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地藏菩萨本愿经讲义(利益存亡品第七) 内容: 地藏菩萨本愿经讲义(利益存亡品第七)唐于阗国三藏沙门实叉难陀译知定法师著述利益存亡品第七前品如来赞叹,明威神之力。 今说利益存亡,显实事之用。 有实惠就叫做利益,利益又可以叫做功德,故说功德利益,一而不异。 不过,分别来讲,自益叫做功德,益他叫做利益。 存者现生,亡者已殁。 今地藏菩萨劝诸众生,当为病人修福念佛,拜祭鬼神,慎勿杀害。 与大辩长者,问生者为亡者诵经设斋因缘等,通通都不是为自身作想,莫不是为利益其他一切存亡众生。 所以此品,独称利益。 科注云:‘明此利益有三:一、远益,如天宫所集之众,自诸佛菩萨已熟脱者,种种天龙八部久种熟未脱者是。 二、近益,自地藏于贤劫拘留孙佛,至释迦四佛以来,有种、有熟、有脱,皆来天宫,闻法者是。 三、当文益,即闻品后,千万亿那由他阎浮鬼神,悉发无量菩提心;及前后闻法获益者是。 ’此品列于本经之第七段,故名利益存亡品第七。 此品共分为三大段:第一地藏正明,其次大辩助显,第三鬼神发心。 初地藏正明,又分为三节:初通示众生善退恶增。 二正示习恶宜为设福。 三结显修善多少自得。 在初节通示众生善退恶增方面,又可分为三分:今初:尔时地藏菩萨摩诃萨,白佛言:‘世尊! 我观是阎浮众生,举心动念,无非是罪。 脱获善利,多退初心。 若遇恶缘,念念增益。 这是初通示众生,善易退失,恶易增长中的初法示。 心念,是指六识,举动,是六识的功能。 即是说由六识推动七识而转达八识心王,八识再复令前五识,所谓眼著色、耳贪声、鼻嗅香、舌尝味、身触软滑,由是处处夤缘,时时染著,故说举心动念,无非是罪。 脱获善利,多退初心者,即是由修善行而获的利益,自应继续前进,无间无歇,才可获致无所得的大利益。 但是阎浮众生大都是识性无定,无坚固心,才获些少善利,就以为究竟,反将初发大心退却。 若遇恶缘,念念增益,是一般业重障深众生的常态。 做好事,得小惠,便以为足,反将初心退却;做坏事,无利益,反而孳孳不倦作了更作,而且作得更多。 故贤愚经云:‘人身难得,遇恶因缘,则便易失,以恶多善少,一日之中罪念百千,善念无一。 ’所谓念念作恶,则念念增长,念念成形,念念受报,无穷无尽。 净度三昧经云:‘罪福相累重数分明,后当受罪福之报,一一不失。 一念受一身,善念受天上人中身,恶念受三恶道身。 百念受百身,千念受千身。 一日一夜,种生死根,后当受八亿五十万杂类之身,百年之中,种后世栽,甚为难数。 魂神逐种受形,遍三千刹土,体骨皮毛,遍大千刹土地。 ’是等辈人,如履泥涂,负于重石,渐困渐重,足步深邃。 这是通示善退恶增中以喻显明。 譬如有人负于重石,走在烂泥之上,因为举步维艰,所以渐行渐困,所负的石,也觉得渐渐的重起来,脚步也渐渐的向下深陷。 阎浮众生亦复如是,作福者少,作恶者多。 作恶的人就好似背负一块大石走在泥淖一样,只有一步一步向下沉的沦落三途,求出无期。 若得遇知识,替与减负,或全与负。 是知识有大力故,复相扶助,劝令牢脚。 若达平地,须省恶路,无再经历。 这是通示善退恶增中以事来明。 这些罪苦众生,若果徼幸遇到善知识,为彼作福,或稍减,或全销彼之罪苦,劝修十善而不退初心,超拔而升人天之道,念三途苦,发菩提心,以后不复再入恶趣。 譬如有人背荷重物,深陷泥沼,得遇善心大力之士,不但为彼减负,或全与荷负,而且扶助,令离泥沼,脚踏实地,劝令必须回省前履之险地,以后毋再经历了。 世尊! 习恶众生,从纤毫间,便至无量。 以下是地藏正明中之第二,正示习恶宜为设福。 这是总示。 习恶是现行,恶习是种子,由于无始以来的恶习种子,而生起现行的习恶。 这些习恶,起初是从极微细而生起的,由于一念不觉的心生起,渐渐才演至无量无数。 占察经云:‘所谓识、受、想、行、忆念、缘虑觉知,等种种心数。 非青非黄,非赤非白,亦非杂色,无长短方圆大小,乃至尽于十方虚空一切世界,求心形状,无一区分而有可得。 但以众生无明痴暗因缘,现妄境界,令生念著。 所谓此心不能自知,妄自谓有,起觉知想,计我我所。 而实无有觉知之想,以此妄心,毕竟无体,不可见故。 若无觉知能分别者,则无十方三世一切境界差别之相。 以一切法,皆不能自有,但依妄心分别故有。 所谓一切境界各各不同,自念为有,知此为自,知彼为他。 是故一切法,不能自有,则无别异。 唯依妄心不知不了。 内自无故,谓有前外境界,妄生种种法想:谓有、谓无、谓彼、谓此、谓是、谓非、谓好、谓恶、乃至妄生无量无边法想。 ’科注引光明玄记云:‘良以众生,无始熏习,恶多善少,致令心念,多缘恶身。 五乘未驾,先游四趣。 登难堕易,谁曰不然。 修观行人,于十界心,常当循省,不可不知。 止观所以简非心也。 ’是诸众生,有如此习,临命终时,父母眷属,宜为设福,以资前路。 这是习恶设福中的别释。 在别释方面又分为二段:初设福,存亡利益;次造恶,亡人增罪。 设福方面又分为二节:第一临终设福,第二死后造善。 第一临终设福又分为三:今初示意。 是诸众生,即是有习恶的众生。 这些众生,由于往昔的恶习种子,而作习的现行,种现交熏,造罪无量。 这些恶习众生,自己既乏善可陈,假若临命终时,眷属不为设福,则凭何而为前路的资粮? 是以现存眷属,应为亡者设福追荐,庶免沦堕。 科注引无常偈云:‘常求诸欲境,不行于善事,死王催伺命,亲属徒相守。 诸识皆昏昧,行入险地中。 将至琰魔王,随业而受报。 胜因生善道,恶业堕泥犁。 唯有佛菩提,是真归仗处。 故宜设善福,资前路也。 ’或悬旛盖,及燃油灯。 或转读尊经。 或供养佛像,及诸圣像。 乃至念佛菩萨,及辟支佛名字。 一名一号,历临终人耳根,或闻在本识。 这是临终设福中第二修设斋福也。 此中修福有二种:一修事福,如悬旛然灯等。 二敬三宝福,如转经供像称圣号等。 所谓悬旛然灯供像,功德殊胜,如灌顶经云:‘若四辈男女,若临终时,若已过命,于其亡日,造作黄旛,悬著刹上,使获福德,离八难苦。 得生十方诸佛净土。 幡盖供养,随心所愿。 至成菩提。 幡随风转,破碎都尽,至成微尘,风吹幡尘,其福无量。 幡一转时,转轮王位,乃至吹尘,小王之位,其报无量。 灯四十九,照诸幽冥,苦痛众生,蒙此光相,互得相见。 缘此福德,拔彼众生,悉得休息。 ’本识,即是第八阿赖耶识,这个识生时最先来,灭时最后去,为众生生死的根本,所谓去后来先作主翁,故叫做本识。 所以转经念佛菩萨圣号之声,须经临终人耳根,闻在本识者,因为圣号经音,得历耳根,纳入八识田中,犹如金刚在腹,纵经久劫,终不毁坏。 所谓圣号经音,功报弥劫,一历耳根,永为道种。 正法念处经云:‘若人心念佛,是名善命人,不离念佛故,是为命中命。 ……若人常忆念,趣向于涅槃,尔乃得名天,非乐欲乐者。 ’是诸众生,所造恶业,计其感果,必堕恶趣;缘是眷属,为临终人,修此圣因,如是众罪,悉皆消灭。 这是说世人为临终人修福,亡者得益。 是诸众生,是指造诸恶业之辈。 这些罪孽众生,在世广造恶业,统计彼所造业而感的果报,必堕地狱饿鬼畜生三恶道报无疑。 应堕恶趣而不堕,反更超升者,是由于当彼临命终时,眷属为彼诵经悬旛然灯烧香供养佛菩萨圣像,并称念佛菩萨圣号,故能令不堕,并且将以前所造的种种罪业,通通消灭。 科注云:‘死者既多习恶,能无业累牵缠。 因不爽果,恶必遭殃。 若不修圣福之因,何能免将来之果。 毗昙论云:“趣者,名到,亦名为道,谓彼善恶业因道,能运到生趣处故。 亦可依所造之业,趣彼生处。 又归向义,谓所造业,归向于天及地狱也。 ”如大乘同性经楞伽王白佛:“云何众生,舍此寿命? 受彼寿命? 舍此故身,受彼新身? 佛言:众生舍此身已,业风力吹,移识将去,自所受业,而受其果。 ”故圭峰大师云:“欲验临终受生自在不自在,但验寻常行心自由不自由,二六时中,常当省察。 ”旨哉言乎。 是则既造恶业,必堕恶趣。 今得免者,缘眷属为修种圣因,故使如是众罪,如猛风之吹浮云,似大水之灭小火。 故知众罪销灭,乃知大力,全为负之也。 ’若能更为身死之后,七七日内,广造众善。 能使是诸众生,永离恶趣,得生人天,受胜妙乐,现在眷属,利益无量。 这是死后造善。 法句经云:‘万物无常,不可久保。 生则有死,罪福相追。 ’四分律云:‘一切要归尽,高者会当堕,生者无不死,有命皆无常。 众生堕有数,一切皆有为,一切诸世间,无有不老死。 众生是常法,生生皆归死。 随其所作业,罪福有果报。 恶业堕地狱,善业生天上。 高行生善道,得无漏涅槃。 ’是故应当广作善行。 所以令在亡者死后,七七日内,广造众善者,因为人命终后,未受报的期间,叫做中有,中有的寿命,但极七日,在七日内,未得生缘,死而复生,乃至七七日。 毕七七日,审定作业,方受其报。 故在这七七日内,亲属为亡者追福,广造众善,则亡者在生作恶,应受苦报者,可以转劣为胜。 亡者在生曾造善事,应感乐果者,转增快乐。 瑜伽论云:‘此中有,若未得生缘,极七日住。 若极七日,未得生缘,死而复生,极七日住。 如是展转未得生缘,乃至七七日住,自此以后,定得生缘。 ’本经亦云:‘此阎浮提,造恶众生,新死之者,经四十九日,后无继嗣,为作功德,救拔苦难,生时又无善因,当据本业,所感地狱。 ’是以亡者未终,亲属为修圣因,终后七七日内,更为广造众善,故能感生天上,受胜妙乐。 凡为亡者修福,十分之中,亡者只可得三分,而生人反得七分,所以为人即是为己。 为亡者广修众善,亡者既感生天上,故现在眷属,亦获无量的利益。 科注云:‘故法句经云:夫身者,众苦之本,患祸之元,吾我缚著,生死不息,皆由身欲! 今欲离世苦本,应须为其造善也。 ……譬夫亢阳已久,必思甘雨之泽。 灾疠若多,克待良医之药。 病得药以身安,旱沾雨而土润。 故得永离恶趣,得生人天,若达平地矣。 既生天上,而永处福堂,或在人间,而长享富贵。 受胜妙快乐之时,亦须省其恶路。 固守此心,无令退失善念,再经恶道也。 优婆塞戒经云:“为亡追福,施已命终,是人福德,随所施物,任用久近,福德常生。 是福追人,如影随形。 或有说言,终已便失,是义不然。 何以故? 物坏、不用、二时中失,非命尽失。 ”故得资生人天,受胜妙乐。 不惟亡者获乐超升,即现在获益,亦无量矣。 ’是故我今,对佛世尊,及天龙八部,人非人等,劝于阎浮提众生,临终之日,慎勿杀害,及造恶缘,拜祭鬼神,求诸魍魉。 此下叙述为亡者应当修善,慎勿为恶,为恶则亡者不但不能消除宿业,反而增罪。 这是承上文说临终修福,存亡获益而劝谕之。 临终日,四大分解,一气不来的时候,就叫做命终。 将近断气的时候,是临终日。 四自侵经云:‘老病来时,资颜则变。 五欲之乐,不可常得。 病著床时,扰动不安。 死命忽至,身当败坏。 ’人将亡命,宜为设福,俾生善趣,故慎勿杀害。 法苑珠林云:‘窃见俗徒,贵胜父母丧亡,多造葬仪,广杀生命。 聚集亲族,供待宾客。 苟求现胜,不避业因。 或畏外讥,不修内典,所以父亡于重苦,母终偏增汤炭。 是以宛转三界,绵历六道,四趣易归,万劫难启。 痛慈母之幽灵,愍逆子之酬毒。 但亢阳如久,必思甘雨之泽,灾疠若多,克待良医之药。 惟斯考妣既是凡夫,能无恶业? 罪因不灭,苦报难排。 若不凭诸胜福,乐果何容得证? 庶使临终发愿,令入尸陀,葬仪资身,并修功德。 冀济飞走之饥,得免将来之债也。 ’为免亡者堕泥犁之重苦,所以慎勿杀害,而且为亡者起杀害之事,乃助长自己造恶事之缘,是以宜戒。 况且拜祭先亡,乃所以孝子对慈亲应尽的心,而生报本之意。 若为拜祭而杀害,则不惟无福,而反求诸魍魉,岂不加祸了。 魍魉,山川的妖怪,又可以譬喻小人。 何以故? 尔所杀害,乃至拜祭,无纤毫之力,利益亡人,但结罪缘,转增深重。 这是转释所以。 拜祭先人,是欲先人,脱罪得益,倘若拜祭而造杀业,则无丝毫的力量,可以利益亡人。 甚之,有使亡人得结罪缘,而令罪业转增深重。 科注引十方譬喻经云:‘“天上天下鬼神,知人寿命罪福,当至未来。 不能活人,不能杀人,不能使人富贵贫贱。 但欲使人作恶犯杀,因人衰耗而往乱之。 语其祸福,令人设祠祀耳。 ”故知空祭鬼神,无纤毫之力,利益亡人也。 灌顶经亦云:“杂物之精,浮游人村,既其无食,作诸变怪,扇动人心。 或有魃魅邪师,以倚为福,觅诸福祐,欲得长生。 愚痴邪见,杀生祠祀,死入地狱,饿鬼畜生,无有出期,可不慎之! ”故但结罪缘,转增深重。 故四自侵经云:“有事天地日月山川,诸鬼神者,永无所益。 ”故在周旋生死之里,不能脱离罗网牢狱。 诸经广明其事,惜世人不能信也。 ’假使来世,或现在生,得获圣分,生人天中,缘是临终,被诸眷属,造是恶因,亦令是命终人,殃累对辩,晚生善处。 这是应早得生善处,为殃所累而晚生。 假使,是助语辞,即是说如果在未来世,或现在生中,有一个人,平时广修善行,如七菩提分,八圣道分,菩萨果分等法。 像这样的人,自具善因,应得圣善果分,或生人天之中。 只缘临命终时,诸亲眷属,为彼广造杀业,造是恶因,于是亡者,反被所牵,与受杀者对辩冥司。 致宿修善行的亡者,虽则不会被牵偿命,但是对于应生善道,也会稽延一个时期,才得往生。 何况临命终人,在生未曾有少善根,各据本业,自受恶趣。 何忍眷属,更为增业。 这是应受恶者更为增业。 即是说宿具善因的人,应生善处,临命终时,眷属为彼而起杀业,亡者尚且反被牵引对辩冥司,延迟生处。 何况亡者在生未曾有毫厘之善根,终后必据本业而堕恶趣,今眷属更为杀业,岂不是更增加亡者的罪业? 为眷属者,于心又何忍呢? 等于有一亲友跌落井中,为亲友者不伸救拔之手便罢了,又何忍推许多瓦石落井呢? 优婆塞戒经云:‘若父丧已,堕饿鬼中,子为追福当知即得。 若说杀生祠祀得福,是善不然。 何以故? 不见世人种伊兰子,生栴檀树,断众生命,而得福德。 若欲死祀者,当用香华、乳、酪、酥、果为亡追福。 ’譬如有人,从远地来,绝粮三日,所负担物,强过百斤,忽遇邻人,更附少物,以是之故,转复困重。 这是以喻而明也。 临命终人,在生既无毫厘之善根,根据本业应堕恶道。 死后眷属,再为造诸杀业,是以不但不得离苦,而且重增罪业。 就好似有人从远地来,已经三日未曾饮食,而彼所负担之物,又超过百斤,其困可知。 突然遇著邻人,又再加少许物于重担之上,这样,也就更觉得困倦,而所负的担物也更觉得重起来了。 科注云:‘有人,喻阎浮众生。 从远地来等,譬自无始生死旷大劫来,久乏三善根之资粮,腹空力怯可知矣。 而所负五阴重担,又强过于百斤。 此谓于五阴法中,不知本空,妄计人我,具造十恶,一一互具,如百斤重担。 此正合上临终人,自无善根也。 忽遇下,合各据本业等文。 邻人,合眷属。 体心者,是亲友。 不体心者,如邻人。 更附少物,合临终更加杀害。 转复困重,合更为增业也。 ’世尊! 我观阎浮众生,但能于诸佛教中,乃至善事,一毛一渧、一沙一尘,如是利益,悉皆自得。 ’这是结示修诸善事,多少均可得益。 大善利固然易于往生善道,小善利纵然不能即时度见,但是纵经尘劫,是小善利,也不会忘失。 大悲经云:‘若有众生,于诸佛所,一发信心,如是善根,终不败亡,何况复作,诸余善根。 阿难! 我为众生知彼义故,而作譬喻,诸有智者,以喻得解。 阿难! 譬如有人,折破一毛,以为百分,取一分毛,沾一渧水,持至我所,而作是言:瞿昙! 我以此水,寄付瞿昙,莫令此水,而有增减,亦复莫令风日飘曝,干竭此水,不令鸟兽饮之令尽,勿使异水而有和杂,以器盛持莫置在地。 如来尔时,即受彼寄。 受彼寄已,置恒河中,不令入洄,亦复不令余物揩突。 如是水渧,在大河中,随流而去,使不入洄,复无遮碍,诸鸟兽等,亦不饮尽。 如是水渧,不增不减,一等如故。 共大水聚,渐入大海。 若是水渧,毗岚风起,坏世界时,假使是人,住世一劫,我亦如是,得住一劫。 彼人尔时,至劫尽时,而来我所,作如是言:瞿昙! 我本寄水,今有无耶? 阿难! 如来尔时,知彼水渧,在大海中,见知住处,不与余水,共相和杂,不增不减,平等如故,持还彼人。 阿难! 如是如来应正遍知,有大神通,有大威力,有多堪能清净大智,不可量智,无碍知见,如是等事,明了无障。 于受寄人中,最尊严胜。 若于佛所寄付,如是微细水渧,经于久远而不亏损。 此义应知,阿难! 细毛端者,喻心意识。 恒河者,喻生死流。 一渧水者,喻一发心,微少善根。 大海者,喻佛如来应正遍知。 所寄人者,喻彼清信婆罗门长者居士等。 住一劫者,喻佛如来,受彼寄水终不亏损;亦如彼人寄彼水渧,经于久远不亏一毫。 如是阿难! 若于佛所,一发信心,善根不失,何况诸余胜妙善根。 我说是人,一切悉是趣涅槃果。 ’此下大辩助显。 说是语时,会中有一长者,名曰大辩。 是长者久证无生,化度十方,现长者身。 合掌恭敬,问地藏菩萨言:‘大士! 是南阎浮提众生,命终之后,小大眷属,为修功德,乃至设斋,造众善因,是命终人,得大利益,及解脱不? ’此是大辩兴问。 初说是语时下,至现长者身,是经家叙赞。 即是说当地藏菩萨说完了上面一段文的时候,在这个法会当中,有一位长者,名字叫做大辩。 这个大辩长者,已经久远劫来证得无生法忍,但是为著化度十方世界众生的缘故,特现长者的身形。 长者有三种:一世长者,积财具德,心平性直,语实行敦,齿迈行净,尊贵威猛,智势豪雄,名世大长者。 二出世长者,佛从三世真如实际中生,功成道著,十号无极,法财具满,万德圆融,是名出世大长者。 三观心长者,观心之智从实相出,生在佛家,种性真正,三惑不起,虽未发真,是著如来衣,称寂灭忍,是名观心长者。 现在所说的大辩长者,虽则久证无生,从迹而言,应是世长者。 梵语摩诃钵底婆(Mahapratibhana),译为大辩才,或翻大辩。 辩说法理,词义滔滔,展转无滞。 一义中演无量义,一法中演无量法,一词中演无量词,尽未来际,乐说无穷无尽,所以叫做大辩才长者,或简称大辩长者。 大士以下,是大辩前闻临终死后,应为亡者广造诸善,故蹑而问之。 功德,指悬旛等。 设斋,即饭僧供佛等。 善因,即布施造像等。 是命终人下,正出疑问,即是说有人命终之后,诸亲眷属,为彼修诸福业,究竟是否能够令亡者,得到贯在的利益,解脱生死苦患呢? 地藏答言:‘长者! 我今为未来现在一切众生,承佛威力,略说是事。 这是地藏充许为说。 文意说:长者! 我现在承佛的大威神力,为利益未来及现在一切众生的缘故,略说你所问的,生人为死者修福,死者是否得到利益,以及得到解脱的事。 长者! 未来现在诸众生等,临命终日,得闻一佛名、一菩萨名、一辟支佛名,不问有罪无罪,悉得解脱。 这是初示临终闻名,悉得解脱。 平时未曾称念圣号,只临终一闻佛菩萨或辟支佛名,又不问有罪无罪,悉得解脱,则知佛菩萨的功德殊胜也。 科注云:‘然其不问有罪无罪,悉得解脱者,何其功力之神妙若此耶? 良以事急而心专也。 如人或就刑戮,或禁狴牢,或被怨贼所追,或为水火所逼,一心求脱斯苦,故于念处即成。 其平时念者,或言行不称,或信力轻微,无相续之心,有间断之意。 故平日之功反缓,而临终之念速成。 ’又云:‘事急心专,故功胜平时。 如人入阵,不惜身命,名为健人。 故知善恶无定,因缘体空,迹有升沉,事分优劣。 真金一两,胜百两之叠华,嚼火微光,爇万仞之聚草。 ’那先比丘经云:‘王又问那先;汝曹沙门言:人在世间作恶至百岁,临欲死时念佛,死后皆得生天上。 我不信是语。 复言杀一生,死即入泥犁中,我不信也。 那先问王:如人持小石置水上,石浮耶? 没耶? 王言:其石没。 那先言:如令持百枚大石置船上,其船宁没不? 王言:不没。 那先言:船中百枚大石,因船故不得没。 人虽本恶,一时念佛,因是不入泥犁中,便生天上。 其小石没者,如人作恶,不知佛经,死后便入泥犁。 王言:善哉善哉! ’如千年暗室,一灯能破。 众生沉沦苦海,如千年的暗室一样,佛菩萨的圣号如灯光。 是故能令诸众生,临命终日,得闻圣号,不问有罪无罪,悉得解脱。 若有男子女人,在生不修善因,多造众罪。 命终之后,眷属小大,为造福利,一切圣事,七分之中,而乃获一,六分功德,生者自利。 这是明终后眷属,代为造福,七分乃获其一。 世上倘有男子,或女人,在世不但多造恶业,而且不修善因。 像这样的人,按罪受报,必堕无疑。 若在命终之后,彼之亲属,为修一切有利于人的福利圣事,所有功德,七分之中,亡者只获其一,余六分功德,归生者应得的善利。 故灌顶经云:‘普广白佛言:又有众生,不信三宝,不行法戒,或时生信,或时诽谤,或是父母兄弟亲族,卒得病苦,缘此命终,或堕在三途八难之中,受诸苦恼无有休息,父母兄弟亲族,为其修福,修得福否? 佛告普广:为此人修福,七分之中为获一也。 何故尔乎? 缘其前世,不信道德,故使福德七分获一。 若以亡者严身之具,堂宇室宅,园林浴池,以施三宝,此福最多,功德力强,可得拔彼地狱之殃。 以是因缘便得解脱。 ’科注云:‘我佛为众说法,必先戒论、施论、生天论。 以施戒,乃生天之善因也。 无奈一切众生,不了世间所有,一归空无。 安隐之时,多事万端,不为身计,已招万罪。 殃祸响应,无常对至,缚著相随,不离五阴六衰之狱,故曰不修善因,多造众罪。 命终下,为修福利者。 悬旛,设盖然灯,皆是福业。 回此福业,资生天上福堂,人间福处,故曰福利。 圣事者,圣训为正。 诵经、供像、念佛等,皆法门正事。 能令出世,获三乘圣果,故云圣事。 七分获一,得之甚少也。 ’以是之故,未来现在,善男女等,闻健自修,分分己获。 这是说自为自修,必可全获。 闻健,即是耳目聪利,精神饱满,身体强健的时候。 这是反影上文终后,纵然有人为造福田,七分只获一分,生者反得六分。 因这样的缘故,不若生时闻健的时候,自己修治所有功德,可以全部悉得。 灌顶云:‘普广白佛言:若四辈男女,善解法戒,知身如幻,精勤修习,行菩提道,未终之时,逆修三七,然灯续明,悬缯旛盖,请召众僧,转读尊经,修诸福业,得福多否? 佛言普广,其福无量,不可度量,随心所愿,获其果实。 ’又云:‘佛告普广菩萨:若未终时,礼拜十方诸佛,命终之人,所生之处,常得值佛。 千劫万劫,亿万劫数,重罪之殃,无不得脱。 无常大鬼,不期而到,冥冥游神,未知罪福。 七七日内,如痴如聋,或在诸司,辩论业果。 审定之后,据业受生。 未测之间,千万愁苦,何况堕于诸恶趣等! 此下详示为亡者设福之益,这是示所以求救之所以然。 梵语阿迩怛也(Auitya),译为无常,世间上的一切法,凡是生灭迁流,刹那不住的,都叫做无常。 无常有二种:一名刹那无常,即是说刹那刹那之间,都有生住异灭的变化。 二相续无常,即是说在一期相续之上,有生住异灭的四相。 智论云:‘一切有为法无常者,新新生灭故,属因缘故。 ’涅槃云:‘是身无常念,念念不住,犹如电火、暴水、幻炎。 ’大鬼,即有大势力的鬼,或者即是杀鬼,能劫夺有情生命故。 一个人生在世间,所以有生有死者,是由于无常之理。 这无常之理,令人可畏,譬如杀鬼一样,或叫做大鬼。 无常经云:‘无有一事,不被无常吞。 ’陈裕诗云:‘一朝若也无常至,剑树刀山不放伊。 ’华严经云:‘人欲终时,见中阴相。 若行恶业者,见三恶受苦,或见阎罗,持诸兵杖,囚执将去。 或闻苦声。 若行善者,见诸天宫殿伎女、庄严、游戏、快乐、如是胜事。 ’净度三昧经亦云:‘若人造善恶业,生天堕狱,临命终时,各有迎人。 病欲死时,眼自见来迎。 应天上者,天人持天衣伎乐来迎。 应生他方者,眼见尊人为说妙法。 若为恶堕地狱者,眼见兵士持刀楯矛戟,索围绕之。 所见不同,口不能言,各随所作,得其果报。 天无枉滥,平直无二,随其所作,天网治之。 ’突然而来,不求自至,故云不期而到。 内德论云:‘百龄易尽,五福难常,命如川流而电逝,业地久而天长。 ’死后堕中阴身,遍地漆黑,随业风而飘荡,故云冥冥游神。 陆玄畅天人云:‘人禀七识,识各有神,心识为主。 在黑闇中,游行虚空,所谓三途极迍而杳杳,四流无际而茫茫。 ’所谓罪福,即善恶业的果实。 既是神魂在黑暗中飘忽无定,又未知自己应得的罪福,故于中阴七七日内,如痴狂之无知,若聋呆之罔闻。 因为业果不定,故必须在诸冥司,辩论审定,然后方据业受生。 在未测何往的时候,这些中阴,内心愁苦万般。 未定受生之前,尚且愁苦良多,何况堕落诸趣,更加痛苦,难以言状。 诸司即判官等流。 灌顶经云:‘若人为恶作诸非法,无孝顺心,造作五逆,破灭三宝,无君臣法。 又有众生,不持五戒,不信正法,设有受者,多所毁坏。 于是地下鬼神,及伺候者,奏上五官。 五官料简,除死定生,或注录精神,未判是非。 若已定者,奏上阎罗,阎罗监察,随罪轻重,考而治之。 ……由其罪福,未得料简,录其精神,在往王所,或一七日,二三七日,乃至七七日,名藉定者,放其精神,还其身中,如从梦中,见其善恶。 ’科注云:‘准净度三昧经云:“阎罗王下有五官,一鲜官禁杀,二水官禁盗,三铁官禁淫,四土官禁两舌,五天官禁酒。 ”此皆冥府诸司也。 辩论业果,善恶各有三品,造时心境不同,各随所作,得其果报。 天无枉滥,平直无二,随其所作,天网治之,故须辩论也。 若审定之后,据业受生者,如论云;一切不善,皆是地狱因,此不善之余,生畜生,饿鬼中等。 按冥祥记:赵泰死,府君令泰作水官都督,知诸狱事。 见一城,方二百余里,名为受变形城。 地狱考治已毕者,当于此城更受变报。 泰入其城,见数百局吏,对校文书,云杀生者,当作蜉蝣,朝生暮死。 劫盗者,当作猪羊,受人屠割。 淫泆者,作鹤鹜獐麋。 两舌者,作鴙枭鸺鹠。 捍债者,为驴骡牛马。 故云据业受生。 准正法念经,及俱舍论:直是罪人恶业熏心,令心变异,无中妄见。 实无阎罗在中,判诸罪人也。 但既以业熏,妄见其境,罪人谓实非虚。 故于初死之后,未审之前,未测自己罪福多少,千思万虑,愁忧多苦,已不可言。 况堕诸恶趣,此苦尤甚也矣。 ’是命终人,未得受生。 在七七日内,念念之间,望诸骨肉眷属,与造福力救拔。 这是亡者求救之时也。 人在世间所造的业,极善极恶,不堕中阴。 极恶的人,这边一死,就堕无间大地狱中。 极善的人,或生天上,或趣净土。 唯有作业中庸的人,才生中有。 中有寿命,极长七日,七日完毕,倘若未得受生的缘,从中有死,又复生于中有,乃至极七七日,决得生缘。 在这七七日内,都恐自己恶多善少,转生恶趣,所以念念之间,盼望骨肉诸亲,为造福力,救拔已故先人,在亡后七七日内,为作功德,亦所以慰先人之望救耳。 杂集论云:‘极住七日,或有中夭者,此约速得生缘者说。 若过七日,不得生缘,必定命终,还生中有。 如是展转,乃至七返,更不得过。 ’释氏要览云:‘人亡每至七日,必营斋追荐,谓之累斋,又云斋七。 又此中有七日死已,或于此类,由余业可转中有种子,便于余类中有生。 今寻经旨,极善恶无中有,既受中有身,即中下品善恶业也。 故论云:“余业可转也。 如世七日,七日斋福,是中有身,死生之际,以善追助,令中有种子,不转生恶趣故。 ’由是此日之福,不可阙怠也。 ’灌顶经亦云:‘若人临终未终之日,当为烧香然灯续明,于塔寺中,表刹之上,悬命过旛,转读尊经,竟三七日。 所以然者? 命终之人,在中阴中,身如小儿,罪福未定,应为修福,愿亡者神,使生十方无量刹土,承此功德,必得往生。 亡者在世,若有罪愆,应堕八难,幡灯功德,必得解脱。 若善愿应生,父母在异方,不得疾生,以幡灯功德,皆得疾生,无得留难。 若得生已,当为人作福德之子,不为邪鬼之所得便,种族豪强。 是故应修幡灯功德。 诸命过者,修行福业,至心恳恻,应代亡者,悔过众罪,罪垢即灭。 为亡者修幅,如饷远人,无不获果。 譬如世间犯罪之人,心中思惟望诸亲属,求诸大力,救其危厄。 今日烧香,望得解脱,为亡者称其名号,修诸功德,以福德之力,缘是解脱,亦复如是,径生十方,无愿不得。 ’过是日后,随业受报。 若是罪人,动经千百岁中,无解脱日。 若是五无间罪,堕大地狱,千劫万劫,永受众苦。 这是说七七日后,审定业因,而受果报。 过是日后二句,即是过了七七之后,随彼所造的善业,报生乐处,恶业堕落三途。 若是罪人下三句,肯定已是恶胜于善者,但这是中下品者,未为大恶,故堕报边地小地狱中,或生饿鬼畜生之类。 三途展转受报时长,故云动经百千岁中,无解脱日。 若是五无间罪下四句,乃审定罪业较深重者,五无间罪,因是上品的罪恶,故堕大地狱中,受诸众苦,千万亿劫,求出无期。 科注云:‘随业受报,因不忘果也。 法苑云:“有形则影现,有声则响应。 不见形存而影亡,声续而响乖。 善恶相报,理路然矣。 幸愿深信,不猜来肖。 ”准经:有现报、生报、后报不同。 长阿含云:“佛言:夫不善行,有不善报。 为黑冥行,则有黑冥报。 夫行善法,必有善报。 行清白行,必有白报。 ”是罪人等,则受黑冥报矣。 此乃中下之品,或堕边小之狱,及饿鬼畜生,展转三途,故动经千百岁,解脱无日。 五无间罪,乃十恶上品,故永无出期。 四始经云:“身行不善,口行不善,意行不善,身坏命终,极受苦报。 ”是也。 ’复次长者:如是罪业众生,命终之后,眷属骨肉,为修营斋,资助业道。 未斋食竟,及营斋之次,米泔菜叶,不弃于地,乃至诸食,未献佛僧,勿得先食。 此下劝眷属修斋,这是营斋之法。 眷属骨肉,即是有血统关系的亲族。 灌顶经云:‘若已终竟,又是终日,父母亲族,知识朋友,为命终者,修诸福业,斋戒一心,洗浴身体,著鲜洁之衣,一心敬礼十方诸佛,又当称扬十方佛号,别以香花供养诸佛,可得解脱忧苦之患,得升天上,证泥洹道。 ’又云:‘斋戒一心,为命过者,七日七夜,受持八禁,长斋菜食,敬礼供养,十方诸佛。 ’又云:‘作百味饮食,种种甘美,以好净器,盛持供养,及好衣服,种种花香、金银珍宝、杂碎供具、施与佛僧,令汝得福,使汝父母,解脱此难,不复更受饿鬼之形。 ’修设斋食供佛及僧,务必洁净,始克获福。 如护净经云:‘一切人肉眼不知罪福。 自今以后,欲得福祐,佐众僧作食,以清净手,捉众僧净器,净手淘米,乃以净米,著众僧净食中者,得福无量。 ’所以米泔菜叶不弃于地者,因有用之物,不可作无谓之耗,当以净器盛著,斋后施于畜生。 米泔,即是米汁。 所作饮食,俱以成办,未供佛僧,不得先尝,违者,不唯无福,而且有过。 如护净经云:‘一切贤者,施设福会于先尝啜此食,都作残食,唐作此食,不如不作。 何以故? 诸天不欢,鬼神不喜。 此人于先尝者,亦五百世中,受饿鬼苦。 自今已后,欲得福者,如法作斋食,可得福德,诸天欢喜,百神庆悦,天神拥护。 经不虚言,福报如影响。 ’是故未献佛僧,勿得先食。 如有违食,及不精勤,是命终人,了不得力。 如精勤护净,奉献佛僧,是命终人,七分获一。 此明如法营斋,先献佛僧,亡者于是福德之中七分获一。 灌顶经云:‘若人在世,不识三宝,不修斋戒,无善师教,过命已后,兄弟父母,亲属知识,为其修福,七分之中,为获一也。 是故长者,父母有罪,虽在地狱,饿鬼之中,受罪轻者,缘修福故,七分获一。 ’倘阳世人为亡者设斋修福,未供先尝,及所献之食,又不精勤护净,则对命终人,完全不得其力。 如能精勤护净,及先奉献佛僧,则命终人,七分功德,只得其一耳。 阳世代为设福之人,反得其六也。 是故长者,阎浮众生,若能为其父母,乃至眷属,命终之后,设斋供养,志心勤恳。 如是之人,存亡获利。 ’这是结示存亡获利也。 是阎浮提众生,若能为父母,或亲眷等,命终之后,造众福业,修设斋筵,供养三宝,如法营为,精勤护净,则自得存亡获益。 志心勤恳,即是如法营为,精勤护净之意。 上大辩助显竟。 说是语时,忉利天宫,有千万亿那由他,阎浮鬼神,悉发无量菩提之心。 这是说鬼神发心。 说是语时,即是地藏菩萨说完‘存亡获益’说话的时候。 聚集在忉利天宫法会里面的鬼神,无量无数,但阎浮提的鬼神,就有千万亿那由他。 这千万亿那由他鬼神,在忉利天宫法会,闻地藏菩萨说完‘存亡获利’的说话时,大家都发无量菩提心。 科注云:‘何故鬼神至此发心? 上明祭祀鬼神无益,徒自令人造业。 鬼亦有良,宁不愧耻? 故发心为护法鬼神耳。 问:鬼神自发心? 佛与地藏教之发心? 答:自他共离皆不可,过是感应道交,而论发心耳。 ’大辩长者,作礼而退。 这是长者作礼而退也。 所谓作礼而退者,上来大辩请问终后修斋,亡者得益及解脱否? 承蒙地藏重重解说,至此告一段落。 大辩闻说,得益良多,故此礼谢,退归本位。 科注云:‘既同在会,退至何处? 以问法时,出位前礼,酬唱既竟,礼退归位。 即表各各自住三摩地耳。 ’利益存亡品竟。 发布时间:2024-09-20 08:15:28 来源:藏经阁 链接:https://www.vipfo.com/book/56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