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曹山眉目不识 内容: 禅宗公案名。 即引喻眉、目之关系以问答方式说明佛法,提示禅者应有之态度。 曹山元证禅师语录(大四七·五二八上):“僧问:‘眉与目还相识也无? ’师曰:‘不相识。 ’僧云:‘为甚么不相识? ’师曰:‘为同在一处。 ’僧云:‘恁么则不分也。 ’师曰:‘眉且不是目,目且不是眉。 ’僧云:‘如何是目? ’师曰:‘端的去。 ’僧云:‘如何是眉? ’师曰:‘曹山却疑。 ’僧云:‘和尚为什么却疑? ’师曰:‘若不疑即端的去也。 ’”此公案之旨趣,首先确立“本来我”与“平常我”之关系,分别以目、眉为譬喻。 目、眉同在一处,然为不同之物;引申之,即本来我,非以推理而知,本来如此;平常我,为自我之意识,无意识时,则不知我在何处,故非实体,此即“疑”之意。 p4616 发布时间:2024-09-23 08:37:29 来源:藏经阁 链接:https://www.vipfo.com/book/574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