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宗镜录》第五册(四十一至五十卷) 宗镜录卷第四十九 内容: 《宗镜录》第五册(四十一至五十卷) 宗镜录卷第四十九夫一切情识。 因执受得名。 只如第八种子根身器等。 为总有执受。 为无执受答。 种子器世即第八缘而不执。 执受各具二义。 且执二义者。 一摄义。 二持义。 言摄者。 即摄为自体。 言持者。 即持令不散。 受二义者。 一领义。 二觉义。 且领者。 即领以为境。 言觉者。 即令生觉受安危共同。 根身具执受四义。 一摄为自体。 同是无记性故。 二持令不散。 第八能任持此身令不烂坏。 三领已为境。 此根身是第八亲相分。 四令生觉受安危共同。 若第八危五根危。 第八安五根安。 若器世间量但缘非执受。 即受二义中。 领已为境。 又言非执受者。 而无摄为自体。 持令不散。 令生觉受三义。 不似他根身名非执受。 即无受。 四义中领已为境一义。 问。 何以器界不似根身第八亲执受。 答。 以与第八远故。 所以不摄为自体。 又器界损时。 第八亦不随彼安危共同。 所以不执受。 若发毛爪齿膀胱宿水等。 虽近已同外器摄。 所以第八亦不执受。 由此第八。 或持或缘。 应具四句。 一持而不缘。 即无漏种。 二缘而不持。 即器界现行。 三俱句。 即内身根尘。 四俱非。 即前七现行。 问。 第八何不缘前七现行。 答。 有多过故不缘。 若变影缘。 即第八犯缘假过。 若亲缘。 即犯唯识义不成过。 亲取他心故。 西明云。 若变影缘即有情界增过。 以变起前七现行故。 而有两重第七等。 又解。 以心法要种而生。 今异熟第八微劣。 设缘得前七亦不能熏种。 故不缘也。 问。 第八何不缘长等。 答。 是假故不缘。 问。 无为是实。 第八何故不缘。 答。 若实无为因位不证。 若假无为又非彼境。 三量分别者。 散位心心所。 若具四义即名现量。 一任运缘。 二不带名言。 三唯性境。 四无计度分别。 今第八四义既足极成现量假实分别者。 因中第八见分定不缘假。 唯因缘变故。 因缘变具二义。 一任运义。 二种子义。 为境从种生识。 任运缘名因缘变。 今第八所缘境。 定以见分别种生。 是因缘变。 问。 第八与前五皆因缘变。 何故前五缘境有本质。 第八便无。 答。 前五非根本识。 缘境即须藉本质。 今第八是根本识。 故不假本质。 忽若离自三境外更有法与第八为质者。 即心外有法。 然第八若望缘定果色及他人扶尘异界器。 即有本质不遮。 故知第八缘三境。 唯实非假。 问。 识中无漏种子具此三义不。 答。 一切有漏种子即具三义。 若是无漏种子。 不随第八成无记。 唯是善性。 即第八不领为境。 以相违故。 不妨持而不缘。 三义中但具二义。 问。 若不领以为境。 应是心外有法。 答。 但持令不散不离识故。 亦是唯识。 问。 无漏种子既不离识中有。 如何不缘。 答。 具三义故。 所以不缘。 一能对治故。 即无漏然对治有污法。 亦能破坏有漏法。 二体性异故。 以第八唯无记。 无漏种子唯善性。 三不相顺故。 以无漏种子不顺有漏第八识故。 无漏善性不顺无记性故。 所以不缘。 问。 无漏种子是相分不。 答。 有二。 一云。 第八不缘非是相分摄。 二云。 亦是相分。 因虽不缘。 是果中之相分流类故。 问。 种子与自证分。 既不离第八见分。 如何不缘自证分。 答。 种子虽与自证不相离。 若见分缘时。 但缘种子不缘自证分。 若缘自证分。 即犯因中内缘过。 喻如水中碱味色胶青问。 此第八识有几执受答。 有二种。 摄论云。 一切种子心识成熟。 展转和合增长广大依二执受。 一者有色诸根及所依执受。 二者相名分别言说戏论习气执受问。 前说第八具四义故成现量。 未审三量行相如何。 又八识各具几量答。 古德释云。 现量者。 现谓显现。 即分明证境不带名言。 无筹度心。 亲得法体。 离妄分别。 名之为现。 言量者量度。 是揩定之义。 谓心于境上度量揩定法之自相。 不错谬故名量。 比量者。 比谓比类。 量即量度。 以比类量度而知有故。 名为比量。 非量者。 谓心缘境时于境错乱。 虚妄分别不能正知。 境不称心。 名为非量。 显扬论云。 现量者。 有三种相。 一非不现见相。 二非思构所成相。 三非错乱所见相。 一非不现见相者。 复有四种。 应知。 谓由诸根不坏作意现前时。 同类生。 异类生。 无障碍。 不极远。 同类生者。 谓欲尘诸根。 于欲尘境。 上地诸根于上地境已生等。 若生若起。 是名同类生。 异类生者。 谓上地诸根于下地境。 若已生等。 是名异类生。 无障碍者。 复有四种。 一非覆障所碍。 二非隐障所碍。 三非映障所碍。 四非惑障所碍。 覆障所碍者。 谓黑闇无明闇不澄净色之所覆隔。 隐障所碍者。 谓或药草力。 或咒术力。 或神通力之所隐蔽。 映障所碍者谓少为多物之所映夺。 故不可见。 或饮食等。 为诸毒药之所映夺。 或发毛端为余物之所映夺。 如是等类无量无边。 且如小光为大光所映。 不可得见。 所谓日光映星月等。 又如能治映夺所治令不可得。 谓不净观映夺净相。 无常苦无我观映夺常乐我相。 无相观力映夺众相。 惑障所碍者。 谓幻化所作。 或相貌差别。 或复相似。 或内所作目眩眩梦。 闷乱酒醉放逸癫狂。 如是等类名为惑障。 若不为此四障所碍。 名无障碍。 不极远者。 谓非三种极远。 一处极远。 二时极远。 三推析极远。 如是总名非不现见。 由非不现见故名现量。 二非思构所成相者。 谓建立境界取所依境。 才取便成。 非思构之所成。 故名为现量。 三非错乱所见相者。 当有七种。 一想错乱。 二数错乱。 三形错乱。 四显错乱。 五业错乱。 六心错乱。 七见错乱。 想错乱者。 谓于非彼相起彼相想。 如于阳焰鹿渴相起于水想。 数错乱者。 谓于少数起多增上慢。 如眩者于一月处见多月像形错乱者。 谓于余形起余形增上慢。 如于旋火见彼轮形。 显错乱者。 谓于余显色。 起余显色增上慢。 如为迦末罗病损坏眼根于非黄色悉见黄相。 业错乱者。 谓于无业起有业增上慢。 如执卷驰走见树奔流。 心错乱者。 谓即于五种所错乱义。 心生喜乐。 见错乱者。 谓即于五种所错乱义。 忍受显说。 安立宝重。 妄想坚执。 若非如是错乱所见。 名为现量。 又云。 现量者。 如五尘色法。 是第八识所变相分。 前五转识并明了意识。 缘此之时。 最初遇境。 未起分别。 不带名言。 能缘之智亲证境体得法自性。 名为现量得自相也。 若前五识及第八识。 于一切时。 皆是现量得法自相。 不简因果漏无漏位。 一切皆尔。 若第六识缘彼五尘境时。 于彼法体生分别心。 而起言说。 言说所及不能亲证。 以是假智所缘名得共相。 不简因中果位。 但于境体起分别心。 及起言诠之时。 皆名得于共相。 及佛后得智缘事境时。 起分别故。 起言说故。 亦是假智。 非是得彼共相法体。 但是得彼共相之义也。 因此更依因明解现量义。 准因明疏略有二解。 一现之量。 谓前五识。 依所依根。 于现在世缘现有境。 根亦与识同照前境有发识用。 根义显胜得显现名。 虽照于境。 以体是色无缘虑用不能量度。 但有现义不得量名。 唯心心所量度于境。 缘虑用增体具现义。 亦有量境之能。 今从能发之根。 显所发识。 名现之量。 依士释也。 二现即量。 谓明了意识一分。 除余散意识及独头起者。 并取定意识及第八识能缘见分亲缘现境作用显现。 而彼所依意根界体。 非显现故。 故不取之。 但就能缘见分。 现即是量。 持业释也。 又古师问。 若准前说。 假智所诠但得共相之义。 不得共相法体。 如口说色时。 口应被碍。 以彼色体以质碍为自相故。 既不被色碍。 故知不得彼体但得彼义者。 且如第八识及与眼识并明了意识。 现量智起缘火之时。 既言现量得法自相。 宁不烧心。 若不被烧。 应不得于火之自相。 何名现量境耶。 若许被烧。 即世间现见火时眼不被损。 便有世间现量相违过。 答曰。 虽不被烧。 亦得自相名为现量。 所以者何。 以心细色故。 心细无状。 色有形。 故缘彼火时。 虽得自相然不被烧。 亦名现量。 又彼色实亦不能坏于细色。 何况心法。 如火灾起时。 欲界火灾但烧欲界。 然不能烧色界定地。 殊妙细色故。 彼色界自起火灾烧于自地。 问。 既言心细色心缘火时心不被烧者。 如阿罗汉化火焚身。 心智随灭。 此如何通。 答曰。 化火焚身。 但烧扶根之尘。 非烧五种清净色根及彼心智。 其五种清净色根。 及彼心智。 以无所依扶尘缘阙不生。 得非择灭。 虽是定火亦不能烧。 细异故。 定火对世火虽是细妙。 对心犹。 以是色法有形质故。 比量者。 此复五种。 一相。 二体。 三业。 四法。 五因果。 一相比量者。 谓随其所有相貌相属。 或由现在及先所推度境界。 如以见幢故比知有车。 以见烟故比知有火等。 二体比量者。 由现见彼自体性故。 比类彼物不现见体。 或现见彼一分自体比类余分。 如以现在比类去来等。 三业比量者。 谓以作用比业所依。 如见远物无有动摇鸟集其上。 如是等事比知是杌。 若有动摇等事比知是人等。 四法比量者。 谓于一切相属着法。 以一比余。 如属无常比知有故。 以属苦故比空无我。 以属生故比有老法。 以属老故比有死法等。 五因果比量者。 谓因果相比。 如见物行比有所至。 见有所至比先有行。 若见有人如法事王。 比知当获广大禄位。 见大禄位比知先已如法事王等。 三量八识分别者。 前五转识唯是现量。 以前五识显现证境。 不作行解心。 得法自性任运转故。 第六意识遍通三量有二。 一明了意识与五同缘通三量。 初念得五尘自性。 是现量。 第二念至作解心时。 若量境不谬。 是比量。 若心所不称境知。 即是非量。 二独头意识有三。 一散位独头。 亦通三量。 多是比非。 若缘现量。 此得五识引起独散意识。 说为于第一念缘前来五识所缘五麈之境。 得其自性名现量。 二定中独头。 唯是现量。 三梦中独头唯是非量。 若见分唯非量。 内二分是现量。 第七末那。 约有漏位中唯是非量。 妄执第八见分为我为法。 故本来第八见分。 是白净无记。 然非是我。 今被第七妄执为我。 不称境知。 故名非量。 若第七内二分。 唯现量。 第八赖耶同五现量。 如前已解问。 真似现量如何分别答。 古释现量有二。 一真。 二似。 真现量者。 体即五识身。 五俱意诸自证分诸定心兼第八识。 此等诸心心所有六义名现。 一现有。 简龟毛等。 二现在。 简过未。 三显现。 简种子无作用故。 四现离照现名为现。 谓能缘之心行相远离诸分别故。 谓离随念计度名言种类诸门等分别心故。 因明论云。 此中现量。 谓无分别。 释云。 即显能缘行相不筹不度任运因循。 照符前境故也。 五现谓明现。 谓诸定心澄湛随缘何境皆明证故。 即明证众境名为现量。 六现谓亲现。 即亲冥自体。 若一切散心。 若亲于境明异自体。 皆名现量。 第五明现。 第六亲现。 此二种义。 简诸邪智等。 如病眼见空华毛轮等。 虽离分别任运而缘。 然不能明证众境亲冥自体。 故非现量也。 似现量者。 准理而言。 有五种智皆名似现量。 一散心缘过去。 二独意缘现在。 三散意缘未来。 四缘三世疑智。 五缘现在诸惑乱解。 此等诸心能缘行相有筹度故。 皆不以自相为境故。 又随先所受分别转故。 名似现量。 然有二种。 一无分别心。 谓愚痴人类及任运见于空华等。 虽无分别然不分明冥证境故。 名似现量。 二有分别心。 现带名言不得法之自相。 妄谓分明得境自体。 名似现量。 又云。 男女天地等。 见一合相名似现量。 此以众缘合故。 如揽众微以成于色。 合五阴以成于人。 名一合相。 如是见者。 是有分别智于义异转。 故名似现量。 真现量者。 如一合相。 相不可得。 金刚经云。 如来说一合相即非一合相。 以从缘合即无性故。 无性之性是所证理。 如是知者是正智生。 是自相处转名真现量。 又拂能所证迹为真现量。 谓若有如外之智与如合者。 犹有所得非真实证。 能所两亡方为真现。 唯识论云。 若时于所缘智都无所得。 尔时住唯识。 离二取相故。 经云。 亦无如外智能证于如。 乃是为真现量也。 是以诸佛施为悉皆现量。 如守护国界主陀罗尼经云。 如来悉知彼诸众生出息入息。 种种饮食。 种种资具。 种种相貌。 种种根器。 种种行解。 种种心性。 死此生彼。 刹那流注。 生灭相续。 如来悉知如是一切现量所得。 非比量知。 云何现量。 谓不动念如实而知。 非流注心入于过去。 如是知时智慧具足。 随众生心种种说法问。 本识变似根身器世间等。 为是自变。 为是共变答。 此有四句。 一共中共变。 二共中不共变。 三不共中不共变。 四不共中共变。 识论云。 所言共变者。 谓异熟识由共相种成熟力故识似色等器世间相。 即外大种及所造色。 虽诸有情所变各别而相相似。 处所无异。 如众灯明各遍似一。 释云此义意言。 由自种子为因缘故。 本识变为器世间相。 唯外非情。 此即能造及所造色。 在外处故言外大种。 非心外法。 且诸种子总有二种。 一是共相。 二不共相。 何为共相。 多人所感故。 虽知人人所变各别名为唯识。 然有相似共受用义。 说名共相。 实非自变他能用之。 若能用者。 此即名缘心外法故。 然我此物为增上缘。 令多人可共受用名共。 如山河等。 不共相者。 若唯识理。 唯自心变名不共相。 一切皆是他变是他物。 自不能用。 亦名不共相。 然今且约自身能用他不得用。 名为不共。 如奴婢等。 又释云。 共中有二。 一共中共。 如山河等。 非唯一趣用他趣不能用。 又唯识义镜云。 共中共者。 多识同变。 名之为共。 识已同用重名为共。 又唯识钞云。 谓多趣有情识所变色。 同在一处互相涉入。 其相相似同共受用。 名共中共。 初之共字。 约所缘缘。 后之共字。 约增上缘。 即无主山河等是。 若有主者。 即共中不共所摄。 二共中不共。 如己田宅及鬼等所见猛火等物。 人见为水。 余趣余人不能用故。 不共相中亦有二种。 一不共中不共。 如眼等根。 唯自识依用。 非他用故。 二不共中共。 如自扶根尘。 他亦受用故。 此言共相种者。 即共中共。 如众灯明各遍似一者。 此释共果同在一处不相障碍。 谓外器相如众灯明。 共在一室各各遍室。 一一自别。 而相相似。 处所无异。 此如何知各各遍也。 一灯去时其光常遍。 若共为一。 是则应将一灯去已余明不遍。 又相涉入不相隔碍。 故见似一。 置多灯已人影亦多故。 又云。 一不共中不共变。 如眼等五根。 唯自第八。 于中有末心第一念。 托父母遗体时。 变名不共。 唯自第八变故。 又唯自受用。 复名不共。 如眼识唯依眼根发眼识。 乃至身识依身根等。 二不共中共变。 即内扶尘根。 初唯自第八变名不共变。 生已后他人亦有受用义。 复名为共。 问。 若许受用他人扶尘者。 何名唯识。 心外取法。 答。 受用他人扶麈时。 自识先变一重相分。 在他人身上。 若受用时还受用自相分。 心外无法得成唯识。 问。 若言受用自相分。 因何杀他人得地狱罪。 以杀自相分故。 答。 自相分与他相分同在他身处。 杀自相分。 亦能令他五根相分断灭。 故得罪也。 三共中共变。 如山河大地。 众人共业力变。 又共得受用。 问。 多人共变名共者。 如有一树二十人共变。 有二十重相分。 忽被一人斫却此树。 自相分无。 可名唯识。 余十九人相分亦无。 应非唯识。 以自不斫故。 答一人所斫相分是所随。 余十九人相分是能随。 能随相分必依所随有。 故所随既无能随亦灭。 由此义边亦名唯识。 故瑜伽论云。 相似业生随顺业转。 即众人共业变时得名相似业。 其多人相分被一人受用。 即名随顺业转。 又共变共受用故。 四共中不共变者。 如田宅妻子。 多人第八共变。 得名为共。 若受用时唯自前六受用。 不通他人。 即名不共。 又如一水应四心随业各异见问。 诸识各变自根。 还变他根不答。 唯变似他根依处。 他根于己都无用故。 论颂云。 识生变似义。 有情我及了。 此境实非有。 境无故识无。 释云。 八识生变似义者。 即是五尘。 义之言境。 以依他法似实有故。 变似有情者。 即是五根众生数法。 情即是根。 名萨埵故。 变似我者。 是末那能变。 及了者六识缘了。 即第八缘根尘二色。 第七缘我。 六识缘六尘所了法义。 论云。 有义唯能变似依处。 他根于己非所用故。 似自他身五根现者。 说自他识各自变义者。 此唯变他根依处。 他根于己都无用故。 若无用亦变何不变七识。 无缘虑用而得缘故。 若尔说自他根现文如何通。 所说自他阿赖耶识各自变为根。 非自变他根。 一则无用不变他根。 二由不定说言自身本识变他根故。 不可为证问。 色从识变者。 无色界无色。 云何说变答。 下界众生所见是业果色。 无色界现境即定果色。 俱不离心。 慈恩云。 由定中变异他身者。 瑜伽论云。 色无色天变身万亿共立毛端。 是平等心。 无色既无通力。 即唯是定力。 华严经说。 菩萨鼻根闻无色界宫殿之香。 阿含经云。 舍利弗入涅槃时。 色无色天宫中泪下如春细雨。 波阇波提入涅槃时。 色无色天佛边侧立。 及实色中定境者。 是所变境力。 为相续。 为间断。 若内身多续少分间断。 由有生一念即便命终故。 或如蜉蝣等。 生已则死故。 若变外器多分长时。 随业势力任运变故问。 本识定缘何法答。 识缘实法不缘假法。 慈恩问云。 本识岂不缘极略等四色。 答。 以假故不缘。 如不相应法。 对法论云。 极略极。 但是第六意识。 可析为极微故。 第八不缘。 受所引色中。 若定道共色。 即此不缘。 唯以现行思为体故。 遍计所起色。 唯是镜像水月。 此亦不缘。 唯第六识遍计起故。 又定所生色中如十一切处观。 亦不缘假想色故。 故此论文但缘实色不缘假故。 第八所缘必有用故。 彼无实用第八不缘。 然诸法体。 一者有法。 二者无法。 第八何故不缘无法。 此任运缘非分别故。 无筹度故。 后得智等有筹度故。 诸六识等有分别故。 由此故知。 第八识体。 不缘我也。 第八识变。 变必有用故。 不缘无用。 无用故不缘我等。 以无体用故。 于有法中略有二种。 一者有为。 二者无为。 何故此识不缘无为。 若实无为因未证故。 若假无为无体用故。 皆不得缘问。 有漏识变有几种变答。 略有二种。 一因缘变。 二分别变。 识论云。 有漏识变略有二种。 一随因缘势力故变。 二随分别势力故变。 释云。 因缘生者。 谓由先业及名言实种。 即要有力。 唯任运心。 非由作意。 其心乃生即五八识。 随其增上异熟因为缘。 名言种为因。 故变于境。 分别变者。 谓作意生心。 是筹度心。 即六七识。 随自分别作意生故。 由此六七缘时影像相分。 无有实体。 未必有用。 初随因缘变必有实体用。 即五八等所变之境。 后随分别变。 但能为境。 非必有用。 即第七识等。 又解。 初唯第八。 异熟主故。 所熏处故。 能持种故。 变必有用。 后余七识所变色触等。 皆无实用。 似本质用。 如镜中光。 于三境中性境不随心。 因缘变摄。 独影带质皆分别变。 又论云。 异熟识变但随因缘。 所变色等必有实用。 若变心等便无实用。 相分心等不能缘故者。 显变色等从实种生。 故所变法必有体用。 若相分心心所如化心等。 故不缘之。 缘便无用。 解深密经说。 诸变化心。 无自依心。 有依他心。 佛地论云。 无自缘虑实体之心。 有随见分所变相分似虑之心。 如镜中光。 此即分别变。 四句分别者。 一因缘变非分别变。 即五识心心所。 及第八识心王。 为所缘相分。 从自种生故。 二唯分别变非因缘变。 即有漏第七识。 及第八五心所。 是为所变相分唯从分别心生故。 三俱句即有漏第六。 及无漏八识。 以能通缘假实法故。 四俱非即不相应行。 是以无实体故。 不与能缘同种生故问。 此识于善不善有覆无记无覆无记四种法中。 何法所摄答。 论云。 此识唯是无覆无记。 异熟性故。 异熟若是善染性者。 流转还灭应不得成。 又此识是善染依故。 若善染者互相违故。 应不与二俱作所依。 又此识是所熏性故。 若善染者。 如极香臭应不受熏。 无熏习故。 染净因果俱不成立。 此唯是无覆无记。 覆谓染法。 障圣道故。 又能蔽。 心令不净故。 此识非染故无覆记谓善恶。 有爱非爱果。 及殊胜自体可记别故此非善恶。 故名无记。 触等亦如是。 谓如阿赖耶识。 唯是无覆无记性摄。 触作意受想思亦尔。 诸相应法必同性故。 释云。 异熟若是善染性者。 流转还灭应不得成者。 善趣既是善。 应不生不善。 恒生善故。 即无流转。 恶趣之义。 由业故生死流。 由苦故生死转。 恶趣翻亦然。 既恒生恶应无还灭。 由道故还。 由灭故灭。 又此识是善染依故者。 此识既是果报之主既恒是善。 应不为恶依。 是恶亦应不为善依。 互相违故。 若善染者。 如极香臭应不受熏者。 此识唯无记性可受熏习。 既无熏习即无种子。 种子若无即是无因。 因既无故其果亦无。 此唯无覆无记者。 无记有三。 一相应无记。 谓诸无记心心所法。 二不相应无记。 谓无记色不相应法。 三真实无记。 谓虚空非择灭。 又广辩四种无记。 一能变无记。 即无记心心所法是。 二所变无记。 即诸色法及诸种子等是。 三分位无记。 即二十四不相应行中。 有假无记法分位立者是。 四胜义无记。 即虚空非择灭无为是。 又就第一能变无记中。 更有四种无记。 一异熟。 二威仪。 三功巧。 四变化。 异熟无记者。 异者别异。 即因果性别。 因通善恶。 果唯无记。 熟者成熟。 此唯属果。 因果合说。 名为异熟。 无记者。 不能记别当果。 名为无记。 或于善恶中无所记别名无记。 此业感真异熟无记。 即第八识。 业即善恶二思。 感者。 集义招义。 为此现行思能造作感集当来总报识等五果种子。 又能招感当来异熟五蕴现行果。 故名业感言真者实也。 简命根虽是异熟而且是假。 又真者常也。 体常相续更不间断。 遍界地有者。 名真异熟无记。 又若法体是异熟从异熟识起。 而无间断遍界地有者。 名真异熟。 亦名异熟生。 若法体是异熟。 从异熟识起有其间断。 又不遍界地者。 但名异熟生。 不得名真异熟即简六识体。 必若体非异熟。 又有间断。 又不遍界地。 虽从异熟识起。 不名真异熟。 但得名异熟生。 若威仪功巧变化等。 虽有能作而不招善恶等果。 故名无记问。 阿赖耶识。 若常则无转变。 若断则不相续。 如何会通得合正理。 答。 不一不异。 非断非常。 方契因缘唯识正理。 识论云。 此识非断非常。 以恒转故。 恒谓此识无始时来。 一类相续常无间断。 是界趣生施设本故。 性坚持种令不失故。 转谓此识无始时来。 念念生灭前后变异。 因灭果生非常一故。 可为转识熏成种故。 恒言遮断。 转表非常。 犹如瀑流。 因果法尔。 如瀑流水非断非常。 相续长时有所漂溺。 此识亦尔。 从无始来。 生灭相续。 非常非断。 漂溺有情令不出离。 又如瀑流风等。 击起诸波浪而流不断。 此识亦尔。 虽遇众缘起眼识等。 而恒相续。 又如瀑流漂水上下鱼草等物随流不舍。 此识亦尔。 与内习气外触等法恒相随转。 如是法喻。 意显此识无始因果非断常义。 谓此识性。 无始时来刹那刹那果生因灭。 果生故非断。 因灭故非常。 非断非常是缘起理。 故说此识恒转如流。 释云。 一类者。 常无记义。 相续者。 未曾断义。 界趣生本者。 即是依此识故。 施设三界五趣四生。 是引果故。 识是界趣生之本。 因灭果生非常一故者。 因果性故。 简非我也。 有生灭故简常非自性也。 常一之法无因果。 又若无因果。 即是断常。 以是常故。 如虚空等应不受熏。 若不受熏。 即无生死涅槃差别。 若受熏须具四义。 一无记。 二坚住。 三可熏。 四非常一。 是四相应可为转识熏也问。 此识既云恒转如流。 定有生灭去来不答。 此识不守自性随缘变时。 似有流转而实无生灭。 亦非去来。 如湛水起沤沤全是水。 华生空界华全是空。 识性未常去来。 虚空何曾生灭。 如马祖大师云。 若此生所经行之处。 及自家田宅处所。 父母兄弟等。 举心见者。 此心本来不去。 莫道见彼事则言心去。 心性本无来去。 亦无起灭。 所经行处。 及自家父母眷属等。 今所见者。 由昔时见故。 皆是第八含藏识中忆持在心。 非今心去。 亦名种子识。 亦名含藏识。 贮积昔所见者。 识性虚通念念自见。 名巡旧识。 亦名流注生死。 此念念自离。 不用断灭。 若灭此心。 名断佛种性。 此心本是真如之体。 甚深如来藏而与七识俱。 传大士云。 心性无来亦无去。 缘虑流转实无停。 又心无处所。 故云无停。 心体实无来去。 昔所行处了了知见。 性自虚通体无去住。 不用除灭此心。 若识此心本是佛体。 不须帕今有。 不识心人将此为妄。 终日除灭亦不可得灭。 纵令得灭证声闻果。 亦非究竟。 只如过去诸佛恒沙劫事见如今日。 真如之性灵通自在照用无方。 不可同无情物。 佛性是生气物。 不可兀尔无知。 但无心量种种施为如幻如化。 如机关木人毕竟无有心量。 于一切处无执系。 无住着。 无所求。 于一切时中更无一法可得问。 此阿赖耶识。 既为一切法因。 又称引果。 只如因果之法。 为真实有。 为假施设答。 皆从识变。 是假施设。 论云。 谓此正理深妙离言。 因果等言皆假施设。 观现在法有引后用。 假立当果。 对说现因观现在法有酬前相。 假立曾因。 对说现果。 假谓现识似彼相现。 如是因果理趣显然。 远离二边契会中道。 诸有智者应顺修学。 释云。 今明诸法自相离言。 谓观三世唯有现法。 观此现法有能引生当果之用。 当果虽无。 而现在法有引彼用。 用者功能。 行者寻见现法之上有此功用。 观此法果。 遂心变作未来之相。 此似未来实是现在。 即假说此所变未来。 名为当果。 对此假当有之果。 而说现在法为因。 此未来果。 即观现在法功能。 而假变也。 其因亦尔。 观此现法有酬前之相。 即异熟变相等。 观此所从生处。 而能变为过去。 实非过去。 而是现在。 假说所变为现法。 即对此假曾有过去因。 而说现在为果而实所观。 非因非不因。 非果非不果。 且如于因性离言故。 非实是因。 有功能故非定不因。 果亦如是。 夫一切情识。 因执受得名。 只如第八种子根身器等。 为总有执受。 为无执受答。 种子器世即第八缘而不执。 执受各具二义。 且执二义者。 一摄义。 二持义。 言摄者。 即摄为自体。 言持者。 即持令不散。 受二义者。 一领义。 二觉义。 且领者。 即领以为境。 言觉者。 即令生觉受安危共同。 根身具执受四义。 一摄为自体。 同是无记性故。 二持令不散。 第八能任持此身令不烂坏。 三领已为境。 此根身是第八亲相分。 四令生觉受安危共同。 若第八危五根危。 第八安五根安。 若器世间量但缘非执受。 即受二义中。 领已为境。 又言非执受者。 而无摄为自体。 持令不散。 令生觉受三义。 不似他根身名非执受。 即无受。 四义中领已为境一义。 问。 何以器界不似根身第八亲执受。 答。 以与第八远故。 所以不摄为自体。 又器界损时。 第八亦不随彼安危共同。 所以不执受。 若发毛爪齿膀胱宿水等。 虽近已同外器摄。 所以第八亦不执受。 由此第八。 或持或缘。 应具四句。 一持而不缘。 即无漏种。 二缘而不持。 即器界现行。 三俱句。 即内身根尘。 四俱非。 即前七现行。 问。 第八何不缘前七现行。 答。 有多过故不缘。 若变影缘。 即第八犯缘假过。 若亲缘。 即犯唯识义不成过。 亲取他心故。 西明云。 若变影缘即有情界增过。 以变起前七现行故。 而有两重第七等。 又解。 以心法要种而生。 今异熟第八微劣。 设缘得前七亦不能熏种。 故不缘也。 问。 第八何不缘长等。 答。 是假故不缘。 问。 无为是实。 第八何故不缘。 答。 若实无为因位不证。 若假无为又非彼境。 三量分别者。 散位心心所。 若具四义即名现量。 一任运缘。 二不带名言。 三唯性境。 四无计度分别。 今第八四义既足极成现量假实分别者。 因中第八见分定不缘假。 唯因缘变故。 因缘变具二义。 一任运义。 二种子义。 为境从种生识。 任运缘名因缘变。 今第八所缘境。 定以见分别种生。 是因缘变。 问。 第八与前五皆因缘变。 何故前五缘境有本质。 第八便无。 答。 前五非根本识。 缘境即须藉本质。 今第八是根本识。 故不假本质。 忽若离自三境外更有法与第八为质者。 即心外有法。 然第八若望缘定果色及他人扶尘异界器。 即有本质不遮。 故知第八缘三境。 唯实非假。 问。 识中无漏种子具此三义不。 答。 一切有漏种子即具三义。 若是无漏种子。 不随第八成无记。 唯是善性。 即第八不领为境。 以相违故。 不妨持而不缘。 三义中但具二义。 问。 若不领以为境。 应是心外有法。 答。 但持令不散不离识故。 亦是唯识。 问。 无漏种子既不离识中有。 如何不缘。 答。 具三义故。 所以不缘。 一能对治故。 即无漏然对治有污法。 亦能破坏有漏法。 二体性异故。 以第八唯无记。 无漏种子唯善性。 三不相顺故。 以无漏种子不顺有漏第八识故。 无漏善性不顺无记性故。 所以不缘。 问。 无漏种子是相分不。 答。 有二。 一云。 第八不缘非是相分摄。 二云。 亦是相分。 因虽不缘。 是果中之相分流类故。 问。 种子与自证分。 既不离第八见分。 如何不缘自证分。 答。 种子虽与自证不相离。 若见分缘时。 但缘种子不缘自证分。 若缘自证分。 即犯因中内缘过。 喻如水中碱味色胶青问。 此第八识有几执受答。 有二种。 摄论云。 一切种子心识成熟。 展转和合增长广大依二执受。 一者有色诸根及所依执受。 二者相名分别言说戏论习气执受问。 前说第八具四义故成现量。 未审三量行相如何。 又八识各具几量答。 古德释云。 现量者。 现谓显现。 即分明证境不带名言。 无筹度心。 亲得法体。 离妄分别。 名之为现。 言量者量度。 是揩定之义。 谓心于境上度量揩定法之自相。 不错谬故名量。 比量者。 比谓比类。 量即量度。 以比类量度而知有故。 名为比量。 非量者。 谓心缘境时于境错乱。 虚妄分别不能正知。 境不称心。 名为非量。 显扬论云。 现量者。 有三种相。 一非不现见相。 二非思构所成相。 三非错乱所见相。 一非不现见相者。 复有四种。 应知。 谓由诸根不坏作意现前时。 同类生。 异类生。 无障碍。 不极远。 同类生者。 谓欲尘诸根。 于欲尘境。 上地诸根于上地境已生等。 若生若起。 是名同类生。 异类生者。 谓上地诸根于下地境。 若已生等。 是名异类生。 无障碍者。 复有四种。 一非覆障所碍。 二非隐障所碍。 三非映障所碍。 四非惑障所碍。 覆障所碍者。 谓黑闇无明闇不澄净色之所覆隔。 隐障所碍者。 谓或药草力。 或咒术力。 或神通力之所隐蔽。 映障所碍者谓少为多物之所映夺。 故不可见。 或饮食等。 为诸毒药之所映夺。 或发毛端为余物之所映夺。 如是等类无量无边。 且如小光为大光所映。 不可得见。 所谓日光映星月等。 又如能治映夺所治令不可得。 谓不净观映夺净相。 无常苦无我观映夺常乐我相。 无相观力映夺众相。 惑障所碍者。 谓幻化所作。 或相貌差别。 或复相似。 或内所作目眩眩梦。 闷乱酒醉放逸癫狂。 如是等类名为惑障。 若不为此四障所碍。 名无障碍。 不极远者。 谓非三种极远。 一处极远。 二时极远。 三推析极远。 如是总名非不现见。 由非不现见故名现量。 二非思构所成相者。 谓建立境界取所依境。 才取便成。 非思构之所成。 故名为现量。 三非错乱所见相者。 当有七种。 一想错乱。 二数错乱。 三形错乱。 四显错乱。 五业错乱。 六心错乱。 七见错乱。 想错乱者。 谓于非彼相起彼相想。 如于阳焰鹿渴相起于水想。 数错乱者。 谓于少数起多增上慢。 如眩者于一月处见多月像形错乱者。 谓于余形起余形增上慢。 如于旋火见彼轮形。 显错乱者。 谓于余显色。 起余显色增上慢。 如为迦末罗病损坏眼根于非黄色悉见黄相。 业错乱者。 谓于无业起有业增上慢。 如执卷驰走见树奔流。 心错乱者。 谓即于五种所错乱义。 心生喜乐。 见错乱者。 谓即于五种所错乱义。 忍受显说。 安立宝重。 妄想坚执。 若非如是错乱所见。 名为现量。 又云。 现量者。 如五尘色法。 是第八识所变相分。 前五转识并明了意识。 缘此之时。 最初遇境。 未起分别。 不带名言。 能缘之智亲证境体得法自性。 名为现量得自相也。 若前五识及第八识。 于一切时。 皆是现量得法自相。 不简因果漏无漏位。 一切皆尔。 若第六识缘彼五尘境时。 于彼法体生分别心。 而起言说。 言说所及不能亲证。 以是假智所缘名得共相。 不简因中果位。 但于境体起分别心。 及起言诠之时。 皆名得于共相。 及佛后得智缘事境时。 起分别故。 起言说故。 亦是假智。 非是得彼共相法体。 但是得彼共相之义也。 因此更依因明解现量义。 准因明疏略有二解。 一现之量。 谓前五识。 依所依根。 于现在世缘现有境。 根亦与识同照前境有发识用。 根义显胜得显现名。 虽照于境。 以体是色无缘虑用不能量度。 但有现义不得量名。 唯心心所量度于境。 缘虑用增体具现义。 亦有量境之能。 今从能发之根。 显所发识。 名现之量。 依士释也。 二现即量。 谓明了意识一分。 除余散意识及独头起者。 并取定意识及第八识能缘见分亲缘现境作用显现。 而彼所依意根界体。 非显现故。 故不取之。 但就能缘见分。 现即是量。 持业释也。 又古师问。 若准前说。 假智所诠但得共相之义。 不得共相法体。 如口说色时。 口应被碍。 以彼色体以质碍为自相故。 既不被色碍。 故知不得彼体但得彼义者。 且如第八识及与眼识并明了意识。 现量智起缘火之时。 既言现量得法自相。 宁不烧心。 若不被烧。 应不得于火之自相。 何名现量境耶。 若许被烧。 即世间现见火时眼不被损。 便有世间现量相违过。 答曰。 虽不被烧。 亦得自相名为现量。 所以者何。 以心细色故。 心细无状。 色有形。 故缘彼火时。 虽得自相然不被烧。 亦名现量。 又彼色实亦不能坏于细色。 何况心法。 如火灾起时。 欲界火灾但烧欲界。 然不能烧色界定地。 殊妙细色故。 彼色界自起火灾烧于自地。 问。 既言心细色心缘火时心不被烧者。 如阿罗汉化火焚身。 心智随灭。 此如何通。 答曰。 化火焚身。 但烧扶根之尘。 非烧五种清净色根及彼心智。 其五种清净色根。 及彼心智。 以无所依扶尘缘阙不生。 得非择灭。 虽是定火亦不能烧。 细异故。 定火对世火虽是细妙。 对心犹。 以是色法有形质故。 比量者。 此复五种。 一相。 二体。 三业。 四法。 五因果。 一相比量者。 谓随其所有相貌相属。 或由现在及先所推度境界。 如以见幢故比知有车。 以见烟故比知有火等。 二体比量者。 由现见彼自体性故。 比类彼物不现见体。 或现见彼一分自体比类余分。 如以现在比类去来等。 三业比量者。 谓以作用比业所依。 如见远物无有动摇鸟集其上。 如是等事比知是杌。 若有动摇等事比知是人等。 四法比量者。 谓于一切相属着法。 以一比余。 如属无常比知有故。 以属苦故比空无我。 以属生故比有老法。 以属老故比有死法等。 五因果比量者。 谓因果相比。 如见物行比有所至。 见有所至比先有行。 若见有人如法事王。 比知当获广大禄位。 见大禄位比知先已如法事王等。 三量八识分别者。 前五转识唯是现量。 以前五识显现证境。 不作行解心。 得法自性任运转故。 第六意识遍通三量有二。 一明了意识与五同缘通三量。 初念得五尘自性。 是现量。 第二念至作解心时。 若量境不谬。 是比量。 若心所不称境知。 即是非量。 二独头意识有三。 一散位独头。 亦通三量。 多是比非。 若缘现量。 此得五识引起独散意识。 说为于第一念缘前来五识所缘五麈之境。 得其自性名现量。 二定中独头。 唯是现量。 三梦中独头唯是非量。 若见分唯非量。 内二分是现量。 第七末那。 约有漏位中唯是非量。 妄执第八见分为我为法。 故本来第八见分。 是白净无记。 然非是我。 今被第七妄执为我。 不称境知。 故名非量。 若第七内二分。 唯现量。 第八赖耶同五现量。 如前已解问。 真似现量如何分别答。 古释现量有二。 一真。 二似。 真现量者。 体即五识身。 五俱意诸自证分诸定心兼第八识。 此等诸心心所有六义名现。 一现有。 简龟毛等。 二现在。 简过未。 三显现。 简种子无作用故。 四现离照现名为现。 谓能缘之心行相远离诸分别故。 谓离随念计度名言种类诸门等分别心故。 因明论云。 此中现量。 谓无分别。 释云。 即显能缘行相不筹不度任运因循。 照符前境故也。 五现谓明现。 谓诸定心澄湛随缘何境皆明证故。 即明证众境名为现量。 六现谓亲现。 即亲冥自体。 若一切散心。 若亲于境明异自体。 皆名现量。 第五明现。 第六亲现。 此二种义。 简诸邪智等。 如病眼见空华毛轮等。 虽离分别任运而缘。 然不能明证众境亲冥自体。 故非现量也。 似现量者。 准理而言。 有五种智皆名似现量。 一散心缘过去。 二独意缘现在。 三散意缘未来。 四缘三世疑智。 五缘现在诸惑乱解。 此等诸心能缘行相有筹度故。 皆不以自相为境故。 又随先所受分别转故。 名似现量。 然有二种。 一无分别心。 谓愚痴人类及任运见于空华等。 虽无分别然不分明冥证境故。 名似现量。 二有分别心。 现带名言不得法之自相。 妄谓分明得境自体。 名似现量。 又云。 男女天地等。 见一合相名似现量。 此以众缘合故。 如揽众微以成于色。 合五阴以成于人。 名一合相。 如是见者。 是有分别智于义异转。 故名似现量。 真现量者。 如一合相。 相不可得。 金刚经云。 如来说一合相即非一合相。 以从缘合即无性故。 无性之性是所证理。 如是知者是正智生。 是自相处转名真现量。 又拂能所证迹为真现量。 谓若有如外之智与如合者。 犹有所得非真实证。 能所两亡方为真现。 唯识论云。 若时于所缘智都无所得。 尔时住唯识。 离二取相故。 经云。 亦无如外智能证于如。 乃是为真现量也。 是以诸佛施为悉皆现量。 如守护国界主陀罗尼经云。 如来悉知彼诸众生出息入息。 种种饮食。 种种资具。 种种相貌。 种种根器。 种种行解。 种种心性。 死此生彼。 刹那流注。 生灭相续。 如来悉知如是一切现量所得。 非比量知。 云何现量。 谓不动念如实而知。 非流注心入于过去。 如是知时智慧具足。 随众生心种种说法问。 本识变似根身器世间等。 为是自变。 为是共变答。 此有四句。 一共中共变。 二共中不共变。 三不共中不共变。 四不共中共变。 识论云。 所言共变者。 谓异熟识由共相种成熟力故识似色等器世间相。 即外大种及所造色。 虽诸有情所变各别而相相似。 处所无异。 如众灯明各遍似一。 释云此义意言。 由自种子为因缘故。 本识变为器世间相。 唯外非情。 此即能造及所造色。 在外处故言外大种。 非心外法。 且诸种子总有二种。 一是共相。 二不共相。 何为共相。 多人所感故。 虽知人人所变各别名为唯识。 然有相似共受用义。 说名共相。 实非自变他能用之。 若能用者。 此即名缘心外法故。 然我此物为增上缘。 令多人可共受用名共。 如山河等。 不共相者。 若唯识理。 唯自心变名不共相。 一切皆是他变是他物。 自不能用。 亦名不共相。 然今且约自身能用他不得用。 名为不共。 如奴婢等。 又释云。 共中有二。 一共中共。 如山河等。 非唯一趣用他趣不能用。 又唯识义镜云。 共中共者。 多识同变。 名之为共。 识已同用重名为共。 又唯识钞云。 谓多趣有情识所变色。 同在一处互相涉入。 其相相似同共受用。 名共中共。 初之共字。 约所缘缘。 后之共字。 约增上缘。 即无主山河等是。 若有主者。 即共中不共所摄。 二共中不共。 如己田宅及鬼等所见猛火等物。 人见为水。 余趣余人不能用故。 不共相中亦有二种。 一不共中不共。 如眼等根。 唯自识依用。 非他用故。 二不共中共。 如自扶根尘。 他亦受用故。 此言共相种者。 即共中共。 如众灯明各遍似一者。 此释共果同在一处不相障碍。 谓外器相如众灯明。 共在一室各各遍室。 一一自别。 而相相似。 处所无异。 此如何知各各遍也。 一灯去时其光常遍。 若共为一。 是则应将一灯去已余明不遍。 又相涉入不相隔碍。 故见似一。 置多灯已人影亦多故。 又云。 一不共中不共变。 如眼等五根。 唯自第八。 于中有末心第一念。 托父母遗体时。 变名不共。 唯自第八变故。 又唯自受用。 复名不共。 如眼识唯依眼根发眼识。 乃至身识依身根等。 二不共中共变。 即内扶尘根。 初唯自第八变名不共变。 生已后他人亦有受用义。 复名为共。 问。 若许受用他人扶尘者。 何名唯识。 心外取法。 答。 受用他人扶麈时。 自识先变一重相分。 在他人身上。 若受用时还受用自相分。 心外无法得成唯识。 问。 若言受用自相分。 因何杀他人得地狱罪。 以杀自相分故。 答。 自相分与他相分同在他身处。 杀自相分。 亦能令他五根相分断灭。 故得罪也。 三共中共变。 如山河大地。 众人共业力变。 又共得受用。 问。 多人共变名共者。 如有一树二十人共变。 有二十重相分。 忽被一人斫却此树。 自相分无。 可名唯识。 余十九人相分亦无。 应非唯识。 以自不斫故。 答一人所斫相分是所随。 余十九人相分是能随。 能随相分必依所随有。 故所随既无能随亦灭。 由此义边亦名唯识。 故瑜伽论云。 相似业生随顺业转。 即众人共业变时得名相似业。 其多人相分被一人受用。 即名随顺业转。 又共变共受用故。 四共中不共变者。 如田宅妻子。 多人第八共变。 得名为共。 若受用时唯自前六受用。 不通他人。 即名不共。 又如一水应四心随业各异见问。 诸识各变自根。 还变他根不答。 唯变似他根依处。 他根于己都无用故。 论颂云。 识生变似义。 有情我及了。 此境实非有。 境无故识无。 释云。 八识生变似义者。 即是五尘。 义之言境。 以依他法似实有故。 变似有情者。 即是五根众生数法。 情即是根。 名萨埵故。 变似我者。 是末那能变。 及了者六识缘了。 即第八缘根尘二色。 第七缘我。 六识缘六尘所了法义。 论云。 有义唯能变似依处。 他根于己非所用故。 似自他身五根现者。 说自他识各自变义者。 此唯变他根依处。 他根于己都无用故。 若无用亦变何不变七识。 无缘虑用而得缘故。 若尔说自他根现文如何通。 所说自他阿赖耶识各自变为根。 非自变他根。 一则无用不变他根。 二由不定说言自身本识变他根故。 不可为证问。 色从识变者。 无色界无色。 云何说变答。 下界众生所见是业果色。 无色界现境即定果色。 俱不离心。 慈恩云。 由定中变异他身者。 瑜伽论云。 色无色天变身万亿共立毛端。 是平等心。 无色既无通力。 即唯是定力。 华严经说。 菩萨鼻根闻无色界宫殿之香。 阿含经云。 舍利弗入涅槃时。 色无色天宫中泪下如春细雨。 波阇波提入涅槃时。 色无色天佛边侧立。 及实色中定境者。 是所变境力。 为相续。 为间断。 若内身多续少分间断。 由有生一念即便命终故。 或如蜉蝣等。 生已则死故。 若变外器多分长时。 随业势力任运变故问。 本识定缘何法答。 识缘实法不缘假法。 慈恩问云。 本识岂不缘极略等四色。 答。 以假故不缘。 如不相应法。 对法论云。 极略极。 但是第六意识。 可析为极微故。 第八不缘。 受所引色中。 若定道共色。 即此不缘。 唯以现行思为体故。 遍计所起色。 唯是镜像水月。 此亦不缘。 唯第六识遍计起故。 又定所生色中如十一切处观。 亦不缘假想色故。 故此论文但缘实色不缘假故。 第八所缘必有用故。 彼无实用第八不缘。 然诸法体。 一者有法。 二者无法。 第八何故不缘无法。 此任运缘非分别故。 无筹度故。 后得智等有筹度故。 诸六识等有分别故。 由此故知。 第八识体。 不缘我也。 第八识变。 变必有用故。 不缘无用。 无用故不缘我等。 以无体用故。 于有法中略有二种。 一者有为。 二者无为。 何故此识不缘无为。 若实无为因未证故。 若假无为无体用故。 皆不得缘问。 有漏识变有几种变答。 略有二种。 一因缘变。 二分别变。 识论云。 有漏识变略有二种。 一随因缘势力故变。 二随分别势力故变。 释云。 因缘生者。 谓由先业及名言实种。 即要有力。 唯任运心。 非由作意。 其心乃生即五八识。 随其增上异熟因为缘。 名言种为因。 故变于境。 分别变者。 谓作意生心。 是筹度心。 即六七识。 随自分别作意生故。 由此六七缘时影像相分。 无有实体。 未必有用。 初随因缘变必有实体用。 即五八等所变之境。 后随分别变。 但能为境。 非必有用。 即第七识等。 又解。 初唯第八。 异熟主故。 所熏处故。 能持种故。 变必有用。 后余七识所变色触等。 皆无实用。 似本质用。 如镜中光。 于三境中性境不随心。 因缘变摄。 独影带质皆分别变。 又论云。 异熟识变但随因缘。 所变色等必有实用。 若变心等便无实用。 相分心等不能缘故者。 显变色等从实种生。 故所变法必有体用。 若相分心心所如化心等。 故不缘之。 缘便无用。 解深密经说。 诸变化心。 无自依心。 有依他心。 佛地论云。 无自缘虑实体之心。 有随见分所变相分似虑之心。 如镜中光。 此即分别变。 四句分别者。 一因缘变非分别变。 即五识心心所。 及第八识心王。 为所缘相分。 从自种生故。 二唯分别变非因缘变。 即有漏第七识。 及第八五心所。 是为所变相分唯从分别心生故。 三俱句即有漏第六。 及无漏八识。 以能通缘假实法故。 四俱非即不相应行。 是以无实体故。 不与能缘同种生故问。 此识于善不善有覆无记无覆无记四种法中。 何法所摄答。 论云。 此识唯是无覆无记。 异熟性故。 异熟若是善染性者。 流转还灭应不得成。 又此识是善染依故。 若善染者互相违故。 应不与二俱作所依。 又此识是所熏性故。 若善染者。 如极香臭应不受熏。 无熏习故。 染净因果俱不成立。 此唯是无覆无记。 覆谓染法。 障圣道故。 又能蔽。 心令不净故。 此识非染故无覆记谓善恶。 有爱非爱果。 及殊胜自体可记别故此非善恶。 故名无记。 触等亦如是。 谓如阿赖耶识。 唯是无覆无记性摄。 触作意受想思亦尔。 诸相应法必同性故。 释云。 异熟若是善染性者。 流转还灭应不得成者。 善趣既是善。 应不生不善。 恒生善故。 即无流转。 恶趣之义。 由业故生死流。 由苦故生死转。 恶趣翻亦然。 既恒生恶应无还灭。 由道故还。 由灭故灭。 又此识是善染依故者。 此识既是果报之主既恒是善。 应不为恶依。 是恶亦应不为善依。 互相违故。 若善染者。 如极香臭应不受熏者。 此识唯无记性可受熏习。 既无熏习即无种子。 种子若无即是无因。 因既无故其果亦无。 此唯无覆无记者。 无记有三。 一相应无记。 谓诸无记心心所法。 二不相应无记。 谓无记色不相应法。 三真实无记。 谓虚空非择灭。 又广辩四种无记。 一能变无记。 即无记心心所法是。 二所变无记。 即诸色法及诸种子等是。 三分位无记。 即二十四不相应行中。 有假无记法分位立者是。 四胜义无记。 即虚空非择灭无为是。 又就第一能变无记中。 更有四种无记。 一异熟。 二威仪。 三功巧。 四变化。 异熟无记者。 异者别异。 即因果性别。 因通善恶。 果唯无记。 熟者成熟。 此唯属果。 因果合说。 名为异熟。 无记者。 不能记别当果。 名为无记。 或于善恶中无所记别名无记。 此业感真异熟无记。 即第八识。 业即善恶二思。 感者。 集义招义。 为此现行思能造作感集当来总报识等五果种子。 又能招感当来异熟五蕴现行果。 故名业感言真者实也。 简命根虽是异熟而且是假。 又真者常也。 体常相续更不间断。 遍界地有者。 名真异熟无记。 又若法体是异熟从异熟识起。 而无间断遍界地有者。 名真异熟。 亦名异熟生。 若法体是异熟。 从异熟识起有其间断。 又不遍界地者。 但名异熟生。 不得名真异熟即简六识体。 必若体非异熟。 又有间断。 又不遍界地。 虽从异熟识起。 不名真异熟。 但得名异熟生。 若威仪功巧变化等。 虽有能作而不招善恶等果。 故名无记问。 阿赖耶识。 若常则无转变。 若断则不相续。 如何会通得合正理。 答。 不一不异。 非断非常。 方契因缘唯识正理。 识论云。 此识非断非常。 以恒转故。 恒谓此识无始时来。 一类相续常无间断。 是界趣生施设本故。 性坚持种令不失故。 转谓此识无始时来。 念念生灭前后变异。 因灭果生非常一故。 可为转识熏成种故。 恒言遮断。 转表非常。 犹如瀑流。 因果法尔。 如瀑流水非断非常。 相续长时有所漂溺。 此识亦尔。 从无始来。 生灭相续。 非常非断。 漂溺有情令不出离。 又如瀑流风等。 击起诸波浪而流不断。 此识亦尔。 虽遇众缘起眼识等。 而恒相续。 又如瀑流漂水上下鱼草等物随流不舍。 此识亦尔。 与内习气外触等法恒相随转。 如是法喻。 意显此识无始因果非断常义。 谓此识性。 无始时来刹那刹那果生因灭。 果生故非断。 因灭故非常。 非断非常是缘起理。 故说此识恒转如流。 释云。 一类者。 常无记义。 相续者。 未曾断义。 界趣生本者。 即是依此识故。 施设三界五趣四生。 是引果故。 识是界趣生之本。 因灭果生非常一故者。 因果性故。 简非我也。 有生灭故简常非自性也。 常一之法无因果。 又若无因果。 即是断常。 以是常故。 如虚空等应不受熏。 若不受熏。 即无生死涅槃差别。 若受熏须具四义。 一无记。 二坚住。 三可熏。 四非常一。 是四相应可为转识熏也问。 此识既云恒转如流。 定有生灭去来不答。 此识不守自性随缘变时。 似有流转而实无生灭。 亦非去来。 如湛水起沤沤全是水。 华生空界华全是空。 识性未常去来。 虚空何曾生灭。 如马祖大师云。 若此生所经行之处。 及自家田宅处所。 父母兄弟等。 举心见者。 此心本来不去。 莫道见彼事则言心去。 心性本无来去。 亦无起灭。 所经行处。 及自家父母眷属等。 今所见者。 由昔时见故。 皆是第八含藏识中忆持在心。 非今心去。 亦名种子识。 亦名含藏识。 贮积昔所见者。 识性虚通念念自见。 名巡旧识。 亦名流注生死。 此念念自离。 不用断灭。 若灭此心。 名断佛种性。 此心本是真如之体。 甚深如来藏而与七识俱。 传大士云。 心性无来亦无去。 缘虑流转实无停。 又心无处所。 故云无停。 心体实无来去。 昔所行处了了知见。 性自虚通体无去住。 不用除灭此心。 若识此心本是佛体。 不须帕今有。 不识心人将此为妄。 终日除灭亦不可得灭。 纵令得灭证声闻果。 亦非究竟。 只如过去诸佛恒沙劫事见如今日。 真如之性灵通自在照用无方。 不可同无情物。 佛性是生气物。 不可兀尔无知。 但无心量种种施为如幻如化。 如机关木人毕竟无有心量。 于一切处无执系。 无住着。 无所求。 于一切时中更无一法可得问。 此阿赖耶识。 既为一切法因。 又称引果。 只如因果之法。 为真实有。 为假施设答。 皆从识变。 是假施设。 论云。 谓此正理深妙离言。 因果等言皆假施设。 观现在法有引后用。 假立当果。 对说现因观现在法有酬前相。 假立曾因。 对说现果。 假谓现识似彼相现。 如是因果理趣显然。 远离二边契会中道。 诸有智者应顺修学。 释云。 今明诸法自相离言。 谓观三世唯有现法。 观此现法有能引生当果之用。 当果虽无。 而现在法有引彼用。 用者功能。 行者寻见现法之上有此功用。 观此法果。 遂心变作未来之相。 此似未来实是现在。 即假说此所变未来。 名为当果。 对此假当有之果。 而说现在法为因。 此未来果。 即观现在法功能。 而假变也。 其因亦尔。 观此现法有酬前之相。 即异熟变相等。 观此所从生处。 而能变为过去。 实非过去。 而是现在。 假说所变为现法。 即对此假曾有过去因。 而说现在为果而实所观。 非因非不因。 非果非不果。 且如于因性离言故。 非实是因。 有功能故非定不因。 果亦如是。 宗镜录卷第四十九。 丁未岁分司大藏都监开板。 丁未岁分司大藏都监开板。 发布时间:2025-01-23 08:12:43 来源:藏经阁 链接:https://www.vipfo.com/book/80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