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摄大乘论章 内容: 摄大乘论章大正藏第85册No. 2807摄大乘论章卷第一No. 2807摄大乘论章卷第一相不同有其十种。 □□□□□□□是其名也。 名虽□□□□□三。 初之二种□□□□□□□行相立名。 后之五种就行体立名。 行者□□□□□□□□□□□□□依止。 第二名应知相者。 一义似前。 又解。 与三智相应名为应知□□□□相者。 解顺□□□名之为入。 第四入因果者。 初□名目证□□□。 第五因果者。 □□□□□□□□□异名为差别。 第六依戒学相者。 行托法起名之为依。 又托真戒起修名之为依。 防非止恶名之为戒。 理中进求目之为学。 简大异小名为差别胜相。 七名依心学相者。 托法名依。 又托真定起修名之为依。 缘理不散名依心学。 简大异小名差别胜相。 第八依慧学者。 解心托法名之为依。 又托真慧起观名之为依。 照达二谛名之为慧。 简大异小名为差别胜相。 第九学果寂灭胜相者。 酬因名果。 果由因克名为学果。 法性不动名之为寂。 果德离相目之为灭。 超过小乘名为差别胜相。 第十智差别相者。 决断名智。 简果因名为差别。 辨大异小亦名差别问。 此十相为在一经所说。 为在多经共说。 释有二义。 一依论初似在一经所说。 故无等圣教章云。 佛世尊前善入句义。 菩萨摩诃萨乃至说如是言。 诸佛世尊有十胜相。 过余教等。 下重开列十名广辨其相。 故似在一经所说。 验下广文似在多经。 故众名章下广引多经多论证成十义。 何故如此推验二文应在。 阿毗达摩藏中略辨十义。 此即无等圣教章及十义次第章所论者是。 于余经余论广辨十义。 此即众名章下乃至论末所辨者是。 以其略文在于一经所说故。 初二章依略经辨释。 广文散在多经论故。 众名章下依别经别论广释其义。 以有斯趣故广略不同。 此义深悬理宜推究耳。 释名义讫。 第二辨体性者。 有其二门。 一摄相从实门。 二相实并论门。 摄相从实。 十种胜相皆用三无性真如为体。 故涅槃师子品云。 非因果性是诸法本。 体常恒不变。 净名经问疾品云无住为本。 其义相似。 智差相云真如是诸法通相大同。 二相实并论者。 初胜相以本识为体。 第二胜相三性为体。 第三胜相以唯识智为体。 第四胜相世出世六度为体。 第五胜相十地为体。 第六胜相三聚为体。 第七相四三摩提为体。 第八相以四智为体。 此之三学通取缘修真修为体。 第九相以涅槃为体。 第十相以三身为体。 此义广辨如无等圣教所说。 十义体状一一别章广辨。 第二体性讫。 第三明次第者。 有其二义。 一就十法以明次第。 二就起行以明次第。 初就十法明次第有其二义。 一就三门以辨次第。 二就十法以辨次第。 言就三门明次第者。 次第章云。 境有次第。 正行有次第。 果有次第。 初二明理起行所依故先明其理名境有次第。 依理起行合理非邪名正行有次第。 后二因果成得果名果有次第。 又境有次第有其二义。 一对后行以明次第。 以能起行故先明理。 二就初二以明次第。 初依止胜相明平等因果。 翻邪之首故先明之以破不平等因果等故。 第二应知明其二谛有无道理破定有无。 此理次细故后明之。 次六正行次第有其三义。 一对前辨次第。 依前理法而起此行。 二对后辨次第。 由此正行能起后果。 三就六行以辨次第。 缘识舍尘是入实初门故先辨入相。 以观由因生复能成后果故次明因果相。 为约十地明修相不同次明修差别相。 为辨所修行体不同故次明三学相。 就三学中戒能防非故先明戒学。 定息心乱次明心学。 慧断无明是故后辨慧学。 后二果中亦有二义。 一对前以明次第。 从前正行起此二果故。 次就二果以辨次第。 寂灭果体是故先辨。 智差果用故在后说。 就三如是就十如何因缘道理能破自性是故先辨初相。 就前因缘明三性道理能破有无次明应知。 就前应知辨其观行次明入相。 就前入相辨观始终次明因果。 就前果中辨其行相不同次明修差。 就前修差辨所修行体故次明戒等三学。 戒学在初是故先辨。 从戒生定次明心学。 从定发智故次明慧学。 由慧断惑次明灭果。 依体起用次明智差别。 就十法辨次第讫。 第二起行辨次第者。 初二生解。 次六起行。 后二起愿。 故有次第。 是义云何。 初二辨理教人生解。 依止相中明平等因果教生正见舍六偏执。 第二应知相明非有非无之理教生中道之解舍离三谤。 谓增益损减及与相违三种谤心。 次六明其行法教人依之起行。 是义云何。 广辨修仪教人何习唯识观等。 乃至慧学类亦同然。 故次六相教人起行。 次二起愿者。 以辨果法故教起愿。 寂灭胜相教求涅槃。 智差胜相教求菩提。 是义云何。 广辨诸佛果德令彼众生将他类已求其来果故。 地论释名分中云。 如佛所得我亦当得故生喜心。 此义次第章广辨。 辨次第讫。 第四明位地分齐者。 有其二义。 一就十法以辨位地。 二就起行以辨位地。 言就十法辨位地者。 初二辨理该通上下不局前后。 就后八中。 入相有二义。 一就位判在解行终心初地之前无碍道门。 二就行通于上下地前地上并有唯识观义。 故入位章云。 入位有四。 一愿乐地。 二见地。 三者修地。 四者究竟地。 第四因果通方便地及与三地。 第五修相第六第七第八。 此四胜相在于十地。 后二胜相在于佛地。 就法如是就起行云何。 初二胜相教生解心。 此在地前。 后八如前。 又此十法皆能起于闻思修证及以得果不须分别。 第四明位地分齐讫。 第五大小乘分别者。 有其三义。 一就位辨宗。 二就行辨义。 三明大小差别。 初言就位辨宗者。 此十胜相位判在大宗显大法。 故无等圣教章偈云。 十义余处无见。 此菩提因。 此名小乘。 以为余处。 以此文证明知宗意为显大法。 第二就行辨义者。 义通大小。 此云何知。 第二胜相分别章中辨三无性偈云。 由自体非有。 自体不住故。 释解云。 此三世无性亦通大小。 此是三无性中无性性义通于大小。 三无性者是泯相门其理渊深。 三性立相其义则浅。 深义尚通大小二乘。 况彼三性理浅。 何为不通。 以彼三性通于大小类。 余九种亦通大小。 其义无伤。 第三明大小乘差别者。 小乘就六识以辨依止及因果道理。 大乘就本识等以辨依止及因果道理。 小乘但就六识门中辨染净有无三性道理。 大乘通就三识以辨三性差别。 小乘就彼六识明唯识观义。 故彼杂心定品之中。 就四无色地明缘识舍空等为唯识观义。 大乘就三识及真识门以明唯识观义。 小乘就声闻六度人无我观以辨因果。 大乘就菩萨六度以辨因果。 小乘就小乘十地以明修差。 大乘就菩萨十地以辨修差。 小乘就声闻三种戒门以辨戒学。 一别解脱戒。 二者定共戒。 三者道共。 就此三种明戒学差别。 亦可就彼道共戒门以明戒学差别。 大乘就彼三聚戒门明其戒学。 一名律仪戒。 谓十善业道。 二名摄善法戒。 要修六度。 三名摄众生戒。 要行四摄。 小乘就彼八禅地定以辨心学。 谓四禅四空等。 如定品广说。 成实论家就九禅定门以辨定学。 如禅品广说。 大乘就彼四定以辨定学。 一大乘光。 二集福德王。 三名贤护。 四名首楞伽摩。 如心学相中广说。 小乘就人无我慧以辨十智用为慧学。 如智品广说。 大乘就人法无二我智以辨三智用为慧学。 如慧学相中广说。 小乘就烦恼障无数灭无为以辨灭果。 如贤圣品说。 大乘就三障无处数灭无为以辨灭果。 如寂果相广说。 小乘就人无我门尽智无生智中以明智果。 大乘就三无性真如智门以辨智门以辨智果。 大小智差乃有多门。 粗略云尔。 第五大小分别讫第六理行分别者。 初二明理。 后八辨行。 理为行本故初明。 托理成行故后八辨行。 就初二中。 因果理浅故先明依止。 显其本识与六七等心更互相生迭互为果。 有无理深故次第二明应知相。 就其三性辨定有无虚实之义故辨应知。 后八辨行中。 初六明其因修行相。 后二明其果德行相。 广如前辨。 其六理行分别讫。 第七因果分别者。 有其二义。 第一就十法分别。 二就起行分别。 言就十法分别者。 初之二相是其因果所证之法通于因果。 因行分证果德穷证。 次六明因。 复二明果。 广如上辨。 十法如是。 起行云何。 若就起行分别。 十皆起因。 初二起其因解。 次六起其因行。 后二起其因愿。 又此十法通起因果。 广如前辨。 第七因果分别讫。 第八学法学行分别者。 有其二义。 一就所说十法分别。 二就所化众生分别。 就所说十法分别者。 初二明学法。 以是理法故。 故无等章云。 初二明无等境。 次八明学行。 八中初六学因。 后二学果。 故彼文六无等行无等果。 十法如是。 就所化云何。 若对所化众生。 十种皆是所学之法。 初二是理法。 次六行法。 后二果法教。 彼众生起解行等名之为行。 初二起解。 次六起行。 后二起愿。 如上广说。 第八学法学行分别讫。 第九对地持十法分别者。 量以此论主依弥勒菩萨教故方有制造。 彼地持论是弥勒菩萨所说。 即是僧伽菩萨作论所依。 故须对彼十法分别。 言十法者。 一持。 二相。 三翼。 四净心。 五住。 六生。 七摄。 八地。 九行。 十安立。 如地持论广说。 但彼十法单论行法为宗。 今此十相通辨理行。 又彼十法明种性已上决定不退行相。 今此十相上下通辨。 余义大同。 十种胜相体义深。 广如论说。 且随义门略释云尔摄大乘论三识义第二出第一依止胜相众名章。 言三识者。 乃是含灵虑道。 禀气同依。 冥通物表。 义苞两际。 性融真妄。 功□染净。 断缚梁津。 寂果妙路。 故使诸佛于三藏中广辨斯义。 三识义中十一门分别。 一释名义。 二辨体相。 三真妄分别。 四解惑分别。 五心意识心别。 六善恶无记分别。 七三性分别。 八摄四识。 第九摄八九二识。 十摄十一识。 十一大小乘分别。 初言释名义者。 了别二谛名之为识。 了别不同略有三种。 一名梨耶识。 二名陀那识。 三名生起识。 言梨耶识者。 此方正翻名无没识。 此有二义。 一识生灭门。 能受净熏终能转依成应身功德名为无没。 二就识真如门。 终可显了成就法身名为无没。 故众名章云。 世间不破。 出世间不尽。 十地道前名为世间。 初地已上名为出世。 依摄大乘论众名章中名别有八。 一名种子识。 此依达磨藏说。 以能持染净二法种子故。 二名执持识。 此依解节经说。 以能执持诸根及种子故。 三名根本识。 此依僧祇部说。 以能生六七故。 又能生染净二种果故名根本识。 四名穷生死阴。 此依弥沙塞部。 至无余涅槃前常在不灭名穷生死。 五名梨耶。 义同前解。 六名质多。 有多种义及滋长故。 七名果报识。 此依正量部。 以从善恶二种种子生故。 八名有分识。 与彼三有作枝因故。 依楞伽经名别有三。 一名藏识。 能含恒沙诸功德故。 二名圣识。 圣人所证。 是彼圣人之所用故。 三名第一义识。 以深细故。 依马鸣论名别有三。 一名真识。 以识体性不生灭故。 二名真如识。 以识体寂故。 三名家识。 亦名宅识。 以染净同依故。 此等诸识就识生灭门缘述方了。 就识真如门。 体是神知名之为了。 第二陀那此名执识。 以能执本识为神我故。 执彼名色以为我所。 名执识。 依彼摄论名别有二。 第一执识。 义如前解。 二名七识。 乘六得名。 依马鸣论名别有七。 一名妄识。 识体浮虚故。 二名无明识。 不了无我境故。 三名业识。 以能染十使起恶业故。 四名转识。 能缘我尘故。 五名现识。 照我尘显现自心故。 六名智识。 以能分别我尘故。 七名相续识。 以我执恒起。 彼地经名为集识。 又复正翻名无解识。 以与四惑常相应故。 自余诸名悉是义翻。 第三生起者。 此有二义。 一从果得名。 用彼六识熏习本识成其种子。 种子有二种功能。 一是业种。 能生苦乐二种果故。 二是惑种。 能引业种令其受生。 从此义故名生起识。 二从因得名。 以从本识种子生起此识故名生起识。 此义如彼缘生章中广说。 依彼摄论名别有三。 一名生起识。 义如前说。 二名受用识。 能纳受六尘苦乐境故。 三名六识。 以依止六根差别生故。 此义如缘生章广说。 依马鸣论名为事识。 以依别根及六尘生故。 依彼楞伽。 意识名广集识。 以能纳受多尘境故。 五识名现识。 以能纳受五尘故。 第一释名义讫。 第二辨体中。 先辨本识。 次辨七识。 后辨生起识。 初辨本识中有其六门。 一名摄真门。 二名简真门。 三名摄净门。 四名简净门。 五名摄粗门。 六名简粗门。 初言摄真门者。 摄彼净识以入本识不立净识故。 马鸣论云。 不生灭法与生灭和合名为梨耶。 不生是真。 生灭是妄。 共为本识名为和合。 二言简真者。 简取生灭以为本识真如之门。 属彼净识故。 无相论云。 无相无生即是摩罗究竟净识。 三摄净者。 此障生灭门中本识之中摄净不净品。 以能持染净两种种子故。 故缘生章云。 善恶种子二姓明了染净为二。 业惑种子名之为染。 闻熏种子名之为净。 四言简净者。 简取生死。 四果名净品法以为本识。 闻熏习等属他法身非本识摄。 故出世净章云。 闻熏习非阿梨识性摄属法身及解脱身。 五言摄粗者。 以本摄末。 六七二识及以相识皆本识所摄。 以本摄彼。 故第二胜相分别章云。 一识者谓一本识。 六七二心本识相貌。 六言简粗者。 六七识外别有本识。 故众名章云。 意名目第一识。 心名目第二识识名目六识。 熏习章云。 能熏相续短。 所熏相续长。 辨本识性讫第二辨陀那者。 有其四门。 一名摄真门。 二名简真门。 三名从本门。 四名简本门。 初言摄真门者。 生灭不生灭共成七识。 真谛无生名之为真。 俗谛生灭名之为妄。 故第二胜相章云。 乱因不有。 乱识不生。 我尘等法名为乱因。 七识我执名为乱体。 俗谛有乱因。 俗谛有七识生。 真谛无乱因。 真谛无七识生。 第二简真门者。 无生之理属于净识。 生灭陀那属于七识。 故无相论云。 无相无生名究竟净识。 生灭之心依他所摄。 三言从本门者。 七识之心本识所摄。 故分别章云。 一识者谓一本识。 六七二识本识相貌。 体是本识更无别体。 四简本门者。 本识之外别有七识。 故众名章云。 心名目第二识。 辨七识体相讫次辨六识。 有其五门。 一摄真门。 二简真门。 三从本门。 四简本门。 五摄本门。 初言摄本门者。 摄彼真识入于六识。 生灭不生灭共为六识。 故顺道理章云。 六尘真如真谛门中六尘无相。 俗谛门中六尘有相。 明知真谛门中六识无生。 俗谛门中六识有生。 二言简真者。 无生净识所摄。 生灭六识所摄。 如无相论说。 前已分别。 三从本门者。 如分别章说。 上已分别。 四简本门者。 如众名章说。 识名目六识。 第五摄本门者。 如分别章说。 梨耶意识摄。 辨体性讫。 第三真妄分别者。 曲有三门。 一理事分别。 二就行分别。 三粗细分别。 初言理事分别者。 本识生灭分齐名之为妄。 真如分齐目之为真。 陀那六识亦复如是。 故无相论云。 无相无生即是阿摩罗究竟净识。 世谛生灭名之为妄。 第一义谛称之为真。 故分别章云。 分别无相依他无生。 世谛门中七识六识是分别性。 第一义中名无相真实。 世谛门中阿梨耶识名曰依他性。 第一义中名无生真实。 第一理事分别讫。 第二就行分别者。 本识六识通于真妄。 陀耶唯妄不通于真。 本识六识在初地已前未证真如名之为妄。 初地已上净品转依证会法身名之为真。 故智差别胜相中说云。 阿梨耶识及生起识名受用身。 此名应身。 以为受用身也。 以陀那识中无其净品转依证真如义。 是故就行一向无真。 第二就行分别讫。 第三粗细分别者。 本识心细通于真妄。 六七二识在于凡地唯妄非真。 若初地已上本识六识并通真妄。 若至佛地本六二识一向唯真。 故分别章云。 分别性无所有。 以六七二心在凡无体名无所有也。 第三真妄分别讫第四解惑分别者。 有其二门。 一依摄大乘论分别。 二依楞伽等经分别。 初依摄大乘论分别者。 有其三位。 一就地前分别。 二就十地分别。 三就佛地分别言就地前分别者。 有其三位。 一是常没。 二是十信。 三是性地。 常没位中。 于六识内但起有漏观解亦起惑业。 于七识内常起四惑亦能助彼六识起善恶二业。 于本识中能持有漏善业种子并持烦恼及不善业种子。 此云何知。 如彼出世净章云。 从十信已上乃至菩提位。 此间功能不失。 以此文证明知外凡常没唯有三界有漏善业及烦恼不善等业熏习。 从有出世善熏未能成就。 二就十信分别者。 于六识中能起出世净解。 故出世净章云。 闻熏习非是世法。 属法身摄。 伏除人我障正使。 犹得暂起习使法我障现行。 故出世净章云。 出世净心未起时。 此闻种子一切上心惑对治。 此名十解。 地中无漏圣道为出世净心。 十信地中闻熏习种子为人我执正使上心以为对治。 亦得起有漏善不系业及不善不系。 故地持论住品云。 解行住菩萨或时起邪身口意业堕于恶道。 解行上人犹起此业。 十信下地判知有余业。 是其不系报是不定。 若渐悟菩萨从须陀至辟支。 回心入大。 至十信地中亦有人无我观无漏之道。 故涅槃初功德云。 须陀八万劫发菩提心。 乃至辟支十千劫发阿耨菩提心。 彼须陀至辟支佛。 于小乘中已离恶趣。 今回入大。 明知位当大乘善趣。 于陀那识中人我执正使一向不起。 但起习使及法我执。 亦能助彼六识起有漏善恶不系之业。 故出世净章云。 一切上心惑对治。 明知能治六七上心。 六七非一名为一切。 于本识中有出世闻熏习有漏无漏业二种种子。 复有人我法我二执种子。 亦有善恶二种不系业及不系业果。 例上可知。 就十信分别讫。 第三种性分别者。 于六识中能起人法二空无漏观解。 十解地中起人无我解。 十行已上起法无我观解。 亦得起有漏法中善恶二种不系业。 及受不系业果。 人我执习使亦有暂起义。 法轨亦有现行义。 所以得知地前菩萨得无我观解。 如应知入胜相二智差别章说。 先于方便中已通达二无我理。 言方便者。 地前是方便地名为方便。 故知十解得人无我解。 十行已上得法无我解。 解行住中所有行相同前种性。 纵有少异义亦不多。 就陀那识中但起人我习使亦起法轨正使。 于本识中有二无我无漏种子。 亦有有漏善恶不系二业种子及苦乐不定果报。 类上可知。 就地前分别讫次第二就十地分别者。 于六识中能起人法二无我观解。 人法二执一向不起。 亦复不起有漏善恶二种不系等业。 陀那识中亦不起人我习使及法执上心。 亦有真常六识分得三身。 故因果修中云。 初地证过漏义。 以证真如故显法身。 本识净品转依故成应身。 依二身起用便有化身。 就十地分别讫第三就佛地分别者。 于六识中有漏惑业一切不起。 陀那二惑亦一向永无。 于本识中不净品惑业种子一切皆无。 于六识中加行道亦息。 本识净品生灭亦息。 与本净相应成就应身。 故出世净章云。 四德圆时本识都尽。 由其始净合于本净故。 令本净四德圆显。 于本识中及与六识内不净品等一切永改本性净品永成。 故寂灭胜相云。 不净品永改本性净品永成。 本性名为转依。 彼文复云。 五分法身无垢清相应至佛无异名永成本性。 依智差别胜相复云。 阿梨耶识又生起识名受用身。 明知六识净品及本识净种有转依成应身义。 此名应身。 以为受用身能受净土等乐故。 依摄论分别粗判如是。 次依楞伽等经分别。 余义与摄论义同。 陀那识中解惑有异。 更须分别。 是义云何。 以义通辨。 第七识中亦有观解。 故楞伽云。 杀七识智佛名出佛身血。 胜鬘亦云。 于此六识及心法智。 明知有其观解之义。 若依小乘。 七方便中伏我见上心习起世间观解。 苦忍已上断我见种子起无漏观解。 无学地中断四惑正使种子皆尽人无我道满。 故众名章云。 正法内人有三品。 一在正思。 二在正修。 三在有学。 前之二人伏其我见。 第三灭我见。 苦忍已上名为有学。 若依大乘。 十信地中顿悟菩萨于七识中伏我见上心习有漏观解。 渐悟菩萨至彼十信亦断四惑种尽。 顿悟之人至十解已上于七识中习无漏观解永断四惑正使种子兼伏法执。 至初地已上于七识中习法无我解断法执种子。 至佛穷尽。 此无正经论。 准义推之其趣如是问曰。 七识之心不能听闻正法。 云何能引生治道断诸烦恼。 释云。 当识虽无藉六识道起。 所以知然。 彼七识中虽不闻他说于邪我。 以六识曾闻道。 彼七识得起我执染类净。 彼七识中虽不闻无我。 以六识中曾闻无我道。 彼七识起无我解竟。 复何妨。 第四解惑分别讫。 更有余义至转依义中当广分别。 第五心意识分别者。 有其三门。 第一就杂心分别。 第二就成实分别。 第三就大乘分别言就杂心分别者。 彼论就其六识义分为三。 如彼界品说。 集起名心。 生后名意。 了别名识。 彼处以五门辨此三义。 谓一名。 二义。 三业。 四世。 五施设。 初以名别证其三义。 其趣可知。 二以义别显义差别。 如上解。 三言业者。 远知是心义。 此知未来法。 前知是意义。 此知过去法。 续生是识义。 此知现在法。 四言世者。 过去名意。 意是根义故。 未来名心。 心体成就故。 现在名识。 能了现境故。 前言业者明其心用。 心体现在知三世境名之为业。 此言世者明其心体。 三世横克得名不同。 第五言施设者。 十八界中施设心名。 十二入中施设意名。 五阴之中施设识名。 界门就体故名为心。 入门就相名之为意。 阴门就用目之为识。 杂心如是次就成实分别者。 于中有二。 第一就别。 二就通分别。 言就别者。 彼论有四心。 一识。 二想。 三受。 四行。 识心知实。 谓青黄等色。 想心知假。 谓长短等色。 受纳违顺。 谓好恶等境。 行起善恶。 谓造身口等思。 有三重四心。 一五识四心。 从缘现在五尘而起。 二五意识四心。 从缘过去五尘而起。 三第六意识四心。 从缘虚空假名等法而起。 此三重四心中。 若就别以论皆取初重名识名心亦为意。 余三则非。 故成实论立有心数品。 初重是心。 余名为数。 二就通分别。 三重四心皆得名心亦得名意亦名为识。 故成实立无心数品。 又彼论云。 能缘以解心。 四心皆能缘。 成实如是大乘如何。 亦有二义。 一就通分别。 二就别分别。 言就通分别者。 三种识中名具三义。 故众名章中本识名质多。 质多名心。 相章之中本识名意界。 是其识义上下并论。 陀那识三义者。 众名章中名染污意。 与六识为意根故。 复云。 佛说心名。 此名目第二识。 此名陀那。 为第二识以缘本识起我执故名为心。 是识义显不待言辨。 就六识辨三义者。 众名章中云。 一能与彼生次第缘依。 先灭识为意。 此以六识中前灭心为意根。 后生心为识。 又以识生依止为意。 此取本识以为意根。 缘生章中名受用识。 能受用六尘故。 以此文证明知六识有其识义。 第七胜相中名为心学。 故知六识名为心。 义通义如是。 别义云何。 本识名意。 是意根故。 七识名心。 常缘我尘故。 六识名识。 了六尘故。 是故众名章云。 心名目第二识。 识名目六识。 意名目第一识。 第五心意识分别讫。 第六善恶无记分别者。 先辨六识。 次辨七识。 后辨本识。 就六识中。 先辨杂心。 次辨成实。 后辨大乘。 杂心论宗五识地中唯有生得善无方便善。 但有修道烦恼无见谛烦恼。 但有报生无记无余三无记。 谓功巧威仪变化等三也。 意识地中具生得方便二种善根。 通起见修二惑。 四无记谓报生威仪功巧变化。 杂心如是。 次辨成实。 成实论宗三重四心义如上辨。 于四心内前之三心皆是无记。 第四行心方通三性。 以前三心各是一念缘境各别无相续。 假义故是无记。 第四行心通于假实故该三性。 故实如是。 大乘云何。 大乘六识皆通三性。 与杂心大同。 次辨陀那。 小乘二论未辨陀那。 唯就大分别。 若依摄论。 陀那唯是有覆无记更无余义。 若依楞伽等经亦通三性。 以与六识三性心并起为六识助成善恶等业故有三性。 陀那如是。 次辨本识。 小乘二论亦未明本识。 但就大乘分别。 于中有四。 一就摄真分别。 二就生灭识体分别。 三从用分别。 四就时分别。 初就摄真分别者。 识真如门是其理善。 识生灭门中义通三性。 持善种子名之为善。 持不善种名为不善。 体是无记。 第二就生灭识体分别者。 从业种子生边体是无记。 故差别品相根章云。 阿梨耶识是无覆无记。 非烦恼染污故。 彼文复云。 因是善恶故果是无覆无记。 以此文证明知本识善恶业种得边属果报无记。 第三从用分别者。 以体从用故通三性。 从不善熏边成不善种子。 从善熏边成善种子。 从威仪功巧无记熏边成无记种子。 故生不净章云。 此意识以三性识为根。 此名本识。 以为三性识也。 以意识同时依止。 本识用为正根。 第四就时分别者。 善恶二业初薰本识牵果义微同识无记。 故不一异章云。 初缕结衣同衣白色。 后业种将熟为爱等助润成其善恶。 以结衣入染器已相貌异本种谢报起果成无记。 如衣解结相貌皆现。 第六善恶无记分别讫。 第七三性分别者。 谓依他分别及与真实。 此义多含。 如三性章中当广分别。 今且就一粗细分别。 本识心细能持净染名为依他。 六七心粗分别心□名分别性。 分别无相依他无生名为真实。 第七三性分别讫。 第八次摄四识分别。 言四识者。 如第二胜相相章广说。 一名似根识。 谓眼等五根。 二名似尘识。 谓色等六尘。 三名似我识。 所谓我尘。 四名似识识。 谓六七二心。 此四识义四识章中当广分别。 似我识者是其本识。 识者是六七二识。 言似根似尘者。 有其二义。 一摄根从识。 以尘从识。 是六识所收。 二以末从本。 本识所摄。 似我识者本识。 意识所摄。 似识识者就相是其六七所收。 第九摄八九二识分别者。 于中有二。 第一明八九二识体相。 二根尘分别言八九二识体者。 此之二识或名八识。 或名九识故楞伽云。 八九种种识。 初胜相相品之中亦云。 八识中随一识不净品法所熏习。 言离八者。 于中有二。 第一从粗辨细。 二从细起粗。 言从粗辨细者。 生起识中随根分六。 陀那第七。 梨耶第八。 言从细起粗者。 梨耶为第一。 陀那为第二。 生起分六。 以之为八。 如众名章说。 言离九者。 前之三识生灭门中分之为八。 以缘境不同故。 识真如门合之为一。 以内照同故。 以识真如通前为九。 故无相论无相品云。 分别性永无。 依他性亦不有。 此二无所有。 即是阿摩罗识。 故究竟唯一净识也。 又外国传云。 十七地论菩萨品中广辨阿摩罗识以为九识。 辨八九二识体相讫第二根尘分别者。 阿梨耶识以净识为根。 兼用六七以之为根。 故生不净章云。 此果报识以染污识为根。 六七二心起受生烦恼名染污为根。 通缘有无非有非无等法以为境界。 故生不净章云。 此果报识缘境又不可知。 此就生灭识门分别。 七识正依本识为根。 亦依六识中意识为根。 远托净以依持根义。 缘彼本识以为我尘。 五阴等法以为我所。 生起识中。 若是意识依本七二识以之为根。 远托净识为依持根义。 若是五识依本识为根。 亦依眼等五色根以之为根。 缘色乃至于法六境为尘。 若就三识真如净识以论。 同体根尘更无别法。 虽复同体亦得义目以为根尘。 以真常心事以为净识。 以真常法界以之为根。 以真如境界用以为尘。 第二根尘分别讫。 第十摄十一识。 言十一识者。 亦如相章广说。 一名身识。 眼等五根。 二名身者识。 谓第七识。 三名受者识。 谓是本识。 四名应受识。 谓六外界。 五名正受识。 谓六识界。 六名世识。 三世久长。 七名数识。 谓傍数无边。 八或可约众生界有多少名处识。 谓器世界。 九名言说识。 谓见闻学知心。 此九言说熏习为因。 十名自他差别识。 谓他我身别。 此用我见熏习为因。 十一善恶两道不断识。 谓六道相续。 此用有分熏习为因。 此十一识章中当广分别。 第二身者识陀那识所摄。 第三受者识梨耶识所摄。 第五正受识六识所摄。 第一身识以根从识五识所摄。 以末从本本识所摄。 第四应受识以尘从识六识所摄。 以末从本本识所摄。 世数自他及以二道通三识所摄。 第八处识以尘从识眼鼻舌身四识所摄。 以四尘为体故。 以末从本本识所摄。 第九言说识六识所摄。 以见闻觉知为体故。 第十摄十一识讫。 第十一大小乘分别者。 六识名体俱通大小。 以此六识通粗细故。 在下相粗。 在上相细。 本识七识名通大小。 义唯在大。 以此二识其义是细。 小乘未解不为说义。 小乘说本识名者。 如众名章广说喜乐阿梨耶等。 说七识名者。 如成实论说名耳性无明亦名我见等。 通三性心俱与大乘七识四惑相似。 第十一大小分别讫。 三识义广□趣略尔。 四惑义第三在依止胜相众名品众名章。 言四惑者。 乃是染聚之元。 垢缚同依。 欲令慕道之流悟真达俗倒妄云开。 故使菩萨于三藏中广辨斯义。 四惑义十一门分别(一释名辨体二约境分别三约三识分别四先后分别五二障分别六三障分别七五住分别八六染分别九八妄分别十十无明分别十一治断分齐)。 初释名辨体中有其四门(一释名义二辨体性三约三性分别四三界分别)初言释名义者。 识心迷理名之为惑。 惑别不同有其四种。 一名我见。 二名我慢。 三名我爱。 四名无明。 惑虽有四得名有二。 初之三惑从所立为名。 第四无明当体立秤。 亦可从所迷为名。 立本识为我故。 初三惑从所立为名。 体无慧明故。 第四一种当体立秤。 计本识自在以为神主名为我见。 恃我自高名为我慢。 贪着自我名为我爱。 迷无我理名为无明。 亦可前之三惑从所立为名。 立无我为我故。 第四一种从所迷为名。 迷无我理故。 释名义讫。 二辨体性者。 四惑皆用陀那为体。 于陀识中谬执本识以为神主。 是其我见。 恃我自高名为我慢。 贪惜自我名为我爱。 迷无我理名为无明。 又是我见故无边。 邪惑见四见。 执定故无疑。 爱我故无瞋。 辨体性讫第三约三性分别者。 四惑体是有覆无记。 故众名章云。 染污故是有覆无记性。 得与凡夫三性心俱。 言有覆者有其二义。 一为陀那细心所覆名为有覆。 二能覆于无我解名为有覆。 不作报因牵集苦果名为无记。 与杂心论中上二界惑及欲界中身边二见其义相似。 三性分别讫四三界分别者。 四惑不别系分段三界。 但与凡夫三界之中见修惑俱染缚六识中见修二惑。 故众名章云。 此识是余烦恼识依止。 彼六识起见修二惑。 为余烦恼识并依七识以为染根。 释论中云。 此染污识依第一识生。 由第二识染污。 本识为第一。 七识为第二。 本识为正根。 以有十使种子故。 七识为缘根。 以无十使种子。 但为四惑同时染缚三界有漏法。 闻思以前未伏灭四惑。 以来皆用本七二识以为意根。 四惑同时染缚十使令成烦恼能障圣解。 染不善思业等令牵苦果。 染其善业令成有漏牵三界乐。 染无记法令不见理。 故众名章云。 遍善恶无记心中。 与成实论聚性无明相貌相似。 但成实论计取性无明在于六识。 不识陀那故。 此论四惑在于七识。 第一释名辨体性讫。 第二约境分别中有其四门(五阴。 二十二入。 三十八界。 四十二缘)初言五阴分别者。 计识阴中生灭本识以之为我。 计余阴余识以为我所。 故六地论云。 应于梨耶及陀那中而求解脱。 乃于我我所中而求解脱。 计梨耶为我。 七识等为所。 若知梨耶非我陀那等非是我所即得解脱。 亦可五阴从本皆名梨耶。 更互计为我及我所。 故相章云。 身识者五根之身亦是本识二就十二入分别者。 十二入中计其意根入中本识以为神我。 余十一入为我所。 亦可摄末从本十二种入皆是本识。 更互计为我及我所等三十八界分别者。 计十八界中本识意根界以为神我。 计余界余识以为我及我所四十二因缘分别者。 十二缘中计识支生支本识为我。 余为我所。 亦可摄末从本十二因缘皆是本识。 更互计为我及我所等。 依中边论真实品。 就十法计我。 且举此四。 余二十二根等可以类知。 第二约境分别讫。 第三约三识分别者有其三门(一明正起义二明染缚义三明熏成种义)言三识者。 生起陀那及以本识。 初言正起义者。 在于陀那。 以其四同依七识故。 二言染缚义者。 通缚生起识。 凡夫意识思慧地已前□三性心中陀那恒起染缚意识令成有漏。 如上初门具已分别。 三言熏种分别者。 四惑上心在于七识。 以与本识相应而起。 熏习本识成四种子。 复能染彼六识十使。 熏习本识令成十使等种子。 但染法劣弱。 六识十使须依本识种子以为正根。 七识四惑以为缘根十使方生。 出世净法其力强故。 单依本识净品种子亦得现行。 三识分别讫。 第四先后分别者有其三门(一四惑别时二明三惑别时无明义通三明四惑同时)初言四惑别时者。 先起无明迷无我理。 次起我见计本识为我。 次起我爱爱惜自我。 次起我慢恃我陵物。 故众名章云。 不了无我意故起我执。 由我执起我爱及以我慢第二明三惑别时无明义通者。 分别章云。 我见是执我心。 随此心起我慢。 因我慢起我贪。 故三惑别时。 此三惑通以无明为因。 明知无明义通三惑更无别体。 亦可三惑之前皆先起无明后起三惑。 故言三惑通以无明为因三言四惑同时同体者。 四惑同时同体。 但义用不同故分别四惑。 七识惑心不了无我理名为无明。 计本识为我名为我见亦名我执。 恃我陵物名为我慢。 贪惜自我名为我爱。 是故四惑同时同体义分四惑。 故众名章云。 名独行无明亦名常行。 与彼六识三性心俱名为独行及以常行。 验此文证非直无明独行。 我见我慢及以我爱悉皆独行。 不了无我无明义边名独行无明及以常行。 计本识为我我见义边我见独行。 恃我陵物我慢义边我慢独行。 贪惜自我我爱义边我爱独行。 四皆常行。 文中略故但言无明独行。 言独行者非是不与陀那之中余三种惑并起名为独。 此明七识之中无明不与七识之中十使别体并行名为独行。 若望六识十使亦有别识并行。 但非共识名为独行。 虽有三义。 同体同时义分四惑。 其义最善。 第四先后分别讫。 第五约二障分别者有其三门(一明上心二明随眠三明习气)言二障者有其二名。 依摄大乘论名人我障及法我障。 二依地持论名烦恼障及以智障。 约此二障辨上三门初言上心者。 四惑现行在于七识。 此望四惑一向是其人我障摄。 亦名烦恼障摄。 亦可四惑与彼六识之中法执并起。 染缚法执亦名法我障二言随眠者。 本识之中四惑正使种子一向是其人我障摄。 故无相论云。 随眠上心小乘见道圣解所断三习气者。 是其四惑种子残气亦名人我障。 亦是法我障。 是人我障残气故名人我障。 与法我障俱断亦名法我障。 故无相论云。 习气者罗汉不灭。 得法如智方能渐遣。 十回地中得法如智。 第五约二障分别讫。 第六约三障分别者有其二门(一明三障体相二约四惑分别)初言三障者有其四义。 一二障共辨。 二二障别说。 三二障合说。 四随地分别。 初言二障共说者。 依摄大乘论第一依止胜相差别品相貌章所辨。 小乘见谛惑名为肉烦恼。 以用细故。 小乘修道惑名为皮烦恼。 以用粗故。 大乘无明住地名心烦恼。 故彼论云。 分别内法坏正理立非理名肉烦恼。 分别外尘起欲瞋等惑名皮烦恼。 分别出世法名心烦恼。 二言二障别记者。 依地持论住品所说。 烦恼障中有其三品。 一名上中恶趣烦恼。 分在解行终心断得欢喜住。 二名一切烦恼。 勿七地断尽入第八地。 三名一切烦恼习。 第十地断尽入如来地。 智障有三品。 谓皮肤骨。 断皮入初地。 断肤入八地。 断骨入佛地。 三言二障合说者。 依摄大乘论第五因果修差别相修时章说。 地前一大劫僧祇断皮烦恼。 初地至七地第二大劫阿僧祇断肉烦恼。 八地至十地第三大劫阿僧祇断心烦恼。 四言随地分别者。 如修时章说。 地前立三阿僧祇信行精进趣向。 十地各立三十三阿僧祇。 十一地中皆断皮惑立初僧祇。 断肉立第二。 断心立第三。 故有三十三僧祇。 辨三障体相讫第二约四惑分别者。 次第就前四种三障分别四惑。 第一门中小乘修惑为四惑中我爱习气所染。 小乘见惑为四惑中我见等所染。 大乘无明有四惑残习。 第二二障别说者。 烦恼三品中。 第一增上中恶趣烦恼分。 在常没地有四惑上心。 十信地中有四惑种子。 在十解已上有四惑残习。 第二初地已上一切烦恼分。 第三八地已上一切烦恼习皆有四惑残习。 智障三品但辨无明住地更不辨其四惑之义。 以烦恼障摄故。 第三二障合说。 第四随地分别。 类上二门其义可知。 第六约三障分别讫。 第七五住分别者有其二门(一辨五住体相二约四惑分别)初言辨五住体相者。 五住地惑在胜鬘经一乘章中广说。 第一见一处住地。 是小乘人见断烦恼。 二名欲爱住地。 是小乘人欲界修惑。 三名色爱住地。 是小乘人色界修惑。 四名有爱住地。 是小乘人无色修惑。 又三爱住地通于见修二道。 五名无明住地。 是大乘人见修烦恼。 在六识中名为起惑。 本识种子名为地惑。 七识烦恼亦地亦起。 对彼六识中惑七识四惑名之为地。 与彼为根故。 对彼本识惑种七识四惑名为起惑。 上七识心故。 辨五住地惑体相讫第二约四惑分别者。 若就别时四惑。 四惑与彼小乘见惑为染污根亦名见惑。 我爱我慢无明三种并习气通与见修二惑为染污根亦名修惑。 四惑残习在无明地。 若就同时四惑。 四惑皆与彼见修二惑为根。 亦名见惑亦名修惑。 第七约五住地惑分别讫。 第八约六染分别者有其二门。 一明六染体相。 二约四惑分别初辨六染体相者。 在起信论。 一名执相应染。 在二乘地至大乘十信地断之穷尽。 二名不断相应染。 依大乘十信地至净心地方能断尽。 三名分别相应染。 依二地至第七地断之方尽。 四名现色不相应染。 依第八色自在地断之方尽。 五名能见心不相应染。 依第九心自在地断之方尽。 六名根本业不相应染。 依十地断尽入如来地。 辨六染体相讫第二约四惑分别者。 四惑上心及以随眠是其第一执相应染所摄。 四惑残气是后五染所摄。 第八约六染分别讫。 第九约八妄分别者有其二门(一辨八妄体相二约四惑分别)初辨八妄相相者。 依地持论真实义品广说。 一名自性妄想。 取诸法体。 二名差别妄想。 取诸法想。 三名摄受精聚妄想。 取法上作用。 前三是法执。 四名我妄想。 取人我体。 五名我所妄想。 取人我所。 此二是人执。 六名念妄想。 取其顺境。 七名不念妄想。 取其违境。 八名俱相违妄想。 取中容境。 八中初三是无明住地。 次二是见一处住地。 后三是三爱住地。 辨八妄体相讫第二约四分别者。 初三妄想是其法执非四惑所摄。 我及我所二种妄想是四惑中我见所摄。 念妄想者我爱所摄。 不念妄想我慢所摄。 俱相违妄想无明所摄。 四惑残习初三所摄。 第九约八妄想分别讫。 第十约十种无明分别者。 有其二门(一辨十种无明体相二约四惑分别)第一辨十种无明者。 依第五胜相对治章所说。 一名凡夫性无明。 是法执种子。 二名依身业等于诸众生起邪行无明。 三名心迟苦无明。 闻思修妄失无明。 四名微细烦恼行共生身见等无明。 五名于下乘般涅槃无明。 六名粗相行无明。 七名微细相行无明。 八名于无明作功用心无明。 九名于众生利益不由功用心无明。 十名于众法中不得自在无明。 此十无明并是本识中法执种子。 亦有人我障中十使种子残习及四惑种子残习。 初一无明当体立名。 后之九种就所障加行之道以立其名。 起邪行等皆是净品加行。 从本识中闻思修种子而生。 不从本识中无明种生。 下二十二无明亦是本识中法执种子。 及人我执中残习种子。 并非上心。 类此可知。 第一辨十无明体相讫第二约四惑分别者。 四惑上心及随眠种子并非彼十无明所摄及二十二无明摄。 四惑种子残习为彼十无明及二十二无明所摄。 第十约十无明分别讫。 第十一治断分齐者有其二门。 一就大辨小明二乘人断之分齐。 二明大乘治断分齐初就大辨小中。 先辨杂心。 次辨成实所以名为。 就大辨小者。 良由小乘法中未辨七识四惑。 今明小乘断七识四惑。 是故名为就大辨小。 所以不为小乘之人说七识四惑者。 由此七识是其通识难可解知故。 不为小说。 以不为说七识故。 彼小乘人执一切惑皆在六识。 杂心人执相应无明在于六识相应心数。 成实人执取性无明在于六识。 大乘人说此相应取性并在七识。 为有此义故须就以辨其小。 先辨杂心者有其五位。 一名外凡位。 二名内凡位。 四念已上。 三名见道位。 苦法忍已上。 四修道位。 谓十六心已上。 五名无学位。 谓罗汉已上。 初外凡位中。 修习三界事观闻思修慧。 尔时伏断六识地中十使上心。 陀那四惑上心犹行。 第二念处已上。 内凡位中。 学作无我之观能伏陀那我见上心。 问。 陀那我见缘本识起。 二乘内凡未见本识。 何能伏除七识我见。 释言。 凡夫七识总相迷彼五阴以之为我。 圣以理说五阴之法体是本识名缘梨耶道理。 我见之心当时不作梨耶意缘。 但作我尘意缘。 亦得名为缘本识起。 内凡地中通相缘彼五阴诸法作无我之解。 亦复未能别解本识。 虽不别解但所缘五阴体是本识故。 缘五阴无我亦得名为缘本识无我。 故能伏我见。 三见道位者。 苦忍已上。 能永断本识中见道四惑正使种子功能。 亦断本识中见道十使种子功能。 第四修道位者。 第十六心已上乃至那含。 金刚断修道中四惑种子有其二义。 一就别时四惑分别。 但断我爱我慢无明三惑种子。 前断未尽故。 我见种子前已断竟今更不断。 二同时四惑分别。 断彼修道四惑种子。 亦断十使中贪瞋痴慢四使种子。 前义如众名章说。 正法内人有其三种。 一名正思。 在四念处。 二名正修。 在暖法已上。 三名有学。 苦忍已上。 前二伏我见。 后一灭我见。 虽违身于本识中我爱恒随。 亦可修道四惑种子同体义边皆名我爱。 与后义相似。 中边论修住品云。 凡夫位中随应无倒法与倒法相杂。 外凡夫地伏六识我见名随无倒。 与七识中我见相应名与倒相杂。 内凡夫地伏七识中四惑上心名随无倒。 与四惑种子相应名为相杂。 二有学圣人颠倒所随逐。 无其见修道所断四惑习在及四使种在名倒所随逐。 已除见断四惑种子及十使中六使种子名无见倒。 以外凡地时四惑通染。 凡夫所起见修二惑。 入见道时但断见谛惑种。 未断修道四使习气。 是故见道但断染见谛烦恼四惑种子。 未断染修道烦恼四惑习气。 三无学人名无颠倒。 无倒法随逐。 无见谛四惑等名为无倒。 修道四使种子名无倒随。 无学已上但有种子残习。 第五无学位中罗汉已上唯有四惑种子残习及十使种子残习。 更无四惑上心及十使上心。 但本识中有四惑种子残习及十使中种子残习。 令罗汉等无记心中起我衣我钵等执。 此残习种子二乘不断。 大乘乃除。 若二乘圣人不断四惑正使种子者。 十使之中我见正使亦应不断。 何以故。 同缘本识起故。 故缘相章云。 阿梨耶识与阿陀那识及第六识。 我见为我尘缘相。 同缘本识以为我尘。 何为偏断六识我见不断七识我执。 判无斯理。 又七识四惑为人我障体。 若圣人不断四惑者。 二乘圣人应当不断人我障体。 那含罗汉入出俱无陀那上心。 但可本识中有。 又杂心中执彼陀那无明为相应无明。 相应无明通见修断。 判知四惑通见修断种子残习。 辨杂心讫。 次辨成实位别有五。 第一外凡。 在干慧已前。 二名内凡。 闻思已上。 三名见道。 无相已上。 四名修道。 斯陀含行已上。 五名无学道。 罗汉已上。 第一外凡未入干慧。 但伏六识上心十使。 干慧地中伏彼陀那四惑上心。 第二内凡闻思地中断假中我见。 修慧已上断实中我见。 故彼论云。 假名惑者多闻因缘故灭。 或以思惟因缘故灭。 实法惑者暖顶中灭。 此无漏解心正断七识无明种子。 亦断十使见断无明。 第三见道位中断前假实二惑穷尽。 故彼论云。 从暖已来渐断烦恼见灭乃尽。 此乃无相位中总见性空名为见灭。 第四修道位中断彼四惑种子残习。 亦断修道四使。 对彼见惑亦名残习。 彼成实宗修道位中更无取性。 验此文意。 应不起四惑上心。 但可起彼轻微四使。 亦可有漏心中得起轻微四惑第五无学地中但有本识中四惑种子轻微残习。 与杂心异者。 修道之中分断残习。 无学地中但有种子轻微残习。 有此不同。 故无相论云。 罗汉之人但有习气。 明就大辨小讫第二明大乘中治断分齐者。 有其五位。 第一外凡名常没地。 第二内凡名十信地。 第三十解十行地。 四十回及以十地。 第五佛地。 第一外凡常没染污十使上心。 善无记心中无十使上心。 但有四惑上心。 故众名章云。 遍凡夫善恶无记心中。 第二内凡十信地中有二种菩萨。 一名顿悟菩萨。 但伏四惑上心及十使上心。 未断四惑十使随眠种子故。 第五胜相修时章云。 十信地名不定阿僧祇。 有白法与黑杂。 与凡夫不异。 出世有漏善名为白法。 四惑种子及十使种子残习故。 起信论云。 执相应染者。 依二乘解脱及信相应地远离故。 以彼四惑种子及六识中我见种子名执相应染。 验此一文。 定知四惑罗汉方尽。 罗汉人等为二乘解脱。 得心慧二脱故。 第三十解地中有二菩萨。 若顿悟菩萨至十解地中断四惑正使种子及十使正使种子。 故修时章云。 十解十行名定阿僧祇。 不黑不白法与白法杂。 人无我观无漏之道名不黑白法。 出世有漏善名为白法。 此二间起名之为杂。 以得人无我无漏解故。 能治四惑及与十使正使种子。 此行依真谛起。 二渐悟菩萨至十解十行地中能治分别四惑种子残习及十使种子残习。 故起信论云。 不断相应染者。 依信相应地方便舍离乃至净心地。 名本识中四惑种子残习及十使种子残习为不断相应染。 第四十回及十地中断四惑种子残习及十使种子残习并断法执无明住地。 故无相论云。 上心及随眠见谛断习气烦恼得如如智方断。 四惑种子残习及十使种子残习名为习气。 地持论云。 十地菩萨断烦恼障皆是残习。 第五胜相云。 凡夫性无明者。 是法我分别无明。 十回地断入于初地。 此行依第一义谛起。 菩萨断彼人我执等不与二乘行同。 二乘虽缘五阴作无我之解。 不知五阴是其本识。 菩萨缘五阴作无我之解。 能知五阴是其本识。 又二乘之人作法相观。 菩萨作彼无相观知我尘无相唯有本识十回已上作法空之中三无性观故。 名如如智能灭习气及以去执第五佛地四惑种子残习及十使种子残习法我执等一切皆尽。 故第五出世净章云。 四德圆时本识都尽。 不净品本识烦恼业苦一切皆尽。 熏习义第四出初胜相相品所辨。 言熏习者。 乃是真妄之本。 染净初门。 建妄显真。 靡不斯洽。 兴染起净。 假实同依。 故经与论共述斯要耳。 熏习义八门分别。 一释名义。 二明体性分齐。 三熏义差别。 四约位分别。 五善恶无记分别。 六有漏无漏分别。 七凡圣分别。 八大小乘分别。 言释名义者。 以粗资细名之为熏。 细持粗分目之为习。 熏习不同有其四种。 一名资熏。 二名熏成。 三名熏转。 四名熏显。 言资熏者。 真妄等法更相资助名曰资熏。 故起信论中。 名真如熏熏真如等。 言熏成者。 六七二心起于染净熏彼本识成染净种子名为熏成。 故熏习章云。 能熏者相续短。 所熏者相续长。 六七间起名之为短。 本识相续目之为长。 言熏转者。 本识先已被熏成染净种子。 后为圣道令所熏染种渐灭净增名为熏转。 故寂灭相中云。 不净品永改本性净品永成。 本性名为转依。 言熏显者。 法性本净。 为分别惑覆名有垢真如。 修无分别智息去惑妄本净始显成无垢真如名为法身。 故出世净章中本论云。 闻熏习是法身种子。 释论解云。 法身四德本来是有。 不从种子生。 从因作名。 名为种子。 五分法身是四德了因。 信心波若三昧大悲与彼五分法身作生因。 种子名从因作名。 释名义讫。 第二明体性分齐者。 体性不同有其四种。 一名生起识。 二者执识。 三名本识。 四名自性法身亦名真如。 就此四法辨重分齐。 若论资熏通于四法。 于中两对。 一真妄相对。 二粗细相对。 言真妄相对者。 用真资妄妄想得立。 用妄资真方兴染净。 故胜鬘云。 如来藏无前际不起不灭法。 能种苦厌苦乐求涅槃。 种苦起染。 厌苦兴净。 妄资真者。 如涅槃经如来性品说云。 佛一味以烦恼故出种种味。 此以染资真令起生死。 又起信论云。 从无始已来具无漏法。 及不思议作业性令生厌苦求涅槃也。 迦叶品云。 三十七品能为烦恼不生之法菩提生因。 复为涅槃而为了因。 此以净资真能成涅槃。 言粗细相对者。 以细资粗。 以粗资细。 故初胜相相品互为因果章云。 阿梨耶识或为一切法因。 或为一切法果。 一切法于阿梨耶识亦尔。 梨耶诸法因。 以细资粗门。 诸法梨耶因。 以粗资细门。 此取同时相应共有因义。 不论余因。 染净因尔。 第二熏成□在三法。 本识为所熏。 六七为能熏。 本识具四义故能持种。 一体坚实故能持种。 六七疏动故不持种。 二体是果报无记故受善恶二种熏习。 六七不尔故不受熏。 三是生灭可熏之法。 不同真识体不生灭故不成种。 四与能熏并起。 不同六七自识前后无明相应义。 故缘生章云。 坚无记可熏与能熏相应。 第三熏转通于三识。 不净品转改净品转成。 梨耶是染净之本。 正是转体。 六七相从说转。 故智差别章云。 阿梨耶识及生起识。 此二成受用身。 以有转成。 二识转改名为法身。 明有转改不待言论。 七识陀那虽无转依之文。 义推亦有。 如上三识义中已广分别。 第四熏显□在自性法身。 故无等章云。 法身依自性身。 如眼根依色。 自性身体似彼净色。 离染体显为应身依止。 与彼应身功德以为依止名为法身。 似彼净色为识依止名为眼根。 又第二胜相分别章云。 有垢真如无垢真如。 以此文证明自性真如有熏显之义文。 又起信论中就事识意识广明净熏成法报二身义。 第二明熏习体性分齐说。 第三明熏习差别者。 有其二种。 一名不净品熏习。 二名净品熏习。 言不净品者有其二义。 一与六识烦恼相应。 二与七识四惑相应名不净品。 言净品者有其二义。 一不与六识烦恼相应名为净品。 此即世间净品。 二不与七识四惑相应名为净品。 此即出世间净品。 不净品中差别有三。 一名烦恼不净品。 二名业不净品。 三名生不净品。 故分别章云。 烦恼熏习业。 烦恼不净者。 小熏习果报熏习。 小乘法中有十使烦恼十缠六垢烦恼。 言十使者。 一名我见。 二名边见。 三名邪见。 四名戒取。 五见取。 六疑。 七慢。 八贪。 九瞋。 十无明。 十缠者。 一无惭。 二无愧。 三睡。 四悔。 五悭。 六嫉。 七掉。 八眠。 九忿。 十覆。 六垢者。 一害。 二恨。 三恼。 四诳。 五憍。 六谄。 此如杂心使品广说。 小乘法中虽不明熏梨耶识义。 道理此等实熏本识成其种子。 小乘不解计为非色非心名为惑得。 若依大乘有五住烦恼。 一名见一处住地。 此是见谛惑。 二名欲爱。 此欲界修惑。 三名色爱。 此色界修惑。 四名有爱。 此无色界修惑。 五名无明住地。 此通三界修惑。 此义如胜鬘经广说文。 此五住中。 初见一处唯见道断。 余之四种通见修断。 六七心中起此五种。 熏彼本识成烦恼种子。 又七识中起于四惑熏本成种。 故三地经云。 诸见缚者先已除断一切欲缚有缚无明缚等皆悉微薄。 论主释云。 诸见缚者见道时断。 余者三地微薄。 地经有缚通摄色爱有爱二种住地。 摄论烦恼不净章中。 名根本烦恼及小烦恼。 亦名大惑及与小惑。 十使烦恼名为根本亦名大惑。 十缠六垢为小惑亦名少分烦恼。 明烦恼熏习讫。 第二业熏习者。 业别不同有其三种。 一是罪业。 谓三涂总报不善恶业及人天之中别报恶业。 二名福业。 谓欲界人天总报善业及鬼畜中别报善业。 三名不动业。 谓色无色界总别报业。 此是八种定业。 故业不净章云。 谓福非福及不动。 非福犹是罪业也。 六七心中起此三业熏于本识成业种子名业熏习。 问。 此处福业及不动业与下三界净熏何异而须两处别说。 释有二义。 一就地分别。 二对识分别。 言就地分别者。 福业不动业望于自地各为自地惑所系缚名为不净。 故业不净章云。 从烦恼生灭六道生死果报名业染污各从自地求果爱心发生诸业名从烦恼生。 复为三界润受三界果报名感六道生死。 下世间净者。 背下地烦恼皆下地起。 不贪下地果报名之为净。 如闻思二心背欲界起乃至非想无所有处心起名之为净。 二对识分别者。 业不净中对陀那四惑。 与四惑相应名为不净。 下世间净中对于六识。 不与十使相应名之为净。 故两处不同。 此义须记。 故业不净章云。 与烦恼相应故名为染污。 若不善业通与六七二心烦恼相应。 若福业不动业与彼七识四惑相应。 故众名章云。 独行无明与三性心俱。 业不净品熏习讫。 净三生不净熏习者。 更无别法体。 但就中阴求受生时明其烦恼熏于本识令业种力成能生后报。 此起七识我爱六识贪使缘于生有能助业种令成善恶。 若生人天助成善种。 若生三涂助不善种。 约彼受生以明惑熏名生不净熏耳。 明不净品熏习讫。 次明净品熏习。 净品有二。 第一世间净品。 谓三界地中闻思修慧。 二出世净熏。 谓出间闻思修慧。 前三界善心与七识惑俱名为世净。 若不与七识四惑相应名出世净。 又复求三有心起名世间净。 求三乘道起名出世间净。 就世间净中有其三慧。 杂心论中。 闻慧在欲色二界。 思慧在欲界。 修慧在色无色界。 成实。 发布时间:2025-04-24 08:02:02 来源:藏经阁 链接:https://www.vipfo.com/book/987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