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瑜伽师地论第二十九卷(四正勤的修行) 内容: 瑜伽师地论 第二十九卷(四正勤的修行)本地分中声闻地第十三第二瑜伽处之四原文:如是于四念住。 串习行故。 已能除遣。 粗粗颠倒。 已能了达。 善不善法。 从此无间。 于诸未生。 恶不善法。 为不生故。 于诸已生。 恶不善法。 为令断故。 于其未生。 一切善法。 为令生故。 于其已生。 一切善法。 为欲令住。 令不忘失。 广说如前。 乃至摄心持心。 释:由于熏习观行了四念住的缘故,就消除了心中最粗浅的颠倒。 从前以身为我计净贪着,现在知身不净无我;从前以苦为乐,贪享觉受,现在知受皆苦;从前认为心是相续是常,现在知心无常;从前计五蕴世间法为我,现在知无我。 把颠倒知见搬正回来,心不再颠倒。 修习四念住之后,就能了达什么是善法,什么是不善法,从此无间断地进入四正勤的修习中。 能令那些还没有生起的恶的不善法不再生起;能令那些已经生起的恶的不善法断除掉;对于还没有生起的善法能令其出生;对于那些已经生起的善法保持下去,令其永远不忘失掉。 展开来说就像前边所说的那样。 在四正勤的修习过程中,能够摄持住心、保持住心。 原文:云何名为。 恶不善法。 谓欲缠染污。 身语意业。 是身语意。 恶行所摄。 及能起彼。 所有烦恼。 若未和合。 未现在前。 说名未生。 若已和合。 已现在前。 说名已生。 释:什么叫作恶的不善法? 恶不善法是由贪欲所缠缚的身业、口业和意业,摄属于身恶行、语恶行和意恶行,以及能生起五阴七识所有的烦恼。 如果身口意恶不善业还没有造作出来,恶不善行还没有出现,就是还未生起的恶不善行;如果身口意恶不善业已经和合生起了,恶不善行已经出现了,就叫作恶不善行已生。 和合是指烦恼与缘合,烦恼遇缘恶不善业行出现,烦恼不遇缘,烦恼只是眠藏着,恶不善业行不出现。 恶业和不善业二者稍微有区别,在烦恼轻重程度上有差别,恶行显示烦恼比较重比较粗,不善行显示烦恼轻一些,介于恶和善之间。 不善行包含的范围广,恶行是不容易让人忍受的行为。 恶这种烦恼比较粗重,表现的比较明显,是不应该出现的,所以才是让人让己不好容忍。 不善的烦恼稍微轻一些,每个人经常出现,人们对此有一定的容忍度。 众生恶不善法多善法少,所以都觉得不善属于正常现象。 而众生却不知,大家都认为的一切正常现象,都是不正常的,都不应该出现。 人们拿不善当作正常现象,说明众生都有不善法,心地都不清净。 越能容忍恶不善法,人心的善法越少。 众生的容忍与诸佛菩萨的容忍截然不同,诸佛菩萨的容忍是智慧和慈悲的体现,众生的容忍很多时候是烦恼的体现。 很多人身口意行不善的时候,你给指出来,都会不高兴,心无惭愧,说明他对自己的恶不善行为很能容忍,这就离修行还有一段距离。 原文:云何名为一切善法。 谓若彼对治。 若盖对治。 若结对治。 未生已生。 应知如前。 恶不善法。 若时未生。 恶不善法。 先未和合。 为令不生。 发起希愿。 我当令彼。 一切一切。 皆不复生。 是名于诸未生恶不善法。 为不生故生欲。 释:什么叫作一切善法? 善法是对恶法的对治,与恶法相反,是降伏恶法的法,名为善法。 比如对于烦恼盖障的对治,对于烦恼结缚的对治,对治之后生起了善法,恶法就灭,就像太阳生起驱逐了黑暗,黑暗就消失一样。 如果恶法消失,就不再用善法对治了,心清净以后,就是不善不恶的,作善也是有为法,也是生死业,心清净就无业,得大寂静,得大涅槃。 用善法对治恶法,就是四正勤的修习,未生恶使其不生,已生恶使其断灭。 当恶不善法生起的因缘条件还没有具足时,为了使恶不善法不生,心中就会发起希求和愿望,希望恶不善法不要再生起来。 比如发愿以后再也不要嫉妒了,再也不要偷盗了,再也不要妄语了,再也不杀生了,再也不陷害人了等等。 这就叫作对于还没有出生的恶不善法,为了使其不生,而发起了希冀和欲望。 原文:若时已生。 恶不善法。 先已和合。 为令断故。 发起希愿。 我当于彼。 一切一切。 皆不忍受。 断灭除遣。 是名于诸已生。 恶不善法。 为令断故生欲。 释:如果这时候生起恶不善法的因缘和合起来了,已经生起了恶不善法,为了使恶不善法断灭而发起了希求和愿望,希望自己再也不要容忍一切恶不善法了,下决心要断灭和遣除一切恶不善法,使心变善。 这就叫作对于已生的恶不善法,为了使其断灭而生起了希冀和欲望。 以上所发的愿都是善愿,只有觉悟的人才能如此发愿,觉悟自心有恶和烦恼,知恶不善法的恶果恶报,对于解脱有障碍,并且也分得清楚什么是善,什么是恶和不善,如果分不清楚,就不能觉悟自心,即使有愿,也不能如愿和满愿。 这些愿,是在修行过程中自动自觉发起来的,是修行如法有成效的体现,是精进的结果。 精进是心精进,不是只在身口等表面做文章,身口如车,心如驾车人,如果想要车走得快和稳,方向正确,当然是要督促和鞭策驾车人了。 初学佛的人大多在身口上精进用功,如拜佛念佛,还不会在心上用功,老修行人就知道观察自心,监管自心,对治自心,使心断恶增善。 原文:又彼一切。 恶不善法。 或缘过去事生。 或缘未来事生。 或缘现在事生。 如是彼法。 或缘不现见境。 或缘现见境。 若缘过去未来事境。 是名缘不现见境。 若缘现在事境。 是名缘现见境。 释:所有一切恶不善法,或者是缘于过去的事情出生,或者是缘于未来的事情出生,或者是缘于现在的事情出生。 所以恶不善法或者是缘非现前所见的境界,或者是缘现前所见的境界。 如果是缘过去和未来的境界,叫作缘非现前所见的境界,如果是缘当前出现的境界,叫作缘现前所见的境界。 原文:当知此中。 于缘不现见境。 恶不善法。 其未生者。 欲令不生。 其已生者。 欲令永断。 自策自励。 是名策励。 于缘现见境。 恶不善法。 其未生者。 欲令不生。 其已生者。 欲令永断。 勇猛正勤。 是名发勤精进。 所以者何。 要当坚固。 自策自励。 勇猛正勤。 方能令彼。 或不复生。 或永断灭。 释:而对于缘非现前所见境界,如果恶不善法还没有生起来的时候,就一定要让恶不善法不出生,如果恶不善法已经出生的时候,就一定要使得恶不善法永远断灭,以此自己鞭策自己,自己鼓励自己,这就叫作策励。 对于缘现前所见的境界,如果恶不善法还没有出生的时候,一定要令其不生,如果恶不善法已经出生的时候,就一定要令其永远断灭,这样勇猛精进地修行,就叫作奋发、勤奋精进。 为什么要这样精进呢? 这是因为,只有心坚固地自策自励,勇猛精进,才能使得恶不善法或者不再出生,或者永远断灭不现。 原文:又于下品中品诸缠。 其未生者。 欲令不生。 其已生者。 欲令永断。 故自策励。 于上品缠。 其未生者。 欲令不生。 其已生者。 欲令永断。 发勤精进。 又若行于过去境界。 如是行时。 不令烦恼缘彼生起。 设复失念。 暂时生起。 而不忍受。 速能断灭。 除遣变吐。 如缘过去。 若行未来。 当知亦尔。 如是未生恶不善法。 能令不生。 生已能断。 是名策励。 释:对于下品和中品所有烦恼缠缚,如果还没有出生的,一定要令其不生,对于已经生出来的,一定要令其永远断灭,所以自己策励自己。 对于上品烦恼缠缚,如果还没有出生的,就一定要令其不生,已经出生的,就一定要永远灭除,因而勤奋精进。 如果心缘过去境界,当正缘想过去境界时,不要让烦恼因为过去的境界而生起,假使心中失去了正念,没有觉察到烦恼出现了,一旦发现了烦恼生起,也不再容忍烦恼继续,能快速地灭除掉,除遣和剔除烦恼。 如果心缘未来境界,也要像缘过去境界一样对待。 像这样还没有生起的恶不善法,能令其不生,已经生起的能令速断,就叫作策励。 原文:若行现在所缘境界。 如是行时。 不令烦恼缘彼生起。 设复失念。 暂时生起。 而不忍受。 速能断灭。 除遣变吐。 如是未生。 恶不善法。 令其不生。 已经生起,生已能断。 是名发勤精进。 释:如果心缘现在现前所见的境界,在现前境界中运行时,不让烦恼缘于现在境界而生起。 假如一不小心,丢失了正念,烦恼暂时生起,一旦发现,就不容忍其继续,迅速地断灭,除遣剔除其烦恼。 像这样还没有生起的恶不善法,能令其不生,已经生起的恶不善法,生起之后即令其烦恼断灭,就叫作勤奋精进。 能如以上勇猛精进地修行四正勤,自策自励,烦恼不久就会除遣,烦恼除遣之后心清净才能见道,获得智慧解脱。 如果对于烦恼缠缚还不能觉悟其害,任由烦恼泛滥,轮回苦恼之灾就不除,无由见道证圣。 由此可知,不断烦恼证菩提,无有其事。 原文:又或有恶不善法。 唯由分别力生。 非境界力。 或有恶不善法。 由分别力生。 亦境界力。 唯由分别力生。 非境界力者。 谓于住时。 思惟过去未来境界。 而生于彼。 由思惟力生。 亦境界力者。 谓于行时。 缘现在境界。 而生于彼。 当于尔时。 决定亦有。 非理分别。 当知此中。 恶不善法。 唯由分别力生。 非境界力者。 彼若未生。 能令不生。 生已能断。 是名策励。 若由分别力生。 亦境界力者。 彼若未生。 能令不生。 生已能断。 是名发勤精进。 释:有的恶不善法,只由分别力出生,不由境界力出生。 分别力就是意识的分别性,也是随顺意根习气的结果,不受现前六尘境界的熏染,境界无力推动恶不善法已经出生,因为意根固有的习气力量大。 有的恶不善法不仅是由意识的分别力产生出来的,也是由六尘境界熏染的力量产生出来的。 只由分别力产生,不由境界熏染产生的恶不善法,是指住于现前法中,而思惟过去和未来境界,于是恶不善法就出生了。 这样的恶不善法,主要是意根的烦恼习气产生出来的。 不仅是由分别力产生,也由境界熏染产生的恶不善法,是指在身口意运行时,缘现在境界而产生了恶不善法。 身口意运行时不仅有六识的分别力,也受现前境界熏染。 因为这时候,不仅境界起推动作用,决定也有非如理分别。 这是意根烦恼习气,和现前境界熏染共同产生的恶不善法。 由此可知,恶不善法只由分别力产生,不受境界力熏染的,如果还没有出生,能令其不生,出生以后能令其断灭。 这叫作策励。 如果是由分别力出生,同时也由境界熏染力产生出来的恶不善法,这些法如果还没有出生时,能令其不生,即使出生以后,也能断除,这叫作发勤精进。 原文:于其未生。 一切善法。 为令生故生欲者。 谓于未得。 未现在前。 所有善法。 为欲令得。 令现在前。 发心希愿。 发起猛利。 求获得欲。 求现前欲。 而现在前。 是名于其未生一切善法。 为令生故生欲。 释:对于还没有出生的一切善法,为了令其出生的缘故而生起希冀和愿望,意思是说对于还没有得到、还没有出现的所有善法,为了能够得到,令其现在面前,发心希望得到,并且发起猛力的愿望,期求获得善法的欲望,期求善法现在前的欲望,最终令善法出现在面前,这叫作于未出生的一切善法,为了令其出生的缘故而生起了欲望。 原文:于其已生。 一切善法。 为欲令住。 令不忘失。 令修圆满生欲者。 谓已获得。 已现在前。 所有善法。 是名已生善法。 于此善法。 已得不失。 已得不退。 依是说言。 为欲令住。 于此善法。 明了现前。 无闇钝性。 依是说言。 令不忘失。 于此善法。 已得现前。 数数修习。 成满究竟。 依是说言。 令修圆满。 于此善法。 发心希愿。 发起猛利求。 坚住欲求。 不忘欲求。 修满欲而现在前。 是名于其已生一切善法。 为欲令住。 令不忘失。 令修圆满生欲。 释:对于已经出生的善法,为了令善法坚住,为了不忘失善法,为了令其善法得到圆满,而生起希冀和愿望。 已经获得的所有善法,已经在现前出现的所有善法,叫作已生善法。 对于已经得到的善法不再失去,也不再退去,这叫作希冀善法常住。 对于已有善法心中明了自持,清清楚楚,没有暗钝性,这叫作令其善法不忘失。 对于已经获得的善法,不断地修习,令善法圆满究竟无间,这叫作令修圆满。 对于善法发起希冀心,发起猛力的求取心,发愿获得和持有,并且想要坚固地住在善法中而不退失不忘却,希望把善法修习圆满,这些欲望和心愿,就叫作于其已生一切善法生起欲望,为了想要令其住着永存,为了不忘失善法,为了把善法修习圆满,而生起的欲望。 原文:策励者。 为于已得。 令现前故。 发勤精进者。 为于未得。 令其得故。 又策励者。 于已生善。 为欲令住。 令不忘故。 发勤精进者。 令修满故。 又于下品中品善法。 未生令生。 生已令住。 令不忘失。 是名策励。 于上品善法。 未生令生。 生已乃至。 令修圆满。 是名发勤精进。 释:所谓的策励,是为了对于已经获得的善法,令其现前,在身口意行中显现出来,所以才要勇猛地鞭策激励自己。 所谓的发勤精进,是为了对还没有获得的善法,令其尽快得到,所以才勤勉精进。 策励也指对于已经生起的善法,为了令其坚住持久,令其不被忘却。 发勤精进又指对于已经生起的善法,令其尽快修习圆满,所以才生发出勤奋精进心。 另外,对于下品和中品善法,还没有出生的,要令其出生,已经出生的,要令其坚住,不再忘却,这叫作策励。 对于上品善法,还没有出生的,要令其出生,已经出生的,令其坚住,并且令其修习圆满,这叫作发勤精进。 原文:言策心者。 谓若心于修奢摩他一境性中。 正勤方便。 于诸未生。 恶不善法。 为令不生。 广说乃至。 于其已生。 一切善法。 为欲令住。 令不忘失。 令修圆满。 由是因缘。 其心于内。 极略下劣。 或恐下劣。 观见是已。 尔时随取一种。 净妙举相。 殷勤策励。 庆悦其心。 是名策心。 云何持心。 谓修举时。 其心掉动。 或恐掉动。 观见是已。 尔时还复于内。 略摄其心。 修奢摩他。 是名持心。 释:所说的策心,是说如果心在修习止的时候,在专住于一个境界的奢靡他中,正当精勤地以方便力,对于还没有出生的恶不善法,为了令其不出生,对于已经出生的恶不善法,令其灭除,广泛地说,乃至于对于已经出生的一切善法,为了令其坚住,不令忘失,令其修习圆满。 由于这个修止的因缘,当发现自己内心极其昏昧,或者害怕昏昧,这时候就要随机选择一种清净胜妙的殊胜之相,来激发鼓励自己,让心欢喜心向往之,这叫作策励其心。 什么叫作持心? 在修习举相时,当发现自心掉动不停,或者害怕掉动时,在心里悄悄地收摄自心,让心止下来,这叫作持心。 这里说的策心,是指在修定的时候,发现心里昏沉不清明,就要修观以对治,让心提起,集中在所观之法上,这样心就不昏沉掉举了。 所观之法有很多,可选一种与自己目前所修习的法相同或者相似的内容,把注意力集中在此法上,所观之法越清晰明确,越胜妙越殊胜,就越能感兴趣,吸引自己的注意力,精力就会旺盛,驱走昏沉暗钝。 在修观的时候,如果发现自己的心注意力不够集中,心散乱了,就要停止修观,让心止于一境中不动,等心静下来以后,再继续修观。 在修习定慧止观的时候,不是一味地修定和止,也不是一味地修慧和观,要根据自心的情况来抉择。 修行要定慧等持,止观双运,如果发现定多心沉没就要提起正念,多修观,如果发现自心不能专一深入,就要多修止,要保证止中有观,观在定中,二者缺一,不得善果。 原文:如是四种。 亦名正胜。 谓于黑品诸法。 其未生者。 为令不生。 其已生者。 为令断灭。 生欲策励。 发勤精进。 策心持心。 是二正胜。 于白品诸法。 其未生者。 为欲令生。 如前黑品广说。 应知是二正胜。 释:以上四种修习方法,也叫作四正胜。 对于黑品烦恼之法,如果还没有出生的,为了令其不生,对于已经出生的,为了令其断灭,而生起欲望和策励,发起勤勉精进心,策励其心、加持其心,这是二种正胜。 对于白品诸善法,还没有出生的,为了令其出生故,其已经出生的,为了令其坚住圆满故,生起愿望和策励,发心精进修行,策励其心、坚持其心,这也是二种正胜。 勤是勤勉精进的意思,胜是心胜,也是精进的意思,正是指方向和方法正确无误,在正确的方向上努力精进,是正精进,是不断地趣向目标;反之,在不正确的方向上努力精进,就是邪精进,越精进离目标越远。 不少人学佛修行就是邪精进,不明修行目标,也不明修行原理,只一味地用功,勇猛是勇猛,智慧太欠缺了。 原文:如是四种。 亦名正断。 一名律仪断。 谓于已生。 恶不善法。 为令断故。 生欲策励。 乃至广说。 二名断断。 谓于未生。 恶不善法。 为不生故。 生欲策励。 乃至广说。 由于已生。 恶不善事。 应修律仪。 令其断灭。 不应忍受。 由是因缘。 名律仪断。 于其未生。 恶不善事。 为欲令彼。 不现行断。 为欲令彼。 不现前断。 为断故断。 故名断断。 释:如是四种正胜,也叫作四正断。 其一是身口意造作的律仪断,是对于已经生起的恶不善法,为了令其断故,生起欲望和策励。 其二是断断,是对于还没有生起的恶不善法,为了令其不生故,而生起欲望和策励。 由于已经生起的恶不善法,应该修习身口意律仪,令其恶不善法断除,不应该忍受这些恶不善法,任其出生和增长,这叫作律仪断。 对于还没有生起的恶不善法,为了令其不再现行出来而断,为了令其不再现前而断,为了断除恶不善法而断,叫作断断。 原文:三名修断。 谓于未生一切善法。 为令生故。 广说乃至。 策心持心。 由于善法。 数修数习。 先所未得。 能令现前。 能有所断。 故名修断。 四名防护断。 谓于已生。 一切善法。 为欲令住。 广说乃至。 策心持心。 由于已得。 已现在前。 诸善法中。 远离放逸。 修不放逸。 能令善法。 住不忘失。 修习圆满。 防护已生。 所有善法。 能有所断故。 名防护断。 释:其三是修断,是对于还没有出生的善法,为了令其出生故,而策励其心,加持其心。 由于善法多次反复地修习,先前所没有获得的善法,现在能令其现前出现,能让恶不善法有所断除,叫作修断。 其四是防护断,是对于已经出生的一切善法,为了令其坚住,而不断地策励其心,加持其心。 由于在已经获得、已经现前出现的所有善法中,其心能够远离放逸,修习不放逸行,能令善法坚住而不忘失,善法修习圆满了,防护就生起来了。 所有的善法,对于恶不善法能有所断除的缘故,名为防护断(恶不善法)。 防护是防护恶不善法的出现,心中有善法,恶不善法才能断除不出现,由于善恶不能同时出现,所以善法起着防护的作用。 善法坚固以后,就不会造作恶不善业了,这是长时间修习善法的结果。 四正勤是属于最初修习的助道之法,是见道的必要条件,所以见道的人是要断除相应的粗重的烦恼的,心中善法应该是坚固的,恶不善法是不会轻易现前的。 如果修完四正勤,在命终之前还没有见道,因为心改变的缘故,后世所受的恶报也会很轻微,但不保证善法不会退去,恶不善法不会重新出现。 因为业缘的缘故,难免会被恶的环境熏染,又因为有善法的基础,再遇善缘,善法还是会容易生起,修习善法是很快的。 见道以后,善法才能保持住,并且会不断地坚固和增长,不断地圆满。 原文:如是广辨。 四正断已。 复云何知。 此中略义。 谓为显示。 于黑白品。 舍取事中。 增上意乐圆满。 及加行圆满。 是故宣说。 四种正断。 当知此中。 由生欲故。 增上意乐圆满。 由自策励。 发勤精进。 策心持心故。 加行圆满。 释:如是广泛地论辩四正断以后,如何才能知道四正断的大略要义? 四正断的大略要义,是显示在黑白善恶诸品的取舍过程中,其增上意乐圆满了,去恶增善的加行也圆满了,因此就应该说四正断。 你们应当知道,在四正断的修习过程中,由于心里已经生起了想要断恶增善的欲望的缘故,增上意乐就圆满了,由于自心能够策励自己,进而生发勤勉精进心,不断地策励其心,加持自心,因此加行就圆满了。 在达到四正断之前,对四正勤的修习,还没有生起很强的欲望,所以增上意乐还不圆满,四种正断就不出现,对自身的策励激励还不够强,鞭策和驱策其心的力度还不够大,所以四种正断就不会出现。 直到意乐和策励都圆满具足了,四正断才出现,这时候四正勤就修完了。 原文:修瑜伽师。 唯有尔所。 正应作事。 谓为断灭。 所应断事。 及为获得。 所应得事。 先当生起。 希愿乐欲。 为断诸缠。 复应时时。 正勤修习。 止举舍相。 为断诸缠。 及随眠故。 更应修集。 对治善法。 为现如是。 一切所作。 说四正胜。 及四正断。 是名略义。 释:修行瑜伽的行者,只有这些法才是他所应该修的,为了断灭那些所应该断除的事,以及要获得所应该获得的事,首先应当生起希冀、意愿和乐欲。 为了断除诸烦恼缠缚,还应该时时正精勤地修习止相(禅定)、举相(激励自心)和舍相(舍弃恶不善法)。 为了断除诸烦恼缠缚以及随眠的缘故,更应该修集用来对治恶的善法。 为了显现出这些所有所应该作的事,才宣说四正胜以及四正断,这些内容就叫作四正断的大略之义。 以上四正勤这些法,有一些人不愿意修习,轻贱这些法,认为这些法很基础,是小乘法,没有必要花时间去修,所有精力都用来熏习大乘法就好了。 但是四正勤不修,心不转善,德不具足,德不相配,就证不得大乘法,所有的熏习最终也只是理论而已,理论在一定的因缘条件下是可以忘却丢失的,即使不忘却,理论终究是一个理论,没有多少实用价值,命终却因恶不善法而堕落,徒有理论不能救命。 发布时间:2024-03-23 08:11:51 来源:藏经阁 链接:https://www.vipfo.com/book/7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