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大乘起信论广释卷第三、四、五 内容: 大乘起信论广释卷第三、四、五大正新修大藏经第85册No. 2814大乘起信论广释卷第三、四、五No. 2814[cf. No. 1667]大乘起信论广释卷第三京西明道场沙门昙旷撰论。 又以觉心至非究竟觉释曰。 下广二觉。 于中有二。 先明始觉。 后显本觉。 前中又三。 总标因果满非满觉。 次广寄四相释成其义。 后显始觉不异此初也。 言心源者。 有其三义。 本觉真如为染心源。 业相细念为诸染心源。 旷识妄心为诸境源。 前二通二释。 后一唯持业。 今所觉者依前二说。 真妄动静极微细故。 觉本觉心。 本无所动。 今无所静。 现业觉业识心本来无生今无所灭。 觉此源者名究竟觉。 即佛果位。 始觉道圆同于本觉。 是满觉故。 纵有所觉未至此源。 非究竟觉。 即前诸位。 始末同本非极觉故。 论。 此义云何至是不觉故释曰。 下寄四相释成其义。 于中有二。 初正寄四位显其四相。 后引经释成心源无念。 初显四相。 即分为四。 此初觉相也。 此义云何者问觉不觉义。 下举四相而释其义。 举前三位未至心源。 释非究竟。 举后一位觉至心源。 释究竟觉。 今应先明四相之义。 然后依义释文显相。 然四相义释者烦多。 论意难知。 今数四说。 此中有义。 所说四相即依动念刹那而说。 心随妄动名生。 生已迳停名住。 住已衰变名异。 异已迁谢名灭。 然生已至灭。 灭已复生。 总摄四相名为生灭。 是故但名生灭门耳。 觉此四相故有四位。 四位逆次觉四相也。 故说凡夫能觉知等。 有义。 此说其理不成。 若念迁谢名灭相者。 即凡夫念应永不灭。 觉灭相已则不灭故。 异住等相为难亦然。 若凡夫位虽觉灭相灭相仍在。 应至佛位虽觉生相生相犹存。 所起觉相何成利益。 又既自说生已至灭灭已复生。 既觉灭相不灭故不生不生故不灭。 即应凡夫位离生灭念。 住异等相为难亦尔。 故此所说理必不成故。 四相者应依识辨。 谓由无明违平等性起业转现三种生相。 相心今生成黎耶识。 故业转现皆名生相。 虽此一心为生。 所生而亦非是我我所相。 无明与前生相和合。 迷所生心无我我所。 复能发起我痴我见我慢我爱四种住相。 相前生心。 今至住位起我我所。 内缘而住。 即所相心成第七识能相。 四惑而为住相。 无明与彼住相和合。 不觉所计我我所空。 复能发起六种异相。 谓贪嗔痴慢疑恶见。 相前住心今至异位。 外向攀缘成六异识。 故六烦恼名为异相。 无明复与异相和合。 不觉外尘违顺性离。 由是发起七支恶业。 能灭异心堕于恶趣。 故彼七支名为灭相。 能相四相所至之位取境别相皆为心所。 由本无明违平等性之所起故。 所相之心所至之位取境通相而为心王。 由从本心诸法总源之所起故。 皆依心起名俱时有。 有粗细故觉时差别。 有义。 此说理亦未然。 别有能相所相法者。 是小乘宗非大乘故。 大乘四相但是假立于起有为无功德故。 此中四相虽说虚妄。 因缘所起非假说故。 若由无明起业转现相。 心今作业转等者。 即业转现皆应有二能相二义异故。 心若不作业转等者。 如何能成黎耶生相。 无三分心不成识故。 又如何言能相。 四相所至之位皆为心所。 业转现三非心所故。 又若业等皆生相者。 三细唯应佛地所断。 如何唯说断业相耶。 应八九地非断转现说。 是生相唯佛断故。 细中之粗应非转现说。 是菩萨所知境故。 细中之细应皆三种许。 是生相佛所知故。 又业初起可名为生。 转现后起宁生相摄。 非由本识摄及是不相应。 则今转现皆生相摄。 转现非是初生心故。 若说业识非是已生故兼转现皆生相者。 则我痴等非是已住故兼四惑为住相耶。 彼既不然。 此云何尔。 彼异灭等为难亦然。 若我痴等为住相者。 末那唯应四惑相应。 唯许四惑为住相故。 便违论说慧等俱起。 既说法身能觉住相。 法身唯应能断末那。 即不断染现色。 能见皆应不断。 非四惑故。 便违论说。 法身菩萨离六染中间四染。 既此所离非我痴等。 彼住相非谓四惑。 若贪等六名异相者。 计名执取何所摄耶。 非于贪等能摄彼二执惑。 行相极差别故。 若断贪等名离异相。 即此二染二乘不断。 便违论说。 执相应染二乘解脱究竟离故。 又应意识唯贪等俱说。 六异相起意识故。 便违论说触等俱起。 故知异相非谓贪等。 若七支恶是灭相者。 即未觉时常起恶业永世恶趣。 以未觉时有彼七支诸过恶故。 生人天者应离灭相。 离七支恶生人天故。 善恶二趣皆有异熟。 岂恶趣业独名灭相。 故知灭相非七支恶。 既此所说不应正理。 由此四相非同前说。 今以二门略辨其义。 一辨明。 二别说。 初总明者。 心性本来离生灭念。 而有无明动心令作生住异灭。 故名相无别四相而作能相心。 既由无明鼓心令动遂有微着不同。 而先后际异。 先际名为生相。 后际最粗名为灭相。 即彼中际名住异相。 二别明者。 对位分相。 即九相中前之八相。 生一住四异二灭一生相。 一者即初业相。 谓由无明动彼净心至此最微动念之位动念初起名为生相。 论说佛地断微细念。 细中之细是佛境界。 故知唯业是生相也。 住相四者。 谓次四相。 所谓转现智相续相。 前二本识。 粗分之位。 是法我执所住之境。 后二事识。 细分之位。 是法我执能住之心。 无明与前生相和合转彼静心。 乃至此位行相犹细。 但是能所别法执□住未别异故。 故下论说法身菩萨觉于念住。 粗中之细细中之粗菩萨境界界此四相总名住相。 异相二者。 谓次二相即是执取计名字相。 无明与前住相和合转彼静心至此事识粗分之位。 行相稍粗。 依于异根取别异境起异执故。 故下论说新发意菩萨觉于念异舍粗分别。 粗中之粗凡夫境界。 此粗中粗既是意识。 意识即摄此二相故。 故此二相总名为异。 灭相一者。 即起业相。 即由无明转彼静心至此后际周尽之位。 能令静心□于六道如□伎人作牛马等。 故下论说造种种业受果不自在故。 以此九相数处得名。 或开九相。 或本事识。 意意识。 或为六染。 或名二碍。 或辨粗细。 故今细位说为四相。 即指九染。 非谓别指我痴等也。 有义。 此说亦未应理。 既说四相皆非能相。 不应起业。 是其灭相能□静心是能灭故。 四相何不摄。 业系苦亦名所起之妄相故。 既生异灭无别能所。 宁住相有能所四耶。 应生异灭皆有能所。 彼既不然。 此云何尔。 或住异灭皆名异住。 随应皆有别异。 执着能成能住异趣身故。 彼既不尔。 此云何然。 若许皆通。 便成难□。 故此四相不应立也。 若以论说念无异相念无住相必应立者。 何不具言念无灭等。 况新论说中间二相不言住异故不为证。 下言心相生住异灭者。 此义殊故不为证。 谓显九相皆有生等。 得无念者知此九相生起迳停衰变谢灭皆依心起无有自性。 非谓别配前之八相。 亦非四位别觉四相不同。 初师不应为难。 又言。 四相俱时等者。 谓即指其始觉四位。 谓显始觉有四位相。 而释经中四种禅义。 非谓安立无明四相。 新论但言如是知已则知始觉不可得。 以于一心前后同时皆不相应无自性故。 谓由无明起粗细念念起皆有生住异灭。 而诸凡夫都不觉知念之起灭而受轮回。 今以本觉内外熏力觉念浅深有四位相。 何要强立无明四相。 若谓障谓二义相成勿违古人。 故论立者。 生一住四异三灭一。 生一住四义如前释。 异相三者兼起业相。 起善恶等别异业故。 由其异业令趣别故。 是粗中粗。 意识摄故。 皆三贤等所知境故。 灭相一者。 即业系苦。 静心□为趣生相故。 此是无明所起相故。 是最后际终尽处故。 至此方成流转苦故。 此释虽胜第三师义。 而于至难亦未能净。 后有智者辨而通之。 然此四相唯一梦心。 皆因根本无明之力。 是故经云。 无明住地其力最大。 论说无明能生染法。 正谓此也。 虽复如是从微至着辨四阶降。 然至始终意无前后。 粗细镕融唯一心故。 故说四相俱时而有。 若未达心源。 随行浅深觉有前后。 若达心源者。 一念四相俱时而知。 是故经云。 菩萨知终而不知始。 诸佛如来始终俱知。 依此义说始谓生相终谓灭相。 既因无明不觉之力起生相等种种梦念动恶心源转至灭相流转生死备受诸苦。 今由本觉内熏为因善发闻熏而为外缘。 体用融通同一熏故。 益彼真如解性之力。 损彼无明迷闇之相。 渐白心源始觉灭相终觉生相。 朗然方悟。 觉了心源本无所动今无所静。 平等。 平等住一如床。 无本始觉二相之异。 即经所说梦渡河喻意在于此。 举而说之。 上辨四相。 下释论文。 既前三义不应正理。 是故释文但依正义。 即此第一觉相之中□下四义。 一能觉人。 二所觉相。 三觉利益。 四觉分齐。 下三觉相其义亦然。 如凡夫人者。 是能觉人。 在十千劫十信位中。 以是位前都未觉念未离分别。 故名凡夫。 觉知前念起恶者。 明所觉相。 谓此位中心如轻毛随风东西数有进退。 前念不觉于身起彼常乐等总而生惑着。 即知所起心是恶也。 能止后念令不起者。 辨觉利益。 既觉前恶后。 即于身起彼无常无我等相。 而生厌离欣乐涅槃。 不生灭着颠倒心也。 虽复名觉即是不觉者。 能觉分齐。 觉恶能止虽复名觉。 而不觉知举体是真妄生厌离。 即是不觉。 故经说云。 说身无常而亦不说厌离于身我。 今为汝说胜三修法。 此即顺于四相义解。 或此位中未达空理。 不知一心本无动念。 见有所起念念差别。 前念不觉起烦恼。 念后起厌心而欲除灭。 觉念是恶随复名觉不觉念无则是不觉。 故经说为愚夫所以行禅。 七卷经云。 渐次增胜无想灭定名愚夫禅。 此释稍好。 二论会同故。 新论云。 前念不觉起于烦恼。 后念制伏令不更生。 此虽名觉即是不觉。 论。 如二乘至名相似觉释曰。 此第二觉相也。 二觉相也。 二乘观智等是能觉人。 新发意菩萨是三贤位。 十解初心名发心住。 举而等后云初发意。 得人空门同二乘说。 觉于念异等者。 明所觉相。 如前所说三种异梦从本静心无明眠起。 此三乘人共智无我从异梦觉异相永无名。 觉于念异念无异相。 已舍粗分别等者。 是觉利益。 既此异相即是意识起。 我我所自他异执随事攀缘分别六尘。 名粗分别执著相也。 名相似觉者。 是觉分齐。 虽舍如是粗分别执。 而犹未得法空真理。 是故但名相似觉耳。 或此位中得我空真如。 知彼真如本无相念与无明念体相别异。 由此但能舍粗分别。 而未能知念即无念。 非真觉故名相似觉。 故经说为观察义禅。 谓知自共相人无我已于法我随顺观察义禅。 前释顺古违新论文。 后释甚差两论快会。 故新论云。 觉念无念体相别异舍粗分别。 论。 如法身至名随分觉释曰。 此第三觉相也。 法身菩萨是能觉人。 初地能证遍行真如。 显自法身遍满之位。 乃至十地悉同证得。 是故皆名法身菩萨。 觉于念住等者。 是所觉相。 四种住梦无明眠起。 既得法空真无相智。 从住梦觉。 住相永无名。 觉于念住念无住相。 已离分别粗念等者。 是觉利益。 即此所离法执梦念名为分别粗念相也。 异前人我粗执但云分别。 异后生相细念故云粗念。 于一法执义说二言。 名随分觉者。 是觉分齐。 虽得如是无分别觉。 而犹未离微细分别。 当复眠于生相之梦觉道未圆。 故名随分。 或此位中得真证智。 念无念相皆悉舍离。 名觉于念住念无住相。 由此便能舍中分别。 名离分别粗念相也。 即经所说缘真如禅。 故楞伽云。 谓若分别无我有二。 是虚妄念。 若如实知。 彼念不起名缘真禅。 前释顺古违新论。 后释顺经兼快新论。 故新论云。 觉念无念皆无有相舍中分别。 论。 如菩萨至名究竟觉释曰。 此第四觉相者。 如菩萨地尽者。 初明能觉人。 文中总别显其二道。 初句总标能观之位。 即是金刚等觉之位。 非谓十地名为尽地。 以新论说为若超过菩萨地故。 其次二句别明二道满足方便。 是加行道即是满足之方便故。 而新论言究竟道满足。 举总取别。 即加行道是此摄故。 一念相应是无间道。 其无间道一刹那中与理契会断细念故。 如对法云。 究竟道者谓金刚喻定。 此有二种。 谓方便道摄。 及无间道摄。 觉心初起等者。 显所觉相。 根本无明依觉故迷动彼静心令起细念。 即是此中初起心也。 今至此位方始觉知。 离本觉无不觉。 即动心本来静。 如正迷时谓东为西。 及其悟也西即是东。 岂于悟时更有西相。 故觉初心相也。 故言觉心初起心无初相。 或始觉心初始而起名觉心初起。 故新论言。 觉心初起始名为觉离于觉相。 前释顺古违新论文。 后释顺理不违二论。 即经所说诸如来禅。 故楞伽云。 谓入佛地住自证圣智三种乐为诸众生作不思议事。 前三种位中虽有动念故言念无住等。 今此位中动念都尽唯一心在。 故云心无初相。 是则心无初念相也。 远离等者。 明觉利益。 业相动念。 念中最细名微细念。 即生相也。 或细分别名微细念。 不论别配无明业相。 谓第三位觉念无念皆无有相舍中分别。 今此位中觉相亦无。 都无所得故离细念。 新论但名细分别故。 此念永无故云远离。 远离虚相故真心性即得显现。 故云得见心性。 无明风止性海浪息永无生灭。 故言心即常住。 依此二义故新论言心根本性常住现前。 前三位中念相未尽。 是故不云得见心性。 觉未至源。 无明犹在。 动彼静心。 业识起灭。 是故不云心即常住。 名究竟觉者。 结观分齐。 未至心源。 梦念未尽。 始末同本非究竟觉。 求灭此动。 望至彼岸。 今梦念息。 觉了心源。 本无流转。 今无始静。 常自一心。 始异本得为如来。 名究竟觉。 若尔始觉既成常住。 岂不违彼摄论所说。 本既常住。 末依于本相续恒存。 乃至广说。 蕴二意异。 故理不相违。 此论欲显本由不觉动彼静心。 今息不觉还归本静。 故成常住。 摄论欲明依常法身起福惠行。 所感报果既从缘起。 故说相续始觉。 万德要具二义。 依前义故常住。 依后义故生灭。 生灭常住不相妨碍。 以一一念悉通三世。 虽遍三世不过一念如一毛孔。 遍于十方。 虽遍十方不增毛孔。 佛德如是无障无碍。 岂宁偏执于其间哉。 如花严经颂此义云。 牟尼离三世相好悉具足于住无所住法界悉清净因缘故法生因缘故法灭如是观如来究竟离痴或是故二论各述一义同契至真不相乖也。 论。 是故至向佛智故释曰。 下引经证。 于中有四。 一引经成证。 二重释前文。 三不觉之失。 四觉者之德。 此初也。 是后三位能观念无皆名觉。 故经依此说能观无念。 为向佛智。 谓因地时虽未离念。 而观此念都无念相。 能观如是无念道理。 说此能观为向佛智。 以是证知佛地无念。 向佛智者。 是证得义。 故新论云。 若有能观妄念无相。 则为证得如来智惠。 此是举因望果说也。 若约因果通位说者。 如金光明第二卷云。 依诸伏道起事心灭。 依诸断道依根本心灭。 依胜拔道根本心尽。 诸伏道者。 谓三贤位。 起事心灭者。 即此论中舍粗分别执著相也。 诸断道者在法身位。 依根本心灭者。 犹此论中所舍分别粗念相也。 胜拔道者金刚喻定。 根本心尽者。 犹此论中所言远离微细念也。 论。 又心起者至即谓无念释曰。 此重释前文也。 此释伏疑重举前文。 觉心初起故言又心起者。 谓前所言觉心初起若谓觉。 彼初起之心。 则不名觉。 有初心故。 若无初心。 则何所觉。 所觉既无。 无能觉故。 若觉悟心初起名觉。 既有觉相。 不应名觉。 起初觉心是不觉故。 如何前言觉心初起。 显通此难故举此文。 前说觉心初起相者。 于所觉相无相可知。 而言觉心初起相者。 觉彼初心即无念起。 如觉迷方知西即东更无西相是可觉知。 知西相者谓即东也。 觉心之时知初动念即本来静。 所觉初心既不可得。 能觉初相亦何所存。 故云即谓无念。 故新论云。 心尚无有。 何况有初。 论。 是故一切至无始无明释曰。 此显不觉之失也。 文中三节。 谓标释结。 是故等者乘前标也。 是前无念名为觉故。 除佛已还不名为觉。 以从等者。 释所以也。 若除佛外不名觉者。 何故前言随分觉等。 以从无始至成佛来无明之念念念相续未曾离故。 新论意同前对四相梦之差别故说渐觉。 今约无明眠之无异故说不觉。 如仁王经同此义云。 始从伏忍至顶三昧照第一义不名为见。 所谓见者是萨婆若故。 故说无始无明者。 结不觉义。 谓从无始而有无明。 既依无明而起诸念。 故有念者说彼皆是无始无明不名觉也。 新论无此文义亦足。 论。 若得无念至无念等故释曰。 此显觉者之德也。 此中意说。 若妄未息。 不知一心本无相念。 若至心源得于无念。 则能遍知一切众生心妄动故生住异灭心本不动实无生等。 故新论言。 若妄念息即知心相生住异灭皆无有相。 以无念等故者。 释通上义。 佛得无念众生有念。 有无悬隔云何能知。 以无念体皆平等故。 众生生虽念体即无念。 佛无念体与彼平等。 故能遍知诸念无念。 新论无此文义似阙。 论。 而实无有至同一觉故释曰。 上寄四相释成义言。 此显始觉不异本觉。 而实等者。 初标不异。 虽曰始得无念之觉。 而觉四相方名始觉。 然所觉相本来无起待。 何不觉始觉别耶。 以四相下后以释成。 以彼四相无别自体可辨前后故言俱时。 依于一心粗细之念故说觉时而有前后。 言而有即前后也。 非谓四相而俱是有。 既离心外皆无自性。 无有俱时前后可立。 是故说言皆无自立。 既本离心皆无自性。 由此不离本觉真体故。 言本来平等同一觉也。 此总意云。 既觉四相说为始觉。 所觉无故能觉亦无。 故无始觉异于本觉。 或此真显始不异本。 谓前所说四种觉相离于本觉皆不可得。 故新论云。 如是知已则知始觉不可得。 以于一心前后同时皆不相应无自性故不异本觉。 若作此释于理无违。 令新旧论不相乖返。 依此义故楞伽经云。 十地即十地无所有何以等。 论。 复次至不相舍离释曰。 上广始觉。 下广本觉。 于中有二。 先明随染。 后显性净。 初中有三。 标别辨相。 此初标也。 以随动门而显本觉故。 言本觉随染分别。 既随缘动而言生也。 虽曰随染不失性净。 故言与彼不相舍离。 此所随染既有二种。 故随此染生下二相。 言二染者。 一谓自染。 即在因时由无明熏所起诸染。 二谓他染。 即在果时与生同体诸众生染。 随生相者。 此中有义。 谓随自染生智净相。 以说从染得智净故。 由随他染生不思业。 以化染生起胜业故。 有义。 俱随自染而起。 谓本觉心具有体用。 随染显体成智净相。 随染显用起不思业。 既断自染方能起用。 故不思业亦随自染。 有义。 俱随他染而起。 谓诸菩萨修行得果显现法身起诸业用。 皆随众生染有此事。 若度染机无修无得。 唯是真如一味相故。 若尔此二应是始觉。 答由二义故但名本觉。 一约所对染差别故。 谓始觉者对所俱染说。 今此二相对所随染故。 二约本有修生别故。 以智净等依本有义说。 其始觉者约修生说故。 虽曰不一而亦不异。 以所对染所俱所随皆依真有无别体故。 以本始觉皆有修生本有之义无别异故。 谓本来始更无异法。 从此义故总名本有。 以始契本方名本觉。 从此义故总名修生。 既以本觉作始觉故。 即此本觉亦是本有修生。 又以对始得本名故。 即此始觉亦名修生本有。 此缘起理犹如圆珠随举一门无不收尽故。 智净等与彼始觉异不等皆无有妨。 论。 云何为二至思议业相释曰。 此别名也。 略以十门分别此二。 一者释名。 所言智者谓始觉智。 净谓离染。 同于本觉。 果德作用故名业。 非下地测名不思议。 二相皆通持业依主。 相者状也。 本觉随染有此体用当相状故。 即相之相二释皆通。 二者出体。 此二皆以生灭门中随染本觉而为自体。 以说随染生二相故。 三显体用。 初智净相还净时体。 不思业相还净时用。 本觉有此当本末故。 四者染净。 此二俱净。 以皆返染而显说故。 亦可俱染。 以皆随染之所成故。 五约二利。 初一自利。 非无利他。 谓以自他利为他自利故。 六者三身。 初通法身及自受用。 后通化身他受用。 体相粗细二利断故。 七者四智。 初一镜智亦平等性。 普照之智体故。 后通三智。 由得平等妙察性成化事故。 八者二智。 初即正体如理之智。 后即后得如量之智。 返照自体起外用故。 九者因缘。 初以体相内熏为因。 初以体彼用大外熏为缘。 后以智净为生起因。 众生染机为发起缘。 诸法无有非因缘故。 十者得果。 初以对染同本智净为所生果。 后以对机无方大用为所生果。 既有因缘必有果故。 论。 智净相者至方便故释曰。 次依名辨。 于中有二。 先明智净相。 后不思业相。 智中有二。 初直明净相。 后问答释疑。 前中亦二。 先因。 后果。 此初也。 谓于地前真如教法内外熏力能修资粮加行善根。 故言依法力熏习。 若登地上契证真如称真起行名如实修行。 渐渐修习至金刚位因行既极名满足方便。 故新论云。 功行满足。 论。 破和合识至智淳净故释曰。 此显果也。 果有二种。 所谓体用。 由前方便能破和合梨耶识内生灭之相显其本觉不生灭性。 此即根本无明尽故以无所念显本觉也。 故言破和合识相。 显现法身断惑显体即果体也。 即于此时灭染心中业转现等相续之相故。 今随染本觉之心遂即归源为淳净智。 成于应身始觉义也。 然此始觉无别始起。 即是本觉随染作也。 始同本故名淳。 染缘尽故名净。 断障显用即果用也。 论。 此义云何释曰。 次问答释疑。 于中有二。 先问。 后答。 此初也。 此问意云。 如上所说动静心体举成生灭。 若断生灭。 应灭静心。 如何但破和合识相灭相续心相显法身等。 即执真同妄难也。 论。 以一切心至非不可坏释曰。 次下简妄异真答。 于中有三。 谓法喻合。 此初也。 谓生灭相皆是无明。 非是本觉体。 有识相。 觉与不觉体非一故。 此无明相虽非觉体。 而亦不离本觉之体。 觉与不觉体非异故。 由非异故而可坏。 故涅槃云。 明与无明其性不二。 由不一故非不可坏。 故下文云。 除灭无明见本法身。 前然非异可坏义故说离静无别动心。 今依非一非不坏义说破识相法身显现。 所望义殊不相违故。 论。 如大海水至湿性不坏释曰。 此举喻也。 文中显其四种喻相。 如大海等者。 真随妄转喻。 水相等者。 真妄相依喻。 而水非动性者。 真体不变喻。 此显动者。 非自性动。 不尔动灭湿应灭故。 若风止灭等者。 息妄显真喻。 谓显动者。 随他动故动相灭时湿性不坏。 论。 如是众生至不坏故释曰。 此法合也。 于中次第合前四喻。 众生净心等。 如水随风动。 水不自浪。 因风起浪。 风不自波。 依水现波。 故动即水。 无别体也。 心不自起。 因无明起。 痴不自动。 因心有动。 生灭即心。 无别体也。 心与无明等者。 如风水相依。 以水全动故无水相。 以动全湿故无风相。 心全作识故无心相。 识无非真。 无无明相。 故梁摄论云。 见此不见彼。 若见一分性解分性不异。 即生死故不见涅槃。 即涅槃故不见生死。 心非动性者。 如水非动性。 即显心性本非动念。 若无明灭下。 如水体不变。 无明灭者。 根本无明如风灭也。 相续灭者。 即业识等。 如波相灭。 智性不坏者。 随染本觉。 照察之性。 如湿性不坏也。 论。 不思议业至胜妙境界释曰。 次不思议业相。 于中有二。 初标。 后释。 此初也。 以依智净法身之体起此应身功德之相。 与众生六根胜妙境界。 故宝性论云。 诸佛如来身如虚空无相。 为诸胜智者作六根境界。 示现微妙色。 出于妙音声。 令嗅佛戒香。 与佛妙法味。 使觉三昧触。 令知深妙法。 论。 所谓无量至得利益故释曰。 此辨释也。 文有七句。 显其四义。 初之二句横显业德广多无量。 次之一句竖显业根流穷三际。 次之二句显业胜能无功应机。 后之二句显业胜益利润不虚。 即是根作真如大用无始无终相续不绝。 故金光明经云。 应身者从无始生死相续不断故。 一切诸佛不共之法能摄持故。 众生不尽用亦不尽故说常住。 宝性论云。 何者成就自身利益。 谓得解脱远离烦恼障智障得无障碍清净法身。 是名成就自身利益。 何者成就他身利益。 既得成就自身利已。 无始世来自然依彼二种佛身现世间自在力行。 是名成就化身利益。 问。 始得自利已方起利他业。 云何利他说无始耶。 答。 有二义。 有义。 如来一念真智遍应三世。 所应无前际。 能应亦无始。 犹如圆智一念遍达极三际境。 境无边故智亦无边。 无边之智所现之相故得无始亦能无终。 不可难言过去众生已入现世无所利应。 以众生体遍三际故。 三际互融皆具有故。 三际时分无定实故。 说众生界无增减故。 前际若灭乃成减故。 后际若生是增见故。 故虽前际亦能利益。 此非心识思量所测。 是故复名不思议业。 有义。 前说理未圆明。 于正理教犹乖疏故。 若说众生体遍三际。 是则便无利他之义。 众生与佛其体同谁。 既众生界前际不灭。 亦即佛界后际不增。 谁起化用无始应耶。 若虽同体亦有利者亦可应说众生利佛。 以同一体成利他故。 更有诸过不能系取。 故知此说理未圆显。 应言利他说无始者不约所应无始而说。 但约佛。 佛体同而异。 谓利他者即始觉也。 始觉同本。 其体不殊。 本觉之体诸佛无别。 觉体同故佛亦无差。 前佛所化即今佛利。 前既无始。 今亦无初。 故虽始得法身自利。 而起应化利他无始。 此既真用不待作意。 是故名为不思议业。 此与众生心本无二。 但为无明用则不现。 若有厌求真用渐显。 则于彼心称根现起而不作意。 我现差别故云随根自体相应。 现无不尽尽无不益。 故云种种而现得利益故等。 此等诸文新论少差。 能寻其义不越于此。 论。 复次觉体至犹如净镜释曰。 次显性静。 于中有二。 初总标。 后别释。 此初也。 前就动门故说随染。 今约寂门而言性净。 此二本觉体既不殊。 则不动而动。 动而不动也。 下文四义。 其义既多。 今先略以十门分别。 一出体性。 此四并以生灭门中本觉真如三大为体。 而论但言觉体相者。 且就因说未起用故。 或体即相。 非辨相大。 二明染净。 此四虽就性净而说。 若约相论染。 无染异。 初二在缠相有染故名有垢。 如后二出缠离染相故名无垢如。 三辨次第。 以显染无方明性净故。 最初说如实空义。 妄空德身成内熏因故。 次又明因熏习义。 由熏断妄真体显能故。 次明其法出离义。 依体起用作外缘熏故。 后明其缘熏习义。 四约佛性。 此四既是性净本觉。 即是经说三佛性义。 初一唯自性住后一唯至得果。 因熏亦自性亦引出。 法出亦引出亦至果。 五辨因果。 初二在因。 后二在果。 因中初举因体。 次举因用。 六明大义。 初一唯体非相用。 后一唯用非体相。 因熏亦体亦相而非用。 法出非用亦体亦是相。 此分相门且作是说。 若约镕融。 皆具三大甚明净义。 此四既是性净本觉。 虽说相染而性本净。 即初二自性净。 后二离垢净。 自性净中。 初一由妄空故。 次一由具德故。 离垢净中。 初显净体。 后显净用。 八显大喻有四大义。 犹如虚空故。 虚空喻有四大义。 空无一切相能含一切物。 离垢显大空示现一切物。 既觉与空具四大义。 故言有四大义与虚空等。 九辨净喻有四净义。 犹如明镜喻有四净义。 空无外物体。 体净含众像。 出离诸尘垢现像为物用。 由四净义如本觉故。 故论说言犹如明镜。 文中所言有四大义可与空等其如明镜。 不言净义是译者失。 新论具故。 故彼文云。 有四大义清净如虚空明镜。 又此标中具举二喻。 及下释中唯净镜义亦译者失。 非本论意。 新论具故。 下文当辨十明同异。 此中法出与前智净皆显法体。 此中缘熏与不思业皆显觉用既无差别。 何故别开前智净相。 以始同本显于本觉能观之智。 此法出离举出离义。 显于本觉所观之法。 前不思业约彼始觉随缘所现相属智用。 由其根本随染本觉从来相关有亲疏故。 今此缘熏依于本觉平等所现普益法用。 由其根本性净本觉等遍一切无亲疏故。 此约义门且说差别。 能智法等实无有异。 以始同本无别体故。 论。 云何为四至觉照义故释曰。 次下别释。 别释四义。 即分为四。 此初也。 文中标释。 下准此知。 如实空镜者。 标其名也。 觉体不虚故言如实。 于中无妄故名为空。 无妄明净故喻之镜。 此中略无虚空义喻。 新论即具。 故彼文云。 真实空大义清净如虚空明镜。 下辨相中总有四句。 其上二句总标离到心境界相。 其下二句释其所以。 谓妄心境本无所有犹如龟毛。 不现镜中故。 望本觉非所觉照。 觉望心境非能觉照。 所照既无能照无故。 故云无法可现。 非觉照义故。 故新论云。 谓一切心境界相及觉相皆不可得故。 若尔何故下文乃言世间境界悉于中现。 答。 彼约依他从真似现。 不异真如故云即真实性。 此约无别遍计所执实法可现故言无法可现。 所显义别亦不相违。 若尔所现依他似法应不由彼遍计执实。 答。 虽由执实体唯恒似。 如因质现影。 镜中不现质。 不现质故无法可现。 能现影故悉于中现。 论。 二者因熏至熏众生故释曰。 因熏习镜者。 标其名也。 能生觉果名之为因。 此能内熏故名熏习。 能现诸法故谓之镜。 于中现法亦如虚空。 文略不举虚空之义。 故新论云。 真实不空大义清净如虚空明镜。 下辨相中文有三节。 谓如实不空者。 出因体也。 以是万德真实体故。 故新论云。 谓一切法圆满成就无能坏性。 由不空故方作正因故。 不空者成因义也。 一切世间下释其镜义。 谓一切法悉起觉中。 犹如镜中能现影也。 言不出者。 待缘力现不能自出所现诸法不出心外。 如镜无质影不自出而所现影不出镜故。 言不入者心随熏现不从外入。 所现诸法不染真体。 如镜变影不从外入。 虽现染影不染镜故。 言不失者。 虽无出入不失缘起。 虽现诸法不失自真。 如影非出入不失所现影。 虽现诸影像不失镜本故。 言不坏者。 所现同真非可对。 谓随缘有无非可破灭。 如影同镜非可异除。 随质有无非可破故。 新论所言不灭不坏唯得此义无不失义。 常住一心者。 会相同体以一切等释同所由。 以缘起法心随缘现无出等故。 离心无体。 本来平等即是真也。 如影缘现无出入等离镜无故即是镜也。 又一切下释熏习义。 谓性净故现染不染。 亦以现染返显性净。 既由现染方成不染。 故云染法所不能染。 以本无染今无始净故。 本觉智未曾移动。 亦由现染故云智体不动。 非但无染为体。 亦由净德无少故云具足无漏。 即此净德内熏众生令起厌求之心。 故云熏众生也。 故胜鬘云。 由有如来藏能厌生死乐求涅槃。 十佛性中是业性故。 能熏妄心起厌求等。 论。 三者法出至淳净明故释曰。 法出离镜者。 标其名也。 不空体相故谓之法。 从二碍显故名为出。 破和合相故谓之离。 淳净明故喻之为镜。 应言淳净故名为空。 以淳明故谓之为镜。 文略不出虚空之义。 故新论言。 真实不空离障大义清净如虚空明镜。 前明在缠不空如来藏。 今显不空出缠之时身。 宝性论云。 有二种净。 一自性净。 以同相故。 二离垢净。 以胜相故。 次下辨相释标中四义。 谓不空法者。 释前法字。 谓前因熏不空之法。 新论名为本性清净常安住法。 出烦恼等者。 释其出字。 粗细染心名烦恼碍。 根本无明名为智碍。 断此二障而显出。 离和合相者。 释其离字。 出二碍故则不生灭。 不与生灭不与生灭而相和合。 离此识相成法身故。 淳净明者。 释其镜字。 体离相故名淳。 出惑染故名净。 无痴闇故名明。 淳净明故如镜。 新论意同。 不能繁举。 论。 四者缘熏至示现故释曰。 缘熏习镜者。 标其名也。 用大外熏故谓之缘。 令发善心故名熏习。 起善法影故喻云镜。 谓此相大出缠之时而为镜智。 起大作用为缘熏发众生之心生厌乐等。 名缘熏习。 此诸行德是佛智影。 即说佛智喻之名镜。 故佛地云。 大圆镜智能起众生诸善法影。 何故唯现善法影耶。 以不善等如闇等质非是影像所起缘故。 若说法身。 周遍法界示现万化亦名虚空。 故新论云。 真实不空示现大义清净如虚空明镜。 次下辨相。 文复二节。 谓依法出离故者。 出缘熏体。 遍照已下显缘熏相。 依前出缠法身之体起大智慧光明义用能照法界众生之心随其所应示现万化令其修习随分善根。 故云令修善根随念示现等新论少异。 义不越此。 论。 所言不觉至分离本觉释曰。 次显不觉。 于中有三。 初明根本不觉。 次显枝末不觉。 后结末归本。 亦可三文。 初明不觉体。 次显不觉相。 后结相同体。 前中有二。 初依觉成迷。 后依迷显觉。 初中复三。 谓法喻合。 此初法也。 所言等者。 初总标举不觉之名。 谓不如等者。 次显不觉依觉而有。 念无已下。 后显离觉无别不觉。 次中三句。 谓不如实知者。 即能迷无明也。 如谓称顺。 实谓真实谓真实真如法。 一者即所迷法也。 真体一味无念名一。 而有其念者即迷所成八识心也。 谓真一味能迷无明不称实知。 而有虚妄八识之念。 故名无明。 然此无明离真无体。 故言念无自性不离本觉。 论。 犹如迷人至则无所迷释曰。 此举喻也。 而新论言。 迷无自相不离于方者。 但语前后而意无别。 论。 众生亦尔至则无不觉释曰。 此法合也。 本觉真如如正方所。 根本不觉似能迷心。 业等动念是如邪方。 如离正东无别邪西。 故言若离。 觉性即无不觉。 问为此本觉体自不觉为别无明名为不觉。 此第有义。 无别不觉。 觉体自迷说为不觉。 岂别无明异于本觉。 如睡与寤体性无差。 若互无者。 常无寤睡。 由无别故寤睡更起。 若各别者则于一人亦睡亦寤。 不应正理。 觉不觉性当知亦然。 若觉不觉互无性者。 既无起妄亦无返迷。 由觉不觉体无别故。 自迷流转。 自悟归源。 若各别者。 则一众生半迷半悟。 不应道理。 由无别故。 是故论言念无自相不离本觉。 由此经说闇与明合。 有义。 此说理深乖返。 觉名应互失故。 起染归源应无定故。 觉与不觉性各异故。 如苦与乐性不同故。 若断无明。 觉便断故。 说无明缘动性。 因缘同体理不闻故。 觉体便应自能动故。 风与海水喻不齐故。 故前所说理必不成。 应说二义。 其体非一。 断灭无明显法身故。 自性净心因无明动。 能动所动体非一故。 能熏香臭与所熏法能熏所熏亦非一故。 真妄本来性非染净。 由别缘熏成染净故。 不相离故名不离觉。 非觉不觉定同一体。 故下论说。 若如来藏体有妄法而使证参永息妄者。 则无是处。 由新经说灯破闇喻。 有义。 二说理皆不成。 定一定异外道见故。 无明非坏非不可坏。 由与本觉非一异故。 此所举喻水相风相随转微尘非一异故。 各取一边皆当所难。 合二说者义方具足。 前所引文依一义。 故觉不觉非一非异。 论。 以有不觉至自相可说释曰。 此依迷显觉也。 以有不觉妄想等者。 此明妄有起净之功。 若离不觉之心等者。 此明真有待妄之义。 良以依真之妄方能显真。 随妄之真还待妄显。 略说虽然。 而广说者无明熏真所起分别。 由此妄想能知名义故。 对此妄说真觉名。 然其真觉名体其真妄相待立名。 直就真体都无名相。 若离不觉无所待故无显说真觉自相故。 下文云。 染法净法悉皆相待。 无相可说。 此中意说。 若离所待能待亦无能所寂静。 终不可说觉与非觉。 故楞伽偈云。 远离觉所觉。 论。 复次不觉至相应不离释曰。 次明枝末于有二。 先明细相。 后显粗相。 初中亦二。 总标。 别释。 此初也。 无明为体本。 三细为相末。 不相离故名为相应。 非谓王所相应之义。 是不相应三染心故。 无明起妄。 妄起无明。 是故名为相应不离。 此及六粗先作二释然后消文义方明着。 一约喻显意。 二就识明相。 初说意者。 本觉真如其犹净眼。 热翳之气如本无明。 翳与眼合动彼静眼。 业识亦尔。 由净眼动故病眼生。 能见相亦尔。 病眼外视即有空花。 境界相亦尔。 以有花境分别好恶。 智相亦尔。 由此分别坚执不改。 相续相亦尔。 领顺违相起爱憎心。 执取相亦尔。 随其苦乐立名计着。 名字相亦尔。 既生贪嗔争而相击。 起业相亦尔。 被捉送官有所囚系。 业系苦相亦尔。 长眠生死而不能脱。 皆由根本无明力也。 约识辨相。 略叙三释。 有义。 染心是前七识。 此属七识有通有别。 通谓九相皆属七识故初业相即自体分。 其能见相即诸见分。 第三现相即是相分。 缘境执法故名智相。 执相常流名相续相。 依法执我名执取相。 由执起名名计名字相。 依起惑业名起业相。 由业招报名业系苦相。 别而言之。 业属第七。 依无明动成妄念故。 转属第六。 依第七根转缘外故。 现属五识。 随其五尘对至现故。 智识即是邪智故。 相续即是诸识。 我执多执常故。 执取相者即是诸识。 领纳受蕴。 计名字相即是诸识。 取像想蕴。 起业相者即是诸识。 思数行蕴。 业系苦相是五趣。 果即是色蕴。 故此粗细九种妄心是前七识。 今知九相非是黎耶。 有二证故知唯七识。 一由二和方名黎耶。 此中生灭是前七识。 其不生灭是如来藏。 融同一体是黎耶识。 既此九种是唯生灭。 非二和合故非黎耶。 二以阿黎耶识说有无明。 不觉而起。 能见现能取境界起念相续说为意等。 既依黎耶说有无明。 不觉而起方是业等故。 业识等是前七识。 有义。 前说不应正理。 乖此论等诸教理故。 经说真现分别事识。 即应经有重言失故。 论说现识一切时起。 若是前七。 应间断故。 说阿赖耶现一切境。 现属七识。 违诸教故。 所现境用既属七识。 赖耶应无现境义故。 识三细相名不相应。 若是七识染相应故。 又应业识非佛地断。 许是七识菩萨知故。 更有诸过。 不能广举。 故知九相通显八识。 谓前三细定属梨耶。 后有三分故说三细相。 义如下说。 若尔黎耶应唯生灭。 业等唯是生灭心故。 答。 实由二义方成梨耶。 义如前说。 此偏举故。 以彼六粗是七识故。 故说境缘复生六相。 亦即经说。 于藏识海境风所动七识。 波浪转。 于中智相是末那识。 经说。 六识及心法智如是七法刹那不住以住。 以此末那创有惠数执我我所得此名。 故其相续相即是意识。 论自说云。 言意识者即相续识。 依诸凡夫取着转深名意识故。 余是四蕴。 义如前说。 若尔末那应缘外境。 便与经论所说相违。 答。 许缘六尘不违教理。 金鼓经说。 眼根受色乃至意根分别诸法。 大乘意。 根即是末那。 能缘诸境。 不违经故。 如对法论十分别中相显现分别者谓六识身及意于器世界所受用义所取相中而显现故。 意通缘境。 亦不违论意。 是意识不共所依。 如眼与识得同缘境。 由是此中应作比量。 意根必与意识同境。 是立宗言。 以是不共所依必与能依同境如眼等五根。 是随同品言。 谓若不同境者必非不共所依如次第灭意根。 是随远离言。 既此比量于理无违。 末那遍缘理善成立。 不可难言。 同能依识缘自体故有自见遍。 诸心心所皆证自体。 于一心中有诸分故。 是故不废同一所缘。 而诸教说不缘外者。 以所现境不离现识。 末那虽缘不计为外。 不妨内缘六尘境相。 有义。 此说理教相违。 唯说末那内缘执我。 以是微劣任运一类无穷。 别起我所见故。 不尔何异第六意识非计内外可令相别。 尚非我计我亦非外计外。 故说心法智。 即此智相是末那者亦非证成。 末那心所非唯惠故。 惠于心所非初胜故。 非自所许四相法故。 以诸心所助成心事名心法智。 总为第七。 非即末那名为智相。 不尔本识既未有智。 何不说为非心法智。 意根分别一切法者。 此中意根非末那识。 意谓思量。 此分别故。 即说意识名为意根。 意识亦名分别根故。 如说眼根能受诸色。 岂受相应能受色耶。 经说境缘七识浪转。 论兼说意显现分别。 言总意别亦不相违。 依本识见而起末那。 依本识相别起五识。 意识通缘见相而生。 不尔诸识便无差别。 既所引教不顺所宗故。 所立理依似比量。 宗有二过。 一违正教。 多处唯言有我见故。 二违比量。 乖不遍缘正比量故。 因有二过。 一有决定相违过失。 违后施设正比量故。 二有异品一分转过。 诸共所依亦同境故。 由是此中正比量云。 有漏意根必不遍缘。 自所余境不共。 所依六根之中随一摄故。 如彼有漏意根应不能发无漏意识。 理不相应故。 又令末那与五色根等无差别。 便成大过。 使前所说理教相违。 故知末那非谓智相。 不能分别爱不爱故。 应知六粗皆属事识。 下五意中广显其义。 何故不说末那识者。 有二义故略不说之。 一义准有故前说赖耶三种细相必有执我末那俱起。 故唯识云。 随彼所生彼地所系。 又瑜伽说。 赖耶识起必二识相应。 又由意识缘外境时。 必依末那为根方起。 故说六粗分别事识必有末那。 义准有故。 故粗细中略不说也。 二义不便故。 无明住地动本净心令起和合成黎耶识。 末那既无此和合义。 故三细中而不说之。 又由外境牵起事识。 末那既无缘外境义故。 六粗中亦略不说。 由此义故经中但说真识现识分别事识。 余义同前。 委如下说。 论。 云何为三至不离因故释曰。 次分别释。 于中三细。 即分为三。 此初也。 无明业相者。 标其名也。 谓由无明心起动故。 谓无明即名业相。 但是依主非持业释。 依不觉者。 释标中无明也。 心动名业者。 释标中业字。 业有二义。 一动作义。 故云依不觉故心动名业。 觉则不动者反举释成。 既始觉时则无动念。 是知今动只由不觉。 二为因义。 故云动即有苦。 如得静时即是涅槃妙果。 故知今动则有生死苦患。 果不离因者。 显动即苦。 动因苦果无别时故。 此虽动念而极微细。 缘起一相能所不分。 故无相论云。 问。 此识何相何境。 答。 相及境界不可分别。 一体无异。 此依黎耶业相说也。 论。 二者能见至则无见释曰。 言能见者。 即是转相。 依前业识转成能见。 故言以依动故能见。 若性静门则无能见故。 云不动即无见也。 反显能见必依动义。 如是转相虽是能缘。 以境微细犹未辨之。 如摄论云。 意识缘三世境及非三世境。 是则可知此识所缘境不可知。 境不可知者。 以无可知境故。 如说十二因缘始不可知义。 此依本识转相说也。 论。 三者境界至则无境界释曰。 境界相者即是现相。 依前转相能现境界。 故云依能见故境界妄现。 若无分别则无境界。 故云离见即无境界。 反显境界必。 依此义云。 譬如明镜持诸色像。 现识处现亦复如是。 此论下释现识中云。 所谓能现一切境界犹如明镜现于色像现识亦尔以一切时任运而起常在前等。 并依本识现相而说。 此之现相尚在本识。 何况业转微细于此而反说在七识中乎。 问。 此境界相为即是境为是举境显能现心。 有义。 但是所现境界说。 依能见境妄现故。 又说。 离见即无境界。 非有别心是所离故。 又依转识说为境界。 离转无别取境心故。 又说。 不知转识所现。 不说别心是能现故。 此三乃是识三分义。 次前是见。 此相分。 故下五意中名现识者。 依识所现从识得名。 如说相分亦名为心。 此亦应尔。 故不相违。 有义。 不然违论说故。 此境界相即下现识。 不应说是所现境故。 既说现识现一切境。 不应境界复现境故。 说如明镜现于色像。 若唯所现喻不齐故。 又说。 对至即现五尘。 非境对余而现起故。 又第三相得名为意。 境无依止非意义故。 经说境界现识处现。 所现能现心境别故。 前后诸文说依转识为境界者。 依识体说如说离业即无见相。 此亦应尔。 故不相违。 此文所标境界相者。 前后影略互举见相。 谓心心所四分合成业相即是证分。 是最微细难知心故。 转相即是识自体分。 以是能缘向内见故。 现相即是识之见分。 能现境界向外见故。 所现境界即是相分。 所现所取外境相故。 前二是内。 是识自体依持别故。 开之为二。 后二是外。 是识之用相带而起合之为一故。 于前后互举见相。 非谓第三唯是境界。 此等并由根本无明动静心起成黎耶位。 若尔事识应说此三。 八识皆有诸心分故。 道理实如是。 但于细识破一异执。 粗识易知义准有故。 如于事识但说相应本识。 岂都无相应义。 论文巧约影互显耳。 论。 以有境界至生六种相释曰。 显细相意以显粗相。 于中有二。 初标。 后释。 此初也。 言境界风所动种种诸识浪腾跃而转生。 新论于境加虚妄言。 意欲简别真如实境。 真如既说非是境相。 但言境界。 是显妄也。 然下六粗束为三对。 初之二种依境生执。 法执细惑地上断故。 其次二种依执生惑。 我执中惑二乘断故。 其后二种依业受果。 上品粗惑凡夫知故。 论。 云何为六至不爱故释曰。 别释六粗。 即分为六。 此初智相由未无明不了现识所现境相皆是妄现无有体性。 创起了别执实染净。 名为分别爱不爱等。 谓执染劣起不爱心。 若执净胜起爱分别。 故新论言。 起爱非爱心。 论。 二者相续相至不断故释曰。 依前分别爱非爱境而生苦乐觉念之心。 常相续故名相续相。 谓依前念分别爱境起乐受觉。 于爱境起苦受觉。 数数起念相续现前。 此即自体念相续也。 论。 三者执取相至心起着故释曰。 于苦乐境不了虚妄深起取著名执取相。 谓即于前相续所念苦乐境上复深取着领纳不舍。 故言心起着等。 论。 四者计名至名言相故释曰。 依前颠倒所取境上取分齐相更立名言而生分别。 名计名字相。 故楞伽云。 相名常相随而生诸妄相。 故言依妄分别假名言等也。 论。 五者起业至种亦业故释曰。 依前计名执着心故起贪等惑。 发动身口造种种业。 能招当来五趣苦果。 此即惑业为苦近因也。 论。 六者业系至自在故释曰。 业因既成。 依业受果。 被业所系。 不得自在。 循环受苦。 名业系苦。 故言依业受果不自在等。 论。 当知无明至不觉相故释曰。 上已广显枝末。 此即结末归本。 当知无明能生等者。 初正结归。 如前九相摄一切染。 因本无明迷真而起。 故云无明生一切染。 以一切染法皆是等。 释苦所以。 恐疑染法多种差别如何。 根本唯一无明。 染法虽多皆是无明之气。 悉是觉之相不异不觉。 是故染法皆是不觉。 论。 复次觉与至有二种相释曰。 上来已释觉不觉义。 次明同异。 于中有三。 初总标。 次别名。 后辨相。 此初也。 前已别释。 今将合明故。 次前文复更标举。 故云复以觉与不觉。 前别明者。 令知迷悟升沉有异而生欣厌。 今合释者。 令知业幻非定一异而有断证。 故言觉与不觉有二种相。 论。 云何为二至二者异相释曰。 此别名也。 染净齐真曰同。 同义可表名相。 染净体殊曰异。 有殊状曰相。 何故如是有同异耶。 以体从缘故异。 摄缘因归体故同。 缘从体同故真如一味。 体从缘异故凡圣两分。 凡圣分故世谛义立。 真如一故真谛理存。 觉与不觉同异如是。 论。 同相者至微尘性相释曰。 次后辨相。 于中有二。 初同。 后异。 同中有三。 初举喻。 次法合。 后引证。 此初也。 种种瓦器喻染净法。 皆以微尘而为性相喻染净法。 以真为性。 相者体也。 亦即是性。 非以此中性相言故即说微尘为器之性而说瓦器为尘之相。 新论但言皆同出相。 即显此中性相无别。 论。 如是无漏至真如性相释曰。 此法合也。 始本二觉名为无漏。 本末不觉名曰无明。 有用显现故名为业。 而非实有故名为别。 染净虽殊皆真为体。 以动真如成此二故。 此中相者亦即体性。 非谓相望而言性相。 新论但言真如相故。 论。 是故修多罗至无可见故释曰。 此引证也。 是前染净同真相故。 经依此义说诸众生本来涅槃得菩提等。 总说虽然。 别分别者。 本末不觉即真如故。 众生即涅槃不复更灭。 本始二觉即真如故。 菩提亦本有非新得者。 故此涅槃非待修习了因方证。 故言非可修相。 即此菩提非待生因而方起作。 故言非可作相。 此之二果既性本有非更得故。 故言毕竟无得。 亦无已下犹是经文。 为遣疑难故论具引。 谓有难言若诸众生已涅槃等何不如佛现报化等色身相耶。 故此初句释此义云。 法性自体非色可见。 如何更能现色相耶。 故言亦无色相可见。 又复疑云。 若以法性非色可见不现色者。 诸佛何故现色相耶。 故下诸句释此义云。 彼见诸佛种种色者并随众生染幻之心变异所现。 非谓不空智性之色。 以智真体非可见故。 故言而有见色等也。 非谓智色不空性者。 此文既倒释乖文耳。 论。 异相者至各各不同释曰。 次显异相。 于中有二。 初喻后合。 此初也。 论。 如是无漏幻差别释曰。 此法合也。 随染幻差别者。 是无明法。 以彼无明违平等性。 是故其性自有差别。 说本无明自性差别。 我见爱染等烦恼依无明起差别故。 诸无漏法顺平等性。 直论其性则无差别。 但随染法差别相故。 故说本觉性德差别。 又由对治彼染差别故。 成始觉万德差别。 如是二法虽现业用。 皆是真如随缘显现。 似而无体。 通名业幻。 论。 复次生灭至意识转故释曰。 广释立中心生灭竟。 次释因缘。 于中有二。 先明生灭依因缘义。 后释所依因缘体相。 初中亦二。 初总标。 后别释。 此初也。 有义。 生灭即是众生。 言因缘者即心意识。 心谓黎耶。 意谓末那。 识谓六识。 六皆依意总名意识。 生灭众生依心意识而得生起。 故言谓众生依心意意识转。 有义。 此说理极粗浅。 心意意识自为生灭。 如何说是生灭因缘。 若彼众生名生灭者。 此心意识应非生灭。 应言生灭。 即前七识因缘即是本识种为现。 本识中种为生灭因。 识体现行为生灭缘。 谓诸众生依本识心有意意识七识生起。 故言依心意意识转。 有义。 此说理亦未圆。 乃说法相大乘义故。 即黎耶识自待因缘。 应知八识总名生灭。 言因缘者。 有其三种。 一者黎耶心体不守自性。 是生灭因。 根本无明熏动心体。 是生灭缘。 依此因缘依此因缘成黎耶识。 二者现识心体复起粗识。 是生灭因。 外妄境界熏起诸识。 是生灭缘。 依此因缘起六粗相成其事识。 三者以前因缘为生灭因。 以后因缘为生灭缘。 本末相依不相离故粗细镕融唯一心。 故依此因缘理方圆。 显诸生灭相。 聚集而生而为假者。 故名众生。 唯依心体故言依心。 即是黎耶自相心也。 此假者众生于一心即有五意及意识起。 故言众生依心意意识转。 论。 此义云何至说有无明释曰。 次下别释。 于中有三。 先释依心。 次释意转。 后意识转。 此初也。 上言依心意等转者。 义云何耶。 故此释也。 依阿黎耶识者。 是上依心是生灭因。 即阿黎耶二义之中本觉义也。 说有无明者是生灭缘。 即二义中不觉义也。 依此因缘意意识转。 故言以依黎耶识等。 前标文略。 但言依心。 今此别释具显因缘。 故说依心及无明也。 问。 前说依觉有不觉力动静心体方成黎耶。 如何今说识有无明。 有义。 此中阿黎耶者即是本觉不生灭心。 以此本觉不自知义说有无明。 不觉而起即业识等前七识也。 故前后说亦不相违。 有义。 不能违论说故说二和合方成黎耶。 有觉不觉二义别故。 若如所说。 生不生灭觉不觉义应无别故。 若尔便无和合之义。 宁说和合成此识耶。 应知依识有无明者。 识有二义。 谓觉不觉。 前别就本故云依觉有不觉动而成识。 今就和合总聚而说故言依识有无明也。 有义。 此释理亦未圆。 今此意显真心为因无明为缘成黎耶识。 应说依真有无明动成业转现阿黎耶识宁却就识说有无明。 然后复言成业识等。 许则便有两熏本识。 应知此中黎耶识者唯取真心随缘之义。 此随缘义难名目故。 或就未起起说依觉有不觉。 或约已起故言依识有无明。 要就二名方尽其义。 是故前后绮互言耳。 然起未起虽义有殊。 皆与无明为依止故。 故于二处皆说无明。 非总聚中而无无明。 但非就于总聚而说唯依体说有无明也。 问。 若谓黎耶有无明者。 如何会通诸论所说。 谓瑜伽等皆说赖耶白净无记一向舍受。 若有无明则成杂染。 岂堪受彼染净熏耶。 答。 诸论且约粗义而说以为初入大乘人故。 而实此识有本无明。 今且略以三义明之。 一迷无相不证真故。 不尔此识应缘真谛。 则一众生半迷半悟故。 二于果位镜智俱故。 若因位无明余识相应者。 应果位镜智余无漏识起。 以于二位相敌对故。 三于因位性无记故。 若一向净唯名为善。 则属真心。 一向染者则名不善。 唯属妄心。 二心和合非定染净方成无记。 若无无明。 何以简染成无记耶。 由此三义故知此识定有无明。 然其无明有粗有细。 粗在事识。 细在本识。 论许无明在事识者。 且约粗相说粗相说粗无明。 不妨细者亦在本识。 若尔如何受熏持种。 既有无明违善熏故。 答。 虽有无明性非不善。 受善等熏于理何失。 若无无明一向清净。 如何受彼不善熏耶。 故受熏者要有无明。 不应举彼七识为难。 以其无明粗细异故。 况受熏体唯是真如。 是故赖耶受熟识者。 但是如染净分位引回心者。 假就粗相言彼受熏不违教理。 若尔佛位亦应受熏。 以有受熏真如体故。 此难不然。 无无明故。 离和合相淳净明故。 既无能熏非所熏故。 由此汝宗佛应受熏。 有净能所可熏体故。 不可说言满故不熏。 以非质碍能所熏故。 论。 不觉而起至故说为意释曰。 次释意转。 于中有三。 初略明意转。 于中有三。 初略明意转。 次广显转相。 后结成依心。 此初也。 此中即显五种识相。 不觉而起即是业识。 能见转识能现现识能取境界即是智识。 起念相续即相续识。 此既无明迷真所起妄而有。 前三成黎耶识。 二迷妄为实起。 后二相其事识。 既此五种合为二识。 由二依义总名为意。 一本末依。 末依本故。 前三为本故说为意。 二粗细依。 粗依细故。 后二细故。 复说为意。 其粗意识非本非细无所依义故不名意。 但有分别故名意识。 论。 此意复有五种名释曰。 广显转相。 于中有三。 初举数总标。 次依名辨释。 后显其功能。 此初也。 论。 云何五至不觉心动故释曰。 次下辨释。 别释五意。 即分为五。 此初也。 名业识者。 标其名也。 即九相中第一业相。 前对无明故为相。 是无明体之相状故。 此对真心说名为识。 依心所依意故。 识成意故。 下准此知。 无明力者。 举所依缘也。 明心不自起。 起必有缘。 不觉心动者。 正明业义。 谓起动义是业义故。 论。 二者名为至能见相故释曰。 名转识者标其名也。 依于动心者举所依缘也。 能见相者释转识义。 谓依无明转前业识成此能见故名转识。 依识圣教转识有二。 为无明转成能见者在本识中。 如其境转成能见者在事识中。 此中转相约初义说。 瑜伽论等说七识等名转识者依后义说。 论。 三者名为至常在前故释曰。 此文有三。 谓法喻合。 所谓等者。 此举法也。 如镜等者。 此举喻也。 谓此心体无明熏对现种种境。 如镜对彼差别质故现种种影。 现识亦尔。 后明法合。 其初二句正合前喻。 无明熏真自有二种。 一本无明与心和合冥熏静心成三细识。 二末无明与心别异对熏动心起六尘境。 末无明者即诸烦恼起业熏识生五趣境故。 言尘对至即现。 非对五尘方起现识。 此所现境宽狭云何。 诸圣教中所说有异。 十卷经云。 阿黎耶识智名识相所知体相虚空中有毛转等住不净相所引境界。 又有文云。 何黎耶识分别现境自身资生器世界等一时知等。 瑜伽论说。 此识能了二境故转。 一内二外。 内有三种。 谓五色根根所依处所含藏种。 若生无色唯了种子。 外谓能了器世界相。 唯识等论皆与此同。 旧中边论说此能了四种境界故。 彼偈云。 根尘我及识本识生似彼。 何故如是诸教。 随译者异。 非本经论即此差殊。 于四七卷二楞伽经但同后文都无前语。 但是译者妄加经文。 或失本意。 故不可依。 新中边论不说赖耶缘我及识。 故彼颂云。 识生变似义。 有情我及了。 识言通三。 谓八七六。 此三生时随应变似。 根我了别三种境义。 旧中边偈妄加本字。 长行仍谬。 亦不可依。 由此但就瑜伽为正。 顺楞伽经三本文故。 又既此识不能计度。 是故不可缘我及识。 而论说现一切境者。 所谓内外一切境也。 有义。 此说其理未圆。 不能会通诸经论故。 若谓本识不缘我者。 不应说为虚妄分别。 若不证实名虚妄者。 岂不由执不证实耶。 若无计度故不执者。 与证真智有何差别。 既许此有自性分别。 何不许有自性执耶。 不尔如何瑜伽说此缘计所自性习气。 若不言唯故无执者。 岂说唯缘非执种耶。 若有漏善虽不证实亦无执者。 此不为倒。 意与六识为染净。 根与有漏善为漏性。 故约无不善有覆无明所起粗相言无执心。 何妨亦起无覆无记微细无明所起我相。 许此执我理既无违。 由是亦能变似识等。 若此识变必有实用故能变诸识相者。 则应诸识实用都无不是。 本识实所变故。 若谓诸识所有实用别从此识种子生者。 外器亦可但从种生。 本识不应别变器等。 若谓器等但是相分不可变识为相分者。 意是意识不共所依。 如五色根变缘何失。 若相分心无能缘用故说此识不变心者。 亦应不缘诸识种子。 种子现行性相同故。 若谓种子无能缘用故本识缘识非倒者。 则种与现本末因果性系地等一切应殊。 如是推微。 故知此识亦缘诸识于理无爽。 是故经言。 知名识相住不净智所行境界。 若尔如何会通诸教。 答。 诸教所说亦不相违。 不言唯缘如此法故。 不说余法非所缘故。 虽无相违而有不同。 不同之意叵得闻乎。 不同之意各有道理。 中边及经明现起法皆是识变。 唯说现行。 习气种子其相不现。 与识无异。 故略不说。 瑜伽为显相不离见故。 除识外是所了别。 诸心心所离识不立。 其义自显故说之。 而实此识通缘一切。 以有随自他分境故。 论言能现一切下合。 唯言现五尘者。 且举粗显以合镜喻。 故前后文亦不乖越。 其后三句简异诸识。 以一切时等者。 此简意识。 此所藉缘无时不具。 故一切时任运而起。 彼所藉缘时多不具。 于五位等有间转故。 常在前者。 对简末那。 末那虽常任运而起。 非诸识本故非在先。 今此黎耶是诸识本。 在诸识本在诸识先。 故言常在前也。 非谓五识对五尘现而常在于意识。 前起五识不能现一切境。 非一切时任运起故。 但随五尘惑业因对故。 所现尘无前后耳。 论。 四者名为至染净法故释曰。 是事识中细分法执不了前心所现境空而起染净胜劣分别。 故言分别染净法也。 论。 五者名为至不断故释曰。 此亦事识细分之位。 此细事识法执相应执无断故名相续识。 若谓此二是事识者。 宁意识中方立名耶。 答。 以彼亦粗有通别名。 通名事识。 别名智等。 如三细相名亦通别。 通名黎耶。 别名业等。 下意识中方立名者。 增显更说影显前故。 如现境相说为黎耶。 而赖耶名亦通业识。 又依我见立意识名。 岂意识名唯属我见。 许则二乘应离意识。 宁说二乘意识熏习。 又此黎耶所现境相既是此中所分别事。 此于彼境染净苦乐觉念分别。 宁非事识。 不尔此是何识所收。 不应说是七八二识。 末那不缘外境相故。 本识不起染净相故。 故属属事识其理必然。 不可难言此二亦我执。 虽同事识粗细各别故。 如业转现同本识体。 业识未有能所相故。 若如所难二执无别。 便与诸教极相违故。 故此但是细分法执同名事识。 于理无违故。 故此但是细分法执同名事识。 于理无违。 若尔宁说事识熏习能受凡夫业系苦相。 答。 此事识者通法我相。 彼就具足二相处说故。 事识熏习凡夫苦。 若二乘人唯有法执。 虽有熏习无业系苦。 已断我相发业用故。 如八九地离现见染。 岂得说无本识心耶。 此亦如是。 故唯法执亦名事识。 于理无违。 若尔六染为是识体。 为是事识体应心所。 答。 是事识体非谓心所。 说是所起事识心故。 说为不断相应染等。 与染心所相应义故。 说意识者。 即相续识。 故知诸染无别体。 故但名为意及意识等。 非是相应心所义故。 事识心所即未无明。 乃是能起见爱惑故。 此六不摄见爱烦恼。 皆是见爱所起识故。 随业用别假立多名。 如业转现但一识故。 由与彼等心所相应而于一识开此诸相。 非谓诸相即是心所。 论。 住持过去至不觉妄虑释曰。 此即第三显功能也。 有义。 此显五意功能。 前但别明五意自相。 此总熏显五功能故。 非谓别显相续之义。 前九相中无此文故。 住持过去无量等者。 显前三细本识功能。 由业转现黎耶识故摄藏诸法善恶业种。 故能住持过去多生善恶之业令其不失。 此明本识能持种子。 摄业种令不失故。 随善恶种生善果故。 能成就现在未来果等报无差违也。 此明本识能起现行能令现在已迳事。 下显其后二事识功能。 由彼事识法执分别故。 能念虑三世之事故。 言不觉妄虑等也。 有义。 但显事识功能。 由此能令三世因果不断绝故名相续识。 前九相中且约自体。 此更就能释相续义。 非谓通显五功能也。 不尔现识现五尘等。 所有义相应通前二。 意识起惑。 于业有三。 一起见惑。 发未起业令起。 二起修惑。 润生未熟业令熟。 三双起见修。 引未生业令生。 由此能令生死相续。 今此文中但举后二以能起此润业烦恼。 引持过去所发业种不失功能。 令成堪生来果之有。 故云住持乃至不失。 又为能起引业烦恼能使已熟善恶业种随其所应灭彼异熟业果相应。 故云成熟无差违也。 此则引熟令生如是三世因果流转连持不绝功由意显识用粗。 有是功能故依功能名相续识。 次举念虑三世之事显别智识微细分别。 故言能令乃至妄虑。 论。 是故三界至六尘境界释曰。 上显意转。 次下结明依心之义。 于中有二。 先正结属心。 后释疑广辨。 此初也。 文中二节。 初顺结三界。 言是故者。 是前一心随无明动作五意故。 是五种意依心成故。 而此五意总摄三界。 故说三界唯一心转。 妄念似现曰虚。 诈现实状曰伪。 或相有体无名虚。 体无似有名伪。 虚伪之相虽有种种。 能究其因唯心所作故。 云佛子三界唯心离心等者。 此反结六尘也。 离彼现识即无六尘。 反验六尘唯是一心。 故云离心无六尘也。 论。 此义云何释曰。 次下释疑。 于中有三。 初问。 次答。 后结。 此初也。 现有尘境异心可见能取所取了然差别。 三界六尘固在心外。 此唯心者义云何耶。 论。 以一切法至无相可得释曰。 此答也。 文有七句。 总分三节。 即初三句正答前问。 以业相等皆因心起。 缘彼无明妄念熏生。 既五种识不离于心。 故离一心无六尘也。 或可。 境界皆是此心。 随熏所起更无异体。 由汝妄念而生异相。 故楞伽云。 身资生住持如梦中生。 若有能取所取相者。 梦中所见应有二相。 如梦中无二相也。 既因此答转起。 疑云。 念不孤起。 托境方生。 若无异境。 何所分别。 故此二句释此难言。 一切分别非外分别。 如依于面自见其面。 梦中所见自见其心。 是故经云。 无有少法能取少法。 即其义也。 故言分别分别自心。 若尔便成能见所见。 何故前言无二相耶。 故后二句遣此疑云。 为遣尘执说见自心。 实非以心而见心也。 心尚不起。 何有见乎。 以本真心无见相故。 问。 如集量论说诸心心所皆证自体名为现量。 不尔于自心应不能境故。 何故今说心不见心。 答。 二意异故亦不相违。 彼约俗谛安立道理。 于其妄心开为诸分。 故说自证能见见分。 此约真实证会道理。 说本真心元非动念。 既无见故非能所见。 若唯俗谛所显亦殊。 此显见分不能自见故。 以指刀为同法喻。 彼说自证能见见分故。 以灯焰为同法喻。 设唯就真所显亦别。 彼说智如能所证别有见可证。 以心见心。 此说理智既无别体。 无见可证。 心不见心。 此真俗举体通融。 说无不当于无故不坏于有。 说有不当于有故不乖于无。 无不乖有故宛然有而即无。 有不妨无故宛然无而即有。 由是二论不相违也。 即由此中心不见心无相义。 故楞伽颂云。 非他非自缘。 分别分别事。 五法及二心。 寂静无如是。 即前二句依识遣尘明唯识观。 今此二句依真遣识明真如观。 法门虽二所证是同。 但一观成则证外观。 故瑜伽论问此义言。 诸观行者见遍计所执无相时。 当言入何等性。 应言入圆成实。 若入圆成实性时。 当言遣何等性。 应言遣依他起。 旧中边论亦显此义。 由依唯识故境无体义成。 以尘无有故。 本识即不生。 故唯识成即无有识。 以识无故便证真如。 故知二观同所证也。 论。 当知世间至而得住持释曰。 次下总结。 于中有三。 初显依妄有境。 次显境体亦无。 后结释所以。 此初也。 言无明者。 根本无明。 言妄心者。 即业转现。 世间境界杖此而成。 依之而住。 不失自体。 故言依妄得住持等。 若尔劫坏余残世界谁无明妄所住持耶。 答。 总详诸教有其四释。 有义。 众生本识妄心于所变境为二因力。 一为生因。 由种势力生近正果故。 二为引因。 引远残果令不顿绝故。 内身既尔。 外器亦然。 故劫坏时虽无众生。 无明妄心为正生因。 由前识中种有引力故。 世界不即顿空。 此能引力既本是心故。 所引果亦妄心也。 有义前说其理不然。 诸□死时身器顿灭。 彼时何无引因力耶。 若生界法应顿灭者。 此何不尔要色引因。 设尔残界应心外有现。 无妄心所住持故。 由此应说妄心所变有共不共四种句义。 故此世界共所变起。 或共受用不共受用。 虽不共用必共变起。 是故设生他方自地彼无明妄亦得住持。 如死无心余变骸骨他变残界。 其理善成。 有义。 此说亦未应理。 大千世界成坏必同。 无有彼此住坏异故。 若大千外世界隔远。 彼识不能变此界。 故不尔。 残界应永不空。 诸界众生常共变故。 不应倒彼余骸为救。 界地异同远近别故。 应言世界将坏之时有得通者往来持用彼识亦得变此残界。 如诸圣者往恶趣中必变彼趣而往来故。 不尔残界圣应不见。 既照见者必变而缘不变。 便取外境。 故通者变其理。 善成有义。 此说理亦未然。 论说境界皆妄心持。 得通圣者无妄心故。 设许圣变非利益过变残世界无所用故。 若由照见法尔变者。 应同凡夫有所缘故。 若由往来故所变者。 界应不空。 常往来故。 若有为法自灭坏者。 则因于果无力用故。 不尔残界尚有众生往恶趣者不同倒故。 应言残界虽无人等必有别类重罪众生彼识故得变此残界。 如人骸骨本识虽无余鬼畜等所变住故。 说前地狱亦杂人间不遮无间移处所故。 说诸地狱处不移者。 是小乘宗非大乘故。 既彼劫坏不无众生。 即彼妄心变残世界。 彼众生尽世界方空。 如灯炎灭光乃无故。 故诸世界妄心持也。 论。 是故一切至唯心虚妄释曰。 此显境体亦无也。 如镜中像无实体故镜内镜外皆不可得。 境但是心虚妄现故。 心外心内亦不可得。 若尔诸境四义不成。 无外境体。 唯心妄故。 二十唯识难起颂云。 若识无实境。 则处时决定。 相续不决定。 作用不应成。 答。 如梦中境。 虽四义成实无别境故。 寤时境虽有四义。 亦不离心。 亦如饿鬼同见脓河。 又如地狱同见狱卒。 虽无实境。 四义亦成故。 诸境界唯心虚妄。 即二十论答难颂云。 处时定如梦。 身不定如鬼。 同见脓河等。 如梦损有用。 一切如地狱。 同见狱卒等。 能为通害事。 故四义皆成。 若尔善恶应不成。 业如梦所见皆无实故。 答。 理实善恶无实自性。 皆虚妄心之所起。 故随自执心成彼业果。 若如实知无所有。 故依如义是故。 经颂云。 譬如灯破闇一念尽无余。 诸业之闇冥多劫所熏聚牟尼智灯照刹那速灭除。 如是等义诸经非一。 故彼善恶亦是梦心。 如其心妄业亦然故。 若尔杀生不断彼命亦无怨等无外境故。 答。 见生杀命亦是妄心。 无生及命无所杀故。 谓有为法性自无常。 于念念中无住性故。 实无能杀所杀二相。 但二妄心互相成故。 由此念念妄熏习乃成决定怨业等。 故二十唯识颂此义云。 展转增上力。 二识成决定。 长行广释广叙引之。 如涅槃经。 佛依此义破彼阇王杀父罪执。 故说蕴空无能所杀。 除彼妄心罪自无故。 论。 以心生至法灭故释曰。 此结释所以也。 所言境界心妄现者。 以无明力不觉心动。 由此能现一切境故。 故言心生种种法生。 即心妄动而言生也。 若妄心灭境随灭故。 诸分别识皆灭无余。 故言心灭种种法灭。 即心源静故云灭也。 既说此心妄现诸境。 即验诸境唯心无体。 问。 上以九相结属无明。 今此五识何归心耶。 答。 前显一心成彼生灭。 九染相者。 功由不觉故。 以九相结属无明。 今此因缘和合道理成辨。 诸法唯属于心故。 以五意结归心也。 答。 随义增影略而说。 非于二处无心无明。 论。 言意识者即此相续识释曰。 次显意识。 于中有二。 初标。 后释。 此初也。 明此生起虽粗细殊同是一识更无别体故。 即指前第五识相故。 言即此相续识也。 前胜细分法执相应所止义门则说为意。 此约能起见爱粗惑从前起门说名意识。 意之识故名为意识。 而新论言。 一切凡夫依相续识执我等者。 即是依前相续法执一切凡夫执我我所。 论说我执我等者。 即是依前相续法执。 一切凡夫执我我所。 论说我执依法执起如。 要迷杌方谓人。 故非谓迷于续本识。 凡夫依此执我我所。 有此说者皆为谬释。 论。 依诸凡夫取着转深释曰。 次下别释。 于中有五。 一约人辨粗。 二其粗体。 三明执所缘。 四制立其名。 五明识所依。 此初也。 简非二乘所起意识。 以前智识及相续识通在二乘地前所起故。 今约凡显其粗也。 以彼凡夫无对治故。 追着妄境转极粗显故。 言取着转深也。 论。 计我我所种种妄执释曰。 此出惑体。 非直心外计境为粗。 亦复于身而计为我。 于诸尘境计为我所。 即蕴离蕴或执与蕴非离而计为我。 乃至能起六十二见。 皆是此中种种妄执。 论。 随事攀缘分别六尘释曰。 此明执所缘也。 但缘倒境不了正理故皆名为随事攀缘。 随事何谓。 取六境故。 分别六尘名随事攀缘也。 论。 名为意识至分别事识释曰。 此制立其名也。 既缘六尘应名六识。 而今就其一意识义故不别出眼等五识。 故涅槃云。 譬如一识分别说六。 金光明经。 心如幻化驰驶六尘而常妄起分别诸法。 故缘六尘但名意识。 即此意识依于六根别取六尘。 故名分离。 又能分别知来内外善恶因果种种事相故。 复说名分别事识。 论。 此识依见至增长义故释曰。 此明识所依也。 见谓五见。 即见道断所有分别发业烦恼。 发业惑中见最强故。 举此亦摄分别贪等。 即五住中见一处住地。 爱谓贪爱。 修道所断所有俱生润生烦恼。 润生惑中爱最强故。 举最强故举此亦摄俱生痴等。 即欲色有爱三住地也。 此能增长事识义者。 有义。 但增我等粗执说依凡夫取着等。 故说二乘人断见爱惑。 但离第一执相应故。 二乘虽无见爱烦恼。 未离分别事识心。 故说相续识。 亦是事识必非见爱所增长故。 说由法执起我等惑。 不许烦恼起法执故。 言见爱熏成事识者。 言说识中所有我执如事识熏起凡夫苦。 岂二乘等亦有此耶。 故增长者但是识中我等粗执非事识体。 谓由境界资熏现识起彼智相及相续相。 成事识中法执念相。 复由见爱熏事识中法执念相起我等执故。 说我执从诸执生。 见爱既是凡夫所有熏起我执故。 说依凡取着转深说意识等。 由此二乘虽断见爱离我等相。 而犹未离分别事识。 非彼起故。 若作此释。 妙快理教。 有义。 此说其理不成。 与论文义极乖返故。 说见爱熏能成事识不说熏起我我等故。 说六染相皆是事识。 六染皆无我等义故。 我见即是见爱所摄。 能熏起他非自起故。 诸识皆有依他之义。 事识必依见爱生故。 说见爱惑亦是无明必有熏真起识用故。 既本无明熏起本识。 未应如彼起事识故。 不尔事识非无明起。 不许见爱所熏起故。 若谓事识但境熏起非见爱者。 我见亦有境熏起义。 宁不许然。 境有增长取熏义故。 若谓事识通法执故不许烦恼所熏起者。 于起我执宁则许然。 诸论不许惑生执故。 应知事识理有法我二种相故。 二执相应事识既非即二执体。 见爱熏起于理何乖诸论。 不说见爱烦恼起事识者。 且随粗相。 据实亦有起事识义。 谓此事识相应心所必有助成心王之义。 故说作意惊引心等。 心所既多。 见爱惑摄。 熏起事识于理无违。 彼有漏位非解脱分善根所摄。 诸善心所从无明起皆此所摄。 事识必与善相应故。 此既粗动异。 于本识必二缘生。 一谓境界。 二谓见爱相应心所。 由此论文互举其一。 或说境界之所熏起。 或说见爱所增长生。 合前后说义方具足。 故二乘等虽离见爱有妄境故未离事识。 若尔未离执相应染。 以有能熏我相境故。 答。 境非实我得我空智。 不为妄境之所熏故。 而说依凡夫取着转深及事识熏起凡苦者。 谓事识体在凡夫位。 取着既深。 复起我执发五趣业受凡夫苦。 非谓熏起我等粗执。 是故见爱所增长者但是事识。 其理极成。 论。 复次依无明至唯佛穷了释曰。 上明生灭依因缘义。 次下熏显因缘体相。 于中有二。 初略明缘起甚深之相。 后广显缘起差别之义。 初中亦二。 先标叹甚深。 后释甚深所以。 此初也。 前已直明缘起之义。 此下重约甚深以显。 故言复次无明熏等。 无明熏习所起识者标缘起体。 即本净心是缘起体。 为无明熏习所起识者标缘起体即本净心是缘起体为无明熏起诸妄识总。 名无明熏所起识。 非谓偏取真及妄分。 非凡夫能知等者。 此凡小绝分。 于此根本缘起之理。 凡夫业信具彼五住二障碍故。 而不能知。 二乘虽证由无明住智障碍故亦不能觉。 要由此理。 是故经言阿那识甚深细。 我于凡愚不开演。 谓诸菩萨已下菩萨分知。 菩萨从初正定信位而发意言比观观察。 至地上分分证之。 知因真如随缘成识。 既能观证故佛为说经。 依此义而有颂云。 故名阿赖耶胜者我开示。 以诸菩萨无明住地未断尽故。 业识未亡。 纵至第十究竟地中。 亦未尽知缘起之理。 唯佛穷了者。 明佛能知。 无明断尽觉道圆明。 故能尽知一心缘起。 论。 何以故至唯佛能知释曰。 此释深所以义也。 缘起妙理贯通凡圣唯佛穷了。 何以故耶。 下答文中有其三节。 初明即净而常染。 是心本来自性净者。 谓即本觉缘起真心据本而言。 自体无染非别净法可令净。 故此即总显缘起因也。 而有无明者。 即依心体有此无明不觉缘也。 此即显其缘起之缘。 为无明染有染心者。 心体为此无明所染。 而净心体有染心也。 此即显其缘起之相。 总是释经不染而染。 显有染心等者。 次明即染而常净。 谓本觉心虽被所染。 常有染心性自真故。 而不不失本净心性。 是释经言染而不染。 唯佛穷了者。 明佛能知此理既深。 非余尽了故。 缘起理唯佛能知。 故胜鬘云。 自性清净心难可了知。 彼心为烦恼所染。 亦难可了知。 楞伽经云。 如来藏是清净相。 客尘烦恼垢染不净。 我今与汝及诸菩萨甚深智者能了分别。 今论释此显甚深也。 大乘起信论广释卷第三大正新修大藏经第85册No. 2814大乘起信论广释卷第三、四、五大乘起信论广释卷第四显无明缘起之由。 后显缘起染心之相。 此初也。 是□上言虽有染心而常恒不变之言虽染而有染心常不变作能所念染。 故以念染释其不变。 一以自性常明洁故而不变。 作能念之染。 二以自性非可取故而不变。 作所念之染。 故新论云。 虽有染心而常明洁。 无有改变。 复以本性无分明故。 虽复遍一切境界。 而无变异。 此虽文略而义即具。 故言无念名为不变。 论。 以不达至名为无明释曰。 此显无明缘起之由释上而有无明义也。 有义。 不达即是自心无别。 无明名为不达。 谓自不了平等一味。 与自本心不相应故。 名为无明。 无别法故。 有义。 不能违上所说。 无明所染有染心故。 能染所染因缘及果缘起体相有差别故。 若如前说。 觉即不觉。 即当如前所破过失。 若谓与心不相应故名无明者。 即前三染应是觉悟。 言相应故。 由是别有能迷无明。 虽不离真非即真体。 是不了达无念法界最极微细即心之惑。 此正应言不相应心。 未有能所王数别故。 言中倒故云心不相应。 非谓与分不相应也。 故新论云。 不觉一法界故不相应。 无明分别起唯此能为诸染之源。 更无染本。 故言忽然念起经说五住处。 前无更别法起故名无始无明住地。 显无别法始无明者。 即是此论忽然起义也。 此约细粗相依门说。 非约时节起无初故。 论。 染心者有六种释曰。 次显染心缘起之相。 于中有二。 总标别解。 此初也。 此即释上无明所染有染心句。 说无明染有染心者。 有其六种。 即上意识及五种意。 前明因缘起义。 故从细向粗次第问说。 今欲兼显治断义故。 从粗至细次第而明。 故虽前后而无别也。 论。 云何为六至远离故释曰。 次释六染。 即分为六。 此执相应即是意识。 亦六粗中执取计名四相义中粗执著相。 见爱烦恼所增长故。 我我所等粗执相应望污净心故。 名执相应染。 此即辨障下显对治。 若二乘人至无学位断见修惑能离此染菩萨入住信相成就无有退失。 名信相应。 故十地论及无著论皆说地前名信行地。 得人空门见爱烦恼不得现行。 故远非约随眠种未亡故。 此位何不断惑种耶。 有义。 地前道力劣故。 现惑当起。 况能断种。 若至初地得无漏道。 方断分别烦恼障种。 留俱生种助行受生。 至成佛时方永断故。 所知种现地地断伏。 至佛地时方永断尽。 是故地前不断惑种。 有义。 此说理未圆明。 但顺法相大乘义故。 信位菩萨能得佛身。 八相成道。 化众生事。 亦能少分见生空理。 如何不能断惑种耶。 能起胜道永断烦恼。 恐妨行愿故留惑种。 故梁摄论依此说云。 若不断上心不异凡夫。 不留种子不异二乘。 为利自他故留惑种。 又不怖惑。 知是真如随缘变化不异真故。 以烦恼为道场知如变空故。 弟子众尘劳随意所持故。 若至地上但断智障。 于烦恼障不复更留。 不分见修种现俱断。 以无力能无所用故。 助行受生非要此故。 若残习气。 成佛方断。 是故弥勒问经中说。 一切烦恼障利生行故。 于见道中一切俱断末那烦恼。 亦初地即以愿力胜故不堕二乘地。 又非但断四住地惑。 亦能分断无明住地。 故下论说。 不了一法界义者。 从信相应地观察学断。 今此但显粗执染也。 论。 二者不断至究竟离故释曰。 即五意中名相续识。 前六染中名相续相。 法执相续即名不断。 能污净心名不断染。 三贤菩萨修学唯识寻思实智诸方观渐伏如是法执分别。 入地证得三无性。 如法执分别现种俱亡故。 云得净心地究竟离也。 新得无漏初名净心。 非于后地净心也。 论。 三者分别至究竟离故释曰。 即五意中名为智识。 前六染中名为智相。 分别染净名别智。 污净心故而名为染。 从第二地至第六地。 于无漏观非长时住。 出观缘事有细分别故。 此法执未能永离。 然于地地入观之时分分能除故云渐离。 若至七地长时入观。 此永不行名究竟离。 具戒地者。 即第二地。 此地具足三聚戒故。 无相方便即第七地。 常作意住无相观故。 非谓八地无相之因。 即此说者皆为谬释。 新论所言从具戒地至具惠地。 少分离者即至六地名为具惠。 具前三地觉分谛观缘起相应增上惠故。 论。 四者现色能离故释曰。 此五意中第三现识。 上三细中境界相也。 犹如明镜现色像故。 能污净心故名为染。 以八地中得三自在色性随心无有障碍故。 说八地名色自在。 能证相土自在。 真如现身土色从六而起。 无明妄境从此永离。 故说现染此地能离。 论。 五者能见至能离故释曰。 此五意中第二转识。 上三细中能见相也。 所依动心转成能见。 能污净心名之为染。 第九地中得无碍智。 善知众生心行稠林自在无碍。 名心自在。 有碍能缘此永不起故。 云心自在地能离也。 然无碍智略有四广有四十。 如余处说。 论。 六者根本至能离也释曰。 即五意中名为业识。 三细之中无明业相。 依本无明而心起动为余染。 本名根本业。 能污净心故名为染。 依第十地发金刚定。 断细念习而入佛地。 得见心性心即常住。 故云依菩萨地尽入如来地能离。 问。 于第十地尚有业相。 宁入八地离现染耶。 说离业识即无见相。 岂于九地离见相乎。 答。 实八九地未离现见十地尚未离业相故。 而言离者非究竟离。 如信相应地虽说离初染但暂伏离。 此亦应尔。 以此二染碍彼地故。 且伏名离。 非谓永断故。 后三染安佛方断。 离此即起圆镜智故。 下细中粗菩萨知者。 亦依现起粗相而说。 若尔三细应皆生相。 答。 初起名生故唯业识转现。 不尔于理无违。 论。 不了一法至究竟离故释曰。 上显缘起体相义竟。 下重料简。 于中有三。 初辨上无明约治料简。 次释相应义。 后显染无明成二碍义。 此初也。 前言心净而有无明。 欲显此相。 故次文云达一法界心不相应等。 即是释前有无明句。 今更约治料简粗细故。 言不了一法界义等。 然此无明有粗有细。 谓名生得作得住地以分别者如道得故。 以俱生者生便得故。 此二皆有种及现行。 若三贤位得无相观。 亦能折伏下别现行故。 言信相应地观察学断。 若入初地永断无种。 从此已知至十地半渐断俱生。 若种若现故言入净心地随分得离。 即初地上总名净心。 各有所离故名随分。 若至佛地粗细种习一切无余。 名究竟离。 故诸经论分所智障为十一种。 十一地断。 此言净心随分离者。 即是十地各离一障。 以文略故言中含耳。 不尔无明则唯一种。 宁于十地随分离耶。 论。 言相应义至缘相同故释曰。 次释相应不相应义。 由是于中即分为二。 此释相义也。 前六染中其前三染名相应者。 谓有二义。 一依王数。 二依心境。 依王数者。 由是事识而有总别染净缘。 故必所相应。 此复五义。 一时等故同一刹那。 二依等故同依一根。 三缘等故同缘一境。 四智等故同一行解。 五体等故各有一体。 心念法异等者。 此显体等。 心谓心王。 念法心所。 论说。 心所名念法。 故王数不同。 故名为异。 谓依染净差别境故。 有此心及念法异也。 心念各一故成相应。 新论依此异体义故云心分别异染净分别异。 知相同者。 是智等义。 依前染净差别境上心王知染则贪嗔等。 诸染心所同王知染。 若王知净同者。 是缘等义。 心已缘等义。 心已缘彼染净境时。 染净心所与王同缘。 以同缘故亦名相应。 此中且依此三等义。 依等时等准可知故。 若尔何故说心心所。 但同一所缘不同一所相。 答。 各有所述亦不相违。 且如我见见性之行其我爱性之行。 如是行别名不同行。 而见爱等皆作自我。 行解而缘名为知同。 是故二说不相违也。 依心境者。 以是事识依境生故与境应。 下言境界灭相应心灭故心念法异者。 此显心境不同成相应义。 他性相应非自性故。 心谓能缘心。 念法所缘境心境不同故名为异。 依染净差别者。 显心境相依成相应义。 谓心依于染净境故。 故心成于染净差别。 若不尔者非相应。 故知相缘相同者。 此约心境相同成相应义。 谓于染净境而成染净心。 知相即心。 缘相即境。 若染若净心境必同不相乖异成相应故。 彼前三染具此王数心境义故。 名为相应。 论。 不相应义至缘相故释曰。 谓后三染及本无明名不相应者。 亦有三义。 依王数者。 此后三染虽是动心。 而且微细与彼不觉未曾别异。 若粗事识与不觉异。 即动心为王不觉为数。 今此动心相由细故。 与彼不觉常无别异。 故云不觉生。 三种相与彼不觉不相舍离。 由此便无王数之别。 故言即心不觉常无别异。 此即显无体等义也。 既无体等王数之别。 何有同知同缘之义。 故言不同知相缘相。 此即显无知等缘等。 翻前相应显不相应义。 非谓有体等而知缘不同也。 若尔何故瑜伽论说阿赖耶识王数相应。 答。 此约微细圆融道理。 心与不觉和合似一不可分别。 未别异故无染心所名不相应。 彼约粗浅安立道理说有无记。 遍行王数心法俱故得成相应。 各依一义不相违也。 依心境者。 谓此动心即体不觉。 非境相应。 然后不觉。 不觉即在动心上故。 故云即心觉也。 不同知相缘相者。 简前相应故。 便有贪等同知同缘。 若尔本识不应现境。 便与诸教极相乖返。 答。 虽但现境而不取也。 以能现故说能缘境。 非谓能现能执取。 若不尔者何异事识。 是故不与境相应也。 论。 又染心者至业智故释曰。 次显二碍义。 于中有二。 先直显二碍。 后征释所由。 此初也。 文中有二。 初惑。 后智。 有义。 此中碍与障别。 显了门中名为二障。 隐密门内名为二碍。 谓法相宗粗浅门中我执为首百二十八贪嗔痴等□恼众生能障涅槃名烦恼障。 法执为首见疑无明爱慢等覆所知境能障菩提名所知障。 此之二障在别七识决定。 不与第八识俱。 若法性宗秘密门内。 非但识中二执二障。 兼彼八识总名烦恼根本无明。 以微细故。 是所依故名为智碍断。 斯异义故置碍言。 由此义故碍与障别。 有义。 此说理必不然。 新论名障不言碍。 故梁摄论等依前宗义亦说碍名。 岂为隐密。 译者随置障碍无别。 但可随宗显义深浅。 言染心者。 六种染心能障等者。 显其碍义。 照寂妙惠如理之智名根本智。 根本之智根本即智。 二释皆通。 即是上文智净相也。 此根本智言真如者。 一是真如本觉智故。 二依真如而修生故。 三照真如根本理故。 此诸染心烦劳恼动障。 此寂静名烦恼碍。 是持业释。 言无明者。 根本无明障业智者。 显其碍义。 谓即后得如量之智能随世间起自能业故。 有世间自能业故。 而得此名。 有财释也。 即上所言不思议业智起此业亦有三义。 一以本觉随染成故。 二以如量而修生故。 三以得此如量体故。 无明昏迷无所分别。 违此智用名为智碍。 智之碍故。 是依主释。 论。 此义如何至种种智故释曰。 此征释所由也。 既由无明成于染心。 无明细本应障理智。 染心粗末应障量智。 倒显障法义云何耶。 答中文二。 先惑。 后智。 以依染心能见能现者。 后三染中前二染也。 妄取觉界者。 通前三染心。 彼皆依境界起故。 违平等性者。 释成碍义。 以此染心能所差别乖于真如能所平等。 所以障于根本理智。 以一切法常静等者。 是举无明所迷法性。 无明不觉妄与法违者。 正显无明违法性义。 此不了真本性寂静妄有起故。 灭与法乖违故。 不能得随顺等者。 由乖静诸心境生故。 便取碍境碍见拘心故。 不能得称如量境随顺世间种种知也。 故说无明障于量智。 论。 复次分别至有二种释曰。 上释生灭因缘义竟。 次生灭相。 于中有三。 初举数总标。 二列名略显。 三广释其相。 此初也。 辨立义中。 是生灭相故言分别生灭相等。 论。 云何为二至不相应故释曰。 此列名略辨也。 所言粗者。 即前三染。 有心心所粗显之相。 经中说为相生灭也。 与心相应者。 释粗义也。 谓有境界及有心所。 与此三种染心相应故。 此三染而名粗。 非谓此与真心相应及是心所与心相应。 新论说为相应心故。 所言细者。 即后三染无心心所粗显之相。 其体微细恒流不绝。 经中说为流注。 生灭与心不相应者。 释细义也。 谓无境界及诸心所。 与彼三种染心相应故。 后三染名之为细。 非与真心不相应也。 新论说为不相应心故。 此四卷楞伽经说。 若七十卷二本经说。 识有二种灭。 一者相灭。 二者相续灭。 生住亦如是。 经中出名不别显相故。 今论主约于相应及不相应及不相应粗细二义显其二种生灭之相。 论。 又粗中至是佛境界释曰。 次下辨相。 于中有二。 初约人对显。 后辨相所依。 此初也。 此中则对三类人说前三染心。 是事识故皆名为粗。 相中初是我执故。 复更为粗。 三贤内凡得无我故。 能觉此染言凡夫境。 故新论云。 凡夫智境三中后二是法执故稍细。 于初一名粗中之细。 后三是本识故皆得名细。 于中前二是能所故对后业相故复名粗。 始从初住修唯识观。 若入初地契证真如。 乃至十地无分别智。 能觉此染言粗中细。 细等粗菩萨境界。 故新论云菩萨智境。 第六根本业不相应染能所不分行相微细。 于后三中复更为细。 唯有如来方能觉了。 故言细中之细。 是佛境界。 新论阙此文义不周。 论。 二种境界至义故释曰。 次辨所依。 于中有二。 初顺辨生缘。 后逆显义。 此初也。 文中二义。 通缘别因。 通而言之。 粗细二识皆依无明住地而起。 以本无明熏起三细现六尘境转起三粗。 是故论云。 二种生灭皆依无明熏习有也。 别而言之。 依无明生三种细心。 依境界缘生三粗心。 故云依因者不觉义故等。 此中文略各举一因。 若具说者。 如楞伽云。 不思议熏及不思议变是现识因。 取种种尘及无始妄相熏是分别事识因。 不思议熏者。 谓本无明能于真如不可熏处而能熏故。 不思议变者。 谓真如心受无明熏。 不可变异而变异故。 又熏即不熏。 不熏即熏。 变即不变。 不变即变。 是亦名为不思熏变。 胜鬘经中不染而染染而不染难了知者。 谓不思议熏及变也。 以此熏变甚微隐故。 所起现识行相微细。 无所及境成不相应心。 于中亦有转识业识。 举粗兼细但说现识。 种种尘者即此现识所现境界。 还能动彼现识心海起识浪。 无始妄起即未无明。 从无始来熏习本识为缘引发事识。 妄心于六尘境虚妄分别。 妄根及尘粗而且显故。 其所起分别事识行相粗显。 成相应心欲明现识。 依不思议熏故得生。 依不思议变故得住。 分别事识依境界缘故得生。 依妄熏因故得住。 今论文略不说因住故。 于细中唯说无明。 粗中单举境界缘也。 论。 若因灭至相应心灭释曰。 次显灭义。 于中又二。 初正辨。 后释疑。 此初也。 灭有二义。 先通。 后别。 言通灭者。 谓得对治无明灭时所起现识境界随灭。 故云因灭即缘灭也。 别显灭者。 以三细识亲依无明因生故无明灭时亦复随灭。 故云因灭故不相应心灭。 其三细识亲依境界缘生故境界灭时亦复随灭。 故云缘灭故相应心灭。 此依始终起尽道理以明二种生灭之义。 非细刹那生灭义也。 论。 问曰若心至说究竟灭释曰。 次下释疑。 先问后答。 此初也。 此中有义。 依楞伽经。 对外道说而作是问。 谓外道说。 生无相时相续识灭。 佛说。 生彼其相续识而实不灭。 今此识中依此二说进退而难故设是问。 若如外道便应断灭。 云何还续。 故言。 若心灭者云何相续。 若如佛说。 此相续相何由永灭。 故言。 云何说究竟灭。 有义。 但闻相应心灭。 谓体亦灭故作疑难。 何必安依楞伽经问。 若境灭时相应心体亦随灭者。 业转现三既未合尽。 依何相续。 故言依心灭者云何相续。 若谓心体不灭尽故令无明相得相续者。 彼无明相应永不灭。 故言若相续者云何说究竟灭。 论。 答曰所言至非心体灭。 论。 如风依水至非是水灭释曰。 举喻也。 文中四节。 喻答二问。 如风依水有动相者。 妄依真起喻。 若水灭等者。 真灭妄随喻。 以水不灭等者。 真存妄续喻。 此之三文喻答前问。 唯风灭等者。 妄灭真存喻。 此之一文喻答后问。 细而思之。 其义自显。 论。 无明亦尔至非心智灭释曰。 此法合也。 无明亦尔依心体动者。 显离于心不能自动。 若心体灭众生等者。 谓境灭时心体若灭。 则无明风无所依动其业转现。 众生根体无依止故亦便断灭。 以体不灭心得相续者。 以境灭时体不灭故不相应。 心而得相续者。 以境灭时体不。 以无明灭故境界灭。 非境界灭故无明灭。 由是义故。 境界灭时无明动心三细相续。 此显相应心灭之义。 答初问也。 唯痴灭故心相随灭等者。 以无明尽时业等动相尽。 非静心体而亦随灭。 此显不相应心灭之义。 答后问也。 此中痴者即是无明。 言心起者即真心性。 前显一识生灭不生灭义。 故说觉不觉。 今显一心有体相义故说痴及智。 名义虽异而体无别。 论。 复次有四至起不断绝释曰。 生灭门内有二分中。 上来已明染净生正释立中是心生灭因缘相竟。 广前此识能摄法义。 次下辨其染净相资重明能生一切法义。 于中有四。 一略标举熏习之数。 二列染净熏习之名。 三广染净熏习之义。 四明二熏尽不尽义。 此初也。 染法不断故有有漏六趣凡夫。 净法不断故有无漏三乘圣者。 论。 云何为四至所谓六尘释曰。 此列染净熏习名也。 所言净法名真如者。 以此真如在生灭门。 由三大义故名净法。 虽有忻染。 自性净故内熏返染。 成始净故外熏应机。 成净缘故。 故梁摄论显中义云。 能成立者。 谓真本有十种功德。 所成立者。 谓则新生十种胜行。 一切染因名无明者。 一切染谓三细六粗。 根本无明作细染因。 枝末无明为粗因故。 所言业识为妄心者。 体非真实。 真中本无。 为彼无明妄熏起故。 然此妄心兼事识等。 且据其本但云业识。 所言六尘为妄境者。 从妄心起体自妄。 现为彼事识妄心取故。 然四熏中一净三染。 以彼染法自性差别杖因托缘故。 具说三净法。 对染虽成熏义。 体用无别故明一种。 又欲显彼净胜染劣。 少敌多故举一对三。 论。 熏习义者至则有香气释曰。 次下广明熏习之义。 于中有二。 先总。 后别。 总中亦二。 初喻。 后合。 此初也。 此中衣者互通喻于真如无明。 香通好恶。 随应亦喻。 真如无明互为能所熏成气故。 故新论云。 如世衣服非臭非香随以物熏则有彼气。 论。 此亦如是至则有净用释曰。 此法合也。 文中双显染净熏义。 无明熏真有染相者。 显真无相随熏示相。 显妄无体但熏有相。 显妄自无返染之用。 故但言相不言用也。 即释经中如来藏者恶习所熏名识藏等。 真熏无明有净用者。 生灭门内本觉真如内熏不觉令成厌求返染明真。 故云净用。 即释经中由有如来藏能厌生死乐求涅槃乐。 涅槃经云。 未来佛性力因缘故还生善报。 本觉内熏名佛性力。 良以一识含此二义。 更互相熏遍生染净。 故说无明熏真如等。 问。 如诸论说能熏所熏各具四义方名熏习。 所熏四者。 一坚住性。 二无记性。 三可熏性。 四与能熏共和合性。 能熏四者。 一有生灭。 二有胜用。 三有增盛。 四与所熏和合而转。 既简真如空等常法。 此何说真为能所熏。 答。 由有三义各不相违。 一熏有可思议故。 诸论且为初根性者说彼生灭可思议熏。 此论显为久根性者亦说常法不思议熏。 二能所熏真有二门故。 诸论且说不动真如。 非能生故非能所熏。 此论约其随缘真如随染起故成能所熏。 三以真如法非定常故。 诸论且约安立道理说真如常。 非能所熏。 此论亦约圆融道理。 真非常一成能所熏。 各依一义亦不相违。 若说真如定常定一。 则同外道所执神我。 非定常一故熏无失。 论。 云何熏习起染法不断释曰。 次下别明熏习之相。 于中有二。 先染。 后净。 染中亦二。 先问。 后答。 此初也。 论。 所谓以依至身心等苦释曰。 下答有二。 先略。 后广。 此初也。 谓此略明三熏习义。 泛论熏习有三种义。 一覆熏。 熏真起妄。 二习熏。 熏妄增迷。 三资熏。 熏迷起执。 所谓依真有无明者。 即举其后熏无明体也。 无明妄法不能自立故。 说依真有无明矣。 以有无明即明即熏真者。 根本无明覆熏义也。 以熏习故有妄心者。 依无明熏真有业识心也。 此则略显无明熏义。 以有妄心乃至现妄境界者。 即显妄心习熏。 无明增其不了乖真平等。 令起转识故言不觉念起。 及起现识故言现妄境界。 此则略明妄心熏义。 以有妄境界熏妄心等者。 即显境界资熏。 现识令其念着造业等者。 谓境起能动本识海起彼六粗事识波浪令着诸妄境等。 合即智相及相续相。 此二皆是法执念故。 着谓执取。 此名字相。 此二皆着我我等故造种种业者。 即智业相也。 始从无明至此起业。 皆是本因为集谛也。 受于一切身心等苦者。 即业系苦相为苦谛也。 此等略明境界熏义。 新论此中文义疏略。 若尔何不说妄熏境。 答。 此中所显从真起妄。 流转生死说三熏习。 起细粗妄轮回已成。 妄心熏境无所用故。 境但是心之所变起。 离心无别境之自性。 以妄熏境无所起故。 如是心说无穷过失。 是故不说妄熏境也。 然唯识论说三熏习。 所谓名言我执有支。 名言有二。 表义显境。 由此熏种故因缘别。 我执有二。 俱生分别。 由此熏习故自他殊。 有支有二。 善不善业。 由此熏种苦乐趣异。 与此三种有同异者。 此约深细缘起义门说。 阿黎亦有能熏。 于本识位说三熏习。 彼约粗浅缘起理门唯说事识而为体熏。 于事识位说此三种。 即由此中三熏习故。 牵生本识成五趣果。 粗细虽殊共成生死。 此中广明本识熏义略显事识。 粗易知故。 其唯识等唯明事识三熏习义。 就□理故。 论。 此妄境界至取熏习释曰。 次下广识三熏。 前三义即分为三。 从后向前。 先明境界。 此即广前以有境界即熏习妄心等也。 谓即现识所现境界有彼似法似我相故。 还能资熏现识妄心起事识中法我念取故说境熏义有二种。 不尔便无二熏别义。 以此识有根本无明不证真如无相法故。 故说所知如色轮等住不净智所行境界界惠。 中边论依此偈云。 根尘我及识本识生似彼故。 一现识所现二境。 一似差别实法相境。 二似总相实我相境。 由似法境熏习力故起彼智相及相续相。 即事识中法执之念故云增长念熏习也。 由似我境熏习力故。 起执取相计名字相。 即事识中我见之取故。 云增长取熏习也。 若尔事识应取外境。 无自所变影像境故。 答。 理实亦有自所变境。 以此二识所变二境皆有依心起心义故。 如转现识起诸境界。 即由现境成转现识。 有境牵生心相于识现故。 故法我执现法我境。 由法我境成法我执能取所取相待立故。 今此文中但说起心。 不不说事识所现境界。 意显现境。 复熏本识增起事识法我念取故。 言增长合熏习等。 论。 妄心熏习至业系苦故释曰。 此即广前妄心熏习。 广释妄心熏无明义。 妄心有二。 业识事识。 故妄心熏义有二种。 业识妄心心□能熏习根本无明还迷无相。 能起转相现相相续。 成其趣生诸苦体相。 彼三乘人虽出三界离其事识分段粗苦。 由此根本根识在故。 犹受变易黎耶行苦。 通而言之。 无始来有。 但今为欲简细异粗故。 约已离粗苦时说事识妄心熏习。 见爱枝末无明发动身口起造诸业。 成起业相能招三界。 凡夫有学业繁苦相分段粗苦。 然其二苦诸教异说。 若依法相分段生死。 以有漏业为因。 烦恼障为缘。 所灭三三界粗异熟果身命短长随因缘力有定齐断。 故名分段。 此通异生二乘有学七地已前一切菩萨。 随应有彼惑业因故。 我我所执由未尽故。 末那烦恼亦未断故。 阿赖耶名犹未舍故。 是故未离分段粗苦不思议变易生死。 以无漏有分别业为因。 所知障为助缘。 所灭殊胜细异熟果。 由悲愿力□转身命无定齐限故名变易。 无漏定愿正所资灭妙用难测名不思议。 亦名意成身。 随意愿成故亦名变化身。 无漏定力转令异本如变化故。 此通不定二乘无学及八地上大愿菩萨利乐他故。 以所知障障大菩提。 欲永断除留身久住既已断伏烦恼障故。 无容彼受当分段身。 恐废长时修菩萨行故。 以无漏胜定愿力如□□法资现身因。 令彼长时与果不绝。 数数如是定愿资助。 乃至证得无上菩提。 由此故受变易生死。 若依法性显此义者。 由本无明熏起业识。 业熏无明后起转现。 而成黎耶生死之体。 而犹未名五趣苦果。 由末无明熏起事识。 识熏见爱起善恶业。 引黎耶识。 成五趣果。 方成凡夫业系粗苦。 一切凡夫二乘有学及未登地诸菩萨等。 随应未断见爱粗惑。 由事识熏所起粗业惑业所灭三界粗果故。 同凡受业系粗苦。 若二乘人至无学位菩萨。 若得证入初地上粗末烦恼永断伏故。 彼粗漏业皆除断故。 不受三界粗分身故。 虽能永离凡夫粗苦。 细本无明未断灭故。 所起细识犹相续故。 无漏细业亦未舍故。 法尔而有细苦相续。 经说初地得意成身。 二乘之人有三解故。 非谓故起无漏定愿资现身因。 须变易。 由显真如微离粗重而证转依。 故名变易。 无明垢薄真德显现任置起用。 名不思议意身成。 于理无失。 虽初住上愿力所持非业所系。 似离粗苦。 以有漏业微苦相应故。 异地上变易身也。 或初住上则离分段。 说初发意名毕竟定。 不生八难离五城□得损力。 答能转之道住如来家生佛集参。 已能少分见于法身。 能示一身作无量身。 悉于世界示现成佛八相成道化众生事。 既同地上亦离粗苦。 说初得意成身者。 增显更说亦不相违。 如说地上方见根身。 岂三贤位都不见也。 且止傍论应释本文。 若谓事识熏见爱者。 何故前后皆说此识见爱烦恼所增长耶。 答。 以此粗细二种妄心皆有依他成他义故。 谓前业识依无明立。 复为无明而作依持。 由迷起妄依妄住故。 若无妄依无住处故。 性净真如非住处故。 熏真起妄作住处故。 其事识者依于见爱熏真所起。 还能习熏见爱无明起诸业等。 心王心所在相资故。 前说依他今约成他言熏见爱。 故不相违。 此中业识名根本者。 亲依根本无明生故。 是诸妄心之初本故。 分别事识名增长者。 由见爱惑所增长故。 还能增长见爱惑故。 论。 无明熏习至事识义故释曰。 此即广前覆熏之义。 广释无明熏真如义。 以此无明有粗细异故。 无明熏义有二种。 细谓根本无明住地。 即是此中根本熏习。 是外四住之根本故。 此能覆熏未动真如。 令其妄动而成业识。 此亦能起转现识。 今但举初故云心业也。 粗谓枝末四住无明。 即是此中所起见爱。 见爱既是四住烦恼。 无明住地之所起故。 此能覆熏已起真如转。 更粗动成其事识。 故上文云。 此识依见爱烦恼增长义故。 此二无明亦有二义。 谓本无明能熏真如成业转等。 依业等住迷能成妄依妄存故。 其末无明熏起事识。 依事识住。 王数取境互相成故。 此中且说成他义故。 说无明熏成业识等。 论。 云何熏习起净法不断释曰。 次明净熏。 于中有二。 先问。 后答。 此初也。 论。 所谓以有至乐求涅槃释曰。 下答有二。 先略。 后广。 略中有二。 先明真如熏后显妄熏。 此此初也。 所谓真如熏无明者。 正显能熏。 由能相用故。 能内外熏习无明。 以熏下明熏功能。 谓体相大内熏因力。 用大闻熏为外缘力。 则今无明发净妄心厌三界苦求解脱乐。 真本无有生死涅槃。 是故欣厌是妄心也。 论。 以此妄心至熏习真如释曰。 此明妄熏。 于中有二。 初正明熏习。 后显熏功能。 此初也。 此真如熏所起净用返熏真如。 增长势力。 厌生死苦。 背无明动。 乐求涅槃。 向真静故。 论。 自信己性至不取念释曰。 次下显熏功能。 于中虽显五位。 修证因果别故。 总分为二。 初明因。 后显果。 此初也。 于中则显菩萨四位。 自信己性者。 即资粮位。 由其欣厌正显真故。 自信己身有真如性。 能为正因。 必成佛果。 知心妄动等者。 即加行位。 渐近金道得起真智。 于真如法得深解。 故知心妄动本无前境。 依解即修寻思实智。 唯识观等离二取行。 是故复云修远离法以如实知等即见道位。 以见道中唯识观成实。 离二取都无所得。 异前比观名实知。 种种已下显修道。 谓于十地修道位中欲多方便显真如故。 起顺真如所修胜行。 故言种种方便起随顺行。 不见行相故云不取。 不望异果故云不念。 或复总举因位解行不论别配四位。 修习自信己性等者。 因信修解。 以如实已下。 因解修行。 即信己性本无动念。 修离念法以为正因。 起修顺行为助缘也。 论。 乃至久远至境界随灭释曰。 次下明果。 于中有三。 初明灭惑。 后显正理。 此初也。 由前因中三无数劫久远熏力真用极显至究竟位。 无明即灭。 无明灭者。 根本无明尽也。 心无相者。 妄心尽也。 境界灭者。 妄无也。 前明修行。 则从微至着。 今明除障。 乃从向本末。 翻前染中三种熏习。 是故此云无明灭等。 论。 以因缘至成自然业释曰。 此显证理。 因谓无明。 缘谓妄境也。 心相谓即粗细染心。 此皆尽故心体转依。 名得涅槃成自然业。 转依有二。 一转显。 即由了因心体显故名得涅槃。 二转得。 即由生因心用起故成自然业。 初即正体照寂之惠。 后即后得寂照之智。 菩提涅槃二胜果也。 论。 妄心熏习至速趣涅槃故释曰。 次下广释。 于中有二。 先明妄心熏。 后显真如熏。 此初也。 此中有义。 真熏无明依二妄心起能熏智故说妄熏义有二种。 非谓二妄即能熏真。 以是无明之所起故。 但作智依资能熏智说此能熏非即熏也。 如依业识而见佛身以依转识说为境界。 岂即业转能见证耶。 但见等依故作是说。 彼既许然。 此亦应尔。 谓由真如熏无明故。 令依事识发厌求智。 依于业识发唯识智。 返熏真如趣无上觉非谓无明所起二妄即能熏真趣菩提等。 有义二妄即能。 以是真如所熏起故。 与无明熏义相敌对。 所起妄心用各别故。 彼无明妄却熏无明。 何不此妄却熏真性。 不尔真熏不异无明。 所起二妄不熏真故。 熏二妄作用应无。 以许不能返熏真故。 若智资依为别用者。 应无明妄亦作资依。 彼既不然。 此云何尔。 说依业识见佛等者。 理实如是。 然非此倒业转皆妄可相依生。 智依妄生理不齐故。 真熏事识自起厌求。 何要别起能熏之智。 设尔二智从何而生。 若唯从真不应名妄。 既称妄。 智与此何殊。 是故前说深为不可故。 此二妄即能熏真。 与厌求智更无别体。 由此智妄应作四句。 有妄非智。 谓彼无明所熏起者。 即智非妄谓出无明真如照用有亦妄亦智。 谓即真如所熏起者。 有非妄非智。 谓真如门所显理性故。 真熏妄即是能熏。 与无明妄其体各别。 若作此释。 稍亲妙旨。 有义。 此说理亦未然。 与前后文相乖越故。 前后皆说唯一事识。 不许别有两事识故。 若许尔者。 本识应然。 则一众生有两体故。 无明事识应无真如。 真如别熏起厌求故。 不尔真如应有两种。 熏不熏处各差别故。 故前所说理必不成。 由此但是无明熏真所起事识能厌求等。 离此无别厌求之智及真如熏所起事识。 谓此事识举体即真。 无明若厚。 真熏无力。 无明若薄。 而起求何要别有真熏事识。 由此亦有智妄四句。 谓以真熏有力无力相对而成如理应思。 总说虽然别分别者。 谓凡夫等真熏力微而其妄心烦恼性重。 虽复真熏起厌求心而本事识未远离故。 故就本名名事识熏习。 以是真如所熏力故。 厌无明动欣涅槃净。 却熏真如增其势力。 令凡夫等起随事行。 由此故言随力所能也。 以此识有粗烦恼故。 于法执相犹未觉故。 能熏之力犹浅薄故。 与所熏真疏且远故。 不能速□向涅槃道故。 渐趣向无上菩提故。 依凡夫厌求之心说为分别事识熏习。 若诸菩萨真熏力胜。 虽有妄心契顺真理了知诸法。 唯识量故不见动静。 更何欣厌。 离前事识执之相。 于本识相犹未离故。 故就本名名意熏习。 此能深契真如理故。 却熏真如增其智力。 令诸菩萨发勇猛心起随顺行离二取相断法我执向本心源。 无明之力极轻薄故。 所起妄心极微劣故。 成能熏智深厚彻故。 与所熏真亲且近故。 故能速证大般涅槃故。 依菩萨名意熏习。 论。 真如熏习至用熏习释曰。 次明真熏。 于中有二。 初标数列名。 后依名粗辨。 此初也。 以有三大故。 然内外为因为缘熏习无明。 自体相者为内熏因。 用熏习者为外熏缘。 内外别故体用分二。 同内熏故体相为一。 故新论中但名体熏。 以相即体不可分故。 故说真熏义有二种。 论。 自体相至境界之性释曰。 次下辨相。 于中有二。 先别释。 后合明。 别中亦二。 先明体相。 后显用大。 初中亦二。 初正显。 后除疑。 正中有二。 先明熏习。 后释功能。 此初也。 此中有义。 本觉性德名无漏法。 此能冥熏非物能了。 名不思业。 此中业者即是冥熏作用义故。 然此本觉非但熏妄令起厌求。 得成观智作所观境故。 此复言作境界性。 或复有义。 具无漏法者。 谓即体大非妄染故。 备有不思议业者。 谓即相大具果德故。 作境界之性者。 谓作用大境界之性。 有义。 前说皆不应理。 令新旧论义乖违故。 应说此中具无漏者。 谓体大中具性德故。 备有等者。 谓体大中备有用大作境界。 因不因业者。 即用大也。 作境界者。 谓显用大能与众生作六根境。 所言性者。 即因义也。 非但具德而为智因熏于众生。 兼作用大境界之因熏众生也。 故新论云。 亦具难思胜境界用即用因也。 论。 依此二义至发心修行释曰。 此显功能也。 依此本有境智因义常熏众生。 熏有力故能令众生故二种心厌苦欣乐二乘心也。 自信己性菩萨心也。 各随发心修行诸行。 论。 问曰若如至等入涅槃释曰。 次下除疑。 先问。 后答。 此问也。 一切众生悉有等者。 初举所难法。 云何有信无信等者。 次举违设妨。 有信无信此举凡位信心有无。 前后差别此举入位解行差别。 故新论云。 从初发意乃至涅槃前后不同多差别等。 皆应一时等者。 正陈责难。 内熏既齐。 宁有差别。 既有差别。 宁言等熏。 论。 答曰真如至起差别释曰。 下答有二。 初约惑厚薄以明不等。 后约缘前后以明差别。 初中有二。 初正显惑差。 后结明不等。 此初也闻有三节。 初显无明厚薄不同。 真如一者。 显熏平等。 定前所说真虽等熏。 而依真有根本无明厚薄不同。 而诸凡夫无明厚薄者。 现在有信厚者无信诸贤圣等无明薄者先入涅槃厚者不尔非由内熏使之然也。 过恒沙上烦恼等者。 次显现行烦恼不等。 上烦恼者。 即余四住现行烦恼。 梁摄论中说现行惑名上心故。 虽自住地惑种而起。 亦因无明住地而有。 故依无明起差别也。 新论无此文。 极种约言。 我见爱染烦恼等者。 此显四住烦恼障种。 我见谓即初一住地。 爱染谓即余三住地。 此住地惑数过恒沙。 亦因无明起成差别。 论。 如是一切至能知故释曰。 此结明不等也。 二惑皆依无明所起以本无明多差别故如此惑性差别无量。 自非佛智余岂能知。 以此烦恼性差别故。 故令信等前后差别。 新论同此。 文约义具。 论。 又诸佛法至得成辨释曰。 次下约缘显其差别。 于中有三。 谓法喻合。 此初也。 然信证等所有佛法若独内因可如责。 然今外假用熏为缘内熏为因方得成辨。 故信证等非一时也。 由是上开二种熏习。 论。 如木中火性至无有是处释曰此喻也。 法中但明具足之位。 今举喻中唯显阙真。 合中方明具阙德失。 此法喻中相影略也。 论。 众生亦尔至则无是处释曰。 下合有三。 初明阙缘。 次显阙因。 后因缘具。 此初正合前喻显阙缘也。 论。 若虽有至乐求涅槃释曰。 此阙因也。 谓有无明厚重之染。 真虽内熏而无胜力。 纵遇外缘不能得造。 如极湿木攒火不生。 问。 内心厌求即合遇佛。 如何阙缘。 若感佛缘即心无垢。 如何阙因。 答。 内虽厌求。 无见佛业即心有垢。 故阙缘也。 有业遇佛而乐生无厌求心故阙因。 其此四句如理应思。 论。 若因缘具至向涅槃道释曰。 此显具也。 文中二节。 初显具熏所。 谓自有熏习力者。 惑业微薄内熏有力也。 又为佛等悲愿护者。 灭其外缘悲愿熏也。 能起已下后显熏益起厌苦之心。 修习善根者。 自分行也。 以修善根成熟等者。 胜进行也示人好听三乘六度教。 令舍恶而从善行为说当益。 令行心利赞其行而令心喜。 以此四事庄严说法名为善巧。 广如智论。 论。 用熏习者至外缘之力释曰。 下明用熏。 于中有二。 初指事总标。 后约缘别显。 此初也。 谓佛菩萨所起作用大悲弘誓应现多方。 但预见闻无不蒙益故。 是生外缘之力。 论。 如是外缘至平等缘释曰。 次约缘别显于中有三。 谓标列释。 此二文也。 若别释者。 准有六义。 一差别根。 论说此人凡小别故。 二差别人。 从初发意至佛别故。 三差别相。 若见若念相差别故。 四差别缘。 作父母等缘差别故。 五差别行。 以四摄行别别摄故。 六差别益。 若见若闻利益别故。 平等缘者。 亦有六义。 一平等人。 一切法佛及菩萨故。 二平等愿。 皆愿度□等众生故。 三平等心。 自然熏习常不舍故。 四平等行。 同体智力为行体故。 五平等益。 随应见闻现作业故。 六平等机。 依于三昧平等见故。 虽有六义。 其要有二。 一约机。 二约缘。 言约缘者。 化身多门名差别。 根身称性名平等。 言约机者。 散心所见名差别。 定心所见名平等。 于二义中复有二义。 平等差别。 差别平等。 平等差别者。 谓佛菩萨普皆摄益无怨亲相随差别根差别现故。 差别平等者。 谓佛菩萨虽为差根现差别相而无所简悉普遍故。 论。 差别缘者至若见若念释曰。 次下辨释。 于中有二。 先明差别缘。 后释平等缘。 前中又二。 先总后别。 总中亦二。 初明感用因。 后正明用相。 此初也。 言此人者。 机欲之人。 即是凡小差别之机。 佛菩萨者。 出外缘体。 谓从初住乃至佛果。 为彼凡小作别缘也。 初发意下明所感缘修行时也。 若见若念者。 明行者心感用器也。 谓见其身形念其德。 由此便能感胜用也。 论。 或为眷属至无量行缘释曰。 下明用相。 于中有二。 初正明别用。 后辨用之益。 此初也。 前之五句开总成别。 一欲令荷以恩惭示为眷属惭爱以摄生。 二欲令悦其供侍示为给使居卑以接物。 三欲令慕其行义示为朋友同类以劝发。 四欲令厌彼侵诬示为怨家怖之以入道。 新论此下更有示现天王等相。 欲令仰其感福示天王等协之以从善。 五欲令当成圣行故起四摄摄之以令修。 新论此下更有六度意欲摄生。 义同四摄。 乃至已下摄别成总。 乃至一切无量行缘皆为众生外缘之力。 论。 以起大悲至得利益故释曰。 此辨用益也。 新论此中文极周匝。 故彼文云。 以大悲柔暖心广大福智藏熏所应化一切众生增善根等。 论。 此缘有二至远得度故释曰。 次下别开。 于中有二。 先开近远。 后开解行。 此初也。 谓诸众生总有二种。 一真熏有力根熟之者。 二真熏无力根未熟者。 初可速度不令过时。 与作近缘后未堪度而亦不舍。 与作远缘即遗教。 经所应度者皆已度讫其未度者作得度缘。 成熟者成熟之故已成熟者解脱之故。 但由众生使佛□。 是故说大悲普皆摄益。 论。 是近远至受道缘释曰。 此开解行也。 谓前近远二缘之中复各开此增受二缘。 有义。 此中依二行说。 今修施等名增行缘。 起施等时胜行增故修三惠行名受道缘。 由闻思修方入道故。 有义。 此中依二利说。 修自利行名增行缘。 自然增长诸胜行故。 起利他行名受道缘。 受与众生得道因故。 有义。 此中约解行说。 初令起行名增行缘。 未行之者令起行故。 后令亡相名受道缘。 要离行相方入道故。 此解稍亲诸大乘教。 而前二说二缘相杂不应理者如理应思。 然此二缘论文□约释者。 虽多皆即过失。 更有妙理智者叙之。 论。 平等缘者至而现作业释曰。 下平等缘。 于中有二。 先明能作缘者。 后释平等义。 此初也。 言菩萨者。 谓初地上入地方证同体智故。 皆愿度者平等心也。 新论更有平等智慧。 此中阙也。 由其智愿皆平等故。 故欲度脱等众生界。 自然等者。 常同应机任运熏习常无断也。 以同体等者。 显其用相。 自他体同名为同体。 知同之智名同体智。 由得众生平等体故。 求灭他苦如灭自苦。 苦可见闻。 即自见闻故随应自然熏等。 论。 所谓众生至见诸佛故释曰。 此遣外疑释平等义。 若谓能现平等缘用。 何故众生见差别耶。 谓平等缘应平等机。 即三贤上依三昧力悉见诸佛。 身量平等无有彼此分齐之相。 故云平等见诸佛也。 论。 此体用熏至复有二种释曰。 上来别明体用熏竟。 次下合释。 于中有二。 初标。 后释。 此初也。 皆归一位体用合明。 随人位殊分二熏习。 言体用熏复有二种。 论。 云何为二至用相应故释曰。 下释有二。 先未相应。 后已相应。 此初也。 文复三节。 初凡夫等约位举人。 以意等者。 次辨行劣。 凡夫二乘意识熏习。 新发意菩萨以意熏习。 虽是真如所熏之识。 有分别故未契真如。 云依信力而修行也。 未得己行明未相应。 以未证得无分别智。 未显法身。 未同佛体。 未与诸佛体相应也。 以未证得后得智故。 未同诸佛起应化身。 未与诸佛用相应也。 自在业者。 即根用也。 言修行者。 即后智也。 后智能起根化用故。 名为自在业修行也。 论。 二者已相至灭无明故释曰。 此已相应文亦三节。 法身菩萨者举位取人。 谓是地下诸菩萨也。 得无分别心等者。 正显相应。 谓得正体无分别智。 是故名得无分别心。 得此心故便同佛体。 故与诸佛体相应也。 以得后智能起化用故。 与诸佛用相应也。 体中但举能相应智。 用中但举所相应境。 新论具说能所相应智之体用。 此影略。 其唯依等者。 显其行胜。 由证真法所起诸行唯依证智任运而修。 非如前位但依依信力云法力自体修也。 行增猛故炽盛熏真。 能显真如灭无明。 □妄灭真显行成故也。 论。 复次染法至尽于未来释曰。 上已广显染净熏义。 次显二熏尽不尽义。 于中有三。 初标举其相。 次征问所由。 后释其义意。 此初也。 文中二熏应作四句。 无始有终。 谓本不觉。 作诸染本成佛断故。 有始有终。 谓末不觉。 从本而起成佛断故。 无始无终。 谓本觉性。 性自常真无变灭故。 有始无终。 谓始觉智。 从真显起体真常故。 无始有二。 约时及起。 无明具二。 枝末唯一。 既皆名染。 故说染法从无始来熏不断等。 此即显前染二句也。 本始二觉皆名净法。 有始起故不言无始。 皆无终故名无有断。 故言净法熏不断等。 即是显后净二句也。 若尔便违金光明经。 彼说自利法身始得利他应身无始起故。 答。 此说依本而有始觉故言有始。 彼说始觉即同本觉故言无始。 此说本觉本来常住故说无始。 彼说断障方显法身故言始得。 各据一义亦不相违。 此义故不始而始始而不始。 无始之始。 始之无始。 皆无碍也。 论。 此义云何释曰。 此即征问尽不尽。 由染净之熏俱无始有。 何故染熏有尽而净熏无断耶。 染净相因方成熏义净。 若无染不成能熏。 若得佛已则无染法。 无所熏故亦无净熏。 宁言净熏即无断耶。 显斯二责故言此义云何。 论。 以真如法至故无有断释曰。 此举所由答前问也。 以真如法等者。 释初问意。 谓彼染熏违理而起无常法故。 故无有断故言真如常熏习等。 法身显现等者。 答后问也。 若未成佛。 以体熏习。 若已成佛。 体虽无染以用熏习有染生故。 即二相中不思议业始觉应化之别用也。 又佛法身与生无二。 佛虽无染众生有染。 既法身外无别众生。 亦即法身体有自染。 即四镜中缘熏习镜本觉法身之遍用也。 如斯解释理极圆明。 方得尽其论之幽旨。 于诸疏中曾未见也。 论。 复次真如自体相者释曰。 生灭门内有二分中。 前来已释生灭心法。 释立义中是心生灭因缘相竟。 次下明其所之义。 释立义中能示摩诃演体等义。 于中有二。 初合释体相二大。 后别明用大之义。 前中又二。 初总标二大之名。 后别释二大之义。 此初也。 自体体大。 相谓相大。 问。 如立义。 下□立法义起下释中广释之文。 何今但释所立法而不别释所立义耶。 答。 如心生灭因缘相等所示大乘相。 自体用即是所立三大之义。 但显所示自体相用。 亦即已显三大之义。 何用别释三大义耶。 如或更明成繁重故。 若尔上文三大别立。 何故今释有开合耶。 答。 前就义有别故别立三。 今约时同异故有开合。 谓体相大约凡而说但有体义相义。 必存其用大者约佛菩萨悲智而明。 非凡时有。 纵有体相未必有用故。 合体相而用别开。 若尔何故始觉同本以许。 体用不同时故。 答。 此难不然。 凡圣别故。 若始同本。 即令体用同时。 始始觉时亦应体用齐起故。 虽有体而用未起。 体用别说等理无违。 论。 一切凡夫至毕竟常恒释曰。 次别释二大之义。 于中二大即分为二。 此初体大。 人虽就位以优劣。 以体随人未曾增减。 非前际生等者。 释不增减所以。 前际不生故无增。 后际不灭故无灭。 即凡位为前际佛位为后际也。 毕竟常恒者。 释不生灭义常。 故前际不生。 恒故后际不灭。 既常恒故。 从凡至佛其体毕竟无变异。 论。 从本已来至一切功德释曰。 次明相大。 于中有二。 初正明性德。 后问答重辨。 前中亦二。 先明德相。 后显立名。 初中又三。 初总标。 次别释。 后总结。 此初也。 谓此相德即于体大自性之上本来具足。 非新起故名性功德。 如水八德不离水故。 论。 所谓自体至自在义故释曰。 此别显也。 文中六句。 展转而释。 其第一句本觉智明义。 以是真体非无明故。 其第二句显照诸法义。 以有大智光明义故。 其第三句显照无倒义。 以能遍照于法界故。 其第四句性离惑染义。 由有真实识知义故。 其第五句净德圆备义。 由是自性清净心故。 其第六句性德无迁义。 由具常乐我净义故。 既由前前而有后后。 以后后句显前前义。 论。 具足如是至思议佛法释曰。 此总结也。 性德无数故过恒沙。 皆即真体故云不离。 无始相续谓之不断。 共同一味复言不异。 如水八德具三义故。 新论名为非同非异。 德相别故非同。 同一味故非异。 此阙非同。 彼阙不离。 二论影显其义方足。 德义深广名不思议。 唯佛穷达故名佛法。 或是觉法故名佛法。 论。 乃至满足至如来法身释曰。 此立名也。 举广就略故云乃至。 显具众德故云满足。 更无所念云无所少。 能摄果地如来万德。 如来智摄名如来藏。 果德相显能起报化。 为万德依故名法身。 故满足等皆□立名而非别义。 故新论云。 依是义故名法身等。 论。 问曰上说至种种功德释曰。 次下重显。 于中有二。 初问。 后答。 此即执体疑相难也。 谓执真体定离诸相故。 疑有此功得相也。 论。 答曰虽实至是故无二释曰。 次即差别无二答也。 于中有二。 初明差别而无二。 后明无二而差别。 此初也。 文中三节。 虽实有此等者。 初明众德虽多同一味。 如此义云何者。 征问无二之义。 以无分别下。 释成不二所由。 虽实有此诸功德义。 以无能取分别之心。 又离所取分别相故。 由无能所二分别故。 是故前言无有二也。 论。 复以何义至生灭相示释曰。 下显二而差别。 于中有二。 先略。 后广。 此初也。 文中四句。 分为二节。 上对疑辨下对释遣。 既其不二。 以何说别。 以依生灭恒沙染法返示净德。 恒沙差别但举染本但言业识。 据实通则一切染也。 故新论云依业识等诸生灭相而立等也。 若尔佛果应无净德。 以无能对表示染故。 答。 谓治染已佛果功德与真一味不可分□虽不可说然非无也。 若不尔者。 岂离染时真如即是无常等耶。 即依是义而经说云。 如来智慧无所不至。 具足在于众生身中。 众生若离妄根垢缚。 具见佛智在其身中。 故虽治染德不无也。 论。 此云何示释曰。 次下广释。 于中有二。 先问。 后显。 此初也。 此问对染表示之义。 此真实性依生灭染示德相者。 义云何耶。 论。 以一切法至实无于念释曰。 下显有三。 初举所迷之理。 次对染以显德。 后结德以释名。 此初也。 以一切法即心真如。 真非妄故法无念也。 论。 而有妄心至光明义故释曰。 对染显德。 于中有二。 先明对染别显德相。 后总对染显具众德。 初中显前六种德义。 即分为六。 此初本觉智明义也。 有义。 此则无明业相说。 有妄心不觉念故。 有义。 通对九种染相说。 妄起念见诸境界。 业识未见诸境界故。 谓诸妄心不觉起念见诸境故。 总说无明。 心性不起故即智慧光明。 论。 若心起见至法界义故释曰。 此即对明显照诸法义。 有义。 此文对能见相及境界相显此净德。 谓是能见所见相故。 故说起见即不见等。 有义。 此亦通对诸染但言起见而是妄心。 不说境界为所见故。 心性无此诸妄见。 故即说显照诸法义也。 论。 若心有动非真识知释曰。 此即对明显照无倒义也。 此中文略。 具应言。 若心有动非真识。 知心性无动即是真实识知义故。 有义。 此说智相续相也。 以此二染是粗动心妄生分别爱不爱等。 是故非是真实识知。 有义。 此亦通对诸染说。 心有动非真识知。 九种染心皆是动故。 若无九种染动之心。 即说心性真识义故。 论。 无有自性释曰。 此则对明性离惑染义。 此中应言。 若心有动。 无有自性。 心性无动即是自性清净心义故。 义难知故但举一句。 有义。 此说执取计名。 以是事识粗分之位取着转深发业灭苦。 是故名为无有自性。 有义。 此亦通对诸染。 若唯二相无自性者。 其外染心应有自性。 由有妄动成九染相故无自性。 心性无动即说自性清净心义也。 论。 非常非乐非我非净释曰。 此则对显净德圆备义。 此亦文略。 若具应言。 若心有动非常乐等。 心性无动即是常乐我净义故。 有义。 此说起业相也。 轮六趣故非常。 是行苦故非乐。 惑所使故非我。 性有染故非净。 有义。 此亦通对诸染。 不尔余染岂常乐等。 上释业相动即有苦。 非起业相独名非乐。 心性不动即无诸染。 是故名为常乐我净。 论。 热恼衰变则不自在释曰。 此则对显性德无迁义。 此亦应言。 若心有动。 热恼衰变则不自在。 心性无动即是清凉不变自在义故。 例可知故略不言也。 有义。 此说业系苦相。 为业所系不自在故。 常受热恼衰变苦也。 有义。 此亦通举诸染。 不尔余染岂清凉耶。 诸惑烧心故名热恼。 妄染迁改则名衰变。 业果系缚是不自在。 心性不动则无是义。 故说清凉不变自在义也。 论。 乃至具有至相义示现释曰。 此总举诸染显众德相。 言乃至者总举之词。 妄过尘沙翻对。 此故真恒不动。 即说真有。 过于恒沙德相表示。 前来新论其义大同。 既无乖异。 不能繁引。 论。 若心有起至如来之藏释曰。 此即第三结德释名。 文中三节。 若心有起等者。 此初有念即少。 若心更起外念求之。 即是不足故有少也。 故新论云。 若心有起见。 有余境可分别求。 则于内法有所不足。 如是净法下得无念满足。 以心性中净法满足更无所求。 云无所念。 无所念故是净满足。 此下新论意同不引。 名为法身等者。 依德立名。 德法满故为净法。 依名为法身能摄如来清净功德。 名如来藏。 论。 复次真如至发大慈悲释曰。 上明体相。 下显用大。 于有二。 初总明。 后别释。 总中有二。 初对果举因。 后牒因显果。 初中亦二。 初悲中有三。 初显起用因。 次因悲起行。 后因悲立。 即此初也。 诸佛如来者。 此明能起用大之人。 用大乃是佛所起故。 本在因地者。 此明初起用大之时。 即在凡位发心时也。 发大慈悲者。 即显所起用大之因。 由因大悲起用大故。 论。 修诸波罗蜜摄化众生释曰。 此因悲以立行也。 有义。 二句皆显利他。 修六度等为摄生故。 故说以施摄贫穷等。 有义。 不然违新论。 故说修诸度四摄行故。 初修六度即自利行。 后四摄明利他行。 有义。 不然违论意故。 此说因悲而起诸行。 皆有自利利他义故。 论。 立大誓愿至尽于未来释曰。 此因悲心立愿也。 尽欲等者。 广大愿也。 不限等者。 长时愿也。 初中又含第一之愿。 言度脱者第一心故。 论。 以取一切至众生故释曰。 次下明智。 于中有二。 初显自他同体体智。 后释曰体智之所由。 此初也。 以取众生如己身者。 显得摄他同己想也。 而亦不取众生相者。 不见身外有众生也。 由平等智以取众生如己之身。 虽愿度生而亦不见别众生相。 论。 此以何义至真如平等释曰。 此显自他同体所以。 文中征释。 此以何义者征责自他无别所以。 如实等者。 约真如答显其义意。 自他同真无有别体。 何得身外见有众生。 论。 以有如是至见本法身释曰。 次牒因显果。 于中有二。 初显用体得明用相。 此初也。 以有如是大方便智者。 牒前显体之因。 除灭无明见本法身者。 举因所显之果。 大方便者。 即前行愿。 体正名方。 助道名便。 智谓自他同真之智。 以此悲智故无明灭法身了果究竟显现。 是故名为见本法身。 论。 自然而有至遍一切处释曰。 下明用相。 于中有二。 初明用深广得明用无相。 此初也。 自然等者。 显用深也。 即与等者。 广大也。 妙用难测名不思议业。 用相巨多名种种用。 任运智用名自然有。 是则依前法身之体。 不待作意起难思用。 由斯摄论断此义云。 如末尼天鼓无思成自事。 种种佛事成常离思亦尔。 既依真如起此妙用。 故同真如遍一切也。 论。 又亦无有至故说为用释曰。 此明用无相也。 此文三节。 谓标征释用依体智。 举体即真故虽起用无相可得。 佛具三身昞现用相。 何故乃言无用相耶。 若废机感如来。 唯是妙理本智最胜实义。 更无应化生灭等相。 但随缘用。 用即无用。 如波即水。 用而常寂。 故说此身即是法身。 唯如如智名法身等。 故唯法身离施作等。 虽真理妙智本来常湛。 随机感而应益用无边。 如水即波即寂常用。 故随众生说为用等。 论。 此用有二种释曰。 次下别显。 于中有二。 初标。 后释。 此初也。 论。 云何为二至尽知故释曰。 下释有二。 初正显用相。 后问答释疑。 前中亦二。 初直显其义。 后重牒分别。 前中又二。 先明应身。 后显报身。 此初也。 文中二节。 初显见粗色相。 凡夫二乘而见佛者。 依于分别事识见也。 此识不知诸境唯心。 执有外境而起分别。 依此粗识分别佛身。 但见应身粗色之相。 不见报身微妙色相。 故所见者名为应身。 以不知下释见粗所以。 迷相唯心故云从外。 谓佛外从兜率天来。 又不达色离分齐。 相谓佛色相。 但丈六等迷分齐。 色相无分齐。 是故名为不尽知也。 转识现者。 此有多释。 有义。 转识即是前七。 谓前七识能起妄境。 如于净空见□花等。 今由此识妄见佛身。 故说依于转识现也。 以佛唯是第一义谛故。 唯转识妄所见耳。 有义。 前说其理不成。 乃说无利他用故。 本识亦能现妄境界。 非唯前七名转识。 即是黎耶三细之中第二转相。 意显佛身从本识起故。 于三细随举其一。 谓见佛者有因有缘。 缘谓诸佛大悲愿力。 因谓众生本识善种。 以悲愿缘击发识种。 以于本识变现佛身。 余处约缘但说佛现报化色相。 此唯就因故说依于转识而现。 有义。 此说理未圆明。 转谓本识理即可然。 见佛因缘依法相义。 不显真妄和合义故。 此识既是真妄和合故。 于此位说现佛身。 欲显真妄因缘现故。 因谓众生清净真体。 缘谓众生无明妄念。 众生真心佛体无二。 忘念迷故。 是时真如但随染相不显净用。 由其本觉内熏无明令彼妄心而起厌求。 有厌求故真用即现。 厌求劣故用相即粗。 厌求渐增。 用相转细。 如是渐渐乃至心源无明既尽。 厌求都息。 始觉同本用还归体平等。 平等无二无别何有报应色相可现。 未至心源用相识中随根显现粗细之相。 故说佛身转识现也。 若尔但是从真现佛。 何故说言转识现耶。 答。 以唯真如不能独现故就和合说转识现。 谓随流生死妄有功能。 妄虽有功离真不立。 若返流出缠真有功能。 真虽有功离妄不显。 故真现佛必假妄缘。 故就和合说其用耳。 若尔乃是自心真用如何说言佛报化耶。 答。 众生真心即诸佛体故。 花严经依此颂云。 若人欲求知三世一切佛。 应当如是造诸如来不增减经。 又作是说。 法身即众生。 众生即法身。 法身众生义一名异。 既诸法身起报化用。 何故不是众生心耶。 若尔心佛自作众生。 何故说言佛悲愿力。 答。 即此真心是佛悲愿。 谓众生心与佛无二。 诸佛悲愿既依真起故。 亦即在众生真心。 众生厌求。 真用显现。 何得不是佛悲愿耶。 即是性起无缘大悲及即自体无障碍愿。 若尔众生无始有心何不早起用而灭无明耶。 答。 真熏无力未厌求故。 若尔本觉既先来有。 何不早熏令厌求耶。 答。 无明厚薄性不同故。 因缘前后有互阙故。 若尔真心即是佛者。 宁说修因而得成耶。 答。 以本始觉有差别故。 若约本觉随染义边说众生心即名为佛。 然其始觉亦□修生觉至心源平等一际。 何有差别说从生耶。 论。 二者依于至名为报身释曰。 下显报身。 于中有三。 初约识举人明其所见。 次显依正二报之相。 后结果由因释显报名。 此初也。 十解已上诸菩萨等转彼业识成能见智。 即依此智见佛报身。 故说依于业识见也。 非谓业识即是能见。 此识微细未能见故。 说无明力转彼业识而成妄见。 今由真熏转彼业识成能见智故。 说依业而见佛也。 论。 身有无量至有无量好释曰。 下显报相。 于中有二。 初正报。 后依报。 此初也。 身无分齐云无无量色。 依身有相。 相亦无边。 依相有好。 好亦无尽。 或青黄等色无无量故。 一色之中无边相故。 一相之内无限好故。 相以表德令人敬德而念佛。 好为严身令人爱乐而亲近。 故说佛身有相好等。 论。 所住依果至不毁不失释曰。 显依报言依果者。 所依净土。 能依正报无有边故。 所住依果亦有无量大□花王众所□等具足。 净土诸胜圆满。 是故复云种种庄严随所示现皆真如。 现无限量云无有边。 当无终极云不穷尽。 互融无碍云无分齐。 随其业行所感何相。 而所应者即皆常住。 非如化土。 所示现者三灾实坏。 恶人损失故言随应□住枝等。 论。 如是功德至为报身释曰。 此结果由因释报名也。 如是依正功德报相无障无碍。 不思议事皆因十度深行之熏。 及由本觉不思议熏内外二因之所成就乐相圆满故名为报。 论。 复次凡夫至说为应身释曰。 上直显竟。 次下重牒。 于中有二。 先应。 后报。 此初也。 前说应身通凡所见。 然其凡小所见既殊。 今显梦异重明应身。 故言复次凡夫见等。 二乘见佛是出世身阿罗汉身金人身等。 凡夫见者六道不同。 地狱见佛如黑象脚以色属长者见三尺身。 外道见为涂灰身等。 又提谓等以人天德见为精神及天仙等。 准此六道所见各殊。 皆非出世相同苦谛。 是故名为非受乐相。 果不称因。 非外因报。 但随人现说之为应。 论。 初发意菩萨至法身位故释曰。 下显报身。 于中有二。 先明地前所见。 后显地上所见。 此初也。 前明报身通地前后。 今简比证重明报身。 此文即显地前见也。 文中二节。 初正明所见。 依比观门见真如理。 是相似觉名少分见。 异前十信故谓之深。 异后真证故但云信。 知彼等者。 显分见相。 以见真如异凡小故。 知佛身土无来去等。 唯依心现释。 无来去妄心故。 有来无所来。 从妄惑故无智无所至。 不离真如释离分齐既彼色相不离真故。 皆等真如无分齐也。 此说地前所见报身。 摄论等说地上见者。 彼约地上亲证真如得证相应成就处说。 今就地前少分见真比观相应少分见说。 既非真见。 与彼无违。 但异凡小心外取佛故。 约唯心少分显见。 然此菩萨犹分别者。 此即简异地上菩萨。 以依观而得深解。 未证真故有分别也。 论。 若得净心至违相见故释曰。 此显地上所见。 文中三答。 初明见胜。 用相过前故云微妙。 随位渐增故云转胜。 非但异前所见转胜。 而于地地见亦转增。 乃至已下次明见极。 有义。 此中见究竟者至金刚。 后用即归体穷其源故云见究竟。 有义。 此释深为不可业相。 若尽更无见相。 云何而言见之究竟。 应言究竟穷极之义。 尽地菩萨见佛报身。 身相之极名见究竟。 金刚后心更不见故。 若离已下此明见妄。 谓离业识即名为佛。 诸佛唯是真如法身无有彼此色相可见故。 此业识妄有所见。 若离业识则无见也。 若尔何用起现识耶。 以于业识有色相故。 答。 据说前后言业相。 初非业相时未有现相。 但就本识随一而说。 如依业识生灭相示。 岂示性德唯业识耶。 若无业识即无转现。 随现色相故现色功。 通业转现非独现识。 由此诸德说转本识成圆镜智作佛体等。 论。 问曰若诸至能现色相释曰。 上明用相。 次显释疑。 于中问答。 此初也。 若谓法身无色相者。 云何能现报化色相。 论。 答曰即此至能现于色释曰。 下答有二。 先释法身能现。 后释所现之色。 前中亦二。 先总举。 后别成。 此初也。 谓此法身即是报化色象之体。 故能现色。 岂不适言无有色相。 是法身亦非色体空。 是色体能现色邪。 若佛与菩萨法身无别。 菩萨所见依体而起。 既即不离诸佛法身。 故是报化色象之体。 若此法身非色体者。 而亦不得法身名故。 故此法身亦色非色无色不色。 能现诸色而无有色。 由此法身应广分别。 然今且以四门辨之。 释名。 辨体。 出因。 显业。 初释名者。 略有四义。 法是轨持义。 身是依止义。 即法为身故名法身。 法谓功德。 身谓理体。 法之身故名为法身。 法谓真理。 身谓众德。 法有此身名为法身。 法谓法。 身谓聚举。 即众德聚故名法身。 此四谛融同在一体故。 一法身具此四义。 言辨体者。 略显六种。 或唯真如为法身体。 以一切法唯一真真故。 故佛地说唯以所照清净法界而为法身。 解四智等属报化故。 或复兼以智为体性。 以佛法身有大智故。 无性摄论说。 以无垢无挂碍智为法身故。 经及梁摄说。 唯有如如及如如智独存名法身故。 此即五法总属法身。 或兼众德为法身体。 说佛法身具诸德故。 大慈悲等修生功德无不皆是证理而成。 融摄无碍皆即真故。 或兼相好为法身体。 说以相好严法身故。 摄论依此说。 诸相好以三义故皆属法身相即也。 故归理法身智所起故。 属智法身自是德法体聚法身。 或通世间皆为法身。 众生及器无非佛故。 自他非身。 身语业化遍六尘起诸化事故。 一大法身具足十佛。 十佛遍摄二世间故。 或总前五混融无碍交彻相摄。 境智相即事理镕融。 一即一切一切即一。 泯然无别合为一体以为法身。 是谓如来无碍自在圆满具足法体义。 言出因者。 或唯了因为因照现本有真德法故。 或兼生因为因。 生成顺起胜功德故。 或合二因为因。 生了二果无别体故。 或总兼果为因。 应机现用为苦果故。 言业用者。 亦有四义。 或自开觉。 依理发生诸观智故。 或他开觉智。 报化诸妙用故。 或俱开觉。 理智镕融无别体故。 或遍开觉。 遍诸坐处起胜故。 用既此法身。 有如是名。 具如是体。 依如是因起如是用。 故能遍作无碍自在一切境界。 岂无色相而别见耶。 且依一相而作是说。 前遍诸教显六体义。 今约出缠体相二大能起用大报化色相。 故说法身名色体也。 论。 所谓从本至遍一切处释曰。 此别成也。 文中总别有其三节。 谓从本来色心不二者。 总标所现色不异心。 谓从因本至果以来据异而言色心不二。 既因中色以心为体故。 报化色不异真心。 如水起波波性即水。 以色性即智等者。 明色即心显前不二。 以彼报化色之本性即是本觉心智性故。 而彼报化举体是智。 色相都尽但云智身。 如波即湿波尽是水。 故新论云。 以色本性智心自性说名智身。 以智性即色等者。 明心即色显前不二。 以本觉智真心自性名是报化色之体故。 说此心智名为法身。 报化色法依止体故。 故新论云。 以心本性即色自性说名法身。 遍一切处有其二义。 谓此智性即色体故法身遍于一切色处。 如水遍在一切波中。 又谓。 法身遍一切故所现色相亦遍一切。 如波随水亦遍一切。 故新论云。 依于法身所现色身遍一切处。 论。 所现之色至而不相妨释曰。 自下重明所现之色。 于中有二。 初明所现无碍。 后明所现难思。 此初也。 所现之色无分齐者此碍。 以其法身无碍常遍故。 此所现报化色相望无间断。 横无分根。 新论说为无间。 无分故无分齐。 通二义也。 谓心能示十方等者。 显无碍相。 此中应言。 随十方世界无量菩萨心身无量报身无量庄严土各各差别。 以文倒故似为示现菩萨之身义即不尔。 即随十地菩萨所见示现无量他受用身无量庄严他受用土。 随其所见各各差别。 皆无分齐而不相妨者。 显无碍义。 随一一地所见。 报身皆遍法界无有分齐。 为差别相即不相妨。 论。 此非心识至因义故释曰。 此明所现难思。 遍余难也。 夫言色者。 质碍为体。 分齐为相。 相妨为用。 如何可言各各差别皆无分齐不相妨耶。 故此答言非心识等。 以所现色是真如用。 体既无碍。 用宁碍耶。 其犹一室能碍千灯。 多明互融着遍无碍而亦不失明。 差别相亦如无间所有众生。 虽一一身悉遍彼处而亦不失受苦分重。 故所现色自在难思。 此非心识分别知。 如前所难。 是心识境不可以此而为难也。 论。 复次显示至真如门释曰。 上来别释二门义竟。 自下第二合释二门。 于中有三。 先标。 次释。 后结。 此初也。 如前所言。 不生不灭与生灭合非一非异。 上显法义别释。 真如及生灭门显不一义。 今于此中二门相对。 会相入空显不异义。 故言显示从生灭等句。 为复二门。 本自无二为体差别令会入真。 答。 若本无二则无所会。 若一向异。 亦不可会。 由非一异方说会耳。 论。 所谓推求至之与心释曰。 下释有二。 先总举。 后别名。 此初也。 上言显示从生灭门。 入真如门云何显示。 故即释云。 推五蕴等。 然此五阴不过色心。 色蕴名色。 余四名心。 推此色心。 离心无性。 既生灭法总即色心。 故知生灭即真如也。 论。 六尘境界毕竟无念释曰。 次下别明推色心观。 于中有二。 先观色法。 后观心法。 此初也。 境从心起毕竟无体。 离心之解无别念相。 宁知诸色离心无体。 谓以惠择分析诸色。 乃至极微离心无故。 故新论云。 分段粗色微至极微。 复以方分析此微尘。 是故若粗若细一切诸色唯是妄心分别影像。 实无所有。 若尔何言六尘境耶。 答。 虽一色言即有二种。 一者有对极微所成。 二者无对非极微成。 其五尘境属有对色。 其法尘境摄无对色。 故但言色摄六尘也。 显摄周尽故言尘。 以法处不可析故。 是故论中但言无念。 新论分析约色。 有对色广略虽异。 皆显色也。 或此则是译者忤耳。 论。 以心无形至终不可得释曰。 下显观心。 于中有三。 谓法喻合。 此初也。 六尘色法多现有像。 以理推微尚不可得。 况心无形相而可得耶。 由无形故。 即无住处。 故言十方求不可得。 故智度云。 心法无形。 以无形故即无住处。 无住处故即非有也。 新论即约刹那分心故不得。 故彼文云。 推求解蕴微至刹那。 求此刹那相别非有。 离于法界终不可得。 斯论更有如是。 十方一切诸法应知亦然。 此文虽缺义亦无失。 论。 如人迷故至方实不转释曰。 此举喻也。 论。 众生亦尔至心实不动释曰。 此法合也。 推求动念已灭未生中无所住。 故无有起。 则知心性实不动也。 论。 若能观察至真如门故释曰。 此后总结。 即得随顺是显信德。 若能观察得方便。 观入真如者是显信德。 若至初地得正观也。 论。 对治邪执至则无邪执释曰。 如是已明显示正义对治邪执。 于中有二。 初就本总标。 后别明除障。 此初也。 有义。 邪执即是我见。 谓依我见说为邪执。 不尔应言。 邪执有五。 如何论言我见邪执我常遍会同虚空执。 如来藏义同我见故。 依我见说为邪执。 但说所依。 非体所依故。 离我见无可说也。 有义。 邪执非即我见。 谓依分别我见之上起于分别迷教邪执。 不尔所说后五行相岂皆是彼人我见邪。 故下五见非皆人我。 而论所言我见五者。 谓依初一人我见上起后四种迷教邪执故。 从所依总名我由。 由是新论分所结云。 依人我见四种见生。 是故于此安立彼四。 既依我见起于邪执。 故离我见执则无根断枝亡。 理恒形故。 论。 是我见有至法我见释曰。 别明除障。 于中有二。 初对治离。 后究竟离。 初中有二。 初标数列名。 后依名辨相。 此初也。 此有总相。 宰主之者名人我见。 此一切法各有实体名法我见。 然此二见各有二种。 一者俱生。 二者分别。 无始时来虚妄熏习内因力故。 恒与身俱不待邪教及邪分别。 任置而起。 故名俱生。 非但内因。 亦由现在外缘力故。 非与身俱。 要待邪教及邪分别然后方起。 故名分别。 此二二见约识辨者。 依唯识论。 彼法宗说分别二执。 唯在第六意识中。 有俱生二见。 遍与末那意识相应而不许在阿赖耶识。 唯是无覆自净无记。 不障圣道。 异熟识故。 若安惠师亦许法执。 俱生起者。 在第八识。 以是有漏不证真故。 若此论前所立理俱生我执亦通第八。 与安惠宗大意相似。 分别二见粗故易断。 于见道中观一切法二空之理。 随应而断俱生二执。 细故难断。 后修道中中随其所应修二空观而能伏断。 已成佛时方永断尽。 此与二障宽狭同异如诸论明。 不能繁叙。 虽有如是二种二执。 今此所说分别起者。 皆迷正教而生起故。 论。 人我见者至说有五种释曰。 次下辨相。 于中有二。 初明人我见。 后释法我见。 初中亦二。 总标。 别释。 此初也。 然其五种非皆我见。 而言我见有五种者。 依初凡夫分别我见起。 后四种迷教邪执。 从所依说总名我见。 如何初一唯我见耶。 谓执法身常遍实有。 即是外道执我相故。 故新论云。 执如来藏同于虚空。 常恒遍有即同唯识。 一者执我。 体常周遍量同虚空故。 掌珍云。 若说真如是一是常周遍法界。 即是外道所执我故。 此即心外而见于理生不常见故。 是我执故。 深密经同此。 颂云。 我于凡愚不开演。 恐彼分别执为我。 由是五见。 初一我见。 而是所依。 后四能依。 初一能起。 后四所起。 初一依果起迷识遍因果起执。 此佛法内学大乘人凡夫所是。 故下文皆举迷于大乘教起。 故依凡夫说五我见。 论。 云何为五至犹如虚空释曰。 次下别释。 别释五种即分为五。 一一文中皆有三义。 初明起执之由。 次正明执相。 后显其对治。 此初也。 毕竟寂寞即新论言究竟寂灭无相之义。 此文为破执相好身为真佛者。 故说法身其体无相犹若虚空。 即般若等诸经所说。 若以色观我故彼不能了等。 论。 以不知至是如来性释曰。 此正明执相也。 有义。 此说不了教意。 即谓虚空是佛法体。 即是以喻而为法也。 不尔何故破虚空相体是妄故非法身耶。 有义。 此中但执法身是常遍有同于虚空。 非执虚空即是法体。 故新论云。 执如来性同于虚空是常遍有下破虚空体是妄者明所喻法。 非常遍有显能喻法。 亦非常有。 不尔应言非是虚空相。 如何论言非如虚空耶。 论。 云何对治至体无不空释曰。 下明对治。 于中有二。 初明虚空非常遍有。 后显法身非有遍常。 前中有三。 初立。 次释。 后结。 三文皆显情有理无。 此初立也。 明虚空等者。 此初明情有。 故唯识云。 谓曾闻说虚空等亦随分别有。 虚空等相数习力故。 心等生时变似如是虚空相现体无不变者。 此后显理无也。 如彼空花都无有相。 据情虽有据理无故。 论。 以对色故至虚空之相释曰。 此释也。 以对色等者。 初明情有。 以对碍色故。 于无碍明闇之处说有虚空。 然此乃至空界之色。 而是眼识所行境界。 牵起念念分别之心。 故言以对色故有。 今心生灭等以一切等者。 后显理无。 本以对色而立虚空色。 体当无。 宁有空相。 论。 所谓一切至境界灭释曰。 此结也。 所谓等者。 此明情有。 若心已下后显理无。 既一切法情有理无。 故知虚空非常遍有。 论。 唯一真心至虚空相故释曰。 此显法身非有。 遍常唯一等者辨法同喻。 以佛法身唯一真心。 由此法身无所不遍。 无不遍故是显如来智性广大究竟之义。 如虚空义故喻虚空。 故新论云此是如来自性广大如虚空义。 非如虚空相故者。 简法异喻。 非谓如彼是常。 是有妄虚空相故。 新论云。 非谓如空是常遍有。 论。 二者闻修至离一切相释曰。 次第二我见中。 初明起执之由也。 即大品等诸般若经。 为破取着生死涅槃妄生分别而欣厌者故。 说诸法毕竟皆空。 故彼文云一切诸法如幻如梦毕竟皆空。 乃至涅槃真如之法如幻如梦。 若当有法过涅槃者。 我说亦复如幻如梦。 世间诸法即生死法。 从本已来自空等。 显非先有今无名空。 即本无性名之空耳。 论。 以不知为破至唯是其空释曰。 此正明执相也。 既以不知为破着故。 即如言执真如涅槃性功德相毕竟断无。 论。 云何对治至性功德相释曰。 此显对治也。 真如法身自体不空者即体大。 具足无量性功德者有相大故。 或复初文正明不对治空执。 后释所以。 论。 三者闻修至功德之法释曰。 此第三我见之中初明起执之由也。 即如来藏同性等经为欲破彼着空众生。 说如来藏具体相大。 论。 以不解故至自性差别释曰。 此正明执相也。 然其功德有其二种。 一谓法身真如性德。 二谓应化色心功德。 色谓相好。 心谓力等。 色心自体虽各差别。 但假非实。 彼初也者。 执此功德以为实有。 既滞事相不融真理。 未悟身具诸性德。 闻如来藏备功德法。 不解约真性德而说。 谓如来藏体有。 如前自体差别色心功德。 论。 云何对治至说差别故释曰。 此显对治也。 唯依真如义说者。 二之不二标其义也。 所言体备功德法者。 唯依真如义说而有。 非谓有前色心之法。 因生灭染义等者。 不二之二释其义也。 但对生灭差别染义示现说其差别功德。 非谓性德有其差别。 论。 四者闻修至不离真如释曰。 此第四我见之中初明起执之由也。 此即楞伽胜鬘等经为欲破彼执生死法及涅槃法离真有体者故。 说真如随缘之义。 生死染法依藏有者。 显如来藏作缘生义。 一切诸法不离真者。 显缘生法无别体义。 论。 以不解故至生死等法释曰。 此正明执相也。 以迷教意不解真如随缘义。 故便作是执。 若如来藏体无染者。 云何能生一切染法。 又何能为世间染依。 故知体具世间染法。 论。 云何对治至相应故释曰。 下显对治。 于中有二。 初明遣迷情。 后返破愚执。 此初也。 以如来藏从本等者。 此明净德妙有。 今如前说诸性德故。 以边恒沙烦恼等者。 此明妄染理无。 唯依真如虚妄起故。 从无始来未曾等者。 此明妄不入真。 故无上依经云。 诸惑本来不入众生自性清净心。 诸惑本来不入众生自性清净心。 诸惑唯是客尘自分别所起。 论。 若如来藏至无是处故释曰。 此返破愚执也。 若体有染。 圣应起惑。 圣会此时既无惑染。 故如来藏体无染也。 论。 五者闻修至得涅槃释曰。 此第五我见之中初起执之由也。 即阿毗达磨经颂说云。 无始时来界一切法等依由此有诸趣及涅槃。 证得界是性义。 同寂性释与唯识论所释稍别。 论。 以不解故至还作众生释曰。 此正明执相也。 谓众生有始者。 此起有始见也。 谓闻依藏有生死故。 则谓真先而其妄后。 故起众生有始之见。 如外道执从初自性而生大等始有众生。 以见始等者。 此起有终见也。 谓闻藏有涅槃故。 疑如来藏本无灭处而起诸染得有众生。 纵得涅槃虽无惑染。 何不新起作众生耶。 既执涅槃有其终尽。 却成众生有始之义。 如外道执众生终尽还归自性亦得涅槃后从寂起还作众生。 论。 云何对治至外道经说释曰。 下显对治。 文中有二。 初明无始。 后显无终。 此初也。 以如来藏等者。 正明无始。 所依藏性既无前际。 能依生死何有始耶。 无明相者即生死也。 若说已下显始见过。 故仁王云。 我说三界外别有一乘。 众生藏者。 是外道大有经中所说。 非七佛说。 大有经者即是胜论六句义中大有句也。 此性能有一切法故。 离实德业而别立也。 或亦即是前□论说。 从一生觉初众生也。 论。 又如来藏至无后际故释曰。 此显无终也。 此文语例似。 谓诸佛所得涅槃与如来藏而相应故则无后际义。 既不尔故应正言诸佛如来与之相应。 所得涅槃即无后际。 谓此藏性无后际故。 诸如来智证之相应所得涅槃后际也。 故新论云。 证此永断生死种子得于涅槃亦无后际。 论。 法我见者至说人无我释曰。 次下第二明法我见。 文亦同前。 分其二种。 此初起执之由也。 虽此法相亦空无我。 二乘根钝且未堪闻。 为引彼人令入圣教。 是故但说人无我理。 即摄大乘令入秘密。 故彼释论显其义云。 谓若是处依世俗理说有补特伽罗之相及一切法自性差别。 为令有情入佛圣教。 是故说亦令入秘密。 彼显双存二种我相。 此显唯说人无我理。 俱为众生令入法故。 总别虽异亦不相违。 论。 以说不究竟至妄取涅槃释曰。 此正明执相也。 以二乘教唯明人空。 二乘依之但离人我。 由其未显蕴体。 亦空法无我理说未究。 故彼二乘者未亡法执见有五阴生灭实法。 故悕生死妄取涅槃。 其由梦虎而生嫌见空花而自乐。 论。 云何对治至本来涅槃故释曰。 此显对治也。 五蕴无性。 是故不生。 既无有生。 更何有灭。 即无生灭本自涅槃。 何有实法妄生欣厌。 此义广如大经等说。 论。 复次究竟至自相可说释曰。 次下第二显究竟离。 于中有二。 初约法明谓。 后会释伏疑。 前中亦二。 初约法总断。 后举广类求此初也。 前明伏道。 伏除邪执名为对治。 今明断道。 永离妄执云究竟离。 总举执缘显无自性。 所执无故能执不生。 心无所依自能解脱。 故言复次究竟离等。 染法净法皆相待者。 如长短等相待假立故无自相而可说也。 是故中论依此颂云。 若法待因成。 是法还成待。 今则无因待亦无所成。 今则无因待。 亦无所成法。 论。 是故一切至不可说相释曰。 此举广类求也。 是前染净相待假故。 一切诸法本无自性。 非由悟后方决其然。 故言是故从本来等。 心境相对而立色心。 二取既无。 色心何有。 说非色者。 非所取故。 言非心者。 非能取故。 非智非识显上非心。 识智待心染净而立。 心当非心故非识智。 非识智非有非无。 显上非色。 谓有无者待色生灭。 色既非色。 故非有无。 由此毕竟不可说也。 论。 而有言说至入实起故释曰。 此会释伏疑也。 而有言说等者。 初正会伏疑。 圣者具知诸法离性不可说相。 宁有言□假言□□。 其旨不在言也。 其旨趣者等辨定圣意。 有言说者。 意为归真。 不欲寻名起分别念。 以一切等者。 返以释别。 以若寻名便起于念则心生灭不称真故。 大乘起信论广释卷第四大正新修大藏经第85册No. 2814大乘起信论广释卷第三、四、五大乘起信论广释卷第五京西明道场沙门昙旷撰论。 分别发趣至趣向义故释曰。 以下第三发趣道相。 于中有二。 初标意显名。 后别开分别。 此初也。 此中应当先明道义。 然后方显发趣等相。 所言道者有其四义。 能所通行依趣义故。 此既不□教理行果故。 一切法皆得□道□此经中随宜异说。 或有数□说教为道。 如涅槃云。 为人演说。 名之为道。 由闻法故。 断除疑解得菩提故。 总说虽然别分别者。 或说大乘教独名道。 以佛道声令一切皆解。 教皆非了义所说。 未离色声行邪道故。 或通三乘教亦名道。 我如导者。 知道说道。 为求三乘者。 说三乘法故。 或法言教皆名为道。 一切言音法轮声。 摄语言文字。 而作佛事。 人天善根以成熟之菩萨。 亦依外道教故。 或有圣教说理为道处处皆说道理道理由以此理即是道故。 此总说已别分别者。 或有唯说真谛名道。 说乘如实道而成正觉。 自性清净心名为道谛故。 或通二谛皆名为道故。 经说有四种道理。 观待道理。 作用道理。 作证成道理。 法尔道理。 此通真俗二种理故。 或通诸法皆得名道。 说一切法皆亦如也。 十方三世即一尘仓。 一即一切。 一切即一。 融摄无碍皆即真故。 由此经说。 淫怒痴等皆名为道。 生死染法即是道等。 菩萨遍通一切道理为欲成就一切智故。 或有圣教说行为道故。 有说云精勤行道。 当求出离。 慎益放逸。 然于此中亦有差别。 或说大乘行方名道。 说行大道益示小迳。 但行菩萨道当得作佛故。 或三乘行通名为道。 汝等所行是菩萨道。 三十七种道只善法。 通是三乘所行道故。 三乘亦有有漏无漏我空法空诸胜道故。 或一切行皆名为道。 菩萨遍行一切行故。 乃至示现行外道行为欲调伏一切众生令魔愦究不得便故。 或有圣教说果为道。 净名经中说。 佛道名。 又说当成菩提之道。 又说速趣向涅槃道。 然于此中亦有差别。 或有唯说佛果名道。 唯有佛乘无二三乘。 乘是宝乘道趣道场。 灭化城已向宝止道。 由是唯佛果名为道。 或通三乘果皆名道。 皆同此一妙法净道皆同此一究竟清净。 又说一道一行一缘。 又说三乘同解脱等。 或一切果皆名为道。 如来化身遍于六道。 六道之果皆佛摄故。 修无我道而成此果。 不存自体身心相故。 具福资粮成就此果。 具足一切身心相故。 若存一相为自体者。 我相不亡不名圣人。 若他一相而不备者。 不名具足圆满之果。 由具一切身心果故。 得名究竟正等菩提。 既言道者。 有其四种。 今于此中所说何者。 有义。 此中说佛果道。 是所分别发趣处故。 谓佛功德即所证道。 是佛假者所依证故。 是诸菩萨发心修行所趣向果道境故。 既是所依证趣向处故。 唯佛果独名为道。 有义此中兼说理道。 始觉佛果即本觉故。 真理是佛所依证处。 由证此理得佛果故。 亦是菩萨所趣之道。 菩萨发心趣本源故。 新论说为得道正因。 正因即是真如理故。 是故此中亦显理道。 有义此中亦显行道。 要由行因证理果故。 新论说为修行正道。 行是所修正道相故。 又说是佛得道正因故。 行亦是道正因故。 说菩萨修令其现前。 即所起行名现前故。 说人修行一切善行。 自然归顺真如法故。 由佛证智依行成佛。 说是诸佛所证之道。 亦是菩萨发心修行。 假者之所趣向处故。 是故说行亦名为道。 有义此中教亦名道。 亦是能趣所趣等故。 从真法界之所等流为闻熏习。 成出世故。 举体皆是圆智用大□能为作菩提因故。 于前诸法无不等遍。 亦是佛智所证道故。 欲悉显了净密之音菩萨因是初发心故。 故兼教者。 于理圆明。 虽此四释于义皆通。 然据显胜唯取理果。 以是深圆依趣道故。 依教起行。 为欲趣向。 此所证理所得果故。 理果即是真如。 三大是此论中正所宗故。 释曰。 以下别开。 于中有二。 初标数列名。 后依名辨。 此初也。 此中有义信成就发心者。 正立十信。 终满位中。 于此位中得信成就发三种心。 入十住故。 解行发心。 唯立十行。 终满位中。 解行成已发回向心入十向故。 有义初心亦兼住位。 十位十信位中。 修习信心。 信心成就发决定心。 即入十住初发心住。 依信成就三种发心住正定故。 不尔十住岂无此耶。 故二位皆名信成就发心也。 通向谓十行位。 能解法空顺行六度。 度行纯熟发回向心。 入十向位。 复依解行而为回向。 不尔十向岂无解行。 岂更不发回向心耶。 证发心者。 位在地上。 依前二种相顺发心。 证得真如发真心故。 即圣惠开发名证发心。 若依此义亦通佛果。 或于位位发彼加行胜进之心。 亦名发心。 此义通于等觉等前位。 论。 信成就至堪能发心释曰。 以下辨相。 辨上三名。 即分为三。 初中亦三。 一明信心成就之行。 二显行成发心之相。 三彰发心所得利益。 初中又二。 初问后答。 此初也。 此有四句而有二释。 有义四句即为四句。 初句问其能修信人。 次句问其所修之行。 次句问其行成时节。 后句问其堪发何心。 有义四句但为王问二句如前。 其后二句问行成已堪发何心故。 唯三问于理为胜。 论。 所谓依不定聚众生释曰。 下答有二。 初正答前问。 后举劣显胜。 前中亦二。 先别答三问。 后结成入位。 前答三问即分为三。 此初也。 此中所言不定聚者。 即取十信终心人也。 分别三聚。 且约业分别。 谓无间业名邪定聚。 决定受故。 诸无漏业名正定聚。 定不堕故。 除五趣业名不定聚。 不定受故。 二约法分别。 于前三聚由法有异。 又有三聚。 若般涅槃法者。 名正定聚。 定成圣故。 不般涅槃法者名邪定聚。 当生死故。 不决定者名不定聚。 或不成故。 三约姓分别。 谓即于前般涅槃法。 更开三聚二乘种姓。 名邪定聚。 定求小果故。 菩萨种姓名正定聚。 定发大心故。 不定姓人名不定聚。 不定所求故。 四位约位分别。 此即唯于菩萨种姓更分三聚。 入住已去名正定聚。 定不退故。 未入信名邪定聚。 遣因果故。 十信位人名不定聚。 或进退故。 今此所言不定聚者。 即是大乘种姓中者。 故本业经依此说云。 始从具缚凡夫。 未识三宝圣人。 未识好恶因果。 一切不识不解不知。 从此不识始凡夫地。 依佛菩萨正教法中。 起一念信。 发菩提心。 是人名为信相菩萨。 亦名假名菩萨。 是故亦名不定众生。 今依此人明所修行故。 言依不定聚众生也。 论。 有熏习至修行信心释曰。 此显修行答第二问。 有熏习等者。 初辨行因。 谓辨因。 谓有本觉内熏因力。 善发闻熏为外缘力。 能依前在修善根力。 信业果报等者。 次显所行。 由前因缘。 能信果报。 起十善等三种善根。 一福分善。 宿在善根。 能感此身。 具足诸根为受法器。 此信业果。 能起十善。 即是修行福分善也。 故本业经云。 其人复行十心。 谓十善法。 或行五戒六波罗蜜。 若一劫二劫修十善行。 受六天果报。 由行十善有三品故。 作铁轮王粟散王等。 二解脱分善以出世种于身田中能感。 当成解脱果报。 三通达分善。 由圣道力通达真如。 分者因也。 即是通达真如因故。 此中所言厌生死苦欲求无上菩提义者。 即苦解脱。 通达分善。 然其菩提总有五种。 一发心菩提。 在十信位。 二伏心菩提。 在三贤位。 三明心菩提。 在初地位。 四出到菩提。 七地已上。 五无菩提。 即是佛位。 今求佛位故。 言无上。 得值等者。 后明行缘。 谓约此缘修十信。 十信者。 所谓信进念定惠戒向护舍愿。 故本业经云。 其人略行十种心。 谓信心等十信心义。 题中已明。 此无繁录。 论。 经一万劫至能自发心释曰。 此明信成答第三问。 迳一万劫信成等者。 此约时满显行成也。 即是信位。 亦云满人。 谓十千劫修十信心。 而其信心方得成就。 即前八因所为人中。 当其第三所为人也。 此一万劫。 且约钝根下劣。 精进疑迟处说。 不必一切皆十千劫。 谓极勇猛不越一劫。 中间胜劣二三等劫亦得成就。 如彼二乘极迟钝者六十百劫疾三四生。 随应证得二无学果。 故本业经云。 是信相菩萨。 具一切烦恼。 举一切善根。 亦退亦出。 若依善知识。 修业佛法一劫二劫。 即入住位。 若不尔者。 常没不出。 仁王经说。 极疾不越一劫。 极迟不过万劫。 中间随根劫数增减。 若有放逸无精进者。 虽已发心而为常没。 即于此人劫数无限。 诸佛菩萨教令等者。 此约胜缘明发心也。 谓依胜缘发三心故。 即入十住初发心住。 故仁王云。 习忍已前十善菩萨有进有退。 犹如轻毛随风东西。 虽以十千劫行十正道。 要发菩提心乃入习忍位。 谓发三种菩提心故。 乃入十住习忍位中。 而此住位名习忍位。 名习忍者。 习种姓位所得忍故。 如六忍中初之信忍。 正定信位所得忍。 故本业经云。 是信相菩萨。 于十千劫行十戒法。 当入十信心入初位。 此经所言入初住者。 即入十住初发心住。 至此方得十不退信。 是故亦名入十信心。 非谓住前之十信也。 以诸位地有通别名。 通谓诸位皆名十信。 无不皆有十信心故。 犹如十地亦名十住。 别谓十信住行向等。 随位所修解行别故。 从别十信入十住信故。 亦得名入十信心。 故仁王云。 习种姓有十心。 已超二乘一切善地。 所谓信进念定惠等。 十心名字与前不殊。 唯退不退有差别耳。 故依此义复说偈云。 伏忍圣胎三十人。 十信十止十坚心等。 言伏忍者。 约五忍说。 谓伏信顺无生寂灭。 即依三贤十地及佛。 上中下等。 随应而立。 以三贤位得有漏道。 能伏二障故名伏忍。 发三种心成不退者。 然准十住毗婆沙论。 发菩提心有其七缘。 前三是此决定发心。 后四是下不定发心。 此文三种。 即是下说三发心相故成不退。 诸佛菩萨教发心者。 教念真如发直心也。 以大悲故自发心者。 愍众生疾发悲心也。 以护法故自发心者。 便乐众生善发深心也。 故彼论云。 见法欲灭便发心云我种善根当成佛道。 令法久住。 勤精进修诸善行。 故护法心是深心也。 论。 如是信心至正因相应释曰。 此即第二结成入位。 信成就故。 得发三心。 至初住名入正定聚。 菩提涅槃离惑等邪名正种姓。 菩萨趣之必尔名定。 正定众多摄为一类名聚。 至此位时不失大心。 决定绍佛种名毕竟不退。 当成正觉名曰如来习种。 当绍名住。 种中正因相应。 释当绍义。 佛性内熏名为正因。 修行契顺故曰相应或习种亲绍即名正因成就。 在已而曰相应。 新论名为胜因相应。 得佛正因名胜因故。 由与得佛正因相应。 毕竟不畏堕二乘地。 是故得住如来种也。 论。 若有众生至若进若退释曰。 以下第二举劣显胜。 于中有二。 初内因力微。 后外缘力劣。 此初也。 内熏力微者。 即信位初心下名人也。 若有众生等者。 总明障熏。 创修善行故言微少。 久惑未制名为深厚。 虽值于佛等者。 别显位轻。 于中显其三品劣人。 然起人天种子者。 即下名最劣者。 倒求人天生死苦也。 或起二乘种子者。 即中名次劣者。 起自济心异求小果。 设有求大乘等者。 对前虽上名犹豫大乘而心不定。 此三虽遇胜缘发心。 善少障深但得浅利。 即前八因所为人中。 五六七因三品人也。 论。 或有供养至堕二乘地释曰。 此明外缘力劣。 即其信位中品人也。 供养诸佛未万劫者。 显中品人。 行时未满。 于中遇缘亦有等者。 显此中品遇缘不胜。 见佛色相等者。 缘假相故。 或因供养等者。 取仪形故。 或因二乘等者。 劣劝发故。 或学他发心者。 不见体故。 如是等发心等者。 结成退失。 皆非菩萨悲智之心。 不见本性体不定故。 虽皆发心。 遇缘便退。 舍大乘行入二乘地。 故璎珞经摄大乘论皆说菩萨在十信位。 虽修大乘心未坚。 因而多起心厌怖生死。 悲众生心当犹劣薄。 喜舍大行乐修小乘故。 起二乘种退堕二乘地。 即第四因所为人也。 释曰。 上明信心成就之行。 下显行成发心之相。 于中有二。 初正明发心。 后问答释疑。 前中有二。 初问起标数。 后依标标相。 此初也。 妙行虽广。 三行统收总而显之。 故云略说。 论。 云何为三至众生苦故释曰。 此依标显相也。 言直心者。 无别义。 正观真如无邪念故。 即是二利行之本也。 言深心者。 是意乐义。 意乐修行诸善行故。 即是自利行之本也。 言大悲者。 是普济□拔众生苦故。 即是利他行之本也。 此三即是三聚净戒三菩提心三种回向三德三身之因行也。 此是其发心相耳。 论。 问曰上说至诸善之行释曰。 以下释疑。 于中问答。 此初问也。 唯复直心疑问后二故。 新论云。 一切众生一切诸法。 皆同一法界无有二相。 据理但应正念真如。 何假复修一切善法救一切众生。 论。 答曰譬如至终无得净释曰。 下答有二。 初正答前问。 后重显方便。 前中亦二。 先喻后合。 此初也。 论。 如是众生至亦无得净释曰。 下合有三。 初正合前喻。 次显行所以。 后善行顺真。 此初也。 真如等者。 初显真性净。 离伪名真。 无二曰如。 有恒沙德故名为法。 无碍名空。 无染名净。 而有等者。 次显真相。 染真及烦恼。 皆众生有之。 众生之垢妄翳真如。 非谓真如性自有垢。 若人已下后显藉缘。 净以有垢故。 不以方便熏真灭妄终无得净。 论。 以垢无量至以为对治释曰。 此显众行之所以也。 真之理既遍一切无明遍真有不觉义。 所诠垢遍一切法也。 故非一行而能除遣。 论。 若人修行至如法故释曰。 此显善行顺真如也。 既遍一切法中。 亦非一行而能随顺。 染从无明起。 善从真如流。 若修善行。 遣妄顺真故。 修善法自归真也。 此中所言一切善者。 即是自利利他行也。 故新论云。 要当集一切善行。 普救一切众生。 离客尘垢。 然后方能显现真法。 论。 略说方便有四种释曰。 重显方便。 于中有二。 初标数。 后别释。 此初也。 四中初一显不住道。 是后三种行之根本。 后三即是三聚净戒为三德因三种发心。 由此总别四种行故。 离一切恶修一切善。 即是助显真如方便故。 说方便有四种也。 论。 云何为四至性无住故释曰。 以下别释。 别释四种。 即分为四。 此初也。 行根本方便者。 初列名也。 谓依真如修不住行。 与后三行作根本故。 持业依主二释。 皆通此行顺真故名方便。 行即方便持业释也。 观一切法等者。 以显其相。 自性无生者。 所观境空。 离妄见者。 能观心境既空。 何所乐着。 故能生智不住生死。 观一切法。 由因缘合业果不失故。 于生死众生不悟。 深可生悲。 为摄化故不住涅槃。 以随顺等者。 后显修意。 以此法性性无住故。 顺修此行为方便也。 论。 二者能止至离诸过故释曰。 此显摄律仪戒。 能止方便者。 初列其名。 由能止恶随顺真如。 是故能止即方便也。 惭愧等者。 以显其相。 此中即显二种正勤。 能止一切恶法者。 已生恶法。 由惭愧故。 勤令不生。 不令增长者。 未生恶法。 由惭愧故。 勤令不起。 以随顺等者。 后释修意。 随顺法性离过义故。 故说能止为方便也。 论。 三者发起至离痴障故释曰。 此显摄善法戒。 发起等者。 初列名也。 谓由勤故发起善根。 后由勤故善根增长。 即是顺真之方便也。 谓勤已下次显其相。 于中又显二种正勤。 初明生善。 显一正勤供养等者。 生善事也。 爱敬等者。 生善因也。 乃能等者。 生善缘也。 故未生善法勤令发生。 然爱与敬四句分别。 一爱非敬。 如母于子。 二敬非爱。 如仆于主。 三亦敬爱。 如子于亲。 四非敬爱。 如于怨等。 而□经言□。 但爱者若尔非□不敬□故。 今于三宝亦敬爱。 故而信增长生众善也。 又为佛法僧力等者。 后灭业障。 生一正勤。 要灭业障不退善根。 善不退者。 成增长义。 即已生善法。 勤令增长。 前能止中。 离现起销业种。 既其炬亡不碍。 诸善既增长也。 随顺等者。 后释顺意。 发起善根生福智故。 故顺离痴善根增长灭业障故。 故顺离障。 以为顺真之方便也。 论。 四者大愿至寂灭故释曰。 此显摄众生戒。 大愿等者。 初列名也。 弘誓普周故名大愿。 愿心无异。 谓之平等。 愿行顺真说为方便所谓已下次显其相。 发愿等者。 长时愿也。 化度等者。 广大愿也。 皆令等者。 第一愿也。 下释所由显其修意。 随顺等者。 长时所以。 法性等者。 广大所由。 不念等者。 第一所以。 显为顺真之方便也。 新论文略义不如此。 论。 菩萨发是至见法身释曰。 上显发心相。 次明利益。 于中有四。 初显胜德。 二明微过。 三通权教。 四叹实行。 初中有二。 初明自利功德。 后显利他功德。 此初也。 发是心者。 前三心也。 由其直心正观真如。 深心悲心助显真故。 而能少分见自法身。 谓依以观于人空门相□而见故云少分。 新论名为见法身。 以其法身无自他别。 亦即是见之法身。 论。 以见法身至入于涅槃释曰。 此显利他德也。 谓于十住发心住中。 随本发心。 利众生愿。 能现八相。 权作佛身。 故花严云。 云何菩萨一身作无量身。 悉于一切世界示现成佛故。 由得道故。 成此佛事。 是佛菩萨常行之道。 示现成佛道之相故。 总名为八相成道。 故对法论业大性云。 穷生死际。 示现一切成菩提等诸佛事故。 就诸教说多少不同。 如花严经说二十相。 彼经为成十数法门。 仍一一相皆显十义。 而不别说。 入胎一相。 佛本行经所现更多多同。 花严少有差别。 智论说。 有化身成佛则无入住出胎等相。 悲花经说。 天王世尊自右成道。 则无出家。 法花龙女作成界子速得成佛。 无苦行等。 悲花又说。 有佛成道都不说法。 便入涅槃。 此等诸教所说异者。 或总通显一切佛事。 或但一佛随宜所现。 或随义类开合有殊。 若约大位多分而说故。 有说言。 八相成道。 既初住上皆能示现于中故。 有任不任运遍不遍义。 应作四句。 有遍不任运。 谓初地上一念作意。 至十方故。 有任运不遍。 谓十地来随位自在现身土故。 有非任运非遍。 谓三贤位依以观门少分见故。 有遍而任运。 谓依世尊。 依大法身起妙用故。 恐文繁广略示方□。 于中委细如别章辨。 论。 然是菩萨至未能决断释曰。 次明微过。 于中有二。 先异地上。 后异凡愚。 此初也。 然是等者。 初正显异。 以其等者释异所由。 所言漏者。 过失流义。 以未能得无漏智故。 无始及今。 依于二障所起漏业未能除也。 要至初地得无漏智。 方能断伏有漏业故。 故说初地断二种愚。 一执着我法愚。 即是此中异生性障。 二恶趣离染愚。 即是恶趣诸业果等。 若尔宁说能离见爱。 答。 彼约伏离此言永断。 以分别障亲迷谛理。 要至初地方能断故。 显证法身非地前也。 论。 随其所生至自在力故释曰。 此异凡愚也。 虽由未断诸过漏故。 失念起恶能招苦果。 暂随所生微苦相应。 而亦非被恶业所系。 以有悲智所起大愿自在之力所任持故。 故新论云。 或由恶业受于微苦。 愿力所持非久被系。 故异凡也。 故瑜伽论显此义云。 又此最初发心菩萨。 或于一时生极恶趣那落迦中。 多分于此速得解脱。 受少苦受生大厌离。 于彼众生起大悲心。 如是一切皆因摄受无坏实福。 论。 修多罗中至勇猛故释曰。 此会通权教释伏疑也。 谓有疑云。 若此菩萨。 有大愿力。 非业系者。 何故经说。 种姓菩萨在六住中有其退堕。 故此会通遣外疑难。 或说有退等者。 此举违教。 本业经说。 七住已前名为退分。 彼若不遇善知识者。 或若一劫乃至十劫退菩提心。 如净目天子法财王子舍利弗等。 欲入第七住。 其中值遇恶因缘故。 退入凡夫不善法中。 乃至能起五无间业。 非其实退等者。 释通其意。 但是权语。 非谓实教。 以彼十信初学之人未入十住正定位中而懈怠者。 如来怖之令发勇猛故。 说六住退入凡夫。 又即十住名为初学。 是初发意菩萨摄故。 其十行位名为正位。 本业经说。 是正位故。 怖彼十住初学菩萨。 令入十行正定位中。 假说有退。 非实退也。 若不尔者。 何故经说新发意菩萨名毕竟定。 若生八难无有是处。 岂况而造无间业耶。 若尔何故花严经说。 至第七住方名不退。 答。 不退大位。 初住即成不退转心。 七住方得闻有佛等心不动。 故所显义别。 亦不相违。 而有别开四种不退。 其信证二理深不可。 且初住位。 自信已信已性入正定位。 岂位退耶。 故信与位不可别开。 又不退者。 对退以立。 初地已前既无证退。 何要别立证不退耶。 若谓未证亦名退者堕顶住顶住何不别开。 由此瑜伽说。 已成熟有其三品。 与此论同故。 四不退不可依也。 论。 又是菩萨至自涅槃故释曰。 此难实行也。 一发心等者。 于下不堕。 证入十住名一发心。 了人法空。 谁生怯弱。 常运悲智不堕二乘。 故新论云。 自利利他修行诸行。 尚不畏堕二乘之地。 况于恶道。 若闻无量等者。 于上不怯。 得涅槃者。 即成佛也。 故新论云。 闻多劫行方始得佛不惊怖等。 依摄大乘有十难行。 由能行故而不怯弱。 信知已下怯所以。 既知。 诸法本来涅槃。 虽久生死而不怯弱。 岂同二乘厌苦欣灭。 故新论云。 何况有起二乘之心及堕恶道。 由此彼经是权非实。 若尔何故唯识等说有三退屈。 由三练磨方得不退。 言三退屈者。 菩提广远屈。 施等难修屈。 转依难证屈。 言三练磨者。 引他已证练。 省已能修练。 引粗次妙练。 如其次第而为对治。 由斯坚固方不退等。 答。 彼约法相显过义说。 此约法性显德义论。 彼约散心取相时言。 此约定位离相时语。 或即由此三种练磨。 方能成此不怯弱等。 由此二处义不相违。 故摄大乘说。 由定故行十难行。 故成不退。 论。 解行发心至当知转胜释曰。 以下第二解行发心。 于中有二。 初显解行所得发心。 后显发心所依解行。 初中有三。 初总标难胜。 后显其胜相。 此初也。 有义。 解者即是十解。 行谓十行。 发心十向依解起行依行入向。 是故名为解行发心。 前位信满发心入解。 解胜于信。 依解起行复胜。 依信而起于行。 信心解性二无差别。 即转信心为胜解故。 更深发心入十向位。 由是义故。 名之转胜。 有义。 此说其理不成。 与论解行不相应故。 论文不显解行位故。 应知解了。 于真如法中深解现前故。 行谓度行。 即随深解所修离相六度行也。 依此解行发回向心。 是故名为解行发心。 前位依信而起。 于行发决定心。 今此依解而起。 于行发回向心。 显过前位故名转胜。 论。 以是菩萨至所修离相释曰。 此显胜相也。 新论此又说三胜义。 初无数劫。 将欲满故。 于真如中得深解故。 凡所修行皆离相故。 此依新论亦显三胜。 以是菩萨等者。 此明时胜。 谓从初住得正信来已至初劫后分位中。 谓彼初劫总有三分。 十住行向。 居初中后。 今此发心在十行末。 十向初心正在后时故。 言初劫将欲满也。 此亦依于极厚处说。 猛利修者非尔所时。 如十信位一万劫等。 于真如等者。 此明解胜。 于前信位但起直心。 今显异前故云深也。 显异前故云深也。 显异后位故复云解得。 此深解故云现前。 所修离相者。 此显行胜。 由于真如得深解故。 凡所修行皆离相也。 论。 以知法性至般若波罗蜜释曰。 此明发心所依解行也。 文中别显无相六度。 一一文中显解行。 别以知等者。 此显解也。 随顺等者。 此显行也。 于身命财染著名贪。 畜积财法不舍名悭。 真无财法。 何有悭贪。 起情乐境。 名之为染。 染色声等名五欲过。 法性无境。 宁有欲过。 于苦憎恚名之为嗔。 追触暴热佷戾名恼。 法性无苦。 何有嗔恼。 心于善品懒堕名懈。 恃我高举名之为慢。 法无身心。 何有懈慢。 令心流荡。 于境能发□惠名乱。 法性常定体。 何有乱。 迷闇理事痴名无明。 法性体明。 何有痴闇。 如何法性无贪等耶。 谓以凡圣由证不证有无别。 故知无贪等。 不尔圣凡有有无过。 即以真如无贪等故。 亦得名为六波罗蜜。 故新论云。 真如法性离悭贪相。 是清净施度等。 依此经说。 不摄受一切法。 是檀波罗蜜等。 由知法性是六度故。 顺法性修檀等行。 檀名为施。 以己财法惠于他故。 尸名为戒。 以善思愿制诸恶故。 羼提名忍。 谛察空理安忍坏故。 毗梨名精进。 于诸善品心勇悍故。 禅名静虑。 能于真境心不动故。 般若名惠。 于诸理事善决择故。 波罗蜜者。 名到彼岸。 且依梁摄显其三义。 一无解修故。 世间二乘虽行施等修不密故非到彼岸。 二入真修故。 世间二乘虽行施等。 不入真如非到彼岸。 三得胜果故。 世间二乘虽修施等。 不至此果非到彼岸。 今此菩萨所修施等。 皆能无余入真。 而修得彼胜果波罗蜜。 以悭贪等垢障永真故。 顺真如修离相行。 此六度义有无量门。 于中委悉如别章辨。 论。 证发心者至菩萨究竟地释曰。 以下第三明证发心。 于中有三。 初明发心体。 次显发心相。 后辨成满德。 初中有三。 先标证位。 次辨证体。 后明证因。 此初也。 谓从初地至第十地。 证得真如发真心故。 由证正智发后得智。 由证后智发大悲故。 有义。 证者契合之义。 正智契真名为证故。 有义。 不然。 非能所故。 谓以何法契合真如。 离真别有能证智者。 非法性义法相宗故。 应言证者是体会义。 谓心随重妄起诸念。 念尽归源故名为证。 即真体显名证正智。 真用显发名证后智。 无别二智而为能证。 不尔始觉异于本觉。 与上诸文极相返故。 论。 证何境界至名为法身释曰。 此证何境。 境界所谓真如者。 初举所证法。 以依转识说为等者。 次释通外难。 既体名证。 则无能所。 何故说真名之为境耶。 答此难言以依等。 有义转识即阿黎耶。 十地证智要依此起。 以此黎耶能取境界故。 就所依说真为境。 实能证智与所证理平等平等无境界也。 有义。 不然不异前说。 而有能证所证别故。 应知此中言转识者。 假指证智同时转相。 谓诸菩萨虽体真如。 犹有业相微细生灭。 有业相故未离转现。 欲显菩萨非淳净证。 假就此识说真为境而实证者体会真如理智无别。 何有境界。 唯真如智名法身者。 后结明非境。 谓证菩提名为法身。 法身唯是真如净智。 非谓理智而有差别。 是故真如非境界也。 论。 是菩萨至不依文字释曰。 下显证用。 于中有四。 一摄诸上首德。 二随根延促德。 三实行不殊德。 四应机殊用德。 此初也。 是菩萨等者。 此明请法。 唯为开导等者。 显其请意。 若尔便违诸经论说。 唯除能至百世界故。 有义。 证者虽言地上明起用等。 偏就法云故。 说一念能至十方。 即举初后略中间也。 有义。 此说理深不可。 初地应无诸证用故。 既请法等初地亦能。 宁说起用唯法云也。 由其任运作意别故。 诸经论中就任运义唯说能至百佛世界。 今就作意显法身用故。 于一念能至十方。 故新论言。 此菩萨以无分别智。 证离言说真如法身故。 能一念遍往十方一切世界。 然此菩萨法出自心非自心非自求解。 请转法轮但为开导无闻众生令依正教而得利益。 自身决定不依文也。 问。 诸经皆说利益安乐。 今此请法无安乐耶。 答。 菩萨先行利益事故。 但有利益必安乐故。 或有安乐非利益故。 由此菩萨于诸众生或不施与身财法等。 由虽暂安乐非久利益故。 论。 或示超地至不可思议释曰。 此随根延促德。 谓闻劫长心则退没故。 示超地言有速成。 或说我于等者。 此明延德。 谓闻劫少则不精勤故。 说长时发其勇猛。 能示如是等者。 此结众德。 事妙无穷。 心言路绝皆为饶益诸众生也。 论。 而实菩萨至僧祇劫故释曰。 此实行不殊德也。 而实菩萨等者。 初正明等义。 一种性等。 皆入种姓菩萨位故。 二诸根等。 上中下根皆上根故。 三发心等。 发直心等。 皆无别故。 四所证等。 皆证真如根本理故。 故新论云。 种姓诸根发心作证。 皆悉同等。 由此等故无超过法。 以一切菩萨等者。 后约时释成。 从初正信至于初地初无数劫。 初地乃至七地满心二僧祇。 满八地乃至十地终心三僧祇劫。 既皆三祇无超过也。 然僧祇数有大有小。 若依小乘有六十数。 一各皆劫数至百千为第一数。 如是展转十十而倍第五十二名阿僧祇。 终而复始。 僧祇至三名三僧祇。 若依大众有百二十数。 数至百千名一俱胝。 为第一。 俱胝俱胝为俱梨。 倍倍而数至一百亦名阿僧祇。 从始至终僧祇至三名三僧祇。 问。 成佛要定三祇劫耶。 有义成佛义定三祇劫。 由种姓等皆平等故。 佛大悲缘无偏为故。 优婆塞经及智论说。 我于往昔宝顶佛所满足第一阿僧祇劫。 然灯佛所二僧祇满。 至毗婆尸佛三僧祇圆。 后九十一劫别修相好因。 故知成佛定三祇劫。 是故论中言皆经等。 而有经说劫不定者。 诸界诸佛相望而说。 或随众生根行而言。 若彼彼界彼彼诸佛定尔。 所时方得成佛。 有义。 成佛时劫不定。 诸经论说义不定故。 今者略显五义不定。 一通诸方虽类世界劫数短长非定一故。 二设一方前后劫数人寿短长亦不定故。 三诸菩萨不唯定居一世界中行胜行故。 四一切时分皆不可说一念不生即成佛故。 五诸劫相入一即一切。 于一念中含多劫故。 而说三祇方成佛者。 且随多分。 极迟者说显长时。 修功德聚。 广作期限。 求理实不定。 由大乘法是最胜乘。 若有猛利无间修者。 亦有速疾得成佛义。 故金刚顶理趣等经皆说。 现世登欢喜地。 十六生后得成菩提。 大般若说。 勇猛菩萨。 百劫相续便得成佛。 不尔何故释迦菩萨。 放大通佛已行妙行。 又如何说超于弥勒。 若超小劫。 大劫亦然。 故不可执定三祇劫。 论。 但随众生至亦有差别释曰。 此应机殊用德也。 此中有难。 若皆平等。 何故经说所行别耶。 故此答言。 但随等也。 众生不同。 谓前怯懈或贪嗔等增及等分世界不同。 谓诸佛土所作佛事皆不同故。 根谓善根。 有上中下。 欲谓乐欲有速中钝。 性谓种姓。 有劣中胜。 所见所闻皆有异故。 菩萨身行不可同也。 论。 又是菩萨至微细之相释曰。 次下第二显发心相。 于中有二。 初叹细标数。 后列名释相。 此初也。 显此发心胜于前位。 难测知故言微细相。 论。 云何为三至起灭故释曰。 此列名释相也。 真心等者。 谓即根本无分别智。 即前直心至此证位。 正念亦离为证真心。 方便心者。 谓即后得无分别智。 即前深心至此证位。 自然遍行一切诸行。 前大悲心至此证位。 自然利益诸众生故。 虽则不能正证真如。 而作证真方便心也。 以皆后得故合为一。 业识心者。 二智所依阿梨耶识。 于中虽有转相现相。 而文略故。 举细兼广。 此识虽非发心之相。 但显菩萨虽得二智犹有微细生灭之累不同佛地圆净之德。 是故摄在发心相耳。 论。 又是菩萨至最高大身释曰。 次下第三显成满德。 于中有二。 初正显胜德。 后问答除疑。 初中有二初显位满。 后明德满。 此初也。 又是等者。 因位穷也。 是菩萨者。 即举证人。 福德智慧皆圆满故。 是故名为功德成满。 故地论云。 一者现报利益受佛位故。 于色等者。 果位成也。 故地论云。 二者后报利益。 摩醯首罗智处生故。 彼天在于色界之顶。 色极之处名色究竟处。 将欲成大法主故。 现最高大身。 高者尊也。 此天最居尊高之处。 更无有天在其上故。 大者胜也。 身长一万八千由旬。 更无天身胜至此故。 故新论说最尊胜身。 此即成就他受用。 佛说在彼者。 有其二义。 一以十王配列十地。 而第十地当此天王。 即于彼身示成佛故。 二显八相是其化身。 二乘信彼天是圣人也生处。 显佛实身在彼成故。 故楞伽经依此说云。 报身如来。 一时成就诸众生界。 置究竟天净妙宫殿修行清净之处。 乃至颂云。 欲界及无色。 佛不彼成道。 色界中上天。 离欲中得道。 问。 此佛岂实彼天成道。 与梵网经花台上佛及千花佛如何配属。 有义。 梵网花台上佛。 即花藏界自受用身。 说我为卢舍那故。 又说。 吾为本源身故。 千花上佛是他受用。 经说是吾所作身故。 即究竟天所成道者。 彼天能主三千世界。 一花有千百亿国故。 说花藏界卢舍那佛所说心地法门品故。 百亿释迦而为化身。 经说是千佛化身故。 故他受用色天成佛若台上佛是自受用。 宁有现身说法事耶。 答。 除登地上见闻其说有诸根相好等故。 地上菩萨既名法身。 如何不得见自受用。 不尔亦应不见法身说。 以理智成法身故。 有说。 唯见他受用者。 随佛利他相显处说不妨随分见。 真报身得与诸佛体相应故。 有义。 此说理亦不然。 与诸经论义相违故。 自受用身周遍法界不唯在于花台上故。 但从自利功德所生非是为他所现身故。 既自受用非余所见。 彼说大众皆见佛故。 又说。 欢喜为众说法。 令他受用深法味故。 由此应说台上佛是二地所见他受用身。 千花上佛二地分身所见千佛。 经说二地住千世界供千佛故。 不尔复与诸经相违。 皆说二地所见报佛。 坐千叶花称花座故。 又说。 地上入花藏界。 非他受用处色天故。 若说彼天即花藏界。 便与一切经论相违故。 他受用非彼成道。 而经说是本源身者。 是应化等之本源身。 非本源等即自受用。 自受法乐不说法故。 若有言说即他受故。 论。 谓以一念至利益众生释曰。 此别显德满也。 谓以等者。 显自利德即上真心成此种智。 谓前真心刹那。 始觉至心源时契于本觉。 名为一念相应惠也。 即此本觉无明尽故。 显照诸法名一切种智。 或一念相应惠是无间道。 刹那契理断一切惑。 是故能令无明顿尽名一切种智。 是解脱道。 解脱道中种智圆故。 依佛地等诸论所说一切智者是正体智。 一切种智是后得智。 大般若经。 正体后得皆得名为一切种智。 故彼文云。 一切智道相智一切种智。 前二既配声闻菩萨故。 种智者唯示如来。 今此亦然故。 解脱道所得智慧名一切种智。 自然已下显利他德。 即前方便心成此任置不可思议利众生业。 或复初文是智净相。 后文即是不思议业。 皆是本觉随染成也。 论。 问曰至名一切种智释曰。 次下释疑有二问答。 初问答智体断无明成。 后问答智用不能普义。 初中有二。 初问后答。 此初也。 虚空无遍等者。 初陈疑。 因虚空是处即有世界。 空无边故界亦无边。 余众生等。 皆准此言如是境界。 已下后正陈设难。 谓无明者心根依处。 心根乃是智慧依处。 若无明断无有心根。 非直外境无边难知。 亦复内无智慧能了。 云何总知名种智耶。 论。 答曰至离于相念释曰。 下答有三。 初依心立理次举非显失。 举是彰德。 此初也。 此中有义。 一切境界虽非有边而非无边由非无边可得尽了故。 言本来一心。 由非有边非思量境故。 言离于相念。 有义。 此说其理未明。 不能答遣前所难故。 应说诸境虽复无边。 据本所来皆自心实既不出心。 离于心外无别境界。 是所相念故。 新论言。 一切妄境从本已来唯心为性。 由诸妄境不出心故。 心若离念。 契证心源。 即心之境何不能了。 若作此释妙得论宗。 论。 以众生至故不能了释曰。 此举非显失。 以众生等者。 初明妄见限境。 以妄起等者。 释成不见所由。 谓一切法真如为性。 若了法性则能遍知。 若起妄见。 自有碍境。 不称法性。 不现余境。 是故不能了诸法也。 故新论云。 一切众生执着妄境。 不能得知第一义性不显照等。 论。 诸佛如来至一切种智释曰。 此举是彰德也。 诸佛如来等者。 初显智体能照诸法。 由无碍见及碍境境拘故。 言离见无所不遍。 佛心离妄归一心源。 始觉同本名真实。 然此本觉为妄法体故。 云即是诸法之性。 新论所言佛无执着则能现见诸法性者。 显现诸法本觉性也。 无别能所见诸法性。 既此本觉为诸法体。 妄是本觉佛心之相。 相现于自体。 以体照其相有何难了。 而不能知故。 言自体照妄法等。 故新论言。 而有大智照一切染净差别。 即本觉性而有大智。 非谓别有大智照也。 上说佛身报化之用。 则说在于众生心中。 今说众生妄境之法。 则说立于佛心之上。 由同心源故得然也。 故花严云。 如心佛亦尔。 如佛心亦然。 心佛及众生。 是三无差别。 即此义也。 有大智用等者。 后显智用能广利益。 以同体智大力用故。 起胜方便摄化有情。 既灭无明显种智体起种智用。 由是义故。 断灭无明名为种智。 新论意同。 不能繁引。 论。 又问曰至多不能见释曰。 次下第二问答智用不能着义。 于中有二。 初问后答。 此初也。 此即因前有大智用能益众生故为此问。 若诸佛等者。 初举所疑法。 云何已下后正陈妨难。 经说佛身犹如药树乃至香气能为益等。 见闻利益如经广明。 不能繁述。 乐者叙之。 论。 答曰至法身不现故释曰。 此答也。 诸佛如来等者。 初举法也。 法身平等。 遍在一切众生心中。 能无功用而起。 任运自然作用。 但依众生心有厌求。 随其胜劣现报化相。 众生心者等者。 次举喻也。 如是众生已下后法合也。 此由染着生死过。 速未有厌求佛之机。 名心有垢。 非谓烦恼。 以彼善星及外道等烦恼以彼善心中亦见佛故。 法身不现者。 法身虽遍。 而不能现报化用也。 摄末归本亦名法身故。 摄大乘十二甚深。 皆是法身之胜德故。 故彼显现甚深。 颂云。 由失尊不现。 如月于破器。 彼释意云。 世间皆说。 佛身常住。 云何不现。 如破器中水不得住。 虽实有月而不现影。 如是众生无奢摩他软滑相续。 而过失续。 实有诸佛亦不显现。 水喻止者。 软滑性故。 此中依定得见佛者。 由先修习念佛三昧。 乃于此世得见佛身。 非谓今世要依定见如佛在日散亦见故。 摄论约先习定为因。 非约今世。 此论即约根熟为因。 非约无惑。 所望义别言左右耳。 论。 已说解释分次说修行信心分释曰。 解释分竟。 次明第四修行信心。 于中有二。 初结前起后。 后正显修行信心。 此初也。 前解释分广明大乘。 今欲广显起信之义故。 论。 是中依未至修行信心释曰。 次正显。 于中有三。 初就人标意。 次约法广辨。 后防退方便。 此初也。 此言未入正定众生。 亦是大乘不定聚人。 然不定聚有其二种。 一者信满。 即是胜人。 不可退者。 二信未满。 即是劣人可退之者。 如信成就发心不定聚众生者。 即是胜人。 信满足者。 为彼分别发心之相。 令发三心入正定位。 今此修行信心分者。 为彼劣人可退者说。 今其修行四信五行。 决其信心而得成就。 修信满已还依信成三种发心次第进入。 所为虽别。 所趣是同。 论。 何等信心至云何修行释曰。 下约法辨。 于中有二。 先发二问。 后还两答。 此初也。 论。 略说信心有四种释曰。 下答有二。 先答信心。 后明修行。 信中有二。 初标后释。 此初也。 四中初一信得佛因。 真如佛性是佛因故。 次信由因当得佛果。 谓佛功德因性成故。 次即信有得佛之行。 由法宝行当成佛故。 后即信有起行之人。 即由僧宝行二利故。 论。 云何为四至真如法故释曰。 下显四信。 即分为四。 此初信有得佛因也。 其四文中各有二相。 初即标其四所信胜德。 后起胜行而为愿求。 信根本者。 所信德也。 真如之理是诸法本。 诸佛所师。 诸佛所归。 众行之源。 故云根本。 乐念已下正明信相。 知此真如为诸法源。 乐念观察。 名信根本。 论。 二者信佛至一切智故释曰。 果由因成。 次明佛宝无量功德者。 所信德也。 诸力无畏不共法等。 是为诸佛之功德也。 常念已下后起愿求。 由信有德起二愿求。 常念等者。 于他愿求。 发起等者。 愿求自得。 论。 三者信法至波罗蜜故释曰。 佛依法成故。 次明也。 法有四种。 教理行果。 今此即显信行法也。 由依行胜得佛果故。 依教悟理行方成故。 故有行法则具余三。 又复前二已信理果。 信理果者。 已成信教。 是故此中但信行法。 有大利益者。 显所信德。 益有四种。 一能润益。 若修六度润六弊故。 二能成益。 菩提之果缘此成故。 三能摄益。 自益益他离小果故。 四无尽益。 现八相永无尽故。 常乐等者。 起愿相也。 既信有益常乐修也。 论。 四者信僧至如实行故释曰。 法藉人弘故次明也。 能正等者。 即所信德。 常乐已下显愿求心。 常乐等者。 求能行者。 求学识者。 愿求自行。 又由信有利他故。 常乐亲近。 由信有自利故。 学如实行。 又信二利故常亲近。 常乐亲近者求学如实行。 依说而行名如实行。 亦兼二利名如实行。 二行称真名如实行。 求学此行。 是故亲近诸菩萨众。 非二乘也。 论。 修行有五门能成此信释曰。 下答修行。 于中有三。 初举数标意。 次依数列名。 后依门别解。 此初也。 前虽学起四之坏信。 若无行成即信不坚。 不坚之信遇缘便退。 故修五行以成四信。 论。 云何为五至止观门释曰。 此依数列名也。 以诸菩萨定惠双修止观齐运二不相离故。 合二度为第五门。 论。 云何修行至菩提故释曰。 次下依门别释。 于中有二。 初略明前四。 后广释止观。 前中又二。 初别明行。 后总明除障。 别中显其四种修行。 即分为四。 此初也。 文中初明三种施相。 为修正因离不行过。 不应贪求名利恭敬勤如实行离倒行过。 唯念自利利他等者。 后示正道离懈行过。 故新论言。 亦不贪着世间果等。 初财施中随力施者。 量分而常行。 非顿修便止。 以自舍悭贪令彼欢喜者。 此明财施之所谓也。 若尔何故瑜伽论说。 唯有安乐而无利益。 或二俱无皆不应施故。 发菩提心说不施五种益。 彼约近益。 此据远益。 此但勤行彼令观察故。 此彼论亦不相违。 论无畏施中。 随己堪任施无畏者。 过分行之即生恼故。 此及法施亦有应施木应施义。 广如瑜伽。 论。 云何修行至起过罪故释曰。 此中则显三种戒相。 所谓不杀不盗等者。 此依在家显摄律仪戒制。 彼在家人多不律仪故。 故新本显言在家菩萨等。 于中显离身语意三。 随其过重。 所起十恶身三语四。 其文可见。 意三恶者。 准诸经论说。 根本惑贪嗔邪见。 而今此中兼举随惑故。 说贪嫉欺诈等数。 不耐他荣妒忌名嫉。 是意一分亦属嗔。 言欺诈者。 即是诳也。 诈现有德邪命名诳矫。 取他意口过名谄。 此皆贪分故属贪摄。 故虽别举即贪嗔也。 拨无因果恶惠名邪。 于邪心境推求名见。 不起此等名摄律仪戒义。 出家者亦应等者。 此依出家明摄善法戒。 以出家人已摄律仪修善缘。 今偏约而劝。 离愦闹者。 增烦恼故。 未得不求名之少欲。 已得不贪名为知足。 言头陀者。 正名杜多。 此翻洗濯。 或译斗薮。 亦翻摇动。 各如经论。 乃至小罪等者。 此则明守护戒之心。 突吉罗罪。 如忉利天日月岁数八百万岁。 受地狱苦故。 于小罪而须深怖。 不可轻戒。 而重受也。 崇重贤善名之为惭。 轻拒过恶名之为愧。 通以羞耻过罪为相。 悔谓恶作恶所作业追悔为性。 则是忏悔之因起也。 当护已下显摄众生戒。 以大悲故。 岂复令他妄起过累。 论。 云何修行至等法故释曰。 此中则显二种忍相。 所谓等者。 耐怨皆即忍。 亦当等者。 安受苦忍。 财荣润己名利。 损耗侵陵谓衰。 逾过凶毁名毁。 越德而赞谓誉。 称德而叹名称。 据过而说为讥。 逼迫侵形名苦。 调身畅意名乐。 或复中间毁誉称讥。 约其现对不现对说。 此违顺境。 亦名八风。 能动八人妄生喜怒。 菩萨若能谛察真理。 达法皆空住平等观。 纵遇他恼无坏根。 心虽遇八风。 其心不动。 既由谛察二忍方成故。 虽文阙而意有也。 故新论具三忍。 文云。 见恶不嫌遭苦能忍。 常乐观察甚深句义。 论。 云何修行至速离众苦释曰。 此中亦显三种精进。 于法等者。 被甲精进。 如世被甲不退战事。 由此即能起大悲智。 坚而不弱怯。 强而不弱。 当念已下摄善精进。 由念过去虚苦无益故。 能精勤摄善法也。 自利等者。 利乐精进。 由观自苦他苦亦然故。 勤精进速离苦也。 论。 复次若人至众多障碍释曰。 次下第二除方便。 于中有二。 先障后治。 此初也。 若人虽修信心等者。 此举内因之业障也。 言重罪者。 即犯四重。 恶业障者。 即五逆罪。 由此二种罪恶因故。 故修行时诸障皆起。 如涅槃等诸经所说。 魔邪病苦所恼等者。 即惑障碍之根障也。 世间事务所牵等者。 即举缠缚之惑障也。 有如是等者。 总举诸障显众多也。 论。 是故应当至增长故释曰。 此明除障之法也。 文中总别显离诸障。 是故应当等者。 此即总明除障方便。 如人负债依附于王则于债主无如之何。 如是行人礼拜诸佛。 诸佛所护能脱诸障。 诚心忏悔等者。 即是别除四障之法。 四障者何。 一诸恶业障忏悔除灭。 二谤正法障劝请除灭。 三嫉妒他胜随喜对治。 四乐着三有回向对治。 依金光明说除五障。 一者为除破戒罪故。 须行行忏悔。 二者为除谤法罪故。 故须劝请。 三者为除嫉妒罪故。 须行随喜。 四者为除轻劣心罪。 须行回向。 五者为除懈怠罪故。 须行发愿。 此无第五发愿方便。 新论即有。 故彼文云。 发大誓愿无有休息。 若尔前障亦应有五答。 前虽三障广通因果。 此中五谓略唯惑业。 由惑业因感彼报障。 因妄果妄。 但惑业耳。 得免诸障善根增长者。 此结方便。 免障生善。 由前总别除障方便。 非直能除一切障碍。 而亦能生诸善根也。 论。 云何修行止观门释曰。 下明止观。 于中有二。 初问起。 后释相。 此初也。 论。 所言止者至观义故释曰。 次下释相。 于中亦二。 初略明。 后广显。 略中有二。 先举别修以明随顺。 后举双运释随顺义。 此初也。 谓止一切境界相者。 以境但从分别心生。 今息妄心。 则无境界。 无所分别故名为止。 故新论云。 息灭一切戏论境界。 是止义。 分别因缘生灭相者。 观察因缘生灭之相。 发生妙智了知苦等非可乐等。 故名为观。 故新论云。 明见因果生灭之相。 是观义。 如瑜伽论菩萨地云。 此中菩萨。 即于诸法无所分别。 当知名止。 若于诸法胜义理趣。 及诸无量安立理趣。 世俗妙智。 当知名观。 随顺奢摩他观义等者。 梵云奢摩他。 此翻云止。 毗钵舍那。 此译为观。 然新论中既无此言译。 此论主加此文为显止观。 是所随顺二智方便。 谓由修止止诸境相即成根本无分别智。 由修观行了生灭相即成后得无分别智。 因相异故。 止观别名。 果相同故是名为观。 即以此义释论文者。 此中能止境界相者。 即是奢摩他。 能顺于观义。 分别因缘生灭相者。 是毗钵舍那能顺于观义。 为显是义故置此言。 有义。 此说理必不然。 与论随顺义相违故。 下所随顺既是双运故。 今观者非谓二智。 又唯修止心沉没等。 如何能成根本智耶。 若唯修观心不止息。 岂发后得无分别智。 若不尔者。 所成二智岂各互阙止观因耶。 若止境相即奢摩他。 是能顺于观智义者。 论应说言。 是奢摩他随顺观义。 宁倒言耶。 故知。 此释深为不可。 应言止观有其二种。 一方便初别修者。 二正止观双现前者。 为别方便及正止观。 加此随顺奢摩他等。 若此二种。 皆就华言随顺止观义随顺观观义。 谓正止观。 而存梵言名奢摩他等。 就其方便译为华言并名为观义。 此中所显以观成止。 前止一切境界相者。 以觉惠观破外尘相。 是顺奢摩正止之观前观因缘生灭相者。 亦以觉惠观察法相。 是顺舍那正观之观。 若作此释。 文顺义□。 不尔何故随顺之言在于奢摩舍那之上。 虽说止观共相助成。 此中且就□观成说。 初起乃是观胜能故。 有义。 此说理亦未然。 与诸论文义极相违故。 论自明说。 所言止者。 谓止一切妄境界相。 如何说是方便观耶。 以观成止。 即言随顺奢摩他观。 若止成观。 应言随顺舍那止义。 何故二文皆言观耶。 经论皆说止观相成。 此何偏说以观成止。 又既此中以观成观。 何不亦说以止成止。 又违下文所随顺义。 下说双运。 是所随顺故此不明。 是能随顺故。 止境界非是观也。 应言方便而存梵言。 于正止观译为华语双运之时是正观故。 故说真观清净观等。 不尔大圣岂无止耶。 今以正义释此文者。 谓方便时止诸尘相。 是顺正观之止。 又能分别因缘相等。 是顺正观之观。 故言随顺观观。 此中语倒而言随顺奢摩他观。 若就正语。 应言随顺观奢摩他。 前论一如有文倒倒故。 若作此释妙扶文义。 论。 云随顺主双现前故释曰。 此显双顺释诸顺义。 以此二义渐习等者。 显能顺之方便也。 不相舍离双现前者。 明所随顺之正观也。 依真如门以修止行。 依生灭门而起观行。 既此二门唯是一心。 是故止观不相舍离。 此中止观随相而言。 止名为定。 观名为惠。 据实而言定通止观。 惠亦如之。 故梁摄云。 十波罗蜜通有二体。 一不散乱。 谓即正定。 二不颠倒。 谓正观真如。 瑜伽论声闻地云。 复次如是心一境性。 或是奢摩他品。 或是毗钵舍那品。 若于九种心住中一分境性名奢摩他品。 若于四种惠行中心一境性名毗钵舍那品。 九种心住四种惠行广如彼说。 既非菩萨大乘止观。 此中示□。 论。 若修止者至端坐正意释曰。 次下第二广明止观。 于中有二。 先明别修。 后显双运。 别中有二。 先止。 后观。 止中有五。 一修止方法。 二显止胜能。 三辨止魔事。 四简止真伪。 五示止利益。 初中有二。 初明胜入能人。 后显障者不能。 前中又二。 初静息心修止方便。 后止成得定除障不退。 前中又二。 初明修止具缘。 后明修止次第。 此具缘也。 住静处者。 是修止缘。 具而言之。 有五种缘。 一闲居静处。 若住聚落示喧动故。 二者持戒清净。 尸罗不净定不现故。 三衣食具足。 谓假道□成道体故。 四善知识。 由因示道方能行故。 五息诸缘务。 止外攀缘安内心故。 今略举初之住静处。 言端坐者。 是显调身。 身若僵仆或彼动侧前复依倚左右凭附既生懈怠。 后引昏沉。 故端其身结加趺坐。 故瑜伽说。 由五因缘。 一身摄设发轻安故。 二能经久时不疲□故。 三显不共法。 外道无故。 四显端严相。 见者敬故。 五佛佛弟子共开许故。 言正意者。 是显调心。 末世行人正行者少。 苟求名利现寂静伪心现不正。 得定无由。 离此邪求故。 云正者。 令观心与理相应。 自度度他名正意也。 亦即瑜伽。 端身正行谓策举身令其端直调正。 其心令离谄诈。 策身则无由惛沈。 离诈即外不散动。 平等离相方入定门。 论。 不依气息至见闻觉知释曰。 次下第二修止次第。 于中有二。 初坐修止。 后余伪亦起。 前中有三。 初离倒境。 次离倒心。 后除失念。 此初也。 言气息者。 一切息观境。 言耶色者。 即骨琐等青黄赤白四种相也。 所言定者。 非谓理定地水火风。 及前定者皆是事定所缘境界。 见闻觉知即识处。 通前即显十一切处。 或见闻等举散六尘。 于此诸境了达唯心不复托缘。 故言不依。 而有说者。 于此诸文配九心住以明止相。 岂唯乖理亦乃差文。 又违新论。 不可依准。 而有固执说定尔者。 何不于观配四惠行。 故说四依名为菩萨。 但观正理何用执乎。 论。 一切诸相至念念不灭释曰。 此离倒心。 一切诸相等者。 此除分别内心相也。 有□诸相。 依念而生□除其念诸相随灭。 故言诸相随念皆除。 有义。 此标深为不可想念。 何别而说随耶。 故新论说。 一切分别相念皆随故无别也。 谓前虽离取。 倒境相若存内心。 亦是妄倒。 是故内心一切分别虽起相念皆除遣也。 亦遣除相者。 此遣能除之妄相也。 前文但今不起分别内心之相名为除相。 非谓存于能除之相。 除相若存。 亦非离相。 是故亦遣除相也。 以一切下释其亦遣能除所以。 以一切法本无所相。 所无故能相亦无。 无有念念生灭体故。 所除之相既不可除。 岂更除存能除相也。 论。 亦不得至以心除心释曰。 下除失念。 于中有二。 初举非总制。 后示除方便。 此初也。 亦不得随心等者。 此令不起外失念心。 谓修止者。 于前远离能取所取无所得中常住作害。 当初离于倒境倒心。 后亦不随心失念于外境。 故有说言。 具化心□不□相心即其义也。 后以心除心者。 此今不起内失念相。 前心失念。 念着境时既依止。 心而舍于境。 后心失念。 念着内心。 即复以其安住止心除其失念内取之心故新论言。 前心依境以舍于境。 后念依心复舍于心失念相也。 论。 心若驰散至住于正念释曰。 次示除方便。 于中有二。 初令住正念。 后示正所以。 前虽制言不得失念。 若时失念。 如何摄持。 故此令其摄住正念。 此中正念即随无念。 若不起念曰不驰散。 故言心散即尚摄来。 无别能摄。 摄心令住。 若谓以心摄驰散心。 非但不能返成驰散。 以心摄心。 心不息故。 今名摄来。 住于正念故但无念。 名摄来□□。 此位时名住正念。 非谓智别正念可住。 若更有住正念心相。 名住邪念。 非正念也。 如新经释。 诸流所无名为修学者之乱镜也。 若尔便违文殊般若。 彼说射箭之法喻故。 若彼是渐教。 此是顿门。 所显各殊不相乖也。 论。 是正念者至不可得释白。 此示所以也。 谓有疑云。 何故无念名为摄来。 是住正念。 故示正念释其所以。 谓离二种心无所得。 契证真如是正念相。 尚唯心等者无所取也。 即复此心等者无能取也。 既离心境得正念名。 故但无念名摄来耳。 离真无有正念相故。 故新本云。 心驰外境摄住内心。 后复起心不取心相。 以离真如不可得故。 故诸论说。 教授巧云菩萨。 于定位观影。 唯是心义相。 既减空观。 唯自相如是住。 内心知所取非有。 次能取亦无。 后□无所除。 论。 若从坐起至随顺观察释曰。 此□显□仪亦修止也。 非□□坐时常修此止。 余一切时常思方便。 顺于法性不动道理。 小乘事静坐所成。 大乘修理行住皆定故□□□□修止也。 论久习淳熟至速成不退释曰。 此即胜人能入之中止成得定除障不已。 久习等者明止成也。 要由不习任运住。 任运住者止成之义。 以心等者明得定也。 止力转增名渐猛利。 既顺真如入真三昧。 深伏等者。 显入位定契真。 现惑永伏染灭善生名信增长。 由此速能至不退位。 论。 唯除疑惑至所不能入释曰。 前来已显能入之人。 此显障者所不能入。 此中即举七种障难显七种人所不能入。 一疑惑者。 凡愚之人性犹豫故。 二不信者。 阐提之人不希望故。 三诽谤者。 外道之人记邪见故。 四重罪者。 十恶等人心不净故。 五业障者。 五逆之人心极恶故。 六我慢者。 自高之人不屈学故。 七懈怠者。 放逸之人心纵荡故。 随有一者即不能入。 新论合彼第四第五种为一种。 但名业障。 皆为业障所缠障故。 论。 复次依是至一行三昧释曰。 上显第一修止方便。 次下第二修止胜能。 于中有二。 初显三昧能知真义。 后显真如为三昧本。 此初也。 依是等者。 初□胜能相者体也。 谓一切下次显其义。 佛与众生释法界字。 皆意所知差别故。 平等无二释一相字。 凡圣同真无异体故。 即名已下后显名也。 此释知字能知法界一相心者是。 即名为一行三昧。 一谓真如。 是三昧境。 行谓行解。 是三昧因。 以此三昧有知真。 如是一之行经名一行三昧。 是故文殊般若经说。 法界一相系缘法界是则名为一行三昧。 入此三昧尽知恒沙诸佛法界无差别相。 新论名为一三昧。 相谓行相义差别也。 论。 当知真如至无量三昧释曰。 此显真如为三昧本。 谓此真如是三昧体。 三昧乃是真如之因。 一切三昧随真而生故。 说真如为三昧本。 真如既是三昧根本。 若依真修行名真如三昧。 依此复生多诸三昧。 此观真如三昧体故。 得者其三昧根本处。 故诉论意同但文前后。 论。 或有众生至男女等相释曰。 显胜能竟。 次下第三辨其摩事。 于中有二。 先略。 后广。 略中有二。 光障。 后治。 此初也。 无善根者。 此举障因。 谓无增上善根力。 非谓常无善根力也。 故新论云善根渐少。 则为已下显能障者。 魔谓天魔。 性乐生死。 则他化天有别住空。 谓此众生是其所属悬出其境。 故为障也。 鬼谓魑魃性多虚诳即□□□等是其□□□神。 谓精媚。 性多弊恶。 即时等多住冢等。 则诸外道及佛法中无惭愧者堕此类中。 由□习故憎嫉行人故为障□。 今堕邪道。 是故名为外道鬼神。 久有正信。 彼修行者今举障□故说□也。 或于已下举其性相。 如前三类皆能变作三种五尘坏人善心。 现形恐怖者。 如新本言。 或现恶形以怖其心。 或现端正男女者。 如新本言。 或现美色以迷其意。 言等相者。 释者即是中实五尘乱人心者。 新论无此等相之言。 便言或现天等形相。 亦无当念唯心等语。 观此文契新论应善。 一重魔事足显障深。 广略陈实为烦重。 以是译者妄加文耳。 论。 当念唯心至终不为恼释曰。 此略辨谓也。 一切诸境尚唯自心。 何况尘中境非心也。 是故观察唯心之理□境自哉不能娆乱。 魔境皆依动念生。 故观察唯心非彼知故。 此则通明谓魔之法。 别门显者。 广如禅经及顗禅师止观门说。 而有更明别谓魔法文□鄙极。 更非论意。 不能繁叙。 学者知之。 论。 或现天像至是真涅槃释曰。 次下广辨。 于中有二。 先辨魔事。 后显对治。 初中显其十事五对。 此即第一所现形声对也。 以天魔等能作如是佛等形相惑乱行人。 信惠微者妄有求美现□本心便向邪道。 是故佛诫依法不依人。 若说已下显者言声。 以六法门或乱行者。 法门万差同归一如。 正念趣真法门盛明。 若失其本驰散法门。 动念现生而魔得便。 故魔以此惑乱行人。 故诫依义不依语也。 论。 或令人知至名利之事释曰。 此第二所得通辨对也。 知宿命等即宿命通。 知未来事天眼耳通。 得他心知则他心通。 新论但名他心事。 辨才无碍得□辨魔等神力加被。 众生得此曰证得。 为已有便生喜动。 我慢心生贪著名利坏善行也。 论。 又令使人至种种牵缠释曰。 此第三所起惑业对也。 言多睡者。 新论名为恒乐昏寐。 此下更有久不睡眠。 此中文阙。 生于不信多疑虑者。 于自所修或自毁谤或一如疑虑。 种种牵缠者。 新论名为溺情从好。 余文可解。 论。 亦能使人至使人爱着释曰。 此第四所成定住对也。 此中非真三昧。 即新论说为或令证得外道邪定。 此中初举多曰定中得美饮食。 使人爱着。 若准新论。 或复劝令受于女色。 使人爱着。 皆有此事译者互举。 论。 或亦令人至颜色变异释曰。 此第五所变念色对也。 颜色变异者。 如斯论云。 使其形容或好或丑。 此下更说。 若为见诸烦恼所乱。 即彼退失往昔善根。 译者取言广略异故。 论。 以是义故至是诸业障释曰。 上辨魔事。 此显对治。 行者常应观察等者。 此初劝观不堕邪网。 谓修行者。 初学是法自内善微业障尤重故。 或外魔现法利相□□行者令堕其中。 若在定中见如是相。 当于观察乐苦。 今其□离□心却堕邪网。 当勤正念不取等者。 此后示其□障之法。 谓有如前□□□时但自修习。 本所修行常无动念。 名勤正念。 住正念故发生知惠了法。 即心更何所取。 知心即如受何能着。 是故名为不取不着。 既无取着。 不应弃舍。 所以然者。 所现诸相有二种故。 一随业障诸魔鬼等者令退堕所现邪相。 二由善根诸佛菩萨者令色趣所现正相。 若有取着既堕邪网。 若作弃舍恐无色趣。 是故但应平等定住。 由于前境不取舍故。 非但能灭业障。 所现兼亦显发善根正相故。 心取着我正成邪。 若不取着。 因邪显正。 故智度论断此义云。 若分别境相即是魔罗网。 不动不分别是则为法印。 由不着故业障所起所有邪相无不远离。 故言远离是诸业障。 故新论云。 是故唯应审谛观察。 当作是念。 此皆以我善根微薄业障厚重为魔鬼等之所迷惑。 如是知已念彼一切皆唯是心。 如是思惟。 刹那即灭远离诸相。 理实于相不取不舍。 其所现相有灭不灭。 而新旧论说有异者。 各依一相亦不相违。 而有于此说。 以三法辨其邪正。 以定研磨依本修。 谓知慧观察配释此文。 恐非切要。 烦而不取。 知者当知。 论。 应知外道至恭敬故释曰。 上辨魔事次下第四简止真伪。 于中有二。 初举外内二定以别邪正。 后举理事二定以明真伪。 前中又二。 先明邪定。 后显正定。 此初也。 前言使人得诸三昧是外道所得非真三昧者。 以外道定皆不能伏分别烦恼。 又亦不离俱生烦恼。 亦不伏所知障故。 恃敬问定而生。 齐举故云不离见爱慢心。 由不能伏五住灭故。 内着邪定外贪名利。 故言贪着世名利等。 既彼邪定有如是相。 是故觉知应舍离也。 论。 真如三昧至渐渐微薄释曰。 此显内定是正也。 真如三昧不住等者。 此显在定能顺真体离二取相。 要离二相入真三昧。 是故不起能见真心。 乃至不起所得真相。 故新本言离一切相入真三昧。 心相既离。 真相亦尽。 无异见等。 乃至已下后显出定。 能顺真用。 真用有二。 所谓损益。 由定契真益。 真净用故。 出定时勤修善品。 亦示慢善而为垢障。 故言出定亦无懈慢。 故新本言。 殊胜善根随顺相续。 离诸障离起大精进恒无断等。 由顺真用损惑种力故。 出定时现惑不起。 故言烦渐渐微薄。 故新本言。 从于定起诸见烦恼皆不现行。 以三昧力坏种故。 由修此定有损益力得入种姓不退位中即损力益能转道也。 论。 若诸凡夫至无有是处释曰。 次对理事二定以明真伪。 于中有二。 初明理定是真。 后显事定是伪。 此初也。 谓诸外凡十信人等修行大乘菩萨行者莫不皆依真如三昧得入十住种姓位中。 除此更无能入之道。 故云不习无有是处。 如来种姓有其二种。 一者本住。 谓众生身本觉。 真性即是始觉。 如来之种本来有故。 二者始起。 谓初住上位如来家。 当体佛位。 是为佛种。 今方起故。 今此得入如来种者。 即是始起如来种也。 然此种性复有六种。 一习种性。 谓十住位。 由习信故。 其此位中不退大乘定成佛故。 二性种姓。 谓十行位。 久习成性至此位中不退行即向佛位故。 三道种姓。 谓十向位。 修二定道至此位中不退观照向佛智故。 四圣种姓。 谓十地位。 由观照力至此位中得真圣道成佛位故。 五等觉姓。 谓金刚定。 至此位中因行已满刹那断灭与佛齐故。 六妙觉性。 谓佛果位。 诸障相净至此始觉道□穷本觉故。 此中初二与十三住种姓住中。 性习二种其名既同。 有前后者。 彼则本习二义别开。 因本起习。 性先习后。 此云于前习种以中因习成性。 习先性后。 性习名同而义有别。 故虽前后不相违也。 论。 以修世间至外道见故释曰。 此显事定之伪也。 何以要由真如三昧方入种不退位中故。 此名言以修等也。 有义。 世间即五停观。 诸禅谓即四静虑定。 三昧谓即四无色定。 皆于定境而起味着。 若不皆依我见而起。 如次□是色无边界。 外道亦得故言共也。 虽诸菩萨依而发通。 及起诸道而为加行故。 信修非可全弃。 若修此等常依善友。 若离所被即起邪见。 有义。 但取真如三昧。 余定皆名世间禅等。 不须别配三界诸定。 故新本言。 以余三昧皆是有相外道共等。 由有相故而有四过。 由起味着依我见起系属三界与外道共。 依此经说。 一切世间动不动法不安相等。 若离善知识等者。 新论说为不得值遇诸佛菩萨。 以余三昧未亡相故。 非但无彼即起邪见。 亦乃不得得遇佛等。 故新旧论互举一也。 若尔宁入正性离生无不皆第四静虑托最胜□入见道等。 若以诸静虑各有三种。 一味等至。 由定与彼爱相应故定得味名。 二净等至。 与无贪等净法相应定名为净。 三无漏等至。 谓出世定。 非爱所味着境故。 般若等经唯识等论约净无漏说。 依四定登入菩萨正性离生。 此据味定说。 起味着依于我见外道共等。 各据一义亦不相违。 论。 复次精勤至十种利益释曰。 次下第五示止利益。 于中有二。 初总标。 后别释。 此初也。 后世利益不可具陈故。 今显其现世利益。 论。 云何为十至之所护念释曰。 次下别释。 别释十种。 即分为十。 此初也。 由修三昧正因相应生如来家而得根熟。 故蒙诸佛所护念也。 故有论云。 善护念者依于根熟菩萨说等。 论。 二者不为至所能恐怖释曰。 由修三昧。 正智相应。 知境本空。 知心无念。 不为魔等现形恐怖。 又诸魔者乐生死。 此能不怖而成菩萨。 论。 三者至之所惑乱释曰。 外道者乐诸见。 由修三昧诸见不动。 故不为彼所惑乱也。 总诸外道无过六师。 各有十六所学之法。 一是自学。 余教弟子。 总彼六师师资所学故。 说外道有九十六。 此如毗尼婆沙所说。 而相传一似佛法。 今论中举全非者。 故云九十五种外道。 论。 四者至渐渐薄释曰。 达境唯心不诽唯境。 知心无起。 不谤真如。 由远识如失深法故。 非但不谤。 不起邪业。 亦了诸法无有自性故。 重罪障渐得薄也。 论。 五者至诸恶觉观释曰。 决定证了唯识真理。 不生犹豫疑惑之心。 由定契理。 疑惑尚无。 况复更生诸恶觉观。 旧名觉观。 新名寻伺。 觉谓求觅是寻求义。 观谓观察是伺察义。 然此觉观通于三性。 显非余二言诸恶也。 论。 六者至信得增长释曰。 本觉名如。 始觉名来。 始本不异名为如来。 由能照达一心真如无动念理成此如来。 故心真如为如来境。 照三昧者。 虽未证真。 于此理境与信增也。 或即二觉名如来境。 是修行人所观境故。 谓未成佛始未同本。 可说真如为所观境。 若始同本。 即是真如理知无别非所观故。 论。 七者至勇猛不法释曰。 能了真如佛正因。 故知一切法即是涅槃。 于所求果无虑不成。 于已学法不怯。 修行虽在生死而知幻梦。 无惓而勇。 无怖而猛。 虽复名处亦无怯也。 论。 八者至他人所恼释曰。 柔谓调柔。 和谓和顺。 谦下为义。 憍谓憍傲。 慢谓高慢。 陵物为义。 即憍慢者。 恃己成事轻蔑于他。 他必轻忽。 不自安忍。 便生怀恨。 心柔和者。 谦下于他。 他必珍敬。 岂为轻□。 设过憍慢亦无怀恨。 故新论云。 柔和忍辱者为一切世间所敬。 论。 九者至不乐世间释曰。 虽未得定者。 非谓未曾得也。 谓说虽未常得定心。 亦有出定起发心时。 由前定力衰烦恼种。 于诸时处不起现惑。 是故名减损烦恼。 故斯本言烦种薄终不现起。 诸缠垢缚或不现故不乐世间。 论。 十者至之所惊动释曰。 若得三昧者。 非谓创得也。 意说。 若时得住三昧。 心如虚空无挂碍。 故唯有广声终无惊动。 故新本云。 若住于定。 论。 复次至是故修观释曰。 上显修止。 下明修观。 于中有三。 初明修观之意。 次辨所修观相。 后结观分齐。 此初也。 若唯修止便有四失。 一心沉没失。 息缘偏寂相愚痴。 既非照察故为沉没。 二起懈怠失。 由因止息相顺惛沈。 既无勇悍乃成懒堕。 三不乐众善失。 由偏住寂。 弃所作心。 懈怠相应。 岂能勤善。 四者离大悲失。 不观苦境偏寂其心□既不勤。 岂怀悲济。 论。 修习观者至须臾变坏释曰。 以辨观相。 于中有四。 一法相观。 二大悲观。 三誓愿观。 四精进观。 初中有四。 一无常。 二有苦。 三无我。 四不净。 此观无常除常倒也。 无常有三。 一粗。 二细。 粗谓一顿粗相生灭。 细谓行愿细分生灭。 今此但约粗相无常故。 说有为须臾变等。 言须臾者。 显有为法不得久住无常之义。 非谓别指三十须臾。 故新论但云生灭不停等。 论。 一切心行至以是苦释曰。 此唯观苦除乐倒也。 言心行者。 谓即四蕴念念迁流名为心行。 即此生灭故名为苦。 故新论云。 无常故苦。 依诸经论。 苦体有三。 所谓苦苦坏苦行苦。 即此心行刹那生灭。 于念念中具足三苦。 故对法云。 何故经说若无常即苦邪。 由三分常苦相可知。 谓生分无常为缘故苦苦。 性了了故。 生分无常者本无今有。 苦品诸行体是逼迫。 灭分无常为缘故坏苦。 性了了故。 灭分无常者谓有已还无。 乐品诸行无可爱乐。 住分无常为缘故行苦。 性了了故。 住分无常者诸行相续。 若生若灭俱不可乐。 故世间说诸行无常诸行变坏。 诸所有受我说皆苦。 由是此中一切行念念生灭故为苦也。 论。 应观过去至忽尔而起释曰。 此观无我除我倒也。 过去已灭唯有其念难追寻故。 如梦所见。 以现在法刹那即灭不久住故。 犹如电光。 未来未至非本积聚。 当来忽起故。 喻于云。 由观三世无有自性能离我相皆除我倒。 故般若论说。 梦电云以喻随顺出离离相也。 所谓随顺人法无我以攀缘故得出离等。 若尔新论于此前文可更言苦故无我。 若彼于此初略举无我。 于此三世广观察故。 论。 应观世间至无一可乐释曰。 此观不净除净倒也。 依智度论。 今观此身始终应作五种不净。 一种子不净。 二依处不净。 三自体不净。 四所说不净。 五□□不净。 由此观故身无可乐。 新论更加烦恼和杂。 此即明其不净因也。 此除四倒名法相观。 除前第一心沉没失。 新论此下更加观察相心见倒。 故彼文云。 观诸凡愚所见诸法。 于无物中妄计为有。 观察一切从缘生法。 皆如幻等毕竟无实。 观第一义非心所行。 不可譬喻不可言说(释云)谓观凡愚于无计有故除见倒。 观缘生法无实体故能除相倒。 观第一义非心所行能除心倒。 此即通前是除七倒。 皆属第一法相观。 □□者广略不相违也。 论。 如是当念至甚为可愍释曰。 此大悲观。 因观法相见苦生悲。 除前第四不起悲失。 当念等者。 先观苦境。 知可悲者。 后起悲心。 初心之悲观苦生故。 初苦境中有其三义。 一切等者。 此观苦时显受苦来无有初分。 皆因等者。 此观苦因。 无明不觉妄受苦故。 已受等者。 此观苦相。 于中初显受三世苦。 五识相应名身大苦。 意识相应名心大苦。 难舍难离者。 后显愚妄着。 愚痴不知谓苦为乐不生厌离久沉溺故。 前法相观观自了苦为除乐倒。 此观他苦而作悲因故二别也。 论。 作此思惟至第一义乐释曰。 此誓愿观。 因悲立愿。 愿修众善。 除前第三不乐众善失。 愿令等者。 此愿体也。 分别不除无明之分。 岂能修善生悲济邪。 遍于等者。 明广大愿。 诸善功德即新论言。 亲近一切诸佛菩萨。 顶礼供养恭敬赞叹。 听闻正法如说修行。 尽其等者。 明长时愿。 令得等者。 明第一愿。 故前愿体亦得名为不颠倒愿。 愿不离心亦得名为四种心也。 论。 以起如是至心无懈怠释曰。 此精进观。 因愿策勤勤修众善。 除前第三起懈怠失。 一切等者。 对声闻行。 今常精进。 声闻不时□说当不兼时处而修。 况起大行兼时处也。 随已等者简凡失行不令退堕。 凡失愚痴不重自力顿修便止。 今显菩萨离过分过随分常修也。 论。 唯除坐时至不应作释曰。 已显观相。 此即第三结观分齐。 唯除修止端坐之时。 若余一切悉当观察。 顺理应作违不应作。 故新论言。 行住坐卧常应观察所可作等。 论。 若行若住至止观俱行释曰。 上显别修。 下明双运。 于中有三。 初总标俱行。 次显其行相。 后总结双运。 此初也。 住谓立也。 起谓行也。 诸戒中亦应修也。 新论此中更有据文总善于此。 故彼文云。 复次若唯修观则心不止息多生疑惑不随顺第一义不出生无分别智。 是故止观应兼修行。 论。 所谓虽念至性不可得释曰。 下显行相。 于中有二。 初显顺理俱行止观。 后显对治俱行止观。 此初也。 所谓已下初明即止而修于观。 虽念诸法自性无生者。 约非有义以明止也。 即念缘合业果不定者。 约非无义以明劝也。 此二不二故云即念。 此即顺于不动真际建立诸法。 良以非有即是非无。 故示动止而起观也。 虽念已下后明即观而修于止。 虽念因缘善恶业根。 约非无义明观行。 而亦即念性不可得。 约非有义以明止行。 此即随顺不坏假名而说实相。 以性非无即是非有故。 不舍观而入止也。 然此止观说虽前后。 在行者心镕融不二。 不二之性即实性故。 论。 若修止者至不修善根释曰。 此显对治俱行止观。 谓修止者。 除二种过。 正除凡夫人法二执。 以是住着世间因故。 兼除二乘法我之见。 以是怯怖生死因故。 若修止者心安真境。 凡夫不执何乐世间。 二乘亡见宁坏生死。 谓修观者亦除二有。 正除二乘不观本生不起大悲狭劣心过。 兼除凡夫不观法相不能色修懈怠心过。 若修观者识达因缘。 二乘观苦能起大悲。 凡夫厌离能修众善。 论。 以是义故至不相舍离释曰。 次下第二总结双运。 于中有二。 初显具位。 后明阙失。 此初也。 以是顺理对治义故。 而止与观共相助也。 凡夫由止对治住着而起精进。 二乘因止故谓怯弱而生大悲。 此则以止助成观也。 二乘不观心行生灭。 凡夫不观无我不净。 无以厌离而住于止。 此即以观而助于止。 故言止观共相助成。 论。 若止观至菩提之道释曰。 阙失菩提道者即是法界。 而言道者所因缘处。 然此法界有其二义。 一具位真体。 二缘起称用。 止心住寂归法性体。 观心显照顺法性用。 止观俱行双顺体用。 既显法性得成菩萨。 若唯修止不顺真用。 是则种智长废永休。 若唯修观不归真体。 是则轮回无时暂息。 是故不具非入菩提。 论。 复次至意欲退者释曰。 修行信心下有三所由。 前来已显就人□意约法广辨。 次下第三随退方便。 于中有二。 初举可退之人。 后防退之法。 此初也。 初学是法者。 此明行劣。 以住已下举处释成。 内心既劣。 外阙胜缘。 信行难成。 故将退也。 即是将退入二乘道。 新论更加能具恶缘。 故彼文云。 或值寒热风雨不时饥馑等苦。 或见不善可畏众生。 三毒所缠邪见颠倒。 弃背善道习行恶法。 菩萨在中心生怯弱。 恐不值遇诸佛菩萨。 恐不能成清净信心。 生疑欲退。 文虽广略大意同也。 论。 当知如来至摄护信心释曰。 次下显其防退之法。 于中有二。 初正其法。 后别引经证。 初中有二。 初劝专念诸佛摄护。 后显专念所得之益。 此初也。 乍看此文。 以劝念佛为胜方便。 得住生已方蒙诸佛摄护信心。 准新论。 文义则不成。 意说。 虽住恶世界中。 而十方佛有胜神通摄受护念修信心者不令退堕。 故新本云。 应作是念十方所有诸佛菩萨皆得大神通无有障碍能以种种善巧方便救拔一切险道众生。 意说。 险难尚□救拔。 岂况于我而不济邪。 劝初心者起如是念。 勿生怯弱言当知等。 论。 谓以专意至永离恶道释曰。 此后显其专念之益。 谓此行者以知如来方便摄护专意故。 随其愿乐见佛因缘得生净土见佛不堕。 故新论言。 作是念已发大誓愿。 一心专念佛及菩萨。 以生如是决定心故。 于此命终必得往生余佛刹中。 见佛菩萨。 信心成就永离恶道。 论。 如修多罗至终无有退释曰。 下引经证。 于中有二。 初显得往生。 后显住正念。 此初也。 然生净土有其行愿。 定愿无行无由往生。 由斯摄论说唯发愿生净土者。 别时意趣不说念佛亦不往生。 而有不会摄大乘意妄□非深不可依。 若人专念西方等者。 此显行也。 所修善根愿求者。 此明愿也。 即得等者。 显由行愿得往生也。 终无退者。 谓不退生诸余佛土不退善根。 何况退生诸恶道等。 若尔宁说是其报土唯登地者方得生耶。 若共言往生。 有其二力。 一自力能生。 谓入位菩萨不假佛引。 自业生故。 如彼大鹏自度汝高胜□□刍自往梵宫。 经依此义说。 龙树菩萨证初欢喜地往生安乐国。 二他力能往。 即凡夫等虽有行愿要引生故。 如彼蚊蚋假鹏度涉。 魔往梵宫假梵生力。 经依此义说九品人。 乃至十念皆得往生故。 虽说是他受因□。 诸凡夫等生亦无失。 不尔登地自□花藏何因舍此而往彼耶。 论。 若观彼佛至住正定故释曰。 此显住正定也。 若依此文显在此真修习无念观彼法身。 新论即别。 故彼文云。 于彼闻法观佛法身渐次修行得入正位。 不妨此修无念观佛生彼正定。 顺经说故。 译者五举义不相违。 诸佛法身名为佛家。 观心契入名之为生。 至此极处名为毕竟。 得住正定种姓位故。 论。 已说修行至利益分释曰。 上来已释修行信心。 次下第五劝修利益。 于中有二。 初结前起后。 后正示劝修。 此初也。 前来已说显法正宗。 此即明其叹法流通。 则释题中论之一字。 故次文云。 我已总说。 以文显义名为说故。 即以文义而为论故。 论。 如是摩诃至我已总说释曰。 次下则正示利益劝修。 于中有三。 初总结前说。 次举其损益。 后总结劝修。 此初也。 如是摩诃演者。 举所劝修大乘法也。 言秘藏者。 显甚深义。 唯佛与佛乃能知之。 如王髻珠。 非根不与。 非谓悕惜名为秘藏。 新论名为观察句义。 谓显文义皆知深故。 我已总说者。 显以略文摄广义意。 论。 若有众生至无上道释曰。 次下显其信谤损益。 于中有二。 初信受功德。 后谤毁罪重。 前中有二。 初约三惠总举其益。 后别显三惠所有益相。 此初也。 欲于等者。 此明依论为得道因。 当持等者。 此明依论起三惠行。 究竟等者。 明依行因所得□果。 所言如来甚深境者。 由观真理得成如来。 真如在如来智内。 因果观证名如来境。 了知无念即能契顺名为正信。 不言有念而得相应名离诽谤。 无念真理菩萨所游名大乘道。 行者之心远□所□□名入。 余文易解。 不烦解。 论。 若复有人至之所受记释曰。 次下别显三惠益相。 于中有三。 初文惠益。 次思惠益。 后修惠益。 此初也。 真如本觉是佛正因。 体会成佛方能说法。 所说之法是此等流。 闻而喜悦不堪修行。 当知此人已成佛种当得成佛。 决定无损故为诸佛之所受记也。 论。 假使有人至不可喻释曰。 此思惠益。 十善虽多人天漏业。 思修虽少佛无漏因。 由是过前不可喻。 论。 或复若人至无有边际释曰。 此明修惠益。 若人等者。 时少福多。 假令已下校量多相。 何以故下释多所以。 此论所明法性之理性。 体无际德亦无穷。 依修生惠契顺性德。 故使此人功德无尽。 论。 其有众生至受大苦恼释曰。 次下显其谤毁罪重。 于中有四。 一谤成重罪。 二诫劝止谤。 三释罪重意。 四转释其义。 此初也。 谓五逆罪随一道等但一劫等受无间苦。 谤此论者迳无量劫堕于无间受多饶苦。 经说谤法过杀大千满中佛罗受苦无尽。 此亦如是。 以是诸佛所师法故。 论。 是故众生至不应诽谤释曰。 此诫劝止谤也。 毁谤获大罪故。 经不发三惠善根。 但可仰信不应谤也。 论。 以深自害至三宝之种释曰。 此显罪重之意也。 道五逆罪者但堕无间。 非断三宝。 非深自害。 谤此法者亦自断灭三宝之种。 名深自害。 劝他毁谤堕大苦报。 断三宝种名深害他。 由断自他三宝种故。 名断一切三宝种也。 论。 以一切至入佛智故释曰。 次下转释断三宝义。 于中有二。 初断佛宝依法而成。 后明僧宝依法而有。 此初也。 一切如来皆依等者。 明过现佛因法成果。 一切菩萨因之等者。 显未来佛以法为因。 以三世佛依法成故。 谤法不信名断佛种。 论。 当知过去至得成净信释曰。 此显僧宝依法而成。 夫言僧者和合为义。 净信无适方得名僧。 三世菩萨既依此法得成净信。 故谤此法亦得名为断三宝种。 由有法故佛僧不断。 故佛僧断由法不行。 故虽但举佛僧二宝。 亦显法宝断不断义。 论。 是故众生应勤修学释曰。 已显损益。 此总结劝修也。 是毁谤者自害害他成大损。 众生欲求自利利他成大益者。 于此论中应勤修学。 故新论云。 是故欲求自利利他殊胜行者。 当于此论勤加修学。 论。 诸佛甚深至众生界释曰。 上来已显法施正宗。 此显回向流通分也。 文中四句。 显于大乘理教行果以为一颂。 诸佛甚深广大义者。 此句正显所说之法。 显说所依大乘理也。 甚深义心真如门。 如理知境难测量故。 广大境者心生灭门。 如量知境广无边故。 或二门互融名甚深义。 一心统摄名广大义。 或复一心含其二门。 齐限不分名甚深义。 具通三大混融染净无所不□名广大义。 皆是诸佛所证理。 故名诸佛甚深义等。 皆论所依大乘理也。 我今随分总持说者。 此句正显能诠之文。 依理所起大乘教也。 谓随智量分所证理。 以其略文而摄多义。 显前甚深广大之义。 起大乘总转教也。 回此功德如法性者。 此句正显福施群生。 显修大乘之愿行也。 故新论云。 功德施群生。 即以功德施于群生。 乃是利他之愿行也。 谓如法性无所不至。 我此依理起教功德如法性施群生也。 普利一切众生界者。 此句正显福施之益。 显依行愿所得果也。 故新论颂云。 愿见真如性。 真性即是满分界故。 此中利者即是利益。 得彼大乘满分界者。 乃是众生大理益故。 菩萨愿行普令众生得此大乘之果利也。 大乘起信论广释品第五大历八年六月十七日齐奉道写 发布时间:2025-04-25 08:11:00 来源:藏经阁 链接:https://www.vipfo.com/book/9901.html