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四种相违私记 内容: 四种相违私记No. 2277四种相违略私记卷上释真兴集疏云。 论相违有四。 谓法自相相违至差别相违因等(云云)意何。 答。 凡约因明比量门有宗因喻。 若邪比量者。 此三支中有若干失谓宗有九过。 因有十四过。 喻有十过。 其因有十四失中。 相违失有四。 谓法自相相违。 法差别相违。 有法自相相违。 有法差别相违。 疏主牒之云相违有四等(云云)疏云。 述曰下第三解相违有三。 初标。 次列。 后释。 此初二也(云云)意何。 答。 释因十四过有三。 一释不成过。 二释不定失。 三释相违失。 上已释初二不成不定。 今释第三相违。 此有三。 谓一总标相违名。 二别列相违名。 三别释四种相违也(为言)疏云。 相违义者。 谓两宗相返。 此之四过不改他因。 能令立者宗成相违。 与相违法而为因。 故名相违因。 因得果名名相违也(云云)意何。 答。 此凡释得相违名之所以也。 即意云。 言相违者。 所违宗与能违宗相返之名。 然正能违宗得相违名。 即所违本量因令相违本所立宗。 更为与本量宗相违之能违量宗为因。 故云不改他因。 (云云。 或本云而取他因等)问。 若宗云相违者。 可名相违宗。 何名相违因耶。 答。 因得果名故名相违因。 不名相违宗。 意云。 宗是因所成之果。 因是能成。 此因令相违所成果之宗。 故。 因得果相违之名也。 问。 若不云因得果名名相违因。 云相违宗有何失。 答。 宗得相违名者依因力。 非宗独相违。 何名相违宗耶。 意云。 声常宗与声无常宗虽相返。 然能相违所相违难定判。 今所作性故因。 不成本量常宗。 为与常宗相违无常宗。 为因能成相违之无常宗。 其无常宗被成立者。 依所作性因之力故。 因得相违名不名相违宗云也。 问。 疏云。 非因违宗名为相违。 故无宗亦违因例而成难(云云)意何。 答。 明灯抄云。 此嫌文轨师第一解也(云云)问意何。 答。 文轨师释相违因有二释。 即第一释云。 问。 宗亦乖因。 岂唯因过。 过不在宗何得名相。 答。 如言父子相生。 子不生父亦得名相。 此即宗因两形为相。 因返宗故名违(云云)此为显相违即因持业释之义作此问答也。 又就此释次文云。 问常义既返所作。 何不宗说相违。 答。 宗言常住过失未生。 因言所作方乖所立。 故因说违。 宗无此过(云云)此为避此初释所有例难所作问答也。 今慈恩御意总为嫌此第一释之两重问答。 云非因违宗等也。 问。 先此轨师两问答意何。 答。 初问意且付声常比量。 以所作性故因违常宗名因过者。 亦常宗已乖所作因。 岂非宗过乎。 若言宗无失者。 何得名相言也。 其答意云。 譬如言父子相生之时。 虽父与子相对名相。 然父能生子子不生父。 如此宗因相违之时。 宗与因相对名相。 然因能违宗。 宗不违因。 故不可例难言也。 重意云。 问即难不可唯言因失亦可言宗失也。 答即避此难也。 次问意云。 宗常义已返因所作义。 何只名相违因。 不名相违宗言也。 其答意云。 且付一具比量。 宗云声常之时过未生。 因言所作性故之时宗常义违所作。 故初其失显。 故因言相违。 宗不云尔云也。 重意云。 问即难何唯名相违因。 亦可名相违宗也。 答即避此难也。 问。 就此义文轨师已作二释。 悉避例难。 何故慈恩嫌此义给耶。 答。 此例难专不被避。 所以者何。 宗言常住之时。 虽过失未生。 因言所作。 宗因相形之时。 因违宗故过失即生。 例知宗亦违因过失可生。 故用相违即因义之时。 犹有此例难。 故嫌也。 问。 轨师第二释如何。 答。 其文云。 又释。 如立常为宗。 无常返常名为相违。 立因为欲成常住宗。 其因乃成无常宗义。 与相违为因。 故名相违因也(云云)问。 何故慈恩不嫌此释。 答。 与自义同故不嫌。 即相违之因依主释之义也。 问。 若尔慈恩不立相违即因义耶。 答。 古德有二传。 即一云亦立。 二云不立也(后传正也)问。 若尔邑法师立即因义故。 彼记文云。 疏释云与相违法而为因故名相违因者。 义犹未具。 所以然者。 立因之法同有异无。 今此四因同无异有。 故名相违。 故理门云。 于同有及二在异无是因。 翻此名相违。 此论亦云。 此因唯于异品中有。 是故相违。 故知兼此义方具矣(云云)又沼法师略纂云。 名相违者。 此亦两解。 一云。 宗因两形为相。 因返宗故名违。 相违即因名相违因。 二云。 常与无常等两相返故名为相违。 与相违法为因。 相违之因名相违因(云云)答。 今案。 且邑记意不顾本疏。 同古师义。 不可必信。 略纂之意。 又一部文相似同古师。 计之住彼溜州未从慈恩以前所制欤。 若不尔者。 已作纂要纂本疏所遗之义。 作义断破他师义。 何更自作别疏释耶。 智周师先后二记皆用依主释。 玄应作二释。 以依主释为正。 太贤师亦尔。 日本古德明灯抄及平备师等记。 皆用依主释义也(古德云。 慈恩亦用即因义云云至次下当论云云)问。 次文云。 理门论云。 若法能成相违所立。 是相违过。 即名似因。 如无违法。 相违亦尔。 所成法无定无有故。 由彼说故因仍旧定。 喻可改依。 故下四过初一改喻。 后三依旧(云云)意何。 答。 此文中有二意。 即一以理门论为证成相违之因义。 二正以其论为证。 显四种相违因必用旧。 喻通改不改之义也。 意云。 已言若法能成相违所立是相违过(*云云)明知因法不成本宗。 成与本宗相违之宗名相违因。 故云。 以此文为证成相违之因之义云也。 又已言如无违法相违亦尔。 明以本量因为相违量之因云事。 故以此文为证成因用本喻通改不改之义云也(云如无违法者。 本量宗未被过之时云如无违法。 易知之)问。 次文云。 问。 有因返宗不顺因义。 因名相违宗亦返因。 不顺宗义应名相违(云云)此问起意何。 答。 云之诸师记不同。 且邑法师之以为。 此问意显相违即因之义也。 智周师*之以为。 此问意重显相违之因之义也。 善珠僧正云。 此问起者。 依轨师疏问答而起也(*云云)问。 此诸师意何。 答。 先邑法师意释此问之答文云。 由因成宗等者。 此中前不齐解。 后齐解。 前疏不许因违宗故名相违因。 由有相例之失故不取之。 今既释通兼取无妨(云云)此文意云。 疏释相违因。 上下意殊。 上文云非因违宗等。 不用相违即因义。 此解不齐古师义。 故前云不齐解也。 下此问答中所释者。 此相违即因义也。 此解即齐古师义故。 后云齐解也。 故知此师云。 为显相违即因义发此问也(为言。 *云此齐不齐解。 古德云。 此两重答中。 初答不齐解。 后答齐解。 云云又云云不同。 皆不可也)智周师意即彼记问答云。 问。 前已解云。 与相违法为因。 而无宗因相例过。 已不取因返于宗名相违讫。 何故今后取此为难。 答。 前虽略举而未显陈所以。 今时而更诰问。 彰其比量亦有四过。 问与前同。 答与前别也(云云)此法师意。 今疏问答就相违即因之义发此问诘。 其答中具显相违之因义言也。 善珠僧正意此问答非疏主自义且顺古师假叙此问答也(为言)今案见智周善珠之意。 此问且顺文轨师义。 以相违即因义假叙。 问诘以其答弥显相违之因之义也。 慈恩御意为显自义。 先以他师义发问。 内明因明之中处处非一也。 近则下文若难离实等云问。 其类耳(邑记不可依之)然或古德云。 此问亦以相违之因义问也。 即可读文训。 谓以有因令返宗。 云不顺因义。 因名相违者。 以有宗亦因令返。 云不顺宗义。 应名相违(云云。 此传无殊难也)次文云。 答。 由因成宗令宗相返因名相违。 非宗成因令因相返不名相违(云云)此文意何。 答。 答前问有二答。 即一不顺答。 二顺答。 今此文初不顺答也。 即立因为能成。 令宗相返因名相违。 宗非能成令因相返。 故不名相违言也。 见此答文。 显相违之因义尤明也。 次文。 又因名法自相相违。 宗名比量相违(云云)此文意何。 答。 此答前问有二答之中。 第二顺答也。 即*立所作性故因违声常宗云法自相相违。 瓶等是常宗违所作性故因云比量相违。 问。 所作性故因违声常宗名法自相相违者。 是即因违宗。 岂非相违即因义耶。 答。 不尔。 所作性故因不成声常宗云因违宗也。 然以此义不名相违因。 以不成常宗为与常宗相违无常宗为因名相违因。 为常宗遂是非因。 何名相违即因耶。 问。 比量相违不待因喻之失。 而何云宗违因名比量相违耶。 答。 其举宗有失故。 可违因之道理自然显耳。 故云宗违因之失。 故疏上卷云。 彼但举宗以违因讫(云云)又可云约比量相违有二种。 即一瓶等是常之比量相违。 二声常之比量相违也。 初是不待因喻之失也。 后非必尔。 今疏约立声为常比量相违。 云宗违因名比量相违也(纂有二释。 一者立声为常名比量相违。 二*者亦不名比量相违云云后义意。 若对声显论师之时。 不许所作故非比量相违云也)次文云。 因别疏牒相违开四。 宗违合说唯名比量相违。 以宗准因。 故知亦有法之差别有法自相有法差别比量相违。 不尔何故。 但说有法自相比量相违。 其相违决定及相违因各四种耶(云云)此文意何。 答。 此文前答文之残也。 为通伏难更述此言。 故周记云。 此第二答中。 答宗亦名违因。 兼答伏难。 伏难云。 宗违于因不开有四。 因违于宗即开四耶。 答。 如疏可解(云云)意云。 或难云。 若云宗违因名比量相违。 因违宗名法自相相违者。 何故宗违因只名一比量相违。 因违宗乃有四种相违耶(为言)答。 文如疏易知之。 问。 何故比量相违合说。 相违因别说。 答。 比量相违举宗失即显。 影略故合说。 相违因以因显有法与法自相差别之失。 故别别说。 若具说者。 约比量相违可有四种。 今为影现故合说。 问。 其不尔何故等之文意何。 答。 意云。 若不云比量相违影略故合说者。 更有何所以约比量相违。 唯说法自相之比量相违。 不说后三相违之比量相违。 约相违决定及相违因具说四种耶言也。 问。 尔者若具说者。 可有四种比量相违之方何。 答。 论唯说法自相比量相违不说余三。 疏亦不说也。 问。 若尔指何可云后三比量相违。 答。 指后三相违可云后三比量相违。 故[忄*隽]清记云。 以宗准因宗亦有四。 应云法自相比量相违。 余三皆准之并须加比量相违之言(云云)问。 后三相违何可有比量相违。 答。 约后三相违。 各显意许付过时。 唯有宗违因之失。 故亦云比量相违也。 问。 然比量相违不待因喻之*失。 而何以因付*过可名比量相违。 答。 此义不尔。 得比量相违之名违正比量之道理故也。 是即前宗违后量因故*名比量相违也。 言不待因喻者。 *是一相之说故纂云。 谓立于宗违正量因。 由自共因正故立量。 正违此量名比量相违(云云)断云。 为正比量违故名比量相违(云云)问。 若相违因亦云名比量相违者。 因明道理可坏。 答。 专不坏相违因虽亦带比量相违。 比量相违过相不殊。 故总合说一。 相违因过相殊。 故各别显说。 宗所有失宗中合说。 因所有*过因中别说。 为显宗因各有失两处说*也。 问。 相违决定有四种者何。 答。 *论唯说法自相相违决定不说后三。 然疏中卷以一因违三比量为后三相违决定也。 问。 尔一因违三量有相违决定方何。 答。 先本作法胜论师立自比量云。 所说有性非四大种。 许除四大体非无故。 如色声等(云云)此量为成离实有性所立也。 而此量有法差别有法自相有法差别三*过。 故作能违之时。 若用本因则只后三相违。 若改因则为相违决定。 故疏中卷云。 若不改前因违宗四种。 是后相违过。 若改前因违宗四种。 皆相违决定(云云)问。 其相违决定能违改本因方何。 答。 先法自相相违决定。 所违即是声无常。 所作性故。 如瓶等之量也。 能违声显论师所立。 声常。 所闻性故。 如声性之量也。 此因喻俱改矣。 后三相违决定所违因。 是许除四大体非无故也。 能违之因舍许除四大之言只云体非无故。 是改因也。 问。 是省略前因。 何云改。 答。 随具阙义亦殊。 加许除四大之言时。 遮不定失。 故本量必加用。 约能违量虽唯云体非无故。 无不定失故随阙具义亦殊也。 故明灯抄云。 既置许除四大言。 与唯体非无故是异也(云云此量所违能违具至下可知)问。 相违因比量相违先邪后正。 相违决定前后俱邪。 何相违因亦有相违决定失邪。 答。 其单量重量异。 若单相违决定前后俱邪。 是疑因也。 若相违因所有相违决定前邪后正。 非疑因也(已上相违因亦有比量相违及相违决定者。 是古德之传耳)今案窃观疏文。 三种各别。 相违因无相违决定及比量相违。 比量相违无相违因失及相违决定失。 相违决定无相违因失及比量相违失。 故疏说比量相违云。 此中但明宗法自相比量相违。 准因亦有法之差别有法自相有法差别比量相违。 因违宗喻既有四失。 宗违因喻理亦有四。 恐文繁愦略之(至相违决定广当显示云云)此文意云。 今论所说瓶等是常之比量相违。 但说法自相所有比量相违。 今准相违因。 相违因既显法自相法差别有法自相有法差别各所诤之失。 有四种因。 准知约比量相违。 不可唯有法自相比量相违。 亦可有法差别有法自相有法差别之比量相违云事。 恐繁不说之(为言)不谓云尔故四种相违因之宗亦有比量相违*之。 又疏说相违决定云。 今论但说言之所陈违宗能别本所诤因。 名相违决定。 其有法自相虽言所陈。 非宗相返本所诤法。 二种差别意之所许虽意所诤。 非言所陈。 此三决定相违之因皆略不说。 以此准前比量相违亦有四种。 论中亦但说法自相比量(云云)此文意云。 论所说相违决定。 唯说两所诤法自相常无常名相违决定。 其有法自相虽言陈。 非所诤法。 有法差别法差别言陈无诤故。 此三种略不说也。 先比量相违虽唯说法自相。 既云可有四种。 准知约此相违决定唯说法自相亦可有四种言也。 尔*云故四种相违因亦有相违决定失(云云)问。 若尔何以一因违三比量。 为后三相违决定之作法。 答。 约一因违三比量之能违有二种。 一用本因。 二改本因。 若用本因作能违时。 为一因违三量之作法。 若改本因作能违时。 为后三相违决定之作法故疏云。 问。 相违决定违法自相。 亦有法差别有法自相有法差别耶。 答。 有若不改前因违宗四种。 是后相违过。 若改前因违宗四种。 皆相违决定(云云)既约能违量不改因者。 是相违因*失。 改因者是相违决定也。 明知二过不并云事。 问。 约一因违三量改不改因之方何。 答。 疏云。 如胜论立自比量云所说有性非四大种。 许除四大体非无故如色声等(乃至)他便作有法自相相违难云。 汝有性非有性。 非四大种故。 如色声等。 是名有法自相相违决定(乃至)作有法差别相违云。 汝之有性应不能作有有缘性。 许非四大故。 如色声等(乃至)作法差别相违决定云。 汝言有性非能有四大。 非四大种许非无故。 如色声等(云云不改本因之作法。 至下可知。 已上今案殊可秘之)问。 次文云。 此宗说法略有二种。 一自性。 二差别(云云)心何。 答明灯抄云。 此因明宗说一切法略有二种。 一自性。 二差别。 如瑜伽说所成立义有二种。 一者自性二者差别。 今此因明中。 有法即是所立自性。 能别即是所立差别(云云)*问。 次文云。 此有三重。 一者局通(云云)*心何。 答。 此因明宗自性差别有三种。 谓一局通相对。 谓诸法之体局自非他名为自性。 法上义通自及他名为差别云也。 问。 次文。 对法等言。 所成立自性者。 谓我自性法自性。 若有若无所成立故。 各别性故。 差别者。 谓我差别法差别。 若一切遍。 若非一切遍。 若常若无常。 若有色若无色。 如是等无量差别。 随其所应空等遍有。 色等非遍。 前局。 后通。 故二差别(云云)*心何。 答。 此文正为证此初重引对法等文也(等者等取瑜伽显扬佛地论也)问。 先何故以对法等所说。 明此因明宗自性差别。 答。 对法十六说论轨决择有七种。 谓论体论处论依论庄严论负论出离论多所作法也(即瑜伽因明处也)说第三论依。 云论依者。 谓依此立论略有二种。 一所成立。 二能成立。 所成立有二。 一自性。 二差别。 能成立有八种。 一立宗。 二立因。 三立喻。 四立合。 五结。 六现量。 七比量。 八圣教量(云云)此既说因明宗。 故引对法等。 瑜伽十五因明处中论依云。 所成立义有二种者。 一自性。 二差别。 所成立自性者。 谓有立为有。 无立为无。 所成立差别者。 谓有上立为有上。 无上立*为无上。 常立为常。 无常立为无常。 如此有色无色有见无见有对无对有漏无漏有为无为。 如此等无量差别门。 能成立法有八种者。 一立宗。 二辨因。 三引喻。 四同类。 五异类(六七八如对法)故等取瑜伽也。 问。 就疏文其我自性法自性等云意何。 答。 约我有二种。 一世间我(有情命者等)二圣教我(预流一来等)约法有二种。 一世间法(实德业等也)二圣教法(蕴处界等*也)今言若有若无者。 此有二义。 一外道执世间我法自性为有。 拨圣教我法自性为无。 佛法者观圣教我法自性为有。 毁世间我法自性为无。 二外道之中。 或执我后身为有(常见也)或执我后身为无(断见也)是执我自性为若有若无也。 又五见之中。 四见为有。 邪见为无。 是执法自性为若有若无也。 佛法者中。 我名为有。 我体为无。 是观我自性为若有若无也。 又遍计所执为无。 依圆二性为有。 是观法自性为若有若无也。 言所成立故者。 释成立义也。 言各别性故者。 释自性二字也。 言若一切遍等者。 明灯抄有二释。 一云。 一切遍者。 即是迦毗罗等执我量同虚空体周遍故。 非一切遍者。 即离系子及兽主遍出等计。 即执我量有分分齐。 随身舒卷。 及少如极微等。 此之二种是我差别。 言若常无常等者。 明法差别有常无常有色无色等。 二云。 又释此中略明三对差别。 遍不遍常无常色无色。 以等余门。 并通我法二种自性所有差别。 故法中亦有真如法空无我等遍诸法。 余法不遍。 其我中亦有常无常色无色等(云云)问。 今此二释*心何。 答。 初释意云遍非遍者。 我差别。 言常无常色无色者。 法差别言也。 后释意遍非遍常无常色无色。 皆通我法二种差*别言也。 此后释重意云。 且外道中。 或计我体周遍。 或计少如极微。 是云遍不遍。 又或计我体常住。 或计能化梵王是常。 所化我等无常(一分常论计)是云常无常之差别。 又或计色蕴为我。 或计四蕴为我。 是云色非色之差别。 约法者。 邪见边见为六十二见自体。 戒取见取为其眷属。 萨迦耶见为其根本。 故此五见通六十二见。 故云一切遍六十二各各见不通余见。 故云非一切遍即六十二中。 通断常二见。 常见云若常。 断见云无常。 即六十二法在有色界起云有色。 在无色界起云非色也。 又可云六句义法及二十五谛法中。 各有遍不遍常无常色非色等之差*别(可寻)若约佛法者。 施设我义通涅槃大我义。 故云遍。 施设我义不通实我义故云不遍。 施设我无常故云无常。 涅槃大我常故云常。 欲色二界预流不还等有色身故云色。 无色界圣者无色身故云非色。 约法差别者。 空无我通一切法故云遍。 有漏无漏不相通故云不遍。 欲色二界系法云有色。 无色界系法云非色也(此述意述愚怀后人不可必见)问。 且约我法体云有无。 云遍不遍等。 专无差别。 而何云有无名自性。 云遍不遍等名差别。 答。 甚殊。 *云有无者。 谓有体无体之言也。 即是自体实有自体实无也。 此实有我法之上。 有遍不遍等无量差别。 约实无之我法上亦尔。 故明灯抄云。 即是有体之我法。 及无体之我法等所有遍不遍等为差别义(云云又有一释。 今略之)言空等遍有色等非遍者。 明灯抄云。 执我量与虚空等者。 我体遍有。 执我有分齐随身舒卷。 及少如极微者。 我与色等不周遍。 故云空等遍有色等非遍(云云如此文者。 只释外道所计差别义。 不释彼所计法差别及佛法我法差别之义。 既有随其所应之言。 理须具释。 今略之)今此抄意。 空等色等之等言。 是均等之等。 非等取余言也。 周记云。 空等遍有者。 苦空无常等遍通一切。 色等非遍者。 此色等法不通是他上故名非遍(云云)问。 此两记意*异。 可据何。 答。 取舍任心(云云)*问。 次文二者先后于总举中。 言先陈者名为自性。 言后说者为差别。 以后所陈分别前故(云云)此文心何。 答。 此第二先陈后说对也。 此对*意若自性之体。 若差别之义。 言显先陈名为自性。 言显后说名为差别言也。 问。 何故若体若义。 先陈为自性。 若体若义。 后说为差别。 答。 *云差别者分别异名也。 谓约立量若体若义。 言陈先举有法名自性。 若体若义。 言陈后举能别名差别。 以后说能别之法。 分别前有法之法故言也。 问。 此重与前重有何差别。 答。 前对声体局己不通云自性。 无常义贯通因喻云差别也。 此对不尔。 若声体若无常义。 先陈有法为自性。 若声体若无常义。 后说能别为差别。 以此能别分别彼有法故。 前对差别流下。 此对差别向上。 故专异云也*问。 次*文佛地论云。 彼因明论自相共相与此有异。 彼说诸法各付自体名为自相。 贯通他上如缕贯花名为共相(云云)意何。 答。 此为证此重引佛地论文也。 问。 此文*心何。 答。 此文佛地论师会佛地经所说自相共相。 违于因明论所有自相共相之*文。 即意云。 佛地经意色心自体名为自相。 彼上所有无常等义名为共相。 今因明论意各付己体为自相。 贯通义为共相。 谓若色心法体。 若其体上无常等义。 若只云色心。 若只云无常之时。 各付己体不通他*上。 故云自相。 若或先举色心后举无常时。 先陈色心不通他。 故云自相。 后说无常分别先陈色心之时。 此无常义通先陈他。 显得色心无常义。 故贯通他上名为共相。 又或先举无常后举色心之时。 其前陈无常只付己体未知何法无常。 故云自相。 以后说色心分别先陈无常之时。 此色心义通先陈他显得无常色心义。 故贯通他上名为共相。 是以明知。 此论与彼经自相共相各异云也(自相者自性也。 共相者差别也)问。 今见所引佛地论文。 可为先局通对之证。 而何引证此对。 答(至下可知。 具以显示矣)问。 佛地论正文如何。 答。 彼论(第六卷)说妙观察智能缘自共相境有三有义。 第三云。 如实义者。 彼因明论立自共相与此少异。 彼说一切法上实义皆名自相。 以诸法上自相共相各付己体不共他故。 若分别心立一种类能诠所诠通在诸法。 如缕贯花。 名为共相。 此要散心分别假立。 是比量境。 一切定心离此分别皆名现量(乃至)是故彼论说诸法上所有实义皆名自相。 此经不尔。 故无相违(云云)问。 且因明论如何说。 具引云彼因明论等耶。 答。 且小论说真量所须之量云。 复次为自开悟。 当知唯有现比二量。 此中现量谓无分别。 若有正智于色等义离名种等所有分别。 现现别转。 故名现量言比量者。 谓藉众相而观于义。 相有三种。 如前已说。 由彼为因。 于所比义有正智生。 了知有火或无常等。 是名比量(云云)得此论文意所引也。 问。 此文意何。 答。 此文意真能立量必有二具。 一现量。 二比量。 现量者自相。 比量者共相。 具此二量立量成立。 故理门论云。 由此能了自共相。 故非离此二别有所量。 为了知彼更立余量。 故依二相唯立二量(云云)今小论疏述彼意云。 是故陈那依此二相唯立二量。 其二相体今略明之。 一切诸法各付己体即名自相。 不同经中所说自相。 以分别心假立一法。 宽通诸法如缕贯花。 此名共相。 与经中共相体别(云云大论自共相可见之)言如缕贯花者。 犹如一缕贯黄赤花。 一无常言贯通色心言也*问。 次*文故依于此声等局体名为自性。 无常贯他名为差别。 得名不定(云云)*心何。 答。 *意依此先陈明后说因明论之自共相。 一具量中声等先陈局己体为自性。 无常等后说通他为差别(云云)此且以声无常指示也。 可谓又以诸法共相为先陈名自相。 以诸法自相为后说名共相。 故此因明宗得自共相名甚以不定。 所以者何。 自相名自相。 共相名共相。 自相亦名共相。 共相亦名自相故。 明灯抄云。 自相共相皆有自性。 自相共相皆有差别。 此义唯在因明之旨。 何者有法言自性。 法是差别(云云约经自共相得名决定故也)*问。 次*文若立五蕴一切无我。 蕴为自性。 我无我等名为差别。 若说我是思。 思为差别。 我为自性。 是故不定(云云等漏无漏也)意何。 答。 上且近取此论所说声无常量。 显自性差别得名不定。 而言声体为自性。 无常义为差别者。 如常道理。 得名不定义未分明。 只说一相故。 今细为显得名不定之所以。 更出余二量也。 *意设佛法者对外人立量。 云五蕴应无我之时。 五蕴法是法自性。 以此为先陈之时。 必本性为自性。 此五蕴上立敌所诤我无我义为后说之时。 亦如义。 为差别。 此例道理也。 而数论师立量云我是思之时。 以为五蕴上义之我为有法。 故名自性。 以五蕴中思心所为能别。 故名差别。 是量即以差别为自性以自性为差别也。 与先既殊。 故此因明宗得自性差别之名随宜不定(为言)故明灯抄云。 立我是思我为自性。 是有法故。 思为差别。 以是法故。 即我共相亦有自性。 思之自相亦有差别。 自性差别各无所的。 得名不定(云云)*问。 次*文以理推之。 此虽即前然教少异。 义亦别故分为二门(云云)*心何。 答。 此文*意此前陈后说对。 即前局通对也。 谓即前局通对意。 色心我法自性局己为自性。 常无常等义通余为差*别。 又约立量门有法为自性。 法宗为差别(言也)此前陈后说对亦尔。 诸法局己为自性。 以通他为差别。 此即前义故云即前也。 但分为二门有二所以。 一即说自性差别教旨异故。 二即自性差别之宽狭不同故也。 问。 此二所以何。 答。 言教旨异故者。 说局通对者。 以对法瑜伽等说我法之体为自性。 常等之义为差别为证也。 今此对以佛地论所立。 因明论自共相体义不分别。 各付己体为自相。 贯通他上为共相之文为证。 彼此不同。 故云教少异。 言教异者。 非但教异。 言教旨异也。 因明论自共相有其二分。 一分同。 于对法等谓体为自性义为差别也。 一分异。 于对法等谓亦义为自性体为差别也。 故云少异也(检以诸法*上自相共相各付己体等之文。 此义尤明也)言宽狭不同者。 前对狭。 今此对宽言也。 谓前对唯约体义局通。 分别自性差别故云*狭。 此对体局为自性。 义通为差别。 与前对同也。 然又义局为自性。 体通为差别。 从前之外义。 故*云宽也。 故此对与前有同有异。 同故云即前。 异故云分二。 然云此对差别古德义如云。 今皆略(云云)*问。 次文云。 三者言许言中所陈前局及通。 俱名自性。 故法有法皆有自性。 自意所许别义所可成立名为差别。 故法有法皆有差别(云云)意何。 答。 此文说第三言陈意许对之*文。 *意诸法自性差别若陈言显名自性。 故有法与法俱有自相。 诸法自性差别若意许立名差别。 故有法与法俱有差别言也。 问。 上有二对。 何故云前局及通举第一对不取第二对。 答。 前局及通者。 总合前二对。 第二前陈后说对亦有局通义故。 云前局及通。 今此对意一切自性差别言陈名自相。 一切自性差别意许名差别。 故不可言取此舍彼也。 问。 若尔何周前记云。 以于局通对作法定故取。 前陈后说对作法不定故不取。 答此理不应故。 同后记云。 此第三对言陈之中。 随其所应前二门。 若约义显者但摄第二。 乃至不如总摄(云云)故知此记前后不同也*问。 次*文非取一切。 义如先说(云云)*心何。 答。 言显宗为自相。 意许宗为差别。 其差别者非一切义皆是差别。 唯两别许。 若所诤别义。 违他顺自方为差别。 非取宗上余一切义也。 谓设有声上执受大种生非执受大种生等之差别。 又无常上有转变灭坏等差别。 非意所诤故不取之(自余皆准之。 疏上卷说之故言义如前说也)问。 此上三对次第何故尔。 答。 第一重凡明因明门所成立之法。 第二重明立量门。 第三重正明四相违门。 故次第如此也。 然断文总摄自性差别略有二门。 一依诸经论门。 二唯依因明论门(云云)此二门各有四对。 初门四对者。 一体义。 二总别对。 三诠非诠对。 四名句对(云云)后门四对者。 一体义对。 即总别对二总别对(四相违是也)三前陈后说对(即辨宗依。 是通前对云云)四言陈意许对(即四相违因所违者是*也)恐繁悉略之。 *问。 次文云。 今说。 有因令此四种宗之所立返成相违故。 名法自相相违因等(云云)心何。 答。 此文意就此第三言陈意许对。 正显相违宗有四云事也。 谓宗中法与有法各有自性差别二种。 故宗有四。 所作性故等因令此四宗所立返成相违故。 名法自相等四相违因言也*问。 次文。 论说等者。 义显别因。 所乖返宗不过此四。 故论但说有四相违。 能乖返因有十五类(云云)心何。 答此释论所说等言也。 别因者。 论所说三因之外余十二因也。 问。 所乖返名宗。 能乖返名因者。 岂非相违即因义耶。 答。 明灯抄云。 所乖返宗者。 两宗乖返名相违。 能令乖返说名因。 能相违量所相违量。 此二义互相望名能乖返宗。 名所乖返宗。 此所乖返宗能令乖返故。 名能乖返因。 非谓因宗互*相望名能所。 故前后文不相违*也(云云)*问。 次文云。 违一有四。 谓各别违。 违二有六。 谓违初二(法自相法差别)违初三(法自相有法自相)违初四(法自相有法差别)违二三(法差别有法自相)违二四(法差别有法差别)违三四(有法自相有法差别)违三有四。 谓互除一(一者除有法差别违余三也。 二*者除有法自相违余三也。 三*者除法差别相违违余三也。 四*者除法自相违余三也)违四有一(一因违四之比量)故成十五(云云)*心何。 答。 此列能乖返十五因也。 竖有四类。 横有十五(可悉之)*问。 次文云。 论中但显初二别违一因后二共违二因。 举此三种等余十二。 故说等言(云云)*心何。 答。 此结。 意能乖返因有此十五类。 然而今论唯说所作性故因违法自相。 积聚性故因违法差别。 有一实故等因违有法自相差别二宗之三类因。 等取余十二类因。 故说等言云也。 此能乖返十五因作法。 如清●师注抄*之(可见已上初料简)*问。 文此中法自相相违因者至无间所发性故述曰下别释四。 初文有三。 初标牒名。 次显宗因。 后成违义。 此初二也(云云)上标名列名已了下。 正明四种作法也(如文可悉之)*问。 次*文。 问。 相违有四。 何故初说法自相因。 答。 正所诤故。 上比量相违相违决定皆唯说彼法自相。 故从彼初说(文)问此问答意如何。 答。 问意易知。 答意凡一切比量举宗时。 必以法自相为所诤之宗。 设欲成立法及有法自相差别。 立敌相对所诤者。 是能别法自相。 故论说前比量相违相违决定。 唯说法自相比量相违相违决定。 依此说相违因先说法自相也。 言从彼者。 非指前比量相违相违决定。 是指正所诤之言也(此意也。 但周记指前比量及决定相违等从彼云云不可依)*问。 文云。 此有二师。 如声生论立声常宗所作性因。 声显论立勤勇无间所发性因(文)意何。 答。 此正出法自相相违作法也。 此有二师。 一声生论师对胜论立量云。 声应常。 所作性故。 同喻如虚空。 异喻如瓶等(云云)二声显对胜论立量云。 声应常。 勤勇无间所发性故。 同喻如虚空。 异喻如电瓶等(云云)*问。 次*文。 论此因唯于异品中有。 是故相违。 述曰。 此相违义。 由初常宗空等为同品瓶等为异品。 所作性因同品非有异品遍有。 九句因中第四句也(云云)意何。 答。 是约初量阙后二相也。 意凡正比量者。 必具因三相。 一遍是宗法性。 二同品定有性。 三异品遍无性。 而今此量阙同品定有异品遍无二相。 是相违义也(为言)次文云。 应为相违量云。 声是无常。 所作性故。 譬如瓶等(云云)意何。 答。 是出能违量也。 问。 先付初量尔此量令阙后二相。 作能违方何。 答。 声者有法自相。 应常者法自相。 所作性故因不成声常宗。 为与常宗相违之无常宗为因。 此因同喻虚空上非有。 异喻瓶上有。 同品非有。 异品有。 阙后二相。 故作能违云。 声无常。 所作性故。 同喻如瓶等。 异喻如虚空云。 是其作法也(是约初量作法也)次文云。 由第二宗空为同品。 以电瓶等而为异品。 勤勇发因于同遍无。 于异品电无。 瓶等上有。 九句因中第六句也(云云)*意何。 答。 此约第二量阙后二相也。 此因同品非有异品有非有故。 阙后二*相。 作能违量准前可案之次文云。 此之二因返成无常。 违宗所陈法自相故名相违因(云云)是释上二因名法自相相违因之所以也。 次文云。 故理门云。 于同有及二。 在异无是因。 返此名相违。 所余皆不定(文)此为证此上二因名相违及摄四六句之所以引理门说九句之颂也。 即此颂中说正因相违因不定因。 以九句皆摄此三因。 上十字说正因。 次五字说相违因。 后五字说不定因。 若配九句。 二八为正因。 四六为相违。 一三五七九皆名为不定(具如九句义也)次文云。 此所作因翻九句中第二正因。 彼同品有。 异品非有。 此同品非有。 异品有故。 此勤勇因翻九句中第八正因。 彼同品有非有。 异品非有。 此同品非有。 异品有非有故。 上已数论。 略不繁述(云云)此文释前二量所违翻二八句。 兼显能违摄二八句也。 即能违所作性因摄第二句。 能违勤勇因摄第八句。 疏上释九句中。 具释故今略之(为言)问。 何故此法自相相违作法必有二种。 答。 此有五解。 一*者立者异故。 二*者内外异故(声显立内声。 声生立内外声)三*者显四六故。 四*者有宽狭故(所作因宽因。 成宽宗。 勤勇因狭。 成狭宗故之)五违二八故(立之)次文云。 此一似因因仍用旧。 喻改先立。 后之三因因喻皆旧。 由是四因因必仍旧。 喻任即同(云云)意何。 答。 *意上引理门论云若法能成相违所立等之文释相违义。 次兼标因必仍旧喻任改同之义了。 今正入此四相违门。 初一能违改喻。 后三能违不改。 还成前义故云由是四因因必仍旧喻任改同也。 次文云。 若不尔者必无法自相与余随一合可成违二因。 许初改喻后三不改故(云云)此文意何。 答。 明灯抄云。 此下简过成轨也(云云)意为通伏难决定义故作二返难答。 此其初返难答也。 问。 其伏难何。 答。 其抄云。 有人文外伏难云。 今观论文。 初之一因言仍用旧喻改先立。 后之三因因喻皆旧。 既初改喻。 后三不改喻。 法既决定。 文亦分明。 何故今云由是四因因必仍旧喻任改同耶(云云)问。 尔其返难答意何。 答文云。 返难意云。 若不言四因因必用本喻任改同者必应无有此法自相与余宗合违二等因。 如文取义。 执初改喻后三不改其法定故。 问。 何故云初一改喻后三不改之时。 可无法自相与余三合违。 答。 喻改与不改异何合违耶。 次文云。 又九因中第四第六名相违因。 要同非有。 异有。 或俱。 若随所言。 后三相违直观立者。 因于同有。 如何复难成相违耶。 理门但言若法能成相违所立。 是相违过。 即名似因。 不说同喻亦仍用旧。 此论示法。 初一改喻。 后三依旧。 欲令学者知因决定非喻过。 故下之三因观立虽成返为相违。 一一穷究皆亦唯是同无异有成相违故。 至下当知(云云)抄云。 此第二返难答也。 问。 此第二返难意何。 答。 意若汝言四相违因初一改喻后三不改决定者。 九句中四六句名相违。 必因同品非有异品有。 若异品有非有也。 而后三相违观立者意。 法差别积聚性因于同喻卧具有也。 有法自相有法差别有一实故等因。 于同喻同异性有也。 此后三因非同无异有。 如何复难成相违耶。 汝云后三不改喻故。 但理门论云如无违法相违亦尔。 只说因用本不说喻改不改。 此小论初一喻改后三不改者。 欲令学者知因失决定非喻失也。 所以者何。 若喻失者乍四必可不改喻。 而改喻不改喻皆成相违。 明知是因失非喻过也。 约后三因细寻时无宗同品。 本量同喻皆异喻故。 其因同无异有成相违也(云也)此第二返难中有三义。 一难若尔可无后三相违。 二会释二论意。 三陈后三相违自然成喻改之所以也。 问。 此二返难答有何殊。 答。 初返难意云。 若不如我言。 可无一因违二等量。 后返难意云。 若如汝所言。 可无后三相违量(云也)然先德义如蚁。 皆不可依之。 问。 其伏难人谁。 答。 可指隽法师耳。 次文云。 问。 如声论言。 汝声无常应非是声无常。 所作性故。 如瓶盆等。 第二正因岂非有法自相相违(云云)此问意何。 答。 此以声生论师为法自相能违量又更作能违为问也。 问。 尔此能违心何。 答。 若汝以声同瓶即同瓶无常者。 瓶是可烧可见。 声不可烧见。 瓶与声其义差别。 故难汝声无常可非声无常如瓶无常也。 次文云。 答。 彼非过收。 如立声无常。 无常为法自相。 若所立因返成声常可是此过。 今者双牒有法及法为法有法。 故非此过。 此乃但是分别相似过类。 因犯两俱不成。 所作性因立敌不许依无常故。 生灭异故。 设彼许依亦犯随一。 又无常无能依所作性。 亦犯所依不成过故(云云)此答前问也。 问。 此答*心何。 答。 此答彼外人能违非真能破之所以也。 即有二所以。 一*者此能违量是可摄十四过类中分别相似过类。 二*者此量因有二失。 故非真能破也。 问。 先可摄分别相似过类之方何。 答。 分别相似者。 瓶为同法。 于彼同法有可烧等差别义。 故是则瓶应无常非声。 声应是常。 不可烧等有差别故。 此分别颠倒所立。 是故说名分别相似(云云理门论文)此于同法喻中。 分别可烧不可烧可见不可见等与宗义异。 名分明相似(云云西明疏文也。 灯抄同也)今此难尔。 即于宗中分别法与有法差别之义。 是故分别相似过类摄也(云云灯抄文也)此文意颇隐也。 分别法与有法者。 非谓只依分别法与有法名分别相似。 前喻中分别以瓶与声义各异。 还分别宗中法有法故名分别相似(云云)问。 设分别相似过类者。 何故非真能破。 答。 以声瓶俱所作性俱无常为同品也。 而以非所须不本意之义。 颠倒分别付过故非真能破也。 问。 因有二失者何。 答。 一两俱不成。 若随一不成。 二所依不成也。 意云。 有法所举无常者是灭义。 因所作者是生义。 立敌共不许生义依灭义。 故有两俱俱不成失也。 设立者虽许生义依灭义。 敌者佛弟子不许此义故。 因有他随一不成失也(若言有两俱不成可。 即无随一不成。 若有随一即无两俱故言一失)又有法所举无常者是无义法。 所作性因是有义法。 所依既无故因犯所依不成。 故有二失也(此二失者皆一分失也。 可悉之)问。 何故无常云灭义云无义法。 所作云生义云有义法。 答。 诸法依灭得无常名。 故云灭义。 灭即无体故云无义法也。 诸法所作生。 故所作云生义。 生即有体故云有义法也。 问。 尔声无常量所作性因可不成无常宗。 答。 此义不尔。 第二正因为显有为无常之道理所立也。 以表诸有所作之生义必有无常之灭义。 因能成宗也。 今有法为所依。 因为能依。 所依灭无能依依何故所望义殊。 不可假难之。 次文云。 设有难言。 汝声无常应非是声无常。 许无常故。 如瓶无常(云云)意何。 答。 此为第二正因有人作能违也。 周记云。 此敌论者。 作前法自相相违过既不成已。 更转救言。 我为先量不改本因。 不成法自相相违过。 今改本因岂非彼过耶(云云)问。 且念本量有何失作此难。 答。 依周记者。 犹为付法自相失难也。 问。 此答中云不可为法差别亦非相违决定。 而何云法自相失。 答。 其重遮也。 意云。 非唯不可为法自相失。 亦不可为法差别及相违决定(云云)次文此亦非过诸无似立此过相故。 声有无常是根本诤。 声是有法。 非是法上意所许义。 不可说为法差别过。 亦非相违决定所收。 非根本诤故(云云)此答前难也。 问。 此答意何。 答。 此所作能违量亦专非过。 所以者何。 诸似立中无此过相。 法自相相违必不改本因。 而因既改。 何云法自相过耶。 设彼转救云。 我改因者欲作法差别相违。 若相违决定者。 此亦不可。 本所诤者声上无常。 声者是有法。 非是声上意许义。 故不可为法差别过。 又若改因故欲作相违决定者。 亦不尔。 本诤声有无常也。 不诤无常者是声之无常。 非瓶无常故(云也)周记云。 诸无似立者。 此言倒也。 应云诸似立无也(云云)问。 且就法差别如何可勘付耶。 答。 见无常法自相下意许声无常。 若显立声无常者。 可无同喻故只云无常。 所勘付耳(此先德案也。 已上此答意付周记所作也)问。 明灯抄云。 依理门论*者或是所立一分义故。 此即宗中一分有法以为因。 故立敌不许。 是故还成两俱不成(乃至)设难量云。 烟能有火。 以是烟故。 犹如余烟(乃至)今观此量。 皆以宗中一分有法为因喻也。 准理门旨。 如此皆是两俱不成过摄。 何故今云诸无似立此过相故。 岂深穷此义。 应思之。 今如此文。 案疏意云诸无似立此过相故者。 无以同喻为宗因喻立量(云也)而此烟能有火。 以是烟故犹如余烟之量。 以一法为宗因喻也。 何无诸似立中无此过相。 答。 更可思。 且有二释。 一云诸无似立等者如周记说。 无约法自相改因作法。 故不可依抄义矣。 二今疏意。 非谓诸似立无以一法为宗因喻之作法。 然如是似立不成真能破。 故云诸无似立等。 不妨此量有两俱不成也(为言)次文云。 设许上说皆为过者。 即一切量无正因者。 故于似立不见其过。 皆是似破。 至下当知(云云)意何。 答。 设许此上二能违皆为真能破者。 即一切量无正因者。 所以者何。 决然道理因喻之上分别所不用之义。 颠倒付过故(云也)明灯抄云。 准理门旨此言无义。 既以宗中一分有法为因。 皆是两俱不成。 既许为过。 岂一切量无正因者也(云云)此文不尔。 今疏意。 非谓取宗一分为因似能破量无过。 故还无正因之者。 只可谓正因之上狼藉付失。 更无正因者也(为言)已上法自相相违作法了◎文明十一年(己亥)三月十三日于东大寺清凉院书写毕二明末学大法师延意因明四种相违略私上(下)◎文云。 论法差别至如卧具等。 述曰。 准前亦三。 此初二也(云云)自下释法差别相违也。 准前法自相有三。 初标牒名。 次显宗因。 后成违义也。 次文云。 凡二差别名相违者。 非法有法上除言所陈。 余一切义皆是差别。 要是两宗各各随应因所成立。 意之所许所诤别义方名差别。 因令相违名相违因(云云)意何。 答。 此释差别相违义也。 凡二者法差别有法差别也。 意云。 今言差别者非法有法言陈之外余一切义皆名差别。 只是立敌两人因所成立意中。 所许若所诤之别义方名差别。 因令其相违故名相违因(为言)次文云。 若不尔者。 如立声无常宗。 声之上可闻不可闻等义。 无常之上作彼缘性等。 如是一切皆谓相违。 因令相违名为彼因。 若尔便无相违因义(云云)意何。 答。 若不云非余一切义皆名差别。 唯立敌意中所许诤名差别者。 声无常宗声上有可闻不可闻等多种差别。 无常之上有作彼缘性非彼缘性等多种差别。 如是一切差别皆谓相违。 以因令相违名差别相违因。 若尔即无相违因义。 所以者何。 以非所诤一切差别义作相违失。 故既非本意故(为言)问。 且其可闻及非彼缘性等者意何。 答。 周后记有二释。 一云。 声是可闻。 声上无我非可闻义。 二云。 能诠声缘合即可闻。 不合即不可闻也(云云清记只有后释也)后记云。 作彼缘性等者。 无常声而是其境。 与彼缘声无常之心作性。 不与彼缘色无常之心作性。 亦是无常上差别之义(云云)次文云。 比量相违等皆准此释(云云)意何。 答。 明灯抄云。 比量相违相违决定有二差别。 皆准此释(云云)意云。 约前比量相违相违决定皆有四种。 其各法差别有法差别。 皆准此相违因二种差别可释。 谓以两所许别义为差别。 非取宗上一切义为差别(为言有先德义不如今释也)文云。 此中义说。 若数论外道对佛弟子意欲成立我为受者受用眼等(云云)此将出法差别相违作法。 先明立敌及欲立量之本意也。 故云此中义说也(数论者。 劫初时有外道。 名劫比罗。 此云黄赤色仙人。 鬓发面色皆黄赤故。 其弟子十八部中上首者名筏里涉。 此云雨。 雨际生故。 其党名雨众。 梵云僧佉奢萨怛罗。 此名数论。 以智数数度诸法。 从数起论。 论能生数亦名数论。 其师说二十五谛法矣)次文云。 若我为有法受用眼等。 便有宗中所别不成积聚性因两俱不成如卧具喻所立不成(云云)此文意何。 答。 此先预简三支失也。 意云。 彼数论师云。 若以我为有法。 以受用眼等为能别立量者。 即可有三失(为言)问。 其三失有方何。 答。 云我者即神我也。 以此神我为有法者。 敌者佛弟子不许神我。 故即有宗中他所别不成。 所别必用立敌共许法故。 又立者数论神我云不积聚。 敌者佛弟子不云神我故。 立敌俱不许积聚性故因遍有法。 故有两俱不成。 又同喻卧具是非受用眼等物。 故不成能可受用眼等所立宗。 故有所立不成也。 问。 且就两俱不成言两俱不成者。 有有法体立敌俱不许因遍有法云两俱不成。 而今此量观敌者佛弟子。 无有法体故。 不可云不许因遍有法。 而何云有两俱不成。 答。 约两俱不成有多种。 今所问其一种也。 亦有虽无有法体成两俱不成义。 有体两俱无体两俱二种别故。 今此量理亦可有他所依不成。 望敌者佛弟子无有法所依。 故因有所依不成。 今此疏文省繁略也。 故纂云。 准法师云。 若立真我受用眼等即所别不成。 积聚性因两俱不成。 明前所立两俱不成亦有所依不成等。 故两俱不成不必有法唯有(云云)次文云。 若言眼等必为我用能别不成。 阙无同喻。 积聚性因违法自相。 卧具喻◎◎有所立不成(云云)此文意何。 答。 此亦案立可有失也。 意云。 以眼等为有法。 以神我为能别者。 即有三失(为言)问。 其三失何。 答以神我为能别者。 敌者佛弟子不立神我故有能别不成。 有能别不成故有阙无同喻(意云。 不成神我用之能别何有同喻。 故阙同喻也)积聚性因不成神我受用宗法。 故有法自相相违。 以卧具为喻之时。 其卧具是非神我受用物。 故不成所立宗。 故有所立不成也。 问。 且就阙无同喻三十三过中。 无阙无同喻过。 而何云有阙无同喻。 答。 尔也。 三十三过中非别失。 是即能别不成上义故。 问。 尔云意何。 答。 敌者本不言神我受用故。 神我受用之能别不成。 能别不成何有同喻。 明知阙无同喻是能别不成之上义也。 问。 古德云阙无同喻是所立不成。 而何今云能别不成上义耶。 答。 且古德义不尔。 言所立不成者有喻。 此喻不成所立宗之名也。 既*云阙无同喻。 依有何物不成所立宗云所立不成耶。 故不可也。 问。 古德云。 有喻依无喻体只言所立不成。 喻依喻体俱无言阙无同喻所立不成。 而何违此义。 答。 此义尤谬。 约所立不成有四种。 谓两俱随一犹预所依也。 初三种有喻依无喻体。 第四所依不成之所立不成者。 喻依喻体俱无。 其喻依喻体俱无者。 非谓阙无同喻。 立论者以敌论者不成法。 为同喻之时同喻不成。 此言喻依喻体俱无所依不成之所立不成。 岂是阙无同喻乎。 故疏说所依不成之所立不成。 *云所依不成者。 彼声论师对大乘立量举微为喻。 此阙所依。 所依既无所立亦阙。 以大乘不立微故(云云)即此文意云。 声论师对大乘立声常时。 以极微为同喻。 而大乘本不立极微故此喻不成。 此所依不成也(不同因所依不成。 至下自知之)此喻所依极微不成故。 喻体常义亦无。 故亦不成所立常宗。 故言所依不成之所立不成也(为言)此义殊胜。 尤可秘之(喻依者瓶空等。 喻体常无常等也。 余准知之)问。 其积聚性因有法自相失方何。 答。 眼等者。 有法自相。 必为我用者。 法自相也。 积聚性故因不成神我受用。 为与彼相违假我受用宗成因。 卧具是非神我用物。 故即为异喻。 因转彼同无异有阙后二相。 故作能违云。 眼等不为神我受用。 积聚性故。 如卧具等也。 问。 佛弟子不云神我。 何言不为神我受用。 答。 为破于他就他宗立故不成失也。 问。 法自相相违者。 有法自相依因令相违所有失。 此既望敌者无法自相。 何言法自相相违。 答。 分别自他共之时无过。 意云。 此望立者自法自相相违。 故能违就他宗作之(多有古德传。 今不依之)次文云。 若成眼等为假他用。 相符极成(云云)意何。 答。 此亦简过词也。 意云。 敌者佛弟子眼等知为假我他被用。 仍若立眼等为假他被用。 有相符失(为言相符亦名立已成。 意云。 相符我意。 又立我已成事。 有何所诠。 故为失为言)次文云。 由此方便矫立宗云。 眼等必为他用。 眼等有法。 指事显陈。 为他用法。 方便显示。 意立必为法之差别不积聚他实我受用(云云)此文意何。 答。 此正数论师简过已后立量之词也(此只陈有法及法宗也)次文云。 若显立云不积聚他用能别不成。 所立亦不成。 阙无同喻。 因违法自相故须方便立积聚性因。 积多极微成眼等故。 如卧具喻。 其床座等是积聚性。 彼此俱许为他受用。 故得为同喻(云云)此明以方便矫避过立宗及用因喻之词也。 如文易知之。 问。 此能别不成等过既上以神我受用为能别可有。 所以皆出毕。 何更重显。 岂非无用耶。 答。 上先案立将可避失之样。 此还明已避失之志。 故非无用也。 即量云。 眼等必为他用。 积聚性故。 犹如卧具(异喻如龟毛等)眼等卧具至下当释之。 次文云。 同喻之法不应分别。 故总建立(云云)意何。 答。 此明因明道理也。 意云。 因明之旨因喻之法不应分别。 故积聚性因不可分别若眼等极微之积聚若床座极微之积聚。 又卧具喻不可分别真他用之卧具若假他用之卧具。 故总立积聚性因卧具喻(为言)文云。 论此因如能至积聚他用。 述曰。 此成违义有二。 初举所违法差别因。 后释所由。 此初也。 初文又二。 此因如能成立眼等必为他用。 此牒前因能立所立法之自相。 如是亦能下又显此因亦能与彼法差别为相违因(云云)自下明勘失并作能违也(如文悉之)次文云。 其数论师眼等五法即五知根。 卧具床座即五唯量所集成法。 不积聚他谓实神我。 体常。 本有。 其积聚他即依眼等所立假我。 无常转变(云云)此明数论宗立二十五谛法也。 二十五谛者。 一自性(亦名冥性。 名胜性)二大(增长义也)三我执(即亦自性起用观察我知我用境。 故云我执也)四声。 五触。 六色。 七味。 八香(此五名五唯量。 量者定义)九地。 十水。 十一火。 十二风。 十三空(此五名五大)十四眼。 十五耳。 十六鼻。 十七舌。 十八皮(此五名五知根)十九语具。 二十手。 二十一足。 二十二大便处。 二十三小便处(此五名五作业根)二十四心平等根(体即心也。 又云净肉团色也)二十五我知者(即神我也)次文云。 然眼等根不积聚他实我用胜。 亲用于此受五唯量故。 由依眼等方立假我故。 积聚我用眼等劣。 其卧具等必其神我须思量受用故。 从大等次第成之(云云)此明二十五谛中神我受用余二十三谛法也(除自性谛)故从大等次第成之者。 由我起思。 受用境界。 从自性先生大(大者增长义。 自性相增长名为大)从大生我执。 我执生五唯量。 唯量生五大。 五大生五知根。 次生五作业根。 次生心根(具如唯识疏)次文云。 若以所思实我用胜。 假我用劣。 然以假我安处所须方受床座故。 于卧具假他用胜。 实我用劣(云云)自下正案立卧具所受用义。 本量付失将欲作相违也。 意云。 神我思量床座等极微所集成之义殊胜。 眼等积聚所成之假我。 思量床座集成之义最劣。 然色等五唯量集成卧具等。 正是为假我之安息处止也。 故正受用床座等。 假我是胜。 实我是劣也(为言)次文云。 今者陈那即以彼因与所立法胜劣差别而作相违。 非法自相。 亦非法上一切差别皆作相违。 故论但言与所立法差别相违(云云)此明陈那菩萨案立彼数论意许胜劣差别作相违失也(如文可悉之)次文云。 先牒前因能成所立法自相云。 此前所说积聚性因。 如能成立数论所立眼等有法必为他用ラルル法之自相。 即指此因如是亦能成立所立宗法自相意许差别相违セル之义积聚他用宗(云云)此即审定数论因。 次即例破也。 意云。 论云。 此因如能(乃至)他用者。 数论所立积聚性因。 如成立彼眼等有法及必为他用法自相。 此因亦能成立彼法自相下意许差别不积聚他用相违积聚他用之宗(为言明灯抄云。 宗由由者因由也。 有人云。 由字属下者非也云云今谓。 且不依之可见之)次文云。 由他用是法自相。 此自相上意之所许积聚他用不积聚他用是法差别。 彼积聚因今更不改。 还即以彼成立意许法之差别积聚他用(云云)此正勘过作能违也次文云。 其卧具等积聚性故。 既为积聚假我用胜。 眼等亦是积聚性故。 应如卧具亦为积聚假我用胜(云云)此文下疏主得陈那意作用胜难以释义旨也。 问。 尔约此量勘付法差别相违作能违方何。 答。 眼等者有法自相也。 必为他用者法自相也。 此法自相下为神我他用胜假我他用劣者。 是法差别也。 立者意许为立神我他用胜宗。 而同喻卧具是假我他用胜之物。 非神我他用胜之物。 望意许宗成宗异品。 积聚性故因转彼同无异有阙后二相。 故作能违云。 眼等必为假我他用胜。 积聚性故。 如卧具等也。 次文云。 若不作此胜用难者。 其宗即有相符极成。 他宗眼等亦许积聚假他用故(云云)此陈若不加胜言难。 即有相符失之所以。 彼数论亦许眼等假他用故也(此文亦嫌文轨师也。 彼师不作胜言故也)次文云。 但可难言假他用胜。 不得难言实我用劣。 违自宗故。 共比量中无同喻故。 若他比量一切无遮(云云)此文意云。 就能违量但可云眼等必为假我他用胜。 不可云为实我用劣。 所以者何。 违自宗故。 此共比量无同喻故。 故邑记云。 本量既云眼等他用。 是共比量。 今相违量理亦须共。 若云眼等实我用劣。 佛法既无实我即犯违宗。 及能别过阙无同喻(云云)若他比量一切无遮者。 若置汝言此即无失(为言)文云。 西域诸师有不善者。 此直申差别相违过云。 眼等应为积聚他用。 因喻同前(云云)此文来意如何。 答。 为表不加胜言作能违人有失所以此文来也(不善者者。 不善因明义。 又不善数论宗。 故名不善者也)问。 西域师如何案数论本计作此能违。 答。 西域师案数论本计云。 必为他用之法自相上虽有真他用假他用之意许差别。 然彼数论本意唯以真他用为所乐为。 约假他用所不乐为也。 约床座等无所取舍二他通用也。 故今见床座等二他通用。 不欲取真他用舍假他用之意乐。 以眼等例同床座等。 为显彼数论之失。 作能违云。 眼等为积聚他用。 积聚性故。 如卧具等也。 次文云。 数论难云。 汝宗相符。 谁说眼等积聚他不用(云云)此数论师难彼西域师之能违有相符失也。 即数论意云。 谁云我数论云不眼等为积聚他用。 今我云眼等亦为积聚他用故。 汝所立宗有相符失(为言)次文云。 西域又释。 数论眼等唯为不积聚他用。 床座通二他用故。 今以卧具例令眼等亦为积聚他用无相符失(云云)此释意何。 答。 此彼西域师之转救前释也。 即意云。 先虽案数论本计。 不开词言。 唯作能违故。 既被相符失故。 今为避相符失。 开词细明彼数论计。 及陈作能违之由也。 谓西域师云。 汝数论师必为他用之下。 虽含真他假他之意许差别。 然实所成立。 唯是眼等唯为不积聚他用之宗也。 约同喻床座等无有取舍。 云二他通用故。 我今以许床座等二他通用。 相例作眼等亦为积聚他用。 如床座等之能违曾无相符失(为言)次文云。 数论难云。 陈那弟子非善我宗。 神我受用三德所成二十三谛。 岂于眼等无能受用(云云)此文意何。 答。 此数论师重难西域师之词也。 明灯抄云。 数论难云。 陈那弟子非善我宗。 今我本意不论眼等真假二他用不用义。 唯论眼等有能用他。 即神我是。 陈那弟子不知我本意。 唯诤真假两他用不用义。 俱有相符。 岂于我宗善达者耶(云云)重意云。 眼等积集云假我故。 假我用眼等之义显然共知。 但不积聚神我亦能用眼等。 此义隐故难知。 依之今为令了知神我必受用眼等。 眼等有能用之他立此量也。 其能用他者即神我也。 何以知者。 神我受用三德所成二十三谛。 其二十三谛中有五知根。 岂于眼等无能用之他乎。 今以成立此义为论。 不论眼等真他用假他不用等之义。 而汝不得我意。 谓成立眼等二他用不用义。 恶作能违故有相符。 岂达我宗耶(为言)此义幽微不可异求之。 次文云。 唯识亦云。 执我是思。 受用萨埵剌阇答摩所成大等二十三法。 由此眼等实我亦用(云云)此文来意何。 答。 此引证成立神我受用眼等之义也(我是思者。 实我体即思也。 能思虑者即是我也。 萨埵者。 有情义及勇义。 取后也。 剌阇者。 微义及尘义。 取后也。 答摩者。 闇钝义也。 此等古人之义。 新人云。 此三德如次名黄赤黑。 亦名贪瞋痴。 名乐苦舍也。 具如唯识疏也)问。 以此文如何证耶。 答。 彼论既云我受用三德所成大等二十三谛。 由此明知。 眼等实我亦受用也。 言亦用者。 亦于假我也。 故知约眼等假我用义从元共知。 实我用义所未共知。 为令了知数论师对佛弟子立此量也(已上疏主遥赞数论假设此难也)次文云。 故但应如前所分别。 不应于中生异觉云眼等唯为实他受用。 卧具假用。 或眼等通二卧具唯假用(云云)此文意何。 答。 此疏主上出余师义不得论意毕。 还成自义并破他非也。 言故但应如前所分别者。 指上定胜劣作能违也。 言不应于中等下。 密破文轨师等也。 问。 其破文轨师之意何。 答。 彼师疏云。 问。 彼宗眼等岂不亦为假他用耶。 此成已立。 何名相违。 答。 彼数论宗诸卧具等为假他用。 眼等但为真他受用(乃至)又释。 彼宗亦许眼等实法为假他用同佛法宗。 然成相违者。 此中立宗应云眼等唯为积聚能他用等(云云)此答有二释。 今慈恩云不可云眼等唯为实他受用卧具假用者。 即难初释也。 次云不可云或眼等通二卧具唯假用者。 即难后释也(文轨第二释云亦许者。 其亦字者兼并义。 以实我为本亦兼假我也。 唯为者。 其唯言者通下卧具也。 明灯抄之义也)然约此西域释。 唐朝日本古德(云云)甚多。 前后两释。 多云二释随即案数论本计任意参差就后释周后记云。 此中疏错。 与下数论难不相当。 乃至上不积者。 不字余也。 下为积者。 不字少也。 前余后少等(云云)献记清记亦复如是。 又以不应于中等文配烦彼西域二释。 如此之众义忽难依凭。 后审之间以今义为正之。 又案。 以文轨师二释充西域二释。 以初充后。 以后充初。 以二异觉难如充文轨释。 相配得其意。 可和会之。 然不如前*之。 次文云。 胜义七十对金七十亦征彼云。 必为他用是何他耶。 若说积他犯相符过。 若不积他能别不成。 阙无同喻。 卧具为喻所立不成。 亦即此中法差别过(云云)此文意何。 答。 此以胜义七十论文为证。 正明此法差别相违之旨了也。 意云。 胜义七十论征诘金七十论云。 眼等必为他用者。 其他者何他耶。 若云积聚他用者。 敌者佛弟子本已成。 故有相符失。 若云不积聚他用者。 敌者不成故有能别不成等失(云云)明知必为他用下。 含真他假他之意许差别。 是则此法差别相违失也(为言此过等者如上释也)言胜义七十论者。 世亲菩萨造。 对金七十论故云胜义也。 金七十论者。 数论弟子所造也。 造七十行颂献于国王。 王赏赐金。 故为号也。 文云。 问。 于因三相是何过耶(云云)意何。 答。 为表阙后二相之由发此问也。 问。 尔其答如何。 次文云。 答。 彼立因意成非积聚他用胜。 其积聚他用胜即是异品。 宗无同喻。 佛法都无不积聚他故。 积聚性因于异品有。 此显定是九句之中异有同无。 故成相违。 阙第二相同品定有。 亦阙第三异品遍无(云云)此答也。 如文可知之。 文云。 论诸卧具等为积聚他所受用故。 述曰。 此释所由成比量云。 眼等必为积聚他用胜。 积聚性故。 如卧具等。 诸非积聚他用胜者。 必非积聚性。 如龟毛等故。 今难云。 诸卧具等两宗共许为积聚他受用胜故(云云)此正作能违量及明合离也。 但言诸非积聚等者明离也。 若合云。 诸积聚性物是积聚他用胜。 如卧具等。 今卧具等两宗共许为积聚他用胜故以为喻也。 次文云。 论虽无胜字。 量义意必然。 不须异求。 应作此解(云云)此文意云。 论中虽不云用胜。 此量义意必然如此。 更勿成异解。 可信此解(为言谓疏主能得论意也)已上法差别相违了文云。 论有法自相相违因者。 如说有性非实非德非业。 有一实故有德业故如同异性。 述曰。 准前作三。 此即初二。 标名举宗因(云云)此有法自相相违作法也。 次文云。 鸺鹠因缘如前已说(云云)此明立量主也(成劫之末有外道仙人。 其有三名。 一嗢露迦。 此云鸺鹠。 昼隐夜行故。 二蹇拏仆。 此云食米齐。 依夜惊产妇遂居碓下食米齐故。 三吠世史。 此云胜论。 造六句论胜于诸论故。 具如中卷)次文云。 时彼仙人既悟所证六句义法。 谓证菩提便欣入灭。 但嗟所悟未有传人。 乃至徐说先悟六句义法(云云)此明胜论及五顶之本缘也。 向文易知*之。 次文云。 说实德业彼皆信之。 至大有句彼便生惑(云云)此明师主说六句义弟子信不信之由也。 六句义者。 一实句。 二德句。 三业句。 四有句。 五同异句。 六和合句也。 说初三句弟子皆信之。 说第四大有句弟子不信也次文云。 仙言。 有者能有实等。 离实德业三外别有体。 常。 是一。 弟子不从云。 实德业性不无即是能有。 岂离三外别有能有(云云)此师弟论有句之即离也。 如文易知之。 次文云。 仙人便说。 同异句义能同异彼实德业三(云云)此依弟子犹不信有句。 师主且置有句更说同异和合句。 先令信此同异和合离实等有之由。 然后以证成道理欲令信有句也。 此先说同异句也。 次文云。 此三之上各各有一总同异性。 随应各各有别同异。 如是三中随其别类。 复有总别诸同异性。 体常。 众多(云云)此释同异性有实德业三上。 实上令同令异义也。 明灯抄云。 同异有二。 谓总同异及别同异。 总同异中复有二种。 谓总同总异。 初总同者。 实句之中虽有九实。 同是实故。 总同于此名为总同。 言总异者。 实中九实总异德业名为总异。 别同异中复有二种。 谓别同别异也。 别同者。 地水火等一一极微各各不同名为别。 是实故。 别同于此名为别同。 言别异者。 实中九实各各别异名为别异。 别异于此名为别异。 诸同异性体常。 众多。 德业同异准实可说。 今谓复有总别诸同异性者。 约实中地大虽有子孙等。 集成一地故名别。 是同微故名同也。 别异者。 子孙别故名别。 别即异故名异也(德业准之)次文云。 复有一常能和合性。 和合实德业。 令不相离互相属着(云云)此说和合句也。 如文可知之。 问。 何故同异性体众多。 和合句体是一耶。 答。 大有和合诸法通体。 非各别性。 故名为一。 同异句义诸法别性。 非是通体。 故名为多。 十句论云。 有性和合体唯是一。 德业同异三唯是多。 实句一种亦多亦一(云云)次文云。 五顶虽信同异和合。 然犹不信别有大有。 鸺鹠便立论所陈量(云云)此如文可悉之。 次文云。 此量有三。 实德业三各别作故。 今指彼论故言如说(云云)此释论之如说言也。 三量者。 一有性非实。 有一实故。 如同异性(异喻如实句)二有性非德。 有德故。 如同异性(异喻如德句)三有性非业。 有业故。 如同异性(异喻如业句)然论后二量因云有德业故者。 略故合也。 略纂及周记具说之。 次文云。 有性有法。 非实者法。 合名为宗(云云)此下且就初一量明三支中。 是明宗也。 次文云。 此言有性。 仙人五顶两所共许实德业上能非无性。 故成所别。 若说大有所别不成。 因犯随一。 此之有性体非即实(云云)此文意何。 答。 明有法有性非离实。 非即实共许有性之所以也。 意云。 若离实有即实有者可有失故(为言)问其失何。 答。 离实大有弟子不成故。 有他所别不成失。 又立离实大有时。 有一实因亦成大有故。 弟子不成故有他随一不成也。 若即实有者。 有违宗相符失也(为言)问。 尔此两所共许能非无之有者。 其体何物。 答。 非离实非即实之有性也。 问。 尔即离二外有别体欤。 答。 古德(云云)不同也。 或云。 非即离二外有别有。 奄含即离云有性时。 师主思离实有。 弟子思即实有。 两俱相许。 是云两所共许之有(云云)或云。 即离二有之外有共许有。 合有三有(云云)问。 以何为正。 答。 初传违断文云谁言五顶有性含即离等故难。 依之后传可胜也。 问。 尔其共许有体何。 答。 古德唯云有第三共许有。 不陈其体。 计之可口传之。 今案。 西大寺别当贞松房云。 师主初为五顶说教有实句。 有德句有业句(乃至)有同异句有和合句。 弟子随即信有实德业等。 其有言非离实有。 非即实有。 是即师弟共许有也。 是即世间云有云无有无之有也。 是云第三共许之有(云云)故略纂云。 非无之义共许为有。 此之有性是有法体故(云云此义幽微。 后学必信之可秘*之)文云。 因云有一实故。 胜论六句束为四类。 一无实。 二有一实。 三有二实。 四有多实(云云)此文意何。 答。 此释有一实故因也。 此四类中今取第二有一实为因(为言其由至次下可知之)次文云。 地水火风父母常极微。 空时方我意并德业和合皆名无实。 四本极微体性虽多。 空时等五体各唯一。 皆无实因。 德业和合虽依于实和合于实。 非以为因故此等类并名无实(云云)此释四类中第一类名无实之由也。 言无实者。 互不相有。 不含容他故名无实。 此有二义。 一无实因故名无实。 二不以实为因故名无实。 谓地水等四劫初为根本。 众多散起。 非从实生故无实因。 空时等五自然而有。 非从微生故。 亦无实因故。 此九实名无实因也。 虽德业依于实和合和合于实。 不从实生。 故不以实为因。 故此三种名不以实为因也。 问。 德是实上德。 岂不以实为因耶。 答。 德业虽依实。 而不以实为因。 有别体故。 如人依地住而地非人因也。 次文云。 大有同异名有一实。 俱能有于一一实故(云云)此释四类中第二类名有一实之所以也。 言一一实者九实也。 可知之。 问。 大有同异既含常散四大。 及含空等五。 何故不名有多实耶。 答。 此所含中实自守各不相含。 是九个一。 既不相摄故不名多也(然亦名有多实等。 其由尤殊也)次文云。 至劫成初。 两常极微合生第三子微。 虽体无常量德合故。 不越因量名有二实。 自类众多各各有彼因。 二极微之所生故(云云)此释四类中第三类名有二实之义也。 谓成劫初有两常极微。 未合之时名为父母。 已合之时即名子微。 望未合二名为第三。 虽从他生故其体无常。 然德句中量德合故不越父母因量。 有父母二实故名有二实也。 虽自类众多各有二因。 二微所生故名有二实也。 次文云。 自此已后初三三合生第七子。 七七合生第十五子。 如是展转生一大地。 皆名有多实。 有多实因之所生故(云云)此释四类中第四类名有多实之义也。 谓从第三子微以后。 三三子二合生第七子。 七七子二合生第十五子。 如是展转乃至成三千大千世界地大。 乃至水火风等极微亦复如是。 成三千世界水火等大。 其三千界既从父母二性所生。 其量合等于父母量。 故三千界为识等境。 体唯是一合也。 此等名有多实也。 有多实因之所生故也(第七子以后皆名孙微。 今名子者。 随近名也)次文云。 大有同异能有诸类。 亦得名为有无实有二实有多实(云云)此文意何。 答。 先四类中名有一实者。 是大有同异也。 是依有九实所得之名也。 然此大有同异有十一无实故(除和合)亦名有无实。 有子微故亦名有二实。 有孙微故亦名有多实也(此中举先有一实为因者。 至下可知之)次文云。 然此三种实等虽有功能各别。 皆有大有令体非无。 皆有同异令三类别(云云)此文意何。 答。 此文意释大有同异有此无实二实多实之义也。 意云。 三种实等者。 此上所举无实二实多实也。 功能各别者。 无实因名无实。 有二实名有二实。 有多实名有多实。 此即依各别功能各得名也。 虽如是功能各别。 然皆有大有。 有此令其体非无。 有同异。 有此令其体各别(为言)是平备仁修大德等之义意也(此能会文相。 可依之。 明诠僧都用此义也。 周记云。 三种者实德业也云云明诠导书所引也)明灯抄云。 然此二种实等虽有等者。 此二种者大有及同异也。 实等虽有此之二种而功能异。 如文可知(云云)此抄意与前义尤殊也。 然此义虽无殊难。 见文笔体前义胜也。 次文云。 名有一实有德业者。 亦有无有非大有也。 若是大有因成随一。 同异非喻能立不成(云云)此文意何。 答。 此文释因之有一实有德业之有言也。 谓因云有一实等者。 其有者亦是有无有。 非大有之有也。 言亦者亦上言此言有性仙人五顶两所共许能非无性之文也。 问。 设是大有者有何失。 答。 若是大有之有者。 弟子不成故有他随一不成失。 又同异性非大有故非同喻。 即不成能立因故。 喻有能立不成也。 然诸记中以名有一实四字牒为上末。 以有德业者等为下文初者。 此有二难。 一云。 见疏上下。 文句杂乱。 恐不惬作者之志欤。 二云。 因有三种。 何故唯释有德业之有共许之义。 忘初有一实之有乎。 若言言亦者。 亦有一实之有者。 上文未举有一实有是有无之有义。 何言亦乎。 故知尤非也(可依先义也)次文云。 如佛法言有色有漏。 有漏之有能有之法。 能有所有烦恼漏体。 犹如大有能有实等。 有色之言如有一实及有德等。 无别能有而有于色。 此色体上有其色义(云云)此文意何。 答。 此文为显因无随一不成之由。 乘便更引喻。 释有性及有一实等义也。 问。 其引喻释意何。 答。 且周记云。 有色有漏等者。 此泛尔出大有有体及实等三法体非无也。 大有有如有漏之有。 若实等三法体非是无如有色有。 色即有故。 及空有声有声即空故。 此是举喻也。 有色之有配因。 大有有配宗有法。 有色有者。 色体上有质碍义属著于色。 色有碍故名为有色。 乃至实德业三亦尔。 体非无故名之为有。 非三之外别有能有。 此有是敌者所许之有也。 有漏有者。 心王及遍行等体非是漏。 为他漏成漏。 心王等得有漏名。 烦恼是能漏。 心王等是所漏。 烦恼喻大有。 心王等喻实等。 言能有之法者。 此释烦恼漏体能漏所漏之法。 大有亦尔。 能有所有之法(云云此文云能漏所漏者。 疏外之义。 以能有所有可为正也)今谓。 大有名有性者。 能有他实等故也。 譬如佛法中有漏法能有他烦恼漏体故名为有漏也。 又有一实有德业者。 以实等体非无名有一实等。 非有别能有故名有一实等。 譬如佛法中有色之法自有色义故名有色。 非有别能有有色义故名为有色(为言)问。 就有色喻今如文义。 是说即实有也。 何不违师主义。 答。 此明共许义也。 非即实有。 亦非离实也。 意云。 师主初为五顶说教有实句有德业句时。 弟子亦信了。 今谓其言有实等者。 即如云有色等之言。 今引此有色喻。 显前有实等之义也。 前共许之义今引喻显者。 为明以彼为因无随一不成也。 问。 师主初言有实等。 其有义属着实等。 犹如有色者。 既是即实有。 岂不违师义。 答。 师主意云。 实等上不无有者不名为有。 是大有之功能云有也。 大有之体虽离实等。 能有之功能属实等上。 由实等体不无是蒙大有之力也。 犹如色等上不无不名为有。 是大种之功能也。 大种之体虽离色等。 能造之功能属色等上。 由色等体之不无是蒙大种之力故也。 问。 若尔有一实等破文如何。 答。 先后殊也。 若约初为弟子说训者。 可读有一实有德业是令领解之词也。 若约为因训者。 可读有于一实故有于德业故。 是成宗之词也。 问。 如后训者既为有别能有。 岂顺五顶意耶。 答。 初说有实等之时。 师弟共许之。 后言有于一实故等之时。 师主存有大有有于一实等。 弟子存不无有有一实等。 故是共许悉顺两意耳(此是愚推。 向师可问之)次文云。 如空有声。 非空之外别有能有。 但是属着法体之言(云云)此文意何。 答。 是又为显有一实等共许有所引喻也。 如文易知之。 问引有色喻足显共许有。 何更重引岂非无用。 答。 无妨。 为显一法引一喻。 或为显一法引多喻。 是圣教之例也。 或说者之意略。 或作者之言势。 如法华经中引譬如月诸星中王。 等十种喻明法华经之殊胜。 最胜王经中云如来舍利白如珂雪物头花等。 引种种喻显一法。 岂是无用耶。 然或古德云。 有色喻引内教为喻也。 空有声喻引外教为喻。 其证云。 十句论云。 空有声(云云)今检十句正文云。 空何。 谓唯有声名空(云云)故知先德意乐尤深。 义旨未详之(然者先德释此有漏有色有声之喻。 其义繁多正否难辨。 委学之者可见广私记也)次文云。 是故于因无随一过。 有一一实故更不须征即实离实之有一实。 况复此因不应分别。 应分别者便无同喻(云云)此文意何。 答。 此上引喻释有一实等共许义故。 明以此义故因无随一不成也。 谓既以共许有无有为有一实故等因。 更不可推征即实之有一实离实之有一实。 何况因明旨因喻之法不应分别。 若犹分别即实离实者。 即无共同喻也。 文云。 问。 何故不言有于无实二实多实(云云)此问意何。 答。 且就此有法自相所违量有三个问答。 此第一问也。 即意云。 胜论六句分为四类。 何故唯以有一实为因。 不言以无实有二实有多实为因耶(为言)问。 其答何。 次文云。 答。 若言有于二实多实。 云何得以非实为宗。 其因便有不定之失。 为如同异。 有二多实故。 彼有性非实。 为如子微等。 有二多实故。 有性是实。 由此不言有二多实(云云)此其答也。 答有二。 此即第一明若以有二多实为因可有失也。 谓若以有二多实为因。 即非实之宗难成。 其因有不定故(不定如文可知)故不言以有二多实为因也。 问。 若以有二多实为因者有不定者。 以有一实为因亦可有不定。 谓为如同异性。 有一实故。 有性非是实。 为如空时等。 有一实故。 有性是实耶。 答。 此不定不尔。 空时等实句自体有自体者。 唯是弟子所许也。 非师主所许。 何以不共许之义作不定耶。 问。 若尔何明灯抄云。 五顶许空等非无体名有一实。 由此应知。 有一实因有不定过。 今此纵无辨相违也(云云)答。 此抄文且难信。 违断文云不例子微有二实彼此俱成别有子体。 实上不无之有弟子自许。 故无不定等之文故也(此有二多实之因有两俱不成等者。 皆他师之义。 不可用之)次文云。 若言有无实者。 和合句义亦名无实。 若有彼无实犯两俱不成。 实等能有上无有无实。 故其喻亦犯能立不成。 因亦不遍。 乍似唯能有于实句之无实故。 亦欲显九实一一皆有故言一实。 能有一一实故(云云)此第二明若以有无实为因可有失之答也。 谓以有无实为因者有三失。 一两俱不成。 谓无实之类有十二。 地等九实及德业和合也。 今若因无实者总乍十二被举。 而有性唯有十一无实。 不有和合无实。 无实言下被含和合无实。 此和合无实有性不有故。 立敌共不许一分因遍有法有性。 故有两俱不成也。 二能立不成。 谓同喻同异性亦不有和合无实。 故不成有无实因一分。 故有能立不成也。 三狭因失。 谓有性宽有十一无实。 而为立非实宗用有无实因之时。 唯取有实句无实之义为因。 不取有德业无实之义。 故有性似唯有实句无实不有德业无实。 故有宗宽因狭失(为言)故周记云。 因亦不遍者。 若言有无实故为因。 乍似唯有实句之无实。 不含德业故言乍似唯能等者。 若言有无实。 为言大有唯只能有于实句之无实。 相似为言不能有德业上无实。 故不言无实也(云云)问。 何故有无实因下不关德业无实。 答。 非实宗之时不用有德业因。 准之可知。 若犹关者即有不定。 谓若如同异性。 有无实故有性非是实。 若如实句。 有无实故有性亦是实也(是一分不定也。 实句有德业无实故具如断也)问。 尔此依狭因可有何失。 答。 可有两俱不成。 谓有性有实德业无实。 而有无实故因唯遍有实句无实之义上。 不遍有德业无实之义上。 故立敌不许此因。 故有两俱不成也。 问。 若尔与前两俱不成有何别。 答。 前是依宗狭因宽所出来两俱不成也。 后是依宗宽因狭所出来两俱不成。 故尤殊也(此因亦不遍之义古德教也。 今记愚见也。 不可异求之)问。 说前两俱不成。 周记云。 此中有二两俱一分两俱不成(云云)其二两俱不成何。 答。 初两俱不成者。 十二无实中一分和合句无实云有性有。 立敌不许故。 有两俱一分两俱不成(上两俱。 下两俱。 是言重也。 无义)后两俱一分两俱不成者。 言实等上不无有有和合无实。 亦立敌不许故。 有两俱一分两俱不成也。 问。 此二两俱不成有何差别。 答。 初两俱不成望大有所付也。 后两俱不成望不无有所付也。 是其差别也。 问。 文答末言欲显九实等文意何。 答。 此兼结释有一实之一言也。 谓为显有性地等九实一一皆有更加一言(为言)问。 若不言一只言有实有何失。 答。 有不定失(至下可知之)文云。 问。 有性有法有一实因不相关预。 云何不是两俱不成(云云)此问意何。 答。 周记云。 此中意显。 有性大有名为有法。 有一实因即当体不无之有。 立敌俱不许因有宗有法。 因法有法既不相关。 因既于有法上无。 何故不是两俱不成(云云)意云。 宗有是大有。 因有是不无有。 宗因不相关。 何非两俱不成耶(为言不依余记也)问。 其答何。 次文云。 答。 有性有法是实德业之能有性。 有一实因能有于一一实故。 是宗之法。 故无两俱(云云)此答文也。 问。 此文意何。 答。 实德业上之能有性立敌共许。 以此为有法。 此实等上之能有性云有实等亦立敌共许。 故取实等上之能有性能有实等之义为因。 是宗之法。 故无两俱不成(为言)次文云。 此非实句为一宗已。 非德非业后二宗法。 有法同前。 此二因云有德业故。 谓能有彼德之与业。 如言有色。 亦属着义(云云)此文意何。 答。 此非实句为一宗已者。 明结释三量中第一有性非实宗及有一实故因了也。 后二宗法等下。 明释第二非德宗第三非业宗及二种因也。 此二量有法如前。 非德宗用有德故因。 非业宗用有业故因。 谓德业上之能有性能有德及业故也。 如言有色等者。 如释有一实引有色有声之喻。 释有德业亦可引有色等喻。 亦属着义故(为言)问。 后二因云有德故有业故者。 何论及疏合云有德业故。 答。 其为均文句所略合也。 意云。 为均有一实故四言合云有德业故也。 若具言者。 各别可云。 故周记云。 三因者。 即有一实故有德故有业故也(云云或云。 不合言时有不定失云云此释谬言也)文云。 问。 既于德业一一皆有。 云何不言有一德业(云云)此问意何。 答。 约德句有二十四种。 约业句有五。 有性能有其一一德业。 何故如云有一实。 不加一言只云有德业故耶(为言)问。 其答何。 次文云。 答。 实有多类。 不言有一。 但言有实即犯不定。 谓子微等皆有实故。 德业无简不须一言(云云)此答文也。 问此意何。 答。 约实有多类。 谓二实多实等也。 而若不加一言。 但言有实宽关二多实。 若关即有不定失。 谓为如同异性有实故有性是非实。 为如子孙微。 有实故有性是实也。 故用一言。 约德业无二德业多德业之类故。 无可简别故无简不加一言也。 诸记义也。 问。 何故约实有多类约德业不尔。 答。 且九实中除空时等五。 地水等四大自成三类。 谓四大云无实。 四大所生子微云有二实。 子微所生孙微云有多实有父母子孙三类故得名各别。 言约德业无简不须一言者何。 略纂准知应云有一实故有一德故有一业故文中。 略故唯实言一也(云云)答(且不可信之。 彼文有二解之中后解也)次文云。 三因一喻如同异性。 此于前三一一皆有亦如有性。 是故为喻(云云)此文意何。 答。 此释为三因以一同异性为喻之所以也。 同异性有实德业之一一亦如有性。 故以为喻也。 以实德业如次为异喻耳(异喻有能立不遣。 今纵辨因也)次文云。 仙人既陈三比量已。 五顶便信。 法既有传仙便入灭。 胜论宗义由此悉行(云云)是结量本意也。 如文易知。 次文云。 陈那菩萨为因明之准的。 作立破之权衡。 重述彼宗载申过难。 故今先叙彼比量也(云云)此为明能违量。 先赞陈那菩萨。 并述天主叙彼量之所以也(已上所违量)四种相违略私记卷上天延三年(乙亥)七月五日于鹿苑院自记之或依诸记古德之义或述自之鄙怀逐圣语则虽无所谬陈愚情则讹错多端以恐以惧愿归胜义是则为充温觉上人法华会竖义料也。 兴福寺释真兴集于时历应二年七月二十七日未刻于慈尊院书写之毕依此功离六路苦域遂往生素怀矣。 南无法相拥护春日大明神右笔沙门尧专后日一交毕。 四种相违略私记卷下释真兴集文云。 论此因如能至俱决定故。 述曰。 此成违义有二。 初二句牒彼先立因遮有非实。 谓有一实有德业因。 如前所说能成有性遮是实等。 等德及业。 后三句显此因亦能令彼有法自相相违。 谓指于前如是此因亦能成立遮彼有性而非有性(云云)此约有法自相相违明所违能违合释也。 初二句下释所违也。 后三句下释能违也。 如文可知之(论文有五句。 约彼分初后也)次文云。 谓前宗言有性非实。 有性是前有法自相。 今立量云。 所言有性应非有性。 有一实故。 有德业故。 如同异性。 同异能有于一实等。 同异非有性。 有性能有于一实等。 有性非有性(云云)此举所违宗正作能违量也。 言同异能有等下例破也。 谓虽同异性有于一实等。 然非有性。 例知虽有性有于一实等。 亦可非有性(为言)问。 且约有法自相相违。 令阙后二相作能违方何。 答。 有性者有法自相也。 非实者法自相也。 以非实言见有法有性。 是离实大有性也。 而同喻同异性是离实同异性。 非离实大有性。 望有法宗成宗异品。 有一实故等因转彼同无异有阙后二相。 故作能违云有性等(如文可知。 阙后二相之样亦有一样也)次文云。 释所由云。 此因既能遮有性非实等。 亦能遮有性非是大有性。 两俱决定故(云云)此释俱决定故之言也。 所由者。 故之义所以之义也。 意云。 所以此因为所违能违成因者。 能成有性非实宗。 亦能成有性非有性。 两宗俱决定故(为言)明灯抄云。 师资并成故云俱决定(云云)文云。 问。 今难有性应非有性。 如何不犯自语相违(云云)此问起意何。 答。 此就有法自相之能违量所起难也。 意云。 宗有法中云有性者。 实德业上非无之义名为有性。 此即立敌共同所成。 今难有性非是有性。 岂不自语相违之过(为言)次文云。 答。 若前未立有性非实。 今难实等能有非有。 此言乃犯自语相违。 亦违自教。 彼先已成非实之有。 今即难彼。 破他违他。 非成诸过(云云)此其答也。 意云。 前立宗中既言有性非实等。 明知离实等有名为有性。 今寻意许难于言显。 是故不犯自语相违等(为言)问。 何故答中加自教相违。 答。 问中略故。 必可有故加也。 问。 此二差别何。 答。 弟子实等非无云有性之人也。 而今云有性非有性。 故为自语相违。 如云我母应石女也。 自教相违者。 立实等不无计有性人。 今云有性应非有性。 已违自教。 如胜论云声常也。 问。 其破他等文意何。 答。 此通伏难也。 难云。 弟子不许离实大有之人也。 而言指大有有性非有性者。 岂不犯所别不成等耶。 今通云。 为破于他就他宗立。 虽有所别所依不成而不为过(为言)重意云。 唯为破他曾不顾自。 譬如入军陈中之人也(为言)第一问答了。 文云。 问。 于因三相是何过耶(云云)此问意何。 答。 此问显阙后二相之由也(此问每四种相违皆有之)次文云。 答。 彼立宗言有性非实。 有性言是有法自相。 彼说离实有体能有实之大有。 其同异性虽是离实等有体能有。 而非大有。 虽因同法。 便是所立宗之异品。 离实大有虽无同品。 有一实因同品非有。 于其异品同异之上遍皆随转。 此亦是因后二品过。 于同品无异品有故(云云)此答文也(如文可悉之)第二问答毕。 文云。 问。 若尔立声为无常。 宗声体可闻。 瓶有烧见。 其瓶与声应成异品。 若许为异不但违论亦一切宗皆无同品(云云)此问意何。 答。 此问乘次上答文来也。 若尔者难上答之词也。 意云。 大有体离实能有实等。 同异性亦离实能有实等故为同喻也。 而若云同异性虽离实等能有实等。 而非大有故为大有成异喻者。 如立声无常声是可闻非烧见。 瓶是烧见非可闻。 其瓶与声可成异品。 若许成异喻。 非但违论。 说声无常判正因。 又一切量可无同喻(为言或本云皆无异品云云且不可依之。 周前记以同品为或本。 后记以异品为或本也。 以云同品可为正。 顺文相故也)次文云。 答。 岂不已说。 其声之体非所诤故。 声上无常是所成立。 瓶既同有。 故是同品。 彼说离实有体有性为宗有法。 以有一实因所成立。 同异既非离实有体之有性。 故成于异品(云云)此答也。 岂不已说者。 指上声论师为法自相能违又作能违。 释其量非本意之处也。 此答意云。 以所立同法方为同品。 其声体非本所立。 声上无常方是所诤。 所立无常于瓶亦有。 故为同品。 今此量者师主立离实有体有性为宗有法。 以有一实等因成立。 而同异性以非离实大有故成异品(为言有清记文)第三问答了。 文云。 问。 前论说云。 与所立法均等义品说名同品。 但言所立法均等有名之为同。 不说有法均等名同品。 如何说有有法自相相违耶(云云)此问意何。 答。 此问乘次上问之答来也。 意云。 上答中云。 彼说离实有体有性为宗有法。 同异既非离实有性故成异品(云云)今就此答发此问也。 谓若言离实有性为宗有法。 同异性非离实有性故为异品者。 此论上说同品。 云谓所立法均等义品说名同品(云云)异品翻之但望所立法说同品异品。 非望有法。 而何今望有法定同品异品。 以同异性勘成异品。 云有有法自相相违耶(为言)。 次文云。 答。 今若但以有性与同异为同品。 可如所责违前论文。 既以离实有性而为同品。 亦是宗中所立法均等有。 故有此过。 无违论理(云云)此答也。 意云。 若但有法有性与同异性相对定判同品。 以同异性望有法有性。 非同品故。 勘成异品。 可如所责违前论文。 而既云有性非实。 其非实言显有性离实有体。 为此离实有体。 以同异性为同品。 故亦是宗中所立法均等。 而有然显失之时还成异喻。 故有此失不违论文(为言)文虽颇隐义意必然也(此答中诸人就文相致疑。 曾不被欺之)邑记云。 此答意云。 若但以有法有性与同异性同故名同品。 即非所立法均等义品可如所责。 其本量意立离实有性。 即以离实正为所立。 同异离实故。 是所立均等义品得成有法自相相违过也(云云有清记文。 不如此文)断云。 今解。 意立实等上不无之有为有法。 定非是实等。 言非实等者。 是离实等有义为法。 望此即为所立。 故理门论云。 此中若品与所立法邻近均等说名同品。 此论亦云。 云何名为同品异品。 谓所立法均等义品说名同品。 不望有法名同异品。 如是方便成立有法。 因喻既返。 故成相违(云云可诵之)问。 若言望所立离实法宗以同异性为同品。 亦勘成异品付过者。 可名法自相相违。 何名有法自相。 答。 其约量有二种。 或以法成法。 谓声无常等量也。 或以法成有法。 谓此有性非实量也。 今此以非实法成立有法有性之离实义。 是还相违。 故云有法自相相违。 故断云。 如是方便成立有法。 因喻既返。 故成相违(云云)又本量不加言故名有法自相。 若加言时即名法自相也。 意云。 本量只云有性非实。 随此能违亦云有性非有性。 是依本量不加言。 约能违偏难有法故。 云有法自相相违也。 若本量加言云有性离实有性之时。 作能违亦难能别。 云有性非离实有性故。 是云法自相相违也。 故断云。 望不加言名有法自相。 若加言已即名为法(云云)第四问答了。 文云。 问。 有性既为有法自相。 离实有性是其差别。 有一实因便是有法差别之因。 如何今说为自相过(云云)此问意何。 答。 此乘上答来问也。 意云。 上云既以离实有性而为同品等。 就此文发此问也。 谓若言以离实有正为所立者。 有性既为有法自相。 非是所诤。 离实有性是其差别。 即为所诤。 有一实因便是有法差别之因。 如何今说为自相过耶(为言)次文云。 答。 彼宗意许离实有性实是差别。 言陈有性既是自相。 今非此言陈。 即是违自相。 故自相过非差别因。 若不尔者。 极成所别皆无此过。 违自宗故(云云)此答也。 意云。 离实有性虽是差别。 云有性非实之时。 既是言陈自相。 今难此言陈自相。 故自相失非差别因。 若不难言陈离实有性。 最初极成之所别无此有法自相失。 亦难极成所别。 即违自宗故(为言)故断云。 若直言大有有法不成。 为此但言有性。 泛尔言有彼此俱成。 以为有法不须分别即离。 言非实等。 为法以弟子有即实。 今言非实违他顺已。 故得为宗。 由此故知。 离实等有虽是意许。 言有之时即言所显。 离言所显有外更无别有(云云)诸记文无用也。 又古德云。 寻意许难言陈云有法自相相违(云云)今案尤非。 乖疏断意故。 有法自相中意许无用故也第五问答了。 *文云。 问。 若难离实之大有性。 所别所依犯自不成。 亦犯违宗随一不成。 若难不离实等大有。 而非有性既犯相符。 亦违自教。 彼岂非有(云云)此问意何。 答。 此乘上问之答来也。 意云。 上答中云今非此言陈即是违自相等(云云)依此答发此问也。 谓若言非言陈故是自相失者。 约其言陈自相立敌所立各别。 若难师主所立离实大有者。 即有四失。 一弟子举离实大有。 云有性故有自所别不成失。 二大有是弟子所不立。 故无有法所依即因有自所依不成失。 三弟子不立离实大有。 而举宗云大有。 即违自宗。 四以有法上义。 为因故。 有一实因即成大有。 故有自随一不成(为言)若举即实有难非有性者。 即有二失。 一师主已成即实有非有。 故有相符失。 二弟子立即实有之人也。 而今云非有即违自教(为言周前记云。 随一不成者。 若实等非无为有。 有一实因是有体随一。 若取大有为有。 有一实因是无体随一云云后记云。 随一不成者。 通宗因二又含。 宗中随一所别。 又是因中随一所依不成故云云可略之)问。 上既作今难有性应非有性如何不犯自语相违等之问答。 显难有性非有性无失之由毕。 何更致此问耶。 答。 尔也。 无失之由上已释了。 今乘此上答文假叙问词。 以其答文正显正义毕也。 但此问中若难离实等文有用。 上未述故。 若难不离实等文无用。 同于今难有性等之文故也。 故纂云。 今谓。 法师此意言。 有假叙。 如是若论弟子唯难离实之大有性等(云云)次文云。 答。 彼先总说。 今亦总难。 彼既成立离实之有。 故今难令有非此有。 言同意别。 故无诸过(云云)此答也。 明灯抄云。 彼胜论师为其五顶总言有性。 今亦总难彼有性。 故彼既成立离实之有。 故今难彼离实大有。 令非大有。 言同意别。 故无诸过。 言同意别者。 有性言是同而意内难非实之有。 故云别也(云云)问。 就彼前总说今亦总难之文。 若尔师主奄含即实离实总立。 弟子奄含即实离实总难欤。 答。 若依周记意者尔也。 故其文云。 立者奄含说即实离实之有。 今敌者难有性亦奄含难等(云云)今谓。 不尔。 违断文云谁言五顶有性含即离等之文故。 今云彼前总说者不分别离实即实。 泛尔言有性。 是云总说。 然云非实时即离实大有悉显*了。 言今亦总难不分别离实即实。 泛尔难也。 然难彼师主所立。 自然成难离实大有(为言)言同意别之义。 盖以如此也。 问。 其故无诸过答意何。 答。 虽有所别所依等过。 然不为过。 故云无诸过也(如断之)第六问答*毕。 上来六个问答生起次第展转如此*之。 深可知此由也。 已上有法自相*毕文云。 论有法差别至作有缘性。 述曰。 下文亦三。 此即初二。 标名举宗因(云云)此下明有法差别相违也(如文可知)问。 先有法差别相违作法如何。 答。 四相违中都无若斯之难义。 何辄知之。 一云。 以前有法自相作法即为有法差别作法也。 问。 何故无别量。 答。 若云有别量者有四失。 即一违论失。 谓论中不别出故。 二亦违论失。 谓论说此有法差别。 未云如遮实等俱决定故。 何有别量耶。 三违疏失。 谓以有一实等因为一因违二之作法。 若有别量既违此理也。 四亦违疏失。 谓文云。 有性言陈有法自相。 作有缘性作非有缘性是自相上意许差别等(云云)何云有别量耶(已上一义)一云。 必有别量。 谓先量改能别云作有缘性也。 问。 若尔如何可遮前四难耶。 答。 第一难不尔。 论文略故更不别出。 如周记会也。 第二难亦不尔。 疏释如遮实等俱决定故云。 胜论此因既成有性遮非实等而作有缘性。 此因亦遮有性非作有缘性。 此如彼遮。 两皆决定等(云云)此文意云。 有法自相相违所违能违俱用遮言。 俱用非言故。 此有法差别相违不尔。 唯约能违量用遮言。 故为成遮义。 以遮言可为证故。 为言如遮有性非实之词。 亦遮有性非作大有缘性。 言如遮实等俱决定故也。 非谓云尔故不成作有缘性之言陈。 既云成有性遮非实等而作有缘性。 明知能成作有缘性也。 第三难亦不尔。 谓有性之量所成立者离实大有。 言显诤自相。 意许诤别义。 前后之量能别虽改三支是同。 所诠不殊。 岂非一因违二耶。 第四难亦不尔。 谓有性言陈有法自相等者。 是尤尔也。 有性之上有此差别故。 任道理案立前量所有意许差别也。 但成立此有性言陈有法自相上之意许差别之时。 必可别立意许之量。 若乍前量如何得成其差别乎。 不妨有性之上有此差别。 但为成此差别。 必可有改能别之量也。 问。 若无别量有何失。 答。 若无别量即有七失。 一云。 违论失。 谓论云。 如即此因即于前宗有法差别作有缘性(云云)此文明有一实等因能成作有缘性之言陈也。 若此作有缘性即是作大有缘性者。 既无同喻。 为成何物云如即此因耶。 如之言者是言略也。 其下必可有成立之言(如疏说之)二违疏失。 谓文云此言有无之有乃至若作大有缘性能别不成等(云云)定知有以作有缘性为能别之量也(有云。 此文明。 设显意许立量之词。 非谓有别量。 今谓不尔。 曾无所见故)三亦违疏失。 谓文释阙后二相云。 有性有缘性因本所成有法差别等(云云)此若非彼量更云何量耶。 四违断失。 谓文云。 以有为有法。 作有缘性为法故等(云云有云。 此为破璧公非自义。 今谓不尔。 专无所据故)五违周记失。 谓彼文作问答有二释。 以有别作法为胜(云云)六违明灯抄失。 谓其文云。 言陈作有缘性(云云)七违理失。 谓虽云成有法之量。 正所诤者是则能别法。 若留有法即诤差别。 如何得言如是成立于有法。 甚无用故也。 问。 若尔何故论中略之。 答。 以实言之。 虽有性上有此差别。 立者未成立之时。 不知有意许之由。 若立者为成乐为之宗作差别量之时。 以作有缘性为法自相。 其下意许作大有缘性作非大有缘性之差别。 故敌者知得其意即得显失。 若无作有缘性之能别。 何知有法之上有意许差别乎。 问若云作有缘性法自相下有意许差别者。 是法差别。 何云有法差别。 答。 有二义。 一望不加言名有法差别(意云。 所谓任本量未别立之时也)二云。 犹名有法差别。 故文云。 然成此法意成有法等(云云具如断也)已上两义后义殊胜。 虽然未熟之人先可学前义。 广学之后可用后义。 努力努力。 不可忽诸之。 文云。 此言意说。 彼胜论立大有句义。 有实德业(云云)此先明胜论本计也。 如文可知之。 次文云。 实德业三和合之时。 同起诠言诠三为有。 同起缘智缘三为有(云云)此文意云。 大有句义与实德业三和合之时。 大有起能诠言。 诠是实是德是业即为有三。 起能缘智知是实是德是业即为有三。 诠言即诠三种各别之名。 缘智即缘三种各别之体也。 次文云。 实德业三为因能起。 有诠缘因即是大有。 大有能有实德业故(云云)此文意云。 实德业三为起能诠言及能缘智之因。 大有句义为有能诠言及能缘智之因。 所以者何。 为诠缘实德业大有能起诠言及缘智。 故约起言智实等为因。 依大有有实等即能起诠缘实等之心。 故约有诠缘大有为因。 是皆境引心之义也。 实等为大有成因。 大有为心成因。 展转如此也。 次文云。 十句论说。 同句义云何。 谓有有性。 何等为有性。 谓与一初实德业句义和合。 一切根所取于实德业有诠智因。 是名有性(云云)此引十句论释有性之文为诠也(十句论胜论弟子惠月造也)明灯抄云。 同句体者。 谓实德业体性非无能诠能缘之因名同。 此体即是旧大有性。 诸法同有。 故名为同。 俱舍论云总同句义也。 一切根所取者。 唯言根所取不言心所取者。 且约有境义论。 根能取境。 因根。 果识。 识者心也。 依根而住。 从强论故。 故先举根所取也(云云周记同之)邑记云。 彼以五大为眼等根。 以觉等及现比智行为心根(云云)总意云。 大有是与实等和合。 为缘大有诸根及心之所缘境性。 为有能诠缘实等之能诠能缘心心所之因。 是名有性(为言)断云。 即是许有是缘有心所取境性等(云云以此文可释根所取之言)次文云。 智谓能缘(云云)此疏主释上智字也(诠智之智也)次文云。 彼下又说。 如是有性定非所作。 常。 无德。 无动作。 无细分亦尔。 有实德业。 除同有能无能俱分异。 所和合一有同诠缘因(云云)此又引十句论释为证也。 十句论以诸门释十句义中。 释有性有五门。 故彼正文云。 如是有性为是所作。 为非所作。 定非所作。 如非所作常。 无德。 无动作。 无细分亦尔(云云)即一所作非所作门中。 定非所作。 体常住故(此门简实句也)二常无常门中。 定是常。 非所作故(此门简子孙等)三有德无德门中。 定无德。 非德所依故(此门又简实句)四有动作无动作门中。 定无动作。 自体不动故(此门简德业)五有细分无细分门中。 定无细分。 体是一故(此门简同异性*也。 若依明灯抄简九实*也)亦尔者。 易知之。 有实德业者。 如文。 除同等者简不诠缘之物也。 同者。 即同句义。 诸法同有故名为同。 自体不有自体故除之。 有能句者。 实等和合造各同果决定所须也。 无能句者。 实等和合不造余果决定所须也。 俱分句者。 旧名同异性。 实等三性及彼一义和合地性。 色性。 取性等也。 亦同亦异。 故名俱分也。 异句者。 常于实转依一实。 是遮彼觉因及表此觉因也。 以上五句有性所不有。 故除之。 所和合者。 实德业也。 言一有同诠缘因者。 有性此所和合实等同一能有。 为有能诠能缘之因也(为言)唯识疏云。 同体是一。 实德业三同一有故(云云得此文意可训之)问。 十句中何故不除无说句和合句。 答。 无说句者。 无体故不论除不除(邑记文也)约和合句诸说不同也。 今谓。 不可除。 此有二解。 一不可除者。 约大有诠缘实等。 有与力不障义故。 何以知者。 大有与实等和合之时。 能起诠缘。 故和合句亦为诠缘之因。 若离和合力不能起诠缘。 故大有与实等和合。 是即和合之与力也。 故十句论云。 和合句是一切实·德·业·同·异·有能·无能·俱分生至因。 同诠缘相(云云)明知同句以和合为因。 岂云除耶。 大有合力故也二不可除者。 和合句即以所和合为自体。 无别体故不云除也。 问。 就后义有二难。 一云。 若云和合句以实等为体故不可除者。 何彼宗云有别体常一乎。 二若云和合以实等为体者。 大有有实等即为有和合。 岂云大有有和合耶。 答。 以实言之。 和合句义实等为体。 曾无别体。 然为立六句计有别体。 西明云。 和合句者。 能令实等不离相属。 即用此法为其自性(云云)略纂云。 和合句者。 无别名体(云云)大都案彼宗和合与实等不即不离。 谓能所别故不即也。 体性一故不离也。 以能所别计有别体。 以体性一不云除彼。 犹如四大与子孙也。 故无先二难也(然此两义愚管所推。 犹未审详。 更可寻之)然诸记中释此所和合言极以多。 周后记云。 意举所和合显能和合等(云云)清记有三义。 第一义颠倒也。 第二义同周。 邑亦尔。 第三云。 所字不知所从(云云)随如此记古德之说参差。 皆未见十句论也。 *文云。 彼鸺鹠仙以五顶不信离实德业别有有故。 即以前因成立前宗言陈有性有法自相意许差别为有缘性(云云)此文意何。 答。 此文明师主为弟子更以前量意许重立量也。 明灯抄云。 前本量宗以有性与非实等不相离性为所立宗。 今所违量以有性与为有缘性不相离性为所立宗。 因喻同前(云云)邑记云。 谓彼作成立意许差别。 云有性能作有缘性。 有一实故如同异性。 彼立意者既能作有缘性。 故知有性非实德业。 令欲与彼作相违过故假叙之(云云)若据此邑记意者。 可谓敌者为勘显意许差别。 作出本量主所作意许量也。 假叙之意盖如此也。 次文云。 有性同异有缘性同。 诠言各别。 故彼不取(云云)此文意何。 答。 明灯抄云。 其大有句同起诠言诠三为有。 同起缘智缘三为有。 同异句义能同异彼实德业三。 乃至故云诠言各别。 故彼不取者。 谓但云有缘性不得云诠言同也。 故云。 不取诠言。 以有与同异别故(云云后解略之)别推云。 此文可云通伏难也。 难云。 有性同异俱为有能缘之性。 俱为有能诠之性。 何故唯取有缘之性为同品。 用宗法中不取有诠之性乎。 今通云。 有性同异俱为境性。 有能缘心实是虽同。 有能诠言彼此各别。 有性之上所起诠言诠有性体。 同异之上所起诠言诠同异体。 譬如山河俱为境性有能缘心。 彼此虽同有能诠言彼此各别。 山上所起诠表山体。 河上所起诠表河体。 有性同异亦复如是。 故取彼此同有缘之性为所立。 用同品不取彼此各别诠言也(为言虽有诸记文意极难得也)次文云。 心心所法是能缘性(云云)此文意何。 答。 此文明所缘大有等之能缘性也。 佛法外宗心与心所为能缘性也。 唯识疏云。 彼宗心心所即德句中觉乐等摄无常。 无碍(云云)次文云。 有缘谓境。 有能缘故。 谓境有体为因能起有缘之性。 若无体者心如何生。 以无因故。 缘无不生(云云)此文意何。 答。 此文释作有缘性之言也。 明灯抄云。 有性若无有法非有。 有缘之智如何得生。 故有智生必赖有性。 由此有性非实德业。 所缘之境有能缘故名为有缘。 谓境有体为因能起有缘境界之性。 若无体者心如何生(云云)总意云。 有性为境有体。 能起缘有性之能缘心。 故有性名作有缘性(为言)断云。 今诤大有与能缘有心作境性等(云云正与此同也)次文云。 如同异性有一实故。 作有缘性体非实等。 有性有一实亦作有缘性。 故知体亦非实德业(云云)此文意何。 答。 此明立者相例成量也。 邑云。 此述彼宗成立有缘性意(云云)灯抄释作有缘性有二释。 一云。 心及心法体是缘有性者。 从境为名名曰有缘。 二云。 其大有性能作有缘境界之性。 故言作有缘性(云云可用后释)。 次文云。 此言有者有无之有。 非作境因有能缘性。 故非大有也。 若作大有缘性。 能别不成。 阙无同喻。 同异为喻所立不成(云云)此文意何。 答。 此释论作有缘之有字也。 意云。 今立有性作有缘性之时。 此有缘之有者是有无之有也。 非为境因有能缘大有性。 若作大有缘性者。 对弟子时可有二失。 一弟子不立作大有缘性故。 有他能别不成。 能别不成故。 阙无同喻(义如上释*之)二设以同异性为同喻时。 同异性非作大有缘性故。 不成自所立宗。 故有自所立不成也。 问。 若尔此有性作有缘性之量。 言显量欤。 意许量欤。 答。 此意许量也。 问。 若尔如何避失。 答。 虽意许量。 言陈必避失。 譬如法差别相违也。 言作有缘性者。 意许量之言陈也。 共许词也。 一云。 清记云。 疏若作大有缘性能别不成等者。 问。 此据他宗唯是意许作大有缘性。 何故即他意许之有。 但是有无之有不许为大有。 答。 此据设遮他。 若成立有性为有缘性。 必不可作大有有缘性。 即犯能别不成。 由此故但意许以因成立。 不言陈*也(云云)若依此记。 由有性上有意许。 弟子为作能违。 先显出立者意许。 立量之时可云有性作有缘性。 若云作大有缘性。 犯能别不成等。 作出此量即牒取所违。 后作能违故。 故是意许量亦避失也。 非言显量(为言)若依此者。 可云疏文案立弟子可显立之量也(古德多用此义。 今谓不尔)次文云。 有性言。 陈有法自相。 作有缘性。 作非有缘性。 是自相上意许差别。 是故前因亦是有法差别之因。 是本诤故(云云诤字或本作成字)此文意何。 答。 此案立前有法自相有性言陈上。 有此作大有有缘性作非大有有缘性之意许差别也。 问。 若尔何立别量。 答。 此义不然。 前有法自相有性之处有此意许差别。 然为成立乐为之作大有缘性宗立意许量之时。 必改非实能别。 可用作有缘性之言。 其下有作大有缘性作非大有缘性之差别也。 今此文还案立前量所有之差别。 上文正述立意许量也。 故不相违也(有古师云。 非实等宗中含作有缘性非实等作非有缘性非实等云云玄应破之。 具如灯抄及略纂*之)且约作有缘性之言有滥。 今先明之。 论云如即此因乃至作有缘性者。 是非作大有缘性。 是共许作有缘性也。 疏云。 此言有者。 有无之有者。 释此论文也。 论次文云与此相违作非有缘性者。 即是作非大有缘性也。 论略大言也。 论中阙无作大有缘性之言也。 是省繁也(璧法师以为。 论作有缘性者。 即作大有缘性。 故为断所破也。 具如断*之)疏此文云有法自相作有缘性作非有缘性者。 上下俱略大字。 俱是大有也。 余处准知之(能可沙汰此意*之)问。 且其作大有缘性作非大有缘性者。 其体何物。 答。 作大有缘性者。 离实大有性也。 约作非大有缘性者。 诸师之说甚多。 或云。 即实有也。 是依如理记。 师主有法差别之时亦立即实有性也。 故彼记云。 又可立即实有。 纂主不说非也(云云一)或云。 同喻同异性也。 是依立四分量法差别心心所法。 一刹那中定能自照之法自相下。 有缘虑自照非缘虑自照之差别。 以同喻灯日等为不缘虑自照之差别相例言也(二)或云。 与立者意许别义相违之法也。 是依断文云作有缘性是别义。 作非有缘性即义相违之文为证云也。 问。 就此传纂云作有缘性作非有缘性各有别体(云云)何云义相违。 答。 其义云体无妨。 既此论云自相共相各付己体(云云)共相者。 此义也。 问。 要有二等方名差别。 若云义相违为差别。 有二等义耶。 答。 有也。 谓虽无物体。 有相违离实有之义。 其义即体故。 云有二等无难也(三)或云。 共许有也。 是依泛尔道理云也。 意云。 作有缘性作非有缘性各有别体。 虽违作有缘性。 作非有缘性存(云云)又要有二等方名差别(云云)必以立敌共许法可为片差别。 故以共许实等上能非无有。 为作非有缘性体之时。 作能违云。 有性非作大有有缘性之时。 虽被非离实大有。 共许之有替处不失言显自相是以云差别相违故作非有缘性云共许有其理穷也(四以之为胜也)文云。 论亦能成立至俱决定故。 述曰。 此成违义有二。 初三句显此因亦能令彼有法差别而作相违。 后二句释所由(云云)自下明能违也。 如文可知之。 次文云。 作非有缘性者。 作非彼意许大有句义有缘之性。 谓即此因亦能成立与彼所立意许别义作有缘性差别相违。 而作非大有有缘之性(云云)此文意何。 答。 此释能违量论文云亦能成立与此相违作非有缘性之文意也。 次文云。 同异有一实而作非大有有缘性。 有性有一实应作非大有有缘性(云云)此文意何。 答。 此文释以同喻同异性例同令意许大有相违。 作能违之所以也。 意云。 同异性有一实等。 作同异有缘之性。 非大有有缘之性。 例知有性有一实等。 应作非大有有缘之性。 如同异性(为言)是则以同喻力证令成相违也。 明灯抄云。 释成意云。 汝以同异有一实等同异非是实德业。 则证有一实等有性非是实德业故。 离实等作有缘性。 我以同异有一实等同异非有缘之性。 证知有性有一实等。 有性作非有缘之性。 彼此皆成故云俱决定也(云云)问。 尔约此有法差别相违量。 令阙后二相作能违方何。 答。 且有二方。 就长途义。 可云有性者有法自相。 此有法自相下为作有缘性作非有缘性者意许差别。 立者意许为立作大有缘性之宗。 而同喻同异性是同异有缘之性。 非大有有缘之性。 望意许宗成宗异品。 有一实故等因转彼同无异有阙后二相。 故作能违云。 有性应非作大有缘性。 有一实故。 有德业故。 如同异性也(就别解者。 作有缘性能别之下可有意许差别。 可思准之)次文云。 不遮作有缘性。 但遮作大有有缘性。 故成意许别义相违(云云)此文意何。 答。 意云。 就能违量云有性应非作大有有缘性者。 不遮作有缘性。 但遮作大有有缘性。 所以者何。 作有缘性是共许词故更不可遮。 作大有缘性是正乐为之宗故可遮彼。 故成相违(为言)次文云。 不尔违宗。 有性可作有缘性故(云云)此文意何。 答。 此成次上文也。 意云。 若不云不遮作有缘性。 但遮作大有有缘性。 直言遮作有缘性者。 弟子许实等上能非无有性为作有缘性。 若遮彼者。 即有违宗失(为言)次文云。 文言虽略义核定然(云云)此文意何。 答。 此文可云通伏难也。 谓或难云。 论文唯云作非有缘性。 而何今云但遮作大有有缘性更加大言耶。 故通云文言虽略等。 意云。 论文略故不具。 义必可然。 故加大言(为言譬如法差别胜字也)次文云。 释所由云。 如遮实等。 俱决定故(云云)此牒论文也。 所由者。 成相违之所以也。 次文云。 胜论此因既成有性遮非实等而作有缘性。 此因亦遮有性非作有性有缘性。 此如彼遮。 两皆决定。 故成违彼差别之因(云云)此文释如遮实等俱决定故之文也。 问。 委意何。 答。 可有二意。 即一若依通途义者。 先有法自相之时。 有性非实等之时。 即显作有缘性义故。 云既成有性遮非实等而作有缘性也。 今有法差别能违之时。 亦遮有性非作有性有缘性。 如遮非实等。 亦遮非作有缘性故。 云如遮实等俱决定故也。 二若约有别量者。 先有法自相之时。 云有性非实等自然成作有缘性义。 故今有法差别之时。 云有性作有缘性之时。 自然有遮非实义故云既成有性遮非实等而作有缘性。 如其成立遮非实等而作有缘性。 亦能遮非作有缘性。 故云如遮实等俱决定故也。 重意云。 此因虽成共许作有缘性。 为引遮言例成遮义。 云如遮实等。 非谓此因无成作有缘性之表义也。 问。 有法自相之时只云俱决定故。 何故今更加如遮实等言耶。 答。 明灯抄云。 前有审定。 略故不言。 此无审定故别指例。 以前准后应有指例。 以后准前应有审定。 论主善巧影略故也(云云)次文云。 此宗自相差别不定。 如前已说。 今此各以言陈为自。 意许为别故无妨难(云云)此文意何。 答。 此文总约四种相违宗遮难也。 设或难云。 判自性差别约自相共相者也。 故可有有法自相法差别。 何今云有有法差别法自相耶。 故今遮云。 此因明宗自相差别已以不定。 若以局通及前后者可如所难。 今各以言陈为自相。 以意许为差别故。 有法亦有差别。 法亦有自相。 故无妨难(为言)邑记云。 若以局通前后为自性差别。 即不得有四相违过。 前陈无差别。 后陈无自相故。 今取言许。 故无妨难(云云周等记更不引之)文云。 问。 于因三相是何过耶(云云)此问显阙后二相也。 次文云。 答。 有性有缘性因本所成有法差别。 宗无同品因于。 遍无。 同异非有性有缘性是宗异品。 因于遍有。 有一实因同无异有后二相过。 故成相违(云云)此答也。 即意云。 有性作有缘性量本意。 为立作大有有缘性之宗。 而同异性非作大有有缘性故宗无同品。 同异性即成异品。 有一实故等因。 转彼同无异有阙后二相。 故成相违(为言)文云。 问。 如声论言声应非作声有缘性。 所作性故。 如瓶等。 亦应说是有法差别相违(云云)此问起意何。 答。 依次上文。 此问起也。 意云。 若云如同实性有一实。 而作非大有有缘性。 有性有一实应作非大有有缘性者。 佛弟子对声论立声无常之时。 声论师谓云。 声上有作声有缘性非作声有缘性意许差别。 而如瓶等所作性而非作声有缘性。 声所作性而应非作声有缘性。 故作能违云。 声应非作声有缘性。 所作性故。 如瓶等。 此亦应有法差别相违耶(为言)次文云。 答。 彼自违宗。 故非彼过。 本亦不诤声非作声有缘性故。 彼似破摄(云云)此答也。 意云。 彼声论云声是所缘耳则能缘。 彼宗既言声。 而返言声上无能缘声之心故。 即违自宗。 又声上常无常为本所诤。 声非作声有缘性。 非是本诤故似破摄(为言)次文云。 如非声有缘性。 如是应非击发所生起等皆准此知(云云)此文逐遮余似破也。 意云。 设谓声上有击发所生起非击发所生起意许差别。 以瓶非击发所生起。 作有法差别相违。 亦如破非声所缘性之言。 皆准之知。 违自宗。 非本诤故悉似破摄(为言)邑记云。 若声生为此难者。 彼犯违宗。 若声显难。 虽不违宗亦非本诤。 亦有世间相违之过故。 皆似破(云云)文云。 问。 又如彼言声之无常应非作声无常有缘性。 所作性故如瓶。 应是法差别相违(云云)此问意何。 答。 又彼声论云。 声无常下有作声无常有缘性非作声无常有缘性之意许差别。 而瓶非作声无常有缘性故。 作法差别相违。 云声无常应非作声无常有缘性所作性故如瓶。 是可为真能破耶(为言)次文云。 答。 亦不然。 彼犯两俱不成。 无常有法两俱不许有所作性。 亦似破摄(云云)是答也。 明灯抄云。 声之无常是则有法。 为因所依。 无常灭义。 所作生义。 生灭既异。 故所作因于灭不遍。 无常有法两俱不许有所作性故。 两俱不成过(云云又云。 若准前者。 此亦违宗。 无常是所缘。 意识即能缘。 宗既言无常。 而返言无常无缘无常之心。 即违自宗。 乃至非是本诤故似破摄云云疏外加也)次文云。 如是应非缘息无常等。 皆准此知(云云)此文又逐遮似破也。 意云。 设云声无常下有缘息无常打破无常意许差别。 而瓶非缘息无常故。 作法差别相违。 皆可准知。 有两俱不成故非真能破(云云)问。 其两俱不成如何。 答。 如前无常有法不许遍所作因。 故有两俱不成也。 已上四种大作法毕◎于时历应贰年正月三日于西新谈义之屋书写毕依此功永出六趣苦域托生九品净刹。 南无春日权现慈悲万行菩萨右笔沙门尧专后日一校了四种相违略私记下(下)◎文云。 此四过中初二种因各唯违一。 后二种因一因违二(云云)此文以下后料简也。 即明能乖返十五因之类也(如文可知之)文云。 其有一因通违三者。 如胜论立所说有性非四大种。 许除四大体非无故如色声等(云云)此明一因违三之量也。 问。 此量本意何。 答。 胜论为成离实大有立自比量也。 意云。 四大实句之外有体非无。 故有离实等之有性(为言)次文云。 自所余法皆入同喻无不定过(云云)此文意何。 答。 此文意云。 四大种外余法皆入同喻。 故无不定失(为言)问。 其余法者何物耶。 答。 或人云。 空时方我意德业和合同异性云所余法也。 今谓。 子孙微等也。 问。 以子孙微不入同喻。 如何可有不定过耶。 答。 作不定云。 为如色声等。 许除四大体非无故。 所说有性是非四大种。 为如子微等。 许除四大体非无故。 所说有性是四大种(北院僧都云。 改是四大种。 可云非非四大种云云)问。 何故以子孙微为不定敌。 答。 子孙微以四大为体。 是故以为自不定过。 为简此过皆入同喻也。 问。 由除四大即简子孙。 岂得子孙作不定耶。 答。 彼宗唯言地水火风父母极微。 不言地水火风子孙微等。 由此当知。 除四大时唯除本微。 不除子孙。 故分子孙得作不定也。 问。 因明之法立宗之时。 可成同品之物自然成同品。 可成异品之物自然成异品。 以异品之物为同品非可成同品。 以同品之物为异品非可成异品。 同异二品自然无滥。 然则子孙等若可成异品者。 虽云皆入同喻。 岂变成同品乎。 若本可成同品者。 何劳云皆入同喻耶。 岂非无用耶。 答。 尔也。 至如水火相违之物。 不待言定自然为同品为异品。 然今约此子孙颇以难判。 以不名四大故。 为非四大种宗即成同品。 然以四大为体故。 亦有可成异品之义。 故不云皆入同喻。 敌者以四大为体之边勘成异品可作不定失。 故为遮此滥云皆入同喻也(唯识比量中有可例事。 可见也)问。 何故因云许除四大耶。 答。 言除四大种者。 云四大之外也。 故大贤师云。 所说有性非四大种。 许四大外体非无故。 如色声等(云云)周记云。 问。 云何须说言除四大耶。 答。 若但言体非无故不言除四大。 便有不定。 谓所说有性为如色声等。 体非无故非四大种。 为如四大种。 体非无故是四大种。 为简是过故因云除四大种(云云)问。 就此周记为简不定失云除四大欤。 答。 尔也。 问。 若尔何明灯抄云此解非也。 疏中卷云。 以除四大及有性外并为同喻无自不定。 今案彼意不得取宗有法能别作不定过。 故云以除四大及有性外并为同喻。 非四大种既是能别。 岂取能别作不定过。 故因中云除四大者。 显四大外体非无故。 故云除也(云云)答。 此抄文意难得。 所以者何。 云四大之外。 云除四大。 义意无殊。 俱简不定之词也。 而云岂取能别作不定过。 其意未得。 何者以非四大种为能别。 四大种即成异品。 若不云除四大之时。 体非无故因转其异品四大种。 云为如四大种体非无故有性是四大种。 既成不定失。 而何得云岂取能别作不定失。 一切比量作不定皆如此故。 此抄意甚以难得也。 问。 其一因违三者何。 答。 违有法自相有法差别法差别也。 问。 何故不违法自相。 答。 言显法自相无过故不违法自相也(其由可知之)次文云。 非四大种是法自相。 能有四大非四大种。 不能有四大非四大种。 是法差别。 彼意本成能有四大非四大种。 故今与彼法差别为相违云。 所说有性非能有四大非四大种。 许除四大体非无故。 如色声等(云云)此明违法差别也。 问。 尔阙后二相勘付法差别方何。 答。 所说有性者。 有法自相也。 非四大种者。 法自相也。 此法自相下为能有四大非四大种不能有四大非四大种者。 法差别也。 立者意许为立能有四大非四大种之宗。 而同喻色声等非能有四大非四大种之物故。 望意许宗成宗异品。 许除四大体非无故因。 转彼同无异有阙后二相。 作能违云。 所说有性应非能有四大非四大种(因喻如前)问。 其能有四大非四大种。 不能有四大非四大种者。 体何物耶。 答。 能有四大非四大种者。 离实大有也。 不能有四大非四大种者。 古德云云不同也。 或云。 即实有性也。 或云。 即义相违也。 或云。 同喻色声等也(云云)今谓可云同异性和合性也。 此二句不能有四大。 非四大种是立敌所共许故也。 次文云。 所说有性是有法自相。 与此有法自相为相违云。 所说有性应非有性。 许除四大体非无故。 如色声等(云云)此文明有法自相相违也。 问。 其有方何。 答。 所说有性者。 有法自相。 即离实有性。 而同喻色声等。 是离实色声等。 非离实有性。 望有法宗成宗异品。 许除四大体非无故因。 转彼同无异有阙后二相。 故作能违云。 所说有性应非有性(因喻如前)次文云。 彼说。 有性离实有性。 今非此有不犯自语自教相违。 随言即非。 故违自相(云云)此文意何。 答。 明弟子难有性非有性无失也。 意云。 今难师主所立离实大有。 不难共许实等上能非无有故。 弟子不犯自语相违自教相违(此二如上释。 可知之)又难言显大有故违自相也。 次文云。 有性既是有法自相。 作有性有缘性。 作非有性有缘性。 是有法差别。 彼意本成作有性有缘性。 故今与彼有法差别为相违云。 有性应非作有性有缘性。 许除四大体非无故。 如色声等(云云)此文明有法差别也。 问。 其有方何。 答。 所说有性者。 有法自相。 为作有性有缘性作非有性有缘性者。 有法差别。 立者意许为立作有性有缘性之宗。 而同喻色声等。 非作有性有缘性之物。 故望意许宗成宗异品。 许除四大体非无故因。 转彼同无异有阙后二相。 故作能违云。 所说有性非作有性有缘性(因喻如前)问。 其作有缘性作非有缘性者。 体何物耶。 答。 作有缘性者。 离实大有也。 作非有缘性者。 古德有多义。 今谓。 共许有也(具如上释)次文云。 不改本因即为违量故成违三(云云)结也。 文云。 有唐兴隽法师者。 释门之枢纽也(乃至)冲远天而别羽(云云)唐兴者。 寺名也。 隽者。 灵隽也(明抄云似变反)诸本远冲天者。 文倒也。 可云冲远天也(已上略而不释之)次文云。 乃申难曰。 窃观论势文理不同。 准九因中第四第六名曰相违。 因于同无皆异品有。 此四相违唯法自相。 可与彼同。 其后三违因皆同有异品上无。 既不同于四六。 如何返成相违(云云)此文隽法师约四相违付二难。 即一文势不同难。 二义势不同难也。 此则述初文势不同难也。 问。 此难意何。 答。 明灯抄云。 文势不同难意云。 如论文云。 此中法自相相违因者。 如说声常所作性故或勤勇无间所发性故。 此因唯于异品中有。 是故相违。 准理门论。 九句因中第四第六名曰相违。 因于同无皆异品有。 此论所说四相违中。 唯法自相可与彼论九句因四六违同。 其后三违法差别因者。 如说眼等必为他用。 积聚性故如卧具等。 有法自相因者。 如说有性非实非德非业。 有一实故。 有德业故如同异性。 有法差别因者。 如说有性作有缘性。 有一实故。 有德业故如同异性。 观此后三所相违量。 各具三支。 因皆同有异品上无。 既不同于四六。 如何返成相违(云云)次文云。 又法自相他因于同遍无。 于异品中说有。 用他异品为同。 得成相违之义。 后之三违他因皆于同有。 异品上无。 用他能立因喻。 与他作三相违。 行相既自不同。 如何可得法自相相违与余三合。 而言二合违有六三合违有四四合违有一(云云)是第二义势不同难也。 问。 此难意何。 答。 难意云。 初法自相相违因同无异有。 以立者异品为同喻作相违过。 后三相违因同有异无。 以立者因喻作相违过。 行相既别。 义势不同。 何得言法自相与后三合有一。 因违二违三违四之义耶(为言)次文云。 尔性不隐贤(乃至)匪发彼之千钓谁发我之万硕者欤(云云诸本云彼发者。 文倒也。 可云发彼。 顺下句故也)此明亲友之芳相知心遣疑生解也。 次文云。 夫正因相者。 必遍宗法。 同有异无生他决智。 因法成宗可成四义。 有法及法此二各有言陈自相意许差别。 随宗所诤成一或多。 故宗同品说所立法均等义品名为同品。 随其所诤所立之法有处名同。 非取宗上一切皆同。 若尔便无异喻品故。 若令皆同亦是分别相似过类。 又非唯取言所陈法。 不尔便无自余过失。 如前数说。 故随所应因成宗中一乃至四所两竞义。 有此法处名为同品(云云)此下通难中有二。 初明正因相并会违文。 后此论所说下正通前二难也。 此先明正因相也。 问。 尔此文意何。 答。 夫正因相者。 简决定相违因等也。 必遍宗法者。 遍是宗法性也。 同有者。 同品定有性也。 异无者。 异品遍无性也。 生他决智者。 简决定相违虽具三相不生决智也。 此正因法成所立宗可成四义。 谓有法与法各有言陈意许故也。 随宗所诤成一或多者。 随两所诤。 或唯成法自相一。 或通成四种宗也。 故论说所立法均等义品名为同品也。 随其所诤等者。 邑记云。 若令一切皆同不但无于同品。 亦无异品。 又如有立声无常宗。 无我必随。 若全同者。 虚空无我亦入同中。 故无异喻(云云)若全皆同等者(或本令字作全字)谓若强以一切令同者。 即是分别相似过类也。 又非唯取等者。 非唯取言陈为诤。 亦取意许。 若不尔者。 即无余差别失也。 故随所应乃至名为同品者。 结也。 如文可知之。 次文云。 问。 理门论云但由法故以成其法。 如何今说因成四耶(云云)此即为会违文更发自问也。 明灯抄云。 此问意云。 若言正因成四宗者。 则以有法为因所成。 理门论云但由法故以成其法。 如何今说因成四耶(云云)清记云。 难言。 既因能成其四宗。 何故理门不说以法成有法差别等。 但说以法成法耶(云云)次文云。 答。 实唯成法。 如难有性而非有性。 难彼意许离实等有而非有性故唯成法。 虽难意许。 寻言即难。 更不加言故名有法自相相违。 加言便成难彼差别。 今望言陈因成宗四。 理门望诤有法之上意许别义。 故言但以法成其法。 理不相违(云云)此答会违也。 问。 此答意何。 答。 明灯抄云。 此答意云。 若望意许实唯成法。 且有法自相相违因中。 如难有性非是有性。 不难言显不无有性。 难彼意许离实等有而非有性故唯成法。 若尔不可说言有法自相相违。 难意许故应名差别。 虽难意许寻言即难。 更不加言故名有法自相相违。 若加离实有言。 便成难彼差别。 今望言陈必为他用言陈有性言陈作有缘性因成宗四。 若望法上意许不积他用有法之意许离实有性作大有缘性差别义。 唯成其法。 故言但以法成其法。 故与彼论理不相违(云云)问。 其加言不加言之意何。 答。 不加言者。 所违量只云有性非实。 随之能违只云有性非有性。 此云不加言。 是云有法自相。 言加言者。 若所违量云有性离实有性。 随之能违亦云有性非离实有性。 此云加言。 是云有法差别也。 问。 若尔此疏文云加言不加言者。 约所违量约能违量欤。 答。 古德云。 此疏文约能违之量云加言不加言也。 问。 若约能违量判加言不加言者。 何断云望不加言名有法自相等。 约所违量判加言不加言*耶。 答。 古德云疏断所望各异。 各举一边故不相违也。 今谓。 疏断俱通所违能违云加言不加言也。 意云。 所违量若不加言时。 能违量亦不加言故。 云有法自相若所违量加言时。 能违量亦加言故名差别。 不可疏与断各异也。 问。 其今望言陈等文意何。 答。 若据明灯抄者。 言陈有四种。 谓言陈常。 言陈必为他用。 言陈有性。 言陈作有缘性也。 故云今望言陈因成宗四也。 若据周记者。 其文云。 今望言陈等者。 此论据言陈意许即成四宗。 理门中唯据意许且隐言陈故言成法(云云)纂云。 理门望为量成立必须加言。 如立大有云有离实等有。 更无同喻。 有一实因于同异有。 即唯异转违彼后陈总名相违。 乃至今此论中立四违者。 望不加言本意所诤言陈意许。 故有四种(云云意同周记也)问。 明灯抄与此纂文既殊。 可依何之。 答。 俱无难故任意耳。 问。 次理门望诤等文意何。 答。 凡有法差别法差别。 显意许诤时皆成法自相。 今理门论望此义云但以法故成其法也。 故不相违也(为言)文云。 此论所说法自相因唯违于一故。 显示因同无异有。 自余三因乍观他立皆似其因同有异无。 彼此所诤宗上余三以理穷之皆无同品。 其因亦是异有同无。 如法差别不积聚他用有法自相离实等有性有法差别作大有缘性。 皆无同喻。 彼因但于异品上有。 由彼矫立以异为同。 故今违之。 以彼同为异。 以彼异为同。 成相违义(云云)自下正通隽法师二难之中。 是通初文势不同难也。 明灯抄云。 前所作因唯违此一无常法自相宗。 不违余三。 是故显举因同无异有。 云此因唯于异品中有。 乃至自余三因等者。 敌者同他。 立者同立。 所违量主名之为立。 能违量主名之为他。 后之三因观他与立。 皆似其因同有异无。 乃至所诤余三以理穷之。 皆无同品。 其因亦是异有同无。 若法差别作所违量。 云眼等不积聚他用能别不成。 阙无同喻。 故彼矫立以异为同。 故今违之。 以彼所违量主同喻为能违量异喻。 以彼所违量异喻为能违量同喻。 故成相违(云云)次文云。 论中示法各各不同。 法自相相违改他同喻为异。 改他异喻为同。 后之三违以他同为同。 以他异为异。 欲显相违因必仍旧喻或改新(云云)此文通初难中。 明论主示法不同也。 问。 其他者何。 答。 立者观敌者云他也。 然明灯抄云。 敌者名他。 且初一违改他能违量同喻瓶为异。 以他能违量异喻空为同。 后之三违以他能违量同喻为同喻。 以他能违量异喻为异喻(云云)今谓。 此抄文释文甚劳。 况据所违量所释颇不顺疏文。 既结云欲显相违因必仍旧喻或改新。 明知据能违量示法不同也(具义如初料简释了)次文云。 其不定因立顺因正。 破乃相违。 因虽不改通二品转。 不生决智立不定名。 此相违因随应所成。 立必同无异有。 破必同有异无。 决智既生。 故与前别(云云)此文意何。 答。 此通初难中更通伏难也。 故明灯抄云。 此通伏难。 难云。 若相违因必须本因。 其不定因有何差别。 共不定等须本因故。 故今通云。 其不定因立顺因正。 破乃相违。 如立量云声应是常所量性故。 同喻如空异喻如瓶。 今观此因。 于立论者是顺因正。 作不定云。 为如空等。 所量性故声是常*耶。 为如瓶等。 所量性故声是无常。 由此应知。 破乃相违。 因虽须本二品转不生决智。 立不定名。 此相违因所违因必同无量有。 能违因必同有异无。 此理常定本不相滥。 决智既生。 是故与前不定因别(云云邑记同之。 不依周记也)次文云。 若立因正破者相违。 因通二品。 岂非不定(云云)意何。 答。 此通伏难中。 重明相违因与不定因别义也。 周记云。 此正释相违不名不定所以。 相违举因即令宗有过。 非破乃成过。 因同无异有显不违四六。 若相违因后彰过通二品。 岂非不定。 由此故知。 不名不定。 其不定因以下傍乘释难。 非正答前问(云云)次文云。 故此四因不违四六(云云)此结也。 又云其不定因乃至不违四六者。 若据邑记意者。 为难彼隽法师文势难中。 云其后三违因皆同有异品上无。 既不同于四六。 如何返成相违之难。 先举不定与相违别义也。 故邑记云。 此将欲难彼唐兴法师。 先张不定与相违义别。 且如声为常所量性故。 此因同品虚空上有。 名为立顺因正敌家出过。 此因亦于异品瓶有返成无常。 故乃相违。 因通二品决智不生名为不定。 其相违因立者必须同无异有。 敌者出过必须同有异无。 决智既生。 故二差别也。 若立因正等者。 此正难也。 隽公若言后三相违本量之因同有异无者。 便为正因。 敌者破此与理相违。 若彼立因通于二品智既不决。 宁非不定。 故知后三相违本所立因皆是同无异有。 故与四六不相违也(云云)问。 就此记如何可成其意耶。 答。 依此记案其不定因等文者。 隽公难云。 其后三相违因皆同有异品上无。 不同四六句同无异有。 何成相违(云云)即返难云。 若如汝言。 后三相违约立者同有异无是正因者。 敌者破之时可成不定因。 而其不定因以理穷之。 因通二品决智不生。 此后三相违因以理穷之。 同无异有决智既生。 故与不定殊。 而何得定同有异无不同四六耶。 若犹云正者正因破者相违者。 岂非不定。 而既不尔故不违四六句也(为言此义顺文之)次文云。 又将法自相因同无异有。 就后三种同有异无。 与三合说。 一往观文必无是理。 初以异为同。 后以同为同。 故今将后三。 以就初一以异为同。 便有合者改他能立之同喻故(云云)自下通第二义势不同难也。 问。 此文意何。 答。 意云。 如此论所说初法自相相违以所违量异喻为能违量同喻。 后三相违以所违量同喻为能违量同喻。 以异为同。 与以同为同既殊。 故如论文一往观时。 初一与后三合违。 必可无是理。 初一改喻。 后三不改喻故。 然今后三相违与初一合违者。 约后三相违改喻之量也(为言)问若尔论所说后三相违。 克性可云改喻。 可云不改耶。 答。 以理穷时亦是改喻。 望立者意许皆无同喻。 以异喻矫为同喻。 勘过时既成异喻。 破者以之为同喻。 故可云改喻。 然云后三相违不改喻者。 一往约论现文不改也(如上已释)次文云。 如胜论立所说有性离实等外有别自性。 许非无故如同异性(云云)是出后三相违改喻故。 与初法自相合一因违四宗量之证也。 问。 此量本意何。 答。 胜论为成离实大有。 对弟子立自比量也(所说者。 我所说也。 如我执之言也)问。 其许非无者。 许言若自许之许。 若共许之许欤。 答。 是共许之许也。 实等上能非无有立敌共许故也。 问。 若云自许之许有何过。 答。 若一向自比量者。 无失。 若自中之共比量者。 有随一不成失也。 次文云。 乍观此因是共不定。 二皆有故(云云)此文意何。 答。 明灯抄云。 观此比量非无故因同有异有。 故共◎◎不定为如同异性所说有性离实等外有外自性。 为如实等。 所说有性离实等外无别自性。 是故此因成共不定。 同异二品因皆转故(云云)周记云。 乍看似共不定。 细细寻乃是异品故言乍(云云)重意云。 大底豫见时似共不定。 故云乍观等也。 次文云。 然彼五顶诤五句外无别自性。 故立有性离实等五有别自性。 阙宗同品(云云)此文意何。 答。 此文意明以同异性虽为同喻。 寻其实时成异喻之所以也。 意云。 此量因二品转故虽似共不定。 然彼弟子五顶不许实德业及同异和合之外有别有性。 故师主立有性离实德业同异和合有别自性。 更无同品。 故同异性既成异品。 故非共不定(为言)问。 胜论本意只云离实德业三有别有性也。 而何今加同异和合。 云立离五句有别自性耶。 答。 云离实德业三有别有性。 约初说六句之次第也。 意云。 师主为弟子说六句之时。 第一说实句。 第二说德句。 第三说业句。 此三皆信。 第四说有句。 是时不信。 师主论离实等三别有。 弟子论离实等三别无。 尔时师主为立比量令信。 超说第五同异句第六和合句。 此本意即有性离此实德业及同异和合有别自性(为言)故云离实等三者。 约最初说。 论其实者。 立离五句有别自性也。 次文云。 其同异性既是异品所离之外。 由彼胜论方便矫立举异为同。 许非无因唯于异品实等上。 有同遍非有(云云)此文意何。 答。 此明以异品同异性矫为同喻之所以也。 问。 其所离之外等意何。 答。 谓之诸记说不同。 且周后记有二释。 一云。 同异性云能离。 大有性云所离。 同异性所离大有性之外。 矫立异喻为同品。 实是异品。 因转彼故成相违。 一云。 大有性云能离。 实等云所离。 所离实等之中偏取同异性为同喻。 故云所离之外。 实但是异品。 彼依矫施设故立外名(云云)清记文同初释也。 邑记云。 应详。 此中脱一字。 谓非之文也。 应言非所离之外。 意云。 其同异性既是异品。 即非所离五句之外。 由彼立宗但言离实等不言离五句故。 彼矫立为同品耳(云云)明灯抄云。 其同异性虽是异品所离之外。 而彼胜论方便矫立取异为同等(云云)问。 且就此等记意破文方何。 答。 先就周记初释可训所离之外也。 就后释可训所离之外。 若依邑记。 可加非言训也。 依明灯抄者。 可训所离之外也。 清记可如周初释训也。 今案。 此等诸记恐不叶文。 今疏意云。 胜论初说实德业三。 次说离此三外之有性。 故以大有为能离。 以实德业三为所离。 后说同异性为立量之同喻也。 即以所离实德业为异喻。 同异性此三之外物也。 故立量之时矫只立有性离实离德离业。 不云亦离同异和合。 其同异性为所离实德业三之外物。 方便矫立以为同喻。 然而理实诤有性亦离同异和合有其体无其体故。 师主立量之本意。 为成立有性离实等五句有其体。 而无同喻故方便矫立以异为同。 寻本意之时。 遂成异品。 因转彼故。 自然同无异有成相违也(为言)问。 就此义如何可训。 答。 可训其同异性既是异品所离之外也(此义先德未传。 愚推如此。 可秘之)次文云。 亦如论说。 声常之宗法自相因对无空论阙无同喻。 所作等因唯于异品瓶等上有。 同上遍无许成相违。 今此亦尔(云云)此文意何。 答。 此引喻明阙无同喻成相违之义也。 意云。 论所说声常。 所作性故。 如虚空之量。 对无空论师之时。 阙无同喻。 无空论师不立虚空故。 然所作性因唯异喻瓶上转。 同无异有阙后二相。 故许成相违。 今此有性量亦复如此。 立有性离实等五句外有别自性之时阙无同喻。 许非无故因唯异喻实等五句上转。 同无异有阙后二相。 故成相违(为言)问。 此有性量立离五句有别自性之时。 观立敌共无同喻。 声常量观敌者无空论师。 虽无同喻约立者声论既有同喻。 彼此既殊。 如何引为喻。 答。 望立敌论颇虽是殊。 阙无同喻成相违义。 彼此是同故引为喻耳(言对无空论者。 设言也。 非谓论中尔说之)次文云。 依此比量后三从初一因违四(云云)此文意何。 答。 意云。 若依论说。 无初一与余合违之理。 今依此胜论所立比量。 而说后三从初一一因违四宗也(为言)次文云。 法自相相违者。 所说有性离实等外无别自性。 许非无故。 如实德等(云云)此是一因违四量先勘付法自相相违也。 问。 尔其勘付方何。 答。 所说有性者。 有法自相也。 离实等外有别自相者。 法自相也。 许非无故因同品非有。 异品实等上有。 同无异有阙后二相。 故作能违云。 所说有性离实等无别自性。 许非无故。 如实德等也。 本量同喻云同异性。 今改云实德等也。 次文云。 同异入宗所等之中。 故无不定(云云)此文意何。 答。 作能违量之时。 以同异性即入宗云离实等外无别自性之等言中。 故无不定失。 若不入宗中之时。 离实等有别自性。 故成异品。 有不定失。 即作不定云。 为如实等。 所说有性离实等无别自性。 为如同异性。 所说有性离实等有别自性。 而以同异性既入宗中故无不定也。 问。 其入宗所等之中者如何。 答。 作能违之时。 具可云所说有性离实德业同异和合无别自性(为言)问。 若尔以同异性亦可为同喻耶。 答。 尔也。 问。 若尔何明灯抄云。 此法自相相违因中。 唯实德等得为同喻。 其同异性不得为喻。 不随所立故后三相违其同异性亦得为喻。 随所立故。 由此当知。 因必须本。 喻或改同(云云)答。 此抄意云。 离实等无别自性者。 其离实等者。 只云离实德业言也。 其同异性离实等三故。 不随所立宗故。 不为同喻(为言)然既云同异入宗。 以其入宗法皆为同喻。 故此抄意不顺疏文。 且似不可依之。 问。 若以同异性为同喻者。 何云今将后三以就初一以异为同。 便有合者改他能立之同喻故(云云)答。 理实同异性是本量异喻。 本无同喻。 今能违量以彼本量异喻同异性为同喻。 故自然成改他能立之同喻也。 问。 若尔何故能违量同喻更云实德等似改喻耶。 答。 凡此能违量同喻只非同异性。 实等五句皆成同喻。 为显此义改词云实德等也。 其等下等同异性。 亦以同异性为首。 可等余实等。 故下云。 此上同喻举同异为首。 亦得等(云云)次文云。 彼所立量离实等有性。 是法自相。 能有实德业。 离实等有性。 不能有实德业。 离实等有性。 是法差别。 彼意本成能有实德业离实等有性。 故今与彼法差别为相违云。 所说有性应非能有实德业离实等有性。 许非无故。 如实德等(云云)此勘付法差别相违也。 问。 尔勘付方何。 答。 所说有性者。 有法自相也。 离实等外别有自性者。 法自相也。 此法自相下为能有实德业离实等有性。 不能有实德业离实等有性者。 意许差别也。 立者意许为立能有实德业离实等有性之宗。 而同喻同异性能有实德业。 离实等有性同异性。 非能有实德业离实等有性大有。 望意许宗即成异喻。 许非无故因转彼同无异有阙后二相。 故作能违云。 所说有性应非能有实德业离实等有性。 许非无故。 如实德等也。 问。 尔其能有实德业离实等有性。 不能有实德业离实等有性。 其体何物。 答。 能有实德业离实等有性者。 离实大有也。 不能有实德业离实等有性者。 古德云云不同也。 或云。 即实有性也。 或云。 即义相违也。 今案。 可云和合句也。 意云。 和合句不能有实德业。 然离实德业有其体故也。 问。 离实等之等言亦等同异和合。 故和合句是所离内也。 而何为意许片方。 答。 理实尔也。 但胜论师之意乐只以实德业三为离。 同异和合为所离之外。 故立量之时以同异性为同喻。 是即彼师方便矫立也。 然弟子勘失之时。 显师主矫立。 勘成离实等之言亦可等同异和合。 乍五句以为异品之时。 即成相违失。 今任师主矫立之意乐。 以和合句为所离实德业三外之物。 为意许片方也(为言此义深奥也。 问。 凡差别相违者。 言显共许意许所诤也。 如必为他用立敌共许。 真他假他为意许所诤。 而此量法自相离实等外有别自性者。 弟子不共许故。 言显有法自相失也。 何有意许。 答。 彼共比量也。 此自比量也。 故不可例也。 问。 设虽自比量。 对弟子立时。 若言显无失。 可有意许差别。 而既以言显成立师主乐为之宗。 了弟子返难之。 何更亦有意许差别。 答。 约相违单与重殊故义不同。 更可思之。)次文云。 为有法自相相违云。 所说有性应非有性。 许非无故。 如实德等(云云)此勘付有法自相相违也。 问。 勘付方何。 答。 所说有性者。 有法自相。 即离实大有也。 离实等外有别自性者。 法自相也。 而同喻同异性是非离实大有。 故成宗异品。 许非无故因转彼同无异有阙后二相。 故作能违云(如文可知之)次文云。 彼说离实等有性。 今随难言陈而非有性。 故违自相不违自教自语之宗。 同喻亦无所立不成(云云)此文意何。 答。 此明此有法自相能违量无失之所以也。 意云。 既立自比量云所说有性。 明知离实大有。 今随彼难言陈离实大有非有性故。 不犯自教相违自语相违。 又若弟子难实等不无有非有性。 如实德等喻不成所立宗故。 喻可有所立不成。 然而难离实大有故。 喻无所立不成失(为言有明灯抄文。 颇似不本意。 故不记之)次文云。 有性既为有法自相。 作有性有缘性作非有性有缘性。 是有法差别。 彼意本成作有性有缘性。 故今与彼有法差别为相违云。 所说有性非作有性有缘性。 许非无故。 如实德等(云云)此勘付有法差别相违也。 问。 勘付方何。 答(准先之有法差别可知之)问。 其作有性有缘性作非有性有缘性者。 体何物耶。 答。 以上有法差别之所释可知其义也。 次文云。 不改本因即为违量故成四因(云云)此结一因违四之义也。 次文云。 此上同喻举同异为首亦得。 随所立故(云云)此文意何。 答。 此上四违能违量同喻。 亦以同异性为首可为同喻。 随所立宗故(云云)问。 若尔乍四皆以同异性。 亦可为同喻欤。 答尔也。 问。 若尔何明灯抄云。 具文而言。 此上同喻除法自相。 余三相违举同异为首亦得。 随所立故。 言随所立者。 除法自相说余三违。 为简初一遂致此言(云云)答。 如先所释。 此抄意云同异性离实等三有别自性。 故作离实等外无别自性之能违时。 同异性不随所立故不成同喻。 故云除法自相也。 然而说其法自相能违既云同异入宗所等之中故。 具可云所说有性离实德业和合同异外无别自性。 如此立时即以实德业和合同异皆为同喻。 皆随所立。 而何云约法自相除同异性。 为喻不随所立故耶。 故此抄文且不可信之。 言离实等者。 只案唯是离实德业三。 忘和合同异也。 故不信也。 重意云。 所违量云离实等外有别自性者。 等言只等德业不等和合同异。 是师主矫立也。 能违量云离实外无别自性者。 等言等德业和合同异。 是弟子勘显师主之实意难也。 故所违能违等言有此委曲。 而此抄偏就所违量意。 忽忘能违量意也。 次文云。 违一有四。 论自说二。 违二有六。 论自说一。 违三有四。 今略叙一。 违四有一。 今亦示法。 自余十种皆如理思(云云)此明能乖返因有十五类中。 既说其五类也。 小论说三。 违一有二。 谓法自相法差别也。 违二有一。 谓有一实故等因违有法自相有法差别也。 此疏说二。 谓一因违三量。 一因违四量也。 自余十类如理可思之(清●注抄出之)次文云。 此四亦有他自共比。 各三亦说有违他自共。 四相违因合三十六(云云)此文意云。 凡此四种相违有自他共三种。 自比量中亦有他自共三种。 他比量中共比量中亦复如此。 自比量中亦有自他共三种四相违。 即三四十二也。 他比量亦如此有三四十二。 共比量亦如此有三四十二。 都合有三十六相违也。 次文云。 论文所说皆共比违共。 向三四因皆自比违自。 他比违他等皆应准知(云云)此文上言自他共中。 小论所说四相违因共比量违共也。 所先说一因违三一因违四因。 皆自比量违自也。 亦可有他比量违他。 皆可准知。 非此所明故略之。 次文云。 诸自共比违共及自皆为过失。 违他非过。 他比违他及共为失。 违自非过。 义如前说(云云)此文意云。 诸自比量违共与自为失。 违他非失。 诸共比量亦复如此。 诸他比量违他与共为失。 违自非失。 其义具如疏中卷说自他共不定等之处也。 问。 先云何云自比量自等耶。 答。 若宗因喻俱以自许法立量云自中自比量。 若以自许法为宗。 以共许法为因喻。 云自中共比量。 若以自许法为宗。 以他许法为因喻。 云自中他比量也。 共中三种他中三种皆准知之。 次文云。 此但说全。 应详一分(云云)此文意云。 所上言自他共等说全分量。 现理亦可有一分自他共量(为言)次文云。 既许一因通违四种。 故知此四非必相违(云云)此文结通隽法师后义势不同难了也。 问。 此文意何。 答。 意云。 如论文非可有初法自相与余三合一因违二三四等之理。 然而见此一因违四量。 既一因通违四宗。 故知此四种非一向各别违(为言)非必相违者。 非必各别言也。 非四相违之相违也(已上通隽公二难了)文云问四于九句何句所摄(云云)此问意何。 答。 此问此论所说四种相违所违量九句因中何句所摄也(自问答也)次文云。 答。 乍观文势唯初一违是九句中第四第六。 具二因故。 九中二因违法自相。 相违因故。 今观后三皆彼第四。 同品非有。 异品有故。 违所立故(云云)此答也。 此答意云。 约法自相相违有二种。 所作性故因同喻虚空非有。 异喻瓶等有故。 第四句摄。 勤勇发因同喻虚空非有。 异喻电上非有。 瓶上有故。 同品非有异品有非有第六句摄。 后三相违积聚性故因。 有一实故等因。 皆同品非有异品有故。 第四句摄(为言)问。 若后三相违因皆第四句摄者。 何纂文云。 有一实故等因即九句中第六句也(云云)答。 纂意委曲寻也。 意云。 有性量勘失之时。 同喻同异性勘成异喻其和合句亦可成异喻。 而有一实故等因。 转同异性不转和合句。 故异品有非有。 第六句摄也。 今疏意本量*只以同异性为同喻。 不用和合句。 故勘失以同异性成异喻之时。 因转彼同品非有异品有。 第四句摄言也。 约和合句本不为喻故。 不劳勘成同品异品也(先德云。 疏文述古师义也。 今谓似甚恼之)问。 就纂意何故和合上有一实等因不转耶。 答。 和合句不有实等故。 有一实等因不转也。 次文云。 此上所说但是立敌两俱不成四相违因。 亦有随一犹豫所依余三不成四相违因(云云)此文意何。 答。 凡三支过中皆有四不成故。 此文明此四相违因亦有四不成也。 问。 若尔此论所说四相违云两俱不成四相违因意何。 答。 谓之诸记不同也。 且周记云。 问。 不成是初相过。 相违后二相过。 各自不同。 云何得不成就相违而作句耶。 答。 不望体说。 但望名说。 立者本立因拟正成宗。 因既阙相不能成宗。 此相违因名不成因(云云)明灯抄同之(抄有又义。 不可用之)邑记云。 四相违因不阙初相。 此言两俱不成等者。 非是此因不依有法名为不成。 但是两俱不许于同品有。 名两俱过。 余三不成亦准于此。 以相违等并是后二相过故(云云)献记云。 此望同喻立敌不成也。 然疏下文说。 若有两俱不成必无不定等者。 彼望宗有法不成也(云云同邑也)问。 此等记中可依何。 答。 先德不判之。 今谓。 可依邑献二记也。 问。 何以知尔。 答。 疏中卷说四种不成了云。 然上但说因于宗不成。 理实此因于同异喻。 随应亦有四种不成。 故理门论解不成已云。 于其同品有非有等。 亦随所应当如是说。 至下当知。 然名不定及名相违。 不名不成(云云)明知今言两俱不成者。 在喻两俱不成。 故云立敌两俱不成四相违因也。 重意云。 此四相违勘失时。 立敌俱不许因同品有异品非有。 故成相违即云立敌两俱不成四相违也(为言)问。 尔其余随一等不成四相违何。 答。 疏中不出。 然明灯抄云。 如说声常勤勇发故。 若以显论随一相违。 彼许显发顺常因故(是随一不成相违也)若疑烟雾立彼有火以现烟故。 犹预相违(是犹预不成相违也)兔角是无鸟依生故。 即为所依不成相违(是所依不成相违也)如初相违具四不成。 余三相违理应必有(云云)此等皆在喻不成也。 问。 约此等具作法方何。 答。 声显论师对佛弟子。 立声常勤勇发故如声性。 此声性同喻。 立者。 成敌者不成故。 因观敌者同无异有阙后二相。 故作能违云。 声无常勤勇发故如瓶等。 是喻随一不成法自相相违因也。 又疑若烟若雾。 立彼处应有火以现烟故之时。 此以现烟故因不定转同喻厨舍等上。 依之约喻立敌俱未生决定喻解。 故返作能违。 云喻犹预不成之相违因也。 又立兔角是无鸟依生故如龟毛等之时。 自体依同喻助所依因俱无故。 有喻所依不成。 返作能违。 故云所依不成之相违因也(然此后二能违可寻作之)次文云。 三十六中一一有四。 合计一百四十四种诸相违因。 如不定中引理门说。 皆应思准。 恐文繁杂故略不述(云云)此文意云。 上云有自他共相违。 各亦有自他共故有三十六相违。 此三十六中一一皆有两俱随一犹预所依之四不成。 有四番之三十六。 故都合有一百四十四种相违因。 如疏中卷说不定中引理门论说之。 皆可思准。 繁故略之(为言)次文云。 然理门论摄此颂云。 邪证法有法自性或差别。 此成相违因。 若无所违害(云云)此出理门论摄说四相违因之文也。 明灯抄云。 此之一颂摄四相违文有三节。 初之二句显四相违。 言邪证者。 释相违义。 能倒立故名为邪证。 法谓宗法。 如无常等轨生物解。 故名为法。 言有法者。 宗有法也。 如色声等能有宗法故名有法。 如是二种各有自性及差别。 次有一句结成相违。 谓此四因由倒证故名相违因。 后有一句释成所由。 夫与他因作相违过。 所立比量必须违害他所许宗。 而不违害共所许现量等义方成相违。 故云若无所违害(云云)邑记云。 上之两句意。 明本所立量要以异品为同品。 邪证自性差别四种宗法。 下之两句。 明敌者成相违过。 必须同有异无无所违害方成能破(云云)文云。 问。 如前所说。 十四似因设有两俱不成。 亦有不定及相违耶。 如是乃至设相违决定亦相违因耶(云云)此问凡因有十四失。 谓四不成六不定四相违也。 此十四一一相对。 问明并不并之由也。 是乘言势来问也。 如是乃至者。 此中可有多相对存略故云尔也。 次文云。 答。 若有两俱不成。 必无不定及与相违。 两俱不成彼此俱说因于宗无。 不定之因于宗定有。 彼因立正。 用此因违。 彼正必违。 此违必正。 令宗不定。 相违之因亦于宗有。 随其所应即用此因成彼违义。 此违无正。 彼正无违。 令宗决定故名相违。 由此若有两俱不成。 必无不定及与相违(云云)此答文也(有残如下)问。 此答意何。 答。 若有两俱不成量必无不定及相违。 两俱不成阙初相失。 不定阙第三相失。 相违阙后二相失。 故此三失无相并之理(为言)邑记云。 问。 且若言两俱不成必无不定者。 如前论解不定中同品一分转异品遍转云。 如说声非勤勇无间所发无常性故。 此乃声生对声显立。 两俱不许无常性因于有法有。 疏自断为两俱全分两俱不成。 今何不许两俱不成亦有不定耶。 又若两俱不成必无相违者。 如立声常眼所见故。 此因立敌不许于声上有。 又于同品虚空上无。 异品瓶盆上有。 岂非两俱不成亦是法自相相违过耶。 又前解因三相阙二有三。 阙三有一。 如阙初二或阙初三。 理应合有两俱不成及不定过。 既许阙三。 即应许有两俱及相违过。 如何此中不许两俱不成亦有不定相违过耶。 答。 今此疏意且约三相中唯阙初相名为不成。 后二相中偏阙一相名为不定。 二相俱阙名曰相违。 非尽理说。 不是前后自相违害。 据其实理得有两俱不成兼余过也(云云)明灯抄云。 太贤云。 虽无全过。 今约一分两俱不成亦有一分不定相违。 如立一切声皆是常勤勇发故如声性等。 共许此因于外声无。 若于内声便有二过。 若许同喻以瓶不定。 若无同喻是相违故。 若准此解疏主亦同。 今约全分而作此说(云云)问。 古德疑云。 若两俱不成必无相违者。 何上云此上所说但是立敌两俱不成四相违因耶。 如何可通。 答。 上下殊也。 上约喻两俱不成云相并也。 下约因不遍宗两俱不成云不相并也。 问。 其彼因立正。 用此因违之意何。 答。 明灯抄云。 此显不定过体也。 如立声常所量性故同喻如空等异喻如瓶等。 彼所量性因于立论人虽是正因。 于敌论人必用此因可违彼宗。 于异有故即作不定违。 故云用此因违也(云云余记意同也)问。 次云。 彼正必违。 此违必正之文意何。 答。 明灯抄云。 此明不定义。 其前量因望彼立者即是正因异品有故必违彼宗。 故云彼正必违。 又所量因望此敌者。 即是违因必正成宗。 互正互违令宗不定。 即亦不定义(云云)清记云。 彼正必违者。 彼立者因虽得名正亦必有违异品转故。 此违必正者。 此据破量既违彼宗必正破也(云云)余记大意皆同也。 问。 次下云。 此违无正。 彼正无违之文意何。 答。 是释相违因义也。 明灯抄云。 此违无正者。 此立论者唯是所违无有正因。 彼正无违者。 彼敌论者唯是正因无所违害。 此理常定令宗决定。 故名相违(云云)余记意亦同之。 次文云。 若有后三不成。 可有不定及与相违。 随应还成随一等不定及相违义。 由因于宗随一犹预随一所依而说有故。 然非一切。 就三随一可说有故(云云)此文上答文残也。 意云。 若有随一不成及随一犹预不成随一所依不成之量。 亦有随一不定及随一相违(为言)明灯抄云。 后三不成通不定及相违。 随应还成随一不定随一相违等。 然非一切不定相违皆有后三不成也。 后三不成得有不定及相违者。 各据随一可得有故。 若不定中有随一随一不定随一犹预不定随一所依不定。 若相违中有随一随一相违随一犹预相违随一所依相违。 乃至答。 两俱之中无随一义故。 无不定及与相违。 后三不成各有随一。 故有不定及与相违。 既言随一。 一分阙初相。 一分不阙初相。 若约阙义即有不成。 约不阙义同有异有即有不定。 约不阙义同无异有即有相违(云云)余记略之。 次文云。 自他共比既各有三。 有体无体全分一分梗概而说。 二十七不成五十四不定三十六相违。 合计一百一十七句似因。 相对宽狭以辨有无皆应思准。 恐繁且止(云云)此文明十四似因广略之所以也。 有体者。 有因体也。 无体者。 无因体也。 全分一分者。 如文也。 明灯抄云。 两俱四句(一有体全分。 二无体全分。 三有体一分。 四无体一分也)随一八句(一有体他随一。 二有体自随一。 三无体他随一。 四无体自随一。 五有体他一分随一。 六有体自一分随一。 七无体他一分随一。 八无体自一分随一也)犹预六句(一两俱全分犹预。 二两俱一分犹预。 三随他一全分*犹预。 四随自一全分*犹预。 五随他一一分*犹预。 六随自一一分犹预也)所依九句(一有体全分。 二无体全分。 三有体一分。 已上两俱所依不成。 四有体他随一。 五有体自随一。 六无体他随一。 七无体自随一。 八有体他一分随一。 九有体自一分随一*也。 已上随一所依不成也)合二十七不成也。 五十四不定者。 六不定中各有九不定。 六九五十四不定也。 比量有三。 谓自他共。 此三各有自他共三不定。 三三九也。 三十六相违者。 此四相违有他自共。 此三亦各三。 谓他自共。 合有九种此九各有四种相违。 四九三十六也。 合一百一十七句似因。 计上可知(云云)言相对宽狭等者。 周记云。 有是不成亦不定亦相违名宽。 有是不成亦不定非相违次宽。 有是不成非不定及相违名狭。 不定及相违作法准此(云云)次文云。 依理门云。 因与似因多是宗法。 不定相违并于宗有。 多并宗法。 唯四不成于宗上无。 非宗法故有四不成定无相违及不定过。 此说共者。 余如理思(云云)此文会违文也。 依理门论者。 二八正因及不定相违因。 皆有遍是宗法性之义。 故云多是宗法。 唯四不成因无遍是宗法性之义。 故非宗法。 若依此义者。 有四不成量定无不定相违。 是约共比量说也。 若约自比量等者。 然可有相并义(为言)问。 其此说共者。 余如理思之意何。 答。 谓之诸记不同也。 颖记云。 此说共者者。 说立敌共不成。 即两俱不成。 非共比也(云云)清记周记意皆同之。 明灯抄云。 四不成中有自他共。 今此约共说无相违及不定过。 若自一分容有此义。 于宗有法互容有故。 若有一分两俱不成。 亦有一分不定相违。 如立一切声皆是常勤勇发故如声性等。 共许此因于外声无故。 有一分两俱不成。 若于内声便有二过。 不定相违。 若许同喻以瓶不定。 若无同喻犯相违过。 由此义故云此说共者余如理思(云云)问。 此等记意如何。 答。 颖记等意云。 共者。 两俱不成云共(为言)明灯抄意云。 共比量云共(为言)问。 尔此中可依何。 答。 取舍任意。 彼俱圣言。 必可有其义也。 四种相违私记下卷天延三年(乙亥)七月五日于鹿苑院自记之或依记古德之义或述自之鄙怀逐圣语则虽无依谬陈愚情则讹错多端以恐以惧愿归胜义是则为充温觉上人法花会竖义料也。 兴福寺释真兴集写本云永享三年三月之末从或律师方相传之喜悦无极者也。 三论宗延营。 于时文明十五年(卯)十一月五日令书写毕三论沙门英宪(生二十一)((朱笔))长享贰(戊申)九月下旬之比移点了于时秋雨叩窗黄菊乱风(而已) 发布时间:2024-09-02 08:02:01 来源:藏经阁 链接:https://www.vipfo.com/book/52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