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宗镜录》第六册(五十一至六十卷) 宗镜录卷第五十八 内容: 《宗镜录》第六册(五十一至六十卷) 宗镜录卷第五十八夫不定有四。 悔眠寻伺。 于善染等皆不定故。 非如触等定遍心故。 非如欲等定遍地故。 立不定名。 一恶作。 谓于已作未作善不善事若染不染怅怏追变为体。 能障奢摩他为业。 又识论称悔。 此即于果假立因名。 先恶所作业后方追悔故。 二睡眠。 谓略。 摄于心不自在转为体。 能障毗舍那为业。 三寻谓或时由思于法造作。 或时由慧于法推求。 散行外境令心转为体。 障心内净为业。 四伺。 谓从阿赖耶识种子。 所生依心。 所造与心俱转相应。 于所寻法略行外境。 令心细转为体。 障心内净为业。 释云。 寻即浅推。 伺即深度。 寻于发言。 伺则细发语。 识论云。 四不定者。 于善染等皆不定故。 释云。 一解显不定义此于界性识等皆不定故。 二解简前信等贪等。 此通三性性不定故。 如上根随烦恼。 过患尤深。 开恶趣门障菩提道。 如瑜伽论云。 烦恼差别者。 多种差别。 应知。 谓结缚随眠随烦恼缠瀑流扼取系盖株杌垢常害箭所有根恶行漏匮烧恼有诤火炽然稠林拘碍。 如是等类烦恼差别。 当知此中能和合苦。 故名为结。 令于善行不随所欲。 故名为缚。 一切世间增上种子之行随逐。 故名随眠。 倒染心故。 名随烦恼。 数起现行。 故名为缠。 深难渡故。 顺流漂故。 名为瀑流。 邪行方便。 故名为扼。 能取自身相续不绝。 故名为取。 难可解脱。 故名为击。 覆真实义。 故名为盖。 坏善稼田。 故名株杌。 自性染污。 故名为垢常能为害。 故名为常害。 不静相故。 远所随故。 名为箭。 能摄依事。 故名所有。 不善所依。 故名为根。 邪行自性。 故名恶行。 流动其心。 故名为漏。 能令受用无有厌足。 故名为匮。 能令所欲常有匮乏。 故名为烧。 能引衰损。 故名为恼。 能为讼诤竞之因。 故名有诤。 烧所积集诸善根薪。 故名为火。 如大热病。 故名炽然。 种种自身大树聚集。 故名稠林。 能令众生乐着种种妙欲尘故。 能障证得出世法故。 名为拘碍。 诸如是等烦恼差别。 乃至烦恼过患者。 当知诸烦恼有无量过患。 谓烦恼起时。 先恼乱其心。 次于所缘发起颠倒。 令诸随眠皆得坚固。 令等流行相续而转。 能引自害。 能引他害。 能引俱害。 生现法罪。 生后法罪。 生俱法罪。 令受彼生身心忧苦。 能引生等种种大苦。 能令相续远涅槃乐。 能令退失诸胜善法。 能令资财衰损散失。 能令入众不得无畏悚惧无威。 能令鄙恶名称流布十方。 常为智者所诃毁。 令临终时生大忧悔。 令身坏已堕诸恶趣生那落迦中。 令不证得自胜义利。 如是等过无量无边。 如上所作烦恼生诸过患。 皆从最初一念无明心起。 何谓无明。 以不知前境本空妄生对待。 唯是自心分别。 以忿恨风吹心识火。 自烧自害曾不觉知。 不了唯心第一义谛。 故曰无明痴暗所缠空生空死。 大智度论云。 复次一切法性皆空无所有汝所嗔因缘亦皆虚诳无定。 汝云何以虚诳事故嗔骂加害。 乃至夺命。 起此重罪业故。 堕三恶道受无量苦。 汝莫以虚诳无实事故而受大罪。 如山中有一佛图。 彼中有一别房。 房中有鬼来恐恼道人故。 诸道人皆舍房而去。 有一客僧来。 维那处分令住此房。 而语之言。 此房中有鬼神喜恼人。 能住中者住。 客僧自以持戒力多闻故言。 小鬼何所能。 我能伏之。 即入房住。 暮更有一僧来求住处。 维那亦令在此房住。 亦语有鬼恼人。 其人亦言。 小鬼何所能。 我当伏之。 先入者闭户端坐待鬼。 后来者夜暗打门求入。 先入者谓为是鬼。 不为开户。 后来者极力打门。 在内道人以力拒之。 外者得胜排门得入内者打之外者亦极力熟打。 至明旦相见。 乃是故旧同学。 各相愧谢。 众人云集笑而怪之。 众生亦如是。 五众无我无人。 空取相致诤。 若支解在地。 但有骨肉无人无我。 是故菩萨语众生言。 汝莫于根本空中诤作罪。 诤故人身尚不可得。 何况值佛。 又云。 一切烦恼虽是过去业因缘。 无明是根本。 乃至若知先一世无明业因缘。 则亿万世可知。 譬如现在火热。 过去未来火亦如是。 复次菩萨求无明体即是明。 所谓诸法实相名为实际。 观诸法如幻如化。 众生颠倒因缘故。 起诸烦恼作恶罪业。 轮转五道受生死苦。 譬如蚕出丝自缚入沸汤火炙。 凡夫众生亦如是。 初生时未有诸烦恼后自生贪欲嗔恚等诸烦恼。 是烦恼因缘故覆真智慧。 转身受地狱火烧汤煮。 菩萨知是法本末皆空。 但众生颠倒错故受如是苦。 菩萨于此众生起大悲心。 欲破是颠倒故求于实法。 行般若波罗蜜通达实际。 种种因缘教化众生令住实际。 是故住实际无咎。 释曰。 如了今世无明业是心。 则能通达过去未来一切善恶诸业悉是自心。 如一火性热则一切火皆热。 既实知已终不更将手触。 惧烧手故。 若如实知今现在一尘一念悉是自心。 终不更故起心贪取前境。 虑失宗故。 所以宝藏论云。 一切如幻。 其幻不实。 知幻是幻。 守真抱一。 如是则智灯常照业海自枯。 究竟住于无过咎真唯识性之实际。 于实际中不见有一法若生若灭若合若散。 所以寂调音所问经云。 寂调音天子言。 文殊师利。 为有烦恼故调伏。 为无烦恼故调伏。 文殊师利言。 天子。 喻如有梦为毒蛇所螫此人为苦所逼。 即于梦中而服解药。 以服药故毒气得除。 天子。 于意云何。 此人实为所螫不耶。 天子言。 不也。 文殊师利言。 彼毒实为除不耶。 天子言。 文殊师利。 如实不被螫。 除亦如是。 文殊师利言。 天子。 一切贤圣调伏亦复如是。 天子。 汝作是言。 为有烦恼故调伏无故调伏者。 天子。 如我与无我。 有烦恼无烦恼亦复如是。 乃至一切法无我以无主故。 一切法无主。 与虚空等故。 一切法无来。 无所依故。 一切法无去。 无窠窟故。 一切法无住。 无所安立故。 一切法无安立。 生即灭故。 一切法无为。 以无漏故。 一切法无受。 究竟调伏故。 大庄严法门经云。 文殊师利。 见此大众于金色女无染心已。 问金色女言。 汝今烦恼置在何处。 令诸王子乃至居士等不生染心。 金色女言。 一切烦恼及众生烦恼。 皆住智慧解脱之岸。 如如法界平等法中。 彼诸烦恼非有生非有灭。 亦不安置。 如中观论偈云。 染法染者一。 一法云何合。 染法染者异。 异法云何合。 古释。 烦恼为能染。 众生是所染。 一即能所不成。 异即如同水火。 俱无合义。 止观云。 若一念烦恼心起具十法界百法不相妨碍。 虽多不有。 虽一不无。 多不积。 一不散。 多不异。 一不同。 多即一。 一即多。 亦如初灯与暗共住。 如是明暗不相妨碍。 亦不相破如是了达烦恼性空。 则四种瀑流。 唯正法行日之能竭。 七重慢阜。 因平等慧风之所摧。 能害所害俱消。 自缚他缚同解。 逢缘犹莲华上之水。 历事若虚空中之风。 一切时中常居宗镜。 见万法无异如太虚空。 因分别识生名色影现。 分别不起名色本虚。 向性空地中美恶平等。 如大智度论云。 譬如除宫殿及诸陋庐。 如烧栴檀及杂木。 其处虚空无有异色。 及萨婆若等诸法求其实皆如是。 故净名疏云。 但除其病不除其法者。 即是明其去取也。 有师解言。 如人眼病见空中华。 眼病差时即无华可除。 众生亦尔。 妄见诸法但除妄惑。 妄惑若灭则无法可除。 此是本无法义。 何谓不除法也。 今言一切众生悉具十法界法。 无明不了触处病生。 若有智慧。 无碍自在悉为佛事。 譬如火是烧法。 若触烧痛。 谨慎不触即是除病。 不可除火。 若除此火则失温身照闇成食之能。 十二因缘三道之法亦尔。 此有去取法不同除也。 又火能烧人得法术者。 出入无碍不须除火也。 故八万四千烦恼。 凡夫为之受恼。 诸佛菩萨以为佛事也。 亦如治眼之法去病不得损晴珠也。 经言。 为断病本而教导者。 此正明化物也。 病本即是一念无明取相。 故华严经云。 三界无别法唯是一心作。 今谓唯是一念无明取相心作也。 此即三界生死之病本也。 若知无明不起取有。 即毕故不造新。 即是断病本也。 是知一念之心既名病本。 亦是道原。 执实成非。 了空无过。 悟在刹那。 更无前后。 如志公和尚道体不二科云。 众生不解修道。 便欲遣除烦恼。 不知烦恼本空。 将道更欲觅道。 一念之心即是。 何须别处追讨。 大道皎在目前。 迷倒愚人不了。 佛性天真自然。 亦无因缘修造。 不识三毒虚假。 妄执沉沦生老。 昔日迷时谓晚。 今日始觉非早。 第三色法色有十五种。 一地有二种。 一内二外。 内谓各别身内眼等五根。 及彼居处之所依止坚硬所摄有执受性。 复有增上积集。 所谓发毛爪齿皮肉筋骨等。 是内地体。 形段受用为业。 外谓各别身外色等五境之所依止。 坚硬所摄非执受性。 复有增上积集。 所谓砾石丘山等。 是外地体。 形段受用为业。 又依持资养为业。 二水亦二种。 一内二外。 内谓各别身内眼等五根及彼居处之所依止湿润所摄有执受性。 复有增上积集。 所谓洟泪涎汗等。 是内水体润泽聚集受用为业。 外为各别身外色等五境之所依止湿润所摄非执受性。 复有增上积集。 所谓泉源溪沼等。 是外水体。 依治受用资养为业。 三火亦二。 一内二外。 内谓各别身内眼等五根及彼居处之所依止暖热所摄有执受性。 复有增上积集。 所谓能令有情遍温增热。 又能消化饮啖。 是内火体。 成熟和合受用为业。 外谓各别身外色等五境之所依止暖热所摄非执受性。 复有增上积集。 所谓炎燎村城或钻木击石种种求之。 是外火体。 变坏受用对治资养为业。 四风亦二种。 一内二外。 内谓各别身眼等五根及彼居处之所依止轻动所摄有执受性。 复有增上积集。 所谓上下横行入出气息等。 是内风体。 动作事受用为业。 外谓各别身外色等五境之所依止轻动所摄非执受性。 复有增上积集。 所谓摧破山崖偃拔林木等。 彼既散坏。 无依故静。 若求风者。 动衣摇扇。 其不动摇无缘故息。 如是等是外风体依持受用对治资养为业。 五眼。 谓一切种子阿赖耶识之所执受四大所造色为境界。 缘色境识之所依止净色为体。 色蕴所摄无见有对性。 六耳七鼻八舌九身亦尔。 此中差别者。 谓各行自境。 缘自境之所依止。 十色谓眼所行境眼识所缘四大所造色蕴所摄有见有对性。 十一声。 谓耳所行境耳识所缘四大所造可闻音为体。 色蕴所摄无见有对性。 十二香。 谓鼻所行境鼻识所缘四大所造可嗅物为体。 色蕴所摄无见有对性。 十三味。 谓舌所行境舌识所缘四大所造可尝物为体。 色蕴所摄无见有对性。 十四触。 谓身所行境身识所缘四大所造可触物为体。 色蕴所摄无见有对性。 十五法处所摄色。 谓一切时意所行境色蕴所摄无见无对性。 又百法明色有十一种。 所谓五根六境。 五根者。 阿毗达磨论云。 以造色为体。 一能造即四大。 地水火风。 二所造即四微。 色香味触。 六境者。 一色有三十一。 显色有十三。 一青二黄三赤四白五光六影七明八暗九云十烟十一尘十二雾十三空一显色。 形色有十。 一长二短三方四圆五六细七高八下九正十不正。 表色有八。 一取二舍三屈四伸五行六住七坐八卧。 法处色有五。 一极色。 二极略色。 三定自在所生色。 四受所引色。 五遍计所执色。 五根色以能造为体。 法处境中以极极略为体。 遍计所执受所引色等四色非是造色。 无体性故是假非实。 又除青黄赤白四色是实。 长短二十七种皆是假。 四实色上立故。 以相形立故。 二声有十一种。 一因执受大种声。 因者假藉之义即藉彼第八识执受四大所发之声即血脉流注声等是也。 即内四大有情作声。 皆是执受故。 二因不执受大种声。 外四大声是。 三因执受不执受大种声。 如外四大种。 亲造彼声。 即手是内四大种亲造果声。 外四大种。 但为助缘共造一声。 四世所共成声。 世间言教书籍阴阳等名共成声。 仁义礼智信等五成所引声。 或成所作智所引言教。 即唯如来。 六可意声。 情所乐欲。 七不可意声。 情不乐欲。 八俱相违声。 非乐非不乐名俱相违声。 九遍计所执声。 谓外道所立言教。 十圣言量所摄声。 十一非圣言量所摄声。 三香有六。 一好约情说。 随自识变称己心等。 方名好香。 二恶。 三平等非好非恶。 四俱生沉檀等。 与质俱起。 五和合众香等成一香。 六变异未熟无香之时名变异。 四味有十二。 一苦二酸三甘四辛五碱六淡。 七可意。 谓称情故。 八不可意。 谓不称情。 九俱相违。 上二相反。 十俱生。 与质同有。 十一和合众味聚集。 十二变异成熟后味异。 于前五触有二十六。 一地二水三火四风五滑六涩七轻八重九软十缓。 十一急十二冷十三饥十四渴十五饱十六力十七劣十八闷十九痒二十黏。 二十一病二十二老二十三死二十四疲二十五息二十六勇。 前四地水火风是实。 余二十二依四丈差别建立是假问。 色法有几义答。 有四义。 百法云。 一识所依色。 唯属五根。 二识所缘色。 唯属六境。 三总相而言质碍名色。 四别相而言略有二种。 一者有对若准有宗极微所成。 大乘即用能造色成。 二者无对。 非极微成即法处所摄色。 如上地水火风一切色法。 因缘似有体用俱虚。 何者自体他体皆悉性空。 能缘所缘俱无有力。 以自因他立他因自生。 他是自他。 自是他自。 互成互夺定性俱无。 又能因所成所从能立。 能无有力则入所。 所无有力则入能。 互摄互资悉假施设。 缘会似有。 缘散还无。 以唯识所持终归空性。 如大智度论云。 复次地若常。 是坚相不应舍其相。 如凝酥蜡蜜树胶融。 则舍其坚相堕湿相中。 金银铜铁等亦尔。 如水为湿相寒则转为坚相。 如是等种种悉皆舍相。 复次诸论师辈。 有能令无。 无能令有。 诸贤圣人及坐禅人。 能令地作水水作地。 如是等诸法皆可转相。 以无定体故。 随缘变现。 不可执有执无违于法性。 第四不相应行法有二十四。 不相应行者。 相应者和顺义。 如心王心所。 得等非能缘故。 不与心心所相应。 名不相应。 又得等非质碍义。 不与色相应。 又有生灭。 不与无为相应。 为拣四位法故名不相应。 一得。 谓诸行种子所摄。 自在生起相续差别性。 又杂集论云。 谓于善不善无记法。 若增若减假立。 获得成就。 善不善无记法者。 显依处。 若增若减者。 显自体。 何以故。 由有增故说名成就上品信等。 由有减故说名成就下品信等。 二无想定。 谓已离净欲未离上地欲。 由于无想天起出离想杂集论云。 于不恒行心心所灭。 假立无想定。 不恒行转识所摄。 灭者。 谓定心所引不恒现行诸心心所暂时间灭。 三灭尽定。 谓已离无所有处欲。 或入非想非非想处定。 又云。 欲超过有顶作止息想。 作意为先。 故于不恒行诸心心所及恒行一分心心所灭假立灭尽定此中所以不言未离上欲者。 为显离有顶欲阿罗汉等亦得此定故。 一分恒行者。 谓染污意所摄。 四无想天。 谓于此间得无想定。 由此后生无想有情天中。 于不恒行心心所灭。 假立无想异熟。 五命根。 谓于众同分先业所感住时决定。 假立寿命。 众同分者。 于一生中诸蕴相续。 住时决定者。 剂尔所时令众同分常得安住。 或经百年千年等。 由业所引功能差别。 又依业所引。 第八识种令色心不断。 名为命根。 六众同分。 谓如是如是有情。 于种种类自体相似。 假立众同分。 七异生性。 谓行自相发起性。 又由二障种各趣差别八生。 谓于众同分诸行本无今有性假立为生。 九异。 谓于众同分诸行相续变异性。 假立为异。 亦名为老。 十住。 谓于众同分诸行相续不变坏性。 假立为住。 十一无常。 谓于众同分诸行自相生后灭坏性。 假立无常相。 十二名身。 谓于诸法自性增言。 假立名身。 十三句身。 谓于诸法差别增言。 假立句身。 十四文身。 谓于彼前二文句所依诸字假立文身。 十五流转。 谓于因果相续不断假立流转。 十六定异。 谓于因果种种差别假立定异。 十七相应。 谓诸行因果相称性。 十八势速。 谓诸行流转迅疾性。 十九次第。 谓诸行一一次第流转性。 二十时。 谓诸行展转新新生灭性。 二十一方。 谓诸色行遍分剂性。 二十二数。 谓诸行等。 各别相续体相流转性。 二十三和合。 谓诸行缘会性。 二十四不和合。 谓诸行缘乖性。 此不相应行虽不与心王心所色法无为等四位相应。 然皆是心之分位。 亦不离心变及出唯识真性。 约一期行相分别故尔。 如广百论云。 自心分别所见境界。 即是自心。 但随众缘诸行种熟。 自心变作种种分位。 自心所变无实体相。 何为精勤安立异法但应信受诸法唯心问。 一心妙旨八识真原。 有为门中已明王所。 无为法内如何指陈答。 此申第五无为法。 有为无为皆一心变起故。 又不出一心性故问有为无为各有几种。 一一行相如何分别答。 有为略有三种。 无为略有六种。 初有为极成之法不过三种。 识论云。 一现所知法。 如色心等。 二现受用法。 如瓶衣等。 如是二法。 世共知有。 不待因成。 三有作用法。 如眼耳等。 由彼彼用证知是有。 释云。 如色心等者。 即是五识身他心智境。 谓色等五麈及心心所。 此约总聚。 不别分别此何识境现量所知非境所知。 如瓶衣等者。 此虽现见受用。 而非现量所缘。 是假法故。 但是现世而受用物。 问。 此中缘瓶等心是何量摄。 答。 非量收。 不亲缘得法自体故。 非比度故。 非量所收。 如眼耳等者。 此五色根非现量得。 亦非现世人所有知。 此眼耳等。 各由彼彼有发识用。 比知是有。 言证知者。 证成道理也。 以现见果比有因故。 果谓所生心心所法。 比量知有诸净色根。 此非现量他心智知。 然今大乘第八识境亦现量得。 佛智缘时亦现量得。 除佛已外共许为论非世共悉。 是故但言此知是有。 次约诸经论。 有六种无为。 百法云。 一虚空无为者。 离一切色心诸法障碍所显真理。 名为虚空无为。 虚空有三。 一识变虚空。 即第六识上作解心变起虚空相分故。 二法性虚空。 即真如体有离诸障碍。 故名为虚空。 三事虚空。 即所见顽空是也。 二择灭无为。 由无漏智起简择灭诸障染所显真如理故。 三非择灭无为。 有法不由择力。 起无漏智简择而本性净。 即自性清净涅槃是也。 即真如本性离诸障染。 不由起智断惑。 本体净故。 四不动无为。 第四禅离八患三灾。 证得不动无为。 五想受灭无为。 从第四禅已上至无所有处已来。 舍受不行。 并想亦无。 显得真如。 名想受灭无为。 六真如无为有二。 一约对得名。 谓真如理。 对事得名。 二简法者。 即真如简遍计。 离于生灭也。 出体者。 大乘但约心变相分。 假说有虚空故。 非是离心外有空也。 若说本质无为者。 即不离于识变有也。 问若说识变相分说是无为者。 即是相状之相。 随识而为何成无为耶。 答。 此说是识变。 假说是无为其实非是无为。 无为是常住法故。 今此依无为体者。 但取随识独影相分为体以前后相似无有变而唯有一类空等相故。 假说无为。 此六无为。 地前菩萨识变即是有漏。 若地上后得智变即无漏。 若依法性出体者。 五种无为皆是真如。 真如体外更无别出六种无为各皆依真如实德也。 问。 如何圣教说真如实耶。 答。 今言有者。 不是真如名实有。 但说有即是遣恶取空。 故说有体。 是妙有真空。 故言非空非有。 问。 如何圣教说真空为空耶。 答。 谓破执真如心外实有。 故说为空。 即空其情执。 即不空其真如空也。 又识论云。 然诸契经说有虚空等诸无为法。 略有二种。 一依识变假施设有。 谓曾闻说虚空等名。 随分别有虚空等相。 数习力故。 心等生时。 似虚空等无为相现此所现相前后相似。 无有变易假说为常。 二依法性假施设有。 谓空无我所显真如。 有无俱非心言路绝。 与一切法非一异等。 是法真理故名法性。 离诸障碍故名虚空。 由简择力灭诸杂染。 究竟证会故名择灭。 不由择力本性清净。 或缘阙所显故名非择灭。 苦乐受灭故名不动。 想受不行名想受灭。 此五皆依真如假立。 真如亦是假施设名。 释云。 一依识变假施设有者。 此无本质唯心所变。 如极微等变似空等相现。 此皆变境而缘故也。 真如亦是假施设者。 真如约诠而诠体是一。 此五无为依真如上假名空等。 而真如体非如非不如。 故真如名亦是假立。 如食油虫等不称彼体。 唯言显故。 譬如有虫。 名曰食油。 实非食油。 假名食油。 不称体故。 真如亦尔。 又释摩诃衍论云。 无为有四。 一真如无为。 二本觉无为。 三始觉无为。 四虚空无为。 有为法有五种。 一者根本无明有为。 二者生相有为。 三者住相有为。 四者异相有为。 五者灭相有为。 是名为五。 且四无为者。 以何为体。 有何等用。 颂曰。 依各有二种所谓通及别。 如体用亦尔。 随释应观察。 论云。 真如无为有二所依。 一者通所依。 非有为非无为一心本法以为体故。 二者别所依。 生灭门内寂静理法以为体故。 本觉无为有二所依。 一者通所依。 非有为非无为。 一心本法以为体故。 二者别所依。 生灭门内自然本智以为体故。 始觉无为有二所依。 一者通所依。 非有为非无为一心本法以为体故。 二者别所依。 生灭门内随他起智以为体故。 虚空无为有二所依。 一者通所依。 非有为非无为一心本法以为体故。 二者别所依。 生灭门内无所有事以为体故。 复次真如无为有二种用。 一者通用。 一切诸法令出生故。 二者别用。 平等之性令不失故。 本觉无为有二种用。 一者通用。 不守自性故。 二者别用不转变故。 始觉无为有二种用。 一者通用。 随妄转故。 二者别用。 对治自过故。 虚空无为有二种用。 一者通用。 欲有令有故。 二者别用。 空无之性令不失故。 是名二用。 此中所说。 通谓他义。 别谓自义。 五种有为以何为体有何等用。 颂曰。 依各有二种。 所谓通及别。 如体用亦尔。 随释应观察。 论曰。 根本无明有二种依。 一者通所依。 非有为非无为一心本法以为体故。 二者别所依。 生灭门内大力住地以为体故。 生相有为有二种依。 一者通所依。 非有非无为一心本法以为体故。 二者别所依。 生灭门内细分染法以为体故。 住相有二种依。 一者通所依。 非有为非无为一心本法以为体故。 二者别所依。 生灭门内分染法以为体故。 异相灭相二种通依别依。 如前住相有为所说无别。 复次根本无明有为有二种用。 一者通用。 能生一切诸染法故。 二者别用。 随所至处作碍事故。 生相有为有二种用。 一者通用。 于上下中与其力故。 二者别用。 随所至处作碍事故。 如说生相住异亦尔。 灭相有为有二种用。 一者通用。 于上及自与其力故。 二者别用。 能作碍事故。 是名二用。 以何义故。 作如是说。 有为无为一切诸法。 通以一心而为其体。 于道智契经中作如是说。 尔时文殊师利白佛言。 世尊。 阿赖耶识具一切法。 过于恒沙。 过于恒沙。 如是诸法。 以谁为本。 生于何处。 佛言。 如是有为无为一切诸法。 生处殊胜不可思议。 何以故。 于非有为非无为处。 是有为是无为法而能生故。 文殊又白佛言。 世尊。 云何名为非有为非无为处。 佛言。 非有为非无为处者。 所谓一心本法。 非有为故能作有为。 非无为故能作无为。 是故我言。 生处殊胜不可思议。 复次善男子。 譬如子有二所依。 一者大王。 二者父母。 有为无为一切诸法亦复如是。 各有二依。 谓通达依及支分依。 复次善男子。 譬如一切草木有二所依。 一者大地。 二者种子。 有为无为一切诸法亦复如是。 各有二依。 谓通达依及支分依。 乃至广说不生不灭与生灭和合者。 即是开示能熏所熏之差别故。 云何开示。 所谓显示染净诸法有力无力互有胜劣故。 今当作二门分明显说。 一者下转门。 二者上转门。 生灭门中不出此二。 如是二门云何差别。 颂曰。 诸染法有力。 诸净法无力。 背本下下转。 名为下转门。 诸净法有力。 诸染法无力。 向原上上转。 名为上转门。 论曰。 由染净诸法互有胜劣故。 二种转门得成而已。 今当先说初下转门。 根本无明以何等法而为所熏。 于何时中而作熏事。 颂曰。 所熏有五种。 为一法界心及四种无为。 非初非中后。 取前中后故。 如契经分明说。 论曰。 根本无明以五种法而为所熏。 谓一法界及同无为。 熏一法界其相云何。 颂曰。 一种法界心。 有二种自在。 谓有为无为。 是根本无明。 依于初自在。 而能作熏事。 论曰。 一法界心有二种自在。 一者有为自在。 能为有为法而作依止故。 二者无为自在。 能为无为法而作依止故。 根本无明。 依初自在能作熏事。 非后自在。 中实契经中作如是说。 根本无明依初自在能作熏事非后自在。 中实契经中作如是说。 根本无明熏自所依分际之量。 非他所依故。 熏真如法。 其相云何。 颂曰。 真如无为法。 有二种作用。 所谓通及别。 如前决择说。 是根本无明。 依于初作用。 而能作熏事。 余无为亦尔。 论曰。 真如无为有二种用。 谓通及别。 如前所说。 根本无明依初作用能作熏事。 非后作用。 如说真如。 余三无为亦复如是。 皆依初作用非后用故。 作熏时量非初亦非中后。 取前中后故。 本智契经中作如是说。 大力无明作熏事时。 初及中后一时俱取。 而非别取故。 此中所说能熏所熏。 以何义故名言熏。 谓能引彼法而合自体。 不相舍离俱行俱转。 故名能熏。 又能与彼法不作障碍。 若随若顺不违逆故。 名为所熏。 谓五种有为能熏四种无为法及一法界心。 所熏五法随来而与五能熏。 共会和合同事俱转。 是故说言不生不灭与生灭和合。 如大无明一心本法为通依故。 依初自在作熏习事。 四相有为应如是知。 如大无明依四无为通达作用能作熏事。 四相有为应如是知宗镜录卷第五十八。 戊申岁分司大藏都监开板。 发布时间:2025-01-21 08:13:30 来源:藏经阁 链接:https://www.vipfo.com/book/80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