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普愿 内容: (748~834)唐代僧。 郑州新郑(河南开封新郑)人,俗姓王。 十岁,受业于大隗山大慧,苦节笃励,勤勉奋发。 大历七年(772),就嵩山会善寺皓律师受具足戒,研习法砺律师所唱创之相部律宗。 未久,游诸讲肆,听楞伽、华严等经,又通达中论、百论、十二门论等之玄义。 后参谒江西马祖道一,有所省悟。 贞元十一年(795),于池阳南泉山建禅宇,三十余年不出山。 太和(827~835)初年,应众请出山。 由是,学徒云集,法道大扬。 一日,东西两堂争猫儿,师乃对大众说(大五一·二五八上):“道得即救取猫儿,道不得即斩却也。 ”众中无有能应对者。 师乃斩猫,以截断学徒之妄想。 故有“南泉斩猫”之语,脍炙人口。 太和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示寂,世寿八十七。 世称南泉普愿。 有语录一卷。 法嗣有从谂、昙照、师祖等十七人。 [宋高僧传卷十一、景德传灯录卷八、联灯会要卷四、五灯会元卷四、佛祖历代通载卷二十二、禅宗正脉卷三](参阅“南泉斩猫”3742) p5004 发布时间:2024-10-11 08:27:51 来源:藏经阁 链接:https://www.vipfo.com/book/611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