般若五百九十三也)。 摄释一云。 此人虽曾行二乘行。 未得少果。 闻大乘经。 即发菩提(云云)。 大般若七十七云。 若入声闻独觉圣性离生者。 不能复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 何以故。 彼于生死流已作限隔故。 是中设有能于无上正等菩提发心趣者。 我亦随喜(云云)。 五百九十七云。 唯有见谛趣大菩提。 诸声闻等及已不退转菩萨摩诃萨(云云)。 法花经一云(方便品)未曾说汝等当得成佛道(云云)。 无量义经云。 四十余年未显真实(云云)。 问。 初二时所被机根。 互执有空耶。 疏云(如上)。 秘云。 疏由斯二圣互执有空者。 问唯望不定立有三时。 何有二圣互执空有。 答岂言不定。 唯祇一人。 人既有多。 悟亦前后。 前后各以所证为是。 互执何失。 又纵一人。 执前后别。 对执不同。 亦得称互(云云)。 总聊简章云○诸偏见者。 初闻说有。 便即快心于空起谤。 后闻说空。 亦后协空。 便谤于有(云云)。 瑜伽释论云。 问。 为除何执。 说第三时教耶。 疏云(如上)。 总聊简章云。 彼闻法空隐密意教。 便拨诸法性相都无○佛为除此。 后说唯识三性等教(云云)。 问。 今论引几经。 说唯识义耶。 疏云。 又今此论爰引六经。 所谓花严·深密·如来出现功德庄严·阿毗达磨·楞伽·厚严。 十一部论。 瑜伽·显扬·庄严·集量·摄论·十地·分别瑜伽·观所缘·二十唯识·辨中边·集论等为证。 理明唯识·三性·十地·因·果·行·位。 了相大乘。 故知第三时中道之教也(云云)。 论七云。 由何教理唯识义成○如契经说。 三界唯心。 又说。 所缘唯识所现。 又说诸法皆不离心。 又说。 有情随心垢净。 又说。 成就四智菩萨。 能随悟入唯识无境○又伽陀说。 心意识所缘等(云云)。 疏云。 今无垢称经。 旧维摩经(云云)。 无垢称经疏一云。 若依初大乘清辨等义。 此经明二谛之义。 依胜义谛。 以空为宗。 后大乘护法等义。 虽说二谛。 世俗谛有四。 通空及有。 胜义谛中有四。 唯有非空○四世俗中。 初一体空。 后三有○而经一部多说初世俗谛(云云)总聊简章。 又古来大德○维摩·思益·大品空教(云云)。 维摩经上云。 维摩诘云。 如佛所说。 心垢故众生垢。 心净故众生净(云云)。 论三云。 如契经说。 如来无垢识是净。 无漏界。 解脱一切障。 圆镜智相应(云云)。 疏云。 证无垢识圆镜智(云云)。 问。 深密经所说三时教者。 义类年月中何耶。 解深密经第二(无自性品)云。 胜义生当知。 我依三种无自性性密意。 言一切诸法皆无自性。 所谓相无自性性。 生无自性性。 胜义无自性性(明三无性)复次胜义生○如是我今领解世尊所说义者。 若于分别所行遍计所执相。 所依行相中。 假名安立以为色蕴○是名遍计所执相。 世尊。 依此施设诸法相无自性性。 若即分别所行遍计所执相所依行相。 是名依他起相。 世尊。 依此施设诸法生无自性性。 及一分胜义无自性性。 如是我今领解世尊所说义者。 若即于此分别所行遍计所执相所依行相中。 由遍计所执相不成实故。 即此自性无自性性。 法无我真如清净所缘。 是名圆成实相。 世尊。 依此施设一分胜义无自性性○世尊。 譬如毗湿缚药。 一切散药仙药方中。 皆应安处。 如是世尊。 依此诸法皆无自性无生无灭。 本来寂静自性涅槃。 无自性性了义言教。 遍于一切不了义经。 皆应安处(采画地熟苏虚空三喻亦同此义)尔时世尊叹胜义生菩萨曰。 善哉善哉。 善男子。 汝今乃能善解如来所说甚深密意言义。 复于此义。 善作譬喻○如是如是。 汝应受持。 尔时胜义生菩萨复白佛言。 世尊初于一时。 在波罗痆斯仙人堕处施鹿林中。 唯为发趣声闻乘者。 以四谛相转正法轮。 虽是甚奇甚为希有。 一切世间诸天人等。 先无有能如法转者。 而于彼时所转法轮。 有上有容。 是未了义。 是诸诤论安足处所。 世尊。 在昔第二时中。 唯为发趣修大乘者。 依一切法皆无自性。 无生无灭。 本来寂静。 自性涅槃。 以隐密相转正法轮。 虽更甚奇甚为希有。 而于彼时所转法轮。 亦是有上有所容受。 犹未了义。 是诸诤论安足处所。 世尊。 于今第三时中。 普为发趣一切乘者。 依一切法皆无自性。 无生无灭。 本来寂静。 自性涅槃。 无自性性。 以显了相转正法轮。 第一甚奇最为希有。 于今世尊所转法轮。 无上无容。 是真了义。 非诸诤论安足处所。 世尊。 若善男子或善女人。 于此如来依一切法皆无自性无生无灭。 本来寂静自性涅槃。 所说甚深了义言教。 闻已信解。 书写护持。 供养流布。 受诵温习。 如理思惟。 以其修相。 发起加行。 生几所福。 说是语已。 尔时世尊告胜义生菩萨曰。 胜义生。 是善男子或善女人。 其所生福无量无数○佛告胜义生菩萨曰。 善男子。 此名胜义了义之教(云云)。 深密解脱经第二云。 世尊。 如来初成应正等觉。 于波罗奈仙人集处诸禽兽游处。 为诸修行声闻行人。 一转四谛有法轮○世尊此第二转法轮○为住大乘众生○世尊此是第三转法轮。 为住一切大乘众生(云云)。 (可是下文)总聊简章云。 述今文者。 如解深密经第二卷。 瑜伽决择第七十六云。 世尊广为胜义生菩萨。 依遍计所执体相无故。 说相无自性性。 依依他起上无遍计所执自然生故。 说生无自性性。 及即依此说无遍计所执一分胜义无自性性。 依圆成实上无遍计所执故。 又说一分胜义无自性性。 说三种无性皆依遍计所执性已。 胜义生菩萨深生领解。 广说世间毗湿缚药·杂彩画地·熟苏·虚空诸譬喻已。 世尊赞叹善解所说。 胜义生复白佛言。 世尊初于一时○略示教者。 四阿笈摩等。 是初时教。 诸说空经。 是第二时教。 以隐密言。 总说诸法无自性故。 花严深密唯识教等。 第三时也。 以显了言。 说三无性非空非有中道教故(云云)。 玄赞一云。 解深密经中。 佛为胜义生菩萨。 依于三性。 说三无性皆是遍计所执性已。 胜义生菩萨深生领解○依此经文。 阿含经等为第一时。 总密说有。 不明有者有其何性。 大般若等为第二时。 总密说空。 不明空者亦空何性。 花严经等为第三时。 显了说。 有有依他圆成亦显了说。 空空所执性故等(云云)全文大旨同章。 无垢称疏一大旨同之。 二十唯识疏上云。 如来说教总有三时。 初于鹿园。 说阿笈摩。 有四谛教。 破我有执。 次于鹫岭。 说大般若。 空二取教。 破法有执。 虽空有教能离断常。 然未尽理会于中道。 后于七处八会。 方说三界唯心。 双离有空。 契中道教。 即是花严深密等。 空心外二取。 破初有执。 有内识一心。 破后空见(云云)。 灯一云。 问。 何故如来初说有教。 中谈空教。 后演不空不有教耶。 答。 据不定性。 未发趣时。 且令渐悟所执我无。 唯有蕴处界等诸法。 名为有教。 为已发趣得小果者。 令趣于大次悟法空。 观彼所执界处等无。 名为空教。 后为发趣一切乘者。 显所执无。 非执是有。 非一向空。 亦非皆有。 为不空不有教。 为对渐悟说教三时。 若对顿悟。 无三时别。 又所说教非定如是。 前后次第判为三时。 并约所说义类相从。 望不定性。 当第三时。 不尔。 花严第二七日世尊即说。 可对渐悟在般若等后。 方始演说判属第三。 此有二义。 一约前后。 二约义类。 前约前后亦有二义。 初说生空。 次说法空。 二者初说生空密诠法有。 次说法空密诠法无。 后方显明。 生法二执所取不有。 若离二执。 真俗不无。 故经说云。 有为无为名为有。 我及所说为空(云云)。 增明记一云。 问。 今云前后者。 为义前后。 为时前后。 答。 此义前后。 非是年月(云云)。 疏云。 此约机理。 渐教法门以辨三时。 若大由小起。 即有三时年月前后。 解深密经说唯识是也。 若顿教门。 大不由小起。 即无三时前次第。 即华严中说唯心是。 初成道竟。 最第一说。 此约多分。 今论所明二种皆是。 若对不定性。 大由小起。 即第三时教。 若唯彼菩萨。 大不由小起。 即顿教也。 此显顿渐无别定教。 入法界品。 五百声闻亦在座故(云云)。 灯七云。 论即依此前所说三性等者。 解此前后。 略为三释。 一云。 无性先陈。 三性后说○一云。 前后经说三性。 故今论云即依此前。 此前兼二。 依此论前。 及依经前说三自性。 观生意乐。 密意趣故。 后立无性○问。 若尔。 何故说三性教为第三时。 应第二时。 在空前故。 又准深密。 同坐一经非前故。 答。 经辨三时。 非约前后。 但以类相从。 有为第一。 空为第二。 俱为第三。 以三自性。 遍计是空。 余二是有。 故当第三。 又据渐悟一类菩萨。 说此三时。 非望顿悟。 若尔。 何故先说了义。 后陈不了。 答。 花严等云。 譬如日出先耀高山。 于大乘教顿悟先熟。 故先三性。 渐悟后成。 后说无性。 若尔。 复违法花等教。 以为渐悟第二说空。 第空有。 如何得言为渐悟故后时说空。 答。 约顿渐二性。 无性在后。 偏据渐悟。 初中后殊。 空为第二。 今此论中。 通对顿渐。 两教前后。 故云即依此前顿悟菩萨所闻三性。 后时为彼渐悟菩萨密立无性。 故不相违。 本疏所明意含二解。 此顺经文有前空后(云云)。 惠日论一云。 若以涅槃有深密后。 不得预判为第三时者。 如何自引云。 或有前经密说后义。 如智论说。 又花严乃在说四谛前。 云何无量义经判为第三时说。 若云据义类说。 不据前后。 深密亦尔。 何独不信。 故约前后判为五时。 但婴儿慧。 知者弗许。 阿弥陀经通赞疏上云。 第二应理圆实宗。 判教者即那烂陀寺有论师。 名戒贤。 依弥勒菩萨为宗主。 判教为三时。 一有教。 一代教说有处是。 二空教。 但说空处是。 三非空非有教。 但说非空非有处是。 依圆是有。 遍计等无。 真谛但以教就时。 此非也。 戒贤论师将时就教为正。 难真谛云。 佛成道后第二七日说花严经。 是第一时教。 戒贤将时就教。 判为正(云云)。 上文云。 三梁朝真谛三藏。 判如来一代时教为三时。 一有教。 二空教。 五年度五俱轮。 第六年舍利弗。 第七年度三迦叶。 总名有教。 二空教。 从第八年至三十八年已来。 已来总说八部般若等是。 三非空非有教。 从三十九年至临涅槃时。 说非空非有教。 法花楞伽思益等是(云云)。 补已饰宗一本云。 问。 此立三时。 与前真谛所立何异。 答。 真谛所立定约年月。 故为不可。 今所立者但可以义相从不得前后。 若谈有义。 初时教收。 若谈空义。 第二时摄。 双彰空有即第三时。 故与前立其相悬别。 问。 今定教宗。 何故乃约三时之说。 答。 即以三时所说。 以为三宗。 所言时者。 非年月时。 合道理故。 名之为时。 但诸教中。 与有义合。 初时教收。 与空义合第二时摄。 若中道。 即第三时。 由此不约年月为明。 故与真谛所立有异。 然解深密言初时等者。 此约教有浅深。 以立三时之异。 有教理浅故名初时。 余二渐深说为中后。 此即同金光明经转照持三种法轮也(云云)。 问。 深密经说唯识之文何耶。 秘云。 疏解深蜜经说唯识是者。 按彼经第一云。 广惠当知。 于六趣生死。 彼彼有情或在四生。 身分生起。 于中最初一切种子。 心识成就。 广慧。 此识名阿陀那。 亦名阿赖耶。 亦名为心。 为依止故。 六识身转。 如依暴水。 而有浪生。 依净明镜有影像起(云云)。 问。 花严说唯识文何耶。 秘云。 按彼经第十九颂云。 譬如工画师。 不能知自心。 而由心故画。 诸法性如是。 若人知心行。 普造诸世间。 是人则见佛。 了佛真实性。 若人欲多知。 三世一切佛。 应观法界性。 一切唯心起(云云)。 问。 般若经可说唯识耶。 秘云。 又大般若四百六十七云。 谓诸诸萨作是思惟。 诸行如幻。 唯是虚妄分别所起。 一切皆是自心所变。 准此般若。 第二时中亦说唯识。 疏依多分言第二时(云云)。 疏云。 次于鹫岭说诸法空。 所谓摩诃般若经等(云云)。 章云。 诸说空经。 是第二时教(云云)。 灯云。 般若经中。 虽有三乘各各得益。 未分明说法非空有。 故属第二(云云)。 中边论一云。 如是理趣妙契中道。 亦善符顺般若等经说一切法非空非有。 中道教(云云)。 (摄论第一第四引大般若明三性可见之)。 般若经二百九十六云。 我等今者于赡部州。 见佛第二转(妙法轮云云)。 广百论云。 又此空言是遮非表。 非唯空有。 亦复空空。 遍遣执心。 令契诸法非有非空究竟真理(云云)。 问。 一经亘三时欤。 总聊简章云。 或有诸经。 全分多分大小教异(云云)。 问。 宗家意可有唯顿唯渐教耶。 疏云(如上)。 总聊简章云。 若唯被大。 如胜鬘经。 或但被小。 如遗教经(云云)。 问。 华严经通渐教云事。 以何证之耶。 疏云。 今论所明二种皆是○此显顿渐无别定教。 入法界品。 五百声闻亦在座故(云云)。 总聊简章云。 只如花严经中入法界品。 五百声闻在于会座列。 名叹德。 又舍利弗将六千弟子。 从自房出。 文殊师利为说十法。 即发无上正等觉心(云云)。 华严经第四十四(入法界品第二十四觉贤译)云。 尔时佛在王舍城祇树给孤独苑大庄严重阁讲堂。 与五百菩萨摩诃萨俱○复与五百大声闻俱。 悉觉真谛。 证如实际。 深入法性。 离生死海。 安住如来虚空境界。 离结使缚。 不着一切。 游行虚空。 于诸佛所疑惑悉灭。 深入信向诸佛大海○尔时诸大声闻。 舍利弗○如是等诸大声闻。 在祇洹林。 而悉不见○清净佛刹○何以故。 修习别异善根行故。 本不修习能见如来自在善根。 亦不修习净佛土行○以是因缘。 诸大弟子不见不闻○何以故。 此是菩萨智慧境界。 非诸声闻智惠境界。 是故诸大弟子在祇洹林。 不见如来自在神力○何以故。 以声闻乘出三界故。 又以满足声闻之道。 住声闻果。 不能具足无所有智。 住真实谛○自调伏舍离众生。 是故虽与如来对面而座。 不能觉知神变自在。 譬如盲人(云云)。 八十本云。 永断疑惑(云云)。 八十本云。 诸大弟子依声闻乘而出离故。 成就声闻道。 满足声闻行。 安住声闻果。 于无有谛。 得决定智(云云)。 第四十六云。 尔时文殊师利童子从善安住楼阁出。 与一切同行诸菩萨俱○俱诣佛所。 头面礼足。 设供养已。 辞游南方。 尔时尊者舍利弗承佛神力。 见文殊师利童子。 以菩萨庄严而自庄严。 出祇洹林。 游行南方。 住如是念。 我今当与文殊师利菩萨修行。 尔时尊者舍利弗与六千比丘。 是舍利弗共行弟子。 皆斯出家。 其名海智比丘○如是等六千比丘。 已曾供养过去诸佛。 于诸佛所种诸善根○观佛境界。 了法实相。 饶益众生。 常乐专求诸佛功德。 此等比丘皆是文殊师利之所化度○时诸比丘头面礼足。 却住一面。 合掌而立。 住如是念。 我等以此礼拜功德。 知法实相。 如和上舍利弗。 释迦牟尼尊。 得清净身相好音声神力自在。 如文殊师利。 尔时文殊师利告诸比丘。 汝等当知。 若善男子善女人。 成就十种大心。 则得佛地。 况菩萨地。 何等为十。 所谓发广大心(云云)(八十花严第六十并六十一大旨同之)开发上云。 有云。 花严所说声闻。 但应化非实二乘。 所以知者。 成道七日。 即说花严。 三七日后。 声闻方便度。 故应化非真实。 今不然。 彼经八会非是首末相续说故。 初之七会成道即说。 故在初七未有声闻。 入法界品后时别说。 故第八会亦有声闻。 方有如大般若一部非十六分相续说故(云云)。 上生经疏上云。 只如妙吉祥所见。 乃是他受用身。 舍利弗所见。 即为化身故。 花严会舍利弗。 如聋如盲。 不闻不见。 文殊师利引出会已。 方始知见(云云)。 智论百云。 又如佛说不可思议解脱经时五百阿罗汉。 虽在佛边而不闻。 或时得闻而不能闻。 是故属累诸菩萨(云云)。 玄赞五云。 应化声闻者。 有言舍利弗。 今解不尔。 花严经初说有舍利弗。 是应化。 后入法界品。 舍利弗将六千弟子。 从自房出。 文殊师利为说十法。 乃发菩提心。 即此中授记者。 故非应化也(云云)。 大方广如来不思议境界经云。 如是我闻。 一时佛在摩竭提国菩提树下。 成等正觉○复有无量千亿菩萨。 现声闻形。 亦来会座。 其名曰舍利弗·大目犍连○阿难○跋难陀等而为上首○复有无量千比丘尼。 诃波阇波提而为上首(云云)。 十二游经云。 六年须达与太子祇共。 为佛造精舍(云云)。 佛地论二云。 何故此中先说声闻。 后说菩萨。 又诸声闻常随佛故。 形同佛故。 内眷属故(云云尺十八圆满眷属圆满文也)。 同论一云。 如实义者。 释迦牟尼说此经时。 地前大众见变化身居此秽土为其说法。 地上大众见受用身居此净土为其说法。 所闻虽同。 所见各别。 虽俱欢喜信受奉行。 解有浅深。 所行各异。 而传法者为令众生起胜希愿。 故熟胜者所见结集(云云)。 同七云。 诸声闻等。 或现化住。 或是真实。 受用变化二土同处(云云)。 入大乘论下云。 如法花中舍利弗等五百弟子。 悉是菩萨○如不退转法轮中广说。 以是故当知。 菩萨皆现为声闻(云云)。 最胜疏一云。 准入大乘○据摄大乘论。 舍利弗等有其三类○三者变化等(云云)。 问。 华严法花舍利弗同欤。 玄赞云(如上)。 摄释三云。 问。 彼已发心云何此会复言回趣。 答。 彼发信有菩提之心。 非发求趣菩提心也○或花严经非一座说。 舍利弗发心末心即是法花会前。 义曰。 前释理通。 后解不可。 虽非一座。 无文有说在法花后。 纵言有会在法花后。 此已发心。 彼何更发今助。 一释。 花严会所。 文殊加之令发信心。 而盖傍被为后法花趣求。 渐今正为说。 而重令彼生决趣心。 授佛位等。 亦如善现于般若会而言发心。 皆今渐也。 总聊简章周记云。 章舍利弗正等觉心者。 问。 此花严会其舍利弗已发大心。 何故乃至法花会中方发大。 答。 有三解。 舍利弗之中。 有是声闻。 有是菩萨。 花严会者乃是菩萨舍利。 非声闻也。 一云。 花严会中。 化舍利弗。 非实声也。 一云。 在花严会舍利弗。 即是法花会者。 在花严会。 但发信向无上道心。 至法华会方趣向。 故无违也。 今依后解为正。 若依第一解。 既是菩萨。 花严即是顿。 如何破化(云云)。 三兽渡水事灯云。 如来说教体一真如。 平等利生实无差异。 然随根性悟解不同。 渐顿有殊。 说教为异。 故法华云。 虽一地所生一雨所润。 而诸草木生长各异。 宝性论中。 犹如一河三兽渡水。 得浅深异。 摄大乘论。 如一宝珠随求雨异。 无量义经。 常说一相。 悟解不同。 得诸果异。 故如来教随机说别(云云)。 玄赞四云。 宝性云。 如兔马象三兽度河。 河性无差别。 得浅深异(云云)。 无垢称经疏一云。 宝性论云。 河性无兔马象三渡之有别。 此乃理同而证有异。 成三乘义(云云)(同疏第二亦引宝性论也)。 玄赞一云。 优婆塞戒经言。 三兽渡河得浅深别(云云)。 总聊简章云。 优婆塞经言。 三兽渡河浅深成别(云云)。 开发上云。 涅槃经说。 三兽渡河浅深有异(云云)。 最胜疏第二云。 故涅槃经及宝性论。 皆以河水喻于真如(云云)初对外道事灯云。 初对外道等。 说我为无。 谈法为有。 次对小乘。 破执法有。 说法亦无。 后令趣实。 方为显说非空非有(云云)。 瑜伽释论三时事瑜伽释论云。 诸有情类。 无始时来。 于一切法。 处中实相无知疑惑。 如来出世。 随其所宜。 方便为说种种妙法。 处中实相。 令诸有情知一切法如是如是空故非有。 如是如是有故非空。 了达诸法非空非有。 远离疑惑颠倒僻执○永灭诸障。 得三菩提。 证寂灭乐(云云)。 疏云。 心外法无。 破诸有执。 非无内识。 遣执皆空(云云)。 章云。 瑜伽释中。 此三时小异义意无别(云云)。 雪山部五事灯云。 十五日夜。 次大天说戒经。 说戒经毕。 遂说五事颂云。 余所诱·无知。 犹预·他令入。 道因声故起。 是名真佛教。 耆年圣者咸不许之。 即翻彼说第四句云。 汝言非佛教宗轮论云。 其雪山部本宗同义。 有阿罗汉。 为余所诱。 犹有无知。 亦有犹预。 他令悟入。 道因声起(云云)。 同流云○有阿罗汉为余所诱等者。 五事。 本上座部。 为此五事与大众诤。 所以分出。 今复许立。 何乖本旨。 初与大众乖诤之时。 尚未立此。 至三百年满。 与说一切有诤。 说一切有得本宗故无五事。 旧上座弟子失本所宗。 乃立五事。 故知年奄日久。 圣隐凡生。 新与旧殊。 复何怪也(云云)。 又云。 此等本宗同义末宗异义者。 如大众·一说·说出世·鸡胤四部。 根本初诤立义之时。 所同之义名本宗同义。 别部已后。 于自宗中。 后别立义。 乖初所立。 别名末宗异义。 又如多闻部。 从大众部出。 初分出之其本旨。 名未宗异。 下一一部准此应知(云云)。 龙猛皆空事佛地论云。 而菩萨藏千岁已前。 清净一味无有乖诤。 千岁已后。 乃兴空有二执异论(云云)。 灯云。 二百年外。 有南天竺龙猛菩萨提婆。 并俱出于世○为破小乘及外道执我执法。 说之为空。 时多着(云云)。 增明记云法轮自性体事灯云。 问。 以教对机。 教有三时之别。 未审轮为体为别为同。 答。 根性既差。 轮体有别。 约初有教说体。 如常。 空教之中。 体少有别。 以八空圣道为体。 证空理智为体。 以说空教为因。 以证空加行智为因。 所缘空为境。 尔觉支等空为助伴。 以道定戒空为眷属。 以菩提涅槃空为果。 若第三时法轮体者。 双合前二亦得。 非正正者如瑜伽论及法疏第四卷明(云云)。 玄赞第四云。 今者大乘总贯诸文。 法轮有五。 一轮自性。 谓择法觉·正见·正智等。 瑜伽九十五云。 正见等法所成性故。 说名法轮。 自他三转。 通见及修无学道故。 诸圣惠眼能摧烦恼。 说名轮。 故俱舍。 当言一切圣道名法轮故。 或体唯取八圣道支具毂辋轮圆满义故。 正见正思惟说名为毂。 是根本故。 正语业命说名为轮。 因毂有故。 正念勤定说名为辋。 摄录余。 故不同小乘。 此八圣道别修行相。 虽在修道。 体实通余见无学道。 世尊应无八圣道故(云云)。 总聊简章云。 明大乘者○然正法轮唯八圣道。 余虽非正。 是助法轮○以要言之。 法轮有五。 一法轮体。 谓八圣道。 二法轮境。 谓四谛理等。 三法轮眷属。 谓余五蕴功德等。 四法轮因。 谓教及三惠等。 五法轮果。 谓菩提涅槃。 如法轮章。 自当广说(云云)。 轮非轮事灯云。 问。 义益之中有了不了。 轮中亦轮非轮不。 答。 大小相形隐显相对。 二并得有。 又解。 不例诠理。 有显密义中了不了。 对机皆灭障。 皆轮无不轮。 又问(云云)(又问二字依常记属上依增记属下文)最胜疏第一云。 又有三缘。 一令生欲乐。 二令修行。 三令断障○人天之乘虽不断种。 亦能制伏三恶道障。 得生人天。 故名有三(云云)。 清水云。 圣教所诠之义能契正理之边。 为义益。 圣教所诠之义能断惑障之边。 为轮益言也。 了不了事总聊简章四重了不了者。 一法印非印门(法印有三一诸行无常二涅槃寂静三诸法无我)二诠常非常门。 三显了隐密门。 四言略语广门。 三种理印等名为了义。 违三法印等非了义经。 灯云。 了不了义。 法苑分四。 今要集云。 更加一门。 执著名字名为不了。 不著名了故。 自在王菩萨经上云。 了义经者。 一切诸经皆是了义。 以依义故。 一切诸法不可说故。 菩萨如是名为了义。 若人于一切经。 不能如是依义。 是名不了义。 何故名不了。 是人不了义故。 准此经文云。 是人不了义故。 名不了义。 不判经为不了义。 又经云。 自在王菩萨。 依如是义趣法者。 一切诸经皆是了义。 不如是依者。 一切经皆是不了义。 准此意。 能不执着。 一切经皆是所了义。 若执着。 一切经皆是所不了义。 不得约人自不能了便判圣教亦为不了。 要集解云。 能令生过。 或生功德。 说了不了。 此通一切大小乘经。 此判不。 若由不了即生过失。 名为不了。 亦应名不善。 亦应名有漏。 便非称宝有多过故。 今者正解应云。 依法分四。 法苑明。 又加依人。 对解了不执。 名为了义。 对执著者。 名不了义。 如似二谛(云云)。 别起断道事章云。 或近或远。 能生真智。 摧伏怨敌所有二障。 故佛所语皆名法轮(云云)。 问。 以第三时教名普为乘教者。 教普为欤机普为欤(此题准古注之可思也)。 灯云。 问。 若据渐入。 此等诸教是第三时。 第三时教普为发起一切乘者。 今此一论正被何乘。 若为三乘。 如何破彼。 若唯被大。 非第三时。 答。 破我之文。 通入三乘。 破二乘处。 令唯入大。 又破彼执。 不破彼乘。 故通为三。 若尔。 法花既亦破乘。 应第二时。 答。 对不定性。 幼理说一。 破执理别。 令其趣大。 若其定性。 观行不同。 说如药草。 乘即有别。 故得通被。 然多为不定故说此经。 唯说一乘。 为诸声闻所作事故等。 若尔。 既第三时普为一切。 何故解深密云。 我于凡愚不开演。 阿毗达磨云。 胜者我开示。 答。 大分三时。 云为一切。 不言一一文各各为三乘。 故今此论解深密等上下文中。 可通被三。 故不相违。 问。 既对渐悟说教三时。 即第三时亦为渐悟趣大者说。 只是为大。 何得说言普为一切。 答。 为根熟惠悟既通故。 为显说三乘所观空有诸法。 云为一切。 般若经中。 虽有三乘各各得益。 未分明说法非空有。 故属第二。 若约顿悟。 可立一时(云云)。 摄释第一云。 疏第三时中普为发趣一切乘者。 问。 为要被三。 为对一二。 若要被三。 此法花经应非第三。 无缘觉故。 若不要三。 何名为普○答。 具明有空被三根法。 名之为普。 非要一时有三所利方得普名。 且三性教说所执无。 余二性有。 有无义是说有即当为趣二乘。 说空即当为发大者。 空有具明即当为彼久学菩萨。 依斯说普理亦不爽(云云)。 深密经云。 世尊于今第三时中。 普为发趣一切乘者(云云)。 疏云。 辨教所被机者○由此论旨。 唯被大乘及不定性趣菩萨者。 非被独觉声闻无性三种机也。 故所被机必唯上品(云云)(廿唯识疏同之引今论成此义)枢要云。 颂下两句造论意中○复有二缘。 一为菩萨种姓。 唯依大乘教。 遍于诸乘文义行果○二为余乘种姓及无性者。 亦依大教。 各于自乘文义行果。 生巧便智断伏障。 修自善出离三界超恶趣故。 此唯识教亦得说为趣一切乘破空有。 故可配二句。 摄释云。 正唯破有傍益一切故正非傍。 故是第二(云云)(释第二时教也)寻云。 第三时教令被无性耶。 增明记云。 问。 普为乘者。 为约三乘。 为通五乘。 答。 集述二释。 一云。 法花经。 十方佛土中唯有一乘法。 涅槃又说。 一切众生○皆成佛道。 故一切众生皆入大乘教所被机。 又深密言。 普为发趣一切乘者。 说彼第三了义大乘。 所言一切即通五乘。 三乘人天摄乘尽故○一云。 法华涅槃。 为欲引摄不定姓故。 说为一乘○解深密云。 一切乘者。 唯约三乘名为一切。 唯望圣果说为乘故。 故彼第二云。 三乘四性各依一道行。 证得无上安隐涅槃。 故知但被三乘四性名为一切。 其无性者不证圣。 故不名为乘。 故非五乘名一切乘(云云)。 最胜疏一云。 为所利机略有二解。 一云。 唯备大乘根性。 通定不定。 有声闻故○一云。 既第三时教通备五乘○二解后胜。 许是第三时法轮所摄故(云云)。 约理说一事灯云(如上)。 玄赞第四云。 经说佛智惠故至济度于众生。 赞曰○今此多说佛果二法。 菩提涅槃。 智性智用。 含名智惠。 或唯真智。 不取真如。 或此一事多说智性。 涅槃经中。 师子孔说佛性即空。 空即智惠。 由此智性亦惠。 今此多取初解为正等(云云)。 法花方便品云。 诸佛智惠甚深无量。 其智惠门难解难入(云云)。 又云。 是法住法世间相住(云云)。 又云。 说佛智慧故。 诸佛出于世(云云)。 诸乘章云。 法花分明以智惠为一乘。 隐说真如(云云)。 玄赞云。 第四彰差别。 此说一乘与胜鬘涅槃经等说一乘差别之相。 此通理智。 彼唯佛性。 此唯摄入。 彼出生(云云)。 问。 提谓经大乘经欤。 问。 提谓经时可有二乘圣果之者耶。 灯云。 辨时之中。 虬立五时教。 设云持渐悟。 理亦不然。 为提谓等说五戒本行经时。 通得诸乘圣道。 不得云初唯人天教。 正价人。 不得云兼。 又设对渐。 不得约定年月前后以立五时。 又无教文。 故为过也(云云)。 总聊简章云。 第五虬立五时者。 今者且依菩提留支法师序破。 是义不然。 提谓经说五百价人将受五戒。 先忏悔彼五逆十恶谤法等罪。 得四大本净·五阴本净·六尘本净·五我本净。 时提谓等得不起法忍○二百价人得须陀洹果○自余天等发无上道意○得不起法忍。 即是初地或第八地。 又普曜经。 第二七日。 提谓等五百价人弥佛麨蜜。 佛与授记○名曰智成。 云何但言第一时中世间教也。 虬作此破义亦难知。 既有价人得预流等。 何不此曰名转法轮。 至五比丘法轮方。 答。 由未分明说三乘者同所观谛故。 未名法轮。 次第二时○是亦不尔○又提谓普曜等经。 皆明菩萨行。 又与价人授记成佛。 明初成道已说大乘(云云)。 总聊简章云○此依证果。 若谓人天。 即有四时。 其二乘者方便学法。 是彼初学。 故略不说(云云)。 玄赞一云(同章)。 摄释云。 疏本言五而笔误也(云云)(章五字可准之)。 摄释第一云。 悟四大等。 明法空理。 五我本净。 明悟生空○议曰○今以理准法轮有二。 一者通行三乘。 同观四谛理故。 二者别行三乘。 观境得果各别。 三七日后悉名转法轮。 据通行说。 若凡施为普名法轮。 依别行言。 亦不相违(云云)。 开发中云。 提谓等经说。 有价人闻法悟道。 提谓长者得法忍等。 皆是如来随宜密教。 非诸天人皆悉闻知。 不得名为转法轮也(云云)。 婆娑百八十二云。 有说为正。 摩诃僧祇耶说。 法轮语为自性。 若是佛语者。 则应菩提树下边为商人说法者。 名转法轮。 何故后至波罗胝斯国乃言转耶○是故法轮圣道为体(云云)。 普曜经第一云。 闻如是。 一时佛在舍卫国祇树给孤独园。 与大比丘众俱比丘万千二菩萨三万二千等(云云)。 第七云(四天王钵品第二十二)尔时离谓波利之等与价人俱五百为侣○佛叹偈已。 即以其钵受贾麨。 咒愿价人言○闻咒愿已。 皆发无上正真道意。 于是世尊○以是德本。 于将来世诸贾客等当得作佛。 名曰智成如来(云云)。 妙经云。 即趣波罗奈○为五比丘说。 是名转法轮。 便有涅槃音及以阿罗汉法僧差别名(云云)。 一音教事总聊简章云。 后魏有菩提流支法师。 此名觉爱。 唯立一时教。 佛得自在。 都不起心有说不说。 但众生有感。 于一切时谓说一切法。 譬如天乐随众生念出种种声。 亦如摩尼随意所求雨种种宝。 花严经云。 如来一语中演出无边契经海。 维摩经云。 佛以一音演说法众生随类各得解。 或有恐怖。 或欢喜。 或生厌离。 或疑。 故无一教定顿定渐。 又无量义经云。 我得道来四十余年。 常说诸法不生不灭。 不去不来。 无此无彼。 无得无失。 一相无相。 但由众生悟解不同。 得诸果异。 法花言。 一雨普润三草二木。 生长不同。 优婆塞经言。 三兽渡河。 浅深成别。 故知诸教但总一时无二三等(云云)。 周记云。 如唯有声闻种性者。 唯闻声之教。 不闻缘觉菩萨之教。 非佛于时不说菩萨教也。 譬如天乐(云云)。 灯云。 古人立一时。 约佛一时能顿说故。 名为一时(云云)。 章云。 叙其非者。 只如第一菩提流支法师唯立一时教者。 若废事谈理。 及在一会有大小机。 可如所说。 若唯被大。 如胜鬘经。 如遗教经。 或有诸经。 全分多分大小教异。 言唯一时。 深为猛狼。 岂无一会顿发三乘之心。 及无渐入大乘者也(云云)。 灯云。 要集云菩提流支立一音教。 法苑广破。 然恐不当。 此亦不了。 破意彼云。 一音顿说名为顿教者。 非一音中即顿说教尽。 根性前后不一时故。 何得一音顿说教尽。 又复设尔。 不应别判花严等为顿。 又以一音名为一时。 无教定判(云云)。 上文云。 据能虽尔。 对机不然。 以众生机熟有前后。 宁得一时说法名为一时(云云)。 章下文云。 若依觉爱定唯一时无渐次者。 即违深密说有三时(云云)。 寻云。 二时教菩提流支与一音教师同欤。 周记云。 章顿者如来能一明顿说一切法者。 今时此师说顿者与自前说一时教同。 如来于一时中说一切法。 顿能得被三种根机。 故言一时顿说一切法(云云)。 义镜云。 文又菩提流支至名之为顿者。 玄恽律师目录云。 菩提流支有后魏时。 有后代时。 今此流支即后代时也(云云)。 要集半满教事灯云。 又辨时意。 以解深密说三时教。 今此论等何时教收。 然要集等云。 约此等以辨教时。 名为教依。 今谓不尔。 不约说于半满二教·有作无作·生法二空·人天言教·此等法时。 以为所依。 若依此等。 各自是时。 说唯识教说唯识时。 何须更辨是何时教。 若约半满·有作无作·生法空法门别辨。 法门无量。 何只尔许等(云云)。 此则唯法事灯云。 涅槃经二十四云。 演说一法若界若入。 一切众生各随本解而得闻之。 是法词合说。 一名句中观多名句。 一音声中现多音声故。 各随本解。 摄假从声。 以诸名句随生有别。 然不离声故总名闻(云云)。 又复设尔事灯云。 又复设尔。 不应别判花严等为顿(云云)。 为定性人事灯云。 要集云。 菩提流支云○又云。 半满而为二时。 法苑所破亦恐不当。 经云。 为声闻说半字。 不约逗机。 故恐不尔。 亦不解彼法苑说意不障逗机。 而说名半满。 但不许判为渐顿机说于半满名渐顿教。 为定性人亦说半满故。 渐顿并半满二教谁人所立耶总聊简章云。 又菩提流支法师亦立二时教。 楞伽经说顿者。 莫问声闻菩萨。 皆渐次修行从浅至深。 名为渐也。 顿者。 如来能一时顿说一切法。 名之为顿。 又有二教。 一者半教。 二者满教。 涅槃经言。 云何解满字及与半字义。 又云。 为声闻乘而说半字。 为菩萨乘而说满字(云云)。 开发云。 又昙无谶依涅槃经立半满二教○长耳三藏亦如是就彼说。 始得道终至涅槃。 随所化机。 半满双运。 亦不定判。 二教不同故。 此理通义无乖返(云云)。 论第一卷本文抄二目次种姓义段然实亦有众生界增减法华一乘了义欤胜鬘经所说一乘真说欤庄严论种姓品可说五种姓耶大悲阐提瑜伽论中可说断善者耶涅槃据理性无性真理五难六答若有无漏无余回心摄论十义根未熟故楞伽声闻定姓比量第七常没虽复发心无性比量论第一卷本文抄二种姓义段然实亦有事要云。 若有情类虽未已入正性离生。 而于三乘性不定者。 闻此法已。 皆发无上正等觉心(云云)。 摄释一云。 今既不言发正等觉心。 故知定性(云云)。 同四云。 法花会所大分为彼退大声闻故。 闻大后退求小果。 然实亦有闻于大乘即求小者。 何以明之。 故大品经云。 六十菩萨闻说般若。 成阿罗汉(云云)。 问。 众生界可有增减耶。 枢要云。 以众生界无尽时故。 无性有情不成佛故。 庄严论第一卷云。 余人善根涅槃时尽(云云)。 别抄云。 不增不减经云。 众生界不增减不生灭。 故知无有毕竟入涅槃者。 若有定性入无余依。 彼经应言众生界减。 解云。 彼经约众生界理性而言。 真如之理无增减故。 又解云。 彼云众生界不增减。 而不说云众生不增减。 界言总说众生界际。 非约众生而说。 故不相违(云云)。 伽抄第六云。 问。 若许二乘入无余依。 云何不许众生界减。 经说众生界无增无减故。 答。 如海无边际。 去一滴非为增减。 生死海中此亦如是。 又无上依经众生界者。 谓如来性。 众生虽有入无余依。 彼如来无增无减。 故彼经云。 阿难。 是如来界无量无边。 为烦恼声之所隐发。 随流生死。 无始轮转。 我以此义名众生界。 若依此义。 真为妄性。 依真立妄。 虽起灭真无增减。 又楞伽经说。 诸声闻于多劫入涅槃界。 就三时酒长时醉卧。 彼后起发大心者。 于大乘说。 化作声闻。 非实如此。 故无余依身心并减(云云)。 惠日论一云。 又云。 蜜严下卷云。 若解脱者众生界减。 即坏如来一切智性。 去来今佛所知之法不得平等。 又若涅槃众生减者。 谁离于苦有无余耶。 降魔等事皆是妄说。 是故当知。 诸观行者证于解脱。 其身常住。 离众有蕴。 减诸习气。 譬如热铁投之冷水。 热虽除而铁不坏者。 此文意别。 初言若众生界减即坏如来一切智性。 据真如说名众生界故。 宝性论引不增减经云。 舍利弗不离众生界有法身。 不离法身有众生界。 众生界即法身。 法身即众生界。 此二法者义一名异。 诸大乘经处处有文。 故不可证二乘者无余不减(云云)。 不增不减经云。 若见众生界有增减者。 是大邪见(云云)。 问。 宗家意法华一乘了义欤。 要云法花经说。 十方佛土中。 唯有一乘法。 无二亦无三。 除佛方便说。 以教准机。 唯有一机(云云)。 诸乘章云。 问。 经自说言十方佛土中○何故乃言三五乘别。 答。 若依梵本说经颂。 应言无第二第三数。 三乘中独觉为第二。 声闻为第三。 为引不定任持余故。 方便言无第二第三。 非真破也(云云)。 惠日论四云。 问○佛性论云○答。 此据理性·平等意乐。 及涅槃经常没之中第二虽非阐提亦名常没。 及无上依等二种无涅槃法中第二人说。 楞伽第五无性乘人亦同此会。 不合阐提名为常没。 云七人各一。 及无上依经第一无涅槃法者(云云)。 佛性论二云。 故经中说。 一阐提人○一为令法身得生。 二为令加行得长修菩提行故。 亲得成。 复有经说。 阐提众生决定无般涅槃性。 若尔。 二经便自相违。 会此二说。 一了。 二不了故不相违。 言有性者。 是名了说。 言无性者。 是不了说。 故佛说。 若不信乐大乘。 名一阐提。 欲令舍离一阐提心故。 说依阐提时决定无解脱。 若有众生。 有自性清净。 永不得解脱者。 无有是处故。 佛观一切众生有自性清净故。 后时决定得清净法身(云云)。 妙经云。 开方便门示真实相(云云)。 问。 胜鬘经所说一乘真实说欤。 要云。 文胜鬘经云。 谓离善知识。 无闻非法众生。 以人天善根而成就之。 求声闻者授声闻乘。 求缘觉者授缘觉乘。 求大乘者授以大乘。 是名摄受正法。 堪能荷屃四种重任。 此中以通从别。 有性为三。 无性为一。 玄赞一云○如胜鬘经所说一乘。 一乘是权。 四乘实故(云云)。 摄释云。 疏四乘为实等者。 胜鬘说彼四实一权。 为对决定四种机故。 顿教大乘者即四乘中大乘是也。 一乘权者即彼经会以前说言。 唯一乘者是权说也。 问。 彼经上下总无此言。 何以得知一权四实。 答。 直据显文者。 彼似非有。 以理取教。 云即非无。 言四乘者。 经云。 摄受正法。 善男子。 建立大地荷四重任。 乃至授以大乘。 言一乘者。 经云。 若如来随彼所欲。 而方便说即是大乘无有二乘。 四乘不言随欲方便。 故明四实。 一乘即言随欲方便。 明说一权。 若不尔者。 随欲等言何所彰表。 问。 随何意欲说一无二。 答。 如法花等。 随不定者说一无二。 胜鬘会之云方便说。 问。 若说一权。 应唯三实。 四中大乘即一乘故。 答。 唯说一乘。 不立会运。 此佛权说。 名之曰权。 非大体无名为权也。 四中大乘对大根性。 同余三乘有所对器。 故四名实。 问。 四对定四。 应器名实。 一对不定。 随性非权。 答。 望自不定。 是实非权。 形四定性。 故权非实(云云)(此释闲可见之)。 玄赞四云。 第四彰差别。 此说一乘与胜鬘涅槃所说一乘有差别。 此说一乘为实二乘为权。 彼说一乘为权四乘为实故。 胜鬘云。 若如来随意欲而方便说唯有一乘无有余乘等也(云云)。 玄赞八云。 乘既说四。 解深密云○胜鬘亦云○故知据理说一为权。 说四名实。 解深密云。 非有情性无差别故(云云)。 胜鬘经云。 又大地持四重担。 何等为四。 一者大海。 二者诸山。 三者草木。 四者众生。 如是摄受正法。 善男子善女人。 建立大地。 堪能荷屃四种重任。 逾彼大地。 何等为四。 谓离善知识。 无闻非法众生。 以人天善根而成就之。 求声闻者授声闻乘。 求缘觉者授缘觉乘。 求大乘者授以大乘。 是名摄受正法(云云)(说四乘文也)。 又云。 佛告胜鬘○言阿罗汉辟支佛观察解脱四智究竟得苏息处者。 亦是如来方便有余不了义说。 何以故。 有二生死。 谓分段死·不思议变易死○二种死中。 以分段死故。 说阿罗汉辟支佛我生已尽(云云)(说一乘文也)。 又云。 声闻缘觉乘皆入大乘。 大乘者即是佛乘。 是故三乘即是一乘(云云)。 又云。 法者即是说一乘道。 僧者是三乘众。 此二归依非究竟归依。 名少分归依。 归依第一义者。 是归依如来。 此二归依第一义。 是究竟归依如来。 何以故。 无异如来。 无异二归依。 如来即三归依。 何以故。 说一乘道。 如来四无畏成就师子吼说。 若如来随彼所欲而方便说。 即是大乘无有三乘。 三乘者入于一乘。 一乘者即第一义乘(云云一乘章)又云复次憍尸迦。 此经所说断一切疑。 决定了义入一乘道(云云)。 宝积经第一百一十九(第三十八会)云。 若诸如来随彼所欲。 而以方便说于二乘即是大乘。 以第一义无有二乘。 二乘者同入一乘。 一乘者即胜义乘(云云)(菩提流支译也)。 同末文云。 此经所说类一切疑。 决定了义入一乘道(云云)。 惠日论一云。 胜鬘经云。 是故三乘即是一乘。 又云。 若如来随彼。 即第一义。 既云方便。 即显四乘是真实说。 同解深密(云云)。 惠日论一云。 有云。 如解深密等说一乘。 与法花等说于一乘。 此虽名同。 深密即存三明一。 法花破二明一。 即义有异。 何者。 深密存于二灭。 云定性二乘不座道场。 颂云。 故于其中立一乘。 非有情性无差别○法花○舍羊鹿而灭他城。 破二灭而得宝所。 故义有异。 此说非理。 所以者何。 说一乘名义无异。 法花深密略举其同○摄论引法花会中舍利说记别在十义中。 既同所尺。 明知不别○法花经论。 决定之人根未熟故○既说破二灭。 一乘为显了。 即须决定说二乘皆作佛。 何故除决定。 又第三喻○令知种种乘异故说雨喻。 故同深密趣寂种姓不座道场(云云)(深密法花一乘同异以此文可知之)惠日论一云。 破定权实三有义。 诸经论中二说不同。 必无两实。 定有一权。 然就义别。 非全虚妄。 解深密存二灭而说一乘。 有经说阐提毕竟无涅槃法等。 斯权教也。 法花除二灭而说一乘。 涅槃阐提皆有佛性。 斯实教也。 故诸权实义例六○彼说不然○又深密经自以了义经挍量非了义。 此佛自说为了义。 后代凡夫判为非了。 应智过佛○若云其解深密会前二时。 法花涅槃会前深密。 无会法花一乘为方便者。 又云。 涅槃云阐提障未来故名为无性。 此皆经论自会五性三乘。 无文会释一乘佛性者。 此说不然。 胜鬘经云荷四重担○又云。 若如来随彼所欲。 而方便说即是大乘无有二乘。 涅槃云。 我诸弟子不解我意。 唱言如来说须陀洹乃至阿罗汉皆得成道。 并自会说同解深密摄大乘等言唯一乘。 是佛密意。 亦会法花。 论文明显(云云)。 章云。 第五问答分别者。 此中一乘理应唯一无余二三。 法花经言○涅槃亦言○何故乃至为引不定○答。 摄大乘论。 以十因故佛一乘。 显扬二十。 以六目故佛说一乘。 如前已辨。 今释意者。 据实而言五乘各异。 如前所引。 教理成立。 为引一类故说一乘。 非乘唯一无二三等(云云)。 深密经二云。 复次胜义生。 诸声闻乘种姓有情。 亦由此道此行迹故。 证得无上安隐涅槃○一切声闻独觉菩萨皆共此一如清净道。 皆同此一究竟清净。 更无第二。 我依此故。 密意说言。 唯有一乘。 非于一切有情界中。 无有种种有情种姓○尔时世尊欲重宣此义。 而说颂曰。 一切诸法皆无性无生无灭本来寂诸法自性恒涅槃谁有智言无密意相生胜义无自性如是我皆已显示若不知佛此密意失坏正道不能往依诸净道清净性唯依此一无第二故于其中立一乘非有情性无差别(云云)瑜伽七十六同之佛性论二云。 故经中说一阐提人○修菩提行故。 亲得成。 复有经说。 阐提众生决无般涅槃性。 若尔。 二经便自相违。 会此二说一了二不了。 故不相违。 言有性者。 是名了说。 言无性者。 是不了说(云云)。 惠日论四云(引佛性论毕)答。 此据有性阐提人说(云云)。 又云。 问○佛性论等引云。 故经若有清净性不成佛者。 无有是处。 答。 据平等意乐非皆成佛(云云)。 问。 庄严论种品可说五种姓耶。 要云。 大庄严论第一卷种姓品。 说五种种姓。 三乘定及不定四同瑜伽。 第五性中说有二种。 一时边。 二毕竟(云云)。 惠日论三云。 又云。 若庄严论说有五乘同楞伽者。 可云毕竟即彼第五。 庄严论中但明有姓无姓。 于有性中即说三乘。 无性之中时边毕竟。 时边之中复有四种。 一不同楞伽说有第四。 二不同楞伽说无姓乘为其第五(云云)。 庄严论第一云。 由界差别者。 众生有种种界。 无量差别。 如多界修多。 一说。 由界差别故。 应知三乘种姓有差别(云云)。 下文云。 已说种姓相貌。 次说种姓品类。 颂曰。 决定及不定。 不退或退堕。 遇缘如次第。 品类有四种。 释曰。 菩萨种姓品类略说有四种。 一者决定。 二者不定。 三者不退。 四者退堕。 如其次第。 决定已遇缘不退。 不定者遇缘退堕(云云)。 问。 大悲阐提菩萨可成佛(又起金刚无间道欤又留分段生欤)。 要云。 又依十卷楞伽经中第二卷末。 四卷者第一卷说。 大分亦同。 佛告大惠。 有五种性证法。 一声闻乘性。 二辟支佛乘性。 三如来乘性。 四不定乘性。 五者无性。 谓一阐提。 此有二种。 一者焚烧一切善根。 则谤菩萨藏。 二者怜愍一切众生。 作尽一切众生界愿。 是菩萨也。 若众生不入涅槃。 我亦不入。 大惠白佛。 此二何者不入涅槃。 佛菩萨常不入涅槃。 非焚烧一切善根者。 以知诸法本来涅槃。 不舍一切诸众生故○楞伽所说二种阐提。 初是断善根具邪见者。 后是菩萨具大悲者。 初者有入涅槃之时。 后必不尔。 以众生界无尽时故。 无性有情不成佛故。 大悲菩萨无成佛期。 然第立性合有三种。 一名一阐底迦。 二名阿阐底迦。 三名阿颠底迦。 一阐底迦。 是乐欲义。 乐生死故。 阿阐提迦。 是不乐欲义。 不乐涅槃故。 此二通不在断善根人。 不信愚痴所覆蔽故。 亦通大悲菩萨。 大智大悲所熏习故。 阿颠底迦名为毕竟。 毕竟无涅槃性故。 此无性人亦得前二名也。 前二久久当会成佛。 后必不成○楞迦大悲因现定成。 果必不成。 以众生界无尽时故○四句分别。 一因成果不成。 谓大悲阐提。 二果成因不成。 谓有性断善阐提。 三因果俱不成。 谓无性阐提二乘定性。 四因果俱成。 谓大智增上不断善根而成佛者(云云)。 灯四云。 论刹那刹那转进故○唯除大悲尽生界愿。 十地满已。 可无增进。 不尔。 修行无量阿僧祇。 而不满足。 非三大劫修能满足以外皆增(云云)(明诠记依此文记不成佛义可见之)。 周记云。 灯不尔以下皆增者。 此说意云。 大悲菩萨十地满已若更增进。 即不得言经三大劫修行满足。 大悲菩萨无成佛期。 更更增进。 有何最极。 由此故知。 除大悲也。 除此大悲十满已。 余皆增(云云)。 惠日论一云。 又云。 或有名异而体同。 涅槃佛性体即真如。 佛性论中名为应得。 既许理性遍有情。 不信应得定作佛者。 此亦非理。 虽有应得因。 然许大悲菩萨并有加行因。 尽众生界故。 常许不作佛。 何废有情。 虽有应得因。 无加行因故。 常不作佛。 若云我许作者。 即是违经(云云)。 又云(明阐提类处)○大悲无当果。 名为无性。 非无种子(云云)。 枢要上(论二)云。 有唯等流因非果变。 大悲菩萨之果无漏法尔种(云云)。 周记云。 大悲菩萨佛果法尔种者。 此菩萨身中有佛果种。 有二义不成佛。 一知诸法本来寂。 二誓作尽生(云云)。 不思议境界经云。 观自在等诸大菩萨住十地者。 功德妙行悉圆满故。 皆已久远得此三昧。 于一念中。 遍一切刹。 度无量众生。 常无功用。 自然示现诸佛事故。 虽闻此法。 更无增进。 如满瓶水置于雨中不容一渧。 斯诸菩萨亦复如是(云云)。 智度论三十云。 复次若有菩萨。 具足菩萨事。 所谓十地·六波罗密·十力·无畏·无碍智·十八不共法等。 无量清净佛法。 为众生故。 久住生死。 不取阿耨菩提。 而广度众生。 如是菩萨法佛赞叹。 何者是如是。 如文殊师利·毗摩罗诘·观世音·大势力·遍吉祥等。 诸菩萨之上首。 出于三界。 变化无告。 数身入于生死。 教众生故。 如是希有事。 皆从甚深般若波罗蜜生。 以是故说。 欲得诸佛称叹其名。 当学般若波罗蜜(云云)。 玄赞十(观音品)云。 观音久已成佛。 不舍菩萨行故。 示为菩萨。 何得不比如来(云云)。 又云。 无尽意者。 阿差末经说。 行六度四摄等种种行。 誓度众生。 众生尽。 菩萨之意乃尽。 众生未尽。 菩萨之意无尽。 故名无尽意。 十地经中。 以十无尽句成诸大愿。 一一切众生尽。 二世界尽。 三虚空尽。 四法界尽。 五涅槃界尽。 六佛出世界尽。 七如来智界尽。 八心所缘界尽。 九佛境界智入界尽。 十世界转法轮智转尽。 且如众生界尽。 我愿乃尽。 如是·众生界不尽。 我愿亦不尽。 乃至第九佛智证入一切境界都尽。 第十转法轮智转诸法尽。 我愿亦不尽·无垢称经云。 虽得佛道转于法轮。 而不舍于菩萨之道。 是名菩萨行。 故此菩萨名无尽意。 虽诸菩萨愿行皆同。 诸号有殊。 愿各别故(云云)。 又云(劝发品)宝云经说。 菩萨摩诃萨有十种法○十菩萨得无作神通○验此普贤久已成佛。 示现为菩萨。 劝修妙行。 无称云。 虽得佛道转于法轮。 而不舍于菩萨之道。 是名菩萨行故。 维摩经中卷云(文殊师利问疾品)虽得佛道转于法轮。 入于涅槃而不舍于菩萨之道。 是菩萨行(云云)。 论第二云。 三有增减。 若有胜用。 可增可减○此遮佛果圆满善法无增无减。 故非能熏。 彼若能熏。 便非圆满。 前后佛果应有胜劣(云云)。 疏云○若佛能熏。 有何过失。 更增新种。 便非圆满。 诸佛有胜劣。 功德多少故(云云)。 一乘要决中云○又以大悲阐提为难○况复慈恩心经玄赞。 约大悲边。 常为阐提。 约大智边。 亦当作佛(云云)可勘之。 种姓差别集下卷云(新罗皇龙寺沙门神肪记)问。 楞伽所说菩萨阐提亦成佛不。 答曰。 此有二解。 一云。 永不成佛。 佛与大惠问答分别○不入涅槃故。 谓诸菩萨意乐不同○故智度论三十六云○一云。 亦得成佛。 然楞伽说○欲令心愿广大清净。 花严经三十九云。 菩萨○而不取正觉○则得一切法。 无上大智○度世经二云。 又其菩萨○不肯速取无上正真之道。 为一切故○住此疾成正觉(已上)故诸菩萨虽愿久住。 而能成佛○又智度论说。 文殊等不取正觉。 汝由此故永不成佛者。 与教相违○摩尼宝积佛○观世音授记经云○若言彼诸经文是权非实○若尔。 论说久住生死不取菩萨是权非实。 于理何违(云云)。 要决引此二说毕。 然基师意同于初说。 故云后必不尔(云云)。 法相义灯十一云○大智度论○由此文故知。 悲增上菩萨不取无上菩提果○荣禅云○一切菩萨三阿僧祇劫满必成佛也○故知菩萨阐提者方便留临。 非是实事。 汝弹非理。 拒圣教故。 智论既分明说○宝积经云。 雷音菩萨白文殊师利言。 仁者已满足十地及如来十力。 一切佛法悉皆圆满。 何故不成阿耨菩提。 文殊师利言。 善男子。 无有圆满诸佛法已更证菩提。 何以故。 已圆满故。 不应更证(已上经文)。 智论既判文殊名悲增上。 汝不知此文○言岂有○不成佛○观音三昧经○有二义。 一者具一生补处菩萨功德故。 名一生补处。 二者就他化相说(云云)。 明诠记亦存不成佛义。 西复清范同之。 法相义灯十一云。 泰云。 问。 若菩萨一阐提无涅槃法性故不入涅槃者。 亦可无大菩提种姓故。 不证无上菩提耶。 答。 菩萨有二种。 一者智增上。 谓释迦菩萨等。 此菩萨先证菩提后度众生。 二者悲增上。 谓观世音等。 此菩萨先度众生后证菩提。 众生无尽故。 终不证无上菩提。 是故大智度论第三十四卷云。 (以下如面书)枢要义宾记云。 大悲菩萨○乐住生死○如观世音菩萨等。 而言当来普光功德山王佛。 亦言现在正法明如来等者。 依大智门。 有成佛时。 若据大悲门。 无成佛。 明众生不尽故。 又观音三昧经又云。 正法明佛者。 据实门故。 久已成佛道。 普光功德如来。 据权门(云云)。 庆顺抄一同之。 行贺真兴同之。 明诠记所引孝仁平备亦存成佛义。 因行满故。 自然成佛(云云)。 究竟论五云(宝撰)菩萨阐提毕竟不成○后定成故当得菩提。 法花论云。 我本行菩萨道是今未满者。 以本愿故。 众生界尽。 愿非究竟。 故言未满。 非谓菩萨不满足故。 准此论文故。 故知众生界尽。 愿不满足亦得成佛(云云)。 解节三云(护命)言楞伽所说至无成佛期者○恒住因位。 不成果德○问。 在何地位而不成耶。 为分段身。 为变易身耶。 答。 恒在而随生类受生化导。 有人云。 大智恒成。 大悲未成(云云)若尔。 何故言因成果不成耶。 若大悲边果不成。 大智边果已成。 何处有此事耶。 一人有二实身者。 道理不尔也(云云)。 法花私记云。 古来诸德云。 一切佛大悲边云大悲阐提菩萨。 无别大悲阐提也。 忠继大德云。 有别大悲阐提菩萨也。 问。 二传中何胜。 答。 后为胜也。 楞伽经文。 枢要四句。 灯四文。 为明证也等(云云)。 论十云。 此四种姓虽皆本有。 而要熏发方得现行。 因位渐增。 佛果圆满。 不减。 尽未来际。 但从种姓不熏成种。 勿前佛德胜后佛故(云云)。 问。 瑜伽论中可说断善者耶。 要云。 瑜伽楞伽二种断善。 果必当成。 因现未成。 断善根故。 楞伽大悲。 因现定成。 果必不成。 以众生界无尽时故。 无种姓者现当毕竟二俱不成(云云)。 问。 涅槃经中一切众生悉有佛性(云云)。 大师如何释之耶。 要云。 涅槃亦言。 师子孔者。 是决定说。 一切众生悉有佛性。 众生亦尔。 悉皆有心。 凡有心者。 悉皆当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故诸众生唯有佛性(云云)又云。 涅槃据理性及行性中少分一切。 唯说有一(云云)。 佛地论第二云。 由法尔故无始时来。 一切有情有五种姓(委列之)虽诸经中宣说一切有情之类皆有佛性。 皆当作佛。 然就真如法身佛性。 或就少分一切有情。 方便而说。 为令不定种姓有情。 决定速证无上正等菩提果故(云云)。 涅槃经二十七(师子吼品)云。 师子吼者。 名决定说一切众生悉有佛性。 如来常住无有变易。 善男子。 声闻觉缘。 虽复随遂如来世尊。 无量百千阿僧祇劫。 而亦不能作师子孔(云云)。 下文云。 一切众生未来之世。 当有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是名佛性○以是义故。 常宣说一切众生悉有佛性。 乃至一阐提等亦有佛。 性○善男子。 譬如有人家有乳酪。 有人问言。 汝有苏耶。 答言。 我有酪。 实非苏。 以巧方便定当得故。 故言有苏。 众生亦尔。 悉皆有心。 凡有心者。 定当得成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以是义故。 我常宣说一切众生悉有佛性(云云)。 要决云。 问。 彼经云。 为非佛性说于佛性。 非佛者。 墙壁瓦石无情之物。 离如是无情之物。 是名佛性(云云)是则简者无情而取有情。 何今会云少分一切。 答。 此亦非难。 简者非情寸取少分有情。 此有何失。 佛随机宜隐无性等。 约少分一切。 密意说一切言。 如是文处处非一(云云)。 最胜疏云。 若隐密记及平等意乐。 亦通定姓及无性人(云云)。 别抄云。 若有无性者。 涅槃云。 何故有心者成佛。 解云。 此约小分而说。 又解。 约有大乘无漏及不定姓无漏心种而言。 不说云一切有心者皆得佛。 经意秘意。 故不相违(云云)。 问。 无性真理名佛性欤。 惠日论第一云○又云。 三十七云。 为非佛性说于佛性者。 非佛性。 所谓墙壁瓦石无情之物。 离如是等无情之物。 是名佛性者。 此亦不尔。 贪嗔痴等何名佛性。 若以贪等能覆佛性名为佛性者。 故知无性烦恼覆真名为佛性。 非必行性。 何能显行性亦同如性遍。 若云无行性何得名佛性者。 此亦不尔。 瓦石全非。 故对生简众生无者。 且隐不论。 若云据覆真故名佛性。 瓦石等尔。 何须简者。 此义不例。 贪等是障。 瓦石非障(云云)。 问。 瑜伽五难六答大乘实义欤。 问。 教并违答所引经者大乘经欤。 要云。 大乘有性。 众所共许。 定性二乘及无性者。 人所不悉。 如瑜伽六十七决择中说○决择六十七。 有五难无性有情。 一说无疑起难。 二有情无根难。 三诸界互转难。 四应具诸界难。 五无应转有难。 答则有六。 一教理并违答。 二假设非例答。 三非喻乖理答。 四互喻无别答。 五背注不齐答。 六纵转不成答(如论文)若言无者。 经言。 诸有情类有种种界性。 乃至胜妙界性。 不应道理。 此亦违经。 无性即是下劣界摄(云云)。 瑜伽论六十七(声闻地决择)○此中或有心生疑惑。 云何而有毕竟无般涅槃法耶。 应诘彼言。 汝何所欲。 诸有情类种种界性。 无量界性。 下劣界性。 胜妙界性。 为有耶。 为无耶。 若言有者。 无有毕竟无般涅槃法补特伽罗。 不应道理。 若言无者。 经言诸有情类有种种界性。 乃至胜妙界性。 不应道理(云云)。 佛性论一云(破小乘执品天亲造真谛译)○复次佛性有无。 成破立义。 应知破有三种。 一破小乘执。 二破外道执。 三破菩萨执。 初破小乘执者。 佛为小乘人。 说有众生不住于性。 永不般涅槃故。 于此生疑。 起不信心。 释曰。 所以生疑者。 由佛说故。 小乘诸部解执不同。 若依分别部说。 一切凡圣众生并以空为其本。 所以二凡圣众生皆从空出故。 空是佛性。 佛性者即大涅槃。 若依毗昙萨婆多等诸部说者。 即一切众生无有性得佛性。 但有修得佛性。 分别众生。 凡有三种。 一定无佛性。 永不得涅槃。 是一阐提犯重禁者。 二不定有无。 若修时即得。 不修不得。 是贤善共住以上人故。 三定有佛性。 即三乘人。 一声闻。 从共忍以上即得佛性。 二独觉。 从世法以上即得佛性。 三菩萨。 十回向以上是不退位得于佛性。 所以然者。 如经说。 有众生不住于性。 永无般涅槃故。 又阿含说。 佛十力中。 性力所照众生境界有种种性。 乃至粗妙等界不同故称彼力。 所以者何。 一切众生有性无性异故。 有佛性者即修种种妙行。 无佛性者则起种种粗恶等(云云)。 惠日论第一云。 又云。 一分无性是小乘义者。 准佛性论破小乘品云○所以瑜伽明无依有部教。 佛性论破。 若尔。 佛性涅槃说有佛性。 亦应依分别部。 涅槃亦说第一义空为佛性故。 瑜伽论破。 若许尔者。 如何定执。 佛性论中说有佛性。 为显为实。 属第五时。 若云佛性论中虽破。 无不同分别部执有故。 非瑜伽所破亦应瑜伽虽说一分。 无不同有部执无。 又佛性论分明自说。 分别部等有。 萨婆多等无。 云故明有佛性。 问执无性曰即知不唯依大乘破修彼小乘。 瑜伽论中无文对辨。 何理得知。 依少立无。 破少说有。 又萨婆多立无性得佛性。 瑜伽有即性有。 无则性无。 岂同有部说。 皆顺小故为大失(云云)。 同第三云。 又云。 瑜伽能破引文非大乘经。 佛性论云。 佛为小乘人说。 有众生不住于性。 永不般涅槃。 复云。 阿含说佛十力中性力所照。 此亦不尔无上依经亦说有无般涅槃性。 善戒经行性品亦说有无性。 岂小乘经耶。 阿含之名大小通称。 如何定说即小乘经。 摄大乘等皆云大乘阿笈摩。 阿笈摩即阿含也。 法花经论亦云阿含甚深。 岂说小教○又菩萨藏经明佛性力。 亦知种种界。 ○依何定判是小乘经(云云)。 论二云。 如契经说。 一切有情。 无始时来。 有种种界。 如恶刃聚。 法尔而有。 界即种子。 差别名故(云云)。 疏三末云。 大庄严论亦引此经名无尽意。 此即三乘通信之经(云云)。 问。 教理并违答违教方何。 要云○谓有难言。 云何而有毕竟无般涅槃法耶。 应诘彼言。 诸有情类种种界性。 无量界性。 下劣界性。 胜妙界性。 为有为无。 若言有者。 无有毕竟无涅槃法者。 不应道理。 此亦违理。 则唯识云有性法尔无此不然。 若言无者。 经言诸有情类有种种界性。 乃至胜妙界性。 不应道理。 此违经。 无性即是下劣界摄(云云)。 瑜伽六十七云(如上)又应责彼。 汝何所欲。 无般涅槃法下劣界者。 安住如是下劣界中(云云)。 显扬论第二十云。 问。 云何种姓差别五种道理。 答一切界差别可得故。 无根有情不应理故。 同类譬喻不应理故。 异类譬喻不应理故。 唯现在世非般涅槃法应理故。 云何一切界差别可得故。 谓佛所说诸有情界有种种。 非一有情界。 有下劣胜妙有情界。 有声闻乘等般涅槃种姓有情界。 有不般涅槃种姓有情界(云云)。 瑜伽五十三云。 复次生差别有多种○若于下劣欲界中生。 名下劣生。 若于处中色界中生。 名处中生。 若于胜无色界生。 名胜如生(云云)。 深密经第二云。 若善男子。 若一向趣寂声闻种姓补特伽罗。 虽蒙佛施设种种勇猛加行方便化导。 终不能令当坐导场。 证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何以故。 由彼本来唯有下劣种姓故。 一向慈悲薄弱故。 一向怖畏众苦故(云云)。 问。 证定姓二乘引华严经若有无漏诸辟支佛文麟喻部行中何(又麟喻独觉百劫□根之事引何文证文耶)。 要云。 华严第三十世间品云。 佛子菩萨摩诃萨。 于兜率天临命终时。 有十种果现。 第三于右手掌中放大光明。 名净境界。 悉能严净大千世界。 此世界中。 若有无漏诸辟支佛觉斯光者。 即舍寿命入于涅槃。 若不觉者。 光明力故。 移置他方余世界中(云云)。 玄赞五(辟喻品)云。 辟支佛此名独觉。 此有二类。 一部行。 二麟喻。 初可见佛。 后必不见。 故华严云。 菩萨在兜率天。 将生下时。 有十种相现。 第三于右掌放大光明。 名严净世界。 三千界中。 若有独觉。 遇此光已速入涅槃。 若不入者。 佛光力故。 移置他方诸佛国土。 不得见佛。 明知独觉满百劫者成于麟喻。 不尔部行(云云)。 惠日论第四云。 麟喻独觉必是定姓。 不得见佛。 故华严经说○由此故知。 麟喻独觉必是定姓。 定不趣大。 部行之中有定不定。 不定者回。 定者不回(云云)。 补阙章下云(见道义)云。 问。 麟喻独觉何不说耶。 答。 彼无回心趣大乘故。 彼唯定姓。 出无佛世。 华严经说○故此定姓无回心者(云云)。 六十华严第四十三(离世间品)云○佛子菩萨摩诃萨。 于兜率天临命终时。 有十种示现事。 何等为十○菩萨摩诃萨临命终时。 于右掌中出大光明。 名净境界。 悉能严净三千大千世界。 此世界中。 若有无漏诸辟支佛。 觉斯光者。 即舍寿命。 若不觉者。 光明力故。 移置他方余世界中。 一切众魔及众外道有见众生。 悉皆移置他方世界。 除如来任持所化众生。 是为第三所示现事(云云)。 八十华严第五十八云。 于兜率天下生时。 于右掌中放大光明。 名清净境界。 悉能严净一切三千大千世界。 其中若有已得无漏诸辟支佛。 觉斯光者。 即舍寿命。 若不觉者。 光明力故。 移置他方余世界中(云云)。 问。 宗家意可许无余还生义耶。 要云。 庄严论第一卷云。 余人善根涅槃时尽。 菩萨善根不尔。 又云。 三乘众生由界差别(云云)。 妙法华第一云。 若有比丘。 实得阿罗汉。 若不信此法。 无有是处。 除佛灭度后现前无佛。 所以者。 佛灭度后。 如是等经受持读诵其义者。 是人难得。 若遇余佛。 于此法中便得决了(云云)。 妙法花化城喻品云。 我灭度后。 复有弟子不闻是经。 不知不觉菩萨所行。 自于所得功德生灭度想。 当入涅槃。 我于余国作佛更有异名。 是人虽生灭度之想入于涅槃。 而于彼土求佛智惠得闻是经。 唯以佛乘而得灭度。 更无余乘。 除诸如来方便说法(云云)。 玄赞第七云。 经我于余国(至)得闻是经。 赞曰。 此释彼亦作佛。 我于余国作佛。 更有异名者。 菩萨处胎经说。 从此灭度。 于十方面各三十二垓诸佛国土。 而复成佛。 教化众生。 下医师喻中。 具显是义。 是人虽生灭度之想求入无余涅槃。 于我有缘。 我以神通接引于彼。 遇我得闻是经。 或是凡夫。 若是有学。 求有无余涅槃。 将此涅槃谓实灭度之想。 求入证此二种涅槃。 修二乘行。 种姓所排。 慈悲所引。 生彼遇我。 求佛智惠。 或我从此余国作佛。 是人于我生灭度想。 谓我入无余。 我引至彼。 令求佛智。 此说于我有遇缘者。 或虽于我无此因缘。 亦蒙化佛及菩萨等接引教化。 闻是经典。 当得作佛。 亦有潜化成就此人。 说法化道。 令向大乘。 今说显化。 于我有缘故。 于彼求佛知惠。 或虽于余佛有缘往彼。 平等意趣故。 亦说是我(云云)。 智度论第九十三云。 问曰。 罗汉先世因缘。 所受身必应当灭。 住在何处而具足佛道。 答曰。 得阿罗汉果时。 三界诸漏因缘尽。 更不复生三界。 有净佛国土出于三界。 乃至无烦恼之名。 于是国土。 佛所闻法花经。 具足佛道。 如法花经说。 有阿罗汉。 若不闻法花经。 自谓得灭度。 我于余国为说是事。 汝皆当作佛。 问曰。 若阿罗汉住净国土。 受法性身。 如是应疾得作佛。 何以言迂回稽留。 答曰。 是人着小乘因缘。 舍众生舍佛道。 又复虚言得道。 以是因缘故。 虽不受生死苦恼。 于菩萨根。 钦不能疾成道。 不如真往菩萨。 复次佛法于五不可思议中。 是最第一。 今言漏尽阿罗汉还佛。 唯佛能知。 论义者正可论。 余事不能测知。 故不应戏论。 求得佛时。 乃能了知。 余人可信。 而未了知(云云)。 正法花四云。 谓当灭度甫当往至他佛世界(云云)。 又云。 谓师临灭度。 佛在前立。 劝发无上正真道意(云云)。 又云。 临欲灭度。 佛在前住。 诲以要法。 发菩提意(云云)。 发菩提心论(龙树造不空译)云。 真言行者当观。 二乘之人虽破我执。 犹有法执。 但净意识不知其他。 久久成果位。 以灰身灭智趣其涅槃。 如太虚空凝然常寂。 有定性者难可发生。 要待劫限等满方乃发生。 若不定性者无论劫限。 遇缘即便回心向大(云云)。 中阴经上云。 尔时世尊说此颂已。 八十亿中阴众生。 于无余泥洹界。 发金刚心一一成佛。 与妙觉如来皆同一号(云云)。 大佛顶经四云。 今汝会中定性声闻。 及诸一切未得二空回向上乘阿罗汉等。 皆获一乘(云云)。 不增不减经云。 一切凡夫不如实知一界起大邪见故(云云)。 十法经云(佛寸阿对)善男子。 闻此法受持读诵功德。 一切无余界众生。 令安阿耨菩提。 若于此生疑者。 超拔一切众眼目(云云)。 金刚仙论二云。 寂灭声闻断三界惑尽。 出分段生死○入寂灭定。 经千万亿劫○求善知识发菩提心(云云)。 四卷楞伽经第二云。 诸天及梵乘声闻缘觉乘诸佛如来乘我说此诸乘乃至有心转诸乘非究竟若彼心灭尽无乘及乘者无有乘建立我说为一乘引导众生故分别说诸乘味着三昧乐安住无漏界无有究竟趣亦复不退还得诸三昧身乃至劫不觉譬如惛醉人酒消然后觉彼觉法亦然得佛无上身(云云)十卷楞伽经第四云○复次大惠。 一切声闻辟支佛。 不离智障。 不离业烦恼习气障故。 是故我说唯一乘道。 大惠。 声闻辟支佛。 未证法无我。 未得不可思议变易生。 是故我为诸声闻故。 说一乘道。 大惠。 声闻辟支佛。 若离一切诸过熏习。 得证法无我。 尔时离出诸过三昧无漏醉法。 觉已。 修行出世间无漏界中一切功德。 修行已。 得不可思议自在法身。 尔时世尊重说偈言。 天乘及梵乘声闻缘觉乘诸佛如来乘我说此诸乘以心有生灭诸乘离究竟若彼灭尽已无乘及乘者无有乘差别我说为一乘引导众生故分别说诸乘解脱有三种及二法无我不离二种障远离真解脱譬如海浮木常随彼流转诸声闻亦然相风所荡离诸随烦恼熏习烦恼缚味着三昧乐安住无漏界无有究竟趣亦复不退还得诸三昧身无量劫不觉辟如昏醉人酒消然后寤得佛无上体是我真法身(云云)同上文云○大惠。 何者阿罗汉相。 谓不生分别思惟三昧解脱力灭烦恼苦等分别心故。 名阿罗汉。 大惠菩萨白佛言。 世尊说三种阿罗汉。 此说何等罗汉名阿罗汉。 世尊为说得决定寂灭罗汉。 为发菩提愿善根妄善根罗汉。 为应化罗汉。 佛告大惠。 为说得决定寂灭声闻罗汉。 非余罗汉。 大惠。 余罗汉者。 谓曾修行菩萨行者。 复有应化佛所化罗汉。 大愿善根方便力故。 现诸佛土生大众中。 庄严诸佛大会众故(云云)。 同经第八云。 佛告大惠。 我为曾行菩萨行诸声闻等。 依无余涅槃而与授记。 大惠。 我为声闻授记者。 为怯弱众生生勇极心(云云)。 同第七云。 大惠菩萨白佛言。 世尊。 世尊说诸声闻辟支佛入第八菩萨地寂静乐门。 如来复说声闻辟支佛不知但是自心分别。 复次诸声闻得人无我。 不得法无我。 若如是说。 声闻辟支佛尚未能证初地之法。 何况八地寂灭乐门。 佛告大惠。 我今为汝分别宣说。 大惠。 声闻有三种。 言入八地寂灭门者。 此是先修菩萨行者堕声闻地。 还依本心修菩萨行。 同入八地寂灭乐门。 非增上慢寂灭声闻。 以彼不能入诸菩萨行。 未曾觉知三界唯心。 未曾修行诸法。 未曾修行诸波罗密十地之行。 是故定寂灭声闻不能证彼菩萨所行寂灭乐门等(云云)。 惠日论云。 故楞伽云。 唯心想灭得寂灭法。 寂灭法者非三昧乐。 三昧乐者是第七卷文说不定回心向大(云云)。 胜鬘经云。 阿罗汉辟支佛有余生法不尽故。 有生有余梵行成故。 不能事不究竟故。 当有所作。 不度彼故。 当有所断故。 去涅槃界远。 四智究竟得涅槃苏息处者。 是如来方便。 有余不了义说。 以分段生死故。 说我已尽所断烦恼。 不受后有故。 说不受后有。 非尽一切烦恼故。 有无明住地。 非尽一切受生故。 受不思议变易生死。 阿罗汉辟支佛大力菩萨三种意成身(云云)。 解深密经云。 一切趣寂声闻种姓补特伽罗。 虽蒙诸佛种种化导。 终不能令当坐菩提导场。 得阿耨菩提(云云)。 深密经第二云○若一向趣寂声闻种姓补特伽罗。 虽蒙诸佛施设种种勇猛加行方便化导。 终不能令当坐导场。 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何以故。 本来唯有下劣种姓故。 一向慈悲薄弱故(云云)。 瑜伽论决择分八十云。 彼及所余于无余依涅槃界中般涅槃者。 于十方界当知究竟不可思议。 数数现作一切有情诸利益事。 乃至当知如来如是秘密不可思议。 不可度量。 超过一切度量境界(云云)。 瑜伽论第八十云。 问。 若一切阿罗汉皆得心自在。 何因缘故不舍寿行入般涅槃。 虽苦所逼而久住耶。 答。 功能有差别故。 所以者何。 有一分阿罗汉能舍寿行。 一分不能。 有一分阿罗汉能增寿行。 有一分阿罗汉能舍寿行。 一分不能故○问。 诸阿罗汉住有余依涅槃界中。 住何等心。 于无余依般涅槃。 当般涅槃。 答。 于一切相不复思惟。 唯正思惟真无相界。 渐入灭定灭转识等。 次异熟识舍所依止。 由异熟识无有取故。 诸转识等不复得生。 唯余清净无为离垢真法界在。 于此界中般涅槃已。 不复堕天龙药叉。 若健达缚。 若坚捺洛。 若阿素洛。 若人等数○问。 于无余依涅槃界中般涅槃者。 于色等法。 当言获得自在。 当言不得自在。 答。 当言获得自在。 问。 此所得自在当言能现在前。 当言不能现在前。 答。 一分能现在前。 一分不能现在前。 谓诸如来于无余依涅槃中般涅槃已。 能现在前。 所余不能令现在前○善男子。 若有善修四神足已。 能住一劫或余一劫。 余一劫者。 此中意说过于一劫。 彼虽如是增益寿行。 能发趣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而所修行极成迟钝。 乐涅槃故。 不如初发始业菩萨。 彼既如是增寿行已。 留有根身别作化身。 同法者前方便示现。 于无余依般涅槃界而般涅槃。 由此因缘。 皆作是念。 某名尊者于无余依般涅槃界已般涅槃。 彼以所留有根实身。 即于此界瞻部州中。 随其所乐远离而住。 一切诸天尚不能睹。 何况其余众生能见。 彼于涅槃多乐住故。 于遍游行彼彼世界。 亲近供养佛菩萨中。 及于修习菩提资粮诸圣道中。 若放逸时。 诸佛菩萨数数觉悟。 彼觉悟已。 于所行能不放逸(云云)。 瑜伽论八十云。 问。 回向菩提声闻。 为住无余涅槃界中。 能发趣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答。 唯住有余依涅槃界中。 可有此事。 所以者何。 以无余依涅槃界中。 远离一切发起事业。 一切功用皆悉止息(云云)。 十八空论(龙树造)云。 五不舍离空。 菩萨修学此空。 正为功德善根无尽。 何以故。 一切诸佛法。 于无余涅槃中亦不舍功德善根。 问曰。 既言不舍。 何谓无余。 答曰。 有漏果报已尽。 功德善根本为化物故。 恒有此用。 如来虽入涅槃于随众生机缘。 显现应化两身。 导利含识。 即是更起心义故。 众生不尽。 应化之用亦不尽。 故言虽入无余而不舍功德善根也。 若二乘入灭。 无更起心。 以慈悲薄少不化众生。 若佛入无余而更起心者。 以诸佛菩萨三身利物无穷尽故。 如来即法身。 即是无漏法之依处故。 无有散灭。 常不舍离功德善根故(云云)。 庄严论云。 诸佛示现声闻而般涅槃。 为教化故。 如佛自说。 我无量无数。 以声闻乘示现涅槃。 由离此方便。 更无方便化小智人令入大乘。 现实唯一故。 说一乘(云云)(世亲无性摄论同之)。 唯识论第十云。 谓有二乘。 深乐同寂。 得生空观。 亲证真如。 永灭感生烦恼障尽。 显依真理有余涅槃。 彼能感生烦恼尽故。 后有异熟无由更生。 现苦所依任运灭位。 余有为法既无所依。 与彼苦依同时顿舍。 显依真理无余涅槃。 尔时虽无二乘身智。 而由彼证可说彼有。 此位唯有清净真如。 离相湛然寂灭安乐。 依此说彼与佛无差。 但无菩提利乐他业故。 复说彼与佛有异(云云)。 唯识论第三云。 异熟识体。 菩萨将得菩提时舍。 声闻独觉入无余依涅槃时舍。 无垢识体。 无有舍时。 利乐有情无尽时故(云云)。 唯识论第四云。 若诸业果无因而生。 入无余依涅槃界已。 三界业果还复应生。 烦恼亦应无因生故(云云)。 唯识论第八云。 二不思议变易生死。 谓诸无漏有分别业。 由所知障缘助势力。 所感殊胜细异熟果。 由悲愿力。 改转身命无定齐限故。 名变易○无漏定愿资有漏业。 令所得果相续长时展转增胜。 假说名感○然所知障不障解脱。 无能发业润生用故○恐废长时修菩萨行。 遂以无漏胜定愿力。 如延寿法。 资现身因。 令彼长时与果不绝○有圣教中说为无漏出三界。 随助因说○变易生死虽无分段前后异熟别尽别生。 而数资助前后改转。 亦有前尽余复生义(云云)。 唯识论第十云。 又说彼无无余依者。 依不定姓二乘而说。 彼才证得有余涅槃。 决定回心求无上觉。 由定愿力。 留身久住。 非如一类入无余依(云云)。 玄赞七云。 本识既无。 无识持种。 其身都尽。 将何修行。 谁得菩提。 入无余已。 若有善根。 非但违教。 亦违正理。 身智既在。 云何名为无余涅槃。 不同如来无漏依在名有余依。 有漏依尽名无余依(云云)。 又云。 若入无余身依永尽。 云何无因而后起耶。 不尔。 无余说是何义。 若如佛入无余涅槃。 有漏永尽更得无漏。 无漏既圆。 何不名佛。 若断缚尽。 名入无余。 身智不亡。 无余何在。 有依身故。 无余有余二种何别(云云)。 惠日论云云。 又括其文意略为十一过。 言舍分段身别受变易者。 出何圣教。 胜鬘经等并无舍分段言。 瑜伽佛地论等皆言。 无漏定愿以资故业。 令所感身渐胜令长。 无上依经佛性论等四种生死。 但名生死。 非据各各死已别生。 方名生死。 若云是变易身生死法故名为生死。 亦转分段生死之法成变易故名为生死。 何过不许。 若于分段别受生死。 何名变易○无学无余后始回心。 舍分段身别受变易。 既无圣教。 但彼自言。 非信行人谁能顺受(云云)。 惠日论云。 故楞伽云。 唯心想灭得寂灭法。 寂灭人者。 非三昧乐。 三昧乐者。 是第七卷文说不定回心向大(云云)。 不增不减经云。 一界者即是第一义谛。 第一义谛者即是众生界。 众生界者即是如来藏。 如来藏者即是法身(云云)。 别抄云。 约众生之理性而言。 真如之理无增减故(云云)。 诸乘章云。 九化故。 如世尊言。 汝等苾刍。 我忆往昔。 无量百返。 依声闻乘而般涅槃。 云何已成佛。 后依声闻而般涅槃。 即为调伏所化声闻。 佛菩萨等自化其身。 为彼同类现般涅槃。 经百千劫。 耽寂灭酒。 方从彼起现授佛记。 令诸不定种姓声闻尽作是心。 往昔耆尊入涅槃者。 今皆后起现授佛记。 况于我耶。 不希作而入涅槃。 亦为降彼。 我亦得汝之涅槃故(云云)。 玄赞四云。 九化故。 如世尊说。 广如楞伽说。 阿罗汉入无余涅槃。 经百千劫。 耽三昧酒醉逸而卧。 后从彼起方发大心。 皆佛菩萨之所化作。 若不尔者。 实入无余涅槃。 身智都尽。 从彼起法从何生。 故知是化(云云)。 玄赞云。 古人解云。 二乘诸果经尔所时。 入彼无余涅槃。 后起回心○今解。 不然。 彼二乘位经尔所时修行向大者。 彼于先时未回心。 前所应证得有余涅槃名为涅槃。 法王所德名大涅槃(云云)。 惠日论云。 此谈彼果有此功能。 非要学始得趣大。 或据一类取无学者。 理实初果亦得回心即受变易(云云)。 胜鬘经云。 阿罗汉辟支佛观察解脱四智究竟得苏息处者。 亦是如来方便。 有余不了义说。 何以故。 有二种死。 何等为二。 谓分段死不思议变易死○有余烦恼阿罗汉辟支佛所不能断。 烦恼有二种。 何等为二。 谓住地烦恼○世尊。 无明住地最是大力。 世尊。 又如取缘有漏业因而生三有。 如是无明住地缘无漏业因生阿罗汉辟支佛大力菩萨三种异生身(云云)(佛性论意同也)。 瑜伽论九十九(摄事分)云(明像似正法中)阿罗汉于其死后无所觉了。 如是亦名像似正法(云云)。 佛地论云。 此报虽亲有漏因感。 然由无漏定愿资助。 名不思议变易生死。 无漏定愿不思议故(云云)。 问。 摄论会一乘有几义耶。 要云。 证二乘定姓者○又摄大乘。 为十义故说一乘。 引摄不定姓故。 世亲摄论第十云。 论曰。 若此功德圆满相应。 诸佛法身不与声闻独觉乘共。 以何意趣。 佛说一乘。 此中有二颂。 为引摄一类。 及任持所余。 由不定种姓。 诸佛说一乘。 法无我解脱。 等故性不同。 得二意乐化。 究意说一乘。 释曰。 此中二颂辨诸佛说一乘意趣。 为引摄一类者。 谓为引摄不定种姓诸声闻等令趣大乘○及任持所余者。 谓为任持不定种姓诸菩萨众令住大乘○法无我解脱乃至广说。 此中复由别意趣力唯说一无。 何别意趣。 谓法等故者。 法谓真如○无我等故者。 谓声闻等补特伽罗。 我皆无有。 由无我故。 此是声闻。 此是菩萨。 不应道理。 由此无我平等意趣故说一乘。 解脱等故者。 谓声闻等于烦恼障同得解脱故说一乘。 性不同故说一乘。 种姓差别故。 以不定性诸声闻等亦当成佛。 由此意趣故说一乘。 得二意乐者○一摄取平等意趣。 由此摄取一切有情。 言彼即是我。 我即是彼。 如是取已。 此既成佛。 彼亦成佛○彼亦成二法性平等意趣。 谓诸声闻法花会上蒙佛授记。 得佛法性平等意趣乐。 未得法身。 由得如是平等意乐。 作是思惟。 诸佛法性即我法性。 复有别义。 谓彼众中有诸菩萨。 与彼名同。 蒙佛授记。 由此法如平等意乐故说一乘。 言化故者。 谓佛化作声闻乘等○究竟故者。 唯此一乘为究竟○由此意趣。 诸佛世尊宣说一乘(云云)。 诸乘章云。 摄大乘论以十义故佛说一乘(云云)(上下同云十义)。 玄赞四云。 今此十义说于一乘。 法花论中无此具足。 显扬说六因。 庄严论八义说于一乘。 不过此十故不叙之(云云)。 惠日论一云○摄论等明说一乘意。 依八种道理说。 非出乘体。 故梁论云。 为何义故。 说二乘人同趣一乘皆得作佛。 庄严论云。 此中八意佛说一乘。 又云。 复有何义。 以彼彼意而说一乘。 偈云。 引摄诸声闻。 摄持诸菩萨。 于此二不定。 诸佛说一乘(云云)。 庄严论第五云。 法无我解脱同故。 性别故。 得二意变化究竟说一乘。 释曰。 此中八意佛说一乘○以此八意佛说一乘。 而亦不无三乘。 问。 若尔。 复有何义。 以彼彼意而说一乘。 偈曰。 引摄诸声闻摄任诸菩萨。 于此二不定。 诸佛说一乘。 释曰。 彼彼意有二义。 一为引摄诸声闻故。 二摄任诸菩萨故等(云云)。 显扬论第二十三云(六目可勘之)。 问。 引法华论何文证定性二乘耶。 要云。 又法花论中四种声闻。 不为趣寂授记故(云云)。 法花论云。 言声闻授记者。 声闻有四种○二种声闻如来与授记。 谓应化声闻·退已还发菩提心者。 决定增上慢二种声闻。 根未熟故。 如来不与授记。 菩萨与授记菩萨授记者。 方便令发菩提心故(云云)。 玄赞第一云。 然瑜伽及法花论。 说声闻有四。 一决定种姓。 亦名趣寂。 二增上慢。 是凡夫得第四种谓阿罗汉。 三退已还发大菩提心。 亦名不定种姓○四应化。 应化非真○富楼那等即其类也。 法花论云。 此中唯为二声闻记。 谓退心·应化。 其趣寂者及增上慢。 佛不与记。 根未熟故。 菩萨与记○由趣寂者与增上慢合一处说。 翻译之主同言根未熟令其发心。 正义应言趣寂根未熟。 佛不与记。 菩萨与记令发信解大乘心故。 增上慢者根未熟故。 佛不与记。 菩萨与记令发趣向大乘心故(云云)。 摄释第一云。 疏根未熟者。 议曰。 毕竟未熟亦得名未。 何要后熟方名未熟。 故趣寂人亦名未熟(云云)。 玄赞五云。 声闻类异者。 论云。 声闻有四。 一决定。 二增上慢。 三退菩提心。 四应化。 如来与二授记。 谓应化·退菩提心者。 除决定增上慢者。 根未熟故。 如来不与记。 菩萨与记。 菩萨与记者。 方便令发心故。 常不轻记是·此言未熟者。 增上慢者可尔。 趣寂毕竟不熟。 云何言未熟未者不也。 准理应云。 趣寂之人不遇于法。 信根未熟。 佛不与记。 不分明记当来之世得作佛。 菩萨与记。 奄含记别。 有理佛性故。 方便令发信大乘心。 增上慢者信向根未熟。 佛亦不分明记别当来成佛之事。 菩萨亦为奄含记别。 方便令发信向之心。 今合为文言根未熟。 非趣寂者当可成佛(云云)。 神泰师章云。 又法花论云○今勘梵本。 无如此文。 不劳会尺。 设从汝记有此文。 亦不相违。 有大乘性。 根未熟故。 名根未熟。 无大乘性。 亦名未熟。 如来法有当生者。 名为未来。 有毕竟不生之法。 亦名未来(云云)。 神昉章云。 法花论。 梵本趣寂不熟。 上慢未熟(云云)。 一乘义私记云○问。 虽有四例通。 未熟言未详。 答。 未者不义。 约不义。 有永不义暂不义。 含此二不合云未也。 具可云趣寂根不熟。 增上慢未熟也。 问。 何以知未有永不义。 答。 如来寿量品中云。 我本行菩萨道所成寿命。 今犹未尽。 此未尽之言。 是永不尽义(云云)。 瑜伽论第八十云。 云何名为四种声闻。 一者变化声闻。 二者增上慢声闻。 三者回向菩提声闻。 四者一向趣寂声闻(云云)。 问。 法花经中四种声闻俱说之哉以否。 答。 具说者。 经云。 内秘菩萨行者应化类也。 有情增上慢者增上慢也。 退大类者一经正所被机也。 既有三类。 未见说趣寂之文。 依之章云。 有三种声闻。 唯除趣寂。 惠日论依法花经说有三类(云云)若不说趣寂者。 法花论四种声闻是可本经所说。 又玄赞释千二百罗汉悉亦当作佛之文。 引涅槃经。 我诸弟子不解我意。 于大众中唱如是言。 如须陀洹乃至阿罗汉。 皆得佛道之文。 明知趣寂类在会座也。 诸乘章云。 总谈声闻。 虽有四种。 法花初时有三声闻。 唯除趣寂。 其增上慢后起已去。 方为二记。 由如是理。 虽说一乘。 不违余教(云云)。 义决云。 四种声闻初俱在会。 三止之后增上退席。 不说真圣亦退席。 故闻经令成不遇法。 故论释记中。 不为授记。 不障在座。 或可无定姓。 论云。 有损怖故。 不为记故。 根未熟故。 故不在座。 取舍任意(云云)。 又上文云。 既不为说。 定姓二乘为在座不。 答。 辟支佛果此会定无。 经俱说有求缘觉故。 定姓声闻虽不正。 为有亦无妨。 令成不遇法故。 又设闻虽信。 又损惊怖。 无亦何失(云云)。 问。 付楞伽经所说五种姓。 且第一声闻乘性可通不定姓耶。 枢要云。 证二乘定姓者。 楞伽瑜伽五姓差别如是非一(云云)。 入楞伽经第二(集一切佛法品第三)云。 复次大惠。 我说五种乘性证法。 何等为五。 一者声闻乘性证法。 二者辟支佛乘性证法。 三者如来乘性证法。 四者不定乘性证法。 五者无性乘性证法。 大惠。 何者声闻乘性证法。 谓说阴界入法故。 说自相同相证智法故○是名声闻乘性证法故。 彼声闻人邪见证智。 离起粗烦恼。 不离无明熏习烦恼。 见己身证相己。 初地乃至五地六地同己所证。 随不思议变易生死故。 而作是言。 我生已尽○如是等得入人无我乃至生心。 以为得涅槃故○大惠。 何者辟支佛乘性证法。 谓闻说缘觉证法○大惠。 何者不定乘性证法。 大惠。 若人闻说此三种法。 于一一中有所乐者。 随顺为说○大惠。 彼三种人离烦恼障熏习。 得清净故。 见法无我。 得三昧乐行故。 声闻缘觉毕竟证得如来法身故(云云)。 诸乘章云。 何故楞伽称赞各别说五乘定不定大乘有四别故(云云)。 又云。 楞伽等五乘○不定三乘外为一。 通异故(云云)。 玄赞一云。 通别类异(云云)。 惠日论一云。 又云。 楞伽。 又云。 彼三种人。 如来法身。 经说三人。 是定性二乘乃不定性故者。 此亦不尔。 彼经初约定不定性。 以为三乘。 后说第四不定性乘。 唯取不定。 如无性中大悲菩萨。 虽亦大乘性。 由悲愿异。 更别说之。 云非究竟。 据不定说。 若判说三。 是定二乘及不定者。 定亦趣大。 何须别说第四乘耶(云云)。 惠日论第三云。 又云。 楞伽经分明说定性寂灭有反易死。 教理显然。 岂得执弘前教非后经说者。 此亦不尔。 准入楞伽第四云。 大惠。 声闻辟支佛未证法无我。 未得不可思议变易生。 是故我为诸声闻故说一乘道。 此云未得。 更据何文云分明说决定人得受变易。 依此文意。 不定性人未闻大乘。 不得变易。 岂许决定不能回心得受变易。 然此经文亦有云。 不得不可思议变易死。 亦有云。 未得离不思议变易死。 无分明文。 作决定说。 定性人得受变易(云云)。 惠日论第三云。 然第二中说堕不思议变易生死故者。 此说不定回心以后堕不思议变易生死。 无决定性得变易文。 又若许受变易生身。 如何得言如是等得入人无我乃至生心以为涅槃。 凡夫受分段。 自知生死身。 圣人受变易。 岂执为涅槃。 谓得有余。 即非所障。 知余苦在故。 彼自不许。 谓有余依回心向大。 要舍分段。 别受变易。 得三昧乐。 谓为无余故○又准五乘文。 初二乘中无入大乘语。 唯第四不定乘中言。 大惠。 彼三种人离烦恼障熏习。 得清净故。 见法无我。 得三昧乐行故。 声闻缘觉毕竟修得如来法身。 言彼三种人者。 即不定乘中有三种人。 非是指前初之三乘。 若不尔。 即前何须别说为第四乘。 或可前三定不定性皆悉合说。 第四人唯取不定性者。 言彼三种。 即前三中不定性者。 若不如此。 谓即前三定不定性皆许入大。 违下第七八所说。 如前已引(云云)。 上文云。 楞伽说堕变易能趣大者。 是不定性。 何以得知。 准第七云。 声闻辟支佛入第八菩萨地寂灭乐门○此是先修菩萨行者。 堕声闻地。 还依本心修菩萨行○准此。 即是五乘之中不定乘也(云云)。 定性比量事要云。 量云。 二乘之果应有定性。 乘所被故。 如大乘者(云云)。 二乘之果比量私记(子鸿)云○枢要云○法相宗对三论花严等宗所立比量也○问。 立二乘之果应有定性时。 不定性之二乘同异喻中何摄耶。 答。 自同品也○若摄异品者。 有不定过故。 兼此云摄自同品也○问○犹摄自同品者。 有一分所立不成过。 如何遮耶。 答。 摄共同品。 有此过也。 摄自同品。 无此过也○护法御意。 不定姓二乘遂大乘姓欲决定者。 自同品无所立不成也。 凡此量约至极立。 此人终应成佛。 名大乘定性故。 无此过也○问。 二乘之果比量就应有定性宗。 有一分违宗过。 何遮耶○答。 立论者宗许定性二乘不定性二乘不置简别之言○故无一分违宗过○问。 此量有他所别不成过。 如何遮耶○答言。 显以不云定性二乘三果。 不犯他所别不成也。 问○敌者不许应有定性能别。 有他能别不成耶。 答。 此亦不尔。 成不成二宗俱依佛所说立五种性别。 二家俱云有趣寂性及定性人。 阙何能别。 但约极果起二诤耳。 谁云违佛教作能别过哉。 问。 有人云。 清辨菩萨立一切皆无定性。 若对彼时。 能别不成。 此过如何遮耶。 答。 此亦不尔。 二乘之果应有定性者。 是深密等所说。 清辨何违教自说无定性。 非言诸法无定性者。 是则意说。 为遮定执。 假作此说。 赞法亦尔。 故无能别过也。 问。 此量有法自相相违过。 何遮耶。 二乘之果应无定性。 乘所被故。 如不定性二乘。 答。 凡法自相相违者。 量因同无异有。 阙后二相出来过也。 而本量因同有异无。 不阙后二相。 何此可名法自相相违过耶。 问。 此量有法若别相违过。 如何可遮耶。 二乘之果应非不应成佛之性。 乘所被故。 如大乘者(云云)答○今此法差别相违。 立者边无有二意许差别故。 非真法差别也○法差别相违本作法云○而今此法差别相违。 取举同喻大乘者。 作意许差别故。 此法差别相违。 不似本作法也。 问。 以同喻作法差别相违物欤。 答。 可尔。 即护法论师立四分量云○问○答。 今对此立四分量。 其能违法差别相违都不成故。 本量无过。 二乘之果量随亦成三(云云)○问。 此量有有法差别相违过。 何遮耶○二乘之果非二乘果。 乘所被故。 如大乘者。 答。 凡有法差别相违者。 因同无异有。 依阙后二相出来过也。 而此量不然。 故为本量不成过也。 问。 立者二乘之果有法之下。 差别定性二乘不定性二乘。 今我举二乘之果者。 意许定性二乘。 此意许宗望同喻大乘者。 定性大乘非定性二乘故。 成宗异品。 乘所被因于彼转故。 同无异有阙后二相。 而何云不成过耶。 答。 定性二乘不定性二乘者。 能别法正所诤故。 二意许差别都无。 故无有法差别相违过也。 问。 尔约唯识比量云。 定离眼识色。 非定离眼识色者。 是意许差别正法所诤。 故可云无有法差别相违过耶。 答。 是非例也○今护法菩萨言一切诸法皆识所变也。 真故极成。 色不离眼识。 俱识所变显然。 今约二乘之果比量者。 如来说有二乘之果。 于此或执无定性。 或执有定性。 故令信有定性。 故为止皆成佛之执。 立此量也。 故无有法差别相违也○问。 此量亦有圣教相违过。 故涅槃经云。 一切众生悉有佛性。 悉皆当得阿耨菩提(云云)耶。 答。 别抄有二和会。 一云○此约少分而说。 一云。 此约大众及不定性有无漏种子(云云)。 一乘要决中卷云。 七立量云。 二乘之果○(已上)此义云何。 答。 宝公云。 因明但是立论证成。 设无过未为契经。 故智论九十三云。 阿罗汉成佛非论义者。 知唯佛能了(以上)究竟论补阙(鹿俊钞三论宗也)作比量相违云。 定性二乘亦应一佛乘等言所遮(宗)三乘所摄非佛乘故(因)如不定性(喻)又作法差别相违云。 二乘之果应无定二乘性。 乘所被故。 如大乘者(已上)今且乘他意而征彼云。 言定性者。 是何定性。 若说暂时。 犯相符过。 若毕竟趣寂定性。 能别不成阙无同喻。 大乘为喻所立不成故。 此中有法差别过。 应立量云。 二乘之果应无毕竟趣寂定性。 乘所被故。 如大乘者。 或有不定许人乘等虽乘所被。 无定性故。 或复应有相违决定。 即立量云。 二乘之果应无定性。 余定性法所不摄故。 如余不定性法(唯识论第一云不相应行亦非实有余实有法所不摄故如余假法准之可知)或因喻应云。 五乘所摄非大乘故。 如人天乘(广章人天乘中无定性云云)。 破乘章(道诠)定性无性成佛。 私记等各付多过。 广可勘。 问。 引涅槃经何文证有毕竟无性耶。 要云。 又恒河七人。 第七常没(云云)。 恒河七人。 师子吼品(四十经第二十二三十六经第三十)。 第一人者。 入水则沈(一阐提者名断善根断善根故没生死河○如恒河边第一人也)。 第二人者。 虽没还出。 出已复没(所言出者亲近善友○不过恶友不能修习身戒心惠○善根断故常没生死)。 第三人者。 没已即出。 出已不没(断善根故于中流没亲近善友得名为出○)。 第四人者○出已即住。 遍观四方(观四方者四沙门果○)。 第五人者○观已即去(谓辟支佛虽能自度不及众生是名为去)。 第六人者。 入已即去。 浅处即住(所谓菩萨○)。 第七人者。 既至彼岸。 登上大山○(彼岸者山喻于如来○)。 法譬二段说之。 私舍上下文抄之。 可见本文。 说七人中。 皆云发意欲度生死大河(云云)。 迦叶品(四十经第三十六三十六经第三十二三)。 一者常没(言常没者品谓大鱼○不别抄之)。 二者暂出(谓提婆达多○善星比丘)。 三者出已则住(复舍利弗○五比丘)。 四者出已遍观四方(观四方者即是顶法○亦缘四谛○是人次第得苦法忍○得须陀洹果是名第四遍观四方○)。 五者遍观已行(即是斯陀含人)。 六者行已复住(喻阿那含○)。 七者水陆俱行(喻阿罗汉辟支佛菩萨佛犹如神龟水陆俱行○)。 经云。 善男子。 如恒河中七种众生。 虽有鱼龟之名。 不离于水。 如是微妙大涅槃中。 从一阐提上圣诸佛。 虽有异名。 然亦不离于佛性水(云云)。 平备云。 枢要可云。 第一人依逆次第立第七多(云云)。 涅槃经三十二云(师子孔品)善男子。 如恒边有七种人○亦复如是有七种人。 畏烦恼贼故。 发意欲度生死大河等(云云)。 三十六云(迦叶品)善男子。 如恒河中。 有七种生。 一者常汲。 二者暂出还没。 三者出则住。 四者出已遍观四方。 五者遍观已行。 六者行已复住。 七者水陆行。 其心不能生善法故。 虽有无量诸佛出。 不闻不见。 是故名没。 如恒河中大鱼。 善男子。 我虽复说一阐提等名为常没。 复有常没。 非一阐提等名为常没。 非一阐提何者是耶。 如人为有修施戒善。 是名常没(云云)。 又云。 善男子。 是七众生不修身。 不修戒。 不修止。 不修惠。 不修习如是四谛。 能造作五逆重罪。 能断善根。 犯四重禁。 谛佛法僧。 是故得名为常没。 善男子。 是七人中。 有能亲近善知识者○精勤修习身戒心惠。 是故得名度生死河到于彼岸。 若有说言一阐提人得阿耨菩提者。 是名染着。 若言不得。 是名虚妄。 善男子。 是七种人。 或有一人具七。 或有七人各一○(文)。 惠日论第一云(破行性遍四)○若云恒河中七人不离佛性水。 岂非佛性者。 不尔。 此在理佛性水。 若行性遍。 悉皆得出。 何名常没○。 惠日论第四云○第三十云。 善男子。 生死大河亦复如是。 如应有七种人。 畏烦恼故。 发意欲度。 乃至广说。 第一人者断善。 常没三恶趣中。 第三十三文意大同。 然少有别。 第三十三云。 一人具七。 前说不定。 皆发意欲度生死何。 故三十三说定不定。 故于常没中云○其心不能○故名常没。 上无性人。 又云。 我虽复说○如人为有修世戒善。 是名常没○准此能喻。 与前少别。 准文。 七人若逢恶友。 俱可断善。 名为常没。 若逢善友。 续善根已。 得渡生死河。 第一人中无性毕竟没。 有性暂时亦名常没。 俱言常。 有永暂别。 如三种常。 常言虽同。 非无差别。 不尔。 如何前文法喻有七差别。 俱常没故。 又释。 或七众生总言常没者。 言总意别。 故亦无违。 复云。 是七种人。 或有一人具七。 或七人各一。 准此故知。 有定不定。 一人具七中。 言常没者。 即无上依经及宝性论等第二求有人○若不有常没及定性者。 只是一人具七。 如何得有七人各一。 七人各一中。 常没之者。 即是无性(文)。 上文云。 又涅槃第三十三。 明生死河有七种人中云。 善男子。 是七种人。 或有一人具七。 或有一人各一。 既言各一。 常没之者即是无性。 不尔。 与一人具七何别(文)(第一卷文可见)。 一乘要决云○五同经三十二云。 恒河边有七种人○三十六云○沼公云。 既言各一○具七何别(云云)此义如何。 答。 具七常没转作余六。 常知常言非是毕竟。 各一常言亦佛毕竟耶。 况复各一者横论。 具七者竖论。 意云。 恒河七人。 若一时论。 七人各别。 若前后论。 或一具七。 非全七人永唯各一。 若不尔者。 第七初果岂终不至第七罗汉辟支佛等。 第五斯陀第六那含。 必至后位亦复如是(实公作横竖释)。 问。 引善戒经何文证毕竟无性耶。 要云。 又善戒经种姓品云。 无种姓人虽复发心勤行精进。 终不能得无上菩提。 又彼经云。 无种姓人但以人天善根而成就之(云云)。 善戒经第一云(菩萨地善行性品第三)菩萨摩诃萨。 若无菩萨性者。 虽复发心勤修精进。 终不能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是故当知。 非因发心勤修精进有菩萨性。 以是义故。 菩萨性者名之为友○性有二种。 一者本性。 二者客性。 言本性者。 阴界六入次第相续。 无始无终法性自尔。 是名本性。 言客性者。 谓所修习一切善法得菩萨性。 是名客性○又复性者亦名为子。 亦名为界(云云)。 玄赞云。 依善戒经地持经中无种姓人无种姓故。 虽复发心勤行精进。 终不能得无上菩提。 但以人天善根而成熟之。 即无性也(云云)。 摄释一云。 疏无种姓人无种姓故者。 问。 按善戒经第一云。 菩萨若无菩萨性者。 虽复发心勤修精进。 终不能得阿耨菩提。 而元不言无性之人。 一何增减。 答。 善戒虽无。 地持即有。 故地持云。 非种姓人无种姓故。 余同善戒。 疏引地持善戒大同。 而不具说。 故亦无失(云云)。 伽抄十(三十五处)云。 论曰任无种姓补特伽罗等。 释曰。 且有三释。 无种姓人实未有时能发菩提义。 假设为论故为此言。 虽复发心等。 是第一说。 决定二乘种姓亦名无大乘种姓。 虽复值缘发心菩提亦不堪忍。 故发心等。 是第二释。 即法尔无种姓人实虽发心。 究竟毕退。 不能得彼无上菩提。 此第三说(云云)。 惠日论第一第二可见合。 又如第九卷抄之。 守护国界章下云○菩萨摩诃萨。 若无菩萨性者。 三乘之中菩萨乘也。 非是人天无菩萨性。 若不尔。 经文菩萨摩诃萨句。 名为何人。 若言菩萨摩诃萨者对扬菩萨者。 此亦不尔。 其经对扬即始终优婆离为对扬○(文)。 对扬菩萨者。 护命记释也。 可勘合。 问。 引金刚般若经何文证无性有情乎。 问。 枢要中。 金刚般若经毛道生文。 尔者。 毛道生者大师何释给乎。 答。 错云缚罗翻毛道也。 付之梵语多含也。 谁知婆罗梵语下。 有毛道愚夫二义。 何必错云缚罗翻毛道乎。 例如萨字下有正妙二义。 依之大师余婆罗下有愚毛二义。 释给如何相违乎(高觉为之)。 要云金刚经(菩提留支译)云。 毛道生今云愚夫生梵云婆罗。 此云愚夫。 本错云缚罗。 乃言毛道。 金刚般若经(罗什)云。 如来说我者则非有我。 而凡夫之人以为有我。 须菩提。 凡夫者如来说即非凡夫(云云)。 大般若五百七十七(能断金刚分)云。 善现。 愚夫异生者如说说为非生。 故名愚夫异生(云云)。 金刚般若论下卷云(本无着造释天亲菩提流支译)经彼言。 须菩提。 如来说有我者则非有我。 而毛道凡夫生者以为有我者○又须菩提。 毛道凡夫生者如来说名非生者。 不生圣人法故言非生(云云)。 般若论下卷(世亲造义净译)如云妙生言我执者如来说为非执。 妄执如来说为非生者。 是不能生圣法之义(文)。 寻云。 说名非生者。 是遮实有妄执也。 意云。 闻说毛道凡夫生如名执实有毛道生故。 如来遮此执云非生也。 其例一经上下非一非生者词略也。 具言之。 可云非毛道愚夫生。 而何云不生圣法之义乎。 赞述下云○经须菩提至则非凡夫。 述曰。 第二明凡亦非实。 但假设言也。 谓于贪嗔未亡之类。 假名凡夫。 非如其言即实凡夫(文)。 会释下云○毛道之名。 译经人错。 梵云婆啰苾栗说信那。 言婆罗者。 目此二义。 一目毛。 二目愚。 此经意取愚痴。 苾栗说信那此名异生。 各乘异乘受生故。 前代译经人。 以异生是凡夫故名凡夫。 取前愚义。 目此凡夫。 故新本云。 愚夫异生。 真谛名婴儿凡夫。 此论名小儿凡夫。 婴儿小儿并取愚义○不知我本体空。 闻佛说凡夫有我想。 即寻其名执有我相。 为破此执故言即非。 然魏本云毛道凡夫生者。 彼着我。 愚凡如畜生故。 近取屃毛之类。 皆释之也。 或愚夫愚生。 如次即是二乘凡夫。 此二同执故。 即唯识论名凡愚也。 世亲论云。 如来说名非生。 不生圣人法故。 言非生。 解云。 无种姓故。 圣法不生。 以有二乘异生别故。 此论纵经重凡夫也(云云)。 问。 无性有情比量作法如何。 要云。 量云。 所说无性决定应有。 有无二性随一摄故。 如有性者。 或圣所说如说有性(文)。 论第一卷本文抄三目次教体段无性教体护法教体摄妄归真摄相归识摄义归名摧功归本相违释归敬段此论所依亦僧宝摄归命大智海是偏取语业多缘谛理此依实身初果虽除论第一卷本文抄三教体段问。 无性菩萨意可许说法义耶。 疏云。 龙军论师无性等云。 谓佛慈悲本愿缘力。 其可闻者自意识上。 文义相生。 似如来说。 此文义相。 虽自亲依善根力起。 而就本缘名为佛说。 佛实无言。 此若依本。 乃无文义。 唯有无漏大定智悲。 若依自识。 有漏心现。 即似无漏心现。 即似无漏文义为体。 无漏心现。 即真无漏文义为体。 此即如来实不说法。 故大般若四百二十五。 文殊问经等。 佛皆自说我成佛来。 不说一字。 汝亦不闻。 论说聚集显现为体。 此即无性佛地一师作如此解。 总聊简章。 玄赞第一。 上生经疏无垢称疏。 一理趣分疏上等。 大旨同今疏。 若可见章文。 殊委细也。 无性摄论一云。 论曰。 阿毗达磨大乘经中。 薄伽梵前已能善入大乘菩萨为显。 大乘体大故说。 释曰。 贯穿缝缀故名为经。 此即是随堕八时。 闻者识上直说。 聚集显现以为体性。 若尔。 云何菩萨能说非闻者识。 彼能说故。 彼增上生故作是说。 譬如天等增上力故。 令于梦中得论咒等。 若离识者。 佛云何说(云云)。 同第四云○十地经者。 于彼经中宣说菩萨十种地义。 此即安立十地行相名句文身。 识所变现聚集为体。 谓彼圣者。 金刚藏识所变影像为增上缘。 闻者身中识上影现。 似彼法门。 如是展转传来于今。 说名为教(云云)。 开发下云○又解。 无性且依亲所缘缘。 说自心现以为教体。 理实非无。 佛菩萨说故。 无性第一卷云。 彼增上生○第四又云。 十地经者○似彼法门。 章云○然无性意未必不欲立本性教。 以说菩萨为增上故。 菩萨在因。 色声非无。 如何不性教耶。 故彼中下文又云。 十地经者。 聚集为体(乃至)故知无性同护法等立本性教。 此说为善。 然教以生解为义。 取闻者所现(云云)同第九云。 论曰。 复次法身由几自在而得。 自在略由五种○三由辨说一切名身句身文身自在。 由转想蕴依故。 释曰。 由转想蕴依故。 得能辨说一切名身等。 事随其所愿自在能住(云云)。 义镜云。 然无性意有二说。 一云不说。 一云说法。 今章家意不说为胜。 问。 若尔。 智殊胜中云。 博五蕴依得五自在。 既有色声德。 何不说为胜。 解云。 得云得五自在等。 即约众生识所变影。 非佛心上现如是相。 然释论中。 前文既云闻者识上现影为体。 前已说故。 不须劳会。 故不说胜。 是无性本意也(云云)。 摄释一(如下)。 寻云。 佛地一师者何义耶。 文龙军义如何。 佛地论一云。 有说。 如来慈悲本愿增上缘力。 闻者识上文义相生。 此文义相虽亲依自善根为起。 而就强缘名为佛说。 由耳根力旬心变现故名我闻(云云)。 义镜云。 龙军论师者。 即是旧翻三身论主。 彼说。 佛果唯有真如及真如智。 无色声等粗相功德。 坚惠论师及金刚军皆同此释。 坚惠论师即是旧翻宝性论生主。 五印度中北印度人也。 佛地一师者。 彼论二有义中第一义也(云云)。 问。 无性意可许菩萨说法义耶。 摄释一云。 问。 无性为许诸菩萨等有言说不。 若许有者。 不合。 难言。 云何菩萨能说。 有两俱不成。 答云。 增上生者亦自他两失。 若不许说亦为不可。 非唯大悲及离戏论。 何不说耶。 答。 菩萨理说。 言不说者。 但由非是说经之人。 由佛加被令遣作缘而不言说。 非是一切语言皆无。 余有处言五人说经。 皆依此会。 议曰。 今接佛地。 佛唯三法而不说法。 论既明言理无理无致惑。 准无性论出于教体。 但取闻者所变为体。 意存唯识。 复显菩萨非说经人。 云增上生。 令他得解。 不言菩萨元总无言。 故释善入大乘等云。 得陀罗尼辨识功德。 于大乘义能持能阐。 若总无言。 何名能阐。 若尔举喻岂不解。 答。 喻证菩萨而不说经。 不证菩萨总无言也。 意言。 天鬼为增上缘。 取能求者自心所变论咒等法而为其体。 不取天等论等为体。 不净天等余时之中得说论也。 斯亦何主。 若余疏主岂不解彼文。 答。 非大悟也。 取彼菩萨非是说经之人故言不说。 不是总言菩萨无说。 又彼文隐取义而谈云不说法。 若不尔者。 既有本质。 何故唯取能闻所变。 不取能说。 约此之理故言不说也。 更思(云云)。 上文云。 疏彼增上生等者。 谈实菩萨实不说法。 闻者为其菩萨为说。 约此故言增上生也。 然有人余尺。 与此稍别。 如本疏及法苑决择。 如天等者。 如人于天或鬼神所。 求乞论咒。 此人梦中虽无耳识。 于意识上论咒显现。 故知梦人意识不能分别鬼神所说咒。 所见论咒明自心现(云云)。 周记(总聊简)云。 章彼增上生等者。 有云。 菩萨所现本性之教为增上缘。 生起闻者心上所现影像增上缘。 言菩萨之说。 约实自变。 今观此释。 理稍难解。 所以者何。 若菩萨说。 问答及喻皆不相顺。 彼论问云菩萨说经。 答云彼增上生。 若其菩萨实不说法。 可言增上缘。 前闻者自识聚集以为教体。 菩萨既说。 云何证前自识聚集。 又以喻中言如梦得咒亦不相似。 梦中天等实不说咒。 今者菩萨而实说法。 与不说别。 何得为喻。 若言菩萨不说法者。 云何得言菩萨所现本性之教为增缘。 元不说何有本教。 然此师谈无性师佛说法也。 今助释者谈菩萨实不说法者。 为言菩萨为说。 约此故言增上也。 即与问答不相违。 更思(云云)。 总聊简八卷私记七云。 泰法师有二说。 一云○以佛悲智增上生故。 听众识上似教显现听法徒众不知所现。 谓加已能善入大乘菩萨口说。 阿毗达磨经二云。 诸佛实加善入大乘菩萨口。 说本藏教○以正被机故。 说闻者识上似教为体。 菩萨所说本性相教不正被机。 是故不说本性相教以为教体○摄释第一云○廓法师寂法师是同泰法师第二说。 摄释章家同泰第一说(云云)。 周记所载有人义。 即寂法师廓法师等义欤。 摄释云然有余释者。 亦指此释耳。 佛不说法所以摄释(如下)总聊简章云。 龙军论师无性菩萨○十地亦言三界唯心。 故知教体唯心所变文义为性。 善顺契经不违唯识(云云)。 大抄云○若取能听者影像名句等为教体者。 即将成唯识道理。 若取能说者识上名句。 即离能听者识。 既离识。 即唯识不成。 为破小乘执离识外别有名等为教体故。 唯取能听者亲影像名等为教体也(云云)。 此引范法师弹无性不说法义立说法义之中。 会无性摄论之文也。 周记云。 问。 佛不说法。 略有二缘。 一云。 法是戏论者不说法。 二为如来唯有无漏大定智悲。 实无声等。 所以不说菩萨有漏末离戏论。 非唯大定智悲。 如何不说法耶。 答。 不许说经说论无失(云云)。 增明记四云。 龙军论师无性菩萨及佛地论一师所说亦同此义。 但自相见不生本质于二类中。 两法同种故。 闻者识无别本质○于三境中。 是何境摄。 解云。 此有二解。 一云。 心还似心无别所似。 故是独影○若独影既不生真解。 云本颂为缘故生真解。 不可例余○第二解云○是带质境。 以佛本愿为增上缘。 自善根为亲助缘。 击发第八色声种子。 所生色声以之为质。 眼耳意识转变相分方生真解○若依此义。 三法同种生。 谓本质影像及见分。 三即所熏种有功能。 一生本质二生自相分。 三生自见分(云云)。 问。 无性菩萨意可许佛色身耶。 秘云。 疏唯有无漏大定智悲者。 问。 言唯定等。 证无文义。 既但三法。 应无色身。 答。 有二释。 一云。 亦无。 有所见者。 亦唯能见识之变矣。 如文义等。 二云。 佛离戏论。 名等故无。 依本愿大悲。 变现色身。 令物睹益。 故非戏论。 色身故有。 评曰。 按佛地论。 此论第十前义为本。 至文自悉(云云)。 义蕴大同总聊简章云。 问。 何故佛法即有本佛。 令说法宝即唯心变。 答。 教法戏论。 唯说自心。 余非戏故取本质。 理行果法同佛宝故(云云)。 八卷私记七云○意教理行果四中。 教法是戏论。 故但云心变。 余三非戏论。 故取本质。 其理行果三是同佛宝故也。 重意约法宝。 除教之外理行果有本质也。 故表云。 理等三法同其佛宝。 有质有影。 不同教法有影无质(云云)义镜云。 问。 言唯定等。 证无文义。 既但三法。 应无色身。 周云二尺(如文)判前为本。 今此章家许有本佛。 故后为胜。 如演秘说(云云)。 寻云。 秘云。 按佛地论。 此论第十(云云)指何文耶。 佛地论第一云。 如是我闻者。 有义。 如来慈悲本愿增上缘力。 闻者识上文义相生。 此文义相虽亲依自善根力起。 而就强缘名为佛说。 由善根力自心变现故名我闻(云云)。 论第十云。 有义。 如来五根五境妙定生故。 法界色摄。 非佛五识虽依此变。 然粗细异。 非五境摄。 如来五识非五识界。 经说佛心恒在定故。 五识性散乱故(云云)。 疏十末云。 此第二说○如来根境皆以意识妙定为先方变。 本识随变。 设第八变妙定生故。 法界所摄。 非佛以外所余菩萨及异生等。 虽依此佛所变上变为佛身土。 然佛变细。 余变者粗。 佛变细者非五境摄。 他之所变义有二途。 一色或定收。 如来第八胜定所引故。 何故第八定所引。 彼五境不尔。 五称散五常缘故。 理亦少难。 熟思之也。 根境既无。 如来五识亦非五识界。 根虽非实。 似其根相。 故佛现有。 他不变根。 但变似境。 以相粗故。 可受用故○对法第一说五识身性散乱故(云云)。 秘云。 疏何故第八至五识不尔者。 此难初释。 何故因八缘于定色引故。 所变即属法处定色。 五识亦缘定色为质。 所变即非法处色收。 疏五称散五常缘故者。 此答辞也。 一性散动。 二者常缘五尘为境。 不同第八故。 所变色五尘中收(云云)。 疏云(下文)○此师若谓转五识得成事智品。 便违庄严·摄论等说。 即是第二师解。 佛唯三界是实。 余虚。 十五界等文为正也(云云)。 既以违摄论为主知此师义当无性意欤。 三身章云。 二者有义。 法身但以真如为性。 十八界中唯有后三通无漏摄。 由此佛身大定智悲三法增上。 六七八识及相应品为自受用身。 平等性智随十地宜现他受用身净土相。 成所作智随三业宜能起变化身净土相。 此身土妙定生故。 法界色摄。 非佛五识虽依此变。 然粗细异。 非五境。 成所作智或是第六第七相应○佛恒在定。 五识性散。 前十五界在佛非有等(云云)。 疏九末云。 论后得智有二分耶。 有义。 俱无离二取故。 述曰。 若依此说。 佛不说法。 无十五界。 大定智悲以为体性。 悲愿增上众生识上声色等相生故(云云)。 灯一云。 且安惠云○问。 佛无相见。 谁能说耶。 答。 唯此应同无性等释。 闻者识上聚集显现。 佛实不说(云云)。 同六云。 问。 安惠见相皆所执。 世尊即无。 云何今难经说佛智现身土等。 答。 彼师释云。 据增上缘说佛所现。 据实有情能感者变。 如说法事。 由此次难。 若无缘用。 应非智等。 既成缘用。 却成现相。 亦复无过(云云)。 问。 付护法菩萨教体。 且性用别论门时。 可取能闻者名等耶。 疏云。 护法亲光等云。 或宜闻者本愿缘力。 如来识上文义相生。 实能诠文义为体。 若依本说。 即真无漏文义为体(云云)。 佛地论一云。 有义。 闻者善根本愿增上缘力。 如来识上文义相生。 此文义相是佛利他善根所起。 名为佛说。 闻者识心虽不取彼。 然似彼相分明显现。 故名我闻(云云)(疏释此文唯取能说名句文也)。 诸藏章云。 第四云。 体者三藏体性义类不殊总断简中云。 显四体。 且护法四种用别论。 此即总以能说法心上所显假实殊途声名句文可为体性。 随其所应三性五法蕴处收。 所引教理广如所说(云云)。 疏下文云。 此中云。 体虽有四门。 佛地论中唯有二种。 一摄境从心。 二性用别质。 无性意取摄境从心。 护法意说性用别质。 教体即是能说声等。 不尔。 教体便成有漏。 或染无记。 三宝真如亦应如是。 故护法释善顺论宗。 不违唯识。 能说法者识上现故。 至下第十论。 自当解(云云)。 太抄云。 若基法师唯识疏中即言。 护法菩萨唯取佛能说法者本质声以为教体。 以本质教是无漏故。 不取能听法者影像声名等。 以为教体。 以影像声通漏无漏三性等故。 测法师唯识疏即言。 护法菩萨○即双取本·影二声名等以为教体(云云)。 阿弥陀经通赞上云。 五聚集显现门。 如闻诸行无常四字。 聚集显现以为教体。 唯取佛本质声名句文四法为体。 若取影像为教体。 即应教体便成有漏。 唯取有漏影像为体者。 即应真如三宝唯有漏无漏无记。 若不取者。 如何影像教体。 故知但以无漏声名句文为体(云云)。 总聊简章云。 依前第二摄境从识。 若取根本。 能说法者识心为体。 若取于末。 能闻法者识心为体。 故天亲云。 展转增上力。 二识成决定○依前第四性用别论。 唯取根本。 能说法者识上取现声名句文以为教体。 假之实义用殊故。 十地论云。 一者声。 二善字。 诸藏章(意同此文)周记云。 章依前第四○义用殊故者。 谓即第四相用别论。 出体之者。 唯取如来能说法者等。 何以故。 是根本故。 如来识上声与名等假实异故。 名义用殊也。 若菩萨等名能说者。 此论文中不取非根本故(云云)。 上文云。 护法等说诸教体者。 谓宜闻者本愿缘力。 如来识上文义相生。 实能所诠文义为体。 此师意说。 众生愿愿闻佛说。 如来识上文义相生。 听者识心既闻佛说。 亦有如是似文义相○二十唯识天亲说云。 展转增上力○听者心识文义之相理有无疑。 故诸教体。 取本无漏世尊所说文义为体。 若取能诠。 唯声名等而为体性。 十地论说。 说者听者俱以二事而得究竟。 一者声。 二者善字。 义镜云。 如来识上文义相生等者。 依机本愿。 于佛智上。 闻者起文义相。 此文义相依佛利他善根所起。 以此为本。 闻者识上方得相现。 故兼正俱说通于本影。 本者如来正说。 影者传说也(云云)。 总聊简八卷私记八云○问。 尔此菩萨云。 唯以佛名句文为教体。 答(云云)不同。 有云。 唯以佛声名句文为教体也。 若闻者识上声名句文为教体者。 有难。 难意云。 有漏心上现似文义相。 何为体。 又法宝者是可珍之义也○其是有漏识上声名句文。 有可珍之义耶。 有云。 以说听二人文义为教体(此义契章主意也)问。 章颂文云。 此师意说○似文义相(云云)意何。 答。 此章师述护法御意也○问。 说教体。 前章文云如来识上○(云云)闻者识上文义相不云为体。 何今云章师述彼菩萨御意之处。 双举说者听者文义相耶。 答。 前举本略末故。 今下章师得意举说者文义也。 意通本质影像为教体也。 故义镜成此文云○闻者传说(云云)○(云云)又云○故虽无过。 未唯识教成立。 说者听者义皆圆满。 俱以声字种。 究竟于自心上聚集显现。 为教体故(云云)。 二十唯识疏上云○性用别论即有二种。 一增上缘。 许佛说法。 以佛无漏声名句文为其教体。 佛不说法。 大定智悲为其教体。 二亲因缘。 随佛说不说。 皆于听者耳意识上所变声等为其教体(云云)。 深蜜经西明疏一云。 大唐三藏及护法宗有二义。 一就实正教。 唯本非影。 本即如来正所说教故。 二兼正俱说。 通于本影。 皆由如来说力起故(云云)。 上文于本质影像有无四句分别可见之。 问。 护法菩萨意。 以十地菩萨及二乘等说法声名句文可为教体耶。 问。 十地菩萨说法文义可通无漏耶。 疏云。 今此论体若从所闻。 有漏心变。 或从能说有漏文义。 唯属依他。 相名等摄无漏心变○或其漏说。 正智所摄。 总聊简章云。 若十地菩萨二乘说法声名句文。 唯是有漏。 若听者识所变文义。 或通有漏及无漏。 一切异生·二乘·菩萨七地以前有漏后得以能听法者。 皆唯有漏。 若一切二乘·七地以前无漏后得·八地以去识上所变声名句文。 皆唯无漏。 随其所应。 说之为教。 然同所敬既取本质无漏三宝故。 今教体亦取本质佛等所说任运而现非有漏戏论声等为体(云云)。 周记云。 章若十地菩萨至是有漏者。 自所发声第八变故。 是第八相故。 是有漏。 问。 二乘理无疑。 菩萨唯有漏。 于理难悉。 十地菩萨。 问。 西明意明教体立摄妄归真门。 尔者灯师如何破耶。 文方问。 正义意可许以无漏有为名妄之义耶。 西方文名妄者。 妄者颠倒之称。 如妄者颠倒。 无漏有为既非颠倒。 何名妄耶。 依之胜鬘疏云。 据实道谛虚而非妄(云云)加之灯师破西明摄妄归真门。 正智非妄。 总云摄妄。 故即有过(云云)若不名妄者。 大师释云。 今言虚妄者。 即有为无漏皆名虚妄也(云云)如何。 灯云。 体性不同者。 一辩本释。 如法苑○二叙异释○有释五门。 一摄妄归真。 二摄相归识。 三以假从实。 四三法定体。 五法数出体(云云)。 又云。 次诠简者。 有释五门。 名中有滥。 缘生名妄则可尔。 若约五法。 相·名·分别·正智·如如。 摄彼前四总归如如。 正智非妄。 总云摄妄。 故即有过。 又辩中边颂云。 虚妄分别者。 乃至是则契中道故。 不可说无漏名妄(云云)。 增明记云。 有释五门者。 解深蜜经记云。 然诸圣教大唐三藏五门出体者。 若破五门。 岂破三藏缘生名妄。 此则可尔者。 五法之中。 除真如外。 皆是缘生。 从种生故。 然则次下正智非妄。 还为自害○不可说无漏名妄者。 起信论云。 妄心熏义亦二种别。 一增长根本业识熏令阿罗汉辟支佛一切菩萨受生灭苦(已上)若二乘智诸菩萨智虽是无漏名妄心熏。 若诸无漏不名妄者。 岂不违论。 如是推寻可成文意(云云)。 最胜王经一云○大般涅槃云何为十○七者真如是实。 余皆虚妄(文广可见)。 胜鬘经云。 世尊。 此四圣谛。 三是无常。 一是常。 何以故。 三谛入有为相。 有为相者非谛非常非依○是故灭谛是第一义不思议(云云)。 同疏云。 虚者不实。 妄者颠倒。 即苦集二可名虚妄。 岂有道谛亦是妄耶。 以非倒故。 但说三界心心所是虚妄分别。 不言无漏也。 答。 今与二谛合为文故。 总名虚妄。 据实。 道谛虚而非妄也。 二谛章云。 问。 但立一俗一真即得。 何须立四。 答。 此谛理应摄行归真。 总立一谛。 胜鬘经说。 一实谛是如来藏。 是为一实。 余有起尽。 或是所取。 非一实故(云云)。 唯识章云。 胜鬘经中遮余虚妄名一实谛(云云)。 金刚般若赞述上卷云。 凡所有相皆是虚妄者。 谓虚妄有三。 一者真如法身无生灭故。 名为真实。 诸事法皆名虚妄。 即此所说也。 二者诸无漏法皆名真实。 诸有漏法名为虚妄。 故中边分别论云。 三界虚妄心心所也。 三依他圆成名为真实。 遍计所执名为虚妄。 故此下文我相即是非相○今言虚妄者。 即有为无漏皆名虚妄也(云云)。 唯识义十卷私记一云。 问。 无漏有为不名虚妄者。 何胜鬘经云。 三谛入有为相。 有为相者是虚妄(云云)既无漏依他对灭谛名虚妄。 何对言无漏有为不名虚妄。 答。 名虚妄真实。 凡有三相对。 一者有法无法对。 无法无体故云虚妄。 有法有体故云真实。 二者有漏无漏对。 有漏不证实故云虚妄。 无漏证实故云真实。 三者生灭不生灭对。 有为法生灭故名虚妄。 无为法不生灭故名真实。 今经意生灭不生灭相对。 无漏有为名虚妄。 枢要有漏无漏相对。 无漏有为不名虚妄。 故不相违(调度之中虽无漏有为名虚而不名云云古德多依此义云云今云不然依三相对可云虚妄真实○)问。 若尔。 有漏无漏相对不名虚妄。 生灭不生灭相对无漏有为可名虚妄。 答。 彼生灭不生灭相对可尔。 虽然枢要意无漏有为法是所求物。 若无漏有为法名虚妄。 恐同所厌法。 不名虚妄也(云云)。 问。 西明摄相归识门何破之耶。 灯。 二摄相归识。 此亦有过。 若识性名识。 不异前门。 若即归八识。 识亦是相。 亦不可说心王所变相分名相。 以不离识。 所有五法皆名识故。 若以五法总名为识。 如非相故。 离五无法可摄归故。 若云约教体说所变相分。 同时心所亦变名等为相缘故(云云)。 问。 观法师摄义归名门可破之耶。 灯云○前之三门即本。 第四性用别门○又摄义归名亦小有失。 非一切义皆名摄。 因名言故。 名名言熏习。 非即是名(云云)。 问。 要集意依楞伽法身说法文立离能所诠教。 尔者灯师何破之耶。 又方问。 楞伽经中说法身说法义。 离心相应体故。 内证圣行境界故。 是名法佛说法之相(云云)尔者此文说推功归本义欤。 灯云。 先叙异释者○要集为三。 一离能所诠教。 入楞伽第二云。 法身说法者。 离心相应体故。 内证圣行境界故。 四答亦同。 谓佛法身真如理生正智解。 名说法。 二通能所诠教○三唯局能诠教○(云云)。 又云。 次诠简者○要集三门。 离能所诠。 即摄相归性。 推功归本复是无分别智所缘之境。 因境起智。 言法佛说法。 寄诠谈之。 云离心相应故。 内证圣行境界故。 是名法佛说法之相。 非是真智正证如时。 能证所证有此行解。 名为说法。 后之二门亦即性用别论门摄(云云)。 增明说一云。 入楞伽第二等者○解云。 离心相应解者。 心即心王。 相应者心所○谓佛法身生正智。 解者即释。 上云内证圣行境界。 轨生物解名之为法。 问。 法身真理。 常无言说。 何名说法。 答○然楞伽云法者。 泛论说法略有四义。 一语言说法。 如佛地论二身说法而非法身。 二生解说法。 亦通法身。 如楞伽经。 三依土差别十种说法。 如十卷楞伽第四卷说。 四诸佛进上诸所施为皆成佛事。 如维摩等○今约第二生解脱法。 而说法身说法之相。 问。 维摩经第三云。 有佛土以光明为佛事○或有寂莫无言无为而作佛事。 此等诸法皆有名等为不定耶。 答。 西明云。 不定。 法身说法及虚空等。 能生解故。 名为说法。 而无名等诸无为法。 无分位故○问。 若尔。 法佛说法不带名等。 应非教所摄。 答。 非倒事法差别。 必依名等。 理性体相。 即等名等(云云)。 同第二云。 要集三门等者。 若内证位心言路绝。 有何教体说离能所诠。 若寄诠谈。 岂无能所。 然则离能所诠即本第一摄相归性。 言虽似别义。 同本释故无别能。 虚设劬劳○(云云)。 三轮章云。 第六三身所作者。 其自性身真理常寂。 无有作用。 不外利生。 不起三轮。 然般若论推功归本。 故作是言。 应化非真佛。 亦非说法者。 实无作用。 不起此三。 要曰证彼。 三轮方胜○虽楞伽经说佛法身说法身说法差别。 推功归本。 同般若论。 实无作用起说法事(云云)。 总聊简章云。 护法等说○于真如性绝语言故。 实无以说事。 故般若云。 奇声寻我。 不见如来。 推功归本。 仍言应化非说法者(云云)。 玄赞一云。 经曰。 佛赞曰○问。 此三身中。 何身所摄。 答○应化非真佛。 亦非说法者。 推功归本。 即法身也。 所以称赞大乘功德经。 住法界藏。 法身说○据实而言。 实通三佛○故楞伽经中说三佛身说法各别。 皆说法故(云云)。 理趣分疏释薄伽梵文大同此释。 同九(寿量品)云。 楞伽经言。 大惠。 法佛说法离攀缘。 离能观所观。 离所作相量故等○般若云。 应化非真佛亦非说法者等。 推功归本。 唯法身故。 彼经宗说真法身故(云云)。 摄释四云。 按四楞伽第一云○(引经广释)问。 夫言说法假文名等。 既离攀缘诸相寂然。 云何名说。 答。 说法本意令他生解。 法佛为境。 令菩萨等根本智生故名为说○开发下云。 问。 既言佛说。 说是何身。 答。 依楞伽经。 三身俱说故。 十卷经第二卷云。 法佛说法者。 离心相应体故。 内证圣行境界故○解云。 法佛为所依境能起证智。 生解义同故名为说。 非语言说。 无相用故。 有智德云。 此由执化。 皆由法身。 二身说法归功于本。 名法身说。 若尔。 二身说一切法。 如何但言内证智境(云云)(唯识断蕳同之)。 镜水抄八云○问。 何故名法身说。 答。 二义名说法。 一者十二分教从法身流出名说法。 二令智生解义边名说法。 问。 何人听法。 答。 六十六人是听众。 大圆镜智·平等性智·妙观察智。 三个根本智证真如时。 各与二十个心心所法。 计六十六人。 问。 说何法。 答。 根本智证真如时。 生一味清净相。 名法身说法。 若言一味清净解即不是说法。 正证理时。 无生解心。 但是一味清净相也(云云)。 又云。 三者三身俱说法。 如楞伽经法身说法令智生解(云云)游心决上云。 问。 若化身说法者。 何故金刚般若论云。 应化非真佛亦非说法者。 答。 此非真佛说法者。 是故化说法亦有无妨。 问。 四卷楞伽经云○今观彼文。 三身说法。 如何今云法身不说应化说法耶。 答。 彼经法身者。 非○言说但能生无分别知解。 故言说法(云云)。 金刚般若赞述下云。 经莫作是念。 何以故。 若人言如来有所说法。 即为谤佛不能解我所说故。 述曰○谓若有法身有所说法者。 即谤法佛也。 寂莫无言故。 问。 若尔者。 何故前言应化非真佛亦非说法者耶。 答。 彼推功归本故。 要内证真理。 于外可能说。 所以唤法身无说是真说。 问。 何故楞伽经云。 法身说离相离言法。 报身说十地法六波罗蜜法。 化身说三乘法耶。 准此法身亦说故。 答。 说有二种。 一者起作说。 谓有说说也。 二者无记作说。 谓无说说。 前是报化。 后是法身。 彼据不定之说。 此约有说之说。 故不相违。 云何法身为不说说。 谓由众生证达理。 名之为说也。 犹如有人。 若悟不悟。 令他解了。 名说法也(云云)。 问。 观法师意判六种释同异之中。 相违·邻近别体非同(云云)灯师可许之耶。 答不许也。 付之。 灯云。 有解六释勒为三例。 一同体非别。 持业·带数。 二体非同。 相违·邻近。 三亦同亦别。 依主·有财。 思之有相滥。 若所释法通不障。 据六释体即不必然。 且如四断。 断者是勤心所。 四者是数。 即不相应。 云何同体。 又如相违。 五识身相应地意地。 以二法别合一处说。 据体各异。 如五识身相应地自是地。 不是用彼意相应之五识为地。 亦非以五即意地等。 既言五识身相应地。 此岂别体。 增明记云。 文有解六释至此岂别体者○五识身相应地意地。 地者十七地中二地名也。 五地之中摄决择分。 方有是言故。 言五识身相应地○今约摄决择分中合为一名显相违释○如五识身相应地自是地等者。 此相违章。 章云。 如摄决择初立地名云○名曰相违。 既二相对显相违。 今以一地显相违。 岂顺本意。 若言五识身意相应地。 可如所难既不言尔。 故知恐违(云云)。 总聊简章云。 然相违释者。 名既有二义。 所目自体各殊。 两体互乖。 而总立称。 是相违义。 如摄决择分初立地名。 云五识身相应地意地者。 此非五识身地即是意地。 亦非五识身地之意地。 亦非以五识身地为意地。 两地名殊。 共立一称。 体各别故。 名曰相违(云云)。 智周清素义镜等可见。 灯周记云。 灯即言五识相应地等者。 与同时诸心所等名曰自相应。 即五识等名为地。 意相应亦准释问。 有解。 本言相违释者别体不同。 如何今者举五相应。 而难于他。 但言五识身相应地。 不简意地。 非相违故。 有解。 若言五识相应意相应地。 而各别体合一言。 是别体为不分别。 有滥生过故。 举五识相应地等而难之也(云云)灯里书云。 灯难意者。 五识相应地。 意言不分明。 责引此文成名相应释言中不妨。 若通五识相应意相应地。 此即分明言中五识身相应地。 且望一边。 五识相应地。 此岂别体。 问。 心所心王二各别体。 何言不别。 答。 据一识相应。 论且云不别。 又解。 即此且识而相应等所为地。 地识不别名无别(云云)。 明诠记云。 且如四断等者。 意云。 四正断者。 准带数释。 非持业释。 如何云二释同体非别体。 但如广百论。 通持业释带数释也。 今论此所释法以不通二释难也。 言如相违等者。 五识身相应地意地者。 此相违释。 五识身相应者。 此邻近释。 既一名法是持业释亦邻近释。 如何二释定别体(云云)(或私记引也)。 归敬段问。 疏引杂集论云此论及能起故(云云)尔者为敬本释二师之证欤。 疏云。 二者但敬人而非法。 即是唯识本释二师○辩中边论天亲颂云。 稽首造此论。 善逝体所生。 及教我等师。 当勤显此义。 唯敬二师。 何故但敬本释二师。 如来是作者。 论所依故。 弟子是述者。 起此论故○安惠杂集论初序云。 此论所依及能起故。 佛薄伽梵诸法所依。 一切教起所依处故。 佛圣弟子依法随学。 无倒依止而造论故(云云)。 秘云。 疏此论所依○等者。 论所依者。 谓即三宝无著觉师子名能起者。 如次造彼对法本释。 言佛至随学者。 释彼佛僧为依所以。 略不牒法。 由圣弟子依法随学。 传示后人。 令法不绝。 所以僧宝亦为论依。 言无倒造论者。 明本释师能以三惠摄于教义而造论也(云云)。 要云。 有三宝通敬。 即显扬对法摄论佛地及四分律等。 如是非一(云云)。 杂集论第一云。 诸会真净究竟理。 超圣行海升彼序○敬礼如是大觉尊。 无等妙法诸圣众。 敬礼开演本论师。 亲承圣旨分别者○今此颂中。 无倒称赞最胜功德敬申顶礼。 以供养三宝及造此论经释二师随其所应。 所以者何。 此论所依及能起故。 佛薄伽梵是契经等一切教法平等所依。 无师自悟诸法。 一切教法所依处故。 从此无间圣弟子依法随学法为依者。 法界所流故。 经释二师亦契如来所说圣法。 一分无倒闻思修行。 为依止故随而造论(云云文广)。 同抄一云。 论此所依及能起故。 述曰。 赞礼三宝。 论所依故。 赞礼二师。 能起论故。 ○论佛薄伽梵至平等所依。 述曰。 下广释依起二义。 先释所依○法是佛所。 佛应依法。 如何今说佛为法依。 论无师自悟至所依处故。 述曰。 释所依由。 最胜之力证由自悟。 名曰无师○由佛方显说。 是故说佛与法为依。 此非师资。 据显说故。 又○论从无间至依法随学。 述曰。 显次相依。 佛证法已。 即缘弟子方便显说。 名为无间。 圣随修学。 名法为依。 诸圣弟子结集流布。 由是展转方得起。 故说僧宝为论所依。 论法为依者法界所流故。 述曰。 释说僧宝依法所由(云云)。 中边疏上云。 论稽首造此论乃至当勤显此义。 述曰○此中少初分世亲所说○大论六十四及对法第一云。 本释二师此论所依及能起故。 略无通序归敬三宝(云云)。 问。 唯敬一乘三宝文何。 问。 为地前菩萨所现变化身者。 大乘佛宝摄欤。 疏云三问。 三宝有二。 一乘三乘。 此中所敬何者三宝。 答。 此中唯敬一乘三宝○显扬颂云。 善逝善说妙三身。 无畏无流证教法。 上乘真实牟尼子。 我今至诚光赞礼。 佛地论颂云。 稽首无上良福田。 三身二谛一乘众。 摄大乘等处处皆同(云云)。 三宝章(云云)。 问。 麟喻独觉三宝中何。 疏云。 问。 麟角独觉诸部不同。 此于三宝何宝所摄。 答。 麟角善根僧种类故。 许彼种类有多独觉同时出故。 故麟角者亦僧宝摄(云云)。 秘云。 疏麟角诸部不同等者。 且萨婆多麟角三根。 菩萨二根皆法宝摄。 故婆娑论一百三云○俱舍二十五大意亦同。 释夫言僧者和合为义。 四人已上和合名僧。 麟角菩萨三千界各独出世。 故不名僧。 非正觉故。 复不名佛。 故在法收。 问。 何故不许菩萨同出。 复云何有二无漏根。 答。 但据后身坐菩提树而说。 三十四念得成菩提。 三十三心前是二根摄。 不障已前有多菩萨。 亦不说彼有无漏根。 问。 上天圣等不成僧众。 何宝摄耶。 答。 古有二释。 一云。 法宝所摄。 二云。 僧宝收。 虽无事和。 理和僧摄。 详曰。 初释虽通。 然论无简。 今依后释。 问。 天圣据理许在僧收。 麟角菩萨何不亦尔。 答。 天有多圣。 理合名僧。 彼既不然。 何得相例(云云)。 为令知小乘义。 虽恐繁文。 一段具抄之。 义选抄三云○问。 如麟喻独觉。 一州不同羯磨。 二又独出。 无和合义。 如何亦僧宝收。 答。 大乘解有二义。 名部行类也。 二所证生空理和故。 亦僧宝收以住持三宝可悉(云云)。 显幽抄第八意同之有二释。 可见。 问。 唯敬法身不敬余二身文何耶。 要云。 于唯敬佛中。 有唯敬法身非余二○楞伽初云。 归命大智海毗卢舍那佛。 此虽经主所置。 唯敬法身也(云云)。 要决云。 文楞伽初云至唯唯敬法身也。 解云。 法苑林第七卷佛土义云○问。 若毗卢舍那是法身者。 何故言大智海。 答。 法身是智之性故。 名大智海。 故无有失(云云)。 佛土章云。 梵网经说。 我今卢舍那方坐莲华座○一受用佛名卢舍那○璎珞经云。 毗卢舍那佛是法身。 卢舍那佛是受用身。 释迦牟尼佛是化身(云云)。 八十花严第一云○此诸菩萨。 往昔皆毗卢遮那如来。 共集善根。 修菩萨行。 皆从如来善根海生。 诸波罗蜜悉已圆满(云云)。 第二卷同之同第五云。 尔时海慧自在神通王菩萨承佛威力。 普现一切道场众已。 即说颂言○毗卢遮那具严好。 坐莲花藏师子座。 一切众会皆清净。 寂然而住同瞻仰(云云)。 同第六云。 尔时世尊○而说颂言○毗卢舍那大智海。 面门舒光无不见。 今待众集将演音。 汝可往亲闻所说。 尔时十方世界海一切众会。 蒙佛光明所开觉已。 各共来诸毗卢舍那如来所(云云)。 同第七十云。 有菩提树。 毗卢舍那如来坐此树下。 有不可说佛刹微尘数菩萨。 前后围绕(云云)。 梵网经古迹上云○卢舍那者此云净满。 无邻不净。 无德不圆故。 法藏师云。 梵本皆名毗卢舍那。 此云光明遍照。 智照法界。 身应大机故(云云)。 梵网疏(朴杨)云。 文句第九(天台)云。 法身如来名毗卢舍那。 此处报身如来名卢舍那。 此翻净满。 应身如来名释迦文。 此翻度M086176;爝(云云)。 问。 义灯中明三业归依不同。 尔者唯语业非身意二业之文何耶。 灯云。 无垢称颂中说。 是偏取语业(云云)(或本云显扬说是偏增明记以无垢颂本为正可见)。 归敬章云。 或唯语敬非身意。 说无垢称经云。 长者宝性以颂赞云。 久积无边清净业。 获得广大胜名闻。 故我稽首大沙门。 开导希夷寂路者。 初虽身礼。 后但以言。 故名语敬。 非身意摄(云云)。 无垢称经第一云。 问。 二乘无漏后得智可发身语二业耶。 灯云。 三问。 二乘归依得通无漏以不。 答。 一解许得。 以自在者在定之中得起五识。 何故无漏不得归依。 一云不得。 三乘真智总不归依。 二乘后智多缘谛理。 无别功能。 不能起发身语等业。 无胜用故。 此解为正(云云)。 增明记云○问。 若第二释以之为正。 何故章云。 七归依义胜。 观真理而亦成。 敬礼通微重贤善而兼是。 既云观真理而亦成。 岂缘谛理无有归依。 若有归依。 即通无漏。 与第一说有何别也(云云)。 归敬章云。 五敬礼归依二种差别者。 略有七释。 一归依据重。 但唯身语。 敬礼通轻。 该心及色。 遍三业故○归依义胜。 观真理而亦成。 敬礼通微重贤善而兼是○(云云)。 疏十末云○若随彼二乘等。 无漏心所变即无漏心。 然彼无此事。 彼无漏狭。 不能缘身土等。 若随彼二乘有漏心并异生所变即有漏。 皆通净秽。 或二乘后得不能缘。 即唯有漏。 通染净。 如螺系梵主舍利弗等所见异故(云云)。 义蕴云。 此有二义。 初说。 二乘无漏后得变身土。 有义不然。 如十六心相见道。 但能观前所取能取及加行心心。 不能广缘诸法。 后义为正(云云)。 佛土章云。 其变化土○余所变者。 有义唯有漏。 无漏后得不能变为净土相故。 有义亦无漏。 无漏后得智随佛所变增上力故。 亦变事相。 理未乖故。 前释为善(云云)。 无垢称疏二全同之。 义宾记云。 有二说中。 初说章主心义○又有本云此为善(云云)。 对法论九云○复次一切道谛由四种相应随觉了。 谓由安立故。 思惟故。 证受故。 圆满故。 安立者。 谓声闻等随自所证已得究竟。 为欲令他亦了知故。 由后得以无量名句文身安立道谛○圆满者。 谓此位后圆满转依○复由后得智以名句文身安立道谛(云云)。 同抄七云。 四种道谛中。 论云声闻以后得智说法。 携师二说。 一即无漏心说法。 若尔身○之业亦应无漏。 如菩萨以心无漏故。 又释。 此后得智种类名后得智。 若尔。 无漏智中何故不说。 今取后释。 以二乘劣故。 无漏智不能说法。 又身口有漏。 非如菩萨无漏智说身口业亦无漏(云云)。 总聊简章云。 今依大乘○若听者识所变文义。 或通有漏及与无漏。 一切异生二乘菩萨七地已前有漏后得。 能听法者皆唯有漏。 若一切二乘七地已前无漏后得。 八地已去识上所变声名句文。 皆唯无漏(云云)。 周记云。 章二乘至皆唯无漏者。 问。 二乘无漏后得之智功用既微。 何得听法。 羊鹿车体何故不许。 答。 但许听法而不说。 彼功用有多故。 羊鹿车而无实体(云云)(五心章周记二乘无漏后得听法云云)。 问。 二禅以上为有语业为当如何。 灯云。 诸文如第四卷抄之。 问。 梵网经中十八梵天来佛边受菩萨戒(云云)尔者俱实身欤。 周记云。 问。 梵网菩萨戒经中。 说十八梵王于佛受戒。 何名十八。 答。 四禅之中有十八天。 十八天之主名十八王。 问。 生五净居实不回向。 云何得言而于佛边受菩萨戒。 答。 为可。 来佛边者。 是佛菩萨之所化作来于佛边受菩萨戒。 非实净居。 问。 何须化耶。 答。 为引不生净居天等。 不定了可速趣于大(云云)。 诸藏章云○卢舍那佛经说。 十八梵天俱能悟解皆悉受持菩萨戒法。 故知调伏亦被二界五趣之身。 此依实身。 无色界中无有耳识。 不闻教故。 故知但被二界五趣有情实身(云云)义镜云○若尔。 何故今此文云此依实身。 解云。 十八梵中五净居来是化作实。 余十三天是实化作。 今据多分而言实身。 故不相违。 又解。 十八梵中五净居是实定性。 随被佛化发心随行。 俱得自身之度。 终不得无上菩提故○罥索经文准此应会(云云)。 问。 初果圣者常乐我净四颠倒俱可断之耶。 问。 乐净二倒可通见修二断耶。 灯云○初果虽除常我二倒。 修惑未除。 缘外尘境。 犹起后二(云云)。 增明记云。 瑜伽论八云。 烦恼颠倒摄者。 谓七颠倒。 一想倒。 二见倒。 三心倒。 四于无常常倒。 五于苦乐倒。 六于不净净倒。 七于无我我倒。 想倒者。 谓于无常·苦·不净·无我中。 起常·乐·净·我妄想分别。 见倒者。 谓即于彼妄想所分别中。 忍可欲乐建立执着。 心倒者。 谓即于彼所执着中。 贪等烦恼。 当知烦恼略有二种○倒根本者。 谓无明。 颠倒体者。 谓萨迦耶见·边执见一分·见取·戒禁取·及贪。 倒等流者。 谓邪见边执见一分·恚·慢及疑。 此中萨迦耶见是无我我倒。 边执见一分是无常常倒。 见取是不净净倒。 戒禁取是于苦乐倒。 贪通二种。 谓不净净倒及于苦乐倒(云云)。 疏六本并枢要下(论六之处)俱引之。 同抄三云。 见取是不净净倒。 戒取是于苦乐倒者。 随其所应。 缘见缘戒。 及相应法为胜能净。 故是二取○想心见三皆通四种。 四无别体。 且于四见倒中。 常我通见修。 中二唯见断。 想心二倒随应通二(云云)。 同十三云○然据理论之。 在家唯可不起见倒。 出家不起贪倒欤。 贪我见二取为生天解脱因。 若作此释。 想倒通见修断。 以为心见二倒依故。 见倒唯通出家外道起故。 若心倒通在家出家亦起故。 通见修断。 又唯见断分别所生故(云云)。 金刚仙论四云。 然依此经但偏论罗汉所未断除习惑。 不论前三果所未断惑。 依下论释。 则通辨前三人。 明前二人始断我常二倒。 未断二倒故。 有行烦恼。 后之二人乐净亦除。 故无行烦恼。 唯有无明习气也(云云)。 金刚般若述赞上云○三金刚仙所造。 谓南地吴人。 非真圣教也。 此或十一卷或十三卷成之(云云)下文同之(吉藏金刚般若疏并贞元录等不用此论可见之)。 光记云论第一卷本文抄四目次造论缘起段若论显理事安惠五识烦恼事又不知亲证事等觉名事一意识计事有境无心事总标段由假说我法事第九识体事轨在有法事贤圣义段一生或半生事分品润生事论第一卷本文抄四造论缘起段问。 依有观可显真理乎。 疏云○智缘空起。 为所由门。 显二真如。 名二空理。 理体虽有。 离有离空。 性是空。 说为二空。 从能显说(文)。 秘云○问。 众生执有。 以空为门。 破病显理。 众生执空。 应有为门。 遣执明理。 答。 若破空病。 说有能除。 若论显理。 要资空观。 问。 有观有相。 即不显理。 空相不遣。 岂得理耶。 答。 由空为门。 遣能所取。 方泯二相。 而能证理。 从所由门。 名空显理。 理亦无失(云云)。 疏九本云。 论性显二空非圆成实。 如离有离无性故。 述曰。 病多起有但说空门。 若空病生亦立有性(文)。 广百论六云。 诸法真理实非空性。 空为门故假说为空。 真理非空。 空为门者。 真理非有。 应有为门。 随机说门。 有亦无过。 然其门义顺在于空。 有有有等皆顺执心。 空空空等皆违妄执。 故有智者闻说空言。 应离一切有无等执。 悟法真理非有非无。 而起有无分别戏论(文)。 开发二云○问。 真如之理二相俱无。 空有双除方能证会。 有相除遣可说如前。 空相除遣由何加行。 答。 加行修空非唯遣有。 若取空相还以空除。 谓观行者以修空故。 于自心内空相还生。 即以空心作意除遣。 故于所虚空相亦无。 故深蜜经第三卷中。 说空作意除遣十相。 彼第十云。 即于彼相对除空性。 作意思惟故有空性相。 此由空空能正除遣。 处处经论皆有此言○问。 若说证理要总观空。 不由了观所取非有其违教理。 如何会通。 教相违者。 二十唯识叙外难云○论主解云○然达愚夫遍计所执自性差别诸法无我。 如是乃至入法无我。 非诸佛境离言法性亦都无故名法无我○摄大乘论第六复云。 四寻思四如实智便能悟入三性无性○彼论颂云。 名事互为客○彼无故此无。 是则入三性。 无性菩萨广解释已。 于彼总显二颂意云。 此中但遣遍计所执各别心境。 伏除分别不无其事○若总观空方能显。 即应圆成依他起上依所执二无所显。 何故但说所执都无。 答。 诸圣言教可以义寻。 不应随文而生执着。 此等或依法相道理。 或依菩萨远加行心。 或约真空后所得智故。 于观境所说不同。 理实亲能引生圣智。 要总观空为加行也。 岂别观察所执性无存依他相亲生正智(文)。 唯识章云。 问。 安惠论师意可许五识与烦恼障相应乎。 要云。 若欲根本名为重者。 安惠本义有漏心中皆有法执。 何等名重。 何者名轻。 若六七识中烦恼名之为重。 分别广故。 计执深故。 五识之中烦恼若轻。 由他引故。 无众生执故。 若第六识中所知障名重。 计深解广。 由与惠俱引生五故。 为引业因生第八故。 行相猛故。 五八识障名之为轻。 执浅解略。 由他引生。 行相不猛。 非必惠俱故。 第七都无法执。 由此轻重二种别故。 论遂说言由我法执二障具生。 不尔。 如何名由及具。 但是法执必带人执。 非此师义。 不说五八有众生执。 不说第七有法执故(文)。 灯云。 断障章撰集记(元兴寺智船等)云○问。 第七第六有人执故。 烦恼可有。 五识无人执。 云何得有烦恼耶。 答。 依第六人执引生五识有烦恼。 问。 若尔。 依第六法执引生第七识者可有烦恼。 彼依第六力第七平等智起故。 答。 起或必依所依力。 不假依力。 第六于第七是能依故。 不假彼力起解通能所依。 所依力故。 平等智依彼第六力得故。 约等既别故。 不可例(云云)。 问。 二乘圣者可证生空真如乎。 灯云。 证真解脱者○具足三事乃名大般。 今二乘人不能证彼真如理体。 但能悟此真理体上离烦恼障染覆义边。 名证解脱。 以二乘人不能证悟法空真理。 但能悟得生空一分。 虽得生空。 又不知亲证。 但名解脱。 非真解脱(云云)。 周记云。 灯不能证彼真如理体者。 此约二乘不能全证生法理也。 非总不证名不证也。 虽得生空。 又不知亲证者。 无分别智证生空时。 心与境冥无行解。 后得智起缘之时。 但能见前加行之心。 而不自知亲证真理。 所以不得名真解脱(云云)。 玄赞七(化城喻品)云。 三昧城者○如二乘人所起四倒。 正智证生空。 犹未起执。 后时观前正智行相。 不亲得故。 乃见加行所求行解。 便谓为真。 遂起四倒。 此亦如是。 非无漏心乃世间定皆是法执。 出彼心后方起执故。 此护法义(文)。 问。 契经中以金刚心菩萨名等觉(云云)尔者灯师何释之乎。 问。 朴杨大师如何释耶。 灯云。 西明云。 三藏解。 等觉者。 无间解脱同断一障。 故言等觉。 非谓解齐名之为等。 今又助解。 约所证理。 后更无障障所证理。 故见分明。 不同此前犹有微障见不了了不云等觉。 此云等觉。 但约根本。 非据后得。 今此菩提。 意说。 后得一切种智不同前故。 名为胜果(云云)。 秘云。 广如义灯。 有义解等觉妨。 相传三释。 一云一刹那间正体后得与佛平等。 名为等觉。 依长时言对彼名胜。 二云。 真智平等。 后智劣佛。 三云。 真俗二智俱未究竟。 不名平等。 无间解脱同断一障故说等言○详曰。 虽有三解。 疑犹未遣。 且金刚位是无间道。 何有长时对之云胜。 设云此位有多刹那佛平等者。 是何刹那。 彼俱无间。 未可于中分成胜劣。 若胜形前前非等觉。 何过须释。 若形二智名胜等者。 障犹未尽。 复未圆证。 以何名等。 若对断障同名为等。 理即有矣。 而文未见。 由斯三释皆未敢依。 未见所据。 而无所据。 今助一释。 佛所得法而皆得之菩萨称等。 所得自在离障圆极。 故佛云胜。 故大般若五十五云。 云何当知已圆满。 第十法云地菩萨。 与诸如来应言无异。 善现。 是菩萨已圆满六波罗蜜多·八定·三十七道·三三昧·五眼·六通·佛十力·四无畏·无碍·无量·十八不共·一切智·道相智·一切相智·一切佛法故。 若复永断一切烦恼习气相续。 便住佛地。 是故当知与诸如来应言无异。 释曰。 现正等觉是一切智。 极善通达是道相智。 现等别觉是一切相智○准于此文。 无异之言等之别名。 障未离等显佛为胜。 据斯所凭于理通矣。 问。 胜劣差等义焉在。 答。 约所得德名数无差。 等言德数。 不据用齐一同圆极方名等也。 故智度论云。 如月十四日十五日虽同是月。 小不令海潮。 得潮有异。 而佛菩萨亦复如是。 又如向果胜劣性差圣名同也。 如言烧衣。 一分亦转。 据斯相形。 等胜无咎(文)。 问。 论云或执诸识用别体同(云云)尔者。 八识体一欤。 六识体一义欤。 问。 尔者今此文可摄七识体一计耶。 疏云。 论或执诸识用别体同。 述曰○即大乘中一类菩萨。 依相似教说识体一。 摄论第四说一意识菩萨计。 一依远行及独行教。 游历诸境故说远行。 复言独行。 无第二故。 二依五根所行境界能受教。 三依六识身皆名意处教。 四又解深密瑜伽等。 说如依一镜上有多影像教。 五如依一水中有多波喻教。 此恐违至教故说有一识。 有云。 一意识但说前六识为一意识。 理必不然。 此说八识体是一故(文)。 灯云。 四明云。 有说八识为一。 有说但执六识为一。 不说七八。 虽有二解。 取此为正。 所以者何。 世亲释云。 唯除别有第八。 故彼论云。 非离意识别有余识。 唯除别有阿赖耶识。 故知别有第八。 虽无正文。 准理第七虽意别有。 要集三解。 第三同此。 亦判为正。 今谓不尔。 若无唯言。 可如所会。 既说唯除别有第八。 更许离六别有第七。 乖论唯言。 要集又会。 如深密经文。 唯显第八与六。 意中合说第六七。 故彼意唯信有第八识。 本未信有第七末那。 故世亲述彼唯除第八不除第七。 若尔。 那知世亲不依楞伽所说第八与七如水起浪。 执七为一唯除第八。 又复无性但言此中无别余识。 耶知不依一类诸师依楞伽经如水起浪八识体一。 此论但云诸识体同。 诸言无简。 又无著摄论云。 有一类师说一意识。 彼彼依转得彼彼名。 如意思业名身语业。 依彼论文。 既云说一意识。 明不许多。 又云如意思业。 只说意思分为三业。 非别二思。 若许余识。 喻不相似。 不名一意。 是故无性但总说言无别余识。 世亲摄论唯除第八。 更别师义。 如古因明师立能所成。 多小各别非皆相似。 古一意师亦应如是。 非可违论说六为一将作正叙(云云)。 世亲摄论四云。 论曰。 又于此中有一类师。 说一意识。 彼彼依转得彼彼名。 如意思业名身语业。 释曰。 一类菩萨欲令唯有一意识体。 彼复次第安立显示。 如意思业名身语业者。 如一意思于身门转得身业名。 于语门转得语业名。 然是意业。 意识亦尔。 虽复是一。 依眼转时得眼识名。 如是乃至依身转时得身识名。 非离意识别有余识。 唯除别有阿赖耶识(文)。 无性摄论四云。 论曰。 又于此中○名身语业。 释曰。 又于此中有一类师说一意识等者。 此显诸师所见差别。 谓有一类菩提萨埵。 欲令唯有一意识性。 依于彼彼眼等生时得彼彼名。 所谓眼识乃至意识。 此中无别余识种类。 此如何等如意思业。 如一意思在身处所。 发动于身则名身业。 在语处所发动于语则名语业。 与意相应名为意业。 意识亦尔(文)。 两论文俱广。 恐繁略之。 论七云。 八识自性不可言定一行相。 所依缘相应异故。 又一灭时余不灭故。 能所熏等相各异故(云云)。 疏七本云○此三义释不可定一○摄论世亲第四叙唯有一意识菩萨。 今不同彼故不可定一(云云)。 问。 清辨菩萨可立有境无心义耶。 疏云。 然清辨计总拨法空。 为违中道强立唯境。 诸心所现即是唯境。 有何心也。 顺世外道亦立唯有四大种色。 若依此义四句分别。 清辨顺世有境无心。 中道大乘有心无境。 小乘多部有境有心。 邪见一说都无心境○又四句分别。 有见无相。 谓正量部师○有相无见。 谓清辨师。 相见俱有。 余部及大乘等。 相见俱无。 即安惠等等(云云)。 上文云。 清辨计言。 若论世谛。 心境俱有。 若依胜义。 心境俱空。 经中所言唯心等者。 识最胜故。 非无心外实有境也。 德光论师先小乘学。 造十地疏。 释一心言。 如言王来。 非无臣从。 举胜者故。 非谓唯心便无境等(云云)。 又云。 论或执内识如境非有。 述曰。 此第二师。 即学中·百清辨等师。 依密意教说诸法空。 便亦拨心体非实有。 彼立量云。 汝内识如境非有。 许所知故。 如汝心外境。 清辨俗谛外境许有。 今就中道无自违失。 又掌珍中。 依胜义谛。 说有为无为是空等。 皆如彼说(云云)。 西明疏云。 或执内识如境非有者。 即是第二清辨等计。 三藏解云○然彼清辨依世俗理境识俱有。 依胜义理识境俱无○三藏又解。 清辨菩萨见相分中。 唯立相分而不立见。 且如眼识缘青等时。 心即是青。 离等外无别能缘。 余亦准此。 故作此言。 或执内识如论主所说外境非有也。 问。 若尔。 如何前说俗理境识有。 解云。 前言通说境识俱有。 答。 举虚实。 以虚从实故。 唯境即如亲光。 相见俱有。 以假从实无相。 此亦应尔(云云)。 文义记云。 测云。 三藏解云○余准此释。 乃至智证真理时。 非是真空。 空外无别能证真智。 案云。 测师未了三藏之意故作此释。 故法师云。 清辨论师心境俱有。 但是俗相故说。 彼宗但是立相。 非无能缘之见。 虽于世俗心境但有。 然有差别。 境实心虚。 以虚从实故名唯识(云云)。 论二云。 若心心所无能缘。 相应不能缘。 如虚空等(文)。 疏三本云○清辨亦云。 若约胜义。 诸法皆空。 唯虚伪。 如幻化等。 若约世俗。 见相俱有。 许有外境。 故非唯识。 识离于境有何体用。 故知诸法有境无心。 若言心等有缘作用许。 有实作用。 便非释子。 亦违圣教。 今且违汝。 一切唯境。 故能缘相决定是无(云云)。 秘云。 疏清辨亦云等。 有义由胜义谛。 非但无有能缘之相。 心体亦无。 论文既说有心心所。 但缘境时。 无能缘相。 故知唯就世俗以破。 诸师皆云清辨有相而无见者。 此不依宗。 彼依世俗说唯识故○详曰。 非善破也○疏中既云。 若约世俗。 见相俱有。 今且违汝。 一切唯境。 此是不许彼有见耶。 若言破余不斥疏者。 破他可通。 自立不尔。 既据世俗。 见相俱存。 何理独遣彼能缘相。 又言心体为现种耶。 若现行者既无能缘。 何名现识。 可审详诸(文)。 补阙章下(二量义)云。 大乘之中。 清辨菩萨。 世俗谛中有相无见。 但有虚伪境现在何有其心。 胜义谛及小乘一说部。 见相俱无(文)。 唯识章云。 或顺世外道及清辨等成立境唯(文)六卷私记三云○问。 其顺世外道及清辨等成立境唯义如何。 答○疏述清辨计云。 若论世谛○非谓唯心便无境等(云云)又下文云。 然清辨计○有何心也(云云)贬量云。 且如眼识缘青等时。 心即是青。 离青等外无别能缘。 乃至真智证理时。 唯是真空。 空外无别能证真智。 虽据世俗心境俱有。 境实心虚。 虚者从实名为唯境(云云)问。 三论宗难云。 清辨宗中无说唯境之文。 何法相陈妄语耶。 此难何通耶。 答。 法相通云。 三论诸师不善自宗。 不得清辨之意云尔也。 彼宗立五佛性中云。 因缘一法转而为五。 故知有境也(是明诠僧都之义也)又有云。 立真性有为空。 其空即境故(云云)。 总标段问。 本颂中由假说我法(云云)尔者假言大师何释耶。 疏云。 论由假说我法至彼依识所变。 述曰○假有二种。 一者无体随情假。 多分世间外道所执。 虽无如彼所执我法。 随执心缘亦名我法。 故说为假。 二者有体施设假。 圣教所说虽有法体。 而非我法。 本体无名。 强名我法。 不称法体。 随缘施设。 故说为假○此释顺下长行论文○又第二解。 世间所执我法体无。 依识所变妄情为缘而起于执。 妄情所执是世我法。 然体无故以无。 依内妄情说为我法。 圣教所说我法二种。 依识体上有我法义。 义依于体别依于总。 依有体法说为我法。 即说所执能计之情及所诠之法皆识所变以为我法。 此上二解第一解云。 说为我法。 而体是无。 随情说假。 设体虽有。 不称名假。 我法二假乃属于说。 唯假言说以为我法。 彼体都非。 第二解云。 以无依有。 世间说情以为我法。 以义依体。 圣教说体以为我法。 假我及法不在于言。 以所说为若我法故。 此上二解皆护法释(云云)。 灯云。 若护法释具如疏。 然疏判云。 此上二解。 第一解云。 此意释云。 世间我法说所执相以为我法。 我法本无。 唯只言说。 圣教虽说所缘见相蕴等诸法以为我法。 蕴等实非。 若我若法但唯有言。 故云乃属于说。 第二解云以所执为若我若法者。 此意解云。 以世所执外我法无世说我法者。 随自情执我法之解。 说为我法。 无彼所执我法可说。 以我法无依内情故。 以无依有。 假故但说情。 圣教所说依识等上有我法义。 义依于体。 即义是则。 识体是总以别依总故。 说别义以为我法。 名义依体。 此既说义以为我法。 故不在言。 有彼体义为所说故等(云云)。 唯识义六卷私记二云(引疏灯第一释)此等文意云。 世间我法名无体随情假者。 迷情依他法似我法。 妄执实我法于此所执上说言说说实我法。 此所说实我法其体无故。 只有能说名言。 依其名言假说我法。 故云无体随情故假说我法(为言)圣教我法名有体施设假者。 诸法体性悉离名言。 非我非法。 而诸佛菩萨随缘说我法之时。 其能说名言专不称法体。 然有说我法。 能说名言其名言上施设假名我法。 故云有体施设假故假说我法(为言)重意云。 设世间我法设圣教我法。 非有实体。 只依有说我法之能说名言。 假说我法(为言○引疏灯第二释)此等文意云。 世间我法名以无依有假者。 妄情迷依他法似我法。 妄执实我法。 其所执实我法其体无故。 随执我法之解。 假说我法。 我法是无。 妄情是有。 以无依有。 假说我法。 故云以无依有故假说我法(为言)圣教我法名以义依体假者。 识等法体虽不可言。 然其体上有我法义。 故佛菩萨说我法上义假名我法。 以法体上有我法义。 以义依体假说我法。 故云以义依体故假说我法(为言)重意云。 世间我法随妄情之解。 假说我法。 圣教我法随体上义。 假说我法(为言)○问。 就圣教我法。 如何法体上有我法义耶。 答。 太抄云。 只如初果有初果我。 二十七贤皆有圣我(云云)。 问。 安惠论师云可许因位无漏心有执耶。 灯云。 如第八卷抄之。 问。 楞伽经中说九识。 尔者第九识体大师何释耶。 疏云。 唯言显其二义。 一简别义○二决定义。 离增减数○楞伽经说。 八九种种识如水中诸波。 说有九识。 即是增数。 显依他识略有三种。 广唯有八○楞伽经中兼说识性。 或以第八染净别开故言九识。 非是依他识体有九。 亦非体类别有九识(云云)。 伽钞十三(五十一)云。 庵末罗识此云无垢识。 唯在佛果。 第八异名。 有云九识。 唯识章云。 第五显类差别者○或因果合说九。 楞伽经第九颂云。 八九种种识。 如水中诸波。 依无相论同性经中。 若取真如为第九者。 真俗合说故。 今取净位第八本识以为第九。 染净本识各别说故。 如来功德庄严经云。 如来无垢识。 是净无漏界。 解脱一切障圆镜智相应。 此中既言无垢识与圆镜智俱。 第九复名阿末罗识。 故智第八识染净别说以为九也(文)。 义镜云○问。 依护法宗余之七识亦通染净。 何故不开为多识乎。 解云。 理实而言。 亦可开之。 今依根本开为二耳。 又无教证故不别开。 真谛言九识者。 眼等八识各有九品。 非谓更有第九识故名为九品。 叙其外者与显扬疏(云云)。 撰集云。 又依无相论同性经等者。 解云。 无相论云。 唯阿摩罗识是真如。 如大乘同性云。 众生神识无边无色无相不可见无定处所识相清净。 唯无明贪爱习气业客尘烦恼之所覆障。 譬如清净虚空四尘所障。 若此论经唯取真如为第九识。 案道基师摄论章云。 真谛云。 第九识以其如如及如如智为第九识体。 今谓不尔。 阿梨耶识顿缘诸尘。 在因无记。 成佛即善(云云)问。 新三藏既取净位第八为第九。 无相论等如何会释。 答。 西明唯识疏第三云。 无相论云。 境识俱泯即是实性。 其实性者即阿*摩罗识者。 彼是真谛三藏谬置此言。 非梵本中有此文也。 不尔。 如何功德经云镜智相应(云云)。 滨记云○真谛师云。 同无相论决定藏论有第九识。 又备师云。 无相论者于显扬论无相性品。 决定藏论者瑜伽论中决择分也。 勘二论都无此文说。 此云八者八识。 九者九识。 皆有九品。 故云八九种种识也。 然基师引真谛说有第九识者。 正义非也(云云)兴记同之。 论三云。 疏三末云。 唯无漏依体性无垢。 先名阿末罗识。 或名阿摩罗识。 古师立为第九者也。 然楞伽经有九种识。 如上下会。 此无垢识是圆镜智相应识名。 转因第八心体得之(云云)。 要下云。 依无相同性经。 无垢识是自性识心即真如理。 故知无垢通二种也(云云)。 庄严论六云。 说心真如名之为心。 即说此心为自性清净。 此心即是阿摩罗识(云云)。 法花释签第九云○又摄大乘前后二诤亦如地论二计不同。 旧译即立庵摩罗识。 唐三藏译但立第八(云云)。 问。 论云法谓轨持(云云)轨义唯限有体法欤。 疏云。 法谓轨持。 轨谓轨范可生物解。 持谓任持不舍自相。 一体有无对。 二自性差别对。 三有为无为对。 四先陈后说对。 前唯有体。 后亦通无。 瑜伽论五十二。 说意不坏法现前无亦名法。 今者相分必有。 似无名无。 前是共相。 后是自相。 前唯有为。 后通无为。 前唱者名持。 后唱者名轨。 合有四对名为轨持(云云)。 秘云。 疏前是共相等者。 轨名为前。 余前后等皆准此知。 又前四对不约次第以配轨持。 配也。 有义轨唯有法。 持亦通无。 此一尽理。 许无义宗能生解者。 约无本质。 非无影像能生心也。 故下论云。 缘用必依实有体故。 详曰。 若从其胜。 轨在有法。 据但生解。 无亦名轨。 故瑜伽论五十二中。 以五种理成缘无识。 识既缘无。 岂非无法生物解耶。 若生物解。 何不名轨。 若尔。 云何缘用必实。 答。 据生识体。 缘必有体。 若行解起。 因无亦生。 如立我无。 岂不生彼我无行解。 故亦无违。 疏等之意如灯具释(云云)。 灯云。 法谓轨持。 本疏释云。 轨为轨范可生物解。 持谓任持不舍自相。 此意能有屈曲轨范。 表彰差别。 生物解者。 随增名轨。 不为屈曲表彰但直生解。 即名为持。 持自性故。 缘无为等生解之时。 通得名法。 不是定说无及真如不能生解故名为持。 今于总一法名分为轨持。 不尔。 轨持二言何别(云云)。 增明记云。 不为屈曲表彰但直生解即名为持者。 因明疏云。 他异解生。 唯持后说故。 初所陈唯具一义。 能持自体。 义不殊胜。 不得法名。 后之所陈具足两义。 能持复轨。 义殊胜故。 独得法名。 既云前陈唯具一义能持自体。 何故今云但直生解即名为持。 若生物解亦名持者。 何初所陈唯具一义。 疏有唯言。 岂通二义。 解云。 生解有二。 一生遮解。 一生异解。 若言声时。 唯生声解不生色解。 故云遮解。 前未有说。 迳迟持体未有屈曲生他异解。 若言无常。 即有屈曲。 外声无常生他异解。 今此中云但直生解名为持者。 约生遮解。 若约异解。 具一义名之为持。 故不相违(文)贤圣义段问。 付二十七贤圣且一种子人可有受一大生之类耶。 灯云。 十六一种子者。 唯有一生之业。 名一种子。 亦名一间。 即一来果进断欲界修所断惑。 至七八品。 入不还向。 而经生者。 或人或天唯受一生。 即般涅槃故。 唯有一隙容此一生。 名为一问。 若不经生。 但名不还向。 不名一种子(云云)。 周记云。 灯一种子者。 唯有二生之业者。 唯有二小生之因名一种子也。 二小生名大生。 谓从初果身进断七八品修惑。 更不舍身。 即名不还向。 若身灭经生者。 即名一种子。 谓有一大生之因名一种子(云云)。 贤圣略章云。 言一间者。 生或半生在名为一间。 即是间断之义。 亦名一间。 间者隔也。 即由此生堪能部隔圣果之道。 名之为间若断三品即三生在。 若断四品即二生在。 若断五品之时。 必断六品圣道力合。 如此若断六七品即半生在(云云)。 周记云。 一生者人中同道往生天上。 还来人中一往一来。 名一大生。 或唯天上若在人中。 但受一身。 名半生故(云云)。 撰集云。 于十四生即名一生。 约七生即名半生。 于一物上随义差别名为一半(云云)。 四卷私记(松室)云。 问。 付九品闰生义。 上中·上下上三品各闰一生欤。 问。 中中·中下上三品各闰半生欤。 问。 分品闰生为大乘实义为当如何。 灯云。 憎生损生者。 欲界修道烦恼分为九品。 将此九品以闰七生。 初上品惑以增减故独闰二生。 断此品时。 二生便减。 上中·上下此两品共闰二生○中上一品能闰一生○下五品在名为家家。 中中·中下共招一有。 若断此二。 下三品在。 名为一往来。 不名家家。 下上一品唯感半生。 断此一品。 即名一间。 以有下中·下下惑在故。 下中·下下亦增半生。 故名一间○已上据大生说。 人天两报合名一生。 若论中有。 人天外说乃有十四。 一一生中皆有中有。 人天各七。 若兼本有二十八生○上依随转。 大乘无文。 据大乘宗。 未必如彼分品闰生。 何以故。 瑜伽云。 全界一切烦恼皆能结生。 若如彼说。 上上品惑能受二生。 预流果人余惑谁遮不令共润。 但上品闰故应总闰。 犹断一品。 余惑但能闰于五生。 力势渐微。 余者准此(当更捡文云云)。 贤圣广章云。 此中且论受七生者。 且九品惑增损七生。 未断名增。 断已名损。 若别分别。 上三品惑增损四生。 中三品惑增损二生。 下三品惑增损一生。 强弱不同展转各增一倍○若更细分作九品烦恼增损七生者。 上三品惑。 上上品惑增损二生。 上中·上下品惑各增损一生。 若中三品惑。 中上品惑增损一生。 若中中·中下共增损一生。 若下三品惑。 下上品惑增损半生。 下中·下下共增损半生○知中三品总增损二生。 别说中上增损一生中中·中下各增损半生。 上品惑应知亦尔。 总说增损四生。 别说上上增损二生。 上中·上下共增损二。 若更别说。 可上中·上下各增损一○问。 如断第八。 由受半生。 如何乃言由品增损。 答。 理实亦有第九一品。 增损半生极能障故。 今约未断第八品以说故。 言两品共增损半生。 中有·生有名为半生○问。 何故九品之中。 第二第四品惑各增损一生。 第五第六第七品惑各增损半生。 气力相似。 答。 九品七生相对增损。 上三增损四。 中三增损二。 下三增损一。 似相形说。 于三品内。 复自相形。 前等后二。 故更不别。 以第四品类前第三第二品。 以第七品类前第六第五品。 又若于中更辨多少。 便有太多太少过也(云云)。 俱舍光记第十三大同此文。 然有少异。 更可勘彼文。 论第一卷本文抄五目次三类境段极微缘本质然性种等上地散眼识缘下地色等欤种通情本非黄见黄第七相分名异熟欤八本余末熏生成子如五识缘自界五尘必变上器要集意第六识缘他界根等时相分熏种子欤总标残段变似我法心变似我相破我段我所执我量数论思我实是法执又既不可说又诸我见俱生分别段其实亦有妄想断故独觉心数定障种子论第一卷本文抄五三类境段问。 付心心所亲疏种子同别且可有本质同种生相分耶。 又问。 大乘意缘极微时可有本质耶。 灯云。 第二师云。 见相别种。 若尔。 亦有三过。 一假法种生失。 如缘极微。 极微无体。 但假想惠析为极微。 唯识下云。 非谓极微有实自体○二违圣教失○三法能熏失。 既假想惠安立极微。 相分是假。 许能熏种。 即违第二假法如无非因缘故。 第三师云。 见相二分随其所应。 种或同异。 如缘龟毛兔角等。 相与见同种。 以无自体相分复假。 不别熏种。 但随见力。 带同熏种。 如缘五根。 有为实体。 相与见分即别种生。 以十八界定异因。 不相杂乱。 然相与质。 一云同种。 一云别种。 虽有二义。 相质种别。 理亦应好。 以亲疏缘种各别故。 如缘第八。 相质同种。 即许一种生虑非虑。 亦有二身根等俱失。 以相与质既同种生。 何不二身相等。 若六缘时。 相分是假。 即有一种生假实失。 此言假者。 非如瓶等。 以能熏故。 但无根用不发识故。 名之为假。 由此相质或说同别。 然于此义。 应设劬劳。 又解(云云)。 要云。 相见同种别种者。 有二解。 有说。 相见同种生○三法同一种故。 谓见影质。 有说。 相见别种生者。 本质见分定别种生。 其影像相。 与见分及本质。 或异或同。 相分等现行为因缘故。 本有俱生。 现行相分或和合生。 新旧种同生故(云云)。 对法抄第一(末云)诸非实色即能缘等种子所生。 无色用故。 或无别种。 或即本质同一种起。 然无实用。 若实有者。 有色用故。 别从种生。 非与能缘同一种起(云云)。 法处章云。 诸非实色即能缘等种子所生。 无色用故。 或无别种。 或与本质同一种起。 然无实用。 若实有者。 有色用故。 别从种生。 非与能缘同一种起。 如枢要说(云云)。 周记云。 章诸非实色至无色用故。 即缘龟毛等。 所有相分与能缘见同一种生。 章或与质同种生者。 即极微等(云云)。 法处章或本云。 诸非实色即能缘等种子所生。 无色用故。 或无别种成本质故。 同一种起等(云云)。 异周记本欤。 可勘多本。 秘二云。 问。 大乘极微岂无本质。 答。 圣教既云以假想分析建立。 何有本质。 有义。 极微有二。 一者本性。 二影像相○本质极微异熟相故。 不熏彼种○影像相微熏成种子。 不尔。 彼无影像故。 问。 于色等处。 何处所收。 答。 质影二微唯法处收。 唯意境故。 又与影像同一种故。 质十处收。 影必应尔。 详曰(广破有义云云)。 周记释同秘所破有义意欤。 问独散意识自界五尘相分性境欤。 灯云。 云何名性境。 从实种生。 有实体用。 能缘之心得彼自相。 名为性境○若独散意识缘自界五尘等。 但是彼境自住自性。 非得自性。 然性种等亦同五缘(云云)。 周记云。 灯若独意识至亦同五缘者。 此中意说。 所缘五尘不随能缘而通三性。 但守自本无记性。 名住自性。 此独散意亦不得彼五尘自相。 同五缘而是性境。 问。 虽不得彼境之自相亦名性境。 如何标言能缘之心得彼自性方名性境。 答。 前标之中而标相显不约。 第六独缘之境是何境。 彼所变相分从实种生。 别熏成种。 不得名为独影之境。 又此相分但从所缘而是无记。 不随能缘而通三性。 亦不得名带贪之境。 由此道理但性境摄(云云)。 增明记云。 若独散意识自界五尘等者。 如独头散意缘同界五尘。 其境自体自无记。 故云住自性。 是分别变故。 非得自性。 三境之中是带境。 能缘意识通于三性。 所缘五尘无记性。 非见同种。 义与五同。 故云种等同五缘(云云)。 要上云。 因缘故变等中。 然有四释○第三解云。 因缘者异熟心。 因谓名言种子。 缘谓善恶业缘。 若随此生。 变必有用○又独头之意业果心因缘变故。 亦应有用。 由此故知第四说善。 因缘者法体实。 从真种子生。 真种子生者。 所变有用。 余名分别○性境全及带质一分。 是因缘变。 独影及带质一分。 是分别变。 然带质境可通因缘分别二门。 从种及现二门摄故(云云)。 一卷私记(仲算)云。 问。 有分别第六所缘根尘无质碍实用故。 不性境摄。 第八所变为本质故。 云摄带质。 以何知云带质事。 答。 灯云。 自住自性。 非得自性○问。 既云自住自性。 何定非性境。 答。 能缘心无分别。 现量得境自性。 心相分已有质碍实用故。 性境所摄。 能缘有分别。 不得境自性。 心相分无质碍实用故。 不可性境摄。 有人此云性境有何妨。 答。 违章法处色义并对法抄云独散意识所缘假。 何违此文云实。 问。 尔何出性境句说所变文耶。 答。 说性境不随心云不随。 此亦云不随心。 不谓性境也。 问。 若尔。 何故云带质。 答。 从质种生闰质种故云带质。 问。 何故云不随心带质。 答。 即灯文云。 然性种等亦同五缘(云云)问。 故不云通情本带质。 答。 既云然性种等亦同五缘。 成性系种不随。 何更云通情本(云云)(三卷私记意同之)。 法处章云。 四遍计所起色者。 论自说言。 谓影像色。 独生散意通三性心所变根尘无根等用。 水月镜像。 此等非一。 因计所变五根五尘定境色等。 无用影像为此遍计所起色体(云云)。 对法抄一末同之。 问。 第八识依定通力缘异地远境欤。 灯云。 如第二卷抄。 问。 上地散眼耳识可缘下地色声耶。 灯云。 问。 上地散眼耳缘下地不。 若不缘下。 云何上得见下。 若缘于下相分何收。 答。 散不缘下。 以极远故。 言上见下。 据通果故。 又解。 散眼耳识亦可缘下。 如见下三灾生异想等。 杖自他质。 二解不定。 系从见分上地所收。 有漏异界不随增故。 有说下系。 托下地相熏成下故。 非漏自性故不随增。 然难思之(云云)。 问。 带质境可有种通情本义耶。 灯云。 解第三句。 谓能缘心缘所缘境。 有所杖质而不得自性。 此之相分判性不定。 或从能缘心。 或从所缘境。 种亦不定。 或质同种。 或见同种。 或复别种。 名带质通情本。 如第七缘第八。 是摄相从见有覆性。 从质无覆性(云云)。 要云。 三者带质之境。 谓此影像有实本质。 如因中第七所反相分。 得从本质是无覆无记等。 亦从见分是有漏所摄。 亦得说言从本质种生。 亦得说言从见分种生。 相分不定故(云云)。 灯下文云。 有云。 带质通情本中。 如现相分离质离见。 即法同分摄○若以现相不能缘。 非心非色法同分。 一切相分不能缘。 种子等应法同分。 彼既不尔。 此云何然。 故不可说离见质判。 定随一故。 非法同分。 此释为正。 故判第七相离见质法同分收。 此非正说(云云)秘云。 以许深净杂种所生者。 下第十云。 三性因缘许杂引生。 问。 第七相分杂引云何。 答。 有二释。 一云。 第七现相随于见质通于二性。 此相熏种。 种随现相亦名二性。 复相依此二性种生。 名杂引生。 二云。 此第七相或质同种。 或见同种。 名杂引也。 性杂可知。 前解为胜。 许第七相别有种故(云云)。 三卷私记下卷意云有种通情本者。 是不正义也。 要(论二)云。 因缘者。 法体实。 从真种子生。 种子生者。 所变有用。 余名分别。 性境不随心。 独影唯随见。 带质通情本。 性种等随应。 性境全及带质一分。 是因缘变独影及带质一分。 是分别变(云云)。 问。 第六识非黄缘黄时可熏非黄种子耶。 问。 非黄见黄五俱意识缘之欤。 又非黄见黄执心欤。 灯云○又遍计名是分别义。 非执心。 不尔。 摄法有不尽失。 如似热病怀眼等故。 非*黄见*黄。 非*黄见黄。 是第六识。 非是眼识。 得自相故。 此虽非是法执之心。 亦得名为遍计起色。 然所熏种随本质收(云云)。 疏五末(论五)云○第二根所发者。 彼云眼所发之识故名眼识。 由眼变异。 识必变异。 如迦末罗病损眼根。 故所见青色皆以为黄。 非怀色时而识名怀等(云云)。 秘云。 疏如迦末罗病等者。 问。 非黄见黄。 自是意识。 如何此中证眼识耶。 答。 由眼损故今初眼识而不分明。 而后意识见有错乱故举坏意证眼识变(云云)(义蕴释可见之)。 周记云。 灯然所熏种随本质收者。 即第六识相分青物之上作黄解。 而还熏彼本质青种子(云云)。 问。 第七识缘第八识时相分从本质第八可名异熟耶。 灯云。 问影依于质起。 从本名无覆影依于质生。 从质名异熟。 答无覆是性类。 影·本俱无覆。 异熟据酬业。 影像非异熟。 问。 异熟据业引。 影像非异熟。 无覆是报体。 影像非无覆。 答。 性类是宽。 本影俱无覆。 异熟性局。 唯本不通影(云云)。 下文云。 又七缘八。 以相从质是无覆。 不得从八是异熟。 故云随应(云云)。 秘二云(论二)问。 依异熟故名为异熟。 依无记故应名无记。 答。 有义可然前说唯善。 约其自性自果说故。 详曰。 不然。 异熟义宽。 无记乃局。 故不相例(云云)。 问。 下界第八缘天眼耳根时相分有性不随义欤。 灯云。 且如第八缘天眼耳。 性随。 种界俱不随。 问。 五六无记缘五尘境得自相时。 性不随心。 云何第八性随心耶。 答。 八本余末。 又五六识体通三性。 八识因位唯无记故(云云)增明记云。 卷中八本余末者。 能缘十八所缘眼耳虽同无记。 八本余末。 末必随本。 故性随心。 又五六识通三性等者。 五之与六。 三性改转。 有时无记。 是客非本。 第八无记是本非客。 客必从本。 故性随心。 本不随客。 本无记。 尘不随心力。 成无记性(云云)。 要云。 二者又性种等随应者。 显上三境随其所应。 或性虽同。 而系种不同。 如在下地缘上界天眼耳(云云)。 一卷私记云○枢要用同之字。 义灯用随字。 今以灯成枢要。 同字可是随义。 然有人。 要同字非必随义○此意甚为可笑也(云云)可见始终。 平备私记云○答。 八本余末。 备破云。 第八所缘天眼耳系种可随心(宗)同是本第八所缘故(因)如性随心(喻)今云。 灯意显者。 第八所缘约摄相归性门。 随能缘心唯无记。 约性用别论门。 是性不随也。 若约五识。 无摄相归性门故无记随心也。 唯有性用别论门故有不随心也。 是故义灯作是问答也。 问。 尔者。 第八所缘天眼耳等。 其界种约摄相归性亦可随心。 答。 不尔。 所以者何。 性者是体类义。 是故云随心也。 系约缚义。 唯随烦恼立界别故非随心也。 种不随者。 可知之也(云云)。 问。 第六识缘过未五蕴时。 所变相分熏种子欤。 要云。 性种等随应者。 随应是不定义○有二合者。 如第八识缘自地散境。 心王所缘是初性境。 心所心缘是独影境。 五识所缘自地五尘是初性境。 亦得说是带质之境。 如第八识缘过未五蕴。 得是独影。 亦得说是带质之境。 熏成种子生本质故(云云)。 周记云。 第六缘过未亦得说是带质之境者。 约曾有质说(云云)。 灯第二云。 问。 于粗色相。 渐次除析变极微时。 何不别熏成种。 答。 以无本质故。 若尔。 名言熏习及缘过境熏成种时。 岂有质耶。 答。 如名言熏及缘过境。 以现曾有彼境可生。 即熏成种。 空花非有。 虽缘不能别熏成种。 极微亦尔。 元无彼质故不别熏(云云)。 周记云。 灯及缘过境熏成种者。 若缘曾受实境等。 名缘过去。 性境不随心。 若假作过去相解。 此无本质。 名独影也(云云)。 秘第三(论二)云。 如第六意缘曾实境。 熏成实种。 后生实现。 此虽比量分别变收。 容有实用。 第六现量与五同缘亦有实用等(云云)。 二十唯识疏下卷云。 即说于此分别意识缘曾现在不离识境。 名为忆持曾所受识。 所以者何。 由曾五识及同时意缘即识境熏成种子。 今时相续。 意于此位能忆前境。 名为忆持。 非曾五识境实离于心。 今时犹有意识缘之曾受识(云云)。 文义记第二(论一)云。 然所变相能熏不熏总有三说。 一云。 缘龟毛空花等过未境界。 一向独影不能熏种。 唯从见生异熟第六劣无记心。 唯法尔无新熏种。 缘过未境不熏成种○二云。 若缘兔角第二月等。 唯名独影。 不熏成种。 缘过未境。 虽言独影。 然亦带质带现蕴质。 能熏成种。 生本质故。 如枢要说。 三云。 有质他界无漏无为无法所现相分除劣无记。 余一切法具四义者。 是能熏。 后释为胜。 不违教故。 理遍通故。 前之二说有不熏成过失故(云云)(灯引广破之)。 显幽抄第七(本)云。 问曰。 第六缘过未时为熏种否。 答曰。 若缘过去亦熏种。 以许后时亦生现行故。 若缘未来即不熏种子。 以未来未曾有故不熏种。 如缘空花相似。 不同缘过去法也。 以现有故后方过去也。 若准道理推之。 即五八无漏种子生现行时。 即从新本合生。 即是无漏第六作当起圆镜成所作二智解故。 即独影境中亦熏未来镜作二智种子也。 此约缘过未。 小分熏种。 多分不熏(云云)问。 空花无质。 可不熏种。 极微托色。 何不生种。 答。 离于色相如执我等故。 观微非执。 何以为例。 答。 虽非执心。 不成种。 不尔法执。 无质义等故可为例(云云)。 增明记云。 枢要上云。 如第六识○生本质故。 解云。 缘过未蕴。 初刹那缘已灭。 及未生无心方得生。 第二念后方缘现蕴。 作曾当解。 初念相分是独影境。 性种界系皆与见同。 故云唯从见。 第二念后所现相分。 与见别种。 熏成种子别生本质故带质摄。 非一念中独影带质二义得并。 若一念并。 何言唯从见故。 二境一念不并。 人多有谬。 智者应思(云云)。 一卷私记云○问。 熏成种子生本质云带质意何。 答。 昔五蕴熏成自种子。 现行灭相分从此种子起故。 此相分为带实有质。 又此相分后可成本质熏成种子故。 此相分有本质义。 所以为带质。 问。 缘过去蕴。 必定独影境带质所摄。 若但有独影。 答。 尔有。 问。 何有。 答。 约缘过去蕴。 明了缘时相分。 独影带质。 不明了缘时相分。 但独影等(云云)。 问。 眼等五识缘自界五尘时有系不随义欤。 要云。 性种等随应者○或系虽同。 性种不同。 如五识缘自界五尘(云云)。 灯云。 何名性境○如身在欲界。 第八所变五尘之境。 以实种生复因缘变。 名为性境。 眼等五识及俱第六现量缘时。 得境自相。 即此相分亦是性境。 相从质故。 余法准知。 如此相分有四不随○于中虽有与能缘心同界同性。 是境自性。 不由能缘心力。 是此性界地等。 名性境不随心等(云云)。 一卷私记云○就五识系有二义。 若约枢要释。 可云系随性种不随也。 约灯意。 可云三不随。 各据一义。 不相违也(云云)。 有一卷私记云○师云。 枢要意。 能系惑同故云系同。 意云。 能缚惑能缘五识。 所缘境同缚。 成欲界系。 故系同云云。 灯意。 尔虽系同。 而能缘所缘名守自性别。 故云不随云等(云云)(此事极难思后可思师说)私念。 性境备三随可具实性。 系等虽同义有。 而不随义有故也。 意云。 且就性境。 能所缘同共以欲界系。 虽云同。 而依能缘心欲界系。 所缘之境不欲界系故。 有性不随义云。 以此准。 同云不随云。 以义趣别也。 云意同有不随义云。 但是云时。 灯八末等文虽耳○(虽云问施平大德未决云唐度云)等(云云)。 问。 上界梵王来下界时别变身器欤。 灯云。 问。 梵天来下。 其事云何。 解云。 以下界色粗不为上依。 自变为上地。 自身依之。 即上地器依下地器为增上缘(云云)。 增明记云。 又问。 梵王来至有通果故者。 以下界色粗不为上依等者。 大智度论第十卷云。 如手居士从净居天来欲见佛。 其身微细没失。 譬如消苏不得立地。 佛语手居士。 汝化作粗身观此地相。 居士即如佛言化作粗身观念。 头面佛足在一面立等(云云)。 秘三云(论二)○又上界天而来此界。 必变上器为自依处。 以此粗界不持彼故(云云)。 问。 要集意第六识缘他界根心等时相分熏种子(云云)灯师如何破之耶。 灯云○又他界缘散非他引。 相别成种是何界摄。 若他界摄。 不应异地心熏成他界种。 不应正理。 若自界摄。 缘他根心成种何摄。 若根心摄。 不应正理。 何以故。 生心应虑。 根起发识。 若不能尔。 何名根心。 若在余摄。 亦多过故。 又过如前。 恐烦且止(云云)。 总标残段问。 护法意有漏心心所必似我法相欤。 论云。 我法分别熏习力故。 诸识生时变似我法(云云)。 疏云○然护法等云。 第六七识妄熏习故。 八识生时变似我法。 安惠释云。 由七识熏习分别力故。 八识生时变似我法。 八识之中皆有执故论此我法相至似外境现。 述曰。 显法在内。 似外境现。 此说所变似我法相虽在内识。 而由六七或总八识虚妄分别之力。 实非在外。 似外境现。 准前诸解。 即依他起缘所生法。 名似我法二种相也(云云)。 秘云。 疏然护法至变似我法者。 问。 五八如何云似我法。 答。 有见相分。 似六七识我法相见。 非起二执名似我法。 具如义灯(云云)。 灯云。 论云我法分别熏习力故至变似我法者。 问。 六七有分别。 后识生时有我法。 五八无分别。 后识生时无我法。 答。 今约分别解。 我法五八可得无。 由他染熏成。 识生似我法。 问。 执心有分别。 由彼故有似我法。 无执无分别。 非一切时似我法。 答。 地上菩萨独作生观。 七法我执行。 故心起时恒有我法。 问。 有漏位有执。 有漏位似我法。 无漏位无执。 起无似我法。 答。 前依执说。 分别熏习。 后似二生。 执为我法。 不依无漏。 无漏之心虽有二现。 不执我法。 但随假说。 问执位分别有似二生。 无漏不执。 应无相见。 答。 心二缘起故有相见。 不由于执方见相生(云云)。 要云。 我法分别熏习力故等文中有二难。 一云。 诸识生似我法时。 为皆由我法分别熏习之力。 为亦不由。 若皆由者。 八识五识无二分别。 后生果时应不似二。 若不由者。 此中何故但说我法熏为因。 答。 二解俱得。 其皆由解者。 一切有漏与第七中二分别俱故。 或第六识二分别引故。 后生果时皆似我法。 其不必由解者。 此说第六根本遍缘一切。 为因缘发诸识令熏习故。 后生果时似我法相起。 或非外似外。 六七计为似外起故。 若安惠师八识有执。 不须此问(云云)。 疏云(三性义段)论未达遍计至依他有故。 述曰○地前等位未达遍计所执之性体是空无。 终不如实知依他。 有妄执力。 翳彼依他。 除彼翳时。 依他自现(云云)。 中边论三云。 依止虚妄分别境故。 说有遍计所执自性。 依止虚妄分别性故。 说有依他起自性。 依止所能取空故。 说有圆成实自性(云云)。 同疏上云。 然此中道依止虚妄分别境故说计所执者。 非是一切虚妄分别之境皆计所执。 五八识中无有执故。 但言计所执定妄分别境故作此论。 以妄分别体性宽故。 遍计所执境能缘心狭故。 护法之所分别。 然安惠等以此证知八识皆能起计所执。 如决择文同于此(云云)。 问。 本疏中心变似我众同分摄(云云)心中现相欤。 疏云○法体实无。 然立五蕴。 我体非实。 何法摄耶。 法依作用故可立蕴。 我无一常故不别立。 又心变似法有多差别。 随五蕴摄。 心变似我无多差别。 众同分摄(云云)。 秘云。 疏心变似我法同分摄者。 问。 心变似法相随蕴收。 即蕴计我相应蕴摄。 答。 即蕴计我相实随蕴。 离蕴计我既无本质相随离变心王心所。 以判于蕴即四蕴摄。 疏言同分。 且据离蕴。 所计之我当情显现遍常之相。 名法同分。 不说所变相分之体在法同分。 又所变相无多差别。 相分是假。 故同分收。 同分宽故。 前解为胜(云云)。 破我段问。 外人对佛法者立量云。 我所执我体定非是一。 许更相遍故。 如汝大乘同处不相离色(云云)大乘师付何过耶。 灯云○问。 外人似同处不相离色。 作不定失。 立量云。 我所执我体定非是一。 许更相遍故。 如汝大乘同处不相离色。 此有何过。 答。 此量有二过。 一有有法自相相违因过。 我亦所诤。 同处不相离色体非我故。 此更相遍因故。 以同处色为同法故。 即是唯于我异喻转。 更无遍是我同喻故。 二有有法差别相违因过。 有法之我正是言显。 假我实我即是意许。 有法差别。 以大乘宗同处不相离色即是假我。 复更相遍。 喻具二立。 更无实我遍同喻。 故立量云。 汝所执我应是假我非实我。 许更遍故。 如同处不相离色(云云)。 要云。 破我之中。 数论胜论立我宗云。 我我性是常。 许无初后故。 如虚空等。 又我体周遍。 许常住故。 如虚空等。 前所立宗则为此因。 我体常遍。 许随身造业受苦乐等故。 如太虚空。 难初量云。 有有法差别相违过。 我有法上意所许义。 随身造业受苦乐我。 不随身造业受苦乐我。 是有法我之差别。 今遣相违云。 汝我应非随身受苦乐我。 许无初后故。 如太虚空(云云)(难后二量可见之)。 问。 数论思我即蕴离蕴中何。 秘云。 疏前说三计皆是计摄者。 问。 数论我思。 思即行蕴。 如何前三皆离蕴摄。 答。 虽我是思。 而不说思是行蕴故。 若尔。 思在何蕴所收。 答。 彼不立蕴故。 非蕴摄。 此亦不然。 如即蕴我。 佛法谈彼。 非他宗中许在蕴也。 思我应尔。 答。 即蕴计者虽不言蕴。 然指五蕴以为其我。 而数论师自言。 思我离心心所别有自体。 故广百论第三云。 数论外道作如是言。 思即是我。 其性常住。 彼论破云。 如是思我离心心所。 别有体相。 难可了知。 故知思我非即心所。 是离蕴摄。 问。 前言依见立我法者。 如数论师。 岂不桙楯。 答。 言离蕴等。 据彼宗说。 言依见立。 佛法谈彼。 故前后疏不相违也(云云)(义蕴有多释)。 因明疏上云○若立五蕴一切无我蕴自性我无我等。 名为差别。 若说我是思。 思为差别我为自性。 是故不定(云云)。 问。 犊子部非即非离计我法二执中何。 灯云。 问。 叙后三类所计我中。 瑜伽六十四等总有四类。 然但前二。 不摄第三。 若尔。 何故彼论说云。 依我分别计为有者。 皆摄在此四种计中。 除此更无。 如何不收。 答。 彼据我执自性。 不越彼四。 今据情解。 妄谓为我。 故叙破之。 实是法执。 问。 若尔。 如何下生空断。 答。 彼文总说。 非别别属。 文总意别。 斯文大例。 又枢要中更有一解。 如彼。 不录(云云)。 要云。 瑜伽第六十及六十五·显扬第十说。 执我有四○后三俱是异蕴计中摄。 今是二三类计中。 初二摄尽。 彼唯破外道。 不破小乘。 故无与蕴不即不离(云云)。 灯下文云○又不得言犊子部计却谈昔计非据现计。 理亦不尔。 宗轮论中。 现叙彼等同计我故。 正量部等本非外道。 亦计我故○若尔。 无学如何更起我执见耶。 答。 如前解。 或可得言唯有学凡作如是计。 文无简故(云云)。 诸藏章义镜云。 问。 此部无学何计有我。 解云。 佛在世时。 筏氏外道计有实我。 即与五蕴非即非离。 如毗婆娑第一卷说。 筏嵯外道此云犊子。 十八部中犊子部意。 亦得彼计为却谈昔。 故无有妨。 非无学亦计有我。 故不相违也。 若不尔者。 既证生空。 何计有我。 此义称难。 学者应思(云云)。 西域记第五云。 鞞索迦国○城南道左有大伽蓝。 昔提婆设摩罗汉。 于此造识身论。 说无我人。 瞿波罗汉作圣教要实论。 说有我人。 因此法执。 遂深诤论(云云)。 问。 论中又既不可说有为无为等(云云)我上有为无为欤。 论云。 后俱非我理亦不然。 计依蕴立非即离蕴。 应如瓶等非实我故。 又既不可说有为无为。 亦应不可说是我非我(云云)。 疏云。 彼立五法藏。 三世·无为·及不可说。 彼计此我非常无常。 不可说是有为无为也。 今者论主直以我非我而为例也。 应立比量云。 汝所执我应不可说是我。 许不可说是有为无为故。 如龟毛等。 以二比量破第三计。 若破俱句。 他宗亦说我非俱句。 不可说是我非我故。 犯相符过。 又无同喻。 今破是我。 兼说非我。 应定说是蕴。 不应说非蕴。 又量云。 汝所执我。 于我非我聚义。 亦应不可说。 许不可说故。 如有为无为义。 今者文意不令随入我非我俱句。 故无过失(云云)。 灯云○此意云。 不可说者。 不是离言故不可说。 但取于我上不可说作为无为。 我非我之不可说。 以为因。 如有为无为是喻。 此意取我上不可说作为无为之义为喻。 不取别为无为体以为同喻。 此意总说。 不得说在我非我聚中。 如不得在为无为中。 以不可说故。 不取其体。 不尔。 我是有法。 更有何法。 名为我非我聚。 故此量正(云云)。 私云。 疏又量至故过者。 问。 为无为喻。 为取我上为无为义。 为取余耶。 答。 但取我上。 具如义灯。 详曰。 设取我外为无为义为喻亦得。 余有无为等有不可说义。 有无为等而不在彼我非我聚。 我上既有不可说义。 云何即在我非我摄。 喻有二三。 可为正喻。 问。 余有为无为。 云何得有不可说义。 答。 无为不得说作有为。 有为返此。 若尔。 何故论云。 又既不可说有为无为。 岂余有为等不可说作为无为耶。 答。 既两句论成其一量。 应须分别。 不可说者而举因也。 有为无为者举其喻矣。 因喻合言故无有失。 若直准论。 论中不言不在聚等。 如何宗云于我非我聚亦不可说。 问。 若取我外余为无为。 论说又亦。 又亦于谁。 答。 由前难我而非是实。 今更难彼非我聚等故言又也。 亦者亦彼余有为无为。 余有为无为者不可说。 即不在于我非我聚。 我亦同彼故。 故言亦也。 更思(云云)。 问。 论中又诸我见不缘实我(云云)破染见欤。 疏云。 论又诸我见不缘实我。 有所缘故。 如缘余心。 述曰。 此下第四总破前师。 不须别说染净之惠。 但汝所说缘我之见。 今皆破之。 无相符之过。 应为量云。 汝缘我之见不缘于实我。 宗也。 有所缘故。 因也。 如缘我外色等之心。 喻也。 文有次第。 如是应知。 然就彼计。 皆有我见。 不缘我生。 如僧佉说。 吠世史迦作者我见不缘实我生。 是横计故。 余计相望。 准知亦尔。 故今此宗。 应有分别汝等各别言非横计缘我之见。 方成有法。 今大乘意。 欲显但是缘我之见皆不缘于实我生故。 不须分别(云云)。 秘云。 疏总彼前师等者。 问。 设总破者岂亦不有一分相扶。 各许净见不缘我故。 又互不许染缘我故。 答。 故疏说云。 但缘我见皆不缘我。 此简净见及互不许。 悉皆尽矣。 论略指法。 疏具明也。 有云。 若言我见应不缘我。 即有过失。 染见不缘我故者。 详曰。 不然。 违论及疏。 疏论叙难。 皆言染见。 彼许缘我等(文)。 上文云。 论若非我见所缘境者。 有义二释。 一云。 同疏。 外道我体非我见缘。 故下论云。 若无我见能证涅槃。 次云若是我见境者。 是设遮也。 若尔。 下云又诸我见不缘我等。 岂不相扶。 答。 应说我云。 我见有二。 一执着我。 二虽缘我而不执着。 初染后净。 言无我见得涅槃者。 据无染见。 下立量破。 破染我见故无相扶。 二云。 诸宗计我皆我见缘。 故后二量无相扶失。 而言非我见缘者。 是设遮也。 详曰。 若言我见有二种者。 即彼我体亦我见缘。 云何得言非我见境。 故知彼宗净我见者。 不作我解。 不名我见(云云)。 灯云。 论云。 又诸我见不缘实我等。 要集云。 广百论立量云。 我见决定不缘实我。 男女等相所杂称故。 如缘身等起男等相所杂称心。 又我见不缘实我。 有所缘故。 如余心等。 又我见境非是实我。 男等相心之所缘故。 犹如身等。 由此故知。 一切我见皆无实我以为境界。 唯缘虚妄身等为境。 随自妄想觉惠生故。 如缘闇绳颠倒蛇解。 承本释云。 又诸我见不缘实我者。 此非作我解之我见。 若约我见不缘。 即相扶之失。 今云不缘者。 约缘我之见。 是其染惠。 约此为见。 难令不缘。 故无相扶(云云)。 灯有记云。 灯此非作我解之我等者。 非者是非斥非是不义。 今破但作我解者我见。 不破不作我解者我见。 若破他不我解我见。 但我亦不作解也。 即犯相符过。 今但破正作我解者我见也。 故无相符之过。 若约我见不缘者。 此即不作我解文也(云云)。 别抄云。 又诸我见不缘实我。 即约证义正惠真见以责。 故有此差别。 判此文总为六段。 一常遍等三。 二即离等二。 三有虑等。 四有用等。 五我执所缘非所缘。 六正惠所缘非所缘(云云)。 俱生分别段问。 疏云。 其实亦有非无本质(云云)淄洲大师如何释之耶。 疏云○第七托第八为相。 举其本质。 言起心相。 此中所言五取蕴相或总或别者。 是第六本质。 起自心相者。 是影像相。 显缘不着妄生我解。 又第六本质非定一法。 故不别言。 其实亦有非无本质。 是俱生故。 故此所言五取蕴等皆起影像(云云)。 灯云。 疏云。 其实亦有非无本质。 是俱生故。 故此所言五取蕴等皆起影像。 言亦者。 以相分亦本质。 无有无相计为我者。 故言起自心相。 亦有非无本质者。 故言缘五取蕴(云云)。 秘云。 疏其实亦有者。 有本质也。 疏非无本质。 是俱生者。 非有俱生执不缘本质起。 释俱生执要有本质之所以也(云云)。 要上(论一处)云。 起自心相之言有二解。 一云。 即影像相。 二云。 即所执相。 虽无实体。 当情现故。 诸说心相皆准应知(云云)。 问。 见道位唯断分别我见。 不断俱生身见之我。 引何文证之耶。 灯云。 问。 何以得知。 身见有二。 见道断一。 答。 准四卷楞伽第二云。 身见有二种。 谓俱生及妄想。 乃至云。 及先二身见。 妄想断故。 疑法不生。 准此经文。 既云及先二身见妄想断故疑法不生。 即分明说身见有二。 初果唯断妄想身见。 不断俱生。 不烦广释(云云)。 秘云。 问。 若言俱生修道断者。 与楞伽经岂不相违。 按四卷经第二说云。 大惠身见有二种。 谓俱生及妄想。 须陀洹人二种身见断故。 疑法不生。 十卷第四文意大同。 答。 有义俱生据伏。 分别约断。 断之与伏俱名断故。 或翻译者不悟大乘。 随自所解。 小乘相说。 萨婆多等皆见断故(云云)。 四卷经第二云。 须陀洹○有三结○谓身见疑戒取○大惠。 身见有二种。 谓俱生及妄想。 如缘起妄想自性妄想。 譬如依缘起自性。 种种妄想自性计着生。 以彼非有非无非有无。 无实妄想相故。 愚夫妄想种种妄想。 自性相对着。 如热时焰鹿渴水想。 是须陀洹妄想身见。 彼以人无我摄受无性。 断除久远无知计着。 大惠。 俱生者。 须陀洹身见。 自他身等四阴无色想故。 色生造及所造故。 展转想因想故。 大种及色不集故。 须陀洹观有无品不现。 身见则断。 如是身见断。 贪则不生。 是名身见相。 大惠。 疑相者。 谓得法善见相故。 先二种身见。 妄想断故。 疑法不生(云云)。 十卷经第四云。 大惠。 身见有二种。 一者俱生。 二者虚空分别而生。 如因缘分别法故。 大惠。 譬如依诸因缘法相虚妄分别而生实相。 彼因缘法中非有非无。 以分别即无非实相故。 愚夫执蓍种种法。 如诸禽兽见阳炎。 取以为水。 大惠。 是名须陀洹分别身见。 何以故。 以无智故。 无始世来虚妄取相故。 大惠。 此身见垢见人无我乃能远离。 大惠。 何者须陀洹俱生身见。 所谓自身他身俱见。 彼二四阴。 无色色阴生时。 依四大及四尘等。 彼此因缘和合生色。 而须陀洹知。 能离有无邪见。 不断身见。 是故有贪心。 大惠。 是须陀洹身见之相。 大惠。 何者须陀洹疑相。 谓得证法善见相已。 先断身见及于二见分别之心。 是故于诸法中不生疑心。 复不生心于余导者。 以为尊想。 为净不净故(云云)。 无垢称经疏第五云。 萨迦耶见通俱生分别。 预流已上无分别者。 非无俱生。 楞伽经云。 佛告大惠。 身见有二种。 谓俱生及妄相。 妄相者即分别。 萨伽耶见故。 唯识章虽引之。 非至要故不书之。 二执章云。 楞伽第二卷云。 大惠。 身见有二种。 谓俱生及妄想。 俱生身见断。 贪则不生。 二种身见中。 妄想身见断。 疑则不生。 俱生者。 即第七识俱及第六识中任运起者。 想者即第六识中分别起者(云云)。 要集第三云○谓彼经文旧来两诤。 一云。 先二种身见中。 妄想断不云俱生断。 一云。 妄想之名通别有二。 若通名二见俱名妄想。 三界有漏心心所皆名妄想故。 若别名唯后不通俱生经依通名。 故知二见俱断。 由二诤故。 大唐三藏勘梵本经言。 梵本文即有中字。 若正翻者。 先二种身见中。 分别断故疑法不生。 广如景法师息诤论说。 故知彼经言妄相者。 定是别名。 此中所说二身见故。 问。 准下经云。 俱生者须陀洹身见。 乃至观有无品身见即断。 护法宗意。 第九品时。 方断身见。 非初果断。 理不应故知见断。 解云。 此言断者。 伏断若断。 谓人无我摄受无性断妄想见。 观有无品俱生即伏。 言无性道即是道。 观有无品即是修道。 经但说云是人无我摄受无性断妄想见。 不言俱生。 故知初果有俱生见。 故彼经云。 如是身见断贪即不生。 圣起贪惑。 其理极成。 故知伏断(云云)常记引之。 唯识义六卷私记第六云○谓须陀洹身见者。 奉具身见也。 身见断故贪即不生者。 须陀洹人次后次第得不还时。 断欲界第九品身见。 即余贪等不生(为言)○非谓初果位既断我见。 问。 何以知尔。 答。 十卷经第四云○而须陀洹知能离有无邪见(明分别惑断也)不断身见。 是故有贪心(明未断俱生惑也)大惠。 是名须陀洹身见之相(文)既云不断身见。 明知初果位未断身见也。 然古译经云。 须陀洹观有无品不现身见则行(云云)此文极隐义旨难得故。 先德各作采写之释也(可探之)○俱生身见。 若依十卷经。 无有断义。 若依四卷经。 兼谈未来义也。 滨云。 基说者。 经文初二义故作此说。 谓初果者断分别起。 不断俱生。 妄想身见约已断说。 俱生身见约当断说。 如瑜伽论。 初二果者得无所有处。 虽已得。 约当得故(云云)(此记好也)问。 若尔。 何大乘憬云。 俱生身见者。 犹分别起。 瑜伽论说。 六十二见除边执见。 虽并分别。 先世以来串习随逐。 故名俱生(云云)又演秘云。 有义俱生○断见断故(云云)答。 皆是未见新经。 任自胸臆致别推也。 不可依用之。 珠云。 约初二果当断义(云云)睿云。 约不还果正断义(此两师各得一边义)等(云云)(可见全文)。 维摩会问答上云○有人云。 初果并断二种我见(宋代三藏功德贤·及达磨菩提·智严。 此三三藏并拙行揩尚德师西令周师)有人云。 但断分别我见。 不断俱生(菩提留支及玄奘。 此二三藏及基师·元晓师·镜师等)问。 其二传意何。 答初传意云○文广可见之元晓疏三云。 言见人无我乃能远离者。 是分别起身见。 入见道时。 证见人无我理。 方能灭也。 次俱生身见中有三。 初正明俱生见相。 次显见所缘境相。 后明断不断差○第三明断不断中有其二句。 初句明已断分别二种二种邪见。 谓显因见及因见。 由知五蕴因缘合生。 是故能离此二邪见。 是明须陀洹人虽断分别邪见。 未断俱生身见。 是故亦有自体爱等修惑贪心也。 有人不解如是道理。 观文言断身已不起贪心。 此人由因小见小闻漫说人故。 后学者应不可依也。 若依一百二十八烦恼门。 修道所断之中。 亦即身边二见唯是俱生。 非分别起。 于中身见通在六七二识。 边见唯在第六。 如瑜伽说。 是名以下第四结分别我见。 是须陀洹所断俱生身见。 是须陀洹所起。 是故通结之。 须陀洹身见之相(云云)。 问。 淄州大师付判证缘觉果义。 且小乘意以几心证独觉果耶。 问。 一来果趣独觉时。 以前六品无间解脱为独觉心数欤。 灯云。 问。 准小乘说。 三十四心得成菩提。 大乘云何。 答。 准大乘说。 有五十四心。 两种十六心并九无间·九解脱道五十心。 三心见道中唯有二心。 但分惑障为上下断。 不断智障故。 并真见二·无间一·解脱一。 或五十二。 除三心见道中上下二心。 以二乘人不作非安立观故(云云)。 上文云。 问。 颇有断非想前六品惑已。 然后方断欲界后三耶。 答。 有。 如超中二果人取第四果者。 即其事也。 又如斯陀含人住自果者。 已断欲界六品惑已。 方回心取缘觉果者。 不可渐断所余未断取缘觉果。 以缘觉果三十四心成菩提故。 又与以第四果无别。 设今得二果已。 不更兼前合为三十四心。 三十四心但据从凡即作者说。 此第二果但于此后。 起九无间九解脱道。 断所余惑。 即欲界中后三品惑。 及无所有处已下烦恼。 以世道伏。 起六无间解脱。 断非想非非想等前六品已。 方断下欲先所伏者。 不同见道。 一品道故。 或前诸地所伏之者。 与非想地上上品惑。 一时顿断。 先已伏故。 但前说超第四果人。 是断无色前六品已。 方新下地后诸品者。 未见正文。 二说任取(云云)。 灯七(论九)云。 问。 声闻·菩萨有真·相见。 独觉亦入相见道不。 答。 有二解。 一云亦入。 若尔。 声闻至第十六建立初果。 缘觉既入。 何不立果。 答。 加行斯心有着别故。 声闻期出。 心暂息故缘觉不出。 既入修道。 不暂息故。 又如菩萨。 虽至十六。 亦不制果。 二云不入。 若尔。 何故说三十四心成缘觉果。 答。 彼小乘说。 非大乘义。 二说前胜(云云)。 又云(论十)问。 从凡趣入独觉见道及起修道断惑如何。 答。 随彼练根。 及不练根俱先世道伏无所有。 入见顿断。 唯非想地九品别断得成独觉。 大乘未见正文。 准有部说。 必无出见八十一品断修惑者。 以利根故。 不制果故。 有义。 修惑见道满已。 八十一品各各别断。 然不出观不止息故。 故不立果。 二说前胜。 以性利根非渐次断(云云)。 俱舍光记第二十一(论二十一)云。 菩萨三十四念得菩提时。 亦但舍一五顺下分结尽遍知○正理五十六云。 诸有先离无所有染入圣道者。 唯除菩萨。 余亦定于二界一切修断离系。 得无漏得。 皆必于二界修断自胜果道遍现前故。 如是理趣以何证知。 说圣者生第四静虑。 以上诸地定成乐根。 及诸圣者生于无色。 定有色贪尽断遍知得故。 菩萨何缘不亦如是。 不由加行。 一切功德现前故。 如灭定等。 谓声闻独觉无自在功力能超间起诸对治道。 欲证后道。 必藉前道。 以为加行。 方能证故○以彼二乘一切学位。 皆是于二界自胜果道遍现在故○谓如先离八地染者。 随依何地故得不还已。 必于七地一一品中。 皆起无间及解脱道。 随何品道起得彼离系得。 以此故知。 渐得非顿。 案此独觉成道不唯三十四心。 得见谛已。 具起上八地七十二品无间解脱一百四十四心。 应言独觉极速疾者。 一百六十心取果。 一百五十九是向。 一心是果。 向中唯得不还。 不闻更得余果。 以此准知。 独觉亦得色爱尽遍知(云云)。 惠晖疏下(论二十三)云。 佛麟三十四心。 部行独觉一百六十心。 声闻无学十八念。 初果十六念。 二果一无间一解脱(云云)。 弘决第三云○大论中云。 下地诸惑。 因时未断。 至树下时。 乃以九地九品。 思或通一九。 故云三藏菩萨位凡夫。 以九无间九解脱为十八。 见道中八忍八智合十六心。 总前合成三十四心。 俱舍婆娑意云。 下八地惑。 初修禅时先已断竟。 唯非想地九品见道令在。 用九无间九解脱。 以根胜故。 不复修下八地定。 不同声闻。 亦异缘觉。 缘觉先曾离八地惑。 一座证觉。 更于九地。 次第而修。 更起无间解脱二道。 下八地中虽不断惑。 观行次第法尔故也。 地地各有一十八。 九地便成一百六十二心。 见道十六。 合一百七十八心。 菩萨不尔。 故但三十四心。 此与俱舍不同。 什公翻译及龙树意俱不应误。 不同意者。 今且以一意沾合二论。 理齐俱舍。 取修禅时。 已断惑不后断。 智论依余部。 虽有漏断。 束名为断。 虽未名至菩提树。 但断非想八地。 俱得名为无漏。 但是从部得名不同故。 使二论同义。 不尔(云云)。 问。 二乘圣者断所知障所摄定障种子欤。 灯云。 问。 无学回趣断根障时。 别得无为不○若得者。 云何言三乘同坐解脱床耶○若不得者。 云何杂集论云断下劣受得二无为。 答。 彼约永断。 唯在大乘。 非二乘者。 以不断故。 但伏得定故(云云)。 下文云。 问。 定障是所知障收。 许二乘人生空观断。 可不如是。 答尔。 问。 所知障细。 生空粗。 即许生空新细障。 亦应生空粗。 法空细。 生空起时带法空。 有解不例。 且生执望法执。 法执是细。 若以生执望所知障。 所知障即粗。 何以故。 以迷理是细。 迷事是粗故。 证生理断我执时。 粗能断彼迷事定障。 然法观细。 必带生观。 生观是粗。 不带法观。 此答意取迷理俱者。 此释不正。 定障既与迷理烦恼俱起。 亦随烦恼俱迷于理耶。 准第六云。 贪嗔见疑俱起之者。 亦迷于理。 同一缘故。 准知定障亦应同彼。 俱起同迷。 是烦恼障摄。 断得择灭。 别起定障。 是下劣受。 二乘伏而不断。 所知障摄故。 故二乘人伏此定障。 得二定时。 得非择灭。 不得择灭。 故不难生空是粗能断细障。 令生观起带于法空(云云)。 断障章云。 二乘者断烦恼障。 现种尽习气不尽。 亦能永断所知障少分(云云)。 周记云。 章亦能断所知障少分者。 断定障生而能伏彼毕竟得非择灭者。 名为永断。 非断非种(云云)。 周记云。 灯得二定等者。 问。 既无漏心。 何故不断。 答。 二乘人者能断所知者。 非起无漏。 即悉断障。 亦有无漏。 不断障故(云云)。 贤圣略章云。 言俱解脱者。 定惠二障令俱能尽名俱解脱(云云)。 广章云。 五俱解脱。 对法论说。 谓已断诸漏。 及具证八解脱。 由烦恼障分及定障分俱解脱。 此人具断烦恼及事二种障故。 名俱解脱(云云)。 论九云。 二乘但能断烦恼障。 菩萨俱断永断二种。 唯圣道能伏二现行。 通有漏道(云云)。 疏云(九末)○后中定障。 二乘亦断。 少故不说(云云)。 疏十本云。 然二乘断定障等时。 但断粗重令相随顺。 不能断种。 不同菩萨(云云)。 要下云○今解。 凡夫少伏现行粗重。 亦能分灭定障少分种子·苦根粗重。 亦得何妨。 如理应思(云云)。 对法抄第三云。 八伏障断得。 若不断定障得者。 何故此论第二云。 于灭尽定上建立相受灭无为而是择灭摄。 若断得者。 何故此论复说。 伏第四定上识心。 能得此定。 今一解云。 不断。 然约断者。 方立无为。 从究竟得名。 一云。 必断。 第二答为正。 然说伏惑得者。 约烦恼分故。 烦恼与定障性各别故(云云)。 又云。 问。 自定障与所知障何别。 答同体。 解深蜜经云。 断烦恼障。 名惠解脱。 若断所知障。 名俱解脱故。 又六十三云。 又诸解脱由所知障解脱所显。 由此声闻等于所知障解脱所显。 故无别也。 彼云。 此定障有二。 一人执。 二法执。 人执现种二乘永断。 法执现行二乘亦断。 种不能断。 诸论说二乘得不动等无为障。 通约伏断。 永断所得无为。 此理不然。 岂定障种子二乘不断也。 若伏者应非择灭一分故。 此应如唯识第十二说定障体性。 此论言受断得二无为故非是惠。 故不可尔。 而乖大义。 然说二乘不断所知障者。 彼不遮定障种亦能断(云云)。 论十云○故四圆寂诸无为中。 初后即真如。 中二择灭摄。 若唯断缚得择灭者。 不动等二四中谁摄。 非择灭摄。 说暂离故○或无住处亦择灭摄。 由真择力灭障得故。 择灭有二。 一灭缚得。 谓断感生烦恼得者。 二灭障得。 谓断余障而证得者。 故四圆寂诸无为中。 初一即真如。 后三皆择灭。 不动等二暂伏灭者非择灭摄。 究竟灭者择灭所择(云云)。 疏十末云。 问。 二乘圣者伏定障种子者由何通力耶。 摄释第一云。 问。 岂离定障得无为耶。 答。 许得何失。 若尔。 何故说三乘人解脱床同。 答。 彼约惑苦不生解脱。 不说无为三乘同也。 问。 定障既在所知障收。 云何生观而能断耶。 答。 非生理观。 但以事观能伏于彼。 由无惑可断。 复更不别得于果。 故非理观。 若也练根取独觉果。 容以理观。 别得果故。 虽不别得择灭无为。 由伏定障得非择灭。 故言离二证获无为(云云)。 要上(论二)云。 问。 何故伏惑得非择。 亦伏烦恼灭。 亦得伏定障。 何故不分二。 唯分客随眠耶。 答。 定障通于观断。 亦有伏得者。 烦恼要唯现观除故。 无伏得者。 设有异生得定伏烦恼。 亦名定障。 本求定故。 而未求理。 圣得者隐而难知。 故分别说。 令易趣入。 凡得者是可断。 又凡得易而相显。 更何须开(云云)。 灯二云。 问。 声闻人得无学已。 回趣缘觉。 后练根时。 入何观道。 断何等障。 答。 如极果人趣缘觉时。 但起九无间九解脱。 拟仪无间解脱。 非真无间等但缘事。 观。 不入生空观。 以更无惑可断可证。 但行解心作无间解脱道。 数数思惟令彼极果信等五根渐渐明利。 更不断惑而即得果。 二云。 设入生空除其根障为无间等道。 理亦无妨。 令智明利。 无惑可断故○问。 声闻取自果转成利根。 为事理观耶。 答。 但作事观。 不作理观。 以其练根无惑可断故。 更不得果故。 但作事观。 不别得无为。 若大乘菩萨练根。 入法空观断所知障故。 即与彼别(云云)。 疏七本云○已伏惑离无所有贪。 上贪不定者。 若上若下皆有伏断。 如下当辨。 以灭定唯依非想定起故。 此依初虽二乘者离。 菩萨不伏离贪(云云)。 疏十末云○能伏道通有漏无漏。 三智中通加行根本后得三智。 有漏道六行。 无漏者且如因第三地无分别智断定法爱俱所知障势力。 令烦恼亦不现行。 名伏烦恼障。 非别起道名伏烦恼所知障可知。 又如离第三静虑欲。 伏四定以上惑入灭定。 即是以后得智伏二障也。 惑加行道能渐伏。 根本后得智或根本后得亦能渐伏。 无加行道能顿伏者故(云云)。 摄释第二云。 疏身证者得至定未能伏者。 对明有学那含解脱。 不同无学。 要离于染。 有顶一地必不伏断。 以是学故与不能断无上可倾故名不伏。 余地如文问。 所引唯识但明灭定。 云何证余染不离耶。 答。 要得前七方证第八。 举后明前故无失也。 问。 有顶染在何名解脱。 答。 烦恼虽在。 定障少伏故得解脱(云云)。 对法抄论第一卷本文抄六目次数论段变易非本胜论段德句重性六句皆实胜论我宗有性定离实句有别自性量声显论内外诸声破余乘段香味假实自具大造眼等五根有变异自性等流欤胜定果色有变异等流欤西明定果色和合于五识表无表段正量部刹那灭有义定道二戒体佛果别解脱戒曾得欤意业无表不相应段或余实法量四种轮王不定性异生性命根所属厌色齐心难论第一卷本文抄六数论段问。 付数论二十五谛四句分别。 且变易非本句体何物耶。 疏云○依金七十论。 立二十五谛。 总略为三。 次中为四。 广为二十五○中为四者。 一本非变易。 谓即自性能生大等故名为本。 不从他生故非变易。 二变易而非本。 一说。 谓十六谛。 即十一根及大。 总十六谛。 又说。 但十一根唯从他生名为变易。 不能生他。 是故非本。 三亦本亦变易。 一说。 谓七谛。 即大·我慢及五唯量。 又说。 并五大合十二法。 谓从他生复生他故。 四非本非变易。 谓神我(云云)。 秘云。 疏二变易而非本一说十六谛者。 问。 下明五大而有两说。 两说皆许五大成根。 但别总异。 既能生他。 合唯俱句。 云何此说唯变易耶。 答。 而言五大别成根者。 且约展转少根成说。 据实成根体。 唯唯量。 由斯十六名。 唯变易。 审思(云云)。 疏下文云○有说。 慢但生五唯。 五唯生五大。 五大生十一根○若约此说。 色成于火大。 火大成眼根。 眼不见火而见于色。 声成于空。 空成于耳耳不闻空而闻于声。 香成于地。 地成于鼻。 鼻不闻地而闻于香。 味成于水。 水成于舌。 舌不得水而尝于味。 触成于风。 风成于身。 身不得风而得于触。 此中所说。 约别成义。 有说。 五唯总成五大。 五大总成五根者也。 五作业根·心平等根亦皆总成。 为用五唯须十一根。 十一根不能自有。 藉五大成。 佛法所造是彼能造。 故十一法变易非本。 顺此后解。 即今西方犹有二诤(云云)。 秘云。 疏故十一法变易非本顺此后解者。 乍观两解。 虽总殊别。 然皆言大而能造根。 十一非本。 合顺二解。 实理前释且约展转有助成义实成根体。 是五唯量。 故顺后释(云云)。 胜论段问。 德句中重性通现非现境欤。 疏云○实句之中。 地水火风父母极微非现量得。 子微以上是现量得○德句之中。 声唯现境。 其觉·乐·苦·欲·嗔·勤勇是我现境。 文不说重。 今解。 亦唯现境。 重具德中水火德故(云云)。 蕴云。 疏重具德中水火德故者。 今准十句论。 明实具德多少中。 说重是水火德故。 水火既是现量德。 故知所有之德亦是现德。 如下自说。 水十四德。 火十三德也。 又解。 重亦通非现量境。 父母极微亦有重故。 准常无常门。 重性既得通常。 今此亦应通非现境。 此解违疏。 于理可然(云云)。 秘云。 疏文不说重等者。 疏主应捡不正本也。 今亲捡彼论云。 色香味触现非现境。 若附极微及二微果。 名非现境。 谓若依附大非一实。 是名现量境。 声一切是现境。 数量·别·合·离·彼·此·液·润·重势用。 如色味香亦尔。 故知重性通现非现(云云)。 灯云。 重性通常无常。 若尔。 如何唯现量耶。 唯父母微是常非现故。 答。 论无文解。 义准云通现比无妨。 又香唯无常。 如何通非现。 答。 香虽无常。 不废但在子上。 故通非现(云云)。 疏上文云○并余色·味·触·一数·一别性·液性·润·重性及合。 随所依实若常无常。 此等亦尔(云云)。 问。 胜论六句皆实有欤。 论云。 胜论所执实等句义。 多实有性现量得(云云)。 疏云○今叙有二。 一叙是实有。 二叙现量得。 若叙实有。 破其六句。 六句皆实。 今言多者。 显非一法。 三法以上皆名多故。 若破十句。 九句实有。 第十是无。 多分实有故实言多。 现量得中。 若破六句。 准下论文。 五现量得。 说实等五现量所得。 唯言和合非现量得。 故说多言。 若破十句。 总句而言。 异及和合·有能·无能·无说非现量得。 余五现得。 然多实有中。 五现得四非现得。 故言多是现量所得。 即一多言通实现得。 然说六句既是本计。 故百论等不破十句。 此论亦尔。 然兼破十句。 于理亦无违(云云)。 秘云。 疏六句皆实者。 有义通假。 谓军·林等。 若依前解。 军林等假。 非六所收。 故后说胜。 详曰。 彼军林等离人树等无别军林。 摄假随实名实何失。 又不摄假。 即非胜者。 不摄无说。 亦应非胜。 故疏所明理无爽矣(云云)。 灯云。 叙计中言多实有者。 今更助解。 实句之中军林等假如论说。 破彼实有。 为同喻故。 此等少假。 余多实故。 科文如疏。 今助一科总分为二。 初破实有。 然彼实等非缘离说下。 破现量得。 依叙计中故作二科(云云)。 问。 胜论师立自比量云。 我宗有性定离实句有别自性。 许非无故。 如德业等(云云)论主付何过耶。 论云。 彼所执有应离实等无别自性。 许非无故。 如实德等(云云)。 疏云○彼计实等有法之外。 别计有一大有之性。 能有诸法。 法若无此。 即体非有。 如龟毛等。 故今破之。 彼宗所执大有性者。 应离实等八句之外。 无别自性。 汝宗许是非无法故。 如实德等。 等取业等。 不言八句。 有不定过。 或但言离三句亦得。 其异句等非两共成。 无不定失。 或遮决定相违。 说八句胜(云云)。 秘云。 疏遮决定相违者。 外作量云。 所说有性离实等三有别自体。 除无说外余六句中随一摄故。 如异句等。 有云。 有性。 异实等三定应别有。 实等所不摄故。 如同异性。 详曰。 定别有者。 别有其体。 若尔。 因有不定之过。 为如同异实等不摄有是别有体。 为如无说实等不摄有是无别体。 故应依前(云云)。 要云。 破有句中有四。 第一法自相相违过。 彼云。 有性离实句外有别自性。 许非无故。 如德业。 此有不定。 以实句是异法喻。 因于彼有故。 今云。 离实句外无别自性。 许非无故。 犹如实句。 彼外道师若以德业如同异和合为不定过。 非不定过。 他不定故。 非自共故。 论既以业德为同喻。 但是比量相违(云云)。 灯云。 论彼所执有至如实德等等。 疏及枢要俱云。 法自相相违因过。 以彼本量云。 我宗有性定离实句有别自相。 许非无故。 如德业等。 此量不定。 实为异喻。 许非无因于实转故。 更有余过。 思准可知。 今且但与作法自相相违云。 汝有性离实句外无别自性。 许非无故。 犹如实句。 此量之中。 虽有他不定。 德业句等他许非无。 因于彼转非自共许。 故非不定。 又就破他。 于他不定亦可为过。 故枢要判。 但是比量相违过摄。 若准疏判云。 应离实等八句之外无别自性。 即无不定。 要集云。 准相违量云。 有性谁实外无别自性。 许非无故犹如实句者。 当比量相违。 此意枢要自己判讫(云云)。 问。 声显论师许内外诸声皆常欤。 论云。 有执。 一切声皆是常。 待缘显发方有诠表(云云)。 疏云。 待缘显者。 声显也。 待缘发者。 声生也。 发是生义。 声皆是常。 然有时闻及不闻者。 待缘诠故方乃显发。 此有二类。 一计常声。 如萨婆多无为。 于一一物上有一常声。 由寻伺等所发音显。 此音响是无常。 二计一切物上共一常声。 由寻伺等所发音。 显音亦无常。 如大乘真如万法共故。 唯此常者是能诠声。 其音但是显声之缘。 非能诠体。 此通破声显声生计内计外全分一分。 如因明疏叙。 今不繁述。 今破计一切。 少分亦自破。 或少分一切摄诸计尽(云云)(揔聊简章大旨同之)。 要云。 声论中有执一切声皆是常。 有二释。 一云。 一切一切。 即内外声皆计常。 二云。 少分一切。 唯内一切声常。 虽有二解。 前解为胜。 外物虽复不诠。 显生声之缘。 亦有一切物共。 亦有各别。 随应有之(云云)。 因明疏上云○又立内外声皆无常。 因言所作。 若立内声。 因言勤勇。 不尔。 因两俱一分两俱不成。 为对计别故陈二因(云云)。 又云。 初两俱一分两俱不成者。 如胜论师对声生者。 立一切声皆无常宗。 勤勇无间所发性因。 立敌二宗。 唯许内声有勤勇发。 外声非有。 立敌俱说(云云)。 略纂三云。 内外异故者。 彼声论立。 唯内声常。 勤勇性故。 亦外声常。 所作性故。 若取勤勇。 即不成摄(云云)。 又云。 有宽狭故者。 因成于宗。 略为四句。 有宽因成狭宗。 谓所作因成内声常。 有狭因成宽宗。 谓勤勇所发性因成于内外声常。 有宽因成宽宗。 谓所作因成内外声常。 有狭因成狭宗。 谓勤勇因成内声常。 此四句中。 并容皆是相违因摄。 故宗一因二者。 显宗因有宽狭义(云云)。 破余乘段疏云○然有假实。 如色中二十五种。 四显色实。 余色皆假。 响声假。 余声实。 触中所造假。 四大实。 不见香味通假之言(文)。 秘云。 疏不见香味通假之者。 虽无明文。 以理言之。 亦得有假。 如和合香。 可许是假故。 瑜伽论五十四云。 空行风中无俱生香。 唯假合者。 既云假合。 明知是假味中必有和合之味。 类香通假(云云)。 对法论一云。 香者○谓好香·恶香·平等香·俱生香·和合香及异香○味者○谓苦·酢甘·辛·咸·淡。 若可意不可意。 若俱相违。 若俱生。 若和合。 若变异等(云云)。 抄一末云○二假实有异者。 此六皆实。 虽无文说。 香亦通假。 故积显以成形。 形衣皆称假。 积香成和合。 和合应非。 涅槃前因俱声为难亦尔。 答。 相待形便失。 形表皆成假。 待余香尚在和合。 故成真等(云云)显扬论奥疏一同之。 又云。 此味○无文说假。 故皆实有。 难和合等。 应如香说。 有义。 和合香味二种。 如彼五声。 亦假非实。 待他成故。 折彼时失彼相故(云云)。 补阙章三科上云。 四假实分别○香味二种。 虽论无文。 今以理推。 亦通假实。 香中六种。 好恶等三。 据性是假。 论体是实。 和合一种唯假。 余二实。 味尘中。 据性是假。 论体是实。 触通假实(云云)。 周记云。 所言性者。 非体性性。 用之性也。 而言好恶等。 无好恶体。 由能发生好恶等心。 似名好恶。 所依之体而即是实。 俱生等二体是俱生。 故不说假。 味性是假。 准香应知(云云)。 问。 无漏四大种可疏造有漏色耶。 灯云。 大造之中有亲疏造。 亲造者。 谓同界地同有漏等名为亲造。 若异界地有漏无漏即名疏造。 如身在上界。 变起金银等。 思惟欲色而起定果色等。 此即欲界大疏造也。 然有漏得造无漏。 无漏不造有漏。 何以故。 若第八缘自具大·造。 第六独缘唯从见也。 此之相分非实色故。 不得名无漏造有漏。 如缘佛身亲相分等(云云)。 胜定果色章云○若依初造。 或以下大种能造上色。 或以有漏能造无漏。 或以自处能造他处。 若依后造。 自类造非他能造。 唯以有漏能造唯有漏。 唯以无漏能造无漏。 唯以自处还造自处。 皆唯自类。 一切非他等(云云)。 上文云○虽定亦变大种亲生。 初变色境要托解处。 法处方起故。 说本质大种所造。 定大种劣不说依起。 然非本大亲实能生。 亲能生者定大种故(云云)。 问。 眼等五根有变异自性等流欤。 问。 扶根尘中有变异等流欤。 灯云。 若五根色具异熟长养。 等流之中但有初二。 内扶尘中。 得有第四等流。 而无第三。 虽有衰变。 而亦异熟。 非名变异(云云)。 瑜伽论五十四云。 又诸色当知由二种流而得流转。 以诸色根离异熟长养相续流外无别等流(云云)。 抄十四云。 此对本性等流流。 其内根何故非变异等流流。 以触打时有变坏故。 此中不说。 又得言(云云)。 造色章云。 五根唯有异熟长养。 离此二外无别等流。 此依三类体别而说(云云)对法抄一同之。 五根章文全同之。 问。 胜定果色有变异等流欤。 问。 胜定果色有处宽遍长养欤。 灯云。 法处色中。 若定果有相增盛处宽遍。 准瑜伽文。 非是异熟。 等流之中。 除初及第三(云云)。 造也章云。 法处诸色有后长养。 无处宽遍。 有后三等流无是异熟者(云云)。 伽抄第二云○胜定果色诸心心所。 有二等流唯一长养阴处宽遍。 此说法处诸假色法。 定果实实色。 或通处宽遍等(云云)。 问。 西明意定果色五尘摄(云云)淄州大师可许之耶。 灯云。 西明问云。 大乘法处实色是有碍不。 解云。 诸法处色皆是无对。 如无色界诸宫殿等。 皆是无对。 以法处故。 问。 变大地为金。 水为苏酪等。 如何无对耶。 解云。 定所变色有其二种。 一者有对。 二者无对。 若法处色即是无对。 变为色等即是有对者。 未详此释。 且定通起色等五尘。 对五识别。 即此色等名为有对者。 何故诸论不说色等中有定等起色耶。 又设五取名为色等。 根境相例应俱无碍。 何者。 大论中说。 等心诸天变身万亿。 共立无端空量地等。 既云共立毛端空量地等。 即同一处互不相碍。 岂名有碍○由此准知。 定等起色是无质碍。 论自说故。 若尔。 定等准论所说。 是法处摄。 岂许五识缘法处耶。 答。 许亦何过。 违诸论说根境相对五识所缘是五尘故。 此论复云勿粗相识缘细相境故。 答。 亦无违。 前据自力故作此说。 若地力引则不决定。 故第二云。 定通等力则不决定。 又问。 法处有实色不。 答。 许有实。 即唯定等所起之色。 非余四种。 余皆假故。 既定等生许有实色。 何无质碍。 答。 亦无违。 以定等因自在起故。 不同业色。 说质碍故名为色者。 据业所生五根境说。 非据定等所生色说。 又释实色亦是有碍。 说法处色为无碍者。 据假色说。 此义亦难。 几识缘碍非碍。 当更寻文(云云)。 要上云(论二)○七界处所摄者。 因中意识第八所变色五识不得定属法处。 以境对根。 及果对因。 皆定尔故。 能缘之根俱是意处界意识界故。 以果属因。 定法处所摄故。 不以影从质五尘等摄。 五不见故。 亦得从质为名。 名色声香味触等故。 然有不依质而变故。 不以影从质摄。 若令五识得受用者。 即通五外处及法处摄。 法处摄如前说。 五境摄者。 以境对根。 离因从果故。 若五识外境。 以果从因。 名胜定果。 亦法处摄。 意八俱境相从亦尔。 在佛果五识意识第七八所变实色者。 从五识故皆名五尘。 不尔。 佛果十八界云何名无漏。 佛地唯识广成立故。 如散心五八意所变五尘。 皆五尘故。 佛果意识中第七八所变假色。 如八胜处等。 可唯法处。 若五识等亦五外境收。 今唯于法处说胜定果者。 由在因中根本色故。 多五不缘。 自体微细。 名无见对。 若神通等所发许五见者。 显扬第一。 胜定果色所作成就者。 亦令他见。 即非无见无对。 非如散色。 名无见对。 从本为名。 非实无也。 三十三云凡夫神通定犹令他见故。 即依此义。 有说。 佛果无十五界。 若不尔者。 胜定果色应不唯处。 护法等解。 约因从中安立谛。 但说有处界故。 唯法处说胜定果。 不尔者。 何经言十八界种通有无漏。 获常色等。 故前解善(云云)。 问。 观所缘论中破经部义和合于五识等(云云)以此文如何判比量三支耶。 论云。 彼和合相既非实有故。 不可说是五识缘。 勿第二月等能生五识故(云云)。 疏云。 举月为难。 应立量云。 汝和合色处。 设许是眼识之所缘。 非是缘。 以彼都无实体性故。 如第二月。 第二月彼计亦是假。 不生五识。 唯意识所缘。 观所缘缘论颂云。 和合于五识。 设所缘非缘。 彼体实无故。 犹如第二月。 经部第二月亦非五所缘。 今以为喻者。 意取少分。 谓和合于五识是有法色。 非缘是法也。 彼体实无故。 犹如第二月。 但以义纵和合设为所缘故。 文中云设。 非第二月亦许所缘。 此中但遮有其缘义。 不说彼为五所缘故。 又第二月依瞿波论师略有二解。 一解云。 唯意识得。 此中为五识喻。 非缘义等故无过失。 以五识是有法所收。 同喻无有所立失也。 又以义减文。 于有法之中。 须除五字。 直言和合于识设所缘非缘为宗。 是意识所缘故。 或除设所缘字。 但言和合于识非是缘。 为宗亦得。 二解云。 第二月空花等相。 即眼识等所缘。 于中执实等。 方是意识。 若依此义。 空花等色便无本质。 亦非法性。 故前解胜。 护法同前。 又所缘是境义。 有无俱成。 彼文既正。 不须减加。 其经部师亦不说五识缘第二月故。 论文中宗因及喻。 准量应知。 今不许彼实是所缘。 故言设也(云云)。 秘云。 疏义须加减者。 或有疏云。 不须加减略为二释。 一云。 义是。 不字非也。 然有无境虽皆所缘。 但意所缘非五识境。 据义而言。 当须加减。 非文不正。 须加减之。 二不字正。 义言谬也。 彼文既正。 第一解中。 不须减于五识设所缘等五字。 但如初作。 五在有法。 即无过故。 二释俱通。 后解稍顺(云云)。 秘云。 疏以五识是有法所收等者。 无过。 所以如灯具辨。 问。 本成和合非五识缘。 今意在法。 五在有法。 乃成和合非是意缘。 何关五识。 若尔颂中何言五识。 答。 五虽有法。 亦名所立故如瑜伽。 云何所立有二。 谓自性差别。 理门亦云。 但由法故成于法。 如是成立于有法。 问。 法中言设。 明非实许。 第二月上设五所缘。 理竟何失。 而于法中要除五耶。 答。 他许自违。 纵他名设。 他元不许。 云何称设。 详曰。 历观群典。 设有二途。 一者。 他许自宗不许。 而有设言。 二者。 自他虽总不许。 为有所夺。 假纵于彼亦复言设。 即摄大乘设许经部色心互为无间缘义。 如下当悉。 第二月喻他虽不许为五所缘。 为夺于缘纵许所缘。 理亦何失。 同摄论故。 若准此理。 彼颂五识在于法中。 亦应无爽。 当更审思(云云)。 灯云。 论云。 勿第二月能生五识故。 准瞿波师二十唯识释。 一云。 唯意识得。 此中为五识喻。 非缘义等故无有过。 以五识是有法收。 同喻无有无所立过。 此意若以和合为有法。 于五识设所缘非缘为法。 即喻中有所立不成过。 以经部师亦不许五缘第二月故。 今既和合于五识名有法。 设所缘非缘为法。 五识既在有法。 第二月是第六所缘。 以无体故不是缘义。 故得为喻。 无所立不成过。 具解如疏。 有释云。 瞿波二解。 一许五识缘第二月。 护法不许。 详二说中。 瞿波顺文违理。 以缘月故顺文。 而现量识缘非量境故违于义。 今谓理难。 若现量识缘非量境。 即违理者。 遍计所执圣者达无。 得说遍计为凡圣境。 五缘非量境。 违何正理。 设许非理。 亦非顺文。 观所缘云。 设所缘非缘。 明非实许。 故护法胜(云云)。 西明疏云。 和合于五识设所缘是有法。 非缘是法。 然有法中设所缘者。 理实所缘亦不得成(云云)。 表无表段问。 正量部意可许心心所法刹那灭义耶。 疏云。 彼许身业以动为体○彼言动者。 是长时灭法。 如有人行。 从初发至住。 一期之间有此动故。 初行名生。 中间名住。 乃至终尽位时名灭。 今言生已即灭无有动义。 非生即灭。 谓一切假。 应云汝动生已应灭。 有生法故。 如心心所。 依论量云。 谓法无实动义。 才生即灭故。 如心心所。 彼心心所刹那即灭无动义○量云。 此动应生已即灭。 因云灭不待因故。 如心心所。 故知生已即灭。 或云动应刹那灭。 有为法故。 如铃声等。 是念念灭法故。 虽彼自宗色等是有为非念念灭。 非极成故。 无不定过(云云)。 秘云。 疏虽彼自宗至无定过者。 详曰。 或可因中以言简之。 应云除色心等。 是有为故。 或色心等摄入宗中。 皆无不定。 虽本破动。 为遮不定。 兼破色心。 令刹那灭。 违他顺己。 亦无过失(云云)。 要上(论二)云。 正量部立四相。 色法一期多时生灭。 心心所法灯焰铃声刹那刹那生灭。 动等时长。 大地经劫住(云云)。 成业论云。 云何名行动。 谓转至余方。 此摄在何处。 色处所摄。 何缘知此转此至余方。 谓差别相不可知故。 此理不然○若谓灭因不可得故。 知此转此法转至余方。 此亦非理。 如心心所声焰等。 有何灭因而念念灭。 余亦应尔。 灭不待因(云云)。 对法抄第三(论三)云。 正量部合迟色心建三法三心经十六念令心欲令十六心一心十六色一念即念当二百五十二念也(云云)。 宗轮论云。 其犊子部本宗同义○诸行有暂住。 亦有刹那灭。 诸法若离补特伽罗。 无从前色转至后世。 依补特伽罗可说有移转(云云)。 同疏云。 诸行有暂住亦有刹那灭者。 即正量部法从此流。 于心心所法灯焰铃声念念灭。 色法中大地经劫。 命根等皆随一生长犹有生灭等。 诸法若离等者。 此中之诸法无移转可说。 命根摄时法亦随灭。 然由我不灭故。 能前世至后世法不离。 亦可说有移转(云云)。 部执异论义记第四云。 上座部云。 寿命经十六刹那。 心经一刹那。 心经十六刹那。 色经一刹那。 正量部明寿命。 生住灭三相犹在一刹那心中。 心经十六刹那。 色经一刹那。 体色灭无定。 如须弥山乃至经八十小劫方灭。 此义已知前释也。 上座部正量部明刹那有长短。 故作此格量之也(云云)。 同第三云。 若正量部心刹那刹那生灭也。 今则不尔。 或十年乃至百千年不灭。 但其终有灭故。 是无常也。 所以色异者三义。 一说本舍此取取不得久住。 二有心有虚实。 三心有邪心。 色则不尔。 智有境本非虚非实非邪正。 言是无记故也。 若上座部说心经十六刹那生灭。 色上作一刹那耳。 譬云。 十重郁多花。 业健人以利刀断之。 一刹那一重断。 十六刹那十六重断。 十重漏心已经十六刹那。 色作一过灭耳(云云)。 以上二文继可见正本。 问。 有义意定道二戒眷属体灭俱行心心所(云云)秘师许之欤。 秘云论然依思愿等者。 有义定道亦依誓愿所起思立。 谓将起彼定道戒时。 愿云。 我当许时入定。 由此便能引起胜思。 遮于恶色。 假名无表。 又约自性言但依思。 若通眷属。 即依俱行心心所立。 义亦无违。 能遮恶戒通相应故。 如二定体眷属而言。 依二十二心等种立。 若自性者但依能厌惠种上立。 今此亦尔。 圣说依思等业自性故。 详曰。 入定起愿。 但为出定时分限也。 不缘于戒而方发愿。 与别解脱愿有别也。 不可为例。 又彼眷属通依余云立。 有理无教。 理亦难据。 何所以者。 若以二定依多种立例戒同。 别解脱戒理亦应尔。 思种同时有多种故。 又应表戒亦依现思相应法立。 若言此等无遮恶能故不依立。 定道相应何得即有。 若言非胜复非业性而不立者。 定道应尔。 若表戒及别解脱亦依俱时种及相应。 理即有也。 而教未见(云云)。 问。 佛果别解脱戒曾得未曾得之中何。 要云。 由佛无表虽是曾得。 非念念新生。 以昔发愿制于业思。 众生界尽我期乃尔。 以心无萎竭故戒常有(云云)。 周记云。 言曾得者。 初成佛时已得圆满。 今更不增。 除佛以外有舍劣取胜更增进义。 故言未曾。 又夫者是戒俱戒亦不名曾得(云云)。 表无表章云。 非佛之外皆未曾得。 念念新生。 佛是曾得。 但随旧住。 由但不萎歇故。 不名舍戒。 故唯识云。 依于思愿善恶分限。 假立无表。 佛愿无萎故不名舍。 不同因位。 不尔。 诸佛功德应非圆满。 念念新生有未曾得故不尔。 前后诸佛应有胜劣。 前佛戒多后佛少故(云云)。 对法抄第五云。 曾未曾得者。 此中依种类而说。 一切有漏种类皆曾得。 一切无漏皆未曾得。 若依势增名未曾。 修重名曾得。 有漏别解脱定俱戒等名未曾得。 诸佛第二念以去无漏皆曾得。 是修重故(云云)。 问。 意业可有无表耶。 灯云。 意业之中。 十善十恶发无表不。 章中二解。 然要集云。 有释三藏解云。 五十三文唯约现行说意业。 准此无表依种子立。 今寻三藏意。 身语表示他故名为表业。 思种不表示。 是故说无表。 意业唯自表故得说为表。 种子不表自故亦名无表。 云法苑二云。 一云发无表。 一云不发。 后说为正。 三藏意存前解。 此说不然。 法苑二说云任意为用。 不断后说义为决定。 今者意准定发无表。 既菩萨戒具防三业。 胜于二乘尽未来际。 云何不发殊胜无表。 前二说者据中说。 非约律仪。 又集云。 又能起律仪体非律仪。 以生律仪。 从果为名。 说名律仪。 故无无表。 何所相违。 故今取不发无表。 今者不然。 既取不发。 何故云能起律仪体非律仪。 若设云能起身语律仪非意律仪者。 坚二乘意无律仪。 约大乘说。 十善戒等亦是律仪。 如何得云体非律仪。 从果为名故无无表。 故为不可(云云)。 表无表章云。 表色有二。 一身表业。 二语表业。 此通三乘。 若大乘说。 有义。 表业亦有三种。 更加意表。 瑜伽论第五十三说。 若有不欲表示于他唯自起心。 内意思择不说论言。 但发善染污无记法现行意表业。 故有意表。 其此意表发无表者。 唯是善性。 菩萨亦成。 唯有三支依业道故。 除染无记。 业增上者便发无表。 余则不然。 有义。 不善亦有无表。 十恶业道极重方成○三罚业中意罚重故。 仙人意嫌杀生故○意有无表。 通善不善。 非二无记。 然意无表非是色性。 不发现行身语色故。 发身语者即彼摄故。 有义。 意表总教虽然。 不见别文记有无表。 发身语思外彰最猛。 熏种增上。 可发无表。 意思内发唯自表知非最增猛○若依此义。 虽受十善。 十善种唯有十类功能名为律仪戒。 但七支说有无表。 律仪名通。 无表局故。 非由名律仪皆有无表。 故律仪之与无表义各别故○若依前二解。 身语律仪及不律仪。 体是色性。 无质碍故。 与色类异。 故别处摄。 此意俱思不同于彼。 不发于色。 亦不遮色。 不称色名。 既是缘虑现思所熏。 但于思种义名无表。 仍体是思。 即行蕴摄。 故于百法更不别说。 如意邪见后彰身语。 身语后彰既名不律仪。 初之二思何故不名。 律仪中初二思故。 纵意无表。 但处中。 亦有何失。 此三说内。 最后为正。 外彰身语令他表知有增猛故(云云)。 疏云○此意表业现行者名表。 然无无表○三业无表皆假。 所以如佛地第四成业等解(云云)。 秘云。 疏然无无表者。 章有两说。 今疏同章第二师说。 问。 表义云何。 答。 后思表前思名意表业。 问。 前思已灭。 何所表耶。 答。 如第三羯磨无心之时方名表者。 表前方便思故。 得名为表。 此亦尔也。 又思见分及自证分更义相表名表也。 别抄云。 问。 声闻持身语无表唯七支。 菩萨亦别心无表应有十。 别解脱戒为难既然。 定道无表准此应尔。 解云。 今此文中。 三乘通论不别说之非理。 菩萨不防意地。 又解。 菩萨意地实有无表。 今据相显。 亦说身语无表。 意地相隐略不说之(云云)。 要云。 然依思愿善恶分限者○问。 若许思所发身语立表名。 意亦由思作。 应当立表称○问。 身语思所作。 则许立业名。 意识思所造。 亦应立业称。 答。 不然。 身语外彰他表名表。 意唯内自表非他。 造作为业。 身语体造作。 意体虽他引。 非作不名业(云云)。 西明疏云。 菩萨律仪灭防三业。 如何不许意无表耶。 三藏解云。 据实意业具表无表。 谓现行思即多于表彼所熏种有防非用。 假立无表。 然诸圣教不别说者。 不如色声表无表相显了故(云云)。 周记云。 章若种有十戒但七支者。 此师会前据其种勿有十得名为十善。 谈其戒体但有七支。 问。 今三说中何者为胜。 答。 虽言任用。 据实许发无表胜。 何以故。 意胜身诸菩萨防意意有无表。 故知为胜。 若尔。 对法何故不别说意有无表。 答。 彼论通对三乘说故(云云)。 表无表章云。 无表色中略有三类。 一律仪无表。 二不律仪无表。 三非律仪非不律仪无表○俱舍论十四说。 无表三。 律仪·不律仪·非二。 有义。 处中唯有表业。 要上品思熏种势胜方有无表○于二说中。 既无显文。 亦任取舍(云云)。 不相应段问。 大乘师对小乘者立量云。 汝不相应行○正比量欤。 论云。 或余实法所不摄故。 如余假法非实有体(云云)。 疏云。 此中假法。 共许瓶等。 不共许忿等。 今但总言。 汝不相应行定非实有。 除假以外许余实法所不摄故。 如余假法。 此中余言显色心等所不摄也。 不言许者。 随一不成。 文外量云。 汝不相应行名非有此实体。 此余心等所不摄故。 如瓶忿等(云云)。 秘云。 论或余实法所不摄等者。 有义。 疏说假实相对因。 谓假法之余。 乃实法之余。 此非理也。 彼宗得等皆是假法之余。 实法摄故。 因便不成。 故今别说除不相应外余色心等实法不摄故。 详曰。 依观疏中。 重叠简略。 诚无过矣。 何抂剩焉。 故疏简云。 此中余言显色心等所不摄也。 既云色心之所不摄。 岂不遮彼随一过耶。 又疏复云。 不言许者随一不成。 此乃显得他虽实摄。 明自许得实法不摄。 故置许言。 许言有二。 一许色心实法不摄。 自他皆许。 敌者许得亦非色心。 二许但是实法不摄。 唯自宗许。 许言宽狭。 简过乃穷。 疏何非理(云云)。 要明疏一云。 因云。 或余实法所不摄故。 如余假余所说。 余言假实相对。 谓假之余实之余故。 又解。 因云。 余实法所不摄故者。 除不相应外余心等实法所不摄故。 若不说余但言实法所不摄者。 因中便有随一不成过。 不许实法不摄因故。 如余假法者。 如不相应外共许假法。 如瓶忿等(云云)。 蕴云。 疏此中余言显色心等所不摄者。 因中言余即得等之余。 谓色心也。 他许得等是实故言余实。 喻中言余亦得等之余。 则瓶忿等。 自宗得等体是假故。 故言余假。 因不言许随一不成者。 意言许者两宗共许。 实法即色心是。 若不定故但言实法所不摄。 故即有他随一不成。 他许得等是实故(云云)。 问。 四种轮王皆具七宝欤。 论云。 亦说轮王成就七宝。 岂即成就他身非情(云云)。 疏云。 七宝者。 一象宝。 二马宝。 三主兵臣。 四主藏臣。 五女宝。 六珠。 七轮。 此中前五他身有情。 后二非情。 此七宝义如别章说(云云)。 伽抄云。 第二云。 余三轮三虽皆轮。 应银铜铁别亦无余宝(云云)。 无垢称经疏六云○金轮王七宝方具故王四州。 此皆帝释所有。 轮王出世从天来下。 此七各各有别胜用。 如正法念经第二卷及弥勒成佛经疏广说(云云)。 仁王经上云。 上品十善铁轮王。 习种铜轮二天下。 银轮三天性种姓。 道种坚德转轮王。 七宝金光四天下(云云)。 同疏五(西明)三云。 皆悉具有而胜劣异故。 大毗婆沙十三卷云。 诸转轮王力亦不定(云云)。 大般若三百五十一云。 善现当知。 如转轮王若无七宝。 不得名为转轮圣王。 要具七宝乃得名为转轮圣王(云云)。 智度论第二十九云。 又如转轮圣王无轮宝者。 不名转轮圣王。 不以余宝为名(云云)。 婆娑论云。 如四轮宝有四差别。 应知余宝亦有胜劣。 谓生四州是余宝最胜○生一州者余宝最劣(云云)。 注仁王经(常腾)云。 问。 此四轮王七宝并具不。 答。 第四必具。 余三不具。 唯轮宝定有。 所余不定(云云)。 水抄第十一云。 言七宝金光者。 洛云。 准彼仁王经说。 唯金轮王具七宝。 余三无也(云云)。 新撰义镜抄(西大寺善隆集)云。 问。 轮王皆具七宝耶。 答。 按大智论基伽抄云。 唯金轮王当具七宝。 自余轮王渐次减少不得具足。 但今抄云。 自余渐减者。 银轮王除轮宝。 铜轮王除珠宝。 铁轮王除象宝。 披伽三抄(云云)。 问。 不定种姓中可有立大乘异生性之义耶。 灯云○不定者。 若有具待观谛·缘起得出世者。 依此所有分别烦恼。 立为不定二乘异生性。 若有观待四谛·六度得出世者。 依此立为不定缘觉异生性。 若具观待有下中上无漏根性者。 立为不定声闻缘觉异生性等(云云)。 下文云。 问。 定性大乘及不定性能趣大者。 依二障种立异生性。 定性二乘为依二不。 答。 有二解。 一云。 但依烦恼种立○又解。 定性二乘亦依二障○若尔。 二乘断此所知异生性不。 答。 有二解。 一云亦断○一云不断。 望自乘说。 名得圣性。 所知未断。 彼性犹存。 若尔。 应名亦凡亦圣。 许亦何过。 有杂乱过。 答。 以圣性为异生性。 可有杂乱。 二性各别。 何成杂乱。 二性虽不杂。 凡圣是相离。 答。 望义有别。 亦不为过。 如不定性二乘圣者未至初地亦名异生。 故后尺为正(云云)。 法花义决云。 问。 菩萨有二。 谓顿渐悟。 疏有二释。 何者为长。 答。 据其证理名顿渐悟。 得圣回心名渐悟胜○若尔。 彼类定生时分等生数无多。 何非渐悟。 此亦不然。 若趣小果也。 定生等。 若回趣大。 生数不定○以此故知。 回心得经多生故成顿悟○又复法师本意。 不说若定生等虽复回心。 必取圣果。 下引善勇猛。 般若云。 未入正性离生者。 据不受变易者。 既不变易。 明即趣大非小圣果。 言定生时等假叙化尔今助释。 设是凡夫未求于小即求大乘。 但不定性亦名渐悟。 以必不能一往趣。 中退故。 若云不闻一乘。 即可有退。 闻说一乘。 即必不退。 舍利弗等曾亦闻说妙法一乘。 如何不退。 以此知但有小姓必退取小。 得圣方回始成不退。 故名渐悟。 设有种种界。 虽有小姓。 容有不退。 终是彼类。 以有一分小乘种子。 成渐悟法。 亦名渐悟。 是不定性故(云云)。 玄赞一(七方便回心顿渐所)摄释一(同所)。 问。 第八识名言种上立命根者。 必本新二种上立之欤。 秘云。 问。 种有新旧。 依何种立。 答。 有二释。 一云。 法尔·新熏随其所应。 先业所引正作因缘生现识者。 依彼种立。 二云。 依二种立。 共作因缘生第八识。 势力等故和合似一。 不可说有体各别故。 无二命失。 有义断云。 今依前说。 名言种子既有众多。 不可一切共生果故。 然今命根所依之种要前生熏。 先业引故。 详曰。 护法既许新旧合用。 命根所依亦应如是。 或唯依旧。 或唯依新。 或通依二。 遇缘即依不可定判。 又但许依新旧二种。 不言一切皆悉总依。 言所依种要前生熏。 即唯新熏。 如何断取前之所释(文)。 疏云。 论然依亲生此识种子。 由业所引功能差别住时决定。 假立命根。 述曰。 此中义意。 但依本识自体分种。 今论主言。 依者显体是假依实上立。 依谓所依。 亲者即简异熟因○言生者。 简名言之种身中。 极多非业所牵。 不能亲为因缘生于今识。 今取生者。 简去不生○彼所简者皆非命根。 今取亲生之名言种上。 由先世业所引持身之差别功能。 令色心等住时决定。 依此功能说名命根。 非取生现行识义等(文)。 秘云。 疏非取生现行识等者。 有说。 此种由业所引。 有能生识一期分位差别功能。 依此假立。 详曰。 疏释正也。 大小乘教无说能生名命根也。 且俱舍颂曰。 命根体即寿。 能持燸及识。 杂集论云。 诸蕴相续住时决定。 令众同分常得安住或百年等。 名为命根。 瑜伽·显扬·五蕰等论。 皆以住时而名命也。 问。 若以能持为命之义。 业种亦有能持之功。 何不取乎。 答。 大小乘教皆言命是业之所引异熟无记。 若取业种便乖前义。 故以简之(云云)。 要决五本云。 按兴法师显扬疏云○今谓不尔。 唯识论云。 依亲生本识名言种子。 由业所引差别。 假立命根。 是故今解。 业之所引名言种子自有二用。 一生识用。 即是想功能。 二住识用。 即是别功能。 依别功能假立命根。 然显扬云○举所住持以显命根。 故说六处(云云)。 西明疏一云。 问。 法尔新熏依何种立。 解云。 新熏一命根故。 一云。 法尔新熏正作因缘生第八者。 依彼种立。 一云。 依二种上假立命根。 共作因缘生第八心势力等故。 而不应难。 有二命根和合似一共生一果。 如众同分。 一依多故(云云)。 问。 付破二无心定实有义。 且厌色齐心难意何。 论云。 若无心位有别实法。 异色心等。 能遮于心。 名无心定。 应无色时有别实法。 异色心等。 能碍于色。 名无色定。 彼既不尔。 此云何然(文)。 疏云。 下有二难。 此为厌色齐心难○厌心之时。 有别非色非心来碍心。 厌色之位。 亦应有别非心非色来碍色○无色既唯有心。 无心应唯有色。 二外人难曰○厌心入无心。 无心即心种。 厌色入无色。 无色应色种。 然彼无色即非色种。 故亦无心即非心种。 三论主云。 色法唯所厌。 无色非色种。 心法亦能厌。 无心故心种○四外曰。 我亦应然。 心法通能厌。 别有非色非心来碍心。 色心法唯所厌。 无别非心非色来碍色。 五论主云。 心法能厌。 别有非色非心来碍心。 色法唯所厌。 唯应有色来碍色。 色法非能厌。 不许非色非心来碍色。 心法即能厌。 唯应心种来碍心。 我义心法通能厌。 即说心法名无色。 色法唯所厌。 故说心种名无心。 即是心法通能厌。 唯有心种名无心。 色法唯所厌。 唯有心法名无色。 此中翻覆子细遂征。 论文虽复不论。 讲者应须审悉。 不尔。 此文即为自害(文)。 秘云。 疏中假叙有五问答。 准理言之。 他难未息。 且第五翻云。 心法通能厌。 唯有心种名无心。 色法唯所厌。 唯有心法名无色。 外言亦尔。 心法通能厌。 非色非心名无心。 色法唯所厌。 唯有心法名无色。 故未息诤。 又释疏中第二外难。 传四师释○详曰。 观前诸释。 虽总有理。 皆未穷难。 今助二解。 一我无心定能厌无。 无心依心种假立。 无色能厌心不已。 无色不依色种立○二以无色定且抑他尔。 不息他救。 意者思之可知。 由此故有第二假遮非实破也(文)。 灯云○疏自往覆乃至云。 我义心法通能厌○(如疏)此所加答应云。 心法通能厌故。 说心种名无心。 色法唯所厌。 即说心法名无色。 即是心法通能厌○(如疏)此更次述重显前文。 更助解。 厌色入无色。 心为能厌名无色。 厌心入无心。 能厌心种名无心。 汝既厌心入无心。 不于能厌名无心。 别立非色非心名无心。 厌色入无色。 不于能厌立无色。 别有非色非心名无色。 厌色入无色。 即于能厌之心名无色。 厌心入无心。 即于能厌心种名无心(文)。 别抄云。 论难外人。 应无色时○外返云。 无心既立假。 无色应立假。 解云。 心种是定。 依于心种上假立定。 色种非定。 依于无色中不立假(文)。 论第二卷本文抄七目次有为相段有为相量去来二世量灭相在过去名句文段非实诠言量现同处故名等直依声立欤定道二戒立思种上别生名等量名诠自性他方佛土量舍利弗尊者可名第六住菩萨耶无为段现所知法真如无为体性一多有漏一识因真如无为假实体义知不知烦恼要唯论第二卷本文抄七有为相段问。 萨婆多师对大乘立量云。 有为相言定别有体。 有第六转言故。 如天授之衣等(云云)大乘师付何过耶。 论云。 契经说故。 如契经说。 有三有为之有为相(云云)。 疏云。 此即第二外人引经证有实相。 此中应言有三有为之相。 有为是所相法。 有三之相者。 即显有为有三能相也。 重言之有为者。 此属能相。 显法有此体是有为是缘生性○又此之言即第六转。 是依士释。 故知离法别有相体。 非无异法可说之言(云云)。 论云。 非第六声便表异体。 色心之体即色心故(云云)。 疏云。 此下别破有七○第一六转无差难。 破所引第六转言。 彼言量云。 之有为相言。 别有体。 有第六转言故。 如天授之衣祠授之钵等。 今为作不定过。 又如世言。 色心之体非离色心而别有体。 返成生等非离于法有体亦然。 谓立量言。 第六转言所目诸法非定别体。 第六转故。 如色心之体识之了别等。 不遮诸法有别体者。 然遮生等定别有法。 决定相违(云云)。 秘云。 疏然遮生等至决定相违者。 遮彼生等定别有故。 与彼定别而作违故。 名决定违。 非是第六决定相违。 决定相违改他宗法及因喻故(云云)。 肝心云○演秘末流此问德等异说不同。 不足以为龟镜。 今以演秘即得指南故。 演秘云○案云。 因明疏云。 决定相违比量相违各有四种相违等(云云)今此言决定相违亦尔○喜哉一生自见演秘以决此文。 传灯大师其恩难报。 必遇龙花面谒奉报耳(云云)文广。 论云。 非能相体定异所相。 勿坚相等异地等故(云云)。 疏云。 外人救云。 其能相体非即所相。 说能所相故。 如烟表火等○论主破云。 论非能相体○述曰。 第二能所不异难。 表火之相能所别。 例生等相能所殊。 地等坚等能所一。 例生等相无别体○然为他因作不定过。 此中遮定第六转言有别自性。 非遮一切(云云)。 论云。 若有为相异所相体。 无为相体应异所相(云云)。 疏云。 外人复曰。 若能所相体是一者。 何故经言有为之相。 论若有为相○述曰。 第三二相应齐难○量云。 汝无为相应离体有。 说之相言故。 如有为相。 返为有为比量可知(文)。 枢要云。 别破中有七。 一六转无差难。 二能所不异难。 此二皆有宗比量相违·因不定过。 谓初彼量云。 三有为相异所相法定别有体。 说属主言故。 如提婆达多之衣。 后比量云。 三有为相异所相法定别有体。 是能相故。 如烟等相。 故皆有二过(云云)。 灯云。 言非第六声便表异体等者。 外立量云。 有为相言定别有体。 有第六转言故。 如天授之衣等。 准此量中有其三过。 一宗中比量相违过。 过云。 有为相言非定别有体。 以有第六转言故。 如地之坚等。 宗不言定无别体。 但违于彼定别有故。 无不定过。 二者彼量有不定过。 如文可解。 三者亦有有法自相相违过。 此量不但立别有体。 即显离所相而是有为能相。 耶若之衣等非有为能相。 故成相违。 离此四相之外。 更无同喻。 余皆非有为相。 即成异法。 第六啭言。 因于异转故。 如入正理论立有非实德业等量(云云)。 明诠里书云。 言有为相言非定别有体等者。 问。 天授之衣等。 为同喻为异喻。 答。 为异喻也。 问。 若尔。 有不定过。 答。 不尔。 宗中不言定无别体。 而定别体有(尔之毛)非云故。 无不定也。 天授之衣(法)定别有体故。 今云。 天授之衣是宗同品摄也。 不言定无别体。 而应非有别体云故。 之毛(毛)云言(尔)天授之衣(手毛)粗也。 此后说好(云云)。 又云。 文言三者亦有有法自相相违等者。 先立量云。 有为相应非有为相。 有第六啭言故。 如耶若之衣等(喻)问。 何故有此过。 答。 本量云。 有为相之有法下意许离所相而是有为能相。 不离所相而是有为能相。 之中离所相而是有为能相相念也。 是故今大乘作比量也。 耶若之衣等非有为能相故。 成相违量。 问。 何故本量非言显立耶。 答。 无同喻故。 既有意许宗离所相正是有为相云时。 都无除四相之外应为同喻法。 是故意许矫立也。 余法皆是非有为能相。 故成异法喻也(云云)。 灯下文云。 论云若有为相异所相体等者○西明量云。 无为相体应异所相。 为无为中随一摄故。 如有为相。 有解云。 此量有两俱不成。 以为无为中随一摄因。 于所相有。 于能相无。 此亦不尔。 有为能相是有为。 无为能相亦是无为。 岂无为能相在有为中。 云于能相无。 要集随此云有解胜。 又破他言。 汝有为相体不异所相。 或应无别实相为相。 为无为相中随一摄故。 如无为相。 要集云。 有说有释俱为此量。 此量因中有法差别相违过。 量云。 有为相体应非假不相应。 为无为中随一摄故。 如无为相。 由此但以道理例破。 不应立量者。 此说非理。 所以者何。 以立宗言有为相体。 即就他宗破他比量。 不立自故。 如何得与论主作法差别相违。 又假不异所相。 实不异所相。 别实有。 不别实有。 是差别故。 然准作违。 即是有法差别。 即应脱一有字。 若作有法差别。 是差别故。 又设若尔。 彼立违量亦有此过。 以实有不相应。 非实有不相应。 是差别意。 立量实有不相应。 今与作有法差别违量云。 汝实有为相。 应非实有不相应。 为无为中随一摄故。 如无为相。 故不得成有法及法差别违。 即显彼立异有为外别立能相。 如耶若之衣等。 量有法自相相违决定。 及法差别相违决定。 又过如前。 由此有说有释无愆(云云)。 问。 大乘师对萨婆多立量云。 去来二世非实有体。 非现非常故。 如空华等(云云)尔者正比量欤。 论云。 又去来世非现非常。 应似空花非实有性(云云)。 疏云。 第七有无乖角难○难中有四子段。 第一定世有无难。 欲破生灭无。 先破世非有。 量云。 去来二世非实有体。 非现在故。 及非常故。 如空花等。 非常之言简无为法。 此定去来无(云云)。 广百论第四云。 是故过去未来诸法应非实有。 现在无为所不摄故。 如龟毛等不可说言世所摄故。 应如现在体是实有。 现在非唯是实有故。 同喻不成。 因或不定。 或相违故(云云)。 同论疏四(文轨)云○论云。 不可说言至体是实有。 述曰。 此下遮破也○此与论主前所立量。 作相违决定也。 论云。 现在非唯至或相违故。 述曰。 此举能遮之破也。 此破外量有三过失○现在非唯等者。 实色假瓶俱通现在世。 引之为实有。 此即喻中所立一分不成过也。 因或不定者。 实有之宗以现在青黄色等实有体法。 为同品世所摄。 因于此遍有。 以现在长短龟毛等非实有法。 为异品世所摄。 因于长短等有。 龟毛等无。 是即此因于同品遍转。 异品一分转。 有不定过也。 或相违故者。 此因若能成立过未是实有者。 如是亦能成立非实有过未也。 此即法自相相违过。 谓汝过去未来应非实有过去未来(宗)世所摄故(因)犹如现在(喻)或汝过未非唯实有(宗)因喻同上(云云)。 同第五云。 若言去来体是现有。 世所摄故。 犹如现在。 理亦不成。 汝许去来用非现有。 是世所摄。 则所立量有不定失。 若言去来体是实有。 世所摄故。 如现在者。 理亦不然。 若依胜义。 我宗现在亦非实有。 则无同喻。 若依世俗。 用瓶瓫等是世所摄。 而非实有。 则所立量有不定过。 若言去来体是实有。 余非实有。 所不摄故。 如共所知实有法者。 此亦不然。 若依胜义。 无同法喻。 若依世俗。 便立已成。 我宗亦许去来曾当是实有故。 又如共知。 世俗实法。 余非实有。 所不摄故。 应非去来体现实有。 如是等类有多相违。 又去来体非现实有。 余实有法。 所不摄故。 如共所知非实有法。 如是等类比量无边。 是故去来非现有体(云云)。 同疏五云。 论云。 若言去来至犹如现在。 述曰。 此下通相违决定难也。 又通三难○通初难中初难后通此即难也。 初二句(宗)次一句(因)犹如现在(喻)○论云。 理亦不成至有不定失。 述曰。 此通也○因既不定。 岂得相违。 论云。 若言去来至如现在者。 述曰。 此通相违决定难。 云初难后通此即难也○外人意云。 我宗若云非现在世。 所以去来之用为不定过。 我今立宗但言去来体是实有。 其去来用亦是实有。 不可与我作不定过。 此量既定便即与汝前量相违。 论云。 理亦不然至则无同喻。 述曰。 此通也○此显喻不成也○论云。 若依世俗至有不定过。 述曰。 此显因不定也○论云。 若言去来至实有法者。 述曰。 此通第三相违决定难也○此即难也○非实有者。 即兔角等及瓶等假法也。 其去来非兔角瓶等之所摄也。 复言余者。 谓除去来有法外余兔角瓶等所不摄也若不言余。 因即不成。 以大乘宗去来亦非实有摄故。 外人意云。 我约世俗共知色心以为同喻。 故无喻过。 立因复云。 余非实有所不摄故。 不可以瓶为其不定。 复无因过。 诸无我量成就。 此即既与汝前量相违。 论云。 此亦不然至无同法喻。 述曰。 此通也。 有五。 一显同喻。 二显相符。 三显相违。 四显不定。 五总结非。 此显同喻也○论云。 又如共知至有多相违。 述曰。 此显相违也。 即显外因有法差别相违过也○外人立因。 虽复不违法之自相。 然有余三相违之过。 何者。 去来之体非实有去来(有法自相相违)去来之体有取果用(有法差别相违宗也)○去来之体应非去来体现实有(法差别相违宗也)○何故不违法之自相者。 若立法自相相违宗云。 去来之体非是实有者。 则喻不成。 以外人宗不许色等非实有故○今此文中但举法差别相违因过。 余但类知。 故言如是等类有多相违也○论云。 又去来体○述曰○即六不定中相违决定也(云云)。 理门论定宾疏第四可勘合。 问。 西明意灭相在过去(云云)灯师可许之耶。 论云。 然有为法因缘力故。 本无今有。 暂有还无。 表异无为。 假立四相。 本无今有。 有位名生。 生位暂停即说为住。 住别前后。 复立异名。 暂有还无。 无时名灭。 前三有故同在现在。 后一是无故在过去。 如何无法与有为相。 表此后无为相何失。 生表有法先非有。 灭表有法后是无。 异表此法非凝然。 住表此法暂有用(云云)。 疏云。 论表此后无为相何失。 述曰。 此论主答。 不表法现在。 但表法后无。 因明者。 说无得为无因故亦无过○即现在法于后无时。 名之为灭。 假言过去。 过去体无。 实非彼世(云云)。 灯云。 论表此后无为相何失。 本疏云。 即现在法于后无时。 名之为灭。 假言过去。 过去体无。 实非彼世。 西明释云。 灭相是假。 行蕴所摄。 假依现实。 实在过去。 若说现在。 应依异世。 此意灭相。 论说后一是无故是过去。 若说依现。 异世相依。 自释难云。 若依过去。 便无所依。 答云。 如比量中立法无者。 彼因依无亦得成立。 非如有量因必有依。 灭相是无。 依无何失。 有解取前本疏为正。 后说虽无异世相依。 而有异世相表。 又已灭无。 如龟毛等。 非有为故。 要集意取后说为正。 五十二云。 依生已坏灭分位。 建立无常○又此论云。 无时名灭○由此准知。 已灭分位建立过去。 更多(云云)今谓。 本疏所说为正。 何者。 且论立世。 世依法立虽云过未。 过未无体。 还依现法。 观待曾当。 立过未世。 灭相在过去。 过去既依现法假立。 灭相理实依于现在。 故佛地论第一说。 有为法上假立分位。 或是心上分位影像。 此所说时通于三世。 但于现在假立三故○又此论云。 表此后无。 又云。 灭表有法后是无。 若不依现法观曾有义。 唯取法无已立过去世及灭相者。 既论云。 无时名灭。 过去实无。 灭相及世即俱是实。 何得名假。 又何得云表此后无应云表前法已无故○问。 既依现法假立过去。 云何得言无时名灭○答○由观现法有酬前用。 假说曾灭故。 说灭相在过去世。 以法谢已灭相方显。 据实于现由有当灭。 亦名为灭。 即如论文表此后无假立灭相。 犹如坏苦乐灭方有。 然说乐受亦名坏苦。 谓坏时苦故。 现法亦尔。 当必灭故说过去者。 此时显故。 异他宗故。 约世分故(云云)。 上下文甚广。 仍略抄之。 可见本文。 又云。 约世分者。 小乘如常。 大乘多说。 一说。 三相现在。 一相过去。 如此论文后一是无故在过去。 此约二世。 同瑜伽论五十二说。 或约一世论云。 生表有法先非有。 灭表有法后是无。 既表后无故在现在。 不尔。 应云灭表有法生已无。 若随初解。 应云表生已后即体还无。 非现立灭表已后无。 二解任取。 义意如前○余异说略(云云)。 疏八末云。 灭相体无。 唯过去立。 故不为例(云云)。 又云。 要依过去方立灭相。 俱表此法后时无故(云云)。 名句文段问。 论主对有部立量云。 汝所说名句等非实能诠。 汝许异声有实体故。 如色香等(云云)外人若以他方佛色付不定过者。 大乘师何遮之耶。 问。 大乘意余佛土依色假立名句文(云云)。 尔者以色可为实能诠耶。 论云。 若名句文异声实有。 应如色等非实能诠(云云)。 疏云○如色非诠难云。 色等异声体是实有。 非实能诠。 名等应尔。 量云。 如汝所说。 实名句等非实能诠。 汝许异声有实体故。 如色香等。 我宗名等异声实体无故。 声为能诠。 汝许异声有。 如色非能诠(云云)。 秘云。 问。 大乘自许他方佛土色亦能诠。 是异声有。 因岂不犯自不定耶。 答。 非实诠言以简彼讫故无不定(云云)。 蕴云。 名等许依色香味等皆是能诠异声之因。 于彼亦转因有不定。 喻有所立不成。 何成正量。 答。 大乘假诠实言即简(云云)。 因明疏卷云。 诸自共比违共及自皆为过失。 违他非过。 他比违他及共为失。 违自非过(云云)。 演秘第二意同此释。 可勘之。 问。 本疏中答外人难。 不可难言戒体但依思应别处摄。 现同处故(云云)尔者扑扬大师何成此难意耶。 问○尔者现同处故。 答者为尽。 理释将何。 论云。 若谓声上音韵屈曲即名句文。 异声实有。 所见色上形量屈曲。 应异色处别有实体(云云)。 疏云。 正理师救云。 声上屈曲是名文。 体异于声而定实有。 论若谓声上至异声实有。 述曰。 此下第三声色无差难。 论主牃云若谓如此者。 次下正难。 论所见色上至别有实体。 述曰。 色等法上形量屈曲。 即是长短方圆表等。 或即书上文字。 亦是色之屈曲。 不异于色。 即色处摄。 声上屈曲。 应不异声声处所收○此中外例亦复如是。 汝大乘师声上屈曲。 虽体非实。 仍法处收。 色上屈曲。 应体非实法处所摄。 若以声能显义。 有教性故。 意识所得故法处收。 假立名等。 我宗亦尔。 彼此异因不可得故。 此义不然。 不唯依声立名等故。 亦依光明等而假立故。 既依多法唯意所缘。 故法处收。 不可难言戒体但依思应别处摄。 现同处故(云云)。 秘云。 疏不可难言戒体但依思等者。 外难意云。 长等但依色。 即令别处收。 无表唯依思。 应不同处摄。 答意云。 无表现与思同法处。 何得难令不同处耶。 此即且据同处。 答他不离他责。 他责之曰。 长短亦尔。 现同处故。 何得难令别处收耶。 由此次下当正解也(云云)。 蕴云。 疏不可难言○者。 外人难云。 依声立名等。 声别处收戒体依思。 戒应别摄。 答。 名依多法故别处收。 戒但依思故同处摄。 但法处摄故言现同处故(云云)。 疏下文云。 论诸余佛土亦依光明妙香味等假立三故。 述曰○由依多法立名故。 非声处摄。 依发身语多法立无表色。 依多法立。 命根等与六处为根。 长等不同。 有义。 无表命根但依一立。 然非教性。 故同所依法处所摄(云云)。 秘云。 疏发身语多法立等者。 且据所发以辨于多。 理对所防名多亦得。 疏命根等者。 所持有六。 能持之命而得多名。 此乃正答前外难也。 无表依多。 所依身语色声处收。 能依无表故法处摄。 命根亦尔。 名等类然。 长等不然。 故同色处。 疏有义至法处摄者。 若尔。 外言。 我亦如是。 何理偏责。 详曰。 据实依思以立无表。 但是一法。 此释无违。 若指他难而依所发以明无表。 前释为胜(云云)。 蕴云。 疏由依多法立至长等不同者。 前以长等例于名等。 亦令别摄。 故今此结诸余佛土依多立名。 不同长等。 故别处摄。 戒依所发身语。 亦是多法。 命根连持六处。 此等皆依多法。 亦别处收。 不同长等。 彼唯依色。 故同处摄。 疏有义至法处摄者。 此解无表但依一思故非别摄。 与长等同。 问。 二解何胜。 答。 后说为胜。 前解难知。 无表但从所防而得色名。 不依身语。 如何说依多法立耶(文)。 问。 大乘意名等直依声立欤。 将以声上屈曲为所依欤。 疏云(如上)。 灯云○今正解者云。 大乘师声上屈曲。 虽体非实。 仍法处收。 说为名等者。 据摄假从实。 非即正取屈曲声体以为名等。 取屈曲上有能诠用说为名等。 如无心定等。 但取种上能防心用。 非即种体。 相等亦余。 故法处摄。 长短之色无能诠用。 如屈曲声。 自体性边俱自处摄。 非大许彼屈曲声体在不相应。 彼非色心。 此是色故。 设五缘假。 耳识但取屈曲声体不取诠用。 故摄处别。 疏中但以屈曲之声。 长短等相例者。 且随他宗为不正释。 及摄假从实云声能诠。 非是克体性用别门。 取声体为名句文等。 故下正解。 然依语声分位差别。 而假建立名句文身(云云)。 同二云。 问○答。 长等相形待依也。 即不离。 名等不相形重假故即离。 以依屈曲假声之上假立名等是重假故。 不同长等(文)。 问。 定道二戒为思种上立为当如何。 秘云(如上)有云。 现行是意境。 能依是意境。 故同法处收。 详曰。 定道无表理容可然。 别脱无表如何依现(文)。 表无表章云。 静虑无表。 以法尔一切上二界十地地中。 有漏定俱现行思上。 有防欲界恶戒功能为体○无漏律仪。 以法尔一切上地所有无漏道俱现行思上。 能断欲界诸犯戒非功能为体。 二界十地随应有之。 此二戒体俱现行思随心转故。 成唯识云。 或依定中止身语恶现行思立。 余之无表皆不随心。 有心无心随何性心定成熟故。 唯依种立(云云)。 灯二云。 要集问。 定道意无表依何法立。 解云。 表依现思。 无表依种。 故具二种。 不同定道身语无表。 问。 若尔。 出定心后既有种子。 应立无表。 解云。 不例。 是随心戒出定用微。 故不立无表。 或于一现思有表无表。 于理无违。 今谓。 定道意俱无表。 决定取现。 不得云或。 即定道戒是随心故。 种有心无非随心故(云云)。 上文云○然萨婆多随心转者。 道定二戒。 有心即有。 无心即无○然别有实色名为无表。 不取定道二相应思。 又定唯有漏。 无漏即名道。 若大乘师随转义同。 然立有别。 依定道俱现行思立。 定道无漏。 虽是一思。 望义有别(文)。 表无表章云。 问。 定道二戒是随心法。 能感异熟不。 若能感者。 此是现行。 如何能招异熟哉。 若取种子者。 即非随心戒故。 解云。 能招异熟果。 现行不能招。 种子能感。 以是定道家类。 亦名随心转也(云云)。 伽抄十三云。 然此定道法师云。 于见道俱现行思上建立。 以名随心转色故。 问曰。 何故道共无表耶。 如正语正业发语如何为表。 又准别解脱戒。 于思种上建立。 即此亦应然。 如别解脱戒。 从受已去刹那刹那运运增长。 逢缘舍已旧种不灭。 非如小乘断得名舍。 但今断刹那七支不生名舍戒。 道定共亦然。 有心之时刹那增长七支倍增。 若无心已一类者种相续而生。 无新增义。 说名为舍。 非如别解脱戒一受已去有心无心皆得增长。 故名遂心转。 如何以现行思为定戒体有人云。 此种上立。 应于前加行道中思种上建立。 如发别解脱戒思取前加行思断业故。 加行道中此未成释。 如定道前加行道。 皆非是定道戒。 是散心。 或他地界系。 如何随加行以判戒体。 但应随定俱思而立(云云)。 来无表章护命记(第三之一)云○大乘中应有二说。 章主伽抄十三卷云。 于见道俱现行思上建立○问曰。 如何以现行思为定戒体。 答。 有人云。 此种上立○又解。 准彼别解脱戒。 于思种上而建立之。 此亦可尔○问。 二说之中。 既无定判。 以何为正。 答。 惠景决择抄第二云静虑无漏二种律仪。 但于现起同时思业有违恶义建立七支○随心起尽有无不定。 若立种子一得永续。 乖于定道二律仪法。 当知此顺小乘相说。 若据大乘。 尽理为论。 即取道定种子以为摄。 善摄生无表戒业一得已后乃至菩提相续不断(云云)依此师判。 前师说中。 后说可正。 问。 成唯识论第一卷末云。 或依定中止身语恶现行思立。 如何会耶。 答。 为破小乘。 随彼相说。 广如景会(云云)。 此记所引伽抄文不似本文。 取意引欤。 若又思本可勘。 问。 萨婆多师对大乘立量云。 声上音韵屈曲不能诠表。 声屈曲故。 如弦管声(云云)。 要集。 此量非能诠法宗下勘。 别生名等非能诠。 不别生名等非能诠。 差别付法差别相违失。 尔者灯师何破之耶。 进云。 此差别在有法声上。 非在能诠下。 意许(云云)付之。 又方问○如前进云。 若以非诠为法差别。 论应云此如彼能诠不别生名等。 何故云如彼声(云云)付之。 论云。 若谓声上音韵屈曲。 如弦管声。 非能诠者。 此应如彼声不别生名等(云云)。 疏云要云。 第四外难云。 内声屈曲不能诠表。 声屈曲故。 如弦管声。 论主为作有法差别相违。 内声屈曲能生名不能生名。 是有法差别故。 量云。 汝内声屈曲不能生名。 声屈曲故。 如弦管声。 此就他宗难(云云)。 灯云。 论若谓声上等者。 外救量云。 声上韵音屈曲不能诠。 声屈曲故。 如弦管声。 声上音韵屈曲是有法。 不能诠是法。 枢要云。 论主为作有法差别相违。 内声屈曲能生名等。 不生名等。 是差别故。 故论云。 此应如彼声不别生名等。 先举同喻。 后举宗法。 故作量云。 汝内声屈曲不能生名等。 声屈曲故。 如弦管声。 此就他宗。 彼弦管声不生名等故。 以内声如彼弦管声。 有解。 作法差别相违因。 破云。 内声屈曲不能别生实名等。 即声屈曲故。 如弦管声。 此说不尔。 准外量文。 屈曲是有法。 非法何名法差别。 要集云。 此破末计屈曲有二。 法差别相违因者。 别生名等非诠。 不别生名等非诠。 故法差别。 此亦不尔。 他宗说声不是能诠。 名等能诠。 别生名等。 不生名等。 在声不在非诠。 何得言别生名等非诠。 不别生名等非诠故。 若以非诠为法差别。 论应云此如彼能诠。 不别生名等。 何故云如彼声(云云)。 文义记云。 观解破末计声上屈曲非即名等故。 非能诠即声屈曲故。 如弦管声。 此因是法差别相违。 量云。 内声屈曲不别生实名等。 即声屈曲故。 如弦管声。 又彼宗计屈曲声有二。 能生屈曲即声。 所生屈曲即名等。 证曰。 正理十四声上屈曲即名等故。 又此论云生名等声。 此声必有音韵屈曲。 故知此破末计屈曲有二。 又法差别相违因者。 能生名等非能诠。 不别生名等非诠故差别。 枢要云。 有法差别者。 别生实名等屈曲。 不别生实名等屈曲故。 有法差别。 或可彼宗意许唯声别生实名等。 不通余法。 此不共有法差别相违(云云)。 因明疏下云。 其有一因通违三者。 如胜论立所说有性非四大种。 许除四大体非无故。 如色声等。 自所余法皆入同喻。 无不定过。 非四大种是法自相。 能有四大非四大种。 不能有四大非四大种。 是法差别。 彼意本成能有四大非四大种。 故今与彼法差别为相违云。 所说有性非能有四大非四大种。 许除四大体非无故。 如色声等(云云)。 问。 付名句文身。 且名身为诠共相中自性。 为当如何。 论云。 名诠自性。 句诠差别。 文即是字。 为二所依(云云)。 疏云○问曰。 如此卷言。 名诠诸法。 但得共相。 不得自相。 何故今言名诠自性。 答曰。 此有密意。 谓诸法中自相共相体非是遍。 有是自相非共相。 如青色等相。 有是共相非自相。 如空无我等。 其自性·差别·体即遍通。 自相共相·皆有自性。 自相共相皆有差别。 何以知者。 如因明云。 有法言自性。 法是差别○今此中言不同于彼。 诸法自相非名等诠。 唯现量证。 名唯诠共相。 今言诠自性者。 即是共相之自性。 自性者体义。 差别者体上差别义。 即自相共相皆有体性及差别义故。 问曰。 何故名自相共相。 答曰。 法自体唯证智知。 言说不及。 是自相。 答法体性言说所及。 假智所缘。 是为共相。 问曰。 如一切法。 皆言不及。 而复乃云。 言说及者是为共相。 一何乖返。 答曰。 共相是法自体上义。 更无别体。 且如名诠火等法时。 遮非火等。 此义即通一切火上。 故言共相。 得其义也。 非苦空等之共相理。 若尔。 即一切法不可言。 不可言言亦不称理。 遮可言故言不可言。 非不可言即称法体。 法体亦非不可言故。 而今乃言名得自性者。 共相为自性。 故今应解。 此非法体。 其义可然。 言名等诠共相。 非谓即得共相体。 但遮得自相故。 言名诠共相。 问曰。 若尔。 即名等不诠自性。 不得共相之自性故。 又准五根五尘心。 心法得。 此义应思。 然不得共相之别义。 名得自性。 非诠称共相之自体也○然法体不可说自相共相。 以假言诠也。 谓有定量且名共相。 非谓共相者名言所及(云云)。 论下文云。 谓假智诠不得自相。 唯于诸法共相而转(云云)。 疏云○言共相者。 如言色时。 遮余非色。 一切色法皆在所言。 乃至言青遮非青。 一切青皆在所言。 贯通诸法。 不唯在一事体中。 故名共相。 说为假也。 遮得自相。 名得共相○故共相法亦说缘不及(云云)。 上下疏文明自共相甚委悉也。 被可见也。 又如摩尼抄也。 因明义断云。 且诸经中。 自共二相总有四对。 二体义对。 五蕴等法名为自性。 苦无常等名为差别。 如佛地等说。 二总别对。 泛名为色。 即是自性。 如有漏色等名为差别。 即前第一体之与义俱有总别。 自共如次更无别体。 即诸经论皆悉通明。 三诠非诠对。 非所诠者名为自性。 名言诠者即名差别。 即唯识等云。 诸法自性假智及诠俱非境故。 亦通前二。 若名言诠皆名共相。 非名言诠即名自相。 四名句对。 名所诠者名为自相。 句所诠者名为差别。 即唯识等云。 名诠自性。 句诠差别。 亦通初二。 诠体诠总名诠自性。 诠义诠别名诠差别。 望第三对。 名及句身并诠共相。 以所增相。 可通于余。 非二自相。 故名为共(云云)。 问。 本疏中。 除此三千界外他方。 亦应时有佛出教化众生。 有人天众生故。 犹如此土(云云)能别所举佛者通报化二身欤。 论云。 诸余佛土亦依光明妙香味等假立三故(云云)。 疏云○问曰。 小乘不信有他方佛。 何故以此为证。 又如何知有他方佛。 证此量云。 除此三千界外他方。 亦应时有佛出教化众生。 有人天众生故。 犹如此土(云云)。 灯云。 本疏成立他方有佛云○不言定有恒有。 以有劫中无佛出故。 复除成坏非时有故。 简不定过。 有解改因云。 彼有所化人天故。 意避成坏。 虽有人天。 而非所化。 根性未成故。 要集云。 前量有不定过。 为如成坏劫有人天故无佛出世。 今谓不尔。 于无过中妄生过想。 前量不言恒定有故。 自许不定故今为不定云。 有人天众生故。 佛定不出。 如成坏等劫。 此意尔方定无佛出。 以有人天众生故。 如此成坏劫。 此量不定。 破前定量亦令不定。 即似理门似共不定。 故理门云。 由用不定同法等因。 成立自宗。 方便说他亦有此法。 由是便成似共不定。 今所立量虽非即彼。 然似于彼。 又无共同喻。 以成坏劫大乘亦许有佛出故。 前云时有。 不简报化。 如法花经。 众生见劫尽大火所烧时。 我此土安隐等(云云)。 问。 枢要中。 无想定及无心异熟在资粮位。 如舍利弗尊者六万劫修道退大乘行(云云)尔者舍利弗尊者可名第六住菩萨耶。 要云。 八五位。 谓见修等。 二唯资粮。 谓无想定及果。 十住第六心方不退。 即优婆塞戒经。 舍利弗六万劫修道尚退。 故已前尚得起。 瑜伽论言非圣所入。 又十住第七名不退。 以后更不可起(云云)。 周记云。 十住第六心方不退等者。 证资粮位得退起邪定也。 此中有违。 今应欲释。 问。 信不退后不起邪见。 位不退后不起二乘心。 舍利退为梵师。 此文亦不入邪定。 经论违妨如何会同。 答有二释。 一云。 法花云。 鹫子非住退之人。 此取于经中亦举例为证。 少分资粮即便退故。 二云。 言退起邪见意。 说拨无因果之邪见。 非信因果之邪见。 而亦不起。 法花中舍利曾为梵师。 此处口陈无想定果则虽障邪见。 因果仍存。 故彼此文亦无乖返。 余如法华抄(云云)。 诸文如第九卷抄(云云)。 无为段问。 付三种定有法。 且以眼等五根可为现所知法耶。 又方问。 二乘异生等第六识定心可缘眼等五根体耶。 论云。 且定有法略有三种。 一现所知法。 如色心等。 二现受用法。 如瓶衣等。 如是二法世共知有。 不待因成。 三有作用法。 如眼耳等。 由彼彼用证知是有(云云)。 广百论第二大同此文。 但现所知法唯出色声等。 不举心也。 疏云。 论一现所知法如色心等。 述曰。 即是五识身·他心智境。 谓色等五尘及心。 心所。 此约总聚。 不别分别此何识境。 现量所知名现所知(云云)。 秘云。 论一现所知法者。 有义。 非说色等是现量境名现所知。 若言心等他心智境。 如何下说世共了知。 他心智境非世知故。 又约他心名现所知。 眼等应是现所知摄。 佛心现量缘眼等故。 故知但是世间共了名现知也。 详曰。 若是世共了名现所知。 何事分三。 三岂世人而不了知。 现见世呼眼耳等故。 若言不知眼等体相名非了者。 心等体相世岂了耶。 瓶等现知。 何须别说。 故知论云现所知者。 据世间中容有而谈。 非约一切。 以他心智世有得故。 五根世间必无现得。 第八虽缘非极成义。 故不依说。 由斯三类义有不同。 故别开也。 故从本疏(云云)。 疏云。 论三有作用法至证知是有。 述曰。 此五色根非现量得。 亦非现世人所共知。 此眼耳等各由彼彼有发识用。 比知是有○此非现量他心智知。 然今大乘。 第八识境亦现量得。 佛智缘时亦现量缘。 今就他部除佛以外共许为论。 非世共悉。 是故但言比知是有(云云)肝心等释可见也。 论第一云。 然眼等根非现量得。 以能发识比知是有。 此但功能。 非外所造(云云)。 疏二本云○眼等五根非现量得。 虽第八识及如来等缘是现量得。 世不共信。 余散心中无现量得以但能有发识之用。 比知是有。 此非他心及凡夫六识现量所得。 唯除如来。 小乘计亦为现量得。 非世共许故不为证(云云)。 灯二云。 疏云眼等根非他心智及凡夫六识现量所得。 意不障二乘凡夫定心缘之是现量得(云云)。 二量章云。 问。 出体中色相五根能所何收。 答。 是比现境。 大乘因位二乘凡夫比知根有。 唯独如来现量知故。 成唯识论第一卷云。 由能发识比知是有。 据余所知。 非约佛说。 或可大乘在其因位。 通现量境。 以互用故。 其眼等识既缘意境○不应但缘法处色故(云云)。 因明疏中卷云○大乘除佛比量知有。 如眼根等。 为六依故(云云)。 明灯抄三末云○依小乘宗。 根唯比得。 不通现量。 大乘之中。 除佛余位。 五根并通现比所得(云云)。 秘上文云。 根尘自相名皆不得。 故唯心得。 佛果八识悉皆得之。 因中第八得二自相。 五识但得五尘自相。 六五同缘得尘自相。 定中意识亦得五根。 余即不尔(云云)。 西明疏二。 并义演等。 五根通现比二量境(云云)。 可勘忠安记云。 论然眼等根非现量等者○和上问。 若定心皆现量得眼等根者。 二乘观心亦可现见。 何故大众等四部计五种色根肉团为体。 答。 定心虽皆现量。 而未明利故。 后出观位施设耳。 如二乘者无漏观中虽见真如。 而未明利故。 出观后中施设空无常等为理(云云)。 镜水抄十三云。 定心缘境是现量故。 问。 如鹫子像时记云。 自额及生乃至是尾自。 故知地前小圣及二乘定中缘境不必皆是现量○答但是定心有粗有细。 非是非量。 如眼色总聚而知。 岂得便言此是非量(云云)。 他心智多重事秘下文云○问。 他心智者即通所收。 何名为散。 答。 且他心智略有三种。 一谓如来八地以去菩萨所得。 定通无别。 二者二乘七地以还菩萨所得。 及凡夫人修得之者依定而起。 然非即定后不同散。 三者报得。 此唯散心。 若依定起。 名为证量。 报得不尔(云云)。 义演云○问。 此报得他心缘何境耶。 答。 缘比量共相境(云云)。 问。 宗家意真如无为其体各别为当云何。 论云。 又虚空等为一为多。 若体是一○一部一品结法断时。 应得余部余品择灭○若体是多便有品类。 应如色等非实无为(云云)。 疏云。 论一部一品○述曰○又若择灭体是一者。 且如五部。 一部九品。 一品结断时。 应得余未断四部八品择灭无为。 以体是一故○论若体是多○述曰○体各多者。 应为是有为。 便有品类。 此处三品类非彼品类故。 如色等法。 非实无为(云云)。 秘上文云○又难。 彼云。 我宗无为体是一。 无差别故。 无假相。 汝宗灭等许体多。 同有为。 多有实相(云云)。 论第十云。 虽真如性实无差别。 而随胜德假立十种。 虽初地中已达一切而能证行。 犹未圆满。 为令圆满。 后后建立(云云)。 疏十末云。 真如一味。 何容分十。 真如实无别。 随其所证所生能证胜德假立十种○初地中于十真如非不皆达。 未圆满故。 后后建立。 故立十种(云云)。 灯七(论十)云。 论释涅槃。 本疏解自性涅槃体相真如理。 即七真如中实相真如。 有释即云。 是一切法通相真如。 今谓不尔。 真如无二。 岂有一切法别相真如(云云)。 疏二本云。 论有执。 一切声皆是常。 待缘显发方有诠表。 述曰○此有二类。 一计常声。 如萨婆多无为。 于一一物上有一常声。 二计一切物上共一常声○如大乘真如。 万法共故(云云)总聊简章同之。 义镜云。 深蜜经第一云○尔时世尊告尊者善现曰。 如是如是。 善现。 我于微细最微细。 甚深最甚深难通达最难通达。 遍一切一味相胜义谛。 现正等觉。 现等觉已。 为他宣说○我已显示于一切蕴中。 清净所缘是胜义谛。 我已显示于一切处○觉支道支中清净所缘。 是胜义谛此清净所缘。 于一切蕴中。 是一味相无别异相。 如于蕴中。 如是一切处中。 乃至道支中。 是一味相无别异相○善现。 修观行苾刍。 通达一蕴真如胜义法无我性已。 更不寻求各别余蕴诸处缘起○觉支道支真如胜义法无我性。 唯即随此真如胜义无二智为依止故。 于遍一切一味相胜义谛。 审察趣证○若一切法真如胜义法无我性亦异相者。 是则真如胜义法无我性。 亦应有因。 从因所生。 若从因生。 应是有为。 若是有为。 应非胜义○善现。 譬如种种非一品类异相色中。 虚空无相无分别无变异。 遍一切一味相。 如是异相一味相性异相一切法中。 胜义谛遍一切一味相。 当知亦尔。 尔时世尊欲重宣此义。 而说颂曰。 此遍一切一味相。 胜义诸佛说无异。 若有于中异分别。 彼定愚痴依上慢(云云)。 瑜伽七十五全同之。 大般若上下文。 并佛地经等。 广可勘之。 唯识章云。 其圆成真性识。 若加行·后得观。 是共相非别相。 以总缘遍法故。 根本智观。 是别相非共相。 诸法别知故。 然体非共相。 万法不离此。 理一无二故。 亦可名共相。 诸经论云共相作意能断惑者。 依此道理及前加行并能诠说。 然诸法上各自有理。 内各别证。 不可言共(云云)。 诸文如别纸。 又理事一异如第八卷三性义抄。 可见合。 问。 疏云有漏一识因。 无漏二识果。 无漏三智(云云)尔者。 因果言指因果二位欤。 论云。 一依识变假施设有。 谓曾闻说虚空等名。 随分别有虚空等相。 数习力故。 心等生时。 似虚空等无为相现。 此所现相前后相似。 无有变易。 假说为常(云云)。 疏云。 论数习力故至无为相现。 述曰。 由曾闻说。 今时复闻。 数习力故。 心等生起缘空等时。 便似虚空等无为相现○此即七地以前有漏加行心等。 缘名起分别相。 入地入果圣人无漏后得智。 缘前无分别智中法性之空等。 及远缘加行智等中。 及亲闻佛说虚空等故。 变似空等相现。 此皆变境而缘故也。 有漏一识因。 无漏二识果。 无漏三智。 或说八识(云云)。 灯云。 疏云有漏一识因○或说八识者。 七地已前有漏变熏。 唯第六识。 故一识因。 在无漏位。 第七创缘虚空非择灭。 未有漏熏。 但由第六。 故二识果。 无漏三智。 或除成事。 不说缘理。 或通八识。 智遍缘故(云云)。 秘云。 疏有漏一识因等者。 如义灯明。 有云。 有漏一识者。 唯第六识。 因无漏二识者。 妙观平等。 对究竟果名为因也。 果无漏三智者。 唯是佛位。 故名为果。 详曰。 虽理亦通。 法师既为入室之徒。 故依灯正(云云)。 东抄云。 有漏一识因者。 是第六。 无漏二识果者。 初见道。 六七二识是先一因永果(云云)。 此释同义灯意释。 义蕴大抄并肝心等。 并同演秘所破义。 问。 真如无为假实中何。 灯云。 六八等无为假实分别。 识变皆假。 依如立者。 本及西明说。 六中五假。 真如是实。 八中三实即三种如。 余皆是假。 今为二解。 一云皆假。 故此论云。 此五皆依真如假立。 真如亦是假施设名。 又前标中云。 二依法性假设。 又下结诸言无简。 云故诸无为非定实有。 二云。 真如无为。 一三是实。 论但说云真如亦是假施设名。 非体假设。 云非定实有者。 总结非他。 离色心外非定实有。 不言不离色心者非定实有。 未见文断。 任意取舍(云云)。 论云。 二依法性○此五皆依真如假立。 真如亦是假施设名○不同余宗离色心等有实常法名曰真如。 故诸无为非定实有(云云)。 疏云○此五无为依真如上假名空等。 而真如体非如非不如。 故真如名亦是假立。 如食油虫等。 不称彼体。 唯言显故。 若真如名所诠非如体(云云)。 疏上下·枢要·对法抄·百法论·玄赞等。 真如为实。 余五为假。 可见。 问。 义灯中约虚空非择灭体义分别世人知不知义。 尔者于非择灭如何判之耶。 灯云。 依瑜伽五十三。 立二。 谓虚空及非择。 约世共知故。 又世于空。 但识其义而不识体。 但言空常住。 不知是无为。 于非择灭。 识体而不识义。 谓知此法缘阙不生。 法体灭无。 而不知是无为。 云不识义(云云)。 瑜伽五十三云。 复次虚空云何。 谓唯诸色非有所显。 是名虚空○复次云何非择灭。 谓若余法生缘现前。 余法生故。 余不得生。 唯灭唯静。 名非择灭(云云)。 佛地论第三云。 余处说言唯色无故名虚空者。 就世共知粗相而说。 是故虚空容受三业(云云)。 对法抄三如摩尼抄也。 有记云。 灯于空但识其义而不识体者。 世间共知虚空有常遍之义。 而不知显空无为体也。 若非择世间共知缘阙法体不生。 不由智断。 而不知阙缘边显无为之义。 言不识义也(云云)。 总聊简六卷私记四云。 灯云○意云。 世间人知色无云虚空。 不知其体无为。 知缘阙不生云非择灭。 不知其不依智简择力。 本性清净。 所以虚空定知义不知体。 非择灭知体不知义言也(云云)。 问。 就以理事二观断定惠障义。 且断烦恼可通理事二观耶。 要云问。 何故伏惑得非择。 亦伏烦恼灭亦得伏定障。 何故不分二。 唯分害随眠耶。 答。 定障通于事观断。 亦有伏得者。 烦恼要唯理观除故。 无伏得者。 设有异生得定伏烦恼。 亦名定障。 本求定故。 而未求理。 圣得者隐而难知。 故分别说。 令易趣入。 又凡得者是可断。 又凡得易而相显。 更何须开(云云)。 要决云。 文问何故伏惑至唯分害随眠耶。 解云。 此有二释。 一云。 外道异生伏灭惑障得非择灭。 其有二种。 一伏灭烦恼。 二伏灭定障。 内道圣人永害随眠证得择灭。 亦有二种。 一害烦恼随眠。 二害定障随眠。 总问意云。 何故外道异生伏障得非择灭。 有伏烦恼亦伏定障。 而不分为二欤。 唯内道圣人永害随眠证得择灭。 即分为择灭不动二种无为。 问。 外道异生未伏别头所知定障。 云何得言亦得伏定障。 答。 未伏别头所知定障。 而能断烦恼俱时所知。 俱二障是定障所摄故。 故言伏定障○文答定障通至无伏得者。 解云。 此答意言。 定障非唯理观断除。 亦通事观。 能有伏灭得于劣定。 于此时中所显无为。 唯从于宽立非择名。 不与不动想受之称。 虽断定障迷事二障。 而未断迷理烦恼及别头所知。 迷理烦恼唯理观除故以事观无伏迷理得不动无为。 由此道理。 于所得灭但立非择灭名。 未断欲界二性杂染种子。 亦不伏迷理烦恼现行。 并别头所知故。 文设有异生至而未求理。 解云。 此通伏难。 难云。 外道异生为得上定。 以六行智欣上厌下。 岂不伏烦恼耶。 此既得伏。 何故今云不得伏耶。 故今通云。 为得上定伏烦恼者亦名定障。 本为求定伏灭此烦恼故。 以外道等未求理故。 此约理障故无妨难。 二解共同。 又云。 设异生人得决定伏烦恼迷理。 亦名定障。 不名智障。 文圣得者至更何须开。 解云。 又即难云。 圣人所证择灭无为。 虽同择灭。 而所断障别。 定障慧障有差别故。 故开立二无为者。 外道所得非择灭无为。 虽同非择。 而所伏障别。 烦恼定障所知定障有差别故。 应开立二无为。 欲通是难故此文来。 通意显云。 圣人断障所得理者。 细隐难知。 故于择灭外分为不动想受二。 令易趣入。 凡夫伏障所得理者。 是可决断而了知矣。 又相粗显而易可知。 更何须开为非择不动二。 故合一非择灭无为。 言可断者。 决断之断。 非除断之断(云云)。 义宾·忠安·八卷私记等。 可是之。 八卷私记云。 文问何故伏惑得非择。 亦伏烦恼灭亦得伏定障等者。 谓此问意显言。 伏定障惑障而得非择灭之中。 有伏烦恼而所显之非择灭。 亦有伏定障而所显之非择灭。 何显定障及惑障不分。 而其断随眠而得择灭之中分二种。 谓不动想受为一种。 既是定障之故。 若择灭者为一种。 既是惑障之故言之。 文答定障于事观等者。 谓此答意显。 其以事观亦断定障故。 故有伏得者。 断既云有伏得故。 故知是唯伏定障。 而不能伏惑障。 是唯定障故。 不分二种。 其唯以理观之理观智断烦恼障故。 或有者唯断惑障。 而不能断定障。 如惠解脱。 或有者并断惑障定障。 如俱解脱等。 其约实断而既分惠俱解脱。 故分定障惑障言也。 金刚般若疏上云。 然烦恼障通理事两观以欣上厌下伏故。 所知障唯理观伏。 可知也。 金刚般若疏上云。 然烦恼障通理事两观。 以忻上厌下伏故。 所知障唯理观伏。 可知也(云云)。 论第二卷本文抄八目次法执段我唯总执大乘无超地相应不相应猛赤段故今但难虽作青解三能变段异熟能变佛此亦缘不粗了故初能变段能藏所藏摄论因相因相广释段因相赖耶业种从余相分论第二卷本文抄八法执俱生分别段问。 我法二执俱可缘蕴处界三科。 两方。 问。 俱生我执可有别缘五蕴之义耶。 进云。 疏云。 我唯总执(云云)。 付之。 问。 付我执所缘且可有执佛性为我之义耶。 两方。 论云。 俱生法执无始时来○此复有二○二有间断。 在第六识缘识所变蕴处界相。 或总或别。 起自心相。 执为实法(云云)。 疏云○然我本相即唯言蕴。 其法本相言界处者。 我作用义。 故说言蕴。 无为无用。 计为我少。 故不说处界。 然说我为一及常者亦说有。 于作受之用。 其法不然。 但计有体即计为法。 故计于法亦依处界。 处界即是真如择灭等。 不了此界处而执有法故。 下准此知。 又缘识所变诸蕴处界。 起自心相。 执为实法。 同前我中二解。 然涅槃经。 外道以佛性为我。 此不相似。 非我相故。 无作用故。 但名缘蕴法可与同。 佛性不失法自体故。 故于我中唯言缘蕴。 虽无作用。 缘有小功能故。 法体不然。 故通界处。 又依于本质与相分。 相似不相似合说。 我中应言处界。 故计佛性为我。 若但依相似法为论。 法中应但言蕴。 以亲所取与本质真如不相似故。 以前准后。 前加处界。 以后准前。 应除界处。 以亲相分唯有漏故。 我执加取字。 后依本质有无漏故。 故减取字。 又我唯总执故缘五蕴。 法通总别故说三科(云云)。 秘云。 疏又我唯总执等者。 执总聚法以为我也。 问。 别计五蕴亦为其我。 何得名总。 答。 虽别计蕴。 亦得总名。 且如色蕴。 含根境等。 不同处界。 名总无失。 有云。 且举总执。 据实有别。 详曰。 此非善释。 失疏本意。 若一一蕴皆别别计。 乃分别我。 非俱生计故(云云)。 灯二(论一)云。 问何故法执通缘处界。 我但缘蕴。 答。 法执通无为。 得缘处界。 我缘有为。 不得通界处。 又我执多一常。 不缘于界处。 法执非一常。 故通界处。 又解。 依影略说。 此解为正。 辨中边论说蕴处界。 皆为破我。 故知我执通缘三科。 此缘蕴等据佛法谈。 外道不立蕴处界等(云云)。 论第一。 疏一末等。 如第一卷抄执佛性为我事(如第六卷)。 论第八云。 谓所妄执蕴处界等若法若我自性差别。 此所妄执自性差别。 总名遍计所执自性(云云)。 问。 十地菩萨可有超地之义耶。 灯云。 问。 断第六识俱生法执。 有于渐顿次及超否。 答。 唯渐断次第不超。 无顿得果及超地故。 若尔。 何故二乘断惑障。 先伏后成超菩萨断所知。 后超先亦伏。 答。 二乘得果易。 先伏后成超。 大乘证地难。 无超可得伏。 问。 大乘难得果。 唯次不言超。 饲虎及掩泥。 如何说超劫。 答。 大乘无超地。 据此不言超。 由精进促生。 何妨得超劫(云云)。 无量义经(十功德品)云。 善男子。 第七是经不可思议功德力者。 善男子善女人○即于是身得无生法忍。 生死烦恼一时断坏。 升于菩萨第七之地(云云)。 同经疏下(玄测)云○问。 如何凡身即得七地。 解云。 持经功德不思议力。 又解。 凡身即得初地。 初地即是变易生死○由依此义故作是言○得法云地。 准此应知。 或可别时意故作如是说。 由此身中持经力故得第七地(云云)。 千手经云。 我于是时始住初地。 一闻此咒故超第八地(云云)。 三卷疏二(作者不知)云。 始住初地者。 得上伏忍金刚心。 初得不退。 说为始住。 一闻此咒超第八地者。 通达位中名第八地。 从七方便入见道故(云云)。 唯识论譣议第一(行贺)云。 问。 若准千手千眼观音菩萨。 在初地一闻神咒超第八地。 释迦菩萨超于弥勒菩萨四十劫者。 位在何劫。 释此义者。 稍有数家义。 超于十住第八住也。 此释谬也。 今准起信解。 超劫者为怯弱根拥说(云云)。 玄赞私记第七云○此亦示现(云云)(法花肝心同之)。 大般若三百六十九云。 谓诸菩萨从初发心勇猛正勤修行布施○般若波罗蜜多。 以胜智见超过八地。 何等为八。 谓净观地·种姓地·第八地·见地·薄地·离欲地·已辨地·独觉地(云云)。 子岛大般若抄云。 以此超过义。 可释一闻此咒超第八地之文(云云)。 理趣分云○若有得闻此一切法甚深微妙般若理趣清净法门深信受者。 乃至当坐妙菩提座○当经十六大菩萨生。 定得如来执金刚性。 疾证无上正等菩提(云云)。 同经疏二(大师)云○菩萨十六大生。 即义当十六劫。 金刚性者。 谓真如性○经十六劫得此真性故。 由于此经。 行前法行。 能超生死。 不经僧祇经十六劫。 便入初地。 以经所明实相之理有大神验。 闻此法等故。 超生死无边劫量。 地前既尔。 故能疾证无上菩提(云云)。 清水注(云)。 问。 义灯中。 付出小乘余部心心所缘境义。 且化地部意。 可许缘前后念心心所耶。 答缘(云云)付之。 婆娑论中。 明彼部义。 相应不相应惠俱时并起。 相应惠缘不相应法。 不相应惠缘相应法(云云)准此文。 偏缘俱有法。 是以本疏中。 彼部意不缘前后念心心所(云云)如何。 问。 化地部意。 述心心所法缘俱有法之义。 相应惠知不相应法。 不相应惠缘相应法(云云)淄洲大师何释此意耶。 释云。 相应四蕴。 与此四蕴俱惠。 缘俱起不相应蕴。 不相应者。 色蕴及前后四蕴。 此俱惠缘相应法(云云)付之。 灯云。 婆娑复云。 或复有执。 心心所法能了俱有。 如化地部。 彼作是说。 惠有二种。 俱时而生。 一相应。 二不相应。 相应惠知不相应者。 不相应惠知相应者。 俱舍法师释云。 言相应者。 与同时起心聚相应。 不相应者。 即前后念。 不与同时心聚相应。 此之二惠更互相知。 今犹未了缘俱有法言。 及西方师义待后捡文。 今又释云。 言相应者即四蕴。 不相应者即是色蕴。 及前后四蕴。 与四蕴俱。 不缘自相应能缘俱起不相应蕴。 名了俱有。 智相应蕴前后智知。 前后起智。 即是不与此智相应。 能知此智相应四蕴。 即前后相应智更互相知(云云)。 疏云。 化地部说。 缘共有法。 西方师说惠俱五蕴名俱有法。 五识依色根。 俱有身中色等是根种类。 故能缘之。 意识唯依无间意。 所依非色。 不能依俱有身中色等。 非根种类故(云云)。 秘云。 疏化地部说缘共有法者。 按婆娑第九云。 或复有执○不相应知相应详曰。 释相应等。 具辨如灯○有部破云。 问。 何缘不知俱有说法。 答。 极相近故○疏西方说惠俱五蕴等者。 按婆娑第九云。 西方诸师作如是说。 与惠俱生诸蕴相续自身摄者。 是俱有法。 有部难云。 若尔。 眼识应不能缘取自身诸色。 余识亦尔。 彼作是说。 五识能取自身中境。 意识不能。 有部难云。 若尔。 意识应不能取一切境界。 便为非理。 有部自云。 此随转色及此随转不相应行名俱有法。 详曰。 化地西方二义大同(云云)。 义蕴云。 疏化地部说依由有法者。 唯婆娑说○彼说意说。 与此念四蕴同时而起。 名相应。 前后念五蕴及此念色蕴。 名不相应。 以此念四蕴能缘前后五蕴并同时色故。 名相应知不相应。 以前后四蕴能缘此念四蕴故。 名不相应如相应。 今言缘共有法者。 彼部意说。 四蕴心心所法能缘俱时色也。 西方师说惠俱五蕴等者。 化地部大乘相似。 言五识依色根下释缘俱色(云云)。 别抄云。 如大婆娑○解云。 彼部意云。 彼惠有二。 相应者。 而诸心心所相应而生。 不相应者。 独头而生。 谓二种惠皆不自知。 由此二种更相知故。 故知俱有也(云云)。 婆娑论第九云。 或有执。 心心所法能了自性。 如大众部○或复有执。 心心所能了相应。 如法密部○或复有执。 心心所法能了俱有。 如化地部。 彼作是说。 惠有二种俱时而生。 一相应。 二不相应。 相应惠知不相应者。 不相应惠知相应者。 或复有执。 补特伽罗能了诸法。 如犊子部(云云)。 抄云论化地说。 惠有二种等者。 此即师意说。 二惠一时俱生。 虽一时俱生。 不与心等相应。 不与心相应。 相应惠知不相应。 不相应知相应。 问。 但知不相应惠耶。 解云。 与心相应惠知不相应时。 亦知心王。 为受想等。 唯不知自相应体(云云)。 问。 大圆镜智可缘自相应心心所耶。 论。 疏。 秘。 要。 如第八卷抄之。 猛赤段问。 论中述外人难云。 我法若无。 依何假说(云云)尔者。 世间圣教我法俱难之欤。 答。 但难圣教我法也。 付之。 论云。 有作是难。 若无离识实我法者。 假亦应无(云云)。 疏云。 此吠世师难也○初总申难意。 次申理喻。 后结成难。 此为初也。 如上所言。 无实我法。 世间圣教仍说有假。 依何假说。 不可假说牛毛而似龟毛。 以其所似都无体故(云云)。 论云。 我法若无。 依何假说。 无假说故。 似亦不成。 如何说心似外境转(云云)。 疏云。 此结成难○今无心外我法真事。 真事既无故。 所说假依何得有。 无所说义假法故。 其体似法亦不成。 似无依故。 即义依体假。 又所变之似既无。 能说之假既无。 所变之似不有。 即有体强设假。 此似既无。 如何说心似外境转。 外境无故。 心何所似。 谁似于谁。 谁为能似。 是彼难。 世间我法标宗说无故。 今但难圣教我法(云云)。 秘云。 疏世间我法标宗说无者。 论主标宗无世我法。 所以外人但难圣教(云云)。 要云。 我法若无依何假说者。 所似既无。 说谁为能似。 能似假说无故。 共法之似亦不成。 不得别解义依于体等假。 世间圣教二似俱不成故(云云)。 论第一云。 若唯有识。 云何世间及诸圣教说有我法。 颂曰。 由假说我法○论曰。 世间圣教说有我法。 但由假立。 非实有性○愚夫所计实我实法。 都无所有。 但随妄情而施设。 故说之为假(文)。 疏一本云。 此显所执但随妄情。 而施设彼为我为法。 故说所执亦名为假。 非彼体有可说我法二宗种假言。 无体随情。 无依于有。 二假皆得○此显世间假我假法非必有体方说为假。 但随妄情说为假故(云云)。 同论云。 内识所变似我似法。 虽有而非实我法性。 然似彼现故说为假(云云)。 疏云。 此显依他我法名假○即显圣教假我假法。 有体施设·义依于体。 二假皆得。 由似我法能执妄情有主宰用现。 说此依他为假我法(云云)。 云何应知实无外境○(第一揔问)实我实法不可得故(第二略答)如何实我不可得耶○由此故知定无实我○(上来第一破我讫)如何识外实有诸法不可得耶○所执实法妄计度故。 决定非有○由此应知。 实无外境。 唯有内识似外境生。 是故契经伽陀中说。 如愚所分别外境实皆无。 习气扰浊心。 故似彼而转(云云)。 疏云。 由此应知○述曰。 下显世间说我法因。 总结上也(云云)。 有作是难(如上)然依识变。 对遣妄执真实我法。 说假似言。 由此契经伽陀中说。 为对遣愚夫所执实我法故。 于识所变。 假说我法名。 疏云。 论然依识变○述曰。 下显正教说我法因。 依识所变见相分法。 为遣所执。 随情说假我法言。 故非真实有(云云)。 为令知文段由来。 大概抄之。 可见摩尼抄也。 问。 定心可作青等行解耶。 灯云○言今缘青作青解者。 此比量知。 不称前法。 如眼识缘色。 称自相故。 不作色解。 后起意识缘色共相。 作青等解○若尔。 定心作青等解不。 若不作解。 云何遍处胜处作青等观。 若作青等解。 定心应比量。 答。 虽作青解。 各附自体。 不贯通余。 得是现量。 不净观等准此可知(云云)。 秘上文(名句文)云。 问。 此名句二所诠自共。 与现比量所缘何别。 答。 有同别○现量望彼而言同者○而言别者。 名句所诠但依心变。 无实体性。 唯共相转。 现量带诠。 彼之二相总名自相。 又现量心寻彼名言所诠之法。 虽不定计名属义等。 而作行解。 亦与彼同。 声不及处。 智不转故。 佛知彼无。 以遍缘故。 亦与彼同○若尔。 寻句等智何量所收。 答。 定心缘名现量所收。 寻名横计即是遍计。 非量所收。 若不横计。 虽不作意。 贯于余法。 亦比量摄(云云)此释可秘之。 因明疏下卷云。 设定心中寻名缘火等。 亦是假智。 不同比量假立一法贯在余法。 名得自相。 各附体故。 名得自相。 是现量收。 不得热等相故假智摄。 如假想定变水火等。 身虽在中。 而无烧湿等用。 如上定心缘下界火。 虽是现量。 所带相分亦无热湿等用。 问。 若尔定变水火地等。 有湿热等用不。 答。 虽有用。 而不烧心等。 任运变中即是火体自相。 定心亦尔。 问。 身根实智俱得火之自相。 云何得有烧不烧异。 答。 火有微盛。 烧不烧异○问。 言修定者离教分别。 岂诸定内不缘教耶。 答。 虽缘圣教。 不同散心计名属我。 或义属名。 两各别缘。 名离分别。 非全不缘。 方名现量。 若不尔。 无漏心应皆不缘教(云云)。 同上卷云。 五者现量。 行离动摇。 明证众境。 亲冥自体。 故名现量。 能缘行相不动不摇。 因循照境不筹不度。 离分别心照。 符前境。 明局自体。 故名现量。 然有二类。 一定位。 二散心。 定心微湛。 境皆明证。 随缘何法。 皆名现量。 一切散心。 若亲于境。 冥得自体。 亦皆现量(云云)。 三能变略标(古来称识所变段可寻之若依段初文欤)。 问。 就三能变识。 且异熟能变识可通八地以上乎。 论云。 一谓异熟。 即第八识多异熟性故(云云)。 疏云。 多异熟者。 谓此识体总有三位。 一我爱执藏现行位。 即唯七地以前菩萨○二善恶叶果位。 谓从无始乃至菩萨金刚心。 或解脱道时。 乃至二乘无余依位。 何名毗播迦。 此云异熟识○至无所知障位。 三相续执持位。 谓名阿陀那。 此云执持○以异熟名亦通初位故。 论说言多异熟性故。 不言初。 以狭故。 不言后。 以宽故。 宽狭何事遮不说也。 此中意说重习位识。 若说宽时。 佛无熏习。 说即无用。 若说狭时。 八地以后犹有熏习。 便为不足。 又但说因有虚妄位。 不说于佛。 故说异熟识。 是多异熟性宽狭皆得。 又为五位。 一异生位。 二二乘有学位。 三二乘无学位。 四十地菩萨位。 五如来位。 异熟一名通前四位。 故言多异熟性。 故不说余名。 又十三住通十二故。 又七地如枢要说(云云)。 秘云。 疏此中意说等者。 问。 何意须约熏习之位便取异熟。 答。 由前外难。 若无实我。 云何世间及诸圣教说有我法。 前答彼云。 我法熏习。 诸识生时。 变似我法。 为此故取熏习位识(云云)。 论云。 即前异熟及异熟生名异熟果。 果异因故。 此中且说我爱执藏持杂染种能变果识。 名为异熟。 非谓一切(云云)。 疏云。 论此中且说至非谓一切。 述曰。 虽异熟果通七识有。 今初能变唯真异熟。 我所藏故。 持染种故。 名真异熟。 非说一切业所感者皆初能变。 持杂染种。 即显善恶业果名识○我爱执藏。 显初名也。 言异熟者○或异熟因所招名异熟果(云云)。 能变果识者。 显此非是能变之中因能变也。 灯云。 论此中且说我爱执藏等。 西明约引满异熟果简。 不异本释。 有解别简。 我爱执藏目阿赖耶。 持杂染种即目陀那。 最初能变异熟果识名为异熟。 今谓不尔。 陀那通佛。 非持杂染。 故要集云。 谓我法所依能变。 于二位中别简六识。 至第七地显我执位。 真执藏处。 八地以上除金刚位。 持杂染种显法执位。 俱唯第八。 故颂偏说第八异熟。 今谓不尔。 若兼法执依。 即初能变非最先舍。 违下文故。 今本释意。 有二种简。 一简他。 谓余六识非真异熟。 二简自。 八地以去虽真异熟。 非是我执恒爱着处。 已舍我执故。 故下释云。 初能变识大小乘教名阿赖耶。 又云。 此识自相分位虽多。 藏初过重。 是故偏说。 若以异熟取法执依。 摄此果相而为自相。 何得藏初过重。 又下辨舍。 先阿赖耶。 非异熟识。 故今此文显简自他。 但取我执所依持杂染种异熟果识。 名为能变。 非皆摄尽。 故云且说(云云)。 论云○颂曰。 初阿赖耶识。 异熟一切种○论云。 初能变识大小乘教名阿赖耶。 此识具有能藏所藏执藏义故。 谓与杂染互为缘故。 有情执为自内我故。 此即显识初能变识所有自相。 摄持因果为自相故。 此识自相分位虽多。 藏初过重。 是故偏说(云云)。 疏云○有情执为自内我故。 解执藏义。 唯烦恼障义。 非所知障义○此不别执为其我所及与他我。 名自内我。 此即正解阿赖耶义。 阿赖耶者。 此翻为藏。 藏具三义。 如论已说。 义虽具三。 正取唯以执藏为名。 不尔。 二乘八地菩萨应有此名。 三名阙一。 即不得名○问。 前言第八有三位名。 何故于三能变之中。 乃举异熟果相之号。 于别释中。 遂致染分藏识之名。 论此识自相至是故偏说。 述曰。 此释妨难。 三能变中举异熟者。 如前已解。 今由二义说阿赖耶。 由此自相虽有三位。 以彼藏名三位之中初位所摄。 自从无始乃至七地二乘有学最初舍故。 又以是名我执所执。 过失重故。 虽染分名亦通异熟。 异熟之名望此仍轻。 以此藏名通二种义。 过失之重。 故今偏说(云云)。 论三云。 此识无始恒转如流。 乃至何位当究竟舍。 阿罗汉位方究竟舍○又不动地以上菩萨○此位方名不退菩萨○然阿罗汉断此识中烦恼粗重。 究竟尽故。 不复执藏阿赖耶识为自内我。 由此永失阿赖耶名。 说之为舍(云云)。 疏三末云○此师意说。 无现执藏。 瑜伽说此即名为舍。 以阿赖耶是藏义故(云云)。 论云。 阿赖耶名过失重故。 最初舍故。 此中偏说。 异熟识体菩萨将得菩提时舍(云云)。 疏云。 杂染执藏过失重故。 有漏二位名最初舍。 以二义故。 此中偏说。 唯说阿罗汉舍。 不说舍异熟识等。 此据舍缚。 若据异熟识舍时。 即阿赖耶同。 故以体说异熟识舍。 不说依转异熟舍位(云云)。 问。 付三能变且第二能变不言内思量有何故耶。 论云。 二谓思量。 即第七识。 恒审思量故(云云)。 疏云○若言此识实内思量。 何故此中不言内者。 通无漏说。 佛此亦缘外境相故(云云)。 下文云○此后二识亦通净名。 非所熏故。 又互显故(云云)。 同一本云。 论此能变唯三○述曰○此三能变。 初之一名唯未转依。 后之二号亦通净名。 何故尔耶。 下自当悉(云云)。 灯下文云。 论识以了别为行相故○第三能变即依局辨。 云了境相粗故○第二能变亦从通解。 恒审思量无我相故。 或相影显。 随其所应。 在因在果故(云云)。 唯识章云。 或唯因说三○三十唯识云。 谓异熟思量及了别境识。 多异熟性故偏说之。 阿陀那名理通果有。 或因果俱说三。 谓心意识(云云)。 论四云。 能审思量名末那故。 未转依位恒审思量所执我相。 已转依位亦审思量无我相故(云云)。 问。 有漏第八识可了粗境耶。 论云。 三谓了境。 即前六识了境相粗故(云云)。 疏云○以前六识同了粗境。 异七八故。 合为一名。 问。 此前六识亦缘细境。 如佛六识等。 何故但名粗。 答。 一多分故。 二易知故。 三诸有情共可悉故。 四内外道皆行有故。 五大小乘所极成故。 六不共义故。 七八二识不粗了故(云云)。 秘云。 疏六不共义者。 简七八也。 前之五义皆对佛果缘于细境六识明也(云云)。 秘云。 了境相粗故者。 有义。 应作四句。 有了境非相粗。 第七八识。 有相粗非了境。 六识心所。 有俱非。 谓七八心所。 有俱句。 第六心王。 亦了亦粗故(云云)。 论下文云。 不可知者。 谓此行相极微细故。 难可了知。 或此所缘内执受境亦微细故。 外器世间量难测故。 名不可知(云云)。 疏三本云○此中第二相分难知内执受境即有漏种及有根身微细难知。 非执受境外器世界量大难知(云云)。 瑜伽五十一云。 云何建立所缘相。 一由了别内执受故。 二由了别外无分别器相故○复次阿赖耶识缘境微细。 听惠者亦难了故○如是了别二种所缘故。 于所缘境微细了别故○应知建立阿赖耶识所缘转相(云云)。 显扬论十七云。 又即此识缘境微细。 世听惠者难了知故(云云)。 论第十云○大圆镜智相应心品。 有义。 此品缘一切法○行缘微细。 说不可知。 如阿赖耶亦缘俗故(云云)。 佛地论三云。 如阿罗耶虽缘三境。 以微细故。 亦言缘境不可了知(云云)。 秘第三(论三)云。 如彼卷钞之。 初能变赖耶三相段问。 付以能藏所藏等三义名赖耶义。 且能藏所藏名大师何释耶。 疏云。 论此识具有能藏所藏执藏义故。 述曰。 此释藏义○论谓与杂染互为缘故。 有情执为自内我故。 述曰。 能持染种。 种名所藏。 此识是能藏。 是杂染法所熏所依染法名能藏。 此识为所藏。 摄论第二等。 非如大等藏最胜等中即能所藏(云云)。 非如大等文。 可见演秘释。 秘云○又能所藏传有三释。 一云。 现行第八与所持种互为二藏。 谓现持种。 种名所藏。 现名能藏。 种生现识。 识名所藏。 种是能藏。 二云。 现初能变与诸转识互为缘起。 名能所藏。 本识为因。 七识是果。 七识为因。 本识亦果。 所藏为因。 能藏为果。 三云。 以种望现。 能熏七识。 名能所藏。 从七识生能生彼故。 有义断云。 然今论意依第二说。 论主下释达磨经云。 此颂意说阿赖耶识与诸转识互为因果。 故但应说。 以现望现名能所藏。 说为因果。 后破疏云。 言能藏者。 但取现识能持种义。 此即不然。 论说能藏显是因性。 不可现识与所持种为因缘。 故下说现识能持种故名因相者。 由能所持体不异故。 能生诸法。 说现望现名之为因。 非说能持望所持种名为因也。 又能所藏皆通种现。 无别体故。 详曰。 虽有此断。 理亦难凭现望于现。 因缘岂立。 现不亲能生于现故。 若言非因由有其力与因名者。 现望于种。 何不行耶。 岂现望种无有力耶。 又疏后解因相之中。 自断三相皆通种现。 自既自击。 何事斥耶。 余多分别具如灯辨(云云)。 灯云。 论能藏所藏等。 西明三释。 第一八现望余现。 第二以杂染种为能藏。 种能持果故。 第三现种俱能藏。 意取第二。 要集亦取第二为正云。 杂染品种望本识体。 但是所依。 无因缘义。 现行七识望第八现。 亦无因缘故。 第二释是彼宗也。 然三相中因相与此义意稍异。 今谓诸论说能所藏。 不唯说种。 且无性云。 证阿赖耶识名阿赖耶。 能摄藏诸法者。 谓是所熏习气义。 既云证阿赖耶识名阿赖耶。 后云摄藏诸法谓是所熏。 明说第八。 非诸法种。 若杂染种名为能藏。 便证种子名阿赖耶。 经部种子亦应如是。 阿关第八。 彼论又云○又若以世亲以第二世释第一句。 即证种子名为能藏。 何故无著论云。 复何缘故此识说名阿赖耶识。 谓一切有生杂染品法。 于此摄藏。 又即此识于彼摄藏。 既言此识于彼摄藏。 即应种子在现法藏。 若如是者。 何故复云或说有情摄藏此识为自我故。 岂可执杂染种现以为我。 故种子识言不目种子。 由现第八能持种子。 名种子识。 故诸名中云。 或名种子识能遍任持诸种子故。 是故世亲以第二句释第一句。 又无性云○又此论第三正释彼颂云。 由此本识具诸种子故。 能摄藏诸杂染法。 依此建立阿赖耶名。 准此。 岂可但证种子摄藏果法名为本识阿赖耶名。 又二。 亦为有情执藏为我。 若说种子。 岂可执种以为我耶。 若执现识。 不应言亦○此论又言。 此即显示初能变识所有自相。 摄持因果为自相故。 又解因相云。 此识因相虽有多种。 持种不共。 故偏说之○(如下)。 又云。 三相中因相与此稍异者。 此亦不尔。 准此论文。 与法为因。 即是因相。 如文具显。 烦不能引(云云)。 百法论演义抄三(怀古)云。 问。 大乘意能作等六因皆为因缘摄为当何耶。 灯皆因缘性(云云)。 付之。 问。 对法论中能作等六因皆是因缘性(云云)随转小乘说欤。 问。 以现行第八望余法。 有遍行因义。 引何文证之耶。 灯引无性摄论因相即是增盛作用等文并杂集论遍行因之文为证。 付之。 问。 灯中引摄论说遍行等三因即以异门说阿赖耶说也(云云)尔者此文意可许异熟因因缘之义耶。 灯云。 问。 赖耶三相俱可通种现耶。 问。 摄论所说因相为唯种子将何。 要云。 准此中云。 三相俱唯现行○第八三相。 摄论第二卷以种为因相。 诸法因缘故。 现行为果相。 二种所生故。 现种俱为自相。 现种俱为自体故。 又说。 唯现行。 所藏处名所藏故。 论本之文本意如此。 又说自相因相通释第八现行及一切种子能藏所藏故。 自相体通。 一切种相应更分释故。 因相亦通。 其果相唯第八现种。 除余种子。 非异熟故。 第四说。 三相俱取现行及一切种。 要决云。 文又说唯现行○解云。 此第二说。 意云摄论三相如唯识论。 亦唯现行。 所藏处名所藏故者。 是通伏难○新罗记云。 论本之文本意如此者。 唯识论本依现行第八识云。 三相赖耶之本意如此(云云)。 今谓不尔。 若如是者。 与第一说有何别耶。 灯云。 又此三相。 文义意殊。 准枢要中。 一云。 此论三相唯现。 然曾闻释三相俱通种现二法。 且对他宗举显胜者○理实俱通。 以为了义○摄论但以种为因相者。 性用别论。 亲生诸法。 现行不尔(文)。 又据前总标。 此中且说我爱执藏持杂染种能变果识。 名为异熟。 以辨三相。 故但说现。 上文云○六因之中能作几因○且现行识望彼诸法。 为能作因。 能作因宽○又对法六云○虽现行识非诸法种。 据能持种说为因相。 摄大乘云。 因相者。 谓即如是一切种子阿赖耶识。 于一切时。 与彼杂染品类诸法现前为因。 此虽说现识。 亦得摄用归体名因(云云)。 无性摄论第二云。 论曰如是已说阿赖耶识安立异门。 安立此相云何可见。 安立此相略有三种。 一者安立自相。 二者安立因相。 三者安立果相。 此中安立阿赖耶识自相者○此中安立阿赖耶识因相者。 谓即如是一切种子阿赖识。 于一切时。 与彼杂染品类诸法现前为因。 此中安立阿赖耶识果相者○释曰○因相即是增盛作用。 熏习功能能为因性。 现前能生杂染法故(云云)。 同论廓疏云○二释因相中。 文有三句。 初言谓即如是一切种子等者。 牒前种子为因相体。 二于一切时与彼杂染品类诸法者。 举所生果。 三前现为因者。 正显能生因(云云)。 因相广释段问。 以业种子可为因相耶。 论云。 一切种相应更分别。 此中何法名为种子。 谓本识中亲生自果功能差别(云云)。 疏云○言本识者。 显种所在。 简经部师色心等持种。 亲生自果。 简异熟因。 望所生果非种子故。 要望自品能亲生故。 秘云○问。 异熟习气为因相不。 若是如何说生自果。 不是如何果名异熟。 答。 传有二释。 一云。 因相。 论举亲生影显业种。 二云。 但取等流习气。 故今此云亲生自果。 异熟因果依别义说。 详曰。 观论之意。 后释为胜。 寻论可悉(云云)。 忠安记云○基云○测云○解云。 理实异熟果种亦是因相。 等流果体亦是果相。 而论主因相门中说亲非疏。 异相门中说疏非亲者。 各举一义影略互显。 和上云。 基解似胜。 所以者何。 言种子者。 亲约生自性体果之义。 不据生异性果不种子故(云云)。 文义记第五可勘之。 论上文云。 此能执持诸法种子令不失故。 名一切种○此即显示初能变识所有因相(云云)。 疏云。 今望能持。 且说于现○实通现种。 故下论文。 一切种相应更分别。 即通一切三性种子○现行为种等流依持之因。 种子即是诸法因缘。 皆因相也。 问。 何故果相唯异熟法。 因相通耶。 答。 余法非异熟故。 余非果相。 诸法皆为因。 因无别名。 故现种皆因相。 此即通出因相之体。 由此三相宽狭有别。 自相因相通一切法。 果唯异熟(云云)。 上文云。 据实而言。 现种俱通因果二相。 然种果狭。 唯业果故。 因相亦通一切种子(云云)。 论七云。 颂曰。 由一切种识○论曰。 一切种识。 谓本识中能生自果功能差别。 此生等流异熟士用增上果故。 名一切种(云云)。 疏七末云。 即本识中能生一切有为法种○言异熟者。 即善恶种望诸现种异熟生无记法。 前生等流果种但各自性。 即通三性漏无漏因缘种。 此异熟果因但是善恶有漏增上缘种(云云)文广可见。 问。 因位无漏种子四分中何耶。 秘云。 论诸无漏种等者。 问。 既非异熟识性所摄。 依护法义。 是识分不。 答。 传有两说。 一相分收。 若尔。 第八应缘此种。 答。 解一云。 许缘无失。 此释不正。 一云不缘。 但说见分亲所缘者皆名相分。 不言诸相皆见所缘。 若尔。 不缘应非唯识。 答。 不离识故。 唯识无违。 问。 设许缘彼。 复有何失。 答。 因位第八唯是有漏。 非有漏心所缘之相是真无漏。 为此不缘。 二云。 既非见缘。 依自证分。 自证分摄。 若至无漏。 方相分收。 净见缘故。 有义断云。 前解为胜。 虽在因位非见所缘。 是相分类。 从余相分。 相分所摄(云云)。 义蕴云。 论而是此识相分非余者。 问。 无漏种子何分所摄。 答。 此无始来依识自体。 即自证分摄。 见分不取此为境故。 非相分相。 论言相分者约有漏说。 问。 既非见境。 应非唯识。 答。 此同真如。 亦是识之自体不离识故。 亦名唯识(云云)。 别抄云。 问。 无漏种子非有第八识体。 自相相应等五门。 是何所摄。 解云。 论无正判。 且作一义。 以无漏位净识所缘相分类故。 相分所摄(云云)(思之更勘)。 唯识义六卷私记云论下文云。 无漏法种虽依附此识。 而非此性摄故非所缘。 虽非所缘。 而不相离。 如真如性。 不违唯识(云云)。 疏下云。 对治识故。 体性异故。 不相顺故。 故非所缘。 四分之中。 依自体分。 非即是识自体分收。 性相乖故。 若尔。 本识既不变缘。 何名唯识○由不离识故言唯识。 此意即是非离识外别有实物。 故名唯识。 如真如性(云云)。 上文(四分义)云○心所与心相应。 色法心之所变。 真如识之实性。 四分识义用分。 此上四类各一别义。 又皆不离识。 故并名唯。 无漏种子但具一义。 谓不离识故说名唯(云云)。 伽抄十三云。 问曰。 无漏之种非妄习气第八缘不。 有义。 缘略故此中不说。 又此义非也。 谓心弱境强故不得缘。 如摄论。 闻熏习非阿赖耶所缘。 仍依于本识。 以强胜故。 若尔。 云何名唯识。 若约无漏见分。 此义又成。 未起无漏心时。 此应不名唯识。 如摄论。 依彼第八。 以念俱随灭故。 亦名唯识。 以第八缘境为相缚所缚。 说第八境皆是亲变。 若缘无漏。 即非相缚。 故不缘也。 第八望无漏种。 即非唯识。 如眼识望第八境亦非唯识。 非所缘变故。 问。 若尔。 无漏熏时。 熏阿赖耶识不。 若熏。 如何不缘。 问。 若得者。 第八缘种。 如无色界。 即为自证分缘等。 若缘无漏种。 缘自体耶(云云)。 显幽抄二末云。 问曰。 有何行相不行缘有漏种子。 答有三义故。 所以不缘也。 一者第八是有漏。 正是无漏法对治识故。 二者体性异故。 三者不相顺故。 即但而不缘四分依自证而住。 问曰。 第八识既不变缘无漏种子。 即何成唯识。 答曰。 但有依持义。 持令不散故。 不离识故。 亦名唯识也。 譬如赤眼人把火也。 亦如人顶上带物。 虽不见。 以顶持之。 若第六即缘得无漏种子也。 问曰。 六八二识一种是有漏。 如何即缘得无漏种子也。 第八不缘。 答曰。 第六识即疏缘亲即非也。 第八缘种子时。 不许变影事须亲缘。 即不许缘无漏种子也。 问曰。 既若不缘无漏种子。 亦得名相分摄否。 答曰。 演秘有二解。 一者无漏种子与第八相违不相分也。 二者因中无漏种子是果中相分之流类。 是相分摄故。 亦名为相分也。 若据扑扬。 后义为善(云云)。 文义记云○本有净种。 此即净识相分类故。 相分所摄义无妨(云云)。 论第二卷本文抄九目次新熏本有段五种姓别真如所缘缘转识赖耶自类相生若唯始起小乘可尔论第二卷本文抄九新熏本有段问。 护月论师意证本有种子引五种姓别文。 尔者通证漏无漏法尔种欤。 为当唯无漏证欤。 又方问。 本有师意引五种姓别文。 尔者此文唯楞伽经欤。 将通瑜伽等说欤。 又方问。 论中述护月义引经论说证本有种子。 尔者以说毕竟无性文可证有漏本有种子耶。 两方。 论云。 此中有义。 一切种子皆本性有(云云)。 疏云。 初唯本有。 上古已来多说如此。 今护法论师。 叙近者护月等义○此即标宗(云云)。 论云。 如契经说。 一切有情无始时来。 有种种界。 如恶叉聚法尔而有。 疏云。 自下第三引证有三也。 初引有漏无漏通经。 次引唯无漏经。 后有漏例同。 大庄严论亦引此经。 名无尽意○故知有漏无漏种子皆是无始法尔而有(云云)。 论云。 又契经说。 无始时来界。 一切法等依。 界是因义。 疏云。 此下第二是阿毗达摩经。 即大乘通用○此合二经(云云)。 论云。 瑜伽亦说。 诸种子体。 无始时来。 性虽本有。 而由染净新所熏发。 疏云。 此下所引如瑜伽论第三卷说(云云)。 论云。 诸有情类。 无始时来。 若般涅槃法者。 一切种子皆应具足。 不般涅槃法者。 便阙三种菩提种子(云云)。 疏云。 又第三卷次前上文○即二论证有无漏种皆是本有(云云)。 论云。 如是等文诚证非一。 疏云。 此即曲结有漏无漏合法尔经(云云)。 论云。 又诸有情既说本有五种姓别故。 应定有法尔种子不由熏生。 疏云。 此第三引经论通证。 即是十卷入楞伽第二卷。 无上依经上卷。 善勇猛般若第一卷。 大般若第五百九十三卷。 说前种姓。 大庄严论第一卷末种姓品。 及此瑜伽第二十一声闻地。 皆说有五种姓别。 故应定有法尔无漏种子不由熏生(云云)。 论云。 又瑜伽说。 地狱成就三无漏根。 是种非现。 疏云。 第二偏引无漏本有。 即瑜伽论五十七卷(云云)。 论云。 又从无始展转传来法尔所得本性住性。 疏云。 此地持·善戒经·菩萨地并是。 第一种姓品云(云云)。 论云。 由此等证。 无漏种子法尔本有。 不从熏生。 疏云。 即结无漏。 由此三文。 证无漏种法尔本有不新熏生(云云)。 论云。 有漏亦应法尔有种。 由熏增长。 不别熏生。 疏云。 下准有漏亦法尔有(云云)。 灯云。 论又诸有情等者。 本疏云。 唯引无漏。 初引三文。 后结。 一引楞伽五性。 皆是有性故。 第二瑜伽三无漏根。 第三地持等性种姓文。 皆唯无漏。 然疏中并明无上依等者。 通举诸教。 意取法尔无漏种子。 故疏云。 故应定有法尔无漏种子不由熏生。 言通证者。 是得错本。 又见通举。 谓证二种者。 不得疏意(云云)。 周记云。 灯言通证等者。 本疏引教意。 证法尔无漏种。 不欲通证余说。 本疏有通证言。 是得错本(云云)。 常腾记云○要集之中。 述本疏意云。 基云。 此文通证有漏无漏。 入楞伽·无上依·善勇猛般若·瑜伽等。 皆说有种姓别(云云)。 文义五云。 又诸有情既说本有等者。 基说。 此文通证有漏无漏。 入楞伽·无上依·善勇猛般若·庄严论等。 皆说有五种姓别。 测释。 别证无漏。 余同前说。 以无漏五种姓别故。 观解。 此即通证○四证无漏。 一证有漏。 此中自有别结文故。 证曰。 胜鬘·无上依·瑜伽五十二。 立四种姓即无不定。 善勇猛立四种姓无无性。 入楞伽立五性。 无无性。 庄严·瑜伽二十一·显扬二十一。 唯立二种。 谓有性无性而阙余三。 合如是等教。 具足五性差别。 上来二经一论通证漏无漏。 证已总结。 此下别证无漏有漏。 此中但引五性不同。 而未释成。 今欲释成故。 言故应定有。 非是结也。 凡言结者。 理必先释。 后方结也。 上来未释。 如何有结。 又以无漏种五姓差别不由无漏。 如何得言一证有漏。 此文不同彼前所引瑜伽第二引文不释。 以文显一切种言通有漏故(云云)。 问。 决择分中。 诸出世间法从真如所缘缘种子生(云云)等者。 说净法因缘欤。 将说所缘缘欤。 两方。 问。 尔者以真如实为净法因缘欤。 论云。 有义。 种子皆熏故生○无漏种生亦由熏习。 说闻熏习闻净法界等流正法而熏起故。 是出世心种子性故(云云)。 疏云○摄论第三卷出世净章中。 说闻熏习闻净法界等流正法而熏习起故。 又瑜伽论五十二说。 从真如所缘缘种子生。 与此文同(云云)。 秘云。 疏五十二真如所缘缘种子生者。 案彼论云。 诸出世间法○种子所生。 释曰。 相传天竺略有三释。 一唯新熏宗。 胜军论师。 自有两解。 一云。 诸佛菩萨由证真如。 展转流出十二分教。 见道已前胜解行地。 缘彼经教。 作所缘生从本为名。 名从真如所缘缘生。 二云。 初地出世圣道。 一从世第一法。 为增上无间二缘而生。 二从真如所缘缘生。 二本有宗。 护月论师。 亦有两人。 一云。 本有无漏种子为增上缘。 真如为所缘缘故。 顺解脱等善根得生。 二云。 本有无漏种子为因缘。 解脱分等为增上缘。 世第一法为无间缘。 真如为所缘缘故。 初地出世间法得生。 论从后缘。 隐前不说。 云从真如所缘缘生。 三新熏合。 戒贤师释。 与第二师义意同也。 更有同异。 具如彼抄(云云)。 肝心云。 又五十二说○者。 异说非正义。 云何新熏合用宗。 戒贤论师等云。 本有无漏种子而为因缘○论从后缘隐前不说。 云从真如所缘缘生。 护法正义亦同此说(云云)。 瑜伽论五十二(摄决择分)云。 复次我当略说安立种子○谓于阿赖耶识中。 一切诸法遍计自性妄执习气。 是名安立种子○问。 若此习气摄一切种子。 复名遍计粗重者。 诸出世间法从何种子生。 若言粗重自性种子为种子生。 不应道理。 答。 诸出世间法从真如所缘缘种子生。 非彼习气积集种子所生。 问。 若非习气积集种子所生者。 何因缘故建立三种般涅槃法种姓差别补特伽罗。 及建立不般涅槃法种姓补特伽罗。 所以者何。 一切皆有真如所缘缘故。 答。 由有障无障差别故。 若于通达真如所缘缘中。 有毕竟障种子者。 建立为不般涅槃法种姓补特伽罗○若有毕竟所知障种子。 布在所依。 非烦恼障种子者。 于彼一分建立声闻种姓补特伽罗。 一分建立独觉种姓补特伽罗。 若不尔者。 建立如来种姓补特伽罗。 是故无过(云云)。 同抄十三云○问。 诸出世间法○种子所生者。 备景法师云。 若欲入解脱分时。 观十二部经教法。 此教迷从清净法界出。 由缘此教。 乃至在入决择分位。 将证见道已。 前缘教为境修习。 多修习力故。 故言真如所缘缘。 入见道已。 此缘见道无漏之智。 本无无漏故。 今缘真如。 既着即熏成种。 即现行智以真如为所缘缘之种子生。 即此种子不从因缘生。 唯有前世第一法为等无间缘。 俱有法为增上缘。 真如为所缘。 至后念已即从因缘者。 又解。 即由决择分。 世第一法缘真如教法为所缘故。 以此为因缘种子生见道智。 即说世第一法名真如所缘缘种子。 以缘教法影像真如修习为缘故。 言从真如所缘缘种子生。 此是胜军论师义。 即以此文故。 言一切皆从新熏成。 护月释云。 其自身中本有无漏种。 由在解脱分等位中。 缘教法故。 名真如所缘缘。 当于此时。 熏种遂增。 由本有种故。 得入解脱分位。 又入见道时。 由前已习缘真如观。 今得成就。 缘着真如。 真如即是所缘缘。 本有无漏之种乃能生此现行智果。 由缘真如为境。 种方生现行故。 言真如所缘缘种子生若护法菩萨与护月同。 然是解脱分位。 更生无漏种子。 至见道。 见道正见从此亲生。 本有种为增上缘助。 景师云。 更为护法等释以真如为所缘者。 自种子生故。 言真如所缘缘生。 生其四缘具足。 若自相传及泰师云。 如胜军师。 新熏无漏种。 初地方有或不从因缘生当于此时。 以真如为所缘故生。 又用世第一法为因缘生。 同前如护月论师云。 本无漏种非今方有。 其真如亦是本有。 无漏之种性缘真如。 真如所缘缘摄。 见道正见用本种生故。 其真如所缘缘种生。 如护法菩萨。 本无漏种如护月师。 要更新生无漏种子。 方得正智新起。 新熏熏种若生果时。 皆能缘如即种姓有。 以真如为所缘缘故。 从此种生。 故言从真如所缘缘种子生。 又若无新熏熏种。 必无生果。 今说新熏者。 就胜而说。 故言真如所缘缘种子生(云云)。 余师抄可勘合之。 惠日论第二(真如为种谬五)云。 有义。 瑜伽论云。 出世间法从何种子生○种子所生。 西方两释。 一护法等云。 此是缘真如智以真如为所缘缘故。 名真如所缘缘种子。 二难陀等云。 是闻熏习种子从佛正体智为名。 名真如所缘缘种子。 此二俱非。 何以故。 论云。 若非习气积集种子所生者。 何因缘故。 建立三种般涅槃法种姓补特伽罗。 及建立不般涅槃法补特伽罗。 所以者何。 一切皆有真如所缘缘故。 准此难意。 真如皆有无其胜劣。 因何分三乘性及有无性。 不可。 答家以非一切皆有智种答。 难家将一切皆有真如为难。 为难之法牒释难故。 同一文故。 又论自为问答。 不可言难家不得答意。 故知答家以真如为种答。 难家即云不得。 有无不同。 故知真如能为种生。 同大般若真如虽生诸法。 真如不生者。 此亦不尔。 所以者何若以真如为种生法。 过失如前指。 不平等因。 为妄中说云二师释与论相违者。 此亦不然。 释不违论。 何以故。 答意以真如为所缘缘。 能缘智种为出世法因。 难意夫以如为所缘。 所缘既遍有。 能缘亦应一切皆成。 何故得立有无性别。 若即真如为种能生。 应但云从真如种子生出世法。 何须云真如所缘缘种子生○又若真如为种亲生出世间法。 略有四过。 一前后相违过。 自前本性门中。 即说无漏从有漏心生。 今说如生。 定从何是。 二门相违。 二圣教相违过。 瑜伽论摄种子义中。 皆云一刹那灭者。 生已无间即灭坏故。 无有常住得成种子。 于一切时无差别故不可。 难云。 法尔种子不与能熏相应熏成。 何得名种子者。 不尔。 七义释种子义。 能熏所熏释熏习义。 又本有种由熏增长。 不说熏生。 说熏生者。 是新熏种。 三自宗相违过。 违佛性论。 有体生无体。 若许真如新生出世。 即应云二有体生有体。 何故说一。 四进退相违过。 若从有漏生无漏者。 便违五十二。 不说粗重自相种生故。 更有多过。 如前已辨(云云)。 上文解本性住种姓谬有多难可见。 同第四云。 问。 若不许真如为佛正因。 如何佛地论说。 真如理为佛正因。 信般若等为佛缘因。 瑜伽复云。 从真如所缘缘种子生。 答。 此二论文如前已会。 今更重释云。 真如所缘缘种子生者。 假说所缘缘为种子。 真如实非有为法种。 如说信般若等为四德种。 法身四德非彼所生。 是常住法由彼显故。 假名为种。 故梁论云。 闻熏习但是四德道种子。 四德道能成显四德。 四德本来是有。 不从种子生。 从因作名故称种子。 准此故知。 四智心品缘彼如生。 假说真如名为种子。 若许真如实是种子能生有为。 即违瑜伽种子七义第一无常法为因等。 亦违佛性论三性中一有体能生有体文(云云)。 摄论神泰疏第四。 廓疏第四。 并中边义镜章第四。 总聊简。 八卷私记第七等。 具可勘合。 问。 转识赖耶相望互为因缘方如何。 论云。 若唯本有转识不应与阿赖耶为因缘性。 如契经说。 诸法于识藏。 识于法亦尔。 更互为果性。 亦常为因性。 此颂意言。 阿赖耶识与诸转识。 于一切时。 展转相生。 互为因果。 摄大乘说。 阿赖耶识与杂染法互为因缘(云云)。 疏云。 论如契经法至亦常为因性。 述曰。 第二引教成前理。 此引阿毗达磨经也。 诸法于识藏。 能摄藏也。 谓与诸识作二缘性。 一为彼种子。 二为彼所依。 识于法亦尔。 所摄藏也。 谓诸转识与阿赖耶亦为二缘。 一于现法长养彼种。 二于后法摄植彼种。 互相生故。 所生为果。 即显互亦能为因也。 常为因性者。 显此二法更互亦常为因。 显非异此而有因也。 故常言亦通果。 常为果故。 于果说互。 于因说常。 影略故也。 如摄大乘第二卷说。 瑜伽师论五十一中。 广说其相(云云)。 灯云。 摄大乘说。 阿赖耶识等者。 彼论第二。 引瑜伽论第五十一云。 何建立互为缘性转相。 谓阿赖耶识与诸转识作二缘性。 一为彼种子故。 二为彼依故。 为种子者。 谓所有善不善无记转识转时。 一切皆用阿赖耶识为种子。 故因缘也。 为所依者。 由执色根。 五识依转。 等增上缘也。 诸转识与阿赖耶识作二缘性。 一于现法中。 能长养彼种子故。 二于后法中。 为彼得生摄殖彼种子故。 长养种子者。 谓如如依止阿赖耶识。 善不善无记转识转时。 同生同灭。 熏习阿赖耶识。 后后转识转更增长。 转更炽盛。 转明了转。 此因缘也。 准此。 但似与后后转识为因缘。 不言与赖耶而作因缘。 今解此意言。 长养彼种子故。 谓同生灭熏习阿赖耶识。 即熏八识义。 且此意望种子赖耶为因缘性。 言与赖耶为因缘性。 影显生现持诸熏习令转识生。 不尔。 与前转识转时一切皆用阿赖耶识为种何别。 又是转识与转识为因。 非赖耶因也。 又前赖耶且望与现转识为因。 影显亦与彼种为因。 此中转识且望赖耶种子为因。 影显亦与现行为因。 何故如是。 生转识种。 现能熏胜。 隐八不言。 生现第八。 种子因胜。 隐现不言。 故但说言于现法中能长养彼种子故。 即现熏种。 现是种因。 于后法中为彼得生摄植彼种子者。 谓彼熏习种类能引摄当来异熟无记阿赖耶识者。 此约业种引当异熟为增上缘。 言谓彼熏习种类者。 业种是彼名言种类。 为彼得生。 摄植彼种子。 即显由业彼方得生。 不尔。 异熟不能生故(云云)。 瑜伽论五十一云○若略说阿赖耶识由四种相建立流转○云何四相建立流转。 当知建立所缘转故。 建立相应转故。 建立互为缘性转故。 建立识等俱转转故○云何建立互为缘性转相。 谓阿赖耶识与诸转识作二缘性。 一为彼种子故。 二为彼所依故。 为种子者。 谓所有善不善无记转识转时。 一切皆用阿赖耶识为种子故。 为所依者。 谓由阿赖耶识执受色根。 五种识身依之而转。 非无执受。 又由有阿赖耶识故。 得有末那。 由此末那为依止故。 意识得转○非无意根。 复次诸转识与阿赖耶识作二缘性。 一于现法中。 能长养彼种子故。 二于后法中。 为彼得生摄植彼种子故。 于现法中长养彼种子者。 谓如依止阿赖耶识。 善不善无记转识转时。 如是如是于一依止同生同灭。 熏习阿赖耶识。 由此因缘。 后后转识善不善无记性。 转更增长。 转更炽盛。 转更明了而转。 于后法中为彼得生摄植彼种子者。 谓彼熏习种类能引摄当来异熟无记。 阿赖耶识如是为彼种子故。 为彼所依故。 长养种子故。 摄植种子故。 应知建立阿赖耶识与诸转识互为缘性转相(摄论不引此字)。 无性摄论二云。 论曰。 如是二识更互为缘。 如阿毗达磨大乘经中说伽陀曰。 诸法于识藏○亦常为因性。 释曰。 此中为显阿赖耶识与诸转识更互为缘。 引阿笈摩令其坚固故。 说诸法于识藏等。 又如瑜伽师地论摄决择分中说。 阿赖耶识与诸转识作二缘性○互为缘性(云云)(世亲摄论第二不引本论也)。 上文云。 论曰。 复次阿赖耶识与彼杂染诸法。 同时更互为因。 云何可见。 譬如明灯焰炷生烧同时更互。 又如卢束互相依持同时不倒。 应观此中更互为因道理亦尔。 如阿赖耶识与杂染诸法因。 杂染诸法亦为阿赖耶识因。 唯就如是安立因缘。 所余因缘不可得故。 释曰(云云)。 显扬论第十七云。 问。 互为因相建立云何。 答。 阿赖耶识与彼转识为二种因。 一为诸种子生因。 二为所依止因。 种子生因者。 谓诸所有善不善无记转识生时。 一切皆用阿赖耶识种子而生。 所依止因者○复次转识与阿赖耶识为二种因。 一于现法中长养种子故。 二于后法中为彼得生摄植彼种子故。 于现法中长养彼种子者。 谓随依止阿赖耶识。 如是如是善不善无记转识生时。 于一依止同生同灭。 如是如是熏习此识。 由是因缘故。 后后转识善不善无记性转。 复增上转。 复炽然转。 复明了而得生起。 于后法中摄植彼种子者(云云)。 问。 阿毗达磨经颂意如何。 疏云(如上)。 梁摄论第二云。 诸法于识藏。 识于法亦尔者。 若本识作诸法因。 诸法为果。 必依藏本识中。 若诸法作本识因。 本识为果。 必依藏诸法中。 此二互为因。 亦恒常为果者。 若本识为彼因。 彼为本识果。 彼为本识因。 本识为彼果。 如此因果理。 有佛无佛法尔常住(云云)。 摄论疏三云。 言诸法者。 转识也。 于识藏者。 于赖耶中藏也。 言识者。 阿赖耶识也。 言于法亦尔者。 于转识中藏亦同转识故。 故亦尔下两句重显。 言更互为果性者。 显上所藏诸法及识也。 亦常为因性者。 显能藏识乃诸法(云云)。 显幽抄七本云。 诸法于识藏者。 即前七识名诸法。 熏得一切种子在第八识中持。 即第八识能含藏诸法种子故。 即前七识与第八作二缘。 一名因缘。 二为增上缘。 识于法亦尔者。 即第八与前七识作因缘。 作增上缘(更广)。 四分义私记下云○此颂意云。 七转识诸法种子现行第八识处藏之。 即七转识因。 现行第八果也。 又现行七转识熏成第八种子。 即七转识果。 第八识因也。 互为因果。 一切之时有因缘之义(云云)。 秘云(论三)论界是因义等者。 有云。 界有三义。 一者因义。 二是性义。 三者种也。 今依因义以释界言。 疏唯取种。 今取现行。 与所持种体不异故。 说现亲生名之为因。 现识亦名种子识故。 因相唯取现行识故。 故下依用但说现依。 不说种也。 详曰。 界若现识即依无别论主何故别解二耶。 界置亲生诸法之言。 依不云耶。 夫言亲者是因缘义。 现八如何能为因缘。 不能熏故。 又现与种虽不名异。 亦不得一。 一既不成。 取种何失。 又前因相亦非唯现。 又义不同。 不可为证。 既有多违。 今还依疏(文)。 问。 付种子生现行因缘。 且以第八自证望转识。 可为真因缘耶。 灯上文云(如上)○若尔。 现八但为种依。 不生杂染。 何名彼因。 答。 种是识用。 不一异故。 摄用归体。 说为法因。 无漏法种能所治别。 故不说之。 若直取种。 无漏应取。 又识显现。 种子沉隐。 以识能持彼种子故。 说识为因。 义显种子。 如说闻熏为出世种。 义显本有。 无漏为因。 说杂染法与阿赖耶为因缘者。 应知亦尔。 又亲因缘及增上缘。 皆名因名缘。 经颂俱名因。 论释俱名缘。 设就增上。 名互为因。 亦复无妨。 持彼熏彼之种子故(云云)。 论上文云。 诸有漏种与异熟识体无别故。 无记性摄。 因果俱有善等性故。 亦名善等(云云)。 疏云。 此有漏种与本第八体无别故。 性类是同。 唯是无记○能所生法皆通善等。 故通三性。 谓此种子本能熏习现行之因。 及后所生现行之果。 皆通三性。 故言因果俱善等性。 即是功能差别门说。 非依体门性唯无记。 如前已说(文)。 论云。 此中何法名为种子。 谓本识中亲生自果功能差别。 此与本识及所生果不一不异。 体用因果理应尔故(云云)。 疏云种望所依及所生果。 为不一异。 此即立宗。 何所以然○本识是体。 种子是用。 种子是因。 所生是果。 此之二法理应如是。 不一不异。 本识望种。 四出体中摄相归性故皆无记。 种从现行望于本识。 相用别论故通三性。 若即是一。 不可说为有因果法有体用法。 若一向异。 应谷麦等能生豆等。 以许因果一向异故。 不尔。 法灭应方有用。 以许体用一向异故。 用体相似。 气势必同。 果因相似。 功能状貌可相随顺。 非一向异(云云)。 演秘。 摄论二。 瑜伽五十二。 摄论廓疏三等。 广可见之。 体用不一不异外。 委细解之。 论七云。 此识为体故立识名。 种离本识无别性故。 种识一言简非种识。 有识非种种非识故。 又种识言显识中种。 非持种识。 后当说故(云云)。 疏七末云。 论此为体至无别性。 述曰。 种子以识为体。 故立识名。 以种离本识无别性故。 种子依本识自体分。 亦即名种子识。 与识不一不异。 若为相分亦识所变。 体即是识。 非离识外别有体性。 故立识名○论又种识言至后当说故。 述曰。 此中所显本识中种。 非谓持种名为识种第八识也。 以第八识后展转力现助缘摄。 非因缘故(云云)。 北抄云。 识者现行第八及种子第八识。 此二与诸法作二缘性。 种子第八识望诸法。 为彼种子。 现行第八识望诸法。 为彼所依(云云)。 惠日论第二云。 又若第八体为诸法正因。 亦违瑜伽摄大乘等种子之义。 心体是一。 许亲生多。 何名引自果及以性决定。 又复一因何能通生善不善等。 若许尔者。 同一因论。 成不平等。 涅槃二十二云。 一切诸法异因异果。 亦非一因生一切果。 非一切果从一因生。 以此故知。 因果各别。 由阿赖耶具三相义。 因相之中具种种界。 虽非离第八。 亦不即赖耶。 体用因果理应尔故。 故阿毗达磨经云。 诸法于识藏○又云。 由摄藏诸法一切种子识故。 名阿赖耶。 胜者我开示。 以此故知。 藏识之中有种种界。 非即第八。 然华严楞伽说心染净能生一切者。 摄用归体。 摄余从识。 故不明违(云云)。 演秘上文(能所藏三释正不之文)云。 现望于现。 因缘岂立。 现不亲能生于现故。 若言非因。 由有其力。 与因名者。 现望于种。 何不许乎。 岂现望种。 无有力耶(云云)(余文如上)。 显幽抄五末云○又前七识望第八识。 亦互为因者○问。 如何第八识与前七因缘缘耶。 答曰。 第八识能含藏前七识种子。 种子生现行。 从他第八所持种子中生。 即第八识与前七识为因缘缘。 以前七种子皆是第八识相分摄故。 生前七现行时。 但从第八相分种子生也。 即第八能生前七识。 故名因缘缘义○问。 第八识中有第八种子。 有前七识种子。 取何种子与前七识为因缘缘。 答曰。 但取第八识所持相分。 前七识种子能生前七识故。 即第八识与前七识为因缘者。 亦是增上缘中说因缘义也。 但是第八识自证分与种子力令生前七识。 现行自证与前七识亦有因缘缘义。 即前七第八互为因缘缘义也(云云)。 问。 付现行熏种子因缘。 且转识熏第八识种耶。 又方问。 相分熏种耶。 又有证文耶。 疏三本云(能熏段)论唯七转识至可是能熏。 述曰。 总结也。 即能缘中七转识心所等为能熏。 若为相分。 何法为障。 即第八识为六七识之所缘故。 为相分熏。 何分为能熏。 唯自体分。 如自体分唯受熏故。 见分体故(云云)。 秘云。 疏若相分相熏何法为碍者。 有何法障不令变为相分熏耶。 障法既无。 故得熏矣。 疏如自证分等者。 若尔。 何故言见相熏。 答约用而说(云云)。 显幽抄七云。 问曰。 此七识四分何能熏荐福。 答曰。 唯自证分及相分能熏也。 余见分及证自证分不能熏也。 以见分是用不能熏。 证自证分是后边故。 以沉隐故不能熏也。 唯自证分相分能熏也。 此不尔。 今言能熏者。 但取见分相分能熏种也。 问曰。 相分是色也。 如何能熏种也。 答曰。 但是见分与相分令相分熏种也。 问曰。 见分岂谁与力能熏种耶。 答曰。 见分是自证分与力故。 令见分熏种。 即自证分不熏种也。 以自证分是体与用力故。 若说体用不相离者。 即摄从体。 亦自证熏者。 亦得其实是见分及相分熏种也(云云)。 论第八云。 前七于八所缘容有。 能熏成彼相见种故(云云)。 疏第八云○谓前五识为能熏。 成彼第八相分色等相分种故。 是第八见分所缘缘。 第七识为能熏。 成彼第八见分种故。 是自证分所缘缘○第六识若缘第八见相而与熏种。 即双熏彼二分种子(云云)。 秘六云。 有义。 初解乃非顺教。 论云。 能熏彼相见种。 能熏自种。 何得称彼○又观疏意。 通于种现。 不障能熏见相种子为八所缘。 但以论有熏彼之言故。 约熏于八相见说。 今既局断故为难据(云云)。 以此等文可成长养彼种子之意也。 显幽抄五末云○疏文前七识望第八识亦互为因者。 即第七识能熏第八见分种子。 即第七望第八为因缘缘。 以亲辨得见分种子故。 今是增上缘中以明因缘缘。 以现行熏种子是增上缘中说也。 第六识缘第八识时。 与第八识熏得见分种子。 即第六与第八相见为因缘缘也。 以亲果故。 前五识能熏第八相分种子。 即五识现行望第八种子名因缘缘也(云云)。 问。 转识赖耶有现行熏种子因缘(云云)尔者可具性决定引自果义耶。 灯六(论八十五依处)云。 要集又云。 如三性第六缘第八见。 所现影像随自见分即通三性。 而能熏成无记种子。 此亦异性相顺能生者。 谁言此相定随见性。 若定随见生无记果。 非性决定各引自果。 若云六义彼说种子者。 岂相熏彼见种。 非亲因缘耶(云云)。 论下文云。 四性决定。 谓随因力生善恶等。 功能决定方成种子。 此遮余部执异性因生异性果有因缘义(云云)。 疏三本云。 谓随前熏时现行因力故。 生善恶等功能决定。 非难乱生○夫因缘者。 辨自体生性相随顺。 以善等不辨恶法等自体(云云)。 论云。 六引自果。 谓于别别色心等果。 各各引生方成种子○或遮余部执色心等互为因缘(云云)。 秘云。 问。 言引自果。 即色心等各自种生。 第七相分云何生八。 答。 是心相故。 故能生心。 问。 所熏种为一为二。 设尔何失。 若唯一种。 云何生虑非虑二耶。 七相八见有差别故。 若熏二种。 能熏既一。 种云何二。 答。 虽能熏一。 由有本质。 熏二无失。 余难思择(云云)。 同六(论八三业处)云。 问。 能熏七识非劣无记。 云何能生本末异熟。 答。 相分熏彼本末之种。 相分与见性必不同。 熏彼何失(云云)。 论七云。 一因缘。 谓有为法亲辨自果。 此体有二。 一种子。 二现行○现行者。 谓七转识及彼相应所变相见性界地等。 除佛果善极劣无记。 余熏本识生自类种。 此唯望彼。 是因缘性(云云)。 灯一云(三类境)如第七缘第八。 是摄相从见有覆性。 从质无覆性。 问。 显依于质起。 从本名无覆。 显依于质生。 从质名异熟。 答。 无覆是性类。 影本俱无覆。 异熟据酬业。 影像非异熟。 问。 异熟据业引。 影像非异熟。 无覆是报体影像非无覆。 答。 性类是宽。 本影俱无覆。 异熟性局。 唯本不通影(云云)。 寻云。 若尔。 缘第八时。 所变相分不名异熟欤。 圆弘师章云。 问。 善等意识缘异熟识影像生起。 如是影像随本性异熟性摄。 性羸劣故。 应非能熏。 若尔。 以谁为异熟识因缘。 答。 影像虽复异熟所摄。 然以善等意识见分为胜友。 承彼胜力得成能熏。 论中此遮异熟心心所等者。 此就见相俱是异熟及见异熟为语(云云)。 以此文可知性决定引自果义并相分熏种欤。 论下文云。 何等名为能熏四义○二有胜用。 若有生灭势力增盛能引习气。 乃是能熏。 此遮异熟心心所等势力羸劣故非能熏(云云)。 疏云。 胜用有二。 一能缘势用。 即简诸色。 为相分熏。 非能缘熏。 二强盛胜用。 谓不任运起即简别类异熟心等有缘虑用无强盛用。 为相分熏。 非能缘熏。 由斯色等有强盛用。 无能缘用。 异熟心等有听缘用。 无强盛用。 不相应法二用俱无。 皆非能熏。 即胜势用可致熏习。 如强健人能致功效(云云)。 灯云。 能熏义中二有胜用。 西明云。 业感异熟心心所等。 护法无异分别。 门人分成两释。 一云。 业感定不能熏。 唯法尔起○一云。 业感有二。 强者能熏。 劣即所熏。 若依此说等取劣者三藏意取后解为胜。 又云。 初释不许影像熏本质种。 今谓。 此说俱不应理。 何者。 初释本质非影熏成。 转识不应与阿赖耶为因缘性。 违护法释。 第二解若是业招名为异熟。 虽复引满二果有别。 引同俱名异熟。 并不能熏。 俱异熟故。 论不简故。 无文证故○若非业引但分别生。 即是能熏。 性非异熟。 是异熟生(云云)。 问。 转识熏自种。 望赖耶可名因缘耶。 问。 以五识望赖耶。 可有现行熏种子因缘耶。 灯云(如上)。 周记云。 文谓如依止阿赖耶识等者。 此说意云。 一切种子平等同依阿赖耶。 云如如者。 相似义。 应舍大论文熏种者。 熏八识之种。 而不唯熏第八识种。 亦非转识。 但熏自余故。 言熏八(云云)。 秘上文云。 问。 余有漏识。 除生第八余有漏种。 非八因果。 何名二藏。 答。 诸有漏种本识性同。 无别体故。 转识与八互得为缘。 俱有漏故(云云)。 三类境三卷私记云。 三性转识相见分等。 皆缘本识熏种子。 其所熏种皆名种子赖耶。 是故现行转识识种子赖耶之因缘也。 相分熏种亲生本识相见二分故。 亦云为本识但因缘也(云云)。 论七云○有唯说种是因缘性。 彼依显胜。 非尽理说。 圣说转识与阿赖耶展转相望为因缘故(云云)。 疏七末云。 以瑜伽第五十一及摄论。 引阿毗达磨经等。 说转识与阿赖耶互为因缘故。 非彼自种子。 可言转识更与本识互为因缘。 故知现起六七与种子本识为因缘。 即现行熏成种义故(云云)。 义演云。 非彼种子至互为因缘者。 意说。 非彼七识自种子生彼第八现行识。 可言转识与本识互为因缘。 此中说六七识与第八互为因缘者。 以六七识为能熏。 熏生第八见分自证分种。 此种后时能生第八识故。 证现行七识望第八互为因缘。 不说五识者。 五识熏种子能生第八识等见分故。 亦不取本识名言种。 本识名言种虽生本识。 本识更不熏种。 即更为因缘义不成(云云)。 疏三本云。 即第八识为六七识之所缘故。 为相分熏(云云)(余文如上)。 显幽抄五末云。 问曰。 若第六识与五七识熏种子时。 即是因缘义。 如何言前七相望无因缘义。 答曰。 第六识熏第七识种子时。 刹那间即落起第八识。 但与第八识相望即有因缘。 第六与五七为不因缘义。 难。 若望异念。 即种子落在第八。 可第六不与五七为因。 今第六一刹那间能熏种子。 刹那间亲因缘义。 如何不许。 若不许者。 即前来如何诸现行额上种子为因缘。 缘答曰○(文广)。 要云。 第四说三相俱取现行及一切种。 与转识互为因果故。 摄论云。 言熏习所生诸法。 此从彼异熟与转识更互为缘因故。 果相亦通也。 又诸法于藏。 识于法亦尔等(文)。 种子熏习义捡诸文可抄之。 问。 以自类相生种可名因缘耶。 论云。 唯依此二建立因缘。 所余因缘不可得故(云云)。 疏云。 唯种与现实名因缘。 除此所余因缘无故。 不以现行七识望第八现为因也。 但取种子望后为因。 又此中望体因缘体尽。 若望果别。 亦有种子生于种子。 岂非因缘。 由是此中但约体说。 又说不尽。 不说无漏故(云云)。 义蕴。 义演忠安记。 西明疏等可见之。 无性摄论二云。 论曰。 复次阿赖耶识与彼杂染诸法同时更互为因。 云何可见○唯就如是安立因缘。 所余因缘不可得故。 释曰○所余因缘不可得故者。 谓所余法摄持种子不相应故。 若说五因为因缘者。 即异门说阿赖耶识(云云)。 次文同类五因缘解也。 论下文云。 能熏生种。 种起现行。 如俱有因得士用果。 种子前后自类相生。 如同类因引等流果。 此二于果是因缘性。 除此余法皆非因缘。 设名因缘。 应知假说(云云)。 论七云。 缘且有四。 一因缘。 谓有为法亲辨自果。 此体有二。 一种子。 二现行。 种子者○能引次后自类功能。 及起同时自类现果。 此唯望彼是因缘性(云云)。 论下文云。 二果俱有○非如种子自类相生。 前后相违必不俱有。 虽因与果有俱不俱。 而现在时可有因用。 未生已灭无自体故(云云)。 疏云○种望于种既许异时。 若入过去何者因义○论虽因与果○述曰。 其因与果有俱者。 谓生现。 不俱者。 生自类。 虽俱不俱。 而要现在可有因用。 以有体故。 若入过去。 即无因用。 体已灭故。 未来亦尔。 因用未生。 体未有故(云云)。 论云。 依生现果立种子名。 不依引生自类名种故。 但应说与果俱有(云云)。 疏云○述曰。 依生现行果之种子名为俱有。 不依引生自类名种。 何故尔耶。 能熏生故。 望异类故。 果现起故。 相易知故。 种望于种。 非能熏生。 非异类故。 非现起故。 非易知也。 此中不说故摄论第二云。 不生现行名为种类。 生现行时名为种子(云云)。 秘云。 论虽因与果至无自体故者。 有义难云。 因现有用。 果非无。 可说果由现因起。 果在未来体非有。 如何说果由因生。 答。 正由后果无。 方说从因起。 难。 因体落谢。 用常在。 可言果由因用起。 因体落谢。 用随亡。 后果无因不生起。 有释。 如下说云。 观现在法有引后用。 假立当果。 对说现因。 是故现因能引后果。 破云。 不然。 此种子义前后相生因果皆实。 彼说现识假名因果。 不应以彼而证此义。 详曰。 余释有违。 理如前破因生后果。 今略答云。 以落谢因生后果。 因无后果可不生现因体用既非无。 后果有因起何失。 余难类思(云云)。 别抄云。 问。 显扬论中。 三种过破萨婆多五因。 彼宗遂以三过迦。 难大乘异熟因等。 如何其难解云。 大乘因果必定同世种对现在因果现俱皆依主释。 又解。 若种子自类相生。 皆释现法施设立观。 现在法有引后用等。 如论广释(云云)。 问。 西明意依若唯始起有为无漏文立量云。 见道初生无漏应不得生。 以无现行无漏熏故。 如兔角等(云云)尔者淄洲大师付何过耶。 论云。 若唯始起有为无漏无因缘故。 应不得生(云云)。 疏云。 此下第二破立新熏○有为无漏即见道等。 无本有种。 无因缘故。 应不得生。 量云。 汝初无漏不应得生。 无因缘故。 如兔角等(云云)。 灯云。 论若唯始起○应不得生。 西明云。 三乘初生见道无漏。 应不得生。 以无现行无漏熏故。 今谓。 此解不依论文。 又复因有自不定过。 为如汝初生见道无漏。 无现行而得生耶。 亦有两俱不成。 三乘见道初无漏心。 皆不许有现无漏心为能熏生。 又亦自违。 自初生见道无漏。 亦不由现无漏熏方始生故(云云)。 常腾云。 文西明云三乘初生见道等者。 解云。 案西明疏云。 此即正破难陀。 谓若唯始起无本有种。 二乘菩萨初生无漏无因缘故。 应不得生。 以无现行无漏熏故(文)文不依论文等者。 解云。 唐本不依论文○(如上)方始生故(云云)又案有灯本云。 又复因有两俱不成。 三乘见道初无漏心为能熏生(云云)今以此本为正。 余本恐误。 更勘多本(云云)。 西明疏如此记所引。 仍不抄之。 问。 疏释善等应为不善等种文。 小乘可尔。 为同类因故。 秘师何释之耶。 释云。 此设许之。 非彼本计(云云)付之。 又方问。 有人意释。 小乘可尔。 为同类因文。 不善法与有覆无记为同类因。 故为此说(云云)尔者秘师可许之耶。 论云○有漏不应为无漏种。 勿无漏种生有漏故。 许应诸佛有漏复生。 善等应为不善等种(云云)。 疏云。 此下第二破立新熏○若彼救言。 以世第一法为其因缘○此义不然。 论有漏不应○述曰○今以理征。 若有漏生无漏。 应无漏生有漏。 许漏无漏得相生故○论许应诸佛○述曰○解曰。 不然。 以胜劣故。 劣可为胜因。 胜非劣因。 若尔。 不善应为善因。 又若相违得为因者。 善等应为不善等种。 小乘可尔。 为同类因。 大乘不然。 故以为难(云云)。 秘云。 疏善不善种小乘可尔者。 此设许之。 非彼本计。 有云。 有部除能作因余皆因缘。 不善得为有覆无记同类因也。 同谛摄故者。 详曰。 设彼不善为无记因亦不为证。 此明善法为不善因故(云云)。 灯云。 论不善应为善法等种。 云小乘可尔者。 假设许之。 非小乘许。 又六因中小乘许为同类因故(云云)。 又六因中以下文。 或本无之。 后书入之。 肝心云。 文小乘可尔为同类因者。 北抄云○(已上)演秘指北抄文。 即名有云也。 演秘云○(已上)小乘学者诸师皆云。 基师迷述小乘之义。 小乘宗中都无此义。 今案顺正理论第十六卷云。 有异师说。 又不应言善恶无记诸法现生。 非前念为后念同类因。 如世间种芽茎等。 次第喻意者。 种与芽与茎与叶。 如次为同类因。 是故异性以芽为同类因。 此虽异师而同有部宗内师也。 是故基师以为文耳(云云)。 论下文云。 四性决定○此遮余部执异性同生异性果有因缘义(云云)。 疏云。 遮萨婆多等善法等与恶无记等为同类因有因缘义(云云)。 秘云。 问。 按俱舍云。 谓相似法与相似法为同类因。 三性五蕴自部自地。 唯与自地自部为因。 云何今云善望不善为同类耶。 答。 疏文言总。 意谈不善得与有覆无记为因。 以同部故(云云)。 俱舍论第六云。 同类因者。 谓相似法与相似法为同类因。 谓善五蕴与善五蕴。 展转相望为同类因。 染污与染污。 无记与无记五蕴相望应知亦尔(云云)。 顺正理论十六云。 问。 缘起经中内法异生不放逸者发福不动业。 以如理作意为缘(云云)尔者可依无明力耶。 问。 资粮加行正位有漏善可感异熟果耶。 灯云。 论第二卷本文抄十目次具义多少段有宗一念此即胜军转生师俱有因取四无记同别所熏四义段真如受熏所缘行相门妄执习气四分义段宿命智缘曾受欤四分建立量虽缘真如论第二卷本文抄十具义多少段(种子义段)问。 有义意刹那灭义遮古萨婆多现在一念住异灭三相有前后次第之计(云云)扑扬大师可许之耶。 论云。 一刹那灭。 谓体才生无间必灭。 有胜功力方成种子(云云)。 秘云○有义。 亦遮上座现在一念心心所法。 而有前后先生后灭。 色法四特生住异灭。 及古萨婆多现在一念。 住异灭三先后次第者。 详曰。 理未必然。 彼等虽计二三四法俱特而有。 皆唯一念。 名刹那灭。 若言一念有多法俱故不许者。 种生现时。 有三法俱。 种应非种。 若言彼计有次第故。 故非种者。 容简上座。 有宗一念岂分时耶。 何得简之。 又论但遮常无转法。 彼二四三岂常无转。 由斯未必遮彼生等。 然傍义简理亦应通(云云)。 灯上文云。 论又生等类若体俱有等者。 本云。 初破古师相用前后。 又住异灭下。 破新萨婆多三相用俱。 西明断云。 并通新熏。 今谓不尔。 前引婆娑三十九云显一刹那具有三相。 问。 若尔。 应一法亦生老灭。 作用时异。 故不相违。 谓法生时。 生有作用。 灭时老灭方有作用。 体虽同时。 用有前后。 此意即答。 三相作用皆有前后。 不别云灭与老同时。 又云。 俱舍第五破萨婆多云○诸说住等用不同时。 彼说便违刹那灭义(云云)。 要上文云。 古一切有师。 生在未来。 现在一刹那三相时别(文)。 光记四云。 问。 胜军论师意为许因果同时义将如何。 疏云。 论二果俱有○述曰○有说。 种生现行之时。 必前后念非此刹那。 如何解此。 彼师意说。 如上座部。 心有二时。 即因在生。 果在灭故。 同在现在。 亦不相违。 此即胜军假朋上座。 非实用之。 第三卷中自当广述(云云)。 里书。 若尔。 种望种亦应然。 何为断简瑜伽云。 法与自性为因。 非即此刹那。 此必异时。 非果俱有。 若因在灭。 果在生相。 仍名俱有。 即有二趣并生之妨。 义演二云。 疏有说至如何解此者。 意云。 如胜军论师说种生念现行前后念非此一刹那者。 即胜军论师如何解此果俱有文。 故云如何解此也。 疏即因在生果在灭者。 格云。 酬前因在生引后果在灭也。 意说。 心法一刹那极促犹有生灭二时。 即心法正生酬前因时。 云因在生。 欲灭之时。 能引后果。 云果在灭。 又云。 因在生者。 望后念说。 何以故。 能引后果故。 果在灭者。 望前念说。 何以故。 酬前因故。 云心初生望后念为因。 灭时望前念为果故。 云因在生果在灭也。 故胜军论师假用上座部。 虽立因果生灭二时。 仍同在现在故。 与果俱有文不相违也。 问。 经中既说四相。 何故但说生灭二时。 答。 如何云诸行无常是生灭法。 不意经异故。 不违经。 问。 法既许有住相。 何不说有三相。 但意生灭二相耶。 答。 生灭通色心。 住相唯色有。 今据通说但云生灭二相。 问。 色心俱是有为。 何故心法立二相。 色法立三相耶。 答。 色法迟钝。 容有住相。 心法极迅速。 所以立二相。 极迅速法生已即灭。 无容住故。 更至第三卷中广有分别。 胜军论师即难陀祖师也。 疏若尔种望种至非果俱有者。 意云。 此假设难也。 难云。 种生现行是因果。 即许同时在果俱有者。 种生种是因果。 亦应同时在果俱有。 答。 设尔何失。 若尔。 种生种。 种生现。 二有何别故。 疏云何为聊简。 此结不别之意。 又违瑜伽异时义。 瑜伽不许种生种同时也。 有叙云。 此难胜军论师云。 因灭果生。 二时同在现在。 果俱有者。 即种生种。 亦应同时在果俱有。 难意如是。 何为聊简者。 如胜军论师作此说者。 何为聊简。 种生种。 种生现。 一种同时义应无别。 又违瑜伽异时之义。 疏二趣并生之妨者。 意云。 若人趣将灭。 未灭后天趣二生。 岂非二趣并生妨耶。 故无一身二趣赖耶而得并趣也。 疏下文云○胜军如何释。 非即此刹那。 以彼计执因果同世故。 云何复释无种已生文。 如彼抄会。 瑜伽论第五十六别抄有文。 及下第四可披解也(云云)。 秘云。 疏胜军如何释此者。 彼云无失。 生灭二相虽同一世。 是二刹那。 以为因果故。 亦不是即刹那也。 疏复云何释无种已生者。 胜军释云。 彼随转理。 非大乘义。 复何失。 至下具释(文)。 疏三末云。 论有余部说至恒相续义。 述曰。 自下第二其上座部于此起救○此中亦同胜军论师。 种子等法前果后因俱时而生○胜军论师虽有此义云立亦得。 然自不遵。 亦无章疏现行于世(云云)。 瑜伽抄十五云。 问答眼与识是因果。 如何俱有中云。 何以故。 眼与眼识非正生因。 唯建立因者。 胜军论师云。 此文证知。 种子现行时别时生。 如非正生因故。 根非同时生灭。 是建立因。 得同时生。 故知正生因异时生。 今解云。 此又据正生。 非正正生云者。 是种生芽之因明同时。 不言正生即异时。 此中言建立因。 是增上缘。 非正生因缘。 增上缘因果何妨同时生。 故下文虽有自种。 无此依故。 识不应生其正违因即不定。 种生种异时故。 前本地第五。 若同类异命生。 非即此刹那。 生现异观故同时生。 彼胜军释此七义种子文及俱有正文。 如四相中菩萨。 此中经部二生因异时生。 俱舍论广叙彼难如杖界(云云)。 疏四末云○言果俱有者。 此前后俱也。 俱生俱灭者。 二法俱有生有灭也。 非谓因果同一时生一时灭故。 瑜伽第五。 然法与他性为因。 及后自性为因。 非即此念。 长续此文。 两法并非即此念故(云云)(灯释同之)。 显幽抄六本云。 言果俱有者。 此有二解。 一云。 因在俱相果在生相。 虽生住异俱同现在故云俱有。 二云。 前念种子是有法。 后念现行亦是有法。 俱是有法。 名果俱有也。 即是前后俱故名俱有也。 即是二法俱有生灭名果俱有也。 非谓因果同时名俱有也(云云)。 疏二末云。 自下第二唯新熏。 即胜军祖师难陀尊者义(云云)。 明灯抄云。 西方胜军论师承禀贤爱论师学因明。 又承难陀论师学唯识论(云云)。 慈恩传第四云。 从此复往杖林山居士胜军论师所。 军本苏利刺他国人。 刹帝种也。 幼而好学。 先于贤爱论师所学因明。 又从安惠菩萨学声明大小论。 又从戒贤法师学瑜伽论(云云)。 问。 有人意本有无漏种由世第一法熏增转生一个新种(云云)尔者见道初念转生欤。 为当世第一法位转生欤。 问。 有人意见道转生一新种本新种子合生初念行(云云)疏主何难耶。 疏云。 种子望种。 体性相似。 名为同类。 以相违故。 不得俱时。 一身和合。 即第五卷瑜伽论云。 与他性为因。 即种望现。 亦与后念自性为因。 非即此刹那。 此即是种前后相生○问。 若尔。 如何本有同念得生新熏。 体相违故。 此不同时。 如世第一法无漏缘增本有种子。 牵生后念任运自类法尔之种。 复能为因生于后念一新熏种。 本新二种缘力既齐生一现。 故无同念种生种失。 此亦难解。 若本有种更生种子。 便一念中有四法也。 谓一本有。 二本有所生。 三新现行所熏。 四是现行。 如何可说三法展转。 今释不然。 即本有种及现行为因缘。 生一新熏种。 故但三法。 又解。 本有种望新熏种。 非其因缘。 现行能熏为因缘故。 即是本有唯望现行。 现行唯望新熏。 为因缘故。 由此别脱戒体不增而用增。 与道定戒相似。 定道二戒既是现思。 故唯念念是用增非体。 前解即与别脱戒体用俱增义(文)。 秘云。 疏问若尔至体相违故者。 此难意云。 亦应见道转生新种。 不以同时本有种子为因而生。 以相违故。 疏此不同时至种生种失者。 此释意云。 此转生种由世第一同时无漏种子引生。 不以同时无漏种起故。 无同念种生种失。 问。 此转生种何名新熏。 答。 由世第一熏习力故。 增无漏种。 无漏种子引后转生。 转生所以得新熏称。 疏即本有种至但三法者。 本种新现俱为因缘生新熏种。 此非正释。 本种望新。 非因缘故。 若据疏缘。 理亦无失。 疏由此别脱等者。 由此何念无转生种。 却证于前别解脱戒用增为胜。 疏前解即体增等者。 即是四法同时之义(云云)。 疏二本云○若新熏合用者。 唯取新熏种倍倍生时用增上说。 不用本有。 力不及新故。 初熏种时。 旧亦生种。 今所立无表唯依新熏上立也(云云)。 里书。 若新熏种念念种子体新倍生上立无表。 若本有种体虽不增而功能倍。 秘云。 疏初熏种时旧亦生种者。 现行熏彼新熏种时。 本有旧种亦复转生一种子也。 即是四法同时起也。 此非正义(云云)。 显幽抄九本云。 第四胜子胜友义者。 即体用俱增长也○即本有种子上转生得一个新种子(云云文广)。 显幽抄九本云。 问此增长位。 为是体增长。 为是用增长。 答曰。 此有四师义也。 一难陀。 二护月。 三护法。 四胜子胜友也○第四胜子胜友义者。 即体用俱增长也。 即初得戒之时。 于本有种子上。 刹那刹那有无表功能增长。 受熏得新熏种子。 种子功能亦倍增长。 即本有种子上转生得一个新种子。 即此三个种子刹那刹那皆防发功能。 第二念六个种子有防发。 名无表戒。 即体用俱增长。 问如。 何新熏又能转生。 答。 本有种子生现行。 现行显上。 即新熏种子转下本有种子。 又能转生得一个新种子。 喻如熏生芽时。 自下更能转生子黄等即三个种子。 至第二念便增长二十一个种子。 至第三念便成百三十个种子。 如是转转倍倍增长。 自上能亦少分增长也。 即于此增长位立无表戒(云云)。 问。 萨婆多意可许俱有因得异熟果耶。 问。 本疏中萨婆多意俱有因取异熟果(云云)扑扬大师引何文证此义耶。 进云。 引俱舍云谓此与心一果异熟及一等流之文为证。 付之。 论云。 四性决定○此遮余部执异性因生异性果有因缘义(云云)。 疏云○遮萨婆多○又异熟因通善恶性生无记果。 遍行因等是异性果。 俱有因取异熟无间士用等果为因亦然(云云)。 秘云。 疏俱有因取异熟等果者。 俱舍第六云。 谓此与心一果。 异熟及一等流。 问。 何故下云俱有相应得士用果。 答。 士用果中而有通别。 别士用果唯是俱有相应因得。 若通士用六因皆得。 而但用力所得之果皆名士用。 故不相违。 疏据通说(云云)。 论下文云。 能熏生种。 种起现行。 如俱有因得士用果(云云)。 疏云。 如小乘。 俱有因与俱有法为其因故。 以种望现能熏心等。 更互皆得。 即约同时士用果说(云云)。 俱舍论第六云。 俱有互为果。 如大相所相。 心于心随转○心所二律仪。 彼及心诸相。 是心随转法○由时果善等。 论曰。 略说由时果善等。 故说此法名心随转。 且由时者。 谓此与心一生住灭及堕一世。 由果世等者。 谓此与心一果异熟及一等流。 应知此中前一后一显俱显共。 其义不同(云云)。 颂疏云。 由果等者。 果者谓一果。 等取异熟及一等流。 谓前随转与心同得一果。 同感一异熟。 同得一等流。 名心随转。 此一果言意取士用及离系果。 故异熟等流外。 别说一果也。 然士用果总有四种。 一俱生士用。 此复有二。 一俱有相应因。 展转士用果。 二及余同时。 造作得者。 二无间士用。 此复有二。 一等无间缘。 所引起者。 二及余邻次。 造作得者。 三隔越士用果。 此复有二。 一异熟果。 二如农夫春种秋收。 隔越士用果。 四不生士用果。 谓是择灭。 体不生也。 此一果言。 于俱生士用中。 唯取同时造作得名。 于无间中。 除同性法无间。 以同性无间等流摄故。 取余异性无间果也。 于隔越中。 除异熟果。 以五果中异熟摄故。 取余隔越士用果。 及取第四不生士用。 故一果言。 唯摄士用及离系果(云云)。 光记云。 问。 此论一果为同何者。 解云。 或同婆娑。 或同正理。 皆无有妨。 问。 准下论文。 五果中士用。 但说相应俱有因得。 何故正理说士用果。 乃有多种。 通余因果。 解云。 士用果有二。 一别士用果。 此唯相应俱有因得。 二通士用果。 但用功得者。 皆名士用果。 正理据此通士用果说。 随其所应。 四果全增上少分。 六通六因得。 各据一义。 并不相违(云云)。 婆娑一果者。 离槃果也。 正理一果者。 士用离系也。 又云。 问。 威仪工巧等四无记心为同种将如何。 灯云。 问。 四无记心为是一种逢缘起。 别为各有种。 若是一种逢缘起。 别何名引自果。 若各别种。 何故瑜伽五十五。 于异熟蕴及加行别。 皆世俗有。 答有二解。 一云。 有同别种。 若是异熟无记心种逢缘引别分成三心。 除变化心。 即是同种。 由逢缘别分成三心故名世俗。 以变化心不通异熟故。 若自力能熏。 即各别种。 便非世俗。 即自在成就摄者。 但言是世俗。 不说唯世俗故。 据性各别心色不同。 名引自果。 二云。 三各定别。 设自不熏由他缘熏。 所缘境别故各成种。 言世俗者。 有缘发别。 发威仪等。 名威仪等。 即是实有。 缘威仪等。 名威仪等。 即是世俗。 以是异熟。 由缘此等名威仪等故(云云)。 同五(论五)云。 大乘变化唯四静虑通善无记及漏无漏。 余三通三性漏无漏。 如前已明。 然得合起。 如行道路歌舞拍鼓。 或先后心发俱时亦得。 或业果心不能俱发。 若非业果及善恶能四心义说。 非多心并。 大论云此世俗有故。 云无记者。 据别说故(云云)。 得非得章云。 无记中有四○三界染污法皆名种成就。 善中生得善名种子成就。 四无记中异熟无记全。 威仪工巧少分。 名种子成就。 所余皆自在成就(文)。 补阙章中云(得非得)。 瑜伽五十五云。 问。 是诸无记几实物有。 几是假有。 答。 于异熟所摄诸蕴。 及心加行差别中而施设故。 当知一切皆世俗有(云云)。 同抄十四云。 于异熟所摄诸蕴者。 谓同时心心所法等。 即如第八同时数等。 及心加行差别中而施设者。 谓异熟心任运生法。 非别加行。 若三无记加行心发故。 言心加行。 于异熟生心上假施设故。 是假有。 问曰。 若尔。 即无记心非别有体。 有异熟生心是任运。 此亦是无记。 是加行。 云何于上假施设耶。 以是一名言种子类故。 所以余三假。 离异熟名言种子外。 余三无记心无别种生。 威仪等四于异熟五尘上施设故者假(云云)。 瑜伽抄十四云。 论解诸无记中云。 谓业所引生者。 异熟无记。 生已若行住者威仪也。 若养命工巧也。 依此活命名养命。 三摩地差别谓变化心(文)。 问。 异熟威仪等心三性何分别之耶。 问。 异熟生心通三性云事。 引本论何文证之耶。 灯云。 问。 异熟威仪等各定何性。 答。 若云四无记。 如名取义。 若但云异熟威仪等。 初三通三性。 变化唯二性。 准何得知。 答。 五十五云。 又异熟生一向无记。 二三可得。 一有二种。 若依伎乐以染污心发起威仪。 是染污性。 若依寂静。 即是善性。 若依染着发起工巧。 是染污性。 若善加行所起工巧。 即是无记。 为引导他或为利益而起变化。 当知是善。 此无染污。 染污言通不善有覆。 今取不善故云二三可得(云云)。 别抄一云。 问。 异熟等四唯无记。 亦通余性不。 答。 不定。 故五十五云。 又异熟生一向无记。 二三可得。 一有二种。 解云。 中二通三性。 变化通二性(文)。 五十五云。 又异熟生○此无染污(云云)(余如灯所引)。 同抄十四云。 又异熟生一向无记。 据任运酬因果也。 二三可得者。 威仪工巧通三性也。 一有二种者。 记变化心通二性也(云云)。 所熏四义段问。 起信论中真如受熏(云云)宗家何释之耶。 论云。 三可熏性。 若法自在性非坚密能受习气。 乃是所熏。 此遮心所及无为法依他坚密故非所熏(云云)。 疏云○亦遮无为以坚密故不受熏习。 如坚石等。 故虚空等不可熏习○无明熏真如。 由此知非也(云云)。 秘云。 疏无明熏真如等者。 自古诸德多为此计。 此论明简。 故知古非。 马鸣菩萨亦言真如受熏持种恐译者误(云云)。 起信论(真谛译)云。 复次有四种法熏习义。 故染法净法起不断绝。 云何为四。 一者净法。 名为真如。 二者一切染因。 名为无明。 三者妄心。 名为业识。 四者妄境界。 所谓六尘。 熏习义者。 如世间衣服实无于香。 若人以香而熏习故则有香气。 此亦如是真如净法实无于染。 但以无明而熏习故则有染相。 无明染法实无净业。 但以真如而熏习故则有净用。 云何熏习起染净不断。 所谓以依真如法故有于无明。 以有无明染法因故即熏习真如。 以熏习故则有妄心。 以有妄心即熏习无明。 不了真如法故不觉念起现妄境界。 以有妄心境界染法缘故即熏习妄心。 令其念着造种种业。 受于一切身心等苦。 此妄境界熏习义则有二种。 云何为二。 一者增长念熏习。 二者增长取熏习。 妄心熏习义有二种。 云何为二。 一者业识根本熏习。 能受阿罗汉辟支佛一切菩萨生灭苦故。 二者增长分别事识熏习。 能受凡夫业系苦故。 无明熏习义有二种。 云何为二。 一者根本熏习。 以能成就业识义故。 二者所起见爱熏习。 以能成就分别事识义故。 云何熏习起净法不断。 所谓以有真如法故熏习无明。 以熏习因缘力故。 则令妄心厌生死苦。 乐求涅槃。 以此妄心有厌求因缘故熏习真如。 自信己性知心妄动无前坏界。 修远离法。 以如实知无前境界故。 种种方便起随顺行。 不取不念。 乃至久远熏习力故无明则灭。 以无明灭故心无有起。 以无起故境界随灭。 以因缘俱灭故心相皆尽。 名得涅槃成自然业。 妄心熏习义有二种。 云何为二。 一者分别事识熏习。 依诸凡夫二乘人等厌生死苦。 随力所能。 以渐趣向无上道故。 二者意熏习。 谓诸菩萨发心勇猛速趣涅槃故。 真如熏习义有二种。 云何为二。 一者自体相熏习。 二者用熏习。 自体相熏习者。 从无始世来具无漏法。 备有不思议业。 作境界之性。 依此二义。 恒常熏习。 以有熏习力故。 能令众生厌生死苦乐求涅槃。 自信己身有真如法。 发心修行(云云)。 次文可见之。 无明有厚薄之文也。 释摩诃衍论第二云。 熏真如法。 其相云何。 颂曰。 真如无为法。 有二种作用。 所谓通及别。 如前决择说。 是根本无明。 依于初作用而能作熏事。 余无为亦尔。 论曰。 真如无为有二种用。 谓通及别。 如前所说。 根本无明依初作用能作熏事。 非后作用。 如说真如。 余三无为亦复如是。 皆依初用非后用故。 作熏时量。 非初亦非中后。 取初中后故。 本知契经中作如是说。 大力无明作熏事时。 初及中后一时具取。 而非别取故。 此中所说能熏所熏。 以何义故名言为熏。 谓能引后法。 而合自体不相舍离。 俱引俱转故名能熏。 又能彼法不作障碍。 若随若顺不逆违故。 名为所熏。 谓五有为能熏四种无为法及一法界心。 所熏五法随来。 而与五能熏共会和合同事俱转。 是故说言不生不灭与生灭和合。 如大无明一心本法为通依故。 初自在作熏习事四相有为应如是知。 如大无明依四无为通达作用能作熏事。 四相有为应如是知。 如是等义。 至自决择其理分明。 非一非异者。 即是开示有为无为同异差别故。 云何开示。 所谓显示一法界心无为自在。 四种无为别事作用。 与一法界心有为自在。 四种无为通达作用。 不同理故。 名为非一。 为欲显示受能熏染。 一法界心有为自在四种无为通达作用。 与能作动事五种有为不异理故。 名为非异。 复次所熏净法与能熏染。 各差别故。 名为非一。 能熏所熏俱一心作。 无有他故。 名为非异。 名为阿梨耶识者。 总结圆满字。 已说下转门(云云)。 开元录八云。 又以起信一论文出马鸣。 印度诸僧思承其本。 奘乃译唐为梵通布五天。 斯即法化之缘东西互举(云云)(续高僧传第四同之)。 上文云。 初耶烂陀寺大德师子觉等。 立中百论宗破瑜伽义。 奘曰。 圣人作论终不相违。 但学者有向背耳。 因造会宗论三千颂。 融通瑜伽中百之旨(云云)(贞元录十一同之)。 能熏四义段问。 疏中释无性有情第七识成能熏义。 作唯增阙减。 增减俱有二释。 以何为正释耶。 答。 论。 疏。 秘(如第五卷)。 所缘行相门问。 能生觉受体唯限身根欤。 疏云○总相而言。 执受义者。 执是摄义持义。 受是领义觉义。 摄为自体持。 令不坏。 安危共同。 而领受之。 能生觉受。 名为执受。 领为境也○若据实理。 生觉受者。 唯是身根。 以余四根色香味触不离身根同聚一处。 亦名觉受。 体实非也(云云)。 诸文可勘合。 又如摩尼抄。 问。 本疏中引瑜伽论说阿赖耶识缘遍计所执自性妄执习气(云云)尔者唯说染法种子欤。 将通三性种欤。 论云。 诸种子者。 谓诸相名分别习气(云云)。 疏云。 即是一切有漏善等诸法种子。 下解五法中。 此三唯有漏○与七十六解深密同。 与五十一显扬等别。 彼言遍计所执自性妄执习气。 有何所以者。 此有二说。 护法等说。 唯染无记心中有法执。 善无记心不能起执。 因执心所执。 为所遍计熏成于种。 此种名妄执习气。 即见相分而熏种生。 又解。 应分别论文。 染无记心有遍计所执自性妄执。 故此种子名遍计所执自性妄执习气。 善无记心但是遍计。 计是分别心之异名。 故此种名遍计习气。 而非所执自性妄执习气。 以有漏心皆名遍计故。 非善等心中许有执故。 或又此文但约染语。 以有漏中多起执故。 若不尔者。 一切色法非能熏者。 皆非能遍计。 亦不起执。 相分之中既无种子。 又此不说本识应不缘。 既尔。 第八应亦能熏。 有力能执故。 由此故知。 此解为胜。 下三性中又当分别。 安惠等说。 有漏八识皆能遍计而起于执。 即以此文为证(云云文广)。 瑜伽五十二云。 复次我当略说安立种子。 云何略说安立种子。 谓阿赖耶识中。 一切诸法遍计自性妄执习气。 是名安立种子。 然此习气是实物有。 是世俗有。 望彼诸法不可定说异不异相。 犹如真实。 即此亦名遍计粗重(云云)。 论第八云。 虽说藏识缘遍计执。 而不说唯。 故非诚证(文)。 演秘云。 疏因执心所执等者。 善无记心是能遍计。 是妄执心所执之法。 所执之法从彼能执。 以立彼名。 所执自以见相熏种。 亦得名为遍计所执妄执习气。 或能遍计相分之中。 熏所执种子。 所执种子名执习气。 前释为胜。 疏一切色至应不缘者。 色非能熏。 亦非能计。 八复无执。 此色相中。 又无种子。 亦应第八不缘此相。 以彼说言缘执种故。 若言虽实而得缘色。 且据种论言缘执习。 既尔何妨。 实缘三性种。 亦依染种说。 疏既尔第八应亦能熏者。 此破伏执。 执者说云。 既言第八缘执习气。 何无执耶。 故有斯责(云云)。 瑜伽论五十一云○云何建立所缘转相。 谓若略说阿赖耶识。 由于二种所缘境转。 一由了别内执受故。 二由了别外无分别器相故。 了别内执受者。 谓能了别遍计所执自性妄执习气。 及诸色根根所依处。 此于有色界。 若在无色。 唯有习气执受了别。 了别外无分别器相者。 谓能了别依止。 缘内执受阿赖耶识故。 于一切时无有间断。 器世间相(云云)。 四分义段问。 本疏中见分理证清辨唯境义(云云)尔者约世俗门破之欤。 疏云。 如第一卷抄。 问。 宿命智要缘曾受事欤。 论云。 此若无者。 应不自忆心心所法。 如不曾更境必不能忆故(云云)。 疏云。 谓无自体分。 应不自忆心心所法。 所以者何。 如不曾更境必不能忆故○昔现在曾不自缘。 既过去已。 如何能忆此已灭心。 以不曾为相分缘故。 我今虽不令为相分缘。 然自证分缘故。 如曾相分所受境故。 今能忆之。 量云。 今所思念过去不曾受心等。 除宿命他心智等。 余心一切皆应不能忆。 不曾受故。 如不曾受色等。 却证故知。 曾现在缘(云云)。 瑜伽论第三十七云。 云何诸佛菩萨随念宿住智通。 谓佛菩萨以宿住智。 自能随念已之宿住。 曾于如是有情类中。 或如是名。 如经广说。 亦能随念他诸有情身等一切品类差别。 如自随念己事无异(云云文广)对法十四同之。 无垢称经疏三云。 亦有解云。 宿世之中。 虽有情坏空中四劫无事成增。 乃是住之初后唯有住劫。 善恶力明故。 偏举之但名宿住。 以摄成坏。 今实义者。 住非住往昔宿世之中故名宿住。 成坏住劫皆在其中(云云)。 灯二云(论一)○要集云。 泛论忆事即有二种。 一者能忆心。 二所忆境。 若能忆心唯第六识与念相应○于所忆境即有二义。 谓忆曾受境。 或忆曾能受心。 此心即由自证分力故。 今能忆等。 今谓。 此释未能尽理○又宿住智所缘之境非皆曾受。 佛果八识皆能忆前。 不唯第六故义不尽。 今释。 能忆有其二种位(云云)(文广至要文也必可勘见)。 梵王经第一云。 以天人智。 十方三世国土中。 一切众生宿世苦乐受命。 一一知命续百劫(云云)。 大般若二百四十云。 同宿住智知诸有情先所造业。 由所造业不失坏故。 生彼彼处受诸苦乐。 知已为本业因缘。 令其忆知作益事(云云)。 对法抄四云。 奋迅王问经明五通。 菩萨宿命通知未来。 法集经明菩萨宿命知三世(云云)。 元晓疏上云。 天眼宿命皆言三世者。 天眼中说未来三世。 宿命中说过去三世。 以花严宗有十方故(云云)。 俱舍光记十四云。 婆娑一百云。 问。 此宿住随念智者。 但忆念曾所受事。 答。 此但忆知曾所受事。 问若尔。 此智应不忆知五净居事。 无始时来未生彼故。 答。 曾所受事略有二种。 一者曾见。 二者曾闻。 虽未曾见五净居事。 而曾闻故亦能忆知余欲色界极远极胜诸难知事。 准此应知(云云)(已上论文)。 问。 四分建立比量作法如何。 论云○复有第四证自证分。 此若无者。 谁证第三。 心分既同应皆证故(云云)。 疏云○第三第二心分既同。 应立别有能证自分。 量云。 第三心分应有能照之心。 心分摄故。 犹如见分。 见分返此。 或无能证(云云)。 要云。 心分既同应皆证故。 此量不定中。 第四心分应有能证。 第三即是。 何故无也。 立四分量云。 心心所法一刹那中定能自显。 能显他故。 如灯日等。 此因有法差别相违。 喻有所立不成。 以灯无缘虑。 心有缘虑故(云云)。 灯云。 问。 既立第三能证第二及第四分。 第四复能证第三分。 即心能自缘。 云何不与世法相违。 刀不自割。 指端不能触自指端。 答。 佛地论第三云。 答云。 不见灯等能照自耶。 何知自照。 现见无闇分明显现。 若不自照。 应有闇障。 应不现见。 问。 灯等非闇。 何须照耶。 答。 如瓶衣等体虽非闇。 无灯等照边有闇障。 不得现见。 照令闇除衣等现见。 名为灯照。 灯等亦尔。 自体生时。 边闇障除令现得见。 故名自照。 问。 灯能照自令现得见。 证心能自缘。 衣不自照。 由他照见。 证心不自缘。 答。 心性是照本极成。 若例同衣不能照。 彼有违自世间等过。 问。 量云。 心能自照。 性能照故。 如灯等。 此量岂非法自相相违。 因喻所立不成过。 答。 所能照义。 以灯为喻。 故无有过。 问。 岂本不欲证心自缘。 答。 虽言缘自。 意取显证。 今缘照虽殊。 俱自显证义。 或但相例。 不是立量取彼为喻。 故无有过(云云)。 松室私记可见之。 疏下文云。 此四分相望为所缘。 各为自证及行相者。 所缘可知。 逐难说者○又心若自缘。 即有因果能所作○能所觉无差别过失。 亦不应言二缘生识。 三和合生识。 识亦生识故○又用二故。 体应非一。 如灯自照。 其喻不成。 喻无能缘等。 心有能缘等故。 即有因法自相相违。 喻所立不成过。 又灯若性照。 更何须照。 若非明者。 应非能照。 体应是闇。 诸如是等种难。 更应思择次第解之。 然佛地第三。 有解灯照难。 余难无解(云云)。 佛地论三云。 集量论说。 诸心心所皆证自体。 名为现量。 若不尔者。 如不曾见。 不应后念。 是故四智相应心法。 一一亦能照知自体。 云何不与世法相违。 刀不自割。 指端不能触指端故。 不见灯等能照自耶○诸心心所虽有胜劣皆能外缘内证自体。 犹如光明。 既能照他亦能自照故。 非如刀等。 诸法法尔不可一类(云云)。 婆娑论九云。 问。 何故作此论。 答。 为止他宗显己义故。 谓或有执。 心心所法能了自性。 如大众部。 彼作是说。 智等能了为自性故。 能了自他。 如灯能照为自性故。 能照自他○有说。 世间现见。 指端不自触。 刀刃不自割○是故自性不知自性○问。 若尔。 大众部所说喻云何通。 答。 不必须通。 彼非素怛览·毗奈耶·阿毗达磨摄故。 又不可以世俗现喻难贤圣法。 贤圣法异世俗法故。 若必须通。 应说喻过。 喻既有过。 所喻不成。 如灯无根无所缘虑。 非有情故。 智亦应尔。 如灯是色极微所成。 智亦应尔。 既不如是。 云何为喻。 又彼许灯是照性不。 若是照性。 复何须照。 若非照性。 体应是闇。 不应名灯。 破闇名灯。 宁非照性。 故不应执灯自照。 由此所喻亦不得成(云云)。 同钞一末云。 问。 第六识见分一时之间三量可并起耶。 论。 疏。 如第七卷抄。 问。 疏云。 虽缘真如。 真如非外。 以见分用外故亦不得缘(云云)亦不得缘之文。 扑扬大师何释之耶。 疏云○问。 如诸佛及因五八识等。 唯现量者。 应但三分。 见分即得为三果故。 答。 此不然。 外内定故。 见分缘外。 用外也。 不得复为缘内果故。 一心见分用不得通缘内外法故。 虽缘真如。 真如非外。 以见分用外故。 亦不得缘(云云)。 秘云。 疏虽缘真如至亦不得缘者。 虽有处言见分缘如。 见既用外。 实不得缘。 详曰。 且依见分不缘如义。 为顺此中见名外故。 非尽理矣(云云)。 义蕴云。 疏虽缘真如真如非外等者。 此释伏难。 若见分通缘内外。 故非第三果者。 缘真如时。 见唯现量。 又不缘外。 此见应为第三果。 故此解云。 缘真如见虽不缘外。 以见分有缘外之用故。 亦不得缘第三也。 又如别抄(云云)。 义演云。 疏亦不得缘者。 意说。 见分不得缘自证分。 即结上不缘也。 然见分不缘如者。 不正义。 以见分外。 亦顺此义。 义不缘如(云云)。 肝心云。 疏虽缘真如至不得缘者。 东抄云。 此文势有二解。 虽缘真如者。 许见缘如义也。 以见分用外不得缘者。 见分不缘如义也。 许见缘者。 而是正义。 由其前言外不为内果。 即说不缘。 且但此释而非正义(引秘文)。 论第二卷本文抄十一目次境唯识段大海同变伐用树木圣应变秽定通段若第八识不起下通异地远境闻谓比量二乘异生所变实用生因阙故西明定果色通力由前唯起于尘住一毛端二变段缘根尘等初禅器等论第二卷本文抄十一境唯识段问。 共等四句如何。 论。 疏。 六卷私记第三(如摩尼抄)。 问。 以山河大海等为共中共句。 尔者四趣有情同受用之欤。 论云。 所言处者。 谓异熟识由共相种成就力故。 变似色等器世间相。 即外大种及所造色。 虽诸有情所变各别。 而相相似处所无异。 如众灯明各遍似一(云云)。 疏云○且诸种子总有二种。 一是共相。 二不共相何人为共相。 多人所感故。 虽知人人所变各别名为唯识。 然有相似共受用义。 说名共相。 实非自变他能用之。 若能用者。 此即名缘。 心外法故。 然我此物为增上缘。 令多人可共受用。 名共相。 如山河等○然今但约自身能用他不得用。 名为不共。 如奴婢等。 然依诸教。 共不共中。 总分为四○一共中共。 如山河等。 非唯一趣用他趣不能用。 二共中不共。 如己田宅及鬼等所见猛火等物。 人见为水。 余趣余人不能用故。 余房衣等准此可知(云云)。 灯云。 问。 设生他方自地许变。 如在此界大海水等。 欲界有情为同变不。 若许同变。 欲界诸天应见下水宁作琉璃。 既见琉璃。 明不同变。 设不同变天有水不。 答。 论说共用即可同变。 海不共用。 彼不变水。 天上可有。 若尔。 八热。 大地狱等圣者不用。 应不变彼。 答。 现同地故。 若尔。 水等应然。 天现同地。 答。 大海同变。 见琉璃者说别水故。 若尔。 鱼等居水即见屋宅。 大海之中众生亦应见屋宅。 若许不见海。 即非同地变。 若许见海水等。 应不作舍宅。 答。 许别舍宅居于海水。 如地穴居。 由业力别。 若余别水一处四境。 理即不遮。 由别业故。 如孤独狱等(云云)。 论下文云。 此说一切共受用者。 若别受用。 准此应知。 鬼人天等所见异故(云云)。 疏云。 若尔。 如人见水。 鬼见于火。 其火外器。 人何故不见而名共变耶。 答此文言。 论此说一切至所见异故。 述曰。 此聊简。 即当自界一切有情可共受用。 说名为共。 共中共也。 若别受用随与多少有情同变。 说名为共。 共中不共。 以人鬼等所见异故。 如大梵变及孤地狱。 随诸有情多少变之。 非谓一切(云云)。 唯识义六卷私记三云。 问。 就共变境。 一有情伐用树木时。 自他有情所变俱亡欤。 秘云。 论虽诸有情至遍似一者。 问。 且如一树有情共变。 而一有情伐用之时。 为用自变。 为兼用他。 若唯自者。 余人变者应存不亡。 树何不见。 若亦用他。 何名唯识。 答。 树等既是共相种生。 皆相随顺互有增益。 彼一有情自所变者。 所缘亲用。 他所变者。 与自所变为增上缘。 亦疏缘用。 一切相望。 自为所顺。 他为能顺。 由所顺无能顺亦灭。 由斯树丧。 唯识亦成问何以得知互相增益。 答。 对法第七。 说有共业为增上缘。 如次下引。 若尔。 灯明喻义不成。 一灯光灭。 余光犹在。 法不相似。 何得为喻。 答。 喻取少分故不相违(文)。 问。 护月论师意。 解器世间能变识。 一切有情第八识同变之(云云)尔者护法论主何难之耶。 问。 七地以前实可变秽器耶。 论云。 谁异熟识变为此相。 有义。 一切○有义。 若尔。 诸佛菩萨应实变为此杂秽土。 诸异生等应实变为他方此界诸净妙土(云云)。 疏云○论有义若尔至此杂秽土。 述曰○诸佛菩萨若化变为。 我所不讳。 若实变为。 即违理教。 杂秽种子久已亡故。 螺髻梵王等亦是此类。 举佛菩萨。 且论胜者。 论诸异生等至诸净妙土。 述曰。 此中言等。 等取二乘诸小菩萨○彼应实变为他方自界诸净妙土。 若佛菩萨神力所加变化所作。 我亦无遮。 且论实故。 然净妙土有别他方。 如极乐等。 亦在此界灵鹫山等有漏净土。 外法异生亦不应变。 不能用故(云云)。 下文云○且如圣者设往地狱中。 岂亦不得依彼而住(云云)。 灯云(如上)。 诸文如第八卷二种生死抄之。 定通段问。 有漏第八识可缘大愿力法威德力所变境耶。 论云。 若定等力所变器身。 界地自他则不决定(文)。 疏云言定等力者。 等取通力。 或借识起。 或大愿力。 或法威力。 此通诸识有五种力。 若第八变唯有定通。 或总四力。 大愿即法力。 更无别能故(云云)。 要云。 定等有界地自他不定者。 此有五。 一定力。 二通力。 三善法力。 四借识力。 五大愿力。 由行大愿。 引他地色现在前。 然第八识唯有初二。 后亦通余。 因便显之。 亦无过失(云云)。 解节记云。 问。 第八识虽不得定。 而由自识定力。 第八得定力。 何故由法力得六根清净时。 变此根故。 第八不得云法力耶。 答。 由定力通力。 新天眼根定果色起。 此第八俱变。 所以第八得定通力也。 此法力先父母所生根清净。 而远令取根耶。 第八恒变根及耳不知远取境。 所以第八不得法力也(云云)。 三类境三卷私记下云。 问。 五力所变者。 第八识皆缘变耶。 答。 疏云。 此通诸识有五种力。 若第八变唯有定通(云云)问。 由咒力故鬼等得多饭。 如意宝光天女以大愿力变世界作宝池。 变诸人身皆成非界非女身。 岂第八识不同缘。 何故愿等力所变器身第八识不缘变耶。 答。 意云。 变缘上界地力器者。 唯由定通二力不障。 由大愿力等缘同界所变。 转男女身作非界非女身等。 皆同界力故。 问。 总持力亦上界地所引定所摄。 何故引异熟身等不令缘第八识耶。 答。 此义可然。 疏约多分作此说耳。 更勘余说(云云)。 伽抄一云。 唯识第二说。 第八识缘执受处○解缘处有三说○前来且说业力所变外器内身界地差别。 若定若通若法威力。 界地自他则不决定。 不缘心等。 皆如彼文(云云)。 问。 依身在二禅以上人可起下地天眼耳通耶。 疏云变异地身者。 如除如来得有漏通者。 身在下界地。 起上天眼耳及大扶根尘时。 第八识缘彼为境○亦无上地起下天眼耳。 以无用故。 亦无文故。 下欣上可起上。 上厌下不起下(云云)。 秘云。 疏借识力者。 问。 与定通力而有何别。 答。 身在于上。 不起下定通等也。 所以如疏。 起下散识故有别也(文)。 五根章云。 立通差别者。 此中眼耳立之为通。 余三不立○通者唯四禅有。 非通者各唯自地起。 通者异地起。 然下起上。 非上起下。 非修起故(云云)。 广章云。 然下起上。 非上起下。 非顺胜故(文)。 义镜云○言非上起下等者。 下地加行善离下地时。 便已舍故。 唯修上法更不修下。 故云非修起故。 故瑜伽论六十二云。 下地诸法若生上地不现在前。 上地诸法若生下地。 其离欲者或现在前(已上论文)(云云)。 集解(最行撰)云。 文然下起上非上起下者。 问。 对法抄云。 天眼天耳亦通善及无记。 起下地唯无记等。 何今云非上起下耶。 解云。 若自在者。 上下互起下上。 今据初修者之修起以说(云云)。 对法抄四(论二)云。 天眼耳亦通善及无记。 起下地唯无记。 自地上地者通善无记。 宿命他心是善恶。 以有漏惠为体(云云)。 问。 有漏第八识由定通引力可缘异地远境耶。 疏云。 通力所变余地器者。 如以通力马胜比丘上入色界见梵王等。 第八识缘彼身中扶根大等○若作此解。 如上界天见下三灾。 身在下界。 以上天眼等。 见地色等。 岂第八亦缘耶。 彼既不缘。 故知马胜往色界处。 何必此第八缘彼色等。 若相离者虽见其色。 而第八不缘。 若近处者何妨第八亦变。 由此故知。 天眼耳境非必有本质。 此义应思。 违下论文。 五识疏所缘缘必有之文。 应更审思。 如枢要说(云云)。 秘云。 疏由此故知至疏所缘缘者。 如在下界起天眼耳缘上界色。 下界第八而不缘上。 即天眼耳无第八境为所杖质。 故阙疏缘。 问。 上地散眼见下三灾。 上界第八亦缘灾不。 答。 实不缘。 护法不许异界第八变异界器。 若尔。 上眼无疏所缘过。 如何遣。 答。 以下第八所变为缘。 亦有何过。 问。 因于定通。 令第八识缘他异地身器得不。 答。 疏不定判。 枢要及灯义意许也(云云)。 要云。 其上天眼耳见闻下色声。 不托本质。 如第七卷解。 第八得自相。 见相异界摄。 五识得自相。 应许别界收。 不许别界者。 云何名得自相。 第七卷解不许。 今解云。 许异界无失。 先解得处自相义。 今解得事自相(云云)。 灯一云问。 如身在上界以上天眼缘欲界色。 此色相分为何类收。 答。 一云。 虽非独影相亦从见。 以彼定色不生于下。 地系别故。 此从于见同一界系。 非同一种。 若尔。 云何缘自相境耶。 答。 亲杖本质。 各得自性。 若尔。 后得缘无为等。 相见应别。 答。 虽得自性。 元不生故。 二云。 性境不随心。 以杖自八所变之色为本质故。 别成种故。 性自无记。 不由心故。 又既通果实是上界。 似下界故。 以天眼通作用胜故。 上得似下。 不同缘上。 要引通果及定果相彼同方缘。 又解。 所起相分而是业果。 虽天眼通眼识所起。 非通果也。 以缘欲界业果色故。 但由通果心所变起。 是彼识缘。 如业果眼所起眼识带定通果色之相分。 何妨通果心带于业果色。 前二解胜义难。 更思(云云)。 常腾记云。 文前二解胜义难更思者。 解云。 前之二解虽亦是胜。 而义难思。 今所解胜。 故枢要云。 其上天眼耳○今解。 得事自相(云云)今准枢要。 应正其义(云云)。 增明记云。 彼定色不生于下等者。 上天眼识所现色相即定果色。 唯从上界色种子生。 不从下界色种子生。 故从于见同一界系。 由是本识亦得缘变。 文中不说彼境所摄。 准义言之。 应是带质。 自八所变为本质故。 亲扙本质。 意在此也。 问。 若定果色本识缘者。 何故枢要下云。 若定通力所变五尘。 非必有本质。 如生上界缘下地色。 答。 彼据异界极远境说。 若近处者。 八亦得缘○文言性境至义难更思者。 此说意亦同前。 解云。 彼色相分第八缘变。 以彼为质。 别熏成种故性境摄而差别者。 前解从见。 此不从见。 性自无记。 不由心力。 故二解别。 又泛通果等者。 上天眼识所现相分。 通果业果有二说。 一云。 所现相分是通果色。 实是上欲似欲界色。 以天眼通作用胜故。 如明镜中现相似像。 上得似下。 若下缘上要引通果及定果相。 同彼方缘。 上见下色。 任运相似分明得缘。 一云。 所起相分即是业果。 依天眼识直缘欲界业果色故。 能缘见分是上界系。 所依相分即欲界系。 若依此解。 上界第八不缘下色。 其天眼识无疏所缘。 由此义故。 枢要下述一异义云。 前五识等有分别故。 必扙本质。 缘异地时。 虽无自地本识本质。 有他变者为本质故。 即判云。 若尔。 则前六识无时无本质故。 恒分别故。 前解为胜(云云)。 疏七末云。 论前五心品未转依位粗钝劣故。 必扙外质故。 亦定有疏所缘缘。 已转依位此非定有。 缘过未等。 无外质故。 述曰。 眼等五识八识之中最居前故。 因中一者粗。 二者钝。 三者劣故。 必杖第八或第六所变外质方起。 余如枢要。 得转依位随在何处。 此疏所缘即不定有。 或说亦缘真如。 有说不得。 但缘去来等故。 然今大乘。 至佛位已一切皆所缘。 唯除见分非相所缘。 因中五识诸根互用。 唯除相应自体。 亦是所缘缘故(云云)。 要下论七云。 五识必有疏所缘者。 此依观彼业力界地。 若定通力所变五尘。 非必有本质。 如生上界缘下界地色。 或身在下起天眼耳缘上地色等。 又解。 异熟之心缘境浮浅。 非要籍本质。 第八识是虽缘似他身。 仍不名本质。 前五识等有分别故。 必扙本质。 缘异地时。 虽无自本质。 有他变者为本质故。 若尔。 即前六识无本质。 恒分别故。 前解为胜。 五识粗者行相易知。 钝者行相浅不相续。 劣者他引方生。 无自力起故(云云)。 问。 无色界诸天来佛边闻法(云云)尔者闻法心现比二量中何。 疏云。 无色界无通。 佛边听法令他得见。 但是定力。 亦非是身。 以无根故(文)。 秘云。 疏亦非是身以无根故者。 问。 既无其根。 云何得言佛边听法。 答。 第六识听。 不待于根故。 瑜伽言。 闻谓比量(云云)。 无垢称经疏一云。 闻谓耳根发识听受所说○若但闻声。 可唯在耳。 既缘名义。 便在意中。 故瑜伽言。 闻谓比量。 可名闻者。 亲闻于声。 与意为门。 意方闻故。 因闻所成。 总名为闻。 若缘名义。 称之为闻。 既于意故合名闻(云云)。 三惠章云。 第五位地○八地以上○义分三故。 实无别体。 有说。 但是修惠所摄。 非是闻思。 闻思假说。 实是修惠。 大小二乘不说色界亦有思体。 无色界中有闻惠体。 若八地后起实闻思。 应许色地亦有思惠。 无色有闻。 虽说无色天佛边侧立听法等事。 但依修惠。 缘教义故。 如月犍连。 猕猴池侧入无所有处定。 闻狂象声。 但修惠闻。 非闻惠故(云云)。 周记云。 瑜伽论云。 闻谓比量。 与耳俱意。 既是现量。 云何许有闻。 答。 瑜伽且据独意而明。 今此通说。 道理称难(云云)。 疏八本云。 言说名。 唯欲界初禅。 有寻伺故。 此熏习至第四定皆得。 依名起熏习故。 或通无色。 无色诸天佛处听故(云云)。 要下云(论八)无色界定果色声有名无失(云云)。 问。 七地以前菩萨以有漏定可变实用香味耶。 如第四卷也。 问。 二乘圣者定通所变可有实用耶。 问。 异生所变定果色可有实用耶。 问。 威德定者胜人所得故名威德定欤。 将根本胜定故名威德欤。 疏云○余地器者。 即法处实色。 瑜伽五十四云。 法处所摄胜定果色。 彼果彼境是实物有。 定心所缘名境。 勤求起故即名为果。 即通有漏及与无漏。 此谓圣者得威德定。 变为此色饶益有情(云云)。 秘云。 疏得威德定者。 有威德者所起胜定名威德定。 此有两释。 一云。 自在菩萨及二乘者所得之定。 故瑜伽云。 非是一切所有定心皆有能生此色功能。 唯一类有。 故知唯圣。 二云。 亦通异生。 依定久习得自在者。 简非自在。 名一类有。 亦无其失。 前解为胜(云云)。 灯下文云。 西明云○又云。 异生定所生色亦有实用。 云威德者。 是根本定。 非胜者起名威德定。 今谓不尔。 若许异生定变实色。 何故瑜伽第十三云。 谓超第二阿僧企耶。 变有实用。 若云彼说通变。 此说定变者。 此亦不尔。 通力是胜。 尚超第二劫变方有用。 定力是劣。 云何凡夫即许实用。 故威德定是胜人起。 三十三云非圣神通不堪受用故(云云)。 胜定果色章云。 有义。 此色通凡圣起○有义。 此色非异生起○三十三说。 诸圣神通随所变事。 随所作事。 随所胜解。 一切皆能如实成辨。 无有改异。 堪任有用。 非圣神通不能如是。 犹如幻化。 唯可观见。 不堪受用。 故前解是(云云)。 法处章云。 此中有义。 五种色中。 前四假有。 唯第五实○瑜伽但说○是实物有○有义。 第五亦通假有○然由圣者所变皆能成实极殊胜故。 瑜伽唯说彼为定所生。 以彼假想非殊胜故。 略而不说。 异生所变唯令他见。 不堪受用。 岂非假也(云云)。 瑜伽三十三云。 又圣非圣二种神通有差别者。 谓圣神通随所变事○堪任有用。 非圣神通不能如是。 犹如幻化。 唯可现见。 不堪受用(云云)。 灯所引第十三卷可勘之。 五十四卷并抄。 第十四卷四食段抄之。 六十五云。 又根本定名具威德三摩地。 此色是彼所缘非余○要具威德极静定心。 方能为缘。 生此无见无对诸色(云云)。 对法抄一云。 六十五说。 此定果色诸根本定具威德者○由此但是具大威德八根本定。 方能现前。 非八未至(云云)。 灯·对法抄相违失德作二释会之。 可勘。 问。 上二界可有定所变香味耶。 问。 本论中胜定果色唯有显色等相无香味(云云)若变香味者有何过耶。 进云。 秘云。 若许定心而现香味。 香味随心上地所系○违诸教过(云云)付之。 疏云。 然第八识。 一唯缘有漏○二○三唯变色触亦变余尘。 此通五尘。 三十七说。 通能变为色香味触。 又净土中变五尘故。 五十三说。 无色界定色能变一切故。 五十四说。 胜定果色唯有显色等相。 以彼香等生因阙故。 又无用故。 此约色界异生及无色界波罗蜜多声闻。 唯能起色声触。 不能起香味。 以无加行心因别起。 亦不能令自他有用故。 若十地菩萨及色界波罗密声闻。 即许起之。 故花严等云。 闻无色界宫殿之香。 法花云。 光音及遍净初生及退没。 闻香悉能知。 即菩萨等入彼定变(云云)秘云。 疏五十四至生因阙故者。 因阙之义略有两释。 一云。 种子名因。 彼无种故。 故名因阙。 二云。 因者所以之义。 彼无生香等道理故。 问。 设许有之。 违何理耶。 答。 若许定心而现香味。 香味随心上地所系。 此即上地而有香味。 违诸教过○兼疏所明合为三释。 言加行心。 即是因也。 或疏所解不异前二。 加行之因。 因即前二。 更无别也。 疏又无用者。 香味依于段食施设。 彼无段食。 纵有香味。 而何所为(云云)。 胜定果色章云。 五十三说。 胜定果色于一切色皆得自在。 又显扬第四说初胜处云。 若胜若劣者。 谓净不净色声香味触之所摄色。 由如是等诸教诚证。 故知此色若假若实有漏无漏皆具五境。 八十九说变化不能为四事。 谓业果·心心所及根。 故余一切皆能变化。 五十四说。 胜定果色○生因阙故。 及无用者。 此言意显。 异生定前加行因劣故。 不能变化香味等色。 设复变之。 无彼实用。 非诸圣者。 又有漏定势力微劣。 唯能变起色声触三○非无漏心。 又二乘不能变起香味二种。 非诸菩萨。 又以欲界为本质者。 具有五境以上界色为本质者。 无香味二。 上界地无种子所托二种因故。 又变欲界具有五种。 变色界境但唯有三。 随有无故。 设托变彼亦无实用。 本质无故○故定果色定具五境。 香积佛界定具五故(云云)。 瑜伽五十三云。 当知此中就业增上所生诸色说。 无色界无有诸色。 非就胜定自在色说。 何以故。 由彼胜定于一切色皆得自在。 诸定加行令现前故。 当知此色名极微细定所生色(云云)。 五十四云。 复次法处所摄胜定果色中。 当知唯有显色等相。 何以故。 于彼香等生因阙故。 又无用故(云云)。 同抄十四云。 西方二说。 一定果色实无香味。 以无用故。 色界等中无种因。 故前第五十三卷。 虽由胜定力于一切色皆得自在等。 此据色声等语。 二解。 以定力故。 实亦能现。 故前第五十三卷。 由胜定力于一切色皆得自在。 又花严经。 菩萨鼻根闻无色界宫殿之香。 此处虽言无香味。 然所变但是法处香味根大等。 而诸众生不能托变受用。 如色声等是色声处故言无。 以无用故。 今取前解无妨。 此在色界。 无香味种。 及无用故。 无香味等者。 若尔。 即无色界无大种种子。 而应不变为大种等。 答。 无色无业色。 而有无漏大种色故有色。 色界既无报香味。 亦无无漏香味种。 无色大种无报者即有无漏种。 色界虽无报香味。 何妨得有无漏种。 解云。 无色大种有用故。 虽无报大。 即有无漏大。 色界香味虽无有报者。 以无用故。 无无漏故。 以无种无用两因成释。 此细寻之。 如净土中。 岂无胜定果色香味。 今就变化心境相似及外处实有因中故无。 论实亦有(云云)。 遁伦记十四云。 七明法处胜定。 当知唯有显色等相等者○此中二说。 一云。 定果色实无香味。 若尔。 何故显扬八解脱中。 若胜者谓青黄等。 若劣者谓香味等。 解云。 凡举所观境中不相离法。 劣者是香味。 乃至正理唯观显色。 若彼定心观香味者。 随彼定心属上地系。 是则上地有香味过故。 言于彼生因阙故。 又上地无段食。 说理香味于彼无用故。 二云。 以定力故实亦能现。 故前第五十三卷云。 由胜定力于一切色皆得自在○此处虽言无香味。 然所变但是法处香味等。 基取前解无妨(云云)。 五十四上文云。 复次色界中无现香味。 然有彼界等。 何以故。 此二皆是段食摄故。 由无此二。 鼻舌二识亦无。 此就现行说非就界说(云云)。 同抄十四云。 复次○亦无者。 言色界中虽无香味及缘此识。 然有此二根(云云)补阙章上五境云。 然有不许上二界中有定所生香味二尘。 非但为五境。 法处亦不许。 引五十四云。 复次色界中无现香味○又云。 法处所摄胜定果色中。 当知唯有显色相○又无用故。 今谓不尔。 业生香味同许上无。 上无定生。 即不应理。 法花第六云。 光音及遍净○又云○又华严经云○又仁王般若云。 时无色雨无量香○然五十四据业生者。 说唯有界无现香味。 于彼香等生因阙者。 有云。 依胜处说。 胜处唯作显色观故。 有云。 定生依业质变。 约质无香。 云生因阙。 俱不云无。 不尔。 前文难可会故。 又云。 定色复变一切。 一切无简别故(云云)。 问西明意释定果色。 欲界为质具变五境。 色界为质除香味二境(云云)尔者灯师可许之耶。 灯云。 问。 既许变化。 于上下界各变几尘。 西明释云。 由他心托欲色异熟本质化。 欲界具五。 上界除香味。 今谓。 上亦变香。 法花经云。 乃至于有顶。 闻香知所在。 若云彼说法处。 今说五境者。 何故定通变五境耶。 应皆法处。 若虽定等变。 非法处收。 若尔。 何等是法处摄若云虽定等力。 击第八反。 是业果色。 故是五尘。 若定果等即法处色者。 应佛唯有法界。 无色等五尘。 既许定生具十八界。 故知上界亦变香境(云云)。 西明疏云。 又由化心。 化欲色界身及外器。 击发异熟本质化尘。 欲界具五。 上除香味。 此则欲界第八异熟变欲色界身器二种。 是故界地亦不决定(文)。 胜定果色章(如上)对法抄一(同章)玄赞第十可见。 问。 八地以上定通二力共为任运起将何。 疏云○若八地以去菩萨定之与通。 此二何异。 通力由前加行思惟。 方乃得生。 故心引起。 变化事等。 定力但是任运生故。 故二别也。 或是根本及果所变。 故成别也(云云)。 义选抄四云。 问。 通果与定果何别。 答。 以定为因。 名为定果。 以惠为因。 名为通果。 又定果唯变五尘。 及变似根。 若通果变不唯色。 通心。 又不唯似根通变实根。 问。 如何是通果变心变根。 答。 如天眼耳。 是通果色变根。 又定是因。 通是果。 定在定位通在散位(云云)。 三类境三卷私记三云。 同。 八地已去定与通无别者。 何故疏下文。 八地已去菩萨通与定差别耶。 答。 上下疏文似相违。 然今应云。 上疏文八地已去定通无别者。 无嬉戏无记通而一向有善性通。 定通同时任运所作齐。 约此义边云无别也。 然疏下文云别者。 定通同时运中。 以义显各各所作。 故不相违也。 是故疏云○此说意。 通先加行时。 思利有情事起故。 引起化事。 定不尔。 多分任运也。 故唯识疏云。 八地以上自利无功用。 利他边有功用也(云云)。 论第七(不定段)疏七本(可勘合之)疏上文(如下抄之)。 问。 佛果定通二力根尘俱可变之耶。 疏云○此定及通。 义分为别。 在佛无别。 故皆通变及化。 通可引起根之与尘。 定即不尔。 唯起于尘(云云)。 秘云。 疏通可引起根之与尘等者。 问。 若在于佛。 二位心所既恒相应。 云何通定引根尘别。 答。 虽俱时起。 力用不同。 所变有差。 而亦何爽(云云)。 疏上文云○八地以去及在佛身。 定通无差。 一念俱起。 变为身者。 理即不遮其定通力(云云)。 秘云。 疏八地以去定通无差者。 通智定定。 体实有别。 约性不殊。 起无前后。 所作相似。 据一边说(云云)。 疏下文云○六又依神通变根等不。 九十八说。 不变四事。 一根。 二心。 三心所。 四业果。 设复变作。 似而不真(云云)。 义蕴云。 疏六又依神通变根等者。 通引所引天眼耳根。 皆有实体能发于识。 前来屡明非此所说。 今之所问定所变作唯变。 于尘。 依体而亦论通变根。 不由次前说定唯起尘。 诸教论云定变身器。 欲明所变诸根不实故。 此门中寄问征也(云云)。 义演云○此约不变他根。 前引起自识变自根耶。 即如引起天眼耳根。 亦自第八缘变也(云云)。 问。 本疏中引瑜伽论说变身万亿共立毛端空量地处(云云)尔者说定所变色身欤。 将说业果色身欤。 两方。 问○尔者色无色二界相望为互障碍将如何。 疏云。 由定力变异身器者。 谓即瑜伽五十四说。 色无色天变身万亿。 共立毛端。 是平等心。 无色既无通。 即唯是定力。 色界亦说有。 亦令互相见。 故变异地身(云云)。 秘云。 疏变身万亿等者。 按彼论云。 心自在转微细性者。 谓色无色二界诸色。 如契经说。 有等心诸天。 曾于人中。 如是如是资熏磨莹其心。 随此修力住一毛端空量地处。 展转更互不相妨碍。 释曰。 色界二色名为自在。 一定心现。 二自在定所感报色。 无色但一。 定心所现。 二界定色因自在定之所起故。 名心自在微细性也。 所引经者传释。 但证色界报色。 即净居天名等心天。 诣佛听法。 一万六千由旬之身。 一一皆住毛端量地。 犹如灯光不相障碍。 又净居上十地菩萨。 名等心天。 详曰。 依无色定亦能起身。 而来佛所。 名等心天。 斯亦何过。 经不简故。 又论双言上之二界。 何故引证但证色界。 故知通证理无伤也○故智度论第九十三云。 遍净天六十人坐一针头。 又色无色而各自类不相障碍。 非是二界互不碍也。 乍观彼文。 为言二界互不碍也(云云)。 伽论五十四云。 复次微细性略有三种。 一损减微细性。 二种类微细性。 三心自在转微细性○心自在转微细性者(如秘所引)。 遁伦记第四云。 第三微细。 谓色无色界诸色者。 (景云)色界有二种色名自在转。 一是自在定心所现。 二者由自在定相应业感所得报色○无色界但有定心所现○如经说。 有等心诸天等者。 三藏云。 此所引经但论色界报色○是净居天众○亦可五净居天上有十地菩萨生处名等心天。 演秘释引此景师说欤。 智度论九十三。 对法论四。 同抄四(可见之)。 灯第二云○大论中说。 等心诸天变身万亿共立毛端空量地等。 既云共立毛端空量地等。 即同一处互不相碍。 岂名有碍(云云)。 对法抄一末云○又云。 色无色天变身万亿共立毛端。 由此灯知。 上八地定皆能现起(云云)。 又云。 有义。 此色通凡圣。 记五十四云。 心自在转○不相妨碍○如是等证处处皆有。 彼文既上二界天现身。 现身住此○故知凡圣皆能现起(云云)。 二变段问。 第六定心所变五根因缘分别变中何耶。 论云。 有漏识变略有二种。 一随因缘势力故变。 二随分别势力故变。 初必有用。 后但为境(云云)。 疏云○又解因缘者。 是诸法真实有用种子。 若用此种子故生诸法心缘变之。 变必有用○分别变者。 心心所之总名。 随心心所之势力故变。 不从真实有用因缘种子所生。 彼但为境○随其所应。 五识相应心心所。 及第八识体。 五俱意识。 或定心所缘。 有实种生者。 皆因缘变。 余无实用。 但名似色心等。 名随分别势力故变。 此解为正。 无诸妨难○初必有用无无用者。 后但为境。 当情现故。 非必有用○然一念心得成二种。 如定心缘十八界等。 解因缘分别二变。 总有四释之中。 此第四释也。 为此论义繁文。 虽非指要。 为知二变大意。 略拾一段主要耳。 秘云○疏然一念心得成二种等者。 缘根尘等名因缘变。 缘七心界分别变摄(云云)。 义蕴云。 疏定心缘十八界等者。 唯缘实五尘因缘变。 根及心心所等皆无实用。 并分别变(云云)。 解节记三云。 然一念心○(秘如是说也)问。 尘可缘尔是因缘变。 缘根如何因缘变耶(更问)答。 得质碍自性。 以为随因缘变。 如二禅以上鼻舌二根者无发识用。 而得质碍自性。 以为性境也。 此亦何妨(云云)。 问。 大乘意初禅器等四天下欤。 等少千界欤。 疏云。 论○外器世间量难测故名不可知。 述曰○如瑜伽论五十一说。 于欲界中缘狭少境。 此中谓约身器为小。 色界广大。 亦约身器。 初禅器等小千界故。 身大可知(云云)。 肝心云。 文初禅器等小千世界者。 北抄云。 且依萨婆多解云。 若依大乘。 初禅盖四天下。 二禅覆小千。 三禅覆中千。 四禅覆三千大千(已上云云)。 太抄云。 此疏中云初禅等小千界者。 即引他婆娑中不正义。 然婆娑中有二师说。 一云。 初禅等小千界○二云。 初禅等四天下○此二说中后师为正(云云)。 玄赞二云。 经娑婆世界主至二万天子俱。 赞曰。 此色界天○初禅大小等于欲界一四天下。 一千初禅始等二禅。 二禅为火灾顶。 一千二禅始业三禅。 三禅水灾顶。 一千三禅始等四禅。 四禅为风灾顶。 乃是三千大千世界号为娑婆世界也。 故娑婆世界主大梵王即第四禅主(等文)。 瑜伽第二云。 即此世界有其三种。 一小千界。 谓千日月乃至梵世总摄为一。 二中千界。 谓千小千。 三大千界。 谓千中千。 合此名为三千大千世界(云云)。 解节记云。 意者既云千日月乃至梵世为小千界。 依此初禅器等四大州也(云云)。 无垢称经一云。 复有万梵。 持髻梵王而为上首。 从本无忧。 四大洲界(云云)。 同疏二云。 持髻梵王者。 此乃初禅梵王。 从本无忧等者。 色界也。 欲界有忧苦。 上界无之。 四大洲者。 初禅大小如四大洲(云云)。 三千界百亿量经论异说。 显扬论兴疏一论一云。 有说。 梵众天与四天下器量齐等。 梵补以下其量广大。 是故但积梵等世数为三千者。 不尔也。 若言梵众天等四洲量者。 亦可准小光天等小千界。 准小净天等中千界量。 设尔。 无量光等是几量耶。 是故应说。 初静虑器齐四天下。 应引小论证成此义。 依楼炭经。 轮山有三。 大千轮山高至光音。 中千轮山至梵补天。 小千轮山至兜率天。 准花严经。 似无轮山。 亦积上方为三千故。 问。 依花严经。 百万亿妙高山等名一三千界。 依智度论。 百亿名一三千界。 瑜伽论云百俱胝故。 即是千亿。 经论既异。 如何会释。 此论亦得何。 景法师云。 西方数法有其四意。 一十万名亿。 二百万名亿。 三千万名亿。 复万万名亿。 花严经依千万亿故百万亿。 大智度论依十万亿故名百亿。 瑜伽论依百万为亿。 十亿为俱胝故。 名百俱胝。 今此显扬论即同瑜伽。 准之可解。 此中意言。 四天下名一世界。 积此至千名小千界。 用小为一数复至千名中千界。 以中为一数复至千名大千界(云云)。 秘云。 疏此中谓约身器为小者。 身即是器。 非外器器。 五十一中。 依身器器。 以明宽狭。 有义疏说通依身器以释。 今不依此。 彼论但依执受境。 说狭少广大。 详曰。 不得疏旨。 徒为萎菲。 请审详焉(云云)。 论第三卷本文抄十二目次心所相应了别行相极相邻近总别二相叙经部义今取界身触别有体惊觉用(二方)不异定故且约新起性单令作受俱门虽境违顺真报主三性门胜义无记且依如立心所相例门今加断舍因果譬喻门有半作用观现在法论第三卷本文抄十二第八识心所相应门问。 了别行相可通心所耶。 灯云○问。 心心所法微隐难知。 或以作用。 或以行相。 而显自体。 作用与行相复有何别。 答。 行相显自取境功能。 作用显他依止功能○问。 若以了别即是显自。 何故触等亦称为了。 下第五云。 作意了此所未了相等。 答。 同一了言各各显自。 此有何妨。 不尔。 违前第二所说。 彼云。 了别领纳等行相各异故。 答。 了有二义。 一缘境名了。 通心及所。 二行相了别。 非所但王。 而作意等亦言了者。 说缘境了。 非行相了。 或有单复。 单言了者。 即通王所。 言了别者。 非所唯王。 前识但云了者。 以颂文窄略去别字。 后释方言了谓了别。 或况明缘。 王所俱了。 辨别行相。 了非心所(文)。 周记云。 灯或泛明等者。 问。 此与初有何差别。 答。 前约缘境。 今此后释但泛言缘不泛别(文)。 下文云○西明云。 了者通行相。 王所俱有。 如第五说。 今谓不尔。 若同了别。 何故次下难第三师云。 勿触等五亦能了别。 故知了别非通行相。 应如前解(文)。 问。 有义意触受二心所所缘极相似(云云)尔者扑扬大师可许之耶。 论云。 集论等说为受依者。 以触生受近而胜故。 谓触所取可意等相。 与受所取顺益等相。 极相邻近引发胜故(云云)。 疏云○相邻近者。 是相似义。 即可意等相与顺益等相行相。 极相似故名为相邻近。 如世有言。 此物彼物深极相似。 相似相邻体一名异。 此解即是约境相近。 又触引发受胜余心所故。 触触苦等触时。 受受于苦等受。 三受分位触受相同。 此解即是行相相似故名为胜(文)。 秘云。 论谓触所取可意等相者。 问。 其所取相若据本质。 王所皆同。 若依相分。 瑜伽等言行相相似。 云何但说触受所取相为邻近耶。 答。 疏有二释。 有义。 虽心心所所缘相似。 触受所缘然极相似。 详曰。 所取境中既有相似极相似别。 此乃所缘便不同矣。 实义言者。 虽所缘境质同影似。 然彼能缘而于境取非无差别。 举所取境显能缘也(文)。 解节记云○(引演秘)此解难悟。 论既有二。 一所取相似。 二能缘相似。 云何举境显心耶(云云)。 又云。 问。 约前说者。 境总相心心所相皆同一所缘。 不可言相邻近相似。 俱一音故。 若据别相。 即不同一。 云何约别可意等相为相邻近耶。 答。 约所变影有总别相。 约总相一切皆同。 今约别相。 虽各不同。 彼诸别中。 触之所取受所取。 彼别相境极相似。 是故约此。 集论偏说触为受依。 问。 且约总相心心所虽各别体。 而彼此体能相似故。 为同一缘。 触受所取二种别相极相似。 为一境不为别相。 答。 可意顺益其相既别。 何不别也(云云)。 百法论演秘义钞五云。 疏谓触至引发胜故者○云极相邻近者。 西方呼相似为邻近。 谓触可意相受顺益相。 行相极相似故。 触不可意相与受损害相。 行相极相似故。 触俱相违相受俱相违。 行相极相似故○问。 何名相似。 答。 如触可意相受顺益相。 同是乐受。 适身悦心故○(余二略之)问。 触受相似为约能缘为约所缘。 答。 唯约能缘各相似邻近也。 此触受相同义故。 偏说受依(文)演秘五(论第五卷)论余所复说至德失等相者。 中边第一但云心所亦缘别相。 瑜伽第三但说别境缘可乐等。 而无亦字。 二论合引故。 云亦能了可乐等。 问。 心取总相。 所通总别。 云何得言同一所缘。 答。 有义。 说同所缘。 总论此境。 不言此境别亦同。 又心王所总别义。 总而为四释。 一云。 心唯取总。 心所唯别。 诸论皆说识了总相。 瑜伽但说心所了此所未了相。 不言了总。 此论虽云此表心所亦缘总相。 释论者意即不依之。 二云。 心王唯取总相。 所取总别。 大论中边。 如论主释。 既有诚说。 理不可违。 三云。 心所同前第二师说。 心王亦缘总别二相。 故下论云。 受能领纳顺违中境。 令心等起欢戚舍相。 若也不了违顺中境。 如何能起欢戚舍相。 解余心所皆有令心取别相义。 论中上下文有众多。 故知心王亦缘别相。 大论等说皆约心王自力而说。 设无心所。 自力不能取别相故。 如王因臣能知别事。 若不因者。 即不能知。 四云。 心王同前第三师说。 心所非但缘自别相。 如心能缘一切别相。 诸相应法法尔同缘唯境一事。 不尔。 如何说令心等起欢戚等。 既说等言。 故知心所别相皆取。 虽有四解。 今依后说。 诸相应法相望力齐。 有缘不缘。 不应理故。 论说受等所取别者。 且约自行所取者说。 以实而言。 由相应力。 互取所缘。 皆不违理。 问。 由相应力互取所缘。 亦由相应行相互起。 受等应起取像等行。 解云。 心等境同相应力取。 行相说别。 受等不同。 又释。 由相应力能起诸行。 受令心等起欢等故。 且依胜说。 但言令心。 理实亦令受等明记。 问。 既尔。 同聚心心所行相皆同。 应成杂乱。 答。 行相境相兼正不同。 故不违理。 第二卷云心心所法行相各别。 第三卷说勿解等五能了别者。 依正行说。 并不相违。 详曰。 今依第二。 瑜伽中边此唯识等文明具故。 余之三释既无诚说。 固难依准。 不可凡情强会圣旨。 下文自云受能领纳顺违中境。 不言心取顺违境故。 余心所等言令心等。 至文当会。 又准何知据其正行。 前第二三云。 心心所行相各别。 勿触等五能了别耶。 本教无说。 岂非意乎。 请审详诸。 无惑后学。 论集论等说至近而胜故。 述曰。 此即总举唯受所由何者为近复是胜耶。 论谓触所取至引发胜故。 述曰。 触之所取可意不可意及俱相违相。 与受所取顺益损害及俱相违相。 极相邻近。 问。 心所缘一境时双取总别二相(云云)尔者总相之外有别相影像欤。 枢要(论五云)。 中边论疏上(玄范)云。 心王唯了青等总相。 其受等诸所不唯了总。 并总上所有差别。 谓顺益等相及相貌分齐。 并可意等相。 即受想触等所有别相。 唯有作意通了相总相及诸心所所了别相。 应为三句。 一心唯了总不了于别。 二受等总为各别。 唯此作意通了总相及诸别相。 即前界摄心心所有此了别不同。 名为异门○问。 王所必同为。 何故心王别了余相益于一色等上有众多义。 谓顺益形貌可意等。 其心所缘总色起解。 更作顺等解故。 故云了别相。 非缘异境。 问。 所了别相有别影不。 答。 但有总所缘实法。 影像无别所缘。 可意等影如青影没缘青等。 作长等解。 亦无长等影(文)。 疏五末。 显幽抄二末。 法相要览(心心所揔别义)显扬疏等(如第五卷抄之)。 问。 扑扬大师释然触自性是实非假论文引俱舍论二说。 一三和成触。 二三和所生名触(云云)尔者第二说为萨婆多义。 为当经部义欤。 秘云。 论然触自性是实非假者。 为经部师有计触假。 论为斯立自性有也。 故俱舍第十。 叙经部义而有两师。 有说。 三和即名为触。 如契经言。 如是三法聚集和合。 说名为触。 有说。 别法与心相应。 三和所生说名为触。 今破前师(文)。 疏云。 然今大乘同一切有部。 触体是实。 唯经部一师三和成触者。 难大乘曰。 说触是三和。 何得有实体。 为破彼计故。 次说云。 论然触自性是实非假。 述曰。 此立宗也(云云)。 俱舍论第十云。 触何为义。 颂曰。 触六三和生。 论曰。 触有六种。 所谓眼触乃至意触。 此复是何。 三和所生。 谓根境识三和合故有别触生○诸师于此觉惠不同。 有说。 三和即名为触。 彼引经证。 如契经言。 如是三法聚集和合。 说名为触。 有说。 别法与心相应。 三和所生说名为触。 彼引经证。 经言。 云何六六法门。 一六内处。 二六外处。 三六识身。 四六触身。 五六受身。 六六爱身。 此契经中根境识外别说六触。 故触别有。 说即三和名为触者。 释彼所引六六经言。 非由别说便有别体。 勿受及爱非法处摄。 无如是失。 离爱受触别有所余法处体故。 汝宗离触无别有三。 可触及三差别。 而说虽有根境不发于识。 而无有识不托根境。 故已说三更别说触。 便成无用。 有余救言。 非诸眼色皆诸眼识因。 非诸眼识皆诸眼色果。 非因果者别说为三。 因果所收总立为触。 说离三和有别触者。 释前所引。 如是三法聚集和合名触。 经言。 我部所诵经文异此。 或于因上假说果名。 如说诸佛出现乐等。 如是展转更相难释。 言论烦多故应且止。 然对法者说有别触(文)。 光记七云。 诸师于此至说名为触者。 此下叙说不同。 诸师于此觉惠不同。 有经部师说。 根境识三和合即名为触。 经证可知。 有说。 别法至故触别有者。 说一切有部师也。 根境识分别有触体。 经可知○说即三和至非法处摄者。 经部通六六经○无如是失至差别而说者。 说一切有部救义返难经部○虽有根境至便成无用者。 牒外救破○有余救言至总立为触者。 经部师救○说离三和至出现乐等者。 说一切有部释前经部引经○如是展转至故应且止者。 论主止诤。 然对法者说有别触者。 说一切有部结归本宗(文)。 论四云。 若谓余时三和有力。 成触生触。 能起受等。 由此定前厌患心所故。 在定位三事无能。 不成生触。 亦无受等(文)。 疏四末云○自下第二经之中有二师救。 一无别触。 即三和是触故。 二别有触。 数三和外别有故○(文广可见。 又上文可见之)。 西明疏云○若依经部。 自有两释。 一云。 三和名触。 是假非实○故俱舍论第十卷云。 有说。 三和即名为触○二云。 由三和合别有触生。 是非假。 同萨婆多。 故俱舍云。 有说别法○说名为触。 此二论师如次应知。 如下论说成触生触二经部也(云云)(此释知可秘之)。 正理论十一云。 有譬喻论者说。 唯有心无别心所○谓执别有心所论者。 于心所中兴多诤论。 或说唯有三大地法。 或说有四。 或说有十。 或说十四。 故唯有识随位而流。 说有多种心心所别(文)。 既有三大地法四大地法二师。 即许不许别体触数之二计也。 ○问。 论中难经部三和成触义。 六六法中心所性故(文)。 尔者取俱舍六六法欤。 为当取界身足论六六法欤。 疏云。 论六六法中心所性故。 述曰。 自下三因。 此即初也。 俱舍第十·正理等云谓内六处。 六外处。 六识身。 六爱身。 六触身。 六受身。 今取界身足六六。 谓六识。 六触。 六受。 六想。 六思。 六爱○若依俱舍六六法者。 彼计根境假非实故。 言心所意简前二。 如顺正理第十卷中广破经部(云云)。 秘云。 疏今取界身足者。 详曰。 通取俱舍。 理亦无违。 心所性言简识根境。 无不定失○(次下文如下抄之)。 大抄云。 俱舍论中六法中。 有六内处六外处。 不是心所故。 所以不取之(文)。 义蕴云。 疏今取界身足论者。 问。 论中既云心所性故。 即简根境等讫。 何故不取俱舍等耶。 答。 界身六法。 五是心所。 举宽摄狭。 故取界身(文)。 俱舍论第十云(如上)。 顺正理论第十云。 谓佛于彼六六法中。 说如是言。 有内六处。 六外处。 六识身。 六触身。 六受身。 各各差别。 此契经中。 根境识外别说有触。 不可于彼假及所依各别而说(文)。 下文云。 有余别释此各别言。 非别说故。 则别有体。 如外处中第六法处已摄六受及六爱身。 虽别建立。 而无别体。 如是虽无根境识外六触身体。 而亦别说六种触身斯有何过。 此亦非理。 所以者何。 离受爱外有余法处。 而得别说。 离根境识。 无别三和可别说故(文)。 界身足论上云。 三地各十种。 五烦恼五见。 五触五根法。 六六身相应。 有十大地法。 十大烦恼地法。 十小烦恼地法。 五烦恼。 五见。 五触。 五根。 五法。 六识身。 六触身。 六受身。 六想身。 六思身。 六爱身(文)。 问。 大乘师对三和成触师立量。 触别有体。 六六法中心所性故。 如受爱等(云云)正比量欤。 论云。 然触自性是实非假。 六六法中心所性故。 是食摄故。 能为缘故。 如受等性。 非即三和(文)。 疏云○(如上)经部计爱亦是实有。 思分位故。 不同假触。 破之量云。 触别有体。 六六法中心所性故。 如受爱等(如上)。 秘云。 疏六爱经部至不同假触者。 有义。 既无别体。 从他分说。 如何名实。 虽不同触以多法成。 依实立爱。 名定假故。 故知初因对界身足。 亦有不定。 非正因也。 详曰。 假实之义形待不定。 如大乘种。 真俗相对。 种非唯真。 即名为假。 有无相对。 种非全无。 复名为实。 爱亦同之。 为喻何失。 对彼所立三和假触。 爱得名实。 初因无过。 疏答云触别有体者。 详曰。 彼既许爱依思分立。 岂非喻有所立不成。 应如论言。 是实非假。 即无其失。 虽思分位。 然得名实(云云)。 疏云。 论如受性等非即三和。 述曰○即以三因破彼经部。 非即三和。 亦得说为第二宗法。 此为宗法。 即无妨也。 此中大乘触别有体。 非即三和(文)。 有法自相相违过。 可勘合。 有为相量。 灯如彼卷抄云。 又可见因明抄。 ○问。 作意心所惊觉用种子现行位中何耶。 ○问。 付作意心所惊觉心种之义。 且惊觉果俱有种子将何。 论云。 作意谓能惊心为性。 于所缘境引心为业。 谓此惊觉应起心种引令趣境故名作意(文)。 疏云○何名警心。 如何警心。 何位警心。 起已方警。 更何须惊。 先已起故。 未起即警。 应警一切心。 能警作意亦未生故。 如何能警。 论谓此警觉至故名作意。 述曰。 谓作意等并未生位。 其作意种。 义警应生心之种曰。 可起趣境。 非警一切心之种子。 彼未逢缘。 不定生故。 作意警心有二功力。 一者令心未起正起。 二者令心起已趣境故。 言警觉应起心种。 引令趣境故。 正理师说。 作意之用在未来起。 此在种子义势亦同。 由作动意立作意名。 作意种子能警心种。 此解依文。 或现作意与识同时。 义说警彼应生心种令起趣境。 理亦无违。 起已方警。 警理难见。 故论不许(云云)。 秘云。 论谓此惊觉应起心种等者。 有义。 依疏初说。 作意种子警已逢缘应起心种。 以惊种者。 此唯种子。 义不相应。 今释相应现作意故。 解云。 由现作意行相难知故。 此举种以释体性。 虽作是解。 其理极难。 故今但依第二释也。 谓现作意警觉现起相应心种。 以之为性。 现合起种名应起种。 非当起种名应起也。 详曰。 何理得知明现作意。 若言本说相应法故故知现者。 若尔。 心所与心相应。 名为相应。 应俱辨现。 如何第八前亦明种。 又若警觉现起种者。 夫言种子。 生果为义。 现果既生。 何意须警。 若令趣境自是现能。 论乃合云警应起现。 若言由种现方得生。 虽在现位。 但言警种。 若尔。 前触例亦应然。 前何不言和合三种。 彼既不尔。 此云何然。 故疏初解理固无失。 余如灯会(文)。 灯云。 论作意谓能警心为性者。 为种位警。 为现行位。 答。 准诸师说。 通二位警。 本疏种位。 非在现行。 西明要集俱非本释云。 论二说通于种现。 如五蕴论云。 谓能令心发悟为性。 显扬第一云。 依心所起。 与心俱转相应。 动心为体。 引心为业。 若依有部。 自有两说。 杂心依现。 故彼论云。 忆者于缘发悟。 一在生相。 正理十一云。 作意正现前者。 谓正起近现前自境。 即正生时。 将入现在取自境义。 大乘亦二说。 一依显扬。 现在作意警同时相应之心。 文如前引。 二依此论。 击发现起心种。 引现起心趣所缘境。 然释此论自有两解。 一谓此未来作意种子。 警觉未来应起心种。 由此令心趣自现在境。 一云。 现在作意警觉现在应起心种。 引彼现心令趣自境。 此释为胜。 今谓不尔。 若依有部。 正理为正○若依大乘。 亦唯一说。 五蕴论云谓能令心者。 心种亦得名心。 不言能令现心发悟性故。 若依显扬云。 从阿赖耶识种子所生。 依心所起。 与心俱转相应。 动心为体者。 初二句简他宗义。 依心所起。 显心所义。 与心俱转。 简前后生。 相应者。 简同时色根。 因解心所相应义。 动心为体。 方显自体。 动应起心为体。 即是种心。 若正现在。 即正已起。 何名应起。 既已现起。 更何须警。 若警令解。 此是惠能。 警令趣境。 不异于业。 若警令起。 起竟何须警。 若云既许现因能生现果。 何妨现在警觉于心者。 不尔。 以种现在生现心时。 虽俱在现。 要能生未生。 若有种时。 已有彼现。 何须种起。 若现根等不是令生。 但为依住。 若是令能生。 应有根时常有识起。 犹如作意。 有现能警。 必有心故。 若云种位能警。 即是未来。 未来无体。 如何能警者。 不尔。 大乘因果深妙离言。 观当生现。 假说未来。 虽在种位。 与所生现亦正现在。 此护法宗。 无劳异觉。 粗观即似现警。 细寻警理难见(文)。 西明疏云。 然此警觉大小乘教皆有两说○然释此论自有两说○(如灯)虽有两释。 后释为胜。 所以然者。 未来无故。 护法自许种子现等无间缘生果用等皆唯现故。 不应言现法已起。 如何能生三法同时。 前已说故。 焰炷同时。 如论说故(文)。 文义记五云。 基说○故论不许(两释皆依论文何言不许)测释○后说为胜。 未来无故(此破非理望现行法说未来言种子自类恒时现有望种说警故非成难也)观自余彼二释。 同前二师。 基说前说为胜。 若尔。 大乘过未有因果同时。 诸论说故。 如何难言起已方警。 警理难见。 故论不许(此破基说)范云后说为胜。 今谓后说理教相违。 应范言二释与前稍异。 一云。 前念现行作意警觉此念。 应起心种令生现行。 一云。 此念作意即警此念。 应起心种令生现心。 如是二释皆以现行作意而说。 若是种子。 不得说言触等相应证。 初三师叙两释意。 同各许一释即有过失。 两释存两释无有过失。 不违教故。 第四师言。 前念现行作意警觉后念种。 此释非理。 前念作意不与后念触等相应○问。 经言作意正现如何种位说有。 用。 答。 正理十一。 在生相时名正现前。 今大乘宗若种若现。 俱名作意。 经据种用说正现前(云云)。 上文云。 问。 作意警心种位能警三和起触种位三和。 答。 根识种位劣。 无用未三和。 作意性能警故。 种位起用(文)。 对法抄六云○举种子者。 因中起用。 如萨婆多未来起用。 举种能警释现行名(文)。 论五云。 又契经说。 若根不坏。 境界现前。 作意正起。 方能生识(云云)。 又云。 诸圣教说作意现前能生识故(云云)。 文义记所会经者。 即论所引文欤。 问。 论中破余师义不异定故(文)破谁人计耶。 疏云○集论初说。 于所缘境持心令住。 故论叙言。 论或于一境持心令住。 述曰。 此叙彼计集论文意亦非尽理。 下破之云不异定故。 定行相亦能持心住境故○论○不异定故。 述曰○应不异定故。 破杂集论师。 已如前说。 由杂集师不解集论。 约此行相以为尽理。 故今破之○(文)。 灯云。 论破执中持心令住者。 诸说但破大乘异计。 西明初解亦破小乘。 要集亦非本疏所说。 集论但云持心为业。 杂集释云。 数数引心。 是引名持。 非住名持。 既云数数引心。 与此论同。 故不应破。 今谓不尔。 杂集云。 即于此境数数引心。 是故心得定者名作意。 本疏意者。 但以论言即于此境数数引心。 既云此境。 即是一境数数引心。 故于一境数数引心。 明即是住。 不尔。 何故复云是故心得定者名得作意。 故杂集意明此作意持心令住方始得定。 集论据增。 杂集谓为尽理。 故今论破。 若但破小乘。 何部所计判定为胜(文)。 疏解节记三末云。 疏杂集师不解集论者。 此破师子觉不解无著意。 故释作意云持心令住(文)。 杂集论第一云。 作意者动心为体。 于所缘境持心为业。 于所缘境持心者。 谓即于此境数数引心。 是故心得定者名得作意(文)。 同抄二云。 论作意者至持心为业。 述曰。 发动者警觉义。 谓警觉应起心种引令趣境。 故名发动○举种子者○(如上)论所缘至名得作意。 述。 此释前业。 作意作业通散定位说。 定加行但说持心。 举显了业彰其作用说。 于此境数引心。 故唯识但言引心为业。 即通作用(文)。 杂集论一云。 敬礼开演本释师。 亲承圣旨分别者。 由悟契经及解释。 受发正勤及参糅。 同抄一云。 无著菩萨称本论师○亲谓入室。 承谓禀训或即伏膺○分别令在无著。 或承圣旨而分别者○谓觉师子无著门人扙杖受益善达宗义。 妙释本文。 名分别者。 师资有道故我皆归(文)。 论又云。 经释二师亦契如来所说正法。 一分无倒闻思修行。 为依止故随而造论(文)。 秘四(论四)云。 有义弹云○其护法等不依彼故○详曰○亦不可言释家不得无著之意。 何所以者。 而师子觉枢衣北面伏膺逐扙而造其释。 是误本旨。 依此等释。 觉师子义非所破欤。 疏五末云○论杂集论说至依多分说。 述曰。 彼虽非证。 然为会之(文)。 秘六云○或唯识师云。 我不以杂集之主以为定量。 何以彼而为此难耶(文)。 依此等。 觉师子释为所破。 有何失哉。 对法抄云○大圣无著○集阿毗达磨经所有宗要。 指瑜伽师地论一切法门。 叙本文演斯妙义。 觉师子禀承先训更为后释。 安惠闲其本末参糅两文(文)。 广五蕴论云。 云何作意。 谓令心发为性。 令心心法现前警动。 是忆念义任持。 攀缘心为业(文)。 有人以此等文为证杂集师者安惠也(云云)。 问。 论破正理师令心回趣异境名作意之义。 应非遍行(文)救此义云。 且约新起异缘胜说(文)尔者大师如何重破此义耶。 又方问。 正理论师心令心回趣异境名作意(文)尔者彼师尽理说欤。 疏云。 然顺正理第十一卷解作意云。 谓能令心回趣异境。 但住此境行相微隐。 故今叙云。 论有说令心回趣异境。 述曰。 此叙彼计。 下破之云。 此应非遍行。 住此境无故。 彼名大地法。 亦遍行义故。 若相微隐。 由何知有。 瑜伽第三谓心回转。 然约显相处说。 非为尽理。 不同彼执得为尽理○论彼俱非理应非遍行○述曰○然救初云。 且约新起异缘胜说。 非非遍行○此亦不然。 义不具故。 既说行相应尽理明。 理既不周故如论破(文)。 正理论第十一云。 作意别有。 亦如经说。 心由作意引发故生。 故此定应是大地法。 然上座言。 无别一法名为作意。 由此别相理不成故。 谓于所缘能作动意名作意相。 若于所缘唯作动意。 诸余心所应不能缘。 若亦由斯方能缘者。 理不应尔。 名作意故。 余缘生故。 此难非理。 诸心所法依心转故。 但动于意。 余动亦成。 故无心所不能缘过。 又众缘力诸法乃生故。 虽余缘生心心所。 而此作意非无力用。 谓此作意力能令识于余境转。 若尔。 一境识流转时。 应无作意。 是则作意非大地法。 不尔。 一境识流转时。 亦有作意。 然于余境此用明了。 谓于一境刹那刹那。 亦由作意力方引心令起。 然于余境引发心时。 作意功能明显易了○(文广可见)。 寻云。 瑜伽谓心回转之文。 说作意自性欤。 说作业欤。 疏云(如上)。 灯云。 然瑜伽说作意云何谓回转性者。 即显扬同。 回转与动。 义意相似(文)。 瑜伽论第三云○作意云何。 谓心回转○又作意作何业。 谓引心为业(文)。 同抄二云。 作意谓心回转。 触三和等。 皆如唯识第三卷。 初回转者起动义。 彼云。 应非遍行。 非为动起(文)。 问。 论中明思心所驱役自心令造业等(文)说作业欤。 又方问。 思心所性业差别扑扬何释之耶。 问。 瑜伽论中明思心所邪正俱相违行因相由思了别(文)说遍能欤。 论云。 思谓令心造作为性。 于善品等役心为业。 谓能取境正因等相。 驱役自心令造善等(文)。 疏云○论谓能取境○述曰。 谓瑜伽论第三卷说。 即此邪正俱相违行因相。 由思了别。 谓邪正等行即身语业。 此行之因即善恶境。 由了此境相故。 思作诸业起善恶等事。 故言取境正因等相是思之业(文)。 秘云。 论思谓令心造作为性者。 问。 性业何别。 答。 有义。 令心总于善等法中而造作者。 此思之性。 于三性中改转造作。 说名为业。 故此业用亦非遍因。 疏说三遍故末尽理。 详曰。 夫言改转。 易换异名。 若也始终一类之事。 应无思业。 无改转故。 故今释者。 性但令作。 业役令作。 单重广略行相有异。 既云善等。 等恶无记。 无记通于八识皆有。 说思名遍。 亦何爽理。 若准瑜伽第三所说。 思之行相是别非遍。 如疏所述。 披可知也(文)。 对法论第一云。 思者于心造作意业为性。 于善不善无记品中。 役心为业。 于心造作意业为性者。 此辨其体。 于善等品中役心为业者。 此辨其业。 以于所作善等法中发起心故(文)。 同抄二云○今观论意者。 举所作法显能作体。 故说作心。 举所作位显能作业。 故说于彼善等役心。 不尔。 体业二应无别。 体性亦以作用显故(文)。 受俱门问。 第八识可缘寒热等违顺境耶。 论云。 此论行相极不明了。 不能分别。 违顺境相微细。 一类相续而转。 是故唯与舍受相应(文)。 疏云○二不能分别违顺境相。 取中容境。 是舍受相。 若是余受。 取顺违境故。 若能分别违顺境相。 非真异熟。 真异熟者取境定故(文)。 秘云。 疏若能分别至取境定故者。 问。 为不缘彼违顺之境。 名不分别。 为缘于彼不起分别。 名不分别。 答。 违顺有多。 若怨爱等违顺之境。 此即不缘。 若境损益如温寒热打拍摩按·逼迫适悦·名违顺者。 虽缘于彼不分别违顺之相。 名不分别。 若尔。 如何名取境定。 答。 因修而缘常不分别。 名取境定。 若尔。 何名取中容境。 答。 虽境违顺。 能缘之心一类而缘不分违顺。 以境从心。 名中容境。 若不尔者。 云何下言由识执受后时身受差别而生。 故知本识缘彼境也。 有义。 疏解不缘取境定故。 若说缘者境便不定。 此理不然。 详曰。 取境定语。 意如前释。 无不缘言。 何得加之妄为弹斥。 论下文云。 又在定中。 或不在定。 有别思虑。 无思虑时。 理有众多。 身受生起。 此若无者。 不应后时身有怡适或复劳损(文)。 疏云○在定等中有身受起。 然无五识。 或别缘等。 故在定等中意身等识不觉。 唯第八识领受此境。 此等位中损益身故。 故名身受。 或从果为名。 后时损益身故○言身受者。 身所受故。 非谓受数。 此即是境(文)。 瑜伽五十一广说身受相。 可勘合。 太抄云。 问。 劳损益既是触尘中疲息等假。 如何第八识领受此假境。 以第八识不缘假。 答。 不然。 其第八识唯领得疲息等之能造四大犹有四大方造得疲息等触故。 第八识及身识皆缘造疲息等触之实能造四大也(云云)。 第二卷疏等如彼卷抄了粗境缘不缘事。 可沙汰合之。 问。 就第八识受俱门。 尔者五受中与何受相应耶。 又方问。 大乘意以何法为真异熟体耶。 又方问。 第八识与若乐二受相应者有何过耶。 论云。 此识行相○(如上)又此相应受唯是异熟。 随先引业转不待现缘。 任善恶业势力转故。 唯是舍受。 苦乐二受是异熟生。 非真异熟。 待现缘故。 非此相应。 又由此识常无转变。 有情恒执为自内我。 若与苦乐二受相应。 便有转变。 宁执为我。 故此但与舍受相应○舍受不违苦乐品故。 如无记法善恶俱招(文)。 疏云○初三复次等释唯舍俱○三复次中。 一一有多所以○论舍受不违至善恶俱招。 述曰○舍受不违苦。 恶业不得招。 舍受不违乐。 善业应不感。 苦乐自相违。 善恶之业不招于苦乐。 舍受不违二。 何妨善恶并能招。 如无记法二业俱感不违二故○余七转识设起苦乐。 此识皆俱。 以舍不违苦乐品故。 若或苦乐俱于人天中应不受苦乐。 以相违故。 三恶趣中应不受乐果。 亦相违故。 此中苦乐皆是别报。 故舍不违。 若随所生受便转变。 即易脱故。 过失如前(文)。 论下文云。 又契经说。 有异熟心善恶业感。 若无此识。 彼异熟心不应有故。 谓眼等识有间断故○是异熟生非真异熟。 定应许有真异熟心。 酬牵引业。 遍而无断。 变为身器。 作有情依(云云)。 疏云。 源信唐决云。 第二疑云。 唯识等论以第八识为善恶业真异熟果。 余是异熟生。 非真异熟体(云云)疑者云。 恶业感苦果。 善业感乐果。 是作业受果定理。 第八唯舍受相应。 若善恶业同以第八为真异熟。 则违前理。 由此应云。 恶业以逼迫受为真异熟。 善业以适悦受为真异熟。 其第八识为总所依。 即立量云。 汝恶趣第八非恶趣真报主(宗)舍受相应故(因)如人天第八主。 恩法师通云。 今案第八名真异熟者。 酬牵引业遍而无断。 变为身器。 作有情依之故也。 余识从此生故名异熟生。 舍受不违苦乐品故。 如无记法善恶俱招。 随先引业转。 不待现缘。 任善恶业势力转故。 故与此识相应。 然善恶业感苦乐果。 实如所言。 谓福不动业感人天总别之报。 非福业感三恶趣引满之果也。 是宁违依善恶业感苦乐果之义乎。 而如前疑者。 似忌引满之果随宜五受相应之义。 及真异熟。 异熟生义。 论疏繁广。 不可具记。 又谁有智之人以苦乐受心所责为真异熟。 以舍受相应之因遮第八识真异熟之义。 更疑大乘之义。 又异经部萨婆多所执异熟之义。 离大小乘有何所诠哉(云云)。 三性门问。 本疏中出三性种类。 以虚空非择灭名胜义无记(云云)大乘实义欤。 疏云。 大乘亦有自性善等。 如本释中(秘云对法论中无著本论师子觉释云云)。 此三种性或各分二。 一世俗。 二胜义○有为无记法名世俗无记。 不能招爱非爱果故。 自性粗重滥不善故。 虚空非择灭名胜义无记。 不招二果。 无所滥故(文)。 疏广配立之。 如摩尼抄具记。 三科章云。 第五无为有六。 并唯无漏。 以依真如假立故。 对法云。 虚空非择灭胜义无记者。 亦随转门(文)。 补阙章中卷(五境义)云。 胜义无记萨婆多师以虚空非择灭二无为为体。 大乘亦同(文)。 对法抄三云。 其非择得小乘唯无记有漏属。 众同分故。 大乘通三性(文)。 又云。 彼云虚空非择唯无记。 此亦不然○即通三性。 心所变故。 若于真如上义分即唯是善(文)。 伽抄二(论三)云。 善无记无为者。 亦依相说真如等善。 空等无记(云云)。 问。 对法论中以虚空非择灭二无为名胜义无记(云云)尔者识变依如中何耶。 秘云。 疏胜义无记谓虚空非择者。 问。 何唯此二名无记耶。 答。 真如性净。 其择灭等断惑所显。 以寂静故。 胜义善收。 虚空非择体非实有。 不同真如。 复非智惠断惑等得。 不同余三由之义。 离此二义故无记摄。 问。 亦依识变立虚空等。 何不随识三性摄耶。 答。 且依如立假空等说。 若依识变实通三性(文)。 疏十末云○见相分中三性因缘杂引生故。 不可性同。 作用别故。 性不可同。 如无漏缘使等相分唯有漏缘。 虚空等能缘心通三性。 相分唯无记。 香等三境唯无记。 能缘之识通三性等(文)。 灯一(三类境云)。 心所相例门问。 诸相应法必同性欤。 如第九卷资粮段抄之。 问。 付第八识心所相例门。 且可例伏断位次门耶。 论云。 触等亦如是者○又触等五如阿赖耶亦是异熟。 所缘行相俱不可知。 缘三种境五法相应。 无覆无记。 故说触等亦如是言(文)。 疏云。 此师意说。 例于识体五种义同。 一异熟。 二所缘行相俱不可知。 三缘三种境。 四五法相应。 五无覆无记○于十义中。 此别开不可知为一门。 然俱有四。 又云○由此故知。 亦如是者。 随所应说。 非谓一切(文)。 疏云由此理故。 故知颂中亦如是言。 随所应说。 若前若后。 性相求故应可例有。 随理无违。 即便相例。 非谓一切皆令例之。 此例几门。 即有六门。 前第二师例同五门。 今加断舍。 随所应故。 余不例者。 准义可知。 以随文便。 中间相例。 故亦可许例于舍位。 欲显初后皆有例法及非例法。 故中间说触等相例。 若最后句方说例者。 恐谓一切皆令例故(文)。 秘云。 疏今加断舍者。 有义。 五数得名因果无异。 如何例心有舍名耶。 故但如前第二师说。 详曰。 言断舍者。 据舍缚说。 虽复不执触等为我。 然是烦恼所杂之法。 心王舍藏。 心所能杂亦复不有。 据此例舍。 故此论第八云。 不染污法二义说断。 一离缚断。 谓断缘彼杂彼烦恼。 赖耶即是断缘彼惑。 名之为舍。 触等即是断杂彼惑。 名之为舍。 何理不顺而不许之。 而言舍名。 赖耶名者据缚而立。 故但缚无即得名舍。 以触等名不依缚立。 缚舍名存。 实无违也。 又解。 赖耶未舍触等。 名为阿赖耶识相应心所。 心舍执藏触等。 不复名阿赖耶相应心所。 据斯名舍。 理亦应通。 二释前胜(文)。 杂彼缘彼烦恼事(如第八卷十二有支抄之可见演秘第六)。 疏上文云。 论触等亦如是○述曰。 此四说中。 第一第二第四说同护法等一师多复次。 义不违也(文)。 忠安记云。 论触等亦如是等者。 基云。 皆有四尺。 初二四说同法等○测云。 初二是护法释。 第三大辨及亲胜等共作是释○和上云。 测释为正。 见论文势。 俱有三释无第四故。 所以者何。 非但无有义之言。 亦无又言故(文)。 因果譬喻门问。 疏中破萨婆多约作用立三世义。 即应过去有半作用(文)秘师何释半作用之文耶。 疏云。 说一切有部正量部等○未有作用名未来。 正有作用名现在。 作用已息名过去○又说未来有生相用。 过去说有与果用者。 过未有用应名现在。 彼救不然。 今言用者。 谓取与用。 难云。 等无间缘过去取果。 婆娑正说。 即应过去有半作用。 有取果用故(文)。 秘云。 疏即应过去有半作用者。 心心所法有取果用。 色法不然。 故名为半。 若尔。 作用者过去既有。 云何得言定唯依现耶(云云)。 义蕴云。 疏难云至有半作用者。 此难意云。 汝今要有取与二用方名用者。 婆娑既云过去取果。 不言与果。 故应过去有半作用。 又云。 等无间缘心等可有过去。 色等非等无间故。 应过去有半作用。 虽有二释。 前解为正。 以云有取果用故(文)。 疏解节记三末。 亦有二释。 全同此文。 义翼有二释。 意同义蕴。 然无邪正文。 东抄北抄等同演秘。 余抄广可勘之。 正理论五十二云。 然我且依尊者世友。 约用立三世有殊。 随己堪能排诸过难。 且彼经主作是难言。 若约作用立三世别。 彼同分摄眼等诸根。 现在前时有何作用。 若谓彼能取果与果。 是则过去同类因等既能与果。 应有作用。 有半作用世相应杂。 此难都由不了法性。 诸法势力总有二种。 一名作用。 二谓功能。 引果功能名为作用。 非唯作用。 总摄功能。 亦有功能异于作用。 且闇中眼见色功能。 为闇所违非违作用。 谓有闇障违见功能。 故眼闇中不能见色。 引果作用非闇所违。 故眼闇中亦能引果。 无现在位作用有阙。 现在唯依作用立故。 诸作用灭不至无为。 于余性生能为自性。 此非作用。 但是功能。 唯现在时唯引果故。 无为不能引自果故。 唯引自果名作用故。 由此经主所举释中与果功能亦是作用。 良由未善对法所宗。 以过去因虽能与果无作用故。 世相无杂(云云)。 俱舍论第二十卷意同正理论世相应杂以前文。 可见之。 婆娑论第十云。 问。 论中明三世相。 观现在法有引后用。 假立当果。 对说现因等(云云)尔者说道理三世欤。 论云○由斯汝义因果定无。 应信大乘缘起正理。 谓此正理深妙离言。 因果等言皆假施设。 观现在法有引后用。 假立当果。 对说现因。 观现在法有酬前相。 假立曾因对说现果。 假谓现识似彼相现(云云)。 疏云○论谓此正理至皆假施设。 述曰。 自下申其正义。 今明诸法自相离言。 离言所以如前已说。 所有因果及余法言皆假施设。 此是立宗。 论观现在法至对说现因。 述曰。 谓大乘中唯有现法。 观此现法有能引生当果之用。 当果虽无。 而现在法上有引彼用。 用者功能。 行者寻见现法之上有此功能。 观此法果遂心变作未来之相。 此似未来。 实是现在。 即假说此所变未来名为当果。 对此假当有之果。 而说现在法为因。 此未来果。 即观现法功能而假变也。 论观现在法至对说现果。 述曰。 其因亦尔。 观此现法有酬前之相。 即熟变相等。 观此所从生处。 而心变为过去。 实非过去。 而是现在。 假说所变为现法因。 对此假曾有过去因。 而说现在为果。 论假谓现识似彼相现。 述曰。 何者为假。 识缘于此现法之时。 寻所从生。 说之为因。 说现为果。 寻现世法及所生法变似未来之相。 现名为因。 未来为果。 故言假也。 而实所观之法。 非因·非不因·非果·非不果。 且如于因性离言故。 非定是因。 有功能故。 非定不因。 果亦如是。 论如是○述曰○因此总叙大乘真义。 法唯现在。 识变有三世。 诸义不同如瑜伽论五十一卷六十九卷。 显扬第十。 对法第三。 中边第十。 皆说三世依种子立。 约曾当义说其世也。 六十六卷。 对法第四及第十三。 萨遮尼乾子经。 皆说有六通三乘差别。 宿命智缘过去。 生死智缘未来。 他心漏尽缘现在。 三世等虽非种子。 亦有三世。 令于此中复约识变当曾因果。 以说去来。 诸经论说虽多不同。 总束而言。 莫过三种。 一道理三世。 即依种子曾当义。 说有去来世。 当有名未来。 曾有名过去。 现有名现在。 于现法上义说三故。 二依神通。 其智生时。 法尔皆有如此功力。 由异生圣者功能各殊。 既非妄心。 所见皆实。 但由智力。 非是妄识之所变也○三依唯识。 此义虽通。 然前二外别有异体。 多分分别妄心所变。 似去来相。 实唯现在。 此中论文。 法体离言。 但唯有识(文)。 肝心云○文法体离言但唯有识者。 北抄云。 意云。 此论但明唯识之世也(已上)。 灯云。 问疏云。 依识变曾当。 假立三世。 为道理三世。 为唯识三世若道理三世与唯识三世。 有何差别。 答。 不寻因果相酬引边。 但说过去事。 及记未来诸可怖事。 而心变作过未之相。 对彼二相说名现在。 即是唯识。 故与此别。 复更有解。 然立三世诸宗不同○今此论文即唯识三世。 论云假谓现识似彼相现。 又宗明唯识。 然准西明。 似约道理释此因果。 要集亦同。 智者简择(云云)。 玄赞一云。 说听究竟假名一时。 此有二解。 一者道理时。 说听二徒虽唯现在○即此现法有酬于前引后之义。 即以所酬假名过去。 即以所引假名未来。 对此二种说为现在。 此过未世应现在法上假立○二者唯识时。 说听二徒识心之上。 变作三时相状而起。 实是现在。 随心分限变作长短。 事诸终讫。 总名一时(云云)。 上生疏大旨同之。 通赞疏上等处处同之。 水抄八云○问。 道理时唯识时。 一种是现在法上立三时。 有何差别。 答。 道理时约法体本质说。 唯识时约相分变起说(云云)。 决择记二云。 问。 道理与唯识二时何别。 答。 道理时者。 谓观现境有酬前引后三世行相道理也。 唯识时者。 但取识上所变现起三时之相有酬引等。 故有别也(云云)。 翼赞同之。 论第三卷本文抄十三目次断舍门劝为创入恒俱合缘智惠一倍虽依生空地上超劫能一行中众名段分别事识所知依证文合成四释多依天住故后亦不重论第三卷本文抄十三断舍门问。 论中明八地以上功德法駃流中任运转故(云云)第八地入心可有此义耶。 问。 八地以上功德念念增进(云云)尔者自利利他共增进欤。 疏云。 论法駃流中任运转故。 述曰。 此第二理。 十地论第十卷说。 第八地已上菩萨。 于无相海任运而转。 诸佛劝等乃至广说。 刹那刹那真俗双运。 以无功用故任运转(云云)。 摄释第二云。 问。 按十地论云。 八地菩萨耽寂灭酒。 十方诸佛摩顶七劝。 唯识亦云。 于利他中不欲行障。 如何今说任运而行。 答。 七劝有障。 皆据利他不能任运。 非依自利。 自利实能任运进故。 又八地中有入住出。 劝为创入。 任运据后。 故十地云。 汝已经二大阿僧祇已。 故知创入。 非劝住出(云云)。 疏七本云。 论未究竟位至亦通无漏。 述曰○八地以去虽无功用。 果未满故。 有任运功用。 故不同佛。 又功用有二。 一自利。 二利他。 前八地已去皆无。 后八地已上犹有。 七地以前二用并有。 八地已去无功用者。 无自利用。 任运入地。 非于利他。 亦无功用。 佛二俱无(文)。 最胜疏六如下抄之。 十地论第十云。 经曰。 佛子。 是菩萨得此不动地已。 本愿力住故。 诸佛尔时彼法流水门中。 与如来智惠。 复作是言。 善哉善哉。 善男子。 汝得此究竟忍。 顺一切诸佛法故。 善男子。 我等所有十力四无畏十八不共佛法成就。 汝今未得。 当为成就诸佛法故。 勤求精进亦莫舍此忍门。 论曰○经曰。 复次善男子。 汝虽得是寂灭解脱。 此凡夫异生不善不寂灭。 常在种种烦恼集中。 为种种异念觉观所害。 汝当愍念如是众生。 论曰○经曰。 复次善男子。 汝应念本所愿。 欲大利益众生。 欲得不可思议智惠门。 论曰○经曰。 复次善男子。 此一切法中。 法性有佛无佛法界常住。 诸如来不以得此法故说名为佛。 声闻辟支佛亦得此无分别法。 论曰○经曰。 复次善男子。 汝观我等无量净身无量智惠无量佛国土无量光轮无量起智无量净音。 汝今应起如是等事。 论曰。 无量净身等。 彼佛法成就有力示现。 依利益众生故。 此利益众生事。 以何等身○经曰。 复次善男子。 汝今遍得此一法明。 所谓一切法寂灭无分别法明。 如是善男子。 如来法明无量入无量作无量转。 汝为得彼故。 应起此法。 论曰○经曰。 复次善男子。 汝观十方无量国土无量众生无量法差别。 汝应如实尽通达彼事。 如是佛子。 诸佛与此菩萨。 如是等无量无边起智惠门。 以此无量智惠门故。 是菩萨能起无量智差别业。 皆悉成就。 论曰○经曰。 金刚藏菩萨语解脱月菩萨言。 佛子。 若诸佛不与此菩萨起智门转者。 是菩萨尔时即入涅槃。 弃舍利益一切众生(至下抄之)。 准此经文。 七劝文多通自利。 第一第六行自利行也。 第三第四并第七行通二利欤。 皆据利他之释可思之。 智度论第十。 侣疏第三。 影疏等可勘合。 问。 八地以上可有不真俗合观之时耶。 疏云(如上)。 唯识章云。 修有三○证修者。 此见道前虽作真俗二唯识观。 似而非真。 入见道中。 真相见道俱了真识。 后得俗智方了俗识。 四地以前别观。 第五地中真俗方合。 然极用功始能少起至第六地。 无相虽多。 未能长时于第七地方得长时。 犹有加行亦未任运。 八地已上无勉励修。 任运空中起有胜行。 真俗二识恒俱合缘。 至佛位已。 三智俱能缘真俗识(云云)。 真俗合观文如第五卷抄之。 问。 八地以上初一念功德望前二僧祇所行几倍增耶。 疏云。 论刹那刹那转增进故。 述曰。 此第四理。 谓八地后无漏相续无有漏间。 又彼亦无未得之退。 故能念念增进诸行。 勘十地地持及菩萨地等。 彼谓。 从此八地已去。 于初刹那。 能得过前二阿僧祇所行功德智惠一倍。 第二刹那更倍前念。 如是展转胜进倍前(云云)。 解节记三末云。 文刹那刹那等者。 彼经文中往往多也。 取意为文无别也(文)。 灯云。 本疏云。 八地已上初一刹那倍前二劫。 第二刹那更倍前念。 要集云。 十地经云。 于一念之中所起智业。 比自从初发心以来竟第七地。 百分乃至。 非算数譬喻之所能及。 准此经文。 非唯一倍。 今谓。 此文或据别意。 非必一切。 如般若经。 以持经福。 比前舍身供养佛等。 百分不及一。 乃至所不能及。 准无著论。 判在地前。 岂在此位即一切行便能多倍已前行耶(文)。 别抄云。 十地地持等云。 八地已上初刹那所有诸行。 能过前二劫倍。 第二刹那更倍前念。 如是展转倍前刹那。 名转增进(文)。 无垢称经疏第二意同疏之。 心经幽赞下云。 四增上戒住。 即第二地○一切威力过前十倍。 五增上心住。 即第三地○威力过前百千之数○九有功用无相住。 即第七地○威力过前俱胝百千之数。 十无功用无相住。 即第八地。 由前十种入一切法第一义智。 得入此住。 以前所修四如实智。 皆令清净成无生忍○多作初静虑天王。 创入此住第一刹那。 所有福智一切威力。 过前诸住所得一倍。 第二刹那过前二倍。 至十地满运运增长。 说不能尽(文)。 十地经第四云。 菩萨才得不动地已后。 如是离诸功用。 任运至得无功用故○佛子。 如是诸佛世尊觉悟劝道此地菩萨。 授与此等无量无边引发智门○若时诸佛不乘诣示令此又于如是引发门者。 当时即入究竟涅槃。 休息一切利有情业。 以是诸佛授与如是引发无量智惠业。 故菩萨一念顷所引智业。 此比于前从初发心乃至七地所修诸行。 百倍为胜。 千倍为胜○百千俱胝那庾多倍为胜。 算数计发喻。 乃至乌波尼杀昙倍亦复为胜。 华严经六十八十本同之。 下文云。 佛子。 菩萨亦复如是。 已善积集善根资粮。 修证大乘。 随至菩萨正行大海。 一须臾顷。 以无功用智入一切智智。 此比于前有功用业。 经百千劫不能尔所无量而过(文)。 十地论第十云。 经曰○是菩萨尔时即入涅槃。 弃舍利益一切众生。 以诸佛与此菩萨无量无边起智门故。 于一念中所起智业。 比从初发心已来乃至竟第七地。 百分不及一。 千分百千分○乃至非算数譬喻之所能及○于一念间无功用智能入一切智智处。 智本有功用。 若一切若百千万劫不能得及(云云)。 地持论第九云。 云何菩萨无行无开发无相住。 是菩萨于初无相住。 得十种入一切法第一义智○此十种智增上满足已。 入第八清净住。 是名得快净第一无生法忍菩萨○从胜解行地。 乃至有行有开发无相住。 未得快净。 于此住乃得快净。 是故名第一无生法忍○如修多罗十地不动地说。 离有行有开发乘不动胜进道。 是故彼地名为不动。 即此地名无行无开发无相住(文)。 瑜伽四十八云。 云何菩萨无加行无功用无相住。 谓诸菩萨于初无相住中。 已得十种入一切法第一义智○此如实智。 始从胜解行地。 乃至有加行有功用无相住。 未极清净。 今此住中已极清净。 是故说言于无生法证得菩萨第一最极清净忍。 是诸菩萨得此忍故○于此地中舍先所有有加行有功用道。 其心升上无加行无功用住。 任运而转不动胜进。 是故此地名不动地(云云)。 渐备一切智德经第四(不动品第八)可勘合之。 理趣分疏。 镜水抄九。 学记第二。 各可见。 问。 八地以上菩萨入生空灭定时。 可有功德增进义耶。 灯云(如下)。 别抄云。 问。 八地以上入生空观及灭定位。 得增进不。 解云。 若据断障。 即不得增。 若习观智亦得说增。 虽入灭定。 功德亦增(云云)。 法处章云。 又诸菩萨虽入灭定。 当起威仪游诸净土。 此由定前意乐。 系发本识相分。 现诸威仪。 后虽灭心。 威仪不灭。 由第八识持缘彼故。 此位威仪依何本质。 不尔。 八地已上菩萨入灭定位。 无前意识发起威仪。 即应不成念念入定。 亦非不起现诸威仪(云云)。 唯识义十卷私记第二第三广释。 可见之。 问。 地上菩萨为有实超劫义将如何。 问。 八地以上菩萨可有实超劫义耶。 问。 付地上菩萨实超劫义。 且可超僧祇分齐耶。 灯云。 论刹那刹那转增进故。 西明云。 已上三地依生空观入灭定时。 为进不进。 解云不进。 以不断法执故。 准此义故。 有超劫事。 今谓不尔。 虽依生空入于灭定。 而亦增进。 不起灭定现诸威仪。 能以刹那刹那行利乐故。 非彼增进唯约法空断法执说。 不尔。 违此刹那进言。 唯除大悲尽生界愿。 十地满已可无增进。 不尔。 修行无量阿僧祇而不满足。 非三大劫修能满足以外皆增。 又入定时。 定必自利功德亦进。 而超劫事不妨亦成。 若入法空正断法执。 有心利物更增进故。 虽俱增进。 何废胜劣。 况复智增超悲增者。 又解。 入地已去实无超者。 地地力齐一种增进。 无胜劣故。 言超劫者。 约为化生化身而说。 非实报身。 报身难思。 十地菩萨尚不能见。 况地前生(云云)。 最胜疏六(授记品)云。 然劫有多种。 如法花论有五种○今此云过无量无数等者。 即过增减或风灾等。 非大僧祇。 修行成佛不过三故。 问。 修行根住有勤惰别。 如何定说三大僧祇。 答。 取作意时方便善。 心刹那刹那相续时量。 经三大劫。 非是通取修不修时作不作意经尔许劫故。 虽勤惰根性不同。 俱说三祇。 问。 若尔。 八地已去无漏观心一切时续。 如何说有超劫事耶。 如释迦佛。 第三劫初逢燃灯佛。 布发掩泥。 超于八劫。 第三祇满修相好业。 初逢胜观佛。 亦云弗沙。 翘足赞叹。 超于九劫。 答。 有二解。 一云。 或有一类住游观心多。 或耽灭定久。 对此有超。 若尔。 如何复云八地以去刹那刹那转增进耶。 答。 据八地上住出已后长时而说。 若尔。 如何云初地已上入住出心各各齐等。 答。 据若不作意。 即功力齐不同地前。 设作意时力用不等。 若执皆齐。 如何得说智增非增。 及于烦恼怖不怖别。 一云。 悲增智增怖不怖类。 地地各齐。 然说超者。 以智增望悲增者说超。 若尔。 智增望悲增者。 自得成超。 何须说彼布发等耶。 答。 此等超增。 是故偏说。 或是化相方便说超。 非是实尔。 何以故。 八地已上他受土中。 何处有泥须发掩。 何有石窟作佛安禅。 若尔。 僧祇于智悲增何者而说。 答。 据智增者(云云)。 同疏(舍身品)云。 问。 此之舍身于三祇内何劫舍耶。 答。 未见正文。 传云。 于第三僧祇中舍。 以初劫中行犹劣故。 不能行此舍身命故。 准此。 应可通后二僧祇。 问。 准瑜伽论等。 第三僧祇定受变易。 云何得有舍身余骸。 答。 是化身也。 问。 若尔。 何不化作余肉以施饿虎。 化舍身耶。 答。 化自身施益物多故。 问。 若尔。 何故旧金光明云舍身饲虎超十一劫。 答。 亦是化也。 问。 若尔。 云何佛藏经等云弥勒佛在释迦前四十劫发菩提心。 贤劫经等云释迦由精进故超过弥勒四十劫在前成佛。 答。 为所化生根熟前后故。 二菩萨说有超劫。 不尔。 云何言八地以去刹那刹那倍增进耶。 俱倍增进。 何得有超。 又释。 倍增进者。 望于以前及自利行。 于利他行未必倍增。 故说利他不欲行障入九地断。 又解。 合前二义故得说超。 问。 利他障断在第九地。 云何释迦三祇修满。 于百劫内逢弗沙佛。 翘足赞叹超于九劫。 答。 为生所宜故无有过(文)。 瑜伽论四十八云(明十三住)如是所说后后住中支分功德。 非前地前有超故。 何以得知者。 即次前解三劫中初劫。 此就恒常勇猛精进。 非不勇猛。 故知初劫有不勇猛。 故得说超。 又前解第二劫云。 此即决定以是菩萨得清净意乐。 决定勇猛勤精进故。 故知二劫已去无不勇猛。 不可说超。 一切时恒精进也。 故起烦恼但为利生(云云)。 遁伦记十二云。 于地前住行有兴废。 得有超劫。 地上无超(云云)。 浮丘憬兴等同之。 行贺佥议第一云○悲智虽即意乐不同。 登地已上无优劣也。 所证平等发心等故。 诸论之中。 登地已上不许同位相超之义。 地前菩萨不妨超故。 利钝二根有差别故。 犹如二人同日诵经。 利者早记千言。 钝者未受一句。 地前菩萨亦复如是。 虽在同位。 利超钝故。 登地不尔。 异位无妨(云云)。 起信论(马鸣造真谛译)云。 或示超地速成正觉。 以为怯弱众生故。 或说我于无量阿僧祇劫当成佛道。 以为懈慢众生故。 如是故能示如是无数方便不可思议。 而实菩萨种姓根等。 发心则等。 所证亦等。 无有超过之法。 以一切菩萨皆迳三阿僧祇劫故。 但随众生世界不同。 所见所闻根欲性异故。 尔所行亦有差别(云云)。 善戒经八云。 若说后地功德先地所无。 修一一行。 要经无量那由他劫乃得具足。 三阿僧祇大劫得一切行。 初阿僧祇大劫得解行。 过解行已。 第二大阿僧祇劫得名喜行。 喜行时亦行无相行。 过无相行已。 第三阿僧祇大劫得无行○得无碍智行。 过无碍智行。 得菩萨行。 阿僧祇有二种。 一者大劫不可数名阿僧祇。 二者中劫不可数名阿僧祇。 菩萨修行即是大劫阿僧祇也。 若有菩萨勤精进者能转无量中劫。 不能转大劫(云云)。 地持论九云○如上说展转上功德前地所无。 彼一一住。 若中上根者。 一一经百千大劫多有成就。 顿根者不在数中。 彼一劫住。 要经三阿僧祇大劫。 初僧祇大劫解行住。 过得欢喜住五行精进。 第二阿僧祇大劫欢喜住。 乃至有开发无相住。 过得无开发无相住。 此即决定净心菩萨决定胜进。 第三阿僧祇大劫无开发无相住。 及无碍智住。 过得最上菩萨住。 劫有二种。 一者日月昼夜时节岁数无量故名阿僧祇。 二者大劫无量故名阿僧祇。 彼岁数阿僧祇劫。 是前阿僧祇菩萨所过。 后三阿僧祇大劫无有过。 若菩萨增上精进。 能转中劫。 不能转大劫(云云)。 疏九末云。 心经幽赞下云。 于前所说十二住中。 若日夜等时分算数。 一一住中经多俱胝百千大劫。 或过是数方证方满。 若以大劫超过一切算数之量。 总经于三无数大劫方得证满。 经初无数大劫。 于一行中修一行。 故证极喜住。 经第二无数大劫。 于一行中修一切行。 证无功用无相住。 以意乐净决定勇猛。 后经第三无数大劫。 一切行中修一切行。 证如来住。 此常精进非不尔者。 若上勇猛如翘足等。 或有能转众多中劫或多大劫。 决定无转无数大劫(云云)。 上生经疏上云。 佛藏经云。 弥勒发心先四十劫。 释迦方发心。 佛本行经第一卷云。 昔有如来。 号曰善思。 弥勒菩萨于彼佛所最初发心。 在于我前四十余劫。 然后我发无上道心○但以舍身苦行修业不同。 所以弥勒成道遂后(云云)。 又云。 涅槃等言。 雪山菩萨为半颂舍身超十二劫。 金光明经。 萨埵王子授身饲虎超十二劫。 摩纳仙人布发掩泥超于八劫○翘足超九百劫中超。 余说超者阿僧祇内。 不尔。 何位更得说超(云云)。 要下云○然入地已。 如闻半颂。 以舍全身。 亦有超者(文)。 四卷记云。 文然入地已○者。 今见此文。 超劫通地上行。 然未审。 更可求之。 以此文准时。 基师应有二说。 一者超劫是地前行也。 一者地上行也。 然前为善(文)。 灯第三云○大乘无超地。 据此不言超。 由精进促生。 何妨得超劫(云云)。 问。 七地以前菩萨于一行中超诸行(云云)。 尔者一行者为万行中一行将如何。 问。 论中释七地以前菩萨一行中起诸行(文)尔者一行者万行中一行者有何失耶。 论云。 有义。 初地以上菩萨○能一行中起诸行故(文)。 疏云○即唯约六波罗蜜论。 不尔。 即与一切行中修一切行。 无有差别。 以一一行中皆能修集一切行故(文)。 论上文云。 又不动地已上菩萨○能诸行中起诸行故(文)。 疏云○然初地已前。 于六波罗密。 一行中修一行。 初地已去。 于六波罗密。 一行中修一切行。 八地以去。 一切行中修一切行。 七地已前。 唯于六度唯有修一。 以一切行而庄严之。 八地已去。 于万行中具修万行。 然所修愿·力·智度。 渐次胜前别立其名。 非唯修此(云云)。 肝心云。 文非唯修此者。 北抄云。 非修一行余行庄严。 亦修万行余庄严之(已上)。 太抄云。 疏即唯约六波罗密为论○一切行故者。 若初地菩萨。 于六波罗密中。 随行一行时。 即能一行一切行。 若八地已上菩萨。 即行八万四千波罗密行时。 能行一切行。 故与前别(文)。 明诠导云。 言唯于六唯有一修等者。 仁云。 此位且唯有修一施度时。 必定以余九度而庄严也。 意者。 修一度时。 兼亦修余九度也。 问。 若尔者。 与八地已去于万行中具修万行何别。 答。 八地已去无有兼正。 今此有兼正故别也(云云)。 玄赞第二。 翼赞。 决择记可见之。 瑜伽论四十八云。 云何菩萨有加行有功用无相住○彼于一一心刹那中。 十波罗密多而为上首。 一切菩提分法因满殊胜。 诸余下住则不如是(云云)。 众名段问。 了义灯中付出第八识众名。 且以第八识可名分别事识耶。 问。 以第八识名识。 尔者引何文证之耶。 灯云。 第八观名总有十八○十五名识。 无相论云。 分别事识也(云云)。 对法抄第三云。 第八识异名○六名了别事识。 楞伽云。 略有三种。 一了别。 二分别事识等○八名识亦名事识故(云云)。 总出十九名可见之。 七卷楞伽第一(实叉难陀译)云。 大惠。 识广说有八。 略即唯二。 谓现识及分别事识。 大惠。 如明镜中现诸识像。 现识亦尔。 大惠。 现识与分别事识。 此二识无异故互为因。 大惠。 现识以不思议熏变为因。 分别事识以分别境界及无始识戏论习气为因(云云)。 十卷楞伽第二(菩提流支译)云。 大惠。 识有三种。 何等三种。 一者转相识。 二者业相识。 三者智相识。 大惠。 有八种识。 略说有二种。 何等为二。 一者了别识。 二者分别事识。 大惠。 如明镜中见诸色像。 大惠。 了别识亦如是。 见种种像。 大惠。 了别识分别事识。 彼二种识无差别。 相共为因。 大惠。 了别识不可思议熏变因。 大惠。 分别事识分别取境界。 因无始来戏论熏习(云云)。 显识论云。 三界有二种识。 一者显识。 二者分别识。 显识者即是本识。 此本转作五尘四大等。 何者分别识即是意识(云云)。 下文云。 分别识有二种。 一有身者识。 二受者识○二受者识。 意界名受者。 即三种意识。 一谓阿梨耶识。 是细品意识。 恒受果报。 不通善恶。 但是无覆无记。 二陀那识。 是中品意识。 但受凡夫身果报。 三者谓常所明意识。 是粗品意识。 通受善恶无记三性果。 五识亦尔○又梨耶识是凡夫所计我所。 由陀那梨耶识作我境。 能执正是陀那故。 七识是我见体故。 分别识有二种。 一身识。 二身者识。 合名意根(云云)。 此论无相论显识品也。 真谛三藏译。 问。 以第八识名所知依。 尔者与三性法为所依故名所知依欤。 将唯与依他所依故名所知依欤。 问。 以第八识名所知依。 引何文证之耶。 论云。 或名所知依。 能与染净所知诸法为依止故(云云)。 疏云。 所知者。 即三性与彼为依名所知依。 即摄论第一所知依品是。 此所知依阿罗耶识之别名也。 故中边云。 虚妄分别有。 于此二都无。 此中唯有空。 是故三性法。 皆依此识有(云云)。 秘云。 论或名所知依等者。 按摄论云。 唯大乘中处处见说。 谓阿罗耶识说名所知依体。 依他·遍计·圆成实等三种自性。 说名所知相。 无性释云。 所应可知故名所知。 依谓所依。 此所依声简取能依杂染清净诸有为法。 不取无为。 由彼无有所依义故。 所依即是阿罗耶识。 是彼因故。 能引彼故(云云)。 无性摄论第一云(如秘所引)。 廓疏云○问。 所知之义说通三性。 与何为依。 故次释言。 此所依等。 就所知中。 简取能依杂染清净诸有为法依他起性。 不取无为圆成实等。 由此所依亲望有为作所依因。 不望空无及无为法。 由遍计无所从缘起。 圆成常住非因所生故。 余二性简而不取。 若通远近。 总与所知三性为依故。 世亲菩萨释云。 此所知依即三性因。 四释简无为。 所以言由彼无有所依义故者。 由彼无为无有所依因缘义故。 是故所依望有为。 不望无为为所依也(文)。 神泰疏同之。 问。 论中明异熟识舍位菩萨将得菩提时舍(文)尔者依解脱道舍义何释将得菩提文耶。 问。 付异熟识舍位。 且于种现异时师为有无间道舍义将如何。 论云。 异熟识体菩萨将得菩提时舍。 声闻独觉入无余依槃涅时舍(云云)。 疏云。 将得菩提舍异熟名。 无间解脱。 将得正得二释。 此中皆名将得。 然准下说。 此为二义。 一云。 种生现同时有二。 护法云。 金刚心与异熟识俱生。 解脱道是菩提。 与圆镜智俱起。 如世第一法舍异生性。 正舍名舍。 菩提在未来。 故名将得。 二云。 亦种生现行同时义。 金刚心生异熟识灭。 菩提在当解脱道时。 得与成就既无别体。 其时已舍异熟识。 菩提将成就故名为将得。 其种生现异时同前初师。 初得名得。 得已成就。 金刚心与异熟识俱生。 解脱道在未来。 名为将得。 尔时舍异熟识。 异熟识虽在现在。 名为正舍。 如世第一法舍异生性等。 义说成就与得差别。 实无别体。 此并护法弟子。 种生现时二家异说(云云)。 秘云。 疏一云种生现同时等者。 余染种等无间道起彼已舍矣。 第八种现金刚心俱。 异熟无记容俱无失。 疏菩提约成就等者。 意遮外难外难意云。 若无间道舍异熟识。 此时何为不名为佛。 故约成就以释彼疑。 彼时初得未圆满成。 不名为佛。 疏种生现异时同前初师者。 问。 初师种现而得俱时。 今此不尔。 何得同初。 答。 取无间道有异熟识少分同也。 不言种现俱名为同。 若种现俱。 即不得言种现异时(云云)。 义蕴。 义演。 解节记。 西明疏。 忠安记等可见。 义翼云。 疏种生现异时等者。 此师意云。 金刚心前有二刹那。 初刹那舍异熟种子。 第二刹那舍现行异熟识。 正金刚心第三刹那。 无漏第八识起。 问。 何故知此。 答。 此师意。 以种现不同时故也。 若不尔者。 种现俱无。 又同时异时各有二解。 如义灯说(云云)。 勘对法论第十。 可润色此释。 灯云。 论异熟将得菩提时舍。 准有二师。 且言得者。 准萨婆多。 自有二说。 一云体别。 以初得名得。 后名成就○二云。 得与成就体是其一○若大乘师。 虽无别文。 准瑜伽论。 得获成就体一名别。 释此将得有二师。 一云。 因果别时。 即下论引无种已生之师计也。 以果与无间道俱生因在灭相。 释将得言。 如疏。 二云。 因果同时。 俱与无间同时生灭。 准此二师。 各分为二。 一无间道舍。 一解脱道舍。 合成四释(云云)。 论九云。 无间道时。 已无惑种。 何用复起。 解脱道为断惑证灭。 期心别故。 为舍彼品粗重性故。 无间道时。 虽无惑种。 而未舍彼。 无堪任性。 为舍此故。 起解脱道(云云)。 疏十末云○此后意说。 种生现虽同时。 菩萨金刚心由有粗重性故。 不名为佛。 明此位第八识犹有漏。 为粗重所依。 不然如何不名为佛。 前解但为证无为者。 金刚心中第八已无漏未因明故。 不名为佛。 然后解为胜。 依此二解并前第八识舍位。 合解有三。 加此一说云。 金刚道生有漏。 皆舍种生现同时故(文)。 义蕴云。 疏并前第八等者。 准彼疏文。 已有三解。 然金刚心与异熟识俱种现同时异时分为二说。 又加现种同时金刚心舍异熟识。 即当此中初师之义。 故为三解(云云)。 义翼。 十重障私记可见。 论十云。 有义。 所余有漏法种。 及劣无漏金刚喻定现在前时。 皆已弃舍。 与二障种俱时舍故。 有义。 尔时犹未舍彼○解脱道起方弃舍之(文)。 疏十末云○由种现异时前已破故。 此中不说。 此师意亦种现同时。 若亦说者。 应成三说(文)。 问。 大圆镜智依地如何。 问。 大圆镜现行唯在第四静虑有何故耶。 疏云。 论此亦唯与舍受相应。 述曰。 亦如本识因中。 唯与舍受相应○依何静虑而起此智。 或说通四无色。 色界六地。 游观无漏通此地故。 起现行者唯第四定。 多依天住故。 此智多分起大悲故。 大悲唯在第四静虑。 此为德本。 功德多依第四定故○有说。 通下六定○然恒处彼第四定者。 以殊胜故。 虽下地有。 仍准舍受○有说。 唯是第四定有。 余地总无○此三说中。 第一解胜。 虽色无色皆有此智修彼种增。 必不现起。 如三类边所有等智(云云)。 瑜伽论三十八云。 由诸如来多住无上无等三住。 谓圣住天住梵住。 故名住最胜。 当知此中空无愿无相住·及灭尽定住。 是名圣住。 四种静虑·四无色定。 是名天住。 四种无量。 是名梵住。 于此三住中。 如来多住四最胜住。 于圣住中。 多住空住灭尽定住。 于天住中。 多住无动第四静虑住。 于梵住中。 多住大悲住(云云)。 地持论第三同之。 瑜伽三十四。 三无性论下卷等。 皆以四禅四无色名天住。 智度论第三等可勘之。 义蕴云。 疏多依天住者。 佛果功德多依此天而住故。 以第四禅为天住。 有本无住者非也(云云)。 问。 付见道依地。 且下三静虑种子至修道可生现行耶。 灯云。 亦舍受俱。 本疏三释。 初释为胜。 余地虽不起。 如见道等亦得令增。 西明·要集取第三说不同见道。 见道后起故可得增。 佛果不增。 今谓不尔。 本疏不云佛果更增故诸地有。 如见无漏虽遍五地。 大乘唯依第四定起。 后亦不重起余无漏。 镜智亦尔。 在无间道但令彼增。 佛位不起故第一胜(云云)。 周记云。 灯如见道无漏至镜智亦尔者。 此例意云。 虽言见道通五地有。 正起之时唯第四定。 余四地中无漏见道毕竟不起。 今镜智虽通余地起。 唯第四定。 余地之者亦必不起(云云)。 疏十末云。 论二所弃舍至皆永弃舍。 述曰○劣无漏种。 即十地中所生现行。 及此种类中下品种(云云)。 问。 有宗意可许见道三类智边兼修以前所起世俗智耶。 秘云。 疏必不现起如三类边所有等智者。 此以有宗等智为喻。 三类智者。 谓苦集灭三谛类智。 起此类智现观后已。 而能兼修有漏知苦·断集·证灭所有俗智。 即此俗智因此三类智现观后边而修习故。 故名现观。 故俱舍论二十六云。 唯苦集灭三类智时。 能兼修未来现观边俗智。 于一一谛现观后边。 方能兼修。 故立斯号。 问。 道类智时。 何不兼修智。 答。 以世俗智无始时来数曾知苦·断集·证灭。 三类亦尔。 事业同故。 所以兼修。 又苦等三遍知断证故得兼修。 道智不尔。 道理现观而唯无漏。 无始未起。 又未遍修。 故除道智。 故俱舍云。 曾于道无事现观故。 又必无于道遍事现观故。 谓于苦集灭可遍知断证。 问。 修道烦恼及所显灭犹未断证。 云何得言遍知断证。 答。 当自谛下智等皆遍。 故俱舍云。 虽集灭边未遍断证。 而于当位断证已周。 问。 道何不尔。 答。 以道无此遍事观故。 又修不遍。 如六种姓入见道时。 修当自性不能修余。 故俱舍云。 道则不然。 种姓多故。 问。 所修俗智后起不耶。 答。 准有宗义。 毕竟不起。 正立见道无容而起。 得胜舍劣后亦不起。 故俱舍云。 此世俗智是不生法。 于一切时无容起故。 问。 此所修智已前起不。 若言起者。 云何论云兼修未来现观俗智。 若未曾起。 复如何云与三类智知断证同故兼修耶。 答。 未曾起。 据彼同类已前起者名为也。 问。 彼曾起者。 此时修不。 答。 据实亦修。 以非希奇故论不说。 如俱舍抄广分别之(云云)。 俱舍二十六云。 颂曰。 见道忍智起。 即彼未来修。 三类智兼修。 现观边俗智。 不生自下地○论曰。 见道位中随起忍智。 皆即彼类于未来修○唯苦集灭三类智时。 能兼修未来现观边俗智。 于一一谛现观后边。 方能兼修故立斯号。 由此余位未能兼修。 道类智时何不修此俗智。 曾于道无事现观故。 又必无于道遍事现观故。 谓于苦集灭可遍知断证。 必无于道可能遍修。 虽集灭边未遍断证。 而于当位断证已周。 道则不然。 种姓多故○此世俗智是不生法。 于一切时无容起故。 若尔何故说名为修。 先未曾得。 今方得故。 既不能起。 得义何依。 但由得故说名为得。 由得故得曾所未闻。 故所辨修理不成立(云云)。 颂疏云。 颂曰○如上释曰。 见道忍智起即彼未来修者。 于见道中八忍七智。 忍正起时。 修未来忍。 智正起时。 修未来智。 此之忍智先曾得。 故不相修。 唯修同类。 三类智兼修现观边俗智者○现观边者。 即三类智也。 谓世俗智于无始来曾知苦断集证灭。 今三类智亦知苦断集证灭。 与世俗智同为一事。 有事现观故。 三类智边能修世俗智○问。 何故于三谛有边智非道谛耶。 答。 以其能知一切苦。 断一切集。 证一切灭。 而无能修一切道谛。 佛亦于道谛修习修俱不尽故。 故无边智。 不生自下地者。 此世俗智三类智边得非择灭。 故名不生。 此不生法。 于一切时不容起故。 以见道是无漏。 俗智是有漏。 于见道此无容起。 以不起故得非择灭(文)。 光记云。 唯苦集灭至未能兼修者。 释第三第四句○以世俗智从无始来。 数曾知苦断集证灭。 三现观边亦复知苦断集证灭。 同为一事○俗智曾于道至种姓多故者○俗智曾于道无事现观。 故不名修道。 非为一事故。 道类智不修世俗。 又必元于道遍事现观故。 谓于三界。 苦集灭三。 可遍知苦。 可遍断集。 可遍证灭故。 现观边能修俗智。 必无于道可能遍修故。 现观边不修俗智。 虽集谛边未断一切集尽。 而于当集位断集已周。 虽灭谛边未遍证一切灭尽。 而于当灭位证灭已周。 道即不然。 种姓多故。 异种姓道不能修故。 于自根性虽容得修。 百千分中不修一故。 苦现观边苦必遍知。 故不别释○此世俗智至无容起故者。 释第五句中不生(云云)。 同论下文云。 诸未来修为修几地。 诸所起得皆是修耶。 颂曰○曾所得非修。 论曰○诸所言修唯先未得。 今起今得。 是能所修。 谓若先时未得今得用功得者。 方是所修。 若法先时曾得弃舍。 今虽还得。 而非所修。 非设劬劳而证得故。 若先未得用功现前能修未来。 势力胜故。 曾得而起不修未来。 非多功起势力劣故。 为唯约得说名为修。 不尔。 云何。 修有四种。 一得修。 二习修。 三对治修。 四除遣修。 如是四修依何法立。 颂曰。 立得修习修。 依善有为法。 依诸有漏法。 立治修遣修。 论曰。 得习二修依有为善未来唯得。 现具二修。 治遣二修依有漏法。 故有漏善具足四修。 无漏有为余有漏法。 如次各具前后二修(云云)。 光记云○诸所言修至势力劣故。 释第八句。 诸所言修。 唯先未得现在今起。 此是能修。 未来今得。 此是所修○问。 若言未得今得方是所修。 曾修弃舍还得非修。 何故婆娑一百五十云○准婆娑文。 退上果得下果。 下果不名修。 复从下果还得上果。 上果名修。 此既曾得。 如何名修。 岂不与此俱舍相违。 解云。 未曾得有二。 一从未来曾得。 二得胜曾得名未曾得。 如退上果后重得时。 虽昔曾得。 由胜进位得胜曾得故。 亦名未曾得。 未曾得言含斯二义。 故非此文曾得所摄。 又解。 曾得有三。 一得劣曾得。 如退上果得下果时。 二得等曾得。 如第二念已去得自类法。 三得胜曾得。 如退上果后重得时。 此论据前二曾得。 从多分说。 故言曾得非所修也○婆娑据此第三说也○又解。 论意各别。 无劳会释○论曰至现具二修者。 释上两句。 若现若未。 创得彼法。 名为得修。 此唯初念。 不通后也。 但至现在体现在前。 名为习修。 或名行修。 此通初后○治遣二修依有漏法者。 释下两句○此之二修依有漏法立。 此有漏法对治道生边。 有能治故。 名对治修○除遣或缚名除遣修(云云)。 论第三卷本文抄十四目次五教段无始时来界深蜜异译怀我见者与此稍别乐大乘者胜军比量(六方)此中所无证大觉故论第三卷本文抄十四五教段问。 论中证第八识引阿毗达磨经无始时来界等文。 尔者教理二证中何。 问。 论引契经说无始时来界(云云)唯说第八识欤。 将兼说真如欤。 论云。 云何应知此第八识离眼等识有别自体○谓有大乘阿毗达磨契经中说。 无始时来界。 一切法等依。 由此有诸趣。 及涅槃证得。 此第八识自性微细故。 以作用而显示之。 颂中初半显第八识为因缘用。 后半显与流转还灭作依持用。 界是因义。 即种子识○依是缘义。 即执持识○(后二复次略毕)今此颂中诸所说义。 离第八识皆不得有。 即彼经中复作是说。 由摄藏诸法。 一切种子识。 故名阿罗耶。 胜者我开示(文)。 疏云。 世亲摄论第一云。 论曰○世尊何处说阿赖耶识。 名阿赖耶识。 谓薄伽梵于阿毗达磨大乘经伽陀中说。 无始时来界○释曰。 此中能证阿赖耶识○论曰。 即于此中复说颂曰。 由摄藏诸法○释曰。 已引阿笈摩证阿赖耶识(文)。 无性摄论第一云。 论曰○(如世亲)释曰。 此引阿笈摩。 证阿赖耶识名所知依(云云)。 梁摄论云论曰○世尊于何处说此识。 及说此识名阿梨耶。 如佛世尊阿毗达磨略本偈中说。 此界无始时。 一切法依止。 若有诸道有。 及有得涅槃。 释曰。 今欲引阿含证阿梨耶识体及名○论曰。 阿毗达磨中复说偈言。 诸法依藏住。 一切种子识。 故名阿梨耶。 我为胜人说。 释曰○(文广略之)。 镜水抄七云。 摄大乘论是西方菩萨造。 简要云。 解他西方阿毗达磨经。 此经有七百卷。 此方不来。 唯有一品。 名摄大乘品。 此品偏共众生有缘。 菩萨所已造摄大乘论偏解一品(文)。 西明疏云○阿毗达磨经者○此云对法。 有十万颂(云云)。 庄严论十三云。 然此说中一切大乘略尽。 是中初说智依胜妙胜语。 如来性中说。 谓阿梨耶识。 以阿梨耶语故。 依阿梨耶识说。 如来于大乘阿毗昙经偈中说。 无始以来界。 一切法所依。 有彼诸道差。 及令得涅槃(云云)。 捺玄记十八云。 入法界义有五门○有为法界有二门。 一本识能持诸法种子。 名为法界。 如论云。 无始时来界等。 此约因义(云云)。 宝性论第四云。 佛性有二种。 一者如地藏。 二者如树果○此中明性义以为因义。 以是义故。 经中偈言。 无始世来性。 作诸法依止。 依性有诸道。 及证涅槃果。 此偈明何义。 无始世界性者。 如经说言。 诸佛如来依如来藏。 说诸众生无始本际不可得知故。 所言性者。 如圣者胜鬘经言。 世尊。 如来说如来藏者。 是法界藏。 出世间法身藏。 自性清净法身藏。 自性清净如来藏故。 作诸法依止者。 如圣者胜鬘经言。 是故如来藏。 是依是持是建立○依性有诸道者。 如圣者胜鬘经曰。 世尊。 生死者依如来藏。 世尊。 有如来藏故说生死。 是名善说故。 及证涅槃果者。 如圣者胜鬘经言。 世尊。 依如来藏故有生死。 依如来藏故证涅槃。 世尊。 若无如来藏者。 不得厌苦乐求涅槃。 不欲涅槃不愿涅槃故(云云)。 花严刊定记云。 贤意菩萨造(云云)开元录云。 元魏沙门勒那摩提译(云云)。 最胜疏三(灭业障品)云。 经如是法界至无其实体。 赞曰结也。 如是法界通理事故。 宝性论解阿毗达磨经无始时来界。 即依如理解。 摄大乘成唯识即说本识名无始界。 宝性论中据迷悟依说。 摄大乘等据流转依说。 各依一义。 故法界言通于二种(云云)。 同疏四(依空满愿品)云。 辨中边云。 即此中说所知空性。 由无变义说为真如○乃至云。 由圣法因义说为法界○此中界者即是因义。 问。 准摄大乘及成唯识。 即以第八为一切法因。 阿毗达磨经云。 无始时来界○何故中边说真如理为诸法因。 答。 约流转还灭依。 即说第八识是一切法因。 持彼种故。 若约迷悟依。 即说真如性故。 胜鬘经云。 如来藏为持为依建立。 宝性论中即依此义说真如理。 为无始时来界等(云云)。 惠日论四云○如宝性论第四云。 佛性有二种。 一者如地藏。 二者如树果。 无始世界来。 自性清净心。 修行无上道。 依二种佛性。 得出三种身。 乃至又引颂云。 无始世来性。 作诸法依止。 依性有诸法。 及证涅槃果。 下释。 所言性者。 如圣者胜鬘经言○(如文)是持等。 多依理释。 下亦依事释云。 如是以何等烦恼以何等处无。 如是如实见知。 名为空智。 又何等诸佛法。 何处具足有。 如是实见知。 名不空智。 即释二种如来藏。 前约摄相归性。 及迷悟依释。 后约性相别明。 摄大乘论等释前经颂。 依相性别及流转还灭依说。 义各不违(云云)。 又云。 宝性论第四云。 佛性有二。 一者如地藏。 二者如树果等。 准彼文意。 地藏譬真如。 树果喻般若等(云云)。 对法抄三云。 宝性论中解阿毗达磨经无始时来界。 即依如理解。 摄大乘成唯识即说本识名无治界。 宝性论中据迷悟依说。 摄大乘等据流转依说。 各依一义(文)。 同第四云。 净八识以六门分别○彼师云。 第八奄摩罗识。 楞伽云○宝性论偈云。 无始世来性○旧梁论云。 此界无始时○胜鬘经云。 如来藏即法身藏(文)。 灯七(论十)云○然别解五法得智名者○然无为名智。 或邻近名。 或有财释。 宝性论中云由此有诸趣及涅槃故。 得名有财(云云)。 问。 解深蜜经代代翻译不同。 朴扬大师何释之耶。 秘云。 论解深蜜经等者。 问。 此经迨今总经四译。 魏所译本名相续解脱。 梁随二本名解节经。 今唐所译名解深密。 何乃不同。 答。 此经梵本名曰珊地涅暮折那。 涅暮折那此翻名解。 珊地之声含于三义。 一诸物相续。 二骨节相连。 三深密之义○前后译人各取一义以立经题。 皆不相违。 然据经旨。 解深名理为优矣(云云)。 开元录云。 解深蜜经五卷(初译元魏菩提流支译)解深蜜经五卷(玄奘三藏译)解节经一卷(陈真谛译)相续解脱地波罗密了义经一卷(或二卷)亦名解脱了义经。 亦云相续解脱经。 宋天竺三藏求那跋陀罗译。 解深蜜经后二品异译出四五二卷(云云)。 伦记同之。 西明疏三云。 问。 摄大乘论中怀我见者不为开示(云云)尔者我见者分别俱生中何。 枢要云。 我于凡愚不开演者。 无性解云。 怀我见者不为开示。 恐彼分别计执为我。 何容彼类分别计执。 穷生死际行相一类无改转故。 为显二乘定性凡夫俱生之见未除不得为说。 恐增分别见故。 非得圣者不为说也(云云)。 无性摄论第一如此所引。 仍不抄之。 问。 论引楞伽经云。 如海遇风缘(等文)唯说第八识欤。 将说真如欤。 论云。 入楞伽经亦作是说。 如海遇风缘。 起种种波浪。 现前作用转。 无有间断时。 藏识海亦然。 境等风所击。 恒起诸识浪。 现前作用转。 眼等诸识无如大海恒相续转起诸识浪。 故知别有第八识性(云云)。 疏云。 楞伽是师子国山名也。 言入者。 佛入于彼为彼王神说法。 故复言入。 即十卷楞伽第二卷中。 佛答颂。 四卷楞伽第一卷中颂○然彼经颂与此稍别(云云)(广解颂文必可见之)。 灯上文云。 准旧人释名。 有十七○十六藏识。 楞伽云。 藏识海常住(云云)。 四卷楞伽第一云。 尔时大惠菩萨复白佛言。 世尊。 所说心意意识五法自性相。 一切诸佛菩萨所行。 自心见等所缘境界不和合。 显示一切说成真实相。 一切佛语心。 为楞伽国摩罗山海中住处诸大菩萨。 说如来所叹海浪藏识境界法身。 尔时世尊告大惠菩萨言。 四因缘故眼识转。 何等为四。 谓自心现摄受不觉。 无始虚伪过色习气计着。 识性自性欲见种种色相。 大惠。 是名四种因缘。 水流处藏识转识浪生○尔时世尊欲重宣此义而说偈言。 譬如巨海浪斯由猛风吹供波鼓溟壑无有断绝时藏识海常住境界风所动种种诸识浪腾跃而转生青赤种种色珂乳及石蜜淡味众花果日月与光明非异非不异海水起波浪七识亦如是心俱和合生譬如海水变种种波浪转七识亦如是心俱和合生随彼藏识处种种诸识转谓以彼意识思惟诸相义不坏相有八无相亦无相譬如海波浪是则无差别诸识心如是异亦不可得(已上广文可见之)十卷楞伽第二云。 尔时圣者大惠菩萨摩诃萨复白佛言。 世尊。 唯愿为诸菩萨摩诃萨。 说心意意识五法自体相等法门○一切诸佛所说法心。 为楞伽城摩罗耶山大海中诸菩萨。 说观察阿梨耶识大海波境界。 说法身如来所说法故。 尔时佛告圣者大惠菩萨摩诃萨。 大惠。 有四因缘眼识生。 何等为四○于阿梨耶识海。 起大勇波。 能生转识○尔时世尊而说偈言。 譬如巨海浪斯由猛风起洪波鼓冥壑无有断绝时梨耶识亦尔境界风吹动种种诸识浪腾跃而转生(文)显幽抄四本云。 亦引四卷经中偈者。 偈云。 譬如巨海浪○即击水成波。 如眼见澄湛水是相也。 即喻第八识是识相也。 水性者即湿。 是性即真如。 是性即离水相无垢。 离湿无水相。 即离真如无第八识。 离第八识无真如。 波喻前七识。 前七识不离第八。 击第八成前七。 击水性即成波也(云云)。 惠日论第四云。 如楞伽经第七说。 佛告大惠。 如来之藏善不善因。 故亦与六道作生死因缘。 乃至依如来藏故五道生死。 又云。 大惠。 阿梨耶识名如来藏。 与无明七识共俱。 如大海浪常不断绝。 身俱生故。 此说有漏识体能覆藏名如来藏。 又云。 大惠。 如来藏识不在阿梨耶中。 是故七种识有生有灭。 如来藏识不生不灭。 此说理也(云云)。 十卷楞伽第七(云)。 问。 论中为成大乘经至教量摄义立量云。 诸大乘经至教量摄皆顺无我违数取趣。 故知增一等阿笈摩经(云云)此因可有随一不成过耶。 疏云。 有随一过(文)付之。 问。 成大乘经佛说之义有多因。 尔者乐大乘者许能显示无颠倒理契经摄故。 因自他共中何。 论云。 诸大乘经皆顺无我违数取趣。 弃背流转趣向还灭。 赞佛法僧毁诸外道。 表蕴等法遮胜性等。 乐大乘者许能显示无颠倒理契经摄故。 如增一等至教量摄(云云)。 疏云。 说至教者。 言忠于理真实教也○量中有五因。 两句为一因。 及末后乐大乘者○为第五也○然初四因有随一过。 彼不许此顺无我等故○唯第五因有所简别。 自许能显示无颠倒理契经摄故。 简他不极成。 然自亦许增一等至教量故。 前四种因皆以末后因成立方得为因。 因既成。 已即总及别有十比量○(文广具可见之摄论量如下抄)。 灯云。 判比量云。 论第五因有相违决定云。 诸大乘经非至教量。 乐小乘者不许显示无颠倒理契经摄故。 如外道论等。 今谓不尔。 彼因一分违宗。 即一分不成之因何名决定。 问。 何名一分不成因耶。 答。 彼许三法印教顺于正理。 今大乘教亦顺三法印。 何故不显无颠倒理。 若云不顺三法印者。 此亦不尔。 何者。 俱显无我诸行无常。 何非顺法印。 若云非全者。 岂增一等句句皆明无我等耶。 若云虽非句句皆明。 然顺无我等。 大教亦尔。 故不成因。 设纵云非全。 亦彼因过。 不立分不能显故。 又因明法立自宗义。 自许言简共许得成。 相违决定所立因喻必须两许。 今因非共故。 不得成决定相违(云云)。 纂要(唯识比量下)意同之。 因杂云。 问。 作成因之量。 而皆顺无我等四因。 既令极成讫。 既无随一不成。 何故加乐大乘者许之宗。 简随一不成。 答。 作成因量。 虽令极成讫。 而以此四对为因时。 以大乘论等可作不定过。 为遮此不定过。 此四因亦加契经摄之言也。 应云皆顺无我违数取趣契经摄故。 尔时外人亦不许契经摄故之言。 故有随一不成过云也。 为简此随一不成故。 四因之上加乐大乘者许之宗也。 问。 若尔。 不作成因之量。 而一度乐大乘者许皆无我违数取趣契经摄故云者。 可简随一不成等过。 何故更作劳成因之量耶。 答。 皆顺无我等之言不共许也。 既不共许之因上加自许之言者。 应成自因。 何成共量。 是故为因体令共许故。 作成因之量也。 问。 若尔。 小乘不许契经摄之因。 此因上置自许之言故。 此因中一分成共因。 一分成自因。 岂成共比量耶。 答。 大乘经中说三法印之理处。 小乘人亦许契当正理经也。 不说三法印处。 不许契当正理之经也。 既以所许为因。 以所不许有法举也。 是故成共因也。 问。 小乘许一分契当正理者。 契经摄之言应无随一不成。 何故言为遮于契经摄之上随一不成过。 加自许之言耶(可思)答。 虽许说三法印之处是契当正理。 而立比量时。 为违至极之理。 强不许云也。 为遮此随一不成故。 乐大乘者许之言也。 问。 如何以自许言遮随一不成耶。 其自许言之意如何。 答。 汝小乘者之顺当正理所许。 我大乘亦许云也。 故无随一不成也(云云)(唯识疏四本卷并因明纂要具说之可见故)。 纂要云。 有云。 立我所许乃我是实有。 即所别不成。 因有自许言。 亦应不共极成。 此我许言。 唯显自许。 敌者不许。 望敌因无所依亦不成也。 此判不尔。 若是共量。 可不成收。 若作自量置所许言。 故亦非过。 不尔。 因虽自许。 亦是随一不成。 又复共量因置自许。 亦得成因。 如唯识论。 乐大乘者。 许能显示无颠倒理故等。 问。 共量因置自许言。 无随一过。 宗置自许。 亦应无过。 且释。 亦得无过。 又释。 宗置自许。 因即随一无依故过。 因置自许。 有法不无非过。 问。 既言共量。 因喻须先共成。 因言自许他无。 如何自因是令共解。 且解。 据至极理他宗故违。 因置自许。 故得无过。 即如唯识乐大乘者。 许能显示无颠倒理契经摄故因。 是以大乘经显无我理等。 以彼故违言不能显故言自许。 非不极理置自亦得。 又因明理不简有过。 置自许简共许无过(云云)。 因明疏中卷云(如下)。 明灯抄四本云。 文唯识亦言至应如前说者。 沼义纂云。 有云○(如文)共许无过。 定宾法师云。 今详。 此释且违理门论云。 是故此中唯取此彼俱定许即为善说。 又应一切邪宗皆立。 以容置其自许他许。 他许言所显且如数论。 设立量云。 自许冥性定生差别果。 因云自许从此一因生故。 同喻如阿梨树枝。 树枝随地即成七段。 此量应成如是一切邪量皆立○其意与理门等引信摧义门不同。 勿浪准据也。 此是圣教之深旨其识意耳(已上)此解非也。 共量因云自许言者。 为遮余过非极成非佛语所不摄故。 因自他量云。 自许言各显他不极成过。 此等诸义立敌共许。 不可以疑。 然理门云唯取彼此俱定许义者。 自于自许。 他于他许。 共两俱许。 约此义说。 非是更互不许之义。 即约此义更善说故。 不相违故。 依疏主以为指南(云云)。 问。 胜军比量作法如何(又有几过耶又改因作法如何)。 疏云。 然摄大乘说。 诸大乘经皆是佛语。 一切不违补特伽罗无我性故。 如增一者。 此对小乘有随一过。 设许不违补特伽罗无我。 便共许发智等为不定。 彼亦不违人无我。 诸师于此未能了达。 然有大名居士。 德重智高。 芳振一时。 英流八表。 时人不敢斥其尊德。 号曰抱跋迦。 此云食邑。 以其学业有余理当食邑。 即是胜军论师。 四十余年成立一量云。 诸大乘经皆是佛说。 宗也。 两俱极成非诸佛语所不摄故。 因也。 如增一等阿笈摩经。 喻也。 注在唯识决择释中。 时世久行。 我师至彼而难之曰。 此亦不然。 且发智论亦极成非佛语所不摄。 彼宗自许真是佛语。 虽圣者集。 本是佛说。 亦外道等及汝大乘者。 两俱极成非佛语所不摄。 非如增一等。 若以发智为宗。 因犯两俱不成。 宗犯违教失。 不以为宗。 故知此因有自不定。 为如发智两俱极成非佛语所不摄故。 汝大乘教如自所许发智非佛语耶。 为如增一等。 两俱极成非佛语所不摄故大乘是佛语耶。 若直言为如发智极成非佛语不摄。 小乘即违自宗。 自许是佛语故。 故今应言。 为如汝自许发智。 极成非佛语不摄。 彼大乘非佛语耶。 以不定中有自有他。 及两俱过。 此犯自失。 由此理故。 遂正彼云。 自许极成非佛语所不摄故。 简彼六足等非自许故。 即无前失(云云)。 秘云。 疏且发智论至非如增一等者。 然非佛语而有多义。 一外道等教名非佛语。 内教三藏并名佛语。 大小乘论虽非佛说。 后诸圣等集佛言成。 得名佛语。 二佛亲说者名为佛语。 大小乘论虽集佛言。 非佛所说。 皆非佛语。 若准前义。 佛说为宗。 大小乘论皆为异品。 因于彼转故成不定○依后义。 因于异品一分转也。 以发智论婆娑二说。 一云。 发智而是佛语。 一云不是。 是迦他延尼子所造。 对于前师。 因于彼转故亦不定。 疏依后义○问。 夫言两俱。 对立敌说。 外道非敌。 云何得言外道大乘名两俱耶。 答。 外道等言等小乘也。 虽举外道。 意取所等一分小乘。 名两俱也。 以彼外道是立论余。 乘便云矣(文)。 肝心记。 太抄等略毕。 明灯抄四本云○至三百年末。 迦多衍尼子造发智论二万五千颂○萨婆多宗中云。 发智论是佛亲说。 而是迦多衍尼子诵出佛语。 非是自造。 而婆娑师即共释云。 问曰。 佛何处说。 彼即答曰。 或天上说。 承上流行。 人中无故。 尊者于彼天上诵来人中流行。 或有执言。 佛人中说。 年代久远。 文字祇陀尊者以宿命智观而诵出○自余小乘及大乘师并不许佛说○既有两义。 犹预不定。 即发智论不定是佛说也(文)。 文尤繁。 略抄之。 灯云。 西明云。 胜军论师立比量云。 诸大乘经等云有不定过。 以发智论亦两俱极成非佛语所不摄。 自救云。 无不定过。 彼有许发智是佛说故。 今谓不尔。 对彼小乘。 自不许发智论是佛说者。 岂无不定耶。 又问。 此因岂不有随一不成失。 小乘不许极成非佛语所不摄故。 唯大乘许。 不得云两俱。 若他许非外道语。 云非佛语所不摄。 则有不定。 发智论等亦非外道语摄。 若许是佛说故。 云极成非佛语所不摄。 即有相符失。 如本疏立比量无过(云云)。 因明疏中卷云。 论所作性故至随一不成。 述曰○如摄大乘论说○故有大名居士○两俱极成非佛语所不摄者。 立敌共许非佛语所不摄。 则非外道及六足等教之所摄故○大师至彼而难之曰。 且发智论。 萨婆多师自许佛说。 亦余小乘者及大乘者。 两俱极成非佛语所不摄。 岂汝大乘许佛说耶。 又谁许大乘两俱极成非佛语所不摄。 是诸小乘及诸外道。 两俱极成非佛语所摄。 唯大乘者许非彼摄。 因犯随一。 若以发智亦入宗中。 违自教。 因犯一分两俱不成○故为不定言○由此大师正彼因云。 自许极成非佛语所不摄故。 简彼发智等非自许故。 便无兹失。 唯识亦云。 诸大乘经至教量摄。 乐大乘者许能显示无颠倒理契经摄故。 如增一等。 以诸因中皆应简别。 并如前说(云云)。 大同唯识疏。 仍略抄之。 具可见本文耳。 问。 此量因可有他随一不成失耶。 因明疏。 灯(如上)。 秘云○问。 小乘有言大乘经者坏正法者之所说故。 对此即是非佛语摄。 因言不摄。 岂非随一。 答。 言两极成意简随一。 敌虽说大非佛语收。 立者不许故。 不得言两俱极成非佛语摄。 敌者亦许两俱极成非佛语中不摄大乘。 彼既许之。 何成随一。 可熟思之(文)。 义蕴云。 两俱极成非诸佛语所不摄者。 问。 诸大乘经唯大乘许非佛语不摄。 如何此说两俱极成。 答○如外道教。 立敌共许非诸佛语。 今大乘经虽小乘不许佛说。 然亦共许非是外道教中所摄。 故说云两俱极成非佛语所不摄也。 因明周后记云。 泛两俱极成名宽。 亦有小乘对道作两俱也。 若准彼为两俱。 大乘经即合两俱极成非佛语所摄。 今言不摄。 犯随一过。 虽有此义。 正意所立唯对小乘故。 因不犯随一过也。 以见名宽故为敌也(云云)。 邑记中卷云。 此难因有滥也。 语大乘经小乘外道共许非佛语摄。 今谓所立因不言立敌两俱。 而但言两俱极成非佛语不摄。 故有滥也。 由此唯大乘许此因于大乘经有小乘不许故是随一(云云)。 胜军比量私记同之。 又愿建集记可勘之。 问。 以发智论入有法者宗有违自教因有一分两俱不成(云云)尔者对发智佛说小乘付此失耶。 为当对非佛说师欤。 疏。 因明疏等(如上)。 周略记云。 疏若以发智亦入宗中等者。 问。 此所立宗为对许发智是佛说者。 为亦对余若兼对余者。 余者不许是佛所说。 今立在宗即两俱一分违教。 何故但言违自教耶。 若不对者。 如何因犯两俱不成过。 答。 因中既有一分两俱。 准宗他亦有违教。 影略故也。 今言俱一分者。 自不许发智是佛说。 小乘之中亦有一分不许是佛说。 故言俱(云云)。 献记云○此即对大乘及余一类小乘不许发智是佛说者。 辨不成过。 问。 发智在有法中即言一分两俱不成。 若在异品如何因转成不定耶。 若约两俱非佛语不摄。 意明是佛语。 即因有一分不成。 若约两俱非佛语不摄。 意唯非外道六足所摄。 即因异品一分发智上转也(云云)。 义蕴云。 疏以发智为宗因犯两俱不成者。 若立量云大乘经及发智论定是佛说者。 此对不许发智是佛语。 即立敌两宗共不许。 两俱极成非佛语所不摄因。 依发智转。 即犯一分两俱不成。 又解云。 设对许发智是佛说师。 亦有此过。 以大乘不许发智是佛说。 小乘不许大乘经是佛说故。 是两俱不成者。 此释不然。 前解为正(云云)。 因明疏云。 自教自语唯违自为失。 余现量等违自共为失(云云)。 又云。 虽违共为失。 皆毁所师无我教故。 唯违自为过。 说名自教相违(云云)。 问。 以发智论入宗时可有一分所依不成失耶。 秘云。 疏因犯两俱不成等者。 因宗皆犯一分过也。 因中亦犯两俱一分所依不成。 因不遍彼宗中发智两俱名同。 故疏不开。 问。 所依不成有法必无。 发智既有。 何成此过。 答。 发智一分不许。 大乘是佛说也。 何有所依故成一分所依不成。 或但两俱。 无所依失。 理如前辨(云云)。 因杂云。 演秘第三云○(如上)初说不好。 后说为善。 所依不成必无有法故(云云)。 入正理论云。 虚空实有德所依故。 对无空论所依不成。 大疏中卷云○如胜论师对经部。 立虚空实有宗。 德所依因。 凡法有法必须极成。 不更须成宗方可立。 况诸因者皆是有法。 宗之法性标空实有。 有法已不成。 更复说因。 因依于何立。 故对无空论。 因所依不成(云云)。 又云。 纂要云。 今疏解。 准法师云。 若立真我受用眼等。 即所别不成。 积聚性因两俱不成。 明前所立两俱不成。 亦有所依不成等。 故两俱不成不必有法定有(文)。 问。 三藏改因作法如何。 疏。 因明疏(如上)。 因明疏上云。 论谓极成有法极成能别。 述曰○极者至也。 成者就也。 至极成就故名极成。 有法能别但是宗依。 而非是宗。 此依必须两宗至极共许成就。 为依义立。 宗体方成(云云)下文云。 问。 既两共许。 何故不名共成。 而言极成。 答。 自性差别乃是诸法至极成理。 由语能立立之。 若言共成。 非显真极。 又因明法有自比量及他比量。 能立能破。 若言共成。 应无有此。 又显宗依先须至于理极究竟。 能依宗性方是所诤。 故令极成而不言共(云云)(已上裹书也)。 明灯抄四本云○由此大师正彼因云等者。 若本因中无简别者。 犯不定过。 及犯随一故。 胜军师所立比量亦不应理。 三藏遂即正彼释云。 应言自许极成非佛语所不摄。 勿置两俱之言。 即无过失。 此即发智论者。 是我大乘自许极成非佛语摄故。 发智论不类我大乘经也。 置自许言已简别讫。 无不定过。 又无随一不成之过(云云)。 灯云○(如上)又判量云。 胜军量中三藏所加亦有相违决定云。 大乘教非至教量。 自许非佛语所摄故。 亦不为过。 理如前辨。 又云。 有不定。 为如增一等。 自许非佛语所不摄至教量摄。 为如色等。 自许非佛语所不摄。 故非至教量。 此亦不尔。 色等共许是非佛语摄。 因于彼无不成不定(云云)。 明灯抄四本广引元晓释难之。 可勘见。 因杂云。 问。 此相违决有何过耶。 答。 有不定过。 为如色等○又有人为本量作相违决定云。 诸大乘经应非佛说。 阿含等经所不摄故。 如六句论等。 今云。 此亦以色等有不定过。 阿含等经者以声名句文为教体故。 色等非声等故。 问。 前决定相违因既改作云。 诸大乘经应非佛说。 除青等自许极成佛语所不摄故。 如六句论。 此相违有何过。 答。 有随一不成过(云云)。 研神章第四云。 中印度境摩诃陀国。 其枝林中有贤居士○然是论师对诸小乘立一比量○四十余年无敢征诘。 玄奘大师至彼印度判比量云。 有不定过○是故玄奘于其因上置自许言。 即遮此过。 日本神洲有大名。 其讳善珠。 戒珠无玭。 惠镜有鉴。 延历年中。 于中臣寺讲因明也。 征僧在座。 约此比量作决定相违云。 诸大乘经非佛说(宗)自许极成佛语所不摄故(因)如六句论等(喻)彼小乘者大乘经者是非佛说。 此大乘者大乘经者皆是佛说。 立敌互别说。 彼非定佛说。 非定非佛说。 极成佛说所不摄也。 极成非佛说所不摄也。 大乘宗意取极成非佛语所不摄义。 而以为因也。 小乘宗意取极成佛语所不摄义。 而作相违。 彼此齐等。 以何为正。 大名法师不敢斥非○问。 此比量西方既用为正比量。 大唐亦贵为正比量。 而今有过。 何其意耶。 答。 后学颖者寻思免脱耳。 问。 有人既云因随一。 何者其也。 既有自许佛语不摄。 大乘不许故有随一。 答。 非唯自量有极成。 大乘自许其大乘经非极成佛说。 亦非极成非佛说。 取斥为因。 若有随一。 取斥为因。 本量因中有随一过后学深思耳(云云)。 源信唐决第五疑云。 胜军论师量云○慈恩三藏付过改因之两俱字。 置自许之言。 疑者犹有相违决定。 量云。 诸大乘经非佛说。 两俱极成非佛语所不摄故。 或自许极成佛语不摄故。 如六句论等(云云)。 主恩法师通云。 今案因言两俱极成非诸佛语所不摄者。 立敌共许非佛语所不摄。 则非外道及六足等之所摄故为言。 岂以非佛语所不摄因成皆非佛说之宗矣。 遇立量之人可问其所以耶。 就中此比量不审又不审。 见之不点。 遂电走毫一笔未干五疑早遣(云云)。 可勘私记释。 自许言事明灯抄四本云。 问。 胜军量因置自许言。 为是共比量。 为是自比量。 答。 是共比量非自比量。 所以尔者。 所以共比量因置自许言者。 为遮他不定故。 自他二许各差别故。 不相开预。 是故不得作不定过。 如唯识量因置自许言(云云)。 下文如上抄毕。 胜军比量私记云○问。 以自许简别力简发智论非自许云意何。 答。 立论者意因上置自许简别事。 因恐用即预自成他不成物。 遮他成自不成物。 尔发智论他成自不成物故。 以自许简别力简也。 问。 此自许共许自许。 他许自许。 唯自许。 自许之中何自许。 答。 此共许自许也。 问。 何故云共许自许。 答。 共因上置自许故。 云共许自许也。 问。 其共因上置自许故。 故共许自许意何。 答。 大乘者小乘者大乘经极成非佛语所不摄云事。 先令自许。 大乘者我亦尔自许云。 而自许极成非诸佛语所不摄故。 云故共许自许也。 问。 尔此量自许与唯识比量自许有何差别。 答。 自许云言同下义异也。 问。 何异。 答。 唯识比量自许以自许简别力因预他方佛色。 此量自许以自许简别力遮发智论所以异也(文)。 自余论文大旨如前抄之。 又可引合唯识比量并或余实法量等。 恐繁略毕。 皆如彼卷抄之。 问。 显扬论中以先不记等十因证大乘经佛说义。 尔者第三多有所作。 第四极重障故因为有。 庄严七因中将何。 要云。 显扬第二十。 以十因说大乘言教是佛所说○三多有所作。 四极重障故。 此中所无(云云)。 灯云。 问。 此论七因与显扬论十因有何差别。 答。 多少开合有差别故○三多有所作故。 即庄严论能行此法智。 依信修行得三惠等。 四极重障故。 即庄严论生怖畏等。 由畏大乘不顺怖谤。 成重障故。 此意于少教顺修得益。 怖谤获罪。 既是佛说大乘亦尔。 故是佛说。 或俱第七收。 庄严约能所断合。 显扬别开。 就能断中。 加行后得开之为二。 广略别故(云云)。 常腾记云○文即庄严论能行此法智等者。 解云。 彼论第一云。 已说不应怖畏。 次说能行此法智。 偈曰○文即庄严论生怖畏等者。 解云。 彼第一云。 问。 若有人于中怖畏云何○文或俱第六摄至广略别故者○此据唯识所引七因故名第六。 若论庄严即第七也。 庄严论意约能断合说故。 三惠怖畏为第六能治。 显扬约别开故。 能断为第三多有所作。 所断为第四极重障。 又能断中加为多有所作。 后得为第九能对治(云云)。 解节记牒或俱第三本解之。 庄严论第一(成宗品第二)云。 释曰。 有人疑此大乘非佛所说。 云何有此功德可得。 我今决彼疑网。 成立大乘真是佛说。 偈曰。 不记亦同行。 不行亦成就。 体非体能治。 文异八因成。 释曰○复次前说不行者○问。 汝说声闻乘非佛菩提方便。 若尔何者是耶。 偈曰。 广大及甚深。 成就无分别。 说此二方便。 即是无上乘。 释曰○问。 若尔。 有人于中怖畏。 过失云何。 偈曰。 不应怖而怖。 由怖被烧然。 怖引非福故。 长时过患起○问彼人复有何因生此怖畏。 偈曰○释曰。 若人生怖。 由四因缘。 一非种姓。 离菩萨性故。 二非法朋。 离善知识故。 三少惠力。 未解大乘法空故。 四少因力。 先世不种诸波罗蜜自性善根故。 由此因缘。 于甚深妙法横生怖想。 由此想故。 于大菩提福智二聚。 应得不得。 是名为退。 汝今应知。 此退过患最极甚重。 已说怖过及怖因。 次说不应怖畏因。 偈曰○已说不应怖畏因。 次说能行此法智。 偈曰。 随次闻思修。 得法及德惠。 此智行此法。 未得勿非毁。 释曰。 若人最初依善知识能起正闻。 次于正义能起正忆。 次于真实境界得生正智。 次从彼彼得证法界。 次从彼后起解脱智。 是人此智随深入远能行此法。 汝若自无此智。 不应决定言非佛语。 已说能行此法智。 次遮怖畏此法句。 偈曰(云云)。 显扬论二十云(如下)。 问。 就显扬十因。 第六证大觉故因。 庄严七因中何耶。 问。 显扬论云。 若余所说不应道理(云云)余者除佛之余欤。 问。 显扬论第七无第三乘过失因。 庄严八因中何。 要云○(如上)六证大觉故。 则第五因中若有大乘因也。 七无第三乘过失故。 八此若无有。 应无一切智故。 即此第五中无有大乘因也(云云)。 灯云○六证大觉故。 即庄严论四者成就。 此意汝许先佛得菩提者说。 今佛亦证大觉亦说大教。 然显扬云。 若未成佛能说佛教。 不应道理者。 返显证大觉定说大教。 即应道理。 七无第三乘过失故者。 即庄严论第五体者。 此意既许余佛有大乘体。 今佛亦有。 大乘无异体是一故。 此佛无者。 即是此佛无第三乘体。 故成过失(云云)。 显扬论二十云。 问。 云何应知大乘之教是佛所说。 答。 由十种因故。 一先不记别故。 二今不可知故。 三多有所作故。 四极重障故。 五非寻伺境界故。 若不先闻不能如是寻思计度。 是故若言是余所说。 不应道理。 六证大觉故。 若未成佛能说佛教。 不应道理。 七无第三乘过失故。 八此若无有。 应无一切智者成过失故。 九缘此为境。 如理思惟对治一切诸烦恼故。 十不应如言取彼意故(云云)。 兴疏可见之。 又解节记具释可见。 论云。 四应极成故。 若谓大乘是余佛说。 非今佛语。 则大乘教是佛所说。 其理极成(云云)。 疏云○然彼复言。 前三因建立大乘虽是佛说。 然今释迦如来不说此法。 论四应极成故○述曰。 若言大乘是迦叶等余佛语。 非释迦语。 则极成许大乘是佛说。 今佛亦应说此大乘。 佛智等故。 如迦叶等佛。 何故乃言大乘非佛说(云云)。 论云。 五有无有故。 若有大乘。 即应信此诸大乘教是佛所说。 离此大乘不可得故。 若无大乘。 声闻乘教亦应非有。 以离大乘决定无有得成佛义。 谁出于世说声闻乘。 故声闻乘是佛所说。 非大乘教不应正理(云云)。 疏云。 又纵汝许是佛所说。 不是佛说。 皆有过失。 论五有无有故○述曰。 庄严论第五体·第六非体。 二合为一。 彼言有体者若汝言余佛有大乘体。 此佛无大乘体。 亦成我义。 大乘无异体是一故。 非体者。 若汝云此佛无大乘体。 即声闻乘亦无体。 若言声闻乘是佛说有体。 大乘不然无佛乘者。 有佛出世说声闻乘者。 有大过故。 与此少异○(文广)。 庄严论一云○第四成就者。 若汝言余得菩提者说有大乘。 非是今佛说有大乘。 若作此执。 则返成我义。 彼得菩提亦即是佛如是说故。 第五体者。 若汝言余佛有大乘体。 此佛无大乘体。 若作此执。 亦成我义。 大乘无异体是一故。 第六非体者。 若汝言此佛无大乘体。 则声闻乘亦无体。 若汝言声闻乘是佛说故有体。 大乘非佛说故无体。 若作此执。 有大过失。 若无佛乘而有佛出说声闻乘者。 理不应故(云云)。 论第三卷本文抄十五目次持种证之所集起又心相续应无后蕴清辨比量彼特违害依似比量何独偏破趣生证诸阿素罗诸生得善五趣惑业顺定异因据五识说生死证次难陀等依染行故互为缘证不依瑜伽齐识退还既知从前论第三卷本文抄十五持种证问。 论中引契经云。 诸法种子之所集起故名为心(云云)教理二证中何。 论云。 谓契经说。 杂染清净诸法种子之所集起故名为心。 若无此识。 彼持种心不应有故(云云)。 疏云。 之所集起故名为心者。 或诸法种于此集起名心。 心是所集起处故。 即通有漏无漏所集起处。 或诸法种子之所集起名心。 心是诸种所集起故(云云)。 无性摄论第一云。 论曰。 此亦名心。 如世尊说。 心意识○释曰。 此亦名心者。 后余引教安立异名令此坚固(云云)。 问。 本疏中引对法论又心相续长时间断(云云)心者第八识欤。 疏云。 论谓诸转识在灭定等有间断故。 述曰○如五十一对法等解种子义中云。 又心相续。 长时间断。 不应经久流转不息者。 是以转识间断故。 不能持种受熏(云云)。 秘云。 疏又心相续至流转不息者。 案对法论第二。 又心相续长时间断。 经久流转不息。 是故转识能持种子。 不应道理。 今疏中云不应经久。 剩不应字。 久误为文。 或是疏主取彼论意。 加不应经久之言。 释彼论文云。 心相续是藏识。 长时间断是灭定等。 经久流转不息。 即种子也。 又案瑜伽五十一云。 又彼诸识长时间断。 不应相续长时流转(云云)。 对法论第二云。 又心相续。 长时间断。 经久流转不息。 是故转识能持种子。 不应道理(云云)。 同抄三云。 种子证中瑜伽云。 又彼诸识长时间断。 不应相续长时流转。 故知此中心。 长时间断。 相续经久。 流转不息。 相续者。 色身杂故文别(云云)。 携疏三云。 言又心相续长时间断者。 谓六识心故无想定等中。 此心长时间断。 无心持种。 又解。 经久流转不息者。 种子名为相续。 于无心定中。 种子相续。 无识执持。 明无想定等或七日。 或过七日。 乃至经劫。 无想天五百劫。 故曰经久。 流转不息者。 谓无想天诸根四大等顺流而转。 无有断绝故。 言经久流转不息(云云)。 胜庄疏第三可见之。 瑜伽五十一卷如秘引。 问。 上座部心以前念色心为后念色心为因因果成立(文)大乘师何耶。 问。 大乘师对上座部立量云。 极成二乘无学应无最后蕴。 许能为因故。 如前前位(文)宗置极成言有何故耶。 论云。 有执。 色心自类无间前为后种因果义立。 故先所说为证不成。 彼执非理。 无熏习故。 谓彼自类既无熏习。 如何可执前为后种。 又间断者应不更生。 二乘无学应无后蕴。 死位色心为后种故(云云)。 疏云。 以下第三破上座部。 无性第三云经部师者。 即此上座部中自有以经为量者故言经部○论二乘无学至为后种故。 述曰。 此第三难。 彼色生色心复生心。 二乘后蕴如前余位。 无断绝故。 但言二乘。 简自宗故。 佛无此事。 量云。 极成二乘无学后心不得入涅槃。 许能为因故。 如前前位。 极成言简佛为不定。 彼不极成故(云云)。 无性摄论云。 论曰。 若复有执。 色心无间生。 是诸法种子。 此不得成。 如是已说。 又从无色无想天没。 灭定等出。 不应道理。 又阿罗汉后心不成。 唯可容有等无间缘。 释曰。 若复有执者。 谓经部师作如是执。 色心无间生者。 谓诸色心前后次第相续而生。 是诸法种子者。 是诸有为能生因性。 谓彼执言。 从前刹那色后刹那色无间而生。 从前刹那心及相应法无间而生。 此中因果道理成就。 何用复计阿赖耶识是诸法因。 为遮此执故。 次说言此不得成如前已说。 二念不俱有等。 复有何过。 谓无色没色界生时。 前色种子能生今色。 理不得成。 久断灭故。 从无想没心想生时。 及灭定等出心生时。 前心种子能生后心。 皆不应理。 久断灭故。 又若离其俱生俱灭摄受种子。 相应道理。 但执唯有前刹那心能为种子。 引生无间后刹那心。 即阿罗汉后心不成。 不应得入无余依妙涅槃界。 由最后心能为种子等无间缘生余心故。 如是即应无无余依妙涅槃界。 是故色心前后相生。 但应容有等无间缘及增上缘。 无有因缘(云云)。 廓疏四云。 二又阿罗汉下。 遮彼外计。 明果生无想无涅槃失。 此中两破并约间断进退征责。 此破意云。 纵汝色心无间相生因果义成。 彼若间断前种久灭。 后色心果应不得生。 汝若复言色心虽断以前为因后果生者。 阿罗汉人已入无余。 色心虽断。 前断色心亦应为因更生后果。 若如是者。 果生无尽。 阿罗汉人毕竟不入无余涅槃。 故世亲菩萨释云。 心久断灭何有心因。 若如是者。 诸阿罗汉终不得入无余涅槃。 准此释言总约色心间断以破(文)。 世亲摄论第三卷可见之。 又可引合此论第四卷(染净证文)。 问。 清辨所立有为空比量如何。 又方问。 此量有何过耶。 论云。 有执大乘遣相空理为究竟者。 依似比量拨无此识及一切法。 彼特违害前所引经。 知断证修染净因果皆执非实。 成大邪见。 外道毁谤染净因果。 亦不谓全无。 但执非实故。 若一切法皆非实有。 菩萨不应为舍生死精勤修集菩提资粮。 谁有智者为除幻敌。 求石女儿用为军旅。 故应信有能持种心。 依之建立染净因果。 彼心即是此第八识(云云)。 疏云。 论有执大乘至及一切法。 述曰。 第五清辨无相大乘。 于俗谛中。 亦说依他圆成有故。 真谛皆空故。 今言空者。 遣遍计所执。 彼执此文为正解故。 彼依常珍真性有为空等似比量。 拨无此识及一切法。 皆言无体。 言似比量者。 谓约我宗真性有为无为非空不空。 有法一分非极成过。 汝不许有我胜义故。 四种世俗胜之中。 各随摄故。 若随小乘彼转实有。 便违自宗。 若随汝自宗胜义空者。 我不许汝空胜义。 故亦非极成。 又以我说若约世俗无为有为二俱是有。 若约胜义非空不空。 汝今说空。 即有违自教之失。 名似比量(云云)次下文至下可抄之。 灯云。 论依似比量拨无此识者。 本疏及抠要皆辨过失。 如彼诸说。 宗中无有法不极成过。 以其真性不是有法。 举此真性。 意取有为以为有法。 故今谓是过。 彼举真性。 真性皆空无有为法。 本意不取真性为有法。 于真性中复不可言说。 说何以为有为有法。 故有法过。 若取护法胜义有为。 有为非空不空。 彼一分违自宗过。 取萨婆多胜义有为。 俱违宗过。 复有说。 彼因亦无过。 缘生法空符宗无故。 此亦不尔。 若缘生法空。 是护法许宗有相符。 缘生不空。 清辨言空。 随一不成过。 又胜义空何有缘生。 亦彼自随一不成过。 又依世俗缘生许有。 幻事为喻。 世俗有体。 因于彼转。 是法自相相违因。 若以实幻为喻。 彼非缘生。 阙因后二相。 以似幻喻有为异法喻。 缘生因转。 亦是法自相相违因。 喻过准知(云云)。 常腾记云。 文如彼诸法以为有法故。 解云。 言诸法者。 测法师道证等是也。 要集云。 基说似比量者。 若约我宗真性○(如疏)亦非极成(掌珍云牧牛人等共所了知极成眼等总为宗故又云就胜义谛辨其体空准此真性不在有法故彼有法非不极成云云)测云。 若胜义空有相符过。 若世俗空教相违。 既不著有法过。 故知今灯云诸说者测等是也(云云)(枢要等如下抄之)。 问。 此量可有有法一分不极成失耶。 秘云。 论依似比量等者。 如疏·枢要·义灯具明。 问。 如佛法者对声论师立声无常。 声有法宗不为其过。 真性有为既是有法。 何故疏等判为过耶。 以有法中不言空故。 答。 如数论师对佛法者说我是思。 虽佛法中许有假我。 彼不分别。 意谈思我。 故所别过。 此类亦然。 故有法失。 若尔。 声宗亦不分别。 寸声常宗。 应所别过。 答。 泛尔言声。 立敌皆许。 真性有为道理差互。 立敌乃别。 故有法失。 不同声宗。 准掌珍论。 有广纷诤。 如因明抄(云云)。 义蕴云。 疏有法一分非极成过。 有法既言真性有为。 若中宗真性。 为非空不空。 彼宗不许。 若彼宗真性。 一向是空。 中宗不许。 故于自他各有一分所别不成过。 问。 若尔。 如声论者对佛弟子说声为常。 无常之声彼宗不有。 彼宗常声佛弟子无。 应有自他不极成过。 答。 常与无常正所诤故。 非是过也。 若尔。 即空与非空为例亦然。 如何是过。 答。 此不相例。 且如常与无常。 即是声上别义。 正是所诤。 不诤声体。 今言真性。 不是别义。 此宗真性体非空有。 彼宗真性自体是空。 彼此两宗互不相许。 故不极成。 能别中空即是有为等上正所诤义。 故理别也。 亦如下成意识有俱有依。 不以有依无依意识为所别不极成过。 但以他方佛意识最后身菩萨有漏意识互不许。 为不极成。 今此亦尔。 问。 下言极成意识即简彼二不极成。 今此若言极成真性有为简互不许。 应无过耶。 答。 亦不为例。 彼说极成除所简别立余意识有法仍存。 今若互简便无有法为立何等故义别也(云云)。 掌珍论上(清辨造玄奘译)云○为欲令彼易证真空速入法性故。 略制此如掌珍论。 真性有为空。 如幻缘生故。 无为无有实。 不起似空花。 于自他宗计度差别虽有众多遍计所执。 然所知境略有二种。 一者有为。 二者无为。 以诸愚夫不正觉了胜义谛理有为无为无颠倒性。 妄执诸法自性差别。 增益种种邪见罥网(云云)。 又云。 此中世间同许有者。 自亦许为世俗有故。 世俗现量生起因缘亦许有故。 眼等有为世俗谛摄。 牧牛人等皆共了知。 眼等有为是实有故。 勿违如是自宗所许。 眼量共知。 故以真性简别立宗。 真义自体说名真性。 即胜义谛。 就胜义谛立有为空。 非就世俗众缘合成。 有所造作故名有为○若他遍计所执有为。 就胜义谛实有自性。 今立为空(云云)。 又云。 云何此中建立比量。 谓就真性眼处性空。 众缘生故。 诸缘生者。 皆就真性其自性空。 牧牛女等尚所共了知。 有威神咒术药力。 加被草木块砖等物。 众缘所现男女象马宫殿园林水火等相。 诳惑愚夫种种幻事。 若彼自性少有实者。 应非颠倒。 故世尊言。 一切法性非眼所见。 诸缘生法皆无自性。 诸有智者若知缘生即知法性。 若知法性即知空性。 若知空性即见智者(云云)。 又云。 有余复言。 性空论者就胜义谛眼等处空。 便有有法不成宗过。 亦有所依不成因过。 此不应理。 牧牛人等共所了知。 极成眼等总为宗故。 即说彼法以为因故。 此似有法不成宗过。 亦似所依不成因过(云云)。 又云○彼就世俗说心为我。 就胜义谛立为非我。 无违自言。 立宗过失。 此亦如是。 就世俗性说有眼等。 就胜义谛立彼皆空。 故无过失(云云)。 问。 真性言为入有法将何。 别抄云。 问。 真性有为空与彼为过取为真性为有法。 若为取有为为有法。 若真性者能别所别别体之失。 缘生故因亦不得转。 以彼真性非缘起故。 若取有为为有法者。 彼即无所别之法不极成失。 彼此共许有为有故。 又喻亦无所立失。 如何成破。 解云。 分量决云。 问。 真性二字若入有法。 若不入耶。 答。 将释此义。 略有二门。 初释不入义。 后述入义。 初释不入义者。 且有四说。 一依迈法师意。 论意真性不入有法。 故彼师疏云。 真性两字是所依之宗。 有为下十八字是能遣之量(云云)。 二依肪法师意○故彼师唯识文义记第五云○三依新罗太贤师○大乘心路章记中。 利见希远法师等述贤师意。 彼真性言是能别分非有法摄。 可言有为真性空○四依照法师意○义灯第四云○既云本意不取真性为有法。 明知真性不入有法。 后述入义者。 且有三说。 一依周法师。 真性入有法。 故唯识演秘云○既云真性有为既是有法。 明知真性入于有法。 二依义诚师意○彼师抠要记中云○真性有为四字皆为有法。 故言一分所别过(云云)三依兴法师意。 贬量第十云(云云)。 又云(唯识比量之下)问。 真故二字为入有法以不。 答。 不入也。 问。 若尔。 如何疏云有法言真耶。 答。 依消文别于文发疑。 今谓极成色有法处云真故等。 由此故知依胜义立。 不依世俗。 显简别故名有法言真。 不以为有法。 掌珍真性言准此可知。 若简别言皆为有法者。 汝执等言皆可是有法。 若许尔者。 可违法有法不相离性名为立宗等(云云)。 法相灯明记可勘合之。 一分言事分量决云○问。 真性入有法者。 一分义可成。 若真性不入有法者。 说何以为有法一分耶。 答。 约清辨宗。 于有为有法有二义。 一有义。 二无义。 今许有义。 不许无义。 故名一分。 以何得知。 广百论第十卷教诫弟子品。 述清辨计云。 彼作是说。 一法一时无义为真。 有义为俗。 义差别故。 互不相违(云云)由此明知。 有为之上无义不许故名一分。 问。 若尔。 今云有法一分过者。 若是自相过。 若差别过耶。 答。 有为之言既是极成。 今取有为之下无义。 以为一分不极成。 故是差别过。 非自相过。 以何得知。 基因明疏中卷。 说能所别俱不极成过已云。 上来三过皆说自相。 若三差别亦有不极成○乃至说此三过意云。 于彼三种差别不极成中。 亦有自他两俱全分一分等过。 准此文说。 今云有法一分不极成者。 是即有法差别他一分不极成过(云云)。 唯识比量之下分量决可见合之。 肝心云。 文谓约我宗真性等者。 北抄云。 彼宗立一切有为无为。 就胜义皆空。 即有法一分非极成过。 我宗有为无为推入胜义非空非不空。 即违我非空也。 汝不许我胜义谛中一分有故○(已上)案云。 疏云汝不许有我胜义故者。 汝不许我胜义谛中一分有故。 此义如何我宗有为无为推入胜义非空非不空。 然即胜义谛所摄有为无为皆有空不空二义。 今依胜义言有为空时。 此有为者即胜义所摄。 此胜义所摄有为无为上有空不空二义。 汝即违我非空义。 故云有法一分不极成过。 其真性言等于有法中入不入等。 大唐新罗此间诸师异说不同。 广引本文如成唯识分量决说(云云)。 义演云○然于有法中有一分非极成过。 如演秘说。 一分者。 护法立胜义法中非空不空。 缘生故非空。 无分别智是有也。 遍计无故非不空。 然真性离言绝相。 不可言其空有。 准清辨。 胜义中一切皆空。 即违护法一分不空之理。 故云一分非极成也○清辨既不许护法胜义中非空。 故是一分不成。 汝不许有我胜义者。 不许我胜义中不空也(云云)。 要周记云。 一分所别不成者他所别也。 护法不许唯是空故云一分过(云云)。 诸记释尤多。 恐繁略之。 可勘见。 广百论比量事分量决云。 问广百论中立比量云。 诸有为法非实有体。 从缘生故。 犹如幻事。 诸无为法亦非实有。 以无生故。 犹如龟毛。 此二比量与掌珍量有何差别耶。 答。 新罗元晓法师判量论云。 掌珍比量同广百量等(云云)道证师解。 此非理。 量意别故。 掌珍论云。 若他遍计所执有为就胜义谛实有。 自性今立为空。 广百第七云。 欲破外道余乘遍计所执境相。 立此二量。 虽彼二论皆破所执。 而所对异。 广百唯破小乘外道。 掌弥通对大小及外道。 肪法师说。 珍百二论所对无异。 掌珍他言摄外道及余乘故。 设对大乘。 皆破所执显法非实。 量意同故。 是以证详亦非尽理。 兴法师说云。 二论量别而不同集意。 所以然者。 掌珍云空。 广百非实。 义极别故。 护法既言有为无为体非实有。 当知非谓体相皆空。 如何得言成空。 似量同立非实言。 若言清辨空表非实故无过者。 即违此论释。 成邪见云外道但执非实故。 广如贬量第十卷说。 三说后胜(云云)(可见总聊蕳义镜不如此释欤文轨师释同兴法师意也)平备记委解两论差别。 可见之。 大佛顶经量事分量决云。 问。 菩萨造论为释佛经。 若尔。 掌珍有为空量是释何经耶。 答。 掌珍比量即是佛经所说量也○问○出何圣典耶。 答。 大佛顶如来密因修证了义诸菩萨万行首楞严经第五卷云。 真性有为空。 缘生故如幻。 无为无起灭。 不实如空花○广如彼说。 由此明知。 佛经所说非是菩萨自作量也。 问。 若尔。 既是佛语。 如何古今诸大师等于此比量出诸过耶。 答。 此有三释。 一释。 经就真性立有为空。 缘生故者。 如来本意据三无性中生无自性性。 立彼以为空○(别经)非谓真俗体毕竟空。 今清辨论师协真俗性空。 偏释契经义。 故诸大师等于彼所立量。 竞出诸过失。 故无有妨也。 第二释云。 释佛量意。 清辨护法其意各别。 清辨释云。 真性者真胜义理即胜义胜义空性理也。 空性理中依他法体毕竟是空○护法释云。 真性者第三胜义。 由此诠门遣遍计故○广百论教诫弟子品云。 遣彼妄有故立真空(云云)清辨论师违佛本意遣依他体故。 掌珍量语虽同经而有多过○第三释云。 清辨护法俱符经旨不乖佛意。 然则清辨之空不异有之空也。 护法之有不异空之有也。 立空为成有。 立有为成空。 击目互示纷诤之相。 但以末学门徒寻之不晓。 各作异释。 故谈本即无诸失。 论末互有彼过耳(云云)。 又奥文云。 大佛顶所载比量何言有过者。 大唐义学大德。 不以此经为佛真说。 寻其义旨与理乖故。 又多改换法花谁摩等经集作此经。 又四十心四善根及十地行位伪说无量○且就事法出其伪妄。 梵云摩醯首罗天王。 唐云大自在天王。 即是一王分为二(是一伪也)旧云功德天女。 今云吉祥天女。 分为二人(是二伪也)古讹云三昧。 今正云三摩地。 翻一经时。 是取新旧二音相杂毕(是三伪也)阿鼻地狱无间地狱。 是一分为二种也(是四伪也)○(开元录与后记等相违解之文甚广仍略毕)。 明宪云○故佛顶陀罗尼是佛真说。 其余文及比量是诸经论等说其量有过。 非佛比量有过也(云云)。 总聊简。 八卷私记第六。 问。 论云彼特违害前所引经(云云)尔者违何教耶。 疏云。 论彼特违害○述曰。 违前染净集起心经。 论知断证修○述曰○彼若救言。 我依世谛不说为无。 但言非实。 论外道毁谤○述曰。 则同外道。 外道邪见毁谤。 亦不谓染净等皆无。 现所见故。 但执非实。 染因不能感恶果。 善因不能感善果。 以非实故。 如空花等(云云)。 灯云。 论彼特违害者。 据胜义谛非空不空。 今谓皆空。 故特违前集起心经。 又仁王般若云。 有无本自二。 即弃世谛何得依胜义立一切皆空。 虽亦违前楞伽深密。 在此证明即违此经。 破无为量准前辨(云云)。 秘云。 论若一切法至菩提资粮者。 问。 案掌珍论云。 依世俗福智资粮二种不无。 依他亦有。 今难无彼。 岂不失宗。 答。 为二释。 一难非实。 不责其无。 即次论云。 不谓全无。 但执非实。 故知彼宗世俗虽有而非实也。 不尔。 便有他随一过。 二就胜义。 本被资粮极归真谛。 真谛即无。 资粮何用(云云)。 疏上文(如前)。 义蕴云○疏汝今说空即有违自教失者。 即违中道非空非有教也。 问。 护法等说有为法等非空不空。 亦违般若等经诸法皆空。 应名违自教耶。 答。 彼说遍计为空。 护法亦许故无违教之失。 若尔。 清辨亦言我。 亦不违中道教。 深密等说非空非不空者。 约世俗谛名为非空。 约胜义谛名非不空。 无违自教之失。 答。 我亦有异经论明说。 依圆非空。 遍计非不空。 曾无我。 说三性俱空故。 有违我不违也。 深密经说相生胜义无自性者。 彼经自云佛密意说。 不可为例(云云)。 掌珍论云○又彼所言。 若就真性。 一切有为都无所有。 是立宗义。 即谤一切皆无所有。 如是所立堕邪见者。 此中宗义如前广说。 谓空无性虚妄显现门之差别。 非一切种皆谤为无故汝不应作如是难(云云)。 又云。 复有余师怀聪睿慢作是难言。 若诸有为就胜义谛犹如幻等空无自性。 即是非有。 执非有故便为无见。 彼欲覆障自宗过难。 矫设谤言。 宁俱有过。 勿空论者。 所立量成。 谤胜义谛过失大故。 此非有言。 是遮诠义。 汝执此言表彰为胜。 我说此言遮止为胜。 此非有言。 唯遮有性。 功能斯尽无有势力。 更诠余义○今此论中就胜义谛于有为境避常见边。 且遮有性。 如是余处避断见边遮于无性。 双避二边遮有无性。 为避所余妄执过失。 乃至一切心之所行悉皆遮止。 所行若灭。 心正随灭(云云)。 问。 付能立不成所立不成等三过方何。 要云。 破清辨似比量。 宗有一分所别不成。 如论中道胜义。 亦有一分违宗之失。 不成如疏中解。 同喻如幻者。 依俗谛。 如幻有二征。 如幻实事。 非缘生故。 能立不成。 如幻似事。 此宗非空。 所立不成。 依胜义谛。 彼此二宗一切法皆不可言。 非空非不空。 非缘生非不缘生。 何得以空花等为喻。 同喻亦有俱不成失。 名似比量(云云)。 掌珍论云。 有余复言。 所说空因若就世俗。 或就胜义。 于自于他因义不成。 二宗共许。 不显差别。 总相法门明正理者。 许为因故。 汝所立难。 似不成过非真不成。 如胜论者。 立声无常。 所作性故。 声常论者说彼过言。 分别因义咽喉等作。 或杖等作。 如是分别因义不成○此亦如是(云云)。 又云。 复有诸余异焦惠者。 别显喻过。 虽诸幻士非实士故说名为空。 然彼幻士自性不空。 有虚妄现士相体故。 由此道理。 如先所立句义不成。 喻不成故。 今应诘彼。 此虚空现幻士相体从缘生不。 彼作是答。 此从缘生。 若尔。 何故复生虚妄。 以如所显现不如是有故。 岂不眼等亦从缘生。 如所显现不如是有。 同喻成故。 性空义成○汝今分别法喻别故。 便成分别相似过类○如胜论者。 说声无常。 所作性故。 譬如瓶等。 不应难言。 瓶等泥团轮等所成。 可烧可见棒所击破。 可是无常。 声既不尔。 应非无常。 此亦分别法喻别故。 亦成分别相似过类(云云)。 上下文至要尤繁。 必可被见之。 又可见道诠私记。 分量决云。 问。 如幻似事是喻所依。 取幻之上缘生义空义。 方为喻体。 如何今云如幻似事此宗非宗所立不成耶。 答。 枢要意者○似事幻上空义是虚假之空。 所立宗上空义是空无空。 既二空别。 如何虚假之空成空无之空。 故所立不成过。 问。 似事幻上空义是虚假之空故不成宗。 空无之空者瓶上无常是打破无常。 如何能成声上缘息无常耶○答。 护法不许胜义幻体空。 故清辨同喻有他所立不成之失。 此量共量。 故显意者。 护法论师约胜义谛不许幻体是空不空。 既约胜义。 幻体之上无空不空义。 何能得成所立空宗。 故同喻中有他所立不成过○问。 因明疏中卷云○故因喻之法皆不应分别等(云云)今此类亦尔○答。 依简别惠。 同喻之上空不空义。 调然显然。 非是分别空不空义。 故无妨也。 余之二过思准可知(云云)。 肝心记云○枢要之文。 因明疏并疏主说。 如何相违。 答。 有说。 枢要作假设难。 理实不尔。 故无妨也(更勘文)。 平备记云。 问。 西明意释依似比量文中观心论阿赖耶识无别有性量(云云)灯师何破之耶。 灯云。 西明云。 依清辨造中观心论入真甘露品中说。 阿赖耶识无别有性。 眼等六识所不摄故。 犹若空花。 护法今破。 然彼比量有三过失故言似比。 宗依胜义胜义说无第八。 有相符过。 亦有立已成过。 若约世俗。 有违教过。 因有共不定○为如色等是有○今谓不尔。 要集虽云三藏所说。 然恐传错。 何者。 诸大乘经清辨同信。 胜义诸法空。 世俗诸法有。 何独偏破中宗第八。 设依胜义。 即无违教失。 教依俗说。 何得相违云违前经○(文广可见)。 问。 清辨论师意于世俗门可立八识耶。 灯云(如上)。 无垢称经疏三云。 经如佛所说至有情清净。 替曰○空理义云。 此引俗谛教。 心谓六识。 不说有八。 心若实有。 有实罪者。 即有情杂染。 心性本空。 罪者非有。 故有情清净。 应理云。 成唯识说。 心谓第八识。 有情谓五蕴假者。 此依彼心而假建立(云云)。 唯识义十卷私记第七广解之。 趣生证问。 大乘意阿修罗五趣中何。 又方问。 枢要中阿修罗天趣所摄(云云)以何论说证之耶。 枢要云。 趣生中言五趣者。 佛地论说。 以阿索洛多谄诈故说为非天。 有诸经中开为二趣。 实则天趣。 故五趣也。 余经亦说。 通鬼趣摄。 随顺理故。 或佛地论约多分义。 实通二趣。 如法花第一抄(云云)。 继德记云勘佛地论。 都无有此所引之文。 但瑜伽第四卷有此文○恐谬引也(云云)。 玄赞二云。 经有四阿修罗王○赞曰。 梵云阿索罗。 此云非天。 索罗者天之异名也。 阿之言非也。 多谄诈无天行故名曰非天。 如人不仁亦名非人。 瑜伽佛地论说为天趣摄。 杂心名鬼趣。 正法念经是鬼畜趣。 伽陀经说鬼畜天三。 有云。 罗睺阿修罗是师子儿。 畜生所摄。 今依大乘。 瑜伽为正(云云)(下文同之)。 无垢称疏二。 上生疏等。 不过此释欤。 瑜伽论第四云。 又诸非天当知天趣所摄。 然由意恚多怀诈幻谄诈多故。 不如诸天为净法器。 由此因缘。 有时经中说为别趣。 实是天类。 由不受行诸天法故。 说为非天(云云)。 同抄二云。 又诸非天天趣摄者。 诸教不同。 如法花第一疏会释。 今依大乘。 此文自会。 唯是天趣。 佛地论说与此文同(云云)。 佛地论六云。 经曰。 如世界中五趣可得○论曰○诸阿索罗种类不定。 或天或鬼。 或复傍生。 故不别说(云云)。 清迈疏五云。 伏难云。 既有阿索种类。 何故但云五趣。 不说阿索洛趣。 故今答云。 诸阿索洛○故不别说也。 如毗摩质多阿索洛。 是天如所生。 言或是天女罗候阿索洛。 从师子生故。 言或复傍生。 诸阿索洛其男多丑。 故或是鬼。 所以言种类不定(云云)。 花严略记一(下云)。 今约阿修罗亦云阿索洛。 梵音梵变可。 婆娑译为非天。 佛地论言天趣所摄。 以多行谄媚无天更行故曰非天(云云)(此释同枢要玄赞等可玩之)。 问。 护法正义意可许生得善趣生杂起耶。 论云。 谓要实有。 恒遍无杂。 彼法可立正实趣生。 非谓异熟法趣生杂乱。 住此起余趣生法故○诸生得善及意识中业所感者。 虽遍趣生起无杂乱。 而不恒有(云云)。 疏云论非异熟法至趣生法故。 述曰。 下遮余非。 四义遮也。 即第一遮此有二意。 一者总简。 谓除第八识外。 皆是非异熟法○二别简。 下简生得善·别报心心法·及色·不相应行已。 今此中虽复总言非异熟法。 在下所简外。 谓余加行善·及染污·余无记心心法·长养等流色○即是四因中第四无杂因简。 此从下向上解○论诸生得善至而不恒有。 述曰。 即第三遮○及意中别报者。 虽遍趣生起时无杂。 而不恒有○即第二恒因简(云云)。 要云○生得善及意识业果起无杂者。 如生得善。 虽此欲界。 亦有定属趣生。 名无杂。 不尔。 唯意业果无杂。 此相从名。 非实无杂。 此解为正。 通五趣得果故。 意异熟者。 此师不许诸趣转受。 唯本处欤。 或多分故。 亦有实异熟依异熟转受故。 意中业果是护法文。 生得善者余师义。 合之一处。 然非准的(文)。 继德记云○言如生得善以下解论意。 此有二释。 第一解意者。 诸生得虽此同欲界。 而亦有定属此趣生。 所以名无杂○言不尔唯意业果无杂等者。 是第二解○此生得善相从名无杂。 以从于业果故。 非实是无杂也。 于二解中。 此后说为正善○言或多分故者。 是第三解○唯本趣生处受无杂。 理实而言。 亦有意识业果异熟。 依第八异熟识而转受也。 如依人趣第八异熟而受余趣意识异熟。 三解中。 第二解为正。 故论所云诸生得善意中业果起无杂者。 意中业果护法文也。 生得善者余难陀义也。 与护法文一处合之说无杂也。 义既然故。 非以此生得善无杂之文而为准的也○(引常腾释)。 灯云○其生得善四义具几。 答。 决定有二。 谓实及遍。 定阙恒一。 无杂二说。 一云。 约界不杂。 据趣杂乱。 如人中得起天鬼趣等生得善业。 由生得善感彼趣报故。 然论云。 诸生得善及意识中业所感者。 虽遍趣生起无杂乱者。 异熟是护法文。 生得善者是难陀师义。 与护法文合说无杂。 据护法正义。 许生得善杂。 二云不杂。 由在人中造作善业。 击彼旧业感余善报。 非在人中起彼天中生得善业。 二说前正。 以同欲界无定所属。 如烦恼等○(如下抄之)。 周记云。 灯如人中得起天鬼趣等生得善业者。 问。 生便即得名生得。 今既未生。 如何言得。 答。 生便得者。 不约感果。 今据感报。 未生亦得。 不尔。 如何感天等报(云云)。 对法抄二云。 生便善法宿习为因。 才生即得。 自体名报。 或与报俱。 从依名报(云云)。 疏六本同之(释对法报教证智等文)又补阙章有此意欤。 可勘之。 大乘义章八云五阴义云。 生得善者。 一切众生无始已来曾修善根。 未起邪见断灭已来。 此善相续。 生便得之。 名生得善○方便善者。 于现在世。 近友闻法。 思惟修习起诸善根。 是方便善○问曰。 方便与生得善。 同是现在起。 有何差别。 释云。 此二分齐难知。 但由宿习住性。 能起是生得善。 因他教化闻法。 思惟力励起者。 是方便善(云云)。 对法论胜庄疏二可见之。 灯五(论六)云。 问如八难身等所起信等。 入见道已。 彼身不受。 信等起不。 若不起者。 是何断收。 若许起者。 无所依身。 如何得起。 答。 二解。 一云不起。 不生断摄所依无故。 一云得起。 依现身故。 然应分别。 生得者不生。 无杂乱故。 方便者起。 许杂乱故○或异生得。 界虽无杂。 趣许杂故。 如人中造生天业等。 通生得故。 前第三云不难乱者。 据界地说(云云)。 得非得章云。 问。 五趣惑业各别欤。 灯云。 ○以同欲界无定所属。 如烦恼等。 又解。 五趣亦别。 以定异因遍诸法故。 虽然起杂。 问。 惑业生三虽同一界。 五趣应别。 不尔。 岂可是人趣中不善业于他趣受。 若云非定属。 亦应报无属。 若许报无属。 应无五趣别。 如业烦恼故。 若言报有属。 惑业亦应然。 道理稍难。 智者思择以惑业二随报定胜。 顺定异因故(云云)。 秘云○问。 招三涂业起必人中。 此之业惑而属何趣。 若属于人。 岂可人业招三恶耶。 若属三涂。 感三涂业分别惑发。 彼无分别。 何得属彼。 答。 相传两释。 一云。 既人等中造恶趣业而感彼报。 能招业惑故属于人。 以三恶趣无分别故。 二云。 虽于人趣起彼惑业。 惑业还属所招报趣。 不可异趣业惑招异趣果。 而言恶趣无分别惑。 据不现说。 不障成就。 详曰。 二皆有理。 且依后释。 如于人中起上界业。 业属上故。 又人中业为彼远缘。 亦应无失。 如因欲善得上定故。 若依前释。 阙定异因(云云)。 要云。 灯六(论八)云。 问。 许业异熟移转异受。 如何十因立定异因。 答。 非说诸业皆名定异皆可移转。 但据总报定业界地趣异。 立为定异。 不定别报许移转于异趣受故。 同地总报不妨异受。 如生净居。 故杂集云。 如欲界中余趣圆满善不善业。 遇缘转得余趣异熟。 不说引业。 又圆满业所得异熟有共不共。 如鹿王膊师子臆等为共。 通善恶趣故。 顶肉髻双佉大通人天趣。 立定异因。 转余受业。 各据别义。 皆不相违(云云)。 论第八上下文。 疏。 缘起经上。 伽论五十六。 已上诸文并如第八卷十二有支抄。 必可见合之。 疏七末。 伽抄第一第四。 玄赞四(上下)文。 疏八本八末。 法相要览第四。 百法论演义抄三。 已上诸文又如第七卷四缘义文集。 问。 付于界地趣生分别惑业苦同处异处。 旦能发无明与所发业及所感果。 为必同处。 将如何耶。 灯云(如上)释瑜伽记五云。 其爱有二种。 一见所断。 以不伏故。 亦得生。 亦言随生系故现起。 二修所断。 以已伏故。 不得生。 亦言随地系。 不得生。 爱既如是。 余三皆尔(备如是说)。 最胜游心决中卷云。 又释。 修惑随地系。 上定能伏下。 见惑随生系。 上定不能伏。 问。 若随生系。 何文为证。 答。 依缘起经。 爱取两支自界所行有分齐故。 不能通发福等三行。 欲界见道所断无明。 通能发起福等三行。 依彼经文。 即随生系。 若不随生系。 云何欲界见断无明发不动行。 又以三种道理。 证彼见惑是随生系。 一以不障上定为证。 若随地系。 应障上定。 犹如修惑。 既不为障。 犹如末那。 是随生系。 二以顿断为证。 若此见惑随地系者。 应如修惑。 九地别除。 云何顿断。 今既顿断。 犹如末那。 是随生系。 三以依教生为证。 依瑜伽论见道所断分别烦恼。 既言亲近不善丈夫。 闻非正法。 起不如理作意。 方生此惑。 若九地别系。 无色见惑。 云何依教。 由此故知。 先在欲界。 依教而生无色。 由随身系。 即于彼地近虽无教。 据远而说亦依教也(云云)。 烦恼上下相起文。 并论第八卷等。 处处抄之。 可见合。 问。 异熟无记六识趣生可难起耶。 疏云。 论诸生得善及意识中业所感者。 虽遍趣生起无杂乱。 而不恒有。 述曰○此唯六意识中者。 五识虽亦无杂起者。 无色全无。 如前类遮。 非此所说(云云)。 灯云○问。 若许第六异熟无杂。 如殃掘摩·阿阇世。 转异熟于余受。 何得不杂。 答。 据五识说。 非第六识。 又已解脱圣人身中无苦异熟。 经说有者。 现业果化。 设非无学。 见道惑亡。 因无果丧。 设有苦者等流增上。 非是异熟。 如地狱乐(云云)。 上文云。 五识唯实。 阙余三义○异熟无记或容有杂。 如地狱等受等流乐。 如在人中受别报苦。 据界无杂。 趣即有杂(云云)。 要云(如上生得善下抄之)。 玄赞三云○鸯掘摩罗火焚身○为现恶因必有苦报。 由此圣者有现受苦起。 后教故或苦异熟无学不受○受彼苦者现居有学。 由未离欲定成无学。 故与其名○或无学苦非是业招(云云)。 摄释云○议曰。 疏中初释于理为胜。 经中明言是罗汉故(云云)。 要(论五)云。 问。 如苦极故意有苦根。 地狱之根人中回受。 如贤愚经第十二卷说。 鸯掘摩罗人中得阿罗汉果已。 被火烧杀。 彼极苦根人中有不。 有解。 地狱人中唯受四处或五处。 不受六识果。 唯识十证中云。 意中业果虽起无杂○五根六识并不得。 又解。 论据非忏悔及入圣者。 趣生无杂。 从多分故。 非回受者。 故六识并可通回受。 六识之中皆受苦故(云云)。 周记云。 生死证问。 论中述生死位无第六识之义出二说。 初依惛昧因。 次依或因五识等三因。 尔者难陀论师意存何义耶。 论云。 谓生死时身心惛昧。 如睡无梦极闷绝时。 明了转识必不现起(云云)。 疏云○此位身心俱太惛昧○如睡无梦。 即五位中无心睡眠极闷绝时○量云。 即生死位明了转识必不现起。 身心惛昧故。 如眠无梦等(云云)。 论云。 有说。 五识此位定无。 意识取境。 或因五识。 或因他教。 或定为因。 生位诸因既不可得。 故受生位意识亦无(云云)。 疏云。 下第三破大乘异说○此叙宗也。 五种转识生死定无。 大小教同。 然诸贤等于此无诤。 唯第六识今应分别。 意识取境。 凡有三因。 或因五识。 随缘五尘。 或因他教。 别生解故。 或定为因。 境界殊妙。 死位既同。 以惛昧为因。 故无异说。 唯于生位。 更增此释(云云)。 上文云○此中所以惛昧为因解生死时无转识义。 诸贤共禀众教同说。 次难陀等无量论师·正法藏·胜军师等。 特以为佳。 恒用阐扬殊增智虑。 名光月氏。 誉美方今。 无识之俦同遵南指。 唯我大师至生微破。 及其披此。 更益前非。 如次论下及制恶见中正陈其义。 今诸释既备。 胜义云集。 群贤叙之盛当所指(云云)。 秘云。 疏次难陀等至誉美方今者。 此举信彼惛昧因人。 对上诸贤。 故云次也。 疏无识之以俦等者。 此乃生下大乘异说信彼之人。 或难陀等下。 总明是信大乘异说。 前释为正(云云)。 义蕴云。 次难陀等无量论师下。 生下论文。 由三因故意识取境(云云)。 西明疏云。 有说。 五识至意识亦无者。 此下第二破异师说○此是难陀计(云云)。 别抄云。 问。 难陀师但以无三因生位不起意识(云云)。 问。 摄大乘论中难余部所立细意识。 依染污故。 时无断故(云云)尔者以今此二因可立比量耶。 疏云。 论应知即是此第八识。 极成意识不如是故。 述曰○谓彼计有二意识生。 一粗二细。 细者受生命终俱不可知。 异粗意识。 无著摄论本云。 应二意识俱时转等。 又依染污故。 时无断故。 意识所缘不可得故○摄论诸师未悟此文。 由不曾见唯识论故。 无二意识并生论者○又因明法因有三相。 依染污因。 时无断因。 阙无同品定有一相。 非正比量○前二返显以理直逐。 不为比量。 何得误征。 今此论言极成意识不如是者。 即彼第三因。 文虽不同。 义势是一(云云)。 秘云。 无著摄论三因破之。 此论但一故。 彼论第三云。 又即与彼和合之识是意识性。 不应道理。 依染污故。 时无断故。 意识所缘不可得故。 无性释云。 依染污者。 由立宗门。 显与彼法自相相违。 谓共决定故有三释。 一云○二云。 大乘立和合识非是意识。 为宗法门。 小乘所立是意识性为法自相。 依染污因违彼自相。 三云○初和合识有法宗上有二种法。 一依染污。 二非意识○由此依彼染污之言。 望于论主自立即宗。 若望破他即是因也问。 破他云何。 答。 量云。 初和合识非是意识。 依染污故。 犹如命根。 详曰。 第二理胜。 以本论云又即与彼和合之识是意识性不应道理。 依染污故。 故知依染但名为因。 是意识性不应理者。 乃是宗法○又无性云。 如是结生相续时识。 于一切处·种类·时分。 皆依染污。 即中有摄后心为依。 此所依心生有为境。 于一切处·种类·时分。 是染污故。 能依之识非是意识。 由此越于意识法故。 或有说。 言与四烦恼恒相应心。 名染污依○问。 二师何意致此不同。 答。 无间·俱有二依不同。 各随取一○时无断者。 无性释云。 由异熟性时无间断。 由此亦是是遮意识性。 释曰○若是意识时有间断。 初和合识即不如是○意识所缘不可得知者。 无性释云○若是意识决定可得自所缘境。 谓可了知○故非意识。 释曰○详曰。 观论本释。 量无明文。 所以疏主断前二因但直责也。 古德以彼命根为喻而立其量。 量如前辩。 喻既论无。 不假为量。 又自第八亦不得成。 他量破云。 初生时识非是第八。 依染污故。 犹如命根。 彼此既同。 何能遣过。 由此故知。 直责为善。 可或可作量。 论示方隅。 略不言喻。 我宗命根不定异八。 汝命根喻所立不成。 由斯作量理亦应通。 义既多途。 任情取舍。 时无断因。 亦可以彼命根为喻(云云)。 识名色互为缘证。 问。 论中识缘名色。 名色缘识(云云)尔者今此名色与缘起所摄杂乱。 名色支为同将何。 论云。 又契经说。 识缘名色。 名色缘识。 如是二法展转相依。 譬如束芦俱时而转。 若无此识。 彼识自体不应有故。 谓彼经中自作是释。 名谓非色四蕴。 色谓羯逻蓝等。 此二与识相依而住○眼等转识摄在名中。 此识若无。 说谁为识(云云)。 疏云○瑜伽第九有二义解。 一云。 俱有依根曰色。 等无间灭依根曰名。 随其所应为六识所依。 依止彼故。 乃至命终诸识流转。 此解即通大小。 非此所诤。 便助彼宗。 非欲自解○第二解云。 又五色根·根所依大种·及根处所彼能生大种曰色。 所余曰名。 要由有识执受诸根。 堕相续法。 方得流转。 即同此解。 故小无解(文)。 又云○若彼难言。 汝亦七日无五识身。 彼名中识其体是何。 第七识也。 又除初念余时亦许第六识起。 意识即是名中识蕴有何所违(文)。 灯云。 问。 此中所说识与名色。 为据种说。 为据现行。 答。 二俱何失。 二俱有过○答。 名色有二。 一十二支中所说名色。 二泛尔名色○若泛尔名色但云名色。 未必名支。 设名为支。 即通假实。 今此中说泛名色支。 名中识支即第七识○然释此经文总有七释○七大乘师复有三释。 一依此论十二有支当起位说。 二依瑜伽第九所说。 复有二解。 如本疏明。 三依泛明名色支说。 今此论意约泛名色。 不依瑜伽第九二说及下缘起。 皆喻不成。 然有解云。 依瑜伽后说名中。 非必具四蕴故。 亦取束芦而为喻故。 此亦不尔。 同上座等过。 本疏虽云瑜伽第九二解意同于此论。 意亦取七为名中识。 彼论第九但云所余曰名。 不遮第七。 故束芦喻善得成立(文)。 伽抄四云。 名色中○成唯识说除三因余因皆是名色种○此说五支不杂体性○经说名谓非色四蕴。 色谓羯刺蓝等者。 此依杂体非说别体。 不尔。 如何得成五蕴。 或通依非异熟名色五蕴说。 初生更互为缘。 第七识等名名中识故。 若杂体者。 唯识亦云或名色种总摄五因○如具彼疏释。 此等唯种(文)。 玄赞第七同之。 最胜疏六云○然契经言。 名谓非色四蕴。 色谓羯逻蓝等者。 亦依当现及泛名色。 非正名支。 如说识与名色更为依。 犹如束芦。 亦依当现及泛名色说。 名中通说第七为名。 不尔。 束芦不成故。 又复据实名色支体。 名但二蕴。 受为受支。 识为意处。 论说名色六处非假非杂故。 又云除后三因故。 若尔。 如何云名谓非色四蕴。 此亦不违。 前已会讫○故经中云名谓四蕴。 即约总名。 若分五支。 即据别说(文)。 疏八本云○四名色支者。 有二种体。 一者一切有漏五蕴皆是此体。 通异熟非异熟。 如九十三说○大论第九云○此论下云。 或名色种总摄五因○通取三性以为体也○若约名色不相杂乱说此支者○故此二体宽狭不同。 前体即是四蕴名名。 色蕴名色。 泛尔通释。 即体相滥。 后名色五种各别可有差别(文)。 秘六云。 问。 付杂染逆观缘起。 且可有自老死支至识支退还之义乎。 灯云。 瑜伽九十三云。 复次世尊在昔为菩萨时○自于诸谛起正观察。 尔时为欲历观苦谛。 由老死支苦所摄故。 于缘起逆历观察。 当知此中由三种相○复次○依缘起门逆次而入。 先缘后际苦谛及后际苦所摄集谛。 未为喜足。 遂复观察后际集谛因缘所摄现在众苦。 谓遍逆观受触六支名色与识。 当知此中观未来苦是当苦谛。 观彼集因是当集谛。 观未来世苦之集谛由谁而有。 知由从前集所生起识为边际。 现法苦有既知从前集所生起。 不应复观此云何有○复次○谓从后际苦逆观现法前际苦集。 名色缘识。 识缘名色。 譬如束芦展转相依而得住立(云云)。 同第十云。 问。 何故菩萨观黑品时。 唯至识支。 其意转还非至余支耶。 答。 由此二支更互为缘故。 如识缘名色。 如是名色亦缘识。 是故观心至识转还。 于余处中无有如是转还道理(云云)。 补阙章中云(有支义)问。 何故苦集之观至识而还灭道观越行而至行。 答。 苦集相续一周便还灭道断除所以至行(云云)。 伽抄云。 还灭品中名色非是识还灭因。 不由名色灭识支亦灭。 但由识灭名色必灭。 至识不还更进观行乃至无明。 无明灭故行乃随灭(云云)。 问。 付九十三卷第二复次。 且既知从先集所生起者。 指行无明云先集欤。 当爱取有欤。 补阙章中(有支义)云。 于中别分若准作苦集观。 老死苦果有二因集。 一粗近即生。 二远细因。 谓爱取有。 观现生能生老死苦果。 谓观爱取远生当来老死苦果。 如是观苦果从集有已。 即观集从谁有。 谓由苦苦果从谁有。 谓识等五。 即观苦果复从谁有。 还由思业即取爱有。 更不别观无明行不异犯取有。 是故苦集二谛观齐识退还(文)。 摄释第四云○故瑜伽论九十三云○言既知从先○此云何有者。 释此须逆观但至识支。 不观过去行无明支之所以也。 前已推后际有。 取爱等三法依先集之所生起。 现识等五准知。 识等即是过去无明生。 不应复观识等五支云何而有。 由观至识更不观行及无明支。 名为退还(云云)。 论第四卷本文抄十六目次四食证定果变段食虽名通定果有漏定所变香味思食体触食体希望为相大乘法味灭定证细意识世友问论与意许宗语业界地设兼引大等取有触虽思分位染净证心清净故生天后报业难经部师论第四卷本文抄十六四食证问。 付四食证废立。 且上界定果变可有段食耶。 灯云○问。 业果上地无。 段食唯欲系。 定香味上有。 段通色界系。 答。 设菩萨等变假无食用。 设有实用。 据为增上。 引生欲界有情所变香味触三。 而以为食。 亦不取本质。 故不通上。 问。 何故欲界变段食即许通质相。 定等变段食唯相不通质。 答。 欲界有漏性是食。 同界通质相。 定起无漏性非食。 异界不通质。 问。 定果唯第六变。 可成无漏。 通亦系第八变。 故应有漏。 答。 第六变者可是无漏。 彼自第八缘彼起相即是有漏。 然为下食是第六变者。 非第八变。 而第八云前七非八所杖质者。 据见分说。 设通相分。 据业力说。 定通不遮。 又解。 设第八变为下食者。 为缘起食。 而体非食。 又解。 言唯欲系。 据业界说。 若通定起亦许上系。 然法师意取初解正。 问。 如他通等引○(如下)。 四食章云○第一三界者。 显扬第一·瑜伽第五·唯识等皆言。 由触思识三种食故。 一切三界有情安住。 段食一种唯令欲界有情安住。 欲界有眠及淫欲故。 必资段食。 余界不尔。 此依散境。 定境通三界。 至下当知○第三三性摄者。 段食唯无记。 散位三境共性定故。 能造所造本性定故。 法处三境若为食者。 自识所变第八识境亦无记故。 若依意境远资长故。 色无色系是有漏者。 是善性摄。 若无漏者。 亲非资有。 究竟为损。 破裂有故。 近可为食。 义稍难知。 此应思审○第五问答者。 问。 若三食通三界。 散位段食唯欲界者。 亦有上界资下段食及余三食耶。 答。 有二。 定以上起初禅四识。 岂非资下三耶。 又段食示现可尔。 即大威德菩萨等是实不资下。 论云。 段食唯于欲界有用。 疏云。 问。 菩萨为利有情以定通力变鱼米等之时。 欲界有情依托之所变相分不系上界有何故耶。 又方问。 名定果欤。 名业果欤。 灯云○问。 如他通等引。 即许下识相分上界收。 今变段食何不尔耶。 答。 虽名通定果。 然非上界收。 以漏无漏不相顺故。 设缘彼第八所变之相。 亦不随彼。 隔无漏故。 势分远故。 非正能引故。 虽然稍难。 智者思择。 周记云。 灯虽名通等者。 此答意。 缘梵王等。 虽是通引。 同有漏故。 相随于上。 余可准知。 问。 通引既同。 彼段食亦应通于上界。 答。 通引虽同。 漏无漏别。 不可相例。 或大菩萨变苏等等。 于下有情不能为食。 但作增上。 引欲有情所变香味而为其食。 故不通上。 如次前说。 灯一云○又解。 但由上引第八通果眼等。 杖之所起相分。 自是业果。 属于下界。 无随增失。 如通力变为鱼米等。 引第六识通果之色。 为第八质。 或虽即杖他八为质。 即业果色。 是欲界系第四卷云香味触三而为段食唯欲界系故。 二解任情。 道理亦难。 应可思择。 初解梵王来下时五识所变属上界摄定果云也。 秘第三云○问。 因于定通令第八识缘他异地身器得不。 答○有义释云○设定等力如何能变○详曰。 如菩萨等变身为鱼·地·海·金·酪。 下界有情得受不耶○设若救云。 有情六识托菩萨等所变米等。 以为本质。 变而乃用○亦所变之者。 第八从本言由通力。 亦何伤也。 与余常时境不同故。 前云上眼托下第八。 由上第八不得缘下○又非定通之所引故。 由斯不变。 问。 七地已前菩萨以有漏定可变有实用之香味耶。 又方问。 二乘圣者以无漏定可变实用香味等耶。 灯。 周记(如上)。 章云○是有漏者○(如上)。 周记云。 章有漏者。 是善性者此即是许七地以前变鱼米等得实受用。 七地以前有漏劣行故。 故有漏心亦能变也。 章若无漏者至损破有故者。 问。 为食之时。 但唯食自第八所有漏之者不食。 无漏如何得言破于有耶。 答。 由以无漏为疏缘故。 毕竟能令有情证得断于有漏。 瑜伽五十四云○若有威德定所行境○是实物有○又此定色但是世间有漏无漏由定而生。 非出世间由此定色有戏论行定为因故。 又非一切所有定心皆有能生此色功能。 唯有一类有如能起化。 谓不思惟。 但由先时作意所引。 离诸暗昧。 极善清净明了现前。 当知是定乃能生色。 若定力励数数思惟。 假胜解力而得见者。 当知不能生起此色。 又复此色虽非出世定之所行。 然由彼定增上力故。 有一能现。 当知此事不可思议。 伽抄十四云○何谓威德。 而言是实。 如下文。 是无漏故。 名为威德。 圣者法故。 名为威德。 其此定色得实作事如实作色。 其非威德定色唯令他见。 非实作事不如实作。 问曰。 无漏定色见谛方得。 此稍可得。 有漏之定何故得有如是实事。 圣人无漏种类故得。 如下文。 增上力故得。 又准下文。 无分别智增上力故。 后得智起此色者。 有漏定不得。 此中据体。 实是无漏相似有漏故。 言无漏有漏。 问。 然无漏中三乘皆得无漏。 何人得之。 于大乘中有威德定虽有初地八地二处。 皆有其名。 依于何地。 又大义曰。 此通有漏。 有漏者非实。 不任受用故。 若非假想观。 任用者亦是实有○此是无漏。 非有漏。 似有漏。 体无漏○无问有漏无漏。 任运定能起此色。 非励力思惟定能生此色。 若菩萨是无漏。 若二乘是有漏。 皆能变化令他受用。 名威德定。 余假想观不尔故。 非威德定不名实色。 如次下更当广释。 胜定果色章云。 瑜伽三十三云。 又圣非圣二神通境有差别者。 谓圣神通随所变事。 随所化事。 随所胜解。 一切皆能如实成辨。 无有改异。 堪任有用。 非圣神通不能如是。 犹如幻化。 唯可观见。 不堪受用。 相传之所可见之。 问。 有义意释意思食体与欲俱思心所起希望。 扑扬大师可许耶。 论云。 三意思食希望为相。 谓有漏思与欲俱转。 希可爱境能为食事。 疏云。 此体即是有漏思数。 与欲数俱方是食体。 余相应思无希望相故。 疏抄云。 疏余相应思无希望相故者。 思若与欲相应。 即名为食。 思不与欲相应。 虽与余心所相应。 亦不名食。 要由先有思量方有欲故。 但思得名食耶。 灯云。 问。 触食能生喜乐。 思食必欲俱。 喜乐摄益欲自希望。 应受及欲说之为食。 答由触起受。 由思起欲。 举果显因。 正由触思。 说此为食。 秘云。 论三意思食希望为相者。 问。 思者造作正因等相。 云何今说为希望耶。 答。 如灯辨。 有义两释。 初解同灯。 第二释云。 由相应法令思于境起行希望。 若尔。 心等与欲等俱。 心亦应由相应之法希望为相。 答。 心等因思希望无失。 如是心等与受等俱。 起领纳等。 皆不违理。 心等皆容起多行故。 然自相行正行非余。 故依正行心等无杂。 详曰。 理恐未然。 瑜伽此论皆云心等所缘同不同行相。 故此论云。 心与心所同所依根。 所缘相似。 行相各别。 了别领纳等作用各异故。 亦不可言据自相说。 如所缘相。 相分各别即说相似。 行相有同何即不说。 教既无凭。 臆断难准。 可从初释。 灯奥文云○何以得知心作我解。 答。 准心所知。 既云我爱慢等当尔。 彼爱等若不作我解。 贪爱于何。 又亦不应名我爱等。 由此准知。 心王亦作我解。 下文云。 推求是见。 余法不推求。 执者坚取义。 同聚俱执我。 灯云(论七所如彼卷抄)章云(废立门)余心所法皆不及触思。 触遍诸心顺生三受。 思能希望造作之主。 故余皆非。 无漏无为皆破坏有故。 唯有漏四方立三食名。 忠安记云。 问。 经说思食希望为相。 无希望。 何故名食。 答。 由思力故。 令欲希望。 从果为名。 此亦从胜。 灯第五(论六)云。 问。 信云令他净。 舍亦他静。 此惭等能令他崇。 令他拒等不。 答。 论既无文。 设不能亦有何过。 以诸心所功用别故。 且如作意能惊于他。 非令所惊亦能惊故。 设复令他亦崇拒等。 亦有何过。 以心心所用有通局。 法性尔故。 然非必皆例。 问。 触食体可通八识相应触耶。 论云。 二者触食触境为相。 谓有漏触才取境时。 摄受喜等能为食事。 疏云○八识俱触皆是食耶(问也)。 论云。 此触虽与诸识相应。 属六识者食义偏胜。 触粗显境。 摄受喜乐及顺益舍。 资养胜故。 疏云。 述曰此触食体皆通八触。 虽体通与诸识相应。 属六识者食义偏胜。 胜义如何所触之境相粗显故。 别能摄受喜乐受故。 能生顺益身之舍故。 是偏胜义。 七八俱触境微细故。 全不能生喜乐受故。 虽生舍受。 但不为损而非益故。 章云(出体门)○九十四云。 诸有漏触能与喜乐为食。 唯识亦言。 谓有漏触才取境时。 摄益喜乐及顺益舍。 能为食事。 此言意显三界有漏八识俱触。 摄益受喜乐及顺益舍。 摄益身者。 是触食体○故唯识言。 此触虽与诸识相应。 属六识者食义偏胜。 即彰触食通八识俱。 蜜会天亲摄论第三云。 此中触食属六识身。 触粗显境。 资养胜故。 不取余触。 有义。 唯取六识俱触以为食体。 论触虽通八识俱转。 为食体者。 唯六识俱。 七八俱触全无引生喜乐二受及顺益舍故。 八俱之舍一切地时行相同故。 前解不然。 非要触能引自俱生喜乐受等方名为食。 引余识俱喜乐等起摄益身者。 一切皆是。 由第八等触胜自境引生六识俱时喜乐。 故亦是食。 然准诸文。 第二解胜。 但言摄益喜等为食。 非七八故。 周记之。 章前解不然等者○非是破前名为不然。 论下文云。 触意思食虽遍三界。 而依识转随识有无。 疏云○触意思三遍三界用。 六识相应者随识或无。 八相应者随识恒有。 故依识转随识有无。 寻云。 取触数欤。 取心王欤。 伽抄第十五云。 论云。 触能摄受者若喜若乐若舍一分者。 今解。 触取六识为体。 此俱触能摄受喜乐二受全及舍一分。 受摄益者滋长义。 忧苦违损非摄益。 舍通善恶果。 今取善果舍故言一分。 或舍通忻戚末。 今取喜乐末生者故言一分。 有云由此故知。 取触数为触食体。 此不成解。 违对法故。 又此随顺理门。 摄论云。 触食属六识。 浮丘疏第十三。 可见之。 西明疏云。 此触虽与至资养胜故者。 约识辨体。 谓据实为论。 八识相应触皆为食体。 然属六识者其用偏胜。 故立为食。 故世亲摄论云。 此中触食属六识身。 即依彼论释者不同。 一云。 彼论即用六识为识。 触食体故属六识身。 问。 若尔。 云何瑜伽摄事分中。 用触为体。 解云。 摄大论依正道理。 瑜伽所说随转门。 故不相违。 一云。 属六识者。 六识相应触非即六识。 若作此解。 与瑜伽等皆不相违。 虽有两释。 后说为正。 所以者何。 瑜伽·对法及此论等。 以触为体。 皆不相违。 理趣分疏下云○触谓触数。 第六识俱。 思谓思数。 即第六识俱。 识谓识蕴。 即唯第八。 问。 意思食体唯限第八识相应思欤。 论云。 三意思食希望为相。 谓有漏思与欲俱。 转希可爱境能为食事。 此思虽与诸识相应。 属意识者食义偏胜。 意识于境希望胜故。 疏云。 若希可爱境。 此通未来及与现在○此食通与八识相应。 属意识者食义偏胜。 故瑜伽说。 深胜希望及缘未来。 非余俱思希望胜故。 由此亦准。 属六识者体非六识。 不尔。 思食体应第六。 章云。 成唯识言。 思食谓有漏思与欲俱转。 又言。 此思虽与诸识相应。 属意识者食义偏胜。 此言正显三界有漏八识俱思希可爱境摄益身者皆思食体。 蜜会五十七及天亲摄论云。 缘未来境摄益于识。 名为思食。 意思于境希望胜故。 由此九十四云。 若在意地能会境思。 名意会思。 能与一切于可爱境专住希望为食。 复有义者。 六识俱思诸有漏者希境益身。 皆思食体。 七八不然。 无行相故。 诸处但说与意俱者。 通缘未来彼最胜故。 亦有希望现境思故。 许通五识。 唯识所言诸识相应。 显思体俱。 食唯六俱。 有义。 思食唯第六俱。 诸处但说缘未来故。 五俱缘现触力增长非思食。 故唯识说。 思食体通诸识。 成食义者唯第六俱。 故世亲说意思食者。 是能希望。 由希望故饶益所依。 如远见水。 虽浊不死。 以眼为门。 意希望故。 非五识有希未来故。 此虽三解。 第二解胜。 五识于境有微细思可希望故。 不尔。 五识应无欲俱。 准此第三乃同唯识不许别境与五俱义。 故知正者第二师胜。 灯云。 问。 触思通八俱。 六俱胜名食。 识体虽八种。 第六偏名食。 答。 二解。 一不齐解。 顺生喜乐起希望。 六识俱胜偏名食。 摄持是识食。 八俱摄持不唯六。 二义齐解。 识体有八种。 胜食唯第八。 触思虽遍俱。 六并名胜食。 又云。 问。 如在灭定。 经于多日。 以何为食。 答。 识触思三。 论下文并疏。 理趣分疏(如上)。 问。 佛地经中说。 十八圆满净土任持圆满。 大乘法味生大喜乐(文)尔者以法味为食体欤。 为当以喜乐为食体欤。 灯云。 亦如净土法生喜乐法体。 是食非喜乐受○又解。 不同法食。 法食即取喜乐为食○前解为正。 佛地论云。 此净土中诸佛菩萨后得无漏能说能受大乘法味生大喜乐。 既云法味。 明法是食。 此意由法能生喜乐。 方名为食。 不生喜乐不能为食。 释能生触思为食。 非所生受欲之义也。 四食章云。 佛地经云。 广大法味喜乐所持○问何故有漏触为食体。 无漏法中喜乐为食。 答。 由有漏触引喜乐胜。 无漏喜乐治忧苦胜。 各立为食。 对治别故。 又无漏受领法味增。 说之为食。 亦如有漏触生喜增。 立名为食。 故不违理。 各随增故。 玄赞八云。 此说二食。 佛地经说二。 广大法味喜乐所持○佛地法味所生喜乐。 即是法喜。 此依初得。 唯在意识。 欲界缘教。 但言喜食。 彼依后时。 亦通六识。 通色界有。 故开喜乐。 此合名喜。 适悦同故。 摄释第四云。 广大法味是能生法。 喜乐二种是所生法。 由因大法喜乐生故。 取彼所生为二食也。 佛土章云。 若变化土实资四食。 亦得说资法味为食。 如闻妙法花。 六十劫住故。 然此经下菩提分品言。 既食不死法。 还饮解脱味。 以涅槃不死而为食者。 所证妙境生于喜乐。 可名食故。 能持无漏亦与食名不相违也。 无垢疏三全同之。 佛地论第一云。 如是净土眷属圆满。 以何任持。 广大法味喜乐所持。 谓于此中。 大乘法味喜乐所持食能令住。 是任持义○此净土中诸佛菩萨后得无漏。 能说能受大乘法味生大喜乐。 又正体智受真如味生大喜乐。 能任持身。 令不断坏。 长养善法故名为食。 无性摄论十云。 广大法味喜乐所持者。 谓净土中大乘法味喜乐为食。 此句显示任持圆满。 无垢称疏云。 静虑等法破坏有故。 实非食体。 但取味证。 故佛地经云。 广大法味喜乐所持。 灭定证问。 本经部师意可立细意识耶。 疏云。 上来已破经部本计。 下破经部末宗转计。 上座部师亦许定中有细意识。 生死等位已遮破讫。 极成意识不如是故。 结灭定位无第六识。 色心互持种等之计。 发此位有第六识文之下。 灯云(论三)论识缘名色。 名色缘识○然释此经文。 总有七释。 一萨婆多师。 如本疏辨。 二本经部师。 同有部释。 三末经部师。 许有细意识。 羯剌蓝时。 粗识为名中识。 细识为识。 四本上座。 亦计二识。 许俱时转。 释同末经部。 五末上座。 粗细二识必不俱时。 又云(论四)论又行缘识应不得成者○若末经部救云。 我有粗细二识。 粗者染俱结生。 细者无记为业熏感。 疏三本云。 此答上座及末经部有细意识。 宗轮论云。 其经量部本宗同义。 谓说诸蕴有从前世转至后世。 立说转名。 非离圣道有蕴永灭。 有根边蕴。 有一味蕴。 异生位中亦有圣法。 同论疏云。 有根边蕴有一味蕴。 一味者。 即无始来展转和合一味而转。 即细意识曾不间断。 此具四蕴。 有根边蕴者。 根谓向前细意识往生死根本。 故说为根。 由此根故有五蕴起。 即同诸宗所说五蕴。 然一味蕴是根本故。 不说言边。 其余间断五蕴之法是末起故。 名根边蕴。 疏四本云。 论谓诸转识至有间断故。 述曰○初破经部○譬喻师即经部也。 如五十一·对法等解种子义中云○此等经部本计。 然后有经部异师第二○论有说六识至第八识性。 述曰。 此叙彼宗○论又六识身至必俱时故。 述曰。 第三破事类双熏计○今此设遮经部。 粗破譬喻师。 譬喻师是经部异师。 即日出论者。 是名经部。 此有三种。 一根本。 即鸠摩逻多。 二室利逻多。 造经部毗婆娑。 正理所言上座是。 三但名经部。 以根本师造结鬘论广说譬喻。 名譬喻师。 从所说为名也。 其实总是一种经部。 疏二本云。 论若言有色至理亦不然。 述曰○此破日出论者。 即经部本师。 佛去世后一百年中。 北天竺怛叉翅罗国。 有鸠摩逻多。 此言童首。 造九百论。 时五天竺有五大论师。 喻如日出明导世间。 名日出者。 以似于日。 亦名譬喻师。 或为此师造喻鬘论集诸奇事。 名譬喻师。 经部之种族。 经部以此所说为宗。 当时犹未有经部。 经部四百年中方出世故。 秘三云。 然准诸教。 经部师计总有四类。 本经部许内六根是所熏性。 如瑜伽论五十一末言。 色持种随彼言也。 俱舍论五云。 有余师言。 如生无色。 色久时断。 如何于后色复得生。 彼生定应由心非色。 如是出定心亦应然。 由有根身。 非由心起。 故彼先代轨范师咸言。 二法互为种子。 二法者。 谓心有根身。 尊者世友问论中说。 若执灭定全无有心。 可有此过。 我说灭定犹有细心故无此失。 光记四云。 有余师言至四有根身者。 第二有余经部师言。 如生无色界。 色久时断。 如何于后色复得生。 彼生定应由心中色种子生。 非过去色生。 此即举例。 如是出定心亦应然。 由定内有五根身中有心种子。 生出定心。 非由过去定前心起。 故彼经部中先代诸轨范师咸言。 心身二法互为种子。 尊者世友至故无此失者。 经部异师尊者世友所造问论中说。 若执灭定如前二说全无有心。 可有无心生有心过。 我说灭定犹有细心生出定心。 故无此失。 世友梵云伐苏密多罗。 旧云和须密讹也。 印度国名世友者非一。 是非婆娑会中世友。 又正理第十三云。 譬喻论者作如是言灭尽定中唯灭受想。 以定无有无心有情。 解云。 此叙鸠摩罗多门徒释。 彼宗所执唯一心王。 随用差别立种种名。 无别心所。 但心缘境第一刹那初了名识。 第二刹那取像名想。 第三刹那领纳名受。 第四已去造作名思。 诸余心所皆思差别。 识想受三唯无记性。 思心已去方始通三。 入灭定者灭受想心。 由此二粗是所厌故。 识虽非所厌。 定中亦不得起。 是无记故。 于行位中。 思之差别为灭定体。 以实言之。 即是心。 就用言之。 是心所。 故彼定中必有心体。 但无受想之位。 何以知然。 名称灭受想定。 故知无受想。 必定无有无心有情。 既是有情。 故知心有。 又婆娑一百五十三云。 谓譬喻者分别论师执灭尽定细心不灭。 彼说无有有情而无色者。 亦无有定而无心者。 若定无心。 命根应断。 便名为死。 非谓在定。 准此论。 世友同彼譬喻分别论计。 释签第三云。 正量部异师为譬喻者(可勘正文)。 义镜五云(五根章)文成实论师至大成五根者。 第三述末经部宗也。 言成实论师者。 即西国沙门。 名呵梨跋摩。 此云师子铠。 今云师子胄今与铠其义也。 即杂心论师究摩罗陀之弟子也。 西域记第十二云。 童受论师者更造论。 述经部本计宗也○文经部说至粗是假者。 此第四述本经部宗也。 西域记云。 童受论师即经部本计也。 光法师俱舍疏云。 鸠摩罗多此云豪童。 是经部祖师。 于经部中。 造喻鬘论显了论等。 经部本从说一切有部中出。 以经为量。 名经部。 执理为量。 名说一切部(已上疏文)其师唯识疏第二云。 佛去世后一百年中。 北天竺怛叉翅逻国。 有鸠摩罗多。 此言童首。 造九百论○亦名譬喻师。 经部以此所说为宗。 当时犹未有经部。 经部四百年中方出世故。 又疏第四云。 此有三种。 一根本即鸠摩罗多。 二室利罗多。 造经部毗婆娑。 正理所言上座是。 三但名经部。 其实总是一种经部(已上疏文)。 今此文云经部师者。 即当第二。 即是第三经部师者远承童受故。 西域记号其童受。 为经部本师耳。 今云经部师者。 远望童受。 是彼弟子。 望师子胄。 是本师也。 今就第三经部宗而说本末宗义也。 深蜜经西明疏六云。 如大德逻摩此即经部。 第三释大德逻摩。 疏云。 此并对勘二家摄论及成业论。 义更无违。 问。 世友问论者有部义欤。 又此师许色心互持种之义欤。 疏云。 论许便违害至灭受想定。 述曰○就别破中。 上破有心所讫次破无心所。 俱舍云。 尊者世友问论中说。 此即经部异师。 二法为种。 灭定无心。 色为种子。 心后依生。 经部本计灭定无心。 次后转计灭定有心。 次有心所今更转计彼无心所。 即末转计。 俱舍论。 光记(如上)。 成业论云。 且身业形色为性○有说。 身表行动为性○日出论者作如是言○然有别法差别为因○若尔。 身业应唯无表。 此无表名为自何法。 谓法处摄律仪色等○又汝所宗过去诸法有与果用。 何非现在○若尔。 应许由善不善身语二业。 蕴相续中引别法起。 其体实有心不相应行蕴所摄。 有说。 此法名为增长。 有说。 此法名不失坏。 由此法故能得当来爱非爱果○若所作业体虽谢灭。 由所熏心相续功能转变差别。 能得当来爱等果者。 处无心定及无想天心相续断。 如何先业能得当来爱非爱果。 有作是说。 于此生中先所熏心必还相续故。 得当来爱非爱果○有作是说。 依附色根种子力故后心还起○如何一一心心所法。 从二种子相续而生○是彼宗过。 何谓彼宗。 谓执此位全无心者。 若说此位是有心者。 即无斯过。 如尊者世友所造问论中言。 若执灭定全无有心。 可有此过。 我执灭定犹有细心故无此失○若灭定中有意识者。 此缘何境。 作何行相○是故汝等不如实知阿笈摩义。 纵情妄计第六意识灭定等有。 由是而执此位有心。 若尔。 云何许灭定等诸无心位亦有心耶。 应如一类经为量者。 所许细心彼位犹有。 谓异熟果识具一切种子。 从初结生乃至终没。 展转相续曾无间断。 彼彼生处由异熟因。 品类差别相续流转。 乃至涅槃方毕竟灭。 即由此识无间断故。 于无心位亦说有心。 余六识身于此诸位皆不转。 故说为无心。 业成就论云。 复有人言。 色根种子。 彼种上得心心数种二处依止。 谓心身中色根身中。 如是次第○复有人言。 有心三昧。 若毗婆娑五百罗汉和合众中。 婆修密多大德说言。 若何等人灭定无心。 彼得此过。 我灭三昧是有心故。 引修多罗以为证言。 身行则灭。 诸根不转。 识不离身○云何彼是有心三昧。 如修多罗法师信说。 修多罗师云何信说。 说彼报识一切种子密系缚等行不断绝。 彼彼处生法识坏相相续而行。 乃至涅槃而不断绝。 要集八云。 然成业尊者世友。 旧相传释云。 此引经部世友。 非一切有部世友。 梵云萨婆多世友。 转计云。 今寻彼文。 一切有部世友论师即非经部。 亦转计谓。 世友师依自宗义欲破经部。 先叙彼计。 非世友计立有细心。 然于破中。 世友世亲破意皆同。 一切有宗亦非许有灭定意意识。 后乐大乘所立正义。 即异世友义。 同经部救云。 应如一类经为量者。 所计细心彼位犹有。 引彼为喻故云应如。 虽于灭定有微细心。 无余转识。 义同彼计。 然体不同。 是八非六。 故云谓异熟果识乃至阿陀那识阿赖耶等。 由此成业所引同论叙计细心。 非世友计。 问。 本疏中破末经部义立量云。 汝应一切定皆名无心。 诸定皆说无前五识身故。 如汝许灭定(云云)尔者因置诸定言事。 大师何释之耶。 论云。 若无五识名无心者。 应一切定皆名无心。 诸定皆无五识身故。 疏云。 彼若答言。 无五识故名无心。 非无第六。 今牒之云。 若如是者。 应立量云。 汝应一切定皆名无心。 诸定皆说无前五识身故。 如汝许灭定。 若不言定中。 无五识身故。 即不定过。 以无闷绝等亦无五识。 彼此共许非无心定。 秘云。 论诸定皆无五识身故者○又疏作量。 有义破云。 疏说此因依闷绝等有不定者。 此义不然。 立宗若云应一切定皆名无心定。 闷绝等位非无心定。 可说前因有不定过。 宗法之中既无定字。 故无不定。 详曰。 直观言陈。 似如所斥。 若寻意许。 疏旨精远。 谓定无心。 非定无心。 而是差别。 因不言定。 即闷绝等。 因于彼转。 与意许宗便成不定。 因致定言。 斯过方遣。 故义然也。 因明疏上云。 论是无常等因。 述曰。 显因所成。 等者等取空○若所作因亦能成立言。 所陈苦乐及无常宗意所许苦等一切法者。 此因便有不定等过。 论云。 如是等似宗因喻言。 非正能立。 下卷云。 向辩三支。 皆据申言。 而有过故。 未明缺减。 非在言申。 故以等等。 复云似宗因喻者。 等彼缺减。 若尔。 何故不言如是似宗因喻等。 而云如是等似宗因喻耶。 答。 喻下言等。 恐有离前似宗因喻别有似支。 显离此三更无有别似宗因喻。 故于前等。 周记云。 此文意云。 今此等字上似宗因喻三支过中。 论文之中除四相违自余诸过。 各据言陈。 未明意许。 今言等者。 等彼意许。 又缺减过。 论文之中。 言陈意许。 俱并不说。 问。 付三业行遍非遍之义。 且于二禅已上起语言之时。 不依寻伺之义可有耶。 灯云○问。 寻伺既非遍行。 何故难他寻伺于语是遍行摄。 答。 就他宗说。 实非遍行。 能遍起语。 即是思数。 若尔。 何故第二定已上自他有思得起语言。 何假寻伺。 答。 粗思能发语。 上细不能发。 在佛即得任运语故。 同一云。 问。 意通三界理显不疑。 身语归依通何界地。 答。 身语二业通欲色界。 若准九地语业唯初禅。 身业通五地。 二定已上虽起语业及以身业。 若起语业。 借下寻伺。 故随寻伺是初定系。 又是无记。 上地不造下地业故。 设无漏者亦属下故。 或不系故。 身业通四定。 以出入息非是遍行。 上得起身。 又解。 上若上若上不得作下地善业。 四静虑王俱受别脱。 岂许无记心得戒耶。 既许善心方始得戒。 故于上地得有语业多由寻伺。 未必一切皆寻伺起。 又复寻伺非语遍行。 如出入息四定虽无。 得有身业。 以有思故。 语业应同此。 引证如下第七论记。 同五(论七)云。 问。 身语心行有遍非遍。 第四定地虽无出入息。 有思遍行。 身业得转。 在佛果位既无寻伺语之遍行。 语应不转。 答。 如疏及枢要说。 问。 既说语业为语遍行。 第二定上地法有语。 同身行故。 答。 约佛可尔。 语不假寻。 除佛已外语必寻引。 故已上无。 问。 说法逗机。 语假寻伺。 泛尔言说何假寻伺。 犹如五识多由彼起。 亦有五识非寻伺生。 如无色定起耳闻声等。 答。 二定已上起语时难。 犹如五识。 必假寻伺。 问。 身在欲界及初静虑时易。 应同五识。 答。 语皆推度。 起必寻伺。 五识不尔。 故不得例。 又设一解。 欲界泛语二定已上或有语言非寻伺发。 但用思生。 诸论但言寻伺起者。 随粗相说。 如思惟支。 疏云。 寻伺引语名为遍行故。 二禅已上寻伺无故。 语定随无。 大乘不然。 此随他语。 肝心云。 文随他语者。 北抄云。 大乘二禅已上佛不籍寻伺(已上)。 案云。 若依大乘。 二禅已上及佛果位。 虽无寻伺。 而复有语。 伽论九十六云。 又粗寻伺能发语言。 诸未得定。 或有已得还从定起能发语言。 非正在定。 正在定者虽有微细寻伺随转。 而不能发所有语言。 是故此位说名一切语言寂静。 诸藏章云。 卢舍那佛经说。 十八梵天诸神王等俱能解语。 皆悉受持菩萨戒法。 故知调伏亦被二界五趣之身。 此依实身。 无色界中无有耳识不闻教故。 故知但被二界五趣有情实身。 以经威力地狱众生得闻法故。 诸大菩萨于地狱中教他受戒种种事故。 然得戒者义即差别。 梵网经下云。 是时百万亿大众诸菩萨·十八梵天·六欲天子·十六大国王。 合掌至心听佛诵一切佛大乘戒○佛子谛听。 若受佛戒者。 国王王子。 百官宰相。 比丘比丘尼。 十八梵天。 六欲天子。 庶民黄门。 淫界淫女奴婢。 八部鬼神金刚神。 畜生乃至变化人。 但解法师语。 尽受得戒。 皆名第一清净者。 表无表章云。 第六依地有无者○律仪无表中别脱无表。 可依欲色二界依身得。 既许色界回趣大乘。 岂彼世尊无别脱戒。 此别脱戒若菩萨时。 虽复依彼。 定是无漏。 依色界身。 准此无有有漏别脱。 卢舍那佛化十八梵天等。 俱能解语。 皆悉受持菩萨戒法。 亦得别脱。 不得别受别脱之戒。 别受别脱除诸圣者。 上界依身心非极厌。 由此不得。 既许鬼畜得别脱戒。 色天许得于理何违。 百法玄赞私记。 依此文成别解脱戒无漏义周记云。 灯上地不造下地业故者。 此即释无所以。 欣上厌下得胜舍劣故。 生上地不造下业。 又解。 亦可得作下地方便善业。 而言生上不起下者。 据上者而更不须起于下。 如寻伺等。 上地是无故。 得起下善业无妨。 又受别脱善心方得言善心者。 护方便时要便善心。 问。 依身在欲界修得第四定人。 引得彼地能造四大种耶。 灯云。 又初静虑望欲。 以静除散二禅。 望初。 以细除粗三禅。 望二。 以静除动四禅。 望三。 以蜜除疏。 萨婆多等由得彼定。 引得坚蜜四大。 闭身隙故。 所以无二息。 大乘不尔。 但以定能除其隙。 故无出入息。 设兼引大。 亦复无违。 但非唯大能闭身隙。 别抄云。 问。 生第四定。 彼身细蜜。 可无身行。 身在欲界得第四定者。 身亦应虚疏。 如何不有身行耶。 解云。 由定力所引上界大于此身中。 是故坚蜜。 又云。 问。 于欲界身得第四定。 无入出息。 引得彼定地四大。 遍其身塞毛孔无入出息。 未知上地四大既细。 于欲界身如何得住。 不相持故。 解云。 即以上地大种为增上缘。 击发欲界细四大种。 满其身故。 无入出息。 问。 若尔。 于欲界身起天眼耳。 造上界眼耳根。 四大亦细。 下界身中如何得住耶。 又下地定皆引得定四大于欲界身不。 解云。 天眼耳起由通力故。 大种虽细。 于下界身得住无失。 又解。 下地大种微粗。 由下识生初禅造二根。 四大种粗。 于下地身亦可得住(云云)。 秘云○依毗婆沙论二十六云。 有四缘故身行方转。 一谓入出息所依身。 二风道通。 谓口鼻等。 三毛孔开。 四依息地粗心现前。 于四缘中。 若随阙一。 身行不转○入第四定。 虽有前二。 然无后二。 息亦不转。 又入出息依粗身转。 第四静虑已上诸地。 心极微细故息不转。 又顺正理云。 入第四定身无毛孔。 云彼等持极淳厚故。 引第四定大种遍身。 即由此缘。 尊者世友说。 入彼定身毛孔合。 入漏无漏定皆如是○准大乘义。 身行不转。 更同有宗。 亦应无失。 瑜伽论五十四云。 复次在欲界者。 依欲界身。 发起色界大种。 现前彼诸大种。 种何与下界色共住。 为异处耶。 非异处耶。 当言。 如水处沙。 非住异处。 如是等类应当思惟。 色蕴互相杂相(文)。 同论云。 能造所造不相离故。 智论第二十四云。 阿泥卢顶色界四大种造色半顶清净。 摄释第一云○古人释半头之言。 由失肉眼后得天眼。 半头已上悉能照瞩。 名半头眼。 后有释云。 肉天具有。 名全有眼。 由无一故名半顶。 议曰。 安智度论○是天眼佛天眼四大造色遍顶清净。 准此但据净有圆缺。 以名遍半。 未必约见及眼具阙。 若如古释。 五眼不具总应名半。 纵有天眼。 眼亦少故。 未必皆能全头见故。 故不依也(文)。 义决云。 三得人者。 欲色二界有情之内。 若其天眼。 欲界六天及以三州除北拘卢。 得四静虑根本定者。 能起天眼。 以许得通故(文)。 灯第一云。 以下界色粗。 不为上依。 自变为上地。 自身依之(文)。 问。 论中又此定中若有思等(云云)等言等何物耶。 又方问。 末经部意识定位有思心所(云云)。 论主何破之耶。 论云。 受想于心亦遍行摄。 许如思等大地法故○又许思等是大地法。 灭受想时。 彼亦应灭。 既尔。 信等此位亦无。 非遍行灭余可在故。 如何可言有余心所。 既许思等此位非无。 受想应然。 大地法故。 又此定中若有思等。 亦应有触。 余心所法无不皆依触力生故。 若许有触。 亦应有受。 触缘受故。 既许有受。 想亦应生。 不相离故。 疏云。 论受想于心至大地法故。 述曰。 如寻伺故比量所诤。 许如思等大地法故。 根本经部说有三法遍行。 大乘萨婆多各说有二。 谓即受想。 故别立蕴。 作用强故。 彼说三大地故。 今言思等。 等取何法。 谓有二计。 一唯计有三法。 如前触即三合。 无别体故。 二计有四法。 即触数故○故今言等意摄二家。 又设有余。 非别有法。 此论别体。 若依分位。 于思之上亦名为定等。 理亦无违。 一念之思所望别故。 然未见文。 准俱舍云。 谓通三性有寻伺等三地。 名为大地。 即更有余法。 今量云。 受想定是遍行。 许是大地法故○论既尔信等至余可在故。 述曰。 经部以思分位。 名为信等。 此位非无。 思等既灭。 信等善法亦无○论又此定中至触力生故。 述曰。 上来但总破。 故思言等。 等取有触。 此位有思。 亦应有触。 余心所法皆依触力生故。 量云。 此位应有触。 有思等故。 如余有心。 余有心位以触为本。 无有本无而末有故。 以末例本。 亦令本有。 西明疏云。 然此所破诸说不同。 一云。 破三心所。 若尔。 如何下论说云。 既许思等大地法故。 释云。 虽无别体法。 然于思上假说有触。 故置等言。 一云。 破四。 有等言故。 二云。 破十。 或破十四(文)。 问。 受想思三法许有别体之经部意余心所者心分位欤。 将思分位欤。 疏云。 论受想于心至大地法故。 述曰○根本经部说有三法遍行○若依分位。 于思之上亦名为定等。 理亦无违。 一念之思所望别故。 然未见文(文)。 全文大切可见之。 疏三末同所秘第七卷所灯同。 论五云。 有说。 此定体即是心。 疏云。 此经部师。 疏又云。 论根力觉支至非即心故。 述曰○念惠等法彼体是思。 然非即心。 故以为喻。 此中比量如文可解。 亦如正理论第十一广斗(文)。 秘云。 论根力○心故者。 问。 破何计耶。 若破本师。 本师心所皆体是心。 惠等同喻所立不成。 若破末计。 有相扶失。 末许心所离心有故。 答。 准疏所明。 破末计中立三四等心所之师。 惠等依思。 非即心故。 喻无其过。 顺正理论第十一云。 有譬喻者说。 唯有心无别心所。 心想俱时。 行相差别不可得故○又由至教证无心所○心远独行○此等诸经皆遮心所。 又于心所多兴诤论。 故知离心无别有体。 谓执别有心所论者。 于心所中兴多论。 或说唯有三大地法。 或说有四。 或说有十。 或说十四。 故唯有识而流。 说有多种心心所别。 如甘蔗汁。 如偈伎人。 故无受等别体可得。 疏七本云。 论若离心体至说唯有识。 述曰。 其楞伽师中百论师等。 或经部妙音等亦然。 如前第一卷解彼。 虽不言一切心所并无。 然有少数。 依心分位立差别故。 总为此难。 如俱舍解触支中叙经部计。 婆娑等叙妙音等计。 说唯有识。 即摄论第四所引十地经第六地楞伽亦有○论若即是心至非自性故。 述曰。 若但心分位如觉天经部等者。 如何圣教说与心相应。 论一云。 或执。 离心无别心所(文)。 疏云。 此第四计即是经部觉天等执。 经部师说。 佛说五蕴。 故离心外唯有三所。 一受。 二想。 三思。 更不说余心所名蕴故。 秘云。 疏第四经部等计者。 问。 意明无所。 明三所等。 是扶本意。 答。 全无分无总名为无。 不尔。 分无四计何摄。 故疏总言亦无失矣(文)。 染净证问。 论证第八识引契经说云。 心清净故(云云)心者无漏第八欤。 疏云。 论又契经说至不应有故。 述曰。 自下第十引染净心经。 维摩等云○其阿含等亦有此文○此如瑜伽五十四卷识住中解。 此中意说。 以本识现种为染净心。 令有情染净。 即当摄论染净章。 染章即三杂染。 净章即是世出世净。 又云。 论谓染净法至持彼种故。 述曰。 下别解中。 先总解。 后别破。 此总中。 言染净诸法以心为本。 若有漏无漏。 常无常。 有为无为。 染净之法。 皆以本识为本。 故言心染情染心净情净。 此言有为等法总句。 无为法等别句。 染净之法至下当知。 有漏现行依心生。 种子依心住。 心受无漏现行熏。 持彼无漏种故。 又解。 初句如前。 因心而生者。 谓有为现行法皆因种子心而生。 依心住者。 谓有为现行法皆依现行识法而住。 心受彼熏者。 谓本识现行受染净有为现行之熏。 释上依住。 持彼有为之种子故。 释上因心生。 随心染净有情染净。 即以所生能依之法和合假者为有情故。 或心体是有情。 心染故情染。 心净故情净。 此文有释。 以心为本总句。 如初。 因心而生。 谓杂染法。 即是有漏三性皆是。 以相顺故。 遂别各生。 依心住故。 谓清净法。 有为无漏不顺本识。 故但说依心住。 心受彼熏持彼种故。 释上所由。 并通染净。 又心受彼熏。 是有漏法。 持彼种故。 是无漏法。 又有别解。 以心为本总句。 因心而生依心住故。 并有漏法现行依种子心生。 依现行识住。 心受彼熏持彼种者。 即无漏有为法。 虽心相违。 心受彼现行之熏。 能持彼现行种故。 后心净时有情随净。 秘云。 论心杂染故等者。 虽维摩经亦有此文。 今引阿含。 以维摩经非共许故。 疏言心染故有情染等如瑜伽五十四者。 案彼论云。 由所润识○于流转中相续决定。 又云。 又由彼识永清净故。 不待余因。 任运自然入于寂灭。 此识相续究竟断故。 于十方界不复流转。 于命及死不希求。 故名永离欲。 释曰。 前由心染有情杂染。 后由心净有情解脱(文)。 又云。 论谓染净以心为本等者。 疏有四释。 余有五释。 具如余辨。 有义复释○无漏净心但与无漏有为无为为其根本○前后二疏虽有多释。 义皆不具。 未方此解。 并无净心为本等故。 详曰。 观经文云。 心杂染故有情杂染。 但约有情。 不依佛说。 若兼佛者。 即不应云有情等也。 而如来者非有情故。 故前说云唯依取蕴建立有情。 佛无有漏。 非有情摄。 论既释经。 应同经意。 若云示现称有情者。 亦为不可。 准论。 释经染净二门。 破他申自。 皆并不言佛果净识。 故知二疏善悟奥旨。 西明疏云。 此有五释。 贬量抄云○有说○(引疏四释)有释。 此有五释○枢要云。 以心为本。 诸部总句。 有无为染净法皆心为本。 萨婆多等无为由心显。 有为由心故起(云云具引)今谓。 诸释理未必可。 无垢疏三云。 心谓第八识。 有情五蕴假者。 此依彼心而假建立。 第八之心若是有漏杂染所摄。 能依假者是杂染。 所依八心若是无漏清净所摄。 能依假者亦是清净。 瑜伽论五十四云(如秘引)。 摄论(无性)云。 论曰。 云何世间清净不成○若离一切种子异熟识。 理不得成○云何出世清净不成○是故出世清净。 若离一切种子异熟果识。 亦不得成○论曰。 复次云何一切种子异熟果识为杂染因。 复为出世能对治彼净心种子○论曰○如如熏习下中上品次第渐增。 如是如是异熟果识次第渐减。 即转所依既一切种所依转已。 即异熟果识及一切种子无种子而转。 一切种永断。 问。 有义意释谓染净法以心为本而生依心住故文云。 因心而生者。 合释有漏无漏现行因染心生以心为本。 别释无漏现行诸法因净心生亦心为本义(云云)尔者扑扬大师何破之耶。 秘云○有义复释。 谓染净法以心为本。 有漏无漏有为无为总句。 然应说心有染净二。 有漏染心通漏漏无漏有为无为。 总合为本。 无漏净心但与无漏有为无为。 为其根本。 非有漏本。 因心而生。 合释有漏无漏现行因染心生。 以心为本。 别释无漏现行诸法因净心生亦心为本。 净心不生有漏法故。 依心住故者。 合释有漏无漏本有种子依染心住故心为本。 别释无漏本有种子依净心住故心为本。 心受彼熏持彼种故者。 合释有漏无漏新熏种子染心为本。 别释无漏新熏种子净心为本。 净第八心虽不受熏。 因位曾熏果持种故。 前后二疏虽有多释。 义皆不具○详曰。 观经文云○善悟奥旨。 又设兼据净心释者。 亦成繁见。 何所以者。 言心为本。 即是染净有为无为之总句也。 后复对彼因心而生。 复云以心为本。 别释无漏现行诸法因净心生亦心为本。 前既言总。 后何云别。 若言据彼别净心说。 若尔。 别染何不是彼别染本耶。 若许是者。 云何不是别释染现。 又若别释容有斯理。 但一释中何得矛楯。 余准此非。 问。 今此文者说真理欤。 无垢称第二(声闻品第三)云。 尔时世尊告优波利。 汝应往诣无垢称所。 问安其疾。 时优波利白言。 世尊。 我不堪任诣彼问疾。 所以者何。 忆念我昔于一时间。 有二苾刍。 犯所受戒。 深怀愧耻○而谓我言○愿解忧悔得免斯咎。 我即为其如法解说○时无垢称来到彼所。 稽首我足而作是言。 唯优波利。 无重增此二苾刍罪。 当直除灭忧悔。 所犯勿扰其心。 所以者何。 彼罪性不住内。 不出外。 不在两间。 如佛所说。 心杂染故。 有情杂染。 心清净故。 有情清净。 如是心者亦不住内。 亦不出外。 不在两间。 如其心然。 罪垢亦然。 如罪垢然。 诸法亦然。 不出于如。 唯优波利。 汝心本净。 得解脱时。 此本净心曾有染不。 我言不也。 无垢称言。 一切有情心净本净。 曾无有染。 亦复如是○时二苾刍忧悔即除。 皆发无上正等觉心○时我默然不能加对。 故我不任诣彼问疾。 同疏云。 问。 大乘意生北州之者必有生天后报之业欤。 秘云○问。 何故举彼无想没耶。 是余处没有识持种。 答。 有两释。 一如灯辨。 一云。 案正法经及俱舍论。 北郁单越定有生天后报之业。 无想诸天定有欲界后报业也。 余地不定。 所以偏说。 智论第十七云。 阎浮提中。 死弗波提中。 生弗婆提中。 死阎浮提中。 生阎浮提中。 死还生阎浮提中。 劬陀尼郁怛罗越亦如是。 伽论第二云。 又北呴卢州○又彼有情竟无系属决定胜进。 略纂第二云。 北州中竟无系属决定胜进者。 由习无我无系属。 于衣食等。 不起我所。 由当来决定胜进。 彼州定有生天后报业。 无我观前修十善业故。 此言决定当得胜进。 有处说。 彼有后报业。 定堕鬼中。 未审诚说(文)。 疏七本云○大乘无文。 俱舍论云。 若从彼没。 必生欲界。 先修定行势力尽故○如生北州者。 生天后业等○今此不同。 彼唯生报。 可作是言。 此通后报。 如何必有欲界顺后受业。 故知生彼既通生·后·不定。 明命终已生下三定及下欲界。 皆无有失。 但不生上。 未曾修故。 生彼定中下三天处。 亦无失也。 问。 经部师意可许有法尔种耶。 论云。 又出世道初不应生。 无法持彼法尔种故。 疏云。 论又出○种故。 述曰。 难经部师无法尔种。 此无漏道初不应生。 无法持彼法尔种故。 以唯新熏而为不正。 设彼若言以世第一法为因缘生。 不假法尔无漏种者。 论主难言。 论有漏类别非彼因故。 述曰。 前第二卷已广说讫。 又彼若初无漏生但无因起。 何假汝立法尔种子。 论主难云。 论无因而生非释种故。 述曰。 说有因生。 释迦子故。 不尔。 便同自然外道肝心云。 文以唯新熏而为不正者。 北抄云。 唯初新熏是不正义。 不得难他。 如何不得。 同既新熏。 如何难他新起也。 义蕴云。 疏以唯新熏而为不正者。 以新熏师是不正义故。 此但言法尔种也。 宗轮论云。 经量部说○异生位中亦有圣法疏云。 即无漏种法尔成就。 论第四卷本文抄十七目次第二能变段七有漏时恒定依托众所依种望种子无种已生俱有依段难陀五根(付二种同种)俱有依第二师三轮安立亦取现业据生觉受业招眼等他恒转量许现起识据因位中望本质说论第四卷本文抄十七第二能变段(俱有依已前)问。 第七识与第六识成近所依之所以何释之耶。 论云。 或欲显此与彼意识为近所依。 故但名意(云云)。 疏云。 近所依者。 以相顺故。 同计度故。 六缘境时。 七与力故。 所以七无漏六无漏。 七有漏时。 六非无漏。 非七缘境。 第六与力。 故六有识。 七但名意(云云)。 义蕴云○此约第七毕竟无漏。 六亦毕竟无漏。 若不尔者。 七有漏时。 不妨六无漏故(云云)。 十卷私记第七云。 问。 其如第六识俱无漏故意何。 答。 约佛果位。 第七无漏之时。 第六无漏故云尔也(云云)。 别抄三云。 若尔。 第七法执俱第六非无漏。 解云。 由根法报。 第六不能证法无我。 但得生空。 亦名为根所损也(云云)。 问。 付心心所所依。 且瑜伽论唯说俱有依。 今论三依共说。 今此相违。 大师何释之耶。 疏云。 瑜伽五十五说。 心心所法名有所依等。 说无量名。 然彼言所依。 唯约俱有依说。 以恒定依故。 大小二乘俱极成故。 此中所言然彼所依总有三种者。 恒不恒定不定。 合说为所依。 所依及依皆名所依。 如下文云此假说故(云云)。 秘云。 疏然彼言所依总有三种等者。 彼瑜伽第一及唯识论由隔所引。 五十五后故言彼也。 乍观似彼五十五文。 问。 心心所起三依恒定。 何得说云三中合说不恒不定。 答。 略为两释。 一云。 依下诸师释俱有依。 除护法外有通恒定不恒不定。 名为所依。 非据因缘及等无间有不恒等。 二云。 依下正义具四义者方名所依。 等无间缘阙决定等。 无时不依。 名为决定。 虽由之生。 世既不同。 不得名为无时不依。 又云恒者俱转之义。 既是过去。 恒义便无。 其因缘依有不恒定。 如现熏种。 是种因缘。 然后现无而种不绝。 故非恒定。 亦非所依疏总相谈不恒不定。 亦无有失。 二义俱得。 后释顺疏。 有义斥疏恒不等已。 自会五十五及唯识云。 故但应言。 依有二种。 谓种及现。 瑜伽且依现行者说。 现依有二。 俱有无间。 彼论且约俱有依说。 但由言略。 无别所由。 此论具明。 通举三种。 详曰。 疏之所云恒不恒等。 如前两释。 过亦无有。 断言依二。 恐乃雷同。 此论彼论皆言所依。 不言依故。 若言依者。 一切皆许种现皆是。 更何须会。 若言依与所依无异。 岂不违下护法所明。 由此故知。 伽五十五正明所依。 此论真假而兼说也。 不可以彼广略会之(云云)。 蕴云。 疏然彼所依总有三种者。 牃此论文非瑜伽也。 疏恒不恒定不定合说为所依者。 三依之中种子依无间依。 是恒定也。 俱有依中五识四依第六依七七八互相依。 并亦恒定也。 第六依前五七八依色根。 此并不恒不定。 兼不正义。 故定合说(云云)。 疏抄云。 意说若前七识依第八识。 即是定。 若说第六识依五识。 及七八识依前六识等。 即是不恒不定。 又瑜伽论说种子依即恒定。 若唯识说因缘依。 若现行依种。 即恒即定。 若种依现。 现行即有间断时。 即是不恒不定也(云云)。 演云。 眼等五根无色界无。 名不恒不定○因缘无间并非恒定。 如演秘说(云云)。 肝心云。 北抄云。 且如五根望第八识。 虽名所依。 是不恒不定。 无色界无故。 故下简非所依。 今时且第八名所依(云云)。 瑜伽论云(如下)。 疏下文云(俱有依正义下)一决定义。 有法若依此生。 无时不依此生。 故言决定○即一切种子望能熏现行。 彼非所依。 后无现行。 自相续故。 非决定义(文)。 问。 瑜伽论中明俱有依托众所依差别转故(云云)唯说六识所依欤。 秘云。 疏依瑜伽至说无量名等者。 按彼论云○为此量故。 释有两家。 一云。 如一眼识托三根生。 谓眼等一·次第灭意·及以末那。 虽有为下而释伏难。 难意可知。 今约根依。 色非依根。 所以不得名有所依。 二云。 相应王所名一种类。 如眼王所同托眼根。 详曰。 二互不足。 前家阙释种类之言。 明众所依。 理亦不尽。 后家不辨众所依义。 今者应云。 如眼等识。 俱有依根总有四种。 谓同境·分别·染净·根本。 如此论中护法所说。 以依非一名众所依。 论意唯依俱有根说。 不得取彼无间灭依显心王所。 简彼色等名一种类。 问。 七八二识依何言众。 答。 从多而说。 或彼心所依亦名众。 众非一义。 兼自心王依成二故。 王所同类。 故总合言托众所依(云云)。 瑜伽五十五云。 问。 诸心心所凡有几种差别名耶。 答。 有众多名。 谓有所缘·相应·有行·有所依等。 无量差别○问。 何故名有所依。 答。 由一种类托众所依差别转故。 虽有为法。 无无依者。 然非此中所说依义。 唯恒所依为此量故(云云)。 伽抄十四云○问。 何故名有所依。 由一类并众所依差别转故等者。 谓心所等同一识种类托所依。 如眼识依眼根。 俱时心所亦尔。 余准可知。 外人既亦难解。 为伏难云。 诸有为法坏无有依。 何故心法等独得名耶。 故论解云。 虽有为法○所说依义。 彼自分因。 皆非恒依故。 若相应共有法非恒依故。 唯恒为依者。 为此依量中故。 眼根等是识等所有名有依。 非余法。 或言所依者。 即六识类托众所依根。 能依之识得名有所依。 故言恒依。 此解为胜(云云)。 问。 本疏中释种子依。 若种望种子应无此依(云云)扑扬大师何释之耶。 疏云○若言种子依。 即唯现行法有种。 种望种子应无此依。 今言因缘依者。 令知宽遍故(云云)。 秘云。 疏现望种子应无此依者。 现行熏种。 虽是种依体既是现。 故不得名为种子也。 若言因缘。 理即可摄。 有疏本云。 种望种子。 种字误也。 何以知者。 答。 后种既托前种而起。 何得云无。 故知误也(云云)。 肝心云○若种望种子。 即是种类。 亦非种子依。 此处三名与彼差别。 若也出体与彼相(忠安记同之)。 别抄云○解云。 此有所简。 若言种子依。 唯种对现。 得成彼依。 种自类生。 非现依种。 应非此依。 现行熏种。 亦非此摄(云云)。 问。 因果异时师意引集论无种已生文。 尔者护法正义如何会之耶。 论云初种子依有作是说。 要种灭已现果方生。 无种已生集论说故○有义彼说为证不成。 彼依引生后种说故(云云)。 疏云○护法等释。 彼集论中据不能生后种说故。 谓此时缘阙。 现在种子不能更引生后念种。 非谓此念现行无种。 种在过去名为无种。 对法无解。 此略解教。 瑜伽难知(云云)。 疏云。 论无种已生集论说故。 述曰。 谓无学最后蕴。 此时种入过去。 过去是无。 当果不生。 现种已灭。 唯有现行蕴在。 名无种已生。 此中文略。 集论本但有无种已生之言。 今释家取以为证。 瑜伽第五十六云。 或有眼非眼界亦尔。 此则引教(云云)。 秘云。 疏此时阙缘等者。 无缘更生后念之种。 名为无种。 若尔。 云何名为已生。 答。 而能生彼俱时现讫。 名为已生。 或种现在。 简彼未来。 名为已生。 取前为正。 有义弹云。 若作此解。 彼论应言无种已不生。 此论应言彼依不引生后种说故。 如何乃言据不能生后种而说。 今别解云。 无种已生依引生后自类种说。 若生现行。 即前十一有种已生。 若尔。 如何杂集论释。 有种已生。 谓除罗汉最后蕴也。 无种已生谓最后蕴。 答。 觉师子意。 余时种子为因。 能生后念种现。 此末后心前念种因唯能生现故。 论本名无种已生。 由无种故后便断灭。 今难陀意亦即同彼。 其护法等不依彼故。 故但如前依种子说。 非汝难陀觉师子等所知见也。 无著大师意。 说种子前后相生。 云无种已生。 详曰。 义有万途。 岂无此理。 若顺二论。 疏释为优。 云无种者彰无后类。 已生之言明与现俱。 更有何求须安不字。 此论应云彼依不能而更引生后种说故。 义繁文约。 省不等字。 故彼论释言后蕴也。 若但据种自类相引。 余时皆然。 何假以彼后蕴而释。 亦不可言释家不得无著之意。 何所以者。 而师子觉枢衣北面伏膺函杖而造其释。 岂误本指。 以此而推优劣知矣(云云)。 对法论第三云。 云何已生。 几是已生。 为何义故观已生耶。 谓过去现在是已生义。 一切一分是已生。 为舍执着非常我故。 观察已生。 又有二十四种已生。 谓最初已生。 相续已生。 长养已生(乃至)有种已生。 无种已生。 最初已生。 谓初续生时。 相续已生。 谓续生已后○有种已生。 谓除阿罗汉最后蕴。 无种已生者。 谓最后蕴(云云)。 庄严论第十二云。 此二偈以十四种起成立内法诸行是刹那义○十二者种起。 谓除阿罗汉最后五阴生。 十三者无种起。 谓前所除最后五阴生。 由后生种子无故(云云)。 瑜伽五十六云○答。 应作四句。 或有眼非界。 谓阿罗汉最后眼。 是名初句。 对法论二(同之)。 肝心云。 文有眼非眼界者。 杂集第二。 十八界四句中云○解云。 眼者现行眼根也。 眼界者眼根种子。 不生后念果故。 云非眼界。 伽意亦同(云云)。 俱有依段问。 难陀论师意以五识种子名五根(云云)尔者见分种子欤。 又方问。 此师心相见二分同种欤别种欤。 疏云。 论二十唯识至佛说彼为十。 述曰。 自种生者。 此师意说。 见分相分俱名自种。 下准此释。 自有三种。 一因缘自。 即见分种。 二所缘缘自。 即相分种。 此二下文并有自义。 三增上缘自。 能感五识之业种也○论彼颂意说至无别眼等。 述曰。 彼观所缘颂中意说。 第八识上有生眼等色识种子。 不须分别见分相分。 但总说言。 由现行识变似色尘等。 故说此识名为色识。 即此种子名眼等根○又见分识变似色故。 名为色识。 或相分色不离识故。 名为色识。 或相分名色。 见分名识。 此二同种故。 名色识种子。 然前解者见相别种。 如彼论说。 有二境色。 一俱时见分识所变者。 二前念识相为后识境。 引本识中生似自果功能令起。 不违理故○论种与色识至递为因故。 述曰。 释颂下半。 此说见分种。 名为五根。 现行见分变似境色。 名为色识。 与种互为因见分是能熏故。 或相分现行亦是能熏。 此种名眼等。 与现行法互为因也。 相色不离识。 名为色识。 又此所言种与色识者。 此亦无违。 从前念说是今识境。 故名境色○若以此见分种与色识常互为因。 境须根用故。 境为缘有种子根。 根须境用故。 根为缘而变似境。 名互为因。 因者因由。 非因缘义。 色识是能熏。 根种是所熏。 互为能生。 递为因故。 此师意说。 识种名根。 识相名色。 境无别实有。 如第一卷已略叙计(云云)。 秘云。 疏若以此见分至递为因故者。 道理根境须相因起名为须用。 问。 见种不生现行色相。 相复不熏见分种子。 如何得有递为缘义。 答。 由境为缘。 见方得起。 熏成自种。 识种为缘。 生识见分。 变相分生。 境若不有。 见分不生。 见分不生。 谁熏见种。 见种若无。 见从何起。 见若不有。 相因何生。 未有无心独有境故。 由斯远望得互为因。 详曰。 观疏释此种与色识一段之文。 总有三节。 初以见种名之为种。 现名色识。 二或相下。 相种名种。 现名色识。 然此有二。 初总相明。 又此所言等下。 释于伏难。 显颂长行二意别也。 三若以此见分种下。 见种名种。 现相名色识。 今助一义。 翻前第三。 相种名种。 现见名色识。 问。 四中何胜。 答。 理虽皆通。 若顺彼论。 第二应善。 正顺颂文。 颂文既云功能境色无始为因。 明即相分种现分二(云云)。 疏云○第一诸界杂乱难○又色种非识种。 故成种成杂乱○自下第二二种俱非难。 论又五识种至名眼等根。 述曰。 此定问也。 论若见分种至应外处摄。 述曰。 若即见种。 五根应识蕴摄。 若相分种。 五根应外处摄○此即设许识色异种而为此难。 故不同前一种子难(云云)。 五根章云。 唯识第四略有二说。 一难陀师等○此有四义。 一唯见分五识种子。 二唯相分五尘种子。 三通取见相二分种子。 此三皆是难陀师义。 四护法等假为救言(云云)。 义决云○有以眼识种子名眼。 故二十唯识云○有以色种名为眼根。 观所缘缘论云(云云)。 论第十云。 问。 俱有依第二师谁人哉。 疏云○即安惠等诸师所说。 虽实无色。 似色等现。 就此为难。 下皆准知(云云)。 灯云。 释俱有依中。 本判为四。 第二即是安惠师等。 西明判云。 第二火辨。 要集疑云。 若第二师是安惠者。 破前师云十八界种应成杂乱。 安惠既许自证分种傍生十八界。 种亦成杂乱。 若一自证分义说根境。 亦成杂乱。 安惠自许第七入见即有间断。 何故下文云虽不间断而有转易。 今为释之。 安惠自种子是假。 然功能别成十八界。 如不相应依实假立不相杂乱。 依自证分义分亦得。 又就他宗而为此难。 亦复无过。 许阿赖耶变似色根等。 或余师义。 设自所许。 约计情别。 亦不杂乱。 言第七虽无间断者。 是余师义。 以与安惠合为文故。 故疏言等。 不唯安惠。 本乃十释西方别行。 疏主既是此翻糅者。 故能深达。 余不劳疑(云云)。 要云。 俱有依中。 第二是安惠师义。 彼见相分虽是所报体性都无。 亦有似色之相。 如梦所见。 今时山河一切皆尔。 故有藏识所变根境为所依缘。 亦无失也(文)。 西明疏云。 有义。 彼说理教相违者。 自下第二火辨师释(云云)。 文义记云。 言次俱有依等者。 基说。 初师难陀等。 第二安惠等。 第三净月等。 第四护法师释。 测释。 初师难陀。 第二火辨。 第三净月。 第四护法。 观解同测释○范云。 同基说○基说○此义稍疑○若从自证种子傍生十八界。 种亦成杂乱。 若言安惠即自证分似能所取。 建立十八界。 故此论云。 为破离识实有色根于识所变似眼根等。 以有发生五识用故等。 此亦非理。 即一自证义说根境。 现种十八便成杂乱。 如何破云十八界杂乱。 虽枢要云见相所执亦有似色等亦依根境。 而所依根境还所执故。 不成依缘○由此证知第二说者定非安惠(云云)。 忠安记云○和上云。 今谓不尔。 既基云安惠等。 测云火辨。 由此可知。 安惠火辨义一作此释。 既尔。 十八界种应成杂乱。 等言违安惠故。 唯属火辨。 余通二师。 论言末那虽无间断性转易故。 准此可知。 以本末那非是安惠所许义故(云云)。 贬量抄云○安惠等言如摄火辨○若非火辨。 更无所等故○又彼所言所依根境还所执故不成依缘。 此亦未闲安惠之意。 护法所执性虽不从种起。 而安惠许种傍生者何妨。 余宗依缘虽依他起。 彼所执性得成依缘。 宗彼不同。 如何音一故。 有说所言于理无违(文)。 疏本云。 论我法分别至变似我法。 述曰○安惠解云。 变似我法。 总有二解。 一若世间圣教。 皆是计所执。 世间依八识所变总无之上。 第六七识起执于我。 除第七识余之七识起执于法。 不许末那有此执故。 如是总说。 执为我法种种别相熏习力故。 八识生时。 变似我法。 六七似我。 圣教愍诸有情。 说凡愚所计为假我法。 亦依总无。 假说为别我法。 由闻此熏习。 八识生时。 变似我法。 又解。 诸识生时变似我法者。 即自证分上。 有似我法之相。 体变为相。 但依他性。 依此坚执为我法者。 方是二分。 其似我法不名二分。 以下约喻依他性有故。 识所变似我似法是识自体。 虽有二解。 后解难知。 前解为胜(文)。 秘一云。 疏又解至识自体者。 问。 后解意何。 答。 若不有此依他二似。 自证以何为亲所缘。 见相无体。 不成缘故。 若尔。 后解乃为其胜。 何断难知。 答。 若以坚执方无体者。 护法何别。 护法岂许所执二分是依他乎。 又自证变依他性者。 名为相见。 依此坚执为我法者。 名似我法。 复有何失。 若许尔者。 不殊护法。 由此难知。 若尔。 前解即自证分无亲缘失。 答。 有体为缘是护法义。 安惠许假得成缘故。 故前解胜(文)。 问。 付器界安立。 大乘意为存风水金次第将如何。 秘云。 论不应说为增上缘者。 按对法第五。 解增上缘。 略有九类。 第一任持增上。 师子觉释。 谓风轮等于水轮等。 器世间于有情世间。 大种于所造。 诸根于诸识释。 风能持水。 水能持地。 故风水轮皆言等也(云云)。 伽论二云。 自此以后有大风轮。 量等三千大千世界。 从下而起。 与彼世界作所依持○此大风轮有二种相。 谓仰周布。 及傍侧布。 由此持水令不散坠。 次由彼业增上力故。 于虚空界金藏云兴。 从此降雨注风轮上。 次复起风鼓水令坚。 此即名为金性地轮。 上堪水雨之所激注。 下为风飙之所冲薄。 此地成已。 即由彼业增上力故。 空中复起诸界藏云。 又从彼云降种种雨。 然其雨水乃依金性地轮而住。 次复风起鼓水令坚。 即由此风力所引故。 诸有清净第一最胜精妙性者。 成苏迷卢山(文)。 伽抄一云。 自此已后有大风轮下造余处。 余处分二。 初总明山地等。 后四大州下别明山地等。 成文分十。 一造风轮。 二造金轮。 三造水轮。 四造须弥山○十造鬼傍生○广量等三千界等。 小乘无边。 厚十六亿喻缮那。 此风坚实○水轮深十一亿二万逾缮那。 后风起击水变成金。 金厚三亿二万余八亿成水。 水金俱广十二亿三千四百五十逾缮那。 俱舍颂云。 安立器世间。 风轮最居下。 其量广无数。 广十六洛叉。 次上水轮深十一亿二万下八洛叉。 水余凝结成金。 此水金轮广径十二洛叉三千四百半。 周围此三倍。 今者大乘金轮在下。 水轮在上。 与彼相违。 又深亦别。 至第四卷地狱之中。 更当广显(文)。 晖林寺立本抄云。 基云。 小乘三轮风水金。 今者大乘○更当广显。 私案大论文势。 应同小论所说。 谓今此说。 降雨风轮上。 次起风鼓水令坚。 此即名为金性地轮。 此地成已。 又降种种雨。 次复起风鼓水令坚。 即以所坚成迷卢山等。 以此明知与小乘同。 景师云。 亦依俱舍所说解释此文。 又次下文辩六种依持言。 一建立依持。 谓最下风轮及水地轮。 令诸有情不堕下故。 解云。 地轮即是金性地轮。 以此即知。 最下风轮。 次水后地(文)。 无垢称经疏二云。 须弥山者此名妙高。 水上高八万逾缮那○萨婆多宗。 山踞金轮。 大乘亦然。 故处大海(文)。 对法论五云(如秘引)。 伽论一下文云。 云何六种依持。 一建立依持(如立本抄引)。 伽抄云。 建立依持。 不说金轮。 略故或即地故(文)。 大般若五百七十二云。 譬如大地依止水轮(文)。 八十花严第六十云。 譬如火水轮世所依住。 智惠轮亦尔。 三世佛所依(文)。 大佛顶经第四云。 说三轮安布云。 风轮金轮水轮(文)。 瑜伽论第四云。 何等为八。 一等活。 问。 护法论主明难陀论师义。 以增上业种名五根(文)尔今此转救之时被遮根唯种子难欤。 论云。 有避如前所说过难。 明附彼执复转救言。 异熟识中能感五识增上业种名五色根。 非作因缘主五识种。 妙符二颂。 善顺瑜伽(文)。 疏云。 自下第十假为他救难。 于中有十。 初叙救。 论有避如前至善顺瑜伽。 述曰。 上难本宗。 下难救义。 此申难也。 护法假明二十唯识等文为本。 避前来过设转救之。 眼等五根非识种子。 感识业种即是五根故。 一无诸种杂。 二无识蕴杂。 三非外处杂。 四无因缘杂。 五无阙三依失。 六无根唯种失。 随下诸解一一疏条。 无杂过也。 妙符二颂。 销释可知。 善顺瑜伽。 无前说过(云云)。 秘云。 疏六亦无根唯种失者。 问。 兼取现业。 可无其失。 但取业种。 过如何避。 亦违根通种现文故。 答。 业既有三。 明种不一。 不同于前唯一种也。 据此一边以为言矣。 或虽言业种。 亦取现业。 后释为正。 如灯具明(文)。 蕴云。 疏六无根唯种失者。 问。 设以业种为根。 如何不是唯种。 此师答曰。 若如难陀。 以识种为根。 即违对法曾现之文。 我今说业约能熏现行名曾现见及所熏种名为五根。 无唯种失。 问。 若亦通现业。 何故论中唯言业增上种。 答。 种子常有。 现非常故。 为根义隐。 故不说现。 若尔现业已灭。 何非唯种。 答。 远望能熏说现无失(云云)。 肝心云。 文此申难也。 申者申宗也。 难者即转救师还难前师也。 即论文云异熟识中至名五色根者。 即申宗也。 非作因缘至善顺瑜伽者。 难前师也(文)。 论云。 彼有虚言都无实义。 应五色根非无记故。 又彼应非唯有执受唯色蕴摄唯内处故。 鼻舌唯应欲界系故。 三根不应。 五地系故。 感意识业应末那故。 眼等不应通现种故(文)。 疏云。 七以五根为同法故。 应同五识体即业种。 第六意业即末那失。 第七眼等无现失。 第八业是色声思。 眼等应非色根失。 体是色声意所摄故(云云)。 演云。 第七眼等无眼失者。 圣说眼根等实通现种。 若唯业为根者。 即应五根唯种无现(云云)非唯有执受文下。 灯(如下)。 问。 论中难业种名五根之义。 又彼应非唯有执受(云云)尔约能生觉受之执受作此难欤。 论云(如上)。 疏云。 下安惠破十难。 第一此说不然。 业通善恶性。 根唯无记失。 论又彼应非至唯内处故。 述曰。 第二依身业色。 可有执受。 声意二业无执受失。 第三由业通身语意三故。 根通色行二蕴失。 第四业通色声法。 意业法处摄故。 根非唯内处失(云云)。 灯云。 论又彼应非唯有执受等。 本疏意云。 三业能感。 身业是色。 即有执受。 约扶尘说。 声离质已。 即非执受。 意业现行及三实业。 亦非执受。 前云约执令生觉受而说。 前说种名执受。 约同安危说故。 今据诸论明十八界中几有执受但云五色根故。 言应非唯执受等。 西明云。 此说实能感五识业。 说五识依故。 唯思种实业。 色声假说。 非正感故。 由此思种。 唯非执受。 唯非色蕴。 唯非内处。 违圣教说此三皆唯。 集云。 感相分种非五识依。 能感思业。 即非色声。 约生觉受故思非执。 无表是假。 无感果用。 故取有释。 今谓不尔。 有说所释。 具云假身语业并实思业。 论云非唯。 故通有执等。 不云唯非有执受等。 颠倒论文故不为正。 前第二说。 执受有二。 谓诸种子及有根身。 若谓今据生觉受说者。 且五色根为唯取现。 为亦兼种。 唯现可尔。 通种即非唯有执受。 若云据现者。 何故前难云。 又诸圣教说眼等根皆通现种。 执唯是种。 与教相违耶。 故知五根通于种现。 据生觉受自亦不唯。 何但难他。 故本疏正(文)。 有说所释以下至故不为正(或本无之)常记所引唐本(有之)。 义演云。 疏第二依身业色等者。 意云。 业种者通三业种。 若计业种为五根者。 且如身业谓依色身造业。 缘色身有执受故。 所量业种为根亦可有执受。 只如语意。 二种共无执受所熏业种为根故。 有无执受失。 谓即声也。 问。 岂声无执受耶。 不离。 大种。 声有执受。 若离有大种声。 其体虚疏而无执受(云云)。 问。 护法论主转救难陀五根唯种义。 以增上业种名五根(云云)尔者五识业种欤。 五根业种欤。 论云(如上)。 疏云○此上别破第二师说。 然护法论师假为此救。 非用彼义。 故下正义护法所说。 即今西方正法藏等解此文云。 护法菩萨业招眼等五色根。 胜根从缘称说彼为业。 实有别根(云云)。 私云。 今西方至实有别根者。 此师意据偏增说故。 得为正义(云云)。 义演云。 疏根从缘称者。 业即是缘。 业为增上缘。 招感五色根。 能生五识。 说彼为业者。 根据能招说为业也(云云)。 义决云。 但依大乘自宗所说。 有以眼识种子名眼。 故二十唯识云○佛说彼为十。 有以色种名为眼根。 观所缘缘论云○互为缘。 有说能感眼根业种名为眼根。 成唯识云。 有避如前所说过难。 明附彼执复转救言。 识中业种名五色根。 上之三说皆不正义对法·五蕴·瑜伽等说肉眼体性亦云现行。 一云通二。 此说为正。 故五蕴论云。 眼根云何。 谓四大所造。 眼识所依。 以色为境。 故通种现(云云)。 疏二本云。 若约观所缘缘论。 陈那即以五识种为五根。 或以五尘种子名根。 第四卷中护法救义。 五种业种名为五根(云云)。 五根章云。 取感五识增上业种(云云)。 疏云。 论二十唯识至佛说彼为十。 述曰○自种生者○三增上缘自。 能感五识之业种也。 下护法救业为根故(云云)。 问。 本疏中依净月义对安惠立量云。 第八识应依于他恒转识。 以恒起故。 如第七识(云云)尔者宗不云他有何失乎。 论云。 第七八识既恒俱转更互为依。 斯有何失(云云)。 疏云。 谓此二识恒俱转故。 令互相依。 量云。 其第八识应依于他恒转之识。 以恒起故。 如第七识。 若不言他。 即自依不定过。 不能自依故。 若不言恒转云第七识。 即无同喻过。 第七不依第七识故。 若言识性为因。 令依第七。 即第七前五为不定失。 又此恒转言便无用。 今但言依他恒转识。 明令依第七。 以七恒转余皆间断故。 即总出依第七也(云云)。 秘云。 疏若不言他至不能自依故者。 不定过云。 为如第七恒转依他证八有依。 为如第七虽复恒转而不自依证八无依。 问。 因于同异二喻转等名为不定。 今唯第七。 何成不定。 答。 虽体无二。 义即有差。 对二义故亦无有失(云云)。 蕴云○今准疏量。 不言他即法差别相违过。 宗法之中但言依恒转识。 恒转识中七八二识为差别。 意许依七不自依八。 今违意许而作相违。 量云。 第八识应不依第七识。 以恒起故。 如第七识。 宗他简耳。 疏若不言恒转○即无同喻过者。 宗若不言他恒转。 直依第七识者。 此应以第六识为同喻。 而言无同喻者。 阙因同喻也。 第六识恒起故。 若改此因言识恒者。 出过如疏(云云)。 问。 论述净月论师义云。 许现起识以种为依。 识种亦应许依现识(云云)尔者为例因缘依为当何。 论云。 疏云。 自下第二以种子识例现行识。 令有所依○谓共许现识以种为依故。 今令种应依现识。 若谓论文应言现行以种子为因缘依者。 即此中种依现行识。 无同逾过。 俱有依故。 问曰。 种望现。 现望种。 皆是因缘。 如前已解。 何故今言亦应为依等。 今助解云。 虽许种望于现现望于种为因缘依。 然不名种子依。 现非种子故。 既现行与种子非种子依故。 今此师令成俱有依义。 又现行望种虽是因缘。 而异熟现行不能熏成种。 于种无力。 非因缘依。 故此不言余心现行望自种子。 但言异熟现行望之。 余皆能熏故。 又诸识现行异熟心皆有俱有依。 已如前解。 而种望彼。 现非因缘。 今同于此。 今略不述。 今不说依。 于种无力故。 但今说彼第八识故。 唯第八种望现是依(云云)。 灯云。 论既许现识以种为依等。 本疏说云。 此令种子有俱有依。 论言现识依种者。 以所依根通种现故。 故疏言种。 若谓论文应言现行以种子为因缘者。 即此中种依现行识。 无同喻过。 第八望种。 非因缘故。 是俱有依。 然西明云。 此中正明俱有依。 如何义准因缘为例。 解云。 理实不应为例。 而净月意前三师皆不许种亦有所依故。 今义准令种识亦有所依。 量云。 种识亦有所依。 现种识中随一摄故。 犹如现识。 虽彼所依因缘俱有二依不同。 而依义齐。 且引为例。 所以者何。 能熏有因缘义。 异熟望种。 非因缘故。 此意且引为例者。 虽成因缘为所依。 且取依义。 因缘俱有同是依义。 若云因缘依。 第八现行望种即非。 为避此过。 云且引义例。 今谓不然。 若但成依。 有为诸法皆杖托依。 应成相符。 若成因缘第八望种非是因缘成作因缘。 便有一分违宗之失。 故知前师不立种子有俱有依。 今立此义。 违他顺己。 不乖圣教故本疏正。 疏言故令异熟种以现行为住依。 以种子因缘依与现行俱有依为例者。 意以异熟识中种即以第八现行为住依。 能熏转识望于种子。 虽是因缘。 亦与种俱有故。 与诸现行识俱有依为例。 新旧合者释生长义(云云)。 疏下文云。 此令异熟种以现行为依。 以种子因缘依与现行俱有依为例。 别抄云。 月藏又许种识依。 现于现识即是因缘。 现于种识有非因缘。 能熏望种即是因缘。 异熟望种即非因缘。 又于此中解俱有依。 何故彼师以因缘为例。 解云。 今助彼师解意者。 虽现种相望是因缘依。 然不名种子依。 现望于种非种子故。 言现望种非种子依。 故成俱有依。 又望能熏望种。 虽是因缘。 异熟于种。 即非因缘。 但为依故。 故从多分为俱有依也。 又解。 此师泛解依义。 应通现种非别论俱有也(文)。 义演云。 疏共许现行识以种子为依者。 彼此皆许现行用种子为依。 如前种子依等言故。 今令种亦应依现识者。 即令第八种子依现识也。 故下云。 初熏习位亦依能熏。 又亦依所熏现识。 故下论云。 能熏异熟为生长住依等。 即说能熏与种子为生长依。 第八异熟为种子住依。 据立论文许种子依现识者。 通八识说。 非唯第八。 唯除异熟生无记心心所以不熏成种。 彼不与种子为依。 故不取也。 疏若谓论文至无同喻过者。 若如论云许现起识以种子为因缘依者。 即今成立现行与种为依。 即无同喻。 何以故。 现依种。 是因缘依。 种依现。 是俱有依。 岂得将因缘依与俱有依作同喻。 但如论文所说。 即无过也。 今应立量云。 种子应以现行为俱有依。 因云。 种现二中随一摄故。 喻。 如现望种。 准现望种。 虽是因缘。 此师意云。 若望初熏辨体因缘摄。 望俱时有力即俱有依摄。 今为现为喻者。 取俱有依一边之义也。 若不尔者。 即无同喻。 由此故。 论不言现行以种为因缘也○疏助解以下有三解。 第一取一切现行。 第二取一切异熟者。 第三解唯取第八现行识○前三解中。 取初后两释为胜。 初解种子依能熏所熏一切现行。 后解种子唯依第八。 准下论文。 两解总须故是胜也。 次下释现行与种为依所由故。 通八识皆为种依(文)。 又云。 疏此令异熟种以现行为依者。 意说。 种子用现行为俱有依。 言以种子为因缘者。 现行用种子为因缘依。 言与现行俱有依为例者。 即例种子用现行为俱有依。 论云既许现行识以种为依。 种子亦应许依现识。 有云。 现行望种熏。 既为因缘。 即例现行望种亦为俱有依。 以现行生长种故。 异熟为住依故。 此是本新熏二种家义。 义具故也(文)。 问。 识根互用位五根与识同境根之义有欤。 论云。 由此五识俱有所依定有四种。 谓五识根六七八识。 随阙一种必不转故。 同境分别染净根本所依别故(文)。 秘云。 论同境至所依别故者。 问。 眼等五识得自在位通缘五境。 成事智品缘十八界。 五根云何与识同境。 答。 据因位中未自在说。 更有余释。 如下当辨(文)。 肝心云。 文五根与五识为同境依者。 秘云。 问○说(已上)案云。 秘说不尽。 可依西明故。 彼疏云。 眼识缘六境时。 根亦随识同取六境。 境虽杂乱。 根必不杂(文)。 别抄第三(论五)云。 问。 得自在位。 一根发识缘一切境。 眼等五识得缘多境。 如何一根得名同境。 解云。 根随于识所取多境皆同得之。 故名同境(文)。 西明疏云。 问。 岂不五识得自在位通缘异境。 如何眼识与离根同境。 解云。 眼识缘六境时。 根亦随识同取六境。 境虽杂乱。 根不杂。 至第五卷当广分别(文)。 对法抄五云。 问。 于五尘境判离中知合中知者望本质。 相分于根识如何判之乎。 问。 五根本质相分共照之欤。 灯云。 问。 言同境根。 即眼等五根。 是未知眼等识缘境变相为亲所缘。 眼等五根为照相分。 为照本质。 若照本质。 即不同境。 质相异故。 若照相分。 本质何遮而不能照。 答。 今二解。 一云。 双照。 俱色境故。 无法遮故。 一云。 照相分。 云同分根能照境故。 隔自识相。 故不照质。 问。 如隔琉璃等尚能见外。 自识相分有说非碍。 何故能遮。 答。 势分力隔。 不以相碍。 前解为胜。 问。 五识变相。 为依托质。 为不离见。 若依托质应离识取。 若不离见。 何成离合知。 识皆与根不即离故。 答。 虽依托质不离见分。 俱悉无过。 以能缘见不可说云在此非彼处。 以无形碍故。 若尔。 如何名离合取。 答。 以五色根望本质说。 不约相分。 故成离合。 不离识缘(文)。 常记云。 文若尔如何名离合取。 解云。 以何得知。 识亦有至不至耶。 答。 五十六云。 六合能取。 四不合能取。 二若合不合二俱能取。 此中意云。 六合能取者。 鼻舌身三根及彼三识。 四不合能取者。 眼耳二根及彼二识。 故知根识是有至不至能。 问。 若许识亦有至不至者。 为约本质。 为约相分。 若约影像。 皆在识中。 如镜中像。 何有至不至。 若约本质。 识外不缘。 何言至。 答。 识所缘影皆在识中。 唯至能取。 由托质有影从质。 质有至根不至根故。 说识有至不至能取。 问。 何故不以质从影皆名至能取。 而以影从质得有至不至。 答。 由色根取本质。 以分至不至。 五识从所依。 是故以影从质。 亦分至不至。 问。 意根意识既不缘本质。 应名至能取。 何故五十六云二界若合不合二俱能取。 答。 约质意根意识并影在识上。 皆唯见见至。 然约本质为有远近。 以影从质说有至不至。 问。 若尔。 第七所取本质非远。 何故对法三云。 不至能取者谓眼耳意根。 答。 从能依识用独行远近故。 说所依所取(文)(范如是说)。 瑜伽论五十六云。 问。 几界合而能取几界不合能取。 答六合能取。 四不合能取。 五及一少分非能取。 一界若合不合二俱能取(云云)。 钞十五云。 言合能取中如对法第四意唯不合能取。 此中通合不合者。 此中以五根为门故。 通合不合。 彼以自尘为门故。 唯不合。 无相违也。 法界应言一分合不合能取。 此法界一分故略不论。 大乘七八非合不合取(文)。 对法论三云。 又能取有四种。 谓不至能取·至能取·自相现在各别境界能取自相共相一切时一切境界能取。 不至能取者。 谓眼耳意根。 至能取者。 谓余根。 自相现在各别境界能取者。 谓五根所生。 自相共相一切境界能取者。 谓第六根所生(文)。 对法钞四云。 别抄(论七)云○问。 由持经力三根得远境。 云何鼻等识生不假空。 解云。 言远质者。 以对近不对影像。 以上界香为增上缘。 击发欲界第八识中香尘种子。 生法界香。 以为所取。 鼻还合知故。 约远质言得远香。 又此约质影言之。 影像与根合。 本质唯根合。 眼耳二影即非根合。 就根合说。 非约识。 约识影像容有。 前难就根为言。 故无退失。 由此五根名同境根(文)。 法处章清素记云。 问。 五识缘境依本质者。 能缘既与本质相离。 如何得有合中知耶。 若约相分名合中知。 八识皆是合中知摄。 若隔相分名离中知。 八识杖质皆离中知。 进退共过。 依何所从。 若言境亲近识之者为合中知者。 俱言离何得有亲。 应寻善释(云云)答。 约于本质。 亲近识者名离中知。 全离远者名离中知。 故约本质名为离合(云云)。 灯三云。 论因缘分别二变○问。 若五识变相分无碍。 与对法第三相违。 彼论有对无对分别中云。 诸有见者皆是有对。 岂眼识相分非有见耶。 彼论云。 谓眼所行境是有见义。 故眼识相应名有见○今为二解。 一云。 五识所变并是有碍。 且说有见。 举此例余。 即对法云诸有见色名有对故。 一云无对。 非有见故。 眼所行境名为有见。 眼根但照彼本质故。 若尔。 何故名同境根。 答。 同取本质。 如说王所同一所缘(云云)。 论第四卷本文抄十八目次开导依段前三无记开导依第二师世亲染污意色法等无间依缘同故据执为我第二能变所缘段但缘藏识佛果心王又前二见相应门段以妄念惠事亦有疑不定随惑八遍染证文论第四卷本文抄十八开导依段问。 本疏中引瑜伽论前三无记之文证何事耶。 疏云。 论若自在位至宁不相续。 述曰。 翻第一位○谓佛世尊于境自在。 转变皆成。 以眼闻声。 诸根互用。 不假分别。 恒缘于此。 故名任运。 更无疑虑。 故言决定。 无所未知。 即无寻求。 恒决定缘。 此五识身何不相续。 瑜伽第一第三等说。 若于此不决定。 五识之后起意寻求。 为先未决故。 诸佛先决。 故无寻求。 彼论复言前三心是无记。 诸佛心善。 故无寻求。 亦应诸佛无率尔心。 若以此时境至为论假说有者。 以于此境今初见故。 若皆已见故无寻求。 已曾见竟。 无率尔心。 即诸佛率尔心时。 亦名决定。 亦名染净。 亦名等流。 于一时中具四义故。 然但有三。 余人之境有所未知。 故心前后。 佛则不尔。 非此未定后方定故(文)。 太抄云。 疏彼论复言前三心是无记。 诸佛心善无寻求者。 前三心是者。 谓率尔·寻求·决定。 此三是无记。 佛心既是善。 无寻求心。 然大论约凡夫任运心中而不作意而缘境者。 即前三心是无记。 若在凡夫位作意心中缘觉境。 前三心亦通善恶性○疏于一时中具四义。 然但有三。 解云。 佛心一念中亦有率尔心·决定心·染净心·等流心。 唯有三心。 唯有率尔·决定·等流三心。 皆差别。 无染净心。 又解。 然但有三者。 谓佛已曾见竟。 即唯有决定·染净·等流三心。 即无前二心也(文)。 解节记云。 彼论复言至然但有三者。 言彼论复言前三心是无记者。 论文也。 第一卷论文也。 率尔·寻求·决定为三。 如五心章。 此依因位○一切多善(文)然约少分而引证耳(文)。 五心章云。 成唯识说。 八地以去乃至成佛。 任运决定。 不假寻求。 故但有四(文)。 又云。 第九三性所取者。 瑜伽论说。 初三心是无记。 第四五通三性。 此依因位中容无乱境。 五识中一与第六识连续生说。 若在因位。 境界强胜。 诸识杂生并生五心。 皆通三性所摄。 若无漏位及得自在。 一切多善(文)。 灯五云。 言前三心未转依位唯无记者。 或据全未转依不得自在别别五心。 多分而说。 若已分得转依之者。 得自在者。 五心俱者。 一通三性(文)。 瑜伽第一云。 复次由眼识生。 三心可得。 如其次第。 谓率尔心。 寻求心。 决定心。 初是眼识。 二在意识。 决定心后方有染净。 此后乃等流眼识。 善不善转。 而彼不由自分别力。 乃至此意不趣余境。 经尔所时。 眼意二识。 或善或染相续而转。 如眼识生。 乃至身识应知亦尔(文)。 同论第三云。 又一刹那五识身生已。 从此无间必意识生。 或时散乱或耳识生。 或五识身中随一识生。 若不散乱。 必定意识中第二决定心生。 由此等寻求决定二意识故。 分别境界(文)。 问。 论云平等性智相应末那(云云)尔者谁人义耶。 论云。 有义。 前说未为究理(文)。 疏云。 安惠等解(文)。 论云。 平等性智相应末那。 初起必由第六意识。 亦应用彼为开导依(文)。 疏云。 即显末那名通无漏。 虽即六识转末那得名为第七。 实非第七。 不通净故。 不尔。 违经。 初地初心第七识俱平等性智。 由先念心世第一法二空观有漏心引生。 故七应以第六为依。 唯于此时。 义由第六引方生故。 即准余时起平等智义亦应尔(文)。 秘云。 疏虽即六识至实非第七者。 平等智体虽是第六。 由转去彼染污末那。 此智方得。 故从所转第七为名。 问。 何为七无智名平等。 答。 由我无我有平不平。 故七我亡。 平等方立(文)。 疏钞云。 疏云。 由先念心世第一法乃至应尔者○问。 为有漏世第一法引生平等性智。 为由无漏第六引生平等智。 答。 亦平等智即正由他行妙观智引生。 亦少分由世第一法疏远引生。 若世第一法能正引起妙观察智(文)。 演云。 疏即显末那名通无漏至亦应尔者。 意云。 谓第六识先于世第一法。 作有漏生法二空观。 能引后念见道无漏智正起时。 有漏第七及所四或并分别者。 并皆伏断。 俱生者伏。 分别者断。 何以知者。 生法空观违二执故。 望安惠宗。 唯在我执。 无有法执。 既第七识引平等性智。 但依第六上立。 而不依第七立。 何以故。 谓安惠本宗不许第七通无漏故。 若尔。 何故言平等性智相应末那○答。 但有其名○由转去有漏第七得平等性智。 所以说○问。 说不假立无漏末那名有何过耶。 答。 有违经失。 经云初地初心平等性智得有相应末那故(文)。 灯云。 后开导依本疏三师。 第一难陀等○第二安惠等。 第三护法等。 西明云。 第二净月。 安惠师许三位无末那故。 要集亦云。 定非安惠。 论云。 平等性智相应末那。 初起必由第六意识为开导依。 彼许三位无末那故。 则不得言相应末那。 今谓不尔。 准何得知是净月义。 既自不识梵本。 又非翻译之人。 若是安惠。 前难如何。 答。 准本疏释云即显末那○性智等如疏具释。 又下第五卷中亦有此解。 疏外又解。 前难陀师云。 第六意识自相续故亦总用。 前六识内随何为开导依。 第七八识虽自相续。 见道初转由第六引。 应用第六为开导依。 就彼宗难正彼义故。 不依自宗。 疏主既亲承梵本。 翻此论文。 岂肯郑重为斯错判。 今又助解。 言安惠等。 许净第七。 即是余师。 余文即通安惠及余(文)。 解节记云○今见本疏。 意通二师。 以疏既言安惠等故。 即等净月。 集本疏偏破之也。 故灯意非也。 抑意不通可得中耳(文)。 论云。 无心睡眠闷绝等位。 意识断已。 后复起时。 藏识末那既恒相续。 亦应与彼为开导依(文)(第二有义文也)。 疏云。 此下第二难第六意。 令以七八二识为依。 五位心第六识断。 此灭定等有无第七。 如常徒说。 此等五位唯有七八二识相续。 后出无心时。 第七八识应与第六意识为依。 彼先间断。 此恒续故。 蕴云○问。 安惠灭定既无第七。 如何说此为第六依。 答。 就前师说。 或此第二义。 非唯安惠。 故不相违。 下准此释(文)。 论云。 应说五识前六识内随用何识为开导依(文)。 疏云。 以下结正归宗○论第七末那用前自类或第六识为开导依。 述曰。 如起大乘初无漏心。 亦以第六为开导依(文)。 问。 本疏中释又异熟心依染污意文。 引无性世亲二摄论说。 尔者世亲摄论意染污意者第六第七二识中何乎。 论云。 又异熟心依染污意。 或依悲愿相应善心。 既尔。 必应许第八识亦以六七为开导依。 由此彼言都未究理(文)(第二有义文也)。 疏云。 此第二以因中识难。 摄论第三说异熟心依染污意。 无性染意即是第六。 世亲染意或第七心。 故知第八亦依六七。 此约异生一分有学。 菩萨受生如对法第五○亦由二智善心为缘。 第八得起。 此说通初地。 或说在八地。 前说为胜(文)。 蕴云。 问。 世亲无性染污意何以各殊。 答。 无性据发润异熟依六生。 世亲说俱依第八依于七(文)。 灯云。 论又异熟心依染污意等者。 何故无性两释。 一云。 即第六识为染污依。 第二同世亲。 所谓末那。 何故二别。 答。 两论不违。 此有二义。 一恒相续。 二缘内外起增上爱故。 无性即据通缘内外起染污故。 不言第七。 世亲即据恒相续识常起染污。 非无第六。 以非恒故隐而不说。 无性菩萨据续生时。 非无第七。 以不外缘故亦不说。 然今此师所说染意。 或同世亲。 或同无性。 或可染意依第七说。 相应悲愿即第六识。 以此为证。 证诚第八用第六七为开导依。 以因大悲依第六故染复第六者不证第七。 或此师意。 且据凡夫一分而说。 初受生识以染污意方得受生。 即中蕴末心除转轮王必起贪嗔方得受生。 相应悲愿即是二智(文)。 枢要云。 第三等无间缘依中。 又异熟心依染污意。 天亲解是第七者。 论文但言烦恼俱行意。 无性亦云。 或有说言。 与四烦恼相应心。 名染污意识。 故知天亲说为第七。 又云。 此缘未来为境。 非必第七。 与无性同。 若如疏解。 说为第七者。 何故世亲说为第七。 无性说为第六。 天亲以第六相显略而不论。 第七相隐亦能助润。 故明依之。 无性据缘当有为境非第七力。 故隐不说。 唯说第六。 各据一义。 亦不相违又无性第三。 亦同天亲说为第七。 如前俱依中已引之讫。 疏中二解(文)。 周记云。 论文但言烦恼俱行等者。 天亲论也。 而不分明言是第七。 无性至说第七者。 无性既言有说四。 或若其天亲不说第七。 无性指何而言有说与四烦恼相应名染。 又言此缘未来者。 天亲说也。 第七相隐亦能助润者。 全界烦恼许润生。 是以第七故能润也。 又第六识俱生之爱而正润。 第七之爱而是本故。 故名助润(文)。 滨记云。 若依天亲意解是第七者。 以何文知天亲菩萨意是第七意者。 彼天亲论文云染污意者。 烦恼俱行意。 又无性摄论云。 有说言四烦恼相应心染污意。 以此二论文知。 天亲说为第七意。 若染污意是第七意非天亲意者。 何故无性论中云或有说言耶。 所言或有说言者。 定是天亲故(已上疏意也)师云何以得知。 或有说言者即是天亲菩萨说言。 且依大乘中宗师说(文)。 后后文大切也。 可见之。 解节记云。 泰疏四云。 或有说言等者。 叙余师释。 或有诸小菩萨释言。 初受生本识依同时末那与四烦恼相应心故。 名染污依。 彼云末那亦能润生故也(文)。 论上文云。 论说藏识恒与末那俱时转故。 又说藏识恒依染污。 此即末那(文)。 疏云。 下引证也。 六十三说。 恒与末那一俱转故。 又说藏识恒依染污。 即如无性第三卷云。 或有说言。 与四烦恼恒相应心。 名染污依。 同世亲说。 由此既言恒依染污。 故知第八。 以七为依(文)。 世亲摄论第三云。 论曰。 若有于此非等引地。 没已生时。 依中有位意起。 染污意识结生相续。 此染污意识。 于中有中灭。 于母胎中。 识羯罗蓝更相和合。 若即此意识与彼和合。 既和合已。 依止此识。 于母胎中有意识转○释曰。 非等引地即是欲界。 没者死也。 染污意识即是烦恼俱行意识。 结生相续者。 谓摄受自体。 此染污意识缘生有为境。 于中有灭。 言和合者。 识与赤白同一安危。 若和合识即是意识。 依此复生所余意识。 是则一时二意识转。 谓所依止和合意识。 及能依止所余意识。 又和合识是意识性。 不应道理。 何以故。 依染污故。 时无断故。 谓此意识贪等烦恼所染污。 意为所依止。 缘生有境故是染污。 即此为依。 名依染污。 于此位中。 所依异熟不容染污。 是无记故。 此和合识常无间断住业转故(文)。 同论第一云。 第二染污意与四烦恼恒共相应。 一者(文)。 无性摄论第三云。 论曰○更相和合○释曰。 依中有位意识者○与爱恚俱有颠倒故。 言意识者。 余识尔时久已没故。 连持生故。 名为相续。 摄受生故。 名为结生。 此染污意识者。 缘生有故。 于中有中灭者。 此若不灭无生有故。 于母胎中识羯罗蓝更相和合者。 谓此灭时。 于母胎中有异熟识。 与其赤白同一安危。 令相和杂成羯罗蓝○或有说言。 与四烦恼恒相应心。 名染污依。 已相续心应成染污。 此已成立许为无记异熟性故。 由异熟性时无间断。 由此亦遮。 是意识性(文)。 忠安记云。 问。 有何以二释论各解不同。 解云。 无性师意。 必由意识缘未来生方得异熟识生。 末那不能缘未来。 故言依意识。 世亲师意。 染污之言必是末那。 非是意识。 四惑俱故。 二论师各举一边。 互无相违(文)。 问。 上座部中经部许色法等无间缘义乎。 又问。 摄大乘论中述上座部中经部义云色法等无间缘(云云)疏中释之此非彼部本计说许之(云云)尔者以何文为证乎。 论云。 然摄大乘说色亦容有等无间缘者。 是纵夺言。 谓假纵小乘色心前后有等无间缘。 夺因缘故。 不尔。 等言应成无用(文)。 疏云。 下释相违。 摄论所说是纵夺言。 谓假纵小乘上座部中经部师色有等无间缘。 夺彼因缘。 彼无第八心。 以色为因故。 即是设许色有此缘。 无因缘义。 不作此解。 等言无用。 谓前及后各有一法相似名等。 今不相似亦名等故。 此设纵言有二种义。 一者彼部计色有此缘故。 此文为证。 若尔。 何故摄论第一云。 非经部师唯色等法名无间缘。 第三卷中。 约色之中含诸种子或及心故。 说有此缘。 彼第一卷。 据彼无识及种子故唯有色法。 言不得成等无间缘。 或第一卷是经部计。 第三卷中上座部等义。 二者以彼第一论文为正。 此义为正。 经部本计非必许色为无间缘。 以不等故。 第三卷中。 且设计有欲夺因缘。 非彼计色为等无间。 此中即是色心前后前为后因(文)。 秘云。 论然摄大乘至夺因缘故者。 按无性摄论云。 谓经部师○无有因缘。 引释色心前后各自相生。 非互相生为无间缘(文)。 演云。 其上座部中经部师者。 即上座部中以经为量者说为经部。 非是二十部经部也(文)。 蕴云○疏此设纵言有二义等者。 初意云。 彼经部自许色有因缘及等无间缘。 今纵许等无间缘。 夺因缘也。 即以第三卷文为证言。 若尔何故摄论第一云非经部唯色等法名无间缘者。 此征词难初解也。 言第三卷中等者。 正会违意云。 第三初约色中有诸种子。 心中亦种子。 心生于心。 既有自缘及等无间缘。 色生于色。 知亦尔故。 许色有无间缘也。 第一卷据阿罗汉入无余已。 无识及种。 唯有色在故。 不说色有无间缘。 疏二者以彼第一论文为正者。 彼部先不许色有等无间缘。 但有因缘。 今夺因缘。 设许有等无间缘也。 言此义为正者。 今疏断以经部先不许色有等无间缘。 是正义也(文)。 灯云。 论然摄大乘说色亦容有等无间缘者是纵夺言者。 释彼论第三云。 谓经部师作如是执。 色心无间生者。 谓诸色心前后次第相续而生。 是诸法种子者。 是诸有为能生因性。 谓彼执言。 从前刹那色。 后刹那色无间而生。 从前刹那心。 后刹那心及相应法无间而生(已上论文)破已下结云。 但应容有等无间缘及增上缘。 无有因缘。 今指此文。 是纵经师有等无间。 夺彼前后为因缘义。 若尔。 何故摄论第一云。 又经部师不说唯色名为心法等无间缘。 此所无故。 心及心法四缘定故。 释文如疏(文)。 忠安记云。 论然摄大乘说○缘等者。 基云。 谓假纵小乘○前为后因。 上座部中经部计。 非是十八部中别经部义。 以如前测云。 若不许色等无间缘。 如何摄大乘论第三卷云。 若复有执。 色心无间生。 是诸法○不应道理○唯可容有等无间缘。 无性释云是经部计。 故作此通。 此如前释。 上座部中以经部为量者。 诸为经部。 非是二十部中经部。 和上云。 勘正理论。 譬喻者言色亦有等无间缘也。 譬喻即经部异名。 今准基初解。 经部有大种。 若二十部中经量部者。 如摄论第一卷。 色无等无间缘。 若摄论中所纵经部。 即是上座中经部。 正理论一云。 譬喻亦尔(文)。 正理论十九云○上座此中妄作是说。 若一类识相续不断。 复有一类相续而生。 由此故非等无间缘者。 何缘于彼不共无明相应品中。 有贪等起○(上座难有部也)谓彼上座自遮诸色等无间缘。 其有同类同聚多色俱时而起。 非心受等同类俱生。 故诸色定无等无间缘义○譬喻论师说。 诸色法如心心所法。 有等无间缘。 见乳酪种花生酪酢芽果。 如心心所前灭后生。 故知诸色有此缘义。 又无经说唯心心所能为缘。 故立此缘定非色者。 是虚妄执。 无如是义(文)可见上下文。 无性摄论第一云。 我执习气在身相续。 亦不应理。 色法受熏。 不应理故。 无堪能故。 又经部师不说唯色名为心法等无间缘。 此所无故。 心及心法四缘定故(文)(第七理证二定无差难文也)。 摄论疏第二云。 自下第二破彼所计等无间缘不得成立。 文中三句。 初言又经部师不说唯色名为心法等无间缘者。 显非所立。 汝宗不说唯有色根无习气资能作后时我执心法等无间缘。 二言此所无故者。 重释唯色此色根所无有我执习气资故。 是故唯色望彼所立非其出定我执等无间缘(文)。 同论第三云。 论曰。 若复有执。 色心无间生。 是诸法种子。 此不得成。 如前已说。 又从无色无想天没。 灭定等出。 不应道理。 又阿罗汉后心不成。 唯可容有等无间缘。 释曰。 若复有执者。 谓经部师作如是执。 色心无间缘生者。 谓诸色心前后次第相续而生。 是诸法种子者。 是诸有为能生因性。 谓彼执言。 从前刹那色。 后刹那色无间而生。 从前刹那心。 后刹那心及相应法无间而生。 此中因果道理而成就。 何用复计阿赖耶识是诸法因。 为遮此执故次说言。 此不得成。 如前已说。 如说二念不俱有等。 复有何过。 谓无色没色界生时。 前色种子能生今色。 理不得成。 久断灭故。 从无想没心想生时。 及灭定等出心生时。 前心种子能生后心。 皆不应理。 久断灭故。 又若离其俱生俱灭。 摄受种子。 相应道理。 但执唯有前刹那心能为种子。 引生无间后刹那心。 即阿罗汉后心不成。 不应得入无有余依妙涅槃界。 由最后心能为种子等无间缘生余心故。 如是即应无无余依妙涅槃界。 是故色心前后相生。 但应容有等无间缘及增上缘。 无有因缘(文)。 廓疏四云。 初经部执者。 显执分齐。 是上座部中经部执○问。 经部既许以心熏色。 现行虽断。 习气依无间生心。 色熏心。 彼色熏心。 彼色虽断。 习气依心无间生色。 何故证乃约现行间断心故。 答。 彼部虽计色心相熏。 然彼决定其义云何。 由彼计若心相续心自熏心。 心若间断方始熏色。 色法熏习心亦尔。 是故论主原来不许以心熏色。 故不重破。 由此义故。 纵彼所立。 以前熏后自类色心相续无间为种义。 若于无色及无心位。 色心间断。 前同不成。 后色心果云何得起。 缘自类现行。 以破讫故。 不重破(云云)。 又云。 问。 此中但云前。 后色心自类无间为其种子云何得知。 以熏色。 以色熏色。 以色熏心。 作如此计。 答。 后经部师既立色心无间为因。 彼量不立。 灭定无心无色。 色断耶。 以此义准知作此计(文)。 又云。 是故色心前后相生。 但应容有等无间缘及增上缘者。 除赖耶非余色心也。 无有因缘者。 经部宗中。 立前色心望后色心。 为其三缘。 今计有二。 无有因缘。 此就彼宗色自望色为无间缘。 不望大乘(文)。 秘第二云○详曰。 历观群典。 说有二途。 一者他许自宗不许而有设言。 二者自他虽总不许。 为有所夺假纵于彼亦复言设。 即摄大乘设许经部色心至为无间缘义。 如下当悉。 第二同喻他虽不许为五所缘。 为夺于缘纵许所缘。 理亦何失。 同摄论故(文)。 问。 第七识以第八识为所依(云云)不共依欤。 论云。 此能变识虽具三所依。 而依彼转言但显前二。 为显此识依缘同故。 又前二依有胜用故。 或开导依易了知故(文)。 疏·秘可见之。 灯云。 论为显此识依缘同故。 有二解。 一云。 依是不共依。 缘是因缘。 依以总聚言不须分别种之与现种不离识自体故。 云依缘同。 又解。 以总聚言缘第八识。 因缘增上。 种现虽殊。 总不离第八。 但不说等无间。 非所缘故。 此据染说。 若无漏位。 亦缘无间识。 二云。 依所依。 缘即所缘。 以因缘增上俱名为依。 缘即所缘。 即下许第八自体及种子。 如次计为我及我所师义(文)。 论上文云。 第七意识俱有所依但有一种。 谓第八识。 藏识若无。 定不转故(文)。 疏云。 此依第八。 如六十三说。 第七为意识。 正与此同。 八若无时。 七亦无故。 瑜伽论说。 由有本识故有末那等。 又无性言。 本识是共依。 故知是此依(云云)。 别钞云。 又证七识依第八。 应更引无性摄论五同法喻。 阿赖耶识虽是意识俱有别依。 不应立为此别依。 是共依故。 因缘性故。 现行是共依种子是因缘。 又显扬第一云。 阿赖耶识与转识等作所依因。 此即总说与五六七识为依也(文)。 论七云。 根本识者。 阿陀那识染净诸识生根本故。 依止者。 谓前六转识以根本识为共亲依(文)。 秘云。 疏问至应设劬劳者。 答。 六依于七。 七依亲故。 亲依转六亦转。 八依于七。 七非亲故。 七无漏八不转。 有执无执行有相似不相似故。 名亲不亲。 答第二云。 若由八转七方转。 可难七转八亦转。 第八转位七先转故。 七转时八不转。 由亲疏别。 准前应知(文)。 论云。 虽六识身皆依意转。 然随不共立意识名。 如五识身无相滥过(文)。 疏五末云○问。 如前说依。 五八依七。 何故第六称不共依。 答。 若染净依及俱有依。 七望五八。 俱是所依。 然近顺生不共识者。 即唯第六。 今言不共意。 显近而顺生。 以六种子必随七故。 余五等不然。 故此得名无相滥过(文)。 灯云。 问。 五八皆依七。 何故六称不共依。 独得名意识。 非五八耶。 答。 若染净依○(如疏)近而顺生。 何者。 八六种子必随七。 七种生现意识随生。 如眼识种依眼根种。 此亦如是。 五八不说依第七种。 故此得名无相滥失(文)。 论七云○彼五色根定有漏故。 是异熟识相分摄故。 有漏不共必俱同境根发无漏识。 理不相应故(文)。 疏七末云。 不共者。 简有漏第八识。 是共故。 可为无漏识依(文)。 灯四云(论三所)○又成第八云。 应有俱有相续识为增上不共俱有所依根○今云自体相续识性故如第七识(文)。 又云。 又前已成。 第七识有别所依根。 即是第八(文)。 疏五末云○不共者。 简现第八识。 以是共依故。 非亲生故。 非相近故○生所依者。 简第七识与八五识为依。 是八染净依。 非亲生故。 非相近故。 是五染净依。 非生依摄(文)。 第二能变所缘段问。 难陀火辨安惠意第七识与我我所见相应(云云)尔者本颂缘彼言可摄我所见境乎。 灯云。 问。 难陀师计七依本识亦缘彼相应。 何名依彼缘彼。 答。 据执为我。 名依缘彼。 火辨·安惠并准此释(文)。 依安惠义释依缘同故文之灯(如上)。 论云。 有义。 此意缘彼识体及相应法○然诸心所不离识故。 如唯识言。 无违教失○有义。 此意但缘藏识及彼种子○以种即是彼识功能。 非实有物。 不违圣教(文)。 问。 护法正义意可许有漏第七识缘六尘境耶。 论云。 应知此意但缘藏识见分。 非余。 彼无始来一类相续似常一故(文)。 摄论疏二云。 问。 五识依五根。 根境必同缘。 意识依末那。 根识亦同缘。 答。 五根识资方有用故。 根识必同缘。 意根不由识资方有用故。 得不同缘。 即以五根无识托资不能缘境。 设无意识。 末那恒缘。 故不例也(文)。 游心决中卷云○问。 若尔。 旧经意根分别一切诸法。 若言意根摄七八者。 七八亦应缘一切法。 答○今有二释。 一新罗蕃元晓法师云。 今可意根分别一切诸法者。 即通二种末那亦缘一切法故。 问云。 何得知此第七识不但缘心亦缘境界。 答。 晓法师云。 此有二证。 一依比量道理。 二依圣言。 量道理者。 此意根者能依识生。 必应同境(宗)不共根故(因)如眼根等(喻)如是宗因譬喻无过。 故知意根亦缘六尘。 言圣言者。 如十卷楞伽经云。 彼七识波浪转。 即起信论人彼经意云。 以有境界缘后生六种相。 由此等文故得知乎。 二兴法师等云。 今此颂中根境识三相对而明。 即指意根所生意识。 故意根分别诸法○有说。 彼旧经云意根分别一切诸法。 此即于自假立果名。 根因识果。 今于根因立识果名。 是故二经不相违也。 此说多好以可称传。 问。 若尔。 前二道理当何会通耶。 答。 初比量即能立因法差别相违过。 直作相违耶。 第七意根应不缘诸法(宗)不共根故(因)如眼根等(喻)言显意作许作意法。 可知此等比量因中有过。 故知谩语。 楞伽经云。 彼七种识依识境界令观而生等者。 各别自境。 非一众多。 故云诸境。 非谓第七亦缘诸法。 又释。 彼经通自果说。 故不相违。 谁有智者妄执毫厘之似言。 违害众多之直文(文)。 释摩诃衍论云。 第七末那六尘境为所缘转义成云。 何故经伽陀中作如是说。 境界风所动七识波浪转故(文)。 此论伪论事(如第二卷真如受熏所)。 问。 佛果心王取别相欤。 灯云。 问。 何以得知心作我解。 答。 准心所知。 既云我爱○由此准知。 心王亦作我解。 若尔。 心王应取别相。 答。 不尔。 即此我境是总相故○又有解云。 心王亦取别相。 辨中边论云。 心王亦能取总别相。 今捡彼论第一云。 唯能了境总相名心。 亦了差别名为受等。 准此。 心王不取别相。 此论第五。 亦识能了别事之总相。 不言了别事之别相○问。 未转可尔。 已转如何。 已转通缘一切法故。 答。 亦总别缘胜劣有异。 王取总相胜。 所取别相胜。 不尔。 果位王所二种俱能遍缘。 如何取别。 然第五云。 心王取总相。 心所通总别。 旦据因说。 若在果位。 王所俱能缘一切法取总别相。 但胜劣异(文)。 第五卷论·疏等可见之。 相应门段问。 护法意第七识不与我所边见相应有何所以乎。 论云。 有我见故余见不生。 无一心中有二惠故○我所边见依我见生。 此相应见不依彼起。 恒内执有我故要有我见(文)。 疏云。 我所及边见依我见后生。 此识相应不依彼起。 任运缘内相续而生。 不假他后起故。 不起我所及边见也○若尔。 何故不与我所边见二种互相续生。 以恒内执无有间断。 不容余见互相续起。 故论说言恒内执我。 又前二见通缘内外。 此唯恒内执有我故。 要有我见。 而余四见非此相应(文)。 蕴云○问。 边见既唯于内身执常执断。 如何此说通缘外有耶。 答。 执他梵王身等为断常者。 是外故亦边见摄(文)。 演云○问。 第七○如何言二见通内外耶。 答。 说前第六识中我所见等。 问。 本意但问第七识我见。 如何将第六识中我所见等耶。 答。 现其本意问云何故我见不与我所边见互相续生。 所以将为第六识中我所见等答也(文)。 问。 六遍染心师意妄念不正知唯念惠分欤。 将通痴分位欤。 论云。 妄念散乱恶惠若无。 心必不能起诸烦恼。 要缘曾受境界种类。 发起妄念及邪简择。 方起贪等诸烦恼故(文)。 疏云。 论妄念散乱至起诸烦恼。 述曰○以妄念惠是痴等摄。 散乱别有故遍染心。 如何要有妄念等三。 论要缘曾受至诸烦恼故。 述曰。 起诸烦恼者。 要缘先时曾受之境诸已得者。 或虽未曾受。 是曾受之境种类。 发起妄念及邪简择。 故有妄念及不正知。 失正念故。 邪简择故。 起染污心○问曰。 染心皆有惠。 五识应有执以有惠故。 答曰。 五识定无深推求故。 虽有不正知。 无五见中我见。 故无执也。 法我人我皆我见故。 又此痴分。 故遍染心(文)。 又云。 论此别说念准前惠释。 述曰。 此别说念。 如次前师说惠所以。 即我见故。 此中妄念即念数故。 此不正知亦即惠故。 义说为二。 邪简择故名为恶惠。 执我故名我见。 或是痴分。 即非我见。 或可义别说之为二(文)。 上论文云。 我见虽是别境惠摄。 而五十一心所法中。 义有差别。 故开为二(文)。 下论文云。 有义。 前说皆未尽理○妄念不正知念惠为性者。 不遍染心。 非诸染心皆缘曾受有简择故(文)。 疏云。 述曰。 为简别境亦是遍染故。 言妄念等。 妄念不正正。 若即别境念惠为性。 不遍染心。 论又言遍者。 依无明分说。 所以者何。 破第二师。 以彼唯执是彼数故。 非诸染心皆缘曾受。 破彼念数○非诸染心皆有简择。 简前师说有不正知是惠分故(文)。 别抄云。 问。 第二师亦遍染心。 妄念恶惠散乱等三是何分位。 解云。 妄念恶惠是痴分位。 遍染心故。 散乱一种别有体性故。 遍染心也。 此说不然。 若尔。 何故论云此别说念。 准前惠释(文)。 论六云。 有义。 不正知惠一分摄。 说是烦恼相应惠故。 有义。 不正知痴一分摄。 瑜伽说此是痴分故○有义。 不正知俱一分摄。 由前二文影略说故(文)。 又云。 令知不正名不正知(文)正义意也。 灯云。 问。 护法正义云。 非诸染心皆缘曾受境。 及邪简择故。 妄念不正知依念惠者不遍染心。 依无明立即遍染心者。 如缘现在复非简择。 起此妄念不正知时。 与无明俱不。 若许俱者。 忿等应瞋俱。 若应非遍染。 答。 义别说之。 犹如见惠。 虽不相应。 可得俱起。 以他性相应非自性故○问。 旦如不翻别境入随惑中。 别境染念染惠。 亦名妄念及不正知不。 若不尔者。 应非是染。 以正念正知故。 若许亦名妄念及不正知者。 与随惑中二法何别。 答。 别境中妄念者。 谓于过去曾受境界。 忘追忆故。 随中忘念只忘失正念。 不要忘念过去之境○若别境中恶惠必邪简择。 随中恶惠能恶于惠。 即令知不正。 非要邪简择。 又假实殊。 有无体别。 随惑但作用。 而无别自体。 别境有别体(文以此释合要缘曾受等文可知彼师不遍之义欤)。 问。 十遍染心师意事上可起疑烦恼耶。 论云。 有义。 复说十随烦恼○邪欲邪胜解邪念○此十一切染污心起○诸疑理者于色等事必无犹预。 故疑相应亦有胜解(文)。 疏云。 论诸疑理者至亦有胜解。 述曰。 下会违也。 诸疑理者。 此念之时。 于苦等事必无犹预。 即一心缘事理二境。 于理可疑。 于事必印。 无有独缘理不于事印故。 如萨婆多十遍行中。 胜解疑心如何俱耶。 即此理证。 彼宗说是遍行故。 今者大乘于事生疑。 此念决定除此疑事。 不于余境生决印故。 胜解之数非遍行摄。 于理疑是烦恼。 于事中必印持。 谓苦事生其印可。 苦理有无方生疑故。 故疑相应定有胜解。 问。 印是定。 疑不定。 相违得俱起。 见是决。 疑不决。 相违得俱生。 答。 疑时解用劣。 相违得俱生。 疑见行俱增。 相违不并起。 间。 事决理犹预。 疑解二俱生。 事决不生疑。 所缘应不一。 如何得说同一所缘。 答。 据二行相增。 事决无疑相。 论其体同取。 理疑亦解生。 问。 若于理疑。 必于事印。 若于事疑。 则无所印。 此疑相应便无邪解。 邪解之法不遍染也。 论于所缘事亦犹预者。 非烦恼疑。 如疑人杌。 述曰。 若于事中独生疑者。 此是苦事。 此非苦事。 不迷理生疑者。 此非烦恼。 如疑杌为人非人。 是异熟生无记心摄○问。 于理生犹预。 事中即决定。 于事生犹预。 理中决定耶。 答。 理是事之理。 疑理事必定。 问。 亦可事是理之事。 疑事理必定。 答。 事可现知。 理难晓。 若于理疑。 事必印。 非迷于事理可知故。 迷事时理不取○瑜伽五十八等。 说疑于五事○缘他事时。 亦迷彼理。 非不迷彼理但迷他世事。 若此迷时。 一心于现事。 必生印可故(文)。 秘云。 论诸疑理者至亦有胜解者。 问。 何故疑理事须印。 答。 事理虽别。 然必相依。 如于苦谛即有苦事苦理苦如。 由此疑理。 于事有印。 疏事决不生疑等者。 此难意云。 疑与胜解俱时而生。 境有理事。 疑缘于理。 胜解缘事。 既不同取。 便违同一所缘之义。 疏理疑亦解生者。 此释意云。 胜解于彼所疑之理而亦解生。 即所缘同行相有别。 问。 疑所疑理。 而胜解生。 可同所缘。 印所印事。 疑不缘之。 所缘还异。 答。 事亦有疑。 但相征隐。 疏示一隅。 故不言备(文)。 演云。 疏论其体同取理疑亦解生者。 此解意云。 若疑决两增不可俱起。 若据一境。 有理有事。 同时取者。 故疑与决亦可并生。 问。 此师曰。 如何理事二法说名同一境耶。 答。 若起执心。 不可双缘二法。 如多青等。 何好同一所缘。 以心王心所同所缘境名同一境。 非谓一法名同境也。 若要一法名同境者。 即第六识缘十八界等。 应非同一所缘。 问。 非执心中可如所说。 或执起执着。 如何理事同一所缘。 答。 执要惠俱。 疑即不并。 今既理疑事决。 必非惠俱。 以有疑故。 问。 疑非惠俱。 胜解可并。 如何说此定无执耶。 答。 疑虽解劣故执不生。 不相违也(文)。 疏抄云○疏答据二○解生者。 此师解云。 若疑与胜解俱。 谓则不得并起或胜解劣疑增。 或疑劣胜解增。 即得并生。 又同取理事故。 故疑解得并生。 问。 准前疏中问意。 外人难云。 疑缘理胜缘事。 即一心中不同一所缘过。 今者答文无不答他同一所缘。 此答文中与前问意不相当。 答曰。 不然。 既答文中。 言论其体同取。 理疑亦解生。 即缘事是理家事。 理是事家理。 故一中于疑理而印事亦是同一所缘。 此答文与前同亦故似(文)。 贬量抄云。 言诸疑理等者。 有说○枢要云○今谓有说答非一境难。 恐不然也。 论其体同。 理必应非事苦相故。 若据苦理故无此过者若疑于真。 应无胜解。 即自许耶。 解遍染故。 若言真如与事同体故不相违者。 论也同体可如所说。 而无非真必不可言。 疑于理时。 事必决定疑解相应。 若据别体。 即不然也。 理事不相即定不可言同取理疑亦解生。 又彼所言疑五事者。 约事于理疑非但迷世。 恐之虚言。 不尔。 疑惑应有通迷于理事故。 而于诸教未见云疑迷于事故。 由此有释。 事理同体故于一法起疑胜解亦不成因。 理有真俗。 真俗事理虽复同体。 而望真如不应尔。 又彼所言于真如有理事者。 亦不可定真如名事。 无是处故。 不尔。 境体既非一。 故一所缘义还不得成。 今即疑于真理必有相分义兼理事。 虽缘理事。 境无二体。 可谓同一。 既非所存。 谁敢救之。 枢要所言疑唯迷理。 善顺圣教。 大小皆同故(文)。 显幽抄六云。 理事同体故名同一所缘。 一增一劣故并生(文)。 问。 以不定四心所立随惑者唯限染污分欤。 秘云。 论伽论至三界系故者。 按彼五十八云。 云何名随烦恼。 略由四相差别建立。 一通一切不善心起。 谓无惭无愧。 二通一切染污心起。 谓放逸等。 三于各别不善心起。 小十随惑。 若一生时必无第二。 四善不善无记心起。 谓不定四。 不定四法瑜伽亦名随烦恼也。 放逸等十既云遍染。 明知第七有不定惑(文)。 瑜伽五十八云。 云何名随烦恼。 略由四相差别建立。 一通一切不善心起。 二通一切染污心起。 三于各别不善心起。 四善不善无记心起。 非一切处非一切时。 谓无惭无愧名通一切不善心起。 随烦恼放逸·掉举·惛沈·不信·懈怠·邪欲·邪胜解·邪念·散乱·不正知。 此十随烦恼通一切染污心起。 通一切处三界所系。 忿·恨·覆·恼·嫉·悭·诳·谄·憍·害。 此十随烦恼各别不善心起。 若一生时必无第二。 如是十种皆欲界系。 除诳谄憍。 由诳及谄至初静虑。 憍通三界。 此并前二若在上地。 唯无记性。 寻·伺·恶作·睡眠。 此四随烦恼通善不善无记心起。 非一切处非一切时。 若有极久寻求伺察。 便令身疲念失心亦劳损。 是故寻伺名随烦恼。 此二乃至初静虑地。 恶作睡眠唯在欲界○若杂事中世尊所说诸随烦恼。 广说乃至愁叹忧苦随扰恼等(文)。 次上文云。 若有随顺如是烦恼。 烦恼俱行烦恼品类。 名随烦恼(文)。 抄云。 随顺者是总句。 或寻伺睡眠等。 体非烦恼。 顺故名烦恼。 或谓别境中数与烦恼俱行者随烦恼。 由四相俱行故名随烦恼。 烦恼品类者即忿恨等○差别建立者。 如此前五十五卷说会之(文)。 抄十四云(五十五所)○若尔。 即下文覆·诳·谄·眠·恶作。 是痴分故。 何不说相应义。 四分别境生故。 此要别缘行境生故不说俱起。 欲解亦尔(文)。 又云。 眠恶作等亦善不善三性相应者。 此通三性故。 是痴分者缠中说故(文)。 五盖所可见之。 灯云。 问。 论会违云。 依二十二随烦恼说者○瑜伽论中或说二十二·二十四·二十六。 应不唯百法。 答。 大论中据取别境及四不定是染性者。 烦恼等流品类不同。 说多少别(文)。 灯五·论六·四断所可见之。 问。 于遍染有多师义。 尔者八遍染义本论可有证文乎。 论云。 故染污心决定皆与八随烦恼相应而生。 谓惛沈·掉举·不信·懈怠·逸放·忘念·散乱·不正知○然此意俱心所十八。 谓前九法·八随烦恼·并别境惠。 无余心所。 及论三文。 准前应释。 若作是说。 不违理教(文)。 疏云。 论无余心所至不违理教。 述曰。 无别境四·及善十一·根本六种·忿等十二·并不定四·邪欲解二·及论三文不同所以。 如前诸师绮互而说。 依此褒贬。 虽无论文定许八遍。 今以诸论上下杂有。 致此推究。 第三总结作如是说不违教理(文)。 肝心云。 文依此褒贬(须尔)虽无论文定许八遍褒(补高反。 野王案褒犹扬美也)贬(碑接反。 郑畜贬过也。 例四贬归也)褒贬(倭言今云即偈久太须尔)褒(布高反。 相举举美云云)。 论六云○论说大八遍诸染心。 疏云○义引五十八。 说大八掉举等遍诸染污心。 展转自相望。 及与小中十二。 皆容俱起。 不相违故。 前第四卷说有四师。 第四师为正。 忘念不正知是痴分故。 散乱别有性故。 余者极成。 故八遍也。 此中但有后师正义。 五遍染证文(对法第六、集论第三、惛沈·掉举·不信·懈怠·放逸、于一切染污品。 恒共相应)。 六遍染证文(瑜伽五十五、不信·懈怠·放逸·妄念·散乱·恶惠、一切染心皆相应故)。 十遍染证文(瑜伽五十八、放逸·掉举·惛沈·不信·懈怠·邪欲·邪胜解·邪念·散乱·不正知、此十一切染污心起)。 论第五卷本文抄十九目次第二能变受俱门初定出忧非灭现缠则金刚心缘未来生现行为境显第二能变起灭分位门藏名据缚第七品数安惠佛果五识出世末那俱有依中所立宗因论第五卷本文抄十九第二能变受俱门问。 付五受出离义。 且忧苦二根俱得初禅定时可离之耶。 疏云。 瑜伽第十二说。 初定出忧。 第二定出苦。 秘云。 瑜伽第十一说。 初禅出受。 疏云十二。 二字误也(云云)。 大论十一云。 初静虑中出离忧根。 第二静虑出离苦根○问。 何故苦根初静虑中说未断耶。 答。 彼品粗重犹未断故。 问。 何缘生在初静虑者。 苦根未断。 而不现行。 答。 由其助伴相对。 忧根所摄诸苦。 彼已断故。 若初静虑已断苦根。 是则行者入初静虑及第二时。 受所作住差别应无。 由二俱有喜及乐故。 而经中说。 由出诸受。 静虑差别。 又此应无寻伺寂静粗重断灭所作差别。 如是余根彼品粗重渐次断故。 上诸静虑断有差别(云云)(六十三同之显扬十九可见之)。 伽抄五云○辨出离有三义。 一不行义。 二灭粗重义。 三离染义。 初定离忧。 有此三义。 二定离苦。 唯有灭粗重义。 染初已舍。 后犹行故。 后之三离具粗重灭及离染义(云云)。 论九云。 如入二定。 说断苦根。 所断苦根虽非现种。 而名粗重(云云)。 疏云。 瑜伽第十一说。 第二定断苦根。 苦根种子初定已断。 今者断彼苦根粗重。 说第二禅断彼苦根故(云云)。 灯七云。 问。 初定无苦。 习气应除。 何故二定方始说断。 答。 以初静虑犹有三识。 是苦所依。 第二定无。 是故说断。 问。 忧喜乐受依于意根。 云何初定忧言出离。 答。 五识自无治道。 识无粗重方除。 意地自有断道。 忧在初定即灭。 离喜乐等准此应知(云云)。 伽抄五云。 初静虑中苦根粗重犹未断者。 由诸忧根无知等引。 彼离染时。 一切不行。 粗重亦舍。 谓于无上法希慕愁戚。 亦无知引。 故离欲舍由诸苦根。 有不由痴引。 离欲犹行。 故彼粗重无堪任性。 二定方灭。 同抄十六云。 粗重者即随所依无堪任性。 但以初禅三识尚有喜未圆满。 粗重未尽。 三识苦根相随顺故。 喜与苦根正相违故。 第二禅地三识无故。 喜满极故。 所以粗重除(云云)。 秘七云。 即欲界中苦受所引不安稳性。 名苦粗重。 初定力微。 未能发生。 殊胜喜乐及胜轻安。 未遍适悦。 故未能断。 彼苦粗重。 二定相违。 故彼方断(云云)。 婆娑论八十一云。 如契经说。 初静虑忧根灭。 第二静虑苦根灭。 问。 离欲染时。 断忧及苦。 契经何故作是说耶。 答。 依过对治故作是说○苦对治者。 谓初静虑。 复次依过族性及苦所依故作是说○族性谓初禅识身。 问。 若尔。 不应说忧初静虑灭。 答。 忧根对治所依对治。 皆在意识。 既与忧根同在意识。 故正断时即说彼灭○有作是说。 第二静虑苦根灭者。 谓寻伺灭。 以诸贤圣于寻伺中发生苦想。 过诸异生厌地狱苦(文)。 义演云○由初定有三所依识○故。 若尔○喜乐○亦应随所依。 第六通诸地。 答。 不尔。 五识无能治。 苦随二定断。 意识体能治喜乐。 不从通三界(云云)。 大乘义章十三(八禅之义)可见之。 问。 瑜伽论中于无相中出离舍根(云云)无相者无心无想定欤。 又问。 出离舍根之义如何尺之哉。 又问。 伽论明无相中出离舍根事。 出舍粗重非灭现缠(云云)有漏受欤。 疏云。 瑜伽○于无相中出舍根乃至广说(云云)。 秘云。 按彼论云。 无相者经中说为无相心定。 于此定中。 舍根永灭。 但害随眠。 彼品粗重。 无余断故。 非灭现缠。 住无相定。 必有受故。 于此定中。 容有三受。 谓喜乐舍。 释曰。 无漏定心而缘真如。 名无相定。 或相应舍被惑所杂。 或为缘缚。 能杂能缘舍根惑种。 名舍粗重。 断此惑种。 名断随眠。 据此等断。 名断舍根。 非断现受。 余文可悉(云云)(义蕴同之)。 秘释云。 问。 既不断随眠现缠者。 应无相定随眠现行行。 答。 于此定现缠已灭。 言非灭现缠者。 本意入此定为断种故。 不为断现故。 故言非灭现缠也。 不以有非灭之言即许随眠现行行也(云云)。 义蕴云○然有疏本云于无相中者。 想字误耳(云云)。 伽抄云。 无相离舍。 要无学位。 余位分离。 不得离名(云云)。 大论第十一云。 此四静虑亦得名为出诸受事。 谓初静虑出离忧根。 第二静虑出离苦根。 第三静虑出离喜根。 第四静虑出离乐根。 于无相中出离舍根○又无相者经中说为○(如秘引)谓喜乐舍非彼诸受得有随眠。 烦恼断。 故说以为断。 彼品粗重说名随眠。 又此舍根乃至何处。 当知始从第四静虑。 乃至有顶○即说第四静虑舍根出离(云云)。 抄五云。 又无相等者。 谓无学人所入空定。 名无想定。 有漏舍种子为烦恼缚。 假名随眠。 名为粗重。 入此定中。 说之为断。 现行无漏舍。 假名现缠。 在定犹起(云云)。 问。 第七识与四受相应有何过哉。 疏云。 又此若与四受相应。 则金刚心非顿断过。 由前位中少分断故。 问。 若尔。 如欲界中不伏之修惑。 与此何别。 答。 彼前前地已永离故。 此合于后方永离故(云云)。 秘云。 疏欲界中不伏修惑等者。 即欲意识俱生我见。 依不断问。 依断缘答。 灯云。 问。 疏云若四受俱金刚心非顿断过者。 设与舍受俱。 岂不渐断。 以易地舍故。 答。 若喜等俱。 必随地别染法俱断。 如六识故。 若舍受俱。 即可顿断。 如第八识舍俱顿断。 其理极成。 故无有失(云云)。 蕴云。 如第六识。 通四受俱。 相应修惑从下向上渐次而断。 若第七识亦四受俱。 即应同彼。 先断苦俱之惑。 乃至渐次断乐舍俱。 应非顿断也。 问。 如超果人。 第六俱惑既四受俱。 如何顿断。 答○以超果者意乐力故。 虽四受俱。 而能顿断。 第七不然。 不可为例。 独觉菩萨金刚断为难亦然。 今应正解。 但取前六识中得有非顿断义。 即成相例。 何得要以超果等难(云云)。 学记云。 基难前师。 若四受俱。 即金刚心非顿断过。 此难不然。 见道顿断通四受故(云云)。 问。 本疏中问云。 若尔。 命终心缘何以为我。 缘未来生(文)尔者第六第七总缘别缘中何识何释哉。 疏五本云(论任运恒缘至非他地故)述曰。 此识恒执自地藏识为内我故。 我见唯缘自地而起。 不见世间俱生别缘他地法为我等故。 对法第六他界缘云。 不见世间缘他地法计为我故○此依俱生别缘我见行相说。 由此故知。 第七不缘本识种子。 种子许通他地法故○第八异熟心通缘自他地。 不作自他解。 第七作我解故。 不缘他地。 若尔。 命终心缘何以为我。 缘未来生。 即是缘自地。 所生处故。 此别缘我。 故唯自地。 若总缘我。 许之缘他。 如不自解。 即是正义第七唯缘第八识家(云云)。 蕴云。 若尔命终心缘何以为我者。 此意云。 例云。 第六识命终心必有我执。 既缘当生他。 即是别他地为我。 此第七识何不许然。 如疏解之非他地也(文)。 肝心云。 文缘未来等者。 缘未来生第八识也。 若不尔者。 第七岂缘未来生相耶。 即是缘自地所生处第八识故。 文若总缘我许之缘他者。 此明第六总缘我也(文)。 灯五云○然正润生不取二见。 于此位起。 亦复无失。 然是总缘。 非是别缘。 以未来无。 别缘我见无所杖质故(云云)。 秘云。 论而言生上不起下者○起数增减略有三种○二云。 起六。 如疏所明○有义断云。 于第二说。 然更推求。 起五为胜。 除我见一。 不见世间执他地法以为我故。 故分别见非缘他地。 当生处色尚未起故。 润生之爱缘当生处增上果生。 既唯迷事。 亦不可说与理惑俱。 详曰。 润生我见据总缘说。 又此润位非一刹那。 理事二惑前后间起。 而言润生迷增上果。 据彼爱境正润位说。 应无爽。 枢要灯中有此意也。 故五六释取舍任情(云云)。 疏云。 唯得起下六。 谓邪见·嗔·痴·爱·慢·我见○俱生○我见润生起亦无失(云云)。 疏云(论得彼定已至皆容现起)述曰。 其修道我见等。 前虽不伏。 今得彼定。 如命终心。 得起上者。 缘未来生故。 非计他地法为我(云云)。 秘第三云(论三所)言结生时。 而有四释。 一云。 结生是润生也。 若生无色。 命终之位名为结生。 若生欲色。 中有未心名为结生○四命终心及中有未心俱名结生。 皆能润故○虽有四释。 初后为胜。 中二违理。 染意结生。 正受生时。 羯暹蓝位无染意故。 瑜伽第一依已结生故作是说。 非正结生。 故无失也。 灯五云(论六)○问。 于润生位。 中有生殊。 又起爱缘自身境别。 为于二位俱起二爱。 为不尔耶。 答润中有。 起自体爱。 润生有。 起境界爱。 以于死有。 不见中有。 谓我无有。 起自体爱。 于中有位见生处故。 起境界爱。 故瑜伽第一云(云云)。 义演云。 疏若尔命终心至此别缘我故者。 此问第六识。 答如疏(云云)。 问。 第六相应总缘我见可缘他地现行诸法耶。 疏云(如上)。 要云。 末那系中难云。 所缘一地系。 能缘击随境。 所缘九地系。 能缘系通九。 如总缘我见等。 答。 现行为境显。 能缘随彼系。 种等境沉隐。 能缘系不随(云云)。 灯云。 问。 七缘八为我。 随境一界系。 第六缘三界为我。 三界系。 答。 自地互相增。 随自自地系。 他地不随增。 不随他地系(云云)。 疏六末云(论总缘诸行至得缘上故)述曰○八十八说。 世间道不伏身见。 由此见故。 于上下地所有俱行和杂自体。 不观差别。 总计为我及我所等○和杂计为我。 即上界种子等法也。 不许现行故。 此第六识。 唯修所断。 或有异释。 见断我见。 如四全常。 亦得缘上乃以三界合缘为我。 除此不得缘别生故(云云)。 学记云。 言缘彼执我即系属彼者。 基云○故不缘他地○然总缘见缘他地者。 唯他地种以隐。 从现与自现。 今为自我。 第八不尔。 不总计为一自我。 故通缘他地。 如我所见。 不妨多故。 亦缘他地现行故(云云)。 义演云(论五所)疏此位俱生至行相说者○如第六识中我见若总计五蕴身为我。 通缘三界法为我。 以此身中皆有三界法故○由此故知。 第七不缘种子及色相分。 若缘者皆通缘也。 问。 种子可尔。 相分如何。 答。 若缘第八相分为我所者。 且如五根中忽有修得天眼耳通。 即引得上界天眼耳根在身中。 方能发生天眼耳二识。 然此二根是第八相分。 第七若缘。 即是缘上地法为我所法也。 故不缘相分(云云)。 第二能变起灭分位门(之内伏断分位段)问。 要集意唯以我执相应末那名染污意(云云)灯师可许耶。 灯云。 论此位染意。 疏云。 通二执说。 要集等说。 唯说人执。 不说法执。 何以故。 若说法执。 何故论言三乘圣道有伏灭义。 二乘无学不应永舍。 又护法释。 三位无者。 依染意说。 故知法执不名染意。 今谓。 俱说于论不违。 是本意故。 虽定性二乘不能伏断。 望彼非染。 不名染意。 对不定性及定大乘。 法执名染。 然不定性生空圣道亦不能伏。 故论云三乘圣道有伏灭义。 若唯人执。 应言三乘圣道俱能伏灭。 何须得言有。 三位无染亦复无过。 法执望二乘定性不名染。 三位中不无。 若望菩萨。 三位中无。 文含义隐。 余者不悉(云云)。 周记云。 灯法执望二乘至二位中无者。 二位法执不行故名无。 望定二乘。 非是染故。 三位之中亦名为无(云云)。 疏云。 论阿罗汉者至故说无有。 迷曰○然第八识唯从烦恼以立藏名。 今名染污。 亦通法执。 约自体说。 此中不退菩萨即是出世道所摄故。 法执在故。 能染菩萨。 暂舍门摄。 非永舍摄。 在无学舍。 随其所应有二种染。 一染三乘。 即谓人执。 在无学俱不行。 二谓法执。 不染二乘。 但染菩萨。 唯如来舍。 此中通说。 故言染意现种永灭。 非唯人执。 问。 人执染二乘。 所执藏识二乘可名舍。 法执染菩萨。 所执藏名菩萨应不舍。 答。 烦恼障粗。 藏名从立。 法执既细。 不从得名。 又烦恼染三乘。 所执藏名舍。 法执染菩萨。 不从立藏名。 设有能执。 不名藏识。 问。 通染三乘。 所执可共名藏。 但染菩萨。 所执独名为藏。 应设劬劳。 答。 藏名据缚。 唯在烦恼。 染体据障。 亦通法执(云云)。 论下文云。 是故定有无染污意。 于上三位恒起现前。 言彼无者。 依染意说(云云)。 疏云。 二乘三位法执无染。 菩萨三位或净无漏无染心起。 是随所应思之差别○论说三位无末那者。 随何乘说染污意无。 非无第七识体(文)。 演云○(是随所应思之差别者)意云。 第七成染净差别者。 是意识之力也。 要由第六引第七方成染污差别故(云云)。 常记云○寂法师云。 有人云。 染意亦通法执。 理定不然。 圣道不应永舍名故。 论文可言二乘圣道全不伏灭。 菩萨圣道有伏不伏。 何故说言三乘圣道皆有伏灭。 又二乘无学不应永舍。 故知染意唯人非法。 道证师云。 寂详为正。 下护法释。 于三位中定有无染意识恒起。 言彼无者。 依染意说。 故知法执不名染污。 又八地已上常起圣道。 既有法执。 末那现前。 如何此中说出世道无有。 由此道理。 定非法执(云云)。 西明疏云。 三乘圣道至违我执故者○此释三乘无漏正智随其所应违二我执故不复起。 又解云。 此文但说生空观。 说我执故(云云)。 问。 第七相应惑三界相望可有粗细品数不同耶。 论云。 然此染意相应烦恼○极微细故。 所有种子与有顶地下下烦恼。 一时顿断。 势力等故。 金刚喻定现在前时。 顿断此种成阿罗汉。 故无学位永不复起(云云)。 疏五本云。 论极微细故至永不复起。 述曰。 此识染法三界相望。 虽有九品。 于其地地最下品故。 第九品摄。 一切地者。 与有顶地第九下下品。 俱时顿断。 以各自地极微细故。 同障无学。 一时顿断。 名势力等。 欲界所系与彼相似。 不能发业润生等故。 与彼惑同金刚喻现在前时断成无学。 若有难言。 既有九品。 应随彼地九品道断。 许此我见有九品故。 即在一界中。 粗细非一类。 此识既行常一类故。 故与下下同时顿断。 即是一品。 无九品义。 答。 此不然。 若以同时断。 便言品力齐。 如超二果人。 亦以欲第九与非想第九烦恼同断。 力品岂齐。 今解。 如彼实有九品。 彼由加行合为九品。 此障无学故一时断。 但由此一类胜道。 方能断彼多品之惑。 然此第七自地无九品。 与自地六识中第九品我见相似。 于金刚心时。 与非想第九品一时顿断。 若许粗细三界相似。 便无增减。 无姓有情此第七识应非能熏。 阙第三义故。 由此应知。 实有九品。 如断善邪见。 唯第九品。 仍作九品能断善根。 此亦应尔。 一品之中分九品故。 又解。 此言势力等者。 品数同故。 与有顶地下下品惑。 粗细同之故。 一时顿断。 若尔。 无性有情第七应非能熏。 阙增减故。 此亦不然。 如前第二能熏中解。 无相违失。 此二说中。 前解为胜(云云)。 义演·义蕴可见之。 太抄云。 如断善邪见唯第九品断仍作九品能断善根者。 即下品邪见能断上上品善根末后。 即起上品邪见断第九品下品善根。 即约尽处而言。 故言一品断。 据实邪见亦作九品断善根(云云)。 肝心云。 文若许(作波)粗细(耳)三界相似便无增减者。 三界相似者。 此第七惑粗细分别三界相似。 何者。 非谓欲界为粗。 乃至非想为细。 三界皆同一品细故。 细故相似。 若许七惑唯是一品无九品义。 粗细齐等无增减者。 无性第七应非能熏。 阙第三增减义故。 由此应知。 实有九品。 既有九品。 体有增减。 故是能熏。 问。 何故不举有性第七。 唯约无性第七而难。 答。 有性第七至无漏位亦有增减。 无性不尔。 无无漏故。 毕竟无有动转之时。 阙无第三增减义。 故应非能熏。 通难二释如前第二能熏中解。 文仍作九品能断善根者。 东抄云。 邪见断善第九品类。 此第九品中仍更作九品(云云)。 疏三本云。 论此遮他身至故非能熏。 述曰。 非前后刹那及与他身能熏自识。 不和合故。 和合即是相应异名。 如生名起现行生种。 若说异时。 如何释此。 无性有情此第七识毕竟无有动转之时。 阙无第三有增减故。 应非能熏。 此有二释。 一云。 此亦不然。 无始以来我执增长。 刹那刹那现种增长。 非是不增。 如邪见等。 虽言一品。 亦有异故。 四义具足。 如无分别智。 入见以去。 渐渐增长。 非谓体大名为增长。 但加明利。 此亦如是。 从无始来。 行相转闇坚执不舍。 故名为增。 然极难也。 二云。 亦有增减。 欲界为粗。 乃至非想为细。 地系差别粗细不同。 生下上时亦有转动。 有增减故。 问曰。 既尔。 何故论说与有顶地下下品道一时顿断。 答曰。 不然。 岂以断同便无九品。 如三界中见道烦恼一时顿断。 有九品故。 此障见道。 彼障非见。 何以为证。 答曰。 若尔。 如修道中顿超二果。 从预流者至阿罗汉。 以欲界中初品烦恼及至与有顶初品烦恼一时顿断。 岂品类同耶。 问。 彼由加行故令顿断。 此不然者。 答曰。 若尔。 菩萨第十地一时顿断修道烦恼。 应无九品。 若以烦恼不障地故。 唯障无学。 作意留故。 一时顿断者。 已前断顿有得义不。 今此第七唯障无学。 不障有学。 故金刚心一时顿断。 非无九品。 问曰。 若尔。 应离此地即断第七以九品故。 答曰。 不然。 如菩萨十地所断所知障。 一一地通三界所断。 岂无多品。 又如菩萨生上不断下惑不障彼者。 此例应然。 不障有学。 虽离此地故不能断。 要至无学方却断下。 问。 若有九品。 何故名一类。 答。 一类有多义。 一三受不易。 二三性不易。 三境界不易。 四相续不易。 故未转前名为一类。 非无九品名为一类。 由此义故。 却成无始乃至今日。 今日为增。 前解方成。 若以无性有情第七是有性类故有增减者。 不然。 佛果七识因七之类。 亦应能熏。 若以有漏无漏为论。 不可例者。 亦可有性无性为例。 不应种类彼可名熏。 论言第七与有顶地下下烦恼等者。 同障无学。 名势力等。 金刚心中一时顿断故。 名势力等。 非谓品同名势力等。 又如初地所断所知障。 乃通三界。 不妨欲界初品所知障通障十地。 十地别断。 岂以多品断故障即品多。 一品断故便无品类。 故细但初能障此者。 证此即断。 不须论品(云云)义翼·义演可见之。 秘云。 疏如邪见等者。 问。 品类虽同。 增减有别。 岂唯增长即名能熏。 答。 论言增减名能熏者。 二随有一。 即是能熏。 若不尔者。 见道已去所生无漏唯增不减。 应不能熏。 彼尚能熏。 此何不许○疏若有九品者。 三界九地合为九品。 非一一地别有九品。 疏前解方成者。 即第一释唯之义而得成也。 故疏自云今日为增。 明不结成前第二释故。 问。 虽生三界。 所缘无异。 能缘行相唯作一常。 有何别因得成九品。 答。 无明渐增。 三界法尔有九品差。 斯亦何失○问。 疏二释中。 何者为优。 答。 初释为胜。 有增义显。 若第二释减义难知。 虽三界殊。 能所缘等。 何为而有行相减耶。 故第一胜(云云)。 论十云。 第七识俱烦恼障种。 三乘将得无学果时。 一刹那中三界顿断○任运内起无粗细故(云云)。 疏十末云○此中障种无粗细者。 八十一品。 亦与非想第九一类品摄。 如断善邪见非无九品。 故成能熏。 又解。 所障既同。 断无前后。 名无粗细。 非九地所摄总是一品。 如前第七识中已广解讫。 又唯缘内境自地之境。 境无粗细。 无多品类。 故名一品。 非三界中总无粗细(云云)。 论第四云。 亦不应说二执前后。 此无始来一味转故(云云)。 疏五本云。 述曰。 非前粗后细。 非前胜后劣。 非前亲后疏等。 故言一味。 执用相似故(云云)。 太抄可见之。 断障章云。 第七识中九地烦恼障亦有二说。 有义。 九地唯同非想第九品类。 然于其中。 自类有九。 如增上邪见能断善者亦有九品。 彼亦如是。 唯同非想第九品故。 唯障无学。 金刚始断。 有九品故。 体有增减。 故成能熏。 有义。 九地各有一品。 细分便成八十一品。 势力所障皆同悲想下下品惑。 故金刚心一时顿断(云云)。 义镜云○问。 何以得知断善邪见唯第九品亦作九品而断善根。 解云。 婆娑三十九说四九品中对治九品者。 谓下下品明治上上品无明。 乃至上上明治下下品无明。 断善九品者。 就下下品邪见断上上品善。 乃至上上品邪见断下下品善。 若依断善九品说者。 彼邪见则有九品。 若依对治说者。 彼邪见断唯一品。 以对治九品故。 俱舍第九。 亦同。 解云。 断善邪见即对治九品中下下品之所治摄。 故唯第九品作九品。 能断善根。 文有义九地至顿断者○何故不言九地各有九品。 而言各有一品。 解云。 虽有九品。 品数同故。 与有顶地下下品惑。 粗细同之故。 云各有一品。 理实可言各有九品○然此二说。 疏第五判云。 前解为胜。 今此章中不判何胜(云云)。 文义记第五(论二之处)云。 问。 无性第七应非能熏。 无增减故。 测释三藏解云。 随所执第八识九地粗细不同。 能执末那我九地别。 故有增减。 基说两释。 一云。 此从无始刹那刹那现种增长。 行解转因坚执不舍。 故名为增。 然难解也。 一云。 九地粗细不同。 同异三藏解○寂云。 增减有二。 一进退。 如上中下。 或进退。 如六入位。 道谛正智但有进退。 二行相。 如诸执实我法者名增。 不知自所缘缘名减○故染第七虽无进退。 然增空有行相增减○今谓。 寂云所说二种增减理且可尔(文)。 问。 安惠论师意可许无漏五识耶。 论云。 此中有义。 末那唯有烦恼障俱。 圣教皆言三位无故(文)。 疏云○安惠等云。 三位体无。 此识俱时。 唯有人执。 无有法执。 对法等说三位无故。 若此俱有法执。 应言三位有。 准此师计。 即成佛时。 无第七识。 余七识成佛(文)。 唯识章云。 或因八果七识。 安惠论师云末那唯染故(云云)。 十五界唯有漏师别出之。 论下文云。 有义。 五识此五皆无○自性散动无专注故(云云)。 显幽抄云○辨别境○有二师。 初安惠○即安惠宗五识唯二十九心所相应。 以无别境五也○第二辨护法义者(云云)。 秘云。 疏此师以天眼耳通是意识相应惠等者。 准此师意。 非但二通即成事智。 亦非五识相应之惠。 因果五识皆无惠也。 或但因无果位许有。 是故后师以佛五识成事智难。 后释理优(云云)。 论六云。 有义。 五识唯有十种。 自性散动无轻安故(云云)。 疏云。 述曰○此师即说。 十五界有漏。 佛无无漏五识。 若因若果。 二位皆然(云云)。 显幽抄云○此初师是龙军论师也○此师意计。 佛位无十五界○唯是有漏。 自性散动(文)。 论云。 有义。 五识亦有轻安。 定所引善者亦有调畅故。 成所作智俱必有轻安故(文)。 疏云。 述曰。 此有三解。 一云。 此唯在佛。 由意引故必有轻安。 又此五识成事智俱有轻安故。 初约他引立宗。 后论自俱引证。 总约佛位。 此解欲前佛无无漏五识身解。 即顺三界分别之中欲无轻安。 第二又解。 定所引善有轻安者。 此在因位有漏五识○破前所说因位五无。 在果许有。 此据因位。 若在佛果。 此为正义○第三又解(云云)。 论第十云。 有义○如来五识非五识界。 经说佛心恒在定故。 论说五识性散乱故(文)。 论九云。 有义。 此智二分俱无。 说无所取能取相故(云云)(根本智初师也)。 灯一云。 准下第九解真见道叙异说中。 不立二分。 即安惠等(云云)(云无漏心无执之释下也)。 论云。 有义。 俱无离二取故(云云)(相见道初师也)。 疏云。 述曰。 若依此说。 佛不说法。 无十五界。 大定智非以为体性(云云)。 二十唯识论疏下卷云。 继德记三末云。 疏有二说。 一云。 从初地即名自在。 无漏五识现在前故(此说意云、虽五根有漏、而初地中得成事智、诸根互用也、即安惠义也)。 论五云。 不可说彼依六转识。 许佛恒行如镜智故(云云)。 疏云○此中唯取第六识也。 又六识中随依一识。 能依智者不然(云云)。 平等性智相应末那文所疏灯(如彼卷可见之)。 广五蕴论云。 灯一云。 问。 佛无相见。 谁能说耶。 答。 准此应同无性等释。 闻者识上聚集显现。 佛实不说(云云)。 同六云。 问。 安惠见相皆是所执。 世尊即无。 云何今难。 经说佛智现身土等。 答。 彼师释云。 据增上缘说佛所现。 据实有情能感者及如说法事(云云)。 疏十末云(论或相分等至定相应故)述曰。 此师不许有相见义。 唯一识性。 由前妄熏习力。 似多分生似。 有相见。 即佛后得智无别相见分。 有漏善心因后得智有相见者。 有法执故。 佛似见相净秽土等。 不作二解。 故非所执。 余作二解。 故是所执。 又佛自在了妄执故。 设变相见。 皆非所执。 由往因中熏习力故。 今果亦尔。 佛证诸法不可言故。 余即不尔。 见相皆执。 不证不可言境故。 今此依余说。 故言无别。 有或佛不现。 余人自见。 若尔。 真如非妄习生。 应非唯识。 识之实性故言唯识。 故除识性无别有法(云云)。 根境遍计所执文。 三依阙一难文(第八卷第四卷可见之)。 问。 论中出世末那经说有故(云云)指何经耶。 论云。 有义。 彼说教理相违。 出世末那经说有故(云云)(破安惠三位无末那之义也)。 疏云。 述曰。 护法等释。 三位无染义。 非体亦无。 六十三云。 问。 若彼末那于一切时思量而转。 如世尊说。 出世末那云何建立。 准此大论及此处文称经说有。 准下证有此识。 即是解脱经。 六十三中有二解。 一名假不必义。 即出世末那实不思量故。 二远离颠倒思量能正思量。 故通于净。 此违教(云云)。 别抄二引六十三释之。 但未云何经矣。 西明疏五云。 出世末那经说有故者○谓佛地经说。 平等性智相应净识即是末那。 又瑜伽六十三引解脱经。 出世末那广说如彼。 故知末那非唯是染(文)。 忠安记云。 论○基云○测云○(但出佛地)和上云。 测师所引经文分明(文)。 文义记云○基说○测释○(如彼疏)观解同测释。 范云。 瑜伽十六证有胜义引经颂云。 染污意恒时○诸解脱众惑。 又如后引解脱经云。 对治道生○便得解脱。 由此二文知有出世。 次第七意证曰。 瑜伽十六所引初颂。 同此论引解脱经颂。 然此颂文但证第七末那证出世。 长行释中。 此意从彼便得解脱。 方证第七净七。 又六十三但如世尊言。 如何得知即解脱经。 由此但引佛地六十三所引及解脱经(云云)。 贬量钞云○今谓○又有说云○亦非定证○既有佛地分明说经。 然准下证。 即解脱经者。 不知大师何深解而作此说(云云)。 瑜伽第十六云○此中依止补特伽罗无我胜义。 宣说如是胜义伽陀○如经言○染污意恒时诸惑俱生灭。 若解脱诸惑。 非先亦非后。 非彼法生已后净意而生。 彼先无染污。 说解脱众惑○又显所说解脱之相。 谓非即彼生已后方清净。 别有所余清净意生。 即彼先来无染污故。 说为解脱故(云云)。 问。 护法对安惠立量云。 汝无学位第八识应有俱有依。 是识性故。 如余七识(云云)若以圣道无学第六识勘不定过者。 何遮此过耶。 论云。 又无学位若无第七识。 彼第八识应无俱有依。 然必有此依。 如余识性故(云云)。 疏云。 述曰。 无学无此识。 第八应无依。 若许八无依。 违比量过。 汝无学位第八必有现行俱有依。 是识性故。 如余七识。 彼师许第七以第八为依故(云云)。 秘云。 疏第八至如余七识者。 问。 前师自许圣道无学第六无依。 识性因转。 岂非犯于他不定耶。 答。 俱有依中含共不共。 圣道等位第六意识。 彼亦许有共俱有依。 宗法之中既不别言。 故无不定(云云)。 蕴云。 疏是识性如余七识者。 问。 安惠既不许有净第七。 即第六亦无依。 此净意识即是异喻。 何故此云如余七识。 答。 有二解。 一云。 彼许第六以五为依故。 设无五识。 亦许第八为六共依处。 既不云不共。 净第六亦入同喻。 二云。 喻中既云如余七识。 即简三位。 第六识也。 又净亦无依此不许故。 第二解正(云云)。 问。 论难安惠义所立宗因便俱有失(云云)其过相如何。 论云。 又诸论中。 以五同法。 证有第七为第六依。 圣道起时。 及无学位。 若无第七为第六依。 所立宗因便俱有失。 或应五识亦有无依。 五恒有依。 六亦应尔(云云)(第九五六不同失之文也)。 疏云。 论又诸○六依。 述曰。 瑜伽第五十一。 摄论第一。 证七识中。 以五识为同法。 证有第七为第六依。 论圣道○有失。 述曰。 若圣道起在有学及无学。 无第七为六依。 彼二论所立之宗因应俱有过。 谓若总言第六意识必有俱生不共增上别依。 即违自宗。 一分宗过。 自许圣道及无学意无所依故。 若言除圣道及无学意识。 余意识必有此依。 即有比量相违之过。 此一分意识无依。 与余令有依者。 为比量故。 若以六识拔故为因。 成前总宗。 此因即有自不定过。 为如五识。 六识摄故。 意识有依。 为如汝圣道无学意识。 六识摄故。 意识无依。 若以六识摄故之因。 成后宗者。 便有自法自相相违决定相违过失。 谓彼一分意定无依。 六识摄故。 如汝圣道无学意识。 故无第七。 摄论大论比量宗因皆有此失。 善因明者应乃知之(文)。 秘云。 疏若成前总宗至意识无依者。 有义弹云。 无学圣道意皆在有法中收。 岂得约宗有法之中有不定耶。 详曰。 夫五不定因于二喻。 或有或无。 无所立处即为异喻。 立者虽立圣道等意在有法中。 然后陈宗圣意非有。 以理而言。 合居异喻。 因既于转。 何非不定。 谁望有法出不定耶。 若言前立在有法中。 如何复言是异法者。 斯亦无爽。 前依总立。 云有法收。 出过据理令居异品。 亦如古立宗因违云。 如立声常。 一切皆无常故因。 陈那正云。 一切皆是无常故者。 而是异喻。 非是因也。 彼既以理正因为喻。 今亦以理正宗为异。 亦何失耶○疏若以六识至无第七者。 有义弹云。 别宗如前宗违比量。 因有不定。 已成似量。 外量如前。 三支无过。 因云第六意识摄故。 如无学等第六意识。 外人岂将真量与似量为不定过耶。 若彼外量取内量内云六识摄。 亦有不定之失。 此乃共不定。 如何说有决定过耶。 此弹意云。 相违决定前后两家三支并具。 今者前量六识摄。 因已犯不定。 所立别宗复违比量。 三支便缺。 后家举彼第六意因。 三支乃具。 阙不阙别。 何理得成相违决定。 若也敌者还取前因。 即是六中共不定摄。 何成第六不定过耶。 详曰。 直观疏文。 诚有斯失。 论疏主意。 据改其因。 前因之中而言略也。 如义灯正。 故疏无失(云云)。 灯云。 言所宗因便俱有失。 疏云有自法自相相违决定者。 改彼因云。 除圣道等意识无俱有依。 是意识故。 如三位意识。 因改于前。 前因亦应除三位六识摄故。 无不定过。 枢要云。 又因有自法自相相违。 以无学不定意为同法故。 此量意云。 以无学人恒无第七。 言不定者。 除在灭定无第六识。 取不入灭时第六意识为同法故。 然以理论。 此中宗有二。 一总立第六意识。 二简去三位取余第六。 因亦有二。 一总因。 六识摄故。 二别因。 亦简三位。 非三位余六识摄。 随其所应。 以二因各成二宗。 过思可知(云云)。 常记云。 文以无学不定意为同法故。 解云。 问。 枢要但云以无学圣道意同法故。 而不言不定意为同法。 何故今云不定意耶。 答。 枢要本别非但一本。 今依一本故作此说(云云)。 要云。 所立宗因便俱有失。 如疏各有二过。 又因有自法自相相违。 以无学圣道意为同法故。 同品定有可成害于宗法。 故成法自相相违(云云)。 要决云○又勘有枢要本云。 又因有法自相相违(云云)更勘正本(云云)。 尊应记云。 文○言如疏各有二过者。 即上所举二本量之宗有二失。 一者一分违宗。 二者比量相违也。 因有二失。 一者不定过。 二者相违决定之法自相相违失也。 故云各有二过也。 文因有自法自相相违者。 意云。 为第二本量作相违量云。 余位第六必无此依(宗)六识摄故(本量因也)如圣道及无学位第六(喻)是四种四违中。 法自相故。 必改本喻也。 因必用本因也(云云)。 蕴云。 疏若以六识摄故至决定相违过者。 此中法自相相违过者。 量云。 除圣道无学余第六意识。 应无俱有依。 六识摄故。 如汝染意识。 此是比量法自相相违也。 言决定相违过者。 量云。 意识应无俱生不共所依。 是意识故。 如净意识。 因喻俱改。 故成此过。 能成别宗。 无学意识即为异品六识摄。 因既于彼有。 亦是共不定过。 疏所说者与前总宗不定无别。 故不定也(云云)。 肝心云○次因三过者。 不定·法自相相违。 如文可知。 其决定相违文略不举。 文若以六识摄故因至意识无依者。 私云○故疏无失。 东抄云○今准以六识摄为因。 但有法自相相违过。 不得成决定相违过。 何以故。 相违之量改前因故。 若尔。 何故言有相违过耶。 今准枢要○各有二过故。 今若决定过。 即因有三过。 何因是各有二过。 故知决定相违者非也。 应作疏时而误注也。 若改因云。 意识摄。 故如圣道等。 亦得成决定相违。 然疏中六识为因。 不得成自相相违(已上)案云。 恐抄文错是写人过。 非抄主意。 由此一二字疑替成文。 幸得正本勘正欲传。 义灯云。 言○过思可知(已上)案云。 今欲疏文谓一分意定无依六识故。 如汝圣道无学意识者。 若以六识摄故之因成后宗者。 便有法自相相违过。 其决定相违者。 更改前因。 应别作故○问。 若尔。 云何改前因作决定相违。 即作量云。 除圣道等意识余异生异识无俱生依。 是意识故。 如三位意识。 既改前因。 故成决定相违过。 故知六识摄故因为违量者。 是法自相相违决定相违。 若不尔者。 岂大乘基迷因明旨。 作决定相违耶。 明知东抄疏于基旨。 疏既言略。 不举决定相违因喻。 由此枢要但云各有二过。 故不相违(云云)。 论第五卷本文抄二十目次分位行相门八据永舍单生空果上许缘法解浅喻深喻若望菩萨第二能变教证段解解脱义理证第一不共无明证六有通治平等性智能伏道前师见等第二六二缘证谓如五识论第五卷本文钞二十分位行相门问。 七地已前无漏心时可舍第八赖耶名耶。 论云。 一补特伽罗我见相应。 二法我见相应。 三平等性智相应。 初通一切异生相续。 二乘有学。 七地以前一类菩萨有漏心位。 彼缘阿赖耶识。 起补特伽罗我见(云云)。 疏云。 论彼缘阿赖耶识起补特伽罗我见。 述曰○问。 能缘之人我。 七地以前有漏心时。 方言有者。 此意是入无漏时舍。 如下亦然。 舍此相应。 何故第八识舍阿赖耶名。 不言七地以前起无漏心时舍。 答。 八据永舍。 以性未能离他执故。 七据暂舍。 以染污体少时无故。 不相违也。 不可说彼得互舍也。 以二乘有学未名舍故。 若许暂舍。 二乘有学入无学心。 亦应名舍。 染污末那违无漏故(云云)。 秘云。 不可说彼得互舍者。 不得以八同七令舍。 以七同八而亦不舍。 何以不得。 答。 染污过尤。 暂灭名舍。 净法他缚。 永无名舍(文)。 义蕴·肝心等同之。 别抄云○解云○(同疏意)又解。 第八离执。 无别能永舍方名舍。 末那无执。 平等智由有胜用得舍名。 若尔。 法执末那有何胜用。 解云。 虽非平等行。 能与第六生空智为别缘故。 若尔。 七地已前平等智行。 第八为依。 亦应名舍。 执藏之称。 解云。 第八通依。 非如第六。 缘彼第六别依。 故不可例。 又解。 二种俱通。 暂永二种。 影略互显。 各据一义。 亦无此难思(云云)。 疏下文云。 论彼缘无垢至起平等性智。 述曰○或第八未舍名。 得言缘赖耶。 性未离故。 故复言等。 即是识字及一等字。 通在无垢及异熟识。 此解难知。 既无能藏。 藏义应暂舍(云云)。 秘云。 疏或第八未舍名至此难知者。 以执藏义。 正名赖耶。 平等非执。 故所缘八何名赖耶。 疏既无能藏藏义应暂舍者。 此乃躅前难知意难。 若无能藏。 所缘第八不名赖耶。 既无能藏。 赖耶应舍。 答。 此难意如初位辨。 故不重云。 详曰。 赖耶之名而既未舍。 许缘何失。 若要起执方名赖耶。 既不执时。 名何不舍。 由此理论。 许缘无咎(云云)。 问。 三心相见道初心单生空观欤。 论云。 此意差别略有三种○三平等性智相应○后通一切如来相续。 菩萨见道及修道中法空智果现在前位(云云)。 疏云。 即平等智相应心也。 从胜全论。 即一切如来全无有漏故。 一切菩萨见道全通顿渐悟。 一切菩萨必法空观入见道故。 此非三心真见道义。 及一切菩萨修道位中法空智。 及果现在前位。 皆起平等智故。 人观不然。 如前已说。 然果中有远果有近果。 如何等者。 佛地论说。 后得智若是法观等流者。 即是法观。 若定尔者。 八地已去不出无漏观。 彼位何时非法观果。 由此应说。 邻近果者。 如佛地论说。 法观后得现前。 若远果者。 即人观后得现前。 或八地以去无分别智自入人观。 彼果起人观后得智。 亦无妨。 然此中据初解。 邻近果说。 若约后义。 即果全论。 又此果有缘虑不缘虑。 不缘虑者即灭定。 缘虑者可知(云云)。 秘云。 疏若定尔者至非法观果者。 此难意云。 若也定许法观及果皆平等者。 八地已去无非法观及法果时。 即应恒时起平等智。 疏由此应说邻近果者。 此答意云。 虽二后得皆名为果。 远近既殊。 故平等智而不恒起。 疏或八地已去无分别智至无妨者。 此第二解。 以二本智自入二观。 二后得智各望自本。 名之为果。 疏若约后义即全论者。 但法空果即起平等。 更无远果而以去之。 故云全论(云云)。 要云。 见道全生平等智者。 疏中但有一心见道解。 设三心见道。 后二心有此智。 初一心无。 多分有故。 所以论总说。 非于其中唯起平等智。 又长读论文。 见道法空智起。 方有平等智。 不但修道。 问。 颇有菩萨无分别智入法观。 意乐即入后得生观耶。 颇有无分别智入生观。 意乐即入后得智法观耶。 答曰。 不得。 菩萨后得必由无分别智为前导故。 佛地论云等流之观与根本观同故。 问。 若尔。 何故言远等流即得近即不得。 答。 近势难入。 远即易入故。 又解。 总无后得入别观。 必各更起无分别智引之生故。 问。 初起未自在。 后得由前引。 久起自在生。 何妨自力转。 答曰。 即依此义。 遂有意乐。 后得不同无分别智。 二观别也。 佛地论及此论中。 据其多分及未自在故(云云)。 方志云○法空智言通自见道名长读也○即简三心第一心也。 以彼非是法空智故。 言二观别者。 根本后得○或可久修初修二别(文)。 常记云。 文又长读论文等解云。 兴法师云。 见道中及修中。 测云。 菩萨见道一向法空故不说中。 又解。 中言通见道。 护法正宗。 相见道中三心初心唯生空故○大贤师云。 然今存初。 下论文云顿悟唯于修道起法执。 不言见道故○文佛地论云至本观同故。 解云。 案佛地论。 都无此文。 学者可见(云云)。 文义记云○基说○枢要○测释○观解。 后说为正。 范云。 初说为正○寂云。 顿悟见道。 于三心中。 唯有第三。 无初二心。 见道位必是无单生空故。 渐悟大乘三心。 见道唯初二心。 即无第三。 故下文中。 顿悟菩萨于修道位。 不言见道。 有学无道二种渐悟。 不简见修。 但言生空智果现。 故知渐悟唯修有单生空。 真相二见中。 初心修道三般若。 初心平等不起。 证曰。 三心初心唯生空智○理通见修亦说中言。 下云顿悟○不说见道。 依多分说。 测释后说。 枢要观云亦同此释。 一云。 虽起生空。 平等生由前法观智可生果故。 虽由彼起。 而所缘行未必同彼。 由此斯中法空智果唯二心除法空。 理不违故。 一云。 见道无单生空故不说中。 此同测释。 初说及范云。 说虽有三说。 第二为胜。 下云但起法执。 不取见道。 故非初释。 又云。 初释唯生空智不可唯法亦具二空。 违第十说。 法空除三时起有漏生空灭定。 生空除二时起有漏灭定。 故非后说。 寂之所说异于诸释虽似顺文而理难成。 如何渐悟单生法空而无第三。 顿悟无单唯有第三渐悟。 今说方成三心。 无数理故。 谓二乘定无三心。 菩萨见道若渐悟皆具三心。 是法空果不起法执。 二乘渐悟从地前位至于修道。 起单生空不起法执。 故不别标。 顿悟唯在修道得起生空观故。 别说修道。 至第九卷当更对显(文)。 论下文云。 二乘有学圣道灭定现在时。 顿悟菩萨于修道位。 有学渐悟。 生空智果现在前时。 皆唯起法执。 我执已伏故(云云)。 疏云。 顿悟菩萨。 除见道全。 此依一心真见道说。 一向法观违法执故。 若三心观。 即初念时唯人观故(云云)。 论十云。 平等性智相应心品菩萨见道初现前位违二执故方得初起。 后十地中执未断故。 有漏等位或有间断。 法云后与净第八相依相续尽未来际(云云)。 疏十末云。 论平等性智至尽未来际。 述曰。 见道初位现在前者。 真见道中此智即起。 第六引生非自力起。 二障顿断妙观察智平等智起必同时故。 若渐次断平等后起。 然诸见道十地间起。 如上数明(云云)。 肝心八云。 北抄云。 问○答○问。 第一生空观时。 第七有法执起不。 若有法执。 见道平等性智应有间断。 答。 宗解云。 有法执起。 应解云。 无法执起。 平等性智相应不断故○今自意云。 法门安立有三。 亦据实。 是通生法空(云云)(北抄文)。 六卷私记第五云(子岛)问。 三心中初心若单生空观欤。 若带法空欤。 答。 单生空观。 非带法空。 问。 何以知尔。 答。 疏五末说平等性智现起位之中云。 一切菩萨见道全○真见道义(云云)枢要下云。 见道全生平等性智者。 疏中但有○故论总说(云云)意云。 平等性智必法空观时起。 单生空观时不起。 三心中初内遣有情假缘智是单生空观故。 平等性智不行(为言)故知单生空观也。 问。 菩萨必法观入见。 而若定初心单生观者。 三心真见道之师如何可会。 答。 难会。 且可云。 彼师不以佉观入见故。 是不正义师也。 问。 初一心真见道师如何可云耶。 答。 不异前义。 问。 一心真见道师云。 三心是后得智。 而后得智亦正体智等流。 何法空正体智后生空后得可起耶。 答。 此难尤重。 但枢要下云。 问。 颇有菩萨○答曰。 即依此义○及未自在故(云云)以此最后答可通前难也(疏立末有此二解广故不记之)然先德云带法空生观者不然。 违诸文故也(云云)。 灯二云(论一)问。 法观是细生观疏。 法观必带于生观。 生执是粗法执细。 断法之时生必断。 答。 设尔何夫。 若尔。 何故论第九三心见道之中。 第二内遣诸法假智。 唯断法执不断生耶。 据实断法必能断生。 以彼加行期心别故。 亦不违理(云云)。 唯识章周记云。 章云法空必带生空者。 问。 法必带生。 如何得有三心。 见道应但有二。 得别有法诸空观故。 答。 见实但二。 唯识等据其加行云而作三种也(云云)。 肝心云。 上文云。 北抄云。 问。 法空观带生空。 何故第二内遣诸法不带生空。 与三何别。 答。 宗有二解。 一解云。 第一二但除自身我法。 其法空观但除自身法。 但带自身生空。 不带他身生空。 故与第三别。 二解云。 法门浅安立浅深总别对。 第一生浅。 第二法深。 第三总别。 第一二别。 非第二无生以法门安立。 故第二名法不定生(云云)。 六卷私记第六(子岛)云。 问。 答尔。 三心见道中。 第二内遣诸法假缘智。 是非单法空观耶。 又说第六般若有三○其第一第二是各单观。 岂无单法空观耶。 答。 西明疏解云。 三心见道法假缘智。 必带生空智。 而对前念。 且说法空。 俱空智者。 言说门中开合为三智。 实别时非起也(已上依睿记以上私记文)。 问。 因位平等性智可缘有为无为诸法耶。 论云。 彼缘无垢异熟识等。 起平等性智(云云)。 疏云。 此第三智缘何法境。 于佛地时。 缘无垢识等。 即缘无垢第八净识一切有为及真如故言等。 菩萨见修道位。 缘异熟及真如故。 问。 若许菩萨亦缘真如。 即第七识一心之中。 双缘真俗有漏无漏二境界失。 答。 若在真见道。 及一切缘真如无分别智。 此第七识一向缘真如。 不缘第八。 唯理观故。 其相见道。 及修道中后得智品平等性智。 或唯缘第八。 或亦缘似真如。 其实唯有为。 通缘有漏无漏为境。 由第六识引生别故。 今此总言缘异熟等。 等真如等故○又解。 若在佛果。 此平等智双缘真俗。 若在十地。 唯缘异熟。 未能缘如。 无如前失。 此亦不然。 十平等中许缘真如。 佛地论第五卷说初地即得。 故智因中亦缘真俗。 前解为胜(云云)。 要云。 平等性智无分别。 妙观智引缘真如○若第六识人法观位。 听闻正法等。 入别游观心。 平等性智缘何境界。 不可缘如及缘第八。 六非此行故。 若缘外缘听闻正法等。 及缘三恶趣等者。 因中已有此行相耶。 若其不缘。 何故缘似真如等。 即许他引。 此不许随他引耶(云云)。 方志云○此难○文意可知。 令者略为二释。 一者同能引智而听于法缘三恶等。 因中犹许是其无漏缘于真如等。 何妨随他听法等耶。 又佛地论等说。 平等智而有十种。 准此因中平等之智亦随能引听于法等。 二者不同能引妙智而听法等。 如眼识等。 准意引生岂所引生皆同能引缘一切境。 彼既不尔。 此云何然。 问。 不同能引缘何为境。 答。 缘异熟。 以之为境。 故论自言。 彼缘无垢异熟识起平等智。 又不分别平等之智已缘真如后得平等缘似真如。 理亦何失。 以简缘故。 若要随他有漏。 第七应恒起能引第六。 非恒执故。 若无始起不假引者。 亦已简得后不假他(云云)。 论下文云。 第七名意缘藏识等(云云)。 疏云。 因中有漏唯缘我境。 无漏缘第八及真如。 果上许缘一切法故。 论言等也(文)。 论四云。 未转依位唯缘藏识。 既转依已亦缘真如及余诸法。 平等性智证得十种平等性。 故知诸有情胜解差别。 示现种种佛影像故(文)。 疏五本云。 初地已去既转依已入无漏心。 亦缘真如及余一切法。 二乘无学等唯缘异熟识。 佛地经说证得十种平等性故(文)。 灯六云○表义名言得通无漏。 平等六引岂不缘名。 许随六引。 随缘何境。 通亦为胜(云云此破西明义也)。 论十云。 平等性智相应心品。 有义。 但缘第八净识○有义。 但缘真如为境○有义。 遍缘真俗为境(文)。 问。 护法正义意可许必我执作我解法执亦作法解耶。 疏云○今显初位必带后位○人我是主宰作者等用故。 法我有自性胜用等故。 即法我通。 人我狭也。 如人要迷杌。 不知是杌等。 方执为人。 迷杌为先。 后方人起○难浅喻云。 若执是杌即执人。 可使执杌是法执。 既言迷杌起于人。 迷杌应非是法执。 答。 不然。 迷者不了。 不了杌时。 似于法执。 非谓执是实杌方为不了(文)。 又云○然今所执非是二境。 无一心中于二境起二行执故(云云)。 十卷私记云○答。 我执未断位。 一体见分上二执用别。 谓不了法执用·为我用。 我执既断毕位。 犹有法执种子功能故。 法执见分用起耳。 如重闇轻闇。 带二执位如重闇。 断我执法执有位如轻闇故。 疏第三云。 此识从无始转闇(文)又引喻云。 十地无漏智增长者。 非为体大。 但可明利(文)问。 断我执位作何念。 若转作法解。 答。 无明说。 以义。 不起我解。 而但谬闇性有。 如无明见分谬闇为性也。 问。 设转云作法解。 何妨有。 答。 设转云作法解。 岂第七见分是欲第八见分耶。 今谓八地已上我执断后第八见分为法耶(甚深义可受口传之)有云。 第七我法二解双物者。 是违疏文故。 云难浅喻云○方为不了(云云)又疏次文云无一心中于二境起二行执故(文)此意云。 如迷杌欲人。 迷异熟识见分欲我。 而作法解云欲我时。 违此疏文。 又一心中成起二行相执。 即违疏云无二行执(文)。 又云。 问。 数论师执思我。 彼执法即执我。 准此何故第七不许执法即执我。 答。 其数论师第六分别二执依邪师邪教执思我耳。 非俱生我执。 今此第七二执俱生非分别○问。 若尔。 约分别二执。 一云我解法解并。 答。 约分别二执。 或有我解法解并。 谓如思是思是我欲。 或有法执边不了。 谓迷识所变五取蕴相。 执我常遍等也(更可勘之调度文)。 论二云。 俱生法执○此复二种。 一常相续。 在第七识。 缘第八识。 起自心相。 执为实法。 二有间断。 在第六识。 缘识所变蕴处界相○执为实法○分别法执○一缘邪教所说蕴处界相○二缘邪教所说自性等相。 起自心相。 分别计度。 执为实法(云云)。 疏云○然说我为一及常者亦说有。 于作受之用其法不然。 但计有体即计为法。 故计于法亦缘处界。 处界即是真如择灭等。 不了此界处。 而执有法故○论二缘邪教至执为实法。 述曰。 自性即是数论胜性。 等取胜论实句义等。 如是非一(云云)。 问。 本疏中释如要迷杌等方谓人等故出浅喻深喻。 尔者以谓人可喻迷生空理耶。 论云。 补特伽罗我见起位。 彼法我见亦必现前。 我执必依法执而起。 如要迷杌等方谓人等故(云云)。 疏云○此中喻况理有浅深。 浅喻谓人是人执。 迷杌是法执。 深喻即迷杌是迷法空。 谓人是人执。 法中据迷理。 人中起事执。 问。 人中亦可言迷理。 法中起事执。 答。 不然。 人狭法宽。 以法为本故(云云)。 秘云。 疏深喻至人中起事执者。 法空理深。 迷斯至理名为深也。 问。 谓人是人执。 而与浅喻竟何别耶。 答。 据迷于杌。 分成浅深。 问。 谓人设喻迷生空理名深何失。 答。 意明我法相依而起宽狭不等。 事理相托故不喻之(云云)。 明诠记云。 今云迷杌者。 是喻起法执。 亦喻迷法空理。 既云迷故。 通迷理事也。 谓人者是执实人也。 不可执人空故云执人。 故唯喻起人执也(云云)。 十卷私记第十可见之。 问。 我法二执从别种生欤。 论云。 我法二见用虽有别。 而不相违。 同依一惠。 如眼识等。 体虽是一。 而有了别青等多用。 不相违故。 此亦应然(文)。 疏云。 下显体用同别。 我法用别。 惠体是一。 同一种生无违于理。 如一眼识缘青黄两境二行相生○然今所执非是二境。 无一心中于二境起二行相执故。 问。 若尔。 前言疑于理印于事。 岂非二行境耶。 彼虽非执。 行相别故。 执即不然。 以推求故。 以坚着故。 境行别者亦不俱起。 今此不违故许俱起(云云)。 灯(如下)。 秘云。 彼虽非执等者。 虽言兼于得失。 今取得也(云云)。 别抄云。 问。 眼识了青黄。 青黄二境。 别一见执人法。 二境应不同。 解云。 此云此喻一心有多行解。 非喻二境。 又解。 非执心中可缘多境。 执心推度境不缘多。 若尔。 何故前云疑于理生于事决印。 是非二境。 解云。 此中疑印疑印二解各取不同。 非如一见坚执推求得于二境不解。 此不正说故不依之(文)。 灯三云问。 赖耶三相为是体相为是义相。 答。 本疏释云。 自相是体。 余二是义相。 西明二解。 一云。 自相是体相。 余二是相状相。 二云。 三俱体相○今详此释○本疏为正○不同二障。 二障用殊。 障性伏断各各差别。 经论诚说二障体别。 无文说此三相别体(云云)。 佛地论七云。 体虽无二。 而用有别。 如一识体取境用多。 此由熏生一种子体。 亦有多用。 起时虽俱。 而渐次断圣道势力有分齐故(云云)。 论九·秘七可见之。 十卷私记八云○问。 若见分不别者。 何故论云。 我法二见用虽有别。 而不相违。 同依一惠(云云)答。 其我见用法见用二别。 非谓见分二别也。 问。 若尔。 我见用法见用。 四分中依何分。 答。 依见分。 不依自灯分。 自证分现量。 不起二执故也。 问。 若不依自证分者。 何故疏我法用别。 惠体是一。 同一种无违于理。 准此义。 从同一种起惠自体分上。 云有我法二执用。 而何云见分上二用。 答。 自体分用。 见分带我法二执故。 推本自体分上有我二用。 自体非谓起我法执也。 问。 若尔自体分不为我法执。 答准灯第五。 二执体故亦我法二执。 若□不起执故。 非我法二执也。 问。 自体分自证分何别。 答。 后二分总合云自体分。 唯第三分自证分也。 性决定引自果所可思之。 秘七云。 论体虽无异而用有别者。 用别有二。 一现行用别。 二种子用别。 有障菩提涅槃用故。 前解为本。 后理亦通(云云)。 灯云。 论我法二见用虽有别同依一惠。 要集云。 必无别种所知障定。 前已略明。 今更重显。 若无别种。 诸罗汉等起法执时。 能熏种不。 若言不熏。 能熏四义少何不熏。 若言许熏者。 岂非别种。 能熏唯是所知障故。 又复自言。 一惠用分熏成二种。 即是别种。 何云必同说为烦恼者。 是据根本及多分故(云云)。 灯三云(论三处)此二法执细故难断。 要集三解。 一云。 六七法执从无始来与彼我见唯同种起。 离我见外无别法执○今谓不尔。 从无始来执法为有即执为我。 可如所说炎见等虽执法有。 不执作我。 岂非法执。 此等既法执岂恒我执俱。 又少无学我执已断○(如今灯意)此既生现岂与我见执恒同种耶(云云)。 同七云(论九处)论七转识内或多或少如烦恼说者。 据烦恼俱数多少等。 云如烦恼说。 非是定判一切所知定与烦恼同种而生○然疏云。 无离烦恼别起执故。 故数多少与烦恼同者。 据俱时起不断烦恼身中所起所知障说。 若许定同。 如二乘无学。 已断烦恼。 犹起法执后熏成种。 宁有烦恼与同种生。 又异熟心疑人杌等。 是所知障。 岂与烦恼同种耶。 问。 执杌迷人。 既是所知。 为是法执。 为非种耶。 答。 是法执类。 非正法执。 执必痴俱。 彼非痴俱。 是异熟故。 又释。 是执若业感异熟。 不与痴俱。 异熟生宽故与痴并。 或迷杌心与其无明通俱不俱。 俱者是执。 不俱非执。 但是等流(云云)。 问。 西明意以法执望菩萨生空智名不染(云云)尔者淄洲大师可许之耶。 论云。 法执俱意于二乘等虽名不染。 于诸菩萨亦名为染。 障彼智故。 由此亦名有覆无记。 于二乘等说名无覆。 不障彼智故(文)(佛地论七同之)。 疏云。 于二乘等。 等诸异生。 虽名不染。 于菩萨名为染。 障菩萨智故。 由此法执通二无记。 望二乘是无覆。 望菩萨亦名有覆无记。 不障二乘故(云云)。 灯云。 论法执俱意于二乘等。 等取凡夫。 即二乘凡夫。 西明等云。 等取菩萨生空智。 以不障彼智。 亦名不染。 要集云。 后说为胜。 若等凡夫。 菩萨有。 何故不等。 今谓前胜。 论云。 于诸菩萨即通凡夫圣。 若望菩萨生空不染。 起生空时。 可非菩萨。 又亦应言于诸菩萨除生空智亦名为染。 前句总说。 文复不除。 故知总望不等菩萨起生空时。 然于菩萨不言等。 诸言构故。 前影后故。 俱无有过(云云)。 西明疏五云。 法执俱意与生空观不相违故。 于二乘等虽名不染。 障法空故。 于菩萨诸亦名为染(云云)。 常记云。 文要集云后说为胜等者。 解云。 集云。 如前诸师共成两释。 一云。 等取异熟生人天之乘。 一云。 等取菩萨生空智。 今取后释。 若等异生。 即等二乘种姓异生。 若尔。 何故菩萨不等。 种姓异生类耶。 然诸菩萨有生空智。 故说二乘等。 二乘即无法空智。 故不言菩萨等。 由此准知。 二乘菩萨各通凡圣。 问。 无姓无二智。 无所障故。 二障俱无覆。 若言毕竟不得二智故名为障。 二乘毕竟不得法空智。 所知应有覆。 答。 有性据可得不得说名障。 无性约毕竟不得名障。 由此准知。 无性所知亦应有覆。 贤云。 今谓不尔。 菩萨法执望法空染。 望自生空犹名不染。 何妨趣寂身中法执望生空品。 虽名不染。 望自法空名毕竟染。 由此无性二障随应各毕竟依障自品二智名染有覆。 望余不染。 具如古迹释(云云)。 疏上文云。 论八地已上至不相违故。 述曰○此三地法空智不现前。 起人观时犹起法执。 不相违故。 细执不障粗观起故(云云)。 论七云。 第七转识○有漏无漏容互相生。 十地位中得相引故。 善与无记相望亦然。 于无记中。 染与不染亦开导。 生空智果前后位中得相引故(云云)。 疏云。 谓此师说有人法执。 故为此说。 染者人执。 不染者法执(云云)。 第二能变教证段问论中证第七识解脱经中亦别说有(云云)解脱经名何释之耶。 论云。 解脱经中亦别说有此第七识。 如彼颂言。 染污意恒时。 诸惑俱生灭。 若解脱诸惑。 非曾非当有。 彼经自释此颂义言○对治道生断烦恼已。 此意从彼便得解脱。 尔时此意相应烦恼。 非唯现无。 亦无过未。 过去未来无自性故(文)。 疏云。 述曰。 此大小乘通许之经。 非是解解脱义名解脱经。 然四阿含不摄零落之经。 诸部皆有。 如天请问经等。 并是为阿含不摄。 此经解脱阿含故。 名为解脱经。 若言零落经。 名字恶也(文)。 秘云。 疏四阿含不摄等者。 详曰。 解解脱义名解脱经。 于理为胜。 故经颂云。 若解脱诸惑等。 故诸经论从其所说以立名者。 其类寔繁。 若不尔者。 凡是经名是如来建。 或集法立。 岂佛阿难据后零落而立斯号。 若后人立名。 亦为未可。 便令经因难为楷准(文)。 演云。 疏解脱阿含者。 意说为经名解脱阿含经。 阿含者此云详教。 此解脱即详教也。 非是涅槃等解脱(云云)。 灯云。 解脱经者。 有云。 因道断障得解脱故名解脱经。 要集云。 如天请问等。 不名解脱经故。 今谓不尔。 何经不令修道断障。 不尔。 何得云引对治故明是佛说。 故前说是。 然天请问是别名。 言解脱者。 是诸不入阿者之总名(云云)。 贬量抄意同灯文也。 肝心云。 东抄云。 问。 非广有帙诸少经等。 结集之究皆悉集在四阿含中。 何故此经不在彼抄。 有经云。 阿难不见佛说此经故。 结集时而不集也。 此亦不然。 阿难不闻法。 皆重为阿难说故。 又解云。 佛虽重说。 今者此经佛妄不说。 此不然。 若化此解便同小乘。 佛有舍合故为不可。 正释云。 然但后时梵本随落四阿含中。 说名为落。 非佛有当妄阿难不集。 今思理亦难悉。 凡是经名或佛自施。 或结集置。 如何置零落之名。 准此解脱不名零落。 于理应善(文)。 文义记云。 言解脱经中者。 基说云○测释观解皆同基。 范云。 两释。 一云同前。 一云由道断障令意解脱。 此经名解脱经(勘余私记婆娑等)证曰。 范云。 后释稍顺于文。 若言不及阿含名解脱者。 天请问经及阿含名解脱者。 天请问经及六因经等。 何不名为解脱经也(云云)。 理证第一不共无明证问。 眼等五识与恒行不共无明不相应有何故耶。 付平等性智通能伏道欤。 论云。 已引圣教当显正理。 谓契经说。 不共无明○此依六识皆不得成。 应此间断彼恒染故(云云)。 疏云。 论此依六识至便无此失。 述曰。 若谓不共在六识身。 亦不应理。 所以者何。 应许此无明间断。 从所依识故。 彼六识恒染。 从无明续故。 经颂俱言无明恒起。 其六识身许通三性。 若六识身有此无明。 此便间断。 彼六识身便唯染俱。 许与无明恒相应故。 摄论无性第一卷云。 此依五识无容得有。 非不染意识中有。 亦非染意识中有。 若谓意识由彼烦恼成染等。 若复有说。 善心俱转等。 若有说。 染意俱有别善心等。 断简大精。 然彼不共与此下相违。 至彼对会。 许有末那。 便无此失(文)。 灯云。 明不共无明。 摄论第五云。 此于五识无容说有。 是处无有能对治故。 若处有能治。 此处有所治。 非五识中有彼能治。 于此见道不生起故。 此意五识在见道位未成无漏。 若有不共无明。 即在圣位亦名为醉。 与教相违。 说异生故。 不云圣者亦恒常起。 又约菩萨起见道说。 尔时第七亦无漏故。 非谓二乘所起见道。 亦非第六。 立第七故。 问。 无性之人既无对治。 应总不有。 答。 是异生故。 又难意且据有姓起见道说。 不尔。 许五有成事智。 应有不共(文)。 秘云。 论此依六识皆不得成者。 如无性论。 疏灯略引。 学者犹迷故今具录。 论云。 此于五识无容说有。 是处无有能对治故。 若处有能治。 此处有所治。 非五识中有彼能治。 于此见道不生起故释曰。 以五识中无能治见。 故不得有所治无明。 言见道者。 简余二道。 以成事智佛果有故。 问。 第六应有不共无明。 有见道故。 答。 六有通治。 非别治故。 问。 七有见道。 七相应惑应名见断。 答。 虽不断之。 伏暂不起亦见力也。 由斯见道有平等智。 据大乘说(文)。 灯常记云。 文摄论第五云至不生起故。 解云。 此第一卷文如第五卷文意。 此说云。 此不共无明于五识时不道理说有(宗)是五识处无有见道能对治故(因)若是意处有能治见道。 此意识处即有所治不共障也○于意识中虽有能治是通能治。 ○平等性者为别能治。 既有能治。 故有所治。 问不可见道无平等智。 不共无明应在意识。 答。 六七二识及七地中间是意识地。 于意识中有能治故。 即有所治。 五识身地无能治故。 即无所治(序如是说云云)。 无性摄论一云(如演秘引)。 同疏二云(如常腾引)。 世亲摄论一云○此于五识理不相应。 是处无容能为障故。 若处有能治。 此处有所治(云云)。 问。 灯七云(论九)问。 此佛地障用何智断。 西明云。 平等妙观依金刚定共断此障。 所执同故。 此通根本及后得智。 而差别者。 根本双断迷理迷事。 后得断事。 今谓不尔。 若许平等亦正能断。 应自能生。 既观察引。 正唯观察。 不尔。 十障皆二智除。 何但佛地(云云)。 问。 论中此俱见等应名相应(云云)尔者疏主何释耶。 论云。 染意恒与四惑相应。 此俱无明何名不共。 有义。 此俱我见慢爱非根本烦恼。 名不共何失(云云)。 疏云。 述曰下有三说。 此即初师。 此中无明不与根本共。 非不与随共。 然此四惑非是根本。 是随惑摄故无此失。 何随惑摄耶。 此有二义。 一云。 非二十随。 二十外摄。 杂事说。 随有多种故。 即诸烦恼分位差别。 随其所应根本分位。 二云。 即随惑。 义说不正知为我见。 憍为我慢。 掉为我爱。 无明一种是根本故(云云)。 论云。 有义○应说四中无明是主。 虽三俱起。 亦名不共○痴增上故(文)。 疏云。 述曰。 此申义也(云云)。 论云。 此俱见等应名相应。 若为主时。 应名不共(文)。 疏云。 述曰。 下释难也。 此外人问。 此俱见等非为主。 故应名相应。 若许为主。 彼亦应名不共。 以痴例余。 为主应尔(文)。 论云。 如无明故。 许亦无失(文)。 疏云。 述曰。 余三为主时。 亦得名不共。 亦如无明为主义故。 此义未详。 不见诸论名不共贪故。 对余痴故。 论多说痴。 理实贪等亦有不共名故。 然此师意。 非第七识中有不共贪等。 无明为主故。 今此据彼六识作论。 若此师意。 即六识中独行贪等名不共贪。 通见修断等。 唯此俱贪不与六识慢等俱者。 方名相应。 不为主故。 是主无明余识亦有。 又如无明故。 总是难文。 许亦无失。 是答前难文。 又此俱见等应名相应者。 是破前师。 前师见等亦名不共。 今言非主应名相应。 总是第二说之文也。 若为主时应名不共者。 初师难文。 若以为主名为不共。 此俱见等不为主非不共者。 余六识中见等为主时。 亦应名不共。 如无明故。 论答许亦无失。 又如无明以下。 总是答此前师难文。 并得合为四解(云云)。 有记云。 前师见等亦名不共等者。 谓前初师云。 我见爱等亦名不共。 故今彼师之难云。 我见等非主故应名相应也。 问。 以何知前师之意我见等亦名不共耶。 答。 论云。 此俱见等我见慢爱非根本烦恼。 名不共何失也。 此意显者。 第七识俱有之我见等。 名随烦恼。 而不名根本烦恼。 故第七识相应之无明名不共。 有何失也。 所以者何。 彼师云。 根本烦恼是别头起。 不得俱起。 故知根本烦恼中之我见爱等。 即别头起而不并起故。 名不共也(此即彼师之意也)然即彼师之意。 见我见等有二种。 一者是随烦恼之我见等。 即与第七识不相应也。 一者根本烦恼之我见等。 即此与第六识相应。 而与第七识不相应。 以别头起故名不共也。 若与第七识许相应者。 是即并起故。 无可名不共。 故不许与第七识相应也。 文此俱见等不为主等者。 谓此第七识俱有之我见等不为主故非不共者。 是即可尔。 然余六识中我见等亦应名不共。 以为主故。 犹如无明。 故论文答云。 许亦无失也(云云)。 第二六二缘证问。 论中明六二缘证出比量作法云。 谓如五识必有眼等增上不共俱有所依(文)尔者此文皆举同喻欤。 论云○谓如五识○俱有所依。 意识既是六识中摄。 理应许有如是所依(文)。 疏云。 论谓如五识至俱有所依。 述曰○初句是喻。 下简次第灭意变现本识因缘所依。 逆次第配。 此为宗法。 论意识既是至如是所依。 述曰。 此举有法。 及举因成。 意识者是有法。 因云六识中摄。 言在中摄。 不言六识摄。 是一识摄故。 喻如五识。 此皆举之(云云)。 秘云。 论谓如五识至俱有所依者。 有义弹云。 疏文云。 若是宗法。 何故乃云必有眼等。 今解。 谓如至俱有依。 皆同法喻。 即以此喻所简别法为其宗法。 详曰。 依义宽通。 举眼所似。 简余非者。 斯亦何违。 若言喻者。 何假置彼必之言。 观诸因明。 未见喻中有此例故。 必有定义。 宗有无失。 下总量云。 必有不共显自名处是宗法也。 又总是喻。 更有何法是所简者。 将以为宗。 若言意根即是所简。 文既不言应是意许。 若如是者。 岂此宗法唯有意许。 无言陈耶。 又未曾见以喻所简别法为宗。 准此则应先举于喻后方言宗。 以喻简彼宗法过故。 以此而言知疏无谬(文)。 世亲摄论一云。 论○又五同法亦不得有成过失故。 所以者何。 以五识身必有眼等俱有依故○释曰○又五同法故。 所以者何。 譬如眼等五识。 必有眼等五根为俱有依。 如是意识亦应决定有俱有依(文)。 肝心云。 文复云谓如五识必有(何两信之)眼等(比二之失)增上不共(乃)俱有所依者。 此依基师意而消文也。 故疏主云。 谓如五识至俱有所依者。 初句是同喻(谓如五识是也)下简○宗法(已上)○言眼等者。 演秘云。 举眼等似简余非者(已上)眼者五识之中举初兼彼。 言等者相似义。 意为能似眼为所似。 故举宗法云。 第六意识必有与眼相似增上不共俱有所依。 此是宗法也。 若依西明消论文云。 谓如五识(乃)必有眼等(乃)增上不共俱有所依。 故彼疏云(云云)。 论第五卷本文抄二十一目次第三意名不成证假必依真第六我不成证由执我故漏随顺体第三能变段诸根互用(重重)现在七八摄意识欤佛果五尘新古合生(方方)事智现业果化三性俱转属能缘心论第五卷本文抄二十一第三意名不成证问。 大乘意为许假法必依实法立之。 将如何。 论云。 又契经说。 思量名意。 若无此识。 彼应非有○过去未来理非有故。 彼思量用定不得成。 既尔。 如何说名为意。 若谓假说。 理亦不然。 无正思量。 假依何立(文)。 疏云。 经部宗言过去无体假说用者。 难云。 汝之现在无正思量。 假法何立。 假法必有法可似故。 无有现在实正思量。 假依何立。 大乘前破卫世外道假依真事。 如此理难乖前义者。 不然。 据理而说。 不依于真方有似转。 经部所计。 现在正思。 过去似此。 假名为意。 就彼宗难。 无违教失。 故前所说存自就他难。 今者废己从他难。 又前约胜义难。 真实义中不依于真而辨假故。 今依世俗难。 世俗之中有真似故(文)。 别抄同之。 义蕴·大抄·义演·肝心·任疏意可见之。 论二云。 有作是难。 若无离识实我法者。 假亦应无。 谓假必依真事似事共法而立○似谓增益非实相。 声依增益似相而转。 故不可说假必依真(文)。 疏二末云。 论似谓增益至假必依真。 述曰。 此显似事非真实有。 谓于自相之上。 增益共相依他有法。 谓一色相通诸色上故名增益。 此通三性心。 及于此中遍计所执。 此相是无。 自相之上要增为有。 随情说相。 非称本境○能诠之声依共相转。 不依自相。 故说假法不依真起○今论所说假我法者。 但随妄情。 非谓别有真论说于假也(云云)。 文义记云○问。 破外计假不依真。 今责假说名有所依。 岂不违前。 答。 基说○范云。 前破外道余乘能诠能缘不依真事。 今约所缘假依实起。 如不相应长短色等忿等心所。 又云。 前就大乘自理。 今就经部假名依实。 又云。 前破识外假名依真。 今约识中有假依实。 寂云。 前依假说唯依能似相见共相上立表有所似真与文同。 今外人不立实意。 所假无故。 能似无故。 意名无依。 疏意未悉。 上文委为乖前后云。 过去似现假说名意。 皆是谬解。 今谓假不依者。 前文所说已灭依止假立意名。 即此论文故。 寂云。 说不可为依(文)。 论八云。 此三性中几假几实○依他起性有实有假。 聚集相续分位性故。 说为假有。 心心所色从生缘故。 说为假有。 若无实法。 假法亦无。 假依实因而施设故(文)。 疏云。 若清辨等依胜义谛依他等并名假者。 依他之中。 自无实法。 假法亦无。 一种类中。 假法必依实因而施设故。 显扬十六三性中说。 不应宣说诸法唯是假有。 何以故。 假法必有所依因故。 非无实法假法成立。 若异此者。 无实物故。 假立亦应无。 即应破坏假实二法。 二法坏故。 应无杂染。 杂染即既可得。 当知必有依他起性○问。 第二卷吠世师难假法必依真事似事共法而立。 彼皆破之。 何故此中假依实法。 无实无假。 答。 彼计真事即实等句义。 似事依此真故成。 共法是德。 又真事是法自相。 今破彼实等句义非真事。 真事无故。 似事亦无。 德句共法亦无。 非于自相有似名起。 今于法共相方有名生。 然共相中要须稍有体法。 如青黄心心所等方可假说长短不相应为假法。 非无彼实有此假故。 前破他真。 真非实故。 于彼所执。 体全无故。 今言实事稍拟宜故。 问。 若尔。 何故说依他名似我法。 我法实事无故。 答。 前言依他似彼妄情能执实我实法说为假。 还是依实说假我法。 非依妄情之境说假我法。 我法无故(云云)。 秘第二云。 论亦非离此至为假所依者○有义○且如假名诠法自相。 虽不称实。 要杖所诠自相施设。 假智亦尔。 不离自相假智生故。 问。 此即假说必依于真。 如何破他。 答。 虽依自相。 不称所依故。 不可说假必依真。 若尔。 外言我亦如是。 虽假依真。 亦不说言而称真故。 答汝之真事许识外有。 如前广破。 我但识变。 何得相例。 详曰○又虽识变不变有别。 而假依真。 有相滥失。 故今不依(云云)。 疏一本云。 论彼相皆依识所转变而假施设。 述曰。 此中答意。 彼世间圣教所说我法相。 虽无于真。 方可假说。 然依内识之所转变。 谓种子识变为现行。 现行识变为种子及见相分。 故名为变。 依此变而假施设为我法相(云云)。 唯识义十卷私记第二云○问。 难意何。 答。 存自就他难。 约胜义为难者。 难吠世师也。 废亡他难。 约世俗为难者。 此经部师也。 问。 难经部师。 难者意何。 答。 依现思量立假思量。 既无正思量。 依何可立假思量耶。 意云。 真似者正量也。 事似者假思量也(以上经部师义讫疏立半说也)问。 难吠世师迦意何。 答。 大乘云。 心外无实我实法。 唯似迷情念。 有依他假我法。 而吠世师迦云。 有真火。 是真似。 有似火赤面。 是事似。 此二相似云共法也。 此三相待立诸法。 而大乘不立真似。 依何可立假我法也。 大乘云。 真似者。 依他圆成离言法性也。 事似者。 似迷情之念依他假我法也。 都无汝之所言实我法真似。 此云存自就他难也。 又真胜义中。 都无真似事似共法物。 既离言虑。 有何真似事似耶。 故是约胜义也(吠世师难第二卷半说也○汉云胜论也)大乘云。 真似者。 离言法性也。 事似者。 似妄情之念依他假我假法也。 共法者(后可见之云云)。 第六我不成证问。 论云。 由执我故令六识中(云云)我者何识相应我哉。 论云。 谓异生类三性心时。 虽外起诸业。 而内恒执我。 由执我故。 令六识中所起施等不能亡相。 故瑜伽说。 染污末那为识依止。 彼未灭时。 相了别缚不得解脱。 末那灭已。 相缚解脱(文)。 疏云。 论由执我故至不能亡相。 述曰。 亡由无也。 相谓相状。 杂染相状通三性也。 由我执故。 起施等善法。 由有第七。 内执我故。 外行施等。 分别相生。 若有漏三性俱心无我执者。 如无漏心。 便能亡相应成无漏。 故摄论云。 谓我能行施等。 今有二解。 一云。 我者即是第七内缘行相。 非必外缘。 二云。 此我外缘。 行相粗猛。 非第七起。 由第七故第六起此。 举由七生憎明为论。 非实显之。 彼是第六识中我执体有间断。 遍三性心。 间难生故。 此解为胜。 是相执本故。 第七不缘外境生故(云云)。 灯云。 论由执我故令六识中等者。 疏有二解。 取后解正。 西明取前。 要集亦同。 今谓后释为胜。 由我执故不能亡相。 云我能行施。 岂第七我缘施等生言我能施。 故本疏意。 此第六我由第七我为所依止。 行相增明。 非云我施是第七我。 若执三轮相。 是第七我。 七地已前有时未伏。 何况地前既不能伏。 施等三轮何能亡相故。 言相缚有其两种。 一通一切相。 由第七我。 二执三轮相。 虽亦由第七。 正说第六。 然摄大乘据所依止故。 云自谓我能修行施等。 非离无明我执随遂。 非离依止而有无明等。 若即说是第七我执。 不能亡相。 应云非离无明我执自性而能执相等。 何须云非离无明我执随遂。 非离依止故说所由。 非说即是(云云)。 蕴云。 疏摄论云我能行施今有二解者。 问初解。 既取第七我执。 岂第七识作能施等三轮相耶。 问第二曰。 若取第六我执云能行施者。 今此论意。 由第七我意。 令六识中所起施等不能亡相。 何故今说第六我耶。 答初问曰。 第七我执实不作三轮之相。 以此我见恒内缘故。 今外相转义同于彼能行施也。 且如第七虽不能持己陵他。 而内执我名为我慢。 故约第七。 理亦无违。 答后难曰。 第六识作我能行施等相。 由第七识我执为本。 举末显本。 亦不违论。 疏断后胜。 相行显故。 摄论意也。 问。 施等善心宁有我执。 答。 间难生故(云云)。 演云○问。 此论与摄论别。 答。 此约第七我执。 说云由执我故施等不能亡相。 摄论据第六中我。 说云行施等。 各据义别。 亦无违也(云云)。 常记云。 文疏有二解者。 解云。 本疏云○测存初解。 证曰。 今详二释。 我能行施即无性论。 若依后释。 不顺彼论。 彼云自谓我能修行施等○应正道理。 若顺此文。 第七我执。 问。 若依初释。 何故此云令六识中不能亡相。 此言相者。 是我能施他所施等三轮之相。 是第六相。 解云。 一切有漏三性心等由相缚故。 即有能施所施等相。 不了约等云不亡相。 未必我执立名不亡(文)贤云。 基详违论三性心时。 若如详。 唯染时故。 测详为胜。 引瑜伽第缚等证不亡相(文)文非离无明我执随逐等者。 解云。 其一切时其执随逐。 若无恒行染意。 不应恒时我执随逐。 言非离无明我执随逐者。 以彼我执证有无明。 言非离依止而有无明者。 以彼无明证有所依心王体(廓如是说以上记文)(云云)。 文义记·廓法师疏可见之。 无性摄论一云。 又一切时我执随逐。 不应道理。 谓若不说有染污意。 于一切时义不符顺。 施等善位亦有我执。 常所随逐。 自谓我能修行施等。 非离无明我执随逐。 非离依止而有无明。 是心法故。 此所依止离染污意定无所有。 非即善心是无明依。 应正道理如说。 如是染污意(云云)。 别抄云。 问。 瑜伽对法有漏多义何。 且对法云漏自性故(即烦恼体)漏相属故(与漏相应。 即染污心心所及漏所依。 即眼等五根)漏所缚故(谓有漏善法亦摄六外境无记心)漏所随故(谓余地法)漏随顺故(顺决择分)漏种类故(无学诸蕰)。 瑜伽六十五说由五相。 谓事故。 随眠故。 相应故。 所缘故。 生起故(云云)。 已上依灯意抄之。 问。 付对法论所说有漏多义。 且漏随显体何。 灯云。 且对法云○漏随顺者顺决择分。 异地不增。 同地得增。 容漏俱故。 若无漏者非随顺故。 有漏之者虽增背有。 然与漏俱。 不尔。 漏俱非漏因故。 或虽漏俱。 而不增益。 称损力益能转故。 然成有漏言增益者。 据余漏说(云云)。 周记云。 灯漏随顺决择分者。 问。 何故不说顺解脱分。 答。 举胜摄劣。 应捡彼论。 灯不尔漏俱非漏因者。 若尔不许与漏。 如何得言是有漏因(云云)。 常记云。 文漏随顺者顺决择分等者。 解云。 对法论云○顺彼对治故。 范法师云。 暖等善根为见修惑种所随。 亦转成有漏。 外人难云。 若是有漏者。 何故余文受无漏故。 答云。 虽为惑种所随。 亦得无漏。 以厌背三有。 随顺见修能对治道故。 问。 此暖等善根克性。 而说为有漏为无漏。 答。 一向有漏。 以体集谛故。 问。 若集谛摄者。 何故五十一云。 阿赖耶识所摄持顺解脱分及顺决择分等善法种子。 此非集谛因。 答。 彼五十一以能引发出世道及厌背后有故。 说不集谛因。 论其体性能随顺后有身语意妙行故。 集谛所摄。 问。 若体是集谛。 能感异熟。 何故摄论第八云○非异熟因○答。 彼约无漏种子。 在加行位亦名加行(文)。 对法论三云。 漏随顺者。 谓顺决择分。 虽为烦恼粗重所随。 然得建立为无漏性。 以背一切有。 顺彼对治故(云云)。 灯云。 问。 第七与六为杂染依。 增益于六。 六识如何增益第七。 答。 有二义。 一者增长。 二者不损。 若第六识发业感八为彼依缘。 得相续住故名增益。 起有漏时。 设虽不能增长第七。 而不损害。 亦名增益。 非如无漏起必损彼不名增长。 亦如眠睡。 虽于眼根不能增长。 而不损害。 亦名长养。 此亦应尔(云云)。 第三能变段问。 诸根互用可通地前位耶。 论云。 此后随境立六识名。 依五色根未自在说。 若得自在。 诸根互用。 一根发识缘一切境。 但可随根。 无相滥失。 庄严论说如来五根一一皆于五境转者。 且依粗显同类境说(云云)。 疏云○何名自在。 如佛地论转五识时。 总有二解。 或从初地即名自在。 无漏五识现在前故。 或成佛时成所作识彼方起故。 然有别义。 入地菩萨无漏五识虽不现前。 后得智引主五识。 于净土中现神变事。 何妨五识一一通缘一切异境界。 不思议力所引生故。 或有别义。 七地已前由有烦恼现行不绝。 未殊胜故不名自在。 入八地已去烦恼不行。 纯无漏起。 引生五识可得互缘。 方名自在。 论庄严论说至同类境说。 述曰。 彼第二卷中菩萨品说。 此能唯在成所作中。 故唯佛地。 或即初地。 或入八地。 此是本义。 彼论一依粗显。 二依同类。 实缘一切皆无障碍(云云)。 秘云。 疏或即初地至此是本义者。 佛地论中义有本别。 举本简别。 如次前疏而以明之(文)。 肝心引秘全文了云○案云。 或即初地或入八地者。 举佛地论本别二义。 准彼论意。 本义有二。 一者或从初地即名自在。 二者或成佛时方名自在。 别义亦二。 一者。 上次疏云然有别义至所引生故是也。 二者。 上次疏云或有别义至方名自在是也。 今此云或即初地者。 举初本义。 或入八地者。 举后别义。 次云此是本义者。 取第二本义。 即上疏云或成佛时成所识彼方起故(云云)。 太云○然此疏中二释。 或初地或八地。 皆是三藏法师释也。 故云此是本义(云云)。 论四云。 若自在位。 如诸佛等。 于境自在。 诸根互用(云云)。 疏四本云。 此有二说。 不正义者。 初地亦得转五识故。 若正义者。 此位即在八地以去。 皆能任运。 此于有漏五根。 亦能得互用故○谓佛世尊于境自在转变皆成。 以眼闻声。 诸根互用(云云)。 要(论四)云。 法花论中。 五种法师六千功德。 凡夫未得无漏。 五根中得互用。 有二解。 一诸根互用(云云)。 学记云。 言若得自在者。 测基云二解。 一云。 地上后得智引故。 一云。 八地惑不行故。 详取初解。 法花论云地前亦得根互用故。 地前经力。 地上自力(云云)。 法花论云。 六根清净者。 谓凡夫人以经力故。 得胜根用。 未入初地菩萨圣位。 应知如经以父母所生清净肉眼。 见于三千大千世界。 如是等。 又六根清净于一一根中悉能具足。 见色闻声。 辨香别味。 觉触知法等。 诸根互用。 应知眼所见者。 闻香能知。 如经释提桓因。 在胜殿上五欲娱乐。 乃至说法。 故闻香知者。 此是智境。 以鼻根知故(云云)。 玄赞十云。 论云。 诸凡夫以经力故○今解。 唯在四善根位。 以其肉眼见大千故○论云。 又六根清净者。 于一一根中○此是智境。 鼻根知故。 说法应知。 以鼻根知故。 此义有二。 一云。 诸根互用唯在十地。 唯识等云。 得自在位。 诸根互用。 一根发识。 缘一切境。 故非地前可名自在。 诸根互用。 其前所说见闻大千。 通地前位。 初地已上见百千界。 非唯三千故。 又初地上实见一百三千大千。 据一化佛境。 且言见大千。 于理无爽。 二者。 诸根互用得大自在。 唯在十地故。 唯识等是。 若加行力分亦得者。 地前亦得。 故此本论说地前得。 在凡夫言。 许通于下互用中。 故前凡夫位得前功德。 今初地上诸根互用。 故非地前有互用也(云云)。 摄释四云。 疏一云至于理无爽者。 此解之中。 文意有二。 初云诸根互用至非唯三千故者。 此释意云。 言得功德及见境量。 属于地前。 诸根互用乃属地上。 圣凡别也。 二又初地至无爽者。 此释云。 见三千界亦通地上。 会意可知。 疏若加行地前亦得者。 以加行力而少分得。 地前容得。 疏此本论至互用中故者。 此意言者论前所说。 通在得胜根用及根互用两处文。 疏前凡夫位至有互用者。 疏主结断取初释也。 地前功德见境。 地上互用。 两位别也。 实非地前得有互用。 议曰。 论意本明持经之所得功德。 六根境量。 诸根互用功德。 境量既属凡夫。 诸根互用何即菩萨。 本不欲明地上菩萨故。 又论引经证互用云。 眼见者闻香知故。 如经释提桓因。 乃至鼻根知故。 经中结云父母所生。 明非地上。 准此之理。 论明凡夫诸根互用。 然疏断意。 若论加行少分得者。 不障地前自在。 即非全不许凡得互用。 论据少分故不相违。 更思(云云)。 问。 诸根互用位五根可取他尘耶。 问。 诸根互用位一根可发多识耶。 问。 诸根互用位五识所取他境假实中何。 论(如上)。 疏云。 如何诸根说名互用证此识义。 一根发识缘一切境。 举所依根显能依识。 如何互用。 了色名眼。 不至能取。 法相所谈。 了触名眼。 令至能取。 岂非杂乱。 名字于法非即铨定。 是客名故。 了色名眼。 且小圣异生身说。 若据佛位。 了触亦名眼。 此文为证。 二得名中。 但随第一依根受称。 通在自在位。 无相滥失。 如枢要说肝心云○有疏本云非即诠定义。 或云非即结定。 或云非即铨定者。 皆非也。 捡大唐疏本。 云非即离定○即者合中知之义。 离者离中知也(文)。 蕴云。 要云。 诸根互用者。 有二异说。 第一师云。 实能缘诸境。 于中有二义。 一义云。 一一识体转用成多。 非转法体。 故非受等亦成想等。 取像之用一切无遮。 不可难以大种为造。 彼转体故。 如第八缘五摩亦得自相。 不可难言坏根不坏境等。 二义云。 恐坏法相。 但取自境皆是实境。 所取他境皆是假境。 以识用广非得余自相。 恐眼耳根得三尘时。 若至能取坏根不坏境。 若不至能取坏境不坏根。 余三根取色声亦尔。 皆有此过故。 第二师解云。 一一根处遍有诸根。 各自起用。 非以一根得一切境。 以诸根用各遍一切故名互用。 不尔。 便成坏法相故。 心王亦应有心所用而取别根等(云云)。 尊应记云。 文二义云恐坏法相乃至皆有此过故者○且一眼根取自境者。 是得实境。 由正用故。 若取余四境者。 不得实境。 由应兼用故。 不尔者。 二根杂乱及坏法相故○文以识用广非得余自相者。 意云。 转用而用广故能取他境耳。 然不得余识境自相(文)。 宾记意同之。 灯云。 论若得自在诸根互用。 枢要二说。 于第一师自有二解。 一云。 五识各各能缘一切诸境。 皆得自相。 无坏根境过。 言离合者。 据因位说。 不障果位。 得自在故。 又如第八识虽缘诸境皆得自相。 不可坏过。 以于果位体有多能。 非体转变为余法体故。 不得难云。 见色名为眼。 亦许闻声等。 能造名为大。 色等亦能造。 彼体转异。 此是功能。 若以色能见可例色能造。 见色眼功能。 非是体转变。 然法师意存第二解。 若第二师各还自根缘于自相不名互用。 要集云。 旧相传有三师。 一云。 一识通依六根。 各取根所得自境。 二云。 一识通缘六境。 各依自根。 境是共故。 劣得通余。 一云。 一识通依六根通缘六境。 未详决云。 根识不共。 境即是共。 不欲坏自根识所行。 若一识通依诸根。 即坏根识。 故用他境不用他根。 今存未详。 今谓有余。 何者境是共取。 本自共成。 若不欲坏自根识所行。 通依诸根。 即坏根识。 故用他境不用他根者。 今依自根取于余境。 不分离合得假实境。 岂不犹有坏根境失。 以余识根所余境故。 既不通释。 应依枢要(文)。 别抄云。 若尔。 眼等五识若得香等三尘。 为离为合。 若其离取。 与境相违。 若也合取。 应非胜识。 解云。 离取以自在位取异境故。 且如眼识缘不相应。 现量得比量境也。 准此例彼。 离取无失。 更思之(文)。 灯一云。 问。 因五但缘色。 唯是性境。 境非两判。 互用通缘于六境。 相分应通情本判。 答。 互用缘虽称境相。 既通多法即随应。 未互用但缘于自尘。 故说五缘于性境(文)。 灯二云。 若在散位。 诸根既许。 皆得互用故。 应五识亦缘过去。 或虽互用。 但缘现在。 若在佛果。 八识俱能(文)。 又云。 若尔。 云何名五识得自相境耶。 答。 自相有三。 一处自相。 谓十二处各各不同。 二事自相。 于一处中众色各别故。 三自相自相。 谓于青色折至极微。 今据处自相为言。 故不相违。 若尔。 如何五识得自性境。 唯言性境不随心耶。 亦缘自性境。 思之(云云)。 周记云。 灯若尔如何五识得性境等者。 且答云。 虽缘于假。 亦唯性境。 且如眼识缘长短等。 依实色像但变相。 而不变彼长短等相。 熏种亦然○故唯性境不随心。 问。 若尔。 如何言五识假。 若但为色有此假义言五识也。 应审思之(云云)。 玄赞十云。 经复次至种种诸香。 赞曰○上下既远。 云何能知。 若根遥知。 不至取故。 坏根不坏境。 若至能取。 岂一切香皆就根耶。 论云。 此是智境。 鼻根知故。 定智遥知。 依鼻根取。 故名闻香。 非鼻实能离中取境。 又诸根互用。 鼻尚见色。 况依眼耳之智不取大千香耶。 得假似香。 非得实体。 许离取体。 坏境性故。 摄释四云。 疏此是智境鼻根知故者。 第六意识相应之智。 依于鼻根而能知彼。 亦鼻根知(云云)。 又云。 疏得假似香等者。 问。 诸教不见说香有假。 云何言得假之香。 答。 准瑜伽论○和合等香而是假也。 故五十四云。 空行风中无俱生香。 唯有假合者。 既言假合。 故知是假。 问。 空行风中假合香者。 其相云何。 答。 风中无有根本之香。 如风至树。 树花等香遂风而来。 由因花等风方有香。 故名假合。 假疏言得似。 即瑜伽空行风香不得实者。 不得根本香之自体(云云)。 水抄三十四云。 显幽抄四本云○问曰。 为是诸识互用。 为是诸根互用○若言诸根互用。 即五根不能缘诸境。 若言诸识互用者。 即如何圣教皆云诸根互用也。 答曰。 此有二解。 一云。 圣教根互用。 即将能依识就所依根故。 言根互用也。 二云。 是诸根互用。 非识互用。 问曰。 若言一根发识缘一切境。 即有根坏之过也。 答。 此五根得自在时。 即五根潜在一处。 于眼根门取一切境粗细。 即是一根照一切细分别。 亦是诸根各自照境。 亦无根坏之过也(云云)。 又云。 问曰。 诸根互用为一根发一识。 为一根发多识缘一切境也。 答曰。 此有三师解。 一云。 依自根发他识缘自境○二云。 依自根发得他识缘他境○第三师云。 依自根发自识缘自他境○难曰。 若依自根发他识可言互用。 即依自根发自识是本分。 何名互用。 答曰。 有二义。 一云。 自根有力。 即发自能依识缘一切境。 即根不能照一切境。 但发识。 识能缘一切境。 若不得缘根发自识者。 其识亦不能缘一切境也。 即摄能依识功能就所依根。 亦名根互用也。 二云。 依自根发自识自他境者。 即自根能照一切境。 所发识亦缘一切境。 故根识俱能取一切境。 名诸根互用(云云)。 次下缘他尘时九缘等阙具沙汰之。 可见之。 又云。 问曰。 如眼识缘五尘境○三境之中何境所摄答曰○即性境也○以相分中能熏本质相分种故。 又解云。 缘余四境。 或有独影境○取舍任情○他境假亦不坏法相也○若约四境。 是带质者。 即有坏根境也(云云)忠安记可见之。 同境根事秘四·疏七末·别抄(如第四卷抄)疏五末(如上书之)。 杖第六所变欤事论第八·疏七末·灯一(如余卷)。 问。 付十八界。 且以现在七八二识为摄意识。 将如何。 要云○五三者。 色等五界三识所缘。 一五识。 二第六。 三第八。 第八者意界摄。 六有二者。 谓眼等五界六八二识所取。 意界通为六七所取。 瑜伽等说第七八识意界摄故。 六一者。 谓眼等六识界唯一识缘。 第七八识不名意识界故(云云)。 论云。 或随所依六根说六。 而识类别实有八种(云云)。 上文云。 又契经说。 思量名意。 若无此识。 彼意非有(文)。 界处章云。 眼等六识即百法中眼识等六现种心王。 七八二种准五蕴论即意界摄。 或通二界。 如前分别。 有云。 第八显扬论说通六识界摄。 持彼种故。 传三藏释。 以用从体故言六摄。 据实而言即意识界。 又云。 持诸界种应亦通法界摄。 此既不尔。 彼云何然。 或可许非心类。 虽持彼种不称彼摄。 又解。 彼论据随转门。 或随根境俱说分心为六识界(云云)。 上文云。 意根即以过去六种心王及七八心王为体。 五蕴论云。 意界者则彼无间灭等。 彼言即彼六识。 复言等者非第七八。 文影等所或可七八亦同六识过去为意。 现名意识。 意识名宽故。 通未来及过现种皆为界体(云云)。 明灯抄三末云。 第六量云。 真故极成。 余法不离于意识。 自许后三摄。 意所不摄故。 犹如意识(有法余法兼七八识)○问。 第六量有法中言余法者是何法耶。 答。 六七八识所缘境中说有二说。 一云。 十八界中除五尘界取余法界所摄诸法。 总为有法。 故假余字以简余之五尘界。 不离识义前五法分量已成立故。 前更立者。 立已成过故。 瑜伽论意地所缘中云。 若不共者即受想行识蕴。 无为无见无对。 六内处及一切种子也。 准知简余共境五尘。 一云。 总十八界咸为有法。 意识通缘一切法故。 虽五尘界先已成立。 而彼但取五识相分立为唯识。 同时意识相分五尘及七八境犹未成立。 若彼相分已摄五尘非别立者。 即初量因犯不定过。 谓极成立自许初三摄眼所不摄故。 为如眼识不离眼。 为如同眼意识相分色离眼识耶。 既以余法简别立。 故无此过也○问。 以何得知总十八界法界摄。 答。 瑜伽论云。 意地所缘谓一切法。 明知十八界法一切摄在第六。 量中总而成立不离意识。 此第六量就总为一。 若别立者合有三重。 一者真故极成。 余法定不离于第六意识。 自许后三摄。 意所不摄故。 犹如眼识。 二者真故极成。 末那所缘定不离第七意识。 与心俱故。 如相应心所。 三真故极成。 赖耶所缘定不离于第八心识。 与心俱故。 如相应心所○所以彼三能变总为二量者。 瑜伽本论五识为一地。 三识为意。 此故总为二量。 亦亲所缘相开为六量者。 意故释论能缘五识别为五量。 余识总为一量。 克性总有八量。 余识之中含六七八故有八量(文)问。 佛果五尘境可新古合生耶。 问。 佛果可有法处所摄实色耶。 灯云。 问。 佛五识缘五尘之境。 为定生不。 若定所生。 应法处摄。 五根亦尔。 答。 有二解。 准下第十。 一云。 法处唯有三界。 成无漏故。 一云。 夫定所变。 未必定在法处所收。 若无色界定力所起。 即法处收。 以无所依根境别故。 若在色界定通力生。 通自处摄。 如天眼耳非在法处。 或托质变。 五境所收。 若独影起。 即法处摄。 或在佛位。 法尔无漏五尘境收。 新所熏者即法处摄。 以其法尔不由定通。 若新熏者由定通起故(云云)。 有记云。 或在佛位者。 五识所变定本有也。 即五尘摄。 第六所变者即通新古二种也。 若新熏者法处摄也。 灯文合五识及第六所变举之也(云云)。 要上云(论二)在佛果上五识意识第七八所变实色者。 从五识故皆名五尘。 不尔。 佛果十八界云何名无漏。 佛地唯识广成立故。 如散心五八意所变五尘皆五尘故。 佛果意识中第七八所变假色。 如八胜处等。 可唯法处。 若五识等亦五外境收。 今唯于法处说胜定果者。 由在因中根本色故(云云)。 五境章云。 不许定生为五境者。 唯法处摄。 则如前判。 然以理论。 多处唯言段食香味触三尘成诸菩萨等从定等变鱼米等可是五境。 又若定生即法处者。 天眼耳根应法处摄。 五识依缘无异同故。 若尔。 应无法处定色。 此非成难。 假想定生非自在定变无实用。 唯意缘等皆法处中定所生色。 若尔。 定生应一向假。 即违论说。 及堕法处所现实色。 此亦无失。 无色定生及下意识即法处实。 二解任取(云云)。 别抄五(论八)云。 问。 付成事智三业化用。 且云何现业果化耶。 论云。 疏云。 述曰。 佛地论第六广解此义。 三业化合有十种○其身化中。 佛地经说现业果化现根心等。 然瑜伽说四事不可化。 一根。 二心。 三心所。 四业果。 与彼相违。 准下第十。 说不化心。 依二乘等说。 业果等亦尔。 故知在佛通能化之。 又佛化之。 无实胜用故名不化。 似化亦得。 由智现遍故有此能(云云)。 秘云。 论佛地经说至作四记等者。 疏及枢要虽皆引之。 学未博者被犹难悟。 今撮彼要随难释之。 冀后学临文不惑。 经由是如来示现种种工巧等处。 摧伏诸伎傲慢众生。 以是善巧方便力故。 引诸众生令入圣教成就解脱。 释曰。 余九化下皆有是善巧等言。 下同不录。 论此中显示现神通化。 为菩萨时。 示现种种陶师等类工巧等处。 此是智上身业相现。 为摧傲慢故现斯事。 善巧方便即是悲惠平等。 运通先现神通。 先令生信。 故名引生令入圣教。 如现神通度迦叶等。 次令调顺有所堪能。 故名成就。 引令长养诸善根故。 后令解脱三界恶趣。 经由是如来往诸众生种种生处。 示同类生。 而居尊位。 摄伏一切异类众生。 论曰。 此中显示现受生化。 谓现化身。 于天人中一切生处。 示同类生。 居刹帝利婆罗门种。 伏下诸类令得利乐。 经由是如来示现领受本事本生难修诸行。 论此中显示现业果化。 成所作智现以化身领受化业。 由此业故示受一切本事本生难修诸行。 先世相应所有余事。 名为本事。 先世所受生类差别。 名为本生。 如毗湿饭怛啰等。 依此本生。 先所修行种种苦行。 名难修行。 释曰。 领者摄捡。 受谓纳受。 乘斯化业摄纳化果。 故名领受。 与身相应非身之事。 名为本事。 所受身事。 名为本生。 毗湿等者。 此云众异。 有多德伎异众人故。 即须达拏太子别名。 举事明也。 论或于今世。 依变化身。 先修苦行。 后舍彼行。 修处中行。 方得菩提。 有契经说。 如来先世迦叶佛时。 作是骂言。 何处沙门剃发鬓者有大菩提。 无上菩提极难得故。 由彼恶业。 今受如是难行苦果。 释曰。 今生六年苦行之事。 亦得名为示业果也。 经言过去骂迦叶佛今受六年苦行报者。 亦化之耳。 化宜闻故。 止余恶故(云云)。 要云。 要决云。 文三业化者。 解云。 迈法师云。 成所作智为增上缘。 击发镜智相应净识所有利他三业化种。 以因缘即净识见分之中现如是三业化用。 又成所作智自能现三业化用(文)文一现神通化至度迦等。 解云。 案佛地经云○案彼论云○故现斯事○迈师疏云。 谓由如来昔为菩萨时。 示现种种陶师等类工巧等处为因。 以是今于果位。 用成所作智击圆镜智相应净识中昔时化业种子。 现起此化。 或所智见分之上现此化身业。 自余九种化业例应准之。 文三现业果化○迈法师解。 难修诸行。 文中初约过去化释。 谓依本生先所修行种种苦行。 二或今时下约现在化以释。 ·谓得佛身世依王宫变化之身。 先六年修苦行。 后舍苦行。 依第四禅修苦乐处中行。 方得菩提。 名难修行○文如说如来至现化所作。 解云。 迈法师云。 正明现业化。 文中有二。 初引论为证○此苦行是先业果。 谓有经说。 如来先世为菩萨时。 在迦叶佛所。 作是骂迦叶佛言○由彼恶业。 今受如是六年苦行难行苦果。 如是此言为止恶行众生令知言有苦果故。 现化作此因果。 是即释迦因果俱是化义(云云)。 佛地论第六云。 经曰。 又如众生领受身业。 由是众生领受所作善恶业果。 如是如来成所作智领身化业。 由是如来示现领受本事本生难修诸行。 以是善巧方便力故。 引诸众生令入圣教成就解脱。 论曰。 此中显示现业果化化身业相。 身即是业故名身业。 先业果故果说因名。 或身领受先业果时。 有运转用故名身业。 由此身业领受先业爱非爱果。 成所作智现似化身领受化业。 由此业故示受一切本事本生难修诸行。 先世相应所有余事。 名为本事。 先世所受生类差别。 名为本生。 如毗湿饭怛啰等一切本事。 依此本生。 先所修行种种苦行。 名难修行。 或于今世依变化身。 先修苦行。 后舍彼行。 修处中行方得菩提。 名难修行(文)。 迈疏云。 今释第一成所作智领身业句。 谓成所作智见分之上现似化身相分。 领受先化业果(云云)。 问。 五识三性可俱起耶。 论云。 有义。 六识三性不俱。 同外门转互相违故。 五识必由意识道引俱生同境。 成善染故。 若许五识三性俱行。 意识尔时应通三性。 便违正理。 故定不俱。 瑜伽等说藏识一时与转识相应三性俱起者。 彼依多念。 如说一心非一生灭。 无相违过。 有义。 六识三性容俱。 率尔等流眼等五识或多或少容俱起故。 五识与意虽定俱生。 而善性等不必同故。 前所设难于此唐捐(文)。 疏云。 论有义六识至容俱起故。 述曰。 此师正义○言率尔等流眼等五识或多或少容俱起故。 此引五识相续文者。 如前等无间依中说。 既等流心许多念故。 五识容俱。 此如何等。 如眼识缘善色至等流心。 多念善已后有不善声境现前。 意与耳同缘。 虽亦缘色境。 而声境胜。 乃至引起不善耳识。 令彼不善耳识生。 前眼识善耳不善未灭。 如是等流多念生已。 乃至余无记香等至。 乃至意虽同缘。 随境强引起无记鼻识生。 即等流多率尔少。 或前一眼识久已不断。 虽已起寻求。 寻求未了。 眼更重观。 意复寻求。 寻求未已。 不起决定。 如是或多率尔。 后时耳等识生一率尔已。 乃至即有等流耳识。 次而起故。 是率尔多念等流少也。 容许五识有俱行故。 得三性并。 又解。 率尔等流二心之时。 眼等五中。 或三四等多。 一二等少。 容俱起故。 虽五一念。 三性得俱。 若一向同境时。 即不善意随眼识并行已。 设耳缘至六不缘声。 不尔。 即须眼识断灭意方缘声。 此前师意。 今说。 一意识与五同缘。 而性不定。 论五识与意至于此唐捐。 述曰。 此释难也。 虽必俱起与前师同。 与五同性即不决定。 由此理故。 前所设难能引意识通三性者。 于此唐捐(云云)。 忠安云○和上云。 今取基师初解为正。 若如后解。 有何所以有率尔四等流一等。 及率尔等流三。 无率尔二等流二等(云云)。 灯云。 问。 五识三性许得容俱者。 且善眼识至等流已。 不善耳识所缘。 缘至起率尔心。 尔时意识亦同闻声。 为是率尔。 为等流心。 若等流心。 当与眼识同是善性。 率尔无记。 未转依位前三无记。 不可二性一心并起。 若是无记。 眼识尔时如何成善。 无善意识为能引故。 答。 且通初难。 五心义说。 善等流意与耳同缘。 虽是善性。 亦名率尔。 以其声境创堕心故。 不可说是等流之心。 前未闻声故。 不得唯率尔。 亦与眼识仍因缘故。 故可通二。 然是善性。 言前三心未转依位唯无记者。 或据全未转依不得自在别别五心。 多分而说。 若已分得转依之者。 得自在者。 五心俱者。 可通三性。 不尔。 如何论云。 非取声时即便出定。 领受声已。 若有希望。 后时方出。 此言希望。 即寻求心○释后难者。 论言五识由意识引成善染者。 据初起说。 非约相续善染之时恒由意引。 故下论云。 诸处但言五俱意识亦缘五境。 不说同性(文)。 秘云。 论有义至俱起故者。 或多或少。 疏有解。 第一据念多少。 第二约识多少(云云)。 问。 目连尊者入无所有处定闻象等声(文)。 尔者无所有处定心可熏声尘种子耶。 灯云问。 在无所有处定意缘声时。 与耳同熏欲界之声。 为无所有处○答。 定心所变属能缘心。 不同耳识(云云)。 灯一云○又他界缘○相别成种是何界摄。 若他界摄。 不应异地心熏成他界种(云云)。 论第五卷本文抄二十二目次第三能变心所相应门并受俱门众多别相学法有支离生喜乐第三禅见惑忧通无记三根中可有忧根欤杂受处异熟乐遍行别境段作意遍行证文正因等相所缘事不问体境类境率尔等流五识皆有作事智论第五卷本文抄二十二第三能变心所相应门并受俱门问。 作意心所可取众多别相耶。 论云。 心于所缘唯取总相。 心所于彼亦取别相。 助成心事。 得心所名○故瑜伽说。 识能了别事之总相。 作意了此所未了相。 即诸心所所取别相(云云)。 疏云○作意了此所未了相。 此者即识所取总相。 作意取此总相。 及亦取识所未了相。 未了相者即是别相。 即余心所所取之别相。 皆识所未了。 作意一法独能取彼众多别相○由作意能令心心所取境功力胜故。 有此总取多法别相也(云云)。 秘云。 论即诸心所所取别相者。 问。 瑜伽但云作意了此所未了相。 如何得知所未了者是诸心所所取别相。 答。 诸心所等所取别相。 皆是心王所未了相。 既言作意了此未了。 明知余所所取别相皆能了之(云云)。 别抄云。 大论第三云。 识能了别事之总相。 即此所未了别所了境相能了别者。 说名作意者。 解云。 此显作意引诸心所各取自境。 非此作意能取诸心所所取境也(文)。 显扬论十八云。 六种相者。 谓事相。 应相。 好等相。 益等相。 言说状相。 邪行等相。 事相者。 谓若相识所收。 应识相者。 谓若相由作意作故能起于识(云云)。 兴法师疏八云○应识相者○有人言。 作意即取诸心所所取别相者。 不尔。 违此理故。 应说作意别相所谓能生识之相也(云云)。 忠安记云。 论作意了此○所取别相者。 和上云。 问。 若尔。 应有违教理失。 所以者何。 大论等言。 心心所所取别相有六中。 言作意所相者。 能生识等相。 既尔。 岂言作意所取即诸心所心取别相(解云遍行五心王合六种)或违理者。 若由作意令心心所趣自境故。 总以心心所所取别相为所取相者。 触亦应由令心心所触境五性故。 总以心心所所取别相为所取相。 此既不尔。 彼云何然。 然护法意。 即诸心心所所取别者如有作意所取别相。 诸心心所所取别相者当知亦然。 非谓作意所取别相即诸心心所所取别相(云云)。 学记云。 基云。 即余心所所取别相。 皆识所未了。 作意一法独能取彼众多别相。 由此作意能遍警觉。 此解意者。 所取别相各有二义。 一有体生心。 二相于心现。 余诸心所各取第二。 作意通取彼第一相。 以何知然。 由教理故。 教者。 伽云能起识相作意取故。 瑜伽举识。 此论举所。 影显通取心心所境生能缘相。 理者。 各取自所缘。 作意重取彼各别。 于理无用故。 作意应具领纳取像等诸用故(云云)。 问。 灯引瑜伽文云。 预流果圣者有一分十二有支(文)一分言如何释之耶。 灯云。 三学分别。 集论第二·杂集第四俱说从求解脱者等。 身中所有有为善法。 名学无学。 即简不为求解脱者。 虽有善法。 而不名学无学法。 瑜伽六十六云。 谓预流等补特伽罗出世有为法。 若世间善法。 是名为学。 瑜伽第十说。 预流等皆有一分十二有支。 是非学非无学者。 据未趣求解脱之时所造善业。 非学无学。 若资粮加行为有支者。 可是学法。 故说一分。 不尔。 应言所有有支皆非学法。 何云一分。 言资粮等非有支者。 据无漏者说。 又解。 或虽有漏。 厌背有故。 非有支摄。 言一分者。 据预流七返有及一来等有。 名为一分。 非学无学。 余如理思(云云)。 大论十云。 问几支是学。 答无。 问。 几支是无学。 答亦无。 问。 几支是非学非无学。 答一切。 问。 所有善有漏支。 何故非学耶。 答。 堕流转故。 若学所有善有漏法。 彼与流转作相违故。 及用明为缘故非支。 问。 预流果当言几支已断耶。 答。 一切一分无全断者(云云)。 同抄四云。 二十六一切皆唯非学无学等者。 此以入圣后方成学。 诸异生位皆非学故。 前第九卷学业者。 谓若异生若非异生。 学相续中所有善业。 对法第四说。 求解脱者所有善法是有学义。 此中依证胜学。 亦不相违。 唯识云。 圣者所起有漏善业。 明为缘故。 违有支故。 非有支摄。 由此应知圣必不造感后有业○即显异生顺解脱分顺决择分能感引果皆有支摄。 缘起经下卷云○此显异生见道已前虽由三无明及不共种。 发福不动感人天趣总异熟果。 不与无明为起胜缘。 究竟灭故。 非由三无明等亲所引发。 由彼种在或远能发故。 亦不遮无明缘福不动行。 但遮彼非福以无明为缘故。 彼经但说诸圣有学不共无明已永断故不造新业。 不说异生不共无明已不起故不造新业。 其善法欲后异生身善有漏支。 堕流转故。 既非是学故。 能感生。 缘起支摄(云云)。 大论第九云。 学业者。 谓若异生若非异生。 学相续中所有善业。 无学业者。 谓无学相续中所有善业。 非学非无学善者。 谓除前二余相续中所有善不善无记业(文)。 抄四云。 谓诸异生发三乘心解脱分善已后。 皆名为学。 学业通有漏无漏。 无学亦尔○六十六中唯说。 圣者以为有学证胜得故(云云)。 六十六云。 复次云何学法。 谓或预流或不还。 有学补特伽罗。 若出世有为法。 若世间善法。 是名学法。 何以故。 依止此法。 于时时中精勤修学。 增上戒学增上惠学故(云云)。 对法论四云。 云何学业。 谓求解脱者所有善法。 是有学义。 从积集资粮位已去。 名求解脱者。 当知求证解脱分位。 名积集资粮位(云云)。 论八云。 一切皆唯非学无学圣者所起有漏善业。 明为缘故。 违有支故。 非有支摄。 由此应知圣必不造感后有业(云云)。 疏云○以无漏明而为缘故。 违有支故。 非有支摄。 大论第十云○有人解云。 今大乘既取善法欲已去名学故。 内法异生发心已去。 皆不发总报业。 皆非无明发。 皆非行支者。 不然。 缘起下云○明知善法欲已去皆犹造行支(云云)。 论云○有义。 一切皆通二断。 论说预流果已断一切一分有支无全断者故。 若无明支唯见所断。 宁说预流无全断者(如文)。 学法所摄有支有无。 正位漏善异熟果感不灯三·灯六·疏八末·缘起经下·义决·无性摄论八·瑜伽五十一·论二·对法钞四·如第二卷第八卷抄。 问。 瑜伽论中引契经离生喜乐滋润其身。 周遍滋润。 遍流遍悦。 无有少分不充不满之文。 初门说未至地。 后门说根本地(云云)尔者扑扬大师如何配释初后二门耶。 五十七云。 问。 若未至地有喜根者。 何故不如初静虑地建立喜耶。 答。 由于彼地喜可动故。 问。 喜于彼有。 何教为证。 答。 如世尊言。 苾刍离生喜乐滋润其身周遍滋润。 遍流遍悦。 无有少分不充不满。 如是名为离生喜乐。 此中初门说未至地。 后门说根本地(文)。 十二云。 复次云何圣五支三摩地。 谓诸苾刍即此身内离生喜乐。 广说如经离生喜乐者。 谓初静虑地所摄喜乐。 所滋润者。 谓喜所润。 遍滋润者。 谓乐所润。 遍充满者。 谓加行究竟作意位。 遍适悦者。 谓在已前诸作意位。 由彼位中亦有喜乐时时间起。 然非久住。 亦不圆满。 于此身中无有少分而不充满者。 谓在加行究竟果作意位(文)。 二十三云。 远离摄乐○能遍悦身○加行究意作意转时。 即彼喜乐转。 复增广于时时间。 深重现前。 加行究竟果作意转时。 离生喜乐遍诸身分。 无不充满。 无有间隙(云云)。 显扬论二云。 建立近分及根本者。 如经中说。 所谓此身离生喜乐之所滋润。 遍适悦遍流布者。 是谓初静虑近分。 如经又说。 即此身中一切处。 无有少分离生喜乐所不遍满者。 是谓初静虑根本(云云)。 秘云。 问。 但言十一。 云何得知喜入其数。 答。 即彼论云。 喜于彼有。 何教为证。 答。 如世尊言。 如是苾刍离生喜乐○后门说根本位。 释曰。 经中双明未至根本。 离生喜乐滋润其身。 是初门也。 周遍等下。 是后门也。 故知十一。 喜是其一。 显扬对法大同不录(文)。 抄十五云。 初门说未至位者。 谓离生喜乐滋润其身。 是周遍以下为后门。 初唯润其意俱。 后方说身等故。 后胜前劣。 何故前言乐者。 明亦有乐。 今意显喜以隐显举唯取显者。 以理论之。 此于亦有乐。 以悦根故名乐也。 以无处所无证地五根隐故不说。 云有无妨(云云)。 浮丘疏十三云○泰师云○答中引佛地之言。 初门说至地者。 谓离生喜乐滋润其身。 是周遍以下为后门。 是根本位○(以下同伽抄)伦记十六引景师说。 所述亦同之。 大乘对俱舍抄二云(引瑜伽论也)离生喜乐以下为初。 问。 周遍以下为后门(云云)。 疏五末云。 大乘初二近分有喜。 瑜伽五十七。 未至地十一根有喜故。 显扬第二亦然。 何以无乐。 以彼适悦不遍五根故。 但适意识及身处少分。 彼论自言不充遍悦故。 五十七中亦尔。 如下当知。 根本初二名喜乐者。 适悦五根。 故。 由动勇故。 复名为喜。 欲界可知。 五十七·对法第七·显扬第二等皆同(云云)。 又云。 然或有义。 初二近分有乐。 如显扬第二引经云。 根本近分俱有离生喜乐言故。 五根虽无遍悦。 何不名乐。 五十七说初门显未至亦有喜乐等。 何故有喜之言。 即证有喜。 有乐之言。 非证有乐○今解。 正者非近分中不许有乐。 然未至定言十一根者。 少故不说。 相未明满故不说之。 今此论中同十一根文(云云)。 下文云。 论如近分喜至具显此义。 述曰。 初二近分地中。 喜受益身心故。 虽喜根摄。 而亦名乐。 此说在何处。 显扬第二论具说此义。 谓彼论云。 如经说。 所谓离生喜乐之所滋润乃至广说。 是谓初二静虑近分等。 五十七·对法第七。 皆与彼同。 故复言等。 岂为有乐言。 便近分有乐受(云云)。 问。 第三禅可有分别烦恼耶。 疏云。 论奈落迦中至无分别故。 述曰。 其诸地狱一向苦故○亦无分别○问。 无分别故无分别烦恼耶。 答曰。 不然。 岂以第三定有乐无分别故。 亦无见道见等也。 忧即分别。 加行分别故。 逼迫既极。 不假分别。 又彼无此分别烦恼。 亦无妨难。 何以知尔。 论瑜伽论说至广说如前。 述曰。 二引证也。 此所引任运生等如前已说。 此五十九文(云云)。 太云。 如第三禅○亦许有分别烦恼○故知地狱中亦有分别惑○疏又彼此无分别烦恼亦好者。 第三禅乐极重。 有容预得起横思度分别烦恼。 其十六地狱全及余纯苦。 鬼畜趣一分之中极重无容预故。 不得横思计度。 不得起分别烦恼○然唯识论中。 即约地狱中罪人。 无分别故。 苦尤重故。 不能造总报业。 然瑜伽论中说。 在地狱中罪人。 由阎罗王劝谏罪人。 罪人不造总报业○由此二缘故。 罪人造总报业也(云云)。 论六云。 分别慢等纯苦趣无。 彼无邪师邪教等故。 然彼不造引恶趣业。 要分别起能发彼故(云云)。 疏云。 继德记三末云○问。 若第三定虽无分别。 非无见惑者。 无间狱中虽无分别。 应起见惑。 答。 地狱等心非但无分别。 亦心闇昧故。 不能起见惑。 第三定中虽无分别。 心明了胜故。 能起见惑。 若起见惑。 何故名无分别。 答。 虽无分别。 而前生习事故。 任运得起。 如加行善。 更思(云云)。 要决全同之。 显幽抄七末云。 问曰。 言苦受无分别。 为是无分别烦恼。 为复何分别。 答曰。 不然。 若言无分别烦恼名无分别者。 即于第三定彻意地乐亦无分别。 应无分别耶。 今正释者。 亦不是无分别烦恼○今言无分别者。 但无加行自性分别也。 不说分别烦恼也。 可知(云云)。 问。 忧根可通无记耶。 论云。 诸逼迫受○意识俱者。 有义唯忧○有义通二○奈落迦中唯名为苦○瑜伽论说。 若任运生一切烦恼。 皆于三受现行可得。 广说如前。 又说。 俱生萨迦耶见唯无记性。 彼边执见应知亦尔。 此俱苦受。 非忧根摄。 论说忧根非无记故(云云)。 疏云○既言三受容皆相应故非忧受。 以非无记故。 要云。 论中不通一切识身者意地一切根相应者。 既说根言。 如何可证意有苦根。 答。 前说俱生一切烦恼皆于三受现行可得。 故知根者即是苦根。 忧根定非无记性故。 又设忧根虽通与并。 唯身见不然。 故地狱中意有苦根。 而与俱故约五根故。 忧虽无诚证。 今以理释说忧通无记。 竟有何辜。 悔必忧俱。 彼既无记。 何妨定然。 瑜伽论言非无记者。 随博理故。 由此二释互有长短。 任情取舍(云云)。 学记云。 枢要一云○(违此论意不应引此证意苦故证悔亦与舍受俱故云云难忧通无记释也)。 枢要芳志云。 灯云。 枢两释忧根。 一云。 不通无记。 一云。 虽无文说。 理通无记。 悔必忧俱。 彼既无记。 忧何妨尔。 瑜伽论说非无记者。 随转理门。 然要集云。 枢要云。 悔必忧俱。 今有两释。 应云许必忧俱。 何以故。 即瑜伽云。 若通一切识身者。 遍与一切根相应。 若不通一切识身者。 意地一切根相应。 说一切言。 无简别故。 即许俱生身边见等亦与忧俱。 彼既无记。 忧亦定尔。 以悔许字少相近故。 写者有误。 又解。 应云悔必忧俱。 准第七论。 二师俱云悔忧受俱。 不说身见等与忧受俱。 瑜伽自简云。 皆于三受现行可得。 不说五受。 后即释前。 故但三受。 然要集云。 下论二师俱不许悔得与忧俱。 断此说非。 此亦不尔。 下第七卷。 二师俱许悔与忧并。 初师云。 有义恶作忧舍相应。 不说苦受。 后师加苦故。 第二师云。 有义此四亦苦受俱。 何得说云二俱不说悔与忧俱。 然准下释。 悔通净无记。 不通染无记。 身边见等既染无记。 故不得并。 但可苦俱。 故知证忧是无记者。 取前许俱。 不尔。 相违。 然瑜伽论云。 若任运生皆于三受现行可得。 亦摄忧喜。 是总说故。 于分别惑有俱不俱。 方别说之。 故彼论云。 不任运生。 一切烦恼随其所应诸根相应。 我今当说。 贪于一时乐喜相应。 或于一时忧苦相应。 若于此中。 唯说三受。 何故不任运。 即通说忧喜。 故以此义准通无记。 然不定判此解为正。 问。 何故忧受非染无记。 答。 有云。 以非执故不通无记。 若尔。 威仪工巧亦非是执。 何通无记。 今解。 明昧相别。 故不通无记。 问。 若尔。 喜亦明利。 何得无记。 答。 上地有喜以定力故。 或虽明显。 然皆无记。 故得染俱。 欲无定伏。 或明利者即非无记○于无记事而起忧者。 是净无记(云云)。 伽论五十七云。 问。 瑜伽决择分中余三说现行定不成就(文)尔此三根中可有忧根耶。 论云有义○又瑜伽说。 地狱诸根余三现行定不成就。 纯苦鬼界傍生亦尔。 余三定是乐喜忧根。 以彼必成现行舍故○故余三言定忧喜乐(文)。 伽抄十五云。 后三何以不言忧者。 互有无故。 如有乐有喜乐不互有故。 何故忧苦乃尔。 答曰。 亦极苦故。 忧流入意名苦不言忧。 若言忧时除苦。 前解为胜(云云)。 论下文云。 或彼苦根损身心故。 虽苦根摄。 而亦名忧。 如近分喜。 益身心故。 虽是喜根。 而亦名乐。 显扬论等具显此义(文)。 疏云。 彼地狱等苦根通能损身心故。 虽苦根摄。 而亦名忧○初二近分地中(云云)。 问。 西明意杂受处有异熟乐(文)尔者淄洲大师何破之耶。 灯云。 论余杂受处无异熟乐。 西明三释云。 三义。 第三有。 杂受处等流异熟二乐俱有。 如二十唯识云。 诸有傍生生天上者。 必有能感彼器乐业。 生彼定受器所生乐。 又摄论云。 诸恶趣中一向苦处。 既说中言。 容有乐受。 瑜伽等说各据一义。 故不相违。 今谓不尔。 违二论文。 大论说为定不成就。 此论又言余杂受处无异熟乐名纯苦故。 只许杂受有等流乐。 非是异熟。 言恶趣中。 简欲人等。 若依前会是随转理。 简余杂受。 非是中言许异熟乐。 若尔。 二十唯识复如何通。 答。 彼云业感器所生乐。 不云业感所生受乐。 若许有业感异熟乐者。 应云彼必定有业感之乐。 何须云器。 如缘外境通三性心非唯异熟。 此亦应尔。 器虽业感。 何废得生等流之乐(云云)。 瑜伽五十七云○问。 生奈落迦成就几根。 答。 ○余三现行故不成就。 种子故成就。 如生那落迦趣。 于一向苦。 傍生饿鬼当知亦尔。 若苦乐杂受处。 后三种亦现行成就(云云)。 二十唯识论云。 颂曰。 如天上傍生。 地狱中不尔。 所执傍生鬼。 不受彼苦故。 论曰。 诸有傍生生天上者。 必有能感彼器乐业。 生彼定受器所生乐(云云)。 疏(大师)上云。 若龙麟等生天上者。 唯在欲界地居天中。 其鹤凤等亦通欲界空居天有。 此等必有共业。 是善能感彼天外器乐业。 既有果生故能受彼器所生乐(云云)。 无性摄论二云。 若立五取蕴名阿赖耶。 生恶起中一向苦处者。 生奈落迦傍生饿鬼。 名生恶趣。 唯有苦故○由彼曾无有少乐故。 最可厌逆。 于一切时有多苦故(文)。 瑜伽论第九十(摄事分)云。 顺乐受业者。 谓初二三静虑地系及欲界系所有善业。 顺苦受业者。 谓能招感恶趣生业。 生于饿鬼及傍生中。 先业为因感得乐受。 当知此业所得名为顺乐受业。 顺不苦不乐受业者。 限第四静虑及上地等。 谓所有业唯除奈落迦于所余处。 当知皆得苦乐杂受。 即由彼业增上力故。 令此身苦乐杂住不相妨碍(云云)。 遍行别境段问。 作意心所遍行义引如何文证之耶。 论云。 又契经说若根不坏境界现前。 作意正起方能生识。 余经复言。 若于此作意。 即于此了别。 若于此了别。 即于此作意。 是故此二恒共和合。 乃至广说。 由此作意亦是遍行。 此等圣教诚证非一(云云)。 疏云。 论又契经说至方能生识。 述曰。 即象迹喻经。 论余经复说至亦是遍行。 述曰。 经复说故。 起尽经也。 如前第三内第八遍行中引。 显扬引经云恒共和合等。 五十五亦云四无色蕴恒和合等。 即诸经论不相乖返。 不相离相应故名和合。 故知作意亦是遍行。 亦前四也(文)。 显扬论一云。 作意○由此与心同缘一境。 故说和合。 非不和合。 如经中说。 若于此作意即于此了别○是故此二恒共和合。 非不和合。 此之二法不可施设。 离别殊异。 复如是说。 心心所法行不可思议○伺者○由此与心同缘一境。 故说和合。 非不和合。 如薄伽梵说。 若于此伺察。 即于此了别。 若于此了别。 即于此伺察。 是故此二恒共和合。 非不和合。 此之二法不可施设。 离别殊异。 复如是说。 心心所法行不可思议(文)。 列五十一心所。 初作意最后伺。 令初后心所引此文。 疏上文云○由作意能令心心所取境。 功力胜故。 有此总取多法别相也。 故瑜伽以作意为初(云云)。 问。 思心所所取正因等相总相欤别相欤。 论云○思令心取正因等相。 造作善等(云云)。 疏云。 灯云。 论思令心取正因等相。 西明云。 此令心取正因等相。 岂不心王亦取别相。 解云。 不尔。 思有二用。 谓能取自正因等相。 亦令心王取正因等。 心唯取自。 不能令他取正因等。 故不得言心取别相。 又解。 设许取别。 义亦无失。 而言心王唯取总者。 约正用说。 故不相违。 取前说胜。 今谓。 前说亦少难解。 且正因等相。 为是总相。 为别相耶。 若是别相。 心不应取。 违诸论故。 若是总相。 违前说故。 前解心所皆云了。 此论自释言。 此表心所亦缘总相。 此言单以目总。 正因等相明即是别。 不尔。 应无所了别相(云云)。 秘云。 论如契经说至四是遍行者。 有义。 初起尽经及此所引。 皆云乃至广说。 广说何事。 由此诚证。 明知心王亦缘别相。 不尔。 如何心王由思取正因等相。 由此定说亦缘别相。 而无心所。 自不能缘。 故诸论说。 但缘总相。 心所缘别。 准此应知有等言故者。 详曰。 经示方隅。 举眼识生不言余识。 故云乃至。 或论略引置乃至言。 故显扬论第一亦引此经云。 如是应知乃至身识。 此中差别者。 谓各依自根各缘自境。 各别了别一切。 应引如前二经。 非乃至言显王缘别。 又相有彼邪正及俱。 故等言等。 故论自云。 无心起位无此随一。 故知等言不表心王而亦取别。 取别前后便为何汉。 又心起时未曾无所。 何得据无心所说总。 若无心所。 总亦不缘。 何但别相。 顺理教者。 王取总相可为善谈。 邪正等者即总相也(文)。 论上文云○故瑜伽说○受能了此摄受等相。 想能了此言说因相。 思能了此正因等相○此表心所亦缘总相(云云)。 疏云。 思能了正因等者。 谓正因邪因俱相违等。 即是境上正邪等相业之因也(文)。 伽抄二云。 境之分齐是言说因。 想能取之境上顺理违理之相。 是三业行因由思能取。 虽诸心所皆能通取。 就偏增说。 亦不相违(文)。 忠安云。 论思令心取正因等相造作善等者。 测云。 此有二解。 一云。 心王不取别相。 然由有二用○一云。 设取别义亦无失○前说为胜○和上云。 亦皆不尔。 若心亦取别相者。 违诸教故。 若如前解。 有何所以心能自取正因等者。 不名取别。 是故今谓。 思能令心造作善等。 非令心取正因等相(若如测解破如左、依和上解破文如右)又有人言。 取者属于造作。 不属正因等相者。 极违文相故不可依(文)。 灯周记·义送抄三可见之。 问。 本颂中释别境心所所缘事不同(文)事者体事欤。 疏云。 然别四境。 一一可知。 五十五云。 所乐决定串习·观察。 四境别也(文)。 灯云。 言所缘事不同者。 略有二解。 一云。 非体及相。 缘无法时。 彼无体故。 无分别智无相状故。 但缘于境差别义故。 此解不当。 岂缘境时不得自相。 二云。 体事。 若尔。 无法何有体事。 答。 缘无心不起。 无法不称事。 缘无心既生。 有无皆体事。 俱得名法。 各据自性。 何非是事(云云)。 要上云。 总别相○相者义也。 非体非相(文)。 继德记云○言相者义也。 非体相者。 意云。 言总相别相者。 是义相之相也。 非体相之相也。 非相状之相也。 若体相之相者。 缘一色境时。 可成多境。 由总相别相别故。 若相状之相者。 一色尘相可成多也。 相状者宾云高下等也(云云)准知长短大小等云相状也。 今云。 义相之相者。 一影像色上(尔)心王作一色总相也。 谓以了别之行相而取所缘也。 受心所以领纳行相而取所缘相也○余心所准知也。 问。 别相之相云义相者可尔。 何故总相(平佐倍)云义相耶。 答○心王(波)青境(加)别别之义相(乎)总倍持(天流)义相(乎)取故相(乎毛)云义相也(云云)。 义蕴云。 论或时起五等者。 问。 心心所法同一所缘。 如何此五缘四境别许俱起耶。 答。 境体虽一。 望能缘别义分四也。 如缘一色。 希求之时。 即名所乐。 对于印解。 即名决定。 余皆准知。 如缘苦空等。 于一境上其有四也(云云)。 问。 见道初念无分别智缘真如者。 体境类境中何耶。 疏云。 曾所受境念中或有已受彼体。 或未得体但受彼类。 如无漏缘染污心等。 即近亲取。 名缘彼体。 若远取不省。 总名彼类。 他界缘使等并彼中摄。 后得智缘有为无漏等。 名念彼体。 缘真如等。 名缘彼类名等。 无分别智缘真如时。 名缘彼体。 初起一念。 名缘彼类。 虽非曾受。 曾受名故。 加行道中作彼观故。 名为曾体。 亦名彼类(云云)。 义演云○疏初起一心至名为曾体亦名彼类者。 意说正智所缘亲证得故。 名为曾体。 曾被加行智缘。 故得曾名。 一加行道中作我法二空观故。 又今所证是前加行道中所证之类。 亦名类也(云云)。 义蕴云○问。 第二念是初念类。 亦应名类。 答。 且约初说。 问。 前云或未得体但受彼类。 何故今者已得己体仍名缘类。 答。 据实是体。 且约前后。 假名为类(云云)。 灯四云。 论言要识曾受境类者。 有二说。 一云。 类境者缘灭道时。 但缘其名。 名亦为境。 此境是灭道类。 二云。 境体之类。 如缘苦集亲辨体。 亦已曾受后缘时。 言缘类境。 即前体类。 余难准此释。 又云。 名是名类。 谓先闻缘。 今后同缘。 二名是体之类。 谓先见体。 今后缘名。 三体类四体。 是名之类。 准前可解(云云)。 显幽抄七末云。 曾受境者○便有四句分别。 一者有名家名类。 二体家体类。 三体家名类。 四名家体类。 且第一名家名类者。 如地前菩萨闻说真如。 名未曾证故但闻名。 但作不生灭解也。 即变影缘如也。 后时又闻名。 亦作如解。 即后时闻者。 是过去念之类也。 前不见体但闻名。 后时更闻即是起念。 念是前名家之名类也。 如说释迦牟尼佛。 即不曾见但闻名。 后时亦但闻名。 即闻名是前名家之类故。 名家名类也。 二者体家之体类者。 如见道初心亲证二空理体。 后至修道位亦观证二空理体。 此修道二空理体。 是见道二空理体之流类。 故名体家之体类也。 三者体家名类者。 即如见修道中根本智亲证真如体也。 后至后得智中成在散心位时。 亦闻说真如。 名此名彼体体之名类也。 四名家体类者。 即如见道初念无分别智起亲证真如体。 便起念此是地前闻说真如。 今方亲证。 即是地前名家之体类也。 即先见闻者是后见闻者是念类也(云云)。 问。 六识缘非所乐决定等四境之余散疑等境之时。 别境五心所不起者亘五心欤。 论云。 或有心位五皆不起。 如非四境率尔堕心及藏识俱。 此类非一(文)。 疏云。 六识一时中五皆不起。 如非四境现前。 于散疑境等。 率尔心起六识。 皆无此欲等五。 此举粗显。 乃至等流亦有此事(云云)。 显幽抄七末云。 问曰。 言有心时无别境者行相如何下。 第二别指法者有四。 初非遇四境。 二者率尔心位。 三者及藏识俱。 四者总结非一○如非四境者。 即四境皆无者。 欲等五念不起故。 或是第七识皆无四境常生故。 虽有心此无四境故。 无欲等五也。 即第七唯与惠相者。 亦不次将第七说四境也。 故惠与故。 言率尔随心者。 不作意缘名率尔心。 尔心即是随心。 以无寻求决故。 心才起时即灭也。 名为率尔。 随心非是寻求决定染污心故。 此率尔心无别境五也。 又言随心者。 即一刹那率尔随前境。 名率尔心也。 即余四心不名随心。 强盛故唯有。 率尔心劣。 无记异熟生心心所名为率尔。 率尔心初堕境不作意故。 名率尔堕心也。 若有寻求心时。 即有念定惠欲无胜解也。 以寻求未决定故。 若至决定心时。 即别境五皆一时起也。 若率尔心时。 即是随心位五别境皆不起故(文)。 疏解节记云。 文六识一时至非必定俱者。 言如非四境现前等者。 具所乐等四境不现。 而散乱等率尔起时。 无欲等五也。 言散乱等者。 散乱及犹预之境也。 言此举粗显等者。 率尔心位无欲等者。 是粗显也。 若四境若散疑。 凡率尔心无欲等五故。 举率尔之粗显也。 问。 若尔。 四境率尔心亦无欲等。 何故散疑举率尔耶。 实为不定耶。 答。 举粗显耳。 问。 疑境之上何至等流耶。 决定心者于犹预境不起之故。 问。 何故不举缘四境之率尔心耶。 答。 影显之耳(云云)。 太抄云。 率尔心乱乃至等流亦有此事准义应知者。 若凡无率尔心。 即无五别境。 若寻求心中唯无胜解。 若决定染净等流心等半有半无也。 若佛果位率尔心中亦有五别境。 第八识等流心亦无别境五也(云云)。 蕴云。 疏乃至等流亦有此事者。 同决定心后方起等流宁无胜解。 答。 虽起决定。 不必印持。 如见俱时不必皆有胜解故。 此等流或无五也。 又等流心中许疑俱起故。 虽决定后起不妨无胜解也。 问。 如何无胜解而有决定心答。 如于此境色非色等。 虽生决定。 而于善恶邪正取。 未能审决定印持。 故决定心与胜解别(云云)。 义演云。 疏乃至等流亦有此事者。 意云。 等流等心中亦无欲五也。 亦如等流通多种。 即三性心中皆有等流。 其无记等流即无欲等。 泛尔起染心不作意缘亦无欲等。 又生得善心亦无欲等。 故云此类非一。 问五心中既有决定。 何故无欲胜解邪。 答。 虽有决定。 但不希望。 即无欲也。 又非印持故无胜解。 故知欲等非必定与心心所俱(云云)。 问。 五识无别境五心所之师意。 通因果二位俱可立此义耶。 论云。 有义。 五识此五皆无。 缘已得境。 无希望故。 不能审决。 无印持故。 恒取新境。 无追忆故。 自性散动。 无专注故。 不能推度。 无简择故。 有义。 五识容有此五○由此圣教说眼耳通是眼耳识相应智性。 余三准此有惠无失。 未自在位此五或无。 得自在时。 此五定有。 乐观诸境欲无减故。 印境胜解常无减故。 境皆曾受念无减故。 又佛五识缘三世故。 如来无有不定心故。 五识皆有作事智故(云云)。 疏云。 述曰。 此师以天眼耳通是意识相应惠。 瑜伽论依眼耳俱时意识相应智。 说为通性也。 后师即彼二识为所依。 智为能依。 故有惠也(云云)。 秘云。 疏此师以天眼耳通是意识相应惠等者。 非唯此师意○后释理优(云云)(如上伏断位次门书之)。 蕴云。 疏此师以天眼耳通是意识相应惠者。 有云。 此师五识因果俱无惠。 有云。 因无果有。 准下一师。 十五界唯有漏。 佛无五识。 即前解为正。 若言佛果五有惠者。 如何后师难云。 五识皆有作事智耶。 犯相符故(云云)。 此师者安师欤等之事。 如伏断位次门。 论第六卷本文抄二十三目次善段非自性善约入佛法对法论实有信(方方)我法二执假实三念住亦尔不害假实义别段异觉为体行相对治余七不定未决定信(二)望余信等若作此解(二)苦根虽名无漏不善业自性断若尔意喜乐舍论第六卷本文抄二十三善段问。 萨婆多意以无痴善根不立大善地法。 有何所以耶。 论云。 唯善心俱名善心所。 谓信惭等定有十一(文)。 疏云。 述曰。 解善得名破异执也○且萨婆多法救俱舍杂心等。 说善有十种。 除此无痴。 乃减此一。 正理论师说有十二。 更加欣厌。 婆沙虽说别有厌等。 法救等不说故。 此中非之。 但言唯善十一不言遍善。 故遮彼也(文)。 秘云。 疏除无痴者。 彼说无痴。 以惠为性。 非自性善。 所以但十(文)。 蕴云。 彼说唯十自性名善。 无痴既以惠为体性。 惠通三性。 不可入此自性善中(文)。 俱舍论第四云。 如是已说十大地法。 大善性地名大善地。 此中若法大善地所有名大善地法。 谓法恒于诸善心有。 彼法是何。 颂曰。 信及不放逸。 轻安舍惭愧。 二根及不害。 勤唯遍善心。 论曰○二根者。 谓无贪无嗔。 无痴善根。 惠为性故。 前已说在大地法中。 不重说为大善地法(文)。 同十三云。 颂曰。 胜义善解脱。 自性惭愧根。 论曰。 自性善者。 谓惭愧根。 以有以中唯惭与愧及无贪等三种善根。 不待相应及与等起。 体性是善。 犹如良药(文)。 五境章云。 且善或立为四○自性善者。 若萨婆多师以无贪嗔及痴惭愧为体。 大乘以善十一为体(文)。 光记云。 此五强胜名自性。 余非强胜不名自性。 又解。 无贪等三。 以翻三不善根。 惭愧二种。 以翻大不善地法。 由所翻法是强胜故。 能翻五法名自性善。 余善等法非能翻彼。 是故不名自性善也。 婆沙论五十一云(云云)(已上里书)。 问。 对法论中明信心所乐欲所依为业(文)通一切信位欤。 疏云。 论对治不信乐善为业。 述曰。 此明业用。 显扬说有五业。 然治不信。 初与此同。 此言乐善即彼四种。 能得菩提资粮满故。 利益自他故。 趣善道。 增长信。 即是论中坚固信也。 对法论说乐欲所依为业即是。 彼第九云。 信为欲依约入佛法。 初首为论若言通论。 一切信业。 显扬五业中除第二菩提因(文)。 对法论第十云。 神足修习者。 谓数修习八种断行。 何等为八。 谓欲精进信安正念正知思舍。 如是八种。 略摄为四。 谓加行摄受继属对治。 加行者。 谓欲精进信。 欲为精进依。 信为欲因。 所以者何。 由欲精进求故为得此义。 若对精进。 如是欲求不离信受。 有体等故(文)。 最胜疏二云。 一切烦恼乐欲为本者。 如涅槃经。 染净等法。 皆欲为本。 如入善法。 欲为根本。 起诸染净。 亦同净说。 应捡彼文(文)。 对法抄二云。 论一处。 论信者至所依为业。 述曰○此说入法发起所因欲依为业。 成唯识说。 所除行相言治不信。 不信乐善为业(文)。 显幽钞七云。 问。 以何知欲为精进依。 答曰。 对法第十一云。 信为欲依。 欲为精进依。 即是入佛法次第依也。 今言欲为精进依者即狭。 唯收善性故。 但言欲与勤为依即宽。 即三性摄(文)。 问。 对法论中。 明信心所于实有体起忍可信(文)同今论实有信欤。 又古师意依对法论于实有体等(文)今论信实有者信四谛也(文)大师何破之耶。 问。 五蕴论中。 释信心所谓于业果诸谛宝中(文)尔者同今论云信实有为当如何。 论云。 然信差别略有三种。 一信实有。 谓于诸法实事理中。 深信忍故(文)。 疏云。 谓于一切法。 若事若理。 信忍皆是。 对法云。 于实有体起忍可信。 古师依此。 谓此四谛体实有也。 今此中言若信虚空。 此是何等体非实故。 亦非谛故。 为信虚空。 即此摄故。 但可总言。 若理若事。 空虽体无有空理故(文)。 秘云。 论一信实有等者。 具如疏明。 有义弹云。 或如古师。 言实事者。 因果体事。 如四谛事。 言实理者。 四谛真理。 即因果理。 故五蕴云。 谓于业果谛实。 极正符顺名信业果。 大乘虚空灭谛所摄。 非如有宗。 故无有失。 疏说为摄虚空但总言实。 此非大乘。 不可依据。 详曰。 疏说本空无有故。 故非谛摄。 不言识变依如立者谛不摄之。 故第二疏言。 识变虚空三谛所摄。 又依识如所立虚空假名虚空。 非实空也。 设据依如识变虚空言谛摄者。 亦不尽理。 随能变心何不苦集道谛三摄。 又七真如许四谛摄。 依如立空何唯灭谛。 又本空无何得名为因果理耶。 若言非是因果理者。 如何说云四谛真理即因果理。 由斯从宽不言谛故。 于理无妨。 此论总谈。 五蕴别列。 亦不相违(文)。 灯云。 论于实德能深忍乐欲心净为信。 杂集论中。 略标同此。 境业少异彼云。 显扬说境相似。 俱云于有体有德有能。 且就有体不说唯言。 不尔信缘过未等法。 岂有体耶。 因果自性正同此论。 彼云忍可清净希望为体。 显扬略果。 五蕴同此。 但因果具说。 彼云极正符顺心净为性。 符顺之言通忍欲二。 故此论云。 若印顺者即胜解故。 若乐顺者即是欲故问。 此因果为前后俱。 答。 或俱时。 或因前果后。 亦无定说。 境亦同此。 彼云谓于业果诸谛宝中。 业果即谛。 总是此论实事理也(文)。 对法论第一云。 信者谓于有体有德有能忍可清净希望为体。 乐欲所依为业。 谓于实有体起忍可行信。 于实有德起清净行信。 于实有能起希望行信。 谓我有力能得能成(文)。 对法抄二本云。 论信者至所依为业。 述曰。 于体德能信所缘境。 忍谓胜解即信之因。 希望谓欲即信之果。 净者信体能净心。 故成唯识说。 信别有三。 一信实有。 谓于诸法实事理中。 深信忍故。 即此论说有体忍可。 若谛非谛。 诸法之中。 皆信忍可名信有体。 此言意显设信空无亦生信故。 非唯缘有妨方有信。 举信忍因。 显信自体故名忍可。 二信有德。 谓于三宝真净德中。 深信乐故。 即此论说有德清净。 若德非德。 令心清净皆有信生。 不唯有德妨方有信。 不尔若信外道无德信应不起。 唯识说此深信乐故。 亦举欲果显信自性。 今以信体于德境生故言清净。 亦不相违。 三信有能。 谓于诸善。 深信有力能得能成。 起希望故。 即此论说有能希望有能无能希望修行皆有信生。 非必要能方有信起。 不尔信诸恶是可断法。 应信不生。 举信欲果。 显信自性故言希望。 成唯说。 此性澄净能净心等。 如水精殊能清浊水。 又染不信自相浑浊。 复能浑浊余心心所。 如极秽物自秽秽他。 信正翻彼故净为相。 此中且举三殊胜境。 显信所缘。 于无法等中实亦生信○论谓于实有至希望行信。 述曰。 此别属前三境三相有体宽遍说生忍可等。 显扬论一云。 信者谓于有体有德有能心净忍可为体。 断不信障为业。 能得菩提资粮圆满为业。 利益自他为业。 能起善道为业。 增长净信为业。 如经说于如来所起坚固信(文)。 显扬疏一云。 兴○此中有六解○五解于四谛实有体起忍可行信。 于三宝实有德起清净行信。 于道谛实有能起希望行信○虽有六解。 而第五解为胜。 符顺唯识论故(文)。 大般若经四百七十七云。 谓如实见四谛所摄。 及所不摄诸法皆空(文)。 二谛章云。 谛者实义。 有如实有。 无如实无有无不虚名也为体(云云)。 秘三云。 论二处。 佛地经云。 譬如虚空虽遍众色○如来法界亦复如是○大乘虚空。 性非是有。 无质碍处。 假名虚空。 无法无碍故遍诸色。 虽遍色中。 无性不改体性无差。 故云一味。 问。 下明虚空依如识立。 云何可说彼是无耶。 答。 彼经但据无质碍处即名虚空。 何以验焉。 答。 经以虚空喻净法界。 若取依如所立虚空。 能所喻便无异矣。 取依识变识变有为。 不可为喻○故知不取依识变者(文)。 五蕴论云。 云何为信。 谓于业果诸谛宝中。 极正符顺。 心净为性(文)。 问。 我法二执假实中何耶。 灯云。 问。 以羞耻二为惭愧体。 一体义分则成假。 二执本后俱同惠。 一体用分应不实。 初二静虑意名喜乐。 为问亦尔。 答。 同依一惠不别立。 约义用别故是实。 惭愧同体既别立。 如妄念等故应假(文)。 同上文云。 论五处。 问。 意俱之喜。 分之为二种或同。 别生现是一。 不得二受各别而生。 无一心中有二受故。 既于一受分为喜乐。 应当是假。 答。 适悦身心义有别故。 不以悦心边即名为乐。 适身边即名为喜。 故是实有。 犹如二智。 问。 二执约义分说为世俗有。 二受据义说何得体成实。 答。 执依别境惠说为世俗有。 喜乐不依他同智为实有(云云)。 疏云。 如五见惠分说为世俗有故。 非是假有。 此无痴亦尔(文)。 秘云。 前师举见说无痴实(文)。 章第四云。 二执。 若唯言生法我见。 唯以别境中惠。 根本烦恼中萨迦耶见。 以为体性。 故瑜伽云。 五见世俗有。 即惠分故。 离惠体无唯以有漏染惠为体。 若言生法我执。 随其所应二执通局。 惠俱四蕴以为体性(文)。 有记云。 同依一惠等者。 二执非云。 实但明二智实有事也。 约义用异分别二智犹如四分。 又如彼实也。 初此不然可知之。 彼惭愧同体。 各别立之。 如二执并妄等即假也(文)。 百法玄赞云。 假有四十八云○烦恼一谓恶见(云云)又世俗四十八者。 即前假有法(文)。 疏八本云。 又五十五明诸烦恼假实之中。 言五见假无为实故(文)。 别抄第四问。 十一善中三法是假世俗有者。 若尔对法说无痴善根是惠者如何释。 此五十五文解云。 世俗有言通有无体。 无痴善根以惠为体。 举体是惠。 如五见等用惠为体。 非如舍等依四法立。 若尔不害亦即无嗔。 不然依一分故亦非实有(文)。 问。 无痴善根以惠为体云。 师意会瑜伽论大悲非根摄之文。 从无嗔说(文)尔者正义何可难之哉。 论云。 云何无痴。 于诸理事明解为性。 对治愚痴作善为业。 有义无痴即惠为性。 集论说此报教证智决定为性。 生得闻思修所生惠。 如此皆是决择性故。 此虽即惠。 为显善品有胜功能。 如烦恼见故复别说。 有义无痴非即是惠。 别有自性。 正对无明如无贪嗔。 善根摄故。 论说大悲无嗔痴摄。 非根摄故。 若彼无痴以惠为性。 大悲如力等应惠等根摄(文)。 疏云○瑜伽五十七卷说。 大悲以彼无嗔无痴二法为体。 非二十二根○彼说十力四无畏等惠根等摄。 不摄悲故。 此为一违(云云)。 疏又云。 论断彼○别有。 述曰○前师解大悲非根摄云。 以用无嗔无痴二法为体。 论从无嗔说为非根。 实是根摄。 若尔即三念住等亦尔。 不尔大悲似四无量中悲唯以无嗔为性。 今从无嗔说根所不摄。 念住依惠故根所摄。 且约影显非实理文(文)。 瑜伽五十七云。 三种念住非根所摄。 然六根所引无贪无瞋所摄。 大悲亦彼所引无嗔无痴所摄。 非根所摄(文)。 秘云。 疏若尔○亦尔者。 此质意云。 念住亦用无嗔为体。 应同大悲非根所摄。 疏念住○根所摄者。 此师以彼对法为正。 按彼第十四。 出念住体云。 于一切种爱恚俱烦恼并习气不现行具足中所有定惠等为体。 释曰。 总以五法无贪无嗔大舍定惠而为体也。 疏且依○理文者。 会瑜伽也。 按五十七云。 念住非根摄。 无贪嗔所摄故。 会之云影显非实。 举佛余德依惠根收。 显此念住理亦尔也(文)。 蕴云。 疏不尔○亦尔者。 后师难前云。 三念住既以无贪无嗔及惠为体。 亦应从无贪嗔非根所摄何故对法等。 皆言念住惠根所摄。 故知。 大悲不从无嗔说非根摄。 疏今从○实理文者。 此前师会也。 瑜伽论以大悲从无嗔故非根摄。 对法以念住从惠故根所摄。 二论各据影显非实理文(文)。 伽五十七云。 问。 诸相随好力无畏等不共佛法几根摄耶。 答○三种念住非根所摄。 然六根所引无贪无嗔所摄。 大悲亦彼所引无嗔无痴所摄。 非根所摄(文)。 伽抄十五云。 三种念住以三善根○论云大悲非根是无嗔无痴所摄者。 故知。 无痴别有体性(文)。 对法论十四云。 如是三念住○所有定惠等为体(云云)。 又云。 大悲者。 谓于缘无间苦境大悲住具足中。 若定若惠乃至广说(文)。 问。 无痴善根以惠为体。 云师意不害心所假立。 疏云。 若尔即三世俗有文如何。 答。 实有者体即惠故。 问。 不害体即无嗔。 应非假有。 答。 世俗有言通假实故。 如种子世俗有言即是实故。 三是世俗皆是假有。 此亦不然。 如五见惠分说为世俗有。 故非是假有。 此无痴亦尔。 若尔不害无嗔分如何通。 故后师为正(文)。 秘云。 疏此亦不然者。 后师非前未出所以。 疏如五见至此无痴亦尔者。 前师举见证无痴实(文)。 演云○疏世俗有言通假实至无痴亦尔者○非如不害等世俗有假有也○然后前师云此亦不然。 以世俗通。 假实故。 不害非如无痴非世俗摄也。 有云。 此亦不然者。 后师非前师也。 如演秘(云云)。 义别段问。 不疑心所以以惠为体。 云师意引本论何文证之哉。 论云。 有义不疑即信所摄。 谓若信彼无犹预故。 有义不疑即正胜解。 以决定者无犹预故。 有义不疑即正惠摄以正见者无犹预故(文)。 疏云。 不疑三解。 如文可知。 瑜伽第八。 疑谓分别异觉为体。 觉即惠也。 五十八云。 简择犹预。 故正简择即是正见。 不疑说为正见。 少分亦有此理(文)。 蕴云。 论有义不疑即正惠者。 疏意者。 异觉简择犹预说名为疑。 即不正惠故不疑即正惠摄。 此即准下疑中第一义(云云)。 瑜伽八云。 疑者。 谓由亲近不善丈夫间非正法。 不如理作意故。 即于所知事。 唯用分别异觉为体(云云)。 文义记云。 不疑应用胜解为正行云翻应二体故。 问。 瑜伽第八。 分别异觉为疑自性。 翻彼正觉。 何非正惠。 答下云令惠不决惠故。 瑜伽举果显因疑体。 彼不疑能生正觉故不相违(文)。 学记云。 不疑三中。 基测详彼五十八云犹预简择即翻彼故。 证曰存中行相翻故。 然疑下云令惠不决非即惠故(文)。 论下文云。 有义此疑以惠为体。 犹预简择说为疑故○有义此疑别有自体。 令惠不决。 非即惠故(文)。 疏云。 以惠为体。 何以故○大论第八。 异觉为体。 觉即是惠。 决断名惠。 然简择犹预异。 决断觉说为疑故。 此为文证等(云云)。 又云。 别有自体。 然说犹预简择者。 由同时疑或异时疑令惠不决。 故非是惠(文)。 问。 本疏中。 明善染心所相翻义出行相对治等。 不同其体何。 论云。 不散乱体即正定摄。 正见正知俱善惠摄。 不妄念者即是正念。 悔眠寻伺通染不染。 如触欲等无别翻等(云云)。 疏云。 论不散乱○正念。 述曰。 不乱体即正定。 虽散乱别有体或无体。 即定少分。 皆翻彼名正定。 性对治故。 根本中染见随中不正知。 今翻皆入善惠所摄。 不正知或别境惠分。 或痴分皆尔。 性体治也。 不妄失念。 是正念。 设别境念分。 或是痴分亦尔。 此三设是翻痴分者。 以有别境分故。 别境通三性。 不翻为善。 欲胜解亦尔。 然此唯说是痴分者。 所以不说。 前忿等即翻入善。 以无别体不通三性故。 论悔眠○翻对。 述曰。 不定四法。 通染不染三种性故。 如遍行触等。 等余。 四法。 别境中欲等。 亦等四法。 无别翻对。 唯恶不通三性法者。 方翻之也。 此前或有行相相翻。 如舍。 治掉举。 掉举相高。 舍相静故。 亦得通治。 以掉举是贪痴分故。 又说性对治。 即妄念等三痴分者。 是不妄念等正翻是。 或有行相体性皆相翻。 不忿等是无嗔一分等。 如理应思(云云)。 论下文云。 失念散乱及不正知。 翻入别境善中不说(文)。 疏云。 失念散乱不正知等。 虽有痴分及别境分性相相翻。 翻入别境善少分故。 善中不说(云云)。 别抄云。 问。 妄念不正知二法。 依惠念痴立。 何故翻入别境念惠。 不依无痴立正念正知。 解云。 且约念惠相翻故入别境。 又解。 善念知胜解。 胜解故入别境也(文)。 散乱等所翻随惑性业。 一一可见合之。 翼云。 疏或有行相体等者文。 行相则不据实体。 论若性唯约实体说。 若性相二。 且约所依实体说。 且如忿等不忿即是行相。 是嗔分无嗔对治即体性别(文)。 蕴云○言行舍亦能通。 治烦恼。 以掉举体即念痴诸惑皆痴故舍通治(文)。 灯第四云。 问。 且如不翻别境入随惑中。 别境染念染惠。 亦名妄念及不正知。 若不尔者应非是染。 以正念正知故。 若许亦名妄念及不正知者。 与随惑中二法何别(云云)。 问。 四遍善心师意可许有十一善皆俱起之时耶。 论云。 有义十一。 四遍善心。 精进三根遍善品故。 余七不定。 推寻事理。 未决定时不生信故。 惭愧同类依处各别。 随起一时第二无故。 要世间道断烦恼时有轻安故。 不放逸舍无漏道时方得起故。 悲愍有情时乃有不害故。 论说十一六位中起。 谓决定位有信相应。 止息染时有惭愧起(云云)。 疏云○十一中四法遍善○余七法非遍善心。 然说十遍者。 据容有时。 有时起故。 非谓皆遍一切善心。 以何为证。 论说十一至有不害故。 述曰。 下引证也。 瑜伽论五十五说○然今此师。 决定如是起时之语。 不遮有时皆得相应(文)。 秘云。 论说十一六位中起等者。 问。 此师善法极多几俱。 答。 如疏具明。 有义于无漏位容九俱起。 轻安有漏。 惭愧起一。 无第二故。 有漏定心容八俱起。 除舍不逸惭愧随一。 散善容七。 前八之中除轻安故。 详曰。 此望疏谈随显少差义无越也。 而疏意云。 由此师引六位为证。 恐惑者云此师许彼决定等位但一信等故。 云此师而皆许俱也。 即显六位一一容与余所等并。 名皆许也。 非说十一俱起名皆。 九八七俱。 理准可悉故不缕言。 故亦无各。 有云。 疏主许十一俱。 此乖本旨。 岂可疏主不解前师惭等不并定十一俱(云云)。 义翼义蕴同之。 别抄云。 问。 前师十一善六位起者。 为唯六位得别起耶。 亦许有时得总起十一。 解云。 此师不遮有时总起。 非一切时要得起十一法(云云)。 太抄云。 不遮有时皆得相应者。 然此且约善十一。 于六位。 不遮于一时十一善皆得相应也(文)。 瑜伽五十五云。 问。 善法依处有几种。 答。 略说有六。 一决定时。 二止息时。 三作业时。 四世间清净时。 五出世清净时。 六摄受众生时○问○答。 于决定时有信相应。 止息染时有惭与愧顾自他故。 善品业转时有无贪无嗔无痴精进。 世间道离欲有轻安。 出世道离欲时有不放逸。 及舍摄受众生时有不害。 此是悲所摄故(文)。 问。 正义意未决定位可许生信心所耶。 重寻云。 未决定心生信者。 未决定境上生之欤。 论云。 有义○有义彼说未为应理。 推寻事理未决定。 心信若不生应非是善。 如染心等无净信故(文)。 疏云○前义不然。 汝言推事未决。 有三性心。 汝言彼善心中无信者。 应非是善。 无净信故。 如染无记心(云云)。 别抄云。 问。 推寻事理未决定位应是疑心。 如何有信。 解云。 善心寻读经论未决定事理故是善心(文)。 蕴云。 问。 五心言之。 次寻求决定方起染净。 今既推寻未决。 即是寻求染净未生。 如何有信。 又五心中前三无记。 如何未决许有善乎。 答。 此言推寻与彼五心不同。 约率尔心起未知何境必有寻求。 寻求无间决定心起。 但于此境知色非色名为决定。 此约推寻事理究竟了达方名决定。 如观佛像遂起善心。 然于佛像木等仍未了知。 推求未决而有信生。 此既与彼五心不同。 故彼前三可是无记。 若以推寻决定名同五心。 即令皆无记者。 七分别中寻求分别。 意业之中审虑决定。 应唯无记。 以名同故。 又意未决不得名善。 即烦恼疑应不名染。 以未决故(文)。 论上文云。 云何为信。 于实德能深信乐欲心净为性○忍谓胜解。 此即信因(云云)。 目连入定时。 定中起寻求心事可见之。 秘上文云。 论忍谓胜解等者。 问。 此信因果为俱异时。 答。 释具灯疏有义○若依后师。 亦许异时。 设于事理未决定时信亦生故。 详曰。 后师因果同异无违(文)。 问。 正义意可许行舍不放逸与信等相应耶。 又问。 舍不害相望可具相应四义耶。 秘云。 论应说信等至十遍善心者。 问。 忿等依嗔立。 嗔位忿等无。 行舍等依他。 四法无方起。 答○有义○详曰○故应说云。 忿等依瞋境行粗违而不俱起。 不害不尔。 随何善位皆不损物。 故得俱生。 行舍等二准此应知。 问。 瑜伽五十六云。 问。 诸法谁相应。 答。 他性相应非自性。 既不相应云何俱起。 答。 但是相应而必俱起。 自有俱起不是相应。 色不相应。 虽有心俱非相应故。 问。 四事阙何。 答。 相应四义阙事等也。 不害不嗔无别体事。 舍不放逸对勤三根。 亦准此知。 望余信等可名相应。 用不离体不害舍等亦具四义(云云)。 灯四。 论四云。 问。 如缘曾境及邪简择起。 妄念等依二法立。 为一妄念等为有二耶。 答。 疏有二解。 后说为正。 然要集云。 有说两说皆违第六。 云染念染惠虽非念惠俱。 与痴分者亦得相应。 既广破已彼自释云。 若无念惠唯痴上立。 若念惠起。 即与无明各二法立。 即自问云。 既二并起为一为异。 答。 谓揽二分假立一法。 具含二义。 故痴分义念惠相应。 念惠分义非念惠俱。 与痴相应故无有过今谓。 此说即是前明。 何劳别说。 本疏云。 或总依惠无明。 立一不正知。 不正知是假。 不可言有二。 今云揽二分假立一法。 岂非前明。 本疏引例。 如放逸等依四法立。 不约贪等别说二相应。 故此意放逸。 虽依贪立。 二得相应据余分说。 说遍染故。 例不正知等相应亦尔。 何劳更言。 故痴分义念惠相应。 念惠分义非念惠俱。 与痴相应故无有失耶。 又复彼说自有过失。 何者彼云。 或可念惠无明各别立一。 虽有多种。 相用无别故说为一。 二十随惑等但说一故。 据实有多随用立多。 而体非多故说事等。 约体说等。 用望于体不说相应。 非他性故。 若尔不害无嗔二教应不相应。 第六云信等皆遍善心故。 解云。 但云遍善不言相应。 亦不言俱。 故无有过。 今难彼云。 既云各别立一。 即有多放逸等。 若用若体俱多法故。 何得云等。 非受想等有多并故。 又云。 不害无嗔。 彼但云遍不言相应。 亦不言俱者。 岂许不害无嗔前后别起言不俱起。 故依虽别。 取各功能假立为一名为体。 等不害无嗔。 虽不相应而许俱起(文)。 疏云。 问。 如起邪惠简择法时。 亦有愚痴。 即便有二不正知耶。 余妄念等为问亦尔。 答曰。 不然。 说有惠分时。 不说无明分。 无惠分时。 说有无明分。 不正知时。 亦说有无明义别说故。 余数亦尔。 或总于惠无明。 立一不正知。 不正知是假不可言二。 如放逸等依四法立。 不约贪等别。 说二相应故(文)。 论云。 下文云。 染念染惠虽非念惠俱。 而痴分者亦得相应故(文)。 疏云。 此中妄念念为体者。 不与别境中念俱通痴分者故得相应。 惠准此知。 亦有痴分故。 此二合说故。 言染念惠等(云云)。 问。 正义意五识有轻安(文)尔者为许欲界所系五识有轻安为当如何。 问。 本疏中有作此解违前所说欲无轻安中第二正义(文)扑扬大师如何释之耶。 论云。 有义五识唯有十种。 自性散动无轻安故(文)。 疏云。 五无轻安体散动故。 此师即说十五界有漏佛无无漏五识。 若因若果二位皆然(文)。 论云。 有义五识亦有轻安。 定所引善者。 亦有调畅故。 成所作智俱必有轻安故(文)。 疏云。 此有三解。 一云此唯在佛。 由意引故五有轻安。 又此五识成事智俱有轻安故。 初约他引立宗。 后论自俱引证总约佛位。 此解破前佛无无漏五识身解。 即顺三界分别之中欲无轻安。 第二又解。 定所引善有轻安者。 此在因位有漏五识。 身在欲界定所引善五识之中。 非无调畅。 即如通果夫眼天耳。 善者有轻安。 无记者即无。 破前所说因位五无。 在果许有。 此据因位。 若在佛果此为正义。 或初地时。 成所作智俱必有轻安故。 若作此解。 违前所说欲无轻安中第二正义。 鼻舌二识。 欲界所系。 有轻安故。 彼前但据一切异生及下意识。 说之为无。 据理圣者后得智引五有轻安。 不相违也。 前文但对彼初师说。 非为尽理。 第三又解。 此中五识在色者。 彼无鼻舌。 文中言总。 理实三识。 不违前文。 秘云。 疏第二又解定所引善等者。 此解定引证因五识。 成事智俱通证因果。 疏此据因位者。 结定引因。 疏若在佛果此为正义者。 明其第二成事智因以下。 正义许成事智在佛方有。 疏或初地时等者。 显成事因亦证因五。 疏若作此解至有轻安故者。 显释成事在因位非。 及明非理。 疏彼前但据至非为尽理者。 释前难也。 并会前释欲无轻安之所以也。 疏第三又解等者。 此释意云。 文虽总言五有轻安。 意谈三识。 轻安在色。 鼻舌唯欲故但三识。 言总意别故不违前。 问。 三解何正。 答。 而有断云。 第三为正。 初说违文。 果位唯善自他共许。 何烦更说定所引言。 第二违理。 前言欲界无有轻安。 今复成有故违理也。 有义释云。 三皆无违。 初摽宗故。 未论因果故说善言。 大地菩萨。 生欲界中。 无漏引生。 亦无有失。 会前文者。 如疏具明。 详曰。 第二释中。 定所引善在因可然。 成所作智不唯果者。 违护法义。 三释优劣思可知之(文)。 秘释曰。 秘曰。 在因位非者。 意说成事智因位无也。 及明非理者。 及明五识因位不合得成事智所由也。 如疏○秘曰。 三释优劣思之可知者。 亦取第三为正也(文)。 蕴云。 疏若因若果二位皆无者。 因五有漏散动故无。 果五识轻安亦无。 疏即顺三界至欲无轻安者。 鼻舌二识。 唯在欲界。 许有轻安。 违前正义。 今唯在果故不相违。 问。 设许佛果五识得有轻安亦违正义。 以鼻舌识唯欲界故。 答。 此义不然。 佛果鼻舌非欲界故。 或通四禅。 或唯第四如前已说。 疏破前所说至果许有者。 此三解中第一解云。 轻安唯佛故。 此破云如天眼等。 定引善者有调畅故。 疏此据因位者。 此结论中定引调畅唯据因也。 疏若在佛果此为正义者。 此解论中。 成所作智若在佛果即为正义。 许初地得为不正也。 疏若作此解等者。 若作此第二解云定引有漏五识有轻安者。 鼻舌二识。 既唯欲界。 许有轻安故违正义(文)。 太抄云。 疏若作此解○轻安故者○此难意许欲界有无漏鼻舌识。 亦是不正义难也。 欲界无无漏故(文)。 西明疏云○初说○十五界者唯是有漏○第二护法正宗○然此二因三释不同。 一云二因说无漏五识○若在因位同前师说。 一云前因说有漏识由定力引眼等五识皆有轻安。 八地菩萨等。 理应具引眼等五识故。 后因但约佛果。 五识成所作智相应起故○问。 鼻舌二识。 若在因位唯欲界系。 如前说。 有义轻安唯在定地。 后界门中轻安非欲。 如何会释。 解云。 前说两文不约定引。 此据定引。 各据一义故不相违。 一云二因同第二说。 而差别者。 因位五识言总差别○虽有三说。 后说为胜。 由此善通前所难故。 又前破他欲界轻安而自立宗。 许有轻安。 不应理故。 又前因故言定所引善者。 所说善言便成无用。 成所作智定唯善故(文)。 问。 本疏中苦根虽名无漏不言轻安俱(乃至)苦受逼迫五识不俱(文)扑扬大师如何释之耶(付演秘正不可疑之)。 论云。 此善十一何受相相应。 十五相应。 一除忧苦。 有逼迫受无调畅故(云云)。 疏云○轻安唯除忧苦二受。 唯下界有。 逼迫二受无调畅轻安故。 若尔虽定所引五识。 应无轻安。 此理不然。 所引善者。 舍乐俱故。 然菩萨后得智。 虽起苦根可名无漏。 然无轻安。 名迫受故。 余受可有。 即通果心。 若尔鼻舌身三非通果如何通。 苦根虽名无漏。 不言轻安俱。 轻安俱时。 怡悦五识。 苦受逼迫五识不俱。 然实菩萨后得智中起五识。 有轻安俱无失。 但除苦受。 定滋润故。 然上界三识下界五识(云云)。 秘云。 疏苦根虽名无漏至五识不俱者。 五识不俱而有二义。 一五总不与轻安俱也。 由有苦故。 二但苦受相应不俱。 非余舍乐不容俱也。 前释善也。 故疏下云。 然实菩萨至但除苦受。 若准后解。 以显菩萨五得有讫。 然实等文岂不烦剩。 故知前善(文)。 蕴云。 疏轻安俱时至五识不俱者。 此解无漏所引五识中。 有怡悦者有逼迫者。 可许轻安俱。 迫者不俱。 疏然实菩萨至无失者。 此有三意。 一云。 此如前无漏所引苦俱五识。 虽轻安不俱。 然乐舍者许俱无失○三云。 后得所引五识。 或苦或乐。 不必调畅。 然后得俱时所起五识。 必有轻安。 故云无失。 此解为正(文)。 问。 付自性等四断废立。 且不善业自性断欤。 灯云○答。 断有四种。 一自性断。 二相应断。 三缘缚断。 四不生断。 言自性断者。 谓本随惑。 性是染故。 及不善业。 业虽是思。 如似五见非相应断。 相应断者。 有漏八识五遍行全别境不定二各少分。 自性非染。 由与惑俱。 断相应时心等解脱。 故五十四云。 又复诸识自性非染○缘缚断者。 一切有漏不染污法。 不生断者。 恶趣异熟无想定等。 第八卷中更当分别(文)。 又云。 问。 此前说断依何断说。 答。 依不生及缘缚断。 十四一分见所断。 据不生说。 或通相应断。 与见惑俱故说见断。 然不尽理。 有非断故。 一分修断据缘缚说。 十二一分修所断。 一向约缘缚断。 八十七文。 又说四断少同于此。 故说一分修断。 以信等五未知当知通漏无漏。 无漏之者即非所断。 忧苦二受性非无漏(云云)。 同一云。 又此据自性断故。 但说根本及随烦恼。 佛地论等据三断故。 答所发业并所得果故不相违。 若根本随惑名自性断。 若所发业名相应断。 据不善业作如是说。 若其善业亦缘缚断。 若所得果名离缚断。 由自性相应断。 显有余烦恼由缘缚断及不生故。 显无余烦恼(云云)。 疏八末云○行有少分通自性离缚不生三种。 见修所断染污者自性断。 非染者通不生离缚业(云云)。 同八末云○行有少分通自性可知。 以无想定等见道所断故。 行有通不生。 识等七支唯离缚不生。 体非染法。 非自性断。 恶趣人天如应知(文)(此释次下文也可见之后书加之非本文抄也)。 断障章云。 第二出体者。 所断障以二障现行种子习气及此业果而为体性○解深密经第三卷。 恶趣杂染愚。 初地所断。 成唯识论第九卷。 即是恶趣诸业果等。 无余涅槃。 既是择灭。 故烦恼障所有业果皆是所断○然此所断体是染者自性应断。 非染业果皆离缚断(文)。 相应断体又可问之(如第八卷)。 问。 瑜伽论意。 二十二根中意喜乐舍四根。 可许通非所断耶。 论云。 非见所断。 瑜伽论说。 信等六种。 唯修所断非所断故。 疏云。 以何为证。 五十七二十二根中说。 十四法一分见所断。 一分修所断。 谓七色命五受及意。 十二一分修所断。 一分非所断。 谓即十四中六及余六。 谓五受意信等五根未知当知。 彼说二六。 五受及意。 通见除故以为前六。 其信等五未知当知。 非见除故以为后六。 二非所断。 谓后二无漏根。 今举唯善后六为论。 唯是修断及与不断。 问。 此论下言无想定等是见断故。 又对法第四。 一切往恶趣业果皆见断。 何妨善业见断也。 答。 彼不言善法断缘缚名为见断(文)。 灯云。 问。 此前说断。 依何断说。 答。 依不生及缘缚断。 十四一分见所断。 据不生说。 或通相应断。 与见惑俱故说见断。 然不尽理。 有非断故。 一分修断据缘缚说。 十二一分修所断。 一向约缘缚断。 八十七文。 又说四断少同于此。 故说一分修所断。 以信等五未知当知通漏无漏。 无漏之者即非所断。 忧苦二受性非无漏以引无漏及无漏引。 说为非断实非无漏。 若尔意喜乐舍亦通无漏。 何唯说断。 无想定等。 准第八说亦通见断。 此何不说。 答。 此后问疏中解讫。 释前难者。 意喜乐舍。 无漏之者实通非断。 以意及舍八识通说非皆无漏。 且据全说。 问。 在二乘身无漏非全。 若在佛身七色根除女。 五受除忧苦。 三无漏除二。 皆通无漏。 何故非全不说非断。 答。 据三乘通。 若约大乘得通非断(文)。 论第六卷本文抄二十四目次六烦恼段贪无漏缘通含五见虽知极劣疑唯迷理还望于蕴故六十劫不逾八十非等至唯寻伺起命者即身(二方)亦即亦离无想天宿住正义唯是(二方)不尔如何论第六卷本文抄二十四六烦恼段问。 贪烦恼可缘无漏耶。 疏云。 于有者。 谓后有。 则唯异熟三有果也。 有具者。 则中有并烦恼业及器世等。 三有具故。 或无漏法。 论下文说。 与见等俱缘无漏起缘生贪者。 皆名有具。 萨婆多师。 缘无漏。 贪是善法欲。 今大乘说。 爱佛贪灭皆染污收。 与见俱生缘无漏起故。 无漏法能资长有亦名有具。 五十八等。 不说此贪缘无漏者。 下文自会(云云)。 灯云。 论于有具。 本云。 大乘许贪缘于灭道。 五十八等不说之者。 下文自会。 随粗相说。 此许得缘。 云贪与见慢容俱起故。 此意见慢既执佛性。 以之为我。 皆容贪俱。 要集断云。 邪见拨无不与贪俱。 若拨好事邪见嗔俱。 此意。 拨灭道者是好事故。 非道计道不死憍乱。 皆缘余法。 非灭道谛。 若定法爱非邪见俱。 身见俱贪唯缘苦谛。 何见俱贪得缘灭道。 故非有具。 此释不尔准上应知。 又全界烦恼皆能结生。 既许烦恼有亲缘者。 何非有具(文)。 秘云。 疏爱佛贪灭皆染污收者。 有义今解此等非是法执。 若不坚着但起欣求。 此既善心。 不可名执。 可同有部名善法欲。 若起染爱是烦恼贪。 详曰。 如名起义既云贪佛。 岂有贪法非是法执名为善也。 若但欲求不起法执。 谁言此等名之为贪。 又谁不知是善法欲。 劳为分别(云云)。 显扬论兴疏一云。 论一○此论既云于取蕴。 故知贪定不缘无漏。 然余处云爱佛贪者。 缘佛名言而缘起贪着。 故不缘无漏(云云)。 论下文云委细说者。 贪嗔慢。 三见疑俱生。 随应如彼(文)。 疏云○若此贪慢与三法俱嗔与疑等四俱起者。 随应如彼。 亦名亲迷谛。 慢贪与我见俱生。 于灭道下烦恼后起。 亦名迷无漏。 嗔与疑俱起或独起。 此约数总。 若数别者。 除集灭道下二见准前应说。 若余独头起贪嗔慢。 名迷四谛事。 若三见疑俱者。 亦名迷四谛理。 又嗔慢可成无漏缘惑。 若灭道下无漏别缘贪。 如何说成无漏缘惑。 由此不说贪无漏缘。 迷则可尔。 是故言随应。 此则大论等所无也(云云)。 演云。 疏嗔慢可成至无漏缘惑者。 此问意者。 嗔慢亲迷灭道。 可成无漏缘惑。 且如灭道下。 有别缘独头贪如何可成无漏惑。 今解由此不说贪无漏缘者。 以别缘贪不缘灭道无漏生也。 诸论约别缘贪不名无漏缘惑。 除此别缘贪以外余相应贪。 等得缘灭道下惑起但得名迷惑。 但可说行迷也。 贪缘无漏生是善法欲故。 但可说迷无漏生。 是故疏云随应如彼(云云)。 灯云。 又有四句。 有迷而不缘谓二取。 有缘而不迷谓无漏智。 有俱缘迷疑邪见等。 有非缘迷缘龟毛等。 非谛摄故。 问。 此十烦恼·迷谛亲疏。 嗔慢邪见·疑及无明·亲迷易知。 身边二见·总不缘理。 如何亲迷。 答。 虽不缘理。 正迷于彼·空无我理。 行相深远·名为亲迷○问。 嗔慢憎陵灭道。 可得亲迷。 贪不亲贪灭道。 何得亲迷。 答。 论云。 贪嗔慢三见疑俱生。 随应如彼。 贪二见俱。 故得亲迷(云云)。 问。 论中谓由无明起疑邪定(文)邪定者通五见欤。 论云。 云何为痴于诸理事迷闇为性。 能障无痴。 一切杂染所依为业。 谓由无明起疑邪定贪等烦恼随烦恼业。 能招后生。 杂染法故(云云)。 疏云○此释前业。 谓由无明。 于谛等犹预邪见拨无。 后余贪等次第生起造诸恶业。 乃后招后生诸杂染也。 此中所谓见道无明生起次第。 然修道者。 不必起疑及邪定故。 谓由无明起贪等故。 造人天业招后生染。 然对法中。 以邪见者无明增故。 说邪定为先。 后方有疑。 然生次第。 此文为正(云云)。 秘云。 疏邪见拨无至诸杂染者。 有云。 邪定总显五见。 若云邪定唯显邪见。 余之四见何以不说。 若等言等。 何邪见后举钝等利。 又杂集云。 邪决定者谓颠倒智。 而总相说不言邪见。 故知。 邪定同彼通五。 有义救云。 疏无有失。 邪见多由疑惑生故。 故邪定言。 但说邪见余见等等。 戒禁取等。 设无疑者而亦生故。 故此不说。 详曰。 更助救云。 疏邪见言。 通含五见。 见不正故并得邪名。 问。 何教为证。 答。 瑜伽五十八云。 邪见者一切倒见。 于所知事颠倒而转。 皆名邪见。 当知此见略有二种。 一者增益。 萨迦耶等四见。 二者损减。 谤因果诸见。 亦如杂集颠倒智言包于五见。 疏若不置邪见言。 而恐惑者不知邪定因于见也。 若五别说。 复繁言论。 但云邪见。 文约旨明理固无爽(云云)。 蕴云。 疏邪见拨无等者。 问。 论言邪定邪决定者。 皆名邪定则五见皆是。 何故疏中独言邪见。 答。 疏主且约见道无明起次第但言邪见。 若据修道则通余(云云)。 别抄云○然此论中谓由无明起疑邪定者。 此说见道无明。 若修道起者。 无疑邪定○然对法说邪见无明俱者说邪见后方说疑者。 次邪见过重无明憎故。 此论由疑方起邪见等故不相违(云云)。 西明疏云。 谓由无明起三种染。 疑谓疑烦恼。 邪定则是五见。 贪等者故贪等取嗔慢烦恼(文)。 五十八云○邪见者。 一切倒见。 于所知事颠而转。 皆名邪见当知此见略有二种。 一者增益。 二者损减。 萨迦耶见。 边执见。 见取戒禁取。 此四见等一切。 皆名增益邪见。 谤因谤果坏实事业。 所有诸见一切。 皆名损减邪见(文)。 婆娑论九十七云。 云何邪见。 答。 不安立则五见皆名邪见。 谓若不安立萨伽耶等五见名及行相差别。 则彼五见皆名邪见。 皆于所缘邪推度故。 若安立则唯无施与爱乐。 无祠祀无妙行无恶行。 无妙恶行业果异熟等见名邪见。 谓若安立萨迦耶等五见名及行相差别。 则唯作无行相转者。 独名邪见邪中极故。 如说嗅苏及恶旃荼罗等(云云)。 正理论四十七云。 苦等谛中。 起见拨无名为邪见。 五种妄见皆颠倒转。 并应名邪。 而但拨无名邪见者。 以过甚故。 如说臭苏恶执恶等此唯损减余增益故(云云)。 问。 西明意我劣等三慢类依上品生(文)溜洲大师可许之耶。 灯云。 然此九类。 三于过慢起。 谓我胜有劣无等三。 于过慢生。 谓我等有等无胜。 俱于中品处生。 余三依下品处起。 以于他胜许已劣故○西明云。 九类三依三品生。 三依上品生。 三依中上生。 我胜类中摄三种慢。 谓于劣计胜。 于等谓己胜。 于胜谓己胜。 如次慢过慢慢过慢。 余八慢类应如理思。 我等慢类依中上生摄二慢。 我劣但依上品生摄一慢。 有胜慢类同此。 我劣无劣亦同。 有等类同我等。 有劣无胜无等类。 此三亦同我胜。 今谓似误。 标云。 三依三品生。 复云。 有劣无胜无等亦同我胜。 则四依三品生。 何得言三。 唯应无胜同彼我等中上品生。 又复我劣等三慢类依下品生。 何得依上计己劣。 故云俱舍十九云。 多分胜谓己少劣。 卑慢可成有高处故。 无劣我慢高处何。 此问谓于如是自处。 爱乐胜有情聚。 及顾己身虽知极劣。 而自尊重。 此答。 既云虽知极劣而自尊重。 明非上品(云云)。 常记云。 文西明九类三依三品生者。 解云。 西明云。 如此九中四依三品。 三依上品。 二依中上。 不说三依三品等。 然今灯师恐见误疏(云云)。 西明疏云。 若辨九慢类自在有两说。 若依发智论○初三如次则过慢慢卑慢。 中三如次则卑慢慢过慢。 后三如次慢过慢卑慢○若依品类足释慢类者○婆娑第一百九十九云。 依品类足论。 我胜慢类中摄三种慢。 若于劣谓己胜则是慢。 若于等谓己胜则是过慢。 于胜谓己胜则是慢过慢。 余八慢类如理应说。 解云。 余八慢类如理应说者。 我等慢类。 依中上品摄二种慢于等此则是慢。 于胜谓等则是过慢。 我劣慢类。 但依上品摄一种慢。 谓于多胜计己少劣则是卑慢。 有胜慢类。 亦同我。 有等慢类亦同我等有方无胜无等慢类。 此三亦同我胜慢类。 无劣慢类亦同我劣。 如此九中四依三品。 三依上品。 二依中上。 如前可知(云云)。 别抄云。 若依品类足。 九慢者○如是九中三品。 我胜慢类有劣我慢类无等我慢类。 此计己身于三品胜故。 三依中上二品。 谓我等类有等无胜。 并于中上皆谓等故。 则摄二慢慢及过慢。 三依一品。 谓我劣慢类有胜我慢类无劣我慢类。 此三并卑慢皆依上品。 对法抄二云。 五十五说。 于六境生七慢中。 合慢过慢卑慢为一。 初慢从下品中品处生。 过慢于中品及上品处生。 慢过慢卑慢唯于上品起。 我慢缘我生。 增上邪慢俱缘德起。 九慢唯于三品处起。 过慢慢卑慢。 上品中上品。 如次起初三。 卑慢慢过慢上品中上品。 如次起中三。 慢过慢卑慢。 中上品上品。 如次起后。 三(云云)。 疏云。 问。 付六烦恼废立。 且疑烦恼可通迷理迷事耶。 论云。 云何为疑。 于诸谛理犹预为性。 能障不疑善品为业。 谓犹预者善不生故(云云)。 疏云。 此中说疑迷于谛理犹预。 五十八中依五相别。 谓他世作用因果谛宝。 此中言谛。 亦摄彼尽。 如理应思。 则缘理事俱是疑也。 然疑杌为人。 非此疑惑。 或异熟心等(云云)。 秘云。 灯云。 论犹预为性者。 本云则缘理事俱是疑也。 西明云。 依谛门释名他世等。 而无事疑说为染污。 如疑杌为人皆事中疑。 不隐没无记。 异熟生摄。 要集断云。 有释为胜。 此论下云。 三见及疑。 独头无明。 亲迷谛故。 五十八同。 若有事疑。 同见取等缘他见等。 而论不说。 今谓不尔。 五十八云。 谓于他世作用因果等。 又前第四云。 且疑他世为有为无。 于彼有何欲胜解相。 依疑他世等。 是事非理。 云迷理事。 本疏不说疑杌为人亦烦恼疑。 若以谛摄何法非谛。 嗔余爱等迷别事生。 亦应是理。 嗔爱所缘亦谛摄故(云云)。 文义记八云。 基说○测释○观解范云。 皆同测释。 证曰测释为胜○案云如证曰详测释为胜。 若疑烦恼亦疑事者。 如何疑人为其杌等。 定非疑惑○又若疑惑亦疑事者。 何故此论第四卷中。 护法正宗不破前师。 于所缘事亦犹预者。 非烦恼疑○故无有疑事为起(云云)。 贬量抄云○若则所缘而可迷者。 缘虑我执应非迷理○由此有说善顺论意(云云)。 论下文云。 谓疑三见亲迷苦理(云云)。 疏云○且举苦谛。 谓疑三见等。 三见者。 谓邪我边。 亲迷苦理。 此四行相。 深取所缘。 亲从不了苦谛理起。 论云。 云何恶见。 于诸谛理颠倒推度染惠为性(云云)。 疏云○于诸谛理颠倒推度者。 则唯迷理。 虽缘有亲疏。 迷理义等故(云云)。 要下云。 论四。 第三师中。 萨婆多贪嗔慢唯钝。 五见疑唯利。 痴通利钝。 今大乘见疑唯利。 四通利钝。 随应许与见疑俱故。 不得以见与贪等俱亦名为钝。 无独钝故。 彼有独钝故。 由此贪等通迷理事。 疑唯迷理。 仁王经见五地断疑事中犹预。 阿罗汉疑蝙蝮亦尔。 生故法执类。 坚着则执(云云)。 疏五本云。 论四。 此第三师○论有义前说皆未尽理。 述曰○且难第三十遍家。 云○如五十八等说。 疑由五相○心坏犹预。 则于事生疑亦是烦恼。 汝何故言于事疑非烦恼。 既于事疑是疑惑者。 如何有欲胜解二数○不可难言缘事起故。 非见道断。 行相迷理缘事故。 如见取等。 此行相深不同疑杌。 彼行相浅非是烦恼(云云)。 问。 瑜伽论中。 明离蕴计。 出异蕴住蕴中等三种不同。 尔者俱可有我有色等十五我所见耶。 要云○然准瑜伽第六及六十四。 离蕴有三。 一者异蕴住在蕴中。 二者异蕴住离蕴法中。 三者异蕴非住蕴中非异蕴中。 一切蕴法都不相应。 如是三种皆有十五我所。 合成四十五句我所并我总有四十八句。 说所行相各有起处(云云)。 周记云。 问。 何故唯识离蕴但为一我瑜伽异蕴有四十八。 答。 瑜伽随言我异于蕴。 还望于蕴。 而为其名。 故知。 我体虽是蕴可蕴故。 故相对言成四十八。 唯识不尔。 不可为例(文)。 要解节记云○问。 唯识第三非则离计力论第三俱非之计。 同异云何耶。 答。 伽第三计为遮前执。 遮第一故不住蕴中。 为第二故不住离蕴法中(文)为显异蕴故云蕴不相应离执泯相犹不离故有我所。 唯识第三不遮前计立为不可说无我所也。 问。 彼亦许依蕴而立故云何别耶。 如别记也。 余师皆同二论第三说有我所也(文)。 伽六十五云。 云何知我非实故非现有故。 而不可得亦不可见。 谓诸计我为实有者。 远离极彼岸不过四种。 一者计我即是诸蕴。 二者计我异于诸蕴住诸蕴中。 三者计我非则诸蕴非住蕴中而住异蕴离蕴计中。 四者计我非则诸蕴而异诸蕴。 非住蕴中亦不住于异于诸蕴离蕴法中。 而无有蕴。 一切蕴法都不相应。 依我分别计为有者。 皆摄在此四种计中。 除此更无若过若增。 如是一切实有性皆不应理(文)。 要前后二处并疏第一灯第一等。 皆引伽第六十四显扬第十卷。 而勘六十四卷无此文。 今六十五有此文。 要上文云。 萨伽耶见二十句六十五中。 准前计我略有三种。 一者则蕴。 二者离蕴。 三者与蕴不则不离。 此句但是初则蕴计。 无后二计。 离蕴总说。 而为一我蕴别有三。 如是我所有十五句。 既说与蕴不则不离。 不可定说蕴为我所。 故无诸句(云云)。 明诠记云○则蕴计中具我及我所也。 离蕴计中唯出我所而无我也。 第三计我中不具我及我所。 故云无后二计我中也(云云)。 瑜伽第六云。 又我今问汝。 随汝意答。 为则于蕴施设有我。 为于诸蕴中。 为蕴外余处。 为不属蕴耶○若蕴外余处者。 汝所计我应是无为。 不应道理。 若不属蕴者。 我一切时应无染污。 又我与身不应相属。 此不应理(云云)。 问。 诘十六异论中计我论者也。 抄三云。 论六处○破第四计中应无染污者。 六十五云。 若无有蕴。 便无有色。 与身相应。 乃至亦非受用境界。 分别意相应。 既无此亦不由功用。 我应解脱无有染污。 又我与身不应相属。 量云。 我应无染污。 任运解脱。 又应不言我有色等。 计异蕴故不属蕴。 故如虚空等。 彼计实我虽不属蕴。 仍言我有色等故为此难。 不尔便有相符极成。 不应相属者。 是我有色等义。 非摄属义(云云)。 六十二见段问。 付四遍常见且可有忆六十劫之者耶。 论云。 有执前际四遍常论(云云)。 疏云○四遍常论者。 一由能忆二十成坏劫。 彼便执我世间俱常。 由隐显故。 二由能忆四十成坏劫。 彼便执我世间俱常。 三由能忆八十成坏劫。 便执为常。 四由天眼。 见诸有情死时生时诸蕴相续。 彼便执我世间俱常四中前三。 由依静虑起。 宿住通有上中下。 第四由依天眼所见(文)。 秘云。 论四遍常者。 问。 瑜伽第六云。 谓或依三品静虑起宿住念。 或依天眼。 不言劫数。 显扬梵网亦然。 按长阿含云。 或有沙门婆罗门等。 以三昧力能忆四十八成坏劫事。 其中众生。 不增不减常聚不散。 第四直以捷疾智见说一切常。 何乃不同。 答。 宗计既殊。 不烦和会。 或外道执品类不各叙一计。 故瑜伽云。 或依天眼。 既置或言明计非一。 且叙一也。 婆沙等别唯此应知。 不同无失。 瑜伽等论不言劫数。 但略故尔。 故第六云如经广说。 故知略也。 说余见差类此应悉。 有义会云。 瑜伽论等依梵网经。 谓本计师说依定心。 以伊师迦等本上古仙。 由得五通不如实知。 而起计故。 毗婆沙论。 依阿含经通本末计。 说依散心。 诸后学徒。 依先传授别起计故。 二经影略义无失故(云云)。 灯云。 问。 何故遍常忆二十四十八十劫不增减耶。 答。 依世静虑三品。 差别法尔力故(云云)。 章云。 瑜伽第六显扬第九云当知此中计前际者。 谓或依下中上静虑起宿住随念。 不善缘起故。 于过去诸行。 但忆念不如实知计过去世。 发起常见。 或依天眼计现在世。 以为前际。 于诸行刹那生灭流转不如实知。 八十七云。 宿住随念俱行者。 谓计前际之常论中。 由下中上清净差别。 今观论意。 由依静虑宿住随念有下中上。 分成初三。 一忆过去二十成坏劫。 二忆四十成坏劫。 三忆八十成坏劫。 由宿住随念有三品。 故见有远近○以说三品静虑所见故。 六十劫宿住不缘故但有三(文)。 集解云。 何故唯有二十四十八十而无忆余乎。 故云○三品差别○解云○下品极不过二十故○忆一劫乃至十九劫亦有也。 四十八十亦尔○问。 婆娑百九十八云。 有外道缘二万四万六万八万劫文。 远法师云。 如僧佉经。 说迦毗罗仙见过去八万劫事。 何故相违。 传云。 本论云。 声闻性外道缘四万劫。 独觉性外道缘六万劫。 菩萨性外道缘八万劫。 今云。 异部说有别耳。 为会者。 先生殖声闻解脱分善已。 命终不遇佛法。 住于外道法中名为声闻性外道。 此中有利钝故。 有二万四万差别。 独觉菩萨亦尔。 然非今六十二见所摄。 今大乘论中。 所说忆二十劫等者。 约外法异生外道更勘之(云云)。 对法抄二云。 瑜伽第八五十八八十七。 唯识第六。 长阿含第十。 梵网六十二见经。 舍利弗阿毗昙。 毗婆沙第一百九十九及二百。 虽皆说。 然阿含等与大乘义不同。 不可依用。 今依瑜伽等所说为正○四遍常论者。 一由能忆一坏成劫或二或三乃至八十。 彼便执我世间俱常由隐显故。 二由能忆一生或二或三乃至百千之事。 彼便执我世间俱常。 三由天眼。 见诸有情死时生时诸蕴相续故。 便执我世间俱常。 四由寻伺不如实知执我世间。 但是常住。 此四由劫及生死生寻伺四事而起(云云)。 八十七云。 由静虑者。 谓以静虑为依止故○谓计前际三常论中。 由下中上清净差别等(文)。 问。 外道宿命智可忆过八十劫之事耶(因便抄之)。 秘云。 论二无因论者○问。 既曰宿通。 何不能忆出心前事。 答。 外道极知不逾八十。 彼入时心望后出心。 隔五百劫故不能忆。 中五百劫而无心故(云云)。 具在虽见色身等取可书之。 自尔释文如次上论义。 问。 付俱非八论且有色等四见中第二见可依等至起耶。 疏云。 俱非有八者。 有色等四。 有边等四。 一执我有色死后非有想非无想。 执色为我。 见诸有情入非想非非想定想不明了。 作如是执。 唯寻伺非得定。 乃至广说。 二执我无色死后如前。 执无色蕴为我等。 入非想非非想定不明了故。 作如是执。 乃至广说。 非等至唯寻伺起。 三执我亦有色亦无色死后如前。 执色无色为我。 见诸有情想不明了。 作如是执。 唯寻伺者乃至广说。 四执我非有色非无色为我死后如前。 遮第三是(云云)。 秘云。 论俱非八者。 列之如疏。 按婆娑论略拾要立。 诸寻伺者。 执色为我。 彼见有情想不明了便作是念。 说我有色非想非无想。 如于此世他世亦尔。 非由彼定可起此执所以者何。 要离无所有处染者。 方执非想非非想处诸蕴为我。 彼既无色此执理无。 有人依别义说得彼定亦有此执。 谓生欲色已离无所有处染者。 执彼非想非非想处诸蕴为我。 彼所执我体虽非色。 而与色合名有色我。 如说发人人体有发。 彼虽不执以色为我。 而所执我未离色故。 乃至命终犹随身故。 故说有色。 由所入定相不明了。 故执我现非有想非无想死后亦然。 许无色界亦有色者。 彼许有执非想非非想处。 我实有色而非有想亦非无想。 二得彼定者。 执彼非想非非想处诸无色蕴以之为我。 或为我所。 彼所执我无色为性。 或有无色名无色我。 由入彼定想不明了故。 执我现非有想非无想死后亦然。 诸寻伺者。 执无色为我。 彼见有情想不明了。 便作是念。 我无色非有想非无想。 第三句中而有三节。 初唯寻伺中许依定。 后许有色。 所有喻等并同初句(云云)。 蕴云。 疏俱非有八者。 问。 此八何故不依等至。 答。 无色无通。 但见他得非想非非想定而生有顶。 遂为此计故唯寻伺(云云)。 演云。 疏非等至唯寻伺起者。 非字恐错。 今作依字。 应云。 依等至唯寻伺起。 问。 何以知错。 答。 唯疏第一及第三。 皆云○诸有情入非想定想不明了。 然此第二但云入非想定。 以此准知故应错也。 应捡余本(云云)。 对法抄二云。 俱非有八者。 有色等四有边等四一执○见诸有情想不明了。 作如是执。 唯寻伺者非得定。 乃至广说二执○入非想非非想定不明了故。 作如是执。 乃至广说。 等至寻伺皆容有起三执○见诸有情想不明了。 作如是执。 唯寻伺者乃至广说。 四执非有色非无色为我死后如前。 遮第三是(云云)。 摄释三云○二执我无色○入非想非非想定不明了故。 作如是计。 唯寻伺起(文)。 婆娑论二百云○二执我无色死后非有想非无想。 谓得彼定者。 执非想非非想处诸无色蕴为我。 或为我所○彼由所入非想非非想处定想不明了故。 执我现在非有想非无想死后亦然。 诸寻伺者执无色为我。 彼见有情想不明了。 便作是念。 我无色非有想非无想。 如于此世他世亦尔(云云)。 问。 瑜伽本地分中难执我常论计我非色非非色(云云)以今此文可为有色当见中第四见耶。 问。 付有想无想俱非见且我亦有边我无边见。 命者即身。 命者异身等。 三种我见中以何为所依耶。 灯云。 问。 此等诸见几于即蕴我见后起。 几于离蕴我后起。 答。 准论云。 命者即身。 计我有边。 命者异身。 计我无边等。 准此有想八论。 八无想俱非。 言有色有边是即蕴。 言无色无边是离蕴。 俱句即离。 有想余八皆是即蕴。 又解。 无色亦即蕴我。 但执非色即受想等。 故亦即蕴。 有边等四是离蕴。 以大论第六云执我随身其量不定。 俱通即离言少色等者。 且据即蕴说。 理实通二。 准有我有色即执色为我。 既言我一想等。 应即执彼为我(云云)。 上文云。 瑜伽第六显扬论第九破常论中。 明四遍常四分初二。 有想无想俱非中我有色想等有苦受等有边二解○边见之中有边四句。 一唯起一。 何以得知。 论云为对治此故。 即由异句异文而起执者。 彼计我非色非非色。 第二释中亦云。 对治此故。 但由文异不由义异。 而起执者。 彼计有边非无边(云云)。 伽第六云。 又汝何所欲。 所执之我。 由想所作及受所作。 为有变异为无变异。 若言有者。 计彼世及我常住。 不应道理。 若言无者。 有一想已复种种想。 复有少想及无量想。 不应道理。 又纯有乐已复纯有苦。 复有若有乐有不苦不乐不应道理。 又若计命即是身者。 彼计我是色。 若计命异于身者。 彼计我非色。 若计我俱遍无二无缺者。 彼计我亦是色亦非色。 若为对治此故。 即于此义中。 由异句异文。 而起执者。 彼计我非色非非色。 又若见少色者。 彼计有边。 若见彼无量者。 彼计有无边。 若复遍见而色分少。 非色分无量。 或色分无量。 非色分少者。 彼计亦有边亦无边。 若为对治此故。 但由文异不由义异。 而起执者。 彼计非有边非无边。 或计解脱之我远离二种(文)。 钞第三云。 第四破。 破所执之我由想所作及受所作等者○又想论中八句。 又若计命即是身者下。 因难想作便明有想论中我有色等死后有想等余八句。 以前叙执中于想及受皆起执故。 命者我也。 执我有色○又若见少色少非色者。 彼计我有边。 死后皆生诸有想地。 故十六论合难想受所作我体无变异义(文)。 疏云。 及计后际有想十六者。 初四见依三立。 一命者即身。 二命者异身。 三此总是我。 遍无觉异无缺。 依第一见立第一我。 有色死后想○依第二见故立第二我。 无色○依第三见立第三。 我亦有色我亦无色。 死后有想。 执五蕴为我。 乃至广说○第四我非有色非无色死后有想。 即遮第三。 无别依见(云云)。 八十七云。 由依诸见者。 谓依三见如前应知。 由依初见。 于现法中计我有色。 后或有色有想。 或无有想。 或非有想非无想。 依第二见。 于现法中计我无色。 于后所计如前应知。 依第三见我论有二。 一者说我有色无色。 二者说我非有色非无色。 余如前说(文)。 婆娑论二百云。 十六有想论者。 谓初四种依三见立○依第三见建立第三我。 亦有色亦无色○第四○即遮第三无别依见。 彼作是。 我虽实有。 而不可说定亦有色亦无色。 彼见实我定亦有色亦无色。 俱有过失故。 作是说。 此我非有色非无色死后有想。 余如前说(文)。 章云。 次有边等四句者。 八十七云计我是色者。 或言狭少。 或言无量。 计我无色。 当知亦尔。 亦有狭少及与无量。 所依所缘作用等法有少大故。 此二我论。 依第三见。 此总遍满无二无缺立为二论。 一计我狭少。 二计我无量。 由此四种我论差别说我有边等四句。 如次配之故。 瑜伽第六云。 若见少色少非色彼计有边○为治此故○彼计非有边非无边。 观此文意。 第六太正。 八十七中如次配者义次非文。 谓执色非色狭少者名有边。 执色非色无量者名无边。 互执多少者为俱句遮此为第四与前文同。 以此四种死后生有想地。 是名第二有边等四句(云云)。 又即计我是有色者。 或言狭小或言无量。 计我无色当知亦尔。 此二我论依第三见立为二论。 一者计我狭小。 二者计我无量。 由是四种我论差别。 说我有边说我无边。 说我亦不边亦无边。 说我非有边非无边。 随其次第。 如前应知。 问。 付外道执见且萨迦耶见中可有亦即亦离见耶。 灯云如上。 瑜伽六十五云(出即蕴及离蕴之三种计乎)除四受无若过若增(文)具如上书之。 灯二云○西明又云。 后三之中。 何故唯三而无亦即亦离。 解云。 非即非离即是亦即亦离。 故不别说○谓即故非离。 离故非即。 故显扬婆娑等皆作是说○然此第三与第四句。 或有同体或有异体。 随所应知。 今谓未必皆为四句。 如说边见但有断常不立四句。 思非思虑等句皆然。 何故此我独啧四句。 又复计我据有体说。 第三四句既无别体。 故无此计(文)。 上文云问。 叙后三类所计我中。 瑜伽六十四等总有四类。 然但前二不摄第三。 若尔何故彼论说云依我分别计为有者。 皆摄在此四种计中。 除此更无。 如何不收。 答。 彼据我执自性不越彼四。 今据情解妄。 谓为我故叙破之。 实是法执(云云)。 大乘义章第一云。 二即离分二。 就阴计我。 名之为即。 计有常我遍一切处。 名之为离○或分为四。 一者即阴。 如优楼佉所计我也。 指阴为我。 阴灭我亡。 二者离阴。 如僧佉人所计我也。 离阴有我。 阴灭我存。 ○三亦即亦离。 如先尼计常我离蕴。 犹如虚空遍一切处。 阴灭我存。 作我即阴。 阴灭我亡。 四不即不离。 如彼犊子道人所计(文)。 涅槃经第三十九云。 尔时众中复有梵志。 名曰先尼○先尼言。 瞿昙若一切众生有我遍一切处是一切作者。 瞿昙何故默然不答○佛言。 善男子。 若我周遍一切处者。 应当五通一时受报。 若有五通一时受报。 汝等梵志。 何因缘故不造众恶为遮地狱。 修诸善法为受天身。 先尼言。 瞿昙。 我法中我则有二种。 一作身我。 二者常身我。 为作身我修离恶法不入地狱。 修诸善法生于天上。 佛言。 善男子。 如汝说我遍一切处。 如是我者。 若作身中当知无常。 若作身无云何言遍。 瞿昙。 我所立我亦在作中亦是常法。 瞿昙。 如人失火烧舍宅时其主出去。 不可说言舍宅被烧主亦被烧。 我法亦尔。 而此作身虽是无常。 当无常时我即出去。 是故我我亦遍亦常。 佛言○是义不然。 何以故。 遍有二种。 一者常二者无常。 复有二种。 一色二无色。 是故若言一切有者。 亦常亦无常。 亦色亦无色。 若言舍主得出不名无常。 是义不然。 何以故。 舍不名主主不名舍。 异烧异出故得如是。 我则不然。 何以故。 我即是色色即是我。 无色即我。 我即无色。 云何而言色无常时我则得出(云云)。 问。 付二无因论且从无想天生此界得宿住通者。 忆彼天出心已前色身将如何耶。 疏云。 二无因者。 一从无想天没来生此间。 得宿住通。 不能忆彼出心已前所有诸位。 便执诸法本无而起○二由寻伺不忆前身。 作如是执。 无因而起乃至广说(云云)。 秘云○问既曰宿通。 何不能忆出心前事。 答。 外道极知不逾八十。 彼入时心望后出心。 隔五百劫故不能忆。 中五百劫而无心故。 复何所忆。 由此犹执生。 问。 彼心虽无色身是有。 岂不见耶。 若云不见。 便违宿住忆八事义。 若许见者。 自彼身生。 此何无因。 答。 虽见色身。 不知彼身有之所因。 以见不逾五百劫故。 既彼身有不见因生。 所以今身不以所见。 即身而起。 有惑者云。 宿命寻伺。 皆不能忆无想没后出心。 前事。 名二无因。 此由见疏答问之中而以二义。 唯约无想以答前难致斯迷。 学者应知(云云)。 章周记云○凡宿住观要于心方观色。 出心前心法既无。 如何观色(云云)。 别抄云。 玄赞三云。 问。 四一分常论第一见者为唯上地所系见将如何。 问。 四一分常论初二见之能起依身欲色二界中何。 灯云。 问。 四遍常见何地界系。 何地界起。 答。 有二解。 一云色界。 通四静虑。 瑜伽第六说。 依下中上静虑。 起宿住随念。 或依天眼计现在世。 准此虽不在定。 得定后起故在上地。 一云虽定后起。 是分别见世道不伏。 起下无失。 然非未得定。 然起之者通欲色界。 又解唯欲。 论云。 谓如有一若沙门若婆罗门。 起如是见立如是论。 沙门婆罗门唯在欲人。 又瑜伽第七明四有边中。 明沙门婆罗门依止静虑起如是见。 乃至云当知。 此中以说因缘及能计者故。 不得通上。 然前说胜。 言彼起者据多分说。 四分常中初二系地及能起者。 如遍常说。 忿恚妄念所起之见。 可通上下。 能起唯欲。 以生人中起宿住后起此见故(云云)。 疏云。 四一分常论。 一从梵天没来生此间。 得宿住通。 作如是执。 我等皆是梵王所化。 梵王是常我等无常二闻梵王有如是见等。 大种常心无常。 或翻此说。 同彼忍者。 或住梵世。 乃至或是展转闻如是道理。 我以梵王为量。 信其所言。 是故世间一分常住。 三有先从戏忘天没来生此间。 得通起执。 在彼诸天不极戏等。 在彼常住。 我等无常。 四有意愤天没。 乃至如前○此之八见依前际起。 以色界之我缘自地为我。 或以下界我见计梵王为他我故。 计一分常常见所摄。 不尔应非边见所摄。 但不得缘他地诸法为其自我。 他我计故(云云)。 上文云。 四遍常论者○四中前三。 由依静虑起。 宿住通有上中下。 第四由依天眼所见。 此见道断。 即有见道常见亦他界缘。 缘三界法并是常故。 然依定后起可通上界系。 虽三界合缘。 仍随所应界地所系。 以独影故唯从见说(云云)。 疏下文云。 论余五缘上其理极成。 述曰。 谓痴疑邪见二取。 对法第六与此同故。 此中我见边见及慢。 唯举总缘。 嗔唯别缘。 贪痴通总别。 有义身见边见。 准六十二见一分常等亦通别缘。 而缘上者。 慢虽无文。 陵他所得他得胜法。 何妨见道所断之慢亦得缘上。 又缘梵王一分常者。 是上地我见后生常见。 得宿住智缘。 起上界身边见故。 正义唯是上地所系。 得宿住智后方起故(云云)。 灯云。 西明释上缘贪会违云或依别缘言总别者。 且说五种有其三句。 一唯总非别。 谓萨迦耶及边执见俱生分别。 二唯别非总。 谓嗔虽无正文。 分别义亦无妨。 三通别总。 谓贪慢。 今谓。 嗔惑亦得总缘。 与见慢俱。 邪见总拨。 慢亦总陵。 嗔既许俱。 何不总缘。 身边亦别。 如四分常论缘彼梵王及大种等。 若非计我说为断常。 非边见故。 然虽得上定方计梵王等。 所起之见未必上故(云云)。 疏下文又云。 论而有处言至或依别缘。 述曰。 对法第六五十八九等○边见随我见后生。 身见不缘。 边见应尔。 故五十八迷苦谛等中。 云缘大梵等为有情常是苦邪见。 即下界邪见缘上界不起。 彼卷初云六十二见全常等是常见。 即依萨迦耶见后生故。 如前已说。 是他地边见。 随计他地我见生故。 分别我见得定已去起上法故。 此中例见同于我见。 必依起故。 此解为胜(云云)全文可见之。 秘云。 疏此中例见同于我见必依起故者。 以全常见得缘他地。 例彼我见亦得缘他。 无有边见不依我见。 边见缘他。 我见亦尔(文)。 蕴云。 疏彼卷初云至随他我见生故者。 此说○全常等身边二见。 既他地摄。 设缘上者名上缘。 疏分别我见○至为胜者。 此说上地我见依等至起故。 非依地缘(云云)。 疏又云。 论不见世间至身见起故。 述曰。 一解云。 无有见道别缘我见有计他地现行为我。 为以别缘者见所断故。 边见亦尔。 依彼起故。 今此所解一分常等。 随于色界系义后而生。 此极有理。 然此正是。 得彼定者。 依宿住通执为彼常。 故如所说。 依寻伺者未得上定。 不起上我见。 如何起常。 故如前说。 今此又解。 应言但是欲界所系自身之我。 不计别缘计他地法为自内我。 计他之我理亦不遮。 故于此后起常见等。 是边见摄。 不尔此义道理难思。 文中但举修道总缘我见为他界缘。 理准亦有见道所断别缘我见。 计他地法为他之我。 文中但遮计为自我故。 又解。 别缘者是多分义。 谓非总缘。 及六十二见所依我见。 以非无任运分别二种我见。 别缘他地为我者故。 其此总缘。 六十二见时。 理不应遮。 缘者所以依别所以说彼不缘。 又解。 依小乘别者。 不执他地法为我等。 大乘无遮(文)。 演云○疏今此解至此极有理者。 此第二解。 许常见中一分常见得缘上。 何以知者。 谓有外道乘彼定得通。 缘梵王为我而起我见。 随彼执一分常等故。 边见亦得缘上也。 作是说者。 此极有理。 然非是遍。 如何非遍耶。 答。 依宿住通起者。 许得缘上。 可如所说。 依寻伺散心起。 即不得缘上故言非遍○言如前所说者。 若约寻伺散心即不得缘上如何。 第一解云。 不许别缘我见得缘上地。 疏今此文应言但是亦欲界所系。 自身之我至理亦不遮者。 此解亦不异。 但更于理会。 不见执他地法为我之教及此论言或依别缘之。 若不作此会。 尔者道理难思(文)。 枢要云。 我见别缘不缘他地者。 修道我见有二行相。 一总缘得他地。 二别缘不得。 见断我见亦有二类。 一见为他我则得。 二亦说不得。 随义应知。 或无计为自内我即不得。 分别我见缘他地者。 梵王常一等则定我见故(云云)。 此文不似明诠继德所牒文也。 继德记云。 文我见别缘至定我见故者。 论云。 而有处言(乃至)身见起故(云云)。 由此论文而起文也。 言我见别缘不缘他地者。 此取论意牒论文也○谓俱生我见有二行相。 一者总缘○故第一卷云○或总(云云)。 此总缘见得缘他地也。 二者别缘于中有二。 一者相续如第七识○二者间断在第六识○或别也○此二种别缘不缘他地法也。 分别我见亦有二种。 一者总缘如四遍常○此四遍常见通自他二我。 若为他我者。 缘三界现行法也。 若为自我者。 唯缘自地也。 不缘他地也。 即如次文云。 一见为他地即得。 二计为自内我即不得也。 备私云。 四遍常见者。 自他二我并缘他地法也。 于三界法见无断纯故此为正义。 二者别缘。 谓四一分常见论也。 如缘梵王我常等也。 谓身在欲界。 若缘色界梵王为他地者。 得缘上也。 有缘色界法为自我不得。 故文云。 一见为他我即得。 二计为自内我即不得也。 言亦说不得随义应知者。 上是第一义。 意云不缘他地者。 据俱生别缘及分别别缘之自我也。 若得缘他地者。 是俱生总缘及分别总缘之自他我。 及分别别缘之他我也。 言我无分别我见缘他地等者。 第二义。 意云分别别缘之我见亦不许缘他地。 所以者何。 谓缘梵王为常等。 是色界之我见故。 即定地我见计定地法。 而为常等不缘他地为我常等也。 意云得定之人。 从定出后即缘梵王为常也。 若不得定人近不能缘梵王故。 约得定之人言也。 前说之意。 虽不得定同彼忍可(宗流)人等缘梵王为常。 岂要唯定之我见也。 故知。 为我即得也○言则定我见故者。 定地之我见故也。 此第二说据得定人也。 第一说意云○以欲界我见缘色界梵王为他我故。 谓未得定人依寻伺起此见也。 第二说者当疏第一说也。 第一说者当疏第二说也。 今以枢要第二说为正义。 疏以此义为正义故。 意云别缘者俱生分别并不得缘他地也。 以此为正也。 然大师云。 和上更枢要二说之外立第三说。 谓得定人者无他地缘是色界我见故。 若未得定者。 许他地缘以欲界心计梵王为我故(以上备说云云)。 伽抄十五(五十八所)云。 问。 论释见戒二取会对法显扬等执胜名见取执净名戒取云文。 是影略说或随转门(文)。 若如此不会者有何过哉。 论云。 四见取。 谓于诸见及所依蕴。 执为最胜。 能得清净○五戒禁取。 谓于随顺诸见戒禁及所依蕴。 执为最胜。 能得清净○然有处说执为最胜名为见取。 执能得净名戒取者。 是影略说。 或随转门。 不尔如何非灭计灭非道计道说为邪见。 非二取摄(文)。 疏云。 论四见取○此于诸见即余一切恶见。 及此所依五蕴执为最胜。 能得涅槃清净法是见取○若执非见及眷属外余法为胜得涅槃。 或但执为胜非见取○论五戒禁取○谓依诸见所受戒。 说此戒为胜。 顺诸见戒。 及戒所依五蕴眷属执为胜。 及能得涅槃净名戒取○除戒及眷属外执余一切法胜。 及能为因得清净。 戒虽不执胜。 但言为因。 并非戒取摄○问。 如对法第一大论第八二文显扬第一五蕴等。 皆云见取执为最胜。 不言能得净。 戒取名得净不言是胜。 与小乘同。 何故此中乃言见执见眷属为最胜能净。 戒执戒眷属为胜能得净。 论然有处说○论不尔如何○若非影说及随转者。 即五十八迷四谛中。 如灭道下。 非灭计灭。 非胜计胜。 故应是见取。 迷道谛中。 非道计道。 亦得净故应名戒取。 彼非因计因。 亦是如前邪见中说。 既是邪见明不执见戒等故。 及虽计胜不计为能得净。 及虽计能得不计为胜。 故非见戒取。 此大小二乘别也(云云)。 秘云。 然准有宗。 但执劣法以为胜者。 即名见取。 不唯执见取及同时蕴。 故俱舍论十九云。 于劣谓胜名为见取○又准有宗。 但执非因以为自者。 即名戒取。 不唯执戒及同时蕴。 故俱舍云。 于非因道谓因道见。 一切总说名戒禁取。 非解脱道妄起道执。 理实应立戒禁取名。 略去等言但名戒禁取。 疏然于一聚至言等亦同者。 虽见眷属而不别计。 然一聚中见最为胜。 举胜等劳劣而置等言亦无有失。 不同小乘而立等字(文)。 又云。 论不尔如何。 对法抄二云○此中但说非胜计胜。 不说得净。 影显定有。 与瑜伽论第八卷同。 若不尔者。 瑜伽说非灭计灭应非邪见。 虽本地分第八卷言不净计净名为见取。 彼意要计见取眷属诸不净法为胜能净得取名。 非唯计不净名为见取。 虽五十八说妄取迷苦所有诸见为第一等名为见取。 意说见取非定一心缘见非见方得取名。 唯缘诸见执为胜因。 亦见取故○然但缘非见为胜能净者。 不名见取(云云)。 同抄又云。 但执见等为胜非因非见取摄。 要计胜为因。 方成见取故。 非灭计灭是邪见故。 但执戒等为因非胜非戒取摄。 要计为因胜方成戒取故。 非非道计道。 是邪见故(云云)可见正文。 五十八云。 见取者。 于六十二诸见趣业。 一一别计为最为上为胜为妙。 威势取执随起言说。 唯此谛实余皆虚妄。 由此见故能得清净解脱出离。 是名见取。 戒禁取者。 谓所受持随顺见取。 见取眷属见取随计。 若戒若禁。 于所受持诸戒禁中。 妄计为最为上为胜为妙。 威势犹取随起言说。 唯此谛实余皆虚。 由此戒禁能得清净解脱出离。 是名戒禁取(云云)。 又云。 云何迷灭有八随眠○又有沙门。 谓说现行法涅槃论者所有邪见○又有邪见诽谤灭谛。 谓诸外道广说如前。 又有横计诸解脱所有邪见。 如是诸见是迷灭谛所起邪见○(又出见戒二取)云何迷道有八随眠○又诸外道谤道邪见。 彼谓沙门乔答摩种为诸弟子。 说出离道。 实非出离。 由此不能尽出离苦。 佛所施设无我亦见。 及所受持戒禁随计。 是恶邪道非正妙道。 如是亦名迷道邪见。 又彼外道作如是计。 我等所行若行若道是真行道。 能尽能出一切诸苦。 如是亦名迷道邪见○(见戒二取三出之)上说邪见处。 邪见有二种。 一增益邪见。 二损减邪见。 增益邪见者。 萨迦耶等四见。 损减邪见者。 谤因谤用谤果坏实事也(文)。 又出无因论边无边矫乱五现涅槃论等也。 论第六卷本文抄二十五目次十烦恼段学现观者与身邪见又今疏断故起应善约利钝别有事无事(三方)随烦恼段无漏缘惑不缘上界小谛多谛论第六卷本文抄二十五十烦恼段学现观者事论云。 如是总别十烦恼中。 六通俱生及分别起。 任运思察俱得生故。 疑后三见唯分别起○边执见中通俱生者。 有义唯断○瑜伽等说。 何边执见是俱生耶。 谓断见摄。 学现观者起如是怖。 今者我我何所在耶○有义彼论依粗相说。 理实俱生亦通常见等(云云)。 疏云。 论瑜伽等说至何所在耶。 述曰。 此引教也。 如瑜伽第八十八杂集第三及第七说。 唯有断见。 故论言等。 观我为断非身后无。 准此唯言修道断见。 不见修道常见相故○论有义彼论至亦通常见。 述曰○修道俱生亦有常见。 瑜伽等依粗相说故。 何谓粗相。 谓得现观者入无我观。 已知分别我已断讫。 出观之时便生恐怖。 今者我我何所在耶。 即初我者俱生我也。 又言我者分别我也。 修道我义言我分别我何所在耶。 依此初出观时。 缘涅槃起恐怖断见。 非修道中说无常见(云云)。 灯云。 论云学现观者等。 本释如疏西明云。 八十八云。 然于修习谛现观时。 由意乐故。 恐于涅槃我当无有等。 准此未入见道者。 要集断云。 有释为胜。 今意疑云。 准八十八是未入见。 彼文说云。 由此随眠萨迦耶见增上力故。 于诸行中起邪分别。 谓我当断。 便于涅槃发生断见。 由此因缘。 于般涅槃其心退还。 不乐趣入即与此论引文不同。 疑此论引。 更是别文。 疏忘不引。 然疏中指八十八者。 疑是所等。 又但证是断见。 即得不证俱生。 文云起邪分别谓我当断。 不分明说是俱生故。 或此文通非定凡圣。 不尔何故文不相似。 然准论引。 本疏释正。 何以故。 意证俱生通于断见。 引见道后起可证诚。 若见道前。 何得知是俱生断见(云云)。 秘云。 论学现观者起如是怖等者。 是八十六对法第六二论文也。 故瑜伽云。 又由二缘依止无我胜解之欲。 于彼涅槃由惊恐故其心退还。 一由于此欲不善串习未到究竟故。 二于作意时由彼因缘念妄失故。 当尔之时。 于诸行中了唯行智其心愚昧。 数数思惟我我尔时当何所在。 寻求我行微细俱行障碍而转。 由此缘故彼作是思。 我当不有。 不作是念。 唯有诸行当来不有。 彼由如是随遂身见为依止故。 发生变易随转之识。 由惊恐故。 于彼寂灭其心退还。 释曰。 虽了唯有诸行无我。 由缘行心尚昧劣故。 数数思惟我何所在。 即思我心能为障碍。 便执我无。 更不念言唯有诸行故。 于涅槃而生惊恐。 对法论云。 俱生边见者断见所摄。 由此见故。 于涅槃界其心退转。 生大怖畏。 谓我我今者何所在耶。 然疏中云八十八者。 而有二义。 一错六为八。 二举八等六。 六正所引。 八中亦有断见之文。 故兼言矣。 举兼显正不言六也。 问。 引证俱生对法可尔。 瑜伽如何。 答。 八十八文如灯已释。 八十六者亦是俱生。 何以为明。 答。 论云寻求我行微细俱行。 又云。 彼由如是随遂身见为依止故。 故知俱生。 或通二见。 寻文可悉。 问。 二论俱生为凡圣起。 答。 俱通凡圣。 若尔何故八十六云。 复次为断如是惊恐。 有二种法多有所作。 乃至云。 若已引发圣谛现观。 由正见故方得出离。 对法复云。 今者我我何所在耶。 准此瑜伽唯凡所起。 对法唯圣。 答。 瑜伽且据断凡起者。 或兼断彼凡圣起者。 圣谛现观其言通故。 又云。 由于此欲不善串习未到究竟而起惊恐。 即有学圣亦未究竟起亦何失。 对法言今我何在者。 凡圣作彼无我解时俱得名今。 又解。 瑜伽据凡。 对法约圣二解任取应更审思(文)。 太抄云。 论学现观者。 问。 此言学者。 为是修学为是有学。 通二文(文)。 常腾记云。 文要集断云至有释为胜。 解云说得现观者。 入无学现已等(云云)。 测释八十八云○准此未入见道者。 说证曰测释为胜。 八十八云。 修习谛观。 此论文云学现观者。 故知。 未见见道之前。 得圣已去。 于涅槃界不生退转生大怖畏彼文说云至不乐趣入解云。 八十八云。 谓于三时萨迦耶见能为障碍。 一依无我谛察法忍时。 二现观时。 三得阿罗汉时。 此中一时由彼随眠萨迦耶见增上力故。 有惑有疑。 由多修习谛察法忍为因缘故。 虽于疑惑别除遣。 然于修习谛现观时。 由意乐故。 恐于涅槃我当有。 由此随眠萨伽耶见增上力故。 于诸行中起邪分别。 谓我当断当坏当无。 便于涅槃发生断见及无有。 由此因缘。 于缘涅槃。 其心退还不乐趣入。 案伦法师疏云。 一依无我谛察法忍时者。 则见道前观察法无人。 二现观时者。 见道。 三得阿罗汉时。 此中时由彼随眠萨迦耶见力故。 有或有疑。 乃至谓我当断不乐趣入者。 是障见道前人也。 论云。 又于圣谛已得现观等者。 谓四善根已得相似谛现观未得真见道。 于中犹起分别我见慢等障于见道。 是第二位中障也(文)。 别抄云。 问。 学现观者起断见者。 何时起耶。 解云。 于修道中入无漏观。 出观去去俱生我见即复现前。 便生恐怖。 今者我我何所在耶。 初我字者俱生我也。 又言。 我者分别我也。 修道中我义言我分别我所在耶。 此依初出观时。 于涅槃界起恐怖。 见非修道位无有常见(云云)。 演云。 论瑜伽等说至何处在耶。 此下引证。 谓瑜伽八十八云。 然于修习谛现观时(云云)。 文义云。 言学现观者等者。 基说。 得现观者入无我观已○起恐怖故。 是断见摄。 测释。 八十八云。 然于修习谛现观时。 由意乐故。 即于涅槃我当无有。 乃至谓我当坏等。 准此未入见道者。 说观解同。 测释范云。 此云学现观者。 谓诸有学入现观者。 即在见道名为现观。 如摄大乘等释六现观中第四第五。 但无分别智方名现观。 此观虽通于修道位。 此观在初偏名见道。 亦名现观(见修等三道、俱名现观、如第九卷说)证曰。 测释为胜。 八十八云修习谛现观。 此论又云学现观者。 故知。 未入见道之前。 得圣已去。 于涅槃果不生退转生大怖思。 如杂集第七等(文)。 贬量抄云。 言学现观者等者有初义。 既得现观知生多少。 何故乃执我断非常。 如八十八杂集等。 唯说断见故○有释八十八云(云云)(尽取诸文然不取注文阙也)今谓有说分别我断出观生怖。 定知基公未闲瑜伽之意。 如声闻地学现观者。 通达作意无间我我今后所通达作意。 即暖等方便如何可云初我俱生我后我分别。 有释。 虽引瑜伽修现观时不言未入见道者。 说有集加此一句之言。 判于理胜不可恨定。 修习及学证非圣者都无证用圣者。 亦名修谛观。 名学现观者。 皆无过故。 有云。 即在见道不为现观。 唯有现观名义通诸凡圣处。 处有故虽引摄论都无所加。 故声闻地之证非圣观无我已侒我言真实我何所在故(云云)。 忠安淄洲资也。 所载和上者淄洲也。 忠安记云。 论学现观者等者。 基云。 得现观者入无我观○测云。 八十八云然于修习谛现观时○和上云。 测解为胜。 勘大论文通达作意后起如是怖。 今者我我何处在耶。 既尔可知。 四善根位起如是怖。 通达作意加行位(更勘文处文)。 对法论第七云。 欲界修道所断有六烦恼。 谓俱生萨迦耶见边执见及贪嗔慢无明。 何等名为修道所断。 俱生萨迦耶见。 谓圣弟子。 虽见道已生。 而依止此修道故我慢现行○俱生边执者。 谓断见所断。 由此见故。 于涅槃界其心退转生大怖畏。 谓我我今者何所在耶(文)。 同抄四云。 根本烦恼中三见及疑。 唯见所断。 分别起故。 于边见中有义常见唯见所断。 对法第四瑜伽八十八。 断见修所断故。 有义亦通见修所断。 显扬十一五五十八说常见断见皆通分别及俱生故(文)。 伽论八十六云。 (本事分)又由二缘依止无我胜解之欲。 于彼涅槃由惊恐故。 其心退还。 一由于此欲不善串习未到究竟故。 二于作意时由彼因缘念忘失故。 又此忍欲未串习故。 当尔之时。 于诸行中了唯行智。 其心愚昧数数思惟我。 我尔时当何所在。 寻求我行微细俱行障碍而转。 由此缘故。 彼作是思。 我当不有不。 作是念唯有诸行。 当来不有。 彼由如是随遂身见为依止故。 发生变异随转之识。 由惊恐故。 于彼寂灭其心退还。 复次为断如是惊恐。 有二种法身多有所作。 一者于诸有智同梵行所如实自显。 二者因善法欲发解了心及调柔心○又发如是调柔心者。 调有三见。 一者若依彼而转。 二者若由彼遍知。 三者若应所行。 依彼而转者谓于诸谛未得现观。 为得现观。 依胜解俱行极善串习正见而转(文)。 同八十八云。 谓于三时萨迦耶见能为障碍。 一依无我谛察法忍时。 二现观时。 三得阿罗汉时。 此中一时由彼随眠萨迦耶见增上力故。 有惑有疑。 由多修习谛察法忍为因缘故。 虽于疑惑少能除遣。 然于修习谛现观时。 由意乐故。 恐于涅槃我当无有。 由此随眠萨迦耶见增上力故。 于诸行中起邪分别。 谓我当断坏当无。 便于涅槃发生断见及无有见。 由此因缘。 于般涅槃其心退还。 不乐趣入。 彼于异时。 虽从此过净修其心。 又于圣谛已得现观。 然谓我能证谛现观。 彼于此慢由随眠故。 仍未能离。 又时时间由忌念故。 观我起慢。 因此慢缠差别而转。 谓我为胜或等或劣。 前雨位中由随眠力能作障碍。 于第三位。 由习气力能作障碍○于异生起能遍知故。 于见地中。 无间能得见道所断诸漏永尽。 于见地中能遍知故。 次断余结得阿罗汉。 无间证得诸漏永尽(文)。 伽论第二卷上下二所。 亦有我我今者何所在耶文。 件文入见前有此怖畏。 入见后离此怖畏见。 伽论记云。 八十八处。 由果故者乃至一依无我谛察法忍时者。 即见前观察法无人。 二现观时者。 即在见道。 三得阿罗汉时。 此列三时。 此中一时。 由彼随眠萨伽耶见力故有惑有疑乃至谓我当断不乐趣入者。 是障见道也。 彼于异时虽随此过净修其心又于圣谛已得现观等者。 谓四善根。 已得相似谛现观未得真见道。 于中犹起分别我见慢等障于见道。 是第二位中障也。 前两位中由随眠力能持障碍者。 一解此随顺理相同小乘。 不说修道有俱生我见及慢习气。 前三位中有正使种子及起为障名作随眠。 第二更解依实理门。 前二位有彼现起分别我见慢等为障名作随眠。 是使义故。 第三位中俱生见慢现起名习气。 依前分别见慢起故名习气(云云)。 西明疏云。 瑜伽等说至何所在耶者。 此引证。 谓瑜伽论八十八云。 然于修习谛现观时。 由意乐故。 恐于涅槃我当无有乃至谓我当断无者。 即等取杂集第七。 彼云。 俱生边执见者。 谓断所摄○何所在耶(云云)。 由此见故。 于涅槃界其心退转生大怖畏。 谓我我今者何所在耶(文)。 问。 论中与身邪见一分亦尔(文)大师何释之耶。 论云。 慢与五见皆容俱起。 行相展转不相违故。 然与断见必不俱生。 执我断时无陵恃故。 与身邪见一分亦尔(文)。 疏云。 断见及慢必不俱生。 执我断心。 定无陵他而自恃故。 论与身邪见一分亦尔。 述曰。 准下忧俱初师所说。 若约粗相。 慢多缘乐蕴生。 与缘苦俱蕴我见一分。 及邪见拨无苦集谛理一分。 不与慢俱起。 据实亦得。 故下文说。 慢身邪见皆与忧俱。 持执苦劣故。 今约粗相多分而解。 若缘乐俱蕴为我。 及拨无灭道。 可与慢俱。 故恃己乐陵灭道故。 又解准下此是正义。 分别之慢。 极苦处无分别。 身邪见极苦处亦非有故。 缘苦蕴俱生之慢。 不与一分身邪见俱。 若缘余处之而起于慢。 得与一分身邪见并。 此解为胜不违下说慢与忧俱生。 至下可知(云云)。 别抄同之。 太抄云○疏中俱有二解。 前解为胜。 后解不好。 若俱生烦恼。 法尔不得俱起(云云)。 灯云。 论与身邪见一分亦尔。 西明释云。 执极苦蕴为我。 即无慢俱。 非极苦蕴亦得慢俱。 故下文云。 持苦劣蕴忧相应故。 今谓本解为正。 许慢与彼执苦蕴身见得并。 此言一分据多分说。 故下初师。 亦许缘苦俱蕴起慢忧俱。 第二师亦云亦苦俱起。 西明若云执极苦蕴为我无慢。 慢何苦俱。 不可余俱。 不许身见并。 无别因故。 问。 据多分说。 实理何俱。 答。 据分别慢不与执苦蕴一分我见俱。 下约俱生故得俱起。 又慢有七。 卑慢得俱。 故瑜伽五十九云。 若任运生。 一切烦恼。 皆于三受现行可得。 若分别者略有二慢。 一高举慢。 二卑下慢。 高举有三。 一称量。 二解了。 三利养。 此高举慢喜根相应。 若卑下慢忧相应(云云)。 枢要云。 慢有二种。 一高举。 二卑下。 高举有三○以卑下慢与忧相应。 高举不尔。 故前所说。 不与身邪一分俱。 此与忧俱。 据卑下说。 亦不相违(云云)。 论下文云。 有义俱生分别起慢。 容与非苦四受相应。 恃苦劣蕴忧相应故。 有义俱生亦苦俱起。 意有苦苦受。 前已说故(云云)。 疏云○由苦趣中亦恃己身有苦劣蕴。 起慢之时与忧相应。 此依实义慢与忧俱。 前约相粗。 说慢不与身邪见一分俱。 不持苦蕴故(云云)。 论云。 有义俱生身边二见。 但与喜乐舍受相应○分别二见。 容四受俱。 执苦俱蕴。 为我我所常。 断见翻此。 与忧相应故。 有义二见若俱生者。 亦苦受俱。 纯受苦处缘极苦蕴。 苦相应故(云云)。 已上受俱文者。 所指此依实义是也。 疏云。 论云。 此十烦恼何受相应○此依实义随粗相者。 贪慢四见乐喜舍俱○邪见及疑四俱除苦(云云)。 秘云。 委曲而谈名为实义。 即九十九。 梗概而说名为粗相。 即五十五对法第七(云云)。 要集云。 五十八云。 又于欲界四见及慢喜舍相应。 贪乐喜舍相应。 恚苦忧舍相应。 邪见喜忧舍相应。 疑舍相应。 无明一切五根相应。 此据多分相应道理。 其余深细后当广说○又贪与慢缘有漏一分可意事生。 恚缘一分非可意生。 是故此三烦恼一分所生名取。 一分所余烦恼通缘内外若忧非爱。 及俱相违有漏事生。 是故说彼名曰遍行。 取一切事(文)。 疏释受俱粗相门云。 五十五说。 此据多分相应道理(文)。 勘五十五全无此文。 或人师释云。 五者误也。 五十八有此文(云云)。 依彼释披五十八有此文。 秘中又云随粗相者。 指五十五也误非限疏欤。 九十九云。 萨迦耶见及边执见。 若于乐俱行蕴观我我所。 或观为常喜根相应。 若于苦俱行蕴观我我所。 或观为常忧相应。 若于舍俱行蕴观我我所。 或观为常舍根相应。 断见摄。 边执见当知。 一切与彼相违。 见取戒禁取取彼见故。 随其所应如彼相应。 邪见一种。 先作妙行忧根相应。 先作恶行喜根相应。 慢于一时喜根相应。 或于一时忧根相应。 问。 如何等。 答。 略有二慢。 一高举慢。 二卑下慢。 又高举慢有三高举。 何等为三。 谓称量高举。 解了高举利养高举。 此高举慢喜根相应。 若卑下慢与彼相违。 忧根相应○先辨烦恼诸根相应。 但约粗相道理建立。 令初行者。 解无乱故。 今约巨细道理建立。 令久行者。 了自他身种种行解差别转故(文)。 人师释云。 先辨者。 五十八也(文)。 问。 本疏中明俱生身边二见作品数有无二释。 前解为胜(文)扑扬大师何释之哉。 疏云。 论当知俱生身边二见○问。 此二见中。 亦有九品等也答。 或言无。 唯第九品故。 或言有。 如别抄会。 前解为胜。 若如后解。 如色界无记法体有九品故(云云)。 秘云。 疏若如后解至体有九品故者。 此有二意。 一显后非。 如色界等烦恼无记。 体有九品九品别断。 我见九品何一品除。 除既一品明无九类。 二明后是。 如上界惑。 体虽无记得有九品。 我见九品亦复何违。 又今疏断且随一相。 疏上下文。 皆以九品为类说也(文)。 蕴云。 疏若如后解如色界无记法等者。 此明俱生身边二见亦有九品。 如上界惑。 体无记有九品故。 问。 前来疏中。 多说我见有品类为胜。 何故今断前解为胜乎。 答。 前来解薰习必有增减故。 说三界之中必有品类。 今据当地唯第九品故。 取前解无品为胜。 不相违也。 问。 设此二见地地之中分为九品同上界惑。 何非胜耶。 答。 便有后得智不断或妨○二见○迷理○后得○无○断迷理○故○故前解胜(云云)。 义演似秘意欤。 断障章云。 身见边见及此相应唯第九品。 九地而论但有九品(文正义也)又云。 其识中俱生烦恼○略有四类。 一者八十一品类别断○然身边见等当第九品时(文)。 灯二云。 又约总别缘蕴生者。 次第得果断之差别亦作五释。 一若总若别皆非想第九品断。 若尔即有却断下失。 二云总者非想第九品断。 别者地地九品断。 此过有二。 若总却断下失。 若别后得不断惑失。 三者翻前第二释。 过亦同前通俱有二失。 四云总别地地各各九品别断。 若尔即有后得不断惑失。 五云总别各于自地第九品断。 此释为正。 无前二失(文)。 又云。 细有四义。 一品类对。 九品之中第九品摄。 望余迷事此同第九。 若自类言亦有九品(文)。 又云。 (释超中二果文)若第六识迷理细惑。 地地之中虽各九品。 今并第七识俱烦恼总为一品。 与第九品迷事之惑。 同时顿断。 成阿罗汉(文)。 别抄一云。 问。 第六识中俱生我执三界九地断。 西方五释。 取第四有释遂第二果人断欲界六品不尽之失。 既尔例成第三果人断欲不尽有此过失。 由此道理第五师释地地品品别断。 即无此过。 然违瑜伽后得断惑者。 彼论后得断惑者约菩萨说○若作此释于理无违。 护法依此亦无过失。 又解依第四释。 且九品中第一品。 或理事俱有○起后得智断。 第二品迷事起者。 以正体智断。 迷理者○或复双断。 于理无违。 思之(云云)。 疏九云○断八品等时不断我见。 烦恼先断说。 以我见无品数。 全离欲方断故。 又解既所生。 或有多品数。 能生之见定然亦有九品(云云)。 疏十末云。 即第六识中我见等俱生者。 要第九品道方断。 虽无品数。 非如第七识金刚心断(云云)。 问。 依身在欲界得上定人不退所得定可起下地分别惑耶。 疏云。 论得彼定已○述曰○若尔见惑得彼定已。 下地系者为起不起。 五十八言不依见等。 对法第五成就品言。 若生欲界三界烦恼○种不成就(文)。 蕴云○疏中无解○今准诸文亦无正说。 然退上定已起即无遮。 又准义灯云。 虽得上定计梵王等。 所起之见未必上故。 此即许上界定后起。 下界分别见也(云云)。 秘云。 疏若尔见惑至为起不起者。 义灯第六。 心相起中叙有两释。 今观瑜伽五十八文应许得起。 故彼论云。 由彼诸惑住此身中。 从定起已有时现行。 非生上者彼复现起。 释曰。 彼前未断见道之惑。 身在下地而得起之。 若生上已下地见惑而不起也。 准斯文意许起。 应善更思(云云)。 五十八云。 若诸异生离欲界欲或色界欲。 但由修道无有见道。 彼于欲界得离欲时。 贪欲嗔恚○皆说名断。 非如见道所断萨迦耶见等由彼诸惑○彼复现起。 如是异生离色界欲○当知亦尔。 自地所有见断诸漏。 若定若生。 于一切时。 若遇生缘便现在前(云云)。 灯云。 六不善自地七余界有二说。 定得无间生自地七。 上地二说。 一云若诸异生离欲界欲。 虽不能伏欲界见道惑。 而定惭等力所制伏。 不起不善。 即欲不善非为无间生上地心。 以其迷理惑总不伏故彼得起。 缘事无惭类等已伏。 虽起迷理故非不善。 一云既不能伏见所起分别见等。 故容不善无间生色异熟生心威仪有覆。 生无色二异熟有覆。 总有十二心(云云)。 摄释四有二释。 亦引此文欤。 同一云。 问。 初禅眼等识。 依彼上根缘彼地色。 相分是何。 答。 有两解。 如前上地识缘下。 一云上地系。 缘彼色故。 应有随增。 不是随增。 非漏性故。 起染如何。 若生上者已离下染故。 若在下地缘上色等眼耳通果亦伏染故。 俱生可伏见惑如何。 设纵不伏起退定故。 一云随心下地系故(等文)。 问。 付以七作意伏欲界九品惑之义。 且以第七作意可为第九品解脱道耶。 灯云○加行究竟作为无间道。 加行究竟果作意为解脱道。 故瑜伽三十三云○加行究竟作意能舍所有下品烦恼。 究竟果作意。 能正领受彼诸作意。 善修习果。 既言能正领受。 即是证义。 故是解脱。 又解。 别起解脱非第七作意。 瑜伽十一云。 由证方便究竟作意果烦恼断已。 方得根本三摩地故。 加行究竟果作意。 三十三说是根本定俱行作意。 十一复云。 由证果烦恼断已方得根本。 故知别起。 二说俱得。 次下更解(云云)。 又云。 问。 且断欲界第九品惑起解脱道。 即是根本为近分耶。 答。 有二解。 一云即入。 三十三及杂集第九俱云。 是名加行究竟作意。 从此无间由是因缘。 证入根本初静虑定。 即此初静虑定俱作意。 名加行究竟果作意。 第七作意是彼解脱故。 即入根本。 一云或有不入。 故瑜伽第十一云。 于有漏方便中先说解脱。 后说三摩地。 由证方便究意作意果烦恼断已。 方得根本三摩地故。 既言由证果已方得根本三摩地。 故解脱道非即根本。 准此二文约利钝别。 二解俱正。 各不相违(文)。 三十三云○当于尔时。 初静虑地前加行道。 已行究竟一切烦恼对治。 作意已得生起。 是名加行究竟作意。 从此无间。 由是因缘。 证入根本初静虑定。 即此根本初静虑定俱行作意。 名加行究竟果作意○加行究竟作意转时。 即彼喜乐转复增广○加行究竟果作意转时。 离生喜乐遍诸身分。 无不充满无有间隙。 彼于尔时(乃至)圆满五支具足安住○加行究竟作意。 能舍所有下品烦恼。 加行究竟果作意。 能正领受彼诸作意。 善修习果○如初静虑定有七种作意。 如是第二第三第四静虑定。 及空无边处。 识无边处无所有处。 非想非非想处定。 当知各有七种作意(文)。 抄九云。 此中论意第九解脱道居根本静虑。 前九无间道八解脱道。 皆在近分定中。 此中二释。 一释始从初静虑乃至第三禅九无间九解脱。 或在近分第九解脱或在根本定。 若四禅以上第九解脱定在根本。 前八解脱九无间在近分。 所以者何。 三静虑以下根本有喜乐故。 近分地中有舍故。 根本地中。 若游观若断惑。 无舍受以闇法故。 决定无有。 乐喜明利故有。 其近分中。 若断惑若游观。 皆有舍○三静虑已下。 有利钝二人。 若根利人。 第九无间道居近分。 与舍相应。 第九解脱道居根本定。 与乐喜相应○今言第七作意入根本定者。 即约利根人○第四静虑已上。 前八解脱九无间道。 皆在近分中。 第九解脱中。 必在根本。 非居近分。 此为胜义。 又解。 若不如是分别前九无间八解脱居近分。 第九解脱道有根本定。 始从初静虑乃至非想亦然。 前义以何为证。 若总解更不分别前六作意是近分第七是根本。 但云无间解脱道处为证也。 未见文以分别为妙。 故后义即以此文为证。 前家会此文。 如前利钝根人释(云云)。 又云○此据利根第九解脱道。 入根本静虑人。 故言生喜乐。 若钝根人第九解脱道居近分定已后。 方入根本生喜乐(文)。 释及以获得广大轻安。 身心调畅说名喜乐文也。 又云。 第四静虑以上其中九解脱道第七作意。 唯在根本(文)。 论十一云。 (三摩呬多地。)世尊于无漏方便中。 先说三摩地。 后说解脱。 由三摩地善成满力。 于诸烦恼。 心永解脱故。 于有漏方便中。 先说解脱。 后说三摩地。 由证方便究竟作意果。 烦恼断已方得根本三摩地故(云云)。 抄五云。 十一所○从此无间证得根本最初静虑俱行作意。 名加行究竟果作意○断后三品地满入根本故。 说第七作意为解脱道。 广如对法第九下第三十三说(云云)。 又云。 四道分别○第七作意唯解脱道。 此依二乘修习四道(云云)。 问。 判烦恼有事无事缘者。 唯约本质论之欤。 将通质影判之欤。 问。 本疏中今勘无漏缘中不得作此后解(文)后解体如何。 问。 本疏中与有无事缘别不可为例(文)扑扬大师何释之耶。 论云。 虽诸烦恼皆有相分。 而所扙质或有或无。 名缘有事无事烦恼。 彼亲所缘虽皆有漏。 而所扙质亦通无漏。 名缘有漏无漏烦恼。 缘自地者相分似质。 名缘分别所起事境。 缘灭道谛及他地者相分与质不相似故。 名缘分别所起名境(云云)。 疏云。 论虽诸恼烦至无事烦恼。 述曰。 烦恼心等上说所变。 虽皆相分亲所缘者。 今不取之。 但彼本质或有或无。 名缘有事无事烦恼○影像本质双言名缘有无之烦恼。 或直据本质名此二缘烦恼。 今勘无漏缘中。 不得作此后解。 ○论彼亲所缘至无漏烦恼。 述曰。 此下第十一。 有漏缘无漏缘分别。 如疑邪见无明及此相应嗔慢等法。 无漏缘者。 亲所缘虽皆有漏。 而所扙本质亦通无漏。 唯影像相是有漏故。 今此但取本影二境。 名缘漏无漏烦恼。 准有无事。 不但取本质。 与有无事缘别。 不可为例。 秘云。 疏今无漏缘中不得作后解者。 漏无漏缘质影双说。 例事无事。 不唯望质(云云)。 又云。 疏与有事缘别不可为例者。 此有二意。 一成有事缘第一释。 二成无漏必约影质不可。 以彼有事缘中初释相例。 问。 云何名别。 答。 有事缘惑能所二缘。 而皆有漏有相顺义。 可直据质而以明之。 无漏缘惑能所二缘唯违无顺。 故不唯质得此缘称(云云)。 蕴云。 疏今无漏缘中不得作此后解者。 此有无事门中。 论云而所扙质或有或无故。 得约质解其漏。 无漏门○即有我见等无本质者。 应非漏无漏故。 不得唯约质也。 其无质者唯影有漏。 亦名缘有漏烦恼(云云)。 大抄云。 不得作此后解者。 若直据本质不据影像。 名缘有事无事烦恼者。 如下无漏缘中烦恼缘无漏。 灭道本质是无漏。 相分是有漏。 烦恼心虽称相分不称无漏本质故。 双说质影不得作此后解。 前合取本质影像为胜○若不据影像唯约本质名有无事者有二失。 一即有心起缘无之失○二者有亲缘无漏之失。 如根本智。 无分亲缘无漏。 若后得智。 皆带相缘无漏。 不得亲缘无漏。 岂有烦恼心能亲缘者无漏故。 不得唯据本质。 即本影双取为有事无事胜(云云)。 翼云。 疏云影像本质双言等者。 要本质影像名有事。 唯有影像即名无事。 疏或直据本质等者。 此解不好。 勘无漏缘有相违故。 又若作此解。 即以无漏缘为例难故。 不作此解也。 今勘无漏缘者。 或指瑜伽文。 或指此论下文有漏无漏缘中。 今取指此论下文也。 有本无勘字(云云)。 又云。 疏唯有无事等者。 前有事无事作二解。 一本影双取。 二唯取本质。 今此门中唯取第一解。 不取后解。 与有无事缘别不可例也(云云)。 义演云。 疏今勘无漏中不得作后解者。 即大论漏无漏缘中也。 又此论下文也○此意即说若唯约本质若有事无事者。 亦应唯约本质。 名缘有漏无漏烦恼。 设尔何失不然。 岂有烦恼而亲缘无漏耶。 以下文据影本二法名缘有漏故。 由有此例故。 不取第二。 或直据本质文也(云云)。 别抄云○今约有影像名有事。 无本质故名无事。 本影合释。 又解唯就本质有无名有无事。 此解为正(文)。 又云。 问。 无漏缘烦恼就何而说。 解云疑及邪见不共无明。 亲缘无漏可名无漏缘。 二取贪等依见后生。 所缘既是。 应非无漏缘耶。 解云。 相从就本质说名无漏缘。 今此烦恼。 约本质无漏。 影像有漏名有漏缘。 不例有事无事唯就本质也(云云)。 蕴云。 疏准有无事不但取本质者。 此门质影双说。 前门例此亦然。 疏与有无事缘别不可为例者。 此意不得。 准前唯约本质。 何故尔耶。 前门唯约有质无质。 以立其名。 此若同彼即有一分无质烦恼漏无漏门摄。 不尽故与前别。 又缘无漏者可唯约质。 缘有漏者通有无质故。 与前不例(云云)。 西明疏云。 谓诸烦恼皆有影像所缘缘故应名有事。 然所扙质或有或无故。 随本质名有事无事烦恼。 且如我见无所扙质故名无事烦恼。 一分嗔所缘实境起名为有事○谓诸烦恼亦有影像。 有漏境故。 皆有漏缘。 然所扙质通灭道谛。 是故缘灭及道邪见疑见无明嗔名无漏故。 余贪见等名有漏缘。 不同萨婆多。 但用邪见疑及无明为无漏也(文)。 五十八云。 又十烦恼见所断者。 名曰无事。 彼所缘事非成实故。 所余烦恼有事无事彼相违故(云云)。 枢要云。 一切有事无事烦恼不过三种。 一诸见所缘本是无事。 余是有事。 因此见行相本无决定余不定故。 当对法第七。 二行相深迷无我。 名缘无事。 余名有事。 所谓行相深境必迷无我故。 余必不定。 五十九云见慢名无事。 贪恚名有事。 无明疑通二种。 对法第五同。 三见道所缘名缘无事。 修名有事。 见道诸惑分别猛利多横执故。 修道少故。 瑜伽云。 见所断名缘无事。 余名有事。 除缘现在无为有体法。 缘过未镜像等名缘无事。 所余名缘有事。 本镜有故。 对法云。 非有所缘。 谓颠倒心心所及缘过未等。 余名有事。 本质或无名缘无事。 余必有名缘有事。 五十九云。 无事缘谓无事烦恼。 有事缘谓有事烦恼。 与唯识同。 今观此义。 初二门。 一本体有名有事。 二无质影像中无体用名无事。 影像中有决定执名无事。 但五见。 不定名有事。 痴爱慢虽亦有执。 不决定故。 二执者名无事。 二不执名缘有事。 故见慢爱等此名无事。 余名有事。 三明属见道名无事。 修道名有事。 随前诸文据实有无事二门即尽。 一本质影像。 二影之内有体无体。 如缘过未等名无事。 现在有体法及无为名缘有事。 然于中义别更分三种。 一决定不定。 二执不执。 三明属见修道法。 即五重中前三重是(云云)。 义宾记云。 当对法第七者。 师云为证不成。 谓此章主。 令成诸见所缘无事故对法第七。 然彼论第七。 但取身边为无事缘。 如彼论云烦恼有二种谓缘有无。 有无事者。 谓见及相应法(是本)。 见谓萨迦耶见及边执见(是见)。 所余烦恼名缘有事也(云云)。 继德记云(文长恐繁不书也)。 随烦恼段问。 付随惑上下相缘门。 且可有无漏缘不缘上界哉。 论云。 有义小十下不缘上。 行相粗近不远取故。 有义嫉等亦得缘上。 于胜地法生嫉等故(云云)。 疏云○第二师说○嫉等三法亦缘上起。 于胜地法生嫉等故。 言嫉等者。 等取悭憍二法。 定者谓嫉他所得静虑无色故。 憍恃所证知解彼地法故。 悭所证知解上地法也。 诳谄二法定无上缘。 无诳谄色界胜有情故。 有义许尔。 诳谄亦于殊胜处起故。 如称梵王以为本师行谄等是。 然前解为胜。 见于胜人所不生谄诳。 若准后解亦得起。 于自界胜上起谄诳故。 恐失利誉故望他顺己故。 有说害亦缘上。 尚许害诸佛。 何况色界有情故也(云云)。 论又云。 此中有义。 忿等但缘迷谛惑生非亲迷谛。 行相粗浅不深取故。 有义嫉等亦亲迷谛。 于灭通等生嫉等故(云云)。 疏云。 又说七得。 除覆诞谄三。 灭道胜法不能诳谄故。 又解嫉恼害悭憍五法亦亲迷谛。 五十八说于灭谛等生嫉等故。 如前所引。 然不见说憍亦迷谛。 以理准有。 恃所证故。 大论第二帙说。 有悭谛等文勘(云云)。 论上文云。 烦恼段。 既说嗔恚憎嫉灭道。 亦应憎嫉离欲地故(云云)。 疏云。 述曰此唯见断。 嗔恚缘灭道。 五十八文。 此中为例。 嗔亲迷道。 亦缘上地。 以嗔缘事例于理故。 深理尚然。 何况浅事(云云)。 对法抄云。 十三上下相缘者。 中二大八亦缘上忿等少十。 有义不缘行相粗近不远取故。 有义嫉悭憍害亦得缘上。 于胜地法生嫉等故。 大八谄诳上亦缘下。 憍不缘下非所持故○此中有义忿等前十非亲迷谛。 行粗浅故。 有义嫉悭憍害亦亲迷谛。 于灭道等生嫉等故(云云)。 问。 付随惑迷谛。 且依小谛缘多谛。 依多谛缘小谛可有耶。 问。 枢要中述随惑迷谛义。 依小谛缘多谛依多谛缘小谛。 依多谛缘多谛依小谛缘小谛(云云)。 尔者所缘即所依也。 所依即所缘也云。 时可有初二单句耶。 枢要云。 随烦恼中。 忿等随所依缘总别惑力。 皆通四谛。 有依小谛缘多谛。 有依多谛缘小谛。 有依多缘多。 有依小缘小。 后二行相可知。 初二是何谛惑。 为从所依判谛。 为从所缘。 俱不定故。 由此应言。 所缘即所依。 缘谓缘借故。 非所缘境。 境不定故。 有义所依即所缘境也。 以所缘境为所依杖。 依从所缘判谛。 依下定故。 有义依与缘别。 如疏中解。 若依初二解。 初二句无妨。 若依第三解。 初二句云何。 有解必无此者。 有解随解随增属谛。 依增缘弱邻近引故属依。 缘增依弱属缘。 疏远引故(云云)。 周记云。 枢依少谛缘多等者。 志一二名少。 三四名多。 枢若依初二解初二句无妨者。 问。 准初二解依缘无别。 便无依少缘多等别。 三何初二句无妨耶。 答。 判谛据彼依缘无别。 缘多少依境。 而论望义有异。 更当审详(文)。 明诠云。 言有依少谛缘多谛者。 且身边二见。 唯迷苦谛故云依少也。 依此二见所引生贪等通缘四谛故。 云缘多谛也。 言有依多谛缘少谛者。 依通迷四谛。 邪见疑及不共无明。 而所引生身边二见。 唯缘苦谛也。 言有依多缘多者。 依通迷四谛。 邪见疑及不共无明。 而所引贪等。 通缘四谛也。 言有依少缘少者。 依身边二见。 而所引生相应贪等。 唯缘苦谛也(文)。 以上四句依大乘义也。 论云。 见所断者。 随所依缘总别惑力。 皆通四谛(文)。 疏云。 下第二段子门第二迷谛总别。 皆通四谛。 随所依止前能所引生烦恼。 或随所缘以分四谛。 依四谛下烦恼引生。 依止假立故(文)。 蕴云。 论随所依缘总别惑力等者。 此诸随惑。 皆以根本而为依缘依止杖托之义。 或由彼引生惑以彼为体。 或藉彼而立。 皆依义也。 如无惭无愧不信懈怠。 多由无明之所引也。 如憍忿等。 用彼贪嗔而为体也。 如放逸等藉多而立故说为彼。 缘者缘遍义。 如缘他见生忿等故。 亦缘自见生憍恃故。 又缘者缘藉义。 此缘与彼同。 此随烦恼所依缘。 或有想迷谛有别迷者故。 随于彼皆通四谛(文)。 太抄云。 灯云。 论随所依缘总别惑力者。 一云随彼所缘依。 于四谛总别惑起。 如彼烦恼皆通四谛。 二云迷谛烦恼或依或缘。 分成四句。 有依一谛缘多。 有依多缘一。 有依一缘一。 有依多缘多。 行相思准。 随惑随彼。 问。 从何说断。 随所依缘皆得无妨(云云)。 论第七卷本文抄二十六目次不定段(上)于善染等悔谓恶作灭定惠故一门转故如余盖缠无明盖欤非思惠想不深推度依于寻伺或退不退瑜伽无相故随念摄唯除第七论第七卷本文抄二十六不定段(上)问。 论中释不定心所总名云于善染等皆不定故(文)大师如何释给耶。 论云。 悔·眠·寻·伺于善染等皆不定故。 非如触等定遍心故。 非如欲等定遍地故。 立不定名(云云)。 疏云。 于善染等皆不定者。 一解。 显不定义。 此界性识等皆不定故。 二解。 简前信等贪等。 此通三性。 性不定故。 彼类非一。 故说等言。 若尔。 应遍行摄。 论非如触等定遍心故。 述曰。 于五七八识及上二界全。 多分无故。 此先举触。 作用先故。 如前已说。 既不定善染。 不遍一切心。 应是别境。 论非如欲等至立不定名。 述曰。 此界系属。 亦非遍无漏。 此但举地。 故非别境。 由不同前余五位法。 立不定名(云云)。 义演云。 疏一解显不定义界性识等皆不定故者。 此解意。 通约诸门显不定义。 以等中摄识界故。 兼是别简三性染净性心故。 若对善染。 即唯性门。 不遍界识也。 第二解以体对所简善染。 疏云彼类非一者。 解等字也。 即举性等界识。 类非一故言等。 或可等取无记。 或以善染各类非一故云等也。 意说。 四不定皆通三性。 悔眠二法唯欲界。 寻伺欲界及初禅。 于八识中四种唯在第六识。 余识皆无(云云)(文字极恶能可正之)。 忠安记云。 论于善染等者○今谓。 等者等取无记(云云)。 西明疏云。 谓悔等四于善于染及等三种。 皆不定故。 立不定名。 善谓十一。 染二十六。 等言等取遍行别境。 此中意说。 善定唯善。 染定是染。 遍行于心。 别境于地。 皆悉决定。 悔眠等四非如善等。 立不定名。 非如触等至立不定名者。 逐难重释。 虽已略说于善染等显不定义。 而善及染定义已了。 所说等言为显何义。 故今重释。 谓遍行五定遍八识。 若别境五定遍九地。 悔眠等四非如二位。 故名不定(云云)。 以此释意可知。 疏初释委细也。 忠安记引本疏并西明。 广难之了。 今谓等者取无记(云云)。 论云。 虽诸心所名义无异。 而有六位种类差别○于善染等皆不定故(云云)。 疏云。 于善染心皆不定者。 即不定四。 谓于善染无记三性心。 皆不定故。 复说等言。 下第七不定中云。 于善染等皆不定故。 彼复有言。 非遍心起。 非遍地有。 总此三门。 初门简唯善染心所。 第二门简遍行。 第三简别境。 此中言等。 等取余二门也(云云)。 义蕴云。 疏复说等言至取余二门者。 第七卷初释不定名。 说有三义。 一于善染等皆不定故。 二非如触等定遍心故。 三非如欲等定遍地故。 今举初一等余二也(文)。 论云下文云。 二各二者○有义。 彼释亦不应理。 不定四后有此言故。 应言二者显二种二。 一谓悔眠。 二谓寻伺。 此二二种种类各别。 故一二言显二二种。 此各有二。 谓染不染。 非如善染各唯一故。 或唯简染故说此言。 有亦说为随烦恼故。 为显不定义。 说二各二言。 故置此言。 深为有用(云云)。 疏云。 论此各有二至随烦恼故。 述曰。 谓此各有二。 一染。 二不染。 谓此四法各染不染。 其二无记随应配故。 何以置此言者。 以非如前善染各唯一性不通染善故○论。 为显不定义至深为有用。 述曰。 第三又为显性不定。 故置此中二各二言(云云)(以此论疏文可知义正否)。 问。 不定中悔心所者体即恶作欤。 问。 大乘心可许厌通三性耶。 论云。 悔谓恶作。 恶所作业追悔为性。 障止为业。 此即于果假立因名。 先恶所作业。 后方追悔故(云云)。 疏云。 悔谓恶作者。 以体即因。 即诸论说恶作者是。 恶作非悔。 悔之体性追悔者是。 如文可知。 恶作之体以何为性。 恶者悔也。 即嫌恶所作业。 诸所作业起心嫌恶。 已而追悔之。 方是悔性若所作是恶名为恶作。 即悔体唯善。 唯悔恶事故若嫌恶所作。 体宁非悔。 言是悔因。 若先恶所作方生悔。 恶作非悔。 其体何。 此义应思。 此中有解。 此唯是厌。 若尔。 厌应通三性。 何故唯善。 此宗不尔。 萨婆多正理论师。 厌体唯善。 若同于彼。 有如前妨。 有云。 厌是省察心心所。 无别体性。 大乘厌通三性。 于义无违。 若尔。 善染无记之厌俱依何立。 前第六卷云。 善中厌是无贪一分。 准彼染厌体即是嗔。 由憎恚彼。 方厌善故。 有欣上恶法是贪。 厌下恶法亦是嗔分。 若尔。 无记之厌是何建立。 即无记欲。 于所作事虽不生欲。 于此不作亦生欲故。 名为厌也。 如信不信但有善染而无无记。 无记信即是欲解。 此亦应尔。 悔因即是前之厌欲二法。 然说恶作通三性者。 从果为言。 悔通三性故。 或有解云。 所作是境。 而嫌恶所作。 是悔恶义。 今言作者。 是所作事。 能生于悔恶。 即是悔因。 因者境界。 依作因依之生悔故。 以恶作言通说彼境故。 总言恶作是悔之因。 其实恶者即是悔也。 又解。 恶作善者是愧。 以拒恶故。 不善者是无惭。 不顾贤善故。 无记者是惠。 威仪工巧惠所摄故。 又解。 三性俱体是惠。 简择推度所化事故。 言先不作后方追悔者。 前后因果。 或即俱时义说前后。 然由境故心乃得生(云云)。 肝心云。 文恶作非悔等者。 此有二说。 初说云。 嫌厌也。 即通三性。 第二说云。 嫌者省察心心所。 无别性○问。 无记欲者其义云何○故名为厌也。 此第一说即正义也(文)。 义翼云。 释恶作体。 疏总有四解(云云)。 对法抄云。 恶作是因。 悔体是果。 果说因称。 立恶作名。 恶所作方生悔故。 正理师言。 恶作是厌。 应通三性。 或者省察诸心心所。 今义释者。 恶作即厌。 善厌无贪。 恶厌嗔分。 无记即欲。 于不作中生欣乐故。 然说恶作通三性者。 依总聚说。 或从果名。 又释。 恶作即悔之境能恶所作故。 即是通三性者。 悔故悔所恶作。 即是境故。 又释。 恶作善者是愧。 不善者无惭。 无记者即惠。 又释。 恶作三性皆简择所作方生悔故。 如唯识疏具广分别(云云)。 问。 不定心所中悔眠并五盖中悔眠障定惠义如何。 论云。 悔谓恶作○障止为业(云云)显扬说似此文。 疏云。 非是五盖之中止相。 止相通定惠故。 止下心故。 今言止者。 即奢摩他。 能止住心。 非今上下(云云)。 论云。 眠谓睡眠○障观为业(云云)。 疏云。 即毗钵舍那。 此别障观。 非如盖中能障于举。 举通定惠。 令心高也。 显扬同此(云云)。 太抄云。 疏云非是五盖之中止相等者○说悔障止。 唯是定不通惠○若五盖中止通定惠。 若但言止观。 观唯是惠不通于定。 止唯是定不通于惠。 若双言止举舍。 止举舍之中今有定惠(云云)。 又云。 论眠谓睡眠○障观为业。 述曰。 即毗钵奢那。 此别障观。 非如盖中能障于举。 举通定惠。 令心高也。 显扬同之(云云)。 又云。 言五盖者。 一贪欲盖。 二嗔盖。 三惛沉睡眠盖。 四掉举恶作盖。 五欲盖○惛沈障止。 引沉没故。 掉举引散乱故(云云)。 疏四云。 对法论中。 谓虽行相相翻障故。 惛沈障惠。 瑜伽说。 彼行相相顺障故。 惛沈障定。 掉举亦尔。 翻此应知(文)。 伽论七十七云。 世尊。 于五盖中几是奢摩他障。 几是毗钵舍那障。 几是俱障。 善男子。 掉举恶作是奢摩他障。 惛沉睡眠疑是毗钵舍那障。 贪欲嗔恚当知俱障。 世尊。 齐何名得奢摩他道满清净。 善男子。 乃至所有惛沉睡眠正善除遣。 齐是名得奢摩他道圆满清净。 世尊。 齐何名得毗钵舍那道圆满清净。 善男子。 乃至所有掉举恶作正善除遣。 齐是名得毗钵舍那道圆满清净(云云)。 深蜜经第三卷全以同之也。 深密经西明疏七云。 问。 如何五盖障。 止观中掉举恶作障止非观。 惛沉睡眠障观非止。 今圆满处与上相违。 解云。 止观障各有二障。 一性相相顺障。 惛沈障止。 掉举障观。 是故瑜伽五十·八十九等皆云。 惛沈障止。 掉举障观。 惛昧轻别性相顺故。 二性相相翻障。 惛沈障观。 掉举障止。 如集论·杂集·显扬第一·成唯识论第六卷等。 惛沈与观。 掉举与止。 性相翻故。 是故盖中说相翻障。 今圆满中各双除唯翻二障得圆满故(云云)。 八十九云。 复次违背五处。 当知建立五盖差别○三由违背奢摩他道故。 立惛沉睡眠盖。 四由违背毗钵舍那故。 立掉举恶作盖(云云)。 演秘云。 论如余盖者。 所言盖者(云云)。 俱舍论二十一云。 诸烦恼等皆有盖义。 何故如来唯说此五。 唯于此五蕴能为胜障故○惛沉睡眠能障惠蕴。 掉举恶作能障定蕴○故唯此五建立为盖(文)。 问。 西明心释一门转故文一意根门转(文)淄洲可许之耶。 又方问(云云)灯师如何破之给耶。 论云。 谓睡眠位。 身不自在。 心极闇劣。 一门转故(云云)。 疏云。 心极闇劣一门转者。 唯一意识都无五识。 闇劣转故无明了时。 为别余心有五识。 有闇劣昧。 无明了时故(云云)。 灯云。 论一门转故。 西明云。 一意根门转故。 今谓不然。 既有色根。 何不依转。 即应解云犹无五识。 不作是释。 更无别因。 若云犹昧略故。 定既明广。 何不依彼五色根门。 又复下文明五俱意。 非专为了五识所缘。 又于彼所缘能明了取。 故知一门转。 明唯一意识。 若一根门。 应言依一门转(云云)。 论下文云。 何故诸识同类不俱。 于自所缘若可了者一已能了。 余无用故。 若尔。 五识已了自境。 何用俱起意识了为。 五俱意识助五令起。 非专为了五识所缘。 又于彼所缘能明了取。 异于眼等识。 故非无用(文)。 西明疏云。 谓睡眠位心极闇劣。 唯依意根一门转故。 非如觉时心心所法依六根门故得明利(云云)。 又云。 问。 眠中发耳识。 由闻可生惠。 眠是意地法。 如何有闻惠。 解。 如前分别。 梦中闻声。 自有两释。 一云。 闻声如在定位。 耳根发识。 若依此释。 因闻生惠。 义亦无失。 一云。 眠中不发耳识。 由前散位闻教势力所生故。 亦闻惠摄。 眠中思惠准此应思(云云)。 灯第五云(论五)问。 定中无五识。 遇声耳识生。 睡时五识无。 唤时睡内起。 答。 有二解。 一云。 不例。 有心定有意为依耳识生。 眠时意或无。 无依耳不起。 一云。 眠中纵有意。 昧略耳不生。 定中意明了。 闻声耳识起。 西明云。 睡起耳识。 如定闻声。 亦无文障(云云)。 西明疏云。 问。 眠中发耳识。 由闻可生惠。 眠是意地法。 如何有闻惠。 解。 如前分别。 梦中闻声。 自有西释。 一云。 闻声如在定位。 耳根发识。 若依此释。 因明生惠。 义亦无失。 一云。 眠中不发耳识。 由前散位闻起势力引生故。 亦闻惠摄。 眠中思惠准此应思(文)。 寻云。 正义心以识名门有证文耶。 秘五云(论六)疏一想者在前三无色等者。 问。 何为名一。 答。 唯一意识。 余五无故。 故婆娑论云。 由彼诸想一门转故。 说名一想(文)。 信睿记云。 问。 基意云。 识何名门。 答。 因明论云。 是遣诸法自相门故。 基说。 宗之有法名为自相。 局附自体不共他故。 立敌证智名之为门。 由能照显法自相故。 立法有法拟生他顺智。 今标宗义。 他智解返生毕智既生。 正解不起。 无由照解所定义。 故名为门(文)此论一门准可知(云云)。 因明疏上云○是遣诸法自相心故○立敌证智名之为门。 由能照显法自相故○又自相名之为门。 以能通生敌证智故(文)。 婆娑论二百云。 此中体有一想者。 谓前三无色。 由彼诸想一门转故。 说名一想。 体有种种想者。 谓在欲界染无想天。 由彼诸想六门心门转故(文)。 问。 论中令显睡眠非无体用(乃至)心相应故(云云)尔者付此文立量方如何。 论云。 令显睡眠非无体用。 有无心位假立此名。 如余盖缠心相应故(云云)。 疏云○。 或复有义。 亦恐经部师于总别聚上假立。 故置令言。 言有体故。 方有令身等不自在等用。 故令显睡眠非无体用也。 论有无心位至心相应故。 述曰。 世间圣教。 有于无心之位亦名睡眠。 此假立也。 如论说言无心睡眠。 此则是也。 由眠所引。 似起眠时。 故亦名眠。 宁知睡眠别有。 非即无心。 如余盖故。 余盖必是心所法故。 非无体法。 言五盖者○若言盖因缘故亦名为盖。 非必是心所者。 应如余理。 唯心所故(云云)。 演云。 疏宁知睡眠至非即无心者。 此经部师问之。 疏如余盖故者。 答也。 立量成云。 睡眠之体(有法)定不是无心(法)。 心相应故。 如余盖缠(云云)。 灯云。 论如余盖缠者。 要集云。 有说。 不立量也。 西明二量。 一云。 睡眠非无体用。 是盖缠故。 如余盖缠。 今谓。 此量亦一分违宗之失。 何以故。 睡眠假实通名。 今成立假眠有体。 即违宗失。 犹言不简。 立量应言。 实睡眠非无心位。 因喻可知。 言实睡眠。 简无心位假名睡眠。 不显别实体。 以经部师触受想外并思分位皆是假故。 取盖缠喻。 即有一分所立不成。 意简经部师于无心位实立睡眠故。 又量云。 实睡眠是心相应。 因喻可知。 论中第二宗法。 因喻下安。 文中故字。 应盖缠下着。 是因所须故。 性相为文。 非依次第。 前云有无心位者。 立量应云非无心位。 文中略无宗中有法。 前文影讫。 故略不言。 本疏云。 非即无心。 必是心所。 是二宗法。 如余盖故。 即是指喻。 又云。 非无体法。 第三宗法。 比量准知。 故略不具。 然论文中初二句会诸违。 后两句破异执(云云)。 问。 以无明可立盖耶。 俱舍光记云(二十一所)问。 若为障胜立盖者。 无明何故不立盖哉。 解云。 等荷担者。 诸盖中无明于中所荷偏重。 是故不立。 若立无明为一盖者。 一切烦恼所荷障。 能合比无明。 犹不能及。 故不立在诸盖聚中。 问。 若非最胜亦立盖者。 余惑随惑何故不立。 解云。 夫盖义者令心趣下。 慢性高举故不立盖。 盖性迟钝。 见性捷利。 不顺盖义。 亦不立盖(云云)。 阿毗昙毗婆娑七十七云。 问曰。 以何等故不说无明盖不盖中何耶。 答曰。 覆义是盖义。 此亦法覆势用等。 无明覆势偏多。 如一无明盖覆势用胜。 五盖所覆势用。 复有说者。 以无明体重故。 不立无明盖在五盖中(云云)(文字极恶可见正文)。 上文云。 对法抄云(六帖)。 问。 论云非思惠想缠彼性故(云云)。 论云。 有义。 彼说理亦不然。 非思惠想。 缠彼性故(云云)。 疏云。 非思惠想缠彼性故。 此合为因。 有二分破。 初破欲界染思惠一分为悔。 染思想一分为眠。 非为缠性。 是思惠想故。 如余思惠想。 即二界全及欲界一分净无记者。 或如余染思等。 谓除眠悔余欲界染及上二界染者。 皆非缠故。 此即破染分为缠。 第二破欲界净无记一分思惠为彼恶作。 一分惠想为彼眠体。 总难云。 为恶作等一分非染思惠想。 非彼恶作等二法性。 是思惠想故。 如余上界思惠想等。 此量准文有宗具足。 取宗中有法思想及性故。 为因亦得。 又解。 汝染悔与眠。 应非思惠想。 是缠性故。 如无惭等。 净无记悔眠亦非思惠想。 是彼悔眠性故。 如染悔眠。 染悔眠体已或非思等。 得为同喻。 因明许故。 然此文中有宗中法。 谓悲思惠想。 及因具足如文。 此解正可相顺总合为量(云云)。 忠安记云。 论非思惠想缠彼性故者。 基○和上云。 如基初解。 破文如右。 若如后解。 破文如左(云云)。 演秘云。 论非思惠想缠彼性故者。 具如疏辨。 有义。 复有○或彼悔眠皆应说云染不染中随一摄故。 若说前因。 自随一不成。 自说非是思惠想故。 若说后因。 有法为因。 违理门故。 详曰。 观疏染净前后二因。 实无差异。 且前有法不言思惠。 直云悔眠。 可如所责。 前既标云染思惠已。 后因牃彼。 何有过耶。 又若后因全取有法。 可违理门。 今者有法与因增减全有不同。 何有违论。 若如所立。 染非染因乃非论意。 如疏所明。 理通文顺(云云)。 灯云。 论非思惠想缠彼性故。 本疏如初量云。 染思惠一分为悔。 染思想一分为眠。 应非为缠性。 是思惠想故。 第二量为恶作等。 一分非染思惠想。 是有法。 非彼恶作等二法性(是法)是思惠想故。 要集云。 有说。 初释稍不顺文。 文云非思惠想。 是宗法。 非是有法。 亦非因故。 今谓。 初释亦无有过。 以性相为文。 且除非字加一染字。 言染思惠想一分。 为悔眠为有法。 取初非字及缠性字。 即为宗法。 取前思惠想及后性故字为因。 文言彼者。 即是净无记思惠想为喻。 应加如彼余。 如彼余者。 即净无记思惠想余。 即悔眠余彼即净无记思惠想。 以宗有法取依染思惠想悔眠。 同喻取非悔眠外余思惠想。 因言思惠性故。 取总思惠想贯通宗喻故皆具足(云云)。 别抄云。 第四师破第三以思惠想为悔眠体。 总翻覆破有二量。 初破欲界染分思想为染眠体。 量云。 染分思想应非染眠体。 以思想余思想。 即以上二界全二法欲界一分非染为同喻。 次量破无记净思想。 即取上二界思想及欲界善无记者以为宗。 立量云。 二性思想应非二性眠。 以思想故。 如染思想。 前量已成故得为喻(云云)。 问。 论中不深推度及深推度(云云)尔者说寻伺相欤。 将述思惠欤。 问。 思心所与惠心所相应云师可起推度用耶。 论云。 寻谓寻求。 令心忽遽于意言境粗转为性。 伺谓伺察。 令心忽遽于意言境细转为性。 此二俱以安不安住身心分位所依为业。 并用思惠一分为体。 于意言境不深推度。 及深推度义类别故。 若离思惠。 寻伺二种体类差别不可得故(云云)。 疏云。 论并用思惠至义类别故。 述曰。 不深推度是寻。 深推度者是伺。 显扬·五蕴等皆言意言境。 大论第五言名身等境。 又不深推度名思。 深名惠者。 此有二义。 一者。 谓思全不推度。 名不深推度。 非为细推度也。 翻惠为义故。 对法论言不推度故。 二云。 思虽不如惠有深推度。 亦浅推度故。 前第五卷证第七无寻伺中。 言浅深推度故。 对法言不推度。 不深推故。 然对法配此。 如是次第即颠倒逆次配。 非此相违(云云)。 蕴云。 疏不深推度是寻深推度是伺者。 问。 寻伺并用思惠为体。 岂此思惠为寻之体。 则二俱不深。 为伺之体。 即俱深推度。 答。 思浅惠深。 行定尔。 但起寻之时。 思增惠劣故。 云不深推度是寻。 起伺之时。 思劣惠增故。 说深推是伺。 问。 若尔。 何故对法寻伺二中。 俱言推度不推度耶。 答。 彼约思惠行相故。 云推与不推。 此据寻伺相显故。 说浅深为异故。 以惠为寻体。 望伺仍是不深也。 故以惠对思。 不云推不推。 故无违也(云云)。 演秘云。 论此二俱以至义类别故者。 问。 对法第一云。 寻依思依惠者。 于推度不推度位。 如其次第追求行相意言分别。 伺依思依惠者。 于推度不推度位。 如其次第伺察行相意言分别。 如是二种安不安住所依为业。 今言推度不推度者。 岂不相违。 答。 会如疏·灯(云云)。 瑜伽五云。 应知此相略有七种。 一体性。 二所缘。 三行相。 四等起。 五差别。 六决择。 七流转。 寻伺体性者。 谓不深推度所缘思为体性。 若深推度所缘惠为体性(云云)。 灯云。 论不深推度及深推度。 本疏初云。 不深即不推度。 以对法言不推度故。 二云。 虽不如惠有深推度。 亦浅推度。 会对法云不推度者。 不深推度。 要集断云。 虽有二说。 合为初释。 违大论文。 今谓。 此断何太猛乎。 以会对法同瑜伽说从何说违。 西明一云。 寻伺不推度时。 唯思为性。 以无惠故。 深推度时。 以惠为性。 此释正违瑜伽所说不深推度言。 二云。 寻伺必用二法假合为性。 谓一刹那二用各别。 不深推度是思用深推度是惠用。 此义不了。 寻伺不俱。 如何二用一刹那分。 若谓寻时有思伺时有惠违论所说。 若言或起寻时或起伺时。 俱依思惠二法用分。 寻伺何别。 故知寻浅推度。 伺深推度。 故此论言粗转细转。 又云二类各别。 又前第四浅深推度粗细发言。 虽俱依二。 寻时思增名不深度。 伺时惠增名深度。 故五蕴论云。 寻求意言思惠差别。 令心粗为性。 伺察意言思惠差别。 令心细为性。 此论复云思惠合成。 而显扬论云。 寻或由思于法造作。 或时由惠于法推度者据增相说。 思造作胜。 惠推度胜。 瑜伽第五谓。 不深度所缘思为体性。 据寻说若深推度所缘惠为体性。 据伺论。 皆约增语。 实寻伺二皆依思惠若尔。 何故杂集第二。 寻伺俱言推度不推度。 答。 准此论意释彼论云。 寻言推度浅推。 不推者不深。 伺言推度者深。 不推者浅。 若尔。 伺浅度时。 与寻何别。 复如何此论云不深及深推度类别。 答。 伺言不推。 望寻犹深。 但望自伺。 惠增深度。 思增不深推。 故亦无失。 故杂集论寻伺俱云依思者。 于推度不推度位。 如其次第不得别以浅度配寻深推配伺。 问。 若尔。 何故杂集复云。 寻伺二种行相相类。 故以粗细建立差别。 答。 亦不违。 寻伺俱于意言推度之行相相类。 非于浅深粗细相类。 彼论且约他用粗细建立。 此论约自行相。 此论亦言。 寻令心粗转。 伺令心细转。 各据一义。 尽理应言。 寻伺于境浅深推度。 令心于境粗细而转。 如次差别(云云)。 西明疏云。 寻伺并用思惠为体。 自有二释。 一云。 寻伺不推度时。 唯思为性。 以无惠故。 深推度时。 以惠为性。 虽定有思。 而惠胜故。 故显扬云。 或时由思于法造作。 或时由惠于法推求。 又瑜伽论第五卷云。 寻伺体性者。 谓不深推度所缘思为体性。 若深推度所缘惠为体性。 二云。 寻伺必用二法假合为性。 理一刹那二用各别。 不深推度是其思。 若深推度即是惠能故。 瑜伽五十五云。 寻伺二种○及惠分故。 又五蕴云。 谓能寻求意言各别思惠差别○此论下云。 思惠合成圣所说故。 而显扬等随增相说言或时等(云云)。 又云。 于意言境至义类别故。 此有二义。 一云。 不深推度及深推度如次。 即是寻伺行相。 一云。 如次思惠行相。 后说为胜。 此同瑜伽第五卷说故(云云)(可见本文)。 演秘云(四食证之处)。 灯云(同处)。 又云(同处)。 又云(善段)。 问。 今论意依何义建立有寻有伺等三地差别耶。 论云。 依于寻伺有染离染。 立三地别。 不依彼种现起有无故无杂乱(云云)。 疏云。 问。 若寻伺二不得俱生。 如何大乘说有三地○为答此问故。 次论云。 依于寻伺至故无杂乱。 述曰。 此同瑜伽第四卷说。 其五十六亦有此文。 依有寻伺二法有染故。 名有寻伺地等。 约染以辨立三地别。 不依现起。 此简乃至生第四定中。 许现起故。 不依彼种。 此简乃至生非想定。 种于有故。 依染有无说三地别。 故此三地无杂乱失。 然伏寻染以入中间。 有伺无寻。 不尔。 即与欲界无别。 欲界无伺等时。 伺等染未离故。 如身在欲界。 虽未离欲一品或多。 作不净观亦伏贪欲。 后出观已或退不退。 此亦如是。 初定中间虽同一系。 要伏寻染方得有寻无伺地定。 后出观时。 或退不退起于寻伺。 亦非离初定一品或多染方得彼定。 少制伏故。 非以品离。 其无漏定依于此定。 及以离染彼三地法。 是此类故亦名此地。 不尔。 即成摄法不尽。 更有异释。 如枢要说(云云)。 演秘云。 论依于寻伺有染离染等者。 此同瑜伽第四所说。 按彼论云。 此中欲界及色界初静虑。 除静虑中间。 若定若生名无寻唯伺地。 随一有情由修此故得为大梵。 从第二静虑。 余有色界及无色界全。 名无寻无伺地。 此中由离寻伺欲道理。 说名无寻无伺地。 不由不现行故。 所以何者。 未离欲界欲者。 由教导作意差别故。 于一时间亦有无寻无伺意现行。 已离寻伺欲者。 亦有寻伺现行。 如出彼定及生彼者。 名无漏界有为定所摄初静虑。 亦名有寻有伺地。 依寻伺处法缘真如为境。 入此定故不由分别现行故。 余如前说(云云)。 依八相建立寻伺中第一牧建立文也。 伽论五十六云。 问。 生第二静虑或生上地。 若有寻有伺眼等识现行前。 云何此地无寻无伺。 若不现前。 云何于彼有色诸根。 而能领受彼地境界。 答。 由有寻有伺诸识种子。 随逐无寻无伺三摩地故。 从彼起已此得现前。 又此起已现行时。 复为无寻无伺三摩地种子之所随逐。 是故此地非是一向无寻无伺。 由彼有情于诸寻伺以性离欲而离欲故。 彼地虽名无寻无伺。 此复现行。 亦无过失(云云)。 枢要云。 依于寻伺有染离染。 立三地别。 不依彼种现起有无等者。 瑜伽释略有三解。 有义。 三地就二前后相应建立。 谓欲界地及初静虑粗心心所。 前后相续可有寻伺共相应故。 名有寻有伺地。 静虑中间粗心心所。 前后相续定无有寻。 唯可有伺共相应故。 名无寻唯伺地。 第二静虑以上诸地诸心心所。 前后相续决定不与寻伺相应。 名无寻无伺地。 若欲界地及初静虑。 静虑中间细心心所。 不与寻伺共相应者。 及一切色不相应行诸无为法。 不与寻伺共相应故。 亦皆说名无寻无伺地。 故彼论言。 有寻有伺地·无寻唯伺地。 一向是有心地。 无心睡眠·无心闷绝无想定·无想生·灭尽定·及无余依涅槃界。 并名无心地。 有义。 此三就二离欲分位建立。 谓欲界地及初静虑诸法假者。 于寻及伺并未离欲。 名有寻有伺地。 静虑中间诸法假者。 寻已离欲。 伺未离欲。 名无寻唯伺地。 第二静虑已上诸地诸法假者。 于寻及伺并已离欲。 名无寻无伺地。 若在下地并已离欲。 亦得说名无寻无伺地。 故复瑜伽第四言。 此中由离寻伺欲故。 说名无寻无伺地。 不由不现行故。 所以者何。 未离欲界欲者。 由教导作意作差别故。 于一时间亦有无寻无伺意现行。 已离寻伺欲者。 亦有寻伺现行。 如出彼定及生彼地。 如实义者。 此三但就界地建立。 谓欲界地及初静虑有漏无漏诸法。 于中寻伺俱可得故。 名第一地。 静虑中间有漏无漏诸法。 于中无寻唯有伺故。 名第二地。 第二静虑已上诸地有漏无漏诸法。 于中寻伺俱无有故。 名第三地。 故瑜伽第四言。 此中欲界及初静虑若定若生。 名有寻有伺地。 静虑中间若定若生。 名无寻唯伺地。 第二静虑已上色界无色界全。 名无寻无伺地。 无漏有为初静虑定。 亦名有寻有伺地。 依寻伺处法缘真如为境入此定故。 不由分别现行故。 余如前说。 若就相应及就离欲建立三地。 摄法不尽。 亦大离乱。 虽言有寻有伺等地。 唯是有心。 此就一门粗相辨地于此门中。 唯说第二静虑已上无寻无伺地中。 无想定无想生·灭尽定。 名无心地。 余一切位名有心地。 后有四门。 同异建立。 如后当说。 虽言此中由离寻伺欲故。 说名无寻无伺地。 然唯说彼第二静虑已上诸地。 必定已离寻伺欲故。 不言已离寻伺欲者下地诸法。 亦得名无寻无伺。 若如是者。 未离下地寻伺欲者上地诸法。 亦应说名有寻伺等。 如是建立成大杂乱。 是故此三唯就界地上下建立。 今观此意。 依染离染。 非释有寻有伺无寻唯伺地。 但尺无寻无伺地。 即此论文便非尽理。 云何可言依有染无染立三地别。 身在下界成三地染。 应名三地。 已随所离应非彼地故。 今应问此第三师解。 界地何由得成差别。 由有地法粗细异故。 彼粗细异如何得成。 必依有染系法别故。 无漏离染依此地法亦殊。 已断是此有染种类。 故彼地摄。 言有法者。 若有现行染。 故身在下。 虽成三界种子有染。 不名三地。 言离染者。 据生上义。 即非前地。 不言已离此染即非此地故。 唯识文正。 不同瑜伽。 瑜伽但依第二禅已上为论。 如前第三师会。 又解。 此中言有染者。 有彼现行染。 离染者。 即无漏等。 随所离染地。 即前有染之地今离故。 名离染。 随此有染离染二种有殊。 地界法异。 皆随所应。 二种皆是彼地所摄。 下说有染是彼地。 离染即非。 故文无妨。 下同瑜伽。 瑜伽但说第三地故。 由此真智亦属三地。 依寻伺处法真如为境。 入此定故。 不由分别现行。 以诸无漏性离染法依彼地法。 尚即彼地。 况已离染。 三地有漏法而非三地。 故文正义。 不尔。 便为不正义也。 五十六云。 问。 生第二定或生上地。 若有寻有伺眼等识现在前。 云何此地无寻无伺。 若不现前。 云何于彼有色诸根。 而能领受彼地境界。 答。 由有寻有伺诸识种子。 随逐无寻无伺三摩地故。 从彼起已此得现前。 乃至广说(文)。 瑜伽抄三云。 释有三师。 初说云。 此之三地就二前后相应建立。 无心地说初之二地名为心地。 故知下地诸色等法皆名无寻无伺地。 第二师云。 此三就二离欲建立。 故此卷中。 既以离寻伺染名无寻无伺地。 故知随应有彼染故名初二地。 第三师云。 此三但就界地建立。 此卷中说欲界及初静虑若定若生名有寻有伺地等。 故知但依界地建立。 征破前皆为非正○若定者。 在上下地得彼定。 若生者。 谓生彼地。 无寻无伺随一有情由修此故得为大梵者。 虽共初禅同一地系无别器数。 离于寻染要伏寻贪方得决定。 如在欲界修不净观。 虽未品数折伏下染要系伏贪方能入观。 此二如是故名别修得为大梵。 劫初之时。 于光净天先来有此中间定业故。 得下生初为大梵。 非在二定生报下生。 此中由离伺欲道理故说名无寻无伺地等者。 释论第二师引此为证。 未离寻伺染欲界初定诸法假者。 名有寻伺地。 静虑中间诸法假者已离寻染未离伺染。 名无寻唯伺地。 二定已上诸法假者俱已离染。 并名无寻无伺地。 即显欲界教导差别。 若已离欲。 亦名无寻无伺地等。 不尔。 何故第三地中唯离二染名第三地。 不说有彼下二地染名初二地。 实义不然。 此三但依界地建立。 谓欲界初定有漏无漏诸法聚中。 寻伺可得已离欲未离欲皆名彼地等。 引次上文为证。 不由有染名为彼地。 若已离染名非彼地。 若作此解。 便大杂乱。 故此论云。 若无漏界有为定所摄初静虑。 亦名有寻有伺地等。 若就相应及二离欲立三地别。 此等诸文皆有过失。 广如释论。 此言寻伺由离欲故名无寻无伺地者。 然唯说彼二定已上无寻无伺一地。 有漏无漏皆决定离寻伺染故。 下地不然。 不得以有染为彼地无染便非故。 唯说彼二定已上。 由此不说下之二地。 虽离彼染。 即非彼地。 教导作意者。 谓在欲界住心无相无寻伺故。 出彼定者身在欲界。 已离初定欲。 入无寻伺定。 后出之时。 还起寻伺若生二空等亦起下寻伺。 故论说言。 如出彼定及生彼者。 若无漏界有为定所摄者。 即初静虑根本智。 此有二义。 唯识第七。 一说。 后得智在因位亦寻伺俱。 若依此义。 彼根本智依此寻伺。 后得智处法缘真如境起故。 名有寻有伺地。 非根本智分别现行寻伺俱。 名有寻有伺地。 二云。 后得智亦非寻伺俱。 此无漏有为定者即是二智。 依初定寻伺处法缘真如境故。 名有寻有伺地。 非是二智与分别寻伺现行俱名为彼地(云云)。 伽论四云。 西明疏云。 依经部师。 体类是同说名俱起○依萨婆多。 或有心中具起寻伺。 可立三地有差别义。 大乘寻伺定不相应。 如何得有三地差别。 解云。 然释三地诸宗不同。 萨婆多宗依界地立○故俱舍论第二卷云○瑜伽释论自有三解。 一云。 此三就二前后相应建立。 谓欲界地及初静虑粗心心所。 前后相续可有寻伺共相应故。 名有寻有伺地○二云。 此三就二离欲○三如实义者。 此三但就界地建立○今此论意依离欲说○若依种有。 始从欲界乃至非想。 应名寻伺地。 有二种故。 若依种无。 唯无余依名第二地。 虽如来地无现寻伺。 而有无漏寻伺种故○问。 若依释论二师义。 离欲立三。 是不正说。 第三师难如何会释。 故彼难云。 已离欲者下地诸法名无寻等。 未离欲者上地应名有寻伺等。 由此应成杂乱过失。 又今助难。 若依离欲立三地者。 中间根本同缚同离。 应成一地。 有杂乱过。 解云。 论意自有两释。 一云。 护法用第二说以为正义。 而无两失。 下劣从上胜离染名伺等。 上胜皆下劣故无前失。 又说。 离欲有其二时。 谓前加行及正离时。 今依加行说离欲言。 故先离寻后离伺欲。 故无后失。 二云。 此论说离欲言与释论异。 所以者何。 欲有二种。 一烦恼欲。 谓贪嗔等。 二自性欲。 谓九地法。 随其自地性不相厌义说为欲。 随应上地所有诸法。 性厌下地义说离欲。 五十六云。 由彼有情于诸寻伺以性离欲而离欲故。 彼地虽无寻无伺。 此后现行。 亦无过失。 瑜伽释依离烦恼欲。 有前二过。 此论依离自性欲说。 故无过失(云云)。 或退不退起于寻染事(肝心破文也)。 疏云(如上)。 太抄云。 初定及中间虽同一地处。 伏寻染方入中间禅。 即名有伺无寻地定。 其中间禅定后出现时。 或退起寻染。 或不退起寻染(云云)。 义演云。 如有人身在欲界。 若不作欣厌六行等观。 即不能离欲界中一品烦恼乃至名品烦恼。 谓此人但作不净观。 唯能伏欲界贪欲心也。 后若出不净观时。 或退起贪心。 或不退起。 此中间禅等亦如是。 何者。 即以下说。 疏初定中间至二十八品离者。 释通外难。 兼释得定所由。 问。 如初禅与中间禅既同一地系。 若伏寻染时。 伺染亦应伏。 故疏答云。 初禅中间虽同一地系。 要伏寻染得入中间禅有伺无寻地定。 其中间定后出现时。 或退修定却起寻染。 若不退修定即不起寻染。 然不能离初禅地中一品乃至多品烦恼。 言得彼定。 少制伏寻染故。 名得定也(云云)。 问。 就瑜伽对法七分别相摄义。 且瑜伽无相分对法何分别摄耶。 灯云。 次以七摄七者。 以杂集七摄瑜伽七。 杂集任运不摄瑜伽。 非寻伺故。 有相少分摄伽有相。 彼缘过现。 瑜伽有相唯缘过去。 论云。 谓先所受义。 既说先受。 故唯过去。 或通现过。 论云。 于先所受义。 诸根成就。 善名言者。 所起分别。 先受之类亦云先受。 即全相摄。 无相摄彼无相少分。 瑜伽通缘世。 杂集唯未来。 或瑜伽无相亦杂集论有相所摄。 彼论释云。 随先所引。 及婴儿等不善名言者。 所有分别。 但约善不善言。 分有无相。 缘境无异故。 有相摄。 前解为胜(云云)。 周记云。 灯瑜伽通缘世杂集唯未来者。 问前之大论无相分别缘于过现。 如何今言通缘世哉。 答。 前约得与自性随念二种相摄。 言过现世。 既无唯言。 理实而言通缘三世。 故与杂集无相摄。 今且录排次写(云云)。 常记云。 范云。 问。 是无相分别不通缘三世。 而但缘未来(云云)答。 以彼散心。 若缘未来。 不曾受境。 必不分明。 是故对法但云未来。 约实如前计分别所缘境。 境相不相故是无相(云云)。 灯上文云。 次三摄彼瑜伽七者○有相即随念摄。 瑜伽解有相○无相即自性及随念摄。 缘过现故。 故彼论云。 无相分别者○所有分别故自性摄。 余四同前计度所摄。 通缘境故(文)。 又云。 摄杂集七者。 先显三分别行相。 后方辨摄○次辨摄者。 依不遍行相。 杂集三分别不摄任运○有相一种即自性随念二分别摄。 以自性缘现在。 随念缘过去。 有相一种通缘过现故○无相分别但缘未来。 计度分别通缘三世。 虽不言与三相摄。 实计度摄。 以缘未来。 非初二摄。 计度少分故计度摄。 后四皆是计度所摄。 彼论释云。 所余分别皆用计度分别以为自性。 所以者何(云云)。 灯云。 次三摄彼瑜伽七者○无相即自性及随念摄。 缘过现故。 故彼论云。 无相分别者。 谓随先所引。 及婴儿等不善名言者所有分别(云云)。 伽抄一云。 无相分别由过现境所引。 未来欲得分别名随先引(云云)。 二量章云。 无相亦通现。 谓随先所引及婴儿等不善名言者。 所有分别。 既言及婴儿明不唯先引。 但不善名义。 可不冥境体。 又解不通。 若其婴儿缘现得体。 是任运收。 非无相摄。 故此唯说缘过去境(云云)。 灯下文云。 瑜伽七中不遍行相。 唯第六识。 说是第六不共业故。 若遍行相。 有相无相是率尔境引引至等流。 名先所受。 随先所引。 即有相无相·任运·染污·及不染污。 通前六识。 若过去境名先所受随先所引。 即除初二。 不通五识。 三通五识(云云)。 瑜伽论第一(云)。 对法论第二云。 有相分别者。 谓自性随念二种分别。 取过现境种种相。 无相分别者。 谓希求未来境行分别(云云)。 问。 就以七分别摄三分别之义。 且瑜伽有相分别通自性分别欤。 灯云。 次三摄彼瑜伽七者○有相即随念摄。 瑜伽解有相云。 于先所受义。 诸根成就善名言者。 于先即缘过去境故随念摄(云云)。 又云。 约识明者○瑜伽七中○若遍行相。 有相无相是率尔境引至等流。 名先所受随先所引。 即有相·无相·任运·染污·及不染污。 通前六识。 若过去境名先所受随先所引。 即除初二。 不通五识(云云)。 瑜伽抄一云。 有相分别。 若依对法摄。 三分别中自性随念二。 以五识无自性。 自性体寻故。 七分别中任运分别。 即五识故。 今此论中自性分别即是任运。 故说有相。 谓于先所受义。 唯摄随念故。 与彼论宽狭不同。 或此与对法两门俱同。 先所受义则摄自性随念分别。 等流心位有相分别依前率尔心位所受境故。 不如前解。 若摄自性与任运何别(云云)。 问。 第七识有任运分别欤。 灯云。 约识明者○离集七中○遍行相者○任运既缘现境同于自性。 可通七识。 唯除第七。 以恒计度故(云云)。 又上云○(明三分别)问。 既约自性。 八识皆有任运分别。 七八何无。 答。 约三乘通不说七八(云云)。 伽抄一云。 七分别以寻伺或五七八识为体。 任运分别是五七八识故。 七唯有漏。 有通无漏。 唯识第七解(云云)。 对法抄二云○任运分别以五识及寻伺为体。 此言五识。 瑜伽第五。 是寻伺故。 第八既任运故。 四法为体(云云)。 同抄三云。 任运通七识。 余六唯第六。 瑜伽第一云。 意不共。 谓七分别。 此论说任运是五识故。 第八准义成三。 余唯第六。 可知第七唯染污第八等皆不相应(云云)。 二量章云。 任运分别唯是现量。 论自说言。 谓五识身如所缘相无异分别。 于自境界任运转故○瑜伽第一者。 任运唯现量。 说随境力任运转故(云云)。 灯下云。 漏无漏分别者。 准瑜伽第五。 诸分别皆有漏。 论云。 谓望出世智。 所余一切三界心心所。 皆是分别故。 又释。 或通无漏。 言望出世智者。 据无分别智名为出世(云云)。 论第七卷本文抄二十七目次不定段(下)显由彼起此据多分恶作非染非是寻故准知此俱正思惟体必假寻伺论第七卷本文抄二十七不定段(下)问。 二禅以上起眼耳身三识之时。 率尔等五心皆可依寻伺相应意识引力耶。 论云。 有义。 寻伺亦五识俱。 论说五识有寻伺故(文)。 疏云。 五十六下说问。 生第二定。 或生上地。 有寻伺眼等识现在前。 云何此地元寻元伺。 若不现前。 云何于彼有色诸根。 而能领受彼地境界等。 彼论说五识有寻伺故(文)。 伽五十六云。 问。 生第二静虑。 或生上地。 若有寻有伺眼等识现在前。 云何此地无寻无伺。 若不现前。 云何于彼有色诸根。 而能领受彼地境界。 答。 由有寻有伺诸识种子随遂无寻无伺三摩地故。 从彼起已此得现前(文)。 问。 五识不与寻伺相应师之意会瑜伽论说。 显多由彼起非说彼相应(云云)心何。 论云。 有义。 寻伺唯意识俱○然说五识有寻伺者。 显多由彼起。 非说彼相应(云云)。 疏云。 此下会违有二。 此初也。 五十六等。 说五识有寻伺者。 显多由彼起。 悲说彼相应。 谓彼文说生在第二定以上起下识者。 显彼五识或除率尔心等。 定由寻伺俱意识引故。 方可得生。 非说五识寻伺俱也。 此即显五由彼意识起。 若在欲界。 定中耳识率尔起时。 意虽同缘。 不藉寻伺俱意引生。 上定亦与下界耳识俱时起故。 五识余时多由彼寻等意识引。 起自地五识故。 寻伺亦通初定有故。 显由彼起。 多由彼起。 二种各别合为一言。 其显由彼言。 正会前师所引论文。 其多由彼起。 傍会设有初定以下。 论说有寻伺文。 欲界率尔五识起时。 虽意同缘。 非必由意引。 如定中耳识。 大目揵入无所有处定。 闻象等声。 岂彼意有寻伺也。 若萨婆多。 定后闻声。 即无此事。 如前第五卷中广解。 二禅以上准欲界。 亦有率尔五识不藉寻伺意识引生。 以境施至故。 其等流决定由意有染净心故。 今合为论。 故言多由彼起。 除率尔心故。 又解。 在初定及欲界。 起眼等识。 自地法故。 起时自在。 虽由意引五识方生。 意识不必要寻伺俱。 多由彼起。 生第二定以上。 起眼等识非彼法故。 必假寻伺相应意识导引方生。 定由彼起(云云)。 义演云。 俱时起故者。 如大目连。 身在欲界。 入无所有处定闻象声。 即无所有处心与欲界率尔俱时同缘境故。 耳识不由寻伺意识引生。 既知如是唯除率尔五识。 余皆寻伺意识引○此释显由彼起竟。 疏五识余时至亦通初定有故者。 意云。 此释多由彼起也○若作意观境。 即由寻伺意识引生。 若任运缘境。 虽起五识。 即不由寻伺引也○疏二禅以上准此至除率尔心者。 会前二定以上由彼起所由也○欲界率尔五识闻象等声。 既所由寻伺引。 准知前所说二定以上起眼等识时此率尔亦不由寻等也。 上来虽有多义不同。 总是第一解也○疏又解至定由起者。 此第二解。 此中有二。 一解多由彼起。 二解显由彼起○此解实释多由彼起与前何别。 答。 前解除率尔心余心必由寻等引。 此解不然。 五心俱或时由彼。 或时不由彼。 然言多者。 约时论之。 非约五心。 问。 此解释显由彼起与前解何别。 答。 彼除率尔心余心必藉寻伺意引。 此解兼率尔亦必寻伺等引。 故云显由彼起故与前解(云云)。 太抄云。 在第二定已上起下识者显乃至由彼寻伺意识起者。 此第一解。 即说生上三种中。 若率尔三识即无寻伺引起。 若等流三识即由寻伺引起。 此解亦不应理。 应说起率尔三识亦由寻伺起为胜。 疏云其显由彼其正会前。 师乃至显多由彼起除率尔心者。 问。 此已下疏文重成立为第一。 又问。 其多由彼起。 即傍会疏文中第一解云。 初禅欲界除率尔心等余染净心起。 皆追寻伺意引起。 若会第二解。 即说初禅欲界中起染净等流五识时。 或由寻伺意识引起。 或时不由寻伺意识引起。 疏云又初定及欲界乃至道引方生定由彼起者。 此第二解。 初定及欲界五识率尔心。 虽由意识引五识。 五识是自地法故。 故第六识不与寻伺俱。 二禅以上起初禅五识率尔心。 以五识非是自地法故。 故二禅以上起五识率尔心。 皆由寻伺意识引。 此解为胜(云云)。 肝心云。 文其等流(波)决定由意(乃)有染净心故者。 有唐本云。 其等流五识决由意引生有染净心故(以上)案云。 疏广略异义亦违无。 不可改加。 略本如略。 广本如广。 不可辄改。 此文意云。 五识等流由意染净方引起故。 文除率尔故者。 五识率尔不由寻伺。 但等流心多由寻伺(云云)。 疏云(五本)○又欲界耳识许异地心引生。 二定以上起三识时。 异地心引无寻伺意识为能引耶。 答。 初起五识必寻伺引。 后位以去悲寻伺心引。 此亦得唯率尔心。 等流心等即不许尔。 如在欲界。 岂一切五识生要由寻伺引。 初起由寻伺。 后起不必故(云云)。 疏五末云。 论杂集论说至依多分说。 述曰○又五识必由寻伺所引。 此入定心何地之法。 应唯初定。 后无寻伺故。 此如第七卷寻伺中解(以下如疏)。 义蕴云。 蕴云。 后位已去非寻伺引者。 二定以上初起三识可借下寻伺。 后位不借三识亦起。 问。 在定既是初起耳识。 何无寻伺。 答。 定散别故。 如第七卷解。 太抄九云。 疏初起五识必寻伺引乃至等流心等即不许尔者。 此中答意。 二禅以上初起初禅三识率尔心时。 必由寻伺引。 后至等流心起三识时。 即无寻伺引。 此疏文中解不正义。 应云二禅以上起三识时。 为起异地识故。 必须借初禅寻伺意识。 能起三识故。 若不得寻伺。 即不能起三识故为是异地。 要须寻伺引。 虽无所有处引。 是异地欲界耳识。 为身与耳识同欲界故。 故起耳时则无引寻伺引也(云云)。 伽论五十六云(如上亦是其五十六亦有此文之处)。 秘云。 论显多由彼起。 疏有二解。 有义。 弹彼第二解云。 疏说生上必寻伺引方能起下眼等识。 岂起五识要下意引生。 在下地尚用上定能引五识。 如何生上要起下界寻伺识引。 未必尽理。 然将起上诸地意识能引眼识等为胜。 如大菩萨岂不能已上诸地心引下五识起。 故五十六云。 从无寻伺三摩地起已此得现前。 不言更起下地心故。 此论且依前后引生说。 从定起此得现前。 理实八地以去菩萨于诸地心具五识故。 云多由言亦生上而起下者。 详曰。 若许上意引下眼等。 二定上意寻伺不有。 如何得云显多由起。 又五十六不云出定更起下心。 便证上心引下识者。 此第二师而据何理云多由起。 若云下地多由起者。 此不为救。 本通于上不会下界。 若云但遮疏云必定。 不障有时不识引者。 若尔。 云何引五十六不起下心。 以之为证。 本会彼文云多由起。 既以彼证不由下引。 云何而能会彼文耶。 后更何时而由起乎。 设言余时。 无异因故。 又云生下当用上定引五识者。 引何五识。 若引上地。 便为自害。 返证他义。 若引下识。 下识自地串习可然。 上身引下。 地既不同。 何得相例。 又菩萨例。 例亦未可法理合。 然起下何过。 岂起下识失自在义。 如来事智不观证理。 岂失如来遍知义乎。 又疏且对所诤所明不言一切。 未可即以菩萨为例。 西明疏云。 多由彼言。 略有二义。 一依定散住。 定心少在。 散心多在。 设在定心起五亦少。 故约散心说多由起。 二约率尔等流心说。 率尔心少。 等流心多。 设率尔心寻伺等引少。 等流心必有寻求等引。 故约等流说多由彼起。 又总相解云。 虽有少分五识不由寻伺所引。 而彼多分寻伺相应意识所引。 故言显多由彼起非说彼相应也(云云)。 别抄云。 问。 上地借下三识。 同时意识为与三识同下地。 为是上地意识耶。 解云。 上地意识与下地三识俱。 若不尔者。 如在定中闻象声发耳识。 岂可定心是色界耶。 若发业者即同地意识。 因等起心定同地故。 意与五识因等起故。 由此五识与彼意识同异不定(云云)。 又奥文云。 问。 身生第二静虑或复已上。 借下三识。 同时意识何地所摄。 解云。 不定。 若起初定意识。 即是同地。 若起自地意识。 即是异地。 问。 三识依上根得地色。 第六依下根不起上界境。 解云。 五俱意识与五同地。 亦不上缘。 若独头者缘通上下。 以依心根分别胜故。 缘退上下(文)。 论五云。 有义。 六识三性容俱。 率尔等流眼等五识。 或多或少。 容俱起。 故五识与意虽定俱生。 而善性等不必同性(文)。 问。 染污悔心所贪(嗔邪见戒见)相应之义可有耶。 问。 染污悔心所亲可迷谛理耶。 论云。 悔但容与无明相应。 此行相粗。 贪等细故(云云)。 疏云。 自下第七烦恼俱门。 悔行相粗必独生。 染分不与贪等九法并起。 唯无明相应。 贪等行相细故。 此据多分不许余俱。 下文邪见悔修定。 则说与俱。 邪见与嗔俱故。 悔亦与邪见嗔俱。 此文不尽理。 又先行施后生追悔。 悔与贪俱。 有言我何意作此事。 即分别我见亦与悔俱。 合嗔邪见贪我见得俱。 此中约粗相不得。 又解。 必不得俱。 与悔间起非必相应。 问。 忿等独头生。 许慢等俱起。 恶作别头起。 应贪等俱生。 答。 忿等嗔等分。 如本得相应。 恶作别有体。 非与贪俱起。 何故贪等各别起耶。 于自十中各别起故(云云)。 义演云。 合嗔邪见等者。 此解亦好。 论文且约粗相。 据实亦俱。 问。 此悔何故不得与慢·疑·边见见取·戒取俱耶。 答。 思之可知。 又解等者且顺论文作此解也(云云)。 太抄云。 此言悔与嗔邪见贪我见及痴与五法俱起。 此解亦顺论文。 且约粗相言。 不得言九根本烦恼俱。 据实亦得俱(云云)。 又云。 又解等者亦顺论文作此释(云云)。 秘云。 论悔但容与无明相应者。 问。 此俱无明应唯不共。 不共迷理。 此迷不迷。 答。 设尔何失。 二俱有失。 若不迷者。 何名相应。 所缘异故。 若言迷者。 而因邪见之所引生。 亲义焉在。 答。 传有三释。 一云。 但言不共有亲迷理。 非皆亲迷。 二云。 虽邪见力之所引生。 不缘见起故亦亲迷。 三云。 悔俱无明亦是非主。 由此染悔非亲迷摄。 有义断云。 然亲迷其理难见。 故说不共有非亲迷。 虽违论之。 理相顺也。 详曰。 夫染悔者。 悔修于善悔不作恶。 此岂非迷苦谛理耶。 虽复邪见前后引生。 不缘若境。 亲迷何失。 无文遮故(云云)。 疏云。 设追悔往恶与自邈责。 恶作亦不瞋俱。 与恶作间生。 实不俱起。 设说俱者。 间生名俱(云云)。 肝心云。 恶作亦不嗔俱者。 此且约粗相说。 为约实而言。 亦得嗔俱。 追悔往恶而邈责故。 下文邪见悔修定。 邪见与嗔俱故。 悔亦与邪见嗔俱故。 今此论文而未尽理(云云)。 论云。 有义。 此二亦缘上境。 有邪见者悔修定故。 梦能普缘所更事故(云云)。 疏云。 谓中有中起邪见者。 悔先所作事。 论不许悔与九本惑俱。 故邪见时无容起悔。 即是别时起得此悔。 非与谤灭心俱。 故不相违。 又解。 据实亦邪见俱。 及有嗔俱。 论据多分。 不许与邪见嗔等俱。 许俱义稳(云云)。 论云。 悔眠唯通见修所断。 亦邪见等势力起故(云云)。 疏云。 今通见断者。 亦邪见等势力起故。 缘见等生故(云云)。 问。 付不定心所三性分别。 且恶作心所可通染无记耶。 又方问○可通四无记中异熟无记耶。 论云。 后三皆通染净无记。 恶作非染。 解粗猛故(云云)。 疏云。 染谓有覆。 净谓无覆。 于染净二无记。 眠等三皆通。 即欲界修道二见俱有眠等故。 初定有寻伺故。 恶作非染无记。 以解粗猛故。 不与二见俱。 染必不善故(云云)。 论云。 四无记中。 悔唯中二。 行相粗猛。 非定果故(云云)。 疏云。 染无记中。 无别相故。 略而不说。 净四无记中。 悔唯威仪工巧二法。 威仪工巧二法。 四无记中是中二故。 谓异熟为第一。 变化为第四故。 以彼恶作行相粗猛。 不与业异熟心俱。 非定果故。 亦不说与变化心俱。 此说异熟有二。 一谓业果。 即此中说。 二谓法执。 亦通染故。 此不说之。 前说染无记不通恶作故。 其余无记心。 虽不缘威仪等。 亦是彼摄。 非异熟生。 此中说言恶作不通异熟性故。 又解。 彼不缘威仪等。 心法执皆异熟无记。 亦恶作俱。 此中且据业果者说。 应勘诸论佛地二障中等文(云云)。 肝心云。 彼不缘威仪等。 心法执皆异熟无记等者。 灯云。 论四无记中悔唯中二者。 问。 异熟通果俱容得起威仪工巧。 悔既容与中二性俱。 应通四种。 答。 虽色界天起通果心。 来至佛所起身威仪及语工巧。 又诸圣者起通果心。 屈申言悟不为利乐。 皆是无记。 此皆上界及异熟心起。 非单四无记。 故皆不俱。 今据单起威仪工巧。 容与悔俱。 问。 悔非染无记俱者。 如所知障望菩萨人。 即是染污。 岂非彼俱。 答。 据烦恼障。 非染无记。 依所知障。 通染无记。 故不相违(云云)。 补阙章(三科)云。 五有覆无记五蕴○不定四皆通(云云)。 论九云。 所知障者○此于无覆无记性中。 是异熟生非余三种。 彼威仪等势用薄弱。 非覆所知障菩提故。 此名无覆。 望二乘说。 若望菩萨。 亦是有覆(云云)。 疏云。 论此于无覆至障菩提故。 述曰。 余三无记势力薄弱。 不能覆所知。 不障菩提故。 若异熟势力强厚。 通作意生计度所起。 能覆所知障菩提故。 从异熟起名异熟生。 非业果也虽与不善有覆俱。 不障二乘。 但名无覆(云云)。 蕴五云。 疏余三无记势用薄弱等。 问。 前第七卷初云。 问。 无记中悔唯中二。 行相粗猛。 非定果故。 又云。 寻伺除初彼解微劣。 不能寻求名等义故。 准彼既说异熟生微劣。 威仪等粗猛。 何故今此说威仪等势力薄弱。 异熟生势力强厚耶。 答。 义有异也。 且威仪工巧行相明利。 非异熟即唯粗猛故。 悔俱坚覆所知势用便弱。 以威仪等非迷暗故。 其异熟无记行相暗劣。 若寻名等体性即微。 坚覆所知势便强厚。 不明了故。 与彼所知障相翻故。 亦如此所知障。 若缚有情劣于烦恼为菩提障。 何废种。 此既许。 然彼亦应尔(云云)。 要下(论九)云。 理实威仪工巧与所知障法执亦俱。 今约孤行。 言非威仪等。 亦不相违。 据实执时非彼等心。 是彼心等而不起执(云云)。 补阙章云(五蕴)异熟无记者○业招第八眼等六识及此相应受想二蕴。 遍三别五及不定三(云云)。 同三科章云。 六无覆无记中○受想识中。 通除末那行蕴遍行别境眠。 不相应中。 众同分命根无想报三。 皆是异熟生(云云)。 百法论玄赞云。 四十六是异熟。 谓七识除末那。 遍行五。 别境五。 不定三。 除恶作(云云)。 论三云。 恶作等四无记性者。 有间断故。 定非异熟(云云)。 疏云。 非异熟者。 非真异熟。 不遍异熟生。 亦有恶作等。 不定中自当分别(云云)。 论云。 寻伺除初彼解微劣。 不能寻察名等义故(云云)。 疏云。 除异熟心。 异熟心解微劣。 不能寻求伺察名等法故。 大论第一七分别中说。 不染污分别。 此有善净无记○彼说净无记与此同。 此文但说不与业果异熟心俱。 非法执疑异熟心也。 后可与俱(云云)。 问。 第七识有任运分别欤。 灯云。 约识明者○杂集七中○遍行相者○任运既缘现境同于自性。 别通七识。 唯除第七。 以恒计度故(文)。 又上云○问。 既约自性。 八识皆有任运分别。 七八何无。 答。 约三乘通不说七八(文)。 伽抄一云。 七分别以寻伺或五七八识为体。 任运分别是五七八识故。 七唯有漏。 有通无漏。 唯识第七解(文)。 对法抄二云○任运分别以五识及寻伺为体。 此云五识。 瑜伽第五。 是寻伺故。 第八既任运故。 四法为体(文)。 同抄三云。 任运通七识。 余六唯第六。 瑜伽第一云意不共。 谓七分别。 此论任运是五识故。 第八准义成立。 余唯第六。 可知第七唯染污。 第八等皆不相应(文)。 二量章云。 任运分别唯是现量。 论自说言。 谓五识身。 如所缘相。 无异分别。 于自境界。 任运转故○瑜伽第一者。 任运唯现量。 说随境力任运转故(文)。 灯下云。 漏无漏分别者。 准瑜伽第五。 诸分别皆有漏。 论云。 谓望出世智所余一切三界心心所皆是分别故。 又释。 或通无漏。 言望出世智者。 据无分别智名为出世(文)。 问。 寻伺通无漏师意引十地论说。 又说彼是言说因故(云云)尔者不引现行论觉者觉观是○言行之文为证故。 淄洲大师如何释给耶。 问。 论云。 有义。 此二亦正智摄。 说正思推是无漏故。 彼能令心寻求等故。 又说彼是言说因故。 未究竟位。 于药病等。 未能遍知。 后得智中为他说法。 必假寻伺。 非如佛地无功用说。 故此二种亦通无漏。 虽说寻伺必是分别。 而不定说。 唯属第三。 后得正智中亦有分别故(云云)。 论云。 有义。 寻伺非所断者。 于五法中唯分别。 瑜伽说彼是分别故(文)。 疏云。 论有义此二至寻求等故。 述曰。 于中有三。 一证。 二理。 三会。 此初也。 亦五法中正智所摄。 显扬第二等说正思惟是无漏故。 宁知思惟体即是寻。 显扬第二·大论第二十九皆云。 彼正思惟能令心寻求极寻求。 趣入极趣入等。 故有等言。 寻求者寻也。 论又说彼是言说因故。 述曰。 对法第十及十地论第一等。 说正思惟是语言因。 故知寻通无漏。 寻既尔。 伺亦然。 问。 既引十地论初卷等云是语言因。 宁不引彼三请中第一云何故净觉人念智功德具等。 彼论解云觉者觉观语言因故。 答。 若依梵本。 毗呾迦是寻。 僧羯腊波是思惟。 彼十地论言僧羯腊波。 但是思惟。 亦无正字。 何况是寻。 即翻译家增觉谓观等也。 故引不同。 彼但应言净思惟惟也。 论未究竟位至亦通无漏。 述曰。 下立理也○论虽说寻伺至亦有分别故。 述曰。 下会违也(云云)。 秘云。 疏十地第一至寻无漏者。 问。 彼论无有正思惟言。 据何说有。 答。 彼论牃颂净觉人者。 依梵论本云思惟也。 疏依梵文故无有失。 问。 经云思惟。 云何即证寻成无漏。 答。 言思惟者八道支一。 体即是寻。 故得为证。 又解脱同诸并众。 诸金刚藏释十地义。 准十地经。 叹菩萨德。 金刚藏等八地上位。 上位意识唯是无漏。 解脱同等叹云净觉净觉明知体非有漏。 疏问既十地至语言因故者。 此难意云。 言思惟者是本经颂。 论家释云。 何故唯叹净觉。 净觉是言说因觉名觉观。 是口言行。 准其论文。 亦得为证。 何故不引。 疏故引不同彼但应云净思惟者。 显今论家但引本经不引论释。 不引论意具辨如灯。 问。 若引本经。 经颂不云正思惟者是语言因。 何得引之证是说因。 答。 文虽不言。 理必可故。 故经颂云。 何故净觉人念智功德具。 说诸上妙地。 有力不解释。 既云净觉说上妙地今何不释。 明知净觉即是说因。 不尔。 如何叙有净觉。 责不释耶。 详曰。 观文察理。 兼论无伤。 何所以者。 且觉观言。 若梵本有。 即不应责译主加增。 若梵本无。 想唯识师不引此谬。 取彼正论思惟之言。 通证因果言说之由。 竟有何失。 论说说因甚明着故。 更思(云云)。 蕴云。 疏既引十地至证言因故者。 彼经解脱月菩萨等三请金刚菩萨释十地义。 彼第一请颂云。 何故净觉人念智功德具。 说诸净妙地力不解释。 彼论牒颂解云。 觉观是口言行。 今问意云。 觉观即是寻。 口言行即是语言因。 既言净觉。 此即无漏。 寻为语言因。 今论何不引之。 而引正思惟为证耶。 疏答若依梵本等者。 此答意云。 若论觉观。 理合寻。 是准梵本。 既云僧羯腊波。 即是思惟。 无非觉观。 翻译失错。 实不是寻。 今此论与梵本同。 与此方十地论别也。 问据此方。 答准梵本。 即彼此二论不相违返。 问。 设僧羯腊波是思惟。 更加净字。 与此所引小别。 何得言同。 答。 净思惟即八道中正思惟支。 但语言因故不违也(云云)。 灯云。 论又说彼是言说因故者。 本说如疏。 西明释云。 正引十地三请言中第一请文。 长行释云。 唯叹净觉。 净觉是说因故。 觉名觉观。 即口言行。 三藏解云。 应言寻伺。 言觉观者。 译家谬也。 今护法师引为诚证者。 今恐传谬。 何以故。 本疏主说亲承三藏云。 捡梵本言僧羯腊波。 但是思惟。 亦无正字。 何况是寻。 言觉者觉观。 此说觉为观。 译家增故。 今西明云。 三藏解云。 应言寻伺。 言觉观者。 译家谬也。 经但说云净觉。 觉即是寻。 如何得言应云寻伺。 故知传谬。 问。 设唯是观。 观即是寻。 寻是语因。 后师何故不引为证。 答。 正思惟支体有二种。 一通诸部二乘因果及大乘因后得位。 体即唯是寻。 一唯大乘。 因果通本后。 体即思及惠。 瑜伽二十九云。 若心趣入诸所寻思。 彼唯寻思如是相状。 所有寻思。 乃至云。 起善思惟。 发起种种如法言论。 是名正语。 正语是果。 思惟语因。 及显扬第二云。 寻求极寻求。 现前寻求觉了。 计笔观察。 思惟思惟性。 又瑜伽二十九云。 若得彼已。 以惠安立。 如证而觉。 总立此二。 合名正见。 准知此俱正思惟支皆是初体。 对法第十说。 惠蕴摄正见正思惟正勤。 九十八云。 若出世间以正智为自性。 除诸戒支。 安立非安立真如为所缘。 瑜伽二十九云。 由八支摄行迹正道。 能无余断一切烦恼。 能于解脱究竟作证。 是故名为八支圣道。 当知此中若觉支时所得真觉。 此根本位。 若得彼已。 以惠安立。 如证而觉。 此后得位。 云如证而觉故。 此等皆是后八支体。 不说寻故。 后师依大乘通因果本后正思惟支。 非是寻故。 所以不引(云云)。 十地论一云。 经曰。 尔时金刚藏菩萨说诸菩萨十地名已。 默然而住。 不复分别。 是时一切菩萨众。 闻说菩萨十地名已。 咸皆渴仰欲闻解释。 各作是念。 何因何缘。 是金刚藏菩萨。 说诸菩萨十地名已。 默然而住。 不更解释。 时大菩萨众中有菩萨。 名解脱月。 知诸菩萨心深生疑已。 即以偈颂问金刚藏菩萨曰。 何故净觉人。 念智功德具。 说初净妙地。 有力不解释○论曰○何故唯叹净觉。 净觉是说因故。 觉名觉观。 是口言行。 有净说因。 何故不说(云云)(三请中第一请文也)。 问。 以寻心所为正思惟支体云事。 引瑜伽何文证之耶。 灯云(如上)。 伽论二十九云。 此复云何谓七觉支。 诸已证入正性离生补特伽罗。 如实觉惠用此为支。 故名觉支。 即此七种如实觉支。 三如所摄。 谓三觉支奢摩他品摄。 三觉支毗钵舍那如摄。 一觉支通二品摄。 是故说名七种觉支。 谓择法觉支·精进觉支·喜觉支。 此三观品所摄。 安等觉支·定等觉支·舍等觉支·此三品止品所摄。 念觉支一种俱如所摄。 说名遍行。 彼于尔时最初获得七觉支故。 名初有学。 见圣谛迹已。 永断灭见道所断一切烦恼。 唯余修道所断烦恼。 为断彼故。 修习三蕴所摄八支圣道。 此中正见·正思惟·正精进。 惠蕴所摄。 正语·正业·正命。 戒蕴所摄。 正念·正定。 定蕴所摄。 问。 何因缘故名八支圣道。 答。 诸圣有学已见迹者。 由八支摄行迹正道。 能无余断一切烦恼。 能于解脱究竟作证。 是故名为八支圣道。 当知此中若觉支时所得真觉。 若得彼已以惠安立如证而觉。 总略此二合名正见。 由此正见增上力故。 所起出离无恚无害分别思惟。 名正思惟。 若心趣入诸所寻思。 彼唯寻思如是相状所有寻思。 若心趣入诸所言论。 即由正见增上力故。 起善思惟。 发起种种如法言论。 是名正语(等文)次下文。 八正道一一说之。 有私记文(八正道支义)灯引伽文云。 伽二十九云。 若心趣入○又伽二十九云。 若得彼已○准知此俱正思惟支皆是初体(云云)。 勘此灯明知中边分别支者。 唯取后得智寻为体。 正思惟支唯后得智时有。 本智时无。 故意云。 见道出观以后。 分别安立自所证得时。 能观无漏后得照达故。 正见俱时相应寻求等者。 名正思惟支。 约此义故。 唯后得可名分别支(云云)。 伽论习三云。 问。 八正在修。 何故伽论二十九云。 当知此中若无支中所得真觉。 若得彼已以惠安立如证而觉。 总略此二合名正见。 由此正见增上力故。 所起出离无恚无害分别思惟(云云)(此俱正见亦通修道)显扬二云。 八圣道支者。 广说如经。 一正见。 谓于见道中。 得遍觉支时。 见清净。 于彼修道中安立后得遍觉支见清净。 总合二名为正见。 二正思惟。 谓依正见与彼俱行。 离欲思惟。 无恚思惟。 无害思惟。 于修道中相续作意思惟诸谛。 与无漏作意相应○三正语。 谓于修道中依正思惟(云云)(余皆无明道)和上云。 此论文意。 正见通二(以上)如何今说在修道耶。 答。 景法师云。 于真见七觉支时所得真择诸觉。 今在相见道。 以后得智安立观行。 如真见道真证而觉。 故此二觉合名正见。 今修道中正见亦二。 一是无分别智正见。 二是出观后起正见。 如彼真见安立。 而见合名正见(若依此论解伽论意者以正在明然显文分明决定声闻会释)和上云。 论意不同(云云)。 问。 八圣道中正思惟支以思惠二法为体。 将如何。 灯云(如上)。 要云。 此中正思惟若体是寻通无漏者。 何故五十七。 二十二根中五根。 不摄三十七中六法。 谓语·业·命·喜·安·舍。 故正思惟别即惠根。 此师以因果通论。 故体即惠。 前师此可为正。 故寻非无漏。 以寻名说之。 如三界适悦名乐(云云)。 要下(论九)云。 三十七品以九法为体。 遍行一。 谓喜受○惠为九。 四念住·根力觉支各为一。 道支二。 谓正见·正思惟。 思惟因中是依惠寻。 佛果唯惠。 瑜伽五十七云。 三十七品与五根云何相摄。 道品摄根。 非根摄道。 谓语·业·命·喜·安·舍。 故正思惟其体即惠(云云)。 灯第二云。 正思惟者以思为体(文)。 抄释三云。 疏正思惟以惠为性者。 若依俱舍。 以寻为体。 今大乘意。 佛无寻伺。 犹有语故。 以惠为体。 问。 思亦发语。 何不以思为体耶。 答。 由正思惟能发语言。 悔示于他。 答非惠者。 余无此能。 故对法云。 正思惟者是悔示他支。 如其证方便安立发语言故。 问。 此与正见而复何别。 俱是惠故。 答。 分别悔示二支别故(云云)。 对法抄七云(论十)正思惟小乘觉数。 此法大乘是有漏。 不得为八正道法。 此寻依思惠为体。 惠为正见支。 正思惟乃取思为体。 此理不然。 未见文故。 如大论二十九云。 正思惟唯惠蕴摄。 又下文言。 毗钵舍那收。 又五十七。 释二十二根中云。 问五根三十七品。 为五摄三十七。 为三十七摄五。 答三十七摄五。 非五摄三十七。 不摄何等。 谓语·业·命·安·喜·舍。 如是或六或四彼所不摄。 若正思惟是思数。 于不摄中。 应云不摄七法。 以二十二根中无思数故。 但正思惟以惠为体故。 是根中惠根摄。 何以故。 发语得通思惠。 唯取惠而非思。 以发五种蕴身故。 唯安舍道共戒或十一。 即闻戒为三故。 虽正思惟。 如文以惠为体。 与正见何异。 以正见是分别支故。 释曰。 正见观中。 分别未发语言正思惟。 为他说法。 依此发语。 以无漏观中非寻伺所发语故。 佛无寻伺故。 又唯识第七因中以寻为体(云云)。 疏文云。 论未究竟位至亦通无漏。 又功用有二。 一自利。 二利他○佛二俱无。 故说法时不假功用。 有正思惟。 体即是思。 不名为寻。 又解。 十无学中。 佛无正思惟支。 以无寻伺故。 前解为胜(云云)。 灯第二云。 正思惟者以思为体。 若准十地论云。 净觉人即谓觉者是寻。 捡梵本。 不以寻伺为体。 如第七卷论疏辨(云云)。 显唯识疏隐文抄八云。 隽法师云。 觉分虽有三十七。 而体唯有十○以正思惟即思故。 基法师弹此解云。 准决择分辨五根与三十七法相摄。 言除六觉法。 与余受互摄。 何等为六。 正语·正业·命·轻安·喜及舍。 若许正思惟即寻及思者。 何根等摄。 是故正思惟以惠为体。 故觉分虽有三十七。 而九法为体○兴法师云。 今详此解。 非为尽理。 若正思惟以惠为体者。 何故显扬云依正见与彼俱行邪。 无有二惠而俱生故。 今解。 正思惟以寻为体。 然寻有三义。 一假实别得。 非即思惠○二摄假从实。 非虽思惠故○以实云之。 与根相摄。 正语等五一向非根所摄。 信精进等二十一法一向展转相摄。 一亦摄亦不摄。 通思惠故。 彼论约非全分故略不故。 显扬通思惠故说见俱○今谓不然。 然疏主意破唯以寻及思为体。 得以惠为体。 非谓唯惠。 若但以寻为体者。 如来应无正思惟支。 若唯是思惠。 即违瑜伽五根相摄义。 若唯惠者。 即违显扬。 故通三法○具如义灯(云云)。 问。 金刚心菩萨说法利生之时。 依寻伺力欤。 论云(如上)。 疏云。 八地已去虽无功用。 果未满故。 有任运功用。 故不同佛。 又功用有二。 一自利。 二利他。 前八地已去皆无。 后八地已上犹有。 七地已前二用并有。 八地已去无功用者。 无利用。 任运入地非于利他。 亦无功用(文)。 灯四(论三)云○今为二解。 一云。 于药病未知。 据已前说。 此位云等觉。 故不假寻伺。 一云。 金刚定前起于寻伺。 观承病等。 击发语言。 即入此定。 故虽在定。 而能说法方便。 虽属于前。 正说法时。 在金刚定能令增进。 何所相违。 此解为正(文)。 太贤古迹同此正定意也。 忠安记三云。 论未究竟位等者○和上问。 龙猛菩萨论云。 法性菩萨不起寻伺。 岂不违此。 答。 不相违。 所以者何。 龙猛约所已遍知病药。 虽不起寻伺。 护法据所未遍知病药。 说必起寻伺(云云)。 同记第二(论三)云。 论无散动故者○和上云。 若依护法宗。 十地菩萨皆由寻伺方得说法。 非如佛地无功用说。 若依智度论。 与此不同。 如彼论云。 若法生身皆为觉观。 若法性身菩萨无有觉观。 解云。 生身者是分段身。 法性身者是变易身。 准此文者。 八地已上应无寻伺。 皆变易故。 如何通释。 解云。 有人云。 论意不同。 不须和合。 然今无违。 所以者何。 八地已上菩萨说法要由寻伺。 而正说法时无寻伺。 智度论约正说法时。 护法通说先方便位。 岂护法师得初地菩萨之义(云云)(有人者若圆测师也)。 深密经西明疏第五云○问。 十地菩萨依寻伺说。 智度所说如何会。 答。 论者意异。 不可会释。 如智度论说寻伺俱起。 弥勒等宗必不俱起。 如是等异。 其例非一。 故不须会(云云)。 论第七卷本文抄二十八目次心所决定俱生段三法起十六王所一异段许心似二现一法真俗无想天段上座部中有大众部等中有有异熟生即能引发无想定段悲定现果时定报不定论第七卷本文抄二十八心所决定俱生(在枢要)唯识义六卷私记第一云。 问。 心所俱起之行相如何。 答。 枢要下云。 五法五俱起(谓遍行五随一起时必余四俱起故)九法必六俱(谓别境五及不定四。 此九法随一起时。 必遍行五俱起故)九法定十四(谓无明与八大随惑俱起时。 必遍行五俱起。 故云十四)二十一十五(谓善除轻安余十法。 本惑除无明嗔余八法。 小随惑中谄诳憍三。 合云二十一。 此中善十俱起时。 必遍行五俱起。 故云十五。 若本惑八中随一起时。 必无明并八大随惑八及遍行五俱起。 故云十五。 若谄诳憍中随一起时。 必无明并大随惑八及遍行五俱起。 故云十五)三法起十六(谓轻安并中随惑无惭无愧云三法。 此中轻安起时。 必余十善及遍行五俱起。 故云十六。 若无惭无愧起时。 必无明并八大随惑及遍行五俱起。 故云十六也)八法十七俱(谓嗔及小随惑中除谄诳憍三余七。 此中若嗔等八法之中随一起时。 必无明并随八中随二遍行五俱起。 故云十七也)是心所相应。 惠者应当知(文)。 对法抄第二同之。 同记云○本惑除嗔余九一一·大随·遍行。 十四定俱。 善除轻安·随惑大八·小谄诳憍。 此二十一一一定与十五俱生。 谓善一一。 自善·并遍行五。 小三一一。 与八大随·本惑随一·及触等俱。 大随一一。 与自俱。 本随除疑余九随一。 并相应通遍行五(文)(此二句违对法抄。 非正释欤。 余句同彼抄也)。 问。 轻安心所决定俱生法取定心所欤。 对法抄二云。 五者有三法。 起一必十六。 谓轻安·无惭·无愧。 轻安起必十一善俱。 无惭无愧此二必俱。 并无明八大随惑故(文)(遍行五上明故。 别不举之)补阙章中云(三科)○三生得善。 识蕴小分。 色蕴色声二。 法处色中。 受所引色·遍计所起色·受想二蕴生得善。 行蕴中。 十一善·遍行·别境·寻伺悔眠(文)(同对法抄心欤)。 章第五云(三科)○三生得善五蕴○心所法二十四。 遍行·别境·善十除轻安·及四不定(文)(补阙章上卷同之。 皆似对法抄·枢要释)。 论六云。 应说信等十一法中。 十遍善心。 轻安不遍。 要在定位方有轻安。 调畅身心余位无故○有义。 轻安唯在定位(文。 正智)。 又云。 有义。 五识亦有轻安。 定所引善者亦有调畅故(文。 正义)。 疏云(如第六卷文集)。 论五云。 或有心位五皆不起。 如非四境率尔堕心(文)。 王所一异段问。 论中引庄严论说许心似二现(等文)尔者许心言摄心所欤。 问○释此文有二解。 尔者第二释意心似二现言摄心所耶。 论云。 如是六位诸心所法○若离心体有别自性○庄严论说。 复云何通。 如彼颂言。 许心似二现。 如是似贪等。 或似于信等。 无别染善法○应说离心有别自性。 以心胜故说唯识等。 心所依心。 势力生故说似彼现。 非彼即心。 又识心言亦摄心所。 恒相应故。 唯识等言及现似彼皆无有失(文)。 疏云。 论应说离心至说唯识等。 述曰○此即通以前第一难中经违讫。 次通庄严论说似贪等者。 论心所依心至非即彼心。 述曰以诸心所依心方起。 依心势力生故。 说心似彼贪信等现。 非说彼心所体即谓是心。 遂言无别染善法等复此心所似贪等法。 无别心外实染善法。 非谓所似贪等亦无。 似有二义。 一无别体。 由心生故说之为似。 变似二分现者是也。 二虽有别体。 由心方生为依胜故。 说之为似。 即贪等是。 今颂想言似者。 通此二故。 非一为例。 此则别通第难经讫。 次想通第一难中经等。 论又识心言至恒相应故。 述曰。 言心识者。 亦摄心所。 前经可知。 庄严论言许心等者。 亦摄心所。 以恒相应故若尔。 贪信等既入能似心聚之中。 所言似贪等者是何。 想心聚中贪信等法。 亦别变似贪信等现。 以义说之。 总别聚异。 谓总心自能似二现。 即心自证分。 似自见相二。 俱时贪等自体分。 亦现似贪等必二现义。 故其总许心聚之中。 心所亦在其中。 然但说心变似二现。 说心所法似贪等现。 以心胜故。 不过染净二位中故。 其无记法有顺染者。 有顺善者。 故此总言亦摄无记。 如诸部中执无无记。 其等既有所顺。 即唯善染。 此亦如是。 又解。 心所不离心故。 许心自体既似二现。 如是心所自体分染者。 似贪等二现。 自体分净者。 似信等二现。 离自体及所似贪等外。 无别染善法。 论唯识等言至皆无有失。 述曰。 总结前义无相违失。 或此后通但通前经。 非解后论(文)。 义蕴云。 疏云若贪信等既入能似聚中者。 此说许心之言若摄心所。 即贪信亦入初句能似聚中。 后言贪等。 更以谁为能似。 疏总心聚中○贪信等现者。 此说其总许心似二现中。 亦说贪信等各自似贪信等分亦现。 故第三句别举云。 如是似贪等后似于信等。 又解心所不离心故者。 前解约总别聚异。 总中别出染净心所为二别句。 此解初句独明心王自体似二现。 第三句染净心所自体似二分现似心所不离心故。 故说如是似贪等言(文)。 别抄云。 问。 庄严论心似贪信现。 如何依心王现信贪耶。 解云。 总约一聚故说心言。 理实信贪皆依信贪自体分现相见分。 又解云。 以心所不离心故说心现(文)。 疏云。 论庄严论说至无别染善法。 述曰。 此意难云。 许心似二现。 谓已成立心现似见相二。 或现似能取及所取讫。 此即牒已成义。 如是似贪等谓牒指义。 故言如是似贪等者。 谓心复变似贪嗔等一切染法。 或似信等一等善法。 此中似言。 似心外所计异二分等法故名为似。 无别染善者。 谓心变似见相二分。 二分离心无别有法。 复言心变似贪信等故。 贪信等离心之外无别染善法。 体即心也。 如二分故。 其心变似故。 知从心变似贪信等。 非别有心所。 初以经证。 后以理成。 此离心有所难。 次○(文)。 秘云。 论庄严论许心似二现等者。 隋所译论第五云。 能取及所取。 此二唯心光。 贪光及信光。 二光无二法。 释曰。 求唯识人。 应知能取所取二种唯是心光。 如是贪等烦恼光及信等善法光。 如是二光亦无染净二法。 何以故。 不离心光别有贪等染净法故。 详曰。 准此疏云能取所取名似二现。 文理相顺(文。)(释曰下求唯识之上。 牒能取及所取此二唯心光者。 秘略牒文也。 唯是心光下。 牒贪光及信光二光无二法者。 秘又略不引也。 余如文矣)。 问。 论云。 若依胜义。 心所与心非离非即(文)四重胜义中何乎。 问。 付四俗四真废立。 且可有一法一时真俗相形之义乎。 如别纸。 所依。 俱转。 起灭分位(已上三门无指题)。 无想天段问。 上座部本宗同心可立中有乎。 论云。 无想天者○有义。 生时亦有转识。 彼中有必起润生烦恼故(文)。 疏云。 第三师说○言初生亦有识○然上座部等。 说彼中有亦无有心。 恐此前师亦作此计。 故说中有末后有心。 大乘中有生支摄故彼中有末心必起润生烦恼故。 无想天亦有心也(文)。 要云。 上座部勘有中有。 无何得说言中有必起润生烦恼耶。 本计无中有。 末计有故(文)。 宾记云。 有中有无。 灯云。 论彼中有必起等。 枢要云。 勘有中有。 无中有。 答云。 本计无。 末计有。 又曾闻释。 约本而言云无中有。 今据末计故有中有。 又云。 本计有二。 一理为量。 二教为量。 因分两诤。 理为量者即立中有。 今论约此故说云有。 若引经为量者不立中有。 然要集云。 勘宗轮论。 上座复名雪山。 立八义别。 余同一切有。 即云立中有。 大众等四部都无中有。 今谓不定。 一切有部本宗同中论文。 不说定有中有。 云末宗异义其类无边。 雪山同彼。 岂有中有。 其大众等。 论文不说定无中有。 而云菩萨入胎作白象形。 准此即似立于中有。 故要集无其准定(文)。 常记云。 解云。 神访集云。 证曰。 比轮其上座部转名雪山立八义。 别余同一切有。 即立中有○由此上座本末皆有(文)。 灯周记云。 灯本宗同中论文不说者。 一切有部俱舍论中许有中有。 宗轮论中即不言有。 何引彼宗轮论以证中有。 若上座部所计义同异部。 论中更不别说。 但其部同为此义。 雪山同彼岂有中有者。 此难意云。 有部之中无其中有。 余同有部。 有部宗轮当无中有。 雪山宁有耶(文。)(准此释者。 宗轮论若有或本欤。 似灯能破)宗轮论云。 其上座部经尔所时一味和合。 三百年初。 有小乖诤分为两部。 一说一切有部。 亦名说因部。 二即本上座部。 转名雪山部○说一切有部本宗同义者○唯欲色界定有中有○此等名为本宗同义。 末宗异义者。 其类无边。 其雪山部本宗同义。 谓诸菩萨犹是异生。 菩萨入胎不起贪爱。 无诸外道能得五通。 亦无天中住梵行者。 有阿罗汉为余所引。 犹有无知。 亦犹预。 他令悟入。 道因声起。 余所执多说同一切有部(文)。 俱舍论八云。 颂曰。 死生二有中。 五蕴名中有。 未至应至处。 故中有非生。 论曰。 于死有后。 在生有前。 即彼中间有自体起。 为至生处故起此身。 二趣中间故名中有○有余部说。 从死至生处容间绝。 故无中有。 此不应许。 所以者何。 违教理故(文)。 无性摄论第三云。 论曰。 若有于此非等引地没已。 生时依中有位意起。 染污意识结生相续。 此染意识于中有中灭。 于母胎中识羯罗蓝更相和合。 若即意识与彼和合。 既和合已依止此识。 于母胎中有意识转。 若尔。 即应有二意识。 于母胎中同时而转(文)。 又云。 释曰○若尔。 即应有二意识。 于母胎中同时转者○然不应许。 经相违故(文)。 疏四本云(论三)论有余部说至俱不可了。 述曰。 上座部师说。 有根本计。 有末所计。 根本计粗细二意许得并生。 末计不然。 必别时起。 今本计别有细意识○无著摄论本云。 应二意识俱时转等(文)。 问。 要集意大众等四部不立中有(云云)灯师何破之乎。 灯云(如上)。 宗轮论云。 如是诸部本宗末宗同义异义。 我今当说。 此中大众部·一说部·说出世部·鸡胤部本宗同义者。 谓四部同说○一切菩萨入母胎中。 皆不执受羯刺蓝頞部昙闭尸键南为自体。 一切菩萨入母胎时。 作白象形。 一切菩萨出母胎时。 皆从右胁○都无有中。 如是等是本宗同义。 此四部末宗异义者○诸如是末宗所执。 展转差别有无量门(文)。 疏云(大师所作)论一切菩萨至作白象形。 此部中说都无中有。 其白象形是何事物。 故今意显。 白象形是入胎之相。 非中有身。 非谓菩萨圣人中有翻作傍生。 以象调顺住无伤暴有大威力。 如善住龙。 故现此像。 意表菩萨性善柔和有大势力。 师子王等虽有威力。 然多伤杀。 故圣不现师子之形。 家依法师虽有广义释白象形。 然说此是菩萨中有。 恐乖宗旨。 此部本宗无中有故。 寻者自知○论都无中有。 设远时处。 死此生彼。 既无中间隔。 前灭后即生。 故今不说别有中有(文)。 部执疏二云。 菩萨欲入胎皆作白象相貌者。 此语明菩萨在中阴。 中阴者舍前身未受后身。 于两盈中间故不名中阴也。 中阴报还而生阴相似○作白形相。 凡有三义。 一身大。 二有六义。 三有四释○(文)。 疏七末云。 中阴经中说。 佛处中阴二十年。 亦作无色界众生者。 大众部经。 非大乘义(文)。 婆娑论六十八云。 谓或有说○故作此论(文)。 慈恩传四(云)。 问。 正义意无想天初生位转识暂起(云云)尔者起几识耶。 问。 本疏中无想天初生位起眼耳身三识(云云)尔者起异熟无记三识欤。 论云○(如上书)决择分言。 所有生得心心所灭。 名无想。 此言意显。 彼本有初有异熟生转识暂起。 宿因缘后不复生。 由斯引起异熟无记分位差别。 说名无想。 如善引生二定名善。 不尔。 转识一切不行。 如何可言唯生得灭。 故彼初位转识暂起(文)。 疏云论。 此言意显至说名无想。 述曰。 此显彼天本有初位。 有六转识报心暂起。 宿习无心定。 因缘力故后不复生心。 由此生得第六报心灭故。 引起异熟无记无心分位之时。 名彼无心报。 依止本识此转识灭分位差别。 说名无想。 如前第一卷。 虽有二解。 今准此文。 唯于第六心灭上立无想。 论如善引生二定名善。 述曰。 此以喻成○论不尔转识至转识暂起。 述曰。 彼处转识三性不行。 若初生时即已不行。 如何可言唯生得灭。 设非唯无记。 三性心生。 便名生得者。 此即仍是初生有心故。 对法第四云。 生得无记谓无想报。 故唯无记。 彼本有初位转识暂起。 暂起者。 四识中起何识。 此但言转识不别出故。 有说。 亦起眼耳等识。 此亦不尔。 有何因缘。 应唯起身识及第六识。 受彼果故。 暂生即灭。 何假起眼等识见色闻声等义虽知尔。 起将为胜。 如萨婆多亦许多时故。 此虽许有心。 即显报体及无记性(文)。 太钞十一云。 若萨婆多宗。 身在上地。 犹下初禅三识。 初禅三识是威仪无记心。 若大乘。 借下地三识。 三识即是异熟生无记心(文)。 疏上文云。 论故六转识于彼皆断。 述曰。 此即第二灭于六识。 七八微细彼不能知。 故不灭也。 虽总言六。 远三近一(文)。 秘云。 疏虽总言六远三近一者。 有二释。 一云。 当地名近。 异地名远。 眼耳身三下地法故。 二云。 先灭名远。 后灭名近。 由生彼天。 四识不生有前后故。 前释为正。 本意显彼所灭之识非皆当地。 置远近言(文)。 别抄云。 问。 生无想天初生转识暂起。 于六识中后起何识。 解云。 一云。 唯起四识。 除鼻舌二识○一云。 但身乃意。 初生于后不必得有色声境故(文。 同疏二释)。 疏二本云。 论无想定前至假立无想。 述曰。 下明定果○今解。 即是彼地六识中善染等心不行位建立此体。 如许无心唯依本识。 即依本识上立此无心。 无心实非异熟。 亲依异熟立异熟名故。 论云不恒行心心所灭。 不简何性心。 然瑜五十二云。 唯约生得心心所灭立此异熟者。 即善等恒行心。 生便即得。 故名生得。 非谓异熟生得无记。 或种依本识。 是生得无记性。 与本识同性。 故名生得。 此相传解。 违下第七。 然不顺理。 又解。 第六异熟舍受生得无记心灭种子上立。 即是依本识而生得粗动想等灭。 故建立此异熟。 此师为正。 诸论皆说生有初心定无覆故。 知下第七。 第六识何时灭。 此有二义。 如下第七卷中广说。 自有三师(文)。 灯二云。 问。 无想异熟灭几识立。 答。 灭一识立。 以鼻舌二识但在欲界眼耳身三识但在初定。 在第四定粗但第六。 不可起于下地异熟眼等三识。 故唯第六(文)。 俱舍颂二十八云。 生上三静虑。 起三识表心。 皆初静虑摄。 唯无覆无记(文)。 光云○问。 生上起下无覆无记。 四无记中是何无记。 泰法师解言。 然眼耳身识虽非化身无记。 是化身类。 定地系故。 总名禅思心○有说。 彼成就三。 谓色声法舍意近行○今解。 不然。 上三定起下诸识。 若起下身识。 唯是威仪心。 或是缘威仪心。 或是似威仪心。 若起下眼识。 修得者通果摄。 泛尔起者是威仪心。 或是缘威仪心。 或是似威仪心。 若起下耳识。 修得者通果摄。 泛尔起者唯是似威仪心(文)。 问。 本疏释感无想天总别报因。 出三释。 以何为正乎。 论云。 即能引发无想定思。 能感彼天异熟果故(文)。 疏云。 自下第五出此报因。 如前第一卷解。 然今即是定前能引无想定思能招彼果。 即显一思感总别报。 同瑜伽五十六说。 又解。 即是能引定思。 至无心位为定之时。 招彼第六别报异熟。 前明别思能感总报。 有心无心二因果别故。 又解。 此说微微心招别报。 若前微心明别故招总报。 前说即许一思招二报。 亦得有心无心报。 一业尚得色非色报。 理不遮故。 后解二业各别。 欲显定因感别报。 前明别思感于总报(文)。 蕴云。 论即能引发无想定思者。 疏有三解。 初解以现思能感总别二果。 第二解虽是一思。 约分位别。 有心无心感二果故。 第三解二现思感二果。 问。 此中三释何者为优。 答。 初释最善。 无想异熟果禅因说感总别报为行支故。 故第三释理亦可通。 前后现思感总别报。 前是正行。 后是兼支。 无违理失。 其第二解以无心位感彼别报。 理稍难详。 岂有无心思种能感彼天。 经五百劫令心心所都不行耶。 又以思种独能感果。 未见此文。 若由定力能感彼者。 亦应感总。 许有力故。 又无心假定但有遮心不起之义。 何能有力感彼果耶。 又此论言。 即能引发○异熟果故。 即此现思。 不言所引无想定种能感彼果。 故知不了。 疏主且约假果故。 以假言为因。 然未必取此为正。 问。 今其感彼别报。 为说感有心位异熟意识。 为说感彼假实异熟耶○答。 今以义准。 彼天异熟意识不感无心之位○问。 若不感无心。 何说招无想异熟。 答。 此假异熟依生得种子随现识。 说感无心。 理亦无失(文)。 忠安云。 今以基初解为正。 谓能引彼定一思能招总别二报。 大乘自许一业能引说多果故(文)。 太抄云。 初解不审。 即取下第二三解以为正(文)。 义演云。 疏前说即许一思○理不遮故者○第一解也○疏彼解二乘至于总报意云。 此显第三解○有彼解二业等者。 通取第二解。 即三解中明后二解与第一解别所以也(文)。 灯云。 论即能引发无想定思。 要集云。 有说有释各有三解。 彼第三为此初说。 彼第一为此第三说。 彼此第二义即不同。 今取有释第三为正。 既有说第一即有释第三。 何故独取有释第三而为正释。 有说疏文不断第三为正说故。 然以理准非。 极厌心招彼总报。 极厌心种招彼别报。 何所相违。 又微微心种是能引发无想定思。 能感彼果。 顺五十六。 不尔。 一因如何能感有无心别相违二果。 又西明云。 微微心及微心相应思引总报。 以有心故。 即彼二种至无心位引别报。 以无心故。 今谓不尔。 岂于微心种亦立无心定耶(文)。 西明疏云。 即能引发至异熟果故者○然解此文自有三释。 一云。 微心相应思引总异熟果。 以明利故。 若微微心相应思感彼异熟果。 不明利故。 二云。 微心及微微心相应之思引总异熟。 以有心故。 即彼二思至无心位为定之时。 招别异熟。 以无心故。 三云。 正取微微之心相应之思。 正引总果。 兼招无相。 别异熟生。 以微微究竟胜故。 要引定思由定势力感彼二果(文)。 论一云。 无想定前求无想果故。 所熏成种招彼异熟识。 依之粗动想等不行。 于此分位假立无想。 依异熟立得异熟名(文)。 疏二本云。 所熏成种○此是虽总。 而意欲说明了心时种子招总异熟。 无心以去厌心种子招别无想异熟。 论种子体。 是一种子通招总别。 若据其位。 前后有殊。 有心无心二果别故。 又解。 微微心以前明了故招总果。 微微心细所熏成种感别果。 二种种子者各招一果。 亦不相违。 微微心种转为无想定等故。 前解为胜(文)。 秘云。 疏明了心时种子招异熟者。 即微微心名为明了。 对彼无心故○第二解言明了心者。 对微微心名为明了。 疏此言虽总至二果别故者。 有义○然应云明了心等招异熟。 微微心时招总异熟。 或微微心通招总别○详曰。 若言明了招彼转识别报异熟。 微微招彼总报异熟。 无想异熟假故不招。 如何圣说无想定因。 无想异熟而为果耶。 假名为招。 如灯具辨。 疏无心以去至无想异熟者。 即是彼天第六识等种子之上。 能遮彼地六识等现不起功能。 名为无想异熟体也。 疏故前解为胜者。 问。 胜义何也。 答。 言无想定招彼果故。 以微微种建立定故。 以前非定。 若取前心而感彼者。 云何得说由定生彼。 又彼别报而无其体。 云何实种能招彼耶。 故前解胜(文)。 灯二云。 论无想定前○招彼异熟识。 本疏二解。 自断前正。 虽无想异熟。 假非实感。 然为求彼果。 修无想定。 若有心时。 是能感彼无想果者。 修有心定。 何假无心。 以无心定前微微心所熏成种。 防心不起。 方名无心定。 即说假法能防实心。 后得果时。 彼虽是假。 然由厌心功能力故。 想等不起。 假说为感。 于理何违。 若俱实种为能感者。 应同第八不名无心。 又复此论但云故所熏成种招彼异熟识○(如上)假立无想。 不言成种招彼无想○问。 得果之时。 微微心种即久已灭。 但有想续无心种子。 无二种种。 如何可说有心感有心。 答。 虽无别种。 即最后心与种俱时修。 有能感彼总异熟力。 以未熟故。 果不得起。 彼熟生果时。 将现熟种。 望后果时。 说有心感。 故亦不违(文。 可见余文)。 瑜伽五十六云○谓能引发无想定思。 能感彼异熟果(文)。 钞(十五)云。 能引发无想定思者。 谓定体思能感别报(文)。 无想定段问。 于出悲定菩萨作损益人可感现果耶。 灯云。 杂集第八。 据定受业说有三种。 即现生后。 于慈定等造善恶业。 是现受摄(文)。 周记(文)。 瑜伽论九云。 若诸善业由事重故受现法果者○或于起慈定者供养承事。 如于起慈定者。 如是于起无诤定·灭尽定·预流果·阿罗汉。 供养承事亦尔(文)。 同钞四云。 供养慈等定得现果者。 依初出位。 如初出慈定。 无诤灭定预流阿罗汉亦尔。 非久出彼。 不说独觉。 小故略之。 其实亦得。 一来不还非初后圣。 故不说之。 问。 何故但说慈定。 不说悲定喜定舍等耶。 答。 喜舍劣故。 悲通散故。 于与世间出世间乐。 慈等胜故。 无诤等亦尔。 内证真无诤。 外息诸烦恼。 胜愿智等故不说余(文)。 同下文云。 慈定菩萨。 运心与乐。 供养获安。 亦复如是。 由他增上。 自现业熟。 便得现果○初生悲故。 后起慈心。 而与其乐。 故唯言慈(文)。 对法抄第六云。 此中顺现受业初慈定等五。 第十六云。 慈者于一切有情第一利益安乐增上意乐住起故。 所以得现果。 何故不说悲者。 熏抄有一解。 今解不然。 慈与乐深不行损时。 定不杀故。 悲虽不杀。 亦废损。 而不与乐。 故慈胜非余。 如慈无诤等亦尔(文)。 灯抄第五云(常腾)范云。 由四无量中慈聚在初。 故偏说慈。 从余三定起亦与慈同。 若损者益者。 谓作打骂等损。 供养等益。 此业于现法中能受别苦乐故。 名顺现受业(文)。 婆娑论八十三云。 问。 住悲喜舍三无量者。 刀毒水火等所害耶。 应作是说。 悲喜舍定亦不可害。 若尔。 何故经中。 住慈定者刀毒水火不能害。 必无灾横而致命终○复次既说慈定。 应知亦说悲喜舍定。 种类同故○复次住悲等定。 虽不可害。 而出定时。 身有微苦。 慈定不尔。 是故偏说。 复次住悲等定。 虽不可害。 而彼有损。 慈定不尔。 是故偏说。 复次悲等根本虽不可害。 而加行时则可伤害。 慈则不尔。 是故偏说(文)。 对法论灵隽疏第八云。 从慈定起者。 慈能与乐。 所布心广。 从此定起。 于彼人造善不善。 俱得现果。 故瑜伽云。 从于一切有情第一利益安乐增上意乐。 于彼人造损益。 必后现异熟(文)。 兴法师云。 慈悲喜舍愍念之心。 愍物恒生。 皆是慈心差别。 由此四心皆虽其性是慈。 随境分四种。 增长差别。 名悲喜舍也(文)。 问。 付业种类。 且可有时定报不定业乎。 灯云。 瑜伽六十。 据定不定总说四业○一异熟定。 二时分定。 三俱定。 四二俱不定○第二时定而报不定○杂集第七○说有五业○谓他所教敕。 他所劝请。 无所了别。 根本报着。 颠倒分别。 五句如次。 初三不增长。 轻故不必受异熟。 即时定报不定及俱不定(文)。 周记云。 灯第二时定报不定者。 问。 如作恶业。 未生令受。 趣即不定。 若生人中。 而逢胜缘。 修诸善业。 非业而不受之。 此等即是时不定。 如何得言时定报不定。 答。 若逢胜缘而不受之。 必更于余时重受。 亦名为定。 余皆准此(文)。 伽论二云。 又诸种子即于此身中。 应受异熟缘果不受。 顺不定受摄故。 然此种子亦唯住此位(文)。 摄释一云。 或是三时诸业种子(文)。 论第七卷本文抄二十九目次灭定段即部行中超多等至依非想种灭定初起同后记未必为正寂静解脱定体(付胜进道漏无漏)不还润生然三等持(范宪僧正御本)上贪不定(虽无写本。 追书入之毕)论第七卷本文抄二十九灭定段问。 部行独觉中可有不得通之类耶。 论云。 灭尽定者。 谓有无学。 或有学圣(文)。 疏云。 第一得人。 谓有无学者。 六十六云。 即简二乘非俱脱者。 不得入故。 此中独觉亦有不得灭定者不。 以义今准此文。 故有独觉不得灭定。 即部行中乃至亦有不得通者。 独一者必得故(文)。 义演云。 疏部行中○不得通者。 即部行中有根钝者。 则不得灭定。 虽修五通。 得已遇缘还退失故。 或出无佛世界。 无佛为依。 设修五通。 所以不得。 若得漏尽通。 一切皆得。 若麟喻独觉若三明六通次第定皆得也(文)。 三轮章云。 三乘皆能起三神变。 声闻地二十七说。 谓阿罗汉具八解脱静虑等定。 有大堪能。 具大势力。 能善为他现三神变教授教诫。 故知独觉亦能现之。 要俱解脱方起三种。 故有部行而不能起(文)。 显幽钞三云。 部行独觉者不得灭定。 以钝根故○声闻之中。 即惠解脱罗汉不得此定。 此亦不得根本定故○此惠解脱及步行缘觉。 此二人不唯不得此定。 亦不得神通。 即麟喻缘觉与俱解脱罗汉。 此二无学定得此灭定也。 以得上八根本定故。 问曰。 何名俱解脱。 何名惠解脱。 答○唯得近分中间定○非得上八根本定故。 亦不得通。 名惠解脱罗汉○得四禅八定根本近分。 皆得三明六通○为俱解脱罗汉(云云)。 补阙章(见道)云。 麟通及余部行若入见道。 先以六行伏无所有已下疾惑。 既伏下惑。 明知已得九地之定。 此即通依四静虑。 入不依近分。 得根本故(文)。 对法抄八云。 惠解脱俱解脱。 具证八解脱名俱解脱。 唯得三解脱。 及全不得者。 非俱解脱是惠解脱。 何以得知。 要具证八方名为俱及不具证名惠解脱。 释此二人中。 论云。 有具证字故。 惠解脱中。 唯言究竟断惠障。 故知虽得一二乃至七解脱断定障。 不究竟断故。 非是俱人。 如大论二十六两复次释(文)。 问。 七地以前菩萨及广惠声闻可超多等至耶。 问。 超一间之类今论初修及自在中何摄之耶。 论云。 此定初修。 必依有顶游观无漏为加行入。 次第定中最居后故○若修此定已得自在。 余地心后亦得现前(文)。 疏云。 论此定初修至最居后故。 述曰○初修依何地起。 初必依有顶游观无漏为加行入。 初修即二乘及七地以前等。 瑜伽第十二卷说。 唯除如来及出第二僧祇大菩萨。 余不能超诸等至。 佛等随欲皆入。 故知二乘等名未自在。 唯得无所有处心。 后超一地无漏入故。 显扬亦同○论若修此定至亦得现前。 述曰。 前言初修唯依非想。 后修如何。 若得此定已自在者。 余下七地心后亦得现前。 即大般若经第一分第三百五十。 次第入出诸定。 名师子颦呻定。 若菩萨超禅。 从一切地心入灭尽定。 从灭定于一切地心出。 是集散三摩地○对法第五云。 未自在者唯超一间。 若得自在。 超一切地。 显扬十八云。 若曾串习能从欲界入无色界心。 故知欲界心后越入此定。 其瑜伽第十二说。 唯自在者方超一切等至。 即九等至。 谓如来大菩萨。 实无欲界心有似欲界心。 实是无漏。 随在何定为加行皆能入。 且从极自在钝无漏为语。 实十地菩萨广惠声闻独觉亦得。 如定中闻声。 从无所有处心入欲界故。 不尔便违(文)。 秘云。 论此定初修等者。 七地已前二乘等名为初也。 故瑜伽论第十二云○(如下)释曰。 言清曰者。 显超加行而离染等。 无超第三者明无超二能至第三。 余文可悉。 而疏云唯得超一地无漏入故者。 未自在者。 依瑜伽论。 唯超一地。 故超越者将入灭定。 而从初禅渐次超一至无所有。 而超悲想入于灭定。 名超一地。 若尔。 如何言依悲想而入灭定。 答。 依非超说。 依非想种。 两释如疏(文)。 伽论十二云。 复次云何超越入诸等至。 谓即于此已得圆满清白故。 从初静虑无间超入第三静虑。 第三无间超入空无边处。 空处无间超入无有处。 从无所有超入灭定。 乃至广说。 逆超亦尔。 以极远故。 无有能超第三等至。 唯除如来。 及出第二阿僧祇耶诸大菩萨。 彼随所欲入此定故(文)。 同钞五云。 以极远故○唯除如来等者。 此据极自在超一切地者说。 若七地以前及波罗密多声闻。 亦能超二地乃至七地。 大目揵连入无所有处定。 闻象等声。 便从彼出超多地故。 六十三中具明此事。 又依自在超一切地。 谓佛及不退菩萨。 余人虽超不能多地。 若任运起非超禅者。 一切皆得。 如转生九地。 及大目揵连。 故此不说。 此明超故(文)。 同钞二云(论五处)此中论云。 欲界善法能引无色界系及不系法者。 此依波罗密多声闻独觉诸大菩萨超禅之位。 得相引生。 对法第五·显扬十八。 说相生故。 下第十二唯云。 第三劫菩萨及如来能超一切地。 据胜者说。 亦不相违(文)。 唯此释。 是非可润色欤。 对法论五云。 串习力者复有三种。 谓下中上品○若有下品串习力者。 于诸静虑诸无色定。 唯能次第入。 有中品串习力者。 亦能超越入。 唯能方便超越一间。 若有上品串习力者。 随其所欲。 或超一切。 若顺若逆。 入诸等至(文。)(见对法第五卷。 都无未自在者唯超一间之文。 若取此文心疏引之欤)。 问。 超定人初禅等心种上可立灭定乎。 疏云○(如上书明超定)问。 既尔。 此为即是加行心地法。 为但悲想心地法○对法第十三等说。 想受解脱。 谓依非想处解脱等。 故知唯属非想。 此中亦言属有顶故。 若尔。 云何名超等至。 此有二解。 一云。 谓前起初禅等心已。 后一二念起非想处心。 即入无心。 以定随加行心建立故。 第二解云。 虽起余地心邻即入此定。 此定仍非想地为依。 以极细故。 由先串习故○不须起非想心为加行。 论言从微微心种上立。 是初起。 多分非约超定者。 说超等至即从初定入无心。 不言入非想已方入此定故○后解为胜。 大般若不言从初定等更起非想无漏心方入故。 经论皆言灭尽依非想。 不言依下地故。 言依加行心上建立者。 非自在次第入者语。 以无漏心有所属故。 彼心细故。 得自在者不假熏习。 及三熏习。 何必要依入定心等种子上立(文)。 秘云。 疏第二解至仍非想地为依等者。 问。 即无学等应恒住此。 以非想种恒时有故。 答曾得彼定后余定心引无心位。 方依彼种建立斯定。 岂但有种即得定耶(文)。 蕴云。 疏第二解至仍非想地为依等者。 问。 此依非想何种立。 答。 此既自在。 不要依初灭定微微心种立此定。 但依彼地串习。 游观心种即得立之。 以极微细故。 疏自解云。 从微微心种上立。 是初起非超也。 问。 不更熏彼地。 如何依彼立灭定耶。 若先已熏习故说立者。 熏应恒在灭定。 以旧种恒有故。 答。 由初禅等定加行功力。 令彼地种有防心不起功能。 故依彼立。 若无加行。 彼种无力。 即无灭定故。 恒在灭定之失。 问。 彼地既无能厌。 岂防心功能。 答。 初定等心亦能厌故。 不必要依能厌种也(文)。 别钞云。 问。 既依下地心直入无心。 未知下地之心有厌行不。 此有二释。 一云。 由厌心故入无心。 然此厌种非定依。 自有非想无漏心等种子。 由先修习有防遮用。 以为定依。 若尔防用既成。 何不入定。 由自在故。 入出自在。 一云。 下地心不起厌。 以自在者由意乐力。 依下地心直入无心。 下地厌种。 非定依故。 由先串习非想无漏种子遮防力有为定依故。 又解。 由下地心为击发缘。 令非想地无漏遮防用。 故为定依故(文)。 灯云。 论虽属有顶等者。 超等至中。 本疏二解。 今又助解。 旦依初师。 依加行心亦得云超。 约定次第。 余非想非非想定后为加行入。 今随何心。 或以欲界心或初静虑心为加行入。 非要余定后故得名超。 属有顶者据初起说。 依第二师。 随何地心后即能入。 此不须加行。 如似如来任运能入非起加行。 问。 若心先起伏已入灭。 彼无不起。 何得说言微微心后厌心功能不起位立。 答。 彼依初修作如是说。 非自在者。 若尔。 彼心于余定时无来不起。 应恒名入灭。 答。 有余定心非名入灭。 余定心无此定方显。 二说后胜(文)。 西明疏云。 余地心后入灭定者。 彼所入言属彼地摄。 三藏两释。 一云。 随依何地入定。 而所入定必属非想。 所以者何。 何由余地心击发非想游观无漏新旧种子。 令有遮用。 但至定故。 瑜伽十二。 依非想故。 二云。 随依何地心即属彼地。 即彼地心能厌心故。 彼能厌心是无漏故。 所入灭定即属彼地(文)。 秘上云。 若尔。 如何○两释如疏(云云)(如次上题书)。 问。 灭定初起唯限人趣欤。 将可通六欲天乎。 问。 灭定初起通欲天云事。 引对法论何文证之乎。 问。 色界经生圣者始可有起自乘灭定之义耶。 论云。 此定初起唯在人中。 佛及弟子说力起故。 人中惠解极猛利故(文)。 疏云。 文第五。 义第十。 三界初起唯在人中。 佛及弟子说力起故。 上界无此说者。 又虽无出家弟子。 世俗弟子亦色界有者。 以人中惠解极猛利过彼。 故初起位必在人中。 六欲天中文亦不说。 义即无违。 天中岂无身证者也。 此中且说人中。 近故胜故。 文由未尽。 对法第九。 正与此同(文)。 忠安记云。 论此定初修等者(基云)佛及弟子上弟无故。 唯在人中。 六欲天中虽无文说。 义即无违。 欲天岂无身证者也(和上云)此解不尔。 欲天惠解非明利故。 唯说欲天。 无有身证。 何失(文)。 灯云。 论此定初起唯在人中。 本释欲天亦得初起。 有身证故。 有释唯人非在欲天。 此论说唯。 集论第五云。 要于人趣方能引发。 杂集第九释云。 言引发者是初起义。 今者助明欲天。 许有身证。 何失。 若不许有身证。 即唯惠解脱。 此等回趣入初地后可非初起。 准此。 色界圣者回心。 非必皆身证及俱解脱。 由此杂集第九复云。 诸圣弟子为欲安住寂静住故。 于人趣等引此灭定令现在前。 既有等言。 明余初起。 此唯言者据各自乘从多分说。 或随粗相。 不障回心于余初起。 如似见道。 显扬论说唯欲人天。 虽说唯言。 亦许色界二乘圣者回心后入大乘见道。 灭定唯人初起准彼(文)。 西明疏云。 此以二因释成。 初起唯在人中。 以非色界。 佛及弟子说力起故。 非六欲。 人中惠解极利故。 或可上界及六欲天皆由二因故非初起。 是故集论第五卷云。 要于人趣方能引发。 或于人趣或于色界。 能现在前。 生无色界。 多不现起。 杂集第九释彼论云。 引发者。 是初起义。 先已生起后重现前故。 或于人趣者。 谓即于是生。 或于色界。 谓后生彼(文)。 大般若经第四百六十说十随念中。 天随念文云。 诸预流等生六欲天。 诸不还等生上二界(等文)。 伽钞九云(三十三处)○余处文言唯欲界初起灭定者。 此约缘发。 若初学时。 必依欲界。 复初起时。 色界亦得。 如第三果人。 先欲界时。 未得此定。 生色界已。 方得此定。 即得初起。 然由先于欲界初闻此教。 后于色界方生(文)。 对法论第九云。 要于人趣方能引发。 言引发者是初起义。 或于人趣或于色界。 能现在前。 先已生起后重现前故。 或于人趣者。 谓即于此生。 或于色界者。 谓后生彼。 云何圣弟子已得无色定已离色界。 欲复生色界耶。 不必永离色界。 欲方入无色定。 是故此中应作四句。 若已离色界欲者。 一切皆能入无色界寂静解脱定耶。 设能入无色界寂静解脱定者。 一切已离色界欲耶。 答。 此初句者。 谓依未至定已离色界欲。 而不能得入无色界寂静解脱定。 第二句者。 谓诸圣者已得第四静虑。 不求生无色界而起厌背。 第四静虑行恒现在前。 舍断结道依胜进道。 渐次能入无色界寂静解脱定。 第三句者。 谓即此行者勤求离欲依断结道。 渐次能入无色界寂静解脱定。 第四句者。 谓除上尔所相。 问。 无色界中何故灭定现前。 答。 生无色界。 此灭尽定多分不起现前。 由住寂静解脱异熟者。 于此灭定多不发起勤方便故。 所以者何。 诸圣弟子为欲安住寂静住故。 于人趣等引此灭定令现在前。 若已生无色界者。 不由功用自然安住第一寂静解脱异熟起住。 不复发起方便功用求此灭定令现在前(文)。 同抄第七云。 论云或于色界能现在前先已生起后重现前故者。 如第三卷释灭定中。 广释四句中。 云何圣弟子已得无色定已离色界欲复生色界耶。 此中问意。 已离色界欲得无色定耶。 已得无色定后生色界耶。 揔合作问故有此文。 初问即惠解脱人未得八解脱故。 第二问即第三果人以无漏道断三禅以下惑。 第四禅以上惑伏。 得灭尽定。 二说如唯识第七卷释。 虽命终生第四禅。 后依胜进道而得灭定。 问曰。 第四禅以上惑既以胜进无漏道伏。 以是游观故。 得起彼地无漏。 何故后生色界。 如凡夫超六行等时。 即不生彼地。 故为此难。 答曰。 圣人生他地。 以种子润生故。 凡夫以现行润生。 故不可例。 如前第三卷云。 如第二卷抄。 一释云。 此是寂静解脱定者。 未必是灭定。 今依大论四十三解灭定中云。 若诸圣者已得有顶。 欲暂时住寂静住。 从有顶心求上进无所得故。 心灭智不起。 故知寂静解脱定灭定(文)。 周记云。 灯今者助明至可非初起者。 此意说云。 无文而障。 欲天之中得有身证。 设无身证者。 即惠解脱。 许在欲天。 此人回心后。 岂不能起于此定。 问。 此定未入初起可不能也。 答云。 据实说不障。 地前上有得起(文)。 贤圣义私记第三云。 问。 无天中初起义耶。 答。 依疏主御意。 亦有天中初起义。 问。 以何义意。 天中亦初起耶。 答。 不还圣者生天上。 初起此定。 不遮天中。 有身证故。 天中亦初起耶。 故疏云。 六欲天中○者也(云云)问。 若尔。 何故论人中不说说耶。 答。 疏云。 近故胜故(云云)意云。 人中近天远故。 先举近说也。 又人中惠解猛利胜于天故。 亦举人中也。 不谓遮天中也(已上疏意)问。 灯师助释云何。 答。 天中有身证惠解脱。 回心之后入初地。 初起法空灭定。 此岂不天中初起耶。 问。 以何证此义耶。 答。 对法第九云。 诸圣弟子为欲安住静虑住故。 于人趣等引此灭定令现在前。 既有等言。 明余初起(文)问。 见对法论文。 不足为证。 彼论云。 要于人趣方能引起。 或于人趣或于色界。 能现在前(文)言引发者初起义也。 现在前者后起义也。 故知人趣初起。 不在天中。 但下文云于人趣等引此灭定令现在前者。 举人趣初趣等色界后起也。 谓人中初引此灭定。 于色界后令现在前言也。 论文显然也。 更不可疑。 而灯师云以等言天中初耶。 答(未决)问。 若许天中初起者。 何论云唯在人中(文)言唯者简持义也。 简天中持人中故。 答。 灯会云此唯言者○于余初起(文)问。 此文意如何。 答。 二乘三人最初得自乘灭定者。 唯在人中。 回心向大之人初起法空灭定。 亦通天中。 人中初起者多。 天中初起之者少。 异依此义。 此论中云。 唯在人中。 依回心之人灭定初起无天中。 非用唯言也。 问。 次文如似见道(文)意何。 答。 显扬论说见道云。 唯欲界人中佛出世现观(云云)然而中般生般。 有行无行。 上流等不还之人。 于色界亦入见道。 如此唯在人中。 据各自乘说也。 问。 疏主说天中。 初起者。 非约二乘之人初起说也。 故云天中岂无身证者也。 意云。 天中若不初起者。 先可定天中身证有无。 若天中有身证无难者。 可许天中初起定。 以何理更遮天中有身证之。 故初起之义成立也。 问若尔。 如何灯师不成立此义。 更约回心人立天中初起耶。 答。 灯师非违师意。 今且疏云外出助释也。 故灯正文云今者助明(文)(婆娑百五十三云。 欲界初起不简与本疏同也。 俱舍第五人中初起云云)。 问。 灭定后起可有欲界乎。 问。 灭定后起通无色界云事。 引何教文证之耶。 论云。 后上二界亦得现前。 邬陀夷经是此诚证。 无色亦名意成天故(文)。 疏云。 若后二界亦得现前。 即二界得后起。 然无欲界后起。 以必不还等方得故。 五十六说。 起者先于此起。 后于色界重现在前。 托色所依方得生故。 此据未有第八识义。 若已建立第八。 于一切处皆得。 此即据已建立第八教。 真实义建立故。 邬陀夷经是此证故。 如俱舍第五广说。 邬陀夷者此名出现。 日出时生故以名也。 言意成天。 即超段食。 佛说是色界。 不尔。 既言超段食。 随受一处意成天身。 能入出此定。 故知通无色。 经不遮后。 言随一故。 释此经者。 舍利子说有退者色界后起。 出现不了意成天言。 谓是非想。 然后不知有第八识。 生非想处不可后起此定故。 与上座论议。 佛知不了舍利子说。 所以见诃。 非遮无色得入此定。 如毗婆娑第一百五十三卷明其所以(文)。 肝心云。 文然无欲界后起者。 东抄云。 不得欲界得此定已。 后命终已还生此地而起此定(文)(初起要释也)。 秘云。 论后上二界至意成天故者。 问。 七地以前未变易者。 往还二界。 理教无遮云何欲界不得后起。 答。 且谈二乘。 不据菩萨。 由斯但引邬陀夷经。 以之为证。 疏据此理云欲不起。 邬陀夷事如婆娑论一百五十三云。 如契经说。 尊者舍利子告苾刍众言。 戒定惠具足者。 能数数入灭受想定。 彼于现法及将死时。 若不能辨如来圣旨。 命终超段食天。 生意成天中。 于彼复能数数入出灭想受定。 斯有是处。 应如实知。 具寿邬陀夷在彼会座。 语尊者舍利子言。 后苾刍生意成身天。 能入出灭想受定。 无有是处○佛告邬陀夷。 汝以何等为意成天。 岂不欲说非非想处为意成耶。 彼答。 如是。 世尊告曰。 汝是愚人。 盲无惠眼。 云何乃与上座苾刍共论甚深阿毗达磨。 广如彼说。 问。 准所引经。 不言无色得起灭定。 何为诚证。 答。 由经隐秘。 大小乘解各有不同。 取证亦别。 故有宗云。 意成天者是色界系。 故佛见诃沙弥所说。 若经部计通无色界中。 无色界中亦起灭定。 故婆娑论一百五十二云。 譬喻者说。 戒定惠具。 由斯无色起无有失。 有义。 大乘者说。 舍利子说色无色界名意成天。 皆得起定。 故佛便诃邬陀夷云。 二界八地如身子说。 皆能现起。 汝今云何将非想地为意成天而不起耶。 故今引证无色起定。 详曰。 今观论意。 引经证彼色无色界是意成天。 意成天成即得证彼无色入定。 证理云何。 答。 若无色界非意成天。 沙弥不合难舍利子。 佛不应云汝岂不谓非非想处为意成耶。 准佛沙弥诃难之辞。 明知先许意成天者通无色界。 次证定云。 身子但言意成天者即得重起。 言不简故。 故通无色。 若云身子意谈色界。 此亦不然。 文不言故。 设纵尔者。 文既不遮。 明知彼意但一时尔。 佛诃但云不得尊意。 不云无色无得起义。 由斯论主依文约理。 引之为证(文)。 灯云。 论邬陀夷经○意成天故。 要集断本释云。 舍利子意在色后起。 未说无色。 出现意成天谓非想者。 不了舍利子意。 所以见诃。 依何文义证无色界亦入灭定。 云此诚证故非善释。 今谓要集不了本解。 谓非善释。 即是后世邬陀夷也。 言意成天超过段食。 舍利子。 说有退定者。 色界后起出现不了。 谓是非想。 故知上二俱名意成。 俱舍引经复云。 随受一处意成天身。 能入出此定。 故通无色。 经不遮。 彼言随一故。 又瑜伽五十六。 复于色界重现在前。 托色所依方现前故。 若已建立。 于一切处皆得现前。 说一切处不简下三。 此论后师要断下三方起此者。 未必为正。 故但诃沙弥不了说意。 何非善释为诚证耶。 西明云。 然大乘宗分成两说。 难陀等说。 上界八地起灭尽定。 故名意成天。 觉师子释。 第四静虑已上五地方起起灭定。 名意成天。 护法同第二释者。 准何得知。 难陀通说。 觉师子说唯上五地名意成天。 若准杂集第九。 觉师子释四句之中。 许第四静虑重起。 不言下三非意成天。 岂善释耶。 若将护法同第二说。 如何释彼五十六文于一切处皆得现起。 若云少分一切。 杂集不说唯言(文)。 义蕴云。 问。 付断修惑得灭定义。 有二师义。 尔者以何师为正义乎。 论云。 有义。 下八地修所断惑中。 要全断欲余伏惑断。 然后方能初起此定。 欲界惑种二性繁杂障定强故○彼随所应生上八地。 皆得后起。 有义。 要断下之四地修所断惑。 余伏惑断。 然后方能初起此定。 变异受俱烦恼种子障定强故。 彼随所应生上五地。 皆得后起(文)。 瑜伽论云。 依已离无所有处贪。 止息想作意为先。 名灭定位。 建立灭尽定○起者先于此起。 后于色界重现在前。 托色所依方现前故。 此据未建立阿赖耶识教。 若已建立于一切处皆得现前(文)。 疏云。 论有义下八地至皆得后起○此初师说○(如上)即上八地四禅无色皆后起。 欲界初修故○若尔。 对法第九四句中第二句。 谓圣者已得第四静虑。 不求生无色能入此定。 不言已得初定等。 如何通。 答。 彼不言唯依得第四定。 复不遮下三定未断不得。 故有何妨。 论有义要断至皆得后起。 述曰。 此第二师○(如上)即初起唯欲界。 后起除三定通上五地皆得。 即以第九对法四句为证。 此中第二师为胜。 文正证故。 亦有理故(文)。 灯云(如次上书)。 周记云。 灯此论后师至未必为正者。 无文断此二师说故(文)。 秘云。 论彼随所应生上八地等者○(如次下书)。 因明注释中卷云(源信)此是纂师。 于疏主答有取舍意。 非谓偏假叙。 例如灭定。 随离染得。 师资所判。 其地不同。 今亦如是。 其意别可。 然宜献可替否以补主过。 所以为忠。 旦言假叙。 不尔。 何故有假叙。 终无正释。 显正理耶(文)。 贤圣义私记第二云(松室)如香云抄。 问。 对法论中。 不还圣者入无色寂静解脱定(云云)。 尔者寂静解脱定体何物乎。 问。 对法论中。 明得灭定人舍断结道依胜进渐次能入(云云)胜进道者漏无漏中何乎。 疏云(如次上书)。 秘云。 论彼随应生上八地等者。 问。 随上八生。 即显不定得第四定。 与对法论岂不相违。 彼论第九作四句云。 若已离色界欲者。 一切皆能入无色界寂静解脱定耶。 设能入无色界寂静解脱定者。 一切已离色界欲耶。 答。 此初句者。 谓依未至定已离色界欲。 而不能得入无色界寂静解脱定。 释曰。 即那含人而不得彼色无色界根本定者。 能离色欲。 而不能入无色定也。 言无色界寂静解脱即无色定。 离苦乐等得解脱名。 非灭定也。 第二句者。 谓诸圣者已得第四静虑。 不求生无色界。 而起厌背第四静虑行。 恒现在前。 舍断结道。 依胜进道。 渐次能入无色界寂静解脱定。 释曰。 即那含人依六行道。 欣上厌下。 得无色定。 不断色深。 胜进道者即六行道。 对前断道。 得胜进名。 然由能入无色解脱。 方入灭定。 第三句者。 谓即此行者勤求离欲。 依断结道。 渐次能入无色界寂静解脱定。 第四句者。 谓除上尔所明。 答如疏中会。 或唯识师云。 我不以杂集之言以为定量(文)。 灯六云(四缘义处)问。 既瑜伽第四无漏胜定。 方受变易。 如何不断下地惑耶。 若许断者。 应得不还方受变易。 如何涅槃经云。 须陀洹人经八万劫。 斯陀含人经六万劫。 答。 虽起无漏。 依胜进道。 非无间道。 故不得果。 故杂集第九。 解入无色寂静解脱未离色界欲云。 谓诸圣者已得第四静虑。 不求生无色。 舍断结道。 依胜进道。 渐次能入无色界寂静解脱定。 此言未离色欲。 约不断种。 寂静解脱定即灭尽定。 小果尚尔。 况回心已而不能耶(文)。 对法论九云(四句文者如秘引前后全文者同灭定初起处书)。 同抄七云。 释灭定中广释四句中。 云何圣弟子。 已得无色定。 已离色界染。 后生色界耶。 此中问意。 已离色界欲得无色定耶。 已得无色定后生色界耶。 总合作问○初问即惠解脱人。 未得八解脱故。 第二问即第三果人。 以无漏道断三禅以下惑。 第四禅以上惑伏。 得灭尽定。 二说如唯第七卷释。 虽命终生第四禅。 复依胜进道而得灭定。 问四。 第四禅以上惑既以胜进无漏道伏。 以是游观故得起彼地无漏。 何故复生无色。 如凡夫起六行等时即不生彼地。 故为此难。 答曰。 圣人生他地。 以种子润生。 凡夫以现行润生。 故不可例○一释云。 此是寂静虑解脱定者。 未必是灭定。 今依大论四十三。 解灭定中云。 若诸圣者已得有顶。 欲暂时住寂静住。 从有顶心求上进无所得。 故心灭智不起。 故知寂静解脱定灭定。 论云。 由住无色界寂静异熟住者。 谓无色贪所感报四蕴异熟。 故名寂静。 显扬十八云。 无色定名寂静等(文)。 伽钞第九云(三十三处)论解二无心定中。 云如是有学已离无所有贪等者。 此据断惑说。 如对法第九卷抄言寂静住等。 彼抄广解。 余处之言唯欲界初起灭定者。 此约缘教。 八云初学时。 必依欲界漏初起时。 色界亦得。 若第三果人。 先欲界时。 未得此定。 生色界已。 方得此定。 即得初起。 然由先于欲界初闻此教。 于色界方生(文)(已上与上贪不定之处释可见合之)。 问。 不还果圣者以烦恼种子润生非现行力(云云)有何故乎。 问○非正润生之时可起现行烦恼耶。 论云。 若伏下惑能起此定。 后不断退生上地者。 岂生上已却断下惑○然不还者对治力强。 正润生位不起烦恼。 但由惑种润上地生。 虽所伏惑有退不退。 而无伏下生上地义。 故无生上却断下失(文)。 疏云。 论然不还者至却断下失。 述曰。 此第三果对治道强。 以欲界治道皆圆满故。 非初二果。 正润生位。 不起现行烦恼润生。 此第三果但由惑种润生上地。 此意即是所已伏种虽退不退。 但必唯以随眠润生。 而无伏下生上地义。 即虽已伏。 犹有种故。 未无漏道断处受生故。 五十九说。 以随眠润生。 谓见谛者。 犬论第一·对法第五说。 初二果亦以现行润生。 唯不还者以种子润。 头五十九说见谛者唯第三果也。 若尔。 异生应唯种子润。 如对法第三抄。 然异生现行闰。 六行不伏爱等现有。 既生上圣者种子润。 有其种。 应生上界。 以异生润藉伴。 虽有爱等。 无余惑伴得生上。 圣闰不藉伴。 有种不上生。 以圣者善业必决定故唯种子生。 异生不然。 故通现润。 不尔。 圣种应强异生。 然不还者如处不还。 一地之中有三天处等。 下处死生上处。 亦以现行润。 以此生地治道未满。 如初二果。 瑜伽但生他地为(论文)。 肝心(本五)云文所已伏种虽退不退者。 东抄云。 即此不还且如伏初二定惑。 复设退起第二定惑而起现行。 后命终时。 唯取初定种润生而生初定。 不取第二所退现行而润生(文)。 要云。 然不还者○烦恼等者。 于中有五难。 取下第五问应为第一。 第二应为第二。 第一为第三。 余如次。 问。 如五十九云。 见谛唯以随眼润。 初圣亦以现行润。 既说异生现种润。 异生有唯种润。 答。 圣多阶降润有现行。 异生类等故无唯种。 亦应圣生他地唯种润生。 若生自地。 以现行润故。 异生亦应尔。 若生自地。 未有治道故可用现。 生他地应唯种润。 今解。 不然。 无漏道圆势胜烦恼。 无漏道缺惑现便强。 不同异生故不为例。 二难。 初二果圣生自地润。 通现行。 不还生自处义应现润。 答。 此可尔。 准初二故。 如处处不还等。 论略不说。 又理不然。 初二果未有圆道故。 可用现润。 第三果已有圆道故。 设生自地亦唯种润。 论不说以现行润故。 唯初二果说用现故。 三难。 何故异生润现种俱润。 圣人但种。 种强彼耶。 答。 圣业决定。 业强可唯藉种。 异生不尔。 故通现行。 问。 若尔者。 初二果业亦已决定。 应唯种润。 答。 凡生苦逼善业微。 必藉现行方可润。 圣生苦少善业胜。 由此唯用种子润。 无漏亦可资有漏故。 不同凡夫。 又凡夫不觉生多少。 可藉烦恼现种皆助润。 圣人知业多少定。 由此唯用种子润。 四难。 六行所伏不伏润生贪等。 唯伏散境贪等。 何故凡夫得定而不下生润。 业皆在乃生他地。 答。 藉助伴贪爱等故可润生。 彼伴已亡力弱。 不能独润。 由此不生下地。 又凡造新业胜而上生。 圣由故业而生。 有种即生彼地。 如凡夫在欲界具五趣之业。 随一业胜而先生。 故虽下业不无。 上业胜初先往。 若上业劣。 排之为后报。 退失上定而生自界。 亦无有失。 五难。 何故不许六识中俱生我见等。 虽得世道。 而不能伏。 虽得第三果。 下不能断。 至上方断。 如第七识耶。 答。 彼障果及障出自地故。 不同第七微细不障果及出自地故(文)。 疏云(八末)如不放逸内法异生。 其润生惑亦唯种者。 谓不还者○此据正发正润。 若助发助润。 起现无失远因等起亦有现故。 未临命终起现惑故(文)。 贤圣义六卷私记四云。 问。 润生时不起烦恼现行者。 余时漏无漏间杂故。 有漏第六识岂非起烦恼现行耶。 答。 是则如前。 余时起烦恼现行。 问。 润生心是漏心。 何故同有漏心润生时不起烦恼现行。 余时起烦恼现行耶。 答。 润生位忽遽故。 不起烦恼现行。 余时容预故。 起烦恼现行也(文)。 疏四本(云)。 问。 空无相无愿三等持可通定散乎。 灯云。 问。 入灭定时有二加行○于出定时。 缘于何境。 触于何触。 答○若自在者前随何境入。 后随何境出。 又未自在。 出必定心。 在前方便。 依空等持入。 今依空等持出○然三等持通空定及散。 未自在者唯依定出。 若自在者通依定散。 或依空入。 依无相出(文)。 疏云。 其瑜伽第十二说。 唯自在者方起一切等至。 即九等至。 谓如来大菩萨实无欲界心。 有似欲界心。 实是无漏(文)。 断障章云。 显扬第二云。 若但言空无相无愿。 通定及散·有漏无漏·闻思修。 若言空无愿无相三摩地。 唯非散。 唯修惠非闻思惠。 若言空无愿无相解脱门。 唯修无漏唯定所摄(文)。 唯识章云。 若言唯识三摩地。 通有无漏。 唯定非散。 唯修惠非闻思。 通三智(文)。 唯识义六卷私记第三云。 章云○通三智(云云)。 问。 最胜子菩萨瑜伽释论云。 三摩地名通定不定(云云)疏第六·灯第五。 俱有此文。 明知等持通定及散心。 而何云唯定非散耶。 答。 但言三摩地。 必通定散。 若加唯识言。 云唯识三摩地时。 唯定非散。 作寻思等胜唯识观必居定地故(文)。 灯五云(论五之处)。 睡眠闷绝。 五位断简。 三能变总分别。 已上三段无指题略之毕。 问。 付得灭定之时伏断烦恼之义。 且为有伏非想地惑得灭定之类。 将如何。 论云。 灭尽定者。 谓有无学或有学圣。 已伏惑离无所有贪上贪不定。 由止息想作意为先。 令不恒行恒行染污心心所灭。 立灭尽名(文)。 疏云。 论灭尽定者至故亦名定。 述曰○第二得所以伏断差别也。 已伏或离无所有贪。 上贪不定者。 若上若下皆有伏断。 如下当辨。 以灭定唯依非想定起故(文)。 又下文云。 论然不还者至却断下失。 述曰○然应四句分别。 有在上断下惑。 如二乘者上界得无学。 断下第七惑。 有在下断上惑。 下地得初果。 断上见惑等。 余二句可知。 然不动无为。 想受灭无为。 依断受建立择灭一分。 若伏下八地或五地得此定。 即不得二无为。 非是择灭故。 前来已说二乘定性学无学讫(文)。 秘云。 疏若伏下八地或五地等者。 即前二师说。 伏八地五地惑也。 形灭定故并名为下。 若伏八地。 二种无为皆非择灭。 若伏五地。 唯想受灭不得择灭。 不动无为择灭所摄。 下四地惑并皆断故。 疏文总也。 应如此知。 有疏本云一地五地。 一字错也。 合为八字。 有依一字作多解释。 有多过难故八字正(文)。 八解脱章云。 身作证者得。 若依唯识。 有二师说。 一云。 伏初定已上染得灭定。 二云。 伏第四定已上染得灭定。 无所有处已下染可有伏义。 令障转远。 引生胜德。 有顶一地定未能伏。 故瑜伽第十二。 空识二解脱。 有说离自地染言。 上之二地无说离自地染字。 有学无学影略说故(文)。 下文云。 初总名者。 瑜伽云。 前七解脱于已解脱而生胜解。 七所观法多分要伏要断彼地烦恼障染。 方始修作名已解脱。 今观已解脱境。 为除定障起神通功德。 而生胜解。 故名解脱。 其身证者。 于有顶染定未能离。 但除彼地所有定障。 起无诤等诸功德。 故成解脱。 由此前定多分已离。 不尔。 多言便为无用(文)。 瑜伽论(第十二)云。 云何空无边处解脱。 谓如有一于彼空处已得离欲。 即于虚空思惟胜解。 如是识无边处解脱。 于彼识处已得离欲。 即于是识思惟胜解。 无所有处解脱者。 谓已得无所有处。 于识无边处思惟胜解。 有顶解脱。 更不于余而作胜解。 乃至遍于想可生处。 即于是处应作胜解(文)。 玄赞第三云。 于有顶地已得离染。 更不于余而作胜解。 乃至遍于想可生处○上说离染。 依无学说。 故瑜伽云。 前七解脱于已解脱而生胜解。 身证者得。 若依唯识。 有二师说。 一云。 伏初定已上染得灭定。 二云。 伏第四定已上染得灭定。 无所有处已下染可有伏义。 令障转远。 引生胜德。 有顶一地定未能伏。 故瑜伽第十二。 空识二解脱。 有说离自地染言。 上之二地无说离自地染字。 有学无学影略说故(文)。 八解脱章云。 于有顶地已得离染。 更不于余而作胜解。 乃至遍于想可生处○上说离染。 依无学说。 故瑜伽言。 其前七解脱于已解脱而生胜解。 身证者得。 若依唯识。 有二师说。 一云。 伏初定已上染得灭定。 二云伏第四定已上染得灭定。 无所有处已下染可有伏义。 令障转远。 引生胜德。 有顶一地定未能伏。 故瑜伽第十二。 空识二解脱。 有说离自地染言。 上之二地无说离自地染字。 有学无学影略说故(文)。 摄释(第二)云。 对明有学那含得解脱。 不同无学要离于染。 有顶一地如不伏断。 以是学故而不能断。 无上可欣故名不伏○问。 有顶染在何名解脱。 答。 烦恼虽在定障少伏故得解脱(文)。 瑜伽论(五十三)云。 复次云何灭尽定。 谓已离无所有处贪。 未离上贪。 或复已离由此息想作意为先故。 诸心心所唯灭静唯不转。 是名灭尽定(文)。 对法论二云。 灭尽定者。 已离无所有欲。 超过顶暂息想作意为先故。 于不恒行欲。 心心所法及恒行一分心法灭。 假立灭尽定。 此中所以不定未离上欲者。 为显离有顶欲。 阿罗汉等亦得此定故。 一分不恒行者。 谓染污者所摄(文)。 同钞云。 十二伏断惑。 经论离欲中一伏二断皆名离○论云所以不言未离上欲等者。 明已离者亦得灭尽定义不定故。 所以不说。 非如无想上欲不离必定(文)。 论云。 要断三界见所断惑方起此定。 异生不能伏灭有顶心心所故。 此定微妙要证二空。 随应后得所引发故(文)。 疏云。 异生不能伏灭有顶见道所断心心所故。 下八地见惑皆不能伏灭。 何但非想。 此据最后必须伏断处言。 随此定所依断道究竟处说故。 非谓下地异生能伏(文)。 论云。 有义。 下八地修所断惑中。 要全断欲。 余伏惑断。 然后方能初起此定。 欲界惑种二性繁杂障定强故。 唯说不还三乘无学及诸菩萨得此定故。 彼随所应生上八地。 皆得后起。 有义。 要断下之四地修所断惑。 余伏惑断。 然后方能初起此定。 变异受俱烦恼种子障定强故。 彼随所应生上五地。 皆得后起(文)。 疏云。 论有义下八地至皆得后起。 述曰。 下明修惑有二。 初明二乘。 后明菩萨。 二乘中有二。 初异说。 后问答。 此初师说。 唯除非想下八地修惑。 要全断欲界者。 余上八地惑伏或断方起此定。 以欲界必须断者。 下界烦恼种有二性不善无记。 言繁杂者。 繁多杂乱义。 此俱定障障定强故。 上界烦恼一性不多故可伏得。 其非想处断与不断皆极成。 故下七不定(文)。 翼云。 上贪不定者。 无学已离。 身证不伏。 以同地法不障灭定故(文)。 西明疏云。 伏谓暂伏。 离即永断。 此中意说。 无所有贪要须已伏断即不定。 断与不断皆能得入。 故说或离无所有贪。 上非想贪即不决定。 未伏未离不伏已离故言不定。 与无已伏非想九品六行伏道不通非想故(文)。 要云(论二)问。 何故伏惑得非择。 亦伏烦恼灭。 亦得伏定障。 何故不分二。 唯分害随眠耶。 答。 定障通于事观断。 亦有伏得者。 烦恼要唯理观除故。 无伏得者。 设有异生得定伏烦恼。 亦名定障。 本求定故。 而未求理。 圣得者隐而难知。 故分别说令易趣入。 凡得者是可断。 又凡得易而相显。 更何须开(文)。 论第七卷本文抄三十目次九难义段三界唯心转换本质余识识故一法中道世事乖宗难此唯识性五同缘境色处影像显扬说遍计所起色欤唯识比量(私书入毕)镜中影像(私书入之毕)论第七卷本文抄三十九难义段问。 论中引华严经三界唯心之文。 尔者此文遮谁人执乎。 论云。 由何教理唯识义成○如契经说。 三界唯心(文)。 疏云。 三界唯心。 即十地经第八卷第六地文花严所说。 ○无性第四广解○三界唯心之言。 即显三界唯识。 即与欲等爱结相应堕在三界○不遣真如所缘。 依他所缘○本后二智所缘。 不为爱所执故○非三界摄。 亦不离识故不待说○若尔。 欲色二界可说唯心。 是则言二界唯心。 何故复言无色唯心。 以小乘等多计彼唯识故。 有立已成。 此不然也。 非但色无。 亦无贪等能取之心。 故亦无余虚空等识所取之义。 又经部执。 无色心等是无色无体。 无实所执取境义。 显现所依。 恐彼执为非心等故。 说三界唯心(文)。 秘云。 论又契经说三界唯心者。 此十地经·无性摄论广释其意○今更引之。 冀令易语○论此唯识言。 成立唯有诸心心法。 无有三界横计所缘○根本后得二种所缘○非三界摄。 亦不离识故不待说。 若尔。 应说如是二界。 无色界中。 经部唯有心心法故。 释曰。 若以二智不执外境。 二智所缘不离识故。 唯识自成故不待说。 无色经部心不执外。 彼界唯识。 不说应成。 对彼应言二界唯识。 论此难不然。 识所取义皆无义故。 非但色无说名唯识。 释曰。 但识所取心外之境。 并皆是无。 名为唯识。 不唯色无得唯识名。 论何者。 释曰。 外人问也。 除色等外。 何者更是识所取耶。 论无余虚空等识所取义。 释曰。 此出色外所取之义。 论经部论师许无色界诸心心法。 是无色相。 无体无实所取境义。 显现所依。 释曰。 叙彼计也。 彼计虚空是无色相。 无体实等。 然此空者由心心所破色。 观空虚空方显。 故心心法是空所依。 论恐彼执为非心心法故。 说三界皆唯有心。 释曰。 恐执虚空离心心所名非心法。 或恐彼执能依空无。 所依心法亦复不有。 由斯故说三界唯心(文)。 诸乘章云。 有说。 执佛三劫满已偏是凡夫。 三十四念成菩萨位。 今破此执故说一乘。 亦是破三者。 不然。 此乃佛灭已后小乘曲见。 岂是佛在有作此佛执以为真。 而今说破故但破二(文)。 周记云。 此乃佛灭以后小乘曲见等者。 问。 如佛在世诸小乘等。 盛言王宫是最后身。 执丈六身以为真佛。 又发智等佛在世时作。 亦说三十四念成佛。 此即佛在世有此执也。 何得佛灭后小乘曲见耶○答○理实佛在小乘亦执化身为极。 然广建立施设差别。 今佛灭后。 据增私谈亦无过失。 应捡发智阿含等经。 有明三十四念文不(文)。 诸乘章私记下云(清水)章有说执佛○故但破二。 解云。 此破有人义也○问。 佛通三世。 就中释尊之说多说未来之事。 破其执。 所谓文殊问经·摩诃摩耶经等也。 又三界唯心之言。 对未来经部执无色界有业果色故(如唯识疏)○故知一乘之语○岂不破未来小乘执乎。 答。 法花一乘暂破不定性之现在之执。 未来不定性设可执佛之见。 非本意故。 问。 尚疑四车家不破未来之曲见者。 不离前难乎(文)。 玄赞四云。 或有说。 言破三执故。 非唯破二。 如萨婆多执佛化身以为真佛。 今说。 为化故破三执。 此亦不尔。 法花但以因修所得一乘为宗会。 破彼宗令入于一乘○故但破执二乘为极。 不破执彼二身极也(文)(全文可见之)。 一乘义私记下云(子岛)章云。 有说执佛○故但破二(云云)心何。 答○问○(同清水记同意略之)答。 经论中显有诚文。 更无其难。 释三界唯心之言。 摄论中无性菩萨释也。 文殊问经文佛自言也。 皆无其疑。 但言为破未来萨婆多之执说一乘。 出何典据。 法花等经中无其事。 摄论等十因中亦无此因何任胸臆。 恐致此说耶(为言)不谓不破未来曲见也(文)。 二谛章云。 古来释云。 五阴和合以来。 后之七番。 当法辨相。 于中粗分有二。 一大二小。 细分有四。 一立性宗。 即小乘中浅说诸法各有体性。 萨婆多等也。 二破性宗。 即小乘中深说诸法假有无性。 成实等也。 三破相宗。 即大乘中○诸法毕竟空寂。 中·百等论也。 四显实宗。 大乘中○真实法界常住不坏。 涅槃等也。 于此四中。 皆有二谛○今解小别。 此中二谛。 唯明显实宗中二谛。 不说小乘及破相二谛。 显实自有破于相故。 诸小乘计二十部殊。 佛岂悬为大唐所有。 说二小宗所有二谛(文)文广可见之。 决择抄云。 问。 论中引深密经说。 又说所缘唯识所现(文)尔者所缘所现者唯限相分欤。 将通见分欤(如摄末归本文集)。 问。 付随自在者智转智实转土石成金等欤。 将隐土石相从金等自种生欤。 论云一随自在者智转智。 谓已证得心自在者。 随欲转变地等皆成。 境若实有。 如何可变(文)。 疏云。 第一得心自在者。 谓得心调顺堪有所作。 若胜者唯第八地已去。 任运实变大地等。 得为金宝令有情用故。 境随智转所欲皆成。 或意解思惟观虽境亦成。 然今取转换本质。 不取于此。 前解为是。 又又约得十自在。 十地皆得。 准此义。 得定自在即初地亦转。 或第三地得定自在。 各据胜说。 然一切异生能作此者。 皆是境随事惠转也(文)。 义演云。 疏或意解思惟○前解为是者。 此即或有观行者。 以假想意解思惟。 多时观大地等。 作金银想等。 以多时作此想等。 此观便成。 唯自身见大地为金银等。 余人皆不见地等为金银。 不得受用也。 今不取此解。 以假想观大地为金。 无实成故。 此通即小圣凡夫作也。 取前转换本质。 变大地水为实金酪。 余人皆得受用之。 故前为胜○问。 菩萨所变大地为金等时。 未审本地在不。 答。 然变略有二种。 一实。 变地为金等时。 地体已灭。 余人得此实金等用。 二覆相。 变如天似女。 变舍利弗身为女时。 似男相不现。 其实本男身还在。 余二乘及等虽现其相。 多无实用○然一切异生○随事惠转者○事惠者缘事事惠○事即五尘境等。 意说。 异生作此观时。 故境随事惠转也。 此释后解之意。 以后解通凡夫故(文)。 别抄云。 地等成金者。 非即地等转成金等。 金地等种其体各殊。 所生现行体相各异。 非如色等同依一体辨苦无常。 如何对前说为差别。 解云。 理实金地其体各异。 今此所明且约粗相。 隐显说之。 由神通力。 地相隐伏。 金等相显。 说为转地。 以成金等非尽理言也(文)。 镜水抄(十一)云○利他行菩萨○如饥馑劫。 变石为金。 令诸众生得实受用○问。 变石为金之时。 为石即金。 为于石上别变为金。 若石即金。 为同种生。 为别种生。 若别变者。 既不从石生。 复从何生。 答。 但托于石为增上缘。 其实变金从自种起。 若亲他种即阙引自果义(文)。 十卷私记五云。 问变地等耶。 答。 彼地等种子金等种子别。 今转变地等成金宝等者。 止地等现行。 从金宝等种子生金宝等现行。 云转地等成金宝等也(文)。 伽论三十七云。 转变者。 谓佛菩萨依定自在。 若于其地起水胜解。 即令成水。 如实非余。 火风胜解亦复如是○若于诸山雪山王等起金胜解。 即随胜解如实非余○是名转变(文)。 同钞(十一)云。 论解十八变第五转变中。 若于其地○非余等者。 如诸佛虽有神通。 不可转五尘根等令成真根。 能见色等似彼五根。 非实五根。 其他火等虽近外处。 体各有异。 如何变水成火。 只可水质灭火质别生。 于中堪为变用。 其以佛威力故。 令火中亦有湿性。 而以湿性即为火体。 若改性成性者。 转无情成有情。 即众生界有增失。 故不可转性也。 此中文转得五尘(文)。 问。 护法论主答外人唯识所因难立量云。 极成余识不亲缘离自诸法。 是识故。 如眼等识(文)尔者有法不言尔识云第六识者。 有何过耶。 又方问○有法余识之言兼可摄七八二识乎。 论云。 极成眼等识五随一故。 如余不亲缘离自色等。 余识识故。 如眼识等。 亦不亲缘离自诸法(文)。 疏云。 论极成眼等识至离自识等。 述曰。 自下为理。 有四比量。 第一总云。 谓立宗云。 极成眼等识不亲缘离自色等。 因云。 五随一故。 喻云。 如余。 此中意说。 且如五识中取一眼识。 极成之眼简不共许非极成有法故。 即大乘他方佛眼识·小乘佛非无漏眼识·最后身菩萨不善眼识。 各有自他不极成故。 取一极成眼识。 不取不极成眼识。 不亲缘离自眼识之色。 此亲缘言。 简他身中自心外色。 及第八等所变为眼识本质。 彼亦疏所缘缘故。 此立宗讫。 因云。 五识中随一摄故。 此论文略。 如余耳等四识。 耳等四识。 五识中随一摄。 不亲缘离自色。 离自色是眼识境故。 耳等唯缘不离自声等故。 如是余四识展转相望四量亦尔○论余识识故至离自诸法。 述曰。 第二量云。 余识亦不亲缘离自诸法。 是识故。 如眼等识。 谓极成言亦流至此。 第七八识他不成故。 谓第六识五识之余。 若别言第六者。 即恐他以七八二识为不定过。 但总言余。 别取第六。 意通七八亦在其中。 如眼等识。 亦不亲缘离自诸法。 故以为喻。 即是缘不离自识境为境义(文)。 蕴云。 疏恐他以七八二识为不定者。 此实非不定。 恐他以为亲缘离自法故此遮之。 问。 他许五识亲缘外尘。 尘即是法。 今以为喻。 应有所立不成。 答。 有二解。 约外法尘。 五尘非法。 如成眼识。 以所为喻。 二云。 设五皆法。 前量已成不离识讫。 不阙所立(文)。 肝心云(引疏文)案云。 若七八亦在其有法中者。 岂非有他所别不成过乎○既云极成。 岂入七八亦在有法。 若其先以五教十理等说有七八已故无过者。 但○应云余六七八三识。 何故简云余识乎○解云。 准有性量可释此义。 但言有性。 立敌共许。 无有过失。 若言大有。 即有过故。 因明之法其理余也(文)。 灯云。 言余识识故。 本释如疏。 西明云。 第六意识·及大众部等所立细意识·自宗七八。 皆是有法。 余识识故。 然七八识前依理教已成立。 故有法得成。 今谓不尔。 若前成立有法得成。 非取外法前已立讫。 应立已成。 若云前立为有。 今立不离故非已成。 前亦数成不离识讫。 又大众部立粗细二第六意识。 今亦立彼。 岂不违宗。 若云后细即我第八。 何成立彼大众所立细意识耶。 立自八故。 又若不置极成之言。 后身菩萨不善意识·他方诸佛第六意识。 亦有法中应有一分所别不成。 若置极成。 即七八识。 非他遍许。 要集云。 若余识中兼七八者。 有法虽言余识。 仍有不定。 由此有释于理为胜。 今谓不尔余识有法既兼七八。 更有何识而为不定。 以避此过。 但云余识。 不言第六故。 又设非兼七八。 亲所缘境不离能缘心。 亦无不定(文)。 西明疏云。 言余识者。 第六意识·及大众部等细意识·自宗所许第七八识。 皆是有法。 五识之余故言余识。 此下三是并有极成。 准上应知。 问。 七八识如何极成。 前已理教已成立故。 亦成有法(文)。 九难义私记云(上)问。 七八识他不共许。 云何六七八识总言余识乎。 答。 以余识奄含兼摄七八耶。 问。 若尔。 识言摄七八识者。 他言我不许七八识故。 其余识言亦不许。 如何以余识言兼七八识耶。 答。 他虽不许七八识。 而许第六识。 此第六是五识之余故。 若余识所以令见第六识名余识。 意兼七八摄余识也(文)。 唯识私记第五云(十卷)○问。 大乘七八识不云缘离自诸法。 而何以七八识可作不定。 答云。 此不定过。 诸德(云云)不定也(其意未知之)今谓可云为如七八识是识故。 缘离第六自诸法也。 此广冈禅师私言也(昌海和尚也。 诸德云云未闻也)○问。 理问论云。 非以有法成有法(云云)而何有法之处言余识。 而言是识故。 答。 此非以有法成有法。 意云。 若此余识故可云以有法成有法。 而言是识故。 故非以有法成有法也(文)文广可见之。 唯识比量私记云○问。 第七唯缘第八见分。 而广不缘诸法。 所以极成。 余识不亲缘离自诸法云时。 有一分相符过耶。 答○又第七所缘十八界中法界所摄。 此法界诸法所摄。 今此第七所缘诸法中一法。 所以云诸法也(文)。 论三云。 末那意识○为俱有依(文)。 疏云。 秘云。 如第三卷文集。 问。 论中述大乘正理云故契中道(文)尔者唯三性相对有中道义欤。 将于一法可有中道之义耶。 论云。 我法非有。 空识非无。 离有离无。 故契中道○是则契中道(文)。 疏云。 论我法非有至故契中道。 述曰。 谓心外所计实我法非有。 真如理空及能缘真识非无。 或空即其理。 识即俗事。 初离有。 后离无。 故契中道。 结前所言契会中道也○论慈尊依此至是则契中道。 述曰。 辨中边论初卷所说弥勒本颂。 虚妄分别有。 即有三界虚妄心也○于此二都无者。 谓能取所取二。 或我法二。 于此妄心之上都无○此中唯有空者。 谓此妄心中唯有真如○于彼亦有此者。 彼者。 彼空性中。 亦有此者。 谓有妄分别。 即虚妄分别是俗谛。 妄分别有空者。 即俗谛中有真谛空。 即真谛空中亦有妄分别。 即真中亦有俗谛。 二谛必相有无。 一无时亦无二故。 相形有也○故说一切法者。 谓有为无为。 依此二无名之为空。 故此二摄法尽○非空非不空者。 谓由空性故。 及妄分别故。 言非空。 以二谛有故。 非不空者。 谓所取能取二。 或我法二。 二皆空故○有无及有故者。 有谓妄分别有故。 无谓二取我法无故。 及有者。 谓于妄分别中有真空故。 于真空中亦有妄分别故○是则契中道者。 谓非一向空如清辨。 非一向有如小乘故。 名处中道。 谓二谛有。 不同清辨。 二取无。 不同小部(文)。 中边论上云(辨相品)释经文言。 大旨同疏意也。 略之毕。 总聊简章云○列中主者。 谓天亲等辅从慈氏。 深密等经。 依真俗谛。 说一切法有空不空。 世俗谛理。 遍计所执情有理无。 有为无为理有情无。 胜义谛中。 虽一切法体或有或无。 由其不及。 非空非有。 非由体空名不可说。 成唯识说。 胜义谛中。 心言绝故。 非空非有。 寄言诠者。 故引慈氏所说颂言。 虚妄分别有○是则契中道。 此即建立三性唯识。 我法境空。 真俗识有。 非空非有中道义立。 即以所明说一切法非空非有中道之义。 以为宗也。 如别章说(文)。 无垢称疏上可见之。 对法抄第一(本云。)二天亲等补大慈尊。 深密等经说宗意者。 依真俗谛。 说一切法有空不空。 世俗谛理。 遍计所执空。 有为无为有。 故论说言。 有为无为为名有。 我及我所名为无。 胜义谛中。 虽一切法体或有无。 由言不及。 非空非有。 非由体空名不可说。 成唯识言。 依胜义谛。 心言绝故。 非有非空。 又引慈氏所说颂言。 虚妄分别有。 于此二都无。 此中唯有空。 于彼亦有此。 故说一切法。 非空非不空。 有无及有故。 是则契中道。 此中意说。 虽依胜义一切法体性不可言。 而寄言诠说为空有。 非胜义体。 唯一真如谛。 四重论所说故。 由斯唯识三性理成。 我法境空。 真俗识有。 非空非有中道义立(文)。 总聊简章云。 胜义生等信解修学。 遍计所执无。 知法我俱遣。 依他圆成有。 照真俗双存。 无无所无。 所以言无。 有有所有。 所以言有。 言有而有。 亦可言无。 遍计所执真俗无故。 言无而无。 亦可言有。 当情我法二种现故。 令除所执。 我法成无。 离执寄诠。 真俗称有。 妄诠我法非无非不无。 当情似有。 据体无故。 妄诠真俗非有非不有。 非称妄情。 体非无故。 我法无故。 俱是执皆遣。 真俗有故。 诸离执皆存(云云)。 灯一云。 西明云。 至千一百年。 清辨菩萨。 依诸般若及龙树宗。 造般若灯论·掌珍论等。 破无著等有相大乘。 当时护法依深密等成立有宗。 破彼空义。 今谓不尔。 清辨三性总说为无。 云可得空。 护法三性非皆说有。 何名有教。 又若名有。 与初何殊。 由此应说。 护法依彼瑜伽等论。 成非空有。 依圆有故非空。 遍计无故非有。 如中边颂等(云云)。 伽钞十二云。 犹如幻梦其性无二者。 此结上三性。 其遍计亦非有非无。 非有同兔角也。 非无有妄情也。 依他亦尔。 非有如遍计也。 非无有假梦也。 圆成亦尔。 非有同遍计。 非无胜义有也(文)。 群家诤论撮要集(道诠)云。 问。 若尔。 非空者是有也。 非有者是无也。 既是有无。 何名中道胜义谛理耶。 答。 约非空非有。 有二种义。 一者依圆非空。 遍计非有。 此是诠门。 二者法体离言非空非有。 是废诠门。 问。 若言胜义离言说故名非空非有者。 何基法师章疏云。 遍计非有。 依圆非空。 名非空非有耶。 答。 此是诠门之胜义。 非是废诠门之胜义。 问。 若尔。 违弥勒所说。 世亲辨中边论上卷。 及唯识论第七。 引弥勒颂云。 虚妄分别有○是则契中道(已上)此颂岂但说诠门之浅理。 不说废诠门深理○答。 此二颂意。 对清辨二谛俱空。 且据诠门令信二谛俱有。 故云尔耳。 非是废诠门之胜义也。 问。 无垢称疏(三本)云。 经唯大目连至岂可说乎。 赞曰。 此结无我。 空理义云。 胜义谛中。 法性空如。 是岂可如言说之者乎。 应理义云。 此体虽有。 不如分别及所言说之自性有。 岂可说乎。 经夫说法者至增生增益损减。 赞曰。 ○应理义云。 法解分别及起言说。 名为增益。 如长法故。 成唯识云。 能诠所诠俱非自相。 但依增益似相而转。 似谓增益。 非实有相。 诸法自相假智及诠。 俱非境故。 言无法体。 名为损减。 拨无体故。 或增所执减无二性(云云)。 又下文云。 经所以者何至皆离相性。 赞曰○应理义云。 胜义性相。 体有离言。 假立名言。 非诸法性。 故诸言说皆离性相。 既是虚假。 何所怖也(云云)。 又下文云。 经诸法究竟至是空义。 赞曰○应理义云诸法之中。 究竟真如。 无如所执。 诸法有故。 因空所显。 说为空义。 经知我无我至无我义。 赞曰○应理义云。 如于真如本性离言说分别之相。 我与无我由来不二。 为遮我故。 因无我显名无我义(云云)。 问。 付世事乖宗难。 且第三相续不成难者决定不决定中何。 问○处时身用四个难共通定不定情非情欤。 论云。 若唯内识似外境起。 宁见世间情非情物。 处时身用定不定转(文)。 疏云。 此文第二牒外人难辞也。 若唯内识无心外境。 如何现见。 世间非情物处时二事决定。 世间有情身及非情用二事不决定转。 此中言总意显。 处时用三是非情。 身是有情。 此依二十说据理而言。 四事皆通○新翻论云。 若识无实境。 则处时决定相续不决定作用不应成。 言相续者即是身也彼长行云。 若离实有色等外法。 色等。 识生不缘色等。 何因此识有处得生。 非一切处。 此即第一经部师等难处定也。 谓外量云。 如汝非缘终南山处。 缘此识应生。 执实山无此心生故。 如正缘彼处○彼论第二难云。 何故此处有时识起非一切时。 此难第二时决定也。 谓外量云。 如汝非缘终南山时。 缘此识应起。 执实境无此心生故。 如缘终南山时。 彼论第三难云。 同一处时有多相续。 何不决定随一识生。 如眩翳人见发蝇等。 非无眩翳有此识生。 此难第三相续不定。 谓外量云。 有多相续。 同一时间于一处所。 应定一见余不能见。 执唯识故。 如多相续同一时间。 于一空花等。 有见不见者。 彼论第四难。 于中有三(文)。 秘云。 疏据理而言四事皆通者。 有义弹云。 身不定难如何得说通非情耶○详曰。 言四皆通。 通定不定。 或通有情。 不云四种通情非情名皆通也(文)。 西明疏云。 又彼论云。 同一处时有多相续○有此识生。 解云。 此释身定不成难○此难意云。 如一堂内同处同时有多人住。 皆见一柱。 若唯识变而无实境。 何不决定唯属一人。 如眩翳眼者所见发等。 唯属一人。 而所见柱不决定属一人相续。 故知实有(云云)。 疏下云。 论如梦境等应释此疑。 述曰。 此指解也○新翻论云。 处时定如梦。 身不定如鬼同见脓河等。 如梦损有用。 此之一颂以三事喻释前四难也(文)全文可见之。 问。 论中答唯识成空难。 非无离言正智所摄唯识性故说为法空(云云)此唯识性者兼说圆成唯识欤。 论云。 为入法空复说唯识。 令知外法亦非有故。 此唯识性岂不亦空。 不尔。 如何。 非所执故。 谓依识变妄执实法。 理不可得。 说为法空。 非无离言正智所证唯识性故说为法空。 此识若无。 便无俗谛。 俗谛无故。 真谛亦无(文)。 疏云。 论此唯识性岂不亦空。 述曰。 此文第四唯识空难。 外人又问。 为除法执。 既说唯识。 此唯识性岂不亦空。 今问依他名唯识性。 即相之性不问真理。 唯识二十云。 若知诸法一切种无。 入法无我。 是则唯识亦毕竟无。 何所安立。 论不尔。 述曰。 此答唯识其性不空。 论如何。 述曰。 此既不空。 其如何等。 论非所执故。 述曰。 有为无为名为有。 我及我所名为无。 既非所执故是有也。 论谓依识变至说为法空。 述曰。 此广非执。 谓依识所变见相分上。 妄执有实法。 此即法我。 理不可得。 说为法空。 非无离遍计所执实。 有为无漏正体·后得二正智所证唯识性。 故说为法空。 无计所执名法空故。 设依他言法体亦离。 即是说有依他名唯识性。 后得智所缘。 知唯识故证其离言。 其正体智自证分亦证依他。 缘见分故。 故今总言(文)。 秘云。 论谓识所变至说为法空者。 按二十唯识说云。 非知诸法一切种无○(如下书)亦都无故名无我(文)。 蕴云。 疏正体智自证分亦证依他者。 问。 谓前本问依他识性。 今论答云非无离言正智所证者。 即是真如。 便乖问意。 故此解云。 其正体智自证缘见。 亦是依他唯识性也(文)。 演云。 疏非无离○说为法空者。 问。 此根本后得智证唯识。 为约真。 为约俗依他。 答。 从前问。 旦约依他。 名唯识性。 兼取真理。 亦无妨。 论非无离言○说为法空者。 意云。 但说所执我法无故名为法空。 不说依他圆成无故名法空○疏设依他言○故今总言者。 此说依他离言所由。 意说。 依他唯识性。 虽有依他能诠之言。 其法体亦离言也○论虽总言云非无离言正智所证等。 不别分别。 今疏家据正体后得分别甚善。 其真如离言不说自成(文)。 二十唯识论云若知诸法一切种无。 入法无我。 是即唯识亦毕竟无。 何所安立。 非知诸法一切种无。 乃得名为入法无我。 然达愚夫遍计所执自性差别诸法无我。 如是乃名入法无我。 非诸佛境离言法性亦都无故名法无我(文)。 同疏上(大师)○论若知诸法○入法无我。 述曰。 外人○牒大乘义○论是即唯识○何所安立。 述曰。 此正难也○论非知诸法○入法无我。 述曰。 下论师答。 非是令知一切种类唯识亦无。 乃得名为入法无我。 意存二性。 故若非知一切种无。 令知何等。 论然达愚夫○入法无我。 述曰○令知此所执性用都无。 名入法无我。 非知真俗凡圣等境亦都无故。 名入法无我。 论非诸佛境○名法无我。 述曰。 诸佛正体后得二智所知诸法。 谓依他性圆成实性二性非无(文)。 西明疏云。 非无离言至说为法空者。 此释非遣离正智所证依他起性·及圆成实二种性故说为法空。 所云正智者。 无分别智及后得智。 以无分别智。 自证分中。 缘依他起性。 见分缘真。 后得智通缘真俗。 义显可知。 或可此中依他起性唯识性。 名唯识性。 以离名言后得正智所证性故。 非此性无说为法空。 后解为胜。 顺文相故(文)。 问。 五俱意识可起执乎。 问。 五同缘境之上起执欤。 论云。 色等外境分明现证。 现量所得。 宁拨为无。 现量证时。 不执为外。 后意分别妄生外想(文)。 疏云。 然今此中据自多分。 及就他宗。 说现量时不执为外。 然实五俱亦有意识妄执者也。 五识相续缘色等。 意与五同缘。 若不执者。 若闻声等。 应不执实。 若五识灭方起执者。 后五识生。 何故执断。 然但坚深。 可说有异。 非五识俱无有执也。 诸处但说五识俱意识是现量。 不言定尔。 故不相违(文)。 秘云。 疏后五识生何故执断者。 有何所以。 意执断耶。 执既不断。 与五同缘。 故知五俱第六意识有执无妨(文)。 演云。 疏然实五俱○何故执断者。 意说。 五识俱时意识亦有执起也。 如何。 且如五识相续正缘色等境时。 意识与五识亦同缘一色等。 忽傍边有怨家语声。 即耳闻此语声。 相续而听。 意识于中执为实有。 故五识俱时意识亦有说也。 若五俱意识无执者。 闻怨声时。 应不执是怨。 不执为实有等。 既闻声知是实怨。 明知耳识俱意识得有执也。 若彼救云。 五识灭已后时意识起执者。 难云。 后五识生。 何故执断者。 意难云。 此后意识起执未灭。 若后五识生时。 有何所以。 令意执断。 执既不断。 与五同缘者。 明五俱第六意识有执无妨(文)。 补阙章云(二量)第六通二。 与五俱缘离诸分别。 即现量收。 虽与五同缘。 而分别取。 非称本境。 即非量摄。 若称境智即比量摄(文)(此释同疏秘五同缘境上起执见)。 五心章云。 与五俱意所有五心。 有义唯现量。 作证解故。 陈那菩萨集量论。 说五识俱意是现量故。 设五俱时缘十八界。 亦现量故。 随五现尘明了取故。 有义不定。 性尚不同。 何况现量。 集论所说五俱之意。 唯是现量。 何得定判。 坚执比度既许五俱。 定唯现量。 于理未可。 故五俱意义通现比及非量摄(文)。 广章大旨同之。 周记云。 章五俱意识通现比非量者。 与五同时缘十八界。 同缘五境。 现量所摄。 缘于根等。 比量所摄。 非称境知。 非量所摄。 即一刹那意通三量○问。 意与五识同缘。 意随五识皆现量者。 意唯与眼缘一色时。 不与耳等四识俱起。 意缘声等。 为是现量。 为比量耶。 答。 有二释。 一云。 余四尘等非与余之四识同缘。 皆比量得。 二云。 余四亦现量得。 由眼识依眼根门明取境故。 且依初释(文)。 清素但作初释。 补阙章(二量)云。 问。 诸门中第六意识于一刹那缘十八界。 意识尔时为现为比。 答有二解。 一云。 通二。 五识同缘即现量心。 缘五根边即是比量。 不可五根发现智知。 违论文故○一云。 不定。 随五境胜。 意随彼引。 纵缘五根。 亦是现量。 若意境强。 设五同缘。 意唯比量。 若二境齐。 现量力胜。 意随现量。 度非度殊。 不可同起○二解俱难。 任意取舍。 或缘十八界独头意识能。 若与五俱即不通虑。 若独缘者皆是比量。 即无前妨。 既无文遮。 此解为胜(文)。 同章中云(五蕴三十五)问。 意识有时或缘一界及与十八。 独意识缘或通现比。 事显可知。 或随五一。 并缘余界。 为现比耶。 答。 随胜说。 若五境强。 随五俱现。 若意识境强。 虽五同缘。 意识或比。 若境齐者。 随五亦现。 与五同缘取境分明。 故随五现。 然云五根非现量境者。 据独缘说。 又释。 意识缘十八界。 许五同缘。 复五境胜。 而意识界通于现比。 自证体一。 见分多能。 功能众起。 于理何失○二释俱难。 智者应审(文)。 灯一云。 有性境不随心。 亦独影唯从见及通情本。 谓散意识顿缘十八界。 望与五识同缘五尘。 名性境不随心。 缘七心界。 即通情本。 望不相应等。 即唯从见(文)。 增明记云。 与五同缘即现量心。 缘七心界是比量心。 缘不相应亦通比非。 故一刹那三量得并(文)。 论五云。 若五识中三性俱转。 意随偏注与彼性同。 无偏注者便无记性。 故六转识三性容俱(文)。 疏五末云○若兼缘诸处。 于五无偏。 便无记性○由此故知。 集量论等五俱意识定现量者。 必同缘故(文)。 别钞云○解云。 准性及受判量亦然。 集量等云五俱意识是现量者。 据唯缘五境意识而说故(文)。 又有唯现量释。 略之毕。 二十唯识疏下云○五识俱意若同五缘。 是现量摄。 不起此觉。 若起此觉。 必不同缘。 假智诠故(文)。 灯四云。 西明云。 问。 八地已上无分别智。 岂不发业耶。 解云。 无分别智有其二种。 一独行。 二与后得俱。 前不发业。 缘真故。 后即发业。 与寻伺俱。 又解。 后得有二种。 一与根本俱。 一别头起。 初不发业。 无分别故。 后可发。 虽有二解前解为胜。 今谓不尔。 寻伺既与根本智俱。 云何根本不名分别。 又若寻伺与无分别同亲缘如。 不得名思惟。 真如若不与同缘。 岂王与所不全同缘耶。 所余心所亦应不与同缘真如。 余若不然。 寻伺何尔。 故后说正。 与根本俱必无寻伺(文)(王者本智也。 后得智称故。 所者寻伺也)。 以上梗概注之。 委如别纸。 问。 显扬论中明色处种类出影像色。 尔者五识所缘欤。 灯云。 问。 显扬论中五尘色境亦有影像色。 法处色中定所引境。 亦有影像色。 遍计色中亦影像色。 有何差别。 答。 色处影像有其二解。 一云。 分别意识缘五尘相。 以境对根。 应法处摄。 今者从质及所生果。 故色处收。 二云。 五识所反名影像色。 本识所变为所余色。 以根对境。 第八所变应法处收。 以闇从明故色处摄。 二解俱得。 然第二胜(文)。 周记云。 灯本识所变为所余色者。 实五尘不名影像。 是影像色余名所余色也(文)(实五尘者第八所变即所余体也)。 显扬论一云。 色谓根所引境。 眼识所缘四大所造。 若显色若形色。 若表色为体○彼复云何。 谓青黄赤白。 如是等显色。 长短方圆粗细高下正及不正烟云尘光影明闇。 若空一显色。 若彼影像之色。 是名为色(文)。 伽论一云。 显色者。 谓青黄赤白影光明闇云烟尘雾及空一影色。 形色者。 谓长短方圆粗细正不正高下。 表色者。 谓取舍屈申行住坐卧。 如是等色(文)。 对法一云。 色者四大种所造眼根所行义谓青黄赤白。 长短方圆粗细高下。 若正若不正。 光影明闇云烟尘雾。 迥色。 表色。 空一显色(文)。 同钞一云。 一彰数不同者。 此论说有二十五种如文自列○瑜伽复说有二十四。 二十五中唯除迥色。 显扬复说有二十四。 二十五中除迥表二种。 增影像色○瑜伽复说有二十四除迥色者。 彼第三云。 暗色明色名空界。 空界。 分二。 一迥。 二空一显。 空一显摄迥色。 故略不说。 显扬复说有二十四除迥表二加影像者。 无迥所以。 如瑜伽说。 或彼显扬亦说迥色。 说四显下。 有等言故○此中有义。 影像即表。 由思发动。 思业影故。 不尔。 便违初三表色别列。 影像非表色故。 有义。 影像即是迥色。 明闇显色之影像故。 表色即是形色差别。 故略不说。 此释不然。 初三总色应非别色。 以彼影像非表色。 不见余文不说表色说迥色故。 由此可同瑜伽所说。 或同此论。 有二十五。 此亦不然。 即彼显扬第十八说七事无实。 一表。 二形。 三影等。 表色之外别说影像。 故知影像非即表色。 此难不然。 七中影像即水中月。 镜中像等。 法处遍计所起色摄。 非即色处影像之色。 所以者何。 显扬初三既说表色。 故知别释影像即表。 不尔。 何因别释显形。 不释表色。 彼卷下说。 法处色有十二。 谓影像等。 七中影像定非色处。 即是法处似定所变。 似解脱等色。 复有异说。 色处影者意识所缘。 不同五八识变有实用故。 此亦不然。 应法处摄。 有义。 此影眼识所缘。 余第八境之影像故。 理亦不然。 五境皆应说有影像。 七事假中。 五识诸境皆应假故。 由此应知初说为善(文)。 五境章云。 影像色者。 有说。 谓托他质起相而缘。 名影像色。 若尔即五识等所现之色。 皆影像收。 便之五境不可说八所变名色。 即六三不成失。 有云。 水镜等中现面像等。 似本质故名为影像。 此亦不尔。 无垢称云。 如镜中像等○若云有。 便违经失。 若云无者。 何故八喻喻依他耶。 答。 约第六识自所变相似镜等有。 非是全无。 故喻依他。 谈实见自面等。 非在镜中。 实有面像等。 第六分别。 谓在镜等。 说为影像。 障光明等。 但现黑色。 不似质故。 但名影色若法处中影色者。 即空花等相。 彼全无故。 或可第六缘镜像等亦法处收。 唯意缘故。 眼识相分名为影像。 质相别故。 若准此解余四境中应立影像。 是互显故。 略不立之。 此解为正(文)。 五蕴章云。 显扬论色有二十五。 解除迥加影像色。 有云。 如于镜等中。 像现似质。 是影像色。 影光明等有闇色生。 不似于质。 是影色。 今谓。 因于镜等返见本质。 所带相分名为影像(文)。 补阙章中卷。 唯识比量私记云○第八所变本质色初三摄云意。 灯第六有二释也。 问。 其二释者何。 答。 一云。 分别意识○以闇从明故色处摄(云云)问。 此二释意何。 答。 初释意。 第六意识缘五尘境时之影像色○从第八所变本质色及所生果。 初三色界摄(云云)就此释。 应言第八所变及本质色。 色法故。 初三色界摄也后释意。 五识所变色名影像色。 第八所变色名本质色。 以根对境。 第八所变本质色。 应法处色摄。 以闇从明。 初三色界摄之闇者第八所变明者五识所缘○问。 就初释。 其质及所生果者何物。 答。 质者。 第八所变本质色也所生果者。 从本质起五识所缘影像色也。 此本影二色。 本影不相离故。 共色处摄也。 第六所缘亦是色。 为本影而起色故。 相从于彼二色处摄也(文)。 问。 显扬论中可说法处色所摄遍计所起色耶。 灯云(如上问答)。 显扬论一云。 法处所摄色。 谓一切时意所行境。 色蕴所摄。 无见无对。 此复有三种。 谓律仪色。 不律仪色。 及三摩地所行境色○三摩地所行境色云何。 谓由下中上三摩地俱转。 相应心心所法故。 起彼所缘影像色。 及所作成就色性(文)。 (此说法处中第三第五两色也。 律不律第三中同之。 所缘影像所作成就者。 如次假实第五色也)。 法处章云。 显扬第一说有三种。 一律仪。 一不律仪。 三定自在(文)。 显扬十八云。 法处色十二者。 谓法处所摄色略说有十二种。 一影像相。 二所作成就相。 三无见相。 四无对相。 五非实大种所生相。 六属心相。 七世间相。 八不思议相。 九世间三摩地果相。 十出世间三摩地果相。 十一自下地境界相。 十二诸佛菩萨随心自在转变不可思议相(文)。 同章云。 显扬十八说十二者。 唯说定果若假若实。 诸相各别异于余类。 更不说余。 十二种相并胜定果之差别义(文)。 同论云(十八)非实七事者。 谓七种事无有实体。 一表色。 二形色。 三影像。 四响音。 五触处造色。 六律仪色。 七不律仪色(文)。 同章云。 有义。 第五亦通假有○显扬第一说。 定所引色。 由三品心。 起彼所缘影像色性。 及所作成就色性。 初是假色。 后是实色。 又显扬第十八。 七色假中。 说影像假有。 又法处色有十二相。 第一影像。 若假影像非定果者。 彼论不说无表定果外更有法处色。 彼影像色何色所收。 故知定果有假有实。 后义为善。 顺理教故(文)(后义者即有义也。 初义定果色限实云欤)。 已上显扬论中见不说遍计所起色释文也。 同论云(同卷)七事无实文也(如上书)。 同章云。 显扬第十八说七事无实。 三影像。 四响音。 故遍计色亦是假有(文)(此释显扬说遍计所起色见)。 同论云(同卷)颂曰○极微无自体。 非实有七事。 论曰○极微无自体者。 谓诸极微但假想立。 自体实无(文)。 同章云。 又彼卷中广说极微唯觉惠折。 若非法处。 何处所摄。 由此法处亦立四种(文)。 已上彼论中法处五种色悉说之。 见既不限无表定果。 说极微色。 遍计所起色可准之。 (以下私书入之)。 问。 枢要中引三藏所立唯识比量。 其作法如何。 枢要云。 和上所立唯识比量云。 真故极成色。 不离于眼识。 自许初三摄眼所不摄故。 犹如眼识。 顺憬师决定相违云。 真故极成色。 定离于眼识。 自许初三摄眼识不摄故。 犹如眼根。 此如憬师抄解。 裕师边取(文)。 因明疏中卷云。 论世间相违者。 如说怀兔非月有故。 又如说言人顶骨净众生分故。 犹如螺贝。 述曰○问。 且如大师。 周游西域。 学满将还。 时戒日王。 王五印度。 为设十八日无遮大会。 令大师立义。 遍诸天竺。 简选贤良。 皆集会所。 遣外道小乘。 竞申论诘。 大师立量。 时人无敢对扬者。 大师立唯识比量云。 真故极成色。 不离于眼识。 宗。 自许初三摄眼所不摄故。 因。 犹如眼识。 喻。 何故不犯世间相违。 世间共说色离识故。 答。 凡因明法。 所能立中若有简别。 便无过失。 若自比量。 以许言简。 显自许之无他随一等过。 若他比量。 汝执等言简。 无违宗等失。 若共比量等。 以胜义言简。 无违世间自教等失。 随其所应。 各有标简。 此比量中有所简别。 故无诸过。 有法言真。 明依胜义。 不依世俗。 故无违于非学世间。 又显依大乘殊胜义立。 非依小乘。 亦无违于阿含等教色离识有。 亦无违于小乘学者世间之失。 极成之言简诸小乘后身菩萨染行诸色。 一切佛身有漏诸色。 若立为唯识。 便有一分自所别不成。 亦有一分违宗之失。 十方佛身及佛无漏色。 他不许有。 立为唯识。 有他一分所别不成。 其此二因皆有随一一分所依不成。 说极成言为简于此。 立二所余共许诸色为唯识故。 因云初三摄者。 显十八界六三之中初三所摄。 不尔。 便有不定违宗。 谓若不言初三所摄。 但言眼所不摄故。 便有不定言。 极成之色为如眼识眼所不摄故。 定不离眼识。 为如五三眼所不摄故。 极成之色定离眼识。 若许五三眼所不摄故。 亦不离眼识。 便违自宗。 为简此过。 言初三摄。 其眼所不摄言。 亦简不定及法自相决定相违。 谓若不言眼所不摄。 但言初三摄故。 作不定言。 极成之色为如眼识。 初三摄故定不离眼识。 为如眼根。 初三摄故非定不离眼识。 由大乘师说彼眼根。 非定一向说离眼识。 故此不定云非定不离眼识。 不得说言定离眼识。 作法自相相违言。 真故极成色。 非不离眼识。 初三摄故。 犹如眼根。 由此便有决定相违。 为简此三过故。 言眼所不摄故。 若尔。 何须自许言耶。 为遮有法差别相违过故言自许。 非显极成色。 初三所摄。 眼所不摄。 他所不成。 唯自所许。 谓真故极成色。 是有法自相。 不离于眼识。 是法自相。 定离眼识色。 非定离眼识色。 是有法差别。 立者意许是不离眼识色。 外人遂作差别相违言。 极成之色非是不离眼识色。 初三所摄眼所不摄故。 犹如眼识。 为遮此过故言自许。 与彼比量作不定言。 极成之色为如眼识。 初三所摄眼所不摄故。 非不离眼识色。 为如自许他方佛等色。 初三所摄眼所不摄故。 是不离眼识色。 若因不言自许。 即不得以他方佛色而为不定。 此言便有随一过故。 汝立比量既有此过。 非真不定。 凡显他过。 必自无过。 成真能立必无似故。 明前所立无有有法差别相违。 故言自许。 然有新罗顺憬法师者。 声振唐蕃。 学苞大小。 业崇迦叶。 每禀行于杜多。 心务薄俱。 恒驰诫于小欲。 既而蕴艺西夏。 传照东夷。 名道日新。 缁素钦挹。 虽彼龙象不步。 海外时称独步。 于此比量作决定相违。 干封之岁。 寄请师释云。 真故极成色定离于眼识。 自许初三摄眼识不摄故。 犹如眼根。 时为释言。 凡因明法。 若自比量。 宗因喻中皆须依自。 他共亦尔。 立依自他共。 敌对亦须然。 名善因明无疏谬矣。 前云唯识依共比量。 今依自立。 即一切量皆有此违。 如佛弟子对声生论。 立声无常。 所作性故。 譬如瓶等。 声生论言。 声是其帝。 所闻性故。 如自许声性。 应是前量决定相违。 彼既不成故依自比。 不可对共而为比量。 又宗依共已言极成。 因言自许。 不相符顺。 又因便有随一不成。 大乘不许。 彼自许眼识不摄故。 因于共色转故。 又同喻亦有所立不成。 大乘眼根非定离眼识。 根因识果。 非定即离故。 况成事智。 通缘眼根。 疏所缘缘。 与能缘眼识。 有定相离义。 又立言自许。 依共比量。 简他有法差别相违。 敌言自许。 显依自比眼识不摄。 岂相符顺。 又彼比量宗喻二种。 皆依共比。 唯因依自。 皆相乖角。 故虽微词通起。 而未可为指南。 幸能审镜前文。 应亦足为理极。 上因傍论广说师宗宗中既标真故。 无违世间之失(文)。 纂要云。 真故极成色。 非定离眼识。 自许初三摄者。 有云。 三藏为遮相违量。 相违量云。 真故极成色。 应非即识之色。 自许初三摄眼所不摄故。 如眼识。 为遮此量与作不定云。 为如眼识。 自许初三摄。 非即识之色。 为如我宗他方佛色。 自许初三摄故。 是即识之色耶。 今谓不尔。 凡相违决定量。 如常无常相违。 今言离识不离识。 可是相违决定。 言应非即识之色。 元非返初量何成相违。 若取此量即名相违。 即一切量皆有此过。 如立声无常。 应非无常声。 所作性故。 如瓶等喻。 故又相违决定。 因喻共许。 既云自许。 即是自因。 何得与他作相违量。 若此成相违。 一切无正量。 又云。 但言初三摄眼所不摄故。 亦得与他作不定过。 何须自许言耶。 解云。 若不言自许。 有他不定。 为如眼识不离识。 为如我释迦菩萨实不善色。 定离于眼识。 今谓不尔。 若为简此。 即诸比量多有此过。 如大乘破小乘。 极微应非实有。 有质碍故如瓶盆等。 此亦不定。 为如瓶盆极微假非实有。 为如我宗青黄等色是实有邪。 又有释言。 此非立自。 与他作相违决定。 以他立云色定是离眼识。 是初三所摄眼识不摄故。 如眼根。 此亦不然。 量无不定等过。 与作相违。 因有不定。 何须与作相违决定。 以彼同喻有同分彼同分眼根不许同分眼根定离识故。 设彼改云如彼同分眼根。 即有同分还为不定。 又设若作。 何须自许言。 又有解云。 因云共许初三摄。 此即无过。 若改因者元非本量别自成立。 何须解彼。 设云共许。 亦有不定。 同分彼同分俱共许故。 今谓设若彼立云。 是初三中眼识及同分眼所不摄故。 如彼同分眼。 此因简略。 无不定过。 可与彼作相违决定。 然复不假因自许言。 置自许言。 明不作前诸异分别。 又有解言。 真故极成色。 不简八六揔为有法。 义亦不然。 有违自过。 岂八六识所变之色。 亦令不离眼识。 令不离眼识。 应不变相缘眼识能亲取。 又云。 此但遮他执定离。 言非定离眼识。 犹此不简。 八六俱得。 不欲成定非离眼识。 依此虽无宗过。 然因自许。 此即自因与他作相违决定理亦不可。 是故应如疏述。 今者立宗。 成自唯识不离于眼识。 然有云。 为简不定及法自相。 相违决定过故。 云初三摄眼所不摄。 简不定可尔简法自相相违决定。 理未必然。 以若无过可是相违。 彼量立云。 非不离眼识。 初三摄故。 犹如眼根。 此有不定。 何名决定。 以同分根非定离故。 但可遮余同遍异分之不定过。 然此师意。 据不定不离。 与作决定。 非据不定因复作决定过。 又自许言但简有法差别。 不言简余。 亦未尽理。 有违宗过。 或可不定。 岂可六缘及非眼识正所缘色。 亦令不离耶。 今言。 亦简向所辩色。 然第六识与眼同时亲所缘者。 及眼非缘之所有色皆初三摄。 唯望根境。 六所缘者不名初三。 然法处中不摄第六与五同缘称实之色。 由此亦是初色境收。 成不离眼识故。 有违自失。 若在异喻中。 即有不定过。 故置自许。 意云。 是眼识自许所缘之色初三摄。 非非所缘初三摄。 若尔。 宗中有违自过。 何不简略。 答。 此简讫。 何谓为简。 第八所缘他不许有。 五同缘意有部不成。 若独散意缘色非实。 故极成言并以简讫(文)。 问。 大乘意可许镜中有别影像生起乎。 论云。 外色实无。 可非内识境。 他心实有。 宁非自所缘。 谁说他心非自识境。 但不说彼是亲所缘。 谓识生时无实作用。 非如手等亲执外物。 日等舒光亲照外境。 但如镜等似外境现。 名了他心。 非亲能了。 亲所了者。 谓自所变。 故契经言。 无有少法能取余法。 但识生时。 似彼相现。 名取彼物。 如缘他心。 色等亦尔(文)。 疏云论谓识生时至谓自所变。 述曰。 无实作用。 诸法皆尔。 无有作用及作者故。 心缘于境。 非如手钳亲执离身之外物。 亦非如日月火珠舒光亲照体外之物。 心等缘时。 但如汝宗镜等照物。 似外境现。 名了他心。 他心之影于自心上现。 名了他心。 非亲能了他心也。 亲所了者。 谓自所变之相分。 以无作用及实不能取外境故。 论故契经言至名取彼物。 述曰。 解深密言。 无有少法。 无少实法能取余法。 余者心外实法也。 非自实心能取他实心。 但识生时。 心似彼他心相现。 名取他心也。 论如缘他心色等亦尔。 述曰。 缘他相分色自身别识所变色等亦尔。 无性第四云。 无作用故。 如是心生时。 缘起法不灭力故。 即一法体之上有二影生。 相见更互相望。 不即不离。 诸心心所法由缘起力。 其性法尔如是而生。 如质为缘还见本质。 以心为缘还见自心。 无别见外心等。 唯识二十颂云。 他心智云何。 知境不如实。 如知自心智。 不知佛境。 广说如彼抄解(文)。 秘云。 论又说所缘唯识所现者。 按解深密经。 慈氏菩萨问世尊。 诸毗钵舍那三摩地所行影像。 彼与此心当言有异。 当言无异。 善男子。 当言无异。 何以故。 由彼影像唯是识故。 善男子。 我说识所缘唯识所现故。 世尊。 若彼所行影像即与此心无有者。 云何此心还见此心。 善男子。 此中无有少法能见少法。 然即此此心如是生时。 即有如是影像显现。 善男子。 如依善莹清净镜面。 以质为缘还见本质。 而谓我今见于影像。 及谓离质别有所行影像如是显现。 此心生时相似。 有异三摩地所行影像显现。 世尊。 若诸有情自性而住。 缘色等心所行影像。 彼与此心亦无异耶。 善男子。 亦无有异。 而诸愚夫由颠倒觉。 于诸影像不能如实知唯是识。 作颠倒解。 无性摄论第四释云。 三摩地者是能令心住一境性。 心法为体。 此所缘境说名所行。 本境名质。 似彼现者说名影像。 谓一切法作用作者皆不成故。 名无少法。 能取少法。 譬如依止自面等质。 于镜等中还见本质。 由迷乱故。 谓我见影。 由镜等缘威力大故。 虽无异影。 而似别有影像显现。 此心亦尔。 问。 此镜中像为有无耶。 答。 有两释。 一云。 镜中有别影像。 眼识起时。 缘影而生。 不尔。 便应有见无相。 喻不似法。 又摄论等。 镜像况依他。 空花类遍计。 又七十六云。 如净镜若有一影生缘现前唯一影起。 多影亦然。 准此别有。 但无实用。 说离质无。 摄影从质。 云见自质。 一云。 离质无别影像。 由迷乱故。 谓见影像。 故佛地论第四说云。 谓诸有情颠倒执着。 影像熏习成就力故。 镜面为缘自识变异似面影现。 由是世间起增上慢。 谓我镜中见其面影。 以无别影镜中生故。 经但说言众像显现。 不言生起。 佛地第五言生起者。 依现假说。 又无性摄论第五说云。 又如影像于镜等中还见本质。 而谓我今见于影像。 而此影像实无所有。 又世亲摄论亦第五云。 譬如影像实无有义。 即于本质起影像觉。 然影像义无别可得。 详曰。 后释为胜。 会余违文具义灯辩。 小乘同异如瑜伽抄(文)。 灯云。 论谓识等生时无实作用等者。 大乘镜中实无色起。 萨婆多许有别色生。 故此论云。 但如镜等似外境现。 本释如汝。 即是如彼萨婆多等。 若经部师宗。 虽无别色。 亦有似现。 非大乘宗许有别色。 故维摩经等云。 如燋谷芽。 如谷响。 如镜像等。 并喻无故。 若尔。 何故摄大乘等。 以镜像等喻依他起。 不可就他。 他是实故。 自无别色。 何喻依他。 答。 有二义。 一取不离义。 二取似义。 且如镜像。 萨婆多许。 一不离镜。 二似面等像而非实面。 不取像色实与非实。 对萨婆多取其二义。 对经部师取似有义。 实不离心。 问。 大乘镜中既实无像。 云何解深密心意识品云。 如一影生缘现前。 唯一影起等。 佛地经云。 如依圆镜众像影现。 答。 就他宗及世间许。 取以为喻。 亦复无违。 经部虽无实影。 取似亦复无失。 摄论云。 由迷乱故。 谓见影像等。 据自实义以破他宗。 故解深密云。 如镜为像还见自质。 非镜有影。 大智度论三十六云。 如油中见像等者。 亦是就他。 非龙猛等执彼为实问。 难他心智应缘外境。 今云缘自心非亲缘他心。 亦应如镜为像还见自质者。 为镜喻心。 为当取质。 答。 设尔何失。 二俱有过。 以镜喻心。 应云以镜为缘还见自镜故。 心为像还见自心。 如何得云还见自质。 以质喻心。 为难准此。 答。 二解。 一云。 且约散位。 应云如质以镜为像还见自质。 今他心知以他心缘还见自心。 二云。 约定。 如定为缘。 自心变作种种影像不离自心。 如似散心以镜为像还见本质。 非离于质镜中别生。 问。 自心他为缘还能见自心。 自质镜为缘。 质不能见。 质如何为喻。 答。 喻取少分。 如似眼质以缘还见眼质。 故云还见自质。 虽所见非眼。 眼依处故。 随世俗故。 问。 所见之中。 据大乘宗。 质相有别。 云何得云还见自质。 答。 摄相从质。 以似于质。 据实所见亲见自相。 取少分喻。 喻他心智等所取之境。 皆悉无过。 故无性摄论第五云。 非所引地善想思业本质为缘。 影像果生亦复如是。 问。 诸迷乱见所见影像。 以何为体。 何处所摄。 答。 独头散意分别。 妄执谓镜有影等。 是迷乱等所见影像。 何处摄者。 要集云。 有说还是色处似前相故者。 本疏无文。 本释法苑法处章中云。 影像色是色处者。 据独意识散。 缘五尘名分别意。 以相从质。 在色处摄。 不解镜中执有实色为影像者。 法师本释不托于质。 妄执镜像为实有者。 是法处中遍计所起(文)。 论第七卷本文抄三十一目次四缘义段因缘段远望当现此生等流五趣名言种子已成无果等过等无间缘段(本)顿悟菩萨生下三禅受变易欤不异前受或三地菩萨复有清净世界处处不定大自在宫摄色究竟欤初往自在宫净秽顿悟自在宫界系论第七卷本文抄三十一四缘义段因缘段问。 牵引因中种子望当现行可为因缘耶。 问。 西明意牵引因中有因缘者假说因缘也(云云)灯师可许之耶。 灯云。 论一切种子识。 西明云。 能引自类及引同时自类现行。 是因缘性。 即问云。 若尔。 如何牵引种子为因缘性。 解云。 实非因缘。 然菩萨地假名因缘。 因缘类故。 今谓下尔。 远望当现。 名为牵引。 未润等种自类相生亦是此因。 故名因缘(文)。 西明疏云。 能引次后至是因缘性者。 此对所生出种子体。 谓生次念及生同时自类现行。 方成因缘。 前法灭时后法即生。 如称两头低昂时等。 有因缘用。 非隔念者。 与现行法不相违故。 与果同时。 若隔念者。 皆非因缘。 问。 若尔。 如何牵引种子说为因缘。 解云据实为论。 非正因缘。 而菩萨地说牵引种子为因缘者。 因缘类故。 假说因缘(文)。 论云。 一因缘○此体有二。 一种子。 二现行。 种子者○能引次后自类功能。 及起同时自类现果。 此虽望彼。 是因缘性(文)。 别抄第五云。 解云。 引远自果亦是因缘。 而第七引同时果。 且约相显故作是说。 若不尔者。 此牵引因总非因缘。 如何得有亲疏二因。 论不应云业去果远。 习气亦尔。 又菩萨地十因二因相摄如何。 二因是能生因。 故知牵引有亲也。 种子第二义云。 依生现果立种名。 由此对自果方立因名。 此就相显亦不相违(文)。 论八云。 虽牵引中亦有因缘种。 而去果远亲隐故不说(文)。 疏云。 虽知菩萨地牵引因亦有因缘种是能生因。 而望生起是远。 未被润故○即业种亲名言种相貌隐故。 遂其因缘种。 而说业种为牵引(文)。 伽抄十一云。 今此中云牵引因者。 一切种子望后自果。 牵引因即如行支善恶种子远生自善恶。 现行识支远生生老死。 皆自种是因缘故。 故今是能生因摄(文)。 论八云。 随顺处言显诸依处引等流果一切功能(文)。 疏云。 显等流果即依处中七依所得。 谓习气望自类种。 有润望现行及自类种(文)(后书略之)。 同论云。 爱望于取。 有望于生。 有因缘义(文)。 疏云。 此二支望后有因缘义○因缘准此(文)。 如第八卷爱取因缘之处书。 问。 本疏中此生等流谓有二解(文)尔者二解者何耶。 论云。 一切种识。 谓本识中能生自果功能差别。 此生等流·异熟·士用·增上果。 故名一切种(文)。 疏云。 论此生等流至名一切种。 述曰。 此生等流。 谓有二解。 一者种子前后自类相生。 二者种生现行。 虽复同时亦名等流。 现行是种之同类故。 于因缘中。 唯除现亲能熏之因缘。 此明一切种故。 余因缘种体皆生等流。 问。 前第二卷末。 种生现起。 如俱有因得士用果。 何故此中但言等流果耶。 答。 如前第二。 初明等流·异熟二因习气。 摄诸种尽。 彼间等流即此等流。 种生现行非士用果。 彼卷下但言如小乘俱有因得士用果。 不言即是俱有因。 然显扬十八。 破俱有因是因缘故。 今但是因缘生起因等摄得等流果。 此据法体。 彼举譬喻。 亦不相违。 又互为果名俱有因。 种现即非。 若与俱有法为因。 亦通无妨。 如摄论说。 即义说二因。 若别解者。 唯前后种相望是等流。 望现行即士用。 或增上果中摄。 言异熟者。 即善恶种望诸现种异熟生无记法。 前生等流果种但各自性。 即通三性漏无漏因缘种。 此异熟果因。 但是善恶有漏增上缘种。 然约第一解等流。 即此二种摄一切种子尽。 下士用等随义于上别立。 以俱有为果故。 若约后解等流。 谓作意种子望心等法。 是士用因。 作动心等生故。 若约前解等流。 即等流种等生现行法已。 令士夫得士用果。 此种远望士夫所作。 名生士用果。 增上果亦有二。 若前解等流。 即除前三果外皆增上果。 若后解等流。 种生现行等亦名增上果。 此果稍宽。 不能繁述。 且依一法说者。 如名言种望第八现及自类种。 是同类因。 善恶业望此现种。 是异熟因。 作意种子惊觉起故。 望此种现。 是士用因。 第七识种子为俱时依势力引起。 望此种现。 是亲增上因。 第八现种望此能生。 随其所应。 即是等流·异熟·士用·增上四果(云云)。 秘云。 疏若前解等者。 解等流中第一释也。 对彼等流二种之义。 以辩余因。 下疏准知。 疏若约后解等流果等者。 后解等流种亲生现。 亦等流果。 故取作意种子。 望心为士用也。 疏若后解等流至亦增上者。 亦等流果显所生现望能生种有二果义(文)。 蕴云。 疏然约第一解等流等者。 解等流中。 初以种生种及种生现。 俱名等流。 总为第一解也。 后若别解者下。 唯前后种为等流。 种生现即士用增上。 此为后解。 此中据第一解。 等流宽并此异熟。 即摄一切种子尽。 正与前第二卷解等流异熟二因习气同。 下言前后。 准此应悉。 疏若约后解等流至作动心等生故者。 今准后解既唯前后种为等流即种生现可名士用。 前已说讫。 故不言重但说作意望心为士用也。 以稍疏故。 与力胜故。 此约法士用(文)。 义演云。 疏若前解至果摄者。 意云。 前等流果有二解。 初解即种生种。 后解即生现行。 今准前解。 种生种。 唯是等流。 若准后解。 种子生现行。 现行亦名士用果。 或增上果摄者。 意说。 增上果亦摄得士用果也。 亦有疏本作别字解亦得。 意说前总相解等流果。 即取种生种。 种生现。 皆是等流果。 今别解者。 唯是等流果。 若种生现即。 名士用果。 或是增上果摄。 增上宽故。 通摄士用无妨○疏然约第一解○故者。 若准前解。 等流果中即取种子生种子。 种子生现行。 名等流果。 此唯种生种。 种生现行。 此二种即摄一切种子尽。 士用果俱于种子生现行上。 义说士用果。 然士用果总有四种○今疏中但说俱生士用故。 云以俱有为果故也。 即种子为俱有因。 现行为士用果。 又牒后说此二种摄一切种子尽者。 即约等流异熟二因习气说摄一切种子尽。 意说。 等流果种子及异熟果种子摄一切种子尽。 此解顺疏。 以疏解等流中。 初解唯约生种名等流。 不约现行也。 周法解妨。 疏若约后解等流果等者。 后解等流取种生现行亦等流果也。 若尔。 何者为士用果耶。 答。 作意种子为俱有因。 心王为士用果○疏若约前解等流种等乃至士用果者。 问。 此人士用果未审。 取何者为士用果耶。 答。 据前解等流。 即种子生种子。 此第八识等流名言种子。 生第八识现行已。 即于五蕴假者士夫。 能作种田等事士用成。 即此第八识等流种子。 望远士夫所作种田等事成。 得名士用果。 问。 何故不约第二解耶。 答。 等流中第二解。 前约法士用。 此约人士用果说。 故不说第二解(文)。 问。 欲界五趣名言种子未蒙行支熏发前法尔各别欤。 论云。 种子者。 谓本识中善染无记诸界地等功能差别(文)。 疏云。 论种子者至功能差别。 述曰。 善染无记显通三性。 诸界地等者。 即界地等功能各别。 等者。 等取有漏无漏·色非色·报非报等种种各别种子。 有说名言种三界无别者。 不然。 违此文故。 界系别故(文)(西明疏大旨同之)。 太抄云。 古者诸大德说。 名言种子三界无别○今弹序云。 不然。 违此论文。 诸界地等功能差别。 故知即三界九地名言种子各别○然欲界中有二说。 一云。 欲界中五趣虽别。 皆共同一类名言种子○虽五趣别。 以同一地故。 即有一个名言种子。 第二解云。 此亦不然。 四禅中虽一地中有三天。 三天皆同一天趣可许一地。 三天中皆同一类名言种。 若欲界中虽同一地。 以趣别故。 不可五趣中同有一类名言种。 既欲界中五趣别。 即亦有五种名言种子○此第二解为胜(文)。 忠安记云○(引测·基说)旧师等言。 由此文知。 三界九地名言别。 而五趣是同一欲界故(私计基测应同此解)若尔。 等言应成无用。 论文既言诸界地等。 等取趣故。 是故今谓五趣各别(文)。 玄赞七云。 行有二种门。 一善。 二不善。 或分为三。 一不动。 二福。 三非福。 此有分熏习所摄。 识等五种。 名言熏习。 此五无记。 势力羸劣。 不能自生。 所所未定。 要待有分熏习方起(文)。 伽抄第四云○此识等种名言熏习。 先虽已熏。 未知生处。 由业招集。 当于善恶二趣果生识。 随因转名随业识(文)。 灯六(论八三业)非说诸业○如生净居(文)(如第三卷五趣惑业书)。 问。 显扬论中破有宗六因。 尔者同类因如何破之乎。 论云。 有说。 异类同类现行展转相望为因缘者。 应知假说。 或随转门(文)。 疏云。 或随转门者。 随顺萨婆多说俱有等五因为因缘故。 显扬十八。 破彼五因非因缘故(文)。 秘云。 显扬论第十八中。 广非有宗六因不得为因缘云。 且同类因有三过失。 若言同类之因名同类因。 有已成过。 何以故。 若善等法善等体性前已成就。 彼何用因。 若言同类即因名同类因。 是即无果。 有不定过。 何以故。 不示其果。 是谁因耶。 又非决定因体同类。 不相似法亦为因故。 若言非同类即因。 亦非同类之因。 是即言名有虚设过。 同类因言无有所生。 浪施设故。 如是于余四因三过。 如理广说(文)。 显扬十八云。 有一异计立六种因。 谓同类因·遍行因。 俱有因·相应因·异熟因能作因。 如是六种除异熟因余五因性不应道理。 由有三种过失故。 何等为三。 且同类因有三过失者。 言同类之因(文)(已下如秘所引)。 别抄二云。 问。 显扬论中。 三种过破萨婆多五因。 彼宗还以三过反难大乘异熟因等因。 如何去难。 解云。 大乘因果必定同世。 种对现故。 因果现俱。 皆依主释。 又解者。 种子自类相生。 皆依现法假施设立。 现在法有引后用等。 如论广释(文)。 灯三云(论二)虽显扬论破。 破萨婆多。 离第八识余现等法非因缘故(文)。 显扬兴疏八云。 等无间缘段(本)问。 顿悟菩萨可有生下三禅受变易义乎。 疏云。 论谓诸异生至得菩提故。 述曰○其诸异生无欲界身受变易生死。 变易生死不可死也更生大自在宫故。 至第八地身要生第四禅。 得胜身已方受殊胜变易身故(文)。 疏次下云。 然由异熟同一地故。 论说为生。 据实受变易。 在下三天处。 未得生净土。 今往故名生(文)(释彼如生在净居天上等文也)。 灯云。 论异生求趣色界心后引生无漏等。 本释顿悟至第八地生第四禅。 初得胜身方受变易西明云。 异生求佛。 是顿悟人。 未断烦恼随眠力故。 色界心后引生无漏。 今谓若已随眠未断即生彼天。 初二果人随眠。 及未断色第三果人回心求佛。 亦应定生第四静虑。 有随眠故。 由此故知。 烦恼胜能不厌生死。 取最胜身方受变易。 故必生彼。 二乘不然。 故不定生(文)(先定二乘相返之可知顿悟类二类异故也)。 论八云。 谓不定性独觉声闻。 及得自在大愿菩萨。 已永断伏烦恼障故。 无容复受当分段身。 恐废长时修菩萨行。 遂以无漏胜定愿力。 如延寿法资现身因。 令彼长时与果不绝(文)。 疏云(八末)言胜定者。 旧云边际第四静虑。 今虽无文定何静虑之边际定。 四定俱得。 预流果等皆得此定。 理不违故。 然多第四。 以殊胜故(文)。 问。 要集意顿悟菩萨得变易之后更生自在宫(文)灯师如何难之乎。 灯云。 要集云。 八地已上亦不断随眠。 受生有用。 故第十地方生自在。 余地菩萨未极熏修。 故不得生。 由此瑜伽第四云。 由极熏修第十地故。 得生其中。 显扬第二云。 若善修习不思议三摩地所引第十地中第四静虑者。 受出过净居大自在天生果。 经论文显。 二乘回心○此学无学受变易已。 必无死生。 但往自在不名为生。 顿悟菩萨唯除三恶。 余一切生未得非择。 烦恼未断。 虽受变易。 亦有生死。 今谓不尔。 诸受变易。 必无舍寿别受生死。 若别受报。 为广果天业。 为大自在天业。 若广果业不异前受。 何须更生。 若自在天业。 彼何时造。 若是新造。 非名后报。 若是旧造。 应五那含人旧造净居业。 彼既不尔。 此如何然。 又复二乘有学回心至第十地。 应别生死。 文说第十地菩萨生。 不云直往非渐悟故。 又此论第八云。 谓不定性○(如上书)与果不绝。 数数如是定愿资助。 乃至证得无上菩提。 若第十地有生死者。 应更容受当分段身。 亦非永伏烦恼障。 又不得云资现身因与果不绝(文)。 贤圣义私记三云(松室)问。 若先受下三大生。 重资古业生净居者。 何故灯第六破顿悟菩萨生自在宫之义(要集)云若广果业不异前受。 何须更受(云云)答。 彼文意别。 所以者何。 要集解云。 顿悟菩萨下三天变易生已死生大自在宫。 所以者何。 除三恶余一切生未得非择灭。 烦恼未断。 虽受变易。 亦有生死(云云)今灯师破云。 诸受变易必无舍寿○此如何然(云云)意云。 顿悟菩萨生广果天往自在宫(色究竟天上有自在宫。 十地菩萨极熏修力生于彼天证大菩提)无死生义。 若汝要集许生死者。 其所受之生死以广果天业受欤。 若言以广果天业受生者。 何再生广果天耶。 若以自在天业受生者。 此人何时造自在宫。 若圣者身始造者。 不可后报利益。 若凡夫时昔所造者。 乐惠上流昔可造五净业。 上流不还。 既杂修下三天古业生五净居。 此顿悟何昔造自在宫业耶。 要集不知第十地极熏修故。 以广果天身即往自在宫。 故说有死生。 故广果死后以其业重生广果。 可无益言也。 上流不还遍没。 不尔。 无再生广果之义。 初生广果亦以其地古业熏修转成净居业生彼处。 故不同言也(文)。 问。 灯中引本论说三地菩萨生净土(云云)三地者何地乎。 灯云。 论大自在宫者○如瑜伽七十九所说。 净土或三地菩萨等往生。 十地亦在其中(文)。 周记云。 灯或三地至亦在其中者。 八·九·十地名为三地。 既言三地处于净土。 所以第十亦在其中。 即第十地在净土中(文)。 伽论七十九云(如次题书)。 伽浮丘云。 已入第三地菩萨由愿自在力故。 于彼者○集解一释。 此中云第三地者。 七地门中第三地也。 谓种姓地为一。 胜解行地为二。 净胜意乐地即是初地为第三地。 故此论文与余处文互不相违(文)元晓师同之。 景法师抄云。 约实言之。 初地已上皆得往生中。 云何第三地者。 约三地中得定依定修观方得往生故作是说○此据实报净土为论(文)。 庄严论第十一云。 生净土者。 后三地中等(文)(周起依此文欤)。 伽七十九卷奥文云。 问。 已入第八地菩萨当言何相。 答。 当言于无加行无功用无相作意。 得任运故无有动摇。 于一切相得自在故住清净地(文)。 唯识论十云。 八不增减真如○即此亦名相土自在所依真如。 谓若证得此真如已。 现相现土俱自在故(文)。 疏云○新中边云。 有四自在。 一名无分别自在。 二净土自在。 三智自在。 四业自在。 第八地中唯达初二(文)。 问。 对法论中复有清净世界(等文)通说他受用土欤。 问。 变化净土对法二种世界中何摄之乎。 灯云。 论大自在宫者。 对法第六·解深密经·瑜伽七十八九。 皆总相说○对法但明佛之净土云。 唯佛所觉。 非得静虑者静虑境界。 总相说土。 不简何佛。 亦通菩萨而得往生。 文中亦含大自在宫菩萨生处。 不尔。 十地菩萨不生。 由文隐故。 要集家说余本不获(文)。 周记云。 灯云唯佛所觉者。 佛即是意说。 净土是佛居。 又云非得静虑境界者。 此意即意说。 其净土者非得定人而得止居。 复非静虑境界所摄。 今菩萨等名静虑。 又云总相说土至由文隐故者。 此会意云。 对法论中虽言佛土。 三佛通言不简何佛。 文总相故。 据实菩萨得生其中(文)。 常记云。 文由文隐故至余本不获。 解云。 集云。 言大自在宫者。 基说。 花严十地十二云。 摩醯首罗智处生故。 解深密经·瑜伽第七十八九·对法第六·显扬第二。 皆云大自在宫也。 此唯他受用土(瑜伽第四显扬第二十地十二有自在宫余本不获)此案意云。 瑜伽第四·显扬第二十地十二。 皆有自在宫之文。 所余解深密经·瑜伽七十八九·对法第六。 不见说有自在宫文。 故基法师误引文也。 今灯意云。 上诸经论虽显不言。 而意含说。 由彼文隐。 难可知故要集家云余本不获。 本释前意云。 善照察故。 言自在宫文矣(文)。 疏云。 大自在宫者○解深密经·瑜伽七十八九·对法第六。 显扬第二。 瑜伽第四等中。 有大自在宫文。 此唯他受用土。 十地菩萨报身往彼(文)。 论十云。 一切如来身土等法○故唯是善○说佛土等非苦集故(文)(释不思议善常之善字)。 疏云。 又对法第六·瑜伽等说。 有清净法界。 非苦集故(文)。 对法论六云。 苦谛云何。 谓有情生及生所依处。 即有情世间器世间。 如其次第若生若生处。 俱说名苦谛○复有清净世界。 非苦谛摄。 非业烦恼力所生故。 非烦恼增上所起故。 然由大愿清净善根增上所引。 此所生处不可思议。 唯佛所觉。 非得静虑者静虑境界。 况寻思者(文)。 同钞云。 此生所处不可思议。 唯佛所觉。 即唯自受用土。 及佛所变受余受土。 尚非得静虑者等者。 为非二乘所知。 谓一切菩萨所见之土。 况得寻思者能知。 又静虑即随下人所得。 妙定不知。 上人土故。 又诸菩萨名得定者。 亦不知土。 本所因故(文)。 无垢称经疏第二云。 对法六云。 复有清净世界○况寻思者。 此明自受用土。 唯佛所知。 尚非十地二乘境界。 况非圣位有寻思者之所能知(文)。 又云。 自受用身○对法所言。 唯佛所觉。 尚非得静虑者静虑境界。 况寻伺者。 即是此土(文)。 已上二文全同佛土章。 瑜伽第七十九云○彼复有二种。 一者清净。 二者不清净。 于清净世界中无那落迦·傍生·饿鬼可得。 亦无欲界·色·无色界·亦无苦受可得。 纯菩萨僧于中止住。 是故说名清净世界。 已入第三地菩萨。 由愿自在力故。 于彼受生。 无有异生·及非异生声闻独觉·若异生菩萨得生于彼。 问。 若无异生菩萨·及非异生声闻独觉得生彼者。 何因缘故。 菩萨教中作如是说。 若菩萨等意愿于彼。 如是一切皆当往生。 答。 为化懈怠种类未集善根所化众生故。 密意作如是说。 所以者何。 彼由如是蒙劝励时。 便舍懈怠。 于善法中。 勤修加行。 从此渐渐堪于彼生。 当得法性。 应知是名此中密意(文)。 问。 大自在宫唯为在净居天上。 将如何。 论云。 此何界后引生无漏。 或从色界。 或欲界后。 谓诸异生求佛果者。 定色界后引生无漏。 彼必生在净居天上大自在宫得菩提故(文)。 疏云。 大自在宫者。 谓净居天上有实净土。 即受用身初于彼起证。 是第十地菩萨宫。 旧言摩醯首罗。 今应言莫醯伊湿伐罗。 即大自在也。 此出花严经十地经第十二卷。 摩醯首罗智处生也。 解深密·瑜伽七十八九·对法第六·显扬第二·瑜伽第四等中。 有大自在宫文。 此唯他受用土。 十地菩萨报身往彼。 然由异熟同一地故。 论说为生。 据实受变易。 在下三天处。 未得生净土。 今往故名生。 瑜伽第四说。 超过净居大自在住处。 第十地菩萨极熏修故。 得生其中故。 既成佛已。 身充法界(文)。 义演云。 疏大自在宫者乃至初出彼起证者。 此大自在宫即在五净居天上。 故六门陀罗尼经说。 薄伽梵在净居天上。 依空而住众妙七宝庄严此净土。 即名他受用土。 就彼天处。 三藏两解。 一云。 正在五净居上。 亦属色界有别处所。 如大品经说。 一云。 即是菩萨净土。 住处不定。 或在色界净居天上。 或东西方等。 如说西方极乐世界等。 此即他受用土也。 以自受用土遍周法界。 菩萨不见故。 若菩萨于中作佛。 即而成自受用身佛土也。 即十地菩萨于他受用土中。 即菩萨自身而成自受用身佛。 若十地菩萨不见诸佛自受用土。 唯有诸佛乃能知之。 即此大自在宫。 若论系。 此大自在宫即是不系法。 若论处所。 即在色究竟天上别有处所。 若论摄者。 此大自在宫即是色究竟天摄。 若论第十地菩萨身。 即是无云等三天中身摄也。 若第十地菩萨未成佛。 即向他受用土中。 若已成佛。 即诸根遍周法界。 是自受用土身也(文)。 疏上文云。 论谓诸异生至得菩提故。 述曰。 一切异生即顿悟人得成佛者。 定色界后后报利益。 摩醯首罗智处生故。 以色界中无二乘回心者。 瑜伽第五十云。 变易生死所留生身。 即于此洲故也。 后无佛等可教化故。 发心留身唯在欲界。 必生自在宫。 唯异生色界后也。 有学等回心。 但于欲界等地。 随多少生死尽。 即受变易生。 后往自在宫成佛。 不往彼生故。 其诸异生无欲界身受变易生死。 变易生死不可已更生大自在宫故。 至第八地身生第四禅。 得胜身已方受殊胜变易身故。 大自在宫者(以下如面)。 下文云。 问。 大自在宫唯在净居天上。 为亦在诸有耶。 答。 今且指在净居天上。 其实西东南北上下十方皆有也。 如法花经。 常在灵鹫山等故。 像决定普广菩萨问十方净土等。 故知不唯在一处。 疏有妙净土出过三界者。 意云。 此净土亦系亦不系。 如变及第十地菩萨后得智所变。 即是无漏三界不系。 若第十地菩萨有漏第八识所变者。 是有漏三界系。 能变识是界系。 所变土亦尔。 意说。 如第八识变及菩萨第六识后得智变。 即不摄故。 云有妙净土出过三界也。 若据第十地菩萨第八识变。 即是色究竟天也。 以净土极残故。 然净居天不知有亦不往彼。 唯是他受用。 佛为第十地菩萨说法之处(云云)。 肝心云。 文此唯他受用土者。 东抄云。 问。 若尔。 何故上云自受用身于彼起耶。 答。 上但云自受用身于彼起。 不言即是自受用土。 岂自受用唯摄若于境耶。 设言用者。 但自受用。 于彼起故。 亦名起自受用。 非实自受用也(文)。 西明疏云。 然大自在。 萨婆多宗。 五净居中第五净居。 名大自在。 已上更无有色天故。 今依大乘十地经等。 五净居外立大自在。 然天处三藏两尺。 一云。 正在五净居上。 亦色界有别处所。 如大品等。 一云。 即是菩萨净土。 住处不定。 或在色界净居天上。 或东西等。 如说西方极乐世界等。 此即二种受用土中他受用土。 自受用土遍法界故(云云)。 文义记云。 灯云。 然自在宫受佛位处。 居他用土。 处所不定。 何以得知。 准十地经云。 是时菩萨三昧现前。 时有大宝莲花王。 周圆如十阿僧祇百千三千大千诸佛世界。 是时菩萨其身殊妙。 称可花坐。 世界既有十方。 非同有部傍布。 故自在宫处所不定。 然十地经论后报利益摩醯首罗智处生故者。 据第十地初往而说。 第十地满欲受佛位所居之土。 非必住在自在宫处。 问。 如初地菩萨见他受用土。 如百三千。 已上渐倍。 计第十地所睹净土。 无量无边。 如何犹生净居之上大自在耶。 又初地已去无恶道畏。 以常生佛土。 非彼佛土唯净居上故。 答。 佛土虽大小有殊。 菩萨有漏诸现起识。 犹是有漏。 属界地故。 非离三界有别众生。 随生何土约第八识。 皆属界故。 约此而言。 十地菩萨由极重修。 超五净居生自在宫。 故亦无失(文)。 常腾记云。 文然十地经论后报等者。 解云。 然灯意云。 自在宫有其二种。 一者色界上自在宫。 是处狭小。 不容现十祇坐。 二者他受用大自在宫。 是处实广。 十地所见在此自在现十祇坐。 然今此处处不定。 十地经论约色界上自在宫故。 言后报利益摩醯首罗智处。 灯家会云。 此十地经论据第十地初往而说。 生色界上自在宫处。 第十地满欲受位。 即往他受用大自在宫处。 非必住在色界上自在宫。 文问如初地菩萨处约居上故。 解云。 今此问意即含二义。 一者十地所观土其量无边。 即第十地应生无边他受用土。 何故今云初往净居上大自在宫耶。 二者若欲受佛位时往他受用自在宫者。 彼他受用土非唯净居上。 如何论云生净居上大自在宫得菩提耶。 文答佛土至故亦无失。 解云。 此答意云。 亦含二义。 一者菩萨所见净土大小虽殊。 菩萨第八识犹属界地。 初必往生色界上自在宫。 后方往生他用净土。 诸教约复往生之义故。 言第十地所见土无有边际。 我今约初往生之义故。 言初往生色界上自在宫。 二者此第十地菩萨虽往生他受用自在宫方成佛。 而此菩萨第八本识犹是有漏属界地故。 即是色界自在宫系第八识摄故。 是菩萨第八识所变土随生何土。 从能变犹言净居上自在宫。 以此义故。 论云净居上自在宫方成佛。 即是十地所见他受用土。 从菩萨第八识。 而名净居上天自在宫生。 故亦无失(文)。 又云。 文然自在宫至非十八故○(云云)今灯意云。 此诸菩萨初往生之色界上大自在宫。 案法师疏与灯全别。 故疏文云。 大自在宫者。 谓净居天上有实净土。 即自受用身初于彼起证。 是第十地菩萨宫(文)。 灯抄云。 灯然自在宫至处所不定等。 此余师释乃准知也(云云可寻之)。 忠安记云。 论大自在宫等者(测云)十地经及大论等。 五净居外别立大自在宫。 三藏二解。 一云。 正在净居上。 亦属色界别有处所。 一云。 即是菩萨净土。 住处不定。 或在色界净居天上。 或东西等。 如西方极乐世界。 他受用土(天上云)虽有两解。 然不可尔。 十地经云。 十地菩萨成佛时。 所坐之座量。 如十僧祇三千大千世界微尘世界量尚大。 何况净土。 故色界摄理必不然。 以少摄大非并此义无有量处。 又小经云从此西方过十万亿佛土有世界等者。 此亦入于座量故。 今谓高在净居天上。 傍遍西东净土。 故非色界摄。 亦非处不定。 傍遍东西无边世界故(文)。 太抄云。 且指大自在宫。 唯在五净居天。 若论净土诸处有。 即法花云。 常在灵鹫山。 十方皆有大自在宫。 由如王舍城南山中有禅师。 于窟中座禅。 忽见一小孔中有端正女子出来。 师见之即出孔。 下向人说。 少年男子闻十五。 十五向此孔中座。 次曳还见小孔中女出来。 少年男子语言。 可不即相唤过舍体如唤令入孔子男子随入中。 行三十里。 见一大河水及一城。 女子悟男子言。 欲得入城。 向水中洗沐。 诸人入水中沐浴。 便不觉知。 既开眼已即向王舍城中座。 此孔即是修罗孔。 修罗孔一切处法有。 且指生孔为魔处。 若大自在宫上下十方皆有。 且指五净居天上有自在宫也(文)(文字极恶可见余本)。 显幽抄一本云。 初成佛时。 于第四禅色究竟天上。 有大自在。 有妙净土。 出过三界。 是他受用土。 第十地菩萨当生其中也。 问。 此净土属色究竟否。 答。 大论疏第七云。 准佛地论。 是他受用土。 非色界摄。 故经云有妙净土出过三界也。 虽在色究。 以极胜故。 不属界系也。 是无漏也。 下净居天人不知有他受用净土也(文)。 上生经疏上云。 若第十地菩萨将成佛时。 必往色究竟上大自在天妙净土中。 大宝花王坐中而取正觉。 此大宝花王量。 等十阿僧祇百千三千大千世界也。 十地菩萨坐中。 大小相称。 况此所见他受用佛。 彼佛身量无量无边。 此处定在色究竟上。 如前所引经论等文(文)。 上文云。 将至金刚。 遂往色究竟上妙净土中。 华严经云。 有妙净土出过三界。 第十地菩萨当生其中。 生者类也(或本无二字住也)住也。 十地亦言。 现报利益。 受佛位故。 后报利益。 摩醯首罗智处生故。 瑜伽第四·解深密经·对法论等。 皆作是言。 超色究竟。 有净妙土。 十地菩萨方生其中。 有十相现。 大宝花王出。 菩萨座中而成正觉(文)。 六门陀罗尼经疏云。 在净居天上者。 谓第四禅有人天。 一福生。 二福爱。 三广果。 此三凡生圣同座同生天。 四无烦。 五无热。 六善见。 七善现。 八色究竟。 此五唯圣人生。 第三果人胜第五阶杂修静虑方得生。 圣人离垢称净。 即圣安名居故净居。 广如婆娑等小乘论说。 依瑜伽论。 五净居天外有第九大自在天。 第十地菩萨所居止。 故彼论云。 复超过净居大自在住处。 有十地菩萨。 由极熏修第十地故得生其中。 旧华严经·十地经·及起信等论并云。 十地菩萨欲登佛位。 于色究竟处他化前王坐。 十处放光振动大地。 令一切众生受苦皆息。 然彼作佛。 广如彼经论等说言。 依空而住。 以下诸天并皆薄云为地等。 十地菩萨所住宫故。 既无薄云故。 言依空而住。 又解云。 若据菩萨所居实是有漏。 以第八识未转依故。 由佛在彼欲说斯经故。 此所居即佛所变。 佛所变故即无漏收。 故下圣不知。 故言依空而住。 又解云。 结集法者。 曼殊室利欲令回心向大。 声闻亦依此教修学。 若指陈在大自在宫为十地菩萨说者。 此之处所声闻不知。 恐彼声闻亦起疑惑。 又生退屈。 故今总言在净居天上依空而住。 此明处高胜(文)。 法相要览第四云。 测云(引西明疏文也略之)玄方云。 自在宫有二。 谓一秽土自在宫。 即化相摄起果门菩萨在于彼。 二净土自在宫亦有二。 一受佛位大自在宫。 即第十地菩萨方生。 二他受用土为自在者。 十地菩萨皆受佛位(等文)。 佛地论第一云。 二他受用。 谓诸如来为令地上诸菩萨众。 受大法乐。 进修胜行。 随宜而现。 或胜或劣。 或大或小。 改转不定。 如变化土。 如是净土以有边故。 地上菩萨及诸如来皆测其量。 但就地前言不能测。 由是二种差别故。 言周圆无际其量难测○如是净土为与三界同一处所。 为各别耶。 有义各别。 有处说在净居天上。 有处说在西方等故。 有义同处。 净土周圆。 无有边际。 遍法界故。 如实义者。 实受用土周遍法界。 无处不有。 不可说言离三界处。 亦不可说即三界处。 若随菩萨所宜现者。 或在色界净居天上。 或在西方等。 处所不定(文)。 佛地论第一上文云。 如是净土形色圆满。 分量云何。 周圆无际其量难测○有义。 如来受用身土。 随所化生所宜而现。 或大或小。 其量无定。 虽现广大亦有边际。 然就地前菩萨智等。 说言无际其量难测。 有义。 如来受用身土。 三无数劫所修无边善根所感。 周遍法界。 地上菩萨及诸如来。 亦不能测其量边际。 以无边故。 如无始时。 如实义者。 受用身土略有二种。 一自受用。 谓诸如来三无数劫所修无边善根所感。 周遍法界。 为自受用大法乐故。 从初得佛尽未来际。 相续无变。 如诸功德。 诸大菩萨亦不能见。 但可得闻。 如是净土以无量故。 诸佛虽见。 亦不能测其量边际。 二他受用(以下如面)。 同论疏(靖迈)第一云。 此净土在净居天上。 谓第四静虑五那含天上。 别有菩萨。 净居天亦名摩醯首罗天。 第十地满心受佛识已。 尚生于彼。 即最后变易生死身名金刚。 菩萨于彼天中。 舍变易身成受用身故。 受用净土在净居天上。 二有阿弥陀经说在西方等。 故知与三界不同处也。 第二宗说云。 净土与三界同处。 以此经上云净土周圆无有边际遍法界故。 但由凡圣有情心识相分所现各别。 如持鬘梵王与舍利子所见有异。 非净秽土处所别也。 第三论主正宗云。 实受用土是佛自种所感。 周遍法界。 无处不有。 不可说言离三界处。 以遍法界故。 亦不可说即三界处。 染净别故。 又释。 染净两土同处不相碍。 故不可说言离三界处别有净土。 以染净二土各从凡圣染净识变。 不可言即三界处。 若随化受用土。 各随菩萨地地机根所宜现者。 或在净居天上。 或在西方等。 处所不定也(文)。 佛土章云。 第六处所者○自受用土亦充法界更无别处。 他受用土。 佛地经言超过三界所行之处。 彼论释言○(如上注之)法花亦言。 众生见劫尽大火所烧时。 我此土安稳。 天人常充满。 十地所见乃是报土。 地前所见乃是化土。 随宜而现。 何得定方别指一处。 欲令众生起胜欣心。 别指处所。 随心净处即净土处。 化土必随三界处所。 任物化生即便现故。 古人于此种种分别。 三界之外别有处所。 以为净土。 理必不尔。 所化必有异熟识在。 异熟识在必是三界摄。 何得出界。 土非界系。 言超三界。 非处有别。 随所化故(文)。 滨记云。 有义同处净土等者。 解云。 此云当自受用体救此说无有别处。 他受用土唯显一遍满。 他受用土随众生见机现多少身不定。 当安惠何得定方者。 谓何得唯西方等为决定方指(文)。 十地论疏云。 大自在宫说成有三。 一随他说成在阎浮提。 二寄相显实在色究竟。 三付实辨实妙出三界○今此约相显实可○摩醯首罗此翻名为大自在色究竟(文)。 十地论(天亲造菩提留支译)第十二云。 经曰。 是三昧现在前时。 即有大宝莲花王出。 周圆如十阿僧祇百千三千大千世界。 一切众宝间错庄严。 过于一切世间境界。 出世间善根而生。 行诸法如幻性境界所成。 光明普照一切法界。 过一切诸天所有境界。 大琉璃摩尼宝为茎。 不可量旃檀王为台。 大玛宝为须。 阎浮檀金为叶。 花身有无量光明。 一切众宝间错其内。 无量宝网弥覆其上。 满十三千大千世界微尘数等莲花以为眷属。 如是成就具足诸相已○论曰。 是中得受住者。 随何等坐。 随何等身量随何等眷属。 随何等相。 随何等出处。 随所得位。 随如是说。 亦事应知。 是中坐处者。 有十种相。 一主相。 如经是三昧现在时。 即有大宝莲花王出故。 二量相如经。 周圆如十阿僧祇百千三千大千世界故(等文)。 问。 大自在宫摄色究竟天欤。 灯云○(如上)问。 如初地菩萨见他受用土。 如百三千。 已上渐倍。 计第十地所睹净土。 无量无边。 如何犹生净居之上大自在耶。 又初地已去无恶道畏。 以常生佛土。 非彼佛土唯净居上故。 答。 佛土虽大小有殊。 菩萨有漏诸现起识。 犹是有漏属界地故。 非离三界有别众生。 随生何土。 约第八识。 皆属界故。 约此而言。 十地菩萨由极熏修。 超五净居生自在宫。 故亦无失。 然自在宫非净居摄。 瑜伽第四云。 色界之中十八住处。 无想天者广果天摄非别处所。 既云十八住处。 复言无想广果天摄。 故自在宫非五净居。 若净居摄处应十七非十八故(文)。 常腾记云。 文问如初地菩萨至净居上故。 解云。 今此问意即含二义。 一者十地所观土其量无边。 即第十地应生无边他受用土。 何故今云初往净居上大自在宫耶。 二者若欲受佛位时往他受用土自在宫者。 彼他受用土非唯净居上。 如何论云生净居上大自在宫得菩提耶。 文答佛土至故亦无失。 解云。 此答意云亦含二义。 一者菩萨所见净土大小虽殊。 菩萨第八识犹属界地故。 初必往生色界上自在宫。 后方往他受用净土。 诸教约后往生义故。 言第十地所见土无有边际。 然今约往生之义故。 言初往色界上自在宫。 二者此第十地菩萨虽往生他受用自在宫方成佛。 而此菩萨第八本识犹是有漏属界地故。 即是色界自在宫第八识摄故。 是菩萨第八识所变土。 随生何土。 从能犹变言净居上自在宫。 以此义故。 论云。 净居上自在宫方成佛。 即是十地所见他受用土。 从菩萨第八识而名净居天自在宫生。 故亦无失(文)。 疏下文云。 因论生论○(如上书经不说彼发大心故下也)。 义演云。 疏为三界处为不尔耶者。 问意云。 此实报土大自在。 为是三界摄。 为不是三界处摄耶。 疏佛地论说他受用乃至色究竟天摄者。 此他受用佛居他受用土。 为第十地菩萨说法。 若论处摄者。 即向色究竟天摄。 若论界系。 即是不系。 菩萨欲上大宝花王座时。 大长远千劫学佛威仪等。 即有十种相现。 即大宝王是一相也。 若菩萨座华王已。 即十方一切世界佛。 第十地菩萨。 及他受用佛。 一时云集摩菩萨顶。 其菩萨即入金刚喻定。 一刹那中顿断三界二障种尽。 至第二念既成佛身。 身充遍法界。 如华严经十地品说。 此诸佛色身而是无碍。 状似法处中无对色也(文)。 太抄同之。 瑜伽论第四云。 复次色界有十八处。 诸梵众天○无云天。 福生广果○无想天即广果摄。 无别处所○复有超过净居大自在住处。 有十地菩萨。 由极熏修第十地故。 得生其中(文)。 同抄(第二)云。 色界十八处者。 下三定各三。 第四定八。 无想天即广果摄故不别说。 并大自在天故成十八(文)。 释瑜伽论记(真空)第二云。 伽抄(大师)云。 然彼天宫有其二种。 一者十地菩萨赖耶所受。 是苦谛摄。 是色究竟摄。 然此微妙。 非小乘人之所见闻故。 超过净居。 二者后智所受。 是道谛。 是无漏故。 言超过也(文)(分别二乘菩萨二种色究竟义以此释可为色欤)。 智度论九云。 第四禅有八种。 五种是阿那含住处。 是名净居。 三种凡夫圣人共住过此八处有十住菩萨住处。 亦名净居。 号大自在天王(文)。 义蕴云。 疏瑜伽第四说超过净居大自在住处者。 问。 净居之外更有住处色界。 应为十九天。 答。 有解云。 虽言超过。 仍是色究竟摄故。 唯十八也。 有云。 无想广果天摄故。 开自在方成十八。 此解为正(文)。 显幽抄(一本)云。 问。 十地菩萨修此等行。 于何处修。 答。 于第四禅色究竟天大自在天。 有妙净土出过三界。 十地菩萨当生其中。 于此土中作诸行也。 问。 此净土属色究竟否。 答。 大论疏第七云。 准佛地论。 是他受用土非色界摄。 故经云有妙净土出过三界也。 虽在色究竟。 以极殊胜故。 不属界系也。 是无漏也。 下净居天人不知有他受用净土也(文)。 佛土章云。 所化必有○随所化故(文)(如上)。 上生经疏二所(如上)。 六门陀罗尼经疏云。 问。 初往自在宫净土中何乎。 疏云。 大自在宫者○解深密·瑜伽七十八九·对法第六·显扬第二·瑜伽第四等中。 有大自在宫文。 此唯他受用土。 十地菩萨报身往彼(文)。 伽抄十二云。 论解增上生中。 谓最初住作转轮王等。 等谓初住作一天王○乃至○第十生摩醯首罗天。 即净土实在下二界间。 以无漏业生故。 名色究竟上。 此据未得法界受用身论(文)。 伦记引此文云。 其实在二界间(云云)。 法相要览第四云。 测云(引西明疏文也)玄方云。 自在宫有二。 谓一秽土自在宫。 即化相摄报果门菩萨在于彼。 二净土自在宫亦有二。 一受佛位大自在宫。 即十地菩萨方生。 二他受用土为自在者。 十地菩萨皆受佛位(等文)。 灯(如上处所不定处书)。 三身章(如上花报权实处书)。 问。 依身在欲界渐悟菩萨成佛以前所变自在宫欲界所摄欤。 论云。 二乘回趣大菩提者。 定欲界后引生无漏。 回趣留身唯欲界故。 彼虽必住大自在宫方得成佛。 而本愿力所留生身是欲界故(文)。 疏云。 一切二乘有学无学欲界发心。 定欲界后引生无漏。 以愿力留身唯欲界故○然成佛时。 必要往自在宫成佛。 就胜处故。 知受变易已后往色界及诸净土。 当知唯此身神通力故得往。 非更受生。 文义记第九(之二论八所)云。 问。 无学渐悟生智处时所变器身欲界系耶。 色界系耶。 若色界者。 能变第八既欲界。 所变身器云何色界。 若欲界者。 便违圣教。 诸教皆言是色界故。 答。 此有两解。 一云。 所变身器是色界摄。 若定等力自他界地即不决定。 如论说故。 一云。 若随本业。 即是欲界。 然胜助缘资熏胜妙非正摄。 诸教多言色界摄者。 从彼顿悟本因而说。 据多分故。 又非正界随缘名色义亦无违。 虽有两解。 初释为胜(文)。 灯(如上)。 瑜伽钞十二(如上)入大乘论云。 论第七卷本文抄三十二目次等无间缘段(末)中阴经大小经不说彼五净居有发心类欤今第二会而厌粗身等事渐悟悲增邻彼胜心非业异熟起非离故前师解好多唯善性有学变易依地虽知趣疾论第七卷本文抄三十二等无间缘段(末)问。 中阴经大乘经欤。 疏云○然无色界必无回心向大乘者。 以此论说唯欲色界有漏本识生无漏故。 无佛菩萨胜人生故。 又无色身可得留故。 一切下色身得非择灭故。 非定所生色可成身留故。 中阴经中说佛处中阴二十年亦化无色界众生者。 大众部经。 非大乘义。 楞伽般若皆说菩萨不生无色。 瑜伽等同。 唯色界有许之无失(云云)。 义演云。 中阴经中至非大乘义者。 然大众部师说。 色界中有眼等六识。 及无色界亦有六尘也。 即佛从知足天没。 而受人中中有。 于中有中二十年。 化无色界有情(文)大抄同之。 诸藏章云。 然中阴经说佛于中有教化无色界众生者。 非大乘宗。 大乘宗者。 此是化众生。 定非真身。 无业果故。 不尔。 便违瑜伽等说(文)。 义镜第三云。 文然中阴经至瑜伽等说者。 中阴经者。 上下两卷。 后秦沙门竺佛念译。 于中有化无色众生者。 彼经上卷说诸佛五弘誓法。 第五如来舍身寿命。 现取灭度。 入于中阴教化众生。 尔时天地大动。 十方诸佛皆来劝赞。 是谓第五弘誓。 今云佛于中有作无色众生者。 即五誓中第五誓也。 又彼经下卷云。 尔时世尊即以神力接中阴众生。 至非想非非想识天。 施设庄严七宝高座皆有化佛。 一一化佛皆有四众等。 今即指彼文故。 于中有天色众生。 问。 案彼经文。 始终说大乘法门。 如何今云非大乘宗。 解云。 有小乘等无色界中亦有中有故。 毗婆娑六十八。 或复有说。 无色界中亦有色。 故亦有中有。 如欲色界。 大乘不尔。 而佛中有化无色众生。 此是化众生。 定非真身。 瑜伽五十三云。 显扬第五云。 无色系色。 谓等持自在色。 非业异熟色。 故知无色无业色。 若无色界有中有色。 便违瑜伽等说(云云)。 又云。 此等诸论所说故。 云不尔便违瑜伽等说(云云)又云。 胎藏经八藏等者。 即菩萨处胎经第五卷说八藏。 八藏中第五杂藏。 彼亦大众部。 非大乘义。 故不可会。 问。 菩萨处胎经是大乘经。 如何云亦大众部非大乘义。 解云。 大众部述大乘义。 亦约同义。 非谓胎藏经今是小乘。 中阴经等准此应知。 难解。 学者应思(文)。 最胜疏六云。 八种微妙声者。 三经不同。 依梵摩喻经云○二中阴经云○依十住断结经云○初二经小乘。 十住断结大乘。 见闻异故(文)。 灯第一云。 要集云○若依大乘。 中阴经说。 佛入中阴。 无色有情郁头等亦入中阴。 礼拜听法。 故知虽缘有情亦通无色○故正解者。 佛既不灭现彼中阴。 郁头不死亦入中阴。 故是化现非实中阴(文)。 增明记三云。 若依大乘中阴经说等者。 今案目录。 中阴经二卷入大乘录。 由此要集大乘经。 与法苑章及疏七别故。 法苑章诸藏义云○(如上书)又疏七云。 中阴经中○不生无色。 故录及集者谬也。 彼经上下十二品中。 都无郁头蓝等名。 但彼下卷三世平等品云。 吾本宿世同要之人。 先生彼识阿难陀迦兰陀见佛拜。 又按经上卷五弘誓入中阴教化品。 妙觉如来将诸菩萨入中阴教化品。 妙觉如来入中阴分身品。 都无郁等。 盖同本异译经亦同之。 未详其本。 后可勘正。 又中有章略开二十行。 即章云。 大众部云。 三界受生皆有中有。 大乘云。 欲色界一切受者必有中有。 又云。 或有执者。 欲色界中定无中有。 如经部成实等。 或有执者。 无色界亦有中有。 如大众部等。 今法苑云中阴经说非大乘宗者。 即当大众部义(文)。 对法抄八云。 如小乘毕竟非择灭。 更不复生。 今大乘不定。 若决定姓生结乃毕竟不生。 其不定姓人生结必定生。 问○中般人何时回心而定生结还生。 义曰○又说。 才至中有。 将般涅槃。 善缘现前。 大乘根熟。 回心入大。 生结还生。 问曰。 中有之身何故后有现前善缘大。 义曰。 且如经说。 佛处中有二十年间。 教化有情。 以此准之。 中有之中亦得回者(文)。 贤圣义三处文集云。 对法抄云○又说。 才至中有。 中有中亦得回心(云云)问。 唯识疏。 中阴经中。 佛处中有二十年间。 教化中有有情。 无色郁头蓝子等中有身礼佛等。 大众部义。 非大乘义(云云)何故今大乘中引彼为证。 答。 彼云无色中有身礼佛等大众部义。 其中阴经既大乘经。 随转大众部作此说言。 非谓欲色界中有身遇佛其大众部义也(文)。 中阴经下云。 尔时妙觉如来。 复以神足十力接彼非想非非想识众生。 如中阴形无有差别○迦兰陀见佛礼拜○尔时非想非非想识众生。 即于佛前寻声而说颂曰。 吾本事五大。 烧炙身体烂。 卧在荆蕀上。 身被髑髅衣○尔时妙觉如来复以颂报曰。 卿等本谓真。 八万四千劫。 无常生死本。 彼死还生此。 汝等众生类。 未曾老病死。 守一求泥洹。 此非真实法○无常谓为常。 以苦言是乐。 计空以为有。 无我以为我○尔时世尊说此颂时。 非想非非想识众生皆发无上正真道意(文)。 同卷云(有色无色品第十一)○人能解此法。 晓了三世事。 解本无杂想。 顺一大乘行○尔时大势至观世音菩萨。 承佛威神音响教化。 即以神口与说颂曰。 生老病死本。 诸如来尘垢。 要入中拔济。 何处不往反。 我师无量寿。 永劫不灭尽。 本我所誓愿。 何为地狱人。 不似妙觉尊。 在中阴教化。 于妙妙中最。 下劣所不及。 愿我后成佛。 如妙觉无异。 尔时观世音说此颂时。 三亿众生发无上正真道意(文)。 同经上卷云(如来五弘誓入中阴教化品)○自此以还。 释迦牟尼名号已灭。 妙觉如来出现于世。 如来应供○佛世尊。 在虚空座宝莲华。 放舌相光明照东方○彼国化佛名坚固。 十号具足○彼佛告曰。 西方去此八十七亿恒河沙数。 世界名沙可。 佛号释迦牟尼。 今取灭度舍身舍利。 欲入中阴教化。 是妙觉如来(等文)。 又云。 尔时贤护菩萨即从座起。 偏袒右臂右膝着地。 长跪叉手前白佛言(文)。 上生经疏上云。 第五问答料简者○(文广略之可见之)(五此题虽非至要。 总略此可知诸经大小)。 问。 论中然五净居无回趣者。 经不说彼发大心故(云云)尔者所言经者何经乎。 论云○有义。 色界亦有声闻回趣大乘愿留身者。 既与教理俱不相违。 是故声闻第八无漏色界心后亦得现前。 然五净居无回趣者。 经不说彼发大心故(云云)。 疏云。 论然五净居至发大心故。 述曰。 此简色界地有回不回者。 由经不说彼五净居发大心故。 以下诸地发理无违。 约处为言。 唯五净居全无发者。 此言经者。 大般若说。 今第二会。 当旧大品第十五卷。 今大般若第七会第一百二十九云。 复次憍尸迦。 若善男子善女人等。 书写如是甚深般若波罗蜜多。 种种庄严置清净处。 供养恭敬尊重赞叹时。 此三千大千世界所有四天王。 乃至他化自在天○所有梵众天。 乃至广果天。 已发无上菩提心者。 恒来是处。 乃至广说。 合掌而去。 所有净居天。 谓无繁天。 乃至色究竟天。 亦恒来此。 观礼读诵如是般若。 乃至广说。 合掌而去(说十方界同上)余处皆言发菩提心者。 于净居处不说发心。 故知色界亦有圣者发向大心。 唯除净居。 经不言有发大心者故。 若前师解此文者。 此言广果以下天说发心者。 据异生说。 非是有学。 不尔。 净居有何别因独无回心者。 第二师云。 一以经证。 二亦由理。 若生净居。 必不生上。 亦不回心。 取涅槃近。 耽寂心坚。 化必难得。 故无回者。 二理既齐。 其文共会。 诸有智者取舍随情(文)(四百二十九卷之说同今所引也)。 西明疏云。 此即第二别简色界有不发者。 谓前总言色界留身。 然五净居无回心者。 所以者何。 大般若等不说净居发大心故。 故大般若第一会中百二十九云○(同今疏所引文)此当大品第十五卷等。 解云。 彼经不说净居有发大心。 故知彼天无回心者。 以彼净居由熏力唯圣无凡极乐处故。 心生乐着故不发心(文)(此释大旨同本疏意但无今第二会之言)。 般若理趣幽赞云(义研造)天来品云○书写如是甚深般若○尊重赞叹时○四天王众天。 乃至广果天。 已发无上菩提心者。 恒来是处○所有净居○诸药叉健达缚及人非人等。 亦恒来此○何故净居及诸龙等不言已发菩提心者。 以般若经有法花前说故。 法花前者不说已入正性离生声闻人等发心回故。 净居既是唯不还生。 故彼不言已发心者。 龙等多是难处摄故。 亦不说彼发菩提心。 若净居天不说发心。 生彼唯是趣寂者。 龙等不说发心故。 彼亦应是无种姓等(文)。 镜水抄第四云。 唯五净居全无发心者。 经不说彼发大心故。 二性许发心。 但发信向。 不发趣向心。 五净居唯定性人故(文)。 证果回心有无并般若说时。 如第一卷。 问。 五净居天有发心类欤。 论疏等(如上)。 忠安记云。 论然五净居等者。 证云。 诸释皆引大般若一百二十九及大品十五。 然彼经文初分一百二十九。 第二分四百三十。 第三分五百三。 第四分五百四十一。 第五分五百十八。 皆同。 文有两番。 初从三千大千及十方世界。 别说除五净居余天人等皆云发菩提心。 后总合说十方世界诸天等皆发菩提心。 而不除五净居天。 诸释但引初文。 有执。 后文五净居天亦有发心。 护法错引前文。 未觉后文。 此执非理。 初两段别说皆除五净居。 后合说中略举散心皆成供养。 故不成证(文)。 僧伽吒经二云。 六万亿净居天亦来集会○听我说法。 既闻法已。 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文)。 不空罥索经云。 时我受持威神力故。 常为无量净居天众·自在天众·大自在天众·大梵天王·及余天众○我皆化后。 令起无止正等菩提(文)。 羽足下卷云。 宝云。 若谓色界及五净居天圣人毕竟不发大心者。 何故不空罥索经○(如上)又僧伽吒经第二○(如上)唯识两师皆不应理○汝言非理○说五净居天发菩提心者。 是非实净居天。 此是示现净居天○彼第十地自在宫众为引下天示现教心。 非实净居天。 何以得知者。 菩萨璎珞经第十一卷净居天子品说言。 佛告净居天子。 此贤劫中。 七百佛过。 汝当作佛。 名曰智积如来。 若实净居天子。 唯是阿那含果。 非余凡圣。 法花经授舍利弗菩提记文云。 汝当过无量无边不可思议劫后当作佛。 准此等文。 与阿罗汉授记尚无劫限量。 况即阿那含净居天之授记有劫限量耶。 而记此贤劫当作佛。 明知此示现净居天。 非实阿那含净居天子(云云)。 新撰法用义镜抄同之。 唯识义十卷私记九云。 问。 且净居天上云不生不定性圣者。 何故净饭王经云。 净饭王般涅槃后问其生处。 而佛答云生净居天(云云)其净饭王大宝积经中受大菩提记故(第五六帙显实会)○答。 且会可云。 其净饭王经是小乘经。 非大乘实义。 亦净饭王是权化之人。 故不相违也(文)。 贤圣义三处要文集云○问。 净居天不生菩萨者。 何故净饭王生净居天耶。 答○净饭王生净居者。 于自在宫生为言(文)。 大品经第十五云。 复次憍尸迦○(文)(同疏所引一百二十九说也)。 小品般若经第二云(罗什译)复次憍尸迦。 般若波罗蜜经卷所住处。 四天王天上诸天发阿耨○菩提心者。 皆来○阿迦腻吒天上诸天发阿○菩提心者。 皆来至般若波罗蜜所。 受持读诵供养作礼而去(文)(智度论同之)。 十八梵天受菩萨戒文集如第一卷。 诸藏章云。 问。 大品般若大般若经何会同本异译耶。 疏·忠安记·西明疏(如上)。 大般若音义第一云(元兴寺信行撰)第二分重本四译。 从四百一卷缘起品。 至第四百七十八卷末空性品。 即有七十八卷八十五品。 缘起品云。 薄伽梵住王舍城鹫峰山顶。 大苾刍众五千人。 善现为上首。 苾刍尼五百。 持誉为上首。 大品经城山众数同第二分也。 八十九品。 放光经城山众数亦同第二分。 九十品。 光赞经城山众数同第二分。 不具。 唯得大品上帙。 即第二分。 初二十七卷二十八品以后即无大品以下三品。 虽有广略出入不同。 即当第二分(文)。 又云。 大品·放光·光赞等三本。 虽有略出入不同。 即当第二分。 第二分但无常啼已下三品。 大品等本即有萨陀波沦等三品者。 意即难知。 或可生物善胜故。 译家自取第一会中常啼等三品。 安此大品等经末耳。 梵音萨波沦此云常啼。 昙无端此云法诵(文)。 又云○大品·放光及此五经末。 皆有常啼品等三品似当初会。 余会即无常啼等。 故如此出入不可定译家加之。 其由如右(文)。 五经者。 道行·大明度·摩诃般若·小品·新小品欤。 法花义疏云(吉藏)如大品等九十章经无有品名。 悉是后人所制也。 故睿法师大品序述什公语云。 大品经但有三品。 谓序品·摩事品·阿毗MT00081;致品。 非佛法故略去其二。 唯留序品。 故知非佛说后人制之。 疏记一云(妙乐)○大品一部结集之家本唯三品。 一序。 二摩事。 三属累。 言译人者(文句云或译人添是如罗什)五指人品本唯三品。 什公伪秦弘始五年四月二十三日译讫。 乃依四意以类加之成十九品。 谓人·义·法·事。 人如楼那。 义如观空。 法如三段。 事如魔事。 亦如大经纯陀哀叹等。 又非译者但补助译人。 即谢公加欤。 准知诸经非佛自唱。 及以集者并译人添也○若无集家之言及佛自唱。 语属译人。 以梵文中诸品先足。 当知并是集者所置等(文)。 藉目上云。 问。 依身在欲界不还圣者。 回心之后可有生上界受变易之义乎。 疏云。 问。 此第二师义。 若准佛地及此论等。 既许二乘初二果等受变易生。 虽初则发心。 要经多生方受变易。 亦应许有欲界发心至上界生身方受变易者不。 今解有二。 一云无也。 生色界者必非经于欲界生。 不还圣者得宿愿通。 知欲业尽。 或未得根本定。 未得通故不共知。 而厌粗身即便急引变易生死。 故无上界方受变易。 欲界发心即于欲界受变易故。 不同初二果。 彼欲业未尽。 虽有知业多小。 亦有不知者。 业力所牵。 或有即发心时受此生死。 或有未受至第七生等。 不还发心必即受生。 业力尽故。 通力满故。 厌恶深故○二云。 既无文遮。 如七生者。 发心留身未必同时。 不还者亦尔。 欲界发心上界留身。 欲界之身业力尽故。 未得边际定可资故业故。 欲得依胜身方转易故(文)。 义演云○疏二云既无文遮○于理无违者。 此第二解为胜。 即是第二护法师也(文)(太抄同之)。 灯云○顿悟胜能○故不定生(文)(如上顿悟变易依地之处书全文可见之)。 唯识章云。 第三果人不经生者。 欲界发心后通色界依身而起○若经生者及第四果。 欲界发心初后唯依欲界身起。 色界发心亦唯依于色界身起(文)。 此释不还果回心中有回心留身非同处见述疏第二释意欤。 问。 初二果圣者回心后成悲增菩萨。 七地以前间不受变易。 生上界始受变易生死之类可有乎。 疏云(如上)。 灯云(如上)。 秘云。 论二乘回趣等者。 问。 前三果回趣大乘。 为更经生方受变易。 为不经生。 答。 有经不经。 而非一向。 故佛地论第二云。 若有学位回向菩提。 或随烦恼感生势力。 感彼生已。 于最后生。 伏诸烦恼。 起定愿力。 资现身因。 乃至成佛。 或回心已即伏烦恼。 起定愿力。 资现身力。 乃至成佛。 问。 若经生者。 如初果人。 要受七生。 为不尔耶。 余问准此。 答。 佛地论中。 但许经生。 不定生数。 随多小生未必具受(文)。 唯识章云。 第八诸地依起者。 此中有二。 初辨依身。 后明地起。 依身○其渐悟者。 初二果人初起必依欲界身得。 不经生者·七地以前。 亦通色界依身而起。 虽未入地。 亦不生无色。 悲愿自在随受生故○若经生者。 必不上生。 发心及后准欲界故(文)。 六卷私记五云。 此明渐悟人修唯识观依身也○问。 何故初二果不经生人后起。 七地已前通欲色二界。 答。 此人未断俱生惑故成悲增上菩萨。 七地已前犹受分段身故通二界。 若入八地即无此义。 唯依色界与顿悟同也。 问。 若尔。 不经生人必成悲增上菩萨耶。 答。 此亦不定有成不成。 故佛地论云。 若有学位回向菩提。 或随烦恼感生势力。 感彼生已。 于最后生伏诸烦恼。 起定愿力。 资后身因。 如前道理乃至成佛(此中有成悲增菩萨之类也)或回心已。 即伏烦恼。 起定愿力。 资现身因。 如前道理乃至成佛。 论方云渐悟菩萨五果回心皆得入变易生死。 若初果回心智增亦回心便入变易。 若悲增者。 尽七生受分段身。 然后方入变易。 问。 不经生中既有成不成悲增。 而章家说一向可成义。 答。 其总相义势。 若细寻有其别也。 问。 若经生者如何。 答。 欲界或云多分尽或全尽故。 无执起受生义故。 亦成智增菩萨也(文)。 西明疏云。 问。 后二果不别受生。 其义可知。 已断欲界诸烦恼故。 不许上果受变易故。 初之二果发心之后更受生不。 此有两释。 一云不受。 由发心力。 依边际定。 助感身业。 转受变易。 经三僧祇。 一云不定。 谓或发心即受变易。 或经七生方受变易。 如亲光说。 故佛地论第二卷○(如秘引)问。 护法宗。 初之二果发心已后。 经多乃至欲界发生。 生上界不。 解云。 有许不许。 不许为胜(文)。 枢要下云。 二种生死以八门分别○四解位次○其位次者。 预流等得初地即得。 如瑜伽决择声闻地及佛地论(文)。 补阙章云。 谓若预流回心者。 如佛地云。 或有回心即伏余惑而受变易。 或有至第七生方受变易(文)。 伽论八十云。 问。 付第六识等无间缘。 且上界方便善无间生欲界生得善欤。 灯云。 自从于十生者。 亦从欲七并上三起。 色界二心威仪有覆。 无色有覆。 据在欲说。 或可十二。 亦从上二方便善生。 前说为好。 邻彼胜心非起生得(文)。 三惠章云○然在下地得起上地有漏闻惠。 对法第五等说。 乐欲力者。 谓已得第二静虑者。 入初静虑已。 若欲以第二静虑地心出等。 即能现前而于出定。 余一切地如理当知。 其所入定是修惠心。 其第二定所出之心非生得善。 诸论皆说。 若生彼地方起彼地生得善故。 所出心定是闻惠。 有义。 所出定是修惠。 有漏无漏异心名出。 要生彼地中起彼闻惠故(文)。 问。 无色界生得善无间可生欲界不善心耶。 灯云。 自上各七生者。 从自地七亦上七生。 从色有覆生得威仪并异熟生。 据定姓人所知除。 说下不善起。 非方便善。 势强胜故。 非业异熟。 起非杂故。 无色界三生得有覆异熟生心从十四生(文)。 释欲界不善心之能生心也。 周记云。 灯从色有覆至知障说者。 此意即说。 异熟生者据定姓说。 何以故。 不定姓等异熟生据所知障者。 是有覆收。 定姓之人即非有覆。 为分四心故约定姓。 问。 不定等人何无此四。 答。 虽有四心。 由定姓非有覆染故。 今别明。 即从色界有覆心·生得善心·威仪心·异熟心生。 今欲不善。 灯不善起至起杂故者。 此释二上方便善及业异熟不生不善所以(文)。 伽论六十九云。 又从上地没生下地时。 从一切上地善心染污心无记心。 无间唯有下地染污心生(文)。 对法钞五云。 瑜伽说。 从上地没生下地时。 从上地善心。 为生得善。 为加行善。 染污无记心。 无间唯有下地染污心生故(文)。 问。 欲界鼻舌二识可依上界根乎。 疏云。 若第二师。 十地之中无无漏五识。 异生成佛必是色界第八识后引生无漏。 八地已去菩萨便无鼻舌识。 以所依根是色界系。 不可下界识依上界根。 虽知下三识得依上地根。 无有下界识依上界色根者。 故鼻舌识八地已去便无。 由是应言。 八地等菩萨诸根互用。 三识中闻香等。 或二根处身根闻香等。 于理无违。 又解。 二识依上界根。 亦无有妨。 如下地三识系虽有别。 仍别地依。 二识亦尔。 诸论但依一切异生·二乘·七地以前菩萨。 多分为论。 不言下二识依上界根。 何妨定有。 虽有此解。 由如是义。 前师解妨。 然生无漏。 随何界身后即彼引生。 若约后师。 二界皆得初起。 二乘等或在欲界后。 异生成佛唯在色后。 善无记性多唯善性。 有通无记。 此合八识入十二心为无间缘。 第六意识三界三性心相生无间如别处说(文)。 明诠导本云。 前师解好(云云)。 太抄云。 疏或二根处身根闻香者。 或鼻舌根处既有身根。 即用身识闻香。 以鼻舌二识是合中知。 身识亦是合中知故。 用身识中闻香。 疏虽有此解由如是义前师解好者。 虽此后解欲界鼻舌识依色界中鼻舌根。 今不取此后解。 即取前解。 眼耳身识互用闻香。 于理为胜(文)(义演释同之)。 忠安记云。 基云○有三释○前解为胜。 和上云。 今加一。 有所生净土五识之种子故。 始从变化至受用土。 从此种子生彼五识。 义亦无妨(云云)。 别钞云。 若第二师要至佛果方得起者。 八地已上依色界身受变易报。 应无鼻舌二识。 以下界识不依上界根故。 解云。 如下地三识依上地根。 下界二识依上界根。 亦不相违。 一一不尔。 下地三识同界得依下界二识。 欲界不依上根。 八地以去诸根互用。 以耳等三识取香味境。 于理无违。 若尔。 维摩云。 欲色界天闻此香气。 彼非八地已上自在者。 诸根互用如何。 解云。 此由不思议。 由净名神力。 或香积如来力故尔也。 虽有二释。 前解为胜。 八地已上不具五识违理故。 诸论所言下界识不依上界根者。 且依异生·二乘·七地已前。 多分如此。 故作是说(文)。 同抄(论五)云。 问。 证有第七比量云。 第六意识应有不共俱有所依。 六转识中随一摄故。 犹如五识。 此量因有法差别相违之失。 量云。 第六意识不得依异地俱有根。 六转识中随一摄故。 由如五识。 以第六识得依异地根故有此过。 解云。 同喻有所立不成失。 以上三静虑借下初禅地眼等识故。 设以异界根作量。 亦有此过。 以欲界鼻识依上地根故(文)。 显幽抄(三本)云○问曰。 二禅以上无三识禅何借下三识。 色既无鼻舌识。 应借欲界鼻舌识。 答曰。 二禅以上有三立。 缘彼三尘借三尘。 色界无香味境。 无境不借鼻舌识。 问曰。 色界已有于三根。 便许借彼于三识。 色界既有鼻舌根。 如何不借于三识。 答曰。 三识有根亦有境。 即根境双具。 许借识。 鼻舌但有所依根无境。 不借鼻舌识也。 有三义故。 一者无香味境故。 二者隔界故。 三定散差别故。 不许借鼻舌二识也。 但一界一地。 问曰。 既鼻舌根者不发识者。 应无用耶。 答。 虽有鼻舌二根。 为庄严具也(文)。 表无表章云。 有义。 身表上三定○其无漏身语表或通四定。 不尔。 顿悟八地以去菩萨及佛。 但居第四定应无身语善。 如鼻舌识有漏上地无。 无漏即言有。 身语业应尔(文)。 周记云。 如鼻舌至应知者。 说佛鼻舌。 佛既恒居第四静虑。 明知三识上地亦有。 不尔。 佛岂无八识耶。 以此故知。 舌等既然。 无漏身语亦有。 有云。 八地以去生第四禅。 虽无有漏鼻舌二识。 然此菩萨起欲界鼻舌二识。 依上界根。 然借六识理亦无违。 望其章意。 即不如是。 章中自言无漏故。 借下识者是有漏故(文)。 问。 八地以上菩萨可起无记五识乎。 疏云(如上)。 义演云。 疏善无记性多唯善性有通无记者。 此文意说。 若第十地菩萨临欲成佛时。 用何性五识引生无漏五识耶。 故今疏中云。 通善性无记性。 其五识中即多唯是善性。 少分亦通无记。 谓非临欲成佛时。 五识一切时通善无记性。 今言善性。 即是修所成摄。 由八地已去菩萨第六识中修惠引起五识中。 或二识或三识是善性。 或一识或二识既是率尔心。 即是无记性故。 五识中或是无记。 或是善性。 从此已后即引生无漏。 亦由目连。 第六识入无所有处中有漏无漏定。 耳识闻欲界声。 率尔闻声。 是无记性。 非是修惠所成。 已后是善性。 即是修惠所成故。 三惠所成者唯是善性。 今此亦尔。 第十地菩萨第六识中无漏善。 其五识若起率尔心。 率尔心是无记故。 非修所成。 是善性修惠所成。 从此已后成佛引生无漏五识。 若初地已上菩萨所有五识。 无不善性起。 善性多。 无记性少(文)(太抄同之)。 疏五末(论五之处)八地·二乘·凡夫等位。 六识三性容俱时转。 如第八识与余三性俱。 以此为证(文)(三性俱转之处)。 义蕴云。 八地二乘至三性容俱者。 八地及二乘无学得有无记五识与善心俱。 此意三性容俱凡夫等若八地等。 非要有三心也(文)。 太抄云。 不然。 应云八地以上菩萨六识唯得起二性。 若七地以前菩萨。 既第六识起有漏心。 即后起三性心(文)。 经疏云。 三性应云善无记二性释欤。 疏次文云。 唯善性摄唯在佛也。 唯善性故。 不尔。 初地以去五识中尚有不善。 八地已去或时亦有无记五识故(文)。 疏八本云。 论九士用依处至余作现缘。 述曰○然此二及前五无记即因。 除无间缘及根依处。 余依处果通漏无漏。 彼二果唯有漏。 有漏二因是无记故。 不生无漏也。 此依六识作法(文)。 秘云。 疏无记即因除无间缘等者。 问。 变化无记无间得生学无学心。 云何无间果非无漏。 答。 即变化心通善无记。 若为嬉戏所起变化。 无记性摄。 为引导他。 或为利益诸有情故。 而起变化。 当知是善。 故善变化引无漏心。 无记不尔。 而昧劣故。 余义类此故不繁云(文)。 五心章云。 第八诸位阙具者。 此说五心。 唯依因位新遇一境次第别生。 有未知故。 若遇旧境。 但有决定染净·等流。 或唯染净·等流二心。 或唯等流。 或唯染净。 或唯决定。 一念不续故。 无唯寻求不起率尔。 若可寻求必先不了故。 定有率尔。 五识之中无唯率尔无寻求心。 瑜伽说故。 非所余识故。 成唯识说。 八地以去乃至成佛。 任运决定。 不假寻求。 故但有四。 三乘通论。 无漏具五。 有寻求故。 即诸刹那义别说有。 非前后起。 初转依等如前已说。 第九三性所收者。 瑜伽论说。 初三心是无记。 第四五通三性。 此依因位中容无乱境。 五识中一与第六识连续生故。 若在因位。 境界强胜。 诸识杂生并生五心。 皆通三性所摄。 若无漏位及得自在。 一切多善(文)。 问。 有学圣者回心之后受变易生死。 唯依第四禅无漏欤。 灯云。 问。 初二果人得初近分无漏圣道。 回心之后受变易生起何无漏。 答。 第四定地。 何以故。 由此回心胜修习故得第四定。 故瑜伽论第八十云。 若有善修四神足者。 或住一劫。 或一劫余。 彼文乘前虽约无学据决定说。 今前三果若不善修。 应不住寿。 既许得通方能住寿。 故极熏修静虑无色。 瑜伽六十九云。 云何愿智。 俱分解脱利根罗汉。 熏修边际第四静虑为依正故。 虽说无学。 准知回心有学亦然。 若无愿智。 云何能知寿将欲尽受变易耶(文)。 同上文云。 如初二果回心已后亦容后起下。 唯遮凡未断见惑。 又说要断欲修惑等。 据二乘说。 不障回心。 虽不断欲所有烦恼。 然伏惑得第四静虑。 依边际定受变易身。 既有此能。 何妨不得九次第定。 又不得九真不能证得边际定。 杂集第九云。 静虑无色边际定者。 为欲引发胜品功德得自在等。 修堪任定判到究竟故(文)。 释初二果回心得灭定之义也。 疏八末云○今虽无文定何静虑之边际定。 四定俱得。 预流果等皆得此定。 理不违故。 然多第四以殊胜故(文)(全文如上卷初书)。 同十末云○又取前解○不尔。 受变易生起无漏者。 岂不许得上静虑耶。 故依上根本四静虑亦得(文)(全文如第十卷文集)。 又取前解者。 于趣中二果。 得果依地。 作亘七地。 或限初末至至二释之重成通四静虑云初释定也。 问。 有学圣者回心向大之后可证无学果耶。 灯云。 问。 准彼无学趣大时。 疾有学回心。 何不取果。 答。 虽知趣疾。 以厌小果。 所以不取(文)。 秘云○问。 既许经生取彼果不。 答。 佛地论云。 经王伏惑而不定断故。 不取彼所未得果(文)。 一具上文如渐悟悲增之处书。 摄释四云(化城喻品)问。 有学趣向二乘极果时。 不经多纵回心已取二乘无学不者彼长劫艰虞。 答。 既回心已厌彼二乘。 由如怨敌。 谁肯更取。 故有经云。 菩萨怖向二乘之中。 如借命者怖归肆。 如下广引(文)。 论第七卷本文抄三十三目次所缘缘段无法所缘缘所缘缘第二缘是带己相非诸有情唯托心王增上缘段已知根次位前言三位等事有胜见道无色能入八根体以有顶地无漏摄三无漏根欤论第七卷本文抄三十三所缘缘段问。 缘无法之时。 可有所缘缘之义乎。 论云。 三所缘缘。 谓若有法是带己相。 心或相应所虑所托(文)。 疏云。 论三所缘缘至所虑所托。 述曰○此出所缘缘体相。 谓若有法者。 谓非遍计所执。 此中有二师释。 初或通缘假。 次或唯缘实。 前师即眼识缘长等。 后师即不缘故。 此但总言有法。 不别定其假实体法。 此则明非所执。 所执无体。 不能发生能缘之识。 故非是缘。 缘者必是依他无为。 可有力用发能缘识。 名为缘故。 即简经部眼识缘和合色体是假法。 识虽似彼有所缘义。 而非是缘。 以无体故。 今此必是有体方缘(文)。 论下文云。 亲所缘缘能缘皆有。 离内所虑托必不生故。 疏所缘缘能缘或有。 离外所虑托亦得生故(文)。 疏云。 前亲所缘缘但是能缘之心皆有。 离内所虑托之相分。 一切心等必不行故。 今大乘中。 若缘无法不生心也。 疏所缘缘能缘之法或有或无。 以是心外法故。 如执实我。 虽无本质。 然离彼法心亦生故。 余如枢要(文)。 要云。 所缘缘必缘有者。 与五十二相违。 彼云缘无生心故。 应会彼(文)。 明诠记云。 文所缘缘必有○生心者。 如论云。 亲所缘缘○必不生故也。 难意云。 既必其有影像相分。 何故五十二云缘无生心耶。 文应彼彼者。 答意云。 诸论中缘有生心者。 据亲所缘缘也。 由影像相分必当心现故。 诸论中缘无生心者。 据疏所缘也本质境或无故。 如执实我。 无本质境。 问。 如缘离蕴计我亦五蕴影像。 何故云缘无生心耶。 答。 本质无法故。 设虽五蕴影现。 然从质云无法耳。 即疏云余枢要也。 论二云。 如是外道余乘所执离识我法。 皆非实有故。 心心所决定不用外色等法为所缘缘。 缘用必依实有体故(文)。 疏云。 论缘用必依实有体故。 述曰。 释外法无缘义所由。 所执既无故非缘也。 相当情现。 如第二月。 不遮所缘(文)。 灯三云。 论缘用必依实有体故者○问。 假法及无皆不成缘。 大乘第六缘兔角等。 此相分假。 得成缘不。 若许成缘。 何故破他。 若不成缘。 岂无亲所缘缘耶。 答。 小乘等执识外之法。 假实皆无。 非所缘缘。 故前破之。 大乘所缘是不离识。 简遍计故。 皆得名实成所缘缘(文)。 问。 若无体法虽无缘义。 得有所缘者。 何故前第一云。 非诸极微共和合位。 可与五识各作所缘。 答。 五识不能缘细境故。 说非所缘。 不障第六缘无变相成所缘义。 若尔。 何故观所缘论云。 极微于五识。 设缘非所缘。 答。 意破所缘。 设纵缘义。 无实体法望六识皆不成缘(以上裹书)。 秘一云有义。 轨唯有法○详曰。 若从其胜。 轨在有法。 据但生解。 无亦名轨○若尔。 云何缘用必实。 答。 据生识体。 缘必有体。 若行解起。 因无亦生如立我无。 岂不生彼。 我无行解(文)(缘用实者指上书第二卷论文也)。 灯五云。 就大难云。 五识六二缘。 缘实根亦实。 意识六二缘。 缘假根亦假○答云。 根法是所依。 意俱非得假。 又释。 亲相是缘生。 质无亦是实。 同五六二缘。 所依根不假外。 又难云。 经说六二缘。 根假识不生。 识托六二缘。 境假应不起。 答。 所缘势疏远。 设假识得生。 所依胜增上。 势近假不起。 然以亲相分例同根现实应好(文)(此小宗难大乘六二缘证也)。 唯识义私记第一云(乐师寺恩训上德御传也)○影相龟毛从能缘同种生故。 此依他相分。 故名有法。 本质龟毛体性都无。 故名无法也○名教名本质龟毛。 心中现龟毛。 名影像龟毛也○问。 就本质龟毛。 以名教为本质云。 既有本质。 所以可云有法。 何名无法。 答。 以名教为本质之时。 一无无本质物。 今意无名之下所自实故。 名无法也(文)。 又云。 问。 无法生物解者。 何论云缘用必依实有体故。 答。 彼于生识体缘云实有体故。 今无法生物解者。 约生行解缘云也。 问。 云何云生识体缘·生行解缘。 答。 且对杌迷鬼心。 必杌有体法为所缘缘而起。 无杌有体法心非独起物也。 所以云杌望迷情生识体缘也。 彼执杌起心。 迷杌执鬼也。 其鬼体都无。 迷心被念故。 彼被念鬼云生行解缘也(文)。 问。 所缘缘第二缘字表有体欤。 疏云。 论三所缘缘至所虑所托。 述曰○此则明非所执○方缘(文)(如上)。 又次下云○为解此疑故。 次说言所虑所托。 所虑即前所缘义。 所托者即前缘义。 设此为彼所虑非所托者。 不名为缘。 如和合假等(文)。 同二本云论见托彼生带彼相故。 述曰。 显具所缘·缘义。 若缘本质有法无法。 心内影像定必须有。 此既有体。 见托彼生。 即是缘义。 然心起时带彼相起。 名为所缘(文)。 演秘第四云(俱有依之处)疏前相亦然至亦为所缘者。 此显前相具二支故成所缘缘。 前相体有。 名之为缘。 识带彼相。 成所缘义。 故观所缘论云。 所缘缘者。 谓能缘识带彼相起。 及有实体。 令能缘托彼而生(文)。 疏二末·灯三(如上)。 观所缘论云。 有体能生心故名为缘。 相于心中现名为所缘(文)(可见正文)。 法相灯明记云(沙门渐安集本师义)无上正法东流已来。 所经岁数。 假令自佛入灭壬申。 至弘仁六年。 都合一千四百三十岁(一云一千七百六十七岁)吾朝佛法流行。 从广庭天皇十三年(壬申)至弘仁六年乙未岁。 合二百六十八岁。 其中间元兴·兴福二寺先德。 诤法相义。 已迳年数于今不息。 今勘二八条流行于后生。 示其两途。 内明十义。 因明六义○一所缘缘者。 重云缘者。 或云。 有体能生心名缘。 相于心中现为所缘。 配此二义重有缘缘字(云云)阶云。 重云缘者。 是四缘之一缘也。 不配属二义。 故观所缘论测师疏云。 所缘缘者。 则四缘中是境界缘。 故毗婆沙名境界缘。 部执论名所了缘。 杂心论但言缘缘。 问。 若尔。 何故观所缘论云有体能生心故名为缘。 相于心中现名为所缘耶。 答。 是于所缘缘有二义也。 不配缘缘二字。 故测疏云。 然释二义诸论不同。 若依此论相于心现名所缘。 能生识故名缘。 是即当此说带彼相及有体生识义。 唯识第七卷。 于所虑所托释所缘缘(文)。 理趣分疏中云。 经曰。 因缘空寂乃至是菩萨句义。 赞曰。 亲能辨体。 生长诸法。 名之为因。 以因为缘。 故曰因缘。 缘谓缘藉。 四缘通称。 即除佛果。 因位七识见相分等能熏种者。 名曰因缘○所缘缘者。 境有体法能生四等。 名之为缘。 心等之上带彼境相。 说所取境。 名为所缘。 具二支义。 有所简别。 增上缘者。 是威势义。 与彼威势令生等故(文)。 问。 正智缘如之位可有是带己相之义耶。 问。 变亲相分之时可有狭带之义乎。 论云(如上)。 疏云○是带己相者○正量部师般若。 毬多。 造谤大乘论。 遂破此云。 无分别智不似真如相起。 应非所缘缘。 我之大师○造制恶见论。 遂破彼云。 汝不解我义。 带者是狭带义。 相者体相。 非相状义。 谓正智等生时。 狭带真如之体相起。 与真如不一不异。 非相非非相。 若狭带彼所缘之色以为境相者。 是所缘故。 若相言体。 即有同时心心所之体相。 亦心狭带而有。 虽有所托。 然非所虑故。 非所缘缘故。 相者相分义。 或体相义。 真如亦名为相。 无相之相等(文)。 里书。 带有二义。 若古西方师释。 己者境体。 带者是心似彼境相义。 即能缘之心有似所缘之相名带。 相者相状。 小乘是行相。 能缘体摄。 大乘是相分所摄。 以前第二卷中解。 谓能缘心等带此色等己之相也。 以此理故。 秘云。 疏亲所缘者○是带己相者。 相分名己。 见分带相。 名带己相。 疏此疏中○本质之相等者○带谓狭带亲附之义○今又解者。 带有二义。 一带者狭带亲附是义。 能缘亲附所缘之境而不相离。 名为狭带○二带者似也。 能缘有似本质之相。 相即相分。 心质相离。 名为带似(文)。 疏二本云(如上书)带是狭带逼附之义。 由具二义。 与小乘别。 虽无分别。 缘真如时。 无有似境相。 而知狭带。 真如体起。 名所缘缘。 如自证分(文)。 问。 论中虽第八所变必有本质义。 非诸有情种皆等故(云云)通漏无漏种子难之欤。 问○扑扬大师如何释之耶。 论云。 第八心品。 有义。 唯有亲所缘缘。 随业因力任运变故。 有义。 亦定有疏所缘缘。 要杖他变质自方变故。 有义。 二说俱不应理。 自他身土可互受用。 他所变者为自质故(破初师)自种于他无受用理。 他变为此不应理故。 非诸有情种皆等故(破第二师)应说此品疏所缘缘一切位中有无不定(文)(申正义)。 疏云。 论有义二说至为自贪故。 述曰。 第三说。 前二师俱非。 此难前第一师也。 且如自身他身·自土他土。 可互受用故。 须杖他变。 谓前第二卷说○论自种于他至种皆等故。 述曰。 难第二师云。 自种子于他身无受用理。 他变为此种。 不应道理。 非诸有情种皆等故。 谓或多或少。 谓有三乘五姓差别。 若此人多。 彼人少者。 如何相杖。 若变多者。 小不变故。 若彼救言。 等者相缘。 不等者不缘。 何故不许第八可受用者缘。 不可用者不缘。 此中且以种子为难。 五根亦无受用之义。 如何变他(文)。 疏云。 论第八识品至任运转故。 述曰。 第一师说。 唯有亲无疏。 所以者何。 此识由业及因力故。 任运变境故。 无疏所缘缘。 疏所缘缘必强思心方可有故。 异熟心无。 然亦能变他依处者相似名变。 不杖他生。 任运变故。 论有义亦定至自方变故。 述曰。 第二师亦定有疏所缘缘。 亦亲所缘也。 此第八识要杖他变为本质。 方能自变故。 即种子等亦杖他变。 望自身虽为本质。 望他即为影像。 即是变他根之师(云云)(私书入之里书)。 灯云。 所缘缘中。 第二师说。 第八相分皆杖质生。 第三师云。 非诸有情种皆等故。 西河隽法师云。 因位第八不缘无漏。 虽五姓别。 非可为难。 又如长养色。 一切有情胜劣不定。 上得为缘。 虽五姓殊。 何妨得虑。 且为一解。 长养色等虽或胜劣。 有情皆有。 故得为缘。 无漏种子有无。 无体不得所虑。 又种多少不唯无漏。 于诸有情。 且约有漏。 断未断别。 故得为难。 正解如本。 西明解云。 第三师难第二师言。 应无凡圣等异。 此难非理。 因八不缘无漏种故。 又复前师但云第八影必须杖质。 非自无种必须变化。 若以他有即例为质。 应眼等起所有色等恒具彼影。 必杖质故。 既眼等起或唯缘青等。 故约自相必须杖他。 非他所有皆须为质故。 今此难约自所变有多种子。 所对有情非必相似。 今准难意。 通因果位。 若果位八缘无漏种。 或有有情无无漏种。 若准此说。 因相无质。 若云依有为质无者不杖。 何故不许于己有用杖彼质变。 于自无用但自亲缘即不杖质。 然西明云。 护法依自八变有用。 以难于他者。 亦不应理。 彼师亦许有用变故。 前第二卷变自他根。 俱许有用。 非无用变。 又难变器亦取有用。 非是许有无用亦变(文)。 秘云。 论非诸有情种皆等故者。 问。 设种不等变之何失。 答。 他种为质。 自种为影。 若有多少。 即有质影不同之失。 若云不同亦何失者。 应亦青质而相是黄种种之过。 又变他种应有圣凡杂乱之失。 如凡第八缘圣无漏。 凡应成圣。 有无漏故。 二乘圣等缘凡之种。 应还成凡。 具惑种故。 若云凡八不缘无漏。 若尔。 凡可无违。 圣缘有漏成惑种过。 问。 佛缘凡夫不成于凡。 二乘缘凡何令起惑。 答。 有漏第八变即有用。 无漏第八但现彼影。 非皆有用。 故不相例(文)。 西明疏云。 自种于他至不应理故者。 自下二因破第二师。 此即初失。 本所变者为欲受用。 他种无用。 何须变耶。 非诸有情种皆等故者。 谓诸有情由种子力。 凡圣等异。 五姓等别。 若诸有情缘他种者。 一切有情展转相缘。 所有种子等应无别。 既尔。 应无凡圣等异。 便成大失。 问。 设许种等。 此有何失。 如圆镜智缘一切种。 而无失故。 解云。 护法将自宗理难他所立。 谓染第八因缘变故。 所变境必有实用。 若缘他种。 应有实用若尔。 凡圣等应无差别。 离欲圣者缘他下地烦恼种子故。 问。 前第二云。 护法正宗不变他根。 如何此说自他身土可有受用。 解云。 此云身者。 但说依处以自他根非互用故(文)。 问。 第八相应五数心所以心王所变可为疏所缘缘乎。 论云(如上)。 疏云。 论应说此品至有无不定。 述曰。 此言品者。 通心心所。 其第八品此疏所缘缘。 若因若果位。 有无不定。 因中变他依处。 可受用故。 不变他根及种。 不可受用故。 及死后无故。 有色界变杖他。 无色界无。 即因中不定。 在佛果位。 能缘无为三世等法。 故有无不定。 因中五数唯托心王所变为质。 心王唯能变实法故。 佛果五数虽缘去来等。 亦托心王所变为质。 自无力故。 与因相似。 此中言品。 文虽总说。 心所不尔(文)。 义蕴四云。 疏佛果五数至自无力故等者。 此义难详。 且无漏智亲证真如。 岂托心王所变为质。 又圆镜智能现一切身土智影。 岂不能自变去来等相。 何安托心王耶。 又无漏位智强识劣。 如何心所自无力耶。 由此与因定不相似。 疏定与因相似者。 且约缘种等。 托心王所变为质。 非谓一切(云云)。 显幽抄五末云。 论应说此品疏所缘缘一切位中有无不定者。 解云○今言不定者。 唯约第八心王说。 若说心所。 定托心王所变境为质也(文)。 疏三末云。 以触等五相托本识相生。 所缘既相似。 故名为等(文)。 对法抄四云。 其本识中。 心王相分与心所相分为因。 非心所相分与心王相分为因。 不杖质故。 伽钞十三云。 论解第八俱五法者○又此五法缘境。 为缘第八之境。 为别为境缘。 问曰。 何失。 若缘本质境。 境何不同一行相。 若别缘者。 如五根既。 本识等六境所变为六五根。 而眼等识何者根。 故皆有好。 如实义者。 俱缘第八识之境。 若尔。 如何释同一所缘不同一行相。 虽境无别。 见用各殊。 受为领纳。 想为取像等。 见有别故。 不同行相。 与余七识不同(等文)。 论八云。 同聚异体展转相望。 唯有增上。 诸相应法所杖质同。 不相缘故(文)。 疏云。 俱时心心所一一别互相望。 虽是同聚。 而是别体。 展转相望。 唯有增上缘。 见分相分一切皆然。 不相缘故(文)。 论又云。 或依见分说不相缘。 依相分说有相缘义。 谓诸相分互为质起。 如识中种为触等相质。 不尔。 无色彼应无境故。 设许变色。 亦定缘种。 勿见分境不同质故(文)。 疏云。 论或依见分至为触等相质。 述曰。 此第二释。 亦许相缘。 或依见分同聚心心所说不相缘。 无缘俱时他见分故。 此依因位。 佛则不尔。 若依相分有相缘义。 谓诸相分互为本质方得起故。 如本识中诸法种子。 为同时五所触等相分本质。 此显其事。 论不尔无色彼应无境故。 述曰○此师难曰。 何故同一所缘分为二义第八五数无本质也。 前师解云。 若必有本质。 如第六识缘虚空时。 以何为质第八心王不托数境生。 如何同本质。 有说。 一切心必托本质方生。 如缘虚空。 托名为本质。 第八心王以五数所变相假力故为本质起。 名同所缘。 论设许变色至不同质故。 述曰○此义应思同一所缘相似名同。 各各变故。 何要同质方名同也。 又唯识之境取心内境。 若待外质方生。 良恐理乖唯识。 是故前师甚可玩矣(文)。 显幽抄云。 初师即护法弟子智同二师陈那菩萨(云云)。 显幽抄五云。 问。 此二师何胜何劣耶。 答曰。 前师不许心所缘心王相分为质者。 有此小过也。 第二师许心心所互托为质者。 即有四过。 即第八识变心所相为境者。 即质假影质过。 二者影像有一本质者六过。 三者第八心王所变三境有本质过。 四者定许一切心生皆有本质过。 即第二师义不正。 即违教过。 瑜伽等文第八识疏所缘缘不定也。 今此第二师意者定有质也。 小分正第一师多正。 少分不正。 即第二师一切心生定有本质者。 即乖于唯识道理。 即一切皆是唯识所变。 不必定有本质也。 第一师为善也(文)。 新罗因法师记云。 若约下第八卷心王心所互相缘义。 亦可带质。 然今约不许相缘义○既云相应心心所互不缘相分。 第八心所何得缘心王相分为本质。 即是独影。 有云。 心王不缘心所相为质。 心所缘心王相为质。 良此义在第七疏。 然违第八文及疏。 可见前后疏文相违。 然以第八可为正。 论文及疏并分明故。 然第七疏意。 以第八为所依根本。 而心所方变境。 约此义说名为质。 非谓缘为质(文)。 芳野记中(神识)载此记全文见。 当卷义蕴·太抄·义翼可见之。 灯七云。 如佛地论云。 诸如来第八净识。 能现能生智等影像。 如大圆镜者。 据亲能生实身土影。 相应智等杖彼变故。 非持种故。 但说净识。 不说心所。 若据质相假实合说。 通诸心所亦能现生诸相分影(文)。 疏三本云。 然行相有二○出集量文(文)。 秘云疏然唯初解等者○疏颠倒也(文)(已上两文可见之)。 增上缘段问。 付三无漏根次位。 菩萨已知根何位立之耶。 问。 大乘意于愚法二乘所修总作十六心。 何心立已知根耶。 问。 对法论中第十六心立已知根(云云)淄洲大师如何释之耶。 论云。 未知当知根体位有三种。 一根本位。 谓在见道除后刹那。 无所未知可当知故○始从见道最后刹那。 乃至金刚喻定。 所有信等无漏九根。 皆是已知根性(文)。 疏云。 论未知当知至可当知故。 述曰。 体谓体性。 位谓五位。 体位居位故名体位。 根本位者。 五十七云。 几不系。 答。 后三·九小分。 三者即三无漏根也。 不取前位故。 见道中。 如对法第九。 有十六心。 此除末后心。 问。 何故见道通十六心。 此根唯在十五心时。 见道据见观谛行故。 即十六心皆是。 此根有所未知而当知根。 唯前十五心。 以第十六心无所未知可当知故。 此中类忍皆缘前心。 其第十五心已缘前心遍讫。 第十六心泛观类忍。 不同小乘证无为故。 唯取十五心为此根也。 问。 此相见道在真见道后。 真见道中。 已有无间及解脱道。 解脱道中。 已得初果。 何故相见至十五心。 犹此根摄。 岂预流果亦此根耶。 答。 此不然。 其预流果至相见道第十六心。 见相谛圆方始建立。 非真解脱可名初果。 故十五心犹此根摄。 而非初果得有初根。 义准。 菩萨从真见后。 亦不出观即入相见。 至第二心。 犹此根摄。 至第三心。 相见既圆。 方极见满。 乃非此根。 第二根摄(文)。 又云。 论始从见道至故多不说。 述曰。 此第二根三乘位同(文)。 灯云。 论除后刹那等。 本释义准。 菩萨三心相见道中。 前二初根。 第三心去属第二根。 论文不简除何见道最后刹那。 总相说故。 或依杂集总十六心。 随他相说。 杂集第九云。 未知摄见。 已知摄修。 具摄无学。 以萨婆多第十六心判属修道故是随他。 或一刹那少故。 隐之从多说修。 又由小乘说。 十六心缘于四谛。 至第十六。 无所未知。 故已知摄。 若大乘说。 总十六心通缘理智。 道类智忍缘智已周。 与有部别。 故第十六已知根摄者。 或依二乘。 或依他转。 今据瑜伽唯识第九。 菩萨相见复有三心。 以法前真无间解脱。 别总建立。 初二别观。 第三合法。 即是重观。 二十六心皆云法真见道无间解脱。 故亦重观。 非未当知可当知故。 又杂集第十云。 如是十根先未知真。 为欲得知。 修习转故。 名未知当知根。 二心正知。 故第三心即属第二。 虽是见道属第二根。 然要集云。 菩萨不观二十六心。 可如所言至第三心名已知根。 然无文简二十六心。 又若唯观真智十六可如所说。 上下四谛十六如何。 又瑜伽等云。 初无相从世第一无间而生。 三心十六但云从此。 不可即说真相同时。 由此道理。 真后三心及二十六。 皆名相见。 准此意说。 不计本释三心第三属第二根。 复云无相从世第一法无间而生者。 谓本师许真相同时义说前后今谓不然。 三心见道。 瑜伽五十五亦云。 从决择分边际善根无间而生。 此论亦会。 诸相见道依真假说世第一法无间而生。 非唯无相。 又二十六皆是重缘。 何者。 二十六心俱法真见。 即三心后重观法彼何非已知。 若约观俗。 上下十六第十六心。 未有智知应名当知。 若云论说除后刹那者。 论亦说云无所未知。 即属第二。 故知杂集说前十五为未知者。 随他相说。 如说已知即摄修道据自大乘。 第十六心虽已知根。 是见道故。 故知诸说义意各别。 然本疏中。 自分大小立三根别(文)。 疏云(九末)论二相见道此复有二。 述曰。 下解相○论一观非安立谛○述曰○此初泛说为相见道。 观非安立谛有三品心者。 五十五中说三心缘非安立故。 又约决定。 相见道中定有三心故○论法真见道○述曰○此师以三心十六心等俱相见道。 唯缘非安立安立别故○论二缘安立谛○述曰。 第二解十六心○论二者依观○述曰○显扬十七○然彼文说下上地十六心者是修道。 瑜伽五十五说见道。 显扬说修道。 不是相违。 然五十五仍说。 从见道起有下上十六心生。 但从三心非安立见道起作此安立谛观。 非全出见道在修道中方起。 彼文稍异。 可细寻之○论断见所断○述曰○此上皆为观心纯熟。 为有情说令见道前亦作得入见道(文)(私书入之里书)。 灯七云。 论二缘安立谛等○问。 准瑜伽等。 上下十六在相见道。 何故显扬十七云。 从此谛现观已上。 于修道中有十六行世出世清净智生。 答。 二解。 一云。 瑜伽等据重法前真见道智。 无相有相二智所行俱各创得。 故有相智名相见道。 又据不出观即入有相行智。 俱名见道。 显扬约其真相别起。 相见在后更重修故。 名为修道。 若据重缘真见所缘。 亦属见道。 又解。 瑜伽据不出观初作之者。 判在见道。 显扬据出观后重作之者。 名为修道。 非于修道不作谛观。 故显扬云。 如是现观智。 若声闻等所得。 为对治欲色无色三界杂染。 若菩萨所得。 为对治十种地障。 乃至亦名究竟现观。 各据一义。 并不相违。 二释任取(云云)(私书入之)。 别抄云。 问。 大乘中十五心已知诸道遍。 何须更至十六心方已知根。 解云。 虽缘已遍。 未印定故。 不同小乘证无为故(云云)。 伽抄十五云。 论云于胜解地立初根等者。 此亦二说。 一者此大乘。 不同小乘。 地前名胜解行。 名未知当知。 入见道无间道乃至金刚喻定名已知根。 已知遍满真如义故。 未知遍满真如。 名未知欲知。 不如小乘以未重知名未知当知故。 今此文为正。 入见道已去名已知根。 如来地明满故名具知。 无间道金刚定未明满故。 不名具知。 第二又解云。 其实初根见道无间道未出观已来第十五心前皆是。 今说从多时。 显易了处语故。 云胜解行地亦无违。 此并正法藏解(文)。 对法抄七云○又为十六心者。 一菩萨相观亦放前真。 前真之中分义用异。 无间解。 皆缘相分生返照自体。 名自证分。 故相见道法忍法智学前二道。 类忍类智学自证分。 但缘前心类智虽缘忍生。 可以拟学。 解脱道之自证类忍准知学无间道心自证。 又二乘之人加行作十六心观。 其入真观亦唯生空一心。 彼相观中亦放加行。 学真观者已前说。 亦以真观难说。 但说相观之心。 假说为真○十六观虽二乘相为非菩萨作(文)。 对法论十三云○预流果补特伽罗者。 谓住见道第十六心刹那位。 即此见道。 亦名入正性决定。 亦名此观现(文)。 同论九云。 道者谓三无漏根。 由此能摄初中究竟一切道故。 未知欲知根摄方便及见道。 已知根摄修道。 具知根摄究竟道(文)。 同论十云。 三根者。 谓未知欲知根·已知根·具知根。 未知欲知根者。 谓于方便道及于见道十五心刹那中所有诸根○已知根者。 从第十六见道刹那以上。 于一切有学道中所有诸根○具知根者。 谓于无学道所有诸根(文)。 初二根者。 信等五意喜乐忧舍十根为体。 具知根。 除忧余九根为体。 十卷私记九云。 问。 若约菩萨见道第三心已知根摄者。 从此后起十六心。 皆可名已知根。 何故前十五心名未知根。 答。 约所缘境。 安立谛非安立谛异。 三心缘非安立谛。 十六心缘安立谛。 三心中前二心约非安立谛。 有所未知故。 未知根摄。 第三心无所未知故。 已知根摄也。 十六心中前十五心安立谛之上有所未知故。 未知根摄也。 第十六无心所未知故。 已知根摄○问。 若尔。 见道中可有未知根。 已知根亦未知根。 准疏可尔。 此难可思之。 问。 除后刹那者。 三心相见及二十六心相见道中。 约何相见道云除后刹那。 答。 唯识论总相云除后刹那。 不简何相见道。 然文三心之中除第三心故云除后刹那也。 十六心中除第十六心故云除后刹那也。 问。 二十六中。 约何十六云除后刹那。 答。 疏文不明说(文)(可勘灯文及调度文云云)。 灯第七·显扬论十七(如第九卷文集)。 问。 论中于未知当知根出三位。 尔者但明二乘根欤。 论云。 未知当知根体位有三种。 一根本位。 谓在见道○二加行位○三资粮位○前三无色有此根者。 有胜见道傍修得故。 或二乘位回趣大者。 为证法空。 地前亦起九地所摄生空无漏。 彼皆菩萨此根摄故。 菩萨见道亦有此根。 但说地前。 以时促故(文)。 疏云。 论未知当知至可当知故。 述曰○(如上)。 灯云(如上)。 疏次下云。 论三资粮位至根本位故。 述曰。 此谓大乘者入劫已去。 小乘亦尔。 于谛现观发起决定胜善法欲。 六现观中是信现观也。 非无漏信。 然大乘者入劫已去于谛决定。 不同外道于谛生疑故(文)。 又云。 论前三无色至傍修得故。 述曰。 谓有菩萨见道。 先时曾异生位修习。 得彼定已后入见道。 傍修得以前所起世俗智种子故。 种子得根名。 说彼为有○又解。 二乘人亦有先修习者。 后入见道。 名胜见道亦傍修彼○又解。 菩萨三无色地亦有无漏见道。 但修种增毕竟不起○或说。 既许善法欲已去名此根者。 即菩萨解脱分者亦生于彼。 故作此说。 二乘人劫数近故。 不可说有彼解脱分(文)。 又云。 论菩萨见道至以时促故。 述曰。 前言三位皆二乘根。 如五十七下说。 菩萨三根于胜解脱行地立初根。 十地立第二根。 佛地立第三。 为释此疑。 云菩萨见道亦有此根。 但说胜解行者。 以见道中时促不说(文)。 疏九末云。 初释资粮之名。 望菩提为号。 菩提因之初位。 资益己之粮。 方至彼果。 故名资粮○然前第七末增上缘中。 解资粮位。 亦有未知当知根。 云能近资生根本位故者。 从久修者邻近为名。 此说初行多求果故。 亦不相违(文)。 伽论五十七云。 问。 诸菩萨未知欲知等三根云何建立。 答。 于胜解行地建立初根。 于清净增上意乐地等立第二根。 于如来他立第三根(文)。 上抄第十者释此文也。 子岛本论里书云。 私问。 疏云。 若言三位皆二乘根(云云)若尔。 如何释前三无色文有四释中。 三释约菩萨释。 答。 彼论文会相违别义故无失也(文)。 问。 论云有胜见道傍修得故(云云)大师何释之耶。 问。 疏中释○之论文作多释。 第一解意限云傍修发心已去俗智种子欤。 论云(如上)。 疏云。 论前三无色至傍得故。 述曰○(如上)全文可见之。 义演云。 疏谓有菩萨先曾异生位○今有二解。 一云。 即是菩萨从无始已来。 数数修习得彼四禅八定也。 即得彼下三无色定也。 今不取此解。 二云。 即在资粮加行位。 亦数数修习得四禅八定也○然此定顺无漏故○取第二解为胜(云云)。 同下文云。 疏或说既许善法已去名此根者○若欲色二界顺解脱分善名正解脱分。 若无色界中名助解脱分。 非是正也。 若前疏中解。 彼地此种法尔有故。 约下三无色有世俗智本有种子。 今此疏中解。 既许在顺解脱分菩萨生无色界。 新重成世俗智种子。 即约熏种子故(云云)。 又云。 菩萨在资粮位○时既长远○经一大阿僧祇劫。 生下三无色地已。 即新熏成世俗智种子。 名未知当知根。 故下三无色有此根○二乘人在顺解脱分位。 或经三生极迟六十劫等。 即得圣道时节既促○不生无色故。 于无色无二乘人顺解脱分未知根也(文)(释第三释意也)。 灯云。 论前三无色等者。 本疏解云。 彼无加行。 又曾未起现行无漏故。 取异生无修得者。 名现观边。 虽不现行。 亦此根摄。 修道得起。 今者又准六十九文。 资粮加行见道亦增。 修道中起。 彼解世俗智初中后际生起次第云。 五见贪等是染污等。 诸世俗智应断。 应知为欲生起彼生起故。 起无倒见。 是善有漏世俗智摄。 乃至云。 又即以彼世第一法所摄俗智为依止故。 能入见道。 升见道时。 即先所修善世俗智所有种子。 由彼熏修皆得清净。 亦名为修。 此则名为谛现观边诸世俗智。 出见道已生起此智。 证见所断诸法解脱。 此文通说三乘俱起故。 次下文云。 又能了知我已证得预流果。 故知大乘于见道前解脱分位。 起无色善。 亦生无色。 故知资粮通修无色。 入见傍修。 论中不言。 傍修之者。 唯根本位。 唯是无漏。 准论后解。 无色亦有三无漏根。 五十七云下三无色有十一根故。 通漏无漏。 准此大乘不同有部入见道已更不现起。 问。 若于修道四善根等皆得重起。 何不杂乱。 答。 不然。 以位别故。 若修道位非名善根。 如见道种后亦生修。 不尔。 修道从何种起。 虽见种生。 不名为见。 彼修道位虽彼种生。 不名善根。 又本无漏种在资粮加行。 亦名彼道。 杂集说为道谛摄故。 皆许不杂故彼亦然。 问。 在根本位傍修世俗。 亦得名根本不。 答。 名根本何失。 非无漏故失。 答。 言无漏者。 据现行说。 据未知当知根说。 非约种子。 要集云。 世俗非无漏。 不得名根本者。 亦应无色无见道。 不得名根本。 虽无见道。 说为根本。 虽有漏摄。 相从名本。 故亦无失(文)。 疏九末云。 前说二十二根中。 未知当知根通无色。 菩萨见道傍修得故。 若彼无见道及四善根。 何故说修彼。 六十九说。 入见道时。 如先所修诸世俗智种子。 由彼熏修皆得清净。 亦名为修。 此名谛现观边世俗智。 出见道已生起此智。 即从发心已去。 皆名未知当知根。 见道傍修先世俗智故名此根。 意显。 先曾起时。 亦名此根。 即世俗智有先时已名此根。 入见道已傍修之时故名此根。 非谓无色有见道及四善根也。 四善根唯色界系故。 此依一义(文)。 伽论五十七云○问。 空无边处地几根可得。 答。 十一。 如空无边处地。 识无边处地·无所有处地。 应知亦尔。 问。 非想非非想处地几根可得。 答八。 问。 初静虑地所摄诸根。 当言有漏。 当言无漏。 答。 当言二种。 如初静虑所摄诸根。 乃至无所有处地所摄诸根。 当知亦尔。 非想非非想处地所摄诸根。 当言有漏(文)。 同五十九云。 复次当说世俗智及出世无漏智初中后际生起差别。 诸世俗智初异生位。 起如先说五染污见及与贪等相应邪智。 是染污等诸世俗智应断。 应知为欲生起彼对治故。 复起世俗信所摄受无颠倒见。 是善有漏世俗智摄。 以此正见为依止故。 次起闻思所成妙惠。 于诸念住勤修观行。 亦善有漏世俗智摄。 以此为依。 次顺决择分方便道中。 由修所成惠。 于诸念住勤修观行。 亦善有漏世俗智摄。 以此为依。 次起见道方便决择分俱行修所成惠。 于诸念住勤修观行。 亦善有漏世俗智摄。 以此为依。 次起世第一法见见无间道所摄正见。 亦善有漏世俗智摄。 如是名为初果异生地诸世俗智生起次第。 又即以彼世第一法所摄俗智为依止故。 能入见道。 升见道时。 即先所修善世俗智所有种子。 由彼熏修皆得清净。 亦名为修。 此即名为谛现观边诸世俗智。 出见道已生起此智。 证见所断诸法解脱○始从学地乃至于此诸世俗智。 当知皆名中际俗智。 于阿罗汉身所有一切清净无漏解脱。 一切结缚烦恼尽智。 无生智。 及余一切神通等功德所摄诸世俗智。 皆是后际世俗智摄(文)。 唯识义十卷私记云。 问。 付依二十二根入静虑无色之义。 以八根入初静虑(云云)其八根者何等乎(付第四禅并无色定七根体)。 问○后三一分能入一分不能入(云云)其后三根者何等乎。 灯云。 问。 瑜伽五十七问云。 几根入初静虑。 答八。 后三一分能入。 一分不能。 初言八者。 即总相说。 谓信等五·乐喜舍根。 后三一分能入。 利根超果及入大乘。 一分不能。 钝根惠脱阿罗汉等。 言第三亦八。 然非即喜。 此约为依能入彼说。 故通喜根。 非即彼者。 非入彼地。 第四静虑及无色定七根能入。 据乐为依入第四定。 非无色定亦乐为依。 或据邻超。 举一显余。 后三有一能入有一不能。 次第惠脱三不能入。 超取第三。 独觉菩提此等能入。 或通现种。 非唯约现(文)。 周记云。 灯即总相说至一分能入者。 此意说。 虽总言八。 如后三根。 不要依而方得入。 随依一一即能入彼。 言能入者。 三根之中依何根总皆得入。 言不能者。 但依舍根。 不依喜乐。 以彼不得根本定故。 但无近分故无喜乐。 问。 论言八根。 除乐取意而为八根。 难详。 更捡乃问(云云)又云。 或据邻超等者。 此意说云。 若依邻次。 不伏乐根入第四定及无色。 若超越者。 此即不灭。 余皆准此(文)。 常腾记云。 问○(如上)有一不能(云云)案基疏云。 八者即信等○以喜舍别(云云)泰法师云。 初定方便有舍根。 根本有喜信等五意。 方便根本并有故。 故言八根入。 虽有乐根。 微故不说。 后三无漏根圣者能入。 凡夫不听入。 故云一分能入一分不能也。 言第三亦八然非即彼者。 除喜取乐。 余者如前。 后之五地七根能入者。 谓信等五根·意舍。 后三不定准前。 泰同基说。 案灯文意。 与基稍别。 各举一边故不相违。 景法师云。 八根入初静虑者。 未至地中喜舍互起故为二。 又加乐根。 信等五根。 名八根入。 以上文说依未至定取第三果。 第九解脱。 利人得起根本地喜。 钝人不能故。 要取根本地喜。 名八根者。 钝人第九解脱道不起根本地喜。 应解此人七根得入初定。 文说下三禅皆八根入。 无有进退。 明知八根并取方便根。 乃至(云云)今案灯意云。 后三一分不能者。 八根之中后三即乐喜舍。 同景法师释(文)。 常记云。 文或据邻超等者。 解云。 若超越利人第三禅乐为依。 超越第四禅。 入无色定。 三受之中举一显余。 若从初二禅超入无色。 喜乐舍中随一为依。 即入无色(文)。 疏云。 然此无漏根通三界地。 五十七说。 七根入无色。 后三有一能入。 有一不能入(文)。 蕴云。 疏五十七说七根入无色者。 信等五根并意舍。 言后三有一能入有一不能入者。 谓超初二果及俱解脱并菩萨等。 此一类能以三根入无色。 余次第得果及惠解脱等。 此一类不能三根入无色也(文)(此释者依灯意释疏不叶文欤)。 五十七云。 问。 若补特伽罗依未至定修谛现观。 彼得果时。 起初静虑。 喜根现前。 为不起耶。 答。 有一能起。 有一不起。 若有利根众多善本之所资助。 彼能现起非余问几根入初静虑。 答八。 后三一分能入。 一分不能如初静虑第二亦尔。 第三亦八。 然非即彼第四静虑及无色定。 七根能入。 后三有一能入。 有一不能(文)。 同钞(十五)云。 论八根入初静虑三一分能一分不能者。 八者即信等五·喜舍意根。 根本方便合说也。 言不能者。 谓异生不能。 乐根体有。 微故不说。 第三禅八同。 以喜乐别。 第四以上除乐有余七。 后三可知(文)。 问。 以有顶地无漏可摄三无漏根乎。 论云。 有顶虽有游观无漏。 而不明利。 非后三根(文)。 疏云。 论有顶虽有至非后三根。 述曰。 虽有游观。 而不明利想微细故。 非后三根然说彼是已知具知。 亦无妨也。 不顺三根。 以不明利故不说彼。 非彼不摄。 若不摄者。 三无漏根摄无漏根不尽也(文)。 灯云。 问。 准大乘宗。 非非想处亦有无漏。 何故不言四无色定皆有此根。 而五十七云非想但只有八。 准此即有信等及意舍命。 无三无漏。 何故尔耶。 答。 准大乘宗。 虽有无漏。 随他相说故无无漏。 或彼无漏以昧劣故。 非三根体若尔。 何故此论复云。 从见道后所有信等无漏九根。 一切皆是二根体。 准此所难。 前释为胜(文)。 别抄云。 问三根摄无漏尽不。 解云。 不尽。 不摄有顶暗昧游观故。 又解。 摄尽。 非想无漏非正根体。 而方便故。 得三根摄。 不尔。 三根摄法不尽。 后释为好(文)。 秘云○论云。 问非想非非想处地几根可得。 答八释曰。 前十一根中。 除三无漏。 三无漏无。 如此下释(文)(八者信等五意舍命也)。 伽论五十七云(如上有胜见道之题处)。 论第八卷本文抄三十四目次十五依处亲者即近圣言量观待因远望当现若约能引望初自果引发因灭法待因寻伺地生起因三性真如疏中脱略太宽太狭但是士用依处清净相违因论第八卷本文抄三十四十五依处段问。 灯中释十因不增减出六对且亲疏远近二对有差别乎。 问。 引发定异二因可通未闰种子耶。 灯云。 论如是四缘依十五处立为十因者。 问。 依处有十五。 何故因但十而不增减。 答。 略颂辨释。 颂曰。 果于因违顺。 显与及形待。 亲疏并远近。 顺别立十因。 释有六对。 一违顺对。 分为二因。 相违因不相违因。 违者相违。 因能违诸法不生等故○顺者谓余九因皆顺生果。 名不相违因。 二就顺中分显与对。 显者谓随说因。 由言说故能显诸法。 非为因生。 与者谓同事因。 谓从观待乃至定异。 皆同能生助与果故。 就同事因。 分形持对。 离于二因。 形谓形待。 立观待因。 待因果起故。 持谓扶义。 立摄受因。 又于同事。 分远近对。 离于牵引生起二因。 二因中有等流异熟二因别故。 名为亲疏。 由因去果有远近故。 于近之中。 分顺别对。 离为二因。 谓引发定异。 故此十因更不增减(文)。 周记云。 灯亲疏与远近者。 亲者即近。 疏者即远(文)。 信睿记云。 文亲疏与远近。 解云。 等流习气异熟习气。 如是次第名为亲疏。 以望所生之果。 为因缘增上故。 是亲疏二种因与远者。 名牵引因。 亦此二种因与果近者名生起。 亦亲疏之因与其果是远近故。 言亲疏与远近也(云云)。 广章云。 何故唯立十因耶。 答○有为之中。 且分为二。 一者违二者顺。 顺者名不相违因。 违者名相违因也。 就顺之中复有二种。 一者显二者与显。 谓随说因以能显了诸法故。 谓同事因以能随顺与果故。 亦有形持对。 形谓观待因。 以能形待对为因故。 持谓所余因。 以并有能持摄于果故。 持中复有二。 一者亲。 谓牵引生起二因。 二者疏摄受因。 亲中有二。 一者近。 谓生起因。 二者远。 谓牵引因。 又有顺别对。 顺者谓引发因。 别谓定异因(文)。 问。 陈那论师意。 圣言量通现比二量欤。 灯云。 言随见闻觉知者○瑜伽第二说。 见谓眼根现见外色。 闻谓从他。 觉谓不见及未曾闻。 但自思惟称量观察。 知谓于内所受所证。 九十三说。 见知二种现量所摄。 觉谓比量。 闻圣言量。 准此即说眼根名见。 意因耳生缘教名闻。 通缘一切名句文三屈曲生。 故陈那说。 彼圣言量者比量所摄。 故闻是意。 因耳闻声故耳称闻。 耳实不能缘名等故。 非比量故。 缘非圣言亦此闻摄。 论多依彼闻圣言故○知者即是耳鼻舌身。 五俱意识。 第八心品。 及诸定心。 瑜伽别说自内所受所摄等故。 又说此知现量摄故。 即显见知唯现量摄。 闻觉二种。 通比非量。 及显见知通漏无漏。 闻觉唯有漏。 诸无漏心缘教生者。 知所摄故。 非比量故(文)。 灯云。 二废立者。 以理而论但应立二。 一知二觉。 一切现量皆知所摄。 一切比量非量皆觉所摄。 或应立三。 现量比量别故。 今为四者眼用远明。 知中离出独立为见意识用广。 闻觉知摄。 分位开三。 外缘师教。 及自推寻。 内证境故(云云)。 私书入毕。 纂要云。 问。 古师能立皆说三量。 今者陈那量何唯二。 答。 论一切法不过二相。 一自二共。 得自相心名为现量。 得共相心名为比量。 定心缘教即得自相。 散心缘教即得共相。 陈那约此能缘之心。 量但立二○古立三者有云。 古师以缘圣教。 及所余心故立三量。 缘于圣教所生现比。 名圣教量。 缘于所余现比心得。 名现比量。 今助一解。 即能诠教名圣教量。 何以故。 唯识云。 圣教正理为定量故。 岂以小乘不信第八取信大乘缘教之智以为量耶○古师心境别明。 陈那隐境从心不越二量。 故不违也(文)。 二量章云。 问。 弥勒菩萨无著天亲。 皆立现比及圣教量。 陈那天主后习于前。 云何各二。 答。 陈那菩萨。 取能缘心。 以所缘境无过自共。 此中自相即局付自体。 共相即贯通余法。 缘自相心名为现量。 缘共心名为比量。 离此二外。 无别所缘可更立量。 故但立二。 故理门云。 为自开悟唯有现量及与比量。 彼声喻等摄在此中故唯二量。 由此能了自共相故。 非离此二别有所量为了知彼更立余量。 天主菩萨陈那门人。 师资相顺故。 亦不立彼圣教量。 取圣教之量。 由教生故。 若定心缘名为现量。 以分明各证故。 若散心缘名为比量。 筹度比类贯余义故。 在摄境智别说故分三量。 教境能诠故。 从于智亦立量名。 今据所生量唯立二。 教从于智亦名为量。 由此圣教亦名二量生二智故更有异解。 如抄中说(云云)。 二量章云。 问。 诸外道等。 或立譬喻义准无体小量并何量收。 答。 随其所应比量所摄。 是故自悟及以悟他量唯有二。 实不增减(云云)(私书入也)。 因明疏上云。 诸量之中。 古说或三。 现量比量及圣教量。 亦名正教及至教量。 或名声量。 观可信声而比义故。 或立四量加譬喻量。 如不识野牛言似家牛。 方以喻显故。 或立五量加义准量。 谓若法无我准知必无常。 无常之法必无我故。 或立六量加无体量。 入此室中。 见主不在知所往处。 如入鹿母室。 不见苾刍知所往处。 陈那菩萨废后四种。 随其所应摄入现比故。 理门云。 彼声喻等摄在此中。 由斯论生但立二量(文)。 明灯抄云。 文问。 瑜伽云证缘无者。 闻谓比量。 即缘名等云者。 于未自在散心位中。 依比量心闻于教法。 即缘名等生心中。 解云闻谓比量等。 佛及菩萨言自在位后得智心说法闻法。 并缘名句。 说听之心。 虽缘教起。 然离分别无异行转故云现量。 故云定自在位即许现缘。 言现缘者现量。 故如理门云诸修定者离教分别。 释云。 若生得惠闻思惠带教缘故云共相。 境即非现量。 若修惠中一向离教缘自相故。 即通是现量(云云)。 康元二年二月十六日。 私书入了慈信。 二十唯识疏下云。 陈那以前古内外道大小乘师。 皆说三量。 一现量二比量三圣言量○陈那以后。 其圣言量摄入比中。 此体除此外更无故。 知因明疏(等文)。 玄赞一云○若但闻声可唯在耳。 既缘名义便在意中。 故瑜伽闻谓比量(等文)。 秘三(论二)云。 问。 既无其根。 云何得言佛边听法。 答。 第六识听不待于根故。 瑜伽云闻谓比量(文)。 理门论云。 此中现量除分别者。 谓若有智智于色等境。 远离一切种类名言。 假立无异量诸门分别。 由不共缘现现别转故名现量(文)。 因明疏下云。 又传云。 外道立宗。 现比量外。 有至教量量云。 非此极成现所有量非现量摄。 极成现量所不摄。 量所摄故。 犹如比量○言极成现量。 简不极成。 以佛法许至教亦是现量摄故○因中言极成。 简随一过。 以大乘至教量是现量故。 言量所摄。 简不定过。 为如比量。 极成现量所不摄故。 至教非现别有耶。 为如非量。 所不摄故。 非别有体耶○又成立离比量外更有喻等量者。 以大乘许譬喻量等非量摄故立量云。 非现极成比所有量摄。 极成比量所不摄故。 如现量。 简过如前。 陈那菩萨以此量无过。 但与立量。 为相违决定因量。 云现比量外无至教量。 量云。 非现比所有一分不极成量是现量摄。 比量所不摄量所摄故。 如现量。 又成立离比量外无义准。 量云。 非比极成现所有一分不极成量是比量摄。 现量所不摄量所摄故。 如比量。 简过如前。 是故陈那。 依此二相唯立二量(等文)。 明灯抄云。 伽钞第一云。 见闻觉知。 如对法第一疏及九十三说。 见知现量。 闻唯圣言量。 觉是比量。 所受所证所触所得者。 或以鼻舌身三。 及五识俱意。 并定心意。 如次配之。 此释闻者属耳及意。 教唯意缘故。 九十三说。 闻是圣言量。 亦不相违。 或耳鼻身舌如次配。 所受等四。 其五俱时意。 皆是知。 总通此四。 闻是圣言量。 故耳在知中(云云)。 深密经疏上(玄范)云。 问。 若尔何故伽九十三闻是至教量。 答。 至教通声及名句文。 此四是现比量境故。 伽七十三云。 名是三惠境。 故知。 名句文通现比境。 声通现比道理易知。 是故耳根及以耳识。 虽能现量不废是闻。 问。 若至教量通现比者。 何故理门唯比量摄。 答。 理问论。 约彼多分及散心说及不自在位识缘名句。 故比量摄。 不约少分耳意二识及自在定心所缘声等(文)。 问观待因可摄亲因缘法乎。 疏云。 论二领受依处谓处观待能所受性。 述曰。 观者对也。 待者藉也。 即是此因通能所受。 然所假藉能所之受方是余非。 然有人云唯三受为体者不然。 亦待食等而求啖等。 即以所待食为欲因。 若待情欲方求饮食。 以受为食因。 然领受通能所受○然大论等。 皆言待此若求若取。 即所待受为所求等因。 三十八等云。 观待足故。 足为因故。 有往来业。 未必以受为因。 所待非受故。 又此论云通所受故○今于能受唯取受数○其所受中通一切法。 但除种子因缘之法。 此因疏故。 唯疏相待方是此因。 如种望芽。 内种望现皆非此因。 不尔下应言得等流果。 以不得故。 唯疏相待者得。 即亲所待皆是引发牵引等摄。 问。 何故说因缘是牵引生起摄故。 亦是定异等摄。 说观待因是观待。 后是牵引等摄。 竟有何失。 答曰。 不然。 以名远故。 名观待者即要非亲。 定异等因名相通故。 又解。 若亲相待亦是此因。 下此果中。 但据疏远不言亲者。 不说得等流果等也。 此解为胜。 又解。 观待情欲是观视义。 要境待情。 情待境方是即能所受性。 以种望芽。 非情能所观待故非此因。 问。 若尔何故言足为因故有往来业。 答。 亦是内法情所待故。 因缘芽等法。 非情所待。 情所待时非因缘故。 前说正义。 既所受中以所待为因。 芽待于种亦可此因○论谓观待此令彼诸事或生或住或成或得。 此是彼观待因。 述曰。 大论等意势与此同。 此显观待因果于四处转但除亲因缘(文)。 别抄虽有四释。 不断邪正也。 太抄云。 疏答曰不然○名相通故。 解云。 此第一解○疏云。 又解若亲相待○此解为胜者。 此即第二解○此解胜前解如愚意者。 此中疏第二解即顺论文。 以论文中说观待因中望任成得。 若生及得皆有种子生现行故。 云观待因中通亲因缘。 于理为胜。 又解观待○故非此因者。 即此中疏文更无别解。 即重成前第一解○疏云前说说正义○亦可此因者。 此中疏文更无别义。 重成立前第一解○疏中虽有二解。 取疏者为胜。 今观待因疏相待不取亲者(文)。 翼云。 疏前说正义等者。 即指前第二解。 云又解若亲相待等解为胜。 又云前说正义至亦可此因者。 前文未意观待因不取亲因缘。 观待疏远故。 取芽待于种亦得名观待。 亦者以亲亦疏也(文)。 要上云。 论二。 种灭望诸法能为几因。 可为观待牵引生起摄受引发定异同事不相违。 合八因。 唯无随说相违(文)。 要决云。 观待因中下第八疏有其二说。 一云此除因缘余疏相待。 二云亦通因缘为观待因。 后说为胜(云云)若约后说。 今此种说望现行法为观待者。 是即因缘名观待因。 若约初说此增上缘名观待因。 谓且如意识种子。 望五识现为观待因(文)。 疏七末(增上缘处)云。 论此顺违用于四处转生住成得四事别故。 述曰。 此显用果。 其顺违用于何处起。 即此果法。 谓于四处转。 谓一法生。 生已住及成。 即一切有为法得中通有无为。 生者如大论第五显扬十八说。 自种为先余法色无色建立。 助伴所缘为和合三界法生。 住者如对法第五。 论风轮于水轮等。 成者大论第五等。 云谓成立成菩萨。 即摄彼二。 成谓所知胜解爱乐为先。 宗因譬喻为建立。 大众敌论者为和合。 所立义成○得者彼云。 三乘种姓为先。 内分力为建立。 外分力为和合。 证得涅槃。 内分如理作意等是也。 外分佛兴世等也(文)。 或生或住等文可准之。 问。 牵引因望当远果名实因缘欤。 别抄云。 问。 牵引因望远自果是因缘不。 若许成者。 何故第七解四缘中。 解因缘出现种因缘中。 言能引次后自类功能。 及起同时自类现果。 而不言引远现果。 又解种子第二义中。 云缘生现果立种子名。 此对同时现行方成种子。 解云。 引远自果亦是因缘。 而第七云引同时果。 且约相显故作是说。 若不尔者。 此牵引因总非因缘。 如何得有亲疏二因。 论不应云业去果远习气亦尔。 又菩萨地十因二因相摄如何二因是能生因。 故知。 牵引因有亲也。 种子第二义云。 依生现果方立种名。 犹对自果方立因名。 此就相显。 亦不相违(文)。 疏下云。 论随顺处言显诸依处引等流果一切功能。 述曰。 显等流果即依处中七依所得。 谓习气望自类种。 有润望现行及自类种。 真实见亦望自类现行。 随顺差别功能和合不障碍七也(文)。 疏下云。 论爱望于取有望于生有因缘义。 述曰。 此二支望后有因缘义。 爱增名取。 爱种能生取故。 识等五种转名为有。 所生现行名为生故。 有因缘也。 有不望老死隔生支故。 今邻次说。 不尔识望名色。 乃至展转亦尔。 约当生位得为因缘。 缘起经说生引同时故。 今约种望种相邻支体为论。 识等未润故。 识等种望生等非因缘(文)。 伽钞十一云。 今此中云牵引因者。 一切种子。 望后自果是牵引因。 即如行支善恶种子。 远生自善恶行。 识支生生老死。 皆自种是因缘故。 故今是能生因摄等(文)。 灯六论七云。 论一切种子识。 西明云。 能引自类。 及引同时自类现行。 是因缘性。 即自问云。 若尔如何牵引种子为因缘性。 解云。 实非因缘。 然菩萨地假名因缘。 因缘类故。 今谓不尔。 远望当现名为牵引。 未润等种自类相生亦是此因。 故名因缘(文)。 疏七末论七云。 论能引次后自类功能。 及起同时自类现果。 此唯望彼是因缘性。 述曰。 谓能引次后类功能。 显自类相生义。 简善恶种为异熟种之因缘。 彼非自类故。 此非间越。 间越即间断不次。 便非因缘(文)。 义演云。 问若隔越非因缘者。 如何牵引种子说为因缘。 解云。 据实非正因缘。 菩萨地说牵引为因缘类故。 假说因缘(文)同西明意欤。 问。 西明意今论牵引因对有为果故不得离系果(云云)溜洲大师可许乎。 灯云。 论习气依处等者。 西明自问。 准菩萨地。 依依牵引因引二涅槃。 如何此论下得果中不得离系。 此论种子对有为果故。 五果中除牵引生起。 不能亲证离系果故。 此解不尔。 今谓若约能引即取种子。 菩萨地是。 若据能证即除种子。 此论文是。 非此论中唯望有为。 但种现殊。 引证有别。 各据一义故不相违(文)。 疏云○且净因中。 与能证涅槃清净之法为远因。 勿见大论等言此因证得涅槃为清净因。 便言此果是无为法。 无为疏远非因生故。 论不说得离系果故。 今此因亲。 此三性之因果随因性。 因缘亲生增上生故。 能引等流增上果故(文)。 秘云。 瑜伽论云○又安住种姓补特伽罗种姓具足能为上首。 证有无余二涅槃界。 望彼清净为牵引因。 释曰。 种望能证涅槃之智为牵引因。 非望涅槃。 涅槃非是因所生故。 举所证理显能证智(文)。 别抄云。 问。 牵引因得无为不。 解云。 不得。 以种子为体。 不生无为故。 若尔大论何故言得无为。 由圣道得无为。 约远展转。 非此因生(文)。 伽钞十一故。 论解清净十因中牵引因○安住种姓○二涅槃界等者。 即种姓望证二涅槃界智。 为牵引因。 不望涅槃(文)。 疏下文云。 论若离系果摄受引发定异同事不相违因增上缘得。 述曰。 离系果五因得○以望清净有为牵引故亦不得(文)。 问。 牵引因通已润种子欤。 问。 西明意以一种子望初自果名生起因。 望后自果名牵引因(云云)可许之乎。 (又西明释彼六因中等文牵引生起互相摄云云可许之乎)。 论云。 三习气依处。 谓内外种未成熟位。 即依此处立牵引因。 谓能牵引远自果故(文)。 灯云。 西明○又问曰。 瑜伽第五。 说业种子为牵引因。 名言种子为生起因。 如何此中约润未润开为二因。 解云。 又此二因通诸种子。 如此论说。 然寻伺地就相显说。 以业对疏故名牵引。 名言生果亲名生起。 此牵引生起多义不同。 或有处说近远相对二因门。 如杂集第四。 无明望老死为引。 无明望行为生故。 或有处说名言业种为二因门。 如寻伺地。 彼论云。 依习气依处。 由净不净业等牵引自体。 乃至广说。 有润种子依处。 三界系法各从种生。 名生起因。 显扬同此。 今谓此文亦兼未润已润。 名为引生。 于生说润显引未润。 不唯业种已润与名言对。 故二论云。 爱为能润。 种为所润。 故引经云。 业为感生因。 爱为生起因。 或有处说种子能生异类自类二因门。 如菩萨地离染中说。 于现法中无明等法。 所有已生已长种子。 今此种子。 望于余生生老等。 为牵引因。 无明等法各别种子名生起因。 今谓此中亦约远近已生已长故近。 望于余生生老死等即是望远。 故无记因中云。 由各别自种子种种稼穑差别而生为牵引因。 即彼种子。 望所生芽名生起因。 又云。 一切种子。 望后自果名牵引因。 望初自果名生起因。 非必异类。 或有处说种对涅槃菩提分法二因门。 如菩萨地清净因中说云。 今谓此中亦兼未熟及已熟位名为引生。 说摄受因亲近善士。 听闻正法。 诸根成熟。 名摄受因。 次说生起故由成熟(文)。 秘云○瑜伽论云○又于现法中○为牵引因。 释曰。 此望出果通近及远(文)。 遁伦记第十云。 于现法中无明等法乃至为牵引因者。 泰云。 现在无明行熏成种子。 以此种子。 望于未来余生生老死等。 远牵引故为引因。 若现在爱取有望生老死。 为生起因(文)。 灯云。 论菩萨地说等。 本释云。 牵引种子生起种子。 合六因中诸因缘种未润已前。 亦未成熟。 皆名牵引种。 即牵引因全四因少分。 除生起因故。 若被润已去皆名已熟。 即生起因全四因少分。 除牵引因。 是此生起因。 西明云。 于六因。 诸因缘未润未成名牵引种。 已润已熟名生起种。 要集云。 有说顺前违后。 有释顺后违前。 然云有释于理为胜。 今谓不尔。 准西明释。 六因俱通牵引生起者。 即牵引生起二种何殊。 若云望果位分二因缘种。 正生现果已润熟故名生起种。 即此因种望后自果。 未润熟故名牵引种。 由此俱通者。 此说亦非。 准此即应生起在初牵引居后。 又不可有润望果远近亦分成二。 前文自云。 未成熟位。 谓能牵引远自果故。 已成熟位。 谓能生起近自果故。 故知。 牵引牵引种。 生起即生起种。 违彼等文不可更分。 彼后文云。 彼六因中诸因缘种。 皆摄在此二位中故者。 意说。 已润之种。 却说未润之时名牵引种。 未润之种影论。 若润已去名生起种。 云彼六因皆摄在此二位中故。 据谈其体。 只是未润全名牵引种。 已润全名生起种。 故不违后。 然下论释寻伺地文言生起因。 与释菩萨地文有别。 彼文不约润未润分。 但据亲能生自果者即是生起。 不为一例(文)。 常记云○案本疏云○(如疏文)(此意六因言总意别实彼二种各摄五故)测云。 牵引亦摄六中未熟。 生起亦摄六中已熟(此意二种皆通六因。 一种望果通生熟故)集云。 今谓测释于理为胜○会前出体因缘种体。 望果位分二因也。 谓因缘种生同时现熟名生起。 即此因种。 望后自果未润熟故。 名牵引因。 由此道理。 生中有引。 引中有生故此为胜(此会不然。 种体虽一所望各别。 生熟二门不交杂故。 犹如一是随体长短不杂会。 取基释于理为以不违教。 深契理故。 具如本疏也云云)。 论云。 菩萨地说牵引种子生起种子名能生因○此说牵引生起引发定异同事不相违中。 诸因缘种。 未成熟位名牵引种。 已成熟位名生起种。 彼六因中诸因缘种。 皆摄在此二位中故(文)。 疏云。 论此说牵引至名生起种。 述曰○即是合六引中诸因缘种未润已前。 亦未成熟皆名牵引种。 远牵自果。 即牵引因全四因少分。 除生起因故。 若被润已去皆名已熟。 即生起因全四因少分。 除牵引因。 是生起因。 近能生起果故(文)。 伽论第三十八云。 一切种子。 望后自果名牵引因。 除种子外所余诸缘。 名摄受因。 即诸种子。 望初自果名生起因(文)。 即初种子所生起果。 望后种子所牵引果。 名引发因。 钞十一云。 论诸解牵引因一切种子望后自果是牵引因者。 如识种子。 望老死果是牵引因。 若望名色是生起因。 是此中意故(文)。 又云。 论解能生方便二因摄十因中云。 当知。 此中牵引种子。 生起种子。 名能生因。 所余诸因名方便因者。 如第五卷寻伺地文云。 能生因者谓生起因。 方便因谓所余因。 如彼前文自解。 牵引因云由净不净业。 熏习三界诸行。 于三界中。 牵引爱不爱自体。 即牵引因。 唯约行支异熟因而论故。 寻伺地方便因中摄。 是增上缘。 今此中云牵引因者。 一切种子。 望后自果是牵引因。 即如行支善恶种子。 还生自善恶行。 识支远生老死皆自种。 是因缘故。 故今是能生因摄○望初自果是生起因。 如识种子。 望名色等亦能生因等(文)。 十因章云。 无明等七支名牵引因。 爱取有三名生起因(文)。 问。 引发因可引异性果乎。 论云。 十一随顺依处。 谓无记染善现种诸行能随顺同类胜品诸法。 即依此处立引发因。 谓能引起同类胜行。 及能引得无为法故(文)。 疏云○同类言。 简异类为因。 唯望自性。 然胜品言。 简自同类与下品为因。 大论第五等。 云无记与善染为因。 谓本识中各别自种。 然望现行亦性同也○此以性论之则狭。 以界论之则宽。 随其所应。 显扬等论云。 欲界法与三界无漏为因。 色界与色界无色界无漏法为因。 无色与无色及无漏为因。 无漏与无漏为因。 不言与下法为因也。 果望自类其性必同。 界系有异(文)。 灯云。 论引发因。 本疏解云。 必是同性望后胜品。 性论则狭。 界论则宽。 西明云。 但显随同类。 未必同性。 要集释云。 有释意者。 三性种子。 随能依识成无记性。 虽性不同。 然相顺故能生善等。 问。 此言随所依识成无记性。 虽性不同。 然相顺故能生善等者。 为善种依识名无记故。 生现善法名相顺。 为生异性名相顺。 若生异性违诸论说。 若还生善此即性同。 如何得言未必性同。 故前第二云。 因俱果俱有善等性故。 亦名善等等(文)。 别抄云。 问。 引发定异有何宽狭。 解云。 定异宽引发因狭定异通异熟。 然约界地狭引发唯性同即引异界。 由此下文引发不言得异熟果。 问。 若引发因唯约性同非异性者。 如何得有非因缘种解云。 若论种子具有亲疏。 若引发因唯约同性。 由有业种。 即非因缘。 各据义异。 亦不相违(文)。 十因章云。 然言引发者。 若清净法之引发因。 因体通有漏无漏。 唯有为唯善性。 以论言同类胜品引故。 既言于胜品亦得为因。 何妨三性俱能引耶。 果法唯无漏。 通有无为。 定唯善性○言引发者。 若杂染法之引发因。 因体通三性。 唯有漏唯有为。 非无为也。 果性同前也。 亦可无此释也(文)。 若杂染法即引发因者。 因体通三性。 唯有为有漏。 果法通三性有漏无漏。 唯有为也。 若据因有漏善法断证离系果。 何妨果法通无为耶○第三无记法十因者。 其引发因者。 唯有无记法即引发因。 因果性同(文)。 周记云。 章(既于胜品上至三性俱善等)虽作此释道理稍难。 有漏三性望于无漏。 无漏可得名之为上漏无漏别善恶等殊。 何名同类。 故为不可(文)。 或本云。 章何妨三性俱能引果者。 今菩萨清净因引果者。 名引发因。 前文便故。 便菩萨三性各各自性名为引发。 非是三性总为善因(文)。 又云。 章亦可无此释者。 前来所说。 三性之因。 并能与彼胜三性果而为其因。 论言得与胜为因。 故今不许者。 不约三性互得为因。 论中但胜同类故。 不言异类(文)。 要云。 六十六明有因法云。 又先所作诸业烦恼。 于三界中异熟果胜。 此异熟果。 由业烦恼引发因故名有因法者。 此非十因中第六引发因。 引发因论不说得异熟果故。 此是望定别因等。 随其所应异熟因。 对漏别果假立引发因名。 疏相引发故。 对满果满因说故(文)。 周记云。 枢要对满果满因说故者。 诸引业。 亲引起总报名为定异。 满业异此立引发名(文)。 宾记可见之。 疏下云。 论此说牵引至名生起种。 述曰○其引发因。 取种引自种。 种引现行。 为因缘者。 除现引种。 及引现行。 异姓种及涅槃等。 彼非因缘故(文)。 或本云。 及引现行异性种(文)(太抄虽依此本。 诸本多以姓字也)。 伽论三十八云。 从无明支乃至有支。 展转引发。 后后相续。 望于余生生老死等。 为引发因(文)。 疏下云○谓大论第十。 彼问。 若诸支相望无因缘者。 何故说言依因缘立十二支也。 答。 依增上缘所摄牵引生起引发三因说。 非有因缘等(文)。 蕴云。 问。 牵引生起有业种故。 理即不违。 其引发因下不说得异熟果。 此中如何说依增上摄引发耶。 答。 引发因中。 亦说现引起现及得无为。 此皆增上缘摄也。 问。 彼论意说十二支设得无为。 虽是增非是有支。 何以为证。 答。 如有支中无明望不善业。 爱望取等。 既是同类相引亦是引发因摄。 故知。 彼论问答无违(文)。 问。 大乘意灭法可待因乎。 问。 西明意霜雪望青叶为相违因(文)。 溜洲大师可许之乎。 疏云论十四障碍依处至生等事故。 述曰○大乘灭相虽不待因。 相违因与后后法为生因。 与前法相违名相违因。 非与前法灭为因也(文)。 秘云问。 大乘灭法而不待因言相违因。 岂非自噬。 答。 如疏及灯俱明与彼相违之法而作因也。 且如因明四相违。 有义破云。 若言与彼相违为因令彼生等。 此正相顺何名相违。 今解。 即与当应生等诸法为因。 谓彼应生由因违彼令不得生。 以彼所违不生住等而为果故。 相违即因。 详曰。 理亦未可。 当应生法彼既不生。 即是无法。 何得有法与无为因。 若言以彼不生住等而为果者。 既云与彼当应生法而为其因。 何得以彼不生住等而为其果。 乃果无因。 因无果也。 若言与彼应生法上不住等。 而为因故云与应生法为因者。 若尔因望不生住等何名相违因。 正顺彼不生等故。 故从疏正。 文如灯引(文)。 灯云。 论若增上果十因四缘一切容得者。 问。 相违因以何为增上果。 要集云。 有说。 章云如霜等与青叶等为相违因。 黄叶为相违果。 西明释云。 即由霜故。 令青等不生即相违果。 又云。 由霜等损青叶故。 令青叶等失缘不生得非择灭。 霜为违因。 非择灭为相违果。 今谓二释俱难。 何者若青等不生即相违果者。 不生者是何法。 若彼青等不生即无体法。 如何无法与有为果。 又不相违因云。 ○此相违因若阙若离。 是不相违因。 不可无法与有为因。 若云青等失缘不生得非择灭。 霜为违因非择为果者。 亦不尔。 若望非择还是顺因。 不可与青等为相违因。 别取非择为果。 又论释。 因顺益义。 缘是建立。 故知。 不与不生住等为因。 若云望不生住等是顺益者。 复不得云相违因。 又无体故谁为果耶。 问。 若尔相违谁因果。 答。 今谓本释取黄等为果。 即黄等因。 若尔相顺何名相违。 答。 此言无过。 如四相违因与相违法为因故。 菩萨地云。 若杂染品诸相违因。 当知即是清净法因。 若清净品诸相违因。 当知即是杂染法因。 是故此论总说十因得增上果。 望义别故(文)。 十因章云。 若言随说因等者。 十种皆持业释。 随说即因。 乃至不相违即因故。 问。 相违即因者。 岂灭亦有因生耶。 答。 不然。 但与黄叶为因。 不与已灭青等为因。 即是能相违即因故。 名相违因。 相违果者。 谓黄叶是(文)。 论一云○若言是动亦非实有。 才生即灭无动义故。 有为法灭不待因故。 灭若待因应非灭故(文)。 灯二云。 问。 何以得知大乘灭相不待因。 答。 大庄严云。 又如煎水至极少位后水不生。 亦非火合水方无体故。 量云。 许是灭故。 如无为灭。 唯取有为动灭为宗。 以余灭为因。 随取少分故亦无过(文)。 伽论三十四。 伽钞第九。 委释之可见之。 大般若经第三百四十八云。 复次善现若菩萨摩诃萨。 如是观察缘起法时。 不见有法无因而生。 不见有法无因而灭(文)。 最胜王经第三灭业障品云。 善男子。 一切诸法从因缘生。 如来所说异相生异相灭。 因缘异故。 疏三云。 经善男子至从因缘生。 赞曰。 初释难后引证。 此释难。 虽前后生灭。 一切诸法而由因缘力故生。 由因缘力故灭。 此但举因缘生。 必定有因缘灭。 故影略言不说灭。 虽灭不待因据见生说。 若未来生应落谢。 应能感果。 由忏因缘令彼不起。 亦名为灭。 即待因灭也。 经如来所说至因缘异故。 赞曰。 此引证。 一切如来皆同此说。 故云如来所说。 相谓体相。 异法体出生异法体灭怀。 如明生而闇法灭。 有能生因缘有能灭因缘(云云)是所以义。 所以有异故。 忏法生不善法灭(文)。 太抄(论四之所)云○若大乘对法论。 说断惑法。 且如断惑唯断惑种子。 善心起时现行惑已无故。 又问。 如何断惑。 过去惑已灭。 未来惑未生。 现在惑不住。 答。 即由如是如是圣道现前时。 则由如是如是惑种。 更不引生后念种子。 后念种子永不生故。 名为断惑。 圣道未起时。 惑种常相续故也(文)。 问。 寻伺地所说生起因明业种欤。 论云。 有寻等地说生起因。 是能生因。 余方便摄(文)。 伽论第五云。 依习气因依处。 施设牵引因。 所以者何。 由净不净业熏习三界诸行。 于爱不爱趣中。 牵引爱不爱自体。 又即由此增上力故外物盛衰。 是故依诸行净不净业习气依处。 施设牵引因。 依有润种子因依处。 施设生起因。 所以者何。 由欲色无色界系法。 各从自种子生。 爱名能润种是所润。 由此所闰诸种子故。 先所牵引。 各别自体当得生起。 如经言。 业为感生因。 爱为生起因。 是故依有闰种子依处。 施设生起因(文)。 伽钞第二云。 论文但有染净二因。 略无无记。 习气依处以有漏无漏内外所有实种假种未成熟位而为自性。 去果远故。 此文唯依杂染种说。 说净不净业引内外果故。 不依无记清净因说。 唯识宽通。 有闰种依体同习气。 但成熟位与前不同。 此亦唯说染。 染中唯说业不说名言种。 乘前以说故。 亦应如唯识(文)。 伦记(引伽抄许也)。 真空疏第三云。 论依习气因依处至施设牵引因。 述曰○今依此文。 唯取业习气为体○论依有润种子因依处至施设生起因。 述曰。 此下第四文。 有说三界生老死等名言种子。 此种子及行支种欲得果时。 由爱闰故自果也。 由当地无明行先所引故。 言先所牵引等也(备如是说)引证中。 此有说感生因者前牵引因。 生起因者。 取爱取及不闰名言种子(备如是说)有说此经文随增而说也(测如是说)(文)。 伽论第三十一(声闻地)云○生起因者。 谓若领受诸无明触所生受时。 由境界爱。 生后有爱及能摄受爱品痴品所有诸取。 由此势力。 由此功能润业种子。 令其能与诸异熟果。 如是一切名生起因(文)。 瑜伽论第五下文云。 复次依种子缘依处。 施设因缘。 依无间灭依处。 施设等无间缘。 依境界缘依处。 施设所缘缘。 依所余缘依处。 施设增上缘。 复次依习气随顺因缘依处。 施设异熟果及等流果。 依真实见因缘依处。 施设离系果。 依士用因缘依处。 施设士用果。 依所余因缘依处。 施设增上果。 复次顺益义因义。 建立义是缘义。 办义是果义。 又建立因有五种相。 一能生因。 二方便因。 三俱生因。 四无间灭因。 五久远灭因。 能生因谓生起因。 方便因谓所余因。 俱有因谓摄受因一分。 如眼于眼识。 如是耳等于所余识。 无间灭因者谓生起因。 久远灭因者谓牵引因等(文)(私书入了)。 问。 三性真如可摄离系果乎。 论云。 三者离系。 谓无漏道断障所证善无为法(文)。 疏云。 此即无漏断障所证。 八无为中不动相受灭。 择灭三性真如是。 对法云。 随眠永灭是此果故(文)。 蕴云。 论三者离至善无为法者。 谓虚空等虽是无为。 以善言简不动。 想受有永有暂暂伏惑得亦名离系。 自性离系故。 此解不然。 违此论文。 要现起道断结得故(文)。 太抄云。 疏云八无为中不动想受灭三性真如为果者。 此诸无为皆是离系果也。 此中意说。 若假实别论约诠门者。 即于真如上约断烦恼中名为择灭。 择灭中分出不动想受灭。 今者唯约究竟断惑所得不动想受灭无为○其虚空非择灭不是离系果。 论文既云。 断障所证善无为。 故此以上皆约显。 若摄假从实。 前五无为皆是三性真如体也。 即此真如名离系果。 若据实而言。 其真如体唯是善性。 若约诠显。 即名善法下真如。 不善法下真如。 无为无记法下真如也(文)。 忠安记云。 论断障所证善无为者。 又基说。 不动想受灭择灭三性真如为体者。 不动等三其义可然。 真如不然。 所以者何。 真如本来非离显故。 若谓如说无住功德以所依真如为体故者。 此即应但真如为体。 不应亦通择灭等三。 然约断障所证义。 以择灭等为体性者。 何开真如(文)。 问。 法士用师意根依处可得士用果耶。 疏云○有说五处得。 谓领受依处。 亦望士夫为士用为观待因故○士用作用和合不障碍依处所得○第二师说。 法亦名士夫。 即领受·习气·有润·无间灭·士用·作用·真见·随顺·差别功能·和合·不障碍十一依处得(文)。 秘云。 疏云十一依处得者。 实根依处亦得此果。 疏中脱略但言十一。 非疏本意。 何以明者。 答。 疏前解士用处中而作法云。 如眼根等生眼识等。 名法士用。 所以知也。 若不尔者。 岂疏前后不逾数纸。 即自鉾楯。 故定脱略。 既加根依合十二处。 有义十三。 加境界处。 详曰。 不取境界。 望彼士用之果。 而势疏远。 故后二师明士用果。 而皆不许所缘缘得(文)。 疏上文云○如眼识生以眼根及种为士用依。 而以等无间缘所缘缘等为作用依。 根稍亲故。 此约法为士用说(文)。 然大论三十八说。 唯除种子所余诸缘名摄受故。 此乃助成摄受。 故除因缘。 疏云。 论所余处言显诸依处得增上果一切功能。 述曰。 此即随前所不摄法并是此体。 此据别体。 谓语境界根障碍依处全。 余十一少分(文)。 又云。 论不尔便应太宽太狭。 述曰○士用处言唯目第九。 即自依处中。 亦引增上等流果等。 若摄彼尽即太宽失。 余或四或十处。 亦得此果。 若不摄者。 亦太狭失(文)。 下文云。 论士用处言至是故偏说。 述曰○以士用果望于处者。 即士用处名显。 及体相亦显。 故偏说之。 非余四或十依处无也(文)(次文如下引可见之)。 伽抄二论五云。 士用依处复有两义。 一五蕴假者。 二别别法。 如前果中说。 若依初义。 即显第二第九十三十五。 此四依处得士用果。 若依后义。 即显第二第三第四第八第九第十十一十二十三十五。 此十依处得士用果(云云)。 西明疏云。 士用处言至一切功能者。 释士用果。 准下论文自有两说。 若依初说五依处得○若依后说十一处得。 谓领受·习气·闰种·及无间灭·士用·作用·真见·随顺·差别·和合·不障碍。 不取余四以无力故义显可知。 或可十二加根依处。 无文遮故(文)。 文义记云。 言士用处言显诸依处等者。 基说。 初师五处领受士用作用和合不障碍处。 后师十一处得。 谓二三四五八九十十一十二十三十五。 测释。 一云说同前。 或可后说十二加根依处。 观解初师唯四处得。 更除作用。 以非主故。 后师十二义同测释。 下文但除所缘缘故。 或加障碍。 范云。 初师五处后师十二。 寂云。 初后二师皆无所缘故。 心心所法非士用果体。 证曰。 初师五处后师十二。 不应除根及作用处。 不合加彼障碍依处。 前准可知。 境界依处无作用故。 不得士用。 望根无间领受等故。 心及心法士用果体(文)。 问。 法士用师意依境界依处可得士用果耶。 秘云。 有义十三(如次上书之)。 三身章云。 依前诸因得三身中。 因缘生者。 等流增上。 或是士用。 或非士用。 增上缘得可通四果。 唯除异熟佛果无故。 余二缘得定有增上。 必无离系。 等流士用或有或无。 自类胜品者有等流。 余相望非有。 彼势力得者有士用。 余相望非有(文)。 余文皆如次上。 问。 论中释瑜伽所余依处得增上果文有二师说。 且初师意。 若不言显诸依处者。 有太宽太狭过(云云)太狭过如何释之耶。 疏云。 论不尔便应太宽太狭。 述曰○余依处中亦有太宽。 即前四外余依处中。 有等流等四果体在。 若并是别增上果者。 即为太宽。 唯除前四所摄之外为所余者。 前依处中亦有增上果。 如习气中不得异熟果者。 即诸因缘种。 随顺中不得等流者。 即得涅槃。 真见亦有不得离系者。 引后自类等。 领受中亦有不得受用者。 如胫待足等。 若不摄彼便为太狭。 故知。 于我所说为正。 或此增上唯应难狭。 余四依处得余果故。 然此宽狭。 一准于前得果依处头数故也(文)。 蕴云。 疏领受中亦有不得士用者等○问。 此中应言士用依中亦有不得士用果。 何言领受耶。 答。 疏下文中。 士用依处无所得士用果者。 不可言士用处也等(文)。 太抄云。 今此文亦应言士用中亦有不得士用果。 疏中言领受依者错也(文)。 翼云。 疏领受中亦有不得等者。 即显领受中不得士用者。 如胫待足。 即是士用果也。 问。 此如胫待足亦是有往来。 士夫之用何不取之。 答。 不然。 士用果者。 有此士用。 能感当果可名士用。 此待足等而有何果可感。 故非此果(文)。 肝心云。 文领受依处至如胫待足等者。 东抄云。 约人士用得士用果说。 即显领受有得士用果。 是有不得者。 若领受中皆得士用果。 即胫待足等不得。 此依处说摄尽。 故知。 此中有得不得(已上文)。 疏云。 论随顺处言至一切功能。 述曰。 显等流果即依处中七依所得。 谓习气望自类种。 有润望现行及自类种。 真实见。 亦望自类现行随顺差别功能和合不障碍七也(文)。 又云。 论真见处言至一切功能。 述曰。 谓依处中五依处得。 谓真见随顺亦引涅槃故。 差别功能各引自乘果故。 和合不障碍处得(文)。 问。 士用依处中可有不得士用果乎。 论云。 士用处言唯诠第九。 虽士用果余处亦招此处。 亦能招增上等而名相显。 是故偏说(文)。 疏云○即士用处名显。 及体相亦显。 故偏说之。 非余四或十依处无也。 但是士用依处。 必得士用果。 不可同前言此处亦能得非士用果。 但有总言亦能招增上等。 此士用依所得士用。 亦得名增上等故。 亦不尽理(文)。 太抄云。 即于士用果上义说为增上果等也(文)。 疏上文云。 士用处言唯目第九。 即自依处中。 亦引增上等流等。 若摄彼尽。 即太宽失(文)。 义蕴太抄(如上书之)。 问。 清净相违可得异熟果乎。 要云。 其清净十因中。 二因得异熟果。 谓摄受因及相违因。 清净摄受因者。 谓亲近善士听闻正法。 如理作意法随法行。 及先所作诸根成熟名摄受因。 即显此与出世法为摄受因。 故得异熟果。 相违因者。 若清净品相违因。 即是杂染法因故。 得异熟果。 由此同事不相违。 亦得异熟。 即摄受因故。 论中据杂染因故无有失。 或此皆非。 清净法因。 以清净为果故。 无异熟果(文)。 要决云。 文或此皆非至无异熟果。 解云。 兴公判云。 虽有二说。 或解为胜。 无处说言摄受相违二因得异熟果故。 望清净果说净十因故。 又本章云。 唯得清净之相违因。 因唯有漏。 果唯无漏。 太贤师云。 枢要清净相违。 即杂染故实得异熟。 依杂染因。 论且不说非也。 彼杂染法。 若望异熟非相违故(文)。 十因章云。 清净等十因者。 言相违因者。 唯得有清净之相违因。 不得有持业也。 因体通二性。 不善有覆无记故。 若总言之。 何妨亦通三性耶。 唯有为非无为。 唯有漏性也。 果法通有为无为。 唯无漏唯善性也(文)。 广章云。 其清净相违因者。 唯得清净之相违因者即因也。 因体通三性。 不善有覆等唯有漏有为也。 果法通有为无为无漏善也。 或可有即因。 因体唯净。 果通不善无记性也(文)。 灯云。 问。 相违因即染善。 云何不说得异熟果耶。 无间灭依及根依处。 俱通三性。 何故摄受不得异熟果耶。 答。 无间灭依及根依处。 并相违因。 俱是现行。 异熟果者。 约望种得。 问若尔如何名有异熟。 答。 据实能有名有异熟。 去果稍遥不说得之(文)。 伽论三十八云。 种姓不具足。 不值佛出世。 生诸无假处。 不亲近善士。 不听闻正法。 不如理作意。 数习诸邪行。 彼望清净为相违因。 此相违因若阙若离。 是名清净不相违因。 若杂染品诸相违因当知。 即是清净法因。 若清净品诸相违因。 当知。 即是杂染法因(云云)。 嘉吉三年(癸亥)十月七日于社头西杂谈义屋下﨟分之局终写功果。 沙门增专(年二十八)抑去九月十六日付河上五个开相论事没落之方众引率丰田井户等群势。 上责于弥勒院之门外致合战。 遂而坊舍放火。 于时北风厉吹。 余炎覆南仍光林院太兴院等。 一时成灰烬讫(同筒井十市箸尾高田令没落毕)同二十三日。 日野一品殿等。 奉引立五性院宫。 构皇居于中堂(延历寺)。 率数百人群势。 楯笼中堂并西塔释迦堂。 同夜押寄禁里。 运取三种神祇。 烧拂皇居。 然而欲奉捕帝。 帝着罗为女姿。 竹里中纳言奉负之。 奉入近卫殿。 次日奉成行幸于伏见殿。 同二十五。 仰时之管领畠山(德本)可令诛罚逆徒之由被下纶言。 仍管领命山门使节。 令责彼两所逆徒。 散散成毕。 则奉搦五性院宫。 同二十六日。 奉返入三种神祇之随一内侍所伏见殿。 神玺宝剑未见。 同十月二日。 于日野一品山门而诛之。 子息宰相中将为始。 于六条河原。 六十余人被断头毕。 为希代不思仪之门。 因笔记量之者也。 夫神玺者。 为帝都之宝物。 朝庭之重宝之处。 去嘉吉三年(癸亥)九月二十三日内里回禄之。 时凶贼奉取之毕。 爰长禄二年(戊寅)北野(南帝御也)宫为国贼御灭亡。 仍神玺宇多小川奉相传之。 去八月二十八日御南着东北院御两宿。 同晦日御入洛毕(十七个年之间田舍御沉沦)。 论第八卷本文抄三十五目次四缘段即无前过此义虽胜三业段不动业法尔业种望生现果十二有支上识支体杂乱体现起报受发业无明论第八卷本文抄三十五四缘段问。 疏中即无前过但有后失(文)秘师如何释乎。 疏云○就如一眼识中。 俱时心心所。 一一别互相望。 虽是同聚而是别。 展转相望唯有增上缘。 见分相分一切皆然不相缘故。 然此心心所不相缘。 相分所杖本质同。 若见分相分不相缘故。 非如大众部缘俱生心心法故。 若许缘者。 不同一所缘过。 受不与心同一缘。 大乘见分不许自缘。 亦有此妨。 然极相近不缘俱法。 说自证分得自缘。 即无前过。 但有后失。 若尔如何名同一所缘○同一所缘总有二义。 一所杖质同名为同一○二相似名同一。 即第八俱心心所法。 及第六识缘过未等。 虽或无本质不托他变。 各各自变相似名同一。 不要心王缘心所之境生名为同一也(文)。 秘云。 疏即无前过但有后失者。 若许同时见分相缘。 总有二失。 一无同一所缘之过。 若言自见得自缘者。 二者即有心自缘妨。 如刀自割。 今有第二自缘之妨故名后失。 非前疏中别有二过云后失也。 或前疏云见分相分不相缘故。 今许自证得缘自见。 无见相望阙同缘失。 然同时相心心所见而不互缘。 望彼相分同时王所不同缘过。 相分见后故名后失(文)。 蕴云。 疏许说自证分○但有后失者。 今说受自证分与余见分同缘。 受见即无不同一所缘过。 以受见分不与余见同缘。 于受便违。 下论勿见分境不同质故。 此为后失也。 又解云。 既许自证缘。 受见分即无一心等见分自缘之过。 受之见分既不缘受见。 仍有不同所缘之失。 虽有二解。 后释为正(文)。 太抄。 义翼。 肝心等释。 可见之。 秘第二云。 疏上座部等者。 按婆娑论第九云。 或复有执心心所法能了相应。 如法密部。 彼作是说。 惠等能了相应受等。 有部破云。 问。 何缘不知相应法。 答。 同一所缘俱时转故。 谓一有情心心所法。 于一境界俱时而转。 理无展转互相缘义。 譬如多人集在一处。 或同观下。 或共观空。 理必不能互相见面。 心心所法亦复如是。 若智能缘相应受者彼受为能缘自体不。 若缘自体则有前说缘自心过。 若不能缘。 则心心所。 应俱时报不同一所缘。 勿有此失故。 不能知相应诸法(文)。 问。 疏中释果位心心所相缘义毕。 此义虽胜然稍难知(文)秘师如何释乎。 论云。 净八识聚。 自他展转皆有所缘。 能遍缘故。 唯除见分非相所缘。 相分理无能缘用故(文)。 疏云。 净八识聚若自他身。 自他八识为缘。 皆增所缘缘○若自缘者与自证分何别。 若不缘者便违上文。 今有二解。 一云前依因位非依果说。 依果说者。 见分之境。 亦不必同。 又识等见分。 与相应法亦定同缘。 亦自缘见分。 亦缘自证分。 与相应法见境济故。 然与自证作用各别。 自证唯内缘更不别变。 其见分自缘等亦更别变。 然相分摄。 与相应法同外取故。 相应缘识。 既不外取别变相分。 识之见分例亦应然。 亦不违上见分境同。 此义虽胜。 然稍难知(文)。 以净八识皆得缘他及自身者。 互得相缘故。 即净八识皆得互缘。 同时心心所。 亦得互自缘同时心心所。 以彼功能遍现影故。 识自证分与相应法见分同缘。 缘自见分。 余净心所义例亦然。 又能或缘彼相分故。 若不现彼影。 应非知一切。 又有解者。 上文所言勿见分境不同质故。 即识见分与相应见分。 定必同缘。 如何自证与相应法见分。 同缘识之见分。 不自缘。 秘云。 疏此义虽胜然稍难知者。 问。 难知理何。 答。 以无同一所缘义故。 何以无耶。 答。 心王缘彼所变似见。 必所乃以能缘心见而为其质。 如何得成同所缘耶。 问。 心王所缘托自心变。 何得不同。 答。 而无一时有二心王。 心王如何有能所托。 能所托二心王既无。 故但一心缘似心境。 同时心所变心为质。 质似不同。 云何王所同一所缘。 若以相似名为同一。 理虽可尔。 然本论质名同一。 故据见自缘相似名同名为义胜。 本质不同故曰难知(文)。 秘下文云论唯除见分非相所缘等者。 如灯及疏具明之。 有义断破西明第四而自问云。 可许三分能缘余三。 如何自破便同小乘大众等义。 解云○今变影缘故不同彼。 无自缘失。 不尔诸佛应非遍知。 又如何说同一境耶。 故知。 如受缘想见分。 想见即能变影自缘。 所杖质同。 影像相似。 说名同也○详曰○若以相似名同可尔。 而云见等变影自缘。 明所缘同。 前疏已断胜而难知。 难知之理如次前明。 臧否可悉(云云)。 疏二末云。 论同聚心所亦非亲所缘自体异故如余非所取。 述曰○此有二说。 一说。 设佛镜智能现智影。 自相应法亦非所缘。 以自证分缘自体尽故。 亦成遍智。 见分之境心等必同。 自证分境体各别故。 第二师说。 镜智相应心心所法。 亦许相应。 此但遮亲不遮疏也。 于见分上。 佛现彼影名遍智故。 然一一自证分。 与相应法见分同境。 名同所缘。 非要皆见分方同所缘故○然大乘大众部等。 心自缘妨。 如次前中第二师释(云云)。 秘云。 疏设佛镜智等者。 问。 凡夫自证。 亦各自知应名为佛。 答。 佛一刹那知余一切及自相应。 凡夫不尔。 不名为佛。 疏见分之境心等必同者。 此会过也。 谓有难云。 心心所等各缘自见。 见既别。 如何心所名同所缘故有斯。 答。 疏似一一自证等者。 且同时心除受以外而余心所。 缘受见时受自证分。 亦缘自见名同所缘。 不要受见与余见分同缘。 受见方名同缘。 缘余心所亦复如是。 疏自缘妨云。 第二释者。 前虽多解。 后解为胜故指第二(云云)。 蕴云。 疏此义虽胜者。 见分同缘质故难知者同令自缘故。 三业段问。 要集意以上界生得散善从定名不动业(文)灯师可许之乎。 灯云。 论诸业谓福非福不动等者。 准杂集第七云。 不动业者谓色无色系善。 问。 何故色无色系业名不动耶。 答。 如欲界中余趣圆满善不善业。 遇缘转得余趣异熟。 非色无色系业有如是事。 所受异熟界地决定故。 是故偏与异熟不可移转名为不动。 本疏云。 如资下业生五净居非移转。 故此解非。 论第二释云。 又定地摄故说为不动。 本疏云定能住于一境故。 此释为胜。 西明释云。 杂集初释就任性业说。 若约胜非无移转。 后说上地散善从定假名不动。 今谓不尔。 岂欲界业不遇别缘虽任性业。 亦别趣处受耶。 若尔总不定。 何得有定受。 又复五趣应无定异因。 若尔如何瑜伽杂集等。 俱说定异即各别感五趣因果。 若许遇缘方别趣受。 无缘不别。 与上阿殊不名不动。 有解释云。 熏禅同地。 但非异界地故名不动。 要集云。 有解为胜。 今谓不尔。 *岂欲系业于异界地受耶。 亦同地趣不定应同不动若许异界受。 即异地漏随增。 亦别界别受。 违诸圣教。 故为不可。 又云。 杂集后解但云。 定地摄故名不动业。 若定若散皆定地摄。 不可难言散善非定应非不动。 今谓不尔。 若许散善非别处受。 自性不动。 何须定摄。 若许别处受。 何得名不动。 若云以定不动从定名不动。 亦应定俱名为修惠。 闻惠从定亦名修惠。 此既不尔。 彼云何然。 又许散善定地摄故名为不动。 即有覆无记业。 亦应名不动。 同定地摄故。 问。 许业异熟移转异受。 如何十因立定异因。 答。 非说诸业皆名定异。 皆可移转。 但据总报定业界地趣异。 立为定异。 不定别报。 许移转于异趣受故。 同地总报不妨异受。 如生净居。 故杂集云。 如欲界中余趣圆满善不善业。 遇缘转得余趣异熟。 不说引业。 又圆满业所得异熟有共不共。 如鹿王膊师子臆等。 为共通善恶趣故。 顶肉髻双佉大通人天趣。 立定异因。 转余受业。 各据别义皆不相违(文)。 疏云○不动者。 谓感色无色界异熟。 及顺色无色界受业。 前是总业。 后是别业。 对法论说。 何故色无色业名为不动。 答。 如欲界余趣业。 遇缘转得余趣处受。 彼业不尔。 定于自处受故。 问曰。 何故尔也。 定所摄故。 非同散业。 若尔如何熏禅资下故业生五净居。 故此解非。 又定地摄名为不动。 以定能住于一境故。 且福之名应通三界善业。 以上善业别别有胜能。 名为不动。 欲界善业别得总名也。 然不动中顺受别业。 瑜伽论少别。 如彼抄解(文)。 福等三业。 如对法第七第八。 及大论第九五十三等解。 福者胜义。 自体及果。 俱可爱乐相殊胜故。 非福者不可爱乐。 自体及果俱不可乐。 相鄙劣故。 不动者不可改转义。 其业多小住一境界。 不移动故。 又复移转境如生得散善。 亦从于定总名不动。 对法论说。 欲界系善业名福。 瑜伽论言。 谓感善趣异熟。 及顺五趣受善业名福。 前是人天总业。 后是五趣别业○非福业者。 瑜伽论云。 谓感恶趣异熟。 及顺五趣异熟。 初是三恶趣总业。 后是五趣别业。 疏云。 论杂修静虑至于理无违。 述曰。 不还果等。 杂修第四静虑。 资下无云等三天故业。 生净居等。 于理无违。 此总报业及名言种。 凡夫时已造生第四禅下三天业。 一地系故。 后由无漏资此故业生净居天。 非圣者新造也。 既异处受云何名为不动。 以定住境名为不动。 非不易处受名为不动。 对法虽言不可转令异界地受名为不动。 然约多分。 除此杂修及生自在宫者。 处余凡圣皆无此事。 又非异界地趣受名为不动。 彼同地故。 前解唯定地名不动。 即通一切。 若不异处受名不动。 从多分说。 如地狱业。 不可改转。 仍许转重为轻。 阿罗汉身受。 从多分说者。 此亦应尔。 对法论第七云○不动业者。 谓色无色界系善业。 问。 何故色无色界系善业名不动耶。 答。 如欲界中余趣圆满善不善业。 遇缘转得余趣异熟。 非色无色系业。 有如是事。 所受异熟界地决定故。 是故约与异熟不可移转。 名为不动。 又定地摄故。 说为不动(云云)。 钞六云。 二释如唯识及第九瑜伽抄。 此中色无色业界地决定者。 此除中有谤及五净居。 并自在天处。 余一切地定故。 此中转者。 必上极邪见谤涅槃除所资下业。 必胜无漏种熏修。 余任运业不能转故。 不同欲界泛尔。 随依何品诸业皆转动故。 凡位持经亦能转易。 况得圣道。 又处可转趣地不可转。 岂欲界业趣地转耶。 此解不可。 或从多分。 下三定业不见转故。 其定地故因成不动。 生得善相从亦名不动。 定时故(文)。 问。 正义意可许法尔业种乎。 又五净居天有法尔业种乎。 问。 离分段生死可有变易生死法尔业种乎。 问。 七地以前分段身菩萨生他受用净土之时。 离秽土业种名言别可有净土种子乎。 论云○而熏本识起自功能。 即此功能说为习气。 是业气分熏习所成。 简曾现业故名习气(文)。 别抄云。 问。 圣人不造新业。 第三果人。 资下故业。 生五净居。 何故不有法尔五净居业。 而资下业以为上缘耶。 解云(文)。 疏八末。 论杂修静虑至于理无违。 述曰。 不还果等。 杂修第四静虑资下无云等三天故业。 生净居等。 于理无违。 此总报业及名言种。 凡夫时已造生第四禅下三天业。 一地系故。 后由无漏资此故业。 生净居天非圣者新造也。 义翼云。 问。 当生净居之时。 为取无云等名言种而生净居。 为取净居本有种子而生净居。 答。 唯取无云等三天业。 及俱时先名言种而生净居。 净居更不别熏五净居种。 圣不造新业故。 其无云等三天中。 新熏本有种子。 或可合用。 可思之(文)。 唯识义十卷私记第九云。 问。 昔不得上界定人有本有种子。 何故不修增。 答。 虽有法尔本有种子非增强。 若熏新熏种子时。 方成增强。 所以不言法尔种子之熏增也(文)。 演云。 论二之所。 论熏令生长者。 意云。 新熏种名生。 本有种子名长。 又云。 初熏名生。 后数数熏习令长(文)。 肝心云○长者法尔种子也。 故西明云。 新熏名生。 法尔名长也(文)。 瑜伽论第九十三云○由此前际后际无明增上力故。 如前造作增长诸行。 由此新业熏发识故。 于现法中随业而行(文)。 最胜疏第三云○即所起业新熏不善令增。 本有不善等令长(文)。 圆弘师意二云。 问。 未闻不善及善有漏而非异熟因。 答。 诸圣教就粗相故。 善有漏等是异熟因不熟。 大乘甚深细相道理而说。 亦有所余是善有漏及不善性而非异熟因。 谓无始法尔善恶种子。 依是同类因新生等流果。 而非异熟因令报差别(文)。 瑜伽论第二云。 又种子体无始时来相续不绝。 性虽无始有之。 然由净不净业差别熏发。 望数数取异熟果。 说彼为新(文)。 钞一云。 又种子体无始时来等者。 护月云。 种子本有。 由新熏发方生。 故名为新。 此文为正。 难陀云。 此说名言本识亲种无始新熏不能自得异熟果。 要由净不净业新熏招业方乃能生。 故名为新。 护法解云。 名言种子旧成。 无有支熏不能得果。 新旧合用其果方生。 望业招集与其新名。 非名言种无始时无要熏方生故。 名言种无受尽相。 后数逢缘数生果故。 有支种子名尽相。 有类歇故(文)。 五十二义释名(青丘大贤撰)云。 第三门答。 问。 几法尔几新熏。 答。 初具二种。 第二有说亦具二种。 有种此唯新熏(以后为胜论说此是有受尽相故也云云)。 显扬私记一(净达)云。 戒贤论师云。 新所发业。 或资法尔善恶种子。 或资先作善恶种子。 若资法尔业种子者。 即以法尔种子为异熟因。 以新业种子为助伴缘感异熟果。 若资先作善恶种子者。 即以所资种子为异熟因。 法尔种子为助伴缘感异熟果生无漏法。 准此可解。 护法论师云。 新所作业无有不资法尔种子故。 能资所资。 并作异熟因感异熟果。 虽有二解。 西方诸师多存后解(文)。 别抄(论三)云。 问。 无始时来界界是因义者。 于中有业种不。 若有应非因相。 若无如何不摄解云。 总摄生自类果因门所摄。 善恶业种能感异熟果业种所摄(文)(无始言摄业种故有法尔业种欤)。 法相要览第四云。 问。 生净土有别业名言何。 答。 有说。 无别业名言如净居也。 能结烦恼亦无别也。 问。 以无始来不生净土故无别业名言者。 无漏法亦尔耶。 答。 回下天业生净居。 回三界业生净土故无别。 无漏者不回有漏故。 有别法尔种。 问。 净居圣方生故无漏法尔者他受用身亦可尔。 答。 不尔他受受用土唯变易报愿力生故。 和上云。 净居不还方生故。 回先果业名言净土凡夫造新业故。 有别法尔。 然能系烦恼无别如五趣。 名言别而烦恼唯一也(文)。 文义记十末云。 大唐三藏传西方解云。 第四无漏边际定力资欲色界旧有漏善业得变易报无漏之报故者。 无漏无报随转理门。 如何有漏能感无漏变易。 既许一切有法尔种如何不许变易本有法尔种子。 故知。 此报执未为中道(贞观已前涅槃诸师多作此释)今承大唐三藏习护法等菩萨正宗。 即感分段现身。 旧业由四根本无漏后得业缘事。 分别边际定愿所资感故。 转感胜妙细变易生死等(文)。 显幽抄二本云。 问曰。 此变易身。 为离却分段身别受变易。 为不离分段身受变易身耶○答曰。 此有二解。 一云离却分段别起变易者○第二解云。 亦不离分段身上受变易。 但是入无漏定愿力资旧分段故。 业令殊胜故。 即转粗恶身。 成光洁之体转有限作用成无限功能也。 即不离分段生死。 受变易生死也。 即由无漏有分别业定愿力也。 难若尔者。 如何舍利弗。 得受记当作佛号曰花光如来。 如何烧却分段身别受变易耶。 答曰。 不尔。 此舍利弗。 但是化一个粗分段身焚烧也○此二解之中后解为胜也(文)。 文广可见之。 变易别尽别生之沙汰。 可用此释也。 问。 第八识名言种子熏世可生现行乎。 论云。 虽二取种受果无穷。 而业习气受果有尽。 由异熟果性别难招。 等流增上性同易感(文)。 疏云。 其等流果及增上果。 一者性同。 体性相顺。 二者易感。 同时生故。 此念熏已即能生果故。 二取种易感果也(文)。 秘云。 论虽二取种至性同易感者。 有义问。 亲因缘种熏时望果。 为定别世如异熟种。 为亦许同一期身世。 答。 疏云等流增上性同易感。 此念熏已后即能生。 非如异熟。 彼难招故。 二云此如业种定世不同。 十因二果不同世故。 而立命根。 说依亲种生第八识一期功能。 若许世同。 随熏生果。 一期生种义即不成。 所引所生世有异故。 自种生果。 虽无有尽。 随业可说一期别故。 若尔与业种子何别。 说有尽相无尽相耶。 解云。 业招生已。 虽有种子。 后更不能招异熟果。 其延寿法圣生净居。 皆资受果未尽之业。 业若受果已尽之者。 设得胜缘。 终不更能受于果也。 故名有尽。 若名言种。 为一业引生一期果。 后逢缘引。 复能生果故名无尽。 非无生果一期功能名无尽也。 详曰。 观有义意。 取后释也。 今先议世后定优劣。 世有刹那分位生死三时差别。 若所熏种所生现果。 与能熏现。 随前诸世而必不同。 无有一念有二现故。 诸所熏种。 望所生果许有同世。 种自相生亦名果故。 分位世同。 诸名言种。 皆得名为二取习气。 善恶等种生善等现。 刹那世并业所感识诸名言种。 望生现果世可不同。 疏据斯义说言同也。 不尔论云性同易感等徒为设也。 后义雷同总判世别。 理为未可(文)。 疏云。 论前七于八至相见种故。 述曰。 若彼以前念为所缘缘。 自身八识品相望中。 前七于第八。 亦容有所缘缘。 以前七识皆能熏成彼第八品相见种故。 谓前五识为能熏。 成彼第八相分色等相分种故。 是第八见分所缘缘。 第七识为能熏。 成彼第八见分种故。 是自证分所缘缘。 自证等种生自证等随应亦尔。 第六识若缘第八见相○熏种。 即双熏彼二分种子。 若缘虚空心心所等以为相分。 亦熏生空等相种也。 非是能熏生彼第八现行相见分种也。 第八不缘虚空等故。 此七识中。 望彼第八相见分等。 应作四句。 其第六识具彼二句。 如理可知。 即是二义与前师别。 六望七等准此可知(云云)。 疏云。 论虽二取种至性同易感。 述曰。 二取种子受果无穷。 摄大乘第三说无受尽相。 业习气有尽。 彼论说为有受尽相。 所以者何。 由异熟果一者性别。 与业性殊不多相顺。 二者难招业虽招得。 谓如异世果方熟也。 故业习气有尽。 如沉麝秽草有萎歇故。 其等流果及增上果。 一者性同。 体性相顺。 二者易感。 同时生故。 此念熏已即能生果。 故二取种易感果也。 何者为等流。 何者为增上。 增上宽。 但等流必增上。 等流者谓种子与现行及自种。 为俱生同类因故也。 增上无别体。 即等流性故。 又解是等流果故性同。 是增上果故易感。 以具二果故具二义也。 又种望现行是增上。 望自类种是等流。 业种望彼现及种皆异性故。 但是异熟(云云)。 上文云。 论前七于八至相见种故者。 有义两释。 一前七种识。 各各能熏彼七转识自相见种。 在本识中。 第八缘彼相见分种为亲所缘。 即彼所缘。 由由能熏引。 故说能熏是彼所缘。 虽现与种二相不同。 体类同故。 二云同疏彼相见种生八见相。 是亲所缘。 能熏七识是疏所缘是彼引故。 如是二释。 皆成所缘。 然后释似义别言实亦违理。 引因与果不同世故。 又依引种立命根故。 此念熏已后念即能生。 与彼相违故。 设言隔身而能生故。 有缘义者。 此亦不然。 如此疏缘何成缘义。 又第六于五七。 此义非无。 何不说有。 今准第六于五七识。 亦有所缘。 第六遍能熏五七种。 论不说者。 但略故也。 诸人不说。 乃说熏彼第八相见。 前后校行。 既许里数。 详曰。 披论观疏云实无违。 有义初解乃非顺教。 论云能熏彼相见种。 能熏自种何得称彼。 又带己相是所缘缘。 八缘于种。 望七现行能熏见相。 云何带己。 带谓挟带带似之义。 由此亲缘似彼疏境。 疏境方名疏所缘缘。 不尔因何得所缘称。 岂以体类解所缘耶。 又言前七识熏八见相。 岂能熏识皆引业耶。 何得以彼引因因果不同为难。 设避引因与果同世。 今有此生作业受过。 余非业等既无斯失。 何意不取。 又既疏缘隔生何失。 论但言前不简远近。 若不许者。 五缘前相亦应不成。 亦异世故。 故知。 此师有力隔世成缘义。 近远虽殊俱隔故。 又观疏意通于种现不障能熏见相种子为八所缘。 但以论有熏彼之言故。 约熏于八相见说。 今既局断故为难据等(文)。 问。 前现识望八如何有所缘相。 答。 第八新熏五尘境种五相熏得。 故第八相似五相起。 所以五相是第八见疏所缘缘。 第七见分缘第八见。 而熏彼种。 后生彼见为自证缘。 八见有似第七之相。 复七相生故。 现第七为八自证疏所缘缘。 第六准知。 文疏中云。 六望七等。 准此应知。 意明第六熏五七种。 得为五七所缘缘也。 疏以说讫。 何言正说。 论文不悉。 恐行逾迈。 疏应作四句等者。 第七唯熏见。 前五唯熏相。 其第六缘八见相双熏二种。 若缘余心心所无为二俱不熏(云云)(私书入毕)。 三类境私记中卷(明宪)云○问。 阿赖耶识先业起起已无动转。 然何今云刹那刹那从种生耶。 答。 彼约业种引一期果。 谓随先生善业力引一期人身。 异熟识体起已。 更不动转增减。 若据名言种子念念熏成念念生后后识展转不断。 譬如灯焰随炷不灭。 而有念念生灭之义。 是义是摄论第二云。 诸转识与阿赖耶识作二缘性。 一于现法中能长养彼种子故(因缘即名其种子也)二于后法中为彼得生摄殖彼种子故(增上缘即业种也)意云。 若名言种子者。 转识现念念熏故云现法。 若善恶业现行力。 当果种子令有势力故。 可生当来异熟果。 故云后法中等也(文)。 十二有支上问。 识支体第八识之义引何文证之乎。 疏云。 三识支唯取阿赖耶识亲因缘为体。 九十三云。 于母胎中因识为缘。 续生果识随转不绝。 任持所有羯刺蓝等。 非余七识随转不绝能任持故。 彼下文云。 又即此识当来后有名色等种之所随逐。 非余诸种随故。 此论又云。 所引支者。 谓本识内亲生当来异熟果。 摄识等五种。 此中识种谓本识因。 故知。 识支不取余七(文)。 秘云。 疏又云至之所随逐者。 言此识者中际识也。 后际名色名曰当来。 由中际识。 能引后际名色支故。 故名色种逐彼识也。 问。 言随逐者明所引也。 即彼论云。 名色种子。 复为当来六处种子之所随逐。 乃至受支作法亦尔。 如何能证是第八识。 答。 识若第八。 第八能持诸种子故。 后际种子可为随逐。 中际之种若非赖耶。 何有种子言相随逐前引后耶(文)。 蕴云。 疏又云又即此识○等者。 今言。 此识谓本识种。 言随逐者。 由识为缘引当色名故云随逐。 乃至受随逐触为例亦然。 今言此识为取。 今识之能为取当识之种。 答。 种虽现世实是当来识种。 若今识种。 与当名色即无缘义。 云何随逐。 问。 言此识何知即是第八识耶。 答。 若转识种即入名中何得更言名色随逐。 有云。 识持名色等种名为随逐。 由此证知是第八者。 其理不然。 乃至触支亦言当受之所随逐。 岂触支等持受种耶(文)。 太抄云。 疏云又下文云即此识○随逐者。 此文意说由现行第八识能含藏诸种子故。 即说名色六处等。 触受等种之所随逐。 随逐第八识也(文)。 伽论第九云。 即于现法中。 说无明为缘故行生。 行为缘故识生。 此识于现法中名为因识。 能摄受后生果识故。 又总依一切识。 说名六识身又即此识。 是后有名色种子之所随逐。 此名色种子。 是后有六处种子之所随逐。 此名色种子。 是后有触处种子之所随逐。 此触处种子。 是后有受种子之所随逐。 如此总名于中际中后有引因(文)。 问。 杂乱体名色支如何释之耶(又通三性义引何文证之耶)。 问。 付本末因果第二复次意受支如何释乎。 疏云。 第五因果差别。 此有五种○二本末因果。 无明爱取三。 体是烦恼。 业苦本故。 唯是因也。 生老死二。 唯是于果体唯是苦。 或业之果。 五种之果故。 余亦因亦果。 是烦恼之果。 生老之因故。 第十云。 三唯是因。 二唯果。 余通因果又生老死唯果。 末故。 前六及爱取有三是因。 本故。 受通因果。 通本末等。 第十云。 前六爱取有三是因分。 后二为果分。 受通二种。 此有二等。 广如彼说(文)。 秘云。 疏通二种者。 按彼论云。 前六爱取有三。 说为因分。 后二为果分。 所余支说为杂分。 所以者何。 有二种受名为杂分。 一谓后法以触为缘因受。 二谓现法与受为缘果受。 此二杂说。 释曰。 谓受种子。 以触为缘。 后际现受果之因故。 故名因受。 现起报受为缘生爱。 是前际果。 故名果受。 问。 识等五支皆通因果。 何偏说受。 答。 识等五支唯取种子。 从受起爱。 多因现起果受而生。 故于受中通说因果。 识等四支。 不要起现方生后支。 故不为例(文)。 义蕴意同之。 瑜伽第十文。 如秘所引。 伽抄第四云。 前六及爱取有为因分等者。 由受为果。 发润生惑为因之位。 说从触生两际既殊故。 独名杂。 又为果在当生。 为因在种子。 两际既别。 他生生他有异。 余即不尔。 皆纯因果。 依于本末辩因果故(文)。 遁伦记云。 问曰。 识等皆通因果。 何故偏说受杂因果名杂分耶。 解云。 识等五支。 唯知种子故。 前四支唯明因分。 从受生爱。 多因现起果受而生起。 于受中通说因果(文)。 疏八末云。 论从上下地生下上者。 彼缘何受而起爱支。 述曰。 此第七问。 从上生下。 从下生上。 彼所能润当生之爱。 取何地受支为缘。 为当生地。 为现居地。 何意有此问。 既受缘爱。 现起受支与当生爱异地故。 应如无明发行许异地成。 为此问也。 论彼爱亦缘当生地受若现若种于理无违。 述曰。 随其所应。 彼爱亦缘当生地受。 若俱时现行受。 若前时种子受。 于理无违(文)。 此中言亦缘当生地受者。 明自地死生自地爱定依同地。 从异地生异地亦定依同地。 故言亦也。 又居处受。 亦为爱缘。 如彼无明异地缘故。 此非受支。 有疏缘义(文)。 秘云。 论彼爱亦缘当生地者。 此文来意。 如疏已明。 有义弹论云。 然此门护法烦文。 彼受既非受支。 何事须此门。 详曰。 按瑜伽论。 十二有支。 分因果杂如前具明。 受支名杂。 以触为因。 名为因受。 与爱为缘。 名为果受。 前际果故。 由受二别故此文起。 岂容无义徒致烦文。 以凡陵圣窃为未可(文)。 论四云(经部救)如受缘爱。 非一切受皆能起爱。 故触缘受。 非一切触皆能生受。 由斯所难。 其理不成。 彼救不然。 有差别故。 谓佛自简唯无明触所生诸受为缘生爱。 曾无有处简触生受(文)疏四末云。 佛简别言唯是无明所增亦触所生诸受。 有漏染受为缘生爱。 以相顺故。 非一切受皆能生爱等(文)。 问。 欲界所系分别烦恼唯不善性欤。 问。 内法异生不放逸福不动行之时无明通有覆之义。 引何文证之乎。 又缘起经此爱及取由信摄伏(等文)爱取者分别俱生何乎。 问。 安养知足业无明所发欤(又外法异生造彼业之时无明有覆欤)。 灯云。 问。 正发行支唯见无明。 发三种业各何性耶。 答。 外法异生。 于欲界中发三种业。 皆是不善。 此论第六及杂集论。 皆云欲界分别烦恼是不善故。 又缘起经下卷云。 外法异生非理作意所引四种转异无明。 即起欲界不共相应。 缠及随眠故是不善。 发初静虑行支无明亦是不善。 是欲界故。 已上诸地发行无明。 即是有覆。 定地摄故。 内法异生若放逸者。 发行无明可通二性。 不放逸者。 发行无明即唯有覆。 问。 准何得知。 答。 准缘起经。 云外法异生非理作意所引四种转异无明。 既由非理作意引生四种无明。 明知不善。 又由外道迷生死果执为涅槃。 起不动行。 所起无明。 与邪行为依。 方起彼行故是不善。 内法异生发非福行。 亦唯不善。 非有覆惑能发非福不善之业。 若不放逸起非福业。 虽无明发。 不能为缘招三恶趣。 故非无明支(文)。 论六云。 若欲界系分别起者。 唯不善摄。 发恶行故。 若是俱生发恶业者。 亦不善摄。 损自他故(文)。 疏云。 欲界应分别。 分别起者唯不善。 一向发恶行故。 对法第四初同此说故。 俱生者有二。 发恶业亦不善。 嗔性定然。 余三少分损自他故。 对法论第四云。 自性不善者。 谓除染污意相应及色无色界烦恼等。 所余能发恶行烦恼随烦恼。 此复云何。 谓欲界系不任运起者是不善。 若任运起能发恶行者。 亦是不善。 所余是有覆无记(文)。 疏五末云○欲界烦恼任运起者。 能发恶行是不善。 所余不发恶行是无记。 身边二见及此相应即修道不发恶行之惑(文)。 五蕴章云。 问。 有覆性云欲界色声不通有覆者。 何故杂集论说谓欲界系俱生烦恼发恶业者是不善。 所余皆是有覆无记。 不令有覆定不发业。 若有覆惑不发业者。 但应总云能发业者定是不善。 何须恶字。 虽缘起经云欲界有覆于发身语。 无胜功能不遮劣故有依此义。 云色声二通有覆性。 今谓不尔。 发染身语。 必论胜能。 有覆性劣。 故不能发。 又唯识第五云五识俱起任运贪痴纯苦趣中任运烦恼不发业者。 是无记性。 既云不发业者。 是无记性。 明发业者定成不善。 若尔杂集文如何通。 答。 简发善业故。 恶字简彼。 若云有覆不发业应但云发业者定是不善。 应除发善业惑唯不善故。 若尔上二界。 应一同不发。 以无能发不善惑故(文)。 灯云。 内法异生若诸放逸及不放逸起福不动所有无明。 一云有覆。 信为依故。 故缘起经上卷云。 若由欲爱造诸福行。 彼信为依乃造斯行。 于生于死起定信故。 此爱及取由信摄伏。 我施设为有覆无记。 故内法异生求善趣生。 虽不能了彼生死苦。 是于生死起定信故。 又复求生知足净土。 亦是生死由定信故。 摄彼无明是有覆性。 一云若放逸者起于福行。 通有覆不善无明所发。 以放逸者当感恶趣。 经唯说彼不放逸之者。 造非福行不感恶趣故。 如何不起不善无明发于福行。 即诸但求人天福乐放逸之者起不善发。 若求知足希见佛等即有覆发。 此释为胜(云云)。 论五云。 能为此世他世顺益故名为善○能为此世他世违损故名不善○若与信等十一相应是善性摄。 与无惭等十法相应不善性摄(云云)。 又云。 如上二界诸烦恼等定力摄藏。 是无记摄(云云)。 论云。 记谓善恶有爱非爱果及殊胜自体可记别故。 论六云。 此十烦恼何性所摄。 嗔唯不善。 损自他故。 余九通二。 上二界者唯无记摄。 定所伏故。 若欲界系分别起者。 唯不善摄。 发恶行故。 若是俱生。 发恶业者亦不善摄。 损自他故。 余无记摄。 细不障善。 非极损恼自他处故。 当知。 俱生身边二见。 唯无记摄不发恶业。 虽数现行不障善故(云云)。 灯云。 当知俱生○不发恶业。 问。 若尔何故全界烦恼皆能发润。 答。 有二解。 一云约总说。 二云此据观发。 无记不能。 若通助正。 全界能发。 此解为正。 缘起经上云○复言世尊。 何缘欲界爱取二种。 不与非福福行为缘。 世尊告曰。 诸有现行前爱非爱境。 境增上力故。 发生欲爱起不善根。 造非福行。 一切皆由于因于果。 非福行中不知过患。 彼由乐有过失故。 或由加行有过失故。 起非福行。 如是意乐加行过失。 唯用无明以为胜缘。 非境爱及不善根。 若由欲爱造诸福行。 彼信为依乃造斯行。 于生于死起定信故。 此爱及取。 由信摄伏。 我施设为有覆无记。 若法欲界有覆无记。 于发诸行无胜功能。 以于因果及福行中。 不知出离。 求可爱生造斯福行故。 此福行亦唯无明以为胜缘(文)。 复言世尊。 何缘不说爱取二种能生缘起与行为缘。 世尊告曰。 爱取二种。 自界所行有分齐故。 疏八本云○即修道我见边见。 及此相应贪慢无明。 皆非不善。 上来数明。 然缘起经上卷云。 若由欲爱○无胜功能。 以此文证。 故离我见等俱起法。 亦有独头爱等无记。 即缘后有起爱润生爱等。 或余本有位起。 此爱等亦是不发业者。 蕴云。 疏缘起上卷至有覆无记者。 此证欲界发善行。 无明通有覆也○问。 彼文但言欲爱。 云何以此证无明耶。 答。 由不了彼善趣等苦。 而生爱善故定有痴(文)。 太钞云。 若由欲爱○有覆无记者。 问。 此持戒比丘所起贪等。 为先是不善性。 后时由起惭愧故。 即令前所起不善贪等。 而成有覆性耶。 既是先不善性。 如何回不善性而成有覆性。 若先起贪等。 自是有覆性者。 如何乃至言犹起信等耶。 更问(文)。 演云。 问。 此持戒比丘○(如太抄)答。 由信惭等伏不善贪等。 令成有覆无记性也。 若先无记更何谓伏。 若不回不善贪等。 成有覆无记。 何用起此信。 为进退两边。 伏回为胜(文)。 疏五末云○身边二见及此相应。 即修道不发恶行之惑○此五识中如何相状。 今以义准。 依缘起经。 欲界系贪信所伏故。 有覆无记。 即在意识有覆心后引生五识贪痴二种。 可有二性等(云云)。 论第八卷本文抄三十六目次十二有支下如下无明又据不善复依迷外生引同时定世破邪既云令感岂以无漏杂彼烦恼皆体非漏爱取因缘论第八卷本文抄三十六十二有支下问。 不善业与能发无明同时欤。 灯云○问。 福·不动行既非痴俱。 云何论会杂集论说无明与行为因缘者。 依无明俱业习气说无明俱故。 假说无明。 实是行种。 答。 此亦无违。 说无明俱名业习者。 因中说果。 当起现思为行支故。 又据不善。 非福·不动。 问。 非福不善正见惑发。 正起行时。 与何惑俱。 若与见惑俱。 还应重发。 若与修惑俱。 任运非猛利。 答。 二俱无失。 设与见惑俱。 亦非重发。 正造行故。 余后起故。 若与修惑俱。 由见惑引。 与无惭等俱。 故成不善(文)。 里书。 问。 所发行支即三种业。 业有三思。 身语唯动发。 意可通三。 作动意故。 亦有动发。 然福·不动必非痴俱。 以是善故。 准此唯有远缘引起。 不了当苦而欣求等。 唯见道惑。 即但正发无助发者。 答。 与见惑前后而生。 有助不妨。 问。 外法异生必发福·不动。 无明俱思有是不善。 何非行支。 答。 彼无加行。 非故思业。 故非行支。 后正起者即由故思。 思已起业。 故为行支。 秘云。 论无明望行至有余二缘者。 有义。 问云。 无明望行。 既非同类。 如何得有等无间缘。 答。 一云。 理实但与行俱无明为无间缘。 然行俱者业眷属故。 亦名为业。 故说与行为无间缘。 二云。 同聚异体展转得作无间缘故。 若如前解。 福·不动行非无明俱。 如何成缘。 故后说胜。 问。 如非福行亦无明俱。 如何望行为等无间。 答。 总依诸行说有此缘。 今此不言望三种行皆成无间。 望福不动成无间故。 非福应思。 详曰。 观后问意。 其非福行既无明俱。 即是无明无明为缘。 答意可悉。 今助一解。 前聚心品望后聚品。 总为无间。 无明望行为无间缘。 不约别对后无明说。 由斯但说无明望行为无间缘故无有失(文)。 瑜伽第十云。 问。 无明与行为作俱有缘。 为作无间缘。 为作久远灭缘。 答。 当知具作三缘。 谓由无知。 于随顺诸行法中。 为俱有覆障缘。 为彼彼事。 发起诸行。 又由恶见放逸俱行无知。 为无间缘生起缘。 发起诸行。 又由无知。 为久远灭引发缘故。 建立顺彼当生相续(文)。 后后支相望。 皆有俱有缘·无间灭生起缘·久远灭引发缘。 钞四云。 不善意行名随顺行。 无明俱时为刹那等起。 名俱有覆障。 由五恶见恣情放逸相应无知。 此缘见起。 非亲缘行。 故与恶身语行为无间缘。 或由身边见等相应无知。 为无间缘。 亲引诸行。 若诸善行。 由无明引。 为久远缘。 由迷彼果。 起初二思。 后方起行。 故成久远灭缘。 建立当果。 此说二行差别发义。 亦得与善行为俱有缘刹那等起。 非正发业。 故此不说(文)。 摄释云。 问。 发行无明为现为种为同异时。 答。 种现俱通通同异时。 故对法云。 由非诸行是染污性与无明合时。 此即现行与非福行俱时起也。 又云。 虽起善心。 由彼随眠所随缚故。 亦名愚痴。 此明种与不动·福二行俱也。 又云。 由彼势力。 于三界苦。 不如实知。 发不动行。 此明前念愚痴所有势力。 发后念福不动行也。 真实义。 愚既以行同时种及后念现行发二行。 异熟愚中亦应如是。 影略说故。 唯现无明福不动行不俱时发。 明昧异故(文)。 问。 论中复由此说生引同时(文)能引能生同时欤。 论云。 或依当来现起分位。 有次第故。 说有前后。 由斯识等亦说现行。 因时定无现行义故。 复由此说生引同时。 润未润时必不俱故(文)。 疏云○问。 若初熏时未能现起。 如何缘起上卷经。 说生引同时。 论复由此说至必不俱故。 述曰。 五会同时难。 复由此理。 经说生引皆是同时。 何以得知于当现起位方说同时。 于初熏时未能现起。 润未润时必不俱故。 谓初熏时爱等未润。 虽八万劫终不生果。 后爱等润方生现行。 若初熏时即能生现。 应初熏位便有爱等。 若尔。 如何造润时异。 由润未润必不俱故。 于当起位方说生引。 许有同时。 其体是一。 位别说故。 有引生别。 其润缘合。 可得引生二义之名。 即行等六。 别名为引。 总名为有。 经亦不说定同时故。 若尔。 何故先说其引。 后说其生。 润已生时虽无前后。 润未润位前后定别。 必先有引后有生故。 故说引先生居后也。 缘起上说。 世尊告曰。 此引生支一时而起。 次第宣说。 要由有引后有生故。 或望所生果近远故(文)。 秘云。 论复由此说生引同时者。 问。 生引各二。 为四同时。 为不尔耶。 答。 有两释。 如灯具说。 然疏说云。 其润缘合至总名为有。 观其文势。 明能生引二同时也。 被润业种。 体即是前能引因故。 由被润已。 名为能生。 据体无异。 名为同时。 若尔。 云何论言复由。 复由之言明据现起。 答。 果将起时。 名为现起。 或初润时虽果未起。 后正生果亦有有支。 据此有支。 名生引同。 若不尔者。 论何须说润未润言。 又疏会经。 或望所生果远近故。 明知疏意约能生引名为同也。 或复疏意显所引生二同时也。 言润缘等。 意明由润果方得生。 显润未润不俱起也。 同义灯断。 由论会经据当现说。 若能引生便非现也。 详曰。 前义为本。 故彼经云。 此能摄聚分。 及此能转出分。 一时而生。 次第宣说。 释曰。 彼经自云。 能摄聚分。 谓无明等。 能转出分。 谓爱取等。 故顺经文。 前义为胜。 问。 疏之上下取彼经意何乃不同。 答。 教文虽一。 理有多途。 故疏前后而释有异。 法归分别有此云云(文)。 灯云。 论复由此说生引同时等者。 有其四释一云。 生引等支。 未润之时。 不与生支俱。 若润已后。 但名有支。 故名不俱。 此解但润未润不俱。 不解得生引同时。 第二云。 虽云润未润时不俱。 正润之时生引得俱。 此解虽似顺文。 未契复由此说。 复由此说者。 即指前词。 依当现起。 亦违十地经说子果俱时。 第三云。 于现生老二支位中。 有当来识等五果种。 为当来所引支。 与现生老同时而有。 此生老支是过去爱取之所生。 故名生引同时。 此上诸解皆为不正。 第四云。 润未润时必是不俱。 被润已去正生现时。 果因同时。 即此生老望爱取有。 是所生。 即此生老位识等种子。 望前无明行支。 是彼所引。 未润之时必不得俱。 爱润已去即得为俱。 名生引同时。 此同本疏。 西明释同第三。 不顺经论。 此论云。 依当现起说有前后。 由斯识等亦说现行。 因时定无现行义故。 复由此说生引同时。 既云复由此说。 即由前说现起次第。 据此一重亦未能解两重缘起。 又缘起经云。 若引若生。 为一时起。 为次第起世尊告曰。 一时而起。 次第宣说。 若一时起。 何因缘故。 先说其引。 后说其生。 世尊告曰。 要由有引。 后有方生。 非无引故。 若据现生老。 即由生已。 方造来业。 引识等五。 即是由有生已。 方始有引。 何得云要有引后有方生非无引故(文)。 玄赞七云。 生支体者。 成唯识云。 始从中有○乃名为死。 此二支体皆通五蕴。 唯是现行。 异熟果摄。 有处亦说通种子者。 如缘起经。 能所引生一时而有。 次第宣说。 义类无别。 非是二支亦通种(文)。 摄释云。 疏有处亦说至非通种子者○问。 然观唯识。 唯会彼经说识等五通现所以。 不言彼经说生老支亦是种子。 故唯识云。 或依当来现起分位。 复由此说生引同时。 但明识等据当起位。 名为同时。 通现所以。 何以得知彼经亦生等通种。 答。 文不明言。 理准知矣。 既言生引同时而有。 即言彼经说识等五通现行收。 以彼引支同生支故。 亦应生支与引同时。 生支同引亦通种子。 由有此理故。 疏说云经说生老通种子也。 不尔难悟(文)。 里书。 彼经既言生引同时。 引因识等既是种子。 生支老支明亦通种。 然实有种。 义言通种。 最胜疏六云○十地论云十二有支皆有子时果时即俱通种现等者。 缘起经解云。 能所引生一时而有。 次第宣说。 义类无别。 唯识论亦云。 依已润位生引同时。 润未润时必不俱故。 此约相从。 非实克体。 皆通种现。 忧悲因老死起。 非是支摄(文)。 疏云。 论爱望于取至有因缘。 述曰○约当生位得为因缘。 缘起经说生引同时故。 今约种望种相邻支体为论(文)。 上文云。 论此惑业苦至如论广释。 述曰○若约分位。 未润已前名识等五种。 被润已去有果起已名生老死。 亦通种子无妨。 缘起经说生引同时。 即虽被润总转名为有。 生果之识等。 仍名引故。 唯取现行。 至下当悉(云云)。 分别缘起初胜法门经上云(新译唐三藏译)复言世尊如先所说诸引缘起。 诸生缘起有十二分。 于诸分中。 几是能引。 几是所引。 几是能生。 几是所生。 世尊告曰。 应知于十二分中。 无明与行及识一分。 名为能引。 复有一分识及名色六处触受。 名为所引。 复有一分受爱取有。 名为能生。 生及老死。 名为所生。 应知一分名色六处及与触受。 亦名所生。 复言世尊。 如是诸分若引若生。 为一时起。 为次第起。 世尊告曰。 一时而起。 次第宣说。 复言世尊。 如是诸分若一时起。 何因缘故。 先说其引。 后说其生。 世尊告曰。 要由有引后有方生。 非无引故(文)。 缘生初胜分法本经上云(古隋天竺三藏达摩笈多译)比丘白佛。 大德。 若此摄聚缘生及以转出。 说十二分。 于中几是能摄聚分。 几是所摄聚分。 几是能转出分。 几是所转出分。 佛言比丘。 无明与行及一分识。 能摄聚分。 彼一分识及名色六入触受。 是所摄聚分。 比丘。 彼一分受及触爱取有。 是能转出分。 生老死。 是所转出分。 及彼一分名色六入触受。 亦是所转出分。 应知。 比丘白佛。 大德。 此能摄聚分及此能转出分。 为一时生可见。 为当次第。 佛言比丘。 一时生次第说。 比丘白佛。 大德。 能摄聚分能转出分。 既一时生。 何故初说能摄聚分。 后说能转出分。 佛言比丘。 由所摄聚有更转出。 是故无不由所摄聚(文)。 问。 论云。 复依迷外增上果愚(云云)今此愚以受可为因乎。 灯云。 论复依迷外增上果愚等。 问。 准此论文。 由愚迷境。 起受生爱。 准瑜伽第九云。 又由第二境界所生受果愚故。 起缘境界受爱。 愚缘受生。 如何会释。 答。 有二解。 一云。 由无明为先。 不了外境增上果故。 发起于受。 受为缘生爱。 非缘受起愚。 而言境界所生受果愚者。 愚是彼境界果受之因故。 论言由第二境界所生受果愚故。 起缘境界受爱。 不言境界愚爱故。 前第二云。 唯无明受为缘生爱。 此非受支。 一云。 由此第二境界所生受之迷增上果愚。 意云。 此境界所生受。 是迷外增上果愚之所生。 即说此受由境及愚二力所生故。 即由第二境界所生受。 因境所生。 又取受字云受果愚。 即因愚起。 举果显因。 云第二境界所生受果愚。 正说应云。 迷外增上果境界愚为缘起受。 受彼外果方起爱取。 故前云受二种先业果。 谓受内异熟果。 及境界所生受增上果。 此意云。 境界所生受。 受外增上果。 不得说境是受之果。 论云受二种先业果故。 又九十三云。 复由第二境界所生增上果愚。 缘境界受发生贪爱。 此即直明。 西明二解。 一云。 迷受生愚。 此受是外境界增上果故。 此论即云外增上果愚。 故不相违。 一云。 迷境界生愚。 故此论云迷外增上果愚。 然境界是受增上果。 故瑜伽即云境界所生受果愚。 要集云。 后解为胜。 今谓俱非。 何者。 初释云受是外境界增上果。 若尔。 何故云受二种先业果。 后释云境界是受增上果故。 亦违前文二先业果。 又境界是受所缘缘。 即应受为果。 如何说所缘还以为果(文)。 瑜伽第九云。 由先异熟果愚。 引后有已。 又由第二境所生受果愚故。 起缘境界受爱(文)。 九十三云。 领受先业所得二果。 一者领受内异熟果。 二者领受境界所生受增上果○如是由先异熟果愚。 引后有已。 复由第二境界所生增上果愚。 缘境界爱发生贪爱(文)。 疏云。 论识是名色依非名色摄故。 述曰○若全五种名所引支。 何故缘起上卷经云。 一分名色六处触受亦名所生。 答。 依当现行故作是说○问。 若尔。 何故彼经亦说。 受支一分名能生支。 答。 现行受有二。 一内异熟受。 彼经说为所生支摄。 约当生位名为能生。 二境界受。 能生爱等。 故彼经说为能生支摄。 亦不违理。 九十三等说。 一领受内果。 二领受境界。 由迷内果故。 造诸行。 乃至(云云)二迷外果故。 发生贪爱等(文)。 秘云。 疏一内异熟受至名为能生者。 问。 设据当生。 云何即名能生摄耶。 答。 由当起受而领于境。 由境起愚。 造作诸行。 愚因受起受名能生。 故瑜伽论九十三云。 一者领受内异熟果。 二者领受境界所生受增上果。 由于内异熟果中有愚痴故。 不能如实了知当来后有生苦。 如前造作增长诸行(文)。 问。 下地无明发上地行支欤(又欲界无明发无色行支欤)。 问。 未至地行支感总报果欤。 疏云。 问。 诸缘起支若生此地。 为皆此地。 亦有他地○论诸缘起支皆依自地。 有所发行依他无明。 如下无明发上地行。 述曰。 第六问也。 诸缘起支皆依自地。 同取五十六文。 有所发行依他无明。 同取缘起。 此如何等。 应显其事。 为一为多。 此唯有一。 如下无明发上地行。 论不尔初伏下地染者所起上定。 应非行支。 彼地无明犹未起故。 述曰。 不许下无明发上地行者。 初伏下地染所起未至上定。 应非行支。 要入彼根本定。 离九品欲尽。 后时方起彼地无明。 尔时彼地无明犹未起故。 彼有漏定应非行支。 无无明支故。 既名行支。 明是无明所发。 此意即显。 五十六说。 依多分支说。 经意通论。 有依他地。 亦无违也。 此文可显未至无惑。 不得根本。 竟不起故。 但是下起。 初起未至皆如此发(文)。 秘云。 论如下无明发上地行者。 有义。 两释。 一同疏明。 第二解云。 欲界无明通发三界行。 发业无明见所断故。 得上定者不伏下故。 然证上定应言根本。 近分未能伏下尽故。 何名行支。 根本初生染未起故。 故说上定下无明发。 故疏非理。 详曰。 且如起空处未至定时。 第四禅痴发彼行不。 若不发者。 何所以耶。 若许发者。 何须欲界无明发为。 二界无不可俱起。 若前后发便乃重发。 违论所说。 故今不取。 又未至定许能招报。 何非行支。 行支岂要伏惑尽耶。 余如灯辨。 今助一释。 未至根本皆容下地无明所发。 二种皆是不动业收。 俱得名行。 如次而招别总报果。 疏据初者但云近分(文)。 灯云○问。 既有上地无明等种。 不许发行。 明内法异生不放逸者。 造福·不动。 用随眠发。 亦非行。 同彼种故。 答。 不例。 如近分定初刹那思。 是上地行。 初起之时。 不由上心不了方起。 故由下地无明所发。 若在欲界。 为求善果。 起造福业。 即由不了为苦方求。 既与如理作意相应。 明非现愚能发行支。 若近分定相应之思。 不感根本总报果者。 可近分心为求上生。 修根本定。 由彼种发。 既下论云。 即粗苦等六种行相。 有求上生而起彼故。 故近分定说为行支。 明由下发(文)。 里书。 虽作意时如理相应不起无明。 由有彼种。 随眠力故。 令此不了上界为苦造不动等。 故无明发(文)。 要云。 问。 何缘发业要现无明。 润业位中亦通唯种。 答。 二理皆齐。 前不放逸内异生福不动。 唯种发故。 经说言非无明发。 若种亦不发。 何得称为非明为缘非违有支。 与见谛何别。 由此故知。 唯种亦发。 问。 若尔。 何故生上初行支不唯种发。 有现无明为胜因起。 迷真实义愚现见有故。 不同不放逸异生(文)。 疏下云。 问。 发业之惑异地为缘。 润生之惑亦应异地。 答。 发业是等起因。 疏故通异地。 润生是生起因。 亲故唯自地(文)。 问。 十地论中于十二缘起分别三世。 与小乘同欤(又小乘三世两重因果大乘如何难乎)。 论云。 此十二支十因二果。 定不同世。 因中前七与爱取有。 或异或同。 若二三七各定同世。 如是十二一重因果。 足显轮转及离断常。 施设两重。 实为无用。 或应过斯。 便致无穷(文)。 疏云○十地论十八卷。 十二缘生乃至经三世缘起。 同小乘者。 此翻译谬。 今勘梵本。 与瑜伽等同。 但言三际。 谓从初际中际缘起。 从中际后际缘起。 非谓三世二在过去。 五现在。 三现在。 二未来等。 彼经之释世亲所造。 世亲所造十二因缘论亦言三际。 如瑜伽等。 今三世者。 此翻译人意也。 论如是十二至便致无穷。 述曰○小乘答曰。 谓有外道拨无过未。 说法自然常我等生。 愚三际故说有缘起。 无前际故说诸法常。 无后际故说诸法断。 今说二因在过去。 有过去世因业而生法。 非自然常我等起。 体非常住。 有因所生。 有未来二果。 破法后断。 非即解脱。 体转轮故。 现五果三因故。 非自然起。 后有固生。 故说二重三世因果。 今破之○说十支因。 破法常我自然等生。 有二果故非性解脱○故设二重。 实为无用。 若言愚前际说过去二因。 更有愚于前前际者。 二因犹少。 更应说因。 有愚未来说二果者。 更有愚于后后际者。 二果未足。 更应说果。 故论说言或应过此(等文可见全文)。 秘云。 疏十地论至但云三际者。 按彼论牒经云。 无明缘行者。 是见过去世事。 识名色六入触受。 是见现在世事。 爱取有生老死。 是见未来世事。 于是见有三世转。 详曰。 今观彼文。 三世之名同于小乘。 未来五支与小乘别(文十地论八如秘所引)。 灯云。 论此十二支十因二果等。 准瑜伽第九。 分为三际。 谓初中后。 由待前七。 有爱取有。 由待此三。 有现生老死。 此虽三世。 据后报业造润得果三世时别。 分初中后。 克实还过去十支因。 有现二支果。 谓生老死。 以今生老。 望后更起无明行等。 即名中际。 以待生等起无明等故。 名后际即是两重。 非同有部(文)。 伽论第九云。 云何缘起体。 若略说。 由三种相建立缘起。 谓从前际中际生。 从中际后际生。 中际生已若趣流转。 若趣清净究竟(等文九十三文同之)八十华严经三十七云。 复次无明缘行者。 是观过去。 识乃至受。 是观现在。 爱乃至有。 是观未来。 于是以后展转相续(文)。 问。 有宗意不还圣者造五净居引业之义。 引何文证之乎。 秘云。 若准有宗。 杂修静虑。 新造引业。 招净居果。 名为杂修。 不据熏故。 故俱舍论二十四云。 应知此中无漏势力熏修有漏。 令感净居。 释曰。 初后无漏。 中间有漏。 名为成就。 由前后心。 修中有漏。 令招彼果。 既云令感。 明造引业。 不尔。 如何感义得成。 又婆娑论云。 异熟因杂修静虑。 引五净居众同分。 既异熟因能引同分。 明定造业(文)。 光记第十三云。 问。 圣者生净居造牵引业不。 解云。 此论既云熏修有漏令感净居。 明知圣人造牵引业。 又婆娑。 异熟因杂修静虑引五净居众同分(文)。 上文云。 问。 圣者为造欲界引众同分业不。 有说。 不造○有说。 圣者亦造欲界引众同分业。 虽有两释。 然不详文。 正理同前。 问。 若言圣人不造引业。 宁得生彼五净居天。 解云。 言不造者。 据欲界说。 唯受故业。 应知亦尔。 问。 顺决择分善根尚不造引业。 今何至圣位造行业耶。 答。 顺决择分善根憎背故趣。 见道顺见道故。 所以但造满业。 不造引业。 圣位不尔。 容有引业(文)。 问。 小乘意明。 杂修静虑以无漏为初后。 以有漏为中间(云云)大师如何破之乎。 灯云。 论杂修静虑资下故业等者。 准俱舍论。 初后各一刹那无漏。 中间刹那起有漏定。 第四静虑三心成满。 次渐修下三禅各三。 大乘少别。 且谈杂修。 总有五种。 一纯有漏定熏修。 谓生四静虑。 除五净居。 二纯无漏定熏修。 八地已去受变易生。 有漏定尽故。 三漏无漏杂修。 即为定得自在故。 及受等至自在果故。 即现法乐住。 并生净居等。 四有漏定散杂熏修。 谓阿罗汉舍福命行。 资命福果。 五无漏定散杂熏修。 谓二乘及七地已前菩萨变易生死。 此资故业生净居者。 第三所摄。 然此杂修。 有漏为两边。 无漏一刹那居中。 名修成漏。 如五净居业。 果生身造。 种在身中。 任运但能感下天处。 由起希愿熏修成漏。 无漏定力展转。 资昔感生业种。 令势殊胜。 生五净居。 故非有漏为中间也。 其力劣故。 又初刹那有漏为加行。 伏除定障。 次念无漏为无间道。 正除定障。 后一念有漏为解脱道。 故熏修满。 若以有漏为中。 无漏为初后者。 岂以无漏为加行。 有漏为无间道耶。 末后解脱为能资故。 所资相顺方能生果故(文)。 伽论第十二云。 复次云何熏修静虑。 谓如有一已得有漏及与无漏四种静虑。 为于等至得自在故。 为受等至自在果故。 长时相续入诸静虑。 有漏无漏更相间杂。 乃至有漏无间无漏。 现前无漏无间还入有漏。 当知齐此熏修成就○由软·中·上·上胜·上极品熏修力故。 生五净居(文)。 补阙章上卷云。 初以有漏资五净居以下旧业。 次以无漏资助初念有漏·中间无漏·后念有漏。 或初无漏·中间有漏后念无漏。 如是或多或少。 资下古业。 得彼受身。 故名杂修(文)。 同章宾记云。 解云。 若依常说。 小乘中。 初无漏·中有漏·后无漏。 大乘云。 初有漏·中无漏·后有漏·以此定量。 范法师云。 若依三摩呬多文。 初有漏·中无漏·后有漏。 若依决择文。 初无漏·中有漏·后无漏。 今此章意同范法师说。 法师云。 决择文随转理门。 本地文大乘门。 又解。 大乘中随行者。 意乐二并得也(文)。 俱舍论第二十四云。 彼必入第四静虑。 多念无漏相续现前。 从此别生多念有漏。 后复多念无漏现行。 如是旋还后后渐灭。 乃至最后二念无漏。 次引二念有漏现前。 无间复生二念无漏。 名杂修定加行成满。 次复唯从一念无漏引起一念有漏现前。 无间复生一念无漏。 如是有漏中间刹那。 前后无漏杂故。 名杂修定根本圆成。 前二刹那似无间道。 第三刹那似解脱道(文)。 问。 杂彼烦恼许相应杂义者有何过乎。 问。 有义意杂彼烦恼限六识(云云)扑扬大师可许之耶。 疏云○杂彼烦恼者。 谓第七识起烦恼时。 虽不缘彼六识等法。 六识等由之成有漏性。 名染污依故六识等三性位中。 彼惑恒起。 第七烦恼断时。 六识等法名为得断。 又相间起者。 名之为杂。 此解即有平等性智等。 间第七识等烦恼生故。 然相顺者。 名之为杂。 无漏第六七不顺烦恼。 正相违故。 不名为杂。 此非因等起。 诸无记业非因等起故。 但相间生亦有杂义。 性顺漏故。 间生名杂。 又杂者。 谓有漏善业烦恼引故成有漏性。 不同无记。 后断彼时。 善亦名断。 又解。 相应缚心及遍行等性非染法。 与烦恼俱名烦恼缚。 烦恼断时。 彼心王遍行等。 名为得断。 离相应惑故。 名断杂彼烦恼。 心王遍行等。 虽与染法相应。 性非应断法。 故在此门收。 此解违下唯修断文。 见道岂无相应缚也。 由此应知。 前二说善。 若说七识名杂烦恼。 离欲九品未得无学。 欲界善等应不名断。 以杂烦恼犹未断故。 若准此义。 离欲之时。 但能缘尽。 说之为断。 非杂烦恼。 既尔。 生上圣者不断杂烦恼。 亦自然无。 如见道烦恼修惑缘缚未尽。 亦名为断。 断已永不生。 以自性强故。 说之为断。 其善等法。 类亦应然。 缘彼烦恼强故。 不待断杂惑。 亦名为断。 既尔。 如何由之名有漏。 此义应思也(文)。 里书述曰○二离缚断。 谓断缘彼烦恼·杂彼烦恼。 缘彼烦恼。 谓有烦恼缘彼有漏而生。 随彼七识所缘有漏善等境是。 若断能缘烦恼。 说所缘境名得断也。 秘云○有义。 其缘缚断及杂缚。 并依六识。 非第七识。 故离欲者离此地者。 诸不染法即名得断。 如不断下得不还果不障果故。 此亦应然。 但约六识。 诸惑胜故。 能发润故。 自地断者即名为断。 若如疏说。 唯约缘者。 亦未善通。 下地第七若缘若缚。 俱未离故。 详曰。 唯约能缘。 何非善通。 虽下第七能缘缚在能所缘狭。 然欲善等从宽而说云断何失。 若以缘杂。 唯依六识。 缘杂二种摄法不尽。 第七烦恼非二摄故。 若言缘杂摄彼七识善等。 而言离缘杂者。 唯据六识。 若尔。 何妨缘杂之言因七识惑。 欲善等断据彼能缘宽者无说。 由此疏旨理固无违。 疏既尔如何由之名有漏等者。 此难意云。 断既不由杂烦恼无。 得成有漏。 应不由彼。 详曰。 今为二释。 一既有斯妨。 即约六识解杂烦恼。 当地六识烦恼杂无。 当地善等名得离缚。 二成漏由漏俱。 善等由七漏。 断缚据强缘。 杂在善等断。 若尔。 何故云善等断由断缘彼杂彼烦恼。 答。 善断有二。 一少分断。 二全分断。 言离欲等欲善名断。 据少分断。 言由断杂名为断者。 依全分断。 无学满位缘杂二惑皆悉无故(文)。 里书。 疏如见道至亦名为断者。 举见道惑自性强故。 不由缘缚而称为断。 例彼善等缘缚强无。 即名为断。 虽见缘缚与善等杂烦恼有别。 以俱非强。 取以为喻。 亦无其失。 要云。 杂彼烦恼者。 谓俱生杂·引生杂·间生杂。 三种杂也(文)。 问。 妄念不正知等所依念惠可云漏自性乎。 疏云。 问。 如五见是惠分。 惠体是应断。 不应断也。 应断者。 即相应法。 无离相应得断。 体皆可断故。 若非可断者。 五见便非漏体。 亦非缚体。 如是乃至不正知等。 亦准此问。 答。 遍行别境中。 是见体者是缚。 非见者非。 见是能执故。 由此此十除惠余九所有染分。 入随烦恼等中。 皆体非漏。 假立漏名。 不尔。 便无缚相应法邪作意等。 皆大有妨(文)。 秘云。 疏是见体者是缚非见者非者。 惠与五见为体应断。 非五见体非自性断(文)。 疏六末云。 论唯说二十至唯染粗故。 述曰。 自下第六释其废立。 说有三义。 贪等虽是随。 此中二十非烦恼。 故不说贪等。 邪欲等法亦虽是随。 是别境法。 体通三性。 此唯染故。 故不说彼。 然失念等是痴分故说之。 不为念分故说也。 以有痴分。 念摄在中。 无不定过(云云)。 问。 爱取相望有因缘义乎。 疏云。 论爱望于取有望于生有因缘义。 述曰此二支望后有因缘义。 爱增名取。 爱种能生取故。 识等五种转名为有。 所生现行名为生故。 有因缘也。 有不望老死。 隔生支故。 今邻次说。 不尔。 识望名色。 乃至展转亦尔。 约当生位得为因缘。 缘起经说生引同时故。 今约种望种相邻支体为论。 识等未润故。 识等五种望生等。 非因缘(文)。 西明疏云。 爱望于取。 有望于生。 有因缘义。 所以者何。 以爱种子望现行取。 亲能生故。 有望生名言种故(文)。 疏上文云。 论无明爱取说名独相。 不与余支相交杂故(云云)述曰。 四独杂分别门。 无明爱取三支说名独相。 独者。 此体为支。 不与余支相交杂相故。 取中虽爱增上。 非转爱为增上贪故。 又别有法故。 余是杂相。 谓行及识等五转名有及生等故。 即有生等亦名为杂。 体无异故。 用他成故(文)。 秘云。 疏非转变为增上贪故者。 以上品贪而为取支故云爱增。 非转爱支以成上品为取支故。 名为爱增。 由斯取等名为独相(文)。 西明疏云。 虽说爱名之为取。 增不增异故亦不杂(文)。 疏上文云○今者且依爱之初后。 分爱取二。 其实有多现行爱惑。 十地第八。 经云。 爱增名取。 故初名爱。 后名取也(文)。 疏八本云。 八爱支唯取爱数一法为体○亦通现种。 十地论说故。 此论下文云。 爱支与取得为因缘。 非现望现体是因缘故。 爱种现为此支体○九取支通取一切烦恼○此亦通种现。 十地经说故。 如爱引证(文)。 别抄云。 问。 爱取二支何非杂相。 爱增成取故。 解云。 增未增时。 体相异故。 若尔。 业与五果种子润未润时。 体相异故。 不立有支。 成其杂相。 又有支望生。 有因缘义。 许成杂相。 爱望于取亦有因缘。 而非杂相也。 解云。 取中有多染法故。 爱不成杂。 若尔。 应非因缘。 解云。 且据自类说有因缘。 以理以之。 因缘非遍(文)。 太钞云○唯爱种子能生取支现行。 其取支中。 不唯有上品名。 取支之中。 亦更有余烦恼及四取等。 名为取支。 今约多分说爱取为独相。 又言同类因因缘性者。 必下品种子能生下品现行。 必无下品种子能生中品上品现行○若准此义。 爱支中亦有下中上三品爱。 即下品爱种子为因缘能生下品取支○必无下品中品爱种子能生上品爱为取支。 经中多分说爱增名取支。 据实取支中亦有下中上品爱○又解○前后论文并是一师义。 即许相违。 既两师说○前师即是爱取非是因缘。 若后师说爱与取作因缘。 即不立前爱望取非是杂相(等文)。 灯云。 论然如彼取定有种故者。 问。 前爱增名取。 爱取俱种。 如何说增。 答。 据昔现行熏种时说(文)。 论第八卷本文抄三十七目次二种生死段渐悟悲增乃是实身不执菩提延寿法者别尽别生三性义段意及意识准彼本计无漏心执仍非相分简自共相幻事喻流转真如三解脱门论第八卷本文抄三十七二种生死段问。 二乘圣者回心后地前受变易生。 引何文证之耶。 问。 初二果回心人七地以前间可有留分段之类乎。 疏云○佛地第二卷说。 声闻乘或除七生。 或除一生。 或除上界处处一生。 即前三果虽诸烦恼所润分段得非择灭。 而由愿力受变易生○第八十说。 复次回向菩提声闻。 或于学位即能弃舍。 或无学位方能弃舍。 乃至广说。 故知前三果亦得受变易生(文)。 秘引伽文。 更无别释。 不书之。 伽论第八十云。 问。 若唯住有余依涅槃界中。 能发趣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者。 云何但由一生便能证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耶。 所以者何。 阿罗汉等尚当无有所余一生。 何况当有多生相续。 答。 由彼要当增诸寿行方能成辨○彼虽如是增益寿行。 能发趣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而所修行极成迟钝。 乐涅槃故。 不如初心始业菩萨。 彼既如是增寿行已。 留有根身。 别作化身。 同法者前方便示现。 于无余依涅槃界。 而般涅槃。 此由因缘。 皆作是念。 某名尊者于无余依般涅槃界。 已般涅槃。 彼以所留有根实身。 即于此界瞻部洲中。 随其所乐远离而住。 一切诸天尚不能睹。 何况其余众生能见○复次回向菩提声闻。 或于学位即能弃舍求声闻愿。 或无学位方能弃舍。 由彼根性有差别故。 所待众缘有差别故(文)。 佛地论第二云。 若尔。 声闻或除七生。 或除一生。 或除上界处处一生。 余一切生得非择灭。 或一切生皆非择灭。 云何更经三无数劫修菩提因而得佛耶。 虽诸烦恼所润分段得非择灭。 而由愿力受变易生○由定愿力资感生因。 令其功能多时生果。 即此一身展转增胜乃至成佛。 如延寿法非更受生。 故论说言○所待众缘有差别故。 如是若在无学位中回向菩提。 由定愿力。 数数资昔感现身因。 令于长时生果相续。 渐渐增胜。 乃至成佛。 功能方尽○若有学位回向菩提。 或随烦恼感生势力。 感彼生已。 于最后生伏诸烦恼。 起定愿力资后身因。 如前道理乃至成佛。 或回心已即伏烦恼。 起定愿力资现身因。 如前道理乃至成佛(等文)。 秘六(论七)云。 问。 前三果回趣大乘。 为更经生方受变易。 为不经生。 答。 有经不经。 而非一向。 故佛地论第二云。 若有学位○(如文)乃至成佛。 问。 若经生者。 如初果人要受七生。 为不尔耶。 余问准此。 答。 佛地论中但许经生。 不定生数。 随多小生未必具受。 问。 既许经生。 取后果不。 答。 佛地论云。 经生伏惑而不言断。 故不取后所未得果(文)。 唯识章云。 其渐悟者。 初二果人初起。 必依欲界身得。 不经生者。 七地已前。 亦通色界依身而起。 虽未入地。 亦不生无色。 悲愿自在随受生故。 亦不因修。 许转生故。 不同顿悟。 见道已前自已得无漏。 彼业力多故。 或亦许生。 三界业缚彼犹有故。 非此生上厌下染故。 若经生者必不上生。 发心及后唯欲界故(文)。 六卷私记(子岛)云。 问。 何故初二果不经生人后起七地以前。 通欲色二界。 答。 此人未断俱生惑故。 成悲增上菩萨。 七地已前犹受分段人身。 故通二界。 若入八地。 即无此义。 唯依色界。 与顿悟同也。 问。 若尔。 不经生人必成悲增人耶。 答。 此亦不定。 有成有不成。 故佛地论云。 若有学位回向菩提。 或随烦恼感生势力。 感彼生已。 于最后生伏诸烦恼。 起定愿力。 资后身因。 如前道理。 乃至成佛(此中有成悲增菩萨之类也)或回心已即伏烦恼。 起定愿力资现身因。 如前道理。 乃至成佛(文)。 从方云。 渐悟菩萨者。 五果回心皆得入变易生死。 若初果回心智增。 亦回心便入变易。 若悲增者。 尽七生受分段身。 然后方入变易(文)。 十卷私记等可见之。 二种生死章云。 若回心者。 学无学位。 随应得受。 如初果人。 若七生业皆定受。 至第七生方受变易。 若七生业皆不定者。 即初生身受变易生。 若七生中有定不定。 定者皆受。 不定不受。 随所受身即受变易。 第二果人有三品惑受一大生。 若业定者。 受此一生方受变易。 若不定者厌受生故。 即此身受变易生死。 第三果人若经生者。 厌受生故上业不定。 可于此身即受变易。 不经生者。 或生色界方受变易。 上业定故。 业不定者。 容于此身即受变易。 若第四果。 下二界中堕在何界。 即彼身中受变易生。 若独觉者一向在欲(文)。 渐悟变易此释委细也。 诸处皆同此意。 唯识章释不审。 可寻之。 问。 七地以前分段身菩萨实生三受。 可受苦耶。 疏云。 七地以前代诸有情受三途苦。 乃是实身。 易可知故。 八地已去乃至化身。 如佛救生化作身故(文)。 演云。 疏七地已前代诸有情受三途苦等者。 意说。 菩萨是欲界中人天实身。 此菩萨代有情受苦时。 菩萨身亦有苦受相应。 以分段身粗。 火所烧也。 菩萨若生厌离。 即除苦受。 若菩萨在地狱中。 或施饮食。 或为说法。 务在利益。 问。 若菩萨是色界分段身。 代有情受苦时。 如何得有苦受耶。 答。 大悲菩萨常生欲界。 不生色界。 故无有失。 又解云。 菩萨设生色界。 纵入地狱。 火烧不痛。 以色界细自业所感。 欲界火粗。 粗细既殊。 火烧不痛。 若已得变易身。 往三途起化身往受苦等(文)(太抄同之)。 别抄二(论二)云。 问。 初地以上有分段身。 生三恶道。 受何趣身。 何业力同受苦不。 解云。 是悲智力。 非由业力。 故瑜伽等。 业力结生。 谓诸异生。 智力结生。 谓诸菩萨。 唯识第四。 又云。 悲愿相应善心亦有苦受。 所以苦根通非所断。 后得引生故(文)。 对法抄第八云。 菩萨受生非爱润生。 唯以愿力故得下二界随处即受生。 三恶趣亦以善业果愿生彼故。 如鬼傍生亦不善报故(文)。 普贤十愿云○若诸众生因言积集诸恶业故。 所感一切极重苦果。 我皆代受。 令彼众生悉得解脱(云云)(说第十普贤皆回向愿也)。 大般若经三百九十四云。 佛告善现。 诸菩萨摩诃萨亦复如是。 虽成就一切白净无漏法。 而为成就诸有情故。 方便善巧受傍生身。 由受彼身。 如应成就诸有情类○方便善巧受恶趣身。 如应成就诸有情类。 虽受彼身。 而不同彼受诸苦恼。 亦复不为彼趣过失之所杂染。 四百七十七。 五百三十六同之。 智度论三十九云○问曰。 无有代受罪者。 何以作是愿。 答曰。 以是菩萨弘大之心深爱众生。 若有代理必代所疑(等文)。 伽论五十九云。 结生相续略有七种○亦业所引发结生相。 谓除菩萨七智所引发结生诸菩萨(文)。 抄十五云。 此中言菩萨以智力受生者。 谓同对结。 以愿力受生故。 此果虽有漏善业招。 然随愿生故(文)。 论五云。 又三皆通有漏无漏。 苦受亦由无漏起故(文)。 疏五末云。 五根之中。 唯以苦根于学无学身中无漏第六意引生故。 或唯后得智中方起五识精进等故。 有苦受似名无漏(等文)。 问。 七地以前菩萨起菩提有情实执利有情欤。 疏云。 论既未圆证无相大悲。 不执菩提有情实有。 无由发起猛利悲愿。 述曰。 既未成佛圆证无相大悲一味平等之解。 若不执菩提可求。 有情可度。 为实有者。 无有因由可能发起猛利大悲及猛利愿。 以所知障。 可求可度执为先故(等文)。 秘云。 论既未圆证至猛利悲愿者。 问。 执彼菩提可是法执。 执于有情何非我执。 答。 若执有情一常主宰。 可我非法。 但执有体。 不舍自性。 故但法收(文)。 二执章云。 为常益有情者。 毕竟空也。 由观有情毕竟空。 不见有情自他差别。 故能常益也(文)。 般若会释上·补阙章上同之。 中边论上云。 为于有情常作饶益而观空故。 名毕竟空。 十八空论云(三藏真谛)第三毕竟空。 为恒利益他修空。 毕竟恒欲利他。 至众生尽。 誓恒教化。 此心有着。 今此观心。 此心定令于毕竟之心。 自然利益。 方是真实智。 名毕竟空也。 若作毕竟心。 能为利益。 不作不益。 不复自然。 恒利益不空(文)。 秘七云(论九)○第七地中尚有法执。 意识执彼上清净等。 勤思慕等。 故无生忍名之为杂(文)。 唯识章云○其身见等及此俱生四地永伏。 法执无故(文)。 问。 二乘圣者修延寿法通可依无漏定乎。 论云。 若所留身有漏定愿所资助者。 分段身摄。 二乘异生所知境故无漏定愿所资助者。 变易身摄。 非彼境故(文)。 疏云○小乘福资入定通有无漏。 今者大乘舍福资身定唯有漏。 此文为证(文)。 秘云。 论若所留身有漏定愿等者。 正解如疏。 有义。 二乘故意以无漏资。 何不得。 然无大悲大愿力故。 无漏力弱。 故所资身但名分段。 不尔。 熏禅定唯有漏。 详曰。 论既明言。 岂以人情抑而不从。 又彼熏禅与留身事。 而义不同。 谓熏禅者资异地因。 生异地果难故。 可容无漏定熏。 延寿但延此报前因。 何得相例。 复所延果而非永固。 与变易生而不齐等。 故可依论(文)。 肝心云。 文小乘福(以)资入定通有无漏。 福即舍衣钵等。 又云。 今者大乘舍福资(波)身(乎)五(之天)唯有漏者。 言舍福者。 有漏不通无漏。 贬量云。 大乘福资定不通无漏。 无漏不以衣钵等为方便故。 定亦必缘。 忠记云。 论所留身有漏定愿等者(和上云)问。 何故延命唯依有漏耶。 练果报唯依无漏。 解云。 延命必先施衣钵等。 故入定时。 缘先所施衣钵等物。 故唯有漏。 变易不尔。 故唯无漏(基云)此成先化后方入定。 或先入定后身发愿。 二理无违(和上云)若依小乘。 延命先施衣钵。 然后入定。 从出方作如是愿。 大乘无文。 然通初后作愿无妨(文)(文字不审可勘余本)。 要云。 若所留身有漏定愿所资助者。 分段身摄。 设许无漏定愿所资助感其分段。 有何过失而不许耶。 以极胜故。 非分段收。 非变易者不能无漏资身久住。 势弱故(文)。 二种生死章云。 第二定资者○此人或先入定后方舍衣钵。 或先舍后方入定。 皆不遮之(文)。 要云(二种生死段)分段有二。 一散二定。 散中有二。 一如十二因缘生。 唯欲界全。 上界少分。 依生得善得报别。 二依胜闻思生得善心。 转延福寿杂资所起。 唯在欲界。 心猛利故。 定中有三。 一有漏定愿转福寿行。 唯欲界有。 二生四静虑广果天下及四无色。 唯有漏业熏三品禅生。 三生五净居。 有无漏杂(文)。 秘云(论二)论勿无漏种生有漏故者。 有云。 他亦许无漏种为有漏因。 如延寿法及无漏法。 为有漏因感十王等者。 详曰。 不尔。 延寿法者但由无漏资彼故业。 岂许亲生有漏果耶。 又十王报诸处皆云因地前修。 岂容地前已起无漏。 设回趣者。 亦非无漏亲感彼果。 无漏不招三有果故(文)。 对法抄八(论十三)云○义曰。 以无明为业助缘故。 无漏资时能令业增寿行。 此无明即助缘。 如小乘无学定力知将欲涅槃。 以衣钵舍与众僧。 为此有漏业事。 后以无漏边际定资此善根。 今令此身多时得住。 此义稍有相似(文)。 问。 变易生死可有别尽别生之义乎。 论云。 变易生死虽无分段前后异熟别尽别生。 而数资助前后改转。 亦有前尽余复生义(文)。 疏云○虽无如分段别尽别生。 而以定愿数资助故。 改去前恶者。 转生后胜者。 有前尽后更生义。 此即所资业力未尽。 为令增胜故改转也。 或有定力。 非极长时增胜。 但得二十劫等。 为令更增。 亦有前尽后生之义(文)。 对法抄八云○问曰。 受此变易时。 为舍分段不。 答曰。 不舍。 即以此身转令清净微妙难知。 为变易生死。 问曰。 若不舍者。 何故舍利子回心已。 法华会上化火灰身。 义曰。 为欲勉励众生发菩提心。 知舍利子而般涅槃故。 别作化身化火焚燎。 其本实身转令清净。 其量广大。 其任随乐不定在处。 所值遇诸佛等。 无学身中方释愚者正容而愧曰。 道理中言。 非愚曾见。 余疑未决。 重请明之(文)。 诸处释可勘见之。 三性义段问。 护法意六七二识能遍计义。 引何文证之耶。 论云。 有义。 第六第七心品执我法者。 是能遍计。 唯说意识能遍计故。 意及意识名意识故。 计度分别能遍计故(文)。 疏云○论唯说意识能遍计故。 述曰○问。 如第七识亦能遍计。 而彼论中唯说意识。 不言第七。 岂七不能。 七识既能而不说者。 明五八识亦能不说。 论意及意识名意识故。 述曰。 第七名意。 其第六识合而言之。 总名意识。 即是已说。 谁言不说。 如小乘中业业道。 思但是业而非是道。 贪等三法是道非业。 身语二法亦业亦道。 总合为言但名业道。 第七名意。 第六名意识。 总合名意识。 故无前难(文)。 下文云。 论由斯理趣唯于第六第七心品有能遍计。 述曰。 由此如上所说理趣。 唯于有漏第六·第七二心之品。 有能遍计。 五八名识入意识摄。 未见文故。 故非五八能遍计也(文)。 灯云。 论由斯理趣等者。 结上。 疏云五八名识入意识摄未见文故者。 若尔。 第七名意合名意识。 准何得知。 答。 第七别名意。 通名为识。 通别合目故。 前第四云。 彼依主释。 此持业释。 故知余处俱名意识(文)。 无性摄论第四云。 论复次有能遍计。 有所遍计。 遍计所执自性及成。 此中何者能遍计。 何者所遍计。 何者遍计所执自性。 当知意识是能遍计。 有分别故。 所以者何。 由此意识用自名言熏习为种子。 及用一切识名言熏习为种子。 是故意识无边行相。 分别而转。 普于一切分别计度故名遍计○当知意识是能遍计有分别故者。 由有显示随念分别所杂糅故。 用自名言熏习为种子者。 无始生死所有意识。 戏论名言熏习种子。 为此生因。 及用一切识名言熏习为种子者。 谓用无边色等影识名言熏习为因。 似彼生故。 是故一切无边行相分别而转(文)。 问。 安惠意第八识可许惠俱乎。 疏云。 论执我法者必是惠故。 述曰。 非五八识恒与惠俱。 宁容有执。 前师云。 若计度惠粗五八无细者亦有。 若尔。 何故惠数非是遍计(文)。 灯云。 问。 安惠能执遍在何心。 答。 准前能计。 遍在八识。 若尔。 安惠自许第八非痴惠俱。 何得有执。 答。 准彼本计。 亦应许有。 但相微细。 不说二俱。 今护法责。 出何经论。 第八得与痴惠二俱。 若许得俱。 恒行不共应亦在第八(文)。 问。 安惠意十地无漏心可有执乎(又根本智有执乎又法空智有执乎)。 论云。 有义。 八识及诸心所有漏摄者。 皆能遍计○有义。 第六第七○虽似所取能取相现。 而非一切能遍计摄。 勿无漏心亦有执故。 如来后得应有执故(文)。 疏云○若似二取皆是执者。 勿无漏心亦有执故。 一切菩萨二乘后得无漏之智。 有二取相。 应皆有执。 佛地第七。 但说二乘无漏有执。 准二十释。 菩萨后得亦有法执。 与佛地不同。 彼但说二乘无漏有执。 此但言佛无。 显余亦有。 论如来后得应有执故。 述曰。 难前师言。 佛应有执。 有二取相故。 如诸菩萨现二相故。 若救言如来后得无二相者。 违圣教失。 亦无相分。 违佛地经(文)。 论若无缘用应非智等。 述曰。 若如来智无见分者。 即无缘用。 应非智等。 此即违理。 等者。 等取余心心所。 难曰。 如来菩萨无漏四智品。 应非是智品。 无见分等故。 如虚空等。 既成此已。 翻向上成。 谓凡夫二乘等有漏善及无记智品并无漏心品。 应无法执。 非染污心。 有二相故。 如佛无漏智品。 彼计如来元漏智品非有执故(文)。 秘云。 疏准二十释至亦有法执者。 二十唯识明他心智通漏无漏。 释彼无漏他心智者。 而有三义。 一师解。 彼菩萨无漏他心智体亦有法执。 论云不知如佛智者。 明知有执。 不知即是无知之义。 由彼无知犹未断故。 而蔽于心。 故不如佛(文)。 灯云。 问。 安惠能计在无漏心不。 答。 准此论文。 但云有漏八识。 若准疏引。 如佛地论第七。 许在二乘无漏心有。 若准安惠二十唯识论释。 十地菩萨无漏亦有。 由是此论但云如来后得应有执故。 前言八识有漏心者。 据显处说(文)。 里书。 问。 安惠相见皆是所执。 世尊即无。 云何今难经说佛智现身土等。 答。 彼师释云。 据增上缘说佛所现。 据实有情能感者变。 如说法事。 由此次难。 若无缘用。 应非智等。 既成缘用。 却成现相。 亦复无过(云云)。 下文云。 问。 因位无漏亦许有执。 何名现量·比·非量等。 又亲得缘如不。 答。 准缘他心云不知如佛智。 亦不亲缘如。 因位名无漏。 名缘如。 名缘二空等者。 据无明渐微。 名为无漏缘如缘空。 分为凡圣。 故诸自证因位不能分明亲得。 现·比·非量准思可知(文)。 要下(论十)云。 其安惠因中无漏一切有漏。 皆有法执(文)。 玄赞七云○若尔。 惠师即无学位解脱道等诸无漏心·世间定心。 皆有法执(文)。 玄赞七云。 如二乘人所起四倒。 正智证生空。 犹未起执。 后时观前正智行相。 不亲得故。 乃见加行所求行相。 便谓为真。 遂起四倒。 此亦如是。 非无漏心及世间定皆是法执。 出彼心后方起执故。 此护法义。 灯一云。 且安惠云。 相见无体。 能所取故○问。 既除佛外皆悉有执。 十地无漏心有执不。 答。 有二解。 一云。 有执。 二十唯识云。 他心智云何知境不如实。 如知自心智。 不知如佛境。 既言不如佛境。 明无漏心亦是有执○二云。 虽通三性。 无漏心无。 故下第八云。 八识心心所有漏所摄皆有执故。 既简无漏心。 故不说有。 问。 岂无二分耶。 答。 准下第九解真见道。 叙异说中。 不立二分。 即安惠等。 故无漏心不许有执。 然二十唯识云不知如佛境者。 据有漏说。 或非明了。 不得如佛。 相传二解。 准此唯佛不有二分。 故知我法不依佛说。 无二分故。 证不可言故。 执习断尽故(文)。 里书。 问。 佛无相见。 谁能说乎。 答。 准此应同无性等释。 闻者识上聚集显现。 佛实不说(文)。 秘一云。 详曰。 除佛以外余无漏心。 相传二释。 一云。 有执。 有二分故。 一云。 无执。 无漏二分非虚妄故○具如义灯(文)。 里书。 第八论云。 八识心心所有漏所摄。 皆有执故。 已简无漏。 或无漏心皆无相见。 疏中且依第一义说。 二分既执。 诸佛便无。 所以我法不依佛立。 依余圣者有漏心说名无依无。 据斯一义理亦何失。 疏九末云。 论诸后得智至离二取故。 述曰。 若依此说。 佛不说法。 无十五界。 大定智悲以为体性。 悲愿增上。 众生识上声色等相生故。 此后得智。 佛地论第三。 虽有三说。 有相见等。 但是此中二师之义。 第一师说。 二分俱无。 离二取故(文)。 论九云。 诸后得智有二分耶。 有义。 俱无。 离二取故。 二十唯识疏下云○若有漏者。 略有二说。 安惠等云。 诸有漏心。 唯有自体无相见分。 如此卷初。 唯识中说。 所说见相皆是所执○护法等云。 诸有漏心依他性中亦有三分○若是无漏他心智者。 如成唯识。 略有三说。 诸后得智有二分耶。 有义。 俱无。 离二取故。 同有漏心初师所说○此师。 菩萨及二乘等诸无漏心。 皆有法执。 佛地论中亦有此义。 似二取现有见相。 见相即是遍计所执。 体是无法。 说能所取是所执故。 无所正说依他起故。 唯二等者。 但自证分似于二现。 说之为二。 依他性中实无有二。 说为他心智。 如有漏心说(等文)文广可见之。 佛地论第七云。 有义。 法执及无明等。 遍在一切善恶无记有漏心品。 及与二乘无漏心品。 皆不了达法无我故。 皆似相分见分起故(文)。 问。 安惠意以种子可摄相分乎。 问。 西明释又诸习气是相分摄文依自难他(云云)可许之乎。 论云。 又诸习气是相分摄。 岂非有法能作因缘(文)。 疏云。 述曰。 第四难也。 有漏习气是识相分。 相分既非有。 岂体非有之法能作因缘。 假法如无非因缘故。 汝执相分体非有故。 彼执种子非真有体。 自证分缘。 仍非相分。 今说自宗言相分摄。 故为此难(文)。 秘云。 疏仍非相分者。 虽自证缘种体。 然非相分中摄。 所以如灯。 疏中上下言相分者。 以护法义。 而纵他也(文)。 灯云。 论又诸习气等。 本释如疏。 西明云。 又诸种子是第八相。 若是所执。 应非因缘。 以无体故。 如空花等。 今谓不尔。 若许种子是相分收。 彼计相无。 何故护法第二卷难云。 假法如无。 体即无故。 又不应言。 既非一异。 应如瓶等。 是假非实。 瓶依四尘。 非全无故。 不同空花等(文)。 上文云。 要集云。 诸释言同。 而意少别。 有释。 安惠相见二分从缘生者。 是护法师据自抑他。 非谓安惠许从种起。 如云习气是相分摄。 此意。 安惠种非相分。 说相分者。 护法依自而难于他。 今谓。 安惠本计。 种子依自证分功能义用。 非相分摄。 前第二云。 假法如无。 非因缘故。 若是相分。 何得言如无。 体既无故。 复许自证分缘生非无故有种子。 种子既非是自证分。 能所生别。 因果性别。 复自证缘。 护法菩萨以此理逐非相是何。 故作此难。 若云见相从种子生亦非彼计。 据何道理约自难他。 故知又云若缘所生内相见分非依他起。 例彼自证亦应是无。 无异因故。 是共许义。 又前第四云。 十八界种应成杂乱。 故许相见亦从种生。 不尔。 此言空无所益(文)。 论二云。 虽非一异。 而是实有。 假法如无。 非因缘故。 此与诸法既非一异。 应如瓶等是假非实。 若尔。 真如应是假有。 许则便无真胜义谛(文)。 疏二末云。 清辨等宗。 譬喻师等。 第三问答辨假实门○论此与诸法至是假非实。 述曰。 此安惠等难(等文)。 蕴云。 疏此安惠等难者。 安惠见相二分是遍计所执。 体非实物。 种子既是相分所收。 便许非实。 故作此难(文)。 论四云○有义。 彼说理不应然。 曾无处言缘触等故。 应言此意但缘彼识见及相分。 如次执为我及我所○有义。 此说亦不应理。 五色根境非识蕴故○应说此意但缘藏识及彼种子。 如次执为我及我所。 以种即是彼识功能。 非实有物。 不违圣教(文)。 疏云○问。 何故计种无别物。 若许别体。 即五蕴种子是五蕴摄。 第七亦缘五蕴为所故。 不可简别缘此种子非彼种故。 说种为假。 前第二卷已述此义。 但本识上有彼能生五蕴功能。 名种识故。 故无有失(文)。 灯四云○安惠自种子是假。 然功能别成十八界。 如不相应依实假立不相杂乱。 依自证分义分亦得(文)。 要上云(三类境之所)安惠二分亦说种生见与体同。 相分二说。 或同或异。 相分无体。 种子是假(文)。 增明记云。 安惠宗意种子有二。 一生实种。 二生虚种。 二种俱假。 月藏义但是心生他。 生名种子。 故是假也。 种体虽二。 和合似一俱生一果○问。 见分亦虚。 何彼宗云见与体同种。 答。 似能缘故。 与体同种。 同种相似所缘与体别种(文)。 秘一云○(问答)有体为缘。 是护法义。 安惠许假得成缘故。 故前解胜。 又准安惠实法生假。 如自证分生于相见。 假法生实。 如自证分从自种生。 种子皆是第八相故(文)。 问。 论中简自共相虚空我等(文)共相言可摄苦无常等乎。 论云。 二空所显圆满成就诸法实性。 名圆成实。 显此遍常体非虚谬。 简自共相虚空我等(文)。 疏云。 论简自共相虚空我等。 述曰。 遍简自相。 诸法局法体故。 不通于余。 若通于余。 便非自相故。 唯真如能遍诸法。 常显何义。 常简共相。 诸法无常空无我等。 虽遍诸法。 体非实有。 谓诸法上无体无用。 名空无我。 非有实体贯通诸法。 唯有观心无共相体。 如前已说。 既尔。 不应说彼体性是常法。 故言真如常。 简彼共相。 秘云。 论简自共相虚空我等者。 有义。 疏说共相。 如因明说。 无别体性。 不可言常。 故常言简。 今解。 此依佛地经说苦无常等○详曰。 疏无文判定依因明不依佛地。 然言观心共相无体。 且释论说空无我二苦无常二。 论等等之故疏不释。 随论省略。 非不许彼亦是所简。 通简经论所说共相。 若言唯简经说共相。 论说共相何意不简。 岂论共相非所简耶。 若非所简。 常简共相。 有不尽失。 故疏无违。 有义不足(文)。 问。 无性摄论意如幻喻明内六处欤。 要云。 摄论第五。 说八喻喻依他。 云何无义遍计度时。 分明显现似所行境。 为除此疑。 说幻事喻。 如实无象而有幻象。 所缘境界依他起性亦复如是。 虽无色等所缘六处。 遍计度时。 似有所缘六处显现。 无性下自解云。 此于内事生疑。 诸师解云。 此于内身色声香等而生疑惑。 故说幻事喻。 天亲菩萨有二复次释。 第二解云。 此事幻喻为除眼等六种内处。 譬如幻象虽实非有而现可得。 以此准。 无性色等所缘六处。 非是色声香等六处。 即是眼等六内处。 眼等是色。 故说色等。 言色等六处。 理亦无妨。 不尔。 与第二所除有何差别。 古解云初是尘体。 第二是器界。 故二差别。 又如阳焰于飘动时。 实无有水而有水觉。 外器世间亦复如是(等文)。 秘云○无性释论。 今此当引。 论云幻事喻者。 如实无象。 而有幻象所缘境界。 依他起性亦复如是。 虽无色等所缘六处。 遍计度时。 似有所缘六处显现。 释曰。 外以尘等八为实有。 内以八喻反彼为虚。 应为八量。 此初量云。 色等六尘非真实有。 分明显现为计度境。 犹如幻象。 真如非彼计度显现所行之境。 故为异品。 非能遍计所遍计故。 故无不定(等文)。 无性摄论第五云。 论曰○他复云何于依他起性自性有虚妄疑。 由他于此有如是疑。 云何实无有义。 而成所行境界。 为除此疑。 说幻事喻。 云何无义心心法转。 为除此疑。 说阳炎喻○释曰。 虚妄疑者。 于虚妄义所起诸疑。 云何无义遍计度时。 分明显现似所行境。 为遮此疑。 说幻事喻。 如实无象而有幻象所缘境界。 依他起性亦复如是。 虽无色等所缘六处。 遍计度时。 似有所缘六处显现。 又如阳炎于飘动时。 实无有水而有水觉。 外器世间亦复如是(文)。 下文云。 应知此中唯有尔所虚妄疑事。 所谓内外受用差别。 身业。 语业。 三种意业。 非等引地。 若等引地。 若无颠倒。 于此八事诸佛世尊说八种喻。 诸有智者闻是所说。 于定不定二地义中能正解了(文)。 世亲摄论第五云○(引本论)释曰○说幻事喻。 显依他起。 譬如喻象。 虽无实义。 而成境界。 义亦如是。 他复生疑。 若无有义。 即无所缘。 诸心心所法云何而转。 为除此疑。 说阳炎喻○复有别义世尊意。 说幻等八喻。 今当显示。 此中幻喻为除眼等六种内处。 应知显示眼等六处。 譬如幻象。 虽实非有。 而现可得。 说阳炎喻。 为除器世间。 由彼大故。 于阳炎中实无有水。 动摇力故。 似水可得(文)。 问。 瑜伽论流转真如与今论同欤(又显扬论与今论同欤。 又显扬论于染净法等文。 净者通无漏欤)。 疏云。 论七真如者。 一流转真如。 谓有为法流转实性。 述曰○七十七显扬等。 解唯缘起法如。 此中通言一切有为法。 彼据内法根本流转。 唯言缘起。 此中通说一切法体。 亦不相违(文)秘云。 论一流转真如等者。 瑜伽·此论二文不同。 如疏中会。 有义。 有为有二。 一四相所迁因等所为。 二烦恼所为。 今言有为。 依后义说。 故有为言但说缘起。 此说为胜。 下文摄中二性摄故。 然显扬云。 于染净法思惟诸行流转实性。 据世间净。 故不相违。 详曰。 非无此理。 然下摄云随相摄者。 流转苦集前二性摄。 既云随相。 明不违理。 据增而谈。 显扬复云于染净法。 净法不言依世间净。 由斯教理。 疏说无违。 又疏下云流转言约有漏故者。 谈彼瑜伽明流转也(文)。 疏下文云。 七十七云由流转·安立·邪行三真如故。 一切有情平等平等。 此约除佛余名有情故。 前第三云。 佛非有情。 故不言佛。 无若集故显扬又说。 无始流转实性。 即是缘生。 故流转如亦非佛有。 又说。 一切有为皆是流转。 然佛法身体离生灭。 亦无流转。 又流转如虽通有为法。 唯约有漏。 故佛言无(文)。 伽论七十七云。 一者流转真如。 谓一切行无先后性○当知此中由流转真如·安立真如·邪行真如故。 一切有情平等平等(文)。 显扬论三云。 一流转真如作意。 谓已见谛诸菩萨。 以增上法行善修治作意于染净法时。 思惟诸行无始世来流转实性。 既思惟已。 离无因见及不平等因见(文)。 问。 瑜伽五十五卷意。 以道谛四行相摄三解脱门欤。 灯云○瑜伽五十五云。 几是空行。 谓二行。 即苦谛后二行。 几是无愿行。 谓六。 即苦谛前二·及集谛一切。 几是无相行。 谓灭谛一切。 几是清净因所显行。 谓道谛一切。 此意。 空无我行顺空行故。 六是有漏。 不可愿故。 四是灭谛。 无十相故。 道下四行有二解。 一云。 通三脱门。 论云是清净因所显行故。 三解脱门俱清净因。 能得涅槃故。 以空无我通诸谛故。 以是有为不可愿故。 无男女等相故。 一云。 非三摄。 但说清净因行所显。 不言三脱。 道下四行非空无我。 不是空行。 非有漏故。 不是无愿。 是有为故。 非无十相。 故非三收。 前释为胜(文)。 伽钞五云○五十五亦言。 空摄二行。 无愿摄六行。 无相摄四行。 道谛诸行是清净因。 非三门摄。 非有漏故非无愿(文)。 断障章云。 有说。 空如前六行为无愿。 四行为无相。 道四非三门。 非苦谛故非空。 非有漏故非无愿。 非无为故非无相(文)。 义镜云伽五十五文也。 问。 瑜伽本地分中明空三摩地。 观察诸法空无常乐乃至空无我及我所等(云云)苦谛四行相共明之欤。 灯云。 准瑜伽十二。 云何空三摩地。 空有四种。 一观察空。 谓观察诸法空无常乐。 乃至无我及我所等。 此有二解。 一云。 苦下四行俱是空行。 无彼常乐我及我所。 皆名为空。 一云。 但言无常无乐。 不言是苦。 但空无我是空等持。 云何无愿心三摩地。 谓于五取蕴思惟无常。 或思惟苦。 心住一缘。 准亦有二解。 一云。 既言于五取蕴观无常苦。 通苦集下六种行相。 但言无常苦者。 举果行相摄集因四。 准此道理。 空中二解。 前解亦得。 一云。 准文但无常苦名无愿行。 即不摄集。 以于果上多计常乐而起愿求。 今偏治此故。 但苦下无常苦二为无愿行。 云何无相心三摩地。 谓于彼诸取蕴灭。 思惟寂静。 心住一缘。 准此无相摄灭四行。 性无相故。 道四行相非三等持。 义准前解(云云)。 伽论第十二云。 云何空三摩地。 谓远离有情命者及养育者数取趣等。 心住缘。 当知空性略有四种。 一观察空○(如灯引)由观察空。 或时思惟内外空性。 由此力故。 心俱证会。 设复于此内外空性不证会者。 便应作意思惟无动。 言无动者。 谓无常想。 或复苦想。 如是思惟。 便不为彼我慢等动(文)。 论第九卷本文抄三十八目次三无性段三性三无性前后以显了言后二无性生言诤非破无因言胜义无若约遮诠而滥第二证得胜义非境界故无作四谛二种姓上习所成种姓位地十信本性住种姓六处殊胜用及用具论第九卷本文抄三十八三无性段问。 三性无性前后如何(又灯中作三释以何为正义耶)。 灯云。 论云。 即依此前所说三性等者。 解此前后。 略为三释。 一云无性先陈。 三性后说。 今释外难即指论。 云即依此前所明三性中。 世尊经中后时解说三种无性。 虽前总说诸法无性。 不为显说三种无性。 后方分别所说无者即依三性。 云立彼后说。 非三性后方说无性。 如第一卷释外难云若唯有识。 云何世间及诸圣教说有我法。 论主为答所说我法皆依识变。 不是先说唯识后说我法。 此解亦顺深密三时。 问。 既三性后陈无性先说。 何故此论及深密等先明三性。 答。 欲显无性必依三性。 是故先举。 何以故。 为能遍计必依所计方起妄执。 所以先举。 问。 若尔何故深密经中先说三性。 答。 彼为德本菩萨先问齐何立善巧菩萨。 世尊为答于此三性齐此三性施设善巧。 非始问答所说三性。 如百法论问答一切法及以无我非无不说。 又深密经中胜义生菩萨。 不牒前说三性为问。 但举世尊先说诸蕴谛等善巧。 何故复立一切诸法皆无自性。 明不是前先说三性。 今外举经难此前说。 故论主答不违彼教后说无性。 一云前后经说三性无性。 故今论云即依此前。 此前兼二。 依此论前及依经前说三自性。 观生意乐密意趣故后立无性。 今此为会显不相违。 问。 何故先说三自性种后说无性。 答。 顺机欲故欲显无性依三性故。 显扬十六云。 当知无性不离自性。 是故先说三自性义。 问。 若尔何故说三性教为第三时。 应第二时。 在空前故。 又准深密。 同座一经非前后故。 答。 经辨三时非约前后。 但以类相从有为第一。 空为第二。 俱为第三。 以三自性遍计是空。 余二是有故当第三。 又据渐悟一类菩萨说此三时。 非望顿悟。 若尔何故先说了义。 后陈不了。 答。 花严等云。 譬如日出先耀高山。 于大乘教顿悟先熟故先三性。 渐悟后成后说无性。 若尔复违法花等教。 以为渐悟第二说空第三空有。 如何得言为渐悟故后时说空。 答。 约顿渐二性无性在后。 偏据渐悟初中后殊空为第二。 今此论中通对顿渐两教前后。 故云即依此前顿悟菩萨所闻三性。 后时为彼渐悟菩萨密立无性。 故不相违。 本疏所明意含二解。 此顺经文有前空后。 又释二教非定前后。 深密且对一类立闻有空前后。 论云即依此前等。 此顺花严如来以一语言中。 演出无边契经海文。 各有一理任情取舍。 然第二胜。 依文对机有差别故(云云)。 问。 相生胜义三无性显了隐密中何耶。 疏云。 七十六说。 非由别观三种自性立三无性。 然由有情于依他起自性。 及圆成实自性上。 增益遍计所执自性故。 我立三种无自性性。 乃至广说。 故依三性有体无体。 总密意说三种无性。 三种无性非无后二性。 但无计所执(文)。 西明疏云。 颂曰即依此三性至一切法无性者。 谓依前三性密意道理说三无性故。 虽说无而不相违三(文)。 学记云。 论主至总说无性。 述曰○但言无性言以为密意。 非三无性彼了义故(云云)。 总聊简章云。 三显了隐密门者。 解深密经及决择分。 亦作是说。 世间尊在昔第二时中○即说一切法皆是空。 三无性教名非了义。 成唯识第九卷说。 故佛密意说一切法无自性。 非性全无。 说密意言非了义。 故大乘经说诸法相。 言非显了。 所诠不究竟名不了义。 言若显了。 所诠究竟谓名了义经。 此据能诠显了无异名了义故(文)。 又云。 略示教者曰。 阿笈摩等是初时教。 诸说空经是第二时教。 意隐密言总说。 诸法无自性故。 花严深密唯识等第三时也。 以显了言说三无性非空非有中道教故(云云)(八卷私记有此破之也)。 十二分教章云○如解深密经。 说三无性已。 尔时世尊。 欲重宣此义。 而说颂曰。 相生胜义无自性。 如是我皆已显示。 若不知佛此密意。 失坏正道不能往。 故于其中立一乘。 非有情性差别。 此既研窍三无性法。 说为密意(云云)。 伽论记(七十八所)云。 泰云。 问。 此密意教说三无性不。 若言说者。 般若意亦应说真实无性性耶。 解云。 教显了但云无一切而不分别。 若取教下言通显三无之道理。 是故深密等显其密意。 正显三无自性(云云)诸私记释可见之。 问。 后二无性空依圆体欤。 疏云(如上)。 深蜜经第二云。 善男子。 云何诸法相无自性性。 所以诸法遍计所执相。 何以故。 此由假名安立为相。 非由自相安立为相。 是故说名相无自性性。 云何诸法生无自性性。 所谓诸法依他起相。 何以故。 此由依他缘力故有。 非自然有。 是故说名生无自性性。 云何诸法胜义无自性性。 ○复有诸法圆成实相。 亦名胜义无自性性。 何以故。 一切诸法法无我性名为胜义。 亦得名为无自性性。 是一切法胜义谛故。 无自性性之所显故(云云)。 又云。 复次胜义生。 非由有情界中诸有情类。 别观遍计所执自性为自性故。 亦非由彼别观依他起自性及圆成自性。 为自性故。 我立三种无自性性。 然由有情。 于依他起自性及圆成实自性上增益遍计所性故。 我立三种无自性(云云)。 灯云。 问。 三性俱无。 云何深密。 但说遍计及圆成实。 为无生无灭。 不说生无自性为无生无灭等。 答。 非由别观三自性故起遍计所执。 但总于二性增益遍计所执自性。 说遍计性无生灭等。 即通依圆上二遍计。 不欲说彼依圆二无故。 不得说生无自性性无生无灭等。 以有生灭。 圆成体常故无生灭。 性非杂染故本寂静(云云)。 唯识章云。 解深密。 显一切法有无事理种类差别名为三性。 显三俱无遍计所执亦名三无性(云云)。 摄释第二云○经意不说依他圆成一切诸法。 总无其体名无自性。 但说遍计所言自性而体无有名无自性。 若尔但无遍计一种。 云何论言一切诸法皆无自性。 答。 能遍计心执彼彼物。 所以遍计亦名一切(云云)。 遁伦记所引景义同之也。 三无性私记云。 三无性论上云。 约此三性说三无性。 由三无性。 应知是一无性理○若是三性并是安立。 两性是安立世谛。 体实是无安立为有故。 真实性即是安立真谛。 对遣二有安立二无。 名为真谛。 还寻此性离有离无故非安立。 三无性皆非安立也(云云)。 深密西明疏四云。 三十唯识三无性论世亲所造。 如何二论有此差别○故知。 同一无性者真谛谬耳。 或可今勘。 真谛二无性论。 即无著所造显扬论无自性品。 然彼真谛为别义(须勘目录显扬未了云云)。 问。 生无性生之言显扬缘生义欤。 论云。 依次依他立生无性。 此如幻事托众缘生。 无如妄执自然性故。 假说无性非性全无(云云)。 疏云。 依他有缘生无自然生性故。 名为无性(云云)。 又云。 若尔何故名生无性。 谓缘力所生非自然有故(云云)。 对法论十二云。 依他起自性待众缘故。 非自然生无自然生性故。 名生无性。 生无性故名为无性(云云)。 抄八云。 即依他起上有因缘生除自然生。 执名生无。 亦非除依他外别有生无性(云云)。 总聊简问答云。 问。 生无性性之生。 为缘生之生。 为自然生之生耶。 答。 约此有诤有云。 是缘生之生非自然生之生也。 有云。 此自然生之生非缘生之生○此二诤。 此国元来如水火。 难定是非失(文)。 文广可见之。 问。 生无性时遮无因执耶(又无因执我法二执中摄欤)。 要云。 问。 愚夫于彼增益妄执者。 亦有邪见拨无。 何故唯言增益。 答。 以多分故。 执我法门必增益故。 说有三性遮损减门。 说三无性遮增益门。 依他起无自然生者。 一无因自然生。 自然生举此摄一切无因。 二以自然为因生。 举此摄一切冥性等不平等生。 无此无因自然。 及无不平等因自然生。 故名自然无生。 依他起中。 亦有无因恶因非一横执。 何故唯遮自然生耶。 答。 且举自然。 余不平等因皆是此收。 此说三无性。 破非余增益。 余损减门三性所遣。 故非破无因(云云)。 广百论第六云。 又此空言是遮非表。 非唯空有亦复空空。 遍遣执心令契诸法。 非有非空究竟真理。 诸法真理实非空性。 空为门故假说为空。 真理非空。 空为门者。 真理非有。 应有为门。 随机说门。 有亦无过。 然其门义顺在于空有有有等皆顺执心。 空空空等皆违妄执。 故有智者。 闻说空言应离一切有无等等执。 悟法真理非有非无。 勿起有无分别戏论(云云)。 十卷私记(二本)下文云。 问。 何故损减执。 唯法执摄我法不摄。 答。 执无心无之相当情理。 是即法故法执收。 我者谓常一主宰义。 迷情不执常一主宰。 故我执不收也。 问。 约我有假我实我。 拨无假我法执收。 答。 所何知尔。 答。 疏云。 设执法无还执有无。 若执我无亦是法执(云云)。 问。 依他名胜义无性依何义耶。 问。 依他不名胜义生无性性之所以如何释之耶。 论云。 虽依他起非胜义故。 亦得说为胜义无性。 而滥第二故此不说(云云)。 疏云。 述曰。 释依他起亦名胜义无性。 此文不说之所由。 无之言非。 依他虽有体法。 而非胜义无性。 所执无故不可为例。 又七十六云。 谓诸法生无自性性故。 说名无自性。 故即缘生法。 亦显扬云。 不遮缘生。 遮自然生故。 即缘生法。 亦名胜义无自性性。 于诸法中。 若是清净所缘境。 我见彼为胜义无性。 依他起相。 亦是清净所缘境故。 亦说为胜义无性。 无漏后得真智名胜。 亦缘此依他为境故。 此依他亦名清净所缘。 胜之义故。 所执既无非为胜境。 不得此名。 然无彼计所执故。 故说胜义无性。 乃至广说。 若说依他为胜义无性。 此圆成实。 即为第二胜义无性。 今恐依他胜义无性。 滥第二圆成胜义无性故。 此颂中但说圆成胜义无性。 不说依他为胜义无性(云云)。 灯云。 论虽依他起非胜义故等者。 云非者无也。 无无分别智所缘之义故。 故名胜义无性。 故显扬十六云。 由无胜义性故。 此意依他名胜义无自性性者。 有二义。 一由依他体非义性故。 名胜义无自性性。 无者非也。 一由依他无自然生性。 亦名无自性性。 若尔应云胜义生无自性性。 何故但云胜义无自性性。 答。 言胜义无无彼胜义。 若言生无。 恐缘生亦无。 又不无生无故。 但言胜义无。 又滥二性。 亦是生无。 前包说生无。 今但说胜义无故不双无又复依他不但自然生无。 所执相亦无故。 不言生无。 又复无彼胜义无。 不无相生无。 据无分别智境义。 依他不是故云非胜(云云)。 问。 圆成实性上依遮诠门立生无性欤。 灯云。 问依他非胜义。 亦说依他为胜义无自性性。 圆成非缘生。 亦得说圆实为生无自性性。 答。 不例。 若约遮诠。 非是生无自性性故。 云生无自性性。 即谓圆成非是生无自性性之性。 若约表诠。 是生无自性性故。 言生无自性性。 即以显前二性之性故。 不相例。 而要集云相例皆得。 准此知非(云云)。 问。 西明意释而滥第二文。 第二者生无性(云云)溜洲大师如何破之耶。 灯云。 论而滥第二故此不说者西明云。 恐此依他胜义。 滥第二生无自性性故。 此不说。 要集云胜。 今谓不然。 彼经论中说二胜义。 依他在初。 圆成第二。 恐依他胜义滥第二圆成胜。 就解胜义相对简滥。 乃关生无自性性○不说为胜义无自性性。 亦应依他名圆成实。 恐滥第二依他起。 不说为圆成实。 既约别义名为胜义。 与生无自性。 义不相滥故不须简。 同名胜义滥故须简(文)。 深蜜经第二云○善男子。 云何诸法相无自性性○云何诸法胜义无自性性。 所谓诸法中生无自性性故。 说名无自性性。 即缘生亦名胜义无自性性。 何以故。 于诸法中若是清净所缘境界。 我显示彼以为胜义无自性性。 依他起相非是清净所缘境界。 是故说名为胜义无自性性。 复有诸法圆成实相。 亦名胜义无自性性。 何以故。 一切诸法法无我性名为胜义。 亦得名为无自性性。 以是诸法胜义谛故。 无自性性之所故。 由此因缘名为胜义无自性性(云云)。 上文云○谓诸法相略有三种。 何等为三。 一者遍计所执相。 二者依他起相。 三者圆成实相○云何诸法圆成实相。 谓一切法平等真如。 于此真如。 诸菩萨众。 勇猛精进为因缘故。 如理作意无倒思惟为因缘故。 乃能通达于此。 通渐渐修学。 乃至无上正等菩提方证圆满(文)。 疏九本(论八)云○论然今颂中说初非后。 述曰。 虽有无为诸净分法。 皆圆成实。 然今颂中说初真如。 名圆成实。 非后净分。 不能简别自共相等三义胜故。 净分依他。 一非所证。 二非法性。 故今颂中说初非后(云云)。 问。 证得胜义取根本智所证真如欤。 疏云○此随浅深以立四种。 皆胜之义。 或以胜为义。 胜即是义。 随其所应。 皆胜于初世俗谛故。 然此初真即十善巧。 第二即是四谛因果理等。 第三即是依诠显实。 第四废诠谈旨。 一往为论。 三乘合明二谛。 非唯菩萨(云云)。 二谛章云○初之一俗。 心外境无依情立名。 名为世俗。 谛心所变事。 后之二俗。 心所变理。 施设差别即前三真。 其第四真唯内智。 证非心变理。 随其所应即是三性(云云)。 论八云。 胜义有三。 一义胜义。 谓真如胜之义故。 二得胜义。 谓涅槃胜即胜故。 三行胜义。 谓圣道胜为义故(云云)。 疏云。 第一胜义依士释也。 第四胜义摄。 第二得胜义。 谓涅槃。 持业释也。 第三胜义摄。 因证显故。 约得辨故。 真如旧成。 不说为得。 涅槃后显故立得名。 第三者第二胜义。 理稍胜故。 若随事者亦初胜义。 多财释也(云云)。 问。 第四胜义依境界义立胜义名欤。 论云。 此中胜义。 依最后说。 是最胜道所行义故。 为简前三。 故作是说(云云)。 二谛章云。 胜谓殊胜义。 有二种。 一境界名义。 二道理名义。 第四胜义。 诸论多说胜即是义。 持业释名。 或四胜义皆胜之义。 依士释也○第四胜义。 多分依于道理名义。 废诠谈旨非境界故。 前三胜义。 境界名义(云云)。 周记云。 章废诠谈旨非境界故者。 此意说之。 然性是胜义。 非妄为境方得胜名。 同前三胜谛(云云)。 义镜等释同之。 灯六云。 论八。 论胜义有三。 一义胜义。 本疏依士。 今助一释亦得持业义。 谓道理胜者无过。 如似涅槃名为无上。 此胜亦尔。 更无过故亦即名胜。 此理即胜名义胜义。 初义是理。 后即胜道理。 义中最胜。 或境义中胜名义胜义。 论依对智依士为名。 今谈法体胜劣相形。 持业为因(云云)。 问。 胜鬘经无作四谛同第四胜义欤。 疏云。 论此中胜义依最后说。 是最胜道所行义故○述曰。 前三非如故言亦也○论亦言显此至随义广释。 述曰○即是胜鬘瑜伽等无作四谛。 如非安立谛也。 肝心云。 文前三○非如○者。 北抄云。 前三非一如法界如。 第三义亦是识变故(云云)。 疏下文云。 论此位菩萨至唯观安立。 述曰。 此位菩萨。 于安立谛。 非安立皆亦学缘。 或总作一实真如。 或别作二空别。 总三心非安立。 不唯作四谛差别观。 胜鬘经说有作无作四谛。 无作四谛即非安立有差别。 名言者名安立无差别。 离名言者非安立也。 安立者施设义(文)。 唯识章云。 二名有四。 瑜伽论中。 施设非施设浅深异故。 名为安立非安立谛。 即胜鬘经。 有作四圣谛。 无作四圣谛(云云)总料简章同之。 二谛章云。 胜鬘经中亦说八谛。 有作无作各有四种○无作四谛菩萨四谛第三俗谛第二真摄。 或第四俗第三真摄。 依诠显旨非安立故(云云)。 玄赞第七云○依诠显实真如。 亦是灭谛所摄○废诠谈旨即非灭谛故。 瑜伽中。 四谛之外说非安立谛。 上依种类总说四谛为依法体。 有粗有妙。 能知之智。 有上有下。 胜鬘依此说有八谛。 谓有作四圣谛。 无作四圣谛。 如是八圣道谛。 非二乘所知。 即新经云。 安立非安立有作四谛者。 分段生死十二因缘名苦。 烦恼及业名集。 择灭名灭。 生空智品名道。 无作四谛者。 变易生死五蕴名苦。 所知障名集。 无住涅槃名灭。 法空品名道(云云)。 摄释四云。 疏即新经云安立等者。 问。 非安立者。 痴诠为义。 言无作者。 无后可作名为无作。 然施设二义既差差何相即。 答。 非安立名通于二义。 一唯废诠与无作别。 即瑜伽论非安立谛唯是一也。 二言非者。 即是无义。 安立是作。 名有别义体无差。 经云非安立故即无作也(文)。 心经幽赞下云。 胜鬘经说安立四圣谛。 非安立四圣谛○粗类施设浅智所知名安立谛○微隐难知非粗显境名非安立谛○或随观察二空真如不作别观。 名非安立(云云)。 胜鬘经云。 圣谛者。 说甚深义微细难知○此说甚深如来之藏。 如来藏者。 是如来境界。 非一切声闻缘觉所知。 如来藏处圣谛义。 如来藏处甚深故。 说圣谛亦甚深○如来应等正觉。 于无作四圣谛。 义事究竟以一切如来○所言苦灭者。 名无始无作无起无尽离尽常住。 自性清净。 离一切烦恼藏。 世尊过于恒沙。 不离不脱不异不思议佛法成就。 说如来法身。 世尊如是如来法身。 不离烦恼藏名如来藏(文)。 瑜伽论六十四云○又复安立略有四种。 谓如前。 三种世俗。 及与安立胜义世俗。 即胜义谛。 由此谛义不可安立。 内所证故。 但随顺发生此智。 是故安立。 云何非安立真实。 谓诸法真如(云云)。 同七十三云。 问。 如是五事几谛所摄。 答。 相四安立谛摄。 名一苦谛摄。 分别三谛摄。 除灭谛。 真如四非安立谛摄。 正智缘安立非安立谛道谛摄(云云)。 无垢称经疏三云。 涅槃经之有苦有谛有实。 苦谓苦事。 谛谓苦理。 实谓真如。 声闻有苦谛。 而无有实。 不达真如。 非安立故。 唯达安立事与理故。 由此真如依诠所显为无常义(云云)。 二种姓段问习所成种姓通地上欤。 论云。 二习所成种姓。 谓闻法界等流法已。 闻所成等熏习所成(云云)。 疏云。 胜解行地发心已去。 未入初地名习所成故(云云)。 灯云。 问。 从何位去名为习性。 答。 从胜解地已去。 皆名习种姓菩萨(云云)。 瑜伽论三十五云。 云何种姓。 谓略有二种。 一本性住姓二习所成种姓○又此种姓未习成果说名为细。 未有果故已习成果说为名粗。 与果俱故(云云)。 伽抄十一云○云何名俱。 如护法义。 更别成种。 新生之种与旧种。 俱可如此释。 如护月义。 但令旧增。 即当念中新增之种义说为果。 旧本之种义说为因。 故言俱之。 又前念望后念。 虽异刹那灭果生故能有其果。 故说为俱。 如胜尊义。 无始有漏善法种名因。 十信初时因缘无漏数熏成种。 此种是果。 无始种为因。 因果同时故。 说为俱也(云云)。 又云○有人云。 护法菩萨取地上名习不然。 地前十信不生无漏种故。 生彼种时。 名习种姓随增说生。 护月别。 唯胜军师。 本种姓于所知障可断义用立之。 习性即十信时。 应有漏闻思等种是(云云)。 惠日论一云。 又云。 瑜伽等云无性者。 依客性说者。 彼自立义理心为本性引。 无漏种为客性性。 性同许初无瑜伽等云无即合了义。 云何判为不了。 由不能知二种种。 一性种姓。 即法尔有。 二习种姓。 即法尔种。 逢缘起现熏新种者。 名为习性(云云)。 佛地论三云。 如是四智相应心品种子。 本有无始法尔不从熏生。 名本性种姓。 发心已后。 外缘熏发渐渐增长。 名习所成种姓。 初地已上。 随其所应乃得现起。 数复熏习转胜。 乃至证得金刚喻定(云云)。 摄释第二云。 善戒经等。 据法尔无漏种子。 无有名性种姓。 复因修并新所熏名习种姓(云云)。 秘云。 论要具大乘至悟入唯识者。 问。 本性无习。 习性非本。 如何具二方悟唯识。 答。 有义依前后际。 说具二种。 非同时俱。 又习性位非无本性。 即一种子得二种名。 本种熏习有差别故。 若依此解。 未发心前名本性住。 发心已去。 乃至等觉得二种名。 此解应胜。 详曰。 前解稍通理犹未显。 后解教理俱不符契。 一位杂乱。 二仁王璎珞瑜伽摄论经论。 皆云二种种姓在见道前。 判通等得。 岂不违教○今释论意必有二性。 后能悟。 具犹有也。 非俱名具(云云)。 问。 西明意立位地十信灯师许之欤。 (又仁王十善国璎珞十信欤)。 灯云。 西明释云。 十信已前名性种姓。 十行已上名习种姓。 又解。 仁王第一十住十行十回向。 如其次第。 习性及道。 菩萨本业经亦同。 不说十信为习种姓。 而仁王伏忍圣胎三十人者。 且举方便说十信。 非即十信为习种姓。 又信有二种。 一位地十信。 即在十住前。 故本业经云。 未上十住前十位名字菩萨。 常行信等十心。 二行解十信。 通十住已上。 即十住十行十回向。 如次配属习性道种三位菩萨。 说位地信非名种习。 今谓不然。 初判十行已上方名习性。 十住菩萨岂非习收。 又云。 仁王第一十住十行等。 如次习性等。 本业经同。 不说十信者。 不然。 仁王第一无别十住行回向名。 即信止坚。 如次配习性及道种。 不可违文判十信等是三方便非住等收。 本业经等不说十住名者。 依总住说不论别行。 据十信是十住所收。 有别说者。 以初住难离出十信。 如四善根内门难故。 第十回向位中别开善根。 既回向收。 十信定是十住所摄。 仁王花严优婆塞戒经等。 皆说四十二贤圣。 不说五十。 又云。 十信等是十住等方便者。 即住等收。 如初近分属初定摄。 又若十信位地在前。 仁王经中复有十善菩萨。 岂可地前开为五十。 又位地十信在十住前。 行解十信通十住已上。 无圣教说。 若云本业经云未上十住前有十位名字菩萨。 常行信等十心。 即证位地十信在十住前。 于此位中经几时修。 又仁王经。 十千劫中行菩萨道始入十信。 岂位地信前。 更十千劫为十善位。 此既不立。 位地十信亦不应开。 又设纵别开。 何废得是习种姓位。 仁王经等。 于习种位分诸十王位。 言铜轮王是习种姓。 不云前非齐此已前方是习种。 但前习未胜未得铜轮。 据胜习时得铜轮位。 言习种姓作铜轮王。 若尔性种姓等应亦通前。 答。 不例。 于习种位。 前后胜劣分出余故(文)。 文义记云。 本业经上云。 未上住前有十信名字菩萨。 常行十信。 所谓信心等。 又云。 若退若进者。 十信已前一切凡夫法中发三菩提心。 乃至信相心中行者。 是退分善根。 乃至十劫修行十信得入十信。 又下卷云。 尔时住前名信相菩萨。 亦名侒名菩萨。 亦名名字菩萨。 其人略行十信。 所谓信心乃至行十善五戒等乃至复行十善。 若一劫二劫修十信。 受六天果报。 乃至积集无量善法。 亦退亦出。 若值善知识学佛法。 若一劫二劫方入住。 若不尔者。 常没不出住退分善根。 仁王上云。 初发信相恒河沙众生。 修行伏忍于三宝中生习种姓。 又下卷云。 习忍以前行十善菩萨有退有进。 乃至是不定人。 如是等文。 显位地十信未入习忍十住位也(云云)。 金刚般若会释中卷云。 依花严经。 佛在摩诃提国寂灭道场。 始成正觉。 第一处中诸菩萨。 请说十住十行十藏十回向十地十愿十定十自在十顶。 后至第二处。 佛在天帝释忉利天宫妙胜殿上。 加法惠菩萨方说十住。 至第三处佛在夜摩天宫庄严殿上。 加功德华菩萨方说十行。 至第四处佛在兜率天宫一切宝庄严殿上。 加金刚幢菩萨方说十回向。 至第五处在他化自在天宫上摩尼宝藏殿。 加金刚藏菩萨方说十地。 此上四种是别阶位。 余五十种。 是彼位中所别修法。 十藏是十行位中别修法○依璎珞经上卷。 说四十二贤圣。 地前凡夫有三十位。 十住名铜宝璎珞。 十行名银宝。 十回向名金宝。 十地圣人名璎珞宝。 前三十二名为学行。 入法流水中以自灌注。 等学菩萨名摩尼宝○住佛位中名水精宝璎珞○以前诸位名六种姓。 谓习性道圣等觉妙觉○于十住中。 初发心住。 未上住前有十心名字。 菩萨常行十心。 所谓信心·念心·精进心·惠心·定心·不退心·回向心·护心·戒心·愿心。 修行是心。 若迳一劫二劫三劫。 乃入初住位中。 住是住中增修百法明门。 所谓十住心信心有十故。 修行百法明门。 常发无量有行无行大愿。 得入习种姓中。 彼经既以十住位名习种姓。 修信念等经三大劫。 方入十住。 修行百法即显十信。 是初住摄。 未入僧祇。 此住在外凡发求大意(云云)。 对法抄八云。 大智度论。 舍利弗六十劫行菩萨道。 依璎珞经。 若一劫二劫乃至十劫。 修信等十行。 得入十住。 劫有大小。 时节无异。 优婆塞经。 舍利弗八万劫修菩萨道。 所以退者未得脱。 分法虽尔。 犹胜声闻缘觉利根者。 未至十住第七正心住故○(云云)。 又云。 若大乘退者。 依优婆塞戒经。 舍利弗。 已曾八万劫修习。 至十住第七心退。 菩萨本业璎珞经。 四十劫退。 智度论六十劫退。 其实皆亦至第七心说。 劫数不同故。 有多少勘同。 纯业说六十劫。 若杂业说八万等(文)。 最胜疏四云。 然仁王般若。 十千劫中行菩萨道。 随风东西或进或退者。 据信及通相而说。 劫有大小不同。 净戒优婆塞戒经云。 六十劫舍利弗退。 大者据大劫说。 又云。 疏住外凡位者。 此有二释。 一云十信已前名外凡位。 已后名内。 二云十住已前名为外凡。 已后名内。 菩萨本业璎珞经云。 佛子住此地者。 所得福德过外凡位百千万倍。 由此故知已前总名外凡。 议曰。 前虽无证理亦可通。 约未入彼四十心位立以外称。 问。 何故本业说十住外名为外凡。 答。 以十住外未入三祇根本位故。 名外名前。 外约方便根本皆异。 已前未发心故总名内(文)。 菩萨本业璎珞经上云。 吾今略说名门中一贤名门。 所谓初发心住。 未上住前有十位名字。 菩萨常行十信。 所谓信心·念心·精进心·惠心·定心·不退心·回向心·护心·戒心·愿心·佛果修行是心若迳一劫二劫三劫。 乃得入初住位中。 住是住中习种姓中○住是住中发大愿已。 违外一切凡夫行十信者。 今复修行无量功德(云云)。 又云。 佛果若退若进者。 十住已前一切凡夫法中发三菩提心。 有恒河沙众生。 学行佛法信相心中行者是退分善根。 诸善男子。 若一劫二劫乃至十劫。 修行十信得入十住。 是人尔时从初一住至第六住中。 若修第六般若波罗蜜。 正观现在前。 复值诸佛菩萨知识所护故。 出到第七住常住不退。 自此七住已前名位退分。 若不退者。 入第六般若修行。 于空无我人圣者。 毕竟无生必入定位。 佛子。 若不值善知识者。 若一劫二劫乃至十劫。 退菩提心。 如我初会众中有八万人退。 如净目天子法才王子舍利弗等。 欲入第七住。 其中值遇因缘故。 退入凡夫。 不名种姓人。 退入外道。 若一劫若十劫乃至千劫。 作大邪见及五逆无恶不造。 是为退相(文)。 上文云。 发心住者。 从始具缚凡夫○值佛菩萨教法中起一念信。 便发菩提心。 是人尔时住前。 名信相菩萨。 亦名假名菩萨。 亦名名字菩萨。 是人修行十心。 所谓信心○愿心。 复十心。 所谓十善○是人复行十善。 若一劫二劫三劫修十信。 受亦大果报。 十善有三品。 上品铁轮王化一天下。 中品粟散王。 下品人中王。 具足一切烦恼。 集无量善业亦退亦出。 若值善知识学佛法。 若一劫二劫方入住位。 若不尔者常没不出。 住退分善根如上说。 佛果。 发心住者。 是上信位。 若一劫二劫二恒一恒佛所。 行十信心信三宝。 常住八万四千般若波罗蜜(云云)。 下卷云○我今在此树下。 为十四亿人。 说住前信相心菩萨。 初受戒法佛子。 是信相菩萨。 于十千劫行十戒法。 当入十住心(云云)。 又云。 复有八部阿输轮王。 各舍刊入十信心行十善行(文)。 仁王经上(古译)云。 善男子。 初发相信恒河沙众生修行伏忍。 于三宝中。 生习种姓十心信心精进心念心惠心定心施心戒心护心愿心回向心○十善菩萨发大心。 长别三界苦轮海。 中下品善粟散王。 上品十善铁轮王。 习种铜轮二天下。 银轮三天性种姓。 道种坚德转轮王。 七宝金光四天下(云云)。 同下云。 善男子。 习忍以前行十善。 菩萨有退有进。 譬如轻毛随风东西。 是诸菩萨亦复如是。 虽以十千劫行十正道。 发三菩提心。 乃当入习忍位(云云)。 问。 本性住种姓取真如理欤。 论云。 一本性住种姓。 谓无始来依附本识。 法尔所得无漏法因(云云)。 疏云。 未闻正法。 但无漏种无始自成。 不曾熏习令其增长。 名本种姓。 性者体也。 姓者类也。 谓本性来住此菩萨种子姓类差别。 不由今有名本性住种姓。 三十五菩萨地云。 无始法尔六处殊胜。 名本姓住种。 正与此同。 即种姓住(云云)。 瑜伽三十五菩萨地云。 谓诸菩萨六处殊胜有如是相。 从无始世展转传来法尔所得。 是名本性住种姓(文)又此种姓亦名种子。 亦名为界。 亦名为性(云云)。 善戒经云。 本性者。 阴界六入次第相续。 无始无终法性自尔○又性者。 亦名为子。 亦名为界。 亦名为性(云云)。 地持论云。 是菩萨六入殊胜。 展转相续。 无始法尔。 名性种姓○又种姓名为种子。 名为界。 名为性(云云)。 惠日论第二云(本性住姓谬三)有义。 如来藏及识藏。 一切有情。 皆平等有。 即此名姓种姓。 亦名本性。 后熏习者。 名为客性。 由新熏故。 五乘性别。 非是本有。 真如本识性平等故。 一切无别。 此说非理立宗妄故。 所以者何。 真如法界及第八识。 有情等有。 经论诫文愚智咸许。 即此名为性种姓者。 智者不尔。 何以故。 若此真如及第八识。 名性种姓。 一切俱有。 何名殊胜。 由有法尔无漏种子。 三乘差别。 异于无性。 名为殊胜故。 故善戒第一。 先明善行性品。 不言理性品。 又云。 修习圣行。 云于善果菩提之道。 有十法则能摄取一一切善法。 瑜伽地持普皆相似。 初明本性。 发心品下始明习性。 性种姓中明习种姓者。 且相对明非正明也。 所以地持六度印相云。 菩萨性自示施等。 瑜伽论云。 又诸菩萨有六波罗蜜多种姓相。 由此相故等。 又地持云。 非种姓人无种姓故。 虽复发心勤修精进。 必不究竟阿耨菩提。 又不得云无习种姓。 即此发心勤修精进。 可非习性云修不得。 以此故知。 要有法尔无漏种子。 方名性种姓。 若无本性习种何生。 杂集论云。 虽有众缘。 无种子不生故非他作○又佛性论第四云。 五无初相应善性为法者。 释曰。 无初者。 以性得般若大悲禅定法力。 并本有故。 故言无初。 体用未曾相离故言相应。 此言性得即不由熏。 既言本有无初。 明非始起不得说言此说如理。 论云。 般若大悲禅定法身。 并本有故。 总但说如与谁为并。 又前说烦恼业报并无初。 即许三别。 今说四法并无初如何。 但据理○第八心体既是有漏。 如何得为无漏正因。 故无性摄大乘第三云。 未曾见有毒为甘露。 阿赖耶识犹如毒药。 云何能生出世甘露清净之心○又云。 无上依经云如来界不可思议。 一切众生生有阴入界界胜相种类内外所现无始时节相续流来。 法尔所得。 准此经文。 即真如界名性种姓。 此亦不尔。 谬引经故。 准此经文。 正是无始法尔行性。 名阴入界相种类。 内外相续流来。 法尔所得。 法尔所得即法尔义。 此处若心意识下。 令依依他处观真如理除断染法。 理显智圆同。 辩中边论颂。 虚妄分别有○又云。 涅槃第八云。 众生佛性则不如是。 虽复处在阴入入界中。 即不同于阴入界也者。 不同前文无上依经。 言有阴入界相种类内外所现相续流来。 此圆阴入界相涅槃言不同阴入界相。 故事理别。 或约无漏与有漏别别。 不同彼。 不尔如何言虽复处在阴入界中。 何以故。 真如遍一切。 不可言说处在阴中。 佛性之言非唯因理。 六度等行皆名佛性。 又云。 胜天王分前后文别。 前云如来法性在有情类蕴界处中。 从无始来展转相续。 烦恼不染。 此亦非证。 此说行性。 行亦是法。 法言通故。 若是理性体性常住。 何得云展转相续。 相续者非常住义。 次言清净法性为诸法本自性无本。 此说真如出生诸法者。 为增上缘。 非亲因缘出生诸法。 然如不生是增上缘生。 若一如生万德。 何有定异因。 摄大乘庄严论云。 诸功德从镜智起。 如既亲生。 何假智生。 又云。 佛性论云。 佛日惠光令法身生随意身长。 法身即当本性同。 戒戒经法性自尔者。 此亦非证。 既说真如名为本性。 即是法身。 何能令生。 涅槃经三十七品波罗蜜等。 是名了因。 自行当名为了。 佛光是即能生。 又前自云如虽生法不生故。 又云。 起信论中体大即真如体。 相大即是无量性功德相。 用大即能生世出世善因果者。 用大有为行。 是如用故。 能生一切者。 此亦不尔。 真如是有作用。 若有作用同诸行故。 如增上用诸得生。 此理可尔。 不为生用(云云)。 大般若五百六十九云(法性品)最胜复言。 云何法性甚深微妙不可思仪。 佛言。 天王。 如来法性在有情类蕴界处中。 从无始来展转。 烦恼不染。 本性清净。 诸心意识不能缘起。 余寻伺等不能分别。 邪念思惟不能缘虑。 远离邪念无明不生。 是故不从十二缘起说名无相。 非所作法。 无生无灭无边无尽。 自相常住。 天王当知。 诸菩萨摩诃萨。 行深般若波罗蜜多。 能知法性清净如是。 无染无著远离垢秽。 从诸烦恼超然解脱。 此性即名诸佛法本。 福德智惠因之而起。 本性明净不可思议(云云)。 问。 瑜伽论无始法尔六处殊胜(云云)六处者内外六处欤。 问。 有人意以资粮等六位名六处殊胜(云云)灯师如何破耶。 灯云。 然瑜伽三十五云。 谓诸菩萨六处殊胜有如是相。 从无始世展转传来法尔所得。 名本性住种姓。 西明四解。 第二为正。 正取无漏法尔种子。 简异无性。 故云殊胜。 不可举果位等名为六处。 善戒经云。 谓阴界六处。 故知。 六处是内六处。 内六处中意根处。 摄无漏种子。 是六处故。 非遍六处皆能持种。 亦不得云具显果位内外六处。 外六处中不持种故。 说因性故。 然有难言。 若在内六处名为殊胜者。 二乘法尔及闻熏习无性人种。 亦在六处。 岂名殊胜。 故取六位资粮加行见修等觉及妙觉位。 名为六处。 此亦不然。 瑜伽二十一。 虽解声闻。 与此意同。 云附在所依有如是相六处所摄。 从无始世展转传来。 岂许小乘亦有六位。 若云据不定说。 定性如何。 又如何言六处所摄。 从无始世展转传来。 岂六位种法尔差别。 问。 若尔菩萨与二乘同。 何名殊胜。 答。 且望无性总名殊胜。 非唯简小得殊胜名。 若不许小亦名殊胜。 违二十一。 彼云。 如是种子。 非于六处有别异相。 即于如是种类分位六处殊胜。 从无始世展转传来法尔所得。 又由此文云六处者。 唯目六处非果位等(文)。 西明疏云○解云。 瑜伽所说六处殊胜有此相。 诸说不同。 一云此显种姓所依。 第八于六处中是第六处故。 名六处殊胜。 余意处故名殊胜。 有如是相者。 正显所有本性住姓。 一云六处者同前说。 殊胜者第八所有无漏种姓。 一云六处殊胜者。 显种姓所生果。 谓妙觉地眼等六处有如是种姓故。 一云六处殊胜者。 显果位内外六处殊胜。 有如是种子相者。 正显种性。 然护法宗取第一释。 付附本识。 无漏法尔种子。 从无始来至妙觉位。 名本性住姓(云云)。 摄释一云。 六处殊胜者。 此出无漏种姓之体。 言无始者。 显法尔义。 六处殊胜相传三释。 一云佛果根境不过六故。 但云六处。 以实而言。 佛十二处本因中。 姓与果殊胜六处为因。 因从果称云六殊胜。 二云此是有情内六根处。 于六处中。 有得佛果最胜功能故名殊胜。 三云是第六意处。 无始以来殊胜种姓。 在其第六阿赖耶识意处之中。 此第六处名殊胜六处。 详其是非如唯识抄(云云)。 枢要明诠记第一(种姓义所)云。 六处殊胜者。 第六意处名六处也。 殊胜者伽抄有二解。 一云六根之中第六意根。 其体殊胜。 第七八识于中摄故。 持诸法种令不失故。 名殊胜也。 一云殊胜无漏种子。 第六意处中。 有此无漏故。 是无上种故名种胜(云云)。 唯识义十卷私记第三云。 问。 第六意处有漏无漏种者。 可云意处殊胜。 何故云六处殊胜。 答。 其相随(为言)意云设广冈寺内一仓有金财。 此总云广冈寺有金财。 如此彼亦尔也。 第六意处。 第七八识所摄。 此第八识处有(为言云云)。 问。 无性摄论中用及用具皆待作者(云云)秘师如何释耶。 疏云。 摄论第六说。 谁能悟入所应知相。 大乘多闻熏习相续。 已得逢事诸佛出世。 得定胜解。 集诸善根善修福智资粮菩萨。 彼约有多功能。 四种力故方能悟入。 然于此中。 唯言具本性种姓。 即彼所言大乘等也。 习所成等。 即彼所言多闻熏习等。 即固力也。 彼余三力。 下位中所须方说。 故此与彼广略不同。 至下当知。 然具本性犹未能入。 具习所成方能入故。 即是摄论能入章也。 无性云。 用及用具皆待作者。 故问入者谁能悟入者。 唯是因力。 有余力者。 是所须具。 非正非所须。 故余三力此不说(云云)。 秘云。 疏用及用具者。 思修二惠是能入具。 此具能现似法似义。 及能有入所知法义之功能故。 故名为用。 此具及用必待能执。 彼具假者具方有用。 由此前明修具已。 故今次问能执作者(云云)。 蕴云。 假者能入人由具大乘二种种姓。 方能悟入所应知相。 相即体相。 谓识相真如也。 故二种姓。 正名为用。 此即因力。 余之三力名为用具。 由善友等。 助彼智因方证入故(云云)。 无性摄论六云。 论曰此中谁能悟入所应知相。 大乘多闻熏习相续○善备福德资粮菩萨。 释曰。 用及用具皆待作者。 故问入者谁能悟入。 答此问言大乘○论曰何处能入。 谓即于彼有见似法似义意言。 大乘法相等所生起。 胜解行地见道修道究竟道中○释曰。 何处能入者。 问所入境及能入位。 谓即于彼有见等者。 谓于大乘法相所生。 决定行相似法似义意言。 能入于此境界。 能入是用。 所入境界。 是业是持○论曰由何云何而得悟入。 释曰。 此中双问作具所作。 由有作者入所作业。 应知定有能入之具。 自现观相是所作事。 决定应有如是如是所作方便。 是故今当二俱解释。 论曰由闻熏习种类。 如理作意所摄似法似义有见意言。 释曰。 此中先辨能入之具种类之声。 即因言说是为义。 论曰由四寻思○及由四种如实遍智○释曰。 依如先说。 能悟入具发起如实所作方便。 于加行时推求行见假有实无。 方便因相说名寻思。 了知假有实无所得。 决定行智。 方便果相名如实智(文)。 摄论廓疏七云。 用及用具皆待作者者。 前明观法有见意言。 即思修惠是能入具。 此有能现法义。 及能入所知法义之切能故名为用。 如是具具作用。 必待能犯。 具者具方有用故须准。 问。 能执作者○问。 此中用具为是地前亦兼地上。 答。 初类即是地前。 渐增亦通上位。 然多分凡决定位。 及道中能入之具(云云)。 论第九卷本文抄三十九目次二种姓下仁王等学仁王梵本汝等所行非胜解行佛现八相信不退入心全知初劫所摄三祇时量(付地前三十心但三无数)释迦超劫(付贤劫量释迦出世)摄在一刹那资粮位二障体所知障品数法空智品量所知障嗔不善住地烦恼通五住地等烦恼资粮位可伏粗惑十力功德自性体摄论中明四处障且第四分别障体何物耶论第九卷本文抄三十九二种姓下问。 仁王般若别说等觉位欤。 灯云(如上)。 仁王经上(古译)云。 五忍是菩萨法。 伏忍上中下。 信忍上中下。 顺忍上中下。 无生忍上中下。 寂灭忍上下。 名为诸佛菩萨修般若波罗蜜(云云新译同之)。 又云。 复次寂灭忍。 佛与菩萨同用此忍。 入金刚三昧。 下忍中行。 名为菩萨。 上忍中行。 名为萨婆若。 共观第一义谛。 断三界心习无明。 尽相为金刚。 尽相无相为萨婆若。 超度世谛第一义谛之外。 为第十一地萨云若觉(云云)。 新译云。 复次寂灭忍者。 佛与菩萨同依此忍。 金刚喻定住。 下忍位。 名为菩萨。 至于上忍。 名一切智。 观胜义谛断无明相。 是为等觉(文)。 古译云。 五忍功德妙法门。 十四正士能谛了。 三贤十圣忍中行。 唯佛一人能尽源(云云)。 新译云。 五忍功德妙法门。 十四菩萨能谛了(云云)。 古译云。 灌顶菩萨四禅王。 于亿恒土化群生。 始入金刚一切了。 二十九生永已度。 寂灭忍中下忍观。 一转妙觉常湛然(云云)新译同之。 释签第二云。 仁王经中不立等觉。 故三十生尽即入妙觉(云云)。 文句第八云。 深入禅定。 即第十地中。 无始三昧入金刚定。 诸佛皆现摩顶受职也(云云)。 疏记云。 若入金刚定。 义当等觉。 合在第十地中(云云)。 问。 仁王般若别有梵本欤。 金刚般若会释中卷云。 且以仁王恐成非。 则但是诸位随增且说。 不尔。 道理甚为乖误。 依仁王经上卷。 复与诸教不同。 彼云。 大王。 五忍是菩萨法。 伏忍上中下○意说。 地前十住·十行·十回向名伏忍。 以有漏智伏烦恼故○依此经准。 题目下自注之云鸠摩罗什集出佛语。 不可和会令与诸经论同。 依此仁王。 即说十信以为十住·十行·十回向。 仍名不同。 皆成乖角(文)。 伽抄第十云。 如仁王经说。 有义。 地前有三心。 一信心。 二住心。 三坚心。 信位中名习种姓。 住者即十解十行二十心合为住心。 坚心即十回向。 西方寻访彼经。 未闻有本。 虽尔。 今且会之。 如彼经意。 总说习种姓为众多姓。 即彼经云。 习种姓者。 谓在信心。 即十信位也。 性种姓者。 谓在住心。 住心彼经即十解十行。 十解十行名性种姓(云云)。 开元录二云。 仁王般若经一卷(或二卷三十一纸初出房云见晋世杂录贞元三同之西晋代法护所译中在此云云)。 又云。 仁王护国般若波罗蜜经二卷(亦云仁王般若经或云一卷第二出与晋世法护梁朝真谛译者同本异译出房云见行录后秦罗什译中有此云云)。 同第六云。 仁王般若经一卷(承圣三年于预章宝田寺译第三出与西晋法护等出者同本贞元九同之梁代真谛译中有之云云)。 同十四云。 别录中有译无本(大乘贞元二十四同之)。 仁王般若经一卷(或二卷二十一纸)西晋三藏竺法护译(第一译)。 仁王般若经一卷梁天竺三藏真谛译(第三译)。 右前后三译。 一本在藏。 二本阙。 上文云。 有译无本者。 谓三藏教文及贤圣集传。 名存本阙之类也(云云)。 同十八云(伪妄乱真录)然法经录中。 以随愿往生经·药师经·梵天神策经·仁王经·宝如来三昧经·占察经·梵网经·五苦章句经·安宅神咒经·遣教论等。 并编疑伪者。 不然。 其随愿往生等三经。 出大灌顶。 仁王等七经。 并翻译有源。 编为疑伪。 将为未可。 今编正录。 此中不载(文)。 法经者。 大兴善寺翻经大德也。 开皇十四年甲寅。 文帝敕撰一切录。 法经等二十大德绢撰成之(云云)。 众经录第四。 疑伪录列二百九部四百九十一卷中。 不载此经。 又道宣录并法经录中。 伪经中不见此经。 仍贞元录所引可勘知之。 贞元录二十云。 仁王般若等三经。 文义虽通。 大部全文大部中无。 是支流摄。 非从彼出(云云)。 出三藏记集序第八云(注解大品序第三大梁皇帝制也)注解大品序云。 讲般若经者多说五时。 一往听受。 似有条理。 重更研求。 多不相符。 唯仁王般若具书名部。 世既以为疑经。 今则置而不记(云云)梁武帝共天保寺法宠撰(云云)。 古今译经图记第二(沙门靖迈撰)云。 沙门竺昙摩罗密。 此言法护○仁王般若波罗蜜经一卷○合二百十一部。 总三百九十四卷。 清信士聂承远笔受(云云)。 道定录并经中伪经中。 不见此经也。 仍贞元开元录所引可勘知之。 大周刊定众经目录二云。 仁王般若经一部二卷(或一卷三十一纸)右西晋永嘉年。 沙门竺法护译。 出晋代杂录○仁王般若经一部二卷(第一出。 与法护出者文少异)右秦弘始三年。 沙门鸠摩罗什。 于长安逍遥园译。 出长房录○仁王般若经一卷。 右梁武帝世大同三年。 优禅尼国沙门真谛。 于宝田寺译。 出长房录。 与晋世法护译者少异(文)。 仁王行信疏上云。 翻译时代者○证译者异。 乃成三本。 一者晋时秦始元年。 月支国三藏法师昙摩罗蜜。 晋言法护翻出一卷。 名仁王般若。 二者秦时弘始三年。 三藏法师鸠摩罗什。 秦言童寿。 于长安西明阁逍园翻出一本。 名仁王护国般若波罗蜜经。 三者梁时永圣三年。 西天竺优禅国三藏法师波罗未陀。 梁言真谛。 于豫章宝田寺翻出一卷。 名仁王般若经。 疏有六卷。 虽有三本。 晋本创初恐不固悉。 真谛一本隐而不行。 故今且依秦时一本(云云)。 问。 退不退俱各发心之义淄洲大师引何文证之耶。 灯云。 又菩萨地明性种已。 次明发心。 发心即是习种姓位。 不可说彼据不退位已后方各发心。 下文复云退与不退俱名发心。 法花经中。 舍利弗等曾发大退。 佛云。 汝等所行是菩萨道。 又云令发一切智心。 犹在不失。 故知总名发菩萨提心。 不唯不退。 法花论云。 一者示现种子无上故。 说云雨譬喻。 汝等所行是菩萨道者。 谓发菩提心。 退已还发者。 前所修行善根不灭。 同后得果故(文)。 玄赞七云。 经今为汝等说最实事。 诸声闻众皆非灭度。 汝等所行是菩萨道。 渐渐修学悉当成佛。 赞曰。 品第二段结成说实为授记之。 渐声闻所行成佛远因故。 是菩萨所行方便之道。 论云汝等所行是菩萨道者。 谓发菩提心退。 已还发者。 前所修行善根不灭。 同后得果故。 二乘修是大乘之远方便因。 名菩萨道(文)。 义决云。 问。 十无上正为何说。 答。 正为声闻不定性者。 故论云。 示现种子无上故。 说雨譬喻。 言汝等所行是菩萨道者。 谓发菩提心。 退已还发。 前所修行善根不灭。 同彼得果故。 意说。 二乘身中有菩萨种子。 但能还修皆得作佛。 已发心者令坚固故。 未发心者令闻无上亦发心故。 既退已还发。 前所修行善根不灭。 同后得果故。 明为不定○问。 此十无上有何次第。 答。 以义准之。 令劝发心。 须凭因力。 说其曾种大因。 今须修行当得佛果。 故说种子无上。 即明说汝等所行是菩萨道。 明昔发心善根不灭。 今闻佛法远因为因后得果故。 既有胜因。 须长时修无上之因。 方能得果故(文)。 灯第六云。 要集等云。 菩萨地前未起无漏。 二乘生空无漏智者。 是彼种姓。 非是菩萨。 以量成立。 生空无漏地前不起。 今谓不尔。 此论明说。 或二乘位回趣大者。 为证法空。 地前所起九地所摄生空无漏。 彼皆菩萨此根所摄。 今者不许。 岂不乖耶。 二乘圣者回心向大。 岂可不起无漏智耶。 回心已前既各菩萨。 所起无漏何非此根。 法花经云。 汝等所行是菩萨道。 据不定者皆是此根(云云)。 法华论疏三云(吉藏)汝等所行是菩萨道。 第三释经。 初牒经。 谓发菩提心退已还发者。 叙声闻人有三时。 一过去本发菩提心时。 二者中间退菩提心时。 三者闻法花经还发菩提心时。 今即取前后菩提心为种子无上。 故取此文而释之也。 所修行善根不灭同后得果故者。 过去发菩提心行菩萨行。 中间虽退而菩提心种子不灭。 如摄大乘论云。 此种子并附着利耶。 同后得果者。 初发菩提心。 同后重发菩提心得成佛果故也(云云)。 问。 不定性回心以后八六四二万劫数摄胜解行地欤。 又方问。 可摄资粮耶。 又方问。 可名习种姓耶。 灯云○又善法欲已去得名为学。 有为善法名为学法。 何非习种姓。 据起现行发菩提心行熏成种已。 即名习种。 不尔。 二乘回心向大。 经八万劫乃至十千。 是何菩萨不可得云是性种姓。 何以故。 所修诸善非不思择。 于大菩提非不趣求。 虽未得入资粮胜位。 可名习种。 或创发心及二乘回向八万劫等。 非胜解行。 行未胜故。 未在僧祇故。 虽然不得在僧祇数及资粮等。 可名习种。 无文定判十住已前不得名为习种菩萨(云云)。 疏云。 论一资粮位至顺解脱分。 述曰。 此在四十心及已前位。 从初发心乃至十回向终。 皆名顺解脱分(云云)。 下文云。 论从发深固至资粮位摄。 述曰○即地前四十心皆是此位。 然彼以前或十万八万四万十千劫等。 皆不入此位。 未名清净增上力。 坚固之心未升进故(云云)。 摄释一云。 舍利弗等在法花会。 未解一乘未趣大前。 名种姓地。 或初发心亦种姓地。 经二万劫到十信故(云云)。 最胜疏五云○故法花云。 汝舍利弗○况余声闻趣万劫到。 所言到者。 到阿耨心故未证语。 若约七地过种姓地。 得世胜解行地。 若约五位未住资粮位。 但在善法故。 十信方得在资粮故(云云)。 问。 十住菩萨所现八相佛所现有何差别耶。 灯云。 问。 十住中已能八相成道。 与佛何殊。 何等是佛所现八相。 何等是余所现八相。 答。 未见文辩。 且为一解。 佛现八相具足长时。 始终不异。 菩萨化生随宜暂现。 或不具足。 前后或异。 或复本形。 故与佛别(文)。 大般若五百七十二云。 善男子。 过去无量无数无边难思议劫。 有佛出世。 名为宝月。 十号具足。 国名无毁。 劫名喜赞。 声闻弟子三十二亿。 菩萨弟子无量无边。 然彼如来先无苦行及降魔而证菩提(云云)。 问。 信不退以后退可作二乘外道耶。 问。 于退类立信不退等欤。 灯云。 问。 退不退诸说不定。 取何为。 答。 不退有四。 谓信·位·证·行·位如常显。 于十住后说言退者。 据证法说。 言不退者。 据位乘说。 余皆准此。 或说发心皆不退者。 据上品说。 或为因能令后不退。 非发心已即能不退。 少可会多。 不能烦举(文)。 玄赞二云。 不退有四。 一信不退。 十信第六名不退心。 自后不退生邪见故。 二位不退。 十住第七名不退住。 自后不退入二乘故。 三证不退。 初地以上即名不退。 所证得法不退失故。 四行不退。 八地已上名不退地。 为无为法皆能修故(云云)。 金刚般若会释中卷云。 依花严经第十七卷。 说初发心住云。 无上佛种姓三世法王家一切如来法菩萨。 由此生清净法身。 应现种种形。 犹如大幻师。 所乐无不现。 或处为众生究竟行。 或复现初生出家学道。 或于树王下自然成正觉。 或处为众生示现入涅槃。 如是佛真子境界甚深妙○六住已前当断善根造无间业故。 舍利弗等曾发大心。 经六十劫。 退大已后。 流五道。 故法花言。 舍父逃逝五十余年。 正法花云五道生死。 璎珞经云。 如我初会有八万人退。 如净目天子法才王舍利弗等。 欲入第六住。 值恶因缘故。 退入凡夫恶不善中。 退入外道。 作大邪见及五逆罪。 无恶不造。 第七住后方不退位。 不作二乘。 不造五逆业。 不堕地狱将入余恶趣○由此依前若不退者。 初发心后能八相化至十信。 第六信不退故不断善根。 至第四住不起分别不共无明及我见等。 更不新造往恶趣业而堕恶趣。 若先退性。 至第七住方住不退。 不入地狱。 自后不妨入余恶趣。 花严经中不说十信。 故作是释(云云)。 智度论第十三云。 如舍利弗。 于六十劫中行菩萨道。 欲渡布施河。 乞人来乞其眼○不如自调早脱生死。 思惟是已。 于菩萨道退回向少乘。 是名不到彼岸(云云)。 镜水抄第二云。 有三品发心。 上品心更不退生邪见。 中下心有退也。 不妨鹙子当时发中下品心(云云)。 仁王疏中卷(西明)云。 问。 十信位有不退不。 此有两释。 一云。 亦有不退。 故本业经第一卷说。 十信第六名不退心。 十住第七住位不退。 十信第六唯信不退。 一云。 无不退。 是故此经第六名施。 本业第二自说戒心。 由此十住第六已前一向是退。 第七住后方名不退。 而言十信第六不退者。 译家误也(云云)。 问。 初地入心令为见道欤。 疏云。 即从初地住及出心。 乃至金刚无间心位。 名为修道(云云)。 诸处同之。 灯下文云。 问。 从真入相。 不起胜进。 从相入修真无漏道。 起胜进不。 答。 相入真修难。 故起胜进道已曾得入修。 不更起胜进道。 虽有二解。 起将为胜。 非相见后即入修道真断惑道。 中间起散别时方入修真断道。 故有胜进(云云)。 论下文云。 理实初地修道位中。 亦断俱生所知一分。 然今且说最初断者。 后九地断。 准此应知。 住满地中时既淹久。 理应进断所应断障。 不尔。 三时道应无别(云云)。 疏十本云。 论理实初地至准此应知。 述曰○何以得知初地等入地心出见道等已更断余惑(云云)。 对法抄第三云。 问。 古师意四善根第二僧祇所摄(云云)。 引今论何文征诘之耶。 问。 引璎珞经何文难之耶。 疏云。 此论下文。 四善根亦是解行地摄。 故知初劫所摄。 古人难云。 初禅方便非欲界摄。 初地方便非初劫摄。 应为质言初地方便非初劫者。 初地方便非凡夫摄。 若言未证真故非圣者摄。 应言未证真故非第二劫摄。 又彼难言。 大庄严论·对法第十一说。 四善根初劫满已修习故。 可非初劫者。 应反诘言。 且如璎珞经云。 百劫修千三昧。 千劫学佛威仪。 万劫化现成佛入大寂定。 是等觉菩萨。 言三大劫满已。 何故不是佛地摄。 又此论四善根中。 亦言初劫顺解脱满已修。 岂即彼非胜解行摄。 满心修好。 亦是劫中收。 满心修四善根。 定是初劫所摄(云云)。 灯下文云。 然四善根及持经等。 皆初僧祇满心方始修之○问。 四善根既属初劫。 云何言福智满已。 大庄严论云何言行尽僧祇。 杂集如何言过第一无数劫。 答。 约多分说。 又据初劫定散杂修。 已满已过已尽。 纯定所修此位方作(云云)。 问。 三僧祇时量齐等欤。 问。 地前三十心时量等欤。 问。 梁摄论中说三十三阿僧祇宗家如何释之耶。 疏云。 四十八说。 有二无数大劫。 一者日夜月等算数时无量。 故说名无数。 二如前说。 超过一切算数。 名无数大劫。 若说前劫。 即经无量无数方证菩提。 若说后劫。 但三无数方证菩提。 不过此量。 如璎珞经下卷说。 八百里石净居天衣拂尽。 名一大僧祇劫(云云)。 本业经下卷云。 佛果一劫菩萨行道劫数久近者。 譬如一里二里乃至十里石。 方广亦然。 以天衣重三铢。 人中日月岁数。 三年一拂此石乃尽。 名一少劫。 若一里二里乃至四十里。 亦名少劫。 又八十里石。 方广亦然。 以梵天衣重三铢。 梵天中百宝明光珠为日月岁数。 三年一拂此石乃尽。 名为中劫。 又八百里石。 方广亦然。 以净居天衣重三铢。 即净居天千宝光明镜日月岁数。 三年一拂此石乃尽。 故名一大阿僧祇劫(云云)。 最胜疏四云。 依闻此经及熏发心修行功德。 更复如说修行过九十大劫。 当得无漏二空解悟出分段生死。 名离生死。 依此功德。 更如说行至初回向位。 故言九十大劫。 然以十回向中修行之时各经十劫。 如净行优婆塞经说(云云)。 同六云。 然劫有多种○或说。 一增一减为一劫。 如二十住劫等○或说。 无量风灾为一劫。 即三大阿僧祇劫○如说十住等位各经尔劫者。 即风灾等劫(文)。 玄赞第二云○古摄论文。 或地前分三。 十地各分三。 合成三十三阿僧祇劫。 七地已前为少。 八九十地为中。 地前为大(云云)。 摄释第二云。 疏古摄论至三十三劫等者。 按今摄论及余经论。 末曾见有三十三者。 恐此方德以意定之(云云)。 伽抄第一云。 依旧摄论。 说三十三阿僧祇劫。 第二劫为小。 一劫为二十一劫故。 第三劫为中。 一劫为九故。 初劫为大。 一劫为三故。 虽有此文。 不可凭据。 不知积何以成无数(云云)。 最胜王经五(依空满愿品)云。 尔时会中有五十亿苾刍。 行菩萨行。 欲退菩提心。 闻如意宝光耀菩萨说。 是何时皆得坚固○尔时世尊即为授记。 汝诸苾刍。 过三十阿僧祇劫当得作佛(云云)。 同疏四云。 过三十阿僧祇者。 依梁摄论。 十地各三祇。 过十地数配三十祇(云云)。 梁摄论九云。 论曰○若菩萨若于阿僧祇劫能得无上菩提。 释曰。 总举劫数无限多少。 故言若于。 以大小乘经说劫数不同故。 不定说劫数多少。 小乘明三阿僧祇劫得成佛。 大乘明或三或七。 或三十三阿僧祇劫得成佛(云云)。 宝云经六云。 除盖障菩萨白佛言。 世尊。 如来不从阿僧祇劫积集功德耶。 佛言。 不尔。 问。 何以故善男子。 菩萨不能思议如来境界。 如来境界不可思量。 但为浅近众生。 说三阿僧祇修习所得。 菩萨而实发心以来不可计数(文)。 同论十一云。 论曰。 有五种人。 于三阿僧祇劫修行圆满。 或七阿僧祇劫。 或三十三阿僧祇劫。 何者为五人。 行愿行地人。 满一阿僧祇劫。 行清净意行人。 行有相行人。 行无相行人。 于六地乃至七地。 满第二阿僧祇劫。 此后无功用行人。 乃至十地满第三阿僧祇劫。 释曰。 何等为五。 一有一人。 谓愿乐行人。 二有三人。 谓清净意行人。 有相行人。 无相行人。 三有一人。 谓无功用行人。 是为五人。 愿乐行人自有四种。 谓十信十解十行十回向。 为菩萨圣道有四种方便。 故有四人。 如须陀洹道前有四种方便。 此四人名愿乐行地。 于第一阿僧祇劫。 修行得圆满○清净意行·有相行·无相行三人。 第二阿僧祇劫。 修行得圆满。 若人入八地○第三阿僧祇劫。 此无相无功用乃成○论曰。 复次云何七阿僧祇劫。 释曰。 欲显余部别执故言复次。 七阿僧祇劫时。 与前三阿僧祇劫时。 为等为有短长。 此执等三阿僧祇劫。 但有别义开为七数○阿僧祇有二种。 一谓阿僧祇劫。 何以故。 由此劫日夜半月月时行年双等时不可数故。 名阿僧祇劫。 二谓劫阿僧祇。 何以故。 于此劫中菩萨修行○今定三大劫阿僧祇得无上菩提。 不过不灭○论曰。 复次云何三十三阿僧祇。 释曰。 有诸大乘师欲显行有下中上○欲显入住出三自在故。 分阿僧祇为三十三○是故异部执有三十三阿僧祇。 此三十三阿僧祇。 与前三阿僧祇亦等。 无有短长义如前释○或说三阿僧祇。 或说七阿僧祇。 或说三十三阿僧祇。 为显此义故(云云)。 问。 释迦所超劫大中小之中何。 (又方)问。 贤劫量如何。 (又方)问。 释迦出世如何。 疏云。 四十八说。 有二无数大劫○(如上)名一大僧祇劫。 若上上精进。 或转众多中劫。 或有转多大劫。 决定无转无数大劫。 即释迦菩萨所超量中劫也。 一小三灾劫增减劫数(云云)。 太抄云。 疏或有转众多中劫者。 即是增减劫名中劫也。 或有转众多大劫者。 即是超火灾成坏劫。 然火灾大劫总难超故。 即如尸毗王慈力王月光等。 极苦行方能超大成坏劫也(云云)。 分别功德论三云。 则诸佛之中勇猛精进无过释迦文(文)。 上生经疏上云○问。 如贤劫经。 明超劫事○(出四十超劫事)菩萨地言。 菩萨修行有超水火及日月劫。 无超阿僧祇。 彼所言超。 何时超耶。 答。 虽无正文。 理准应尔。 翘足超九百劫中超。 余说超者阿僧祇内。 不尔。 何位更得说超(云云)。 玄赞四云。 佛出希者。 如贤劫千佛。 今第九住劫已四佛出。 后第十劫弥勒佛出。 至第十五劫有九百九十四佛出。 此劫坏已。 鹘虑支佛独王一劫(云云)。 摄释三云。 疏独王一劫者。 今贤劫数总当两个八十。 增减九百九十九个。 世尊住八十劫。 最后如来独居一个八十。 名为一劫(文)。 最胜疏六云○然劫有多种○或说二四八十劫为一劫。 如此贤劫(文)。 金刚般若述赞上云。 言希有世尊者。 谓住劫之中减时方有佛出世也。 只如贤劫千佛之中。 已有四佛出世。 谓此住劫之中。 初之五劫无佛世现。 第六劫中人寿四万岁时。 拘留孙佛出世。 第七劫中人寿三万岁时。 呴那含牟尼佛出世。 第八劫中人寿二万岁时。 迦叶佛出世。 第九劫中人寿百岁时。 释迦牟尼佛出世。 第十劫中人寿八万岁初减劫时。 弥勒佛出世。 至第十五劫。 九百九十四佛共出。 一劫至后住劫中。 有楼至佛独出一住劫(云云)会释意同之。 上生经疏上云○有云。 住劫中初五劫无佛出世。 第六劫有俱留孙佛。 第七劫俱那含牟尼佛。 第八劫有迦叶佛。 第九劫有释迦。 第十劫有弥勒。 有云。 四佛遂第九劫。 四已出证。 并前即为七佛也。 弥勒当贤劫第五佛也(云云)。 伽抄第十一云○此如俱舍论。 佛既现三僧祇已。 更百劫中修相好业。 为七日七夜说偈。 超越余佛九劫于九十一劫。 九十一劫修相好业逐得成佛。 往昔值定光如来。 须扇多佛。 是第三十二劫。 自此以后更佛出世。 后于今劫有五佛出世。 谓呴留孙佛乃至释迦佛。 后及弥勒。 名为五佛。 遂经此大劫。 无佛出现。 故知贤劫以多劫为一劫。 即彼论说。 往昔值须扇多佛。 三千发愿。 一千一千为一会发心故。 前劫中千佛也出世。 是初一千人。 第二贤劫千佛出世。 是第二千人。 后星宿劫千佛。 名第三千也。 又如大智度论。 劫欲成时。 大海中有千叶莲花。 极善清净。 表此劫中千佛出世。 岂叶有多少随佛多少。 以前相传。 今住劫中第九劫也。 二十住劫中。 前五无佛。 后十无佛。 第六劫佛方出世。 故也有四佛。 释迦当第九劫也。 今说不然。 贤劫者即二十住劫合为贤劫。 非经成坏多时。 由名贤劫。 即住劫中。 今当第一住劫。 已有四佛。 余劫余佛出世。 此西方传释(文)。 俱舍论光记七云。 问。 弥勒菩萨何劫上生下生。 泰法师云。 依立世经。 弥勒菩萨第九劫住。 释迦如来百岁生上都史多天。 至第十劫八万岁劫减时方下生(应勘彼经)真谛法师亦作此说。 然和上云。 释迦牟尼当住劫第一劫出世。 于此劫中已有四佛出世。 即呴卢孙佛至释迦佛。 若弥勒佛当第二住劫下生(云云)。 菩萨处胎经三云○不如一大梵天。 功德广大。 典领三千大千刹土。 诸梵天众无量无限不可称数。 寿命极长。 过一贤劫本命乃终(云云)。 贤劫经十三云。 于时佛复告花王菩萨。 乃至过去久远世时。 有佛号无量精进如来。 至真等正觉○时有国王名德花○尔时德花王岂异人乎。 莫造斯观。 所者何。 见今现在无量光如来是也。 其王千子今贤劫中千佛奥者是也(云云)。 弥勒菩萨经述赞第一(璟)云。 此中第一辨劫长短者解。 即六十四劫名为贤劫。 以水火等六十四名最大劫故。 虽有此解。 而无可据故。 后诸师多作此说。 以佛为量。 而非时量故。 千佛具出名为贤劫。 诸佛出世无决定故。 奘法师云。 二十住劫名为贤劫。 印度诸师皆作此说。 更无诤论。 然智论云。 第九十一劫毗婆尸佛。 第三十二劫二佛出世。 世施设说。 二十住劫中。 前五劫后十劫中。 佛不出世。 唯五劫有五佛者。 据虽转理门。 作如是说。 据既不同。 故不相违。 不尔。 便违智论。 无量岁时有出世。 名阿弥陀故。 又婆罗门传云。 今此中劫。 准少乘宗。 名第九劫。 而依大乘。 即二十住中之初劫故。 呴留孙等四佛皆出初劫。 所余诸佛出后十九劫。 又解。 瑜伽论。 初后二劫亦增减故。 非唯减时四佛出世。 增位之时佛亦出世义。 又无违。 由此义故。 以时言之。 前十劫中。 九百九十九佛出世。 后十劫中。 楼至佛独出。 若作此解。 善顺金刚力士经。 楼至最后成佛。 而寿半劫。 与九百九十九佛所度。 正等无有差故。 虽有三解。 后者应胜。 不尔。 如何智论云。 净居天子见劫初成时莲华。 而知贤劫有千佛故。 又菩萨所胎经云。 梵王过贤劫已。 其命乃尽故。 此贤劫既二十中劫。 应例过未二劫。 亦二十中劫。 此即应说。 成二十劫名庄严劫。 坏二十劫名星宿劫。 成坏之时既有众生。 佛可教化。 成坏多劫。 如来出世处处可得故。 理必应然。 不可以少善根之所感。 疑大机之所见。 引教指事证诚可思(云云)。 问。 以三大僧祇可摄一刹那耶。 疏云○但三无数方证菩提(如上)此时长远。 何日成佛。 处梦谓多年。 如摄论广说(云云)。 无性摄论第七云。 无厌足者。 谓无疲倦。 经尔所时一一刹那。 或有颂言。 经尔所时。 为一刹那。 谓经于三无数劫量。 为一刹那。 如是刹那积集。 乃至得大菩提。 经尔所时。 一一刹那。 其义易了(云云)。 同六云。 经无量劫。 乃成佛果。 时既长久。 云何言疾。 此义不然。 时劫长远。 唯分别故。 如有颂言。 处梦谓经年。 觉乃须臾顷。 故虽无量摄在一刹那。 又佛精进极炽然故。 虽经多劫。 而谓少时。 如有颂言。 愚修虽少时。 怠心疑已久。 佛于无量劫勤勇谓须臾(云云)。 大般若五百五十云。 前际劫数虽有无量。 而一心顷忆念分别积集所成。 后际劫数应知亦尔。 是故菩萨不应于中生久远想。 而谓无上正等菩提。 要经长时方乃证得。 便生怖畏。 何以故。 前际后际劫数长短。 皆一刹那心相应故(文)。 连义述文赞三云○若谓经云娑婆一劫当无量寿国一日夜。 故论说此间名大僧祇。 经说彼土名一少劫。 无相违者。 在于娑婆疾得菩提。 生极乐土成佛即迟(文)。 无量义经玄则疏三云。 问。 有长短如何一日短转为百劫。 解云。 此义诸说不同。 据实不可转。 而由经力。 令前众生作如是解。 谓是百劫等。 若不尔者。 如何同时不持经者。 犹未舍身。 经出一百劫。 故知令心作百劫。 非谓一日实成百劫。 如人在梦。 受生命终。 经于多时。 而实一夜。 由梦心力。 作如是解。 此亦如是。 一云。 大乘道理一切诸法无有定相。 由心变故。 而诸有情分别执定。 谓长短有决定相。 是故长短更互相违。 依唯识理无定性故。 托经等缘长短不定。 一云。 不定有其三义。 一云。 诸法因缘道大小长短种种诸事。 其性不定。 是故论说。 八识相望不可定一异之相。 二者唯识道理。 一切诸法皆由心变。 由斯道理。 达摩经说。 并悟解唯识道理愿及大地为苏酪等。 皆由心变。 三者诸法实性真如远离有无长短等相。 由斯理故。 理为性一切诸法亦不决定。 故以一日为百劫等。 而由众生所变异故。 谓之一日及百劫等(云云)。 法相要览一云。 问。 摄论之觉时三无数劫一念者。 以何谛门说耶。 答。 真谛中无三无数劫一念差别故。 唯约俗谛谓法体相性虽各别。 而约相则门其体一故(文)。 法相杂要义章云(菩萨佛果因果劫数第十一)问。 诸菩萨几劫数因行得无上觉。 答。 摄论云。 有五补特伽罗。 经三无数大劫修行圆满(云云)又璎珞经云。 百劫修千三昧。 千劫觉佛威仪。 万劫化现成佛入大寂定。 是等觉菩萨。 言三大劫满已(云云)问。 几许名为一大无数劫。 答。 璎珞经云。 八百里石。 净居天上衣拂尽。 名一大僧祇劫(云云)(梵云阿僧祇劫者。 时劫异名也。 唐无数也)问。 若如此者。 成佛极难。 谁人为求菩萨修勤行。 答。 不尔。 如世间人。 处梦谓多年。 觉后念之者但半时。 如是醉无明烦恼酒。 眠于生死长夜故。 谓经无量劫。 至觉位见之时。 许蜉蝣命不及一日。 非想天寿八万劫。 但得谓经一勘生即命尽终。 望于凡夫下劣智。 说经三大无数劫方成正觉。 望菩萨上故者。 是非经多劫。 宁得言成佛极难(云云)。 资粮位问。 今论意二障体限自性欤。 将通眷属欤。 又西明意释二障体。 今论限自性体。 佛地论通眷属体(云云)淄洲大师可许之耶(第一卷方)。 疏云。 论烦恼障者。 谓执遍计所执实我。 萨迦邪见而为上首。 百二十八根本烦恼。 及彼等流诸随烦恼。 述曰○此出自性体。 若眷属及余心心所等五蕴为性。 佛地第七说。 若此所发业所得果皆摄在中。 皆以烦恼为根本故。 彼论通远眷属皆假名障。 今此据自性障。 即不取业果。 若不尔者。 无明所发感善三业及果。 应是染性。 应是障体。 既不尔者故。 今此文为胜(云云)。 论下文云○二恶趣杂染愚即是恶趣诸业果等。 应知愚品总说为愚。 后准此释。 或彼唯说利钝障品俱起二愚(文)。 疏十本云。 论应知○此释。 述曰。 诸业果等虽体非愚。 业是愚所起。 果是愚所感。 愚之品故。 亦名为愚。 后诸地言愚。 准于此解○今此第一所发业果。 并言趣者。 毁訾言也○论或彼○二愚。 述曰。 谓第一言执着。 明是利障品俱起愚。 第二言恶趣杂染。 非必业果。 但是钝障品俱起愚。 毁责名趣(云云)。 灯一云。 又二障体。 佛地论云。 烦恼障体。 一根本烦恼及随烦恼。 二所发业。 三所得果。 若此论下。 一百二十八根本烦恼及随烦恼以为体性。 西明云。 如此二论障体不同者。 护法就正障。 说根本等流以为障体。 亲光通据障及眷属故。 障业果为障体性。 若准此释。 亦未尽理。 护法初出障体。 且据胜说。 非不取业果。 以不说唯故。 又下明十障中。 说断惠趣愚。 云应知愚品总说为愚。 明知障品亦说为障。 又此据自性断故。 但说根本及随烦恼。 佛地论等据三断故。 若所发业若所得果。 故不相违(文)。 佛地论第七云。 烦恼障者。 谓执实我。 萨迦耶见以为上首。 百二十八根本烦恼及随烦恼。 若所发业。 若所得果。 皆摄在中。 皆以烦恼为根本故。 所知障者。 谓执遍计所执诸法。 萨迦耶见以为上首。 所有无明法爱恚等诸心心法。 及所发业。 并所得果。 皆摄在中。 皆以法执及无明等为根本故(云云)。 问。 所知障有品数不同欤。 疏云。 此出体性。 此之头数亦与烦恼障同。 若烦恼障俱必有所知障故。 然烦恼粗。 举有多品类。 可易了知。 二乘所断。 唯是不善有覆性故。 以数束显。 今此所知障细下。 无多品类。 极难了知。 唯菩萨断。 亦是异熟无记所摄故不显数。 其实法数无离无明故必有数。 又显法执无明五住地中唯一住摄。 前障四住地摄故不显数(云云)。 下文云。 后一障智。 总名无明。 无品数故。 无有别迷。 谛行相故(云云)。 秘云。 疏总名无明无品数故者。 有义弹云。 此义不然。 体同烦恼。 即如烦恼。 品数别故。 但应说云行微细故。 不染义同合为一住。 详曰。 不同烦恼地地九品分为粗细断之前后。 言无品数。 非言无彼爱恚等类名无品也。 故疏无违。 若言不染义同合一。 岂彼经中唯对二乘辨五住地。 若兼菩萨。 何唯不染。 对彼菩萨。 是应染分。 如烦恼障。 既不别开。 故知不约不染合也(云云)。 疏云○又烦恼障中。 自类九地可有粗细。 先断粗后细。 其所知障不可依地而立品数。 但依所障辨能障粗细。 有初地修道断有顶所知障。 而欲未尽。 第二地等亦复如是。 不可依地而立品数。 但由圣道故复言惑(云云)。 肝心云。 但依所障辨能障粗细者。 北抄云。 如第十地断欲界所知障。 欲界所知障而名细。 以障细道故。 初地断非想地所知。 非想地所障即名为粗。 以障粗道故。 余地准知。 问。 所知障烦恼既同一体。 何故烦恼即有品数所知无耶。 答。 据实合有二乘断烦恼障品数之断品数。 所知不然。 不言品数(文)。 论十云。 所知障种○品类差别有众多故(云云)。 疏十末云。 六识中者行相有九品故。 品类差别有众多故。 所以诸地分分别断(云云)。 断障章云。 其六识中俱生所知障并习气。 亦有九地八十一品。 若与烦恼俱行者。 亦可言伏。 他势不行。 不俱生者。 虽有九地。 皆非所行所伏障理故。 其加行智能伏之。 为十品。 十地断故。 不分粗细前后说断。 不废初地断细。 二地断有顶。 二地断欲界。 但随障此地。 智便断之。 故无前后(云云)。 唯识义私记第六云。 问。 烦恼障有多品数。 所知障无多品数。 意何耶。 答。 品类者。 迷四谛品数也。 烦恼障粗显。 有迷谛品类。 所知障微细。 无别迷谛品类(为言)问。 若尔。 何断障章云。 其六识中○亦可言伏。 答其随所障有粗细。 分九品也。 非谓所知障有别九品也。 秘云。 疏总名无明无品数故(云云)疏下文云。 烦恼障中○故复云惑(云云)问。 若尔。 何故疏下说所知障。 障六识者○分分别断(云云)答。 烦恼障粗显。 法尔一地有九品体。 所知障微细。 非言依地有九品体。 随所障有粗细。 能障行相亦有九品也。 烦恼障体相亦有九品。 所知障是一类。 行相有九品故。 二差别也(云云)。 问。 疏中立量云。 第八识等定非法执品。 法空观品与俱起故。 如佛第八识(文)。 今量宗可含六识异熟耶。 又业感五识与法空智俱起欤。 疏云。 论法空智品与俱起故。 述曰。 菩萨法空智品。 许与此第八识俱起故。 第七有法执。 法空智起即不行。 第八法执有。 法空智起。 此应灭。 既八现行与彼俱起。 定知第八无法执俱。 量云。 第八识等定非法执品。 法空观品与俱起故。 如佛第八识。 若言因中法空观起第八许断。 即无漏法无所熏故。 佛何得成。 不可言熏镜智俱识。 非无记故。 犹未得故。 第八异熟既尔。 余识异熟应然。 然今七识总合为法。 又下异熟心许是法执故。 不可为例。 于佛地论。 此论胜也(云云)。 秘云。 疏又下异熟心不可为例者。 此设遮也。 设彼例云。 若眼等识是异熟心。 不有法执。 法空智俱。 四无记中异熟无记。 一切应与法空智俱。 皆无法执。 如第八等。 故今答意。 异熟名同。 执不执别。 不可为例(文)。 蕴云。 疏然今七识总合为法者。 应云除第七识余七识非法执品。 此但例同。 第八总入法中不应为量。 法观之因彼不转故。 然既成第八法执品。 应以余识异熟别成比量。 是异熟故以八为喻(云云)。 翼云。 然今七识者。 今此量中总将七识为宗法。 即无过失。 若量中宗法言第八者。 举佛第八为喻。 即不定过。 他将因中五识为不定过。 为如佛第八与法空智俱不起法执耶。 为如因五识与法空智俱有法执耶。 为有此过故。 总合为宗法。 此非正不定过也(云云)。 论五云。 又三皆通有漏无漏无受亦由无漏起故(文)。 疏五末云。 五根中唯以苦根于学无学身中无漏第六意引生故。 或唯后得智中方起五识精进等故。 有苦根假名无漏○(等文)。 疏七末云。 问。 所知障所摄嗔不善性欤。 灯云。 论此于无覆无记性中等者。 问。 所知障中有法恚爱。 法恚即嗔。 云何无记。 答。 有二解。 一云。 望烦恼说。 嗔唯不善。 望所知障。 即是无记。 二云。 法恚亦是不善。 若尔。 应缚能感异熟。 答。 虽是不善。 望义有别。 不名为缚。 亦不感果。 二解前正。 论说无记不通不善(云云)。 疏十本云。 问。 法执既通不善。 何故非缚。 答。 不由不善性即是缚。 如心王等性即非缚。 法执但由烦恼俱故。 令成不善。 非性是缚○今实义者。 虽不善心俱。 仍名无记。 菩萨二乘所望各别。 即通有覆无覆无记故(文)。 蕴云。 问。 法恚即嗔。 理应不善。 如何无覆异熟耶答。 此约不障二乘说为无覆。 名为异熟。 故次论云。 此名无覆。 望二乘说。 若菩萨法恚即不善。 或通有覆。 非异熟生。 故前论云。 此障但与不善无记二心相应(文)。 要下云(论五)所知障中。 纵不善不覆二乘名无覆。 障菩提名有覆。 又解。 不善心中亦唯无记。 与烦恼障不相违也○问。 智障障菩萨。 则唯名有覆。 惑障障三乘。 应非是不善。 答。 智障唯障真见。 但名有覆。 惑障令处生死。 显通不善。 又自损损他故(云云)。 疏云。 论此障但与不善无二心相应。 论说无明唯通不善无记性故。 述曰。 三性分别遮外计门(云云)。 论三云○诸相应法必同性故(云云)。 玄一记云。 唐决(源信)云。 唯识说所知障云。 此于无覆等。 灯云。 望烦恼说嗔。 唯不善等○疑者云。 嗔恚行相本顺不善。 故于上界无嗔恚。 准彼所知亦应无嗔。 量云。 汝所知障无无记嗔。 二障摄故。 如烦恼(文)主恩通云。 今案嗔烦恼者。 于界分别。 无上二界。 唯不善故。 于障分别。 亦通所知。 覆所知境故。 于性分别。 烦恼嗔唯不善。 损自他故。 所知障嗔是无记。 不感生故。 所立量三支有过。 宗有相符过。 释虽判正不。 量不简别。 因有共不定。 二障种子摄相归性皆无记故。 若以种子摄同喻者。 唯有一分所立不成失(此二失同异二喻随宜耳)纵置简别言者。 所知障定是无记。 异烦恼障嗔大菩提故。 法执贪痴等(文)。 问。 疏中引胜鬘经明住地及起烦恼俱可通五住地耶。 又起烦恼体大师如何释耶。 疏云。 胜鬘经说○烦恼有二。 谓住地烦恼○住地有四。 谓见一处住地。 欲爱住地。 有爱住地。 起者无始无明住地。 此住地一切上烦恼依。 若烦恼种子比无明住地。 等数譬喻所不能及。 五住地中。 无明住地其力最大。 恒沙数上烦恼依。 亦令四烦恼久住(等文)。 肝心云○然有唐本云。 起者刹那心刹那相应。 世尊。 心不相应。 无始无明住地。 世尊。 此住地力一切上烦恼依(已上云云)。 太抄十八云○和上云。 疏云。 文应错复。 应捡经文(云云)。 秘云○经于此起烦恼等者。 释曰。 于此无明地上所起现行烦恼。 于刹那顷必与无明刹那刹那相应而起。 经世尊心不相应无始无明住地者。 释曰。 无明地种名不相应。 意明无明同于烦恼通种现也。 或相应者。 是烦恼义。 四种烦恼三乘同断。 名曰相应。 无明住地独唯佛除。 名不相应。 经过于恒沙等者。 释曰。 显依无明烦恼无极。 名过恒沙。 余文易悟(云云)。 断障章云。 谓五住地○(列名也)此名有二。 一起即五现行。 二住地即五随眠(云云)。 胜鬘经云。 烦恼有二种。 何等为二。 谓住地烦恼及起烦恼。 住地有四种。 何等为四○(列名也)。 此四种住地生一切起烦恼。 起者刹那心刹那相应。 世尊。 心不相应者无始无明住地。 世尊。 此四住地力一切上烦恼依种。 比无明住地。 等数譬喻所不能及(云云)。 下文云。 世尊。 于此起烦恼刹那心刹那相应。 世尊。 心不相应。 无始无明住地(云云)。 同疏云(大师)○起者现行义。 刹那者时节义○言世尊心不相应无始无明住地。 述曰。 第二明无明住地细也。 言心不相应者。 种子义无缘虑故。 名不相应也○问。 何故四住地但明现行。 无明住地唯明种子耶。 答。 有二义。 一云。 欲明五住地有粗细相续间断义。 起者名曰现行。 现行不即常起。 名为间断义也。 言心不相应是种子。 种子无始恒有。 名为相续也。 二云。 起四住岂无种子。 何自得无明恒无恒行。 此是影略说也(云云)。 问。 资粮位菩萨可伏俱生粗惑耶。 论云。 菩萨住此资粮位中。 二粗现行虽有伏者。 而于细者及二随眠。 止观力微。 未能伏灭(云云)。 疏云。 述曰。 二粗现行。 虽有伏者。 即伏多分分别之粗惑。 因邪教思惟者皆伏。 自思惟者未尽。 下四善根等方尽。 而细分别者。 及二障中。 若粗若细。 所有随眠。 由能对治止观力微。 未能伏灭。 初起止观未胜顺心。 不如四善根中能伏二细分别现种。 其俱生现种者少亦能伏。 次加行位。 及第十卷皆有此文。 此中伏言。 非为六行。 修习势力制之不起。 令彼不自在。 是此中伏义。 下准此知。 菩萨不断下界地惑起定生上故(云云)。 论下文云。 此加行位未遣相缚○唯能伏除分别二取。 违见道故。 于俱生者及二随眠。 有漏观心有所得故。 有分别故。 未全伏除。 全未能灭(云云)。 疏云。 其此位中。 分别二取全能伏灭。 乃至细者自分别起亦不现行。 俱生二取未全伏灭如前所说。 许少伏灭。 即是现行。 分别全伏。 俱生少伏。 若俱生分别二种种子。 全未能灭。 未得无漏。 有所得故。 有分别故(云云)。 八道章云○障有俱生分别不同。 其俱生者。 此位中之全未能伏。 分别起者。 有伏不伏。 若自思惟而所起者。 此位能伏。 若因邪教起者。 即未能伏。 或复翻此。 初言未伏。 约彼俱生及邪教等所起者说。 后说伏者。 约自力等分别起者(云云)。 问。 十力功德自性体如何。 论云。 所修胜行其相云何。 略有二种。 谓福及智。 诸胜行中惠为性者。 皆名为智。 余名为福(云云)。 疏云。 惠为体者是智。 非惠为体名福。 此克性出体。 即十力一切智是智。 余中有福。 五十七。 二十二根中。 虽与诸文不同。 且佛十力惠根具知根摄。 唯是智(云云)。 玄赞第三云○十力略以五门分别○二出体者。 决择分五十七云。 佛具知根惠根为体。 对法论云。 若定若惠。 及彼相应诸心心所。 菩萨地云。 谓总五根为其自性。 虽复三文不同。 然体有五。 一最胜体故。 决择分具知根惠根为性。 二引出体故。 对法云若定若惠。 三克实体。 菩萨地云五根为体。 由惠胜故。 且说十力惠为自性。 所以但言处非处智力。 不言信力精进等力。 依此即会决择分说。 四相应体。 对法又云。 及彼相应诸心心所四蕴为性。 五眷属体五蕴为性。 定共无漏色等为体故。 此虽无文。 理必应尔。 遮犯戒垢。 助摧怨故(云云)诸功德可准之。 问。 摄论中明四处障。 且第四分别障体何物耶。 秘云○准摄大乘。 更除四障缘于法义。 故无性论第六说云。 除四障者。 一由离声闻独觉作意。 断作意故者。 释曰○断谓伏断。 余障亦同○二论云。 由于大乘诸疑离疑。 以能永断异惠疑故者。 释曰。 虽离于前二乘作意。 于大乘教种种法门。 先起疑惑○体即法执。 邪见所摄○三论云。 由离所闻所思法中。 我所执。 断法执故者○四论云。 由于现前住安立一切相中。 无所作意。 无所分别。 断分别故者。 释曰。 于此安立现前相中。 而无作意。 及离分别。 断分别言而通一切分别之法。 若随别说。 是忍一位能观之智。 此即胜障。 入初地时息灭名断。 问。 何以须断此忍位分别智观。 答。 此忍虽离能所分别。 然自有微细分别。 障彼初地无分别智。 故须灭也(云云)。 摄释文全同之。 廓疏意同之。 法花义决云。 断法执者。 谓于所闻所思法中。 能永断除我我所执。 谓我能闻我能思。 无所听闻所思义。 如是如是执着一切皆无。 于其胜义证现观故。 此意释云。 何无此执。 以于胜义。 证得现观。 断除法执。 据不执所闻思。 云断法执。 法执既无。 我执亦断。 不起我能闻思等实。 第四亦是离诸法执(文)。 论第九卷本文抄四十目次加行位义说三惠观能取无魏梁隋唐堕顶菩萨寻思位极印顺定少物体二乘非安立依诸静虑见道段然五十五胜应加胜进与前各一不尔不能初粗观事第二现观自性放法所缘亦非依主真全后一分修道段有义转依便证得转依四地以前可有真俗合观义耶十胜行段三种般若中以何名第三般若耶定学唯无漏直往迂回十重障段二身见等微细随眠佛果障论第九卷本文抄四十加行位问。 七地以前可有义说三惠耶。 灯云。 八地已上义说闻思亦缘教等(云云)。 三惠章云○于修道位。 七地已前定散心间。 皆容得起。 八地以上无漏相续。 都无散心。 十地经说。 八地已上于一切法。 能堪能思能持。 彼论解云。 如次即是闻思修惠。 虽一惠体。 一刹那中能取外散而寻于义。 名为闻惠。 能深筹度。 先理后文。 名为思惠。 于此二中。 能证明显。 即名修惠。 圣智迅速。 于一念惠。 义分三故。 实无别体(云云)。 中边疏下云○又有漏者在初二劫。 若无漏者摄实唯修。 以闻思二多分别故。 无漏说无。 然十地经说能堪能思能持。 说三惠者。 此于修惠。 义说三故。 彼唯八地已去。 今以义准。 初地即得无漏三惠(云云)。 伽抄一云○泰师云。 八地已去体唯取修惠。 义说闻思。 闻思唯有漏○景师云。 八地已上有有漏心。 故成闻思○灵隽师传西方云。 今有两解。 一同前解。 二同后义。 今取八地已上无漏相续。 菩萨利根。 一修惠中。 能起三用。 即名三惠。 理亦无失(云云)。 唯识章云。 在修习位。 七地以前有漏无漏皆具三惠(文)。 中边疏下云○此中初四位通三劫。 第五第六大位。 而论在解脱分。 第七修惠大位。 而言在决择分。 第八已去如论辨位。 然第五六七非不通余位。 义说三通三劫故。 如前已说(云云)。 问。 观能取无时。 二执共可伏之哉。 灯云○观所取无伏我法执。 观能取无能伏于法执(云云)。 论二云。 若执唯识真实有者。 如执解境亦是法执(云云)。 唯识义私记二云。 问。 何故观所取空并除二执。 观能取空唯除法执。 答。 实我实法俱所取境故。 观所取空并除二执也。 执有实唯识是法执故。 观能取空唯除法执也(云云)。 疏一本云。 问。 依所变相执为我法。 内道外道皆可了智。 依所变见执法可尔。 如何依见亦执我耶。 答。 如外僧佉执思为我。 犊子部等我名能见故。 依二分皆执我法(文)。 问。 摄大乘论中。 菩萨见道有四方便。 谓四十心(云云)淄洲大师如何释之哉。 灯云。 然梁摄论云。 如须陀洹道前有四方便。 菩萨亦有四方便。 谓四十心者。 或如小乘五停心观·总想念处·别想念处。 合四善根为四方便。 如四十心。 非四善根名四方便。 或言总意别。 意取四十心满修四善根。 文言略故。 但云四十心。 或翻译谬。 魏梁隋唐同本异译。 余本总无。 故笔授谬(云云)。 贞云录云(开元录同之)。 摄大乘论三卷(陈真谛译无著菩萨造)。 摄大乘论二卷(后魏佛陀扇多译无著造)。 摄大乘论三卷(玄奘译无著造)。 摄大乘论释十五卷(陈真谛译。 天亲释或十二卷。 亦云释论)。 摄大乘论释论十卷(隋笈多译世亲造随大乘亦云于东都上林囿译)。 摄大乘论释论十卷(世亲释玄奘译)。 摄大乘论释十卷(无性释玄奘译)。 问。 灯中引大品般若文。 堕顶菩萨堕声闻辟支佛地(云云)淄洲大师释之耶。 灯云○然四善根及持经等。 皆初祇满心方始修之○自古诸师意解不同。 取文各别不得教意。 教意菩萨修四善根。 有正修满位。 有仰修习位。 仰习作观通三十心○大品经云。 堕顶菩萨堕声闻辟支佛地。 或学观所取似顶名堕顶。 或本二乘在于顶位回心向大。 亦名菩萨。 故云堕顶菩萨。 说此等退堕二乘地。 于理无违。 然本业·大品更检彼文(云云)。 文义记云○证曰。 诸释皆在初劫末。 然有人云。 本业云。 十住第六堕声闻辟支佛地。 如舍利弗等。 大品经第□云。 堕顶菩萨堕声闻辟支佛地。 准此十住名顶。 故前十信名暖。 十解名顶。 十入名忍。 第一法名回向(此释符常法师义)此释非理。 本业经中。 于十行位具作四善根观。 又世第一法世间最胜无第二念。 由此道理。 唯一刹那。 十回向多劫。 何名第一。 若言十回向多劫行行皆第一者。 出何教证。 梁摄论第六云。 此三摩提最后刹那。 即伏唯识相。 彼名无间三摩提。 应知从世第一法依止。 释曰。 从最后刹那。 更进第二刹那。 即入初地。 故摄无间。 大唐大业大同小异。 由此十回向非唯世第一法。 故不成证(云云)。 大品般若经四云(劝学品第八)复次世尊。 菩萨摩诃萨○欲得具足善根。 常不堕恶趣。 欲得不生卑贱之家。 欲得不住声闻辟支佛地中。 欲得不堕菩萨顶者。 当学般若波罗蜜。 尔时惠命舍利弗问须菩提。 云何为菩萨摩诃萨堕顶。 须菩提言舍利弗。 若菩萨摩诃萨不以方便行六波罗蜜。 入空无相无作三昧。 不堕声闻辟支佛地。 亦不入菩萨位。 是名菩萨摩诃萨法生故堕顶(云云)光赞同之。 同三十八云(四谛品)须菩提白佛言。 世尊。 云何菩萨摩诃萨为通达实谛故。 行般若波罗蜜时。 如通达谛故。 不堕声闻辟支佛地。 直入菩萨位中。 佛告须菩提。 若菩萨摩诃萨如实见诸法。 见已得无所有法。 得无所有法已。 见一切法空。 四圣谛所摄四圣谛所不摄法皆空。 若如是观。 是时便入菩萨位中。 是为菩萨住性地中不从顶堕。 用是顶堕故。 堕声闻辟支佛地(云云)。 大般若四百八十四云。 时舍利子问善现言。 云何名为菩萨顶堕。 善现答言。 若诸菩萨无方便善巧修行六波罗密多。 无方便善巧住空无相无愿等持。 退堕声闻或独觉地。 不得菩萨正性决定位。 亦不入菩萨正性离生。 如是名为菩萨顶堕(云云)。 同三十六云。 时舍利子问善现言。 云何名为菩萨顶堕。 善现答言。 若诸菩萨无方便善巧而行六波罗蜜多。 无方便善巧住三解脱门。 堕于声闻或独觉地。 不入菩萨正性离生。 如是名为菩萨顶堕(云云)。 同五百八十云。 若诸菩萨能作如是方便善巧。 不取法相。 彼行布施波罗蜜多。 是诸菩萨得入居顶。 诸菩萨数能得如顶一切智智(云云)。 智论四十一云(又大品四卷)问曰。 是一事何以故。 名为顶。 名为位。 名为不生。 答曰。 于柔顺忍无生忍中间。 所有法名为顶。 住是顶上直趣佛道。 不复畏堕。 譬如声闻法中暖忍中间名为顶法。 问曰。 若得顶名不堕。 今云何言顶堕。 答曰。 乘近应得而失者。 名为堕。 得顶者智惠安稳则不畏堕。 譬如上山既得到顶则不畏堕。 未到之间倾危畏堕。 顶增长坚固名为菩萨位。 入是位中。 一切结使一切魔民不能动摇。 亦名无生忍法(云云)。 侃疏十云○言须陀洹等是菩萨无生法忍(等文)。 同论抄云○初地始心名为顶。 住地心名无生忍。 是故言中间有法名为顶燸忍。 中间名为顶者。 取中义同。 不用有漏为喻(云云)惠影疏同之。 弘决七末云○从既不入位者。 正明今文顶堕之义。 初明三藏顶堕○谓暖一向退。 不名顶堕。 忍位过顶。 复不名堕。 于二位间住顶名堕○通教顶堕例此应知。 别教顶位在十行中。 故无堕义。 于行向中。 纵起着心。 但未入地。 名顶堕○今人下论圆教。 至十信时。 若生爱心。 不入初住○故此顶堕异前通藏。 故大论三十。 明顶堕义。 二种不同。 一者顶退。 名之为堕。 二者住顶。 名之为堕。 小乘教中。 虽具二义。 住顶多退故。 今圆位见思已落。 但有住顶一堕义耳。 故大论三十二。 问曰。 顶不应顶。 云何言堕。 答。 乘近应得而便失者。 名之为堕。 若得顶者。 智惠安稳。 则不思堕。 此约初义。 以退为堕。 若第二义。 以住顶不进不退。 名之为堕。 是则十信初心犹名为燸(云云)。 问。 四寻思观可通地上耶。 疏云。 准四十八。 第八地中说。 即入地已去不作寻思观。 唯作如实智观已除二取。 不须唯观所取假有。 二取无故。 但作如实智观。 七地以前犹未清净。 此体即是无生忍体。 初地已得故。 不须作四寻思观(云云)。 论云。 明相转盛故名明增。 寻思位极故复名顶(云云)。 别抄云。 问。 寻思如实地前地上。 解云。 有漏如实唯在地前。 若无漏者即在地上。 然七地已来犹未清净。 有加行故。 要依寻思方起如实智。 八地已上离加行故。 第六识中常无漏故。 二取不起。 不依寻思而起实智○然今实义。 寻思唯有漏。 唯加行心推求。 非根本智后智故。 如实智通有漏无漏。 通加行根本后得三智(云云)。 伽抄十二云○(三十八处)谓诸菩萨由四寻思。 于一切法正寻思已。 若时获得四如实智。 故知此智即是忍体。 有寻思已之言。 故知寻思不在八地已去。 以无有漏心故。 以前皆有有漏心故。 其后得智但相似作义无妨。 其实作寻思唯有漏智。 无引生无漏如实智。 无漏智既称法。 即是如实。 何故更作寻思观引生如实智。 假设作时。 位是相似。 非真作也(云云)。 对法抄七云。 大论七十二。 广明五法中云。 如实智正智所摄。 寻思分别可收。 法师言。 若依摄论等。 寻思在暖顶。 实智在忍第一法。 决择分。 善是有漏。 云何实智正智收。 义曰。 此约后得智说。 后得智亦作如实观。 以实智邻近见道收。 又释。 大义曰。 寻思位智未决定。 实智位智已决定。 实智为正智收。 非寻思也(云云)。 唯识义六卷私记一云。 问。 若尔。 寻思不通地上耶。 答。 亦通。 故伽抄云。 寻思不在八地以上。 已前有有漏心故。 问。 若尔。 何论云顶位寻思位极。 答。 其寻思功力此位极。 故云然也。 非谓地上都无。 故寸法抄云。 地上菩萨有漏后得智作寻思观(云云)。 问。 有义意释印顺定名顺义亦有中忍(云云)扑扬大师可许之哉。 秘云。 论依印顺定至名顺乐忍者。 疏有两释。 有义弹后释云。 若印能取无。 顺随观察。 顺通上忍。 应印所取无亦顺观彼顺通下忍。 理俱齐故。 下忍由印既不名顺。 上忍亦印。 宁有顺名。 故今解。 顺唯在中忍。 上忍如下但名印忍。 详曰。 据文粗显。 有义为优。 下总摄义释本颂文。 而明三忍印能所取。 初后二忍皆无顺字。 若穷理谈。 疏亦无失。 初忍未修顺无能取。 不立顺名。 后顺观彼故有于顺。 下摄义中。 举中显后。 文略影耳。 今助一释。 顺通初二。 初忍虽未修无能取。 印所取无。 即是顺无能取义也。 能取二取相待立故。 故论结云。 印前顺后。 立印顺名。 上忍已印。 不可言顺。 下文显影。 但中言顺。 亦不相违(云云)。 论云。 依印顺定。 发下如实智。 于无所取印持。 无能取中亦顺乐忍。 既无实境离能取识。 宁有实识离所取境。 所取能取相待立故。 印顺忍时。 总立为忍。 印前顺后。 立印顺名。 忍境识空故亦名忍(云云)。 疏云。 印前所取无。 顺后能取无。 名印顺定。 顺通二种。 一名乐顺。 二名印顺。 若此三品皆名为忍。 下上位中皆印忍故。 立印顺名。 一印顺名通初及后。 乐顺之言唯在中忍。 故合言印顺定也。 又差别者。 下品忍名印忍。 印所取无故。 中品忍名乐顺。 乐无能取顺修彼故。 上忍起时但名印顺。 印能取无顺观彼故。 故合三忍名印顺定。 忍者智也。 印顺俱定名印顺定。 初后准此解。 于无所取决定印持者。 是下忍位。 无能取中亦顺乐忍者。 是中上忍位。 顺通中上。 乐唯在中(云云)。 论云。 如是暖顶依能取识观所取空。 下忍起时印境空相。 中忍转位于能取识如境是空顺乐忍可。 上忍起位印能取空。 世第一法双印空相(云云)。 问。 加行位菩萨安立少物谓唯识性(云云)少物者何相耶。 问。 要集意安立少物者出定时(云云)灯师可许之耶。 论云。 皆带相故未能证实。 故说。 菩萨此四位中。 犹于现前安立少物。 谓是唯识真胜义性。 以彼空有二相未除。 带相观心有所得故。 非实安住真唯识理。 彼相灭已。 方实安住(云云)。 疏云。 述曰。 心上变如名为少物。 此非无相故名带相。 相谓相状。 若证真时。 此相便灭。 相者即是空所执相。 有依他相。 名空有相。 谓有空相是彼唯识真胜义性。 真者胜义之异名。 第四胜义。 简前三故。 由有此相未证真理。 灭空有相。 即能入真(云云)。 灯云。 问。 言皆带相故未能证实。 故说现前安立少物者。 为在何位。 答。 准文正在四善根位。 既明前位云。 皆带相故未能证实。 又云。 带相观心。 有所得故。 又教授颂云。 菩萨于定位观影唯是心等。 故在定位。 然不坚执。 是定现量。 要集云。 据出观位说。 观中现量。 不作此解。 今谓不尔。 若许观中不带空有二种相者。 应触无所得。 即住真见。 何名加行。 又亦应伏相粗重缚。 复违前诸文(云云)。 十卷私记第一云。 问。 带相者唯带圆成。 为当三性相共带。 答有二传。 一云。 带圆成一相。 不带余二相○问。 若观心带圆成一相者。 何故疏说空有相。 空所执相有依他相(云云)答。 圆成上以义空有相。 意云。 圆成非所执。 故云空所执相。 心中现相分是依他故。 云有依他相。 非谓尔故观心圆成相外带别体空有相○一云。 带三性相○问。 若尔。 三相谓是唯识真胜义性○问。 唯圆成相谓真胜性者。 何故疏谓有空相是彼唯识真胜义性(云云)答。 彼观心带空相圆成。 谓唯识真胜义性(文)。 此传难疏文稍似而稍好也(云云)可见全文。 问。 菩萨地前修安立观有何故耶。 问。 二乘圣者可修非安立观耶。 论云。 此位菩萨于安立谛·非安立谛。 俱学观察。 为引当来二种见故。 及伏分别二种障故。 非安立谛是正所观。 非如二乘唯观安立(云云)。 疏云○此位菩萨。 若加行不作二种观者。 不能引真见二种生故。 亦不能伏二乘者故。 为入二空观真如理。 正观非安立。 为起游观起胜进道。 成就佛法降伏二乘。 亦观安立。 然二乘者自宗。 唯说作四谛安立观。 菩萨不尔。 今说。 于彼亦作人空非安立观。 然不同菩萨。 菩萨二空俱作。 为显彼劣故不说之。 又二乘者亦唯作安立。 不同菩萨。 菩萨行智深广。 彼不尔故(云云)。 秘云。 论非如二乘唯观安立者。 疏有两释。 不断优劣。 今观二释。 理犹难悟。 何所以者。 三乘真见皆非安立。 如何二乘方便安立。 引非安立。 如前不许以执导空。 以异类故。 若许作者。 便违此文。 答。 异类亲因。 理诚未可。 增上相发。 粗引妙生。 于理何失。 如漏无漏许相导故。 故瑜伽论七十三云。 问。 若先无有知无相智。 由无有故亦无熏习。 既无其因。 应不得生。 答。 有相亦得为无相因。 随顺彼故。 如世间智为缘生出世智。 有漏智为缘生无漏智。 有心定为缘生无心定。 此亦如是。 今以安立引非安立。 亦何爽理。 然安立观本希断惑证无为理。 能少伏惑亦得名为顺非安立。 又余类非一。 涅槃·胜鬘诸经。 皆言无作四谛非诸二乘之所知故。 或二乘人。 愚不愚法二类不同。 初不能作。 后容修之。 经论依前故言不作。 亦应无失(云云)。 别抄云。 问。 菩萨双观安立非安立。 可引真相见道生。 二乘唯观安立四谛。 应不引生真实见道。 解云。 据实二乘亦作生空非安立观。 为不双观略不说之(云云)。 问。 有人意依中间等六地入见道(云云)大师引何文破之哉。 疏云。 论菩萨起此暖等善根。 虽方便时通诸静虑。 而依第四方得成满。 托最胜依入见道故。 述曰○若有于此执中间等六地皆能入现观。 何处有文中间能入。 若六地中能入现观。 六十九中。 何故但言静处及初未至。 又如何七十一六现观中云。 此六几依未至依。 乃至无所有处依可得。 答。 一依非依可得。 余依一切依可得。 又三依五依生。 一种一分亦尔。 若中间禅有依入现观。 应言三依六依生。 以初生时智谛及边戒三。 唯依五依生故。 不说六地。 明中间禅无入现观者。 问。 何故不依中间入。 答。 彼无明利无漏故。 有明利无漏者能入故。 又彼梵王后多散乱故。 非纯净地故。 瑜伽文言依诸静虑及初未至。 不言中间入见谛(云云)。 灯云○西明引瑜伽第一百云。 复有九依能尽诸漏。 诸未至中间四静虑三无色。 能起断惑能起善根。 理必应尔。 今谓不尔。 彼说尽漏。 约修道断。 非谓见道。 七十一云。 三五依生及六十九。 现观依未至及四静虑。 不说无色及以中间。 若以九依能断为证。 亦应无色能入见道能起善根。 若许起者。 违涅槃经暖等善根是色界系。 及六十九·七十一文(云云)。 六十九云。 复次唯依诸静虑及初静虑近分未至定。 能入圣谛现观。 非无色定。 所以者何。 无色之中。 奢摩遮胜。 毗钵舍那遮劣。 非毗钵舍那劣遮能入圣谛现观(云云)七十一如疏引。 第一百云。 复有九依能尽诸漏。 何等为九谓未至定若诸静虑中间。 余三静虑。 及三无色。 除第一有(云云)。 对法抄七云。 所以不取中间禅者。 以梵王所居多散乱故。 下文中间虽有无漏。 非断惑。 如非想地唯游观者○诸师多以中间禅亦入见道者。 不然。 未见文。 未寻理。 取小乘义故(云云)。 伽抄辅阙章等同之。 见道段问。 顿断师意以瑜伽五十五卷可为诸文耶。 疏云。 论有义。 此中二空二障顿证顿断。 由意乐力有堪能故。 述曰。 第二师说。 二空顿证。 二障顿断○五十八及对法九云。 又此见道所缘能缘平等平等智为其相。 说一心文。 今以为证。 然五十五胜。 此中互解二文。 如对法第九抄(云云)。 上文云。 二空渐证。 二障渐断。 如下三心真见道中解。 以五十八·五十九·对法九·显扬十七。 说三心文。 证此渐也(云云)。 五十八云。 建立见道由二道理。 一广布圣教道理。 有戏论建立。 二内证胜义道理。 离戏论建立。 依初建立增上力故。 说法智品有四种心。 种类智品亦有四心。 随尔所时。 八种心转。 即尔所时。 总说名一无间所入能奢摩他所显之心。 如是聪说有九种心。 见道究竟。 随尔所时。 如所施设。 苦谛之相了别究竟。 即尔所时。 说名一心。 第二建立增上力故。 说有一心。 谓唯依一证真如智相应心类。 见道究竟(云云)。 五十九云。 复次见断烦恼顿断非渐。 所以者何。 由现观智谛现观故。 能断见道所断烦恼。 然此现观与坏缘谛作意相应。 是故三心顿断一切迷苦谛等见断烦恼(云云)。 五十五云。 云何名为第四现观。 谓于加行道中。 先集资粮极圆满故。 又善方便磨莹心故。 从世间顺决择分边际善根。 无间有初内遣有情假法缘心生。 能除暖品见道所断烦恼粗重。 从此无间第二内遣诸法假法缘心生○又前二心法智相应。 第三心类智相应(云云)。 对法抄七(论九)云。 第二说说三心为真见道者。 即取彼五十五缘非安立等为证。 后十六心是假相见道(文)。 唯识义私记五云○问。 五十五文。 说内遣有情等三心之行相。 而何证一心真见道云彼胜哉。 答。 受说三心是说相见道之行相。 返知一心是真见道。 故云胜也。 彼文说三心结云。 前二心法智相应。 第三心类智相应(云云)。 故知说相见道(文)。 问。 西明意见道顿渐二师义有二十八释(云云)灯师如何破之耶。 灯云。 西明云。 虽二十五释。 理犹未尽。 各一品中合有渐顿二师说别。 合二十八释。 今谓此说亦未尽理。 一西明但闻三藏前二十五释。 不闻二十六释。 各一品中。 就西明释但为三解。 合有四释。 如前已明。 亦少一释。 又前三品二品之中。 断烦恼已欲断所知。 应加胜进。 前三类中各少一释。 不可说言一真见道不可别起胜进。 以所断障品类别故。 又多不正故作此解○要集云○今谓不尔。 四胜进道应顿断中加渐断之中准有释有(云云)。 西明疏九云。 次说二品断之渐顿。 总有九说。 且渐断中有其五说。 一云。 分别二障有多品数。 义如前说。 而真见道意乐别故。 于二障中各分二品。 唯有五心。 渐证渐断。 谓初刹那唯证生空。 是无间道。 后一刹那唯证法空。 是解脱道。 中三刹那望前后故。 亦是无间亦解脱道。 会一心言。 义如前说。 二云。 唯有六心。 五如前说。 从真入相非一类故。 起胜进道。 三云。 有其八心断烦恼障。 无间解脱各有二心。 断所知障应知亦尔。 无间解脱义各别故。 更不别起异类心故。 四云。 唯有九心。 八心如前。 断烦恼已将断所知。 必更别起一胜进道。 所证所断与前异故。 从真入相非难入故。 云则胜进。 五云。 唯有十六心。 于前九品更加胜进。 从真入相非一类故(云云)。 各三品五释可准之。 问。 观法师意西明三心见道四释外更加三解。 其中初二心是二品无间。 第三心是前二解脱道(云云)灯师如何破之耶。 灯云。 要集云。 有解云。 二十八释亦未尽理○又三心见道但为四解。 亦不尽理加前三解。 一云。 初二心是二品无间。 第三是前二解脱道。 又从第一入第二。 从第二入第三。 既是异类。 应有胜进即合七释。 合三十二方得尽理。 今谓不尔。 三心无间初二无间第三解脱。 与前各一三心何别。 应除此解三十二释(云云)。 上文云。 又传二十六释○渐断中十六释者○各一品中亦有四解。 一云五心。 一云四心。 除胜进。 一云四心。 即后无间为前解脱。 别起胜进入相见道。 一云三心。 亦除胜进(云云)。 西明疏九云。 后三心见道所断差别渐证中有其四说○一云。 唯有四心。 谓初一无间。 后一解脱。 中间二心。 即通二道。 二云。 唯有五心。 四心如前。 从真入相更起起胜进。 三云。 唯有六心。 断三品时。 无间解脱二道别故。 四云七心。 从真入相起胜进故○今解。 二十五释犹未尽理。 断一品中合有渐断。 三师别说准前应思(云云)。 问。 类智现前可有不缘上界之义耶。 疏云○今会诸论者。 一对法三心皆是法智。 二此论瑜伽等。 前二是法智。 第三名类智。 三又十六心。 法忍法智名法。 后二名类。 四六十九说。 若曾上界善取相者。 即能以类智了色无色界。 不尔。 法智了。 总为三例。 一缘如名法。 缘智名类。 是前类故。 十六心名法类可知。 对法约三并缘如故皆名法。 二别缘名法。 总缘名类。 此论等是。 不就缘如为论故。 三缘下名法。 缘上界。 是下类故。 六十九文是。 各据一义。 亦不相违(云云)。 秘上文云。 按彼论云。 问。 一切类智○(如文)不能了别。 释曰。 类智有二。 一真二俗。 今此所明约俗类说。 若真类智必缘于上。 如上下谛八类智也。 善习者能了于上。 明善自在亦能修上。 俱曾得故(云云)。 六十九云。 若法智品见道。 对治欲界见所断惑。 若类智品见道。 对法色无色见所断惑。 问。 一切类智现在前时。 皆能了别色界无色界耶。 答。 若有曾于色无色界即所有诸法。 善闻善思善取相者。 即能了别。 若不尔者。 不能了别。 所余诸智。 或在毗钵那品。 或在奢摩他品。 法智类智二品所摄。 又于见道初智生时(云云)。 问。 枢要中上下十六先作总作十六在后(云云)有何故耶。 要云。 二种十六心。 上下谛境在前作。 初十六心在后作。 初粗观事。 后细观理故。 又诸教唯说道类智名已知根。 建立预流果故。 今以相粗显故。 所以先说观智。 后说现前不现前言(云云)。 灯云。 问。 二十六心何先后作。 答。 准五十五。 上下在先。 何以故。 彼云。 当知此智第三心无间从见道起方现在前。 又云。 由此心势力故。 于苦等安立谛中。 有第二现观位清净无碍苦等智生○又解。 总作在先。 上下在后。 杂集此论俱先说故○若尔。 瑜伽如何通释。 答。 彼据从真见道入相见道。 至第三心无间即出方现在前。 又说。 现观边智谛现观。 二十六心俱此观摄。 随且举一。 不言无间缘先世智曾所观察下上二地等生。 言第二现观清净无碍苦等智生者。 依五十八。 现观有二。 依广布教相见第一。 内证相见是第二故。 非说下上为第二现观。 又释不定。 随观行者真见道前先意愿力。 至相见道即先作之。 未见教断。 随情取舍(云云)。 问。 瑜伽论中三心见道无间第二现观苦等智生(云云)第二言淄洲大师释之耶。 灯云(如上)。 瑜伽五十五云○(如上)又前二心法智相应。 第三心类智相应。 又即由此心势力故。 于苦等安立谛中。 有第二现观位清净无碍苦等智生。 当知依此智故。 苦集灭道智得成立。 即前三心并止观品。 能证见断烦恼寂灭。 能得永灭一切烦恼及所依事。 出世间道是名现观智谛现观(云云)。 问。 十六心相见道位唯为缘真见道。 将如何。 问。 对法论中自性放法二种所缘俱明之欤。 疏云○苦者苦谛。 法者苦谛教。 智者加行道中缘苦法之智。 忍者无漏忍忍前苦法智。 对法第九广解(云云)。 秘云。 疏忍前苦法智者。 忍者印忍。 忍前加行位中之智。 由此此智通缘二境。 一缘加行智。 二缘真见所观真如。 真如极成。 故疏不云但言忍智。 有义弹云。 然此智忍既不缘智。 如何乃言忍前法智。 故但应言现证真如故名忍也。 详曰。 无违。 所以如灯具引理教。 然云智忍。 或从因为名。 因即方便缘教之智。 忍从因智而得智名。 或从果称。 皆如灯具(云云)。 灯云。 论一苦法智忍等。 此中二意。 一法真缘如。 二别缘前加行位中能所二观。 此中且据法真见道。 言观三界苦谛真如。 若准杂集。 二种具论。 故言苦者谓苦谛。 苦法者谓苦谛增上所起教法。 法智者谓于加行道中观察谛增上法智。 智忍者谓先观察增上力故。 于各别苦谛中起现证无漏惠。 由此惠故。 永舍见苦所断一切烦恼。 又复云。 忍即是印前苦。 其不缘如何忍可。 又解。 但缘真见所缘。 言苦法智者。 举此忍因。 故下释乃至云。 如理作意所摄智增上力故。 于自相续苦谛中。 现证彼真如出世间惠。 正见体生。 即从因为名○又二相见所有诸智有二所缘。 一放法所缘。 二自性所缘。 放法所缘缘见所证及能证智。 如初三心及后十六即缘所证。 第一十六缘能所证。 二自性所缘。 即兼缘前资粮加行能所观法。 准此论说。 上下现观法真见道无间解脱。 瑜伽五十五云。 当知此智第三心无间从见道起方现在前。 缘先世智曾所观察上下二地及二增上安立谛境。 又解。 但缘真见道法。 五十五云。 缘先世智曾所观察等者。 缘谓缘藉因缘。 非所虑缘。 二解前胜。 若不缘前如何言苦法智忍。 如三无生忍。 非不缘下立彼三忍。 故此名忍。 定亦缘前(云云)。 对法论九云。 复次若别说见道差别。 谓世第一法无间。 苦法智忍苦智○道法智○如是十六种○是见道差别。 苦者谓苦谛。 苦法者谓苦谛增上所起教法。 法智者谓于方便道中观察谛增上法智。 智忍者谓先观察增上力故。 于各别苦谛中起现证无漏惠。 由此惠故。 永舍一切见苦所断烦恼。 今于此中所说义者。 谓于方便道中观察依止苦谛所起契经等法。 如理作意所摄智增上力故。 于自相续苦谛中。 现证彼真如出世间惠。 正见体生。 由此惠故。 永舍一切见苦所断三界所系二十八种随眠。 是故名为苦法智忍(云云)。 问。 西明意思现观名依主释(文)灯师可许耶。 灯云。 论一思现观等○释名者。 如思现观是邻近释。 如四念住体实是惠。 由与念俱名为念住。 思现观亦尔。 此论·显扬·瑜伽七十一并云。 思所成惠而为自性。 西明云。 思现观或持业。 或依主。 信邻近。 戒如信。 且思现观。 诸论说是思所成惠。 如何业持。 亦非依主。 如戒非观名为现观。 说为邻近。 思亦非观。 名为现观。 何非邻近。 若云现观非思。 因思所起故依主者。 何不得云现观非思。 云思现观是邻近耶(云云)。 西明疏云○思则现观是持业释。 或可现观因故是依主释(云云)。 三惠章云○思谓思数。 由思筹度胜惠方生。 因相应思所成惠。 名思所成惠。 邻近释。 或因于思所成之惠。 依主释也(云云)。 问。 对法论义现观摄。 今论何现观耶。 问。 对法论真现观。 今论何现观摄之哉。 别抄云。 问。 六与十种如何相摄耶。 解云○六中智谛现观。 摄十中真全后一分。 以六中第四五以后得为其性故。 六中第五唯摄后中缘安立谛一分义。 并能摄后世俗智(云云)。 又云。 六中智谛十中真观一向无漏。 根本后得二为体故。 六中边观十中后观通漏无漏。 缘安立谛边无漏所摄。 通世俗智故摄有漏(云云)。 要云。 三真现观谓见道。 四后现观谓修道。 此二共唯识别。 唯识约安立非安立别。 对法约道位别。 亦不相违(云云)。 要决云○问。 真现观体为真见道。 为相见道。 答。 通二种有。 无有过失。 问。 若尔者。 何故对法云。 真现观者已得见道十六心刹那位所有圣智。 答。 胜庄师疏云。 理实真相二种见道诸无漏智。 皆名真现观。 以真见道最初证得真胜义故。 相见道是彼类故。 彼所引故。 亦得真名。 而论但言十六心者。 以真见道甚深难见。 且依相见立真现观(云云)。 三惠章云。 真后究竟。 皆唯修惠。 如次即是智谛。 智谛边究竟。 三现观故(云云)。 见道章云。 二与十现观相摄者○大乘摄彼真现观全通真相见名真现观。 出见道已全修名后故(云云)。 对法论十三云。 真现观者。 谓已得见道十六心刹那位所有圣道。 又于见道中得现观边安立谛世俗智。 由出世智增上缘力。 长养彼种子故。 名得此智而不现前。 以见道十六心刹那无有间断。 不容现起世间心故。 于修道位此世俗方现在前。 后现观者。 谓一切修道。 由见道后一切世间出世间道。 皆名后现观故(云云)。 抄八云。 取其真后不同。 此依见修为真后。 唯识等依本后二智。 亦不相违。 互据一义或○此中真后者。 以正智后得智为体。 与大论相违。 其真现观中得修修俗智。 小乘三谛以道谛类智是修道。 今大乘立四谛。 以谛见道故(云云)。 修道段问。 有义意释转依名。 转者属能转道(云云)扑扬可许之耶。 秘云。 论依谓所依等者。 且如疏辨。 有义。 转者属能转道。 亦转之依。 由能转道转所转依。 名转依故。 今此解者。 相最显了。 详曰。 与转为依。 名为转依。 转即能依。 能依论说是染净法。 云何转言属能转道。 能转道者非是染故。 今释。 转者而有二义。 一者转者属能转道。 舍得二种转之舍得。 依主为称。 二属所转舍得二种。 转即舍得。 持业立名。 今依初义。 合言转依。 亦依主释(云云)。 论云。 依谓所依。 即依他起与染净法为所依故。 染谓虚妄遍计所执。 净谓真实圆成实性。 转谓二分转舍转得。 由数修习无分别智。 断本识中二障粗重故。 能转舍依他起上遍计所执。 及能转得依他起中圆成实性(云云)。 疏云。 言转依者。 转谓转舍转得。 依谓所依。 即转之依。 名为转依。 依士释○无性云。 二所依止。 转依亦持业释。 然今能依所依合为转依。 故无持业。 今言依他起名转依者。 流转还灭依也(云云)。 问。 本颂中便证得转依(云云)果位转依欤。 疏云。 论颂曰无得不思议○便证得转依。 述曰○至无学位便证转依(云云)。 又云。 论谓十地中。 修十胜行。 断十重障。 证十真如。 二种转依由斯证得。 述曰○且知所断十重障法。 必有所证故。 次乃明十种真如。 即广颂中舍二粗重之时转依。 虽已分证。 未名圆满。 此乃因位。 广前三句。 即是渐次悟入。 二种转依由斯证得。 明所得果(云云)。 论十云。 此中意说。 广大转依舍二粗重而证得故(云云)。 疏十末云。 颂中所取转依体者。 唯广大转。 舍二粗重而证得故。 不言圆满转者。 圆满转对菩萨说。 广大对二乘说。 又圆满转唯如来。 广大转在菩萨。 今明十地取广大转。 要地地中舍二粗重方证得故。 又解。 既言取广大转。 明圆满转亦在其中。 略举一隅故(云云)。 问。 四地以前可有真俗合观义耶。 灯云。 论极难胜地等者。 西明云。 仁王般若云。 初地菩萨四天王。 双照二谛平等道。 如何此论五地方能引。 三藏解云。 据实初地二智双行。 而约任运故说五地。 有解已破。 要集救云。 十地功德多依妙观。 然五地以上任运双行。 八地以上方得任运。 未见别教。 今谓不尔。 八地以上名无功用。 诸论共同。 五地任运出何圣教。 又行相互违。 初即能合。 何成极难。 若云八地据任运长时。 此地据任运能合者。 此亦不尔。 既任运能合。 何不长时。 若云或有相间故不长时者。 既为有相间无相观。 有时不合。 何成任运。 若尔。 如何会此相违。 答。 仁王经中。 据相见道变相双缘。 此论等说约真俗智并。 未曾有处说于见道有二智并。 五地创并故说极难(云云)。 上文云。 问。 既言双印二取空。 及依他有即是观俗印二空性。 谓真胜义即是观真。 真俗双观五地方得。 云何地前已能合观。 答。 五地合观据二智并起或真证说。 此据相似。 非是正证。 俱带相故。 亦不相违(云云)。 十胜行段问。 三种般若中以何名第三般若耶。 疏云。 论般若有三种。 谓生空无分别惠。 法空无分别惠。 俱空无分别惠。 述曰。 诸论但明六种度。 故摄论等云。 次加行·正智·后得为三。 对法以缘世俗·缘胜义·缘有情为三。 从胜功德说意同(云云)。 疏九末云。 论法真见道至名相见道。 述曰○就见分中。 有无间解脱。 随自所断障。 有四见分。 就无间道中。 人法二见分各别法故。 有初二心。 解脱道中。 人法二见。 总法有第二心(云云)。 太抄云。 问。 此言法空与俱空何别○答云。 谓十地中唯起生空游观无漏道。 及生空后得智。 然二乘人虽亦唯起生空智断惑。 非是此中生空。 以二乘生空非是菩萨。 六度。 又菩萨初入见道时。 及金刚心时。 即起俱空智双断二障。 即显俱空二智齐有作用。 得名俱空。 若十地位中唯断所知障。 不断烦恼障。 即显十地中能断道唯是法空。 不是俱空智用故。 约此义即俱法空别也(云云)。 显扬兴疏七云。 问。 若法观必带生空者。 何故唯识论说法空智。 已更说俱空无分别智耶。 答。 有说。 彼文据后得智故说三智○虽有此解。 未为尽理○今解○生法智名随方便而立。 以证真时无有生法二解而可分故。 是故第二无分别惠。 虽证生空。 而无别方便故。 不名俱空。 俱空无分别惠。 是双修二空方便。 故无有妨(云云)。 问。 定学唯无漏义以何证之耶。 论云。 定学有四。 一大乘光明定。 谓此能发照了大乘理教行果智光明。 二集福王定。 谓此自在集无边福。 如王势力无等双故。 三贤守定。 谓此能守世出世间贤善法故。 四健行定。 谓佛菩萨大健有情之所行故。 此四所缘对治堪能引发作业。 如余处说(云云)。 疏云。 然此唯在第四静虑。 诸胜定者多是彼中。 由地胜故唯是无漏。 既言声闻等不得。 明非地前已得此四。 及有漏故(云云)。 秘云。 论定学有四等者。 疏判此定非地前得。 有义弹云。 亦未可依。 虽复胜定多依第四。 亦有通依余地生故。 又不可以二乘不得证是无漏。 地前菩萨所有修行。 亦非二乘所知境故。 戒及惠学并通地前。 何故定学唯说地上。 故通地前以之胜也。 详曰。 疏意不说所言定学唯取无漏。 但显论中所举四定非地前相。 又二乘不知通漏无漏。 今但以彼不知之义。 证定无漏。 非言有漏即彼皆知。 又按摄论。 明定差别。 后四差别。 谓对治·堪能·引发·作业。 若非无漏。 何有此能。 故知彼论据无漏定。 此所举定同彼。 何违。 又复三学随据一说。 何要责之一等(云云)。 无性摄论八云。 论曰种种差别者。 谓大乘光明·集福王定·贤守·健行等三摩地。 种种无量故。 释曰。 菩萨所得诸三摩地差别无量。 此中略说为上首者。 等余一切声闻乘等尚不闻名。 何况能得(云云)。 问。 渐悟菩萨地前位所修十波罗蜜可通有漏无漏哉。 论云。 此十位者五位皆具。 修习位中其相最显。 然初二位顿悟菩萨种通二种。 现唯有漏。 渐悟菩萨若种若现俱通二种。 已得生空无漏观故(云云)。 疏云○此中所说。 随其所应。 未必十种一一皆尔。 修习位中其相最显者。 通有无漏能无边行故。 此中约法尔种子说。 通达位言有者。 虽无别行。 义说有故(云云)。 别抄云○解云。 二乘地前虽无法空。 以得生空观。 能所施俱无我故。 所施财物非我所故。 所以诸度言通无漏。 又解。 无学回心地前生空。 后得观位学法空观。 法执不起。 亦得说为波罗蜜多。 后生空。 是无漏故。 于圆满度复更修六(云云)。 论七云。 或二乘位回趣大者。 为证法空。 地前亦起九地所摄生空无漏。 彼皆菩萨此根摄故(云云)。 唯识章云。 直往迂回地前皆同。 迂回之人虽得无漏。 游观心中亦能伏。 未证真识。 终不能了知幻识故(云云)。 周记云。 章直往迂回地前皆同者。 遮同有漏寻思观也。 章迂会人虽无漏游观心中亦不能者。 虽起生空本后二智。 以不断惑俱言游观。 问。 何故迂会之人寻思等观。 唯是有漏非无漏耶。 答。 未证法空。 不可实证唯识故。 有漏心作寻思等故。 如唯识观(云云)。 十重障段问。 菩萨于第四地断二种身见(云云)二种者何等耶。 论云。 四微细烦恼现行障。 谓所知障中俱生一分第六识俱身见等摄○彼昔多与第六识中任运而生。 执我见等。 同体起故说烦恼名○故能永害二身见等。 宁知此与第六识俱。 第七识俱执我见等。 与无漏道性相违故。 八地已去方永不行。 七地已来犹得现起。 与余烦恼为依持故(文)。 疏云○二身见者。 谓初见道已离第六识中分别身见。 今此后离第六识中俱生身见。 尽处总说名二身见。 非今离二。 如第四定言灭苦乐。 又正断所知障身见等。 并永不起烦恼障中身见等。 故说二身见名永害。 非烦恼身见亦起对治(云云)。 秘云。 论二身见者。 二释如疏。 有义。 法执之中有我我所二身见故。 详曰。 虽萨迦耶兼摄我所。 观今文势。 不取我所品。 所以者何。 答。 明二见已即问宁知唯第六俱。 既与第七相对问答。 第七岂许有我所见。 由此故疏第二解胜(云云)。 佛地论第二云。 经曰。 复有菩萨摩诃萨○离诸分别及不分别种种分别○论曰。 离诸分别等者。 谓第四地得三十七菩提分法。 离诸分别种种分别者。 即修所断俱生我见。 此中离即此二种相应诸法。 名种分别。 行相解异故。 虽前后离尽处。 总说如第四定说离苦乐。 如第三果离五下分(云云)。 最胜疏第四云。 唯识论等据二身见。 说见修惑四地除。 此经据贪等。 故五地伏见修惑。 各依一义。 互不相违(云云)。 文义记云。 言故能永害二身见者。 基说○测释。 二身见者。 一云。 同体烦恼所知二障身见。 由断所知烦恼。 不起相从。 说名永害。 据实唯害所知身见。 二云。 即法执中我我所见。 名二身见。 三云。 分别俱生为二身见。 尽处说故。 观解同前。 范云。 三说中初说为胜。 佛地第二有此说故。 顺下文故。 后释非理。 我所见者非真见故。 证曰。 于五见中义我所见者身见摄故。 三释无违(云云)。 探玄记第十二亦有三释同之。 但结文云。 此三释中初释为胜(云云)。 问。 微细随眠可通第六相应障耶。 灯云。 此三随眠。 初二第六俱。 七地已前断故。 微细随眠即通第七。 八地已上犹现行故。 不说断故。 然说第六我见所引近远分二者。 说第六俱。 非第七俱。 七俱不由第六引故(云云)。 又云。 问。 何故不于初二三地。 断害伴乃至微细等。 答。 若不断身见。 害伴不断。 不断羸劣。 微细不断。 故于五七八等断别(云云)。 要上(论一)云○由我法执等有三难生。 一难安惠论师。 烦恼障中有非执者○二难安惠论师。 除第七识说有二取。 皆是法执○三若一切障皆从执生。 何故六七地等所断之障不名害伴。 名羸劣等。 皆是执起故。 答。 有三解○三云。 虽有漏心皆有法执。 菩萨执生有三时断。 未执随本。 第六识执有三位断。 一俱时。 二邻近引生。 三势力疏远。 俱起者。 四地执俱断。 邻近引生者。 名害伴。 疏远势生者。 名羸劣等。 故障与执断有前后(云云)可见上文。 深密经四云。 三者微细随眠。 谓第八地已上。 从此已上一切烦恼不复现行。 唯有所知障为依止故(云云)。 问。 佛果障以何智断之耶。 论云。 此地于法虽得自在。 而有余障。 未名最极。 谓有俱生微所知障。 及有任运烦恼障种。 金刚喻定现在前时。 彼皆顿断入如来地。 由此佛地说断二愚及彼粗重○故集论说。 得菩提时。 顿断烦恼及所知障。 成阿罗汉及成如来(云云)。 灯云○问。 诸十地障各入初断。 何故佛地障在第十地断。 答。 十地各分入住出位。 胜劣不同。 故入地断。 佛位不然。 故十地断。 若许佛地同十地者。 即佛有胜劣。 既无胜劣。 称正等觉。 故皆断已方入佛地。 作斯通会。 不违经论(云云)。 加抄四云。 胜鬘经说。 有五住地○前四烦恼障。 后一所知障。 彼自说无明住地声闻辟支佛所不能断。 唯有如来佛菩提智所能断故。 由此定知是所知障(云云)。 论第十卷本文抄四十一目次二障伏断段上体性宽狭此据异生尚起贪嗔彼误犯愚故起烦恼唯现闰生伏烦恼时不复现行三乘将得然入地已许依五地(付不还亦尔)又取前解唯有利根圣后超一超前三果论第十卷本文抄四十一二障伏断段上问。 十一障与二障相对可有体性宽狭不同耶。 论云。 此十一障二障所摄(云云)。 疏云。 断位次中。 初总即二障。 后别解释。 此即初也。 体性宽狭。 更无别位。 十地所断虽但所知。 俱品不行即通二障(云云)。 若依太抄义演等者。 体性宽狭可训欤。 若依太贤忠安等者。 体性宽狭无别异可训欤。 太抄云。 二障最宽。 若十地障即狭也。 十地之中。 虽正断所知障。 即与所知障俱起烦恼障。 亦伏不行故通二障(云云)。 义蕴同之。 灯云。 论此十一障等。 本疏言体性宽狭更无别异者。 非唯十一障。 以十种障各举初断。 影显住出所断障故。 疏云十地所断虽但所知。 俱品不行即通二障。 非唯十一初所断者。 论意如是。 本明断障得果。 唯断十一。 非但断不成。 亦不能得果。 故下论文。 总分别断。 非为不知十一不摄住出断者(云云)。 忠安记云。 和上云基解不然。 住满所断非十一故○是故今谓二摄十一非十一摄二故。 论文此十一障二障所摄。 不云十一障二障也(云云)。 学记云。 然初标云。 此十一障二障摄者。 且说种类非宽狭。 同菩萨入地立十一障二障。 宽通住满三乘(云云)。 常腾记引此文。 略三乘言也。 西明疏十云。 然此二体摄十一障。 有其二义。 一约三乘。 二摄十一。 非十一障能摄二障。 三乘皆有二种障故。 二依菩萨自有二义。 一依前文二障十一障。 非十一障能摄二障。 后十一障。 但说地地入时断故。 二理实相对展转。 十一亦能诸地中二种障故。 虽与二障体无宽狭。 为欲显可伏差别故。 摄十一略为二障(云云)。 文义记云。 言此十一障二障所摄者。 基说○测释二障摄十一障有其二义。 一○皆有二障种故。 二依菩萨亦有二义。 二障种故。 观解大同测尺。 证曰。 三乘皆有二十一障。 体无宽狭。 但于二障望十一障。 宽狭二说。 虽有二说。 二障摄十一。 非十一摄二。 此说为胜。 谓第九文。 但取最初入时断者。 又十一障即十地障住满所断。 非十一障非由有住满所摄。 不名自地非由断住满所断。 即名后地。 由此道理。 十地即狭(云云)。 论九云。 十重障者。 一异生性障。 谓二障中分别起者。 依彼种立异生性故○此地于法虽得自在。 而有余障。 未名最极。 谓有俱生微所知障。 及有任运烦恼障种。 金刚喻定现在前时。 彼皆顿断入如来地。 由斯佛地。 说断二愚及彼粗重。 一于一切所知境。 极微细着愚。 即是此中微所知障。 二极微细碍愚。 即是此中一切任运烦恼障种(云云)。 上文云。 虽此位中。 亦伏烦恼断彼粗重。 而非正意。 不断随眠故此不说。 理实初地修道位中。 亦断俱生所知一分。 然今且说最初断者。 后九地断准此应知。 住满地中时既淹久。 理应进断所应断障。 不尔三时道应无别(云云)。 问。 二乘圣者见道以前可伏分别惑耶。 疏云○然此分别烦恼现行。 瑜伽五十八等。 说世间道。 唯伏俱生若爱若恚邻近憍慢。 不言能伏分别烦恼。 此据异生二乘性等说。 若直往菩萨。 彼障现起地前已伏(云云)。 论六云。 诸有漏道。 虽不能伏分别起惑及细俱生。 而能伏除俱生粗惑。 渐次证得。 上根本定(云云)。 秘云。 论诸有漏道虽不能伏分别惑等者。 问。 下第九云。 资粮加行能伏分别。 二位岂非有漏道耶。 答。 后约菩萨。 今据二乘及外道等。 有义二释。 初义同前。 二云。 后据理观。 今依事观。 有漏六行名为事观。 观无我等名为理观。 又分别惑有迷事者。 世道亦伏。 能障定故。 论约迷理说不伏言○详曰。 理恐未然○故知。 世道不能伏彼迷理所引所有事惑○修道既然。 见惑定尔(云云)。 疏六末云。 论彼但迷事至正障定故。 述曰○今解亦断。 不可说以先不伏故。 即言不断。 见惑不伏。 入见断故。 但有漏道既是事观。 不伏理惑。 入现观时。 理实亦断(云云)。 破有义超越不还。 不断迷理我见之义也。 灯二云。 且依大乘谈少果者。 谓有声闻性通利钝。 于见道前不伏修惑。 唯伏见惑○若超越人复有三类。 一唯超初果。 二超初二果。 三超中二果。 且超初果者。 谓有声闻性是利根。 先凡夫时。 欣求上生。 以苦等六行世道。 伏于欲界六识俱生迷事粗惑前之六品。 乃于后时。 逢缘回趣求声闻果。 修七方便以为加行。 入见道时。 一刹那中。 见修合断得第二果。 以彼六品先已伏故。 见道能断。 迷理之惑。 虽先不伏。 伏彼伴类。 入见道时。 亦一时断。 道断数教准之可解。 二超初二果得第三者○问。 前二类人。 何故不伏迷理之惑。 答。 以彼不解修理观故。 迷理之惑。 不违事观故不能伏○超中二果得第四者。 谓有声闻性是利根。 先于凡时不伏修惑。 于七方便但伏见惑。 入见道时。 断其三界见道惑尽(云云)。 断障章云。 有漏诸道不伏见惑故。 瑜伽论云○此依六行非加行智。 彼能伏故。 菩萨地前。 分别现行亦伏不起。 非是六行。 唯识观等势力不行故(云云)。 瑜伽五十八云。 义宾云。 疏若资粮乃至无此能也者○若二乘人。 于资粮亦能伏。 分别粗者。 至加行位能伏。 分别细者。 虽伏而不总伏尽故云不伏。 意云与观相违即伏。 不与观相违者不伏。 不同菩萨世间道力者。 非是六行道。 但是有漏名世间道(云云)。 问。 七地已前菩萨故起烦恼(云云)不善有覆中何。 问。 地上菩萨可起嗔烦恼耶。 又别于二地已上可问云问可故起我见耶。 论云(如上)。 别抄五(论五)云。 问。 初地误犯是不善。 若尔何故深密云。 地上菩萨起或不为过失。 解云。 以了知觉察故。 不为过失。 非诸烦恼性非染污(云云)。 疏云。 言暂起者。 谓十地中前四。 犹起我见等故。 七地已前。 尚起贪嗔等故(云云)。 最胜疏云(如上)。 要云○未得无漏胜道利生故。 以贪嗔引无漏道。 方始能利。 名为助愿。 非如贪等闰生用之(云云)。 无性摄论七云。 论曰甚深殊胜者。 谓诸菩萨由是品类方便善巧。 行杀生等十种作业。 而无有罪。 生无量福速证无上正等菩提○释曰○行杀○罪等者。 谓爱乐善巧。 憎恶不善。 见诸邪性说名后三。 依止此故。 行杀等七○或行前七不起后三。 大数言十。 或已伏除。 为试彼力故心暂起。 不能招苦故无有罪。 能助道故生无量福(云云)。 灯上文云。 西明云○今依摄论。 云杀盗淫等贪等所生名为性罪○此意染心断生草等即名性罪。 今谓不尔○又解深密云。 十地中所起烦恼。 不染污相。 由知而起但为利生不为过失。 此起贪等应成性罪。 何名不染污。 若虽起贪等。 非染污相不犯性罪故。 不得言但贪等生即为性罪(云云)。 疏六末云。 论嗔唯不善○述曰。 嗔唯不善。 一性所摄。 不起即已。 起必损自他。 现世他方皆名损故(云云)。 以余施设为有覆无记等文。 可为例难思之。 灯云○西明云。 问。 十地修所断种。 与俱生我见同体起。 乃至嗔等同体起者。 何地断尽。 答。 俱说初地至金刚位位皆断。 而十障四地断身见者违道品故。 依粗相显说○据实我见及嗔等。 各应多种。 地地别断。 不尔如何先断误犯细障。 后断欲界嗔等粗惑。 仁王经云。 初地断贪。 二地断嗔等。 三地断痴。 四地五见。 五地断疑等。 今谓不尔○仁王此论。 俱说四地障道品等所知此断烦恼随伏。 若许余地犹有我见。 何得说有害伴等名。 又准仁王。 误犯与嗔俱二地断。 亦无前后(云云)。 问。 第二地所断误犯愚别起所知障欤。 灯云。 问。 烦恼障品于十地中故意方起。 云何二地犹有误犯三业愚耶。 答。 故起烦恼误者所知。 亦不相违。 问。 故起烦恼必依所知。 无有烦恼离所知起。 答。 彼误犯愚。 但约别起所知障。 说非烦恼俱(文)。 论九云。 二离垢地具净尸罗。 远离能起微细毁犯烦恼垢故(云云)。 疏云。 其初地时。 已离粗犯戒垢。 然此二地能全离故。 所以说之。 望前细故○性罪必无犯。 但于遮罪犹有误犯(云云)。 论又云。 二邪行障。 谓所知障中俱生一分。 及彼所起误犯三业。 彼障二地极净尸罗。 入二地时。 便能永断。 由斯二地。 说断二愚及彼粗重。 一微细误犯愚。 即是此中俱生所一分。 二种种业趣愚。 即彼所起误犯三业。 或唯起业不了业愚(云云)。 疏云。 论二邪○三业。 述曰。 十地云邪行于众生身等障。 世亲摄论云。 于诸有情身等邪行障。 义意大同○误犯三业名愚者。 愚品故解如前。 问。 前二种生死中。 言所知障不能发业。 何故此中言俱生一分所发三业是业趣愚○答。 若发业招生死。 所知障即不能。 非缚法故○若障智三业不招恶果。 此亦能发。 此文所明。 但是等流增上业果。 问。 法执既通不善。 何故非缚。 答。 不由不善性即是缚○但由烦恼俱故。 令成不善。 非性是缚。 既尔何故不感异熟。 今实义者。 虽不善心俱。 仍名无记○论彼障二地至误犯三业。 述曰。 此业能障第二地净尸罗故。 名趣毁责为名。 如人恶趣。 不可言能取趣名趣。 不取恶果故○论或唯起业不了业愚。 述曰。 第二解。 初是起业之愚。 后是不了业之愚。 非所发业。 此亦非必能发业也。 境用别故(云云)。 灯(上卷所)云○然疏云。 无离烦恼别起执故。 故数多少与烦恼同者。 据俱时起不断烦恼。 身中所起所知障说(云云)。 此文并论五所出别起法执不列误犯愚文。 广可见之。 如第五卷抄。 又云(释异生性之所)要集云。 寻此中意。 意识身见与所知障同体起故。 名为俱生。 余贪等惑非同体故。 名不俱生。 由俱生伴断故。 不俱生贪等随无。 然四地断同体身见。 三地断同体贪等。 今谓不尔有烦恼障。 不与所知障同生。 可如所说无有烦恼离所知生。 诸烦恼障。 必与所知同种而起。 何独身见与所知同。 有余不同(云云)。 又云。 又论云虽见道生等。 本疏云能起烦恼亦摄所知。 要集云烦恼言不摄所知。 望业果势疏远故。 今谓不尔通二障故。 准下所知亦烦恼言摄故(云云)。 论云。 彼昔多与第六识中任运而生执我见等。 同体起故。 说烦恼名(云云)。 疏云。 亦显以上所知障立烦恼名。 虽有别弘生者。 皆多分与烦恼同一体而俱起故。 立烦恼之名(云云)。 十重障私记云○问。 共与烦恼同体故。 行欲邪行故。 所知障亦名邪行者。 何故灯文云。 此别起所知障非与烦恼同体○答。 灯文意。 于十地中修道位者。 别起所知障(云云)。 唯识义私记下云(干到僧都集三卷云)问。 第二邪行障体何物。 答。 论○问。 何故此障名邪行障。 答。 太抄。 邪障者。 即烦恼障中欲邪行也。 或于他男女行欲邪故(云云)问。 邪行障是所知障俱生一分。 而何今云烦恼○答。 初地中所知障现行。 昔于地前资粮位行欲邪行。 与烦恼同体俱起故。 云行欲邪行也。 今初地中。 虽起烦恼不行欲邪行。 而有同体所知障故。 指同体俱起三时。 云烦恼障中邪行。 理实所知障亦名邪行也。 问。 尔此所知障现行行。 何等邪行。 答。 初地菩萨行时。 足踏杀虫等(云云)有误犯三业。 第二地菩萨修尸罗故。 行时虫自分路去。 故无误犯(云云)。 太抄云。 此邪行障。 于他众生身。 行杀淫等十恶。 皆是是邪行障摄(云云)。 会灯文同上记也。 问。 故起烦恼者已伏欤未伏欤。 论云。 烦恼障中○修所断种○彼障现起地前渐伏。 初地以上能顿伏尽。 令永不行。 如阿罗汉。 由故意力。 前七地中。 虽暂现起。 而不为失。 八地以上毕竟不行(云云)。 瑜伽四十八云。 谓于极喜住中○一切上中诸烦恼品皆不行。 于无加行无功用无相住中。 一切能障一句清净无生法忍○一切烦恼皆不现行(云云)本疏所引文言无替之。 伽抄十二云。 此中烦恼所知二障。 初地断分别现行种子。 并断其修道烦恼以得见道时。 烦恼上中二品伏。 不伏唯有下品在。 至第八地又伏此下品。 现行毕竟不生。 故论云。 第八地毕竟断非是断种也。 在金刚心断彼三品种子(云云)。 最胜疏第四云○问。 准诸处说。 初地已上一切烦恼能伏顿尽。 由故意生。 云何我见等四地能伏害伴五地能伏。 答。 若据能伏初地中即能犹故意起。 今依永伏故意不能令起。 此由断彼所依所知而与余别(云云)。 灯二云○十地菩萨所起烦恼○非彼烦恼性自堪能故。 不名为自在成就(云云)依深蜜经意也。 十卷私记十云。 问。 意说初粗重云一极喜住一切恶趣诸烦恼品○粗重○永断能令一切中上皆不现行(云云)又有本云。 下中上烦恼皆不现行(云云)又有本无下中上之言。 何为正本。 答。 案大论四十八云。 一切上中诸烦恼品皆不现行(云云)依本论文者。 一切上中之本为正。 然上中下之本不违理。 章主得意说之故也○章主意。 若以惑势现行烦恼乍三品极喜住依尽故。 上中下品皆不现行(云云)然七地以前。 以故意起下品烦恼。 不起上中烦恼。 故本论文。 唯云上中皆不现行。 不云下品。 故不违也(云云)。 常腾记。 以伽抄释注瑜伽文。 无私词也。 十卷私记。 述伽抄意上中伏。 以故意起下品。 六卷私记六云。 问。 俱生烦恼现行。 初地伏尽毕。 而何云初地以上耶。 答。 一云初地有入住出三时。 云初地指入心。 云以上指住出也。 一云以惑力现初地顿伏。 以故意起。 七地以前。 随宜伏尽。 故云以上也。 故最胜疏云。 准诸处说。 初地以上一切烦恼能顿伏尽。 由故意生。 云何我见等四地能伏害伴随眠五地能伏。 答据能伏初地即能犹故意起。 今依永伏故意不能令起。 此由断彼所依所知者故与染别(云云)(此文与彼义同可悉之)。 问。 七地以前菩萨为利生受分段生时。 起烦恼可闰生耶。 问。 七地以前菩萨助愿受生时。 闰生烦恼种子现行中何耶。 要云。 菩萨以烦恼助愿受生中。 唯以现行势力远资。 非如闰生爱等○由此应为四句分别。 有唯现闰非种。 谓七地前菩萨。 有唯种闰非现。 谓第三果。 有俱闰。 谓一切异生。 有俱非闰。 谓变易及化身等(云云)。 疏八末云。 菩萨生死。 但因非愿。 必假现惑助愿方生。 故伏现行时。 永断生死菩萨。 虽藉烦恼生死受生。 不同凡夫二乘说现及种闰生(云云)。 对法抄八云。 菩萨受生非爱闰生。 以愿力故(云云)。 要非如贪等闰生用之释(如上云之)。 瑜伽五十九云。 复次结生相续略有七种。 一源及随眠结生相续。 谓诸异生。 二唯随眠结生相续。 谓见圣迹。 三正知入胎结生相续。 谓转轮王。 四正知入住结生相续谓诸独觉。 五于一切位不失正念结生相续。 谓诸菩萨。 六业所引发结生相续。 谓除菩萨结生相续。 七智所引发结生相续。 谓诸菩萨。 又有引无义利结生相续。 谓即业所引发结生相续。 又有能引义利结生相续。 谓智所引发结生相续。 如是总说结生相续。 或七或九(云云)。 灯五云。 论若得彼地根本定已。 问。 依近分定伏下九品。 未入根本未起彼惑。 命终之者何惑闰生。 答。 二解。 一解如疏。 一云亦许上地种闰。 若尔何故不用下闰。 答。 已折伏现种子无能。 若尔何故五十九云。 一缠及随眠结生相续。 谓诸异生。 二唯随眠结生相续。 谓见圣迹。 答。 此据多分。 如说见谛随眠闰生不妨。 初二果亦起现缠。 虽说异生现种共闰何妨唯种(云云)。 对法抄云。 菩萨受生唯悲愿者。 彼云。 即瑜伽云七智所引即诸菩萨唯悲愿智力也。 即若生有死有中有。 初心及未心。 一向是善。 此亦不然。 若说第六受生命终可有此义。 然岂无异熟耶。 即唯将死中有末心唯是善故。 若说第八命终受生即无是义。 唯闰生俱是善故。 简别诸人(云云)。 唯识义私记第六云。 问。 悲增菩萨悲愿胜。 八地已上犹可分段身何受变易。 答。 八地已上。 第六识无漏相续。 无有漏心起故。 不能故起烦恼受分段身故。 受变易身也。 问。 十地中不断烦恼种子。 何以其种子不受生。 答。 菩萨唯以烦恼现行闰生。 不用种子故也(枢要有四句可见之)问。 何故不用种子。 答。 灯云。 已伏惑种生无能(云云)菩萨入初地时。 伏烦恼现行故。 虽有种子生无力也。 问。 若尔何不还圣者。 以已伏惑种生。 答。 不还圣者。 对治力强。 正生位不起烦恼故。 以所伏惑种生位不起烦恼故。 以所伏惑种生也。 十地菩萨不用烦恼对治道故。 故起现行在生也。 然云已伏惑种生无能者。 多分约异生说也。 若释十地菩萨唯现生。 亦可用此义也(云云)。 以烦恼种子成变易生死助缘之义。 可为例难事。 要云。 故留烦恼本拟生。 八地已去无分段死。 不藉烦恼助。 何故不断耶。 答○虽无分段。 不断烦恼。 所以者何。 烦恼虽非亲助变易如分段生。 远势亦有。 又惑种在变易时长。 不假数资。 若无惑种变易时促。 如二乘无学须数数资(云云)。 又下文不障地故。 不断之云释有之。 秘六云○八地已去不障道故。 所以不断。 又能助所知。 令变易续故不断之。 若尔二乘无学回心。 应无变易。 烦恼无故。 答。 有惑习气能为助缘。 亦受变易。 且依初释(云云)。 问。 菩萨伏烦恼时可起伏道耶。 疏云。 论所知障中至地前已伏。 述曰。 如前卷解。 菩萨加行唯欣于智。 见道已前唯伏法执。 其烦恼障。 随此而伏。 然由所知加行伏故。 说烦恼伏。 非前加行故伏烦恼。 十地之中。 与烦恼俱所知障品多分亦尔。 非此俱者地地可起(云云)。 论九云。 永断二种唯圣道。 能伏二现行通有漏道(云云)。 疏云。 伏烦恼时。 此俱法执亦不起故名伏。 法执非别起伏道。 或见道前加行智伏(云云)。 秘云。 论永断○漏道者。 有义弹疏释云。 若尔二乘伏烦恼时同体。 所知应皆不起。 又断烦恼所知应断。 既所知障不障彼智。 道力劣故二乘不断。 现行亦尔。 非彼所伏。 今言伏二依菩萨说。 以法空观伏烦恼时。 同体所知亦即能伏。 若生空观伏烦恼时。 亦不能伏。 非治道故。 由此道理。 望所知障。 生空无漏。 不及法空有漏道也。 详曰。 疏中不伏言二乘伏惑。 亦不说云生空智也。 何得辄以二乘不断所知障体而为难耶。 那知疏主不依法空智伏惑说。 而言今依菩萨说耶。 疏理实通非可局情自度破他(云云)。 论云。 所知障中○修所断种○乃至十地○方永伏尽(云云)。 疏云○由前道力。 折伏后地所知障现。 令其不行。 名之为伏(云云)。 下文云。 有漏道六行。 无漏者。 且如因第三地无分别智断定爱法俱所知障势力。 令烦恼亦不现行名伏烦恼障。 非别起道名伏烦恼。 所知障可知(云云)。 忠安记三云。 彼障现起地前渐伏等者。 基云。 菩萨加行唯欣于智○非此俱者。 地地别起○又有人云。 地前伏位。 故正伏所知烦恼随伏。 地上断位。 故正伏烦恼非正伏所知。 和上。 云。 基解为正(云云)。 唯识义私记十云。 问。 其伏烦恼障别起伏道伏。 答。 不尔。 意断所知障。 断道之下。 亦兼随伏烦恼非别起。 烦恼伏道也。 问。 凡菩萨起烦恼。 以故意作意起。 何故伏。 若言伏者。 不可言以故意起。 答。 为受生因以故意起。 然其故意所起烦恼之现行。 必由所知障起。 非离所知障。 别独烦恼之现行起物。 故菩萨为断所知障对治道时。 以故意所起烦恼障现行随所伏。 非谓别起伏道。 故意烦恼之现行伏也(故意与故起同也)问。 菩萨别不起故意烦恼之伏道者。 何论第九云。 二乘但能○疏云伏烦恼时○无漏不尔(云云)既伏烦恼障。 此俱法执所随伏(云云)而今何言不起烦恼伏道。 答。 此为释。 论文云。 伏二现行通有漏道云也。 意云。 有漏六行等道。 正伏烦恼障现行时。 所依所知障。 亦所随伏故。 云二现行伏。 非六行智之中。 别起所知障伏道。 非说菩萨伏道也。 故不违也。 问。 凡约顿悟菩萨。 别起伏道不伏烦恼障。 答。 约一心真见道师者。 别不起伏道。 而伏所知障时随所伏。 若约三心真见道师者。 别起伏道也(云云)。 问。 论中八地已上六识俱者不复现行(云云)限第六识欤。 问。 论云前五转识说未转依(云云)说八地已上欤。 论云。 八地已上六识俱者。 不复现行。 无漏观心及果相续。 能违彼故。 第七俱者犹可现行。 法空智果起位方伏。 前五转识。 设未转依。 无漏伏故障不现起(云云)。 疏云。 此犹未了。 八地已去第六七识何者犹行。 论八地以上至能违彼故。 述曰。 六识俱者八地不行。 以二空无漏无分别智心。 及此果灭定后得智等。 相续不断。 能违第六识二执故不行(云云)。 又云。 论前五转识至障不现起。 述曰。 于十地中。 前五转识。 设未转依得无漏智。 以第六识胜无漏道。 胜势力故。 而伏于彼。 治彼二障不令现起。 此五识俱若所知障。 地地分断。 能障地故。 第七识俱金刚方断。 于十地中有起。 五识俱者。 设是后地所能断者。 于前地中亦能伏之。 现行粗于种子违于道故。 又八地已去。 五识俱者。 虽不得对治。 由第六俱无漏伏故。 令不现起。 七地以前犹能现起。 第六识者。 准此应知。 亦地地断亦能伏故(云云)。 西明疏云。 八地已上至能违彼故者。 此下约识分别。 谓八地已上六识俱者。 不复现行。 所以者何。 因二空观及后得灭尽定位。 能违彼故○前五转识至障不现行者。 此即遂难重释。 前虽总说八地已上六识俱者。 不复现行。 犹未尽理。 第六识起无漏故可不起。 犹五识异类不违无漏。 如何不起。 故此释云设未转依无漏恒伏故不起障(云云)。 忠安记云。 论八地已上六识俱者。 不复现行。 然下文云。 前五转识等者。 此即遂难重释□如何不起。 故作此释。 基云。 以二空无漏○能违第六识二执故不引。 和上云。 基解为正。 以下文别辩五识故。 论说未转依等者。 和上云。 若依护法决定未转。 然约地义故。 设言彼无漏伏故者。 或言初地或八地(云云)。 蕴云。 疏于十地中○得无漏起者。 此中设未字句。 应通下句。 未得无漏也。 问。 前云六识地地之中皆断所知。 何故第六妙观智五识不得成事智耶。 答。 岂由地地断障。 即今得无漏耶。 第七俱障佛地方除而平等智初地即得。 故知。 但由五根有漏识非无漏。 如下当说。 又由六七自能分别。 自能起障。 为对治此故起无漏。 五识中障由六引生。 地地伏除。 亦非连连故。 十地中不得无漏。 前解为正(云云)。 别抄云。 问。 五识中所知障种。 八地已上意识对治断彼种子。 答。 亦断以障地故(云云)。 问。 二乘圣者可断第七相应烦恼耶。 论云。 第七识俱烦恼障种。 三乘将得无学果时。 一刹那中三界顿断(云云)。 秘四云○论或取共相无常等行者。 此第二释。 依俗谛解。 二乘之人。 依十六行观于四谛。 赖耶既在苦谛中收。 无常等行。 亦该第八据斯共相二乘亦知(云云)。 无性摄论释。 无有一法未达未返知成无学。 经久有二义之中。 此第二义意也。 演秘述之廓疏二云。 赖耶既是苦集所收。 二乘但缘苦集作。 无常等行亦即通知赖耶共相。 此之共相亦为少说。 是故彼经约共相故。 二乘人知一切法。 今此论中据言赖耶深细别相。 是故言不说(云云)。 瑜伽抄十三云。 问。 唯识非少境不为第八。 末那二乘观道除应为二乘说。 述曰。 末那惑障。 于人观二乘。 观道得除人执识细。 二乘非种智。 所以不为说。 第七即如见道。 虽断三恶趣果。 第八细故不为说。 末那识故。 彼非一切种智亦不为说。 问曰。 少乘观道缘末那不。 答。 若无分别智观断惑时。 自相观故。 观末那理。 后得智观非一切种智故。 于事差别无知。 亦不须缘(云云)。 灯五云。 此意五识在见道位未成无漏。 若有不共无明。 即在圣位。 亦名为醉。 与教相违。 说异生故。 不云圣者。 亦恒常起。 又约菩萨起见道说。 尔时第七亦无漏故。 非谓二乘所起见道。 亦非第六立第七故(云云)。 秘云。 问。 第六应有不共无明。 有见道故。 答。 六有通治非别治故(云云)。 廓疏二云。 问。 若五识无能治。 五识无不共。 意识有能治。 应当有不共。 答。 今遮五识以无能治为因。 以彼于意识中。 虽有能治。 是通对治。 于末那中。 初起见道。 自有菩萨平等性智为别能治。 既有能治故有所治。 由彼意识有通能治。 是故下破意识之中。 不约能治已破外计。 问。 声闻见道无平等智不共无明。 应在意识。 答。 六七二识。 十七地中同是意地。 于意地中。 有能治故即有所治。 五识身地无能治故即无所治。 若声闻等见位之中。 是通对治。 无平等智别能治道。 今约别治意有所治也(云云)。 摄论并演秘全文等如第五卷抄之。 私记六云。 问。 第六唯自识聚惑可断。 何故他聚异惑耶。 答。 一有情阿赖耶识中。 七转识相应诸惑种子。 集一处而不相离故。 无漏第六识起时。 能断诸惑识相应惑故无失也(云云)此释可秘之。 问。 释迦菩萨为雪山童子超十二劫地前地上中何。 要云○有先伏烦恼超得第二三果。 无先伏所知而超入二地。 然入地已如闻半颂以舍身亦有超者。 然无超大劫以极难断故等。 此义应思(云云)。 要决云。 义宾记云○以色法故舍其身命(云云)。 四卷私记云。 文然入地已如闻半颂等者。 今见此文超劫通地上行。 然未审更可求之。 以此文准时。 基师应有二说。 一者超劫是地前行也。 一者是地上行也。 然前为善(云云)。 镜水抄云。 雪山童子。 为半偈投身者。 资粮位也。 伦记十二云。 于地前位行有兴废得有超劫。 地上无超(云云)。 兴法师同之。 灯四。 最胜疏六(二品所)瑜伽四十八。 抄十二(如第三卷)。 心地观经一云。 时佛往昔在凡夫。 入于雪山求佛道。 摄心勇猛勤精进。 为求半偈舍全身。 以求正法因缘故。 十二劫生死苦○七日翘足赞如来。 以是精进超九劫(云云)。 涅槃经第十三云(圣行品下)善男子。 过去世之佛日未出。 我于尔时。 作婆罗门修菩萨行。 悉皆通达一切外道所有经论。 修寂灭行。 具足威仪。 其心清净。 不为外来能生欲想之所破坏。 灭嗔恚火。 受持常乐我净之法。 周遍求索大乘经典。 乃至不闻方等名字。 我于尔时住于雪山○唯食诸果。 食已系心思惟座禅。 经无量岁。 亦不闻有如来出世大乘经名。 善男子。 我修如是难行苦行时。 释提桓因等诸天人。 心惊怪即共集会。 各各相谓而说偈言。 各共相指示。 清净雪山中。 寂静离欲主。 功德庄严王。 已离贪嗔慢。 永断谄愚痴。 口初未曾说。 粗恶等语言○尔时释提桓因。 自变其身作罗刹○声清雅。 宣过去佛所说半偈诸行无常。 是生灭法。 说是半偈已。 便住其前○善男子。 我于尔时闻是半偈。 心中欢喜○善男子。 我复言。 汝但具足说是半偈。 我闻偈已。 当以此身奉施供养○罗刹即说。 生灭灭已。 寂灭为乐○我于尔时。 除恶思此义○寻即放身自投树下。 下未至地时。 虚空中出种种声。 其声乃至阿迦尼吒天。 尔时罗刹还复释形。 即于空中。 接取我身。 安置本地○善男子。 如我往昔。 为半偈故。 舍弃此身。 以是因缘。 便得超越足十二劫。 在弥勒前。 成阿耨○菩提(云云)。 问。 次第证不还依根本定得果欤。 问。 超越证不还中有依未至地得果之类欤。 问。 超越不还依五地者瑜伽说欤。 疏云论余六识俱至三界顿断。 述曰○此中初以九地渐断。 是渐次得果者。 得一来必依未至。 其不还亦尔。 然必起无漏道方始得果。 有入静虑无色起对治道。 亦有何失。 此亦不然。 五十三。 说不还者唯五地。 于欲界有断对治。 不说无色有。 又此唯超越。 非次第者(云云)。 又云。 准超越不还许依五地(超中二果依地许静虑无色。 释意以超越不还许依五地为例)○尚不许九无间道入根本定。 得次第第三果(唯依未至云。 释意以次第证不还九无间道不依根本为例云云)。 瑜伽五十三云。 乃至具足入初静虑。 由奢摩他能损伏力。 损伏一切犯戒种子。 是名静虑律仪。 如初静虑如是。 第二第三第四静虑当知亦尔。 此中差别者。 由远分对治所摄○又复依止静虑律仪。 入谛现观得不还果。 尔时一切恶戒种子。 皆悉永害。 若依未至定证得初果。 尔时一切能往恶趣恶戒种子。 皆悉永害。 此即名为圣所爱戒。 当知此名第二清净力所引清净律仪。 即此亦名无漏律仪。 此无漏律仪。 若得阿罗汉果时。 但由能治清净胜故(文)。 表无表章云。 瑜伽又说○又复依止静虑律仪。 入谛现观得不还果○若依未至定证得初果○此说得超越第三果。 并次第人。 依根本定及未至说(云云)。 秘云。 疏尚不许九无间道入根本定等者。 次第那含断欲九品。 无间皆依未至定起(云云)。 灯二云。 不还果中○依初根本次第亦入。 依上三静虑唯超果入(云云)。 对法抄五云○第九解脱中得修根本(云云)。 贤圣章云○若那含果。 初未至及根本(云云)。 广章云。 其不还果。 若次第者。 唯依未至。 初得不还后起上定非得果故。 若超越者。 通依色界四根本定。 及初未至得不还果(云云)。 蕴云。 疏五十三说不还唯于五地等者。 若次第得不还果。 亦初唯近分。 若有先伏三四禅等惑。 而超得不还者。 依四根本故言五地(云云)。 贤圣义私记云○无无间道断耶。 解脱道立果故言也。 俱舍云第九解脱在前时。 或入根本或即近分○问。 何故超越人依未至地耶。 答。 可勘之(云云)。 灯。 第五约利钝别。 二解俱正释可见之(七作意断惑第九解脱道。 或依根本定或依未至定也)。 补阙章云○三声闻人总有三类。 依地不同。 一唯依近分。 谓次第人及超初果。 二依近分及根本入。 谓全离欲欲未离初定欲者。 虽已离欲欲有得根本不得别故。 或全离欲欲必依根本入期心趣彼根本定故。 既已离欲即得根本以除障故(云云)。 上文云。 麟角及余部行。 若入见道。 先以六行伏无所有已下粗惑。 更伏下惑。 明知已得九地之定。 此即通依四静虑入。 不依近分得根本故(云云)。 问。 超中二果圣者得果依地如何。 疏云。 第二三界九地合为九品断者。 唯有利根诸预流非余果。 余果不能起胜作业。 缺烦恼故。 指端经及分别经中说。 初果由加行心。 能以三界九品。 同为一品合为九品断。 准超越不还许依五地。 此亦依三无色。 斯有何过。 然加行心是色界。 总缘三界故。 无间道可起无色上地。 如不还于五地有欲界断对治故。 此亦应尔。 应说此义理不违也(此中间诸本有无不定)不尔但以五地得第三果。 无色于下无断对治故。 尚不许九无间道入根本定。 得次第第三果。 况预流者。 得四静虑及三无色。 证超果也○今依集论第十三说。 顿出离者。 入谛现观已。 依未至定发出世间道。 顿断三界一切烦恼。 品品别断。 唯立二果。 故依四静虑三无色。 不得超二果及次第得第二三果。 又取前解。 彼文说多分不能得根本定等。 非必一切皆悉不得。 不说唯依未至地故。 不尔受变易生起无漏者。 岂不许得上静虑耶。 故依上根本四静虑亦得。 此以下道能断上惑。 由意乐别故。 余文可解(云云)。 但非以下道能断上惑。 由意乐力别故。 应作四句。 太抄云。 此第二解即正义(云云)。 演云。 有人弹云。 初果回心即名菩萨势力大故。 可作四禅。 受变易身超中二果。 即是小乘。 岂比菩萨。 宁以萤火比于日光。 故知不可(云云)。 弹以初果回心为例之义也。 太抄全同。 对法论十三云。 顿出离者。 谓入谛现观已。 依止未至定发出世间道。 顿三界一切烦恼。 品品别断唯立二果。 谓预流果阿罗汉果○如指端经说。 诸所有色乃至识。 若过去若未来若现在。 广说乃至若远若近。 总此一切略为一分一团一积一聚。 如是略已。 应观一切皆是无常。 一切皆苦。 乃至广说。 依如是观。 但可建立初后二果○于分别经中。 预流果无间即建立阿罗汉果(云云)。 表无表章云。 若修道断对治。 有义唯色六地。 望欲界有断对治。 非无色地。 无色地远不断欲界非故。 唯远分性。 有义修道对治。 亦通下三无色。 许超初果取第四果。 何废依彼。 虽知论文引指端分别。 于理依初未至得第四果。 据多分决定能故。 不据容有。 故亦无爽。 非想地者。 唯远分非断义(云云)。 又云。 色界五地得入见道皆断对治。 余色无色皆成远分。 此长徒义。 若依色界六地无色下三。 从预流果超证第四果。 如刈竹横断烦恼。 于欲界中修道烦恼。 有断对治。 余名远分。 虽有经说依未至地得此初果。 更不重修上无漏义。 非定唯尔。 可如前说。 不尔无色无断对治(云云)。 常腾记引此文云。 故知。 依余地亦成顿出离(云云)。 灯二云。 超中二果得第四者○由意乐力有湛能故。 依初近分已未得根本(云云)。 对法抄云。 唯依未至如唯识枢要(云云)枢要可勘见道章(云云)。 问。 超中二果圣者可通利钝耶。 疏云。 唯有利根(如上)。 灯二云。 超中二果得第四者。 谓有声闻性是利根(云云)。 贤圣广章云。 问。 超中二果为利为钝。 答。 理而言之俱通利钝。 此释既超中间二果。 出无佛世。 成辟支佛。 理应通二(云云)。 同章云。 准涅槃经七生预流名为钝者。 现槃之人名为利根(文)。 对法论第十三云。 又依如是顿出离者。 如来于分别经中。 预流无间即建立阿罗汉果。 如是补特伽罗。 多现法或临终时。 善办圣旨。 设不能办由愿力故。 即以愿力还生欲界。 出无佛世成独胜果。 设不办者。 未能无余离诸欲故。 即以愿力生欲界者。 彼能速证般涅槃故(云云)。 贤圣义私记第四云(杉室)意云。 涅槃经判经生为钝。 判现般为利。 今超中二果三类之人。 前二现般故为利根。 后一人经生故为钝根云也。 故腾记云。 此超中二果人。 设现身中不证果。 即命终后。 出无佛世。 成独觉人。 既是经生。 理应是钝。 若现身中得应果者。 既不经生。 理应是利。 故云通二(文)释此人既超等文也。 问。 得圣已去可有超一果之类。 疏云。 若一观中随断几品。 即总一加行后一胜进。 故加行胜进。 或总或别易故。 若九品渐断出观。 若不出观断九品者。 无间解脱。 必各别起难故(云云)。 释必各别起无间解脱之文也。 贤圣广章云。 不取中二名圣后起(云云)。 滨记云。 后无超一果故(云云)。 贤圣广章云。 言一来者。 人中得道。 生欲天中。 却来人间。 得究竟果(云云)。 理趣分疏二云。 如从人中得第二果。 舍此身已次生天中。 天中没已来生人中。 便得无学。 故名一来(云云)。 对法抄八云。 如大论五十七二十二根中云。 若预流练根时得根。 亦得一来。 不证不还。 对治难得故。 所应得义极广大故○若以义预流何不得不还也(云云)。 显幽抄五云。 且超一果者○得第二果已。 更进伏欲界七八九品。 并伏上八地惑不起。 入一观中。 顿断欲界第七八九品。 并上八地惑。 皆断尽。 出观不取第三果。 直取无学果也(云云)。 又四句中超行不超句超一果之类(从初果超得第三果人。 不能进伏上惑。 故云行不超。 从第二果超得第四果人。 亦非行超。 此二类俱名果超也)。 四十二章经云。 斯陀含者。 一上还即阿罗汉等(云云)摩腾云小乘经也(云云)。 灯二云。 若超越人复有三类。 问。 超前三果可有得第四果之类耶。 贤圣义广章云。 凡位超者。 前之三果可有超义。 必非第四。 以有顶惑非世间道能伏灭故(云云)。 又云。 瑜伽对法。 更有一种。 超前三果(云云)。 灯二云。 问。 何不能伏有顶地惑。 答。 以彼细故。 无上可欣故。 不为六行。 故不能伏。 又彼惑细不障有学故。 唯断尔超初二果(云云)。 菩萨处胎经五云。 或有众生不向信地法地。 须陀洹斯陀含阿那含取阿罗汉(云云)。 涅槃经三十云。 佛告阿难。 是婆罗林外有一梵志。 名须跋陀。 其年已百年。 虽得五通。 未舍憍慢○须跋陀言。 世尊。 云何名为实相。 善男子。 无想之想名为实相○说是法时○须跋陀罗得阿罗汉果(云云)。 十住断结经三云。 或有超越取第四果。 不便流滞阿那含果(文)。 同经第十云。 贤圣义私记云。 然准理云。 彼经所说。 或有众生。 从凡夫位在取阿罗汉果。 或有众生。 向阿罗汉。 还自随前凡夫等者。 是权非实。 引怯弱故○问。 若无超前三果者。 何涅槃经须跋陀罗一座。 从凡夫得阿罗汉耶。 答。 先德传云。 彼先伏三空以还惑。 今遇佛法。 始第三果。 次进断有顶九品惑。 即座得应果。 超前三果得第四果人(云云)今案亦可谓。 是超中二果得第四果人也(云云)。 灯云。 论修所断者。 随其所应等。 准声闻乘得果有四。 一次第得四。 即此论文初一类是。 二超初一取第二。 三超初二取第三○。 四超中二取初后果。 此论第二类(云云)。 上二条论义付此释。 论第十卷本文抄四十二目次二障伏断段下经于百劫此通本来得沙门果若至上忍是名第三取舍任情或未得果无学回心余若逢佛四道段望前胜进或六行得但作非想论第十卷本文抄四十二三类独觉道问。 麟喻独觉百劫练根后可值佛出世耶。 灯云。 问。 独觉之中。 有部行麟角。 准瑜伽三十四。 与杂集论第十三同。 然瑜伽云。 云何独觉道。 谓由三相。 一类安住独觉种姓。 经于百劫值佛出世。 亲近承事。 乃至如是。 名为初独觉道(文)。 常记云。 文然瑜伽云。 云何独觉道。 谓由三相等者。 解云。 案本瑜伽抄云。 说三种道中有三种。 第一初发心时值佛。 修百劫已成麟角果。 今论别说。 百劫已值佛世。 又解。 百劫中虽修行。 未修蕴等善巧。 百劫已值佛世。 方修蕴善巧。 在后身方成麟角果道(云云)。 瑜伽论三十四云。 云何独觉道。 谓由三相应正了知。 谓有一类。 安住独觉种姓。 经于百劫值佛出世。 亲近承事成熟相续。 专心求证独觉菩提。 于蕴善巧。 于处善巧。 于界善巧。 于缘起善巧。 于处非处善巧。 于谛善巧。 勤修学故。 于当来世。 速能证得独觉菩提。 如是名为初独觉道(云云)。 又云。 云何独觉习。 谓有一类。 依初独觉道。 满足百劫修习资粮。 过百劫已出无佛世。 无师自能修三十七菩提分法。 证法现观得独觉菩提果。 永断一切烦恼成阿罗汉○当知此中由初习故成独觉者。 名麟角喻(云云)。 伽抄九云。 独觉地种姓有三种人。 或一人具三。 一人具三中。 随增性说故有三种。 或一人约三义故说三种。 道中有三种。 第一。 初发心时值佛。 修百劫已成麟角果。 今论别说。 经百劫已值佛世。 又解。 百劫中虽修行。 未修蕴等善巧。 经百劫已值佛世。 方修蕴善巧。 在后身方成道成麟角。 第二道。 先值佛为说法。 不满百劫修。 或九十劫乃至一劫修习已。 于暖等位中。 修习蕴等善巧。 于此身不能证初果。 或家家七生。 一往来一间等。 于后身得独觉果。 第三道。 值佛修习已。 于此身得初果。 或七生家家。 一间一往来等果。 后修蕴等善巧。 于当来世证独觉无学果(云云)。 问。 付三类独觉道。 可有不经声闻行果。 本来安住独觉种姓。 之部行独觉耶。 灯云○复有一类值佛出世。 亲近善士闻法作意。 于先未起顺决择分引发令起。 谓暖顶忍。 而无力能即于此生证法现观。 乃至云。 于当来世。 能证法现观。 得沙门果。 是名第二独觉道。 此当杂集或先已起顺决择分。 此通本来是独觉种定性之人。 及不定姓声闻种姓。 起修决择未至上忍。 但至中下。 若至上忍。 唯一刹那入第一法。 即能证得法现观故。 是声闻摄。 非独觉乘(云云)。 俱舍论十二云。 然诸独觉有二种殊。 一者部行。 二麟角喻。 部行独觉先是声闻。 得胜果时。 转名独胜。 有余说。 彼先是异生(云云)。 光记云。 部行独觉至转名独胜者。 释部行独觉。 由众部相应。 名为部行。 离教自语。 名为独觉。 部行独觉先是声闻前三果人。 后得第四胜果之时离教独证胜果。 转名独胜。 又解。 先是声闻初果。 后得后三胜果时。 离教独悟胜果。 转名独胜。 前解为胜。 有余说彼至不应修苦行者。 剑异说。 若先是圣人。 不应起戒取而修简行。 以此故知先是异生。 余文可知(云云)。 同论二十三云。 颂曰。 转声闻种姓。 二成佛三余。 麟角佛无转。 一座成觉故。 论曰○有余独觉异麟角喻。 起彼种姓初二善根。 转向余乘。 理无遮碍(云云)。 光云。 有余独觉至理无遮碍者。 有余部行独觉异麟角喻。 起彼种姓初二善根。 转向余乘。 理无遮碍。 如声闻说。 亦应说忍。 略而不论。 虽初发心由其教力。 后将入圣独悟道故。 得独觉名。 若麟角喻唯独悟道。 故正理云。 然独觉乘总有二种。 一麟喻。 二先声闻。 若先声闻。 如声闻说。 世第一法。 一刹那故。 不可言转。 故此不说。 此约顺决择分三乘转说。 若顺解脱分位转者。 如婆娑第七云。 转声闻种姓顺解脱分。 起独觉及佛种姓顺解脱分。 转独觉种姓顺解脱分。 起声闻及佛种姓顺解脱分。 若起佛种姓顺解脱分已。 即不可转。 极猛利故(云云)。 正理论云(如引光之)。 婆娑论第七。 释三乘顺决择分转不转余乘之义处云。 详曰。 彼不应作是说。 所以者何。 麟角喻独觉种姓善根。 虽一生得。 部行独觉种姓不定。 如声闻说(云云)。 婆娑论三十云。 若部行独觉其力不定说。 以彼多是声闻种姓。 后遇别缘得无学果。 虽乐寂静而有众居。 如五百仙一处得果(云云)。 补阙章云(见道章)独觉乘人入见道者。 复有二类。 谓麟角部行。 部行有二。 一者直趣。 二从声闻得果回趣(云云)。 灯二云。 独觉之人有二类别。 一麟角喻○不满百劫练。 及从声闻决择位中未定生时。 此等已去作辟支者。 皆为众出○更有一解。 如第十记。 通定不定性。 若百劫练根得辟支者。 即唯定性(云云)。 显扬论疏三云。 (兴)问。 独胜部行为即声闻种姓。 为别有独觉种姓耶。 答。 有说。 即七返家家等。 出无佛世。 成阿罗汉。 名为独胜部行。 有说。 别有独觉定不定性。 出无佛世。 或先已起顺决择分。 未得果证于一身上。 准证初后二沙门果。 或先已起顺决择分。 已得初果。 于后身上顿成罗汉。 如是二种极微尘四生。 名独胜部行。 今详此二解。 皆非尽理。 若如初解。 竭伽独觉应无别种姓。 于二独觉中随一摄故。 犹如部行。 若如后解。 不定声闻应无转成独觉乘果。 复如何知部行独觉唯得初后二沙门果耶。 是故今解。 或有声闻种姓转趣独觉。 或有本成独觉种姓。 行独胜行。 无前二失(云云)。 仁王经行信抄上云。 有说。 独觉自有二种。 一麟角独觉出无二。 二者部行多人并出。 此有二种。 一是缘觉性。 如五百仙人。 二是声闻种姓。 亦是五百仙人。 故断婆娑云。 五百仙人者。 多是声闻种姓。 解云。 既说多言。 故知此经所说或是声闻种姓。 或是缘觉种姓(云云)。 问。 瑜伽论中明第二道云。 于当来世证法现观得沙门果(云云)声闻果欤。 将缘觉果欤。 灯云(如上)。 瑜伽三十四云○复有一类。 值佛出世。 亲近善士。 听闻正法。 如理作意。 于先所未起顺决择分善根。 引发令起。 谓暖顶忍。 而无力能即于此生证法现观得沙门果。 复修蕴善巧○修谛善巧故。 于当来世。 能证法现观得沙门果。 是名第二独觉道(云云)。 伽抄九云。 道中有三种○第二道。 先值佛为说法。 不满百劫修。 或九十劫乃至一劫修习已。 于燸等位修习蕴等善巧。 于此身不能证初果。 或家家七生。 一往来一间等。 于后身得独觉果等。 第三道。 值佛修习已。 于此身得初果。 或七生家家。 一间一往来等果。 复修蕴等善巧。 于当来世。 证独觉无学果(云云)。 真空疏云。 论云。 何独觉道至第二独觉道。 述曰。 此中有说○第二释亦是本性独觉。 遇佛等发心。 多生修道乃至能起自乘前三善根。 不能入圣。 但修蕴等善巧。 即便命终。 于后生身。 或伏无处有处遇修断或。 于五地中随依何地入谛现观。 超证那含。 方取即罗汉。 或时此人住前三善根。 命终受身。 于后身上更修忍等。 入谛现观得初果已。 总断九地修或。 超证阿罗汉果。 第三人亦是本性独觉。 遇佛发心修方便。 乃至入圣证法现观得初学果。 或证第二声闻不能尽漏。 而便命终或作七生。 或作一来。 有无佛世依二果身不取那含。 超证阿罗汉。 此后二人并是部行。 问。 大乘意上忍唯一刹那欤。 问。 世第一法唯一刹那欤。 灯云(如上)。 补阙章云(见道章)在上忍位。 与世第一同一刹那。 不可转故(云云)。 对法抄八云(论十二)又从声闻回心入缘觉。 从燸顶忍回心不至世第一法位。 以前三位有多刹那。 世第一法唯一利那。 故不得转时。 若如毗婆娑使犍度。 又如俱舍论。 偈曰转三余。 释曰。 转声闻三善根成独觉乘等不。 世第一法亦一刹那不回心故。 此小乘义。 今大乘不然。 义曰。 世第一法亦多刹那。 何以得知。 即此前论文云。 世第一法即此生时。 故非刹那。 若以此义。 四位俱得回心(云云)。 又云。 其第一法以论云即此生故。 便谓多刹那。 虽多刹那。 仍是一观相续。 又正义解。 本世第一法生起已。 定入见谛。 非离此一生也。 故唯刹那也(云云)。 又云○彼第一法唯一刹那故不说(云云)。 义决云。 杂集第三云。 未具资粮(乃至)非前位故前文意。 显资粮加行二位之中。 各有三品。 如其次第。 未定已定即此生时。 然加行位分为三品。 未定已定即此生时。 在暖顶忍。 除世第一法。 唯一刹那必不相续。 不可分之。 然云即此生时定入现观者。 此据刹那生说(云云)。 又云。 虽增上忍亦一刹那犹隔世第一法。 唯此刹那生者。 所入见故(云云)释即此生也。 梁摄论八云。 又唯一刹那故名第一(云云)。 俱舍二十三云。 上唯现欲苦一行一刹那。 世第一亦然(云云)。 涅槃经三十六云。 是人次得世第一法。 虽复性是五阴六缘四谛。 是人次第得苦法忍。 忍性是惠缘于一谛。 如是法忍缘一谛也。 乃至见断烦恼得须陀洹果。 是名第四遍观四方。 四方者即四谛(云云)。 瑜伽论六十四云。 若有极善定心第四静虑。 唯决择善法中。 转缘诸谛境(云云)二谛章·义镜可见之。 净影涅槃疏云。 未来得修名缘四谛(云云)。 胜鬘宝崛中云。 如涅槃说○但缘一谛。 就通以举。 故言缘四(云云)。 要览四云。 问。 若唯一念。 何具修四谛。 答。 总空非我顿缘无过。 涅槃经云缘四谛故(云云)。 太贤右迹一末云。 世第一法虽一刹那。 缘四谛真名缘四谛(云云)。 对法抄七云。 发起胜中唯言上品忍者。 以世第一法唯一念不可行。 又无可形。 唯上忍位长有不可形故。 论说离二取相故(云云)。 中边论下云。 即出十种波罗蜜多。 施修差别有六正行。 一最胜正行。 二作意正行○最胜正行有十二种。 一广大最胜○九发起最胜○发起胜者。 在胜解行地最上品忍中(云云)。 疏中卷云。 世第一法前及世第一法。 皆能发起真见道故。 名发起最胜。 世第一法以时促故。 此中不说。 非体非此(云云)。 摄释第二同之。 一乘义所。 疏云(十本)○对法十一说。 由十二最胜相应故。 名波罗蜜多○九发起。 谓解行地中上中品忍位所行施等(云云)。 对法论十一云。 复次由十二种最胜相应故。 名波罗蜜多。 何等名为十二最胜。 一广大最胜○九发起最胜。 谓下行地中上品忍位所起施等波罗蜜多。 十证得最胜。 谓初地所得施等波罗蜜多(云云)。 问。 第三类可取不还果回心耶。 灯云。 复有一类。 值佛出世。 亲近善士。 闻法作意。 证法现观。 得沙门果。 而无力能毕竟证得梵行边际阿罗汉果。 复修蕴善巧等。 乃至云。 依出世道。 于当来世。 毕竟证得梵行边际阿罗汉果。 是名第三独觉道。 此是杂集先已得果(云云)。 瑜伽三十四云。 复有一类。 值佛出世。 亲近善士。 听闻正法。 如理作意。 证法现观。 得沙门果。 而无力能于一切种至极究竟毕竟离垢。 毕竟证得梵行边际阿罗汉果。 复修蕴善巧。 修处善巧。 修界善巧。 修缘起善巧。 修处非处善巧。 修谛善巧。 故依出世道。 于当来世。 至极究竟离垢。 毕竟证得梵行边际阿罗汉果。 是名第三独觉道(云云)。 灯云。 问。 如得初果出无佛世作独觉者。 断修如何。 答。 随前三果。 准瑜伽说。 必更修习诸善巧观。 随所未断。 或复顿断如顿出离。 或不出观次第渐断。 以更不取声闻果故(云云)。 瑜伽抄九(如上)。 问。 从声闻顺决择分位回趣独觉乘者。 更修独觉顺解脱分顺决择分欤。 灯云。 问。 修习声闻顺决择已。 回作独觉。 为更修习独觉乘中顺解脱。 为即至彼顺决择。 答。 有二释。 一云。 随在声闻或暖顶忍。 何位回趣。 即是独觉暖顶忍位。 以所断证皆悉同故。 不尔。 得果方作独觉。 岂更修彼资粮加行。 一云。 更修独觉资粮加行。 证断虽同。 修行有别。 三四生修有远近故。 不尔。 二生修彼声闻顺决择已。 即于后生成独觉耶。 不同得果始回作者。 已断惑故。 得现观故。 未见文断。 取舍任情(云云)。 寸法抄七未云。 又其回心时。 至所回心取果处何位。 释曰。 大乘并至初行位。 其有回心取独觉者。 以缘境位行与声闻相似故。 随何位解脱回心。 即次第至独觉此位。 又还至独觉初行位。 以根性异故。 不可超位。 若已得决择分善及果已去者。 皆随次第至独觉此位(云云)。 正理论云。 初生修顺决择分。 第二生成就。 第三生起顺决择分(云云)。 胜庄师对法抄云。 三生修顺决择分。 一生修顺决择分。 不发起座而座即得道(云云)。 诸乘章私记云○问。 二释中何正耶。 答。 以理推之。 初释胜异(云云)。 贤圣义有私记二云。 问。 独觉四生者何生耶。 答。 古德记云。 二生修顺决择分。 二生修顺决择分(云云)正理论云。 初生修解脱分。 第二生成就。 第三生起顺决择分。 胜庄师对法抄云。 三生修顺解脱分。 一生修顺决择分。 不发起座而重即得道(云云)。 问。 从声闻顺决择分位回趣独觉乘人可成麟角耶。 灯云。 问。 先修声闻顺决择已回作独觉。 更得百劫修行练根为麟角不。 答。 有二释。 一云不得。 此回趣者必不定性。 是钝根故。 又复瑜伽杂集俱云此类是部行故。 若尔。 何故杂集论云。 余生顺决择分。 为趣大乘及独乘。 许更生故。 答。 以若此生得即声闻果。 犹更余生方成独觉。 非谓得许经多劫修。 若尔。 回心趣大乘者。 岂不多劫。 答。 回趣独觉是钝根性。 趣大乘者望彼为利。 根性别故得多劫。 一云。 准彼论文云。 或未起顺决择分。 或未得果。 得成麟角。 准此。 若在声闻决择分回趣独觉。 是未得果。 亦得百劫修行练根。 说余生故。 如趣无上大菩提者得多劫修。 然但说成部行类者。 据从此已回作独觉不练根者。 若尔。 何须云在决择趣独觉者方成部行。 同顺解脱俱得百。 二位齐故。 答。 在资粮位有未定生百劫练根。 理即无难。 在顺决择已定生时。 去谛观近。 据难偏说(云云)。 对法论十三云。 独觉乘补特伽罗者。 谓住独觉法性。 若定不定性。 是中根自求解脱。 发弘正愿。 修厌离贪解脱意乐。 及修独证菩提意乐。 即声闻藏为所缘教。 精进修行法随法行。 或先未起顺决择分。 或先已起顺决择分。 先未得果。 或先已得果。 出无佛世。 唯内思惟圣道现前。 或如麟角独住。 或复独胜部行得尽苦际。 若先未起顺决择分。 亦不得果。 如是方成麟角独住。 所余当成独胜部行(云云)。 对法抄八云。 论解独觉中云。 或未起顺决择乃至先已得果下。 云未起顺决择分未得果。 此二回心成麟角。 所余成众出者。 此中已得顺决择分。 与未得果何异。 隽法师云。 未得决择分回心者唯此成麟角。 余三多成众出。 何者。 以未得果言已对句成故。 此义不然。 如下解○若已声闻六十劫修习。 解脱分回心。 入独觉时成众出。 若至独觉解脱分等善根位中。 更四十劫练根者成麟角。 此大智度论云。 言上已得决择分成众出者。 约不练根。 入涅槃论说。 此中言起决择分及未得果回心成麟角者。 此中有义大乘曰。 若未起决择分至回心者皆成麟角。 大小乘咸然。 此义决定。 疑曰。 若已六十劫未回心时。 修习及回心已。 更四十劫修习可尔。 若虽已六十劫修回心已。 更不四十劫练根。 又先非六十劫人但三生人等回心。 复不修习虽未起决择分已。 不多修习故。 此人成何者。 义曰。 此人一向利根。 先修习已回心时。 已六十劫修习回心。 必住独觉位。 或百劫或四十劫修习。 必成麟角。 无异更故。 如决择分六十四。 又解。 其已入决择分位回心者。 有二人。 一已经六十劫修习及未修习回心已。 更四十劫及百劫练根。 此人定成麟角。 故论云。 称未得果者有成麟角。 二经六十劫已回心。 及未六十劫已回心。 回心已不经四十劫及至百劫修习者。 此人成众出。 故论云。 已起顺决择分者。 成独胜部行。 故论云。 有已起顺决择分成众出。 未得果成麟角。 有此二文不同。 非余三果向回心成麟角为已得果故(云云)。 玄赞三云。 经辟支佛利智至莫能知少分。 赞曰○若未入声闻决择分善。 而作独觉。 便成麟角。 入决择分已后作者。 皆成部行。 在解脱分未定生时。 可成麟角。 生数多故。 已定生者亦成部行。 生数少故(云云)。 摄释云。 疏若未入声闻决择分善等故。 复有义。 燸顶忍位亦得转成麟喻果。 经百劫已起彼麟角燸等善根。 不移于座而成麟角。 故俱舍论三十三云。 从燸善根乃至菩提。 不起于座○大婆娑第七云。 转独觉种姓顺解分。 起声闻及佛种姓顺解解脱。 转声闻姓起余亦尔○又俱舍二十三云○有余独觉异麟角喻。 起彼种姓初二善根转向余乘。 理无遮碍○双问二曰。 脱分定生尚非麟角。 加行之位云何能生。 全少故。 若定不转。 婆娑俱舍二论那通两俱。 答曰。 若望自乘。 可言生定。 回趣他运。 而可增生。 生数既多。 为麟何失。 诸部不同取舍各异。 云何独以俱舍婆娑用为南指。 况俱舍等但言燸等三位转成独觉。 不言麟角。 然准俱舍疏释应善。 以论不言燸等可转成麟角故。 若必也得。 何不同彼独觉而说。 议曰二理俱通。 捡之(云云)。 玄赞五云。 从佛世尊者善友力也○譬支佛者此名独觉。 此有二类。 一部行。 二麟角。 初可见佛。 后必不见。 故花严云。 菩萨至兜率天将下生时(乃至如常所引)不得见佛。 明知独觉满百劫者成于麟角。 不尔。 部行若从声闻解脱分位作独觉者。 成麟角喻。 可得百劫。 时增长故。 入四善根作缘觉者。 乃成部行。 时余少故。 灯二云。 独觉之人有二类别○即唯定性(云云)如上。 诸乘章云。 周记云○章三未得证得证得者。 未得决择及彼果。 修独觉者为初练根时节长故。 即是利根。 前之两种练根时少故成钝根。 决择修者更不练根。 得圣果者。 同亦练根。 捡义灯(云云)。 对法论十三又云。 复有六种顺决择分○即此位中不定种姓者。 为回向最胜菩提。 及诸独觉为求无师自证菩提。 转趣余生。 是名余转顺决择分(云云)。 伽论三十四云。 云何独觉道。 谓由三相○(如灯引之)云何独觉习。 谓有一类。 依初独觉道。 满是百劫。 修习资粮○复有一类。 或依第二。 或依第三独觉道(乃至)当知此中由初习故成独觉者。 名麟角喻。 由第二第三习故成独胜者。 名部行喻(云云)。 同六十四云。 独觉乘证得者。 略有三种。 一先已得顺决择分善根证得。 二先已得证得证得。 三先未得证得证得。 前二证得名为独胜。 最后证得名麟角喻(云云)。 伽抄十六云。 独觉三人中。 一先已得顺决择分证得。 已得证得证得者。 前二人成众出。 以先得声闻暖等入果。 时促不能多时修习。 故成众出。 若决择分中未定生多小时节入见道。 在决择分回心成独觉。 及未得决择分善人回心亦尔。 以更长时修习练根利故。 此中并名未证得证得。 如对法第十三抄解。 此中言证得者。 即决择分善名证得。 已能证得真无漏故。 见道等即证得证得。 如来得果人名未证得证得。 后言未得果也。 或第三一向在解脱分位故。 与前二别也(云云)。 显扬论疏三云(与)如上。 问。 从声闻无学果可有回趣独觉乘之义耶。 灯云。 若阿罗汉出无佛世。 但修善巧断余习气。 练根成胜。 无惑可断(云云)。 灯二云。 问。 如声闻人得无学已回趣缘觉。 后练根时。 入何观道断何等障。 答。 如极果人趣缘觉时。 但起九无间九解脱。 拟仪无间解脱。 非真无间等。 但缘事观。 不入生空观。 以更无惑可断可证。 但行解心作无间解脱道。 数数思惟令彼极果信等五根。 渐渐明利。 更不断惑而即得果。 二云。 设入生空。 除其根障。 为无间等道。 谓亦无妨。 令智明利。 无惑可断故(云云)。 玄赞五云○涅槃经言。 声闻之人以少涅槃而般涅槃。 缘觉之人以中涅槃而般涅槃。 故知息处亦说二城。 今以所断障同。 生空理同。 假择灭同。 由此三义同故。 化城名一。 菩提车钝利根性不同。 依佛白出不同。 藉教观理不同。 观谛缘起不同。 四果一果不同。 练根时节不同。 说法神通不同。 由此七义别说羊鹿(云云)。 大乘义章十六云(贤圣义章)次诸同异○同有五种。 一见理同。 同见生空故。 二断障同○三修行同。 同修三十七品故。 地持云。 道同声闻。 四得果同。 同得尽智无生智果故。 地持云。 于最后身。 无师自悟。 得罗汉果。 说为缘觉。 五证灭同。 同证有余涅槃○次论异者。 异有六种。 一者根异○二所依异○三藉缘异○四所观异○五向果异○六通用异(云云)。 问。 部行独觉决定种姓者证果后可遇佛出世耶。 灯云。 然瑜伽三十四云。 又彼一切应知本来一向趣寂者。 据不逢佛一类者说。 除麟角喻余若逢佛成不定姓(云云)。 玄赞四云。 经舍利弗至非辟支佛。 赞曰。 自下释第二疑。 第二疑云。 如来既不为增上慢人说者。 何知彼是增上慢。 文中有三。 初显非真二乘圣相。 次显增上慢者相。 后结成二真圣相。 此初文也。 声闻辟支真趣寂。 若遇佛者多不愚法。 其不定姓可回心者。 不问近远。 必能闻知佛化菩萨事故。 名自谓是真二圣而得遇佛。 都闻知化菩萨事。 非佛圣弟子。 亦非真二圣(云云)。 玄赞五云○辟支佛者此名独觉。 此有二类。 一部行二麟角。 初可见佛。 后必不见(云云)。 对法抄八云。 其独觉虽无佛时出世。 出世已。 即佛出世。 佛出世已。 即便来就如来教化。 此据不定姓人。 若定性见佛不见佛俱般涅槃(云云)。 文义记十三云。 问。 准三十四。 三种独觉一切定性一向趣寂者。 七十三云。 谓三因缘故。 一变化故。 二誓愿故。 三法性故。 乃至誓愿故。 有补特伽罗。 于声闻乘已发誓愿即建立。 彼以为声闻。 乃至独觉亦尔。 出无佛世而证正觉。 与此差别。 此意誓愿即是回向。 如何独觉即无回向。 答。 亦不相违。 于独觉乘作誓愿故。 名为独觉。 是不定故。 在凡向大。 非如定性。 法性独觉不回向大。 三十四约定性入圣者说。 七十三不定在凡者说。 由此回向通在凡圣(云云)。 四道段问。 付二乘四道无间解脱有相望义耶。 问。 对法论中后品三道望前胜进(云云)。 通二乘欤。 又问。 今论或总或别意欤。 论云。 二乘根钝。 渐断障时。 必各别起无间解脱。 加行胜进。 或别或总(云云)。 疏云。 自下第三辨三乘四道同异。 二乘加行胜进可有别别起。 九品为九品加行及胜进者。 或但一加行及但一胜进。 故加行胜进二道。 总别不决定也。 此依容预胜进道说。 不尔。 便违对法九说。 其无间解脱必各别起。 如起无间道。 断一品已。 即起第二念解脱。 此第二念解脱。 不得望第二品为无间道。 其第二品要别起无间解脱。 以根钝故。 乃至九品亦尔。 次第超越并然。 由有九品渐能断者故。 加行胜进各别别起。 若一观中随断几品。 即总一加行后一胜进。 故加行胜进或总或别易故。 若九品渐断。 出观若不出观。 断九品者。 无间解脱必各别起难故。 此说修道。 非见道中有如是事(云云)。 秘云。 疏此依容预不尔。 便违对法者。 容预胜进而即别起。 非容预者。 以彼后品加行无间解脱三道。 为胜进道。 对法说故违意可知(云云)。 疏下文云(菩萨利根文下)若菩萨利根○(具明相望四道)此是菩萨十地位中。 断所知障时。 分品类排次断法。 若别别断。 一一别起。 由能印证·及能断惑·复能容预·复能欣求故具四道。 不尔。 便无四义具足。 对法第九说。 胜进道者。 谓为断余品。 所有加行无间解脱道名胜进道。 望此品是胜进故。 即是别别望前有也。 又云。 或弃舍断烦恼加行。 思惟诸法等。 即是别起胜进行相。 即二乘也。 或总通三乘。 今此既论二乘胜进或别或总。 不遮后品所有诸道是前胜进故。 其加行不尔。 为趣求故。 前所有无间解脱。 非后加行。 又今此约别起行相。 故言总别。 若望此品后道名胜进者。 此中不说。 若不尔。 即无不起胜进及总胜进者故。 广如彼论及彼抄解(云云)。 秘云。 疏即是别别望前有也者。 此显彼论据于菩萨别起道说。 故言后三是前胜进。 与此论别。 疏又云至即二乘者。 复会对法。 后明胜进依二乘说。 按彼论云。 又复弃舍断烦恼加行。 或勤方便思惟诸法○诸所有道名胜进道释论云。 又复者为显余义○释曰。 明非断惑诸胜进道。 昔彼断惑胜进道。 故云弃舍断烦恼行。 余文可量。 疏或总通三乘者。 重明对法两文皆通三乘说也。 疏今此既论至是前胜进者。 显此论说二乘胜进。 言或总者。 同彼对法后品三道皆前胜进。 疏若不尔至胜进者故者。 又显此论或总别言。 不同对法望后品说。 若不尔者。 初品以后所有品道。 皆胜于前。 此即无有不起若别若总二胜进道既不如是。 明不同彼。 或总言。 显是不定也。 义如疏辨。 对法不言或总别故。 容有不起胜进道时(云云)。 蕴云。 疏对法第九等者。 加行等三。 别别望前。 总名胜进。 不据展转而说。 故与此论不同。 疏又云或弃舍等者。 此亦对法文○此唯二乘。 同此前文别起胜进。 疏或通三乘等者。 前解两文大小乘异。 今解总通大小。 谓菩萨于十地中断所知障。 亦有别别断。 即不得前后相望。 故与二乘同也。 疏今此既论至是前胜进者。 此解对法文得通二乘。 疏望此品后道名胜进等者。 此说○即后道望前。 无非胜进。 望前一品。 为别胜进。 望前多品。 为总胜进。 今此论中不同对法。 故不取彼(云云)。 对法论九云○胜进道者。 谓为断余品烦恼。 所有方便无间解脱道。 是名胜进道。 所以者何。 为断此品后余烦恼。 所有方便无间解脱道。 望此品是胜进故。 名胜进道(云云)。 又次下文云。 又复弃舍断烦恼○(如秘引之仍略之)。 别抄云。 若二乘断。 或加行胜进。 或总或别。 无间解脱。 必各别起者。 何故对法第九云。 后品所有加行无间解脱。 皆前品胜进。 准对法文。 即以前品胜进为后三道无间解脱即不别起。 解云。 对法意约道理进修。 唯识论中依别行解。 亦不相违(云云)。 断障章云。 然对法论第八云。 后品所有加行无间解脱。 皆前品胜进。 何故唯识云。 胜进或别。 唯识依别修行相语。 对法约道理进前语。 不相违也。 若准此义。 别修行相加行道等。 如成唯识或总或别。 若道理论。 能引于后。 名为加行。 前品解脱亦后加行(云云)。 问。 有漏道可得择灭耶。 灯云。 释名者○解脱道者。 解脱有二。 一能解脱体得自在。 即离系缚。 如八解脱。 今此解脱亦复如是。 能除粗重。 得解脱名。 二所显理名为解脱。 自性离缚。 名为解脱。 昔来惑障智不能证。 今除惑已。 智方能证。 解脱是理是智。 故杂集第九云。 谓由此道证断烦恼所得解脱。 若依前解。 亦是持业。 论多依后。 即是依主。 解脱之道。 何故如是。 为简无漏胜进道故。 依主为名。 若尔。 有漏何名解脱。 答。 亦通能得择非择灭。 以所伏惑有永暂故(云云)。 同第二云。 若择灭得同彼有部。 属能得道。 然唯无漏。 不许六行是断道。 故唯依圣道永害种子得择灭。 故论下文云。 非诸涅槃皆择灭摄(云云)。 疏下文云。 由此涅槃与彼择灭应作四句。 有是择灭非是涅槃。 谓断烦恼障因中所得灭。 有是涅槃。 非是择灭。 谓本来性净及无住处。 或六行得灭。 是彼乃分涅槃。 非择灭故。 有俱者。 谓有无余依涅槃(云云)。 又云。 起无间道。 若有漏亦非择。 若无漏不断漏种子者。 定非择灭(云云)。 十因章云○若据因有漏善法断证离系果。 何妨果法通无为耶(云云)。 周记云。 有漏善者取六行道○问。 大乘六行不得离系。 但得非择。 如何今言证离系果。 答。 虽实六行不证离系。 由此为因后能证故。 据疏远说。 或此中谈萨婆多义。 彼许六行得离系故(云云)。 论二云。 由简择力灭诸杂染。 究竟证会。 故名择灭。 不由择力。 本性清净。 或缘阙所显故。 名非择灭(云云)。 论八云。 三者离系。 谓无漏道断障所证善无为法(云云)。 瑜伽抄十三云○种子无漏不能生有漏果故。 亦是无漏。 择灭之得唯是无漏。 非择之得通漏无漏。 善及无记。 善者世间道。 亦是善名择灭。 择灭得即通漏无漏法。 前法后法俱分别唯法俱(云云)。 疏下文云。 又此应征萨婆多师○有漏道彼宗亦得择灭故(云云)。 秘云。 小乘救云。 汝大乘宗有漏断惑亦但非择(云云)。 问。 有顶地有游观无漏云事。 引瑜伽论文证之耶。 灯云。 疏云有顶有解脱道类○今又助解。 如六行伏。 依近分定。 皆具四道。 根本地中修八解脱。 亦通有漏。 依有顶地无漏四道断惑者无。 修八解脱。 第七第八皆依彼地。 许有四道。 此亦何失。 诸处但说为断惑故。 修四道者。 且约一义。 非谓修余不有四道。 六十九云。 第一有中所有诸智皆俗智摄者。 据初学者。 设久学者。 约不亲证真如理说。 何以得知。 彼云。 但作非想非非想行。 出世作意有想诸定所摄受故。 既云出世作意。 明通无漏。 又复游观无漏极成。 又彼地心亦缘真如。 准前第十二。 入灭尽定有二方便。 一缘非想非非想入。 一缘无相界相入。 故知论云但作非想非非想者。 不尽理说(云云)。 瑜伽六十九云。 又修此智略有四道。 一加行道。 二无间道。 三解脱道。 四胜进道○除未至定所余一切近分地中。 唯有俗智。 无出世智。 何以故。 由未至定是初定心。 初静虑上所有定心。 皆先有定故。 圣弟子从此以上。 但依根本修出世智。 不依近分。 第一有中所有诸智。 皆俗智摄。 何以故。 彼处作意与出世间正智作意不同分故。 但作非想非非想行。 出世作意。 有想诸定所摄受故。 始从学地乃至于此诸世俗智。 当知名中际俗智。 于阿罗汉身中所有一切清净无漏解脱。 一切结缚烦恼尽智无生智。 及余一切神通等功德所摄诸世俗智。 皆是后际世俗智摄。 复次诸菩萨初中后际世俗智者○初际者谓胜解行地。 中际者谓从增上意乐清净地。 乃至决定行地。 后际者谓到究竟地(云云)。 上文云。 谓世俗智。 或善或不善或无记。 或有漏或无漏。 唯是世间(云云)。 又云。 此诸圣者以出世间智后所得诸世俗智。 离诸欲时。 当知同彼非圣道者所作离欲○此世俗智是出世间智后所得。 应言此智亦是世间亦出世间。 不应一向名为世间(云云)。 七十四云。 问。 遍计所执自性何等智所行。 为凡智耶。 为圣智耶。 答。 都非智所行。 以无相故。 问。 依他起自性何等智所行。 答。 是二智所行。 然非出世圣智所行。 问。 圆成实自性何等智所行。 答。 唯圣智所行(云云)。 九十七云。 非想非非想处无无漏道。 唯由厌坏无所有处想故。 能入此处定。 于中唯有此一趣行(云云)。 疏七云。 论此定初修至最居后故。 述曰○初修即二乘及七地以前等○言游观者。 简无分别智为加行心。 瑜伽第十二说。 或依非想非非想而入此定。 或依灭尽相而入此定。 成业论。 引摩诃俱瑟耻罗经。 二因缘能入此定。 谓不思惟一切相。 及正思惟无想界。 故入此定。 为有思惟无想界定故。 恐滥无分别智。 游观言简也(云云)。 秘第六云。 论游观无漏者。 有义○问。 有顶既无根本之智。 云何得有后得智耶。 答。 有三释。 一云。 无所有处根本智引。 二云。 初静虑中根本智后。 三云。 后智本智后生。 若不证正不了俗故。 非要邻次后生方是。 由此后处有后得智。 智者当思。 又按瑜伽第十二中。 依二因入。 即彼论。 问。 以何方便入此等至。 答。 若诸圣者已离无所有处欲。 或依非想非非想处相而入于定。 或依灭尽相而入于定。 依非想非非想处相而入定者。 谓于此上心深生厌舍。 非想非非想处进趣所缘皆灭尽。 故心便寂灭。 依灭尽相而入定者。 亦复如是。 释曰。 缘非非想心心所法。 生厌离心。 而入彼定。 此依初修。 依灭尽者。 即任运缘非非想处心心所法。 生厌离等。 与前相似。 云亦如是。 此依久习。 又释。 初缘有为行。 厌舍想心。 后缘无为行。 厌舍想心。 厌舍义同。 云亦如是。 亦约久初二修别也(云云)。 对法抄第七云。 八智缘差别。 如六十九。 何独初未至有无漏。 如六十九说。 非想名世间。 无断惑道等故。 此中说断惑明利游观道名出世间故。 由此应作四句。 有是出世非世。 谓下八地明利无间道。 有唯世间非出世。 一切有漏道。 有俱句者。 谓有顶无漏道。 不尔。 灭定应非出世。 又有四句。 即十地无分别正体智。 第二句即唯世俗有漏智。 俱句即十地后得智。 此通取非想故言十地(云云)。 三惠章云。 瑜伽六十九说十智。 世俗智·法智·类智·苦智·集智·灭智·道智·尽智·无生智·他心智。 其世俗智通有无漏。 三惠所收。 中间八智唯无漏。 唯修惠。 后他心智通有无漏。 亦唯修惠。 又有十力智。 谓处非处乃至漏尽智。 唯在如来相续中有。 唯无漏唯修惠(云云)。 论第十卷本文抄四十三目次六转依段决定应受令真非真广大转依安立断惑此唯二乘转齐二释乘性别故四涅槃段清净涅槃通相真如中二择灭通障二果论第十卷本文抄四十三六转依段问。 付损力益能转可转决定应受业耶。 论云。 一损力益能转。 谓初二位。 由习胜解及惭愧故。 损本识中染种势力。 益本识内净种功能。 虽未断障种实证转依。 而渐伏现行。 亦名为转(云云)。 要云。 损力益能转中。 有忏悔罪灭。 应叙。 六十卷业有四。 谓异熟决定·时决定·二俱不定·二俱定。 及阿罗汉受残苦等。 处阿阇世王五逆业灭瑜伽云。 依未解脱者建立定业。 为二解和会应知(云云)。 宾记云○应叙二字至五逆业灭字。 方言也。 如大论六十卷云○为二解和会应知者。 准法花经疏。 有二解(云云)。 要决云○忠安记云。 今详。 枢要意当金光明经所说。 信相菩萨梦中所闻忏悔之义。 以入圣道先忏悔业故(云云)。 玄赞第十云(观音品)有苦称名即脱○即是三途八难一切苦难。 且如法琳归命勉七日之刑。 济欢归依脱三刀之害。 瑜伽第九说。 业有二。 一定异熟业。 谓故思业。 若作若增长业。 二不定异熟业。 谓故思已作。 而不增长业八十九说。 诸作不增长业。 若无追悔。 不修对治。 尚可受果。 名增长业。 若追悔等。 名不增长业。 或先增长业。 由追悔等。 名不增长业。 如未生怨。 未追悔前。 名增长业。 追悔已后。 名不增长业。 第六十说。 依未解脱者。 建立定受业故。 言解脱者。 谓世道伏断。 乃至得圣成无学等。 即同涅槃经。 未入佛法。 名决定业。 若入佛法。 名不定业○皆如瑜伽第九略纂说。 恐繁且止。 故念观音。 良缘滋润。 自心悔愧。 苦恼皆脱。 亦有释言。 其不增长及不定业可得转灭。 其三时决定业。 及报定时不定者。 但能令轻。 非全令灭尽。 先世罪业应堕恶道○即为消灭○不云全灭。 又贤愚经。 鸯堀摩罗虽得阿罗汉。 为现业有果故。 为火所焚。 又说。 迦毗罗城。 除一童子自余男女。 尽是初果圣人。 不应为彼琉璃所杀。 其决定造业佛尚不排。 况受果耶。 在解脱人名不定者。 依不定业说。 此亦不然。 若得阿罗汉。 一切不善尽。 何受果耶。 在初二果。 不善未尽。 不障彼果。 何妨亦受。 般若经中。 不说灭尽。 举心微者。 至诚恳切受持彼经。 一切不受。 若不尔者。 五无间罪皆决业。 未生怨王如何悔已一切不受。 十地论云。 一感报定。 二作业定。 诸佛威神所不能转者。 说自不发悔愧之心不入圣道者业果决定。 非悔愧已可名定业。 法句经言。 非空非海中。 非入严穴间。 无有地方所脱之不受难。 亦据不逢佛菩萨等起悔愧之心而入道者决定业报。 由此业报差别经说。 若业增上心作无惭无愧。 作已更作无心改悔。 是业决定。 若业非增上心作。 虽作恶业。 常怀惭愧。 是业不定。 但知诸业非悔。 非道之所损伏。 可有受果被损。 便无受果之义。 然经说指鬘及阿罗汉犹受业果者。 时犹住凡。 或初二果。 今身必定得阿罗汉。 从当为名。 非受果时名阿罗汉。 又遇良缘。 要自发心。 悔愧入圣道。 罪业方排。 虽过良缘。 无心悔愧。 亦不入圣。 乃至诸佛亦不能转。 迦毗罗城释种被杀。 虽得初果。 别报业在初果不排。 又非听闻大乘悔愧恳切深心。 故受先业。 脱闻大乘。 励恳深悔。 亦不被杀。 得阿罗汉。 一切不受。 设有被杀。 非业果故。 不尔。 指鬘杀人满千唯少于一。 云何何得圣。 又无悔愧及断伏灭诸罪业者。 有情便无得受圣期。 由此故知初说为善。 应同涅槃瑜伽为正(云云)。 摄释云。 疏由此故知初释为善者。 即前亦有释言。 以上疏引瑜伽对法而成立者。 并名初释(云云)。 玄赞三云○复有无学迦留陀夷。 埋足粪壤。 鸯堀摩罗狱火焚身。 遂有难言○我于此难○为现恶因必有苦报。 由此圣者有相现受苦起后教故。 或苦异熟无学不受。 恶业尽故○彼言无学受彼苦者。 现居有学。 犹未离欲。 定成无学故与其名○或无学苦非是业招○如涅槃经第二十九。 解三时业。 至无学位。 排诸恶业。 一切不受。 说未入圣。 名为定业。 其入圣已。 不名定业。 广如彼说。 故阿罗汉定无苦果(云云)。 灯四云。 又已解脱圣人身中。 无苦异熟。 经说有者。 现业果化。 设非无学。 见道惑亡。 因无果亡。 设有苦者。 等流增上。 非是异熟。 如地狱乐(云云)。 瑜伽六十云。 复次如先所说作及增长业。 若先所说由五因缘成极重业。 名定受业。 与此相违。 名不定受业。 复有四业。 一异熟定。 二时分定。 三二俱定。 四二俱不定。 诸阿罗汉所有不善决定受业。 或于先生所作。 或于此生先异生位所作。 由少轻苦之所逼恼。 便名果报异熟。 若已转依果报种子皆永断故。 一切不受。 所以者何。 由佛世尊依未解脱相续。 建立定受业故(云云)。 伽抄第四云。 若未悔未解脱。 名定业。 若已悔已解脱。 名不定业(云云)。 十一面经。 大般若处处。 不转定业之文有之。 鸯掘摩罗经第四云○佛告大王○南方去此过六十二恒河沙刹有国。 名一切宝庄严。 佛名一切世间乐见上大精进如来○彼如来者岂异人乎。 鸯掘摩罗即是彼佛。 诸佛境不可思议○尔时诸天世人○聚落人民。 如来佛威神悉皆来集。 稽首敬礼鸯掘摩罗足。 一心同声说偈叹言(云云)。 要贤第一云。 鸯掘摩罗所受苦果。 一云。 业果时○一云。 权非实也。 一云。 由习气受等流苦○此欲界人趣意识故。 唯遣损舍俱威仪工巧。 但有漏善俱也(云云)。 寻云。 今转定业者。 转重轻受欤(以上释文可知之)。 因寻云。 转重轻受者。 转总业成别报欤(灯六三业所顺五趣)。 问。 摄大乘论中通达转在前六地(云云)。 有何故耶。 问。 论中引摄大乘论说。 令真非真现不现故(云云)。 尔者可有以真俗二智境界为真非真体之义耶。 论云。 摄大乘中说。 通达转在前六地。 有无相观通达真俗间杂现前。 令真非真现不现故(云云)。 疏云。 以有相无相观。 通达真俗间杂现前。 或真现非真不现。 谓入观时。 或非真现真不现。 谓出观时。 令真非真现不现故。 又未能即空而观于有。 有相观现真不现。 无相观现非真不现。 由此理故。 说通达转在前六地。 我今此论。 约初通达分别二障遍行真如故。 说初地为通达转。 世亲摄论云。 前六地真如为真俗观现不现因故。 说通达转在前六地。 亦不相违(云云)。 论云。 说修习转在后四地。 纯无相观长时现前。 勇猛修习断余粗重。 多令非真不显现故(云云)。 疏云。 述曰。 摄论又说。 修习转在后四地。 由纯无相观长时现前。 勇猛修习断余粗重。 多令非真不显现故。 四十八说。 由第七地犹名为杂烦恼。 未名不杂烦恼。 非真犹有现时。 但无相观长时故。 说多令非真不现。 非八九十地非真有现时。 得无相观长时。 种类同故。 说后四地为修习转。 我以十地断俱生二障粗重。 渐证真如义等。 说修习转在十地中。 亦不相违也。 然此论中。 乃言多令非真不现者。 为简七地。 二摄论释。 皆言唯有真实现非真不现。 从长时说。 然摄论本。 通得二解。 不言非真定不现故(云云)。 寻云。 即空起有行者。 即真俗合观欤。 义演云。 疏又未能即空而观于有等者。 此约多分说。 至第五地中亦能少分真俗双观(云云)。 肝心云。 文论令真非真现不现故。 问。 五地已能真俗双观。 如何今者令真非真现不现故。 答。 五地虽得。 不时长也(云云)。 三身章周记云。 章云。 第七地得不思议身等。 此地之中。 喻能即空方便智发有中胜行。 而能化物。 第六地等准能空有二种双行。 未能已空发有广利于物(云云)。 论九云。 七细相现行障○由斯七地说断二愚○尚取还灭细灭相故。 纯于无相作意勤求。 未能空中起有胜行(云云)。 疏十本云。 论纯于○胜行。 述曰。 前地尚取还灭细灭相故。 纯于无相作意勤求。 未能空中起有胜行。 今此地中。 既除此障。 能于无相不专勤求。 乃于空中起有胜行。 所言空者。 无相空理。 于空中作有行。 即真观中起于有观。 冥真俗二境。 合本后二智。 少用功力即能得故。 不同五地(云云)。 无性摄论第九云。 论曰○二通达转。 谓诸菩萨已入大地。 于真实非真实显现现前住故。 乃至六地○释曰○通达转等者。 谓。 已证入菩萨大地于真非真或现不现。 无分别智有间无间而现行故。 或时真现。 谓入观时。 或非真现。 谓出观时。 非真与真于此二时。 如其次第说不现此现不现乃至六地(云云)。 世亲九云○应知显不显真非真义者。 谓圆成实真义显现。 遍计所执非真实义皆不显现(云云)。 西明疏云。 文义记云。 言摄大乘等者。 基三释。 一云。 有相无相观(等)○一云。 未能即空观于有故(等)○一云。 四十八说。 第七地犹名为杂烦恼。 未名不杂。 非真犹现(等云云)如疏文也。 测师亦有三释(云云)。 私记云○问。 其真非真者。 体何物耶。 答。 无性论云。 遍计所执为非真。 圆成为真(云云)本疏二释中初释意也。 本疏第二释。 正智无观为真。 后智相观为非真。 此即依世亲摄论而说也。 西明有二释○此二释亦大意同本疏二释也(云云)。 问。 付六转依废立。 且广大转可通因位耶。 论云○五下劣转。 谓二乘位○无胜堪能名下劣转。 六广大转。 谓大乘位。 为利他故趣大菩提。 生死涅槃俱无欣厌。 具能通达二空真如。 双断所知烦恼障种。 顿证无上菩提涅槃。 有胜能名广大转(云云)。 疏云。 摄大乘说。 即诸菩萨能趣证转故。 如来已转故彼不说。 此六翻前准前应悉(云云)。 论云。 此中意说广大转依。 舍二粗重而证得故(云云)。 疏云。 第三料简。 颂中所取转依体者。 唯广大转。 舍二粗重而证得故。 不言圆满转者。 圆满转对菩萨说。 广大转对二乘说。 又圆满转唯如来。 广大转在菩萨。 今明十地取广大转。 要地地中舍二粗重方证得故。 又解。 既言取广大转。 明圆满转亦在中。 略举一隅故。 即六转依中第一假立转。 未得真故。 余五真名转。 真实证得故。 第一约位解转依讫。 下第二正解转依。 于中有三。 第一总解转依。 第二虽转依义总有四种。 而今但取二所转依得。 等者简别本颂所说转依之言。 第三辨此修习位能证非已证(云云)。 论下文云。 此修习位说能证得。 非已证得。 因位摄故。 疏云。 自下第三明此十地能证二转依。 非已证得。 要成佛方证故。 此十地无间道断障为因。 解脱道方证于彼故。 上来解五位中第四颂。 虽有广略不同。 总是解十地修习位讫(云云)。 论又云。 后究竟位其相云何。 颂曰。 此即无漏界○论曰。 前修习位所得转依。 应知即是究竟位相此。 谓此前二转依果。 即是究竟无漏界摄(云云)。 疏云。 无漏界摄。 即菩提涅槃二转依果是究竟位(云云)。 论云。 如是菩萨于十地中。 勇猛修行十种胜行。 断十重障。 证十真如。 于二转依便能证得(疏云。 是初牒前。 起下所证二转依果云云)转依位别略有六种○二通达转○证得一分真实转依。 三修习转○渐次证得真实转依(云云)。 论九云。 云何证得二种转依。 谓十地中修十胜行。 断十重障。 证十真如。 二种转依由此证得(云云)。 疏云。 由此四种因故。 二种转依果由此证得○次乃明十种真如。 即广颂中舍二粗重之时转依。 虽已分证。 未名圆满。 此乃因位。 广前三句。 即是渐次悟入。 二种转由斯证得。 明所得果。 即广前颂第四句文。 正明悟入(云云)。 论九云。 由数修习无分别智。 断本识中二障粗重故。 能转舍依他起上遍计所执。 及能转得依他起中圆成实性。 由转烦恼得大涅槃。 转所知障证无上觉。 成立唯识。 意为有情证得如斯二转依果(云云)。 论云。 转依义别略有四种。 一能转道(能伏道能断道)二所转依(持种依迷悟依)三所转舍(所断舍所弃舍)四所转得(所显得谓大烦恼所生得。 谓大菩提)虽转依义总有四种。 而今但取二所转得。 颂说证得转依言故(云云)。 疏云。 余三转依不可证故。 设有真如及无漏道。 不是证义故不说之(云云)。 太抄云。 疏圆满转对菩萨说。 广大转对二乘。 解云。 此第一解即尽理也。 故此中唯取因位。 广大转菩萨。 名广大转故。 即能证道故。 舍二粗重方得佛果(已上演同)疏又圆满如来广大转故在菩萨。 解云。 此第二解不尽理。 不及初释。 何以故。 菩萨既名广大转故。 即如来应不下劣转。 初解为胜(云云)。 疏云。 实证得位。 谓通达位。 修习位等。 故此非真(云云)释损力益能转所也。 蕴云○问。 如下论云。 此修习位说能证得。 非已证得。 何故此说通达修习名实证得。 答。 彼约圆满。 此据证得。 一分转依故不违也(云云)。 枢要上云。 生正解者。 损力益能转。 在地前故。 断二重障。 是通达转。 见道位故。 由我法执乃至彼障随断。 是修习转。 在十地中修道位故。 断障为得二胜果故。 下是果圆满转。 在佛位故。 总形下劣。 名广大转。 即此文中通摄五转(云云)。 文义记云。 言此中意说等者。 基说○(如疏)测释据实。 亦据果圆满转。 对小乘故。 且说广大。 又广大转通说因位故。 略不说果圆满转。 观解果圆满转为广大转。 舍二粗重故(云云)。 疏十本云。 论此能舍彼至广大转依。 述曰。 由十地修智究竟故。 至佛证转依。 解第四句颂。 于中有二复次释也。 即为二也。 论依谓所依至二转依果。 述曰。 今第一解。 总为别依断染故。 无所执生净故得二果。 余文易了。 同摄论果断分解转依。 无性第九卷等同之。 彼文稍广。 言转依者。 转谓转舍转得。 依谓所依。 即转之依(云云)。 问。 安立谛智断惑者有何过耶。 要云。 初有义。 根本无分别智亲证二空能断随眠者。 故六十四云○由安立谛取于有相○相缚未脱○于粗重缚亦未能断。 由此准知。 唯无分别智断诸随眠。 第二有义。 后得无分别断迷事随眠者。 解前文云。 先据断迷理随眠。 非断迷事。 又前约断究竟○又前约有漏安立及无漏安立谛语。 非后得缘非安立语。 亦无分别相。 故即论云。 若不要缘非安立者。 有于净定心顺决择分者转缘诸谛时。 应断随眠等。 彼既不尔。 故但简有漏等。 非为尽理。 不果彼彼文应寻之。 疏中但有二乘用之非菩萨。 今更解。 菩萨亦用此智(云云)。 要云○于字误。 应作极字。 下者字误。 应作善字故六十四云。 瑜伽六十四云。 问。 若安立谛建立为谛。 何因缘故更复显示非安立谛。 答。 若离非安立谛。 二种解脱不应道理。 谓于相缚及粗重缚。 所以者何。 若有行于诸安立谛。 彼一切行皆行有相。 行有相故于诸相缚不得解脱。 于诸相缚不解脱故。 于粗重缚亦不解脱。 若有行于非安立谛不行于相。 不行相故于诸相缚便得解脱。 于诸相缚得解脱故。 于粗重缚亦得解脱。 问。 若唯由彼非安立谛。 于一切缚解脱清净。 何缘显示安立谛耶。 答。 为令资粮及方便道得清净故。 问。 若即由彼行有相心于二种缚解脱清净。 有何过失。 答。 若有极善定心。 依第四静虑顺决择分善法中。 转缘诸谛境。 彼诸行者。 于二种缚应得解脱究竟清净。 然不清净故不应理。 又世间道出世间道二种差别。 应不可立。 然彼二道有相无相有差别故。 不应道理(云云)。 三惠章云。 第六诸智相摄者。 胜鬘经中说一。 谓心法智○又说二智。 初圣谛智。 二无二圣谛智。 彼唯修慧。 初是安立谛智。 后是非安立谛智。 彼说。 二乘以初谛智断诸烦恼。 诸佛世尊以无二圣谛智断诸住地。 故非闻思摄(云云)。 要决引伦法师释有问答。 可见之。 问。 后得智断迷事随眠者。 唯约二乘论之欤。 将通菩萨欤。 问。 后得智断迷事随眠者通菩萨云解。 本疏可有耶。 枢要云(如上)。 疏云。 问。 何为亦是根本断。 亦是后得断。 不违理故。 此唯二乘。 非菩萨。 菩萨修道不断迷事随眠故。 即唯所知障是根本智断。 烦恼障中通二智断○又解。 用后得智断。 菩萨亦能。 十地断所知障中。 有执非执。 非执者亦名迷事。 故亦许断。 以障智故○此等分别妙绝古今。 于诸论师实未闻也(云云)。 太抄云。 此第二解极缘尽理(云云)。 宾记云。 疏中但有○亦用此智者。 疏中后得智亦断迷事随眠。 此唯二乘非菩萨。 以菩萨修道中不断迷事随眠故。 唯所知障是本智断。 烦恼障中通二智。 今更解。 菩萨亦用后得智断迷事惑。 何者。 十地中非念念唯断迷理法执。 亦有断非执迷事障故(云云)。 贬量抄二十云。 又枢要云。 疏中但有二乘用之者。 此言大谬。 俱迷述二解故。 应知指前疏云今更解(云云)。 问。 就所弃舍转齐转灭义何。 问。 约转齐有二释。 以何为正耶。 问。 无漏种子新古今生者见道第二念欤。 灯云释所弃舍。 于中二释。 一约转齐。 本有无漏种子三品。 如加行位下品种增生初见道无分别智。 即此现行无漏有力。 资中品种令能生现。 亦令自种转成中品。 名为转齐。 又解。 由中品种生现行已。 资下品种转成中品。 与本有种中品之者。 及新熏生亦为中品。 与能生自本有之种。 三合生一后念现行。 或各别生。 俱许无妨。 中上品生转齐亦尔。 言转灭者。 即本有种唯有一个。 加行位中名为下品。 入见已去能生现行。 现行熏种即成中品。 并有力能令本种子生后中品。 下品即灭。 名为转灭。 不同转齐令生自种亦成中品。 故名转灭。 或虽本有三品种子。 中品生已。 下品不生。 亦不能生后念中品。 新生中品。 但由现能。 若尔。 即违杂集论说行修习文。 彼许初习自下地中种子增故。 不可唯说但中上增不通下品。 无别因故。 违比量故准此即应三品各一。 但令本种生后中品。 即下品种生现行者。 自体不增若尔。 既许下品种在。 何名转灭若以不生即名为灭。 岂诸种子皆定生现。 准此道理。 转齐应胜(云云)。 三身章云。 转灭义者。 如大乘位。 无始以来加行胜善·无漏善种。 未逢缘故。 皆唯下品○至见道位生下现行。 现行复熏下品种子。 见道修习以为缘故。 至修道位。 前刹那中见道下种灭。 修道中种生生中现行。 现行复熏中品种子。 修道修习以为缘故。 至究竟位。 前刹那中中品无漏种灭。 后刹那中上品无漏种。 生无所依故。 道已满故。 更不熏习。 本唯一品。 劣灭胜生。 故名转灭。 后修习故。 前之同类不能为同类因引后同类果故。 如是地地下中上品诸无漏种。 及诸位中加行胜善·下中上品诸有漏种。 皆应准知。 至佛位中。 唯有无漏上品圆满。 无漏中下·一切有漏。 并皆舍灭。 故经说舍无常色等。 二者转齐。 法尔种子皆有三品。 初修下故。 至见道位。 下品无漏种生现行。 现行复熏下品种子。 若无修习。 任运下生。 由修习故。 至修道位。 中品种子生中现行。 现行复熏中品种子。 前之下品亦转成中。 若不熏习。 任运中生。 由修习故。 至佛位中。 上品种子生上现行。 道已满故。 无所熏故。 更不熏习。 中品种子并转成上。 前中下种不复相续。 与后胜齐故名转齐。 故经说言舍无常色等。 望自同品。 可名转灭。 言转齐名者望他异品(云云)。 周记云。 如修道位中品无子生中现行。 熏成种已。 见道下种后念所引种子起。 亦成中品。 与修道齐○转齐者胜。 一三道之种各别不杂。 二三僧祇劫所修无漏转成上品。 以为佛故。 若转灭者。 三大劫中所修无漏修至佛果。 悉皆舍齐。 理为不可。 转齐之家亦复不违经所说舍劣无漏(云云)。 六卷私记五云。 灯师义如何答○(出灯释)一约转齐○名为转齐(文初释)此释意云。 本有见修无学道三品无漏种子。 由资粮位听闻正法之闻熏。 于加行位。 下品见道无漏种增长。 生初见道无漏智现行。 此下品现行能有功力。 资修道位中品种子。 令生中品现行。 亦令自下品种转成中品。 齐中品种故名转齐(为言。 下品现行有二功力。 一令生中品现行。 二令生自下品种。 齐于中品。 不同种子在隐无力也)文云。 又解。 由中品种○转齐亦尔(云云后释)此释意云。 由下品现行力。 中品种生中品现行已。 然后资前下品种转成中品。 此是初刹那也。 次前下品种转成中品。 及初刹那中品现行新熏成中品种子。 并初生中品现行中品本有种子。 三类种子合生后后刹那中品现行。 或复不合各别生现行(为言。 即新古合生之师云。 修道第二念以后。 始有新古合生之义也)。 ○问。 付灯后释。 以中品例上品者。 上品种生现行已。 资中品种齐上品者。 即有佛果增减之失。 谓解脱道时。 上品种子生现行已。 后引中品种。 令齐上品。 初刹那佛犹有中品种未成上品。 应灭后念佛及前佛功德故。 答。 上品生现引中品种。 理实同时。 如智生已断惑之言。 如称量头低升时等。 明来暗去。 皆是同时。 以义分二。 是故佛无增减过○问。 灯中释转齐有二解。 以何为胜。 释转灭有二释。 以何为胜。 又凡护法转齐转灭二义中。 以何为胜。 答。 转齐二释中。 后释为胜。 与解脱道舍非障有漏·劣无漏义同故舍。 劣无漏者。 即转中品种成上品故。 转灭二释中。 初释为胜。 与三身章义同故。 转齐转灭二义中。 转齐义为胜故疏中唯说转齐义。 灯云转齐为胜(云云)。 十二卷私记第八云。 后释佛果有增减失○故初释为正(云云或灯传也)今谓。 灯不判胜劣。 推无增减失。 何者。 上品现行生才引中品种令齐已故(云云)依三身章。 中品种子生中现行。 现行复熏中品种子。 前之下品转成中云文。 熏中种种子。 转下品种子令齐已。 此中品现行也。 故可依后释(云云)。 又云。 问。 中品种子生现行时。 下品转成中品。 为当来生现行时。 转成中品。 答。 约此可有二意。 何者。 灯说生中品现行有二释文云。 与本有种中品之者○转齐亦尔(云云)初释意。 中品本有种下品新熏本有转成中品。 合三种生一中品现行(云云)故就此释。 中品本有种未现行时。 下品现行转下品新熏本有种成中品后。 中品本有种。 三合生中品现行(云云)此下品现行转下品新熏本有令齐中品之义意也。 若上引后释次文云。 此文成后释者。 文义相违。 故知成初释意也。 后释意。 下品本有种生已下品现行。 中品新熏本有生已中品现行。 非下品种子转成中品生中品现行。 三道种子各别故(云云)就此释。 中品新熏本有生中品现行。 才转下品新熏本有令齐中品。 此即中品现行转下品种子令齐中品释意也(云云)以上。 灯下文云。 论金刚喻定无所熏识等者。 要集云。 由现行多闻能熏力故。 法尔种子增长胜用。 故下文云。 此四种姓虽皆本有○因位渐增。 果位圆满等。 今谓。 此判见道可尔。 以见道前无现无漏熏起新种。 至修道已有现能熏。 熏得新种。 若言及其成佛法尔种生(云云)。 同上文云(论九)论初获圣性等。 西明云。 能生初地无漏法尔种子及新熏种。 为其自性。 今谓。 虽有新种。 非胜不立。 由正能生有所生现。 证理断障故能生胜。 不取新熏。 未能生故(云云)。 等流增上性同易感所。 疏·秘可见之。 古来以此念熏已即能生果故等文。 可见道第二念旨为难欤。 十五卷私记(观理作)第十二云。 真见道初念唯本有生。 第二念已后新旧合生也。 护法正义。 初念无漏唯本有生。 第二念已后新旧合生(云云)意云。 真无间道现行世第一法有漏为增上缘。 亦为等无间缘。 自本有无漏种子为因缘起。 地前无无漏现行故。 无新熏无漏种子。 即无间道现行新熏种。 所熏新熏种子。 与本有种合生第二念解脱道现行。 解脱道智所熏新种引旧之种合相见道初念现(云云)内遣有情假缘智也。 如此展转可知也(云云)。 显幽抄·镜水抄同此义。 六卷私记云。 转灭义如何。 答。 文云。 言转灭者○故名转灭(文初释)此释意云。 本有种子只有一个。 加行道中修习时。 但名下品。 现可生下品见道无漏现行故。 入见道生下品无漏现行已。 现行新熏增中品种子。 并令自本有种亦成中品。 至修道位。 二种子合生中品现行。 既本有种下品义已。 故名转灭。 从此成上准之可知(为言。 此义专不关护月难陀义)文云。 或虽本有○但由现能(云云。 后释)此释意云。 虽有三品种子。 修道中品种子生现行已。 见道下品种子即灭。 不能转成中品生后念中品现行。 故名转灭。 新熏生中品种。 但由中品现行力故(为言)文云。 若尔即违杂集论说○三品各一(云云)此文难此第二释也。 难中有二。 初明违教。 后明违理也。 违教难者。 对法十云。 复次依止修道分别修惑。 谓依初静虑地现修道时。 亦修欲界系所有善法。 于彼得自在故。 如依初静虑地修欲界善。 如是依一切上地现修道时。 皆能修习下界下地所有善根。 于彼得自在故(云云)准此文者。 菩萨见道无漏。 在第四定见道之后修无色无漏之时。 可修增。 在第四定见道无漏种子。 而何说言中品生已下品不生。 是故此说违对法论。 故不可言但中上种子增·下品不增(为言)违理难者。 比量云。 下品种子应不灭。 三品中随一摄故。 如中上品。 准此道理。 三品应同。 何故爱中上品令增。 憎下品令转耶(各一之一字同一之义也)问。 先德量宗云。 下品种应增。 而何改能别云应不灭。 答。 若又有上品种子。 若摄同喻。 犯一分所立不成。 若摄异喻。 即犯不定。 佛果上品更不增故。 问。 古德遮云。 二乘无学许有增义。 灯文有其证。 答。 犹有佛果成失。 故难信之文云。 但令本种生后中品。 即下品种子生现行者。 自体不增(云云)此转救也。 救意云。 令中品种生后中品现行。 下品种子生下品现者。 自体不增。 故云转灭。 非谓种体已故名灭。 (为言)文云。 若尔。 既许○转齐为胜(云云)此破转救也。 意云。 若言下品种不已但不增故名灭者。 种体既在。 何名灭耶。 若言不生现故名灭者。 岂一切种子皆定生现行耶。 依如是理。 审定二释。 转灭义有失。 转齐义为胜(为言云云)。 对法论十云。 复次依止○当知此中所说义者。 谓依止上地现前修习道时。 下界下地所有善根虽不现前。 亦皆修习。 何以故。 于彼得自在故。 自在者。 谓转增胜现行自在故(云云)。 伽论五十二云。 复次若略说一切种子。 当知有九种。 一已与果。 二未与果。 三果正现前。 四果不现前。 五暖品。 六中品。 七上品。 八被损伏。 九不被损伏○若住本性。 名暖品。 若修若练善不善法未到究竟。 名中品。 若修若练已到究竟。 名上品(云云)。 伽抄十三云。 九品种子中。 若新熏。 如何若住本性名下品者。 解云。 此亦无始曾熏。 然更近不起现行。 此旧种名下品。 复熏已复从下转。 名中上品。 本有种。 一切三品皆旧。 何故至彼练等已名中品者。 此三品种子。 本有皆自有。 然此中约一品种子上。 义说熏不熏等有三品。 其体是一品。 非三品种子转下成中。 此名转灭。 一种子故。 又转齐无妨。 此本有旧先有复熏练。 转下品齐中品故。 佛身中一切皆等。 无上中下三品种子。 此中据转齐。 三品名别。 非一品转成三位。 新旧二师义(云云)。 问。 付转齐义。 转二乘可为菩萨性耶。 灯云。 若尔。 即应转二乘种成大乘性。 以转齐故。 若云类别。 不转下中二乘种姓为菩萨性。 亦应菩萨三品种殊。 不转下中成中上品。 答。 乘性别故。 不转二乘成菩萨性。 下中上三同菩萨姓故。 可转令成中上品(云云)。 十卷私记七云。 问。 转下品齐中品者。 不定性二乘有三乘无漏种子。 此转二乘种姓物欤。 答。 有传云尔也。 今云不尔乘性别故○问。 若尔。 何有处声闻练根者成独觉。 独觉练根者成菩萨(云云)答其言断二乘根障时。 从菩萨菩萨种姓生现行。 非谓转二乘性成菩萨性也(云云)。 四涅槃段(云所显得)问。 本来自性清净涅槃七真如中何。 又在缠理欤。 出缠理欤。 论云。 一本来自性清净涅槃。 谓一切法相真如理。 虽有客染。 而本性净。 具无数量微妙功德无生无灭湛若虚空。 一切有情平等具有。 与一切法不一不异。 离一切相一切分别。 寻思路绝。 名言道断。 唯真圣者自内所证。 其性本寂。 故名涅槃(云云)。 疏云○由此涅槃在缠未显。 离障方显。 故体一如。 约显成别○论一本来自性至故名涅槃。 述曰○谓一切法相真如理者。 此出体也。 即七真如中实相真如理。 彼云二空所显。 约诠所辨。 涅槃依得显故以相即。 如前第八卷解(云云)。 蕴云。 自性涅槃具足无数量微妙功德。 即是依德显体○疏中得字应为德字(云云)。 太云○然此文中。 言相真如理名字。 即当七真如中实相真如。 据实体即真如体即是初涅槃。 然七真如即约诠以辨体。 此中涅槃即约诠以显体。 谓具十德名涅槃名字。 如疏自释。 疏涅槃依得显故者。 解道中得此涅槃。 即名为得。 即是二十四不相应中得也(云云)。 论八云○二实相真如。 谓二无我所显实性。 疏云○因二空门所显如性。 七十七说。 即我法性。 我法性言我法之性。 非即我法。 我法无故○旧中边名相真实(云云)。 别抄云(论八)问。 实相清净二如何别。 解云。 实相真如通染净法。 清净唯取离垢真如。 又解。 实相据体。 清净就相也(云云)。 疏九本云。 论四安立真如至谓道实性。 述曰○七十七云。 由流转·安立·邪行三真如故。 一切有情平等平等。 此约除佛余名有情故○故不言佛。 无苦集故。 显扬又说。 无始流转实性。 即是缘生。 故流转如亦非佛有。 又设一切有为皆是流转。 然佛法身体离生灭。 亦无流转。 又流转如虽通有为法。 唯约有漏故佛言无(云云)。 论云。 一切有情皆有初一。 二乘无学答有前三。 唯我世尊可言具四(云云)。 又云。 故四圆寂诸无为中。 初后即真如。 中二择灭摄○或无住处亦择灭摄○初一即真如。 后三皆择灭(云云)。 问。 西明意释本来自性清净涅槃即是诸法通相真如(云云)灯师何破之。 灯云○本疏解自性涅槃体○有释即云。 是一切法通相真如。 今谓不尔。 真如无二。 岂有一切法别相真如。 又七如中说有实相。 不说通相。 据何得知。 通相为体(云云)。 论·疏(如上)。 忠安记云。 论谓一切法相真如等者(基云)七真如中实相真如即如故(测云)谓一切法通相真如。 又解。 七相真如理(和上云)测初解便唯论文言一切法相真如理。 故以为正(云云)。 最胜疏二云。 释涅槃义略以五门○列别名者○有漏总别相对。 十地论中说二种。 一名同相。 二名别相。 即余三涅槃(云云)。 梁摄论六云。 论曰。 四种清净法者。 此法本来自性清净。 谓如如由空实际无相真实法界。 释曰。 由是法自性本来清净。 此清净名如如。 于一切众生平等有。 以通相故。 由此法是有故。 说一切法名如来藏(云云)。 四种清净者(一此法本来清净。 二无垢清净。 三至得道清净。 四道生境界清净)。 别抄云。 十地论颂曰。 定灭故定者成同相涅槃○灭者成不同相涅槃解云○同相为本来自性(云云)。 无上依经云○自性清净是其通相。 无垢清净是其别相(云云)。 佛性论三云。 复次四然各有二缘义。 应知初有二因缘。 故说如来法身有大净波罗蜜。 一者本性清净名为通相。 二无垢清净故名别相。 本性清净通圣凡有。 故名为通。 无垢清净但佛果有。 所以名别(云云)。 是释如来法身有四德波罗事也。 天亲所造。 问。 无余涅槃择灭欤。 论云。 故四圆寂诸无为中。 初后即真如。 中二择灭摄(云云)。 后师亦中二同之。 疏云○中间有余无余依二择灭摄。 断缚得故。 所依缚尽初得果时。 名为择灭。 所依后无方显涅槃。 后依无时。 由前择力故(云云)(此次文并义蕴释可见之)。 下文云○此二○明非择灭○问。 既言无间道等。 如何是非择。 择者惠也。 无间生等岂非惠也。 答。 起无间道。 若有漏亦非择。 若无漏不断漏种子者。 定非择灭。 有何妨也○或复今大乘起无间道别断惑种。 余缚因此方永不生故。 是非择灭摄。 亦有何爽。 既尔。 定知无余先得。 所依永无方显先灭。 名得涅槃。 故择灭摄。 如想受灭无为。 后时显故。 实得在前。 无余亦尔。 或由先择断惑复永不生故。 此义应思(云云)。 灯云○然有余无余俱择灭摄。 本疏释云。 中二择灭摄。 断缚得故。 所依缚尽初得果时。 名为择灭。 所依后无方显涅槃。 后依无时。 由前择力。 要集云。 大乘圣道断烦恼故。 所证择灭名有余依。 烦恼因灭。 苦果任运灭位。 别得择灭。 远由择力而灭依故。 故以下云。 中二择灭摄。 然入无余。 无别无间解脱道也。 今谓不尔。 既云烦恼因灭苦果任运灭位。 云何别得择灭。 自不许有无间解脱。 又佛地论云。 菩萨初证如来地时。 顿证二种大涅槃界。 准此二乘初得无学。 亦应顿证二种涅槃。 由此应依本疏为胜。 若云虽不别起无间解脱。 由前智故。 此后断灭名为择灭。 何不许前正断障时已得二种。 无余后显故是择灭。 若云菩萨证如来地时。 舍有漏故得二涅槃。 二乘苦在不得无余。 故后时得者。 后既任运诸苦不生。 应非择。 灭同黄门等见惑因尽。 彼任运灭得非择故(云云)。 要集释可勘之。 问。 烦恼所知二障通障菩提涅槃二果欤。 论云。 四无住处涅槃。 谓即真如出所知障○彼能隐覆法空真如○故断彼时。 显法空理。 此理即是无住涅槃。 ○既所知障亦障涅槃。 如何但说是菩提障。 说烦恼障但障涅槃。 岂彼不能为菩提障。 应知圣教依胜用说。 理实功能通障二果(云云)。 疏云。 论既所知障○菩提障。 述曰。 下第三问菩提障。 外人问。 此师说。 所知障亦障涅槃等。 可解。 论说烦恼○为菩提障。 述曰。 下此师答。 初却质。 以烦恼障亦障菩提少分智故。 名障菩提。 又为有此。 菩提不起。 故亦为障。 何得以所无为难。 文意可解。 若尔。 如何诸圣教说二障障别。 论应知○二果。 述曰。 诸圣教中。 依胜用说。 此义不违。 实各双障。 如第一卷初抄解(云云)。 论一云。 断障为得二胜果故(云云)安惠造论缘起文也。 疏云○问。 虽言断障得二胜果。 而未分别断彼二障得二果时。 为总为别。 故应分别。 论云。 由断续生烦恼障故。 证真解脱。 由断碍解所知障故得大菩提(云云)。 疏云。 述曰。 即显障果别断别证。 如瑜伽论五十九说。 一切烦恼皆能续生○言解脱者。 体即圆寂○彼分涅槃○非真解脱。 又二乘等虽得二灭。 住此二中非为不住。 解脱非真。 以是假故。 十地证如真非解脱。 为简于彼。 言真解脱。 假体择灭。 实即真如。 有无余依灭所显故○言所知者。 即一切法。 若有若无皆所知故。 了所知智说之为解。 碍是障义。 由法执类覆所知境○二所障体即四智品及四涅槃。 下转依中自当广释。 异生虽作二种无我真如观等。 大非菩提。 二乘之惠菩提非大。 又异生外道虽有少智。 非大菩提○又○菩萨之智大非菩提○问。 此言二障各障一果。 为定别障。 为亦互通。 答。 此不定。 或别或通。 此中且说定胜障故。 说各别障。 至下当知(云云)。 断障章并义镜可见之。 唯识义私记九云○有人云。 二障互障菩提涅槃者。 约功能(为言)意云。 凡夫身具有二障故。 烦恼障菩提功能。 所知障有可障涅槃功能故。 谈功能云。 烦恼障障菩提。 所知障障涅槃者。 约大涅槃为言。 意云。 二乘人虽断烦恼障而不得大涅槃。 有所知障故。 约不得大涅槃有所知障故。 亦不得大菩提(言此义不明也)(云云)。 又云。 烦恼障正障涅槃。 兼障菩提。 所知障正障菩提。 兼障涅槃者。 约种子现行习气同有二耶。 答。 约所知障可尔。 若约烦恼障。 种子与现行正障涅槃。 兼障菩提。 约习气。 正障菩提。 兼障涅槃。 同于所知障。 问。 何故尔。 答。 烦恼障习气非为因受生物故。 非涅槃障。 问。 何以知。 答。 疏第十云。 非能受生。 但障于地(云云)。 意云。 受生者涅槃之障。 受生物不得涅槃故。 此烦恼障习气非受生物。 故非涅槃障。 此所知障共而障地地法无我理耳。 所以此正菩提之障也。 问。 何故不能受生。 答。 烦恼障习气·所知障习气同体。 而随遂所知障种子故。 不能受生。 若此受生者。 二乘无学得果。 断此习气可得果。 既不障于果故不断也(云云)。 论第十卷本文抄四十四目次品智段圆镜智名众生平等虽独法空转识得智能熏胜种诸处境识成事非真或二俱说事智间断究竟段亲光等言本说虽略简他受用论第十卷本文抄四十四四智段(云所生得)问。 圆镜智名六种释中何。 问。 以无为名圆镜智依主释欤。 问。 以净位第八名圆镜智之时可有依主释义耶。 问。 要集意以净位名智是有财释(云云)。 尔者淄洲大师可许之耶。 论云。 一大圆镜智相应心品。 谓此心品离诸分别。 所缘行相微细难知。 不妄不愚一切境相。 性相清净离诸杂染。 纯净圆德现种依持。 能现能生身土智影。 无间无断穷未来际。 如大圆镜现众色像(云云)。 疏云○圆镜即智持业释。 相应心品言通相应法○如大圆镜现众色像。 佛地经云。 如依圆镜众像影现。 依佛智镜。 诸处境识众影现平等。 平等故以为喻(云云)。 十卷私记里书云。 问。 约大圆镜智名。 有余师作异说破之。 如灯第七以云持业释为正。 如云妙法即莲花也。 意云。 妙法以莲华名妙法莲花。 以妙法即莲花名持业。 如此以大圆镜名大圆智。 此何名大圆镜物即智也。 大圆镜即智故。 为持业释也(云云)。 玄赞一云。 法即是妙。 是莲之花。 持业依主二释。 如次亦可大法之妙是依主释。 妙法如莲花亦持业释(云云)。 灯云。 论大圆镜智相应心品。 本释如疏。 西明云。 从喻为名。 然云镜智。 即用相应心品为体。 要集等云。 或净位第八亦名为智。 从喻相应名圆镜智。 是有财释。 又云。 或智用增。 即别境惠名圆镜智。 或依主。 或持业。 余心心所或是有财。 或依主释。 所变种现唯有财释。 今谓本释但是总释圆镜智名。 圆镜虽喻。 六释之中无从喻释。 然智及识诸相应品。 亦总名智智相应故。 圆镜即智。 并持业释。 除种及相定道戒等。 不能现生身等影故。 现虽种生现望于种。 现非种影。 但由现智变带生故。 名之为智。 如说识言识自相故等。 然别解五净得智名者。 心心所法相应故。 邻近得名。 不相应等依相应释。 即非名邻近者。 亦通邻近。 故下云如是四智相应心品。 虽言各有二十二法能变种所变种现俱生。 而智用增。 以智名显。 故余名智皆邻近释。 然无为名智。 或邻近名。 或有财释。 宝性论中。 云由此有诸趣及涅槃故。 得名有财。 然正解者是依主释。 智之性故。 不可相应名为镜智。 从有财释智非能有。 镜非所有故。 若云识及余所有惠俱故名有财者。 亦不应理。 不为余所有此智故。 现相应故。 是邻近释。 如四念住。 若净第八名为智者。 亦同念住正是邻近。 不通依主。 依所依定故。 此下文云。 识为主故。 虽果智强不名为主。 设主言不同能所依。 以识依智应名智识。 如眼识等。 既不如是。 明非依主。 若别境惠名圆智者。 亦非住主。 主非智故。 此别境惠是智自相故。 但持业名。 然诸经论不同。 去各据一义(云云)。 文义记云。 言一大圆镜智等者。 基说。 圆镜即智是持业释。 相应心品言通相应。 测释从喻立号名圆镜智。 即用相应心品为体。 只言品类。 谓心心所及彼俱有定道戒等。 若所变现及种相分。 皆为自体故。 佛地论如是四智具抄一切佛地无漏心及心所。 若俱有信。 若所变现品类差别余之三智。 准此应释。 观解佛地第三云。 三由立名果。 梁摄论名显了智。 庄严论云镜智。 皆讹略也。 唐本摄论。 唯第八净识假名大圆镜智。 智相应故(摄论无佛地第四虽有此文不违。 余文复当更辨)三智亦尔。 佛地经等及此论智及相应心品。 皆名等圆镜智。 智有此大圆镜为喻。 是有财释。 范云。 如释天等大圆镜面能现色像故。 智从喻名大圆镜。 证曰。 佛地经云。 大圆镜智。 又彼经云。 当知圆镜如来智镜平等。 是故智境名圆镜智。 庄严论第三。 大乘摄论第九境智智。 魏本摄论名如镜智果。 本摄论十三显了智。 大唐本云圆镜智。 世亲无性名大圆镜智。 与此论同。 佛地经云如大圆镜有乐福人。 悬高胜处乃至广说。 佛地论第四云。 谓诸如来第八净识。 能现能生智等影像。 如大圆镜。 乃至智相应故。 似说名智。 若依此说。 但云净识如镜现影。 亦名为智。 从喻相应圆镜智是有财释。 然彼又云。 圆镜智相应心品显像显现。 乃至在此智中分明显现。 乃至大圆镜即同此论。 大圆镜智相应心品。 乃至能现能生身智影如大圆镜。 又云虽有二十二法(云云)。 忠安记云。 论一大圆镜智相应心品者。 基云。 圆镜即智是持业释。 测云。 从喻立名。 圆镜智即用相应心所为体(此解约依主释)和上云。 若惠数名大圆镜者持业释。 如基若相应法名圆镜智。 即相应法名大圆镜依主如测(云云)。 疏下文云。 佛地论第三卷。 初具明功德相摄。 故此四智。 总摄佛地一切有为功德皆尽。 智为主故。 说智用增。 诸余功德智差别故(云云)。 释故四智品总摄佛地一切有为文也。 论下文云。 如是四智相应心品。 虽各定有二十二法能变所变种现俱生。 而智用增以智名显(云云)。 疏云○智为主故。 说智用增(云云)。 佛地论第三云。 诸功德中。 智最殊胜。 以智为名(云云)。 又云。 此中无漏心心所法等智为主故。 皆说名智(云云)。 同卷云。 复次如是四智转何法得。 摄大乘说。 转识蕴得。 何故转心而得心法。 非得心法。 四无漏心智相应故。 假说名智故。 论说言问正智。 当言实有。 当言假有。 答当言俱有。 此中智是实有。 若智眷属诸心心法。 亦名为智。 说之为假。 故有二种。 此中无漏心心所法等智为主故。 皆说名智(云云)。 问。 西明意释平等性智名谓有情平等(云云)灯师可许之耶。 论云。 二平等性智相应心品。 谓此心品。 观一切法自他有情悉皆平等。 大慈悲等恒共相应。 随诸有情所乐。 示现受用身土影像差别。 妙观察智不共所依。 无住涅槃之所建立。 一味相续穷未来际(云云)。 疏云。 述曰。 此据正义七通无漏。 平等性者。 真如理智。 缘于此故言平等。 此在因中有我执故自他差别。 今我无故自他平等(云云)。 次下者释大慈悲等恒共相应等句也(义演为三解可思之)。 灯云。 论平等性智。 本释真如名平等性。 智缘于此云平等性智。 西明云。 谓有情平等。 庄严论名众生平等智。 今谓本释是尽理。 言余众生平等者。 由何能缘众生平等。 意由智证真如平等。 是一切法平等性故。 故能缘生而为平等。 又复说言平等性智故。 不但言平等智故。 众生是平等之性。 又经云非不见真如而能了诸行故。 佛地论云。 先通达真法界时。 得诸有情平等心等。 不障平等性智通缘性相。 但正释名不唯约有情(云云)。 蕴云○疏有二释。 初以真如为平等性。 即平等性之智。 依主释也。 后云以无我故自他平等。 此持业释。 问。 若缘真如故名平等之智妙观圆镜应得此名。 若云彼二智○不唯缘平等真性故不同者。 此智亦现受用身土。 云何平等。 答。 此智得名由具二义。 缘真如故。 自他平等悉平等故。 余智不然。 不可为例。 若尔余智自他既不平等。 答。 此识因中执余相续。 自他差别莫不由此。 今于果位不执我故。 偏得此名。 非余三智不平等也(云云)。 演云。 疏平等性智者真如理至自他平等者。 疏有三解。 一云○第二解云○(如义蕴)彼解为胜。 或一云。 此智中有悲智二法故。 于怨亲中而行平等性智(云云)。 寻云平等性智性言通力为欤。 论云。 有义遍缘真俗为境。 佛地经说平等性。 证得十种平等性故。 疏云缘十平等故。 通真俗第三说也(云云)。 佛地论第三云。 如实义者。 此智亦缘一切为境。 普缘一切平等性故○此经中说证得十相平等性故。 此平等性通真及俗故。 缘一切亦无过失(云云)。 十平等相第四卷处演秘引经委释之。 可见之。 问。 地前法空观带生空观欤。 问。 地上法空观可有不带生空观欤。 论云。 妙观察智相应心品生空观品。 二乘见位亦得初起。 此后展转至无学位。 或至菩萨解行地终。 或至上位。 若非有漏或无心时。 皆容现起。 法空观品菩萨见位方得初起。 此后展转乃至上位。 若非有漏生空智果或无心时。 皆容现起(云云)。 疏云。 论妙观○现起。 述曰。 此即初解生空观品。 渐悟入者。 至解行地终。 顿悟者至无学位。 或至上位者。 谓至菩萨十地位中顿渐皆尔。 既不障法空。 明法空观必带生观。 加行入心虽独法空。 入必细故带其粗意。 此非有漏及无心通上诸位论法空○现起。 述曰。 法空观品要菩萨见道位方初起。 法空观品准前应释(云云)。 疏上文云○见道以前唯伏法执(云云)。 灯七云○观能取无能伏于法执(云云)。 以所伏限法执之边能伏可限法空难。 论九云。 为引当来二种见故(云云)。 又以相似观门如实证可带生空观难。 章云○然且法观必带生空论成说故(云云)。 六卷私记云。 灯二云○据实断法必能断生。 以彼加行期心别故(云云)。 以三心相见道第二心为难(云云)如第一卷抄。 问。 付转八识得四智义。 转何识得妙观察成所作智耶。 论云。 此转有漏八七六五识相应品。 如次而得(云云)。 疏云。 第四转何识得何智问。 八七六五等。 如次而得。 无性菩萨及庄严论说。 且观智转五识等。 此中唯转第六识得。 佛地论中有二师说。 彼非次故。 说法断疑非五用故。 广如佛地。 不能繁引。 与此无违。 转识得智所以。 此中有二复次。 初释可解。 第二释中。 识是分别有漏位强。 智为决断无漏位胜。 转强得强故言得智。 此中因解舍识得智。 因重成名智所由(云云)。 秘云。 论此转有漏八七六五等者。 问。 庄严论颂云。 八七五六识如次而得故。 即转五识得妙观察。 如何相违。 答。 佛地第三有二师释。 正义同此。 第二师云。 转第六识得成事作智。 转五现识得妙观察。 正义破云。 此不应尔。 非次第故。 说法除疑周遍观察非五用故。 释曰。 彼第二师意同庄严。 正义显彼庄严论说非次第也。 故不相违(云云)。 蕴云。 疏庄严论回观智转五识等者。 谓转前五识回作观察智也。 应捡(云云)。 演云。 此转有漏八七六五等者。 问。 庄严论颂云○故不相违。 庄严论说回观智转五识等者。 然庄严论是旧许名回观智。 今新翻经论名妙观察智。 ○若妙观察智转五识得者。 是不正义。 问。 何故诸论有此不同。 答。 谓佛地经中。 但说四智。 而不配属转何识得何智。 所以诸论异说不同。 以前六识皆有说法现化等用。 由斯道理。 庄严唯识。 各一义以为所宗然无性中具存二义。 亲光菩萨。 虽有两释。 正义所存同护法故。 彼此教互不相违(云云)。 灯云。 释转识得智中。 大庄严论。 转第六识得成事智。 转五识得妙观智。 此论相违。 如何会释。 答。 本有二解。 一云庄严不依次说。 非言转六得成事智。 故不相违。 二疏外别解云。 庄严论中。 据第六识能作神通等诸成业。 云得事智。 五识因位粗不观察。 果位方能云得观察。 故亦不违。 无性两释。 各随一义不违二论。 然佛地论。 破转五识得观察智。 云说法断疑非五识能者。 是破别师。 非破庄严。 如理门论破古因明言。 诸师异释。 繁不具叙(云云)。 常记云。 又云。 一云庄严至故不相违。 解云。 此意显云案彼论第三云四智境不动○次第转得故(云云)今观彼文云。 虽不依常次第说。 而非云谓转第六识得成事智故。 今说云转八七五六识如次得。 圆镜平等成事妙观。 非谓转六识如次得。 妙观成事。 各依常徒本来次第。 转第八识得圆镜智。 转第七识得平等智。 转第六识得观察智。 转五识得成作智。 庄严不尔。 次第稍异(云云)。 大庄严论三云。 偈曰。 四智镜不动。 三智之所依八七五六识。 次第转得故。 释曰。 四智镜不动三智之所依者。 一切诸佛有四种智。 一者镜智。 二者平等智。 三者观智。 四者作事智。 彼镜智以不动为相。 恒为余三智之所依止。 何以故。 三智动故。 八七五六识次第转得故者。 转第八识得镜智。 转第七识得平等智。 转五识得观智。 转第六识得作事智。 是义可知(云云)。 无性摄论第九云。 由转阿赖耶识等八事识蕴。 得大圆镜智等四种妙智。 如数次第或随所应。 当知。 此中转阿赖耶识故。 得大圆镜智○转染污末那故。 得平等性智○转五现识故。 得妙观察智。 具足一切陀罗尼门三摩地门○转意识故。 得成所作智。 普于十方一切世界。 能现变化(云云)。 佛地论第三云。 经曰。 尔时世尊。 告妙生菩萨。 妙生当知。 有五种法摄大觉地。 何等为五。 所谓清净法界。 大圆镜智。 平等性智。 妙观察智。 成所成作智。 论曰○复次如是所说四智。 转何法得。 摄大乘说。 转识蕴得○转第八识得大圆镜智○转第七识得平等性智○转第六识得妙观察智○转五现识得成所作智相应心○复有义者。 转第六识得成所作。 转五现识得妙观察。 此不应尔。 非次第故。 说法除疑周遍观察非五用故(云云)。 最胜疏三云。 准大庄严论第三说。 净智是观察转五识得。 能于大疏说法雨大法雨。 能令他净故名净智○不思议者是成事智。 转第六得。 于一切世界作种种变化事。 无量无边不可思议。 不动者是圆镜智。 转第八得。 故彼论云。 四智镜不动三智之所依。 释云。 彼镜智以不动为相。 恒为余三智之所依。 不动者是相续一类唯舍受义。 三藐等者是平等智。 转第七得。 故彼论。 云众生平等智修净证菩提(云云)。 论五云○有义五识容有此五○五识皆有作事智故(云云)。 疏六本云○佛地五识有作事智故有惠。 庄严论等说故(云云)。 六卷私记第四云(子岛)然灯师作二释会之。 初释同疏义。 后释别解也。 故其文云转识得智中○不具叙(云云)。 问。 此二释意如何。 答。 具文中本有二解者。 云转识得智本有二解。 一者转六得观智。 转五得事智。 谓唯识论及摄论一师并佛地论正义也。 二者转六得事智。 转五得观智。 谓庄严论及摄论一师并佛地论不正义也。 此二解本在诸论中。 非今所释故。 云本有二解也。 今释此义灯师作二释。 此中初释本疏释别助释也。 即初释意云庄严论非次第说。 亲光菩萨护法等正义师。 非说转六得事智故。 既不可依庄严论。 故此唯识论无相违失(为言)(中算大德云非言之字可读奇非者破义。 亲光及今疏中破之故。 今云非也)问。 庄严论是慈尊说。 何破之。 答。 亲光菩萨是慈尊之弟子。 非可乖师意。 但破之者。 天竺得论传诵之人自乱文。 执转六得事智等故。 亲光菩萨破之。 非弥勒谬说也(凡经论之误有其二途。 一者天竺诵经论之辈。 自然错乱。 诸部不同。 多因此有即成梵本之谬。 随其翻译展转之谬也。 二者翻字之误。 新古不同。 多因此有也)问。 第二释意何。 答。 是灯师别释之故。 疏外别解。 即意云亦可依庄严论。 不可偏破。 所以者何。 若云至佛果时。 第六有起神通等诸事业。 五识有起观察之用。 就此一边。 庄严论师。 三转六得事智等也。 然亲光等。 就大道理理如次得也。 无性菩萨。 能得两意作二解。 云如数次第。 或随所应不违二论。 故彼此论不相违也(为言)言然佛地论破转五识等者。 重会文意云。 然佛地论破云。 此不应尔等者。 非破庄严。 是故余师。 谓有余师执云因位五识有说法断疑之能故。 转五识得观智。 是故亲光破云。 说法断疑非五识能。 是难因位五识。 非难庄严师。 云依果位五识。 起观察用。 转之得观察智。 如理门论。 破古因明师义之言。 不破弥勒世亲等。 更破余古师(为言。 已上先德为遣唐未决。 而今所案。 颇以得旨可悉之也云云。 已上私记文)。 西明疏云。 问。 庄严论如何会释○答。 说四智诸教不同。 依佛地经。 广说四智而不配释。 转识得智。 由斯诸论取意不同○何故如是诸教异者。 解云。 世尊不说转识得智而有差别。 然前六识。 皆有说法现化等用。 由斯道理。 庄严唯识。 各取一义以为所宗。 无性论中具存有二义亲光菩萨。 虽有两释。 正义所存意同护法。 故彼此尚不相违。 又解。 庄严许家宀可谬。 取亲光护法弥勒宗不应理故。 此既相违。 须勘梵本(云云)。 研补章五云。 问。 庄严论云。 转于五识得妙观智。 转于意识得成事智。 何与此诸论相乖返耶。 答。 其庄严论许家错可。 有人说云。 为显示用其理不显。 忠安记云○今谓二义通彼违文。 一义云*许家容谬。 三论皆同。 一义云于梵本中即应谬传。 谓弥勒业。 虽是正造。 而彼受持者。 随自意乐如是误传(云云)。 源信僧都唐决云。 尔宽弘六年之流忧流浪九例之问。 得一卷书。 载自他宗及经论疑三十条。 人传横河之僧都。 付舜照上人。 送大宋之书也。 未闻报章有无矣。 抑此中以五问疑法相。 先问山阶不穷根源者。 更付便风可渡苍波耶。 奈何当朝化例见闻之人。 不知天台之加问恐疑法相无全主恩。 幸MT00082;先师三千之未。 昔学唯识一二之文。 今任稽古试释。 此疑耳。 第一疑云。 庄严论颂云四智不动○次第转得故(云云)。 灯师作二释。 一云庄严不依次说。 非言转六得成事智。 故不相违(云云)疑云。 彼颂云次第转。 长行亦言转第六识得成事智。 而何云非言转六得成智耶。 今案。 此解意云庄严不依次说者唯识论等。 以八七六五为次第。 以不列六五云不依次说也。 言非言转六得成事智者。 非言庄严说转第六得耶成事智。 意云庄严论文及无性佛地后义者。 佛地论中破此不应尔。 非次第故。 说法疑周遍观察非五用故(云云)。 诵者谬之例证文。 上生经疏下文云。 此经云当阎浮提五十六亿万岁者○亿字之上应加七字。 其前六字应万上置安。 恐梵诵有参差过许家自成谬义。 不尔便少一亿五万载(云云)。 贤圣广章云。 又诸部中列二十七贤圣之名。 皆列给孤独长者任。 而其所引各不同者。 随部异诵故不同也(云云)。 问。 金刚无间道中品种子现行可熏。 佛果上品种子耶。 灯云。 论金刚喻定无所熏等者。 要集云。 由现行多闻能熏力故。 法尔种子增长胜用。 故下文云此四种姓虽皆本有。 而要熏发方得现行。 因位渐增果位圆满等。 今谓。 此判见道可尔。 以见道前无现无漏熏起新种。 至修道。 已有现能熏。 熏得新种。 若言及其成佛法尔种生。 又云由此道理现熏等种。 种生胜现。 由现力故劣种成胜。 谓金刚位种体虽具。 其用未成胜。 至佛果位。 前念类种生胜解脱现行果道。 由此道力。 彼能生种亦成最胜。 故言转齐者。 理即不尔。 护法宗意。 新熏本种俱许生现。 如何生果新独不生唯本有起。 镜智成事因无现智而为能熏。 由他现资唯本有起。 理即实尔。 平等妙观唯本种起。 理即不可。 若云金刚无间现行既劣。 如何熏种即得成胜。 故本有生者。 此亦不尔。 本种既劣。 如何能生胜现解脱。 既许劣种能生胜现。 如何不许劣现能熏生胜种子。 又现能熏不生胜种。 种非能熏。 生胜现行道理不可。 又能熏义至果不增。 现胜解脱增其本种。 即果犹增故不应理。 由此应信。 金刚无间现行虽劣能熏胜种。 并令本种功能亦增。 圆境成事唯本种生。 妙观平等本新合起可应正理。 转齐转灭义如前释(云云)。 常腾记云。 文要集云。 由现多闻等者。 解云。 案论文云金刚喻定无所熏识。 无漏不增应成佛故。 寂云。 今准此文。 能熏现行无漏劣品熏成胜品无漏新种。 种生现行必与种等。 若言现熏等种种生胜现者。 佛果解脱。 更须有熏增长旧种过去。 证曰。 此文意者。 金刚道时有所熏识。 金刚断道能熏种体。 增数成多。 不言能熏成种用胜。 由此不可证。 熏胜种资粮等位。 由现行多闻能熏力故。 法尔种子增长胜用非转法尔种成。 有漏种舍法尔名。 故下文云。 此四种姓虽皆本有。 而要熏发方得现行。 因位渐增果位圆满等在见等位。 由现无漏熏习力故。 法尔种用增胜。 能熏不舍种体。 不增种数。 乃至成佛法尔生○由此道理。 现熏等种种生胜现由现力故。 劣种成胜。 谓金刚位种体虽具用未成胜。 至佛果位。 前念类生种生解脱现行果道。 由此道力。 彼能生种亦能最胜故。 云转齐种子。 即是现行气分如熏种胜。 彼能熏故。 寂云。 说不可为依(云云)。 有灯里书云。 对法抄第六云。 现行熏等下不熏胜者等(云云)现行者中品现行无漏也。 金刚无间道智也。 熏等者中品现行种子(尔)与熏修力。 而令齐上品种子也。 中品现行(波)又熏上品新熏种子。 又令增长上品本有种子功能也。 熏下者。 下品新熏本有种(尔)中品现行(伊)与力。 令齐中品也。 不熏胜者。 上品本有种子(尔)与力。 而又更不令齐也(云云)。 三身章义赏记云。 问。 以金刚无间道。 熏种子生解脱道时。 与解脱道品等不耶。 答。 古来有二说。 一云金刚道熏种子。 与解脱道品所。 由现行道力故。 熏胜品种子。 一云金刚道熏同品种子。 然解脱道生时。 以解脱道势。 令自种子品增。 由同品解脱道生。 今基师意。 金刚道熏种子。 与金刚道品等。 由前熏习故。 此种子生后胜品种子。 胜品种子生解脱道。 不当初二说。 此基说好(云云)。 灯第六云。 论八以佛功德。 唯佛与佛乃能知之。 菩萨不知。 缘何熏成亦不可说。 名言熏习非彼境故。 如欲界心。 虽变上界不熏彼种。 是缘名境非缘事故。 果得亦尔。 论次下云。 此四种姓虽皆本有。 而要熏发方得现行。 因位渐增。 佛果圆满。 不增不减。 尽未来际(云云)。 疏云。 第六种姓本有始起门。 地前种增。 入地二增。 地前用增。 入地体增。 现起别故。 余文可解。 唯护法义(云云)。 秘二云(论一)论无想定前○招彼异熟识者。 有义○详曰。 论自明言无想定前求无想果。 不简远近。 微微之心。 是非定前。 若微微心。 劣者。 云何前微微心时熏异熟识。 成极增长厌心等种。 是劣现行所熏得种。 乃成增上。 故行相细名为微微。 非据微劣名微微也(云云)。 此文劣现行不熏胜种见也。 问。 论云佛地经说如来智镜诸处境识众像现故(云云)大师如何释欤。 论云。 大圆镜智相应心品。 有义但缘真如为境○有义此品缘一切法。 庄严论说○佛地经说如来智境诸处境识众像现故。 又此决定缘无漏种。 及身土等诸影像故。 行缘微细说不可知。 如阿赖耶亦缘俗故(云云)。 疏云。 论有义此品至亦缘俗故。 述曰○言诸处者。 谓内六处。 境者六境。 识者六识。 此十八界。 或十二处。 六根六识并名识故(云云)。 演云。 或十二处者。 但说根境。 即六识同根处。 即六根六识俱名或故。 所以但说十二处。 更不可言十八界也(云云)。 西明疏云。 佛地经说至众像现故者。 第二因。 经云如依圆镜众像影现。 如是依止如来智境诸处境识众像影现。 佛地第四广释。 彼经有二说。 复次初云。 言诸处者。 谓内六处。 即是眼等。 言诸境者。 即是外六境即是色等。 此内外处。 即是十二摄三智所心及心法。 识为主故。 总名诸处。 即此诸识名众像影。 种种行相差别现故。 又处境识三事各别。 处谓六根境谓六尘。 识谓六识。 即十八界。 众像影现。 此众像影。 随其所应三智品现净识为缘。 生三智影故名为现。 乃至广说(云云)。 佛地论三云。 复次如是所说四智相应心品。 为何所缘。 大圆镜智相应心品。 若一切相说。 唯缘真如无分别智。 非后得智。 所缘行相不可知故若具相说。 缘一切法。 庄严论说。 大圆镜智。 普于一切所知境界。 不愚迷故。 此经中说。 如依圆镜众像影现。 如是依止如来智境。 诸处境识众像影现。 诸处者。 谓内六处。 言诸境者。 谓外六境。 言诸识者。 谓六种识。 如是智上有十八界众像现。 故知。 此智缘一切法(云云)。 同论四云。 经曰复次妙生。 大圆镜智者。 如依圆镜众像影现。 如是依止如来智镜。 诸处境识众像影现○论曰○言诸处者。 谓内六处。 即是眼等。 言诸境者。 谓外六境。 即是色等。 此内六处外六境界。 即十二处。 缘此十二生三智品心及心法。 识为生故总名诸识。 即此诸识名众像影。 种种行相差别现故○又处境识三事各别。 处谓六根。 境者六尘。 识谓六识。 即十八界众像影现。 是众像影随其所应三智品现。 观察智尽所有性。 如所有性皆能现故。 如来镜智相应净识为缘。 生此三智影像故名为现。 亦唯如来智等所现○又十八界。 皆在如来大圆镜智相应心品影像显现。 以诸如来镜智生时。 皆能照了一切境故。 诸处境识犹如影像。 在此智中分明影现。 由此镜智摄受彼相。 而生起故(云云)。 唯识义私记三云(子鸣)章云。 五果唯识。 佛地经言。 大圆镜智。 诸处境识。 皆于中现(云云)问。 文意何。 答。 释此论有三义。 即文云。 大圆镜智是能生○差别现故(第一义)此义意云。 如来以妙观平等成所作智缘十二处。 其能缘三智影像现大圆镜智。 即所缘十二处影像。 随影现大圆镜智上。 故诸处识境。 皆于中现也。 识者三智及相应心所也(为言)文云。 又处境识三事各别○唯如来智等所现(第二义)是义意。 以妙观察智等三智缘十八界。 其能缘三智影像镜智为缘生故。 影现大圆镜智。 即所缘十八界影像。 随亦影现镜智上。 故言皆于中现也(为言)文云。 又十八界而生起(又第三义)是义意。 云六处六识是十八界影像。 影现大圆镜智中。 以圆镜智生起之时。 皆能照了一切境故。 故云诸处境识皆于中现也。 问。 既有三义。 正不如何。 答。 辄以难判然。 是第三义能顺经文。 章家亦存是第三义意也。 问。 以知第三义为正。 答。 佛地论之意。 以正义必后陈。 若一师有多义。 正义最后陈之。 若一义中有多师。 亦以正义为后名如实义者也。 况见是义第三义理尽也(云云)。 问。 成所作智可缘真如耶。 论云。 成所作智相应心品。 有义但缘五种现境○有义此品亦能遍缘三世诸法。 不违正理。 佛地经说。 成所作智。 起作三业诸变化事。 决择有情心行差别。 领受去来现在等义。 若不遍缘无此能故。 然此心品。 随意乐力。 或缘一法或二或多。 且说五根于五境转。 不言唯尔故不相违。 随作意生缘事相境。 起化业故后得智摄(云云)。 疏云。 论成所作智至后得智摄。 述曰○同类境故。 说缘五境。 不定唯尔故不违也。 五识皆能缘六境。 不违理故。 行相浅近缘事智故。 但遮无为如文证成(云云)。 同五云(末)为缘如不。 西方二说。 一云许缘佛智通故。 二云不缘名成所作事智故。 准下论文此解为胜。 然甚难知(云云)。 同七云(末)得转依位。 随在何处。 此疏所缘即不定有。 或说亦缘真如。 有说不得。 但缘去来等故。 然今大乘至佛位已一切皆所缘。 唯除见分非相所缘。 因中五识诸根互用。 唯除相应自体。 亦是所缘缘故(云云)。 同二云(末)有漏一识因。 无漏二识果。 无漏三智。 或说八识(云云)。 灯第三云。 无漏三智。 或除成事。 不说缘理。 或通八识。 智遍缘故。 然识变者独影。 唯从见无别种生(云云)。 唯识章云○成事非真唯观俗识。 此解依论理或有真(云云)。 又云○成事唯俗行缘浅故。 或亦通真自在满故(云云)。 周记云。 或亦通真者。 或可得变影缘。 言不缘者。 据不尔如何遍智也(云云)。 唯识义私记四云。 问。 何故事智无正体智。 答。 章云。 此解依论(云云)唯识论护法菩萨云。 随作意生○后得智摄(云云)问。 若尔何云理或有(云云)答。 此叙亲光菩萨义也。 问。 其亲光菩萨义如何。 答。 佛地论第七云。 经云法智彼所缘。 自在无尽相(云云)论云。 法者大圆镜智。 智者平等性智。 彼所缘者。 即余二智(妙观成事)由对。 治力。 转去世间分别六识。 转得清净依他性。 惑出世间(正智)惑世出世。 彼后所得缘上真如及法智等依他起性。 以为境界(云云)文广取意。 问。 二菩萨义各别。 以何为正。 答。 今捡章主御意。 乍二用之云理或有真之意如此。 又下文云。 或亦通真自在满故。 故可用二义也。 又疏·五末·为缘如不。 西方二说○然甚难知(云云)。 最胜王经第二云○唯有如如如如智。 是名法身(云云)。 同疏二末云。 如如即自性法身。 如如智者。 即四智品。 虽事智品不缘真如。 离能所取故。 由如如智起故。 总名如如智(云云)。 理趣分疏上云。 平等性智者。 非是四智中第二平等性智也。 毕竟空寂平等法性能证之智。 名平等性智。 即无分别智。 正能断惑为无间道。 犹若金刚即妙观智中之正智也。 若为住持众德之本。 为能摧坏之根本智。 即圆镜智中平等性智。 若能摧坏。 差生死涅槃住无所得。 即第七识所作平等性智。 若能摧坏二乘异生一切烦恼。 住于慈悲利他功德。 即成所作平等性智。 今以正义。 即诸智中。 随其所应证性平等智。 能坏分别及二障等。 诸德之本名为金刚住平等性智(云云)。 释金刚住持平等性智文也。 问。 佛果位妙观察智可有唯缘事非理时耶。 论云。 妙观察智相应心品○法空观品菩萨见位方得初起。 此后展转乃至上位。 若非有漏生空智果或无心时。 皆容现起(云云)。 疏云○若至佛位唯生空观。 或唯理非事。 有唯事非理。 或二俱观。 皆自在故(云云)。 疏上文云○自身既胜不由六行。 六入生空。 七恒法空。 平等转故(云云)。 蕴云。 问。 果位第六。 如何但入生空非法观耶。 答。 既无法执理恒法空。 但以如来未得自在故。 偏入生空。 理亦无失(云云)。 疏云。 下文云因有二类种。 果恒唯一种。 生二用现行(云云)。 蕴云。 疏因有○一种者。 因中可许唯入俗观。 果位不然者真故。 问。 若许果位唯一种生。 何故前疏云。 若至佛位。 或唯理非事。 或唯事非理。 或二加行或二俱观。 答。 前说佛果自在功能可尔。 非谓真俗二智各别种生。 实唯一也(云云)。 问。 成所作智可间断耶。 论云。 成所作智相应心品○而数间断。 作意起故(云云)。 灯云。 论成事智而多间断者○今谓。 若以依根境等方始得起。 智既遍缘。 缘何不具。 但为佛果事智缘境。 不为希望五尘境。 但愿度有情。 欲无减故。 以机不恒会互有所属故。 多间断。 化地上菩萨。 平等观察二智能故不假事智。 常无分别(云云)。 佛地论第三云。 成所作智者。 谓能遍于一切世界。 随所应化应熟有情。 示现种种无量无数不可思议。 方便利乐一切有情常无间断。 如是名为成所作智(云云)。 又云。 于佛果上此智亦不恒现在前。 作意起故。 数数间断(云云)。 同论七云。 妙观察智成所作智。 虽有间断。 而暂作意。 即能现前。 数起无穷亦名无尽(云云)。 究竟段问。 亲光论师意云佛果功德三科所摄欤。 问。 今论第一师清辨欤。 论云。 集论等说。 十五界等唯是有漏。 如来岂无五根五识五外界等。 有义如来功德身土甚深微妙。 非有非无。 离诸分别绝诸戏论。 非界处等法门所摄。 故与彼说理不相违。 有义如来五根五境妙定生故。 法界色摄。 非佛五识。 虽依此变然粗细异。 非五境摄。 如来五识非五识界。 经说佛心恒在定故。 论说五识性散乱故○有义如来功德身土。 如应摄在蕴处界中。 彼三皆通有漏无漏。 集论等说十五界等唯有漏。 彼依二乘粗浅境说。 非说一切。 谓余成就十八界中。 唯有后三。 通无漏摄。 佛成就者。 虽皆无漏。 而非二乘所知境摄等(云云)。 疏云。 论有义如来至理不相违。 述曰。 答有三义。 此第一说。 如来身土。 离能所分别三七分别。 绝名言戏论。 非蕴处界有情等所摄。 不可言此五根此五境等。 今大般若大有此文。 今三论诸师多为此解。 故不可以十五界等有漏为问。 彼言有漏明非佛身。 佛地第一卷说。 此师当第三义。 彼亦无详○三师说中。 此义为正(云云)。 西明疏十云。 问。 佛地第一如实义者。 佛地功德非蕴所摄。 如何护法正义。 解云。 此有三解。 一破论就所执性蕴处界故非所摄。 此就依他圆成而说故。 彼此互不相违。 一云亲光约法自相离言道理非蕴等。 此就安立法门道理故蕴等摄。 亦不相违。 一云论者意异亲光立义。 佛果功德甚深微妙非实蕴等。 护法菩萨以理依教破。 如理应知。 准有三解。 三藏意存后说为胜(云云)。 义蕴同之。 佛地论第一云○若尔净土非三界摄。 便是无漏。 若是无漏有为所摄。 即是道谛便是善性。 云何用色声香等为其体性。 以十八界十五有漏八无记等余处说故。 有义十八界通有漏无漏皆有善性。 然据二乘境界粗相相似。 说十八界中十五有漏八无记等。 有义净土定心所变。 虽有色等似十处相非十处。 非诸世界五识所得。 如蕴处等所缘青等。 皆是自在所生色故。 法界所摄○如实义者。 如来身土甚深微妙。 非有非无。 非是有漏亦非无漏。 非善非恶亦非无记。 非蕴界等法门所摄。 但随所宜种种异说。 余处说言。 十八界中十五有漏八无记等。 但就二乘异生等境粗相分别。 不就诸佛诸大菩萨甚深境界故。 余处说如来非实蕴界处摄。 所有善等皆是示现。 乃至广说(云云)。 同论三云。 如是四智相应心品。 一向是善。 一向无漏道谛所摄。 诸佛无有一切有漏种子法故。 虽复现化作生起身业烦恼等似苦集谛。 实是无漏道谛所摄。 随世俗相名五十二十八蕴等。 而实非是蕴处界摄。 离戏诸相故(云云)。 玄赞第一云。 问。 为佛说法言我能闻。 为佛不说言我闻耶。 答。 有二解。 一者龙军等言。 佛唯有三法。 谓大定智悲。 久离戏论。 曾不说法。 二者亲光等言。 佛身具有蕴处界等。 由离分别。 名无戏论。 是不说法名无戏论等(云云)。 释如是我闻处也。 通赞疏上全同之。 三身章第二出体○一者有义唯识佛地。 皆说如来功德身土。 甚深微妙。 非有非无。 离诸分别。 绝诸戏论。 非界界处等法门所摄故。 胜义谛非身非不身。 讵有三种。 依世俗谛。 随机所现说有三身。 法身空理。 报身空智。 利物所说名变化身。 清辨等师。 皆有此义。 理趣分疏上云。 佛地论说。 有义如来慈悲本愿增上缘力闻者识上文义相生○此师意说。 佛有三法。 谓定智悲。 三法为体实不说法○有义闻者善根本愿增上缘力如来识上文义相生○此师意说。 佛有五蕴十八界等。 实有说法利他事业○此中二解。 初是龙军无性等一类师解。 后是护法亲光一师之义(云云)。 补阙章(五蕴)问。 漏无漏门云五蕴俱可通无漏者。 何佛地论中如实义者。 如来五根非蕴处界耶。 答。 依唯识中第三师义。 蕴处界收涅槃。 亦云舍无常色获得常色。 受相行识亦复如是。 彼释违经。 故非正释。 或可彼据非二乘境非三科收。 即二乘知三科摄者。 彼中所破唯识克实非约知人。 佛根境等亦蕴处界摄。 或可依胜义非蕴等收。 三摄世俗故彼中破(云云)。 忠安记云。 测云佛地第一有三师说。 此当彼论如实义者。 晓师云。 佛地如实义者。 当护法义。 和上云。 测解为正。 以如实义者者。 如来身土甚深微妙。 非有非无等同初解故(云云)。 唯识义私记第四云。 第一有义十八界通有漏无漏(云云)(此当护法正义唯识第三师也)第二有义净土定心所变(云云)(此师云前十五界唯有漏师也。 唯识云第二师义也)第三如实义者(云云)(此亲光正义也。 唯识之第一师也云云)。 佛地论第四云○净法界中○而有真理功德法门。 增上缘生长一切有为功德○是蕴所摄。 无断尽故亦说名常非永不灭生必归灭一向记故。 蕴所摄故。 非无为法。 有缘虑等作用义故。 以其胜故。 且说五蕴(云云)。 且说五蕴等且说无漏五蕴云也。 更又可说色等五蕴(云云)又诸处境识所(可见之)。 寂公章云。 详此辨体。 虽叙六说摄受判义有错。 初说佛身非蕴等摄。 是佛地论如实义者。 非清辨义(云云)。 对法抄一(末)云。 五外境色○一有漏无漏者。 有义此五皆唯有漏。 此论下说十五界唯有漏故。 佛身功德。 非有非无非蕴界等法门摄故。 或佛可有根境等色。 妙定所生法界摄故。 如实义者。 此五皆通有漏无漏。 论下但依粗浅境说。 非为尽理。 舍有漏蕴得无漏故。 如唯识第十卷佛地论第七卷等。 具广成立(云云)。 问。 十五界唯有漏。 师意可许法界所摄色耶。 如教体抄。 问。 自受用身凝然常住欤。 论云。 四智心品所依常故。 无断尽故亦说为常。 非自性常。 从因生故。 生者归灭一向记故。 不见色心非无常故(云云)。 疏云○四智心品所依真如常故常。 其四智品体。 无断乃无尽故说常。 无断常者。 是不断常义。 报身也。 无尽常者。 是化身。 相续常义。 庄严论说三种常故。 如常施食受乐等事。 四智非自性常义。 从因所生者。 谓修从种生故。 若初唯生后不灭者。 便违佛说。 一向记言生者皆灭故。 又若色心是自性常者。 不见说故。 违比量故。 获得常色等者。 由愿力化有情。 是不断相续常义。 七十八解深密说化身有生起相故。 穷未来际。 亦释不断无尽常义。 愿力常故(云云)。 灯云。 要集云。 相传二释。 一云自性法身。 体凝然常。 受用变化皆是无常。 一云三身皆凝然常。 说无常者据化相故。 二家皆广广通理成立。 后断云。 上来二释。 皆为应理。 今谓必无二俱应理。 互相违故。 本说虽略以明理尽。 应依摄论金光明经无上依经楞伽经等。 说报化无常以为尽理。 经言常者。 经及论文皆自会说(云云)。 腾记云。 要集云。 相传二说。 一云应化二身。 亦凝然常住。 涅槃经云。 应常修习佛法及僧。 而作常想。 是三法者。 无有异想无常想无变异想。 若于三法修异相者。 应知。 是辈清净三漏即无依处(乃至)虽言一切诸佛三身凝然常旧成二说。 一者南道勒那云现常。 二者北道菩提留支名当常。 如常分别。 后代诸师而立量云。 应化二身体是常住。 所生所显二随一故。 犹如所显。 又有量云。 自受身体应凝离障周遍故。 犹如法身。 一一法身凝然常。 受用变所化所依。 不断相续说常。 如此论一所依常故。 二无漏故。 三无尽故。 第二受用第三变化。 初一通二。 然受用变化体。 是生灭无常之身。 涅槃云。 佛身有二。 一者常二者无常。 又二十二中。 以有智故七因成非常住(乃至)上来二释皆为应理。 令长信故非教理故(云云)。 文义记第十三云。 言四智心品所常故等者。 基说○测释四智心品具三义故。 亦依为常一随所依真如常○二无漏尽故。 佛地第七。 初二智常无间断故。 后二智虽有而数起不穷。 亦名无尽故。 庄严论云○观禅范云。 皆同测释。 证曰。 相传两说。 一云应化二身亦凝然常。 涅槃经言○然金光明第一三身品云。 二身假名不灭念念生灭不住故者。 此二身者。 即是法身用示同生同灭非实生灭○又有人云。 四记论中一切生皆死。 是论一向记故。 佛智既生即当有灭者。 此人不解四记论者。 此约三界分段生死作此问答○又问。 一切死更生是名分段。 答。 无佛灭故应受不生。 便同烧灭。 虽言一切诸佛三身是凝然常旧来二说。 一者南道勒那云现常。 二者北道菩提留支名当常。 如常分段。 后代诸师而立量云。 应化二身体常住。 所生所显二随一故。 犹如所显。 又有量云。 自受用体。 应凝然离障周遍故。 犹如法身。 一一法身常。 受用变化所依。 不断相续说常。 如此论说○金光第一三身品云。 如是三身以有漏故。 而说于常○是故说无常○又云○(如上)涅槃第二十八云○又二十二云○庄严论第三亦同○无著菩萨摄论梁本第十五○(已上诸文如惠日论引)诸佛经中说诸佛身常住者。 如金光明佛自会释○又云四记论者○相传释云。 四记有二。 一者人四记如常所说。 二法四记位通变易及佛果位。 若有因缘灭而后生。 无因缘者灭而不生故。 法四记得证无常。 今谓一向起者。 更无异趣。 若分别记应更分别灭无惑者。 定不生耶应受。 答言。 佛菩萨者无惑更生定性二乘更不得。 由此四记通说。 一切前说二量皆违圣教。 又此论中二量成立○从因生故如余有为○是色故如余余色心。 又判量云。 报佛常住离诸患故。 犹如法身。 或立无常以有知故。 如众生心。 若别立者。 皆得为因。 若相对立俱成。 不言由此经说非常无常二偏有过故。 此则顺情未为应理。 理有不定何待相对故。 设别立亦不成因。 然常量者有违教失。 如大品等十八不共大慈大悲等法有为故。 又如金光明等。 若言法界变显似有动化生灭非生之生灭者。 真如即体变现应非常住。 犹如识立量可知。 若言离体变现耶有生灭有为功德。 又违金光明念念灭等。 此即通破当现常计。 若当常计立前量者。 法差别相违因。 彼立许佛道后智生亦应不生以离患故。 犹如法身○上来二释皆为应理。 令生信故顺教理故(云云)。 西明疏云。 然四智品至无断尽故者。 此以二因释四智无断尽义。 一由本愿二由所化无尽期故。 故摄大乘三因成立常住为相。 彼之论四常住为相。 谓真如清净相故。 本愿所引故。 所应作事无尽期故。 世亲等云。 三因缘故一真如○三因缘故一真如○二本愿所引。 谓昔发愿常作一切有情乐。 由此本愿非空无果。 应知来常住为相。 三一切有情未涅槃故。 由是因缘常住为相。 解云此诸亦尔等(云云)。 行贺记下云○问。 若尔何佛为海龙王说法印。 经云诸行无常一切皆苦诸法无我寂灭为乐耶。 既云一切皆苦是无常法非苦耶。 答。 一切者说一切有漏法故。 伽论有漏皆苦。 问。 若无漏有为虽无常无简者。 他宗立比量难云。 汝执无漏有为可有诸苦谛诸行无常所摄故。 犹如有漏有为有何过。 答。 有决定相违。 量云。 彼乘所说无漏有为可无苦谛诸离有漏之因故。 如理法身。 若尔因有不定过。 为如理法身。 离有漏因故无苦。 为如二乘无学。 有余身不离有漏苦因故。 问。 烦恼苦因已断烦恼因。 云何言不断苦因。 答。 有漏种未都断故。 若舍异熟识已时。 有漏种皆舍故。 可名离有漏因也(云云)。 又云。 问。 若尔何最胜王经云。 法身者。 非是行法。 无有异相。 是根本故。 犹如处空。 是故说常。 答。 约此有二说。 一云唯约理法身说智法身应身摄故。 一云智法身非业烦恼所作故。 非是行法。 能证所证真合差别难知故。 无有异相犹如虚空○问。 他宗立量云。 报佛智自性常离诸患累故。 如理法身有何过。 答。 有不定过。 为如理法身离诸患故。 是自性常。 为如依受用之身土离诸患类故。 非自性常。 问。 他受用身土无常故。 不离诸患累。 何开自。 答。 极乐世开经说云。 但受诸乐。 又无量寿经说云。 永离身心恼等(云云)有何患累。 若有患累者。 苦集谛摄。 今云是道谛摄。 无漏有为故。 开因为不定。 问。 智法身非自性常者。 何涅槃经云说如来无常是为破戒。 答。 约三种常不说。 说无常是为破戒。 诸化身不相续。 应身断灭。 约自性身。 言非自性常等。 是为破戒(云云)。 惠日论二云(种姓不同谬二)又云。 带迷即赖耶无常。 悟理即第八常住。 故密严经中卷。 阿赖耶识。 是意等诸法习气所依。 为分别心之所扰浊。 若离分别即成无漏。 无漏即成犹如虚空。 金光明经。 法身是常应化无常。 涅槃亦说。 若至佛果即非三世。 又云。 佛不同诸行是有为也。 亦不可说。 非业烦恼为。 故名为无为。 一切无漏皆非所为。 何独说佛智非有为耶。 故唯识论云。 因证佛是无常者。 限已见闻为妄说也者。 此亦不然。 若云报佛是相续常立已成失。 若凝然常即有四失。 一违教失。 且报佛菩提为是本有。 为是今有。 若是本有非从因生。 则菩提涅槃但俱有了因。 不有生因者。 何故涅槃二十六云。 复有生因。 谓六波罗蜜菩提。 又若是成。 云何因生。 涅槃第十三云。 若有诸法从缘生者。 则知无常○下文云。 善男子。 虚空非生非出。 非作非造。 非有为法。 如来亦尔○如来性佛性亦尔○者。 此说真如法身。 非报身法体也。 不尔如何报佛名修得。 又维摩经从诸功德生等。 又涅槃第十九云。 智惠者即是常住。 常住之法无有因缘。 又云。 涅槃之体非本无今有○又高贵德菩萨云。 凡因庄严而得成者。 悉名无常。 此大菩提庄严成故。 因修方有。 名本无今有。 何是常○二违理失。 佛性论第二解三如来藏。 三能摄为藏者。 谓果地一切过恒沙数功德。 如来应得性时。 摄之已尽○故知本有。 是故言常。 此说自性法身。 若是报身。 是应得因时已得圆满。 云摄已尽○又第三云。 转依有四种相。 应知。 一者为生依。 二灭依。 乃至云。 一生依者。 佛无分别道相续依止○既云无分别道相续依止。 明不同如凝然常住。 又解涅槃难中云。 非道所生○菩提既是道生○故异涅槃。 非是常住○又梁摄论第十五。 六因证受用身不成自性身。 此意真如为自性。 报佛名受用。 六因者。 一由色身及行身显现故○六阿梨耶识及生起识见转依。 非道理故。 释云。 阿梨耶识及生起识。 即受用身。 此二识转依名法身。 若自性身即是受用身。 转二识依复得何身。 由此非道理故。 受用身不成自性身○然大庄严论第三云。 大圆镜智平等性智名法身者○因此二智得法身故○不尔。 二论俱无著造。 何故庄严论说二智为法身。 摄论不许二智为法身。 又复八识因俱无常。 何故果位常无常别。 既许常无常别。 应许虑非虑心色非色等别。 又复应化及色二等俱镜智现。 何故能变之心是常住。 所变智身是无常。 不得难言能变唯是心所变心色别。 何废能变心常住所变是无常。 何以故。 所变种各殊。 能变唯心。 所变能所俱智。 何得常无常○又天亲般若论云。 分别有为体。 非彼故成熟。 三相异体。 离彼是如来。 此说法身离有为相。 是报身相离有为耶○又云应化有来去。 法身无来去○又摄大乘论云。 于法身中色行不可得。 明报身等色行可得○故是无常○梁摄论云。 若以法身为应身佛。 无利益众生事○准此论意。 以法身常无能利物。 报身既常。 是不同如无能利物○又法花经论释三身中唯法身文内云。 非实非虚非如非异。 释云谓离四种相者。 是无常故。 不言报佛亦离四相。 三妄引圣教失。 ○密严经○涅槃经云。 舍无常色○此不成证。 何以故。 梁论本云。 复次受用身及变化身无常故。 云何诸佛以常住法为身○答云。 由应身及化身恒依止法身故。 释云。 法身为二身本。 本既常住。 末依于本相续恒在故。 末亦常住。 论云。 由应身无舍离故。 由化身数现起故。 如恒受乐如恒施食。 二身常住应如此知。 大庄严论金光明经无上依经佛性论等。 释皆相似故。 不同如凝然常住。 亦不得言此说应身是他受用。 释云。 如来自圆德及利益诸菩萨。 此亦不恒相离故。 又前云。 若自性身即是受用。 转二识依复得何身。 乃至云。 若受用即是自性身。 则无大智等众德故。 此言应身即受用身。 又涅槃第十九云。 又善男子。 以性故。 生住异灭皆悉是常。 然念念灭。 不可说常○此等皆同约所依如性。 故名常○非自性常。 密严等文。 准此应知。 此乃无上调御大论师智解盛周。 教理显具。 自无法眼。 刻舫守株。 狂药入心。 出斯凶勃。 言护法等固违经文。 抑令生灭说会中道。 圣智可生。 非常见常。 随邪定聚。 四不悟四记失云。 若依四记。 以生必死故证佛智有生必灭。 亦应以无惑死死不生。 证佛智灭更不起。 不可一向记者。 说刹那分别记者。 即分段即无惑灭还生。 有生必死。 非约佛者。 不尔。 由未善知四记之意故。 此难生解斯四记。 猛难便息。 何者生者皆死。 一向记。 不论刹那一期。 死者生耶。 分别记。 刹那一期俱分别。 若不分别。 何名分别说记。 今为分别。 若约一期。 无烦恼者死必不生。 若据刹那有惑无惑俱说分别。 无烦恼中且据如来。 现起之智望更生种。 名为生现。 起灭已不熏种。 即死者不生。 若据种子生现行。 不妨现灭。 余种起。 虽无烦恼死后生。 举一倒余○是故报佛既有。 生已必定有灭。 不说分别。 刹那一期死者生耶。 则说分别。 若如是知名解四记。 佛自定说生者皆死。 是一向记。 如何今者更为分别耶(云云)。 同第四云(明佛三身常无常异品)诸佛功德离分别地四句。 不可说言三身差别常与无常。 而寄诠显。 三身功德。 能所证。 心色理智。 性相不同。 常无常别。 广如摄论智断殊胜中明。 及庄严论瑜伽佛地解深密经等说。 烦不解引。 今但略引余少文证。 如楞伽经第七云○如来应正遍知。 非常非无常。 何以故。 二边有过故○第六法身品大意亦同。 若寄诠显。 报佛化佛可是无常。 修因成故○楞伽第七云。 大惠。 如来非常。 何以故。 虚空之性。 亦无修业诸功德故。 此意反显报化有修行诸功德。 故无常○涅槃经说云。 获得常色○非自性常。 从如说常故。 楞伽第七云。 若言常者。 同于兔马驴龟蛇鱼等角。 是故不得言如来常。 若从所证所依常故。 得言为常○金光明经第一云。 如是三身。 以有义故。 而说为常。 以有义故。 说于无常。 化身者。 恒转法轮。 处处如如方便相续不断绝故。 是故说常。 非是本故。 故说无常。 应身者。 从无始生死相续不断。 一切诸佛不共之法能摄持故。 众生未尽。 用亦未尽。 是故说常。 非是本故。 故说无常。 法身者。 非是行。 法无有异相。 是根本故。 犹如虚空。 是故说常。 无上依云。 阿难。 何者无上菩提常住法。 而此常住有二种法。 为作因缘。 一者不生不灭。 二者无穷无间。 是名菩提常住法。 唯此二因。 初是法身。 后是应化。 佛性论第四云。 此三身者。 恒能生起者。 世间利益事。 故说常住。 常住者。 依十种因。 一因缘无边。 二众生界无边。 三大悲无边。 四如意足无边。 五无分别无边。 六恒在禅定无散乃至。 十本性法然无生无灭。 无量劫来舍身命财。 为摄正法。 正法既无边际。 无穷无尽。 以无穷之因感无穷之果。 即是三身故得是常○乃至云十性无生无灭故是常者。 法身非本无今有本有今无○过三世法。 是故名常。 准此所明性生无灭故是常者。 唯说法身非本无今有本有今无。 应化是○本无今有。 复不说岂性无生无灭。 故是常住。 明有生灭相续名常。 宝性论第四亦同此说。 ○楞伽第七云。 凡作法者皆是无常○准此因修方成应化。 即是作法○又涅槃说。 凡因生者皆是无常。 常住之法即非因生。 广如引。 问。 若应化身是生灭五蕴作法。 何故楞伽第七云。 若言一切皆无常者。 一切智人一切功德。 诸亦复无常。 以同一切作法相故。 准此经文。 虽修因得。 而是常住。 经复云。 又复有过。 若云一切皆无常者。 诸佛如来。 应是作法。 而佛如来非是作法。 准此经文。 应化常住非作法故。 何得说言应化无常。 答。 准彼经文。 以应化身因圆果满。 更无可修。 名非作法。 既无胜因。 果即无异。 前后相似故名为常。 非不由因令彼果起。 故经自云。 以无更说有胜因故。 准此文意不遮因生。 但更无胜因可修作。 令胜同余类故(云云)。 同论二云(本性住种但谬所)佛说生因是无常。 乖佛说为常。 佛说有无性。 违说有性。 此即执自智见为是。 将佛菩萨为非。 何异持兔角抵妙高。 拔龟毛以填渤澥。 是可得耶。 宁不尽耶(云云)。 同论一云。 然佛因既为无为异。 亦佛果亦常无常分。 依三义而标常住之名。 或据或无立无为之称。 或有迷斯妙旨。 云三佛而总凝然。 见说无为。 将明四智故。 而无生灭。 皆是正遍智导。 依四秘密。 四种意趣。 随自随他。 十二分教。 佛自会通。 散在诸经。 乖难披究。 弥勒菩萨广副瑜伽论释云。 理无不穷○得自所证。 无著等师或别释一部。 或通明大趣。 并教理符焕。 本末遍照。 然有情昏察旨○无分毒药醍醐薰莸弗别。 持萤火而指日月。 陵宝剑而振铅锋(云云)。 中边义镜章云○蜜严经云。 密严土人超过刹那怀等。 此亦不然。 蜜严土人有二。 一性二相。 若蜜严土人性。 是凝然常故。 超过刹那。 若蜜严土相具刹那。 是故无常。 然摄相归性云超过刹那。 此复云何由所依。 如性超过刹那坏故。 能依仙人随所依常如如超过刹那坏(云云)。 守护国界章下云。 中卷云。 弹粗食者谬破报佛智常章第三。 有为报佛梦里权果。 无作三身觉前实佛。 夫真如妙理有两种义。 不变真如凝然常住。 随缘真如缘起常住。 报佛如来有两种身。 梦里权身有为无常。 觉前实身缘起常住。 相续常之义亦有两种。 随缘真如相续常义。 依他缘生相续常义。 今真实报佛。 摄随缘真如相续常义。 粗食性所执凝然真如定为偏真。 以三兽同涉故。 不具随缘故。 缘起不即故。 教有权实故。 权教三身未免无常。 实教三身俱体俱用。 四记之答幻智所用。 三支之量何显法性○粗食者曰○若云报佛是相续常者。 是立已成失。 若云凝然常者。 即有三失。 一违教失。 二违理失。 三不悟四记失。 一违教失者。 涅槃经第二十二云。 如来非有为○常乐我净故○(理法身也)亦非无为○有身分故。 是故非○又涅槃经第十三云○二违理失者。 违比量道理故。 量云。 报佛色身是无常。 从因生故。 如余色心。 蜜严经云。 蜜严土中人。 超过刹那坏。 此亦不然。 蜜严土人有二。 一性二相。 性是凝然常住故。 超过刹那坏。 若密严土相。 是具刹那坏故是无常。 然摄相归性。 云超过刹那坏○三不悟四记○又会胜鬘经道谛无常文云。 有作四谛道谛无常。 无作四谛道谛常○此亦不然。 若从彼经应云四谛皆常。 既云三谛无常○报佛智是道谛收。 故是无常。 然无作四谛是常。 约何而说为一期为一刹那。 若一期者立已成失。 若刹那者不然。 违教理故。 佛地论第七引庄严论说。 常有三种○依此等文。 明知报佛智是无常○弹曰。 粗食者所备四失都不正义。 粗食者立已成失。 不同天台。 何者山家圆教。 不立不即相续常故。 是执梦里之报佛。 难觉禅真如报佛耶。 又粗食所引涅槃第二十三第十三文所望不同。 都不关天台。 何者山家指报佛以不为凝然。 何有违教失。 又从生法者有四种义。 望凡夫二乘新发菩萨等。 为粗无常亦说为空。 望菩萨时是细。 无常亦名为假。 若望圆教即是中道义。 诸法不自生。 亦不从他生。 不共。 不无因。 是即为报佛。 既不四性生。 何以粗缘生欤破妙佛智。 粗食者违教失。 还着粗食者。 何以故。 相违涅槃法花密严遮那法花论。 如是大乘经论等故。 其违文。 灵润师并营法师。 大荐前法后宾已为大卷。 真指要文。 开元以来辩鉾云飞义箭雨发。 具如别章。 又粗食者违理失○破云。 此量有过失。 具示一两等。 宗有自教相违。 违密严故。 因有法差别。 喻所立不成。 粗食者会密严经云。 密严土人有二。 一性二相。 此会释者专违经旨。 粗食者未见新经者有此妄会。 新经文云。 密严之人。 一切同佛相。 超过刹那坏。 既云佛相。 是作性相会耶。 此经正文。 且如日照闇。 更不可疑。 粗食者不悟四记失。 胜鬘道谛。 证佛地庄严三种常等。 准密严经可会释。 大唐诸师润宾等新罗晓营等。 都不许无常。 破四记失会道谛等。 繁文下写。 庶将来圆宗学者。 以新经文可为龟镜。 夫大涅槃经。 已闻呵责佛无常。 处处赞叹佛常住。 未闻呵责佛常住。 赞叹报佛无常义。 是故即作颂曰。 落舌章难止。 干唇词易成。 莫言其业报。 真镜在彭城(云云)。 蜜严经云。 蜜严佛土阿若悉坛非因明者。 所量境界。 上文云。 太义抄云○又第五云。 若有人言如来无常。 云何是人舌不堕落(乃至)嵩法师舌相于彭城实在。 兹牵前车既覆后乘。 改湖因明僮自宗偏执着宗义。 以勿观世为佛家之恩内。 后生作三涂之炭火焉。 中论疏云。 如来灭后至百十六年净佛入灭。 而有两部。 一上座部。 云佛毕竟入灭涅槃。 二大众部。 云应身杂灭法身不灭。 自后汉等宗代亦有二师。 还同二部。 谓彭城竺僧弼造丈六即真论云。 如月在高天影现百水。 水清则像现。 水浊则像隐。 缘见有生灭。 佛实无去来。 此同大众部也。 次彭城嵩法师云。 双林灭度此为实说。 常乐我净乃为权教。 故信大品而非涅槃。 此同上座部也。 后师得病舌烂口中。 因改此迷。 引悬镜高殿为喻。 像虽去来镜无生灭。 然境虽起谢而智体凝然(云云)。 大佛顶经四云。 世尊如果位中。 菩提涅槃真如佛性奄摩罗识空如来藏大圆镜智。 七种名称谓虽别。 清净圆满体性坚凝。 如金刚王常住不坏(云云)。 总聊简八卷私记六云(如清辨记量所摄之尔用此经事也)。 问。 自性等三种常中他受用身何常哉。 论疏(如上)。 义演云。 疏无断常者至相续常义者。 今此文中。 且总相说应应自受用身即不断常。 即约成佛已去。 始从相续不断绝也。 若他受用及变化身时。 化缘时毕即有断绝。 后时余处还复起身故云相续常。 如法花云。 我于余国作佛。 更有异名。 是此意也(太抄意全同也)。 疏下文云。 言相续者。 简自性身。 有生灭故。 言湛然者。 简他受用。 及简化身。 彼时断故(云云)。 释自受用身相续湛然之文也。 蕴云。 疏简他受用及变化身者。 问。 化身简断理即可然。 受用既是平等性智。 云何不续。 答。 能变之智相续无穷。 所现之身何妨间断。 如第八识变色等故。 为住十地菩萨。 所宜应物现形现须间断。 如无量寿佛。 虽报身亦有补处事故(云云)。 别抄云。 相续言简自性身。 无生灭故。 湛然简变化身。 有间断故(云云)。 庄严论三云。 复次一切诸佛悉同常住。 由自性常故。 一切诸佛自性身常住。 毕竟无漏故。 由无间常故。 一切诸佛食身常住。 说法无断绝故。 由相续常故。 一切诸佛化身常住。 虽于此灭彼现故(云云)(演秘引此文外无私释仍略之)。 又云○食身以自利成熟为相。 化身以他利成熟为相(云云)。 最胜疏三云○准大庄严论第三云○此中食身摄自他受用说为自利。 即自受用为他说法名为食身。 即他受用与摄论等同(云云)。 又云。 经应身者至不断。 赞曰○应身依法起法。 是应本性故。 从本性称无垢。 故摄大乘云。 所所常故。 应化亦常。 故今所依无始应身亦无妨。 若尔化身亦应无始。 答。 应说不说互相影显故。 若自受用。 刹那相续。 若他受用。 此处灭余处复续(云云)。 同卷云。 问。 若他受用。 云何下云应身者从无始相续不断。 一切诸佛不共之法能持故。 众生无尽用亦无尽。 他受用身既现灭度。 如何得言无始相续不共之法能摄持故。 答。 言相续者。 约多分说。 不同化身多百千劫始一现故。 又他身文中亦云。 恒转法轮哉是常不灭(云云)。 惠日论二云○若云报佛是相续常。 是立已成失。 若凝然常。 即有四失(云云)。 最胜游心决善珠云。 他受用不断常。 恒受法乐无间断故。 变化身是相续常摄(云云)。 对法抄一云○此句显示他身利用德恩德相续常三轮化物(云云)。 又云○二句显示受用修生德智不断常菩提(云云)。 显幽抄一本云。 问曰○即他受用身是何常摄。 答曰。 亦名相续常也(云云)。 又云。 问曰。 不断与相续何别。 答曰。 不断者本不断故。 相续者有少间断故(云云)。 论第十卷本文抄四十五目次三身段三身成道摄论自性身弟子一意意业非身依法性土诸根相好见者居秽土然由本为初地以往叶即三千一佛系属如螺髻梵王论第十卷本文抄四十五三身别相门问。 变化长时净土可有耶。 问。 安养净土报化二土中何。 如别抄之。 问。 三身成道同时欤。 秘云。 论圆镜智品至而证得故者。 摄论第九无性释云○又云。 成所作智。 普于十方一切世界。 能现变化。 八相成道。 能现住持一切有情利乐事故(云云)。 无性论第九云○释曰。 转意识故。 得成作所作智。 普于十方一切世界。 能现变化。 从都史多天宫。 而没乃至涅槃。 能现住持一切有情利乐事故(文)。 上文云。 论曰○变化身者亦依法身。 从都史天宫没。 受生受报。 逾城出家。 往外道所修诸苦行。 证大菩提。 转大法轮。 入大涅槃故。 释曰○变化身中依法身者。 如前已说。 谓由果智殊胜力故。 从都史多天宫现没。 乃至涅槃。 此即能令余相续中。 与人同分识相生起(云云)。 世亲摄论九云。 成所作智者。 谓能示现从都史多天宫而没。 乃至涅槃。 种种佛事皆得自在(文)。 对法论十三云。 不思议如来者谓且于欲界始从示现安住都史多天妙宝宫殿。 乃至示现大涅槃。 示现一切诸佛菩萨所行大行。 一切菩萨所行者。 谓从示现都史多天宫。 乃至现大神变降伏魔军。 诸佛所行者。 谓从示现成等正觉。 乃至示现大般涅槃(文)。 三身章云。 摄大乘论第九卷说。 佛变化身能现八相。 抄第八云。 不思议如来中。 一切菩萨行。 一切如来行等。 此说八相。 诸论不虚。 传勘。 问。 如别记八。 如来纯无漏。 出三界不可思议。 不同菩萨等(云云)。 瑜伽论四十五云(菩萨地)云何菩萨方便善巧。 当知略说有十二种○谓诸菩萨为欲成辨如四种有情义利。 当知略说后有六种方便善巧○云何菩萨究竟清净方便善巧。 谓诸菩萨安住菩萨到究竟地。 于菩萨道已善清净。 先现往都史天众同分中。 无量有情如是念言。 某名菩萨今已生处都史多天众同分中。 不久当下生赡部州。 证得无上菩提。 愿令我等当得值遇。 非不值遇。 随是菩萨所生之处愿令我等亦当往生。 如是为令无量有情生正欲乐。 为多修习此欲乐故(文)。 玄赞第三云。 释名者(大方便品名也)○瑜伽四十五说十二中。 初六依内修证。 后六依外成就。 内六种者○十二种中为成后四。 复修六种方便善巧○六究竟清净。 果道满已住知足天。 乃至下生成等正觉。 令生欣乐。 往生随下。 请转法轮广为饶益(云云)。 瑜伽论四十七云。 云何菩萨最上成满菩萨住。 谓诸菩萨安住于此。 菩萨道已到究竟。 于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得大法灌顶。 或一生所系。 或居最后有。 从此住无间即于尔时证觉无上正等菩提。 能作一切佛所作事(文)。 四十八云。 诸菩萨生略有五种摄一切生○五者最后生。 上生经疏上云。 五最胜生。 此生资粮已极圆满。 释迦等生刹帝利大国王家。 能现等觉作诸佛事。 今者弥勒住睹史多天。 具后四生。 或二三四。 若下此州。 第五生摄。 此即第一佛成权实也(云云)。 三身章云。 先菩萨位要先住彼睹史多天。 后方下生(文)。 周记云。 章先菩萨位至后方下生。 无先在菩萨十地满位欲成正觉。 先作一身在睹史多天。 本身往彼自宫中。 彼自宫中成正觉已。 知足化身。 即下阎浮。 亦成正觉。 法尔菩萨要如是也。 然未见文(云云)。 玄赞第一云。 后酬请者。 如经中说。 菩萨初生即行七步。 放大光明遍照十方。 四顾观视。 作师子吼而说偈言。 我生胎分尽。 是最末后身。 我已得解脱。 当复度众生(云云)。 水抄云。 问○初生之时未得解脱。 何言已得。 答。 欲得大乘。 从成所作智起身应感而现。 不同小乘许为实报身即化相之身。 初生便得解脱也(云云)。 智论疏(灵见)一云。 或生胎分尽○我已得解脱者。 当时未脱得脱之身。 故言已也(云云)。 问。 摄大乘论意以自受用身可摄自性耶。 论云。 以五法性摄三身者。 有义。 初二摄自性身。 经说真如是法身故。 论说转去阿罗耶识得自性身。 圆镜智品转去藏识而证得故。 中二智品摄受用身。 说平等智于纯净土为诸菩萨现佛身故○说转诸转识得受用身故○故知三身皆有实智。 有义。 初一摄自性身○然说转去藏识得者。 谓由转识第八识中二障粗重显法身故。 智殊胜中说法身者。 是彼依止彼实性故○又他受用及变化身。 皆为化他方便示现故。 不可说实智为体(文)。 疏云○(初师譬)论说转第八得自性者。 摄论第九说。 转去藏识得圆镜智○转诸转识得受用身者。 是摄论智品说○论有义初一至非色心故。 述曰。 第二师说○论○然说转去藏识得者。 会第一师引摄论文。 今以断粗重显真如故。 秘云。 论说转者阿罗耶识得自性者。 摄论本云。 应知法身由几佛法之所摄持。 一由清净。 谓转阿罗耶识得法身故。 故知镜智自性身摄○论然说转去藏识至彼实性者。 按无性论第九说云。 以其法身体清净故。 净谁转谁而得清净。 为答此问。 说如是言。 转阿罗耶识得法身故。 由阿罗耶识执持一切杂染种子。 对治起时。 转灭如是一切染种。 转得随顺一切无罪圆满功德。 譬如世间阿揭陀药。 能变有毒令成无毒。 故说名转(文)。 无性摄论第九云。 论曰。 应知法身由几佛法之所摄持。 略由六种。 一由清净。 谓转阿罗耶识得法身故。 二由异熟。 谓转色根得异熟智故○释曰。 就自性摄以显摄持法身自性。 由清净者。 谓由清净佛法摄持法身自性。 以其法身体清净故○(已下如秘)(云云)。 上文云。 论曰。 如是已说彼果断殊胜。 彼果智殊胜云何可见。 谓由三种佛身。 应知彼果智殊胜。 一由自性身。 二由受用身。 三由变化身。 此中自性身者。 谓诸如来法身。 一切法自在转所依止故。 受用身者。 谓依法身种种诸佛众会所显。 清净佛土大乘法乐为所受故。 变化身者。 亦依法身。 从睹史多天宫现没○入大涅槃故。 释曰○非修所立故名自性。 是所依止故名为身。 法性即身故名法身○受用身中○此种种诸佛众会所显者。 谓有佛土诸大菩萨众所云集。 由此了知故名所显。 即是西方极乐土等(云云)。 又云。 论曰。 应知法身几德相应。 谓最清净四无量解脱胜处遍处无净愿智。 四无碍解六神通。 三十二大士相八十随好。 四一切相清净十力四无畏。 三不护三念住拔除习气。 无妄失法大悲。 十八不共法。 一切相好智等功德相应。 释曰○等者等余无量功德法身相应(文)。 同卷下文云。 论曰。 诸佛法身与如是等功德相应。 复与所余自性因果相应转。 功德相应。 是故应知诸佛法身无上功德。 此中有二颂。 尊成实胜义。 一切地皆出○释曰。 法身与此功德相应。 复与余六功德相应。 此略标义。 二颂广释。 尊成实胜义者。 谓佛法身成实胜义。 真如所显此即宣说法身自性功德。 相应说身差别相应无失。 譬如说火燸德相应(文)。 同卷云。 论曰。 诸佛法身以何为相。 应知法身略有五相○一转依为相。 谓转灭一切障杂染分依他起性故。 转得解脱一切障于法自在转。 现前清净分依他起性故○二白法所成为相。 谓六波罗蜜多圆满得十自在故。 此中寿自在心自在众具在。 由施波罗蜜多圆满故。 业自在生自在。 由戒波罗蜜多圆满故(乃至)智自在法自在。 由般若波罗蜜多圆满故○三无二为相○有为无为无二为相○四常住为相。 谓真如清净相故。 本愿所引故。 所应作事无竟期故。 释曰。 恒无变易相续无断。 是故说言常住为相。 由三因缘成立此相。 真如清净相故者○本愿所引故者。 谓诸如来皆先发起如是大愿。 我当度脱无量有情。 令般涅槃。 诸有情类未槃涅槃。 愿所引果相续不绝。 是故常住(文)。 又云○谓变化身出现世间。 及受用身处大众会。 二皆可见。 非见人天等者。 谓佛法身非人天等之所能见。 此说世尊三身差别○于三身中。 二身可见。 一非可见(云云)。 同论第十云。 论曰。 复次应知如是诸佛法界。 于一切时能作五业。 一者救济一切有情灾横为业○释曰。 诸佛法界即是法身。 应知恒时能作五业。 救济一切有情灾横为业者。 因缘所生病等忧苦。 说名灾横(云云)。 又云。 论曰。 何故受用身非即自性身。 由六因故。 一色身可见故。 二无量佛众会差别可见故。 三随胜解见自性不定可见故。 四别别而见自性变动可见故。 五菩萨声闻及诸天等种种众会间杂可见故。 六阿赖耶识与诸转识转依非理可见故。 佛受用身即自性身。 不应道理。 释曰。 色身可见故者。 谓受用身有色可见。 非自性身有色可见。 故受用身非自性身。 又受用身无量众会。 受用色法差别可见。 非自性身有此差别○又受用身菩萨声闻及诸天等种种众会。 常所间杂非自性身。 应如是众会间杂。 故受用身非自性身。 又见转依非道理故。 谓转阿罗耶识得自性身。 转诸转识得受用身。 故受用身非自性身(文)。 最胜疏三云。 经何者非化身非应身谓是法身。 赞曰○即自受用身及自性法身。 合名法身。 然佛三身诸说不定。 如佛地论及成唯识说。 佛四身区分无杂。 余即通说。 如摄大乘论。 自受自性合名自性法身。 他受用身名为应身。 说有人天菩萨声闻间杂见故。 若自受用等觉菩萨尚不能知。 况有余众生。 设他受用为地上现亦无声闻等。 说有之者如佛地论。 有其三释。 第三释正。 谓二乘人回心向大以彼名说○问。 何以得知自受用身亦自性法身摄。 答。 彼论第九云。 应知法身几德相应。 谓最清净四无量解脱胜处等。 彼论第十又云。 诸佛法界则是法身。 应知恒时能作五业等。 又彼论。 若受用身菩萨声闻及诸天等。 种种众会间杂可见故。 明非自受。 问。 若尔。 彼论复云。 受用非自性身。 一色身可见故。 岂自受用无色身耶。 答。 他受用身但唯有色名为有色。 不尔。 应言以五蕴故非自性身。 何但言色。 唯彼三身义同此经。 又解。 彼论自他受用合名受用。 自性法身唯真如理。 云诸佛法界则是法身。 说具功德者。 彼自释云。 谓佛法身成实胜义真如所显。 此意即说法身自性功德相应。 说力差别相应无失。 准此意。 同胜鬘所说出缠名法身。 与恒沙性功德相应。 非相功德。 六因明受用非自性身。 且约他受用。 非谓自受非受用摄(云云)。 最胜王经第二云○云何菩萨了知化身○现种种身是名化身。 云何菩萨了知应身○具三十二相八十种好项背圆光。 是名应身。 云何了知法身。 为除诸烦恼等障。 为具诸善法故。 唯有如如如如智是名法身。 前种身是假名有。 此第三身是真实有。 为前二身而非作根本(文)。 显扬兴疏一云。 三身者何。 一法身。 二受用身。 三变化身。 戒贤论师云。 法身即以真如及圆镜智为其体性。 以圆镜智能显法身故。 自余三智名自受用。 他受用。 变化即同佛地论。 护法论师云。 转依真如名为法身。 四智品德名自受用。 余同前解。 虽有二解。 西方诸师多不存前义(云云)。 惠日论二云。 又梁摄论第十五。 六因证受用身不成自性身。 此意真如为自性。 报佛名受用。 六因者○六阿梨耶识及生起识见转依。 非道理故。 释云。 阿梨耶识及生起识即是受用身。 此二识转依名法身。 若自性身即是受用身。 转二识依复得何身。 由何非道理故。 受用身不成自性身(云云)。 文义记第十三云○梁本第十五本论云○大乘大唐本释皆同魏本意(云云)。 问。 他受用身可现童子等非佛形耶。 论云○平等智品所现佛身摄他受用。 成事智品所现随类种种身相摄变化身(文)。 最胜王经二云。 第二佛身弟子一意故现一相。 是故说一(文)。 同疏三云。 应身所化地上菩萨得弟子名。 证平等理故名一意。 现一相者。 但现佛相。 无六趣别。 所现佛身非无大少胜劣差别。 十地位别见有胜劣故(云云)。 三身章云。 金光明经说○第二佛身弟子一意故。 是故说一。 弟子乐见现佛形故(云云)。 同周记云○此他受用一佛对弟子故。 恒现一相。 此身不灭。 然更别起种种之身。 为令弟子起种种类身故。 今言一相。 据彼恒身。 弟子乐者前言种种。 约别起者。 亦不相违(云云)。 无性摄论第十云。 论曰。 何故受用身非即自性身。 由六因故○三随胜解见自性不定可见故○释曰○又受用身随胜解见自性不定。 如契经言。 或有类见受用佛。 或有一类见是少年。 或有一类见为童子。 如是广说非自性身。 有此不定故。 受用身非自性身(云云)。 廓疏云。 或有一类见受用佛者。 于净土中他受用身不但作佛形。 据化亦非年少等也(云云)。 同一本亦同。 世亲摄论云。 又受用身随胜解见。 如契经说。 或见佛身唯有黄色。 或见佛身唯有青色。 如是广说(文)。 问。 付成所作智三业化用。 意业可有非身相应化用耶。 秘云。 论三业化身等者。 按佛地经云。 身语及心化善巧方便业。 论第七云。 此显成所作智起三业化。 由此智能善巧方便。 能起身语心三业化。 身化三种。 一自身相应。 谓化自身为轮王等种种形类。 及现种种诸本生事。 二他身相应。 谓化魔王为佛身等。 变舍利子为天女等。 寄他身上示现种种变化形类。 三非身相应。 谓现大地为七宝等。 或现无量佛化身等。 或放光明照无边界。 如是等类离自他身。 别变化作情非情色种种形类。 动地放光风香等事。 皆为利乐诸有情故。 一切皆名佛身化业。 语业亦三。 一自性身相应。 谓佛自身化现梵音。 遍告无边诸世界等种种语业。 二他身相应。 谓令声闻大弟子等。 以佛梵音宣说大乘甚深法等。 是故声闻诸菩萨等。 说非己分甚深妙法。 皆是如来变化所作。 非彼自力。 三非身相应。 谓化大海草木等类乃至虚空。 亦出音声说大法等。 如是皆名变化语业。 心化唯二。 一自身相应。 谓自心上化种种心及心法影像差别○此并相分似见分现。 问。 云何不化非情令心相现。 答。 非情已是心等相分。 云何复令有心相现。 若心相现即名有情。 非非情摄。 是故化心但有二种。 问。 既许化作非情色相。 如化佛等。 于此现心说非身化。 斯有何失。 答。 色有离质化通非身。 心法不然。 无非身化。 彼论复有异师说云。 心不可化。 但由定力能令自心解非分法。 名化自心。 若加被他。 令愚昧者解甚深法。 令失念者得正忆念。 名化他心。 前为正义(云云)。 佛地论第七云。 成所作智起身语心三种化业○身化三种。 一自身相应。 谓化自身为轮王等种种形类。 及现种种诸本生事。 二他身相应。 谓化魔王为佛身等。 变舍利子为天女等。 寄他身上示现种种变化形类。 三非身相应。 谓现大地为七宝等。 或现无量佛化身等。 或放光明照无边界。 如是等类。 离自他身别现化作。 情非情色种种形类。 动地放光明风香等事。 皆为利乐诸有情故。 一切皆名佛化身业。 如是语化亦有三种。 一自身相应。 谓佛自身化现梵音。 遍告无边诸世界等种种语业。 二他身相应。 谓令声闻大弟子等。 以佛梵音宣说大乘甚深法等。 是故声闻诸菩萨等。 说非己分甚深妙法。 皆如来变化所作。 非彼自力。 三非身相应。 谓化山海草木等类乃至虚空。 亦出音声说大法等。 如是皆名变化语业。 心化唯二。 一自身相应。 谓自心上化现种种心及心法影像差别。 二他身相应。 谓令他心亦现种种心及心法影像差别。 此并相分似见分现。 有定力能令自心解非分法。 名化自心。 加被有情令愚昧者解深细法。 令失念者得正忆念。 名化他心。 然必无记。 无形质故。 如论说言。 心无形故不可变化。 又说。 化身无心心法。 此就二乘及诸异生定力而说。 彼定力劣。 不能化现无形质法。 诸佛菩萨不思议定皆能化现。 若不尔者。 云何如来现贪嗔等○云何令心相现。 非情已是心等相分。 云何复令有心相现。 若心相现则名有情。 非非情摄。 是故化心但说二种。 如前已说(文)。 义翼(论二之所)云。 疏离质化等者。 离自身外起变化是。 如林云。 说法等或身在此处别化一身○若即质者。 谓身上起变化是。 如来出水火等(云云)。 疏云○化无量类皆令有心者。 化无量化人之类。 皆令有心。 为引他故。 此涅槃经(云云)。 演云。 若佛欲化实众生等时。 即化作人方便接引。 如须达长者。 最初见佛不解礼佛在佛边生。 是时如来还化一净居天。 光赫奕威仪庠序动止可观。 即礼佛以百偈而叹德。 须达见已。 遂起营彼天威仪仪而作礼佛。 故知化人亦有心也(云云)。 论云。 又说变化有依他心。 依他实心相分现故(文)。 疏云。 深蜜经文也。 七十八同(云云)。 深蜜经第五(成所作事品)云。 曼珠师利复白佛言。 世尊。 如来化身当言有心。 为无心耶。 佛告曼殊室利菩萨曰。 善男子。 非是有心。 亦非无心。 何以故。 无自依心故。 有依他心故(文)。 慈恩传第十云。 法师往以今古大德阐扬经论。 虽复俱依圣教。 而引据不同。 诤论纷然其来自久。 至如黎耶是报非报·化人有心无心·和合怖数之徒闻熏灭不灭等百有余科。 并三藏四含之磐根。 大小两宗之钳键。 先贤之所不决。 今哲之所不决共疑。 法师示踌躇此文。 怏怏斯旨。 慨然叹曰。 此地经论。 盖法门枝叶。 未是根源诸师虽各起异论而情疑莫遣。 终须括囊大本。 取定于祇洹耳。 由是壮志发怀。 驰心遐外。 以贞观三年秋八月。 立誓束装。 拂衣而去。 到中天竺那烂陀寺。 逢大法师名尸罗跋陀。 此曰戒贤○于十七地论最为精熟。 以此论该冠众经。 亦偏常宣讲○禀义学徒恒有万许。 法师既往○伏膺听受。 兼咨决所疑。 一遍便覆无所遗忘(云云)。 问。 自性身如来居何土耶。 论曰。 又自性身依法性土。 虽此身土体无差别。 而属佛法。 相性异故(文)。 疏云○即法身亦名自性身。 法性土者。 以属佛法。 相性异故。 以佛义是相。 谓有为功德法所依故。 众德聚义故。 二身自体故。 法是性义。 功德自性故。 能自性故。 谓诸法自性故。 体为土。 义为身(云云)。 蕴云。 疏体为土义为身者。 体为性相。 是所依止。 名为土也。 佛是学义。 觉之性故。 名为身也(云云)。 演云。 论云。 而属佛法相性异故。 谓此身土体虽是一。 而相属佛。 即能依现。 性属法故。 威所依由斯同体能所有异(云云)。 又云。 若真如与四智觉为性。 即名为相真如名为身。 若与诸法为性住持自性故。 真如是性即名为土。 故身土有别(云云)。 太抄云。 论云而属佛法相性异故者。 若真如与四智觉为性。 即名为相真如即名为身。 若与诸法为性住持自性故。 真如即名为土也。 故身土判(云云)。 佛土章云。 自性身依法性土。 称赞大乘功德经言。 是薄伽梵。 住法界藏。 说彼经典。 住法性土也(云云)。 又云。 以义相为身。 以体性为土。 以觉相为身。 以法性为土○但依一如差别义说(云云)。 法相要览第二云。 土通器界。 身唯有情界也。 或土者通因位。 身者唯果位也。 或土者四德中乐净也。 身者我常见(云云)。 同第四云。 问。 法性者与法身为何差别。 答。 有云。 真如具足四德。 此中我常是法身摄。 乐净义土摄。 如涅槃经二云。 我者是佛义。 常者是法身义。 乐者是涅槃义。 净者是法义故。 有云。 法性土者通非情之。 亦通因果。 法身者唯果位也。 问。 法身唯果位者。 何故不增不减经云。 是法身飘何性生大名众生。 即此法身修行诸度云菩萨。 即此法身住彼岸云佛之。 答。 应约法身体说如是。 若约义唯果位也(云云)。 大乘义章第二(净土义)云。 问曰。 法身与法性有何差别。 而说相依。 释言。 身土性虽无别。 随相分异故得相依。 身之实性名法性身。 土之实性名法性土。 此亦同体义别相依。 如海十相同体相依(云云)。 问。 自受用身诸根相好一一皆可遍法界耶。 论云。 自受用身还依自土。 谓圆镜智相应净识。 由昔所修自利无漏纯净佛土因缘成就。 从初成佛尽未来际。 相续变为纯净佛土。 周圆无际众宝庄严。 自受用身常依而住。 如净土量。 身量亦尔。 诸根相好一一无边。 无限善根所引生故。 功德智惠既非色法。 虽不可说形量大小。 而依所证及所依身。 亦可说言遍一切处(文)。 太抄云。 问。 自受用身眼耳诸根一一皆遍法界。 如何分出身土。 亦如人身。 身为能依。 大士为所依。 即有身土差别。 答。 若自受用之土差别者。 若与心心所与觉为依有执受。 即名为土。 若无执受用是所取所缘。 即名为土。 由如人身。 身中有执受。 即名为身。 若人身中所有等。 即名为土也(云云)。 要云。 自受用身如净土量遍法界者。 应作二解。 一实尔。 二依用说。 智是佛故。 以所证无边故。 如世间言所见处高言眼孔大。 所学广故说智惠大(云云)。 滨记云。 自受用身如净土量者。 如论云○二依用说。 智是佛故者。 四智即是佛身故。 智用无边。 佛身亦无边也(云云)。 四卷记云。 又世间言所见处齐眼孔言大者。 理如世间眼目清明者。 遍见众多诸法。 及还处诸法。 名眼孔广大。 若不尔者。 不名眼孔广大言也(云云)。 三身章云。 自受用身○大劫修因得胜根境。 一一相好周遍法界。 不同生死业有分限。 所感○于无量劫。 值无边佛。 断无边障。 利无边生。 修无量善之所起故。 果亦无边。 由圆镜智所变之身无限量故○故圣教说。 无见顶相无边法音。 一一功德作用无限(云云)。 贬量第三云。 虽有二说。 实尔应胜。 若依用者时远。 此论诸根相好一一无边故。 寻诸圣教。 无一处说而有边故(云云)。 显幽抄一云。 问曰。 自受用身遍法界否。 答曰。 遍法界与真如等也。 问曰。 遍者为是体遍。 而是用遍。 答曰。 有二解。 一云。 但是用遍非体也。 由化身长丈六。 所化境即遍在虚空也。 但是用遍。 体非遍也。 问曰。 有何行相体用俱通。 答曰。 自受用佛因位修行。 行愿一一无碍。 以行不障碍。 行因既周遍。 至佛位一一无边。 身量无边。 色像亦无边也。 以身无所障碍故。 难曰。 若定体遍者。 即应有一自受用身量果唯一个佛。 若更有余自受用身者。 便应不遍。 如二人在一处。 互不相违也。 答曰。 此受用佛体与所证法身俱遍法界。 如灭与盖宽一种。 彼自受用身浑融一处不可分别。 佛不思议犹如水乳。 亦如灯光。 一室有十灯不碍也。 又如阿鼻地狱无量众生。 受苦皆体遍满地狱也。 业力上如此。 何况不思议力也。 镜水抄八云。 问。 如何是受用身说法。 若据自受用身。 诸根相好一一皆遍。 如何分身土复言说法。 答。 此约报受义名身。 所依义名土。 此有二义。 一师云。 其体周遍。 佛佛自他不相见。 若在相见。 遍义不成。 二云。 其体周遍。 佛佛互相见。 若不相见。 无自在义。 此是受用身身土也。 自受用身说法。 说法有二义。 一佛佛相见。 互相续义名说法。 二者本智与后得智说。 三个根本智中证得土沙功德尽。 是无言说法。 被后得智反影。 缘者虽不观得。 一一皆彼腾将来。 然后智中于无名相法上。 安立名相说此。 是自受用身说法也。 十章他受用身大小化身。 是受用身边能听法人(文)。 问。 他受用土可通秽土耶。 论云。 他受用身亦依自土。 谓平等智大慈悲力。 由昔所修利他无漏纯净佛土因缘成熟(文)。 上文云。 二他受用。 谓诸如来由平等智。 亦现微妙净功德身居纯净土(文)。 疏云。 论此诸身土至俱善无漏。 述曰○他受用身土体唯是净。 然能变者通有无漏。 如来及十地中菩萨无漏后得所变。 即纯净无漏。 若十地第八识并五识。 及七地以前有漏散心。 及有漏后得所变。 即纯净有漏。 无他受用土体是秽者。 非有秽心所变故。 问。 既许有漏识亦能变土。 他受用土云何必唯净。 答。 本质佛所变者非秽故。 能变之者无烦恼秽故。 无秽识故。 所以所变之土唯净。 通有无漏。 此据相似(云云)。 秘云。 疏能变之者无烦恼秽故者。 问。 七地已前烦恼犹起。 云何乃言无烦恼秽。 答。 虽有烦恼。 皆为利益。 具无量德故。 不为过为能秽也(云云)。 蕴云。 疏能变之者无烦恼故者。 七地已前虽烦恼。 犹如咒药所伏毒不为害故(云云)。 疏上文云。 化土中有净有秽。 非他受用土(云云)。 要云。 四智缘境门中○他受用土本唯无漏净。 见者唯净。 一切不善诸异熟果皆已无故。 然通有无漏。 第八五识所观有漏故。 见者居秽土。 利乐有情亦为现秽。 见亦通秽。 通诸识境(云云)。 义宾记云。 见者居秽土利乐有情亦为现秽见亦通秽者。 若十地菩萨秽土中利乐有情时。 其他受用身亦为此菩萨示现秽土。 见者菩萨亦通在秽土也。 通诸识境(云云)。 忠安记第四云。 枢要云。 本性唯无漏○见者居秽土○通诸识境(和上云)加被二乘及异生等。 令见他受用身土。 唯见秽故(云云)。 要决云。 文见者居秽土利乐有情等者。 解云。 新罗记云。 若十地菩萨居于秽土利乐有情时。 是他受用身亦为此菩萨示现秽土。 见者菩萨亦通在秽土。 忠安记云。 和上云。 今详枢要。 加被二乘及异生等。 令见他受用身土。 唯见秽故(云云)。 有记云(不知作者)文他受用土本唯无漏者。 谓佛所变名为本也。 文净见者唯净土者。 谓八地已上诸菩萨等。 以无漏智所变诸土唯名净土言也。 既许胜位之所化故。 名净见者也(云云)。 贬量云。 枢要云○又他化各通秽净义亦可疑。 若见他受居秽土为现秽者。 菩萨即应无居。 皆住第八所变土故。 第八所变虽复有漏亦名净者。 何好亦为见者所现名为净土。 又十地菩萨虽见化土犹是秽土。 有何过。 既不尔。 十地毕竟应无见秽土故。 若尔。 如来应无观等三界生死。 非遍智。 虽可得勉。 又佛地论。 由佛神力地前得他受用者。 有何所用。 凡少所见污秽土。 故即大菩萨亦见秽土。 凡夫二乘得见净见净土故。 前过失。 于是唐指亦为凡少说净土故。 无学应思(云云)。 上生经疏上云○亦如阿弥陀佛眼如四大海水。 眉间毫相如须弥山。 法花云。 众生见劫尽大火所烧时。 我此土安稳。 天人常充满。 常在灵鹫山及余诸住处。 说是法花经等。 皆他受用。 随大小菩萨所宣便现。 身量不定。 现处亦尔。 非唯净土色相有殊。 感处便现。 或在西方。 或在此处(云云)。 问。 枢要中化土本为地前等见。 不别言净(文)显何事耶。 要云。 化土本唯无漏。 然有净秽。 见者亦尔。 通有无漏。 然有净秽。 十地菩萨亦得见故。 上知下故。 然由本为十地菩萨现净土故。 论说化土有其净言。 化土本为地前等见。 不别言净。 总说见身土。 各据增胜。 本为而说。 亦不相违。 下不知上故。 地前二乘必不见无漏净土(文)。 滨记云。 然由本为等者。 斯释前论文。 如论云。 此四心品虽皆遍能缘一切法。 而用有异。 谓镜智品现自受用身净土相○成事智品能现变化身及土相。 观察智品观察自他功德过失。 雨大法雨。 破诸疑网。 利乐有情。 解云。 平等智所现有净土言。 成事智所现唯说身土无净字也。 有差别者。 成事智所现变化土。 本为地前二乘异生等所见故。 无净言也。 必不见无漏净土故(云云)。 四卷记云○又十地菩萨亦得见故等者。 谓十地亦得见故。 变化土通无漏。 及净土言也。 是约见者而言也。 问。 何故不举二乘圣者既得无漏故言也故文。 答云。 然由本为十地菩萨现净土故。 此文意云者。 凡变净土本意者。 唯为十地菩萨。 非为二乘等言也。 其说法花经时变净土。 亦唯为诸佛及诸佛众故也。 问二乘等之住彼净土。 何故云凡变净土本意者唯为十地菩萨而言也。 答。 虽二乘者亦兼见及住。 而凡变净土本意者。 宗为十地菩萨而言也。 问。 二大。 乘者唯凡兼皆见及住耶答。 乘根性。 然其兼见及住也。 余不尔也(云云)。 问。 七地已前分段身菩萨可生他受用土耶。 论云。 二他受用○居纯净土。 为住十地诸菩萨众(文)。 通赞疏第二云。 问。 弥陀已居果位。 寿命无量可然。 人民见处因中何故亦同彼佛。 答。 业果累性勘善虽增。 法既非分段之身。 永离去来之质与佛齐等。 于理无违○问。 彼国人民者为是分段。 为是变易。 答。 若论报土。 即便变易之身。 若说化。 净国中分段尚犹未舍(云云)。 三身章云○既是报土。 无实女人。 佛及菩萨化为母等化分段身。 故现此相(云云)。 上生经疏上云。 初地所见他受用身。 称百叶花。 不大不小。 初地菩萨随待彼佛。 大小相称○初地以往既证真如。 现生无漏。 功德渐胜。 相好转明。 故所感身称佛大小。 分段变易粗细有殊。 功德力资身量必大于十王位。 为此州王。 随类化生。 或受或不受。 故此身量亦复不定(云云)。 论云。 他受用身亦依自土。 谓平等智大慈悲力。 由昔所修利他无漏纯净佛土因缘成就。 随住十地菩萨所宜。 变为净土(文)。 问。 初地能化佛坐百叶台上(文)尔者百叶台者为所居土。 为当所坐莲花欤。 论云。 他受用身亦依自土(乃至)随住十地菩萨所宜。 变为净土。 或小或大(文)。 疏云。 十地经说。 十地各有分量大小。 广如彼说。 唯见百佛。 见百叶化佛。 见百三千大千世界(云云)。 佛土障(分量门)云。 他受用土随十地菩萨所宜而现○梵网经说。 我今卢舍那方坐莲花座。 一花百亿国。 一国一释迦。 摄论等云。 初地菩萨悟十百门。 见百佛土。 一国佛土三千世界。 三千世界有百亿四天下。 四天下各有一化佛。 三千界中有百亿化佛。 初地菩萨见一百个百亿化佛一受用身。 受用身居一大宝莲花台。 花有百叶。 叶即三千大千世界。 一受用身佛名卢舍那。 百个百亿化佛名为释迦。 不离一卢舍那身有众释迦。 二地菩萨见一受用佛坐千叶莲花。 乃至第十地见佛极大。 花叶无边(云云)。 上文云(出体)梵网经言。 我今卢舍那方坐莲花座。 一花百亿国。 一国一释迦。 即他受用土(云云)。 三身章云(诸门分别中三身形量)梵网经说。 我今卢舍那方坐莲花座(乃至)一国一释迦等。 花严等说。 初地菩萨见百佛国。 一国即是一大千界○如是二地见千。 三地万等。 积数应知。 乃至十地金刚心菩萨将成佛时。 色究竟天上大宝莲花相现。 周圆如十阿僧祇百千三千大千世界微尘数量。 此一微尘一大千界。 菩萨坐之而成正觉。 彼所见佛身量难知(云云)。 上文云(因起果相门)初地见佛坐百叶莲花。 即是称可百大千界(云云)。 广章同之。 上生经疏上云。 且如他受用。 为初地菩萨现○此受用佛坐百叶花。 一叶即是百亿化佛一佛土也。 此一佛土地前所见。 为彼所现身称彼土○初地所见他受用身。 称百叶花。 不大不小。 初地菩萨随侍彼佛。 大小相称○若至二地。 得千法门。 见受用身坐千叶花。 一一叶中百亿化佛。 其佛处坐大小相称。 菩萨随侍。 身量亦尔○若第十地菩萨将成佛时。 必往色究竟上大自在天妙净土中。 大宝花王坐中而取正觉。 此大宝花王量。 等十阿僧祇百千三千世界。 十地菩萨坐中。 大少相称。 况此所见他受用佛。 彼佛身量无量无边。 此处定在究竟上。 如前所引经论等文(文)。 金刚般若会释中云。 初地菩萨所见报佛坐百叶花。 身称花座。 化身不定(文)。 显幽抄一(本)云。 初地佛身量长六十万亿那由他由旬也。 所居土量有二解。 一解云。 与一百千大化国土等。 与百亿少化身土故。 以一千大化身化大千界也。 若第一重他受用土。 与一百个大千界等也。 第二解云。 前言一百大化者。 即与花座等。 不定说国土。 国土者未见量数(云云)。 心地观经三云。 他受用身诸相好。 随机应现无增减。 为化十地诸菩萨。 一佛现于十种身○如是十佛成正觉。 各生七宝菩提树。 前佛入灭后佛成。 不同化身经劫现。 十佛所座莲花台。 周遍各有百千叶。 一一叶中一佛土。 是即三千大千界(文)。 梵网经上卷云○见卢舍那佛坐百万莲花赫赫光明座上○我已百千阿僧祇劫修行心地。 以之为因。 初舍凡夫成等正觉。 号为卢舍那。 住莲花台藏世界海。 其台周遍有千叶。 一叶一世界。 为千世界。 我化为千释迦。 据千世界。 后就一叶世界。 复有百亿须弥山。 百亿日月。 百亿四天下。 百亿南阎浮提。 百亿菩萨释迦。 座百亿菩提树下。 各说汝所问菩提萨埵心地。 其余九百九十九释迦。 各各现千百亿释迦亦复如是。 千叶上佛是吾化身。 千百亿释迦是千释迦化身。 吾已为本原名为卢舍那佛(云云)。 同下卷云。 我今卢舍那。 方坐莲花台。 周匝千花上。 复现千释迦。 一花百亿国。 一国一释迦。 各坐菩提树。 一时成佛道(文)。 梵网经古迹下卷云。 此中台上是身所居。 千叶即是所化部落。 如仁王云。 信忍菩萨百佛千佛万佛。 国中现百身千身万身。 十地经云。 二地菩萨入千世界见千佛故。 于此台上别有佛座。 此千叶台有说是座非也。 上卷别说卢舍那座百万莲花赫赫光明座上故。 说我住莲花藏世界海。 其台周匝千叶。 一叶一世界。 我化为千释迦(云云)。 同经疏(善珠)上云○莲花台藏世界者。 正明圆净土。 海者。 喻净土体无不苞行无不备义同于海。 智度论云。 数此三千世界。 如恒何沙一世界○虽在千叶中央台上。 而言在于世界海者。 如化身在一阎浮州。 言在娑婆。 为一佛土二身。 游化量各尔故(云云)。 同经疏(最)上云。 方坐者。 犹正坐也。 莲花台者。 即莲花中实所附处也。 其量周围千三千界。 此是座量。 非国土量。 花严所说莲花藏世界者。 即是所统之世界者。 上有十二佛国土。 七世界性。 九方亦尔。 是卢舍那常转法轮处(云云)。 问。 于菩萨种姓可有一佛系属之类耶。 问。 释迦弥勒成佛前后可依所化众生熟非熟耶。 论云。 余二身土。 随诸如来所化有情。 有共不共。 所化共者。 同处同时。 诸佛各变为身为土。 形状相似不相障碍。 展转相离为增上缘。 令所化生自识变现。 谓于一土有一佛身。 为现神通说法饶益。 于不共者。 唯一佛变。 诸有情类无始时来。 种姓法尔更相系属。 或多属一。 或一属多。 故所化生有共不共。 ○不尔。 多佛久住世间。 各事劬劳。 实为无益。 一佛能益一切生故(文)。 疏云。 论自性身土至一切生故。 述曰。 第六三身诸佛身土所化同异门。 须勘佛地。 此文一往。 佛地甚好。 共中共实是多。 见者谓于一土有一佛身故。 不共中佛地论引弥勒菩萨根熟后等。 又勘别抄。 弥勒发心劫数长短。 乃至广说(云云)。 秘云。 论余二身土有共不共等者。 佛地第七。 有三师说。 此同第三正义所论。 彼论甚广。 今者略云。 一切如来所化有情为共不共。 有义皆共。 以一一佛皆度一切。 福德智惠一切平等。 同为拔济一切有情求菩提故。 如说一佛所化有情即一切佛。 有义不共。 以佛所化诸有情类本相属故。 是故如来底沙佛时。 曾与慈氏同为弟子。 佛观释迦所化有情善根先熟。 慈氏所化有情后熟。 慈氏因先满。 释迦后满。 入火光定令释迦叹。 超先成佛。 佛欲入灭。 言所应度皆已度讫。 又契经说。 观一所化在有顶处化留一身。 彼从彼没来生此间。 所留化身为说妙法令成阿罗汉。 如实义者。 有共不共。 若所化生一向共者。 何须多佛。 一佛能化一切生故。 若所化生一向不共。 菩萨不应发弘誓愿。 历事多佛修学大乘。 诸佛不应以己所化付属后佛(云云)。 太抄云。 论余二身土随诸如来乃至有共不共。 然此论文。 准摄大乘十卷中。 为除外难故有此文也。 外难曰。 其十方诸佛即无边断故。 今一国土中唯有一个佛出世。 不有百千佛同时出世耶。 答。 然所化有共不共。 若共者。 即百千诸佛同佛作一身一土而来化生故。 此一佛中即有一方佛以诸佛事相离。 由如大海水。 如百流水。 皆至于海。 若取得海一流水时。 即是取得一切河中。 今此亦尔。 若见一个佛时。 即见一切佛也。 乃至不共难知。 若十地菩萨宜百千佛者。 即百千佛同变化。 一个化一个受用佛而成化之。 若十地宜见一个佛一如来变化。 一个他受用佛而成化之。 其化佛亦然。 有何所以。 一由有情种姓或多属一或一属多。 二由因中然愿力故。 亦或多属一或一属多(云云)。 佛土章云。 所化共者。 同处同时随应诸佛各变为土。 形状相似○如此土众生宜闻释迦弥勒弥陀。 此等诸佛即共变之。 于不共者。 唯一佛变。 诸有情类无始时来。 种姓法尔更相系属。 或多属一。 或一属多。 如底沙佛令释迦菩萨超九劫等。 故所化生有共不共(云云)。 佛地论第七云。 一切如来所化有情为共不共。 有义皆共。 以一一佛皆能化度一切有情。 福德智惠一切平等。 三无数劫勤修行愿。 同为拔济一切有情求菩提故。 如说一佛所化有情即一切佛。 有义不共。 以佛所化诸有情类本相属故。 是故如来底沙佛时。 曾与慈氏同为弟子。 佛观释迦所化有情善根先熟。 慈氏所化善根后熟。 又观慈氏因行先满释迦后满。 遂于一处入火光定。 令释迦见七日七夜不下一足。 一颂赞叹。 令超慈氏在先成佛。 又佛将欲入涅槃时。 作如是言。 我所应度皆已度讫。 又契经说。 佛涅槃时观一所化。 现在非想非非想处。 当生此间应受佛地。 留一化身潜住此界。 先所受身现入涅槃。 彼从非想非非想没来生此间。 佛所留化为说妙法成阿罗汉。 尔时化身方没不现。 又诸经中处处宣说。 能化所化相属决定。 是故诸佛所化不共。 如实义者。 有共不共。 无始时来种姓法尔更相系属。 或多属一。 或一属多。 菩萨因时成熟有情亦不决定。 或共不共。 故成佛已。 或共化度。 或别化度。 若所化生一向共者。 何须多佛。 一佛能化一切生故。 唯应一佛常住世间教化众生。 余佛皆应入永寂灭。 佛亦不应化余众生令趣大乘。 以无用故。 但应化彼令得二乘入永寂灭。 以易得故。 谁有智者舍劣就难。 燃灯助日。 是故所化非一向共。 若所化生一向不共。 菩萨不应发弘誓愿。 历事诸佛修学大乘。 苏达那等亦不应事多善知识。 诸佛不应以己所化付属后佛。 如是等事皆悉相违。 是故不应一向不共。 虽一一佛有化一切有情功能。 然诸有情于无缘佛不肯受化。 亦不见闻。 虽一一佛尽未来际。 常住世间教化无量诸有情类。 而随所宜现种种化。 或现等觉或现涅槃。 或名释迦或慈氏等。 随一化相所度有情言皆度讫。 生非想者宜见释迦化相得度。 故留化待。 亦不相违。 若诸如来同一所化。 何佛现前而化彼耶。 诸佛皆有悲愿力故。 不可一化余皆止息。 但有缘佛同处同时。 后得智上各现一化。 其状相似不相障碍。 更相和杂为增上缘。 令所化生识如是变。 谓见一佛为现神通为说正法。 如是等事不可思议。 非唯识理不可解了(云云)。 同论第二云○一切大乐不过涅槃。 彼已证得。 复何所少更求菩提涅槃。 虽有寂灭安乐而无受乐。 三菩提乐断受乐等。 无量功德○又若成佛。 能化无量所化有情出生死故。 已成佛者无此能耶。 无始时来众生法尔能化所化种姓相属。 不相属者即无化能。 是故如来种种方便。 化诸有情令得佛果。 化彼所化(云云)。 心地观经三云。 他受用身诸相好。 随机应现无增减。 为化十地诸菩萨。 十种现于一种身。 或多菩萨一佛化。 或一菩萨多佛化(文)。 佛地论廓法师疏云。 自下第二破前第一定共之执。 文中有四。 初明若所化生一向共者。 世间应一佛教化不须多佛。 一佛能化一切众生故。 唯应一佛常住世间教化众生。 余佛皆应入永寂灭。 二若一佛化生。 即是诸佛亦应不化二乘令其作佛故。 言云。 佛亦不应化余二乘众生令趣大乘而得成佛。 以无化生用故。 三诸佛但应化诸凡夫。 令得二众涅槃故。 今云。 诸佛但应化彼凡夫。 令得二乘入永寂灭。 以二乘果极易得故。 谁有智者知化彼人成佛之时。 无有利生之益。 共二乘等乃至舍易得二乘之果。 就教难得菩提无所利益。 如燃灯助日。 无益日光耶。 四是故下结佛所化非一向共(文)。 忠安记四云。 论或多属一或一属多等者(和上云)谓实无有有情唯属一佛。 佛唯化其一有情。 然且为显少多义故。 如变化身。 他受用身亦复如是(云云)。 演云。 论所化共者至展转相杂为增上缘等者。 意说。 共化谓诸菩萨后得智上同界同时各现一化身土。 其形相似不相障碍。 更相和杂为增上缘。 令所化生自识变现。 谓见一佛一一见佛为现神通说正法等。 犹如大海水。 百流皆至。 虽见一海水。 其实有众多水和杂。 今亦尔。 虽见一佛一土等。 其中亦有众多佛土和杂。 今见一佛等是增上缘也。 如是等事不可思议。 非唯识理不可能了(云云)。 西明疏云。 于不共者或一或多者。 此释不共。 谓于不共所化唯一佛变。 所以者何。 有情无始法尔系属。 或多有情属于一佛。 或一有情属于多佛(云云)。 显幽抄一本云○问。 如何须共不共化。 答。 若众生于余佛无识缘。 即设余佛共化一有情。 有情终不发心。 故名不共化。 如释迦佛。 有时于长者家。 长者有一婢不喜见世尊。 世尊狭故。 问。 地前者其婢都不发心。 故知无缘化他不得。 佛言。 此婢使阿难有缘。 其阿难化为轮王。 说十善法其婢使发心。 轮王收将为宝女故。 又如释迦弥勒。 同时底沙佛佛现此二人(云云)。 三身章决择抄云。 章他受变化通共不共者。 望前化生所现之身。 名共不共。 若多有情属一佛者。 此化身名为不共。 若一有情属多佛者。 其所现身名之为共。 即百千佛共化一生。 百千佛身共在一处。 而佛一身不相障碍。 谈实各别。 如疏灯明遍似一身名之为共(云云)。 显扬论八云。 于三千大千世界百俱胝赡部州同时显现如来变化(文)。 兴疏五云。 梵云俱胝。 此云亿。 昔来诸师解。 唯一释迦佛所起化佛名如来化。 若化此解于三千界唯一佛所化之身。 所余如来即无起作之义。 若尔。 便有诸佛本愿不平等过。 西方诸师云。 十方世界所有化身。 皆是诸佛之所化现。 更相摄入和合似一。 虽有此解。 远成唯识。 故彼云。 佛变化身随所化生有。 共不共故。 或一有情属于多佛。 或多有情属于一佛。 既尔。 可言佛变化身未必诸佛皆同反现。 根缘系属有差别故(云云)。 对法抄八云。 又能化所化无始时来。 法尔道理有相属者。 不相属者。 故初成化彼所属。 不相属者即不回心又不教化(云云)。 最胜疏六云。 问。 若云何藏经等云。 弥勒佛在释迦前发菩提心。 贤劫经云。 释迦由精进故。 超弥勒四十劫在前成佛。 答。 为所化生根前后故。 二菩萨说有超劫(云云)。 无性摄论第十云。 论曰。 诸佛事相杂。 犹如大海水。 我已现当作。 他利无是思。 释曰。 此颂显示成熟甚深诸佛事相杂者。 谓诸如来所作一切利益安乐有情事业。 展转和合成一味。 不可分别。 问。 此事如何等。 答犹如大海。 众流所归水同一味。 不可分别。 一切同作鱼等饶益(文)。 显幽抄云。 言若他受用身者或同或异。 如有一菩萨至初地时。 此一菩萨曾与多佛有缘。 令无量佛各变一相分身同在一处。 今为一个。 第一望他受用同化。 一个初地菩萨即诸佛所变他受用身土同也。 若十个初地菩萨各各别与个他受用佛有缘者。 今十个佛身各异。 一个他受用身各居一净土。 他自有缘菩萨也。 即身土定异也。 故他受用身土亦同异。 余九地能化九望他受用佛准知也(云云)。 法相要览二云。 又一众生属多佛。 又有多众生属一佛者。 约化相说。 不取实报佛。 若约实报佛者。 何一佛有所化。 若有者。 佛初发誓愿时。 初所化人何时至地位耶。 若能化人成佛方得所化者。 三劫时化何人耶。 若得化者。 已所化人至十地位。 何能化已成佛时。 显化相身。 自所变化人尽登十地故。 无所凡夫人。 何缘显化相佛身说。 若不现者。 阙化相德。 是故皆一众生属一佛者。 依化相佛说。 非实报佛。 又有一众生属释迦佛。 又有众生属释迦弥勒二佛等。 一一化佛皆十方法佛所变化佛故。 约实佛说。 一一佛皆属一切众生。 一一众生属一切佛故。 据化佛说(云云)。 显幽抄云。 下有共不共。 以四门分别。 一若一有情与一佛有缘。 一有情居一三千界住。 其能化佛身还独受佛身子居一三千界化有情。 二多有情与多佛有缘。 若多有情同居一三千界住。 其多各变一相分身密今一处为一化身。 佛身居一三千界化多有情。 若一万个有情与一万个佛有缘。 其一万有情各居一三千界。 即有一万个三千。 各有一化身。 佛化一有情也。 若多有情与一有情有缘。 若有情各居三千界。 其一个佛亦反多佛。 各据一三千界住。 其多佛令为一身共化一有情。 其多佛相分各各其相摄入不相障碍故。 问曰。 有情与佛有缘。 但与佛各变一佛同一三千界住。 共化一有情。 即得何要各各合为一佛共化也。 答曰。 一有情但要一个佛身化即得。 不要各各多共一有情也。 其二佛上自不同出世。 何况多佛同住一三千界共化有情也。 即圣教云。 二师不并化。 故我为菩萨等。 故知但约有缘即化(云云)。 智度论第四云。 问曰。 菩萨几时能种三十二相。 答曰。 极迟百劫。 极疾九十一劫。 释迦牟尼菩萨九十一劫行辨三十二相。 如经言。 过去久远有佛名弗沙。 时有二菩萨。 一名释迦牟尼。 一名弥勒。 弗沙佛欲观释迦牟尼菩萨心纯淑未○又弥勒菩萨心已纯淑。 而弟子未能纯淑○问曰。 释迦牟尼菩萨何以心未纯淑而弟子纯淑。 弥勒菩萨自心纯淑而弟子未纯淑。 答曰。 释迦牟尼菩萨饶益众生心多。 自为身少故。 弥勒菩萨多为己身。 少为众生故○(已上迦旃延子义也下论主破也)言释迦牟尼菩萨心未纯淑。 弟子心纯淑。 弥勒菩萨心纯淑。 弟子心未纯淑。 是语何处说。 三藏中摩诃衍中无是事。 此言自出汝心。 汝但见释迦文菩萨于宝窟中见弗沙佛。 七日七夜以一偈赞。 弥勒菩萨亦种种赞弗沙佛。 但阿波陀经中不说。 汝所不知。 无因缘故。 汝便谓弥勒心未纯淑。 如是皆为违失(云云)。 问。 二乘无漏后得智可缘变化身生耶。 问。 变化土通净土云义以何事证之耶。 疏云。 论此诸身土至俱善无漏。 述曰○若变化土本质通净秽唯无漏。 若随彼二乘等无漏心所变即无漏。 然彼无此事。 彼无漏狭。 不能缘身土等。 若随彼二乘有漏心并异生所变即有漏。 皆通净秽。 或二乘等后得不能缘。 即唯有漏。 通染净。 如螺髻梵王舍利弗等所见异故(云云)。 秘云。 疏本质通净秽等者。 佛所变质似染名秽(云云)。 蕴云。 疏随彼二乘等者。 此有二义。 初说。 二乘无漏后得变身土等。 有义不然。 如十六心相见道。 但能现前所取。 及加行心不能广缘诸法。 后义为正(云云)。 太抄云。 二乘有二解。 第一云。 谓若随彼二乘等乃至即有漏心皆通净秽者。 此文意说。 即约后得智少分能变土也。 谓若二乘第六识无漏后得智所变者。 唯无漏。 通净秽。 然二乘人无漏后得智中。 缘事狭少。 能少时后得智中独缘事也。 不能多时缘事。 即二乘人无漏心中。 多分缘四谛故。 又能缘事者。 多分即与四谛事合缘之。 无漏事后得智也○二云。 或二乘人全无缘事无漏后得智。 二乘有漏心中所变土。 唯是有漏。 通净秽○然许二乘有少缘事后得智胜。 即前为胜(云云)演意同之。 演云。 疏然后得无漏无此事彼无漏狭不能缘身土等者。 此有二解。 一云。 谓若二乘第六识中无漏后得智所变者。 唯无漏。 通净秽也。 然二乘人无漏心中后得智缘事狭少。 不能多时缘事。 二乘人无漏心中多分缘四谛理。 缘事者。 即与四谛理合缘之。 无唯独缘事后得智。 二云。 二乘人令无缘事无漏后得智。 即二乘有漏心中所变即唯有漏。 通净秽。 如梵王见净。 舍利弗见秽。 或佛以足指按地。 令三千界清净。 其余异生二乘等。 随佛所变土皆净。 梵王即是八地已上菩萨。 第四神梵王也(文)。 要集云○问。 舍利子等见秽不见净。 螺髻梵王见净不见秽。 如来是指按地现净。 令舍利子见云何净土。 答。 如来为深舍利子疑。 现化土令见化土。 令见除疑。 难云。 由佛神力既得见净。 何非由佛得见螺髻所见真实他受用土。 解云。 智行未成。 纵佛加被。 不得入地。 此亦如是。 未能越分见实土也(云云)。 文义所引同之。 灯第一云(如第一抄)。 佛土章云(如第一抄)。 无垢称疏同之。 宾记云。 有二说中。 初说章主正义。 无二乘缘事后得故。 不能变为净土。 问。 何故不缘事耶。 答。 缘事差别难故。 二乘者智力劣故不缘之。 证理后起故。 前释为善。 又本有云。 此释为善(云云)。 总聊简章云(如第一抄)。 说无垢称经第一(序品唐译)云。 尔时舍利子承佛成神作如是念。 若诸菩萨心严净故○佛土杂秽若此。 佛知其念。 即告之言。 于意云何。 世间日月岂不净耶。 而盲不见。 对曰不也。 是盲者过。 非日月咎。 佛言。 如是众生罪故。 不见世尊佛土严净。 非如来咎。 舍利子。 我土严净而汝不见。 尔时持髻梵王语舍利子。 勿作是意。 谓此佛土为不严净。 所以者何。 如是佛土最极严净。 舍利子言。 大梵天王。 今此佛土严净云何。 梵王言。 唯舍利子。 譬如他化自在天宫。 有无量宝功德庄严。 我见世尊释迦牟尼佛土严净。 有无量宝功德庄严。 亦复如是。 舍利子言。 大梵天王。 我见此土。 其地高下。 丘陵坑坎毒刺砂砾。 土石诸山秽恶充满。 持髻梵言。 唯大尊者。 心有高下不严净故。 谓佛智惠意乐亦尔。 故见佛土为不严净。 若诸菩萨于诸有情。 其心平等功德严净。 谓佛智惠意乐亦尔。 便见佛土最胜严净。 尔时世尊知诸大众心怀犹预。 便以足指按此大地。 即时三千大千世界无量百千妙宝庄严。 譬如功德宝庄严佛无量功德宝庄严土。 一切大众叹未曾有。 而皆自见座宝莲花(文)。 维摩经第一(佛国品罗什译云同无垢称经说)。 梵网经古迹下云(太贤)有说。 唯四善根方生净土。 理未必然。 净土经说余亦生故。 净秽同处随业异见。 犹如四识等事心异。 如说鹙子所见山河螺髻梵王变宝土故(文)。 佛土章云。 持髻所言我见释迦佛土严净复有无量宝功德庄严。 亦他受用土。 持髻乃是第八地故(云云)。 问。 杂引生体如何耶。 论云。 善等识相不必皆同。 三性因缘杂引生故(文)。 疏云○善等三性识之相分。 不必皆同。 性相别故。 有漏名等势分转故。 不顺理故。 不能引相与见分。 相必能令同。 如鼻舌身识。 见与彼相分必同性。 故与见分非性同。 见相分中三性因缘杂引生故。 不可同性。 作用别故。 性不可同。 如无漏缘使等相分唯有漏。 虚空等能缘心通三性。 相分唯无记。 香等三境唯无记。 能缘之识通三性等。 若皆纯种唯一性者。 三境唯无记。 等言应不成失。 不可说约第八所变唯说无记。 三识所变通三性。 二境亦尔。 三识所变三处摄故。 应言通三性。 诸论无文故。 虚空非择例亦应然。 故相分见分不必同性。 性别既尔。 蕴等识相或相见分同。 或相见分异。 类此应知。 亦不定故。 若相分与见分蕴等亦同。 便无五蕴十二处十八界别。 既有三科别。 明知相见分等不必皆同(云云)。 太抄云。 疏如无漏缘狭等。 相分唯有漏者。 使者即是烦恼也○如有外道邪见等见佛之时。 即向外道等嗔心邪见不善心。 缘佛之时所变现相分。 相分是善性。 从本质判性。 又相是有漏。 能缘心是不善性摄。 同有漏言。 三性别也。 又解。 若外道邪见人起嗔见强成缘佛善色之时。 虽本质是善无漏。 此外道等所变起亲相分。 相分从能缘心以判性。 其相分亦是不善性。 是有漏。 能缘之心亦是有漏。 此解即与无漏心上相分。 相分是善无漏。 能缘之心是善无漏也。 疏缘虚空等能缘心通三性。 相分唯无记。 解云。 此约任运心。 缘虚空故。 故能缘通三性。 所缘相分唯无记。 然大乘中虚空非择灭即是胜义无记。 其性能缘虚空等心即通三性(云云)。 义演云。 论善等识相不必皆同等者。 疏虽有具释。 谈者犹迷。 要令易脱。 先须问起。 问云。 有漏识所变相分同识是有漏。 善等识所变相分同识是善性。 不善无记为难准知。 故论答云。 善等识相○杂引生故。 应说能变识通三性。 相分唯无记者。 谓各从自名言三性种子杂引生故。 由斯香味触三虽是无记不妨。 鼻舌身三识通于三性。 其第六识并眼耳二识亦准知。 许境通无记故。 又末那识相分种子与第八识得成因缘。 与所生果必同无覆无记。 若不尔者。 第七相分唯是有覆无记所摄。 如何与八得成因缘。 故知见相必同性○疏如无漏缘使等相分唯有漏者。 如菩萨心后得智缘有情身烦恼。 不妨见分是无漏。 相分是有漏。 使即烦恼也。 疏缘虚空等者。 解云○然大乘中记虚空非择灭即是胜义无记。 其能缘心通三性等。 此意明见相二分不同性所以(云云)。 肝心云。 无漏缘使等者。 即无漏缘烦恼也(云云)。 要云。 纯杂义解由增劣不同。 但依亲相分说。 若依影质复说。 不同影中自地变。 纯通力引。 杂非通力。 中八缘现纯。 缘种杂(云云)。 滨云。 纯杂义解等者。 如论云○解云。 若杂相分若境与心同性同地者。 名纯。 若不尔者。 名杂也。 八现纯者。 第八缘现行境名纯。 唯缘自地故(云云)。 要决云。 解云。 若非通引第八缘现即是纯也。 见相二分俱同系故。 若缘种杂以界系别故(云云)。 有记云。 又纯杂义解由增劣不同等者。 谓增劣不同而解释纯杂之义者。 但依亲相分而说纯言也。 滨法师(云云)。 百法论玄赞云。 性唯善。 相通无记。 谓虚空非择灭(文)。 灯第一云。 今又助释。 言带质通情本者。 如有无漏互相缘相。 如第七缘八。 无漏相分从见是善。 有漏从质即是无记余准此知。 故云带质通情本。 又设有质。 相与见分或随不定。 为无为漏无漏。 准义思之。 若依本释。 漏无漏等互相缘时。 即第四句(云云)。 问。 安惠论师意佛果位可许相见二分耶。 如第一。 第四。 第五。 第八等抄。 发布时间:2024-08-31 08:02:08 来源:藏经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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