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瑜伽师地论中十二因缘释 内容: 第二节 缘起次第原文:问。 何因缘故。 无明等诸有支。 作如是次第说。 答。 诸愚痴者。 要先愚于。 所应知事。 次即于彼。 发起邪行。 由邪行故。 令心颠倒。 心颠倒故。 结生相续。 生相续故。 诸根圆满。 根圆满故。 二受用境。 释:问:是什么因缘使得无明等十二因缘的十二有支,作这样的排序,按照这样的次第讲说? 答:所有愚痴的人,首先要对于所应该了知的事情愚痴不懂,再次即于所不懂的事情发起邪恶不正之行,由于造作了邪行的缘故,令心颠倒,由于心颠倒的缘故,烦恼结缚使得生命相续不断。 因为生命相续不断的缘故,六根圆满具足,六根圆满的缘故,有五阴身正报受用和生存环境的依报受用。 原文:受用境故。 若耽着若希求。 由希求故。 于方觅时。 烦恼滋长。 烦恼滋长故。 发起后有。 爱非爱业。 由所起业。 滋长力故。 于五趣生死中。 苦果生。 苦果生已。 有老死等苦。 谓内身变异。 所引老死苦。 及境界变异。 所引忧叹苦。 热恼之苦。 是故。 世尊如是次第。 说十二支。 释:由于受用了境界的缘故,就会沉湎于境界中不能自拔,或者是生起更多的希求。 因为有希求的缘故,在四处寻觅所求的过程中,烦恼就会滋长起来。 由于烦恼滋长的缘故,就生起了后世三界有的可爱和不可爱的业行。 由于所造的业行滋长的缘故,在五道生死轮回中苦果就生起来了。 苦果生起来以后,就有生老病死等等苦恼。 这些苦恼就是色身变异所引起的老死苦,以及境界变异所引起的忧悲叹息苦和热恼之苦。 因此,世尊按照这样的次第宣说十二支分。 原文:复有次第差别。 谓依二种缘。 建立缘起次第。 一内身缘。 二受用境界缘。 内身缘。 前六支所摄。 受用境界缘。 后六支所摄。 先于内身。 起我执等愚。 由此不了。 诸业所引。 苦果异熟故。 发起诸业。 释:又有其他的次第差别,是指依着两种缘建立起来的缘起次第,一个缘是内身缘,也就是五阴身,一个缘是受用境界的缘,也就是生存环境。 内身缘由无明、行、识、名色、六入、触前六支所摄受,受用境界缘由受、爱、取、有、生、老病死后六支所摄受。 众生先是对于内身生起我执等愚痴,因为有这样的愚痴,不明了五阴身所造作的一切业行,能引生出苦的异熟果的缘故,就发起了一切业行。 这里说前六支摄受内身五阴身,由于无明造作业行生起名色,在名色上生出六入,有六入以后就有了后六支,后六支都是五阴身所受用的境界,也是六入触的后果。 所以十二因缘就依于内身和受用境而建立起来的。 原文:既发起已。 即随彼业。 多起寻思。 由业与识。 为助伴故。 能感当来三种苦果。 谓根初起。 所摄苦果。 根圆满所摄苦果。 受用境界所摄苦果。 即名色为先。 触为最后。 释:业行既然已经发起来了,就随着那些业行不断的生起寻思求取,由于业行和心识为助缘,能招感未来世的三种苦果:一是五根初生起在母胎里的苦果,二是五根圆满出生以后所受的苦果,三是在受用境界时所受的苦果。 这三种苦果出现的条件是先有名色,最后再有触,苦果才能出现。 原文:又于现法中。 依触缘受。 发起于爱。 由受用境界缘。 广起追求。 或由事业门。 或由利养门。 或由戒禁门。 或由解脱门。 发起欲求。 内身求。 邪解脱求。 如是求时。 令先所起烦恼。 及业所引。 五趣生死果生。 既得生已。 老死随逐。 释:又在现前存在的法中,依赖着由于触的因缘产生的受,而生起了爱,由于有受用境界的缘,就广泛的生起了追求和求取。 或者在生存事业方面,或者在名闻利养方面,或者在戒禁取方面,或者在解脱生死方面,生起了贪欲的求索、五阴身的求索,和邪解脱非正解脱的求取。 像这样贪求的时候,就使得由从前所生起的烦恼,以及烦恼业行所引发的五道生死轮回果出生了。 生出现以后,老死就随逐其后。 原文:复有次第差别。 谓由三种有情聚。 一乐出世清净。 二乐世间清净。 三乐着境界。 由初聚故。 灭诸缘起。 增白净品。 由第二有情聚故。 不如实知。 诸谛道理。 若住正念。 或作福业。 或作有漏。 修所引不动业。 若不住正念。 便发非福业。 或起追悔所引。 或不追悔。 欢喜所引。 心相续住。 释:另外还有次第差别,有三种有情聚落,第一种是乐于出世间清净法的有情,第二种是乐于世间清净法的有情,第三种是欣乐着境界法的有情。 因为有第一种有情聚落的缘故,就会灭除一切缘起法,增加清净无染的业种。 因为有第二种有情聚落的缘故,不如实了知四圣谛之理,如果他们能住在清净的正念上就会造作一些福业,或者是造作一些有漏的由修行所引出来的不动业行,比如说纯粹的禅定,达到四禅定身心不动;如果有情心不住在正念上,就会造作一些非福业,有些人造作了非福业会心生追悔,有些人造作非福业之后,心不但不追悔,还很欢喜,这样就引发了心相续不断地住着,不能灭除。 原文:彼又如前。 于下中上。 生处次第。 能感当来。 三种苦果。 谓名色为先。 触为最后。 由第三有情聚故。 依现受用境所生受。 于现法中。 如前次第。 起后六支。 谓受为先。 老死为后。 释:这些有情又像从前一样,由此非福业能感召下中上三种次第出生之处。 由此三种出生之处,就会感召未来三种相应的苦果相伴随。 在这个前六支因缘中,最先有名色,最后才有触,由此苦果就出现了。 如果没有六入,没有对六尘境界的触,就没有知觉,就不会觉苦。 因为有第三种有情聚落的缘故,依靠现前受用境界所出生的受,在现前存在的法中,像先前的次第一样,生起后边的六支——受、爱、取、有、生、老死,受在最先,老死在最后。 (以上讲的是顺十二因缘观)虽然第二种有情喜欢世间清净,但由于无明不知解脱正理,心仍然是不清净的,真清净是智慧清净,识了世间真理,追求真理,才能真清净。 若不然,即使作善业,也是有漏有烦恼有生死苦的。 第三种乐着境界法的有情,无明更重,不知一切境界皆生灭无常幻化,乐境界即乐生死,随境界而转,喜怒哀乐忧悲苦恼,实为愚痴。 原文:问。 何因缘故。 逆次第中。 老死为先。 说诸缘起。 答。 依止宣说。 谛道理故。 以生及老死。 能显苦谛。 如世尊言。 新名色灭。 为上首法。 释:问:是什么因缘致使在逆推因缘法的次第中,以老死为先来说十二缘起法? 答:这是依止于世尊所宣说的四圣谛道理的缘故,因为生和老死能显示出苦谛。 就如世尊所说的新的名色灭了是最上第一之法。 新的名色灭而不生,老死问题就解决了,无老死就解脱了涅槃了。 原文:问。 何故不言。 诸无明灭为上首耶。 答。 依心解脱者。 而施设故。 由彼于现法中。 种子苦及当来苦果。 不生而灭。 故说名色为先。 受为最后。 得究竟灭。 又于现法中。 受诸受时。 爱及随眠。 永拔不起。 说名为灭。 由彼灭故。 以彼为先。 余支亦灭。 如是等类。 宣说缘起次第应知。 释:问:缘起次第为什么不说所有无明灭了才是最上的法呢? 答:世尊以新的名色灭了为第一法,这是依照心解脱的人而施设的,心解脱了,后世的名色就不会再出生,老死就灭了。 由于名色在现世的法中,种子中的苦以及未来应受的苦果,都不用再出生就灭了,所以说逆因缘法的次第以名色为先,受在最后,这样生死苦才能究竟灭了。 又在现存之法中,在受用诸受的时候,爱以及爱的随眠能够永远拔出,不再生起,就说是爱灭。 由于爱灭的缘故,就以爱为先,其它几支随后也就会灭了。 修因缘法应该了知,类似于这样讲法就是宣说缘起法的次第。 原文:问。 何故缘起。 说为缘起。 答。 由烦恼系缚。 往诸趣中。 数数生起。 故名缘起。 此依字释名。 复次依托众缘。 速谢灭已。 续和合生。 故名缘起。 此依刹那义释。 复次众缘过去。 而不舍离。 依自相续。 而得生起。 故名缘起。 如说此有故彼有。 此生故彼生非余。 依此义故。 释名应知。 释:问:为什么把缘起法说为是缘起? 答:由于烦恼的系缚往生到六道里,无数次的生起五阴身,所以把五阴身叫作缘起,这是依着字义来解释缘起名。 另外五阴身又依托着众多的因缘,快速的谢灭以后,又因为有相续不断的因缘和合而出生,所以叫作缘起,这是依着刹那生灭的含义来释名的。 另外,众多因缘虽然灭去了,但是五阴身却没有舍离,依着自身的相续缘而再次生起,所以叫作缘起。 这就是所说的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不是由于其他原因出生的,应知是依着这个含义的缘故来解释缘起的。 原文:复次。 数数谢灭。 复相续起。 故名缘起。 此依数坏数灭义释。 复次。 于过去世。 觉缘性已。 等相续起。 故名缘起。 如世尊言。 我已觉悟。 正起宣说。 即由此名。 展转传说。 故名缘起。 释:另外,五阴身无数次的谢灭,又无数次地相续生起,所以叫作缘起,这是依照五阴身无数次的毁坏、无数次的谢灭的含义来释名的。 另外,在过去世的时候,由于觉悟了五蕴世间缘起之性以后,与过去世相同类的五蕴身又相续生起,所以叫作缘起。 就如世尊所说:我已经觉悟了,就堂堂正正的出到世间,来宣说因缘法。 即是由于这个缘起的名字,辗转传说,所以才说为缘起。 原文:问。 无明望行。 为几种缘。 答。 望诸色行。 为增上缘。 望无色行。 为三缘。 谓等无间缘。 所缘缘。 增上缘。 如是余支。 为缘多少。 应如此知。 谓有色支。 望有色支。 为一增上缘。 望无色支为二缘。 谓所缘缘。 及增上缘。 若无色支。 望有色支。 唯为一缘。 望无色支为三缘。 谓等无间缘。 所缘缘。 增上缘。 释:问:无明缘行这支有几种缘? 答:无明缘(引生)一切色法的行(身行、口行)只有一种缘,是增上缘;无明缘(引生)无色法的行(意行)有三种缘:等无间缘、所缘缘和增上缘。 其它几支各有什么缘应该依如下而知:有色法的支分缘(引生)有色法的支分,只有一个增上缘;有色法支分缘(引生)无色法的支分有两种缘:所缘缘和增上缘。 如果是无色法的支分缘(引生)有色法的支分,只有一个增上缘;无色法支分缘(引生)无色法支分有三种缘:等无间缘、所缘缘和增上缘。 有色法的支分与身口有关,是身口的造作,无色法的支分与心意有关,是心意的造作。 有色法的支分,可以引生有色法和无色法两种支分,无色法支分也可以引生出有色法和无色法两种支分,有色法与无色法支分可以互相摄受。 只有无色法与无色法支分之间有三种缘,因为都是意及心所法部分,种类相同,能互相缘和互相增进。 有色法与有色法支分之间只有增上缘,一种色法促进另一种色法的生起。 但有色法支分对于无色法支分却是两种缘:所缘缘和增上缘,因为有色法是无色法的所缘相分,所以是所缘缘,有色法又能促进无色法的生起,所以是增上缘,而无色法对于有色法只能是增上缘一种。 三种缘的概念释义:一、等无间缘的意思是,种类相等,并且无间断的缘。 识心与识心之间是相等的,识心与心所法是相等的,并且是同类识心。 如意识与意识之间是等无间缘,意根与意根之间是等无间缘,眼识与眼识之间是等无间缘等等,另外心所法与其相应的识心是等无间缘,或者说识心与其相应的心所法是等无间缘。 但不是所有的心所法都是与其相应的识心是等无间缘,因为心所法不是时时处处都存在,都伴随于识心,只有时时处处伴随于识心的心所法,与识心之间才是等无间缘,当心所法不存在以后,就不是识心的等无间缘了。 比如说无明,比如说触和作意。 等无间缘不是永远都是等无间缘,是阶段性的一段时间内的等无间缘,当无明灭去,当识心不再受和想,这些心所法就不是识心的等无间缘了。 无明是识心所缘的法,是识心所具有的法,与识心相应,无始劫以来一直伴随着识心运转,不相分离,所以无明是识心的等无间缘,也是识心的所缘缘和增上缘。 二、所缘缘的意思是,一切法都是识心所缘的相分,相分也是一种缘,就是识心的所缘缘。 所缘缘也叫作所缘境,分为亲所缘缘和疏所缘缘。 亲所缘缘是识心亲自所缘的法,是直接所对应的法,与法不能分离。 疏所缘缘是识心间接所缘的法,与识心是分离的,不是识心直接能缘的法。 比如甲的色身和识心,是乙的识心的疏所缘缘,乙的识心能够脱离甲的五阴身单独存在,甲存在与否并不影响乙的识心运转。 再比如第八识所现起的本质境,就是识心的疏所缘缘,识心并不能直接缘本质境,只能缘本质境转变过来的性境、带质境和独影境。 识心也不能直接缘种子,所以种子也是识心的疏所缘缘。 除此,都是识心的亲所缘缘。 三、增上缘的意思是,这种法能够成为另一种法生起的所依和助缘,对另一种法的产生起着协助、辅助和助推的作用,而不是直接和主要的作用,不是法生起的主要因素。 十二支中三种缘的说明由无明到行这支,无明是意根的无明,是无色支,只有无色的识心才有无明,有色的法不涉及明和无明。 意根有无明才有行,其中行分为色法的行,如身体的行和口上的行,还有无色法的心行,无明只是有色行的增上缘,能够促进有色行的产生和发展变异。 色法不是心法,没有等无间缘和所缘缘,只有心法才有等无间缘和所缘缘,所以身行和口行没有等无间缘和所缘缘,心行有等无间缘和所缘缘,以及增上缘。 无明与意根同时存在,没有间断过,有意根就有无明,意根缘于无明才有行,所以无明是意根所缘的缘,意根的无明又能促进六识不断的行,成为行的增上缘。 行缘识这支,由行促使六识不断地运行,致使业种留了下来,有色行是六识的所缘缘和增上缘,无色行是六识的等无间缘、所缘缘和增上缘。 识缘名色这支,六识相续不断的运行是后世色身的增上缘,是后世的名(受想行识)的等无间缘、所缘缘和增上缘。 名色缘六入这支很复杂,名是前五入的增上缘,是后一个意根入的等无间缘、所缘缘和增上缘,色是前五根入的增上缘,是意入的所缘缘和增上缘,因为五根入是色法不是识心,所以没有等无间缘和所缘缘。 六入缘触这支,意根入是意根触的等无间缘、所缘缘和增上缘,是五根触的增上缘;前五根入是五根触的增上缘,是意根触的所缘缘和增上缘。 触缘受这支,意根的触是六识受的等无间缘、所缘缘和增上缘,有受一定有触,触一旦断开了,受就消失;五根的触是六识受的所缘缘和增上缘,六识受的等无间缘是阿赖耶识和意根以及五识。 受缘爱这支也是如此,受是爱的等无间缘、所缘缘和增上缘,相等无间的缘于受才能有爱,爱所缘的缘是受,没有受就没有爱,受能增长爱,引生爱。 五识的受和意识的受都统一在意根这里,五识的爱、取和意识的爱、取也统一在意根这里,受意根操控,所以总归起来就是意根的受、爱、取。 爱缘取这支也是同样,爱是取的等无间缘、所缘缘和增上缘,取相等无间的缘于爱,没有爱就没有取,取所缘的缘就是爱,爱能增长取。 取缘有这支,取只是有的增上缘,不是等无间缘,也不是所缘缘。 有缘生这支,有是色生的增上缘,是名生的所缘缘和增上缘,不是等无间缘,生的等无间缘是阿赖耶识和意根以及六识业种。 生缘老死这支,色生是老死的增上缘,不是等无间缘和所缘缘,名生是老死的等无间缘、所缘缘和增上缘。 原文:问。 何故诸支相望。 无因缘耶。 答。 因缘者。 自体种子缘所显故。 问。 若诸支相望。 无因缘者。 何故说言。 依因果体性。 建立缘起耶。 答。 依增上缘所摄。 引发因。 牵引因。 生起因故。 说名为因。 释:问:为什么这些支分相缘中没有因缘呢? 答:所谓的因缘是诸支分自体种子的缘所显现出来的。 问:这些支分相互缘和牵引,如果没有因缘,为什么说依着因果的体性建立了缘起呢? (因果体性是前因能生后果,后果就是缘起的法。)答:这些支分是依靠增上缘所摄受的,前支分是后支分的引发因、牵引因和生起因,方便说为因,后支分就是果,所以说依因果体性建立缘起法。 因缘是四缘中最重要的缘,是出生诸法的直接之因,种子属于因缘法,种子在因位,(除无明之外的)十一支分在果位,有因必有果,缘也就是因的意思,是种子引生了十一支分的出现,种子是指六识身口意行留下的业种。 这个含义非常深奥,能产生诸支分的自体种子都来自于阿赖耶识,都存在阿赖耶识中,换句话说这些支分都是阿赖耶识所出生的,阿赖耶识和自体种子是这些支分的因缘。 在十二因缘中,只有识缘名色一支中名色的出生是有种子的,前世六识的身口意行种子是此世名色出生的因缘。 而名色后边支分的出生都没有种子,每个支分都是由前边支分引生出来的,就是说前边支分是后边支分的增上缘,或者是等无间缘,或者是所缘缘,但都没有种子因缘。 无明缘行和行缘识也是如此,没有种子因缘,只有等无间缘、所缘缘和增上缘。 但广义地说,十二因缘中的后十一支分的出生和运行,也不是没有种子的,都有一定的业种摄受着,受业种的局限,也有七大种子的摄受。 原文:问。 几支是引因所摄。 答。 从无明乃至受。 问。 几支是生因所摄。 答。 从爱乃至有。 问。 几支是生引二因果所摄耶。 答。 于现法后法中。 识等乃至受。 于生老死位。 所摄诸支。 释:问:十二支分中有几支是引因所摄受的? 答:无明缘行、行缘识、识缘名色、名色缘六入、六入缘触、触缘受,这七支是引因所摄受的,能引生后一支分。 问:有几支是生起因所摄受的? 答:受缘爱、爱缘取、取缘有,这三支是生起因所摄受的,能生起生支和老死支。 问:有几支是生起因和引发因两个因果所摄受的? 答:在现前存在的法和后世生起的法中,识缘名色、名色缘六入、六入缘触、触缘受这四支,对于生和老死位支分,是生起因和引发因两个因果所摄受的。 无明能引生行,但不能出生行,引是引导,是助缘增上缘,出生是直接生,无明无体无心无种子,不能生行,只能作为阿赖耶识出生行的引子,没有这个引子,阿赖耶识就无法出生行。 行是六识(业种)的引因,不是直接出生六识(业种)的因,行没有自体性,也没有种子,所以无法出生六识(业种),是阿赖耶识借助于行出生了六识(业种)。 六识业种是名色因缘,不能直接出生名色,是阿赖耶识借助于六识业种的缘出生了名色,六识的造作所落谢的种子能引生后世的名色。 名色是六入的引因,不能直接出生六入,是阿赖耶识借助于名色出生了六入,其中意入是原本就有的,不是阿赖耶识新出生的。 六入是触的引因,能引生出触,但不能直接出生触,因为六入无自体性,没有种子,就无法出生触,是阿赖耶识借助于六入这个引因出生了触。 触是受的引因,能引生出受,但不能直接出生受,因为触无自体性,又不是识心,没有种子,是阿赖耶识借助于触出生了受。 爱、取、有三支是后世的生和老死支的生起因,如果没有爱取有,就会灭去五蕴身,入无余涅槃,没有了生和老死,所以爱取有三支是后世支分的生起因。 原文:问。 若说无明。 以不如理作意为因。 何因缘故。 于缘起教中不先说耶。 答。 彼唯是不断因故。 非杂染因故。 所以者何。 非不愚者。 起此作意。 依杂染因。 说缘起教。 无明自性是染污。 不如理作意自性非染污。 故彼不能染污无明。 然由无明力所染污。 又生杂染业。 烦恼力之所熏。 发业之初因。 谓初缘起。 是故不说不如理作意。 释:问:如果说无明是以不如理作意为因出现的,是什么缘故在缘起法教中不先说不如理作意,而直接说无明呢? 答:不如理作意只是缘起法不能断灭的因,不是善恶无记三性杂染的烦恼因,为什么这样说呢? 因为正是那些愚痴无明者才会起不如理作意,如果没有无明就不会生起不如理作意,所以无明为先,依据杂染的烦恼因才说缘起的教法。 无明的自体性是染污的有烦恼的,而不如理作意的自体性不是染污的有烦恼的,所以不如理作意不能染污无明,却能被无明所染污。 又因为生起的杂染业,是烦恼力所熏染的,烦恼力就是无明力,杂染业生起的最初因就是最初的缘起法,因此在最先就不说不如理作意。 原文:问。 何故不说自体。 为自体缘耶。 答。 由彼自体。 若不得余缘。 于自体杂染。 不能增长。 亦不损减。 是故不说。 问。 何因缘故。 福行不动行。 由正简择功力而起。 仍说用无明为缘耶。 答。 由不了达。 世俗苦因为缘。 起非福行。 由不了达。 胜义苦因为缘。 生福及不动行。 是故亦说。 彼以无明为缘。 释:问:为什么不说自体是自体的缘呢? 答:如果只有自体,没有其他的什么缘,其自体的杂染既不增长,也不损减,因此不说自体是自体的缘。 譬如无明,如果没有其他缘,无明自身就不会增长或者减少。 需要五阴遇到善恶因缘,受到熏染才能增加或者减少无明。 问:是什么因缘,造作福业之行与不造作福业和非福业的清净不动行,是由于正确的拣择诸法的功德力生起来的,却仍然说都是以无明为缘而生起来的? 答:因为由于内心不能通达的了解世俗苦生起的因是贪嗔痴缘,而造作了非福之行业,由于不能通达的了知胜义上所说的苦因是无明缘,而造作了福行和不动行,因此说这三种行都是以无明为缘而生起的。 以上这段是说众生由于不能充分地了解世间苦,而造作损减福德的恶业行,由于不能充分地了解胜义谛所显示的空理,而造作了增益世间福德的善行和不善不恶的清净不动行。 众生修福的善行是为了世间有为的受用,不是为了出世间的清净道业,这就是无明。 众生也因为不能了达胜义谛所显示的空义,修了不善不恶的不动行,比如外道所修的纯粹的禅定,一心入定,在世间里既不行善也不行恶,世间福既不增益也不损减,这同样是因为不知何为解脱的无明的缘故,也是执世间禅定的有为业行,同样是系缚生死的苦业,不能得解脱。 了达胜义空的圣者,无明破除,心地无为,无相、无作、无愿,不为世间利益而造作增幅、损福和不动业行,即使造作福行,也为出世间佛道,为众生利益。 所以圣者不会追求世间的名闻利养、财色名食睡,不会为广大名声而造势,不会追求权势和地位,不会与众生争利益,不会希冀被人尊崇。 而是看空五蕴世间,内心荡然无所求无所得。 如果与此相反,则说明心地不空,没有了达胜义空理,则非圣贤。 原文:问。 如经中说。 诸业以贪嗔痴为缘。 何故此中。 唯说痴为缘耶。 答。 此中通说。 福非福不动业缘。 贪嗔痴缘。 唯生非福业故。 释:问:如经中所说的,众生所有的业行都是以贪嗔痴为缘造作出来的,为什么在这里只说以愚痴为缘呢? 答:这里把福行、非福行和不动行的三种业缘全部都概括说为以无明愚痴为缘,而以贪嗔痴为缘只能生起非福业行。 以贪嗔痴烦恼为缘,必定会造作非福的恶业,不会造作有福业和清净的不动业,而以无明为缘,三种业行都会造作,不止限定于非福的恶业,因为无明而行善的人很多,因为他们不了达世间苦和空,心执于有而行善,虽善也是无明。 原文:问。 身业语业。 思所发起。 是则行亦缘行。 何故但说。 无明缘行。 答。 依发起一切行缘而说故。 及依生善染污。 思缘而说故。 释:问:身业和语业,是意根的思心所引发出来的,因此说行也是产生身行语行的缘,身行语行也缘于行而生,为什么只说无明缘行呢? 答:这是根据发起一切行包括意根的行(思心所)的缘而说的缘故,一切行都是由无明而起,意根的思因为有无明才运作,才导致了身行和语行的产生;以及根据生起善的和染污的思心所的缘而说的缘故,生起善的缘和生起染污的缘都是无明,所以就说无明缘行,而不说思心所的行缘身行和语行。 原文:问。 识亦以名色为缘。 何故此中。 但说行为缘耶。 答。 行为识杂染缘。 能引能生。 后有果故。 非如名色。 但为所依所缘。 生起缘故。 释:问:六识也是以名色为缘而生,为什么在这里只说六识是以身口意行为缘而生呢? 答:身口意行是六识善恶无记种子的杂染缘,杂染的种子或者说杂染的六识能引发和生起后世名色业果的缘故,所以说身口意行是六识的缘,能引生业种的出现。 不像名色只是六识出生所依赖的增上缘,行却是六识的所缘缘,能直接引起六识业种的出生。 行缘识,身口意行杂染,六识就杂染,就有杂染种子,以及后世的杂染果报。 但身口意行是六识的身口意行,没有六识就没有身口意行,所以身口意行不是引生了六识,而是引生了六识造作的业种,也就是引生了六识的杂染缘。 为什么身口意行是杂染的呢? 因为意根的心行是杂染的,所以意根引生的身口意行就是杂染的,六识就是杂染的,种子以及果即是杂染的。 名色的杂染果出生以后,六识就会依止于杂染的名色出生,名色是出生六识的增上缘,不是引生缘。 原文:问。 名色亦由。 大种所造。 及由触生。 何故但说。 识为缘耶。 答。 识能为彼。 新生因故。 彼既生已。 或正生时。 大种及触。 唯能与彼。 为建立因。 释:问:名色也是由七大种子创造出来的,也是由于触的因缘而出生的,在入胎时有意触,在出胎时有六入处触,为什么这里只说名色以六识为缘而生呢? 答:六识能作为名色新出生的因缘,名色出生以后,或者正在出生时,地水火风空识六大种子以及触,只能作为名色成为五蕴的建立因缘、延续因缘、变异因缘。 两种因缘分别在名色出生的前后起用,其作用有差别,从引生因缘的重要角度而说识缘名色,所以不说大种和触是名色出生的缘。 原文:问。 如经中说。 六界为缘。 得入母胎。 何故此中。 唯说识界。 答。 若有识界。 决定于母胎中。 精血大种。 腹穴无阙故。 又识界胜故。 又依一切生。 一切有生时而说故。 释:问:如经中所说,以地水火风空识六界为缘,才能入到母胎当中,为什么这里只说以识界为缘入胎呢? 答:如果在母胎里有阿赖耶识界,就一定会有母胎中胎儿所需要的五大种子构成的精血,遍布于身根五脏六腑和七窍,没有空缺,所以就说名色是以阿赖耶识界为缘。 又因为阿赖耶识界是心法,是一切法中最殊胜的缘故,所以说以阿赖耶识为缘得入母胎。 又因为依据一切法的出生,以及一切有的出生而说阿赖耶识是最胜的,是入胎和名色出生的直接因缘。 能入胎的识界一定是阿赖耶识,不是六识,因为一入胎六识就要灭去,胎里刚开始没有六识,而有阿赖耶识,而且胎中的受精卵的色由阿赖耶识出生地水火风空大种子来出生、变化和执持,胎里的第七识需要阿赖耶识提供识种子来维持,所以能入胎的是识界阿赖耶识,不说地水火风空界,有阿赖耶识就会有地水火风空大种子。 原文:问。 六处亦以饮食为缘。 何故此中。 但说名色为缘耶。 答。 此中说名色。 是彼生因故。 彼既生已。 亦以饮食。 为任持因。 释:问:眼入处、耳入处、鼻入处、舌入处、身入处、意入处,也以饮食为缘而生,有了饮食,名色增长,六入中的五入也随之增长,为什么这里只说六入是以名色为缘出生的呢? 答:这里说名色是六入出生的因缘,六入是直接在名色上出生的,没有名色就不可能有六入,在胎中最初的名就是意入处,在受精卵的色上渐次出生五入,所以名色是六入出生的因缘。 六入出生以后,也要以饮食作为六入任运维持的因缘,所以不说饮食是六入出生的因缘。 原文:问。 触以三和为缘。 何故此中。 但说六处为缘。 答。 若有六处。 定有余二无阙故。 又六处胜故。 由六处摄二种故。 释:问:触是以根尘识三者和合为缘出现的,为什么这里只说触是以六处为缘出生的? 答:如果有六处,一定会有其余的六尘和六识出现,不会缺少六尘和六识的,所以就以六处为代表。 又因为在三者中,六处胜于六尘和六识的缘故,在三者和合中起决定作用,就由六处摄受六尘和六识,所以就说触是以六处为缘出现的。 原文:问。 若自所逼迫。 若他所逼迫。 若时候变异。 若先业所引。 皆得生受。 何故此中。 但显触为彼缘。 答。 触是彼近因故。 由触所引故。 余缘所生受。 亦从触生故。 必不离触。 是故偏说。 释:问:如果是由自身因缘所逼迫,或者是由其他外力因缘所逼迫,或者是因为时令气候因缘变异,或者是由于前世造的业行所牵引,这些因缘都会出生受觉,为什么这里只显示以触为缘才能出生觉受? 答:因为触是出生觉受最近的因缘(其他都是远因),受是由于触所引发出来的缘故。 而由于其他的缘所生出的受觉,也是从触的因缘而生的,如果没有触,即使有其他因缘也不会出生受,受觉的出生一定不能离开触,因此就偏说触是受的因缘。 原文:问。 经中亦说。 无明为缘生爱。 顺爱境界。 亦得为缘。 何故此中。 但说受为缘耶。 答。 以受力故。 于相似境。 或求和合。 或求乖离。 由愚痴力。 但于诸受。 起尽等相。 不如实知。 由此不能。 制御其心。 释:问:经中也说,以无明为缘才能生出爱,无明是爱的因缘,随顺于令人贪爱的六尘境界也是爱的因缘,也能生出爱,为什么这里只说受是产生爱的因缘? 答:因为受的因缘力的缘故,在面对相似真实的境界时,或者希求合于境界(因为有乐受),或者是希求乖离逃避境界(因为有苦受),由于愚痴因缘力的缘故,对于受的生起和灭去等等相不如实了知,因此就不能调伏其心,于是产生了爱,所以才说受是爱的因缘。 原文:问。 由随眠未断。 顺彼诸法。 取皆得生。 何故此中。 但说爱为取缘。 答。 由希望生故。 于追求时。 能发随眠。 及能引彼。 随顺法故。 释:问:由于随眠烦恼没有断除,就会随顺于随眠烦恼,这样对于诸法的取就都出生了,但是为什么这里只说爱是生起取的因缘呢? 答:由于内心对所贪爱的尘境有所希望的缘故,在追求贪爱的境界时,就能引发出内心的随眠烦恼,也能牵引着自心去随顺于随眠烦恼,所以取出生的因缘是贪爱,不是随眠烦恼。 随眠的意思是烦恼没有断除的时候,一直作为种子隐藏在阿赖耶识中,或者是眠藏在阿赖耶识中,等到因缘成熟的时候烦恼就会现行出来。 但是烦恼也跟随着意根,伴随着意根,因缘成熟时,意根就会随顺于烦恼,表现出烦恼,业行就会随之出现。 贪爱也是烦恼的一种,由于贪爱才会产生取着的心行,而嗔恚这种烦恼是背离,不是随顺不是取着,所以才说爱缘取,不是烦恼缘取。 原文:问。 前已说无明为缘。 发起业有。 何故今者。 说取缘有。 答。 由取力故。 即令彼业。 于彼彼生处。 能引识名色等果。 问。 生亦以精血等为缘。 何故此中。 唯说有缘生耶。 答。 由有有故。 定有余缘无阙。 又有胜故。 唯说彼为缘。 释:问:前边已经说过以无明为因缘,能发起业果的三有,为什么现在却说是由取的因缘出生了三有? 答:因为由于取的因缘力的缘故,就会使得造作的业果在各个界地出生,之后能引发出六识和名色等等业果,所以说取缘有。 问:生命体也是以父精母血等为缘才能出生,为什么这里却只说是由三有的缘产生了生命体? 答:由于有三有的缘故,一定会有其他的缘满足生命体出生的因缘条件,所以说有缘生。 又因为三有在所有缘中是最殊胜的缘故,所以只说三有是生的缘。 原文:问。 亦由远行。 不避不平等。 他所逼迫为缘。 老死可得。 何故此中。 但说生缘老死耶。 答。 虽由彼诸缘。 必以生为根本故。 纵阙彼缘。 但生为缘。 定有老死故。 释:问:老死的现象也是由于生命体在久远时间的运行当中,寿命并没有到结束时,因为不能避开外力突发因缘,受外力因缘逼迫而导致寿命不得不终止,为什么在这里只说是由于生的缘故导致老死现象的发生呢? 答:虽然有很多因缘导致了老死的出现,但是老死一定是以生为根本因缘,即使没有其他的因缘,但只要出生了,就一定会有老死,没有生的时候,不管有多少因缘,也不会有老死的现象发生,所以才说生是老死的缘。 发布时间:2024-03-24 08:08:06 来源:藏经阁 链接:https://www.vipfo.com/book/7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