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保身广嗣要义 内容: 保身广嗣要义褚尚书广嗣说。 古者男子三十而娶。 女子二十而嫁。 欲其阴阳完足。 故交而孕。 孕而育。 育而寿。 后世不能遵。 男未满十六。 女未满十四。 早通世故。 则五脏有不满之处。 后来有奇怪之病。 是以生多不育。 民多夭亡。 总因未知为人父母之道。 此道关系不小。 却是为父者不便教子。 为师者不便传弟。 后来始觉。 悔之晚矣。 特以粗浅之言。 欲使后生都晓。 凡女子十四岁后。 经水每月一来。 三日方止。 总以三十日来一次为正。 若二十几日便来。 或三十几日方来。 便为经水不调。 多难得子。 故须服药。 先调女经。 经调然后夫妇相合。 须待经血三日已净之后。 方可行之。 袁了凡云。 凡妇人行经将尽。 只有一日絪緼之候。 谓春意动也。 但含羞不肯言。 为丈夫者。 平日密告之。 令其至此自言。 可以一举而得。 张景岳云。 男女交姤成胎者。 精血还是后天有形之物。 而一点先天无形之气到。 然后成孕。 男子先天之气胜。 多生男。 女子洗天之气胜。 多生女。 正在两气齐到。 适逢其会处分也。 但女子非情动之极不易到。 到则子宫必开。 吸而受孕矣。 但恐男子精薄不能成胎。 施于无用耳。 故上等者保精数月才一行。 古云。 寡欲多生子是也。 中等者待女子经净之后则行。 或月明朗无风雨之夜亦可。 平常之日。 不近女身。 或另一房。 另一床。 另一被。 不唯生子易成。 自己身体亦保。 若下等者不论时日。 或三五夜一次。 此人必成内伤。 又有下而又下者。 夜夜一次。 或一夜两次。 如此亡命之徒。 必定精如水薄。 不久得暴病而死。 凡朔望先夜。 不可行。 五更半夜。 身中阳气初生。 一次当百次。 不可行。 身有小病。 不可行。 醉饱之后。 坐船走路。 二三日内不可行。 大风大雷。 大冷大热。 日蚀月蚀。 神前柩后。 持斋祭祀。 日月灯烛光照。 不可行。 庚申日。 甲子日。 本命生辰日。 每月二十八日。 不可行。 且男女交姤。 与梦遗之后。 三五日内。 莫下冷水。 不可沾一切冷饭食。 不可吃凉药。 如必要服药之病。 宁可对医明言。 犹之孕妇。 不可全靠勘脉。 庶不误事。 暑天不可贪凉。 冷天不可冒风雨。 若犯之。 必有厥阴之证。 男缩阳。 女缩乳。 四肢冰冷。 肚疼而死。 虽参附不救。 女子行经体虚者。 禁忌亦同。 又如小产。 大半由夫妇不谨。 三五月内明产。 人得而知。 一月半月内暗产。 人多不知。 盖一月属肝。 肝主疏泄。 夫妇不谨。 常有前牛月受胎。 后半月已堕而不知者。 甚有屡孕屡堕。 肝脉屡伤。 途至终身不孕者有之。 凡妇人受胎后。 谨戒不犯。 百不失一。 况子在腹中。 赖母经血保养。 交姤一次。 胎元便损一次。 幸得生下。 病患必多。 痘证必险。 多难养成。 世之爱子者。 多方堤防保全。 至十六七岁。 根本不伤。 一生少病。 那知在母腹中。 早已受此伤惨。 出世不得成人。 是谁之过。 岂不痛哉。 有用丸散入宫而种子。 岂精血中更容渣滓混合乎。 古语云。 种子而生子。 断筋穿骨死。 甚言种未必生。 生未必育。 徒造孽也。 是皆为父母之道。 昔者乐与人言。 今老矣。 不能遍及。 作此以代口传。 世人各知自爱。 以爱其子可也。 ◎孙真人曰。 人身非金铁铸成之身。 乃气血团结之身。 人于色欲不能自节。 初谓无碍。 偶尔任情。 既而日损月伤。 精髓亏。 气血败。 而身死矣。 盖人之气血。 行于六经。 一日行一经。 六日而周六经。 故外感之最轻者。 必以七日经尽而汗解。 盖气血一周也。 人当欲事浓时。 无不心跳自汗。 身热神迷。 盖因骨节豁开。 筋脉离脱。 精髓既泄。 一经之气血即伤。 一经既伤。 必待七日气血仍周至此经之日。 方能复元。 易云。 七日来复。 即休养七日之义。 世人未及七日而又走泄。 经气不能复元。 一伤再伤。 以致外感内亏。 百病俱起。 人皆归咎时气。 指为适然之病。 不知非一朝一夕之故。 其所由来者渐矣。 由于未能谨守七日来复之义也。 今立限制。 以为节欲保身之本。 二十岁时。 以七日一次为准。 三十岁时。 以十四日一次为准。 四十岁时。 则宜二十八日一次。 五十岁时。 则宜四十五日一次。 至六十岁时。 则天癸已绝。 不能发生。 急宜断色欲。 绝房事。 固精髓。 以清洁闭藏为本。 万不可走泄矣。 以上限制日期。 专指春秋两季而言。 若冬夏两季。 一则火令极热。 发泄无余。 一则水令极寒。 闭藏极密。 即少年时。 亦以断欲为主。 否则二十岁时。 或可十四日一次。 三十岁时。 或可二十八日一次。 四十岁时。 或可四十五日一次。 至五十岁时。 血气大衰。 夏令或可六十日一次。 冬令则宜谨守不泄。 盖天地与人之气。 冬令闭藏至密。 专为来春发生之本。 尤重于夏令十倍也。 依此者。 可却病延年。 违此者。 必多病促寿。 ◎王莲航曰。 昔莲池大师谓王大契曰。 明明安毒药于恶食中。 是杀之惨也。 暗暗安毒药于美食中。 是欲之惨也。 呜呼。 往古来今。 才人志士。 所志鲜成。 类多无寿。 殆以多欲而致然也。 彼于事前。 亦知自爱也。 也于事后。 亦知追悔也。 及乎欲心一炽。 而壮志遂泯。 以为一次当无伤以后当不再及。 以后又作如此想。 至次次皆作如是想。 欲以纵而愈炽。 以至不能自制。 无可奈何。 由是而精竭夹。 体弱矣。 病矣。 死矣。 故事前自爱无益也。 事后追悔无及也。 须于将行事时遏止之。 亟思此事果有何趣。 事后当有何害。 不禁哑然失笑。 嗒然丧气。 夫遏一时之欲。 伸毕世之志。 才人志士。 所当乐从也。 彼或甘于下流。 自促其生者。 吾末如之何矣。 谨按莲师之言。 盖明明对已守归戒者说。 其告诫节欲。 则非为那淫也明矣。 总之纵欲成患。 家室尚然。 何况狎邪渔色。 则更自取灭亡。 而甘沦于畜类也。 可不哀哉。 辟自由结婚邪说交人禀天地阴阳之气。 受父母精血之质而生。 其初生以至三四岁。 一举一动。 皆须父母抚育。 自后虽能自行动。 而诸凡事理。 皆须父母安排教导。 否则便不能生存于世。 及其年长。 则父母为之择配。 俾得享男女居室之乐。 以期内外相辅。 得以奉父母而尽子职。 绵世系而防老死。 此天地固然之道。 圣人法天制礼。 俾人各守彝伦。 以尽人道与子道耳。 若不依圣人之礼。 与父母之命。 唯以两情爱恋而为夫妇。 则与禽兽何异。 彼不知好歹者。 专效欧洲恶风。 盛倡自由结婚。 何不倡初生即不受父母抚育教导。 而自由成立为人乎。 彼若能一生于世。 即自由成立。 绝不受父母抚育教导。 则自由结婚。 实为至当之理事。 若不能如此。 唯年长能以自力致男女爱恋为标准者。 即为逆天悖理侮圣蔑伦之极重罪人也。 其心行与禽兽同。 实则禽兽不如也。 何也。 以禽兽不知伦理。 人知伦理。 知伦理而废伦理。 斯居禽兽之下矣。 无锡章甫居士杨钟钰。 欲挽颓风。 作辟自由结婚邪之文。 因为序引。 以发其所未发。 冀倡此说者。 咸觉悟焉。 古莘赵绍伊序今世俗盛倡自由结婚。 此荡子淫女之所为。 溃礼义之防。 紊内外之别。 正孟子所斥钻穴踰墙。 郑风所讥采兰赠芍。 未有端悫之士。 淑静之女。 而出于自由结婚者。 请申论之。 曲礼云。 男女不杂坐。 不亲授。 外言不入于阃。 内言不出于阃。 男女非有行媒。 不相知名。 非受币。 不交不亲。 故日月以告君。 斋戒以告鬼神。 为酒食以召乡薰僚友。 以厚男女之别。 如是则男女皆别嫌明微。 非礼勿视听言动。 安得有自由结婚。 孔子云。 放郑声。 郑声淫。 恶其男女无别也。 孟子云。 丈夫生而愿为之有室。 女子生而愿为之有家。 不待父母之命。 媒妁之言。 则父母国人皆贱之贱其忘亲而寡廉鲜耻也。 又云。 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几希。 盖禽兽皆自由恋爱。 人为万物之灵。 故圣人作为礼义。 以远于禽兽。 奈何去之。 昏礼云。 父亲醮子。 而命之亲迎。 揖让升堂。 再拜奠雁。 盖亲受之于父母也。 男女有别。 然后夫妇有义。 郊特牲云。 妇人从人者也。 幼从父兄。 然则男女皆遵父兄之命。 安得有自由结婚。 内则云。 七年男女不同席。 不共食。 又云。 礼始于谨内外。 男子居外。 女子居内。 深宫固门。 阍寺守之。 又云。 男不言内。 女不言外。 男子入内。 不啸不指。 女子出门。 必拥蔽其面。 道路男子由左。 妇人由右。 男女之别。 始于家庭。 而达于道路。 内外谨严如此。 安得有自由结婚。 且娶妇所以养亲也。 诗常棣云。 妻子好合。 如鼓瑟琴。 孔子云。 父母非顺矣乎。 内则云。 子甚宜其妻。 父母不悦出。 子不宜其妻。 父母曰此善事我。 子行夫妇之礼焉。 没身不衰。 先哲有言。 子之孝。 不如率妇以为孝。 妇能养亲者也。 古者皆由父母主婚。 故能博亲欢。 而申孝养也。 不顺乎亲。 不可以为子。 婚姻礼之大本。 人子具有孝心。 自当以父母之心为心也。 若乃不由父母。 不问门第德性。 而曰自由恋爱。 则与嫖客娼妓何异。 吾未见嫖客娼妓。 而能孝养其父母舅姑者也。 今自由邪说。 首推翻昏礼。 因之背天常之伦。 弃父母之命。 不孝又兼不信不义。 其千言万语。 种种理由。 不过曰自由恋爱而已。 试问羽毛鳞介之族。 何一非自由恋爱。 彼何知有礼义。 何知孝亲敬长。 可以人而同于羽毛鳞介乎。 且夫妇以义合。 主之以尊亲。 重之以盟约。 申之以六礼。 故能一与之齐。 终身不改同患难。 同安乐。 孝亲睦族而宜子孙。 今以自由恋爱。 便成夫妇。 背尊亲。 蔑礼义。 则金尽交绝。 色衰爱弛。 初则自由结合。 终必自由离散。 名节扫地。 州乡不齿。 彼以自由为终身幸辐。 吾恐以不正当之自由。 而牺牲男女终身幸福。 玷家风而斩世泽者。 居其大多数也。 故曰。 未有端悫之士。 淑静之女。 而忍出于自由结婚者。 礼大传云。 男女有别。 不可与民变革。 郊特性云。 男女有别。 然后父子亲。 盖有夫妇。 然后有父子兄弟。 男女无别。 则夫妇之伦斁。 而伦常尽废。 人禽界混。 自由结婚之流毒如此。 可不慎哉。 或且以东西各国为借口。 讵知疏财仗义。 欧美特长。 各国政艺。 可采亦多。 独以不严男女之别为效法。 以教私胎堕胎者日众。 刑律不能制止。 大背人道主义。 近年法国以人口减少。 而强迫婚姻。 日本以女学生堕落。 而注重风纪。 究其原因。 皆由淫佚。 我国教化最先。 妇女名节。 迥非各国所及。 今当采各国之长而舍其短。 不当弃我之长。 而效彼之淫靡薄俗也。 孟子云。 庠序学校。 皆以明伦。 管子云。 礼义廉耻。 国之四维。 窃望全国学界。 推行孔孟之教。 以化寰球。 以辟诐淫邪遁之说。 而致万国于文轨大同之盛。 其必自人人讲明伦理。 敦崇礼义廉耻始乎。 发布时间:2024-10-28 08:06:14 来源:藏经阁 链接:https://www.vipfo.com/book/643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