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傍位 内容: 意指现实之差别事象。 以佛教哲理而言,万法可大别为诸法之本体与千差万别之现象,本体为“里”,现象为“表”;本体为“体”,现象为“用”;本体为正位,现象为傍位。 然本体与现象原亦一体,相互融摄,故若立于现实中各个差别事象之立场,以把握各个之事象,则诸法毕竟是真实之解脱性相。 若以此观点观察现实,则现实之中皆系真实。 故谓众生与佛,迷执与觉悟,其本质上乃无二无别。 [不能语五位说] p4853 发布时间:2024-10-27 08:38:32 来源:藏经阁 链接:https://www.vipfo.com/book/643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